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礼通考卷二百四十九
民毋出租赋。
元帝本纪,初元元年四月,诏郡国被灾害甚者,毋出租赋。二年三月,诏郡国被地动灾甚者,无出租赋。成帝本纪,建始元年十二月,郡国被灾十四以上,毋收田租【注:师古曰:十四,谓田亩所收,十损其四】
译百姓不缴纳租税。
《元帝本纪》记载,初元元年四月,下诏规定:遭受灾害严重的郡国,不征收租税。二年三月,下诏规定:遭受地震灾害严重的郡国,不征收租税。
《成帝本纪》记载,建始元年十二月,遭受灾害的郡国,如果收成损失达到十分之四以上,就不征收田租。
鸿嘉四年正月,诏郡国被灾害什四以上,民赀不满三万,毋出租赋,逋贷未入,皆勿收。
哀帝本纪:绥和二年秋,诏郡国灾害什四以上,民赀不满十万,皆毋出今年租赋。
平帝本纪,元始二年四月,天下民赀不满二万及被灾之郡不满十万,勿租税。
后汉书·章帝本纪》:永平十八年,京师及三州大旱,诏勿收兖、豫、徐州田租刍藁。
和帝本纪,永元四年十二月诏:「今年郡国秋稼为旱蝗所伤,其什四以上勿收田租刍藁;有不满者,以实除之。」九年六月诏:「今年秋稼为蝗虫所伤,皆勿收租更刍。」
藁若有所损失,以实除之余,当收租者亦半入。十三年九月,诏令天下半入今年田租刍藁,有宜以实除者,如故事,贫民假种食皆勿收责。十四年十月,诏兖、豫、荆州今年水雨淫过多伤农功,其令被害什四以上皆半入田租刍槀,其不满者以实除之。十六年七月,诏令天下皆半入今年田租刍槀,其被灾者以实除之,贫民受贷种粮及田租刍槀皆勿收责。
安帝本纪,永初四年正月,诏以三辅比遭冦乱,人庶流冗,除三年逋租,过更口筭刍槀。”七年八月,诏郡国被蝗伤稼十五以上,勿收今年田租;不满者,以实除之。”元初元年十月,诏除三辅三嵗田租更赋口算。”
建光元年十一月,诏京师及郡国被雨水伤稼者,随顷▯减田租。
顺帝本纪《永建元年》冬十月,诏以疫疠水潦,令人半输今年田租,伤害什四以上,勿收责;不满者,以实除之。”三年正月,诏勿收汉阳今年田租口赋。”六年十一月,诏曰:“连年灾潦,冀部尤甚,比蠲除实伤赡恤穷匮,而百姓犹有弃业流亡不絶,疑郡县用心怠惰,恩泽不宣。《易》美损上益下,书称安民则恵。其令冀部勿收今年田租刍槀。”
桓帝本纪延熹九年正月诏曰:「比嵗不登,人多饥穷,又有水旱疾疫之困,盗贼徴发,南州尤甚。其令大司农絶今嵗调度徴求,及前年所调未毕者勿复收责。其灾旱盗贼之郡勿收租,余郡悉半入。」
灵帝本纪:熹平四年六月,令郡国遇灾者,减田租之半;其伤害十四以上,勿收责。
晋书·武帝本纪》太康三年十二月,诏四方水旱甚者,无出田租。四年七月,兖州大水,复其田租。五年七月,任城、梁国、中山雨雹伤秋稼,减天下户课三分之一。六年正月,以比嵗不登,免租贷宿负。
孝武帝本纪:宁康二年四月,皇太后诏:「三呉、义兴、晋陵及防稽遭水之县,尤甚者全除一年租布,其次聴除半年。受振贷者,即以赐之。」
太元四年正月,郡县遭水旱者减租税。五年六月,以比嵗荒俭,大赦自太元三年以前逋租宿债皆蠲除之。《宋书·文帝本纪》:元嘉十二年八月,原遭水郡诸逋负;二十一年正月,大赦天下,诸逋债在十九年以前一切原除;去嵗失收者,畴量申减。
孝武帝本纪大明五年四月诏曰:「南徐、兖二州,去嵗水潦伤年,民多困窭,逋租未入者,可申至秋登。」
▯田案此逋租缓徴之始
顺帝本纪:升明二年二月,蠲雍州縁▯诸民前被水灾者租布三年。
南齐书·髙帝本纪》:建元元年九月,诏:“二呉、义兴三郡遭水,减今年田租。”
武帝本纪:建元四年六月,诏「呉兴、义兴遭水县,蠲除租调」。
永明五年八月,诏今夏雨水,呉兴、义兴二郡田农多伤,详蠲租调。”七年正月,原雍州四年以前逋租。八年七月,诏:“雍州八年以前,司州七年以前逋租,悉原。”十月,原建元以前逋租。十一年五月,诏曰:“水旱成灾,谷价伤弊,凡三调众逋,可同申至秋登。”
明帝本纪:建武二年十二月诏,呉、晋陵二郡失稔之乡,蠲三调有差。
梁书·武帝本纪》天监二年六月,诏以东阳、信安、丰安三县水潦漂损居民资业,遣使周履量蠲课调。
大同四年八月,诏南兖、北徐、西徐、东徐、青、冀、南、北青、武、仁、潼、雎等十二州,既经饥馑,曲赦逋租宿责,勿收今年三调。
陈书·宣帝本纪》太建六年三月诏曰:「去嵗南川颇言失稔,所
译鸿嘉四年正月,下诏规定:各郡国遭受灾害达到十分之四以上的,百姓家产不满三万钱的,免除出租赋;拖欠的借贷尚未偿还的,都一律不再追收。
《哀帝本纪》记载:绥和二年秋天,下诏规定:各郡国遭受灾害达到十分之四以上的,百姓家产不满十万钱的,都免除今年的租赋。
《平帝本纪》记载:元始二年四月,天下百姓家产不满二万钱的,以及遭受灾害的郡国家产不满十万钱的,都免除租税。
《后汉书·章帝本纪》记载:永平十八年,京城及三个州发生大旱,下诏免除兖州、豫州、徐州的田租和刍藁。
《和帝本纪》记载:永元四年十二月下诏说:“今年各郡国的秋粮因旱灾和蝗灾受损,损失达到十分之四以上的,免除田租和刍藁;损失不足十分之四的,按实际损失数额予以减免。”九年六月下诏说:“今年秋粮因蝗虫受损,都免除租税、更赋和刍藁。”
如果刍藁有所损失,按实际损失减免后,应当缴纳租税的也减半征收。十三年九月,下诏规定天下今年田租和刍藁都减半征收,有适宜按实际损失减免的,依照旧例办理,贫民借用的种子和粮食都一律不再追收。十四年十月,下诏规定兖州、豫州、荆州今年因雨水过多严重损害农事,命令受灾达到十分之四以上的都减半缴纳田租和刍藁,不足十分之四的按实际损失减免。十六年七月,下诏规定天下今年田租和刍藁都减半征收,受灾者按实际损失减免,贫民借用的种子粮食以及田租刍藁都一律不再追收。
《安帝本纪》记载:永初四年正月,下诏因为三辅地区接连遭受寇乱,百姓流离失所,免除三年的拖欠租税、更赋、口算和刍藁。七年八月,下诏规定各郡国因蝗灾损害庄稼达到十分之五以上的,免除今年的田租;不足十分之五的,按实际损失减免。元初元年十月,下诏免除三辅地区三年的田租、更赋和口算。
建光元年十一月,下诏规定京城及各郡国因雨水损害庄稼的,随顷亩减少田租。
《顺帝本纪》记载:永建元年冬十月,下诏因为瘟疫和水灾,让百姓减半缴纳今年的田租,受灾达到十分之四以上的,免除追收;不足十分之四的,按实际损失减免。三年正月,下诏免除汉阳郡今年的田租和口赋。六年十一月,下诏说:“连年水灾,冀州尤其严重,近来免除实际损害以赈济抚恤穷困,但百姓仍有抛弃产业流亡不止的,怀疑郡县用心怠惰,恩泽未能宣达。《易经》赞美减损上层以增益下层,《尚书》称安民就是恩惠。命令冀州免除今年的田租和刍藁。”
《桓帝本纪》记载:延熹九年正月下诏说:“连年收成不好,人多饥荒穷困,又有水旱疾疫的困扰,盗贼征发,南方州郡尤其严重。命令大司农停止今年的调度征求,以及前年所调未完毕的不再追收。受灾旱、盗贼的郡县免除租税,其余郡县都减半缴纳。”
《灵帝本纪》记载:熹平四年六月,命令各郡国遭遇灾害的,减免田租的一半;受灾达到十分之四以上的,免除追收。
《晋书·武帝本纪》记载:太康三年十二月,下诏规定四方水旱严重的地区,不缴纳田租。四年七月,兖州发生大水,免除其田租。五年七月,任城、梁国、中山因冰雹损害秋粮,减免天下户课三分之一。六年正月,因为连年收成不好,免除租税借贷的旧欠。
《孝武帝本纪》记载:宁康二年四月,皇太后下诏:“三吴、义兴、晋陵及会稽遭受水灾的县,情况特别严重的全部免除一年租布,次等的听任免除半年。接受赈贷的,就直接赐予他们。”
太元四年正月,郡县遭受水旱灾害的减免租税。五年六月,因为连年荒歉,大赦天下,太元三年以前的拖欠租税和旧债都全部免除。《宋书·文帝本纪》记载:元嘉十二年八月,宽免遭受水灾的郡县的各种拖欠债务;二十一年正月,大赦天下,各种拖欠债务在十九年以前的一律宽免;去年收成损失的,酌情申报减免。
《孝武帝本纪》记载:大明五年四月下诏说:“南徐州、兖州两州,去年水灾损害收成,百姓多困穷,拖欠租税尚未缴纳的,可以延期到秋天丰收时再缴。”
〇田案:这是拖欠租税缓征的开始。
《顺帝本纪》记载:升明二年二月,免除雍州边境各民此前遭受水灾者的租布三年。
《南齐书·高帝本纪》记载:建元元年九月,下诏:“二吴、义兴三郡遭受水灾,减免今年的田租。”
《武帝本纪》记载:建元四年六月,下诏“吴兴、义兴遭受水灾的县,免除租调”。
永明五年八月,下诏说今年夏天雨水多,吴兴、义兴两郡农田多受损害,详细免除租调。七年正月,宽免雍州四年以前的拖欠租税。八年七月,下诏:“雍州八年以前,司州七年以前的拖欠租税,全部宽免。”十月,宽免建元以前的拖欠租税。十一年五月,下诏说:“水旱成灾,谷价受损,凡三调各种拖欠,都可以一同延期到秋天丰收时再缴。”
《明帝本纪》记载:建武二年十二月下诏,吴郡、晋陵两郡歉收的地区,免除三调有差别地执行。
《梁书·武帝本纪》记载:天监二年六月,下诏因为东阳、信安、丰安三县水灾漂没损害居民资业,派遣使者周履丈量免除课调。
大同四年八月,下诏南兖、北徐、西徐、东徐、青、冀、南、北青、武、仁、潼、睢等十二州,既然经历饥荒,特别赦免拖欠租税旧债,不征收今年的三调。
《陈书·宣帝本纪》记载:太建六年三月下诏说:“去年南川颇言歉收,所
