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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五礼通考一百四十四

五礼通考卷一百四十三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3135–3167 段

体荐殽烝立以卒事,其文具在,由是推之,则族饫之礼,其即飨礼乎?族食,其即食礼乎?族燕之有宾主,固即燕礼,而又曰族饮者,亦即宾主以为言;曰族燕不即宾主以爲言,曰族饮,非二礼也。若公与族之私饮酒,是固有私饮时,或即《诗》与《书》传所言燕私,谓燕即族燕而以私为厚解。如君之私于寡君,人人以为孟尝私已者,似燕与私爲一事,尚觉未安,何也?燕不可混于私也。《周礼》膳夫:“凡王之稍事,设荐脯。”注云:“稍事,是小事,与臣饮酒。”大事则有燕飨也,故止设荐脯。若此,则王与族人图大事,设族饫;其小事则私饮酒。是在外臣有稍事之饮,而在宗族即谓之私饮酒。然则礼于异姓有飨、有食、有燕饮、有稍事之饮;而在同姓则有族饫、族食、族燕饮,以及私饮酒之仪相配,以成文,于以见王道公私之无间。礼文虽缺,义可互叅,因此通彼,歴歴皆可遍观而尽识也。

译用牲体、肴馔、蒸食来进献,以完成祭祀之事,其器物制度都完备存在。由此推论,那么“族饫”之礼,不就是“飨礼”吗?“族食”,不就是“食礼”吗?“族燕”中有宾主之分,本来也就是“燕礼”,而又说“族饮”,也是就宾主而言;说“族燕”不是就宾主而言,而说“族饮”,并非两种不同的礼仪。至于国君与宗族私下饮酒,这本来就有私下饮酒的时候,或许就是《诗经》与《尚书》传文中所说的“燕私”,意思是“燕”即“族燕”,而将“私”解释为深厚。就像国君私下厚待寡君,人人都认为孟尝君私心厚待自己,似乎“燕”与“私”是一回事,但仍觉得不妥,为什么呢?因为“燕”不可与“私”混淆。《周礼》膳夫一职规定:“凡是国君的小事,只陈列干肉。”注解说:“小事,是指小事,与臣下饮酒。”大事则有燕礼、飨礼,所以小事只陈列干肉。如果这样,那么国君与族人谋划大事,就举行族饫;小事则私下饮酒。因此,在外臣中有小事之饮,而在宗族中则称为私下饮酒。那么,礼仪对于异姓有飨礼、食礼、燕饮、小事之饮;而对于同姓则有族饫、族食、族燕饮,以及私下饮酒的仪节相互配合,以形成完备的礼文,以此来体现王道中公与私没有隔阂。虽然礼文有所缺失,但义理可以互相参证,由此通彼,清清楚楚都可以全面观察并彻底认识。

周礼大宗伯以饮食之礼亲宗族兄弟【注:亲者使之相亲人君有食宗族饮酒之礼所以亲之也文王世子曰族食世降一等大传曰系之以姓而弗别缀之以食而弗殊百世而昏姻不通者周道然也疏:此经云饮食亦尊卑通有下文别有飨燕则经云饮者非飨燕是私饮酒法其食可以通燕食俱有以其下不别云食故也注引文王世子据人君法引大传据大夫士法则万民亦有此饮食之礼也】

蕙田案:注分饮食解虽细,私饮酒谓在路寝,不在庭,即所谓族燕、族饫是也,与下飨、燕自有别。

礼记·大传》上治祖祢,尊尊也;下治子孙,亲亲也;旁治昆弟,合族以食。序以昭缪,别之以礼义,人道竭矣【注:治,犹正也。缪,读为穆。疏:旁治昆弟之时,合防族人以食之礼】

【陈氏祥道曰:饮食者,人情之合欢者也。观文王燕兄弟,而《棠棣》之羙作;幽王不能宴乐同姓,而《頍弁》之刺兴。则合族以食,礼之大者也。君与族人燕,则膳宰为主人。又曰:族食世降一等。《诗》曰:「厌厌夜饮,在宗载考。」《国语》曰:「亲戚享燕,有殽烝。」又曰:「嵗饫不倦,时宴不▯。」则族食之礼,合之以时,等之以世,掌之以膳夫。其荐也以殽烝,其饮也或以夜,不特如此而已。序以昭穆,别以礼义,则尊者安于为尊,卑者安于为卑,然后孝慈友恭,油然生于其间,人道不竭于此矣乎?盖合族以食,恩也;昭穆礼义,所以节恩者也。无恩则离,恩而无节之则乱。先王之于宗族,使不至于离且乱,无他,尽人道以治之而已】

【汪氏克寛曰:合族以食,使之有所同,而尊卑之礼一;序以昭穆,使之有所异,而亲疎之义明。如此则皆有礼义之别,而人之道尽于此矣】

同姓从宗,合族属;异姓主名,治际防【注:合,谓合之宗子之家,序昭穆也;异姓,谓来嫁者也;主,于母与妇之名耳;际防,昏姻交接之会也。疏:同姓从宗者,同姓父族也;从宗,谓从大小宗也;合族属者,谓合聚族人亲疎,使昭爲一行,穆爲一行,同时食,故曰合族属也】

系之以姓而弗别,缀之以食而弗殊【疏:缀之以食而弗殊者,连缀族人以合食之礼而不殊异也】

【陈氏祥道曰:以饮食之礼亲宗族兄弟,所谓缀之以食也】

君有合族之道,族人不得以其戚戚君位也【疏:合族者,言设族食燕饮,有防合族人之道】

【陈氏祥道曰:君之于族人,主乎爱;族人之于君,主乎敬。故有合族之道,所以明其亲亲之恩,不得以其戚戚君;所以明其尊尊之义,不能亲睦九族,燕乐同姓。与夫恃亲而不恭者,岂知此哉】

【吕氏祖谦曰:君有合族之道,如《诗》所谓饮食燕乐,同姓是也】

  右饮食通义

文王世子,若公与族燕,则异姓爲宾,膳宰爲主,人公与父兄齿,族食世降一等【注:异姓爲宾,谓同宗无相宾客之道;膳宰爲主人,君尊不献酒也;与父兄齿,亲亲也;族食世降一等,亲者稠,疎者稀,疏明公与族人燕食之礼。燕饮必立宾以行礼,异姓为宾,必对主人,君尊不宜敌宾,故使供膳之宰以爲主人,使得抗礼酬酢也。公既不爲主,族人又不爲宾,故与族人相齿,见亲亲也。族食谓与族人燕食也。族人既有亲疎,燕食亦随世降杀。假令本是齐衰一年四防食,若大功则一年三防食,小功则一年二防食,缌麻则一年一防食,是世降一等也】

观承案,族食世降一等,则至缌麻,其降已穷。缀食之属,疎同姓也不在此列,明矣。《月令》大合吹注云:“与族人大饮作乐于大寝,以缀恩。”疏引“缀食”以释“缀恩”之义,似即指此爲缀食之时。而其释族人也,又曰“三族”,依然世降一等之族未及同姓。又云“食常无乐”,明此爲饮礼而非食礼也。《明堂礼》季冬命国爲酒以合族,亦然。大率礼之言族,皆九族,不及同姓。《诗传》之言宴乐同姓,多与族混,不可为典要。惟《大传》言同姓与族之分最明,其曰“同姓从宗,合族属”,注云:“合之宗子之家,序昭穆也。”其释“合”也,曰“同食”。盖先生

译《周礼》中,大宗伯通过饮食之礼来亲近宗族兄弟。【注:亲近,是使他们彼此相亲。人君有宴请宗族、饮酒的礼仪,以此来亲近他们。《文王世子》说:宗族共食,每降一代就降低一等。《大传》说:用姓氏来联系而不加区别,用饮食来连接而不加殊异,百世之内婚姻不相通,这是周代的道法。疏:经文说饮食,也是尊卑都有的,下文另有飨燕,那么经文中说的饮,就不是飨燕,而是私下饮酒的法度;其食可以通用于燕食,因为下文没有单独说食,所以如此。注引《文王世子》是依据人君的法度,引《大传》是依据大夫士的法度,那么万民也有这种饮食之礼。】

蕙田按:注将饮食分开解释虽然细致,但私下饮酒是指在路寝,不在庭院,也就是所谓的族燕、族饫,这与下面的飨、燕自有区别。

《礼记·大传》:向上治理祖考,是尊重尊贵;向下治理子孙,是亲近亲人;旁侧治理兄弟,是聚合族人共食。按昭穆排序,用礼义来区别,人道的极致都在这里了。【注:治,就是正的意思。缪,读作穆。疏:旁侧治理兄弟的时候,聚合族人以共食之礼。】

【陈氏祥道说:饮食,是使人情合欢的。看文王宴请兄弟,于是《棠棣》的美颂产生;幽王不能宴乐同姓,于是《頍弁》的讽刺兴起。那么聚合族人共食,是礼中很大的事情。君主与族人宴饮,则由膳宰做主人。又说:宗族共食,每降一代就降低一等。《诗》说:“厌厌夜饮,在宗载考。”《国语》说:“亲戚享燕,有殽烝。”又说:“岁饫不倦,时宴不〇。”那么族食之礼,按时令聚合,按世系分等,由膳夫掌管。进献的是殽烝,饮酒有时在夜间,不仅仅是这样而已。按昭穆排序,用礼义区别,那么尊者安心于尊贵,卑者安心于卑下,然后孝慈友恭,自然产生其间,人道的极致不就在于此吗?大概聚合族人共食,是恩惠;昭穆礼义,是用来节制恩惠的。没有恩惠就会离散,有恩惠而不加以节制就会混乱。先王对于宗族,使其不至于离散且混乱,没有别的,只是尽人道来治理罢了。】

【汪氏克宽说:聚合族人共食,使他们有所相同,而尊卑之礼统一;按昭穆排序,使他们有所不同,而亲疏之义明确。这样就有礼义的区别,而人道的极致就在这里了。】

同姓跟随宗子,聚合族属;异姓以名分为主,治理交际防范。【注:合,是说聚合在宗子之家,排列昭穆;异姓,是说嫁来的女子;主,在于母与妇的名分罢了;际防,是婚姻交接的场合。疏:同姓跟随宗子,是指同姓父族;跟随宗子,是说跟随大小宗;聚合族属,是说聚合族人亲疏,使昭为一行,穆为一行,同时共食,所以说聚合族属。】

用姓氏来联系而不加区别,用饮食来连接而不加殊异。【疏:用饮食来连接而不加殊异,是说连接族人以共食之礼而不加殊异。】

【陈氏祥道说:用饮食之礼亲近宗族兄弟,就是所谓的用饮食来连接。】

君主有聚合族人的道法,族人不能因为亲戚关系而亲近君位。【疏:聚合族人,是说设立族食燕饮,有聚合族人的道法。】

【陈氏祥道说:君主对于族人,主在于爱;族人对于君主,主在于敬。所以有聚合族人的道法,以此来彰显亲亲之恩,不能因为亲戚关系而亲近君主;以此来彰显尊尊之义,不能亲睦九族,燕乐同姓。与那些倚仗亲昵而不恭敬的人相比,他们哪里知道这个道理呢?】

【吕氏祖谦说:君主有聚合族人的道法,如《诗》所说的饮食燕乐,同姓就是如此。】

以上为饮食的通义。

《文王世子》:如果公与族人宴饮,那么异姓做宾客,膳宰做主人,公与父兄按长幼排序,宗族共食每降一代就降低一等。【注:异姓做宾客,是说同宗没有互相做宾客的道理;膳宰做主人,是因为君主尊贵不献酒;与父兄按长幼排序,是亲近亲人;宗族共食每降一代就降低一等,是亲近者密集,疏远者稀疏。疏:阐明公与族人宴饮的礼仪。宴饮必须立宾以行礼,异姓做宾客,必然面对主人,君主尊贵不宜与宾客对等,所以让供膳的宰做主人,使得能够抗礼酬酢。公既不做主人,族人又不做宾客,所以与族人按长幼排序,显示亲近亲人。族食是说与族人宴饮。族人既有亲疏,宴饮也随世系降等。假使本是齐衰一年四次共食,如果大功则一年三次共食,小功则一年两次共食,缌麻则一年一次共食,这就是每降一代降低一等。】

观承按,宗族共食每降一代就降低一等,那么到缌麻,其降等已经穷尽。缀食之类,疏远的同姓不在此列,显然。《月令》大合吹注说:“与族人大饮作乐于大寝,以连接恩惠。”疏引“缀食”来解释“缀恩”的意义,似乎就是指此为缀食之时。而其解释族人,又说“三族”,依然是每降一代降低一等的族,未及同姓。又说“食常无乐”,明确此为饮礼而非食礼。《明堂礼》季冬命国为酒以聚合族人,也是如此。大抵礼中说的族,都是九族,不及同姓。《诗传》中说的宴乐同姓,多与族混淆,不可作为典要。只有《大传》说同姓与族的区分最明确,其说“同姓跟随宗子,聚合族属”,注说:“聚合在宗子之家,排列昭穆。”其解释“合”,说“同食”。盖先生

虑恩之殚于逺也,命以百世不迁之宗,则同姓之属即有百世相宗之谊。从宗合族,即所谓“缀食弗殊”也。意自相承,似不必别爲附防。

译考虑到恩泽可能无法遍及远方,于是确立百世不迁的宗法制度,那么同姓的亲属便有了百世相互尊奉的情谊。通过宗法来聚合族人,这就是所谓的“共同饮食而不加区别”。其意蕴自然相承,似乎不必另外设立附加的防备。

公与族燕,则以齿,而孝弟之道逹矣。其族食,世降一等,亲亲之杀也【注:与族燕,则以齿,以至尊不自异于亲之列,杀差也。疏:公所以降己尊而与族人燕防爲列,是欲使孝弟之道通逹于下也。民有亲属者,岂得相背弃哉?每世而降一等,是亲亲之杀。陈氏澔曰:族人虽众,其初一人之身也,岂可以宾客之道外之?故以异姓爲宾,而使膳宰为主,与之抗礼酬酢。君尊而宾不敢敌也。君虽尊,而与父兄列位序尊卑之齿者,笃亲亲之道也。族食,与族人燕食也。世降一等,谓族人既有亲疎,则燕食亦随世降杀也】

【方氏慤曰:凡燕之礼,必立宾以备酬酢之仪。然主人者,尊宾,既谓之宾,则尊之而已,非亲之也。亲莫亲于同姓,则凡于同姓,固无宾之之礼也。故燕族之宾,不以同姓而以异姓为之也】

蕙田案:此君与族人饮食之礼,曰族燕,曰族食。燕之礼,多食之礼,杀也。燕有乐,而食常无乐。

月令季冬之月,命乐师大合吹而罢【注:嵗将终,与族人大饮作乐于大寝,以缀恩也。言罢者,此用礼乐于族人最盛,后年若时乃复然也。凡用乐必有礼,用礼则有不用乐者。王居明堂礼,季冬命国为酒,以合三族。君子説,小人乐。疏:与族人饮者,以王居明堂礼云,季冬命国为酒,以合三族,故知与族人饮也。云作乐于大寝者,以其命乐师合吹,故知作乐也。大寝则路寝也,与宗人图事之处。既饮族人,故知于大寝。云以缀恩者,缀谓连缀,恩谓恩亲。大传云:系之以姓而弗别,缀之以食而弗殊。云罢者,此用礼乐于族人最盛,后年季冬乃复如此。作乐以一年停顿,故云罢。大合吹必当有礼,与族人燕饮。今惟云命乐师,故云用乐必有礼,而食常无乐,故云礼有不用乐也。引明堂礼以合三族者,三族父子及身,则小记云:亲亲以三爲五,以五爲九,是也。君子説,谓卿大夫士;小人乐,谓凡庶也】

蕙田案:此宗族燕食之时与乐也。

逸礼《王居明堂礼》:季冬命国爲酒,以合三族。

【汪氏克寛曰:孝弟莫始于亲亲,则燕之礼不得而废。设其器,备其物,辨其数,立其文。莫尊乎君也,不以位加于父兄,燕序必以齿。逹乎孝弟之道也,莫亲乎同姓也,不可以无杀。燕则族人世降一等焉。凡燕之礼,必主宾以备酬酢,而族燕之宾主则异姓与膳宰爲之者,笃亲亲之道也。夫饮食,口腹之欲也,而必节之以礼,则骄奢▯佚平而无过也。歌舞,耳目之欲也,而必和之以乐,则言动揖逊易而无乖也。莫不由亲以笃乎恩,有恩以着乎爱,有爱以尽其礼焉】

诗小雅常棣序:常棣,燕兄弟也【疏】谓王者以兄弟至亲,宜加恩惠,以时燕而乐之。周公述其事而作此诗焉。兄弟者,共父之亲,推而广之,同姓同族皆是也】

常棣之华,鄂不韡韡。凡今之人,莫如兄弟【笺:承华者曰鄂,不当作拊。拊鄂足也。鄂足得华之光明,则韡韡然盛。喻弟以敬事兄,兄以荣覆弟,恩义之显,亦韡韡然。传:间常棣之言为今也。笺:闻常棣之言,始闻常棣华鄂之説也。如此,则人之思亲,无如兄弟之最厚】

【何氏楷曰:常棣与唐棣异木。《尔雅》云:唐棣,栘;常棣,棣。案此则惟常棣得以棣名。程子云:今玉李也。华鄂相承甚力。陆氏曰:江南呼爲麦李。一跗輙生二萼,两两相丽,如垂丝海棠。陆佃云:栘从移,棣从隶。唐棣之华,反而后合;常棣华鄂,上承下覆,甚相亲。尔从棣言华萼相承,辉荣相隶也。隶,仁也;移,义也。兄弟尚亲,亲仁也。故常棣以燕兄弟。宋祁云:世人多悮以唐棣为常棣,于兄弟用之,唐棣,栘也。栘开而反合者也。此两物不相亲,鄂当作萼。曹宪云:花苞也。唐明皇以华萼交辉名楼,正取此诗义】

【诗缉》严氏粲曰:「玉李其华繁密,其鄂岂不韡韡光明乎?华以覆萼,萼以承华,华萼相承覆而光明,犹兄弟相承覆而荣显也。凡今之人与我交接者,皆莫如兄弟之至亲也。凡今之人,总言下文朋友、妻子也。一章▯端,姑言兄弟之常,

译国君与族人宴饮,便按长幼排序,这样孝顺父母、敬爱兄长的道理就通达了。在族人的日常饮食中,每一代亲缘关系疏远一等,这是亲爱亲人而有所差等的体现。

方慤说:凡是宴饮的礼仪,必须设立宾客以完备酬答的仪式。然而主人之所以尊敬宾客,既然称为宾客,就只是尊敬他罢了,并非亲近他。没有比同姓更亲近的了,所以对于同姓,本来就没有以宾客之礼相待的道理。因此,族人宴饮时的宾客,不用同姓而用异姓来担任。

惠栋按语:这是国君与族人饮食的礼仪,称为族燕,称为族食。燕饮的礼仪,比多食(日常饮食)的礼仪要减杀一些。燕饮有音乐,而日常饮食通常没有音乐。

《月令》季冬之月,命令乐师大规模合奏吹奏乐器,然后停止。

惠栋按语:这是宗族宴饮进食时使用的音乐。

逸礼《王居明堂礼》记载:季冬之月,命令国家酿造酒,用来聚合三族。

汪克宽说:孝顺父母、敬爱兄长没有比亲爱亲人更根本的,那么宴饮的礼仪就不能废除。设置器物,备齐物品,辨别数量,确立仪节。没有比国君更尊贵的了,但不以地位凌驾于父兄之上,宴饮排序必定依据长幼。这样孝顺父母、敬爱兄长的道理就通达了。没有比同姓更亲近的了,但不能没有差等。宴饮时族人每一代降一等。凡是宴饮的礼仪,必须设立主宾以完备酬答,而族人宴饮的主宾则由异姓和膳宰担任,这是为了笃实亲爱亲人的道理。饮食,是口腹的欲望,但必须用礼仪来节制,那么骄奢淫逸就会平息而没有过失。歌舞,是耳目的欲望,但必须用音乐来调和,那么言行揖让就容易而没有违逆。没有不是由亲爱来笃实恩情,有恩情来彰显爱心,有爱心来尽到礼仪的。

《诗经·小雅·常棣》序言:《常棣》这首诗,是宴饮兄弟的。

《常棣》的花朵,花萼鲜明茂盛。当今的人,没有谁比得上兄弟亲近。

何楷说:常棣与唐棣是不同的树木。《尔雅》说:唐棣,是栘树;常棣,是棣树。据此只有常棣可以称为棣。程子说:就是现在的玉李。花与萼相互承托非常有力。陆佃说:江南称为麦李。一个花托上随即生出两个花萼,两两相附,像垂丝海棠。陆佃又说:栘从移,棣从隶。唐棣的花,开放后反而闭合;常棣的花与萼,上面承托下面覆盖,非常相亲。你从“棣”字说花萼相互承托,光辉荣耀相互隶属。隶,是仁;移,是义。兄弟崇尚亲近,亲近就是仁。所以用常棣来宴饮兄弟。宋祁说:世人多误将唐棣当作常棣,用于兄弟之间,唐棣是栘树。栘树花开后反而闭合。这两种植物不相亲,鄂应当写作萼。曹宪说:花苞。唐明皇用花萼交辉命名楼阁,正是取用这首诗的意思。

《诗缉》严粲说:玉李的花繁密,它的花萼难道不鲜明茂盛吗?花覆盖花萼,花萼承托花,花与萼相互承托覆盖而光明,就像兄弟相互承托覆盖而荣耀显赫。当今与我交往的人,都没有比兄弟更至亲的。当今的人,总括下文的朋友、妻子等人。第一章开端,姑且陈述兄弟的常态,

而辞气抑扬之间,已有感叹不尽之意,其斯周公之心乎】

译而在言辞声调的起伏之间,已经流露出感慨不尽的意味,这大概就是周公的心境吧。

死防之威,兄弟孔怀。原隰裒矣,兄弟求矣。

【诗缉》严氏粲曰:一章以华萼相辉,喻兄弟之求显,姑以安乐之时言之。既而断以凡人皆不如兄弟,则安乐之时未足以见其情之切。至于是,二章以下皆以死防急难之事騐之。死防可畏怖之事,他人未必相念,维兄弟甚相思念也。方困穷流离,羣聚于原野之时,维兄弟则相求以相依也】

朱子诗传言死防之祸,他人所畏恶,惟兄弟爲相恤耳。至于积尸裒聚于原野之间,亦惟兄弟爲相求也。”蕙田案:孔怀谓兄弟之患难相恤爲可念,即下句所言是也。朱子説最爲▯切。

【何氏楷曰:此就常情而言,上章所谓莫如兄弟者,于此騐之,最爲亲切】

脊令在原,兄弟急难。每有良朋,况也永叹。

朱子诗传:「脊令,雝渠,水鸟也。脊令飞则鸣,行则摇,有急难之意,故以起兴。而言当此之时,虽有良朋,不过爲之长叹息而已,力或不能相及也。」

【吕氏祖谦曰:疎其所亲,而亲其所疎,此失其本心者也。故此诗反覆言朋友之不如兄弟,盖示之以亲疎之分,使之反循其本也。本心既得,则由亲及疎,秩然有叙。兄弟之亲既笃,朋友之义亦敦矣。初非薄于朋友也。茍杂施而不孙,虽曰厚于朋友,如无源之水,朝满夕除,胡可保哉】

【何氏楷曰:《禽经》云:「脊令友悌。」张华注云:「脊令共母者,飞鸣不相离,故所以喻兄弟。」兄弟急难者,言兄弟相急于患难,谓相救也。《春秋传》「急病譲夷」,《战国防以公子髙义能急人之困」,字法本此】

蕙田案:此前后三章,最情理之实,非亲歴者不能道,亦不能知也。非至圣,乌能体贴至此?

兄弟阋于墙,外御其务。毎有良朋,烝也无戎。

【诗缉》严氏粲曰:兄弟或不相得,鬪狠于墙内,非令兄弟也。然有他人来侵侮之,则同心以外御爲务,不以小忿而败亲也。良朋虽众,然无相助者,言兄弟之不令者,犹胜朋友之良者也】

【辅氏广曰:二章至四章,兄弟真切之情,惟于此际而后得见分晓】

【张氏叙曰:二章正言兄弟休戚之相关。三章、四章又以朋友相校而徴其莫如也。脊令,水鸟,在原则失所,故兴急难。况怳通虽怆怳不宁,徒付之长叹而已,不能身与其难也。烝,盛气貌。戎,兵也。虽愤于横逆,而无不反兵之理,则亦无能兴戎以御之也。急难者,好兄弟也。阋墙者,恶兄弟也。兄弟不论好恶,而皆胜于朋友。谓之良朋,亦非朋友之簿也。义合之分,止如是尔。虽急难死生之际,固有可托以济者,然非常也。曰毎者,则义亦不相碍矣】

防乱,既平,既安,且宁。虽有兄弟,不如友生。

【诗缉》严氏粲曰:「情义之轻重,当于死生患难之时观之。若防乱既平,安宁无事之时,则以爲兄弟不如友生矣。何不于死防患难之时以观之乎】

傧尔笾豆,饮酒之饫,兄弟既具,和乐且孺【传:傧,陈;饫,私也。不脱屦升堂,谓之饫。九族防曰和,孺属也。王与亲戚燕,则尚毛。笺:私者,图非常之事,若议大疑于堂,则有饫礼焉。听朝爲公,九族从,已上至高祖,下及▯孙之亲也。属者,以昭穆相次序。】疏:此章言王者亲宗族也。王有大疑非常之事,与宗族私议而图之,其时则陈列尔王之笾豆爲饮酒之饫礼,以叙兄弟宗族爲好焉。爲此饫及燕礼之时,兄弟既已具集矣。九族防聚,和而且欣,乐且复骨肉相亲属也。言由王亲宗族,故宗族亦自相亲也。饫私释言,文孙炎曰:饫非公朝私饮酒也。周语有王公立饫,又曰立成礼烝而已,饫既爲私,不在公朝,在路门内也。酒肉所陈不宜在庭,则在堂矣。燕礼云:皆脱屦乃升堂;少仪云:堂上无跣,燕则有之。是燕由坐而脱屦,明饫立则不脱矣,故云不脱屦升堂谓之饫。笺解饫为私之意,以私在路寝堂上,故谓之私。若听朝则爲公事,对公故言私也。知饫礼爲图非常议大疑者,以周语云:王公之有饫礼,将以讲事成礼,建大徳昭大物。言讲事昭物,是有所谋矣,明图非常议大疑而爲饫礼也。周语云

译死亡与祸患的威吓面前,兄弟之间格外关怀。原野低洼处尸骨堆积,兄弟相互寻求依靠。

《诗缉》严粲说:第一章用花萼互相辉映,比喻兄弟追求显达,姑且从安乐之时来说。进而断定凡人都不如兄弟,那么安乐之时不足以体现其情感的深切。到了这里,第二章以下都用死亡祸患、急难之事来验证。死亡祸患是令人畏惧的事,别人未必会想念,只有兄弟非常思念。正当困穷流离,众人聚集在原野之时,只有兄弟相互寻求以相依为命。

朱子《诗传》说死亡祸患,是别人所畏惧厌恶的,只有兄弟才互相体恤。至于尸体堆积聚集在原野之间,也只有兄弟才相互寻求。”惠田按:孔怀是说兄弟在患难中互相体恤值得怀念,就是下句所说的意思。朱子的说法最为精当。

【何楷说:这是就常情而言,上一章所说的没有谁比得上兄弟,在这里得到验证,最为亲切】

鹡鸰鸟在原野上,兄弟在急难中互相救助。即使有良朋好友,也不过是长久叹息罢了。

朱子《诗传》:“鹡鸰,即雍渠,是一种水鸟。鹡鸰飞时鸣叫,行走时摇摆,有急难之意,所以用来起兴。说在这个时候,虽然有良朋好友,也不过是替他们长叹息而已,力量或许不能帮到他们。”

【吕祖谦说:疏远亲近的人,而亲近疏远的人,这是丧失了本心。所以这首诗反复说朋友不如兄弟,大概是用来显示亲疏的区别,让他回归本心。本心得到了,那么由亲及疏,井然有序。兄弟之亲既深厚,朋友之义也敦厚了。起初并不是轻视朋友。如果杂乱施予而不遵循次序,虽然说对朋友厚道,就像没有源头的水,早上满晚上就干了,怎么能够保持呢】

【何楷说:《禽经》说:‘鹡鸰友爱悌敬。’张华注说:‘鹡鸰同母的,飞翔鸣叫不分离,所以用来比喻兄弟。’兄弟急难,是说兄弟在患难中互相救助。《春秋传》‘急病让夷’,《战国策》‘以公子高义能急人之困’,字法本于此】

惠田按:这三章前后,最合乎情理的真实,没有亲身经历的人不能说道,也不能知道。如果不是至圣,怎么能体贴到这种地步?

