卷六十 志第二十七
曰:嘉酝局。秩从五品。提点二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至元十七年,立掌酝局。大德十一年,改司,升正四品。延佑六年,仍为局。至治三年罢。泰定四年,夏立。天历二年,改嘉酝局。
曰:西山煤窑厂。领马鞍山大峪寺石灰煤窑办课。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至元二十四年置。
曰:保定等路打捕提领所。秩从七品。提领四员,典史一员。至元二十一年,收集人户为打捕户计,及招到管丝银差发税粮等户,立提领所。
曰:广平、彰德课麦提领所。秩从七品。至元三十年,以二路渡江时驻跸之地,召民种佃,置所官统之。
曰:广惠库。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三十年,以钞本五千锭立库,放典收息,纳于备用库。
曰:丰裕仓。秩从七品。监支纳一员。仓使一员。至,治二年,设提领等官。三年罢。天历二年立储政院,复给印。
曰:备用库。秩从七品。掌造作颜料及杂器物。大使二员,副使二员。至元二十五年置,大德元年给印,至治三年罢,泰定三年复立。
府正司。秩正二品。掌太子鞍辔弓矢等物。府正二员,正二品。府丞二员,正五品。《元典章》作从四品。典簿二员,正七品。照磨二员。正九品。至元二十年置,三十一年改宫正司,《元典间》:官正正三品,丞从四品。照磨从八品。大德十一年复为府正司。至大二年升正二品。四年罢。延佑四年复立,七年罢。泰定元年,复立。天历年,增府正、府丞各二员。寻罢。至大十三年。复立。其属日:
资武库。秩正五品。掌军器。提点一员,正五品。大使一员。正五品。至大元年置。
曰:骥用库。品秩同上。掌鞍辔。提点一员,大使一员。至大元年置。
延庆司。秩正三品。掌修佛事。使二员,正三品。同知一员,正四品。副使二员,正五品。典簿二员,照磨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隶詹事院。三十一年,隶徽政院。大德十一年,别立延庆司,不后于詹事院。品秩同上。至大四年。改延庆司为都功德使。延佑四年,复置延庆司,设官四员,升正二品。七年复为正三品。泰定元年,仍隶詹事院。天历元年,罢。二年,复立,增丞二员。
典宝监。秩正三品。掌太子册宝、卿二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二员,从四品。监丞一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照磨一员。正九品。至元十九年,立典宝署。秩正五品。《元典章》:典宝令,正五品。二十年升正五品。三十一年罢。大德十一年,复立监,升秩正三品。至大元年罢。延佑四年复立。七年罢。泰定元年复立。天历元年罢。至正十三年复置。
典用监。秩正三品。掌供须、文成、藏珍三库《元典章》:供须、文成、藏珍三库大使。俱正六品。内府供给段匹宝货。卿四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二员,从四品。监丞一员,从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照磨一员。正九品。至大元年置。天历二年,以三库改隶内宰司。
典医监。秩正三品。掌领东宫太医修合药饵。达鲁花赤二员,正三品。卿三员,太监二员,少监二员,丞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品秩俱同上。至元十九年,置典医署。秩正五品。三十一年,改掌医署,寻罢。大德十一年,复立典医监。秩正三品。至大四年罢。泰定三年,复立署。秩正五品。天历二年,改监,定署诸员如上。其属曰:
广济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掌制药以施贫民。
曰:行典药局。达鲁花赤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
曰:典药局。达鲁花赤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并掌东宫药剂。
典牧监。秩正三品。掌孳畜之事。卿二员,太监二员,少监二员,丞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品秩俱同上。大德十一年置。后省。天历二年复置。
译又有嘉酝局。官秩为从五品。设提点二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至元十七年设置掌酝局。大德十一年改为司,升为正四品。延祐六年仍改为局。至治三年裁撤。泰定四年夏季设置,天历二年改为嘉酝局。又有西山煤窑厂。负责征收马鞍山、大峪寺石灰煤窑的课税。设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至元二十四年设置。又有保定等路打捕提领所。官秩为从七品。设提领四员、典史一员。至元二十一年,将收集到的人户编为打捕户,并将招募到的管丝银差发、税粮等户,设置提领所加以管理。又有广平、彰德课麦提领所。官秩为从七品。至元三十年,因为这两路是渡江时皇帝驻跸之地,便召集百姓耕种租佃,设置此所,由官员统领。又有广惠库。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三十年,以钞本五千锭设库,发放贷款收取利息,再缴入备用库。又有丰裕仓。官秩为从七品。设监支纳一员、仓使一员。至治二年设置提领等官,三年裁撤。天历二年建立储政院,又恢复发给印信。又有备用库。官秩为从七品。掌管制造颜料和各种器物。设大使二员、副使二员。至元二十五年设置,大德元年发给印信,至治三年裁撤,泰定三年恢复设置。府正司。官秩为正二品。掌管太子的鞍辔、弓箭等物。设府正二员,正二品;府丞二员,正五品。《元典章》记为从四品;典簿二员,正七品;照磨二员,正九品。至元二十年设置,三十一年改为宫正司,《元典章》记载:宫正为正三品,丞为从四品,照磨为从八品。大德十一年恢复为府正司。至大二年升为正二品,四年裁撤。延祐四年恢复设置,七年裁撤。泰定元年再次设置。天历年间增加府正、府丞各二员,不久裁撤。至大十三年再次设置。其下属机构有:资武库。官秩为正五品。掌管军器。设提点一员,正五品;大使一员,正五品。至大元年设置。又有骥用库。品秩与上面相同。掌管鞍辔。设提点一员、大使一员。至大元年设置。延庆司。官秩为正三品。掌管修习佛事。设使二员,正三品;同知一员,正四品;副使二员,正五品;典簿二员;照磨一员。至元二十一年设置,隶属詹事院。三十一年隶属徽政院。大德十一年,另行设置延庆司,不再隶属于詹事院,品秩与原来相同。至大四年,改延庆司为都功德使。延祐四年恢复设置延庆司,设官四员,升为正二品;七年又恢复为正三品。泰定元年仍隶属詹事院。天历元年裁撤,二年恢复设置,并增加丞二员。典宝监。官秩为正三品。掌管太子的册宝。设卿二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二员,从四品;监丞一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照磨一员,正九品。至元十九年设置典宝署,官秩为正五品。《元典章》记载,典宝令为正五品。二十年升为正五品,三十一年裁撤。大德十一年恢复设置典宝监,升为正三品。至大元年裁撤。延祐四年恢复设置,七年裁撤。泰定元年恢复设置,天历元年裁撤。至正十三年重新设置。典用监。官秩为正三品。掌管供须、文成、藏珍三库。《元典章》记载,供须、文成、藏珍三库大使均为正六品。三库负责内府供应的缎匹和珍宝。设卿四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二员,从四品;监丞一员,从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照磨一员,正九品。至大元年设置。天历二年,将三库改隶内宰司。典医监。官秩为正三品。掌管统领东宫太医修制药物。设达鲁花赤二员,正三品;卿三员;太监二员;少监二员;丞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品秩均与上面相同。至元十九年设置典医署,官秩为正五品。三十一年改为掌医署,不久裁撤。大德十一年恢复设置典医监,官秩为正三品。至大四年裁撤。泰定三年恢复设置典医署,官秩为正五品。天历二年改为典医监,所设官员确定如上。其下属机构有:广济提举司。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掌管制药,以施给贫民。又有行典药局。设达鲁花赤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又有典药局。设达鲁花赤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共同掌管东宫药剂。典牧监。官秩为正三品。掌管牲畜孳养事务。设卿二员、太监二员、少监二员、丞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品秩均与上面相同。大德十一年设置,后来裁省;天历二年恢复设置。
