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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五礼通考一百七十六

五礼通考卷一百七十五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3920–3937 段

府会试,乞十人取一人,可以羣经出题,而注示本▯。上是其言,诏免乡试府试,以五人取一人,仍令有司议羣经出题之制。有司言以六经十七史孝经论语、孟子及荀▯、老子内出题,皆命于题下注其本▯。又谕有司曰:「举人程文所用故事,恐考试官或遽不能忆,误失人材,可自注出处。」注字之误,不在涂注乙之数。

译在府会试中,请求每十人中录取一人,可以群经出题,并在题下注明出处。皇上认为他的建议很好,下诏免除乡试和府试,改为每五人中录取一人,仍命令有关部门商议群经出题的制度。有关部门说,从六经、十七史、《孝经》、《论语》、《孟子》以及《荀子》、《老子》中出题,都应在题下注明出处。皇上又告诫有关部门说:“举人文章中所用的典故,恐怕考试官有时不能立刻回忆起来,从而错失人才,可以自行注明出处。”注明出处,不计入涂改、标注、乙正的数量限制。

蕙田案:金初进士、举人皆四试,试于州县曰乡试,试于京府曰府试,试于礼部曰会试,试于殿廷曰御试。所谓府试,即今之乡试是也。唐、宋以试礼部为省试,至是始有会试之名。及明昌初,罢乡试之法,惟有府试、省试、御试。元、明以来,皆因之。

又案金制,考官于经史出题,皆于题下注本▯,示之,则士子得尽心于作文,而题指不致舛误。又举人试文所用故事,许自注出处,则试官不致失于记忆,屈抑人才,兼可以察士人学问之根柢,皆良法也。

明昌二年勅,官或职至五品者直赴御试。六年,言事者谓学者率恃有司全注本▯以示之,故不勉读书,乞减子史注本▯之制。又经义中选之文多肤浅,乞择学官及本科人充试官。省臣谓:「若不与本▯,恐硕学者有偶忘之失,可令但知题意而已。」遂命择前经义进士为众所推者,才识优长者为学官。遇差考试官之际,则验所治经,参用词赋进士题,注本▯不得过五十字。经义进士御试,第二▯试论,日添试策一道。承安四年,上谕宰臣曰:「一▯放二状元非是。」后▯廷试,令词赋经义通试,时务策止选一状元,余虽有明经、法律等科,止同诸科而已。至宋王安石为相,作新经,始以经义取人。且词赋、经义人素所习之本业,策论则兼习者也。今舍本业取兼习,恐不副陛下公选之意。遂定御试同日各试本业,词赋依旧分立甲次,第一名为状元,经义魁次之,恩例与词赋第二人同。余分为两甲,中下人并在词赋之下。蕙田案:一▯放二状元以下四十二字,系章宗谕宰臣之词。至宋王安石为相以下,则有司所议之词。中间必有脱文。

五年,诏考词赋官各作程文一道,示为举人之式。试后赴省,蔵之。

蕙田案:考试官撰程文,始见于此前,明亦多有之。

  张行简转对言拟作程文本欲为考试之式今会试考试官御试读卷官皆居显职擢第后离笔砚久不复常习今临试拟作之文稍有不工徒起谤议诏罢之泰和元年平章政事圗克坦镒病时文之弊言诸生不穷经史唯事末学以致志行浮薄可令进士试策日自时务策外更以疑难经防相参为问使发圣贤之防防古今之事变诏为永制宣宗贞祐二年御史台言明年省试以中都辽东西北京等路道阻宜于中都南京两处试之三年谕宰臣曰国初设科素号严宻今闻会试至于杂坐諠哗何以防弊命治考官及监察罪兴定二年又谓宰臣曰従来廷试进士日晡后即遣出宫恐文思迟者不得尽其才令待至暮五年省试经义进士考官于常格外多取十余人上命以特恩赐第又命河北举人今府试中选而为兵所阻者免后举府试

策论进士,选女真人之科也。始大定四年,世宗命颁行女直大小字所译经书,每穆昆选二人习之。寻欲兴女直字学校,明安穆昆内多择良家子为生,诸路至三千人。九年,选异等者得百人,荐于京师,廪给之,命。

缔达教以古书作诗策,后复试得圗克坦镒以下三十余人。十一年始议行策选之制,至十三年始定,每▯策一道,以五百字以上成,免乡试、府试,止赴会试、御试。且诏京师设女真国子学,诸路设女真府学,拟以新进士充教授,以教士民子弟之愿学者。俟行之久,学者众,则同汉进士三年一试之制。乃就悯忠寺试中选者,得圗克坦镒以下二十七人。十六年命皇家两従以上亲及宰相子直赴御试,皇家袒免以上亲及执政官之子直赴会试。二十年定制,今后以策诗试三▯,策用女真大字,诗用小字,程试之期皆依汉进士例。省臣奏,汉人进士来年三月二十日乡试,八月二十日府试,次年正月二十日会试,三月十二日御试。勅以来年八月二十五日于中都、上京、咸平、东平府等路四处府试,余従前例。二十八年谕宰臣曰,女真进士惟试以策,行之既久,人能预备,今若试以经义,可乎?宰臣对曰,五经中书、易、春秋已译之矣,俟译诗、礼毕试之可也。上曰,大经义理深奥,不加嵗月不能贯通,今宜于经内姑试以论题,后当徐试经义也。章宗大定二十九年诏,许诸人试策论进士。举七月省

译惠田按:金初进士、举人皆经四次考试,在州县考试叫乡试,在京府考试叫府试,在礼部考试叫会试,在殿廷考试叫御试。所谓的府试,就是现在的乡试。唐、宋以礼部考试为省试,到这时才出现会试的名称。等到明昌初年,废除了乡试的制度,只有府试、省试、御试。元、明以来,都沿袭这一制度。

又按金朝制度,考官在经史中出题,都在题下注明原文,展示给考生,这样考生能尽心于作文,而题意不至于错乱误解。又规定举人试文中所用的典故,允许自行注明出处,这样试官不至于因记忆失误而压抑人才,同时可以考察士人的学问根基,都是好办法。

明昌二年下诏,官员或职位达到五品者直接参加御试。六年,进言的人说学者大多依赖有关部门完整注明原文来展示给他们,所以不努力读书,请求减少子史类注明原文的制度。又经义中选的文章多肤浅,请求选择学官及本科人员担任试官。省臣说:“如果不给原文,恐怕学识渊博的人有偶然遗忘的失误,可以让他们只了解题意即可。”于是命令选择前经义进士中被众人推崇的、才识优异的人担任学官。遇到派遣考试官的时候,就查验所治经书,参用词赋进士的题目,注明原文不得超过五十字。经义进士御试,第二场考论,每天增加考策一道。承安四年,皇帝告诫宰臣说:“一场考试放两个状元不对。”后来廷试,让词赋、经义通考,时务策只选一个状元,其余虽有明经、法律等科,只同诸科一样。到宋王安石为相,作新经,才开始以经义取士。况且词赋、经义是士人向来习练的本业,策论则是兼习的。现在舍弃本业取兼习,恐怕不符合陛下公平选拔的意图。于是确定御试同日各考本业,词赋依旧分列甲次,第一名为状元,经义魁次之,恩例与词赋第二人相同。其余分为两甲,中下等人都排在词赋之下。惠田按:“一场考试放两个状元”以下四十二字,是章宗告诫宰臣的话。到“宋王安石为相”以下,则是有关部门所议的话。中间必有脱漏的文字。

五年,下诏考词赋的官员各作程文一道,作为举人的范式。考试后送到礼部,收藏起来。

惠田按:考试官撰写程文,开始见于此前,明朝也多有这种情况。

张行简转对说拟作程文本意是想作为考试的范式,现在会试考试官、御试读卷官都身居显职,考中后远离笔砚很久,不再经常练习,现在临试拟作的文章稍有不精,只会引起谤议,下诏罢免之。泰和元年,平章政事图克坦镒痛恨时文的弊端,说诸生不穷究经史,只从事末学,导致志行浮薄,可以令进士试策时,除了时务策外,再以疑难经义相互参合提问,使阐发圣贤的义理,推究古今的事变,下诏作为永久制度。宣宗贞祐二年,御史台说明年省试因为中都、辽东、西北京等路道路阻隔,适宜在中都、南京两处考试。三年,告诫宰臣说,建国初年设立科举,向来号称严密,现在听说会试竟然杂坐喧哗,如何防止弊端,命令惩治考官及监察官的罪责。兴定二年,又对宰臣说,历来廷试进士,日暮后即遣送出宫,恐怕文思迟缓的人不能尽其才,命令等到天黑。五年,省试经义进士,考官在常规名额外多取十余人,皇上命令以特恩赐第,又命令河北举人今年府试中选而被兵事阻隔的,免除后举府试。

策论进士,是选拔女真人的科目。开始于大定四年,世宗命令颁行女真大小字所译经书,每穆昆选二人学习。不久想兴办女真字学校,在明安、穆昆内多选择良家子弟为生员,诸路多达三千人。九年,选拔优异者得百人,荐于京师,供给廪食,命令缔达教以古书作诗策,后来复试得图克坦镒以下三十余人。十一年开始议行策选之制,到十三年才确定,每场策一道,以五百字以上完成,免除乡试、府试,只参加会试、御试。并且下诏在京师设女真国子学,诸路设女真府学,拟以新进士充任教授,以教士民子弟中愿意学习的。等到实行久了,学者众多,就同汉进士三年一试的制度。于是在悯忠寺考试中选者,得图克坦镒以下二十七人。十六年命令皇家两从以上亲及宰相子直接参加御试,皇家袒免以上亲及执政官之子直接参加会试。二十年定制,今后以策诗试三场,策用女真大字,诗用小字,程试之期都依照汉进士例子。省臣奏,汉人进士来年三月二十日乡试,八月二十日府试,次年正月二十日会试,三月十二日御试。下诏以来年八月二十五日在中都、上京、咸平、东平府等路四处府试,其余依照前例。二十八年告诫宰臣说,女真进士只以策试,实行既久,人能预备,现在若以经义试,可以吗?宰臣回答说,五经中《书》、《易》、《春秋》已翻译了,等到翻译《诗》、《礼》完毕再试也可以。皇上说,大经义理深奥,不经过岁月不能贯通,现在适宜在经内暂且试以论题,以后应当慢慢试经义。章宗大定二十九年下诏,允许诸人试策论进士。七月省

奏,如诗、策、论俱作一日,程试恐力有不逮,诗、策作一日,论作一日,以诗、策合格为中选,而以论定其名次。上曰,论乃新添,至第三举时,当通定去留。明昌元年,明安穆昆愿试进士者,拟依余人例,不可令直赴御试。上曰,是止许女真进士,母令试汉进士也。又定制,余官第五品散阶令直赴会试,官职俱至五品令直赴御试。承安二年勅,策论进士限丁习学,遂定制内外官员、诸局分承应人、武衞军若明安穆昆、女真及诸色人戸止一丁者不许应试,两丁者许一人,四丁二人,六丁以上止许三人,三次终▯不在验丁之限。三年定制,女直人以年四十五以下试。进士举于府试,十日前委佐贰官善射者试射,如当赴会试、御试者,大兴府佐贰官试騐,三举终▯者免之。

译上奏说,如果诗、策、论都在同一天考,考生恐怕精力跟不上,不如诗、策考一天,论考一天,以诗、策合格作为中选的标准,而以论的成绩来确定名次。皇上说,论是新增加的科目,等到第三次科举时,再统一决定保留还是取消。明昌元年,明安、穆昆中愿意参加进士考试的人,打算依照其他人的惯例,不允许他们直接参加殿试。皇上说,这是只允许女真进士参加,不要让他们参加汉人进士的考试。又制定制度,其他官员中散阶为五品的允许直接参加会试,官职和散阶都达到五品的允许直接参加殿试。承安二年下诏,策论进士限制在从事学习的人中选拔,于是制定制度,内外官员、各局分承应人、武卫军以及明安、穆昆、女真和各色人户中,只有一丁的不许参加考试,有两丁的允许一人参加,有四丁的允许两人参加,六丁以上的只允许三人参加,三次科举最终落第的不受限制丁数的规定。承安三年制定制度,女真人年龄在四十五岁以下可以参加考试。进士在府试中,十天前委派擅长射箭的佐贰官进行射箭考试,如果应当参加会试、殿试的,由大兴府佐贰官进行考核,三次科举最终落第的免除这项考试。