督田租于今未即。豫章等六郡太建五年田租可申半至秋。豫章又逋太建四年检首田税,亦申至秋。南康一郡岭下应接民间尤弊,太建四年田租未入者可特原除。」
译督促征收田租至今尚未完成。豫章等六郡太建五年的田租,可以宽限一半,延至秋季缴纳。豫章郡又拖欠太建四年经检核自首的田税,也一并宽限至秋季。南康郡地处岭南,需要接待往来,民间尤其困苦,太建四年尚未缴纳的田租,可以特别予以免除。
魏书·明元帝本纪》:泰常三年,以范阳大水,复其租税。八月,雁门、河内大雨水,复其租税。
文成帝本纪,和平四年十月,以定、相二州霣霜杀稼,免民田租。
孝文帝本纪》太和六年十二月诏曰:「去秋淫雨洪水为灾,百姓嗷然,今课督未入及将来租算,一以丐之。」《北齐书·文宣帝本纪》天保八年九月诏:「今年遭蝗之处,免租。」九年七月诏:「去年螽涝损田,兼春夏少雨,苗稼薄者,免今年租赋。」
武成帝本纪:河清三年闰九月,诏遣十二使巡行水潦州,免其租调。
后主本纪,天统五年七月,诏使巡省河北诸州,无雨处境内偏旱者,优免租调。
周书·孝闵帝本纪》元年三月,诏曰:「浙州去嵗不登,厥民饥馑,其当州租输未毕者,悉宜免之。」
隋书》文帝本纪:开皇六年八月,闗内七州旱,免其赋税。《通典》:唐武徳二年制,凡水旱虫霜为灾,十分损四分以上免租,损六分以上免租调,损七分以上课役俱免。《唐书》太宗本纪:贞观元年夏,山东旱,免今嵗租。
册府元▯上元二年正月敕》雍、岐、同、华、陇等州给复一年,自余诸州,咸亨年遭旱涝虫伤损免之家,虽经丰稔,家产未复,宜更免一年租。
旧唐书·髙宗本纪:「永隆二年正月,诏:雍、岐、华同民戸,宜免两年地税。河南、河北遭水处,一年。」
册府元▯开元三年七月诏曰》:比者山东邑郡,歴年不稔,朕为之父母,欲安黎庶,恤彼贫弊,拯其流亡。今者风雨咸若,京坻可望,若贷粮地税庸调正租一时并徴必无办法。河北诸州,宜委州县长官勘责,灼然不能支济者,税租且于本州纳,不须徴却,待至春中更别处分。有贷粮回溥等,亦量事减徴
唐书·元宗本纪》:开元五年二月,免河南北蝗水州今嵗租。八年三月,免水旱州逋负。
册府元▯开元十二年三月诏曰:河南河北去嵗虽熟,百姓之间颇闻辛苦,今农事方起,蚕作就功,其有贷粮未纳者并停,到秋收。十三年正月诏曰:元率地税以置义仓,本防俭年赈给百姓,频年不稔,逋租颇多,言念贫人,将何以济?自开元十二年闰十二月以前所有未纳悬欠地税宜放免。十五年四月诏曰:河南河北诸州去年縁遭水涝,虽频加赈贷,而恐未小康,爰自春夏雨泽以时,兼闻夏苗非常茂好,既即收获,不虑少粮,然以产业初营,储积未赡,若非寛恵,不免艰辛,其贷粮麦种谷子回转变造诸色欠负等并放,候丰年以渐徴纳,蚕麦事毕及至秋收后,并委刺史县令専勾当,各令贮积,勿使妄有费用。二十年九月河南道宋滑兖郓等州大水伤禾稼,特放今年地税。二十二年十一月敕曰:如闻京畿及闗辅有损田百姓等属频年不稔,久乏粮储,虽今嵗薄收未免辛苦,宜从蠲省,勿用虚弊,至如州县不急之务差科徭役并积年欠负等一切并停,其今年租入等已下特宜放免,地税受田一顷已下者亦宜放免。
大歴四年十一月诏曰:比属秋霖,颇伤苗稼,百姓种麦,其数非多,如闻村闾不免流散,其大歴五年夏麦所税,特宜与减常年税。乙亥敕曰:淮南数州独罹灾患,秋夏无雨,田莱卒荒,闾阎艰食,百价皆振,其准上今年租庸地税防支米等,宜三分放二分。十二年十一月诏曰:巴南诸州频嵗仍俭,户口凋耗,其巴蓬渠集壁克通开等州,宜放二年租庸及诸色徴科,亦宜蠲免。
文苑英华》贞元八年十二月敕:顷以诸道水灾,遣使宣慰。其州府水损田苗及五六分者,今年税米及诸色官田租子,并减放一半;损七分以上,一切全放。
旧唐书《徳宗本纪》:贞元十二年十月,诏以京畿旱,放租税。
册府元▯贞元十四年正月诏曰》:「累经水旱,或有流庸,积成逋悬,寖以凋瘵。其诸道州府应欠负贞元八年、九年、十年两税及榷酒钱,总五百六十万七千余贯,在百姓腹内,一切并免。如已徴得在官者,宜令所司具条疏闻。奏舆议以所欠钱物等,多是浮于编甿腹中,各已逃移,年月且久,縦令所司徴纳,亦无从而致。虽有此诏,亦无益
译《魏书·明元帝本纪》记载:泰常三年,因范阳发生大水灾,免除其租税。八月,雁门、河内大雨成灾,免除其租税。
《文成帝本纪》记载:和平四年十月,因定州、相州降霜冻害庄稼,免除百姓田租。
《孝文帝本纪》太和六年十二月下诏说:“去年秋天淫雨洪水成灾,百姓哀号困苦,现在督促征收尚未入库以及未来的租税,一概予以免除。”《北齐书·文宣帝本纪》天保八年九月下诏:“今年遭受蝗灾的地方,免除租税。”九年七月下诏:“去年蝗虫和水涝损害田地,加上春夏雨水稀少,庄稼收成稀薄的,免除今年的租赋。”
《武成帝本纪》记载:河清三年闰九月,下诏派遣十二位使者巡视水灾严重的州郡,免除其租调。
《后主本纪》记载:天统五年七月,下诏派遣使者巡视河北各州,境内特别干旱无雨的地方,优免租调。
《周书·孝闵帝本纪》记载:元年三月,下诏说:“浙州去年收成不好,百姓饥荒,该州租税尚未缴完的,全部应当免除。”
《隋书·文帝本纪》记载:开皇六年八月,关内七州干旱,免除其赋税。《通典》记载:唐武德二年规定,凡是水旱虫霜造成灾害,损失四分以上的免除租税,损失六分以上的免除租调,损失七分以上的课役全部免除。《唐书·太宗本纪》记载:贞观元年夏天,山东地区干旱,免除当年的租税。
《册府元龟》上元二年正月敕令:雍、岐、同、华、陇等州给予免除赋役一年,其余各州,咸亨年间遭受旱涝虫灾而获免的户,虽然经过丰年,但家产尚未恢复,应当再免除一年租税。
《旧唐书·高宗本纪》记载:“永隆二年正月,下诏:雍、岐、华、同四州的民户,应当免除两年地税。河南、河北遭受水灾的地方,免除一年。”
《册府元龟》开元三年七月下诏说:“近来山东各郡县,连年收成不好,朕作为百姓的父母,想要安抚民众,体恤贫困困顿,拯救流亡之人。如今风雨顺时,有望丰收,如果借贷的粮食、地税、庸调、正租一时全部征收,必定无法办理。河北各州,应当委托州县长官核查,确实无力支撑的,税租暂且在本地缴纳,不必追缴,等到春天再另行处置。有借贷粮食、回溥等款项,也酌情减少征收。”
《唐书·元宗本纪》记载:开元五年二月,免除黄河南北遭受蝗灾和水灾州郡当年的租税。八年三月,免除遭受水旱灾害州郡拖欠的赋税。
《册府元龟》开元十二年三月下诏说:“河南河北去年虽然丰收,但百姓之间颇闻辛苦,如今农事刚开始,蚕桑工作即将完成,那些借贷粮食尚未缴纳的一律停止,等到秋天收获。十三年正月下诏说:原本征收地税以设置义仓,本意是防备荒年赈济百姓,连年收成不好,拖欠的租税很多,想到贫困之人,将如何救济?自开元十二年闰十二月以前所有未缴纳的拖欠地税,应当予以免除。十五年四月下诏说:“河南河北各州去年因为遭受水涝,虽然多次赈济借贷,但恐怕尚未恢复小康,幸而春夏雨水及时,又听说夏苗非常茂盛,既然即将收获,不担心缺少粮食,然而产业刚刚经营,积蓄尚不充足,如果不加宽免,不免艰辛,那些借贷的粮食、麦种、谷子以及回转变造等各种欠款,一并免除,等到丰年再逐渐征收缴纳。蚕桑麦收完毕以及秋天收获后,都委托刺史县令专门管理,各自令其储存积累,不要随意花费。二十年九月,河南道宋、滑、兖、郓等州大水损害庄稼,特别免除今年地税。二十二年十一月敕令说:听说京畿及关辅地区有田地受损的百姓,属于连年收成不好,长期缺乏粮食储备,虽然今年收成微薄,未免辛苦,应当予以减免,不要用虚耗弊政,至于州县不急之务、差科徭役以及历年欠款等,全部停止,今年的租税收入等特别予以免除,受田一顷以下的地税也应当免除。”
大历四年十一月下诏说:“近来正值秋雨连绵,颇伤庄稼,百姓种植麦子,数量不多,听说村间不免流散,大历五年夏麦所征之税,特别应当减少常年税额。”乙亥日敕令说:“淮南数州独自遭受灾患,秋夏无雨,田地突然荒芜,民间缺粮,百价皆涨,其按照上今年租庸地税及防支米等,应当免除三分之二。”十二年十一月下诏说:“巴南各州连年歉收,户口凋敝,其巴、蓬、渠、集、壁、克、通、开等州,应当免除两年租庸及各类征收,也应当蠲免。”
《文苑英华》贞元八年十二月敕令:先前因为各道水灾,派遣使者宣慰。那些州府水灾损害田苗五六分的,今年税米及各类官田租子,全部减免一半;损害七分以上的,全部免除。
《旧唐书·德宗本纪》记载:贞元十二年十月,下诏因京畿干旱,免除租税。
《册府元龟》贞元十四年正月下诏说:“屡次经历水旱灾害,有的流离失所,积成拖欠,逐渐导致凋敝。各道州府应拖欠贞元八年、九年、十年两税及榷酒钱,总共五百六十万七千余贯,在百姓腹中,全部免除。如果已经征收在官府中的,应当令有关部门详细条列上报。奏议认为所欠钱物等,大多是浮于编户百姓之中,各自已经逃移,年月已久,纵然令有关部门征收,也无从得到。虽然有此诏令,也无益处。”
于百姓矣。」
▯田案歴年之宿逋,蠲之固无益于民,不蠲亦无可敛之理。然使留此数百千万之逋额不为除豁,有司亟于催科,民间讵无扰累?是宿逋之除,亦未可谓之全无益也。
译对于百姓来说。」〇田氏按:历年积欠的赋税,免除它固然对百姓没有益处,不免除它也没有可以征收的道理。然而,如果留下这数以千万计的积欠数额不予勾销,官府急于催缴赋税,民间难道不会受到骚扰和拖累吗?因此,免除积欠的赋税,也不能说完全没有益处。
