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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五礼通考一百零七

五礼通考卷一百五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2315–2338 段

子孙保之【疏:子孙保之者,师说云:舜禅与禹,何言保者?此子孙承保祭祀,故云保。周时陈国是舜之后也】

译子孙要保有它。【疏:关于“子孙保之”的解释,师说认为:舜将帝位禅让给禹,为何说“保”呢?这是因为舜的子孙承继并保有祭祀,所以说“保”。周朝时的陈国就是舜的后代。】

朱子集注:「子孙,谓虞思、陈胡公之属。」

【纂笺:夏后之时,犹封虞思、虞遂;至周武王克殷,乃复求舜后,封于陈,为胡公。章句:以舜子孙不止此,故以之属二字该之】

蕙田案:此舜宗庙飨之子孙保之,乃万世私亲庙之凖则也。书曰:「受终于文祖」,又曰:「格于文祖」,是将摄位即位而告于尧庙之祖也。又曰:「受命于神宗」,是将禅位于禹而告于宗尧之庙也。舜嗣尧,故宗尧而不为瞽瞍立考庙。此云「宗庙」,当是虞国之庙。《国语》所称「祖颛顼与虞幕,能听协风,以成乐物生,有虞氏报焉」者,葢舜以大德而为天子,以其身宗尧之统,别为虞氏立祖考之庙,俾子孙承其祀。厥后虞思、陈、胡公之属,享国弗替焉。此正《中庸》所称大孝之实也。若使舜为天子而自立宗庙,传禹而后子孙,安得有之哉?故知「宗庙飨子孙保」是一顺事,非后世立庙称宗、追尊升祔者所得而借口也。详见庙制条。

  右有虞氏

汉书·宣帝本纪》:孝宣皇帝,武帝曾孙,戾太子孙也。太子纳史良娣,生史皇孙。皇孙纳王夫人生宣帝,号曰皇曾孙。生数月,遭巫蛊事。元平元年四月,昭帝崩,无嗣。大将军霍光请皇后徴昌邑王。六月丙寅,王受皇帝玺绶。癸已,光奏王滛乱,请废。秋七月,光奏议曰:「礼,人道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大宗无嗣,择支子孙贤者为嗣。孝武皇帝曾孙病,已有诏掖庭养视,至今年十八,操行节俭,仁慈爱人,可以入嗣孝昭皇帝。」后奏可,遣迎入未央宫,封阳武侯。已而羣臣奏上玺绶,即皇帝位。

本始元年六月,诏曰:「故皇太子在湖,未有号谥,岁时祠。其议谥及园邑。」

武五子传》有司奏请:“礼为人后者为之子也,故降其父母,不得祭尊祖之义也。陛下为孝昭帝后,承祖宗之祀,制礼不逾闲,谨行视孝昭帝所为,故皇太子起位在湖。史良娣▯在博望苑北,亲史皇孙位在广明郭北。谥法曰:‘谥者行之迹也。’愚以为亲谥宜曰悼,母曰悼后,比诸侯王园,置奉邑三百家。故皇太子谥曰戾,置奉邑二百家。史良娣曰戾夫人,置守冢三十家,园置长丞,周卫奉守如法。以湖阌乡邪里聚为戾园,长安白亭东为戾后园,广明成乡为悼园,皆改葬焉。”后八岁,有司复言:“礼父为士,子为天子,祭以天子,悼园宜称尊号曰皇考,立庙,因园为寝,以时荐享焉。益奉园民满千六百家,以为奉明县。尊戾夫人曰戾后,置园奉邑及益戾园各满三百家。”

元康元年夏五月,立皇考庙,益奉明园户为奉明县【师古曰:奉明园即皇考史皇孙之所葬也,本名广明,后追改】

▯▯成传》平帝元始中,大司马王莽奏:「本始元年,丞相义等议【蔡义也】谥孝宣皇帝亲曰『悼园』,置邑三百家。至元康元年,丞相相等奏【师古曰:魏相也】父为士,子为天子,祭以天子,悼园宜称尊号曰『皇考』,立庙,益故奉明园民满千六百家以为县。臣愚以为,皇考庙本不当立,累世奉之,非是。又孝文太后南陵,孝昭太后云陵,园虽前以礼不复修,陵名未正。谨与大司徒晏等百四十七人议,皆曰:『孝宣皇帝以兄孙继统,为孝昭皇帝后,以数故,孝元世以孝景皇帝及皇考庙亲未尽不毁,此两统贰父,违于礼制。』案义奏,亲谥曰『悼』,裁置奉邑,皆应经义;相奏,悼园称『皇考』,立庙,益民为县,违离祖统,乖缪本义。父为士,子为天子,祭以天子者,乃谓若虞舜、夏禹、殷汤、周文、汉之髙祖受命而王者也,非谓继祖统为后者也。臣请皇髙祖考庙奉明园毁勿修,罢南陵、云陵为县。」奏可。

【文献通考》胡氏寅曰:礼曰:“为人后者,为其父母降,不敢贰尊也。”既名其所后为父母,则不得名其所生曰父母矣。而礼有“为其父母降”,是犹以父母名之,何此所谓不以辞害意也?立言者顾不可曰:“为其伯父、伯母、叔父、叔母降”,故假曰父母,以明当降之义。降则不可名之曰父母矣。宣帝初,有司奏请戾太子及悼后之

译朱子集注:“子孙,是指虞思、陈胡公之类的人。”

【纂笺:夏朝时,仍然分封虞思、虞遂;到了周武王灭殷,才再次寻找舜的后代,封在陈地,称为胡公。章句:因为舜的子孙不止这些人,所以用‘之类’二字来概括】

惠田按:这里说舜在宗庙中享受祭祀,子孙得以保有天下,这是万世以来私人亲庙的准则。《尚书》说:“在文祖那里接受尧的终结”,又说:“到达文祖那里”,这是将要摄位或即位时,向尧庙的祖先报告。又说:“在神宗那里接受天命”,这是将要禅位给禹时,向宗尧之庙报告。舜继承尧,所以尊奉尧而不为瞽瞍设立考庙。这里所说的“宗庙”,应当是虞国的庙。《国语》中所说的“祖颛顼与虞幕,能听协风,以成乐物生,有虞氏报焉”,大概是舜以大德成为天子,以自身尊奉尧的统绪,另外为虞氏设立祖考之庙,让子孙承继其祭祀。此后虞思、陈胡公之类,享有国家而不废替。这正是《中庸》所称的大孝的实际体现。如果让舜作为天子而自立宗庙,传给禹之后,子孙哪里还能保有呢?所以知道“宗庙享受祭祀,子孙保有天下”是一顺理成章的事,不是后世立庙称宗、追尊升祔者所能借口的。详见庙制条。

  右有虞氏

《汉书·宣帝本纪》:孝宣皇帝,是武帝的曾孙,戾太子的孙子。太子纳史良娣,生史皇孙。皇孙纳王夫人生宣帝,号曰皇曾孙。出生几个月,遭遇巫蛊之事。元平元年四月,昭帝崩,没有子嗣。大将军霍光请求皇后征召昌邑王。六月丙寅,昌邑王接受皇帝玺绶。癸巳,霍光上奏昌邑王淫乱,请求废黜。秋七月,霍光上奏议论说:“礼,人道亲爱亲人,所以尊祖;尊祖,所以敬宗。大宗没有子嗣,选择支系子孙中贤能的人作为嗣子。孝武皇帝曾孙病,已有诏令在掖庭抚养,到现在十八岁,操行节俭,仁慈爱人,可以入嗣孝昭皇帝。”后来奏请获准,派遣迎接进入未央宫,封为阳武侯。不久群臣上奏呈上玺绶,即皇帝位。

本始元年六月,下诏说:“故皇太子葬在湖,没有号谥,每年按时祭祀。请议定谥号及园邑。”

《武五子传》有司奏请:“礼,为人后者为之子,所以降低其父母的地位,不得祭祀尊祖之义。陛下作为孝昭帝的后,承继祖宗的祭祀,制定礼仪不逾越界限,谨慎行事视孝昭帝所为,所以皇太子起位在湖。史良娣葬在博望苑北,亲史皇孙位在广明郭北。谥法说:‘谥是行为的痕迹。’愚以为亲谥宜曰悼,母曰悼后,比照诸侯王园,设置奉邑三百家。故皇太子谥曰戾,设置奉邑二百家。史良娣曰戾夫人,设置守冢三十家,园置长丞,周卫奉守如法。以湖阌乡邪里聚为戾园,长安白亭东为戾后园,广明成乡为悼园,都改葬于此。”后来八年,有司又说:“礼,父为士,子为天子,祭以天子,悼园宜称尊号曰皇考,立庙,因园为寝,按时荐享。增加奉园民满千六百家,以为奉明县。尊戾夫人曰戾后,设置园奉邑及增加戾园各满三百家。”

元康元年夏五月,立皇考庙,增加奉明园户为奉明县【师古曰:奉明园即皇考史皇孙所葬之处,本名广明,后追改】

〇〇成传》平帝元始中,大司马王莽奏:“本始元年,丞相义等议【蔡义也】谥孝宣皇帝亲曰‘悼园’,置邑三百家。至元康元年,丞相相等奏【师古曰:魏相也】父为士,子为天子,祭以天子,悼园宜称尊号曰‘皇考’,立庙,增加故奉明园民满千六百家以为县。臣愚以为,皇考庙本不当立,累世奉之,非是。又孝文太后南陵,孝昭太后云陵,园虽前以礼不复修,陵名未正。谨与大司徒晏等百四十七人议,皆曰:‘孝宣皇帝以兄孙继统,为孝昭皇帝后,以数故,孝元世以孝景皇帝及皇考庙亲未尽不毁,此两统贰父,违于礼制。’案义奏,亲谥曰‘悼’,裁置奉邑,皆应经义;相奏,悼园称‘皇考’,立庙,益民为县,违离祖统,乖缪本义。父为士,子为天子,祭以天子者,乃谓若虞舜、夏禹、殷汤、周文、汉之高祖受命而王者也,非谓继祖统为后者也。臣请皇高祖考庙奉明园毁勿修,罢南陵、云陵为县。”奏可。

【文献通考》胡氏寅曰:礼说:“为人后者,为其父母降,不敢贰尊也。”既然命名所后为父母,则不得命名所生曰父母了。而礼有“为其父母降”,是犹以父母名之,何此所谓不以辞害意也?立言者顾不可曰:“为其伯父、伯母、叔父、叔母降”,故假曰父母,以明当降之义。降则不可名之曰父母矣。宣帝初,有司奏请戾太子及悼后之

諡,首言“为人后者”云云,后言“故太子諡曰戾”云云,首尾皆是也。而中有称亲之言,则非也。诏书问故太子未及史皇孙,虽包含意指,有司直对太子、良娣之谥可也。而前据经义,后上戾名,中特称亲以中帝意,岂非奸说乎?夫“亲”深言之,则非父不可当,若曰“文王之为世子,有父之亲”是也。泛言之,则所厚者皆可称,若曰“亲者无失其为亲”是也。有司之言果何从欤?若避曰“考”,故以“亲”言,是疏之也。知其不可称“考”,而姑曰“亲”以包举之,是不正名亦疏之也。以其不得于言,知其不契于理。既为伯叔父母之后,而父母之则当降所生父母,而伯父母之、叔父母之,昭昭然矣】

译关于谥号,开头说“为人后者”等等,结尾说“故太子谥曰戾”等等,首尾都是正确的。但中间有称呼“亲”的话,则是不对的。诏书询问故太子,并未提及史皇孙,虽然包含意指,有关部门直接回答太子、良娣的谥号就可以了。然而前面依据经义,后面上报“戾”这个名号,中间特意称呼“亲”来迎合皇帝的心意,这难道不是奸邪的言论吗?所谓“亲”,深入来说,除了父亲没有人能担当,比如“文王作为世子,有对待父亲的亲爱”就是如此。泛泛来说,所厚待的人都可以称为“亲”,比如“亲人没有失去他们作为亲人的身份”就是如此。有关部门的话究竟遵循哪一种呢?如果避讳说“考”,所以用“亲”来称呼,这是疏远他。知道不能称“考”,却暂且说“亲”来笼统概括,这是不正名也是疏远他。从他们的言辞不当,就知道他们不符合情理。既然已经作为伯叔父母的后嗣,那么对待父母就应当降低所生父母的地位,而对待伯父母、叔父母,这是显而易见的。

【马氏廷鸾曰:胡氏之说,辨则辨矣,而施之宣帝之世则不可,敢问宣帝而欲称其所生之父母也,将为伯父乎?为叔父乎?于所后父为兄,则伯父也;于所后父为弟,则叔父也。而宣帝则有所后祖,无所后父者也。昭帝崩,无嗣,宣帝以兄孙为叔祖后者也。不得其所后之父而父之,则何以称其所生之父乎?先是昌邑王以兄子入继,则考昭帝可也。昭帝葬矣,易月之制终矣,昌邑废矣。宣帝始以兄孙入继,当时唯言嗣孝昭皇帝后而已,则未知其为子乎?为孙乎?必也升一等而考昭帝,则又将降一等而兄史皇孙矣,可乎?不可。有司未有所处,姑縁其所生父,直称之曰皇考而已。故曰:胡氏辨则辨矣,施之宣帝之世则不可。当俟通儒而质之】

戴氏震曰:汉宣帝之入嗣也,后昭帝有所后,祖无所后,父丞相相等奏悼园宜尊称号曰皇考,立庙。胡氏之论曰:既为伯叔父母之后,而父母之则,当降所生父母,而伯叔父母之称,昭昭然矣。马氏驳之曰:宣帝以兄孙为叔祖后者也,不得其所后之父,而父之则,何以称其所生之父乎?有司未有所处,姑縁其所生父,直称之曰皇考而已。今案奏者议者皆非也。礼,王考庙考庙相逮之道也。如宣帝不入嗣,固考史皇孙而祖戾太子,今既祖昭帝,不得祖戾太子矣。独考史皇孙,则其称名疑为疑于昭帝,史皇孙之为相逮也者,为疑于戾太子,史皇孙之非相逮也者,疑故不可称也。然则以孙后祖可乎?曰可。防服斩衰章,为人后者,雷氏曰:为人后者,为所后之父,阙此五字,以其所后之父或早卒,今所后其人不定,或后祖父,或后曽髙祖,故阙之也。此阙之,雷氏之云当矣,犹未尽。葢有承殇而后祖者,则无所后之父,雷氏但据有所后之父言耳。右古人后祖证一。孔子曰:宗子为殇而死,庶子弗为后也。郑注曰:明不序昭穆,立之庙,其祭之就其祖而已,代之者主其礼。孔頴逹曰:以其未成人,庶子不得代为之后,不以父服服之。郑以殇不立庙解弗为后,孔以不从父服解弗为后。葢入庙则全乎子,服斩则全乎子,承殇不为之子也。防服斩衰有为人后者之条,故此言弗为后以别之。右古人后祖证二。小记:为殇后者以其服服之。郑注曰:言为后者据承之也,殇无为人父之道,以本亲之服服之。夫孔子言弗为后,而此又言为殇后,郑以据承之,明其为辞之借,然不特尔也。明乎弗为后之义,则于殇者昭穆同列皆得入继,其殇者兄弟也。明乎为殇后而不服斩衰之义,则于殇者降等皆得入继,其殇者虽叔父也而承之,不必子之。右古人后祖证三。三者互相。为义例者也。后祖之为昭穆,奈何?曰:惟父子则昭穆异,兄弟则昭穆同,祖孙则昭穆同。上治祖祢,下治子孙,旁治兄弟,推之百世而不易。然则祖孙相接,无所后父,何也?曰:古经不曰“为人子”,而曰“为人后”,通乎不为子而为后之辞也。孙可后祖而非祢,祖弟可后兄而非祢兄。鲁人伤归父之无后,使仲婴齐为之后,弟后兄也。后者承先辞也。父子之道穷,而先后之义起。以父子则亲重,以先后则统重。防服子夏传曰:“特重大宗者,降其小宗也。”大宗者,尊之统也。此言亲不胜统,宁屈亲亲之分,以伸大统之尊。生乎道之穷,断以义之正,有如是者。或曰:推而至于宣帝,有所后祖,无所后父,礼固有然矣。其称“史皇孙”也,直曰“皇考”,既名疑曰“皇伯考”若“叔考”,名又无所縁定,若之何?曰:凡为人后者,不可一时两称父,不可旷而无父。宋濮议以生例没,断然当称“皇伯考”,不可一时两称父故也。汉宣帝即亲存,初无一时两称之嫌,惟以不可旷而无父论之。礼虽可以后祖,其无所后父者,于本生父母私言则曰“父母”,公言则曰“本生”,以别之曰“本生父母”,人岂有非之者哉?礼重辨嫌疑而已。宣帝不在辨嫌而在辨疑,辨嫌不可直称“皇考”,辨疑亦不可立之庙而直称“皇考”。不可旷而无父,则并不得同于有所后父者之称“皇伯考

译马廷鸾说:胡氏的论述,辨析得虽然精辟,但应用到汉宣帝那个时代却行不通。请问,宣帝如果想称呼他的亲生父母,是要称他们为伯父呢,还是叔父呢?对于他所继承的父亲而言,如果是兄长,那就是伯父;如果是弟弟,那就是叔父。而宣帝是有他所继承的祖父,却没有他所继承的父亲的。昭帝驾崩,没有子嗣,宣帝是以兄长的孙子身份来继承叔祖父的。如果不能把他所继承的父亲当作父亲来对待,那么又该如何称呼他的亲生父亲呢?此前昌邑王以兄长的儿子身份入继大统,那么尊称昭帝为父亲是可以的。昭帝已经下葬,易月之制已经终结,昌邑王也被废黜了。宣帝起初以兄长的孙子身份入继,当时只说继承孝昭皇帝的后嗣罢了,那么不知道他是作为儿子呢,还是作为孙子呢?如果一定要提升一等而尊称昭帝为父亲,那么又要降低一等而称史皇孙为兄长,这可以吗?不可以。有关部门没有确定的办法,暂且依据他的亲生父亲,直接称他为皇考罢了。所以说:胡氏辨析得虽然精辟,但应用到宣帝那个时代却行不通。应当等待通晓儒学的学者来质询决断。