储膳司。秩正三品。掌东宫饮膳。卿四员,少卿二员,丞二员,主事二员,照磨一员。天历二年置。《元典章》:掌谒、掌医、掌膳、掌仪四署令,俱正五品。掌宝、掌膳、掌饭、掌医、掌设、掌乘、掌藏、掌器八署丞,俱从六品。皆徽政院属官。詹事院改徽政院,其属官,曰:掌谒司。至元三十一年,改典宝署为掌谒司。大德十一年,定品秩如典宝监,设卿四员,丞二员,典簿二员。至治三年罢。曰:甄用监,掌供须、文成、藏珍三库,卿三员,太监、少监、丞各一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品秩同典用监。至大元年立,至治三年罢。曰:延福司。秩正三品,令、丞各四员。大德十一年置。后并人群牧监。曰:章庆使司,秩正三品,司使四员,同知、副使、司丞各二员。至大三年置,至治三年罢。曰:奉徽库。秩从五品,提点大使各二员,副使四员。至治三年罢。曰:寿和四署,秩正五品,署令四员,丞六员。至治三年罢。曰:上都掌设署,秩正五品,令五员,丞二员。至大四年置,至治三年罢。曰:掌医监,至元三十一年改典医监为署,至大元年升监,秩正三品,领监官一员、达鲁花赤一员、卿四员、天卿五员、太监五员、少监六员、丞二员。至治三年罢。曰:修合司、药正司,曰:行箧司、药局,俱秩从五品。至治三年罢。曰:群牧监,秩止二品,卿三员,太卿、少卿、监丞各二员。至大四年置,至治三年罢。曰:掌仪署,曰:上都掌仪署,俱秩正五品,令、丞各二员。至治三年罢。曰:江西财斌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七年置,至治三年罢。曰:织染局,局使、副使、局副、向副官各一员。曰:桑落娥眉洲管民提领所、封州等州管民提领所、龙兴打捕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均至治三年罢。曰:鄂州等处民户水陆事产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至治三年罢。瑞州户计长官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长官、副长官各一员。至治三年罢。左都威卫使司。秩正三品。使三员,正三品。副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至元十六年,以侍卫亲军一万户拨属东宫,立侍卫都指挥使司。三十一年,改隆福宫左都威卫使司,隶中宫。至大三年,选造作军士八百人,立于户所一、百户翼八以领之,分局造作。至治三年,罢军匠千户所。
镇抚所。镇抚二员,正五品。都目一员。
行军千户所。千户二员,副千户二员,知事、弹压各一员,百户二十员。
屯田左右千户二所。千户二员,都目一员,弹压一员,百户每所二十员。
弩军千户所。千户二员,都目一员,弹压一员。
资食仓。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右都威卫使司。卫使三员,副使二员,佥事二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品秩同上。中统三年,以世祖五投下探马赤立总管府。秩正四品。设总管一员。二十一年,拨属东宫。二十二年,改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三十一年,改隆福宫右都威卫使司。
延佑二年,置儒学教授一员。四年,增蒙古文教授一员。
镇抚司。镇抚二员,都目一员。
行军千户所。秩正四品。千户五员,副千户五员,知事五员,百户五十员,弹压五员。
屯田千户所。秩从五品。千户二员,弹压一员,百户七员,都目一员。
广贮仓。秩正九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卫候直都指挥使司。秩正四品。达鲁花赤二员,佩三珠虎符;都指挥使二员,佩三珠虎符;副指挥使二员,佩双珠虎。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至元二十年,以控鹤一百三十五人录府正司。三十一年,增控鹤六十五人,立卫候司领之。大德十一年,复增怀孟从行控鹤二百人,升都指挥使司。秩正四品。延佑元年,升正三品。七年,降正四品。至治三年罢,仄定四年复立,后又罢,至正三年复立。
百户所六。秩从七吕。每所百户二员。
仪从库。秩从七品。大使二员,副使一员。
管领怯怜口诸色民匠都总管府。秩正三品。领怯怜口人匠造作等事。至大三年,改皇太子妃怯怜口总管府为兴内司。是此府属皇太子妃位下。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总管一员。正三品。同知一员,正四品。副总管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照磨、管勾各一员。至大三年立府,至治三年罢为兴内司。天元历年复立。隶储政院。其属附见:
管领大都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首领官一员。
管领上都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秋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首领官一员。
典制局。秩从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直长二员。
译储膳司。官秩为正三品。掌管东宫饮食。设卿四员、少卿二员、丞二员、主事二员、照磨一员。天历二年设置。《元典章》记载:掌谒、掌医、掌膳、掌仪四署的令,均为正五品;掌宝、掌膳、掌饭、掌医、掌设、掌乘、掌藏、掌器八署的丞,均为从六品。这些都是徽政院的属官。詹事院改为徽政院后,其属官有掌谒司:至元三十一年,将典宝署改为掌谒司。大德十一年,确定品秩与典宝监相同,设卿四员、丞二员、典簿二员。至治三年裁撤。又有甄用监,掌管供须、文成、藏珍三库,设卿三员,太监、少监、丞各一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品秩与典用监相同。至大元年设置,至治三年裁撤。又有延福司,官秩为正三品,设令、丞各四员。大德十一年设置,后来并入群牧监。又有章庆使司,官秩为正三品,设司使四员,同知、副使、司丞各二员。至大三年设置,至治三年裁撤。又有奉徽库。奉徽库品秩为从五品,设提点、大使各二员,副使四员,至治三年裁撤。寿和四署品秩为正五品,设署令四员、丞六员,至治三年裁撤。上都掌设署品秩为正五品,设令五员、丞二员,至大四年设置,至治三年裁撤。掌医监:至元三十一年将典医监改为署,至大元年升为监,品秩为正三品,设领监官一员、达鲁花赤一员、卿四员、天卿五员、太监五员、少监六员、丞二员,至治三年裁撤。修合司、药正司、行箧司、药局,品秩均为从五品,至治三年裁撤。群牧监,品秩为正二品,设卿三员、太卿、少卿、监丞各二员,至大四年设置,至治三年裁撤。掌仪署、上都掌仪署,品秩均为正五品,设令、丞各二员,至治三年裁撤。江西财斌提举司,品秩为从五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七年设置,至治三年裁撤。织染局设局使、副使、局副、向副官各一员。桑落娥眉洲管民提领所、封州等州管民提领所、龙兴打捕提领所,均设提领、副提领各一员,至治三年全部裁撤。鄂州等处民户水陆事产提举司,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设置,至治三年裁撤。瑞州户计长官司,品秩为从五品,设达鲁花赤一员、长官一员、副长官一员,至治三年裁撤。左都威卫使司,品秩为正三品。设使三员,正三品;副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至元十六年,将侍卫亲军一万户拨归东宫,设置侍卫都指挥使司。三十一年改为隆福宫左都威卫使司,隶属中宫。至大三年选取八百名从事制造的军士,设置一千户所一、百户翼八,由其统领,分局制造。至治三年裁撤军匠千户所。镇抚所:设镇抚二员,正五品;都目一员。行军千户所:设千户二员、副千户二员、知事一员、弹压一员、百户二十员。屯田左右千户二所:每所设千户二员、都目一员、弹压一员、百户二十员。弩军千户所:设千户二员、都目一员、弹压一员。资食仓: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右都威卫使司:设卫使三员、副使二员、佥事二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品秩同上。中统三年,因世祖五投下探马赤设置总管府,品秩为正四品,设总管一员。二十一年拨归东宫,二十二年改为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品秩为正三品。三十一年改为隆福宫右都威卫使司。延祐二年,设置儒学教授一员;四年,增加蒙古文教授一员。镇抚司:设镇抚二员、都目一员。行军千户所,品秩为正四品。设千户五员、副千户五员、知事五员、百户五十员、弹压五员。屯田千户所,品秩为从五品。设千户二员、弹压一员、百户七员、都目一员。广贮仓,品秩为正九品。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卫候直都指挥使司,品秩为正四品。设达鲁花赤二员,佩三珠虎符;都指挥使二员,佩三珠虎符;副指挥使二员,佩双珠虎符;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至元二十年,将控鹤一百三十五人编入府正司。三十一年增加控鹤六十五人,设置卫候司统领他们。大德十一年,又增加怀孟随行控鹤二百人,升为都指挥使司,品秩为正四品。延祐元年升为正三品,七年降为正四品。至治三年裁撤,泰定四年恢复设置,后来又裁撤;至正三年恢复设置。百户所六处,品秩为从七品。每所设百户二员。仪从库,品秩为从七品。设大使二员、副使一员。管领怯怜口各色民匠事务的都总管府,品秩为正三品,负责怯怜口人匠制造等事。至大三年,将皇太子妃怯怜口总管府改为兴内司,因此此府属于皇太子妃位下。设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总管一员,正三品;同知一员,正四品;副总管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照磨、管勾各一员。至大三年设置此府,至治三年裁撤并改为兴内司。天历年间恢复设置,隶属储政院。其属官附列如下:管领大都怯怜口各色人匠的提举司,品秩为正五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首领官一员。管领上都怯怜口各色人匠的提举司,品秩为正五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首领官一员。典制局,品秩为从七品。设大使、副使各一员,直长二员。
典设置。秩从五品。令、丞各四员。掌内府术刺赤二百二十户。至元二十年置。三十一年,改掌仪置,改隶内宰司。泰定元年,复为典设。天历二年,隶本府。
杂造人匠提举司。秩从四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都目一员。至元八年置,初隶缮珍司。至大三年,改隶章庆司。章庆罢,凡造作之事悉归之。天历二年,隶本府。
杂造局。秩正九品。院长一员,直长一员管勾一员。
