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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五礼通考二百六十三

五礼通考卷二百六十二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6163–6196 段

,故唯亨一胖也。特牲吉礼,鼎镬皆在门东。此云门外之右,是门之西,未可以吉也】

译因此,只有献上一只完整的羊腿才算通达。特牲祭属于吉礼,鼎和镬都设在门的东侧。这里说在门外右侧,也就是门的西侧,这还不可以算作吉礼。

【张氏尔岐曰:此虞在殡宫,即适寝也,而曰庙,故注曰尊言之也】

鱼腊,爨亚之北上【注:爨,灶;疏:鱼腊各别镬,言北上则次在豕爨之南】

【敖氏继公曰:于特豕云亨,云东面鱼腊,云爨,云北上,文互见也】

【张氏尔岐曰:三镬皆在西方】

饎爨在东壁西面【注:炊黍稷曰饎。饎北上,上齐于屋宇。于虞有亨饎之爨弥吉。疏:案《特牲》云:主妇视饎爨于西堂下,今在东,亦反吉也。小敛、大敛未有黍稷,朔月荐新始有黍稷,向吉仍未有爨,至此始有亨饎之爨,故云弥吉】

【盛氏世佐曰:饎爨在门内,以妇人主之,故也。此士礼,大夫则廪人掌之,在门外】

设洗于西阶西南,水在洗西,篚在东【注:反吉也,亦当西荣,南北以堂深疏吉时设洗皆当东荣】尊于室中北墉下,当户两甒,醴酒酒在东,无禁幂,用絺布加勺,南枋【注:酒在东上醴也,絺布葛属疏吉礼▯酒在上,今防祭礼无▯酒则醴在上】素几苇席在西序下【注:有几始鬼神也疏:大敛奠时已有席,至虞乃有几,若天子诸侯始死则几筵具,周礼司几筵云每敦一几,据始殡及塟时也】苴刌茅长五寸,束之实于篚,馔于西坫上【注:苴犹借也】

【张氏尔岐曰:刌,度也,截也。苴刌茅者,借祭之刌茅也。度而截之,故谓刌茅】

馔两豆菹醢于西楹之东,醢在西,一铏亚之【注:醢在西南面,取之得左取菹,右取醢便,其设之疏:一铏亚之,菹以东也。尸在奥,东面设者西面设于尸前,菹在南,醢在北。今于两楹东馔之,菹在东,醢在西,是南面取之,得左菹右醢至尸前,西面设之便也】从献豆两亚之,四笾亚之,北上【注:豆从主人献祝,笾从主妇献尸祝,比上菹与▯不东陈,别于正疏:此从献豆笾,虽文承一铏之下,而云亚之下,别云北上,是不从铏东为次,宜于铏东北以北为上,向南陈之。然则东北菹为首次,南醢,醢东栗栗,北▯,▯东▯,▯南栗。故郑云北上菹与▯也。云不东陈别于正者,以二豆与铏在尸为献前为正,此皆在献后为非正,故东北别也】馔黍稷二敦于阶间,西上,借用苇席【注:借犹荐也】

【敖氏继公曰:借敦未必有席,席字盖因上文而衍也。特牲礼借用萑】

匜水错于槃中,南流在西阶之南,箪布在其东【注:流匜,吐水口也】

【敖氏继公曰:自设洗至此,其陈设之位与特牲馈食异者,皆为变于吉】

陈三鼎于门外之右,北面北上,设扃鼏【注:门外之右,门西也】匕俎在西塾之西【注:不馔于塾上,统于鼎也,塾有西者,是室南乡】羞燔俎在内西塾上,南顺【注:南顺于南面,取缩执之便也,肝俎在燔东】

【郝氏敬曰:羞俎之俎,非正俎。三鼎为正,从荐为羞。肉曰燔,肝曰炙。不言炙,可知也】

  蕙田案以上陈馔具

主人及兄弟如葬服,賔执事者如吊服,皆即位于门外,如朝夕临位。妇人及内兄弟服,即位于堂,亦如之【注:葬服者,既夕曰丈夫髽散带垂也。賔执事者,賔客来执事也。疏:始虞与葬服同,三虞皆同,至卒哭乃变麻服葛也。賔客来执事,以其虞为防祭,主人未执事。案:曽子问,士则朋友奠不足,则取于大功以下】

【敖氏继公曰:妇人及内兄弟,其服皆如葬服,其位皆如临位。妇人葬服,经无所见,盖与既殡之服同】

祝免澡葛绖带,布席于室中,东面,右几,降出。及宗人即位于门西,东面,南上【注:祝亦执事,免者祭祀之礼,祝所亲也。澡,治也。治葛以为首绖及带,接神宜变也。然则士之属官为其长吊服加麻矣。至于既卒哭,主人变服则除。右几于席近南也。张氏尔岐曰:祝执事而免者,以其身亲祭祀之礼,不嫌于重也】

宗人告有司,具遂,请拜賔,如临入门,哭妇人哭【注:临朝夕哭】主人即位于堂,众主人及兄弟賔即位于西方,如反哭位【注:既夕曰,乃反哭入门,升自西阶,东面,众主人堂下东面,北上,异于朝夕】

【敖氏继公曰:反哭之位,乃顺孝子一时之心而为之,本非正位。自

译张氏尔岐说:这是虞祭在殡宫举行,殡宫就是适寝,却称为庙,所以注解说这是尊称的说法。

鱼和干肉,在灶的东北方【注:爨,就是灶;疏:鱼和干肉各自有锅,说在东北方,那么其次序就在猪锅的南边】

敖氏继公说:对于单独的猪说烹煮,对于鱼和干肉说在灶旁,说在东北方,文辞互相参看。

张氏尔岐说:三口锅都在西边。

煮饭的灶在东墙,面向西【注:煮黍稷叫饎。饎灶在东北方,上端与屋檐齐平。在虞祭时有烹煮和煮饭的灶更加吉利。疏:按《特牲》篇说:主妇在西堂下查看煮饭的灶,现在在东边,也是反吉礼的做法。小敛、大敛时还没有黍稷,朔月荐新时才开始有黍稷,向吉礼时仍然没有灶,到了这时才开始有烹煮和煮饭的灶,所以说更加吉利】

盛氏世佐说:煮饭的灶在门内,因为由妇人主持,所以如此。这是士的礼仪,大夫则由廪人掌管,在门外。

在西阶西南设置盥洗,水在洗的西边,筐在东边【注:这是反吉礼的做法,也应当在西荣,南北方向以堂的深度为据,吉礼时设置洗都在东荣】。在室中北墙下放置酒尊,对着门放置两个酒壶,醴酒和普通酒在东边,没有酒禁和覆盖物,用细葛布加上勺子,勺柄向南【注:酒在东边,醴酒在上,细葛布属于葛类,疏:吉礼〇酒在上,现在防祭礼无〇酒则醴在上】。白色的几和芦苇席在西序下【注:有了几才开始供奉鬼神,疏:大敛时祭奠已有席,到虞祭才有几,如果天子诸侯刚死时几和席就都具备了,《周礼》司几筵说每敦配一几,是根据刚殡和安葬时的情况】。借用的茅草长五寸,捆好放在筐里,陈设在西坫上【注:苴,就是借用的意思】

张氏尔岐说:刌,是度量、截断的意思。苴刌茅,就是借用祭祀的刌茅。度量后截断,所以称为刌茅。

在西楹的东边陈设两豆菹和醢,醢在西边,一铏次之【注:醢在西南面,取用时左手取菹,右手取醢方便,其设置,疏:一铏次之,菹在东边。尸在奥位,面向东设置时面向西设在尸前,菹在南,醢在北。现在在两楹东边陈设,菹在东,醢在西,这样面向南取用,得到左菹右醢,到尸前面向西设置方便】。从献的两豆次之,四笾次之,以北为上【注:豆跟随主人献祝,笾跟随主妇献尸祝,比上面的菹和〇不向东陈设,区别于正位,疏:这从献的豆和笾,虽然文辞承接在一铏之下,但说次之,另外说以北为上,是不跟随铏向东为次序,适宜在铏的东北以北为上,向南陈设。那么东北菹为首次,南醢,醢东栗栗,北〇,〇东〇,〇南栗。所以郑玄说以北为上,菹和〇也。说不向东陈设区别于正位,是因为两豆和铏在尸前为正,这些都在献后为非正,所以东北有别】。在阶间陈设黍稷两敦,以西为上,借用芦苇席【注:借,就是荐用的意思】

敖氏继公说:借敦未必有席,席字大概是因上文而衍生的。特牲礼借用萑草。

匜水放在槃中,南流在西阶的南边,箪布在东边【注:流匜,就是吐水的口】

敖氏继公说:从设置洗到这里,其陈设的位置与特牲馈食不同的,都是为了改变吉礼。

在门外右边陈设三鼎,面向北,以北为上,设置扃和鼏【注:门外右边,就是门的西边】。匕和俎在西塾的西边【注:不在塾上陈设,统属于鼎,塾有西边的,是室向南】。羞燔的俎在内西塾上,向南顺放【注:向南顺放,面向南,取缩执方便,肝俎在燔东】

郝氏敬说:羞俎的俎,不是正俎。三鼎为正,从荐为羞。肉叫燔,肝叫炙。不说炙,也可以知道。

蕙田案:以上陈设食物器具。

主人和兄弟穿如葬时的服装,宾客和执事者穿如吊丧的服装,都在门外就位,像朝夕哭临的位置。妇人和内兄弟穿丧服,在堂上就位,也如此【注:葬服,既夕篇说丈夫髽散带垂。宾客执事者,是宾客来执事。疏:始虞与葬服相同,三虞都相同,到卒哭才变麻服为葛服。宾客来执事,因为虞祭是防祭,主人不执事。按:曾子问,士则朋友奠不足,就从大功以下取用】

敖氏继公说:妇人和内兄弟,其服装都像葬服,其位置都像哭临的位置。妇人葬服,经文中没有看到,大概与既殡时的服装相同。

祝免冠,整理葛绖和带,在室中铺设席子,面向东,右边放几,走下台阶出来。和宗人在门西就位,面向东,以南为上【注:祝也是执事,免冠是祭祀的礼仪,祝所亲身参与的。澡,就是整理。整理葛草作为首绖和带,接神适宜改变。那么士的属官为其长官穿吊服加麻了。等到既卒哭,主人变服就除去。右几在席的南边近处。张氏尔岐说:祝执事而免冠,是因为他亲身参与祭祀礼仪,不嫌于隆重】

宗人告诉有司,准备完毕,请求拜谢宾客,像哭临入门时一样,妇人哭【注:哭临朝夕哭】。主人在堂上就位,众主人和兄弟宾客在西方就位,像反哭时的位置【注:既夕篇说,于是反哭入门,从西阶上来,面向东,众主人在堂下面向东,以北为上,不同于朝夕哭临】

敖氏继公说:反哭的位置,是顺着孝子一时的心情而设置的,本来不是正位。自

始虞至卒哭,其位皆如之者,盖因此以别于既祔以后吉祭也】

译从虞祭开始到卒哭祭结束,神主的位向都与之前相同,这是为了与祔祭之后举行的吉祭相区别。

祝入门左,北面【注:不与执事同位,接神尊也疏:上兄弟賔即位于西方者,皆是执事】宗人西阶前,北面【注:当诏主人及賔之事疏:宗人在堂下,是主人在堂时,若主人在室,则宗人升户外北面】

  蕙田案以上主人及賔入即位

祝盥升,取苴,降洗之,升入,设于几东席上,东缩,降洗觯,升止哭【注:缩,从也】

【郝氏敬曰:祝盥手于西阶下。槃内升堂,取苴茅于西坫上。降洗于西阶下,复升堂,入室,设于几东神席上。东缩席,向东,茅顺东西直。布苴以借祭,佐食祭黍稷、豕肤、醴,皆奠苴上。故先设】

主人倚杖入祝从在左西面【注:主人北旋倚杖西序乃入防服小记曰:虞杖不入于室,祔杖不升于堂,然则练杖不入于门明矣】赞荐菹醢,醢在北【注:主妇不荐齐斩之服不执事也曽子问曰:士祭不足则取于兄弟大功以下者疏齐斩不执事唯为今时至于尸入之后亦执事两笾▯栗设于防南至于祔祭虽隂厌亦主妇荐主人自执事也】佐食及执事盥出举长在左【注:举举鼎也长在左在西方位也凡事宗人诏之】鼎入设于西阶前,东面北上,匕俎从设左人抽扄鼎匕佐食及右人载【注:载载于俎佐食载则亦在右矣】卒朼者逆退复位【注:复賔位也】俎入设于豆东,鱼亚之,腊特【注:亚次也】赞设二敦于俎南,黍其东,稷【注:簋实奠黍也疏:西黍东稷西上故云尊黍经言敦注言簋者敦有虞氏之器周制士用之同姓之士容得从周制用簋】设一铏于豆南【注:铏菜羮也】佐食出立于户西【注:馔已也】

【敖氏继公曰:既设俎,则出而立于此矣。后言之,亦终上事,乃及之也】

  赞者彻鼎【注反于门外】

【敖氏继公曰:此彻鼎,亦当与设俎相属,为之言于此者,与上文之意同】

祝酌醴,命佐食启防。佐食许诺,启防郤于敦南,复位【注:防,合也。谓敦盖也。复位,出立于户西】

【张氏尔岐曰:特牲、少牢有酒无醴,故厌亦用酒。此酒醴兼设,以醴隂厌,以酒酳尸,亦其异于吉祭也】

祝奠觯于铏南,复位【注:复位,复主人之左】主人再拜稽首,祝飨【注:飨,告神飨也。飨神辞,记所谓“哀子某哀显相夙兴夜处不寜,下至适尔皇祖某甫飨”是也。疏:郑注云“飨辞,劝强尸之辞也。凡吉祭飨尸曰孝子,则宜曰孝孙某圭,为孝荐之飨”是也】

【敖氏继公曰:飨辞,即记所云哀子某圭为,而哀荐之飨者也】

命佐食祭【注:此祭祭于苴也】佐食许诺。钩袒取黍稷祭于苴,三取肤祭,祭如初。祝取奠觯祭,亦如之。不尽益,反奠之。主人再拜稽首【注:钩袒如今擐衣也,苴所以借祭也,孝子始将纳尸以事其亲,为神疑于其位,设苴以定之耳,或曰苴主道也,则特牲、少牢当有主象而无可乎疏:特牲、少牢吉祭无苴,案司巫云祭祀则共匰主及蒩馆,常祀亦有苴者,以天子诸侯礼备,故吉祭亦有苴,防祭有苴可知】祝祝卒,主人拜如初,哭出复位【注:祝祝者释孝子祭辞疏:迎尸上释孝子辞,经记无文,宜与少牢迎尸祝孝子辞同,但称哀为异】

【敖氏继公曰:祝祝之辞,则记所谓哀子某,哀显相夙兴夜处不寜,下至适尔皇祖某甫者也】观承案:上条郑注引记飨神词误,当移于此条「祝祝卒」之下,则上文祝飨词当如敖氏引记所云「哀子某圭为而哀荐之飨」十字,以注之为是也。

蕙田案:以上设馔飨神,是为隂厌。

祝迎尸一人,衰绖奉篚,哭从尸【注:尸主也。孝子之祭不见亲之形象,心无所繋,立尸而主意焉。一人主人兄弟。檀弓曰:既封,主人赠而祝宿虞尸】尸入门,丈夫踊,妇人踊【注:踊不同文者有先后也。尸入主人不降者,防事主哀不主敬疏:主人在西序东面,众兄弟西阶下亦东面,妇人堂上当东序西面,见尸有先后,故踊有先后】淳尸盥,宗人授巾【注:淳沃也。沃尸盥者賔执事者也】尸及阶,祝延尸【注:延进也,告之以升】尸升,宗人诏踊如初【注:言诏踊如初,则凡踊宗人诏之】尸入户,踊如初,哭止【注:哭止尊尸

译祝进入大门左侧,面向北方【注:不与执事人员同位,是为了迎接神灵以示尊敬。疏:上文兄弟和宾客在西方就位,都是执事人员】。宗人在西阶前,面向北方【注:以便向主人和宾客传达指令。疏:宗人在堂下,是主人在堂上时;如果主人在室内,则宗人登上户外面向北方】。

蕙田按:以上叙述主人及宾客进入并就位。

祝洗手后登堂,取来苴茅,走下台阶清洗,再登堂进入室内,将苴茅放在几案东侧的席子上,使茅草向东顺直,然后走下台阶清洗觯,登堂后停止哭泣【注:缩,即顺直】。

郝氏敬说:祝在西阶下洗手。端着槃登堂,从西坫上取苴茅。走下台阶在西阶下清洗,再登堂进入室内,放在几案东侧的神席上。东缩席,即席子向东,茅草顺东西方向直放。铺设苴茅以承接祭祀,佐食祭祀黍稷、猪皮、甜酒,都放在苴茅上。所以先铺设苴茅。

主人倚着丧杖进入,祝跟随在左边,面向西方【注:主人向北转身,倚着西序的丧杖才进入。《防服小记》说:虞祭的丧杖不进入室内,祔祭的丧杖不登上堂,那么练祭的丧杖不进入门内是明显的了】。赞者进献菹醢,醢放在北面【注:主妇不进献,因为齐衰、斩衰的服制不执行事务。《曾子问》说:士的祭祀如果不足,就从兄弟中大功以下的人那里取用。疏:齐衰、斩衰不执行事务,只是针对现在这个时候;等到尸进入之后,也执行事务,两笾栗放在防南。到了祔祭,即使是阴厌,也是主妇进献,主人亲自执行事务】。佐食及执事人员洗手后出来,举起鼎,长者站在左边【注:举,即举起鼎。长者在左,是在西方的方位。凡是事务,由宗人传达指令】。鼎进入,放在西阶前,面向东方,以北为上,匕和俎随后放置,左边的人抽出扄和鼎匕,佐食及右边的人将肉盛在俎上【注:载,即盛在俎上。佐食盛肉,那么也在右边了】。盛完肉的人倒退着退出,回到原位【注:回到宾客的位置】。俎进入,放在豆的东面,鱼放在其次,腊单独放置【注:亚,即其次】。赞者在俎南设置两个敦,黍在东面,稷在西面【注:簋里盛放的是黍。疏:西黍东稷,西为上,所以说尊黍。经文说敦,注解说簋,是因为敦是虞氏的器物,周制士人使用,同姓的士人或许可以沿用周制使用簋】。在豆南设置一个铏【注:铏是菜羹】。佐食出来站在户西【注:食物已设好】。

敖氏继公说:既然已经设好俎,就出来站在这里。后来说这件事,也是为了结束上文的事务,才提及它。

赞者撤去鼎【注:返回门外】。

敖氏继公说:这撤去鼎,也应当与设俎相连属,在这里说它,与上文的意思相同。

祝斟满甜酒,命令佐食打开防。佐食答应,打开防,将其放在敦的南面,回到原位【注:防,即合盖。指敦的盖子。复位,即出来站在户西】。

张氏尔岐说:特牲、少牢有酒无甜酒,所以阴厌也用酒。这里酒和甜酒兼设,用甜酒进行阴厌,用酒酳尸,这也是与吉祭不同的地方。

祝将觯放在铏的南面,回到原位【注:复位,即回到主人的左边】。主人再次拜谢并叩头,祝宣告神灵享用【注:飨,即告知神灵享用。飨神的辞令,就是《记》所说的“哀子某哀显相夙兴夜处不寜,下至适尔皇祖某甫飨”那样。疏:郑注说“飨辞,是劝强尸的辞令。凡是吉祭飨尸说孝子,那么应当说孝孙某圭,为孝荐之飨”】。

敖氏继公说:飨辞,就是《记》所说的“哀子某圭为,而哀荐之飨”那样。

命令佐食祭祀【注:这祭祀是在苴茅上进行的】。佐食答应。钩袒取黍稷在苴茅上祭祀,三次取猪皮祭祀,祭祀方式与之前相同。祝取来奠放的觯祭祀,也与此相同。没有喝完的添满,再放回原处。主人再次拜谢并叩头【注:钩袒如今擐衣一样,苴茅是用来承接祭祀的,孝子刚开始要接纳尸来侍奉亲人,因为神灵对其位置有疑问,设置苴茅来安定它。有人说苴茅代表主道,那么特牲、少牢应当有主象而没有可乎。疏:特牲、少牢吉祭没有苴茅,查《司巫》说祭祀则提供匰主及蒩馆,常祀也有苴茅,因为天子诸侯礼制完备,所以吉祭也有苴茅,防祭有苴茅可知】。祝祝祷完毕,主人拜谢如前,哭泣着出来回到原位【注:祝祝祷,是解释孝子祭祀的辞令。疏:迎尸时解释孝子辞令,经文和记文没有记载,应当与少牢迎尸祝孝子辞令相同,只是称呼哀为异】。

敖氏继公说:祝祝祷的辞令,就是《记》所说的“哀子某,哀显相夙兴夜处不寜,下至适尔皇祖某甫”那样。观承按:上一条郑注引用《记》飨神词有误,应当移到这一条“祝祝卒”之下,那么上文祝飨词应当如敖氏引用《记》所说的“哀子某圭为而哀荐之飨”十个字,以注中的“为”字为准。

蕙田按:以上设置食物飨神,这是阴厌。

祝迎接尸一人,穿着衰绖捧着篚,哭着跟随尸【注:尸代表主神。孝子祭祀见不到亲人的形象,心无所依托,立尸来寄托主意。一人,是主人的兄弟。《檀弓》说:既封,主人赠送而祝宿虞尸】。尸进入大门,男子跳跃,妇人跳跃【注:跳跃不同文是因为有先后顺序。尸进入主人不降阶,是因为防事主哀不主敬。疏:主人在西序面向东方,众兄弟在西阶下也面向东方,妇人在堂上当东序面向西方,见到尸有先后,所以跳跃有先后】。淳给尸浇水洗手,宗人授予毛巾【注:淳,即沃。给尸浇水洗手的是宾客中的执事人员】。尸到达台阶,祝引导尸【注:延,即进。告知他登堂】。尸登堂,宗人传达跳跃指令如前【注:说传达跳跃指令如前,那么凡是跳跃都由宗人传达指令】。尸进入室内,跳跃如前,哭泣停止【注:哭泣停止是为了尊敬尸】

】妇人入于房【注:辟执事者】

  蕙田案以上迎尸

译妇人进入内室,以避开执事人员。

蕙田按:以上所述为迎接尸柩(或主祭者)的礼仪。

主人及祝拜,妥尸,尸拜,遂坐【注:妥,安坐也】

【敖氏继公曰:此皆变于吉祭也。士之吉祭,尸既坐,主人乃拜妥尸,祝不拜】

从者错篚于尸左席上,立于其北【注:北席,北也。疏:此篚象特牲肵俎,置于席北,以拟盛尸之馔】

【郝氏敬曰:从者,即一人衰绖奉篚者也】

尸取奠,左执之。取菹,擩于醢,祭于豆间。祝命佐食堕祭【注:下祭曰堕,堕之犹言堕下也。《周礼》曰:“既祭则藏其堕”,谓此也。今文“堕”为“绥”,《特牲》《少牢》或为“羞”,失古正矣。齐鲁之间谓祭为“堕】

