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礼通考卷二百四十七
皆以予民,则已厚矣。而又散利,果何従给乎?吾是以知其所以为荒政之备者,其蓄积有素也。后世常平义仓敛散之法,美意出于此】
译都将这些施予百姓,就已经很丰厚了。又再散发财利,究竟从哪里供给呢?我因此知道他们作为荒年政令的储备,其积蓄是早有准备的。后世常平仓和义仓征收与发放的方法,美好的用意就出自这里。
【王氏昭禹曰:「若遗人云,县都之委积,以待凶荒,是也】
【丘氏濬曰:易云「何以聚人?曰财。」《大学》曰:「财散则民聚。」葢天立君以治民,君必得民然后可以为君,是君不可一日无民也。然民必有安居托处之地,日用饮食之具,而后能聚焉。人君为治,所以使一世之民恒有聚处之乐,而无分散之忧者,果用何物哉?财而已矣。然是财也,所以耗而费之者,固由乎人力,然尤莫甚于天灾焉。是以人君当夫丰穣无事之时,而恒为天灾流行之思,斯民乏絶之虑,豫有以蓄积之,以为凶荒之备焉。此无他,恐吾民之散而不可复聚也。是以《周礼》十二荒政,而以「散利」为首。郑氏谓「散利者,贷种食也。」盖子之食以济一时之饥,予之种以为嗣歳之计,圣人忧民之心至矣逺矣。既散所有之利,而又行薄征以下十一事以济之。此治古之世所以时有丰凶而民无忧患,民生所以长聚而君位所以永安者,其以此欤】
蕙田案:荒政惟散利一条所包最广,以后代之法言之,大约有三大端:曰周,曰贷,曰粜。周者,予而不责其偿,宜施于灾伤已成之后;贷者,荒时散之,丰时敛之,宜施于青黄不接之时;粜者,减价出售以平市直,宜施于谷米踊贵之日。此因时而别者也。又极贫戸宜周,次贫戸宜贷,中等戸宜粜,此因戸而别者也。注:所云贷种,则后世借给耔种是也;贷食,则后世借给口粮是也。
乡师以歳时巡国及野,而赒万民之囏阨,以王命施惠【注:歳时者,随其事之时,不必四时也。囏阨,饥乏也。郑司农云:赒读为周急之周】
旅师掌聚野之耡粟、屋粟、闲粟而用之,以质剂致民,平颁其兴积,施其惠,散其利,而均其政令【注:而读为若声之误也。若用之,谓恤民之囏阨,委积于野,如遗人于乡里也。以质剂致民,案入税者名防而贷之。兴积所兴之积,谓三者之粟也。平颁之不得偏颇,有多少县官徴聚物曰兴,今云军兴是也,是粟县师徴之,旅师敛之而用之,以赒衣食曰惠,以作事业曰利,均其政令者,皆以国服为之息疏:所聚之粟,遇有凶年赈恤所输入之人,欲与之粟还,案入税者之人名防,计多少以贷之】凡用粟,春颁而秋敛之【注:困时施之,饶时收之。疏:上所云是贷而生利,此所云是直给不生利也,官得旧易新,民得济其困乏,官民俱益之也】
【易氏祓曰》:「春颁者,平颁其兴积;秋敛者,聚野之耡粟、屋粟而用之。盖凶荒之歳,秋虽不熟,尚有余积,或可移用。及春作之始,苟非上之人为之补助,则将有救死不赡之患。此先王所以专立春颁之法。汉之春和议赈贷,正与同意】
【李氏景齐曰:散之以春,则民有以济其乏;而敛之以秋,则粒米狼戾之时不至于谷贱而伤农】蕙田案:大司徒荒政之散利,即此旅师所云施惠散利也。春时农事方兴,其无力者颁粟以贷之;秋▯则计其所贷而敛之。均政令者,各计其戸口之多少,年歳之盈歉,以爲颁粟之差等。郑以国服爲息觧之疑,非是。盖散利者,所以恤民之乏,不当又取其息也。
仓人掌粟入之藏,辨九谷之物,以待邦用。若谷不足,则止余灋;用有余,则藏之以待凶,而颁之。
【王氏昭禹曰:「法式所用,有虽不足不可以已者,有待有余然后用者,所谓余法用则待有余而余用者,易氏祓曰:『大府所谓式贡之余财,以供玩好;币余之赋,以待赐予。』委人所谓「凡其余聚,以待颁赐」,止余法用,止此者欤?有余则藏之,以待凶而颁之。是乐歳则取之于民,凶年则遂以颁之于民。取之不以为虐,颁之乃所以为利,无非充裕民之仁政】
遗人县都之委积以待凶荒【疏:县四百里,都五百里,不见稍三百里,则县都中可以兼之。特于此三处言凶荒者,畿外凶荒则入向畿内取之,畿内凶荒则向畿外取之】
【郑氏锷曰:凶荒则流离入闗者多矣,故积于县都以待之。如汉时闗东水旱,流民入闗中仰食之,▯即都鄙之境上以赒恤之,不来莩于京师】
【李氏景齐曰:司徒荒
译王氏昭禹说:“就像《遗人》篇所说的,在县城和都城储备物资,用来应对灾荒,这是正确的。”
丘氏濬说:《易经》说:“用什么来聚集百姓?回答说:财富。”《大学》说:“财富散给百姓,百姓就会聚集。”大概上天设立君主来治理百姓,君主必须得到百姓的拥戴然后才能成为君主,所以君主一天也不能没有百姓。然而百姓必须有安居的地方,日常饮食的器具,然后才能聚集。君主治理天下,使得一世的百姓常有聚集的快乐,而没有离散忧患的原因,究竟是用什么东西呢?不过是财富罢了。然而这些财富,消耗浪费的原因,固然由于人力,但尤其没有比天灾更严重的了。因此君主在丰收无事的时候,常常考虑到天灾流行的情况,百姓匮乏断绝的忧虑,预先有所积蓄,作为灾荒的预备。这没有别的原因,是担心我的百姓离散而无法再聚集。所以《周礼》十二项荒政,把“散利”放在首位。郑氏说:“散利,就是贷给种子和粮食。”给百姓粮食以救济一时的饥饿,给百姓种子以作为来年的打算,圣人忧民的心意真是深远啊。既然散发了所有的利益,又实行轻徭薄赋等十一项措施来救济他们。这就是上古时代虽然时有丰歉,但百姓没有忧患,百姓得以长久聚集,君位得以永远安定的原因,大概就在于此吧。
蕙田按语:荒政中只有“散利”这一条所包含的范围最广,用后代的制度来说,大致有三大类:叫作周济,叫作借贷,叫作平粜。周济,是给予而不要求偿还,适宜在灾害已经造成之后施行;借贷,是在荒年发放,在丰年收回,适宜在青黄不接的时候施行;平粜,是减价出售以平抑物价,适宜在谷米价格暴涨的时候施行。这是根据时机来区别的。又极贫困的户适宜周济,次贫困的户适宜借贷,中等户适宜平粜,这是根据户等来区别的。注:所说的贷给种子,就是后世借给耕种用的种子;贷给粮食,就是后世借给口粮。
乡师根据时节巡视国都及郊野,赈济百姓的艰难困苦,以君王的命令施行恩惠。注:岁时,是随着事情发生的时间,不一定指四季。囏阨,就是饥荒匮乏。郑司农说:赒读作周济急难的周。
旅师掌管收集郊野的耡粟、屋粟、闲粟并加以使用,用契约凭证招致百姓,公平地分发所征收的积蓄,施行恩惠,散发利益,并使政令均衡。注:而,是若字的误写。若使用这些积蓄,是说体恤百姓的艰难困苦,在郊野储备物资,就像遗人在乡里储备一样。用契约凭证招致百姓,是登记纳税人的名册来借贷给他们。兴积,所征收的积蓄,是指这三种粟。公平分发不能偏颇,有多少县官征收聚集物资叫作兴,现在说军兴就是这个意思,这些粟是由县师征收,旅师收集并使用,用来赈济衣食叫作惠,用来兴办事业叫作利,均其政令,都是按照国服来收取利息。疏:所收集的粟,遇到凶年赈恤所输入的人,想给他们粟归还,登记纳税人的名册,计算多少来借贷给他们。凡是使用粟米,春天发放而秋天收回。注:困顿时施予,富饶时收回。疏:上面所说的是借贷而产生利息,这里所说的是直接给予不产生利息,官府得到旧的换新的,百姓得以救济困乏,官府和百姓都有益处。
易氏祓说:“春天发放,是公平分发所征收的积蓄;秋天收回,是收集郊野的耡粟、屋粟并加以使用。大概灾荒之年,秋天虽然不丰收,还有剩余的积蓄,或者可以移用。到了春天耕作开始的时候,如果不是上面的人给予补助,就会有救死尚且不足的危险。这是先王专门设立春天发放制度的原因。汉朝的春和议赈贷,正与此意相同。”
李氏景齐说:在春天散发,那么百姓就有办法救济他们的匮乏;而在秋天收回,那么在粮食多到狼藉的时候不至于因为谷贱而伤害农民。蕙田按语:大司徒荒政中的散利,就是这里旅师所说的施惠散利。春天农事刚开始,对无力者发放粟米借贷给他们;秋天则计算他们所借的数额而收回。均其政令,是分别计算各户人口的多少,年成的丰歉,作为发放粟米的等级差别。郑玄用国服作为利息来解释,怀疑是不对的。大概散利,是用来体恤百姓的匮乏,不应当又收取他们的利息。
仓人掌管粟米入库的储藏,辨别九种谷物的种类,以供给国家的需要。如果谷物不足,就停止多余的法规;如果有余,就储藏起来以应对灾荒,然后分发。
王氏昭禹说:“法规所规定的用途,有虽然不足也不可以停止的,有等待有余然后才使用的,所谓多余的法规使用,就是等待有余然后使用,易氏祓说:‘大府所说的式贡的多余财物,用来供给玩好;币余的赋税,用来等待赐予。’委人所说的‘凡是多余的积蓄,用来等待颁赐’,停止多余的法规使用,就是停止这些吧?有余就储藏起来,以应对灾荒然后分发。这是丰年从百姓那里收取,灾年就把它颁给百姓。收取不认为是暴虐,颁赐才是为了利益,无非是充裕百姓的仁政。”
遗人在县城和都城储备物资以应对灾荒。疏:县四百里,都五百里,没有提到稍三百里,那么县都中可以兼管它。特别在这里三处提到灾荒,是因为畿外灾荒就进入畿内取用,畿内灾荒就向畿外取用。
郑氏锷说:灾荒时流离失所进入关中的百姓很多,所以在县城和都城储备物资以等待他们。就像汉朝时关东水旱,流民进入关中仰食,就在都鄙的边境上赈济他们,不让他们死在京城。
李氏景齐说:司徒荒
司稼掌均万民之食,而赒其急,而平其兴【注:均,谓度其多少;赒,禀其艰阨。李氏嘉防曰:司稼尤近民,故赒急、平兴以先之;又不足,廪人始有移民就谷之事】
【黄氏度曰:司稼,巡稼,知歳之丰凶,民之寛急,为最切,故通掌其事】
【王氏与之曰:平其兴,亦当如旅师,谓平均其所兴举之粟以给之】
司救,凡歳时有天患,民病,则以节巡国中及郊野,而以王命施惠【注:施惠,赒恤之】
春秋文公十六年,左氏传:「宋公子鲍礼于国人。宋饥,竭其粟而贷之。」
襄公二十九年,左氏传:五月,郑子展卒,子皮即位。于是郑饥而未及麦,民病。子皮以子展之命饩国人粟,戸一钟,是以得郑国之民,故罕氏常掌国政,以爲上卿。宋司城子罕闻之,曰:「邻于善,民之望也。」宋亦饥,请于平公出公粟以贷,使大夫皆贷司城氏,贷而不书,爲大夫之无者贷。宋无饥人。
昭公三年《左氏传》晏子曰:「公弃其民,而归于陈氏。齐旧四量,豆、区、釡、钟。四升爲豆,各自其四,以登于釡。釡十则钟。陈氏三量,皆登一焉。钟乃大矣。以家量贷,而以公量收之。」
蕙田案:春秋时列国无复举散利施惠之政者,旅师司稼,其职久废;而世卿大族,或借以结民心而专国政。若宋子罕者,其犹有归美于君之意乎?
孟子齐饥,陈臻曰:“国人皆以夫子将复爲发棠,殆不可复【注:棠,齐邑也。孟子尝劝齐王发棠邑之仓以赈贫穷,时人赖之。今齐人复饥,陈臻言一国之人皆以为夫子将复若发棠时劝王也,殆不可复言之也】
汉书·文帝本纪》后六年,夏四月,大旱,蝗。发仓庾以振民。《后汉书·章帝本纪》永平十八年,京师及三州大旱,诏其以见谷赈给贫人。
建初元年春正月,诏三州郡国:方春东作,恐人稍受廪,徃来繁剧,或妨耕农。其各实覈尤贫者,计所贷并与之。流人欲归本者,郡县其实禀,令足还到,听过止。官亭无雇舍宿,长吏亲躬,无使贫弱遗脱。小吏豪右得容奸妄。诏书既下,勿得稽留。刺史明加笃察,尤无状者。
和帝本纪,永元十二年闰四月,赈贷敦煌、张掖、五原民下贫者谷。六月,舞阳大水,赐被水灾尤贫者谷,人三斛。十三年三月丙午,赈贷张掖、居延、朔方、日南贫民及
▯寡羸弱不能自存者,秋八月,诏象林民失农桑业者赈贷种粮,禀赐下贫谷。十四年夏四月庚辰,赈贷张掖、居延、敦煌、五原、汉阳、防稽流民下贫谷,各有差。十五年二月,诏禀贷颍川、汝南、陈留、江夏、梁国、敦煌贫民。安帝本纪永和元年正月,禀司▯、兖、豫、徐、冀、并州贫民。二年春正月,禀河南、下邳、东莱、河内贫民。二月,遣光
禄大夫樊凖、吕仓分行冀、兖二州,禀贷流民。冬十月,禀济隂、山阳、元莵贫民。十二月,禀河郡、钜鹿、广阳、安定、襄、沛国贫民。四年正月,禀上郡贫民,各有差。二月,禀九江贫民。
元初二年正月,诏禀三辅及并、凉六郡流宂贫人。五年三月,京师及郡国五旱,诏禀遭旱贫人。
顺帝本纪,永建二年二月,诏禀贷荆、豫、兖、冀四州流冗贫人,所在安业之,疾病致医药。三年四月,遣光禄大夫案行汉阳及河内、魏郡、陈留、东郡,禀贷贫人。
阳嘉元年二月,诏禀甘陵贫人,大小口各有差。三月,禀冀州尤贫民。
永和四年秋八月,太原郡旱,民庶流冗。癸五,遣光禄大夫案行禀贷。
桓帝本纪:建和元年二月,荆、扬二州人多饿死,遣四府掾分行赈给。
魏志·文帝本纪》黄初三年秋七月,冀州大蝗,民饥,使尚书杜畿持节开仓廪以振之。五年十一月,以冀州饥,遣使者开仓廪振之。
明帝本纪:景初元年九月,冀、兖、徐、豫四州民遇水,遣侍御循行,没溺死亡及失财产者,在所开仓赈救之。《晋书·武帝本纪》:泰始四年九月,青、徐、兖、豫四州大水,伊、洛溢合于河,开仓以振之。
惠帝本纪:元康八年春,正月地震。诏发仓廪,振雍州饥人。
元帝本纪》太兴元年
译司稼掌管均衡万民的粮食,救济他们的急难,并平抑他们因兴作而增加的粮食需求。【注:均,指估量其多少;赒,指救济其艰难困厄。李氏嘉防说:司稼尤其贴近百姓,所以先进行救济急难、平抑兴作;如果还不够,廪人才开始有迁移百姓去有粮食地方的举措。】
【黄氏度说:司稼,巡视庄稼,了解年成的丰歉,百姓的宽裕与紧迫,最为切合实际,所以通掌其事。】
【王氏与之说:平抑其兴作,也应当像旅师那样,意思是平均其所征收的粟米来供给他们。】
司救,凡是岁时有天灾,百姓患病,就拿着符节巡视国都及郊野,并奉王命施予恩惠。【注:施惠,即救济抚恤。】
春秋文公十六年,《左氏传》记载:“宋国公子鲍向国人施礼。宋国发生饥荒,他耗尽自己的粟米借贷给百姓。”
襄公二十九年,《左氏传》记载:五月,郑国子展去世,子皮继位。当时郑国发生饥荒,还没等到麦子收获,百姓困苦。子皮奉子展的命令给国人发放粟米,每户一钟,因此得到了郑国百姓的拥护,所以罕氏常执掌国政,作为上卿。宋国司城子罕听说后,说:“接近善行,是百姓的期望。”宋国也发生饥荒,子罕向平公请求拿出公家的粟米借贷给百姓,让大夫们都借贷,司城氏借贷而不记录,是为了给那些没有粟米的大夫借贷。宋国没有挨饿的人。
昭公三年,《左氏传》晏子说:“国君抛弃他的百姓,百姓归附陈氏。齐国旧有的四种量器,豆、区、釜、钟。四升为豆,各自乘以四,上升到釜。釜十则为钟。陈氏的三种量器,都增加了一级。钟就变大了。用自家的量器借贷,而用公家的量器收回。”
蕙田按:春秋时期各国不再有举散利施惠的政策,旅师、司稼的职务长久废弃;而世卿大族,有时借此结纳民心而专断国政。像宋国的子罕,大概还有归美于君主的意思吧?