随路诸色人匠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品,正三品。总管二员,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照磨、提控案牍各一员。中统五年,命招集析居放良、还俗僧道等户习诸色匠艺,立管领怯怜口总管府以司造作。秩正四品。至元九年。升正三品。大德十一年,改缮珍司。延佑六年,升徽仪使司。秩正二品。至大元年,仍为缮珍司。秩正三品。旧纪:至大元年,改缮珍司,升正三品,作徽政院人匠总管府。至治三年,夏改都总管府。其属附见:
上都诸色民匠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吏目一员。至元十九年置。
金银器盒局。秩从六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正七品。至元七年置。
染局。秩正八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七年置。
杂造局。秩正八品。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七年置。
泥瓦局。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七年置。
铁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七年置。
上都葫芦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七年置。
器物局。副使一员。中统五年置。
砑金局。大使一员。至元二十年置。
鞍子局。大使一员。至元七年置。
云州管纳色提领所。提领一员。掌纳色人户。至元七年置。
大都等路诸色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至元十六年置。其属曰:
戏线局。提领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信年置,受詹事府札。
曰:大小木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十八年置。受詹事院札。元贞元年,并领皇后位下木局。
曰盒钵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七年置。受府札。
曰:管纳色提领一员,管铜局、著司、锁儿局、装钉局、雕木局。至元三十年置。
成都提举司。秩从五品。掌缝纺之事。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吏目一员。至元二十九年置,受院札。大德二年,升提举司。至治三年罢。泰定四年,复置。
上都大都貂鼠软皮等局提领所。提领二员。至元九年置,受府札。二十七年,给从七品印,改受省答。大德十一年,给从六品印,改受敕牒。至治三年,仍受省札。其属曰:
大都软皮局。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三年置。
曰:斜皮局。局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三年置。
曰:上都软皮局。局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三年置。
曰:牛皮局。大使一员。至元十三年置。
曰:金丝子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十二年置。
曰:画油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二十年置。受詹中院札。
曰:毡局。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十三年,受集人户为毡匠。二十六年,置局。
曰:材木库。大使、副使各二员。至元十六年置。
曰:玛瑙王局。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十四年置。
大都奥各提领所。掌匠人词讼。提领一员。至元十八年严,受詹事院札。
上都奥各提领所。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至元十八年,受詹事院札。至元十七年,罢上都奥鲁官。当是罢而复置。
上都异样毛子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年置,受詹事院札。
上都毡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二十年置,受詹事院札。
上都斜皮等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年置,受詹事院札。
蔚州定安等处山场采木提领所。秩正八品。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至元十二年置。
上都隆兴等路杂造鞍子局。提领一员,大使一员,直长二员,至元二十二年置,受詹事院札。
直走路冀州杂造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九年置。
珠翠局。大使、副使各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三十年置。
管领大都等路打捕鹰房烟粉大户总管府。秩正四品。达各花赤一员,正四品。总管一员,正四品。首领官一员。至元十四年。打捕鹰房达鲁花赤招集平滦散户。二十九年,立总管府。大德十一年,拔隶皇太后位下。延佑六年,升正四品。
译典设置,品秩为从五品。设令、丞各四员,掌管内府术刺赤二百二十户。至元二十年设置,三十一年改为掌仪置,改隶内宰司。泰定元年恢复为典设,天历二年隶属本府。杂造人匠提举司,品秩为从四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都目一员。至元八年设置,起初隶属缮珍司;至大三年改隶章庆司。章庆司裁撤后,各项制造事务都归此司办理。天历二年隶属本府。杂造局,品秩为正九品。设院长一员、直长一员、管勾一员。随路各色人匠都总管府,品秩为正三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总管二员,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照磨、提控案牍各一员。中统五年,命令招集分居、放良以及还俗僧道等户,学习各种工匠技艺,设置管领怯怜口总管府掌管制造,品秩为正四品。至元九年升为正三品。大德十一年改为缮珍司;延祐六年升为徽仪使司,品秩为正二品;至大元年仍改为缮珍司,品秩为正三品。旧纪载:至大元年改为缮珍司,升为正三品,称作徽政院人匠总管府。至治三年夏改为都总管府。其属官附列如下:上都各色民匠提举司,品秩为从五品。设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吏目一员。至元十九年设置。金银器盒局,品秩为从六品。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副使为正七品。至元七年设置。染局,品秩为正八品。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七年设置。杂造局,品秩为正八品。设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七年设置。泥瓦局:设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七年设置。铁局: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七年设置。上都葫芦局: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七年设置。器物局:设副使一员。中统五年设置。砑金局:设大使一员。至元二十年设置。鞍子局:设大使一员。至元七年设置。云州管纳色提领所:设提领一员,掌管纳色人户。至元七年设置。大都等路诸色人匠提举司,官秩为从五品,置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该机构于至元十六年设立。它所属的机构有:戏线局:设提领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信年设置,接受詹事府札文。大小木局: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十八年设置,接受詹事院札文。元贞元年兼领皇后位下的木局。盒钵局: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七年设置,接受府札文。设管纳色提领一员,统管铜局、著司、锁儿局、装钉局、雕木局。至元三十年设置。成都提举司,品秩为从五品。掌管缝纫纺织事务。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吏目一员。至元二十九年设置,接受院札文。大德二年升为提举司,至治三年裁撤;泰定四年恢复设置。上都、大都貂鼠软皮等局提领所:设提领二员。至元九年设置,接受府札文;二十七年颁给从七品印信,改为接受省札;大德十一年颁给从六品印信,改为接受敕牒;至治三年仍接受省札。其属官为:大都软皮局:设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三年设置。斜皮局:设局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三年设置。上都软皮局:设局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三年设置。牛皮局:设大使一员。至元十三年设置。金丝子局: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十二年设置。画油局: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二十年设置,接受詹中院札文。毡局:设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十三年收集民户充作毡匠,二十六年设置此局。