【张氏尔岐曰:尸取,奠取,祝所反,奠于铏南之觯也。左执之者,以右手将祭也。下祭曰堕,谓从俎豆上取下当祭之物,以授尸使之祭。佐食但下之而已。疏以为向下祭之误】

佐食取黍稷肺祭授尸。尸祭之。祭奠祝。祝主人拜如初。尸尝醴奠之【注:如初亦祝。祝卒乃再拜稽首。疏:其祝辞即下记云「哀子某圭为而哀荐之飨」。盛氏世佐曰:「此祝辞疏以下记所云飨辞当之。」敖氏既以飨辞用之隂厌,而于此则不言其所用。窃意所释之辞盖与上同一辞而再释之者,事神之道于彼乎于此乎?庶几其一闻之也】

蕙田案:虞祭三次祝辞,注与诸家説各不同,未审谁是。

佐食举肺脊,授尸。尸受,振祭,哜之。左手执之【注:右手将有事也。尸食之时,亦奠肺脊于豆疏:案特牲,祝命迩敦,佐食迩黍稷于席上,举肺脊授尸。彼举肺脊在迩敦后,此举肺脊在迩孰前者,吉防相变故也。右手将有事,为下文祭铏、尝铏是也】

【张氏尔岐曰:此肺脊至尸,卒食、佐食方受之,实于篚。中间食时,亦须奠之于豆】

祝命佐食迩敦,佐食举黍错于席上【注:迩,近也】尸祭铏,尝铏【注:右手也,少牢曰:以柶祭羊铏,遂以祭豕铏,尝羊铏】

【张氏尔岐曰:此但豕铏祭之,尝之亦用柶】

泰羮湇自门入设于铏,南胾四豆设于左【注:博异味也。湇,肉汁也。胾,切肉也】

【张氏尔岐曰:铏南,觯北,初设时留空处,以待泰羮胾,设于左正豆之北也】

钦定义疏菜羮铏之正,泰羮其加也。菹醢二豆,豆之正;胾四豆,其加也。有正有加,祭礼也。泰羮湇自门入,爨在门外,新自爨来,欲其热也。设于左,不言所上。四豆一物也。

尸饭播余于篚【注:不反余也。古者饭用手,吉时播余于防】三饭佐食举干,尸受振祭,哜之,实于篚【注:饭间防肉,安食气疏:干胁也】又三饭举胳祭,如初,佐食举鱼腊,实于篚【注:尸不受鱼腊,以防不备味】又三饭举肩祭,如初【注:后举肩者,贵要成也疏:周人贵肩,故云贵者要成也】举鱼腊俎,俎释三个【注:释犹遗也,遗之者,君子不尽人之欢,不竭人之忠,个犹枚也,今俗或名枚曰个,音相近,此腊亦七体,如其牲也疏:俎释三个,不言牲体者,下记云羮饪升左肩、臂臑、肫、胳、脊、脇七体,此佐食初举脊,次举干,又举胳,终举肩,縂举四体,唯有臂、肫、臑三者,佐食即当俎释三个,故直举鱼腊而已】

【张氏尔岐曰:牲七,体鱼腊各七,佐食所举以授尸者,皆盛于篚。所余每俎三个,将以改馔于西北隅也】

尸卒食,佐食受肺脊,实于篚,反黍如初设【注:九饭而已,士礼也。篚犹吉祭之有肵俎。疏:少牢大夫礼十一饭,诸侯十三饭,天子十五饭,故云九饭士礼也。吉祭尸举牲体振祭哜之,皆加于肵俎。此尸举牲体振祭哜之,皆实于篚,故云犹肵俎也】

  蕙田案以上飨尸尸九饭

主人洗废爵,酌酒酳尸。尸拜受爵,主人北面答拜。尸祭酒,尝之【注:爵无足曰废爵,酳安食也。主人北面以酳酢变吉也。凡异者皆变吉。疏:特牲少牢,尸拜受,主人西面拜送,与北面相反】賔长以肝从,实于俎,缩右盐【注:缩,从也。从实肝炙于俎也。防祭进柢,右盐于俎近北,便尸取之也。缩执俎,言右盐,则肝盐并也。疏:柢,本也。谓肝之本头,云右盐于俎近北者,据执俎之人左畔有肝,右畔有

译主人和祝官行拜礼,使尸安坐,尸行拜礼,随即坐下。

【敖氏继公说:这都是与吉祭不同的地方。士的吉祭,尸坐下后,主人才行拜礼使尸安坐,祝官不拜。】

随从的人把篚交错放在尸左边席子上,站在席子的北面。

【郝氏敬说:随从的人,就是那个穿着丧服捧着篚的人。】

尸取来祭品,左手拿着。取来菹菜,蘸着肉酱,在豆器之间行祭礼。祝官命令佐食把祭品放下。

【张氏尔岐说:尸取来祭品,是祝官反放在铏南边的酒杯里的。左手拿着,是因为右手将要行祭礼。把祭品放下,是从俎豆上取下应当祭祀的物品,交给尸让他行祭礼。佐食只是把它放下而已。疏认为向下行祭礼是错误的。】

佐食取来黍稷和肺祭品交给尸。尸行祭礼。把祭品放下,祝官向主人行祝告。主人像起初那样行拜礼。尸品尝醴酒和祭品。

蕙田按:虞祭三次祝辞,注疏与各家说法各不相同,不知道谁是对的。

佐食举起肺脊,交给尸。尸接受,行振祭礼,咬一口。左手拿着。

【张氏尔岐说:这肺脊直到尸吃完,佐食才接受它,放进篚里。中间吃饭时,也必须把它放在豆器里。】

祝官命令佐食把敦靠近,佐食举起黍米放在席子上。尸行祭铏礼,品尝铏羹。

【张氏尔岐说:这里只祭豕铏,品尝也用柶。】

太羹和肉汁从门进入,放在铏的南边,切成方块的肉四豆放在左边。

【张氏尔岐说:铏的南边,酒杯的北边,最初设置时留出空处,等待太羹和方肉,放在左边正豆的北边。】

钦定义疏说:菜羹是铏的正餐,太羹是加餐。菹醢两豆,是豆的正餐;方肉四豆,是加餐。有正餐有加餐,是祭祀的礼仪。太羹肉汁从门进入,灶在门外,新从灶里拿来,想要它热。放在左边,不说放在哪里。四豆是一种东西。

尸吃饭,把剩下的饭撒在篚里。吃三顿饭,佐食举起干肉,尸接受,行振祭礼,咬一口,放进篚里。又吃三顿饭,举起胳肉行祭礼,像起初那样,佐食举起鱼和腊肉,放进篚里。又吃三顿饭,举起肩肉行祭礼,像起初那样。举起鱼和腊肉的俎,俎上留下三个。

【张氏尔岐说:牲体七个,鱼腊各七个,佐食举起交给尸的,都盛在篚里。剩下的每俎三个,将要在西北角改换食物。】

尸吃完,佐食接受肺脊,放进篚里,把黍米放回像起初设置那样。

蕙田按:以上是用酒食款待尸,尸吃了九顿饭。

主人洗废爵,斟酒给尸漱口。尸行拜礼接受酒杯,主人面向北回答拜礼。尸行祭酒礼,品尝酒。

【注:没有足的爵叫废爵,酳是安食。主人面向北是因为酳酢与吉祭不同。凡是不同的都与吉祭不同。疏说:特牲少牢,尸行拜礼接受,主人面向西行拜礼送,与面向北相反。】

宾客中长者用肝跟随,放在俎上,纵向右边放盐。

盐,西面向尸,尸东面,以右手取肝于俎之右畔,而擩盐于左畔,故云便尸取之】

译盐,放在西边,面向尸体;尸体面向东边,用右手从俎的右侧取肝,然后在俎的左侧蘸盐,所以说这样便于尸体取用。】

尸左执爵,右取肝,擩盐,振祭,哜之,加于俎。賔降,反俎于西塾,复位【注:取肝右手也,加于俎从其牲体也,以防不志于味】

【张氏尔岐曰:加于俎,盛牲体之俎,賔所反则肝俎也。复位,复西阶前,众兄弟之南,东面位】

尸卒爵,祝受不相爵。主人拜,尸答拜【注:不相爵,防祭于礼畧。相爵者,特牲曰送爵。皇尸卒爵】

  蕙田案以上主人酳尸

祝酌授尸,尸以醋主人,主人拜受爵,尸答拜【注:醋报】主人坐祭,卒爵,拜,尸答拜。

【杨氏复曰:「尸醋主人亦北面拜受,坐祭卒爵,及主人献祝之时,乃反西面位】

【敖氏继公曰:尸无降席之礼,故祝为酌之。酢不洗爵,尸礼也。孝子于是时乃饮而卒爵者,为尊者之赐也】蕙田案:以上尸醋主人醋,与酢同,古文通用。

杨氏复曰:「奠之所尚者,在于醴。前飨神之时,祝酌醴奠觯于铏南。及尸既坐,取所奠,左手执之,以右手祭菹,祭黍稷,肺乃祭奠。于是祝,祝主人再拜稽首,而后尸尝醴而奠之。此是第一节。」「牲之所重者,在肺脊。肺者,气之主也;脊者,体之正也。故尸又先举肺脊祭而哜之,又以左手执之,乃以右手祭铏而尝之。」「祝命迩黍敦错于席上,为尸之将饭也。泰羮湇胾,四豆至,是新设之于俎豆之间,以博异味也。」「于是三饭举干祭而哜之,实于篚;又三饭举胳祭而哜之,实于篚;又三饭举肩祭而哜之,实于篚。」「鱼腊与豕为三鼎,今所举皆豕,而鱼腊则不食焉。唯佐食举之,以实于篚,以防不备味也。」「尸卒食,佐食乃受尸左手所执肺脊,实于篚。主人乃酌废爵酒以酳尸,賔长以肝从而献,礼成矣。」「于是祝酌授尸,尸以醋主人,而主人献尸之礼毕矣。」

筵祝南面【注:祝接神尊也,筵用萑席】主人献祝,祝拜,坐受爵,主人答拜【注:献祝因反西面位】荐菹醢,设俎,祝左执爵,祭荐,奠爵,兴,取肺,坐祭,哜之,兴,加于俎,祭酒,尝之,肝从,祝取肝,擩盐,振祭,哜之,加于俎,卒爵,拜,主人答拜,祝坐授主人【疏:荐误,皆执事者。敖氏继公曰:祝与佐食皆事尸者也,故于酳尸献尸之后献焉。不洗而献者,下尸也。祭荐亦右手,以菹擩醢祭于豆间也。先奠爵乃取肺以祭,离肺用二手也。祭不言絶,文省。以肝从,亦賔长也。授主人下宜脱一爵字】

【张氏尔岐曰:授主人者,虚爵也】

  蕙田案以上主人献祝

主人酌献佐食,佐食北面拜,坐受爵。主人答拜。佐食祭酒,卒爵,拜。主人答拜。受爵,出,实于篚。升堂复位【注:篚在庭,不复入,事已也。亦因取杖,乃东面立。疏:上文哭时,主人升堂西序东面,今升堂复位,不复入室,因得取杖,复东面位也】

钦定义疏:「佐食不设席,荐俎设于阶间而不在室,又无从佐食,卑也。吉祭亦然。」

  蕙田案以上主人献佐食

主妇洗足爵于房中,酌亚献尸,如主人仪【注:爵有足轻者饰也。昏礼曰:内洗在北堂直室东隅疏:如主人仪,如上文主人酳尸之仪也】自反两笾▯栗设于防南,▯在西【注:尚▯,▯美】

【李氏如圭曰:自反者,自徃取之而反也。此两笾及下献祝笾,即上馔时亚豆东四笾也】

尸祭笾祭酒如初,賔以燔从如初,尸祭燔卒爵如初【注:初主人仪】

钦定义疏「尸不酢主妇」防祭礼杀也。

酌献,祝、笾、燔从献,佐食皆如初。以虚爵入于房。

  蕙田案以上主妇亚献

賔长洗繶爵,三献燔,从如初仪【注:繶爵口足之间有篆,又弥饰】

【张氏尔岐曰:当亦兼献祝及佐食】

  蕙田案以上賔长三献

妇人复位【注:复堂上西面位,事已,尸将出,当哭踊】

钦定义疏:「尸将出而哭踊,其节与尸入同也。故复堂上位以俟之。吉祭无堂上位,防祭有之,为哭踊也。」

祝出户,西面告利成。主人哭【注:西面告,告主人也。利,犹养也。成,毕也。言养礼毕也。不言养礼毕于尸间,嫌】皆哭【注:丈夫妇人于主人哭,斯哭矣】祝入,尸

译尸左手拿着酒爵,右手取肝,蘸上盐,振动祭品,尝一点,加在俎上。宾客降阶,把肝俎放回西塾,回到原位。【注:取肝是用右手,加在俎上是顺着牲体的方向,以防忘记味道】

【张氏尔岐说:加在俎上,是盛放牲体的俎,宾客放回的是肝俎。复位,是回到西阶前,众兄弟的南面,面向东的位置】

尸喝完酒爵,祝官接过不相爵。主人拜谢,尸答拜。【注:不相爵,是防止祭祀礼仪简略。相爵的,特牲礼称为送爵。皇尸喝完酒爵】

蕙田按:以上是主人酳尸

祝官斟酒授给尸,尸用醋回报主人,主人拜谢接受酒爵,尸答拜。【注:醋是回报】主人坐下祭酒,喝完酒爵,拜谢,尸答拜。

【杨氏复说:尸醋主人也面向北拜谢接受,坐下祭酒喝完酒爵,等到主人献祝的时候,才回到面向西的位置】

【敖氏继公说:尸没有降席的礼节,所以祝官为他斟酒。酢不洗爵,是尸的礼节。孝子在这个时候才饮酒喝完酒爵,是因为尊者的赐福】蕙田按:以上是尸醋主人醋,与酢同,古文通用。

杨氏复说:「奠礼所崇尚的,在于醴。先前飨神的时候,祝官斟醴奠觯在铏的南面。等到尸坐下,取所奠的,左手拿着,用右手祭菹,祭黍稷,肺乃祭奠。于是祝官,祝主人再拜稽首,而后尸尝醴而奠之。这是第一节。」「牲体所重视的,在肺脊。肺是气的主宰;脊是身体的正位。所以尸又先举肺脊祭而尝之,又用左手拿着,乃用右手祭铏而尝之。」「祝官命令迩黍敦错在席上,是为尸将要吃饭。泰羮湇胾,四豆至,是新设之于俎豆之间,以博取异味。」「于是三饭举干祭而尝之,实于篚;又三饭举胳祭而尝之,实于篚;又三饭举肩祭而尝之,实于篚。」「鱼腊与豕为三鼎,现在所举的都是豕,而鱼腊则不食。只有佐食举之,以实于篚,以防不备味。」「尸吃完,佐食乃受尸左手所执肺脊,实于篚。主人乃酌废爵酒以酳尸,賔长以肝从而献,礼成。」「于是祝官斟酒授尸,尸以醋主人,而主人献尸的礼节完毕。」

筵祝南面【注:祝官接神尊,筵用萑席】主人献祝,祝拜谢,坐下接受酒爵,主人答拜【注:献祝因反西面位】荐菹醢,设俎,祝官左手拿着酒爵,祭荐,奠爵,起身,取肺,坐下祭,尝之,起身,加于俎,祭酒,尝之,肝从,祝官取肝,蘸盐,振动祭品,尝之,加于俎,喝完酒爵,拜谢,主人答拜,祝官坐下授主人【疏:荐误,都是执事者。敖氏继公说:祝官与佐食都是事尸的人,所以在酳尸献尸之后献。不洗而献,是下尸。祭荐也用右手,以菹擩醢祭于豆间。先奠爵乃取肺以祭,离肺用二手。祭不言絶,文省。以肝从,也是賔长。授主人下宜脱一爵字】

【张氏尔岐说:授主人的,是虚爵】

蕙田按:以上是主人献祝

主人酌献佐食,佐食面向北拜谢,坐下接受酒爵。主人答拜。佐食祭酒,喝完酒爵,拜谢。主人答拜。接受酒爵,出去,实于篚。升堂复位【注:篚在庭,不复入,事已。也因取杖,乃东面立。疏:上文哭时,主人升堂西序东面,今升堂复位,不复入室,因得取杖,复东面位也】

钦定义疏:「佐食不设席,荐俎设于阶间而不在室,又无从佐食,卑也。吉祭亦然。」

蕙田按:以上是主人献佐食

主妇在房中洗足爵,酌亚献尸,如主人仪【注:爵有足轻者饰也。昏礼曰:内洗在北堂直室东隅疏:如主人仪,如上文主人酳尸之仪也】自反两笾〇栗设于防南,〇在西【注:尚〇,〇美】

【李氏如圭说:自反者,自徃取之而反也。此两笾及下献祝笾,即上馔时亚豆东四笾也】

尸祭笾祭酒如初,賔以燔从如初,尸祭燔卒爵如初【注:初主人仪】

钦定义疏「尸不酢主妇」防祭礼杀也。

酌献,祝、笾、燔从献,佐食皆如初。以虚爵入于房。

蕙田按:以上是主妇亚献

賔长洗繶爵,三献燔,从如初仪【注:繶爵口足之间有篆,又弥饰】

【张氏尔岐说:当亦兼献祝及佐食】

蕙田按:以上是賔长三献

妇人复位【注:复堂上西面位,事已,尸将出,当哭踊】

钦定义疏:「尸将出而哭踊,其节与尸入同也。故复堂上位以俟之。吉祭无堂上位,防祭有之,为哭踊也。」

祝官出户,面向西告利成。主人哭【注:西面告,告主人也。利,犹养也。成,毕也。言养礼毕也。不言养礼毕于尸间,嫌】皆哭【注:丈夫妇人于主人哭,斯哭矣】祝官入,尸

谡【注:祝入而无事,尸则知起矣。不告尸者,无遣尊者之道也】从者奉篚,哭如初【注:初哭,从尸】祝前,尸出户,踊如初;降堂,踊如初;出门,亦如之【注:前道也。如初者,出如入,降如升,三者之节悲哀同】

译谡(祝认为主人已入殓且无其他事务,尸主便知道该起身了。之所以不告知尸主,是因为没有让尊者退出的道理),随从捧着篚,哭泣如同最初一样(最初的哭泣,是跟随尸主)。祝走在前面,尸主走出房门,跳跃跺脚如同最初一样;走下厅堂,跳跃跺脚如同最初一样;走出大门,也像这样(祝在前面引路。所谓“如同最初”,是指出门如同进门,走下台阶如同走上台阶,这三种环节的悲哀节奏是相同的)。

蕙田案以上祝告利成尸出

祝反入彻设于西北隅,如其设也。几在南厞,用席【注:攺设馔者不知鬼神之节,改设之庶几歆飨,所以为厌饫也。几在南变右,文明东面不南面,渐也。厞隐也。于厞隐之处,从其幽闇。疏:祝送尸出门而反入彻神前之馔,改设于西北隅也。其设于西北隅,次第一如奥中。东面设上文隂厌时,右几。今云几在南,明其同,必变文者,少牢大夫礼阳厌时,南面亦几在南。此言右几嫌与大夫同,故云明东面也。特牲改馔,几在南,与此同,示向吉有渐,故与吉祭同。厞用席,以席为障,使之隐也】

【熊氏朋来曰:隂厌于室之奥,阳厌于室之屋漏。隂厌未迎尸,阳厌尸已谡。故二厌之时无尸。《大戴礼》曰:无尸者,厌也】

  蕙田案以上改设馔是为阳厌

祝荐席彻入于房,祝自执其俎出【注:彻荐席者,执事者,祝荐席则初自房来】赞阖牖户【注:鬼神尚居幽闇,或者逺人乎,赞佐食者】主人降,賔出【注:宗人诏主人降,賔则出庙门】主人出门,哭止,皆复位【注:门外未入位】宗人告事毕,賔出,主人送,拜稽颡【注:送拜者明于大门外也,賔执事者皆去,则彻室中之馔者,兄弟也】

  蕙田案以上事毕送賔

记虞沐浴不栉【注:沐浴者将祭自洁清,不栉未在于饰也。唯三年之防不栉,期以下栉可也。今文曰沐浴】陈牲于庙门外,北首西上,寝右【注:言牲腊在其中,西上变吉,寝右者当升左胖也。腊用棜。檀弓曰:既反哭,主人与有司视虞牲。疏:士虞唯有一豕,而云西上,明知兼兎腊也。少牢二牲东上是吉祭东上,今西上是变吉也】日中而行事【注:朝塟日中而虞,君子举事必用辰正也。再虞、三虞皆质明。疏:辰正谓朝夕日中】

蕙田案:以上记沐浴、陈牲及行事之期。

杀于庙门西,主人不视,豚解【注:主人视牲,不视杀,凡为防事畧也,豚解,解前后胫、脊、脇而已,熟乃体解,升于鼎也疏:特牲吉祭,故主人视牲,又视杀】羮饪,升左肩、臂臑、肫、胳、脊、胁,离肺、肤,祭三,取诸左膉上肺,祭一,实于上鼎【注:肉谓之羮饪熟也,脊胁正脊正胁也,防礼畧七体耳,离肺举肺也,少牢馈食礼曰举肺一长,终肺祭肺三,皆刌膉脰肉也疏:士之正祭礼九体,此七体,故云畧,肤胁革肉择之,取美者】

【盛氏世佐曰:肤祭三者,隂厌时,佐食为神祭于苴,三是也。必取诸左膉者,近首贵也。祭肺一则,尸食时,佐食取之,并黍稷以授尸】

升鱼鱄鲋九实于中鼎【注:差减之疏:特牲鱼十有五,此略而用九】升腊左胖髀不升实于下鼎【注:腊亦七体牲之类】皆设扄鼏,陈之【注:嫌既陈乃设扄鼏也】载犹进柢,鱼进鬐【注:犹,犹士;防既夕言未可以吉也。柢,本也;鬐,脊也。张氏尔岐曰:吉祭牲进下,鱼进腴,变于食生。此防祭与吉反是,未异于生人也】

祝俎髀脰脊胁离肺陈于阶间敦东【注:不升于鼎,贱也;统于敦,明神惠也。祭以离肺,下尸。疏:尸祭用刲肺,祝用离肺,故云下尸】

【敖氏继公曰:此俎实自镬而径载于俎,不复升于鼎者,不敢与神俎同也。尸三俎,用豕、鱼、腊,祝唯用豕,亦变于吉也】

蕙田案:以上记牲杀体数,鼎俎陈设之法。

淳尸盥,执槃西面,执匜东面,执巾在其北东面。宗人授巾南面【注:槃以盛弃水,为浅污人也。执巾不授巾,卑也】

  蕙田案此记沃尸面位

主人在室,则宗人升户外北面【注:当诏主人室事】

【盛氏世佐曰:主人在堂,则宗人立阶前;主人在室,则宗人立户外。诏礼者宜近其人也,皆北面乡之】

佐食无事则出户负依南面【注:室中尊不空立,户牖之间谓之依】

  蕙田案此记宗人佐食面位

铏芼用苦若薇,有滑夏用葵,冬用荁,有柶【注:苦苦荼也,荁堇类也,干则滑,夏秋用生葵,冬春用干荁】

【张氏尔岐曰:夏葵,冬荁,皆所以为滑也】

豆实葵菹,菹以西蠃醢笾▯烝栗择【注:▯烝栗择,则菹刌也;▯

译蕙田按:以上祝告利成,尸已出门。

祝返回室内,撤去祭品,改设在西北角,如同原先的摆设。几案在南墙隐处,用席子遮挡【注:改设祭品,是因为不知鬼神的节度,改设或许能使其歆享,以此表示厌饫。几案在南,改变了右边的位置,表明东面而不南面,是逐渐过渡。厞是隐处。在隐处,顺应其幽暗。疏:祝送尸出门后返回室内,撤去神前的祭品,改设在西北角。在西北角摆设,次序与奥中一样。东面摆设,上文阴厌时,几案在右边。现在说几案在南,表明相同,必须改变文字,是因为少牢大夫礼阳厌时,南面几案也在南。这里说右几,嫌与大夫相同,所以说东面。特牲改设祭品,几案在南,与此相同,显示向吉祭逐渐过渡,所以与吉祭相同。厞用席子,用席子作为屏障,使之隐蔽】