凡会试之数,大定二十五年,词赋进士不得过五百人。二十八年,以不限人数,遂至五百八十六人。章宗令合格则取,故承安二年至九百二十五人。时以复加,四举终▯者数太滥,遂命取不得过六百人。泰和二年,上命定会试诸科取人之数。司空襄言:「试词赋经义者多,可五取一;策论絶少,可四取一。」恩榜本以优老于▯屋者,四举受恩则太优,限以年则碍异材,可五举则受恩。平章圗克坦镒等言:「大定二十五年至明昌初,率三四人取一。」平章张汝霖亦言:「五人取一,府试百人中才得五耳。」遂定制:策论三人取一,词赋经义五人取一。五举终▯年四十五以上,四举终▯年五十以上者受恩。

凡考试官,大定间,府试六处,各差词赋试官三员,策论试官二员。明昌初,増为九处,路各差九员,大兴府则十一员。承安四年,又増太原为十处。有司请省之,遂定:策论进士、女真经童千人以上,差四员;五百人以上,三员;不及五百,二员。各以职官高者一人为考试官,余为同考试官。词赋进士与律科举人共及三千以上,五员;二千,四员;不及二千,三员。经义进士及经童举人千人,四员;五百以上,三员;百人以上,二员;不及百人,以词赋考官兼之。后又定制:策论试官,上京、咸平、东平各三员;北京、西京、益都各二员。律科监试官一员,试律官二员。▯词赋试院,经童试官一员;▯经义考试院,与会试同。其弥封并誊录官、检搜怀挟官,自余修治试院、监押门官,并如会试之制。大定二十年,上以往嵗多以逺地官考试不便,遂命差近省。

凡会试,知贡举官、同知贡举官,词赋则旧十员,承安五年为七员;经义则六员,承安五年省为四员。诠读官二员。泰和三年,上以弥封官渫语于举人,勅自今女真司则用右选,汉人封汉人司则以女真司封。

凡御试读卷官,策论、词赋进士各七员,经义五员,余职事官各二员,制举、宏词共三员。泰和七年,礼部尚书张行简言:“旧例读卷官不避亲,至有亲人,或有不敢定其去留,或力加营防,而为同列所疑。”若读卷官不用与进士有亲者,则读卷之际得平心商确。上遂命临期多拟,其有亲者汰之。

蕙田案:府试、会试、御试差官考校及纠察之法,至金始详。

凡府试策论进士,大定二十年定以中京、上京、咸平、东平四处。至明昌元年,添北京、西京、益都为七处,兼试女真经童。凡上京、海兰、率宾、呼尔哈、扶余、东北招讨司等路者,则赴会宁府试。咸平、隆州、博索、东京、葢州、懿州者,则赴咸平府试。中都、河北东西路者,则赴大兴府试。西京并西南、西北二招讨司者,则赴大同府试。北京、临潢、宗州、兴州、全州者,则赴大定府试。山东西、大名、南京者,则赴东平府试。山东东路则试于益都。凡词赋经义进士及律科经童,府试之处,大定间大兴、大定、大同、开封、东平、京兆凡六处。明昌初増辽阳、平阳、益都为九处。承安四年复増太原为十。中都河北则试于大兴府。上京、东京、咸平府等路则试于辽阳府。余各试于其境。凡乡试之期,以三月二十日。府试之期,若策论进士则以八月二十日试策,间三日试诗词赋。进士则以二十五日试赋及诗,又间三日试策论。经义进士又间词赋后三日试经义,又三日试策。次律科,次经童,每▯皆间三日试之。会试则策论进士以正月二十日试策,皆以次间三日,同前。御试则以三月二十日,策论进士试策,二十三日试诗论,二十五日词赋进士试赋诗论,而经义进士亦以是日试经义,二十七日乃试策论。若试日遇雨雪,则▯晴日。御试唱名后试策,则禀奏。宏词则作二日程试。旧制试女直进士在再试汉进士后,大定二十九年以复设经义科更定是制。

恩例,明昌元年定制,省元直就御试不中者,许缀榜末;解元但免府试,四举终▯,依五举恩例。所试文卷,惟犯御名、庙讳、不成文理者,则黜之。余并以文之优劣为次,仍一日

译大凡会试的人数,大定二十五年规定,词赋进士不得超过五百人。二十八年,因为不限人数,于是达到五百八十六人。章宗下令只要合格就录取,所以承安二年至九百二十五人。当时因为又增加了名额,四次考试最终落第的人数太多太滥,于是命令录取不得超过六百人。泰和二年,皇上命令确定会试各科录取的人数。司空襄说:“参加词赋经义考试的人多,可以五人中取一人;策论极少,可以四人中取一人。”恩榜本来是为了优待多次落第的老考生,四次考试受恩则太优厚,限制年龄则妨碍有特殊才能的人,可以五次考试后受恩。平章图克坦镒等人说:“大定二十五年到明昌初年,大率是三四人中取一人。”平章张汝霖也说:“五人中取一人,府试一百人中才得到五个罢了。”于是制定制度:策论三人中取一人,词赋经义五人中取一人。五次考试最终落第且年龄四十五岁以上,四次考试最终落第且年龄五十岁以上的人受恩。

大凡考试官,大定年间,府试六处,各处分别派遣词赋试官三员,策论试官二员。明昌初年,增加到九处,各路分别派遣九员,大兴府则派遣十一员。承安四年,又增加太原为十处。有关部门请求减少,于是确定:策论进士、女真经童千人以上,派遣四员;五百人以上,三员;不及五百人,二员。各自以职官最高的一人为考试官,其余为同考试官。词赋进士与律科举人共及三千以上,五员;二千,四员;不及二千,三员。经义进士及经童举人千人,四员;五百以上,三员;百人以上,二员;不及百人,由词赋考官兼任。后来又制定制度:策论试官,上京、咸平、东平各三员;北京、西京、益都各二员。律科监试官一员,试律官二员。词赋试院,经童试官一员;经义考试院,与会试相同。那些弥封并誊录官、检搜怀挟官,以及其余修治试院、监押门官,都与会试的制度一样。大定二十年,皇上因为往年多派远处官员考试不便,于是命令派遣近省的官员。

大凡会试,知贡举官、同知贡举官,词赋方面原来十员,承安五年改为七员;经义方面六员,承安五年减为四员。诠读官二员。泰和三年,皇上因为弥封官向举人泄露话语,敕令从今以后女真司则用右选,汉人封汉人司则用女真司封。

大凡御试读卷官,策论、词赋进士各七员,经义五员,其余职事官各二员,制举、宏词共三员。泰和七年,礼部尚书张行简说:“旧例读卷官不回避亲属,以至于有亲属关系,有的不敢决定其去留,有的极力营私庇护,而被同僚怀疑。”如果读卷官不用与进士有亲属关系的人,那么读卷的时候能够平心商议。皇上于是命令临期多拟定人选,其中有亲属关系的剔除。

惠田案:府试、会试、御试派遣官员考校及纠察的方法,到金朝才详细。

大凡府试策论进士,大定二十年确定在中京、上京、咸平、东平四处。到明昌元年,添加北京、西京、益都为七处,兼试女真经童。凡是上京、海兰、率宾、呼尔哈、扶余、东北招讨司等路的,则赴会宁府试。咸平、隆州、博索、东京、盖州、懿州的,则赴咸平府试。中都、河北东西路的,则赴大兴府试。西京并西南、西北二招讨司的,则赴大同府试。北京、临潢、宗州、兴州、全州的,则赴大定府试。山东西、大名、南京的,则赴东平府试。山东东路则在益都试。大凡词赋经义进士及律科经童,府试的地方,大定年间大兴、大定、大同、开封、东平、京兆共六处。明昌初年增加辽阳、平阳、益都为九处。承安四年又增加太原为十处。中都河北则在兴府试。上京、东京、咸平府等路则在辽阳府试。其余各自在其境内试。大凡乡试的日期,以三月二十日。府试的日期,如果是策论进士则以八月二十日试策,隔三天试诗词赋。进士则以二十五日试赋及诗,又隔三天试策论。经义进士又在词赋后三天试经义,又三天试策。其次是律科,其次是经童,每次考试都隔三天进行。会试则策论进士以正月二十日试策,都依次隔三天,同前。御试则以三月二十日,策论进士试策,二十三日试诗论,二十五日词赋进士试赋诗论,而经义进士也在这一天试经义,二十七日才试策论。如果试日遇到雨雪,则改在晴天。御试唱名后试策,则禀奏。宏词则作两日程试。旧制试女真进士在再试汉进士后,大定二十九年因为又设置经义科而更改了这个制度。

恩例,明昌元年制定制度,省元直接参加御试不中的,允许附在榜末;解元只免府试,四次考试最终落第,依照五次考试的恩例。所试文卷,只有犯御名、庙讳、不成文理的,才黜落。其余都根据文章的优劣排列次序,仍然在一天

试三题。其五举者,止试赋诗。女真进士,亦同此例。承安五年勅:进士四举该恩,词赋、经义当以各科为场数,不得通数。又恩榜人应授官者,监试官于试时具数以奏,特恩者授之。泰和三年,以经义会元与策论、词赋进士不同,若御试被黜,则附榜末,为太优;若同恩例,又与四举者不同。遂定制,依曽经府试解元免府试之例,会试下第,再举直赴御试。

译考试设三道题目。对于连续五次参加科举考试的人,只考赋和诗。女真进士,也遵循这个规定。承安五年下诏:进士连续四次参加科举考试而符合恩荫条件的,词赋科和经义科应当分别计算各自的场次,不得合并计算。另外,恩榜上应当授官的人,监试官在考试时详细统计人数上奏,由皇帝特别恩赐授官。泰和三年,认为经义科会元与策论、词赋科的进士不同,如果在殿试中被黜落,附在榜单末尾,显得过于优待;如果按照恩荫的惯例,又与连续四次参加科举考试的人不同。于是制定制度,依照曾经担任府试解元而免除府试的先例,会试落第后,再次参加科举可直接赴殿试。

制举有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博学宏材、达于従政等科,试无常期。上意欲行,即告天下,聴内外文武六品以下职官无公私过者,従内外五品以上官荐于所属,诏试之。若草泽士徳行为乡里所服者,则従府州荐之。凡试,则先投所业策论三十道于学士院,视其词理优者,委官以羣经子史内出题,一日试论三道,如可则庭试策一道,不拘常务,取其无不通贯者,优等迁擢之。宏词科试诏诰章表、露布檄书,则皆用四六;诫论颂箴、铭序记,则或依古今体,或参用四六。于每举赐第后,进士及在官六品以下无公私罪者,在外荐之,令试策官出题就考,通试四题,分二等迁擢之。二科皆章宗明昌元年所剏者也。

  右辽金取士

元史·选举志》:太宗始取中原,中书令耶律楚材请用儒术选士,従之。九年秋八月,下诏命断事官扎呼岱与山西东路课税所长官刘中歴诸路考试,以论及经义、词赋分为三科,作三日程,専治一科,能兼者聴,但以不失文义为中选。得东平杨奂等凡若干人,皆一时名士。而当世或以为非便,事复中止。

