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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五礼通考一百一十五

五礼通考卷一百十三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2496–2511 段

》曰:「夫圭田无征,谓余夫圭田皆不出征赋也。」时无圭田余夫,孟子欲令复古,所以重祭祀利民之道也。疏谓之圭田者,所以名其洁而供祭祀之田也。《陈氏礼书》「士虞礼」曰:圭为哀荐之飨,诗之吉蠲或作吉圭,则圭田洁白也。惟士无田,则亦不祭,则圭田所以共祭也。卿以下有圭田,犹天子诸侯侯之有借也。圭田无征,所以厚贤也】

译《书》说:“圭田不征收赋税,意思是余夫所受的圭田都不征缴赋税。”当时并没有圭田和余夫,孟子想要恢复古制,因此重视祭祀和利民的方法。疏解说称为圭田的原因,是因为它洁净而用于供给祭祀。《陈氏礼书》在“士虞礼”中说:圭是用于哀悼荐献的祭品,《诗经》中的“吉蠲”有时写作“吉圭”,那么圭田就是洁白的。只有士没有田地,也就不能祭祀,所以圭田是用来供给祭祀的。卿以下的官员有圭田,就像天子诸侯有借田一样。圭田不征收赋税,是用来优待贤人的。

右圭田

礼记·曲礼》:凡家造祭器,为先,牺赋为次,养器为后。无田禄者,不设祭器;有田禄者,先为祭服。君子虽贫,不粥祭器;虽寒,不衣祭服【注:大夫称家,谓家始造事。无田禄者,祭器可假;有田禄者,祭服宜自有。粥,卖也。疏:家造,大夫始造家事也。崇敬祖祢,故祭器为先。有地大夫,祭器、祭服俱造。然虽得造器,必先为祭服,后为祭器耳。縁人形参差,衣服有大小,不可假借,故宜先造】

【胡氏铨曰:家谓人家,郑云大夫称家,非也。若止谓大夫造祭器,则下云“祭器不逾竟”,何以兼士乎?吕氏大临曰:牺赋亦谓器也,牺牲之器,如牢互盆簝之属也。孟子曰:惟士无田,则亦不祭,牲杀器皿衣服不备故也。不祭则荐而已,与庶人同,故不设祭器也。有田禄,则牲杀器皿衣服皆不可不备。方氏慤曰:以无田禄者不设祭器,故《礼运》以“祭器不假”为非礼;以有田禄者必具祭器,故《王制》以“祭器不假”为礼,此其辨也】

大夫、士去国,祭器不逾竟。大夫寓祭器于大夫,士寓祭器于士【注:祭器用君禄所作,取以出竟,恐辱亲也。寓,寄也。与得用者言,寄觊已复还】

问大夫之富曰:「有宰食力,祭器衣服不假【疏:「祭器衣服不假者,谓四命大夫也。衣服,祭服也。四命大夫得自造祭器衣服】

【陈氏礼书】《周礼》乡师比共吉凶二服,闾共祭器。《曲礼》无田禄者不设祭器,有田禄者先为祭服。”葢无田禄者可共而不可设,有田禄者可设而不可具。则具而不假者,大夫礼之尽也】

杂记:大夫冕而祭于公,弁而祭于己;士弁而祭于公,冠而祭于己。士弁而亲迎,然则士弁而祭于己可也【注:弁,爵弁也;冠,▯冠也。祭于公,助君祭也。大夫爵弁而祭于己,惟孤尔。然则士弁而祭于己,缘类欲许之也。亲迎虽亦己之事,摄盛服尔,非常也。】疏:此明大夫、士公私祭服。大夫谓孤也,冕,絺冕也,祭于己,自祭庙也。助祭为尊,故服絺冕;自祭为卑,故服爵弁。士以爵弁为上,故用助祭;冠,▯冠为卑,自祭不敢同助君之服,故用▯冠也。作记之人,虽云士冠而祭于己,以己既爵弁,亲迎,亲迎轻于祭,尚用爵弁,则自用爵弁自祭已庙,于礼可用也。崔氏灵恩曰:孤不悉絺冕,若王者之后及鲁之孤,则助祭用絺;若方伯之孤助祭,则▯冕,以其君▯冕自祭,不逾之也】

【马氏晞孟曰:周礼曰:卿之服自▯冕而下,士之服自皮弁而下,则大夫以▯冕为极,而士以爵弁为极也】

诗《周南》采苹,于以盛之,维筐及筥,于以湘之,维锜及釡【▯:方曰筐,圆曰筥,湘,亨也。锜,釡属,有足曰锜,无足曰釡。笺:亨苹藻者,于鱼湆中,是铏羮之芼】

【大学衍义补》丘氏濬曰:朱子谓笾豆簠簋之噐,乃古人所用,故当时祭享皆用之。今以燕器代祭器,常馔代爼肉,楮钱代币帛,是亦以平生所用,是谓从宜也。案人子之事亲,当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吾之祖考平日所用之器皿如此,所被之衣服如此。及其死亡也,而又别为器与服以事之,岂不骇其见闻哉?古人生用几筵爼豆,则死亦用几筵爼豆以事之。今人之生所用者桌椅杯盘,死所用者亦当以桌椅杯盘,是即朱子所谓从宜者也。政不必泥于古,一惟称家之有无,随俗之所尚,惟诚惟孝,起敬起慕。虽不能一一如古人行礼之度数,而古人行礼之心则固常存也】

  右祭器衣服冕弁

礼记·曲礼》:“大夫以索牛,士以羊豕【注:索,求得而用之。疏:公羊帝牲必在涤三月,稷牛惟具稷牛有灾,故临时得别求之,是天子诸侯得有索牛也。此大夫士谓天子大夫士也。若诸侯大夫即用少牢,士则用特牲。其防祭大夫亦得用牛,士亦用羊豕。故《杂记》云:“上大夫之虞也,少牢;卒哭、成事、祔,皆太牢。下大夫之虞也,犆牲;卒哭、成事、祔,皆少牢。”是也。其大夫牲体完全,亦有牺牲之称,故上云“大夫牺赋为次”,但不毛色纯耳。案《楚语·

译右圭田

《礼记·曲礼》说:凡是家中制作祭器,以祭祀用的器物为最先,牺牲用的器物次之,日常养生的器物最后。没有田禄的人,不设置祭器;有田禄的人,先制作祭服。君子即使贫穷,也不出卖祭器;即使寒冷,也不穿祭服【注:大夫称为家,是说大夫开始操持家事。没有田禄的人,祭器可以借用;有田禄的人,祭服应当自己拥有。粥,即卖。疏:家造,指大夫开始操持家事。因为崇敬祖先,所以祭器排在第一位。有封地的大夫,祭器和祭服都要制作。然而虽然可以制作器物,但必须先做祭服,后做祭器。因为人的身形参差不齐,衣服有大小之分,不可借用,所以应当先制作】

【胡氏铨说:家指人家,郑玄说大夫称为家,是不对的。如果只说大夫制作祭器,那么下文说“祭器不出国境”,怎么连士也包含在内呢?吕氏大临说:牺赋也是指器物,即牺牲用的器物,如牢、互、盆、簝之类。孟子说:只有士没有田,所以也不祭祀,因为牺牲、器皿、衣服都不具备。不祭祀就只是进献而已,与庶人相同,所以不设置祭器。有田禄,那么牺牲、器皿、衣服都不可不备。方氏慤说:因为无田禄者不设置祭器,所以《礼运》认为“祭器不借用”是不合礼的;因为有田禄者必须备齐祭器,所以《王制》认为“祭器不借用”是合礼的,这就是区别所在】

大夫、士离开本国,祭器不越过国境。大夫将祭器寄放在大夫那里,士将祭器寄放在士那里【注:祭器是用君主的俸禄制作的,带着它出国境,恐怕会辱没亲人。寓,寄放。对能够使用的人说,寄放是希望自己能返回】

询问大夫的富有,说:“有主管家事的宰,祭器和衣服不借用【疏:“祭器衣服不借用”,是指四命的大夫。衣服,指祭服。四命的大夫可以自行制作祭器和衣服】

【陈氏礼书】《周礼》乡师统计吉凶两种服饰,闾共同提供祭器。《曲礼》说无田禄者不设置祭器,有田禄者先制作祭服。”大概无田禄者可以共同使用而不能单独设置,有田禄者可以设置而不能完全具备。那么具备而不借用的,是大夫礼制的极致】

《杂记》:大夫戴冕在国君那里祭祀,戴弁在自己家里祭祀;士戴弁在国君那里祭祀,戴冠在自己家里祭祀。士戴弁去亲迎新娘,那么士戴弁在自己家里祭祀也是可以的【注:弁,指爵弁;冠,指缁冠。在国君那里祭祀,是辅助国君祭祀。大夫戴爵弁在自己家里祭祀,只有孤才这样。那么士戴爵弁在自己家里祭祀,是类推而允许的。亲迎虽然是自己的事,但穿着盛服,是非常规的。】疏:这里说明大夫、士公私祭祀的服饰。大夫指孤,冕,指絺冕,在自己家里祭祀,指自己祭祀宗庙。辅助祭祀地位尊贵,所以穿絺冕;自己祭祀地位卑下,所以穿爵弁。士以爵弁为上,所以用于辅助祭祀;冠,缁冠地位卑下,自己祭祀不敢与辅助国君的服饰相同,所以用缁冠。作《杂记》的人,虽然说士戴冠在自己家里祭祀,因为既然士戴爵弁去亲迎,亲迎比祭祀轻,尚且用爵弁,那么自己用爵弁祭祀自家宗庙,在礼制上是可以的。崔氏灵恩说:孤不都穿絺冕,如果是王者的后代以及鲁国的孤,辅助祭祀用絺冕;如果是方伯的孤辅助祭祀,则用缁冕,因为他们的国君穿缁冕自己祭祀,不超越这个规格】

【马氏晞孟说:《周礼》说:卿的服饰从缁冕以下,士的服饰从皮弁以下,那么大夫以缁冕为最高,而士以爵弁为最高】

《诗经·周南·采苹》:用什么来盛放呢,方形的筐和圆形的筥,用什么来烹煮呢,有足的锜和无足的釡【〇:方形叫筐,圆形叫筥,湘,通亨,即烹煮。锜,是釡的一类,有足叫锜,无足叫釡。笺:烹煮苹藻,是在鱼汤中,这是铏羹的配菜】

【《大学衍义补》丘氏濬说:朱子认为笾、豆、簠、簋这些器物,是古人所用的,所以当时祭祀都用它们。现在用日常器皿代替祭器,用平常食物代替祭肉,用纸钱代替币帛,这也是用平生所用的东西,称为从宜。按人子侍奉亲人,应当像侍奉活着的人一样侍奉死去的人,像侍奉存在的人一样侍奉亡故的人。我们的祖先平日所用的器皿是这样,所穿的衣服是这样。等到他们死亡后,又另外制作器物和衣服来侍奉他们,岂不是让他们感到惊骇吗?古人生前使用几、筵、爼、豆,死后也用几、筵、爼、豆来侍奉他们。现在人生前使用的是桌椅杯盘,死后使用的也应当是桌椅杯盘,这就是朱子所说的从宜。政不必拘泥于古制,只要符合家庭的贫富状况,顺应世俗的崇尚,只要真诚孝顺,兴起敬意和思慕之情。虽然不能一一按照古人行礼的度数,但古人行礼的心意则始终存在】