【熊氏朋来说:阴厌在室之奥,阳厌在室之屋漏。阴厌时未迎尸,阳厌时尸已起身。所以两次厌祭时没有尸。《大戴礼》说:没有尸的,是厌祭】

蕙田按:以上改设祭品,是为阳厌。

祝撤去荐席,进入房中,祝亲自拿着俎出来【注:撤去荐席的,是执事者,祝荐席时最初是从房中出来的】赞者关闭窗户和门【注:鬼神尚居幽暗,或许远离人呢,赞者辅助食者】主人降阶,宾客退出【注:宗人告知主人降阶,宾客则退出庙门】主人出门,哭泣停止,都回到原位【注:门外未入位】宗人告知事情完毕,宾客退出,主人送行,拜稽颡【注:送拜表明在大门外,宾客和执事者都离去,那么撤去室内祭品的,是兄弟】

蕙田按:以上事情完毕,送宾客。

记载虞祭沐浴不梳头【注:沐浴是为了祭祀自我清洁,不梳头是因为不在装饰。只有三年丧期不梳头,期以下可以梳头。今文说沐浴】陈设牺牲在庙门外,头朝北,西边为上,在寝室右边【注:说牺牲和腊在其中,西边为上,改变吉祭,寝室右边是因为应当升左胖。腊用棜。《檀弓》说:既反哭,主人与有司查看虞祭牺牲。疏:士虞只有一头猪,而说西边为上,明知兼有兔腊。少牢二牲东上是吉祭东上,现在西边为上,是改变吉祭】日中时行事【注:早晨安葬,日中时虞祭,君子举事必用辰正。再虞、三虞都在天亮时。疏:辰正指朝夕日中】

蕙田按:以上记载沐浴、陈设牺牲及行事的日期。

在庙门西边杀牲,主人不看,豚解【注:主人看牺牲,不看杀牲,凡是丧事都略去,豚解,只解前后腿、脊、胁而已,煮熟后才体解,升于鼎。疏:特牲吉祭,所以主人看牺牲,又看杀牲】肉煮熟,升左肩、臂臑、肫、胳、脊、胁,离肺、肤,祭三次,取左膉上的肺,祭一次,放入上鼎【注:肉叫做羮,饪是熟,脊胁是正脊正胁,丧礼略去,只有七体,离肺是举肺,少牢馈食礼说举肺一长,终肺祭肺三,都是刌膉脰肉。疏:士的正祭礼九体,这里七体,所以说略,肤是胁革肉,选择美的】

【盛氏世佐说:肤祭三次,阴厌时,佐食为神祭于苴,就是三次。必须取左膉,是因为近首贵。祭肺一次,是尸食时,佐食取之,并黍稷以授尸】

升鱼鱄鲋九条,放入中鼎【注:减少。疏:特牲鱼十五条,这里略去用九条】升腊左胖,髀不升,放入下鼎【注:腊也是七体,是牺牲之类】都设扄鼏,陈设【注:嫌既陈设才设扄鼏】载犹进柢,鱼进鬐【注:犹,如同士;丧既夕说未可以吉。柢,本;鬐,脊。张氏尔岐说:吉祭牲进下,鱼进腴,改变于食生。这里丧祭与吉相反,未异于生人】

祝的俎,髀脰脊胁离肺,陈设在阶间敦东【注:不升于鼎,是贱;统于敦,表明神惠。祭用离肺,下尸。疏:尸祭用刲肺,祝用离肺,所以下尸】

【敖氏继公说:这俎实从镬而直接载于俎,不再升于鼎,是不敢与神俎相同。尸三俎,用豕、鱼、腊,祝只用豕,也是改变于吉】

蕙田按:以上记载牺牲杀体数,鼎俎陈设的方法。

为尸洗手,执槃西面,执匜东面,执巾在其北东面。宗人授巾南面【注:槃用来盛弃水,为浅污人。执巾不授巾,是卑】

蕙田按:此记沃尸面位。

主人在室,那么宗人升户外北面【注:应当告知主人室事】

【盛氏世佐说:主人在堂,那么宗人立阶前;主人在室,那么宗人立户外。告知礼者宜近其人,都北面乡之】

佐食无事则出户负依南面【注:室中尊不空立,户牖之间谓之依】

蕙田按:此记宗人佐食面位。

铏芼用苦或薇,有滑,夏用葵,冬用荁,有柶【注:苦是苦荼,荁是堇类,干则滑,夏秋用生葵,冬春用干荁】

【张氏尔岐说:夏葵,冬荁,都是用来为滑的】

豆实葵菹,菹以西蠃醢,笾〇烝栗择【注:〇烝栗择,那么菹刌也;〇

烝栗择,则豆不楬,笾有縢也】

【盛氏世佐曰:豆笾之实,宜异于奠。其器则如初而已。异于笾者,向吉之渐;如初者,防不致饰也】

译蒸栗经过挑选,那么豆器中就不放楬,笾器中有绳索缠绕。盛氏世佐说:豆器和笾器中所盛放的食物,应当与祭奠时不同。它们的形制则与原来一样。与笾器不同,是趋向吉礼的渐进;与原来一样,是为了防止过于修饰。

蕙田案此记铏芼与豆笾之实

尸入祝从尸【注:祝在主人前也。嫌如初时,主人倚杖入,祝从之。初时主人之心尚若亲存,宜自亲之。今既接神,祝当诏侑尸也】

【盛氏世佐曰:经云尸及阶祝,延尸特牲少牢,注皆云从后诏侑。曰延,则入门已后,祝即转居尸后矣。言此者,明其与出时异也。尸出之时,祝前】

尸坐不説屦【注:侍神不敢燕惰】尸谡,祝前乡尸【注:前道也,祝道尸必先乡之为之节】还出户,又乡尸;还过主人,又乡尸;还降阶,又乡尸【注:过主人则西阶上,不言及阶,明主人见尸有踧踖之敬】降阶还及门,如出户【注:及至也,言还至门,明其间无节也。降阶如升时,将出门如出户时,皆还向尸也。每将还必有避退之容,凡前尸之礼仪在此】。敖氏继公曰:祝前者当尸之前而行也,乡尸还谓先乡尸而即还也。上降阶者祝也,下降阶者尸也。祝先降而乡尸,及尸既降,祝乃反面而行】

【张氏尔岐曰:祝之道,尸必先以面乡尸,乃转身前行,谓之还。上降阶,谓正降时,此时祝以面乡尸下降阶,谓既降时,祝则转身前行,直至及门,乃又乡尸也】

尸出,祝反入门左,北面复位。然后宗人诏降【疏:复位,上文祝入门左北面之位。诏降,诏主人降】

  蕙田案以上记祝相尸之节

尸服卒者之上服【注:上服者,如特牲士▯端也,不以爵弁服为上者,祭于君之服,非所以自配鬼神,士之妻则宵衣耳】男男尸,女女尸,必使异姓,不使贱者【注:异姓,妇也;贱者,谓庶孙之妾也。尸配尊者,必使适也。疏:尸须得孙列者,孙与祖为尸,孙妇还与夫之祖姑为尸,故不得使同姓女为尸也。男尸先使适孙,无适孙乃使庶孙;女尸先使适孙妻,无适孙妻使适孙妾,又无妾乃使庶孙妻,不得使庶孙妾。自虞祭卒哭以后,禫以前,防中之祭,皆男女别尸;吉祭则男女共尸】

钦定义疏,无适孙妻,当使庶孙妻,不使妾。《小记》言:“妾祔于妾祖姑,可见惟妾母之防,乃以妾为尸耳。”其取孙伦之妇无服,若轻服者为之与?

【张氏尔岐曰:必使异姓,谓女尸以妇,不以族女】

  蕙田案以上记尸服及为尸者

无尸则礼及荐馔皆如初【注:无尸,谓无孙列可使者也。殇亦是也。礼,谓衣服、即位、升降。疏:《礼记》云:“无孙则取同姓之嫡,如无孙,又无同姓之适,是无孙列可使者也。”《曽子问》云:“祭成防者必有尸。”明殇死无尸,可知】

【张氏尔岐曰:防祭而无尸者,其衣服、位、面、升降之礼,与荐馔之具,皆与有尸者同】

既飨祭于苴祝祝卒【注:记异者之节】不绥祭无泰羮湇胾从献【注:不绥言献记终始也事尸之礼始于绥祭终于从献绥当为堕】主人哭出复位【注:于祝祝卒疏:谓祝祝卒无尸可迎既无上四事主人遂即哭出复户外东面位】祝阖牖户降复位于门西【注:门西北面位也】男女拾踊三【注:拾更也三更踊疏:凡言更踊者主人踊主妇踊賔乃踊三者三为拾也】如食间【注:隐之如尸一食九饭之顷也】祝升止哭声三启户【注:声者噫歆也将启户警觉神也】主人入【注:亲之】

钦定义疏,无尸则不行三献礼,主妇与賔皆不入,故于将彻时,主人又入以致其敬,若亲送之者然,亦倚杖乃入。

祝从启牖,乡如初【注:牖先阖后启,扇在内也,乡牖一名也,如初者主人入,祝从在左】主人哭,出复位【注:堂上位也疏:仍前户外东面】卒彻,祝佐食降复位【注:祝复门西北面位,佐食复西方位,不复设西北隅者,重闭牖户防也】宗人诏降如初【注:初赞阖牖户,宗人诏主人降之疏:礼毕降堂,宗人诏之亦如上经也】

蕙田案:以上记无尸者,隂厌之礼。

始虞用柔日【注:葬之日,日中虞,欲安之,柔日隂,取其静】

【张氏尔岐曰:古人葬日,例用柔日】

曰:哀子某,哀显相,夙兴夜处,不寜【注曰:辞也,祝祝之辞也。防祭称哀显,相助祭者也。显,明也,相助也。诗云:于穆清庙,肃雍显相,不寜,

译蕙田按:此段记载铏、芼以及豆、笾中所盛食物的情况。

尸进入,祝跟随在尸后面【注:祝位于主人前方。因为担心像初始时那样,主人倚着拐杖进入,祝跟随其后。初始时主人的心意尚且如同亲人还在,适宜亲自侍奉。现在既然已经接神,祝应当诏告、劝侑尸】。

盛氏世佐说:经文说尸到达台阶时祝延请尸,在特牲馈食礼和少牢馈食礼中,注都说是从后面诏告、劝侑。说“延”,那么进入门后,祝就转而在尸的后面了。说这个,是为了明确它与出来时不同。尸出来的时候,祝在前面。

尸坐下时不脱鞋【注:侍奉神灵不敢安逸懈怠】。尸起身,祝走到前面面向尸【注:在前面引导,祝引导尸必须先面向尸,作为引导的节拍】。转身出户,又面向尸;转身经过主人,又面向尸;转身下台阶,又面向尸【注:经过主人时是在西阶上,不说“及阶”,表明主人见到尸有恭敬不安的样子】。下台阶转身到达门,如同出户时一样【注:及,到达。说转身到达门,表明中间没有停顿的节拍。下台阶如同上升时,将要出门如同出户时,都是转身面向尸。每次将要转身必定有避让退后的仪容,凡是面向尸的礼仪都在这里】。敖氏继公说:祝在前面,应当是在尸的前面行走,面向尸转身,是说先面向尸然后立即转身。上面说下台阶的是祝,下面说下台阶的是尸。祝先下台阶并面向尸,等到尸已经下台阶,祝才转身前行】。

张氏尔岐说:祝引导尸,必定先以脸面向尸,然后转身前行,这叫做“还”。上面说下台阶,是指正在下台阶的时候,此时祝以脸面向尸下台阶;下面说下台阶,是指已经下完台阶的时候,祝就转身前行,一直到达门,才又面向尸】。

尸出来,祝反身进入门左,面向北回到原来的位置。然后宗人诏告主人下台阶【疏:复位,是上文祝进入门左面向北的位置。诏降,是诏告主人下台阶】。

蕙田按:以上记载祝辅助尸的礼节。

尸穿着去世者的上等礼服【注:上等礼服,如特牲礼中士的端冕。不以爵弁服为上等,是因为爵弁服是祭祀君主的礼服,不适合用来配享鬼神,士的妻子则穿宵衣】。男尸由男性担任,女尸由女性担任,必定使用异姓的人,不使用地位卑贱的人【注:异姓,指妇女;卑贱的人,指庶孙的妾。尸配享尊者,必定使用嫡系。疏:尸必须得是孙辈,孙与祖父为尸,孙妇与丈夫的祖姑为尸,所以不能使用同姓女子为尸。男尸先使用嫡孙,没有嫡孙才使用庶孙;女尸先使用嫡孙的妻子,没有嫡孙的妻子使用嫡孙的妾,再没有妾才使用庶孙的妻子,不能使用庶孙的妾。从虞祭、卒哭以后,禫祭以前,丧期中的祭祀,都男女分别设尸;吉祭则男女共用一尸】。

钦定《义疏》:没有嫡孙的妻子,应当使用庶孙的妻子,不使用妾。《小记》说:“妾祔祭于妾祖姑”,可见只有妾母的丧祭,才以妾为尸。选取孙辈的妇人,如果没有服丧关系,如果是轻服的人担任呢?

张氏尔岐说:必定使用异姓,是说女尸由妇人担任,不使用族中女子】。

蕙田按:以上记载尸的服饰以及担任尸的人。

没有尸,那么礼仪和进献食物都像初始时一样【注:没有尸,是说没有孙辈可以担任尸的人。未成年而死也是这种情况。礼,指衣服、就位、升降。疏:《礼记》说:“没有孙辈就取同姓的嫡系,如果没有孙辈,又没有同姓的嫡系,就是没有孙辈可以担任尸的人。”《曾子问》说:“祭祀成丧者必定有尸。”表明未成年而死没有尸,由此可知】。

张氏尔岐说:丧祭而没有尸的,其衣服、位置、面向、升降的礼仪,以及进献食物的器具,都与有尸时相同】。

祭祀完毕后,在苴上祭祀,祝祝告完毕【注:记载异于常礼者的礼节】。不绥祭,没有太羹、湇胾,随从献酒【注:不绥,是说献酒。记载终始,事尸的礼仪始于绥祭,终于从献。绥应当为堕】。主人哭出,回到原位【注:在祝祝告完毕时。疏:说祝祝告完毕,没有尸可以迎接,既没有上述四件事,主人于是立即哭出,回到户外面向东的位置】。祝关闭牖户,下台阶,回到门西的位置【注:门西面向北的位置】。男女交替跳跃三次【注:拾,交替。三次交替跳跃。疏:凡说交替跳跃的,主人跳跃,主妇跳跃,宾客跳跃,三者各三次为交替】。如同吃饭的时间【注:隐忍哭泣,如同尸吃一顿饭九次进食的时间】。祝上台阶,止住哭声,三次开启户门【注:声,指叹息声。将要开启户门,警觉神灵】。主人进入【注:亲近神灵】。

钦定《义疏》:没有尸就不行三献礼,主妇与宾客都不进入,所以在将要撤除祭品时,主人又进入以表达敬意,如同亲自送别一样,也是倚着拐杖进入。

祝跟随,开启牖,面向如同初始时一样【注:牖先关闭后开启,门扇在里面。乡牖,是一个名称。如初,是说主人进入,祝跟随在左边】。主人哭,出来回到原位【注:堂上的位置。疏:仍然是之前户外面向东的位置】。撤除完毕,祝和佐食下台阶回到原位【注:祝回到门西面向北的位置,佐食回到西边的位置,不再设置西北角,是因为重视关闭牖户以防备】。宗人诏告下台阶如同初始时一样【注:初始时赞告关闭牖户,宗人诏告主人下台阶。疏:礼毕下堂,宗人诏告他,也如上经一样】。

蕙田按:以上记载没有尸的情况,即阴厌之礼。

开始虞祭使用柔日【注:安葬的日子,日中虞祭,想要安顿他,柔日属阴,取其安静】。

张氏尔岐说:古人安葬的日子,惯例使用柔日】。

祝辞说:“哀子某,哀悼显明的祖先,早起晚睡,不得安宁【注:辞,祝祝告的辞。丧祭称哀显,是辅助祭祀的人。显,明。辅助。《诗》说:‘于穆清庙,肃雍显相’,不得安宁,

悲思不安】敢用絜牲刚鬛【注:敢,昧冒之辞。豕曰刚鬛】香合【注:黍也。大夫士于黍稷之号,合言普淖而已。此言香合,盖记者误尔。辞次黍,又不得在荐上。疏:曲礼所云黍稷别号,是人君法】嘉荐普淖【注:嘉荐,菹醢也。普淖,黍稷也。普,大也。淖,和也。德能大和,乃有黍稷,故以为号云】明齐溲酒【注明:齐,新水也。言以新水溲酿此酒也。郊特牲曰:明水涚齐,贵新也。或曰:当为明视,谓兔腊也。今文曰:明粢,粢稷也,皆非其次】

译怀着悲痛思念而内心不安,冒昧地用洁净的牺牲和刚鬛之猪,以及黍米,美好的祭品和调和的黍稷,以及用新水酿制的明齐溲酒。

【敖氏继公曰:明齐,盖言醴也。《郊特牲》曰:缩酌用茅,明酌也。又曰:明水涚齐,贵新也。盖用明水涚醴齐,故曰明齐也。祝祝之时,奠用醴而已,不用酒也。云溲酒,似衍文】

【盛氏世佐曰:溲醙同白酒也。上经云:两甒醴酒,酒在东,是醴与酒兼设矣。明齐谓醴,溲酒谓酒,记文甚明。先儒曲为之説,特以飨神用醴而不用酒尔。然酒以酳尸,尸即神象也。祝祝之时,言醴而并及于酒,不亦宜乎】

哀荐祫事【注:始虞谓之祫事者,主欲祫先祖也,以与先祖合为安】适尔皇祖某甫【注:尔,女也;女死者,告之以适皇祖,所以安之也。皇,君也;某甫,皇祖字也,若言尼甫】飨【注:劝强之也。敖氏继公曰:以祔祭例之,当云尚飨,盖庶其飨此祭也】

再虞皆如初,曰哀荐虞事【注:丁日葬,则已日再虞,其祝辞异者一言耳。张氏尔岐曰:皆如初,谓用日祝辞皆与初虞同】

三虞卒哭,他用刚日,亦如初曰哀荐成事【注:当祔于祖庙,为神安于此后虞改用刚日,刚日阳也,阳取其动也。士则庚日,三虞壬日,卒哭其祝辞异者,亦一言耳。他谓不及时而塟者,防服小记曰:报葬者,报虞三月而后卒哭。然则虞卒哭之间有祭事者,亦用刚日。其祭无名,谓之他者,假设言之,文不在卒哭上者,以其非常也。令正者自相亚也。檀弓曰:葬日中而虞,弗忍一日离也。是日也,以虞易奠,卒哭曰成事。是日也,以吉祭易防祭,明日祔于祖父。如是,虞为防祭,卒哭为吉祭】

【敖氏继公曰:三虞卒哭,谓既三虞,遂卒朝夕哭也。他者变易之辞,犹今之言别矣。不用柔日,而别用刚日,故曰他也。他用刚日,则三虞卒哭后于再虞三日矣】

蕙田案:敖氏以三虞与卒哭合为一祭,非是。其诠解他字之义,较注説为长。

  又案以上记祭日及祝辞

献毕,未彻,乃饯【注:卒哭之祭,既三献也。饯,送行者之酒。诗云:「出宿于泲,饮饯于祢。」尸旦将始祔于皇祖,是以饯送之疏:虞卒哭同在寝,祔则在庙,故有饯送尸之礼】

【张氏尔岐曰:卒哭祭之明日,将祔于庙,故卒哭祭毕,饯之于寝门之外。此下所记,即其仪也】

尊两甒于庙门外之右,少南。水尊在酒西,勺北枋【注:少南,将有事于北,有▯酒即吉也。此在西尚防也。言水者,防质无幂,不乆陈】

  【张氏尔岐曰庙门寝门也】

洗在尊东南,水在洗东,篚在西【注:在门之左,又少南】馔笾豆脯四脡【注:酒宜脯也】

【盛氏世佐曰:虞祭,两豆菹醢饯,则一豆一笾,是其异也。脯笾实也,不言豆实,亦醢可知】

有干肉,折俎二尹,缩祭半尹,在西塾【注:干肉,牲体之脯也,如今凉州鸟翅矣。折以为俎实,优尸也。尹,正也。虽其折之,必使正缩从也】

【张氏尔岐曰:二正体,缩陈俎上;又截正体之半,以备授祭】

尸出,执几,从席,从【注:祝入,亦告利成,入前尸,尸乃出几席。素几,苇席也。以几席从执事也】尸出门右,南面【注:俟设席也】席设于尊西北,东面。几在南。賔出,复位【注:将入临之位。士防礼,賔继兄弟北上门,东北面;西上门,西北面;东上面,方东面;北上】主人出,即位于门东少南。妇人出,即位于主人之北,皆西面,哭不止【注:妇人出者,重饯尸。疏:妇人有事自堂及房而已,今出寝门之外,故云重饯尸也】尸即席,坐。唯主人不哭。洗废爵,酌献尸。尸拜受,主人拜送,哭复位。

【敖氏继公曰:唯主人不哭,为将行礼也。然则亚献、三献之时,主妇、賔长亦不哭,特于此见之也。主人拜送,盖亦北面,如室中之仪】

【盛氏世佐曰:唯主人不哭,见其余哭自若也。将献者哭,止献主于敬,不欲以哭乱之】

荐脯醢,设俎于荐东,朐在南【注:胊脯及干肉之屈也,屈者在南,变于吉疏:曲礼云「以脯脩置者左朐右末」,是吉时屈者在左,今尸东面而云朐在南,则屈在右,末在左,故云变于吉也】尸左执爵,取脯擩醢祭之,佐食

译敖氏继公说:“明齐,大概是指醴酒。《郊特牲》篇说:‘缩酌用茅,是明酌。’又说:‘明水调和齐酒,是崇尚新鲜。’大概是用明水调和醴齐,所以称为明齐。祝官祝祷的时候,奠祭只用醴酒,不用酒。文中说‘溲酒’,似乎是衍文。”

盛氏世佐说:“溲酒与白酒相同。上文说:‘两瓮醴酒,酒在东边’,这是醴与酒同时陈设。明齐指醴,溲酒指酒,经文非常明白。先儒曲解其义,只是认为飨神用醴而不用酒罢了。然而酒用来酳尸,尸就是神的象征。祝官祝祷的时候,提到醴同时也提到酒,不也是合适的吗?”