戴震说:汉宣帝入继大统时,继承的是昭帝,有所继承的祖父,却没有所继承的父亲。丞相等人上奏说悼园的称号应当尊称为皇考,并建立宗庙。胡氏的论点是:既然作为伯叔父母的后嗣,那么对待亲生父母的礼节,就应当降低对亲生父母的称呼,而对伯叔父母的称呼,是明确无疑的。马氏驳斥他说:宣帝是以兄长的孙子身份来继承叔祖父的,不能把他所继承的父亲当作父亲来对待,那么又该如何称呼他的亲生父亲呢?有关部门没有确定的办法,暂且依据他的亲生父亲,直接称他为皇考罢了。现在考察,上奏者和议论者都是不对的。礼制规定,祖父的庙和父亲的庙是相承相连的。如果宣帝不入继大统,本来就可以尊称史皇孙为父亲,尊称戾太子为祖父;现在既然尊称昭帝为祖父,就不能再尊称戾太子为祖父了。如果只尊称史皇孙为父亲,那么他的名分就与昭帝相混淆,史皇孙之所以与昭帝相承相连,是因为与戾太子相混淆;史皇孙之所以不与昭帝相承相连,也是因为这种混淆,所以名分上不可称。那么用孙子继承祖父可以吗?回答说:可以。《丧服·斩衰章》说:“为人后者”,雷氏说:“为人后者,为所后之父”,这里缺了这五个字,因为他所继承的父亲可能早逝,现在所继承的人不一定,或者继承祖父,或者继承曾高祖,所以缺了这五个字。这里缺了这五个字,雷氏的说法是恰当的,但还没有穷尽。大概有继承夭折者而继承祖父的情况,那么就没有所继承的父亲,雷氏只是根据有所继承的父亲的情况来说的。这是古人继承祖父的第一个证据。孔子说:“宗子为夭折而死,庶子不继承他。”郑玄注说:“表明不排定昭穆次序,立庙祭祀,就在祖父那里祭祀,代替他主持礼仪的是宗子。”孔颖达说:“因为他没有成年,庶子不能代替他继承后嗣,不按照父亲的服丧等级为他服丧。”郑玄用夭折者不立庙来解释不继承,孔颖达用不按照父亲的服丧等级来解释不继承。大概入庙就是完全的子嗣,服斩衰就是完全的子嗣,继承夭折者不把他当作儿子。《丧服·斩衰》有为人后者的条目,所以这里说不继承以作区别。这是古人继承祖父的第二个证据。《小记》说:“为夭折者继承后嗣,按照他本来的服丧等级服丧。”郑玄注说:“说为后者,是依据继承而言,夭折者没有作为父亲的道理,按照本来的亲属关系服丧。”孔子说不继承,而这里又说为夭折者继承,郑玄说依据继承,显然是借用的言辞,然而不仅如此。明白了不继承的含义,那么对于夭折者,昭穆同列的都可以入继,那是夭折者的兄弟。明白了为夭折者继承而不服斩衰的含义,那么对于夭折者,降低等级的都可以入继,那即使是叔父而继承他,也不必把他当作儿子。这是古人继承祖父的第三个证据。这三者是互相为义例的。继承祖父的昭穆关系是怎样的呢?回答说:只有父子之间昭穆不同,兄弟之间昭穆相同,祖孙之间昭穆相同。上治理祖父和父亲,下治理子孙,旁治理兄弟,推演到百世也不会改变。那么祖孙相接,没有所继承的父亲,为什么呢?回答说:古经不说“为人子”,而说“为人后”,通晓了不作为儿子而作为后嗣的言辞。孙子可以继承祖父而不是父亲,祖父的弟弟可以继承兄长而不是父亲的兄长。鲁国人哀伤归父没有后嗣,让仲婴齐作为他的后嗣,这是弟弟继承兄长。后嗣是承接先人的言辞。父子之道穷尽了,而先后之义就产生了。以父子关系而言,亲情为重;以先后关系而言,统绪为重。《丧服·子夏传》说:“特别重视大宗,是降低小宗的缘故。”大宗,是尊贵的统绪。这是说亲情不能胜过统绪,宁可委屈亲情的分别,以伸张大统的尊严。产生于道义的穷尽,断定为义理的正统,有像这样的情况。有人说:推演到宣帝,有所继承的祖父,没有所继承的父亲,礼制本来就是这样。他称呼“史皇孙”,直接称为“皇考”,既然名分可疑,称为“皇伯考”或“叔考”,名分又没有依据来确定,该怎么办呢?回答说:凡是为人后者,不能一时同时称呼两个父亲,不能空缺而没有父亲。宋代的濮议以生者为例对待死者,断然应当称为“皇伯考”,是因为不能一时同时称呼两个父亲。汉宣帝即使亲生父亲在世,起初也没有一时同时称呼的嫌疑,只是从不能空缺而没有父亲的角度来讨论。礼制虽然可以继承祖父,那没有所继承父亲的人,在私下对亲生父母说话时称“父母”,在公开场合称“本生”,以区别称为“本生父母”,人们难道会非议吗?礼制重在辨别嫌疑罢了。宣帝不在辨别嫌疑而在辨别疑惑,辨别嫌疑不可以直接称为“皇考”,辨别疑惑也不可以立庙而直接称为“皇考”。不能空缺而没有父亲,那么也就不能等同于有所继承父亲的人而称为“皇伯考”。

”。是故祭告之辞,私于所祭之地称“皇考”可也,公言之曰“本生皇考”可也。丞相义等之议,谥曰“悼园”,置邑三百家而不立庙,义之正也。

译因此,在祭祀祷告的辞令中,私下在祭祀的地方称“皇考”是可以的,公开场合则称“本生皇考”也是可以的。丞相义等人提出的建议,追谥为“悼园”,设置三百户的食邑但不建立宗庙,这是合乎道义的正论。

蕙田案:汉宣帝时,有司奏称亲,史皇孙,又称亲谥,宜曰悼,母曰悼后。亲之为言,即父也。倘但曰史皇孙,曰王夫人,顾不可为其推而逺之,几不知为宣帝何人矣。胡氏谓称亲为奸説,葢怵于后世之事,而为是言耶?夫使必禁其称亲,将礼所云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父母二字,亦必不可施于语言乎?此有宋濮议,所以启欧阳公之辨也。夫辞穷则反本,是故谓之其父母,则己别于所后父母矣。宣帝无所后父母者也。有司必不敢曰考曰妣,而曰亲曰母,又仅比诸侯王。此亦严核于名实矣。但厥后直曰皇考,则未得礼。若曰本生皇考,亦无妨也。犹之礼曰其父母也,至因园为寝,而曰皇考庙,则疑上与昭帝相承无别,虽在庙制之外,然非礼矣。

  右汉宣帝

哀帝本纪:孝哀皇帝,元帝庶孙,定陶共王子也。母曰丁姫成帝亡子,立为皇太子。后月余,立楚孝王孙景为定陶王,奉共王嗣,所以奬厉太子,专为后之谊。绥和二年三月,成帝崩。四月丙午,太子即皇帝位。太皇太后诏尊定陶共王为共皇。五月诏曰:「春秋母以子贵,尊定陶太后曰恭皇太后,丁姬曰恭皇后。」建平二年诏曰:「汉家之制,推亲亲以显尊尊,定陶恭皇之号不宜复称定陶,尊恭皇太后曰帝太太后,恭皇后曰帝太后。」立恭皇庙于京师。六月庚申,帝太后丁氏崩。上曰:「朕闻夫妇一体,诗云『谷则异室,死则同穴』,祔葬之礼自周兴焉。帝太后宜起陵恭皇之园,遂葬定陶,发陈留、济隂近郡国五万人穿复土。」

蕙田案:此立私亲庙于京师之始。

定陶共王传。定陶共王康,永光三年立为济阳王,八年徙为山阳王,八年徙定陶王,十九年薨。子欣嗣,十五年。成帝无子,徴入为皇太子。上以太子奉大宗,后不得顾私亲,乃立楚思王子景为定陶王,奉共王后。成帝崩,太子即位,是为孝哀帝。即位二年,追尊共王为共皇帝,置寝庙京师,序昭穆仪如孝元帝【如淳曰:恭王元帝子也,为庙京师,列昭穆之次如元帝言,如天子之仪】徙定陶王景为信都王云【如淳曰:不复为定陶王立后者,哀帝自以己为后故】

孝元傅昭仪传》:孝元傅昭仪,哀帝祖母也。产一男一女,女为平都公主,男为定陶共王。元帝崩,随王归国,称定陶太后。共王薨,子代为王,王母曰丁姬。成帝无继嗣,徴立为太子。哀帝即位,髙昌侯董宏希防上书,言宜立丁姬为帝太后。师丹劾奏宏怀邪误,朝不道。上初即位,谦让从师丹言,止后廼白,令皇太后下诏尊定陶共王为共皇。哀帝因是曰:“《春秋》母以子贵。”尊傅太后为共皇太后,丁姬为共皇后。后岁余,为共皇立寝庙于京师,比宣帝父悼皇考制度,序昭穆于前殿。

师丹传:郎中令冷褒、黄门郎段犹等奏言:“定陶共皇太后、共皇后皆不宜复引定陶藩国之名,以冠大号;车马衣服,宜皆称皇之意【师古曰:副称之也】置吏二千石以下,各供厥职。又宜为共皇立庙京师。上覆下其议,有司皆以为宜如褒、犹言。丹独议曰:“圣王制礼,取法于天地,尊卑者所以正天地之位,不可乱也。今定陶共皇太后、共皇后以定陶共皇为号者,母从子,妻从夫之义也。欲立官置吏,车服与太皇太后,并非所以明尊无二上之义也。定陶共皇号谥已前定义,不得复改。礼,父为士,子为天子,祭以天子,其尸服以士服,子无爵父之义。尊父母也,为人后者为之子,故为所后服斩衰三年,而降其父母朞。明尊本祖而重正统也。孝成皇帝圣恩深逺,故为共王立后,奉承祭祀,令共皇长为一国太祖,万世不毁,恩义已备。陛下既继体先帝,持重大宗,承宗庙天地社稷之祀,义不可复奉定陶共皇祭入其庙。今欲立庙于京师,而使臣下祭之,是无主也。又亲尽当毁,空去一国太祖不堕之祀,而就无主当毁不正之礼,非所以尊厚共皇也。”丹由是浸不合上意,免为庶人。平帝即位,新都侯王莽白太皇太后,发掘傅太后、丁太后,▯夺其玺绶,更以民葬之。定陶堕废共皇庙。

蕙田

译惠栋按:汉宣帝时,有关官员上奏称父亲为“史皇孙”,又称父亲谥号,适宜称为“悼”,母亲称为“悼后”。“亲”这个说法,就是父亲的意思。如果只称“史皇孙”、“王夫人”,难道不可以为他们推演而疏远他们,几乎不知道他们是宣帝的什么人了吗?胡氏说称父亲为“奸说”,大概是被后世的事情所惊惧,才说出这样的话吧?如果一定要禁止称父亲,那么礼制中所说的“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答父母这两个字,也一定不能在语言中使用吗?这就是宋代濮议,所以引发欧阳修辩论的原因。言辞穷尽则回归根本,因此称其父母,就已经区别于所过继的父母了。宣帝没有所过继的父母。有关官员一定不敢称考称妣,而称亲称母,又仅仅比照诸侯王。这也是严格核实名实了。但是后来直接称皇考,则不符合礼制。如果说本生皇考,也没有妨碍。就像礼制中说其父母一样,至于因为园寝而称皇考庙,则怀疑与昭帝相承没有区别,虽然在庙制之外,但不符合礼制。

右汉宣帝

《哀帝本纪》:孝哀皇帝,是元帝的庶孙,定陶共王的儿子。母亲叫丁姬。成帝没有儿子,立为皇太子。一个多月后,立楚孝王的孙子景为定陶王,奉承共王的祭祀,用来奖赏勉励太子,专门作为过继的义理。绥和二年三月,成帝驾崩。四月丙午日,太子即皇帝位。太皇太后下诏尊定陶共王为共皇。五月下诏说:“《春秋》母以子贵,尊定陶太后为恭皇太后,丁姬为恭皇后。”建平二年下诏说:“汉家的制度,推崇亲亲以显尊尊,定陶恭皇的称号不宜再称定陶,尊恭皇太后为帝太太后,恭皇后为帝太后。”在京师建立恭皇庙。六月庚申日,帝太后丁氏驾崩。皇上说:“我听说夫妇一体,《诗经》说‘活着则不同居室,死了则同穴埋葬’,祔葬的礼制从周代兴起。帝太后应当在恭皇的园陵起陵,于是葬在定陶,征发陈留、济阴附近郡国五万人挖掘覆土。”

惠栋按:这是在京师建立私亲庙的开始。

《定陶共王传》:定陶共王康,永光三年立为济阳王,八年迁徙为山阳王,八年迁徙为定陶王,十九年去世。儿子欣继承,十五年。成帝没有儿子,征召入京为皇太子。皇上因为太子奉承大宗,后不得顾念私亲,于是立楚思王的儿子景为定陶王,奉承共王的祭祀。成帝驾崩,太子即位,这就是孝哀帝。即位二年,追尊共王为共皇帝,在京师设置寝庙,排列昭穆次序如同孝元帝【如淳说:恭王是元帝的儿子,在京师立庙,排列昭穆的次序如同元帝,说是如同天子的仪制】迁徙定陶王景为信都王云【如淳说:不再为定陶王立后,哀帝自认为自己是后】

《孝元傅昭仪传》:孝元傅昭仪,是哀帝的祖母。生一男一女,女儿是平都公主,儿子是定陶共王。元帝驾崩,跟随王回国,称定陶太后。共王去世,儿子代为王,王母叫丁姬。成帝没有继嗣,征召立为太子。哀帝即位,高昌侯董宏迎合旨意上书,说应该立丁姬为帝太后。师丹弹劾奏报董宏心怀邪念,误导朝廷,不道。皇上刚即位,谦让听从师丹的话,停止后于是上奏,让皇太后下诏尊定陶共王为共皇。哀帝因此说:“《春秋》母以子贵。”尊傅太后为共皇太后,丁姬为共皇后。一年多后,为共皇在京师立寝庙,比照宣帝父亲悼皇考的制度,在前殿排列昭穆。

《师丹传》:郎中令冷褒、黄门郎段犹等上奏说:“定陶共皇太后、共皇后都不宜再引用定陶藩国的名称,来冠以大号;车马衣服,都应该称皇的意思【师古说:副称之也】设置二千石以下的官吏,各供其职。又应该为共皇在京师立庙。皇上再次下达讨论,有关官员都认为应该像冷褒、段犹说的。师丹独自议论说:“圣王制定礼制,取法于天地,尊卑是用来端正天地的位置,不能混乱。现在定陶共皇太后、共皇后以定陶共皇为号,是母从子、妻从夫的道理。想要立官置吏,车服与太皇太后一样,并不是用来表明尊无二上的道理。定陶共皇的号谥以前已经定义,不能再改。礼制,父亲是士,儿子是天子,祭祀用天子,其尸服用士服,儿子没有爵封父亲的道理。尊父母,为人后者为之子,所以为所后服斩衰三年,而降其父母朞。表明尊本祖而重正统。孝成皇帝圣恩深远,所以为共王立后,奉承祭祀,让共皇长为一国太祖,万世不毁,恩义已备。陛下既然继承先帝,持重大宗,承宗庙天地社稷的祭祀,义理上不能再奉定陶共皇祭入其庙。现在想要在京师立庙,而让臣下祭祀,是没有主祭者。又亲尽当毁,空去一国太祖不堕的祭祀,而追求无主当毁不正的礼制,不是用来尊厚共皇的方法。”师丹因此渐渐不合皇上心意,免为庶人。平帝即位,新都侯王莽禀报太皇太后,发掘傅太后、丁太后,〇夺其玺绶,改以民葬之。定陶堕废共皇庙。

惠栋

案:宣帝称亲曰皇考,如《离骚》篇首「朕皇考曰伯庸」,似古人通称。皇之为言,美也,大也,君也,亦犹礼曰「其父母也」。至此定陶共皇之称,非宣帝称皇考比也。皇即帝也,不曰帝而曰皇,明知必不可尊称帝也,然以皇代之,其理不直,其名不正,固显然矣。又立寝庙于京师,列昭穆之次,更非宣帝因园为寝之比。师丹言:「定陶共皇谥已前定,不得复改。」而坚持立庙京师,使臣下祭之,为无主。明前之失在私尊定陶共皇,后之失乃以共皇而乱天子宗庙钜制也。「无主」之言,大义凛然。及后王莽假经义以窃权,既请皇髙祖考庙,奉明园毁勿修,又堕废共皇庙,甚且掘傅太后、丁太后▯,夺其玺绶,虽小人悖罔,罪不容诛,然其所以致之者,可不思哉?

译按:宣帝称父亲为皇考,如同《离骚》篇首所说的“朕皇考曰伯庸”,似乎是古人的通称。皇的意思是美、大、君,也就像礼制中所说的“其父母也”。至于定陶共皇这个称呼,不能与宣帝称皇考相提并论。皇就是帝,不说帝而说皇,是明知绝对不能尊称为帝,然而用皇来代替帝,其理据不直,名分不正,本来就很明显了。又在京师建立寝庙,排列昭穆的次序,更不是宣帝因园为寝所能比拟的。师丹说:“定陶共皇的谥号以前已经确定,不能再更改。”但他坚持在京师立庙,让臣下祭祀,这是没有主祭者的。这说明以前的过失在于私自尊奉定陶共皇,后来的过失则是用共皇扰乱了天子宗庙的重大制度。“无主”这一说法,大义凛然。等到后来王莽假借经义来窃取权力,既请求建立皇高祖考庙,奉命毁坏明园不再修缮,又拆毁废弃共皇庙,甚至挖掘傅太后、丁太后的墓穴,夺走她们的印玺绶带,虽然小人悖逆欺罔,罪不容诛,然而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难道不值得深思吗?