材木库:设大使、副使各二员。至元十六年设置。玛瑙王局:设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十四年设置。大都奥鲁提领所,掌管工匠的诉讼事务。设提领一员。至元十八年设置,接受詹事院札文。上都奥鲁提领所:设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至元十八年设置,接受詹事院札文。至元十七年裁撤上都奥鲁官。这里应当是裁撤后又恢复设置。上都异样毛子局: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年设置,接受詹事院札文。上都毡局: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二十年设置,接受詹事院札文。上都斜皮等局: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年设置,接受詹事院札文。蔚州定安等处山场采木提领所,品秩为正八品。设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至元十二年设置。上都隆兴等路杂造鞍子局:设提领一员、大使一员、直长二员。至元二十二年设置,接受詹事院札文。直走路冀州杂造局: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九年设置。珠翠局:设大使、副使各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三十年设置。管辖大都等路打捕鹰房烟粉大户的总管府,品秩为正四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正四品;总管一员,正四品;首领官一员。至元十四年,打捕鹰房达鲁花赤招集平滦的散户。至元二十九年,设置总管府。大德十一年,划归皇太后位下。延祐六年,升为正四品。
管领本投下大都等路怯怜口民匠总管府。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俱受御宝敕旨。同知一员,副总管一员,俱受安西王令旨。国初,招集怯伶口哈赤民匠一千一百余户。中统元年,立总管府。二年,给六品印。至元九年,拔隶安西王位下。皇庆元年,又属公主皇后位下。延佑元年,改隶章庆司。天历二年,又改隶储政院。其属附见:
织染提举司。秩正七品。掌织染段匹。提举一员,受安西五令旨;同提举一员,本府拟人;副提举一员,都目一员,俱受安西五傅札。
管民提领所三。大都路兼奉圣州提领六员,曹州提领二员,河间路提领三员,受本府札。
营地提领所二。奉圣州提领三员,东安州提领三员,受本府札。
管领诸路怯伶口民匠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总管一员,正三品。同知二员,正五品。副总管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提控案犊兼照磨各一员。至元七年,招集析居从良、还俗僧道编籍人户为怯怜口,立总管府以领之。十四年,改隶中宫。十六年,立织染、杂造二局,以司造作,立提领所以司徭役。二十五年,改升正三品。延佑四年,改缮用司。七年,复改都总管府。其属附见。
各处管民提领所。秩正七品。河间、益都、保定、冀宁、晋宁、大名、济宁、卫辉、宣德九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相副官二员。汴梁、曹州、大同、开元、大宁、上都、济南、真定八所,捉领、副捉领、相副官各一员。大都、归德、鄂汉三所,提领、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相副官一员,大都增一员。
织染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
杂造局。秩五七品。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
宏州衣锦院。秩正七品。大使、副使、直长各一员。
丰州毛子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
缙山毛子旋匠局。秩正七品。大使一员。
徐邳提举司。秩正五品。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广备库。大使、副使各一员,俱受院札。
汴粱等路管民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总管一员,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府判一员,正六品。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国初,立息州总管府,从三品。领归附六千三百余户。元贞元年,又并寿颖归附民户二千四百户,改汴梁等路管民总管府,掌各屯佃户差发子粒隶徽政院。泰定元年,改隶詹事府。其属:库一、提领所八、管佃提领十二。
常盈库。大使、副使各一员。
提领所:曰新降户,曰真阳新蔡。曰息州,曰汝宁。曰陈州,曰汴梁,曰郑州,曰真定,每所提领各一员,副提领、相副官各一员。
管佃提领:曰汝阳五里冈,曰许州堰城县,曰青龙宋冈,曰陈州须城商水等屯,曰分山典堰,曰许州临颖屯,日许州襄城屯,曰汝阳金乡屯,日颖丰屯,曰遂平横山屯,曰蔡上浮召屯,曰汝阳县烟事屯。各设提领二员。
江淮等处财赋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总管一员,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照磨兼提控案牍各一员。至元二十六年,以宋谢太后福王所献事产及贾似道、剳坚等田立总管府以治之。大德八年罢。天历二年复立,隶詹事院。其属附见。至大二年,立兴圣宫江淮财赋总管府。
储用库。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杭州织染局。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
扬州等处财赋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提控案牍都目各一员。其属曰安庆等处河泊所,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建康等处财赋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提控案牍、都目各一员。后至元元年罢。
建康织染局。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
贵池织染局。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
建康等处三湖河泊所。提领、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后至元元年罢。
池州等处河泊所。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平江等处财赋捉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提控案牍、都目各一员,后至元元年罢。
杭州等处财赋提举司。设官同上。后至元元年罢。
陕西等处管领毛子匠捉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国初,收集织造毛子人匠。至元三年,置官二员,皆世袭。
大抚军院。秩从一品。后至元二十七年,命皇太子总天下兵马,置大抚军院。知院四员,同知二员,副使七员,同佥一员,经历、都事各二员,照靡兼管勾一员,二十八年,罢。
昭功万户都总使司。秩正三品。都总使二员。正三品。同知二员,从三品。副使二员,正四品。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至顺二年,置。凡文宗潜邸扈从之臣,皆领于是府。后至元六年罢。
译管辖本投下大都等路怯怜口民匠的总管府。设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均接受御宝敕旨;同知一员、副总管一员,均接受安西王令旨。元朝初年,招集怯怜口哈赤民匠一千一百余户。中统元年,设置总管府。中统二年,颁给六品印。至元九年,划归安西王位下。皇庆元年,又隶属于公主皇后位下。延祐元年,改隶章庆司。天历二年,又改隶储政院。其所属机构附列如下:织染提举司,品秩为正七品,掌管织造、染色绸缎布匹之事。设提举一员,接受安西王令旨;同提举一员,由本府拟定人选;副提举一员、都目一员,均接受安西王傅札。管民提领所三处:大都路兼奉圣州提领六员,曹州提领二员,河间路提领三员,均接受本府札付。营地提领所二处:奉圣州提领三员,东安州提领三员,均接受本府札付。管辖各路怯怜口民匠的都总管府,品秩为正三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总管一员,正三品;同知二员,正五品;副总管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兼照磨各一员。至元七年,招集析居从良、还俗僧道以及编入户籍的人户作为怯怜口,设置总管府统领他们。至元十四年,改隶中宫。至元十六年,设置织染、杂造二局,分别掌管制作事务;设置提领所,掌管徭役。至元二十五年,改升为正三品。延祐四年,改为缮用司。延祐七年,又改为都总管府。其所属机构附列如下。各处管民提领所,品秩为正七品。河间、益都、保定、冀宁、晋宁、大名、济宁、卫辉、宣德九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相副官二员。汴梁、曹州、大同、开元、大宁、上都、济南、真定八所,捉领、副捉领、相副官各一员。大都、归德、鄂汉三所,提领、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相副官一员;大都增设一员。织染局,品秩为正七品。