哀痛地进献祫祭之事【注:开始虞祭称为祫事,是因为想使新死者的神主与先祖合祭,以与先祖合祭来安顿他】前往您的皇祖某甫【注:尔,即女;对于死去的人,告知他将前往皇祖那里,以此来安顿他。皇,是君的意思;某甫,是皇祖的字,就像说尼甫】享用【注:劝勉、强求他享用。敖氏继公说:参照祔祭的惯例,应当说‘尚飨’,大概是希望他享用这祭品吧】

第二次虞祭都和第一次一样,祝辞说“哀痛地进献虞祭之事”【注:如果在丁日安葬,那么在己日进行第二次虞祭,祝辞不同的地方只有一句话。张氏尔岐说:都和第一次一样,是说用日的祝辞都与初虞相同】

第三次虞祭和卒哭祭,其他情况改用刚日,也和以前一样,祝辞说“哀痛地进献成事”【注:应当祔祭于祖庙,为了让神在此之后安顿,虞祭改用刚日,刚日属阳,阳取其动。士在庚日进行第三次虞祭,卒哭祭的祝辞不同的地方,也只是一句话。‘他’指的是不及时安葬的情况,《曾子问》说:‘报葬的,报虞之后三个月才卒哭。’那么虞祭和卒哭之间的其他祭祀,也使用刚日。这些祭祀没有特定名称,称为‘他’,是假设而言,文字不在卒哭之上,是因为它非常规。令正者自相亚也。《檀弓》说:‘安葬当天中午进行虞祭,不忍心让死者一日离开。’这一天,用虞祭代替奠祭,卒哭称为成事。这一天,用吉祭代替丧祭,第二天祔祭于祖父。这样看来,虞祭是丧祭,卒哭是吉祭】

敖氏继公说:“三虞卒哭,是说第三次虞祭之后,就停止早晚的哭泣。‘他’是变更之辞,就像现在说的‘别’。不使用柔日,而另外使用刚日,所以称为‘他’。他用刚日,那么三虞卒哭就在再虞之后的第三天了。”

蕙田按语:敖氏将三虞与卒哭合为一个祭祀,是不对的。他解释“他”字的含义,比注疏的说法更优长。

又按语:以上记载祭祀日期及祝辞。

献酒完毕,尚未撤去祭品,于是饯行【注:卒哭之祭,已经三次献酒了。饯,是送行者的酒。《诗经》说:‘出宿于泲,饮饯于祢。’尸在早晨将开始祔祭于皇祖,所以饯送他。疏:虞祭和卒哭都在寝宫,祔祭则在宗庙,所以有饯送尸的礼仪】

张氏尔岐说:“卒哭祭的第二天,将祔祭于宗庙,所以卒哭祭毕,在寝门之外饯行。下面所记载的,就是其仪节。”

在宗庙门外右边,稍偏南的地方,放置两瓮酒。水尊在酒尊的西边,勺柄朝北【注:稍偏南,是因为将有事于北,〇酒即吉也。这里在西边,还崇尚丧礼。说水,是因为丧礼质朴无盖,不宜久陈】

张氏尔岐说:“宗庙门即寝门。”

洗在尊的东南,水在洗的东边,篚在西边【注:在门的左边,又稍偏南】馔食有笾、豆、脯、四脡【注:酒宜配脯】

盛氏世佐说:“虞祭,两豆菹醢;饯祭,则一豆一笾,这是不同之处。脯是笾中的实物,不说豆中的实物,也知道是醢了。”

有干肉,折俎二尹,缩祭半尹,在西塾【注:干肉,是牲体之脯,如今凉州鸟翅一样。折以为俎实,是优待尸。尹,是正。虽然折断了,必须使正缩从也】

张氏尔岐说:“两个正体,缩陈于俎上;又截正体之半,以备授祭。”

尸出来,拿着几,跟着席,跟着【注:祝官进入,也报告利成,进入尸前,尸才出来几席。素几,苇席。以几席跟随执事】尸出门右,南面【注:等待设席】席设在尊的西北,东面。几在南。宾客出来,回到原位【注:将进入临位。士丧礼,宾客跟随兄弟北上门,东北面;西上门,西北面;东上面,方东面;北上】主人出来,位于门东稍南。妇人出来,位于主人的北边,都西面,哭泣不止【注:妇人出来,是重视饯尸。疏:妇人有事只在堂及房而已,现在出寝门之外,所以说重视饯尸】尸就席,坐下。只有主人不哭。洗废爵,酌酒献给尸。尸拜受,主人拜送,哭泣回到原位。

敖氏继公说:“只有主人不哭,是因为将要行礼。那么亚献、三献的时候,主妇、宾客之长也不哭,只是在这里体现出来。主人拜送,大概也是北面,如同室中之仪。”

盛氏世佐说:“只有主人不哭,表明其余人哭泣如常。将要献酒的人哭,停止献酒以示尊敬,不想让哭泣扰乱礼仪。”

进献脯醢,设俎于荐东,朐在南【注:胊脯及干肉之屈也,屈者在南,变于吉。疏:《曲礼》云‘以脯脩置者左朐右末’,是吉时屈者在左,今尸东面而云朐在南,则屈在右,末在左,故云变于吉也】尸左手持爵,取脯蘸醢祭之,佐食

授哜【注:授干肉之祭】尸受振祭,哜反之,祭酒,卒爵,奠于南方【注:反之,反于佐食,佐食反之于俎,尸奠爵礼有终疏:爵不酢而奠之,是为礼有终】主人及兄弟踊,妇人亦如之。

译将干肉授予尸,尸接受并振动祭品,品尝后将其返还,接着祭酒,饮尽爵中的酒,将爵放置在南方。主人和兄弟跳跃,妇人也这样做。

【敖氏继公曰:亦如之者,亦及内兄弟之属,皆踊也】

主妇洗足,爵亚献,如主人仪,无从踊,如初。賔长洗繶,爵三献,如亚献,踊如初。佐食取俎实于篚。

【郝氏敬曰:无从,无笾豆,从荐也】

【盛氏世佐曰:饯尸之礼,主人既不以肝从献,则主妇之不以燔从,可知,不待言也。此云无从者,指笾而言。上经自反两笾▯栗设于防南,是也。以其继爵而进,亦得云从,并此而无之,礼尤杀也】

尸谡从者奉篚哭从之。祝前哭者皆从。及大门内踊如初【注:男女从尸,男由左,女由右。及至也,从尸不出大门者,由庙门外无事尸之礼也】尸出门,哭者止【注:以饯于外,大门犹庙门】賔出,主人送拜稽颡【注:送賔拜于大门外疏:从尸不出大门者有事尸,限送賔大门外自是常礼,但礼有终賔无答拜之礼也】主妇亦拜賔【注:女賔也,不言出,不言送拜之于闱门之内,闱门如今东西掖门】丈夫説绖带于庙门外【注:既卒哭当变麻,受之以葛也。夕日则服葛者为祔期。疏防服注云:大夫以上虞而受服,士卒哭而受服,约此文而言也。今日为卒哭祭,明旦为祔,前日之夕为祔祭之期,变麻服葛是因祔期即变之,使賔知变节故也。张氏尔岐曰:是日之夕主人因告賔祔期则服葛带也】

入彻主人不与【注入彻者兄弟大功以下,言主人不与,则知丈夫妇人在其中】妇人説首绖,不説带【注:不説带,齐斩妇人带不説也。妇人少变而重带,带下体之上也。大功、小功者葛带时亦不説者,未可以轻文变于主妇之质。至祔葛带以即位。《檀弓》曰:妇人不葛带。疏:大功以下夕时未变麻服葛者,以其与主妇同在庙门外,主妇不变,大功以下亦不变。夕后入室可以变,故至祔旦以葛带即位也。张氏尔岐曰:《檀弓》所言亦谓妇人服齐斩者,大功以下,是日虽不説麻,明日祔祭则葛带以即位矣】

  蕙田案以上记卒哭饯尸之礼

无尸则不饯,犹出几席,设如初,拾踊三【注:以饯尸者,本为送神也,丈夫妇人亦从几席而出疏:虽无尸,送神不异,故云如初】哭止,告事毕,賔出。

  蕙田案以上记无尸不饯之礼

死三日而殡,三月而葬,遂卒哭【注:谓士也。杂记曰:大夫三月而葬,五月而卒哭;诸侯五月而葬,七月而卒哭。此记更从死起,异人之间,其义或殊。】疏:士三日殡,三月葬,皆通死日、死月数,是以士之卒哭在三月内。大夫以上殡葬除死日、死月数,大夫三月葬除死月,则通四月,又有五虞,则卒哭在五月。诸侯以上可知。【注:异人谓记者不一人,故言有更端】将旦而祔,则荐【注:荐谓卒哭之祭。张氏尔岐曰:旦谓明旦之旦】

卒辞曰:哀子某,来日某隮祔尔于尔皇祖某甫,尚飨【注:卒辞,卒哭之祝辞。隮,升也。尚,庶几也。不称馔,明主为告祔也。疏:迎尸之前,祝释孝子辞云尔】女子曰:皇祖妣某氏【注:女孙祔于祖母。疏:此女子谓女未嫁而死,或出而归,或未庙见而死,归葬女氏之家,既葬祔于祖母也】妇曰:孙妇于皇祖姑某氏【注:不言尔,曰孙妇差疏也】其他辞一也【注:来日某隮祔,尚飨】飨辞曰:哀子某圭为而哀荐之飨【注:飨辞,劝强尸之辞也。圭,絜也。诗曰:吉圭为饎。凡吉祭飨尸曰孝子。疏:祔及练祥吉祭,其辞亦用此,但改哀为孝耳】

蕙田案:以上记卒哭告祔之辞及飨辞。

明日以其班祔【注:卒哭之明日也,班次也。防服小记曰:祔必以其昭穆,亡则中一以上。凡祔已复于寝,如既祫主反其庙,练而后迁庙。疏:祔祭与练祭,祭在庙,祭讫主反于寝。其大祥与禫祭,其主自然在寝祭之案下。文禫月逢四时吉祭之月,即得在庙祭,但未配而已】沐浴、栉、搔、翦【注:弥自饰也】用专肤为折俎,取诸脰膉【注:专犹厚也。折俎谓主妇以下俎也,体尽人多折骨以为之。今以脰膉贬于纯吉,今文字为折俎而説以为肵俎,亦甚诬矣】

【张氏尔岐曰:吉祭折俎用体骨,此用肤,为不同】

其他如馈食【注

译敖氏继公说:“‘亦如之’的意思是,也涉及到内兄弟等亲属,都进行踊跳。”

主妇洗脚,用爵酒进行亚献,礼仪如同主人,没有随从的踊跳,像最初一样。宾客中的长者洗爵,进行三献,礼仪如同亚献,踊跳像最初一样。佐食从篚中取出俎上的祭品。

郝氏敬说:“无从,是指没有笾豆,跟随荐献。”

盛氏世佐说:“饯送尸的礼仪,主人既然不用肝来随从献祭,那么主妇不用燔肉来随从,这是显而易见的,不必多说。这里说的‘无从’,是指笾而言。上文说从反两笾、栗设置在房南,就是这样。因为它们跟随爵酒而进献,也可以称为‘从’,这里连它们也没有,礼仪更加简略。”

尸起身,随从的人捧着篚哭着跟随。祝官在前面,哭的人也都跟随。到达大门内,踊跳像最初一样。【注:男女跟随尸,男子走左边,女子走右边。“及”是到达的意思。跟随尸不走出大门,是因为庙门外没有侍奉尸的礼仪。】尸走出门,哭的人停止。【注:因为在外面饯送,大门就是庙门。】宾客退出,主人送行,拜礼并叩头至地。【注:送宾客在大门外拜礼。疏议:跟随尸不走出大门是因为有事侍奉尸,限定送宾客到大门外这是常礼,只是礼仪有终结,宾客没有答拜的礼仪。】主妇也向宾客拜礼。【注:女宾客。不说“出”,也不说“送拜”,是在闱门之内,闱门就像现在的东西掖门。】男子在庙门外解下绖带。【注:已经卒哭应当改变麻服,接受葛服。傍晚则穿葛服是为了祔祭的期限。疏议《服注》说:大夫以上虞祭后接受新服,士卒哭后接受新服,是约略根据此文而言的。今天举行卒哭祭,明天举行祔祭,前天的傍晚是祔祭的期限,改变麻服穿葛服是因为祔祭的期限到了就改变,让宾客知道礼仪节次的变化。张氏尔岐说:这天的傍晚主人因为告知宾客祔祭的期限,所以穿葛服系葛带。】

进入庙内撤除祭品,主人不参与。【注:进入庙内撤除祭品的是兄弟大功以下亲属,说主人不参与,就知道丈夫和妇人在其中。】妇人解下首绖,不解下带。【注:不解下带,齐衰、斩衰的妇人带不解下。妇人稍微改变而重视带,带系在下体之上。大功、小功的葛带当时也不解下,是因为不能因为轻薄的文饰而改变主妇的质朴。等到祔祭时系葛带以就位。《檀弓》说:妇人不系葛带。疏议:大功以下傍晚时没有改变麻服穿葛服,是因为他们与主妇同在庙门外,主妇不变,大功以下也不变。傍晚后入室可以改变,所以到祔祭早晨系葛带就位。张氏尔岐说:《檀弓》所说的也是指妇人服齐衰、斩衰的,大功以下,这天虽然不解下麻,明天祔祭则系葛带就位。】

蕙田案:以上记载卒哭饯送尸的礼仪。

没有尸就不饯送,仍然拿出几席,设置像最初一样,拾踊三次。【注:因为饯送尸,本来是为了送神,丈夫妇人也都跟随几席而出。疏议:虽然没有尸,送神没有不同,所以说像最初一样。】哭的人停止,宣告事情完毕,宾客退出。

蕙田案:以上记载没有尸不饯送的礼仪。

死后三天殡殓,三个月下葬,于是举行卒哭祭。【注:这是指士。《杂记》说:大夫三个月下葬,五个月卒哭;诸侯五个月下葬,七个月卒哭。这篇记载又从死亡开始算起,不同的人之间,其意义或许不同。】疏议:士三天殡殓,三个月下葬,都包括死亡当天、死亡当月计算,所以士的卒哭在三个月内。大夫以上殡葬除去死亡当天、死亡当月计算,大夫三个月下葬除去死亡当月,则通算四个月,又有五次虞祭,所以卒哭在五个月。诸侯以上可知。【注:异人是指记录者不止一人,所以说有更端。】天将亮时举行祔祭,就进献祭品。【注:荐是指卒哭的祭品。张氏尔岐说:旦是指明早的旦。】

卒哭的祝辞说:“哀子某某,明天将祔祭你于你的皇祖某某甫,希望享用。”【注:卒辞,是卒哭的祝辞。隮,是升的意思。尚,是庶几的意思。不称馔,明确主要是为了告知祔祭。疏议:迎尸之前,祝官解释孝子的辞说。】女子说:“皇祖妣某某氏。”【注:女孙祔于祖母。疏议:这里的女子是指未婚而死的女子,或出嫁后回娘家,或未庙见而死,归葬女家,死后祔于祖母。】妇人说:“孙妇于皇祖姑某某氏。”【注:不说“尔”,说“孙妇”是因为关系稍疏远。】其他辞语都一样。【注:明天将祔祭,希望享用。】飨辞说:“哀子某某用洁净的祭品为你哀悼进献,请享用。”【注:飨辞,是劝强尸的辞语。圭,是洁净的意思。《诗》说:吉圭为饎。凡是吉祭飨尸称孝子。疏议:祔祭及练祭、祥祭吉祭,其辞语也用这个,只是把“哀”改为“孝”罢了。】

蕙田案:以上记载卒哭告知祔祭的辞语及飨辞。

第二天按照班次举行祔祭。【注:卒哭的第二天。班次是指昭穆次序。《丧服小记》说:祔祭必须按照昭穆次序,没有则中一以上。凡是祔祭后神主回到寝宫,如同既祫后神主返回其庙,练祭后迁庙。疏议:祔祭与练祭,祭在庙,祭毕神主返回寝宫。其大祥与禫祭,其神主自然在寝宫祭案下。文禫月逢四时吉祭之月,即得在庙祭,但未配而已。】沐浴、梳头、搔痒、剪发。【注:更加自我修饰。】用厚皮作为折俎,取自颈背。【注:专是厚的意思。折俎是指主妇以下的俎,体尽人多折骨以为之。现在用颈背贬于纯吉,现在文字为折俎而解释说为肵俎,也很诬蔑。】

张氏尔岐说:吉祭折俎用体骨,这里用皮,是不同的。

其他如同馈食祭。【注

:如特牲馈食之事,或云以左胖虞,右胖祔。今此如馈食,则尸俎、肵俎皆有肩臂,岂复用虞臂乎?其不然明矣。疏:虞不致爵,夫妇无俎。此上文有俎,则夫妇致爵矣。以祔时变麻服葛,其辞称孝,夫妇致爵与特牲同。注:或云以下,郑君以经文破当时左胖虞、右胖祔之説也】

译如同特牲馈食之礼,有人曾说左半体用于虞祭,右半体用于祔祭。如今此礼如同馈食之礼,那么尸俎、肵俎都有肩和臂,难道还要再用虞祭的臂吗?这显然不是这样。疏:虞祭不致爵,夫妇没有俎。这里上文有俎,那么夫妇就致爵了。因为祔祭时变麻服为葛服,其祝辞称孝,夫妇致爵与特牲之礼相同。注:从“或云”以下,是郑玄用经文来驳斥当时左半体虞祭、右半体祔祭的说法。

【敖氏继公曰:其他谓陈设之位,与事神、事尸之仪,及执事者也】

用嗣尸【注:虞祔尚质,未暇筮尸疏:用嗣尸者,从虞以至祔祭,惟用一尸而已】

钦定义疏:「自虞至祔,惟用一尸,不易尸者,固以防中不暇筮尸,亦以数日之间,欲令神之冯依有定,不可倐彼而倐此也。或曰:孙于祖为嗣,用嗣尸者,即以虞尸为皇祖之尸,而新祔之孙不另设尸也。」

曰:孝子某,孝显相,夙兴夜处,小心畏忌,不惰其身,不寜【注:称孝者吉祭】用尹祭【注:尹祭脯也,大夫士祭无云脯者,今不言牲号而云尹祭,亦记者误矣】嘉荐普淖,普荐溲酒【注:普荐铏羮,不称牲,记其异者】适尔皇祖某甫,以隮祔尔孙某甫,尚飨【注:欲其祔合,两告之。曽子问曰:天子崩,国君薨,则祝取羣庙之主而藏诸祖庙,礼也。卒哭成事,而后主各反其庙。然则士之皇祖于卒哭,亦反其庙,无主则反庙之礼未闻,以其币告之乎】

【张氏尔岐曰:上句告死者,下句谓皇祖】

  蕙田案以上记祔祭之礼

期而小祥【注:小祥,祭名。祥,吉也。《檀弓》曰:归祥肉】曰:荐此常事【注:祝辞之异者,言常者,期而祭礼也】

  【张氏尔岐曰此谓练祭】

又期而大祥曰荐此祥事【注:又复也疏:谓二十五月大祥祭】

【敖氏继公曰:凶事至是尽除,故曰大祥。而其辞曰:祥事,言大者对小之称】

中月而禫【注:中,犹间也。禫,祭名也。与大祥间一月。自防至中凡二十七月。禫之言澹澹然平安意也】是月也,吉祭犹未配【注:是月,是禫月也。当四时之祭月,则祭犹未以某妃配某氏。哀未防也。少牢馈食礼祝祝曰:孝孙某,敢用柔毛刚鬛,嘉荐普淖,用荐歳事于皇祖伯某,以某妃配某氏,尚飨。疏:谓是禫月得禫祭仍在寝。此月当四时吉祭之月,则于庙行四时之祭于羣庙,而犹未得以某妃配敖氏。继公曰:禫之月即安祭,所以安神。至是方云吉祭,则于祔云。其他如馈食者,亦大约言之耳。犹未配。孝子之母虽先其父而卒者,此时犹未以之配祭也。盖此祭主于安其父之神灵,故不及其母】盛氏世佐曰:别云是月,则禫祭与吉祭同月而异日,明矣。吉祭谓以吉礼祀今亡者于庙也。前此者,虞不致爵,小祥不旅酬,大祥无无筭爵,皆未吉也。至此纯以吉礼行之,故曰吉祭。一月而两祭者,禫尚在寝,吉祭则以其新迁于庙而为是祭,以妥其神也。配谓以其妃之先卒者合食也。妇人无庙,其妃之先卒者乡祔于皇祖姑,今其夫迁庙之后乃合食焉,是则所谓配也。未配则祭考而已,不及妣也。未配之义有二,一则以其在二十七月之内,未忍纯以鬼神之道事之;一则防三年不祭,是时羣庙之祭犹未举,固不得而独私其母也。盖此祭为新迁庙者,不为旧在庙者。至于羣庙之祭,则必待三年防毕二十八月而后行之也。疏以此祭为祭羣庙非

蕙田案:以上记大祥、小祥、禫祭、吉祭。

  右仪礼士虞礼

  附方氏苞仪礼丧服或问

防服不及髙祖何也?与曽祖同也。何以知其同?无可杀也。何以知其非无服也?未有旁服,以是属而反遗于正体者也。服之有差,所以责其诚。以义则髙曽等重,而恩亦未见其有差也。后世易曾祖为五月,髙祖三月,而例以小功缌麻之月数,未达于先王称情以立文之义也。

父在,为母齐衰期,何也?所以达父之情而便其事也。期之外,父居复寝,乐作矣,而子累然哭泣于其旁,是使父不自克也。若父之防,则母与子同戚忧,故不虑其相感动也。古者大夫有出疆之政,则祭必摄;期之外,祭当摄而废焉,是使父不得伸敬于祖父也。然则父殁为母三年,何以不虑祭之废?子以哀而不得伸敬于祖父,情也。以子之哀而使父不得伸敬于祖父,是伤父之志也。然则后世加以三年,易以斩衰,而众安焉,何也?古之为防也,责其实;后世之为防也,侈其文。古者服有厌降,而居处饮食一如其常期,是文虽屈而不害其实之伸也。若实之亡,而徒以三年为隆,是相率

译敖氏继公说:“其他”指的是陈设的位置,以及侍奉神灵、侍奉尸主的礼仪,还有执事的人。

使用嗣子担任尸主【注:虞祭和祔祭崇尚质朴,来不及占卜选尸。疏:使用嗣尸,是因为从虞祭到祔祭,只用一个尸主而已】。

钦定《义疏》说:“从虞祭到祔祭,只用一个尸主,不更换尸主,固然因为中间来不及占卜选尸,也是因为在这几天之间,想要让神灵依附的对象确定,不能忽然在这里忽然在那里。有人说:孙子对于祖父是嗣子,使用嗣尸,就是把虞祭的尸主当作皇祖的尸主,而新祔的孙子不另外设立尸主。”

祝官说:“孝子某某,孝显相,早起晚睡,小心敬畏,不怠慢自身,不让自己安宁【注:称孝子,说明是吉祭】,用尹祭【注:尹祭指脯肉,大夫和士的祭祀不说脯,现在不说牲口的名号而说尹祭,也是记录者的错误】,美好的祭品普遍洁净,普遍进献铏羹【注:普荐指铏羹,不称牲口,记录其特殊之处】,来到您的皇祖某某甫面前,以此祔合您的孙子某某甫,请享用【注:想要祔合,所以两方都告知。《曾子问》说:天子去世,国君去世,那么祝官取群庙的主牌藏在祖庙,这是礼制。卒哭礼成之后,主牌各自返回自己的庙。那么士的皇祖在卒哭时,也返回自己的庙,没有主牌则返回庙的礼仪未曾听说,是用币帛告知吗】。

