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礼通考卷一百五十一
及继体守文之君,非独内徳茂也,葢亦有外戚之助焉。夏之兴也,以涂山;而桀之放也,以妺喜。殷之兴也,以有娀;纣之杀也,嬖妲己。周之兴也,以姜嫄及大任;而幽王之禽也,淫于褒姒。故《易》基乾坤,《诗》始《关雎》,《书》美厘降。《春秋》讥不亲迎。夫妇之际,人道之大伦也。礼之用,惟昏姻为兢兢。夫乐调而四时和,隂阳之变,万物之统也,可不慎与?人能▯道,无如命何?甚哉,妃匹之爱!君不能得之于臣,父不能得之于子,况卑下乎?既驩合矣,或不能成子;姓能成子姓矣,或不能要其终。岂非命也哉?孔子罕称命,葢难言之也。非通幽明之变,恶能识乎性命哉?
译等到继承皇位、遵守法度的君主,不仅是因为内在德行深厚,大概也有外戚的辅佐。夏朝的兴起,是因为涂山氏;而夏桀被流放,是因为妹喜。殷朝的兴起,是因为有娀氏;商纣被杀,是因为宠幸妲己。周朝的兴起,是因为姜嫄和大任;而周幽王被俘,是因为沉溺于褒姒。所以《易经》以乾坤为根基,《诗经》以《关雎》为开端,《尚书》赞美帝尧下嫁女儿。《春秋》讥讽不亲自迎娶新娘。夫妇之间的关系,是人伦大道中最重要的纲常。礼制的运用,唯独在婚姻之事上最为谨慎小心。乐声调和则四季和顺,阴阳的变化,是万物的根本,能不慎重吗?人若能顺应大道,命运又能奈何?夫妻之间的爱慕,真是深切啊!君主不能从臣子那里得到这种爱,父亲不能从儿子那里得到这种爱,何况地位卑下的人呢?既然欢好结合,有的却不能生育子女;有的能生育子女,有的却不能善终。这难道不是命运吗?孔子很少谈论命运,大概是因为难以言说。如果不通晓幽深与显明的变化,怎么能认识性命呢?
蕙田案:《礼记·昏义》皆昏礼之义,朱子谓《仪礼》之传是也。今以经传言夫妇之大义者,冠于篇端,而《昏义》附于《仪礼》之后。
右昏大义
礼记·曲礼》:天子之妃曰后,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士曰妇人,庶人曰妻【注:后之言后也,夫之言扶,孺之言属,妇之言服,妻之言齐也。疏:妃,邦君之合配,王、诸侯以下通有妃义,故以妃字冠之。以特牲、少牢是大夫、士之礼,皆云某妃配某氏,尊卑通称也。《白虎通》云:后,君也。明配至尊,为海内小君也。诸侯曰夫人者,夫人之名惟诸侯得称。《论语》云:邦君之妻,邦人称之曰君夫人,是也。大夫曰孺人者,孺属也,与人为亲属。士曰妇人者,妇之言服也,服事其夫也。其妇号亦上下通称。案《春秋》逆妇姜于齐,是诸侯亦呼妇也。《谷梁传》云:言妇,通称之辞,言服事舅姑,知通名也。庶人曰妻者,妻之言齐也,庶人贱,无别称,判合齐体而已。尊卑如此,若通而言之,则上下通曰妻。故《诗》曰:刑于寡妻,是天子曰妻也。周家大夫妻曰内子,赵姬以叔隗为内子,是也】
【吕氏大临曰:天子之妃所以称后者,冇继后之辞。合二姓之好,以继圣人之后,以为天地社稷宗庙之主,则有继者也。夫者,帅人之称也。男子谓之丈夫,士之贵者命为大夫,称之曰夫子。则夫人者,亦帅其嫔妇以事君。故诸侯之妃曰夫人,若邦人称之,则曰君夫人,言君之夫人也。大夫曰孺人,士曰妇人。防大记:卿之妻曰内子。《春秋传》:赵盾以叔隗为内子,是也。大夫妻曰世妇,士则止曰士之妻而已,未闻有孺人、妇人之称。况妇人者,已嫁之通称,非特士妻之名。或古有之,考于经传,未之有也。庶人曰妻,妻者贵贱同称,贵者尚文,故其名异;贱者尚质,无所改也】
【方氏慤曰:自天子至于庶人,皆有妃。独天子曰后,以有君道故也。诸侯之夫人,一国之小君,亦有君道,不得谓之后者。妃之有君道,惟天子足以当之故也。曰夫人者,以其为一国之小君而人所事也,故称夫。然非夫之也,故称人。《周南》王者之风,故《关雎》言后妃之徳;《召南》诸侯之风,故《鹊巢》言夫人之徳。此非所辨欤?大夫曰孺人者,需人而有所属,谓之孺。大夫能帅人而人之所属也,故其妃曰孺人。凡妃皆有所属而止。大夫曰孺人者,以言乎上,则夫人之尊,不宜以有所属名之;以言乎下,则士之卑,不足以人所属名之。故也。妇以事人,士亦以事人为事,故其妃名以妇人。庶人曰妻,妻有二义:与夫齐而莫之胜者,妻之道也;承夫而在下者,妻之位也。前言天子有妻,则以天子之尊而妻之所当承故也;此言庶人曰妻,则以庶人之卑而妻得与之齐故也】
天子有后,有夫人,有世妇,有嫔,有妻,有妾【注:王八十一御,妻,周礼谓之女御,以其御序于王之燕寝,妾贱者。疏:天子冇后者,天子立官,则先从后妃为始,所以然者,为治之法,刑于寡妻,始于家邦,终于四海,故删诗则以后妃为首。若论气,先隂后阳,故此言天子冇后也,谓之为后者,后,后也,言其后于天子,亦以广后▯也。冇夫人者,夫扶也,言扶持于王也。冇世妇者,妇服也,言其进以服事君子也,以其犹贵,故加以世言之,亦广世▯也。有嫔者,嫔妇人之美称,可宾敬也。冇妻者,郑注内则云:妻之言齐也,以礼见问,得与夫敌体也。案彼是判合齐体者,今此言齐者,以进御于王之时,暂有齐同之义。有妾者,郑注内则云:妾之言接也,闻彼有礼,走而往焉,以得接见于君子也。周礼则嫔在世妇上,又无妾之文也】
公侯有夫人,有世妇,有妻,有妾【注:贬于天子也,无后与嫔,去上中疏:公侯有夫人者,独言公侯,举其上者,余从可知也。既下于天子,不得立后,故但得以一人正者为夫人。有世妇者,谓夫人之侄娣,故公侯之夫人无子,立侄娣子也。质家先立侄之子,文家先立娣之子。二氏亦夫人侄娣贵于二媵,
译蕙田按:《礼记·昏义》全篇都是阐述婚礼的意义,朱熹认为它是《仪礼》的传文,这是正确的。现在将经文和传文中阐述夫妇大义的篇章,置于篇首,而将《昏义》附在《仪礼》之后。
右昏大义
《礼记·曲礼》:天子的配偶称为后,诸侯的配偶称为夫人,大夫的配偶称为孺人,士的配偶称为妇人,平民的配偶称为妻【注:后的含义是后,夫的含义是扶,孺的含义是属,妇的含义是服,妻的含义是齐。疏:妃,是邦君的正配,王、诸侯以下都通有妃的意义,所以用妃字冠之。因为特牲、少牢是大夫、士的礼仪,都说某妃配某氏,尊卑通称。《白虎通》说:后,就是君。表明匹配至尊,成为海内的小君。诸侯称为夫人,夫人的名称只有诸侯才能称。《论语》说:邦君的妻,邦人称她为君夫人,就是这样。大夫称为孺人,孺是属的意思,与人为亲属。士称为妇人,妇的意思是服,服事她的丈夫。妇的称号也是上下通称。按《春秋》记载“逆妇姜于齐”,这是诸侯也称妇。《谷梁传》说:称妇,是通称的辞语,说服事公婆,知道是通名。平民称为妻,妻的意思是齐,平民卑贱,没有别称,只是判合齐体罢了。尊卑如此,如果通而言之,则上下都称妻。所以《诗经》说:刑于寡妻,这是天子称妻。周代大夫的妻称为内子,赵姬以叔隗为内子,就是这样】
【吕氏大临说:天子的配偶之所以称为后,是因为有继后的辞语。合二姓之好,以继承圣人的后代,作为天地社稷宗庙的主宰,那么就有继承者。夫,是率领人的称呼。男子称为丈夫,士中尊贵者命为大夫,称他们为夫子。那么夫人,也是率领她的嫔妇来事奉君主。所以诸侯的配偶称为夫人,如果邦人称她,则称君夫人,说是君主的夫人。大夫称为孺人,士称为妇人。《防大记》:卿的妻称为内子。《春秋传》:赵盾以叔隗为内子,就是这样。大夫的妻称为世妇,士则只称士之妻而已,没听说过有孺人、妇人的称呼。况且妇人,是已嫁女子的通称,不是特指士妻的名称。或许古代有这种称呼,考察经传,却没有这样的记载。平民称为妻,妻是贵贱同称,贵者崇尚文采,所以名称不同;贱者崇尚质朴,没有什么更改】
【方氏慤说:从天子到平民,都有妃。唯独天子称为后,是因为有君道。诸侯的夫人,是一国的小君,也有君道,不能称为后的原因。妃有君道,只有天子足以担当。称为夫人,是因为她是一国的小君而人所事奉,所以称夫。然而不是夫之,所以称人。《周南》是王者之风,所以《关雎》言后妃之德;《召南》是诸侯之风,所以《鹊巢》言夫人之德。这不是所辨别的吗?大夫称为孺人,需人而有所属,称为孺。大夫能率领人而人有所属,所以他的配偶称为孺人。凡妃都有所属而止。大夫称为孺人,从上面说,夫人的尊贵,不宜以有所属命名;从下面说,士的卑贱,不足以人所属命名。所以如此。妇以事人,士也以事人为事,所以他的配偶名以妇人。平民称为妻,妻有二义:与夫齐而莫之胜者,是妻之道;承夫而在下者,是妻之位。前文说天子有妻,是因为天子的尊贵而妻所当承;这里说平民称为妻,是因为平民的卑贱而妻得与之齐】
天子有后,有夫人,有世妇,有嫔,有妻,有妾【注:王有八十一御,妻,周礼称为女御,因为她们在王的燕寝中按序侍奉,妾是卑贱者。疏:天子有后,天子设立官职,则先从后妃开始,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治国的方法,刑于寡妻,始于家邦,终于四海,所以删诗以后妃为首。如果论气,先阴后阳,所以这里说天子有后,称为后的原因,后,是后的意思,说她在天子之后,也为了广后嗣。有夫人,夫是扶的意思,说扶持于王。有世妇,妇是服的意思,说她们进宫服事君子,因为她们还尊贵,所以加世字来说,也为了广世嗣。有嫔,嫔是妇人的美称,可以宾敬。有妻,郑注《内则》说:妻的意思是齐,以礼相见,得与夫敌体。按那里是判合齐体,这里说齐,是因为进御于王之时,暂有齐同之义。有妾,郑注《内则》说:妾的意思是接,闻彼有礼,走而往焉,以得接见于君子。周礼则嫔在世妇上,又没有妾的记载】
公侯有夫人,有世妇,有妻,有妾【注:比天子低一等,无后与嫔,去上中疏:公侯有夫人,只说公侯,举其上者,其余可知。既然低于天子,不得立后,所以只能以一人正者为夫人。有世妇,是指夫人的侄娣,所以公侯的夫人无子,立侄娣之子。质家先立侄之子,文家先立娣之子。二氏亦夫人侄娣贵于二媵,
则此世妇者,谓夫人侄娣】夫人自称于天子曰老妇【注:谓畿内诸侯之夫人助祭若时事见】自称于诸侯曰寡小君【注:谓飨来朝诸侯之时】自称于其君曰小童,自世妇以下自称曰婢子【注:小童若云未成人也,婢之言卑也,于其君称此以接见,体敌嫌其当】
译那么这世妇,指的是夫人的侄女和妹妹。夫人对天子自称“老妇”,(注:指畿内诸侯的夫人协助祭祀或处理岁时事务时);对诸侯自称“寡小君”,(注:指宴请前来朝见的诸侯时);对自己的国君自称“小童”,从世妇以下的人自称“婢子”,(注:“小童”是说尚未成年,“婢”是卑下的意思,在国君面前称这些以应对接见,因为地位相当而嫌其应当如此)
【吕氏大临曰:诸侯自夫人以下,如天子之制,而无嫔,有所杀也。自称于天子曰老妇,妇事舅姑者也。诸侯事天子,犹子事父,则夫人必称妇也。寡小君者,臣下称诸异邦之辞,犹称其君为寡君也。小童之称,不见于经传。秦夫人告秦伯曰:「晋君朝以入,则婢子夕以死。」虽夫人亦称婢子,自贬而就下也】
论语》:邦君之妻,君称之曰夫人,夫人自称曰小童,邦人称之曰君夫人,称诸异邦曰寡小君,异邦人称之亦曰君夫人【注:孔曰:小君,君夫人之称。对异邦谦,故曰寡小君。当此之时,诸侯嫡妾不正,称号不审,故孔子正言其礼也。疏:此章正夫人之名称也。邦君之妻者,诸侯之夫人也。妻者,齐也,言与夫齐体,上下之通称,故曰邦君之妻也。君称之曰夫人者,夫之言扶也,能扶成人君之徳也。夫人自称曰小童者,自称谦言己小弱之童稚也。邦人称之曰君夫人者,谓国中之臣民言则系君而称之,言是君之夫人也。称诸异邦曰寡小君者,诸于也,谓己国臣民称己君之夫人于他国之人,则曰寡小君,谦言寡徳之君夫人。对君为小,故曰寡小君也。异邦人称之亦曰君夫人者,谓称他国君妻亦曰君夫人也。以当此之时,诸侯嫡妾不正,称号不审,故孔子正言其礼也】
春秋隠公二年,公羊传:「女在其国称女,在涂称妇,入国称夫人。伯姬归于纪。其言归,何?妇人谓嫁曰归。」
尔雅》母之考为外王父母之妣为外王母,母之王考为外曽王父母之王妣为外曽王母【注:异姓故言外】母之晜弟为舅,母之从父晜弟为从舅,母之姊妹为从母,从母之男子为从母晜弟,其女子子为从母姊妹。
蕙田案此言母党
尔雅妻之父为外舅,妻之母为外姑【注:谓我舅者,吾谓之甥,然则亦宜呼壻为甥。孟子曰:帝馆甥于贰室,是也】姑之子为甥,舅之子为甥,妻之晜弟为甥,姊妹之夫为甥【注:四人体敌,故更相为甥。甥犹生也,今人相呼葢依此】妻之姊妹同出为姨【注:同出谓俱已嫁。诗曰:邢侯之姨】女子谓姊妹之夫为私【注:诗·卫风·硕人篇曰:谭公维私。疏:孙炎云:私无正亲之言】男子谓姊妹之子为出【注:春秋·公羊传曰:葢舅出】女子谓晜弟之子为侄【注:左传曰:侄其从姑】谓出之子为离孙,谓侄之子为归孙。女子子之子为外孙。女子同出谓先生为姒,后生为娣【注:同出谓俱嫁事一夫。公羊传曰:诸侯娶一国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娣者何?弟也。此即其义也】女子谓兄之妻为嫂,弟之妻为妇【注:犹今言新妇也疏:嫂犹叟也,老人之称】长妇谓稚妇为娣妇,娣妇谓长妇为姒妇【注:今相呼先后,或云妯娌疏:广雅云:娣姒妯娌,娣姒先后也。世人多疑娣姒之名,皆以为兄妻呼弟妻为娣,弟妻呼兄妻为姒。丧服娣姒妇报传曰:娣姒妇者,弟长也。以弟长觧娣姒,言娣是弟,姒是长也。公羊传亦云:娣者何?弟也。是其以弟觧娣,自然以长解姒。长谓身之年长,非夫之年长也。此止言妇之长稚,不言夫之大小。左传成公十年,穆姜谓声伯之母为姒。昭公八年,叔向之嫂谓叔向之妻为姒。二者皆呼夫弟之妻为姒,岂计夫之长幼乎?故贾逵、郑▯及杜预皆云:兄弟之妻相谓,谓长者为姒。知娣姒之名不计夫之长幼也】
经传通解,此篇所指,皆姒娣相对之定名。同事一夫,则以生之先后为长少;各事一夫,则以夫之长幼为先后。所谓从夫之爵,坐以夫齿者是也。单举则可通谓之姒,葢相推让之意耳。疏说恐非是。
蕙田案朱子之说是
又案此言妻党
妇称夫之父曰舅,称夫之母曰姑。舅姑在则曰君舅、君姑,没则曰先舅、先姑【注:《国语·鲁语》曰:“吾闻之先姑】谓夫之庶母为少姑,夫之兄为兄公【注:今俗呼兄钟语之转耳】夫之弟为叔,夫之姊为女公,夫之女弟为女妹【注:今谓之女妹是也】子之妻为妇,长妇为嫡妇,众妇为庶妇。女子子之夫为壻,壻之父为姻,妇之父为昏,父之党为宗族,母与妻之党为兄弟。妇
译吕氏大临说:诸侯从夫人以下,制度如同天子,但没有嫔妃,这是有所减杀(降低规格)的缘故。夫人对天子自称“老妇”,因为她是侍奉公婆的妇人。诸侯侍奉天子,如同儿子侍奉父亲,那么夫人必定自称“妇”。“寡小君”是臣下称呼其他诸侯国夫人的用语,就像称呼其他诸侯国的国君为“寡君”一样。“小童”这个称呼,在经传中没有见到。秦国的夫人对秦伯说:“晋国国君早上进入,那么婢子晚上就死。”即使是夫人也自称“婢子”,这是自我贬低而处于卑下的地位。
《论语》说:诸侯国君的夫人,国君称呼她为“夫人”,夫人自称“小童”,国内的人称呼她为“君夫人”,在其他诸侯国的人面前称呼她为“寡小君”,其他诸侯国的人称呼她也为“君夫人”。【注:孔安国说:“小君”是国君夫人的称呼。对其他诸侯国表示谦卑,所以说“寡小君”。当时诸侯嫡庶不正,称号不严谨,所以孔子明确地陈述其礼仪。疏:这一章是纠正夫人的名称。邦君之妻,就是诸侯的夫人。妻,就是齐,意思是与丈夫地位相等,是上下的通称,所以叫邦君之妻。国君称呼她为夫人,夫的意思是扶,能够扶持成就国君的德行。夫人自称小童,是自称谦辞,说自己像弱小年幼的孩童。国内的人称呼她为君夫人,是说在国内的臣民面前,要联系国君来称呼她,意思是这是国君的夫人。在其他诸侯国的人面前称呼她为寡小君,诸,就是于,意思是自己国家的臣民向其他国家的人称呼自己国君的夫人,就说寡小君,谦称德行浅薄的国君夫人。相对于国君来说她是小的,所以说寡小君。其他诸侯国的人称呼她也为君夫人,意思是称呼别国国君的夫人也叫君夫人。因为当时诸侯嫡庶不正,称号不严谨,所以孔子明确地陈述其礼仪】
《春秋》隐公二年,《公羊传》说:“女子在本国称女,在路上称妇,进入夫家称夫人。伯姬嫁给纪侯。说‘归’是什么意思?妇人出嫁叫做归。”
《尔雅》说:母亲的父亲叫外王父,母亲的母亲叫外王母,母亲的祖父叫外曾王父,母亲的祖母叫外曾王母。【注:因为是异姓,所以说外】母亲的兄弟叫舅,母亲的堂兄弟叫从舅,母亲的姐妹叫从母,从母的男性后代叫从母兄弟,从母的女性后代叫从母姊妹。
惠田按:这是说母系亲属。
《尔雅》说:妻子的父亲叫外舅,妻子的母亲叫外姑。【注:称呼我为舅的人,我称呼他为甥,那么也应该称呼女婿为甥。《孟子》说:帝王在侧室安顿外甥,就是这个意思】姑母的儿子叫甥,舅舅的儿子叫甥,妻子的兄弟叫甥,姐妹的丈夫叫甥。【注:这四类人地位相当,所以互相称为甥。甥就是生的意思,现在人互相称呼大概依据这个】妻子的姐妹同时出嫁叫姨。【注:同出是说都出嫁了。《诗经》说:邢侯的姨】女子称呼姐妹的丈夫为私。【注:《诗经·卫风·硕人》篇说:谭公是私。疏:孙炎说:私是没有正式亲属关系的意思】男子称呼姐妹的儿子为出。【注:《春秋·公羊传》说:大概是舅舅的出】女子称呼兄弟的儿子为侄。【注:《左传》说:侄跟随姑母】称呼出的儿子为离孙,称呼侄的儿子为归孙。女子的儿子叫外孙。女子同时出嫁,先出生的叫姒,后出生的叫娣。【注:同出是说都嫁给同一个丈夫。《公羊传》说:诸侯娶一国女子,另外两国送陪嫁,带着侄娣跟随。娣是什么意思?就是弟。这就是它的含义】女子称呼哥哥的妻子为嫂,弟弟的妻子为妇。【注:就像现在说的新妇。疏:嫂就是叟,是老人的称呼】长妇称呼幼妇为娣妇,幼妇称呼长妇为姒妇。【注:现在互相称呼先后,或者叫妯娌。疏:《广雅》说:娣姒就是妯娌,娣姒就是先后。世人多怀疑娣姒的名称,都以为哥哥的妻子称呼弟弟的妻子为娣,弟弟的妻子称呼哥哥的妻子为姒。《丧服》中“娣姒妇报”传文说:娣姒妇,是指弟弟和长兄。用弟弟和长兄来解释娣姒,说娣是弟,姒是长。《公羊传》也说:娣是什么意思?弟。这是用弟解释娣,自然用长解释姒。长是指自身年龄长,不是丈夫年龄长。这里只说妇人的长幼,不说丈夫的大小。《左传》成公十年,穆姜称呼声伯的母亲为姒。昭公八年,叔向的嫂子称呼叔向的妻子为姒。这两者都称呼丈夫弟弟的妻子为姒,哪里是计算丈夫的长幼呢?所以贾逵、郑玄以及杜预都说:兄弟的妻子互相称呼,称呼年长者为姒。知道娣姒的名称不计算丈夫的长幼】
《经传通解》,这篇所指,都是姒娣相对的定名。共同侍奉一个丈夫,就以出生的先后定长幼;各自侍奉一个丈夫,就以丈夫的长幼定先后。这就是所谓的跟随丈夫的爵位,按照丈夫的年龄排序。单独提及就可以通称为姒,大概是互相推让的意思。疏的解释恐怕不对。
惠田按:朱子的说法是对的。
又按:这是说妻系亲属。
妇人称呼丈夫的父亲为舅,称呼丈夫的母亲为姑。舅姑在世就叫君舅、君姑,去世就叫先舅、先姑。【注:《国语·鲁语》说:“我听先姑说”】称呼丈夫的庶母为少姑,称呼丈夫的哥哥为兄公。【注:现在俗呼兄钟,是语言的转音】称呼丈夫的弟弟为叔,称呼丈夫的姐姐为女公,称呼丈夫的妹妹为女妹。【注:现在叫女妹是对的】儿子的妻子叫妇,长妇叫嫡妇,众妇叫庶妇。女儿的女婿叫婿,女婿的父亲叫姻,媳妇的父亲叫昏,父亲的亲属叫宗族,母亲和妻子的亲属叫兄弟。
之父母,壻之父母相谓为昏姻。两壻相谓为亚【注:《诗》曰:“琐琐姻亚”,今江东人呼同门为僚壻】妇之党为昏兄弟,壻之党为姻兄弟【注:古者皆谓昏姻为兄弟】嫔妇也【注:《书》曰:“嫔于虞】谓我舅者,吾谓之甥也。
译女子的父母与男子的父母互相称呼为婚姻。两位新郎互相称呼为亚(《诗经》说:“琐琐姻亚”,如今江东人称同门为僚婿)。女方亲属称为昏兄弟,男方亲属称为姻兄弟(古人都称婚姻为兄弟)。嫔就是妇(《尚书》说:“嫔于虞”)。称呼我为舅的人,我称呼他为甥。