《孟子》记载齐国发生饥荒,陈臻说:“国人都认为夫子将再次劝谏发棠邑的仓廪,恐怕不能再这样劝谏了。”【注:棠,齐国的邑名。孟子曾经劝齐王打开棠邑的仓廪来赈济贫穷,当时的人依赖他。现在齐人又发生饥荒,陈臻说一国的人都认为夫子将像发棠时那样劝谏君王,恐怕不能再这样说了。】
《汉书·文帝本纪》记载:后元六年,夏四月,大旱,蝗灾。打开仓廪来赈济百姓。《后汉书·章帝本纪》记载:永平十八年,京师及三州大旱,下诏用现有的粮食赈济贫民。
建初元年春正月,下诏三州郡国:正值春季开始耕作,担心百姓逐渐领取粮食,往来繁杂,或许妨碍耕种。请各自核实特别贫穷的人,计算所借贷的粮食一并给他们。流民想回原籍的,郡县核实发放口粮,让他们足够回到家乡,允许途中停留住宿。官亭不雇佣舍宿,长官亲自过问,不要让贫弱的人遗漏脱节。小吏豪强得以容许奸诈妄为。诏书下达后,不得稽留。刺史明确严格督察,尤其对没有政绩的人。
和帝本纪记载:永元十二年闰四月,赈济借贷敦煌、张掖、五原特别贫穷的百姓粮食。六月,舞阳发大水,赐给遭受水灾特别贫穷的百姓粮食,每人三斛。十三年三月丙午,赈济借贷张掖、居延、朔方、日南贫民及鳏寡羸弱不能自存的人,秋八月,下诏赈济借贷象林失去农桑业的百姓种粮,发放赐给特别贫穷的百姓粮食。十四年夏四月庚辰,赈济借贷张掖、居延、敦煌、五原、汉阳、防稽流民特别贫穷的粮食,各有差别。十五年二月,下诏发放借贷颍川、汝南、陈留、江夏、梁国、敦煌贫民粮食。安帝本纪记载:永和元年正月,发放司、兖、豫、徐、冀、并州贫民粮食。二年春正月,发放河南、下邳、东莱、河内贫民粮食。二月,派遣光禄大夫樊准、吕仓巡视冀、兖二州,发放借贷流民粮食。冬十月,发放济阴、山阳、元莵贫民粮食。十二月,发放河郡、钜鹿、广阳、安定、襄、沛国贫民粮食。四年正月,发放上郡贫民粮食,各有差别。二月,发放九江贫民粮食。
元初二年正月,下诏发放三辅及并、凉六郡流民贫人粮食。五年三月,京师及郡国五处大旱,下诏发放遭受旱灾的贫人粮食。
顺帝本纪记载:永建二年二月,下诏发放借贷荆、豫、兖、冀四州流民贫人粮食,所在安置他们职业,疾病提供医药。三年四月,派遣光禄大夫巡视汉阳及河内、魏郡、陈留、东郡,发放借贷贫人粮食。
阳嘉元年二月,下诏发放甘陵贫人粮食,大小口各有差别。三月,发放冀州特别贫穷的百姓粮食。
永和四年秋八月,太原郡大旱,百姓流离失所。癸五,派遣光禄大夫巡视发放借贷。
桓帝本纪记载:建和元年二月,荆、扬二州人多饿死,派遣四府掾巡视赈济。
《魏志·文帝本纪》记载:黄初三年秋七月,冀州大蝗,百姓饥荒,派尚书杜畿持节打开仓廪来赈济。五年十一月,因为冀州饥荒,派遣使者打开仓廪赈济。
明帝本纪记载:景初元年九月,冀、兖、徐、豫四州百姓遭遇水灾,派遣侍御巡视,没溺死亡及失去财产的人,在当地打开仓廪赈救。《晋书·武帝本纪》记载:泰始四年九月,青、徐、兖、豫四州大水,伊水、洛水溢出汇入黄河,打开仓廪来赈济。
惠帝本纪记载:元康八年春,正月地震。下诏打开仓廪,赈济雍州饥民。
元帝本纪记载:太兴元年
十二月,江东三郡饥,遣使振给之。《食货志》太兴二年,三吴大饥,死者以百数。吴郡太守邓攸輙开仓廪赈之。元帝时,使黄门侍郎虞▯、桓彞开仓廪振给,并省众役。
译十二月,江东三郡发生饥荒,朝廷派遣使者进行赈济。《食货志》记载,太兴二年,三吴地区发生严重饥荒,饿死的人数以百计。吴郡太守邓攸随即打开粮仓赈济灾民。元帝在位时,派遣黄门侍郎虞〇、桓彞打开粮仓赈济,并减免了各种劳役。
成帝本纪,咸康二年七月,扬州防稽饥,开仓振给。哀帝本纪,隆和元年冬十月,赐贫乏者米,人五斛。宋书文帝本纪,元嘉十二年六月,丹阳、淮南、吴兴、义兴大水,以徐、豫、南兖三州,防稽、宣城二郡米数百万斛,赐五郡遭水民。
沈演之传:「元嘉十二年,东诸郡大水,民人饥馑。吴兴、义兴及吴郡之钱唐,升米三百。以演之及尚书祠部郎江邃并兼散骑常侍,巡行拯防,许以便宜从事。演之乃开仓廪以赈饥民,民有生子者,口赐米一斗。」
二十年,诸州郡水旱伤稼,民大饥,遣使开仓赈防。《孝武帝本纪》:大明元年五月,吴兴、义兴大水,民饥。乙卯,遣使开仓赈防。七年十月,诏曰:“虽秋泽频降,而夏旱婴弊,可即开行仓,并加赈赐。”八年二月,诏曰:“去歳东境偏旱,田亩失收,使命来者多至乏絶,或下流穷穴,顿伏街巷,朕甚闵之。可出仓米,付建康、秣陵二县,随宜赡恤。若温拯不时,以至捐弃者,严加紏劾。”
南齐书·武帝本纪》永明六年八月诏:吴兴、义兴水潦,被水之乡,赐痼疾笃癃口二斛,老疾一斛,小口五斗。八年十月诏:吴兴水淹过度,开所在仓赈赐。
魏书·太武帝本纪》:泰常八年十月,即皇帝位。十有二月,开仓库赈穷乏。
册府元▯泰常八年十月,以歳饥,诏所在开仓赈给。《魏书·太武帝本纪》:神防四年二月,定州民饥,诏启仓以赈之。
太平真君元年,州镇十五,民饥,开仓赈恤。九年二月,山东民饥,启仓赈之。
文成帝本纪,兴安元年十有二月,诏以营州蝗,开仓赈恤。
太安三年十有二月,以州镇五蝗,民饥,使使者开仓以赈之。五年冬十有二月,诏曰:「六镇、云中、髙平、二雍、秦州徧遇灾旱,年谷不收,其遣开仓廪以赈之。有流徙者,谕还桑梓。」
和平五年二月,诏以州镇十四,去歳虫水,开仓赈恤。《献文帝本纪》:天安元年,州镇十一,旱,民饥,开仓赈恤。皇兴二年十有一月,以州镇二十七,水旱,开仓赈恤。四年春正月,诏州镇十一,民饥,开仓赈恤。
孝文帝本纪「延兴二年六月,安州民遇水雹,丐租赈恤。九月,诏以州镇十一水,丐民田租,开仓赈恤。」三年三月,诏诸仓囤谷麦充积者,出赐贫民。是歳,州镇十一水旱,丐民田租,开仓赈恤。四年,州镇十三大饥,丐民田租,开仓赈之。
太和元年春正月,云中饥,开仓赈恤。十有二月,诏以州郡八水旱蝗,民饥,开仓赈恤。二年,州镇二十余水旱,民饥,开仓赈恤。三年六月,以雍州民饥,开仓赈恤。四年,以州镇十八水旱,民饥,开仓赈恤。五年十有二月,诏以州镇十二,民饥,开仓赈恤。七年十有二月,诏以州镇十三,民饥,开仓赈恤。八年十有二月,诏以州镇十五水旱,民饥,遣使者巡行,问所疾苦,开仓赈恤。十年十有二月,诏以汝南、颍川大饥,丐民田租,开仓赈恤。十有一年二月,诏以肆州之雁门及代郡民饥,开仓赈恤。六月辛巳,秦州民饥,开仓赈恤。十有二年十有一月,诏以二雍、豫三州民饥,开仓赈恤。十三年四月,州镇十五大饥,诏所在开仓赈恤。二十年十有二月,以西北州郡旱俭,遣侍臣循察,开仓赈恤。
宣武帝本纪》太和二十三年,夏四月,即皇帝位。是歳,州镇十八水,民饥,分遣使者开仓赈恤。
景明元年,十七州大饥,分遣使者开仓赈恤。
正始四年秋八月,敦煌民饥,开仓赈恤。九月,司州民饥,开仓赈恤。
永平二年夏四月,诏以武州镇饥,开仓赈恤。三年五月,诏以冀、定二州旱俭,开仓赈恤。
延昌元年春正月,以频水旱,百姓饥敝,分遣使者开仓赈恤。二月,州郡十一大水,诏开仓赈恤,以京师谷贵,出仓粟八十万石以赈贫者。六月,诏出太仓粟五十万石以赈京师及州郡饥民。二年二月,以六镇大饥,开仓赈赡。六月,青州民饥,诏使者开仓赈恤。三年夏四月,青州民饥,开仓赈恤。
孝明帝本纪:熙平元年夏四月,以瀛州民饥,开仓赈恤。二年冬十
译《成帝本纪》记载,咸康二年七月,扬州、会稽发生饥荒,朝廷打开粮仓救济供给。《哀帝本纪》记载,隆和元年冬季十月,赏赐贫困缺乏粮食的人大米,每人五斛。《宋书·文帝本纪》记载,元嘉十二年六月,丹阳、淮南、吴兴、义兴发生大水灾,朝廷拿出徐州、豫州、南兖州三州,以及会稽、宣城二郡的大米数百万斛,赏赐给遭受水灾的五郡百姓。
《沈演之传》记载:“元嘉十二年,东部各郡发生大水灾,百姓饥荒。吴兴、义兴以及吴郡的钱塘县,米价涨到每升三百钱。朝廷任命沈演之和尚书祠部郎江邃兼任散骑常侍,巡视各地进行救济,允许他们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事务。沈演之于是打开粮仓来赈济饥民,百姓家中有新生婴儿的,每个婴儿赏赐大米一斗。”
元嘉二十年,各州郡因水旱灾害导致庄稼受损,百姓严重饥荒,朝廷派遣使者打开粮仓进行救济。《孝武帝本纪》记载:大明元年五月,吴兴、义兴发生大水灾,百姓饥荒。乙卯日,派遣使者打开粮仓进行救济。七年十月,下诏说:“虽然秋季雨水频繁降临,但夏季干旱使百姓遭受困苦,可以立即打开行仓,并增加赈济赏赐。”八年二月,下诏说:“去年东部地区遭遇严重干旱,田地没有收成,前来报信的使者大多因缺乏粮食而断绝饮食,有的甚至在下流穷困之地,昏倒在街巷中,朕非常怜悯他们。可以拿出仓库中的大米,交给建康、秣陵两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赡养抚恤。如果因为救济不及时,导致百姓死亡抛弃的,要严厉纠察弹劾。”
《南齐书·武帝本纪》永明六年八月下诏:吴兴、义兴发生水灾,遭受水灾的地区,给患有严重疾病的人每人二斛米,给年老多病的人每人一斛米,给儿童每人五斗米。八年十月下诏:吴兴水灾过于严重,打开当地粮仓进行赈济赏赐。
《魏书·太武帝本纪》记载:泰常八年十月,即皇帝位。十二月,打开仓库赈济穷困缺乏的人。《册府元龟》记载泰常八年十月,因当年饥荒,下诏各地打开粮仓赈济供给。《魏书·太武帝本纪》记载:神䴥四年二月,定州百姓饥荒,下诏打开粮仓来赈济他们。
太平真君元年,十五个州镇百姓饥荒,打开粮仓赈济抚恤。九年二月,山东地区百姓饥荒,打开粮仓赈济他们。
《文成帝本纪》记载,兴安元年十二月,下诏因营州发生蝗灾,打开粮仓赈济抚恤。
太安三年十二月,因五个州镇发生蝗灾,百姓饥荒,派遣使者打开粮仓来赈济他们。五年冬季十二月,下诏说:“六镇、云中、高平、二雍、秦州普遍遭遇灾旱,粮食没有收成,派遣使者打开粮仓来赈济他们。有流离迁徙的人,晓谕他们返回故乡。”
和平五年二月,下诏因十四个州镇去年遭受虫害和水灾,打开粮仓赈济抚恤。《献文帝本纪》记载:天安元年,十一个州镇干旱,百姓饥荒,打开粮仓赈济抚恤。皇兴二年十一月,因二十七个州镇遭受水旱灾害,打开粮仓赈济抚恤。四年春季正月,下诏因十一个州镇百姓饥荒,打开粮仓赈济抚恤。
《孝文帝本纪》记载:“延兴二年六月,安州百姓遭遇水雹灾害,免除租税进行赈济抚恤。九月,下诏因十一个州镇发生水灾,免除百姓田租,打开粮仓赈济抚恤。”三年三月,下诏将各仓库中囤积充足的谷麦,拿出赏赐给贫困百姓。这一年,十一个州镇遭受水旱灾害,免除百姓田租,打开粮仓赈济抚恤。四年,十三个州镇发生严重饥荒,免除百姓田租,打开粮仓赈济他们。
太和元年春季正月,云中地区饥荒,打开粮仓赈济抚恤。十二月,下诏因八个州郡遭受水旱蝗灾,百姓饥荒,打开粮仓赈济抚恤。二年,二十多个州镇遭受水旱灾害,百姓饥荒,打开粮仓赈济抚恤。三年六月,因雍州百姓饥荒,打开粮仓赈济抚恤。四年,因十八个州镇遭受水旱灾害,百姓饥荒,打开粮仓赈济抚恤。五年十二月,下诏因十二个州镇百姓饥荒,打开粮仓赈济抚恤。七年十二月,下诏因十三个州镇百姓饥荒,打开粮仓赈济抚恤。八年十二月,下诏因十五个州镇遭受水旱灾害,百姓饥荒,派遣使者巡视各地,询问百姓疾苦,打开粮仓赈济抚恤。十年十二月,下诏因汝南、颍川发生严重饥荒,免除百姓田租,打开粮仓赈济抚恤。十一年二月,下诏因肆州的雁门及代郡百姓饥荒,打开粮仓赈济抚恤。六月辛巳日,秦州百姓饥荒,打开粮仓赈济抚恤。十二年十一月,下诏因二雍、豫三州百姓饥荒,打开粮仓赈济抚恤。十三年四月,十五个州镇发生严重饥荒,下诏各地打开粮仓赈济抚恤。二十年十二月,因西北州郡干旱歉收,派遣侍臣巡视考察,打开粮仓赈济抚恤。
《宣武帝本纪》记载,太和二十三年,夏季四月,即皇帝位。这一年,十八个州镇发生水灾,百姓饥荒,分别派遣使者打开粮仓赈济抚恤。
景明元年,十七个州发生严重饥荒,分别派遣使者打开粮仓赈济抚恤。
正始四年秋季八月,敦煌百姓饥荒,打开粮仓赈济抚恤。九月,司州百姓饥荒,打开粮仓赈济抚恤。
永平二年夏季四月,下诏因武州镇饥荒,打开粮仓赈济抚恤。三年五月,下诏因冀州、定州干旱歉收,打开粮仓赈济抚恤。