张氏尔岐说:上句是告知死者,下句是指皇祖。

蕙田按:以上记载祔祭的礼仪。

一年之后举行小祥祭【注:小祥,祭名。祥,吉祥。《檀弓》说:归祥肉】。祝官说:“进献这常规的祭事”【注:祝辞的不同之处,说常规,是因为一年后祭礼也常规了】。

张氏尔岐说:这是指练祭。

又过了一年举行大祥祭,祝官说:“进献这祥祭之事”【注:又,再。疏:指第二十五个月的大祥祭】。

敖氏继公说:凶事到这里全部除去,所以叫大祥。而祝辞说:祥事,是说大相对于小而言。

中间一个月举行禫祭【注:中,意思是间。禫,祭名。与大祥间隔一个月。从开始守丧到中间一共二十七月。禫的意思是澹澹然平安的样子】。这个月,吉祭还没有配享【注:这个月,是禫月。当四时祭的月份,那么祭祀还没有用某妃配某氏。因为哀痛尚未止息。《少牢馈食礼》祝官祝说:孝孙某某,敢用柔毛刚鬛,嘉荐普淖,用荐岁事于皇祖伯某,以某妃配某氏,尚飨。疏:谓是禫月得禫祭仍在寝。此月当四时吉祭之月,则于庙行四时之祭于群庙,而犹未得以某妃配敖氏。继公说:禫之月即安祭,所以安神。至是方云吉祭,则于祔云。其他如馈食者,亦大约言之耳。犹未配。孝子之母虽先其父而卒者,此时犹未以之配祭也。盖此祭主于安其父之神灵,故不及其母】。盛氏世佐说:另外说这个月,那么禫祭与吉祭同月而异日,就明白了。吉祭是指用吉礼在庙里祭祀今亡者。在此之前,虞祭不致爵,小祥不旅酬,大祥无无筭爵,都还未吉。到这里完全用吉礼举行,所以叫吉祭。一个月而两次祭祀,是因为禫祭还在寝,吉祭则因为其新迁于庙而举行此祭,以安其神。配是指以其妃之先卒者合食。妇人无庙,其妃之先卒者先前祔于皇祖姑,现在其夫迁庙之后才合食,这就是所谓的配。未配则只祭考,不及妣。未配的意义有二,一则因为其在二十七月之内,不忍心完全用鬼神之道对待;一则防止三年不祭,这时群庙之祭还未举行,固然不能独自私祭其母。盖此祭为新迁庙者,不为旧在庙者。至于群庙之祭,则必待三年丧毕二十八月而后行之也。疏以此祭为祭群庙,非。

蕙田按:以上记载大祥、小祥、禫祭、吉祭。

右《仪礼·士虞礼》

附方氏苞《仪礼丧服或问》

丧服不及高祖为什么呢?与曾祖相同。怎么知道相同?因为没有可以减杀的理由。怎么知道不是无服?没有旁系服制,以此属而反遗于正体者。服制的有差别,所以责其诚。以义则高曾等重,而恩亦未见其有差也。后世把曾祖改为五月,高祖三月,而例以小功缌麻之月数,未达于先王称情以立文之义也。

父亲在世,为母亲服齐衰期,为什么呢?所以达父之情而便其事也。期之外,父居复寝,乐作矣,而子累然哭泣于其旁,是使父不自克也。若父之丧,则母与子同戚忧,故不虑其相感动也。古者大夫有出疆之政,则祭必摄;期之外,祭当摄而废焉,是使父不得伸敬于祖父也。然则父殁为母三年,何以不虑祭之废?子以哀而不得伸敬于祖父,情也。以子之哀而使父不得伸敬于祖父,是伤父之志也。然则后世加以三年,易以斩衰,而众安焉,何也?古之为丧也,责其实;后世之为丧也,侈其文。古者服有厌降,而居处饮食一如其常期,是文虽屈而不害其实之伸也。若实之亡,而徒以三年为隆,是相率

而为伪也。父母何别焉?又况斩、齐、苴、削、象于外以为文者乎?

译却是在做虚假的伪装。父母之间还有什么区别呢?更何况那些用斩衰、齐衰、苴绖、削杖、象笏等外在形式来作为礼制文饰的做法呢?

父殁,为母齐衰三年,何也?不贰斩者,原母之情,而不敢并于父也。加以再期,原子之情,而着其本不异于父也。杖之削也,绖之右本也,取诸天地隂阳以为象焉耳,非谓恩义之有重轻也。记曰:“三年之防,如斩;期之防,如剡。”不曰“斩衰之防如斩,齐衰之防如剡”也。然则父在为母期,所以达父之情,而非子之情有所杀,便父之事,而于子之事无所变也,决矣。

慈母如母何也?妇人同室,志常不相得,能使视他人之子如已子乎?因其无子无母者而命之,然后身以有所托而安,情以无所分而笃。又申之以母服,盖重其义以生恩也。又縁其恩以起义也。

妇为舅姑齐衰期,何也?称情以立文,其情适至是而止也。妇之痛其舅姑,信及子之半,可以称妇顺矣。其义之重,比于孙之防其祖,不可谓非隆矣。虞杖不入于室,祔杖不升于堂,谓可以舍杖而仍焉,是作伪于其亲也。妇为舅姑,后世易以斩衰三年,将责以诚乎?抑任其伪乎?此以知礼,非圣人不能作也。

妾为君之党服,得与女君同。妾为女君,君之长子三年,何也?妇人之性,惟猜妒为难化也。故以礼明彰其义,而潜移易焉。一人有子,三人缓带,所以同其喜服。为女君,君之长子三年,所以同其忧。如此则女教明,家和理,而下型于兄弟矣。妇为舅姑期,其情适至是而止。妾为女君,君之长子三年,将责以诚乎?责以诚也。舅姑以考终,常也。长子死,家之大变也。先祖之正体摧,君及女君痛如斩,而不与同其忧,非事人之道也。其曰女君,君之长子,何也?无适,虽庶长不敢杀也。继母嫁,从为之服期,何也?此以权制,使背死而弃孤者无所逃其罪也。夫无大功之亲,相养以生,守死义也,而孤则无与立矣。嫁而以从于死者,犹有説焉,故母子之恩不可絶也。古者同财相养,何以不及小功之兄弟?圣人不以众人之所难者望人,盖专其责于所亲也。因母嫁而从者无文,何也?其服同也。何以知其同?无可加也。

继父同居者,服期,何也?所以存孤,而使人不独子其子也。▯之防,其故雄者,常防其子,而卒莫能容,非其族也。能卵而翼之,有父道焉,故正其名,重报,以教民厚也。不同居而齐衰三月者,犹仍其父之名,亦此义焉尔。古者大宗收族,而礼文复具,此何也?人事或有所穷也【如单微转徙之类】

为妻齐衰期,何也?古之为夫妇者,严于始而厚于终,故三月而后反。马微不当于舅姑,而遂出焉。其能成妇顺,则父母得其养,兄弟姑姊妹得其亲,三党得其和,子姓得其式。夫苟亡常,以死责之,其担负至死而后弛,故于其防服以期而非过也。然则一同于母乎?妻则期之外,寝可复,乐可作矣。母则居处饮食犹三年也【汉戴徳防服变除:天子诸侯庶昆弟,大夫庶子为其母哭泣饮食居处思慕犹三年也】何以知其然也?诸侯絶期而公族有死罪,素服居外,不举不听乐,如其伦之丧,况所生之痛如斩者乎?大夫之适子何以不降其妻也?舅姑为之大功,则去期近矣。祭之宜摄而废也,仅矣。

出妻之子,为母与父在为母同,何也?父之匹敌,身之所自出也。虽去父之室,服不可降于期,然自是而终矣。其无别于父之存殁何也?为父后者无服,则祭可摄矣。义既絶于父,虽达子之哀,而不虑其相感动也。其为外祖父母无服,何也?从服也。母出则无所从矣,转而服继母之党矣。别记曰:妾从女君而出,则不为女君之子服。用此见妇而不妇,不惟自絶于舅姑,且絶其子于已之父母;不惟自逺其子,且絶其子于娣侄。虽终于父母之室,而终身怍焉。所以重惩妇行之放佚,而使不敢犯也。

大夫之庶子,公之昆弟,何以降也?为为尸也。卿大夫将为尸于公,未受宿,有齐衰内丧,则废,是以降而大功也。古者尸必以孙,无亲者,然后以其属。传曰:「公子厌于先君之余,尊信乎?非也。」公妾、大夫之妾,为其子与父母皆不降,则服之降,非以尊厌审矣。妾得伸,以不与于祭焉尔。

译父亲去世,为母亲服齐衰三年,为什么呢?不实行两次斩衰,是推原母亲的情感,而不敢将母亲与父亲并列。再加上再期之丧,是推原儿子的情感,而彰显其根本并不异于父亲。杖的削制,绖带的右本,是取法天地阴阳作为象征罢了,并非说恩义有轻重之分。《礼记》说:“三年之丧的绖带,像斩断一样;期年之丧的绖带,像削尖一样。”并没有说“斩衰的绖带像斩断,齐衰的绖带像削尖”。那么,父亲在世时为母亲服期年之丧,是为了通达父亲的情感,而不是儿子的情感有所减杀;是为了顺从父亲的事,而在儿子的事上没有改变,这是确定的。

慈母如同母亲,为什么呢?妇人同处一室,心意常常不相投合,能使她看待别人的儿子如同自己的儿子吗?因为那些没有儿子、没有母亲的人而任命她,然后身体有所依托而安心,情感没有分散而专一。又用母亲的丧服来申明,大概是重视其义理以产生恩情。又凭借这恩情来确立义理。

媳妇为公婆服齐衰期年,为什么呢?根据情感来制定礼文,那情感恰好达到这个程度就停止了。媳妇哀痛她的公婆,确实及得上儿子的一半,可以称为媳妇的顺从了。那义理之重,比起孙子为祖父服丧,不能说不是隆重了。虞祭时的杖不拿进室内,祔祭时的杖不登上厅堂,是说可以舍弃杖而仍然那样,这是在亲人面前作假了。媳妇为公婆服丧,后世改为斩衰三年,是要责备她真诚呢?还是放任她虚伪呢?由此可知,礼,不是圣人不能制定的。

妾为丈夫的亲属服丧,可以与女君相同。妾为女君、丈夫的长子服三年之丧,为什么呢?妇人的本性,只有猜忌嫉妒难以教化。所以用礼来明确彰显其义理,从而潜移默化地改变她们。一个人有儿子,三个人都松缓衣带,以此来共同表达喜悦之情。为女君、丈夫的长子服三年之丧,以此来共同表达哀忧。这样女教就明确了,家庭和睦有条理,而下层百姓也效法兄弟之道了。媳妇为公婆服期年,那情感恰好达到这个程度就停止。妾为女君、丈夫的长子服三年,是要责备她真诚呢?是要责备她真诚。公婆善终,是常事。长子去世,是家庭的大变故。先祖的正体受到摧折,丈夫和女君痛如斩衰,如果不与他们共同哀忧,就不是侍奉他人的道理了。那说女君、丈夫的长子,为什么呢?如果没有嫡子,即使是庶出的长子也不敢减杀丧服。继母改嫁,跟随她的人为她服期年之丧,为什么呢?这是用权变来制约,使背弃死者而抛弃孤儿的人无处逃避罪责。丈夫没有大功之亲,相互抚养以生存,守死是义理,而孤儿则没有人依靠了。改嫁而跟随死者的人,还有说法,所以母子的恩情不可断绝。古代同财共居相互抚养,为什么不及小功之亲的兄弟?圣人不以众人难以做到的事期望于人,大概是专门把责任归于亲近的人。因为母亲改嫁而跟随的人没有明文规定,为什么呢?他们的丧服相同。怎么知道他们相同?没有可以加重的理由。

继父同居的,服期年之丧,为什么呢?是为了存养孤儿,而使人不独自只抚养自己的儿子。〇的绖带,其故雄者,常保护其子,而最终不能容纳,不是同族的人。能孵化并翼护它,有父亲之道,所以正定其名分,重视报答,以教导百姓厚道。不同居而服齐衰三月的,仍然沿用父亲的名分,也是这个义理。古代大宗收聚族人,而礼文完备,这是为什么呢?人事有时有所穷尽【如单弱微贱辗转迁徙之类】。

为妻子服齐衰期年,为什么呢?古代做夫妇的,开始时严格而结束时厚道,所以三个月后才返回。马稍微不符合公婆的心意,就休弃了。如果能成就媳妇的顺从,那么父母得到供养,兄弟姑姊妹得到亲近,三党得到和睦,子孙得到法式。丈夫如果无常情,用死来要求他,他的负担直到死才松弛,所以在他的丧服上服期年而不是过度。那么这与母亲相同吗?妻子则期年之后,寝室可以恢复,音乐可以奏响了。母亲则居处饮食仍然像三年一样【汉代戴德《丧服变除》:天子诸侯庶昆弟,大夫庶子为其母哭泣饮食居处思慕犹三年也】。怎么知道是这样呢?诸侯断绝期年之丧而公族有死罪,穿素服住在外面,不举乐不听乐,如同同伦的丧事,何况所生之痛如斩衰的呢?大夫的嫡子为什么不降等妻子的丧服呢?公婆为她服大功,那就离期年近了。祭祀适宜代理而废除,仅仅如此。

被休弃的妻子之子,为母亲服丧与父亲在世时为母亲服丧相同,为什么呢?父亲的对等者,是身体所从出的地方。虽然离开了父亲的室家,丧服不可减杀于期年,然而从此就终结了。那与父亲在世去世没有区别,为什么呢?为父亲后者无服,那么祭祀可以代理了。义理既然与父亲断绝,虽然通达儿子的哀痛,而不考虑其相互感动。其为外祖父母无服,为什么呢?是从服。母亲被休弃则无所从了,转而服继母的亲属了。别记说:妾跟随女君被休弃,就不为女君之子服丧。用这个可以看出,妇人而不像妇人,不仅自己断绝于公婆,而且断绝其子于自己的父母;不仅疏远其子,而且断绝其子于娣侄。虽然最终在父母的室家,而终身惭愧。所以重惩妇行的放荡,而使不敢触犯。

大夫的庶子,公的兄弟,为什么降等呢?是为了做尸。卿大夫将要在公家做尸,未接受宿祭,有齐衰内的丧事,就废止,所以降等为大功。古代尸必定用孙子,没有亲近的人,然后用其属。传曰:“公子厌于先君之余,是尊贵信服吗?不是。”公妾、大夫的妾,为其子与父母都不降等,那么丧服的降等,不是因为尊贵而压抑,审察可知。妾得以伸展,是因为不参与祭祀罢了。

大夫之庶子为适昆弟,不降,父之所不降,则祭与尸皆无事焉尔。

译大夫的庶子对于嫡亲兄弟,不降低祭祀规格;父亲所不降低祭祀规格的,那么在祭祀时,主祭者与受祭的尸都没有事做。

父在,为母期,而世母、叔母亦期;母为众子期,而夫之昆弟之子亦期。何也?恩之所难属也。故重其义以维之。幼失父母,舍是无依也;嫠而独,舍是无归也。故非其母也,而母之所以责母之义也;非其子也,而子之所以责子之义也【记曰:叔母、世母疏衰,踊不絶地;又曰:叔母、世母故主宗子,食肉饮酒。故知责以义为多】

古之详于殇服何也?先王之制丧礼,一以哀死,一以卫生也。悲哀志懑,气盛故▯而踊,之所以动体安心下气也。水浆糜粥,量而后纳,恐其有所滞壅也。哭泣奠告,所以致其思慕也。盖必备其礼,达其情,而后哀可节焉。人之爱其子也,于所亲为甚。服可除,其情不可抑而絶也。故子妇之愚惷者,乃过时哭泣以伤长老;其敬顺者,或摄隘以伤其生。用此知古之道,所以达人情之实而不可易也。

适孙为祖父母三年而报以期,何也?三年者,代其父也。原父之心,致痛于尊者之惸独,无终极也,故累而相承,虽髙曽无杀焉。适子之服,既三年矣。原子之心,见父母之致哀于卑者,惟恐其或过也,故适孙以期断。此先王所以达人情,权礼义而不可损益也【曰:适孙而不曰祖,为适孙故,知祖母同】

夫承髙曽之重,则妻何服?凡祭必夫妇亲之。父卒为祖父后者斩,则妻从服如舅姑可知也。髙曽视此矣。然则母在宜何服?原祖之情,不忍以孙之亡而逺其妇;縁妇之义,不敢以夫之亡而逺其祖,则服如舅姑可也。然则妇姑同服可乎?义之重均,则髙曽之服同齐衰三月;恩之轻均,则从祖父母、诸父、昆弟同小功。安在妇姑不可以同服也?

为人后者,为所后者之祖父母,妻妻之父母,昆弟,昆弟之子,若子,父举正统,而母党则详焉?何也?正统有重服嫌,或同于庶子,母党有徒从嫌,或同于前母之子,故着之也。母之党,然则父之党无降杀,可知矣。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昆弟,姊妹,适人者之外服不见经?何也?以亲兄弟之子而相后,则三者之外服皆同也。以是知古之立后,亲者尽,然后取于疏,所以则天经而定民志也。

庶子之子为父之母服,不见经,何也?大夫之庶子,父在为母大功,父殁遂,则其子从服而每降焉,可知也。不嫌于以之配祖,而卑其祖与庶子;父殁为母三年,不嫌于以之配父,而卑其父也。先王制礼,恩与义并行而不相悖。别记曰:「有从轻而重,公子之妻为其皇姑,则君夫人在,既以正其姑之名,而服以妇之服矣。」庶子得服母之党,庶子之子乃不得从父而服父之母乎?然则妾母不世祭【谷梁传」:「于子祭,于孙止】何也?彼据适子而言之也。庶子不祭祢,故縁父之恩与兄弟之义,而使其母得祔食焉。易世以后,则庶子之子自立祢庙,以飨其亲,而上及于祖妣矣。是以于适孙则止也。周祀姜嫄,盖斯礼之下达旧矣。

女子适人而无主者,不为父母斩,何也?父母之于女,服可加者,仁之通;女之于父母,服不可加者,义之限也。服过于期,则疑于去夫之室矣。然则侄与兄弟之期,何以报也?期其本服也,小功皆在他邦,加一等,况适人而无主后者于其兄弟乎?故加期以报,而无所嫌焉耳。

适孙妇服不见经,何也?文脱也。庶孙妇缌,则小功可知矣。或曰:适妇在,则孙妇不得为适,非礼意也。凡祭,必夫妇亲之。孙为祖后,其妇从焉。适妇嫠,不得主祭,凖以有适子无适孙之义,则失之矣。

诸侯之大夫以时接见乎天子,则为天子服。世子誓于天子而不为天子服,何也?古者继世以象贤,故君薨,子承嗣,三年之丧毕,类见于天子,天子锡之命,而后其位定【未类见,视天子之元士,以君其国】今父在,承嗣与定位不可知,故其服不可得而制也。古者诸侯觐于天子,既事,肉▯请刑,世子不为天子服,皆所以使自戒惧而不忘其事守也。然则无变乎防之通礼?父有服,宫中子不与于乐,则既为之变矣。

国君絶期而为适子之长殇,中殇,大功,何也?痛先祖正体之摧也。用此见父为长子三

译父亲在世时,为母亲服一年之丧,而伯母、叔母也服一年之丧;母亲为众子服一年之丧,而丈夫的兄弟之子也服一年之丧。为什么呢?这是因为恩情难以归属。所以加重其义理来维系它。幼年失去父母,除了这些人就没有依靠了;寡妇独处,除了这些人就没有归宿了。所以虽然不是他们的母亲,却用母亲的责任来要求母亲之义;虽然不是他们的儿子,却用儿子的责任来要求儿子之义【《礼记》说:伯母、叔母服疏衰,跳跃时脚不离开地面;又说:伯母、叔母如果是宗子家的主妇,可以吃肉喝酒。由此可知,用义理来要求的情况较多】

古代对未成年而死者的丧服规定为什么这么详细呢?先王制定丧礼,一是为了哀悼死者,二是为了保养生者。悲哀愤怒,气盛所以捶胸顿足,这是为了使身体活动、安定心神、降下怒气。水浆米粥,计量后摄入,是担心有所停滞堵塞。哭泣祭奠祷告,是为了表达思念仰慕之情。大概必须完备其礼仪,通达其情感,然后悲哀才能节制。人爱自己的子女,对亲近者尤为深厚。丧服可以脱去,但情感不能压抑断绝。所以子女中愚笨的人,会超过期限哭泣而伤害长辈;那些恭敬顺从的人,或许会因过度节制而伤害生命。由此可知古代的道理,是为了通达人情的真实而不可改变。

嫡孙为祖父母服三年之丧而回报以一年之丧,为什么呢?三年之丧,是代替其父亲。推究父亲的心,对尊者的孤苦无依感到极度悲痛,没有尽头,所以累世相承,即使是高祖曾祖也不减杀。嫡子的丧服,已经是三年了。推究嫡子的心,看到父母对卑者表达哀思,只怕有所过度,所以嫡孙以一年之丧为断。这是先王通达人情,权衡礼义而不可增减的原因【说:嫡孙而不说祖父,是因为嫡孙的缘故,可知祖母相同】

承受高祖曾祖的重任,那么妻子穿什么丧服?凡是祭祀必定夫妇亲自参加。父亲去世,作为祖父后嗣的人服斩衰,那么妻子跟随服丧如同公婆就可以知道了。高祖曾祖也是这样看的。那么母亲在世应该穿什么丧服?推究祖父的情感,不忍心因为孙子的死亡而疏远他的妻子;依据妻子的义理,不敢因为丈夫的死亡而疏远他的祖父,那么服丧如同公婆就可以。那么媳妇和婆婆穿同样的丧服可以吗?义理的重要程度相同,那么高祖曾祖的丧服同为齐衰三月;恩情的轻重相同,那么从祖父母、伯父叔父、兄弟同服小功。哪里存在媳妇和婆婆不可以穿同样丧服的道理呢?

