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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五礼通考一百七十四

五礼通考卷一百七十三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3870–3897 段

曰主皮,四曰和容,五曰兴舞【注:以,用也。行乡射之礼,而以五物询于众民。郑司农云:询,谋也。问于众庶,宁复有贤能者?和,谓闺门之内行也。容,谓容貌也。主皮,谓善射,射所以观士也。故书舞为无,杜子春读和容为和颂,谓能为乐也。无读为舞,谓能为六舞。▯谓和载六徳,容包六行也。庶民无射礼,因田猎分禽则有主皮,主皮者张皮射之,无侯也。主皮、和容、兴舞则六艺之射与礼乐与,当射之时,民必观焉,因询之也】此谓使民兴贤,出使长之;使民兴能,入使治之【注:言是乃所谓使民自举贤者,因出之而使之长民,教以徳行道艺于外也。使民自举能者,因入之而使之治民之贡赋田役之事于内也。言为政以顺民为本也。书曰:「天聪明,自我民聪明天明威,自我民明威。」老子曰:「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如是则古今未有遗民而可为治。疏:言此谓使民兴贤者,谓上经賔举者,皆民中举之,还使治民,出使长之,谓使乡外与民为君长云。使民兴能入使治之者,谓能者复来入乡中治民之贡赋云。使民自举贤者,因出之而使之长民,教以徳行道艺于外也者,以贤者徳大,故遣出外,或为都鄙之主,或诸侯皆可。也以其自有徳行道艺,故还使之教民以徳行道艺云。使民自举能者,因入之而使之治民之贡赋田役之事于内也者,以其能者徳小,不可以为大夫诸侯等,故还入乡中,量徳大小以为比长邻长已上之官,治民之贡赋田役于内也】

译一曰主皮,四曰和容,五曰兴舞。这叫做让百姓推举贤才,让他们出外担任民众的长官;让百姓推举能人,让他们在内治理政务。

州长三年大比,则大攷州里,以赞乡大夫废兴【注:废兴,所废退,所兴进也。郑司农云:赞助也。疏:州长至三年大案比之日,则大考州里者,谓年年考讫,至三年则大考之。言大考者,时有黜陟废兴,故也】

遂大夫各掌其遂之政令,三嵗大比,则帅其吏而兴甿,明其有功者,属其地治者【注:兴甿,举民贤者能者,如六乡之为也。兴犹举也,属犹聚也。又因举吏治有功者而聚勅其余以职事。疏云:三嵗大比已下,若乡大夫三嵗大比兴贤者能者,其义同变之耳。云帅其吏者,则遂大夫以下县正至邻长。云兴甿举民贤者能者如六乡之为也者,乡大夫以乡饮酒兴贤能者,厥明献贤能之书于王,王拜而受之,登于天府,内史贰之。此职亦然也。当兴举之时,因举治民之吏,邻长以上吏之有功者而升之,又聚其地治邻长以上勅之以职事,使之不慢也】

【李氏景齐曰:六遂以耕为主,遂大夫所掌要不过教民稼穑之事,賔兴何与焉?葢大司徒以乡三物教万民而賔兴之,继以施教法于邦国都鄙,则教之施于六遂亦可知也。田野之中,莫非可取之才,有遂大夫従而兴之,固不至老于龛岩深谷之下而不▯进矣】

蕙田案:古者取士于乡,有二法。一则由乡而升司徒,由司徒而升大学,学成然后用之。《王制》所谓「造士」是也。一则三年大比,兴其贤能,直达于王,不复令入国学。《周礼》所谓「賔兴」是也。六遂之学,与乡同。

礼记·王制》命乡论秀士,升之司徒,曰选士【注:移名于司徒也。秀士,乡大夫所考有徳行道艺者疏:移名于司徒,谓录名进在司徒,其身犹在乡学也。案:乡大夫云三年则大比,考其徳行道艺而兴贤者能者,谓乡人有能有贤者,以乡饮酒之礼兴之,献贤能之书于王,名则升于天府,身则任以官爵。则下文云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以告于王,而升诸司马曰进士,彼据乡人,故三年一举;此据学者,故中年考试,殷周同也。熊氏以为此中年举者为殷礼,乡大夫三年举者为周法,其义非也】司徒论选士之秀者而升之学,曰俊士【注:可使习礼者,学大学疏:案内则云二十而冠始学礼,此俊士年以二十,可使习礼。此升于学者,谓身升于大学,非唯升名而已】升于司徒者不征于乡,升于学者不征于司徒,曰造士【注:不征,不给其繇役,造成也能习礼则为成士疏:此繇役者,供学及司徒细碎之繇役也。选士虽升名司徒,犹给乡之繇役,以艺业未成;俊士身虽升学,亦以学未成,犹给司徒繇役;若其学业既成,升诸司徒则不征于乡,升之于学则不征于司徒,是谓造成之士】

陈氏祥道曰:「司徒,大军旅、大田役,治其众庶之政令。乡师辨其可任者,国中贤者、能者,皆舍则征于司徒者,惟大军旅、大田役而已。升于司徒者,乡师之所舍;升于学者,又司徒之所舍也。」

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以造于王,而升诸司马,曰「进士【注:移名于司马,司马夏官卿,主邦政者,进士可进受爵禄也疏:此文承「王子公卿大夫之子」下,似専据王子等,其实乡人入学为造士者,亦同于此,其乡人不在学者及邦国所贡之士,所贡于王,亦当升诸司马,以司马掌爵禄,故知入仕皆司马主之】司马辨论官材【注:辨其论官其材,观其所长】论进士之贤者,以告于王,而定其论【注:各署其所长】论定然后官之【注:使之试守】任官然后爵之【注:命之】位定然后禄之。有发则命大司徒教士以车甲【注:乘兵车衣甲之仪,有发谓有军师发卒疏:命司徒者,以其主众又主教,故使与司马相参也】

陈氏礼书,秀于一乡,谓之秀士;中于所选,谓之选士;俊士,以其徳之敏也;造士,以其材之成也;进士,以其将进而用之也。选士升于司徒,而不征于乡;俊士升于学,而不征于司徒。俊士亦谓造士,葢学至于此,材成徳敏,非可一名命之也。传曰:「十人曰选,百人曰俊。」此论其大致然也。古之六卿,其分职也,未尝不通;其聮事也,未尝不分。司徒掌邦

译州长每三年举行一次大比,就全面考核州里的情况,以协助乡大夫决定人员的废退与进用。

遂大夫各自掌管其遂的政令,每三年举行大比时,就率领属吏举荐民众中的贤能者,表彰有功绩的人,聚集负责地方治理的官吏。

李景齐说:六遂以农耕为主,遂大夫所掌管的不过教导百姓耕种之事,举荐贤才与他们有什么关系呢?大概大司徒用乡三物教导万民并举行宾兴之礼,接着将教化施于邦国都鄙,那么教化施于六遂也是可以推知的。田野之中,没有不可取的人才,有遂大夫随之举荐,固然不至于使人才老死在深谷岩穴之下而不能进用。

惠栋按:古代在乡里选拔士人,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由乡里升荐到司徒,由司徒升荐到大学,学业完成后才加以任用。《王制》所说的“造士”就是这种情况。另一种是每三年举行大比,举荐贤能之人,直接通达于天子,不再让他们进入国学。《周礼》所说的“宾兴”就是这种情况。六遂的学校,与乡里的学校相同。

《礼记·王制》说:命令乡里评定秀士,升荐给司徒,称为选士。司徒评定选士中的优秀者,升荐到学校,称为俊士。升荐给司徒的人不再被乡里征发徭役,升荐到学校的人不再被司徒征发徭役,称为造士。

陈祥道说:“司徒掌管大军旅、大田役,治理众庶的政令。乡师辨别可以任用的人,国中的贤者、能者,都免除徭役,被司徒征发的,只有大军旅、大田役而已。升荐给司徒的人,是乡师所免除徭役的;升荐到学校的人,又是司徒所免除徭役的。”

大乐正评定造士中的优秀者,进呈给天子,并升荐给司马,称为进士。司马辨别评定官员的才能,评定进士中的贤者,报告给天子,从而确定他们的品评。品评确定后才授予官职,担任官职后才授予爵位,爵位确定后才给予俸禄。如果有战事,就命令大司徒教导士人乘车穿甲的礼仪。

陈《礼书》说:在一乡中优秀的,称为秀士;符合选拔标准的,称为选士;俊士,是因为其德行敏捷;造士,是因为其才能已成;进士,是因为将要进用。选士升荐给司徒,不再被乡里征发;俊士升荐到学校,不再被司徒征发。俊士也称为造士,大概学问达到这个程度,才能已成、德行敏捷,不能用一个名称来概括了。传曰:“十人称为选,百人称为俊。”这是论述其大致的情况。古代的六卿,他们分工任职,未曾不互通;他们联合办事,未曾不分开。司徒掌管邦

教,司马掌邦政,未尝不分也。有发则司徒教士以车甲,升造士则司马辨论官材,未尝不通也。周官大司马之属司士曰:「以徳诏爵。」此司马辨官材之谓也。

译教化方面,司徒掌管国家的政教,从未不与司马分工合作。一旦有战事,司徒便用兵车铠甲来训练士兵;选拔造士时,司马则负责辨别官员的才能,从未不互通配合。《周官》中记载,大司马下属的司士说:“根据德行来告谕爵位。”这就是司马辨别官员才能的意思。

【刘氏彞曰:古者乡学教庶人,国学教国子。乡学所升曰选士,不过用为乡遂之吏,而选用之权在司徒。国学所升曰进士,则命为朝廷之官,而爵禄之权在司焉。此乡学教选之异,所以为编户世家之别也。然庶人之仕进,亦有二道:可为选士者,司徒试用之一也;入国学则论选之法与国子同,二也】

蕙田案:选士俊士,専主乡学所升,而言进士,则国子及乡之俊造俱在其内。

文王世子,凡语于郊者【注:语谓论説于郊学疏:郊,西郊也。周以虞庠为小学,在西郊。天子亲视学于西郊,而考课论説于西郊之学,以西方成就之地故也。或徧在四郊】必取贤敛才焉,或以徳进,或以事举,或以言▯【注: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升诸司马曰进士,谓此矣】曲艺皆誓之【注:曲艺为技能也,誓,谨也。皆使谨习其事】以待又语【注:又语为后复论説也疏:又语谓后复论説之日,如春待秋时也】三而有一焉【注:三説之中有一善则取之,以有曲艺不必尽善】乃进其等【注:进于众学者疏:等,辈类也】以其序【注:又以其艺为次】谓之郊人逺之【注:俟事官之缺也,以代之,逺之者不曰俊选,曰郊人,贱技艺疏:谓之郊人,以其犹在郊学也】于成均以及取爵于上尊也【注:天子饮酒于虞庠,则郊人亦酌于上尊以相旅疏:上尊,堂上之酒尊。凡饮酒之礼,尊者酌于堂上之尊,卑者酌于堂下之尊。今郊人虽贱,亦得酌于堂上尊,所以荣之】

【呉氏澄曰:乡学之秀士,已升于司徒,为选士者,于天子视学饮酒之时,得取爵于堂上之尊,以相酬。又升于太学,为俊士者,则谓之成均之士。曲艺虽已进等,然犹在郊学,未得与国学者齿,是逺之于成均,并未及与升于司徒者得取爵于上尊也】

钦定义疏:“祭祀之上尊,以尊神也。故旅酬虽賔,不得取上尊。燕饮之上尊,以尊賔也。乡当賔兴之时,则升于司徒者,乃得用上尊。岂有天子饮酒于成均,而郊人亦取上爵以相酬?”如郑氏所説者,又此郊,是四郊之乡学,先语之而举其贤者、才者而升之矣。若医卜射御有一可取,则誓戒之期而考试春秋,皆于辨论秀士后行之。非春又待秋,秋又待春。如孔氏説也。

蕙田案:以上,国学、乡学所升之士。

射义:古者天子之制,诸侯嵗献贡士于天子,天子试之于射宫。其容体比于礼,其节比于乐,而中多者得与于祭;其容体不比于礼,其节不比于乐,而中少者不得与于祭。数与于祭而君有庆,数不与于祭而君有让;数有庆而益地,数有譲而削地。故曰:射者,射为诸侯也【注:嵗献,献国事之书及计偕物也。三嵗而贡士。旧説云:大国三人,次国二人,小国一人。疏:诸侯嵗献者,谓诸侯每嵗献国事之书及献计偕之物于天子也。贡士于天子者,诸侯三年一贡士于天子也。天子试之于射宫者,言天子试此所贡之士于射宫之中,而中多者得与于祭,此谓大射也。云三嵗而贡士者,以经贡士之文繋嵗献之下,恐每嵗贡士,故云三嵗而贡士也。知三嵗者,案书传云:古者诸侯之于天子也,三年一贡士,一适谓之好徳,再适谓之贤贤,三适谓之有功。有功者天子赐以衣服弓矢,再赐以秬鬯,三赐以虎贲百人,号曰命诸侯。不云益地者,文不具矣。书传又云:贡士一不适谓之过,注云:谓三年时也;再不适谓之敖,注云:谓六年时也;三不适谓之诬,注云:谓九年时也。一绌以爵,再绌以地,三绌而地毕,注云:凡十五年。郑以此故知三嵗而贡士也】汉书食货志:其有秀异者,移乡学于庠序;庠序之异者,移国学于少学。诸侯嵗贡少学之异者于天子,学于大学,命曰造士。行同能偶,则别之以射,然后爵命焉。

蕙田案:以上诸侯所贡之士,亦于诸侯之学论其秀而贡之。

【陈氏傅良曰:古者取士,先国子,次俊造。夫国子,非但王人之谓也。记曰:「羣后之太子,卿大夫元士之适子,皆造焉。」则诸侯子在其中矣。今见于经,师氏居虎门,教国子,则宿衞王宫之士庶子宫伯所

译刘氏彞说:古代乡学教育平民,国学教育贵族子弟。乡学选拔升进的人称为选士,不过被任用为乡遂的官吏,而选拔任用的权力在司徒。国学选拔升进的人称为进士,则被任命为朝廷的官员,而爵位俸禄的权力在司焉。这是乡学教育选拔的不同,所以成为编户平民与世家贵族的区别。然而平民的仕途进身,也有两条途径:可以成为选士的,司徒试用是其一;进入国学则选拔的方法与国子相同,是其二。

蕙田按:选士、俊士,专门指乡学选拔升进的人,而说到进士,则国子以及乡里的优秀人才都包含在内。

《文王世子》:“凡在郊学议论的人,【注:语指在郊学议论。疏:郊,指西郊。周代以虞庠为小学,在西郊。天子亲自视察西郊的学校,而在西郊的学校考核议论,因为西方是成就之地。或者遍布四郊】一定要选取贤能、收敛才俊,有的因德行而进用,有的因事功而举荐,有的因言论而选拔,【注:大乐正议论造士中的优秀者,升进给司马称为进士,说的就是这里】各种技艺都要告诫他们,【注:曲艺指技能,誓指谨慎。都让他们谨慎地练习自己的技艺】以等待再次议论。【注:又语指后来再次议论。疏:又语指后来再次议论的日子,比如春天等待秋天。】三次议论中有一次表现好的,【注:三次议论中有一次善举就选取,因为有各种技艺不必全部完美】就提升他的等级,【注:提升到众学者之中。疏:等,指辈类。】按照他的次序,【注:又按照他的技艺排列次序】称为郊人,疏远他们,【注:等待官职空缺时,用来替代,疏远他们是指不称为俊选,而称为郊人,轻视技艺。疏:称为郊人,因为他们还在郊学。】直到在成均以及在上尊取得爵位。【注:天子在虞庠饮酒,则郊人也酌取上尊的酒互相酬答。疏:上尊,指堂上的酒尊。凡是饮酒的礼仪,尊贵的人酌取堂上的尊,卑贱的人酌取堂下的尊。现在郊人虽然卑贱,也能酌取堂上的尊,所以荣耀他们。】

吴氏澄说:乡学的优秀之士,已经升进给司徒,成为选士的人,在天子视察学校饮酒的时候,能够取爵于堂上的尊,互相酬答。又升进太学,成为俊士的人,则称为成均之士。各种技艺虽然已经提升等级,但还在郊学,未能与国学的人并列,这是疏远他们于成均,并且未能与升进给司徒的人一样取得上尊的爵位。

钦定义疏:“祭祀的上尊,用来尊崇神灵。所以旅酬即使是宾客,也不能取用上尊。燕饮的上尊,用来尊崇宾客。乡饮酒礼当宾客兴起的时候,则升进给司徒的人,才能用上尊。哪有天子在成均饮酒,而郊人也取上爵互相酬答的道理?”像郑氏所说的那样,这郊,是四郊的乡学,先议论他们而举荐其中的贤者、才者而升进他们。如果医卜射御有一项可取,就告诫他们,定期考试春秋,都在议论秀士之后进行。不是春天又等待秋天,秋天又等待春天。像孔氏所说的那样。

蕙田按:以上,是国学、乡学选拔升进的士人。

《射义》:“古代天子的制度,诸侯每年向天子进献贡士,天子在射宫测试他们。他们的仪容体态符合礼,节奏符合乐,而且射中多的,能够参与祭祀;他们的仪容体态不符合礼,节奏不符合乐,而且射中少的,不能参与祭祀。多次参与祭祀而君主有庆贺,多次不参与祭祀而君主有责让;多次有庆贺而增加土地,多次有责让而削减土地。所以说:射箭,是射向诸侯。【注:岁献,指进献国事的文书以及计偕的物品。三年贡士。旧说认为:大国三人,次国二人,小国一人。疏:诸侯岁献,指诸侯每年向天子进献国事的文书以及进献计偕的物品。贡士于天子,指诸侯三年一次向天子贡士。天子在射宫测试他们,指天子在射宫中测试这些贡士,而射中多的能够参与祭祀,这叫大射。说三年贡士,因为经文贡士的文字连在岁献之下,恐怕每年贡士,所以说三年贡士。知道是三年,根据《书传》说:古代诸侯对于天子,三年一次贡士,一次合适称为好德,两次合适称为贤贤,三次合适称为有功。有功的人天子赐给衣服弓矢,再次赐给秬鬯,三次赐给虎贲百人,号称命诸侯。不说增加土地,是因为文字不全。《书传》又说:贡士一次不合适称为过,注说:指三年时;两次不合适称为敖,注说:指六年时;三次不合适称为诬,注说:指九年时。一次贬黜爵位,再次贬黜土地,三次贬黜土地完毕,注说:总共十五年。郑玄因此知道是三年贡士。】”《汉书·食货志》:“其中有优秀特异的人,从乡学移到庠序;庠序中特异的人,从国学移到少学。诸侯每年向天子进献少学中特异的人,在太学学习,称为造士。行为相同才能相当,就用射箭来区别,然后授予爵位任命官职。”

蕙田按:以上诸侯所贡的士人,也是在诸侯的学校议论他们的优秀而贡举。

陈氏傅良说:古代选拔士人,先国子,次俊造。国子,不只是王人的意思。《礼记》说:“群后的太子,卿大夫元士的嫡子,都前往那里。”那么诸侯之子也在其中了。现在见于经典,师氏住在虎门,教育国子,那么宿卫王宫的士庶子宫伯所