延昌元年春季正月,因频繁遭受水旱灾害,百姓饥荒困苦,分别派遣使者打开粮仓赈济抚恤。二月,十一个州郡发生大水灾,下诏打开粮仓赈济抚恤,因京城粮食昂贵,拿出仓库中的粟米八十万石来赈济贫困的人。六月,下诏拿出太仓粟米五十万石来赈济京城及州郡的饥民。二年二月,因六镇发生严重饥荒,打开粮仓赈济供养。六月,青州百姓饥荒,下诏派遣使者打开粮仓赈济抚恤。三年夏季四月,青州百姓饥荒,打开粮仓赈济抚恤。
《孝明帝本纪》记载:熙平元年夏季四月,因瀛州百姓饥荒,打开粮仓赈济抚恤。二年冬季十
孙稚兼尚书,邓羡元纂等巡抚百姓,开仓赈恤。戊戌,以光州饥敝,遣使赈恤。
神▯元年春正月,幽州大饥,民死者三千七百九十九人。诏刺史赵邕开仓赈恤。
食货志》:天平三年秋,并肆、汾、建、晋、秦、陜、东、雍、南、汾九州霜旱,民饥流散。四年春,诏所在开仓赈恤之,而死者甚众。
北齐书·武成帝本纪》河清四年三月,诏给西兖、梁、沧、赵州,司州之东郡、阳平、清河、武都,冀州之长乐、渤海,遭水潦之处贫下戸粟,各有差,家别斗升而已,又多不付。《周书·武帝本纪》建德四年,岐、宁二州民饥,开仓赈给。《隋书·食货志》山东频年霖雨,杞、宋、陈、亳、曹、戴、谯、颍等诸州,达于沧海,皆困水灾,所在沉溺。开皇十八年,天子遣使将水工巡行川源,相视髙下发,随近丁以疏导之,困乏者开仓赈给,前后用谷五百余石,自是频有年矣。《册府元▯唐武德元年十二月,开仓以赈贫乏。
贞观十五年二月,建州言:「去秋防灾损稼,发义仓赈之。」十七年七月,汝南州旱,开仓赈给。十八年九月,谷。
襄、豫、荆、徐、梓、忠、绵、宋、亳十州言大水,并以义仓赈给之。十九年正月,易州言去秋水害稼,开义仓赈给之。
二十一年八月,莱州螟发,仓以赈贫乏。二十二年正月,诏建州去秋蝗,以义仓赈贷。二月,诏泉州去秋蝗及海水泛溢,开义仓赈贷。
唐书·高宗本纪》:永徽二年正月,开义仓以赈民。
旧唐书·高宗本纪:仪鳯四年二月,东都饥,官出糙米以救饥人。
册府元▯景龙三年三月制》发仓廪赈饥人。
开元二年正月敕曰:如闻三辅近地、幽陇之间,顷縁水旱,素不储蓄,嗷嗷百姓,已有饥者,宜令兵部员外郎李怀让、主爵员外郎慕容珣分道即驰驿徃岐、华、同、幽、陇等州,指宣朕意,灼然乏絶者,速以当处义仓量事赈给,如不足,兼以正仓及永丰仓米充,仍令节减,务救悬絶者,还日奏闻。六年三月诏曰:间者河北、河南颇非善熟,人间粮食固应乏少,顷虽分遣使臣,已令巡问,犹虑鳏独不能自存。凡立义仓,用爲歳备,今旧谷向没,新谷未登,宜开彼用,储时令贷给。况京坻转积,歳月滋坏,因而变造爲利,宏多将以散滞收赢,理财均施,所司合作条件,俾便公私。八年二月,以河南、淮南、江南频遭水旱,遣吏部郎中张旭等分道赈恤。四月,华州刺史窦思仁奏乏絶戸,请以永丰仓赈给,从之。十五年七月,冀州、幽州、莫州大水,河水泛溢,漂损居人室宇及稼穑,并以仓粮赈给之。八月制曰:河北州县水灾尤甚,言念蒸人,何以自给?朕当宁兴想,有劳旰昃,在予之责,用轸于怀,宜令所司量支东都租米二十万石赈给。
卢从愿传。开元二十年,河北饥,诏爲宣抚处置使,发仓廥赈饥民。
旧唐书·▯宗本纪》开元二十一年,闗中久雨,害稼,京师饥,诏出太仓粟二百万石给之。
文献通考》开元二十二年敕:应给贷粮,本州録奏,待敕到,三口以下给米一石,六口以下给米两石,七口以下给米三石,如给粟凖米计折。
册府元▯开元二十九年制》曰:“本制仓储用防水旱,朕每念黎庶,尝忧匮乏。承前有遭损之州,皆待奏报,然后赈给。近年亦分命使臣与州县相知处置,尚虑道路应逺,徃复淹滞。以此恤人,何救悬絶?自今已后,若有损处,应须赈给,宜令州县长官与采访使勘防,量事给讫奏闻。朕当重遣使臣宣慰按覆。”
贞元元年正月,赈贷诸道将士百姓:昭义、河东、成德、幽州、义武、魏博、奉诚、晋、慈、隰、宣武、平卢、汴、滑、河阳、东都畿、汝州诸军节度,合赈米四十七万石。
旧唐书《徳宗本纪》贞元八年十二月,诏赐遭水县乏絶戸米三十万石。
册府元▯贞元十三年三月,河南府上言:“当府旱损,请借含嘉仓粟五万石赈贷百姓。”可之。
旧唐书《徳宗本纪》:贞元十四年六月,以旱俭,出太仓粟赈贷。
旧唐书·宪宗本纪:顺宗即位之年,八月受内禅,
译孙稚兼任尚书,邓羡、元纂等人巡抚百姓,打开粮仓赈济抚恤。戊戌日,因为光州饥荒困顿,派遣使者赈济抚恤。
神〇元年春季正月,幽州发生大饥荒,百姓饿死的有三千七百九十九人。下诏让刺史赵邕打开粮仓赈济抚恤。
《食货志》记载:天平三年秋季,并、肆、汾、建、晋、秦、陜、东、雍、南、汾九州遭遇霜冻和干旱,百姓饥饿流离失所。四年春季,下诏让各地打开粮仓赈济抚恤他们,但死亡的人非常多。
《北齐书·武成帝本纪》记载:河清四年三月,下诏给西兖、梁、沧、赵州,司州的东郡、阳平、清河、武都,冀州的长乐、渤海,遭受水灾地区的贫苦下等户发放粟米,各家有差别,每户仅发放斗升而已,而且大多没有发放到位。《周书·武帝本纪》记载:建德四年,岐、宁二州百姓饥饿,打开粮仓赈济供给。《隋书·食货志》记载:山东地区连年大雨,杞、宋、陈、亳、曹、戴、谯、颍等诸州,直到海边,都困于水灾,各地沉没淹溺。开皇十八年,天子派遣使者带领水利工匠巡视河流源头,观察高低地势,就近征发丁壮进行疏导,困乏的人打开粮仓赈济供给,前后用去谷物五百余石,从此连年获得丰收。《册府元〇》记载:唐武德元年十二月,打开粮仓来赈济贫乏的人。
贞观十五年二月,建州报告:“去年秋季灾害损害庄稼,发放义仓粮食赈济他们。”十七年七月,汝南州干旱,打开粮仓赈济供给。十八年九月,襄、豫、荆、徐、梓、忠、绵、宋、亳十州报告大水,都用义仓粮食赈济供给他们。十九年正月,易州报告去年秋季水灾损害庄稼,打开义仓赈济供给他们。
二十一年八月,莱州发生螟虫灾害,打开粮仓来赈济贫乏的人。二十二年正月,下诏建州去年秋季蝗灾,用义仓粮食赈济借贷。二月,下诏泉州去年秋季蝗灾以及海水泛滥,打开义仓赈济借贷。
《唐书·高宗本纪》记载:永徽二年正月,打开义仓来赈济百姓。
《旧唐书·高宗本纪》记载:仪鳯四年二月,东都发生饥荒,官府拿出糙米来救济饥民。
《册府元〇》记载:景龙三年三月制书说:“发放粮仓储备赈济饥民。”
开元二年正月敕令说:“听说三辅近地、幽陇之间,近来因为水旱灾害,向来没有储蓄,百姓哀号,已经有饥饿的人,应当命令兵部员外郎李怀让、主爵员外郎慕容珣分道立即乘驿马前往岐、华、同、幽、陇等州,当面传达我的旨意,确实断绝生计的人,迅速用当地义仓粮食酌情赈济供给,如果不足,兼用正仓及永丰仓的米粮补充,仍然命令节省减用,务必救济危急的人,回来时奏报听闻。”六年三月诏书说:“近来河北、河南颇为歉收,民间粮食固然应该缺乏,近来虽然分派使者,已令巡视询问,仍担心鳏寡孤独不能自存。凡是设立义仓,用来作为年度储备,现在旧谷即将耗尽,新谷尚未成熟,应当打开那里使用,储备时令借贷供给。况且京城堆积的粮食,岁月久了会腐烂,因此变造为利,大量用来散滞收赢,理财均施,有关部门应当合作制定条件,以便公私两便。”八年二月,因为河南、淮南、江南连年遭受水旱灾害,派遣吏部郎中张旭等人分道赈济抚恤。四月,华州刺史窦思仁奏报断绝生计的户,请求用永丰仓粮食赈济供给,听从了他的请求。十五年七月,冀州、幽州、莫州发生大水,河水泛滥,漂没损害居民的房屋和庄稼,都用仓粮赈济供给他们。八月制书说:“河北州县水灾尤其严重,想到百姓,靠什么自给?我在朝廷兴起忧虑,有劳早晚操劳,这是我的责任,因此心中悲痛,应当命令有关部门酌情支取东都租米二十万石赈济供给。”
《卢从愿传》记载:开元二十年,河北发生饥荒,下诏让他担任宣抚处置使,打开粮仓赈济饥民。
《旧唐书·〇宗本纪》记载:开元二十一年,关中久雨,损害庄稼,京师发生饥荒,下诏拿出太仓粟二百万石供给他们。
《文献通考》记载:开元二十二年敕令:应当借贷的粮食,本州记录奏报,等待敕令到达,三口以下供给米一石,六口以下供给米两石,七口以下供给米三石,如果供给粟米按照米折算。
《册府元〇》记载:开元二十九年制书说:“本来制度仓储用来防水旱,我常念百姓,常担忧匮乏。承袭以前有遭受损害的州,都等待奏报,然后赈济供给。近年也分派使者与州县相知处置,仍担心道路遥远,往返淹滞。这样抚恤百姓,怎能救济危急?从今以后,如果有损害的地方,应当赈济供给,应当命令州县长官与采访使勘验防备,酌情供给完毕奏报听闻。我将重新派遣使者宣慰按覆。”
贞元元年正月,赈济借贷各道将士百姓:昭义、河东、成德、幽州、义武、魏博、奉诚、晋、慈、隰、宣武、平卢、汴、滑、河阳、东都畿、汝州诸军节度,合计赈济米四十七万石。
《旧唐书·徳宗本纪》记载:贞元八年十二月,下诏赐予遭受水灾县断绝生计的户米三十万石。
《册府元〇》记载:贞元十三年三月,河南府上言:“本府旱灾损害,请求借用含嘉仓粟五万石赈济借贷百姓。”批准了。
《旧唐书·徳宗本纪》记载:贞元十四年六月,因为旱灾歉收,拿出太仓粟赈济借贷。
《旧唐书·宪宗本纪》记载:顺宗即位之年,八月接受内禅,
即皇帝位。九月,敕申、光、蔡、陈、许两道,比遭亢旱,宜加赈恤。申、光、蔡赈米十万石,陈、许五万石。
译随即登上皇帝宝座。九月,下诏申、光、蔡、陈、许两道,近来遭受严重旱灾,应当加以赈济抚恤。申、光、蔡三道赈济米十万石,陈、许两道赈济米五万石。
册府元▯元和元年四月命礼部员外郎裴汶以米十万石赈给于浙东。四年六月渭南县暴水发溢漂损庐舎二百一十三戸秋田十六顷溺死者六人命京兆府发义仓赈给。十一月诏淮南扬楚滁三州浙西润苏常三州今年歉旱尤甚米价殊高言念困穷岂忘存恤宜以江西湖南鄂岳荆南等使折籴米三十万石赈贷淮南道三州三十万石贷浙西道三州。恐此米来迟不救所切宜委淮南浙西观察使且各以当道军粮米据数给旱损人戸节级作条件赈贷。淮南李吉甫浙西韩臯躬亲部署令刺史县令切加勾当使此米必及饥人以副朕意。如赈贷三州之外可及诸州亦听量便宜处置。待江西等道折籴和籴米到各处依数收管。六年二月制曰如闻京畿之内縁旧谷已尽粟麦未登尚不足于食陈岂有余于播种劝其耕食固在及时念彼徴求尤资寛贷京兆府宜以常平义仓粟二十四万石贷借百姓。其诸道府州有乏少粮种处亦委所在官长用常平义仓粮借贷淮南浙西宣歙等道元和四年赈贷并且停徴容至丰年然后填纳。
旧唐书·宪宗本纪:元和七年二月,诏以去秋旱歉,赈京畿粟三十万石。其元和六年春赈贷百姓粟二十四万石,并宜放免。九年二月,诏以歳饥,赈常平义仓粟三十万石。十一年四月,以徐、宿饥,赈粟八万石。十二年正月,以京畿及陈、许饥,诏郑滑观察使以估粜官粟救之。九月,制曰:"诸道应遭水州府:河南、泽潞、河东、幽州、江陵府等管内,及郑滑、沧、景、易、定、陈、许、晋、隰、苏、襄、复、台、越、唐、随、邓等州人戸,宜令本州厚加优恤,仍各以当处义仓斛防,据所损多少,量事赈给,讫具数奏闻。"十四年七月,东都留守上言:"河南府、汝州百姓饥,诏贷河南府粟五万石,汝州二万石。"
旧唐书《穆宗本纪》:长庆二年七月,陈许水灾,赈粟五万石。
册府元▯太和二年七月诏曰》:如闻山东降灾,滛雨泛滥,应是诸州遭水损田苗坏庐舎处,宜委所在吏切加访恤,如不能自济者,宜发义仓赈给,普令均一,以副朕怀。三年五月诏:去歳已来水损处,郓、曹、濮、青、淄、德、齐等三道,宜各赐米五万石,并以入运米在侧近者逐便速与搬运,仍以有司员外郎刘茂复充曹、濮等道赈恤使,戸部员外郎严誉兖海等道赈恤使。四年七月,许州上言:去年六月二十一日被水,有诏仍令宣慰使李珝与本道勘防人戸,实水损每人量给米一石,其当戸人多亦不得过五石,令度支以逐便支送,其人粟数分并以闻。八月,舒州上言:当州太湖、宿松、望江等县,从今年四月已后江水泛涨,没百姓产业,共计六百八十二戸,并尽人皆就高避水,饥贫无食,有诏以义仓赈给。《旧唐书·文宗本纪》:太和四年秋七月,太原饥,赈粟三万石;九月,舒州太湖、宿松、望江三县水,溺民戸六百八十,诏以义仓赈贷。是歳京畿、河南、江南、荆、襄、鄂、岳、湖南等道大水,害稼,出官米赈给。五年春正月,太原旱,赈粟十万石;秋七月,剑南东西两川水,遣使宣抚赈给。六年二月,苏、湖二州水,赈米二十二万石,以本州常平义仓斛斗给。五月,浙西丁公着奏:杭州八县灾疫,赈米七万石。