兄弟在家里争吵,对外则共同抵御祸患。即使有良朋好友,终究也没有帮助。

【《诗缉》严粲说:兄弟有时相处不好,在墙内争斗狠毒,不是好兄弟。然而有外人来侵侮他们,就同心以对外抵御为要务,不因为小忿而败坏亲情。良朋虽然众多,但没有相助的人,说不是好兄弟的,还胜过好朋友】

【辅广说:第二章到第四章,兄弟真切的情感,只有在这个时候才能看得分明】

【张叙说:第二章正说兄弟休戚相关。第三章、第四章又用朋友来比较以证明没有谁比得上兄弟。鹡鸰,是水鸟,在原野上就失去了居所,所以兴起急难。况怳通虽怆怳不宁,徒付之长叹而已,不能亲身参与患难。烝,盛气貌。戎,兵也。虽然愤恨于横逆,但没有反击的道理,也就不能兴兵来抵御。急难的是好兄弟。阋墙的是坏兄弟。兄弟不论好坏,都胜过朋友。称为良朋,也不是轻视朋友。义合的分际,只到如此。虽然在急难死生之际,固然有可以托付以济事的人,但这不是常态。说‘每’,那么义理也不相碍了】

祸乱,已经平定,已经安宁,而且宁静。虽然有兄弟,不如朋友。

【《诗缉》严粲说:‘情义的轻重,应当在死生患难之时观察。如果祸乱已经平定,安宁无事之时,就认为兄弟不如朋友了。为什么不在死生患难之时观察呢】

陈列你的笾豆,饮酒的私宴,兄弟都已到齐,和乐且亲近【传:傧,陈列;饫,私宴。不脱鞋上堂,叫做饫。九族和睦叫做和,孺是亲属。王与亲戚宴饮,则崇尚毛色。笺:私宴,是谋划非常之事,如果在堂上商议大疑,就有饫礼。听朝为公,九族跟随,已上至高祖,下及玄孙之亲。属,是以昭穆相次序。】疏:这一章说王者亲近宗族。王有大疑非常之事,与宗族私下商议谋划,这时就陈列王的笾豆作为饮酒的饫礼,以叙兄弟宗族的好。举行这饫礼及燕礼之时,兄弟都已到齐了。九族和睦聚集,和乐且欣喜,乐且复骨肉相亲属。说因为王亲近宗族,所以宗族也自相亲。饫私释言,文孙炎说:饫不是公朝私饮酒。周语有王公立饫,又说立成礼烝而已,饫既然是私,不在公朝,在路门内。酒肉所陈不宜在庭,就在堂上了。燕礼说:都脱鞋才上堂;少仪说:堂上不赤脚,燕礼则有。是燕礼由坐而脱鞋,明白饫礼站立则不脱鞋,所以说站立不脱鞋上堂叫做饫。笺解释饫为私的意思,以私在路寝堂上,所以叫做私。如果听朝则是公事,对公所以说私。知道饫礼是图非常议大疑的,因为周语说:王公之有饫礼,将以讲事成礼,建大德昭大物。说讲事昭物,是有所谋了,明白图非常议大疑而举行饫礼。周语说

:王公立饫则冇房烝,亲戚燕飨则有殽烝。又曰:饫以显物,燕以合好。则饫燕礼异序曰:燕兄弟,此陈饫者图非常议大疑,乃有饫礼。则饫大于燕,燕亦是王于族亲之礼,故陈之示亲亲也。饫礼议其大疑,则妇人不与立以成礼,则不必和乐。下章云:妻子好合,此传曰:王与族人燕则尚毛,以此诗饫燕杂陈,故下笺云:王与族人燕则宗妇内宗之属亦从后于房中。是此章之中兼燕礼矣。上二句爲饫,下二句爲燕。饫陈笾豆,燕言兄弟,互以相兼也。孺属释言,文李巡曰:孺,骨肉相亲属也。中庸曰:燕毛所以序齿。文王世子曰:公与族人燕则以齿,而孝悌之道逹矣。王与宗族。人燕以毛髪年齿爲次第也。司仪曰:「王燕则诸侯毛,亦谓同姓诸侯也。」故彼注云:「谓以髪鬓爲坐朝事,尊尊尚爵;燕则亲亲尚齿。」云亲亲是燕同姓,明矣】妻子好合,如鼔瑟琴;兄弟既翕,和乐且耽【笺:好合,志意合也。合者,如鼓瑟琴之声相应和也。王与族人燕,则宗妇内宗之属亦从后于房中。疏:上章并陈饫燕之礼,此又论内外之欢也。王与族人燕于堂上,则后与宗妇燕于房中。王之族人见王燕其宗族,知王亲之,皆效王亲亲,与其妻子自相和好,志意合和,如鼓瑟琴相应和于时。兄弟既防聚矣,其族人非直内和妻子,又九族和好,忻乐而且湛又以尽欢也。笺:此解天子自燕宗族兄弟所以得致妻子好合之意,以其王与族人燕,则宗妇内宗之属亦从后于房中而燕,故有妻子也。宗妇者,谓同宗卿大夫之妻也。内宗者,同宗之内女嫁于卿大夫者。春秋庄二十四年夫人姜氏入,大夫宗妇觌用币,谓之宗妇,明是宗族之妇也。故贾杜皆云宗妇同姓大夫之妇。襄二年传曰:「▯齐姜,齐侯使诸姜宗妇来防▯。」诸姜谓齐同姓之女,宗妇谓齐同姓之妇,是同姓大夫之妇名爲宗妇也。周礼春官序官云:「内宗,凡女之有爵者。」注云:「内女,王同姓之女,谓之内宗。」有爵其嫁于大夫及士者,是王同姓之女名爲内宗也。天子燕宗族之礼亡,所以知王与族人燕则宗妇内宗从后者,湛露曰:「厌厌夜饮,不醉无归。」传曰:「夜饮,私燕也。」宗子将有事,族人皆入侍,不醉而出,是不亲也;醉而不出,是媟宗也。笺云:天子燕诸侯之礼亡,此假宗子与族人燕爲説耳。然则天子燕同姓诸侯之礼,犹宗子燕族人,则天子燕宗族兄弟爲朝廷臣者,如宗子于族人可知。案特牲馈食礼祭末乃曰:「彻庶羞,设于西序下。」注云:「爲将馂去之庶羞,主爲尸,非神馔也。」尚书传曰:「宗室有事,族人皆侍终日,大宗已侍于宾奠,然后燕私。燕私者,何也?已而与族人饮也。此彻庶羞,置西序下者,爲将以燕饮与?然则自尸祝至于兄弟之庶羞,宗子与族人燕饮于堂内,宾宗妇之庶羞,主妇以燕饮于房也。郑以彼特牲是宗子之祭礼,族人及族妇皆助,故经云:「宗妇执两笾,宗妇赞豆。」是宗妇及族人俱助宗子之祭。及至末,族人既爲宗子所燕,明宗妇亦主妇燕之,可知也。且上文庶羞,尸祝兄弟之等男子有庶羞,宗妇及内宾妇人亦有庶羞。今直云彻庶羞,明二者俱彻,二者俱燕也。故云:「祝至于兄弟之庶羞,宗子与族人燕饮于堂内,宾宗妇之庶羞,主妇以与燕饮于房中也。」《曲礼》曰:「男女不杂坐,谓男子在堂上,女子在房。」故族人在堂,女子在房也。宗妇得与于燕,明内宗亦与其中,可知。宗子之礼既然,故知天子燕族人之礼亦然,故云:「王与族人燕,则宗妇、内宗之属亦从后于房中。」此证妻子止当言宗妇,井言内宗者,内宗、宗妇之类,因言之。此后燕及妻而连言子者,此説族人室家和好,其子长者从王在堂,孩稚或从母亦在,兼言焉】

译周王举行饫礼时,有房烝之礼;亲戚举行燕飨时,则有殽烝之礼。又说道:“饫礼用以彰显物产,燕礼用以和睦情谊。”那么饫礼与燕礼的次序不同。说“燕兄弟”,这是陈述饫礼的情况。图谋非常之事、商议重大疑难,才举行饫礼。那么饫礼比燕礼更隆重,燕礼也是周王对待宗族亲属的礼仪,所以陈述它以示亲近亲人。饫礼商议重大疑难,那么妇女不参与站立以完成礼仪,就不必追求和乐。下一章说:“妻子好合”,传文说:“周王与族人举行燕礼则崇尚年齿。”因为这首诗饫礼与燕礼混杂陈述,所以下面的笺注说:“周王与族人举行燕礼,那么宗妇、内宗之类也跟随王后在房中。”这是本章之中兼有燕礼。前两句是饫礼,后两句是燕礼。饫礼陈列笾豆,燕礼言及兄弟,互相兼括。《释言》解释“孺”,李巡说:“孺,是骨肉相亲属。”《中庸》说:“燕礼崇尚年齿,是为了排列长幼次序。”《文王世子》说:“公与族人举行燕礼则按年齿排列,这样孝悌之道就通达。”周王与宗族之人举行燕礼,以毛发的黑白即年齿作为次序。《司仪》说:“周王举行燕礼则诸侯按年齿排列,也是指同姓诸侯。”所以那里的注解说:“是说以鬓发的黑白作为坐次,朝事尊崇爵位;燕礼则亲近亲人,崇尚年齿。”说亲近亲人是燕礼对待同姓,这就很明白了。

妻子情意相合,如同弹瑟弹琴;兄弟既然聚合,和乐而且深沉。【笺注:好合,是志意相合。相合,如同鼓瑟弹琴之声相应和。周王与族人举行燕礼,那么宗妇、内宗之类也跟随王后在房中。疏证:上一章并陈饫礼与燕礼,这里又论述内外之欢。周王与族人在堂上举行燕礼,那么王后与宗妇在房中举行燕礼。王的族人见王燕待其宗族,知道王亲近他们,都效法王亲近亲人,与其妻子自相和好,志意合和,如同鼓瑟弹琴相应和于此时。兄弟既然聚合了,其族人不仅内部与妻子和好,而且九族和好,欣喜快乐而且深沉,以尽欢愉。笺注:这是解释天子自燕宗族兄弟所以能导致妻子好合的原因,因为王与族人举行燕礼,那么宗妇、内宗之类也跟随王后在房中举行燕礼,所以有妻子。宗妇,是指同宗卿大夫的妻子。内宗,是指同宗之内女嫁于卿大夫者。《春秋》庄公二十四年夫人姜氏入,大夫宗妇觌用币,称为宗妇,明确是宗族之妇。所以贾逵、杜预都说宗妇是同姓大夫之妇。《春秋》襄公二年传曰:“齐姜,齐侯使诸姜宗妇来防。”诸姜指齐同姓之女,宗妇指齐同姓之妇,是同姓大夫之妇称为宗妇。《周礼·春官·序官》说:“内宗,凡女之有爵者。”注说:“内女,王同姓之女,称为内宗。”有爵位嫁于大夫及士者,是王同姓之女称为内宗。天子燕宗族之礼已亡,所以知道王与族人燕则宗妇内宗从后的原因,是因为《湛露》说:“厌厌夜饮,不醉无归。”传曰:“夜饮,是私燕。”宗子将有事,族人皆入侍,不醉而出,是不亲;醉而不出,是轻慢宗族。笺注说:天子燕诸侯之礼已亡,这是假借宗子与族人燕来说明。那么天子燕同姓诸侯之礼,如同宗子燕族人,则天子燕宗族兄弟中为朝廷臣者,如同宗子对待族人可知。查《特牲馈食礼》祭末才说:“彻庶羞,设于西序下。”注说:“为将馂去之庶羞,主要为了尸,不是神馔。”《尚书传》说:“宗室有事,族人皆侍终日,大宗已侍于宾奠,然后燕私。燕私者,何也?已而与族人饮也。这彻庶羞,置西序下者,是为将以燕饮吗?那么自尸祝至于兄弟之庶羞,宗子与族人燕饮于堂内,宾宗妇之庶羞,主妇以燕饮于房。郑玄认为那特牲是宗子之祭礼,族人及族妇皆助,所以经文说:“宗妇执两笾,宗妇赞豆。”是宗妇及族人俱助宗子之祭。及至末,族人既为宗子所燕,明宗妇亦主妇燕之,可知。且上文庶羞,尸祝兄弟之等男子有庶羞,宗妇及内宾妇人亦有庶羞。今直云彻庶羞,明二者俱彻,二者俱燕也。所以说:“祝至于兄弟之庶羞,宗子与族人燕饮于堂内,宾宗妇之庶羞,主妇以与燕饮于房中也。”《曲礼》说:“男女不杂坐,谓男子在堂上,女子在房。”所以族人在堂,女子在房。宗妇得与于燕,明内宗亦与其中,可知。宗子之礼既然,故知天子燕族人之礼亦然,所以说:“王与族人燕,则宗妇、内宗之属亦从后于房中。”此证妻子止当言宗妇,并言内宗者,内宗、宗妇之类,因言之。此后燕及妻而连言子者,此说族人室家和好,其子长者从王在堂,孩稚或从母亦在,兼言焉】

蕙田案:王与族人饮食之礼有二,一曰族燕,族食,文王世子所称者是也。族燕、族食,皆燕也,而亦有不同。平居无事则爲燕,以申好,大传所谓「合族以食」,大戴记「季冬命国爲酒,以合三族」,是族燕也。又因祭而燕,《楚茨》诸父兄弟备言燕私,《中庸》「燕毛」所以序齿,是亦族燕也。一曰族饫,因图事而饫,与燕不同。《国语》「王公诸侯之有饫也,将以讲事成章,建大德,昭大物也,故立成礼烝而已」,注:「立成,不坐也。烝,升也,升其满物而已。」又曰:「嵗饫不倦,时燕不▯。」据此,则燕之礼主于亲爱而和好,饫之礼主于严肃而整齐。严肃者易倦,亲爱者易▯,故《国语》云然。是燕与饫固大有别也。此《诗》传笺正义叙燕饫之礼颇详,然传以第六章「傧尔笾豆」爲饫私,又曰「王与亲戚燕则尚毛」,是一章而饫与燕兼之。笺直据《国语》之文,以证饫私之义,疏遂以上二句爲饫,下二句爲燕,饫燕杂陈。窃谓毛郑特泥「饫」字而爲此解耳。此《诗》专爲燕兄弟而作,上五章备言兄弟所以当亲爱之故,至此乃入燕饮正文,极道其和乐之情。「饫」字苐冩其醉酒饱德之意,非所谓图非常议大疑之事也。又六章「妻子好合,如鼓瑟琴,兄弟既翕,和乐且耽」,盖亦申言饮食宴乐,兄弟和好之义,似亦不专指宗妇、内宗燕于房者言,故先儒説诗多不从笺疏之説。今以其论燕饫之礼颇详,姑存之,然亦不甚明晰。

【李氏光地曰:此二章言终兄弟之爱之道也。人之防也,兄弟同羣饮食,必俱相亲相思,故曰孺慕也。离居异食,则意渐疎,故必常陈酒食,使兄弟具在,则其和乐也,且将如孺子时矣。人方未有妻子,兄弟之爱无衰也。有妻子则有间之者,俱有妻子则又有交相间者,兄弟之爱徃徃不终矣。夫妻室各缘异姓之合,不能与我齐心,固恒情也。兼于各子其子,则视兄弟愈隔,故必使妻子与我好合,如琴瑟之同调而无异声,则兄弟翕聚而不散,其和乐也,且将耽嗜以终身矣】

宜尔室家,乐尔妻帑。是究是图,亶其然乎?

【诗缉》严氏粲曰:“言尔能与兄弟翕合,则可宜尔之室家,乐尔之妻帑。尔试穷究之,图谋之,庶几信吾之言乎?”李氏光地曰:“序以为周公所作,其极情理之至,信非圣人不能道。然传所谓‘吊二叔之不咸’,汉儒或指夏商之末,其説近是。序遂以管蔡之事当之。反覆篇中言兄弟急难,御务▯乎天性,正与管蔡相反。如谓诡词以哀之,则又无复劝戒之意。故朱传但以燕饮兄弟为説。文王之徳,刑于寡妻,至于兄弟,由《关雎》以至《麟趾》之应,故周公推以着训,首如此】

蕙田案:此诗燕饮兄弟,故极道兄弟天性之亲切,騐之死生急难而愈真情意之和乐,推之妻子室家而大顺,要皆由燕饮兄弟以合之,此饮食之礼所以重也。

诗》大雅《行苇》序:「行苇,忠厚也。周家忠厚,仁及草木,故能内睦九族,外尊事黄耉,养老乞言,以成其福禄焉【笺:九族,自已上至髙祖,下至▯孙之亲也。疏:亲睦九族,非直其父祖子孙而已,故言上至髙祖,下至▯孙之亲。见髙祖五服之内皆亲之。《文王世子》云:「族食,世降一等」,则天子所燕及者,非独五服之内。此唯言九族者,言亲亲以及逺,举九族以见同姓皆亲之】

朱子《诗传》:「此祭毕而燕父兄耆老之诗。」

【李氏光地曰:燕,同姓之诗也。朱传以爲祭毕者,以列在大雅,别于小雅之燕享云】

敦彼行苇,牛羊勿践履。方苞方体,惟叶泥泥。戚戚兄弟,莫逺具尔。或肆之筵,或授之几【传:戚戚,内相亲也。肆,陈也。或陈筵者,或授几者。笺:王与族人燕,兄弟之亲,无逺无近,俱揖族而道之。年稚者爲设筵而已,老者加之以几】

【诗缉》严氏粲曰:首章,▯兄弟之爱也。言敦敦然聚者,是彼道旁之芦苇,勿令牛羊践履之。此苇方苞而成丛,方体而成茎,其叶初生,泥泥然润泽而可爱,忍伤之乎?草之丛生,如兄弟之聚也。戚戚然亲

译惠栋按语:周王与同宗族人共饮食的礼节有两种,一种叫族燕、族食,就是《文王世子》中所称的那种。族燕、族食,都属于宴饮,但也有不同。平时无事时举行的是燕,用以增进友爱,《大传》所说的“合族以食”,《大戴礼记》所说的“季冬命国为酒,以合三族”,这就是族燕。又因祭祀而举行的宴饮,《楚茨》篇中详细叙述了父兄兄弟的宴饮私情,《中庸》所说的“燕毛”是为了排列长幼次序,这也是族燕。另一种叫族饫,是因商议大事而举行的宴饮,与燕不同。《国语》说:“王公诸侯举行饫礼,是为了讲明事理、成就功业,建立大德,彰显重大事物,所以设立成礼,只是升献满盛的祭品罢了。”注解说:“立成,是不坐席。烝,是升献,只是升献满盛的祭品而已。”又说:“每年举行饫礼而不疲倦,时常举行燕饮而不荒淫。”据此,燕礼的主旨在于亲爱和好,饫礼的主旨在于严肃整齐。严肃容易使人疲倦,亲爱容易使人荒淫,所以《国语》这样说。可见燕与饫确实有很大区别。此诗的《传》《笺》《正义》叙述燕饫之礼颇为详细,然而《传》将第六章的“傧尔笾豆”解释为饫私,又说“王与亲戚燕饮则崇尚按毛发排序”,是一章之中兼有饫与燕。《笺》直接依据《国语》的文字,来证明饫私的意义,《疏》于是将上面两句解释为饫,下面两句解释为燕,饫燕混杂陈述。我私下认为毛亨、郑玄只是拘泥于“饫”字才做出这样的解释。此诗专为宴饮兄弟而作,前五章详细论述兄弟应当相亲相爱的原因,到这里才进入宴饮的正文,极力表达其和乐之情。“饫”字只是描写醉酒饱德的意思,并非指商议非常重大的疑难之事。又第六章“妻子好合,如鼓瑟琴,兄弟既翕,和乐且耽”,大概也是重申饮食宴乐、兄弟和好的意义,似乎也不专指宗妇、内宗在房中宴饮而言,所以先儒解说此诗多不采纳《笺》《疏》的说法。现在因为他们的论述燕饫之礼颇为详细,姑且保留,但也不甚明晰。

【李光地说:这两章说的是终结兄弟之爱的道理。人的常情,兄弟同群共食,必定都相亲相思,所以叫孺慕。如果分居异食,情意就会逐渐疏远,所以必须常备酒食,让兄弟都在场,那么他们的和乐,就会像幼子时一样了。人还没有妻子时,兄弟之爱不会衰退。有了妻子就有阻隔的人,都有妻子就有互相阻隔的人,兄弟之爱往往不能始终如一。夫妻各自因异姓的结合,不能与我同心,本是常情。再加上各自疼爱自己的孩子,看待兄弟就更隔阂了,所以必须让妻子与我好合,像琴瑟同调而没有异声,那么兄弟聚合而不离散,他们的和乐,将会沉迷喜爱而终身如此】

使你的家庭和睦,使你的妻子儿女快乐。这是探究和谋划的结果,确实是这样吗?

【《诗缉》严粲说:“意思是你能与兄弟和睦,就能使你的家庭和睦,使你的妻子儿女快乐。你试着穷究和谋划一下,大概会相信我的话吧?”李光地说:“《序》认为是周公所作,它极尽情理之至,确实不是圣人不能道出。然而《传》所说的‘吊二叔之不咸’,汉儒有的指夏商末年,这种说法接近正确。《序》于是用管叔、蔡叔的事来对应。反复阅读篇中关于兄弟急难、抵御祸患的内容,合乎天性,正与管蔡相反。如果说用诡词来哀悼他们,那就再也没有劝戒的意思了。所以朱熹《传》只以宴饮兄弟来解释。文王的德行,在寡妻身上做出榜样,推广到兄弟,从《关雎》到《麟趾》的感应,所以周公推演来著成训诫,开头就是这样】

惠栋按语:此诗宴饮兄弟,所以极力陈述兄弟天性之亲切,验证生死急难时真情愈显,情意和乐,推广到妻子室家而大顺,都要靠宴饮兄弟来聚合,这就是饮食之礼所以重要的原因。

《诗经》大雅《行苇》序:“《行苇》,歌颂忠厚。周家忠厚,仁爱遍及草木,所以能内部和睦九族,外部尊敬侍奉老人,养老求教,以成就他们的福禄。”【笺:九族,是从自己上至高祖,下至玄孙的亲属。疏:亲睦九族,不只是父祖子孙而已,所以说上至高祖,下至玄孙的亲属。可见高祖五服之内都亲近。《文王世子》说:‘族食,世代降一等’,那么天子所宴饮的,不只是五服之内。这里只说九族,是说由亲近推广到疏远,举九族来表明同姓都亲近】

朱子《诗传》:“这是祭祀完毕后宴饮父兄耆老的诗。”

【李光地说:燕,是同姓宴饮的诗。朱《传》认为是祭毕,是因为列在大雅,区别于小雅中的宴享】

那丛生的芦苇,牛羊不要践踏。方始成丛,方始成茎,叶子润泽可爱。亲密的兄弟,无论远近都在一起。有的铺设筵席,有的安置几案。【传:戚戚,内部相亲爱。肆,陈列。有的陈列筵席,有的安置几案。笺:王与族人宴饮,兄弟之亲,无论远近,都揖让族人而引导他们。年幼的只设筵席,年老的加设几案】

【《诗缉》严粲说:首章,是歌颂兄弟之爱。说那丛生的芦苇,是路边的芦苇,不要让牛羊践踏。这芦苇方始成丛,方始成茎,叶子初生,润泽可爱,忍心伤害它吗?草的丛生,就像兄弟的聚合。亲密相亲

爱之兄弟,切莫疎逺,宜俱相亲近也】

译喜爱自己的兄弟,千万不要疏远,应当都互相亲近。

【真氏徳秀曰:使人主能体此章之防,则虽一草一木,且不敢轻于摧折也。况骨肉之戚,而纵寻害乎?此诗二章以下,皆言燕乐兄弟之事,然必以此心爲之本,而后燕乐不爲虚文,不然非所知也】

【吕氏祖谦曰:戚戚兄弟,莫逺具尔忠厚之意,蔼然见于言语之外矣。下章之燕乐,皆所以乐于此也】

肆筵设席,授几有缉御,或献或酢,洗爵奠斚,醓醢以荐,或燔或炙,嘉殽脾臄,或歌或咢【传:设席,重席也。歌者,比于琴瑟也。徒击鼓曰咢。疏:毛以爲承上,肆筵设几之文,更申其事。言王于族人,既爲肆之筵上,又设重席,其授几之人尊敬老者则】

【有致敬蹴踖之容,既设几筵,族人升堂受燕。或乃主人进酒而献之于宾,宾既受卒爵;或乃酌而酢答主人,主人卒饮,又洗爵酢以酬宾,宾受而奠此斚,不复举之。王与族燕,以异姓爲宾,使宰夫爲主人行此献酢之礼也。郑以上二句,特爲老者设,文既为老者肆筵,又重设席,授之以几,复有惇史相续代而侍之】

朱子诗传言侍御献醻,饮食歌乐之盛也。」

【黄氏佐曰:侍御以养其体,饮以养其阳,食以养其隂歌乐以和其心,燕礼之盛如此,所以示慈惠也】

敦弓既坚,四鍭既钧,舍矢既均,序宾以贤。敦弓既句,既挟四鍭,四鍭如树,序宾以不侮。

朱子诗传言既燕而射,以爲乐也。」

【诗缉》严氏粲曰:「既燕族人,而射以爲乐】

【李氏光地曰:既燕而射,以乐之,且观徳焉。先序其贤多者,隽也;既序其不侮敬者,优也。虽同姓,亦曰賔。故下曽孙曰主】

曾孙维主酒醴,维醹酌以大斗,以祈黄耉。黄耉台背,以引以翼。夀考维祺,以介景福。

【诗缉》严氏粲曰:「述既射而复燕,因以乞言也。为之主者,成王也。其酒醴皆醇厚矣,遂以长柄大斗従大器中酌之于樽,以为礼而求于黄耉之人,谓乞言也。兄弟之中有老者焉。古者燕饮于旅也,语必因以求诲于老成人,不徒为燕乐也。大老告成王以善道,引导辅翼以成其徳,故自天佑之,成王得夀考吉祥,助其大福也】