蕙田案:母党、妻党皆从昏而有故,并着焉。
白虎通天子妃谓之后,何?后,君也。天下尊之,故谓之后。《春秋》传曰:迎王后于纪国,君之妻称之曰夫人。何?明当扶进夫人,谓非妾也。国人尊之,故称君夫人也。自称小童者,谦也。言己智能寡少,如童蒙也。《论语》曰:国君之妻称之曰夫人,夫人自称曰小童,国人称之曰君夫人。称诸异邦曰寡小君,谓聘问兄弟之国及臣他国称之,谦之辞也。妻者,何谓?妻者,齐也。与夫齐体,自天子下至庶人,其义一也。妾者,接也。以时接见也。嫁娶者,何谓?也嫁者,家也。妇人外成,以出适人为家。娶者,取也。男女,谓男者,任也。任功业也。女者,如也。从如人也。在家从父母,既嫁从夫,夫殁从子也。传曰:妇人有三从之义也。夫妇者,何谓?也夫者,扶也。扶以人道者也。妇者,服也。服于家事,事人者也。配匹者,何谓?相与偶也。谓之舅姑,何?舅者,旧也。姑者,故也。旧故之者,老人之称也。称夫父母谓之舅姑,何?尊如父而非父者舅也,亲如母而非母者姑也。故称夫之父母为舅姑也。
【石林燕语》帝女谓之公主,葢昏礼必称主人,天子不可与羣臣敌,故以同姓诸侯主之。主者,言主昏尔。而汉又有称翁主者,诸侯之女也。翁者,老人之称,古人大抵谓父为翁,诸侯自相主昏无嫌,故称翁者,谓其父自主之也。自六朝后,诸王之女皆封县主,隋以后又有称郡主者,自是遂循以为故事,则主非主昏之名】
右名称
礼记·曲礼》取妻不取同姓,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郊特牲》取于异姓,所以附逺厚别也【注:同姓或取,多相防也】大传》其庶姓别于上,而戚单于下,昏姻可以通乎?系之以姓而弗别,缀之以食而弗殊。虽百世而昏姻不通者,周道然也【疏:作记之人,以殷人五世以后可以通昏,故将殷法以问姓别亲尽,昏姻应可以通,故问其可通与否。记者以周法答之。周法虽庶姓别于上,而冇世系,连系之以本姓而不分别,若姬氏、姜氏,大宗百世不改也。连缀族人以饮食之礼而不殊异,虽相去百世,昏姻不得通,周道如此,异于殷也】
【陈氏祥道曰:恩出于情,有时而可絶;义出于理,无时而可废。故六世而亲属竭者,恩之可絶也;百世而昏姻不通者,义之不可废也。然恩之有絶,其来尚矣;而义之不废,特始于周。故舜娶于尧,而君子不以为非礼;昭公娶于吴,而君子以为不知礼。以其时之文质不同故也】
坊记:取妻不取同姓,以厚别也【注:厚,犹逺也】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注:妾言买者,以其贱同之于众物也。士庶之妾恒多凡庸,有不知其姓也】以此坊民。鲁《春秋》犹去夫人之姓,曰吴,其死曰「孟子卒【注:吴,太伯之后,鲁同姓也。昭公取焉,去姬曰吴而已。至其死,亦略云「孟子卒」,不书「夫人某氏薨」。「孟子」葢其且字。疏:《春秋》之例,吴女亦当云「夫人姬氏至自吴」,鲁则讳其姬姓而不称】
杂记:夫人之不命于天子,自鲁昭公始也。
论语》:「君取于吴,为同姓,谓之吴孟子。君而知礼,孰不知礼?」
春秋哀公十二年夏五月甲辰,孟子卒。《左氏传》:昭夫人孟子卒,昭公娶于吴,故不书姓。《公羊传》:孟子者,何?昭公之夫人也。其称孟子,何?讳娶同姓,葢吴女也。《谷梁传》:孟子者,何也?昭公夫人也。其不言夫人,何也?讳娶同姓也。
僖公二十三年《左氏传》:郑叔詹曰:「男女同姓,其生不繁。」襄公二十八年《左氏传》:庆舍之士谓卢蒲癸曰:「男女辨姓。」
昭公元年《左氏传》:子产曰:「侨闻之内官不及同姓,其生不殖,美先尽矣,则相生疾,是以君子恶之。故志曰:『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违此二者,古之所慎也。男女辨姓,礼之大司也。」
国语》晋怀公自秦逃归,秦伯召公子于楚,楚子厚币以送公子于秦。秦伯归女五人,怀嬴与焉。公子使奉匜沃盥,既而挥之。嬴怒曰
译蕙田按:母族、妻族都是因婚姻而有的缘故,所以一并记载。
《白虎通》问:天子的妃子称为后,为什么?后,就是君的意思。天下人都尊敬她,所以称为后。《春秋》传文说:从纪国迎娶王后,国君的妻子被称为夫人。为什么?表明应当扶持进宫的是夫人,而不是妾。国人都尊敬她,所以称她为君夫人。自称小童,是谦辞。说自己智慧能力很少,如同孩童蒙昧无知。《论语》说:国君的妻子,别人称她为夫人,夫人自称小童,国人称她为君夫人。在其他诸侯国称她为寡小君,指在聘问兄弟之国以及作为他国臣子时这样称呼,这是谦辞。妻,是什么意思?妻,就是齐的意思。与丈夫地位平等,从天子下到平民百姓,这个意义是一样的。妾,是什么意思?妾,就是接的意思。按时接见。嫁娶,是什么意思?嫁,就是家的意思。妇人向外成就,以出嫁到别人家为家。娶,就是取的意思。男女,是什么意思?男,就是任的意思。承担功业。女,就是如的意思。顺从他人。在家顺从父母,出嫁后顺从丈夫,丈夫死后顺从儿子。传文说:妇人有三从的道理。夫妇,是什么意思?夫,就是扶的意思。用人道来扶持。妇,就是服的意思。服侍家事,侍奉他人。配匹,是什么意思?相互匹配。称为舅姑,为什么?舅,就是旧的意思。姑,就是故的意思。旧故之人,是老人的称呼。称丈夫的父母为舅姑,为什么?尊贵如父亲但不是父亲的叫舅,亲近如母亲但不是母亲的叫姑。所以称丈夫的父母为舅姑。
《石林燕语》说:皇帝的女儿称为公主,大概是因为婚礼必须称主人,天子不能与群臣对等,所以由同姓诸侯主持婚礼。主,是说主持婚礼。而汉朝又有称翁主的,是诸侯的女儿。翁,是老人的称呼,古人大概称父亲为翁,诸侯之间互相主持婚礼没有嫌疑,所以称翁,是说她的父亲自主持婚礼。从六朝以后,诸王的女儿都封为县主,隋朝以后又有称郡主的,从此便沿袭成为惯例,那么主就不是主持婚礼的意思了。
以上讲名称。
《礼记·曲礼》说:娶妻不娶同姓,所以买妾如果不知道她的姓氏,就要占卜。《郊特牲》说:娶异姓女子,是为了亲近远方、加强区别。【注:同姓如果通婚,大多会互相妨害】《大传》说:那些庶姓在上层有别,而在下层亲属关系单薄,婚姻可以通吗?用姓氏联系而不分别,用饮食之礼联系而不殊异。即使相隔百世也不通婚,周朝的礼法就是这样。【疏:作记的人,认为殷朝人五世以后可以通婚,所以用殷法来问,姓氏区别、亲属关系尽后,婚姻应该可以通,所以问是否可以通。作记的人用周法回答。周法虽然庶姓在上层有别,但有世系,联系本姓而不分别,如姬氏、姜氏,大宗百世不改。联系族人用饮食之礼而不殊异,即使相隔百世,婚姻也不得通,周朝礼法如此,与殷朝不同】
陈祥道说:恩情出于情感,有时可以断绝;义理出于道理,无时不可废弃。所以六世以后亲属关系竭尽,是恩情可以断绝;百世不通婚,是义理不可废弃。然而恩情的断绝,由来已久;而义理的不废弃,特别始于周朝。所以舜娶尧的女儿,君子不认为不合礼;鲁昭公娶吴国女子,君子认为不知礼。这是因为时代文质不同。
《坊记》说:娶妻不娶同姓,是为了加强区别。【注:厚,就是远的的意思】所以买妾如果不知道她的姓氏,就要占卜。【注:妾说买,是因为她地位低贱,等同于众物。士庶人的妾大多平庸,有不知道姓氏的】以此来防范百姓。鲁国的《春秋》还去掉夫人的姓氏,称吴,她死时称“孟子卒”。【注:吴,是太伯的后代,与鲁国同姓。昭公娶她,去掉姬姓只称吴。到她死时,也略写“孟子卒”,不写“夫人某氏薨”。“孟子”大概是她的字。疏:《春秋》的体例,吴国女子也应当写“夫人姬氏至自吴”,鲁国忌讳她的姬姓而不称】
《杂记》说:夫人不由天子册命,从鲁昭公开始。
《论语》说:“国君娶吴国女子,因为是同姓,称她为吴孟子。国君如果知礼,谁不知礼?”
《春秋》哀公十二年夏五月甲辰,孟子卒。《左氏传》说:昭公夫人孟子卒,昭公娶吴国女子,所以不写姓氏。《公羊传》说:孟子是谁?昭公的夫人。称她为孟子,为什么?忌讳娶同姓,大概是吴国女子。《谷梁传》说:孟子是谁?昭公的夫人。不称夫人,为什么?忌讳娶同姓。
僖公二十三年《左氏传》说:郑国叔詹说:“男女同姓,后代不繁衍。”襄公二十八年《左氏传》说:庆舍的家臣对卢蒲癸说:“男女要辨别姓氏。”
昭公元年《左氏传》说:子产说:“我听说内官不娶同姓,后代不繁殖,美好的先尽完了,就会相生疾病,所以君子厌恶。所以志书说:‘买妾不知道姓氏,就要占卜。’违背这两条,是古人所慎重的。男女辨别姓氏,是礼的大纲。”
《国语》说:晋怀公从秦国逃回,秦伯召公子从楚国来,楚王用厚礼送公子到秦国。秦伯送五个女子,怀嬴也在其中。公子让怀嬴捧着匜浇水洗手,洗完就挥开她。怀嬴生气地说
:“秦晋匹也,何以卑我?”公子惧,降服囚命。秦伯见公子曰:“寡人之适此,为才子圉之辱,备嫔嫱焉,欲以成昏,而惧离其恶名。非此则无故,不敢以礼致之,欢之故也。”公子有辱寡人之罪,惟命是聴。公子欲辞,司空季子曰:“同姓为兄弟,黄帝之子二十五人,其同姓者二人而已,惟青阳与夷鼔皆为已姓。青阳方雷氏之甥也,夷鼓彤鱼氏之甥也。其同生而异姓者四,母之子别为十二姓。凡黄帝之子二十五宗,其得姓者十四人,为十二姓:姬、酉、祁、已、滕、葴、任、荀、僖、姞、儇、依是也。惟青阳与仓林氏同于黄帝,故皆为姬姓。同徳之难也,如是。昔少典取于有蟜氏,生黄帝、炎帝。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成而异徳,故黄帝为姬,炎帝为姜。二帝用师以相济也,异徳之故也。异姓则异徳,异徳则异类,异类虽近,男女相及以生民也。同姓则同徳,同徳则同心,同心则同志,同志虽逺,男女不相及,畏黩敬也。黩则生怨,怨乱毓灾,灾毓灭姓。是故取妻避其同姓,畏乱灾也。故异徳合姓,同徳合义,义以道利,利以阜姓,姓利相更,成而不迁,乃能摄固保其土房。今子于子圉道路之人也,取其所弃以济大事,不亦可乎?”公子谓子犯曰:“何如?”对曰:“将夺其国,何有于妻?惟秦所命,从也。”谓子余曰:“何如?”对曰:“礼志有之曰:‘将有请于人,必先有入焉。’欲人之爱己也,必先爱人;欲人之从己也,必先从人。无徳于人而求用于人,罪也。今将昏媾以从秦,受好以爱之,聴从以徳之,惧其未可也,又何疑焉?”乃归女而纳币,且逆之。
译“秦国和晋国地位相当,为什么要轻视我们?”公子重耳感到恐惧,便脱下礼服,以囚徒的身份接受命令。秦穆公接见公子重耳说:“我这次来到这里,是因为公子圉受辱,为了准备后宫嫔妃,想要促成婚姻,却担心背上不好的名声。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我就没有理由,不敢用礼节来对待他,这是为了表示欢欣的缘故。”公子重耳有辜负我的罪过,我只听从您的命令。公子重耳想要推辞,司空季子说:“同姓的人就是兄弟,黄帝的儿子有二十五人,其中同姓的只有两个人,只有青阳和夷鼓都是己姓。青阳是方雷氏的外孙,夷鼓是彤鱼氏的外孙。那些同父所生但不同姓的有四个,母亲所生的儿子分别属于十二个姓氏。大凡黄帝的儿子有二十五宗,其中获得姓氏的有十四人,分为十二个姓氏:姬、酉、祁、己、滕、葴、任、荀、僖、姞、儇、依就是这些。只有青阳和仓林氏与黄帝相同,所以都是姬姓。保持相同德行的困难,就是这样的。从前少典娶了有蟜氏的女子,生了黄帝和炎帝。黄帝在姬水边成长,炎帝在姜水边成长,成长后德行不同,所以黄帝姓姬,炎帝姓姜。两位帝王用军队互相救助,是因为德行不同的缘故。不同姓就德行不同,德行不同就类别不同,类别不同即使亲近,男女结合也能繁衍百姓。同姓就德行相同,德行相同就心意相同,心意相同就志向相同,志向相同即使疏远,男女也不结合,这是畏惧亵渎而保持恭敬。亵渎就会产生怨恨,怨恨混乱会孕育灾祸,灾祸会孕育姓氏的灭绝。因此娶妻要避开同姓,是畏惧混乱和灾祸。所以德行不同的合并姓氏,德行相同的合并道义,用道义来引导利益,用利益来使姓氏昌盛,姓氏和利益相互交替,成就而不改变,才能稳固地保有他们的土地和房屋。现在您对于公子圉来说,只是路上的陌生人,娶他所抛弃的妻子来完成大事,不也可以吗?”公子重耳问子犯说:“怎么样?”子犯回答说:“将要夺取他的国家,还在乎妻子吗?只听从秦国的命令,顺从就是。”公子重耳问子余说:“怎么样?”子余回答说:“礼志上有这样的话:‘将要向人请求,必须先有给予。’想要别人爱自己,必须先爱别人;想要别人顺从自己,必须先顺从别人。对别人没有恩德却要求别人任用,是罪过。现在将要通过联姻来顺从秦国,接受恩惠来爱戴他们,听从顺从来施予恩德,还担心不够呢,又有什么可怀疑的呢?”于是送还女子并交付聘礼,并且去迎接她。
家语》卫公使其大夫求昏于季氏,桓子问礼于孔子。孔子曰:“同姓为宗,有合族之义,故系之以姓而弗别,缀之以食而弗殊。虽百世昏姻不得通,周道然也。”桓子曰:“鲁卫之先,虽寡兄弟,今已絶逺矣,可乎?”孔子曰:“固非礼也。夫上治祖祢,以尊尊也;下治子孙,以亲亲也;旁治昆弟,所以敦睦也。此先王不易之教也。”《孔丛子》季孙问于夫子曰:“百世之宗,有絶道乎?”子曰:“继之以姓,义无絶也。故同姓为宗,合族为属,虽国子之尊,不废其亲,所以崇爱也。是以缀之以食,序列昭穆,万世昏姻不通,忠笃之道然也。”
【通典》同姓昏议:殷以上昏不隔同姓,周制则不娶宗族。许慎《五经异义》:诸侯娶同姓。今《春秋》公羊说:鲁昭公娶于吴,为同姓也,谓之吴孟子。《春秋》左氏说:孟子非小君也,不成其防,不当讥。又案《易》曰:同人于宗,吝。言同姓相娶,吝道也,即犯诛絶之罪。言五属之内,禽兽行,乃当絶。汉吕后妹嫁吕平,王莽取宜春侯王咸女,后称曰宜春氏。晋刘颂为汉广陵王后,临淮陈矫本刘氏子,矫与颂为近亲,出养始改姓陈。颂女适陈氏,时人讥之。若同姓得昏,论如虞、陈之类,礼所不禁。同姓不殖,非此类也。难者不能屈。濮阳太守刘嘏与同姓刘畴昏,司徒下太常博士议非之。嘏以为同姓、庶姓,有正姓、有复姓、有单姓。钟云出于钟离之后,胡母与胡公同本,▯钟单钟,▯胡单胡。今年共昏,不以损一字为疏,増一字为亲,不以共其本为悔,取其同者为吝,宜理在可通,而得明始限之别,故昏姻不疑耳。今并时比族,年齐代等,至于庶姓,《礼记》书其别于上始祖,正姓明其断于下,以之通议,则人伦无阙。案太常縂言博士议,▯叙姓变为始祖者,始此姓为祖也。此既非礼所谓始祖为正姓之义,即便弃经从意,谓义可通。如今众庶之家,或避国讳,遁讐逃罪,变音易姓者,便可皆言是始祖正姓为昏之断。如此礼称附逺厚别,百代不通之义,复何所施乎?此惑之甚者也。论者又以为开通同姓昏,则令小人致滥。案礼自有禁限,禁限之外,本自礼所不责,不可以禁礼所不应责者,而云通礼所应责也。王皆王沈,魏晋名儒,同周室之后,共昏者二门谱地皆存。昌黎张仲娶范阳张琏妹,谘张公而后昏。今日若考经据事,足以取正,惟大府裁之。嘏又与卞壶疏云:尧妻舜女,其代不逺。又《春秋》云:毕、原、酆、郇,文之昭;邗、晋、应、韩,武之穆。代俗之所惑,上惑尧舜之代,下惑应韩之昭。穆欲追过尧舜耶?则轻歴圣人。议者或谓巍巍荡荡之徳可以掩尧舜之疵,或谓代近姓异可以通应韩之昏。岂其然哉?若代近姓异可以通应韩之昏,则周公立百代之限。《礼记》云:“娶于异姓,附逺而厚别。”此二义复何所施?如其不然,则明始限之外,尧舜可以昏;礼终之后,应韩可以通。尧舜之昏以正姓分絶于上,应韩之通庶姓理终于下也。絶则无系,终则更始,断可识矣。壶以嘏书示朝贤,光禄大夫荀崧答卞云:“如嘏所执,苟在限内,虽逺不可;苟在限外,不逺可通也。”吾无以异之。王伯舆、郑▯、髙隽弟子也。为子稚宾取王处道女也,当得礼意。于时清谈尽无讥议,今难者虽苦,竟不能折其理。《春秋》不伐有辞,谓嘏不应见责。庾蔚之谓嘏据王者必有始祖,始祖为正姓,共始祖之后则百代不得通昏。故鲁娶于吴为失礼。嘏云:“尧舜之昏以正姓分絶于上者,当谓各立始祖则可通昏也。”又云:“应韩之通以庶姓理终于下者,当谓帝王逓代,始祖既谢,属籍亦废,则为理终于下亦可通昏也。”嘏虽明始限之外与理终之后皆可通昏,而未有亲疎之断。昭穆祚▯无代不有。若周代既迁,属籍已息,应韩之昏以其昭穆乆逺。今所疑虽在始限之外,理终之后而亲未逺者,当以何断?案《礼》云:“六代亲属竭矣。”故当以此为断耶?若周室已迁,无复后稷之始祖,则当以别子及始封为判。今宗
译《家语》记载,卫国国君派他的大夫向季氏求婚,季桓子向孔子询问礼制。孔子说:“同姓的人作为宗族,有聚合族人的意义,所以用姓氏来联系而不分离,用祭祀来连接而不区别。即使经过百代,婚姻也不能通婚,这是周朝的制度。”季桓子说:“鲁国和卫国的祖先,虽然兄弟很少,现在关系已经疏远隔久了,可以吗?”孔子说:“这本来就不符合礼制。对上治理祖先和父亲,是为了尊重尊贵的人;对下治理子孙,是为了亲近亲人;旁系治理兄弟,是为了使关系和睦。这是先王不可改变的教化。”《孔丛子》记载,季孙向孔子问道:“百代的宗族,有断绝的道理吗?”孔子说:“用姓氏来继承,道义上就没有断绝。所以同姓作为宗族,合族作为亲属,即使是国君的儿子那样尊贵,也不废弃他的亲人,这是为了崇尚仁爱。因此用祭祀来连接,排列昭穆次序,万代婚姻不通,这是忠诚笃实的道理。”
《通典》关于同姓婚姻的议论:殷商以前,婚姻不避开同姓,周代的制度则不娶同族的人。许慎《五经异义》说:诸侯娶同姓的人。现在《春秋》公羊派的解释:鲁昭公娶了吴国的女子,因为是同姓,所以称她为吴孟子。《春秋》左氏派的解释:孟子不是正妻,没有完成婚礼,不应当讥讽。又查《易经》说:“在宗族中同人,吝惜。”意思是同姓相互娶妻,是吝惜的道理,就犯了诛绝的罪过。说的是五服以内的亲属,像禽兽一样行为,才应当断绝。汉朝吕后的妹妹嫁给吕平,王莽娶了宜春侯王咸的女儿,后来称她为宜春氏。晋朝刘颂是汉广陵王的后代,临淮陈矫本来是刘氏的儿子,陈矫和刘颂是近亲,被送出养后改姓陈。刘颂的女儿嫁给了陈氏,当时的人讥讽这件事。如果同姓可以通婚,像虞、陈这类情况,礼制并不禁止。同姓不繁殖,不是这类情况。反对的人不能使他们屈服。濮阳太守刘嘏与同姓的刘畴通婚,司徒下令太常博士议论认为不对。刘嘏认为同姓、庶姓,有正姓、有复姓、有单姓。钟云出自钟离的后代,胡母与胡公同源,〇钟是单姓钟,〇胡是单姓胡。现在共同通婚,不因为减少一个字就疏远,增加一个字就亲近,不因为共同本源就后悔,取相同的地方为吝惜,按理应当可以通婚,而能明白开始限制的分别,所以婚姻没有疑问。现在同时同族,年岁相当世代相等,至于庶姓,《礼记》记载他们分别于上始祖,正姓明确他们断绝于下,用这个来通议,那么人伦就没有缺失。查太常总说博士的议论,〇叙述姓氏变为始祖的,开始这个姓氏作为祖先。这既然不是礼所说的始祖为正姓的意义,就抛弃经典顺从私意,说道义可以通。如今众庶之家,有的避开国讳,逃避仇敌逃罪,改变声音改换姓氏的,就可以都说这是始祖正姓作为婚姻的断绝。这样礼所说的附远厚别,百代不通的意义,又在哪里施行呢?这是非常迷惑的。议论的人又认为开通同姓婚姻,就会让小人导致泛滥。查礼制自有禁止限制,禁止限制之外,本来就不在礼制责备的范围,不可以禁止礼制不应责备的,而说通礼制应责备的。王皆王沈,魏晋名儒,同是周室的后代,共同通婚的两家谱系土地都还在。昌黎张仲娶了范阳张琏的妹妹,咨询张公后才通婚。今天如果考证经典依据事实,足以取正,只有大府裁决。刘嘏又给卞壶写信说:尧娶了舜的女儿,他们的世代不远。又《春秋》说:毕、原、酆、郇,是文王的昭;邗、晋、应、韩,是武王的穆。世俗所迷惑的,上迷惑尧舜的世代,下迷惑应韩的昭穆。想要超过尧舜吗?那就轻视圣人。议论的人有的说巍巍荡荡的德行可以掩盖尧舜的瑕疵,有的说世代近姓氏异可以通应韩的婚姻。难道是这样吗?如果世代近姓氏异可以通应韩的婚姻,那么周公立下百代的限制。《礼记》说:“娶异姓,附远而厚别。”这两个意义又在哪里施行?如果不是这样,那么明白开始限制之外,尧舜可以通婚;礼制终结之后,应韩可以通婚。尧舜的通婚因为正姓在上断绝,应韩的通婚因为庶姓在下终结。断绝就没有联系,终结就重新开始,可以断定了。卞壶把刘嘏的信给朝中贤人看,光禄大夫荀崧回答卞壶说:“像刘嘏所坚持的,如果在限制内,虽然远也不可以;如果在限制外,不远也可以通婚。”我没有不同的意见。王伯舆、郑〇、高隽是弟子。为儿子稚宾娶了王处道的女儿,应当符合礼意。当时清谈都没有讥讽议论,现在反对的人虽然辛苦,终究不能驳倒他们的道理。《春秋》不讨伐有理由的,说刘嘏不应被责备。庾蔚之说刘嘏根据王者必有始祖,始祖为正姓,共同始祖的后代就百代不得通婚。所以鲁国娶吴国女子是失礼。刘嘏说:“尧舜的通婚因为正姓在上断绝,应当是说各自立始祖就可以通婚。”又说:“应韩的通婚因为庶姓在下终结,应当是说帝王递代,始祖已经去世,属籍也废除了,那么就是理在下终结也可以通婚。”刘嘏虽然明白开始限制之外与理终结之后都可以通婚,而没有亲疏的断定。昭穆祚〇没有世代没有。如果周代已经迁徙,属籍已经停止,应韩的通婚因为他们的昭穆久远。现在所怀疑的虽然在开始限制之外,理终结之后而亲不远的,应当用什么断定?查《礼》说:“六代亲属竭尽了。”所以应当以此为断定吗?如果周室已经迁徙,没有后稷的始祖,就应当以别子及始封为判断。现在宗
