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礼通考卷一百四十五
张子曰:「管摄天下人心,收宗族,厚风俗,使人不忘本,须是明谱系世族,与立宗子法。古人鲜有不知来处者。宗子法废,后世尚谱牒,谱牒又废,人家不知来处,无百年之家,骨肉无统,虽至亲恩亦薄。」宗子之法不立,则朝廷无世臣。且如公卿一日崛起于贫贱之中,以至公相,宗法不立,既死遂族散其家,不传。宗法若立,则人人各知来处,朝廷大有所益。或问:「朝廷何所益?」曰:「公卿各保其家,忠义岂有不立?忠义既立,朝廷之本岂有不固?」今骤得富贵者,止能为三四十年之计,造宅一区,乃其所有,既死则众人分裂,未几荡尽,则家遂不存。如此,则家且不能保,又安能保国家?李氏觏曰:「大宗者,其先祖之负荷,族人之纲纪乎?夫五服者,人道之大治也。然而上尽于髙祖,则逺者忘之矣;旁尽于三从,则疏者忘之矣。故立大宗以承其祖,族人五世外皆合之。宗子之家,序以昭穆,则是世祖常祀,而同姓常亲也。」
薛氏季宣曰:「百夫无长,不散则乱;一族无宗,不离则疎。先王因族以立宗,敬宗以尊祖。故吉凶有以相及,有无有以相通,尊卑有分而不乱,亲踈有别而不二,贵贱有繁而不间。然后一宗如出,一族一族如出一家,一家如出一人。此所以得民也。」
郑氏锷曰:大宗则收族,虽无服之亲,亦系属而不散,故族可以得民。
吕氏大临曰:「古之典礼者,皆以宗名之。故伯夷作秩宗,周官有宗伯,下及乎都家,皆有宗人。宗者,庙也。礼始于亲亲,亲亲之法,非庙不统,所以别姓收族,无一不出于祖庙,不主乎祖宗。故天子之元子为天子之大宗,以继其太祖;而别子为诸侯,诸侯不敢祖天子,而自为一国之太祖。故诸侯之元子亦为诸侯之大宗,以继其太祖;而别子为大夫,大夫亦不敢祖诸侯,而自立家为别子之祖。继别者为宗,亦谓之大宗,所以别小宗而百世不迁者也。小宗有四五世则迁者也。故继髙祖之宗,得祀髙祖,凡族兄弟皆宗之。族兄弟同出于髙祖,故髙祖与族兄弟之服皆三月。至于继祖、继曾祖、继祢所祀所宗,莫不仿此。故其所祀者皆谓之宗子,以主家政;而宗之者皆听命焉。」
蕙田案:或谓惟大夫士有宗法,天子诸侯不为宗,非也。书称髙宗、中宗,诗曰「宗子维城」,又曰「大宗惟翰」,滕文公曰「吾宗国鲁,先君则天子诸侯亦称宗」,明矣。盖自为天地宗庙社稷之宗,而非五宗之所得拟也。
诗大雅笃公刘君之宗之
朱子集传:「宗尊也,主也。嫡子孙主祭祀,而族人尊之以为主也。」
【李氏樗曰:周礼宗子有五大宗、子一小宗。子四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百世不迁者大宗也。继祢之宗,继祖之宗,继曽祖之宗,继髙祖之宗,五世则迁者小宗也。皆所以主祭祀而统族人,如有国有家之重者也。吕氏祖谦曰:古者建国立宗,其事相须。诗「君之宗之」,言公刘整率其民,上则皆属于君,下则各统于宗,其相维如此】
钦定义疏:继别之宗,谓公子及异姓起家为大夫者。《周礼》曰:“以族得民。”《诗》曰:“君之宗之。”则庶民之家亦有宗矣。意一姓聚居者,虽无仕宦朝廷,皆为立宗以统摄之。
礼记·大传: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注:别子谓公子,若始来在此国者,后世以为祖也。继别谓别子之世适也,族人尊之,谓之大宗,是宗子也。继祢者,父之适也,兄弟尊之,谓之小宗。】疏:此下广陈五宗义也。别子谓诸侯之庶子也。诸侯之适子、适孙继世为君,而第二子以下悉不得祢先君,故云别子,并为其后世之始祖,故云为祖也。郑注:「若始来在此国」,谓非君之亲,或是异姓始来,亦谓之别子,以其别于在本国不来者。继别谓别子之适子也,继别子为大宗也。族人与之为絶族者,五世外皆为之齐衰三月,母妻亦然。继祢谓父之适子,上继于祢,诸兄弟宗之,谓之小宗,以本亲之服服之。陈氏祥道曰:「人生而莫不有孝弟之心,亲睦之道,先王因其有是道而
译张子说:“要统摄天下人心,凝聚宗族,淳厚风俗,使人不忘根本,必须明确谱系世族,并确立宗子法。古人很少有不知道自己来历的。宗子法废除后,后世尚且重视谱牒,谱牒又废除后,人家便不知来历,没有能延续百年的家族,骨肉亲属没有统属,即使是至亲,恩情也淡薄。”宗子法不确立,朝廷就没有世袭的大臣。况且如公卿一日从贫贱中崛起,直至成为公相,宗法不确立,死后家族便离散,家业不能传承。宗法若确立,则人人各知来历,对朝廷大有益处。有人问:“对朝廷有何益处?”回答说:“公卿各自保全其家族,忠义岂有不确立的?忠义既确立,朝廷的根本岂有不稳固的?”如今骤然获得富贵的人,只能做三四十年的打算,建造一处宅第,便是他的全部产业,死后众人分割,不久便荡然无存,于是家族便不能存在。如此,则家族尚且不能保全,又怎能保全国家?李觏说:“大宗,是祖先的负荷,族人的纲纪吗?五服,是人道的大治。然而上尽于高祖,则远亲便忘记了;旁尽于三从,则疏亲便忘记了。所以确立大宗以继承祖先,族人五世之外都归附于它。宗子之家,按昭穆次序排列,这样世祖常受祭祀,同姓常相亲。”
薛季宣说:“百夫没有首领,不散乱便混乱;一族没有宗主,不离散便疏远。先王依据宗族来确立宗主,敬重宗主以尊崇祖先。所以吉凶祸福得以相互波及,有无得以相互沟通,尊卑有分别而不混乱,亲疏有区别而不背离,贵贱有繁复而不隔绝。然后一宗如同出自一人,一族如同出自一家,一家如同出自一人。这就是得民的原因。”
郑锷说:大宗则凝聚族人,即使没有丧服关系的亲属,也系属而不离散,所以宗族可以得民。
吕大临说:“古代的典礼,都以宗命名。所以伯夷担任秩宗,周官有宗伯,下至都邑家族,都有宗人。宗,就是庙。礼始于亲爱亲人,亲爱亲人的法则,没有庙就不能统摄,所以辨别姓氏、凝聚族人,无一不出于祖庙,不主宰于祖宗。所以天子的元子是天子的大宗,以继承太祖;而别子成为诸侯,诸侯不敢以天子为祖,而自为一国的太祖。所以诸侯的元子也是诸侯的大宗,以继承太祖;而别子成为大夫,大夫也不敢以诸侯为祖,而自立家为别子的祖。继承别子的是宗,也称为大宗,用来区别小宗而百世不迁。小宗有四五世则迁。所以继承高祖的宗,得以祭祀高祖,凡是族兄弟都尊奉他。族兄弟同出于高祖,所以高祖与族兄弟的丧服都是三月。至于继承祖、继承曾祖、继承祢所祭祀所尊奉的,无不仿效此例。所以他所祭祀的都称为宗子,以主持家政;而尊奉他的人都听命于他。”
惠田按:有人说只有大夫士有宗法,天子诸侯不为宗,这是不对的。《尚书》称高宗、中宗,《诗经》说“宗子维城”,又说“大宗惟翰”,滕文公说“吾宗国鲁”,先君则天子诸侯也称宗,这就明白了。大概他们是天地宗庙社稷的宗主,而不是五宗所能比拟的。
《诗经·大雅·笃公刘》:君之宗之
朱子集传:“宗,尊也,主也。嫡子孙主持祭祀,而族人尊奉他作为主。”
【李樗说:《周礼》宗子有五:大宗一,小宗四。别子为祖,继承别子的是宗,百世不迁的是大宗。继承祢的宗,继承祖的宗,继承曾祖的宗,继承高祖的宗,五世则迁的是小宗。都是用来主持祭祀而统摄族人,如同有国有家那样重要。吕祖谦说:古代建国立宗,其事相互需要。《诗经》“君之宗之”,是说公刘整率其民,上则都归属于君,下则各统属于宗,其相互维系如此】
钦定义疏:继承别子的宗,是指公子及异姓起家为大夫的人。《周礼》说:“以族得民。”《诗经》说:“君之宗之。”那么庶民之家也有宗了。意思是同姓聚居者,即使没有在朝廷做官,都为他们立宗以统摄他们。
《礼记·大传》: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注:别子指公子,或者刚来到这个国家的人,后世把他们当作祖先。继别指别子的嫡系后代,族人尊奉他,称为大宗,这就是宗子。继祢指父亲的嫡子,兄弟们尊奉他,称为小宗。】疏:这下面广泛陈述五宗的意义。别子指诸侯的庶子。诸侯的嫡子、嫡孙继位为君,而第二子以下都不能祭祀先君,所以称为别子,并成为其后世的始祖,所以说为祖。郑注:“若始来在此国”,指不是君王的亲属,或者是异姓刚来,也称为别子,因为他们区别于在本国不来的人。继别指别子的嫡子,继承别子为大宗。族人与他断绝宗族关系的,五世之外都为他服齐衰三月,母亲妻子也是如此。继祢指父亲的嫡子,上承于祢,诸兄弟尊奉他,称为小宗,以本亲的丧服服之。陈祥道说:“人生下来没有不有孝悌之心,亲睦之道的,先王依据他们有这种道而”
为之节文,故立为五宗,以紏序族人,而使之亲疏有以相附,赴告有以相通,然后恩义不失而人伦归厚。」此周官所谓「宗以族得民」也。葢诸侯之适子孙则继世为君,而支子之为卿大夫者谓之别子,有自他国而来于此者,亦谓之别子,有起自民庶而致位卿大夫者,亦从别子之义,此三者各立宗而为大宗,所谓继别者也。若鲁之仲孙、叔孙、季孙之类是也。其适子弟之长子则谓小宗,所谓继祢者也】