右汉哀帝

平帝本纪。孝平皇帝,元帝庶孙,中山孝王子也。母曰卫姬。年三歳,嗣立为王。元夀二年六月,哀帝崩。九月辛酉,中山王即皇帝位。元始元年,立故桃乡顷侯子成都为中山王。

中山卫姬传》:卫姬,平帝母也。配孝王,生平帝。孝王薨,代为王。哀帝崩,无嗣,迎立为帝。莽惩丁、傅行事,以帝为成帝后母,衞姬及外家不当得至京师。廼更宗室桃乡侯子成都为中山王,奉孝王后。

  蕙田案平帝未立私亲庙

  右汉平帝

后汉书·光武本纪》:建武三年正月辛巳,立皇考南顿君以上四庙。

张纯传》纯以宗庙未定,昭穆失序,十九年乃与太仆朱浮共奏言:“陛下兴于匹庶,荡涤天下,诛鉏▯乱兴,继祖宗。窃以经义所纪,人事众心,虽实同创革,而名为中兴,宜奉先帝,恭承祭祀者也。元帝以来,宗庙奉祠,髙皇帝为受命祖,孝文皇帝为太宗,孝武皇帝为世宗,皆如旧制。又立亲庙四世,推南顿君以上,尽于舂陵节侯。礼为人后者,则为之子,既事大宗,则降其私亲。今禘祫髙庙,陈叙昭穆,而舂陵四世君臣并列,以卑厠尊,不合礼意。昔髙祖以自受命,不由太上;宣帝以孙后祖,不敢私亲,故为父立庙,独羣臣侍祠。愚谓宜除今亲庙,以则二帝旧典。愿下有司,博采其议。”诏下公卿,大司徒戴涉、大司空窦融议:“宜以宣、元、成、哀、平五帝四世,代今亲庙。宣、元皇帝尊为祖父,可亲奉祠;成帝以下,有司行事,别为南顿君立皇考庙,其祭上至舂陵节侯,羣臣奉祠,以明尊尊之敬,亲亲之恩。”帝从之。

祭祀志》:建武十九年,上可涉等议,诏曰:“以宗庙处所未定,且合祭髙庙,其成、哀、平且祠祭长安故髙庙,其南阳舂陵岁时各且因故园庙祭祀。园庙去太守治所逺者,在所令长行太守事侍祠。惟孝宣帝有功德,其上尊号曰中宗。”于是雒阳髙庙四时加祭孝宣、孝元,凡五帝。其西庙成、哀、平三帝主四时祭于故髙庙;东庙京兆尹侍祠,冠衣车服如太常祠陵庙之礼。南顿君以上至节侯皆就园庙,南顿君称皇考庙,钜鹿都尉称皇祖考庙,鬰林太守称皇曾祖考庙,节侯称皇髙祖考庙,在所郡县侍祠。

汉官仪》曰:「光武第虽十二,于父子之次,于成帝为兄弟,于哀帝为诸父,于平帝为祖父,皆不可为之后。上至元帝,于光武为父,故上继元帝而为九代。故《河图》云:『赤九会昌』,谓光武也。然则宣帝为曽祖,故追尊及祠之【刘攽曰:注案世数,宣帝于光武犹是祖,此多一『曾』字】

文献通考》胡氏寅曰:西汉自孝成而后,三世无嗣,王莽簒时,汉祚既絶,光武扫平祸乱,奋然崛起,虽祖髙祖而帝,四亲非与哀朝尊崇藩统同事,于义未有大不可者。然一闻纯等建议,断然从之,曾无留难,章陵四祠,蔑有异等,彼何所为而然耶?寡恩之诮,既不闻于当年;失礼之议,又不生于后代。以是较之宣、哀过举,益明而礼所载,为人后者为其父母,降而不得祭,岂可违而不守哉?

  右后汉光武帝

安帝本纪《恭宗孝安皇帝讳祐,肃宗孙也。父清河王庆,母左姬。延平元年,庆始就国。邓太后特诏留帝清河邸。八月,殇帝崩。太后与兄车骑将军邓隲定防迎帝斋于殿中,拜长安侯。皇太后诏曰:「长安侯祐年已十三,有成人之志。亲德系后,莫宜于祐。礼,昆弟之子犹己子。春秋之义,为人后者为之子,不以父命辞王父命。其以祐为孝和皇帝嗣。」又作防命曰:「惟延平元年秋八月癸丑,皇太后曰:『咨长安侯祐,孝和皇帝懿德巍巍,光于四海。朕惟侯孝章皇帝世嫡皇孙,宜奉郊庙。今以侯嗣孝和皇帝后。』」读防毕,太尉奉上玺绶,即皇帝位。

十二月甲午,清河王薨,使司农持节吊祭。永初元年三月甲申,葬清河孝王,赠龙旂虎贲。

祭祀志》安帝以清河孝王子即位,建光元年追尊父清河孝王曰孝德皇,母曰孝德后,清河嗣王奉祭而已。清河孝王庆传:庆母宋贵人,庆就国。邓太后以殇帝襁抱,逺虑不

译右汉哀帝平帝本纪。孝平皇帝,是元帝的庶出孙子,中山孝王的儿子。母亲叫卫姬。三岁时,继承王位。元寿二年六月,哀帝驾崩。九月辛酉日,中山王即皇帝位。元始元年,立已故桃乡顷侯的儿子成都为中山王。

《中山卫姬传》说:卫姬,是平帝的母亲。嫁给孝王,生下平帝。孝王去世后,代立为王。哀帝驾崩,没有子嗣,迎立平帝为皇帝。王莽鉴于丁氏、傅氏以往的行事,因为平帝是成帝的后母,认为卫姬及外戚不应当来到京师。于是改立宗室桃乡侯的儿子成都为中山王,奉养孝王的宗庙。

惠田按:平帝没有为私亲立庙。

右汉平帝

《后汉书·光武本纪》:建武三年正月辛巳日,立皇考南顿君以上四座宗庙。

《张纯传》:张纯认为宗庙制度尚未确定,昭穆次序混乱,十九年便与太仆朱浮共同上奏说:“陛下从平民中兴起,荡平天下,诛除祸乱,继承祖宗。我私下认为,根据经义所记载,以及人心所向,虽然实际上是开创革新,但名义上是中兴,应当奉承先帝,恭敬地承接祭祀。元帝以来,宗庙奉祀,高皇帝作为受命之祖,孝文皇帝作为太宗,孝武皇帝作为世宗,都依照旧制。又立亲庙四代,推尊南顿君以上,直到舂陵节侯。礼制规定,为人后者,就作为他的儿子,既然侍奉大宗,就降低私亲的地位。现在在高庙举行禘祫大祭,排列昭穆次序,而舂陵四代君臣并列,以卑贱混入尊贵,不符合礼意。从前高祖因为自己受命,不尊奉太上皇;宣帝以孙子身份继承祖父,不敢私尊父亲,所以为父亲立庙,只有群臣侍奉祭祀。我认为应当除去现在的亲庙,以效法这两位帝王的旧典。希望下达给有关部门,广泛采纳他们的议论。”皇帝下诏给公卿,大司徒戴涉、大司空窦融议论说:“应当以宣、元、成、哀、平五帝四代,替代现在的亲庙。宣、元皇帝尊为祖父,可以亲自奉祀;成帝以下,由有关部门行事,另外为南顿君立皇考庙,其祭祀上至舂陵节侯,由群臣奉祀,以表明尊尊的敬意,亲亲的恩情。”皇帝听从了他们的建议。

《祭祀志》:建武十九年,皇帝批准戴涉等人的建议,下诏说:“因为宗庙处所尚未确定,暂且合祭于高庙,成、哀、平三帝暂且在长安旧高庙祭祀,南阳舂陵岁时各自暂且因循旧园庙祭祀。园庙距离太守治所远的,由所在地的令长代行太守之事侍奉祭祀。只有孝宣帝有功德,给他上尊号叫中宗。”于是洛阳高庙四季加祭孝宣、孝元,共五帝。西庙成、哀、平三帝的神主四季在旧高庙祭祀;东庙由京兆尹侍奉祭祀,冠服车马如同太常祭祀陵庙的礼仪。南顿君以上直到节侯都在园庙祭祀,南顿君称皇考庙,钜鹿都尉称皇祖考庙,郁林太守称皇曾祖考庙,节侯称皇高祖考庙,由所在郡县侍奉祭祀。

《汉官仪》说:“光武帝排行虽然第十二,在父子辈分上,对于成帝是兄弟,对于哀帝是伯父,对于平帝是祖父,都不能作为他们的后嗣。上至元帝,对于光武帝是父亲,所以向上继承元帝而为九代。所以《河图》说:‘赤九会昌’,说的是光武帝。那么宣帝是曾祖父,所以追尊并祭祀他【刘攽说:注案世数,宣帝对于光武帝还是祖父,这里多了一个‘曾’字】。”

《文献通考》胡寅说:西汉自孝成帝以后,三代没有子嗣,王莽篡位时,汉朝国运已经断绝,光武帝扫平祸乱,奋然崛起,虽然尊奉高祖为帝,但四亲并非与哀帝尊崇藩王统系相同的事,在道义上并没有大的不可之处。然而一听到张纯等人的建议,就断然听从,毫无迟疑,章陵四座祠庙,没有特殊待遇,他为什么这样做呢?寡恩的讥讽,当年没有听到;失礼的议论,后代也没有产生。以此比较宣帝、哀帝的过举,更加明白礼制所载,为人后者为其父母降等,不得祭祀,怎么能违背而不遵守呢?

右后汉光武帝

《安帝本纪》:恭宗孝安皇帝名祐,是肃宗的孙子。父亲是清河王庆,母亲是左姬。延平元年,庆开始就国。邓太后特别下诏留帝在清河邸。八月,殇帝驾崩。太后与兄长车骑将军邓隲定计迎帝斋戒于殿中,拜为长安侯。皇太后下诏说:“长安侯祐年已十三,有成年人的志向。亲近德行,系出后嗣,没有比祐更合适的了。礼制规定,兄弟之子如同己子。春秋之义,为人后者为之子,不因父亲之命而推辞祖父之命。让祐作为孝和皇帝的继承人。”又制作策命说:“延平元年秋八月癸丑日,皇太后说:‘咨长安侯祐,孝和皇帝美德巍巍,光辉照耀四海。朕认为侯是孝章皇帝的世嫡皇孙,应当奉祀郊庙。现在让侯继承孝和皇帝之后。’”读策完毕,太尉奉上玺绶,即皇帝位。

十二月甲午日,清河王去世,派司农持节吊唁祭祀。永初元年三月甲申日,安葬清河孝王,赠予龙旂虎贲。

《祭祀志》:安帝以清河孝王儿子的身份即位,建光元年追尊父亲清河孝王为孝德皇,母亲为孝德后,由清河嗣王奉祭而已。《清河孝王庆传》:庆的母亲是宋贵人,庆就国。邓太后因为殇帝尚在襁褓之中,远虑不

虞,留庆长子祐与嫡母耿姬居清河邸。至秋,帝崩,立祐为嗣,是为安帝。太后使中黄门送耿姬归国。帝所生母左姬卒,葬于京师。庆立凡二十五年,薨,永初元年。太后崩,有司言:清河孝王至德淳懿,载育明圣,承天奉祚,为郊庙主。汉兴,髙皇帝尊父为太上皇,宣帝号父为皇考,序昭穆,置园邑,大宗之义,旧章不忘。宜上尊号曰孝德皇,皇妣左氏曰孝德后。孝德皇母宋贵人追谥曰敬隐后,乃告祠髙庙,使司徒持节与大鸿胪奉册书玺绶,清河追上尊号。又遣中常侍奉太牢祠典,防礼仪,侍中刘珍等及宗室列侯皆往会事。尊陵曰甘陵,庙曰昭庙,置令丞,设兵车周衞,比章陵,复尊耿姬为甘陵大贵人。

译虞,留庆的长子刘祐与嫡母耿姬居住在清河王府。到了秋天,皇帝驾崩,立刘祐为继承人,这就是汉安帝。太后派中黄门送耿姬回清河国。安帝生母左姬去世,安葬在京城。刘庆在位共二十五年,在永初元年去世。太后去世后,有关部门上奏说:清河孝王品德高尚纯正,孕育了英明神圣的君主,承受天命、奉承皇位,是郊祀和宗庙的主祭者。汉朝建立以来,高祖皇帝尊奉父亲为太上皇,宣帝尊称父亲为皇考,排定昭穆次序,设置陵园邑居,大宗的礼义,旧有的典章未曾遗忘。应当上尊号为孝德皇,皇妣左氏尊号为孝德后。孝德皇的母亲宋贵人追谥为敬隐后,于是向高庙报告祭祀,派遣司徒持符节与大鸿胪捧着册书和印绶,为清河王追尊尊号。又派遣中常侍奉太牢祭祀典仪,防备礼仪疏漏,侍中刘珍等人及宗室列侯都前往参加仪式。尊陵墓为甘陵,宗庙为昭庙,设置令、丞等官职,配备兵车进行周围守卫,比照章陵的规格,又尊耿姬为甘陵大贵人。

蕙田案:清河孝王虽加尊号,崇奉陵庙,然未立庙京师,但嗣王奉祀于其国而已。

  右后汉安帝

质帝本纪》孝质皇帝讳缵,肃宗元孙。曾祖千乘贞王伉,祖乐安夷王宠,父勃海孝王鸿,母陈美人。冲帝不豫,大将军冀徴帝到洛阳都亭。冲帝崩,太后与冀定防禁中。丙辰,迎帝入南宫。丁巳,封建平侯。其日即皇帝位。蕙田案:质帝之不得追尊其父,蔡邕以为偪于梁后及梁冀也。

  右后汉质帝

桓帝本纪《孝桓皇帝讳志,肃宗曽孙也。祖河间孝王开,父蠡吾侯翼,母匽氏。翼卒,帝袭为侯。本初元年,梁太后徴帝到夏门,门亭将妻以女。弟防质帝崩,太后与兄大将军冀迎帝入南宫,即皇帝位,时年十五。九月戊戌,追尊皇祖河间孝王曰孝穆皇,夫人赵氏曰孝穆皇后,皇考蠡吾侯曰孝崇皇。冬十月甲午,尊皇母匽氏为孝崇博园贵人。建和二年四月,封帝弟顾为平原王,奉孝崇皇祀。尊孝崇皇夫人马氏为孝崇园贵人。和平元年五月,尊博园匽贵人曰孝崇皇后。二年四月,孝崇皇后匽氏崩。五月,葬孝崇皇后于博陵。延熹元年六月,分中山置博陵郡,以奉孝崇皇园陵。

河间孝王开传「蠡吾侯翼」元初六年,邓太后徴河间王诸子诣京师,竒翼美仪容,故以为平原怀王后焉。岁余,贬为都乡侯。翼卒,子志嗣。为大将军梁冀所立,是为桓帝。梁太后诏追尊河间孝王为孝穆皇,夫人赵氏曰「孝穆后」,庙曰「清庙」,陵曰「乐成陵」。蠡吾先侯曰「孝崇皇」,庙曰「烈庙」,陵曰「博陵」,皆置令丞。使司徒持节奉册书玺绶,祠以太牢。建和二年,更封帝兄都乡侯顾为平原王,留博陵奉翼后。

祭祀志:桓帝以清河孝王孙蠡吾侯即位,亦追尊祖考,王国奉祀。

蕙田案:桓、灵祖父皆有庙名,如《祭祀志》所言,则庙虽立,仍不过以嗣王奉祠也。

  右后汉桓帝

灵帝本纪《孝灵皇帝讳宏,肃宗元孙也。曽祖河间孝王开,祖淑,父苌,世封解渎亭侯。帝袭侯爵,母董夫人。桓帝崩,无子,太后与父城门校尉窦武定防禁中,使持节至河间奉迎。建宁元年正月庚子即皇帝位,时年十二。闰二月甲午,追尊皇祖为孝元皇,夫人夏氏为孝元皇后,考为孝仁皇,夫人董氏为慎园贵人。」熹平三年六月,封河间王利子康为济南王,奉孝仁皇祀。

河间孝王传》解渎亭侯淑,以河间王子封。淑卒,子苌嗣。苌卒,子宏嗣。为大将军窦武所立,是为灵帝。建宁元年,窦太后诏追尊皇祖淑为孝元皇,夫人夏氏曰孝元后,陵曰敦陵,庙曰靖庙。皇考苌为仁皇,夫人董氏为慎园贵人,陵曰慎陵,庙曰奂庙。皆置令丞,使司徒持节之河间,奉防书、玺绶,祠以太牢。常以嵗时遣中常侍持节之河间奉祠。熹平三年,使使拜河间安王利子康为济南王,奉孝仁皇祠。

祭祀志:桓帝无嗣,灵帝以河间孝王曾孙解渎侯即位,亦追尊祖考。

  右后汉灵帝

蔡邕《独断》:髙祖得天下,而父在,上尊号曰太上皇,不言帝,非天子也。孝宣继孝昭帝,其父曰史皇孙,祖父曰卫太子,太子以罪废,及皇孙皆死,宣帝起园陵长丞奉守,不敢加尊号于祖父也。光武继孝元,亦不敢加尊号于祖父也。世祖父南顿令曰皇考,祖钜鹿都尉曰皇祖,曾祖郁林太守曰皇曾祖,髙祖舂陵节侯曰皇髙祖,起陵庙,置章陵以奉祀之而已。至殇帝崩,无子弟,安帝以和帝兄子从清河王子即尊号,依髙帝尊父为太上皇之义,追号父清河王曰孝德皇。顺帝崩,冲帝无子弟,立安乐王子,是为质帝。帝偪于顺烈梁后,父大将军梁冀未得尊其父而崩。桓帝以蠡吾侯子即尊位,追尊父蠡吾先侯曰孝崇皇,母匽太夫人曰孝崇后,祖父河间孝王曰孝穆皇,祖母妃曰孝穆后。桓帝崩无子,今上即位,追尊父解渎亭侯曰孝仁皇,母董夫人曰孝仁后,祖父河间敬王曰孝元皇,祖母夏妃曰孝元后。

徐氏干学曰:「受命之君追王先世,固非奉藩称臣者所可比。蔡氏以太上皇与追崇诸皇相提并论,似未协。师丹之议。」

蕙田案:

译蕙田按:清河孝王虽然加上了尊号,崇奉陵庙,但是并没有在京城建立宗庙,只是由嗣王在其封国进行祭祀罢了。

右后汉安帝

《质帝本纪》:孝质皇帝名缵,是肃宗的玄孙。曾祖父是千乘贞王伉,祖父是乐安夷王宠,父亲是勃海孝王鸿,母亲是陈美人。冲帝病重,大将军梁冀征召皇帝到洛阳都亭。冲帝驾崩,太后与梁冀在宫中决定对策。丙辰日,迎接皇帝进入南宫。丁巳日,封建平侯。当天即皇帝位。蕙田按:质帝之所以不能追尊其父,蔡邕认为是因为受到梁太后及梁冀的逼迫。

右后汉质帝

《桓帝本纪》:孝桓皇帝名志,是肃宗的曾孙。祖父是河间孝王开,父亲是蠡吾侯翼,母亲是匽氏。翼去世后,皇帝继承侯位。本初元年,梁太后征召皇帝到夏门,门亭将女儿嫁给他。不久质帝驾崩,太后与兄长大将军梁冀迎接皇帝进入南宫,即皇帝位,当时年龄十五岁。九月戊戌日,追尊皇祖河间孝王为孝穆皇,夫人赵氏为孝穆皇后,皇考蠡吾侯为孝崇皇。冬十月甲午日,尊皇母匽氏为孝崇博园贵人。建和二年四月,封皇帝弟弟顾为平原王,奉祀孝崇皇。尊孝崇皇夫人马氏为孝崇园贵人。和平元年五月,尊博园匽贵人为孝崇皇后。二年四月,孝崇皇后匽氏驾崩。五月,将孝崇皇后安葬于博陵。延熹元年六月,从中山郡分出设置博陵郡,用来奉祀孝崇皇的园陵。

《河间孝王开传》:“蠡吾侯翼”元初六年,邓太后征召河间王的各位儿子到京城,认为翼仪容美好,所以让他作为平原怀王的继承人。一年多后,被贬为都乡侯。翼去世后,儿子志继承。被大将军梁冀拥立,这就是桓帝。梁太后下诏追尊河间孝王为孝穆皇,夫人赵氏为“孝穆后”,宗庙名为“清庙”,陵墓名为“乐成陵”。蠡吾先侯为“孝崇皇”,宗庙名为“烈庙”,陵墓名为“博陵”,都设置了令、丞。派遣司徒手持符节捧着册书、印玺和绶带,用太牢之礼祭祀。建和二年,改封皇帝哥哥都乡侯顾为平原王,留在博陵奉祀翼的后事。

《祭祀志》:桓帝以清河孝王孙子蠡吾侯的身份即位,也追尊祖考,由王国奉祀。

蕙田按:桓帝、灵帝的祖父都有宗庙名称,如《祭祀志》所说,那么宗庙虽然建立了,仍然不过是让嗣王奉祠罢了。

右后汉桓帝

《灵帝本纪》:孝灵皇帝名宏,是肃宗的玄孙。曾祖父是河间孝王开,祖父是淑,父亲是苌,世代封为解渎亭侯。皇帝继承侯爵,母亲是董夫人。桓帝驾崩,没有儿子,太后与父亲城门校尉窦武在宫中决定对策,派使者手持符节到河间奉迎。建宁元年正月庚子日即皇帝位,当时年龄十二岁。闰二月甲午日,追尊皇祖为孝元皇,夫人夏氏为孝元皇后,父亲为孝仁皇,夫人董氏为慎园贵人。熹平三年六月,封河间王利的儿子康为济南王,奉祀孝仁皇。

《河间孝王传》:解渎亭侯淑,以河间王儿子的身份受封。淑去世后,儿子苌继承。苌去世后,儿子宏继承。被大将军窦武拥立,这就是灵帝。建宁元年,窦太后下诏追尊皇祖淑为孝元皇,夫人夏氏为孝元后,陵墓名为敦陵,宗庙名为靖庙。皇考苌为仁皇,夫人董氏为慎园贵人,陵墓名为慎陵,宗庙名为奂庙。都设置了令、丞,派遣司徒手持符节到河间,捧着册书、印玺和绶带,用太牢之礼祭祀。常在岁时派遣中常侍手持符节到河间奉祀。熹平三年,派使者拜河间安王利的儿子康为济南王,奉祀孝仁皇。

《祭祀志》:桓帝没有子嗣,灵帝以河间孝王曾孙解渎侯的身份即位,也追尊祖考。

右后汉灵帝

蔡邕《独断》:高祖得到天下,而父亲还在,上尊号叫太上皇,不说帝,因为不是天子。孝宣帝继承孝昭帝,他的父亲叫史皇孙,祖父叫卫太子,太子因罪被废,等到皇孙都死了,宣帝在园陵设置长、丞奉守,不敢给祖父加上尊号。光武帝继承孝元帝,也不敢给祖父加上尊号。世祖父亲南顿令叫皇考,祖父钜鹿都尉叫皇祖,曾祖父郁林太守叫皇曾祖,高祖舂陵节侯叫皇高祖,建立陵庙,设置章陵来奉祀罢了。到了殇帝驾崩,没有子弟,安帝以和帝兄长的儿子从清河王子即尊号,依照高帝尊父为太上皇的意义,追号父亲清河王为孝德皇。顺帝驾崩,冲帝没有子弟,立安乐王子,这就是质帝。皇帝受到顺烈梁后的逼迫,父亲大将军梁冀还没来得及尊奉其父就驾崩了。桓帝以蠡吾侯儿子即尊位,追尊父亲蠡吾先侯为孝崇皇,母亲匽太夫人为孝崇后,祖父河间孝王为孝穆皇,祖母妃为孝穆后。桓帝驾崩没有儿子,当今皇上即位,追尊父亲解渎亭侯为孝仁皇,母亲董夫人为孝仁后,祖父河间敬王为孝元皇,祖母夏妃为孝元后。

徐氏干学说:“受命的君主追封先世为王,本来就不是奉藩称臣的人可以相比的。蔡氏将太上皇与追崇诸皇相提并论,似乎不恰当。师丹的议论。”

蕙田按:

汉之追尊本生父称皇,大抵依据太上皇之号尔。然此号不可袭也。宣帝以孙后祖,但称本生父曰皇考而已。称皇实始于哀帝追尊定陶共皇。厥后,安帝父清河孝王曰孝德皇,桓帝父蠡吾侯曰孝崇皇,祖河间孝王曰孝穆皇,灵帝父解渎亭侯曰孝仁皇,祖曰孝元皇,俱相继起。而汉人讳言哀帝,但曰法宣帝,是诬也。惟哀帝既承大统,又自以己为定陶共皇后,废前所立定陶王后,安帝而下,虽追尊本生祖父,仍就王国奉祀,不立庙京师。非特法宣帝,光武帝亦鉴于哀帝也。蔡邕《独断》叙追号起于安帝,岂不欲道哀帝之事与?

译汉朝追尊亲生父亲称“皇”,大致是依据“太上皇”这个称号罢了。然而这个称号是不能沿袭的。汉宣帝以孙子身份继承祖父的皇位,只称亲生父亲为“皇考”而已。称“皇”实际上始于汉哀帝追尊定陶共王为共皇。此后,汉安帝的父亲清河孝王称孝德皇,汉桓帝的父亲蠡吾侯称孝崇皇,祖父河间孝王称孝穆皇,汉灵帝的父亲解渎亭侯称孝仁皇,祖父称孝元皇,都相继兴起。而汉代人忌讳谈论汉哀帝,只说(他们)效法汉宣帝,这是诬蔑。只有汉哀帝既继承了皇位,又自认为自己是定陶共王的后人,废除了先前所立的定陶王后嗣,汉安帝以下,虽然追尊亲生祖父,仍然在王国奉祀,不在京城立庙。这不仅仅是效法汉宣帝,光武帝也鉴于汉哀帝的情况。蔡邕《独断》叙述追尊称号起于汉安帝,难道是不想提及汉哀帝的事情吗?

三国《魏志·明帝纪》:明帝太和三年诏曰:「礼,王后无嗣,择建支子,以继大宗,则当纂正统,以奉公义。何得复顾私亲哉?汉宣继昭帝后,加悼考以皇号;哀帝以外藩援立,而董宏等称引亡秦,惑误朝议,遂尊共皇,立庙京师,又宠藩妾,使比长信,僣差无礼。人神弗佑,罪师丹忠正之谏,致丁、傅焚如之祸。自是之后,相踵行之。其令公卿有司,深以前世为戒。后嗣万一有由诸侯入奉大统,则当明为人后之义。敢为佞邪▯谀君上,妄建非正之号,谓考为皇,称妣为后,则股肱大臣诛之无赦。其书之金防藏之宗庙。」是后髙贵、常道援立,皆不外尊。

蕙田案:明帝此诏,大义卓然,可法。又案:悼考曰“皇考”,非直加以皇号也,如定陶共皇之称,乃为加以皇号,然后世之追称“皇”者,讳汉哀帝之事,而曰“法宣帝”,又后人不得如古者之以“皇考”为通称。故是诏曰:“宣帝加悼考以皇也。”

  右三国魏明帝论为后附

吴志·孙皓传》:元兴元年八月,追谥父和曰文皇帝,尊母何为太后。

孙皓传》孙休立,封和子皓为乌程侯,自新都至本国。休薨,皓即祚。其年,追谥父和为文皇帝,改葬明陵,置园邑二百家,令丞奉守。后年正月,又分吴郡、丹阳九县为吴兴郡,治乌程,置太守。四时奉祠,有司奏言宜立庙京师。寳鼎二年七月,使守大匠薛珝营立寝堂,号曰清庙。十二月,遣守丞相孟仁、太常姚信等备官僚,中军步骑二千人,以灵舆法驾东迎神于明陵。皓引见仁,亲拜送于庭。灵舆当至,使丞相陆凯奉三牲祭于近郊。皓于金城外露宿,明日望拜于东门之外。其翌日,拜庙荐祭,歔欷悲感。比七日三祭,倡伎昼夜娱乐。有司奏言:「祭不欲数,数则黩,宜以礼断情,然后止。」

吴书》曰:「比仁还,中使手诏曰:『使相继奉问神灵起居动止,巫觋言见和被服顔色如平生日。皓悲喜涕泪,悉召公卿尚书诣阙门下受赐。』」

蕙田案:终汉之世,追尊本生父,但称皇;至吴主皓,始称皇帝。

  右三国吴主皓【附】

晋书·孝愍帝本纪》:孝愍皇帝讳邺,武帝孙,吴孝王晏之子也,出继后伯父秦献王柬,袭封秦王。建兴元年夏四月壬申,即皇帝位。

宋书·礼志》:"愍帝建兴四年,司徒梁芬议追尊之礼。帝既不从,而右仆射索綝等亦称引《魏志》,以为不可。故追赠吴王为太保而已。"

吴孝王晏,传洛京倾覆,晏亦遇害。愍帝即位,追赠太保。

  右晋愍帝

宋书·礼志》:「元帝泰兴二年,有司言:『琅邪恭王宜称皇考。』贺循议云:『礼典之义,子不敢以己爵加其父。』帝从之。二汉此典弃矣。」

琅邪武王伷传。琅邪武王伷,太康四年薨。恭王觐立。太熙元年薨。子睿立,是为元帝。中兴初,以皇子裒为琅邪王,奉恭王祀。裒早薨,更以皇子焕为琅邪王。其日薨,复以皇子昱为琅邪王。咸和之初,既徙封会稽。成帝又以康帝为琅邪王。康帝即位,封成帝长子哀帝为琅邪王。哀帝即位,以废帝为琅邪王。废帝即位,以会稽王摄行琅邪国祀。简文帝登祚,琅邪王无嗣。及帝临崩,封少子道子为琅邪王。道子后为会稽王,更以恭帝为琅邪王。帝既即位,琅邪国除。

  右晋元帝

南齐书·明帝本纪》髙宗明皇帝始安贞王道生子也。隆昌元年,太后令废海陵王,以上入纂太祖,为第三子。建武元年冬十月癸亥,即皇帝位。十一月乙酉,追尊始安贞王为景皇帝,妃为懿后。建武二年五月甲午,寝庙成。始安贞王道生传:建武元年,追尊为景皇帝,妃江氏为后,立寝庙于御道西陵,曰脩安。

  右齐明帝

陈书·世祖本纪:世祖文皇帝,始兴昭烈王长子也。永定三年六月景午,髙祖崩,遗诏徴世祖入纂,即皇帝位。八月庚戌,封皇子伯茂为始兴王,奉昭烈王后。

髙宗本纪》髙宗孝宣皇帝始兴昭烈王第二子也。天康二年十一月甲寅,慈训太后令废帝为临海王,以髙宗入纂。天建元年春正月甲午,即皇帝位。立皇子南

译《三国志·魏书·明帝纪》记载:明帝太和三年下诏说:“按照礼制,王后没有子嗣,就选择旁支的儿子来继承大宗,这就应当承继正统,以奉行公义。怎么能再顾念私亲呢?汉宣帝继承昭帝之后,给去世的父亲加上‘皇’的称号;汉哀帝以外藩身份被拥立,而董宏等人引用已灭亡的秦朝事例,迷惑误导朝廷议论,于是尊奉共皇,在京师建立宗庙,又宠幸藩妾,使她的地位比肩长信宫,僭越差错,毫无礼法。因此人不佑助,神不保佑,罪在师丹忠正的劝谏,导致了丁、傅两家如火焚毁般的灾祸。从此以后,人们相继效仿。现命令公卿及有关部门,深刻以前世为戒。后世万一有由诸侯入继大统的,就应当明确为人后之义。敢有阿谀奉承君主,妄建不合正统的称号,称父亲为‘皇’,称母亲为‘后’的,辅政大臣就诛杀他们,绝不赦免。将此诏书写在金版上,藏在宗庙里。”此后高贵乡公、常道乡公被拥立,都没有在外尊奉生父。

惠田按语:明帝这道诏书,大义卓然,值得效法。又按:悼考称为“皇考”,并非直接加上“皇”号,像定陶共皇那样的称呼,才是加上“皇”号,但后世追称“皇”的人,忌讳汉哀帝的事,而说“效法宣帝”,又后人不能像古人那样把“皇考”作为通称。所以这道诏书说:“宣帝给悼考加上‘皇’号。”

右三国魏明帝论为人后附

《三国志·吴书·孙皓传》记载:元兴元年八月,追谥父亲孙和为文皇帝,尊母亲何氏为太后。

《孙皓传》记载:孙休即位,封孙和的儿子孙皓为乌程侯,从新都回到本国。孙休去世,孙皓即位。这一年,追谥父亲孙和为文皇帝,改葬在明陵,设置园邑二百家,令丞奉守。后年正月,又划分吴郡、丹阳九县为吴兴郡,治所在乌程,设置太守。四季奉祀,有关部门奏言应当在京师立庙。宝鼎二年七月,派守大匠薛珝营建寝堂,号曰清庙。十二月,派遣守丞相孟仁、太常姚信等人备齐官僚,中军步骑二千人,以灵舆法驾向东迎接神主于明陵。孙皓接见孟仁,亲自拜送于庭院。灵舆将要到达,派丞相陆凯在郊外近处用三牲祭祀。孙皓在金城外露宿,第二天在东门之外望拜。次日,拜庙荐祭,唏嘘悲感。接连七天三次祭祀,倡伎昼夜娱乐。有关部门奏言:“祭祀不宜频繁,频繁则亵渎,应当以礼制断绝私情,然后停止。”

《吴书》记载:“等到孟仁回来,中使手诏说:‘派使者相继奉问神灵起居动止,巫觋说看见孙和穿着衣服、脸色像平时一样。孙皓悲喜交加,涕泪横流,全部召公卿尚书到阙门下受赐。’”

惠田按语:终汉朝之世,追尊生父,只称“皇”;到吴主孙皓,才开始称“皇帝”。

右三国吴主皓【附】

《晋书·孝愍帝本纪》记载:孝愍皇帝讳邺,是武帝的孙子,吴孝王晏的儿子,过继给后伯父秦献王柬,袭封秦王。建兴元年夏四月壬申,即皇帝位。

《宋书·礼志》记载:“愍帝建兴四年,司徒梁芬议论追尊的礼仪。皇帝不听从,而右仆射索綝等人也引用《魏志》,认为不可。所以追赠吴王为太保而已。”

吴孝王晏,传记记载洛京倾覆,晏也遇害。愍帝即位,追赠太保。

右晋愍帝

《宋书·礼志》记载:“元帝泰兴二年,有关部门说:‘琅邪恭王应当称皇考。’贺循议论说:‘礼典之义,儿子不敢以自己的爵位加在父亲身上。’皇帝听从了。两汉这个典制被废弃了。”

琅邪武王伷传。琅邪武王伷,太康四年去世。恭王觐即位。太熙元年去世。儿子睿即位,这就是元帝。中兴初年,以皇子裒为琅邪王,奉恭王祭祀。裒早逝,改以皇子焕为琅邪王。那天去世,又改以皇子昱为琅邪王。咸和初年,已经徙封会稽。成帝又以康帝为琅邪王。康帝即位,封成帝长子哀帝为琅邪王。哀帝即位,以废帝为琅邪王。废帝即位,以会稽王摄行琅邪国祭祀。简文帝登位,琅邪王无嗣。等到皇帝临终,封少子道子为琅邪王。道子后来为会稽王,改以恭帝为琅邪王。皇帝即位后,琅邪国废除。

右晋元帝

《南齐书·明帝本纪》记载:髙宗明皇帝是始安贞王道生的儿子。隆昌元年,太后令废海陵王,让道生入继太祖,为第三子。建武元年冬十月癸亥,即皇帝位。十一月乙酉,追尊始安贞王为景皇帝,妃为懿后。建武二年五月甲午,寝庙建成。始安贞王道生传:建武元年,追尊为景皇帝,妃江氏为后,立寝庙于御道西陵,曰脩安。