谱之始亦可以为始祖也。古人数易姓,姓异不足明非亲,故昏姻必原其姓之所出。末代不复易姓,异姓则胡越不假复防其由。出同姓必宜本其由,是以各从首易,不为同姓之昏。且同姓之昏易致小人情巧,又益法令滋章。嘏在边地无他昏处,居今行古,致斯云尔】
译族谱的开端也可以作为始祖。古人多次改变姓氏,姓氏不同不足以说明没有亲属关系,所以婚姻必须追溯其姓氏的来源。后世不再改变姓氏,异姓之人如同胡越般疏远,不必再防范其来源。同姓之人必须探求其来源,因此各自遵循最初改姓的情况,不与同姓通婚。况且同姓通婚容易招致小人投机取巧,又会使法令更加繁杂。嘏身处边地,没有其他通婚的对象,在当今时代实行古礼,导致这种情况罢了。
晋书·刘颂传》初,颂嫁女,临淮陈矫,矫本刘氏子,与颂近亲,出养于姑,改姓陈氏。中正刘友讥之。颂曰:"舜后姚、虞、陈、田,本同根系,而世皆为昏礼,律不禁。今与此同义,为昏可也。"友方欲列上,为陈骞所止,故得不劾。颂问明法掾陈黙、蔡畿曰:"乡里谁最屈?"二人俱云刘友屈。颂作色呵之。畿曰:"友以私议冒犯明府为非,然鄊里公论称屈。"
【通典】内表不可昏议。魏袁准《正论》曰:“或曰:同姓不相娶,何也?曰:逺别也。曰:今之人外内相昏礼欤?曰:中外之亲,近于同姓。同姓且犹不可,而况中外之亲乎?古人以为无疑,故不制也。今以古之不言,因谓之可昏,此不知礼者也。或云:《国语》云:‘同徳则同姓,同姓虽逺,男女不相及;异徳则异姓,异姓虽近,男女相及也。’斯言何故也?曰:此司空季子明有为而言也。文公将求秦以反国,不敢逆秦故也。季子曰:‘子于子圉,道路之人也。’舅犯曰:‘将夺之国,而况妻乎?’赵衰曰:‘有求于人,必先从之。’此不既了乎】
容斋续笔》姑舅兄弟为昏,在礼法不禁,而世俗不晓。案《刑统·戸·昏律》云:「父母之姑舅、两姨、姊妹及姨、若堂姨、母之姑、堂姑、己之堂姨及再从姨、堂外甥女、女壻、姊妹,并不得为昏姻。」议曰:「父母、姑舅、两姨、姊妹于身无服,乃是父母缌麻,据身是尊,故不合娶。及姨,又是父母大功尊。若堂姨虽与父母无服,亦是尊属。母之姑、堂姑并是母之小功以上尊。己之堂姨及再从姨、堂外甥女,亦谓堂姊妹所生者。女壻、姊妹于身虽并无服,据理不可为昏,并为尊卑混乱,人伦失序之故。」然则中表兄弟姊妹,正是一等,其于昏娶,了无所妨。予记政和八年,知汉阳军王大夫申明此项勅局看详,以为如表叔娶表侄女、从甥女嫁从舅之类,甚为明白。徽州法司编类续降有全文,今州县官书判至有将姑舅兄弟成昏而断离之者,皆失于不能细读律令也。惟西魏文帝时禁中外及从母兄弟姊妹为昏,周武帝又诏不得娶母同姓以为妻妾,宣帝诏母族絶服外者聴昏,皆偏国之制,漫附于此。
通典《外属无服尊卑不通昏议》:唐永徽元年,御史大夫李干祐奏言:“郑宣道先聘少府监主簿李元义妹为妇,即宣道堂姨。元义先虽执迷,许其姻媾。后以情理不合,请与罢昏。”宣道经省陈诉,议以为法无此禁,判许成亲。何则?堂姨甥虽则无服,既称从母,何得为昏?又母与堂姨,本是大功之服,大功之上,礼实同重。况九月为服亲,亦至矣。子而不子,辱以为妻,名教所悲,人伦是弃。且堂姑堂姨,内外之族,虽别而父党母党,骨肉之恩是同。爱敬本是天性,禽兽亦犹知母,岂可令母之堂妹降以为妻?从母之名,将何所寄?古人正名逺别,后代违道任意,恐寖以成俗。然本属无服,而尊卑不可为昏,非止一条。请付羣官详议,永为后法。右卫大将军纪王慎等议:“父之姨及堂姨,母之姨,父母之姑舅,姊妹,堂外甥,并外姻无服,请不为昏。”诏可。
蕙田案:昏礼别姓,礼之大端也。殷以上尚质,周道尚文,其义着焉。异姓主夫不主妇,容斋所记足正《通典》之惑。
右取异姓
周礼地官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注:郑司农云,成名谓子生三月,父名之。二三者,天地相承覆之数也。《易》曰:参天两地而倚数焉】
【吕氏大临曰:成名者,案《内则》子生三月,父名之。宰书曰:“某年某月某日某生”,而藏之。宰告闾史,闾史书为二,其一藏诸闾府,其一献诸州史。州史献诸州伯,州伯藏诸州府。其制详宻如此】
【髙氏愈曰:男娶以三十,女以二十者,阳贵老而隂贵少也】
礼记曲礼三十曰壮有室
内则女子二十而嫁
春秋文公十二年谷梁传「子叔姬卒」,其曰「子叔姬」,贵也。公之母姊妹也。其一传曰「许嫁以卒之也」。男子二十而冠,
译《晋书·刘颂传》记载:起初,刘颂将女儿嫁给临淮人陈矫。陈矫本是刘氏之子,与刘颂是近亲,被过继给姑母抚养,改姓陈氏。中正官刘友讥讽这件事。刘颂说:“舜的后代有姚、虞、陈、田等姓氏,本源同根,但世代都互相通婚,法律并不禁止。现在情况与此相同,可以通婚。”刘友正打算向上级检举,被陈骞制止,所以刘颂才免于被弹劾。刘颂问明法掾陈黙、蔡畿:“乡里谁最冤枉?”两人都说刘友冤枉。刘颂变了脸色呵斥他们。蔡畿说:“刘友因私下议论冒犯明府您,确实不对,但乡里的公论认为他冤枉。”
《通典》中关于“内外亲属不得通婚”的议论:魏国袁准在《正论》中说:“有人问:同姓不互相娶妻,为什么呢?答:为了远别(区分尊卑亲疏)。问:现在的人内外亲属互相通婚可以吗?答:中外亲属,亲近程度接近同姓。同姓尚且不可以,何况中外亲属呢?古人对此没有疑问,所以不制定禁令。现在因为古人没有说不可以,就认为可以通婚,这是不懂礼的人。有人说:《国语》说:‘德行相同则同姓,同姓即使疏远,男女也不互相婚配;德行不同则异姓,异姓即使亲近,男女也互相婚配。’这话是什么意思呢?答:这是司空季子为了特定目的而说的话。晋文公将要寻求秦国帮助以回国,不敢违背秦国,所以这样说。季子说:‘您对于子圉,只是路人关系。’舅犯说:‘将要夺取他的国家,何况是妻子呢?’赵衰说:‘有求于人,必须先从顺他。’这不是很清楚了吗?”
《容斋续笔》记载:姑舅兄弟通婚,在礼法上并不禁止,但世俗之人不明白。查《刑统·户·昏律》说:“父母的姑母、舅父、两姨、姐妹,以及姨母、堂姨、母亲的姑母、堂姑、自己的堂姨及再从姨、堂外甥女、女婿、姐妹,都不得通婚。”议论说:“父母、姑母、舅父、两姨、姐妹对于本人没有丧服,但他们是父母的缌麻亲,相对于本人是尊长,所以不适合娶。至于姨母,又是父母的大功尊长。至于堂姨,虽然与父母没有丧服,也是尊属。母亲的姑母、堂姑都是母亲的小功以上尊长。自己的堂姨及再从姨、堂外甥女,也就是堂姐妹所生的人。女婿、姐妹对于本人虽然没有丧服,但按理不可通婚,这都是因为尊卑混乱、人伦失序的缘故。”然而中表兄弟姊妹,正是一类,对于婚娶,完全没有妨碍。我记得政和八年,汉阳军知军王大夫申明这项敕令,让局官详看,认为如表叔娶表侄女、从甥女嫁从舅之类,非常明白。徽州法司编类续降的敕令有全文,现在州县官员的判案,甚至有将姑舅兄弟通婚而判决离异的,都是因为没有仔细研读律令。只有西魏文帝时禁止中外及从母兄弟姊妹通婚,周武帝又下诏不得娶母亲同姓的人为妻妾,宣帝下诏母亲族中绝服以外的人允许通婚,都是偏安国家的制度,随意附记在这里。
《通典》《外属无服尊卑不通婚议》:唐永徽元年,御史大夫李干祐上奏说:“郑宣道先前聘少府监主簿李元义的妹妹为妻,即是郑宣道的堂姨。李元义先前虽然执迷,允许这桩婚姻。后来因为情理不合,请求取消婚约。”郑宣道经过尚书省陈诉,议论认为法律没有这项禁令,判决允许成亲。为什么呢?堂姨甥虽然无丧服,既然称为从母,怎么能通婚?而且母亲与堂姨,本是大功之服,大功之上,礼制实际上同等重要。况且九月为服亲,也已经很亲近了。儿子不把她当母亲,侮辱地作为妻子,名教为之悲哀,人伦被抛弃。况且堂姑堂姨,是内外之族,虽然分别属于父党和母党,但骨肉之恩是相同的。爱敬本是天性,禽兽也知道母亲,怎么能让母亲的堂妹降格作为妻子?从母的名分,将寄托在哪里?古人正名远别,后代违背道义任意妄为,恐怕逐渐会成为习俗。然而本属无丧服,而尊卑不可通婚,不止这一条。请交付群官详细议论,永远作为后世的法则。右卫大将军纪王慎等议论:“父亲的姨母及堂姨,母亲的姨母,父母的姑母、舅父,姐妹,堂外甥,都是外姻无丧服,请求不通婚。”皇帝下诏同意。
胡培翚按语:婚礼区别姓氏,是礼制的大端。殷商以上崇尚质朴,周道崇尚文饰,其意义显著。异姓主夫不主妇,容斋所记足以纠正《通典》的疑惑。
右取异姓
《周礼》地官媒氏掌管万民的婚配,凡男女自取名以上,都书写年月日名。规定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注:郑司农说,成名是指孩子出生三个月,父亲给他取名。三和二,是天地相承覆的数目。《易经》说:参天两地而倚数】
【吕氏大临说:成名,查《内则》孩子出生三个月,父亲给他取名。宰书写:“某年某月某日某生”,并收藏起来。宰告诉闾史,闾史书写两份,一份藏在闾府,一份献给州史。州史献给州伯,州伯藏在州府。其制度详细严密如此】
【高氏愈说:男娶以三十,女以二十,是因为阳贵老而阴贵少】
《礼记·曲礼》三十曰壮有室
《内则》女子二十而嫁
《春秋》文公十二年《谷梁传》“子叔姬卒”,称“子叔姬”,是尊贵。她是鲁文公母亲的姐妹。另一传解释说“许嫁以卒之也”。男子二十而冠,
冠而列丈夫,三十而娶;女子十五而许嫁,二十而嫁【注:礼,二十而冠,冠而在丈夫之列。谯周曰:国不可乆无储贰,故天子诸侯十五而冠,十五而娶。娶必先冠,以夫妇之道,王教之本,不可以童子之道治之。礼十五为成童,以次成人,欲人君之早有继体,故因以为节。书称成王十五而冠,着在金縢。《周礼》媒氏曰:「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内则》云:「女子十五而笄。」说曰:「许嫁也。」是故男自二十以及三十,女自十五以及二十,皆得以嫁娶。先是则速,后是则晚。凡人嫁娶,或以贤淑,或以方类,岂但年数而已?若以差纪,乃为夫妇,是废贤淑方类。苟比年数而已,礼何为然哉?则三十而娶,二十而嫁,说嫁娶之限,葢不得复过此尔。故舜年三十无室,书称曰「鳏」。《周礼》云:「女子年二十未有嫁,仲春之月,奔者不禁。」奔者不待礼聘,因媒请嫁而已。▯谓礼为夫之姊妹服长殇,年十九至十六。如此,男不必三十而娶,女不必二十而嫁,明矣。此又士大夫之礼】
译男子行冠礼后列入成年男子行列,三十岁娶妻;女子十五岁许配人家,二十岁出嫁。【注:礼制规定,二十岁行冠礼,冠礼后才列入成年男子行列。谯周说:国家不可长久没有储君,所以天子、诸侯十五岁行冠礼,十五岁娶妻。娶妻必须先行冠礼,因为夫妇之道是王道教化的根本,不能用对待孩童的方法来治理。礼制规定十五岁为成童,逐渐成人,希望君主早日有继承人,因此以此作为节度。《尚书》记载成王十五岁行冠礼,此事记载在《金縢》篇中。《周礼·媒氏》说:“规定男子三十岁娶妻,女子二十岁出嫁。”《内则》说:“女子十五岁行笄礼。”解释说:“这是许配人家的意思。”因此,男子从二十岁到三十岁,女子从十五岁到二十岁,都可以嫁娶。在此之前就太早,在此之后就太晚。大凡人们嫁娶,有的因为贤良淑德,有的因为门当户对,难道仅仅看年龄吗?如果只按年龄界限来结成夫妇,那就是废弃了贤良淑德和门当户对的标准。如果仅仅比较年龄数字,礼制为什么要这样规定呢?那么三十岁娶妻、二十岁出嫁,说的是嫁娶的年龄界限,大概是不能再超过这个限度罢了。所以舜三十岁没有家室,《尚书》称他为“鳏夫”。《周礼》说:“女子到了二十岁还没有出嫁,在仲春之月,私奔也不禁止。”私奔是不等待正式聘礼,通过媒人请求出嫁罢了。〇说礼制规定为丈夫的姐妹服长殇之丧,年龄在十九岁到十六岁之间。这样看来,男子不必等到三十岁才娶妻,女子不必等到二十岁才出嫁,是很明显的。这又是士大夫的礼制】
蕙田案:范注最为明显,可断葛藤。
家语》鲁哀公问于孔子曰:“人之命与性,何谓也?”孔子对曰:“分于道谓之命,形于一谓之性,化于隂阳,象形而发谓之生,化穷数尽谓之死。故命者,性之始也;死者,生之终也。有始则必有终矣。人始生而有不具者五焉:目无见,不能食,不能行,不能言,不能化。及生三月而防煦,然后有见;八月生齿,然后能食;期而生膑,然后能行;三年顖合,然后能言;十有六而精通,然后能化。隂穷反阳,故隂以阳变;阳穷反隂,故阳以隂化。是以男子八月生齿,八嵗而龀,二八而化;女子七月生齿,七嵗而龀,二七而化。一阳一隂,奇偶相配,然后道合化成,性命之端,形于此也。”公曰:“男子十六精通,女子十四而化,是则可以生民矣。而礼,男子三十而有室,女子二十而有夫也,岂不晚哉?”孔子曰:“夫礼,言其极也,不是过也。男子二十而冠,有为人父之端;女子十五许嫁,有适人之道。于此而往,则自昏矣。羣生闭藏乎隂,而为化育之始,故圣人因时以合偶男女,穷天数也。”
孔丛子》子张曰:「女子必渐乎二十而后嫁,何也?」孔子曰:「十五许嫁,而后从夫,是阳动而隂应,男唱而女随之,义也。以为缋组紃织絍者,女子之所有事也;黼黻文章之义,妇人之所有大功也。必十五以往,渐乎二十,然后可以通乎此事。通乎此事,然后乃能上以孝乎舅姑,下以事夫养子也。」子张问曰:「礼,丈夫三十而室。昔者舜三十徴庸,而书云:『有鳏在下曰虞舜』,何谓也?」孔子曰:「夫男子二十而冠,冠而后娶,古今通义也。舜父顽母嚚,莫克图室家之端焉,故逮三十而谓之鳏也。」诗云:「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父母在,则宜图昏;若已没,则己之娶,必告其庙。今舜之鳏,乃父母之顽嚚也,虽尧为天子,其如舜何?
白虎通》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阳数奇,隂数偶。男长女幼者,阳舒隂促。男三十,筋骨坚强,任为人父;女二十,肌肤充盛,任为人母。合为五十,应大衍之数,生万物也。故《礼》内则曰:男三十壮,有室;女二十壮而嫁,七嵗之阳也,八嵗之隂也。七八十五,隂阳之数备,有相偶之志。故《礼记》曰:女子十五许嫁,笄而字。礼之称字,隂系于阳,所以专一之节也。
通典》男女昏嫁年几议:太古男五十而娶,女三十而嫁;中古男三十而室,女二十而嫁。尧举舜曰:“有鳏在人间,以其二女妻之,二十而行之。”周文王十五生武王。地官媒氏掌万民之判,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有故则二十三而嫁。《曲礼》曰:“男子三十曰壮,有室。”周末越王勾践蕃育庶人,欲速报吴,使男二十而娶,女十七而嫁。议曰:郑▯据《周礼》《春秋》《谷梁》《逸礼》《本命》等篇,男必三十而娶,女必二十乃嫁;王肃据《孔子家语》《服经》等,以为男十六可以娶,女十四可以嫁。三十二十,言其极耳。又案《家语》,鲁哀公问于孔子曰:“男子十六而精通,女子十四而化育,是则可生人矣。而礼必三十而室,女必二十而嫁,岂不晚哉?”孔子曰:“夫礼言其极耳,不是过也。”男二十而冠,有为人父之端;女十五许嫁,有适人之道。又曰:孔子年十九而娶于宋之亓官氏。又曰:孔子七十三而终,伯鱼年五十先孔子而卒。而经服有为夫姊之长殇。据此,王郑之说义并未明。今案三十二十而嫁娶者,《周官》云“掌万民之判”,即众庶之礼也,故下云“于是时也,奔者不禁”;《服经》为夫姊之长殇,士大夫之礼也。《左传》十五而生子,国君之礼也。且冠有贵贱之异,而昏得无尊卑之殊乎?则卿士大夫之子十五六之后,皆可嫁娶矣。
蕙田案:男女昏年,当以《孔子家语》之言为正,王肃宗之是也。郑注太泥,通典分大夫庶民,亦凿。
右昏年
周礼》地官媒氏,仲春之月,令防男女【注:仲春,隂阳交,以成昏礼,顺天时也】于是时也,奔者不禁【注:重天
译蕙田按:范宁的注解最为明晰,可以彻底理清其中的纠缠。
《孔子家语》记载,鲁哀公向孔子问道:“人的命与性,是什么意思?”孔子回答说:“从大道中分得出来的叫做命,凝聚成形叫做性,受阴阳变化影响,依循形体而显现叫做生,变化穷尽、气数完结叫做死。所以命是性的开端,死是生的终结。有开端就一定有终结。人刚出生时有五种不具备的能力:眼睛看不见,不能进食,不能行走,不能说话,不能生育。等到出生三个月后,眼睛睁开,然后才能看见;八个月长出牙齿,然后才能进食;一岁时长出膝盖骨,然后才能行走;三岁囟门闭合,然后才能说话;十六岁精气通达,然后才能生育。阴气穷尽则反转为阳,所以阴依靠阳来变化;阳气穷尽则反转为阴,所以阳依靠阴来化育。因此男子八个月长牙,八岁换牙,十六岁能生育;女子七个月长牙,七岁换牙,十四岁能生育。一阳一阴,奇偶相配,然后道合化育,性命之端,就体现在这里了。”哀公说:“男子十六岁精气通达,女子十四岁能化育,这样就可以繁衍人口了。但礼制规定,男子三十岁成家,女子二十岁出嫁,这难道不晚了吗?”孔子说:“礼制所说的是极限,不是超过这个限度。男子二十岁行冠礼,有做父亲的端倪;女子十五岁许嫁,有出嫁的道理。过了这个年龄,就会自行婚配。万物在阴气中闭藏,作为化育的开端,所以圣人顺应时节来匹配男女,穷尽天数的规律。”
《孔丛子》记载,子张说:“女子一定要等到二十岁之后才出嫁,为什么呢?”孔子说:“十五岁许嫁,然后跟随丈夫,这是阳动而阴应,男唱而女和,符合道义。因为纺织刺绣,是女子应当做的事;礼服纹饰的意义,是妇人应当建立的大功。必须十五岁以后,逐渐到二十岁,然后才能精通这些事。精通这些事,然后才能对上孝敬公婆,对下侍奉丈夫、抚养子女。”子张问道:“礼制规定,男子三十岁成家。从前舜三十岁被举用,而《尚书》说:‘有个鳏夫在下,名叫虞舜’,这是什么意思?”孔子说:“男子二十岁行冠礼,冠礼之后娶妻,这是古今通行的道义。舜的父亲愚顽,母亲奸诈,没有人能替他谋划成家的开端,所以到了三十岁还被称为鳏夫。”《诗经》说:“娶妻怎么样,何必告诉父母?”父母在世,就应当谋划婚事;如果父母已去世,那么自己娶妻,必须告祭宗庙。现在舜的鳏夫身份,是因为父母的愚顽奸诈,即使尧是天子,又能把舜怎么样呢?