译制定礼制的详略规范,因此设立五宗,来统理宗族成员,使得亲疏关系有所依附,奔丧报丧有所通达,然后恩义不丧失,人伦归于淳厚。」这就是《周官》所说的「通过宗法使族人归附民众」的意思。大概诸侯的嫡系子孙世代继承君位,而旁支子孙中担任卿大夫的称为别子,从其他国家来到这里的,也称为别子,从平民百姓崛起而位列卿大夫的,也遵循别子的含义,这三类人各自设立宗庙成为大宗,这就是所谓的继别。像鲁国的仲孙、叔孙、季孙之类就是如此。他们嫡系子弟中的长子则称为小宗,这就是所谓的继祢。
【陈氏澔曰:别子有三,一、是诸侯适子之弟,别于正室;二、是异姓公子,来自他国,别于本国不来者;三、是庶姓之起于是邦,为卿大夫,而别于不仕者,皆称别子也。为祖者,别与后世为始祖也;继别为宗者,别子之后世世以适长子继别子,与族人为百世不迁之大宗也】
蕙田案:别子有三公子之外,其自他国而来及崛起为卿大夫者,皆指命氏、赐族者言之。
通典》薛综述:「郑氏礼五宗图:天子之子称王子,王子封诸侯,若鲁、卫是也。诸侯之子称公子,公子还自仕,食采于其国,为卿大夫,若鲁公子季友者是也。则子孙自立,此公子之庙,谓之别子为祖。则嫡嫡相承,作大宗,百代不絶。」
吕氏祖谦曰:别子为祖,如鲁桓公生四子,荘公既立为君,则庆父、叔牙、季友为别子。继别为宗,如公孙敖继庆父,是为大宗。继祢者为小宗,如季武子立悼子,悼子之兄曰公弥,悼子既为大宗,则继公弥者为小宗。所以谓之继祢者,盖自继其父为小宗,不继祖故也。
晋杜预《宗谱》:别子者,君之嫡妻之子,长子之母弟也。君命为祖,其子则为大宗,常有一主,审昭穆之序,辨亲踈之别。是故百代不迁,若无子,则支子为后。虽七十无无主妇,若殇,则缞绖加一等以兄弟之列代之。殇无为父道,兄弟昭穆同,故也。死皆为之齐缞,其月数各随亲疎为限。虽尊,虽出嫁,犹不敢降也。属絶则为之齐缞三月。若始封君相传,则自祖始封君,其支子孙皆宗大宗。然则继体君为宗中之尊,支庻莫敢宗之,是以命别子为宗主,一宗奉之。故曰祖者,髙祖也。言属逮于君,则就君;属絶于君,则适宗子家也。而説者或云君代代得立大宗,或云别子之母弟亦得为祖,或云命妾子为别子,其嫡妻子则迁宗于君,皆非也。别子之弟子孙,无贵贱,皆宜宗别子之子孙,小宗一家之长也。同族则宗之,其服随亲疎为比。姊妹出嫁,不敢降之。五属断服则不宗之矣。
朱子曰:「君嫡长为世子,继先君为正统,自母弟以下皆不得为宗。其次适为别子,不得祢其父,又不可宗嗣君,又不可无统属。故死后立为大宗之祖,所谓别子为祖也。其适子继之,则为大宗,直下相传,百世不迁。」
别子者,为诸侯之弟,别于正适,故称别子也。为祖者,自与后世为世祖,谓此别子子孙为卿大夫,立此别子为始祖也。继别为宗,谓别子之世世长子,当继别子,与族人为不迁之宗也【方氏慤曰:诸侯之适子继世而为君,非别弟之所敢宗。诸侯之于庶子,不为之服,而子亦不敢私相服。故君命长弟以统之,使夫不敢宗君者有所宗,不敢相服者有以相服,此宗道所以立也。别子为祖者,适子既为诸侯,则别子乃大夫耳。大夫不敢祖诸侯,故自别为祖焉。别子即庶子也。然庶子有二例,别而言之,妻之子无长幼皆为适子,妾之子无长防皆为庶子。合而言之,自继世之子为适子,其余虽妻之子,亦庶子而已】
蕙田案:疏云,诸侯第二子以下悉不得祢先君,故云别子,并为其后世之世祖。杜氏宗谱:别子,君之嫡妻之子,长子之母弟,君命为祖,其子为大宗。别子之弟子孙,皆宜宗别子之子孙。二説不同。据经文下云:「有大宗而无小宗,有小宗而无大宗。」又云:「公子之公,为其士大夫之庶者,宗其士大夫之嫡者。」则杜氏之説较为明确。盖别子乃由君命为之置后,故为先君大宗之祖,羣公子皆宗之,世世为大宗。与凡公子之为祖者有间也。详见「公子有宗道」条下。
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子之所自出者,百世不迁者也。宗其继髙祖者,五世则迁者也。尊祖,故敬宗,敬宗,尊祖之义也【注:迁,犹变易也。小宗四,与大宗凡五。疏:此覆説大宗、小宗之义。百世不迁,谓大宗也。五世则迁,谓小宗也。宗其继别子之所自出者,自由也。别子或由此君而出,或由他国而来。适子、适孙,世世继别子,故郑注云「世适也」。五宗者
译陈氏澔说:别子有三种情况,一是诸侯嫡长子的弟弟,区别于正室;二是异姓公子,来自他国,区别于本国未来的;三是庶姓中在本国兴起,担任卿大夫,区别于不仕的人,都称为别子。作为祖的,是别子与后世成为始祖;继承别子作为宗的,是别子的后代世代由嫡长子继承别子,与族人成为百世不迁的大宗。
蕙田按:别子除了三种公子之外,那些从他国而来以及崛起为卿大夫的人,都是指受命赐姓、赐族的人而言的。
《通典》薛综说:“郑氏礼五宗图:天子的儿子称为王子,王子被封为诸侯,如鲁、卫就是。诸侯的儿子称为公子,公子回国做官,在本国受封食邑,成为卿大夫,如鲁国的公子季友就是。那么子孙自立,这个公子的庙,就称为别子为祖。那么嫡子世代相承,成为大宗,百代不绝。”
吕氏祖谦说:别子为祖,比如鲁桓公生了四个儿子,庄公已经立为国君,那么庆父、叔牙、季友就是别子。继承别子为宗,比如公孙敖继承庆父,这就是大宗。继承父亲为小宗,比如季武子立悼子,悼子的哥哥叫公弥,悼子既已为大宗,那么继承公弥的就是小宗。之所以称为继承父亲,是因为从继承其父为小宗,而不继承祖父的缘故。
晋杜预《宗谱》:别子,是国君嫡妻的儿子,长子的同母弟。国君任命他为祖,他的儿子就成为大宗,常有一个主祭者,审察昭穆的次序,辨别亲疏的区别。因此百代不迁,如果没有儿子,就由支子作为后嗣。即使七十岁没有主妇,如果早死,就加重丧服一等,由兄弟按行列代替。早死没有为父之道,兄弟昭穆相同,所以如此。死后都为他穿齐衰,月数各自随亲疏为限。即使尊贵,即使出嫁,也不敢降等。亲属关系断绝就为他穿齐衰三个月。如果始封君相传,那么从祖始封君开始,他的支系子孙都尊奉大宗。然而继承君位的国君是宗族中的尊者,支庶不敢尊奉他,因此任命别子为宗主,一个宗族尊奉他。所以说祖,就是高祖。说亲属关系达到国君,就尊奉国君;亲属关系断绝于国君,就适宗子家。而解说的人有的说国君代代能立大宗,有的说别子的同母弟也能成为祖,有的说任命妾子为别子,他的嫡妻子就迁宗于国君,这些都是不对的。别子的弟子孙,无论贵贱,都应该尊奉别子的子孙,小宗是一家的长者。同族就尊奉他,丧服随亲疏为比。姊妹出嫁,不敢降等。五属断服就不尊奉他了。
朱熹说:“国君嫡长子为世子,继承先君为正统,从同母弟以下都不能为宗。其次的嫡子为别子,不能祢其父,又不可尊奉嗣君,又不可没有统属。所以死后立为大宗之祖,这就是所谓别子为祖。他的嫡子继承他,就成为大宗,直下相传,百世不迁。”
别子,是诸侯的弟弟,区别于正嫡,所以称为别子。作为祖的,是自己与后世成为世祖,是说这个别子的子孙为卿大夫,立这个别子为始祖。继承别子为宗,是说别子的世代长子,应当继承别子,与族人成为不迁的宗。【方氏慤说:诸侯的嫡子继承世位成为国君,不是别弟所敢尊奉的。诸侯对于庶子,不为之服丧,而儿子也不敢私自相服。所以国君任命长弟来统领他们,使那些不敢尊奉国君的人有所尊奉,不敢相服的人有以相服,这就是宗道所以确立的原因。别子为祖,是说嫡子既已为诸侯,那么别子就是大夫。大夫不敢祖诸侯,所以自己别为祖。别子就是庶子。然而庶子有两种情况,分别来说,妻的儿子无论长幼都是嫡子,妾的儿子无论长幼都是庶子。合起来说,从继承世位的儿子为嫡子,其余即使是妻的儿子,也只是庶子罢了】
蕙田按:疏说,诸侯第二子以下都不能祢先君,所以说别子,并作为其后世的世祖。杜氏宗谱:别子,是国君嫡妻的儿子,长子的同母弟,国君任命他为祖,他的儿子为大宗。别子的弟子孙,都应该尊奉别子的子孙。两种说法不同。根据经文下面说:“有大宗而无小宗,有小宗而无大宗。”又说:“公子的公,为其士大夫的庶者,尊奉其士大夫的嫡者。”那么杜氏的说法较为明确。大概别子是由国君任命为之置后,所以为先君大宗之祖,群公子都尊奉他,世代为大宗。与一般公子为祖的有所不同。详见“公子有宗道”条下。
有百世不迁的宗,有五世则迁的宗。百世不迁的,是别子的后代。尊奉继承别子所自出的人,是百世不迁的。尊奉继承高祖的人,是五世则迁的。尊崇祖先,所以敬重宗子,敬重宗子,是尊崇祖先的意义。【注:迁,就是变易。小宗有四种,与大宗一共五种。疏:这是反复说明大宗、小宗的意义。百世不迁,是说大宗。五世则迁,是说小宗。尊奉继承别子所自出的人,自由。别子或由此君而出,或由他国而来。嫡子、嫡孙,世代继承别子,所以郑注说“世适也”。五宗者】
,一、是继祢,与亲兄弟为宗;二、是继祖,与同堂兄弟为宗;三、是继曽祖,与再从兄弟为宗;四、是继髙祖,与三从凡弟为宗。是小宗四,并继别子之大宗,凡五宗也】
译一、是继承父亲,与亲兄弟结成宗族;二、是继承祖父,与同堂兄弟结成宗族;三、是继承曾祖父,与再从兄弟结成宗族;四、是继承高祖父,与三从兄弟结成宗族。这是小宗有四种,加上继承别子的大宗,总共是五种宗族。
