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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新元史六十四

卷七十 志第三十七

史藏 · 正史 · 已译 · 第 318–319 段

云南曰威楚、丽江、大理、金齿、临安、曲靖、元江、罗罗、会川、建昌、德昌、柏兴、乌撒、东川、乌蒙。至元十四年,诸路总纳金课一百五定。

凡产银之所:

在腹里曰大都、真定、保定、云州、般阳、晋宁、怀孟。至元十一年,听王庭璧于檀州奉天等洞采之。十五年,令关世显等于蓟州丰山采之。二十七年,拨民户于望云煽冶,设从七品官掌之。二十八年,又开聚阳山银场。二十九年,立云州等处银场提举司。

辽阳曰大宁。延祐四年,惠州银洞三十六眼,立提举司办课。

江浙曰处州、建宁、延平。至元二十一年,建宁南剑等处立银场提举司煽冶。

江西曰抚、瑞、韶。贞元元年,江南行省臣言:“银场岁办万一千两,未尝及额,民不堪命。请自今从实收纳。”从之。瑞州蒙山场,至元二十一年拨粮一万二千五石,办银五百定。后拨四万石。至大元年,拨徽政院,连年亏额。延祐七年,依原定粮价折收原银七百定,解提举司收纳。至元二十三年,韶州曲江县银场。听民煽冶,岁输银三千两。湖广曰兴国、郴州。

河南曰汴梁、安丰、汝宁。延祐三年,李允直包罗山县银场课银三定。四年,李璮等包霍邱县豹子涯洞课银三十定。

陕西曰商州。

云南曰威楚、大理、金齿、临安、元江。

凡产铜之所:

在腹里曰益都。至元十年拨户一千于临朐县七宝山等处采之。

辽阳曰大宁。至元十五年,拨采木夫一千户于锦、瑞州鸡山、巴山等处采之。

云南曰大理、徵江。

至元二十二年,拨漏籍户于萨矣山煽冶,凡十有一所。至元二十年,中书省臣复奏:“根访产铜出处,召人兴冶,禁约诸人毋得沮坏。”从之。

凡产铁之所:

在腹里曰河东、顺德、擅、景、济南。

太宗八年,立炉于交城县,拨冶户一千煽冶。至元五年,始立河东洞冶总管府。七年,罢之。十三年,立平阳等路提举司。明年又罢之。大德十一年。听民煽冶。官为抽分。至大元年,复立河东都提举司,所隶之冶八:大通、兴国、惠民、利国、益国、闰富、丰宁、丰宁之冶。

有二在顺德者,至元三十一年,拨冶户六千煽冶。大德元年,立都提举司。延祐六年,罢顺德都提举司,并为顺德、广平、彰德等处提举司,所隶之治六:曰神德、左村、丰阳、临水、沙窝、固镇。

在檀、景等处者。太宗八年始拨北京户煽冶。中统二年,立提举司。大德五年,并檀、景三提举司为都提举司,所隶之冶七:曰双峰、暗峪、银匡、大峪、五峪、利贞、锥山。

在济南等处者,中统四年,拘漏籍户三千煽冶,至元五年,立洞冶总臂府。七年罢。至大元年,复立济南提举司。所隶之监五:曰宝成、通和、昆吾、元国、富国。

河南曰颍州光化。至元四年,兴河南等处铁冶,令礼部尚书木和纳兼领已括户三千兴煽颍州光化铁冶,岁输铁一百万七千斤,就铸农事二十万事市之。

江浙曰饶、徽、宁国、信、庆元、台、衢、处、建宁、兴化、邵武、漳、福、泉。江西曰龙兴、吉安、抚、袁、瑞、赣、临江、桂阳。湖广曰沅、潭、衡、武冈、宝庆、永、全、常宁、道州。

陕西曰兴元。

云南曰中庆、大理、金齿、临安、曲靖、徵江、罗罗、建昌。

独江浙、江西、湖广之课为最多。元贞二年,中书省奏罢百姓自备工本炉冶,官为兴煽发卖。大德七年,定各处铁冶课,依盐法一体禁治。

凡产铅锡之所:在江浙曰铅山、台、处、建宁、延年、邵武。江西曰韶洲、桂阳。湖广曰谭州。至元八年,沅、辰、靖等处转运司印造锡引,每引计锡一百斤,收钞三百文。商贾引赴各冶支锡贩卖,无引者比私盐减等杖六十,其锡没官。