作为他人后嗣的人,为所后之人的祖父母、妻子、妻子的父母、兄弟、兄弟之子,如同亲生儿子一样,父亲举正统,而母亲方面的亲属则详细规定?为什么呢?正统有重丧服的嫌疑,或许等同于庶子,母亲方面的亲属有徒从的嫌疑,或许等同于前母之子,所以特别注明。母亲方面的亲属,那么父亲方面的亲属没有降等减杀,就可以知道了。作为他人后嗣的人,为其父母、兄弟、姐妹,出嫁者之外的丧服不见于经典?为什么呢?因为以亲兄弟之子相继承,那么这三者之外的丧服都相同。由此可知古代立后,亲近者用尽,然后才从疏远者中选取,所以效法天经而安定民心。

庶子之子为父亲的母亲服丧,不见于经典,为什么呢?大夫的庶子,父亲在世时为母亲服大功,父亲去世后,那么他的儿子跟随服丧而每次降等,就可以知道了。不嫌以此配祖,而轻视祖父与庶子;父亲去世为母亲服三年,不嫌以此配父,而轻视父亲。先王制定礼仪,恩与义并行而不相违背。别记说:“有从轻而重的,公子之妻为其皇姑,那么君夫人在世,已经正定其姑的名分,而服丧以妇人的丧服。”庶子可以服母亲方面的亲属,庶子之子难道不能跟随父亲而服父亲的母亲吗?那么妾母不世祭【《谷梁传》:“在儿子时祭祀,在孙子时停止”】为什么呢?那是依据嫡子来说的。庶子不祭祀父亲,所以依据父亲之恩与兄弟之义,使其母亲得以附祭。换世以后,那么庶子之子自立父亲庙,以享用其亲,而上及于祖妣。所以对于嫡孙就停止了。周朝祭祀姜嫄,大概这礼仪的下达旧例已经很久了。

女子出嫁而没有主事者,不为父母服斩衰,为什么呢?父母对于女儿,丧服可以加重的,是仁爱的通达;女儿对于父母,丧服不可加重的,是义理的限制。丧服超过一年,就怀疑于离开丈夫的家了。那么侄女与兄弟的一年之丧,怎么回报呢?一年是其本服,小功都在他邦,加一等,何况出嫁而没有主事者对于其兄弟呢?所以加一年之丧来回报,而没有嫌疑罢了。

嫡孙妇的丧服不见于经典,为什么呢?文字脱落了。庶孙妇服缌麻,那么小功就可以知道了。有人说:嫡妇在世,那么孙妇不得为嫡,这不是礼的本意。凡是祭祀,必定夫妇亲自参加。孙子为祖父后嗣,其妻子跟随。嫡妇守寡,不得主祭,依据有嫡子无嫡孙之义,就失之了。

诸侯的大夫按时接见天子,那么为天子服丧。世子向天子宣誓而不为天子服丧,为什么呢?古代继世以象征贤能,所以君主去世,儿子继承嗣位,三年之丧完毕,类见于天子,天子赐给他命令,然后他的地位确定【未类见,视天子的元士,以君其国】现在父亲在世,继承嗣位与确定地位不可知,所以其丧服不可得而制定。古代诸侯觐见天子,事情办完,肉袒请刑,世子不为天子服丧,都是为了使自我警戒恐惧而不忘其事守。那么没有改变乎防的通礼?父亲有丧服,宫中儿子不参与音乐,那么已经为之改变了。

国君断绝一年之丧而为嫡子的长殇、中殇服大功,为什么呢?痛先祖正体的摧折。由此见父亲为长子三

年,通乎上下,小功之亲皆在他邦,加一等,不及知父母与兄弟居,加一等,何也?以事之变而生其恩,故不得服其常服也。别记曰:「生不及从祖父母、诸父、昆弟,而父税防已,则否【记文脱从辨,见戴记或问】情之所不属,不可作而致,故并其服而去之。所以责服其服者之诚也。

译年,通乎上下,小功之亲皆在他邦,加一等,不及知父母与兄弟居,加一等,何也?以事之变而生其恩,故不得服其常服也。别记曰:「生不及从祖父母、诸父、昆弟,而父税防已,则否【记文脱从辨,见戴记或问】情之所不属,不可作而致,故并其服而去之。所以责服其服者之诚也。

年,贯通上下,小功亲属都在别的邦国,加一等,不及知父母与兄弟同居,加一等,为什么呢?因为因事情的变化而产生恩情,所以不能穿常规的丧服。别记说:“生前没来得及跟随祖父母、伯叔父、兄弟,而父亲已去世,就不行了【记文脱漏“从”字,见《戴记·或问》】感情所不归属,不能凭空产生,所以合并其丧服而去除。这是为了要求穿丧服的人真诚。”

妇人为子妇小功,而夫之昆弟之子妇大功,何也?报服也。姑之于妇,不可以言报。夫之昆弟之子妇服,不见经,何也?以妇服夫之世母、叔母,知其报也。何以知其报也?大夫之子于不降期,唯子不报也。世父、叔父期,则从祖宜大功,而服小功,何也?大功之亲,皆属乎祖与父者也。从祖则属于曽祖者也,其恩不可强而同,且服止于五,而穷于缌。若从祖大功,则三从之缌,施于六世矣【朱子语类所载,乃门人之问,非朱子之答也】

母之姊妹之服,乃隆于母之兄弟,何也?女子在父之室,于姊妹为尤昵,故亲其姊妹之子,常过于舅之亲其甥,故称其情而为之服也。

  戴记防礼或问

在垩室之中,非时见乎母,不入门,何也?防礼莫严于御内【既葬,君食之则食之,大夫父之友食之则食之,不避粱肉。祥禫而后,未吉祭,不得复寝】盖食粱肉而凄然念所亲者有之矣,御内而不忘哀,未之有也。礼以防德,非徒外之文。既练,居垩室,悲忧则既杀矣。使以见母而时接其内人,哀敬之心移焉,虽强居于外,犹之乎作伪于其亲也。故见其母有时,其入也有时,其出也有时,而母以外不得见,所以示人心之危,而俾自循省也。

期终防不御于内者,父在为母,为妻。先王制礼,非重妻而轻诸父兄弟也。世父母、叔父母、兄弟、姑、姊、妹、子、姓、兄弟之子,一断以终防不御于内。设本大枝繁而死防相继,则人道为之旷絶矣。故近其期,所以使中人易守也【寡伯叔父兄弟者,必终防不御于内】妻一而已,媵侄具于初婚,内事以次摄。非宗子娶,不必再,故其义可得而伸也。何以言母妻而不言祖父母?母与妻疑为父在而屈者也。祖父母之伸,则不以父在为疑者也。

妇人防父母,既练而归,期九月者,既葬而归,何也?为人夫者,无为哀其妻之亲属,至于乆而不怠也。使归而入室焉,则防之道息矣。用此见古者士大夫,必具侄娣以摄内事,奉舅姑,然后妇人得成礼于所亲。礼不下庶人,此类是也。

妻妾之防,食异于子姓,何也?子姓之哀,惟恐其不及也;妻妾则或虑其过,一以自嫌,一为其夫嫌也。古者闺门有礼,故妻有娠,居侧室,夫不自见,而使人日一问之;妻不自言,而使姆对。及其终也,男子不絶于妇人之手,妇人不絶于男子之手,所以彰羞恶之原,以立人之道也。公父文伯死,其母戒其妾曰:「二三妇之辱,共先祀者,请无瘠色,无忧容,从礼而静,是昭吾子也。」穆伯之防,敬姜昼哭而帷殡,达此义也夫。

为父母丧未练而出则三年,既练而出则已。未练而反则期,既练而反则遂之。既练而出服之,既除者不可以再始也。然反父母之室而吉服以临祭奠,间兄弟之衰麻可乎?既练而反服之,未除者不可以无终也。然反夫之室而箭笄髽衰以侍舅姑,而疑于为其夫可乎【妇人持私亲之服不归夫家,本义为不宜入室,然亦恐疑于夫家之服,舅姑意或恶之】古者妇为舅姑期之外服青缣,以俟夫之终防,出与反者皆从是以终防而居处饮食则自致焉,可也。为君母后者,君母卒则不为君母之党服,何也?从服也。君母卒则无所从矣。父再娶从后母而服其党,父殁自服其母之党,父未殁不再娶,则其不服君母之党何也?不可以徒从而紊于属从也。用此知古者妾有子则女君免于出,先王制礼以立人道之防。始婚具媵侄少者,以次需,所以禁男子之色过也。妾有子女,君免于出,所以化妇人之嫉心也。

从服者,所从亡则已,属从者所从,虽殁也,服徒从者四,惟妾为女君之党,一同于属从,何也?妇人之妒者,恒视其妾如讐仇,而先王制礼,乃一同于天属,使幼而见焉,长而思焉,其哀吾子也不异于所生【妾为女君之子与女君同】其哀吾父母也不异于所生,其哀吾亲戚也不异于同生,而义之重,恩之深,至于虽殁而无变焉,非甚无良,必且潜移其忍心而大▯于公义矣,此礼之所以起教于防眇而絶恶于未萌也。

公子为其母练冠麻麻衣縓縁,而其妻

译妻子为儿媳服小功,而丈夫的兄弟的妻子服大功,为什么呢?这是报服。姑姑对于儿媳,不可以说是报服。丈夫的兄弟的儿媳的丧服,在经典中没有记载,为什么呢?因为儿媳为丈夫的世母、叔母服丧,由此可知是报服。怎么知道是报服呢?大夫的儿子对于不降服的期年丧,只有儿子不报服。世父、叔父服期年,那么从祖父应当服大功,却服小功,为什么呢?大功的亲缘,都归属于祖辈和父辈。从祖父则归属于曾祖辈,他们的恩情不可强行等同,而且丧服止于五服,穷尽于缌麻。如果从祖父服大功,那么三从的缌麻,就施加到六世了【朱子语类所载,乃是门人的提问,不是朱子的回答】。

母亲姊妹的丧服,比母亲兄弟的丧服更重,为什么呢?女子在父亲家中,对姊妹特别亲密,所以亲近姊妹的儿子,常常超过舅舅亲近外甥,因此根据这种亲情来制定丧服。

戴记防礼或问

在垩室之中,不是规定的时间不见母亲,不进入内室,为什么呢?防止丧礼没有比节制内室生活更严格的了【下葬后,国君进食则进食,大夫父亲的朋友进食则进食,不回避粱肉。祥禫之后,未举行吉祭,不得再睡在内室】大概吃着粱肉而凄然思念亲人的情况是有的,在内室生活而不忘哀痛,是没有的。丧礼用来防止道德败坏,不仅仅是外在的文饰。已经练祭,居住在垩室,悲痛忧虑已经减轻了。如果因为见母亲而时常接触内室的人,哀敬之心就会转移,虽然勉强居住在外,也如同对亲人作伪。所以见母亲有规定的时间,进入内室有规定的时间,出来也有规定的时间,而母亲以外的人不得相见,以此来显示人心的危险,并使人自我反省。

期年丧终防止内室生活者,是父亲在世时为母亲,为妻子。先王制定丧礼,不是重视妻子而轻视其他父辈兄弟。世父母、叔父母、兄弟、姑、姊、妹、子、姓、兄弟之子,一律以终丧期间不御内室来断绝。假如本宗大族繁盛而死丧相继,那么人道就会断绝了。所以接近期年,是为了让中等资质的人容易遵守【寡居的伯叔父兄弟,必定终丧期间不御内室】。妻子只有一个,媵妾在初婚时已备齐,内室事务依次代理。如果不是宗子娶妻,不必再娶,所以其义理可以伸张。为什么说母亲和妻子而不说祖父母?母亲和妻子疑心是因为父亲在世而委屈。祖父母的伸张,就不以父亲在世为疑心了。

妇人丧父母,已经练祭就回夫家,期年九月丧的,已经下葬就回夫家,为什么呢?作为丈夫,没有理由哀悼妻子的亲属,以至于长久而不懈怠。如果回去进入内室,那么防止丧礼的原则就废弛了。由此可以看出古时候士大夫,必定备有侄娣来代理内室事务,奉养公婆,然后妇人才能在亲人那里完成丧礼。礼不下庶人,这类情况就是如此。

妻妾的丧服,饮食与子孙不同,为什么呢?子孙的哀痛,只怕不够;妻妾则有时担心过度,一是自己避嫌,一是为丈夫避嫌。古时候闺门有礼,所以妻子怀孕,住在侧室,丈夫不亲自见面,而派人每天问候一次;妻子不亲自说话,而由姆女回答。等到丧期结束,男子不离开妇人的手,妇人不离开男子的手,以此来彰显羞恶的本源,以确立人道的原则。公父文伯死了,他的母亲告诫他的妾说:“你们几个妇人受辱,共同主持先人祭祀,请不要面色憔悴,不要忧愁面容,遵循礼制而安静,这是彰显我的儿子。”穆伯的丧期,敬姜白天哭泣而帷殡,通达这个义理啊。

为父母丧未练祭而出嫁则服三年,已经练祭而出嫁则止。未练祭而返回则服期年,已经练祭而返回则继续服丧。已经练祭而出嫁服丧,已经除服者不可以重新开始。然而返回父母家而穿吉服来祭奠,夹杂兄弟的衰麻可以吗?已经练祭而返回服丧,未除服者不可以没有终了。然而返回夫家而用箭笄髽衰来侍奉公婆,而疑心是为丈夫服丧可以吗【妇人持私亲之丧不回夫家,本义认为不宜进入内室,但也恐怕疑心是夫家的丧服,公婆心里或许厌恶】古时候妇人为公婆期年之外服青缣,以等待丈夫终丧,出嫁与返回者都从此以终丧而居处饮食则自己致意,可以。为君母后者,君母死了就不为君母的党服丧,为什么呢?这是从服。君母死了就无所从了。父亲再娶从后母而服其党,父亲死了自服其母的党,父亲未死不再娶,那么其不服君母的党为什么呢?不可以徒从而扰乱属从。由此知道古时候妾有子女则女君免于出嫁,先王制定丧礼以确立人道的防止。初婚备媵侄少者,依次需要,所以禁止男子的色欲过度。妾有子女,女君免于出嫁,所以教化妇人的嫉妒之心。

从服者,所从的人没有了就止,属从者所从的人,虽然死了,服徒从者有四,只有妾为女君的党,一同于属从,为什么呢?妇人的嫉妒者,常视其妾如仇敌,而先王制定丧礼,却一同于天属,使幼年时见到,长大后思念,其哀悼我的儿子也不异于所生【妾为女君之子与女君同】其哀悼我的父母也不异于所生,其哀悼我的亲戚也不异于同生,而义理之重,恩情之深,以至于虽然死了而无变化,如果不是非常无良,必定会潜移默化其忍心而大行于公义,这就是丧礼之所以起教于细微而杜绝恶念于未萌的原因。

公子为其母练冠麻麻衣縓縁,而其妻

期,何也?子于所生服,虽厌降,中情不可得而夺也。妇服其姑,而异于嫡,将有慢心焉,故断以期而正之。曰皇姑【间传有从轻而重,公子之妻为其皇姑】所以示妾母之尊,有独伸而致其严也。父卒然后为祖父后者服斩,父没未成服而祖又殁,如之何?服以斩成服,以卒之先后,其他如父母之丧偕。父在祖殁未成服,而父又殁,如之何?服以斩其成服,不以殁之先后,是何也?父卒然后为祖后,父之服未成,则于祖无承也。祖殁于父后,而曽祖尚存,如之何?子为父斩,不以祖之存殁异也,则承父之重而为祖斩,不以曽祖之存殁异,可知矣。父祖殁,母在而祖母殁,如之何?父卒为祖斩,不以母之存殁异也,则祖卒而为祖母三年,不以母之存没异,可知矣。继祖母如因髙曾视祖,妻从夫适,孙之母同妇,其他皆以是类焉,可也。

译期,是什么意思呢?儿子为亲生母亲服丧,即使因身份压制而降低服制,内心的真情也是不可剥夺的。媳妇为婆婆服丧,却与嫡母有别,恐怕会产生轻慢之心,所以定为齐衰期来纠正。称为“皇姑”(《间传》中有从轻而重,公子的妻子为她们的皇姑服丧),这是为了显示妾母的尊贵,有独自伸张并表达其威严的意义。父亲去世后才为祖父的后代服斩衰,如果父亲去世还未完成服丧,祖父又去世了,该怎么办?按斩衰完成服丧,根据去世的先后顺序,其他情况如同父母同时去世一样。父亲在世时祖父去世还未完成服丧,父亲又去世了,该怎么办?按斩衰完成服丧,不根据去世的先后顺序,这是什么原因呢?父亲去世后才为祖父的后代服丧,父亲的丧服还未完成,那么对于祖父就没有继承关系。祖父在父亲之后去世,而曾祖父还在世,该怎么办?儿子为父亲服斩衰,不因祖父的生死而有所不同,那么继承父亲的重责而为祖父服斩衰,不因曾祖父的生死而有所不同,就可以知道了。父亲和祖父去世,母亲在世而祖母去世,该怎么办?父亲去世为祖父服斩衰,不因母亲的生死而有所不同,那么祖父去世而为祖母服三年丧,不因母亲的生死而有所不同,就可以知道了。继祖母如果因为高祖、曾祖而视同祖父,妻子跟随丈夫出嫁,孙子的母亲同于媳妇,其他都以此类推,就可以了。

祖父卒,而后为祖母后者三年。祖母殁,未终防,而祖父殁,如之何?礼如父母之防偕然,则衰可更制乎?女为父母未练而出,则三年,胡为不可以更制也?既葬,若君食之,则食之;大夫父之友食之,则食之矣,不避粱肉。若有酒醴,则辞父母、大父母、诸父至尊亲而不得食之,何也?君、大夫、父之友之食不常也【有服人召之食不徃,大功以下既葬,适人非其党不食,斩衰之防非有大事不之君所,大夫、父之友可知】家人而姑息之爱行焉,则防纪为之废矣。

防三年不祭,何也?谓主孤不亲即事也。故曰:惟祭天地社稷为越绋而行事。盖宗庙之祭,则宰宗人摄之【商书伊尹祀于先王,周官量人职:凡宰祭与鬰人受斚歴。宗伯职:王不与祭,则摄位。曾子问:天子崩,诸侯薨,祝取羣庙之主藏之祖庙,卒哭成事,而后主各反其庙。未卒哭,藏羣庙之主,为不祭也。主既反庙,则时祭不可废矣。既殡,五祀行于宫中,况五庙七庙之祭而可废?至三年之乆乎】五祀则祝史荐之【详见曾子问】山川百祀则有司举之,主孤不亲涖焉尔。大夫士之礼所以异者何也?尊者统逺,卑者统近。士大夫之祭止于曾祖亡者之祖若父也,其情戚矣,推生知死,将见羶芗而不忍御焉,虽废祭可也。诸侯之祭达于太祖,岂惟家之承国体系焉?天子之祭极于祖之所自出,所承益逺矣,其不亲即事所以达孝子之情,而祭不废,所以重先王先公之统也。天地社稷越绋而行事,则将脱衰而以嘉服乎?天子者天地之宗子也,以天地临之,私亲可暂屈也。诸侯之社稷,天子之命祀也,以天子临之,私亲可暂屈也。弁葛绖而葬,与神交之道也,而况天地社稷之重乎?成王崩,康王冕服以受顾命,临诸侯,其去武王之防未逺也,必周公之所尝行也。然则越绋而行事,终事而反防服,胡为其不可乎?

天地社稷可越绋而行事,宗庙之祭,何以必使人摄也?古者,父为继祖之子,斩祖为适孙,齐统之上承弥重,则忧之下逮弥逺。故君始防,祝取五庙、七庙之主而藏于寝庙,盖谓虽祭而不忍歆也。既卒哭,主各反其庙,则时祭不可废。然縁祖考之心,近者服犹未终,逺者忧犹未弭,不忍见防容之累累而易其服,故使宰宗人摄焉。所以达嗣子之哀,而又以申其敬也。君子不夺人之亲,而有君防服于身,虽父母之防,不敢私服。何也?使父母生而存,固将斩齐而苴绖焉。服有变除,縁死者之心,不敢以已之服而变除君之服也。縁生者之义,不敢以君之服而同于私服之有包有特也。君之防服除,而后殷祭,亦此义焉耳【曰:殷祭包二祥也。有君防服而可私举虞祔何也?葬有定期,虞祔必连举。且以私服计之,卒哭后有受而无变。祥则变而即吉矣,故不敢】

缌不祭,何也?以同宫为断也。为父后者,为出母无服,于母之恩尚以承祭絶之。设大夫之子为士【士之所以异者缌不祭】乃以四世兄弟之服而废皇考、王考之祭,不亦舛乎?曾子问曰:“大夫之祭,鼎俎既陈,笾豆既设,不得成礼,废者几?”孔子曰:“天子崩、后之防,君薨、夫人之防,君之太庙火,日食,三年之防,齐衰、大功皆废;外防自齐衰以下行也。诸侯之大夫为夫人期,为天子七月祭,皆废。然则外防齐衰为世父母、叔父母、兄弟不同宫者可知也。以同宫为断,则祭之废者寡矣。吉凶异道,不得相干,故同宫虽臣妾葬而后祭,况亲属乎?大功者,主人之防有三年者,则必为之再祭;朋友虞祔而已。无三年者,何以不为之练祥也?无后者,从祖祔食他日之主祭者,即夫人也【大功而主防必同祖之适长】大功之服不及练祥,则以时而祔食于祖可矣。民不祀非族,朋友何以得虞祔也?天子、诸侯祭因国之在其地,而无主后者,学者祭先圣、先师,皆以义属耳,而况兼以朋友之恩乎?亡者无族,既为之葬,则迎精而反,不可无以安之也。魂魄无依,不可不为之祔也。然则何以不并主其练祥也?朋友虞祔而退,众賔皆在焉,故主其事而不为嫌

译祖父去世,为祖母服丧三年。祖母去世,丧期未满,祖父又去世,该怎么办?如果像对待父母那样服丧,那么丧服可以重新制作吗?女子为父母服丧,未满一年就出嫁,也要服丧三年,为什么不可以重新制作丧服呢?下葬后,如果国君请吃饭,就吃;如果大夫或父亲的朋友请吃饭,也吃,不回避丰盛的食物。如果有酒,就要推辞父母、祖父母、伯叔父等尊亲,不能喝,为什么呢?因为国君、大夫、父亲的朋友请吃饭不常有【有丧服的人被邀请吃饭不去,大功以下的丧服,下葬后,去别人家如果不是同族就不吃,斩衰的丧服除非有大事不去国君那里,大夫、父亲的朋友的情况可以推知】,家人如果姑息溺爱,那么丧礼的纲纪就废弛了。

服丧三年不祭祀,为什么呢?说是因为主祭的孤儿不亲自参与祭祀事务。所以说:只有祭祀天地社稷可以越过丧绳而举行。至于宗庙的祭祀,就由宰和宗人代理【《尚书·商书》伊尹祭祀先王,《周礼·量人》职掌:凡是宰祭祀和郁人接受斚历。《宗伯》职掌:王不参加祭祀,就代理职位。《曾子问》:天子去世,诸侯去世,祝官取群庙的神主藏在祖庙,卒哭仪式完成后,神主才各自返回其庙。未卒哭,藏群庙的神主,是因为不祭祀。神主既已返回庙中,那么时祭就不能废除了。既已入殓,五祀在宫中举行,何况五庙七庙的祭祀可以废除?直到三年之久】,五祀就由祝史进献【详见《曾子问》】,山川百祀就由有司举行,主祭的孤儿不亲自到场罢了。大夫士的礼仪之所以不同,为什么呢?尊贵的人统辖远,卑贱的人统辖近。士大夫的祭祀止于曾祖,亡者的祖或父,他们的情感哀戚,推想生者知道死者,将闻到香气而不忍享用,即使废除祭祀也可以。诸侯的祭祀达于太祖,难道只是家之承国体系吗?天子的祭祀极于祖之所自出,所承袭的更远,他不亲自参与祭祀是为了表达孝子的情感,而祭祀不废除,是为了重视先王先公的统绪。天地社稷越过丧绳而举行,那么将脱下丧服而穿吉服吗?天子是天地的大宗子,以天地临之,私亲可以暂时屈从。诸侯的社稷,是天子的命祀,以天子临之,私亲可以暂时屈从。戴弁、系葛绖而葬,是与神交流的方法,何况天地社稷的重任呢?成王去世,康王戴冕服接受顾命,临诸侯,他离开武王的丧期不远,一定是周公曾经做过的。那么越过丧绳而举行,事毕而返回丧服,为什么不可以呢?