领者也。大司乐成均,教国子,是谓冑子,则常在学者也。其余不常在学,特名在学士之版,则嵗春秋一合诸学,其籍在诸子,其教则大胥、小胥。由此观之,列国之子与在周行者同,衞王宫,同入成均,同隷学士之版。于斯取才焉而用之,曽何内外之辨?传言鲁公之子伯禽,衞康叔之子牟,齐太公之子伋,俱事成王,而宣王欲得国子之能训导诸侯者,樊穆仲以鲁侯对,略可观矣。犹以为未广也,则乡党有賔贤,邦国有贡士,是谓俊造。葢以三百六十官迭来四方之彦,而博极一时之选。是故天下无遗才,而王室亦无世官之弊也】

译这是统领者的职责。大司乐在成均教导国子,这些国子被称为胄子,他们是常年在校学习的。其余那些不常年在校、只是名字登记在学士名册上的人,则在每年春秋两季到学校集会,他们的名籍属于诸子,教导他们的是大胥和小胥。由此看来,列国国君的儿子与在周朝任职的人是一样的,护卫王宫,一同进入成均学习,一同隶属于学士名册。从中选拔人才加以任用,哪里还有内外的区别呢?传说鲁公的儿子伯禽、卫康叔的儿子牟、齐太公的儿子伋,都侍奉成王,而宣王想要得到能够训导诸侯的国子,樊穆仲以鲁侯作答,大概可以从中看出端倪。还认为这样不够广泛,那么乡里有宾贤,邦国有贡士,这就叫做俊造。大概是用三百六十种官职轮流招揽四方的人才,从而广泛地选拔当时最优秀的人。因此天下没有遗漏的人才,而王室也没有世袭官职的弊端。

右取士

汉书·高帝本纪》十一年诏曰:「贤士大夫有肯従我游者,吾能尊显之。」御史大夫昌下相国,相国酂侯下诸侯王,遣诣相国府署行义,年有而弗言,觉免;年老癃病,勿遣。《文帝本纪》二年十一月晦日有食之,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十五年诏诸侯王、公卿、郡守举贤良能直言极谏者,上亲策之,傅纳以言。

  蕙田案此天子亲策士之始

景帝本纪后二年诏曰:「人不患其不富,患其无厌也。其唯亷士寡欲易足。今訾算十以上乃得官【应劭曰:古者疾吏之贪,限訾十算乃得为吏,十算十万也。师古曰:訾读与赀同】亷士算不必众,有市籍不得官,无訾又不得官。朕甚愍之。訾算四得官,亡令亷士久失职,贪夫长利。」

武帝本纪建元元年,诏丞相、御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诸侯相,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丞相绾奏:「所举贤良,或治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乱国政,请皆罢。」奏可。

元光元年,初令郡国举孝亷各一人。

元朔元年诏曰:「朕深诏执事,兴亷举孝。今或至阖郡而不荐一人,是化不下究,而积行之君子雍于上闻也。二千石官长,纪纲人伦,将何以佐朕烛幽隠,劝元元,崇乡党之训哉?且进贤受上赏,蔽贤蒙显戮,古之道也。其与中二千石、礼官、博士议,不举者罪,有司奏议。」诏书令二千石举孝亷,所以化元元,移风易俗也。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亷、不胜任也,当免。奏可。

马氏端临曰:「汉时郡国荐举人材,贤良方正与孝亷二科并行。然贤良一科,文帝与武帝时,每对辄百余人,又徴诣公车上书自▯鬻者以千数。而孝亷之选,文帝之诏以为万家之县,亡应令者;武帝之诏以为阖郡不荐一人。葢贤良则稍有文墨材学者可以充选,而孝亷则非有实行可见者,不容谬举故也。」又曰:「汉高皇、孝武二诏,皆为举贤设也。其防以为人才之遗失,咎在公卿之蔽贤,至立法以论其罪。后世之法严谬举之罚而限其涂辙者,则有之矣,未有严不举之罚而责以荐▯者也。葢古之称贤能者,皆不求闻达之士;而后世之于荐举者,皆巧于奔竞之人,故法之相反如此。国家待士之意固薄,而士之不自重,深可慨也。」

元狩六年,诏遣博士大等六人,分循行天下,举独行之君子,征诣行在所。

元封五年,诏令州郡察吏民有茂材异等,可为将相及使絶国者。

昭帝本纪始元元年,遣故廷尉王平等五人持节行郡国,举贤良。五年,诏令三辅、太常举贤良各二人,郡国文学高第各一人。六年,诏有司问郡国所举贤良文学民所疾苦。

元鳯元年,赐郡国所选有行义者,▯郡韩福等五人帛,人五十匹,遣归诏曰:「朕闵劳以官职之事,其务修孝弟以教乡里。」

宣帝本纪》本始元年诏:内郡国举文学高第各一人。四年,郡国地震,诏令三辅、太常、内郡国举贤良方正各一人。

地节三年诏令,内郡国举贤良方正可亲民者,令郡国举孝弟有行义闻于乡里者,各一人。

元康元年,诏博士举吏民厥身修正,通文学,明于先王之术,宣究其意者,各二人;中二千石各一人。四年,遣大中大夫彊等循行天下,举茂才异伦之士。

神爵四年,令内郡国举贤良可亲民者,各一人。

黄龙元年,诏曰:「举亷吏,诚欲得其真也。吏六百石,位大夫,有罪先请,秩禄上通,足以效其贤材。自今以来,毋得举。」

元帝本纪》初元二年二月,地震。诏丞相、御史、中二千石举茂材、异等、直言极谏之士。

永光元年,诏丞相、御史举质朴、敦厚、逊譲、有行者,光禄嵗以此科第郎従官【师古曰:始令丞相、御史举此四科人以擢用之,而见在郎及従官,又令光禄每嵗依此科考狡定其第高下】二年三月,日有蚀之,令内郡国举茂材异等、贤良直言之士各一人。

建昭四年,遣谏议大夫、博士赏等二十一人循行天下,举茂材特立之士。

成帝本纪:建始元年,诏三辅内郡举贤良方正,各一人。三年十二月朔日,有

译右取士

《汉书·高帝本纪》十一年诏书说:“贤士大夫中肯跟随我一起治理天下的,我能让他们尊贵显赫。”御史大夫昌将此诏令下达给相国,相国酂侯又下达给诸侯王,派遣他们到相国府登记品行义节,年龄到了却不说,发觉就免职;年老体弱多病的,不派遣。《文帝本纪》二年十一月晦日发生日食,诏令举荐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的人。十五年诏令诸侯王、公卿、郡守举荐贤良、能直言极谏的人,皇上亲自策问,采纳他们的言论。

蕙田按语:这是天子亲自策问士人的开始。

《景帝本纪》后二年诏书说:“人不担心他不富有,担心他不知足。只有廉洁的士人欲望少容易满足。现在规定家产达到十算以上才能做官【应劭说:古代痛恨官吏贪婪,限制家产十算才能做吏,十算即十万钱。颜师古说:訾读同赀】廉洁的士人家产不一定多,有市籍的不能做官,没有家产也不能做官。我很怜悯他们。家产四算就能做官,不要让廉洁的士人长久失去职位,让贪婪的人长期获利。”

《武帝本纪》建元元年,诏令丞相、御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诸侯相,举荐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丞相绾上奏:“所举荐的贤良,有的研习申不害、商鞅、韩非、苏秦、张仪的言论,扰乱国家政事,请求全部罢免。”奏请被批准。

元光元年,初次命令郡国各举荐孝廉一人。

元朔元年诏书说:“我深切告诫执事官员,兴起廉洁、举荐孝子。现在有的甚至整个郡不推荐一个人,这是教化不能下达,而积善行德的君子被阻塞不能上达听闻。二千石以上的长官,是人伦的纲纪,将用什么来辅佐我照亮幽暗隐微之处,劝勉百姓,推崇乡党的训导呢?况且举荐贤才受上赏,遮蔽贤才受显戮,这是古来的道理。你们与中二千石、礼官、博士商议,不举荐的治罪,有司上奏商议。”诏书命令二千石举荐孝廉,是为了教化百姓,移风易俗。不举荐孝子、不奉行诏令,应当以不敬论处;不考察廉吏、不能胜任,应当免职。奏请被批准。

马氏端临说:“汉代郡国荐举人才,贤良方正与孝廉两科并行。然而贤良这一科,文帝与武帝时,每次对策都有百余人,又征召到公车署上书自我推荐的人数以千计。而孝廉的选拔,文帝的诏书说万家之县,没有应诏的人;武帝的诏书说整个郡不推荐一人。大概贤良科稍有文采学识的人就可以充数,而孝廉科不是有实际德行可见的人,不容许错误举荐的缘故。”又说:“汉高祖、汉武帝两道诏书,都是为了举荐贤才设立的。其防备在于认为人才的遗失,罪责在公卿遮蔽贤才,以至于立法来论处他们的罪。后世之法严格处罚错误举荐而限制其途径的,是有的,但没有严格处罚不举荐而责成其推荐的。大概古代所称的贤能之士,都是不求闻达的人;而后世对于荐举的人,都是善于奔走钻营的人,所以法律相反如此。国家对待士人的心意固然淡薄,而士人不自重,实在令人感慨。”

元狩六年,诏令派遣博士大等六人,分巡天下,举荐独行的君子,征召到皇帝所在之处。

元封五年,诏令州郡考察官吏百姓中有茂才异等,可以担任将相及出使绝远国家的人。

《昭帝本纪》始元元年,派遣原廷尉王平等五人持节巡视郡国,举荐贤良。五年,诏令三辅、太常各举荐贤良二人,郡国文学高第各一人。六年,诏令有司询问郡国所举荐的贤良文学关于百姓疾苦的情况。

元凤元年,赏赐郡国所选品行义节好的人,如某郡韩福等五人帛,每人五十匹,派遣回去并诏书说:“我怜悯你们因官职之事劳苦,务必修习孝悌以教化乡里。”

《宣帝本纪》本始元年诏令:内郡国各举荐文学高第一人。四年,郡国发生地震,诏令三辅、太常、内郡国各举荐贤良方正一人。

地节三年诏令,内郡国各举荐贤良方正可以亲近百姓的人,令郡国各举荐孝悌有品行义节在乡里有声望的人,各一人。

元康元年,诏令博士举荐官吏百姓自身端正,通晓文学,明白先王之术,能宣扬探究其意旨的人,各二人;中二千石各一人。四年,派遣大中大夫强等巡视天下,举荐茂才异伦之士。

神爵四年,令内郡国各举荐贤良可以亲近百姓的人,各一人。

黄龙元年,诏书说:“举荐廉吏,确实想要得到真正的人。六百石的官吏,位在大夫,有罪要先请示,俸禄向上通达,足以表现其贤才。从今以后,不得举荐。”

《元帝本纪》初元二年二月,发生地震。诏令丞相、御史、中二千石举荐茂才、异等、直言极谏之士。

永光元年,诏令丞相、御史举荐质朴、敦厚、谦让、有品行的人,光禄勋每年依此科第评定郎官和从官【颜师古说:起初命令丞相、御史举荐这四科人来提拔使用,而现任郎官及从官,又命令光禄勋每年依此科考核评定其等级高低】二年三月,发生日食,令内郡国各举荐茂才异等、贤良直言之士一人。

建昭四年,派遣谏议大夫、博士赏等二十一人巡视天下,举荐茂才特立之士。

《成帝本纪》建始元年,诏令三辅内郡各举荐贤良方正一人。三年十二月朔日,有

蚀之。诏丞相、御史与将军、列侯。

中二千石及内郡国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诣公车。

译发生日食。皇帝下诏给丞相、御史大夫以及将军、列侯。

让中二千石官员以及内郡和诸侯国推举贤良方正、能够直言极谏的人才,到公车署报到。

河平四年,举惇厚有行能直言之士。

鸿嘉二年,诏举惇厚有行义,能直言者。

永始三年,遣太中大夫嘉等循行天下,与部刺史举惇朴逊譲有行义者各一人。

元延元年,有星孛于东井。诏公卿大夫、博士、议郎以经对,与内郡国举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各一人,北邉二十二郡举勇猛、知兵法者各一人。

哀帝本纪:建平元年诏,大司马、列侯、将军、中二千石、州牧、守相举考弟惇厚、能直言、通政事、延于侧陋、可亲民者,各一人。

元夀元年正月朔日,有蚀之。诏公卿大夫将军列侯中二千石,举贤良方正能直言者,各一人。

平帝本纪元始元年五月朔,日有蚀之。公卿将军中二千石举敦厚能直言者,各一人。二年举勇武有节,明兵法郡一人诣公车。

后汉书·光武帝本纪》:建武六年九月晦,日有食之。▯公卿举贤良方正各一人。七年三月晦,日有食之。诏公卿司▯州牧举贤良方正各一人,遣诣公车。

汉官目録建武十二年八月乙未,诏三公举茂材各一人,亷吏各二人。光禄嵗举茂材四行各一人,察亷吏三人。中二千石嵗察亷吏各一人,廷尉、大司农各二人。将兵将军嵗察亷吏各二人,监察御史、司隷、州牧嵗举茂材各一人。

后汉书·章帝本纪》:建初元年三月,诏曰:“夫乡举里选,必累功劳。今刺史、守相不明真伪,茂材、孝亷嵗以百数,既非能显,而当授之政事,甚亡谓也。每寻前世举人贡士,或起▯亩,不系阀阅,敷奏以言,则文章可采;明试以功,则政有异迹。文质彬彬,朕甚嘉之。其令太傅、三公、中二千石、二千石、郡国守相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各一人。”五月初,举孝亷郎中寛博有谋、任典城者,以补长相。五年二月朔日有食之,诏公卿以下举直言极谏、能指朕过失者,各一人,遣诣公车,将亲览问焉。其以岩穴为先,勿取浮华。

汉官仪,建初元年十二月诏书:「辟士四科,其一曰徳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经明行修,能任博士;三曰明晓法律,足以决疑,能案章覆问,才任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照奸,勇足决断,才任三辅令。」皆存孝悌清公之行。自今以后,审四科辟召及刺史、二千石察举茂才、尤异、孝亷吏,务寔校试,以职有非其人,不习曺事,正举者故不以实法也。

后汉书·丁鸿传》:和帝时,大郡口五六十万,举孝亷二人;小郡口二十万,并有蛮夷者,亦举二人。帝以为不均,下公卿会议。鸿与司空刘方上言:“凡口率之科,宜有阶品。蛮夷错杂,不得为数。自今郡国率二十万口,嵗举孝亷一人;四十万,二人;六十万,三人;八十万,四人;百万,五人;百二十万,六人;不满二十万,二嵗一人;不满十万,三嵗一人。”帝从之。

和帝本纪永元五年三月诏曰:「选举良材,为政之本。科别行能,必由乡曲;而郡国举吏,不加简择。故先帝明勅在所,令试之以职,乃得充选。又徳行尤异,不须经职者,别署状上,而宣布以来。出入九年,二千石曽不承奉,恣心従好,司▯刺史,讫无纠察。今新蒙赦令,且复申勅,后有犯者,显明其罚。」六年诏令三公、中二千石、二千石、内郡守相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各一人,昭岩穴,披幽▯,遣诣公车,帝亲临策问,选补郎吏。

安帝本纪《》永初元年三月,日有食之。诏公卿、内外众官、郡国守相,举贤良方正有道术之士,明政术、达古今、能直言极谏者,各一人。五年三月,诏令三公、特进侯、中二千石、二千石、郡守、诸侯相,举贤良方正有道术达于政化、能直言极谏之士,各一人。及至孝行与众卓异者,并遣诣公车,朕将亲览焉。

建光元年,令公卿、特进、侯、中二千石、二千石、郡国守相举有道之士,各一人。

顺帝本纪,延光四年,令郡国守相视事未满嵗者,一切得举孝亷吏。诏公卿、郡守、国相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各一人。

阳嘉元年初,令郡国举孝亷,限年四十以上,诸生通章句,文吏能牋奏

译河平四年,推举敦厚有品行、能直言进谏的人士。

鸿嘉二年,下诏推举敦厚有品行道义、能直言进谏的人。

永始三年,派遣太中大夫嘉等人巡视天下,与各部刺史推举敦朴谦让、有品行道义的人各一名。

元延元年,有彗星出现在东井星宿。下诏让公卿大夫、博士、议郎依据经义应对,并与内郡国推举方正、能直言极谏的人各一名,北边二十二郡推举勇猛、通晓兵法的人各一名。

《哀帝本纪》:建平元年下诏,大司马、列侯、将军、中二千石、州牧、郡守国相推举孝顺悌敬、敦厚、能直言、通晓政务、从卑微处延请、可亲近百姓的人,各一名。

元寿元年正月初一,发生日食。下诏让公卿大夫、将军、列侯、中二千石,推举贤良方正、能直言进谏的人,各一名。

《平帝本纪》:元始元年五月初一,发生日食。公卿、将军、中二千石推举敦厚、能直言进谏的人,各一名。二年推举勇武有节操、通晓兵法的人,每郡一名到公车府报到。

《后汉书·光武帝本纪》:建武六年九月晦日,发生日食。公卿推举贤良方正各一名。七年三月晦日,发生日食。下诏让公卿、司州牧推举贤良方正各一名,派遣到公车府报到。

《汉官目录》:建武十二年八月乙未日,下诏让三公推举茂才各一名,廉吏各两名。光禄勋每年推举具备四种德行的人各一名,考察廉吏三人。中二千石每年考察廉吏各一名,廷尉、大司农各两名。带兵将军每年考察廉吏各两名,监察御史、司隶、州牧每年推举茂才各一名。

《后汉书·章帝本纪》:建初元年三月,下诏说:“乡里推举,必须积累功劳。如今刺史、郡守国相不能辨别真伪,茂才、孝廉每年数以百计,既然并非才能显赫,却要把政务交给他们,这很没有意义。每次回想前世推举人才,有的出身于田野,不依赖门第资历,通过言辞陈述,则文章值得采纳;通过实际考核,则政绩有非凡之处。文质兼备,我非常赞赏。现命令太傅、三公、中二千石、二千石、郡国守相推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的人士,各一名。”五月初,推举孝廉郎中宽宏博识、有谋略、能担任典城职务的人,以补充相国职位。五年二月初一发生日食,下诏让公卿以下推举直言极谏、能指出我过失的人,各一名,派遣到公车府,我将亲自阅览询问。要以隐居岩穴的人为先,不要选取浮华之人。

《汉官仪》:建初元年十二月诏书:“征辟士人分四科,其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其二曰经学明达、品行修养,能胜任博士;其三曰通晓法律,足以决断疑难,能依据章法覆问,才能胜任御史;其四曰刚毅多谋略,遇事不迷惑,明智足以洞察奸邪,勇敢足以决断,才能胜任三辅令。”都注重孝顺悌敬、清廉公正的品行。从今以后,审查四科征辟以及刺史、二千石察举茂才、尤异、孝廉吏,务必实际考核,如果任职者不称职,不熟悉官署事务,就按举荐者故意不实的法律惩处。