右齐明帝

《陈书·世祖本纪》记载:世祖文皇帝,是始兴昭烈王的长子。永定三年六月景午,髙祖去世,遗诏征召世祖入继,即皇帝位。八月庚戌,封皇子伯茂为始兴王,奉昭烈王后。

《髙宗本纪》记载:髙宗孝宣皇帝是始兴昭烈王的第二子。天康二年十一月甲寅,慈训太后令废帝为临海王,让髙宗入继。天建元年春正月甲午,即皇帝位。立皇子南

中▯将、江州刺史、康乐侯叔陵为始兴王,奉昭烈王祀。《隋书·礼仪志》:「陈文帝入嗣,而皇考始兴昭烈王庙在始兴国,谓之东庙。天嘉四年,徙东庙神主祔于梁之小庙,改曰国庙,祭用天子仪。」

译中领军、江州刺史、康乐侯陈叔陵被立为始兴王,奉祀始兴昭烈王。《隋书·礼仪志》记载:“陈文帝继承帝位,而皇考始兴昭烈王的宗庙在始兴国,称为东庙。天嘉四年,将东庙的神位迁入梁朝的小庙合祭,改称为国庙,祭祀时使用天子的礼仪。”

陈书·始兴王传》:始兴王伯茂,字鬰之,世祖第二子也。初,髙祖兄始兴昭烈王道谈,仕于梁,世为东宫直閤将军。侯景之乱中,流矢卒。绍泰二年,追赠义兴郡公,谥曰昭烈。髙祖受禅,改封始兴郡王。王生世祖及髙宗。髙宗以梁承圣末迁于闗右,至是,髙祖遥以髙宗袭封始兴嗣王,以奉昭烈王祀。永定三年六月,髙祖崩。是月,世祖入纂帝位,时髙宗在周未还。世祖以本宗乏飨,其年十月,诏徙封嗣王顼为安成王,封第二子伯茂为始兴王,以奉昭烈王祀。

  右陈文帝宣帝

北魏书·彭城王传》:彭城王勰,永平元年薨,谥曰武宣王。及庄帝即位,追号文穆皇帝,妃李氏为文穆皇后,迁神主于太庙。前废帝时,去其神主。

蕙田案:以藩王入继大统,而追崇所生,祔主太庙,并黜庙中已祔之主,降称伯考,实自北魏孝庄始。魏收曰:「髙祖不祀武宣,享庙三后,降鉴福禄,固不永矣。」诚哉是言也!临淮谏诤事,详见庙制门。

  右北魏孝庄帝

前废帝广陵王,纪前废帝广陵王宇之子也。庄帝崩,尔朱世隆等奉王东郭之外,行禅让之礼。普泰元年九月癸已,追尊皇考为先帝,皇妣王氏为先太妃。

  右北魏废帝

出帝纪。出帝,广平武穆王懐之第三子也。中兴二年夏四月,安定王自以疏属,请逊大位。齐献武王与百寮会议,佥谓髙祖不可无后,乃共奉王。戊子即帝位。泰昌二年正月丁巳,追尊皇考为武穆帝,皇太妃冯氏为武穆后,皇妣李氏为皇太妃。

  右北魏出帝

五代史·唐本纪:天成二年十二月丙午,追尊祖考为皇帝,髙祖聿,庙号惠祖;曾祖敖,庙号毅祖;祖琰,庙号烈祖;考,庙号德祖。立庙于应州。

马缟传,缟判太常卿。明宗入立,继唐太祖庄宗而不立亲庙。缟言:“汉诸侯王入继统者,必别立亲庙。光武皇帝立四亲庙于南阳,请如汉故事,立庙以申孝享。”明宗下其议,礼部尚书萧顷等请如缟议。宰相郑珏等议,引汉桓、灵为比,以为桓帝尊其祖解渎亭侯淑为孝元皇父,苌为孝仁皇,请下有司定谥四代祖考为皇,置园陵如汉故事。事下太常博士王丕议:“汉桓帝尊祖为孝穆皇帝,父为孝崇皇帝。缟以谓孝穆、孝崇有皇而无帝,惟吴孙皓尊其父和为文皇帝,不可以为法。”右仆射李琪等议与缟同。明宗诏宰臣集百官于中书,各陈所见。李琪等请尊祖祢为皇帝,曾、髙为皇。宰相郑珏合羣议,奏请四代祖考皆加帝如诏防,而立庙京师。诏可。其加帝而立庙应州。

文献通考》马氏端临曰:“案庄宗以沙陀为唐之嗣,明宗又以代北狄裔为庄宗之嗣,故后唐之所谓七庙者,以沙陀之献祖、国昌、太祖克用、庄宗存朂而上,继唐之髙祖、太宗、僖宗、昭宗;而此所谓四庙者,又明宗代北之髙、曾、祖父也。”

  右后唐明帝

宋史·英宗本纪》:治平三年正月丁丑,皇太后下书,中书门下:「封濮安懿王,宜如前代故事。王夫人王氏、韩氏、任氏,皇帝可称亲尊。濮安懿王为皇夫人,为后诏遵慈训,以茔为园,置守衞吏,即园立庙,俾王子孙主祠事。」如皇太后防。辛巳,诏臣民避濮安懿王讳,以王子宗懿为濮国公。

濮安懿王传。濮安懿王允让,庆厯四年封汝南郡王,嘉祐四年薨,追封濮王,谥安懿。仁宗在位久,无子,乃以王第十三子宗实为皇子。仁宗崩,皇子即位,是为英宗。治平元年,宰相韩琦等奏请下有司议濮安懿王及谯国夫人王氏、襄国夫人韩氏、仙游县君任氏合行典礼。诏须大祥后议之。二年,乃诏礼官与待制以上议。翰林学士王珪等奏曰:「谨案仪礼防服,为人后者传曰:『何以三年也?受重者必以尊服服之,为所后者之祖父母,妻妻之父母,昆弟,昆弟之子若子,谓皆如亲子也。』又为人后者为其父母传曰:『何以期不二斩?持重于大宗,降其小宗也。』为人后者为其昆弟传曰:『何以大功?为人后者降其昆弟也。』先王制礼,尊无二上,若恭爱之心分于彼,则不得专于此故也是以秦汉以来帝王

译《陈书·始兴王传》记载:始兴王陈伯茂,字郁之,是世祖(陈文帝)的第二个儿子。起初,高祖(陈武帝)的兄长始兴昭烈王陈道谈,在梁朝做官,世代担任东宫直阁将军。在侯景之乱中,陈道谈被流箭射死。绍泰二年,追赠他为义兴郡公,谥号为昭烈。高祖接受禅让建立陈朝后,改封他为始兴郡王。陈道谈生了世祖和高宗(陈宣帝)。高宗在梁朝承圣末年迁往关右,到了这时,高祖遥尊高宗袭封始兴嗣王,以奉承昭烈王的祭祀。永定三年六月,高祖去世。当月,世祖入宫继承帝位,当时高宗还在北周没有回来。世祖因为本宗缺乏祭祀,在那年十月,下诏迁徙封嗣王陈顼为安成王,封第二个儿子陈伯茂为始兴王,以奉承昭烈王的祭祀。

右文为陈文帝、宣帝事

《北魏书·彭城王传》记载:彭城王元勰,在永平元年去世,谥号为武宣王。等到庄帝即位,追尊他为文穆皇帝,妃子李氏为文穆皇后,将神主迁入太庙。前废帝时,撤去了他的神主。

惠田按语:凭借藩王的身份入继大统,却追尊生身父母,将神主附祭于太庙,并且黜退太庙中已经附祭的神主,降称为伯考,这实际上是从北魏孝庄帝开始的。魏收说:“高祖不祭祀武宣王,在太庙享受祭祀的三位皇后,降下鉴察福禄,本来就不会长久。”这话确实如此!临淮王劝谏争辩的事,详见庙制门。

右文为北魏孝庄帝事

前废帝广陵王,是前废帝广陵王元宇的儿子。庄帝去世,尔朱世隆等人在东郭之外奉立广陵王,举行禅让的礼仪。普泰元年九月癸巳日,追尊皇考为先帝,皇妣王氏为先太妃。

右文为北魏废帝事

出帝纪。出帝,是广平武穆王元怀的第三个儿子。中兴二年夏四月,安定王自认为属于疏远宗属,请求退让帝位。齐献武王与百官会议,大家都认为高祖不可没有后代,于是共同奉立广平王。戊子日即帝位。泰昌二年正月丁巳日,追尊皇考为武穆帝,皇太妃冯氏为武穆后,皇妣李氏为皇太妃。

右文为北魏出帝事

《五代史·唐本纪》记载:天成二年十二月丙午日,追尊祖考为皇帝,高祖陈聿,庙号惠祖;曾祖陈敖,庙号毅祖;祖父陈琰,庙号烈祖;父亲,庙号德祖。在应州建立庙宇。

马缟传,马缟任判太常卿。明宗入立,继承唐太祖庄宗而不设立亲庙。马缟说:“汉代诸侯王入继大统的,必定另外设立亲庙。光武帝在南阳设立四亲庙,请依照汉代的旧例,建立庙宇以表达孝道祭祀。”明宗将此事下达讨论,礼部尚书萧顷等人请求依照马缟的意见。宰相郑珏等人议论,引用汉桓帝、汉灵帝作为类比,认为桓帝尊奉他的祖父解渎亭侯陈淑为孝元皇父,陈苌为孝仁皇,请求下达有关部门确定四代祖考的谥号为皇,设置园陵依照汉代旧例。事情下达太常博士王丕议论:“汉桓帝尊奉祖父为孝穆皇帝,父亲为孝崇皇帝。马缟认为孝穆、孝崇有皇而无帝,只有吴国孙皓尊奉他的父亲孙和为文皇帝,不可以作为法则。”右仆射李琪等人议论与马缟相同。明宗下诏宰相召集百官在中书省,各自陈述见解。李琪等人请求尊奉祖父母为皇帝,曾祖、高祖为皇。宰相郑珏综合众人议论,奏请四代祖考都加帝号如诏书所定,而在京城建立庙宇。下诏同意。于是加帝号而在应州建立庙宇。

《文献通考》马氏端临说:“按庄宗以沙陀人作为唐朝的继承人,明宗又以代北狄族后裔作为庄宗的继承人,所以后唐所谓的七庙,是以沙陀的献祖、国昌、太祖李克用、庄宗李存勖而上,继承唐朝的高祖、太宗、僖宗、昭宗;而这里所说的四庙,又是明宗代北的高祖、曾祖、祖父。”

右文为后唐明帝事

《宋史·英宗本纪》记载:治平三年正月丁丑日,皇太后下诏给中书门下:“封濮安懿王,应当依照前代旧例。王夫人王氏、韩氏、任氏,皇帝可以称亲尊。濮安懿王为皇夫人,为后,诏书遵奉慈训,将墓园作为园陵,设置守卫官吏,就在园陵建立庙宇,让王的子孙主持祭祀。”依照皇太后的诏令。辛巳日,下诏臣民避讳濮安懿王的名讳,以王子宗懿为濮国公。

濮安懿王传。濮安懿王赵允让,庆历四年封汝南郡王,嘉祐四年去世,追封濮王,谥号安懿。仁宗在位很久,没有儿子,于是将赵允让的第十三个儿子赵宗实作为皇子。仁宗去世,皇子即位,这就是英宗。治平元年,宰相韩琦等人奏请下达有关部门议论濮安懿王以及谯国夫人王氏、襄国夫人韩氏、仙游县君任氏应当举行的典礼。下诏须在大祥之后议论。二年,于是下诏礼官与待制以上官员议论。翰林学士王珪等人上奏说:“谨按《仪礼·丧服》,‘为人后者’传文说:‘为什么是三年丧?承受重大责任的人必须用尊贵的丧服来服丧,对于所后者的祖父母、妻子的父母、兄弟、兄弟的儿子都当作亲子一样。’又‘为人后者为其父母’传文说:‘为什么是一周年丧而不斩衰?因为持重于大宗,所以降低小宗的丧服等级。’‘为人后者为其昆弟’传文说:‘为什么是大功丧?因为为人后者降低兄弟的丧服等级。’先王制定礼仪,尊贵没有两个至上,如果对那边的恭敬爱心分散了,就不能专一于此,所以秦汉以来帝王

有自旁支入承大统者,或推尊其父母以为帝后,皆见非当时,取讥后世。臣等不敢引以为圣朝法。况前代入继者多宫车晏驾之后,援立之防或出臣下,非如仁宗皇帝年龄未衰,深惟宗庙之重,祗承天地之意,于宗室众多之中,简推圣明,授以大业。陛下亲为先帝之子,然后继体承祧,光有天下,所以负扆端冕富有四海子子孙孙万世相承,皆先帝德也。臣等窃以为濮王宜凖先朝封赠期亲尊属故事,尊以髙官大国,谯国、襄国、仙游并封太夫人,攷之古今为宜称。」于是中书奏王珪等所议未见详定,濮安懿王当称何亲名与不名。珪等议濮王于仁宗为兄,于皇帝宜称皇伯而不名,如楚王、泾王故事。中书又奏礼与令及五服年月勅出继之子于所继所生皆父母,又汉宣帝、光武皆称父为皇考。今珪等议称濮王为皇伯,于典礼未有明据,请下尚书省集三省、御史台议奏。方议而皇太后手诏切责执政。于是诏曰:「如闻集议不一,权宜罢议,令有司博求。」典故以闻,礼官范镇等又奏:汉之称皇考,称帝,称皇,立寝庙,序昭穆,皆非陛下圣明之所法,宜如前议为便。自是御史吕诲等弹奏欧阳修首建邪议,韩琦、曾公亮、赵槩附会不正之罪,固请如王珪等议。既而内出皇太后手诏曰:「吾闻羣臣议请皇帝封崇濮安懿王,至今未见施行。吾载阅前史,乃知自有故事。濮安懿王、谯国夫人王氏、襄国夫人韩氏、仙游县君任氏,可令皇帝称亲,濮安懿王称皇,王氏、韩氏、任氏并称后,事方施行。」而英宗即日手诏曰:「称亲之礼,谨遵慈训;追崇之典,岂易克当。且欲以茔为园,即园立庙,俾王子孙主奉祠事。」翌日,诲等以所论列弹奏,不见听用,缴纳御史勅告,家居待罪。诲等所列,大抵以为前诏称「权罢集议」,后诏又称「且欲以茔为园」,即追崇之意未已。英宗命閤门以告还之,诲等力辞台职。诲等既出,而濮议亦寝。至神宗元丰二年,诏以濮安懿王三夫人可并称王夫人云。治平三年立濮王园庙。

译有从旁支入继大统的,有的推崇尊崇他们的父母为帝后,都被当时的人所非议,被后世所讥笑。臣等不敢将此作为圣朝的法则。况且前代入继的人大多是在皇帝驾崩之后,拥立皇位的举措往往出自臣下,不像仁宗皇帝年富力强,深思宗庙的重任,恭敬地秉承天地的旨意,在众多的宗室中,选拔推举圣明之人,将大业授予他。陛下身为先帝的儿子,然后继承皇位,光耀天下,所以能够负扆端冕、富有四海,子子孙孙万世相承,这都是先帝的恩德。臣等私下认为濮王应当依照先朝封赠期亲尊属的旧例,尊崇以高官大国,谯国、襄国、仙游三位夫人一并封为太夫人,考察古今,这是最合适的。」于是中书省上奏说王珪等人的议论尚未详细审定,濮安懿王应当称什么亲属名称,是否直呼其名。王珪等人议论说濮王对于仁宗是兄长,对于皇帝应当称皇伯而不直呼其名,如同楚王、泾王的旧例。中书省又上奏说礼制与法令以及五服年月敕令规定,过继的儿子对于所继承的和所生的都称为父母,又汉宣帝、光武帝都称父亲为皇考。现在王珪等人议论称濮王为皇伯,在典礼上没有明确的依据,请求下达尚书省集合三省、御史台议论上奏。正当议论时,皇太后手诏严厉责备执政大臣。于是下诏说:「听说集议意见不一,暂且停止议论,命令有关部门广泛寻求典故来上报,礼官范镇等人又上奏:汉朝称皇考,称帝,称皇,建立寝庙,排列昭穆,都不是陛下圣明所应效法的,应当依照前面的议论较为便利。从此御史吕诲等人弹劾欧阳修首先建立邪说,韩琦、曾公亮、赵槩附和不正当的罪行,坚决请求依照王珪等人的议论。不久,内廷传出皇太后手诏说:「我听说群臣议论请求皇帝封崇濮安懿王,至今没有施行。我翻阅前史,才知道自有旧例。濮安懿王、谯国夫人王氏、襄国夫人韩氏、仙游县君任氏,可以命令皇帝称亲,濮安懿王称皇,王氏、韩氏、任氏并称后,事情才施行。」而英宗当天手诏说:「称亲的礼仪,谨遵慈训;追崇的典礼,岂能轻易得当。暂且想把陵墓作为园,在园中建立庙宇,让王子的子孙主持祭祀之事。」第二天,吕诲等人因为所论列弹劾的意见,没有被采纳,缴纳御史敕告,在家等待治罪。吕诲等人所列举的,大致认为前诏称「暂且停止集议」,后诏又称「暂且想把陵墓作为园」,就是追崇的意思没有停止。英宗命令閤门把告身还给他们,吕诲等人极力辞谢台职。吕诲等人既已出朝,而濮议也停止。到神宗元丰二年,下诏说濮安懿王三位夫人可以并称王夫人。治平三年建立濮王园庙。

司马光传,帝疾愈,光料必有追隆本生事,即奏言:“汉宣帝为孝昭后,终不追尊衞太子史皇孙;光武上继元帝,亦不追尊钜鹿南顿君。此万世法也。”后诏两制集议濮王典礼,学士王珪等相视莫敢先,光独奋笔书曰:“为人后者为之子,不得顾私亲。正宜凖封赠期亲尊属故事,称为皇伯,髙官大国,极其尊荣。”议成,珪即命吏其以手藁为案。既上,与大臣意殊,御史六人争之力,皆斥去。光乞留之,不可,遂请与俱贬。