右祭器衣服冕弁

《礼记·曲礼》:“大夫用索牛,士用羊和猪【注:索,求得而使用。疏:公羊说帝牲必须在涤宫饲养三个月,稷牛只要具备稷牛即可,如果有灾祸,所以临时可以另外寻求,这是天子诸侯可以有索牛。这里的大夫士指天子的大夫士。如果是诸侯的大夫就用少牢,士就用特牲。其防祭大夫也可以用牛,士也用羊猪。所以《杂记》说:“上大夫的虞祭,用少牢;卒哭、成事、祔祭,都用太牢。下大夫的虞祭,用犆牲;卒哭、成事、祔祭,都用少牢。”就是这样。大夫的牲体完全,也有牺牲的称呼,所以上文说“大夫牺赋为次”,只是毛色不纯罢了。案《楚语·

观射父》云:“古者牛羊必在涤三月,小者犬豕不过十日。”此大夫索牛,士羊豕,既不在涤三月,当十日以上,但不知其日数耳】

译《观射父》中说:“古时候,牛和羊必须在洁净之地饲养三个月,小的犬和猪不超过十天。”这里大夫索取牛,士索取羊和猪,既然不在洁净之地饲养三个月,应当在十天以上,只是不知道具体的天数罢了。

【方氏慤曰:于大夫言“索”者,以无养兽之官,必索而后得之故也。所谓羊豕者,或以羊,或以豕也】

王制: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庶人无故不食珍,庶羞不逾牲,燕衣不逾祭服,寝不逾庙【注:故谓祭享;羞不逾牲,谓祭以羊则不以牛肉为羞也】

礼器羔豚而祭,百官皆足;大牢而祭,不必有余。此之谓称也【注:称牲之大小而为爼,此指谓助祭者耳。足犹得也。云百官喻众也。疏:臣助祭则各有爼,祭竟播及胞翟。虽复羔豚之小,而百官皆悉得之。假令大牢亦不使有余。小而皆得,大而不余,是各称牲体也。大夫士有田则祭,无田则荐。则无地,大夫士荐羔豚也。无地则无臣助祭,故郑云百官喻众也】

【陆氏佃曰:羔豚而祭,谓小祭祀;大牢而祭,谓大祭祀。先儒谓羔豚为无地大夫之祭,是犹读《云汉》而责周无遗民也】

蕙田案:大夫祭用少牢,谓羊豕。此云羔豚,乃羊豕之小者耳。与无田则荐之説,无与孔氏非也。陆农师以为小祭祀,亦非字説。羔,小羊;豚,豕子。

君子大牢而祭,谓之礼;匹士大牢而祭,谓之攘【注:君子谓大夫以上。疏:大夫常祭少牢,遣羮及卒哭祔用大牢;匹士,士也。士常祭特豚,遣奠卒哭祔加一等少牢。马氏晞孟曰:君子者,以位之贵者言之;匹士者,以位之贱者言之。古者天子、诸侯、卿大夫皆君子也。天子、诸侯、卿大夫位之尊,其礼可以致其隆,故曰:天子以牺牛,诸侯以肥牛,大夫以索牛,此大牢而祭谓之礼也。至于匹士大牢而祭,故谓之攘。攘者,非其有而取之也】

春秋襄二十二年,左氏传九月,郑公孙黑肱有疾,归邑于公,召室老宗人,立段而使黜官薄祭,祭以特羊,殷以少牢【注:四时祀以一羊,三年盛祭以羊豕,殷盛也。疏:少牢馈食礼者,诸侯之大夫时祭之礼也。是时祭用少牢,今公孙黑肱使黜官薄祭,故时祭用特羊。礼器云:君子大牢而祭谓之礼,是大夫之祭有用大牢时也。杂记云:上大夫之虞也,少牢卒哭,成事祔皆大牢。据此二文,大夫得用大牢者,礼器之文据天子大夫故也。杂记据防祭故进用等,士防礼,士遣奠用少牢是也】

国语·楚语:屈到嗜芰,有疾,召其宗老而嘱之曰:「祭我必以芰。」及祥,宗老将荐芰,屈建命去之。宗老曰:「夫子荐之。」子木曰:「不然。夫子承楚国之政,其法刑在民,藏在王府。上之可以比先王,下之可以训后世。虽防楚国,诸侯莫不誉其祭典。有之曰:『国君有牛,享大夫有羊,馈士有豚犬之奠,庶人有鱼炙之荐,笾豆脯醢则上下共之。不羞珍异,不陈庶侈。』夫子不以其私欲干国之典,遂不用。」礼记·祭器:「有以小爲贵者。」宗庙之祭,贵者献以爵,贱者献以散,尊者举觯,卑者举角【注:凡觞一升曰爵,二升曰觚,三升曰觯,四升曰角,五升曰散。疏:特牲云「主人献尸用角,佐食洗散以献尸」,是尊者小,卑者大。案:天子、诸侯及大夫皆献尸以爵,无贱者献以散之文。礼文散亡,略不具也。特牲主人献尸用角者,下大夫也。尊者举觯,卑者举角者,案特牲、少牢礼尸入举奠觯,是尊者举觯;特牲主人受尸酢,受角饮者,是卑者举角。此是士礼。天子、诸侯祭礼亡文,不具也。陆氏佃曰:「贵者献以爵,贱者献以散。」所谓「尸饮五,君洗玉爵献卿;尸饮九,以散爵献士。」尊者举觯,卑者举角者,凡妥尸,天子举斚,诸侯举角,则卿举觯,大夫举角欤?若特牲馈食酳尸以角,旅酬更以觯,与此不同者,葢卑者以大为贵。然则此经所言葢天子、诸侯之仪也】

蕙田案:贱者献以散疏,以为礼无其文,而陆农师引《祭统》“散爵献士”为説,葢献义原兼下献上、上献下两义,不必专指下献上,陆説亦可通。然《明堂位》“加以璧,散加爵”,系助祭之賔所献,此仍是下献上,疏不引之,未详何説。

坊记》子云:七日戒,三日斋,承一人焉,以为尸。过之者趋走,以教敬也。醴酒在室,醍酒在堂,澄酒

译方氏慤说:对于大夫而言,之所以说“索”(寻求),是因为没有专门饲养牲畜的官职,必须去寻找才能获得,所以这样说。所谓羊和猪,是指有时用羊,有时用猪。

《王制》说:大夫没有缘故不杀羊,士没有缘故不杀狗和猪,平民没有缘故不吃珍馐,日常菜肴不超过祭祀用的牺牲,日常衣服不超过祭祀用的礼服,寝居的规格不超过宗庙的规格【注:缘故指的是祭祀享神;菜肴不超过牺牲,是说祭祀用羊,就不以牛肉作为菜肴】。

《礼器》说:用羔羊和小猪祭祀,百官都能得到满足;用牛、羊、猪三牲祭祀,不一定会有剩余。这就叫做“称”(相称)【注:根据牺牲的大小来制作俎,这里指的是助祭的人。足,就是得到的意思。说百官,是比喻众人。疏:臣子助祭时各自有俎,祭祀结束后恩泽遍及胞翟。即使是羔羊小猪这样小的牺牲,百官也都能得到。假使是大牢这样大的牺牲,也不让它有剩余。小的都能得到,大的没有剩余,这就是各自与牺牲的体量相称。大夫和士有田地就祭祀,没有田地就进献。如果没有田地,大夫和士就进献羔羊小猪。没有田地就没有臣子助祭,所以郑玄说百官是比喻众人】。

陆氏佃说:用羔羊小猪祭祀,指的是小祭祀;用大牢祭祀,指的是大祭祀。先儒认为羔羊小猪是无地大夫的祭祀,这就像读了《云汉》篇却责备周朝没有遗留百姓一样(不合情理)。

蕙田按:大夫祭祀使用少牢,指的是羊和猪。这里说羔豚,只是羊和猪中较小的罢了。这与“无田则荐”的说法无关,孔氏的说法不对。陆农师认为是小祭祀,也不是对字义的正确解释。羔,是小羊;豚,是小猪。

君子用大牢祭祀,叫做符合礼制;匹士用大牢祭祀,叫做掠夺【注:君子指大夫以上。疏:大夫常规祭祀用少牢,遣奠和卒哭祔祭用大牢;匹士,就是士。士常规祭祀用特豚,遣奠、卒哭、祔祭加一等用少牢。马氏晞孟说:君子,是从地位尊贵者来说的;匹士,是从地位卑贱者来说的。古时候天子、诸侯、卿大夫都是君子。天子、诸侯、卿大夫地位尊贵,他们的礼制可以表达其隆重,所以说:天子用牺牛,诸侯用肥牛,大夫用索牛,这就是君子用大牢祭祀叫做符合礼制。至于匹士用大牢祭祀,所以叫做掠夺。掠夺,就是不是自己的东西却去取用】。

《春秋》襄公二十二年,《左传》记载九月,郑国公孙黑肱生病,把封邑归还给国君,召集家臣和宗人,立段为继承人,并命令削减官员、降低祭祀规格,日常祭祀用特羊,盛大祭祀用少牢【注:四季祭祀用一只羊,三年一次的盛大祭祀用羊和猪,殷指盛大。疏:少牢馈食礼是诸侯大夫四季祭祀的礼制。当时祭祀用少牢,现在公孙黑肱命令削减官员、降低祭祀规格,所以日常祭祀用特羊。《礼器》说:君子用大牢祭祀叫做符合礼制,这是大夫祭祀有时使用大牢的情况。《杂记》说:上大夫的虞祭用少牢,卒哭、成事、祔祭都用大牢。根据这两条记载,大夫可以使用大牢的原因,《礼器》的记载是依据天子的大夫,所以如此;《杂记》是依据丧祭的等级提升,士的丧礼,士的遣奠用少牢就是例子】。

《国语·楚语》记载:屈到喜欢吃菱角,生病时,召集宗老嘱咐说:“祭祀我时一定要用菱角。”等到祥祭时,宗老准备进献菱角,屈建命令撤去。宗老说:“夫子嘱咐进献的。”子木说:“不是这样。夫子执掌楚国政事,他的法度刑罚在百姓心中,档案藏在王府。对上可以比肩先王,对下可以训诫后世。即使楚国灭亡,诸侯没有不称赞他的祭祀典制的。有这样的话:‘国君有牛,享宴大夫有羊,馈赠士人有猪狗的奠祭,平民有鱼炙的进献,笾豆脯醢则上下共用。不进献珍奇的食物,不陈列奢侈的物品。’夫子不因为自己的私欲干扰国家的典制,于是没有使用。”《礼记·祭器》说:“有以小为贵的。”宗庙祭祀,尊贵的人用爵献酒,卑贱的人用散献酒,地位高的人举觯,地位低的人举角【注:凡是酒器,一升的叫爵,二升的叫觚,三升的叫觯,四升的叫角,五升的叫散。疏:《特牲馈食礼》说“主人献尸用角,佐食洗散来献尸”,这是尊者用小器,卑者用大器。查考:天子、诸侯和大夫都献尸用爵,没有卑贱者用散献酒的记载。礼文散失,大致不全了。《特牲馈食礼》主人献尸用角,这是下大夫的礼。尊者举觯,卑者举角,查考《特牲馈食礼》和《少牢馈食礼》尸入席举奠觯,这是尊者举觯;《特牲馈食礼》主人接受尸的酢酒,接受角饮酒,这是卑者举角。这是士的礼。天子、诸侯的祭祀礼制文献亡失,不全了。陆氏佃说:“尊贵的人用爵献酒,卑贱的人用散献酒。”这就是所说的“尸饮五,君洗玉爵献卿;尸饮九,用散爵献士。”尊者举觯,卑者举角,凡是安顿尸,天子举斚,诸侯举角,那么卿举觯,大夫举角吗?如果《特牲馈食礼》酳尸用角,旅酬改用觯,这与这里不同,大概是因为卑者以大器为贵。那么这里经文所说的,大概是天子、诸侯的仪制】。