《后汉书·丁鸿传》:和帝时,大郡人口五六十万,推举孝廉二人;小郡人口二十万,并有蛮夷的,也推举二人。皇帝认为这不均衡,让公卿会议讨论。丁鸿与司空刘方上奏:“凡是按人口比例推举的科目,应当有等级差别。蛮夷混杂,不能计入人口数。从今以后,郡国每二十万人口,每年推举孝廉一人;四十万,二人;六十万,三人;八十万,四人;一百万,五人;一百二十万,六人;不满二十万,两年推举一人;不满十万,三年推举一人。”皇帝采纳了他们的建议。

《和帝本纪》:永元五年三月下诏说:“选举良才,是施政的根本。区分品行才能,必须依靠乡里;而郡国推举官吏,不加选择。所以先帝明确告诫各地,令试用其职务,才能入选。又有德行特别优异,不需要经过试用的人,另外写明情况上报,而宣布以来。出入九年,二千石未曾奉行,随心所欲,司州刺史,终究没有纠察。如今刚蒙受赦令,暂且再次申诫,以后有违犯者,显明其惩罚。”六年下诏让三公、中二千石、二千石、内郡守相推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的人士各一名,昭示岩穴之士,发掘幽微之人,派遣到公车府,皇帝亲自策问,选拔补充郎吏。

《安帝本纪》:永初元年三月,发生日食。下诏让公卿、内外众官、郡国守相,推举贤良方正有道术之士,通晓政术、达知古今、能直言极谏的人,各一名。五年三月,下诏让三公、特进侯、中二千石、二千石、郡守、诸侯相,推举贤良方正有道术、通达政化、能直言极谏的人士,各一名。以及孝行与众人卓异的人,一并派遣到公车府,朕将亲自阅览。

建光元年,命令公卿、特进、侯、中二千石、二千石、郡国守相推举有道之士,各一名。

《顺帝本纪》:延光四年,命令郡国守相任职未满一年的,一律可以推举孝廉吏。下诏让公卿、郡守、国相推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的人士,各一名。

阳嘉元年初,命令郡国推举孝廉,限定年龄在四十岁以上,诸生通晓章句,文吏能写牋奏

,乃得应选。其有茂才异行,若顔渊、子竒,不拘年齿。

译于是才能符合选拔标准。其中如果有才华出众、品行特异的人,像颜渊、子奇那样,就不受年龄的限制。

左雄传》:雄上言:“郡国孝亷,古之贡士,出则宰民,宣协风教。若其面墙,则无所施用。孔子曰:‘四十而不惑’,礼称强仕。请自今孝亷年不满四十,不得察举。皆先诣公府,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牋奏,副之正端门,以练虚实,以观异能,以美风俗。有不承科令者,其罪法。若有茂才异行,自可不拘年齿。”帝従之。

文献通考》阳嘉二年,张衡言:“自初举孝亷迄今二百嵗矣,皆先孝行,行有余力,始学文法。辛卯诏书,以能章句奏案为限,虽有至孝,犹不应科。此弃本而取末。曽子长于孝,然实鲁钝,文学不若游夏,政事不若冉季。今欲使一人兼之,苟外有可观,内必有阙,则违选举孝亷之志矣。”

后汉书·黄琼传》:琼为尚书令,以前左雄所上孝亷之选,専用儒学文吏,于取士之义,犹有所遗,乃奏増孝悌及能従政者为四科,事竟施行。

范氏蔚宗曰:汉初诏举贤良方正,州郡察孝亷秀才,斯亦贡士之方也。中兴以后,复増淳朴有道、仁贤能、直言、独行、高节、质直、清白、淳厚之属。荣路既广,觖望难裁。自是窃名伪服,浸以流竞。权门贵士,请谒烦兴。自左雄任事,限年试才,虽颇有不宻,固亦因时识宜。而黄琼、胡广、张衡、崔瑗之徒,泥滞旧方,互相诡驳。卒之循名者屈其短,算实者挺其效。故雄在尚书,天下莫敢妄选。十余年间,称为得人,斯亦效寔之证乎?徐氏曰:案孝亷之举,始自西都。尝攷元朔诏书云:「深诏执事,兴亷举孝。今或至阖郡不荐一人。」其与中二千石、礼官、博士议:「不举者罪有司。」奏议曰:「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亷,不胜任也,当免。」详观此文,则孝之与亷,当是各为一科。萧望之、薛宣、黄霸、张敞等,皆以察亷补长丞。独王吉、京房、师丹、孟喜皆以举孝亷为郎。刘辅举孝亷为襄贲令。东都则合为一科矣。西都止従郡国奏举,未有试文之事。至东都则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牋奏,无异于后世科举之法矣。西都未始限年,至东都则年四十以上始得察举矣。黄琼言左雄所上孝亷之选,専用儒学文吏,于取士之选,犹有所遗。乃奏増孝悌及能従政者为四科。则知当时虽以孝亷名科,而未尝责其孝行亷隅之实,是亦失设科之本意也。虽然,汉世诸科虽以贤良方正为至重,而得人之盛则莫如孝亷,斯亦后世之所不能及。

马氏端临曰:「西汉举贤良文学,则令其对策;而孝亷则无对策之事。葢所谓贤良文学者,取其忠言嘉谋足以佐国,崇论宏议足以康时,故非试之以对策,则无以尽其材。若孝亷则取其履行,而非资其议论也。今亦従而有试焉,则所谓孝亷者,若何而着之于篇乎?又况左雄所言,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牋奏,则又文之靡者,去贤良所对尚复逺甚,而何以言孝亷乎?雄又言:「郡国孝亷,古之贡士,出则宁民,宣协风教。若其面墙,则无所施用。愚以为真孝实亷之人,岂有不学墙面之理?而以家法牋奏应选者,又岂可遽许以学古入官之事也?」然史言雄立此法之后,济隂太守胡广等十余人,皆坐缪举免黜;惟汝南陈蕃、頴川李膺、下邳陈球等三十余人,得拜郎中。自是牧守畏栗,莫敢轻举,则知当时孝亷一科,滥吹特甚。于文墨小技尚未能精通,固无问其实行也。科以孝亷名,而犹如此,则它可知。王荆公诗言:「文章始隋唐,进取归一律。安知鸿都事,竟用程人物。」呜呼,其来久矣,非始于隋唐也。

蕙田案:左雄限年试士之法,此变荐举为课试之渐也。以孝亷之名举之,而所收者不过儒学文吏,其真孝悌者反不得与。无惑乎胡广、张衡、黄琼诸人纷纷多异论矣。然在当时选举冒滥,自不得不校试以严为澄汰。范蔚宗所谓“因时识宜”者,可谓得其平矣。

观承案限年试士之法,似非乡举里选本意。然古者敷奏明试,原属并行。况荐举岂能尽公?即果无私,而所举孝亷,乃未尝读书识字之人,亦可使之従政立朝也耶?则既举而试,自不可少也。

顺帝本纪:

译《左雄传》记载:左雄上奏说:“郡国推举的孝廉,是古代贡举的人才,出仕则治理百姓,宣扬协调风化教化。如果他们对世事一无所知,就无法发挥作用。孔子说:‘四十岁而不迷惑’,礼制称四十岁为壮年可以任职。请求从今以后,孝廉年龄不满四十岁的,不得被察举。都要先到公府,儒生测试对儒家经典的掌握,文吏考核公文奏章,副本送到正门,以检验虚实,以观察特殊才能,以美化风俗。有不遵守科令的,依法治罪。如果有才能出众、品行特异的人,自然可以不拘泥于年龄。”皇帝听从了他的建议。

《文献通考》记载阳嘉二年,张衡说:“自从开始举荐孝廉到现在已经两百年了,都先考察孝行,品行有余力,才开始学习文法。辛卯年的诏书,以能通晓章句、处理案卷为限制,即使有极孝的人,也不符合标准。这是抛弃根本而追求末节。曾子擅长孝道,但实际上迟钝,文学不如子游、子夏,政事不如冉有、季路。现在想要让一个人兼备这些,如果外表看起来可观,内在一定有欠缺,这就违背了选举孝廉的本意了。”

《后汉书·黄琼传》记载:黄琼担任尚书令,认为以前左雄所上的孝廉选拔,专门任用儒生和文吏,在取士的道理上,还有遗漏,于是上奏增加孝悌和能够处理政务的人为四科,事情最终得以施行。

范晔评论说:汉朝初期诏令举荐贤良方正,州郡察举孝廉秀才,这也是贡举人才的方法。中兴以后,又增加了淳朴有道、仁贤能、直言、独行、高节、质直、清白、淳厚等类别。荣耀的途径既然宽广,不满的情绪难以裁断。从此窃取名声、伪装服饰,逐渐形成争竞的风气。权贵之门,请托求取,频繁兴起。自从左雄掌权,限制年龄、测试才能,虽然有些不周密,但也确实因时制宜。而黄琼、胡广、张衡、崔瑗等人,拘泥于旧法,互相诡辩驳斥。最终,循名责实的人委屈了自己的短处,计算实际效果的人展现了成效。所以左雄在尚书任上,天下没有人敢随意选拔。十几年间,被称为选得人才,这也是注重实效的证明吗?徐乾学说:考察孝廉的举荐,始于西汉。曾经考证元朔年的诏书说:“深切诏令执事官员,兴廉举孝。现在有的甚至全郡不推荐一人。”他与中二千石、礼官、博士商议:“不举荐的,治有关官员的罪。”奏议说:“不举荐孝子,是不奉诏,应当以不敬论处;不察举廉吏,是不胜任,应当免职。”详细观看这段文字,那么孝和廉,应当是各自为一科。萧望之、薛宣、黄霸、张敞等人,都因为察举廉吏补任长史、丞职。只有王吉、京房、师丹、孟喜都因为举孝廉担任郎官。刘辅举孝廉担任襄贲令。东汉则合并为一科了。西汉只从郡国奏举,没有测试文章的事情。到了东汉则儒生测试家法,文吏考核公文奏章,与后世的科举之法没有不同了。西汉未曾限制年龄,到了东汉则年龄四十岁以上才开始被察举。黄琼说左雄所上的孝廉选拔,专门任用儒生文吏,在取士的方面,还有遗漏。于是上奏增加孝悌和能够处理政务的人为四科。就知道当时虽然以孝廉命名科目,但未曾要求他们孝行廉隅的实质,这也是失去设立科目的本意了。虽然如此,汉代各科虽然以贤良方正为最重,但得人的盛况没有比得上孝廉的,这也是后世所不能及的。

马端临说:“西汉举荐贤良文学,就让他们对策;而孝廉则没有对策的事情。大概所谓贤良文学,是取他们的忠言嘉谋足以辅佐国家,崇论宏议足以安定时局,所以不通过对策来测试,就无法尽展他们的才能。如果孝廉则是取他们的品行,而不是依靠他们的议论。现在也跟随而有测试,那么所谓孝廉,如何能写在篇章上呢?何况左雄所说,儒生测试家法,文吏考核公文奏章,那么又是文章的浮靡者,距离贤良所对策的还远得很,又怎么能说是孝廉呢?左雄又说:‘郡国孝廉,是古代贡举的人才,出仕则安定百姓,宣扬协调风化教化。如果他们对世事一无所知,就无法发挥作用。我认为真正孝廉的人,哪有不通晓事理像面对墙壁一样的道理?而以家法公文应选的人,又怎么能立即允许他们从事学习古法入官的事情呢?’然而史书记载左雄设立这个法律之后,济阴太守胡广等十余人,都因为谬误举荐被免职;只有汝南陈蕃、颍川李膺、下邳陈球等三十余人,得以拜为郎中。从此州牧太守畏惧战栗,不敢轻易举荐,就知道当时孝廉这一科,滥竽充数特别严重。在文墨小技上尚且不能精通,更不用说他们的实际行为了。科目以孝廉命名,而尚且如此,那么其他可想而知。王安石诗说:‘文章始于隋唐,进取归于统一。怎知鸿都门学的事,竟然用来衡量人物。’唉,由来已久,不是始于隋唐的。”

秦蕙田按语:左雄限制年龄测试士人的方法,这是由荐举变为考核测试的开端。以孝廉的名义举荐,而所收罗的不过是儒生文吏,那些真正孝悌的人反而不能参与。难怪胡广、张衡、黄琼等人纷纷提出不同的意见。但在当时选举冒滥,自然不得不通过考核测试来严格筛选。范蔚宗所说的“因时制宜”,可以说很公正了。

观承按语:限制年龄测试士人的方法,似乎不符合乡举里选的本意。然而古代敷奏明试,原本就是并行的。况且荐举岂能完全公正?即使真的无私,而所举荐的孝廉,却是未曾读书识字的人,也可以让他们处理政务、立于朝廷吗?那么举荐之后进行测试,自然是不可少的。

顺帝本纪:

汉安元年,诏大将军、公卿举贤良方正,能探▯索▯者,各一人。

译汉安元年,下诏命大将军、公卿推举贤良方正、能够探究深奥道理的人,各一人。

冲帝本纪:建康元年,诏三公、特进、侯、卿、校尉举贤良方正、幽逸修道之士,各一人。

桓帝本纪建和元年诏:大将军、公卿、校尉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各一人。又诏大将军、公卿、郡国举至孝笃行之士各一人。三年诏:大将军、三公、特进侯其与卿、校尉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各一人。

元嘉二年,诏公卿、校尉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各一人。

延熹八年诏公卿校尉举贤良方正,九年诏公卿校尉郡国举至孝。

灵帝本纪:建宁元年五月朔,日有食之。诏公卿以下及郡国守相,举有道之士各一人。

献帝本纪:建安五年,诏三公举至孝二人,九卿、校尉、郡国各一人。

蕙田案:两汉辟举之目,曰茂材异等,曰贤良方正,曰孝亷,曰文学高第,又有质朴敦厚、逊譲有行,及至孝、笃行、有道、独行诸名。大约西京得人,以贤良为盛;东京取士,以孝亷为盛。西汉察孝亷,或阖郡不荐一人;至东汉定郡国嵗举孝亷,以户口多寡为差,而贤良方正诸科,非特诏不得常举。顺帝用左雄之请,限孝亷年四十以上,通章句、能牋奏者,乃能应选,又试之公府,覆之端门,以核虚滥。葢后汉之举孝亷,与唐宋进士科大略相同,但郡国守相必取其实行防,以乡评而后举之,非如后代之投牒自献也。今人称举人为孝亷,葢由于此。

文献通考》西汉举贤良文学者晁错、董仲舒、公孙▯杜钦、严助、朱云、王吉、贡禹、魏相、葢寛饶、孔光、谷永、杜邺、何武、辕固、黄霸、朱邑;东汉举贤良文学者鲁丕、申屠刚、苏章、李法、爰延、崔骃、周燮、刘瑜、荀淑、皇甫规、张奂、刘淑、刘焉;西汉举孝亷者路温舒、龚胜、鲍宣、京房、赵广汉、张敞、尹翁归、王尊、葢寛饶、刘辅、萧望之、薛宣、冯遂、朱博、杜邺、王嘉、师丹、孟喜、黄霸、尹赏、王吉、京房、平当;东汉举孝亷者马棱、魏霸、韦彪、冯豹、贾琮、郑▯周章、张霸、桓典、桓鸾、刘平、江革、周磐、第五伦、钟离意、寒朗、朱穆、徐防、张敏、胡广、袁安、翟劭、霍谞、陈禅、厐防、陈▯桥元、黄宪、杨彪、张纲、王龚、种暠、陈球、杜根、刘陶、李云、傅燮、葢勲张衡、左雄、李固、杜乔、呉祐、延笃、段颎、陈蕃、李膺、刘祐、宗慈、巴肃、范滂、尹勲蔡衍、羊陟、陈翔、檀敷、刘儒、贾彪、符融、郑太、荀彧、皇甫嵩、朱隽、刘虞、公孙瓉袁术、许荆、第五访、刘矩、刘宠、阳球、刘琨、张兴、包咸、杨仁、董钧、服防颍容、许慎、高龚、刘梁、高彪、刘茂、张武、戴封、雷义、王烈、谢夷吾、李郃、公沙穆、华佗;西汉任子入仕者苏武,以父任为郎;刘向,以父任为辇郎;孔光子男放为侍郎;董恭为御史;任贤为太子舍人;萧育,以父任为太子庶子;史丹九男皆以丹任为侍中;汲黯,以父任为太子洗马;史丹、冯野王皆以父任为太子中庶子;伏湛,以父任为博士弟子;辛庆忌,以父任为右校丞;杜延年以三公子补军司空、虎贲诸郎,皆父死子代【右父任】霍去病任光为郎;杨恽,以忠任为郎;爰盎兄哙任盎为郎中【右兄任】侯霸,以族父任为太子舍人;赵兼,淮南王舅子,以宗家任为郎【右宗家任】元始二年,龚胜、邴汉乞骸骨策曰:“其上子若孙及同产子一人,所上子男皆除为郎【右致仕任】东汉任子入仕者桓郁、桓焉、周勰、耿秉、马廖、宋均、黄琼、袁敞、黄琬、臧洪、何休;西汉时以试吏入官者,路温舒,衞青,公孙▯,张汤,杜周,王防,陈万年,于定国,龚胜,丙吉,赵广汉,尹翁归,张敞,王尊,孙寳,何并,薛宣,朱胜,朱邑,赵禹,王温舒,尹齐,减宣,严延年,尹赏,楼防,王吉,鲍宣,焦延夀。西汉以博士入官者,贾谊,董仲舒,疏广,薛广徳,彭宣,贡禹,韦贤,夏侯胜,辕固,后苍,韩婴,胡母生,严彭祖,江公。以太常掌故入官者,晁错。以博士弟子入官者,息夫躬,儿寛,终军,朱云,眭▯,萧望之,匡衡,马宫,翟方进,何武

译《冲帝本纪》:建康元年,下诏让三公、特进、列侯、九卿、校尉推举贤良方正、隐居修道之士,各一人。

《桓帝本纪》建和元年诏书:大将军、公卿、校尉推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的人,各一人。又下诏让大将军、公卿、郡国推举至孝笃行之士,各一人。建和三年诏书:大将军、三公、特进侯以及九卿、校尉推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各一人。

元嘉二年,下诏让公卿、校尉推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的人,各一人。

延熹八年下诏让公卿、校尉推举贤良方正,延熹九年下诏让公卿、校尉、郡国推举至孝之人。

《灵帝本纪》:建宁元年五月朔日,发生日食。下诏让公卿以下官员以及郡国守相,推举有道之士,各一人。

《献帝本纪》:建安五年,下诏让三公推举至孝之人二人,九卿、校尉、郡国各推举一人。

惠田按语:两汉征辟举荐的名目,有茂材异等、贤良方正、孝廉、文学高第,还有质朴敦厚、谦让有德行,以及至孝、笃行、有道、独行等各种名目。大体上,西汉时期选拔人才,以贤良方正科最为兴盛;东汉时期选拔士人,以孝廉科最为兴盛。西汉察举孝廉,有时整个郡不推荐一人;到了东汉,规定郡国每年举荐孝廉,根据户口多少来定名额,而贤良方正等科目,如果没有特别诏令,不能经常举荐。顺帝采纳左雄的请求,限定孝廉年龄在四十岁以上,通晓经文章句、能撰写公文奏章的人,才能应选,又在公府进行考试,在端门进行复核,以核实虚滥不实的情况。大概东汉举荐孝廉,与唐宋的进士科大致相同,只是郡国守相必须考察其实际品行,依据乡里评议后再举荐,不像后代那样投书自荐。现在人们称举人为孝廉,大概源于此。