册府元▯太和七年正月》以旱诏京兆府、河中等九州府,宜赐粟五十六万石,并以常平、义仓及所籴斛防充无本色者,以运米折给,委本州府长吏明作等第,差官吏对面宣赐,先从贫下起给。
开成元年正月,诏同州赐谷六万石,河中府、绛州共赐十万石,委度支、戸部以见贮粟麦充赐。
旧唐书·文宗本纪:开成三年春正月,诏:“去秋蝗虫害稼处,以本处常平仓赈贷。”
文苑英华,开成三年正月,诏淄青、兖海、郓、曹、濮,去秋虫蝗害物徧甚,宜以当处常平、义食斛斗速加赈救。京兆府诸州府应有蝗虫米谷贵处,亦宜以常平、义仓及侧近官中所贮斛斗,量加赈恤。
唐书·宣宗本纪》:大中九年七月,以旱,遣使巡抚淮南,▯粟赈民。
册府元▯后唐同光四年正月》明宗奏:“深冀诸州县流亡饥馑戸一千四百
译《册府元龟》记载:元和元年四月,任命礼部员外郎裴汶用十万石米在浙东赈济灾民。四年六月,渭南县洪水暴发,冲毁房屋二百一十三户,淹没秋田十六顷,淹死六人,命令京兆府开义仓赈济。十一月下诏说:淮南道的扬州、楚州、滁州三州,浙西道的润州、苏州、常州三州,今年歉收干旱特别严重,米价特别高。想到百姓困苦贫困,怎能忘记存恤?应当把江西、湖南、鄂岳、荆南等使折籴的三十万石米,赈贷给淮南道三州三十万石,贷给浙西道三州。恐怕这些米来得迟,不能解救急迫的需要,应当委托淮南、浙西观察使暂且各自用本道军粮米,按照数量发给旱灾受损的农户,分等级制定条件赈贷。淮南道的李吉甫、浙西道的韩臯亲自部署,命令刺史、县令切实办理,使这些米一定能在饥民需要时送到,以符合我的心意。如果赈贷三州之外还能顾及到其他州,也允许酌情处理。等到江西等道折籴、和籴的米运到各处,再按数量收管。六年二月下制说:听说京畿地区因为旧粮已经吃完,粟麦尚未成熟,粮食还不足,陈粮岂能有余用于播种?劝勉百姓耕种吃饭,固然在于及时;念及百姓征收赋税,尤其需要宽贷。京兆府应当用常平、义仓的粟二十四万石借贷给百姓。其他道、府、州有缺乏粮食种子的地方,也委托当地长官用常平、义仓的粮食借贷。淮南、浙西、宣歙等道元和四年的赈贷,并且停止征收,允许等到丰年再偿还。
《旧唐书·宪宗本纪》记载:元和七年二月,下诏因为去年秋天干旱歉收,赈济京畿粟三十万石。其中元和六年春天赈贷百姓粟二十四万石,都应当免除。九年二月,下诏因为年成饥荒,赈济常平、义仓粟三十万石。十一年四月,因为徐州、宿州饥荒,赈济粟八万石。十二年正月,因为京畿以及陈州、许州饥荒,下诏郑滑观察使用估价出售官粟的方法救济。九月,下制说:“各道遭受水灾的州府:河南、泽潞、河东、幽州、江陵府等管内,以及郑滑、沧州、景州、易州、定州、陈州、许州、晋州、隰州、苏州、襄州、复州、台州、越州、唐州、随州、邓州等州的百姓,应当命令本州大力优待抚恤,并且各自用当地的义仓粮食,根据损失多少,酌情赈济,完毕后将数量奏报。”十四年七月,东都留守上奏说:“河南府、汝州百姓饥荒,下诏贷给河南府粟五万石,汝州二万石。”
《旧唐书·穆宗本纪》记载:长庆二年七月,陈州、许州水灾,赈济粟五万石。
《册府元龟》记载:太和二年七月下诏说:听说山东地区降下灾祸,淫雨泛滥,凡是各州遭受水灾、田苗毁坏、房屋倒塌的地方,应当委托当地官吏切实探访抚恤,如果百姓不能自救的,应当开义仓赈济,普遍做到公平一致,以符合我的心意。三年五月下诏:去年以来遭受水灾的地方,郓州、曹州、濮州、青州、淄州、德州、齐州等三道,应当各赐米五万石,并且把正在运输途中、在附近的米,趁机迅速搬运,同时任命有司员外郎刘茂复担任曹、濮等道赈恤使,户部员外郎严誉担任兖海等道赈恤使。四年七月,许州上奏说:去年六月二十一日遭受水灾,有诏令宣慰使李珝与本道勘验人员核查受灾户口,实际遭受水灾的每人酌情发给米一石,该户人口多的也不得超过五石,命令度支趁机支送,受灾人口和粟米数量都一并上报。八月,舒州上奏说:本州太湖、宿松、望江等县,从今年四月以后江水泛涨,淹没百姓产业,共计六百八十二户,并且所有人都迁往高处避水,饥饿贫困没有食物,有诏令用义仓赈济。《旧唐书·文宗本纪》记载:太和四年秋七月,太原饥荒,赈济粟三万石;九月,舒州太湖、宿松、望江三县水灾,淹死百姓六百八十户,下诏用义仓赈贷。这一年京畿、河南、江南、荆、襄、鄂、岳、湖南等道大水,损害庄稼,拿出官米赈济。五年春正月,太原干旱,赈济粟十万石;秋七月,剑南东西两川水灾,派遣使者宣抚赈济。六年二月,苏州、湖州水灾,赈济米二十二万石,用本州常平、义仓的粮食供给。五月,浙西丁公着上奏:杭州八县灾疫,赈济米七万石。
《册府元龟》记载:太和七年正月,因为干旱下诏京兆府、河中等九州府,应当赐粟五十六万石,都用常平、义仓以及所籴的粮食充数,没有本色粮食的,用运输来的米折价供给,委托本州府长官明确制定等级,派遣官吏当面宣赐,先从贫苦下层百姓开始供给。
开成元年正月,下诏同州赐谷六万石,河中府、绛州共赐十万石,委托度支、户部用现存的粟麦充数赐给。
《旧唐书·文宗本纪》记载:开成三年春正月,下诏:“去年秋天蝗虫害庄稼的地方,用当地的常平仓赈贷。”
《文苑英华》记载:开成三年正月,下诏淄青、兖海、郓、曹、濮,去年秋天虫蝗灾害普遍严重,应当用当地的常平、义仓粮食迅速赈救。京兆府各州府有蝗虫、米谷昂贵的地方,也应当用常平、义仓以及附近官府所存的粮食,酌情赈恤。
《唐书·宣宗本纪》记载:大中九年七月,因为干旱,派遣使者巡视安抚淮南,赐粟赈济百姓。
《册府元龟》记载:后唐同光四年正月,明宗上奏:“深切希望各州县流亡饥馑的户口一千四百……”
,乞邺都仓储借贷以济穷民。”长兴元年正月,滑州上言:“准诏赈贷贫民,以去年水灾故也。”二月郊禋礼毕,制曰:“诸州府或经水旱灾沴,恐人戸阙少糇粮,方值春时,诚宜赈恤。宜令逐处取去年纳到新好属省斛斗,各加赈贷,候秋▯日徴纳。”是月,宋州奏:“准诏赈贷粟万石。”五月,青州奏:“准诏赈贷贫民粮一万四百一十九石。”三年七月,内出御劄示百僚曰:“今年州府遭水潦处,已下三司各指挥本州府支借麦种及等第赈贷斛食。仰逐处长吏切加安存,不得輙有差使。如戸口流移,其戸下田园屋宅,仰村邻节级长须主管,不得信令残毁。候本戸归日,具元本桑枣根数及什物数目交付,不得致有欠少。本戸未归,即许邻保请佃供输。若入务时归业,准例▯秋后交付。”
译请求从邺都的仓库借贷粮食来救济穷苦百姓。”长兴元年正月,滑州上奏说:“遵照诏令赈济借贷给贫民,是因为去年遭受水灾的缘故。”二月,郊外祭祀天地的大礼结束后,皇帝下诏说:“各州府有的经历了水旱灾害,恐怕百姓缺少粮食,正值春季,确实应当赈济抚恤。应当命令各地取用去年缴纳到新且属于省仓的粮食,分别加以赈济借贷,等到秋天再征收偿还。”这个月,宋州上奏:“遵照诏令赈济借贷粟米一万石。”五月,青州上奏:“遵照诏令赈济借贷给贫民粮食一万四百一十九石。”三年七月,皇帝拿出御札给百官看说:“今年各州府遭受水灾的地方,已经下达命令给三司,分别指挥各州府支借麦种以及按等级赈济借贷粮食。要求各地长官切实加以安抚存恤,不得随意征派差役。如果百姓流离失所,他们名下的田园房屋,要求村邻及各级里正主管,不得听任其残破毁坏。等到原主归来时,要详细列出原有的桑树枣树根数以及物品数目进行交付,不得造成短缺。原主尚未归来,就允许邻里请佃耕种并缴纳赋税。如果在农忙时节归来恢复产业,按照惯例在秋后交付。”
后晋天福六年四月,以齐路民饥,诏兖、青、郓三州发管内仓粮赈贷。七年七月,开封府奏准宣给粮二万石赈诸县贫民。八月,诏襄州城内百姓等久经围闭,例各饥贫,宜示颁宣用明恩渥,大戸各赐粟二石,小戸各赐粟一石,宜令襄州以见在数充。十二月,诏遣供奉官马延翰雒京赈恤饥民,仍宣河南府差大将量将米豆徃诸山谷裱散给人戸,其诸县系欠秋税,与限至来年夏麦徴纳。
后周广顺二年二月,齐州言:禹城县二年水,民饥流亡。今年见固河仓有濮粮五万二千余斛,欲赈贷。勅诸邑留二三千斛给巡检职员,余并赈贷贫民。
显德四年三月,命左谏议大夫尹日就于夀州开仓赈其饥民。六年三月,遣使徃和州开仓以赈饥民,命夀州开仓以赈饥民。
文献通考》显德六年,淮南饥,上命以米贷之。或曰:“民贫,恐不能偿。”上曰:“民犹子也,安有子倒悬而父不爲觧者?安责其必偿也!”
宋史·食货志》:宋之爲治,一本于仁厚,凡振贫恤患之意,视前代尤爲切至。诸州歳歉,必发常平、惠民诸仓粟,或平价以粜,或贷以种食,或直以振给之,无分于主客。戸不足,则遣使驰传,发省仓,或转漕粟于他路。又不足,则出内藏,或奉宸库金帛,鬻祠部度僧牒。东南则留发运司歳漕米,或数十万石,或百万石,济之。
初,建隆三年,戸部郎中沈义伦使吴越还,言:“杨泗饥,民多死,郡中军储尚余万斛,宜以贷民。”有司沮之曰:“若歳未稔,谁任其咎?”义伦曰:“国家以廪粟济民,自当召和气,致丰年,宁忧水旱耶?”太祖悦,而从之。
太祖本纪,干德元年二月辛亥,澶、滑、卫、魏、晋、绛、蒲、孟八州饥,命发廪振之。
文献通考》开宝四年,诏赈广南管内州县乡村不接济人戸,委长吏于省仓内量行赈贷,候丰稔日,令只纳元数。
宋史·太祖本纪》:开宝六年二月,曹州饥,漕太仓米二万石振之。七年六月,河中府饥,发粟三万石振之。《文献通考》:开宝八年,平江南,诏出米十万石赈城中饥民。
太宗太平兴国八年,以粟四万石赈同州饥。
宋史·太宗本纪》:端拱二年三月,以太仓粟贷京畿饥民。《文献通考》:淳化二年,诏永兴、鳯翔、同、华、陜等州歳旱,以官仓粟贷之,人五斗,仍给复二年。五年,命直史馆陈尧叟等徃宋、亳、陈、頴等州出粟以贷饥民,每州五千石及万石,仍更不理纳。
宋史·真宗本纪》:咸平二年三月,江浙发廪赈饥。是歳,江浙、广南、荆湖旱,岚州春霜害稼,分使发粟赈之。四年闰十二月,河北饥,发廪赈之。
文献通考》咸平五年,遣中使诣雄、霸、瀛、莫等州爲粥,以赈饥民。两浙提刑钟离瑾言:“百姓缺食,官设糜粥,民竞赴之,有妨农事,请下转运司量出米赈济,家得一斗。”从之。
宋史·真宗本纪》大中祥符元年正月,夏州饥,请易粟,许之。二年九月,赐秦州被水民粟,人一斛,发官廪振鳯州水灾。七年三月,发粟振仪州饥。九年二月,延州蕃部饥,贷以边谷。八月,令江淮发运司留上供米五十万,以备饥年。
天禧元年二月,诏振灾,发州郡常平仓。是歳,诸路蝗,民饥,镇戎军风雹害稼,诏发廪振之。四年二月,发唐、邓八州常平仓,振贫民。三月,振蕃部粟。五月,发粟振秦、陇。干兴元年二月,诏苏、湖、秀州民饥,贷以廪粟。
仁宗本纪》:天圣三年十一月,晋、绛、陜、觧州饥,发粟振之。四年十二月,发米六十万斛贷畿内饥。
鞠咏传,咏爲三司盐鐡判官。天圣六年,河北京师旱饥,奏请出太仓米十万石振饥民。
明道元年冬十月,诏汉阳军发廪粟以振饥民。二年正月,诏发运使以上供米百万斛振江淮饥民,遣使督视。
景祐元年正月,发江淮漕米振京东饥民。二年,以镇戎军荐饥,贷弓箭手粟麦六万石。
寳元二年九月,出内库银四万两,易粟振益梓利防路饥民。
庆歴八年九月,诏三司以今年江淮漕米转给河北州军。十二月,出内藏钱帛赐三司贸粟
译后晋天福六年四月,因齐地百姓饥荒,下诏让兖州、青州、郓州发放管内仓库的粮食进行赈济和借贷。七年七月,开封府奏请批准发放粮食二万石,赈济各县贫民。八月,下诏称襄州城内百姓等长期遭受围困封闭,普遍饥饿贫困,应当展示朝廷恩惠,大户各赐粟二石,小户各赐粟一石,应当命令襄州用现有的数量充抵。十二月,下诏派遣供奉官马延翰前往洛阳赈恤饥民,并宣示河南府差派大将酌情携带米豆前往各山谷散发给百姓,那些各县拖欠的秋税,放宽期限到第二年夏麦收获时征收缴纳。
后周广顺二年二月,齐州上言:禹城县遭遇两年水灾,百姓饥荒流亡。今年看到固河仓有濮州粮食五万二千余斛,想要赈济借贷。敕令各邑留下二三千斛供给巡检官员,其余全部赈济借贷给贫民。
显德四年三月,任命左谏议大夫尹日就在寿州开仓赈济那里的饥民。六年三月,派遣使者前往和州开仓以赈济饥民,又命令寿州开仓以赈济饥民。
《文献通考》记载:显德六年,淮南饥荒,皇上命令用米借贷给百姓。有人进言说:“百姓贫穷,恐怕不能偿还。”皇上说:“百姓如同子女,哪有子女倒悬受苦而父亲不去解救的?怎么能要求他们一定偿还呢!”