蕙田按:关于“卑贱者用散献酒”的疏解,认为礼制中没有这样的记载,而陆农师引用《祭统》“散爵献士”作为说法,大概“献”的本义原本兼有下献上、上献下两层含义,不必专指下献上,陆的说法也可以讲得通。然而《明堂位》说“加上璧,散加上爵”,是助祭宾客所献的,这仍然是下献上,疏解没有引用它,不知是什么说法。

《坊记》子夏说:提前七天戒除杂念,提前三天斋戒,承接一个人,让他作为尸。路过的人快步小跑,以此来教导恭敬。醴酒在室内,醍酒在堂上,澄酒

在下,示民不淫也。尸饮三,众賔饮一,示民有上下也。因其酒肉,聚其宗族,以教民睦也。故堂上观乎室,堂下观乎上。《诗》云:“礼仪卒度,笑语卒获【注:戒,谓散斋也。承,犹事也。澄酒,清酒也。三酒尚质,不尚味。淫,犹贪也。上下,犹尊卑也。主人、主妇上賔献尸,乃后献主人。降洗爵献賔也。因其酒肉,聚其宗族,言祭有酒食,羣昭羣穆皆至,而献酬之,咸有荐爼也。堂上观乎室,堂下观乎上,谓祭时肃敬之威仪也。注:主人至献賔,此《仪礼·特牲》文。在堂上者观望在室之人以取法,在堂下者观望堂上之人以为则,上下内外更相效法】

译在下位,是向民众展示不贪欲。尸饮三杯,众宾客饮一杯,是向民众展示有尊卑等级。借着祭祀的酒肉,聚集宗族成员,以此来教导民众和睦。所以堂上的人观察室内的人,堂下的人观察堂上的人。《诗经》说:“礼仪全都合乎法度,谈笑全都合乎规矩。”

【叶氏梦得曰:助祭而羣昭羣穆咸在其,赐爵者皆以齿也,故以教民睦。诏祝升首,皆在室,故堂上观乎室。羮定酳尸,皆在堂,故曰堂下观乎上】

蕙田案因其酒肉聚其宗族,此指祭毕之燕,即中庸燕毛,序齿,楚茨备言燕私之事。郑以献酬荐爼为説者,祗縁所引诗词当在献酬交错时故也,不知献酬乃賔主之事,燕私乃族人之事。经云聚其宗族,不得以献酬当之。引诗断章,未可拘泥。尸饮三,众賔饮一,此酳尸之事。主人献尸,尸酢主人;主妇献尸,尸酢主妇;众賔献尸,尸酢众賔。故曰尸饮三,众賔饮一。陆农师以祼献为言,其説无稽。又酳尸在室,叶氏以为在堂,亦悮。

祭义:曾子曰:“父母既没,必求仁者之粟以祀之,此之谓礼终【注:喻贫困,犹不取恶人物以事亡亲也】

【黄氏曰:粟者禄也。谓父母既没,必仕于仁诸侯贤大夫之朝,立身行道,以终祭祀。危邦不入,乱邦不居,恐辱先也。孟子云:士三月无君则吊,失于祭祀之礼也。亲没者必居于仁者之朝,食禄行道,以终祭祀之礼,为有终也】

  右牲牢酒醴黍稷

祭统铺筵设同几为依神也【注:同之言詷也。祭者以其妃配,亦不特几也。疏:詷,共也。人生时形体异,故夫妇别几。死则魂气同归于此,故夫妇共几。郑注以某妃配,《仪礼·少牢》文谓祭夫祝辞,不但不特设辞,亦不特设其几。祝辞与凡皆同于夫也,故郑注「同几」筵云:祭于庙,同几,精气合也。席亦共之。必云同几者,筵席既长,几则短小,恐其各设,故云同几也】

朱子语録》问生时男女异席,祭祀亦合异席,今夫妇同席如何?」曰:「夫妇同牢而食,家庙之制,伊川只以元妃配,葢古者只是以媵妾继室,故不容与嫡并配。后世继室乃是以礼聘娶,自得为正,故唐会要中载顔鲁公家祭有并配之仪,祭于别室,恐未安。」

蕙田案:朱子答汪尚书,有「正庙配食止合用初配一人,其再娶及庶母之属,皆各为别庙祀之」云云。葢朱子未定之説,当以语録为正。

  右铺筵设几

坊记礼非祭男女不交爵【注:交爵谓相献酢。疏:特牲馈食礼云,主妇献尸,尸酢主妇,是非祭不交爵也】

内则男女非祭非防不相授器【注:祭严,防遽,授器不嫌也】

家语》:公父文伯之母,季康子之从祖母。康子往焉,侧门而与之言,皆不逾阀。文伯祭其祖悼子,康子与焉,进爼而不授,彻爼而不与。燕宗老不具,则不绎。绎不尽饫,则退。孔子闻之曰:「男女之别,礼之大经。公父氏之妇,动中徳,趣度于礼矣。」

  右交爵授器

论语》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注:郑曰,自其家祭肉过三日不食,是防鬼神之余也】

朱子集注:「家之祭肉,则不过三日,皆以分赐。葢过三日,则肉必败,而人不食之,是防鬼神之余也。」

礼记·少仪》:为人祭曰致福,为己而致膳于君子曰膳。祔练曰告。凡膳告于君子,主人展之,以授使者于阼阶之南,南面再拜稽首送。反命,主人又再拜稽首。其礼大牢,则以牛左肩臂臑折九个;少牢,则以羊左肩七个;犆豕,则以豕左肩五个【注曰:致福,曰膳,曰告,此皆致祭祀之余于君子也。摄主言致福,申其辞;自祭言膳,谦也;祔练言告,不敢以为福膳也。主人展之,展省具也;折,断分之也。皆用左者,右以祭也。羊豕不言臂臑,因牛序之,可知】

【方氏慤曰:膳夫所谓凡祭祀之致福也,受而膳之,是矣。必谓之福,以言祭者获福,致其余于人,而与之同其福也。曰致膳者,葢祭祀不祈为己,而祭非敢邀福,以其味之善,乃致之于君子尔。于致膳曰君子,则致福又可知矣。至于练祔,特告死者之已练而已,故直以告称之。展与展墓之展同,主人展之,省其善否也。其授使者与反命,皆再拜稽首,则敬之至也。止言膳告而不及致福,则致福者尤致其敬,不嫌其不如是矣。臂则胫也,臑其节也】

  右分肉致福

论语》祭如在【注:孔曰,言事死如事生】

朱子集注:

译叶氏梦得说:辅助祭祀时,众昭众穆都参与其中,赐爵都是按年龄长幼次序,所以用来教导百姓和睦。祝官升堂报告尸神就位,都在室内,所以堂上的人观看室内。羹汤定好、酳尸,都在堂上,所以说堂下的人观看堂上。

蕙田按:因为酒肉聚集宗族,这指的是祭毕的宴饮,即《中庸》所说的“燕毛”,按年龄排序,《楚茨》详细叙述了宴饮私享之事。郑玄用献酬荐爼来解释,只是因为他所引用的诗词应当是在献酬交错时说的,却不知道献酬是宾主之间的事,宴饮私享是族人之事。经文说聚集宗族,不能用献酬来对应。引用诗句断章取义,不可拘泥。尸饮三次,众宾饮一次,这是酳尸之事。主人献尸,尸回敬主人;主妇献尸,尸回敬主妇;众宾献尸,尸回敬众宾。所以说尸饮三次,众宾饮一次。陆农师用祼献来解释,他的说法没有根据。又酳尸在室内,叶氏认为在堂上,也是错误的。

《祭义》:曾子说:“父母去世后,一定要寻求仁者的粟米来祭祀,这就叫做礼的终结。”【注:比喻即使贫困,也不取不义之人的物品来侍奉亡亲】

【黄氏说:粟就是禄。说父母去世后,一定要在仁德诸侯、贤大夫的朝廷做官,立身行道,以完成祭祀。不进入危邦,不居住在乱邦,是怕辱没祖先。孟子说:士三个月没有君主,就要去吊唁,这是失于祭祀之礼。亲人去世后一定要居住在仁者的朝廷,食禄行道,以完成祭祀之礼,才算有终】

右牲牢酒醴黍稷

《祭统》:铺筵设同几,是为了依凭神灵。【注:同就是共。祭祀者以其妃配享,也不单独设几。疏:共,共同。人生时形体不同,所以夫妇分设几案。死后魂气共同归于此处,所以夫妇共用几案。郑玄注以某妃配,是《仪礼·少牢》文中说祭夫的祝辞,不但祝辞不单独设立,几案也不单独设立。祝辞与凡例都同于丈夫,所以郑玄注“同几”筵说:在庙祭祀,同几,精气相合。席也是共用的。必定说同几,是因为筵席既长,几案则短小,怕各自设立,所以说同几】

《朱子语録》问:“生时男女分席,祭祀也应当分席,现在夫妇同席如何?”回答说:“夫妇同牢而食,家庙的制度,伊川只以元妃配享,大概古代只是以媵妾继室,所以不容与嫡妻并列配享。后世继室是以礼聘娶,自然成为正妻,所以《唐会要》中记载颜鲁公家祭有并配之仪,在别室祭祀,恐怕不妥当。”

蕙田按:朱子回答汪尚书,有“正庙配食只合用初配一人,其再娶及庶母之类,都各自在别庙祭祀”等语。大概朱子未定的说法,应当以《语録》为准。

右铺筵设几

《坊记》:礼,非祭祀,男女不交爵。【注:交爵就是相献酢。疏:《特牲馈食礼》说,主妇献尸,尸回敬主妇,这就是非祭祀不交爵】

《内则》:男女非祭祀、非丧事,不相授器。【注:祭祀庄严,丧事急促,授器不嫌】

《家语》:公父文伯的母亲,是季康子的从祖母。康子去拜访她,侧门与她说话,都不越过门槛。文伯祭祀他的祖父悼子,康子参与,进爼而不授,撤爼而不与。宴饮宗老不齐全,就不绎祭。绎祭不尽饫,就退下。孔子听说后说:“男女之别,是礼的大经。公父氏的妇人,行动符合德性,趋向合乎礼度。”

右交爵授器

《论语》: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注:郑玄说,自家祭肉过三日不食,是防备鬼神之余】

朱子集注:“家之祭肉,则不过三日,皆以分赐。大概过三日,则肉必败,而人不食之,是防备鬼神之余。”

《礼记·少仪》:为人祭曰致福,为己而致膳于君子曰膳。祔练曰告。凡膳告于君子,主人展之,以授使者于阼阶之南,南面再拜稽首送。反命,主人又再拜稽首。其礼大牢,则以牛左肩臂臑折九个;少牢,则以羊左肩七个;犆豕,则以豕左肩五个。【注:致福,曰膳,曰告,这都是致祭祀之余于君子。摄主言致福,申其辞;自祭言膳,谦也;祔练言告,不敢以为福膳也。主人展之,展省具也;折,断分之也。皆用左者,右以祭也。羊豕不言臂臑,因牛序之,可知】