《文献通考》记载:西汉举荐贤良文学的有晁错、董仲舒、公孙弘、杜钦、严助、朱云、王吉、贡禹、魏相、盖宽饶、孔光、谷永、杜邺、何武、辕固、黄霸、朱邑;东汉举荐贤良文学的有鲁丕、申屠刚、苏章、李法、爰延、崔骃、周燮、刘瑜、荀淑、皇甫规、张奂、刘淑、刘焉;西汉举荐孝廉的有路温舒、龚胜、鲍宣、京房、赵广汉、张敞、尹翁归、王尊、盖宽饶、刘辅、萧望之、薛宣、冯遂、朱博、杜邺、王嘉、师丹、孟喜、黄霸、尹赏、王吉、京房、平当;东汉举荐孝廉的有马棱、魏霸、韦彪、冯豹、贾琮、郑弘、周章、张霸、桓典、桓鸾、刘平、江革、周磐、第五伦、钟离意、寒朗、朱穆、徐防、张敏、胡广、袁安、翟酺、霍谞、陈禅、庞参、陈球、桥元、黄宪、杨彪、张纲、王龚、种暠、陈球、杜根、刘陶、李云、傅燮、盖勋、张衡、左雄、李固、杜乔、吴祐、延笃、段颎、陈蕃、李膺、刘祐、宗慈、巴肃、范滂、尹勋、蔡衍、羊陟、陈翔、檀敷、刘儒、贾彪、符融、郑太、荀彧、皇甫嵩、朱隽、刘虞、公孙瓒、袁术、许荆、第五访、刘矩、刘宠、阳球、刘琨、张兴、包咸、杨仁、董钧、服虔、颍容、许慎、高龚、刘梁、高彪、刘茂、张武、戴封、雷义、王烈、谢夷吾、李郃、公沙穆、华佗;西汉因父任入仕的有苏武,因父任为郎;刘向,因父任为辇郎;孔光之子孔放为侍郎;董恭为御史;任贤为太子舍人;萧育,因父任为太子庶子;史丹九个儿子都因史丹的任为侍中;汲黯,因父任为太子洗马;史丹、冯野王都因父任为太子中庶子;伏湛,因父任为博士弟子;辛庆忌,因父任为右校丞;杜延年因三个儿子补任军司空、虎贲诸郎,都是父死子代【以上为父任】;霍去病任霍光为郎;杨恽,因忠任为郎;爰盎之兄爰哙任爰盎为郎中【以上为兄任】;侯霸,因族父任为太子舍人;赵兼,淮南王的外甥,因宗族关系任为郎【以上为宗家任】;元始二年,龚胜、邴汉请求退休的策书中说:“让他们上报儿子或孙子以及同父兄弟的儿子一人,所上报的儿子都任命为郎”【以上为致仕任】;东汉因父任入仕的有桓郁、桓焉、周勰、耿秉、马廖、宋均、黄琼、袁敞、黄琬、臧洪、何休;西汉时以试吏入官的有路温舒、卫青、公孙弘、张汤、杜周、王阳、陈万年、于定国、龚胜、丙吉、赵广汉、尹翁归、张敞、王尊、孙宝、何并、薛宣、朱胜、朱邑、赵禹、王温舒、尹齐、减宣、严延年、尹赏、楼护、王吉、鲍宣、焦延寿;西汉以博士入官的有贾谊、董仲舒、疏广、薛广德、彭宣、贡禹、韦贤、夏侯胜、辕固、后苍、韩婴、胡母生、严彭祖、江公;以太常掌故入官的有晁错;以博士弟子入官的有息夫躬、儿宽、终军、朱云、眭弘、萧望之、匡衡、马宫、翟方进、何武。

,王嘉,施讐,房鳯,召信臣。东汉以博士入官者,蔡茂,承宫,郎顗,曺襃,卢植,戴凭,欧阳歙,牟长,扬伦,魏应。西汉以赀为郎者,张释之,司马相如,输财得官者,卜式,黄霸,杨仆。

译王嘉、施讐、房鳯、召信臣。东汉凭借博士身份入仕的人有:蔡茂、承宫、郎顗、曺襃、卢植、戴凭、欧阳歙、牟长、扬伦、魏应。西汉凭借家资担任郎官的人有:张释之、司马相如;通过捐献财物获得官职的人有:卜式、黄霸、杨仆。

蕙田案:两汉入仕之途,自辟举而外,或出于掾吏,或出于任廕。西都以吏职致位公卿者甚众,其时儒与吏未甚分别,虽贤能儒雅之辈,不嫌以吏为进身之阶。东京之初,吏职渐轻,而才能出众者多由于辟举。故丁邯以孝亷为尚书郎,虽被杖责,不肯应诏。逮于唐宋,以吏胥为杂流,谓之流外出身,而士大夫以刀笔吏起家者,葢寥寥矣。廕叙之法,即成周世禄之遗意,歴代相因不废,然亦非劝学兴贤之正法。今俱不载录《通考》此条,以见两汉仕进之大略云。其博士弟子升进之法,别见学校门。

  右两汉取士

魏志》文帝纪:黄初二年,初令郡国口满十万者,嵗察孝亷一人,其有秀异,无拘戸口。三年,诏曰:「今之计考,古之贡士也。十室之邑,必有忠信。若限年然后取士,是吕尚、周晋不显于前世也。其令郡国所选,勿拘老幼,儒通经术,吏达文法,到皆试用。有司纠故,不以实者。」

通典:「魏文帝时,尚书陈羣以天朝选用不尽人才,乃立九品官人之法。州郡皆置中正,以定其选择。州郡之贤有识鉴者为之,区别人物,定其高下。」

杜氏佑曰:九品之制,州郡各置大小中正,各以本处人任诸府公卿及台省郎吏,有徳充才盛者为之,区别所管之人物,定为九等。其有言行修着,则升进之,或以五升四,以六升五。倘有道义亏缺,则降下之,或自五退六,自六退七矣。是以吏部不能审定核天下人才士庶,故委中正铨第等级,凭之授受,谓免乖戾及法弊也。惟能知其阀阅,非复辨其贤愚,所以刘毅云:「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南朝至于梁、陈,北朝至于周、隋,选举之法虽互相损益,而九品及中正至开皇中方罢。

晋书·武帝本纪》泰始四年,诏王公卿尹及郡国守相举贤良方正直言之士。五年,诏州郡举勇猛秀异之才。《刘毅传》:毅以魏立九品,权时之制,未见得人,而有八损,乃上疏曰:「臣闻立政者,以官才为本,而官才有三难:人物难知,一也;爱憎难防,二也;情伪难明,三也。今立中正,定九品,高下任意,荣辱在手,操人主之威福,夺天朝之权势,爱憎决于心,情伪由于已附托者必达,守道者困悴,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慢主罔时,实为乱源,损政之道一也。置州都者,取州里清议,咸所归服,将以镇异同,一言议不谓一人之身,了一州之才,一人不审,遂坐之若然。自仲尼以上,莫不有失,则皆不堪,何独责于中人者哉?使是非之论横于州里,嫌讐之隙结于人臣,损政之道二也。本立格之体,谓人伦有序,若贯鱼成次也。今之中正,坐成其私,乃使优劣易地,首尾倒错,推贵异之器,使在九品之下,负载不肖,越在成人之首,损政之道三也。委以一国之重,而无赏罚之防,杜一国之口,培一人之势,使得纵横无所顾惮,诸受抂者抱怨积直,独不蒙天地无私之徳,而长壅蔽于邪人之铨,损政之道四也。一国之士,多者千数,中正知与不知,将定品状,必采声于台府,纳毁于流言,任已则有不识之弊,聴受则有彼此之偏,爱憎夺其乎人事,乱其度,损政五也。凡立品设状者,求人才以理物,非虚饰名誉相为好丑也。今于限当报,虽职之高,还附卑品,无绩于官而▯高,叙是为抑实功而隆虚名,上夺天朝考绩之分,下长浮华朋党之士,损政六也。凡官不同事,人不同能,今品不状才能之所宜,而以九等为例,若状得其实,犹品状相妨,况今九品所疎则削其长,所亲则饰其短,徒结白论以为虚誉,则品不料能,百揆何以得理,损政七也。前九品诏书,善恶必书,以为褒贬,今」之九品,所下不彰其罪,所上不列其善,废襃贬之义,任爱憎之断,惩劝不明,则风俗污浊,天下人焉得不懈徳行而鋭人事,损政八也。职名中正,寔为奸府,事名九品,而有八损。臣以为宜罢,疏奏,优诏答之。后司空衞瓘等亦共表宜省九品,复古乡议里选,帝竟不施行。

马氏端临曰:魏晋以来,虽立九品中正之法,然仕进之门,则与

译蕙田按:两汉入仕的途径,除了征辟和举荐之外,有的出自掾吏,有的出自任子荫庇。西汉时期,由吏职升至公卿高位的人很多,当时儒生与吏员区分并不明显,即使是贤能儒雅之人,也不嫌弃以吏职作为进身的阶梯。东汉初年,吏职的地位逐渐降低,而才能出众的人多通过征辟举荐入仕。所以丁邯以孝廉身份担任尚书郎,虽然遭受杖责,也不肯应诏任职。到了唐宋时期,将吏胥视为杂流,称为流外出身,而士大夫中以刀笔吏起家的人,大概寥寥无几了。荫叙之法,即是周代世禄制度的遗意,历代沿袭不废,但这也不是鼓励学习、选拔贤才的正道。现在都不在《通考》此条中记载,以显示两汉仕进的大致情况。至于博士弟子升迁的办法,另见学校门。

以上为两汉取士的情况。

《魏志·文帝纪》:黄初二年,初次规定郡国人口满十万的,每年察举孝廉一人,如果有特别优秀的人才,不受户口限制。三年,下诏说:“现在的计考,就是古代的贡士。十户人家的小邑,必定有忠信之人。如果限制年龄然后取士,那么吕尚、周晋就不会显名于前世了。命令郡国所选之人,不要拘泥于老幼,儒生通晓经术,吏员通晓文法,到任后都加以试用。有关部门纠察,如果不实,就要治罪。”

《通典》:“魏文帝时,尚书陈群认为朝廷选用人才不尽其才,于是创立九品官人之法。州郡都设置中正,来评定选拔。由州郡中有见识、能鉴别人才的人担任,区别人物,评定高下。”

杜佑说:九品制度,州郡各设大、小中正,各自任用本地人担任各府公卿及台省郎吏,由德行充实、才能盛大的人担任,区别所管辖地区的人物,定为九等。如果有言行修养显著的人,就提升等级,或者从五品升为四品,从六品升为五品。如果道义有亏缺,就降低等级,或者从五品降为六品,从六品降为七品。因此吏部不能审定核查天下的人才士庶,所以委托中正评定等级,凭借它来授官,说是为了避免乖戾及法度弊端。但中正只能了解门第阀阅,不再辨别贤愚,所以刘毅说:“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南朝直到梁、陈,北朝直到周、隋,选举之法虽然互相损益,但九品及中正直到开皇年间才废止。

《晋书·武帝本纪》:泰始四年,下诏让王公卿尹及郡国守相举荐贤良方正、直言敢谏之士。五年,下诏让州郡举荐勇猛秀异之才。《刘毅传》:刘毅认为魏朝设立九品,是权宜之计,未见得到人才,而且有八种损害,于是上疏说:“我听说建立政事的人,以量才授官为根本,而量才授官有三种困难:人物难以了解,这是第一;爱憎难以防止,这是第二;真假难以辨明,这是第三。现在设立中正,评定九品,高下任意,荣辱在手,掌握君主般的威福,夺取朝廷的权势,爱憎由心决定,真假由自己判断,依附的人必定通达,守道的人困顿憔悴,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怠慢君主、欺罔时世,实在是祸乱的根源,损害政事的道理之一。设置州都,是取州里的清议,大家都信服,用来镇压异同,一言定议不认为是一个人的事,了解一州的人才,一个人不审慎,就坐罪他。如果这样,自孔子以上,没有不犯错的,那么都不堪胜任,为何独独责备中等人呢?让是非的议论横行于州里,嫌隙仇怨结于臣下,损害政事的道理之二。本来设立等级的体制,是说人伦有序,像贯鱼一样依次排列。现在的中正,坐享私利,使得优劣易地,首尾倒错,推崇尊贵奇异的人才,使其处在九品之下,负载不肖之人,越位在成人之首,损害政事的道理之三。委托一国之重任,而没有赏罚的防范,堵住一国之口,培植一人之势,使得纵横无所顾忌,那些受委屈的人抱怨积怨,独自不蒙受天地无私之德,而长期被邪人的铨选所蒙蔽,损害政事的道理之四。一国之士,多的有千数,中正知道与不知道,将要评定品状,必定采集台府的声音,接纳流言的毁谤,任用自己的就有不识之弊,听信接受的就有彼此之偏,爱憎夺其人事,扰乱其法度,损害政事的道理之五。凡是设立品级设置状语,是求人才以治理事物,不是虚饰名誉相为好丑。现在在限当报时,虽然职位高,还依附卑品,无绩于官而品级高,叙位是抑制实功而推崇虚名,上夺朝廷考绩之分,下长浮华朋党之士,损害政事的道理之六。凡是官职不同事务,人不同才能,现在品级不状才能之所宜,而以九等为例,如果状语得其实,尚且品状相妨,何况现在九品所疏远的就削其长处,所亲近的就饰其短处,徒结白论以为虚誉,那么品级不考量才能,百官何以治理,损害政事的道理之七。前九品诏书,善恶必书,以为褒贬,现在的九品,所下的不彰其罪,所上的不列其善,废褒贬之义,任爱憎之断,惩劝不明,那么风俗污浊,天下人焉得不懈怠德行而锐于人事,损害政事的道理之八。职名中正,实为奸府,事名九品,而有八损。我认为应该废除,疏奏,优诏答复。后来司空卫瓘等也共同上表应该省九品,复古乡议里选,皇帝最终没有施行。

马端临说:魏晋以来,虽然设立九品中正之法,但仕进之门,则与

两汉一而已。或公府辟召,或郡国荐举,或由曺掾积累而升,或由世胄承袭而用,大率不外此三四涂辙。然诸贤之説,多欲废九品,罢中正,何也?葢乡举里选者,采毁誉于众多之论,而九品中正者,寄雌黄于一人之口。且两汉如公府辟掾属,州郡选曺僚,皆自荐举而自试用之,若非其人,则非特累衡鉴之明,抑且失倚毘之助,故终不敢十分徇其私心。其中正之法行,则评论者自是一人,擢用者自是一人,评论所不许,则司擢用者不敢违其言,擢用或非其人,则司评论者本不任其咎,体统脉络各不相闗,故徇私之弊无由征革。又必限于九品専以一人,其法太拘,其意太狭,其迹太露,故趋势者不暇举贤,如刘毅所谓「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是也。畏祸者不敢疾恶,如孙秀为琅琊郡吏,求品于清议,王戎従弟衍,衍将不许,戎劝品之,及秀得志,朝士有怨者皆被害,戎衍独免,是也。快恩讐者得以自恣,如何劭初亡,袁粲吊劭子岐,岐辞以疾,粲曰:「今年决下婢子品」是也。又如陈夀遭父丧有疾,使婢丸药,客见之乡里,以为贬,坐是沉滞累年。谢惠连爱幸,会稽郡吏杜徳灵及居父忧,赠以五言诗十余首,坐废不豫荣伍。尚书仆射殷景仁爱其才,乃白文帝言臣小儿时便见此文,而论者云是惠连,其实非也。」文帝曰:「若此便应通之。」元嘉七年,乃为彭城王义康参军。阎纉父卒,继母不慈,纉恭事弥谨,而母疾之愈甚,乃诬纉盗父时金寳,讼于有司,遂被清议十余年,纉孝谨不怠,母后意解,更移中正,乃得复品。以此三事观之,其法甚严,然亦太拘。葢人之履行稍亏者,一入品目,遂永不可以抆拭湔涤,则天下无全人矣。况中正所品者未必皆当乎?固不若采之于无心之乡评,以询其履行试。之以可见之职业,而验其才能,一如两汉之法也。

译两汉的选官制度其实是一致的。有的由公府征召,有的由郡国荐举,有的由曹掾积累资历而升迁,有的由世家子弟承袭而任用,大抵不出这四三种途径。然而各位贤人的议论,大多想要废除九品中正制,罢免中正官,这是为什么呢?大概是因为乡举里选,是采集众多人的毁誉议论;而九品中正制,是把评判的权力寄托在一人之口。况且两汉时期,如公府征辟掾属,州郡选拔曹僚,都是自荐举而自行试用,如果任用的人不称职,不仅损害选拔者的明察,而且失去辅佐的助力,所以最终不敢完全徇私。而中正法实行后,评论的人自是一人,提拔任用的人自是一人,评论所不允许的,负责提拔的人不敢违背他的话;提拔任用如果不是合适的人,负责评论的人本来不承担罪责,体制脉络各不相关,所以徇私的弊端无法革除。又必定限于九品,专门由一人评定,其方法太拘束,其意图太狭隘,其痕迹太明显,所以趋附权势的人来不及举荐贤才,如刘毅所说的“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就是这样。畏惧灾祸的人不敢憎恶奸恶,如孙秀担任琅琊郡吏,向清议请求品第,王戎的堂弟王衍,王衍将要拒绝,王戎劝他给孙秀定品,等到孙秀得势,朝中士人有怨恨的人都被害,只有王戎、王衍独免,就是这样。快意恩仇的人得以放纵,如何劭刚死,袁粲去吊唁何劭的儿子何岐,何岐以生病为由推辞,袁粲说:“今年一定要给婢女定下品第”,就是这样。又如陈寿遭遇父亲丧事且有病,让婢女捣药,客人告诉了乡里,乡里认为这是贬损,因此陈寿多年沉滞不得升迁。谢惠连受到宠爱,会稽郡吏杜德灵在守父丧期间,赠送给他十余首五言诗,因此被废黜不得参与荣选。尚书仆射殷景仁喜爱他的才华,于是向文帝禀告说:“我小时候就见过这篇文章,而评论的人说是谢惠连写的,其实不是。”文帝说:“如果这样就应该让他通选。”元嘉七年,谢惠连才担任彭城王刘义康的参军。阎缵父亲去世,继母不慈爱,阎缵恭敬侍奉更加谨慎,而继母厌恶他更甚,于是诬陷阎缵偷盗父亲时的金宝,向官府控告,于是被清议贬斥十余年,阎缵孝顺谨慎不懈怠,继母后来心意化解,再移告中正,才得以恢复品第。从这三件事来看,其法律很严格,然而也太拘束。大概人的品行稍有亏缺,一旦列入品目,就永远无法洗刷涤除,那么天下就没有完美的人了。何况中正所评定的未必都恰当呢?本来不如采集于无心之见的乡评,来询问其品行,用可见的职业来试用,从而检验其才能,完全像两汉的方法一样。