世祖至元四年九月,翰林学士承防王鹗等请行选举法。帝曰:“此良法,其行之。”中书左三部与翰林学士议立程式。十一年十一月,裕宗在东宫时,省臣复启:“谓去年奉防行科举,今将翰林老臣等所议程式以闻。”奉令防准,蒙古进士科及汉人进士科参酌时宜以立制度,事未施行。至二十一年九月,丞相和尔和逊与留梦炎等言。十一月,中书省臣奏,皆以为天下习儒者少,而由刀笔吏得官者多。帝曰:“将若之何?”对曰:“惟贡举取士为便,凡蒙古之士及儒吏、隂阳、医术皆令试举,则用心为学矣。”帝可其奏。继而许衡亦议学校科举之法,罢诗赋,重经学,定为新制。事虽未及行,而选举之制已立。至仁宗皇庆二年十月,中书省臣奏科举事。世祖、裕宗累尝命行,成宗、武宗寻亦有防,今不以闻,恐或有沮其事者。夫取士之法,经学实修已治人之道,词赋乃摛章绘句之学。自隋唐以来,取人専尚词赋,故士习浮华。今臣等所拟,将律赋、省题、诗、小义皆不用,専立徳行明经科,以此取士,庶可得人。帝然之。十一月,乃下诏曰:“惟我祖宗以神武定天下,世祖皇帝设官分职,徴用儒雅,崇学校为育材之地,议科举为取士之方,规模宏逺矣。朕以▯躬▯承丕祚,继志述事,祖训是式。若稽三代以来,取士各有科目,要其本末,举人宜以徳行为首,试艺则以经术为先,词章次之,浮华过实,朕所不取。爰命中书参酌古今,定其条制。其以皇庆三年八月,天下郡县兴其贤者、能者,充赋有司。次年二月,会试京师,中选者朕将亲策焉。具合行事宜于后科▯,每三嵗一次开试举人,従本贯官司于诸色户内推举,年及二十五以上,乡党称其孝悌,朋友服其信义,经明行修之士,结罪保举,以礼敦遣,资诸路府。其或徇私滥举,并应举而不举者,监察御史、肃政亷访司体察究治。”考试程式,蒙古、色目人第一场,经问五条,大学、论语、孟子、中庸内设问,用朱氏章句集注,其义理精明、文词典雅者为中选。第二▯策一道,以时务出题,限五百字以上。汉人、南人第一▯明经经疑二问,大学、论语、孟子、中庸内出题,并用朱氏章句集注,后以已意结之,限三百字以上。经义一道,各治一经,诗以朱氏为主,尚书以蔡氏为主,周易以程氏、朱氏为主,以上三经兼用古注疏,春秋用三▯及胡氏▯礼记用古注疏,限五百字以上,不拘格律。第二塲古赋、诏诰、章表内科一道,古赋、诏诰用古体,章表四六参用古体。第三▯策一道,经史时务内出题,不矜浮藻,惟务直述,限一千字以上。成蒙古、色目人愿试汉人、南人科目中选者,加一等注授。蒙古、色目人作一榜,汉人、南人作一榜。第一名赐进士及第,従六品;第二名以下及第二甲皆正七品;第三甲以下皆正八品。两榜并同。所在官司迟悮开试日期,监察御史、肃政亷访司

译制举设有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博学宏材、达于从政等科目,考试没有固定的时间。皇帝有意举行,就向天下宣告,允许内外文武六品以下没有公私过错的在职官员,由内外五品以上官员向所属部门推荐,下诏进行考试。如果是民间士人,德行被乡里所信服,则由府州推荐。凡是参加考试的,先向学士院投送自己撰写的策论三十篇,看其中文辞义理优秀的人,委派官员从群经子史中出题,一天考论三道,如果合格,就在朝廷考策一道,不局限于日常政务,选取那些无所不通晓的人,给予优等的升迁提拔。宏词科考试诏诰章表、露布檄书,都使用四六骈文;诫论颂箴、铭序记,则有的依照古今文体,有的参用四六骈文。在每次科举赐第之后,进士以及在官六品以下没有公私罪过的人,由外地推荐,令其参加策试,由官员出题考核,通试四题,分为二等予以升迁提拔。这两个科目都是章宗明昌元年创立的。

右辽金取士

《元史·选举志》记载:太宗开始攻取中原,中书令耶律楚材请求用儒术选拔士人,太宗听从了他的建议。九年秋八月,下诏命断事官扎呼岱与山西东路课税所长官刘中遍历各路考试,以论、经义、词赋分为三科,安排三天的日程,专门治一科,能兼治的听任,但以不违背文义作为中选标准。考中东平杨奂等若干人,都是一时的名士。但当时有人认为不便利,事情又中止了。

世祖至元四年九月,翰林学士承旨王鹗等人请求实行选举法。皇帝说:“这是好法,就实行吧。”中书左三部与翰林学士商议制定程式。十一年十一月,裕宗在东宫时,省臣再次启奏:“说去年奉旨实行科举,现在将翰林老臣等人所议定的程式上报。”奉旨批准,蒙古进士科及汉人进士科参酌时宜以建立制度,事情尚未施行。到二十一年九月,丞相和尔和逊与留梦炎等人进言。十一月,中书省臣上奏,都认为天下习儒的人少,而由刀笔吏得官的人多。皇帝说:“将怎么办?”回答说:“只有贡举取士才便利,凡是蒙古之士以及儒吏、阴阳、医术都令其参加科举考试,那么用心求学的人就多了。”皇帝批准了他们的奏请。接着许衡也议论学校科举之法,废除诗赋,重视经学,定为新制。事情虽然没有来得及实行,但选举的制度已经建立。到仁宗皇庆二年十月,中书省臣上奏科举之事。世祖、裕宗屡次命令实行,成宗、武宗不久也有旨意,现在如果不上报,恐怕有人阻挠这件事。取士的方法,经学实在是修养自身治理他人的道理,词赋则是铺陈辞藻雕饰语句的学问。自隋唐以来,取人专门崇尚词赋,所以士风浮华。现在臣等所拟定的,将律赋、省题、诗、小义都不采用,专门设立德行明经科,以此取士,或许可以得到人才。皇帝认为正确。十一月,于是下诏说:“只有我祖宗以神武平定天下,世祖皇帝设官分职,征用儒雅之士,尊崇学校作为培育人才的地方,议论科举作为取士的方法,规模宏远了。朕以微薄的身体继承大业,继承志向叙述事迹,以祖训为准则。考察三代以来,取士各有科目,推究其本末,举人应当以德行为首,考试技艺则以经术为先,词章次之,浮华超过实际,朕所不取。于是命令中书参酌古今,制定条制。就在皇庆三年八月,天下郡县兴起贤能的人,充任赋役的有司。次年二月,在京城会试,中选者朕将亲自策问。符合应当实行的事宜在后面的科目中,每三年一次开试举人,从本贯官司在诸色户内推举,年龄达到二十五岁以上,乡党称颂其孝悌,朋友信服其信义,经明行修之士,结罪保举,以礼敦遣,资助诸路府。如果有徇私滥举,以及应当举荐而不举荐的,监察御史、肃政廉访司体察究治。”考试程式,蒙古、色目人第一场,经问五条,在《大学》、《论语》、《孟子》、《中庸》内设置问题,使用朱氏章句集注,义理精明、文词典雅的为中选。第二场策一道,以时务出题,限五百字以上。汉人、南人第一场明经经疑二问,在《大学》、《论语》、《孟子》、《中庸》内出题,都用朱氏章句集注,后以己意总结,限三百字以上。经义一道,各治一经,《诗》以朱氏为主,《尚书》以蔡氏为主,《周易》以程氏、朱氏为主,以上三经兼用古注疏,《春秋》用三传及胡氏,《礼记》用古注疏,限五百字以上,不拘格律。第二场古赋、诏诰、章表内科一道,古赋、诏诰用古体,章表四六参用古体。第三场策一道,在经史时务内出题,不矜夸浮华辞藻,只务直述,限一千字以上。蒙古、色目人愿试汉人、南人科目中选者,加一等注授。蒙古、色目人作一榜,汉人、南人作一榜。第一名赐进士及第,从六品;第二名以下及第二甲皆正七品;第三甲以下皆正八品。两榜并同。所在官司延误开试日期,监察御史、肃政廉访司

纠弹治罪。流官子孙廕叙并依旧制。愿试中选者,优陞一等。在官未入流品愿试者,聴。若中选之人已有九品以上资级,比附一高加一级注授;若无品级,止依试例従优铨注。乡试处所并其余条目,命中书省议行。于戯经明行修,庶得真儒之用;风移俗易,益臻至治之隆。咨尔多方,体予至意。

译纠察弹劾并治以罪。流官子孙的荫叙仍依照旧制。愿意应试且中选者,优待升迁一等。在官但未入流品愿意应试者,听任其参加。如果中选之人已有九品以上的资级,比照高一级的标准加一级注授;如果没有品级,只依照试例从优铨选注授。乡试的场所以及其余条目,命令中书省议定施行。啊!经学明达、品行修养,才能发挥真正儒者的作用;风俗转变、习俗改良,更能达到大治的隆盛。告知你们各方,体察我的深切用意。

蕙田案:此用四书义取士之始也。唐时试明经,令帖孝经、论语,而孟子不立于学。咸通中,皮日休请以孟子为科,事竟不报。至宋熙宁之世,更以经义试进士,始命専经者兼治论语、孟子。自河南二程子出,表章《学》《庸》,朱子为《大学》《中庸》章句,《论语》《孟子》集注,由是有四书之名。嗣后理学日明,学者始知其为修已治人之切要,共尊信之。而皇庆开科,遂以朱子四书之学首立于学官。自元、明以来,五百年间相承无废,此固儒术之效,而许鲁斋诸人,亦可谓能尊其所闻者矣。又是时,虽罢诗赋,専用经义,然汉人、南人第二▯犹用古赋一首,故中书所定条目,仍令携带《礼部韵略》,惟不用诗及律赋耳。

中书省所定条目,乡试中选者,各给解据,录连取中科文,行省移咨都省,送礼部。腹里宣慰司及各路闗申礼部,拘该监察御史、亷访司,依上录连科文申台,转呈都省,以凭照勘。

  蕙田案此给解咨部

乡试八月二十日,蒙古、色目人试经问五条;汉人、南人明经经疑二问,经义一道。二十三日,蒙古、色目人试策一道;汉人、南人古赋、诏诰、章表、内科一道。二十六日,汉人、南人试策一道。会试省部依乡试例,于次年二月初一日试第一▯,初三日第二▯,初五日第三▯。御试三月初七日,前期奏委考试官二员,监察御史二员,读卷官二员入殿廷考试,每举子一名,集赛岱一人看守。汉人、南人试策一道,限一千字以上成;蒙古、色目人时务策一道,限五百字以上成。

蕙田案:此试期及文字多寡之式。殿廷试士,令集赛岱【犹言畨直人也】防守,亦始于此。

选考试官,行省与宣慰司及腹里各路有行台及亷访司去处,与台宪官一同商议,选差上都、大都,従省部选差在内监察御史,在外亷访司官一员监试。每处差考试官同考试官各一员,并于见任并在间有徳望文学常选官内选差弥封官一员,誊录官一员。选亷干文资正官充之。凡誊录试卷并行移文字,皆用朱书,仍须设法闗防,毋致容私作弊。省部会试,都省选委知贡举、同知贡举官各一员,考试官四员,监察御史二员,弥封、誊録、对读官、监门等官各一员。

蕙田案:此选差试官及执事官。誊录试卷,用朱书,亦始于此。

乡试行省一十一:河南、陜西、辽阳、四川、甘肃、云南、岭北、征东、江、浙江、西、湖、广、宣慰司二;河东、山东、直▯省部路分四:真定、东平、大都、上都。

  蕙田案此乡试省分

天下选合格者三百人赴会试于内,取中选者一百人。内蒙古、色目、汉人、南人分卷考试,各二十五人。蒙古人取合格者七十五人:大都十五人,上都六人,河东五人,真定等五人,东平等五人,山东四人,辽阳五人,河南五人,陜西五人,甘肃三人,岭北三人,江浙五人,江西三人,湖广三人,四川一人,云南一人,征东一人。色目人取合格者七十五人:大都十人,上都四人,河东四人,东平等四人,山东五人,真定等五人,河南五人,四川三人,甘肃二人,陜西三人,岭北一人,辽阳二人,云南二人,征东一人,湖广七人,江浙一十人,江西六人。汉人取合格者七十五人:大都一十人,上都四人,真定等十一人,东平等九人,山东七人,河东七人,河南九人,四川五人,云南二人,甘肃二人,岭北一人,陜西五人,辽阳二人,征东一人。南人取合格者七十五人:湖广一十八人,江浙二十八人,江西二十二人,河南七人。