唐书·权徳舆传》:贞元十九年,大旱,徳舆因是上陈阙政曰:“臣闻销天灾者,修政术;感人心者,流恵泽。和气洽,则祥应至矣。畿甸之内,大率赤地,而无所望。转徙之人,毙踣道路。虑种麦时,种不得下,宜诏在所裁留经用以种贷民。今兹租赋及宿逋逺贷,一切蠲除。设不蠲除,亦无可敛之理。不如先事图之,则恩归于上矣。”十四年夏旱,吏趣常赋,至县令为民殴辱者,不可不察。帝颇采用之。
册府元▯贞元二十年二月诏曰》:去夏迄秋,颇愆时雨,京畿诸县稼穑不登,今宿麦未收,其逋租宿贷六十五万贯石,宜蠲除之。
元和二年正月制:淮南、江南去年以来水旱疾疫,其租税节级蠲放。二月制:以浙江西道水旱相仍,蠲放去年两税上供三十四万余贯。四年正月制曰:近者江淮之间水旱作沴,其元和三年诸道应遭水旱所损州府,应合放两税钱米等,损四分已下宜准式处分,四分已上者并准元和元年六月十八日敕文放免。六年二月敕:泗州二年水旱所损不虚,其欠元和五年钱米宜并放免。闰十二月敕:畿内百姓顷以秋稼旱损农收不登,言念疲黎每务矜恤,乃者诏命既下各已加恩,如闻村闾之间尚虑乏食,其粟及大豆除已徴纳外,见在百姓腹内者宜令全放,青苖钱欠在百姓腹内者量放一半。
文苑英华》元和七年敕:比者田谷致损,刍藁随之,今已过时,益难济办,其并职田草,共一百一十五万束,并宜放免。又有常赋钱谷,蠲放之余,贫弊者多,虑难输入,其京兆府欠去年两税青苖等钱二万一千八百贯,欠秋租杂斛斗及职田粟五万三千三百石,并宜放免。元和六年春,振贷京畿百姓义仓粟二十四万石,亦宜放免。《旧唐书·宪宗本纪》元和九年二月诏:以嵗饥,放闗内元和八年以前逋租钱粟。五月,以旱免京畿夏税十三万石,青苗钱五万贯。
册府元▯元和十一年四月制曰:「顷自春及夏,时泽未降。其京畿百姓所有积欠元和九年、十年两税及青苗,并折籴折纳斛防及税草等,除在官典所由腹内者,并宜放免。」
穆宗以元和十五年正月即位,六月,京兆府上言:“兴平醴泉县雹伤夏苗,请免其租入。”九月,宋州奏:“雨水败田稼六千顷,请免今年租入。”并从之。
太和三年十一月,京兆上言,奉先等八县旱雹损田稼二千三百四十顷,有诏蠲免。四年七月,许州上言,去年六月二十一日被水,有诏应遭水损百姓等,宜量放今年租子。十月,诏润和两州应水漂溺人户处,宜委本道仔细检勘,全放今年秋税钱米。其浙西、浙东、宣歙、鄂岳、江西、鄜坊、山南东道,并委所在长吏,据淹损田苗、漂壊庐舍及虫螟所损,节级矜减,指实奏闻。其京兆、河南府所损县,即据顷▯,依常例检覈分数蠲减。五年十月,京兆府同官、奉先、渭南县今年夏风电大雨害田稼,至是请蠲免其租,可之。八年九月,诏江淮、浙西等道仍嵗水潦,其田苗全损处全放,其年青苗钱余亦量议蠲减。
开成元年正月,诏河中、同州、绛州去年旱歉,赋敛不登,宜特放免。开成元年夏,青苗钱。
旧唐书《文宗本纪》:开成二年三月,诏诸州遭水旱处,并蠲租税。三年正月,诏去秋蝗虫害稼处,放逋赋。《唐书》《宣宗本纪》:大中四年四月,以雨霖,诏蠲度支、盐铁、户部逋负。
文苑英华,大中九年七月十三日诏,应▯、润、庐、夀、滁、和、宣、楚、濠、泗、光、宿等州,其间或贞元以来旧欠逃移后阙额钱物,均摊见在人户,频年灾荒,无可徴纳,宜特放三年,待稍完复却,即令依旧。或逋悬钱物斛斗数内,先已放免度支却徴收者,宜委本司细详元敕磨勘,如合放免,不得追徴。或先因水旱赈贷欠常平、义仓斛斗,若终不可徴收,亦宜放免。或今年合徴两税钱物,量百姓疾疫处,各委逐州准分数于上供、留州、留使三色钱内均摊放免。或收管诸色逋悬钱物等,年月深逺,但挂簿书,空务追徴,益生劳扰,宜委有司速勘防了絶蠲放,不得留为应在,以资
译《唐书·权德舆传》记载:贞元十九年,发生大旱,权德舆借此机会上疏陈述政事缺失,说:“我听说消除天灾的方法是修明政治;感动人心的方法是施予恩惠。如果和气融洽,那么祥瑞的感应就会到来。京城附近地区,大多是赤地千里,百姓毫无指望。流离失所的人,死倒在道路上。考虑到播种麦子的时候,种子无法下地,应当下诏让各地裁减留存经费,用来借贷给百姓作为种子。今年的租赋以及长期拖欠的旧债,全部免除。如果不免除,也没有可以征收的道理。不如事先谋划,那么恩德就归于君主了。”贞元十四年夏天大旱,官吏催促征收常规赋税,甚至出现县令被百姓殴打侮辱的情况,不能不加以考察。皇帝大多采纳了他的建议。
《册府元龟》记载贞元二十年二月诏书说:“从去年夏天到秋天,雨水严重失调,京城附近各县庄稼收成不好,现在冬小麦尚未收获,那些拖欠的租税和旧债共六十五万贯石,应当免除。”
元和二年正月制书:淮南、江南地区自去年以来遭受水旱灾害和瘟疫,其租税按等级免除。二月制书:因为浙江西道水旱灾害接连发生,免除去年两税中上缴中央的部分三十四万余贯。四年正月制书说:“近来江淮之间水旱灾害频发,对于元和三年各道遭受水旱灾害损失的州府,应当免除的两税钱米等,损失四成以下的按常规处理,损失四成以上的全部按照元和元年六月十八日的敕令免除。”六年二月敕令:泗州遭受水旱灾害损失属实,其拖欠的元和五年钱米应当全部免除。闰十二月敕令:京城附近百姓因为秋天庄稼干旱受损,农业收成不好,想到疲惫的百姓,总是致力于怜悯体恤,之前的诏令已经下达,都已施加恩惠,听说村落之间仍然担心缺乏粮食,那些粟米和大豆除了已经征收缴纳的,百姓手中剩余的应当全部免除,青苗钱中百姓拖欠的部分酌情免除一半。
《文苑英华》记载元和七年敕令:近来田地谷物遭受损失,饲草也随之受损,现在已过时节,更加难以筹措办理,那些职田的草料,共一百一十五万束,都应当免除。还有常规赋税钱粮,在免除之后,贫困困乏的人很多,担心难以缴纳,其中京兆府拖欠去年两税青苗等钱二万一千八百贯,拖欠秋租杂项斛斗及职田粟五万三千三百石,都应当免除。元和六年春天,赈济借贷给京城附近百姓义仓粟米二十四万石,也应当免除。《旧唐书·宪宗本纪》记载元和九年二月诏书:因为年成饥荒,免除关内地区元和八年以前拖欠的租税钱粟。五月,因为干旱免除京城附近夏税十三万石,青苗钱五万贯。
《册府元龟》记载元和十一年四月制书说:“从前从春天到夏天,雨水没有降下。京城附近百姓所有积欠的元和九年、十年两税及青苗钱,以及折籴折纳的斛斗和税草等,除了已在官府经办人手里的,都应当免除。”
唐穆宗在元和十五年正月即位,六月,京兆府上奏说:“兴平、醴泉县冰雹损伤夏苗,请求免除那里的租税。”九月,宋州上奏:“雨水毁坏田地庄稼六千顷,请求免除今年的租税。”皇帝都同意了。
太和三年十一月,京兆府上奏,奉先等八个县因旱灾和冰雹损失田地庄稼二千三百四十顷,皇帝下诏免除。四年七月,许州上奏,去年六月二十一日遭受水灾,皇帝下诏对于遭受水灾损失的百姓,应当酌情免除今年的租税。十月,诏令润州、和州遭受水灾漂流溺亡的人户,应当委派本道仔细核查,全部免除今年的秋税钱米。浙西、浙东、宣歙、鄂岳、江西、鄜坊、山南东道,都委派当地长官,根据淹没损失的田苗、漂毁的房屋以及虫害造成的损失,分级怜悯减免,据实奏报。京兆、河南府受损的县,就根据顷亩,依照常规核查比例免除减免。五年十月,京兆府同官、奉先、渭南县今年夏天因风灾、电击、大雨损害田地庄稼,于是请求免除租税,皇帝批准。八年九月,诏令江淮、浙西等道连年水灾,田苗全部损失的地方全部免除,当年的青苗钱其余部分也酌情商议减免。
开成元年正月,诏令河中、同州、绛州去年旱灾歉收,赋税征收不上,应当特别免除。开成元年夏天,青苗钱。
《旧唐书·文宗本纪》记载:开成二年三月,诏令各州遭受水旱灾害的地方,都免除租税。三年正月,诏令去年秋天蝗虫损害庄稼的地方,免除拖欠的赋税。《唐书·宣宗本纪》记载:大中四年四月,因为连绵阴雨,诏令免除度支、盐铁、户部拖欠的债务。
《文苑英华》记载大中九年七月十三日诏书,对于某地、润、庐、寿、滁、和、宣、楚、濠、泗、光、宿等州,其中有的自贞元以来旧欠、逃亡迁移后缺失额度的钱物,摊派给现有人户,连年灾荒,无法征收缴纳,应当特别免除三年,等到稍微恢复之后,再按旧例征收。或者在拖欠的钱物斛斗数额内,先前已经免除但度支又征收的,应当委派本司详细查阅原始敕令核查,如果应当免除,不得追缴征收。或者先前因为水旱灾害赈济借贷拖欠的常平仓、义仓斛斗,如果最终无法征收,也应当免除。或者今年应当征收的两税钱物,考虑到百姓遭受瘟疫的地方,各委派逐州按照比例在上供、留州、留使三类钱内摊派免除。或者收管的各种拖欠钱物等,年代久远,只是挂在账簿上,空忙追缴,增加劳扰,应当委派有关部门迅速核查完结免除,不得留作应在项目,以资
旧唐书·懿宗本纪:咸通二年二月,郑滑节度使李福奏,属郡颍州去年夏大雨,沈丘、汝隂、颍上等县田稼屋宇淹没皆尽,乞蠲租赋,从之。
唐书·僖宗本纪》咸通十四年十二月,免水旱州县租赋。《册府元▯后唐同光元年十月,诏应天下诸道水旱灾沴之乡,苗稼不登,征赋宜减。应今年经雹旱所损田苗处,检覆不虚,据▯垅蠲免。二年二月,诏诸道州县有经雹水旱之处,所损田苗纳税不迨悬欠处,仰仔细检详,如不虚妄,特与蠲放。十一月,中书奏天下州府今秋多有水潦处,百姓所输秋税,请特减以慰贫民。勅俟来年蠲免。四年正月,制应同光三年经水灾处,有不迨及逃移人户,差科夏秋两税及诸折配,委官吏切皆防检,并与放免。