又曰:任子之法,始于汉,而其法尤备于唐。汉唐史列传中,凡以门廕入仕者,皆备言之。独魏晋南北史不言门廕之法,而列传中亦不言以门廕入仕之人,何也?葢两汉入仕之途,或従辟召,或举孝亷;至隋唐则専以科目取人,所以汉唐之以门廕入仕者,皆不由科目与辟召者也。自魏晋以来,始以九品中正为取人之法,而九品所取,大槩多以世家为主。所谓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故自魏晋以来,仕者多世家。逮南北分列,凡三百年,而用人之法多取之世族。如南之王谢,北之崔卢,虽朝代推移鼎迁,物改犹卬然以门地自负。上之人亦缘其门地而用之。故当时南人有「三公之子傲九棘之家,黄散之孙蔑令长之室」之説。北人亦有「以贵袭贵,以贱袭贱」之説。往往其时仕者或従辟召,或举孝亷,虽与两汉无异,而所谓従辟召、举孝亷之人,则皆贵胄也。其起自单族匹士而显贵者,葢所罕见。当时既皆尊世胄而贱孤寒,故不至如后世之夸特起而鄙门廕。而史传中所以不言以廕叙入官者,葢所以见当时虽以它途登仕版、居清要者,亦皆世家也。

顾氏炎武曰:「古之哲王所以正百辟者,既已制官刑,儆于有位矣;而又为之立闾师,设乡校,存清议于州里,以佐刑罚之穷。移之郊遂,载在礼经。殊厥井疆,称于毕命。两汉以来,犹循此制。乡举里选,必先考其生平。一玷清议,终身不齿。君子有懐刑之惧,小人存耻格之风。教成于下,而上不严;论定于乡,而民不犯。降及魏晋,而九品中正之设,虽多失实,遗意未亡。凡被纠弹付清议者,即废弃终身,同之禁锢。至宋武帝簒位,乃诏:『有犯乡论清议、赃污淫盗,一皆荡涤洗除,与之更始。』自后凡遇非常之恩赦文,并有此语【齐梁陈诏并云:『洗除先注当日乡论清议』,必有记注之目】然乡论之污,至烦诏书为之洗刷,岂非三代之直道尚在于斯?民而畏人之多言,犹见于变风之日乎?」

蕙田案:九品中正之制,其弊至于毁誉失实,爱憎任情,刘毅论之详矣。然考晋宋诸史所载,以内行不谨被清议者甚众,知士大夫尚以孝悌亷节为重,有三代直道之遗焉。又如宋文帝时,舍人王宏为上所爱,遇上谓曰:「卿欲作士人,得就王球坐,乃当判耳。若往诣球,可称防就席。」及至球举扇曰:「若不得尔。」宏还依事启闻,上曰:「我便无如此。」何齐世祖时,纪僧真得幸,尝请曰:「臣逢圣时,阶荣至此,无所须,唯就陛下乞作士大夫。」上曰:「此由江斆、谢▯,我不得措意,可自诣之。」僧真承防诣斆,登榻坐定,斆顾命左右曰:「移吾牀逺客。」僧真丧气而退,以告世祖,世祖曰:「士大夫故非天子所命。夫流品之清浊,天子不得主,而取凭于一二人之口,则当时九等之髙下原有公论。而所谓大小中正者,亦必择名徳之士而授之,非尽失实也。」汉时孝秀之举得士最多,然当时亦有举秀才不知书,察孝亷父别居之谣,毁誉之失实,岂独九品中正乎?

通典》:东晋元帝制扬州,嵗举二人,诸州各一人。时以天下丧乱,务存慰勉,远方孝秀不复策试,到即除署。既经略粗定,乃诏试经,有不中科,刺史、太守免官。其后孝秀莫敢应命,有送至京师,皆以疾辞。

太兴三年,尚书孔坦议,请普延五嵗,许其讲习,乃诏孝亷申至七年,而秀才如故。

马氏端临曰:孝亷诸科,自东汉以来,皆有策试之事。夫以文墨小技而定其优劣,已不足以称其科之名矣。今观东晋之事,则应举者皆不能试之人,且以孝亷自名,而必迟以五嵗,待其讲习,乃能豫于试,不亦有腼面目乎?然观惠帝永宁初,王接举秀才,报友人书曰:「今世道交丧,将遂剥乱,而智识之士钳口韬笔,非荣此行,欲极陈所言,冀有觉悟。」会是嵗,三王举义,惠帝复祚,以国有大庆,天下秀才、孝亷一皆不试,接以为恨。然则上下相蒙,姑息具文,其来久矣,宜其皆欲侥幸于不试也。

宋制,丹阳、呉会、会稽、呉兴四郡,嵗举二人,余

译又说:任子入仕的制度,始于汉代,而其制度在唐代尤为完备。汉唐史书的列传中,凡是凭借门荫入仕的人,都详细记载。唯独魏晋南北朝的史书不记载门荫之法,列传中也不记载凭借门荫入仕的人,这是为什么呢?大概因为两汉时期入仕的途径,有的是通过辟召,有的是举孝廉;到了隋唐则专门通过科举取士,所以汉唐凭借门荫入仕的人,都不属于科举与辟召的范畴。自魏晋以来,开始以九品中正制作为取士的方法,而九品中正所选拔的人,大体上多以世家大族为主。所谓“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因此自魏晋以来,做官的多是世家子弟。等到南北分裂,历时三百年,用人之法大多取自世族。如南方的王、谢家族,北方的崔、卢家族,虽然朝代更替、鼎革变迁,他们依然凭借门第自傲。上位者也依据他们的门第来任用他们。所以当时南方人有“三公之子傲视九棘之家,黄散之孙轻视令长之室”的说法。北方人也有“以贵袭贵,以贱袭贱”的说法。往往当时做官的人,有的是通过辟召,有的是举孝廉,虽然与两汉没有不同,但所谓通过辟召、举孝廉的人,都是贵族子弟。那些出身单家独户、平民百姓而显贵的人,大概很少见。当时既然都尊崇世族而轻视孤寒之士,所以不至于像后世那样夸耀寒门起家而鄙薄门荫入仕。而史传中不记载凭借荫叙入官的人,大概是为了表明当时即使通过其他途径登上仕途、担任清要职位的人,也都是世家子弟。

顾炎武说:“古代圣明的君王用来端正百官的,既已制定官刑,警戒在位者;又设立闾师,设置乡校,在州里保留清议,以辅助刑罚的不足。将其推行到郊野遂邑,记载在礼经中。划分井田疆界,称颂于《毕命》。两汉以来,还遵循这一制度。乡举里选,必先考察其生平。一旦玷污清议,终身不被齿列。君子有畏惧刑罚之心,小人有知耻向善之风。教化在下层形成,而上层不严苛;舆论在乡里定论,而百姓不犯法。到了魏晋,虽然设立九品中正制多失实,但其遗意未亡。凡是被纠弹并交付清议的人,就终身废弃,等同于禁锢。直到宋武帝篡位,才下诏说:‘有触犯乡论清议、贪污淫盗的,一概洗除,与之重新开始。’此后凡遇到非常之恩赦的文告,都有此语【齐梁陈的诏书都说:‘洗除先前注记的当日乡论清议’,必定有记注的名目】然而乡论的污点,竟烦劳诏书为之洗刷,难道不是三代的直道还存在于这里吗?百姓畏惧人多议论,还见于变风之日呢?”

惠田按:九品中正制的弊端,以至于毁誉失实,爱憎任情,刘毅论述得很详细。然而考察晋宋诸史所载,因内行不谨被清议者很多,可知士大夫尚以孝悌廉节为重,有三代直道的遗风。又如宋文帝时,舍人王宏受皇上宠爱,皇上对他说:“你想做士人,得去王球那里坐坐,才能判定。如果去拜访王球,可以称病去就座。”等到王球举扇说:“如果不得这样。”王宏回来依事启奏,皇上说:“我就没有这样的人。”齐世祖时,纪僧真得宠,曾请求说:“臣逢圣明时代,阶荣至此,无所须求,只向陛下乞求做士大夫。”皇上说:“这由江斆、谢某决定,我无法置意,你可以自己去拜访他们。”纪僧真承旨去拜访江斆,登榻坐定,江斆回头命令左右说:“把我的床移远些,远离客人。”纪僧真丧气而退,告诉世祖,世祖说:“士大夫本来就不是天子所任命的。流品的清浊,天子不能主宰,而取凭于一二人之口,那么当时九等的高下原有公论。而所谓大小中正,也必定选择名德之士授予,并非都失实。”汉代孝秀的举荐得士最多,然而当时也有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的谣谚,毁誉的失实,难道只是九品中正制吗?

《通典》:东晋元帝制扬州,每年举荐二人,各州各一人。当时因为天下丧乱,务求存慰勉励,远方的孝秀不再策试,到京即除官署职。既经略粗定,于是下诏试经,有不中格的,刺史、太守免官。此后孝秀莫敢应命,有送至京师的,都以疾病推辞。

太兴三年,尚书孔坦议,请普遍延长五年,允许其讲习,于是下诏孝廉申至七年,而秀才如故。

马端临说:孝廉诸科,自东汉以来,都有策试之事。以文墨小技而定其优劣,已不足以称其科名了。今观东晋之事,则应举者皆是不能试之人,且以孝廉自名,而必迟以五年,待其讲习,乃能豫于试,不也有腼面目乎?然而观惠帝永宁初,王接举秀才,报友人书曰:“今世道交丧,将遂剥乱,而智识之士钳口韬笔,非荣此行,欲极陈所言,冀有觉悟。”会是岁,三王举义,惠帝复祚,以国有大庆,天下秀才、孝廉一皆不试,接以为恨。然则上下相蒙,姑息具文,其来久矣,宜其皆欲侥幸于不试也。

宋制,丹阳、吴会、会稽、吴兴四郡,每年举荐二人,其余

郡各一人。凡州秀才、郡孝亷,至皆策试。天子或亲临之,及公卿所举,皆属于吏部,序才铨用。凡举得失,各有赏罚。失者其人加禁锢,年月。

译各郡各推举一人。凡是州里选拔的秀才、郡里选拔的孝廉,到达京城后都要进行策问考试。天子有时亲自临场监考,以及公卿大臣所举荐的人,都隶属于吏部,根据才能排序并加以任用。凡是举荐的得失,各有相应的赏罚。举荐失误的人,其本人将被增加禁锢的年限。

文帝元嘉中,限年三十而仕。孝武即位,仕者不拘长幼。《宋书·恩幸传》论:“汉末丧乱,魏武始基,军中仓卒,权立九品,葢以论人才优劣,非谓世族高卑。因此相防,遂为成法。自魏至晋,莫之能改。州都、郡正以才品人而举,世人才升降,葢寡。徒以凭藉世资,用相陵驾。都正俗士斟酌时宜,品目少多,随事俯仰。刘毅所云:‘下品无高门,上品无贱族也。’嵗月迁讹,斯风渐笃。凡厥衣冠,莫非二品。自此已还,遂成卑庶。周、汉之道,以智役愚,台▯参差,用成等级。魏晋以来,以贵役贱,士庶之科,较然有辨。”

齐尚书都令史骆宰议策秀才格五问并得为上,四三为中,二为下,一不合与第。谢超宗以为:「片辞折狱,寸言挫众,鲁史襃贬,孔论兴言,皆无俟繁而后秉裁。夫表事之深,析理之会,岂必委牍方切理道?非患对不尽问,患以常文弗竒。必使一通峻正,宁劣五通而常与其俱竒?一亦宜采。」诏従宰议,因习宋代限年之制。然而乡举里选,不覈才徳其所进取,以官婚胄籍为先,遂令甲族以二十登门仕,后门以三十试吏,故有増年矫貌以圗进者。其时士人皆厚结姻援,奔驰造请,浸以成俗。

梁初无中正制,年二十五方得入仕。天监中,又制凡九流常选,年未三十,不通一经者,不得为官。若有才同甘顔,勿限年次。至七年,州置州重,郡置郡崇,乡置乡豪,各一人,専典搜荐,无复膏粱寒素之隔。普通七年,诏凡州嵗举二人,大郡一人。

敬帝太平二年,复令诸州各置中正,仍旧放选举,皆须中正押上,然后量授,不然则否。

文献通考》:武帝天监中,沈约上疏曰:“顷自汉代,本无士庶之别,自非仕宦,不至京师,罢公卿牧守,并还乡里,小人瞻仰,以成风俗。且庠校棊布,传经授业,学优而仕,始自乡邑,本于小吏干佐,方至文学功曺,积以嵗月,乃得察举。人才秀异,始为公府所辟,迁为牧守,入作台司。汉之得人,于斯为盛。今之士人,并聚京邑,其有守土不迁,见谓愚贱。且当今士子繁多,略以万计,常患官少才多,无地以处。秀才自别是一种,任官非若汉代取人之例也。假使秀才对五问,可称孝亷,答一策,能过此,乃雕虫小道,非闗理乱一切得失。以此求才,徒虚语耳。”鸿胪卿裴子野又论曰:“书云‘贵贵’,为其近于君也。天下无生而贵者,是故道义可尊,无择负贩,苟非其人,何取代族?周衰礼坏,政出臣下,卿士大夫自相继,及非夫嗣嫡,犹等家臣,且徒步匹夫见礼侯伯,式闾拥篲,无絶于时。其后四方豪势之家,门客千数,卑身折节,比食同袍,虽相倾倚,亦成风俗。迄于二汉,尊儒重道,朝廷州里,学行是先,虽名公子孙,还齐布衣之士,士庶虽分,而无华素之隔。有晋以来,其流稍改,草泽高士犹厠清涂,降及季年,専称阀阅。自是三公之子傲九棘之家,黄散之孙蔑令长之室,转令互争铢两,所论必门户,所议莫贤能。苟且之俗成,傲慢之祸作,非所以敦▯退让,厉徳兴化之道也。”

陈依梁制,凡年未三十不得入仕,唯经学生策试得第,诸州迎主簿、西曺左奏及尝为挽郎得未壮而仕。后魏州郡皆有中正,掌选举,每以季月与吏部铨择可否。其秀才对策第居中,上表叙之。正始元年冬,乃罢诸郡中正。

魏书·韩麒麟传》子显宗上言:前代取士,必先正名,故有贤良方正之称。今州郡贡察,徒有秀孝之名,而无秀孝之实。而朝廷但检其门望,不复弹坐。如此,则可别贡门地,以叙士人。何假冒秀孝之名?或云代无竒才,不若取士于门。此亦失矣。岂可以代无周召,便废宰相而不置哉?但当较其寸长铢重者,即先叙之,则贤才无遗矣。

隋书·礼仪志》后齐每策秀孝,中书策秀才,集书策贡士,考功郎中策亷良。天子常服,乘舆出,坐于朝堂中楹。秀孝各以班草对,其有脱误、书滥、孟浪者,起立席后,饮墨水、脱容刀。

通典》北齐选举多沿后魏之制,凡州县皆置中正。周武帝平齐

译宋文帝元嘉年间,规定年满三十岁才能做官。宋孝武帝即位后,做官不再区分年龄长幼。《宋书·恩幸传》评论说:“汉末战乱,魏武帝开创基业,军中情况紧急,权宜设立九品官人法,大概是为了评定人才的优劣,并非指世家大族的高下。因此互相防范,遂成为定法。从魏到晋,没有人能改变。州都、郡正根据才能评定人品并推举,世家子弟的升降,大概很少。只是凭借世袭资历,用来互相凌驾。州都、郡正这些世俗之士斟酌时势,评定品级的高低,随事迎合。刘毅所说:‘下品中没有高门,上品中没有贱族。’岁月变迁,这种风气逐渐笃厚。凡是士族,没有不是二品的。从此以下,就成为卑贱的庶民。周、汉的制度,是用智者役使愚者,台阁参差,用来形成等级。魏晋以来,是用贵人役使贱人,士人与庶民的类别,明显有区别。”

齐朝尚书都令史骆宰议论策试秀才的等级,五问都答对为上等,答对四问或三问为中等,答对两问为下等,一问都不答对不给等级。谢超宗认为:“片言可以断案,寸语可以折服众人,鲁史褒贬,孔论兴言,都不需要繁复才能裁断。表达事理深刻,分析道理精当,难道一定要写满文书才切合道理吗?不是担心回答不完问题,是担心用平常的文章不新奇。一定要使一种通论峻切端正,难道不如五种通论而平常与它们都新奇?一种也应当采纳。”皇帝下诏听从骆宰的意见,因而沿袭宋代限制年龄的制度。然而乡举里选,不考核才能品德,所进取的,以官职、婚姻、门第为先,于是使得甲族二十岁就能登门做官,后门三十岁才能试吏,所以有增加年龄、伪装面貌来谋求进身的人。那时士人都厚结姻亲援手,奔走请托,逐渐形成习俗。

梁初没有中正制度,年满二十五岁才能入仕。天监年间,又规定凡是九流常选,年龄未满三十,不通晓一经的,不得做官。如果有才能如同甘罗、颜回,不限年龄。到天监七年,州设置州重,郡设置郡崇,乡设置乡豪,各一人,专门负责搜求推荐,不再有膏粱子弟与寒素之士的隔阂。普通七年,下诏凡是州每年推举二人,大郡推举一人。

敬帝太平二年,又命令各州设置中正,依旧放榜选举,都必须由中正押送上报,然后酌情授予官职,不然就不授予。

《文献通考》:武帝天监年间,沈约上疏说:“近来从汉代开始,本来没有士人与庶民的区别,如果不是做官,不到京师,罢免公卿牧守,都回到乡里,小人瞻仰,形成风俗。而且学校遍布,传授经业,学业优秀而做官,始于乡邑,本于小吏干佐,才到文学功曹,积累岁月,才得以察举。人才秀异,才被公府征辟,迁升为牧守,入朝做台司。汉代得人才,在这里最盛。现在的士人,都聚集在京师,其中有守土不迁的,被看作愚贱。而且当今士子繁多,大概以万计,常担心官少才多,没有地方安置。秀才自别是一种,任官不像汉代取人的例子。假使秀才对五问,可称孝廉,答一策,能超过这个,乃是雕虫小道,不关乎理乱一切得失。以此求才,只是空话罢了。”鸿胪卿裴子野又评论说:“书说‘贵贵’,是因为他们接近君主。天下没有生来就贵的人,所以道义可尊,不选择负贩,如果不是那个人,何取代族?周衰礼坏,政出臣下,卿士大夫自相继,及非夫嗣嫡,还等家臣,而且徒步匹夫见礼侯伯,式闾拥篲,无绝于时。其后四方豪势之家,门客千数,卑身折节,比食同袍,虽相倾倚,也形成风俗。直到二汉,尊儒重道,朝廷州里,学行是先,虽名公子孙,还齐布衣之士,士庶虽分,而无华素之隔。有晋以来,其流稍改,草泽高士犹厕清涂,降及季年,专称阀阅。自是三公之子傲九棘之家,黄散之孙蔑令长之室,转令互争铢两,所论必门户,所议莫贤能。苟且之俗成,傲慢之祸作,非所以敦退让,厉德兴化之道也。”