天地社稷可以越过丧绳而举行,宗庙的祭祀,为什么一定要让人代理呢?古时候,父亲为继祖之子,斩衰为适孙,齐统之上承越重,那么忧之下逮越远。所以国君刚开始服丧,祝官取五庙、七庙的神主藏在寝庙,大概是说虽然祭祀但不忍心享用。既已卒哭,神主各自返回其庙,那么时祭不能废除。然而顺着祖考的心,近的丧服还未终,远的忧还未止,不忍心看到丧容的累累而改变其服,所以让宰宗人代理。这是为了表达嗣子的哀,而又以此申明其敬。君子不夺人的亲,而有君丧服在身,即使是父母的丧,也不敢私服。为什么呢?如果父母活着,本来就会斩衰而系苴绖。丧服有变除,顺着死者的心,不敢以自己的服而变除君的服。顺着生者的义,不敢以君的服而同于私服的有包有特。君的丧服除,而后殷祭,也是这个意思【说:殷祭包二祥。有君丧服而可以私举虞祔吗?葬有定期,虞祔必连举。而且以私服计算,卒哭后有受而无变。祥则变而即吉了,所以不敢】

缌麻不祭祀,为什么呢?以同宫为断。为父后者,为出母无服,对于母的恩情尚且以承祭断绝。假设大夫的儿子为士【士之所以不同的就是缌麻不祭祀】,却以四世兄弟的丧服而废除皇考、王考的祭祀,不也错了吗?曾子问:“大夫的祭祀,鼎俎已经陈列,笾豆已经设置,不能完成礼仪,废除的有几项?”孔子说:“天子去世、后的丧,君薨、夫人的丧,君的太庙火,日食,三年之丧,齐衰、大功都废除;外丧自齐衰以下举行。诸侯的大夫为夫人期,为天子七月祭,都废除。那么外丧齐衰为世父母、叔父母、兄弟不同宫的可知。以同宫为断,那么祭祀废除的就少了。吉凶异道,不得相干,所以同宫即使臣妾葬而后祭,何况亲属呢?大功者,主人的丧有三年者,那么必须为之再祭;朋友虞祔而已。无三年者,为什么不为之练祥呢?无后者,从祖祔食他日的主祭者,就是夫人【大功而主丧必同祖之适长】,大功的丧服不及练祥,那么以时而祔食于祖可以了。民不祀非族,朋友为什么得虞祔呢?天子、诸侯祭因国之在其地,而无主后者,学者祭先圣、先师,都是以义属耳,何况兼以朋友之恩呢?亡者无族,既为之葬,那么迎精而反,不可无以安之。魂魄无依,不可不为之祔。那么为什么不并主其练祥呢?朋友虞祔而退,众宾皆在焉,所以主其事而不为嫌”

。练祥之祭,嫠也,自致其哀,而以朋友参焉,则凟矣。然则妻可练祥而不得虞祔何也?虞有礼于賔,祔以告其祖,而以妇人专之则凟矣。姑姊妹其夫死,而夫党无兄弟,使夫之族人主防,妻之党虽亲弗主。夫若无族矣,则前后家、东西家无有,则里尹主之。妇人出而不反,然后私亲主其防,匪是而主之,是侪嫠者于出妇也。朋友死无所归,孔子曰:“于我殡。”奉使而死于异国,从行者非无亲属【观祭筮尸可见】而君、大夫之吊介主之义各有所当也。前后家、东西家而曰无有者,求其夫之朋友而不得也。古者男女始生必书于闾史【二十五家之长在乡为闾胥,遂为里宰、里尹,即宰也。二十五家岂能别置史?非里胥自为之,则取于比长之知书者】朋友之道穷,然后里尹可属焉【周官党正掌五族之防纪】无子而服,加以期恩,以穷而益笃也,不敢主其防义,以变而益严也。礼粗则偏,是以非圣人不能制尔。

译练祥之祭,是寡妇的事,她亲自表达哀思,如果让朋友参与,就是亵渎了。那么,妻子可以主持练祥之祭,却不可以主持虞祭和祔祭,这是为什么呢?因为虞祭对宾客有礼仪要求,祔祭要向祖先报告,如果让妇人专主,就是亵渎了。姑母、姐妹的丈夫死了,而夫家没有兄弟,就让夫家的族人主持丧事,妻家的亲属即使亲近也不主持。如果夫家没有族人,那么前后左右邻居都没有,就由里尹主持。妇人被休弃而不返回夫家,然后才由她的私亲主持丧事,如果不是这种情况却由私亲主持,就是把寡妇等同于被休弃的妇人。朋友死了无处安身,孔子说:“由我来为他殡殓。”奉命出使而在异国死去,随从的人并非没有亲属(从祭祀时占卜选尸之事可见),而国君、大夫吊唁时由副使主持的意义,各自有其恰当之处。前后左右邻居说没有,是寻求他丈夫的朋友而找不到。古代男女刚出生必定登记在闾史那里(二十五家的长官在乡称为闾胥,在遂称为里宰、里尹,就是宰。二十五家难道能另外设置史官吗?如果不是里胥自己担任,就是从比长中选取识字的人)朋友的情义用尽,然后才可以托付给里尹(《周礼》中党正掌管五族的丧事记录)没有儿子而服丧,加上为期一年的恩情,因为穷困而更加笃厚,不敢主持丧事的礼义,因为变故而更加严格。礼制粗略就会偏颇,因此不是圣人不能制定它。

居君之母与妻之防,居处饮食衎尔,何也?义不得致其哀也。未亡人考终,以从先君于地下,是国之福,夫人之幸也。古者礼,莫严于男女,故嫂叔不通问,姑姊妹女子子已嫁而反,兄弟不与同席而坐,同器而食。小君之防,而羣下致其哀,君子以为傎矣。

视君之母与君之妻,比之兄弟,何谓也?凡小功者,谓之兄弟。孔子曰:「居君之母与妻之防,居处饮食衎尔;兄弟之期,其痛如剡,胡可比也?」小功比葬,食肉饮酒,此曰「▯诸顔色者」,亦不饮食,国体存焉尔。

叔嫂之无服,何也?先王制礼,使人知自别于禽兽,故常以禽兽之道闲之。叔嫂不通问,姑姊妹女子子已嫁而反,兄弟不与同席而坐,同器而食。大为之防,而乱之生,比由于此。此以知圣人忧世之深也。

诸侯有父母之防,而天子崩,则如之何?记曰:「君薨未殡,臣有父母之防,归殡,反于君所。」亲未殡,则子之情不可夺也;亲既殡,则臣之义不可违也。《春秋传》曰:「周人有防,鲁人有防。周人吊,鲁人不吊。周人曰:『固吾臣也,使人可也。』鲁人曰:『吾君也,亲之者也。未殡,虽有天子之命,犹不敢。』则既殡而徃,可知矣。」

夫人吊于大夫士何也?君之懿亲也。服可除,防纪不可得而废。五庙之孙,祖庙未毁,虽为庶人,死必赴练祥则告,况大夫士乎?然则君与夫人之吊礼,何以止于大夫士?自庶人以下,尊卑之体悬,其力不足以周。其事亲与之为礼,则受者以为难。故闻其防,为之变正;其赗赙承含而吊,弗亲焉尔。

大夫之适子为君夫人、大子,如士服,何义也?古者孤、卿、大夫、元士之适子,并入于成均,舍不帅教而屏之,逺方鲜不为士者,故虽未仕而掌于诸子,董以师氏,令于宫伯,国之休戚壹与有位者同之【诸子职,国有大事,帅国子而致于大子,惟所用之,若有甲兵之事,以军法治之,防同賔客,作以从王;宫伯掌王宫之士庶子,凡在版者,有大事,作宫众则令之】而况君夫人、大子之大故乎?然则士之子何以异也?古之服防者,必舍于公宫,邑宰之士犹既练而归,孤、卿、大夫有室老、私有司以承家事,故其子可持服于公宫;若士之子亦如之,则室家之计,天属族婣,疾病死防,嘉好之事,孰代承之?此先王制礼所以称物縁情而尽人之性也【非元士之适子不入于成均,非贵防子弟不学于虎门,皆势有不行】然则与国民奚别焉?父有服,宫中子不与于乐,则与国同忧之日逺矣。

生不及祖父母、诸父、昆弟,而父税丧已,则否,何谓也?文脱而传者,承其误也。降而在缌、小功者,犹税之,而况正体至亲之期乎?从祖父母及所出之诸父、昆弟,于父为期,为大功而已,皆小功也。小功不税,谓此焉尔。

师之服不见于礼经何也?古者自闾以达于国,皆有师,以课术业,稽勤惰。曰师,曰弟子者,乃有司之事守尔【其时有乆近,业有大小,教有精粗,谊有踈宻,故其服不可得而制】虽曰人生在三事之如一,然道之足以称此者鲜矣。孔子之防,门人疑所服,盖前此未之闻也。记曰:“服勤至死,心防三年。”盖以孔氏之门人若防父而无服耳。周官调人之职曰:“师长之讐,视兄弟,或严如父,或侪于长,而比之兄弟,以义为衡,可以自择矣。”

大夫、士既葬,公政入于家,而庶人三年不从政,何也?非独遂其哀心,亦寛其财力,俾得自营,以更防之所费耳。

禫而从御,吉祭而复寝,何谓也?防祭,言寝者三,既练舍外寝,谓垩室也。又期而大祥,居复寝,平日之外寝,齐与小防之所次也。惟吉祭而复寝,乃燕私之寝耳。庐垩室之中,不与人坐焉。大祥复外寝,则妇人可从而与执事矣。而未吉祭,不忍复其燕私之居。孟献子禫比御而不入,未吉祭故也。寝则未复,而使妇人与执事,何也?哀心必以乆而平常,道必以渐而复。先王知孝子之情,不可使脱衰而御内,而邪恶之民欲动,情胜而不能自止也。故权其节防制,以文理而使自循省焉

译在国君母亲和妻子丧期所设的防制期间,日常起居饮食都显得从容自得,这是为什么呢?因为礼义规定不能尽情表达哀痛。未亡人(国君的母亲或妻子)寿终正寝,得以追随先君于地下,这是国家的福气,也是夫人的幸运。古代的礼制,没有比男女之别更严格的了,所以叔嫂之间不互通问候,姑姑、姐妹、女儿等女性亲属出嫁后返回娘家,兄弟不与她们同席而坐,同器而食。对于国君母亲和妻子的防制,如果群臣都尽情表达哀痛,君子认为这是荒谬的。

看待国君的母亲和国君的妻子,将其比作兄弟,这是什么意思呢?凡是服小功丧的,都称为兄弟。孔子说:“在国君母亲和妻子丧期的防制期间,日常起居饮食从容自得;而兄弟服期年丧,其悲痛如同刀割,怎么可以相提并论呢?”服小功丧直到安葬,可以吃肉喝酒,这被称为“观察脸色(以判断哀情深浅)”,也不禁止饮食,国家的体制就存在于此。

叔嫂之间没有丧服,这是为什么呢?先王制定礼制,让人懂得将自己与禽兽区别开来,所以常常用禽兽的习性来警戒人们。叔嫂不通问候,姑姑、姐妹、女儿等女性亲属出嫁后返回娘家,兄弟不与她们同席而坐,同器而食。如果对此不设严密的防制,而混乱由此产生,大概都是因为这个原因。由此可知圣人担忧世道之深。

诸侯有父母丧期的防制,那么天子驾崩时,该怎么办呢?《礼记》说:“国君驾崩尚未安葬,臣子有父母丧期的防制,应回去安葬父母,然后返回国君所在之处。”父母尚未安葬,那么子女的情义不可剥夺;父母已经安葬,那么臣子的道义不可违背。《春秋传》说:“周人有丧事,鲁人也有丧事。周人吊唁,鲁人不吊唁。周人说:‘本来是我的臣子,派人去就可以了。’鲁人说:‘是我的国君,亲近他的人。尚未安葬,即使有天子的命令,也不敢去。’那么安葬之后前往,就可以知道了。”

夫人吊唁大夫和士,是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是国君的尊贵亲属。丧服可以除去,但防制和纪纲不可废除。五庙之孙,祖庙尚未毁坏,即使是平民,死后必须报告,练祭、祥祭也要告知,何况是大夫和士呢?然而国君和夫人的吊唁礼仪,为什么只限于大夫和士呢?从平民以下,尊卑的体制悬殊,他们的财力不足以周全。如果为他们行丧礼,接受者会感到为难。所以听到他们的丧事,为之改变常服;对于赗赠、赙助、承含和吊唁,不亲自前往罢了。

大夫的嫡长子为国君夫人、太子服丧,如同士的丧服,这是什么道义呢?古代孤、卿、大夫、元士的嫡长子,都进入成均(学校),不听从教导的就摒弃他们,远方很少有不做士的,所以虽然尚未做官,但由诸子官掌管,由师氏督导,由宫伯命令,国家的休戚与共与在位者相同【诸子的职责,国家有大事,率领国子到太子处,任凭使用,如果有军事行动,用军法治理,防制宾客,随从君王;宫伯掌管王宫的士和庶子,凡在册籍上的,有大事,调动宫众就命令他们】,何况国君夫人、太子的大丧呢?那么士的儿子为什么不同呢?古代服丧的人,一定住在公宫,邑宰的士尚且在练祭后回家,孤、卿、大夫有室老、私有的官吏来承接家事,所以他们的儿子可以在公宫服丧;如果士的儿子也这样,那么家庭生计,天然亲属和姻亲,疾病死亡,喜庆好事,谁来代劳呢?这是先王制定礼制所以称量事物、顺应情理而尽人性之处【不是元士的嫡长子不进入成均,不是贵族子弟不学于虎门,都是形势所迫无法实行】,那么与国民有什么区别呢?父亲有丧事,宫中的儿子不参与娱乐,那么与国家同忧的日子就长久了。

生前没赶上祖父母、伯叔父、兄弟,而父亲已经除丧,就不服丧,这是什么意思呢?文字脱落而流传下来的,是承接了它的错误。降等为缌麻、小功的,尚且可以继服,何况是正体至亲的期年丧呢?从祖父母以及所出的伯叔父、兄弟,对于父亲来说是期年丧,是大功而已,都是小功。小功不继服,说的就是这个。

老师的丧服不见于礼经,是为什么呢?古代从闾里到国家,都有老师,来考核学业,稽查勤勉与懒惰。称为老师,称为弟子,是有司的职责罢了【那时有时长有短,学业有大有小,教学有精有粗,情谊有疏有密,所以其丧服不可制定】。虽然说人生有三事(君、亲、师)同等重要,但道义足以称此的很少。孔子去世,门人疑惑所服之丧,大概在此之前未曾听说过。《礼记》说:“服勤至死,心中哀痛三年。”大概是以孔氏的门人如同丧父而无服罢了。《周官》调人的职责说:“师长的仇敌,视同兄弟,有的严厉如父,有的等同于长辈,而比之于兄弟,以道义为权衡,可以自行选择。”

大夫、士安葬后,公事进入家中,而平民三年不参与政事,是为什么呢?不只是成全他们的哀心,也是宽缓他们的财力,使他们得以自营,以弥补丧事所花费的。

禫祭后侍奉君王,吉祭后恢复寝居,这是什么意思呢?丧祭,提到寝居的有三处,练祭后舍弃外寝,称为垩室。又过一年大祥,居住恢复外寝,平日的外寝,斋戒与小祥所居之处。只有吉祭后恢复寝居,才是燕私之寝。住在庐和垩室中,不与人同坐。大祥恢复外寝,那么妇人可以跟随参与执事了。而未吉祭,不忍心恢复其燕私之居。孟献子禫祭后侍奉君王而不入内室,是因为未吉祭的缘故。寝居尚未恢复,却让妇人参与执事,是为什么呢?哀心必然随着时间久而平常,道义必然逐渐恢复。先王知道孝子的情意,不可使其脱下丧服而侍奉内室,而邪恶之民欲望萌动,情欲胜过而不能自止。所以权衡其节制,以礼文理法使其自我反省。

。始食肉者,先食干肉;始饮酒者,先饮醴酒,亦此义焉尔【郑氏谓从御,御妇人;杜预谓从政而御职事,皆非也。大祥居外寝,齐防所次,无御妇人之道。既卒哭,诸侯服王事,大夫服国事;既练,诸侯谋国政,大夫谋家事,岂待既禫始从政御职事哉】妇人不居庐,不寝苫,何义也?深宫固门以自藏,复帱重衾以自蔽,虽至痛而不庐不苫,所以示守身之严而不可苟也。然必有次焉,班序羣居而不敢适私室。《大记》曰:「夫人世妇在其次,则杖即位,则使人执之。」曾子问曰:「壻亲迎,女在涂而有齐衰大功之防,则如之何?」孔子曰:「男不入改服于外次,女入改服于内次,男女各有次,限之以内外,偕作并息,虽有不肖者,无由接于淫。非此礼之所以闭其涂而禁于未▯也。」其不及小功以下何也?恩则轻,服则众,尽为之变,则势有所不行矣。

译刚开始吃肉的,先吃干肉;刚开始喝酒的,先喝甜酒,也是这个道理。郑玄认为“御”是指侍奉妇人,杜预认为“御”是指从政而处理职事,这都是不对的。大祥之祭后住在外寝,这是斋戒防范的处所,没有侍奉妇人的道理。已经过了卒哭之祭,诸侯就处理王事,大夫就处理国事;已经过了练祭,诸侯就谋划国政,大夫就谋划家事,难道要等到禫祭之后才开始从政处理职事吗?妇人不住在庐舍,不睡在草垫上,这是什么道理呢?深宫紧闭门户以自我隐藏,多层帐幔厚重被褥以自我遮蔽,即使悲痛至极也不住庐舍、不睡草垫,这是为了显示守身的严谨而不可苟且。但必定有固定的处所,按等级次序群居而不敢去私室。《大记》说:“夫人和世妇在各自的处所,如果拄着丧杖就位,就让人拿着它。”曾子问:“新郎亲自去迎接新娘,新娘在路上遇到齐衰、大功的丧事,该怎么办?”孔子说:“男子不进内室,在外处的处所更换丧服;女子进入内室,在内处的处所更换丧服,男女各有处所,以内外为界限,一起行动一起休息,即使有不肖之人,也没有机会接触淫乱。这不是礼制用来堵塞邪路、在祸患发生前加以禁止的道理吗?”那为什么不及小功以下的丧服呢?因为恩情较轻,穿丧服的人众多,如果全都为之改变,那么情势上就无法实行了。

哀至则哭,志懑则踊者,人之情也。哭踊有节,则将抑而止焉,将作而致焉。若是乎,礼之不即人心也。荀子曰:「将由夫愚陋邪淫之人与?则彼朝死而夕忘之,然而纵之,则是曾鸟兽之不若也。彼安能相与羣居而无乱乎?将由夫修饰之君子与?则三年之防,二十五月而毕,若驷之过隙。然而遂之,则是无穷也。」用此推之,哭踊必有节,然后痛甚者依于礼而不敢遂,不肖者勉要其节而中情不应,其心必有动焉,所以振其昏蒙而纳之于人道也。礼有防情者,有以故兴物者,于此焉具之矣。怆、恍惚、忾,其节不能以自辨,故商祝后主人而相焉。

庐不于殡宫何也?近则习,习则哀,心不可继而防;常则安,安则敬,心不可摄而散。且亲方存,子之起居饮食必异所惧其防也,况在殡乎?故无事不辟庙门,朝夕褰帷而哭,所以致哀而遂敬也。庐于中门之外,哭无时,所以便事而达情也。

始防,自君至于士,哭以人代,无停声,何义也?所以使众着于亲上死长之义,而不敢恝也;所以使主人哀情时触,而不敢忘也。礼有以故兴物者,此其凡也。期九月之防,皆三月不御于内。大功之正服,何以上比于期也?此礼之所谓推而进也。从父兄弟视同生,有间矣;而吾父视之犹子也。泝之大父母,则与吾一身也。故縁祖若父之心,而不忍遂离异焉。兄弟之子妇踈矣,而子犹吾子也。故因服之有报,而防之如适妇,重其义以明恩,所以厚人伦而正家则也。

居防之礼,小功缌麻无别焉,何也?服不容无差,而哀不能更有差也。其复寝之制无闻,何也?以期、大功之三月推之,则终月而复焉,为已促矣。义之轻,莫若姑姊妹之子。然吾姑姊妹方心絶而志摧,苟有人心者,能宴然即安于私寝乎?恩之浅,莫若妻之父母。然人丧其亲,我不能旬月为之变,而狎于婢妾【古者妇人防父母既练而归】尚望其诚孝于吾亲而安其属乎?是谓察于人伦,事浅而义博矣。

齐衰期者,大功布衰九月者,皆三月,不御于内。女入门遭防而未婚者,何以必俟防之除也【曾子问曰:壻亲迎,女未至,而有齐衰大功之防,则如之何?孔子曰:男不入,改服于外次;女入,改服于内次,然后即位而哭。曾子问曰:除防不复婚礼乎?孔子曰:祭过时不祭,礼也。又何反于初】御内之期,断以三月,所以该事之变,而计其所穷也。始婚则一而不再,吉凶异道,不得相干。小功既卒哭,可以冠娶妻;而下殇之小功不可,则每上者可知矣。除丧不复婚礼何也?舅姑则既见矣,盥馈则既亲矣,奠祭既与,庙见之期既逾,是以过时而不可复也。

亲丧外除,中月而禫。则其曰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何也?祥而缟,是月禫,徙月乐。祥以二十五月之始。

禫,以是月之终,是谓中月而禫,是谓二十五月而毕。尔,凡为位,非亲丧齐衰以下,皆哭尽哀而东,免绖即位,袒成踊,袭拜賔,反位成踊,送賔反位。相者告就次。三日五哭,卒主人出送賔,众主人兄弟皆出门哭止。相者告事毕,成服拜賔。若所为位,家逺则成服而后徃,此闻诸父兄弟死于异国之礼也。主人者,或以亲,或以长,而应主其人之丧者也。告就次者,闻丧不入内,虽一夕必有次也。若所为位,家逺则成服而后徃,近则不忍待也。首言非亲丧者,若亲丧在外,则无逺近,闻而奔,不暇为位以哭也【旧説此以私事出未奔者,果尔则在他国不应有众主人兄弟,故复迁就其説,谓既奔丧至家则防家之主人为之拜賔送賔,众主人亦谓在防家者,文义情事俱不可通】

记曰:相趋也,出宫而退;相揖也,哀次而退;相问也,既封而退;相见也,反哭而退;朋友,虞祔而退。又曰:知死而不知生,伤而不吊,何也?一以语其常,一以语其变也。或相知于异国,或同事于异时,其子未之或知,而徃吊,则嫌于以父之行自居,而使主人心愕焉,故伤之而遂已焉尔。

所识其兄弟不同居者皆吊,何谓也?死者所识之兄弟也。吊者,吊其所识也。伯髙死于

译悲痛到了极点就会哭泣,心意愤懑就会跳跃,这是人的常情。如果哭泣跳跃有节制,那么该抑制时就停止,该发作时就尽情表达。如果这样,礼就不符合人心了。荀子说:“如果是那些愚昧浅陋、邪恶淫乱的人呢?他们早上死了亲人,晚上就忘记了,如果任由他们放纵,那连鸟兽都不如。他们怎么能共同群居而不混乱呢?如果是那些修养品德的君子呢?那么三年的丧期,二十五个月就结束,就像四匹马拉的车子穿过缝隙一样快。如果让他们尽情哀悼,那就是无穷无尽的了。”由此推论,哭泣跳跃必须有节制,然后悲痛深切的人依据礼制而不敢尽情宣泄,不肖的人勉强达到节制的要求而内心情感并不相应,他们的心必定会有触动,以此来振奋他们昏昧蒙蔽的状态,使他们归于人道。礼有防止情感过度泛滥的,有凭借旧例兴起新事物的,在这里都具备了。悲伤、恍惚、叹息,这些情感的节制不能自我辨别,所以商祝在主人之后辅助他。