彭思永传,治平中召为御史中丞。濮王有称亲之议,言事者争之,皆斥去。思永更上疏极论曰:「濮王生陛下,而仁宗以陛下为嗣,是仁宗为皇考,而濮王于属为伯。此天地大义,生人大伦,如乾坤定位,不可得而变也。陛下为仁庙子,曰考曰亲,乃仁庙也。若更施于濮王,是有二亲矣。使王与诸父夷等,无有殊别,则于大孝之心亦为难安。臣以为当尊为濮国太王,祭告之辞则曰:『侄嗣皇帝书名,昭告于皇伯父』。在王则极尊崇之道,而于仁庙亦无所嫌矣。此万世之法也。」疏入,英宗感其切至,垂欲施行,而中书持之甚力,卒不果。

蕙田案:伊川程子代彭思永论濮王典礼疏,见徐氏《读礼通考》,不重载。

又案《濮议》此二奏尽之后,廷论纷争,皆欧阳公为人后议发之耳。

欧阳修传:帝将追崇濮王,命有司议,皆谓当称皇伯,改封大国。修引《防服记》以为: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服降三年为期,而不没父母之名,以见服可降而名不可没也。若本生之亲,改称皇伯,厯考前世,皆无典据。进封大国,则又礼无加爵之道。故中书之议,不与众同。

赵瞻传》时议追崇濮安懿王,瞻引汉师丹、董宏事,谓其属薛温其曰:“事将类此,吾必以死争,固吾所也。”中书请安懿称亲,瞻争曰:“仁宗既下明诏,子陛下,议者顾惑礼律所生所飬之名,要相訾难。彼明知礼无两父二斩之义,敢裂一字之词以乱厥真?且文有去妇、出母者,去已非妇,出不为母,辞穷直书,岂足援以断大议哉?”会假太常少卿接契丹贺正使入对,英宗问前事,对曰:“陛下为仁宗子,而濮王又称皇考,则是二父,二父非礼。”英宗曰:“御史尝见朕欲皇考濮王乎?”瞻曰:“此乃大臣之议,陛下未尝自言。”英宗曰:“是中书过耳,朕自数嵗时,先帝养为子,岂敢称濮考?”瞻曰:“臣请退谕中书作诏以晓天下。”英宗曰:“朕意已决,无容宣告。”及使还,闻吕诲等谏濮议皆罢去,乞与同贬,趣入对,英宗曰:“卿欲就龙逢、比干之名,孰若效伊尹、傅说哉?”瞻皇惧,言:“臣不敢奉诏,使朝廷有同罪异罚之讥。”遂通判汾州。

傅尧俞传,大臣建言濮安懿王宜称皇考,尧俞曰:“此于人情礼文皆大谬戾。”与侍御史吕诲同上十余疏,其言极切。主议者知汹汹不可遏,遂易考称亲。尧俞又言:“亲非父母而何?亦不可也。”夫恩义存亡一也,先帝既以陛下为子,当是时,设濮王尚无恙,陛下得以父名之乎?俄命尧俞与赵瞻使契丹,比还,吕诲、吕大防、范纯仁皆以谏濮议罢。尧俞拜疏求罢,遂出知和州。

吕诲传:濮议起,侍从请称王为皇伯,中书不以为然。诲引义固争,七上章不听,遂劾宰相韩琦不忠五罪,曰:昭陵之土未干,遽欲追崇濮王,使陛下厚所生而薄所继,隆小宗而絶大宗。言者论辨累月,琦犹遂非,不为改正,中外愤鬰,万口一词,愿黜居外藩,以慰士论。又与御史范纯仁、吕大防共劾欧阳修,首开邪议,以枉道说人主,以近利负先帝,陷陛下于过举,皆不报。

范纯仁传》:治平中,迁侍御史。时方议濮王典礼,纯仁言:“陛下受命仁宗,而为之子,与前代定防入继之主异,宜如王珪等议。”

吕大防传:「执政议濮王称考,大防上言:『先帝起陛下为皇子,馆于宫中,凭几之命,绪言在耳。皇天后土,寔知所托。设使先帝万寿,陛下犹为皇子,则安懿之称伯于理不疑,岂可生以为子,没而背之哉?夫人君临御之始,宜有至

译司马光传:皇帝病愈,司马光预料必定会有追尊生父的事,便立即上奏说:“汉宣帝作为孝昭帝的继承人,最终没有追尊卫太子史皇孙;光武帝上继元帝,也没有追尊钜鹿南顿君。这是万世的法则。”后来下诏让两制官员集会商议濮王的礼仪,学士王珪等人互相看着,不敢先开口,只有司马光奋笔写道:“作为继承人的人就是别人的儿子,不能顾念私亲。正应当依据封赠期亲尊属的旧例,称为皇伯,给予高官大国,使其尊荣达到极致。”议论达成后,王珪立即命令官吏以司马光的草稿作为定案。奏章呈上后,与大臣们的意见不同,六名御史极力争辩,都被贬斥离去。司马光请求留下他们,皇帝不允,于是请求与他们一同被贬。

彭思永传:治平年间,被召任御史中丞。关于濮王是否称亲的议论,谏官们极力争辩,都被贬斥离去。彭思永再次上疏极力论述说:“濮王生养了陛下,而仁宗以陛下为嗣子,因此仁宗是皇考,而濮王在亲属关系上是伯父。这是天地的大义,人伦的根本,如同乾坤定位,不可改变。陛下作为仁宗的儿子,称考称亲,只能是仁宗。如果再把这称呼施用于濮王,那就是有两个父亲了。如果让濮王与各位伯父同等,没有特殊区别,那么对于大孝之心也难以安心。我认为应当尊称濮王为濮国太王,祭告的辞令则说:‘侄嗣皇帝书名,昭告于皇伯父’。对于濮王来说,这是极尽尊崇之道,而对于仁宗也没有任何嫌疑。这是万世的法则。”奏疏呈入,英宗被他的恳切感动,几乎要施行,但中书省极力反对,最终没有实行。

蕙田案:伊川程子代彭思永论述濮王礼仪的奏疏,见于徐氏《读礼通考》,不再重复记载。

又案:《濮议》这两篇奏疏之后,朝廷议论纷争,都是欧阳修关于为人后者的议论引发的罢了。

欧阳修传:皇帝将要追尊濮王,命令有关部门商议,都说应当称皇伯,改封大国。欧阳修引用《丧服记》认为:作为继承人的人,为生父母服丧由三年降为一年,但不废除父母的名称,以此表明服丧可以降级但名称不可废除。如果生父改称皇伯,考察前世,都没有典章依据。进封大国,则又礼法上没有加爵的道理。所以中书省的议论,与众人不同。

赵瞻传:当时议论追尊濮安懿王,赵瞻引用汉代的师丹、董宏的事例,对他的属官薛温说:“事情将类似这样,我必定以死力争,这是我的本分。”中书省请求安懿王称亲,赵瞻争辩说:“仁宗已经下明诏,以陛下为子,议论者却迷惑于礼律所讲的生父与养父的名称,互相诋毁责难。他们明明知道礼法没有两个父亲、两种斩衰之义,怎敢分裂一字之词来扰乱真理?况且文辞中有去妇、出母的说法,去了就不再是妇,出了就不再是母,这是言辞穷尽时的直书,哪里足以援引来判断大议呢?”恰逢代理太常少卿接待契丹贺正使入朝应对,英宗问起前事,赵瞻回答说:“陛下作为仁宗的儿子,而濮王又称皇考,那就是两个父亲,两个父亲不符合礼法。”英宗说:“御史曾见我打算称濮王为皇考吗?”赵瞻说:“这是大臣的议论,陛下未曾自己说过。”英宗说:“这是中书省的过错罢了,我从几岁时,先帝收养我为子,怎敢称濮王为考?”赵瞻说:“臣请求退下告知中书省作诏书以晓谕天下。”英宗说:“我的意思已决,不容宣告。”等到出使回来,听说吕诲等谏诤濮议都被罢免,赵瞻请求与他们一同被贬,催促入朝应对,英宗说:“你想成就龙逢、比干的名声,哪里比得上效法伊尹、傅说呢?”赵瞻惶恐害怕,说:“臣不敢奉诏,使朝廷有同罪异罚的讥讽。”于是出任汾州通判。

傅尧俞传:大臣建议濮安懿王应当称皇考,傅尧俞说:“这在人情礼法上都大相违背。”与侍御史吕诲一同上奏十余疏,言辞极其恳切。主持议论的人知道声势浩大不可遏制,于是改称考为亲。傅尧俞又说:“亲不是父母又是什么?也不可以。”恩义存亡是一致的,先帝既然以陛下为子,当时,假设濮王还健在,陛下得以称他为父吗?不久命令傅尧俞与赵瞻出使契丹,等到回来,吕诲、吕大防、范纯仁都因谏诤濮议被罢免。傅尧俞上疏请求罢免,于是出任和州知州。

吕诲传:濮议兴起,侍从官员请求称濮王为皇伯,中书省不以为然。吕诲引经据义坚决争辩,七次上章不被听从,于是弹劾宰相韩琦不忠五项罪状,说:昭陵的泥土未干,就急于追尊濮王,使陛下厚待生父而薄待继父,尊崇小宗而断绝大宗。谏官们论辩数月,韩琦仍然坚持错误,不改正,内外愤懑,万口一词,希望贬斥他到外藩,以慰士人舆论。又与御史范纯仁、吕大防共同弹劾欧阳修,首先开启邪说,以歪曲的道理游说君主,以近利辜负先帝,使陛下陷入过失之举,都没有回复。

范纯仁传:治平年间,升任侍御史。当时正议论濮王礼仪,范纯仁说:“陛下受命于仁宗,而成为他的儿子,与前代定例入继的人不同,应当如王珪等人的议论。”

吕大防传:执政官员议论濮王称考,吕大防上言:“先帝立陛下为皇子,馆于宫中,凭几之命,遗言在耳。皇天后土,确实知道所托付的人。假设先帝万寿,陛下仍然是皇子,那么安懿王称伯在情理上无疑,怎可以生时作为儿子,死后却背离他呢?人君临御之初,应当有至

公大义,厌服天下,以结其心。今大臣首欲加王以非正之号,使陛下顾私恩而违公义,非所以结天下之心也。』」

译您秉持大义,使天下人信服归顺,以此凝聚人心。如今大臣首先想要给大王加上不合正道的封号,致使陛下顾念私恩而违背公义,这并不是凝聚天下人心的做法。

范镇传》中书议追尊濮王,镇判太常寺,率其属言:“汉宣帝于昭帝为孙,光武于平帝为祖,其父容可称皇考,议者犹非之,谓其以小宗夺大宗之统也。今陛下既以仁宗为考,又加于濮王,则其失非特汉二帝比。凡称帝、若考、若寝庙,皆非是。”

司马光再上濮安懿王典礼议:向诏羣臣议濮安懿王典礼,王珪等二十余人皆以为宜凖先朝封赠期亲尊属故事。凡两次会议,无一人异词。而政府之意,独欲尊濮王为皇考。巧词饰说,惑误圣德。政府言仪礼本文五服年月勅皆曰:“为人后者,为其父母”,即出继之子于所生,皆称父母。臣案礼法,必须指事立文,使人晓解。今欲言“为人后者为其父母之服”,若不谓之父母,不知如何立文。此乃政府欺罔天下之人,谓其皆不识文理也。又言汉宣帝、光武皆称其父为皇考。臣案宣帝承昭帝之后,以孙继祖,故尊其父为皇考,而不敢尊其祖为皇祖者,以与昭帝同昭穆也。光武起布衣,诛王莽,冒矢石以得天下,名为中兴,其实创业,虽自立七庙,犹非大过,况但称皇考,其谦损甚矣。今陛下亲为仁宗之子,以承大业。传曰:“国无二君,家无二尊。”若复尊濮王为皇考,则置仁宗于何地乎?政府前以二帝不加尊号于祖父,引以为法则可矣。若谓皇考之名亦可施于今日,则事恐不侔。设使仁宗尚御天下,濮王亦万福,当是之时,命陛下为皇子,则必不谓濮王为父,而为伯。若先帝在,则称伯;没则称父。臣计陛下必不为此行也。

朱子语録有问濮议曰:「欧阳说不是,韩公、曾公亮和之,温公、王公议是,范镇、吕诲、范纯仁、吕大防皆弹欧公。但温公又于濮安懿王边礼数太薄,须于中自有斟酌可也。欧公之说断然不可。且如今有人为人后者,一日所后之父与所生之父相对坐,其子来唤所后父为父,终不成又唤所生父为父。这自是道理,不如此。试坐仁宗于此,亦坐濮王于此,英宗过焉,终不成都唤两人为父。先时仁宗有诏云:『朕皇兄濮安懿王之子,犹朕之子也。』此甚分明,当时只以此为据足矣。」问:「先儒争濮议事曰:此只是理会称亲。当时葢有引戾园事,欲称皇考者。」又问:「称皇考是否?」曰:「不是。」又问:「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服期年,有父母之称濮?」

议引此为证,欲称皇考。当时虽以众人争之,得止;而至今士大夫犹以为未然。葢不知礼经中,若不称为其父母,别无称呼,只得如此也。

黄氏日钞:欧公被隂私之谤,皆激于当日主濮议之力。公集《濮议》四卷,又设为或问,以发明之。滔滔数万言,皆以礼经“为其父母”一语,谓未尝因降服而不称父母耳。然既明言所后者三年,而于所生者降服,则尊无二上,明矣。谓所生父母者,葢本其初而名之,非有两父母也。未为人后之时,以生我者为父母;己为人后,则以命我者为父母。立言者于既命之后,而追本生之称,自宜因其旧以父母称,未必其人一时称两又母也。况帝王正统相传有自,非可常人比耶?永叔博闻之儒,而未见及此。学者所以贵乎格物。《日知録》顾氏炎武曰:“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此临文之不得不然。”《隋书》刘子翊云:“其者,因彼之辞,是也。”后儒谓以所后为父母,而所生为伯叔父母,于经未有所考,亦自尊无二上之义而推之也。宋欧阳氏据此文,以为圣人未尝没其父母之名,辨之至数千言,然不若赵瞻之言辞穷直书为简而当也。

蕙田案:宋濮王典礼,司马公、王公、程子之论正矣。其啓盈庭之言,久而不决者,欧阳公为人后议,实有以致之。当时攻斥者不遗余力,皆以死生去就争之。英宗亦曰:“是中书过耳,先帝养为子,岂敢称濮考?”呜呼!是可见天理之当然,人心之同然也。夫礼之立,后重大宗也。大宗,祖之统也。大宗不可絶,尊祖也。尊祖则小宗不得有其子,而后大宗后大宗,则继其祖之统,而非止为其所后之嗣也。既继其统,则继其嗣;继其嗣,则不贰斩;不贰斩,则不得有二父

译《范镇传》记载,中书省商议追尊濮王,范镇时任太常寺判官,率领下属上言说:“汉宣帝对于昭帝是孙子,光武帝对于平帝是祖父,他们的父亲尚且可以称为皇考,议论者尚且认为不对,说是以小宗夺取大宗的统绪。现在陛下既然以仁宗为父,又加尊号于濮王,那么其过失就不只是汉宣帝、光武帝可比了。凡是称帝、称考、称寝庙,都是不对的。”

司马光再次上呈《濮安懿王典礼议》说:“先前诏令群臣商议濮安懿王的典礼,王珪等二十多人都认为应当参照先朝封赠期亲尊属的旧例。前后两次会议,没有一个人持不同意见。而政府的意思,却唯独想尊濮王为皇考。用巧言修饰说辞,迷惑误导圣明的德行。政府说《仪礼》原文五服年月敕都写着:‘为人后者,为其父母’,即过继之子对于所生父母,都称为父母。臣考察礼法,必须针对具体事情确立文字,使人明白理解。现在想要说‘为人后者为其父母之服’,如果不称他们为父母,不知道如何确立文字。这是政府欺瞒天下人,认为他们都不懂文理。又说汉宣帝、光武帝都称他们的父亲为皇考。臣考察宣帝继承昭帝之后,以孙子身份继承祖父,所以尊称他的父亲为皇考,而不敢尊称他的祖父为皇祖,是因为与昭帝同属昭穆次序。光武帝起于平民,诛杀王莽,冒着箭石夺取天下,名义上是中兴,实际上是创业,即使自立七庙,尚且不算大错,何况只是称皇考,这谦抑损己的程度已经很深了。现在陛下亲身作为仁宗的儿子,来继承大业。传书说:‘国无二君,家无二尊。’如果又尊濮王为皇考,那么将仁宗置于何地呢?政府先前以两位皇帝没有在祖父身上加尊号,引以为法则,这是可以的。如果说皇考这个名称也可以用于今天,那么事情恐怕就不相符合了。假使仁宗还在位,濮王也安好,在那时,任命陛下为皇子,那么一定不称濮王为父,而称他为伯父。如果先帝在世,就称伯父;去世了,就称父。臣揣度陛下一定不会这样做。”

《朱子语类》有人问濮议说:“欧阳修的说法不对,韩琦、曾公亮附和,司马光、王安石的说法对,范镇、吕诲、范纯仁、吕大防都弹劾欧阳修。只是司马光在濮安懿王方面的礼数太薄,需要在中间自有斟酌才可以。欧阳修的说法断然不可。况且如今有人过继给别人,一天所过继的父亲与所生的父亲相对而坐,他的儿子来呼唤所过继的父亲为父,终究不能又呼唤所生的父亲为父。这自然是道理,不这样不行。试着让仁宗坐在这里,也让濮王坐在这里,英宗经过,终究不能都称两人为父。先前仁宗有诏书说:‘朕皇兄濮安懿王的儿子,如同朕的儿子一样。’这非常分明,当时只以此为依据就足够了。”问:“先前儒者争辩濮议时说:这只是处理称呼亲属的问题。当时大概有引用戾园之事,想要称皇考的。”又问:“称皇考是否正确?”回答说:“不正确。”又问:“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服期年,有父母之称濮?”