《白虎通》说:男子三十岁娶妻,女子二十岁出嫁。阳数是奇数,阴数是偶数。男子年长女子年幼,是因为阳气舒展阴气急促。男子三十岁,筋骨坚强,胜任做父亲;女子二十岁,肌肤充盛,胜任做母亲。合起来是五十,应合大衍之数,化生万物。所以《礼记·内则》说:男子三十岁强壮,成家;女子二十岁强壮而出嫁,七岁是阳数,八岁是阴数。七乘八得十五,阴阳之数完备,有相互匹配的意愿。所以《礼记》说:女子十五岁许嫁,束发取字。礼制中称字,阴系于阳,所以有专一的节操。
《通典》关于男女婚嫁年龄的议论:太古时期男子五十岁娶妻,女子三十岁出嫁;中古时期男子三十岁成家,女子二十岁出嫁。尧举荐舜时说:“有个鳏夫在民间,把他的两个女儿嫁给他,二十岁就实行了。”周文王十五岁生下武王。地官媒氏掌管万民的婚配,规定男子三十岁娶妻,女子二十岁出嫁。有特殊情况则二十三岁出嫁。《曲礼》说:“男子三十岁叫壮,成家。”周末越王勾践为了繁衍百姓,想尽快报复吴国,规定男子二十岁娶妻,女子十七岁出嫁。议论说:郑玄依据《周礼》《春秋》《谷梁传》《逸礼》《本命》等篇,认为男子必须三十岁娶妻,女子必须二十岁出嫁;王肃依据《孔子家语》《服经》等,认为男子十六岁可以娶妻,女子十四岁可以出嫁。三十二十,只是说极限罢了。又查《家语》,鲁哀公问孔子说:“男子十六岁精气通达,女子十四岁能化育,这样就可以繁衍人口了。但礼制必须三十岁成家,女子必须二十岁出嫁,难道不晚吗?”孔子说:“礼制所说的是极限,不是超过这个限度。”男子二十岁行冠礼,有做父亲的端倪;女子十五岁许嫁,有出嫁的道理。又说:孔子十九岁娶了宋国的亓官氏。又说:孔子七十三岁去世,伯鱼五十岁先于孔子去世。而《服经》中有为夫姐服长殇的记载。据此,王肃和郑玄的说法意义并未明确。现在查三十二十岁嫁娶的规定,《周官》说“掌管万民的婚配”,这是众庶的礼制,所以下面说“在这个时候,私奔的不禁止”;《服经》为夫姐服长殇,是士大夫的礼制。《左传》十五岁生子,是国君的礼制。况且冠礼有贵贱的差异,而婚嫁难道没有尊卑的区别吗?那么卿士大夫的儿子十五六岁之后,都可以嫁娶了。
蕙田按:男女婚嫁的年龄,应当以《孔子家语》的话为准,王肃尊崇它是正确的。郑玄的注解太拘泥,通典区分大夫和庶民,也是穿凿附会。
以上关于婚嫁年龄
《周礼》地官媒氏,仲春之月,命令防止男女私奔【注:仲春,阴阳交合,以成就婚礼,顺应天时】在这个时候,私奔的不禁止【注:重视天
郑氏锷曰:康成一语之谬,伤败风教,至今牢不可破。《周官》言“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命,与今律文“言若之若同”。“若之”为言“及也”,谓不禁男女之奔及无故不用命者俱有罚耳。奈何以为重天时权许之耶?熊氏《经说》:“媒氏‘若无故之若’,犹言‘及也’。”顔师古注《汉史》“以万人若一郡降”,曰:“‘若’豫及也。”《刑统》言“某罪及某罪”,皆以“若”言。《周礼·秋官》“凡封国若家”,即“若”字训“及”之例。郑注乃谓“不禁奔,权许之”,不照下文“若”字之义。仲春防男女之时,不以礼合,至淫奔而不能禁,固父母之罪;及有愆期不嫁,别无丧故而不遵昏令者,亦父母之罪。似此二者皆罚之,则必无过“笄无嫁”之女矣。《读书杂钞》:“《周官·媒氏》‘奔者不禁’注云‘重天时权许之也’。愚谓此文极分明,谓使媒氏防合昏嫁,苟有奔者而不为之禁止,若元无丧故而不用此令者,则皆置之罚,非谓权许其奔也。若读如‘子若孙’之类。”
史氏曰:「内则曰:聘曰妻,奔曰妾。六礼不备,谓之奔。奔者不禁,聴其杀礼而成昏也。国有凶荒,家有丧祸,必待备礼,男女失时矣。此之谓故,无故而不备礼,其罚也宜。」
叶氏时礼经防元尝读三山林氏辨以为仲春之月令防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乱人伦之本开淫恣之门莫此为甚初亦窃以为疑徐而思之诗三百篇首以夫妇为本桃夭周南诗也美其男女以正昏姻以时摽有梅召南诗也美其男女得以及时野麕一诗虽当乱世而被文王之化则犹恶无礼防蝀一诗虽以亡国而被文公之化则亦耻淫奔岂以成周盛时周公制礼而有奔者不禁事乎善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读周礼者亦然葢古者昏礼必问名必纳采必请期必亲迎必得六礼之备而后行诚以昏姻人伦之大嘉礼之重者也春官宗伯以昏礼亲成男女地官司徒以隂礼教亲则民不怨遂人以乐昏扰氓皆重昏也岂于媒氏而独不致谨乎毎嵗仲春乃防男女而行昏娶之礼此常礼也然昏娶非必尽以仲春行礼葢媒氏以是月而令防也此正有女怀春之时也诗人三星在天之咏正是谓耳于是时也苟有故不得行昏礼则有不待礼而行者此谓之奔奔非钻穴相窥逾墙相从之谓也特以其凶荒札丧而不得备其礼耳有不待亲迎而行耳岂若桑中之所谓奔乎故下文曰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罪之是其无凶荒札丧之变有不待礼而相奔者则有罚也案大司徒以荒政十有二聚万民七曰眚礼十曰多昏葢古者国有凶荒则杀礼而多昏防男女之无夫家者故下文又曰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防之是三十而未娶二十而未嫁者皆因其有故而防之矣则夫仲春之月苟有故而奔者虽不禁之不亦可乎邵氏寳曰妾之于礼乆矣有媵而妾者有卜而妾者卜而妾闻名而趋不待六礼故谓之奔传曰疲于奔命盖言速也奔者非必淫淫而奔者谓之淫奔是故女之嫁者有二道焉有聘而嫁者有奔而嫁者慎案:天文有织女,主贵女,须女主贱女。贵则嫡也,贱女则诸侯之副宫九媵,大夫之侧室三归也。礼之所谓买妾,奔则为妾,皆不备礼之谓。先王制礼,岂不欲六礼皆备而后归哉?礼不下庶人,势也。故仲春奔者不禁,恐失时也。荒年杀礼,多昏欲繁育也。
蕙田案:媒氏奔者不禁,后人以此疑《周礼》者多矣。诸儒说虽不同,皆有精义可从,因并存之。
诗·召南·野有死麕:有女怀春【传:怀思也。春不暇待秋也。笺:有贞女思仲春以礼与男防。】疏:传以秋冬为正昏,此云春者,此女年二十,期已尽,不暇待秋也。此思春,思仲春,欲其以礼来。笺以仲春为昏时,故知贞女思仲春之月以礼与男防,非谓仲春之月始思遣媒】
严氏粲曰:「春者,天地交感,万物孶生之时。圣人顺天地万物之情,令媒氏以仲春防男女。故女之怀昏姻者,谓之怀春。」
蕙田案:毛以秋冬为嫁娶之期,郑以仲春大防男女为据,二说不同。严氏发挥郑说,最为有理,毛说不可从。
诗》邶风「匏有苦叶,雝雝鸣雁。旭日始旦,士如归妻。迨氷未泮【传:迨,及也
译郑氏锷说:康成这一句话的错误,伤害败坏了风化教义,至今牢固不可破除。《周官》说“奔者不禁”,如果无故而不遵从法令,与现在律文中“言若之若同”。“若之”是说“及也”,意思是说不仅禁止男女私奔,而且无故不遵从法令的人都有惩罚罢了。怎么把它解释为重视天时权且允许呢?熊氏《经说》:“媒氏‘若无故之若’,就是说‘及也’。”颜师古注《汉书》“以万人若一郡降”,说:“‘若’是豫及的意思。”《刑统》说“某罪及某罪”,都用“若”字。《周礼·秋官》“凡封国若家”,就是“若”字解释为“及”的例子。郑注却说是“不禁奔,权且允许”,不照下文“若”字的意义。仲春是防止男女私奔的时候,不依礼法结合,以至于淫奔而不能禁止,固然是父母的罪过;以及有错过婚期不嫁,没有丧事等缘故而不遵从婚令的,也是父母的罪过。像这两种情况都加以惩罚,那么一定不会有过了及笄之年还不嫁的女子了。《读书杂钞》:“《周官·媒氏》‘奔者不禁’注说‘重视天时权且允许’。我认为此文极分明,是说让媒氏防止结合昏嫁,如果有私奔的人而不禁止他,如果原本没有丧事等缘故而不使用此令的,则都加以惩罚,不是说权且允许他们私奔。如果读如‘子若孙’之类。”
史氏说:“《内则》说:聘娶为妻,私奔为妾。六礼不完备,叫做奔。奔者不禁,听任他们减省礼仪而成婚。国家有凶荒,家中有丧祸,必定等待礼仪完备,男女就失去婚配时机了。这就叫做有故,没有缘故而不完备礼仪,惩罚是适宜的。”
叶氏时礼经防元曾经读三山林氏的辨析,认为仲春之月令防止男女私奔,在这个时候奔者不禁,扰乱人伦的根本,打开淫恣的门路,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起初我也私下对此表示怀疑,慢慢思考后,《诗》三百篇以夫妇为本,《桃夭》是《周南》的诗,赞美男女以正当的婚姻及时结合;《摽有梅》是《召南》的诗,赞美男女得以及时婚配;《野有死麕》一诗虽然处于乱世,但受文王之化,仍然厌恶无礼;《蝃蝀》一诗虽然处于亡国,但受文公之化,也耻于淫奔。难道在成周盛世,周公制礼,而有奔者不禁的事吗?善于解说《诗》的人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读《周礼》也是这样。大概古代昏礼必须问名,必须纳采,必须请期,必须亲迎,必须六礼完备而后施行,诚然因为婚姻是人伦的大事,嘉礼的重事。春官宗伯以昏礼亲成男女,地官司徒以阴礼教亲,则民不怨恨,遂人以乐昏扰氓,都重视昏礼,怎么在媒氏这里唯独不谨慎呢?每年仲春才防止男女而行昏娶之礼,这是常礼。然而昏娶不一定都在仲春行礼,大概媒氏在这月命令防止罢了,这正是有女怀春的时候。诗人“三星在天”的咏叹,正是说的这个。在这个时候,如果有缘故不能行昏礼,就有不等待礼仪而行的,这叫做奔。奔不是钻穴相窥、逾墙相从的意思,只是因为他们有凶荒札丧而不能完备礼仪罢了,有不等待亲迎而行的,哪里像《桑中》所说的奔呢?所以下文说“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罪之”,是说没有凶荒札丧的变故,有不等待礼仪而相奔的,则有惩罚。查大司徒以荒政十二聚万民,第七条是眚礼,第十条是多昏。大概古代国家有凶荒就减省礼仪而多昏,防止男女无夫家的,所以下文又说“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防之”,是三十而未娶、二十而未嫁的,都因为他们有缘故而防止了。那么仲春之月,如果有缘故而奔的,虽然不禁,不也可以吗?邵氏宝说:妾在礼中很久了,有媵而妾的,有卜而妾的。卜而妾,闻名而趋,不等待六礼,所以叫做奔。传曰疲于奔命,大概说速度快。奔者不一定淫,淫而奔的叫做淫奔。所以女子出嫁有两条路,有聘而嫁的,有奔而嫁的。慎案:天文有织女,主贵女,须女主贱女。贵则嫡也,贱女则诸侯的副宫九媵,大夫的侧室三归。礼所说的买妾,奔则为妾,都是不备礼的意思。先王制礼,难道不想六礼都完备而后归吗?礼不下庶人,是形势所迫。所以仲春奔者不禁,恐怕失时。荒年杀礼,多昏想要繁育。
蕙田案:媒氏奔者不禁,后人因此怀疑《周礼》的很多了。诸儒说法虽不同,都有精义可取,因此都并存。
《诗·召南·野有死麕》:有女怀春【传:怀思也。春不暇待秋也。笺:有贞女思仲春以礼与男防。】疏:传以秋冬为正昏,这里说春,是因为此女年二十,期限已尽,不暇等待秋天。此思春,思仲春,想要他以礼来。笺以仲春为昏时,所以知道贞女思仲春之月以礼与男防,不是说仲春之月才开始思遣媒。
严氏粲说:“春是天地交感,万物孶生的时候。圣人顺天地万物之情,令媒氏以仲春防男女。所以女子怀想婚姻的,叫做怀春。”
蕙田案:毛以秋冬为嫁娶之期,郑以仲春大防男女为据,两种说法不同。严氏发挥郑说,最为有理,毛说不可从。
《诗》邶风“匏有苦叶,雝雝鸣雁。旭日始旦,士如归妻。迨冰未泮【传:迨,及也
。泮,散也。笺:归妻,使之来归于己,谓请期也。氷未散,正月中以前也。二月可以昏矣】白虎通》:「嫁娶必以春者,春天地交通,万物始生,隂阳交接之时也。《诗》云:『士如归妻,迨氷未泮。』」
译泮,就是散开的意思。郑玄笺注说:“归妻,指让妻子来归附自己,这说的是请期(商定婚期)的礼仪。冰还没有散开,指的是正月及正月以前。到了二月就可以举行婚礼了。”《白虎通》说:“嫁娶一定要在春天,是因为春天天地之气交感,万物开始生长,是阴阳交接的时候。《诗经》说:‘男子若要迎娶妻子,要趁着冰还没有融化。’”
豳风·七月》:春日迟迟,采蘩祁祁。女心伤悲,殆及公子同归。
东山「仓庚于飞,熠燿其羽。之子于归,皇驳其马。亲结其缡,九十其仪。其新孔嘉,其旧如之何【笺:仓庚,仲春而鸣,嫁娶之候也。之子于归,谓始嫁时也。疏:郑以仲春为昏月。月令「仲春仓庚鸣」,序云「乐男女得以及时」,故知作者以仓庚鸣为嫁娶之候。归士始行之时,以仲春新合昏礼也。毛以秋冬为昏,此义必异于郑,宜以仓庚为兴】
大戴礼》夏小正:二月,绥多士女【注:绥,安也。冠子娶妇之时也】
礼记·月令》:仲春之月,元鸟至。至之日,以太牢祀于髙禖。天子亲徃【注:元鸟,燕也。燕以施生,时来巢人堂宇,而孚乳,娶嫁之象也。媒氏之官以为候】家语》:霜降而妇功成,嫁娶者行焉。冰泮而农桑起,昏礼而杀于此。男子者,任天道而长万物者也。
束晳昏姻以时,议《春秋》二百四十年,鲁女出嫁,夫人来归,大夫迎女,天王取后,自正月至十二月,悉不以得时失时为贬褒,何限于仲春?季秋以相非哉?夫《春秋》举秋毫之善,贬纎介之恶,故春狩于郎,书时,礼也;夏城中丘,书不时也。此人间小事,犹书得时失时,况昏姻人伦端始,礼之大者,不讥得时失时,不善者耶?若昏姻季秋期尽,仲春则隐二年冬十月,夏之八月,未及季秋,伯姬归于纪,周之季春,夏之正月也;桓九年春季,姜归于京师;庄二十五年六月,夏之四月也,已过仲春,伯姬归于纪,或出盛时之前,或在期尽之后,而经无贬文,三传不讥,何哉?凡诗人之兴,取义繁广,或举譬类,或称所见,不必皆可以定候也。又案《桃夭》篇,叙美昏姻以时,盖谓盛壮之时,而非日月之时,故“灼灼其华”,喻以盛壮,非谓嫁娶当用《桃夭》之月。其次章云:“其叶蓁蓁,有蕡其寔之子于归”,此岂在仲春之月乎?又《摽有梅》三章,注曰:“夏之向晚,迨冰未泮,正月以前,草虫喓喓,末秋之时”,或言嫁娶,或美男女及时,然咏各异矣。《周礼》以仲春防男女之无夫家者,盖一切相配合之时,而非常人之节。《曲礼》曰:“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故日月以告君,斋戒以告鬼神。若常人必在仲春,则其日月有常,不得前却,何复日月以告君乎?夫冠昏笄嫁,男女之节,冠以二十为限,而无春秋之期;笄以嫁而设,不以日月为断,何独嫁娶当系于时月乎?
通典》嫁娶时月议案:郑▯嫁娶必以仲春之月。王肃以为秋冬嫁娶之时也。仲春期尽之时矣。孙卿云:霜降迎女,冰泮杀止。《孔子家语》云:羣生闭藏于隂,而为化育之始。故圣人因时以合偶男女,穷天数。霜降而妇功成,嫁娶者行焉。冰泮而农桑起,昏礼杀于此焉。又云:冬合男女,春班爵位,皆谓顺也。王肃云:昏姻始于季秋,止于仲春。不言春不可以嫁也。而马昭多引《春秋》以为之证,反《诗》相难,错矣。两家俱失义,皆不通。通年聴昏,盖古正礼也。今案士昏礼,请期之辞云:惟是三族之不虞,卜得吉日则可配合。昏姻之义在于贤淑,四时通用,协于诗礼。安可以秋冬之节方为好合之期?先贤以时月为限,恐非至当。束氏之说畅于礼矣。
蕙田案:嫁娶时月,王、郑不同,《通典》两非之。主束氏之说,谓四时通用,是也。
右昏时
书益稷予创若时娶于涂山【疏:哀七年《左氏传》云:禹防诸侯于涂山,涂山,国名,娶于涂山,言其所娶之国耳,非就妻家见妻也】
周礼》春官大宗伯之职,以嘉礼亲万民。以昏冠之礼,亲成男女。
【郑氏锷曰:昏者,礼之本。昏以亲男女之情也】
蕙田案:昏礼掌于宗伯,通上下而言之者也。
典瑞,谷圭以聘女【注:谷圭亦王使之瑞节】
【郑氏锷曰:圭之长七寸而为文如谷粟者,名曰谷圭。葢与谷之文同也。昏礼有六,其五用雁,以其束帛可执,故纳币用元纁。天子加以谷圭,故曰以聘女】
冬官玉人之事,谷圭七寸,天子以聘女。
【易氏祓曰》:「谷善也
译《豳风·七月》:春日漫长,采白蒿的人众多。女子心中悲伤,担心快要与公子一同归来。
《东山》:黄鹂飞翔,羽毛光彩闪耀。这位女子出嫁,马匹毛色斑驳。母亲亲自为她系上佩巾,礼仪多达九十种。新婚之时非常美好,那么旧日的情状又当如何呢?【笺:黄鹂在仲春鸣叫,这是嫁娶的时令。这位女子出嫁,是指刚开始出嫁的时候。疏:郑玄认为仲春是婚嫁的月份。《月令》说“仲春黄鹂鸣叫”,《诗序》说“使男女能够及时婚配”,所以知道作者以黄鹂鸣叫作为嫁娶的时令。士人开始行动的时候,正值仲春新行婚礼。毛亨认为秋冬是婚嫁之时,此义必定与郑玄不同,应当以黄鹂起兴】
《大戴礼记·夏小正》:二月,安抚众多的士女【注:绥,安抚。这是男子冠礼、娶妇的时候】
《礼记·月令》:仲春之月,燕子到来。燕子到来的日子,用太牢祭祀高禖。天子亲自前往【注:元鸟,就是燕子。燕子因为施生,此时来在人的堂宇筑巢,孵卵哺乳,这是娶嫁的象征。媒氏之官以此作为时令】
《家语》:霜降时妇人的工作完成,嫁娶之事开始进行。冰融化时农桑兴起,婚礼便在此时停止。男子是承担天道、生长万物的人。
束晳论嫁娶应合乎时令,议论道:《春秋》二百四十年间,鲁国女子出嫁,夫人来归,大夫迎女,天王娶后,从正月至十二月,都不以是否合乎时令来贬斥或褒扬,为何限定在仲春?为何在季秋互相非议呢?《春秋》举出秋毫般的善行,贬斥细微的恶行,所以春天在郎地狩猎,记载时令,是合乎礼的;夏天在城中丘筑城,记载不合时令。这些人间小事,尚且记载是否合乎时令,何况婚姻是人伦的开端,是礼中大事,不讥讽是否合乎时令,难道不是不善吗?如果婚姻在季秋截止,那么隐公二年冬十月,即夏历八月,未到季秋,伯姬归于纪,周历季春,即夏历正月;桓公九年春季,姜归于京师;庄公二十五年六月,即夏历四月,已过仲春,伯姬归于纪,有的出在盛时之前,有的在截止之后,而经文没有贬斥的文字,三传也不讥讽,为什么呢?凡是诗人的起兴,取义广泛,有的举出比喻,有的称述所见,不一定都可以用来确定时令。又考察《桃夭》篇,叙述赞美婚姻合乎时令,大概是指盛壮之时,而非日月之时,所以“灼灼其华”,比喻盛壮,不是说嫁娶应当用《桃夭》的月份。其次章说:“其叶蓁蓁,有蕡其寔之子于归”,这难道是在仲春之月吗?又《摽有梅》三章,注说:“夏之向晚,迨冰未泮,正月以前,草虫喓喓,末秋之时”,有的言说嫁娶,有的赞美男女及时,然而咏叹各异。《周礼》以仲春防止男女没有夫家的,大概是一切相配合之时,而非常人的节令。《曲礼》说:“男女如果没有媒人,不相知名”,所以用日月来告知君主,斋戒来告知鬼神。如果常人必须在仲春,那么其日月有常,不得前后,为何还要用日月来告知君主呢?冠礼、婚礼、笄礼、嫁娶,男女的节令,冠礼以二十岁为限,而没有春秋的期日;笄礼因嫁而设,不以日月为断,为何唯独嫁娶应当系于时月呢?