设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杂造局,品秩为【原文疑误:“五七品”】。设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宏州衣锦院,品秩为正七品。设大使、副使、直长各一员。丰州毛子局,品秩为正七品。设大使、副使各一员。缙山毛子旋匠局,品秩为正七品。设大使一员。徐邳提举司,品秩为正五品。设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广备库,设大使、副使各一员,均接受院的札付。汴梁等路管民总管府,品秩为正三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总管一员,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府判一员,正六品;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元朝初年,设置息州总管府,品秩为从三品,统领归附民户六千三百余户。元贞元年,又合并寿州、颖州的归附民户二千四百户,改为汴梁等路管民总管府,掌管各屯佃户的差发和田租粮食,隶属于徽政院。泰定元年,改隶詹事府。其所属机构有:库一处、提领所八处、管佃提领十二处。常盈库,设大使、副使各一员。提领所:新降户、真阳新蔡、息州、汝宁、陈州、汴梁、郑州、真定。每所设提领一员,副提领、相副官各一员。管佃提领:汝阳五里冈、许州堰城县、青龙宋冈、陈州须城商水等屯、分山典堰、许州临颖屯、许州襄城屯、汝阳金乡屯、颖丰屯、遂平横山屯、蔡上浮召屯、汝阳县烟事屯。各设提领二员。江淮等处财赋都总管府,品秩为正三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总管一员,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照磨兼提控案牍各一员。至元二十六年,以宋谢太后、福王所献的产业以及贾似道、剳坚等人的田地设置总管府,负责管理这些产业。大德八年裁撤。天历二年恢复设置,隶属于詹事院。其所属机构附列如下。至大二年,设置兴圣宫江淮财赋总管府。储用库,设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杭州织染局,设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扬州等处财赋提举司,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提控案牍、都目各一员。其所属为安庆等处河泊所,设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建康等处财赋提举司,设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提控案牍、都目各一员。后至元元年裁撤。建康织染局,设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贵池织染局,设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建康等处三湖河泊所,设提领、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员。后至元元年裁撤。池州等处河泊所,设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平江等处财赋捉举司,设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提控案牍、都目各一员。后至元元年裁撤。杭州等处财赋提举司,所设官员与上面相同。后至元元年裁撤。陕西等处管领毛子匠捉举司,设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元朝初年,收集织造毛子的人匠。至元三年,设置官员二名,均世袭。大抚军院,品秩为从一品。后至元二十七年,命皇太子总领天下兵马,设置大抚军院。设知院四员、同知二员、副使七员、同佥一员,经历、都事各二员,照磨兼管勾一员。二十八年裁撤。昭功万户都总使司,品秩为正三品。设都总使二员,正三品;同知二员,从三品;副使二员,正四品;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至顺二年设置。凡文宗在潜邸时的扈从之臣,都在此府任职。后至元六年裁撤。
怯怜口钱粮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二员,正三品。都总管一员,正三品。列达鲁花赤一员,从三品。同知二员,正五品。副总管。从五品。经历、知事、提控案牍、承发架阁各一员。初为宫相都总管府。至顺二年罢宫相府,并鹤驭司改为怯怜口钱粮总管府。
织染杂造人匠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二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照磨各一员。至元二十年,为营领织染段匹人匠设总管府。元贞二年,升都总管府,隶徽政院。天历元年,改隶储庆司。三年,又改隶宫相府。宫相府罢,属都总使司。属于织染都总管府者:
织染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三年,提举司为绫锦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八年置。九年。以招收析居放良、还俗憎道为工匠二百八十有二户,教习织造之事。纹锦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八年,设长官十二年,以诸人匠赐东宫。十三年罢长官,改设大使、副使。
中山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二年罢真定局。从七品。大使一员。中统元年置。至元十六年,以赐东宫。
宏州荨麻林局纳失二局。秩从七品。各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五年置。十六年,并为一局。三十一年,徽政院以两局相去一百余里,复分二局。
大名织染杂造两提举司。秩正六品。至元二十一年置,各置提举、同提举、副提举一员。三十年,增置杂造达鲁花赤一员。
供用库。秩从九品。大使、副使各一员,受徽政院札。元初为绫锦总库,至元二十一年改供用库。
管领诸路打捕鹰房纳绵等户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都总管一员,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治中一员,从五品。府判一员,从六品。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掌人匠一万三千有奇,岁办税粮皮货采捕野物以供内府。至元十二年,赐东宫位下。十六年,立都总管府以治之。三十一年,隶徽政院。至大四年,隶崇祥院。延佑六年,又隶詹事院。天历元年,隶储庆司。至顺元年,改隶宫相府。宫相府罢,属郁总使司。凡属于本总管府者;管领上都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大使、司大使、副使各一员;管领顺德等处打捕鹰房纳棉等户提领所,达鲁花赤一员,提领、副提领各一员。管领冀宁等处,大都左右巡院等处,固安等处,中山等处,济南等处,顺德等处,益都等处,大同等处,济宁等处,兴和等处,晋宁等处,檀州等处,大宁等处,蓟州等处,真定等处,赵州等处。保定等处,冀州等处,汴粱等处,打捕鹰房纳棉等户提领所。凡十九处。提领、副提领各一员。管领顺州稻田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管领怀庆稻田提领所,提领一员。广衍库,大使管领。滑山炭场所,大使一员。
缮工司。秩正三品。卿二员,少卿二员,丞二员,经历、知事、照磨兼提控案牍、管勾承发架阁各一员,掌人匠营造之事。天历二年广。其属曰:
金玉珠翠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后至元元年罢。
曰:大都织染提举司。提举二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
曰:大都杂造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提同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
曰:富昌库。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内史府。秩正二品。内史九员,正二品《元典亨》作从二品。中尉六员,正三品。《元典章》作从三品。司马四员,正四品。《元典章》作从四品。咨议二员,从五品。记室二员,从六品。照磨兼管勾承发架阁库一员。从八品。至元三十年,封晋王于太祖四斡耳朵之地,改正博为内史,秩从二品。置官十四员。大德元年,增内史一员。至大元年,升正二品。给印分司京师,并分置官属。延佑三年,置晋王部断事官四员,都水太监四员,省卿一员。
延庆司,秩正三品。掌王府祈祷之事。使三员,正三品。同知二员,正四品。典薄一员。从七品。至元二十九年置,未几罢。大德三年,复置。十一年。升正二品。至大四年,改都功德使司。延佑三年,复为延庆司。《元典章》延庆司使,正三品。旧纪:至大三年,升秩正二品。
断事官。秩正二品。理王府之词讼。断事官十六员,正三品。经历一员,知事一员。
典军司。秩从七品。掌控鹤百二十六人,典军一员,副使二员。大德四年置。
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都总管府。秩正三品。总四斡耳朵位下户计民匠造作之事。达鲁花赤二员,正三品。都总管一员,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至元二十四年置。官吏不入常调。凡斡耳朵之事,复置四总管分掌之。至顺元年,立诸色民匠打捕鹰房都总管府,秩正二品。疑罢而复置。