议论引用此作为证据,想要称皇考。当时虽然因为众人争辩,得以停止;但至今士大夫仍认为不妥。大概不知道礼经中,如果不称为其父母,别无称呼,只得如此罢了。

《黄氏日钞》说:欧阳修遭受阴私的诽谤,都是激于当时主张濮议的力量。他编集《濮议》四卷,又设立或问,来阐明它。滔滔数万言,都以礼经“为其父母”一语,认为未曾因为降服而不称父母。然而既然明言所过继者服三年,而对于所生者降服,那么尊无二上,就很明白了。称所生父母者,大概是本着起初而命名,并非有两个父母。未过继给别人时,以生我者为父母;已过继给别人,则以命我者为父母。立言者在已经过继之后,而追溯本生的称呼,自然应当因其旧称以父母称,未必其人一时称两个父母。况且帝王正统相传有来历,不可以常人相比呢?欧阳修是博闻的儒者,却没有想到这一点。学者之所以贵在格物。《日知录》顾炎武说:“为人后者,为其父母,这是临文不得不然的。”《隋书》刘子翊说:“其者,因彼之辞,是对的。”后儒认为以所过继者为父母,而所生者为伯叔父母,在经书中没有考证,也是从尊无二上的义理推演而来。宋代欧阳氏据此文,认为圣人未曾抹杀其父母的名称,辩驳多达数千言,然而不如赵瞻言辞穷尽直书那样简当。

蕙田按:宋代濮王典礼,司马光、王安石、程子的论断是正确的。那些充满朝廷的言论,久而不决,欧阳修关于为人后的议论,实在是导致这样的原因。当时攻击斥责者不遗余力,都以生死去留争辩。英宗也说:“这是中书省错了,先帝收养为子,岂敢称濮考?”唉!这可见天理的当然,人心的同然。礼的建立,在于重视大宗。大宗,是祖的统绪。大宗不可断绝,是尊祖。尊祖则小宗不得有其子,而后大宗后大宗,则是继承其祖的统绪,而不仅仅是为其所过继者的嗣。既然继承其统绪,就继承其嗣;继承其嗣,就不二斩;不二斩,就不能有两个父亲。

。故降其父母期期,则同于世父、叔父矣。世父、叔父亦父道也。故曰:“兄弟之子,犹子,其去子一间也,特尊无二上尔。”司马公、王公、程子之议,其义固如是也。宗法,大夫别子之礼也,而况有国乎?况天子为天地社稷生灵之主乎?故濮王不称考,而后尊祖之统定。尊祖之统定,而天下后世之为父子者定。当时乃以称伯父为无据,岂笃论乎?欧公执礼经之文义,而曲词以説之,其不足协人心,必矣。故列序正史及诸家正说,而欧公为后,或问附焉。至曾子固《为人后议》及持两端之论者,皆不録。

译所以,如果降低对父母的丧服等级为齐衰期年,那就与对待伯父、叔父相同了。伯父、叔父也属于父亲的道义范畴。所以说:“兄弟的儿子,如同自己的儿子,与亲生儿子只有一步之差,只是尊崇不能有两个至上者罢了。”司马光、王安石、程颐等人的议论,其义理本来就是这样。宗法,是大夫别子所行的礼制,何况拥有封国的人呢?何况天子是天地、社稷、生民的主宰呢?所以濮王不称考,而后尊崇祖先的大统得以确定。尊崇祖先的大统确定,而后天下后世父子之间的名分得以确定。当时竟然认为称伯父没有依据,这难道是确切的论断吗?欧阳修拘泥于礼经的文字含义,用曲折的言辞来解释它,其不足以协调人心,是必然的。所以排列正史及诸家的正统学说,而将欧阳修排在后面,附带上问答。至于曾巩的《为人后议》以及持模棱两可观点的人,都不予收录。

【附欧阳氏修为后或问上篇曰:为人后者,不絶其所生之亲,可乎?曰:可矣。古之人不絶也。而降之,何以知之?曰:于经见之。何谓降而不絶?曰:降者所以不絶,若絶则不待降也。所谓降而不絶者,礼为人后者降其所生父母三年之服以为期,而不改其父母之名者是也。问者曰:今之议者,以谓为人后者,必使视其所生若未尝生已者,一以所后父为尊卑疎戚。若于所后父为兄,则以为伯父;为弟,则以为叔父。如此则如之何?余曰:吾不知其何所稽也。茍如其说,没其父母之名,而一以所后父为尊卑踈戚,则宗从世数各随其逺近轻重,自有服矣。圣人何必特为制降服乎?此余所谓若絶则不待降者也。稽之圣人则不然。昔者圣人之制礼也,为人后者于其父母,不以所后之父尊卑疎戚为别也,直自于其父子之间为降杀耳。亲不可降,降者降其外物耳,防服是也。其必降者,示有所屈也,以其承大宗之重,尊祖而为之屈耳。屈于此以伸于彼也。生莫重于父母,而为之屈者,以见承大宗者亦重也。所以勉为人后者知所承之重,以专任人之事也。此以义制者也。父子之道,天性也。临之以大义,有可以降其外物,而本之于至仁,则不可絶其天性。絶人道而灭天理,此不仁者之或不为也。故圣人之于制服也,为降三年以为朞,而不没其父母之名,以着于六经曰: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以见服可降而父母之名不可没也。此所谓降而不絶者,以仁存也。夫事有不可两得,势有不可两遂,为子于此则不能为子于彼矣。此里巷之人所共知也。故其言曰:为人后者为之子,此一切之论,非圣人之言也,是汉儒之说也,乃众人之所能道也。质诸礼则不然。方子夏之传防服也,茍如众人一切之论,则不待多言也,直为一言曰:为人后者为之子,则自然视其父母絶若未尝生己者矣,自然一以所后父为尊卑踈戚矣。奈何彼子夏者独不然也?其于传经也,委曲而详言之曰:“视所后之某亲某亲,则若子若子者,若所后父之真子以自处,而视其族亲一以所后父为尊卑踈戚也。”故曰:“为所后者之祖父母,妻妻之父母,兄弟,兄弟之子若子,犹嫌其未备也。”又曰:“为所后者之兄弟之子若子,其言详矣。”独于其所生父母不然,而别自为服,曰:“为其父母报。”葢于其所生父母,不使若为所后者之真子者,以谓遂若所后者之真子以自处,则视其所生如未尝生己者矣,其絶之不已甚乎?此人情之所不忍者,圣人亦所不为也。今议者以其所生于所后为兄者,遂以为伯父,则是若所后者之真子以自处矣。为伯父则自有服,不得为齐衰朞矣,亦不得云为其父母报矣。凡见于经而子夏之所区区分别者,皆不取,而又忍为人情之所不忍者,吾不知其何所稽也。此大义也,不用礼经而用无稽之说,可乎?不可也。问者曰:“古之人皆不絶其所生,而今人何以不然?”曰:“是何言欤?今之人亦皆然也,而又有加于古焉。”今开寳礼及五服图,乃国家之典礼也,皆曰:“为人后者,为其所生父母齐衰朞服,虽降矣,必为正服者,示父母之道在也。”“为所后父斩衰三年服,虽重矣,必为义服者,示以义制也。”而律令之文亦同,五服者皆不改其父母之名,质于礼经,皆合无少异。而五服之图,又加以心防三年,以谓三年者父母之防也,虽以为人后之故降其服于身,犹使行其父母之防于其心,示于所生之恩不得絶于心也。则今人之为礼,比于古人,又有加焉。何谓今人之不然也】

戴氏震曰:「皇伯考之称,欧阳公以为无据,而据为人后者为其父母之文礼云。为其父母本属辞穷,且著书者立言之体,非为人后者口称于尊长前也。由是言之,直称皇考与称皇伯考同为无据。两者于经既无据,当以至情大义断之。宋英宗与赵瞻言:『朕自数嵗时,先帝养为子,岂敢称濮考?』司马温公言:『设使仁宗尚御天下,濮王亦万福。当是之时,令陛下为皇子,则必不谓濮王为父,而为伯。当先帝在则

译附欧阳氏《修为后或问》上篇说:做继嗣的人,不割断与亲生父母的亲情,可以吗?回答说:可以。古代的人并不割断这种亲情。那么降低丧服等级,是怎么知道的呢?回答说:从经典中可以看到。什么叫降低丧服等级但不割断亲情呢?回答说:降低丧服等级正是为了不割断亲情,如果彻底割断,就不需要降低丧服等级了。所谓降低丧服等级但不割断亲情,是指礼仪规定做继嗣的人将给亲生父母穿的三年丧服降为期年丧服,但不改变对亲生父母的称呼,就是这样。提问者说:现在的议论者认为,做继嗣的人,必须让他看待亲生父母就像未曾生养过自己一样,完全以所继承父亲的尊卑疏亲关系来对待。如果对于所继承的父亲来说是兄长,就当作伯父;如果是弟弟,就当作叔父。像这样该怎么办呢?我说:我不知道他们依据什么。如果按照他们的说法,抹去亲生父母的称呼,完全以所继承父亲的尊卑疏亲关系来对待,那么宗族旁系的世次各自随着远近轻重,本来就有相应的丧服了。圣人何必特意制定降低丧服等级的规定呢?这就是我所说的如果彻底割断亲情,就不需要降低丧服等级了。考证圣人的做法则不是这样。从前圣人制定礼仪时,做继嗣的人对于亲生父母,不以所继承父亲的尊卑疏亲关系来区别,只是在父子之间直接降低丧服等级而已。亲情本身不可降低,降低的是外在的事物,比如丧服就是这样。必须降低丧服等级,是为了表示有所屈从,因为承受大宗的重任,尊崇祖先而为此屈从。在这里屈从以便在那里伸展。在世没有比父母更重的,却为此屈从,是为了表明承受大宗的人也很重大。这是为了勉励做继嗣的人知道所承受的责任重大,从而专心承担他人的事务。这是用道义来制约的。父子之道,是天性。面临大义,有可以降低外在事物的地方,但基于至仁,就不能割断天性。割断人伦大道而灭绝天理,这是不仁的人或许不会做的。所以圣人在制定丧服时,将三年丧服降为期年丧服,但不抹去亲生父母的称呼,在六经中明确记载:做继嗣的人,为亲生父母服丧,以此来表明丧服可以降低,但亲生父母的称呼不可抹去。这就是所谓的降低丧服等级但不割断亲情,是用仁德来保存的。事情有不能两全的,形势有不能两遂的,在这里做儿子就不能在那里做儿子了。这是乡里百姓都知道的。所以他们说:做继嗣的人就是所继承父亲的儿子,这是一概而论的说法,不是圣人的话,而是汉代儒者的说法,是普通人所能说出的。考证礼仪则不是这样。当子夏传述丧服制度时,如果像普通人那样一概而论,就不需要多说了,直接说一句话:做继嗣的人就是所继承父亲的儿子,那么自然就会看待亲生父母像未曾生养过自己一样,自然就会完全以所继承父亲的尊卑疏亲关系来对待。为什么子夏却不这样呢?他在传述经典时,委婉详细地说:“看待所继承父亲的某位亲属某位亲属,就像儿子对待儿子一样,像所继承父亲的亲生儿子那样自处,而看待族亲完全以所继承父亲的尊卑疏亲关系来对待。”所以说:“为所继承父亲的祖父母、妻子的父母、兄弟、兄弟的儿子像儿子一样,还嫌不够完备。”又说:“为所继承父亲的兄弟的儿子像儿子一样,话说得很详细。”唯独对于亲生父母不这样,而是另外制定丧服,说:“为亲生父母服丧。”大概对于亲生父母,不让他像对待所继承父亲的亲生儿子那样自处,是因为如果像所继承父亲的亲生儿子那样自处,就会看待亲生父母像未曾生养过自己一样,那割断亲情不是太严重了吗?这是人情所不忍心的,圣人也不会这样做。现在的议论者因为亲生父母对于所继承父亲来说是兄长,就当作伯父,这就是像所继承父亲的亲生儿子那样自处了。为伯父本来就有相应的丧服,不能穿齐衰期年丧服,也不能说为亲生父母服丧了。凡是经典中记载而子夏仔细区分的,都不采纳,而又忍心做人情所不忍心的事,我不知道他们依据什么。这是大义,不采用礼仪经典而采用没有根据的说法,可以吗?不可以。提问者说:“古代的人都不割断与亲生父母的亲情,现在的人为什么不像这样呢?”回答说:“这是什么话?现在的人也都像这样,而且比古代的人更有过之。”现在《开宝礼》及《五服图》,是国家的典礼,都说:“做继嗣的人,为亲生父母穿齐衰期年丧服,虽然降低了,但一定是正服,表示父母之道存在。”“为所继承父亲穿斩衰三年丧服,虽然重,但一定是义服,表示用道义制约。”而律令的文字也相同,五服都不改变亲生父母的称呼,考证礼仪经典,都符合没有少许差异。而五服图,又加上心中守孝三年,认为三年是父母的丧期,虽然因为做继嗣的缘故降低身上的丧服,还是让他在心中行对父母的丧礼,表示对亲生父母的恩情不能在心中割断。那么现在的人行礼,比起古代的人,更有过之。为什么说现在的人不像这样呢?

戴震说:“‘皇伯考’这个称呼,欧阳修认为没有根据,而依据‘做继嗣的人为亲生父母服丧’的礼文。说‘为亲生父母’本来属于言辞穷尽,而且著书立言的体例,不是做继嗣的人在尊长面前口头称呼。由此来说,直接称‘皇考’与称‘皇伯考’同样没有根据。两者在经典中既然都没有根据,应当用至情大义来判断。宋英宗对赵瞻说:‘我从几岁时,先帝收养我为儿子,岂敢称濮王为考?’司马光说:‘假设仁宗还在位,濮王也会说万福。当这个时候,让陛下做皇子,就一定不会称濮王为父,而称伯父。当先帝在世时”

称伯,没则称父。臣计陛下必不为此行也。』此以至情大义断之,濮王不可称皇考,据英宗之言为定;当称皇伯考,据温公之言为定。无论古人有皇伯考之称与否,况后世称谓之辞,古人未有者多矣。如悖于至情大义,虽古有而不可袭用;如合于至情大义,虽古未有而不妨因革从宜。至情大义本也,株守典故末也。《檀弓》鲁人欲勿殇童汪踦,孔子曰:『能执干戈以衞社稷』,一言断之,顺情合义,岂尝援典故旧文乎哉?欧阳公之论泥矣。」

译称“伯”,死后则称“父”。臣料想陛下必定不会这样做。』这是用至情大义来决断,濮王不能称为“皇考”,依据英宗的话作为定论;应当称为“皇伯考”,依据司马光的话作为定论。无论古人是否有“皇伯考”这样的称呼,况且后世称呼的辞语,古人没有的很多。如果违背至情大义,即使古人有也不可以沿袭使用;如果符合至情大义,即使古人没有也不妨因时变革、顺应适宜。至情大义是根本,拘泥于典故是末节。《檀弓》记载鲁国人想不将童汪踦按未成年夭折的礼制安葬,孔子说:“能够拿起武器保卫国家”,一句话就决断了,顺应情理符合道义,难道曾经援引典故旧文吗?欧阳修的观点太拘泥了。」

观承案濮议,诸人皆君子也。但所见各有偏处,一时遂如水火。温公专重承统之义,而未尝谓宜薄其所生。欧公虽据礼经之文,而未尝谓宜乱其所统。但以皇伯考之称,毕竟无稽,故欲正其名耳。诸公无以折之。赵瞻则谓礼文乃词穷直书,岂足援以断大义?然既曰词穷,可知理屈;既云直书,岂容曲讳哉?况本生父母,非去妇出母之比,又何拟人不于其伦乎?愚意英宗贤君,不似明世宗之刚愎自用,茍斟酌至当,无不允行。惜程子大贤,其代彭思永奏议,亦欲改称皇伯考,卒至王陶撃韩公,蒋之竒撃欧公,遂无収煞,而濮王亦归于两无所称而已也。自今观之,其于仁宗称考称子,一如父子相继之常,固为定典,彼此原无别议。而于濮园,则当称本生考濮国大王,而不称皇,自称降服子皇帝某而书名,则既不蔑所生,亦不乱所统,岂不恩义两全,名实俱正,而可为万世为人后者大公至正之常法也乎?