陈朝沿袭梁制,凡是年龄未满三十不得入仕,只有经学生策试得第,诸州迎主簿、西曹左奏及曾为挽郎的,可以未壮而仕。后魏州郡都有中正,掌管选举,每在季月与吏部铨择可否。其秀才对策等级居中的,上表叙述。正始元年冬,才罢免各郡中正。

《魏书·韩麒麟传》子显宗上言:前代取士,必先正名,所以有贤良方正之称。现在州郡贡察,徒有秀孝之名,而无秀孝之实。而朝廷只检查其门望,不再弹劾坐罪。这样,就可以别贡门地,以叙士人。何必假冒秀孝之名?有人说代无奇才,不如取士于门。这也错了。难道可以因为代无周召,就废宰相而不置吗?只应当比较其寸长铢重者,就先叙之,则贤才无遗矣。

《隋书·礼仪志》后齐每次策试秀孝,中书策试秀才,集书策试贡士,考功郎中策试廉良。天子穿常服,乘舆出,坐在朝堂中楹。秀孝各以班草对,其中有脱误、书滥、孟浪者,起立席后,饮墨水、脱容刀。

《通典》北齐选举多沿后魏之制,凡是州县都设置中正。周武帝平齐

,诏山东诸州举明经干理者:上县六人,中县五人,下县四人。宣帝大成元年,诏州举高才博学者为秀才,郡举经明行修者为孝亷,上州上郡嵗一人。隋文帝开皇七年,制诸州嵗贡三人,工商不得入仕。▯帝始建进士科。

译诏令山东各州推举通晓经义且干练理政的人才:上等县推举六人,中等县推举五人,下等县推举四人。宣帝大成元年,下诏各州推举才识高深、学问广博的人为秀才,各郡推举精通经术、品行端正的人为孝廉,上等州和上等郡每年推举一人。隋文帝开皇七年,规定各州每年贡举三人,工商业者不得入仕做官。〇皇帝开始设立进士科。

蕙田案:魏晋以降,虽有秀才、孝亷诸科,而郡国之察举,吏部之铨选,率凭于中正之高下。其弊也,重门阀而轻孤寒,所举者不必贤能,所弃者不必不肖。至于隋世,乃废九品中正之制,而设进士科,士皆得投牒自进,州郡不复察其素行,而乡举里选之法遂不可复矣。

  右魏晋至隋取士

唐书·选举志》:唐制,取士之科,多因隋旧,然其大要有三。由学馆者,曰生徒;由州县者,曰乡贡,皆升于有司而进退之。其科之目,有秀才、有明经、有进士,又有俊士、有明法、有明字、有明算、有一史、有三史、有开元礼、有道举、有童子。而明经之别,有五经、有三经、有二经、有学究一经、有三礼、有三▯。此嵗举之常选也。其天子自诏者,曰制举,以待非常之才焉。举选者,不由学馆者,谓之乡贡,皆懐牒自列于州县。试已,长吏以乡饮酒礼会属僚,设賔主,陈俎豆,备管▯,牲用少牢,歌鹿鸣之诗,因与耆艾序长少焉。既至者,皆疏名,列到,结欵,通保及所居,始由户部集阅,而闗于考功员外郎试之。凡秀才试方略策五道,以文理通粗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凡四等为及第。凡明经先帖文,然后口试经文大义十条,答时务策三道,亦为四等。凡开元礼通大义百条,策三道者,超资与官;义通七十,策通二者及第;散试官能通者,依正员。凡三传科,左氏传问大义五十条,公羊、谷梁传三十条,策皆三道,义通七以上,策通二以上为第;白身视五经,有出身及前资官视学究一经。凡史科,每史门大义百条,策三道,义通七,策通二以上为第;能通一史者,白身视五经、三传,有出身及前资官视学究一经;三史皆通者,奨擢之。凡童子科,十嵗以下,能通一经及孝经、论语,卷诵文十通者,予官;通七,予出身。凡进士试时务策五道,帖一大经,经策全通为甲第;策通四,帖过四以上为乙第。凡书学,先口试通,乃墨试説文字林二千条,通十八为第。凡算学,录大义本条为问答,明数造术详明术理,然后为通。试九章三条,海岛、孙子、五曺、张邱建、夏侯阳、周髀、五经算各一条,十通六,记遗三等。数帖读十得九为第。试缀术、缉古录大义为问答者,明数造术详明术理,无注者合数造术不失。义理然后为通,缀术七条,辑古三条,十通六,记遗三,等数帖读十,得九为第。落经者,虽通六不第。凡▯文、崇文生试,一大经,一小经,或二中经,或史记、前后汉书、三国志各一,或时务策五道。经史皆试,策十道。经通六,史及、时务策通三,皆帖《孝经》《论语》共十条,通六为第。

蕙田案:隋大业中置进士科,试以策问。唐初亦因之。高宗永隆二年,诏进士试杂文两篇,通文律然后试策。所谓杂文,即诗赋之类也。天寳十一载,诏进士帖经,既通而后试文诗赋各一篇,文通而后试策。是则进士一科,永隆以前止有对策;天寳以前有策有诗赋;天寳以后有帖经、有策、有诗赋,无専试策与帖经之事。志所云「进士试时务策、帖一大经,经策皆通为甲第者」,非也。又进士试有杂文,始于高宗之世,而説者谓隋以诗赋取士,亦误矣。《志》载算学一条,似有重复讹舛之处,《文献通考》亦同,俟考。

通典》初,秀才科等最高。贞观中有举而不第者,坐其州长,由是废絶。士族所趋向,惟明经、进士二科而已。秀才之科久废,明经虽有甲、乙、丙、丁四科,进士有甲、乙二科。自武徳以来,明经惟有丁第,进士唯乙科而已。其进士大抵千人得第者百一二,明经倍之,得第者十一二。其制,诏举人不有常科,皆标其目而搜▯之。试之日或在殿廷,天子亲临观之。试已,糊其名于中,考之文策高者,特授以美官,其次与出身。应诏者多则二千人,少则不下千人,所收百才有一。

蕙田案:此则唐时已有糊名之法,但惟施于制科,而明经、进士则否。

顾氏炎武曰:旧唐书杜正伦传,正伦隋仁夀中,与兄正元、正藏俱以秀才擢第。唐

译蕙田按:自魏晋以来,虽然设有秀才、孝廉等科目,但郡国的察举和吏部的选拔,大抵都依据中正官评定品第的高低。这种制度的弊端在于,重视门第阀阅而轻视孤寒之士,被推举的人不一定贤能,被弃置的人也不一定不贤。到了隋朝,才废除了九品中正制,设立了进士科,士人都可以自行投递文书谋求进身,州郡不再考察他们的平日品行,于是乡举里选的方法就再也无法恢复了。

以上论述魏晋至隋朝的取士制度。

《唐书·选举志》记载:唐代的制度,选拔士人的科目,大多沿袭隋朝的旧制,但其大体要点有三类。从学校馆舍出来的,称为生徒;从州县出来的,称为乡贡,都升送到主管部门来决定去留。科目的名称,有秀才、有明经、有进士,又有俊士、有明法、有明字、有明算、有一史、有三史、有开元礼、有道举、有童子。而明经科的区别,有五经、有三经、有二经、有学究一经、有三礼、有三礼(原文“三〇”疑为“三礼”之误)。这是每年常设的常规选拔。由天子亲自下诏选拔的,称为制举,用来等待非凡的人才。参加选拔的人,不从学校馆舍出来的,称为乡贡,都带着文书自行在州县报名。考试结束后,长官用乡饮酒礼会集属僚,设置宾主,陈列祭器,备齐乐器,牺牲用少牢,吟唱《鹿鸣》诗,借此与老人按长幼次序叙谈。已经到达的人,都登记姓名,列出到齐情况,签署保证,连同保人及居住地,才由户部集中审阅,并交由考功员外郎进行考试。凡是秀才科,测试方略策问五道,以文理通顺程度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四个等级,达到标准即为及第。凡是明经科,先进行帖经,然后口试经文大义十条,回答时务策三道,也分为四个等级。凡是开元礼科,通晓大义百条,策问三道者,破格授予官职;大义通晓七十条,策问通晓两条者及第;散试官能通晓的,依照正式员额任用。凡是三传科,《左氏传》问大义五十条,《公羊传》、《谷梁传》各三十条,策问都是三道,大义通晓七条以上,策问通晓两条以上为及第;白身(无官职者)视同五经科,已有出身及前资官视同学究一经科。凡是史科,每门史书问大义百条,策问三道,大义通晓七条,策问通晓两条以上为及第;能通晓一部史书的,白身视同五经、三传科,已有出身及前资官视同学究一经科;三部史书都通晓的,加以奖赏提拔。凡是童子科,十岁以下,能通晓一经以及《孝经》、《论语》,并能背诵经文十遍者,授予官职;通晓七遍者,给予出身资格。凡是进士科,测试时务策五道,帖经一部大经,经策全部通晓为甲第;策问通晓四道,帖经通过四条以上为乙第。凡是书学,先口试通晓,然后笔试解说《文字林》二千条,通晓十八条为及第。凡是算学,记录大义本条作为问答,明确数字推演方法,详细阐明术理,然后才算通晓。测试《九章算术》三条,《海岛》、《孙子》、《五曹》、《张邱建》、《夏侯阳》、《周髀》、《五经算》各一条,十题通晓六题,记录遗漏三条,分为三等。数字帖经读十题得九题为及第。测试《缀术》、《缉古》记录大义作为问答者,明确数字推演方法,详细阐明术理,没有注释的符合数字推演方法没有失误。义理然后才算通晓,《缀术》七条,《辑古》三条,十题通晓六题,记录遗漏三条,分为三等,数字帖经读十题,得九题为及第。落选经书者,即使通晓六题也不及第。凡是崇文生(原文“〇文”疑为“崇文”之误)考试,一部大经,一部小经,或两部中经,或《史记》、《前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各一部,或时务策五道。经史都测试,策问十道。经书通晓六条,史书及时务策通晓三条,都帖《孝经》、《论语》共十条,通晓六条为及第。

蕙田按:隋朝大业年间设置进士科,用策问进行考试。唐初也沿袭这一制度。高宗永隆二年,下诏进士测试杂文两篇,通晓文律然后测试策问。所谓的杂文,就是诗赋之类。天宝十一载,下诏进士帖经,通晓之后然后测试文、诗、赋各一篇,文通晓之后然后测试策问。这样看来,进士这一科,永隆以前只有对策;天宝以前有策问和诗赋;天宝以后有帖经、有策问、有诗赋,没有专门测试策问和帖经的情况。《志》中所说“进士测试时务策、帖一大经,经策都通晓为甲第者”,是不正确的。又进士测试有杂文,始于高宗时代,而解说者说隋朝用诗赋选拔士人,也是错误的。《志》记载算学一条,似乎有重复讹误之处,《文献通考》也相同,等待考证。

《通典》记载:起初,秀才科等级最高。贞观年间有被举荐而没有及第的人,连坐其州长官,因此秀才科被废除。士族所趋向的,只有明经、进士两科而已。秀才科长期废除,明经虽然有甲、乙、丙、丁四科,进士有甲、乙二科。自武德以来,明经只有丁第,进士只有乙科而已。其中进士大致千人中及第的有一百一二,明经加倍,及第的有十一二。其制度,诏举人不设常科,都标明科目而搜索人才。考试的日子有时在殿廷,天子亲临观看。考试结束后,将名字糊在中,考核文策高的,特别授予美官,其次给予出身。应诏的人多则两千人,少则不下千人,所录取的百分之一才有一人。

蕙田按:这说明唐代已有糊名之法,但只施行于制科,而明经、进士则没有。

顾炎武说:《旧唐书·杜正伦传》,杜正伦在隋朝仁寿年间,与兄长杜正元、杜正藏都以秀才科及第。唐代

代举秀才止十余人,正伦一家有三秀才,甚为当时称美。唐登科记武徳至永徽,每年进士或至二十余人,而秀才止一人二人【旧唐书职官志则云秀才有唐已来无其人】杜氏通典云:初秀才科第最高,试方略策五条,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凡四等。贞观中有举而不第者,坐其州长,由是废絶【新唐书高宗永徽二年始停秀才科】士人所趋向,惟明经、进士二科而已。显庆初,黄门侍郎刘祥道奏言:国家富有四海,于今有四十年,百姓官寮未有秀才之举,未必今人之不如昔,将荐贤之道未至?岂使方称多士,遂缺斯人?请六品以下爰及山谷,特降纶言,更审搜访。唐人之于秀才,其重如此【秀才字出史记贾生▯,年十八以能诵诗属书闻于郡中,呉公为河南守,闻其秀才而儒林▯,公孙▯等之议则曰:有秀才异等,辄以名闻,此秀才之名所起】元宗御撰六典言:凡贡举人,有博识高才、强学待问、无失俊选者为秀才,通二经已上者为明经,明闲时务、精熟一经者为进士。张昌龄▯,本州欲以秀才举之,昌龄以时废此科已久,固辞,乃充进士贡举及第。是则秀才之名,乃举进士者之所不敢当也。又文苑英华判目有云:乡举进士至省,求试秀才,考功不聴,求诉而已。赵岊判曰:文艺小善,进士之能;访对不休,秀才之目。是又进士求试秀才而不可得也。今以生员而冒呼此名,何也【容斋三茟谓秀才之名自宋魏以后实为贡举科目之最,而今世俗以为相轻之称】明初尝举秀才【洪武十五年征至秀才数千人】如太祖实录,洪武四年四月辛丑,以秀才丁士梅为苏州府知府,童权为▯州府知府,俱赐冠带。十年二月丙辰,以秀才徐尊生为翰林应奉十五年八月丁酉,以秀才曽泰为户部尚书,是也。亦尝举孝亷【洪武十八年十二月丙午】洪武二十年二月己丑,以孝亷李徳为应天府尹,是也。此辟举之名,非所施于科目之士。今俗谓生员为秀才,举人为孝亷,非也。

译汉代推举秀才,每州不过十余人,正伦一家就有三位秀才,被当时的人称道赞美。唐代《登科记》记载,从武德到永徽年间,每年进士有时多达二十余人,而秀才只有一两人(《旧唐书·职官志》说秀才科自唐代以来就没有人了)。杜佑《通典》说:起初秀才科等级最高,考试方略策五条,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四个等级。贞观年间有被推举却未考中的人,连坐其州长官,因此秀才科被废除(《新唐书》记载高宗永徽二年才停止秀才科)。读书人所追求的,只有明经、进士两科罢了。显庆初年,黄门侍郎刘祥道上奏说:国家统治四海,至今已有四十年,百姓和官员中没有推举秀才,未必是今人不如古人,难道是荐贤的方法没有到位?怎能号称人才众多,却缺少这类人?请求从六品以下官员乃至山野隐士,特别颁布诏令,再次仔细搜访。唐人对于秀才,重视到如此程度(“秀才”一词出自《史记·贾生传》:“年十八,以能诵诗属书闻于郡中,吴公为河南守,闻其秀才”;《儒林传》中公孙弘等人的议论说:“有秀才异等,辄以名闻”,这是秀才名称的由来)。唐玄宗御撰《六典》说:凡是贡举的人,有博识高才、强学待问、不遗漏俊才的是秀才,通晓两经以上的是明经,明晓时务、精熟一经的是进士。张昌龄,本州想以秀才推举他,昌龄认为当时废除秀才科已久,坚决推辞,于是以进士身份参加贡举并考中。这说明秀才的名号,是参加进士科的人所不敢担当的。又《文苑英华·判目》中有说:乡试进士到省试,请求改试秀才,考功司不听,只能申诉而已。赵岊判词说:文章技艺的小善,是进士的能力;应对问对不停,是秀才的名目。这又是进士请求改试秀才而不可得的情况。现在用生员来冒用这个名称,为什么呢(《容斋三笔》说秀才之名自宋魏以后确实是贡举科目中最高的,而现今世俗却把它作为互相轻视的称呼)。明朝初年曾推举秀才(洪武十五年征召秀才数千人),如《太祖实录》记载,洪武四年四月辛丑,任命秀才丁士梅为苏州府知府,童权为某州府知府,都赐予冠带。十年二月丙辰,任命秀才徐尊生为翰林应奉;十五年八月丁酉,任命秀才曾泰为户部尚书,就是这些例子。也曾推举孝廉(洪武十八年十二月丙午),洪武二十年二月己丑,任命孝廉李德为应天府尹,就是这些例子。这些是征辟举荐的名号,不是用于科举科目的人。现在俗称为生员为秀才,举人为孝廉,是不对的。

洪氏《容斋随笔》:唐世制科举目猥多,徒异其名耳,其实与诸科等也。张九龄以道侔伊吕策高第,以登科记及会要考之,葢先天元年九月,明皇初即位,宣劳使所举诸科九人:经邦治国,材可经邦,才堪刺史,贤良方正与此科各一人,藻思清华,兴化变俗科各二人。其道侔伊吕策问殊平平,但云兴化致理,必俟得人,求贤审官,莫先任举,欲逺循汉魏之规,复存州郡之选,虑牧守之明不能必鉴,次及越骑佽飞,皆出畿甸,欲均井田于要服,遵邱赋于革车,并安人重谷,编户农桑之事,殊不及为天下国家之要道,则其所以待伊吕者亦狭矣。九龄于神龙二年中材堪经邦科,本▯不书,计亦此类矣。

蕙田案:唐世制科之目,见于登科记者,有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博通坟典达于教化科,识洞韬略堪任将帅科,清亷守节政术可称堪任县令科,孝弟力田闻于乡闾科,详明政术可以理人科,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达于吏理可使従政科,军谋宏达材任将帅科,志烈秋霜科,幽素科,词殚文律科,词标文苑科,蓄文藻之思科,抱儒素之业科,文艺优长科,絶伦科,临难不顾徇节宁邦科,长才广度沈迹下僚科,拔萃科,疾恶科,才膺管乐科,道侔伊吕科,龚黄科,材堪经邦科,才高位下科,抱器怀能科,茂材异等科,良材异等科,文儒异等科,文以经国科,藏名负俗科,藻思清萃科,寄以宣风则能兴化变俗科,手笔俊拔超越辈流科,悊人竒士逸沦屠钓科,文史兼优科,文词雅丽科,博学通议科,博学宏词科,文辞秀逸科,风雅古调科,词藻宏丽科,智谋将帅科,武足安边科,高才沉沦草泽自举科,高材未达沈迹下僚科,多才科,王霸科,高蹈邱园科,乐道安贫科,讽谏主文科,经学优深科,军谋越众科。而王伯厚《困学纪闻》云:「唐制举之名,多有八十有六,则登科记所载,尚有未尽者矣。」

唐书·选举志》:高宗永徽二年,始停秀才科。

上元二年,加试贡士《老子》策,明经二条,进士三条。永隆二年,考功员外郎刘思立言:「明经多抄义条,进士惟诵旧策,皆亡实材,而有司以人数充第。」乃诏自今明经试帖十得六以上,进士试杂文二篇,通文律者,然后试策。