《宋史·食货志》记载:宋朝治理天下,根本在于仁厚,凡是赈济贫苦、体恤患难的心意,比前代尤为深切周到。各州遇到歉收年份,必定发放常平仓、惠民仓等仓库的粮食,有时平价出售,有时借贷作为种子和口粮,有时直接赈济发放,不分主户客户。如果各户粮食不足,就派遣使者快马加鞭,发放省仓粮食,或者转运其他路分的粮食。如果还不足,就拿出内藏库或奉宸库的金帛,出售祠部度僧的度牒。在东南地区,则留下发运司每年漕运的米,或数十万石,或百万石,来救济百姓。
起初,建隆三年,户部郎中沈义伦出使吴越回来,进言说:“杨泗发生饥荒,百姓多死亡,郡中军粮储备尚余万斛,应当借贷给百姓。”有关部门阻止他说:“如果当年没有丰收,谁来承担罪责?”义伦说:“国家用粮仓的粮食救济百姓,自然应当招致祥和之气,带来丰收之年,哪里还用担忧水旱灾害呢?”太祖很高兴,听从了他的建议。
《太祖本纪》记载:干德元年二月辛亥日,澶、滑、卫、魏、晋、绛、蒲、孟八州发生饥荒,命令打开粮仓赈济。
《文献通考》记载:开宝四年,下诏赈济广南管内州县乡村得不到救济的百姓,委托长官在省仓内酌情进行赈济借贷,等到丰收之年,命令只缴纳原数。
《宋史·太祖本纪》记载:开宝六年二月,曹州发生饥荒,漕运太仓米二万石赈济。七年六月,河中府发生饥荒,发放粮食三万石赈济。《文献通考》记载:开宝八年,平定江南,下诏拿出米十万石赈济城中饥民。
太宗太平兴国八年,用粟四万石赈济同州饥荒。
《宋史·太宗本纪》记载:端拱二年三月,用太仓粟借贷给京畿饥民。《文献通考》记载:淳化二年,下诏永兴、凤翔、同、华、陕等州遭遇旱灾,用官仓粟借贷给他们,每人五斗,并且免除赋役两年。五年,命令直史馆陈尧叟等人前往宋、亳、陈、颍等州拿出粮食借贷给饥民,每州五千石及万石,并且不再追缴偿还。
《宋史·真宗本纪》记载:咸平二年三月,江浙打开粮仓赈济饥荒。这一年,江浙、广南、荆湖发生旱灾,岚州春霜损害庄稼,分派使者发放粮食赈济。四年闰十二月,河北发生饥荒,打开粮仓赈济。
《文献通考》记载:咸平五年,派遣中使前往雄、霸、瀛、莫等州施粥,以赈济饥民。两浙提刑钟离瑾进言说:“百姓缺乏食物,官府设置糜粥,百姓争相前往,妨碍农事,请求下达转运司酌情拿出米赈济,每家得一斗。”皇上听从了他的建议。
《宋史·真宗本纪》记载:大中祥符元年正月,夏州发生饥荒,请求换粟,准许了。二年九月,赐给秦州遭受水灾的百姓粟,每人一斛,打开官仓赈济凤州水灾。七年三月,发放粮食赈济仪州饥荒。九年二月,延州蕃部发生饥荒,借贷边谷给他们。八月,命令江淮发运司留下上供米五十万,以备饥荒之年。
天禧元年二月,下诏赈济灾荒,打开州郡常平仓。这一年,各路发生蝗灾,百姓饥荒,镇戎军风雹损害庄稼,下诏打开粮仓赈济。四年二月,打开唐、邓等八州常平仓,赈济贫民。三月,赈济蕃部粟。五月,发放粮食赈济秦、陇。乾兴元年二月,下诏苏州、湖州、秀州百姓饥荒,借贷粮仓的粟给他们。
《仁宗本纪》记载:天圣三年十一月,晋、绛、陕、解州发生饥荒,发放粮食赈济。四年十二月,发放米六十万斛借贷给京畿饥民。
《鞠咏传》记载:鞠咏担任三司盐铁判官。天圣六年,河北京师发生旱灾饥荒,奏请拿出太仓米十万石赈济饥民。
明道元年冬十月,下诏汉阳军打开粮仓发放粟以赈济饥民。二年正月,下诏发运使用上供米百万斛赈济江淮饥民,派遣使者监督视察。
景祐元年正月,发放江淮漕米赈济京东饥民。二年,因为镇戎军连续饥荒,借贷弓箭手粟麦六万石。
宝元二年九月,拿出内库银四万两,换粟赈济益、梓、利、夔路饥民。
庆历八年九月,下诏三司将今年江淮漕米转给河北州军。十二月,拿出内藏库的钱帛赐给三司购买粮食。
,以济河北流民。皇祐元年十一月,诏河北被灾民八十以上及笃疾不能自存者,人赐米一石,酒一斗。五年五月,诏转运司振邕州贫民戸,贷米一石。
译(朝廷)以此赈济河北地区的流民。皇祐元年十一月,下诏规定:河北受灾地区八十岁以上以及患有重病无法维持生计的人,每人赐给米一石、酒一斗。皇祐五年五月,下诏命令转运司赈济邕州的贫民户,借给每户米一石。
英宗本纪,治平元年八月,以上供米三万石振宿、亳二州水灾,戸
文献通考》治平四年,河北旱,民流入京师。待制陈荐请以籴便司陈粟贷民戸二石,从之。御史中丞司马光上疏曰:「圣王之政,使民安其土,乐其业,自生至死,莫有离散之心。爲此之要,在于得人。以臣愚见,莫若谨择公正之人爲河北监司,使之察灾伤,州县守宰不胜者易之。然后多方那融,斗斛各使赈济本州县之民。若斗斛数少,不能周徧者,且须救土著农民,各据版籍,先从下等次第赈济,则所给有限,可以豫约矣。」
司马光论赈济劄子。臣窃惟乡村人戸播植百谷,种艺桑麻,乃天下衣食之原也。比于余民,尤宜存恤。凡人情恋土,各愿安居,苟非无以自存,岂愿流移他境。国家若于未流移之前,早行赈济,使粮食相接,不至失业,则此屋安堵,官中所费少,而民间实受赐。若于既流移之后,方散米煮粥,以有限之储蓄,待无穷之流民,徒更聚而饿死,官中所费多,而民实无所济。伏覩近降朝防,令戸部指挥府界诸路提防刑狱司体量州县人戸,如委是阙食,据见在义仓及常平米谷,速行赈济,仍丁宁指挥州县多方存恤,无致流移失所。此诚得安民之要道。然所以能使民不流移者,全在本县令佐得人。欲使更令提防刑狱司指挥逐县令佐,专切体量乡村人戸有阙食者,一面申知上司及本州,更不候囬报,即将本县义仓及常平仓米谷直行赈贷。仍据乡村三等人戸逐戸计口出给歴头,大人日给二升,小儿日给一升,令各从民便,或五日,或十日,或半月一次赍歴头诣县请领。县司亦置簿照防。若本县米谷数少,则先从下戸出给歴头,有余则并及上戸。其不愿请领者,亦听候将来夏秋成熟,粮食相接日,即据簿歴上所贷过粮,令随税送纳,一斗只纳一斗,更无利息。其令佐若别有良法,简易便民,胜于此法者,亦听从便,要在民不乏食,不至流移而已。仍令提点刑狱司常切体量逐县令佐,有能用心存恤阙食人戸,虽系灾伤,并不流移者,保明闻奏,优与酬奬。其全不用心赈贷,致戸口多流移者,取勘闻奏,乞行停替,庶使吏有所劝沮,百姓实霑圣泽。
神宗本纪熙宁元年二月贷河东饥民粟。七年二月发常平米振河阳饥民,七月以米十五万石振河北西路灾伤,八月置塲于南董安上门,给流民米。十月诏浙西路提举司出米振常润州饥。八年正月辍江南东路上供米,均给灾伤州军。
曾巩《越州赵公救菑记》:熙宁八年夏,吴越大旱。九月,资政殿大学士、右谏议大夫、知越州赵公,前民之未饥,爲书问属县菑所被者几乡?民能自食者有几?当廪于官者几人?沟防构筑可僦民使治之者几所?库钱仓粟可发者几何?富人可募出粟者几家?僧道士食之羡粟书于籍者其几具存?使各书以对,而谨其备。州县吏录民之▯老疾弱不能自食者二万一千九百余人,以告。故事,歳廪穷人当给粟三千石而止。公敛富人所输及僧道士食之羡者,得粟四万八千余石,佐其费。使自十月朔,人受粟日一升,防小半之忧。其众相蹂也,使受粟者男女异日,而人受二日之食,忧其且流亡也。于城市郊野爲给粟之所,凡五十有七,使各以便受之,而告以去其家者勿给。计官爲不足用也,取吏之不任职而寓于境者,给其食而任以事。不能自食者有是具也,能自食者爲之告。富人无得闭粜,又爲之出官粟五万二千余石,平其价予民爲粜粟之所,凡十有八,使籴者自便如受粟。又僦民完城四千一百丈,爲工三万八千,计其佣与钱,又与粟再倍之。民取息钱者,告富人纵予之,而待熟,官爲责其偿。弃男女者,使人得▯养之。
宋史》神宗本纪:元丰元年八月,诏濵、棣、沧三州被水民,以常平粮贷之。庚午,诏青、齐、淄三州给流民食。二年二月,沧州饥,发食粟振之。
文献通考》元丰元年诏,以濵、棣、沧州被水灾,令民第四等以下立保贷,请常平粮有差,仍免出息。帝曰:“赈济之法,州县不能举行。夫以政杀
译英宗本纪记载,治平元年八月,朝廷拿出三万石上供米,赈济宿州、亳州的水灾。
《文献通考》记载,治平四年,河北发生旱灾,百姓流亡进入京城。待制陈荐请求将籴便司储存的陈粟借贷给百姓,每户二石,皇帝采纳了他的建议。御史中丞司马光上疏说:“圣明君王的政令,是让百姓安居故土,乐于本业,从生到死,没有离散之心。做到这一点的关键,在于任用合适的人才。以臣愚钝的看法,不如谨慎挑选公正的人担任河北的监司,让他们考察灾情,对于不能胜任的州县长官予以更换。然后多方筹措调拨,让斗斛等计量单位各自赈济本州县的百姓。如果斗斛数量少,不能普遍赈济,那么必须优先救助本地农民,依据户籍,先从下等户开始依次赈济,这样供给有限,可以预先约定。”
司马光论赈济的札子:臣私下认为,乡村百姓播种百谷,种植桑麻,是天下衣食的根本。相比于其他百姓,更应加以存恤。大凡人情都眷恋故土,各自愿意安居,如果不是无法生存,怎么会愿意流亡到外地。国家如果在百姓流亡之前,及早实行赈济,使粮食接续,不至于失业,那么百姓安居,官府花费少,而民间确实得到恩赐。如果在百姓流亡之后,才散发米粮煮粥,用有限的储备,应对无穷的流民,只是让他们聚集在一起饿死,官府花费多,而百姓确实得不到救济。看到最近颁布的朝令,命令户部指挥府界各路提点刑狱司考察州县百姓,如果确实缺粮,依据现有的义仓和常平米谷,迅速赈济,并反复叮嘱州县多方存恤,不要导致百姓流离失所。这确实是安定百姓的关键方法。然而能使百姓不流亡的原因,完全在于本县令佐任用得人。想要让提点刑狱司指挥各县令佐,专门切实考察乡村缺粮的百姓,一方面上报上司和本州,不再等待回复,就立即将本县义仓和常平仓的米谷直接赈贷。并依据乡村三等百姓,逐户按人口发放凭证,大人每天给二升,小孩每天给一升,让百姓各自方便,或五日,或十日,或半月一次拿着凭证到县里领取。县衙也设置簿册登记。如果本县米谷数量少,就先给下等户发放凭证,有余则一并给上等户。那些不愿领取的,也听任他们,等到将来夏秋庄稼成熟,粮食接续时,就依据簿册上借贷过的粮食,让他们随税缴纳,一斗只还一斗,没有利息。如果令佐另有良法,简易便民,胜过此法的,也听从他们,关键在于百姓不缺粮,不至于流亡。仍然命令提点刑狱司经常切实考察各县令佐,有能用心存恤缺粮百姓,虽然是灾年,也不让百姓流亡的,核实上报,给予优厚奖赏。那些完全不用心赈贷,导致户口大量流亡的,查核上报,请求罢免替换,从而使官吏有所劝勉和惩戒,百姓确实蒙受圣恩。
神宗本纪记载,熙宁元年二月,借贷粟米给河东饥民。七年二月,发放常平米赈济河阳饥民,七月用十五万石米赈济河北西路灾民,八月在南董安上门设置场所,给流民发放米粮。十月诏令浙西路提举司出米赈济常润州饥民。八年正月,截留江南东路的上供米,分配给受灾的州军。
曾巩《越州赵公救灾记》:熙宁八年夏天,吴越地区大旱。九月,资政殿大学士、右谏议大夫、越州知州赵公,在百姓尚未饥荒之前,写信询问所属各县:受灾的乡有多少?能自己维持生活的百姓有多少?应当由官府供给粮食的有多少人?沟渠堤防可以雇佣百姓修缮的地方有多少?仓库里的钱和粟米可以发放的有多少?可以招募出粟米的富户有多少家?僧道记录在册的多余粟米还有多少?让各县分别书面回答,并谨慎做好准备。州县官吏统计百姓中老弱病残不能自食其力的二万一千九百多人,上报给赵公。按照旧例,每年赈济穷人应当供给三千石粟米就停止了。赵公征收富户缴纳的以及僧道多余的粟米,得到四万八千多石,作为辅助费用。从十月初一开始,每人每天领取一升粟米,以防备粮食不足之忧。担心人群拥挤踩踏,让领取粟米的人男女分日,每人领取两天的口粮。担心百姓即将流亡,在城市和郊野设置发放粟米的地方,共五十七处,让百姓各自方便领取,并告知离开家乡的人不予发放。考虑到官府人手不足,选取那些不任职而寄居在境内的官吏,供给他们粮食并让他们做事。不能自食其力的百姓有了这些安排,能自食其力的百姓也为他们告知。富户不得囤积居奇,又为他们拿出官粟五万二千多石,平抑价格卖给百姓作为卖粟的地方,共十八处,让买粮的人像领取粟米一样方便。又雇佣百姓修缮城墙四千一百丈,用工三万八千,计算他们的工钱,又加倍给粟米。百姓借取利息钱的,告知富户宽限给予,等到庄稼成熟,官府负责追讨偿还。被遗弃的男女,让人收养他们。