译怯怜口钱粮总管府,品秩为正三品。设达鲁花赤二员,正三品;都总管一员,正三品;列达鲁花赤一员,从三品;同知二员,正五品;副总管【原文缺品秩】;经历、知事、提控案牍、承发架阁各一员。起初称为宫相都总管府。至顺二年裁撤宫相府,合并鹤驭司,改为怯怜口钱粮总管府。织染杂造人匠都总管府,品秩为正三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二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照磨各一员。至元二十年,为管理织染绸缎的人匠而设置总管府。元贞二年,升为都总管府,隶属于徽政院。天历元年,改隶储庆司。天历三年,又改隶宫相府。宫相府裁撤后,归属都总使司。属于织染都总管府的机构如下:织染局,品秩为从七品,设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二十三年,提举司改为绫锦局,品秩为从七品,设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八年设置;至元九年,因招收析居、放良、还俗的僧道为工匠,共二百八十二户,教授他们织造技艺。纹锦局,品秩为从七品,设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八年设置长官;至元十二年,把各类人匠赐给东宫。至元十三年裁撤长官,改设大使、副使。中山局,品秩为从七品,设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十二年裁撤真定局。真定局品秩为从七品,设大使一员;中统元年设置,至元十六年把它赐给东宫。宏州荨麻林、纳失二局,品秩为从七品,各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五年设置。至元十六年合并为一局。至元三十一年,徽政院以两局相距一百余里,又重新分为两局。大名织染、杂造两提举司,品秩为正六品。至元二十一年设置,各设提举、同提举、副提举一员。至元三十年,增设杂造达鲁花赤一员。供用库,品秩为从九品。设大使、副使各一员,接受徽政院札付。元朝初年称为绫锦总库,至元二十一年改为供用库。管辖各路打捕鹰房纳绵等户的都总管府,品秩为正三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都总管一员,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治中一员,从五品;府判一员,从六品;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掌管人匠一万三千余人,每年办理税粮、皮货和采捕的野生物,以供内府使用。至元十二年,赐给东宫位下。至元十六年,设置都总管府管理此事。至元三十一年,隶属于徽政院。至大四年,隶属于崇祥院。延祐六年,又隶属于詹事院。天历元年,隶属于储庆司。至顺元年,改隶宫相府。宫相府裁撤后,归属都总使司。凡属于本总管府的机构有:管辖上都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设大使、司大使、副使各一员;管辖顺德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的提领所,设达鲁花赤一员,提领、副提领各一员。另管辖冀宁等处、大都左右巡院等处、固安等处、中山等处、济南等处、顺德等处、益都等处、大同等处、济宁等处、兴和等处、晋宁等处、檀州等处、大宁等处、蓟州等处、真定等处、赵州等处。保定等处、冀州等处、汴梁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共十九处。各设提领、副提领一员。管辖顺州稻田提领所,设提领、副提领各一员;管辖怀庆稻田提领所,设提领一员。广衍库,由大使管领。滑山炭场所,设大使一员。缮工司,品秩为正三品。设卿二员、少卿二员、丞二员,经历、知事、照磨兼提控案牍、管勾承发架阁各一员,掌管人匠营造之事。天历二年扩充。其所属机构为:金玉珠翠提举司,设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后至元元年裁撤。大都织染提举司,设提举二员,同提举、副提举、吏目各一员。大都杂造提举司,设达鲁花赤、提举、【原文“提同举”疑为“同提举”】、副提举、吏目各一员。富昌库,设大使、副使各一员。内史府,品秩为正二品。设内史九员,正二品;《元典亨》作从二品。中尉六员,正三品;《元典章》作从三品。司马四员,正四品;《元典章》作从四品。咨议二员,从五品;记室二员,从六品;照磨兼管勾承发架阁库一员,从八品。至元三十年,在太祖四斡耳朵之地封晋王,把正博改为内史,品秩为从二品,设置官员十四名。大德元年,增设内史一员。至大元年,升为正二品。颁给印信,在京师分设机构,并分置属官。延祐三年,设置晋王部断事官四员、都水太监四员,省卿一员。延庆司,品秩为正三品,掌管王府祈祷事务。设使三员,正三品;同知二员,正四品;典薄一员,从七品。至元二十九年设置,不久裁撤。大德三年恢复设置。大德十一年,升为正二品。至大四年,改为都功德使司。延祐三年,恢复为延庆司。《元典章》记载,延庆司使为正三品。旧纪载:至大三年,品秩升为正二品。断事官,品秩为正二品,审理王府的诉讼。设断事官十六员,正三品;经历一员、知事一员。典军司,品秩为从七品,掌管一百二十六名控鹤人员。设典军一员、副使二员。大德四年设置。随路各色民匠打捕鹰房都总管府,品秩为正三品,总管四斡耳朵位下户计、民匠的制作事务。设达鲁花赤二员,正三品;都总管一员,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至元二十四年设置,官员和吏员不列入常规调补。凡斡耳朵的事务,又设置四个总管分别掌管。至顺元年,设置诸色民匠打捕鹰房都总管府,品秩为正二品;疑为裁撤后又重新设置。
管领保定等路阿哈探马赤诸色人匠总管府。秩从三品。掌太祖大斡朵一切事务。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知事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曹州东平等路民匠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大都纳棉提举司。秩从六品。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上都奉圣州长官司。秩从六品。管出征军五十一户。达鲁花赤、长官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保定织染局。秩从六品。管匠人一百一户。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丰州捏只局头目一员。掌织造花毯。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打捕鹰房民匠达鲁花赤总管府。秩正四品。掌二皇后斡耳朵位下岁赐财物造作等事。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知事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口子迤北长官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随路诸色民匠达鲁花赤等官。秩正五品。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随路打捕纳棉民匠长官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长官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涿州成锦局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河间民匠提举司。秩从四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河间、沧州等处长官司。秩正五品。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河间、临邑等处军民长官司。秩正七品。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等户总管府。秩从四品。掌太祖斡耳朵四季行营事务。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知事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涿州等处民匠异锦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上用织染局。秩从七品。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上都大都曲米等长官司。秩从七品。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彰德等处长官司。秩从七品。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上都大都等处长官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泰安等处长官司。秩正七品。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曹州等处长官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延佑六年,置河南田赋总管府,秩从三品。隶内史府。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各一员,副总管二员。
管领随路打捕鹰房诸色民匠怯怜口总管府。秩从三品。掌太祖四皇后位下四季行营并岁赐造作之事。达鲁花赤一员,从三品。总管一员,从三品。同知、正五品。副总管从五品。各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兼照磨各一员。延佑五年置。