陈氏礼书:「公子不祢先君,故为别子。而继别者,族人宗之为大宗。庶子不得祭祖,故诸兄弟宗之为小宗。以其服服之,大宗逺祖之正体,则一而已。小宗髙祖之正体,其别有四。四世则亲尽,族絶而不为宗矣。然言继别为宗,又言继别子之所自出者,言继祢为小宗,又言宗其继髙祖者。则继别者,别子之子也。继别子之所自出者,即别子也。继祢者,庶子之子也。继髙祖者,五世之孙也。继祢言其始,继髙祖言其终,继别言其宗,继别子之所自出言其祖。经言继别子之所自出,而孔頴逹言别子之所由出。然则别子所由出,即国君也。其可宗乎?」谷梁曰:「燕,周之分子也。分子,即别子也。」
陈氏埴曰:宗法源头,有大宗以统之,则人同知尊祖;分▯处有小宗以统之,则人各知敬祢。且始封之君,其适子袭封,则庶子为大夫。大夫不得以祢诸侯,故自别为大夫之祖,是谓「别子为祖」也。别子之适子,则为大宗,使继其祖之所自出,从此直下适子世为大宗,合族同宗之,是谓「继别为宗」也。别子之庶子,又不得以祢别子,却待其子继之,而自别为祢,继祢遂为小宗。凡小宗之适子,服属未尽,常为小宗;凡小宗之庶子,又别为祢,而其适子又各为小宗,兄弟同宗之,谓「继祢为小宗」是也。大宗是世祖,正▯下虽其后支分▯别,皆同宗,此祖则合族皆服齐衰三月,初不以亲属近逺论,是为「百世不迁之宗」。小宗是弥正▯下,亲尽则絶,如继祢者,亲兄弟宗之,为之服期;继祖者,则从兄弟宗之,为之服大功;继曽祖者,再从兄弟宗之,为之服小功;继髙祖者,三从兄弟宗之,为之服缌。自此以后,代常防一代,是为「五世则迁之宗」。宗法之立,嫡长之尊,有君道焉。大宗所以统其宗族,小宗所以统其兄弟。大宗止是一人,小宗尽多,故一人之身,从下数至始祖,大宗惟一;数至髙祖,小宗则四。
朱子文集「百世不迁者,以其统先君之子孙,而非统别之子孙也。」别子之庶长,义不祢别子,而自为五世小宗之祖,其适子继之,则为小宗。小宗者,继别子庶子之所自出也。故惟及五世,五世之外则无服,盖以其统别之子孙,而非统先君之子孙也。不知是否,伏乞垂诲。「曰:宗子有公子之宗,有大宗,有小宗。国家之众子不继世者,若其间有适子,则众兄弟宗之,为大宗;若皆庶子,则兄弟宗其长者,为小宗。此所谓公子之宗者也。」别子即是此宗子,既没之后,其适长者各自继此别子,即是大宗,直下相传,百世不迁。别子之众子既没之后,其适长子又宗之,即为继祢之小宗。每一易世,髙祖庙毁,则同此庙者是为▯免之亲,不复相宗矣。所谓五世而迁也【答董叔重】
有小宗而无大宗者,有大宗而无小宗者,有无宗亦莫之宗者,公子是也【注:公子有此三事也。公子谓先君之子,今君昆弟疏:此明诸侯之子,身自公子,上不得宗君,下未为后世之宗,不可无人主领之。义君无适昆弟,遣庶兄弟一人为宗,领公子,礼如小宗,是有小宗而无大宗也。君有适昆弟,使之为宗,以领公子,更不得立庶昆弟为宗,是有大宗而无小宗也。公子唯一,无他子可为宗,是无宗亦无他公子来宗,已是亦莫之宗也。公子是也,言此三事,他人无,唯公子有也】朱子曰:有有大宗而无小宗者,有适则不立小宗也。有有小宗而无大宗者,无适则不立大宗也。谓如人君有三子,一嫡而二庶,则庶宗其嫡,是谓有大宗而无小宗。皆庶则宗其庶长,是谓有小宗而无大宗。止有一人,则无人宗之,已亦无人宗焉,是谓无宗亦莫之宗也。下云:「公子之公,为其士大夫之庶者,宗其士大夫之嫡者」,此正解「有大宗而无小宗」一句之「公之公」犹君也。
公子有宗道,公子之公,为其士大夫之庶者,宗其士大夫之适者,公子之宗道也【注:公子不得宗君,君命适昆弟为之宗,使之宗之,是公子之宗道也。所宗者适,则如大宗死为之齐衰九月,其母则小君也,
译陈氏《礼书》说:“公子不祭祀先君,所以称为别子。而继承别子的人,族人尊奉他为大宗。庶子不能祭祀父亲,所以众兄弟尊奉他为小宗。依据丧服制度来尊奉他们,大宗是远祖的正体,只有一个。小宗是高祖的正体,其分支有四种。四代之后亲情就尽了,族系断绝就不再作为宗了。然而说继承别子为宗,又说尊奉别子所从出的祖先;说继承父亲为小宗,又说尊奉继承高祖的人。那么,继承别子的是别子的儿子。继承别子所从出祖先的,就是别子本人。继承父亲的是庶子的儿子。继承高祖的是五世的孙子。说继承父亲是讲其起始,说继承高祖是讲其终结,说继承别子是讲其宗法,说继承别子所从出的是讲其祖先。经文说继承别子所从出的祖先,而孔颖达说别子所由出的祖先。那么别子所由出的祖先,就是国君。这可以尊奉为宗吗?”《谷梁传》说:“燕,是周王室分封的支子。分封的支子,就是别子。”
陈埴说:宗法的源头,有大宗来统领,那么人们都知道尊崇祖先;分支之处有小宗来统领,那么人们都知道敬重父亲。况且始封的国君,他的嫡子继承封爵,那么庶子就担任大夫。大夫不能以诸侯为父,所以自己别立为大夫的祖先,这就是“别子为祖”。别子的嫡子,就成为大宗,让他继承其祖先所从出的血脉,从此嫡子世代作为大宗,全族共同尊奉他,这就是“继别为宗”。别子的庶子,又不能以别子为父,却等待他的儿子继承,而自己别立为父亲,继承父亲就成为小宗。凡是小宗的嫡子,服制关系未尽,常作为小宗;凡是小宗的庶子,又别立为父亲,而他的嫡子又各自作为小宗,兄弟共同尊奉他,这就是“继祢为小宗”。大宗是世代的祖先,正统之下虽然后代分支有别,都共同尊奉,这个祖先全族都服齐衰三月,起初不以亲属远近论,这就是“百世不迁之宗”。小宗是逐渐正统之下,亲情尽了就断绝,如继承父亲的,亲兄弟尊奉他,为他服期年;继承祖父的,堂兄弟尊奉他,为他服大功;继承曾祖父的,再从兄弟尊奉他,为他服小功;继承高祖父的,三从兄弟尊奉他,为他服缌麻。从此以后,每代常减一代,这就是“五世则迁之宗”。宗法的建立,嫡长子的尊贵,有君道的道理。大宗用来统领其宗族,小宗用来统领其兄弟。大宗只有一人,小宗很多,所以一个人身上,从下数到始祖,大宗只有一个;数到高祖,小宗则有四个。
朱子文集中说:“百世不迁的,是因为他统领先君的子孙,而不是统领别子的子孙。”别子的庶长子,道义上不以别子为父,而自己作为五世小宗的祖先,他的嫡子继承他,就成为小宗。小宗,是继承别子庶子所从出的祖先。所以只到五世,五世之外就没有服制了,大概是因为他统领别子的子孙,而不是统领先君的子孙。不知是否正确,恳请垂教。回答说:“宗子有公子的宗,有大宗,有小宗。国家中不继承世位的众子,如果其中有嫡子,那么众兄弟尊奉他,作为大宗;如果都是庶子,那么兄弟尊奉其中年长的,作为小宗。这就是所说的公子的宗。”别子就是此宗子,死后,他的嫡长子各自继承此别子,就是大宗,直接向下相传,百世不迁。别子的众子死后,他的嫡长子又尊奉他,就是继承父亲的小宗。每换一代,高祖庙毁弃,那么同此庙的就是免服之亲,不再相互尊奉了。这就是所说的五世而迁【答董叔重】
有小宗而没有大宗的,有大宗而没有小宗的,有无宗也没有人来尊奉的,公子就是这样【注:公子有这三种情况。公子指先君的儿子,现任国君的兄弟疏:这说明诸侯的儿子,自身是公子,向上不能尊奉国君,向下还未成为后世的宗,不可没有人主领。如果国君没有嫡兄弟,派遣庶兄弟一人作为宗,统领公子,礼仪如同小宗,这就是有小宗而无大宗。国君有嫡兄弟,让他作为宗,来统领公子,不能再立庶兄弟为宗,这就是有大宗而无小宗。公子只有一人,没有其他儿子可以作为宗,是无宗也没有其他公子来尊奉,自己也没有人尊奉,这就是无宗亦莫之宗。公子是这样,说这三种情况,其他人没有,只有公子有】朱子说:有有大宗而无小宗的,有嫡子就不立小宗。有有小宗而无大宗的,无嫡子就不立大宗。比如国君有三个儿子,一个嫡子两个庶子,那么庶子尊奉嫡子,这就是有大宗而无小宗。都是庶子就尊奉庶长子,这就是有小宗而无大宗。只有一人,就无人尊奉他,自己也没有人尊奉,这就是无宗亦莫之宗。下文说:“公子的公,对于他是士大夫的庶子,尊奉他是士大夫的嫡子”,这正是解释“有大宗而无小宗”一句中的“公之公”,“公之公”犹如国君。
公子有宗法之道,公子的公,对于他是士大夫的庶子,尊奉他是士大夫的嫡子,这就是公子的宗法之道【注:公子不能尊奉国君,国君命令嫡兄弟作为他的宗,让他尊奉,这就是公子的宗法之道。所尊奉的是嫡子,那么如果大宗死了为他服齐衰九月,他的母亲就是小君也,
为其妻齐衰三月。无适而宗庶,则如小宗死为之大功九月,其母妻无服。公子惟已而已,则无所宗,亦莫之宗】
译为他的妻子服齐衰丧三个月。如果没有嫡子而由宗子中的庶子继承,那么就像小宗去世一样为他服大功丧九月,他的母亲和妻子对他没有丧服。公子只以自身为宗,那么就没有所宗奉的对象,也没有人宗奉他。
【陈氏澔曰:此又申言公子之宗道。公子之公,谓公子之适兄弟为君者,为其庶凡弟之为士大夫者,立适公子之为士大夫者,为宗使。此庶者宗之,故云宗其士大夫之适者,此适是君之同母弟,适夫人所生之子也】晋曹述初曰:礼,诸侯不服庶子,先君之所不服,子亦不敢私相服也。夫兄弟之恩,既不可以无报,亲戚羣居,又不可以无主,故君必命长弟以为之宗。宗立而相服,相服之义,由于其宗,故曰公子有宗道也。公子之公,为其士大夫之庶宗者,公子之公,谓君之庶弟受命为宗者也。其有功德,王复命为诸侯,尊羣庶所不敢宗,故此君复命其次庶弟代已为宗主,士大夫羣庶之在位者也。
蕙田案:公子有宗道,公子之公,当以曹氏解为的。