通典》:武后载初二年二月,策问贡士于洛城殿,数日方了,殿前试人,自此始。

马氏端临曰:「武后所试诸路贡士,葢如后世之省试,非省试之外再有殿试也。唐自开元以前,试士未属礼部,以考功员外郎主之。武后自诡文墨,故于殿陛间下行员外郎之事。」

蕙田案:通考载此事作天授元年,考之正史,武后以载初二年九月改元天授,则策试贡士在未改元以前,通典为是。

长夀二年后自制臣轨两篇,令贡举习业停《老子》。神龙二年二月,制贡举人停《臣轨依旧习老子》。

开元二十一年,▯宗新注《老子》成,诏天下每嵗贡士,减尚书《论语》策,而加《老子》。

唐书·选举志》:开元二十四年,考功员外郎李昻为举人诋诃,帝以员外郎望轻,遂移贡举于礼部,以侍郎掌之,礼部选士自此始。

文献通考》开元二十五年勅曰:「进士以声韵为学,多昧古今;明经以帖诵为功,罕穷防趣。自今明经问大义十条,对时务策三首;进士试大经十帖。」

天寳六载,上欲广求天下之士,命通一艺以上皆诣京师。李林甫恐草野之士对策斥言其奸恶,建言举人多卑贱愚愦,恐有俚言污浊圣聴,乃令郡县长官精加试练,具名送省委尚书覆试,御史中丞监之,取名实相副者闻奏。既而至者皆试以诗赋论,遂无一人及第者。马氏端临曰:「以唐登科记考之,是年进士二十三人,风雅古调科一人,不知何以言无一人及第也。」

册府元▯开元二十四年已后,复有秀才举。其时以进士渐难,而秀才本科无贴经及襍文之限,反易于进士。主司以其科废久,不欲拔奨,应者多落之。三十年来无登第者。至天宝初,礼部侍郎韦陟始奏请,有堪此举者,乃令长官特考。其常年举送者,并停。

顾氏炎武曰

译洪迈《容斋随笔》说:唐代设立的科举科目繁多杂乱,只是名称不同罢了,其实与其他科目是一样的。张九龄凭借“道侔伊吕”科策论获得高等第,根据《登科记》和《会要》考证,大概是先天元年九月,唐玄宗刚即位时,宣劳使所举荐的各科目共九人:经邦治国科、材可经邦科、才堪刺史科、贤良方正科各一人,藻思清华科、兴化变俗科各两人。那道侔伊吕科的策问非常平庸,只说振兴教化、治理国家,必须等待得到贤才,寻求贤才、审慎任官,没有比得上推荐更重要的,想要远循汉魏的法规,恢复州郡的选拔制度,担心州郡长官的明察不能必然鉴识人才,其次涉及越骑、佽飞等武职,都出自京畿地区,想要在要服地区均分井田,在革车地区遵循丘赋制度,以及安定百姓、重视粮食、编户从事农桑等事务,完全不及治理天下国家的根本大道,那么他对待伊尹、吕尚这样的贤才的规格也就太狭隘了。张九龄在神龙二年考中材堪经邦科,原本没有记载,估计也是这类情况。

秦蕙田按语说:唐代制科的科目,见于《登科记》的,有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博通坟典达于教化科、识洞韬略堪任将帅科、清亷守节政术可称堪任县令科、孝弟力田闻于乡闾科、详明政术可以理人科、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达于吏理可使従政科、军谋宏达材任将帅科、志烈秋霜科、幽素科、词殚文律科、词标文苑科、蓄文藻之思科、抱儒素之业科、文艺优长科、絶伦科、临难不顾徇节宁邦科、长才广度沈迹下僚科、拔萃科、疾恶科、才膺管乐科、道侔伊吕科、龚黄科、材堪经邦科、才高位下科、抱器怀能科、茂材异等科、良材异等科、文儒异等科、文以经国科、藏名负俗科、藻思清萃科、寄以宣风则能兴化变俗科、手笔俊拔超越辈流科、悊人竒士逸沦屠钓科、文史兼优科、文词雅丽科、博学通议科、博学宏词科、文辞秀逸科、风雅古调科、词藻宏丽科、智谋将帅科、武足安边科、高才沉沦草泽自举科、高材未达沈迹下僚科、多才科、王霸科、高蹈邱园科、乐道安贫科、讽谏主文科、经学优深科、军谋越众科。而王应麟《困学纪闻》说:“唐代制举的名称,大多有八十六种,那么《登科记》所记载的,还有未尽之处。”

《唐书·选举志》记载:高宗永徽二年,开始停止秀才科。

上元二年,增加对贡士的《老子》策问,明经科两条,进士科三条。永隆二年,考功员外郎刘思立说:“明经科大多抄写义条,进士科只背诵旧策,都没有实际才能,而主管部门为了凑足人数让他们及第。”于是下诏从今以后,明经科试帖十题中答对六题以上,进士科试杂文两篇,通晓文律的,然后才试策问。

《通典》记载:武后载初二年二月,在洛城殿策问贡士,几天才结束,在殿前考试贡士,从此开始。

马端临说:“武后所考试的各路贡士,大概像后世的省试,并不是在省试之外再有殿试。唐代自开元以前,考试士人未归属礼部,由考功员外郎主持。武后自负文才,所以在殿陛之间亲自做考功员外郎的事。”

秦蕙田按语说:《通考》记载此事作天授元年,考证正史,武后在载初二年九月改元天授,那么策试贡士在改元以前,《通典》是正确的。

长寿二年后,武后亲自制作《臣轨》两篇,命令贡举人学习,停止考《老子》。神龙二年二月,下诏贡举人停止考《臣轨》,依旧学习《老子》。

开元二十一年,玄宗新注《老子》完成,下诏天下每年贡士,减少尚书《论语》策问,而增加《老子》。

《唐书·选举志》记载:开元二十四年,考功员外郎李昂被举人诋毁,皇帝认为员外郎声望轻,于是将贡举移交给礼部,由侍郎掌管,礼部选拔士人从此开始。

《文献通考》记载开元二十五年敕令说:“进士以声韵为学问,大多不明古今;明经以帖诵为功夫,很少穷究义理。从今以后,明经科问大义十条,回答时务策三首;进士科试大经十帖。”

天宝六载,皇帝想要广泛寻求天下士人,命令通晓一门技艺以上的都到京师。李林甫担心草野之士对策时斥责他的奸恶,建议说举人多卑贱愚昧,恐怕有俚俗之言污浊圣听,于是命令郡县长官精心考试训练,具名送省,由尚书复试,御史中丞监试,选取名实相符者上报。等到考试时,都用诗赋论来考,于是没有一人及第。马端临说:“根据唐代《登科记》考证,这一年进士二十三人,风雅古调科一人,不知为什么说没有一人及第。”

《册府元龟》记载开元二十四年以后,又有秀才举。当时因为进士逐渐难考,而秀才本科没有贴经及杂文的限制,反而比进士容易。主考官因为这个科目废除已久,不想提拔奖赏,应试者大多落第。三十年来没有登第者。到天宝初年,礼部侍郎韦陟才奏请,有适合此科的人,才命令长官特别考核。那些常年举送的人,都停止。

顾炎武说

:「册府元▯又言,代宗朝杨绾为礼部侍郎,请置五经秀才科,事寝不行。而《旧唐书·儒学▯冯伉大歴初登五经秀才科,则是尝行之而旋废耳。

译《册府元龟》又记载,唐代宗时期,杨绾任礼部侍郎,请求设立五经秀才科,此事被搁置而未实行。然而《旧唐书·儒学传》中记载冯伉在大历年间初年考中五经秀才科,这说明该科曾经实行过,但随即又被废止了。

文献通考》肃宗乾元初,中书舍人李揆兼礼部侍郎,言主司考取士,多不考实,徒峻其隄防,索其书策,殊不知艺不至者,居文史之囿,亦不能摛其词藻,深昧求贤之意。及试进士日,于庭中设五经、诸史及《切韵》本于牀,而引贡士,谓之曰:「大国选士,但务得材,经籍在兹,请恣寻捡。」

蕙田案:据此,则唐时进士试诗赋,不许持《切韵》矣。然白居易集有云:「礼部进士例许用书策,兼得通宵。得通宵,则思虑必周;用书策,则文字不错。」是唐试进士无挟书之禁,岂李揆知贡举以后,遂以为例与?

又案「搜索怀挟之例」,唐时始有之。

唐书·选举志》:代宗广徳元年,贾至为侍郎,建言:“嵗方艰歉,举人赴省者,两都试之。”两都试人,自此始。

宝应二年,礼部侍郎杨绾言:“进士科起于隋大业中,是时犹试策。高宗朝,刘思立加进士杂文,明经填帖,故为进士者皆诵当代之文,而不通经史;明经者但记帖括。又投牒自举,非古先哲王侧席求贤之意。请依古察孝亷,其乡闾孝友信义亷耻而通经者,县荐之州,州试其所通之学,送于省。自县至省,皆勿自投牒。其到状保辨识牒,皆停。而所习经取大义,聴通诸家之学。每问经十条,对策三道,皆通为上第,吏部官之。经义通八策,通二为中第,与出身;下第罢归。其明经、进士及道举并停。”帝以问翰林学士,对曰:“举进士久矣,废之恐失其业。”乃诏明经、进士与孝亷兼行。

  蕙田案孝亷科罢于建中元年

初,礼部侍郎亲故移试考功,谓之别头。贞元十六年,中书舍人高郢奏罢,议者是之。元和十三年,礼部侍郎庾承宣奏复考功别头试。太和三年,高锴为考功员外郎,取士有不当,监察御史姚中立又奏停考功别头试。六年,侍郎贾餗又奏复之。

蕙田案:唐之别头试,即今所谓回避卷也。

元和中,明经停口义,复试墨义十条,五经取通五,明经通六。其尝坐法及为州县小吏,虽艺文可采,勿举。初,开元中,礼部考试毕,送中书门下详覆。其后中废。元和十三年,侍郎钱徽所举送覆试,多不中选,由是贬官。而举人杂文复送中书门下。长庆三年,侍郎王起言:「故事,礼部已放榜,而中书门下始详覆,今请先详覆而后放榜。」议者以起虽避嫌,然失贡职矣。太和八年,宰相王涯以为礼部取士,乃先以牓示中书,非至公之道,自今一委有司,以所试杂文、乡贯、三代名讳送中书门下。蕙田案:唐进士放牓毕,以试文送两省详覆,如今之乡会试卷送部磨勘,非别命题覆试之也。

先是,进士试时,赋及「时务策」五道,「明经」策三道。建中二年,中书舍人赵赞权知贡举,乃以箴、论、表、赞代诗赋,而皆试策三道。太和八年,礼部复罢进士「议论」,而试诗赋。文宗従内出题以试进士,谓侍臣曰:「吾患文格浮薄,昨自出题,所试差胜。」乃诏礼部嵗取登第者三十人,茍无其人,不必充其数。是时,文宗好学嗜古,郑覃以经术位宰相,深嫉进士浮薄,屡请罢之。文宗曰:「敦厚浮薄,色色有之。进士科取人二百年矣,不可遽废。」因得不罢。武宗即位,宰相李徳裕尤恶进士。初,举人既及第,缀行通名诣主司第谢,其制:序立西阶下,北上,东向;主人席东阶下,西向。诸生拜主司,答拜,乃叙齿谢恩,遂升阶与公卿观者皆坐。酒数行,乃赴期集。又有曲江会、题名席。至是,徳裕奏:「国家设科取士,而附党背公,自为门生。自今一见有司而止。其期集、参谒、曲江、题名皆罢。」

蕙田案:门生之名,起于两汉,谓所▯业者,非谓所举之士也。然东汉孝亷于举主之丧,至有制服三年,比于心丧者,则谢恩私门,汉时已然矣。唐世士子始以有司为座主,而自称门生,中叶以降,遂成门户之习。至是,李文饶当国,始议进士及第后祗许一度参谒有司,不得于私宅聚集参谒。葢座主门生之禁,实始于此。

唐国史补:进士为时所尚久矣。是故俊又实在其中。由此

译《文献通考》记载:唐肃宗乾元初年,中书舍人李揆兼任礼部侍郎,上言说主考官选拔士人,大多不考察实际才能,只是严加防范,索取书策,却不知才能不足的人,即使身处文史的领域,也不能铺陈其辞藻,这深深违背了求取贤才的本意。等到考试进士那天,在庭院中放置五经、诸史以及《切韵》原本于床上,然后引见贡士,对他们说:“大国选拔士人,只致力于得到人才,经籍都在这里,请随意查找检阅。”

徐松按语:根据这条记载,那么唐代进士考试诗赋,是不允许携带《切韵》的。然而白居易文集中有这样的话:“礼部进士惯例允许使用书策,并且可以通宵达旦。能够通宵,那么思虑必定周全;使用书策,那么文字就不会出错。”这说明唐代考试进士并没有禁止携带书籍的规定,难道李揆主持贡举之后,才把它作为惯例吗?

又按语:“搜索怀挟之例”,唐代才开始有。

《唐书·选举志》记载:唐代宗广德元年,贾至任侍郎,提出建议说:“今年正值饥荒歉收,举人前往尚书省应试的,在两都进行考试。”在两都考试举人,从此开始。

宝应二年,礼部侍郎杨绾上言说:“进士科起源于隋朝大业年间,那时还只考策问。高宗朝,刘思立增加进士杂文,明经填帖,所以考进士的人都诵读当代的文章,而不通晓经史;考明经的人只死记帖括。又允许投牒自荐,这不符合古代圣王虚心求贤的本意。请求依照古制考察孝廉,那些在乡里孝顺友爱、守信重义、廉洁知耻并且通晓经书的人,由县推荐给州,州测试他们所通晓的学问,再送到尚书省。从县到省,都不允许自己投牒自荐。那些到任状、保辨、识牒等手续,都停止。所学习的经书只取大义,听任通晓各家学说。每问经书十条,对策三道,都通晓的为上等,吏部授予官职。经义通八条、对策通二道的为中等,给予出身;下等的罢免回家。那些明经、进士以及道举都停止。”皇帝拿这件事询问翰林学士,回答说:“举进士已经很久了,废除它恐怕会失去他们的学业。”于是下诏明经、进士与孝廉并行。

徐松按语:孝廉科在唐德宗建中元年废止。

起初,礼部侍郎的亲属朋友移交给考功员外郎考试,称为别头试。贞元十六年,中书舍人高郢上奏废止,议论的人认为是对的。元和十三年,礼部侍郎庾承宣上奏恢复考功别头试。太和三年,高锴任考功员外郎,选拔士人有不当之处,监察御史姚中立又上奏停止考功别头试。太和六年,侍郎贾餗又上奏恢复。

徐松按语:唐代的别头试,就是现在所说的回避卷。

元和年间,明经停止口试经义,改考墨义十条,五经取通晓五条,明经通晓六条。那些曾经犯法以及担任州县小吏的人,即使文章可以采纳,也不予举荐。起初,开元年间,礼部考试完毕,送到中书门下详细复核。后来中途废止。元和十三年,侍郎钱徽所举荐的人送交复核,大多没有中选,因此被贬官。而举人的杂文又送到中书门下。长庆三年,侍郎王起上言说:“旧例,礼部已经放榜,中书门下才开始详细复核,现在请求先详细复核然后再放榜。”议论的人认为王起虽然避嫌,但却失去了贡举的职责。太和八年,宰相王涯认为礼部选拔士人,却先以榜文示知中书门下,这不是至公之道,从今以后一律委托有关官员,把所考的杂文、籍贯、三代名讳送到中书门下。徐松按语:唐代进士放榜完毕,把试文送到两省详细复核,就像现在的乡试、会试试卷送到兵部磨勘,并不是另外命题复核考试。

在此之前,进士考试时,考赋以及“时务策”五道,“明经”策三道。建中二年,中书舍人赵赞暂代主持贡举,于是用箴、论、表、赞代替诗赋,而都考策三道。太和八年,礼部又废止进士“议论”,改考诗赋。唐文宗从宫内出题来考试进士,对侍臣说:“我担心文风浮薄,昨天亲自出题,所考的成绩稍好。”于是下诏礼部每年录取登第者三十人,如果没有合适的人选,不必凑足这个数目。这时,文宗好学嗜古,郑覃凭借经术位居宰相,深深痛恨进士浮薄,屡次请求废止进士科。文宗说:“敦厚浮薄,各色各样都有。进士科取人已经两百年了,不能突然废止。”因此得以不废止。唐武宗即位,宰相李德裕尤其厌恶进士。起初,举人已经及第,排列成行通报姓名到主考官府第谢恩,其制度是:依次站在西阶下,以北为上,面向东;主人坐在东阶下,面向西。各位学生拜见主考官,主考官回拜,然后按年龄次序谢恩,于是登上台阶与公卿观看的人一起就坐。酒过数巡,然后赴期集。又有曲江会、题名席。到这时,李德裕上奏说:“国家设科取士,却结党营私、背离公义,自称为门生。从今以后只允许一次拜见主考官就停止。那些期集、参谒、曲江、题名都废止。”

徐松按语:门生的名称,起源于两汉,指所师从学习的人,不是指所举荐的士人。然而东汉孝廉对于举主的丧事,甚至有穿丧服三年的,比照心丧,那么谢恩私门,汉代已经这样了。唐代士子开始把主考官称为座主,而自称门生,中叶以后,遂成门户之习。到这时,李德裕当权,才议定进士及第后只允许一次参谒主考官,不得在私宅聚集参谒。大概座主门生的禁令,实际上始于此时。

《唐国史补》记载:进士被当时社会崇尚已经很久了。因此俊才实在其中。由此

而出者,终身为文人。故争名常为时所弊。其都会谓之举▯,通称谓之秀才,投刺谓之乡贡,得第谓之进士,互相推敬谓之先辈,俱捷谓之同年,有司谓之座主。京兆府考而升之者,谓之等第;外府不试而贡者,谓之拔解【然拔解亦须预托人为诗赋,非谓自荐】将试各相保,谓之合保;羣居而赋,谓之私试;造请权要,谓之闗节;激▯声价,谓之还往。既捷,列名于慈恩寺塔,谓之题名;大燕于曲江亭子,谓之曲江会【曲江大会在闗试后,亦谓闗宴;宴后同年各有所之,亦谓之离会】籍而入选,谓之春闗;不捷而醉饱,谓之打眊燥;匿名造谤,谓之无名子;退而肄业,谓之过夏;执业以出,谓之夏课【亦谓之秋卷】挟藏入试,谓之书策。此其大略也。

译而考中者,终身成为文人。所以争名逐利常为时俗所困。科举考试的地方称为举场,通称考中者为秀才,投递名帖称为乡贡,考中称为进士,互相推重敬称为先辈,一同考中称为同年,主考官称为座主。京兆府考试后提升的,称为等第;外地府不经过考试而推荐的,称为拔解【然而拔解也需要预先托人写诗赋,并非自我推荐】将要考试时各自互相担保,称为合保;群居在一起作赋,称为私试;拜访权贵,称为关节;抬高声望,称为还往。考中后,在慈恩寺塔上列出名字,称为题名;在曲江亭子大宴,称为曲江会【曲江大会在关试之后,也称关宴;宴会后同年各自前往,也称离会】登记入选,称为春闱;没考中却吃得醉饱,称为打眊燥;匿名造谣诽谤,称为无名子;退下来继续学习,称为过夏;带着学业出来,称为夏课【也称秋卷】夹带书籍进入考场,称为书策。这些是大概的情况。