天成二年十月,诏今嵗岐、华、登、莱自夏稍旱,其所损田苗,宜令简行诣实申奏,与蠲减税租,仍不得辄有差徭科配。
长兴四年九月敕曰:「据河中、同、华、耀、陜、青、齐、淄、绛、莱等州各申灾旱损田处,已令本道判官检行,不取额定顷▯。如保内人户逃移,不得均摊抵纳本户租税。其税子如阙本色,许纳诸杂斛防薥黍。元每斗折粟八升,今许纳本色。稗子特与免税。前件遭旱州府据检到见苗,仍恐输管不迨,今秪徴一半税物,仍许于便近州府送纳。其余一半放至来年。其逃移户田产,仰村邻防守,不得残毁。」
清泰元年七月诏曰:省三司使奏,自长兴元年至四年十二月已前,诸道及户部营田逋租三十八万八千六百七十二端匹束贯斤量,或频经水旱,或并值转输,悉至困穷,蹙成逋欠。加以连年灾沴,比户流亡,残租空系于簿书,计数莫资于经费。葢州县不公之吏,乡吏无识之夫,乗便欺官,多端▯税。三司使患其侥幸,便欲推寻。朕闵彼蒸黎,虑成淹滞,示体物忧民之防,徴涤瑕荡垢之文,特议含容,且期均济。应自长兴四年已前,三京诸道及营田,委三司使各下诸州府县,除已纳外,并放。后晋天福二年四月诏:昨行至郑州荥阳县界,路旁见有虫食及旱损桑麦处,委所司差人检覆,量与蠲免租税。五月勅:雒京魏府管内所有旱损夏苗县分,特于五分中减放一分苗子,其余四分仍许将诸色斛防依仓式例与析纳。三年八月敕:河南同州绛州三庭逃移人户下所欠累年残税,并今年夏税差科及麦苗子沿徴诸色钱物等,并放。其逃户下秋苗,据见检到数,不计是元额及出剰顷▯,并放一半。十月敕:蒲同晋绛滑汉魏府镇定州等,或经亢旱,或属兵戈,逃移人户等,应逐户所欠今年已前诸杂税物,并特除放。
五代史·晋髙祖本纪》:天福六年三月,除民二年至四年以前税。
册府元▯天福六年八月制曰》:嵗因灾沴,民用艰辛,久系逋悬,宜示蠲免。应欠天福五年终已前夏秋租税,并沿徴诸物及营田租课,并兴除放。应沿路有旁道稍损却田苗庭,其令纳苗子及沿徴钱物等,据▯数并与除放。
少帝天福七年七月即位,赦制:虫蝗作沴,苗稼重伤,特示矜蠲,俾令苏息。应诸道州府经蝗虫伤食苗稼者,并据所损顷▯与蠲放赋税。八年勅:诸州应欠天福七年夏税,并与除放;秋税一半,其余一半候到蚕麦纳。逃户与放一半差徭,却令归业。
【马氏端临曰:汉以来始有蠲贷之事,其所蠲贷者有二:田赋一也,逋债二也。何三代之时独不闻有所蠲贷耶?葢三代之所以取民,田赋而已。贡、助、彻之法,虽不离乎什一,然往往随时随地为之权衡,未尝立为一定不易之制。故《禹贡》九州之地,如人功多则田下而赋上,人功少则田上而赋下。兖州之地,葢十有三载而后可同于他州,又有杂出于数等之间,如下、上上错、下中三错之类,可见其未尝立为定法。孟子曰:「治地莫善于助,莫不善于贡。」亦病其较数嵗之中以为常,然则数嵗之外亦未尝不变易,非如后世立经常之定额。其登于赋额者,遂升合不可悬欠也。葢其所谓田赋者,既随时斟酌而取之,则自不令其输纳不敷而至于逋悬。既无逋悬,则何有于蠲贷
译《旧唐书·懿宗本纪》:咸通二年二月,郑滑节度使李福上奏,所属郡县颍州去年夏季大雨,沈丘、汝阴、颍上等县的农田庄稼和房屋都被洪水淹没殆尽,请求免除租赋,皇帝批准了。
《唐书·僖宗本纪》:咸通十四年十二月,免除遭受水旱灾害的州县的租赋。
《册府元龟》:后唐同光元年十月,下诏说,凡是天下各道遭受水旱灾害的地方,庄稼歉收,征收的赋税应当减免。凡是今年遭受冰雹和旱灾损失田苗的地方,经核查情况属实,就根据受灾的顷亩数量予以免除。同光二年二月,下诏说,各道州县遭受冰雹、水灾、旱灾的地方,所损失的田苗缴纳的税款不足以及拖欠的地方,责令仔细核查,如果情况属实,特别予以免除。十一月,中书省上奏说,天下州府今年秋季多发生水灾,百姓缴纳的秋税,请求特别减免以安抚贫民。皇帝下敕令等到明年免除。同光四年正月,下诏说,凡是同光三年遭受水灾的地方,有税款不足以及逃亡迁移的人户,征收夏秋两税以及各种折纳调配,委任官吏切实核查,都予以免除。
天成二年十月,下诏说,今年岐州、华州、登州、莱州从夏季开始稍微干旱,所损失的田苗,应当命令核查实情上报,予以减免税租,仍然不得随意征发徭役和摊派。
长兴四年九月下敕令说:“根据河中、同州、华州、耀州、陕州、青州、齐州、淄州、绛州、莱州等州各自上报的灾旱损失田苗的地方,已经命令本道判官核查,不取固定的顷亩数额。如果保内人户逃亡迁移,不得均摊抵缴本户的租税。那些税粮如果缺少本色,允许缴纳各种杂色斛斗、薏苡、黍米。原来每斗折纳粟米八升,现在允许缴纳本色。稗子特别予以免税。上述遭受旱灾的州府,根据核查到的现有苗情,仍然担心缴纳不上,现在只征收一半税物,仍然允许在就近的州府送纳。其余一半放到明年。那些逃亡人户的田产,责令村邻看守,不得残害毁坏。”
清泰元年七月下诏说:省览三司使上奏,从长兴元年到四年十二月以前,各道及户部营田拖欠的租税有三十八万八千六百七十二端、匹、束、贯、斤、量,有的频繁遭受水旱灾害,有的正值转运调拨,全都陷入困穷,导致形成拖欠。加上连年灾害,家家户户流亡,残存的租税空挂在账簿上,计算数目无法资助经费。这大概是州县不公正的官吏,乡里无见识的小人,趁机欺骗官府,多方面巧立名目征税。三司使担忧他们侥幸逃避,便想要推究查办。我怜悯那些百姓,担心造成积压停滞,体现体恤万物、忧念百姓的旨意,彰显涤除瑕疵、荡涤污垢的文告,特别商议宽容,暂且期望均济。凡是自长兴四年以前,三京各道及营田,委任三司使分别下达各州府县,除了已经缴纳的以外,都予以免除。
后晋天福二年四月下诏:昨天行至郑州荥阳县界,路旁看见有虫食以及旱灾损失桑麦的地方,委任有关部门派人核查,酌情减免租税。五月下敕令:洛阳、魏府管内所有旱灾损失夏苗的县份,特别在五分中减放一分苗子,其余四分仍然允许将各种斛斗依照仓式条例析纳。三年八月下敕令:河南、同州、绛州三处逃亡人户下所欠历年残税,以及今年夏税征派和麦苗子沿征各种钱物等,都予以免除。那些逃亡人户下的秋苗,根据核查到的数目,不论原额以及超出剩余的顷亩,都免除一半。十月下敕令:蒲州、同州、晋州、绛州、滑州、汉州、魏府、镇州、定州等地,有的遭受大旱,有的属于战乱,逃亡人户等,凡是各户所欠今年以前各种杂税,都特别免除。
《五代史·晋高祖本纪》:天福六年三月,免除百姓二年到四年以前的税赋。
《册府元龟》:天福六年八月下诏说:年岁因为灾害,民用艰辛,长期拖欠悬欠,应当显示免除。凡是拖欠天福五年终以前的夏秋租税,以及沿征各种物品和营田租课,都兴起免除。凡是沿路有旁道稍微损失田苗的地方,其令缴纳苗子及沿征钱物等,根据顷亩数量都予以免除。
少帝天福七年七月即位,赦令:虫蝗作乱,庄稼严重受损,特别显示怜悯免除,使百姓得以休养生息。凡是各道州府遭受蝗虫伤害庄稼的,都根据所损失的顷亩数量免除赋税。八年下敕令:各州凡是拖欠天福七年夏税的,都予以免除;秋税免除一半,其余一半等到蚕麦收获时缴纳。逃亡人户免除一半徭役,命令他们回归本业。
【马氏端临说:从汉朝开始才有免除借贷的事情,所免除借贷的有两类:田赋是一类,拖欠债务是第二类。为什么三代的时候唯独没有听说有所免除借贷呢?大概三代之所以向百姓征收,只有田赋而已。贡、助、彻的方法,虽然不离开十分之一的税率,然而往往随时随地的权衡,不曾立为固定不变的法度。所以《禹贡》九州之地,如人力多则田等下而赋等上,人力少则田等上而赋等下。兖州之地,大概经过十三年之后才可以与其他州相同,又有杂出于数等之间的,如下、上上错、下中三错之类,可见不曾立为定法。孟子说:‘治理土地没有比助法更好的,没有比贡法更不好的。’也是批评它比较数年的收成作为常例,然而那么数年之外也不曾不变化,不像后世立经常的定额。那些登记在赋额上的,于是升合都不能拖欠。大概它所谓的田赋,既然随时斟酌而征收,那么自然不让它缴纳不足而至于拖欠。既然没有拖欠,那么哪里会有免除借贷呢?】
?而当时之民亦好义以急其上,所谓「雨我公田,遂及我私。私田稼不善则非吏,公田稼不善则非农」,则又不至如后世徇私忘公而徼幸其我蠲。至于田赋之外,则又未尝他取于民。虽有春省耕补不足,秋省敛助不给之制,然未闻责其偿也。春秋时始有「施舍已责」之説,「家量贷而公量收」之説。秦汉而下,赋税之额始定,而民不敢逋。额内之租,征敛之名始多,而官复有税外之取。夫如是,故上之人不容不视时之丰歉、民之贫富,而时有蠲贷之令,亦其势然也。繇唐以来,取民之制愈重,其法愈繁,故蠲贷之令愈多。或以水旱,或以乱离,改易朝代则有所蠲,恢拓土宇则有所蠲,甚至三嵗郊祀之赦,亦必有所蠲,以为常典。葢征敛之法本苛,逋欠之数日多,故蠲贷之令不容不宻,而桀黠顽犷之徒,至有故逋常赋以待蠲,而以为得防,则上下胥失之矣】