  蕙田案此进士中额

乡试、会试,许将礼部韵略外,余并不许怀挟文字。差搜检怀挟官一员,每举人一名,差军一名防守;无军人处,差巡军提防擗掠。试院差廉干官一员,度地安置席舍,务令隔逺。仍自试官入院后,常川妨职监押。外门乡试、会试弥封、誊录、对读官下吏人,于各衙门従便差设。

  蕙田案此搜检闗防

试卷不考格犯御名、庙讳及文理纰缪、涂注乙五十字以上者,不考。

  蕙田案此试卷违式

译蕙田按:这是采用四书义理选拔士人的开始。唐代考明经科,要求贴经《孝经》《论语》,而《孟子》未被列入学校教材。咸通年间,皮日休请求将《孟子》列为考试科目,事情最终没有上报批准。到了宋代熙宁年间,改以经义考试进士,才开始命令专攻一经的人兼治《论语》《孟子》。自从河南二程先生出现,表彰《大学》《中庸》,朱熹撰写《大学》《中庸》章句、《论语》《孟子》集注,从此有了“四书”的名称。此后理学日益昌明,学者开始知道它是修身治人的切要之学,共同尊崇信奉它。而皇庆年间开科取士,于是将朱熹的四书之学首先立于学官之中。自元、明以来,五百年间相沿不废,这固然是儒术的功效,而许衡等人,也可以说是能够尊崇他们所听到的道理的人了。又当时,虽然废除了诗赋,专用经义,但汉人、南人第二场仍然使用古赋一首,所以中书省所定的条目,仍令考生携带《礼部韵略》,只是不用诗和律赋罢了。

中书省所定的条目,乡试中选的人,各发给解送凭证,连同录取的中科文章,由行省移文咨报都省,送交礼部。腹里宣慰司及各路关申礼部,拘集该管监察御史、廉访司,依照上述规定连同科文申报台省,转呈都省,以便查核。

蕙田按:这是发给解送凭证并咨报礼部的规定。

乡试在八月二十日,蒙古、色目人考经问五条;汉人、南人考明经经疑二问,经义一道。二十三日,蒙古、色目人考策问一道;汉人、南人考古赋、诏诰、章表、内科一道。二十六日,汉人、南人考策问一道。会试省部依照乡试的例规,在次年二月初一日考第一场,初三日考第二场,初五日考第三场。御试在三月初七日,前期奏请委派考试官二员,监察御史二员,读卷官二员入殿廷考试,每举子一名,集合赛岱一人看守。汉人、南人考策问一道,限一千字以上完成;蒙古、色目人考时务策一道,限五百字以上完成。

蕙田按:这是考试日期及文字多寡的格式。殿廷考试士人,令赛岱(犹言番直人也)防守,也是从这里开始的。

选拔考试官,行省与宣慰司及腹里各路有行台及廉访司的地方,与台宪官一同商议,选拔派遣上都、大都,从省部选拔派遣在内监察御史,在外廉访司官一员监试。每处派遣考试官同考试官各一员,并在现任及闲散中有德望文学的常选官内选拔派遣弥封官一员,誊录官一员。选拔廉洁干练的文职正官充任。凡是誊录试卷和公文往来文字,都用朱笔书写,仍须设法防范,不要致使容许私弊作弊。省部会试,都省选拔委派知贡举、同知贡举官各一员,考试官四员,监察御史二员,弥封、誊录、对读官、监门等官各一员。

蕙田按:这是选拔派遣试官及执事官。誊录试卷,用朱笔书写,也是从这里开始的。

乡试行省有十一处:河南、陕西、辽阳、四川、甘肃、云南、岭北、征东、江、浙江、西、湖、广、宣慰司二处;河东、山东、直隶省部路分四处:真定、东平、大都、上都。

蕙田按:这是乡试的省份。

天下选拔合格者三百人赴内廷参加会试,录取中选者一百人。内蒙古、色目、汉人、南人分卷考试,各二十五人。蒙古人录取合格者七十五人:大都十五人,上都六人,河东五人,真定等五人,东平等五人,山东四人,辽阳五人,河南五人,陕西五人,甘肃三人,岭北三人,江浙五人,江西三人,湖广三人,四川一人,云南一人,征东一人。色目人录取合格者七十五人:大都十人,上都四人,河东四人,东平等四人,山东五人,真定等五人,河南五人,四川三人,甘肃二人,陕西三人,岭北一人,辽阳二人,云南二人,征东一人,湖广七人,江浙十人,江西六人。汉人录取合格者七十五人:大都十人,上都四人,真定等十一人,东平等九人,山东七人,河东七人,河南九人,四川五人,云南二人,甘肃二人,岭北一人,陕西五人,辽阳二人,征东一人。南人录取合格者七十五人:湖广十八人,江浙二十八人,江西二十二人,河南七人。

蕙田按:这是进士的名额。

乡试、会试,允许携带《礼部韵略》,其余都不许怀挟文字。派遣搜检怀挟官一员,每举人一名,派遣军士一名防守;没有军士的地方,派遣巡军提防抢劫。试院派遣廉洁干练的官一员,测量地势安置席舍,务必令其隔开遥远。仍自试官入院后,常常妨碍职守监押。外门乡试、会试弥封、誊录、对读官下的吏人,在各衙门从便差设。

蕙田按:这是搜检防范的规定。

试卷不考格犯御名、庙讳及文理纰缪、涂注乙五十字以上者,不予考录。

蕙田按:这是试卷违式的规定。

誊录所承受试卷,并用朱书誊录正文,实计涂注乙字数,标写对读无差,将朱卷逐旋送考试所,如朱卷有涂注乙字,亦皆标写字数,誊录官书押,▯考校合格,中选人数已定,抄录字号,索上元卷,请监试官、知贡举官同考试官对号闗拆。

译誊录所接收试卷,并用红笔誊写正文,实际计算涂改、增删的字数,标注写明对读无误,将红卷陆续送往考试所。如果红卷中有涂改、增删的字,也都标注写明字数,誊录官书写姓名并画押。考校合格,中选人数已经确定,抄录字号,索取上元卷,请监试官、知贡举官与考试官一同核对字号并拆封。

蕙田案此誊录对读

举人试卷,各人自备三▯文卷,并草卷各一十二幅。于卷首书三代籍贯年甲,前期半月于印卷所投纳。置簿收附,用印钤缝讫,各还举人。

  蕙田案此先期投卷

凡就试之日,日未出,入▯,黄昏纳卷。受卷官送弥封所,撰字号,封弥讫,送誊录所。

  蕙田案此受卷弥封

科举既行之后,若有各路嵗贡及保举儒人等文字到官,并令还赴本乡应试。倡优之家及患废疾、若犯十恶奸盗之人,不许应试。举人于试▯内毋得喧哗,违者治罪,仍殿二举。

  蕙田案此▯规

举人与考试官有五服内亲者,自须回避,仍令同试官考卷。若应避而不自陈者,殿一举。

  蕙田案此亲属回避

乡试、会试,若有怀挟及令人代作者,汉人、南人有居父母丧服应举者,并殿二举。

  蕙田案此怀挟倩代匿丧之禁

国子监学嵗贡生员及伴读出身,并依旧制愿试者聴,中选者于监学合得资品上,従优铨注。

  蕙田案此监生预试

别路附籍防古色目汉人大都上都有恒产住经年深者従两都官司依上例推举就试其余去处冒贯者治罪。

  蕙田案此冒籍之禁

又案元中书省所定科▯条,目皆参用宋金之制,斟酌损益,最为得中。自明以来,相承用之,虽有更定,大略不出乎此。

三月初四日,中书省奏准,以初七日御试举人。于翰林国史院定委监试官及诸执事。初五日,各官入院。初六日,撰策问进呈,俟上采取。初七日,执事者望阙设案于堂前,置策题于上。举人入院搜检讫,蒙古人作一甲,序立礼生导引至于堂前望阙,两拜,赐策题又两拜,各就次。色目人作一甲,汉人、南人作一甲,如前仪。每进士一人,差防古宿衞士一人监视。日午,赐膳。进士纳卷毕,出院。监试官同读卷官,以所对策第其高下,分为三甲,进奏作二榜,用敕黄纸书,揭于内前红门之左右。前一日,礼部告谕中选进士,以次日诣阙前。所司具香案,侍仪舍人唱名谢恩,放榜。择日赐恩荣宴于翰林国史院,押宴以中书省官,凡预试官并预宴、预宴官及进士,并簪华至所居。择日恭诣殿延上谢恩表。次日,诣中书省参见。又择日,进士诣先圣庙行舍菜礼,第一人具祝文行事。刻石题名于国子监。

元统癸酉科廷试进士,稍异其制,左右榜各三人,皆赐进士及第,余赐出身,有差。科举取士,莫盛于斯。后三年,其制遂罢。又七年而复兴,遂稍变程式,减蒙古色目人明经二条,増本经义。易汉南人第一▯四书疑一道,为本经疑,増第二▯古赋外,于诏诰章表内,又科一道。此有元科目取士之制,大略如此。

蕙田案:元自延祐二年设科,至元统元年,凡七科而废。至正二年复科举,至二十六年,凡九科,先后共十有六科。其进士额,多不过百人,少者仅三十余人。

若夫会试下第者,自延祐创设之初,丞相特穆徳尔阿克繖及平章李孟等奏:下第举人年七十以上者,与従七品流官致仕;六十以上者,与教授元有出身者,于应得资品上稍优加之;无出身者,与山长学正。受省劄后,举不为例。今有来迟而不及应试者,未曽区用取防。帝曰:“依下第例恩之,勿着为格。”泰定元年三月,中书省臣奏:下第举人蒙古、色目人年三十以上,并两举不第者,与教授以下与学正、山长;汉人、南人年五十以上,并两举不第者,与教授以下与学正、山长。先有资品出身者,更优加之。不愿仕者,令备国子员。后勿为格,従之。自余下第之士,恩例不可常得。间有试补书吏以登仕籍者,惟已废复兴之后,其法始变。下第者悉授以路府学正及书院山长,又増取乡试备榜,亦授以郡学录及县教谕。于是科举取士得人为盛焉。

  蕙田案下第举人授教职始此

  右元取士

明史·选举志》:明制科目为盛,卿相皆由此出。科目者,沿唐、宋之旧,而稍变其试士之法,専取《四子书》及《易》《书》《诗》《春秋》《礼记》五经命题试士。葢太祖与刘基所定,其文略仿宋经义,然

译蕙田按:这是誊录对读的规矩。

举人的试卷,每人自备正文卷和草稿卷各十二幅。在卷首写明三代、籍贯、年龄,提前半个月送到印卷所交纳。登记在册收好,加盖印章并封好接缝后,再还给举人。

蕙田按:这是提前交纳试卷的规矩。

凡是考试那天,天还没亮就进入考场,黄昏时交纳试卷。受卷官将试卷送到弥封所,编写字号,密封完毕后,送到誊录所。

蕙田按:这是受卷和弥封的规矩。

科举制度实行之后,如果有各路岁贡生以及保举的儒生等文字送到官府,都让他们回到本乡参加考试。倡优之家以及患有残疾、犯有十恶或奸盗罪行的人,不允许参加考试。举人在考场内不得喧哗,违者治罪,并推迟两科录取。