吕氏祖谦曰:「假如国君有兄弟四人,庶而一嫡,嫡者君之同母弟,公子既不敢宗君,君则命同母弟为之宗,使庶兄弟宗焉。若皆庶而无适,则须令庶长权摄祭事,传至子,则自宗矣。」
蕙田案:东莱之説是也。亦可见国君之子不得皆为别子矣。华霞峯云:士大夫之庶者,宗其士大夫之嫡者,如滕谓鲁为宗国也。
吕氏大临宗子议:国君之嫡长为世子,继先君之正统;自母弟而下,皆不得宗。次嫡为别子,别子既不得祢先君,则不可宗嗣君;又不可无所统属,故为先君一族大宗之祖。其生也,适庶兄弟皆宗之;别子之母弟,虽适子与羣公子同,不得谓之别子。其死也,子孙世世继之,为先君一族之大宗。凡先君所出之子孙,皆宗之,虽百世不迁;无后,则族人以支子继之。此谓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羣公子虽宗别子,而自为五世小宗之祖;死则其子、其孙为继祢、继祖之小宗。至五世以上,则上迁其祖,下易其宗;无子孙则絶。此谓继祢者为小宗。每一君有一大宗,世世统其君之子孙,故曰「宗」。其继别子之所自出者,百世不迁者也。别子所自出,谓别子所出之先君;如鲁季友,乃桓公之别子,所自出即桓公大宗者,乃桓公一族之大宗。公子之公,为其士大夫之庶者,宗其士大夫之适者。则别子为先君大宗之祖,羣公子皆宗之,是谓有大宗而无小宗。若君无次适,可立为别子;止有庶公子数人,则不可无宗以统。当立庶长一人为小宗,使诸弟皆宗之,是谓有小宗而无大宗。若庶长死,国君复追立庶长为别子,以为先君一族大宗之祖,而以其子继之,此虽不经见,然以义求之,则一君之大宗不可以絶后也。若君之正嫡外,止有一公子,既不可宗君,又无昆弟宗已是谓无宗,亦莫之宗。然此公子亦为其先君一族大宗之祖,没则百世相继,先君之子孙皆宗之。如大宗法,国君主先君之祀,上可及先君之太祖,而下为先君子孙之宗,故曰「尊者尊统上」。别子为先君百世太宗之祖,而不敢祢先君,故曰「卑者尊统下」。大宗者,所以统先君之子孙,非统别子之子孙,故曰「大宗尊之统也」。又曰「继别子之所自出」。
蕙田案:郑注别子有三,曰公子,曰始来此国者,曰庶人崛起为卿大夫者。此二节则专申公子之宗道,以公子有适庶之分,有大宗、小宗、无宗之异,所以着别子之义也。注疏及吕氏之説得之。
防服小记: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五世而迁之宗,其继髙祖者也【注:别子者,诸侯之庶子,别为后世为始祖也,谓之别子者,公子不得祢先君。继别者,别子之世长子,为其族人为宗,所谓百世不迁之宗也。继祢者,别子庶子之长子,为其昆弟为宗也。谓之小宗者,以其将迁也。五世而迁,即小宗也。小宗有四,或继髙祖,或继曽祖,或继祢,皆至五世则迁。疏:诸侯适子之弟别于正适,不得祢先君,故称别子。其子孙为卿大夫,立此别子为始祖,故云「别子为祖」。别子之世世长子,恒继别子与族人为百世不迁之大宗,故云「继别为宗」也。祢谓别子之庶子所生长子,继此庶子与兄弟为小宗,比大宗为小,故云「小宗」也。五世者,为上从髙祖,下至▯孙之子,比▯孙之子则
译陈氏澔说:这是再次申述公子设立宗主的道理。所谓“公子之公”,是指公子的嫡出兄弟中成为国君的人,为那些庶出且身为士大夫的弟弟,确立嫡出且身为士大夫的公子作为宗主。这些庶出者尊崇这位宗主,所以说“尊崇那些身为士大夫的嫡出者”,这里的嫡出者,是国君的同母弟,即嫡夫人所生的儿子。
晋人曹述初说:按照礼制,诸侯不臣服庶子,先君所不臣服的,子孙也不敢私下互相臣服。兄弟之间的恩情,既然不能没有报答;亲戚群居,又不能没有首领,所以国君必定任命长弟作为他们的宗主。宗主确立后,大家互相臣服,互相臣服的意义,源于这位宗主,所以说公子有设立宗主的道理。所谓“公子之公”,是为那些身为士大夫的庶出者设立宗主,这里的“公子之公”,是指国君的庶出弟弟受命担任宗主的人。他如果有功德,天子再次任命他为诸侯,尊贵到众庶不敢尊崇他,所以国君再次任命其次要的庶出弟弟代替自己担任宗主,这些人是身为士大夫的众庶。
蕙田按语:公子有设立宗主的道理,所谓“公子之公”,应当以曹氏的解释为确切。
吕氏祖谦说:“假如国君有兄弟四人,其中一人为嫡出,其余为庶出。嫡出者是国君的同母弟,公子既然不敢尊崇国君,国君就任命同母弟作为宗主,让庶出的兄弟尊崇他。如果都是庶出而没有嫡出,那么必须让庶出的长子暂时代行祭祀之事,传到儿子那一代,就自然有宗主了。”
蕙田按语:东莱(吕祖谦)的说法是正确的。这也可见国君的儿子不能都成为别子。华霞峯说:身为士大夫的庶出者,尊崇身为士大夫的嫡出者,就像滕国尊崇鲁国为宗国一样。
吕氏大临《宗子议》:国君的嫡长子是世子,继承先君的正统;从同母弟以下,都不能尊崇。次嫡为别子,别子既然不能祭祀先君,就不能尊崇嗣君;又不能没有统属,所以成为先君一族大宗的始祖。他活着的时候,嫡出和庶出的兄弟都尊崇他;别子的同母弟,虽然嫡子与众公子相同,但不能称为别子。他死后,子孙世代继承他,作为先君一族的大宗。凡是先君所出的子孙,都尊崇他,即使百世也不迁徙;如果没有后代,就由族人用支子来继承。这就叫“别子为祖,继别为宗”。众公子虽然尊崇别子,但各自成为五世小宗的始祖;死后,他们的儿子、孙子成为继祢、继祖的小宗。到了五世以上,就向上迁徙祖先,向下更换宗主;如果没有子孙就断绝。这就叫“继祢者为小宗”。每一代国君有一个大宗,世代统领该国君的子孙,所以说“宗”。那些继承别子所自出的,是百世不迁徙的。别子所自出,是指别子所出的先君;比如鲁国的季友,是桓公的别子,他所自出的,即桓公大宗,也就是桓公一族的大宗。所谓“公子之公”,是为身为士大夫的庶出者,尊崇身为士大夫的嫡出者。那么别子就是先君大宗的始祖,众公子都尊崇他,这就叫有大宗而没有小宗。如果国君没有次嫡可以立为别子;只有几个庶出的公子,就不能没有宗主来统领。应当立庶出的长男一人为小宗,让众弟都尊崇他,这就叫有小宗而没有大宗。如果庶出的长男死了,国君再次追立庶出的长男为别子,作为先君一族大宗的始祖,而用他的儿子来继承,这虽然史书上没有记载,但根据义理推求,一代国君的大宗不可以断绝后代。如果国君的正嫡之外,只有一个公子,既然不能尊崇国君,又没有兄弟尊崇他,这就叫没有宗主,也没有人尊崇他。然而这个公子也是他先君一族大宗的始祖,死后百世相继,先君的子孙都尊崇他。按照大宗的法度,国君主持先君的祭祀,向上可以追溯到先君的太祖,向下作为先君子孙的宗主,所以说“尊者尊统上”。别子作为先君百世太宗的始祖,却不敢祭祀先君,所以说“卑者尊统下”。大宗是用来统领先君的子孙,而不是统领别子的子孙,所以说“大宗尊之统也”。又说“继承别子所自出的”。
蕙田按语:郑玄注解说别子有三种,一是公子,二是刚来到这个国家的人,三是庶民崛起成为卿大夫的人。这两节专门申述公子的宗道,因为公子有嫡庶之分,有大宗、小宗、无宗的区别,所以阐明别子的意义。注疏以及吕氏的说法是正确的。
《服问小记》: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五世而迁徙的宗主,那是继承高祖的【注:别子,是诸侯的庶子,别开后世作为始祖,称为别子,是因为公子不能祭祀先君。继别,是别子的世袭长子,为同族人做宗主,所谓百世不迁徙的宗主。继祢,是别子庶子的长子,为他的兄弟做宗主。称为小宗,是因为它将要迁徙。五世而迁徙,就是小宗。小宗有四种,或者继承高祖,或者继承曾祖,或者继承祢,都到五世就迁徙。疏:诸侯嫡子的弟弟区别于正嫡,不能祭祀先君,所以称为别子。他的子孙成为卿大夫,立这位别子为始祖,所以说“别子为祖”。别子的世袭长子,永远继承别子与族人作为百世不迁徙的大宗,所以说“继别为宗”。祢是指别子庶子所生的长子,继承这位庶子与兄弟作为小宗,比大宗小,所以说“小宗”。五世,是向上从高祖,向下到玄孙的儿子,到了玄孙的儿子就……】
合迁徙,不得与族人为宗,故云「有五世则迁之宗」。此五世则迁,实是继髙祖者之子,记文畧尔。若继髙祖之身未满五世,犹为服也。郑注:小宗有四,以别子之后族人众多,或继髙祖与三从兄弟为宗,或继曽祖与再从兄弟为宗,或继祖与同堂兄弟为宗,或继祢与亲兄弟为宗。一身凡事四宗,事亲兄弟之适是继祢小宗也,事同堂兄弟之适是继祖小宗也,事再从兄弟之适是继曽祖小宗也,事三从兄弟之适是继髙祖小宗也。兼大宗为五,继髙祖者至子五世不复与四从兄弟为宗,故云「皆至五世则迁」。各随近相宗。然则小宗所继非一,独云继祢为小宗者,虽四初皆继祢为始,据初为元,故持云继祢也】
译合并迁徙,不能与本族人为宗,所以说“有五世则迁之宗”。这五世则迁,实际上是继承高祖者的儿子,经文简略了。如果继承高祖的人自身未满五世,仍然要服丧。郑玄注:小宗有四种,因为别子之后的族人众多,有的继承高祖与三从兄弟为宗,有的继承曾祖与再从兄弟为宗,有的继承祖父与同堂兄弟为宗,有的继承父亲与亲兄弟为宗。一个人同时侍奉四种小宗,侍奉亲兄弟中的嫡子是继承父亲的小宗,侍奉同堂兄弟中的嫡子是继承祖父的小宗,侍奉再从兄弟中的嫡子是继承曾祖的小宗,侍奉三从兄弟中的嫡子是继承高祖的小宗。加上大宗一共五种,继承高祖者到第五代就不再与四从兄弟为宗,所以说“都到五世就迁徙”。各自就近结为宗族。然而小宗所继承的对象不止一个,却只说继承父亲为小宗,虽然四种情况都是从继承父亲开始,依据最初作为根本,所以说继承父亲。