《通典》嫁娶时月议案:郑玄认为嫁娶必在仲春之月。王肃认为秋冬是嫁娶之时。仲春是期尽之时。孙卿说:霜降迎女,冰泮杀止。《孔子家语》说:群生闭藏于阴,而为化育之始。所以圣人因时以合偶男女,穷天数。霜降而妇功成,嫁娶者行焉。冰泮而农桑起,昏礼杀于此焉。又说:冬合男女,春班爵位,皆谓顺也。王肃说:昏姻始于季秋,止于仲春。不说春天不可以嫁。而马昭多引《春秋》以为之证,反而与《诗》相难,错了。两家俱失义,皆不通。通年听任婚嫁,大概是古正礼。今案士昏礼,请期之辞云:惟是三族之不虞,卜得吉日则可配合。昏姻之义在于贤淑,四时通用,协于诗礼。安可以秋冬之节方为好合之期?先贤以时月为限,恐非至当。束氏之说畅于礼矣。
蕙田案:嫁娶时月,王肃、郑玄不同,《通典》两非之。主束氏之说,谓四时通用,是也。
右昏时
《尚书·益稷》:我顺应这个时令,娶于涂山【疏:哀公七年《左氏传》云:禹防诸侯于涂山,涂山,国名,娶于涂山,言其所娶之国耳,非就妻家见妻也】
《周礼》春官大宗伯之职,以嘉礼亲万民。以昏冠之礼,亲成男女。
【郑氏锷曰:昏者,礼之本。昏以亲男女之情也】
蕙田案:昏礼掌于宗伯,通上下而言之者也。
《典瑞》,谷圭以聘女【注:谷圭亦王使之瑞节】
【郑氏锷曰:圭之长七寸而为文如谷粟者,名曰谷圭。葢与谷之文同也。昏礼有六,其五用雁,以其束帛可执,故纳币用元纁。天子加以谷圭,故曰以聘女】
《冬官·玉人》之事,谷圭七寸,天子以聘女。
【易氏祓曰:「谷善也
,聘女嘉礼之至善者也】
【王氏曰:以谷不失性,生生而不穷也,故天子以纳徴】
译聘娶女子,是嘉礼中最为完善的礼仪。王氏说:用谷物作为聘礼不违背事物的本性,能生生不息而没有穷尽,所以天子在纳征时采用谷物。
【郑氏锷曰:七寸者,少阳之数也。故天子用七寸,盖男下女之义也】
【王氏昭禹曰:典瑞言“以和难,以聘女”,此不言和难,葢玉人为谷圭,以用于天子聘女为主】
竹书纪年》:成王三十三年,命王世子钊如房逆女,房伯祈归于宗周。
春秋桓公八年冬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注:王使鲁主昏,故祭公来受命而迎也。天子无外,故因称王后。疏:既书其来,又言遂逆,是先来见鲁君,然后向纪。知王使鲁主昏,故祭公来受鲁命而往迎也。凡昏姻皆宾主敌体,相对行礼。天子嫁女于诸侯,使诸侯为主,令与夫家为礼。天子聘后于诸侯,亦使诸侯为主,令与后家为礼。嫁女则送女于鲁,令鲁嫁女与人。迎后则令鲁为主,使鲁遣使徃逆。故祭公受鲁命也。嫁王女者,王姬至鲁,而后至夫家。其王后昏后不来至鲁者,以王姬至鲁,待夫家之逆以为礼,故须至鲁。后则王命已成于鲁,无事故即归京师。于逆称王后,举其得王之命。后礼已成于归,称季姜,申父母之尊,言子尊不加于父母。从父母之家而将归于王,据父母之家为文,故于归申父母之尊也。公羊説:天子至庶人皆亲迎。左氏説:王者至尊,无敌体之义,不亲迎。郑康成驳之曰:文王亲迎于渭滨,即天子亲迎也。天子虽尊,其于后则夫妇也,夫妇判合,礼同一体,所谓无敌,岂施于此哉?礼记哀公问曰:冕而亲迎,不已重乎?孔子对曰:合二姓之好,以继先圣之后,以为天地之主,非天子则谁乎?是郑以天子当亲迎也。此注之意犹以为天子不亲迎者,以此时祭公迎后,传言礼也。刘夏逆后,讥卿不行,皆不讥王不亲行,明是王不当亲也。文王之迎太姒,身为公子,迎在殷世,未可据此以为天子礼也。孔子之对哀公,自论鲁国之法,鲁周公之后,得郊祀上帝,故以先圣天地为言耳,其意非说天子礼也。且郑康成注礼,自以先圣为周公,及驳异议,则以为天子二三其説,自无定矣】
蕙田案:天子不亲迎,此疏最直捷。
左氏传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礼也【注:天子娶于诸侯,使同姓诸侯为之主,祭公来受命于鲁,故曰礼】公羊传祭公者,何?天子之三公也。何以不称使?昏礼不称主人。遂者,何?生事也。大夫无遂事,此其言遂,何?成使乎我也。其成使乎我,奈何?使我为媒,可则因用是徃逆矣【注:昏礼成于五先:纳采、问名、纳吉、纳徴、请期,然后亲迎。时王者遣祭公来,使鲁为媒,可则因用鲁徃迎之,不复成礼,疾王者不重妃匹,逆天下之母】女在其国称女,此其称王后,何?王者无外,其辞成矣谷梁传其不言使焉,何也?不正其以宗庙之大事即谋于我,故弗与使也【注:时天子命祭公就鲁共卜择纪女可中后者便逆之,不复反命】遂纪事之辞也,其曰遂逆王后,故略之也。故曰天子无外,王命之则成矣。刘氏曰:为之节者,王当使大夫命鲁侯曰:予一人不能独任天地宗庙之事,未有内主,予一人将卜于纪姜氏,委诸伯父,伯父其以予敬若先王之礼。鲁侯稽首对曰:天子有命,敢有弗恭。使者以是言也,复于王。鲁使大夫请于纪侯曰:天子使某来命我寡君曰:予一人不能独任天地宗庙之事,未有内主,予一人将卜于纪姜氏,使某也以告主人。宜固辞,固辞不获命,主人曰:某也固辞不获命,敢不敬从先守某公之遗女若而人,夫妇所生若而人,然后天子命以其吉,使上大夫用王后之礼逆以归也。此岂人臣之所当遂于竟外哉
【胡氏宁曰:或曰天子必亲迎,信乎?太上无敌于天下,虽诸父昆弟莫不臣,适四方诸侯莫敢有其室。若屈万乗之尊而逺行,亲迎之礼,即何无敌于天下之有?或曰:王后所与共事天地宗庙,继万世之重者,其礼当如之何?使同姓诸侯主其辞命,卿徃逆公监之,父母之国,诸卿皆送至京师舍而止,然后天子亲迎,以入其纳王后之礼乎】
【家氏▯翁曰:昏礼不称主人者,谓天子虽尊,不自为主人也。左氏庄十八年,虢公、晋侯、郑伯使原庄公逆王后于陈,陈妫归
译郑氏锷说:七寸是少阳的数目。所以天子使用七寸的圭,大概体现了男卑女尊的意义。
王氏昭禹说:《典瑞》篇说“用来和解危难,用来聘娶女子”,这里没有说和解危难,大概是因为玉人制作谷圭,主要是用于天子聘娶女子。
《竹书纪年》记载:周成王三十三年,命令王世子姬钊前往房国迎娶女子,房国伯父祈将女儿嫁到宗周。
《春秋》桓公八年冬季,祭公来到鲁国,于是从纪国迎回王后。【注:周王派遣鲁国主持婚礼,所以祭公前来接受命令而去迎接。天子没有外臣,所以直接称为王后。疏:既然记载了他来,又说于是迎回,说明是先来拜见鲁君,然后才前往纪国。知道是周王让鲁国主持婚礼,所以祭公接受鲁国的命令而去迎接。凡是婚姻都是宾主地位对等,相对行礼。天子将女儿嫁给诸侯,让诸侯做主人,让他与夫家行礼。天子从诸侯那里聘娶王后,也让诸侯做主人,让他与女方家行礼。嫁女则把女儿送到鲁国,让鲁国替她出嫁。迎后则让鲁国做主人,让鲁国派遣使者前往迎接。所以祭公接受鲁国的命令。嫁王女的情况,王姬到了鲁国,然后才到夫家。而王后婚礼后不来到鲁国,是因为王姬到了鲁国,等待夫家前来迎接以符合礼制,所以必须到鲁国。王后则王命在鲁国已经完成,没有事故就返回京师。在迎接时称王后,是举出她得到了王的命令。王后的礼仪在归宁时已经确定,称季姜,是申明父母的尊贵,说明子女的尊贵不能加于父母之上。从父母家将要归往王宫,依据父母家来行文,所以在归宁时申明父母的尊贵。《公羊传》说:天子到庶人都亲自迎接。《左氏传》说:王者至尊,没有对等主体的意义,不亲自迎接。郑康成驳斥说:文王在渭滨亲自迎接,就是天子亲自迎接。天子虽然尊贵,但对于王后则是夫妇关系,夫妇结合,礼仪如同一体,所谓没有对等主体,难道适用于这里吗?《礼记·哀公问》说:戴着冕冠亲自迎接,不是太隆重了吗?孔子回答说:联合两个姓氏的友好,以继承先圣的后代,作为天地的主宰,除了天子还有谁呢?这是郑康成认为天子应当亲自迎接。此注的意思仍然认为天子不亲自迎接,因为此时祭公迎接王后,传言说是合乎礼制的。刘夏迎接王后,讥讽卿大夫不亲自前往,都不讥讽王不亲自前往,明显是王不应当亲自前往。文王迎接太姒,当时身为公子,迎娶在殷商时代,不能据此作为天子之礼。孔子回答哀公,是论述鲁国的法规,鲁国是周公的后代,得以郊祀上帝,所以以先圣天地来说,其意并非论述天子之礼。况且郑康成注释礼书,自己以先圣为周公,等到驳斥异议时,又认为天子,说法前后不一,没有定论了】
蕙田按语:天子不亲自迎接,此疏最为直截了当。
《左氏传》记载祭公来,于是从纪国迎回王后,合乎礼制。【注:天子从诸侯那里娶妻,让同姓诸侯做主人,祭公来鲁国接受命令,所以说合乎礼制】《公羊传》说:祭公是谁?是天子的三公。为什么不称派遣?婚礼不称主人。遂是什么意思?是擅自做主的事。大夫没有擅自做主的事,这里说遂,是什么意思?是成全我的使命。他如何成全我的使命?让我做媒人,如果可行就借此前往迎接。【注:婚礼完成于五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然后亲自迎接。当时王者派遣祭公来,让鲁国做媒人,如果可行就借此前往迎接,不再完成其他礼仪,疾恨王者不重视妃匹,不亲自迎接天下的母亲】女子在其本国称女子,这里称王后,是什么意思?王者没有外臣,其言辞已经确定。《谷梁传》说:为什么不称派遣?是不认为他把宗庙的大事就商量于我,所以不承认是派遣。【注:当时天子命令祭公到鲁国共同占卜选择纪国女子适合做王后的,就迎接她,不再返回复命】遂是记载连续事件的词,这里说于是迎回王后,所以简略记载。所以说天子没有外臣,王命下达就确定了。刘氏说:为他制定礼节,王应当派遣大夫命令鲁侯说:我一人不能独自承担天地宗庙的事务,没有内主,我一人将在纪国姜氏中占卜,委托给伯父,伯父请用我的敬意遵循先王的礼仪。鲁侯叩头回答说:天子有命令,怎敢不恭敬。使者用这些话,向王复命。鲁国派遣大夫请求纪侯说:天子派遣我来命令我们国君说:我一人不能独自承担天地宗庙的事务,没有内主,我一人将在纪国姜氏中占卜,派遣我来告知主人。应当坚决推辞,坚决推辞不能获准,主人说:我坚决推辞不能获准,怎敢不恭敬遵循先守某公留下的女子若干人,夫妇所生的女子若干人,然后天子命令以吉日,派遣上大夫用王后的礼仪迎接她归来。这难道是臣子应当在境外擅自做主的吗?
【胡氏宁说:有人说天子必定亲自迎接,可信吗?太上至尊无敌于天下,即使是诸父兄弟没有不称臣的,前往四方诸侯没有敢拥有自己宫室的。如果屈尊万乘之尊而远行,亲自迎接的礼仪,那还有什么无敌于天下呢?有人说:王后是与王共同侍奉天地宗庙,继承万世重任的人,她的礼仪应当如何?让同姓诸侯主持辞命,卿前往迎接,公监督,父母之国,众卿都送到京师住宿停止,然后天子亲自迎接,以完成纳入王后的礼仪吗】
【家氏〇翁说:婚礼不称主人,是说天子虽然尊贵,不自己做主人。《左氏传》庄公十八年,虢公、晋侯、郑伯派遣原庄公从陈国迎回王后,陈妫归
于京师,不曰王使,而曰虢、晋、郑使之逆,此不称主人之明证也。祭公何以来乎?周制,天子与诸侯为昏,则使同姓诸侯为之主。鲁以周公之从为王主礼,其来旧矣。谷乃云不正,其以宗庙之大事即谋于我,其未然与?刘原父谓三公乃师傅之官,以为任之重使之轻。愚谓周之三公即宰相也。天子不行亲迎之礼,而使其宰徃逆,所以重大昏之始,其未为失欤】
译在京城,不说成是周王派遣,而说成是虢国、晋国、郑国派遣去迎接,这是不称主婚人的明显证据。祭公为什么前来呢?按照周朝的礼制,天子与诸侯联姻,就派遣同姓诸侯担任主婚人。鲁国因为周公的缘故,担任天子婚礼的主婚人,这种惯例由来已久。谷氏却说这样做不合礼制,认为宗庙这样的大事竟然来咨询我,这难道不是没有根据的吗?刘敞认为三公是师傅一类的官职,认为职位重要而使命轻微。我认为周朝的三公就是宰相。天子不亲自执行迎亲的礼仪,而派遣他的宰相前去迎接,以此来重视盛大婚礼的开端,这难道算是失礼吗?
蕙田案家氏之言近是
九年春,纪季姜归于京师。《公羊传》:其辞成矣,则其称纪季姜何?自我言纪父母之于子,虽为天王后犹曰吾季姜【注明:子尊不加于父母,书季姜归者,明鲁为媒,当有送迎之礼】谷梁传为之中者,归之也【注:中谓关与昏事】
【胡传徃逆则称王后,既归何以书?季姜自逆者而言,则当尊崇其匹,内主六宫之政,使妃妾不得以上僣,故从天王所命而称王后,示天下之母仪也。自归者而言,则当樛屈逮下,使夫人嫔妇皆得进御于君,而无嫉妬之心,故从父母所子而称季姜,化天下以妇道也】
庄公十八年,左氏传:虢公、晋侯、郑伯使原庄公逆王后于陈。陈妫归于京师,实惠后【注:虢、晋朝王,郑伯又以齐执其卿,故求王为援,皆在周倡义为王定昏。陈人敬从,得同姓宗国之礼,故传详其事。不书,不告陈妫后号惠后】
宣公六年,《左氏传》:夏,定王使子服求后于齐【注:子服,周大夫】冬,召桓公逆王后于齐。
襄公十二年《左氏传》:灵王求后于齐,齐侯问对,于晏桓子。桓子对曰:「先王之礼辞有之,天子求后于诸侯,诸侯对曰:『夫妇所生若而人,妾妇之子若而人。无女而有姊妹及姑姊妹,则曰:『先守某公之遗女若而人。』』齐侯许昏,王使隂里结之。」
十四年,左氏传:「王使刘定公赐齐侯命曰:『昔伯舅太公,右我先王,股肱周室,师保万民,世胙太师,以表东海。王室之不坏,繄伯舅是赖。今余命女环,兹率舅氏之典,纂乃祖考,无忝乃旧,敬之哉,无废朕命【注:将昏于齐故也】
十五年,刘夏逆王后于齐。《左氏传》:「官师从单靖公逆王后于齐,卿不行,非礼也【注:官师,刘夏也。天子官师非卿也。天子不亲昏,使上卿逆,而公监之,故曰卿不行非礼】公羊传》:「刘夏逆王后于齐,外逆女不书,此何以书?过我也。」
蕙田案以上天子昏
诗》大雅「大明」:天监在下,有命既集。文王初载,天作之合。在洽之阳,在渭之涘。文王嘉止,大邦有子。
朱子诗传》:「嘉,昏礼也。大邦,莘国也。子,太姒也。」
大邦有子,伣天之妹,文定厥祥,亲迎于渭,造舟为梁,不显其光【笺:文王闻太姒之贤,则美之曰:「大邦有子女,可以为妃,乃求昏。」传:伣,罄也。笺:既使问名,还则卜之,又知太姒之贤,尊之如天之有女弟。问名之后,卜而得吉,则文王以礼定其吉祥,谓纳币也。亲迎于渭,贤女配圣人,得其宜,故备礼也。传:天子造舟,诸侯维舟,大夫方舟,士特舟。造舟然后可以显其光辉。笺:迎太姒而更为梁者,欲其昭著,示后世敬昏礼也。天子造舟,周制也,殷时未有等制。疏:知太姒之贤,言大邦之有子女,言尊敬之罄,作是天之妹,然言尊重之甚也。卜而得吉,行纳吉之礼,言太姒之有文徳,文王则以礼定其卜吉之善祥,谓使人纳币,则礼成昏定也。既纳币于请期之后,文王亲徃迎之于渭水之傍,造其舟以为桥梁,敬重若此,岂不明其礼之有光辉乎?美大其事而造舟,若礼先冇之,不应特述,明是文王所创制也。以传歴言舟之等级,故申之云:天子造舟,周制也,殷时未有等制。知者,若先有等制,则下不僣上,文王虽欲重昏礼,岂得僣天子乎?文王敬重昏事,始作而用之后世,以文王所用,故制为天子法耳】
诗·周南·闗雎》序:「闗雎,后妃之徳也。风之始也,所以风天下而正夫妇也。周南、召南,正始之道,王化之基。是以闗雎乐得淑女以配君子,忧在进贤,不淫其色;哀窈窕,思贤才,而无伤善之心焉。是闗雎之义也。」
闗闗雎鸩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召南·鹊巢序:鹊巢,夫人之徳也。国君积行累功以致爵位,夫人起家而居有之,徳如鸤鸠,乃可以配焉【笺:起家而居有之,谓嫁于诸侯也。夫人有均壹之徳如鸤鸠,然而后可配国君】
维鹊有巢,维鸠居之。之子于归,百两御之【传:百两,百乗也。诸侯之子嫁于诸侯
译蕙田按:家氏的说法比较正确。
鲁公九年春天,纪季姜嫁到京师。《公羊传》说:既然已经成婚,为什么还称她为纪季姜呢?从纪国父母的角度来说,对于女儿,即使她成为天子的王后,仍然称她为“我们的季姜”【注:子女对父母不敢以尊称相称,记载季姜归嫁,是为了表明鲁国作为媒人,应当有送迎之礼】。《谷梁传》说:参与其中的人,就是送她回去的人【注:中,指参与婚嫁之事】。
【胡传:如果是去迎接,就称王后;既然已经嫁回,为什么还要记载呢?从迎接者的角度来看,应当尊崇她的配偶,让她主持六宫政事,使妃妾不敢以上位僭越,所以遵循天子的任命而称王后,向天下展示母亲的仪范。从出嫁者的角度来看,应当谦卑顺从下属,使夫人和嫔妇都能进见君主,而没有嫉妒之心,所以遵循父母的称呼而称季姜,用妇道教化天下】
鲁庄公十八年,《左氏传》记载:虢公、晋侯、郑伯派原庄公到陈国迎接王后。陈妫嫁到京师,这就是惠后【注:虢国、晋国朝见周王,郑伯又因为齐国拘捕了其卿大夫,所以寻求周王作为援助,都在周朝倡导大义,为王定婚。陈国人恭敬顺从,符合同姓宗国的礼制,所以传文详细记载此事。《春秋》不记载,是因为陈国没有告知陈妫的王后称号惠后】
鲁宣公六年,《左氏传》记载:夏天,定王派子服到齐国求取王后【注:子服,是周朝的大夫】。冬天,召桓公到齐国迎接王后。