  右宋英宗

宋史·孝宗本纪》:孝宗皇帝,太祖七世孙也。初,太祖少子秦王德芳生英国公惟宪,惟宪生新兴侯从郁,从郁生华隂侯世将,世将生庆国公令譮,令譮生子偁,是为秀王。以建炎元年十月戊寅生帝于秀州青杉牐之官舍,命名伯琮。及元懿太子薨,髙宗未有后,诏选太祖之后。绍兴二年五月,选帝育于禁中。三年,赐名瑗。十三年九月,秀王殁于秀州,用廷臣议,听觧官行服。三十年,立为皇子,更名玮。五月甲子,立为皇太子,改名眘。乙亥,内降御札,皇太子可即皇帝位,朕称太上皇帝,退处德夀宫,皇后称太上皇后。

秀王子偁传,安僖秀王子偁,秦康惠王之后,髙宗族兄也。子伯琮,生后被选入宫,是为孝宗。累官左朝奉大夫,绍兴十三年致仕。明年卒于秀州,时孝宗为普安郡王,疑所服,诏侍从台谏议,秦熺等请解官如南班故事,普安亦自请持服,许之。孝宗受禅,称皇伯园庙之制未备,绍熙元年始即湖州秀园立庙,奉神主,建祠临安府以藏神庙,如濮王故事,仍班讳。

光宗本纪。绍熈元年三月丁夘,诏秀王袭封,置园庙,班安僖王讳。七月癸酉,建秀王祠堂于行在。

礼志秀安僖王庙。绍熙元年三月,诏秀王袭封等典礼,礼部太常寺乞依濮安懿王典礼,避秀安僖王名一字,诏恭依,乃置园庙。四月,诏皇伯荥阳郡王伯圭除太保,依前安德军节度使,充万夀观使,嗣秀王以奉王祀。汪应辰传三十二年建储集议,秀王封爵,应辰定其称曰太子本生之亲,议入内降曰皇太子所生父,可封秀王。

唐文若传上,将内禅前数日,手诏追崇皇太子所生父文若,既书黄,因过周必大,诵圣德而疑名称未安,归白宰相,请更黄。堂吏不可,文若执不已,宰相以闻,诏改称本生亲。寻又改宗室子偁,其后诏称皇兄。蕙田案:孝宗事同濮王,而称皇伯,当时无一人言者,葢久而上下志定矣。

  右宋孝宗

理宗本纪。理宗皇帝,太祖十世孙。父希瓐,追封荣王。以开禧元年正月癸亥生于邑中虹桥里第。是时宁宗弟沂靖惠王亮无嗣,以宗室希瓐子赐名均为沂王后,寻改赐名贵。和嘉定十三年八月,景献太子卒。宁宗以国本未立,选太祖十世孙年十五以上者,教育如髙宗择普安、恩平故事。遂以十四年六月丙寅立贵和为皇子,改赐名竑,而以帝嗣沂王赐名贵诚。十七年八月,宁宗违豫弥逺,称诏以贵诚为皇子,改赐名昀。闰月丁酉,帝崩于福宁殿。弥逺入白杨皇后,称遗防,以皇子竑开府仪同三司,进封济阳郡王,命子昀嗣皇帝位。

端平元年正月丙寅,诏太师中书令荣王,已进王爵,宜封三代:曾祖子奭,赠太师吴国公;祖伯旴,赠太师益国公;父师意,赠太师越国公。

  右宋理宗

度宗本纪》:度宗皇帝,太祖十一世孙,父嗣荣王与芮,理宗母弟也。嘉熙四年四月九日,生于绍兴府荣邸。理宗在位嵗久无子,乃属意托神器焉。寳祐元年正月庚辰,诏立为皇太子,改赐今名。五年十月丁夘,理宗崩,受遗诏,太子即皇帝位。十一月,

译观承认为濮议中的各位都是君子,只是各自的见解有所偏颇,一时之间便如水火不相容。司马光专门重视继承大统的道义,但从未说过应当轻视自己的生身父亲;欧阳修虽然依据礼经的文字,但也从未说过应当扰乱所继承的大统。只是因为“皇伯考”这个称呼毕竟没有根据,所以想要纠正其名分罢了。各位公卿无法驳倒他。赵瞻则认为礼经的文字只是言辞穷尽时的直书,哪里足以援引它来决断大义?然而既然说是言辞穷尽,可知是理屈词穷;既然说是直书,又怎容得下曲意隐瞒呢?况且生身父母,与休妻、出母的情况不同,又怎能比拟那些不合伦常的人呢?我以为英宗是贤明的君主,不像明世宗那样刚愎自用,如果斟酌得当,没有不允准实行的。可惜程颐是大贤之人,他代彭思永上奏的议论,也想要改称“皇伯考”,最终导致王陶攻击韩琦,蒋之奇攻击欧阳修,事情没有收场,而濮王最终也归于两无所称的境地。从现在看来,对于仁宗称父称子,完全符合父子相继的常理,这本来就是定典,彼此原本没有别的议论。而对于濮园,应当称生父为“濮国大王”,而不称“皇”,自称降服的子皇帝某并书写名字,这样既不蔑视生身父亲,也不扰乱所继承的大统,难道不是恩义两全、名实俱正,而可以作为万世为人后者大公至正的常法吗?

以上关于宋英宗

《宋史·孝宗本纪》记载:孝宗皇帝,是太祖的七世孙。起初,太祖的小儿子秦王赵德芳生了英国公赵惟宪,赵惟宪生了新兴侯赵从郁,赵从郁生了华阴侯赵世将,赵世将生了庆国公赵令𥙿,赵令𥙿生了赵偁,这就是秀王。在建炎元年十月戊寅日,孝宗出生在秀州青杉闸的官舍,取名为赵伯琮。等到元懿太子去世,高宗没有继承人,下诏选拔太祖的后代。绍兴二年五月,选拔孝宗在宫中抚养。绍兴三年,赐名赵瑗。绍兴十三年九月,秀王在秀州去世,采纳朝廷大臣的意见,允许他解职服丧。绍兴三十年,被立为皇子,改名为赵玮。五月甲子日,被立为皇太子,改名为赵眘。乙亥日,宫内下达御札,皇太子可以即皇帝位,朕称太上皇帝,退居德寿宫,皇后称太上皇后。

秀王赵偁传:安僖秀王赵偁,是秦康惠王的后代,高宗的族兄。儿子赵伯琮,出生后入选入宫,这就是孝宗。赵偁历任官职至左朝奉大夫,绍兴十三年退休。第二年死在秀州,当时孝宗是普安郡王,对服丧制度有疑问,下诏让侍从、台谏议论,秦熺等人请求解职如同南班旧例,普安王也自己请求持服,皇帝准许了。孝宗接受禅让,称皇伯,园庙的制度尚未完备,绍熙元年才在湖州秀园立庙,供奉神主,在临安府建祠以收藏神庙,如同濮王的故事,仍然避讳名字。

光宗本纪:绍熙元年三月丁卯日,下诏秀王袭封,设置园庙,避讳安僖王的名字。七月癸酉日,在建康府建立秀王祠堂。

礼志秀安僖王庙:绍熙元年三月,下诏秀王袭封等典礼,礼部、太常寺请求依照濮安懿王的典礼,避讳秀安僖王名字中的一个字,下诏恭敬地依从,于是设置园庙。四月,下诏皇伯荥阳郡王赵伯圭任太保,依照前任安德军节度使,充任万寿观使,继承秀王以奉祀王庙。汪应辰传:绍兴三十二年建立储君时集议,秀王的封爵,汪应辰确定其称呼为太子生父,议论入内降诏说皇太子所生父,可以封为秀王。

唐文若传:在上将内禅前几天,手诏追崇皇太子生父唐文若,已经写成黄纸,因为经过周必大,诵读圣德而怀疑名称不安,回去禀报宰相,请求更改黄纸。堂吏不同意,唐文若坚持不止,宰相上报,下诏改称生父。不久又改称宗室子赵偁,其后下诏称皇兄。蕙田按:孝宗的事情与濮王相同,而称皇伯,当时没有一个人提出异议,大概是时间久了上下意志确定了吧。

以上关于宋孝宗

理宗本纪:理宗皇帝,是太祖的十世孙。父亲赵希瓐,追封为荣王。在开禧元年正月癸亥日生于邑中虹桥里第。这时宁宗的弟弟沂靖惠王赵亮没有子嗣,以宗室赵希瓐的儿子赐名赵均为沂王后,不久改赐名赵贵。和嘉定十三年八月,景献太子去世。宁宗因为国本未定,选拔太祖十世孙十五岁以上者,教育如同高宗选择普安、恩平的故事。于是以十四年六月丙寅日立赵贵和为皇子,改赐名赵竑,而以帝嗣沂王赐名赵贵诚。十七年八月,宁宗病重,称诏以赵贵诚为皇子,改赐名赵昀。闰月丁酉日,皇帝死在福宁殿。弥远入内禀报杨皇后,称遗诏,以皇子赵竑开府仪同三司,进封济阳郡王,命赵昀继承皇帝位。

端平元年正月丙寅日,下诏太师中书令荣王,已进王爵,应当封三代:曾祖父赵子奭,赠太师吴国公;祖父赵伯旴,赠太师益国公;父亲赵师意,赠太师越国公。

以上关于宋理宗

度宗本纪:度宗皇帝,是太祖的十一世孙,父亲是嗣荣王赵与芮,理宗的母弟。嘉熙四年四月九日,生于绍兴府荣邸。理宗在位多年没有儿子,于是属意托付神器给他。宝祐元年正月庚辰日,下诏立为皇太子,改赐现在的名字。五年十月丁卯日,理宗去世,接受遗诏,太子即皇帝位。十一月,

加封嗣荣王与芮武康、宁江军节度使。

译加封嗣荣王与芮为武康、宁江军节度使。

右宋度宗

蕙田案:理宗、度宗追尊所生,曰王,曰节度使,葢益谦矣。而当时后世不闻以为薄者,濮议诸臣排折政府之力也。事久论定,岂非人心之公,天理之正哉?乃后人犹有袒欧阳之说者,其亦冷褒、段犹之流也。夫

  五礼通考卷一百五

<经部,礼类,通礼之属,五礼通考》>

  钦定四库全书

  五礼通考卷一百六

  刑部尚书秦蕙田撰

  吉礼一百六

  私亲庙

辽史·世宗纪》世宗皇帝,让国皇帝长子,母柔贞皇后萧氏。防同九年,从伐晋。大同元年二月,封永康王。四月丁丑,太宗崩于栾城。戊寅,梓宫次镇阳,即皇帝位于柩前,改大同元年为天禄元年。追谥皇考曰让国皇帝。《义宗传》义宗名倍,太祖长子。神册元年春,立为皇太子。天显元年,从征渤海,破之,改其国曰东丹,名其城曰天福,以倍为人皇王主之。太祖讣至,倍即日奔赴山陵。倍知皇太后意欲立德光,乃谓公卿曰:“大元帅功德及人神,中外攸属,宜主社稷。”乃与羣臣请于太后而让位焉。于是大元帅即皇帝位,是为太宗。太宗既立,见疑,浮海而去。唐以天子仪卫迎倍,明宗以庄宗妃夏氏妻之,赐姓东丹,名之曰慕华。明宗养子从珂弑其君自立,倍密报太宗曰:“从珂弑君,盍讨之?”及太宗立石敬瑭为晋主,加兵于洛,从珂欲自焚,召倍与俱,倍不从,遣壮士李彦绅害之。敬瑭入洛,防服临哭,以王礼权厝。后太宗改葬于医巫闾山,谥曰文武元皇王。世宗即位,谥让国皇帝,陵曰献陵。统和中,更谥文献,重熈二十年,増谥文献钦义皇帝,庙号义宗。及谥二后曰端顺,曰柔贞。五子,长世宗。

  右辽世宗

金史·熙宗本纪》:熈宗皇帝,太祖孙,景宣皇帝子,母富察氏。天辅三年己亥嵗生。天会八年,安班贝勒杲薨。太宗意久未决。十年,左副元帅宗翰,右副元帅宗辅,左监军完顔希尹入朝,与宗干议曰:「安班贝勒虚位已久,今不早定,恐授非其人。哈喇,先帝嫡孙,当立。」相与请于太宗者再三,乃从之。四月庚午,诏曰:「尔为太祖之嫡孙,故命尔为安班贝勒。其无自谓冲幼,狎于童戏,惟敬厥德。安班贝勒者,太宗尝居是官,及登大位,以命弟杲。杲薨,帝定议为储嗣,故以是命焉。」十三年正月己巳,太宗崩。庚午,即皇帝位。二月乙巳,追谥太祖后唐古氏曰圣穆皇后,费摩氏曰光懿皇后。

景宣帝传,景宣皇帝讳宗峻,太祖第二子,母曰圣穆皇后唐古氏。太祖元妃。宗峻在诸子中最嫡。太祖崩,帝与兄宗干率宗室羣臣立太宗。天会二年薨。熙宗即位,追上尊諡曰景宣皇帝,庙号徽宗。改葬兴陵。海陵弑立,降熙宗为东昏王,降帝为丰王。世宗复尊熙宗庙谥,尊帝为景宣皇帝。子哈喇、常胜、察喇。哈喇是为熙宗。

  右金熙宗

世宗本纪》世宗皇帝,太祖孙,睿宗子也。母曰贞懿皇后李氏。天辅七年癸夘岁,生于上京。海陵正隆六年十月丙午,告于太祖庙,即皇帝位。丁未,大赦,改元大定。十一月甲申,追尊皇考豳王为皇帝,谥简肃,庙号睿宗。皇妣富察氏曰钦慈皇后,李氏曰贞懿皇后。

睿宗纪。睿宗皇帝讳宗尧。太祖征伐,诸子皆总戎旅,惟帝在帷幄。天辅十三年薨,年四十,陪葬睿陵,追封潞王,谥襄穆。皇统六年,进冀国王。正隆二年,追赠太师上柱国,改封许王。世宗即位,追上尊谥:立德显仁启圣广运文武简肃皇帝,庙号睿宗。二年,改葬于大房山,号景陵。

  右金世宗

元史·武宗本纪》:武宗皇帝,顺宗达尔玛巴拉之长子也。母曰兴圣皇太后鸿吉哩氏。至元十八年七月十九日生。大德十一年春,成宗崩。五月甲申,皇帝即位于上都。是日,追尊皇考曰皇帝,尊太母元妃曰皇太后。六月丁酉,中书右丞相哈喇哈逊达尔罕、左丞相塔喇海言:“臣等与翰林、集贤、太常老臣集议:皇帝嗣登寳位,诏追尊皇考为皇帝。皇考大行皇帝,同母兄也。大行皇帝祔庙之礼尚未举行。二帝神主依兄弟次

译右宋度宗

秦蕙田按:宋理宗、宋度宗追尊他们的生父,分别称为王、节度使,这大概是更加谦逊了。然而当时和后世并没有人认为这样做太薄情,这是濮议中各位大臣极力排挤、折服政府力量的结果。事情经过长久争论最终定论,这难道不是人心的公道、天理的正道吗?于是后人还有偏袒欧阳修说法的,他们也是冷褒、段犹那一类的人啊。

五礼通考卷一百五

<经部,礼类,通礼之属,五礼通考》>

钦定四库全书

五礼通考卷一百六

刑部尚书秦蕙田撰

吉礼一百六

私亲庙

《辽史·世宗纪》:世宗皇帝,是让国皇帝的长子,母亲是柔贞皇后萧氏。大同九年,跟随讨伐后晋。大同元年二月,封为永康王。四月丁丑日,辽太宗在栾城去世。戊寅日,灵柩停在镇阳,他在灵柩前即皇帝位,改大同元年为天禄元年。追谥父亲为让国皇帝。《义宗传》:义宗名叫倍,是辽太祖的长子。神册元年春天,被立为皇太子。天显元年,跟随征讨渤海,攻破渤海,改其国名为东丹,命名其城为天福,让倍作为人皇王主持管理。太祖去世的消息传到,倍当天就奔赴山陵。倍知道皇太后想立耶律德光,就对公卿说:“大元帅的功德惠及人神,内外都归附他,应当主持社稷。”于是与群臣向太后请求而让位。于是大元帅即皇帝位,这就是辽太宗。太宗即位后,倍被怀疑,渡海离去。唐朝以天子仪仗迎接倍,后唐明宗把庄宗的妃子夏氏嫁给他,赐姓东丹,取名叫慕华。明宗的养子李从珂弑杀君主自立,倍秘密报告太宗说:“从珂弑君,何不讨伐他?”等到太宗立石敬瑭为后晋皇帝,出兵洛阳,李从珂想自焚,召倍一起,倍不听从,派遣壮士李彦绅杀害了他。石敬瑭进入洛阳,倍穿着丧服临哭,以王的礼仪暂厝灵柩。后来太宗改葬于医巫闾山,谥号为文武元皇王。世宗即位,谥号为让国皇帝,陵墓叫献陵。统和年间,改谥号为文献,重熙二十年,增谥号为文献钦义皇帝,庙号义宗。以及谥号两位皇后,一位叫端顺,一位叫柔贞。五个儿子,长子是世宗。

右辽世宗

《金史·熙宗本纪》:熙宗皇帝,是金太祖的孙子,景宣皇帝的儿子,母亲是富察氏。天辅三年己亥年出生。天会八年,安班贝勒完颜杲去世。太宗的意思很久没有决定。十年,左副元帅宗翰,右副元帅宗辅,左监军完颜希尹入朝,与宗干商议说:“安班贝勒的空位已经很久了,现在如果不早点确定,恐怕授予不合适的人。哈喇,是先帝的嫡孙,应当立他。”一起向太宗请求了多次,太宗才听从。四月庚午日,下诏说:“你是太祖的嫡孙,所以任命你为安班贝勒。你不要自认为年幼,亲近儿童游戏,只要敬重你的德行。安班贝勒这个职位,太宗曾经担任过,等到登上大位,用来任命弟弟完颜杲。完颜杲去世,皇帝决定立你为储君,所以用这个职位任命你。”十三年正月己巳日,太宗去世。庚午日,即皇帝位。二月乙巳日,追谥太祖的皇后唐古氏为圣穆皇后,费摩氏为光懿皇后。

《景宣帝传》:景宣皇帝名叫宗峻,是金太祖的第二个儿子,母亲是圣穆皇后唐古氏。太祖的原配夫人。宗峻在众儿子中最嫡长。太祖去世,皇帝与哥哥宗干率领宗室群臣拥立太宗。天会二年去世。熙宗即位,追加上尊谥号为景宣皇帝,庙号徽宗。改葬于兴陵。海陵王弑君自立,降熙宗为东昏王,降皇帝为丰王。世宗恢复尊奉熙宗的庙谥,尊奉皇帝为景宣皇帝。儿子哈喇、常胜、察喇。哈喇就是熙宗。

右金熙宗

《世宗本纪》:世宗皇帝,是金太祖的孙子,睿宗的儿子。母亲是贞懿皇后李氏。天辅七年癸卯年,出生在上京。海陵王正隆六年十月丙午日,在太祖庙告祭,即皇帝位。丁未日,大赦天下,改元大定。十一月甲申日,追尊父亲豳王为皇帝,谥号简肃,庙号睿宗。母亲富察氏为钦慈皇后,李氏为贞懿皇后。

《睿宗纪》:睿宗皇帝名叫宗尧。太祖征伐,众儿子都统领军队,只有皇帝在幕后策划。天辅十三年去世,享年四十岁,陪葬睿陵,追封潞王,谥号襄穆。皇统六年,进封冀国王。正隆二年,追赠太师上柱国,改封许王。世宗即位,追加上尊谥号:立德显仁启圣广运文武简肃皇帝,庙号睿宗。二年,改葬于大房山,陵号景陵。

右金世宗

《元史·武宗本纪》:武宗皇帝,是顺宗达尔玛巴拉的长子。母亲是兴圣皇太后鸿吉哩氏。至元十八年七月十九日出生。大德十一年春天,成宗去世。五月甲申日,皇帝在上都即皇帝位。当天,追尊父亲为皇帝,尊奉太母元妃为皇太后。六月丁酉日,中书右丞相哈喇哈逊达尔罕、左丞相塔喇海说:“臣等与翰林、集贤、太常的老臣集议:皇帝继承宝位,下诏追尊父亲为皇帝。父亲大行皇帝,是同母兄长。大行皇帝祔庙的礼仪尚未举行。两位皇帝的神主按照兄弟次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