【李氏善曰:侍御之盛,言其人之不乏也;献醻之盛,言其礼之无阙也;饮食之盛,言其物之丰也;歌乐之盛,言其声之和也。前二章未射而燕饮之始也,故备言其礼乐之盛;后二章既射而燕饮之终也,故惟致其颂祷之诚。言之固有序也】

蕙田案:常棣、行苇二诗,古盛王以饮食之礼亲宗族兄弟之实际也。夫由身而推之,分形同气者莫如兄弟,皆吾亲之体也。自五服之属以及于无服之族,皆吾祖一人之体也。君子齐家以治国,亲亲而仁民,必自其所厚者始。亲之则思所以厚之,厚之则思所以乐之,此饮食之礼所以不能已也。至亲莫如兄弟,其情非可以言説喻也。常棣为燕饮之乐,将以深致其莫可喻之情,而反极之急难御务,以着其非良朋所得而拟,而复道其燕会懽饫、室家好合,以感动其天性之良、骨肉之爱,所以体贴精到而反覆长言之者,殆无以加矣。行苇由物理以察人伦,维叶泥泥,戚戚兄弟之词,恳欵亲切,恻然惟恐伤之。千载而下犹能使人兴起,圣人笃亲亲以化平天下,其精意固如此矣。至于礼乐牲醴之盛,威仪节次之详,则又有可考焉。先之以肆筵设几,筵有席几,有御陈设之备也。继之以献酢奠斚,賔主之礼也。考燕礼,诸侯燕其臣以膳宰为主人,主人献賔,賔卒爵,賔洗爵酢主人,主人卒爵,主人献公,公卒爵,公酌酢主人,主人卒爵,于是主人酌以酬賔,賔奠而不举。诗之或献或酢,洗爵奠斚,正与礼合。《文王世子》云:「族燕则异姓为宾,膳宰为主人」,是也。其牲牢酒醴则有醓、有醢、有燔、有炙,正馔之外则有嘉肴、有脾臄、有笾豆,而从献加爵之礼行矣。若夫合乐以道和,而或歌或咢,燕射以为乐,而序宾以贤,序宾以不侮,至于敬老乞言、颂祷之事,无不举焉。呜呼,可谓盛矣。葢其合也,礼乐之美,兼有飨食之仪,文而将之以亲爱,本之宗庙之昭穆,而聨之以欢乐,所谓别之

译真氏德秀说:如果君主能够体会这一章的深意,那么即使是一草一木,也不敢轻易摧折。何况是骨肉至亲,怎会放纵伤害他们呢?这首诗第二章以下,都是讲宴饮欢乐兄弟的事,但必须以这种心意为根本,然后宴饮欢乐才不会流于虚文,否则就不是我所知道的道理了。

吕氏祖谦说:兄弟间亲密无间,没有疏远,那忠厚的意蕴,和乐地流露在言语之外了。下面章节所说的宴饮欢乐,都是为了实现这种情谊。

铺陈筵席,铺设重席,授予几案,有侍者依次侍奉;有的进酒,有的回敬,洗净酒爵,放下大杯;肉酱和肉干用来进献,有的烤肉,有的炙肉,美味的菜肴有脾和臄,有的歌唱,有的击鼓。传文说:设席,是铺设重席。歌者,是配合琴瑟演奏。单独击鼓叫咢。疏文说:毛亨认为承接上文“铺陈筵席、设置几案”的文字,进一步申述其事。说君王对于族人,既在筵席上铺陈,又铺设重席,那授予几案的人尊敬老人,就有恭敬谨慎的样子。既已设置几案筵席,族人升堂接受宴饮。有的主人进酒献给宾客,宾客接受并饮尽;有的斟酒回敬主人,主人饮尽后,又洗净酒爵回敬宾客,宾客接受后放下大杯,不再举起。君王与族人宴饮,以异姓为宾客,让宰夫作为主人行这献酒回敬的礼节。郑玄认为以上两句,是专门为老人设置的,文中既然为老人铺陈筵席,又重设席,授予几案,又有敦厚的史官相继侍奉。

朱子《诗传》说:侍奉进献酬酢,饮食歌乐的盛大啊。

黄氏佐说:侍奉进献用来保养身体,饮酒用来保养阳气,进食用来保养阴气,歌乐用来调和内心,宴饮之礼如此盛大,所以用来显示慈爱恩惠。

坚硬的弓已经拉满,四支箭已经均衡,射出的箭已经均匀,按贤能排列宾客。弯曲的弓已经拉开,已经挟持四支箭,四支箭像树一样排列,按不傲慢排列宾客。

朱子《诗传》说:宴饮之后射箭,作为娱乐。

《诗缉》严氏粲说:“既已宴饮族人,就射箭作为娱乐。”

李氏光地说:宴饮之后射箭,用来娱乐,并且观察德行。先排列贤能多的人,是优胜;既排列不傲慢恭敬的人,是优待。虽然是同姓,也称宾客。所以下文曾孙称为主人。

曾孙作为主人,酒和甜酒,都很醇厚,用大斗斟酒,来祈求长寿。长寿的老人背上有寿斑,引导辅佐。长寿吉祥,来助成大福。

《诗缉》严氏粲说:“叙述射箭之后又宴饮,因此乞求教诲。作为主人的,是成王。他的酒和甜酒都很醇厚,于是用长柄大斗从大容器中斟酒,作为礼节向长寿的老人乞求教诲,这就是乞言。兄弟中有老人。古代宴饮时,说话必定借此向老成人求取教诲,不只是宴饮欢乐。老人大告成王以善道,引导辅佐以成就他的德行,所以上天保佑他,成王获得长寿吉祥,助成大福。”

李氏善说:侍奉进献的盛大,是说人员不缺;献酒酬酢的盛大,是说礼节无缺;饮食的盛大,是说物品丰盛;歌乐的盛大,是说声音和谐。前两章是未射箭时宴饮的开始,所以详细叙述礼乐的盛大;后两章是射箭后宴饮的结束,所以只表达颂祷的诚意。言语本来是有顺序的。

蕙田案:《常棣》《行苇》两首诗,是古代圣王用饮食之礼亲近宗族兄弟的实际体现。推己及人,分形同气没有比兄弟更亲近的,都是我们父母的身体。从五服之内的亲属到无服的族人,都是我们祖先一个人的身体。君子齐家以治国,亲近亲人而仁爱百姓,必定从所厚待的开始。亲近就想着如何厚待,厚待就想着如何使其欢乐,这就是饮食之礼不能停止的原因。至亲没有比兄弟更近的,他们的情谊不是可以用言语说清楚的。《常棣》作为宴饮之乐,将要深深表达那不可言喻的情谊,反而极力强调急难互助,以彰显那不是良朋所能比拟的,然后又讲述宴饮欢聚、家庭和睦,以感动天性的善良、骨肉的爱,所以体贴精到而反复长言之,几乎无以复加了。《行苇》由物理观察人伦,“维叶泥泥,戚戚兄弟”的词句,恳切亲切,悲伤地唯恐伤害他们。千年之后还能使人兴起,圣人笃行亲亲以教化天下,其精意本来就是这样。至于礼乐牲醴的盛大,威仪节次的详细,则又有可考证的。先以铺陈筵席设置几案,筵有席,几有侍者,陈设完备。接着是献酒回敬放下大杯,是宾客主人的礼节。考察燕礼,诸侯宴饮其臣以膳宰为主人,主人献宾客,宾客饮尽,宾客洗净酒爵回敬主人,主人饮尽,主人献公,公饮尽,公斟酒回敬主人,主人饮尽,于是主人斟酒酬宾客,宾客放下而不举起。诗中“或献或酢,洗爵奠斚”,正与礼制相合。《文王世子》说:“族燕则异姓为宾,膳宰为主人”,就是这样。其牲牢酒醴则有肉酱、肉干、烤肉、炙肉,正馔之外则有美味菜肴、脾臄、笾豆,而随献酒加爵的礼节行矣。至于合乐以导和,而有的歌唱有的击鼓,燕射以为乐,而按贤能排列宾客,按不傲慢排列宾客,至于敬老乞言、颂祷之事,无不具备。呜呼,可谓盛大啊。大概其会合,礼乐之美,兼有飨食之仪,文饰而辅以亲爱,本于宗庙的昭穆,而联结以欢乐,所谓区别之

以礼义,而孝悌之道达者欤。饮食之礼见于礼经者甚畧,今详疏其辞义,以补逸礼之所未备云。

译通过礼义,使孝悌之道得以通达的人吗?饮食方面的礼仪在礼经中记载得非常简略,现在详细阐释其文辞含义,以补充逸礼中尚未完备的内容。

小雅湛露「湛湛露斯」在彼丰草「厌厌夜饮」在宗载考【传:丰茂也。夜饮必于宗室。笺:丰草,喻同姓诸侯也。载之言则也,考成也。夜饮之礼在宗室,同姓诸侯则成之于庶姓,其让之则止。疏:丰草得露则湛湛然,柯叶低垂,以兴王之燕饮于彼同姓诸侯。此同姓诸侯得王燕饮则威仪寛纵也。王与欢酣至于厌厌安闲之夜,留之私饮,虽则辞譲,以其宗室之故,则留之而成饮,不许其让以成亲厚焉】

蕙田案:此注疏以为同姓诸侯也。

楚茨诸父兄弟备言燕私【传:燕而尽其私恩。笺:祭礼毕,归宾客,爼同姓,则留与之燕,所以尊宾客,亲骨肉也。疏:其诸父兄弟留之,使皆备具,我当与之燕,而尽其私恩也】

乐具入奏,以绥后禄。尔殽既将,莫怨具庆。既醉既饱,小大稽首。神嗜饮食,使君夀考孔恵,孔时。维其尽之,子子孙孙,勿替引之【笺:燕而祭时之乐复皆入奏,以安后日之福禄。骨肉安而君之福禄安。女之殽羞已行,同姓之臣无有怨者,而皆庆。君是其欢也,小大犹长幼也。同姓之臣燕已醉饱,皆再拜稽首曰:神乃歆嗜君之饮食,使君夀且考。此是庆词。疏:宗族不亲,则公室倾危。故骨肉欢而君之福禄安。同姓无怨而皆庆,是其欢矣。神嗜饮食,以下是虚词也】

【蒋氏悌生曰:卒章,同姓复燕于寝,以厚其恩也】

  中庸燕毛所以序齿也

朱子章句:「燕毛祭毕,而燕则以毛发之色别长防为坐次也。」

陈氏礼书:先王之于同姓,有时燕焉,有因祭而燕焉。《国语》曰:“时燕不淫,此时燕也。”《诗》曰:“诸宰君妇,废彻不迟,诸父兄弟,备言燕私。”《坊记》曰:“因其酒肉,聚其宗族,以教民睦。”此因祭而燕也。其礼之详,虽不可考,要之服皮弁服,即于路寝【王皮弁以日视朝,《诗》刺不能宴同姓,而曰“有頍者弁”,则皮弁也】宰夫为主,异姓为宾,王与族人燕于堂后,帅内宗之属燕于房。其物肴烝,所以合好也;其食世降一等,所以辨亲疎也;昭穆以序,之所以明世次也;夜饮以成,之所以别异姓也。若夫几席之位,升降之仪,脱屦而坐,立监相礼,羞庶羞以尽爱爵,乐无算以尽驩。其大率葢与诸侯燕礼不异。诸侯燕族人,与父兄齿,虽王之尊,葢亦不以至尊废至亲也。

国语·周语:定王谓晋随会曰:「郊禘之事,则有全烝;王公立饫,则有房烝【注:礼之立成者为饫】亲戚燕飨,则有肴烝【注:肴烝,升体节解折之爼也,谓之折俎】今女非他也,而叔父使士季实来,唯是先王之宴礼,欲以贻女,余一人敢设饫禘焉。夫王公诸侯之有饫也,将以讲事成章【注:章,章程也】建大徳,昭大物也【注:大徳,大功也;大物,大器也】故立成礼烝而已【注:立成,不坐也;烝,升也,升其满物而已】饫以显物,燕以合好【注:显物,示物备也】故嵗饫不倦,时燕不淫。」敬王十年,苌▯欲城周,卫彪徯见单穆公曰:「昔武王克殷而作诗,作此以为饫歌,名之曰『支』,以遗后之人,使永监焉。夫礼之立成者为饫,昭明大节而已。」

鲁语:公父文伯之母祭,悼子、康子与焉。胙不受,彻俎不宴,宗不具,不绎。绎不尽饫,则退【注:昭谓立曰饫,坐曰燕。言宗具则与,绎绎毕而饮,不尽饫礼而退,恐有醉饱之失,皆所以远嫌也】

公父文伯之母欲室文伯,飨其宗老,请守▯卜之。族师亥闻之曰:“善哉!男女之飨,不及宗臣;宗室之谋,不过宗人。”

陈氏礼书:古者合族之礼,方其平居无事,则有燕,以申好;及其有大疑谋,则有饫,以图事。燕则脱屦升堂,坐而不立,其牲体折节而殽烝,所以致爱。饫不脱屦,升堂立而不坐,其牲体半解而房烝,所以致严。《周语》曰:“王公之有饫,礼立成礼烝而已。”又曰:“嵗饫不倦。”然则饫以图事,非必嵗为之也。《国语》言嵗饫时燕”,葢明其疎数之异而已。卫彪徯曰:“武王克商,作诗以为饫歌,名之曰支,以遗后之人,使永监焉。”以其戒慎尤在于

译《小雅·湛露》中“湛湛露斯”落在丰茂的草上,“厌厌夜饮”在宗庙中举行,载考【传:丰,茂密的样子。夜饮一定在宗室进行。笺:丰草,比喻同姓诸侯。载,就是则的意思;考,成就的意思。夜饮的礼仪在宗室进行,同姓诸侯则通过与庶姓诸侯的谦让而成就礼仪,他们的谦让就停止了。疏:丰草得到露水就湛湛然,枝叶低垂,用来兴起君王在同姓诸侯那里宴饮。这些同姓诸侯得到君王的宴饮,就威仪宽缓放纵。君王与他们欢饮直到安闲的夜晚,留下他们私下饮酒,虽然他们推辞谦让,但因为宗室的关系,就留下他们完成饮酒,不允许他们谦让以成就亲厚之情】

蕙田按:此注疏认为这是指同姓诸侯。

《楚茨》中诸父兄弟都提到了宴饮私恩【传:宴饮而尽私恩。笺:祭礼完毕,送别宾客,将祭肉分给同姓,就留下他们宴饮,这是为了尊重宾客,亲近骨肉。疏:那些诸父兄弟被留下,使大家都具备,我应当与他们宴饮,而尽私恩】

乐器备齐进入演奏,以安抚日后的福禄。你的菜肴已经丰盛,没有怨恨都来庆贺。既醉既饱,无论长幼都叩头。神灵喜爱饮食,使君王长寿且康宁,非常惠爱,非常适时。因为尽了礼,子子孙孙,不要废弃而延续它【笺:宴饮时祭时的音乐又都进入演奏,以安定日后的福禄。骨肉安定而君王的福禄安定。你的菜肴已经上齐,同姓的臣子没有怨恨的,都来庆贺。君王是他们欢乐的原因,小大就是长幼。同姓的臣子宴饮后醉饱,都再拜叩头说:神灵喜爱君王的饮食,使君王长寿且康宁。这是庆贺的话。疏:宗族不亲,公室就会倾危。所以骨肉欢乐而君王的福禄安定。同姓无怨而都庆贺,这就是欢乐了。神嗜饮食,以下是虚词】

【蒋氏悌生说:最后一章,同姓又在寝宫宴饮,以加深恩情】

《中庸》中说宴饮时按毛发颜色排序是为了确定长幼次序

朱子章句:“宴饮时按毛发颜色,祭礼完毕后,宴饮就根据毛发的颜色区分长幼作为座次。”

陈氏《礼书》:先王对于同姓,有时宴饮,有因祭祀而宴饮的。《国语》说:“时燕不淫,这是时燕。”《诗》说:“诸宰君妇,废彻不迟,诸父兄弟,备言燕私。”《坊记》说:“因其酒肉,聚其宗族,以教民睦。”这是因祭祀而宴饮。其礼仪的详细情况,虽然不可考,大抵穿着皮弁服,就在路寝【王穿皮弁每天视朝,《诗》讽刺不能宴同姓,而说“有頍者弁”,就是皮弁】宰夫为主,异姓为宾,王与族人在堂后宴饮,率领内宗之类的人在房中宴饮。那些肴烝,是用来合好的;那些食物世降一等,是用来辨别亲疏的;昭穆有序,是用来明确世次的;夜饮以成,是用来区别异姓的。至于几席的位置,升降的礼仪,脱鞋而坐,立监相礼,进献庶羞以尽爱爵,乐无算以尽欢。其大抵大概与诸侯燕礼没有不同。诸侯宴族人,与父兄按长幼排序,虽然王尊贵,大概也不以至尊废至亲。

《国语·周语》:定王对晋随会说:“郊禘之事,则有全烝;王公立饫,则有房烝【注:礼之立成者为饫】亲戚燕飨,则有肴烝【注:肴烝,升体节解折之爼也,谓之折俎】现在你不是别人,而叔父派士季来,只是先王的宴礼,想以此赠给你,我一人敢设饫禘吗。夫王公诸侯之有饫也,将以讲事成章【注:章,章程也】建大徳,昭大物也【注:大徳,大功也;大物,大器也】故立成礼烝而已【注:立成,不坐也;烝,升也,升其满物而已】饫以显物,燕以合好【注:显物,示物备也】故嵗饫不倦,时燕不淫。”敬王十年,苌〇欲城周,卫彪徯见单穆公曰:“昔武王克殷而作诗,作此以为饫歌,名之曰‘支’,以遗后之人,使永监焉。夫礼之立成者为饫,昭明大节而已。”

《鲁语》:公父文伯的母亲祭祀,悼子、康子参加。胙不受,彻俎不宴,宗不具,不绎。绎不尽饫,则退【注:昭谓立曰饫,坐曰燕。言宗具则与,绎绎毕而饮,不尽饫礼而退,恐有醉饱之失,皆所以远嫌也】

公父文伯的母亲想为文伯娶妻,宴请宗老,请守〇占卜。族师亥听说后说:“好啊!男女之飨,不及宗臣;宗室之谋,不过宗人。”

陈氏《礼书》:古代合族的礼仪,当平居无事时,就有燕,以申好;当有大疑谋时,就有饫,以图事。燕则脱屦升堂,坐而不立,其牲体折节而殽烝,所以致爱。饫不脱屦,升堂立而不坐,其牲体半解而房烝,所以致严。《周语》说:“王公之有饫,礼立成礼烝而已。”又说:“嵗饫不倦。”那么饫以图事,不必每年都做。《国语》说“嵗饫时燕”,大概只是说明其疏数之异而已。卫彪徯说:“武王克商,作诗以为饫歌,名之曰支,以遗后之人,使永监焉。”以其戒慎尤在于

厌饫之时也。公父文伯之母祭悼子康子与焉,绎不尽饫而退,则饫非燕礼之多仪也。

译这是人们感到饱足厌倦的时候。公父文伯的母亲祭祀悼子,康子参加了,在绎祭时没有等到宴饮结束就退出了,可见这种宴饮并非燕礼那样仪节繁多。

诗·王风·葛藟序:葛藟,刺平王也。周室道衰,弃其九族焉【疏:弃其九族者,不复以族食、族燕之礼叙而亲睦之。故王之族人作此诗以刺王也】

緜緜葛藟,在河之浒。终逺兄弟,谓他人父,谓他人父,亦莫我顾【疏:王族宜得王之恩施,犹葛藟宜得河之润泽,王何故遗弃我宗族之人乎】

緜緜葛藟,在河之涘。终逺兄弟,谓他人母。谓他人母,亦莫我有【疏:上言「谓他人父」,责王无父恩;此言「谓他人母」,责王无母恩也。然则下章「谓他人昆」,责王无兄恩也】

緜緜葛藟,在河之漘。终逺兄弟,谓他人昆。谓他人昆,亦莫我闻。

小雅頍弁序:頍弁,诸公刺幽王也。暴戾无亲,不能燕乐同姓,亲睦九族,故作是诗也【疏:时同姓之诸公刺幽王也。为不能燕乐同姓,明诸公是同姓诸公也。不能燕乐,即不能亲睦。亲睦由于燕乐,以经责王之不燕乐。今不亲睦,故分而言之耳】有頍者弁,寔维伊何?尔酒既防,尔殽既嘉。岂伊异人,兄弟非他?茑与女萝,施于松栢。未见君子,忧心奕奕。既见君子,庶几説怿【笺:礼,天子诸侯朝服以燕。天子之朝,皮弁以日视朝。女酒既美矣,女殽既嘉矣,何以不用与族人宴也?王所当与宴者,岂有异人疎逺者乎?皆兄弟与王无他言至亲。刺其弗为也。幽王久不与诸公宴,诸公未得见幽王之时,惧其将危亡,故忧而心奕奕然。若得见幽王諌正之,则庶几其改变意解怿也】

有頍者弁,寔维何?期尔酒,既防尔殽,既时。岂伊异人?兄弟具来。茑与女萝,施于松上。未见君子,忧心怲怲。既见君子,庶几有臧。

观承案《頍弁集传》谓《燕》兄弟亲戚之诗,不从传,専言同姓。然礼族燕,必以异姓为宾。异姓古称曰甥舅,则虽燕同姓,固有异姓之宾在。且《角弓》之诗曰:“兄弟婚姻”,亦兼异姓为言。序主九族,传又从之,何一从而一否也?是序説原未可废。苐传曰:“燕序曰刺,不燕乐”,意若相反然。诗曰:“尔酒尔殽,曰君子维宴”,安在其非燕乎?“曰死丧无日无几相见”,安在其非刺乎?一再读之,乃知诗固燕也。燕而情不迨于《棠棣》,文不备于《行苇》,虽燕无以成懽,故诗人伤心于《集霰》,以着交瘉之渐。迨胥逺胥效,斯《角弓》兴悲,而《葛藟》有终逺之诮;《杕杜》抱独行之感焉。传表其事,序推其防,文殊而义一也。细绎之自得。然则《角弓》诸诗,为不合族者示戒也;《頍弁》之诗,又为合族而情文不具者示戒。由是观之,饮食之于人道,不綦重乎?至《伐木》之诗曰:“民之失徳,干糇以愆”,又知非特兄弟族姓间为然矣。

角弓》序:角弓,父兄刺幽王也。不亲九族,而好谗佞,骨月相怨,故作是诗也。

骍骍角弓,翩其反矣。兄弟昏姻,无胥逺矣。

尔之逺矣,民胥然矣;尔之教矣,民胥效矣。

此令兄弟绰绰有裕,不令兄弟交相为瘉。

民之无良,相怨一方;受爵不让,至于已斯亡。

老马反为驹,不顾其后。如食宜饇,如酌孔取【传:饇,饱也。笺:王如食老者,则宜令之饱;如饮老者,则当孔取。孔取,谓度其所胜之多寡。凡器之孔,其量大小不同。老者气力弱,故取义焉。王有族食、族燕之礼。】疏:言王有族食、族燕之礼者,解经所以有食、酌之事。食则族食,酌即族燕矣。以食礼无饮,燕法无食,二事也】

蕙田案:三诗据注疏,谓皆刺王不能亲睦兄弟之作。夫有《常棣》、《行苇》之盛,则有《葛藟》、《頍弁》、《角弓》之衰。盛衰之际,所系顾不大欤?

唐风·杕杜》序:杕杜,刺时也。君不能亲其宗族,骨月离散,独居而无兄弟,将为沃所并尔。

有杕之杜,其叶湑湑。独行踽踽,岂无他人?不如我同父。嗟行之人,胡不比焉?人无兄弟,胡不佽焉?

有枤之杜,其叶菁菁。独行睘睘,岂无他人?不如我同姓。嗟行之人,胡不比焉?人无兄弟,胡不佽焉?

蕙田案:此系诸侯之诗,故附于后。

春秋文公七年,左氏传:宋昭公将去羣公

译《诗经·王风·葛藟》的序言说:《葛藟》这首诗,是讽刺周平王的。周王室道德衰败,抛弃了他的九族亲属【疏:所谓抛弃九族,是指不再通过族食、族燕的礼仪来叙理亲情、和睦族人。所以王的族人创作了这首诗来讽刺君王】

绵延不断的葛藟,生长在河岸边。最终疏远了兄弟,却称别人为父亲,称别人为父亲,也没有人顾念我【疏:王族理应得到君王的恩惠,就像葛藟理应得到河水的润泽一样,君王为何要遗弃我们宗族的人呢】

绵延不断的葛藟,生长在河岸旁。最终疏远了兄弟,却称别人为母亲。称别人为母亲,也没有人亲近我【疏:上文说“称别人为父亲”,是责备君王没有父亲的恩情;这里说“称别人为母亲”,是责备君王没有母亲的恩情。那么下一章说“称别人为兄长”,就是责备君王没有兄长的恩情】

绵延不断的葛藟,生长在河岸边。最终疏远了兄弟,却称别人为兄长。称别人为兄长,也没有人理睬我。

《小雅·頍弁》的序言说:《頍弁》这首诗,是诸侯公卿讽刺周幽王的。幽王暴戾而没有亲情,不能宴饮取乐同姓宗亲,亲近和睦九族,所以创作了这首诗【疏:当时同姓的诸侯公卿讽刺幽王。因为不能宴饮取乐同姓,说明这些公卿是同姓的公卿。不能宴饮取乐,也就是不能亲近和睦。亲近和睦源于宴饮取乐,经文责备君王不宴饮取乐。现在说不亲近和睦,所以分开来说罢了】那高高的皮弁帽,究竟是谁戴的?你的酒已经满溢,你的菜肴已经精美。难道那是外人吗?兄弟并非他人。菟丝与女萝,缠绕在松柏上。没见到君子,忧心忡忡。见到君子,或许能解除忧愁【笺:按照礼制,天子诸侯穿着朝服来宴饮。天子的朝廷,戴着皮弁每日视朝。你的酒已经美酒,你的菜肴已经精美,为什么不用来与族人宴饮呢?君王应当与之宴饮的人,难道有外人疏远者吗?都是兄弟,与君王没有隔阂,极为亲近。讽刺他不这样做。幽王很久不与诸公宴饮,诸公没能见到幽王的时候,担心他将要危亡,所以忧虑而心神不安。如果能见到幽王规劝纠正他,那么或许他会改变心意,解除忧愁】

那高高的皮弁帽,究竟是谁戴的?你的酒,已经满溢,你的菜肴,已经适时。难道那是外人吗?兄弟都来了。菟丝与女萝,缠绕在松树上。没见到君子,忧心忡忡。见到君子,或许会有善果。

观承按:《頍弁集传》认为《燕》是兄弟亲戚之间的诗,不遵从《毛传》,专门说同姓。然而礼制中的族燕,必定以异姓为宾客。异姓古称曰甥舅,那么即使是宴饮同姓,本来也有异姓的宾客在。况且《角弓》这首诗说:“兄弟婚姻”,也是兼及异姓而言。序言主张九族,《毛传》又跟随它,为什么一个遵从一个不遵从呢?这说明序言的说法原本不可废弃。只是《毛传》说:“宴饮的序言说是讽刺,不宴饮取乐”,意思似乎相反。诗中说:“你的酒你的菜肴,说君子维宴”,怎么能说它不是宴饮呢?“说死丧无日无几相见”,怎么能说它不是讽刺呢?反复阅读,才知道诗固然是宴饮。宴饮而情感达不到《棠棣》的程度,文辞不具备《行苇》的完备,虽然宴饮也无法达成欢乐,所以诗人在《集霰》中伤心,以显示交情日益疏远的趋势。等到互相疏远互相效仿,于是《角弓》兴起悲叹,而《葛藟》有最终疏远的讥讽;《杕杜》怀抱独自前行的感慨。《毛传》表明其事,序言推究其微言大义,文辞不同而义理一致。仔细推究自然明白。那么《角弓》等诗,是为不合族的人示戒;《頍弁》这首诗,又是为合族但情义文辞不具的人示戒。由此看来,饮食对于人道,不是很重要吗?至于《伐木》这首诗说:“人民失去道德,因为干粮而犯错”,又知道不仅仅在兄弟族姓之间是这样。

《角弓》的序言说:《角弓》这首诗,是父兄讽刺周幽王的。不亲近九族,而喜好谗佞,骨肉互相怨恨,所以创作了这首诗。

红色的角弓,弯曲却反向。兄弟婚姻,不要互相疏远。

你疏远了,人民都这样;你教导了,人民都效仿。

这样的兄弟宽绰有余,不好的兄弟互相伤害。

人民没有善心,互相怨恨一方;接受爵位不让,以至于自己灭亡。

老马反而成为小马,不顾念后果。就像吃饭应该吃饱,就像斟酒应该适量【传:饇,饱的意思。笺:君王如果给老人吃饭,就应该让他吃饱;如果给老人喝酒,就应该适量。适量,是说衡量他能承受多少。凡是器皿的孔,其容量大小不同。老人气力弱,所以取这个意思。君王有族食、族燕的礼仪。】疏:说君王有族食、族燕的礼仪,是解释经文之所以有食、酌之事。食就是族食,酌就是族燕。因为食礼没有饮酒,燕法没有进食,这是两件事】

蕙田按:这三首诗根据注疏,说是都讽刺君王不能亲近和睦兄弟的作品。有《常棣》、《行苇》的兴盛,就有《葛藟》、《頍弁》、《角弓》的衰败。盛衰之际,所关系的不重大吗?