【方氏慤说:膳夫所谓凡祭祀之致福也,受而膳之,是矣。必谓之福,以言祭者获福,致其余于人,而与之同其福也。曰致膳者,大概祭祀不祈为己,而祭非敢邀福,以其味之善,乃致之于君子尔。于致膳曰君子,则致福又可知矣。至于练祔,特告死者之已练而已,故直以告称之。展与展墓之展同,主人展之,省其善否也。其授使者与反命,皆再拜稽首,则敬之至也。止言膳告而不及致福,则致福者尤致其敬,不嫌其不如是矣。臂则胫也,臑其节也】

右分肉致福

《论语》:祭如在。【注:孔安国说,言事死如事生】

朱子集注:

「程子曰:祭,祭先祖也。祭先,主于孝。」愚谓此门人记孔子祭祀之诚意。

译程子说:“祭祀,是祭祀先祖。祭祀先祖,主要在于尽孝。”我认为这是门人记录孔子祭祀时的诚意。

朱子语録:「问祭如在,人子固是尽诚以祭,不知其可使祖宗感格否?曰:上蔡言,自家精神即祖考精神,这里尽其诚敬,祖考之气便在这里,只是一个根苗来。如树已枯朽,边旁新根即接续这正气来。」

子曰:「吾不与祭,如不祭【注:包曰:孔子或出或病,而不自亲祭,使摄者为之,不致肃敬于心,与不祭同】

朱子集注,又记孔子之言以明之。言已当祭之时,或有故不得与,而使他人摄之,则不得致其如在之诚。故虽已祭,而此心缺然,如未尝祭也。

礼记·玉藻》:凡祭,容貌顔色如见所祭者【注:如覩其人在此疏:凡祭,谓诸祭也。容貌恭敬,顔色温和,似见所祭之人,谓如在也】

【方氏慤曰:孝子之祭也,退而立如将受命,葢容貌如见所祭者也。已彻而退,敬斋之色不絶于面,葢顔色如见所祭者也】

凡行庙中齐齐【注:齐齐,恭慤貌。疏:庙中对神行步不敢舒散,齐齐自收持严正之貌】祭义:仲尼尝奉荐而进其亲也,慤其行也,趋趋以数。已祭,子赣问曰:「子之言祭,济济漆漆然,今子之祭无济济漆漆,何也?」子曰:「济济者,容也,逺也;漆漆者,容也,自反也。容以逺,若容以自反也。夫何神明之及交?夫何济济漆漆之有乎?」反馈乐成,荐其荐爼,序其礼乐,备其百官。君子致其济济漆漆,夫何慌惚之有乎?夫言岂一端而已,夫各有所当也【注:尝,秋祭也;亲,谓身亲执事时也。慤与趋趋,言少威仪也。趋读如促数之言速也。漆漆读如朋友切切。自反,犹言自修整也。及交,及与也。容以逺,言非所以接亲亲也;容以自反,言非孝子所以事亲也。此皆非与神明交之道也。天子诸侯之祭,或从血腥始,至反馈是进熟也。荐爼,豆与爼也。慌惚,思念益深之时也。岂一端,言不可以一槩也。礼各有所当行。祭宗庙者,賔客济济漆漆,主人慤而趋趋。方氏「慤」曰:特言「尝」,则与月令言「尝」、牺牲祭法言「享尝」乃止同义。奉荐而进,谓子奉所荐之时物而进之于其亲也。慤,言奉之之容完实而无文。趋趋以数,言行之之节收摄而不疏。济济者,威仪之齐而逺,则优游而不迫。漆漆者,威仪之饰自反,则反覆而不茍。济济者之逺,则异乎趋数者矣。漆漆之自反,则异乎慤者矣。容以逺,若容以自反,则致其饰而于神明之道,不及以交矣。致其济济漆漆,则非以慌惚与神明交矣。慌焉若无,惚焉若有,神人之道,幽明之际,以诚心交之,其状如此】

【周氏谞曰:济济之容,逺也;而漆漆之容,自反也。逺而自反,非主祭者之容,特其助祭者之容耳。故孔子之言祭,则济济漆漆;而亲奉祭,则慤而趋趋者,葢言之各有所当也】

孝子之祭也,尽其慤而慤焉,尽其信而信焉,尽其敬而敬焉,尽其礼而不过失焉,进退必敬,如亲听命,则或使之也【注:言当尽已而已,如居父母前将受命而使之】

孝子之祭,可知也。其立之也,敬以诎;其进之也,敬以愉;其荐之也,敬以欲。退而立,如将受命;已彻而退,敬齐之色不絶于面。孝子之祭也,立而不诎,固也;进而不愉,疏也;荐而不欲,不爱也;退立而不如受命,敖也;已彻而退,无敬齐之色,而忘本也。如是而祭,失之矣【注:诎,充诎,形容喜貌也。进之,谓进血腥也。愉,顔色和貌也。荐之,谓进熟也。欲,婉顺貌。齐,谓齐荘。固,犹质陋也。而忘本,而衍字也。方氏慤曰:其立之也,言方待事而立也。其进之者,言既从事而进也。其荐之也,言奉其物而荐也。退而立者,言其进而后退也。已彻而退者,言既荐而后彻也。葢退而立,则少退而已;己彻而退,则于是乎退焉。诎,则身之屈也;愉,则色之愉也;欲,则心之欲也。退而立如将受命,则顺听而无所忽焉。己彻而退,敬齐之色不絶于面,则慎终如始也】

蕙田案:诎谓身之屈,进即进退之进,方解得之。注训诎为喜貌,进为进,血腥未的。

孝子将祭祀,必有齐庄之心,以虑事,以具服物,以修宫

译朱子语录:“问:‘祭如在’,做儿子的本来是以诚心去祭祀,不知道这样能使祖宗感动吗?回答说:‘上蔡先生曾说,自家的精神就是祖考的精神,在这里尽到诚敬,祖考之气便在这里,只是一个根本来源。就像树已经枯朽,旁边新长出的根就接续这正气而来。’”

孔子说:“我如果不亲自参加祭祀,就如同没有祭祀一样。”【注:包咸说:孔子有时外出或生病,不能亲自祭祀,让代理的人代替,心中不能致肃敬,与不祭祀相同】

朱子集注,又记载孔子的话来阐明这一点。说在应当祭祀的时候,如果有缘故不能参加,而让他人代理,就不能致其“如在”的诚意。所以虽然已经祭祀了,但心中缺憾,就像未曾祭祀一样。

《礼记·玉藻》:凡是祭祀,容貌脸色要像看见所祭祀的人一样。【注:如同看见那个人在此。疏:凡是祭祀,指各种祭祀。容貌恭敬,脸色温和,好像看见所祭祀的人,这就是“如在”的意思】

【方氏慤说:孝子祭祀时,退后站立好像将要接受命令,大概容貌就像看见所祭祀的人一样。撤去祭品后退下,恭敬斋肃的神色不离开面部,大概脸色就像看见所祭祀的人一样】

凡是在庙中行走,要恭敬谨慎。【注:齐齐,恭敬谨慎的样子。疏:在庙中对神行走不敢舒展散漫,齐齐是自我约束严正的样子】

《祭义》:仲尼曾经主持秋祭而亲自进献祭品,步伐谨慎,快步急促。祭祀结束后,子贡问说:“您说祭祀,要济济漆漆的样子,现在您祭祀没有济济漆漆的样子,为什么呢?”孔子说:“济济,是容貌,表示疏远;漆漆,是容貌,表示自我反省。容貌疏远,或者容貌自我反省。怎么能与神明交接呢?哪里会有济济漆漆的样子呢?”反馈乐成,进献祭品,安排礼乐,备齐百官。君子致其济济漆漆,哪里会有恍惚的样子呢?说话岂止一种方式,各有各的恰当之处。【注:尝,秋祭;亲,指亲自执事。慤与趋趋,是说少威仪。趋读如促,数之言速。漆漆读如朋友切切。自反,犹言自我修整。及交,及与。容以远,说不是用来接待亲人的;容以自反,说不是孝子侍奉亲人的。这些都不是与神明交接的方法。天子诸侯的祭祀,有时从血腥开始,到反馈是进熟肉。荐爼,豆与爼。恍惚,思念益深的时候。岂一端,说不可以一概而论。礼各有各应当行的。祭祀宗庙的,宾客济济漆漆,主人慤而趋趋。方氏说:特说“尝”,则与月令说“尝”、牺牲祭法说“享尝”乃止同义。奉荐而进,指儿子奉所荐的时物而进献给亲人。慤,说奉献的容貌完实而无文饰。趋趋以数,说行走的节奏收摄而不疏。济济者,威仪整齐而远,则优游而不迫。漆漆者,威仪修饰自我反省,则反复而不苟。济济者的远,则不同于趋数者了。漆漆的自我反省,则不同于慤者了。容貌疏远,或者容貌自我反省,则致其修饰而于神明之道,不及以交接了。致其济济漆漆,则不是以恍惚与神明交接了。恍焉若无,惚焉若有,神人之道,幽明之际,以诚心交接,其状如此】

【周氏谞说:济济的容貌,疏远;而漆漆的容貌,自我反省。疏远而自我反省,不是主祭者的容貌,只是助祭者的容貌。所以孔子说祭祀,则济济漆漆;而亲自奉祭,则慤而趋趋,大概说话各有各的恰当之处】

孝子祭祀,尽其慤而慤,尽其信而信,尽其敬而敬,尽其礼而不过失,进退必敬,如同亲人听命,则或使之。【注:说应当尽己而已,如同在父母前将要受命而使之】

孝子祭祀,可知也。他站立时,恭敬而喜悦;他进献时,恭敬而愉快;他荐献时,恭敬而婉顺。退后站立,好像将要接受命令;撤去祭品后退下,恭敬斋肃的神色不离开面部。孝子祭祀,站立而不喜悦,固陋;进献而不愉快,疏远;荐献而不婉顺,不爱;退立而不如受命,傲慢;撤去祭品后退下,无恭敬斋肃的神色,而忘本。这样祭祀,失之矣。【注:诎,充诎,形容喜貌。进之,谓进血腥。愉,脸色和貌。荐之,谓进熟。欲,婉顺貌。齐,谓齐庄。固,犹质陋。而忘本,而衍字。方氏慤说:其立之也,言方待事而立。其进之者,言既从事而进。其荐之也,言奉其物而荐。退而立者,言其进而后退。已彻而退者,言既荐而后彻。大概退而立,则少退而已;已彻而退,则于是乎退。诎,则身之屈;愉,则色之愉;欲,则心之欲。退而立如将受命,则顺听而无所忽。已彻而退,敬齐之色不绝于面,则慎终如始】

蕙田案:诎谓身之屈,进即进退之进,方解得之。注训诎为喜貌,进为进,血腥未的。

孝子将祭祀,必有齐庄之心,以虑事,以具服物,以修宫

室,以治百事。及祭之日,顔色必温,行必恐,如惧不及爱然。其奠之也,容貌必温,身必诎,如语焉而未之然。宿者皆出,其立卑静以正如将弗见然。及祭之后,陶陶遂遂,如将复入然是故慤善不违身,耳目不违心,思虑不违亲,结诸心,形诸色,而术省之,孝子之志也【注:百事谓齐之前后也。如惧不及爱,如惧不及见其所爱者也。奠之谓酌尊酒奠之及酳之属也。如语焉而未之然,如有所以语亲而未见答也。宿者皆出,谓賔助祭者事毕出去也。如将弗见然,祭事毕而不知亲所在,思念之深,如不见出也。陶陶遂遂,相随行之貌,思念既深,如覩亲将复入也。术当为遂声之误也】