凡产朱砂、水银之所:在辽阳曰北京。湖广曰潭、沅。四川曰思州。产碧甸子之所在:曰和林,曰会川。在北京者,至元十一年,命蒙古都甚以恤品人户于吉私迷之地采炼。在湖广者,沅州五寨萧雷发等每年包纳朱砂一千五百两,罗管寨包纳水银二千二百四十两,潭州安化县每年办朱砂八十两、水银五十两。碧甸子在和林者,至元十年命乌马儿采之;在会川者,二十一年输一千余块。

洞冶之外,产珠之所在:曰大都,元贞元年,听民于杨村直沽口捞采,命官买之。曰东京,至元十一年,令灭怯、安山等采于宋阿江、阿爷苦江、忽吕古江。曰广州,采于大步海。他如兀难、曲朵刺、浑都忽三河之珠,至元五年徙凤哥等户采之。胜州、延州、乃延等地之珠,十三年令朵鲁不歹采之。

译云南地区称威楚、丽江、大理、金齿、临安、曲靖、元江、罗罗、会川、建昌、德昌、柏兴、乌撒、东川、乌蒙。至元十四年,各路总共缴纳金税一百五定。凡是产银的地方:腹里地区称大都、真定、保定、云州、般阳、晋宁、怀孟。至元十一年,准许王庭璧在檀州奉天等矿洞采银。至元十五年,命关世显等人在蓟州丰山采银。至元二十七年,拨民户到望云鼓风炼冶,设置从七品官掌管。至元二十八年,又开设聚阳山银场。至元二十九年,设置云州等处银场提举司。辽阳地区称大宁。延祐四年,惠州有三十六个银洞,设置提举司办理银税。江浙地区称处州、建宁、延平。至元二十一年,在建宁、南剑等处设置银场提举司鼓风炼冶。江西地区称抚、瑞、韶。贞元元年,江南行省官员说:“银场每年应办一万一千两,从未达到定额,百姓无法承受。请从今以后按实际所得收纳。”朝廷听从了。瑞州蒙山场,至元二十一年拨给粮食一万二千五石,办理银五百定;后来拨给四万石。至大元年,拨归徽政院,连年亏欠定额。延祐七年,依照原定粮价折收原银七百定,解送提举司收纳。至元二十三年,韶州曲江县银场,准许百姓鼓风炼冶,每年缴纳银三千两。湖广地区称兴国、郴州。河南地区称汴梁、安丰、汝宁。延祐三年,李允直包办罗山县银场,缴纳课银三定。延祐四年,李璮等包办霍邱县豹子涯洞,缴纳课银三十定。陕西地区称商州。云南地区称威楚、大理、金齿、临安、元江。凡是产铜的地方:腹里地区称益都。至元十年,拨一千户到临朐县七宝山等处采铜。辽阳地区称大宁。至元十五年,拨一千户采木夫到锦州、瑞州鸡山、巴山等处采铜。云南地区称大理、徵江。至元二十二年,拨漏籍户到萨矣山鼓风炼冶,共有十一处。至元二十年,中书省官员又上奏:“查访产铜的地点,招募人户兴办冶炼,禁止各人阻挠破坏。”朝廷听从了。凡是产铁的地方:腹里地区称河东、顺德、檀、景、济南。太宗八年,在交城县设置炉场,拨一千户冶户鼓风炼冶。至元五年,开始设置河东洞冶总管府;至元七年撤销。至元十三年,设置平阳等路提举司,第二年又撤销。大德十一年,准许百姓自行鼓风炼冶,由官府抽分。至大元年,重新设置河东都提举司,所属冶场有八处:大通、兴国、惠民、利国、益国、闰富、丰宁,以及丰宁之冶。其中有两处在顺德。至元三十一年,拨六千冶户鼓风炼冶。大德元年,设置都提举司。延祐六年,撤销顺德都提举司,合并为顺德、广平、彰德等处提举司,所属冶场有六处:神德、左村、丰阳、临水、沙窝、固镇。在檀、景等处的冶场,太宗八年开始拨北京户鼓风炼冶。中统二年,设置提举司。大德五年,把檀、景三处提举司合并为都提举司,所属冶场有七处:双峰、暗峪、银匡、大峪、五峪、利贞、锥山。在济南等处的冶场,中统四年,拘集漏籍户三千人鼓风炼冶。至元五年,设置洞冶总管府;至元七年撤销。至大元年,重新设置济南提举司,所属监场有五处:宝成、通和、昆吾、元国、富国。河南地区有颍州、光化二处。至元四年,开办河南等处的铁冶,命礼部尚书木和纳兼管已经括取的三千户,兴办并鼓铸颍州、光化铁冶;每年输送铁一百万七千斤,就地铸造农具二十万事出售。江浙地区称饶、徽、宁国、信、庆元、台、衢、处、建宁、兴化、邵武、漳、福、泉。江西地区称龙兴、吉安、抚、袁、瑞、赣、临江、桂阳。湖广地区称沅、潭、衡、武冈、宝庆、永、全、常宁、道州。陕西地区称兴元。云南地区称中庆、大理、金齿、临安、曲靖、徵江、罗罗、建昌。只有江浙、江西、湖广的铁税最多。元贞二年,中书省上奏,停止由百姓自备工本经营炉冶,改由官府兴办、鼓风炼制并发行销售。大德七年,规定各处铁冶税,依照盐法一体禁止和治理。凡是产铅、锡的地方:江浙地区称铅山、台、处、建宁、延年、邵武;江西地区称韶州、桂阳;湖广地区称谭州。至元八年,沅、辰、靖等处转运司印造锡引,每引规定锡一百斤,收钞三百文。商人凭引到各冶场支取锡后贩卖;没有引的,按私盐罪减等处杖刑六十,所藏锡没收入官。凡是产朱砂、水银的地方:辽阳地区称北京;湖广地区称潭、沅;四川地区称思州。产碧甸子的地方:和林、会川。在北京的,至元十一年,命蒙古都甚带领恤品人户到吉私迷地方采炼。在湖广的,沅州五寨萧雷发等每年包纳朱砂一千五百两,罗管寨包纳水银二千二百四十两;潭州安化县每年办朱砂八十两、水银五十两。和林的碧甸子,至元十年命乌马儿采集;会川的,至元二十一年缴纳一千多块。矿冶之外,产珍珠的地方:大都,元贞元年,准许百姓在杨村直沽口打捞采集,命官府收买;东京,至元十一年,命灭怯、安山等人在宋阿江、阿爷苦江、忽吕古江采集;广州,在大步海采集。又如兀难、曲朵刺、浑都忽三河的珍珠,至元五年迁徙凤哥等户去采集;胜州、延州、乃延等地的珍珠,至元十三年命朵鲁不歹采集。