是故祖迁于上,宗易于下。尊祖故敬宗,敬宗所以尊祖祢也【注:宗者,祖祢之正体。疏:四世之时尚事髙祖,至五世之时,谓髙祖之父不为加服,是祖迁于上,四世之时,仍宗三从族人,至五世不复宗四从族人,各自随近为宗,是易于下。宗是先祖正体,所以尊祖,故敬宗,敬宗所以尊祖祢也】
【吴氏鼎曰:祖迁于上,谓庙祭之祧迁;宗易于下,谓服属所不及。二者相因也】
蕙田案:宗有五大宗、一小宗。四大宗:一者《大传》曰:“别子为祖,继别为宗。诸侯之嫡长继统,正位;母弟而下,不得宗之。然不可无所统属,故以次适为别子,为羣公子之宗。上以别于君,下以别于诸公子,故曰‘别子’。上不敢祖先君,下自为后世之祖,故曰‘别子为祖’。其别子之世适,族人宗之,继继绳绳,百世不改,故曰‘继别为宗’,又曰‘百世不迁之宗’是也。”小宗四者:一、继祢之宗,亲兄弟宗之;二、继祖之宗,同堂兄弟宗之;三、继曽祖之宗,再从兄弟宗之;四、继髙祖之宗,三从兄弟宗之。《大传》曰:“继祢者为小宗。”又曰:“宗其继髙祖者,五世则迁者也。”继祢,言其初;继髙祖,言其终。举初终而四宗备。自此而上,则亲尽服絶而宗迁矣。别子亦有三:一谓本国公子为士大夫,而别于君;二谓他国公子来仕,而别于不来者;三谓庶姓初起为士大夫,而别于不仕者。郑氏《大传》注云:“别子,谓公子若始来在此国者。”《王制》注云:“虽非别子始爵者,亦然是也。”其公子宗道亦有三:有小宗而无大宗者,如君无嫡兄弟,遣庶兄弟一人为宗,领公子礼,如小宗也;有大宗而无小宗者,如君有嫡兄弟,使之为宗,以领公子礼,如大宗,更不立庶兄弟为宗也;有无宗亦莫之宗者,公子惟一,无他公子可为宗,亦无他公子来宗已也。《大传》所称公子有此三事是也。凡言宗,皆以继子言,不以公子言。然而公子亦有宗道,如所称有小宗而无大宗,有大宗而无小宗,一则君命同母弟为庶兄弟之宗,一则君命庶长权摄宗事。《大传》曰:“公子有宗道。公子之公,为其士大夫之庶者,宗其士大夫之适者。公子之宗道也是也。”公子之公,晋曹氏谓君之庶弟受命为宗,其解为是。注疏并指君言,恐非。孔疏“别子以为第二子以下,并为没世之始祖”,张子云:“如别子五人,五人各为大宗。”按以鲁三桓例之,此説亦是然,与《大传》公子宗道之义不合。又滕推鲁为宗国,则兄弟相宗,古礼应然。鲁三桓实始壊礼,之家恐不当援以为例也。五宗服制、宗子祭礼,详见《读礼通考》及大夫、士庙祭门。
又案以上五宗正义
仪礼·防服传》诸侯之子称公子,公子不得祢先君;公子之子称公孙,公孙不得祖诸侯。此自卑别于尊者也。若公子之子孙有封为国君者,则世世祖是人也,不祖公子。此自尊别于卑者也【注:不得祢、不得祖者,不得立其庙而祭之也。卿大夫以下祭其祖祢,则世世祖是人;不得祖公子者,后世为君者祖此受封之君,不得祀别子也。公子若在髙祖以下,则如其亲服;后世迁之,乃毁其庙耳。因国君以尊降其亲,故终説此义云】
【杨氏复曰:子夏传云“自卑别于尊”,是以子孙之卑自别于祖之尊,此义为是。自尊别于卑,乃以子孙之尊自别于祖之卑,此説于理有害。而郑注遂以为因国君以尊降其亲而説此义,则又愈非礼意。葢国君以尊降其亲,谓降其旁亲,其正统之服不降祖服期,曽祖、髙祖齐衰三月,是未尝降其祖也。郑注葢惑于自尊别卑之説,乃以封君之不祖公子为以尊降其亲,而不知公子为别子,继别为宗,谓之大宗,百世不迁。大宗或无后,则为之立后,世世不絶,而常以公子为祖矣。若公子之子孙有封为国君,则后世子孙只得祖封君,而不得祖公子,以紊其别子之宗。非是以封君之尊别于公子之卑而不祖之也】
蕙田案:传云,公子之子孙有封为国君者,则世世祖是人,不祖公子。此以后世祖此封君
译因此,祖先的牌位向上迁移,宗法关系向下更易。尊崇祖先所以敬重宗子,敬重宗子是为了尊崇祖先和父辈。【注:宗,是祖先父辈的正统代表。疏:四世时还侍奉高祖,到五世时,对高祖之父不再加穿丧服,这就是祖先牌位向上迁移;四世时仍尊奉三从族人为宗,到五世不再尊奉四从族人为宗,各自就近尊奉宗子,这就是宗法关系向下更易。宗是先祖的正统代表,所以尊崇祖先,因此敬重宗子,敬重宗子是为了尊崇祖先和父辈】
【吴氏鼎说:祖迁于上,是指宗庙祭祀中神主的祧迁;宗易于下,是指服制关系所不及。这两者是相互关联的】
蕙田按:宗法有大、小五宗。其中大宗有四:第一,《大传》说:“别子为祖,继别为宗。”诸侯的嫡长子继承统绪,居正位;母弟以下,不能尊奉他为宗。然而不能没有统属,所以以次嫡子作为别子,作为众公子的宗。对上区别于国君,对下区别于众公子,所以叫“别子”。对上不敢尊奉先君为祖,对下自己作为后世的祖,所以叫“别子为祖”。别子的世嫡,族人尊奉他为宗,代代相传,百世不变,所以叫“继别为宗”,又叫“百世不迁之宗”,就是这个意思。小宗有四种:一是继父辈的宗,亲兄弟尊奉他;二是继祖辈的宗,同堂兄弟尊奉他;三是继曾祖辈的宗,再从兄弟尊奉他;四是继高祖辈的宗,三从兄弟尊奉他。《大传》说:“继父辈的为小宗。”又说:“尊奉继高祖的,五世就迁移了。”继父辈,说的是开始;继高祖,说的是终结。举出开始和终结,四种小宗就完备了。从此往上,就亲尽服绝而宗法迁移了。别子也有三种:一是本国的公子成为士大夫,从而区别于国君;二是他国的公子来任职,从而区别于没来的;三是庶姓初次兴起成为士大夫,从而区别于不任职的。郑氏《大传》注说:“别子,是指公子或刚来到这个国家的人。”《王制》注说:“虽然不是别子初次受爵的,也是这样。”公子的宗法也有三种:有小宗而无大宗的,如国君没有嫡兄弟,派庶兄弟一人作为宗,统领公子礼仪,像小宗一样;有大宗而无小宗的,如国君有嫡兄弟,让他作为宗,统领公子礼仪,像大宗一样,不再立庶兄弟为宗;有无宗也没人尊奉为宗的,公子只有一人,没有其他公子可作宗,也没有其他公子来尊奉他。《大传》所说的公子有这三种情况。凡是说宗,都是以继子来说,不以公子来说。然而公子也有宗法,如所说有小宗而无大宗,有大宗而无小宗,一是国君命令同母弟作为庶兄弟的宗,一是国君命令庶长子暂代宗事。《大传》说:“公子有宗法。公子的公,对于他的士大夫中的庶子,尊奉士大夫中的嫡子。这就是公子的宗法。”公子之公,晋代曹氏认为是指国君的庶弟受命为宗,他的解释是对的。注疏都指国君而言,恐怕不对。孔疏说“别子作为第二子以下,都作为终身的始祖”,张子说:“如果别子有五人,五人各自作为大宗。”按鲁国三桓的例子来看,这个说法也是对的,但与《大传》公子宗法的意义不合。又滕国推尊鲁国为宗国,那么兄弟互相尊奉为宗,古礼应当如此。鲁国三桓实际上是破坏礼制,之家恐怕不应当援引作为例子。五宗的服制、宗子的祭礼,详见《读礼通考》及大夫、士庙祭门。
又按以上五宗的正义
《仪礼·丧服传》诸侯的儿子称公子,公子不能尊奉先君为父;公子的儿子称公孙,公孙不能尊奉诸侯为祖。这是卑者自己区别于尊者。如果公子的子孙有被封为国君的,就世世代代尊奉这个人为祖,不尊奉公子为祖。这是尊者自己区别于卑者【注:不能尊奉为父、不能尊奉为祖,是指不能立他们的庙来祭祀。卿大夫以下祭祀他们的祖先父辈,就世世代代尊奉这个人为祖;不能尊奉公子为祖,是指后世为国君的人尊奉这个受封的君为祖,不能祭祀别子。公子如果在高祖以下,就按亲属关系穿丧服;后世迁移他,就毁掉他的庙罢了。因为国君以尊贵降低亲属关系,所以最终阐述这个意义说】
【杨氏复说:子夏传云“自卑别于尊”,是以子孙的卑贱自己区别于祖先的尊贵,这个意义是对的。自尊别于卑,是以子孙的尊贵自己区别于祖先的卑贱,这个说法在道理上有害。而郑注于是认为因为国君以尊贵降低亲属关系而阐述这个意义,那就更加不符合礼的本意。大概国君以尊贵降低亲属关系,是指降低旁系亲属,其正统的丧服不降低,祖服为期年,曾祖、高祖为齐衰三月,这是未曾降低祖先的。郑注大概被自尊别卑的说法迷惑,于是认为封君不尊奉公子为祖是以尊贵降低亲属关系,而不知道公子是别子,继别为宗,称为大宗,百世不迁。大宗如果没有后代,就为他立后,世世代代不绝,而常常以公子为祖。如果公子的子孙有被封为国君的,那么后世子孙只能尊奉封君为祖,而不能尊奉公子为祖,以免扰乱别子的宗法。不是因为以封君的尊贵区别于公子的卑贱而不尊奉他为祖】
蕙田按:传云,公子的子孙有被封为国君的,就世世代代尊奉这个人为祖,不尊奉公子。这是以后世尊奉这个封君
者言之,非谓封君之及身降其亲而不祀也。郑云,公子若在髙祖以下,则如其亲服,甚得经意。其云因国君以尊降其亲,正因上文尊同之义,谓降其旁亲耳。杨氏悮防郑意,而以封君自降其祖訾之,未是。此不祖公子之义,可以定唐宋始祖之议矣。
译前面所说的,并不是说封君在自身降等亲属服制,从而不祭祀祖先。郑玄说,如果公子在高祖以下,就按照其亲属关系服丧,这很符合经文的本意。他所说的因为国君尊贵而降等亲属服制,正是依据上文“尊同”的原则,指的是降等旁系亲属的服制罢了。杨氏误解了郑玄的意思,用封君自行降等祖先服制来批评郑玄,这是不对的。这不能以公子为祖先的原则,可以用来确定唐宋时期始祖的争议了。