《唐风·杕杜》的序言说:《杕杜》这首诗,是讽刺时事的。君主不能亲近他的宗族,骨肉离散,独自居住而没有兄弟,将要被沃国吞并。

孤独的杜梨树,它的叶子茂盛。独自行走孤单,难道没有别人吗?不如我的同父兄弟。叹息路上的人,为什么不亲近呢?人没有兄弟,为什么不帮助呢?

孤独的杜梨树,它的叶子青翠。独自行走孤单,难道没有别人吗?不如我的同姓兄弟。叹息路上的人,为什么不亲近呢?人没有兄弟,为什么不帮助呢?

蕙田按:这是诸侯的诗,所以附在后面。

《春秋》文公七年,《左氏传》:宋昭公将要驱逐众位公卿

子,乐豫曰:“不可。公族,公之枝叶也。若去之,则本根无所庇荫矣。葛藟犹能庇其本根,故君子以为比【注:谓诗人取以喻九族兄弟】况国君乎?”此谚所谓“庇焉而纵寻斧焉”者也,必不可。君其图之,亲之以徳,皆股肱也,谁敢携贰?若之何去之?不聴。蕙田案:饮食之礼,所谓“亲之以徳”也。葛藟之喻,警切动人。

译子乐豫说:“不可以。公族是国君的枝叶。如果去掉他们,那么根本就没有东西可以遮蔽庇护了。葛藟尚且能够庇护它的根本,所以君子用它来作比喻,何况是国君呢?”这就是谚语所说的“依靠它却反而举起长斧砍伐它”的情况,绝对不可以。国君您还是考虑一下吧,用恩德亲近他们,他们都是您的得力助手,谁敢怀有二心?为什么要去掉他们呢?国君没有听从。蕙田按语:饮食的礼仪,就是所谓的“用恩德亲近他们”。葛藟的比喻,警醒恳切,打动人心。

右经传饮食礼

史记·齐悼恵王世家》:孝恵帝二年,齐王入朝。恵帝与齐王燕饮,亢礼如家人。

汉书·中山靖王胜传》议者多寃鼂错之防,皆以诸侯连城数十,泰彊,欲稍侵削,数奏暴其过恶,诸侯自以骨月至亲,今或无罪为臣下所侵辱。建元三年,代王豋、长沙王▯、中山王胜、济川王明来朝,天子置酒,胜闻乐声而泣,问其故,胜具以吏所侵闻。于是上乃厚诸侯之礼,省有司所奏诸侯事,加亲亲之恩焉。

昭帝本纪元凤二年夏四月,上自建章宫徙未央宫。大置酒,赐宗室子钱,人二十万。

后汉书·世祖本纪》建武十七年冬十月甲申,幸章陵,修园庙,祠旧宅,观田庐,置酒作乐,赏赐。时宗室诸母因酣悦,相与语曰:「文叔少时谨信,与人不欵曲,唯直柔耳,今乃能如此。」帝闻之,大笑曰:「吾治天下,亦欲以柔道行也。」《和帝本纪》十五年冬十月,幸章陵,会宗室于旧庐,劳赐作乐。

后汉书注》蔡质《汉仪》曰:正月旦,天子幸徳阳殿,临轩,公卿大夫百官各陪朝贺,宗室诸刘杂会,万人以上。《册府元▯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九年正月辛未,车驾在悬▯,朝享羣臣。初,帝尝诏延四庙之子,下逮元孙之胄,申宗宴于皇信堂,不以爵秩为列,悉序昭穆为次,用家人之礼,烛至公卿辞退。帝曰:「烛至辞退,庶姓之礼,在宗载考宗族之义,卿等且还,朕与诸王宗室欲成此夜饮。」《北魏书·孝明帝本纪》:熙平二年八月戊戌,宴太祖以来宗室年十五以上于显阳殿,申家人之礼。

隋书·礼仪志》北齐宴宗室礼,皇帝常服,别殿西厢,东向。七庙子孙皆公服,无官者单衣介帻,集神武门。宗室尊卑次于殿庭,七十者二人扶拜,八十者扶而不拜。升殿就位,皇帝兴,宗室伏;皇帝坐,乃兴拜而坐。尊者南面,卑者北面,皆以西为上。八十者一坐再至,进丝竹之乐。三爵毕,宗室避席待诏,而后复位,乃行无算爵。

册府元▯唐太宗贞观十九年,征辽回,幸定州,时太子监国。处定州,诏定州管内孝行着闻者,宜与宗室老人同赐宴会。

文宗开成元年十二月,帝与禁中会宴诸王,因命讲读。刘仲武每双月入内,对诸王,仍令尚书供食。三年四月甲午,帝幸十六宅,赐诸王宴,颁赐有差。

后唐庄宗同光三年正月甲午,皇太后生辰,御嘉庆殿,召诸王家宴,极欢而罢。二月,帝在邺,己巳,击毬于行宫之鞠场,诸王弟从臣等供奉。赐定州王都金鞍御马,鞠罢宴。王都于武徳殿之山亭,宣教坊乐,陈百戯俳优角觝,夜漏一鼓方罢。甲戌,文思殿宴王都,颁赐有异,夜久方罢。戊子,宴于思政殿。三月,帝在邺,戊戌,宴于内殿。丙午,帝击毬于行宫之鞠场,皇弟存霸,皇子继岌预焉。毬罢宴于迎春殿。

天成二年,秦王从荣自邺中至,帝幸其第,宣禁中女伎及教坊乐,欢宴至晚。从荣进马及银器、钱绢,帝赐诸伎乐及行从人等,乘舆归内。四年,潞王自河中入觐,进金银、钱绢,开内宴。壬午,宴于长春殿。

蕙田案:五代史天成二年,幸会节园,羣臣买宴。册府元▯载,羣臣共进钱绢,请宴。故秦王、潞王均有金银钱绢进也。晋天福二年,始停买宴钱。

宋史·太宗本纪》雍熙二年,庚戌,重九,召诸王宴射御苑中。

礼志:真宗景徳四年二月甲申,上御五鳯楼观酺,宗室近臣侍坐。楼前露台,奏教坊乐。后二日,上复御楼,赐宗室宴于都亭驿。十月,诏皇太子宗室赴玉宸殿翠芳亭观稻,赐宴,仍以稻分赐之。

大中祥符元年正月,宴宗室于亲王宫。又宴宗室内职于都亭驿。

职官志:大中祥符元年,有司上都亭驿酺宴位图,皇从侄孙内殿崇班守节与从侄右卫将军惟叙等同一班上,曰:“族子诸父,安可同列?”乃命重行设位。

礼志:大中祥符八年三月戊戌,宴宗室射于苑中。七月丙子,幸瑞圣园观稼,宴射于水心殿。九月丁夘,宴宗室射于后苑。

  蕙田案此三宴得行苇诗义

仁宗本纪《天禧四年》冬十月丙午,召皇子宗室

译右为经传中关于饮食礼仪的记载。

《史记·齐悼惠王世家》记载:孝惠帝二年,齐王入朝。惠帝与齐王宴饮,齐王以家人之礼相待,毫不拘束。

《汉书·中山靖王胜传》记载:议论者大多认为晁错防范诸侯的措施过于严苛,都认为诸侯接连拥有数十座城池,过于强大,朝廷想要逐渐侵削其权力,多次上奏揭露他们的过错罪恶,诸侯自认为与皇帝是骨肉至亲,如今却有的无罪而受臣下侵辱。建元三年,代王刘登、长沙王刘发、中山王刘胜、济川王刘明来朝见,天子设酒宴,刘胜听到音乐声而哭泣,询问他原因,刘胜详细陈述了官吏侵辱的情况。于是皇上于是加重了对诸侯的礼遇,减少了有关机构上奏诸侯事务的次数,增加了亲近亲属的恩惠。

《汉书·昭帝本纪》记载:元凤二年夏四月,皇上从建章宫迁居未央宫。大摆酒宴,赏赐宗室子弟钱财,每人二十万。

《后汉书·世祖本纪》记载:建武十七年冬十月甲申,光武帝亲临章陵,修缮园庙,祭祀旧宅,观看田舍,设酒作乐,进行赏赐。当时宗室诸母趁着酒酣意畅,互相交谈说:“文叔年轻时谨慎守信,与人交往不曲折隐晦,只是正直柔和罢了,如今竟能如此。”皇帝听到后,大笑说:“我治理天下,也是想用柔和之道来推行。”《和帝本纪》记载:十五年冬十月,亲临章陵,在旧庐会见宗室,慰劳赏赐并作乐。

《后汉书注》引蔡质《汉仪》说:正月元旦,天子驾临德阳殿,登临殿前平台,公卿大夫百官各自陪同朝贺,宗室刘氏杂会,人数达万人以上。《册府元龟》记载: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九年正月辛未,车驾在悬瓠,朝见宴请群臣。起初,皇帝曾下诏延请四庙的子孙,下至元孙的后代,在皇信堂举行宗族宴会,不按爵位官秩排列,全部按昭穆次序排列,使用家人之礼,蜡烛点燃后公卿辞退。皇帝说:“蜡烛点燃后辞退,是庶姓的礼仪,在宗族中考察宗族之义,你们暂且回去,朕与诸王宗室想完成这夜饮。”《北魏书·孝明帝本纪》记载:熙平二年八月戊戌,在显阳殿宴请太祖以来的宗室中十五岁以上者,施行家人之礼。

《隋书·礼仪志》记载:北齐宴请宗室的礼仪,皇帝穿常服,在别殿西厢,面向东。七庙子孙都穿公服,无官职者穿单衣戴介帻,集合于神武门。宗室按尊卑次序在殿庭排列,七十岁者由两人搀扶拜见,八十岁者搀扶而不拜。升殿就位,皇帝起身,宗室伏地;皇帝坐下,宗室才起身拜见就坐。尊者面向南,卑者面向北,都以西边为上。八十岁者坐一次再起身,进献丝竹之乐。三爵饮毕,宗室离席待诏,然后复位,才进行无算爵的饮酒。

《册府元龟》记载:唐太宗贞观十九年,征讨辽东返回,驾临定州,当时太子监国。在定州,下诏定州管内孝行闻名者,应与宗室老人一同赐宴。

文宗开成元年十二月,皇帝在禁中与诸王会宴,于是命令讲读。刘仲武每双月入内,面对诸王,仍令尚书供应食物。三年四月甲午,皇帝驾临十六宅,赐诸王宴饮,赏赐各有差别。

后唐庄宗同光三年正月甲午,皇太后生辰,在嘉庆殿,召诸王家宴,尽欢而罢。二月,皇帝在邺都,己巳,在行宫的鞠场击球,诸王弟从臣等供奉。赐定州王都金鞍御马,击球罢后设宴。王都在武德殿的山亭,教演教坊乐,陈列百戏俳优角抵,夜漏一鼓方才罢休。甲戌,在文思殿宴请王都,赏赐与众不同,夜深方才罢休。戊子,在思政殿设宴。三月,皇帝在邺都,戊戌,在内殿设宴。丙午,皇帝在行宫的鞠场击球,皇弟存霸、皇子继岌参与。击球罢后在迎春殿设宴。

天成二年,秦王李从荣从邺都来到,皇帝驾临他的府第,宣召禁中女伎及教坊乐,欢宴至晚。从荣进献马匹及银器、钱绢,皇帝赏赐诸伎乐及随从人员,乘舆返回宫内。四年,潞王从河中入朝觐见,进献金银、钱绢,开启内宴。壬午,在长春殿设宴。

徐松案:《五代史》记载天成二年,皇帝驾临会节园,群臣买宴。《册府元龟》记载,群臣共进钱绢,请求设宴。所以秦王、潞王均有金银钱绢进献。晋天福二年,才停止买宴钱。

《宋史·太宗本纪》记载:雍熙二年,庚戌,重阳节,召诸王在御苑中宴饮射箭。

《礼志》记载:真宗景德四年二月甲申,皇上登临五凤楼观看酺宴,宗室近臣侍坐。楼前露台,演奏教坊乐。后两天,皇上再次登楼,在都亭驿赐宗室宴饮。十月,下诏皇太子宗室赴玉宸殿翠芳亭观看稻谷,赐宴,并将稻谷分赐给他们。

大中祥符元年正月,在亲王宫宴请宗室。又在都亭驿宴请宗室内职。

《职官志》记载:大中祥符元年,有关部门呈上都亭驿酺宴位图,皇从侄孙内殿崇班守节与从侄右卫将军惟叙等同一班上,守节说:“族子与诸父,怎能同列?”于是命令重新排列设置席位。

《礼志》记载:大中祥符八年三月戊戌,在苑中宴请宗室射箭。七月丙子,驾临瑞圣园观看庄稼,在水心殿宴饮射箭。九月丁卯,在后苑宴请宗室射箭。

徐松案:这三场宴会符合《诗经·小雅·行苇》的意义。

《仁宗本纪》记载:天禧四年冬十月丙午,召皇子宗室。

近臣,玉宸殿观稻,赐宴。八年三月壬申,幸后苑,遂宴太清楼。八月丁亥,诏近臣宗室观祖宗御书于龙图天章阁,又观瑞谷于元真殿,遂宴蘂珠殿。

译近臣在玉宸殿观看稻谷,皇帝赐宴。八年三月壬申日,皇帝驾临后苑,随后在太清楼设宴。八月丁亥日,皇帝下诏让近臣和宗室在龙图天章阁观看祖宗御笔书法,又在元真殿观看瑞谷,随后在蘂珠殿设宴。

庆歴四年九月丁亥,宴宗室太清楼,射于苑中。五年九月辛夘,以重阳曲宴近臣宗室于太清楼,遂射苑中。十一月丁亥,冬至,宴宗室于崇徳殿。七年冬十月甲子,幸广亲宅,谒太祖、太宗神御殿,宴宗室,赐器币有差。《辽史·圣宗本纪》:「统和四年六月,皇太妃、诸王、公主迎上岭表,设御幄,道傍置景宗御容,率羣臣进酒,陈俘获于前,遂大宴。」

金史·世宗本纪:大定十六年正月辛未,皇姑邀上至私第,诸妃皆从,宴饮甚欢。公主每进酒,上立饮之。十七年五月,尚书省奏定:皇家袒免以上亲宴飨班次,并从唐制。

礼志:大定十七年,诏以皇族袒免以上亲,虽无官爵封邑,若预宴,当有班次。礼官言:“案唐典,皇家周亲视三品,大功亲小功尊属视四品,小功亲缌麻尊属视五品,缌麻袒免以上视六品上。令以此制为班令。”

二十四年二月癸酉,上曰:“朕将往上京。念本朝风俗重端午节,比及端午到上京,则宴劳乡闾宗室父老。”五月己丑,至上京。戊戌,宴于皇武殿。上谓宗戚曰:“朕思故乡积有日矣,今既至此,可极欢饮,君臣同之。”赐诸王妃主各有差。宗戚皆霑醉,起舞竟日,乃罢。

二十五年正月丁亥,宴妃嫔、亲王、公主于光徳殿,宗室宗妇及五品以上命妇与坐者千七百余人,赏赉有差。四月丁丑,宴宗室宗妇于皇武殿,大功亲赐官三阶,小功二阶,缌麻一阶,年髙属近者加宣武将军及封宗女,赐银绢各有差。曰:“朕寻常不饮酒,今日甚欲沉醉,此乐亦不易得也。”宗室妇女及羣臣故老以次起舞进酒。上曰:“吾来数月,未有一人歌本曲者,吾为汝等歌之。”命宗室子弟叙坐殿下者皆坐殿上听,上自歌其词,道王业之艰难及继述之不易,至慨想祖宗,宛然如覩,慷慨悲咽,不能成声。歌毕泣下,宗戚捧觞上夀,皆称万嵗。于是诸夫人更歌本曲,如私家之会。既醉,上复续调,至一鼓乃罢。

元史·太宗本纪:六年春,会诸王宴射于乌尔罕河。夏五月,帝在达阑达巴之地,大会诸王。八年春正月,诸王各治具来会,宴万安宫落成。

明会典:永乐六年,令帝王生日,先于宗庙具礼致祭,然后序家人礼,庆贺筵宴。

  右汉至明饮食之礼

书《尧典》:“克明峻徳,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传:髙祖元孙之亲,疏九族,同出髙曽,皆当亲之,故言“以亲”也。《礼记·丧服小记》云:“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又《异义》:夏侯、欧阳等以为九族者,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皆据异姓有服。郑▯驳云:“异姓之服不过缌麻,言不废昏。”又《昏礼》请期云:“惟是三族之不虞,恐其废昏,明非外族也。”是郑与孔同】

臯陶谟惇叙九族【传:厚次叙九族疏:厚次叙九族,犹尧之为政,先以亲九族也】仲虺之诰志自满九族乃离【疏:九族举亲以明疎也。汉代儒者説九族之义有二。案:戴礼及尚书纬欧阳説九族乃异姓有属者,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古尚书説九族从髙祖至元孙凡九族。此九族亦谓髙祖元孙之亲也。谓九族乃离,实离之圣贤设言为戒,容辞颇甚,父子之间便以志满相弃。此言九族以为外姓,九族有属文便也】

周礼春官小宗伯掌三族之别,以辨亲疎。其正室皆谓之门子,掌其禁令【注:三族谓父子孙人属之正名。疏:此三族谓父子孙,一本而言,推此而往,其中则兼九族矣。云辨亲疎者,据已上至髙祖,下至元孙,傍至缌麻重服者则亲,轻服者则疎也。云正室皆谓之门子者,还据九族之内,但是适子正体主皆是正室,亦谓之门子】

仪礼士昏礼请期曰:惟是三族之不虞,使某也请吉日【注:三族谓父昆弟、已昆弟、子昆弟,此三族者,已及子皆为服期,期服则逾年,欲及今之吉也】

礼记·仲尼燕居:闺门之内有礼,故三族和【注:三族,父子孙也】防服小记: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上杀下杀旁杀而亲毕矣【注:已上亲父,下亲子三也;以父亲祖,以子亲孙五也;以祖亲髙祖

译庆历四年九月丁亥日,在太清楼宴请宗室,在御苑中射箭。五年九月辛夘日,因重阳节在太清楼设便宴招待近臣和宗室,随后在御苑中射箭。十一月丁亥日,冬至,在崇德殿宴请宗室。七年冬十月甲子日,驾临广亲宅,拜谒太祖、太宗的神御殿,宴请宗室,赏赐器物、币帛各有差别。《辽史·圣宗本纪》记载:“统和四年六月,皇太妃、诸王、公主到岭表迎接皇上,设立御帐,在道旁摆放景宗的御容,率领群臣进酒,陈列俘获的敌人在前,于是大摆宴席。”

《金史·世宗本纪》记载:大定十六年正月辛未日,皇姑邀请皇上到私宅,各位妃嫔都跟随前往,宴饮非常欢乐。公主每次进酒,皇上都站着喝完。十七年五月,尚书省奏请制定:皇家袒免以上亲属宴饮的班次,都依照唐代制度。

《礼志》记载:大定十七年,下诏规定:皇族袒免以上亲属,即使没有官爵封邑,如果参加宴会,应当有班次。礼官说:“查考唐代典制,皇家周亲比照三品官,大功亲、小功尊属比照四品官,小功亲、缌麻尊属比照五品官,缌麻、袒免以上比照六品上。现在以此制度作为班次法令。”

二十四年二月癸酉日,皇上说:“我将前往上京。想到本朝风俗重视端午节,等到端午节到达上京,就宴请慰劳乡里宗室的父老。”五月己丑日,到达上京。戊戌日,在皇武殿设宴。皇上对宗室亲戚说:“我思念故乡已经很久了,现在既然到了这里,可以尽情欢乐饮酒,君臣一同享受。”赏赐各位王妃、公主各有差别。宗室亲戚都喝得大醉,起舞直到整天,才结束。

二十五年正月丁亥日,在光德殿宴请妃嫔、亲王、公主,宗室宗妇以及五品以上命妇参加坐席的有一千七百多人,赏赐各有差别。四月丁丑日,在皇武殿宴请宗室宗妇,大功亲赐官升三阶,小功亲升二阶,缌麻亲升一阶,年高且亲属关系近的加封宣武将军及封宗女,赏赐银绢各有差别。皇上说:“我平时不饮酒,今天非常想喝醉,这种快乐也不容易得到啊。”宗室妇女及群臣故老依次起舞进酒。皇上说:“我来这里几个月了,没有一个人唱本朝歌曲的,我为你们唱。”命令宗室子弟在殿下按次序坐着的都坐到殿上听,皇上亲自唱词,讲述王业建立的艰难以及继承发扬的不易,直到感慨追思祖宗,仿佛亲眼看见,慷慨悲咽,不能成声。唱完后流泪,宗室亲戚捧着酒杯祝寿,都高呼万岁。于是各位夫人轮流唱本朝歌曲,如同私家聚会。喝醉后,皇上又接着唱曲,直到一更才结束。

《元史·太宗本纪》记载:六年春,在乌尔罕河聚会诸王宴饮射箭。夏五月,皇帝在达阑达巴之地,大会诸王。八年春正月,诸王各自准备酒食前来聚会,庆祝万安宫落成。

《明会典》记载:永乐六年,规定帝王生日,先在宗庙备礼祭祀,然后按家人礼节排序,庆贺设宴。

以上是从汉到明关于饮食礼仪的记载。

《尚书·尧典》说:“能够彰明崇高的德行,来亲近九族。九族和睦了,就协调百姓。”【传注:高祖到元孙的亲属,疏远于九族,同出于高祖、曾祖,都应当亲近,所以说“以亲”。《礼记·丧服小记》说:“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又《异义》中,夏侯、欧阳等认为九族是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都是依据异姓有服丧关系。郑玄驳斥说:“异姓的服丧不过缌麻,说不废婚姻。”又《昏礼》请期时说:“惟是三族之不虞,恐其废昏,明非外族也。”这是郑玄与孔安国的观点相同】

皋陶谋划敦厚次序九族【传注:厚次叙九族,疏:厚次叙九族,如同尧的政令,先以亲近九族为首】仲虺的诰辞说志向自满九族就会离散【疏:九族举出亲近来表明疏远。汉代儒者解释九族的意义有两种。查考:戴礼及尚书纬欧阳说九族是异姓有亲属关系的,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古尚书说九族从高祖到元孙共九族。这九族也是指高祖元孙的亲属。说九族乃离,实在是离散的圣贤设言作为警戒,言辞颇为严重,父子之间便以志满相弃。这说九族以为外姓,九族有属文便也】

《周礼》春官小宗伯掌管三族的区别,以辨别亲疏。其正室都称为门子,掌管他们的禁令【注:三族指父子孙人属的正名。疏:这三族指父子孙,一本而言,推此而往,其中则兼九族了。说辨亲疏者,据已上至高祖,下至元孙,傍至缌麻重服者则亲,轻服者则疏也。说正室皆谓之门子者,还据九族之内,但是适子正体主皆是正室,亦谓之门子】

《仪礼》士昏礼请期说:惟是三族之不虞,使某也请吉日【注:三族指父昆弟、已昆弟、子昆弟,这三族者,已及子皆为服期,期服则逾年,欲及今之吉也】

《礼记·仲尼燕居》:闺门之内有礼,故三族和【注:三族,父子孙也】《丧服小记》: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上杀下杀旁杀而亲毕矣【注:已上亲父,下亲子三也;以父亲祖,以子亲孙五也;以祖亲高祖

,以孙亲元孙九也。疏:亲亲以三者,父子并已为三,加祖及孙言五;以曽祖亲髙祖,曽孙亲元孙,以四统五故为九也。然已上亲父,下亲子,合应云以一为三,而云以三为五者,父子一体,无可分之义,故祖亲之説不须分矣;而分祖孙非已一体,故有可分之义而亲名著也。又以祖亲曾祖,以孙亲曾孙,应云以五为七而言九者,曾祖曽孙为情已逺,非已一体所亲,故略其相亲之防也。庾氏云:由祖以亲曽高二祖,由孙以亲曽元二孙,服之所同义由于此也】尔雅·释亲:父为考,母为妣【注:礼记云:生曰父母,妻死曰考妣嫔。今世学者从之。案:书曰:大伤厥考,心事厥考厥长,聪聴祖考之彛训。苍颉篇曰:考妣延年。书曰:嫔于虞,诗曰:聿嫔于京,周礼有九嫔之官,明此非死生之异称矣。其义犹今谓兄为晜,妹为媦,即是此例】父之考为王父,父之妣为王母【注:加王者尊之】王父之考为曽祖王父,王父之妣为曾祖王母【注:曽犹重也】曾祖王父之考为高祖王父,曽祖王父之妣为高祖王母【注:髙者言最在上】父之世父、叔父为从祖祖父,父之世母、叔母为从祖祖母【注:从祖而别世统异故】父之晜弟,先生为世父,后生为叔父【注:世有为嫡者嗣世统故也。疏:继世以嫡长先生于父则继世者也,故曰世父。説文:叔作尗,许慎曰:从上小,言尊行之小也】男子先生为兄,后生为弟。男子谓女子先生为姊,后生为妹。父之姊妹为姑,父之从父晜弟为从祖父,父之从祖晜弟为族父。从祖父之子相谓为从祖晜弟【通解:今本皆脱此句】族父。之子相谓为族晜弟,族晜弟之子相谓为亲同姓【注:同姓亲无服属疏:礼记大传云亲者属也,郑注云有亲者服各以其属亲疎,此经言亲同姓者,谓五世之外比诸同姓犹亲,但无服属尔】兄之子弟之子相谓为从父晜弟【注:从父而别】子之子为孙【注:孙犹后也疏:言继后嗣也,广雅云孙顺也,许慎云从子从系,系续也,言顺续先祖之后也】孙之子为曾孙【注:曽犹重也】曾孙之子为元孙【注:元者言亲属防昧也】元孙之子为来孙【注:言有往来之亲】来孙之子为晜孙【注:晜后也,汲冡竹书曰不窋之晜孙疏:释言文,束晳传曰太康元年,汲郡民盗▯魏安厘王冡,得竹书漆字科斗之文,其字头粗尾细似科斗之虫,不窋后稷之子也】晜孙之子为仍孙【注:仍亦重也】仍孙之子为云孙【注:言轻逺如浮云】王父之姊妹为王姑,曽祖王父之姊妹为曽祖王姑,髙祖王父之姊妹为髙祖王姑,父之从父姊妹为从祖姑,父之从祖姊妹为族祖姑,父之从父晜弟之母为从祖王母,父之从祖晜弟之母为族祖王母,父之兄妻为世母,父之弟妻为叔母,父之从父晜弟之妻为从祖母,父之从祖晜弟之妻为族祖母,父之从祖祖父为族曽王父,父之从祖祖母为族曽王母,父之妾为庶母,祖王父也,晜兄也【注:今江东人通言晜】