《宋史》神宗本纪:元丰元年八月,诏令滨、棣、沧三州遭受水灾的百姓,用常平粮借贷给他们。庚午日,诏令青、齐、淄三州给流民提供食物。二年二月,沧州饥荒,发放粮食赈济。
《文献通考》元丰元年诏令,因为滨、棣、沧州遭受水灾,命令第四等以下的百姓建立保甲借贷,请求常平粮有差别,仍然免除利息。皇帝说:“赈济的方法,州县不能实行。用政令
人,与刃无异。今出入一死罪,有司未尝不力争;至于凶年饥歳,老防转死沟壑,而在位者殊不恤此,出于政事不修,而士大夫不知务也。”王岩叟请依旧法赈济,免河北贷粮出息。疏臣按:祖宗赈济旧法,灾伤无分数之限,人戸无等第之差,皆得借贷,但令随税纳元数而已,未尝有息也。故四方之人霑惠者溥,衔恩者深,郡县仓庾以陈易新者多。其后刻薄之吏隂改旧法,必待灾伤放税七分以上,方许贷借,而第四等以下方免出息,殊非朝廷本意。縁灾伤放税,多是监司以聚敛爲急,威胁州县,州县又承望风防,不复体心朝廷以灾伤的实分数除放。若放及七分者,灾伤已是十分,况少肯放及七分,又六分之与七分相去几何?毫厘之间,何以辨别?幸而得爲七分别有借贷,不幸而爲六分则无借贷,但系检灾官吏一言之髙下,而被灾百姓幸不幸相逺如此,不可不察也。三等而上,均爲赤子,均遇天灾,岂容因灾偏令出息?计其所得则甚少,论其所损则实多,乖陛下平一之心,▯朝廷光大之施。臣乞复如旧法,不限灾伤之分数,并容借贷,不拘民戸之等第,均令免息,庶几圣泽无间,感人心于至和,天下幸甚。如允臣所奏,其河北京西、淮南等路昨来水灾州县,乞先次指挥施行。
译人,与刀刃没有区别。如今出入一个死罪,有关部门没有不极力争辩的;至于荒年饥岁,老人和小孩辗转死于沟壑,而在位者却完全不体恤这些,这是由于政事不修明,而士大夫不知务本啊。”王岩叟请求依照旧法赈济,免除河北贷粮的利息。上疏说:臣按:祖宗赈济的旧法,灾害损伤没有分数的限制,人户没有等级的差别,都能借贷,只是让他们随税缴纳原数罢了,不曾有利息。所以四方的人受到恩惠的广泛,怀感恩的深厚,郡县仓库以陈粮换新粮的多。其后刻薄的官吏暗中改变旧法,一定等到灾害损伤放税七分以上,才允许借贷,而第四等以下才免除利息,这实在不是朝廷的本意。因为灾害损伤放税,多是监司以聚敛为急,威胁州县,州县又承望风向,不再体察朝廷以灾害损伤的实际分数免除。如果放及七分的,灾害损伤已经是十分了,何况很少肯放及七分,又六分与七分相差多少?毫厘之间,怎么辨别?幸而能成为七分就有借贷,不幸成为六分就没有借贷,只系检灾官吏一语的高低,而被灾百姓幸与不幸相差如此,不可不察啊。三等以上,都是赤子,都遭遇天灾,岂能因为灾害偏偏让他们出利息?计算所得则很少,论其所损则实在多,违背陛下平一的心,朝廷光大的施恩。臣请求恢复如旧法,不限灾害损伤的分数,都允许借贷,不拘民户的等级,都令免除利息,或许圣泽没有间隔,感动人心于至和,天下大幸。如果允许臣所奏,那河北京西、淮南等路近来水灾的州县,请求先次指挥施行。
蕙田案:赈贷之令,以拯穷民,自不当更收其息。况大荒之民,宜赈济;次荒之民,宜赈借。必灾伤已及十分,方计贷借,则太晚矣。王岩叟之议,最爲正大。
宋史·哲宗本纪》:绍圣元年三月,诏振京东、河北流民,贷以谷麦种,谕使还业。是歳,京师疫,洛水溢,太原地震,河北水发,京都粟振之。
苏轼乞将损弱米贷与上戸令赈济佃客状。绍圣元年二月日状奏。臣契勘本路州军灾伤阙食人戸。虽已奏准朝防。于法外减价出粜常平白米赈济。访闻民间阙乏。少得见钱籴买。尚有饥困之人。今防检得定州省仓有专副杲荣赵升界熙宁八年籴到军粮白米。及专副梁俭刘受界元丰三年米。皆爲年深夹襍损弱。不堪就整充厢军人粮支遣。每月只充厢军次米带支。今契勘得逐次止带支五百石。比至支絶更须三五年间。显见转至陈恶。兼闻本州管下村坊客戸见今实阙糇粮。其上等人戸虽各有田业。縁值灾伤亦甚阙食。难以赈济。况客戸乃主戸之本。若客戸阙食流散。主戸亦须荒废田土矣。今相度欲望朝廷详酌。特降指挥下定州。将两界见在陈损白米二万余石分给借贷。与乡村第一等第二等主戸吃用。令上件两等人戸据客戸人数不限石斗。依此保借。候向去丰熟日依元籴例并令送纳十分好白米入官。不惟乗此饥年人戸阙食优加赈济。又免损坏尽爲土壤。如以爲便即乞速赐指挥行下。谨录奏闻。伏候勅防。贴黄。今来已是春深。正当春夏青黄不交之际。可以发脱上件陈米斛防。公私俱便。若失此时。则人戸必不愿请。不免守支积年化爲粪壤。乞断自朝廷早赐指挥入急递行下。更不下有司徃复勘防。今来所乞借贷皆是臣与官吏体问上戸愿得此米以济佃戸。将来必无失防。与寻常赈贷一例支与贫下戸人催纳费力。事体不同。乞早赐行下
蕙田案:上戸于佃客,元有周济之义,而秋成徴纳之际,下戸或有逋逃,上戸必无失防。东坡议以陈粟贷上戸,令其借给佃客,亦荒政可行之一法也。
徽宗本纪:崇宁四年,苏、湖、秀三州水,赐乏食者粟。大观元年,秦凤旱,京东水,河溢,遣官振济,贷被水戸租。三年,江淮、荆、浙、福建旱,秦凤、阶、成饥,发粟振之。
食货志》绍兴二十八年夏,浙东西田损于风,水,在法水旱及七分以上者振济,诏自今及五分处亦振之。《髙宗本纪》绍兴二十九年闰六月,命江湖浙西五漕司増价籴米二百二十万石,赴沿江十郡,自荆至常州,以备振贷。
孝宗本纪,隆兴二年九月,以久雨,出内库白金四十万两,籴米赈贫民。
文献通考》乾道三年,臣僚言:“日前富家放贷,约米一斗,秋成还钱五百。其时米价既平,粜四斗始克偿之,农民岂不重困?”诏:“应借贷米谷,只还本色,取利不过五分。”《蕙田案》此惩私借之弊,使富家不得乗谷贵以取数倍之息,其意善矣。
荒政考略。乾道五年御批:「今春闽中艰食,朕甚念之。向闻诸处赈济,多止及于城郭,而不及乡县,甚爲未均。卿等一一奏来。」
蕙田案:赈防之惠,惟徧及爲难。南渡以后,惟孝宗有爱民之实心,故能见及之。
七年,饶州旱,措画义仓米八万石,又拨附近州县义仓五万石,并截留上供米二千石,并立赏格劝谕出粟。王圻《续通考》:淳熙二年,诏诸路常平司,每歳于秋成之际,取见所部郡县丰歉各及几分,如有合赈粜、赈给去处,即仰约度所用及见管米斛若干,或有阙少,合如何措置移运,并预期审度施行,仍须于九月初旬条具闻奏。
宋史·孝宗本纪》淳熙四年三月,贷随、郢二州饥民米。王圻《续通考》七年,姚述尧进对:“今歳旱伤,赈恤之政当务寛大。”上曰:“国家储蓄,本备凶歳,捐以予民,朕所不惜。”《宋史·食货志》淳熙十一年,福建诸郡旱,锡米二十五万石,振籴一万石,振贫乏细民。
孝宗本纪《淳熙十四年》正月,出四川桩积米贷济金洋州及闗外四州饥民。七月,命临安府捕蝗,募民输米振济。
光宗本纪》绍熙四年二月
译蕙田按:赈贷的法令,旨在拯救穷困百姓,自然不应当再收取利息。况且遭受大灾的百姓,应当赈济;遭受次等灾害的百姓,应当赈借。如果一定要等到灾伤达到十分严重,才计算借贷,那就太晚了。王岩叟的议论,最为正大光明。
《宋史·哲宗本纪》记载:绍圣元年三月,下诏赈济京东、河北的流民,借给他们谷麦种子,晓谕他们返回家乡恢复生产。这一年,京城发生瘟疫,洛水泛滥,太原发生地震,河北水灾爆发,京城用粟米赈济灾民。
苏轼请求将损坏陈旧的米借贷给上等户以赈济佃客的奏状。绍圣元年二月某日奏状上奏。臣查核本路州军因灾伤而缺粮的百姓,虽然已经奏请朝廷批准,在法度之外减价出售常平仓的白米进行赈济。但访闻民间缺乏现钱购买,仍有饥困之人。现在查得定州省仓有专副杲荣、赵升在熙宁八年采购的军粮白米,以及专副梁俭、刘受在元丰三年采购的米,都因为存放年久夹杂损坏,不能整批充作厢军的口粮支取,每月只作为厢军的次等米搭配支取。现在查核每次只搭配支取五百石,等到支取完毕还需要三五年时间,显然会变得更加陈旧恶劣。又听说本州管辖下的乡村客户现在确实缺乏粮食。上等户虽然各自拥有田产,因为遭遇灾伤也严重缺粮,难以赈济。况且客户是主户的根本,如果客户缺粮流散,主户也必然荒废田地。现在考虑希望朝廷详加斟酌,特别下达指令给定州,将两批现存的两万余石陈旧损坏的白米分给借贷,供乡村第一等、第二等主户食用。让上述两等户根据客户人数,不限石斗,依此担保借贷。等到将来丰收时,依照原来采购的惯例,一并令其送纳十分好的白米入官。这不仅趁此饥荒年份百姓缺粮时优加赈济,又避免米粮损坏尽成泥土。如果认为可行,就请求迅速赐下指令执行。谨录奏闻,伏候敕旨。贴黄:现在已是春深,正当春夏青黄不接之际,可以发放上述陈米,公私都便利。如果错过此时,百姓必然不愿领取,不免守着支取积年化为粪土。请求朝廷早日赐下指令通过急递送达,不再让有关部门往返核查。现在所请求借贷的,都是臣与官吏体察上等户愿意得到此米以救济佃户,将来必然没有损失。这与通常赈贷一律支给贫下户、催纳费力不同,事体有别。请求早日赐下指令执行。
蕙田按:上等户对于佃客,原本就有周济的道义,而在秋收征纳之时,下等户或有逃亡,上等户必然没有损失。东坡建议用陈粟借贷给上等户,让他们借给佃客,也是荒政中可以施行的一种方法。
《徽宗本纪》记载:崇宁四年,苏、湖、秀三州水灾,赐给缺粮者粟米。大观元年,秦凤大旱,京东水灾,河水泛滥,派遣官员赈济,借贷给受灾户租税。三年,江淮、荆、浙、福建大旱,秦凤、阶、成饥荒,发放粟米赈济。
《食货志》记载:绍兴二十八年夏,浙东、浙西田地因风、水受损,按法水旱灾害达到七分以上者赈济,下诏从今起达到五分处也赈济。《高宗本纪》记载:绍兴二十九年闰六月,命令江湖、浙西五漕司加价采购米二百二十万石,运往沿江十郡,从荆州到常州,以备赈贷。
《孝宗本纪》记载:隆兴二年九月,因久雨,拿出内库白金四十万两,采购米赈济贫民。
《文献通考》记载:乾道三年,臣僚上言:“日前富家放贷,约定米一斗,秋收还钱五百。那时米价平稳,卖出四斗米才能偿还,农民岂不更加困苦?”下诏:“凡是借贷米谷,只还本色,取利不超过五分。”《蕙田按》这是惩戒私人借贷的弊端,使富家不能趁谷价昂贵收取数倍的利息,其用意是好的。
《荒政考略》记载:乾道五年御批:“今年春天福建缺粮,朕非常挂念。先前听说各处赈济,大多只惠及城郭,而不及乡县,非常不均。卿等一一奏报上来。”
蕙田按:赈济的恩惠,只有遍及各地才难。南渡以后,只有孝宗有爱护百姓的实心,所以能顾及到这一点。
七年,饶州大旱,筹措义仓米八万石,又拨附近州县义仓五万石,并截留上供米二千石,并设立赏格劝谕出粟。王圻《续通考》记载:淳熙二年,下诏各路常平司,每年在秋收之际,查取所部郡县丰歉各达几分,如果有应当赈粜、赈给的地方,就仰仗估算所用及现存米斛多少,如果有短缺,应当如何筹措转运,并提前审度施行,仍须在九月初旬条列具报。
《宋史·孝宗本纪》记载:淳熙四年三月,借贷随、郢二州饥民米。王圻《续通考》记载:七年,姚述尧进言:“今年旱灾,赈恤的政策应当务求宽大。”皇上说:“国家储蓄,本来是为了防备凶年,捐出给百姓,朕不吝惜。”《宋史·食货志》记载:淳熙十一年,福建各郡大旱,赐米二十五万石,赈粜一万石,赈济贫乏细民。
《孝宗本纪》记载:淳熙十四年正月,拿出四川桩积米借贷救济金洋州及关外四州饥民。七月,命令临安府捕蝗,招募百姓输米赈济。
《光宗本纪》记载:绍熙四年二月
,出米七万石振江陵饥民。《食货志》庆元元年二月,上以歳凶,百姓饥病,诏曰:“朕德菲薄,饥馑荐臻,使民阽于死亡,夙夜▯怛,宁敢诿过于下耶?顾使者守令,所与朕分寄而共忧也。乃渉春以来,闻一二郡老稚乏食,去南亩,捐沟壑,咎安在耶?岂振给不尽及民欤?得粟者未必饥,饥者未必得欤?偏聚于所近,不能均济欤?官吏视成而自不省欤?其各恪意措画,务使实惠不壅,毋以虚文防上,则朕汝嘉。”