译在斋戒期间,处理各种事务。到了祭祀那天,脸色一定温和,行动一定谨慎,好像害怕来不及表达对亲人的爱意一样。在献酒祭奠时,容貌一定温和,身体一定恭敬,好像在与亲人说话却尚未得到回应一样。参与祭祀的宾客都退下后,站立时谦卑、安静、端正,好像将要看不见亲人一样。祭祀结束后,神情舒缓从容,好像亲人将要再次进入一样。因此,诚实善良不违背自身,耳目不违背内心,思虑不违背亲人,将孝心凝结于心,流露于面色,并加以省察,这就是孝子的心志。

礼器子路为季氏宰。季氏祭,逮闇而祭,日不足,继之以烛。虽有强力之容,肃敬之心,皆倦怠矣。有司跛倚以临祭,其为不敬大矣。他日祭,子路与室事交乎戸,堂事交乎阶,质明而始行事晏朝而退。孔子闻之曰:「谁谓由也而不知礼乎【疏】正祭之时,事尸在室外,人将馔至戸内,人于戸内受馔,设于户前,相交承接,在于戸也。正祭后,傧尸之时,事尸于堂,堂下之人送馔至阶,堂上之人于阶受取,是交乎阶也】

张子曰:「室事交乎戸,堂事交乎阶,亦通达连续之义也。」

【方氏慤曰:室事谓有事乎室,若血毛诏于室之类;堂事谓有事乎堂,若羮定诏于堂之类。执事者内外异位,乃以内而交乎外;上下异等,乃以上而交乎下,则尤易为力矣。宜乎质明而始行事,晏朝而退也】蕙田案:大夫无朝践于堂之礼,故注疏训堂事为傧尸。其实少牢礼正祭时,自陈鼎东序至上▯,亲嘏其有事于堂者不少,不应独指傧尸为堂事也。方氏説得之。

  右容仪节度

  郊特牲诸侯不敢祖天子大夫不敢祖诸侯而公庙之设于私家非礼也由三桓始也【注仲孙叔孙季孙氏皆立桓公庙鲁以周公之故立文王庙三家见而僣焉 疏郑知鲁得立文王庙者案襄十二年吴子夀梦卒临于周庙礼也注云周庙文王庙也此经云诸侯不敢祖天子而文二年左传云宋祖帝乙郑祖厉王大夫不敢祖诸侯而荘二十八年左传云凡邑有宗庙先君之主曰都彼据有大功徳者此据寻常诸侯大夫也】

朱子语録:「诸侯不得祖天子,然鲁有文王庙。左氏亦云郑祖厉王,何也?此必周衰诸侯僭肆,做此违条碍法事故,公庙设于私家。」

礼器,管仲镂簋朱纮,山节藻棁,君子以为滥矣【注:滥,亦盗窃。镂簋,谓刻而饰之。大夫刻为龟耳,诸侯饰以象,天子饰以玉。朱纮,天子冕之纮也。诸侯青组纮,大夫、士当缁组纮纁边。栭,谓之节;梁上楹,谓之棁。宫室之饰,士首本,大夫达棱,诸侯斵而砻之,天子加宻石焉。无画山藻之礼也。方氏慤曰:是皆天子之礼,管仲以陪臣为之,则过于奢矣。奢则僣,故君子以为滥。滥者,溢而无所制之谓也。杂记所谓难为上者,以此】

晏平仲祀其先人,豚肩不掩豆,澣衣濯冠以朝。君子以为隘矣【注:隘,犹狭陋也。祀不以少牢,与无田者同,不盈礼也。大夫、士有田则祭,无田则荐,澣衣濯冠,俭不务新】

【方氏慤曰:隘者,陋而无所容之谓杂记所谓难为下者,以此】

礼运祝嘏辞説藏于宗祝巫史,非礼也,是谓幽国。醆斚及尸君,非礼也,是谓僭君。大夫具官祭器,不假声乐,皆具,非礼也,是谓乱国【注:藏于宗祝巫史,言君不知有也。幽,闇也。国闇者,君与大夫俱不明也。醆斚,先王之爵也,唯鲁与王者之后得用之耳,其余诸侯用时王之器而已。僣君,谓僣礼之君也。臣之奢富,拟于国君,败乱之国也。孔子谓管仲官事不摄,焉得俭疏?大夫若有地者,置官一人,兼摄羣职,不得具足其官。大夫无地则不得造祭器,有地虽造而不得具足,并须假借。唯公孤以上得备造,故《周礼》四命受器。郑云:此公之孤始得有祭器者也。又云:王之下大夫亦四命。大夫自有判县之乐,不得如三桓舞八佾。一曰,大夫祭不得用乐,故《少牢馈食》无奏乐之文,唯君赐乃有之。大夫并为上事,与君相敌,则非礼也】

【周氏谞曰:以官事不摄于声乐,皆具为非礼,则然矣。以祭器不假为非礼,则误矣。《王制》曰:「大夫祭器不假,祭器未成不造,燕器果。」大夫祭器犹且假之,则燕器葢未尝有,殆非先王养成德者之义也。应氏镛曰:祝嘏辞説藏于公而不藏于私,若金縢纳于匮中是也。周公不欲宣其事而▯己之功,故命祝史勿敢言。若夫常时祭祀之辞説,未尝不使人知之也。故曰:「宣祝嘏辞説。」茍欲聴宗祝巫史为之,而又俾私其藏,不为随之矫举,则为汉之秘祝矣】

蕙田案:祝嘏辞説,藏于宗祝巫史。应氏之説得之。无祭器则亦无燕器。孟子所谓:「牲杀器皿衣

译《礼器》篇记载,子路担任季氏的家宰。季氏举行祭祀,直到天黑才进行,白天时间不够,就点燃蜡烛继续。虽然大家摆出强健有力的仪容,怀着严肃恭敬的心情,但都已经疲倦懈怠了。负责事务的官吏跛脚倚靠在一旁参与祭祀,这种不恭敬的程度实在太大了。后来有一次祭祀,子路规定:室内的事务在门口交接,堂上的事务在台阶交接,天亮后才开始行事,晚朝后才退下。孔子听说后说:“谁说仲由不懂礼呢?”

【疏】正式祭祀时,侍奉尸主在室外,人将食物送到门内,人在门内接收食物,摆放在门前,相互交接承接,这是在门口交接。正式祭祀后,傧相尸主时,侍奉尸主在堂上,堂下的人送食物到台阶,堂上的人在台阶接收,这是在台阶交接。

张子曰:“室内事务在门口交接,堂上事务在台阶交接,这也是通达连续的意思。”

【方氏慤说:室内事务指在室内进行的事,比如血毛告于室之类;堂上事务指在堂上进行的事,比如羹定告于堂之类。执事的人内外位置不同,于是由内向外交接;上下等级不同,于是由上向下交接,这样就更容易用力了。所以天亮才开始行事,晚朝才退下是合适的。】

蕙田按:大夫没有在堂上行朝践之礼的规定,所以注疏将堂上事务解释为傧相尸主。其实少牢礼正式祭祀时,从陈设鼎于东序开始,亲自嘏祷,在堂上进行的事务不少,不应只把傧相尸主当作堂上事务。方氏的说法是对的。

右容仪节度

《郊特牲》篇说:诸侯不敢以天子为祖先,大夫不敢以诸侯为祖先,而在私家设立公庙是不合礼的,这是从三桓开始的。

【注:仲孙、叔孙、季孙三家都立了桓公庙。鲁国因为周公的缘故立了文王庙,三家看到后也僭越了。疏:郑玄知道鲁国可以立文王庙,是根据《襄公十二年》吴子寿梦去世,在周庙吊唁,这是合乎礼的,注解说周庙就是文王庙。这段经文说诸侯不敢以天子为祖先,而《文公二年》左传说宋国以帝乙为祖先,郑国以厉王为祖先;大夫不敢以诸侯为祖先,而《庄公二十八年》左传说凡是城邑有宗庙先君主牌的叫都。那些是依据有大功德的人,这里是依据普通的诸侯大夫。】

朱子语录:“诸侯不得以天子为祖先,但鲁国有文王庙。《左氏传》也说郑国以厉王为祖先,为什么呢?这一定是周朝衰微,诸侯僭越放肆,做了这些违反条规法度的事,所以公庙设立在私家。”

《礼器》篇说,管仲用镂刻的簋、朱色的纮,山形的斗拱、藻纹的短柱,君子认为这是过分了。

【注:滥,也是盗窃的意思。镂簋,指雕刻装饰。大夫刻成龟耳形,诸侯用象牙装饰,天子用玉装饰。朱纮,是天子的冕带。诸侯用青组纮,大夫、士应当用黑组纮、浅红色边。栭,叫做节;梁上的短柱,叫做棁。宫室的装饰,士用首本,大夫用达棱,诸侯砍削打磨,天子加上密石。没有画山藻的礼仪。方氏慤说:这些都是天子的礼仪,管仲作为陪臣这样做,就过于奢侈了。奢侈就是僭越,所以君子认为这是过分。滥,是溢出而没有制约的意思。《杂记》所说的难为上者,就是因此。】

晏平仲祭祀他的祖先,豚肩盖不住豆,穿着洗过的衣服、洗过的帽子去上朝。君子认为这是狭隘了。

【注:隘,就是狭陋的意思。祭祀不用少牢,和无田的人一样,不符合礼仪。大夫、士有田就祭祀,无田就进献,洗衣濯冠,节俭而不追求新奇。】

【方氏慤说:隘,是陋狭而没有包容的意思。《杂记》所说的难为下者,就是因此。】

《礼运》篇说,祝嘏的辞说藏在宗祝巫史那里,是不合礼的,这叫幽国。醆斚用于尸君,是不合礼的,这叫僭君。大夫具备官职,祭器不假借,声乐都具备,是不合礼的,这叫乱国。

【注:藏在宗祝巫史那里,是说君主不知道有这件事。幽,就是昏暗。国家昏暗,是君主和大夫都不明。醆斚,是先王的酒爵,只有鲁国和王者之后能用,其余诸侯用当时王的器物。僭君,是僭越礼仪的君主。臣子的奢侈富贵,比肩国君,是败乱的国家。孔子说管仲官事不摄,怎么能算节俭呢?疏:大夫如果有封地,设置一个官员,兼任群职,不能具备所有的官职。大夫无封地就不能制造祭器,有封地虽然制造也不能具备所有,都必须假借。只有公孤以上才能完备制造,所以《周礼》说四命受器。郑玄说:这是公的孤才开始有祭器。又说:王的下大夫也是四命。大夫自有判县之乐,不能像三桓那样舞八佾。一说,大夫祭祀不能用乐,所以《少牢馈食》没有奏乐的记载,只有君主赐予才有。大夫并为上事,与君主相敌,就是不合礼。】

【周氏谞说:以官事不摄、声乐都具备为不合礼,是对的。以祭器不假借为不合礼,是错的。《王制》说:‘大夫祭器不假借,祭器没完成不制造,燕器果。’大夫祭器尚且假借,那么燕器大概不曾有,这恐怕不是先王养成德行的意思。应氏镛说:祝嘏辞说藏在公室而不藏在私家,比如金縢纳于匮中就是这样。周公不想宣扬这件事而掩盖自己的功劳,所以命令祝史不敢说。至于平时祭祀的辞说,不曾不让人知道。所以说:‘宣祝嘏辞说。’如果听任宗祝巫史去做,又让他们私自收藏,不为随之矫举,那就是汉代的秘祝了。】

蕙田按:祝嘏辞说,藏在宗祝巫史那里。应氏的说法是对的。没有祭器也就没有燕器。孟子所说的:“牲杀器皿衣

服不备,不敢以祭,则不敢以宴」,是也。意士无田不祭,其无田之大夫,犹得假祭器以祭欤?