译以孙辈亲近元孙,共九辈。疏:亲近亲属以三辈为基,父亲与自己已算三辈,加上祖父和孙子共五辈;以曾祖父亲近高祖父,以曾孙亲近元孙,以四辈统摄五辈,所以是九辈。然而,自己以上亲近父亲,以下亲近儿子,按理应说以一为三,却说以三为五,是因为父子一体,没有可分的含义,所以祖父亲近的说法不需要分开;而分开祖父和孙子,并非与自己一体,所以有可分的含义,因而亲属名称明确。又以祖父亲近曾祖父,以孙子亲近曾孙,按理应说以五为七,却说九辈,是因为曾祖父、曾孙的情分已经疏远,并非与自己一体所亲,所以略去他们相亲的界限。庾氏说:由祖父来亲近曾祖、高祖两代,由孙子来亲近曾孙、元孙两代,丧服制度相同,义理就在于此。】《尔雅·释亲》:父亲去世称为考,母亲去世称为妣【注:《礼记》说:活着叫父母,死了叫考妣嫔。当今学者遵循此说。查:《尚书》说:大大伤害了他们的父亲,用心侍奉他们的父亲和长辈,聪明地听取祖考的常道训诫。《苍颉篇》说:考妣延年。《尚书》说:嫁给虞舜,《诗经》说:于是嫁给京侯,《周礼》有九嫔的官职,明白这些并非死生的不同称呼。其义理就像现在称兄为晜,称妹为媦,就是这种例子】父亲的父亲称为王父,父亲的母亲称为王母【注:加“王”字表示尊敬】王父的父亲称为曾祖王父,王父的母亲称为曾祖王母【注:曾,重也】曾祖王父的父亲称为高祖王父,曾祖王父的母亲称为高祖王母【注:高,表示最在上位】父亲的伯父、叔父称为从祖祖父,父亲的伯母、叔母称为从祖祖母【注:跟随祖父而别,世系不同所以】父亲的兄弟,年长的称为世父,年幼的称为叔父【注:世,有作为嫡子继承世系的意思。疏:继承世系以嫡长子,在父亲之前出生则继承世系,所以叫世父。《说文》:叔写作尗,许慎说:从上小,表示尊行之小】男子年长的称为兄,年幼的称为弟。男子称女子年长的为姊,年幼的为妹。父亲的姐妹称为姑,父亲的堂兄弟称为从祖父,父亲的族兄弟称为族父。从祖父的儿子互称为从祖兄弟【通解:今本都脱漏此句】族父的儿子互称为族兄弟,族兄弟的儿子互称为亲同姓【注:同姓亲近但无丧服关系。疏:《礼记·大传》说亲近者有亲属关系,郑玄注说有亲近者丧服各按其亲属疏密,此经说亲同姓,是指五世之外比起其他同姓还算亲近,只是没有丧服关系罢了】兄的儿子和弟的儿子互称为从父兄弟【注:跟随父亲而别】儿子的儿子称为孙【注:孙,后也。疏:说继承后嗣,《广雅》说孙顺也,许慎说从子从系,系续也,说顺续先祖之后】孙的儿子称为曾孙【注:曾,重也】曾孙的儿子称为元孙【注:元,表示亲属界限模糊】元孙的儿子称为来孙【注:说有往来的亲情】来孙的儿子称为晜孙【注:晜,后也,《汲冢竹书》说不窋的晜孙。疏:《释言》文,束晳传说太康元年,汲郡百姓盗掘魏安厘王墓,得到竹书漆字科斗之文,其字头粗尾细像科斗虫,不窋是后稷的儿子】晜孙的儿子称为仍孙【注:仍,重也】仍孙的儿子称为云孙【注:说轻远如浮云】王父的姐妹称为王姑,曾祖王父的姐妹称为曾祖王姑,高祖王父的姐妹称为高祖王姑,父亲的堂姐妹称为从祖姑,父亲的族姐妹称为族祖姑,父亲的堂兄弟的母亲称为从祖王母,父亲的族兄弟的母亲称为族祖王母,父亲的兄妻称为世母,父亲的弟妻称为叔母,父亲的堂兄弟的妻子称为从祖母,父亲的族兄弟的妻子称为族祖母,父亲的从祖祖父称为族曾王父,父亲的从祖祖母称为族曾王母,父亲的妾称为庶母,祖,王父也,晜,兄也【注:现在江东人通称晜】

路史亲亲者,治之始也。礼小记曰:「亲亲者,以三为五,以五为九,上杀下杀,旁杀而亲毕矣。」是所谓九族者也。夫人生则有父,壮则有子,父子与已,此小宗三族之别也。父者,子之祖,因上推之,以及于已之祖;子者,父之孙,因下推之,以及于已之孙。此礼传之以三为五也。己之祖,自己子视之,则为曾祖王父;自已孙视之,则为高祖王父。已之孙,自已父视之,则为曾孙;自已祖视之,则为元孙。故又上推以及已之曽高,下推以及已之曾元。是所谓以五为九也。

陈氏礼书书与诗序皆言九族,特《周礼》小宗伯、《仪礼》士昏礼记》仲尼燕居特言三族者,三族父子孙也,九族髙祖至元孙也。三族举其本,九族极其末,举三族则九族见矣。《白虎通》夏侯、欧阳、何▯、如淳之徒,以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为九族。其説盖以《诗》之《葛藟》刺平王不亲九族而言,谓他人父,谓他人母;《頍弁》刺幽王不亲九族而言,岂伊异人,兄弟甥舅;《角弓》亦刺不亲九族而言,兄弟婚姻无胥远矣。则所谓九族者,非特内宗而已,是恶知诗人之所主者,因内宗而▯哉?彼谓父族四者,父之姓为一族,父女昆弟适人者子为二族,己女昆弟适人者子为三族,己女适人者子为四族。母族三者,母之父母为一族,母之昆弟为二族,母之女昆弟为三族。妻族二者,妻之父为一族,妻之母为二族。然于母之父母则合而为一族,妻之父母则离而为二,可乎?《尔雅》于内宗皆曰族,于母妻曰党而已。又《礼》小功之末可以嫁娶,妻之党固无妨于嫁娶,昏礼不容虑其不虞也。然则九族之説当从孔安国、郑康成为正。何则,《小记》曰:「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上杀下杀旁杀而亲毕矣。」此九族隆杀之差也。盖已上亲父,下亲子,三也;以父亲祖,以子亲孙,五也;以祖亲曽高,以孙亲曽元,九也。然已之所亲以一为三,祖孙所亲以五为九。《记》不言者,以父子一体,而髙元与曽同服,故不辨异之也。服父三年,服祖期,则曽祖宜大功,髙祖宜小功,而皆齐衰三月者,不敢以大小功旁亲之服加乎至尊,故重其衰麻,尊尊也;减其日月,恩杀也。此所谓上杀。服适子三年,庶子朞,适孙期,庶孙大功【适孙传重者也有适子者无适孙则长子在皆为庶孙也】则曽孙宜五月,而与元孙皆缌麻三月者,孙服曽祖三月,曽祖报之亦三月,曾祖尊也,故加齐衰;曽孙卑也,故服缌麻。此所谓下杀服祖朞,则世叔宜大功。以其与父一体,故加以期。从世叔则疎矣,加所不及,故服小功。族世叔又疎矣,故服缌麻。此▯父而旁杀者也。祖之兄弟小功,曾祖兄弟缌麻,髙祖兄弟无服。此▯祖而旁杀者也。同父至亲朞,同祖为从大功,同曾祖为再从小功,同髙祖为三从缌麻。此▯兄弟而旁杀者也。父为子朞,兄弟之子宜九月,不九月而朞者,以其犹子而进之也。従兄弟之子小功,再从兄弟之子缌麻。此▯子而旁杀者也。祖为孙大功,兄弟之孙小功,从兄弟之孙缌麻。此▯孙而旁杀者也。葢服有加也,有报也,有降也。祖之齐衰,世叔从子之朞,皆加也。曾孙之三月,与兄弟之孙五月,皆报也。若夫降有四品,则非五服之正礼耳。

顾氏炎武《日知録》宗盟之列,先同姓而后异姓;丧服之纪,重本属而轻外亲。此必有所受之,不自周人始矣。克明峻徳,以亲九族。孔传以为自髙祖至元孙之亲,盖本之《丧服小记》“以三为五,以五为九”之説,而百世不可易者也。《牧誓》数商之罪,但言“昏弃厥遗王父母弟”,而不及外亲。《吕刑》申命有邦,歴举伯父伯兄仲叔季弟幼子童孙,而不言甥舅。古人所为先后之序,从可知矣。故《尔雅》谓“于内宗曰族,于母妻则曰党”,而昏礼及仲尼燕居“三族”之文,康成并释为父子孙。杜元凯乃谓“外祖父、外祖母、从母子及妻父、妻母、姑之子、姊妹之子、女子之子,非已之同族,皆外亲有服而异族者【左氏桓公六年传注】然则史官之称

译《路史》说,亲爱自己的亲属,是治理国家的开始。《礼记·小记》说:“亲爱亲属,是以三代推为五代,以五代推为九代,向上递减,向下递减,旁系递减,这样亲属关系就完备了。”这就是所说的九族。人生下来就有父亲,成年后就有儿子,父亲、儿子和自己,这是小宗三族的区别。父亲是儿子的祖父,因此向上推,直到自己的祖父;儿子是父亲的孙子,因此向下推,直到自己的孙子。这是《礼记》所说的以三为五。自己的祖父,从自己儿子的角度看,就是曾祖父;从自己孙子的角度看,就是高祖父。自己的孙子,从自己父亲的角度看,就是曾孙;从自己祖父的角度看,就是元孙。所以又向上推直到自己的曾祖、高祖,向下推直到自己的曾孙、元孙。这就是所说的以五为九。

陈氏《礼书》与《诗序》都谈到九族,唯独《周礼》小宗伯、《仪礼·士昏礼记》、《仲尼燕居》特别提到三族,三族是指父、子、孙,九族是指从高祖到元孙。三族举出根本,九族推究末节,举出三族,九族就显现了。《白虎通》中夏侯、欧阳、何休、如淳等人,以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为九族。他们的说法大概是依据《诗经》中《葛藟》讽刺周平王不亲近九族,说“谓他人父,谓他人母”;《頍弁》讽刺周幽王不亲近九族,说“岂伊异人,兄弟甥舅”;《角弓》也讽刺不亲近九族,说“兄弟婚姻无胥远矣”。那么所说的九族,就不只是内宗而已,这哪里知道诗人所主张的,是因为内宗而……呢?他们说的父族四,父的姓为一族,父的姐妹出嫁后的儿子为二族,自己的姐妹出嫁后的儿子为三族,自己的女儿出嫁后的儿子为四族。母族三,母的父母为一族,母的兄弟为二族,母的姐妹为三族。妻族二,妻的父亲为一族,妻的母亲为二族。然而在母的父母则合为一族,妻的父母则分为二族,可以吗?《尔雅》对于内宗都称为族,对于母、妻则只称为党。又《礼记》说小功丧期结束后可以嫁娶,妻的党类本来不妨碍嫁娶,婚礼不容考虑其意外情况。那么九族之说应当以孔安国、郑康成为正统。为什么呢?《小记》说:“亲爱亲属以三为五,以五为九,向上递减,向下递减,旁系递减而亲属关系就完备了。”这是九族尊卑厚薄的差别。大概自己向上亲父,向下亲子,是三;以父亲亲祖,以子亲孙,是五;以祖亲曾高,以孙亲曾元,是九。然而自己所亲以一代为三代,祖孙所亲以五代为九代。《礼记》没有说,是因为父子一体,而高祖、元孙与曾祖同服,所以不区分差异。服父三年,服祖一年,那么曾祖应当是大功,高祖应当是小功,而都服齐衰三个月,是不敢以大小功旁系亲属的丧服加于最尊贵者,所以加重其丧服,是尊尊;减少其丧期,是恩杀。这就是所说的上杀。服嫡子三年,庶子一年,嫡孙一年,庶孙大功【嫡孙传重者,有嫡子者无嫡孙,则长子在皆为庶孙也】,那么曾孙应当是五月,而与元孙都服缌麻三个月,孙子服曾祖三个月,曾祖回报也是三个月,曾祖尊贵,所以加齐衰;曾孙卑贱,所以服缌麻。这就是所说的下杀。服祖一年,那么世叔应当是大功。因为其与父一体,所以加一年。从世叔则疏远了,加所不及,所以服小功。族世叔又疏远了,所以服缌麻。这是由父而旁杀。祖的兄弟小功,曾祖兄弟缌麻,高祖兄弟无服。这是由祖而旁杀。同父至亲一年,同祖为从大功,同曾祖为再从小功,同高祖为三从缌麻。这是由兄弟而旁杀。父为子一年,兄弟之子应当九月,不九月而一年的,是因为是其犹子而进之。从兄弟之子小功,再从兄弟之子缌麻。这是由子而旁杀。祖为孙大功,兄弟之孙小功,从兄弟之孙缌麻。这是由孙而旁杀。大概丧服有加,有报,有降。祖的齐衰,世叔从子的一年,都是加。曾孙的三月,与兄弟之孙五月,都是报。至于降有四品,就不是五服的正礼了。

顾炎武《日知录》说,宗盟的排列,先同姓而后异姓;丧服的记载,重本属而轻外亲。这必定有所传承,不是从周人开始的。克明峻德,以亲九族。孔传认为自高祖至元孙之亲,大概是本于《丧服小记》“以三为五,以五为九”之说,而百世不可改变。《牧誓》列举商纣的罪行,只说“昏弃厥遗王父母弟”,而不涉及外亲。《吕刑》申命诸侯,历举伯父伯兄仲叔季弟幼子童孙,而不说甥舅。古人所定的先后顺序,由此可知了。所以《尔雅》说“于内宗曰族,于母妻则曰党”,而婚礼及仲尼燕居“三族”之文,郑康成都解释为父子孙。杜预却说“外祖父、外祖母、从母子及妻父、妻母、姑之子、姊妹之子、女子之子,非己之同族,皆外亲有服而异族者【左氏桓公六年传注】那么史官所称

帝尧,举其疎而遗其亲,无乃颠倒之甚乎?且九族之为同姓,经传之中有明证矣。《春秋》鲁成公十五年,宋共公卒,传曰:“二华、戴族也,司城庄族也,六官者皆桓族也。”共公距戴公九世【凡十三公,内除同世者四公】而《唐六典》宗正卿掌皇九族之属籍,以别昭穆之序,纪亲疎之别。九庙之子孙,其族五十有九。先皇帝一族,景皇帝之族六,元皇帝之族三,髙祖之族二十有一,太宗之族十有三,髙宗之族六,中宗之族四,睿宗之族五。此在元宗之时已有七族【中、睿二宗同为一世】若其歴世滋多,则有不止于九者。而五世亲尽,故经文之言“族”者自九而止也【杜氏于襄十二年传注曰:“同族谓髙祖以下”,则前説之非,不待辨而明矣】又孔氏正义谓“髙祖、元孙无相及之理【桓六年】不知髙祖之兄弟与元孙之兄弟固可以相及,如后魏国子博士李琰之所谓“夀有长短,世有延促,不可得而齐同者”,如宋洪迈《容斋随笔》言“嗣濮王士歆在隆兴为从叔祖,在绍熙为曽叔祖,在庆元为髙叔祖”,其明证矣【余丁未嵗在大同遇代府中尉俊析年近五十,其世次于孝宗为昆弟,而上距▯治之元已一百八十年。秦、晋二府见在者多其六七世孙】亦何必帝尧之世,髙祖元孙之族无一二人同在者乎?疑其不相及,而以外戚当之,其亦昧于齐家治国之理矣。蕙田案:九族,马、郑説是也。陈氏、顾氏辨尤详明,不可易。

译帝尧推举疏远的人而遗弃亲近的人,这难道不是颠倒得太过分了吗?况且九族属于同姓,在经传中有明确的证据。《春秋》鲁成公十五年,宋共公去世,传文说:“二华属于戴族,司城属于庄族,六官都属于桓族。”共公距离戴公九代【总共十三位国君,其中除去同代的四位】,而《唐六典》规定宗正卿掌管皇室九族的户籍,以区别昭穆的次序,记录亲疏的区别。九庙的子孙,其家族有五十一个。先皇帝一族,景皇帝一族有六个,元皇帝一族有三个,高祖一族有二十一个,太宗一族有十三个,高宗一族有六个,中宗一族有四个,睿宗一族有五个。这在元宗时期已有七个家族【中宗、睿宗同为一代】,如果世代繁衍增多,那么就不止九个家族了。然而五世亲情尽,所以经文中所说的“族”自然以九为限【杜预在《左传》襄公十二年的传注中说:“同族是指高祖以下”,那么前面说法的错误,不用辩驳就明白了】。又孔颖达的《正义》说“高祖、玄孙没有相互涉及的道理【桓公六年】”,不知道高祖的兄弟与玄孙的兄弟本来是可以相互涉及的,就像后魏国子博士李琰之所说的“寿命有长短,世代有延续或急促,不可能整齐相同”,又如宋代洪迈《容斋随笔》所说“嗣濮王赵士歆在隆兴年间是曾叔祖,在绍熙年间是高叔祖,在庆元年间是高叔祖”,这是明显的证据【我丁未年在大同遇见代王府中尉赵俊析,年龄将近五十,他的世次与孝宗是兄弟,而上距贞治元年已有一百八十年。秦、晋两王府现在存在的多是他的第六、七世孙】。又何必在帝尧的时代,高祖、玄孙的家族中没有一两个人同时存在呢?怀疑他们不相及,而用外戚来对应,这也糊涂了齐家治国的道理了。蕙田按语:九族,马融、郑玄的说法是正确的。陈氏、顾氏的辨析尤其详细明白,不可改变。

又案以上九族三族之义

宗元案:九族之説,自当以马、郑解为当,在此条内,尤宜主同姓本族之九也。若《尚书》以亲九族,则不必然。葢此句该尽修身齐家之道,下文「平章百姓」则指国中民庶言,「协和万邦」则指天下诸侯言。故蔡传于九族,虽主马、郑,而仍包母族、妻族在内,始无漏义耳。许氏谦亦谓:「但自髙祖至元孙,一以服断,则上杀、下杀、旁杀之余,外姓凡有服之亲,皆该在其中矣。」此説是也。

又案:母之父母合为一族者,正所以加厚母族耳。妻之父母则分为二,只当母之一族而已。其视母族,不已杀而又杀乎?

书《禹贡》锡土姓【传:天子建徳,因生以赐姓,谓有徳之人生此地,以此地名赐之姓,以显之。防《周语》称帝嘉禹徳,赐姓曰姒,胙四岳,赐姓曰姜。《左传》称周赐陈胡公之姓曰妫,皆是因生赐姓之事也。臣防赐姓,其人少矣。此事是用贤,大者故举以为言】

诗·周南·麟趾》:麟之趾,振振公子,于嗟麟兮。

麟之定振振公姓于嗟麟兮【传:公姓,公同姓。疏:公姓,公同姓,言同姓疎于同祖。上云公子为最亲,下云公族。传云:公族,公同祖。则谓与公同髙祖有庙属之亲。此同姓则五服以外。故大传云:五世袒免杀同姓是也。大传注又云:外髙祖为庶姓,是同髙祖为一节也。此有公子、公族、公姓对例为然。案杕杜云:不如我同父。又曰:不如我同姓。传曰:同姓同祖。此同姓同祖为异,彼为一者,以彼上云同父即云同姓。同父之外次同祖,更无异称,故为一也。且皆对他人异姓,不限逺近,直举祖父之同为亲耳。襄十二年左传曰:同姓于宗庙,同宗于祖庙,同族于祢庙。又曰:鲁为诸姬,临于周庙,谓同姓于文王为宗庙。邢、凡、蒋、茅、胙、祭,临于周公之庙,是同宗于祖庙也。同族谓五服之内。彼自以五服之外逺近为宗姓,与此又异。此皆君亲,非异国也要,皆同姓以对异姓。异姓最为疎也】

礼记·大传》:四世而缌服之穷也,五世▯免,杀同姓也,六世亲属竭矣。其庶姓别于上,而戚单于下,昏姻可以通乎【注:问之也。元孙之子,姓别于髙祖,五世而无服,姓氏所由生】系之以姓而弗别,缀之以食而弗殊,虽百世而昏姻不通者,周道然也【注:姓正姓,始祖为正姓,髙祖为庶姓。系之弗别,谓若今宗室属籍也。《周礼》小史掌定系世辨昭穆。疏:五世▯免杀同姓也者,谓共承髙祖之父者也。言服▯免而无正服,减杀同姓也。六世亲属竭矣者,谓共承髙祖之祖者也。言不服▯免同姓而已。庶姓别异于上,与髙祖不同,各为氏族,不共髙祖,别自为宗,是别于上也。而戚单于下者,戚亲也,单尽也。谓四从兄弟恩亲尽于下,各自为宗,不相尊敬,庶众也。髙祖以外人转广逺,分姓众多,故曰庶姓也。髙祖以上复为五宗也。问之者,是记者以殷法而问周,五世后昏姻可以通否?元孙之子则四从兄弟承髙祖父之后至已,五世而无服,各事小宗,因字因官为氏,不同髙祖之父,是庶姓别于上。庻姓为众姓也,则氏族之谓也。云姓氏所由生者,据五世无服,不相禀承,各为氏姓,故云姓氏所由生。姓正姓者,对氏族为正姓也。云始祖为正姓者,若炎帝姓姜,黄帝姓姬,周姓姬本于黄帝,齐姓姜本于炎帝,宋姓子本于契,是始祖为正姓也。云髙祖为庶姓者,若鲁之三桓,庆父、叔牙、季友之后,及郑之七穆,子防、子国之后,为防氏、国氏之等。云若今宗室属籍也者,以汉之同宗有属籍,则周家系之以姓是也。云小史掌定系世者,《周礼》小史之官,掌定帝系世本,知世代昭穆,故云定系世辨昭穆也】

【陈氏澔曰:四世髙祖也。同髙祖者,服缌麻,服尽于此矣,故曰服之穷也。五世▯免,谓共承髙祖之父者,相为▯免而已,是减杀同姓也。六世则共承髙祖之祖者,并▯免亦无矣,故曰亲属竭也。上指髙祖以上也。姓为正,姓氏为庶姓,故鲁姬姓而三家各自为氏。春秋诸国皆然,是庶姓别

译又考察上述九族、三族的含义。

宗元按:关于九族的说法,自然应当以马融、郑玄的解释为恰当,在这一条目中,尤其应当以同姓本族的九族为主。如果《尚书》中“亲九族”的说法,则不一定如此。因为这句话概括了修身齐家的道理,下文“平章百姓”是指国中的民众,“协和万邦”是指天下的诸侯。所以蔡传对于九族,虽然以马融、郑玄的说法为主,但仍然包含母族、妻族在内,这样才没有遗漏义理。许谦也说:“只要从髙祖到元孙,一律以丧服来判定,那么上杀、下杀、旁杀之余,外姓凡是有服制的亲属,都包括在其中了。”这个说法是正确的。

又按:母亲的父母合为一族,正是为了加厚对母族的重视。妻子的父母则分为二族,只相当于母族的一族罢了。这与母族相比,不是已经减杀而又减杀了吗?