译然而当时的百姓也崇尚道义,急于帮助他们的上级,所谓“先让雨水滋润公田,然后才惠及私田。私田庄稼长不好,就责怪官吏;公田庄稼长不好,就责怪农夫”,因此又不至于像后世那样徇私忘公,而侥幸地希望得到减免。至于田赋之外,朝廷又未曾向百姓索取其他财物。虽然有春天巡视耕作以补助不足、秋天巡视收获以援助匮乏的制度,但没听说要求百姓偿还这些补助。到了春秋时期,才开始有“施舍并免除债务”的说法,以及“用私家量器借贷而用公家量器收回”的说法。秦汉以后,赋税的额度才开始确定,百姓不敢拖欠。额度内的租税,征收的名目开始增多,而官府又有税赋之外的索取。像这样,所以上层统治者不得不根据年成的丰歉、百姓的贫富,时常颁布减免借贷的命令,这也是形势使然。从唐代以来,向百姓征收的制度越来越重,法令越来越繁杂,所以减免借贷的命令也就越来越多。有的因为水旱灾害,有的因为战乱离散,改换朝代时有减免,开拓疆土时有减免,甚至三年一次的郊祀大赦,也必定有减免,将其作为常规法典。大概是因为征收的法令本来苛刻,拖欠的数目日益增多,所以减免的命令不得不频繁,而狡猾顽劣之徒,甚至故意拖欠常规赋税以等待减免,并认为这是得计,那么上下都失掉了应有的准则了。
宋史·食货志》诸州嵗歉,赋租之未入、入未备者,或縦不取,或寡取之,或倚阁以须丰年,寛逋负,休力役。赋入之有支移、折变者,省之。应给蚕盐、若和籴及科率追呼不急妨农者,罢之。
太祖本纪:干徳二年四月,免诸道今年夏税之无苗者。四年七月,华州旱,免今年租。五年七月,免水旱灾。
户今年租
开寳元年六月,诏民田为霖雨河水壊者,免今年夏税。五年六月,诏沿河民田有为水害者,有司具闻,除租。七年十一月,秦晋旱,免蒲陜晋绛同解六州逋赋闗。
西诸州免其半
太宗本纪《雍熈元年》三月,蠲水所及州县今年租。淳化元年七月,开封、陈留、封丘、酸枣、鄢陵旱,赐今年田租之半。开封特给复一年。八月,京兆长安八县旱,赐今年租十之六。十月,以干、郑二州,河南、夀安等十四县旱,州蠲今年租十之四,县蠲其税。四年十月,遣使按行畿县民田被水者,蠲其租。五年九月,遣使分往宋、亳、陈、颍等州按行,民田被水及种莳不及者,并蠲其租。真宗本纪《咸平元年》六月,以旱免开封二十五州军田租。是嵗,定州雹伤稼,除今年租。
文献通考》咸平元年,判三司催欠司王钦若土言:「诸路所督逋负,并十保人偿纳未尽者,请令保明闻奏。均在吏属科理者,请蠲放之。」诏可。自是,毎有大赦,必令台省官与三司同详定逋负,引对蠲放。
真宗本纪,咸平四年六月,诏东川民田先为江水所害者,除其租。
大中祥符二年七月,蠲京东、徐、济七州水灾田租。四年七月,诏先蠲濵、棣州水灾田租十之三,今所输七分,更除其半。七年八月,除江淮、两浙被灾民租。九年,诸州有陨霜害稼及水灾者,除其租。
天禧四年十月,减水灾州县秋租。五年三月,京东西水灾,赐民租十之五。十月蠲京东西、淮浙被灾民租。干兴元年正月,蠲秀州水灾民租。
仁宗本纪》:天圣元年七月,诏职田遇水旱蠲租如例。三年八月,蠲陜西州军旱灾租赋。十一月,以防州水蠲民租。四年六月,畿内、京东西、淮南、河北被水,民田蠲其租。五年十一月,以陜西旱蝗,减其民租赋。六年八月,诏免河北水灾州军秋税。七年四月,免河北被水民租赋。
明道元年,畿内、京东西、河北、河东、陜西蝗;淮东、江东、两川饥。除民租。
景祐元年三月,免诸路灾伤州军今年夏税。六月,免畿内被灾民税之半。
荒政考畧。景祐元年,京东大旱,民多饥殍。有司以徴赋不完,上其数于朝。仁宗谕曰:「江南嵗饥,贷民种粟数千万斛,且屡经停阁,而转运督责不已,民贫不能自偿。昨遣使安抚,始以事闻,不尔何由上达?其悉蠲之。」又蠲三千三百一十六万。然有司或务聚敛,不即寛除。朝廷知其弊,下诏戒饬。
皇祐元年六月,蠲河北复业民租赋。二年闰十一月,河北水,诏蠲民租。四年,河北路及鄜州水,蠲河北民积年逋负,鄜州民税役。
至和二年三月,以旱除畿内民逋刍及去年秋逋税。嘉祐元年正月,蠲被灾田租。六月,免畿内、京东西、河北被水民赋租。六年七月,诏淮南、江浙水灾,差官体量蠲税。
神宗本纪《熈宁二年四月,免河此归业流民夏税。三年八月,以衞州旱,蠲租赋。是嵗,河北、陜西旱饥,除民租。四年五月,诏恩冀等州灾伤,蠲其税。十年九月,诏》
河决州县蠲其税
元丰元年八月,诏河北被水者,蠲其租。四年八月,诏蠲河北东路灾伤州军今年夏料役钱。七年,河北水壊洺州庐舍,蠲其税。
哲宗本纪《元祐元年》四月,诏诸路旱伤,蠲其租。
绍圣元年三月,诏振京东、河北流民,蠲是年租税。《髙宗本纪》:建炎二年七月,以春霖、夏旱、蝗,诏灾甚者蠲田赋。
绍兴六年三月,蠲旱伤州县民积欠钱帛租税,寛四川灾伤州县户帖钱之半。七年闰十月,蠲江东路月桩钱万缗。十三年七月,蠲浙西贫民逋负丁盐钱。十八年十二月,蠲被灾下户积欠租税。二十三年七月,寛理平江府、湖、秀
译《宋史·食货志》记载:各州若遇年成歉收,对于尚未缴纳或缴纳不足的赋税租粮,有的干脆不再征收,有的少量征收,有的暂缓征收以等待丰年,宽免拖欠的债务,停止劳役。对于赋税收入中需要支移、折变的部分,予以减免。应当供给的蚕盐、和籴以及科率追呼等不急且妨碍农事的事务,予以罢免。
《太祖本纪》记载:乾德二年四月,免除各道今年夏税中没有庄稼的田地。四年七月,华州发生旱灾,免除今年的租税。五年七月,免除遭受水旱灾害地区的租税。
开宝元年六月,下诏免除因霖雨和河水毁坏田地的民众今年的夏税。五年六月,下诏沿河民众田地遭受水害的,由有关部门详细上报,免除租税。七年十一月,秦晋地区发生旱灾,免除蒲、陕、晋、绛、同、解六州的拖欠赋税。
《太宗本纪》记载:雍熙元年三月,免除遭受水灾州县今年的租税。淳化元年七月,开封、陈留、封丘、酸枣、鄢陵发生旱灾,赐予今年田租的一半。开封特别给予免除租税一年。八月,京兆长安等八县发生旱灾,赐予今年租税的十分之六。十月,因为乾、郑二州,河南、寿安等十四县发生旱灾,州免除今年租税的十分之四,县免除其租税。四年十月,派遣使者巡视京城附近各县遭受水害的民田,免除其租税。五年九月,派遣使者分别前往宋、亳、陈、颍等州巡视,民田遭受水害以及播种不及的,一律免除其租税。
《真宗本纪》记载:咸平元年六月,因为旱灾免除开封等二十五州军的田租。这一年,定州冰雹损伤庄稼,免除今年的租税。
《文献通考》记载:咸平元年,判三司催欠司王钦若上言:“各路所督催的拖欠赋税,连同十保人偿还缴纳未尽的,请求令保正查明后上报。都在官吏属下科派办理的,请求免除。”皇帝下诏同意。从此,每当有大赦,必定命令台省官员与三司共同详细审定拖欠赋税,引见对质后予以免除。
《真宗本纪》记载:咸平四年六月,下诏免除东川地区先前被江水侵害的民田租税。
大中祥符二年七月,免除京东、徐、济等七州遭受水灾的田租。四年七月,下诏先前免除濵、棣州水灾田租的十分之三,现在所缴纳的七分,再免除其一半。七年八月,免除江淮、两浙遭受灾害的民众租税。九年,各州有霜冻损害庄稼以及遭受水灾的,免除其租税。
天禧四年十月,减少遭受水灾州县的秋租。五年三月,京东西路发生水灾,赐予民众租税的十分之五。十月免除京东西路、淮浙遭受灾害的民众租税。乾兴元年正月,免除秀州遭受水灾的民众租税。
《仁宗本纪》记载:天圣元年七月,下诏职田遇到水旱灾害免除租税,依照惯例办理。三年八月,免除陕西州军旱灾的租赋。十一月,因为防州发生水灾,免除民众租税。四年六月,京城附近、京东西路、淮南、河北遭受水灾,免除民田租税。五年十一月,因为陕西旱蝗灾害,减少其民众租赋。六年八月,下诏免除河北遭受水灾州军的秋税。七年四月,免除河北遭受水灾的民众租赋。
明道元年,京城附近、京东西路、河北、河东、陕西发生蝗灾;淮东、江东、两川发生饥荒。免除民众租税。
景祐元年三月,免除各路遭受灾害州军今年的夏税。六月,免除京城附近遭受灾害的民众租税的一半。
《荒政考略》记载:景祐元年,京东地区大旱,民众多有饿死。有关部门因为征收赋税不完备,将其数目上报朝廷。仁宗告诫说:“江南年成饥荒,借贷给民众种粮数千万斛,而且屡次经过停缓,但转运使督责不止,民众贫困不能自行偿还。昨天派遣使者安抚,才将事情上报,不然怎能上达?全部免除吧。”又免除了三千三百一十六万。然而有关部门有的致力于聚敛,不立即宽免。朝廷知道其弊端,下诏告诫。
皇祐元年六月,免除河北复业民众的租赋。二年闰十一月,河北发生水灾,下诏免除民众租税。四年,河北路及鄜州发生水灾,免除河北民众历年拖欠的赋税,免除鄜州民众的税役。
至和二年三月,因为旱灾免除京城附近民众拖欠的草料以及去年秋后拖欠的租税。嘉祐元年正月,免除遭受灾害田地的租税。六月,免除京城附近、京东西路、河北遭受水灾的民众赋租。六年七月,下诏淮南、江浙发生水灾,派遣官员考察核实后免除租税。
《神宗本纪》记载:熙宁二年四月,免除河北归业流民的夏税。三年八月,因为卫州旱灾,免除租赋。这一年,河北、陕西旱灾饥荒,免除民众租税。四年五月,下诏恩冀等州遭受灾害,免除其租税。十年九月,下诏黄河决口州县免除其租税。
元丰元年八月,下诏河北遭受水灾的,免除其租税。四年八月,下诏免除河北东路遭受灾害州军今年的夏料役钱。七年,河北水灾毁坏洺州房屋,免除其租税。
《哲宗本纪》记载:元祐元年四月,下诏各路旱灾受损,免除其租税。
绍圣元年三月,下诏救济京东、河北流民,免除当年的租税。《高宗本纪》记载:建炎二年七月,因为春霖、夏旱、蝗灾,下诏灾害严重的免除田赋。
绍兴六年三月,免除旱灾受损州县民众积欠的钱帛租税,宽免四川遭受灾害州县户帖钱的一半。七年闰十月,免除江东路月桩钱一万缗。十三年七月,免除浙西贫民拖欠的丁盐钱。十八年十二月,免除遭受灾害的下户积欠的租税。二十三年七月,宽免平江府、湖、秀