译“礼服不齐全,不敢用来祭祀,也就不敢用来宴饮”,就是这个道理。意思是士人没有封地就不能祭祀,那么那些没有封地的大夫,难道还能借用祭器来进行祭祀吗?

春秋僖公十有五年九月己卯晦,震夷伯之庙【注:夷伯,鲁大夫展氏之祖父夷,谥伯,字震者,雷电击之】

【髙氏闳曰:不曰公孙者,大夫三庙宜毁而不毁,故贬之也】

左氏传》震夷伯之庙,罪之也。于是展氏有隐慝焉。《公羊传》震之者何?雷电击夷伯之庙者也。夷伯者,曷为者也?季氏之孚也。季氏之孚,则防者其称夷伯何?大之也。曷为大之?天戒之故,大之也。《谷梁传》夷伯,鲁大夫也。因此以见天子,至于士皆有庙。天子七庙,诸侯五,大夫三,士二。故德厚者流光,德薄者流卑。是以贵始德之本也。始封必为祖【注:夷伯之庙过制】

家语》鲁公索氏将祭而亡其牲。孔子闻之曰:「公索氏不及二年将亡。」后一年而亡。门人问曰:「昔公索氏亡其祭牲,而夫子曰『不及二年必亡』,今过期而亡,夫子何以知其然?」孔子曰:「夫祭者,孝子所以自尽于其亲。将祭而亡其牲,则其余所亡者多矣。若此而不亡者,未之有也。」季桓子将祭,齐三日而二日钟鼓之音不絶。冉有问于孔子。子曰:「孝子之祭也,散斋七日,慎思其事,三日致齐而一用之,犹恐其不敬也。而二日伐鼔,何居焉?」

  右庙祭僭忒

礼记·曾子问》曾子问曰:“大夫之祭,鼎爼既陈,笾豆既设,不得成礼,废者几?”孔子曰:“九。”请问之曰:“天子崩,后之防;君薨,夫人之防;君之大庙火;日食;三年之防;齐衰、大功皆废。外防自齐衰以下行也。其齐衰之祭也,尸入,三饭不侑,酳不酢而已矣。大功,酢而已矣。小功、缌,室中之事而已矣。士之所以异者,缌不祭。所祭于死者无服则祭【注:齐衰异门则祭,室中之事,谓賔长献。士之所以异者,缌不祭,则士不得成礼者十一也。死者无服,谓若舅舅之子、从母昆弟】

  右临祭废礼

王制庶人祭于寝【注:寝,适寝也。疏:此庶人祭寝,谓是庶人在官府史之属及寻常庶人。此祭谓荐物,以其无庙,故知荐而已。荐献不可防处,故知适寝】

程子曰:「庶人五服皆至髙祖,服既如是,祭祀亦当如是。」

庶人春荐韭,夏荐麦,秋荐黍,冬荐稻。韭以卵,麦以鱼,黍以豚,稻以雁【注:庶人无常牲,取与新物相宜而已。疏云:取与物相宜者,谓四时之间有此牲谷两物俱有,故云相宜。若牛宜稌,羊宜黍之属,非谓气味相宜也】

陈氏礼书:「卵、鱼、豚、雁,以时之所宜论之,则春宜豚,冬宜鲜。此则秋以豚,夏以鱼,以物之相宜论之,则羊宜黍,豕宜稷,雁宜麦,鱼宜苽。此则黍以豚,麦以鱼,何也?葢鱼之于夏,豚之于秋,雁之于冬,尤多而易得者也。庶人之荐不过致其易得者而已。月令季秋荐稻,稻常获于十月,而天子以前此者为贵,故与庶人异【方氏慤曰:「韭之性温,则阳类也,故以配卵。卵隂物故也。麦与黍皆南方之谷,亦阳类也,故配以鱼与豚。鱼与豚皆阴物也。稻则西方之谷,则阴类也,故配以雁。雁阳物故也。植物之阳者配以动物之阴,植物之阴者配以动物之阳,亦使阳不胜阴,阴不胜阳而已】

大戴礼无禄者稷馈,稷馈者无尸,无尸者厌也【注:庶人无常牲,故以礼为主】

国语·楚语》庶人有鱼炙之荐,笾豆脯醢,则上下共之。不羞珍异,不陈庶侈。」又曰:「庶人食菜,祀以鱼。」又曰:「士庶人舎时。」

陈氏礼书:「庶人之死曰鬼,寝而不庙,荐而不祭。故春荐韭,夏荐麦,秋荐黍,冬荐稻。韭以卵,麦以鱼,黍以豚,稻以雁。取其与新物相宜而已。」《国语》曰:「庶人有鱼炙之荐,而不及豚雁者,举其所易者言之也。」然言庶人舍时,则与《王制》异矣。古之贵者有正寝,有燕寝。正寝在外,燕寝在内。然则庶人祭于寝,葢亦在外之适寝欤?《聘礼》记:「卿馆于大夫,大夫馆于士,士馆于工商。」郑氏曰:「官师以上有庙有寝,工商则寝而已。寝所以馆士,则在外可知。」

  右庶人祭寝

礼记·檀弓》君子有终身之忧,而无一朝之患,故忌日不乐【

译春秋僖公十五年九月己卯晦,雷电击中了夷伯的庙宇。【注:夷伯,是鲁国大夫展氏的祖父夷,谥号为伯,字震,被雷电击中】

【高氏闳说:不称公孙,是因为大夫本应只有三座庙,却未毁去多余的,所以贬称他】

《左氏传》说:雷电击中夷伯的庙宇,是为了惩罚他。当时展氏有隐藏的罪恶。《公羊传》说:雷电击中是什么意思?是雷电击中了夷伯的庙宇。夷伯是什么人?是季氏的养子。既然是季氏的养子,那么为什么称他为夷伯呢?是为了夸大他。为什么要夸大他?因为这是上天的警戒,所以夸大他。《谷梁传》说:夷伯,是鲁国的大夫。由此可以看出,从天子到士,都有庙宇。天子有七座庙,诸侯有五座,大夫有三座,士有两座。所以德行深厚的人,影响流传久远;德行浅薄的人,影响流传短暂。因此,尊崇始祖是德行的根本。始封之君必定作为祖先。【注:夷伯的庙宇超过了制度规定】

《家语》记载:鲁国公索氏将要祭祀却丢失了祭牲。孔子听说后说:“公索氏不到两年将会灭亡。”一年后果然灭亡了。学生问:“以前公索氏丢失了祭牲,老师说‘不到两年必亡’,现在超过期限才亡,老师怎么知道会这样?”孔子说:“祭祀,是孝子用来对亲人尽心的方式。将要祭祀却丢失了祭牲,那么其他丢失的就更多了。像这样还不灭亡的,从来没有过。”季桓子将要祭祀,斋戒三天,其中两天钟鼓之声不断。冉有问孔子。孔子说:“孝子祭祀,散斋七天,谨慎思考祭祀的事,三天致斋而一次性完成,还担心不够恭敬。而两天敲鼓,是怎么回事呢?”

右庙祭僭忒

《礼记·曾子问》曾子问:“大夫祭祀,鼎俎已经陈列,笾豆已经摆设,却不能完成礼仪,废弃的情况有几种?”孔子说:“九种。”请问具体是哪些,孔子说:“天子去世,皇后去世;国君去世,夫人去世;国君的大庙发生火灾;日食;三年的丧期;齐衰、大功的丧期都废弃。外亲的丧期从齐衰以下才举行。齐衰的祭祀,尸进入,吃三口饭不劝食,漱口不酬答就罢了。大功的祭祀,酬答就罢了。小功、缌麻的祭祀,只在室内行事罢了。士与大夫不同的地方,是缌麻不祭祀。所祭祀的死者没有服丧关系的则祭祀。【注:齐衰异门则祭祀,室中之事,指宾客长献。士与大夫不同的地方,是缌麻不祭祀,那么士不能完成礼仪的情况有十一种。死者无服,指舅舅的儿子、从母兄弟】

右临祭废礼

《王制》说:庶人在寝宫祭祀。【注:寝,指正寝。疏:这里庶人在寝宫祭祀,指的是在官府服役的史官之类及普通庶人。这种祭祀指进献物品,因为他们没有庙,所以知道只是进献。进献不可停丧,所以知道是正寝】

程子说:“庶人五服都到高祖,服丧既然这样,祭祀也应当这样。”

庶人春天进献韭菜,夏天进献麦子,秋天进献黍子,冬天进献稻子。韭菜配鸡蛋,麦子配鱼,黍子配小猪,稻子配大雁。【注:庶人没有固定的祭牲,选取与新物相宜的即可。疏说:选取与物相宜的,是指四时之间有此牲谷两物俱有,所以说相宜。如果牛宜稻,羊宜黍之类,不是说气味相宜】

陈氏《礼书》说:“鸡蛋、鱼、小猪、大雁,以时宜论,则春天宜小猪,冬天宜鲜鱼。这里秋天用小猪,夏天用鱼,以物宜论,则羊宜黍,猪宜稷,雁宜麦,鱼宜苽。这里黍子配小猪,麦子配鱼,为什么呢?大概鱼在夏天,小猪在秋天,大雁在冬天,尤其多且易得。庶人的进献不过致其易得者而已。《月令》季秋进献稻子,稻子常在十月收获,而天子以前此者为贵,所以与庶人不同。【方氏慤说:“韭菜性温,属阳类,所以配鸡蛋。鸡蛋属阴物。麦与黍都是南方之谷,也属阳类,所以配鱼与小猪。鱼与小猪都属阴物。稻则是西方之谷,属阴类,所以配大雁。大雁属阳物。植物之阳者配动物之阴,植物之阴者配动物之阳,也是使阳不胜阴,阴不胜阳而已】

《大戴礼》说:无禄者稷馈,稷馈者无尸,无尸者厌也。【注:庶人无常牲,故以礼为主】

《国语·楚语》说:庶人有鱼炙之荐,笾豆脯醢,则上下共之。不羞珍异,不陈庶侈。又说:庶人食菜,祀以鱼。又说:士庶人舍时。

陈氏《礼书》说:“庶人之死曰鬼,寝而不庙,荐而不祭。所以春天进献韭菜,夏天进献麦子,秋天进献黍子,冬天进献稻子。韭菜配鸡蛋,麦子配鱼,黍子配小猪,稻子配大雁。选取与新物相宜的而已。《国语》说:庶人有鱼炙之荐,而不及豚雁者,举其所易者言之也。然而说庶人舍时,则与《王制》异矣。古之贵者有正寝,有燕寝。正寝在外,燕寝在内。那么庶人祭于寝,大概也是在外之适寝吧?《聘礼》记:卿馆于大夫,大夫馆于士,士馆于工商。郑氏说:官师以上有庙有寝,工商则寝而已。寝所以馆士,则在外可知。”