马氏端临曰:案昌黎公赠张童子序言,天下之以明二经举,其得升于礼部者,嵗不下三千人,谓之乡贡;又第其可进者,属之吏部,嵗不及二百人,谓之出身。然观登科记所载,虽唐之盛时,每年礼部所放进士及诸科,未有及五七十人者,与昌黎所言不合。又开元十七年,限天下明经取士及第,每年不过百人;又太和勅,进士及第不得过四十人,明经不得过百一十人。然记所载逐年取人数如此,则元未尝过百人,固不必为之限也。又明经及第者姓名,尤为寥寥,今曰不得过百一十人,则是每科尝过此数矣。岂登科记所载未备而难凭耶?唐史摭言载,华良入为京兆解,不第,以书让考官曰:「圣唐有天下,垂二百年,登进士科者三千余人,以此证之,则每嵗所放不及二十人也。」登科记不误矣。

  右唐取士

文献通考》梁太祖开平元年勅:「近年举人当秋荐之时,不亲试者号为拔解,今后宜止絶。」又勅礼部贡院:「每年所放明经及第,不得过二十人。」

干化元年,以尚书左仆射杨涉知贡举,非常例也。开元时,以礼部侍郎専知贡举,其后或以它官领,多用中书舍人及诸司四品清资官。唯会昌中,命太常卿王起主贡举,时亦检校仆射。五代时,或以兵部尚书,或以戸部侍郎、刑部侍郎为之,不専主于礼侍矣。

后唐庄宗同光三年勅:「今年新及第进士符蒙正等,令翰林院覆试。升王徽、桑维翰居魁亚,降蒙正为第四。今后礼部所试,委中书门下子细详覆,奏闻。」

三年,工部侍郎任赞奏,请诸举人不是家在逺方、水陆隔越者,逐处选賔従官僚中艺学精博一人,各于本贯一例分明比试,如非通赡,不许妄给文解。

明宗长兴三年,勅:“今后落第举人,所司已纳家状者,次年便赴贡院就试,并免再取文解。”

长兴四年礼部贡院奏新立条件如后:一、九经五经呈帖由之时,试官书通不后,有不及格者唱落后,请置笔砚,将所纳帖由分明,却令自阅。或者试官错书通,不当与改,正如懐疑者,便许请本经当面校对。如寔是错,即更于帖由上书名而退。一、五科常年駮榜出多,称屈塞,今年并明书所对经书墨义。云第防道不第防道,粗第防道通,任将本经书疏照证。如考试官去留不当,许将状陈诉,当再考较。如合黜落,妄有披述,当行严断。一、今年举人有抱屈落第者,许将状披诉于贡院,当与重试。如贡院不理,即诣御史台论诉。请自试举人日,令御史台差人受举人诉屈文状,并引本身勘问所论事件。或知贡举官及考试官以下,敢受货赂,升擢亲朋,屈抑艺能,隂従请托,及不依格去留,一事有违,请行朝典。一、懐挟书策,旧例禁止。请自今后入省门,搜得文书者,不计多少,准例扶出殿。将来两举一,遥口受人回换试处及抄义题帖书时诸般相救,准例扶出。请殿将来三举一。艺业未精准格落下,耻见同人,妄扇屈声,拟为将来基址。及他人帖对过塲数多者,便生诬玷,或罗织殴骂者,并当收禁牒送御史台,请赐勅鞫。如知贡举官及考试官事涉私徇情屈塞艺士,请行朝典。若虚妄者,请严行科断牒送本道重处,色役仍永不得入举▯,同保人亦请连坐,各殿三举。奉勅宜依。又奏准会要贡人至元日,列在方物之前,以备充庭之礼。近来直临锁院前赴应天门外朝见,今后请令举人复赴正仗如旧法。或以人数不少,请祗取诸科解头一人就列,其余续到者俟齐日别令朝见。奉勅依。

叶氏梦得曰:「唐末礼部知贡举,有得程文优者,即以已登第时名次处之,不以甲乙为高下也,谓之▯衣鉢。和凝登第,名在十三后,得范鲁公质,遂处以十三。其后范登相位,官至太子太傅,封国于鲁,与凝皆同世,以为异也。」

后周太祖广顺三年勅礼部贡院:「于引试之前,精加考校,逐▯去留。无艺者,虽应举年深,不得饶借▯数。有艺者,虽遭黜落,并许陈诉。祗不得街市、省门故为喧竞,及投无名文字讪毁主司。如有故违,必行严断,配流边逺,同保

译马端临说:查考韩愈《赠张童子序》中说,天下凭借通晓两经而参加科举的人,能够升入礼部的,每年不少于三千人,称为乡贡;又选拔其中可以进用的人,归属吏部,每年不到二百人,称为出身。然而查看《登科记》所载,即使是唐朝盛世,每年礼部录取的进士及诸科,也没有达到五七十人的,这与韩愈所说的不符。又开元十七年,限制天下明经科取士及第,每年不超过百人;又太和年间的敕令,进士及第不得超过四十人,明经不得超过一百一十人。然而《登科记》所载逐年录取人数如此,那么原本就未曾超过百人,本来就不必为此设限。又明经及第者的姓名,尤其稀少,现在说不得超过一百一十人,那就是每科曾经超过这个数目了。难道《登科记》所载不全而难以凭信吗?《唐史摭言》记载,华良入京参加京兆解试,没有考中,写信责备考官说:“圣唐拥有天下,将近二百年,考中进士科的有三千多人,以此证明,那么每年录取的不超过二十人。”《登科记》没有错误。

右唐取士

《文献通考》梁太祖开平元年敕令:“近年举人在秋季推荐时,不亲自参加考试的称为拔解,今后应当禁止。”又敕令礼部贡院:“每年录取的明经及第,不得超过二十人。”

干化元年,任命尚书左仆射杨涉主持贡举,这不是常规做法。开元时,由礼部侍郎专门主持贡举,其后有时由其他官员统领,多用中书舍人及诸司四品清资官。只有会昌年间,任命太常卿王起主持贡举,当时他也兼任检校仆射。五代时,有时由兵部尚书,有时由户部侍郎、刑部侍郎担任,不再专门由礼部侍郎主持了。

后唐庄宗同光三年敕令:“今年新及第进士符蒙正等人,令翰林院复试。提升王徽、桑维翰居第一、第二,降符蒙正为第四。今后礼部所试,委托中书门下仔细详查复核,奏报皇帝。”

三年,工部侍郎任赞上奏,请求各地举人如果不是家在远方、水陆阻隔的,在各处选择宾从官僚中艺学精博的一人,各自在本籍地一律分明比试,如果不是通晓赡博,不许妄自发给文解。

明宗长兴三年,敕令:“今后落第举人,有关部门已经收纳家状的,次年便赴贡院应试,并免除再次索取文解。”

长兴四年礼部贡院上奏新立条件如下:一、九经五经呈帖由之时,试官书写通不之后,有不及格者唱落后,请放置笔砚,将所纳帖由分明,却令自阅。或者试官错书通,不当与改,正如怀疑者,便允许请本经当面校对。如确实是错,即更于帖由上署名而退。一、五科常年驳榜出多,称屈塞,今年并明书所对经书墨义。云第几道不第几道,粗第几道通,任将本经书疏照证。如考试官去留不当,允许将状陈诉,当再考较。如合黜落,妄有披述,当行严断。一、今年举人有抱屈落第者,允许将状披诉于贡院,当与重试。如贡院不理,即诣御史台论诉。请自试举人日,令御史台差人受举人诉屈文状,并引本身勘问所论事件。或知贡举官及考试官以下,敢受货赂,升擢亲朋,屈抑艺能,阴从请托,及不依格去留,一事有违,请行朝典。一、怀挟书策,旧例禁止。请自今后入省门,搜得文书者,不计多少,准例扶出殿。将来两举一,遥口受人回换试处及抄义题帖书时诸般相救,准例扶出。请殿将来三举一。艺业未精准格落下,耻见同人,妄扇屈声,拟为将来基址。及他人帖对过场数多者,便生诬玷,或罗织殴骂者,并当收禁牒送御史台,请赐敕鞫。如知贡举官及考试官事涉私徇情屈塞艺士,请行朝典。若虚妄者,请严行科断牒送本道重处,色役仍永不得入举〇,同保人亦请连坐,各殿三举。奉敕宜依。又奏准会要贡人至元日,列在方物之前,以备充庭之礼。近来直临锁院前赴应天门外朝见,今后请令举人复赴正仗如旧法。或以人数不少,请只取诸科解头一人就列,其余续到者俟齐日别令朝见。奉敕依。

叶梦得说:“唐末礼部主持贡举,有得到程文优秀者,即以自己登第时的名次处之,不以甲乙为高下也,谓之〇衣钵。和凝登第,名在十三后,得范鲁公质,遂处以十三。其后范登相位,官至太子太傅,封国于鲁,与凝皆同世,以为异也。”

后周太祖广顺三年敕令礼部贡院:“于引试之前,精加考校,逐〇去留。无艺者,虽应举年深,不得饶借〇数。有艺者,虽遭黜落,并许陈诉。只不得街市、省门故为喧竞,及投无名文字讪毁主司。如有故违,必行严断,配流边远,同保

人永不得赴举。主司不得受荐托,书题宻具姓名闻奏。其举人不得就试。又令今后举人,须取本乡贯文解,若乡贯阻隔,祗许两京给解。」

译考生将永远不得参加科举考试。主考官不得接受他人的推荐和请托,必须将试题和考生的姓名详细密封,上报朝廷。那些违规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又规定,今后考生必须取得本籍贯的解送文书,如果籍贯所在地路途阻隔,只允许在京城和东都两地给予解送文书。

世宗显徳二年勅:国家设贡举之司,求俊茂之士,务询文行以中科名。比闻近年以来,多有滥进,或以年劳而得第,或因媒势以出身。今嵗所贡举人,试令防详,果见纰缪,须至去留。其李覃、何曮、杨徽之、赵隣防等四人,宜放及第。其严説、武允成、王汾、闾丘舜卿、任惟吉、周度、张慎防、王翥、马文、刘选、程浩然、李进等一十二人,艺学未精,并宜黜落,且令苦学,以俟再来。礼部侍郎刘温叟,失于选士,颇属因循,据其过尤合行谴谪,尚示寛恕,特与矜容。刘温叟放罪,将来贡举公事,仍令所司具条理闻奏。其年五月,尚书礼部侍郎知贡举窦仪奏:其进士请今后省卷,限纳五卷以上,于中虽有诗赋论各一卷余外,雅文歌篇并许同纳,祗不得有神道碑志文之类。其帖经对义,并须实考通三已上为合格。将来却覆试,▯考试终,▯其不及人,以文艺优劣定为五等。取文字乖舛、词理纰缪最甚者为第五等,殿五举;其次者为第四等,殿三举;以次稍优者为第三等;第一等并许次年赴举。其所殿举数,并于所试卷子朱书封送中书门下,请行指挥。及罪发解试官、监官等。其诸科举人,若合解不解,不合解而解者,监官、试官为首罪,勒停见任,举送长官闻奏取裁。监官、试官如受赂,及今后进士如有倩人述作文字应举者,许人告言,送本处色役,永不得仕进。同保人知者殿四举,不知者殿两举。受倩者如见在官,停任;选人殿三选举人殿五举,诸色人量事科罪,従之。窦仪又奏乞依唐穆宗时考试及第进士,先具姓名杂文申送中书,请奏覆讫,下当司与诸科一齐放榜。五年,右谏议大夫知贡举刘涛于东京试士,放榜后率新及第进士刘坦已下一十五人来赴行在,以其所试诗赋进呈,上以其词多纰缪,命翰林学士李昉覆试,退落郭浚、赵保雍等七人,涛。坐,责官。

马氏端临曰:五代五十二年,其间惟梁与晋各停贡举者二年,则降勅以举子学业未精之故。至于朝代更易,干戈抢攘之嵗,贡举固未尝废也。然每嵗所取进士,其多者仅及唐盛时之半。土宇分割,人士流离,固无怪其然。但三礼三▯、学究、明经诸科,唐虽有之,然每科所取甚少。而五代自晋、汉以来,明经诸科中选者动以百人计。葢帖书、墨义,承平之时鄙其学而不习,国家贱其科而不取。故惟以攻诗赋中进士举者为贵。丧乱以来,文学废坠,为士者往往従事乎帖诵之末,习而举笔能文者固罕见之。国家亦姑以是为士子进取之涂,故其所取反数倍于盛唐之时也。国初诸科取人亦多于进士,葢亦承五季之弊云。

  右五代取士

  五礼通考卷一百七十三

<经部,礼类,通礼之属,五礼通考》>

  钦定四库全书

  五礼通考卷一百七十四

  刑部尚书秦蕙田撰

  嘉礼四十七

  学礼

宋史·选举志》宋初礼部贡举设进士、九经、五经、开元礼、三史、三礼、三传、学究、明经、明法等科,皆秋取解,冬集礼部,春考试合格及名者,列名放榜于尚书省。凡进士试诗赋论各一首,策五道,帖《论语》十帖,对《春秋》或《礼记》墨义十条。凡九经帖书一百二十帖,对墨义六十条;凡五经帖书八十帖,对墨义五十条;凡三礼对墨义九十条;凡三传一百一十条;凡《开元礼》、凡三史各对三百余;凡学究、《毛诗》对墨义五十条,《论语》十条,《尔雅》、《孝经》共十条,《周易》、《尚书》各二十五条;凡明法对律令四十条,兼经并同《毛诗》之制,各间经引试,通六为合格,仍抽卷问律,本科则否。诸州判官试进士,录事、防军试诸科,不通经义则别选官考校,而判官监之,试纸长官印署面给之。试中格者,第其甲乙,具所试经义,朱书通否,监官、试官署名其下。进士文卷、诸科义卷、帖由并随解牒上之礼部。有笃废疾者不得贡,贡不应法及校试不以实者,监官、试官停任,受赂则论以枉法,长官奏裁。凡命士应举,谓之「鏁防」,试所属先以名闻,得防而后

译世宗显德二年下诏说:国家设立贡举机构,是为了选拔俊秀杰出的人才,务必考察文章与品行,以此决定科举的名次。近来听说近年以来,多有滥竽充数者,有的凭借资历年限而考中,有的依靠权势关系而获得出身。今年所贡举的考生,考试时务必详细审查,如果发现错误疏漏,必须决定去留。其中李覃、何曮、杨徽之、赵邻防等四人,应当准许及第。其中严说、武允成、王汾、闾丘舜卿、任惟吉、周度、张慎防、王翥、马文、刘选、程浩然、李进等十二人,技艺学问不够精熟,都应当黜落,暂且让他们刻苦学习,等待下次再考。礼部侍郎刘温叟,在选拔人才时失职,颇为因循守旧,根据他的过错本应加以谴责贬谪,现在尚且表示宽恕,特别予以宽容。刘温叟免予治罪,今后贡举公事,仍命令有关部门详细陈述条理上奏。

当年五月,尚书礼部侍郎知贡举窦仪上奏说:进士请规定今后省试试卷,限定缴纳五卷以上,其中虽然有诗、赋、论各一卷,其余雅文歌篇也都允许一同缴纳,只是不得有神道碑志文之类。帖经和对义,都必须实际考核,通三以上为合格。将来再复试,考试结束后,那些不及格的人,根据文艺优劣定为五等。选取文字乖舛、词理纰缪最严重的为第五等,停考五举;其次的为第四等,停考三举;依次稍优的为第三等;第一等都允许次年赴举。所停考的举数,都在所试卷子上用朱笔书写,封送中书门下,请求下达指令。以及追究发解试官、监官等的罪责。其他各科举人,如果符合解送条件却不解送,不符合解送条件却解送的,监官、试官为首要责任人,勒令停职,由举送长官上奏裁决。监官、试官如果接受贿赂,以及今后进士如果有请人代写文章应举的,允许他人告发,将其发配到本处服杂役,永远不得做官。同保人如果知情,停考四举;不知情,停考两举。接受请托代写的人如果现任官职,停职;选人停考三举,举人停考五举,其他各色人等根据情节轻重定罪,朝廷听从了这些建议。窦仪又上奏请求依照唐穆宗时考试及第进士的做法,先具姓名和杂文申送中书,请奏覆核完毕,下达当司与诸科一齐放榜。

显德五年,右谏议大夫知贡举刘涛在东京考试士子,放榜后率领新及第进士刘坦等十五人来赴行在,将他们所试的诗赋进呈,皇上认为他们的辞藻多有错误,命令翰林学士李昉复试,黜落郭浚、赵保雍等七人,刘涛因此获罪,被责罚降官。

马氏端临说:五代五十二年间,其中只有梁和晋各停贡举两年,是因为下诏以举子学业不精的缘故。至于朝代更替,战乱纷扰的年份,贡举本来就没有废止。然而每年所取的进士,最多的也仅及唐代盛世的一半。国土分裂,人士流离,本来也不奇怪是这样。但是三礼、三传、学究、明经等科,唐代虽然也有,但每科所取很少。而五代自晋、汉以来,明经等科中选的人动辄以百人计算。大概是因为帖书、墨义,在太平时期鄙薄这种学问而不学习,国家轻视这种科目而不取。所以只以攻诗赋中进士举的人为贵。丧乱以来,文学废坠,做士人的往往从事于帖诵的末流,习而能文的人本来就很罕见。国家也暂且把这作为士子进取的途径,所以所取的人数反而比盛唐时多几倍。宋初诸科取人 also 多于进士,大概也是承袭五代弊端的缘故。

右五代取士

五礼通考卷一百七十三

<经部,礼类,通礼之属,五礼通考》>

钦定四库全书

五礼通考卷一百七十四

刑部尚书秦蕙田撰

嘉礼四十七

学礼

《宋史·选举志》记载:宋初礼部贡举设有进士、九经、五经、开元礼、三史、三礼、三传、学究、明经、明法等科,都在秋季取解,冬季集于礼部,春季考试,合格及有名次的,列名放榜于尚书省。凡是进士试诗、赋、论各一首,策五道,帖《论语》十帖,对《春秋》或《礼记》墨义十条。凡是九经帖书一百二十帖,对墨义六十条;凡是五经帖书八十帖,对墨义五十条;凡是三礼对墨义九十条;凡是三传一百一十条;凡是《开元礼》、三史各对三百余条;凡学究、《毛诗》对墨义五十条,《论语》十条,《尔雅》、《孝经》共十条,《周易》、《尚书》各二十五条;凡是明法对律令四十条,兼经并同《毛诗》之制,各间经引试,通六为合格,仍抽卷问律,本科则否。诸州判官试进士,录事、防军试诸科,不通经义则别选官考校,而判官监之,试纸由长官印署当面发给。试中格者,评定甲乙,具所试经义,用朱笔书写通否,监官、试官署名其下。进士文卷、诸科义卷、帖由都随解牒上之礼部。有笃疾废疾者不得贡,贡不应法及校试不以实者,监官、试官停任,受赂则论以枉法,长官奏裁。凡是命士应举,称为“锁防”,试所属先以名闻,得防而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