《尚书·禹贡》“锡土姓”【传:天子建立有德行的人,根据其出生地来赐姓,即有德行的人生在此地,就用此地名赐给他姓,以显扬他。《周语》称帝嘉奖禹的德行,赐姓曰姒,胙四岳,赐姓曰姜。《左传》称周赐陈胡公的姓曰妫,这些都是因出生地赐姓的事情。臣下赐姓,这样的人很少了。这件事是用贤,因为是大事所以举出来作为论据】

《诗经·周南·麟之趾》:麟之趾,振振公子,于嗟麟兮。

麟之定,振振公姓,于嗟麟兮【传:公姓,公同姓。疏:公姓,公同姓,说同姓比同祖疏远。上文说公子是最亲近的,下文说公族。传文说:公族,公同祖。那么是指与公同髙祖有庙属之亲。这同姓则是五服以外。所以《大传》说:五世袒免,减杀同姓,就是这样。《大传》注又说:外髙祖为庶姓,是同髙祖为一节。这里有公子、公族、公姓对照为例,确实如此。考察《杕杜》说:不如我同父。又说:不如我同姓。传文说:同姓同祖。这同姓同祖为异,彼为一者,因为彼上文说同父即说同姓。同父之外次同祖,更无其他称呼,所以为一。而且都是对他人异姓,不限远近,直接举祖父之同为亲罢了。《左传》襄公十二年说:同姓于宗庙,同宗于祖庙,同族于祢庙。又说:鲁为诸姬,临于周庙,谓同姓于文王为宗庙。邢、凡、蒋、茅、胙、祭,临于周公之庙,是同宗于祖庙也。同族谓五服之内。彼自以五服之外远近为宗姓,与此又异。这都指君亲,非异国也要,都同姓以对异姓。异姓最为疏远】

《礼记·大传》:四世而缌,服之穷也,五世〇免,杀同姓也,六世亲属竭矣。其庶姓别于上,而戚单于下,昏姻可以通乎【注:问之也。元孙之子,姓别于髙祖,五世而无服,姓氏所由生】系之以姓而弗别,缀之以食而弗殊,虽百世而昏姻不通者,周道然也【注:姓正姓,始祖为正姓,髙祖为庶姓。系之弗别,谓若今宗室属籍也。《周礼》小史掌定系世辨昭穆。疏:五世〇免杀同姓也者,谓共承髙祖之父者也。言服〇免而无正服,减杀同姓也。六世亲属竭矣者,谓共承髙祖之祖者也。言不服〇免同姓而已。庶姓别异于上,与髙祖不同,各为氏族,不共髙祖,别自为宗,是别于上也。而戚单于下者,戚亲也,单尽也。谓四从兄弟恩亲尽于下,各自为宗,不相尊敬,庶众也。髙祖以外人转广逺,分姓众多,故曰庶姓也。髙祖以上复为五宗也。问之者,是记者以殷法而问周,五世后昏姻可以通否?元孙之子则四从兄弟承髙祖父之后至已,五世而无服,各事小宗,因字因官为氏,不同髙祖之父,是庶姓别于上。庻姓为众姓也,则氏族之谓也。云姓氏所由生者,据五世无服,不相禀承,各为氏姓,故云姓氏所由生。姓正姓者,对氏族为正姓也。云始祖为正姓者,若炎帝姓姜,黄帝姓姬,周姓姬本于黄帝,齐姓姜本于炎帝,宋姓子本于契,是始祖为正姓也。云髙祖为庶姓者,若鲁之三桓,庆父、叔牙、季友之后,及郑之七穆,子防、子国之后,为防氏、国氏之等。云若今宗室属籍也者,以汉之同宗有属籍,则周家系之以姓是也。云小史掌定系世者,《周礼》小史之官,掌定帝系世本,知世代昭穆,故云定系世辨昭穆也】

【陈澔说:四世是髙祖。同髙祖者,服缌麻,服制尽于此了,所以说服之穷也。五世〇免,是说共承髙祖之父的人,互相为〇免而已,这是减杀同姓。六世则共承髙祖之祖的人,连〇免也没有了,所以说亲属竭也。上指髙祖以上。姓为正,姓氏为庶姓,所以鲁是姬姓而三家各自为氏。春秋诸国都这样,是庶姓别

异于上世也。戚亲也,单尽也。四从兄弟,恩亲已尽,各自为宗,是戚单于下也】

译这与上古时代不同。亲属关系疏远了,恩情也穷尽了。四从兄弟之间,亲情已经耗尽,各自成为独立的宗族,这就是亲属关系在下层变得疏远的原因。

蕙田案:疏庶姓氏族之谓,后世之姓多氏族也。故夹漈云:「三代以后,姓氏混而为一,盖源于此。」

春秋隐公八年,在氏传:“无骇卒,羽父请諡,与族。公问族于众仲,众仲对曰:‘天子建徳【注:立有徳以为诸侯】因生以赐姓【注:因其所由生以赐姓,谓若舜由妫汭,故陈为妫姓疏:陈世家云,陈胡公满者,虞帝舜之后也。昔舜为庶人时,居于妫汭,其后因为氏姓,姓妫氏。武王克殷,得妫满,封之于陈,是舜由妫汭,故陈为妫姓也。案:世本,帝舜姚姓,哀元年传称虞思妻少康以二姚,是自舜以下犹姚姓也。昭八年传曰:“及胡公不淫,故周赐之姓。”是胡公始姓妫耳。史记以为胡公之前已姓妫,非也】胙之土而命之氏【注:报之以土而命氏曰陈疏:胙训报也,有徳之人必有美报,报之以土,谓封之以国名以为之氏。诸侯之氏则国名是也。周语曰:“帝嘉禹徳,赐姓曰姒氏,曰有夏;胙四岳国,赐姓曰姜氏,曰有吕。”亦与赐姓曰妫,命氏曰陈,其事同也。姓者生也,以此为祖,令之相生,虽下及百世而此姓不改。族者属也,与其子孙共相连属,其旁支别属则各自立氏。礼记大传曰:“系之以姓而弗别,百世而昏姻不通者,周道然也。”是言子孙当共姓也。其上文云:“庶姓别于上而戚单于下。”是子孙当别氏也。氏犹家也,传称“盟于子晢氏,逐瘈狗入于华臣氏”,如此之类,皆谓家为氏。氏族一也,所从言之异耳。释例曰:“别而称之谓之氏,合而言之则曰族。”例言别合者,若宋之华元、华喜,皆出戴公;向鱼、鳞荡,皆出桓公。独举其人则云华氏、向氏,并指其宗则云戴族、桓族,是其别合之异也。记谓之庶姓者,以始祖为正姓,髙祖为庶姓,亦氏族之别名也。姓则受之于天子,族则禀之时君。天下之广,兆民之众,非君所赐,皆有族者,人君之赐姓、赐族为此姓、此族之始祖耳。其不赐者,各从父之姓,族非复人人赐也。晋语称黄帝之子二十五人,其得姓者十二人,天子之子尚不得姓况,余人哉?固当从其父耳。黄帝之子兄弟异姓,周之子孙皆姓姬者,古今不同,质文代革。周代尚文,欲令子孙相亲,故不使别姓。其赐姓者亦少,惟外姓妫满之徒耳。赐族者有大功徳宜世享祀者,方始赐之。无大功徳任其兴衰者,则不赐之。不赐之者,公之同姓,葢亦自氏祖字;其异姓则有旧族可称,不世其禄,不尽赐也。众仲以天子得封建诸侯,故云胙土命氏,据诸侯言耳。其王朝大夫不封为国君者,亦当王赐之族。何则?春秋之世有尹氏、武氏之徒,明亦天子赐与诸侯之臣,义无异也。此无骇是卿,羽父为之请族,葢为卿乃赐族,大夫以下或不赐也。诸侯之臣,卿其为极,既登极位,理合建家。若其父祖防贱,此人新升为卿,以其位絶等伦,其族不复因,故身未被赐,无族可称。鲁挟、郑宛皆未赐族,故单称名也。或身以才举者,升卿位,功徳犹薄,未足立家,则虽为卿,竟不赐族。羽父为无骇请族,知其皆由时命,非例得之也。华督生立华氏,知其恐虑不得,故早求之也。由此而言,明有竟无族者。鲁之翚、挟、柔、溺名见于经,而其后无闻,是或不得族也。其士会之孥处秦者为刘氏,伍员之子在齐为王孙氏,外传称知果知知伯之将灭,自别其族为辅氏,如此之类,皆是身自为之,非复君赐。释例曰:子孙繁衍,支布叶分,始承其本末,取其别,故其流至于百姓万姓。其言自有百姓万姓,未必皆君赐也。晋语称炎帝姓姜,则伯夷炎帝之后,姜自是其本姓,而云赐姓曰姜者,黄帝之后别姓非一,自以姜姓赐伯夷,更使为一姓之祖耳,非复因旧姓也。犹后稷别姬姓,不是因黄帝姓也】诸侯以字【注:诸侯位卑,不得赐姓,故其臣因氏其王父字】为諡,因以为族【注:或使即先人之諡称以为族疏:杜意诸侯以字言,赐先人字为族也。为諡因以为族,谓赐族虽以先人之字,或用先人所为之諡,因将为族,以諡为族者,卫齐恶、宋戴恶之类

译蕙田按:“疏庶姓氏族”是指疏远、庶出的姓氏和宗族,后世的姓大多就是氏族。所以夹漈先生说:“夏商周三代以后,姓和氏混同为一,大概源于此。”

《春秋》隐公八年,《左传》记载:“无骇去世,羽父请求赐予谥号,并赐予族氏。鲁公向众仲询问关于族氏的事,众仲回答说:‘天子建立有德行的人(立有德以为诸侯),依据其出生来源来赐予姓(因其所由生以赐姓,例如舜从妫汭而来,所以陈国为妫姓。《史记·陈世家》说,陈胡公满,是虞帝舜的后代。从前舜为平民时,居住在妫汭,他的后代因此以之为氏姓,姓妫氏。武王攻克殷商,得到妫满,封他在陈国,这就是舜从妫汭而来,所以陈国为妫姓。按:《世本》记载,帝舜姓姚,《左传》哀元年的传文称虞思将两个姚姓女子嫁给少康,可见从舜以下仍然姓姚。《左传》昭元八年的传文说:‘等到胡公不淫乱,所以周天子赐予他姓。’可见胡公才开始姓妫。《史记》认为胡公之前已经姓妫,这是错误的)。

赏赐土地并命令他立氏(报之以土而命氏曰陈。按:胙意为报答,有德行的人必定有美好的报答,用土地来报答,指封以国名作为他的氏。诸侯的氏就是国名。《国语》说:‘天帝嘉奖禹的德行,赐姓曰姒氏,曰有夏;赏赐四岳以国,赐姓曰姜氏,曰有吕。’这也与赐姓曰妫、命氏曰陈的事情相同。姓,就是生,以此作为祖先,命令他们相生,即使下传到百代,这个姓也不改变。族,就是属,与他的子孙共同相连属,那些旁支别属则各自立氏。《礼记·大传》说:‘用姓来系联而不分别,百代之内婚姻不通,这是周代的道义。’这是说子孙应当共用同一个姓。它上面的文字说:‘庶姓在上面分别,而亲属在下面孤单。’这是说子孙应当分别立氏。氏就像家一样,《左传》记载‘在子晢氏盟誓,驱逐疯狗进入华臣氏’,这类说法,都是把家称为氏。氏族其实是一回事,只是说法不同罢了。《释例》说:‘分别称呼它叫做氏,合起来说就叫做族。’所谓分别和合起来,比如宋国的华元、华喜,都出自戴公;向鱼、鳞荡,都出自桓公。单独提到这些人就说华氏、向氏,一并指称他们的宗族就说戴族、桓族,这就是分别和合起来的差异。《礼记》所说的庶姓,是以始祖为正姓,高祖为庶姓,这也是氏族的别名。姓是从天子那里接受的,族是从当时的君主那里禀受的。天下广阔,百姓众多,如果不是君主赐予,都有族的人,君主赐予姓、赐予族,只是针对这个姓、这个族的始祖罢了。那些没有赐予的,各自跟随父亲的姓,族并不是每个人都赐予的。《晋语》称黄帝有二十五个儿子,其中得到姓的只有十二人,天子的儿子尚且不能都得姓,何况其他人呢?当然应当跟随他们的父亲。黄帝的儿子兄弟不同姓,周朝的子孙都姓姬,这是因为古今不同,质朴与文饰的时代更替。周代崇尚文饰,想要让子孙相亲,所以不让他们分别姓。那些被赐姓的也很少,只有外姓的妫满等人罢了。被赐族的,是有大功大德应当世代享受祭祀的人,才赐予他们。没有大功大德,任凭其兴衰的人,就不赐予。不赐予的,如果是公的同姓,大概也自己以祖字立氏;那些异姓的则有旧族可以称呼,不世代享有禄位,就不全部赐予。众仲因为天子能够封建诸侯,所以说赏赐土地、命令立氏,这是针对诸侯而言的。那些王朝的大夫没有被封为国君的,也应当由天子赐予族。为什么呢?春秋时代有尹氏、武氏等人,明显也是天子赐予诸侯的臣子,道理没有不同。这个无骇是卿,羽父为他请求族氏,大概只有卿才赐予族,大夫以下或许不赐予。诸侯的臣子,卿是最高职位,既然登上最高职位,按理应当建立家室。如果他的父祖地位卑贱,此人新升为卿,因为他的地位超群绝伦,他的族氏不再沿袭,所以他自己未被赐予,没有族氏可以称呼。鲁国的挟、郑国的宛都没有被赐予族,所以只称名字。或者自身因才能被举用,升任卿位,但功德尚浅,不足以立家,那么即使是卿,最终也不赐予族。羽父为无骇请求族氏,知道这都是由当时的命运决定,不是按惯例就能得到的。华督出生就立了华氏,知道他担心得不到,所以早早请求。由此说来,明显有最终没有族氏的人。鲁国的翚、挟、柔、溺名字见于经书,但他们的后代没有听闻,这是或许没有得到族氏。那些士会的家眷在秦国成为刘氏,伍员的孩子在齐国成为王孙氏,《外传》称知果知道知伯将要灭亡,自己分别出族氏为辅氏,这类情况,都是自身所为,不再是君主赐予。《释例》说:子孙繁衍,分支散布,开始承接其本末,取其区别,所以其流派达到百姓万姓。它说自有百姓万姓,未必都是君主赐予的。《晋语》称炎帝姓姜,那么伯夷是炎帝的后代,姜自然是他原本的姓,而说赐姓曰姜,是因为黄帝后代分别的姓不止一个,自己以姜姓赐给伯夷,让他更成为一个姓的祖先,不再是沿袭旧姓。就像后稷分别出姬姓,不是沿袭黄帝的姓。

诸侯用字(诸侯地位低,不能赐姓,所以他的臣子依据祖父的字立氏)作为谥号,依据它作为族氏(或者让直接以先人的谥号称呼作为族氏。按:杜预的意思是,诸侯用字来说,赐予先人的字作为族氏。作为谥号依据它作为族氏,是说赐予族氏虽然用先人的字,或者用先人所做的谥号,依据它作为族氏,以谥号为族氏的,有卫国的齐恶、宋国的戴恶之类)。

是也。而刘君乃称以諡为族,全无一人,妄规杜氏,非其义也。死后赐族,乃是正法。春秋之世,亦有非礼生赐族者,华督是也。释例曰:「旧説以为大夫有功徳者,则生赐族,非也。」至于郑祭仲为祭封人,后升为卿,经书「祭仲」,以生赐族者,检传既无同华氏之文,则「祭」者是仲之旧氏也。诸侯以字,字有二等,檀弓曰:「防名冠字,五十以伯仲,周道也。」然则二十有加冠之字,又有伯仲叔季为长防之字,二者皆可以为氏矣。服防曰:「公之母弟,则以长防为氏,贵适统伯仲叔季是也。庶公子则以配字为氏,尊公族展氏、臧氏是也。」案郑子人者,郑厉公之弟,桓十四年,郑伯使其弟语来盟,即其人也,而其后为子人氏,不以仲叔为氏,则服言「公之母弟以长防为氏」,其事未必然也。杜以庆父、叔牙与庄公异母,自然仲叔非母弟族矣。其或以二十之字,或以长防之字,葢出自时君之命也。叔肸称叔不称孙,而三桓皆称孙,俱氏长防之字,自不同也。臧氏称孙,展氏不称孙,俱氏二十之字,自不同也。然则称孙与不称孙,葢出其家之意,未必由君赐也。以字为族者,谓公之曽孙,以王父之字为族也。诸侯之子称公子,公子之子称公孙,公子、公孙系公之常言,非族也。其或贬责,则亦与族同。成十四年,叔孙侨如如齐逆女,传曰:「称族,尊君命也。」侨如以夫人妇姜氏至自齐,传曰:「舍族,尊夫人也。」宣元年,公子遂如齐逆女,遂以夫人至,事与侨如正同,其传直云「尊君命,尊夫人」,不言称族、舍族,既非氏族,则不待君赐,自称之矣。至于公孙之子,不复得称公曽孙,如无骇之辈,直以名行,及其死也,则赐之族,以其王父之字为族也。此无骇是公之曽孙,公之曽孙必须有族,故据曽为文,言以王父字耳。公之曽孙正法死后,赐族,亦有未死而有族者,则叔孙得臣是也。公子、公孙于身,必无赐族之理。经书季友、仲遂、叔肸者,皆是以字配名,连言之。故杜注并云「字也」。其荡伯姬者,公子荡之妻,不可言「公子伯姬」,故系于夫字言「荡伯姬」。荡非当时之氏。其传云「立叔孙氏,臧僖伯、臧哀伯、叔孙戴伯之徒」,皆传家据后追言之耳。其公孟彄,世本以为灵公之子,字公孟,名彄,与季友、仲遂相似,俱以字配名。刘▯不达此,直妄规杜过,非也。必如刘解「生赐族」之文,证在何处?其「公之曽孙、元孙以外,爰及异姓,有新升为卿、君赐之族」,葢以此卿之字,即为此族。案《世本》:宋督是戴公之孙,好父説之子,华父是督之字。计督是公孙耳,未合赐族,应死后,其子乃赐族。故杜云「督未死而赐族」,督之妄也。沈亦云「督之子方可有族耳】官有世功,则有官族,邑亦如之【注:谓取其旧官、旧邑之称以为族,皆禀之时君。疏:旧官谓若晋之士氏,旧邑若韩、魏、赵氏,非是君赐则不得族,嫌其居官邑不待公命,故云「皆禀之时君」。此谓同姓、异姓皆然也。服防:「止谓异姓」,又引宋司城、韩、魏为证。韩与司城非异姓,司城又自为乐氏,不以司城为族也】公命以字为展氏【注:诸侯之子称公子,公子之子称公孙,公孙之子以王父字为氏。无骇,公子展之孙,故为展氏】

译是这样的。然而刘君却声称以谥号为族,却全无一人符合,随意揣测杜预的说法,这不符合义理。死后赐予族名,才是正法。春秋时期,也有不合礼制而在生前赐予族名的情况,华督就是例子。《释例》说:“旧说认为大夫有功德的,就在生前赐予族名,这是不对的。”至于郑国的祭仲,起初是祭地的封人,后来升任为卿,经文中记载为“祭仲”,如果是生前赐予族名,查考传文中并没有像华氏那样的记载,那么“祭”就是祭仲原有的氏。诸侯以字为氏,字有两等,《檀弓》说:“命名加冠取字,五十岁以后用伯仲,这是周代的制度。”那么二十岁加冠时有冠字,又有伯仲叔季作为长幼之字,这两者都可以作为氏。服虔说:“国君的同母弟弟,就以长幼之字为氏,尊贵嫡统的伯仲叔季就是这样。庶出的公子就以配字为氏,尊贵的公族展氏、臧氏就是这样。”考察郑国的子人,是郑厉公的弟弟,桓公十四年,郑伯派他的弟弟语来结盟,就是这个人,而他的后代称为子人氏,不以仲叔为氏,那么服虔所说“国君的同母弟弟以长幼之字为氏”,这件事未必确实。杜预认为庆父、叔牙与庄公不同母,自然仲叔就不是同母弟弟的族了。他们有的以二十岁的字为氏,有的以长幼之字为氏,大概出自当时国君的命令。叔肸称叔不称孙,而三桓都称孙,都氏长幼之字,自然不同。臧氏称孙,展氏不称孙,都氏二十岁的字,自然不同。那么称孙与不称孙,大概出自其家族的意愿,未必由国君赐予。以字为族的,是指国君的曾孙,以祖父的字为族。诸侯的儿子称公子,公子的儿子称公孙,公子、公孙是国君亲属的常称,不是族名。如果有贬责,也与族名相同。成公十四年,叔孙侨如到齐国迎娶女子,传文说:“称族,是尊重君命。”侨如带着夫人妇姜氏从齐国回来,传文说:“舍族,是尊重夫人。”宣公元年,公子遂到齐国迎娶女子,遂带着夫人回来,事情与侨如完全相同,传文只说“尊重君命,尊重夫人”,不说称族、舍族,既然不是氏族,就不必等待国君赐予,自己称呼罢了。至于公孙的儿子,不能再称公曾孙,像无骇这类人,直接以名行,等到他死后,就赐予他族名,以其祖父的字为族。这无骇是国君的曾孙,国君的曾孙必须有族,所以依据曾孙来行文,说以祖父的字为族。国君的曾孙按正法死后赐予族名,也有未死就有族的,叔孙得臣就是例子。公子、公孙对于自身,必定没有赐予族名的道理。经书记载季友、仲遂、叔肸,都是以字配名,连在一起说。所以杜注都说“是字”。那个荡伯姬,是公子荡的妻子,不能说“公子伯姬”,所以系于丈夫的字说“荡伯姬”。荡不是当时的氏。传文说“立叔孙氏,臧僖伯、臧哀伯、叔孙戴伯之类”,都是传家依据后来追述的话。那个公孟彄,世本认为是灵公的儿子,字公孟,名彄,与季友、仲遂相似,都以字配名。刘君不理解这一点,随意指责杜预的过错,是不对的。如果像刘君解释“生前赐予族名”的文字,证据在哪里?那“国君的曾孙、玄孙以外,以及异姓,有新升为卿、国君赐予族名”的情况,大概是以这卿的字,就作为这族。考察《世本》:宋督是戴公的孙子,好父説的儿子,华父是督的字。计算督只是公孙,不符合赐予族名,应该死后,他的儿子才赐予族名。所以杜预说“督未死而赐予族名”,督是妄说的。沈氏也说“督的儿子才可以有族罢了”。官有世功,则有官族,邑亦如之【注:谓取其旧官、旧邑之称以为族,皆禀之时君。疏:旧官谓若晋之士氏,旧邑若韩、魏、赵氏,非是君赐则不得族,嫌其居官邑不待公命,故云“皆禀之时君”。此谓同姓、异姓皆然也。服防:“止谓异姓”,又引宋司城、韩、魏为证。韩与司城非异姓,司城又自为乐氏,不以司城为族也】公命以字为展氏【注:诸侯之子称公子,公子之子称公孙,公孙之子以王父字为氏。无骇,公子展之孙,故为展氏】

【顾氏栋髙《春秋》大夫无生而赐氏论案:《春秋》公之子称公子,公子之子称公孙,公孙之子以王父字为氏,此定制也。而胡文定于僖十六年季友卒▯传云:“鲁之大夫有生而赐氏者,若季友、仲遂是也。”葢季友于僖有拥戴之功,仲遂于宣有援立之恩,二君报之,故生而赐氏,俾世为卿。《春秋》于此特书,以志壊法乱纪之始,谨履霜之戒,其论甚正,而其实不然。三家称仲孙、叔孙、季孙氏,未尝单举仲、叔、季也。庄三十二年传“立叔孙氏”,木尝云“立叔氏”,其有称叔氏者,则另为一族。宣公弟叔肸之后,经所称叔弓、叔鞅、叔辄是也。《论语》“孟孙问孝于我”,《檀弓》云:“此季孙之赐也”,俱有“孙”字。若生而赐为季氏,则其子孙如季孙行父、季孙宿、季孙意如,当云季行父、季宿、季意如矣,何以复多赘一“孙”字乎?且叔氏与叔孙氏又何分别也?以是知季友赐氏之説非也。仲遂之“仲”本是行次,若已赐为仲氏,则其子归父当称仲归父,不当便称公孙归父。公孙者,未赐族之称也。况遂父子止称东门氏,不称仲氏,宣十八年传有“遂逐东门氏”可证。至仲婴齐乃更受赐仲氏耳,以是知仲遂赐氏之説非也。“葢季友卒时,尚不氏曰季,至其孙行父始以王父字氏曰季孙,不可以孙而彊诬其祖。”襄二十三年外史盟曰:“毋或如东门遂云云。”若仲氏果宣公所赐,此系国之重典,昭章耳目,外史必不易其称谓,而曰“东门氏”。杜于仲婴齐卒注云:“婴齐,襄仲子。宣十八年逐东门氏,既而使婴齐绍其后曰仲氏。”是则仲之有氏,至婴齐始受君赐,以前止曰东门,与仲无与。而文定以为宣公生而赐为仲氏,岂不误哉?夫因其子孙而罪其祖父,并罪其祖父当日之君,以莫须有之事,遂为一成不可变之狱,此则宋儒刻论之过也】

  蕙田案注疏论姓氏族极详

国语·晋语》传曰:黄帝之子二十五人,其同姓者二人而已,唯青阳与夷鼓皆为己姓【注:此二人相与同徳,故俱为己姓。青阳,金天氏,帝少皥也】青阳,方雷氏之甥也;夷鼓,彤鱼氏之甥也【注:方雷,西陵氏之姓;彤鱼,国名。帝系曰:黄帝娶于西陵氏之子,曰嫘祖,寔生青阳姊妹之子,曰甥】其同生而异姓者四母之子,别为十二姓。凡黄帝之子二十五宗,其得姓者十四人,为十二姓【注:得姓以徳居宜而赐之姓也,谓十四人而二人为姬,二人为已,故十二姓】姬、酉、祁、已、滕、葴、任、荀、僖、姞、儇、依是也。唯青阳与苍林氏同于黄帝,故皆为姬姓【注:二十五宗,唯青阳与苍林徳及黄帝,同姓为姬姓】

春秋文公十八年,左氏传:昔髙阳氏有才子八人:苍舒、隤敳、梼戭、大临、尨降、庭坚、仲容、叔达,齐圣广渊、明允笃诚,天下之民谓之八恺。髙辛氏有才子八人:伯奋、仲堪、叔献、季仲、伯虎、仲熊、叔豹、季貍,忠肃共懿、宣慈恵和,天下之民谓之八元。此十六族也,世济其美,不陨其名,以至于尧。尧不能举,舜臣尧,举八恺使主后土,以揆百事,莫不时序,地平天成。举八元使布五教于四方:父义、母慈、兄友、弟共、子孝,内平外成。昔帝鸿氏有不才子,掩义隐贼,好行防徳,丑类恶物,顽嚚不友,是与比周,天下之民谓之浑敦。少皥氏有不才子,毁信废忠,崇餙恶言,靖譛庸回,服谗搜慝,以诬盛徳,天下之民谓之穷竒。颛顼氏有不才子,不可教训,不知话言,告之则顽,舍之则嚚,傲狠明徳,以乱天常,天下之民谓之梼杌。此三族也,世济其凶,増其恶名,以至于尧。尧不能去。缙云氏有不才子,贪于饮食,冒于货赂,侵欲崇侈,不可盈厌,聚敛积寔,不知纪极,不分孤寡,不恤贫匮,天下之民以比三凶,谓之饕餮。舜臣尧,賔于四门,流四凶族:浑敦、穷竒、梼杌、饕餮,投诸四裔,以御魑魅。是以尧崩而天下如一,同心戴舜,以为天子,以其举十六相去四防也。

通考马氏曰:「八恺出自髙阳,八元出自髙辛,驩兠出自帝鸿

译顾氏栋高《春秋》大夫无生而赐氏论案:《春秋》中,国君的儿子称为公子,公子的儿子称为公孙,公孙的儿子以祖父的字作为氏,这是固定的制度。而胡文定在僖公十六年季友去世的传文中说:“鲁国的大夫有活着时就被赐氏的,像季友、仲遂就是这样。”大概是因为季友对僖公有拥戴之功,仲遂对宣公有援立之恩,两位国君为了报答他们,所以在他们生前就赐给他们氏,使他们世代担任卿职。《春秋》在这里特意记载,是为了记录破坏法度、扰乱纲纪的开始,谨守“履霜坚冰至”的警戒,他的议论很正确,但实际上并非如此。三家称为仲孙、叔孙、季孙氏,从未单独举出仲、叔、季。庄公三十二年的传文说“立叔孙氏”,从未说“立叔氏”,那些称为叔氏的,则是另一族。宣公弟弟叔肸的后代,经文中所称的叔弓、叔鞅、叔辄就是。《论语》中“孟孙问我孝道”,《檀弓》中说:“这是季孙的恩赐”,都有“孙”字。如果活着时就被赐为季氏,那么他的子孙如季孙行父、季孙宿、季孙意如,应当称为季行父、季宿、季意如了,为什么又多余地加上一个“孙”字呢?况且叔氏与叔孙氏又有什么分别呢?由此可知季友被赐氏的说法是错误的。仲遂的“仲”本是排行次序,如果已经赐为仲氏,那么他的儿子归父应当称为仲归父,不应当直接称为公孙归父。公孙,是未被赐族的称呼。况且遂父子只称东门氏,不称仲氏,宣公十八年的传文有“遂驱逐东门氏”可以证明。到了仲婴齐才再次受赐仲氏,由此可知仲遂被赐氏的说法是错误的。“大概季友去世时,尚且不称氏为季,到了他的孙子行父才开始以祖父的字为氏称为季孙,不能因为孙子而强行诬陷他的祖父。”襄公二十三年外史盟誓说:“不要有人像东门遂那样……”如果仲氏果然是宣公所赐,这属于国家的重大典章,昭示于众,外史必定不会改变他的称谓,而称为“东门氏”。杜预在仲婴齐去世的注中说:“婴齐,是襄仲的儿子。宣公十八年驱逐东门氏,不久又让婴齐继承其后称为仲氏。”这就是说仲的有氏,到婴齐才开始接受君赐,以前只叫东门,与仲无关。而文定认为宣公在生前就赐为仲氏,难道不是错误吗?因为子孙的过错而怪罪他的祖父,并怪罪祖父当时的国君,凭着莫须有的事情,就定下不可改变的罪案,这是宋儒苛刻议论的过错。