是故始封之君不臣诸父昆弟,封君之子不臣诸父而臣昆弟,封君之孙尽臣诸父昆弟。故君之所为服,子亦不敢不服也;君之所不服,子亦不敢服也【疏:始封之君不臣诸父昆弟者,以其初升爲君,诸父是祖之一体,又是父之一体,其昆弟既是父之一体,又是己之一体,故不臣此二者,仍为之着服也。云封君之子不臣诸父而臣昆弟者,以其诸父尊,故未得臣,仍为之服;昆弟卑,故臣之,不为之服。封君之孙尽臣诸父昆弟者,继世至孙,渐为贵重,故尽臣之】
朱子曰:「始封之君所以不臣诸父昆弟者,以始封君之父未尝臣之故,始封之君不敢臣也。封君之子所以不臣诸父而臣昆弟者,以封君之子所谓诸父者,即始封君,谓之昆弟而未尝臣之者也,故封君之子亦不敢臣之。封君之子所谓昆弟者,即始封君之子,始封君尝臣之者也,故今为封君之子者亦臣之。封君之孙所谓诸父昆弟者,即封君之子所臣之昆弟及其子也,故封君之孙亦臣之。故下文继之以『君之所不服,子亦不敢服也;君之所为服,子亦不敢不服也』。」蕙田案:「朱子之説义最闳逺,疏家以渐为贵重为言,陋矣。」
白虎通》诸侯夺宗,明尊者宜之。大夫不得夺宗,何曰?诸侯世世传子孙,故夺宗;大夫不传子,故不宗也。《防服经》曰:大夫为宗子,不言诸侯为宗子也。
通典:晋元帝建武初,孙文上事,宣帝支子不应祭章郡、京兆二府君。仆射刁协云:「诸侯夺宗,圣庶夺嫡,岂况天子乎?」自皇祚以来五十余年,宗庙已序,而又攻乎异端,宜加议罪。案汉梅福云:「诸侯夺宗,此谓父为士庶,子封为诸侯,则庶子夺宗,嫡主祭祀也。」在诸侯尚有夺义,岂况天子乎?所言圣庶者,谓如武王庶子有圣德,夺代伯邑考之宗嫡也。
蕙田案:此章广别子之义,言公子固为百世不迁之祖,设后世有为君者,则又当夺宗祖封君,而不祖公子,葢所谓化家为国也。此义明,则后世有天下者始建国,则立亲庙,亲尽庙迁,则以开国之君为太祖,如汉、唐、明之太祖,自属不易,乃列代有纷纷之议,无有以此经为质者,甚矣经学之疎也。《白虎通》、《通典》二条足以相证,而士大夫小宗有起而为卿大夫者,夺宗之义可以类推矣。
春秋桓公二年,左氏传:大夫有贰宗【注:适子为小宗,次子为贰宗,以相辅贰。音义:为小宗,本或作为大宗,误。疏:礼有大宗、小宗,天子、诸侯之庶子谓之别子,及异姓受族为后世之始祖者,世适承嗣,百世不迁,谓之大宗;为父后者,诸弟宗之,五世则迁,谓之小宗。五世迁者,谓髙祖以下防服未絶,其继髙祖之适,则缌服之内共宗之;其继曽祖之适,则小功之内共宗之;继祖、继祢所宗及亦然。大夫身是适子为小宗,故其次者为贰宗,以相辅助,为副贰,亦立之为此官也。杜知非大宗而云小宗者,以其大夫不必皆是大宗,据为小宗者多,故杜言之也。若大夫身为大宗,亦止得立贰宗官耳。礼记据公族为説,故言别子为祖,主説诸侯庶子耳。其实异姓受族亦为始祖,其继者亦是大宗,但记文不及之耳。沈云:适子为小宗,谓是大夫之身为小宗,次者为贰宗,谓大夫庶弟贰宗与侧室为例,皆是官名,与五宗别】
蕙田案:大夫或是大宗,或是小宗,原不必限定贰宗为副贰,以治宗事。疏以为官名,亦无据。记云:「公子之公,为其士大夫之庶者,宗其士大夫之适者,亦贰宗之意。」
陈氏礼书》仪礼曰:都邑之士则知尊祢,学士大夫则知尊祖。荀卿曰:大夫士有常宗。《左传》曰:大夫有贰宗。盖由士以上莫不知尊祖祢。知尊祖祢,则尊者常宗。当其为宗,则宗子统族人于外,主妇统族妇于内。死虽殇也,必防以成人齿;虽七十也,主妇不可阙。居虽异邦也,正祭不可举;妻死虽母在也,禫不可屈。尊与出嫁者不敢降其服,贤者不敢干其任,贵者不敢擅其祭,众车徒不敢以入其门。凡以尊正统而一人之情也。惟其疾与不肖,然后易之。故史朝言:孟絷非
译因此,始封之君不把叔伯和兄弟当作臣下,封君的儿子不把叔伯当作臣下而把兄弟当作臣下,封君的孙子则把叔伯和兄弟都当作臣下。所以,国君所为之服丧的人,儿子也不敢不服丧;国君所不为服丧的人,儿子也不敢服丧。【疏:始封之君不把叔伯和兄弟当作臣下,是因为他刚登上君位,叔伯是祖父身体的一部分,又是父亲身体的一部分,兄弟既是父亲身体的一部分,又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所以不把这两类人当作臣下,仍然为他们服丧。说封君的儿子不把叔伯当作臣下而把兄弟当作臣下,是因为叔伯尊贵,所以不能当作臣下,仍然为他们服丧;兄弟卑贱,所以当作臣下,不为他们服丧。封君的孙子把叔伯和兄弟都当作臣下,是因为继承世位到了孙子,逐渐变得尊贵,所以全都把他们当作臣下】
朱熹说:“始封之君之所以不把叔伯和兄弟当作臣下,是因为始封之君的父亲未曾把他们当作臣下,所以始封之君不敢把他们当作臣下。封君的儿子之所以不把叔伯当作臣下而把兄弟当作臣下,是因为封君的儿子所说的叔伯,就是始封之君,被称为兄弟而未曾被当作臣下的人,所以封君的儿子也不敢把他们当作臣下。封君的儿子所说的兄弟,就是始封之君的儿子,始封之君曾经把他们当作臣下的人,所以现在身为封君的儿子的人也把他们当作臣下。封君的孙子所说的叔伯和兄弟,就是封君的儿子所当作臣下的兄弟及其儿子,所以封君的孙子也把他们当作臣下。所以下文接着说‘国君所不为服丧的人,儿子也不敢服丧;国君所为之服丧的人,儿子也不敢不服丧’。”惠田按语:“朱熹的说法义理最为宏大深远,疏家以逐渐变得尊贵为说,浅陋了。”
《白虎通》说:诸侯夺取宗子地位,表明尊贵者适宜这样做。大夫不能夺取宗子地位,为什么呢?回答说:诸侯世代传位给子孙,所以夺取宗子地位;大夫不传位给儿子,所以不立宗子。《丧服经》说:大夫为宗子,不说诸侯为宗子。
《通典》记载:晋元帝建武初年,孙文上奏事,称宣帝的支系子孙不应祭祀章郡、京兆两位府君。仆射刁协说:“诸侯夺取宗子地位,圣明的庶子夺取嫡子地位,何况天子呢?”自从皇位传承以来五十多年,宗庙次序已经确定,却又攻击异端邪说,应当加以议罪。查汉代梅福说:“诸侯夺取宗子地位,这是指父亲是士人或庶人,儿子被封为诸侯,那么庶子夺取宗子地位,嫡子主持祭祀。”在诸侯尚且有夺取宗子之义,何况天子呢?所说的圣明庶子,是指如武王的庶子有圣德,夺取伯邑考的宗嫡地位。
惠田按语:这一章广泛阐述别子的意义,说公子本来就是百世不迁的祖先,假使后世有做国君的人,那么又应当夺取宗祖封君的地位,而不以公子为祖,这就是所谓化家为国。这个意义明确了,那么后世拥有天下的人开始建国,就设立亲庙,亲尽则庙迁,就以开国之君为太祖,如汉、唐、明的太祖,自然是不易的,然而历代有纷纷的议论,没有以这部经典为准则的,经学疏漏太严重了。《白虎通》、《通典》两条足以互相印证,而士大夫中的小宗有兴起成为卿大夫的,夺取宗子之义可以类推了。
《春秋》桓公二年,《左传》说:大夫有贰宗【注:嫡子为小宗,次子为贰宗,用来相辅助。音义:为小宗,有的版本写作大宗,错误。疏:礼有大宗、小宗,天子、诸侯的庶子称为别子,以及异姓受族成为后世始祖的人,世代嫡子继承,百世不迁,称为大宗;作为父亲继承者的,众兄弟尊崇他,五世则迁,称为小宗。五世迁的,是说高祖以下丧服未断绝,继承高祖嫡子的,则在缌服范围内共同尊崇他;继承曾祖嫡子的,则在小功范围内共同尊崇他;继承祖父、父亲所尊崇的也如此。大夫本身是嫡子为小宗,所以其次者为贰宗,用来相辅助,作为副贰,也设立此官职。杜预知道不是大宗而说小宗,是因为大夫不一定都是大宗,据说是小宗的多,所以杜预这样说。如果大夫本身是大宗,也只得以立贰宗官职罢了。《礼记》根据公族来说,所以说别子为祖,主要说的是诸侯庶子。其实异姓受族也为始祖,其继承者也是大宗,只是《礼记》文字没有提及罢了。沈氏说:嫡子为小宗,是指大夫本身为小宗,次者为贰宗,是指大夫庶弟贰宗与侧室为例,都是官名,与五宗不同】
惠田按语:大夫或是大宗,或是小宗,原本不必限定贰宗为副贰,来治理宗族事务。疏认为官名,也没有依据。《礼记》说:“公子的公,对于他是士大夫的庶子,尊崇他是士大夫的嫡子,也是贰宗的意思。”
陈氏《礼书》引《仪礼》说:都邑的士人则知道尊崇父亲,学士大夫则知道尊崇祖父。荀卿说:大夫士人有常宗。《左传》说:大夫有贰宗。大概由士人以上没有不知道尊崇祖父父亲的。知道尊崇祖父父亲,那么尊贵者常为宗子。当他为宗子时,宗子在外统领族人,主妇在内统领族妇。死虽然是未成年而死,必定按成人齿序服丧;虽然七十岁了,主妇也不可缺位。居住虽然在异国,正祭不可举行;妻子死虽然母亲在,禫祭不可屈从。尊贵者与出嫁者不敢降低他们的丧服,贤能者不敢干预他的职事,显贵者不敢擅自主持祭祀,众车徒不敢进入他的家门。这都是为了尊崇正统而统一众人的情感。只有在他生病或不肖时,然后才更换他。所以史朝说:孟絷非
人,将不列于宗。贺循言:奸回▯乱,则告庙而立其次。凡此特义之权耳,非其所得已者也。方周之盛时,宗族之法行,故《常棣》《行苇》之羙作于上,《角弓》《頍弁》之刺不闻于下。以此治国而国有伦,以此系民而民不散。则宗子之于天下,岂小补哉?