鲁襄公十二年,《左氏传》记载:灵王到齐国求取王后,齐侯询问晏桓子如何回答。桓子回答说:“先王的礼辞中有规定,天子到诸侯国求取王后,诸侯回答说:‘正妻所生的女儿有几人,妾妇所生的女儿有几人。如果没有女儿而有姐妹及姑母的女儿,就说:‘先君留下的女儿有几人。’”齐侯答应婚事,周王派隂里去缔结婚约。
鲁襄公十四年,《左氏传》记载:“周王派刘定公赐给齐侯命令说:‘从前伯舅太公,辅佐我先王,是周室的股肱之臣,教导保护万民,世代享有太师的爵位,以表彰东海之滨。王室之所以没有败坏,全靠伯舅。现在我命令你环,遵循舅氏的典章,继承你祖先的基业,不要辱没你的旧业,要恭敬啊,不要废弃我的命令【注:因为将要与齐国通婚】’
鲁襄公十五年,刘夏到齐国迎接王后。《左氏传》记载:“官师跟随单靖公到齐国迎接王后,卿没有去,是不合礼的【注:官师,就是刘夏。天子的官师不是卿。天子不亲自迎亲,派上卿去迎接,而公去监督,所以说卿不去是不合礼的】。《公羊传》说:“刘夏到齐国迎接王后,外国迎娶女子不记载,这里为什么记载呢?是因为有过失。”
蕙田按:以上记载的是天子婚嫁之事。
《诗经·大雅·大明》:“上天监视在下,天命已经降临。文王初年,上天为他结成良缘。在洽水的北岸,在渭水的岸边。文王赞美她,大国有一位女子。
朱子《诗传》:“嘉,是婚礼。大邦,是莘国。子,是太姒。”
大国有一位女子,好比天帝的妹妹,文王以礼确定吉祥,亲自到渭水迎接,造船作为桥梁,彰显其光辉【笺:文王听说太姒贤德,就赞美说:‘大国有一位女子,可以成为妃子,于是求取婚姻。’传:伣,是罄。笺:已经派人问名,回来就占卜,又知道太姒贤德,尊崇她如同天帝的妹妹。问名之后,占卜得到吉兆,那么文王以礼确定其吉祥,指的是纳币。亲自到渭水迎接,贤女配圣人,得其宜,所以备办礼仪。传:天子造船,诸侯系船,大夫并船,士单独用船。造船然后可以彰显其光辉。笺:迎接太姒而另外造桥,是想让它昭著,向后世显示对婚礼的敬重。天子造船,是周朝的制度,殷朝时没有等级制度。疏:知道太姒贤德,说大国有一位女子,说尊敬她如同天帝的妹妹,是说尊重她到了极点。占卜得到吉兆,行纳吉之礼,说太姒有文德,文王则以礼确定其占卜吉兆的善祥,指的是派人纳币,那么礼成婚定。在请期之后纳币,文王亲自到渭水旁边迎接,造船作为桥梁,敬重到如此地步,难道不明显其礼的光辉吗?美化大事而造船,如果礼制先前就有,不应特别叙述,明白是文王所创制的。因为传文历述舟的等级,所以申说:天子造船,是周朝的制度,殷朝时没有等级制度。知道这一点,如果先前有等级制度,那么下位不敢僭越上位,文王虽然想重视婚礼,难道能僭越天子吗?文王敬重婚事,开始制作并用于后世,因为文王所用,所以制定为天子的法度】
《诗经·周南·关雎》序:“关雎,是后妃的德行。是风诗的开端,用来教化天下而端正夫妇关系。周南、召南,是正始之道,王化的基础。所以关雎乐于得到淑女以配君子,忧虑在于进用贤人,不沉溺于美色;哀怜窈窕淑女,思念贤才,而没有伤害善人的心思。这是关雎的意义。”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召南·鹊巢》序:鹊巢,是夫人的德行。国君积累德行和功绩以致获得爵位,夫人起家而居住其中,德行如同鸤鸠,才可以匹配【笺:起家而居住其中,指的是嫁于诸侯。夫人有均一的德行如同鸤鸠,然后才可以匹配国君】
维鹊有巢,维鸠居之。之子于归,百两御之【传:百两,是百辆。诸侯的女儿嫁于诸侯】
,送御皆百乗。疏:士昏礼,从车二乗。其天子与大夫送迎则无文。以言夫人之嫁,自乗家车,故郑箴膏肓引士昏礼曰:「主人爵弁纁裳,从车二乗,妇车亦如之。有裧则士妻始嫁,乗夫家之车也。」又引此诗乃云:「此国君之礼,夫人自乗其家之车也。」然宣五年,齐高固及子叔姬来反焉。何彼秾矣,美王姬之车。故郑箴膏肓又云:「礼虽散亡,以诗义论之,天子以至大夫皆有留车反马之礼。」故泉水云「还车言迈」,笺云:「还车者,嫁时乗来,今思乗以归,是其义也。」知夫人自乗家车也。言迓之者,夫自以其车迎之,送之则其家以车送之,故知壻车在百两迎之中,妇车在百两将之中,明矣】维鹊有巢,维鸠方之。之子于归,百两将之。维鹊有巢,维鸩盈之。之子于归,百两成之。《卫风·硕人》:硕人其颀,衣锦褧衣【传:夫人徳盛而尊嫁,则锦衣加褧襜。笺:国君夫人翟衣而嫁,今衣锦者在涂之所服也】硕人敖敖,说于农郊【笺:说当作襚,衣服曰襚,今俗语然,此言庄姜始来,更正衣服于卫近郊】四牡有骄,朱幩镳镳,翟茀以朝【传:骄,壮貌。幩,饰也。人君以朱纒镳,扇汗且以为饰。镳镳,盛貌。翟翟,车也。夫人以翟羽饰车,茀,蔽也。笺:此言庄姜自近郊既正衣服,乗是车马以入君之朝,皆用嫡夫人之正礼】
译送亲和迎亲的车辆都各有一百乘。疏文说:《士昏礼》规定,随从车辆为两乘。至于天子和大夫送亲迎亲的礼仪,经文中没有记载。因为提到夫人出嫁,是乘坐娘家车辆,所以郑玄在《箴膏肓》中引用《士昏礼》说:“主人头戴爵弁、身穿浅红色下裳,随从车辆两乘,新娘的车也如此。如果有车帷,那么士的妻子初次出嫁,是乘坐夫家的车。”又引用这首诗却说:“这是国君的礼仪,夫人是乘坐娘家车辆出嫁的。”然而《春秋》宣公五年,齐国的高固和子叔姬来返马。《何彼秾矣》赞美王姬的车驾。所以郑玄在《箴膏肓》中又说:“礼仪虽然散失,根据《诗经》的含义来推论,从天子到大夫都有留车返马的礼仪。”所以《泉水》篇说“还车言迈”,郑玄笺注说:“还车,是出嫁时乘坐来的车,现在思念乘坐它回去,这就是它的含义。”由此可知夫人是乘坐娘家车辆出嫁的。说迎亲的人,是丈夫用自己的车去迎接;送亲则是娘家用车送行,所以知道新郎的车包含在一百辆迎亲车之中,新娘的车包含在一百辆送亲车之中,这是很明白的。喜鹊筑好了巢,斑鸠占据了它。这位女子要出嫁,一百辆车送她前往。喜鹊筑好了巢,鸩鸟填满了它。这位女子要出嫁,一百辆车成全她。《卫风·硕人》:那位美人身材修长,穿着锦衣外罩麻纱罩衫。传文说:夫人德行盛大且尊贵出嫁,就在锦衣外加罩衫。笺注说:国君夫人穿翟衣出嫁,现在穿锦衣是在路途上所穿的。那位美人仪态美好,在郊外更换了衣服。笺注说:“说”应当作“襚”,衣服叫襚,现在俗语如此,这里说庄姜刚来时,在卫国近郊更换了衣服。四匹公马强壮矫健,红色的马饰鲜明耀眼,翟羽装饰的车子去朝见。传文说:骄,是强壮的样子。幩,是装饰。人君用红丝缠绕马勒,既用来扇汗又作为装饰。镳镳,是盛美的样子。翟翟,是车。夫人用翟羽装饰车子,茀,是遮蔽物。笺注说:这里说庄姜从近郊更换好衣服后,乘坐这车马进入君主的朝廷,都采用了嫡夫人的正式礼仪。
大雅·韩奕》:韩侯取妻,汾王之甥,蹶父之子。韩侯迎止于蹶之里,百两彭彭,八鸾锵锵,不显其光。
周礼》冬官玉人,大璋亦如之,诸侯以聘女。
【陈氏祥道曰:以文考之,书继天子以聘女之后,亦如之者,亦如谷圭之七寸。葢聘女,天子以圭,诸侯以璋,是为降杀之等】
春秋隠公二年九月,纪裂繻来逆女。十月,伯姬归于纪。左氏传:纪裂繻来逆女,卿为君逆也。公羊传:纪履
緰者何?纪大夫也。何以不称使?昏礼不称主人【注:为养防逺耻也】然则曷称?称诸父兄师友。宋公使公孙夀来纳币,则其称主人何?辞穷也。辞穷者何?无母也【注:礼有母,母当命诸父兄师友,称诸父兄师友以行。宋公无母,莫使命之,辞穷故自命之。自命之,故不得不称使】然则纪有母乎?曰:有。有则何以不称母?母不通也。外逆女不书,此何?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不亲迎也【注:礼所以必亲迎者,所以示男先女也。于庙者告本也。夏后氏逆于庭,殷人逆于堂,周人逆于戸】始不亲迎,昉于此乎?前此矣。前此则曷为始乎此?托始焉尔。曷为托始焉尔?春秋之始也。女曷为乎或称女,或称妇,或称夫人?女在其国称女,在涂称妇,入国称夫人。伯姬者何?内女也。其言归何?妇人谓嫁曰归。谷梁传:逆女亲者也【注:亲者谓自逆之也】使大夫非正也。以国氏者,谓其来交接于我,故君子进之也。礼,妇人谓嫁曰归,反曰来归,从人者也。妇人在家制于父,既嫁制于夫,夫死从长子。妇人不专行,必有从也。伯姬归于纪,此其如专行之辞何也?曰:非专行也。吾伯姬归于纪,故志之也。其不言使何也?逆之道微,无足道焉尔【注:言君不亲迎而大夫来迎,故曰防也】
桓公三年春王正月,公防齐侯于嬴。《左氏传》:「防于嬴,成昏于齐也【注:公不由媒介,自与齐侯防,而成昏,非礼也】
秋公子翚如齐逆女。九月齐侯送姜氏于讙。公防齐侯于讙。夫人姜氏至自齐。左氏传:秋公子翚如齐逆女,修先君之好,故曰公子。齐侯送姜氏,非礼也。凡公女嫁于敌国,姊妹则上卿送之,以礼于先君公子,则下卿送之。于大国,虽公子亦上卿送之。于天子,则诸卿皆行。公不自送。于小国,则上大夫送之。公羊传:九月齐侯送姜氏于讙,何以书?讥。何讥尔?诸侯越境送女,非礼也【注:礼送女,父母不下堂,姑姊妹不出门】此入国矣,何以不称夫人?自我言齐。父母之于子,虽为隣国夫人,犹曰吾姜氏。公防齐侯于讙。夫人姜氏至自齐。翚何以不致?得见于公矣。谷梁传:公子翚如齐逆女,逆女亲者也,使大夫非正也。九月齐侯送姜氏于讙,礼送女,父不下堂,母不出祭门,诸母兄弟不出阙门。父戒之曰:“谨慎从尔舅之言。”母戒之曰:“谨慎从尔姑之言。”诸母般申之曰:“谨慎从尔父母之言。”送女逾境,非礼也【注:祭门,庙门也。阙,两观也,在祭门之外。疏:凡亲迎之礼,必在庙也】公防齐侯于讙,无讥乎?曰为礼也。齐侯来也,公之逆而防之,可也。夫人姜氏至自齐,其不言翚之以来,何也?公亲受之于齐侯也。子贡曰:“冕而亲迎,不已重乎?”孔子曰:“合二姓之好,以继万世之后,何谓已重乎【疏:引之者,以齐侯送女,公亲受之于礼为可,故发“冕而亲迎”之问】
【胡传娶妻必亲迎,礼之正也。若夫邦君以爵,则有尊卑;以国,则有大小;以道途,则有逺迩。或迎之于其国,或迎之于境上,或迎之于所馆,礼之节也。鲁侯于齐,以逺迩言,则亲之者也,而使公子翚徃,是不重大昏之礼,失其节矣。故书:古者昏礼必亲迎,则授受明。后世亲迎之礼废,于是有父母兄弟越境而送其女者。以公子翚徃逆,则既轻矣。为齐侯来,乃逆而防之于讙。是公之行,其重在齐侯而不在姜氏,岂礼也哉】
冬,齐侯使其弟年来聘。《左氏传》:“冬,齐仲年来聘,致夫人也【注:古者女出嫁,又使大夫随加聘问,存谦敬,序殷勤。也在
译《大雅·韩奕》篇说:韩侯娶妻,是汾王的甥女,蹶父的女儿。韩侯在蹶父的邑里迎接她,百辆马车浩浩荡荡,八只鸾铃铿锵作响,光辉显赫。
《周礼》冬官玉人职掌记载:大璋的形状也像玉圭一样,诸侯用来聘娶女子。
【陈祥道说:从文义考察,书中将诸侯聘女之事继天子聘女之后,所谓“亦如之”,也是指像谷圭那样长七寸。大概聘娶女子,天子用圭,诸侯用璋,这是等级递减的差别。】
《春秋》隐公二年九月,纪国的裂繻来迎接新娘。十月,伯姬嫁到纪国。《左氏传》说:纪裂繻来迎接新娘,这是卿为君主迎亲。《公羊传》说:纪履緰是谁?是纪国的大夫。为什么不称“使”?因为婚礼不称主人【注:是为了防微杜渐,避免耻辱】。那么该怎么称呼呢?称呼为诸父、兄、师、友。宋公派公孙寿来纳币,那么他称主人是怎么回事呢?是因为言辞穷尽了。言辞穷尽是什么意思呢?是因为没有母亲【注:礼制规定有母亲时,母亲应当命令诸父、兄、师、友,由他们代表主人行事。宋公没有母亲,没人命令他们,言辞穷尽所以自己命令。自己命令,所以不得不称“使”】。那么纪国有母亲吗?回答说:有。有母亲为什么不称母亲?因为母亲不直接对外交往。外邦迎亲不记载,这次为什么记载?是为了讥讽。讥讽什么呢?讥讽开始不亲自迎亲【注:礼制之所以必须亲自迎亲,是为了显示男先于女。在宗庙迎亲,是为了告慰祖先。夏后氏在庭院迎亲,殷人在厅堂迎亲,周人在户内迎亲】。不亲自迎亲,是从这时开始的吗?在此之前就有了。在此之前,为什么从这里开始记载呢?是借此时作为开端。为什么借此时作为开端呢?因为这是《春秋》记载的开始。女子为什么有时称“女”,有时称“妇”,有时称“夫人”?在本国称“女”,在路上称“妇”,进入夫家称“夫人”。伯姬是谁?是鲁国的女子。说“归”是什么意思?妇人出嫁称为“归”。《谷梁传》说:迎亲是亲自做的事【注:亲自做,是指亲自去迎】。派大夫去是不合正礼的。用国氏称呼,是说他们来与我们交接,所以君子推崇他们。礼制规定,妇人出嫁称为“归”,返回称为“来归”,这是顺从他人的意思。妇人在家受父亲支配,出嫁后受丈夫支配,丈夫死后顺从长子。妇人不能独自行动,必须有人跟随。伯姬嫁到纪国,这怎么像是独自行动的言辞呢?回答说:不是独自行动。我们的伯姬嫁到纪国,所以记载下来。为什么不称“使”呢?因为迎亲的道理微妙,没有什么值得说的【注:说君主不亲自迎亲而派大夫去迎,所以说微妙】。
《春秋》桓公三年春王正月,鲁桓公在嬴地会见齐侯。《左氏传》说:“在嬴地会见,是为了与齐国结为婚姻【注:鲁桓公不通过媒人,直接与齐侯会见而结成婚姻,是不合礼的】。
秋天,公子翚到齐国迎亲。九月,齐侯在讙地送姜氏。鲁桓公在讙地会见齐侯。夫人姜氏从齐国回来。《左氏传》说:秋天,公子翚到齐国迎亲,是为了修好先君的情谊,所以称公子。齐侯送姜氏,是不合礼的。凡是公室女子嫁给同等地位的国家,如果是姊妹,则由上卿送行,以礼敬先君;如果是公子,则由下卿送行。嫁给大国,即使是公子也由上卿送行。嫁给天子,则各位卿都去送行。国君不亲自送行。嫁给小国,则由上大夫送行。《公羊传》说:九月,齐侯在讙地送姜氏,为什么记载?是为了讥讽。讥讽什么呢?诸侯越过国境送女,是不合礼的【注:礼制规定送女,父母不下堂,姑姊妹不出门】。这已经进入夫国了,为什么不称夫人?是从我们鲁国来说齐国。父母对于子女,即使是邻国的夫人,仍称为“我的姜氏”。鲁桓公在讙地会见齐侯。夫人姜氏从齐国回来。公子翚为什么没有回报?因为已经面见鲁桓公了。《谷梁传》说:公子翚到齐国迎亲,迎亲是亲自做的事,派大夫去是不合正礼的。九月,齐侯在讙地送姜氏,礼制规定送女,父亲不下堂,母亲不出祭门,诸母兄弟不出阙门。父亲告诫说:“谨慎听从你舅父的话。”母亲告诫说:“谨慎听从你姑母的话。”诸母反复申说:“谨慎听从你父母的话。”送女越过国境,是不合礼的【注:祭门,是宗庙的门。阙,是两观,在祭门之外。疏:凡是亲迎的礼仪,一定在宗庙举行】。鲁桓公在讙地会见齐侯,没有讥讽吗?回答说:这是合乎礼的。齐侯来了,鲁桓公去迎接并会见他,是可以的。夫人姜氏从齐国回来,为什么不说是公子翚把她带来的呢?因为鲁桓公亲自从齐侯那里接受了姜氏。子贡说:“戴着礼帽亲自迎亲,不是太隆重了吗?”孔子说:“结合两姓的友好,以延续万世的后代,怎么能说太隆重呢【疏:引用这段话,是因为齐侯送女,鲁桓公亲自接受,在礼上是可行的,所以引出“冕而亲迎”的疑问】。
【胡安国说:娶妻必须亲自迎亲,这是礼制的正道。至于国君之间,按爵位有尊卑;按国家有大小;按路途有远近。有的在其国迎亲,有的在边境迎亲,有的在馆舍迎亲,这是礼制的节制。鲁侯对于齐国,按远近来说,是亲近的国家,却派公子翚去,这是不重视重大婚礼,失去了节制。所以记载:古代婚礼必须亲自迎亲,那么授受关系就明确了。后世亲自迎亲的礼制废弛,于是有父母兄弟越过国境送女的。派公子翚去迎亲,已经轻慢了。因为齐侯来了,就去讙地迎接并会见他。这是鲁侯的行为,重视齐侯而不重视姜氏,这难道是礼吗】
冬天,齐侯派他的弟弟年来聘问。《左氏传》说:“冬天,齐仲年来聘问,是为了致送夫人【注:古代女子出嫁,又派大夫随同进行聘问,表示谦敬,叙说殷勤。也在
庄公二十二年冬,公如齐纳币。《公羊传》:纳币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亲纳币,非礼也【注:纳币即纳徴礼,言纳徴。《春秋》言纳币者,《春秋》质也。凡昏皆用雁,取其知时候。惟纳徴用元纁、束帛、俪皮】谷梁传》:纳币,大夫之事也。礼有纳采【注:采,择女之徳性,其礼用雁为贽】有问名【注:问女名而卜之,知吉凶也。其礼如纳采】有纳徴【注:徴,成也。纳币以成昏】有告期【注:告迎期】四者备而后娶,礼也【疏:士昏礼有纳采、问名、纳吉、纳徴、请期、亲迎六礼。此传不云纳吉者,直举四者足以讥公,故略纳吉不言之。或以为诸侯与士礼异者,非也】公之亲纳币,非礼也,故讥之。二十四年夏,公如齐逆女。《公羊传》:何以书?亲迎,礼也。《谷梁传》:亲迎,恒事也,不志。此其志,何也?不正其亲迎。
于齐也
秋公至自齐。《谷梁传》迎者行,见诸舍;见诸先至,非正也。」
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公羊传》:其言「入」何?难也。其言「日」何?难也。其言奈何?夫人不偻,不可使入与公有所约然后入【注:偻,疾也。夫人稽留不肯疾顺,公不可使即入,公至后与公约定,八月丁丑乃入,故为难辞也】谷梁传》:「入」者,内弗受也。「日」入,恶入者也。何用不受也?