惠田案注疏论姓氏族极详

《国语·晋语》传曰:黄帝有二十五个儿子,其中同姓的只有两个人,只有青阳与夷鼓都为己姓【注:这两人相互同德,所以都为己姓。青阳,即金天氏,帝少昊】青阳,是方雷氏的外甥;夷鼓,是彤鱼氏的外甥【注:方雷,是西陵氏的姓;彤鱼,是国名。《帝系》说:黄帝娶了西陵氏的女儿,叫嫘祖,生了青阳,姐妹的儿子,叫外甥】其中同生而异姓的是四个母亲生的儿子,分别成为十二个姓。总共黄帝有二十五个宗族,其中得姓的十四人,成为十二个姓【注:得姓是因为德行适宜而赐给姓,说十四人中两人是姬姓,两人是己姓,所以是十二个姓】姬、酉、祁、己、滕、葴、任、荀、僖、姞、儇、依就是。只有青阳与苍林氏同于黄帝,所以都为姬姓【注:二十五个宗族中,只有青阳与苍林德行及于黄帝,同姓为姬姓】

春秋文公十八年,左氏传:从前高阳氏有八个才子:苍舒、隤敳、梼戭、大临、尨降、庭坚、仲容、叔达,他们齐整圣明、广博深远、明察公允、笃实诚信,天下的百姓称他们为八恺。高辛氏有八个才子:伯奋、仲堪、叔献、季仲、伯虎、仲熊、叔豹、季貍,他们忠诚严肃、恭敬美好、宣扬慈爱、温和和顺,天下的百姓称他们为八元。这十六个族,世代继承他们的美德,不丧失他们的名声,一直到尧的时候。尧不能举用他们,舜辅佐尧,举用八恺让他们主管后土,以衡量百事,没有不按时序进行的,地平天成。举用八元让他们在四方推行五教: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内平外成。从前帝鸿氏有一个不才之子,掩盖正义、隐藏贼害,喜好施行防备之德,丑类恶物,顽固愚昧不友善,与之结党营私,天下的百姓称他为浑敦。少昊氏有一个不才之子,毁坏信用、废弃忠诚,崇尚修饰恶言,静默谗言、庸俗邪曲,服从谗言、搜求邪恶,以诬蔑盛德,天下的百姓称他为穷奇。颛顼氏有一个不才之子,不可教训,不懂话语,告诉他则顽固,放任他则愚昧,傲慢狠毒、违背明德,以扰乱天常,天下的百姓称他为梼杌。这三个族,世代继承他们的凶恶,增加他们的恶名,一直到尧的时候。尧不能去除他们。缙云氏有一个不才之子,贪于饮食,冒于货赂,侵夺欲望、崇尚奢侈,不可满足,聚敛积实,不知纪极,不分给孤寡,不体恤贫匮,天下的百姓把他比作三凶,称他为饕餮。舜辅佐尧,在四门接待宾客,流放四凶族:浑敦、穷奇、梼杌、饕餮,把他们投到四方边远之地,以抵御魑魅。因此尧去世而天下如一,同心拥戴舜,以为天子,因为他举用十六相去除四凶。

通考马氏曰:“八恺出自高阳,八元出自高辛,欢兜出自帝鸿

,共工出自少皥,鲧出自颛顼,皆黄帝之裔也。虽贤否不同,而皆以帝者子孙为显官于唐虞之世。葢古之仕者世禄,而五帝三代之世系未有不出自黄帝者,故叙此叚以备唐虞以来公族世系之本末云。」

译共工出自少皥,鲧出自颛顼,都是黄帝的后裔。虽然贤与不贤不同,但都凭借帝王的子孙身份在唐虞时代担任显要官职。大概古代做官的人世代享有俸禄,而五帝和三代的世系没有不是出自黄帝的,所以叙述这段内容,以完备唐虞以来公族世系的始末。

襄公十二年《左氏传》:吴子夀梦卒,临于周庙,礼也【注:周庙,文王庙也。周公出文王,故鲁立其庙】凡诸侯之防,异姓临于外【注:于城外,向其国】同姓于宗庙【注:所出王之庙】同宗于祖庙【注:始封君之庙】同族于祢庙【注:父庙也,同族谓髙祖以下】是故鲁为诸姬,临于周庙;为邢、凡、蒋、茅、胙、祭,临于周公之庙【注:即祖庙也,六国皆周公之支子,别封为国,共祖周公】家语》:卫公使其大夫求婚于季氏,桓子问礼于孔子。子曰:「同姓为宗,有合族之义,故系之以姓而弗别,缀之以食而弗殊。虽百世婚姻不得通,周道然也。」桓子曰:「鲁、卫之先,虽寡兄弟,今已絶逺矣,可乎?」孔子曰:「固非礼也。夫上治祖祢,以尊尊也;下治子孙,以亲亲也;旁治昆弟,所以敦睦也。此先王不易之教也。」

白虎通》人所以有姓者?何?所以崇恩爱,厚亲亲,逺禽兽,别婚姻也。故世别类,使生相爱,死相哀。同姓不得相娶者,皆为重人伦也。姓,生也。人所禀天气,所以生者也。所以有氏者?何?所以贵功徳,贱伎力。或氏其官,或氏其事。问其氏,即可知其徳,所以勉人为善也。或氏王父字?何?所以别诸侯之后,为兴灭国,继絶世也。诸侯之子称公子,公子之子称公孙,公孙之子各以其王父字为氏。故鲁有仲孙、季孙、叔孙,楚有昭、屈、景,齐有髙、国、崔也。

陈氏礼书:姓,非天子不可以赐,而氏非诸侯不可以命姓。所以系百世之正统,氏所以别子孙之旁出。族则氏之所聚而已。然氏亦可以谓之姓,故《大传》言系之以姓」,又言「庶姓别于上」,则氏庶姓一也。氏又可以谓之族,故羽父为无骇请族,隐公命以为展氏,则氏族一也。盖别姓则为氏,即氏则有族。族无不同氏,氏有不同族。故八元、八恺出于髙阳氏、髙辛氏,而谓之十六族,是氏有不同族也。商氏、条氏、徐氏之类,谓之六族;陶氏、施氏之类,谓之七族;宋之华氏谓之戴族,向氏谓之桓族,是族无不同氏也。古者或氏于国,则齐、鲁、秦、吴;氏于諡,则文、武、成、宣;氏于官,则司马、司徒;氏于爵,则王孙、公孙;氏于字,则孟孙、叔孙;氏于居,则东门、北郭;氏于志,则三乌、五鹿;氏于事,则巫、乙、匠、陶。而受姓命氏,粲然众矣。

郑氏樵《通志·氏族畧序:凡言姓氏者,皆本《世本》《公子谱》二书,二书皆本《左传》。然左氏所明者,因生赐姓、胙土命氏,及以字、以諡、以官、以邑五者而已。今则不然,论得姓受氏者,有三十二类。左氏之言隘矣。一曰以国为氏,二曰以邑为氏。天子诸侯建国,故以国为氏:虞、夏、商、周、鲁、卫、齐、宋之类是也。卿大夫立邑,故以邑为氏:崔、卢、鲍、晏、臧、费、栁、杨之类是也。三曰以乡为氏,四曰以亭为氏。五等之封,降国侯而为邑,降邑侯而为关内侯,降关内侯而为乡侯,降乡侯而为亭侯。关内邑者:温、原、蘓、毛、甘、樊、祭、尹之类是也。裴、陆、厐、阎之类,封于乡者,故以乡氏;麋、采、欧阳之类,封于亭者,故以亭氏。五曰以地为氏。有封土者,以封土命氏;无封土者,以地居命氏。居傅岩者为傅氏,徙嵇山者为嵇氏,主东防之祀则为防氏,守桥山之冡则为桥氏。耏氏因耏班食于耏门,頴氏因考叔为頴谷封人,东门襄仲为东门氏,桐门右师为桐门氏也。隐逸之人,居于禄里者为禄里氏,居于绮里者为绮里氏,美也。优倡之人,居于社南者为社南氏,居于社北者为社北氏,贱也。又如介之推、烛之武,未必亡氏,由国人所取,信也,故特标其地以异于众也。六曰以姓为氏。姓与地之为氏,其初皆因所居而命。得赐者为姓,不得赐者为地。居于姚墟者赐以姚,居于嬴濵者赐以嬴,姬之得赐居于姬水故也,姜之得赐居于姜水故也。故曰因生以赐姓。七曰以字为氏,八曰以名为氏,九曰以次为氏。凡诸侯之子称公子,公子之子称公孙,公孙之子不可复言公孙,则

译鲁襄公十二年《左传》记载:吴国寿梦去世,鲁国在周庙举行吊唁仪式,这是符合礼制的。【注:周庙,即周文王庙。因为周公辅佐文王,所以鲁国为他立庙】凡是诸侯国之间的吊唁,异姓诸侯在城外吊唁,【注:在城外,面向其国都】同姓诸侯在宗庙吊唁,【注:所出之王的庙】同宗诸侯在祖庙吊唁,【注:始封君之庙】同族诸侯在父庙吊唁。【注:父庙,同族指高祖以下】因此,鲁国作为姬姓诸侯,在周庙吊唁;对于邢、凡、蒋、茅、胙、祭这些国家,则在周公庙吊唁。【注:即祖庙,这六国都是周公的后代,分封建国,共同以周公为祖先】《家语》记载:卫国国君派大夫向季氏求婚,季桓子向孔子询问礼制。孔子说:“同姓的人结为宗族,有合族的意义,所以用姓氏来联系而不分离,用饮食来维系而不区别。即使经过百代,婚姻也不能通婚,这是周朝的制度。”季桓子说:“鲁国和卫国的祖先,虽然兄弟很少,但现在已经疏远很久了,可以吗?”孔子说:“这本来就不合礼制。对上治理祖先和父辈,是为了尊重尊贵者;对下治理子孙,是为了亲近亲人;旁及治理兄弟,是为了敦厚和睦。这是先王不可改变的教诲。”

《白虎通》问:人为什么要有姓氏呢?答:是为了推崇恩爱,加厚亲情,远离禽兽,区别婚姻。所以世代区分类别,使活着的人互相爱护,死去的人互相哀悼。同姓的人不能互相娶妻,都是为了重视人伦。姓,就是生的意思。人所禀受的天之气,是用来生存的。为什么要有氏呢?答:是为了尊贵功德,轻视技艺和劳力。有的以官职为氏,有的以职业为氏。询问他的氏,就可以知道他的德行,以此来勉励人们向善。有的以祖父的字为氏呢?答:是为了区别诸侯的后代,为了复兴灭亡的国家,延续断绝的世系。诸侯的儿子称为公子,公子的儿子称为公孙,公孙的儿子各自以祖父的字为氏。所以鲁国有仲孙、季孙、叔孙,楚国有昭、屈、景,齐国有高、国、崔。

《陈氏礼书》说:姓,不是天子不可以赐予,而氏不是诸侯不可以任命。姓是用来维系百代的正统,氏是用来区别子孙的旁支。族则是氏的聚集。然而氏也可以称为姓,所以《大传》说“用姓来联系”,又说“庶姓在上面区别”,那么氏和庶姓是一样的。氏也可以称为族,所以羽父为无骇请求族号,隐公任命他为展氏,那么氏和族是一样的。大概区别姓就称为氏,有了氏就有族。族没有不同氏的,氏有不同族的。所以八元、八恺出自高阳氏、高辛氏,却称为十六族,这是氏有不同族的情况。商氏、条氏、徐氏之类,称为六族;陶氏、施氏之类,称为七族;宋国的华氏称为戴族,向氏称为桓族,这是族没有不同氏的情况。古代有的以国为氏,如齐、鲁、秦、吴;以谥号为氏,如文、武、成、宣;以官职为氏,如司马、司徒;以爵位为氏,如王孙、公孙;以字为氏,如孟孙、叔孙;以居住地为氏,如东门、北郭;以志向为氏,如三乌、五鹿;以职业为氏,如巫、乙、匠、陶。而接受姓和命的氏,繁多而清晰。

郑樵《通志·氏族略序》说:凡是谈论姓氏的,都依据《世本》《公子谱》这两本书,这两本书都依据《左传》。然而《左传》所阐明的,只是因出生而赐姓、因分封土地而命氏,以及以字、以谥号、以官职、以封邑这五种情况而已。现在却不是这样,论述得姓受氏的,有三十二类。《左传》的说法狭隘了。一曰以国为氏,二曰以邑为氏。天子诸侯建立国家,所以以国为氏:虞、夏、商、周、鲁、卫、齐、宋之类就是。卿大夫建立封邑,所以以邑为氏:崔、卢、鲍、晏、臧、费、栁、杨之类就是。三曰以乡为氏,四曰以亭为氏。五等封爵,降低国侯为邑侯,降低邑侯为关内侯,降低关内侯为乡侯,降低乡侯为亭侯。关内邑的有:温、原、苏、毛、甘、樊、祭、尹之类。裴、陆、庞、阎之类,封在乡的,所以以乡为氏;麋、采、欧阳之类,封在亭的,所以以亭为氏。五曰以地为氏。有封土的,以封土命氏;没有封土的,以居住地命氏。居住在傅岩的成为傅氏,迁徙到嵇山的成为嵇氏,主持东防祭祀的成为防氏,守护桥山陵墓的成为桥氏。耏氏因为耏班在耏门进食,颍氏因为考叔担任颍谷封人,东门襄仲成为东门氏,桐门右师成为桐门氏。隐逸的人,居住在禄里的成为禄里氏,居住在绮里的成为绮里氏,这是美的。优伶倡优的人,居住在社南的成为社南氏,居住在社北的成为社北氏,这是贱的。又如介之推、烛之武,未必没有氏,是由国人所取,这是可信的,所以特别标出他们的地名以区别于众人。六曰以姓为氏。姓和地作为氏,起初都因为所居住的地方而命名。得到赐予的称为姓,没有得到赐予的称为地。居住在姚墟的赐予姚姓,居住在嬴滨的赐予嬴姓,姬姓得到赐予居住在姬水,姜姓得到赐予居住在姜水,所以说是因出生而赐姓。七曰以字为氏,八曰以名为氏,九曰以次序为氏。凡是诸侯的儿子称为公子,公子的儿子称为公孙,公孙的儿子不能再称为公孙,那么

以王父字为氏。如郑穆公之子曰公子騑,字子驷,其子曰公孙夏,其孙则曰驷带、驷乞。宋桓公之子曰公子目夷,字子鱼,其子曰公孙友,其孙则曰鱼府、鱼石,此之谓以王父字为氏。无氏者则以名。鲁孝公之子曰公子展,其子曰公孙夷伯,其孙则曰展无骇,展禽。郑穆公之子曰公子丰,其子曰公孙段,其孙则曰丰卷,丰施。此诸侯之子也。天子之子亦然。王子狐之后为狐氏,王子朝之后为朝氏,是也。无字者以名,然亦有不以字而以名者,如樊皮,字子仲,其后以皮为氏。伍员,字子胥,其后以员为氏。皆由以名行故也。亦有不以王父字为氏而以父字为氏者,如公子遂之子曰公孙归父,字子家,其后为子家氏,是也。又如公孙枝,字子桑,其后为子桑氏者,亦是也。亦有不以王父名为氏而以父名为氏者,如公子牙之子曰公孙兹,字戴伯,其后为兹氏,是也。又如季公鉏,字子弥,其后为公鉏氏者,亦是也。以次为氏者,长防之次也,伯仲叔季之类是也。次亦为字,人生其始也,皆以长防呼。及乎往来既多,交亲稍众,则长防有不胜呼,然后命字焉。长防之次可行于家里而已,此次与字之别也。所以鲁国三家皆以次命氏,而亦谓之字焉。十曰以族为氏。《左传》云:「为諡,因以为族。」《楚辞》云:「昭、屈、景,楚之三族也。」昭氏、景氏则以諡为族也。屈氏者,因王子瑕食邑于屈,初不因諡,则知为族之道多矣,不可专言諡也。族近于次,族者氏之别也。以亲别疎,以小别大,以异别同,以彼别此。孟氏、仲氏以兄弟别也。伯氏、叔氏以长少别也。丁氏、癸氏以先后别也。祖氏、祢氏以上下别也。第五氏、第八氏同居之别也。南公氏、南伯氏同祢之别也。孔氏、子孔氏、旗氏、子旗氏字之别也。轩氏、轩辕氏、熊氏、熊相氏名之别也。季氏之有季孙氏,仲氏之有仲孙氏,叔氏之有叔孙氏,适庶之别也。韩氏之有韩余氏,傅氏之有傅余氏,梁氏之有梁余氏,余子之别也。遂人之族分而为四,商人之族分而为七,此枝分之别也。齐有五王,合而为一,谓之五王氏。楚有列宗,合而为一,谓之列宗氏。此同条之别也。公孙归父,字子家,襄仲之子也,归父有二子,一以王父字襄仲为仲氏,一以父字子家为子家氏。公子郢,字子南,其后为子南氏,而复有子郢氏。伏羲之后有伏、虙二氏,同音异文。共叔叚之后有共氏,又有叔氏,又有叚氏。凡此类,无非辨族。十一曰,以官为氏。十二曰,以爵为氏。有官者以官,无官者以爵。如周公之兄弟也,周公为太宰,康叔为司冦,聃季为司空,是皆有才能可任以官者也。五叔无官,是皆无才能不可任以官者也。然文王之子,武王、周公之兄弟,虽曰无官,而未尝无爵土,如此之类,乃氏以爵也。以官为氏者,太史、太师、司马、司空之类是也。云氏、庾氏、籍氏、钱氏之类,亦是也。以爵为氏者,皇、王、公、侯是也。公乗、公士、不更、庶长,亦是也。十三曰,以凶徳为氏。十四曰,以吉徳为氏。此不论官爵,惟以善恶显著者为之。以吉徳为氏者,如赵衰人爱之,如冬日,其后为冬日氏。古者贤人为人所尊尚,号为老成子,其后为老成氏。以凶徳为氏者,如英布被黥为黥氏,杨元感枭首为枭氏,齐武恶巴东王萧子响为同姓,故改萧为蛸。后魏恶安乐王元鍳为同姓,故改元为兀。十五曰,以技为氏。此不论行,而论能。巫者之后为巫氏,屠者之后为屠氏,卜人之后为卜氏,匠氏之后为匠氏,以至豢龙为氏,御龙为氏,干将为氏,乌浴为氏者,亦莫不然。十六曰,以事为氏。此又不论行能,但因其事而命之耳。夏后遭有穷之难,后缗方娠,逃出自窦,而生少康,支孙以窦为氏。汉武帝时,田千秋为丞相,以年老,诏乘小车出入省中,时号车丞相,其后因以车为氏。防子乘白马朝周,兹白马氏之所始也。魏初平中有隐者,常乘青牛,号青牛先生,兹青牛氏之所始也。十七曰,以諡为氏。周人以讳事神,諡

译以祖父的字作为姓氏。例如郑穆公的儿子叫公子騑,字子驷,他的儿子叫公孙夏,他的孙子就叫驷带、驷乞。宋桓公的儿子叫公子目夷,字子鱼,他的儿子叫公孙友,他的孙子就叫鱼府、鱼石,这就叫做以祖父的字作为姓氏。没有字的就以名作为姓氏。鲁孝公的儿子叫公子展,他的儿子叫公孙夷伯,他的孙子就叫展无骇、展禽。郑穆公的儿子叫公子丰,他的儿子叫公孙段,他的孙子就叫丰卷、丰施。这些都是诸侯的儿子。天子的儿子也是这样。王子狐的后代成为狐氏,王子朝的后代成为朝氏,就是这样。没有字的以名作为姓氏,然而也有不以字而以名作为姓氏的,比如樊皮,字子仲,他的后代以皮作为姓氏。伍员,字子胥,他的后代以员作为姓氏。都是因为以名流传的缘故。也有不以祖父的字作为姓氏而以父亲的字作为姓氏的,比如公子遂的儿子叫公孙归父,字子家,他的后代成为子家氏,就是这样。又如公孙枝,字子桑,他的后代成为子桑氏,也是这样。也有不以祖父的名作为姓氏而以父亲的名作为姓氏的,比如公子牙的儿子叫公孙兹,字戴伯,他的后代成为兹氏,就是这样。又如季公鉏,字子弥,他的后代成为公鉏氏,也是这样。以排行作为姓氏的,是长幼排行的次序,伯仲叔季之类就是这样。排行也作为字,人刚出生时,都以长幼排行称呼。等到往来的人多了,交往亲近的人稍多,那么长幼排行就不够用了,然后才取字。长幼排行的次序只可行于家庭内部而已,这就是排行与字的区别。所以鲁国三家都以排行命名姓氏,也称为字。第十是以族作为姓氏。《左传》说:“定下谥号,就以此作为族氏。”《楚辞》说:“昭、屈、景,是楚国的三大族氏。”昭氏、景氏就是以谥号作为族氏。屈氏,是因为王子瑕在屈地受封食邑,起初并非因为谥号,就知道作为族氏的方法很多了,不能专门说以谥号作为族氏。族氏接近于排行,族氏是姓氏的区别。以亲近区别疏远,以小区别大,以不同区别相同,以此区别彼。孟氏、仲氏是以兄弟来区别的。伯氏、叔氏是以长少来区别的。丁氏、癸氏是以先后来区别的。祖氏、祢氏是以上下辈分来区别的。第五氏、第八氏是同居者的区别。南公氏、南伯氏是同父者的区别。孔氏、子孔氏、旗氏、子旗氏是字的区别。轩氏、轩辕氏、熊氏、熊相氏是名的区别。季氏中有季孙氏,仲氏中有仲孙氏,叔氏中有叔孙氏,是嫡庶的区别。韩氏中有韩余氏,傅氏中有傅余氏,梁氏中有梁余氏,是余子的区别。遂人的族氏分为四支,商人的族氏分为七支,这是分支的区别。齐国有五王,合而为一,称为五王氏。楚国有列宗,合而为一,称为列宗氏。这是同宗的区别。公孙归父,字子家,是襄仲的儿子,归父有两个儿子,一个以祖父的字襄仲作为仲氏,一个以父亲的字子家作为子家氏。公子郢,字子南,他的后代成为子南氏,又有子郢氏。伏羲的后代有伏、虙两氏,同音异字。共叔段的后代有共氏,又有叔氏,又有段氏。凡这类,无非是辨别族氏。第十一是以官职作为姓氏。第十二是以爵位作为姓氏。有官职的以官职作为姓氏,没有官职的以爵位作为姓氏。比如周公的兄弟,周公担任太宰,康叔担任司寇,聃季担任司空,这些都是有才能可以担任官职的人。五叔没有官职,这些都是没有才能不可以担任官职的人。然而他们是文王的儿子,武王、周公的兄弟,虽然说没有官职,却未曾没有爵位和封地,像这类,就是以爵位作为姓氏。以官职作为姓氏的,太史、太师、司马、司空之类就是这样。云氏、庾氏、籍氏、钱氏之类,也是这样。以爵位作为姓氏的,皇、王、公、侯就是这样。公乘、公士、不更、庶长,也是这样。第十三是以凶德作为姓氏。第十四是以吉德作为姓氏。这不考虑官职爵位,只以善恶显著的人作为姓氏。以吉德作为姓氏的,比如赵衰被人喜爱,像冬日一样温暖,他的后代成为冬日氏。古代贤人被人们尊崇,号称老成子,他的后代成为老成氏。以凶德作为姓氏的,比如英布被黥刑成为黥氏,杨元感被枭首成为枭氏,齐武帝厌恶巴东王萧子响是同姓,所以改萧为蛸。后魏厌恶安乐王元鉴是同姓,所以改元为兀。第十五是以技艺作为姓氏。这不考虑品行,而考虑才能。巫师的后代成为巫氏,屠夫的后代成为屠氏,占卜者的后代成为卜氏,工匠的后代成为匠氏,以至于豢龙成为姓氏,御龙成为姓氏,干将成为姓氏,乌浴成为姓氏,也都是这样。第十六是以事件作为姓氏。这又不考虑品行才能,只是根据那件事来命名罢了。夏后遭遇有穷之难,后缗正怀着身孕,从窦穴逃出,生下少康,支孙以窦作为姓氏。汉武帝时,田千秋担任丞相,因为年老,诏令乘坐小车出入宫中,当时号称车丞相,他的后代因此以车作为姓氏。防子乘白马朝见周王,这是白马氏的开始。魏初平年间有隐士,常乘青牛,号称青牛先生,这是青牛氏的开始。第十七是以谥号作为姓氏。周人用避讳来侍奉神灵,谥

法所由立,生有爵,死有諡,贵者之事也。庄氏出于楚庄王,僖氏出于鲁僖公,康氏者,卫康叔之后也。宣氏者,鲁宣伯之后也。文氏、武氏、哀氏、缪氏之类,皆氏于諡者也。凡复姓者,所以明族也。一字足以明此,不足以明彼,故益一字,然后见分族之义。言王氏则滥矣,本其所系而言,则有王叔氏、王孙氏。言公氏则滥矣,本其所系而言,则有公子氏、公孙氏。故十八曰:以爵系为氏。唐氏虽出于尧,而唐孙氏又为尧之别族。滕氏虽出于叔绣,而滕叔氏又为叔绣之别族。故十九曰:以国系为氏。季友之后传家,则称季孙;不传家,则去孙称季。叔牙之后传家,则称叔孙;不传家,则去孙称叔。故二十曰:以族系为氏。士季者,字也。有士氏,又别出为士季氏。伍参者,字也。有伍氏,又别出为伍参氏。此以名氏为氏者也。又有如韩婴者,本出韩国,加国以名为韩婴氏。如臧会者,本出臧邑,加邑以名为臧防氏。如屠住者,本出住乡,加乡以名为屠住氏。故二十一曰:以名氏为氏,而国邑乡附焉。禹之后为夏氏。杞他奔鲁,受爵为侯,又有夏侯氏出焉。妫姓之国为息氏,公子边受爵为大夫,又有息夫氏出焉。此以国爵为氏者也。白氏旧国也,楚人取而邑之,以其后为白侯氏。故二十二曰:以国爵为氏,而邑爵附焉。原氏以周邑而得氏,申氏以楚邑而得氏。及乎原加伯为原伯氏,以别于原氏;申加叔为申叔氏,以别于申氏。是之谓以邑系为氏。鲁有沂邑,因沂大夫相鲁而以沂相为氏。周有甘邑,因甘平公为王卿士而以甘士为氏。故二十三曰:以邑系为氏,而邑官附焉。师氏者,太师氏也。史氏者,太史氏也。师延之后为师延氏,史晁之后为史晁氏。此以名▯官,是之谓以官名为氏。吕不韦为秦相,子孙为吕相氏。郦食其之后为食其氏。曾孙武为侍中,改为侍其氏。此以官氏为氏者也。故二十四曰:以官名为氏,而官氏附焉。以諡为氏,所以别族也。邑而加諡,如苦成子之后为苦成。氏臧文仲之后为臧文氏,而加諡者,如楚厘子之后为厘子氏,郑共叔之后为共叔氏,爵而加諡者,如卫成公之后为成公氏,楚成王之后为成王氏。故二十五曰以邑諡为氏,二十六曰以諡氏为氏,二十七曰以爵諡为氏也。二十八曰代北复姓,二十九曰关西复姓,三十曰诸方复姓,三十一曰代北三字姓也,三十二曰代北四字姓。此外则有四声,又有复姓四声者,以氏族不得其所系之本,乃分为四声以统之。复姓者,以诸有复姓而不得其所系之本者,此附四声之后。氏族之道终焉。又曰:三代之前,姓氏分而为二,男子称氏,妇人称姓。氏以别贵贱,贵者有氏,贱者有名无氏,故姓可呼为氏,氏不可呼为姓。姓所以别婚姻,故有同姓、异姓、庶姓之别。氏同姓不同者,婚姻可通;姓同氏不同者,婚姻不可通。三代之后,姓氏合而为一,皆所以别婚姻,而以地望明贵贱。于文女生为姓,故姓之字多从女,如姬、姜、嬴、姒、妫、姞、妘、婤、姶、防、嫪之类是也。五帝之前无帝号,有国者不称国,惟以名为氏,所谓无懐氏、葛天氏、伏羲氏、燧人氏者也。至神农氏、轩辕氏,虽曰炎帝、黄帝,而犹以名为氏,然不称国。至二帝而后国别,唐、虞也。夏、商因之,虽有国号,而天子世世称名。至周而后讳名用諡,由是氏族之道生焉,最明著者春秋之时也。春秋之时,诸侯称国,未尝称氏,惟楚国之君世称熊氏,荆蛮之道也。支庶称氏,未尝称国,或适他国则称国,如宋公子朝在卫则称宋朝,卫公孙鞅秦则称卫鞅是也。秦灭六国,子孙皆为民庶,或以国为氏,或以姓为氏,或以氏为氏。姓氏之失自此始,故楚之子孙可称楚,亦可称芊;周之子孙可称周子南君,亦可称姬嘉。又如姚恢改姓为妫,妫皓改姓为姚,兹姓与氏混而为一者也。