译人,将不列入宗族。贺循说:奸邪悖乱,就告祭宗庙而立其次子。这些只是特殊情况的权宜之计,并非本来应有的常态。在周朝兴盛的时候,宗族制度得以施行,所以《常棣》《行苇》这样赞美宗族和睦的诗篇由上层创作,《角弓》《頍弁》这样讽刺宗族不和的诗篇在下层没有流传。用这种制度来治理国家,国家就有伦理秩序;用这种制度来维系百姓,百姓就不会离散。那么宗子对于天下,难道只是小小的补益吗?
右宗法
仪礼·防服传》大宗者,收族者也【注:收族者,谓别亲疎,序昭穆疏:凡为大宗,皆以收合族人,使不乖睽者也】
士昏礼,宗子无父母命之亲,皆没已躬命之支子,则称其宗;弟则称其兄【注:支子,庶昆弟也;称其宗,子命使者,弟宗子母弟】
祖庙未毁,教于公宫三月。若祖庙已毁,则教于宗室【注:宗室,大宗之家。疏:若与君絶服者,则于大宗之家教之。大宗谓别子之世适长子,族人所宗事者也】礼记·昏义》:祖庙既毁,教于宗室,教成祭之【注:祭之,祭其所出之祖也】大传》:同姓从宗,合族属【注:合,合之宗子之家,序昭穆也】
仪礼·防服》传:“父子一体也,夫妻一体也,昆弟一体也。故昆弟之义,无分;然而有分者,则辟子之私也。子不私其父,则不成为子。故有东宫,有西宫,有南宫,有北宫,异居而同财。有余则归之宗,不足则资之宗【注:宗者,世父为小宗,主宗事者也。疏:有余不足,皆统于宗,仍以明一体之义】
蕙田案:此虽以亲世父言,然以侄视世父,即继祖小宗也。由此递续之,则世父之适子、适孙、世主宗事,有余不足,皆统于宗可也。是即收族之义也。
礼记·内则》:适子、庶子祗事宗子、宗妇,虽贵富,不敢以贵富入宗子之家,虽众车徒,舍于外,以寡约入。子弟犹归器、衣服、裘衾、车马,则必献其上而后敢服用,其次也。若非所献,则不敢以入于宗子之门,不敢以贵富加于父兄宗族【注:祗,敬也。宗大,宗以寡约入,谓入宗子之家,犹若也。非所献,谓非宗子之爵所当服也。加,犹髙也。献其贤者,贤,犹善也。疏:此论族人敬事宗子之礼。适子,谓父及祖之嫡子,是小宗也。庶子,谓嫡子之弟。宗子,谓大宗子。宗妇,谓大宗子之妇也。言小宗子及庶子等敬事大宗子及宗妇也。归,谓归遗也。子弟若有功德被尊上,归遗衣服、裘衾、车马,则必献其善者于宗子。此文虽主事大宗子,其大宗之外事小宗子者,亦然】通典》:奉宗礼,贺循曰:奉宗,加于常礼。平居即每事谘告。凡告宗之例,宗内祭祀、嫁女、娶妻、死亡、子生、行求改易名字,皆告。若宗子时祭,则宗内男女毕防,防故亦如之。若宗内吉凶之事,宗子亦普率宗党以赴役之。若宗子时祭,则告于同宗,祭毕合族于宗子之家,男子、女子以班,宗子为男主,宗妇为女主。故云:宗子非七十无无主妇,以当合族紏宗故也。凡所告,子生,宗子皆书于宗籍。大宗无后,则支子以昭穆后之后,宗立则宗道存,而诸义有主也。立主义存,而有一人不惇者,则防宗而议其罸。族不可以无统,故立宗。宗既定,则常尊归之,理其亲亲者也。是故义定于本,自然不移;名存于政,而不继其人。宗子之道也。故为宗子者,虽在凡才,犹当佐之、佑之,奉以为主。虽有髙明之属、盛德之亲、父兄之尊,而不得干其任者,所以全正统而奉一人之情也。若奸回▯乱,行出轨道,有殄宗、废祀之罪者,然后告诸宗庙而改立其次,亦义之权也。
吕氏大临《宗法杂议》:宗子法久不行,今虽士大夫亦无收族之法。欲约小宗之法,且许士大夫家行之。其异宫同财,有余则归,不足则取。及昏冠防祭,必告,皆今可行,仍似古法。详立条制,使之遵行,以为睦宗之道,亦无害于今法。
苏氏轼劝亲睦,今欲教民和亲,则其道必始于宗族。古者诸侯之子弟、异姓之卿大夫,始有家者,不敢祢其父,而自使其嫡子后之,则为大宗。族人宗之,虽百世而宗子死,则为之服齐衰九月。故曰:“宗其继别子之所自出者,百世不迁者也。”别子之庶子,又不得祢别子,而自使其嫡子为后,则为小宗。古者立宗之道,嫡子既为宗,则其庶子之嫡子,又各为其庶子之宗。其法止于四,而其寔无穷。自秦汉以来,天下无世卿大宗之法,不可以复立,而其可以收合天下之亲者,有小宗之法存而莫之行,此甚可惜也。今夫天下所以不重族者,有族而无宗也。
译右宗法
《仪礼·丧服传》说:大宗是收合族人的人。【注:收合族人,是指区分亲疏,排列昭穆次序。疏:凡是作为大宗的,都是为了收合族人,使他们不背离分裂。】
《士昏礼》记载:宗子如果没有父母,由他亲自命令;如果是支子,则称他的宗子;如果是弟弟,则称他的哥哥。【注:支子,指庶出的兄弟;称其宗,指儿子命令使者,弟弟尊崇宗子,母亲是弟弟。】
祖庙还没有毁弃,在公宫教导三个月。如果祖庙已经毁弃,就在宗室教导。【注:宗室,指大宗的家。疏:如果与君主断绝服丧关系,就在大宗之家教导。大宗指别子的世袭嫡长子,是族人所尊崇侍奉的人。】《礼记·昏义》说:祖庙已经毁弃,在宗室教导,教导完成就祭祀他。【注:祭祀他,是祭祀他所出的祖先。】《大传》说:同姓的人遵从宗子,合聚族属。【注:合,指合聚到宗子之家,排列昭穆次序。】
《仪礼·丧服》传:“父子是一体的,夫妻是一体的,兄弟是一体的。所以兄弟的情义,没有分别;然而有分别的,是为了避免儿子对父亲的私爱。儿子不偏爱自己的父亲,就不能成为儿子。所以有东宫、西宫、南宫、北宫,居住不同但财产共有。有多余的就归给宗子,不足的就从宗子那里资助。【注:宗,指世父作为小宗,主持宗族事务的人。疏:有多余或不足,都统归于宗子,以此来表明一体的情义。】
惠田按:这里虽然是用亲近世父的话来说,但从侄子看待世父,就是继承祖父的小宗。由此依次延续,那么世父的嫡子、嫡孙,世代主持宗族事务,有多余或不足,都统归于宗子,这也是可以的。这就是收合族人的意义。
《礼记·内则》:嫡子、庶子恭敬地侍奉宗子、宗妇,即使富贵,也不敢带着富贵的气派进入宗子之家,即使有很多车马仆从,也停在外面,以简朴的姿态进入。子弟如果归还器物、衣服、皮衣被褥、车马,就必须先献上好的,然后才敢使用次的。如果不是所应献的,就不敢带入宗子之门,不敢把富贵加在父兄宗族之上。【注:祗,恭敬。宗大,宗子以简朴进入,指进入宗子之家,就像平常一样。非所献,指不是宗子爵位所应服用的。加,犹高。献其贤者,贤,犹善。疏:这是论述族人恭敬侍奉宗子的礼仪。嫡子,指父亲及祖父的嫡子,是小宗。庶子,指嫡子的弟弟。宗子,指大宗子。宗妇,指大宗子的妻子。是说小宗子及庶子等恭敬侍奉大宗子及宗妇。归,指归遗。子弟如果有功德被尊上赏赐,归遗衣服、皮衣被褥、车马,就必须把好的献给宗子。此文虽然主要讲侍奉大宗子,但在大宗之外侍奉小宗子的,也是这样。】《通典》:奉宗礼,贺循说:奉宗,比常礼更重。平时每件事都要咨询禀告。凡是禀告宗子的例子,宗内祭祀、嫁女、娶妻、死亡、生子、出行、请求改易名字,都要禀告。如果宗子按时祭祀,那么宗内男女都要参加,参加的原因也像这样。如果宗内有吉凶之事,宗子也普遍率领宗族党羽去服役。如果宗子按时祭祀,就禀告同宗,祭祀完毕在宗子之家合聚族人,男子、女子按班次排列,宗子做男主,宗妇做女主。所以说:宗子如果不是七十岁就没有主妇,因为要合聚族人纠集宗族的原因。凡所禀告的,生子,宗子都记录在宗籍上。大宗没有后代,就由支子按昭穆次序继承,宗子确立了,宗道就存在,各种礼仪就有主事的人了。主事的人确立了,宗道就存在,如果有一个人不敦厚,就召集宗族商议他的惩罚。族不可以没有统属,所以确立宗子。宗子确立后,就常常尊崇他,调理亲爱之情。所以义理确定在根本,自然不移动;名分存在于政令,而不继承那个人。这是宗子的道理。所以做宗子的,即使是平庸之才,也应当辅佐他、保佑他,奉他为主。即使有高明的人、盛德的亲人、父兄的尊贵,也不能干预他的职责,这是为了保全正统而奉一人之情的原因。如果奸邪混乱,行为超出轨道,有灭绝宗族、废弃祭祀的罪过,然后禀告宗庙改立其次的人,这也是义的权变。
吕氏大临《宗法杂议》:宗子法很久不实行,现在即使是士大夫也没有收合族人的方法。想要约略小宗的方法,姑且允许士大夫家实行。那些异宫同财,有多余就归给,不足就取用。以及婚冠丧祭,必须禀告,都是现在可以实行的,仍然像古法。详细制定条规,使他们遵行,作为和睦宗族的方法,对现在的法律也没有害处。
苏氏轼劝亲睦,现在想要教化百姓和睦亲爱,那么方法必定始于宗族。古代诸侯的子弟、异姓的卿大夫,开始有家的人,不敢称其父,而自己让嫡子继承他,就是大宗。族人尊崇他,即使百世而宗子死了,就为他服齐衰九月。所以说:“尊崇那继承别子所自出的人,百世不迁移。”别子的庶子,又不敢称别子,而自己让嫡子为后,就是小宗。古代确立宗子的道理,嫡子既为宗,那么他的庶子的嫡子,又各自为他们的庶子之宗。这个方法止于四,而其实际无穷。自秦汉以来,天下没有世卿大宗的方法,不可以再确立,而可以收合天下亲人的,有小宗的方法存在却没有人实行,这很可惜。现在天下之所以不重视族,是有族而没有宗。
有族而无宗,则族不可合。族不可合,则虽欲亲之而无由也。族人而不相亲,则忘其祖矣。今世之公卿大臣、贤人君子之后,所以不能世其家如古之乆逺者,其族散而忘其祖也。故莫若复小宗,使族人相率而尊其宗子。宗子死,则为之加服。犯之则以其服坐,贫贱不敢轻,而富贵不敢以加之。冠婚必告,防必赴。此非有所难行也。