管领大都上都打捕鹰房纳米面提举司。秩从正品。统领一百九十五户。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延佑五年置。
管领大都涿州织染提举司。秩正七品。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延佑五年置。
带领河间路清州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延佑五年置。
随路打捕鹰房诸色民匠总管府。秩正四品。掌北安王位下岁赐钱粮之事。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知事各一员。至元二十四年置。
管领大都等处纳棉提举司。秩正七品。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二年置。
管领大都等处金玉民匠稻田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二年置。
管领大都蓟州打捕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二年置。《元典章》管领怀孟等处人匠打捕达鲁花赤,从七品。
杂造局。秩正六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六年置。
怯怜口诸色人匠达鲁花赤并管领上都纳棉提举司。秩正五品。掌迭只斡耳朵位下怯怜口诸色民匠及岁赐等事。达鲁花赤、长官、同知、副长官各一员,提控案牍一员。
上都人匠提领所。秩从七品。达鲁花赤、提领、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至元二十四年置。
上都、大都提领所。秩从七品。掌本位下怯怜口等事。达鲁花赤、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二十七年置。
归德长官司。秩正六品。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至治三年置。
管领上都大都诸色人匠纳棉户提举司。秩从五品。掌斡耳朵位下岁赐等事。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七年置。
致用库。秩从七品。提领、大使各一员,副使二员。至元二十七年置。
提领司。秩从八品。提领三员,副提领一员。至元十一年置。
上都人匠局。秩从七品。达鲁花赤二员,副使二员。至元二十七年置。
译管辖保定等路阿哈、探马赤及各色人匠的总管府,品秩为从三品,掌管太祖大斡朵的一切事务。设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知事一员。至元十七年设置。管辖曹州、东平等路民匠的提举司,品秩为从五品。设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七年设置。管辖大都纳绵事务的提举司,品秩为从六品。设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七年设置。管辖上都、奉圣州长官司,品秩为从六品,管理出征军户五十一户。设达鲁花赤、长官各一员。至元十七年设置。管辖保定织染局,品秩为从六品,管理匠户一百一户。设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七年设置。管辖丰州捏只局,设头目一员,掌管织造花毯。至元十七年设置。管辖打捕鹰房民匠的达鲁花赤总管府,品秩为正四品,掌管二位皇后斡耳朵位下每年赏赐的财物及制作等事务。设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知事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设置。管辖口子以北地区的长官司,品秩为从五品。设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设置。管辖各路各色民匠的达鲁花赤等官,品秩为正五品。设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设置。管辖各路打捕鹰房纳绵民匠的长官司,品秩为从五品。设达鲁花赤、长官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设置。管辖涿州成锦局人匠的提举司,品秩为从五品。设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设置。管辖河间民匠的提举司,品秩为从四品。设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设置。管辖河间、沧州等处的长官司,品秩为正五品。设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设置。管辖河间、临邑等处军民的长官司,品秩为正七品。设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设置。管辖各路各色民匠、打捕鹰房等户的总管府,品秩为从四品,掌管太祖斡耳朵四季行营的事务。设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知事各一员。大德二年设置。管辖涿州等处民匠异锦局,品秩为正五品。设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大德二年设置。管辖上用织染局,品秩为从七品。设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大德二年设置。管辖上都、大都曲米等事务的长官司,品秩为从七品。设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设置。管辖彰德等处的长官司,品秩为从七品。设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设置。管辖上都、大都等处的长官司,品秩为从五品。设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设置。管辖泰安等处的长官司,品秩为正七品。设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设置。管辖曹州等处的长官司,品秩为从五品。设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设置。延祐六年,设置河南田赋总管府,品秩为从三品,隶属于内史府。设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各一员,副总管二员。管辖各路打捕鹰房、各色民匠和怯怜口的总管府,品秩为从三品。掌管太祖四位皇后位下四季行营以及每年赏赐物品的制作事务。设达鲁花赤一员,从三品;总管一员,从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一员,从五品;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兼照磨各一员。延祐五年设置。管辖大都、上都打捕鹰房纳米面事务的提举司,品秩为【原文“从正品”疑有误】。统领一百九十五户。设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延祐五年设置。管辖大都、涿州织染事务的提举司,品秩为正七品。设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延祐五年设置。管辖河间路清州人匠的提举司,品秩为从五品。设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延祐五年设置。各路打捕鹰房诸色民匠总管府,品秩为正四品,掌管北安王位下每年赏赐的钱粮事务。设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知事各一员。至元二十四年设置。管辖大都等处纳绵事务的提举司,品秩为正七品。设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二年设置。管辖大都等处金玉民匠、稻田事务的提举司,品秩为从五品。设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二年设置。管辖大都、蓟州打捕事务的提举司,品秩为从五品。设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二年设置。《元典章》记载,管辖怀孟等处人匠打捕事务的达鲁花赤,品秩为从七品。杂造局,品秩为正六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六年设置。怯怜口各色人匠达鲁花赤及管辖上都纳绵事务的提举司,品秩为正五品。掌管迭只斡耳朵位下怯怜口各色民匠以及每年赏赐等事务。设达鲁花赤、长官、同知、副长官各一员,提控案牍一员。上都人匠提领所,品秩为从七品。设达鲁花赤、提领、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至元二十四年设置。上都、大都提领所,品秩为从七品,掌管本位下怯怜口等事务。设达鲁花赤、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二十七年设置。归德长官司,品秩为正六品。设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至治三年设置。管辖上都、大都各色人匠纳绵户的提举司,品秩为从五品,掌管斡耳朵位下每年赏赐等事务。设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七年设置。致用库,品秩为从七品。设提领、大使各一员,副使二员。至元二十七年设置。提领司,品秩为从八品。设提领三员,副提领一员。至元十一年设置。上都人匠局,品秩为从七品。设达鲁花赤二员,副使二员。至元二十七年设置。
周王常侍府。秩正三品。常侍七员,中尉四员,咨议、记室各二员。打捕鹰房总管府设官六员,断事官八员,延福寺、饮膳署各二员。延佑三年置。是年,复置断事官二员。后罢。