二州被水民夏税;九月,潼川被水州县蠲其赋。二十四年十月,蠲旱伤州县租赋。二十七年十月,诏四川诸司察旱伤州县,蠲其税。二十八年八月,检放风水灾伤州县苗税;九月,蠲平江、绍兴、湖州被水民逋赋。
译两州遭受水灾,免除其夏季赋税;九月,潼川遭受水灾的州县,免除其赋税。二十四年十月,免除遭受旱灾和损伤的州县的租赋。二十七年十月,下诏让四川各官府考察遭受旱灾和损伤的州县,免除其赋税。二十八年八月,核查并减免遭受风灾、水灾和损伤的州县的苗税;九月,免除平江、绍兴、湖州遭受水灾百姓拖欠的赋税。
文献通考》绍兴二十八年,三省言:平江、绍兴府、湖秀州被水,欲除下户积欠,拟令户部开具有无侵损嵗计。上曰:「不须如此,止令具数,便于内库拨还。」朕平时不妄费内库所积,正欲备水旱。本是民间钱,却为民间用,何所惜?乃诏平江等处应日前积欠税赋,并蠲之。
宋史《髙宗本纪》绍兴二十九年正月,蠲沙田芦▯为风水所侵者租之半。三月,除湖州、平江、绍兴流民公私逋负。九月,蠲江浙蝗潦州县租。
食货志。绍兴二十九年,上谓辅臣曰:「轻徭薄赋,所以息盗。嵗之水旱,所不能免。傥不寛恤,而惟务科督,岂使民不为盗之意哉?」于是诏诸路州县,绍兴二十七年以前积欠官钱三百九十七万余缗及四等以下官欠,悉除之。九月,诏两浙、江东西水、浙东、江东西螟,其租税尽蠲之。自是水旱经兵时,有蠲减不尽书也。
宋史·孝宗本纪》隆兴元年,以两浙大水、旱、蝗,江东大水,悉蠲其租。二年二月,蠲秀州贫民逋租。
乾道元年二月,蠲两淮灾伤州县身丁钱绢。
施师防传,师防为临安府教授。乾道元年,陈康伯荐,赐对,言:「歴年屡下诏恤民,而恵未加浃。陛下轸念,惟恐一夫失所;郡邑搜求,惟恐财赋不集。母惑乎日降丝纶,恩不霑被。细民困于倍输,重以嵗恶,室且垂罄,租不如期,积多逋负。今明堂肆赦,户自四等以下,逋自四年以前,愿悉除免。」上曰:「非卿不闻此言。」诏従之。
四年五月,以邛州安仁县荒旱,失于蠲放,致饥民扰乱,守贰县令降罢,追停有差。九年二月,蠲江西旱伤五州逋负米。
王圻续通考淳熈元年宰执进呈检放过乾道九年灾伤停阁钱物浙东路自淳熈元年为始作三年带纳江东路候丰熟作两年带纳江西路即不曽据州军报到灾伤数上曰既是灾伤若与停阁税赋亦无从出可并与蠲免如有已纳数目与理充一年合输之数是年诏江西湖南路累经灾伤所有上供米斛逐年已行减放外今年虽无丰熟尚虑民力未苏所有第四第五等人户合给淳熈元年秋苗特与蠲放一半如州县辄敢违戾拘催许人户越诉及不得縦容吏人作弊将第三等以下人户减免令监司觉察按劾闻奏
二年,宰执进呈:"江西、湖南昨得防,以频年旱伤,第四等、第五等人户合纳秋苗,特蠲一半。切恐诸郡支遣不足,縁此敷扰及民。"上曰:"此是特恩,又所争止七八十万斛,可并于上供数内除豁,仍禁戢不得辄有敷扰,许人户越诉,将违戾官吏重治。"施行。
宋史·孝宗本纪》淳熙三年正月,以常州旱,寛其逋负之半。七年正月,蠲淮东民贷常平钱米。五月,▯州分宜县大水,蠲其税。
文献通考》淳熙七年,池州言,检放旱苗米四万五千余石,其经总制钱二万六千余贯,系于苗上,收趁无所从出,诏蠲之。浙东提举朱熹言,去年水旱相▯,朝廷命检放秋苗,蠲阁夏税,縁起催在前,善良畏事者多已输纳,其得减放者皆顽猾人户,事件不均,望诏将去年剰纳数目理作八年蠲豁。诏户部详防。
▯田案灾歉之嵗蠲阁税赋为恵宜均而或起催在前蠲放在后则良民之急公者多已全完惟顽猾之户独霑其恵况未徴之额必不如已徴之多所谓寛免者仅什之一二耳而官吏之不肖者黄封未下白▯亟催乗间以恣其渔蠧者其弊尤难究诘也朱子提举浙东日建议请以去年剰纳之数理作明年蠲豁之数如此则百姓之被泽不致偏枯而官吏亦无由滋弊真可为后世法矣攷之续通考所载则淳熙元年先已行之非朱子之剏议也
宋史·孝宗本纪》淳熙八年六月,除淳熙七年诸路旱伤检放米一百三十七万石,钱二千六万缗。八月,诏绍兴府诸县夏税、和市、折帛、身丁钱、绢之类,不以名色,截日并令住催。九月,言者请自今歉嵗蠲减经费有亏,令户部据实以闻,毋得督▯已蠲阁之数,从之。十二月,蠲诸路旱伤州军明年身丁钱物。九年十月,蠲诸路旱伤州军淳熙七年、八年逋赋。十年七月,诏除灾伤州县淳熙八年欠税。十一年三月,以上津、潮阳旱,蠲其税。朱子缴纳南康任
译《文献通考》记载,绍兴二十八年,三省上奏说:平江、绍兴府、湖州、秀州遭受水灾,打算免除下等户的积欠,拟请户部开具是否有侵损年度财政收入的报告。皇上说:“不必这样,只令其具报数额,便于从内库拨还。”朕平时不妄费内库所积存的财物,正是为了防备水旱灾害。这本来是民间的钱,却用于民间,有什么可吝惜的呢?于是下诏平江等处的应日前积欠税赋,全部免除。
《宋史·高宗本纪》记载,绍兴二十九年正月,免除沙田芦荡因风水侵害者租税的一半。三月,免除湖州、平江、绍兴流民的公私拖欠。九月,免除江浙蝗灾水灾州县的租税。
《食货志》记载,绍兴二十九年,皇上对辅臣说:“轻徭薄赋,是用来平息盗贼的。每年的水旱灾害,是不能避免的。如果不宽恤救济,而只务求科敛督促,难道是使百姓不做盗贼的意思吗?”于是下诏各路州县,绍兴二十七年以前积欠官钱三百九十七万余缗及四等以下官欠,全部免除。九月,下诏两浙、江东、江西水灾,浙东、江东、江西螟灾,其租税全部免除。从此水旱经过兵乱时,有蠲减不尽的记录。
《宋史·孝宗本纪》记载,隆兴元年,因两浙大水、旱灾、蝗灾,江东大水,全部免除其租税。二年二月,免除秀州贫民拖欠的租税。
乾道元年二月,免除两淮灾伤州县的身丁钱绢。
《施师防传》记载,施师防任临安府教授。乾道元年,陈康伯推荐他,赐对答问,他说:“历年屡次下诏恤民,而恩惠未能遍及。陛下关怀念及,惟恐一人失所;郡邑搜求,惟恐财赋不集。不要疑惑于每日降下的诏令,恩惠未能沾被。小民困于加倍输纳,加上年成不好,家中几乎空尽,租税不能按期缴纳,积欠很多。现在明堂大赦,户自四等以下,拖欠自四年以前,希望全部免除。”皇上说:“不是卿,我听不到这些话。”下诏听从他的建议。
四年五月,因邛州安仁县荒旱,失于蠲放,导致饥民扰乱,知州、通判、县令降职罢免,追停有差。九年二月,免除江西旱伤五州拖欠的米。
王圻《续通考》记载,淳熙元年,宰执进呈检放过乾道九年灾伤停阁钱物,浙东路自淳熙元年为始作三年带纳,江东路候丰熟作两年带纳,江西路即不曾据州军报到灾伤数。皇上说:“既是灾伤,若与停阁税赋,亦无从出,可并与蠲免,如有已纳数目,与理充一年合输之数。”是年下诏江西、湖南路累经灾伤,所有上供米斛逐年已行减放外,今年虽无丰熟,尚虑民力未苏,所有第四第五等人户合给淳熙元年秋苗,特与蠲放一半,如州县辄敢违戾拘催,许人户越诉,及不得纵容吏人作弊,将第三等以下人户减免,令监司觉察按劾闻奏。
二年,宰执进呈:“江西、湖南昨得旨,以频年旱伤,第四等、第五等人户合纳秋苗,特蠲一半。切恐诸郡支遣不足,缘此敷扰及民。”皇上说:“此是特恩,又所争止七八十万斛,可并于上供数内除豁,仍禁戢不得辄有敷扰,许人户越诉,将违戾官吏重治。”施行。
《宋史·孝宗本纪》记载,淳熙三年正月,因常州旱,宽免其拖欠的一半。七年正月,免除淮东民贷常平钱米。五月,某州分宜县大水,免除其税。
《文献通考》记载,淳熙七年,池州上言,检放旱苗米四万五千余石,其经总制钱二万六千余贯,系于苗上,收趁无所从出,下诏免除。浙东提举朱熹上言,去年水旱相继,朝廷命检放秋苗,蠲阁夏税,缘起催在前,善良畏事者多已输纳,其得减放者皆顽猾人户,事件不均,望下诏将去年剩纳数目理作八年蠲豁。下诏户部详议。
按:灾歉之年,蠲阁税赋,为惠宜均,而或起催在前,蠲放在后,则良民之急公者多已全完,惟顽猾之户独沾其惠。况未征之额,必不如已征之多,所谓宽免者,仅什之一二耳。而官吏之不肖者,黄封未下,白札亟催,乘间以恣其渔蠧,其弊尤难究诘也。朱子提举浙东日,建议请以去年剩纳之数理作明年蠲豁之数,如此则百姓之被泽不致偏枯,而官吏亦无由滋弊,真可为后世法矣。考之《续通考》所载,则淳熙元年先已行之,非朱子之创议也。
《宋史·孝宗本纪》记载,淳熙八年六月,免除淳熙七年诸路旱伤检放米一百三十七万石,钱二千六万缗。八月,下诏绍兴府诸县夏税、和市、折帛、身丁钱、绢之类,不以名色,截日并令住催。九月,言者请自今歉年蠲减经费有亏,令户部据实以闻,毋得督责已蠲阁之数,听从。十二月,免除诸路旱伤州军明年身丁钱物。九年十月,免除诸路旱伤州军淳熙七年、八年逋赋。十年七月,下诏免除灾伤州县淳熙八年欠税。十一年三月,因上津、潮阳旱,免除其税。朱熹缴纳南康任。
满合奏禀事件状:「臣窃以为救荒之政,蠲除赈贷,固当汲汲于其始,而抚存休养,尤在谨之于其终。譬如伤寒大病之人,方其病时,汤剂砭灸,固不可以少缓;而其既愈之后,饮食起居之间,所以将防节宣,小失其宜,则劳复之证,百死一生,尤不可以不深畏也。今者饥饿之民,虽得蒙被圣恩,以幸免于死亡,然亦类皆鸠形鹄面,薾然无异于大病之新起。若有司加意抚绥,寛其财力,则一二年间,筋骸气血,庶防可复其旧。若遂以为既愈,而不复致其调摄之功,但见其尚能耕垦田畴,撑拄门户,而遽欲责以累年之逋负,与夫去嵗倚阁之官物,则是人者其必无全理矣。窃闻乾道七年之旱,夏税秋苗,亦皆尝蒙圣恩矣,而流殍甚众,迄今不复者,正以次年带纳前科税物者迫之也。然考其实,所谓带纳者,初未尝大段有人纳到,以佐有司用度之缺,而奸胥猾吏得以并縁骚扰,则其害有不可胜言者。其后淳熈元年九月四日,乃以荐饥始蒙蠲放,则三年之间所失已多,而无及于事矣。今旧逋未除,新税将起,斯人懔懔,已有狼顾之忧。臣愚,欲望陛下赦臣之罪,察臣之言,亟诏有司,凡去年被灾之郡,尽今年毋得催理积年旧欠,及将去年倚阁夏税悉与蠲放,其上二等人户当此凶年,细民所从仰食。」其间亦有出粟减价赈粜,而不及赏格者。欲望圣慈普加恩施,许将去年残欠夏税多作料数,逐年带纳。则覆载之间,幅员之内,当此灾旱之余,无有一夫一妇不被尧舜之泽矣。▯田案:灾伤之后,民困未苏,而复使带纳积年之逋租及去年所停之赋,嵗入防何其能供此数倍之赋乎?宜酌其可蠲者蠲之,其余则寛其年限,分年带徴。此弥缝于灾后之计也。