蕙田按:这是考场规矩。

举人与考试官在五服亲属范围内的,必须回避,仍由同试官考阅试卷。如果应当回避而不自行申报的,推迟一科录取。

蕙田按:这是亲属回避的规矩。

乡试、会试,如果有夹带作弊以及让人代考的人,汉人、南人中有居父母丧服却参加科举的,都推迟两科录取。

蕙田按:这是禁止夹带、请人代考和隐瞒丧期的规定。

国子监岁贡生员及伴读出身的人,依照旧制,愿意考试的听凭其参加,中选者在监学应得的资历品级上,从优铨选注授。

蕙田按:这是监生参加考试的规矩。

其他路分附籍的蒙古、色目、汉人大都、上都有恒产且居住多年的人,由两都官司依照上述例子推举参加考试,其余地方冒籍的治罪。

蕙田按:这是禁止冒籍的规定。

又按:元中书省所定的科举条例,都参用宋、金的制度,斟酌损益,最为适中。自明朝以来,沿袭使用,虽然有更改,大致不出于此。

三月初四日,中书省奏准,以初七日皇帝亲自策试举人。在翰林国史院确定委派监试官及各执事官员。初五日,各官进入考场。初六日,撰写策问进呈,等待皇上采纳。初七日,执事人员在堂前面向皇宫设置案桌,将策题放在上面。举人进入考场搜查完毕,蒙古人编为一甲,由礼生引导依次站立于堂前面向皇宫,两次叩拜,赐予策题后又两次叩拜,各自就位。色目人编为一甲,汉人、南人编为一甲,礼仪如前。每进士一人,差蒙古宿卫士一人监视。中午,赐予膳食。进士交纳试卷完毕,退出考场。监试官会同读卷官,根据所对策论评定高下,分为三甲,进奏作两榜,用敕黄纸书写,张贴在内廷红门的左右。前一天,礼部告知中选进士,次日到皇宫前。有关部门备好香案,侍仪舍人唱名谢恩,发布榜文。择日在翰林国史院赐恩荣宴,由中书省官员主持宴会,凡预试官及预宴官和进士,都佩戴花饰到住所。择日恭敬地到殿廷上谢恩表。次日,到中书省参见。又择日,进士到先圣庙行舍菜礼,第一名具祝文行事。在国子监刻石题名。

元统癸酉科廷试进士,稍异其制,左右榜各三人,都赐进士及第,其余赐出身,有差别。科举取士,没有比这更兴盛的了。后三年,其制度就废除了。又七年而复兴,于是稍变程式,减少蒙古、色目人明经两条,增加本经义。将汉人、南人第一场的《四书》疑一道,改为本经疑,增加第二场的古赋外,在诏诰章表内,又加考一道。这是元代科举取士的制度,大致如此。

蕙田按:元自延祐二年设科,到元统元年,共七科而废。至正二年恢复科举,到二十六年,共九科,先后共十六科。其进士名额,多不超过百人,少的仅三十余人。

至于会试落第的人,自延祐创设之初,丞相特穆德尔阿克伞及平章李孟等奏:落第举人年七十以上的,授予从七品流官致仕;六十以上的,授予教授,原有出身的,在应得资历品级上稍优加;无出身的,授予山长、学正。接受省札后,举不为例。现在有来迟而不及应试的,未曾区用取法。皇帝说:“依照落第例恩赐,不要定为常例。”泰定元年三月,中书省臣奏:落第举人蒙古、色目人年三十以上,以及两举不第的,授予教授以下及学正、山长;汉人、南人年五十以上,以及两举不第的,授予教授以下及学正、山长。先前有资历出身的人,更优加。不愿做官的,令备国子员。以后不要定为常例,听从了。其余落第之士,恩例不可常得。间有试补书吏以登仕籍的,只有已废复兴之后,其法始变。落第者悉授以路府学正及书院山长,又增取乡试备榜,也授以郡学录及县教谕。于是科举取士得人为盛焉。

蕙田按:落第举人授教职始此。

右元取士

《明史·选举志》:明代科举制度最为兴盛,卿相都由此而出。科举制度,沿袭唐、宋的旧制,而稍变其试士之法,专取《四子书》及《易》《书》《诗》《春秋》《礼记》五经命题试士。大概是太祖与刘基所定,其文略仿宋经义,然而

代古人语气为之,体用排偶,谓之八股,通谓之制义。

译代替古人的语气来写作,文体采用排比对偶,称为八股,通称为制义。

顾氏炎武曰:经义之文,流俗谓之八股。葢始于成化以后,股者对偶之名也。天顺以前,经义之文不过敷演▯注,或对或散,初无定式,其单句题亦甚少。成化二十三年会试,乐天者保天下文,起讲先提三句,即讲乐天四股,中间过接四句,复讲保天下四股,复收四句,再作大结。▯治九年会试,责难于君谓之恭,文起讲先提三句,即讲责难于君四股,中间过接二句,复讲谓之恭四股,复收二句,再作大结。每四股之中,一反一正,一虚一实,一浅一深,其两扇立格,则每扇之中各有四股,其次第之法亦复如之。故今人相▯谓之八股。若长题则不拘此。嘉靖以后,文体日变,而问之儒生,皆不知八股之何谓矣。发端二句,或三四句,谓之破题,大抵对句为多,此宋人相▯之格。下申其意,作四五句,谓之承题。然后提出夫子为何而发此言,谓之原起。至万歴中,破止二句,承止三句,不用原起。篇末敷演圣人言毕,自摅所见,或数十字,或百余字,谓之大结。明初之制,可及本朝时事,以后功令益宻,恐有借以自▯者,但许言前代,不及本朝。

三年大比,以诸生试之直省,曰乡试,中式者为举人。次年以举人试之京师,曰会试,中式者,天子亲策于廷,曰廷试,亦曰殿试,分一二三甲,以为名第之次。一甲止三人,曰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状元、榜眼、探花之名,制所定也。而士大夫又通以乡试第一为解元,会试第一为会元,二三甲第一为▯胪。云

顾氏炎武曰:举人者,举到之人。《北齐书·鲜于世荣▯以本官判尚书省右仆射事,与吏部尚书袁聿修在尚书省简试举人。《旧唐书·高宗纪》:显庆四年二月乙亥,上亲策试举人;调露元年十二月甲寅,临轩试应岳牧举人,是也。登科则除官,不复谓之举人;而不第则须再举【贑州府志》曰:乡举在宋为▯试,谓之发解第阶之解送南宫会试耳,试不第者须再试,未阶以入仕也。及累举不第,然后有推恩焉,谓之特奏者,不复繋诸乡举矣。元时亦然,至明始定为入仕之途,则一代之新制也。案宋时亦有不须再试而送南宫者,谓之免解进士】不若今人以举人为一定之名也。进士乃诸科目中之一科,而▯中有言举进士者,有言举进士不第者,但云举进士则第不第未可知之辞,不若今人已登科而后谓之进士也。自本人言之,谓之举进士;自朝廷言之,谓之举人。进士即是举人,不若今人以乡试榜谓之举人,会试榜谓之进士也。

蕙田案:解元、会元之名,《金史·选举志》已有之。

子午卯酉年乡试,辰戌丑未年会试。乡试以八月,会试以二月,皆初九日为第一▯,又三日为第二▯,又三日为第三▯。

蕙田案:元代试进士,以子、午、卯、酉年乡试,以寅、申、己、亥年。明初洪武三年庚戌,四年辛亥,再举乡试,亦非子、午、卯、酉年。此制乃洪武十七年所定。

初设科举时,初▯试经义二道,四书义一道,二▯论一道,三▯策一道。中式后十日,复以骑射、书、算、律五事试之。后颁科举定式,初▯试四书义三道,经义四道,四书主朱子集注,易主程▯朱子本义,书主蔡氏▯及古注疏,诗主朱子集▯春秋主左氏、公羊、谷梁三▯及胡安国、张洽▯礼记主古注疏。永乐间颁《四书五经大全》,废注疏不用,其后春秋亦不用张洽▯礼记止用陈澔集説二▯试论一道,判五道,诏诰、表、内科一道。三▯试经史时务策五道。廷试以三月朔,乡试直▯于京府,各省于布政司,会试于礼部。主考乡、会试俱二人,同考乡试四人,会试八人,提调一人,在内京官,在外布政司官。会试礼部官,监试二人,在内御史,在外按察司官。会试御史,供给、收掌试卷、弥封、誊录、对读、受卷及巡绰、监门、搜捡怀挟,俱有定员,各执其事。举子则国子生及府、州、县学生员之学成者,儒士之未仕者,官之末流者,皆由有司申举,性资敦厚,文行可称

译顾炎武说:经义的文章,流俗称之为八股。大概始于成化以后,“股”是对偶的名称。天顺以前,经义的文章不过是敷演注疏,有的对偶有的散体,起初没有固定的格式,单句的题目也很少。成化二十三年会试,题目是《乐天者保天下》,起讲先提三句,接着讲“乐天”四股,中间过接四句,再讲“保天下”四股,然后收束四句,再作大结。治九年会试,题目是《责难于君谓之恭》,起讲先提三句,接着讲“责难于君”四股,中间过接二句,再讲“谓之恭”四股,然后收束二句,再作大结。每四股之中,一反一正,一虚一实,一浅一深,那两扇的立格,则每扇之中各有四股,其次序的方法也同此一样。所以今人互相称之为八股。如果是长题就不拘泥于此。嘉靖以后,文体日益变化,然而问那些儒生,都不知道八股是什么意思了。开头二句,或三四句,称为破题,大概对句居多,这是宋人相传的格式。下面申述其意,作四五句,称为承题。然后提出夫子为何而发此言,称为原起。到了万历年间,破题只限二句,承题只限三句,不用原起。篇末敷演圣人言毕,自抒所见,或数十字,或百余字,称为大结。明初的制度,可以涉及本朝时事,以后功令日益严密,恐怕有人借此自便,只允许谈论前代,不涉及本朝。

三年一次大比,用诸生在各直省考试,叫乡试,考中的称为举人。次年用举人在京师考试,叫会试,考中的,天子亲自策问于朝廷,叫廷试,也叫殿试,分一、二、三甲,作为名次的等级。一甲只有三人,叫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状元、榜眼、探花的名称,是制度所规定的。而士大夫又通称乡试第一为解元,会试第一为会元,二三甲第一为传胪。

顾炎武说:举人,是举到的人。《北齐书·鲜于世荣传》说:以本官判尚书省右仆射事,与吏部尚书袁聿修在尚书省简试举人。《旧唐书·高宗纪》说:显庆四年二月乙亥,皇上亲自策试举人;调露元年十二月甲寅,临轩试应岳牧举人,就是如此。登科就授官,不再称为举人;而不第则须再举。《赣州府志》说:乡举在宋代为解试,称为发解,第阶之解送南宫会试罢了,试不第者须再试,未阶以入仕也。及累举不第,然后有推恩焉,谓之特奏者,不复系诸乡举矣。元时亦然,至明始定为入仕之途,则一代之新制也。案宋时亦有不须再试而送南宫者,谓之免解进士。不像今人以举人为一定之名也。进士乃诸科目中之一科,而史中有言举进士者,有言举进士不第者,但云举进士则第不第未可知之辞,不若今人已登科而后谓之进士也。自本人言之,谓之举进士;自朝廷言之,谓之举人。进士即是举人,不若今人以乡试榜谓之举人,会试榜谓之进士也。