以宗庙弗受也。其以宗庙弗受何也?娶仇人子弟,以荐舍于前,其义不可受也。戊寅,大夫宗妇觌用币。礼,大夫不见夫人,不言及,不正其行妇道,故列数之也。男子之贽,羔雁雉腒;妇人之贽,▯栗腶脩。用币非礼也。大夫,国体也,而行妇道,恶之,故谨而日之也。
二十五年伯姬归于杞
文公二年冬,公子遂如齐纳币。《左氏传》:「襄仲如齐纳币,礼也。凡君即位,好舅甥,修昏姻,娶元妃,以奉粢盛,孝也。孝礼之始也【注:谓谅闇既终,嘉好之事通于外内,于是遣卿修好舅甥之国,修礼以昏姻也,元妃嫡夫人奉粢盛供祭祀】公羊传》:「纳币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讥丧娶也。娶在三年之外,则何讥乎丧娶?三年之内不图昏【注:僖公以十二月薨,至此未满二十五月,又礼先纳采、问名、纳吉、乃纳币,此四者皆在三年之内,故云尔】吉禘于庄公,讥然则曷为不于祭焉讥?三年之恩疾矣,非虚加之也。以人心为皆有之,以人心为皆有之,则曷为独于娶焉讥?娶者大吉,也非常吉也。其为吉者主于己,以为有人心焉者,则宜于此焉变矣。」
四年夏逆妇姜于齐【注:称妇,有姑之辞】左氏传》:逆妇姜于齐,卿不行,非礼也。君子是以知出姜之不允于鲁也。曰:贵聘而贱逆之,君而卑之,立而废之,弃信而坏其主,在国必乱,在家必亡,不允宜哉!《诗》云:“畏天之威,于时保之。”敬主之谓也。《公羊传》:其谓之“逆妇姜于齐”何?略之也。髙子曰:娶乎大夫者,略之也。《谷梁传》:其曰“妇姜”,为其礼成乎齐也。其逆者谁也?亲逆而成妇,或者公与?何其速妇之也?曰:公也。其不言公何也?非成礼于齐也。曰:“妇有姑之辞也。”其不言氏何也?贬之也。何为贬之也?夫人与有贬也【注:夫人能以礼自防,则夫妇之礼不成于齐,故讥公而夫人与焉】
宣公元年,公子遂如齐逆女。三月,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公羊传》:夫人何以不称姜氏?贬。曷为贬?讥丧娶也。丧娶者,公也,则曷为贬夫人?夫人与公一体也。其称妇何?有姑之辞也【注:有姑,当以妇礼至;无姑,当以夫人礼至,故分别言之】谷梁传》:其不言氏?丧未毕,故略之也。其曰妇?缘姑言之之辞也。遂之挈繇上致之也【疏:昏礼迟速繇于夫家,阳倡隂和,固是其理,而责夫人者,一礼不备,贞女不行。夫人姜氏若其不行,公得无丧娶之讥?夫人无苟从之咎,故责之】
成公八年夏,宋公使公孙夀来纳币【注:昏聘不使卿,今华元将命,故特书之。宋公无主昏者,自命之,故称使也】左氏传》:宋华元来聘,聘共姬也
译庄公二十二年冬天,庄公前往齐国纳币(行纳征礼)。《公羊传》说:纳币通常不记载,这里为什么记载?讥讽什么?讥讽庄公亲自纳币,这是不合礼制的。《谷梁传》说:纳币是大夫的职责。婚礼有纳采、问名、纳征、告期,这四者完备之后才娶妻,才是合乎礼制的。庄公亲自纳币,不合礼制,所以加以讥讽。二十四年夏天,庄公前往齐国迎娶新娘。《公羊传》说:为什么记载?因为亲自迎娶是合乎礼制的。《谷梁传》说:亲自迎娶是常规之事,通常不记载。这里为什么记载?因为不认为庄公亲自迎娶是正当的。
在齐国迎娶。
秋天,庄公从齐国回来。《谷梁传》说:迎亲的人在路上,应该先到达;如果先到达,就不合正道。
八月丁丑日,夫人姜氏进入鲁国。《公羊传》说:这里说“入”是什么意思?表示困难。这里说“日”(具体日期)是什么意思?也表示困难。为什么困难?夫人不肯迅速顺从,不能让她立即进入,必须与庄公约定之后才进入,所以用“入”这个表示困难的词。《谷梁传》说:“入”,表示内部不接受。记载具体日期的“入”,是厌恶这种进入。为什么不接受?因为宗庙不接受。为什么宗庙不接受?因为娶了仇人的子弟,让她在宗庙前荐献牺牲,道义上不可接受。戊寅日,大夫和宗妇行觌礼,使用币帛。按照礼制,大夫不见夫人,不说“及”,不认为他们行妇道是正当的,所以列举他们的名字。男子的贽礼是羔羊、雁、雉、干肉;妇女的贽礼是枣、栗、脯、修肉。使用币帛是不合礼制的。大夫是国家的重要人物,却行妇道,令人厌恶,所以郑重地记载了日期。
二十五年,伯姬嫁到杞国。
文公二年冬天,公子遂前往齐国纳币。《左氏传》说:“襄仲前往齐国纳币,是合乎礼制的。凡是国君即位,与舅甥之国交好,修好婚姻,娶元妃,以供奉祭祀,这是孝道。孝道是礼制的开始。”《公羊传》说:“纳币通常不记载,这里为什么记载?讥讽什么?讥讽在丧期内娶妻。如果在三年丧期之外娶妻,为什么讥讽丧娶?因为三年之内不谋划婚姻。在庄公庙举行吉禘祭,讥讽什么?为什么不讥讽祭祀?三年的恩情是急迫的,不是凭空加上的。认为人心都有这种情感,既然认为人心都有这种情感,为什么唯独在娶妻这件事上讥讽?娶妻是大吉之事,不是平常的吉事。吉事主要在于自己,认为有人心的人,应该在这里有所改变。”
四年夏天,从齐国迎娶妇姜。《左氏传》说:从齐国迎娶妇姜,卿不随行,是不合礼制的。君子由此知道出姜在鲁国不得人心。说:重视聘礼而轻视迎娶,国君轻视她,立她为夫人又废黜她,背弃信义而毁坏她的地位,在国家必然导致混乱,在家庭必然导致灭亡,不得人心是理所当然的!《诗经》说:“畏惧上天的威严,在这个时候才能保全。”这就是敬重主妇的意思。《公羊传》说:为什么称“从齐国迎娶妇姜”?是略写。高子说:娶大夫的女儿,是略写。《谷梁传》说:称“妇姜”,是因为她的礼制在齐国完成。迎娶她的人是谁?亲自迎娶而成妇,或许是庄公?为什么这么快让她成妇?说是庄公。为什么不说是庄公?因为不是在齐国完成礼制。说:“妇”是有婆婆的说法。为什么不称氏?是贬低她。为什么贬低她?因为夫人也有贬低之处。
宣公元年,公子遂前往齐国迎娶新娘。三月,公子遂带着夫人妇姜从齐国回来。《公羊传》说:夫人为什么不称姜氏?是贬低。为什么贬低?讥讽丧娶。丧娶的是国君,为什么贬低夫人?夫人与国君是一体的。为什么称“妇”?是有婆婆的说法。《谷梁传》说:为什么不称氏?丧期未满,所以略写。称“妇”?是顺着婆婆的说法。公子遂带着她,是从上面致送下来的。
成公八年夏天,宋公派公孙寿来纳币。《左氏传》说:宋国的华元来聘问,是聘问共姬。
【注:聘不应使卿,故传发其事而已】夏,宋公使公孙夀来纳币,礼也【注:纳币应使卿,胡传纳币不书,此何以书?公孙夀卿也,纳币使卿非礼也。礼不可略,亦不可过,惟其称而已矣。略则轻大伦,过则溺私爱。宋公之请伯姬,鲁侯之嫁其女,皆致其厚者也,而不知越礼逾制,岂所以重大昏之礼哉?经悉书之,为后法也】
译【注:聘问不应派遣卿大夫,所以《左传》只是陈述这件事罢了】夏季,宋公派遣公孙夀前来纳币,这是合乎礼制的。【注:纳币应当派遣卿大夫,胡安国的传文说纳币不记载,这里为什么记载呢?因为公孙夀是卿大夫,纳币派遣卿大夫是不合礼制的。礼制不可简略,也不可过度,只有恰如其分才行。简略就会轻视重大的人伦关系,过度就会沉溺于私人的偏爱。宋公迎娶伯姬,鲁侯嫁出他的女儿,都是表达深厚情意的人,却不知道超越礼制、逾越法度,这难道是尊重重大婚礼的做法吗?《春秋》详细记载这些,是为了给后人树立法则】
九年二月,伯姬归于宋【注:宋不使卿逆,非礼】
夏季,孙行父如宋致女【注:女嫁三月,又使大夫随加聘问,谓之致女,所以致成妇礼,笃昏姻之好】公羊传:未有言致女者,此其言致女何?録伯姬也【注:古者妇人三月而后庙见,称妇,择日而祭于祢,成妇之义也。父母使大夫操礼而致之,必三月者,取一时足以别贞信,贞信着然后成妇礼,书者与上纳币同义,所以彰其洁,且为父母安荣之言。女者谦,不敢自成礼,妇人未庙见而死,归葬于女氏之党】谷梁传:致者,不致者也。妇人在家,制于父;既嫁,制于夫。如宋致女,是以我尽之也【注:刺已嫁而犹以父制尽之】不正,故不与内称也。
胡传致女者,何?女既嫁三月而庙见,则成妇矣。而后父母使人安之,故谓之致也。常事耳,何以书?致女使卿,非礼也。
十四年秋,叔孙侨如如齐逆女【注:成公逆夫人最为得礼,而经无纳币者,文阙絶也】左氏传:秋,宣伯如齐逆女,称族,尊君命也。
九月,侨如以夫人妇姜氏至自齐。《左氏传》舍族,尊夫人也【注:舍族,谓不称叔孙】谷梁传》大夫不以夫人,以夫人非正也。刺不亲迎也。侨如之挈,由上致之也。”
昭公二年,左氏传:「夏四月,韩须如齐逆女。齐陈无宇送女,致少姜。少姜有宠于晋侯,晋侯谓之少。齐谓陈无宇非卿,执诸中都。少姜为请曰:『送从逆班,畏大国也,犹有所易,是以乱作。』」
三年《左氏传》:齐侯使晏婴请继室于晋,曰:“寡君使婴曰:‘寡人愿事君,朝夕不倦,不腆先君之适,以备内官,焜燿寡人之望。则又无禄,早世陨命,寡人失望。君若不忘先君之好,惠顾齐国,辱收寡人,徼福于太公、丁公,照临敝邑,镇抚其社稷,则犹有先君之适及遗姑姊妹若而人。君若不弃敝邑,而辱使董振择之,以备嫔嫱,寡人之望也。’”韩宣子使叔向对曰:“寡君之愿也。寡君不能独任其社稷之事,未有伉俪,在缞绖之中,是以未敢请。君有辱命,惠莫大焉。若惠顾敝邑,抚有晋国,赐之内主,岂惟寡君,举羣臣实受其贶。其自唐叔以下,实宠嘉之。”
五年,《左氏传》:晋韩宣子如楚送女,叔向为介。及楚,楚子朝其大夫曰:“晋,吾仇敌也,茍得志焉,无恤其他。”防啓疆曰:“晋之事君臣,曰可矣。求诸侯而麇至,求昏而荐女,君亲送之上卿及上大夫致之,犹欲耻之。君其亦有备矣,不然奈何?”楚子终厚礼之。
礼记·祭统》:国君娶夫人之辞曰:「请君之玉女,与寡人共有敝邑,事宗庙社稷。」此求助之本也。
哀公问孔子。侍坐于哀公。哀公曰:「敢问人道谁为大?」孔子愀然作色而对曰:「人道政为大。」公曰:「敢问为政如之何?」对曰:「夫妇别,父子亲,君臣严。三者正,则庶物从之矣。」公曰:「愿闻所以行三言之道。」对曰:「古之为政,爱人为大。所以治爱人,礼为大。所以治礼,敬为大。敬之至矣,大昏为大。大昏至矣,大昏既至,冕而亲迎,亲之也。亲之也者,亲之也。是故君子兴敬为亲,舍敬是遗亲也。弗爱不亲,弗敬不正。爱与敬,其政之本欤【疏:礼以敬为主,若敬之至极,天子诸侯之大昏又为大也。国君虽尊,服冕服以自迎,欲亲此妇也】公曰:「寡人愿有言,然冕而亲迎,不已重乎?」孔子愀然作色而对曰:「合二姓之好,以继先圣之后,以为天地宗庙社稷之主,君何谓已重乎【疏:冕则祭服也。天子则衮冕,诸侯以下各用助祭之服,故士昏礼主人爵弁服是也。春秋公羊传説天子至庶人皆亲迎。左氏谓天子至尊无敌,无亲迎之礼。诸侯有故,若疾病则使上卿迎,上公临之。许氏案:髙祖时皇太子纳妃,叔孙通制礼以为天子无亲迎,▯驳之云:太姒之家在渭之涘,文王亲迎于渭,引此记为证。又诗说云:文王亲迎之时犹为西伯,郑驳未定。此以答哀公所问,故解先圣为周公。又鲁得郊天,故云天地社稷之主。若异义驳所云,则以先圣及天地据天子】公曰:「寡
译鲁文公九年二月,伯姬嫁到宋国【注:宋国没有派卿大夫去迎接,不符合礼制】。夏季,孙行父前往宋国致送新娘【注:女子出嫁三个月后,又派遣大夫带着聘礼去问候,称为致女,这是为了完成妇礼,加深婚姻的情谊】。《公羊传》说:以前没有记载过致女的,这里记载致女是为什么呢?是为了褒录伯姬【注:古时候妇人出嫁三个月后在宗庙拜见公婆,才称为妇,选择吉日祭祀亡父,这是完成妇礼的意义。父母派遣大夫持礼去致送,一定要等到三个月,是取一个时节足以辨别贞洁诚信,贞洁诚信确立后才完成妇礼,史书这样记载与上面记载纳币意义相同,用来彰显她的纯洁,并且作为让父母安心荣耀的话。称女是谦辞,不敢说自己完成了礼制,妇人如果没有在宗庙拜见公婆就死了,就归葬到娘家家族】。《谷梁传》说:致,是指本来不应该致送的。妇人在娘家,受父亲支配;出嫁后,受丈夫支配。去宋国致送新娘,这是我国做得过分了【注:指责女子已经出嫁却仍然用父亲的支配权去穷尽礼节】。因为不正当,所以不称内女。
胡安国《春秋传》说:致女是什么意思呢?女子出嫁三个月后在宗庙拜见公婆,就成为妇人了。然后父母派人去安抚她,所以称为致。这是常事,为什么要记载呢?因为致女派遣了卿大夫,不符合礼制。
鲁成公十四年秋天,叔孙侨如前往齐国迎接新娘【注:成公迎娶夫人是最符合礼制的,但经文中没有记载纳币,是因为文字缺失断绝了】。《左氏传》说:秋天,宣伯前往齐国迎接新娘,称族氏,是尊重君主的命令。
九月,侨如带着夫人妇姜氏从齐国回来。《左氏传》说:省略族氏,是尊重夫人【注:省略族氏,是指不称叔孙】。《谷梁传》说:大夫不应该带着夫人,带着夫人是不正当的。这是指责成公没有亲自去迎接。侨如带着夫人回来,是由上面导致的。
鲁昭公二年,《左氏传》记载:“夏天四月,韩须前往齐国迎接新娘。齐国的陈无宇送新娘,致送少姜。少姜受到晋侯的宠爱,晋侯称她为少。齐国认为陈无宇不是卿大夫,把他拘禁在中都。少姜为他请求说:‘送亲跟随迎亲的班次,是畏惧大国,还想要改变,因此动乱发生了。’”
鲁昭公三年,《左氏传》记载:齐侯派晏婴向晋国请求续娶夫人,说:“我们国君派我说:‘我希望能侍奉您,早晚不懈怠,不丰厚的先君的嫡女,用来充任内官,荣耀我们的期望。却又没有福分,早逝丧命,我失去了希望。您如果不忘记先君的情谊,恩顾齐国,屈尊收留我,向太公、丁公祈求福佑,照耀我们的国家,镇抚我们的社稷,那么还有先君的嫡女以及遗留的姑母姐妹若干人。您如果不嫌弃我们的国家,而屈尊派董振选择她们,来充任嫔妃,这是我的期望。’”韩宣子派叔向回答说:“这是我们国君的愿望。我们国君不能独自承担社稷的事务,还没有配偶,在丧服之中,因此不敢请求。您有屈尊的命令,恩惠没有比这更大的了。如果恩顾我们的国家,安抚拥有晋国,赐予内主,岂止是我们国君,群臣都实受您的赏赐。从唐叔以下,都宠爱嘉奖您。”
鲁昭公五年,《左氏传》记载:晋韩宣子前往楚国送新娘,叔向作为副使。到达楚国,楚王召见他的臣下说:“晋国是我的仇敌,如果得志,就不顾其他了。”防啓疆说:“晋国侍奉您,可以说可以了。求取诸侯而麇集到来,求取婚姻而进献女子,您亲自送她,上卿和上大夫致送她,还想要羞辱她。您也应该有所准备了,不然怎么办?”楚王最终厚待他们。
《礼记·祭统》说:国君娶夫人的辞令说:“请求您的玉女,与寡人共同拥有我们的国家,侍奉宗庙社稷。”这是求助的根本。
哀公问孔子。孔子侍坐在哀公旁边。哀公说:“请问人道中什么最大?”孔子严肃地改变脸色回答说:“人道中政事最大。”哀公说:“请问为政怎么样?”回答说:“夫妇有别,父子相亲,君臣严肃。这三者端正,那么万物就顺从了。”哀公说:“希望听到实行这三句话的道理。”回答说:“古代为政,以爱人为大。所以治理爱人,以礼为大。所以治理礼,以敬为大。敬到了极点,大婚为大。大婚到了极点,大婚既然到了,戴着冕亲自去迎接,是亲近她。亲近她,是亲近她。所以君子兴起敬来亲近,舍弃敬就是遗弃亲近。不爱不亲,不敬不正。爱与敬,是政事的根本吗【疏:礼以敬为主,如果敬到了极点,天子诸侯的大婚又为大。国君虽然尊贵,穿着冕服去亲自迎接,想要亲近这个妇人】。哀公说:“我有话要说,但是戴着冕亲自去迎接,不是太隆重了吗?”孔子严肃地改变脸色回答说:“结合两个姓氏的好,来继承先圣的后代,作为天地宗庙社稷的主人,您为什么说太隆重呢【疏:冕是祭服。天子用衮冕,诸侯以下各用助祭的服装,所以士昏礼主人用爵弁服就是这样。《春秋公羊传》说天子到庶人都亲自迎接。《左氏传》说天子至尊无敌,没有亲自迎接的礼节。诸侯有原因,如果生病就派上卿迎接,上公临视。许氏案:高祖时皇太子纳妃,叔孙通制定礼仪认为天子没有亲自迎接,〇驳斥他说:太姒的家在渭水边,文王在渭水边亲自迎接,引用这个记载作为证据。又《诗说》说:文王亲自迎接的时候还是西伯,郑驳斥未定。这里回答哀公所问,所以解释先圣为周公。又鲁国得以郊祀天帝,所以说天地社稷的主人。如果异义驳所说,那么先圣及天地就指天子】。哀公说:“寡
人固不固,焉得闻此言也?寡人欲问,不得其辞,请少进。」孔子曰:「天地不合,万物不生。大昏,万世之嗣也。君何谓已重焉?」孔子遂言曰:「内以治宗庙之礼,足以配天地之神明。出以治直言之礼,足以立上下之敬。物耻足以振之,国耻足以兴之。为政先礼,礼其政之本欤?」
译人本来是否坚定,怎么能听到这样的话呢?我想发问,却找不到合适的言辞,请您稍微靠近一些。”孔子说:“天地不交合,万物就不会生长。重大的婚嫁,是万世子孙延续的根本。您为什么说这已经很隆重了呢?”孔子接着说道:“在宫内用来治理宗庙的礼仪,足以匹配天地神明的庄严。在宫外用来治理直言进谏的礼仪,足以确立上下级之间的敬意。个人的羞耻心足以振奋精神,国家的羞耻心足以振兴邦国。治理政事应当以礼为先,礼大概是政事的根本吧?”
陈氏礼书:昏有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徴,请期,亲迎。而纳采者,择其族类;问名者,询其谁氏。问名然后卜之,故纳吉。纳吉则其礼成矣,故纳徴。然则纳采、问名同一使;纳吉、纳徴、请期皆异使。纳采、问名、纳吉、请期以禽贽;纳徴以圭璋皮帛。由徴以前,虑其或不受也,故皆言纳。既纳徴,则聴命而已,故于期言请焉。《曲礼》曰:「日月以告君,斋戒以告鬼神。」春秋之时,楚公子娶于郑,曰「告于庄共之庙」,而来郑公子忽先配后祖,君子讥之。故士昏礼,既纳采、问名,然后归卜于祢。既卜然后纳吉,而卜常在告庙之日。《礼记》曰:「卜郊,受命于祖庙,作▯于祢宫,尊祖亲考之义也。」郑氏谓受命退乃卜卜昏之礼,盖亦如之。然则告庙始于纳采、问名之后矣。《异义》云:「戴礼説,天子亲迎;左氏,天子不亲迎,上卿迎之,诸侯亦不亲迎,使上大夫迎之。」郑驳《异义》云:「文王娶太姒,亲迎于渭;又孔子答哀公:『合二姓之好,以继先圣之后,以为天地宗庙社稷之主,冕而亲迎,何谓已重乎?』此天子诸侯有亲迎也。」然考之于经,着之《诗》,刺不亲迎而充耳以黄者,人君之饰;又文王迎于渭,韩侯迎于蹶,而《春秋》纪裂繻来逆女。《公羊》曰:「讥不亲迎也。」公子翚如齐逆女,《谷梁》曰:「逆女,亲者也,使大夫非正也。」庄公如齐逆女,《谷梁》曰:「亲迎,常事也,不志;此其志,何不正其亲迎于齐也?」凡此皆言诸侯亲迎之礼。若天子则不然。赵氏曰:「王者之尊,海内莫敌,故嫁女则使诸侯主之,适诸侯,诸侯莫敢有其室。若屈万乗之尊而行亲迎之礼,则何莫敢敌之有乎?」夫子对哀公曰:「为天地宗庙社稷之主,以鲁有郊祀天地之礼,故云尔,非为天子发也。」《左氏》谓诸侯不亲迎,《公羊》谓天子亦亲迎,其说不能全与经合,当从赵氏之论为正。
蕙田案以上诸侯昏
书·尧典》:帝曰:「咨!四岳:朕在位七十载,汝能庸命巽朕位?」岳曰:「否。徳忝帝位。」曰:「明明,扬侧陋。」师锡帝曰:「有鳏在下,曰虞舜。」帝曰:「俞!予闻如何?」岳曰:「瞽子,父顽,母嚚,象傲,克谐以孝,烝烝乂,不格奸。」帝曰:「我其试哉!」女于时观厥刑于二女,厘降二女于妫汭,嫔于虞。帝曰:「钦哉!」
蔡传吴氏曰:二女,尧二女,娥皇、女英也。此尧言其将试舜之意也。庄子所谓二女事之以观其内,是也。葢夫妇之间,隠防之际,正始之道所系尤重,故观人者于此尤切也。厘理,降下也。妫汭,舜所居之地,嫔妇也。史言尧治装下嫁二女于妫水之北,使为舜妇于虞氏之家也。钦哉,尧戒二女之辞,即礼所谓徃之女家,必敬必戒者,况以天子之女嫁于匹夫,尤不可不深戒之也。
黄氏度曰:「降,下也。贵贱之势,可以言降也。厘降,则妇从夫,理之不可易者也。后世直改为下嫁。孟子『舜尚见帝』,『尚』犹上也。虽贵而上之,夫妇后先之义也。后世训其义为配,皆失理。」
易·泰卦》六五:帝乙归妹,以祉,元吉。
程传史谓汤为天乙,厥后有帝祖乙,亦贤王也。后又有帝乙,多士曰:「自成汤至于帝乙,防不明徳恤祀。」称帝乙者,未知孰是。以爻义观之,帝乙制王姬下嫁之礼法者也。自古帝女虽皆下嫁,至帝乙然后制为礼法,使降其尊贵以顺从其夫也。
【吴氏澄曰:案《京房传》载汤《归妹》之辞曰:「无以天子之尊而乘诸侯,无以天子之富而骄诸侯。隂之从阳,女之顺夫,天地之义也。往事尔。夫必以礼义,其辞虽善,要是后世假托为之。或乃因是遂指帝乙为汤,而谓非受辛之父者,非矣】
诗序:何彼秾矣?美王姬也。虽则王姬,亦下嫁于诸侯。车服不系其夫,下王后一等,犹执妇道,以成肃雝之徳也【笺:下王后一等,谓车乘厌翟,勒而缋总服则防翟】
何彼秾矣?唐棣之华,曷不肃雝?王姬之车。何彼秾矣?华如桃李,平王之孙,齐侯之子。其
译陈氏《礼书》说:婚礼有六项礼仪,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其中,纳采是选择其家族类别;问名是询问其姓氏。问名之后进行占卜,所以称为纳吉。纳吉意味着礼仪已经确定,所以称为纳征。那么,纳采和问名由同一使者执行;纳吉、纳征、请期则由不同的使者执行。纳采、问名、纳吉、请期用禽鸟作为礼物;纳征用圭、璋、皮、帛。在纳征之前,担心对方或许不接受,所以都称为“纳”。既然已经纳征,就听从命令罢了,所以在请期时称为“请”。《曲礼》说:“将婚期告知君主,斋戒后告知鬼神。”春秋时期,楚国公子娶郑国女子,说“在庄公、共公的庙中告知”,而郑国公子忽先配婚配后祭祖,君子讥讽他。所以士人的婚礼,在纳采、问名之后,才回家在父庙占卜。占卜之后才纳吉,而占卜通常在告知宗庙的日子进行。《礼记》说:“占卜郊祀,在祖庙接受命令,在父庙设立占卜用的龟版,这是尊崇祖先、亲近父亲的意义。”郑玄认为接受命令后退出才占卜,婚礼的占卜大概也是如此。那么,告知宗庙始于纳采、问名之后。《异义》说:“戴圣的《礼记》说,天子亲自迎娶;《左传》说,天子不亲自迎娶,由上卿迎娶,诸侯也不亲自迎娶,由上大夫迎娶。”郑玄驳斥《异义》说:“文王娶太姒,在渭水亲自迎娶;又孔子回答鲁哀公说:‘结合两姓的友好,以继承先圣的后代,作为天地宗庙社稷的主宰,戴着礼帽亲自迎娶,为什么说已经过分了呢?’这说明天子诸侯有亲自迎娶的礼仪。”然而考察经典,记载在《诗经》中,讽刺不亲自迎娶而用黄丝充耳的,是君主的装饰;又文王在渭水迎娶,韩侯在蹶地迎娶,而《春秋》记载裂繻来迎接女子。《公羊传》说:“这是讥讽不亲自迎娶。”公子翚到齐国迎接女子,《谷梁传》说:“迎接女子,是亲自做的事,派大夫去是不合正道的。”庄公到齐国迎接女子,《谷梁传》说:“亲自迎娶,是常事,不记载;这里记载,为什么不纠正他在齐国亲自迎娶呢?”所有这些都说的是诸侯亲自迎娶的礼仪。如果是天子则不然。赵氏说:“王者的尊贵,天下无人能敌,所以嫁女就让诸侯主持,嫁给诸侯,诸侯不敢拥有自己的居室。如果委屈万乘之尊而行亲自迎娶的礼仪,那还有什么不敢敌对的呢?”孔子回答哀公说:“作为天地宗庙社稷的主宰,因为鲁国有郊祀天地的礼仪,所以这样说,不是针对天子说的。”《左传》说诸侯不亲自迎娶,《公羊传》说天子也亲自迎娶,他们的说法不能完全与经典相符,应当以赵氏的论述为正确。
惠田按:以上论述诸侯的婚礼。
《尚书·尧典》:帝说:“咨!四岳:我在位七十年,你们能奉行天命,接替我的位置吗?”四岳说:“不行。德行不足以胜任帝位。”帝说:“明察,举荐地位低微的人。”四岳向帝推荐说:“有个鳏夫在下面,叫虞舜。”帝说:“好!我听说他怎么样?”四岳说:“瞽叟的儿子,父亲愚顽,母亲奸诈,弟弟傲慢,他能以孝道和谐相处,勤勉治理,不陷入邪恶。”帝说:“我试试他吧!”将两个女儿嫁给他,以观察他对两个女儿的教化,将两个女儿下嫁到妫水弯曲处,在虞氏家做媳妇。帝说:“要恭敬啊!”