产玉之所在:曰匪力河。至元十一年,迷儿、麻合马、阿里三人言:“淘玉户旧有三百,今存者止七十户,其力不充,匪力河旁近有民户六十习淘玉,请免其差役,与淘户等所沟之玉自水站送于京师。”从之。曰河西。至大元年,中书省隔言:“阿失帖木儿请遣教化的诣河西采玉,驮攻玉沙之马四十余匹,玉工至千余人。臣等以为不急之务,请罢之。”从之。

产矾之所在:曰广平。至元二十八年,路鹏举献磁州武安县矾窑十处,岁办白矾三千斤。曰谭州。至元十八年,李日新自具工本于浏阳永兴矾场煎矾,每十斤官抽其二。曰河南。至元二十四年,立矾课所于无为路,每矾一引重三十斤,直钞五两。元贞元年,中书省臣同河南行省平章政事孛罗欢等言:“无为矾课,初岁入为钞止一百六十锭,后增至二千四百锭。大率敛富民、刻吏俸、停灶户工本以足之。宜减其数。”诏遣人核实汰之。

产硝、碱之所在:曰晋宁。

竹则所在产之。元初,惟河南之怀孟,陕西之京兆、凤翔有官竹园,立司竹监掌之。每岁令税课所官以时采伐,定其价为三等。至元二年,减辉州竹课。先是官取十之六,至是减其二。四年,命制国用使司印造怀孟等路司竹监竹引一万道,每道取工墨一钱,凡竹商皆给引。二十一年,以杯孟等路竹货,系百姓栽植恒产,有司拘收发卖,妨夺生理;乃罢司竹监,听民自买输税。初,杯、卫居民犯一笋、一竹,率以私论,民苦之。辉州知州尚文入为户部司金郎中,言其事,帝始罢之。二十三年,又用前抄纸坊大使郭▯言,立竹课提举司于卫州,管辉、怀、嵩、洛、京襄及益都、宿迁等四处。在官者给引,在民者包认课程。江南竹货,许腹里通行,止于卖处纳税。二十九年,用丞相完泽言,罢杯盂等路竹课。天历元年岁课数目:

金课:

腹里,四十定四十七两三钱。

江浙,一百八十锭一十五两一钱。

江西,二锭四十五两五钱。

湖广,八十锭二十两一钱。

河南,三十八两六钱。

四川,麸金七两二钱。

云南,一百八十四定一两九钱。

银课:

腹里,一定二十五两。

江浙,一百二十五锭三十九两二钱。

江西,四百六十二锭三两五钱。

湖广,二百三十六锭九两

云南,七百三十五锭四两三钱。

铜课:

云南,二千三百八十斤。

铁课:

江浙,额外铁二十四万五千八百六十七斤,课钞一千七百三锭一十四两。

江西,二十一万七千四百五十斤,课钞一百七十六锭二十四两。

湖广省,二十八万二千五百九十五斤。

河南,三千九百三十斤。

陕西,一万斤。

云南,一十二万一千七百一斤。

铅锡课:

江浙,额外铅粉八百八十七锭九两五钱,铅丹九锭四十二两二钱,黑锡二十四锭一十两二钱。

江西,锡一十七锭七两。

湖广,铅一千七百九十八斤。

矾课:

腹里,三十三锭二十五两八钱。

江浙,额外四十二两五钱。

河南省,额外二千四百一十四锭二十三两一钱。

硝碱课:

晋宁路,二十六锭七两四钱。

竹木课:

腹里,木六百七十六锭一十五两四钱,额外木七十三锭二十五两三钱,竹一千一百三锭二两二钱。

江浙,额外竹木九千三百五十五锭二十四两。

江西,额外竹木五百九十锭二十三两三钱。

河南,竹二十六万九千九百九十五,竿板木五万八千六百条,额外竹木一千七百四十八锭三十两一钱。木课无可考,额仅见于此。

卷七十一 志第三十八

  ○食货四

△盐课

元初,以酒醋、盐、河泊、金、银、铁冶六色课于民,岁额银万锭。太宗二年,始定盐法:一引重四百斤,价银十两。中统二年,减为七两。至元十三年,每引改为中统钞九贯。二十六年,增为五十贯。元贞二年,又增为六十五贯。至大二年至延祐三年,累增为一百五十贯。至大四年,户部言盐课价钱,中统至元年间,每引一十四两,至元二十二年每引二十两,已后递添至元贞二年,一引作中统钞六十五两。此时中统一两可买盐四斤上下。至大二年,尚书省奏准:每盐一引改作至大银钞四两。该至元二十两折中统钞一百两,较原价斗添三分之一。按中统两贯同白银一两,一贯同交钞一两,中统二年减为七两,白银七两也。户部所云每引十四两。交钞十四两也。大德四年,定每一引正课六十六两,带取钞二两五钱,纲船水脚一两一钱,装盐席素钱七钱,仓场脚钱六钱,共纳官中钞六十七两五钱。