译满上奏陈述事务说:“臣私下认为,救济灾荒的政策,免除赋税和赈济借贷,固然应当在开始时急切推行;而安抚存恤、休养生息,尤其应当在结束时谨慎对待。就像患伤寒重病的人,在他生病时,汤药针灸,固然不可以稍有迟缓;而在他痊愈之后,饮食起居之间,用来调养防护、节制宣导,如果稍有不当,那么劳累复发的病症,往往是百死一生,尤其不可以不深深畏惧。现在饥饿的百姓,虽然得以蒙受皇恩,侥幸免于死亡,但也都形销骨立,憔悴不堪,与大病初愈没有区别。如果有关部门用心安抚,放宽他们的财力负担,那么一两年间,筋骨气血,或许可以恢复如初。如果就认为他们已经痊愈,不再施加调养的功夫,只看到他们还能耕种田地,支撑门户,就立刻想要追究他们多年拖欠的赋税,以及去年搁置未收的官物,那么这些人必定无法保全性命了。我听说乾道七年的旱灾,夏税秋苗也曾蒙受皇恩减免,但流离饿死的人很多,至今没有恢复,正是因为第二年强迫他们连带缴纳前科的税物造成的。然而考察实际情况,所谓连带缴纳,起初并没有大量有人缴纳,来补助有关部门用度的不足,反而让奸诈的胥吏得以趁机骚扰,其危害不可胜言。后来淳熙元年九月四日,才因为连续饥荒开始蒙受减免,那么三年之间所损失的已经很多,却无济于事了。现在旧欠未除,新税将起,这些人惶恐不安,已有狼顾之患。臣愚昧,希望陛下赦免臣的罪过,体察臣的话,立刻诏令有关部门,凡是去年受灾的郡县,今年一律不得催缴历年旧欠,并将去年搁置的夏税全部予以减免,其中上等二等户人家,在这灾年,是百姓赖以生存仰食的来源。”其中也有出粮减价赈济出售,但未达到赏赐标准的人。希望圣上普遍施加恩惠,允许将去年残欠的夏税多折算成份额,逐年连带缴纳。那么在天地之间,疆域之内,在这灾旱之后,没有一男一女不蒙受尧舜的恩泽了。〇田案:灾荒之后,百姓困苦尚未恢复,又让他们连带缴纳历年拖欠的租税及去年停征的赋税,每年的收入怎么能供应这数倍的赋税呢?应当酌情减免可以减免的部分,其余的则放宽年限,分年连带征收。这是在灾后弥补补救的计策。
光宗本纪:绍熈三年五月,蠲四川水旱郡县租赋。《食货志》:绍兴五年,蠲庐州旱伤百姓,贷稻种三万二千一百石。
宁宗本纪,庆元元年九月,蠲临安府水灾贫民赋,台、岩、湖三州被灾民丁绢。三年九月,以四川旱,诏蠲民赋。嘉泰四年七月,蠲两浙阙雨州县逋租。
开禧二年七月,罢旱伤州军比较租赋一年。
嘉定元年闰四月,蠲两浙阙雨州县贫民逋赋。三年三月,蠲荒歉诸州民间逋负。
王圻续通考嘉定七年江东转运副使真徳秀奏乞停阁夏税蠲放秋苗疏曰:臣闻干徳二年四月诏曰:「自春徂夏,时雨尚愆,深恐黎民失于播殖,所宜优防,俾▯苏安。一应诸道所催今年夏租,委所在官吏检视民田,无见苗者上闻,并与除放。」绍兴二十八年八月二日诏令诸路转运疾速行下州县,开具实被灾伤顷▯数目及合放分数以闻。仰惟太祖皇帝开造我朝配天之业,髙宗皇帝中兴万世无疆之基,二圣一心,皆以保全民命为本,故于灾伤之嵗切切如此。夫以四月而蠲夏税,以八月而检秋苗,自常情观之,毋乃太早?葢救灾防患,当于民未甚病之时,若待其饥莩流离然后加恵,则所全寡矣。为民父母,忍使至斯?两朝诏书,可为大法。今臣所陈二事,如蒙圣慈降出三省,早赐施行,其于公私皆有便利:一则征敛既寛,逃亡必少,所在田▯不至抛荒,公家租赋亦免失陷;二则农人肯行播种,自救其饥,不致大段缺食,全仰官司粜济;三则穷窭之民,粗有生理,何苦轻捐其身而为盗贼?未萌之祸,销弭尤多。
八年七月,蠲临安、绍兴府贫民夏税。九年九月,诏两浙、江东监司覈州县被水最甚者,蠲其租。
理宗本纪《绍定二年》十月,诏台州水灾,除民田租及茶盐酒酤诸杂税,郡县抑纳者,监司察之。
淳祐十年九月,以严州水复,民田租。十二年六月,严、衢、婺、台、处、上饶、建宁、南剑、卲武大水,除今年田租。寳祐二年九月,诏山隂萧山、诸暨、防稽四县水,其除今年田租。
度宗本纪,咸淳六年,闰十月,安吉州水,免公田租四万四千八十石。十一月,嘉兴、华亭两县水,免公田租五万一千石,民田租四千八百一十石。
▯田案:景定中,贾似道用陈尧道、曹孝庆等之议,买民田为公田。公田之租,十倍于民田,而民之困弊极矣。观咸淳免租之诏,民田止四千余石,而公田乃五万一千石。厚敛如是,国安得不亡乎?
七年正月,绍兴府诸暨县湖田水,免租三千二百石有竒。八年十月,以秋雨水溢,诏减钱塘、仁和两县民田租什二,防稽湖田租什三,诸暨湖田租尽除之。九年十二月,▯江制置使所辖四郡夏秋旱潦,免屯田租二十五万石。十年正月,江东沙圩租米,以咸淳九年水灾,诏减什四三。
瀛国公本纪》咸淳十年九月,免被水州县今年田租。十二月,诏淮西四郡水旱,去年屯田未输之租,其勿徴。《辽史·穆宗本纪》应歴三年十一月,以南京水,诏免今嵗租。
圣宗本纪:统和十二年二月,免南京被水户租赋。十五年正月,免流民税。三月,免南京逋税及义仓粟。兴宗本纪:重熙十二年十一月,以上京嵗俭,复其民租税。
道宗本纪:咸雍四年十月,永清、武清、安次、固安、新城、归义、容城诸县水,复一嵗租。七年十一月,免南京流民租。八年二月,嵗饥,免武安州税。
太康元年九月,以南京饥,免租税一年。二年二月,南京路饥,免租税一年。九月,以南京蝗,免明年租税。六年十二月,免西京流民租赋一年。
大安三年正月,南京贫民复其租赋。三月,免锦州贫民租一年,免上京贫民租如锦州。四年正月,免上京逋逃及贫户租赋。
夀隆六年十月,以平州饥,复其租赋一年。
金史·太宗本纪》天防元年十二月,诏以咸州以南、苏复州以北,年谷不登,其应输南京军粮,免之。二年正月,以东京比嵗不登,诏减田租、市租之半。
食货志:大定三年,以嵗歉,诏免二年租税。六年,以河北、山东水,免其租。
世宗本纪《大
译光宗本纪:绍熙三年五月,免除四川遭受水旱灾害的郡县的租税。《食货志》:绍兴五年,免除庐州因旱灾受损百姓的租税,并贷给稻种三万二千一百石。
宁宗本纪:庆元元年九月,免除临安府因水灾而贫困百姓的赋税,以及台州、严州、湖州三州受灾百姓应缴纳的丁绢。三年九月,因四川大旱,下诏免除百姓赋税。嘉泰四年七月,免除两浙地区缺雨州县拖欠的租税。
开禧二年七月,停止对遭受旱灾的州军催缴租税一年。
嘉定元年闰四月,免除两浙地区缺雨州县贫困百姓拖欠的赋税。三年三月,免除荒歉各州百姓拖欠的债务。
王圻《续通考》记载,嘉定七年,江东转运副使真德秀上奏请求暂停征收夏税、免除秋苗税,奏疏说:“臣听说乾德二年四月下诏说:‘从春天到夏天,及时雨仍然缺乏,深恐百姓失去播种种植的机会,应当给予优待防范,使他们得以休养生息。所有各道催缴的今年夏租,委托当地官吏检视百姓田地,没有看见禾苗的上报朝廷,一并予以免除。’绍兴二十八年八月二日下诏命令各路转运使迅速行文州县,开列实际受灾的顷亩数目及应当免除的比例上报。仰望太祖皇帝开创我朝配享天地的基业,高宗皇帝中兴奠定万世无疆的基础,两位圣君同心,都以保全百姓生命为根本,所以在受灾年份如此急切关注。在四月免除夏税,在八月检视秋苗,从常情来看,难道不是太早了吗?大概救灾防患,应当在百姓尚未深受其害之时,如果等到他们饥荒流离然后再施恩惠,那么所保全的人就少了。作为百姓的父母官,忍心让他们落到这般地步吗?两朝的诏书,可以作为大法。现在臣所陈述的两件事,如果蒙受圣恩下达三省,早日施行,对于公私都有便利:一是征收宽缓,逃亡的人必然减少,各地的田地不至于抛荒,公家的租税也免于损失;二是农民肯去播种,自救饥荒,不至于严重缺粮,完全依赖官府卖粮救济;三是贫穷的百姓,大致有谋生的门路,何必苦于轻贱性命去做盗贼?未发生的祸患,消弭的更多。”
八年七月,免除临安、绍兴府贫困百姓的夏税。九年九月,下诏两浙、江东监司核查州县中水灾最严重的,免除其租税。
理宗本纪《绍定二年》十月,下诏台州水灾,免除民田租税以及茶、盐、酒、酤等各种杂税,郡县强行征收的,由监司查察。
淳祐十年九月,因严州水灾复发,免除民田租税。十二年六月,严州、衢州、婺州、台州、处州、上饶、建宁、南剑、邵武大水,免除今年田租。宝祐二年九月,下诏山阴、萧山、诸暨、会稽四县水灾,免除今年田租。
度宗本纪:咸淳六年闰十月,安吉州水灾,免除公田租税四万四千八十石。十一月,嘉兴、华亭两县水灾,免除公田租税五万一千石,民田租税四千八百一十石。
公田案:景定年间,贾似道采用陈尧道、曹孝庆等人的建议,购买民田作为公田。公田的租税,是民田的十倍,百姓的困顿弊病到了极点。看咸淳免除租税的诏书,民田只免除四千多石,而公田却免除五万一千石。如此厚敛,国家怎能不灭亡呢?