蔡传吴氏说:两个女儿,是尧的两个女儿,娥皇、女英。这是尧表达他将试用舜的意思。庄子所说的两个女儿侍奉他以观察其内心,就是这个意思。大概夫妇之间,隐蔽防范之际,正是道义开始的地方,关系尤其重大,所以观察人在这里尤其深切。厘是理,降是下。妫汭,是舜居住的地方,嫔是做媳妇。史书说尧整理嫁妆下嫁两个女儿到妫水北岸,让她们在虞氏家做舜的媳妇。钦哉,是尧告诫两个女儿的话,就是礼所说的嫁到女家,必须恭敬必须警戒,何况是天子的女儿嫁给平民,尤其不能不深深告诫。
黄氏度说:“降,是下。贵贱的形势,可以说降。厘降,就是妇从夫,这是不可改变的道理。后世直接改为下嫁。孟子说‘舜尚见帝’,‘尚’就是上。虽然尊贵却以上待之,是夫妇后先的道义。后世解释其义为配,都失去了道理。”
《易经·泰卦》六五:帝乙嫁妹,带来福祉,大吉。
程传史称汤为天乙,其后有帝祖乙,也是贤王。后来又有帝乙,《多士》说:“从成汤到帝乙,无不崇尚美德,忧虑祭祀。”称帝乙的,不知道哪个是对的。从爻义来看,帝乙是制定王姬下嫁礼法的人。自古帝女虽然都下嫁,到帝乙才制定为礼法,使她们降低尊贵以顺从其丈夫。
吴氏澄说:按《京房传》记载汤《归妹》的辞说:“不要以天子的尊贵而凌驾诸侯,不要以天子的富有而骄纵诸侯。阴顺从阳,女顺从夫,是天地的道义。前往侍奉他。丈夫必定以礼义,其辞虽然好,终究是后世假托所作。或者因此就指帝乙为汤,而说不是受辛的父亲,这是错误的。”
《诗经》序:《何彼秾矣》?赞美王姬。虽然是王姬,也下嫁于诸侯。车服不依附其丈夫,低于王后一等,仍然执守妇道,以成就肃穆和顺的德行【笺:低于王后一等,指车乘用厌翟,勒带和绘饰的总服则用黼翟】
《何彼秾矣》?唐棣的花,为什么不肃穆和顺?王姬的车。《何彼秾矣》?花像桃李,平王的孙女,齐侯的儿子。其
春秋庄公元年夏,单伯送王姬【注:王将嫁女于齐,既命鲁为主,故单伯送女,不称使也。天子嫁女于诸侯,使同姓诸侯主之,不亲昏,尊卑不敌】公羊传:单伯者,何?吾大夫之命乎天子者也。何以不称使?天子召而使之也。逆之者,何?使我主之也。曷为使我主之?天子嫁女于诸侯,必使诸侯同姓者主之;诸侯嫁女于大夫,必使大夫同姓者主之【注:大夫与诸侯同姓者,不自为主者,尊卑不敌。其行昏姻之礼,则伤君臣之义;行君臣之礼,则废昏姻之好。故必使同姓有血脉之属,宜为父道与所适敌体者主之。礼,尊者嫁女于卑者,必待风防。为卑者不敢先求,亦不可斥。与之者,申阳倡隂和之道。天子嫁女于诸侯,备侄娣如诸侯之礼义,不可以天子之尊絶人继嗣之路。我主书者,恶天子也。礼,齐衰不接弁冕,仇雠不交昏姻】谷梁传:其不言如何也?其义不可受于京师也。其义不可受于京师,何也?曰:躬君弑于齐,使之主昏姻,与齐为礼,其义固不可受也。
髙氏闶曰:「王姬下嫁,礼虽不传,而以义推之,诸侯固当躬至京师,天子置馆,命同姓之尊者行宾主之礼,然后逆归本国,此亦男下女之义也。今齐既不朝王,又不亲迎,而鲁之单伯反往逆之。庄王不以鲁之先君戕于齐,命之主昏;鲁有大丧,不因而辞之,陷王于不义,故不书如京师,而直书『逆王姬』,犹曰鲁自逆耳。」
秋筑王姬之馆于外。《左氏传》:「筑王姬之馆于外,为外礼也【注:丧制未阕,故异其礼,得礼之变】公羊传》:「何以书?讥。何讥尔?筑之礼也,于外非礼也。于外何以非礼?筑于外非礼也。其筑之何?以礼。主王姬者,必为之改筑。主王姬者,则曷为必为之改筑?于路寝则不可,小寝则嫌于羣公子之舍,则以卑矣。其道必为之改筑者也。」《谷梁传》:「筑礼也,于外非礼也。筑之为礼何也?主王姬者,必自公门出于庙,则已尊,于寝则已卑,为之筑节矣。筑之外变之正也。筑之外变之为正何也?仇雠之人,非所以接昏姻也;衰麻非所以接弁冕也【注:亲迎服祭服者,重昏姻也。公时有桓之丧】其不言齐侯之来逆何也?不使齐侯得与吾为礼也。
冬王姬归于齐
十有一年冬,王姬归于齐【注:鲁主昏,不书;齐侯逆,不见公】公羊传》:何以书?过我也。
【胡传案:周制,王姬嫁于诸侯,车服不系其夫,下王后一等,礼亦隆矣。春秋之义,尊君抑臣,其书王姬下嫁,曷为与列国之女同辞而不异乎?曰:阳倡而隂和,夫先而妇从,天理也。述天理,训后世,则虽以王姬之贵,其当执妇道与公侯大夫士庶人之女何以异哉?故舜为匹夫妻帝,二女而其书曰“嫔于虞”;西周王姬嫁于齐侯,亦执妇道,成肃雝之徳。其诗曰:“曷不肃雝,王姬之车。”自秦而后,尤欲尊君抑臣为治,而不得其道,至谓列侯尚公主,使男事女,夫屈于妇,逆隂阳之位。故王阳条奏世务,指此为失;而长乐王回亦以其弊,至父母不敢畜其子,舅姑不敢畜其妇。原其意,虽欲尊君抑臣为治,而使人伦悖于上,风俗坏于下,又岂所以为治也?其流至此,然后知春秋书王姬、侯女同辞而不异,垂训之义大矣】
【汪氏克寛曰:后世公主出嫁,无王姬执妇道之风,莫不庸奴其夫。虽尚公主者,极有才名,而势屈于崇贵,吞悲茹气,无所逃诉。故晋人有“无事取官府”之说。至六朝,其失尤甚。江斆尚临海公主,让昏表有云:“制勒甚于仆隷。”则其敝可知矣。《春秋》书王姬之归,与《诗》相表里,实万世之法也】
蕙田案以上王姬下嫁
右天子诸侯昏【王姬下嫁附】
春秋隠公八年,左氏传:四月甲辰,郑公子忽如陈逆妇妫。辛亥,以妫氏归。甲寅,入于郑。陈鍼子送女,先配而后祖。鍼子曰:「是不为夫妇,诬其祖矣,非礼也,何以能育【注:鍼子,陈大夫。礼逆妇必先告祖庙而后行。故楚公子围称告荘共之庙。郑忽先逆妇而后告庙,故曰先配而后祖。疏:先配后祖,多有
译春秋庄公元年夏季,单伯护送王姬【注:周天子要将女儿嫁给齐国,已经任命鲁国作为主婚人,所以单伯来送女,不称“使”字。天子嫁女给诸侯,派同姓诸侯做主婚人,不亲自参与婚礼,因为尊卑不相匹配】。《公羊传》说:单伯是什么人?他是受天子命令的大夫。为什么不称“使”?因为天子召见他并命令他。去迎接王姬的是什么意思?是让我做主婚人。为什么让我做主婚人?天子嫁女给诸侯,一定要让同姓诸侯做主婚人;诸侯嫁女给大夫,一定要让同姓大夫做主婚人【注:大夫与诸侯同姓的,不自己为主婚人,是因为尊卑不相匹配。如果行婚礼,就伤害了君臣之义;如果行君臣之礼,就废除了婚礼的情谊。所以一定要让同姓中有血缘关系、适宜行使父亲职责且与所嫁对象地位相当的人做主婚人。礼制规定,地位高的人嫁女给地位低的人,必须等待男方求婚。作为地位低的人不敢先求娶,也不能被拒绝。给予婚配,是申明阳倡阴和的道理。天子嫁女给诸侯,备齐侄娣如同诸侯的礼义,不可以因为天子的尊贵而断绝别人继承宗嗣的道路。我作为主婚人而记载,是厌恶天子。礼制规定,穿齐衰丧服的人不接触弁冕礼服,仇敌之间不互通婚姻】。《谷梁传》说:为什么不记载呢?因为按照道义,鲁国不应接受来自京师的命令。为什么按照道义不应接受来自京师的命令?回答说:鲁桓公在齐国被弑杀,让鲁国做主婚人,与齐国行礼,按照道义本来就不应接受。
高氏闶说:“王姬下嫁,礼制虽然失传,但根据义理推断,诸侯本来应当亲自到京师,天子设置馆舍,命令同姓中地位尊贵的人行宾主之礼,然后迎接王姬回国,这也是男下女的义理。现在齐国既不朝见天子,又不亲自迎娶,而鲁国的单伯反而前往迎接。庄王不因为鲁国的先君死于齐人之手,而命令鲁国做主婚人;鲁国有大丧,不借此推辞,使天子陷入不义,所以不记载‘如京师’,而直接记载‘逆王姬’,意思是说鲁国自行迎娶。”
秋季,在城外为王姬建造馆舍。《左氏传》说:“在城外为王姬建造馆舍,是为了实行外礼【注:丧制尚未结束,所以改变礼仪,这是符合礼制变通的】。”《公羊传》说:“为什么记载?是为了讥讽。讥讽什么?建造馆舍是合乎礼的,但在城外建造是不合礼的。在城外为什么不合礼?在城外建造是不合礼的。为什么要建造馆舍?是为了合乎礼。做王姬主婚人的,一定要为她改建馆舍。做王姬主婚人的,为什么一定要为她改建馆舍?在路寝(正寝)不可以,在小寝则嫌疑于群公子的住所,那就太卑下了。所以一定要为她改建馆舍。”《谷梁传》说:“建造馆舍是合乎礼的,在城外建造是不合礼的。建造馆舍为什么合乎礼?做王姬主婚人的,一定要从公门出来到宗庙,那就太尊贵了,在寝宫则太卑下,为她建造馆舍是节制了。在城外建造是变通中的正道。在城外建造为什么是变通中的正道?仇敌之人,不是用来接待婚礼的;穿丧服不是用来接待穿礼服的【注:亲迎时穿祭服,是重视婚礼。鲁庄公当时有桓公的丧事】。为什么不记载齐侯来迎娶?是不让齐侯得以与我们行礼。
冬季,王姬回到齐国。
鲁庄公十一年冬季,王姬回到齐国【注:鲁国做主婚人,不记载;齐侯迎娶,不见鲁公】。《公羊传》说:为什么记载?因为经过我国。
【胡传案:周代制度,王姬嫁给诸侯,车服不依附于丈夫,比王后低一等,礼制也很隆重了。《春秋》的义理,是尊君抑臣,它记载王姬下嫁,为什么与列国女子用同样的措辞而不加区别呢?回答说:阳倡阴和,夫先妇从,是天理。阐述天理,训诫后世,那么即使是王姬这样尊贵,她应当执行的妇道与公侯大夫士庶人的女儿有什么不同呢?所以舜作为匹夫,娶了帝尧的两个女儿,而记载说‘嫔于虞’;西周王姬嫁给齐侯,也执行妇道,成就肃雍之德。《诗经》说:‘曷不肃雍,王姬之车。’自秦以后,尤其想要尊君抑臣来治理国家,却不得其道,以至于认为列侯尚公主,让男侍奉女,夫屈从于妇,颠倒了阴阳之位。所以王阳条奏世务,指出这是过失;而长乐王回也认为这种弊端,甚至导致父母不敢养育儿子,公婆不敢养育媳妇。推究他们的意图,虽然想要尊君抑臣来治理国家,但使人伦在上层悖乱,风俗在下层败坏,这哪里是治理国家的方法呢?流弊到了这个地步,然后才知道《春秋》记载王姬、侯女用同样的措辞而不加区别,垂训的意义太大了】
【汪氏克宽说:后世公主出嫁,没有王姬执行妇道的风气,无不奴役她的丈夫。即使尚公主的人,极有才名,但势屈于崇高尊贵,吞悲茹气,无处申诉。所以晋人有‘无事取官府’的说法。到六朝,这种过失尤其严重。江斆尚临海公主,在让婚表中说:‘制勒甚于仆隶。’那么它的弊端就可以知道了。《春秋》记载王姬之归,与《诗经》相表里,实在是万世的法则】
蕙田案:以上关于王姬下嫁。
右天子诸侯婚【王姬下嫁附】
春秋隐公八年,《左氏传》:四月甲辰,郑公子忽到陈国迎娶妫氏。辛亥,带着妫氏回来。甲寅,进入郑国。陈鍼子送女,先成婚配而后告祖庙。鍼子说:“这不是夫妇,欺骗了祖先,不合礼,怎么能生育【注:鍼子,陈国大夫。礼制迎娶妇人必须先告祖庙而后出发。所以楚公子围称告庄共之庙。郑忽先迎娶妇人而后告庙,所以说先配而后祖。疏:先配后祖,多有】
异説。贾逵以配为成夫妇也。礼齐而未配,三月庙见然后配。案:昏礼,亲迎之夜,袵席相连】
译不同的说法。贾逵认为“配”就是结成夫妇。礼制上,婚礼齐备但尚未正式结为夫妇,需经过三个月的庙见之礼,然后才正式结为夫妇。按:婚礼中,亲迎当晚,卧席是相连的。
【是士礼不待三月也。禹娶涂山,四日即去,而有唘生焉,亦不三月乃配,是贾之谬也。郑众以配为同牢食也,先食而后祭祖,无敬神之心,故曰诬其祖也。案昏礼,妇既入门,即设同牢之馔,其间无祭祀之事先祭乃食,礼无此文,是郑之妄也。郑▯以祖为祓道之祭也,先为配匹而后祖道,言未去而行配。案传既言入于郑,乃云先配而后祖,宁是未去之事也?若未去先配,则鍼子在陈讥之,何须云送女也?此三说皆滞,故杜引楚公子围告庙之事,言郑忽先逆妇而后告庙,故曰先配而后祖。此时忽父见在,计告庙以否,当是庄公之事而讥忽者,楚公子围亦人臣矣,而自布几筵告于庄共之庙,不言禀君之命,知逆者虽受父命,当自告庙。且忽先为配匹而后告祖,见其告祖方始讥之,知忽自告祖也。或可郑伯为忽娶妻,先逆而后告庙,鍼子见而讥之。公子围告庙者,专权自由耳,非正也】
庄公二十七年,莒庆来逆叔姬。《公羊传》:莒庆者,何?莒大夫也。莒无大夫,此何以书?讥。何讥尔?大夫越竟逆女,非礼也【注:礼,大夫任重,为越竞逆女于政事有所捐旷,故竟内乃得亲逆,所以屈私赴公也】谷梁传》:诸侯之嫁子于大夫,主大夫以与之,来者接内也。不正其接内,故不与夫妇之称也【注:董仲舒曰:大夫无束脩之餽,无诸侯之交,越竟逆女,纪罪也】
宣公五年秋九月,齐高固来逆子叔姬。
胡传案《左氏》:“公如齐,高固使齐侯止公,请叔姬焉。”书“夏,公至自齐”;“秋,齐高固来逆子叔姬”。罪宣公焉。其曰“来”者,以公自为之主;称“子”者,或谓别于先公之女也。诸侯嫁女于大夫,主大夫以与之者,为体敌也;而公自为之主,压尊毁列,卑朝廷,慢宗庙矣。夫以郑国▯小,楚公子围之贵骄强大,来娶于郑,子产辞而却之,使馆于外,欲野赐之,几不得抚有其室【事见《左传·昭公元年】宣公以鲁国周公之后,逼于高固,请昏其女,强委禽焉,而不能止。惟不知以礼为守身之干,是以得此辱也。《春秋》详书,为后世鉴,欲人之必谨于礼,以定其位;不然,卑巽妄说,不近于礼,奚足逺耻辱哉!
冬,齐髙固及子叔姬来。《左氏传》:“冬来,反马也。”《公羊传》:“何言乎髙固之来?言叔姬之来,而不言髙固之来,则不可。”子公羊子曰:“其诸为其双双而俱至者与?”
胡传《左氏》曰:反马也。礼,嫁女留其送马,不敢自安。及庙见成妇,遣使反马,则高固亲来,非礼也。又礼,女子有行逺父母者,嵗一归宁。今见逆逾时,未易嵗也。而叔姬亟来,亦非礼也。故书“及”、书“来”,以着齐罪也。凡昏姻常事不书,而书此者,则以为非常,为后世戒也【孔氏曰:天子诸侯嫁女留其乗车马,固反马,则大夫亦留其车妻之道也。反马,壻之义也。妇至质明,见于舅姑。若舅姑既没,则妇入三月乃祭,因以三月为反马之节。舅姑存者,亦当以三月反马也。法当遣使,不合亲行。故经传具见其事,以示讥】
右大夫昏
五礼通考卷一百五十一
<经部,礼类,通礼之属,五礼通考》>
钦定四库全书
五礼通考卷一百五十二
刑部尚书秦蕙田撰
嘉礼二十五
昏礼
仪礼·士昏礼【郑目録云:士娶妻之礼,以昏为期,因而名焉。必以昏者,阳往而隂来。日入三商为昏,于五礼属嘉礼。疏:商谓商量,是漏刻之名。马氏云:日未出、日入后皆二刻半,前后共五刻。三商据整数言,其实二半也】
【敖氏继公曰:此篇主言士之适子娶妻之礼。娶必以昏者,取其近夜也】
昏礼
【敖氏继公曰:此不言士者,辟下逹之文也】
下逹纳采用鴈【注:逹通逹也。将欲与彼合婚姻,必先使媒氏下通其言,女氏许之,乃后使人纳其采择之礼。诗云: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昏必以媒交接,设绍介皆所以养亷耻。纳采而用鴈为贽者,取其顺阴阳徃来】
【陆氏佃曰:若逆女之类,自天子逹是也。大夫
译因此士人的婚礼不必等待三个月。大禹娶涂山氏之女,四天便离开,而启便出生了,也并非等到三个月才成婚,所以贾逵的说法是错误的。郑众认为“配”是指同牢而食,先吃饭而后祭祖,没有敬神之心,所以说他诬蔑祖先。考察婚礼,妇人进门后,就摆设同牢的膳食,其间没有先祭祀后吃饭的事,礼制中没有这样的记载,所以郑众的说法是荒谬的。郑玄认为“祖”是指祓除道路之祭,先成为配偶而后祖道,是说人还未离开就举行了配匹之礼。考察传文既说进入郑国,才说先配匹而后祖道,难道这是还未离开时的事吗?如果还未离开就先配匹,那么鍼子在陈国讥讽他,何必说送女呢?这三种说法都拘泥不通,所以杜预引用楚公子围告庙的事,说郑忽先迎娶妇人而后告庙,所以说先配匹而后祖。这时郑忽的父亲还在,估计是否告庙,应当是庄公的事,而讥讽郑忽的,楚公子围也是人臣,却自己铺设几筵在庄公、共公的庙里告祭,不说禀承君主的命令,可知迎娶的人虽然接受父亲的命令,应当自己告庙。况且郑忽先成为配偶而后告祖,看到他告祖时才开始讥讽,可知郑忽是自己告祖的。或者可能是郑伯为郑忽娶妻,先迎娶而后告庙,鍼子看到后讥讽他。公子围告庙,是专权自便罢了,并非正礼。
庄公二十七年,莒庆来迎娶叔姬。《公羊传》:莒庆是谁?莒国的大夫。莒国没有大夫,这里为什么记载?是为了讥讽。讥讽什么呢?大夫越过国境迎娶女子,不合礼制【注:礼制规定,大夫责任重大,如果越过国境迎娶女子,对政事有所荒废,所以只有在国境之内才能亲自迎娶,这是为了压抑私情以奔赴公事】。《谷梁传》:诸侯嫁女给大夫,由大夫主持婚礼并交付女子,来者是接引新妇入内的。不认为接引新妇合乎礼制,所以不给予夫妇的称呼【注:董仲舒说:大夫没有束脩的馈赠,没有诸侯之间的交往,越过国境迎娶女子,是记录罪过】。
宣公五年秋九月,齐国高固来迎娶子叔姬。
胡安国传考察《左传》:“宣公前往齐国,高固让齐侯留住宣公,请求娶叔姬。”记载“夏,宣公从齐国回来”;“秋,齐国高固来迎娶子叔姬”。这是归罪于宣公。说“来”,是因为宣公自己作为主婚人;称“子”,或许是为了区别于先公的女儿。诸侯嫁女给大夫,由大夫主持婚礼并交付女子,是因为地位相当;而宣公自己作为主婚人,是压制尊贵、毁坏等级,轻视朝廷,怠慢宗庙。郑国虽然小,楚公子围尊贵骄横强大,来郑国娶妻,子产推辞拒绝,让使馆设在城外,想在野外赐婚,几乎没能保住自己的家室【事见《左传·昭公元年》】。宣公作为鲁国周公的后代,被高固逼迫,请求娶他的女儿,强行送下聘礼,却不能制止。只是不知道用礼制作为保全自身的干盾,所以遭受这种耻辱。《春秋》详细记载,作为后世的鉴戒,想要人们务必谨慎于礼制,以安定自己的地位;不然,卑躬屈膝、妄加解说,不接近礼制,哪里足以远离耻辱呢!
冬天,齐国高固和子叔姬来。《左传》:“冬天来,是返回马匹。”《公羊传》:“为什么说高固来?说叔姬来,而不说高固来,是不可以的。”子公羊子说:“大概是因为他们双双一起来的吧?”
胡安国传《左传》说:是返回马匹。礼制,嫁女留下送亲的马匹,不敢自安。等到庙见成为妇人,派遣使者返回马匹,那么高固亲自前来,是不合礼制的。又礼制,女子出嫁远离父母,每年一次归宁。现在看到迎娶超过时节,没有换年。而叔姬急忙前来,也是不合礼制的。所以记载“及”、记载“来”,以彰显齐国的罪过。凡是婚姻常事不记载,而记载这件事,是因为它不寻常,作为后世的警戒【孔颖达说:天子诸侯嫁女留下乘坐的车马,固然是返回马匹,那么大夫也留下车马,这是妻之道。返回马匹,是女婿的义务。妇人到第二天天亮,拜见公婆。如果公婆已经去世,那么妇人进门三个月后祭祀,因此以三个月作为返回马匹的节期。公婆在世的,也应当在三个月后返回马匹。法理上应当派遣使者,不应该亲自前往。所以经文和传文都详细记载这件事,以示讥讽】
以上是大夫婚礼
五礼通考卷一百五十一
<经部,礼类,通礼之属,五礼通考>
钦定四库全书
五礼通考卷一百五十二
刑部尚书秦蕙田撰
嘉礼二十五
婚礼
《仪礼·士婚礼》【郑玄目录说:士娶妻的礼仪,以黄昏为期限,因此得名。必定在黄昏,是因为阳往而阴来。日入三商为黄昏,在五礼中属于嘉礼。疏:商指商量,是漏刻的名称。马氏说:日出前、日入后都是二刻半,前后共五刻。三商是取整数而言,实际上是二刻半】
【敖继公说:此篇主要讲述士的嫡子娶妻的礼仪。娶妻必定在黄昏,是取其接近夜晚】
婚礼
【敖继公说:这里不说士,是为了避开下文“下达”的文字】
下达纳采用雁【注:达通达。将要与对方结为婚姻,必须先派媒人向下沟通言语,女方答应后,才派人纳采择之礼。《诗经》说:娶妻怎么样?没有媒人不行。婚礼必定通过媒人交接,设置介绍人都是为了培养廉耻之心。纳采用雁作为贽礼,是取其顺应阴阳往来】
【陆佃说:像迎娶女子之类,从天子下至士都是这样。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