译产玉的地方:匪力河。至元十一年,迷儿、麻合马、阿里三人说:“原有淘玉户三百户,如今只剩七十户,他们的劳力不足。匪力河附近有六十户民户熟习淘玉,请免除他们的差役,使他们与淘玉户相同;所淘得的玉,便由水站运送到京师。”朝廷听从了。又有河西。至大元年,中书省隔言:“阿失帖木儿请求派教化的到河西采玉,还要用四十多匹马驮运攻玉沙,并派玉工一千多人。臣等认为这是不急需的事务,请予停止。”朝廷听从了。产矾的地方:广平。至元二十八年,路鹏举献出磁州武安县的十处矾窑,每年办白矾三千斤。又有谭州。至元十八年,李日新自备工本,在浏阳永兴矾场煎矾,每十斤由官府抽取二斤。又有河南。至元二十四年,在无为路设置矾课所,每引矾重三十斤,价值钞五两。元贞元年,中书省官员与河南行省平章政事孛罗欢等说:“无为的矾税,最初每年收入只有钞一百六十锭,后来增加到二千四百锭。大多是搜刮富民、苛减吏员俸禄、停发灶户工本才勉强凑足,应该减少数额。”诏令派人核实并裁减。产硝、碱的地方:晋宁。竹子则各地都有出产。元朝初年,只有河南怀孟、陕西京兆和凤翔设有官营竹园,设置司竹监掌管。每年命税课所官员按时采伐,确定价格,分为三等。至元二年,减少辉州竹税。此前官府抽取十分之六,到这时减去其中二成。至元四年,命制国用使司印造怀孟等路司竹监竹引一万道,每道收取工墨钱一钱,所有竹商都发给竹引。至元二十一年,认为怀孟等路的竹货属于百姓栽植的恒产,有关官司拘收后发卖,妨害并夺取百姓生计,于是撤销司竹监,听任百姓自行买卖并缴税。起初,怀、卫居民犯有采一笋、一竹的,往往都按私采论罪,百姓以此为苦。辉州知州尚文入朝任户部司金郎中,陈说这件事,皇帝才开始废止。至元二十三年,又采纳原抄纸坊大使郭▯的意见,在卫州设置竹课提举司,管理辉、怀、嵩、洛、京襄以及益都、宿迁等四处。官府所有的竹货发给竹引,民间的则由承包者认纳课程。江南的竹货,准许在腹里地区通行,只在售卖处缴税。至元二十九年,采纳丞相完泽的意见,撤销怀孟等路的竹税。天历元年的年度税额如下:金税:腹里:四十定四十七两三钱。江浙:一百八十锭十五两一钱。江西:二锭四十五两五钱。湖广:八十锭二十两一钱。河南:三十八两六钱。四川:麸金七两二钱。云南:一百八十四定一两九钱。银税:腹里:一锭二十五两。江浙:一百二十五锭三十九两二钱。江西:四百六十二锭三两五钱。湖广:二百三十六锭九两。云南:七百三十五锭四两三钱。铜税:云南:二千三百八十斤。铁税:江浙:额外铁二十四万五千八百六十七斤,税钞一千七百三锭十四两。江西:二十一万七千四百五十斤,税钞一百七十六锭二十四两。湖广省:二十八万二千五百九十五斤。河南:三千九百三十斤。陕西:一万斤。云南:十二万一千七百一斤。铅锡税:江浙:额外铅粉八百八十七锭九两五钱,铅丹九锭四十二两二钱,黑锡二十四锭十两二钱。江西:锡十七锭七两。湖广:铅一千七百九十八斤。矾税:腹里:三十三锭二十五两八钱。江浙:额外四十二两五钱。河南省:额外二千四百一十四锭二十三两一钱。硝碱税:晋宁路:二十六锭七两四钱。竹木税:腹里:木六百七十六锭十五两四钱,额外木七十三锭二十五两三钱,竹一千一百三锭二两二钱。江浙:额外竹木九千三百五十五锭二十四两。江西:额外竹木五百九十锭二十三两三钱。河南:竹二十六万九千九百九十五,竿板木五万八千六百条,额外竹木一千七百四十八锭三十两一钱。木税无从考见,定额只在这里见到。卷七十一 志第三十八 食货四 盐税 元朝初年,把酒醋、盐、河泊、金、银、铁冶六种税征于百姓,每年定额为银一万锭。太宗二年,开始制定盐法:一引重四百斤,价格为银十两;中统二年,减为七两;至元十三年,每引改为中统钞九贯;至元二十六年,增加到五十贯;元贞二年,又增加到六十五贯;至大二年至延祐三年,逐步增加到一百五十贯。至大四年,户部说盐税价格:中统至元年间,每引十四两;至元二十二年,每引二十两;以后逐步增加,到元贞二年,一引定为中统钞六十五两。当时中统一两可以买盐四斤上下。至大二年,尚书省奏准:每引盐改作至大银钞四两。按至元二十两折合中统钞一百两,比原价增加三分之一。按照中统一两折合钞两贯、白银一两,一贯等同交钞一两;中统二年减为七两,也就是白银七两。户部所说的每引十四两,是交钞十四两。大德四年,规定每引正课六十六两,另带收钞二两五钱、纲船水脚一两一钱、装盐席素钱七钱、仓场脚钱六钱,共缴纳官府中钞六十七两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