诸王傅。秩正三品。宽彻不花太子至齐王位下凡四十五王,各设王傅、傅尉、秩正三品。司马秩正五品。三员。傅尉,惟宽彻不花、也不干、斡罗温三王有之。自此以下,皆称府尉。秩正四品。别于王傅之下,司马之上。三员并设。又多寡不同,或少至一员多至三员者。齐王又独设王博一员。
都护府。秩从二品。常领旧州城及畏吾儿之居汉地者。大都护四员,从二品。同知二员,从三品。副都护二员,从四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一员,从七品。照磨兼承发管勾一员。正八品。至元十一年,初置断事官。秩正三品。十八年,改领北庭都护府。秩从二品。二十年。改大理寺。秩正三品。二十二年,复为都护府。延佑二年,升正二品。七年,复为从二品。定置诸员如上。至元十一年,立建都宁远都护府,兼领互市监。其省罢年分末详。
崇福司。秩从二品。掌领马儿哈昔列班也里可温十字寺祭享等事。使四员,从二品。同知二员,从三品。副使二员,从四品。司丞二员,从五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_员,从七品。照磨一员。正八品。至元二十六年置。延佑二年改为院,置领院事一员,省并天下也里可温掌教七十二所,悉以其事归之,升正二品。七年。复为司,降从二品。定置诸员如上。
卷六十一 志第二十八
○百官七
大都留守司。秩正二品。掌守卫都城宫禁,调度本路供亿,兼理营缮内府诸邸、尚方供张及门钥启闭之事。留守五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副留守二员,正四品。判官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二员,从七品。管勾承发架阁库一员,正八品。照磨兼覆料官一员,正八品。部役兼壕寨一员。至元八年,至元二年置宫殿府,秩正四品。罢宫殿府行工部大少府监。二十一年,置大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知少府监事。《元典章》:大都留守词达鲁花赤兼少府监事正二品,大都留守正二品。知当时有达鲁花赤,其何时裁省则不可考。是年,又别置大都路都总管府,并少府监人留守司。皇庆元年,复立少府监,隶留守司。延祐七年,罢少府监,以本司兼监事。至正十八年,置大都分府四。其属附见:
修内司。秩从五品。领十四局工匠。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从五品。副使一员,正五品。直长五员,正八品。吏目一员,照磨一员,部役七员。中统二年置其属曰:
大木局。提领七员,管勾三员。中统二年置。
曰:小木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三员,管勾二员,提控四员。中统四年置。
曰:泥厦局。提领八员,管勾二员。中统四年置。
曰:车局。提领二员,管勾一员。中统五年置。
曰:装钉局。提领二员,同提领二员。中统四年置。
曰:铜局。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管勾一员。中统四年置。以上六局,俱秩从八品。
曰:竹作局。提领二员。提控一员。中统四年置。
曰:绳局。提领二员。中统五年置。
祗应司。秩从五品。掌内府及诸正邸异巧工作,修禳寺观营缮。大使一员,从五品。副使一员,正七品。直长三员,正八品。吏目一员。《元典章》祗应司都监,正九品,世祖建大都、上都宫殿,始置属。其属曰:
油漆局。提领五员,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掌髹漆。中统元年置。
曰:画局。提领五员,管勾一员。掌藻绘之工。中统元年置。
曰:销金局。提领一员,管勾一员。掌装鋈之工。中统四年置。
曰:裱槽局。提领一员。掌装裱之工。中统二年置。
曰:烧红局。提领二员。掌心红颜料。至元元年置。
器物局。秩从五品。掌内府宫殿及一切寺观公廨之管缮,凡御用各位下鞍辔、忽哥轿子、帐房车辆、金宝器物,皆掌之。大使一员,从五品。副使一员,正七品。直长二员,正八品。吏目一员。中统四年,置御用器物局,受省札。至元七年,改器物局,其属曰:
铁局。提领三员,管勾三员。掌轻细铁工。中统四年置。
曰:减铁局。管勾一员。掌造御用诸宫邸系腰。中统四年置。
曰:盒钵局。提领二员。掌制御用及系腰。中统四年置。
曰:成鞍局。提领三员。掌造御用鞍辔、象轿。中统四年置。
曰:羊山鞍局。提领一员。掌造常课鞍辔。至元十八年置。
曰:网局。提领二员,管勾一员。掌网扇之工。中统四年置。
曰:刀子局。提控二员。掌造御用及诸宫邸宝贝佩刀。中统四年置。
曰:旋局。提领二员。掌造御用木器。中统四年置。
曰:银局。提领一员。掌御用金银器盒。中统四年置。
曰:轿子局。提领一员。掌造御用木植鞍子诸物。中统四年置。
译周王常侍府,品秩为正三品。设常侍七员、中尉四员、咨议和记室各二员。打捕鹰房总管府设官六员,断事官八员,延福寺、饮膳署各设二员。延祐三年设置。同年,又设置断事官二员。后来裁撤。诸王傅,品秩为正三品。宽彻不花太子至齐王位下,共四十五王,各设置王傅、傅尉,品秩为正三品。司马品秩为正五品,设三员。傅尉只有宽彻不花、也不干、斡罗温三王设有。从这里以下,都称为府尉,品秩为正四品,设置在王傅之下、司马之上,三员一并设置。此外,人数多少不一,有的少到一员,多到三员。齐王又单独设置王博一员。都护府,品秩为从二品,通常统领旧州城以及居住在汉地的畏吾儿人。设大都护四员,从二品;同知二员,从三品;副都护二员,从四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一员,从七品;照磨兼承发管勾一员,正八品。至元十一年,最初设置断事官,品秩为正三品。至元十八年,改为北庭都护府,品秩为从二品。至元二十年,改为大理寺,品秩为正三品。至元二十二年,又恢复为都护府。延祐二年,升为正二品;延祐七年,又降为从二品。官员定额如上。至元十一年,设置建都宁远都护府,兼管互市监;其裁撤年份未详。崇福司,品秩为从二品,掌管马儿哈昔列班也里可温十字寺的祭祀享献等事务。设使四员,从二品;同知二员,从三品;副使二员,从四品;司丞二员,从五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原文缺员数】一员,从七品;照磨一员,正八品。至元二十六年设置。延祐二年改为院,设置领院事一员,并省并天下也里可温掌教七十二所,把它们的事务全部归入本院,升为正二品。延祐七年,又恢复为司,降为从二品。官员定额如上。卷六十一,志第二十八。百官七。大都留守司,品秩为正二品,掌管守卫都城宫禁,调度大都路的供给费用,并兼理营缮内府各王邸、尚方供张以及宫门钥匙和开闭等事务。设留守五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副留守二员,正四品;判官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二员,从七品;管勾承发架阁库一员,正八品;照磨兼覆料官一员,正八品;部役兼壕寨一员。至元八年,至元二年设置宫殿府,品秩为正四品;裁撤宫殿府,改行工部大少府监。至元二十一年,设置大都留守司,兼任本路都总管,主管少府监事务。《元典章》记载:大都留守达鲁花赤兼少府监事为正二品,大都留守为正二品。由此可知当时有达鲁花赤,但何时裁省,已不可考。同年,又另设大都路都总管府,并将少府监人员并入留守司。皇庆元年,恢复设置少府监,隶属于留守司。延祐七年,裁撤少府监,由本司兼管其事务。至正十八年,设置大都分府四处。其所属机构附列如下:修内司,品秩为从五品,统领十四局工匠。设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从五品;副使一员,正五品;直长五员,正八品;吏目、照磨各一员,部役七员。中统二年设置。其所属机构为:大木局,设提领七员、管勾三员。中统二年设置。小木局,设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三员、管勾二员、提控四员。中统四年设置。泥厦局,设提领八员、管勾二员。中统四年设置。车局,设提领二员、管勾一员。中统五年设置。装钉局,设提领二员、同提领二员。中统四年设置。说:铜局,设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管勾一员。中统四年设置。以上六局,官秩都为从八品。竹作局,设提领二员、提控一员。中统四年设置。绳局,设提领二员。中统五年设置。祗应司,品秩为从五品,掌管内府及各正邸的奇巧工艺,以及寺观的修缮和禳祈事务。设大使一员,从五品;副使一员,正七品;直长三员,正八品;吏目一员。《元典章》记载,祗应司都监为正九品。世祖建造大都、上都宫殿时,开始设置此司的属官。其所属机构为:油漆局,设提领五员,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掌管髹漆工艺。中统元年设置。画局,设提领五员、管勾一员,掌管彩绘工艺。中统元年设置。销金局,设提领一员、管勾一员,掌管装饰鎏金工艺。中统四年设置。裱槽局,设提领一员,掌管装裱工艺。中统二年设置。烧红局,设提领二员,掌管心红颜料。至元元年设置。器物局,品秩为从五品,掌管内府宫殿以及各寺观、公廨的一切修缮事务;凡御用的各位下鞍辔、忽哥轿子、帐房、车辆、金宝器物,都由它掌管。设大使一员,从五品;副使一员,正七品;直长二员,正八品;吏目一员。中统四年,设置御用器物局,接受中书省札付。至元七年,改为器物局。其所属机构为:铁局,设提领三员、管勾三员,掌管轻细铁器制作。中统四年设置。减铁局,设管勾一员,掌管制造御用及各宫邸使用的系腰。中统四年设置。盒钵局,设提领二员,掌管制作御用器物及系腰。中统四年设置。成鞍局,设提领三员,掌管制造御用鞍辔、象轿。中统四年设置。羊山鞍局,设提领一员,掌管制造常规所需的鞍辔。至元十八年设置。网局,设提领二员、管勾一员,掌管网扇制作。中统四年设置。刀子局,设提控二员,掌管制造御用以及各宫邸所用的宝刀佩刀。中统四年设置。名称为旋局。设提领二员,掌管制造御用木器。中统四年设置。名称为银局。设提领一员,掌管御用金银器皿和盒子。中统四年设置。名称为轿子局。设提领一员,掌管制造御用木制品、鞍子等物。中统四年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