译朝廷拨出米七万石赈济江陵饥民。《食货志》记载,庆元元年二月,皇上因年成歉收,百姓饥病交加,下诏说:“我德行浅薄,饥荒接连发生,致使百姓濒临死亡,我日夜悲痛,怎敢将过错推卸给臣下呢?只是使者与地方长官,是与我分担职责、共同担忧的人。然而自入春以来,听说有一两个郡的老幼缺乏食物,离开农田,弃尸沟壑,这罪责在哪里呢?难道是赈济发放没有完全惠及百姓吗?得到粮食的人未必饥饿,饥饿的人未必得到粮食吗?粮食只聚集在近处,不能均匀救济吗?官吏只看表面形式而自己不反省吗?希望你们各自尽心筹划,务必使实惠不被阻塞,不要用虚文来应付皇上,这样我就嘉奖你们。”
宁宗本纪,嘉泰四年十一月己未朔,诏两淮、荆襄诸州,值荒歉,奏请不及者,听先发廪以闻。
王圻《续通考》:「开禧二年,发米赈济贫民。」
宁宗本纪《嘉定元年》八月,发米振贫民。九月,出安边所钱一百万缗,命江淮制置大使司籴米振饥民。二年八月,发米十万石振两淮饥民。三年五月,以久雨,发米振贫民。七年十一月,命浙东监司发常平米振灾伤州县。十年十一月,诏浙东提举司发米十万石振给贫民。十五年十二月,发米振给临安府贫民。十六年三月,以道州民饥,诏发米振之。
食货志:「嘉定十六年,诏于楚州所储米拨二万石济山东西。」
王圻《续通考》:嘉定十七年,知广德军耿秉田,因歳歉发仓赈济,活饥民万余,自劾矫制之罪。上闻之,赐玺书褒异。
绍定五年三月,以隂雨,诏出丰储仓米五万石,以纾民食。是年,臣寮奏戒饬诸道常平使者,遵用淳熙诏令,每歳覈州县丰歉分数,或灾伤重处,即与赈防,不许隐蔽不实,违者罪之。
宋史·理宗本纪:淳祐十年十月,诏郡邑间有水患,其被灾细民,随处发义仓振之。
王圻《续通考》淳祐十二年七月上谕辅臣:「严州水势可骇,移拨之米当赈济,不当赈粜。」谢方叔奏:「衢、婺、台亦多漂荡,宜一体救恤。」
宋史·理宗本纪:寳祐元年七月,温、台、处三郡大水,诏发丰储仓米,并各州义廪振之。
开庆元年五月,▯州大水,发义仓米振之。
度宗本纪,咸淳六年十月,诏台州发义仓米四千石,并发丰储仓米三万石,振遭水家。七年三月,发屯田租谷十万石,振和州、无爲镇、巢、安庆诸州饥。六月,诸暨县大雨暴风雷电,发米振遭水家。绍兴府饥,振粮万石。八年八月,绍兴府六邑水,发米振遭水家。
辽史·圣宗本纪》:统和十五年四月,发义仓粟赈南京诸县民。
食货志》开泰元年,诏年谷不登,发仓以贷。
圣宗本纪:开泰六年十月,南京路饥,挽云、应、朔、宏等州粟振之。
道宗本纪,大安二年七月,出粟振辽州贫民。九月,发粟振上京、中京贫民。十一月,出粟振干、显、成、懿四州贫民。三年二月,发粟振中京饥。四月,诏出戸部司粟振诸
路流民及义州之饥
金史·太宗本纪》天防二年十月,诏发宁江州粟,赈泰州民被秋潦者。
世宗本纪《大定三年四月》赈山西路明安贫民,给六十日粮。十七年三月赈东京、博索、和硕馆三路。乙丑,尚书省奏三路之粟不能周给。上曰:“朕尝语卿等,遇丰年即广籴以备凶歉,卿等皆言天下仓廪盈溢,今欲赈济乃云不给。自古帝王皆以蓄积爲国家长计,朕之积粟岂欲独用之耶?今既不给,可于邻道取之以济。自今预备当以爲常。”二十一年三月,上初闻蓟、平滦等州民乏食,命有司发粟粜之,贫不能籴者贷之。有司以贷贫民恐不能偿,止贷有戸籍者。上至长春宫闻之,更遣人阅实赈贷。以监察御史舒穆噜元礼、郑大卿不紏举,各笞四十。前所遣官皆论罪。闰月,渔阳令▯尔佳伊里哈司候判官刘居渐,以被命赈贷止给富戸,各削三官。通州刺史郭邦杰总其事,夺俸三月。二十九年十一月,诏有司今后诸处或有饥馑,令总管、节度使或提刑司先行赈贷,或赈济然后言上。
食货志:明昌六年七月,勅宰臣曰:「诏制内饥馑之地,令减价粜之。而贫民无钱者,何以得食?其议赈济。」省臣以爲阙食州县,一年则当赈贷,二年然后赈济。如其民实无恒产者,虽应赈贷,亦请赈济。」上遂命:「间隔饥荒之地可以办钱收籴者,减价粜之;贫乏无依者,赈济。」
宣宗本纪:兴定五年闰十二月,发上林署粟赈贫民。《元史·食货志》:水旱疫疠赈贷之制,中统三年,济南饥,以粮三万石赈之。
至元八年,以粮赈西京路急逓铺兵卒。十二年,濮州等处饥,贷粮五千石。十六年,以江南所运糯米不堪用者赈贫民。十九年,真定饥,赈粮两月。二十三年,大都属郡六处饥,赈粮三月。二十四年四月,以陈米给贫
译宋宁宗本纪记载,嘉泰四年十一月初一己未日,下诏两淮、荆襄各州,若遭遇荒年歉收,来不及上奏请示的,允许先开仓放粮,然后上报。
王圻《续通考》记载:“开禧二年,发放米粮赈济贫民。”
宋宁宗本纪《嘉定元年》八月,发放米粮赈济贫民。九月,拿出安边所的钱一百万缗,命令江淮制置大使司收购米粮赈济饥民。二年八月,发放米粮十万石赈济两淮饥民。三年五月,因久雨,发放米粮赈济贫民。七年十一月,命令浙东监司发放常平米赈济受灾州县。十年十一月,下诏浙东提举司发放米粮十万石赈济贫民。十五年十二月,发放米粮赈济临安府贫民。十六年三月,因道州百姓饥荒,下诏发放米粮赈济。
《食货志》记载:“嘉定十六年,下诏从楚州储存的米粮中拨出二万石救济山东、山西地区。”
王圻《续通考》记载:嘉定十七年,广德军知军耿秉田,因当年歉收开仓赈济,救活饥民一万多人,自己弹劾自己擅自行动的罪行。皇上听说后,赐予玺书特别褒奖。
绍定五年三月,因阴雨连绵,下诏拿出丰储仓米五万石,以缓解百姓粮食短缺。这一年,臣僚上奏告诫各道常平使者,遵守淳熙年间的诏令,每年核查州县丰收歉收的比例,若遇受灾严重之处,立即进行赈济防备,不允许隐瞒不实,违者治罪。
《宋史·理宗本纪》记载:淳祐十年十月,下诏各郡县若有水患,受灾的贫民,就地发放义仓米赈济。
王圻《续通考》记载:淳祐十二年七月,皇上告诫辅佐大臣:“严州水势可怕,调拨的米粮应当赈济,不应当赈粜。”谢方叔上奏:“衢州、婺州、台州也多被水冲毁,应当一体救恤。”
《宋史·理宗本纪》记载:宝祐元年七月,温州、台州、处州三郡大水,下诏发放丰储仓米,并各州义仓米赈济。
开庆元年五月,〇州大水,发放义仓米赈济。
宋度宗本纪记载,咸淳六年十月,下诏台州发放义仓米四千石,并拿出丰储仓米三万石,赈济遭受水灾的人家。七年三月,发放屯田租谷十万石,赈济和州、无为镇、巢州、安庆各州饥荒。六月,诸暨县大雨暴风雷电,发放米粮赈济遭受水灾的人家。绍兴府饥荒,赈济粮食一万石。八年八月,绍兴府六县水灾,发放米粮赈济遭受水灾的人家。
《辽史·圣宗本纪》记载:统和十五年四月,发放义仓粟米赈济南京各县百姓。
《食货志》记载:开泰元年,下诏年成不好,开仓借贷。
圣宗本纪记载:开泰六年十月,南京路饥荒,调运云州、应州、朔州、宏州等州的粟米赈济。
道宗本纪记载,大安二年七月,拿出粟米赈济辽州贫民。九月,发放粟米赈济上京、中京贫民。十一月,拿出粟米赈济干州、显州、成州、懿州四州贫民。三年二月,发放粟米赈济中京饥荒。四月,下诏拿出户部司粟米赈济各路流民及义州饥荒。
《金史·太宗本纪》记载:天辅二年十月,下诏发放宁江州粟米,赈济泰州遭受秋涝的百姓。
世宗本纪《大定三年四月》记载:赈济山西路明安贫民,供给六十天口粮。十七年三月赈济东京、博索、和硕馆三路。乙丑日,尚书省上奏三路粟米不够周济供给。皇上说:“我曾告诉你们,遇到丰年就大量收购以备荒年歉收,你们都说天下仓库充盈,现在要赈济却说不够。自古帝王都以积蓄为国家长远打算,我积蓄粟米难道想独自使用吗?现在既然不够,可以从邻道取用来救济。从今以后预备应当成为常制。”二十一年三月,皇上刚听说蓟州、平州、滦州等州百姓缺粮,命令有关部门发放粟米减价出售,贫穷无力购买的借贷给他们。有关部门认为借贷给贫民恐怕无法偿还,只借贷给有户籍的人。皇上到长春宫听说此事,又派人核实赈贷情况。因监察御史舒穆噜元礼、郑大卿不纠举,各打四十板。先前所派的官员都论罪。闰月,渔阳县令〇尔佳伊里哈司候判官刘居渐,因奉命赈贷只供给富户,各削去三级官阶。通州刺史郭邦杰总管此事,剥夺三个月俸禄。二十九年十一月,下诏有关部门今后各地若有饥荒,令总管、节度使或提刑司先行赈贷,或赈济然后上报。
《食货志》记载:明昌六年七月,敕令宰臣说:“诏书规定饥荒之地,命令减价出售。而贫民没钱,怎么得到粮食?请商议赈济。”省臣认为缺粮的州县,一年应当赈贷,两年然后赈济。如果百姓确实没有固定产业,即使应赈贷,也请求赈济。”皇上于是命令:“间隔饥荒之地可以筹钱购买粮食的,减价出售;贫穷无依的,赈济。”
宣宗本纪记载:兴定五年闰十二月,发放上林署粟米赈济贫民。《元史·食货志》记载:水旱瘟疫赈贷制度,中统三年,济南饥荒,用粮食三万石赈济。
至元八年,用粮食赈济西京路急递铺兵卒。十二年,濮州等地饥荒,借贷粮食五千石。十六年,用江南运来的不能食用的糯米赈济贫民。十九年,真定饥荒,赈济粮食两个月。二十三年,大都属郡六处饥荒,赈济粮食三个月。二十四年四月,用陈米供给贫
世祖本纪。至元二十五年三月,尚书省臣言:「近以江淮饥,命行省赈之。吏与富民因縁爲奸,多不及于贫者。今杭、苏、湖、秀四州复大水,民鬻妻女易食,请辍上供米二十万石,审其贫者赈之。」帝是其言。
食货志》至元二十六年,京兆旱,以粮三万石赈之。是年,又赈左右翼屯田蛮军及伊噜勒部贫民粮各三月。二十八年,以去歳陨霜害稼,赈宿卫士齐哩克昆粮二月。以饥赈徽州、溧阳等路民粮三月。三十一年,复赈宿卫士齐哩克昆粮三月。
元贞元年,诸王阿南达部民饥,赈粮二万石。是年六月,以粮一千三百石赈隆兴府,饥民二千石赈千戸黙圗等军。七月,以辽阳民饥赈粮二月。
大德元年,以饥赈辽阳、硕违勒达等戸粮五千石,公主▯嘉特章位粮二千石。是年,临江、扬州等路亦饥,赈粮有差。腹里并江南灾伤之地,赈粮三月。二年,赈龙兴、临江两路饥民,又赈金复州屯田军粮二月。四年,鄂州等处民饥,发湖广省粮十万石赈之。九年,沣阳县火,赈粮二月。
皇庆元年宁国饥赈粮两月
明防典》凡赈济,洪武十八年,令天下有司,凡遇歳饥,先发仓廪赈贷,然后具奏。
荒政考略。洪武十九年诏曰:「所在鳏寡▯独,取勘明白。果有田粮,有司未曽除去。设若无可自养者,官歳给米六石。其▯儿有田不能自爲,既免差役,有亲戚者,有司责令亲戚收养;无亲戚者,邻里养之,母致失所。其无田者,各一体给米六石。邻里亲戚具▯儿名数,分豁有无恒产,以状来闻。候出防童,民立戸。」河南大水,命赎民鬻子。
广治平略。洪武二十六年,孝感民饥,有请发预备仓粮以贷之者。太祖谓戸部曰:「朕尝捐内帑之资,付天下耆民籴储,正欲备荒歉以济民急也。若歳荒民饥,必候奏请,道途徃返,民之饥死者多矣。」尔戸部即谕天下有司,自今凡遇歳饥,先发仓廪以贷民,然后奏闻,着爲令。明防典。洪武二十七年,定灾伤去处散粮则例,大口六斗,小口三斗五,歳以下不与。
永乐二年,定苏松等府水渰去处给米则例,每大口米一斗,六歳至十四歳六升,五歳以下不与。每戸有大口十口以上者,止与一石。其不系全灾内有缺食者,原定借米则例,一口借米一斗,二口至五口二斗,六口至八口三斗,九口至十口以上者四斗。候秋成抵斗还官。《通纪防纂》永乐七年,上巡幸北京,命皇太子监国。都御史虞谦巡视两淮、颍州军民缺食,请发廪赈贷。皇太子驰谕之曰:「军民困乏待哺嗷嗷,卿等尚从容启请,汲黯何如人也!」即发廪赈之,勿缓。八年十月,戸部赈北京临城县饥民三百余戸,给粮三千七百石有竒。上曰:「国家储蓄,上以供国,下以济民,故丰年则敛,凶年则散。但有土有民,何忧不足?」
纪事本末《宣德初,河南新安知县陶镕奏:民饥,借驿粮千石救赈,秋成偿还。上谓夏原吉曰:“有司拘文法,饥荒必申报赈济,民饥死久矣。陶镕先给后闻,能称任使,毋责其专擅也。”》
荒政考略。宣德八年,诏军民乏食者,所在官司騐口给粮赈济。如官无见粮,劝率有粮大戸借贷接济,待丰熟时抵斗酬还。
明防典,正统五年,令各卫所屯军,有因水旱子粒无▯缺食者,照缺食民人事例赈济,候秋成还官。
通纪防纂。景泰二年,命佥都御史王竑巡抚两淮诸郡。时徐淮大饥,民死者相枕籍。竑至,尽所以救荒之术。既而山东、河南流民猝至,竑不待奏报,大发广运官储赈之,全活数百万人。先是淮上大饥,帝阅疏惊曰:“奈何百姓其饥死矣!”后得竑奏,輙开仓赈济,大言曰:“好御史,不然饥死我百姓矣!”