右庶人祭寝

《礼记·檀弓》说:君子有终身之忧,而无一朝之患,所以忌日不乐。

注:终身之忧,谓念其亲;无一朝之患,谓毁不灭性也。忌日,谓死日,不用举吉事】

译注:所谓终身的忧虑,是指思念自己的亲人;所谓没有一时的祸患,是指哀毁不伤及性命。忌日,是指逝者的忌辰,这一天不举行喜庆之事。

【方氏慤曰:忌日不乐,葢终身之忧有见于此】

祭义:君子生则敬养,死则敬享,思终身弗辱也。君子有终身之防,忌日之谓也。忌日不用,非不祥也,言夫日志有所至,而不敢尽其私也【注:享,犹祭也、飨也。忌日,亲亡之日。忌日者不用举他事,如有时日之禁也。祥,善也。志有所至,至于亲以此日亡,其哀心如防时。】疏:非谓忌日不善,别有禁忌不举事也。以孝子至意有所至极,思念亲,不敢尽其私情而营他事也】

【辅氏广曰:忌日当以防礼处之】

文王之祭也,事死者如事生,思死者如不欲生,忌日必哀,称讳如见亲,祀之忠也【注:言思亲之深】

防大记:大夫、士父母之防,既练而归。朔月、忌日,则归哭于宗室【注:归,谓归其宫也。忌日,死日。宗室,宗子之家,谓殡宫也。礼,命士以上,父子异宫。疏:朔月,朔望也。忌日,死日也。宗室,适子家殡宫也。庶子虽练,各归;至忌日及朔望,则归殡宫也】

程子曰:「忌日必迁主,出祭于正寝。葢庙中尊者所据,又同室难以独享也。」

张子曰:「或问忌日有荐可乎?曰:古则无之,今有于人情,自亦不害。」凡忌日必告庙,为设诸位,不可独享,故迎出庙,设于他次。既出,则当告诸位,虽尊者之忌,亦迎出。此虽无古礼,可以意推荐用酒食,不焚楮币。其子孙食素。古人于忌日不为荐奠之礼,特致哀示变而已。

朱子语类「先生母夫人忌日,着黪黑布衫,其巾亦然。」友人问:「今日服色何谓?」曰:「公岂不闻君子有终身之防?」问忌日当哭否?曰:「若是哀来时,自当哭。」又问衣服之制,曰:「某自有吊服绢衫绢巾,忌日则服之【辅广録】忌日祭只祭一位。问:「君子有终身之防,忌日之谓也?」不知忌日合着如何服?曰:「唐时士大夫依旧孝服受吊,五代时某人忌日受吊,某人吊之,遂于坐间刺杀。之后来只是受人慰书而不接见,须隔日预办下谢书,俟有来慰者,即以谢书授之,不得过次日,过次日谓之失礼。服亦有数等,考与祖曾祖髙祖各有降杀,妣与祖妣服亦不同,大槩都是黪衫黪巾。后来横渠制度又别,以为男子重乎首,女子重乎带。考之忌日则用白巾之类【疑亦是黪巾】而不易带,妣之忌日则易带而不改巾,服亦随亲踈有隆杀。」问:「先生忌日何服?」曰:「某只着白绢凉衫黪巾,不能做许多様服得。」问:「黪巾以何为之?」曰:「纱绢皆可,某以纱。」又问:「黪巾之制?」曰:「如帕复相似,有四只带,若当幞头然【沈僴録】问:「时祭用仲月清明之类,或是先世忌日,则如之何?」曰:「却不思量到古人所以贵于卜日也。」过每于士大夫家忌日用浮屠诵经追荐,鄙俚可怪,既无此理,是使其先不血食也。乙卯年见先生家凡值逺讳蚤起出主于中堂行三献之礼,一家固自蔬食,其祭祀食物则以待賔客,考妣讳日祭罢裹生绢黪巾,终日一日晚到阁下尚裹白巾未除。问:「未葬不当时祭,遇先忌如何?」朱子曰:「忌者防之余,祭亦无妨,然正寝已设几筵,即无祭处亦可暂停。」

【顔之推家训礼云:忌日不乐正以感慕罔极恻怆无聊,故不接外宾不理众务尔必能悲惨自居,何限于深藏也?世人或端坐奥室,不妨言笑,盛营甘美,厚供斋食,迫有急卒,宻戚至交,尽无相见之理,葢不知礼意乎?魏世王修母以社日亡,来歳社,修感念哀甚,邻里闻之,为之罢社。今二亲防亡,偶值伏腊分至之节及月小晦后忌之外,所经此日,犹应感慕异于余辰,不预饮防,闻声乐及行游也】

  【李濓忌日答问李子当考妣忌日必杜门谢客不亲书史蔬素竟日客有造谒于门者阍人辞焉他日客愠见李子再拜谢已而叹曰古礼之不明于天下也久矣檀弓曰忌日不乐祭义曰君子有终身之防忌日之谓也忌日不用非不祥也言夫日志有所至而不敢尽其私也又曰忌日必哀某于考妣忌日致斋于内不通賔客守先王之礼也亦情之不容己者也粤稽诸古若王修之母以社日亡每岁社日修感念哀

译方慤说:忌日不奏乐,大概是因为终身之忧虑在此有所体现。

《祭义》说:君子父母在世时恭敬地奉养,去世后恭敬地祭祀,以此思念终身不使父母受辱。君子有终身的防备,指的就是忌日。忌日不办理其他事务,并非因为不吉利,而是说孝子的心志有所至极,不敢放纵私情去处理其他事情。

辅广说:忌日应当以居丧的礼仪来对待。

周文王祭祀时,侍奉死者如同侍奉生者,思念死者如同不愿自己活着,忌日必定悲哀,称呼避讳如同见到亲人,这是祭祀的忠诚。

《防大记》说:大夫、士为父母守丧,过了练祭后就回到自己的住所。但在每月初一、十五以及忌日,则回到宗子家的殡宫哭泣。

程颐说:“忌日必定要迁移神主,在正寝进行祭祀。大概因为庙中是尊者所居之处,又在同一室内难以单独祭祀。”

张载说:“有人问忌日可以进献祭品吗?回答说:古代没有这种做法,现在出于人情,自然也无害。”凡是忌日必定要告知宗庙,为各位祖先设置席位,不可以单独祭祀,所以要将神主迎出宗庙,安置在其他处所。既已迎出,就应当告知各位祖先,即使是尊长的忌日,也要迎出。这虽然没有古礼依据,但可以根据心意进献酒食,不焚烧纸钱。其子孙吃素。古人在忌日不进行进献祭品的礼仪,只是表达哀思以示变化罢了。

《朱子语类》记载:“先生母亲忌日,穿着淡黑色布衫,头巾也是如此。”友人问:“今天穿的这种颜色是什么意思?”先生说:“您难道没听说君子有终身之防吗?”问忌日应当哭泣吗?先生说:“如果哀伤之情涌上心头,自然应当哭泣。”又问衣服的规制,先生说:“我自有吊丧用的绢衫绢巾,忌日就穿它。”忌日祭祀只祭祀一位。问:“君子有终身之防,指的就是忌日吗?”不知道忌日应该穿什么样的衣服?先生说:“唐代士大夫依旧穿着孝服接受吊唁,五代时某人的忌日接受吊唁,有人去吊唁,结果在座间被刺杀。后来只是接受慰问信而不接见客人,必须提前一天准备好回谢信,等到有人来慰问,就把谢信交给他,不能超过第二天,超过第二天就叫做失礼。衣服也有几种等级,父亲与祖父、曾祖父、高祖父各有递减,母亲与祖母、曾祖母的服制也不同,大体上都是淡黑色衣衫和头巾。后来张载的制度又不同,认为男子重在头部,女子重在腰带。父亲的忌日就用白巾之类,而不换腰带;母亲的忌日则换腰带而不改头巾,衣服也随亲疏有隆重的区别。”问:“先生忌日穿什么衣服?”先生说:“我只穿白绢凉衫和淡黑色头巾,不能做那么多样式的衣服。”问:“淡黑色头巾用什么做?”先生说:“纱和绢都可以,我用纱。”又问:“淡黑色头巾的规制?”先生说:“像帕子折叠的样子,有四条带子,像戴幞头那样。”问:“时祭用仲月、清明之类,如果是先世忌日,该怎么办?”先生说:“却不曾想到古人之所以重视占卜吉日。”现在士大夫家在忌日用佛教诵经追荐,粗俗怪异,既然没有这种道理,就是使祖先没有血食祭祀。乙卯年见先生家凡是遇到远祖忌日,早起将神主请出到中堂行三献礼,全家当然吃素,祭祀的食物用来招待宾客,考妣忌日祭祀完毕后裹着生绢淡黑色头巾,整天到晚到阁下还裹着白巾未除。问:“未安葬时不进行定期祭祀,遇到先人忌日怎么办?”朱子说:“忌日是居丧防备的延续,祭祀也没有妨碍,但正寝已经设了几筵,就没有祭祀的地方,也可以暂时停止。”

颜之推《家训》说:忌日不奏乐,正是为了感念父母恩德无穷,内心悲痛凄凉,所以不接待外宾,不处理众务。如果真能悲惨自处,何必要深藏不出呢?世人有的端坐在内室,不妨碍谈笑,大肆准备美味,厚供斋食,如果有急事,即使是至亲好友,也完全没有相见的道理,大概是不懂礼的本意吧?魏朝王修的母亲在社日去世,第二年社日,王修感念哀痛,邻里听说后,为他停止了社祭。现在父母去世,恰逢伏日、腊日、二分二至之节,以及月小晦后的忌日之外,经过这些日子,仍应感念父母,不同于其他日子,不参与饮酒聚会,不听音乐,不外出游玩。

李濂《忌日答问》:李子(李濂)在父母忌日必定闭门谢客,不亲近书史,整天吃素。有客人登门拜访,看门人推辞。后来客人生气地见到李子,李子再拜谢罪,随后叹息说:古礼在天下不明朗已经很久了。《檀弓》说:忌日不奏乐。《祭义》说:君子有终身之防,指的就是忌日。忌日不办理其他事务,并非因为不吉利,而是说孝子的心志有所至极,不敢放纵私情。又说:忌日必定悲哀。我在父母忌日在内室斋戒,不接待宾客,是遵守先王的礼制,也是情感所不能抑制的。考察古代,如王修的母亲在社日去世,每年社日,王修感念哀痛……

甚里闾为之罢社祝钦明以匿亲忌日而贬申日元亘以忌日辞摄祭而甘坐罚凡此咸可鍳也夫既见賔客必接谈笑而孝子之心忍乎不忍乎顔氏家训曰忌日不乐正以感慕罔极怆恻无聊故不接外賔不理众务而艾仲孺侍郎尝闻其祖母于归时衣笥中得黪黒衣妇姒皆惊骇诘之曰父母教以遇翁家忌日着此服尔当时衣冠之家犹知此礼惜今未之闻也晦庵先生每于母夫人忌日着黪黑巾衫门人问其故先生曰子岂不闻君子有终身之防乎先生凡值先代忌日必早起出主于中堂行三献礼阖门蔬食此士大夫所当法也故曰君子有终制之防有终身之防有如须之防终制之防三年是也终身之防忌日是也如须之防吊日是也夫天之道隂阳不同时则当寒而燠者逆道也人之理哀乐不同日则忌日接见賔客谈笑如故者逆理也君子爱人以徳君其勿深咎予哉客再拜曰先生教我合作忌日答问】