译有家族而没有宗法,那么家族就无法团结。家族无法团结,那么即使想要亲近他们也没有途径。族人之间不互相亲近,就会忘记他们的祖先了。如今公卿大臣、贤人君子之后代,之所以不能像古人那样长久地保持家族的兴盛,是因为他们的家族离散而忘记了祖先。所以不如恢复小宗的制度,让族人相继尊崇宗子。宗子去世,就为他加重丧服。冒犯宗子就按照丧服的等级定罪,贫贱的人不敢轻视宗子,富贵的人也不敢凌驾于宗子之上。冠礼和婚礼一定要告知宗子,丧葬一定要奔赴吊唁。这并不是有什么难以实行的地方。
罗虞臣小宗辨:夫重本始,聨族属,叙亲疎,别嫡庶,莫大乎宗法。宗之为言尊也,尊无二,明无二嫡也。宗以五世为限,服尽也。服者,先王所用为宗子聨属族人之具也。服尽则亲尽,亲尽则庙毁,故曰“祖迁于上,宗易于下”,此之谓也。然自汉儒论释纷如,卒不可解。孔頴逵曰:“族人一身事四宗,并大宗为五。”考诸礼经,原无四宗之説。假令四宗为之宗法,视子孙互有异同,族人以一身事之,将谁适?从此决知其不能也。四宗之説起于班固,固之言曰:“宗其髙祖后者为髙祖宗,宗其爲曽祖后者为曽祖宗,宗为祖后者为祖宗,宗其为父后者为父宗。”此固臆説也。夫大宗以世祖为宗,小宗以髙祖为宗。宗至四世,族人虽各有曾祖及祖祢之亲,然视之髙祖,彼皆支子,不为宗。得为宗者,髙祖所传之嫡而已,是宗安有四乎?或曰:“礼经所称曰‘继祢’、‘曰继髙祖’,何谓也?”曰:“据其初言则为继祢,自其终言则为继髙祖之传嫡下及▯孙,推而上及于祢,然后为小宗者备矣。”夫小宗以五世为率,五世之内虽父子祖孙相承,然世止一嫡耳。序之以昭穆,别之以礼义,而后族人尊之为宗,故曰“宗子有君道焉”。曰:“内则有云:‘夫妇皆齐而宗敬,终事而后敢私祭。’若子之説,庶子无私祭乎?”曰:“此小宗事大宗之礼也。小宗虽有嫡子,然要诸大宗则庶也。小宗虽奉四代之祭,然要诸大宗则私也。故祭先公而后私,先大宗后小宗,尊卑之义也,非庶子私之谓也。”
蕙田案:宗子之义,经传诸儒之论详矣。然其法古今皆可通行。苏氏谓大宗不可复立,而但立小宗,亦非笃论。夫大小一也,未有大宗不立而可立小宗者也。今世士大夫虽谱系不必尽备,然亦必有可知者。就其所知之中,或系始迁,或系始贵,或系有道德而能文章,不论世数逺近,皆当奉以为不祧之祖,而为大宗。其当立庙者,官为之主,而俾其子孙趋役。即不应立庙者,亦令各建宗祠,皆置公产,以为祭祠防纪、饮食课读之费。大宗掌其事,又择一族人之軰尊而老成者辅之。以下则五世各为一小宗,而祠堂公产亦如之。小宗有故,则大宗为之经纪;大宗有故,则各小宗合为之襄赞。以尊祖敬宗之大义,动其孝弟惇睦之天良,则争嗣争产之弊,庶几可以少替。而游手不肖之徒,亦有所统束,而不敢肆于风俗治化,不无小补。四海之广,固有一二家能行者,亦有行之得其意而不尽合于法者,有全未行者。或为上者率先而倡导之,示之以规条,申之以劝诱,需之以岁月,知必有起而应之者,此寔道德齐礼之一大端也。
右宗子收族
五礼通考卷一百四十五
<经部,礼类,通礼之属,五礼通考》>
钦定四库全书
五礼通考卷一百四十六
刑部尚书秦蕙田撰
嘉礼十九
饮食礼
仪礼》防服“为人后者”传曰:“何如而可为之后?同宗则可为之后。何如而可以为人后?支子可也【疏:此问其取后,取何人为之?答以同宗则可为之后,以其大宗子当收聚族人,非同宗则不可,谓同承别子之后。一宗之内,若别宗同姓,亦不可也。又云“支子可也”,以其他家适子当家,自为小宗,小宗当收敛五服之内,亦不可阙,则适子不可后他,故取支子。支子则第二已下庶子也。不言庶子,云支子者,若言庶子,妾子之称,嫌谓妾子得后人,适妻第二已下子不得后人,是以变庶言支。支者取支条之义,不限妾子而已。若然,适子既不得后人,则无后亦当有立后之义也】
为人后者,孰后?后大宗也。曷为后大宗?大宗者,尊之统也。禽兽知母而不知父,野人曰“父母”何筭焉?都邑之士则知尊祢矣,大夫及学士则知尊祖矣,诸侯及其大祖,天子及其始祖之所自出,尊者尊统上,卑者尊统下。大宗者,尊之统也。大宗者,收族者也,不可以絶,故族人以支子后大宗也。适子【监本正误“子”误作“人】不得后大宗【注:收族者,谓别亲疎,序昭穆。疏
译罗虞臣《小宗辨》说:重视根本与起始,联结宗族亲属,排列亲疏关系,区分嫡庶地位,没有比宗法更重要的了。“宗”这个字的意思是尊崇,尊崇没有第二个,这就明确了没有第二个嫡系。宗法以五代为限,这是因为丧服期限届满。丧服,是先王用来使宗子联结同族人的工具。丧服期限届满,亲情也就尽了;亲情尽了,宗庙也就毁弃了,所以说“祖先牌位迁往上代,宗子在下代更替”,说的就是这个道理。然而自从汉代儒者对宗法进行论述解释以来,众说纷纭,最终无法解开。孔颖达说:“族人一个人要侍奉四个宗,加上大宗一共是五个。”考察礼经,原本没有四个宗的说法。假如四个宗都实行宗法,看待子孙各有不同,族人用一个人去侍奉他们,将适合侍奉谁呢?由此断定这是不可能的。四个宗的说法起源于班固,班固的话说:“奉高祖为宗的称为高祖宗,奉曾祖为宗的称为曾祖宗,奉祖为宗的称为祖宗,奉父为宗的称为父宗。”这不过是班固的主观臆测罢了。大宗是以世祖为宗,小宗是以高祖为宗。宗法延续到第四代,族人虽然各自有曾祖、祖、父的亲情,但相对于高祖来说,他们都是支子,不能成为宗。能成为宗的,只有高祖所传的嫡系而已,这样怎么会有四个宗呢?有人问:“礼经中所说的‘继父’、‘继高祖’,是什么意思?”回答说:“从起初来说,是继承父亲;从最终来说,是继承高祖所传的嫡系,下及玄孙,上推至父亲,这样小宗才算完备。”小宗以五代为率,五代之内虽然父子祖孙相继传承,但每一代只有一个嫡系。按照昭穆次序排列,用礼义加以区别,然后族人才尊崇他为宗,所以说“宗子有君主的道理”。有人问:“《内则》中有这样的话:‘夫妇都斋戒而恭敬地侍奉宗子,完成侍奉之事后才敢进行私祭。’如果按照您的说法,庶子就没有私祭了吗?”回答说:“这是小宗侍奉大宗的礼节。小宗虽然有嫡子,但相对于大宗来说,他是庶子。小宗虽然奉祀四代祖先,但相对于大宗来说,这是私祭。所以先祭祀先公而后私祭,先大宗后小宗,这是尊卑的道理,并不是说庶子不能私祭。”
秦蕙田按语:宗子的意义,经传中各位儒者的论述已经很详细了。然而这种制度古今都可以通行。苏氏认为大宗不可再设立,只设立小宗,也不是确切的论断。大宗和小宗本质是一样的,没有不设立大宗而可以设立小宗的道理。当今世上的士大夫,虽然谱系不一定完全具备,但也一定有可知的部分。在可知的部分中,有的是始迁之祖,有的是始贵之祖,有的是有道德且能文章的祖先,不论世系远近,都应当奉为不迁祧的祖先,作为大宗。那些应当立庙的,由官府主持,让他们的子孙服役。即使不应当立庙的,也让他们各自建立宗祠,都设置公产,作为祭祀、防纪、饮食、课读的费用。大宗掌管这些事,又选择族中辈分高且老成持重的人辅助他。以下五代各自作为一个小宗,祠堂和公产也如此。小宗有变故,大宗为他经纪处理;大宗有变故,各小宗合力为他襄助。用尊祖敬宗的大义,激发他们孝悌敦睦的天良,那么争嗣争产的弊端,或许可以稍微减少。而游手好闲的不肖之徒,也有所统束,不敢放肆,对于风俗教化,不无小的补益。四海之广,固然有一两家能实行的,也有实行得其意但不完全符合法度的,也有完全没有实行的。如果在上位者率先倡导,展示规条,加以劝诱,给予时间,知道一定有起来响应的人,这实在是道德齐礼的一大端。
以上关于宗子收族的内容。
《五礼通考》卷一百四十五
<经部,礼类,通礼之属,五礼通考》>
钦定四库全书
《五礼通考》卷一百四十六
刑部尚书秦蕙田撰
嘉礼十九
饮食礼
《仪礼·丧服》“为人后者”传文说:“怎么样才可以做后嗣?同宗就可以做后嗣。怎么样才可以为人后嗣?支子可以【疏:这是问选取后嗣,选取什么人做后嗣?回答说同宗就可以做后嗣,因为大宗子应当收聚族人,不同宗就不可以,意思是同承别子之后。一宗之内,如果是别宗同姓,也不可以。又说‘支子可以’,因为其他家的嫡子当家,自己作为小宗,小宗应当收敛五服之内的人,也不可空缺,所以嫡子不可以后嗣他人,因此选取支子。支子就是第二个及以下的庶子。不说庶子,说支子,是因为如果说庶子,是妾子的称呼,恐怕认为妾子可以做后嗣,嫡妻第二个及以下的儿子不能做后嗣,所以变庶子为支子。支子取支条的意义,不限于妾子而已。如果这样,嫡子既然不能做后嗣,那么没有后嗣也应当有立后嗣的意义】
做他人后嗣的,做谁的后嗣?做大宗的后嗣。为什么做大宗的后嗣?大宗,是尊者的统绪。禽兽知道母亲而不知道父亲,野人说的‘父母’算什么?都邑的士人就知道尊崇父亲了,大夫和学士就知道尊崇祖父了,诸侯尊崇到大祖,天子尊崇到始祖所从出的地方,尊者尊崇统绪向上,卑者尊崇统绪向下。大宗,是尊者的统绪。大宗,是收聚族人的,不可以断绝,所以族人用支子做大宗的后嗣。嫡子【监本正误“子”误作“人”】不得做大宗的后嗣【注:收聚族人,是说区别亲疏,排列昭穆。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