惠田案:解元、会元之名,《金史·选举志》已有之。

子午卯酉年乡试,辰戌丑未年会试。乡试在八月,会试在二月,都以初九日为第一场,又三日为第二场,又三日为第三场。

惠田案:元代试进士,以子、午、卯、酉年乡试,以寅、申、巳、亥年会试。明初洪武三年庚戌,四年辛亥,再举乡试,亦非子、午、卯、酉年。此制乃洪武十七年所定。

初设科举时,第一场试经义二道,四书义一道,第二场论一道,第三场策一道。中式后十日,复以骑射、书、算、律五事试之。后颁科举定式,第一场试四书义三道,经义四道,四书主朱子集注,易主程子、朱子本义,书主蔡氏传及古注疏,诗主朱子集传,春秋主左氏、公羊、谷梁三传及胡安国、张洽传,礼记主古注疏。永乐间颁《四书五经大全》,废注疏不用,其后春秋亦不用张洽传,礼记止用陈澔集说。第二场试论一道,判五道,诏诰、表、内科一道。第三场试经史时务策五道。廷试以三月朔,乡试直隶于京府,各省于布政司,会试于礼部。主考乡、会试俱二人,同考乡试四人,会试八人,提调一人,在内京官,在外布政司官。会试礼部官,监试二人,在内御史,在外按察司官。会试御史,供给、收掌试卷、弥封、誊录、对读、受卷及巡绰、监门、搜捡怀挟,俱有定员,各执其事。举子则国子生及府、州、县学生员之学成者,儒士之未仕者,官之末流者,皆由有司申举,性资敦厚,文行可称。

者应之。其学校训导,専教生徒,及罢闲官吏、倡优之家与居父母丧者,俱不许入试。试卷之首书三代姓名及其籍贯、年甲、所习本经,所司印记。试日入▯讲问代冒者有禁。晚未纳卷,给烛三枝。文字中回避御名、庙号,及不许自序门地。弥封编号作三合字。考试者用墨,谓之墨卷;誊录用硃谓之硃卷。试士之所谓之贡院,诸生席舍谓之号房,人一军守之,谓之号军。试官入院,辄封钥内外门戸在外提调、监试等,谓之外帘官;在内主考、同考,谓之内帘官。廷试用翰林及朝臣文学之优者为读卷官,共阅对策,拟定名次,▯临轩,或如所拟,或有所更定。▯制唱第,状元授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二三甲考选庶吉士者,皆为翰林官;其他或授给事、御史、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太常、国子博士,或授府推官、知州、知县。等官举人、贡生不第入监而选者,或授小京职,或授府佐及州县正官,或授教职,此明一代取士之大略也。

译(前文)应当这样。学校的训导,专门教导学生,以及被罢免闲居的官吏、倡优之家以及正在为父母守丧的人,都不允许参加科举考试。试卷的开头要写明三代姓名及其籍贯、年龄、所习本经,由主管官员加盖印记。考试当天,禁止入内讲问、代考冒名者。傍晚尚未交卷,发给蜡烛三枝。文字中要回避皇帝名讳、庙号,也不允许自述门第出身。弥封编号采用“三合”字样。考试者用墨笔书写,称为墨卷;誊录人员用红笔誊写,称为朱卷。考场称为贡院,考生的座位称为号房,每间由一名士兵看守,称为号军。考官进入考场后,随即封锁内外门户,在外面的提调、监试等官员,称为外帘官;在内面的主考、同考官员,称为内帘官。殿试选用翰林及朝臣中文学优秀的人担任读卷官,共同审阅对策,拟定名次,皇帝亲临殿前,有时按照拟定名次,有时有所更改。皇帝颁布制书宣布名次,状元授予修撰,榜眼、探花授予编修,第二、三甲中选拔为庶吉士的人,都成为翰林官;其他或授予给事中、御史、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太常寺、国子监博士,或授予府推官、知州、知县等官职。举人、贡生落第进入国子监而被选拔的,或授予小京官,或授予府佐及州县正官,或授予教职,这是明朝一代选拔士人的大概情况。

初,太祖起事,首罗贤才。呉元年,设文武二科取士之令,使有司劝谕民间秀士及智勇之人,以时勉学,俟开举之嵗,▯贡京师。洪武三年,诏曰:“汉、唐及宋取士,各有定制,然但贵文学,而不求徳艺之全。前元待士甚优,而权豪势要,每纳奔竞之人,夤缘阿附,辄窃仕禄。其怀才抱道者,耻与并进,甘隠山林而不出,风俗之弊,一至于此。”自今年八月始,特设科举,务取经明行修、博通古今、名实相称者,朕将亲策于廷,第其高下,而任之以官,使中外文臣皆由科举而进,非科举者毋得与官。于是京师、行省各举乡试,直▯贡额百人,河南、山东、山西、陜西、北平、福建、江西、浙江、湖广皆四十人,广西、广东皆二十五人,才多或不及者,不拘额数。高丽、安南、占城,诏许其国士子于本国乡试贡赴京师。明年会试,取中一百二十名,帝亲制策问,试于奉天殿,擢呉伯宗第一。午门外张挂黄榜,奉天殿宣谕,赐宴中书省,授伯宗为礼部员外郎,余以次授官有差。时以天下初定,令各行省连试三年,且以官多缺员,举人俱免会试赴京聴选。又擢其年少俊异者张唯、王辉等为翰林院编修,萧韶为秘书监直长,令入禁中文华堂肄业。太子赞善大夫宋濓等为之师。帝聴政之暇,辄幸堂中评其文字优劣,日给光禄寺酒馔,每食皇太子、亲王迭为之主,赐白金、弓矢、鞍马及冬夏衣,宠遇之甚厚。既而谓所取多后生少年,能以所学措诸行事者寡,但令有司察举贤才而罢科举不用。至十五年复设,十七年始定科举之式,命礼部颁行各省,后遂以为永制,而荐举渐轻,久且废不用矣。十八年廷试,擢一甲进士丁显等为翰林修撰,二甲马京等为编修,呉文为检讨,进士之入翰林自此始也。使进士观政于诸司,其在翰林、承敕、监等衙门者曰庶吉士,进士之为庶吉士,亦自此始。也,其在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者,仍称进士。观政进士之名,亦自此始也。

乡试之额,洪武十七年诏不拘额数,従实克贡。洪熙元年始有定额,其后渐増。至正统间,南北直▯定以百名,江西六十五名,他省又自五而杀至云南二十名为最少。嘉靖间増至四十,而贵州亦二十名。庆歴、启祯间,两直▯益増至一百三十余名,他省渐増,无出百名者。交阯初开,以十名为额,迨弃其地乃止。

会试之额,国初无定,少至三十二人。其多者,若洪武乙丑,永乐丙戌,至四百七十二人。其后或百名,或二百名,或二百五十名,或三百五十名,増损不一,皆临期奏请定夺。至成化乙未,而后率取三百名。有因题请及恩诏而广五十名或百名者,非恒制也。

蕙田案:会试中额,临期奏请,始于此。

初制礼闱取士不分南北。自洪武丁丑考官刘三吾白信蹈所取宋琮等五十二人皆南士。三月廷试擢陈防为第一。帝怒所取之偏。命侍读张信等十二人覆阅。防亦与焉。帝犹怒不已。悉诛信蹈及信防等。戍三吾于邉。亲自阅卷取任伯安等六十一人。六月复廷试以韩克忠为第一。皆北士也。然讫永乐间未尝分地而取。洪熙元年仁宗命杨士竒等定取士之额。南人十六。北人十四。宣徳正统间分为南北中卷。以百人为率。则南取五十五名。北取三十五名。中取十名。景泰初诏书遵永乐间例。二年辛未礼部方奉行。而给事中李侃争之。言部臣欲専以文词多取南人。刑部侍郎罗绮亦助侃言。事下礼部覆奏。臣等奉诏书非私请也。景帝命遵诏书不従侃议。未防给事中徐廷章复请依正统间例。五年甲戌会试礼部奏请裁定。于是复従廷章言。分南北中卷。南卷应天及苏松等府浙江江西福建湖广广东。北卷顺天山东山西河南陜西。中卷四川广西云南贵州及鳯阳庐州二府滁徐和三州也。成化二十二年万安当国。周洪谟为礼部尚书。皆四川人。乃因布政使潘稹之请。南北各减二名以益于中。▯治二年复従旧制。嗣后相沿不改。惟正徳三年给事中赵铎承刘瑾指。请广河南陜西山东西乡试之额。乃増陜西为百

译起初,太祖兴起义事,首要招罗贤才。吴元年,颁布设立文武两科选拔士人的命令,让有关部门劝谕民间的优秀人才及智勇双全之人,按时勉力学习,等待开科取士的年份,贡入京师。洪武三年,下诏说:“汉、唐及宋选拔士人,各有定制,然而只看重文学,而不追求道德与才艺的完备。前元对待士人非常优厚,但权贵豪强,常常接纳奔走钻营之人,攀附阿谀,便窃取官职俸禄。那些怀才抱道的人,耻于与他们同进,甘愿隐居山林而不出来,风俗的败坏,竟到了这种地步。”从今岁八月开始,特别设立科举,务必选取经义精通、品行修养、博通古今、名实相符的人,朕将在朝廷亲自策问,评定其高下,并授予官职,使内外文臣都由科举晋升,非科举出身者不得授予官职。于是京师、行省各自举行乡试,直隶定额百人,河南、山东、山西、陕西、北平、福建、江西、浙江、湖广都是四十人,广西、广东都是二十五人,人才多或少于定额的,不拘泥于名额。高丽、安南、占城,诏令允许其国士子在本地乡试后贡入京师。第二年会试,录取一百二十名,皇帝亲自制定策问,在奉天殿考试,提拔吴伯宗为第一名。在午门外张挂黄榜,在奉天殿宣谕,在中书省赐宴,授予吴伯宗礼部员外郎,其余按次序授予不同官职。当时因为天下初定,命令各行省连续三年举行考试,而且因为官员多有空缺,举人都免除会试直接赴京听候选任。又提拔其中年轻俊异者张唯、王辉等为翰林院编修,萧韶为秘书监直长,让他们进入禁中文华堂学习。太子赞善大夫宋濂等人为他们的老师。皇帝听政闲暇时,就驾临文华堂评定他们文章的优劣,每天由光禄寺供给酒食,每次吃饭皇太子、亲王轮流做主人,赏赐白金、弓矢、鞍马及冬夏衣物,宠遇非常优厚。不久,皇帝认为所录取的多是后生少年,能将所学付诸实践的人很少,于是只命令有关部门察举贤才而停止科举不再使用。到洪武十五年恢复设立,十七年才确定科举的格式,命令礼部颁行各省,后来便作为永久制度,而荐举逐渐被轻视,很久以后就废弃不用了。洪武十八年廷试,提拔一甲进士丁显等为翰林修撰,二甲马京等为编修,吴文为检讨,进士进入翰林院从此开始。让进士在各司观政,其中在翰林、承敕、监等衙门的称为庶吉士,进士成为庶吉士,也从此开始。在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的,仍称进士。观政进士的名称,也从此开始。

乡试的名额,洪武十七年诏令不拘名额,按实际能力贡入。洪熙元年才有定额,其后逐渐增加。到正统年间,南北直隶定为百名,江西六十五名,其他省份从五人递减至云南二十名为最少。嘉靖年间增加到四十人,而贵州也是二十人。庆历、启祯年间,两直隶增加到一百三十余人,其他省份逐渐增加,没有超过百人的。交阯初开时,以十人为定额,等到放弃那片土地才停止。

会试的名额,建国初期没有定数,少至三十二人。多的时候,如洪武乙丑年,永乐丙戌年,多达四百七十二人。其后有的百人,有的二百人,有的二百五十人,有的三百五十人,增减不一,都是临期奏请定夺。到成化乙未年,而后通常录取三百人。有因奏请及恩诏而增加五十人或百人者,不是常规制度。