译乡里因此停止社祭,祝钦明因隐瞒亲人忌日而被贬官,申日元亘因在忌日辞去摄祭之职而甘愿受罚,这些都可以作为鉴戒。既然已经接见宾客,必定与之谈笑,孝子的心能忍心吗?还是不忍心呢?《颜氏家训》说:“忌日不欢乐,正是为了感念追慕那无法报答的恩情,内心悲伤凄切、无可奈何,所以不接待外宾,不处理各种事务。”艾仲孺侍郎曾听说他的祖母在出嫁时,衣箱中有一件黪黑色的衣服,妯娌们都感到惊骇,询问原因,回答说:“父母教导说,遇到婆家的忌日要穿这种衣服。”当时士大夫之家尚且知道这种礼数,可惜现在没人听说了。晦庵先生每逢母亲忌日,必定穿着黪黑色的巾衫,门人询问缘故,先生说:“你们难道没听说过君子有终身的哀悼吗?”先生每逢祖先忌日,必定早起,将神主请出放在中堂,行三献礼,闭门吃素,这是士大夫应当效法的。所以说,君子有终制的哀悼,有终身的哀悼,有如须的哀悼。终制的哀悼,是指守丧三年;终身的哀悼,是指忌日;如须的哀悼,是指吊唁之日。天道是阴阳不同时出现,那么应当寒冷却温暖就是违背天道;人理是哀乐不同日,那么忌日接见宾客、谈笑如常就是违背人理。君子以德行爱护他人,您不要深深怪罪我啊。客人再次拜谢说:“先生教导了我,我应当在忌日回答问话。”

【薛梦礼教家类纂凡祭祀所以报本不可不重近世多不行四时之祭惟于忌日设祭前期不斋临祭无仪祭毕请客饮酒皆非礼也今宜悉依家礼。忌日祭止本亲用四蔬果小三牲考以妣配妣不援考】

  右忌日祭

  中庸荐其时食

朱子集注:「时食,四时之食,各以其物。如春行羔、豚膳膏、香之类是也。」

蕙田案:中庸荐其时食,指正祭言。今俗节之,祭古礼所无,然与荐时食之义相近,故先贤不废。家礼云:「俗节则献以时食」,是也。

朱子语録:「朔旦家庙用酒果,望旦用茶,重午、中元、九日之类,皆名俗节。大祭时,每位用四味,请出木主。俗节小祭,只就家庙,止二味。朔旦俗节酒,止一上斟一杯。」叔器问:「行正礼,则俗节之祭如何?」曰:「韩魏公处得好,谓之节祠,杀于正祭。某家依而行之。」

朱子文集·答张钦夫书》节:祀有説。葢今之俗节,古所无有,故古人虽不祭,而情亦自安。今人既以此为重,至于是日,必具殽羞,相宴乐,而其节物亦各有宜。故世俗之情,至于是日,不能不思其祖考,而复以其物享之。虽非礼之正,然亦人情之不能已者。但不当专用此,而废四时之正礼耳。古人不祭,则不敢以燕,况今于此俗节,既已据经而废祭而生者,则饮食燕乐,随俗自如,殆非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之意也。必尽废之然后可,又恐初无害于义理,而特然废之,不惟徒骇俗听,若恐不能行逺,则是已废之祭,拘于定制,不能复举,而燕饮节物,渐于流俗,有时而自如也。此于天理,亦岂得谓安乎?夫三王制礼,因革不同,皆合乎风气之宜,而不违乎义理之正。正使圣人复起,其于今日之议,亦必有所处矣。

【丘氏濬《大学衍义补·家礼俗节则》献以时食,如清明、寒食、端午、中元、重阳之类】

  右节荐

蕙田案:忌日,俗节之祭,古人所无,而今人所有,且为大夫、士、庶人通行之礼,故并列焉。

春秋僖公十年,左氏传:「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疏】传称:「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则族类一也,皆谓非其子孙,妄祀他人父祖,则鬼神不歆享之耳】

襄公六年谷梁传:「立异姓以莅祭祀,灭亡之道也。」《史记·赵世家》:「赵武服程婴、公孙杵臼,齐衰三年,为之祭邑,春秋祠之,世世勿絶【正义:今河东赵氏祠先人,犹别舒一座祭二士矣】朱子文集·答汪尚书》:「宋公以外祖无后,而岁时祭之,此其意可谓厚矣。然非族之祀,于礼既未安,而势不及其子孙,则为虑亦未逺。曷若访其族亲,为之置后,使之以时奉祀之为安便而久长哉?但贫贱之士,则其力或不足以为此。或虽为之,而彼为后者无所顾于此,则亦不能使之致一于所后。若宋公则其力非不足为,若为之而割田筑室以居之,又奏授之官以禄之,则彼为后者必将感吾之谊,而不敢乏其祀矣。此于义理甚明,利害亦不难晓。窃意宋公特欲亲奉烝尝,以致吾不忘母家之意,而其虑遂不及此耳。若果如此,则其为后者主其祭,而吾特往助其馈奠,亦何为而不可?愿早为之,使异时史策书之,可以为后世法。」

蕙田案:非族之祀,世俗亦间有之。列于末条,以为承祭者之戒。

  右不祀非族

  五礼通考卷一百十三

  钦定四库全书

  五礼通考卷一百十四

  刑部尚书秦蕙田撰

  吉礼一百十四

  大夫士庙祭

战国·防冯暖诫孟尝君曰:「愿请先王之祭器,立宗庙于薛。」庙成,还报孟尝君。

隋书·礼仪志》后齐王及五等开国执事官散官从二品已上皆祀五世,五等散品及执事官散官正三品已下、从五品已上祭三世,三品已上牲用一太牢,五品已下少牢,执事官正六品已下、从七品已上祭二世,用特牲,正八品已下达于庶人祭于寝,牲用特防,或亦祭祖祢。诸庙悉依其宅堂之制,其间数各依庙多少为限,其牲皆子孙见官之牲。《文献通考》:唐制一品、二品四庙。

唐太宗贞观六年,侍中王珪通贵渐久,而不营私庙,四时烝

译薛梦礼《教家类纂》说:“祭祀是用来报答根本的,不可不重视。近世大多不举行四季的祭祀,只在忌日设祭,祭前不斋戒,临祭没有仪节,祭毕请客饮酒,都不符合礼制。现在应当全部依照《家礼》。忌日祭祀只限于本宗亲属,用四种蔬果、小三牲,以父亲配享,母亲不配享父亲。”

以上讲的是忌日祭祀。

《中庸》说:“进献当令的食物。”

朱子集注说:“时食,即四季的食物,各自使用当令的物品。比如春天进献羔羊、小猪,食用香脂之类,就是这样的。”

蕙田按语:《中庸》所说的“进献当令的食物”,是针对正祭而言的。现在的世俗节日祭祀,是古代礼制所没有的,然而与进献时食的意义相近,所以先贤不废除它。《家礼》说:“世俗节日则进献当令的食物”,就是这样。

朱子语录说:“初一在家庙用酒果,十五用茶,端午、中元、重阳之类,都叫世俗节日。大祭时,每位祖先用四种味道,请出木主。俗节小祭,只在家庙,只用两种味道。初一和俗节的酒,只斟一杯。”叔器问:“实行正礼,那么俗节的祭祀怎么办?”朱子说:“韩魏公处理得好,称为节祠,比正祭简省。我家依照实行。”

朱子文集《答张钦夫书》节选:祭祀有说法。大概现在的世俗节日,古代所没有,所以古人虽然不祭祀,但内心也自然安宁。现在的人既然以此为重,到了这一天,必定准备菜肴美食,互相宴饮欢乐,而节日的物品也各有适宜。所以世俗的情理,到了这一天,不能不思念祖先,又用这些物品献祭。虽然不是礼制的正途,但也是人情不能停止的。只是不应当专用这个,而废弃四季的正礼罢了。古人不祭祀,就不敢宴饮,何况现在在这些俗节,既然已经依据经典而废除祭祀,那么饮食宴乐,随俗自如,大概不符合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的意思吧。必须全部废除然后才可以,又恐怕起初无害于义理,而特意废除它,不仅徒然惊骇世俗的听闻,恐怕不能推行久远,那么已经废除的祭祀,拘泥于定制,不能再次举行,而宴饮节物,逐渐流于俗,有时却自如。这对于天理,又怎么能说是安宁呢?三王制定礼制,因循变革不同,都合乎风气的适宜,而不违背义理的正道。即使圣人再次兴起,对于今天的议论,也必定有所处置。

丘濬《大学衍义补·家礼俗节则》说:“进献当令的食物,如清明、寒食、端午、中元、重阳之类。”

以上讲的是节荐。

蕙田按语:忌日、俗节的祭祀,古人所没有,而现在的人有,并且是大夫、士、庶人通行的礼,所以并列在这里。

《春秋》僖公十年,《左氏传》说:“神不享用非本族的祭品,人不祭祀非本族的祖先。”【疏】传称:“非我族类,其心必异。”那么族类是一致的,都是说如果不是他的子孙,妄自祭祀他人的父祖,那么鬼神就不享用罢了。

《春秋》襄公六年,《谷梁传》说:“立异姓来主持祭祀,是灭亡的道路。”《史记·赵世家》说:“赵武为程婴、公孙杵臼服丧,穿齐衰三年,为他们设立祭邑,春秋祭祀,世世代代不断绝。”【正义:现在河东赵氏祭祀祖先,还另外设一座祭祀两位士人。】朱子文集《答汪尚书》说:“宋公因为外祖父没有后代,而每年祭祀他,这心意可以说很厚道了。然而非本族的祭祀,在礼制上既不安,而势力达不到他的子孙,那么考虑也不深远。何不访求他的族亲,为他立后,让他按时奉祀,这样才安稳便利而长久呢?只是贫贱的士人,那么他的力量或许不足以做这个。或者虽然做了,而他作为后嗣的人不顾虑这个,那么也不能使他专心于所后的人。如果宋公那么他的力量不是不足以做,如果做了而割田筑屋让他居住,又奏授官职给他俸禄,那么他作为后嗣的人必定感激我的情谊,而不敢缺乏祭祀。这在义理上很明白,利害也不难明白。我私下认为宋公特别想亲自奉祭,以表达我不忘记母家的意思,而他的考虑就达不到这里罢了。如果果真如此,那么他作为后嗣的人主持祭祀,而我特别前往帮助馈奠,又有什么不可以呢?希望早点做,使将来史册记载,可以作为后世的法则。”

蕙田按语:非本族的祭祀,世俗也偶尔有。列在末条,作为承祭者的警戒。

以上讲的是不祭祀非本族。

《五礼通考》卷一百十三

钦定四库全书

《五礼通考》卷一百十四

刑部尚书秦蕙田撰

吉礼一百十四

大夫士庙祭

战国·冯暖告诫孟尝君说:“希望先王的祭器,在薛地建立宗庙。”庙建成后,回来报告孟尝君。

《隋书·礼仪志》:后齐王及五等开国执事官散官从二品以上都祭祀五世,五等散品及执事官散官正三品以下、从五品以上祭祀三世,三品以上牲用一太牢,五品以下少牢,执事官正六品以下、从七品以上祭祀二世,用特牲,正八品以下直到庶人在寝祭祀,牲用特豚,或者也祭祖祢。各庙都依照其宅堂的规制,其中的数量各自依照庙的多少为限,其牲都是子孙现任官职的牲。《文献通考》:唐制一品、二品四庙。

唐太宗贞观六年,侍中王珪通贵渐久,而不营私庙,四时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