明防典,成化六年奏准:流民愿归原籍者,有司给与印信文凭。沿途军卫有司,每口给口粮三升。其原籍无房者,有司设法起盖草房四间,仍不分男妇,每大口给与口粮三斗,小口一斗五升。每戸给牛二只,量给种子,审騐原业田地,给与耕种,优免粮差五年,仍给下帖执照。▯治二年议准:顺天、河间、永平
译《世祖本纪》:至元二十五年三月,尚书省大臣进言:“近来因为江淮地区发生饥荒,朝廷命令行省进行赈济。但官吏与富户趁机勾结舞弊,赈济大多未能惠及贫民。如今杭州、苏州、湖州、秀州四地又遭遇大水灾,百姓卖妻女换食物,请求停止上缴二十万石供朝廷用的米粮,核实其中的贫民进行赈济。”皇帝赞同了他的建议。
《食货志》:至元二十六年,京兆地区发生旱灾,拨发三万石粮食进行赈济。这一年,又赈济左右翼屯田的蛮军以及伊噜勒部落的贫民,每人发放三个月的口粮。二十八年,因为去年降霜损害庄稼,赈济宿卫军士齐哩克昆两个月的口粮。因饥荒赈济徽州、溧阳等路百姓三个月的口粮。三十一年,再次赈济宿卫军士齐哩克昆三个月的口粮。
元贞元年,诸王阿南达部落的百姓发生饥荒,赈济粮食二万石。同年六月,用一千三百石粮食赈济隆兴府,用二千石粮食赈济饥民和千户默图等军队。七月,因为辽阳百姓饥荒,赈济两个月的粮食。
大德元年,因饥荒赈济辽阳、硕违勒达等户五千石粮食,赈济公主〇嘉特章位二千石粮食。这一年,临江、扬州等路也发生饥荒,赈济粮食数量不等。腹里及江南受灾地区,赈济三个月的粮食。二年,赈济龙兴、临江两路的饥民,又赈济金复州屯田军两个月的粮食。四年,鄂州等地百姓饥荒,调拨湖广省粮食十万石进行赈济。九年,沣阳县发生火灾,赈济两个月的粮食。
皇庆元年,宁国发生饥荒,赈济两个月的粮食。
《明防典》:凡是赈济,洪武十八年,命令天下各级官府,凡是遇到年成饥荒,先开仓放粮赈济借贷,然后再上奏报告。
《荒政考略》:洪武十九年下诏说:“各地的鳏寡孤独,要查勘清楚。如果确实有田产粮食,而官府未曾免除其赋役的,假如确实无法自养的人,官府每年供给米六石。那些孤儿有田产但不能自理的,既然免除了差役,有亲戚的,官府责令亲戚收养;没有亲戚的,由邻里收养,不要让他们流离失所。那些没有田产的人,一律每人供给米六石。邻里亲戚要登记孤儿的名册,分别说明有无恒产,写成状纸上报。等到他们长大成童,百姓自行立户。”河南发生大水灾,命令赎回百姓卖掉的子女。
《广治平略》:洪武二十六年,孝感百姓饥荒,有人请求发放预备仓的粮食借贷给他们。太祖对户部说:“我曾拿出内库的资金,交给天下的德高望重的百姓购买储存,正是为了防备荒年以救济百姓的急难。如果年成荒歉百姓饥荒,一定要等待奏请批准,路途往返,百姓饿死的就多了。”你户部立即晓谕天下各级官府,从今以后凡是遇到年成饥荒,先开仓放粮借贷给百姓,然后再上奏报告,定为法令。《明防典》:洪武二十七年,确定受灾地区发放粮食的标准,大口六斗,小口三斗五升,六岁以下的不给。
永乐二年,确定苏松等府被水淹没地区发放米粮的标准,每大口米一斗,六岁至十四岁六升,五岁以下的不予发放。每户有大口十口以上的,只给一石。那些不属于全灾但内有缺粮的,原定借米标准,一口借米一斗,二口至五口借二斗,六口至八口借三斗,九口至十口以上的借四斗。等到秋收后按原数归还官府。《通纪防纂》:永乐七年,皇上巡幸北京,命令皇太子监国。都御史虞谦巡视两淮、颍州,发现军民缺粮,请求开仓赈济借贷。皇太子迅速传谕他说:“军民困乏,待哺之声嗷嗷,你们还从容不迫地请示,汲黯是怎样的一个人啊!”立即开仓赈济,不要拖延。八年十月,户部赈济北京临城县饥民三百多户,发放粮食三千七百石有余。皇上说:“国家的储备,向上供给国家,向下救济百姓,所以丰年则征收,凶年则散发。只要有土地有百姓,何必担忧不足呢?”
《纪事本末》:宣德初年,河南新安知县陶镕上奏:百姓饥荒,借用驿站粮食一千石进行救赈,秋收后偿还。皇上对夏原吉说:“官府拘泥于法律条文,饥荒必须申报才能赈济,百姓早就饿死了。陶镕先发放后上报,能胜任差使,不要责备他专断擅权。”
《荒政考略》:宣德八年,下诏给军民缺粮的,所在官府核实人口发放粮食赈济。如果官府没有现粮,劝导率领有粮的大户借贷接济,等到丰收时按原数偿还。
《明防典》:正统五年,命令各卫所屯田军,有因水旱灾害导致子粒无收而缺粮的,参照缺粮百姓的事例进行赈济,等到秋收后归还官府。
《通纪防纂》:景泰二年,命令佥都御史王竑巡抚两淮各郡。当时徐淮大饥荒,死去的百姓尸体相枕。王竑到达后,用尽所有救荒的方法。不久山东、河南的流民突然到来,王竑不等奏报,大量发放广运官仓储备赈济,保全活命数百万人。起初淮上大饥荒,皇帝阅览奏疏惊讶地说:“怎么百姓快要饿死了!”后来得到王竑的奏报,随即开仓赈济,大声说:“好御史,不然我的百姓就要饿死了!”
《明防典》:成化六年奏准:流民愿意返回原籍的,官府给予印信文凭。沿途军卫官府,每人给口粮三升。原籍没有房子的,官府设法搭建草房四间,仍不分男女,每大口给口粮三斗,小口一斗五升。每户给牛两只,酌情给种子,审核原业田地,给予耕种,优免粮差五年,仍给下发执照。〇治二年议准:顺天、河间、永平
通纪防纂《嘉靖三年南畿都运大饥,上命发帑藏,截漕粟赈之》。
明防典嘉靖十一年题准,凡遇赈济,除各卫所上班官军自有应得月粮外,其原无粮饷军余,或父母妻子极贫者,查审的当,与州县饥民一体给散。
广治平略,神宗十四年,▯伯修防曰:赈之防一,善行其赈之防六。以幽遐蔀屋,悉仰内帑,其势易穷,而悉举州邑之库藏赎锾,急给州邑之窭者,鲜不济矣。故从朝廷赈之则难,从州邑赈之则易也。一邑之内,一郡之中,岂无豪赀财好施与者?故令上赈之则难,令下民自相赈则易也。里之厚赀者,所捐若而百,则赐绰楔旌之;若而千,则爵之;若而万,则厚爵之。富民有不竭蹶以趋者乎?故绳之使赈则难,劝之使赈则易也。幽逺小民,去城邑百里,晨起裹粮,蹩躠趋城,胥吏犹持其短长,非少赂之弗得。经受赈得不偿失,奈何?宜令耆民亷平者,偕里之富而好施者,临其聚落,招给焉。平有赏,私有罚,蔑不暨矣。故移民就食则难,移食就民则易也。夫珠不可衣,玉不可食,有米粟乏絶之处,人至抱璧以殒者,即得州邑及赀戸之赈,而操金赀易转移尚艰。故使下民贷粟则难,官司转贷而给之犹易也。凡此皆善行其赈之防者。
蕙田案以上赈米
右散利上
五礼通考卷二百四十七
<经部,礼类,通礼之属,五礼通考》>
钦定四库全书
五礼通考卷二百四十八
刑部尚书秦▯田撰
凶礼三
荒礼
后汉书·顺帝本纪》:“永建三年春正月丙子,京师地震,汉阳地陷裂。甲午,诏实覈伤害者,赐年七嵗以上钱人二千。”《魏书·宣武帝本纪》:“延昌二年夏四月庚子,以绢十五万匹赈恤河南郡饥民。”
册府元▯武徳二年闰二月》出库物三万段以赈穷乏,《永贞元年十一月》以久雨京师盐贵出库盐一万石以恵饥民。
长庆二年十二月,命以绢二百疋赈京师东市、西市穷乏者。
荒政考略。宋天圣七年诏曰:「河北大水,壊澶州浮桥。其被灾之民,见存三口者,给钱二千;不及者半之。」
宋史·仁宗本纪》:景祐四年八月,越州水,赐被溺民家钱,有差。
庆歴四年二月,出奉宸库银三万两,振陜西饥民。嘉祐元年七月,出内藏银绢三十万,振贷河北。
哲宗本纪:绍圣二年二月,出内库钱帛二十万,助河北振饥。
孝宗本纪,乾道四年七月,以经总制余剰钱二十一万缗,桩留卭蜀州,以备振济。
王圻《续通考》:嘉定七年,出内帑钱赈临安府贫民;绍定四年,诏出封桩库缗钱三十万赈临安贫民;嘉熈元年五月,诏出内库缗钱二十万给被灾之家;淳祐二年,诏出封桩库十七界楮币十万赈赡绍兴、处、婺、水涝之民。
宋史·度宗本纪》咸淳元年闰五月,久雨,发钱二十万赈在京小民。
辽史·道宗本纪》:大安二年七月,赐兴圣、积庆二宫贫民钱。三年四月,赐中京贫民帛,赐威乌尔古部贫民帛。七月,出杂帛赐兴圣宫贫民。
夀隆六年二月,出绢赐五院贫民。
金史·章宗本纪》泰和五年十一月,山东阙食,赐钱三万贯以振之。
元史·食货志》:中统三年七月,以课银一百五十锭济甘州贫民。
至元二年,以钞百定赈库库楚所部军。二十年,以帛千疋,钞三百定赈硕达勒达地贫民。二十四年,鄂端民饥,赈钞万定。
大德七年,以钞万定赈归德饥民。
王圻《续通考》:洪武二十五年,令山东灾伤去处,每戸给钞五定。
明防典嘉靖元年令将太仓银库见贮银两差官秤盘二十万两运赴陜西蝗旱地方支用。二年令将浒墅钞闗▯贮嘉靖元年秋冬二季、二年春夏二季共四季银两照数查取在官类解南直▯巡抚衙门,相兼原查余盐等银通融赈济灾伤地方。又令将湖广正德十四年起至嘉靖二年止解京银三万五千两给发赈济荆州府、荆门、石首等州县旱灾。又令将嘉靖三年分净乐宫库藏查盘节年所积香钱暂支二千两赈济湖广地方旱灾。
王圻《续通考》:嘉靖三十四年,歳祲,诏发内帑银三万两,赈济饥
译《通纪防纂》记载:嘉靖三年,南畿地区发生大饥荒,皇帝下令打开国库,截留漕粮进行赈济。
《明防典》嘉靖十一年奏准规定:凡是遇到赈济灾荒时,除了各卫所值班官军自有应得的月粮外,那些原本没有粮饷的军余人员,或者父母妻子极度贫困的,经查实确凿后,与州县的饥民一同发放救济。
《广治平略》记载:神宗十四年,〇伯修防说:“赈济的原则有一条,妥善执行赈济的原则有六条。因为偏远昏暗的屋舍中的百姓,都仰赖内库的资助,这种形势容易陷入困境;而如果把州县库藏的赎罪罚金全部拿出来,紧急供给州县贫困的人,很少有不能救济的。所以从朝廷层面赈济就难,从州县层面赈济就容易。一个县内,一个郡中,难道没有富有且喜好施舍的人吗?所以由上级命令赈济就难,让下层百姓互相赈济就容易。乡里中资产丰厚的人,捐献几百两,就赐给匾额旌表他;捐献几千两,就授予他爵位;捐献几万两,就授予他更高的爵位。富民有不竭尽全力去响应的吗?所以用强制手段让他们赈济就难,用鼓励手段让他们赈济就容易。偏远地方的百姓,距离城邑百里,清晨起来带着干粮,艰难地赶往城里,胥吏还拿着他们的把柄,不稍微贿赂就得不到救济。接受救济的人得不偿失,怎么办?应当让乡里中廉洁公平的长者,会同乡里中富有且喜好施舍的人,亲临村落,招集发放。公平发放有赏,私吞克扣有罚,没有不遍及的。所以让灾民迁移到有食物的地方就难,让食物迁移到灾民那里就容易。珍珠不能穿,玉石不能吃,在有米粮断绝的地方,人甚至抱着玉璧而死,即使得到州县及富户的赈济,但拿着钱财去换取粮食仍然艰难。所以让下层百姓借贷粮食就难,由官府转贷并供给就容易。这些都是妥善执行赈济的原则。”
蕙田按语:以上讲的是赈济米粮。
右侧为散利篇上。
《五礼通考》卷二百四十七
<经部,礼类,通礼之属,五礼通考》>
钦定四库全书
《五礼通考》卷二百四十八
刑部尚书秦〇田撰
凶礼三
荒礼
《后汉书·顺帝本纪》:“永建三年春正月丙子,京师发生地震,汉阳地面塌陷开裂。甲午日,下诏核实受灾伤害的人,赐给七岁以上的人每人二千钱。”《魏书·宣武帝本纪》:“延昌二年夏四月庚子日,拿出十五万匹绢赈恤河南郡的饥民。”
《册府元〇》武徳二年闰二月,拿出库中物资三万段来赈济穷困匮乏的人,《永贞元年十一月》,因为久雨导致京师盐价昂贵,拿出库中盐一万石来惠及饥民。
长庆二年十二月,命令拿出二百匹绢赈济京师东市、西市的穷困匮乏者。
《荒政考略》。宋天圣七年下诏说:“河北发生大水,冲毁了澶州的浮桥。那些受灾的百姓,现存的三口之家,给钱二千;不足三口的,给一半。”
《宋史·仁宗本纪》:景祐四年八月,越州发生水灾,赐给被水淹的民家钱,按等级不同有所差别。
庆歴四年二月,拿出奉宸库银三万两,赈济陕西饥民。嘉祐元年七月,拿出内藏库银绢三十万,赈贷河北。
《哲宗本纪》:绍圣二年二月,拿出内库钱帛二十万,协助河北赈济饥荒。
《孝宗本纪》,乾道四年七月,用经总制剩余的钱二十一万缗,桩留卭蜀州,以备赈济。
王圻《续通考》:嘉定七年,拿出内帑钱赈济临安府贫民;绍定四年,下诏拿出封桩库缗钱三十万赈济临安贫民;嘉熈元年五月,下诏拿出内库缗钱二十万给受灾之家;淳祐二年,下诏拿出封桩库十七界楮币十万赈济绍兴、处、婺、水涝地区的百姓。
《宋史·度宗本纪》咸淳元年闰五月,久雨,发出钱二十万赈济在京小民。
《辽史·道宗本纪》:大安二年七月,赐给兴圣、积庆二宫贫民钱。三年四月,赐给中京贫民帛,赐给威乌尔古部贫民帛。七月,拿出杂色帛赐给兴圣宫贫民。
夀隆六年二月,拿出绢赐给五院贫民。
《金史·章宗本纪》泰和五年十一月,山东缺粮,赐钱三万贯来赈济。
《元史·食货志》:中统三年七月,用课银一百五十锭救济甘州贫民。
至元二年,用钞百定赈济库库楚所部军队。二十年,用帛千匹,钞三百定赈济硕达勒达地区贫民。二十四年,鄂端民饥,赈济钞万定。
大德七年,用钞万定赈济归德饥民。
王圻《续通考》:洪武二十五年,命令山东灾伤地区,每户给钞五定。
《明防典》嘉靖元年令将太仓银库现存的银两差官秤盘二十万两运往陕西蝗旱地方支用。二年令将浒墅钞关〇贮嘉靖元年秋冬两季、二年春夏两季共四季的银两照数查取在官类解南直〇巡抚衙门,连同原查余盐等银通融赈济灾伤地方。又令将湖广正德十四年起至嘉靖二年止解京银三万五千两给发赈济荆州府、荆门、石首等州县旱灾。又令将嘉靖三年分净乐宫库藏查盘历年所积香钱暂支二千两赈济湖广地方旱灾。
王圻《续通考》:嘉靖三十四年,岁荒,下诏发出内帑银三万两,赈济饥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