蕙田案:会试录取名额,临期奏请,始于此时。

起初制度,礼部取士不分南北。自从洪武丁丑年考官刘三吾、白信蹈所取的宋琮等五十二人都是南方士人。三月廷试提拔陈防为第一名。皇帝愤怒所取偏颇。命令侍读张信等十二人覆阅。陈防也参与其中。皇帝仍然愤怒不止。全部诛杀白信蹈及张信、陈防等人。将刘三吾戍守边疆。亲自阅卷录取任伯安等六十一人。六月再次廷试以韩克忠为第一名。都是北方士人。然而直到永乐年间未曾分地域录取。洪熙元年仁宗命令杨士奇等确定取士名额。南方人十六,北方人十四。宣德、正统年间分为南、北、中卷。以百人为比例。则南方取五十五名,北方取三十五名,中间取十名。景泰初年诏书遵行永乐年间例。二年辛未年礼部才奉行。而给事中李侃争辩。说部臣想专门以文词多取南方人。刑部侍郎罗绮也助李侃说话。事情下达礼部覆奏。臣等奉诏书并非私请。景帝命令遵行诏书不听从李侃意见。不久给事中徐廷章又请求依照正统年间例。五年甲戌年会试礼部奏请裁定。于是又听从徐廷章话。分南、北、中卷。南卷应天及苏松等府、浙江、江西、福建、湖广、广东。北卷顺天、山东、山西、河南、陕西。中卷四川、广西、云南、贵州及凤阳、庐州二府、滁、徐、和三州。成化二十二年万安当权。周洪谟为礼部尚书。都是四川人。于是因布政使潘稹的请求。南北各减二名以增益中卷。正德二年又恢复旧制。嗣后相沿不改。只有正德三年给事中赵铎秉承刘瑾旨意。请求扩大河南、陕西、山东、山西乡试名额。于是增加陕西为百

。河南为九十五。山东西俱九十。而以会试分南北中卷为不均。乃増四川额十名并入南卷。其余并入北卷。南北均取一百五十名。葢瑾陜西人而阁臣焦芳河南人。票防相附和各徇其私。瑾芳败旋复其旧。

译河南取九十五名,山东、山西各取九十名。因为会试分设南、北、中卷被认为不公平,于是增加四川录取名额十名,并入南卷;其余的并入北卷。南、北两卷各录取一百五十名。这是因为刘瑾是陕西人,而内阁大臣焦芳是河南人,他们通过票拟和防范相互勾结,各自徇私。刘瑾和焦芳败落后,随即恢复了原来的制度。

蕙田案:分路取士之例,宋、金、元已有之;南北中卷之分,则自明代始。

初制,两京乡试主考皆用翰林,而各省考官先期于儒官儒士内聘明经公正者为之,故有不在朝列累秉文衡者。景泰三年,令布按二司同巡按御史推举见任教官,年五十以下、三十以上、文学亷谨者,聘充考官。于是教官主试遂为定例。其后有司徇私聘取,或非其人,监临官又往往侵夺其职掌。成化十五年,御史许进请各省俱视两京例,特命翰林主考。帝谕礼部严饬私▯而不従。其请屡戒外帘官毋夺主考权,考官不当则举主连坐。又令提学考定教官等第,以备聘取。然相沿既久,积习难移。▯治十四年,掌国子监谢铎言:考官皆御史方面所辟召,职分既卑,聴其指使,以外帘官预定去取,名为防闲,实则闗节,而科举之法坏矣。乞敕两京大臣各举部属等官素有大望者,每省差二员主考,庶防前弊可革。时未能従。嘉靖七年,用兵部侍郎张璁言,各省主试皆遣京官或进士,每省二人驰往。初,两京房考亦皆取教职,至是命各加科部官一员,阅两科。两京房考复罢科部勿遣,而各省主考亦不遣京官。至神宗十一年,诏定科▯事宜,部议复举张璁之説,言彼时因主考与监临官礼节小嫌,故行止二科而罢,今宜仍遣廷臣。由是浙江、江西、福建、湖广皆用编修检讨,他省用科部官,而同考亦多用甲科教职,仅取一二而已。葢自嘉靖二十五年従给事中万虞恺言,各省乡试精聘教官,不足则聘外省推官知县以益之。四十三年,又従南京御史奏,两京同考用京官进士,易诗书各二人,春秋礼记各一人,其余乃参用教官。神宗四年,复议两京同考教官衰老者遣回北京,取足于观政进士,▯补甲科。南京于附近知县推官取用。至是教官益绌。初制,会试同考八人,三人用翰林,五人用教职。景泰五年,従礼部尚书胡濙请,俱用翰林部曺其后房考渐増至正徳六年,命用十七人,翰林十一人,科部各三人,分诗经房五,易经书经各四,春秋礼记各二。嘉靖十一年,礼部尚书夏言论科▯三事,其一言会试同考例用讲读十一人,今讲读止十一人,当尽入▯,方足供事,乞于部科再简三四人,以补翰林不足之数。世宗命如所请,然偶一行之,辄如其旧。神宗十一年,以易卷多,减书之一,以増于易。十四年,书卷复多,乃増翰林一人,以补书之缺。至四十四年,用给事中余懋孳奏,诗易各増一房,共为二十房,翰林十二人,科部各四人。至明末不变。

洪武初,赐诸进士宴于中书省。宣徳五年,赐宴于中军都督府。八年,赐宴于礼部。自是遂着为令。

歴科事迹稍异者,永乐初,兵革仓猝。元年癸未,始令各省乡试。二年甲申,会试,以事变不循午未之旧。七年己丑,会试中陈燧等九十五人。成祖方北征,皇太子令送国子监进学,俟车驾还京,廷试。九年辛卯,始擢萧时中第一。宣徳五年庚戌,帝临轩发策毕退,御武英殿谓翰林儒臣曰:「取士不尚虚文,有若刘蕡、苏轼辈直言抗论,朕当显庸之。」乃赋策士歌以示读卷官,顾所擢第一人林震亦无所表见也。八年癸丑,廷试第一人曺鼐由江西泰和典史会试中式。正统七年壬戌,刑部吏南昱公陵驿丞郑温亦皆中式。十年乙丑,会试廷试皆商辂第一。辂淳安人,宣宗末年乙卯浙榜第一人,三试皆第一,士子艳称为三元。明代惟辂一人而已。廷试读卷尽用甲科,而是年兵部尚书徐晞、户部侍郎奈亨乃吏员。天顺元年丁丑,读卷左都御史杨善乃译字生,时犹未甚拘流品也。迨后无杂流会试及为读卷官者矣。七年癸未,试日▯屋火,死者九十余人,俱赠进士出身,改期八月会试。明年甲申三月始廷试,时英宗已崩,宪宗以大丧未逾嵗,御西角门策之。正徳三年戊辰,太监刘瑾录五十人姓名以示主司,因广五十之额。十五年庚辰,武宗南巡未及廷试,次年世宗即位,五月御西角门策之,擢杨维聪第一,而张璁即是榜进士也。六七年间,当国用事,权侔人主矣。嘉

译蕙田按:分路取士的体例,宋、金、元时已有;而将试卷分为南、北、中卷,则是从明代开始的。

起初的制度,两京乡试的主考官都任用翰林官,而各省考官则预先从儒官、儒士中聘请通晓经义且公正的人担任,因此有不在朝廷任职却多次执掌文衡的人。景泰三年,命令布政使司和按察使司会同巡按御史推举现任教官,年龄在五十岁以下、三十岁以上,且文学优长、廉洁谨慎的人,聘请他们担任考官。于是教官主持考试便成为定例。后来有关部门徇私聘请,或者所聘非人,监临官又往往侵夺考官的职权。成化十五年,御史许进请求各省都参照两京的体例,特别任命翰林官为主考官。皇帝告诫礼部严厉斥责私相授受而不听从的现象。他屡次请求告诫外帘官不要夺去主考官的权力,考官任命不当则举荐人连坐受罚。又命令提学官考定教官的等级,以备聘请选用。然而沿袭已久,积习难改。弘治十四年,掌国子监谢铎说:“考官都是御史方面所征召的,职位既低,听任他们指使,由外帘官预先决定录取与否,名义上是防止徇私,实际上是搞关节,科举的法度就败坏了。请求敕令两京大臣各自举荐部属等官中一向有威望的人,每省派遣二人主考,或许以前的弊端可以革除。”当时未能听从。嘉靖七年,采纳兵部侍郎张璁的建议,各省主试都派遣京官或进士,每省二人前往。起初,两京的房考也都选用教职人员,至此命令各加派科道部院官一员,阅试两科。两京房考又罢免科道部院官不派遣,而各省主考也不派遣京官。到神宗万历十一年,诏令确定科举事宜,部议再次举出张璁的说法,说那时因为主考与监临官在礼节上有小嫌隙,所以试行两科就停止了,现在应当仍然派遣朝廷大臣。于是浙江、江西、福建、湖广都使用编修、检讨,其他省使用科道部院官,而同考官也多使用甲科出身的教职人员,仅取用一二人而已。大概自嘉靖二十五年听从给事中万虞恺的建议,各省乡试精心聘请教官,不足则聘请外省推官、知县来补充。四十三年,又听从南京御史的奏请,两京同考官使用京官进士,易、诗、书各二人,春秋、礼记各一人,其余才参用教官。神宗万历四年,再次议定两京同考官中教官衰老者遣回北京,从观政进士中取足,补充甲科。南京从附近知县、推官中取用。至此教官更加不足。起初的制度,会试同考官八人,三人用翰林,五人用教职。景泰五年,听从礼部尚书胡濙的请求,都使用翰林、部院官。后来房考逐渐增加到正德六年,命令使用十七人,翰林十一人,科道部院各三人,分诗经房五,易经、书经各四,春秋、礼记各二。嘉靖十一年,礼部尚书夏言陈述科举三事,其中一事说会试同考官例用讲读官十一人,现在讲读官只有十一人,应当全部进入考场,才足以供职,请求在部院科道再简选三四人,以补充翰林不足的人数。世宗命令照所请办理,然而偶尔实行一次,就恢复旧制。神宗万历十一年,因为易卷多,减少书经一房,增加到易经。十四年,书卷又增多,于是增加翰林一人,以补充书经的缺额。到四十四年,采纳给事中余懋孳的奏议,诗、易各增加一房,共为二十房,翰林十二人,科道部院各四人。到明末没有改变。

洪武初年,在中书省赐诸进士宴会。宣德五年,在中军都督府赐宴。八年,在礼部赐宴。从此便著为法令。

历科事迹稍有不同的是,永乐初年,战事仓促。元年癸未,开始命令各省举行乡试。二年甲申,举行会试,因为事变不遵循午未年的旧例。七年己丑,会试录取陈燧等九十五人。成祖正在北征,皇太子命令送国子监进学,等候车驾回京,举行廷试。九年辛卯,才擢升萧时中为第一。宣德五年庚戌,皇帝临轩发策完毕退下,在武英殿对翰林儒臣说:“取士不崇尚虚文,有像刘蕡、苏轼那样直言抗论的人,我当显用他们。”于是赋策士歌给读卷官看,顾所擢升的第一人林震也没有表现出什么。八年癸丑,廷试第一人曹鼐由江西泰和典史会试中式。正统七年壬戌,刑部吏南昱、公陵驿丞郑温也都中式。十年乙丑,会试、廷试都是商辂第一。商辂是淳安人,宣宗末年乙卯浙江榜第一人,三次考试都第一,士子艳称为三元。明代只有商辂一人而已。廷试读卷官全部使用甲科出身的人,而这一年兵部尚书徐晞、户部侍郎奈亨却是吏员。天顺元年丁丑,读卷左都御史杨善是译字生,当时还不太拘泥于流品。等到后来就没有杂流参加会试以及担任读卷官的了。七年癸未,考试日考场房屋起火,死者九十余人,都赠进士出身,改期八月会试。明年甲申三月才开始廷试,当时英宗已崩,宪宗因为大丧未满一年,在西角门策问。正德三年戊辰,太监刘瑾录五十人姓名给主司看,因此扩大五十人的名额。十五年庚辰,武宗南巡来不及廷试,次年世宗即位,五月在西角门策问,擢升杨维聪为第一,而张璁就是这一榜的进士。六七年间,当国用事,权侔人主了。嘉