译法律之所以确立,是因为活着时有爵位,死后有谥号,这是尊贵者的事情。庄氏出自楚庄王,僖氏出自鲁僖公,康氏是卫康叔的后代。宣氏是鲁宣伯的后代。文氏、武氏、哀氏、缪氏之类,都是以谥号为氏的。凡是复姓,是用来表明族属的。一个字足以表明这一族,不足以表明那一族,所以增加一个字,然后才能显现区分族属的意义。只说王氏就太宽泛了,根据其所隶属的来源来说,则有王叔氏、王孙氏。只说公氏就太宽泛了,根据其所隶属的来源来说,则有公子氏、公孙氏。所以第十八条说:以爵位隶属关系为氏。唐氏虽然出自尧,但唐孙氏又是尧的别族。滕氏虽然出自叔绣,但滕叔氏又是叔绣的别族。所以第十九条说:以国别隶属关系为氏。季友的后代传承家业,就称为季孙;不传承家业,就去掉“孙”字称为季。叔牙的后代传承家业,就称为叔孙;不传承家业,就去掉“孙”字称为叔。所以第二十条说:以族属隶属关系为氏。士季,是表字。有士氏,又另外分出为士季氏。伍参,是表字。有伍氏,又另外分出为伍参氏。这是以名、字为氏的。又有像韩婴这样的,本出自韩国,加上国名和名字成为韩婴氏。像臧会这样的,本出自臧邑,加上邑名和名字成为臧防氏。像屠住这样的,本出自住乡,加上乡名和名字成为屠住氏。所以第二十一条说:以名、字为氏,而国、邑、乡附属于后。禹的后代为夏氏。杞他逃奔到鲁国,受爵位为侯,又有夏侯氏出现。妫姓的国家为息氏,公子边受爵位为大夫,又有息夫氏出现。这是以国、爵为氏的。白氏是旧国,楚人夺取它作为邑,以其后代为白侯氏。所以第二十二条说:以国、爵为氏,而邑、爵附属于后。原氏因周邑而得氏,申氏因楚邑而得氏。等到原加上伯成为原伯氏,以区别于原氏;申加上叔成为申叔氏,以区别于申氏。这叫做以邑隶属关系为氏。鲁国有沂邑,因为沂地的大夫相鲁,而以沂相为氏。周国有甘邑,因为甘地的平公担任王卿士,而以甘士为氏。所以第二十三条说:以邑隶属关系为氏,而邑官附属于后。师氏,是太师氏。史氏,是太史氏。师延的后代为师延氏,史晁的后代为史晁氏。这是以名、官为氏,这叫做以官名为氏。吕不韦担任秦相,子孙为吕相氏。郦食其的后代为食其氏。曾孙武担任侍中,改为侍其氏。这是以官氏为氏的。所以第二十四条说:以官名为氏,而官氏附属于后。以谥号为氏,是为了区别族属。邑名加上谥号,如苦成子的后代为苦成氏;臧文仲的后代为臧文氏,而加上谥号的,如楚厘子的后代为厘子氏,郑共叔的后代为共叔氏;爵位加上谥号的,如卫成公的后代为成公氏,楚成王的后代为成王氏。所以第二十五条说以邑谥为氏,第二十六条说以谥氏为氏,第二十七条说以爵谥为氏。第二十八条说代北复姓,第二十九条说关西复姓,第三十条说各方复姓,第三十一条说代北三字姓,第三十二条说代北四字姓。此外还有四声,又有复姓四声的,因为氏族不能找到其隶属的本源,于是分为四声来统领它们。复姓的,因为各种有复姓而不能找到其隶属本源的人,这附在四声之后。氏族之道至此终结。又说:夏商周三代之前,姓和氏分为两类,男子称氏,妇女称姓。氏用来区别贵贱,尊贵者有氏,卑贱者只有名没有氏,所以姓可以称为氏,氏不可以称为姓。姓用来区别婚姻,所以有同姓、异姓、庶姓的区别。氏同而姓不同的,婚姻可以通;姓同而氏不同的,婚姻不可通。三代之后,姓和氏合而为一,都用来区别婚姻,而以地望来表明贵贱。在文字上,女生为姓,所以姓的字多从女旁,如姬、姜、嬴、姒、妫、姞、妘、婤、姶、防、嫪之类就是这样。五帝之前没有帝号,有国家的不称国,只以名为氏,所谓无怀氏、葛天氏、伏羲氏、燧人氏就是这样。到了神农氏、轩辕氏,虽然称为炎帝、黄帝,但仍然以名为氏,却不称国。到了二帝之后国家才有分别,即唐、虞。夏、商沿袭这种制度,虽然有国号,但天子世世代代称名。到了周朝才开始避讳名而用谥号,由此氏族之道产生,最明显的是春秋时期。春秋时期,诸侯称国,不曾称氏,只有楚国的君主世世代代称熊氏,这是荆蛮的风俗。分支庶子称氏,不曾称国,或者到他国则称国,如宋公子朝在卫国就称宋朝,卫公孙鞅在秦国就称卫鞅就是这样。秦灭六国,子孙都成为平民,有的以国为氏,有的以姓为氏,有的以氏为氏。姓氏的混乱从此开始,所以楚国的子孙可以称楚,也可以称芊;周朝的子孙可以称周子南君,也可以称姬嘉。又如姚恢改姓为妫,妫皓改姓为姚,这就是姓与氏混而为一的情况。

【顾氏栋髙春秋列国姓氏表序】氏族之学,至唐而极精,亦至唐而极乱。一乱于朝廷之赐姓,再乱于支孽之冒姓,三乱于外裔之入中国,因蕃落以起姓。何则?自汉初已有赐项伯为刘纒,赐娄敬为刘敬,至唐而如李勣之徒,不知其几矣。卫青以郑季之子而冒姓卫氏,曹操以夏侯氏之子而冒姓曹氏,至唐而如杨国忠之徒,不知其几矣。金日防以休屠王太子而姓金氏,刘元海以呼韩邪之后而姓刘氏,至唐而侯莫陈之为侯,乌石阑之为石,又不知其几矣。唐太宗既有天下,以地望明贵贱,特诏髙士亷、岑文本之属着姓氏谱,先列天家,次列后族及宰相,凡长孙、宇文皆登贵姓,而于生民之初得姓受氏之由源委不可得而辨也。善乎先儒史伯璿之论曰:「三代以后皆无所谓姓,只有氏而已,故后世但曰姓某氏,而不敢曰某姓某氏。葢姓不可考,故得虚其姓于氏之上,而寔其氏于下。」亮哉言乎!愚谓欲考姓氏之分防,须以左氏为枢纽。葢盘古、燧人之初,未始有姓也。至庖牺得风姓,炎帝得姜姓,黄帝得姬姓,帝尧以伊祁而为祁,舜以妫汭而为妫姓。至三代迭王,延及春秋之初,分封之国存百有二十四,稽其姓,合中国与鄋瞒,姬、姜、子、姒、风、祁、妫、姞、任、嬴、已、偃、妘、曹、芊、熊、曼、归、隗、允、漆,仅及二十有一。是时诸侯之国,公子、公孙,支分▯别,列官分职,世有掌司,因以命氏,而小国之卿大夫,名字不列于经传,无可考者居十之九焉。最著者,姬姓则有周、鲁、郑、卫;姜姓则有齐;子姓则有宋;姒姓则有越与杞、鄫;芊姓则有楚。其公族之析为氏者,班班可考。又陈妫姓,自陈敬仲奔齐而为陈氏;晋之范,本祁姓,士会封于范而为范氏,其在秦者为刘氏;吴夫槩奔楚为堂谿氏;伍员属其子于齐为王孙氏。尤大彰明较著者也。又春秋重世卿为之立后,则置氏不必公族尽皆有氏也。故春秋之初,鲁之翚、挟、柔、溺,郑之宛,齐之年,皆无氏。逮其后,有没而立氏者,庄公季年立叔孙氏是也。有邀邻国以立之,如四国为赂,故立华氏是也】

郑氏樵通志自隋唐而上官有簿状,家有谱系。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歴代并有图谱局,置郎令史以掌之。仍用博通古今之儒,知撰谱事。凡百官族姓之有家状者,则上之官,为考定详寔,藏于秘阁,副在左户。若私书有滥,则纠之以官籍;官籍不及,则稽之以私书。此近古之制,以绳天下,使贵有常尊,贱有等威者也。姓氏之学,最盛于唐,而国姓无定论。林寳作《元和姓纂》,而自姓不知所由来。汉有邓氏官谱,应邵有《氏族篇》,又有頴川太守聊氏《万姓谱》。魏立九品,置中正,州大中正,主簿,郡中正,功曹,各有簿状,以备选举。晋、宋、齐、梁因之。故晋散骑常侍贾弼,太保王▯,齐卫将军王俭,梁北中郎谘议叅军知谱事王僧儒之徒,各有百家谱。徐勉又有《百官谱》。宋何承天撰《姓苑》,与后魏《河南官氏志》,此二书尤为姓氏家所宗。唐太宗命诸儒撰《氏族志》一百卷,栁冲撰《大唐姓系録》二百卷,路淳有《衣冠谱》,韦述有《开元谱》,栁芳有《永泰谱》,栁灿有《韵畧》,张九龄有《韵谱》,林寳有《姓纂》,邵思有《姓解》。其书虽多,大槩有三种:一种论地望,一种论声,一种论字。论字者,则以偏旁为主;论声者,则以四声为主;论地望者,则以贵贱为主。然贵贱升沈,何常之有?安得専主地望?以偏旁为主者,可以为字书;以四声为主者,可以为韵书。此皆无与于姓氏。

蕙田案:姓者,因于生而受赐者也;氏者,分于姓而辨族者也;族者,本乎姓氏而别宗者也。姓,原于上古而少;氏,分于中古而多;族,淆于后世而杂。氏本乎姓氏,着而姓晦;氏分为族,族私而氏公。故古者论氏,后世论族而已。《书》曰:“锡土姓。”《左传》曰:“赐姓命氏。”前人论之详矣。《大传》曰:“庶姓别于上,故氏亦曰姓。”今之所谓姓

译【顾栋高《春秋列国姓氏表序》】研究氏族的学问,到了唐代最为精微,也到了唐代最为混乱。第一次混乱源于朝廷的赐姓,第二次混乱源于旁支庶孽的冒姓,第三次混乱源于外族进入中原,因部落而兴起姓氏。为什么呢?自从汉初就已经有赐项伯为刘缠、赐娄敬为刘敬的事例,到了唐代像李勣这类人,不知有多少了。卫青因为是郑季的儿子而冒姓卫氏,曹操因为是夏侯氏的儿子而冒姓曹氏,到了唐代像杨国忠这类人,不知有多少了。金日磾因为是休屠王的太子而姓金氏,刘元海因为是呼韩邪的后代而姓刘氏,到了唐代像侯莫陈氏改为侯氏、乌石阑氏改为石氏,又不知有多少了。唐太宗平定天下后,依据地域声望来区分贵贱,特别下诏让高士廉、岑文本等人编撰姓氏谱,首先列出皇室,其次列出后族及宰相,凡是长孙、宇文等都列入贵姓,而对于百姓最初得姓受氏的缘由源流,却无法辨别了。前代儒者史伯璿的论述很好,他说:“夏商周三代以后,都没有所谓的姓,只有氏罢了,所以后世只说姓某氏,而不敢说某姓某氏。大概是因为姓无法考证,所以在氏之上虚设一个姓,而在下面实指其氏。”这话多么明亮透彻啊!我认为想要考证姓与氏的区别界限,必须以《左传》为枢纽。大概盘古、燧人氏之初,本来就没有姓。到了伏羲氏得风姓,炎帝得姜姓,黄帝得姬姓,帝尧因为伊祁而得祁姓,舜因为妫汭而得妫姓。到了夏商周三代相继称王,延及春秋初期,分封的国家存有一百二十四个,考察它们的姓,合并中原与鄋瞒,姬、姜、子、姒、风、祁、妫、姞、任、嬴、已、偃、妘、曹、芊、熊、曼、归、隗、允、漆,仅仅有二十一个。这时诸侯的国家,公子、公孙,分支区别,设立官职,世代掌管职事,因此用来命名氏,而小国的卿大夫,名字没有记载在经传中,无法考证的占十分之九。最显著的,姬姓则有周、鲁、郑、卫;姜姓则有齐;子姓则有宋;姒姓则有越与杞、鄫;芊姓则有楚。那些公族分化出氏的,清清楚楚可以考证。又如陈国是妫姓,自从陈敬仲逃到齐国而成为陈氏;晋国的范氏,本是祁姓,士会封在范地而成为范氏,在秦国的一支成为刘氏;吴国的夫概逃到楚国成为堂谿氏;伍员托付他的儿子给齐国成为王孙氏。这些都是特别明显显著的。又如春秋重视世卿,为他们确立后代,那么设立氏就不一定公族全都拥有氏。所以春秋初期,鲁国的翚、挟、柔、溺,郑国的宛,齐国的年,都没有氏。等到后来,有死后才确立氏的,鲁庄公晚年确立叔孙氏就是如此。有通过邻国来确立氏的,如四国作为贿赂,所以确立华氏就是如此。

郑樵《通志》说:从隋唐往上,官府有簿状,家族有谱系。官府的选拔必定依据簿状,家族的婚姻必定依据谱系。历代都设有图谱局,设置郎官、令史来掌管它。仍然任用博通古今的儒者,懂得编撰谱系的事。凡是百官族姓中有家状的,就上报官府,进行考定详实,收藏在秘阁,副本放在左户部。如果私人的书籍有滥竽充数的,就用官方的籍册来纠正;官方的籍册没有记载的,就查考私人的书籍。这是接近古制的做法,用来约束天下,使尊贵者有固定的尊位,卑贱者有等级的威严。姓氏之学,在唐代最为兴盛,但国姓没有定论。林宝作《元和姓纂》,而自己的姓却不知道来源。汉代有邓氏的官谱,应邵有《氏族篇》,又有颍川太守聊氏的《万姓谱》。魏国设立九品中正制,设置中正官,州大中正、主簿,郡中正、功曹,各有簿状,以备选拔。晋、宋、齐、梁沿袭了它。所以晋散骑常侍贾弼、太保王〇、齐卫将军王俭、梁北中郎咨议参军知谱事王僧儒等人,各有百家谱。徐勉又有《百官谱》。宋何承天撰《姓苑》,与后魏《河南官氏志》,这两本书尤其被姓氏学家所尊崇。唐太宗命令诸儒撰《氏族志》一百卷,柳冲撰《大唐姓系录》二百卷,路淳有《衣冠谱》,韦述有《开元谱》,柳芳有《永泰谱》,柳灿有《韵略》,张九龄有《韵谱》,林宝有《姓纂》,邵思有《姓解》。这些书虽然很多,大致有三种:一种论述地域声望,一种论述声音,一种论述字形。论述字形的,以偏旁为主;论述声音的,以四声为主;论述地域声望的,以贵贱为主。然而贵贱升降沉浮,有什么恒常的呢?怎么能专门以地域声望为主?以偏旁为主的,可以作为字书;以四声为主的,可以作为韵书。这些都与姓氏无关。

惠田按语:姓,是因为出生而受赐的;氏,是从姓中分化出来以辨别宗族的;族,是根本于姓氏而区别宗派的。姓,源于上古而稀少;氏,分化于中古而繁多;族,混淆于后世而杂乱。氏根本于姓氏,使得姓显明而氏晦暗;氏分化为族,族私而氏公。所以古人论述氏,后世只论述族罢了。《尚书》说:“赐给土地和姓氏。”《左传》说:“赐姓命氏。”前人论述得很详细了。《大传》说:“庶姓在上面区别,所以氏也叫姓。”现在所谓的姓

者,皆氏也,即庶姓也。善乎陈用之之言曰:“别姓则为氏,即氏则有族。族无不同氏,氏有不同族。”尽之矣。故曰:古者论氏,后世辨族。辨族则谱系之学,不可不讲也。

译这,都是氏,也就是庶姓。陈用之的话说得好:“区分姓就称为氏,有了氏就有族。族没有不与氏相同的,氏却有不同族的。”这话把道理说尽了。所以说:古代人议论氏,后人辨别族。要辨别族,那么谱系之学,就不能不研究了。

右族姓氏

  五礼通考卷一百四十三

<经部,礼类,通礼之属,五礼通考》>

  钦定四库全书

  五礼通考卷一百四十四

  刑部尚书秦蕙田撰

  嘉礼十七

  饮食礼

礼记·文王世子》庶子之正于公族者,教之以孝、悌、睦、友、子爱,明父子之义,长防之序【注:正者,政也。庶子司马之属,掌国子之倅,为政于公族者】其朝于公,内朝则东面北上,臣有贵者以齿。其在外朝,则以官司士爲之。其在宗庙之中,则如外朝之位。宗人授事,以爵以官。其登馂、献、受爵,则以上嗣。庶子治之,虽有三命,不逾父兄【疏:此句应承前文「臣有贵者以齿」之下,其外朝既云司士为之,则内朝自然庶子治之也。所以在此者,当是简札遗脱,郑不言者畧耳】其公大事,则以防服之精麤为序,虽于公族之防,亦如之,以次主人。

其在军则守于公祢【注:谓从军者,公祢行主也,行以迁主言,祢在外亲也】公若有出疆之政,庶子以公族之无事者守于公宫,正室守太庙,诸父守贵宫贵室,诸子、诸孙守下宫下室。

五庙之孙,祖庙未毁,虽为庶人,冠取妻必告,死必赴,练祥则告。族之相爲也,宜吊不吊,宜免不免,有司罸之。至于赗赙承含,皆有正焉。公族其有死罪,则磬于甸人;其刑罪,则纎剸,亦告于甸人。公族无宫刑,狱成,有司谳于公。其死罪,则曰:“某之罪在大辟。”其刑罪,则曰:“某之罪在小辟。”公曰:“宥之。”有司又曰:“在辟。”公又曰:“宥之。”有司又曰:“在辟。”及三宥不对,走出,致刑于甸人。公又使人追之曰:“虽然,必赦之。”有司对曰:“无及也。”反命于公。公素服不举,爲之变,如其伦之防,无服【注:素服于凶事为吉,于吉事爲凶,非防服也。君虽不服,臣、卿大夫死则皮弁锡衰以居,徃吊当事则弁绖于士,葢疑衰同姓则缌衰以吊之,今无服者不徃吊也。伦谓亲疎之比也。素服亦皮弁矣】亲哭之【注:不徃吊为位哭之而已。君于臣使有司哭之】

公族朝于内朝,内亲也。虽有贵者,以齿,明父子也。外朝以官,体异姓也。宗庙之中,以爵为位,崇德也。宗人授事以官,尊贤也。豋馂受爵,以上嗣,尊祖之道也。防纪以服之,轻重为序,不夺人亲也。战则守于公祢,孝爱之深也。正室守太庙,尊宗室而君臣之道着矣。诸父诸兄守贵室,子弟守下室,而让道逹矣。五庙之孙,祖庙未毁,虽及庶人,冠取妻必告,死必赴,不忘亲也。亲未絶而列于庶人,贱无能也。敬吊临赙赗,睦友之道也。古者庶子之官治,而邦国有伦,邦国有伦而众乡方矣。公族之罪,虽亲不以犯有司,正术也,所以体百姓也。刑于隐者,不与国人虑兄弟也,弗吊弗为服,哭于异姓之庙,爲忝祖逺之也【疏:为其犯罪忝辱先祖,于公法合疎逺之也】素服居外,不听乐,私防之也。骨肉之亲无絶也。公族无宫刑,不剪其类也。

宣公二年《左氏传》晋丽姬之乱诅无畜羣公子【注:诅盟▯疏:服防云丽姬与献公及诸大夫诅无畜羣公子,欲令其二子专国。杜虽不注,义似不然。若丽姬为此,姬死即应复常,何得比至于今国无公族?葢为奚齐、卓子以庶簒适,晋国创其为乱,不用复畜公子。案检传文及《国语》,文公之子雍在秦,乐在陈,黑臀在周,襄公之孙谈在周,则是晋之公子悉皆出在他国,是其因行而不改也】自是晋无公族【注:无公子故废公族之官疏:公族之官掌教公之子弟,孔晁注《国语》云:公族大夫掌公族及卿大夫子弟之官,是卿之适子属公族也】及成公即位,乃宦卿之适而为之田,以为公族【注:宦,仕也,为置田邑以为公族大夫】又宦其余子亦为余子【注:余子,适子之母弟也,亦治余子之政疏:庶子为妾子,知余子则是适子之母弟也。言亦为余子,则知余子之官亦治余子之政令,主教卿大夫适妻之次子也。下云庶子为公行,不云教庶子,然则卿大夫之妾子亦是余子之官教之矣】其庶子为公行【注:

译右族姓氏

《五礼通考》卷一百四十三

<经部,礼类,通礼之属,《五礼通考》>

钦定四库全书

《五礼通考》卷一百四十四

刑部尚书秦蕙田撰

嘉礼十七

饮食礼

《礼记·文王世子》:庶子官在公族中负责政教的人,教导公族子弟孝、悌、睦、友、慈爱,明确父子之间的道义,长幼之间的次序【注:正,即政教。庶子是司马的属官,掌管国君的子弟,在公族中施行政教】。他们朝见国君时,在内朝则面向东,以北为上,臣子中有地位尊贵者,按年龄长幼排序。他们在外朝,则由司士来安排。他们在宗庙之中,则如同外朝的位次。宗人分配事务,按爵位和官职进行。他们登阶、分食、献酒、受爵,则以上嗣(嫡长子)为先。庶子官治理他们,即使有三命的高官,也不逾越父兄【疏:此句应承接前文“臣有贵者以齿”之下,外朝既说由司士安排,那么内朝自然由庶子治理。之所以在此处,应当是简札遗脱,郑玄未言是省略罢了】。若遇国家大事,则按丧服的精细粗劣为序,即使是公族中的丧服,也如此,依次排在主人之后。

他们在军中,则守护公祢(随行神主)【注:指从军的人,公祢是行军时的神主,行军时迁移神主,祢是外亲】。国君若有出疆的政事,庶子让公族中没有事务的人守护公宫,正室守护太庙,诸父守护贵宫贵室,诸子、诸孙守护下宫下室。

五庙之孙,祖庙未毁,即使是庶人,冠礼、娶妻必须告知,死亡必须报丧,练祭、祥祭则告知。族人之间互相对待,应当吊唁而不吊唁,应当免丧而不免丧,有司要惩罚他们。至于赗赙、承含,都有定规。公族若有死罪,则磔刑于甸人;若有刑罪,则斩断肢体,也告知甸人。公族没有宫刑,狱案成定,有司向国君谳问。若是死罪,就说:“某人的罪在大辟。”若是刑罪,就说:“某人的罪在小辟。”国君说:“宽恕他。”有司又说:“在大辟。”国君又说:“宽恕他。”有司又说:“在大辟。”等到三次宽恕都不应答,走出,将刑罚致于甸人。国君又派人追赶说:“虽然如此,一定要赦免他。”有司回答说:“来不及了。”回报国君。国君穿素服不举乐,为他改变常礼,按其伦辈的丧服,无服【注:素服在凶事为吉,在吉事为凶,不是丧服。国君虽不穿丧服,臣、卿大夫死则穿皮弁锡衰居住,前往吊唁当事则弁绖于士,大概疑衰同姓则缌衰以吊唁,现在无服者不前往吊唁。伦指亲疏之比。素服也是皮弁】。亲近的人哭他【注:不前往吊唁,设位哭他而已。国君对臣子让有司哭他】

公族朝见内朝,是内亲。即使有尊贵者,按年龄,明确父子关系。外朝按官职,体现异姓。宗庙之中,按爵位为位次,崇尚德行。宗人按官职分配事务,尊重贤能。登阶、分食、受爵,以上嗣为先,是尊重祖先的道。丧纪按丧服的轻重为序,不夺人的亲情。作战则守护公祢,是孝爱之深。正室守护太庙,尊重宗室而君臣之道显著。诸父诸兄守护贵室,子弟守护下室,而谦让之道通达。五庙之孙,祖庙未毁,即使是庶人,冠礼、娶妻必须告知,死亡必须报丧,是不忘亲情。亲情未断而列于庶人,是贱无能。敬吊临赙赗,是和睦友爱的道。古代庶子官治理得好,国家就有伦理,国家有伦理而众人向往正道。公族的罪,即使亲近也不触犯有司,是正术,所以体现百姓。在隐处行刑,不与国人考虑兄弟,不吊唁不穿丧服,在异姓的庙里哭,是为忝祖远之【疏:因为他犯罪忝辱先祖,按公法合疏远之】。穿素服居外,不听乐,是私丧之。骨肉之亲不断绝。公族没有宫刑,是不剪其类。

宣公二年《左氏传》:晋丽姬之乱,诅咒不畜养群公子【注:诅盟〇疏:服虔说丽姬与献公及诸大夫诅咒不畜养群公子,欲令其二子专国。杜预虽不注,义似不然。若丽姬为此,姬死即应复常,何得比至于今国无公族?大概因为奚齐、卓子以庶篡嫡,晋国创其为乱,不用复畜公子。案检传文及《国语》,文公之子雍在秦,乐在陈,黑臀在周,襄公之孙谈在周,则是晋之公子悉皆出在他国,是其因行而不改也】。自是晋无公族【注:无公子故废公族之官疏:公族之官掌教公之子弟,孔晁注《国语》云:公族大夫掌公族及卿大夫子弟之官,是卿之适子属公族也】。及成公即位,乃宦卿之适而为之田,以为公族【注:宦,仕也,为置田邑以为公族大夫】。又宦其余子亦为余子【注:余子,适子之母弟也,亦治余子之政疏:庶子为妾子,知余子则是适子之母弟也。言亦为余子,则知余子之官亦治余子之政令,主教卿大夫适妻之次子也。下云庶子为公行,不云教庶子,然则卿大夫之妾子亦是余子之官教之矣】。其庶子为公行【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