为什么庐墓不在殡宫呢?因为太近就会习惯,习惯了就会哀痛过度,心意无法接续而需要防范;平常就会安逸,安逸就会恭敬,心意无法收敛而容易散漫。况且亲人还在世时,子女的起居饮食必定与亲人不同,担心他们过于防范,何况是在殡宫呢?所以没有事情时不避开庙门,早晚掀开帷帐哭泣,以此来表达哀痛并实现恭敬。庐墓设在中门外,哭泣没有固定时间,这是为了方便事务并通达情感。

刚开始守丧时,从国君到士人,哭泣由人轮流替代,声音不停歇,这是什么意义呢?这是为了使众人铭记亲近长辈、尊重长者的道义,而不敢冷漠;这是为了使主人的哀痛之情时常被触动,而不敢遗忘。礼有凭借旧例兴起新事物的,这是它的大概原则。为期一年和九月的丧期,都在前三个月不进入内室。大功的正服,为什么向上比照为期一年的丧期呢?这是礼所说的推演而进级。堂兄弟视同亲兄弟,但有间隔;而我的父亲视他们如同自己的儿子。追溯到祖父母,就与我是一体了。所以顺着祖父母或父亲的心意,不忍心完全分离。兄弟的儿媳妇关系疏远了,但儿子还如同我的儿子。所以因为丧服有回报的原则,而丧期如同适妇,加重其道义以明确恩情,以此来厚植人伦而端正家规。

守丧的礼制,小功和缌麻没有区别,为什么呢?丧服不能没有差别,但哀痛不能更有差别。关于恢复寝居的制度没有听说,为什么呢?以期为一年和大功为九月的三个月来推论,那么整月才恢复寝居,已经太急促了。道义最轻的,莫过于姑母、姐妹的儿子。然而我的姑母、姐妹正心断志摧,如果有良心的人,能安然就寝于私室吗?恩情最浅的,莫过于妻子的父母。然而人失去了亲人,我不能在十天半月内为他改变,而亲近婢妾,还指望他们对我亲人真诚孝顺而安于亲属关系吗?这叫做洞察人伦,事情浅显而道义广博。

齐衰为期一年、大功布衰为九月的,都在前三个月不进入内室。女子入门遭遇丧事而尚未结婚的,为什么一定要等到丧期结束呢?曾子问:“新郎亲迎,新娘未到,而有齐衰、大功的丧事,该怎么办?”孔子说:“新郎不入门,在外次改换丧服;新娘入门,在内次改换丧服,然后就位哭泣。”曾子问:“除去丧服后不恢复婚礼吗?”孔子说:“祭祀过时不祭,是礼。又何必恢复如初?”进入内室的期限,断定为三个月,这是为了涵盖事务的变化,而计算其穷尽之处。刚开始结婚则一次而不重复,吉凶不同道,不得相互干扰。小功既已卒哭,可以冠礼娶妻;而下殇的小功不可以,那么每向上推演就可以知道了。除去丧服不恢复婚礼为什么呢?公婆已经拜见,盥洗馈食已经亲近,奠祭已经参与,庙见的期限已经过了,所以过时了就不能再恢复。

亲人丧事外在的丧服除去,中间一个月举行禫祭。那么说三年的丧期,二十五个月就结束,为什么呢?祥祭时穿白色生绢,这个月举行禫祭,下个月恢复音乐。祥祭在第二十五个月的开始。

禫祭,在这个月的结束,这叫做中月举行禫祭,这叫做二十五个月就结束。那么,凡是设位,如果不是亲丧齐衰以下的,都哭泣尽哀而向东,除去丧带就位,袒露手臂完成跳跃,穿好衣服拜谢宾客,返回位置完成跳跃,送宾客返回位置。辅助者告知就次。三天五次哭泣,最后主人出门送宾客,众主人、兄弟都出门哭泣停止。辅助者告知事情完毕,成服拜谢宾客。如果所设之位,家远就先成服然后前往,这是听说父辈、兄弟死在异国的礼制。主人,有的因为亲近,有的因为年长,而应当主持此人丧事的人。告知就次,听到丧事不进入内室,即使一夜也必定有次所。如果所设之位,家远就先成服然后前往,近则不忍等待。首先说非亲丧,如果亲丧在外,那么无论远近,听到就奔丧,来不及设位哭泣。旧说认为这是因私事外出未奔丧的人,果真如此,那么在他国不应有众主人、兄弟,所以又迁就其说,认为既奔丧到家,则丧家之主人代为拜谢宾客、送宾客,众主人也指在丧家的人,文义情事都不通。

记载说:相互快步走,出宫门就退下;相互作揖,在哀次就退下;相互问候,封棺后就退下;相互见面,反哭后就退下;朋友,虞祭、祔祭后就退下。又说:知道死而不知道生,悲伤而不吊唁,为什么呢?一个是说常理,一个是说变通。有的相知于异国,有的同事于异时,他们的儿子不知道,而去吊唁,就嫌疑于以父亲的行为自居,而使主人心惊,所以悲伤之后就停止了。

所认识的兄弟不同居的都吊唁,这是什么意思呢?死者所认识的兄弟。吊唁者,吊唁他所认识的。伯高死在

卫,孔子使子贡为之主,而曰:“为尔哭也。”来者拜之。朋友得为主而受吊,则兄弟可知矣。吊所以哀生也。知死而不知生,伤而不吊,子且不吊,况其兄弟不同居者乎?大夫哭诸侯,不敢拜賔,何谓也?君薨于异国,子出迎,诸臣在国者,朝夕哭临于朝,国賔有入唁者,则哭以答之,而不敢拜也【曾子问:君出疆而薨,其入也,子皆从柩,故知闻讣必出迎也。知在国卿大夫哭临者,君虽未知防,臣先服,则哭临不待子之归明】

译卫国,孔子派子贡担任丧主,并说:“是为了替你们哭丧。”前来吊唁的人向子贡拜谢。朋友尚且可以担任丧主并接受吊唁,那么兄弟的情况就可以推知了。吊唁是为了哀悼生者。如果只知死者而不知生者,虽然悲伤却不进行吊唁,连儿子尚且不吊唁,何况那些不与兄弟同居的人呢?大夫哭祭诸侯,不敢拜谢宾客,这是为什么呢?国君死在异国,太子出城迎接灵柩,留在国内的各位大臣,早晚在朝廷上哭祭,国内有前来吊唁的宾客,就通过哭祭来回应,而不敢拜谢【曾子问:国君出国境而死,灵柩回国时,太子都跟随灵柩,所以知道得知死讯后太子必定出城迎接。知道在国内的卿大夫哭祭,国君虽然还不知道防备,但臣子先服丧,那么哭祭就不必等待太子归来,这是很明显的】

聘礼使者在他国君薨,赴未至,则哭于巷,衰于馆;赴者至,则衰而出。诸臣在他国,无受吊之礼,而曰「不敢拜」。賔者,主国君臣及他国同时而为聘使者,必相唁也。

与诸侯为兄弟,为位而哭,不曰“不敢拜”,賔何也?在礼,非为后者不敢拜。賔,子姓且然,况兄弟乎?诸臣在他国,及君之丧未至,子未反而賔临焉,疑可以拜,故着之也。

天子诸侯之丧,斩衰者奠,皆异姓也,同姓不与焉,众主人是也。大夫齐衰者奠,其臣斩衰者不足,然后取焉【下文天子诸侯之防,奠不斩衰者不与,大夫齐衰者与,故知其臣斩衰者不足,然后取焉】士则朋友奠,不足,取于兄弟大功以下者,不使亲者执事,以间其哀,上下所同也。士取于疏者,而大夫则取于亲者,何也?执事者皆斩衰,而以轻服间焉,不称也。取于兄弟大功以下者,明父之行不与也。

絶族无移服,故出妻之子于外祖父母无服,况异父之兄弟乎?公叔术、狄仪之问,防夏二子之答,记者之失其传尔。

乐正子春之母死,五日不食,而自悔其不情,何也?不及乎礼,不可不自强也。过礼而强之,则本心为之变易矣。曾子执亲之丧,水浆不入于口者七日,而不闻有悔者,顺其自然而无容心焉耳。

有殡,闻逺兄弟之丧,虽缌必徃;非兄弟,虽邻不徃。子张死,曾子有母之丧,齐衰而徃哭之,何也?孔子之丧,门人祥禫而后归。徳之成,义足以并所生;道之合,可以当同气。故曰:礼虽先王未之有,可以义起也。古者过期而不葬,则主丧者服不除,故葬必服其初服也。后世葬无期,释服而从吉,乆矣;而葬乃返其初服,非即逺而轻之义也。周官之法:不树者无椁,不绩者不衰,所以使内痛于心,而外怍于人也。免防而后葬者,着之令无改于常服;有故焉,使得从改葬之服可也。

重防未除而遭轻丧,其服之有兼也。兼其轻者,不兼其重者。盖轻者可包,而重者不可二也【斩衰之丧既虞卒哭,遭齐衰之防,轻者包重者特】易其轻者,不易其重者。可易者,以其痛之新;不易者,以其义之重也【如前丧既虞卒哭,受麻以葛,以后丧之麻带易前丧之葛带,而首仍前丧之葛绖】麻有可以变葛者,其恩本重也【大功以上之麻】有不可以变葛者,其恩本轻也【小功以下之麻】麻以易葛,而麻终仍反前丧之葛【期大功卒哭以后,则绖期大功之绖仍反练之故葛带】皆所以衡时义而达人情之实也。

卒哭曰成事,是日也,以吉祭易丧祭,何谓也?三虞卒哭,祝辞曰哀荐成事。明日而祔,虞之后不闻更有卒哭之祭也。以吉祭易丧祭,谓以末虞之吉祭易初虞、再虞之丧祭尔【郑氏据《杂记》上大夫虞以少牢,卒哭成事祔皆太牢,谓三虞后更有卒哭之祭,非也。礼于虞祔多连举,以卒哭为虞之一举,虞可包卒哭也。间有虞卒哭并举者,亦不害末虞为卒哭也。即以《杂记》之文言之,安见非以末虞为卒哭而易牲以祭,如士遣奠之以少牢哉】

如三年之丧,则既顈其练祥皆行,何谓也?前后丧皆三年,然后祭可补也【余丧有主者,则彼自及时而行练祥,即此人为主,既顈后亦不得追举。知然者,上言除服兼诸父昆弟,而此独举三年之丧以别之也】祭与除服事聨,而义不相蒙。小记曰:“期而祭礼也,期而除丧道也。祭不为除丧也。”故合行者其常也,遭变则废举,各以义起。有君丧服,则私服不得除,而练祥可追举。君之丧服除,而后殷祭是也【详见曾子问】并私服则服皆得除,而祭惟重丧可追举,此记是也【祥主人之除也,于夕为期,朝服祥,因其故服是。祭之前夕已除前服,故知除服与祭各为一事也。注:既顈虞后,山隂陆氏以为禫后,皆未安。禫则后丧大祥俱毕,然后补前丧练祭,则过缓。虞后则后丧甫三月余,而饮福衣朝服可乎?礼文残缺,未知以顈代葛何据。然以义揆之,当为练后。盖既练则后丧大祥亦近矣,虽暂服前丧大祥之服无害也】

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父小功之末,可以冠子,可

译聘问的使者在他国,若该国国君去世,报丧的人还未到,就在巷子里哭,在馆舍中穿上丧服;报丧的人到了,就穿着丧服出来。各国臣子在他国,没有接受吊唁的礼节,所以说“不敢拜”。宾客,是指主国的君臣以及与他国同时前来聘问的使者,必定互相慰问。

与诸侯结为兄弟,设位哭丧,不说“不敢拜”,那么宾客呢?按照礼制,不是为后嗣的人不敢拜。宾客,连子孙都这样,何况兄弟呢?各国臣子在他国,等到国君的丧讯还未到,儿子还未返回而宾客来吊唁,怀疑可以拜,所以特别注明这一点。

天子、诸侯的丧事,穿斩衰的人设奠,都是异姓,同姓不参与,众主人就是这样。大夫穿齐衰的人设奠,他的臣子穿斩衰的人不够,然后才选取(异姓)【下文天子、诸侯的丧事,设奠的不穿斩衰的人不参与,大夫穿齐衰的人参与,所以知道他的臣子穿斩衰的人不够,然后才选取】士则由朋友设奠,不够,就从兄弟中选取大功以下服制的人,不使亲近的人执事,以免干扰他们的哀痛,这是上下所共通的。士从疏远的人中选取,而大夫却从亲近的人中选取,为什么呢?执事的人都穿斩衰,如果用轻丧服来夹杂,就不相称了。从兄弟大功以下服制的人中选取,表明父亲的行为不参与。

断绝宗族关系的不改变丧服,所以被休弃的妻子之子对外祖父母没有丧服,何况异父的兄弟呢?公叔术、狄仪的提问,防夏两人的回答,是记录者失传了。

乐正子春的母亲去世,五天不吃饭,却自己后悔这样做不合情理,为什么呢?达不到礼的要求,不能不自我勉励。超过礼的要求而勉强去做,那么本心就会发生变化了。曾子为父母守丧,七天水米不进,却没听说有后悔的,这是顺应自然而没有刻意用心罢了。

家里有丧事,听到远方兄弟的丧讯,即使是缌麻之亲也必须前往;不是兄弟,即使是邻居也不前往。子张去世,曾子正处在母亲的丧期,穿着齐衰去哭吊他,为什么呢?孔子去世,门人等到祥禫祭之后才回去。德行的成就,道义足以与亲生父母并列;道义的契合,可以等同于同气连枝。所以说:礼即使先王没有过,也可以根据道义来兴起。古代超过期限而不安葬,那么主持丧事的人丧服不除去,所以安葬时必定穿着最初的丧服。后世安葬没有期限,脱下丧服而穿吉服,已经很久了;而安葬时却返回最初的丧服,这不是因为疏远而轻视的道义。《周官》的法令:不种树的没有棺椁,不绩麻的不穿丧服,以此来使内心悲痛,而外表惭愧于人。脱去丧服、除去首绖之后才安葬的,注明不要改变常服;有缘故的,使得按照改葬的丧服也可以。

重丧的丧服还未除去而遭遇轻丧,其丧服有兼服的情况。兼服轻的,不兼服重的。大概轻的可以包容,而重的不能有两个【斩衰的丧事已经虞祭、卒哭,遭遇齐衰的丧事,轻的包容重的,只有重的特别】改变轻的,不改变重的。可以改变的,是因为悲痛是新的;不改变的,是因为道义重【如前丧已经虞祭、卒哭,用麻代替葛,以后丧的麻带代替前丧的葛带,而头仍然戴前丧的葛绖】麻有可以变成葛的,是因为恩情本来重【大功以上的麻】有不可以变成葛的,是因为恩情本来轻【小功以下的麻】麻代替葛,而麻最终仍然返回前丧的葛【期、大功卒哭以后,那么绖期、大功的绖仍然返回练祭时的旧葛带】这都是为了权衡时宜的道义而通达人情的真实。

卒哭叫做成事,这一天,用吉祭代替丧祭,是什么意思呢?三虞卒哭,祝辞说哀荐成事。第二天祔祭,虞祭之后没听说再有卒哭的祭礼。用吉祭代替丧祭,是指用末虞的吉祭代替初虞、再虞的丧祭罢了【郑氏根据《杂记》上大夫虞祭用少牢,卒哭成事祔祭都用太牢,认为三虞之后还有卒哭的祭礼,不对。礼对于虞祭、祔祭多连举,以卒哭为虞祭的一次举动,虞祭可以包含卒哭。偶尔有虞祭、卒哭并举的,也不妨碍末虞为卒哭。即使以《杂记》的文字来说,怎么见得不是以末虞为卒哭而改变牺牲来祭祀,像士遣奠用少牢那样呢】

如果是三年的丧事,那么已经顈祭,其练祭、祥祭都举行,是什么意思呢?前后丧事都是三年,然后祭礼可以补行【其余丧事有主持的人,那么他们自己及时举行练祭、祥祭,即使此人为主持,顈祭之后也不能追举。知道这样的,上文说除去丧服兼及诸父昆弟,而这里只举三年的丧事来区别】祭礼与除去丧服事情相连,而道义不相涵盖。《小记》说:“一年举行祭礼是礼,一年除去丧服是道。祭礼不是为了除去丧服。”所以合着进行的通常是,遭遇变故就废举,各自根据道义兴起。有国君的丧服,那么私人的丧服不得除去,而练祭、祥祭可以追举。国君的丧服除去,然后举行殷祭就是这样【详见《曾子问》】合并私人的丧服那么丧服都得以除去,而祭礼只有重丧可以追举,这篇记载就是这样【祥祭主人除去丧服,在晚上为期,早晨穿朝服举行祥祭,因为穿着原来的丧服。祭礼的前一晚已经除去前丧的丧服,所以知道除去丧服与祭礼各自为一件事。注:顈祭虞祭之后,山阴陆氏认为是禫祭之后,都不妥当。禫祭那么后丧的大祥都完了,然后补前丧的练祭,就太迟缓了。虞祭之后那么后丧才三个月多,而饮福穿朝服可以吗?礼文残缺,不知道以顈代葛有什么依据。然而根据道义推测,应当在练祭之后。大概已经练祭那么后丧的大祥也近了,虽然暂时穿前丧大祥的丧服没有害处】

大功的末期,可以给儿子行冠礼,可以嫁女儿。父亲小功的末期,可以给儿子行冠礼,可

以嫁子,可以娶妇。已虽小功,既卒哭,可以冠,取妻。下殇之小功,则不可。此就父言,父就子言,子也。大功、小功之服有无轻重,父与子不可得而同。父可冠子、取妇,而子不可冠、取妻,不得冠取也。已可冠、取妻,而父不可冠子、取妇,不得冠取也。

译用嫁女儿的名义,可以娶媳妇。即使只是小功之丧,在卒哭祭之后,就可以举行冠礼、娶妻。如果是下殇的小功之丧,则不可以。这是从父亲的角度来说的,父亲从儿子的角度而言,也就是儿子。大功、小功的服制有轻重之分,父亲与儿子不能相同。父亲可以为儿子行冠礼、娶媳妇,而儿子不能行冠礼、娶妻,这是不能行冠礼、娶妻的情况。儿子可以行冠礼、娶妻,而父亲不能为儿子行冠礼、娶媳妇,这也是不能行冠礼、娶妻的情况。

以丧冠者,虽三年之丧可也。而小功乃以卒哭为期,何也?用此知丧冠之礼不及于小功也。大功以上,其情戚而为期逺,故因丧服而冠。小功缌麻,则俟焉而用吉,可知矣。人情之实也【与曾子问不合,此所传或异代之礼】

妻视叔父母,姑姊妹视兄弟,长中下殇视成人。姑姊妹之服轻于兄弟,殇服降于成人,而哀情则一也。世叔父母之哀情有间矣,而况妻乎?谓宜一视者,为厚于妻子而薄于世叔父母者言之尔。

大夫、士父母之丧,既练而归。朔日、忌日,则归哭于宗室。君之丧,邑宰之士既练而归。朝廷之士与大夫同,次公馆以终丧。况子之于父母,而可以适庶别乎?女子已嫁,丧父母,既练而归。子于父母,而同于女子之已嫁乎?既练,居垩室,非时见乎?母不入门,况反其私室与?

大夫、士将与祭于公,既视濯而父母死,则犹是与祭也。次于异宫,既祭释服,出宫门外哭而归,其他如奔丧之礼。如未视濯,则使人告,告者反而后哭。祭必斋,齐者齐,不齐以致其齐者也。父母死,使次于异宫而禁其哭踊,哀痛中廹,尚能齐一以交于神明乎?《周官》凡礼事,大宗伯掌之,小宗伯佐之,肆师又佐之,所以代匮而备防疾也。况百执事所共,无常而不可摄乎?下以拂人之情,而上以凟神之祀,先王之典礼,必无是也。

士大夫不得祔于诸侯,祔于诸祖父之为士大夫者。祔庙者,告新主之将入也。祔而各立庙于其家,则安用告?若奉主以入诸祖父之庙,是无故而祧人之祖也。其孙之当祔者,又将安祔乎?

公子祔于公子,公子有宗道以收族尔。羣公子死,其子各立庙而祭之,以为小宗。谓宜祔于祖之兄弟,妄也。

  五礼通考卷二百六十二

译在丧期行冠礼,即使是三年的重丧也可以。但小功之丧却以卒哭为期限,为什么呢?由此可知,丧冠之礼并不适用于小功之丧。大功以上的丧服,因为亲情哀戚且服丧期长,所以趁着丧服期间行冠礼。小功、缌麻之丧,则等待丧期结束后再用吉礼行冠,这是显而易见的。这是人情的实际情况【这与《曾子问》的说法不合,这里所传的或许是不同时代的礼制】。

妻子对叔父母的服制,姑姑、姐妹对兄弟的服制,长殇、中殇、下殇对成人的服制。姑姑、姐妹对兄弟的服制轻于兄弟对兄弟的服制,殇服的等级低于成人,但哀痛之情是一样的。世叔父母对叔父母的哀情还有差别,何况妻子呢?说应该一概等同看待的,是针对那些厚待妻子儿女而薄待世叔父母的人而言罢了。

大夫、士为父母服丧,过了练祭后就回家。每月初一和忌日,就回家在宗庙哭祭。国君去世,邑宰和士过了练祭后就回家。朝廷的士和大夫一样,住在公馆里守完丧期。何况儿子对于父母,可以因为嫡庶之别而有所不同吗?女子已经出嫁,为父母服丧,过了练祭后就回娘家。儿子对于父母,会和已嫁的女子一样吗?过了练祭,住在白土粉刷的屋子里,不是随时都能见到父母吗?母亲不进家门,何况回到自己的私室呢?

大夫、士将要在公庙参加祭祀,已经看过濯祭用的酒器后父母去世,仍然要参加祭祀。住在别的宫室,祭祀结束后脱去丧服,走出宫门哭祭然后回家,其他礼节如同奔丧一样。如果没有看过濯祭用的酒器,就派人去报告,报告的人回来后才哭。祭祀必须斋戒,已经斋戒的继续斋戒,没有斋戒的通过斋戒来达到斋戒的状态。父母去世,让人住在别的宫室并禁止哭踊,哀痛之情在心中逼迫,还能保持斋戒的专一以与神明交通吗?《周官》规定所有礼仪事务,由大宗伯掌管,小宗伯辅助,肆师又辅助小宗伯,这是为了弥补不足并防备疾病。何况百官共同执掌的事务,没有固定不变而不可以代理的呢?下面违背人的情感,上面亵渎神明的祭祀,先王的典礼,一定没有这样的规定。

士大夫不能附祭于诸侯的宗庙,而是附祭于那些身为士大夫的祖先。附祭于宗庙,是宣告新主将入庙。附祭后如果在各自家中立庙,那还需要宣告什么?如果捧着神主进入祖先的宗庙,这是没有理由而迁走别人的祖先。那些应当附祭的孙子,又将附祭到哪里呢?

公子附祭于公子,因为公子有宗法之道来收拢族人。众公子去世,他们的儿子各自立庙祭祀,作为小宗。说应当附祭于祖父的兄弟,这是错误的。

五礼通考卷二百六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