靖十四年乙未,亲制策问,手自批阅,擢韩应龙第一,降谕论一甲三人及三甲第一名次前后之由。礼部因以圣谕列登科录之首,而十二人对策俱以次刋刻。二十年辛丑,考选庶吉士,题文曰「原政」,诗曰「读大明律」,皆钦降也。四十四年乙丑,廷试帝始不御殿。神宗时,御殿益稀矣。天启二年壬戌,会试命大学士何宗彦、朱国祚为主考。故事阁臣典试,翰詹一人副之。国祚疏辞,帝曰:「今嵗朕」首科特用二辅臣,以光重典,卿不必辞。嗣后二辅臣典试为常。崇祯七年甲戌,知贡举礼部侍郎林釪言:举人顔茂猷文兼五经,作二十三义。帝念其该洽,许送内帘。茂猷中副榜,特赐进士,以其名另为一行,刻于试录第一名之前。五经中式者,自此不絶矣。

译万历十四年乙未,皇帝亲自制定策问题目,亲手批阅答卷,提拔韩应龙为第一名,并降下谕旨论述一甲三人以及三甲第一名名次排列前后的缘由。礼部因此将圣谕列在登科录的篇首,而那十二人的对策文章也都按次序刊刻。万历二十年辛丑,考选庶吉士,题目文章定为“原政”,诗题为“读大明律”,都是皇帝钦定降下的。万历四十四年乙丑,廷试时皇帝才开始不亲临大殿。到了神宗时期,皇帝亲临大殿的情况更加稀少了。天启二年壬戌,会试任命大学士何宗彦、朱国祚担任主考官。按照旧例,内阁大臣主持考试,翰林院或詹事府的一人作为副手。朱国祚上疏推辞,皇帝说:“今年朕首次特别任用两位辅臣,以彰显大典的隆重,你不必推辞。”从此以后,两位辅臣共同主持考试成为常例。崇祯七年甲戌,担任知贡举的礼部侍郎林釪进言说:举人颜茂猷的文章兼通五经,写了二十三篇义理文章。皇帝考虑到他学识渊博通达,允许送交内帘评阅。颜茂猷考中副榜,皇帝特别赐予他进士出身,将他的名字单独列为一行,刻在试录第一名的前面。五经考中者,从此以后便没有断绝了。

王圻续通考:明初令有司保举人材,即古乡举里选之遗意。累朝下诏,亦必及之。太祖洪武庚子,遣使征宋濓、刘基、章溢、叶琛至金陵。元年,诏起怀才抱徳隠于岩穴之士,遣夏原吉等分行天下访求贤才。六年,命礼部访求贤士于天下。上曰:「古之圣王,恒汲汲于求贤。若高宗之于傅説,文王之于吕尚。二君者,岂其智之不足,而遑遑于版筑鼔刀之徒?实以天下之大,非人君之所能独理,而贤才不备,不足以为治也。今山林之士,岂无徳行文艺有足称者?宜令有司以礼起送至京,朕将任用之以圗至治。」是年罢科举,専用辟荐。其目有明经行修,有懐才抱徳,有贤良方正,有人才,有孝亷。乡举于朝,而各省贡士皆卒业太学,以次除用。葢罢进士之科者十有余年,时既不喜文士,又以初立辟荐法行之甚严,每举者至京,上亲校阅,不称防辄坐举主,往往有谪戍者。至洪武十五年复开科。

蕙田案:明初荐举之目,曰聪明正直,曰贤良方正,曰孝弟力田,曰儒士,曰孝亷,曰秀才,曰人才,曰耆民,皆见于史志者,与王圻所举略有不同。自科举既复之后,仍不废荐举。建文、永乐间,犹有以荐举起家,内授翰林,外授藩司者。宣徳以后,进士之科日重,间下求贤之诏,亦徒应故事而已。至如天顺之呉与弼,成化之陈献章,皆以理学名儒,特膺征辟,此又以人而重者也。

  右明取士

  五礼通考卷一百七十五

<经部,礼类,通礼之属,五礼通考》>

  钦定四库全书

  五礼通考卷一百七十六

  刑部尚书秦蕙田撰

  嘉礼四十九

  学礼

蕙田案:养老之礼,自虞、夏、殷以来,已重之;至周而大备。其所养之老有三:曰国老,曰庶老,曰死政之老。每嵗仲春、季春、仲秋之月,天子亲视学,大合乐,择公卿大夫之致仕有贤徳者,以为三老、五更。天子袒而割牲,执醤而馈,执爵而酳,尊之如父兄。其羣老皆设席位,礼之如众賔,欲陈孝弟以教天下也。其余如简,不帅教,出征受成于学,以讯馘告。凡天子有事于学,必举养老之礼;而诸侯之国及乡遂之吏,亦皆得养老于学焉。若庶人之老,不能徧养于学,则有引年复除之令,而又制民田里,教之树畜,导其妻子,使养其老,孟子所谓「善养老者」是也。养老之礼,散见于《月令》《王制》《祭义》《内则》《乐记》诸篇,而《文王世子》尤为详备。今以类编入《学礼》,而经▯所载优老之事,亦附焉。后世举视学养老之典者,惟后汉及魏与后魏及周;至于优礼高年之事,则歴代史册皆不絶书。今并搜辑以着于篇。

礼记·祭义》:先王之所以治天下者五,贵老,为其近于亲也;敬长,为其近于兄也。是故至孝近乎王,虽天子必有父;至弟近乎霸,虽诸侯必有兄【注:天子有所父事,诸侯有所兄事,谓养三老五更也】昔者有虞氏贵徳而尚齿,夏后氏贵爵而尚齿,殷人贵富而尚齿,周人贵亲而尚齿【注:贵,谓燕赐有加于诸臣也;尚,谓有事尊之于其党也。臣能世禄曰富。舜时多仁圣有徳,后徳则在小官,疏此论四代弟顺尚齿之义。虞氏帝徳▯大,故贵徳,徳之中年高者在前,是徳中尚齿。夏后氏尚功,功高则爵高,既贵其爵,徳虽下而爵高者则贵之,于贵爵之中年高者在前,故云尚齿。殷家累世有功,世爵而富,乃贵之,亦年高者在前。周人敬爱弥狭,殷人疏而富者犹贵之,周人于已有亲乃贵之,就此之中亦年高者在前】

【辅氏广曰:有徳者必有爵,有爵者必有富,此虞、夏、殷之所贵如此。至于周,则又厚亲以反本焉,此世变使然,圣人因时定制也。若夫年齿之尚,行乎万世而不可变者】

虞夏殷周天下之盛王也,未有遗年者。年之贵乎天下,久矣。次乎事亲也【注:言其先老也。疏:次乎事亲者,言贵年之次第,近乎事亲之孝。吕氏澄曰:此承上文申言四代皆尚齿之义。遗,谓忽忘之与违其亲之违同年即齿也。四代之所贵,虽有不同,而其尊年尚齿则一。葢年齿

译王圻《续通考》记载:明朝初年,朝廷命令地方官员保举人才,这继承了古代乡举里选制度的遗意。历代皇帝下诏,也必定会提及此事。太祖洪武庚子年,派遣使者征召宋濂、刘基、章溢、叶琛到金陵。洪武元年,下诏起用那些怀才抱德、隐居在山野岩穴中的士人,派遣夏原吉等人分赴天下访求贤才。洪武六年,命令礼部在天下访求贤士。皇上说:“古代的圣王,总是急切地求取贤才。像高宗对待傅说,文王对待吕尚。这两位君主,难道是智慧不足,而匆忙地去寻找那些从事版筑和鼓刀劳作的人吗?实在是因为天下如此广大,不是君主一个人所能独自治理的,如果贤才不充足,就无法实现良好的治理。如今山林中的士人,难道没有德行和文艺值得称道的吗?应当命令地方官员以礼相待,将他们起用并送到京城,我将任用他们来谋求大治。”这一年废除了科举,专门采用辟荐制度。辟荐的名目有明经行修、怀才抱德、贤良方正、人才、孝廉。在朝廷进行乡举,而各省贡士都在太学完成学业,按次序授官任用。大概废除进士科有十多年,当时朝廷不喜欢文士,又因为刚建立辟荐法,执行得非常严格,每次被举荐的人到达京城,皇上亲自考核,如果不称职就治举荐人的罪,往往有被贬谪戍边的。到洪武十五年恢复科举。

秦蕙田按语:明朝初年荐举的名目,有聪明正直、贤良方正、孝弟力田、儒士、孝廉、秀才、人才、耆民,这些都见于史志,与王圻所列举的略有不同。自从科举恢复之后,荐举制度仍然没有废除。建文、永乐年间,还有通过荐举起家,在内授翰林,在外授藩司的。宣德以后,进士科日益重要,偶尔下诏求贤,也只是应付故事罢了。至于像天顺年间的吴与弼,成化年间的陈献章,都是因理学名儒的身份,特别受到征辟,这是因为看重其人。

以上是关于明代取士的内容。

《五礼通考》卷一百七十五

<经部,礼类,通礼之属,《五礼通考》>

钦定四库全书

《五礼通考》卷一百七十六

刑部尚书秦蕙田撰

嘉礼四十九

学礼

秦蕙田按语:养老的礼仪,从虞、夏、殷以来,就已经重视;到周代而大为完备。所供养的老人有三类:叫国老,叫庶老,叫死政之老。每年仲春、季春、仲秋之月,天子亲自视察学校,大规模合奏音乐,挑选退休的公卿大夫中有贤德的人,作为三老、五更。天子袒露左臂割牲,拿着酱料进献,拿着酒杯漱口,尊敬他们如同父兄。其他的群老都设置席位,礼遇他们如同众宾客,想要陈述孝悌来教化天下。其余如简选、不听从教化、出征受成于学、以讯馘告等。凡是天子在学校有事,必定举行养老之礼;而诸侯的国家以及乡遂的官吏,也都能够在学校养老。至于平民中的老人,不能全部在学校供养,就有按年龄减免赋役的命令,又制定百姓的田里制度,教导他们种植畜牧,引导他们的妻子儿女,使他们供养老人,这就是孟子所说的“善养老者”。养老之礼,散见于《月令》《王制》《祭义》《内则》《乐记》等篇,而《文王世子》尤为详细完备。现在分类编入《学礼》,而经文中所载的优待老人的事情,也附在后面。后世举行视察学校养老典礼的,只有后汉以及魏与后魏以及周;至于优待高龄老人的事情,则历代史册都不曾断绝记载。现在一并搜集辑录以著于篇。

《礼记·祭义》:先王用来治理天下的五种方法,尊重老人,是因为他们接近于亲人;敬重长辈,是因为他们接近于兄长。因此极致的孝近乎王道,虽然天子也必定有父亲;极致的悌近乎霸道,虽然诸侯也必定有兄长【注:天子有所父事,诸侯有所兄事,是指供养三老五更】从前有虞氏尊重德行而崇尚年长,夏后氏尊重爵位而崇尚年长,殷人尊重财富而崇尚年长,周人尊重亲属而崇尚年长【注:贵,是指在宴饮赏赐上对诸臣有所加恩;尚,是指在有事时在其党羽中尊奉他们。臣能世代享有禄位叫富。舜时多仁圣有德,后德则在小官,疏解此处论述四代悌顺尚齿之义。虞氏帝德极大,所以贵德,德中年高者在前,是德中尚齿。夏后氏崇尚功绩,功高则爵高,既然贵其爵,德虽下而爵高者则贵之,在贵爵之中年高者在前,所以说尚齿。殷家累世有功,世爵而富,乃贵之,也是年高者在前。周人敬爱范围更窄,殷人疏远而富者犹贵之,周人于已有亲乃贵之,就此之中也是年高者在前】

【辅氏广说:有德者必有爵,有爵者必有富,这是虞、夏、殷所贵的情况。至于周,则又厚待亲属以反本,这是世变使然,圣人因时定制。至于年齿之尚,行乎万世而不可变】

虞夏殷周是天下盛世的君王,没有遗漏年长者的。年长之贵于天下,已经很久了。仅次于事亲【注:言其先老也。疏:次乎事亲者,言贵年之次第,近乎事亲之孝。吕氏澄说:此承上文申言四代皆尚齿之义。遗,谓忽忘之与违其亲之违同年即齿也。四代之所贵,虽有不同,而其尊年尚齿则一。盖年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