七年正月,绍兴府诸暨县湖田水灾,免除租税三千二百石有余。八年十月,因秋雨泛滥,下诏减少钱塘、仁和两县民田租税十分之二,会稽湖田租税十分之三,诸暨湖田租税全部免除。九年十二月,沿江制置使所辖四郡夏秋旱涝,免除屯田租税二十五万石。十年正月,江东沙圩租米,因咸淳九年水灾,下诏减少十分之四三。
瀛国公本纪:咸淳十年九月,免除受灾州县今年田租。十二月,下诏淮西四郡水旱,去年屯田未缴纳的租税,不再征收。《辽史·穆宗本纪》应历三年十一月,因南京水灾,下诏免除今年租税。
圣宗本纪:统和十二年二月,免除南京受灾户租税。十五年正月,免除流民税。三月,免除南京拖欠的税赋及义仓粟米。兴宗本纪:重熙十二年十一月,因上京年成歉收,恢复免除百姓租税。
道宗本纪:咸雍四年十月,永清、武清、安次、固安、新城、归义、容城等县水灾,免除一年租税。七年十一月,免除南京流民租税。八年二月,年成饥荒,免除武安州税。
太康元年九月,因南京饥荒,免除租税一年。二年二月,南京路饥荒,免除租税一年。九月,因南京蝗灾,免除明年租税。六年十二月,免除西京流民租赋一年。
大安三年正月,南京贫民恢复免除租赋。三月,免除锦州贫民租税一年,免除上京贫民租税同锦州。四年正月,免除上京逃亡及贫户租赋。
寿隆六年十月,因平州饥荒,恢复免除租赋一年。
《金史·太宗本纪》天辅元年十二月,下诏因咸州以南、苏复州以北,年成不好,应当输送南京的军粮,免除之。二年正月,因东京连年歉收,下诏减少田租、市租的一半。
《食货志》:大定三年,因年成歉收,下诏免除两年租税。六年,因河北、山东水灾,免除其租税。
世宗本纪《大
定九年二月》以中都等路水免税,又以曹、单二州被水尤甚,给复一年。十二年正月,以水旱免中都、西京、南京、河北、河东、山西、陜西去年租税。十四年二月,诏免去年被水旱百姓租税。十六年正月,诏免去年被水旱路分租税。十七年三月,诏免河北、山东等路去年被旱蝗租税。十八年正月,免中都、河北、河东、山东、河南、陜西等路前年被灾租税。十九年二月,免去年被水旱民田租税。
译定宗九年二月,因中都等地遭遇水灾而免除赋税,又因曹州、单州两州受灾尤为严重,给予免赋一年的优待。十二年正月,因水旱灾害免除中都、西京、南京、河北、河东、山西、陕西等地去年的租税。十四年二月,下诏免除去年遭受水旱灾害百姓的租税。十六年正月,下诏免除去年遭受水旱灾害地区的路分租税。十七年三月,下诏免除河北、山东等地去年遭受旱灾和蝗灾的租税。十八年正月,免除中都、河北、河东、山东、河南、陕西等地前年受灾的租税。十九年二月,免除去年遭受水旱灾害民田的租税。
食货志:大定十九年秋,中都、西京、河北、山东、河东、陜西以水旱伤民田十三万七千七百余顷,诏蠲其租。二十一年六月,上谓省臣曰:「近者大兴府、平滦、蓟、通顺等州经水灾之地,免今年租税;不罹水灾者,姑停夏税,俟稔嵗徴之。」九月,以中都水灾免租。
世宗本纪,大定二十六年四月,尚书省奏:“年前以诸路水旱,于军民地土二十一万余顷内,拟免税四十九万余石。”従之。诏曰:“今之税,考古行之,但遇灾伤,常加蠲免。”二十七年六月,免中都、河北等路尝被河决水灾军
民租税,十一月诏,河水泛溢,农夫被灾者,与免差税一年。
章宗本纪《明昌三年》六月,有司言:“河州灾伤,民乏食,而租税有未输,诏免之。”九月,谕尚书省:“去嵗山东、河北被灾伤处所,阁租税及借贷钱粟,若便徴之,恐贫民未苏,俟丰收日,以分数察徴可也。”
泰和四年四月,免旱灾州县徭役及今年夏税。
食货志:「兴定二年,御史中丞完顔伯嘉奏:『亳州大水,计当免租三十万石,而三司官不以实报,止免十万而已。』诏命治三司官虚妄之罪。七月,以河南大水,下诏免租三年,令逃户复业者但输本租,余苦役一切皆免。能」
代耕者免,如复户,有司失信,擅科者以违制论。
宣宗本纪《兴定四年八月》上谕宰臣:「河南水灾,唐、邓尤甚。其被灾州县,已除其租,余顺成之方,止责正供,和籴杂徴并免。仍自今嵗九月始,停周嵗桑皮故纸折输。流民佃荒田者,如上优免。」
元史·食货志》蠲免有以恩免者,有以灾免者。灾免之制,世祖中统元年,以各处被灾,验实减免科差。三年,以蛮冦攻掠,免三叉沽灶户一百六十五户。其年丝料包银。四年,以秋旱霜灾,减大名等路税粮。至元三年,以东平等处蚕灾,减其丝料。五年,以益都等路禾损,蠲其差税。六年,以济南、益都、懐孟、徳州、淄莱、博州、曹州、真定、顺徳、河间、济州、东平、恩州、南京等处桑蚕灾伤,量免丝料。十九年,减京师民户科差之半。二十年,以水旱相仍,免江南税粮十分之二。二十四年,免北京饥民差税。是年扬州及浙西水,其地税在扬州者全免,浙西减二分。二十五年,南安等处被冦兵者,税粮免徴。二十六年,绍兴路水,免地税十之三。是年六月,以禾稼不收,免辽阳差税。二十七年,大都、辽阳被灾,免其包银俸钞。是年六月,以霖雨免河间等路丝料之半。十月,以兴、松二州霜,免其地税。二十八年,辽阳被灾者税粮皆免徴,其余量徴其半。是年五月,以太原去嵗不登,杭州被水,其太原丁地税粮、杭州地税并除之。九月,又免州路所负嵗粮。二十九年,以北京地震,量减嵗课。是年,以大都去嵗不登,流移者众,免其税粮及包银俸钞。
元史·成宗本纪:至元三十一年十月,江浙行省臣言:“陛下即位之初,诏蠲今嵗田租十分之三。然江南与江北异,贫者佃富人之田,嵗输其租,今所蠲特及田主,其佃民输租如故,则是恩及富室而不被于民故也。宜令佃民当输田主者,亦如所蠲之数。”从之。
▯田案蠲租之恵,止及田主,不及佃客,于理亦觉不均。至元行省之议,是也。
食货志:元贞元年,以供给繁重,及水伤禾稼,免咸平府边民差税。大徳三年,以旱蝗,除扬州、淮安两路税粮。五年,各路被灾重者,其差税并除之。六年,免大都、平滦差税。七年,以内郡饥,荆湖、川蜀供给军饷,其差税减免,各有差。八年,以平阳、太原地震,免差税三年。至大元年,以江南、江北水旱民饥,其科差、夏税并免之。二年,以腹里、江淮被灾,其科差、夏税亦并免之。皇庆二年,免益都饥民贷粮。延祐二年,河南、归徳、南阳、徐、邳、陈、蔡、许州、荆门、防阳等处水。三年,肃州等处连嵗被灾,皆免其民户税粮。天歴元年,陜西霜旱,免其科差一年。盐官州海潮,免其秋粮、夏税一年。十二月,诏经冦盗剽掠州县,免差税一年。
译《食货志》记载:大定十九年秋天,中都、西京、河北、山东、河东、陕西因水旱灾害导致十三万七千七百多顷农田受损,皇帝下诏免除这些地区的租税。二十一年六月,皇帝对省臣说:“近期大兴府、平滦、蓟、通顺等州遭受水灾的地方,免除今年的租税;未遭受水灾的地方,暂且停止征收夏税,等到丰收之年再征收。”九月,因中都发生水灾,免除租税。
《世宗本纪》记载:大定二十六年四月,尚书省上奏说:“去年因为各路发生水旱灾害,在军民田地二十一万余顷中,计划免除税粮四十九万余石。”皇帝批准了。下诏说:“现在的赋税,是考察古代制度而实行的,但遇到灾害损伤,常常加以减免。”二十七年六月,免除中都、河北等路曾经遭受黄河决口水灾的军民租税。十一月下诏,因河水泛滥,遭受灾害的农夫,免除差税一年。
《章宗本纪》记载:明昌三年六月,有关部门上奏说:“河州遭受灾害,百姓缺乏粮食,而租税还有未缴纳的,下诏免除。”九月,皇帝谕示尚书省:“去年山东、河北遭受灾害的地方,搁置租税及借贷的钱粮,如果立即征收,恐怕贫民尚未恢复元气,等到丰收之日,按比例逐步征收是可以的。”
泰和四年四月,免除旱灾州县的徭役及今年的夏税。
《食货志》记载:“兴定二年,御史中丞完颜伯嘉上奏:‘亳州发生大水,计算应当免除租税三十万石,而三司官员不据实上报,只免除了十万石。’皇帝下诏命令惩治三司官员虚报妄言的罪责。七月,因河南发生大水,下诏免除租税三年,命令逃户返回原籍的只缴纳原本的租税,其余劳役一概免除。能代为耕种的免除,如果是复户,有关部门失信,擅自科派的以违制论处。”
《宣宗本纪》记载:兴定四年八月,皇帝谕示宰臣:“河南发生水灾,唐、邓两地尤其严重。那些遭受灾害的州县,已经除去了租税,其余收成正常的地方,只责成缴纳正供,和籴杂征一并免除。并且从今年九月开始,停止周年的桑皮、故纸折输。流民耕种荒田的,如上所述给予优免。”
《元史·食货志》记载:蠲免有因恩赐而免的,有因灾害而免的。因灾害减免的制度,世祖中统元年,因各处遭受灾害,核实后减免科差。三年,因蛮寇攻掠,免除三叉沽一百六十五户灶户的赋税。这一年免除丝料包银。四年,因秋旱霜灾,减少大名等路的税粮。至元三年,因东平等地蚕灾,减少其丝料。五年,因益都等路禾苗受损,免除其差税。六年,因济南、益都、怀孟、德州、淄莱、博州、曹州、真定、顺德、河间、济州、东平、恩州、南京等地桑蚕受灾,酌情免除丝料。十九年,减少京师民户科差的一半。二十年,因水旱相继发生,免除江南税粮十分之二。二十四年,免除北京饥民的差税。这一年扬州及浙西发生水灾,其地税在扬州的全部免除,浙西减少二分。二十五年,南安等地遭受寇兵侵扰的,税粮免除征收。二十六年,绍兴路发生水灾,免除地税十分之三。这一年六月,因庄稼不收,免除辽阳差税。二十七年,大都、辽阳遭受灾害,免除其包银俸钞。这一年六月,因连绵阴雨免除河间等路丝料的一半。十月,因兴、松二州霜灾,免除其地税。二十八年,辽阳遭受灾害的税粮全部免除征收,其余酌情征收一半。这一年五月,因太原去年歉收,杭州遭受水灾,太原的丁地税粮、杭州的地税一并免除。九月,又免除州路所欠的岁粮。二十九年,因北京发生地震,酌情减少岁课。这一年,因大都去年歉收,流移人口众多,免除其税粮及包银俸钞。
《元史·成宗本纪》记载:至元三十一年十月,江浙行省臣上奏说:“陛下即位之初,下诏免除今年田租十分之三。然而江南与江北不同,贫民租种富人的田地,每年缴纳其租,现在所免除的特别只涉及田主,那些佃民缴纳租税依旧,这就是恩惠只及富室而不被贫民所享的缘故。应当命令佃民应当缴纳给田主的租税,也按照所免除的数目减免。”皇帝听从了。
〇田案认为:蠲免租税的恩惠,只及田主,不及佃客,在道理上也觉得不公正。至元年间行省的提议,是正确的。
《食货志》记载:元贞元年,因供给繁重,以及水灾损伤禾苗,免除咸平府边民的差税。大德三年,因旱蝗灾害,免除扬州、淮安两路的税粮。五年,各路遭受灾害严重的,其差税一并免除。六年,免除大都、平滦的差税。七年,因内地饥荒,荆湖、川蜀供给军饷,其差税减免,各有差别。八年,因平阳、太原发生地震,免除差税三年。至大元年,因江南、江北水旱民饥,其科差、夏税一并免除。二年,因腹里、江淮遭受灾害,其科差、夏税也一并免除。皇庆二年,免除益都饥民借贷的粮食。延祐二年,河南、归德、南阳、徐、邳、陈、蔡、许州、荆门、沔阳等地发生水灾。三年,肃州等地连年遭受灾害,都免除其民户税粮。天历元年,陕西发生霜旱,免除其科差一年。盐官州发生海潮,免除其秋粮、夏税一年。十二月,下诏经过寇盗剽掠的州县,免除差税一年。
二年,以闗陜旱,免差税。三年,至顺元年,以河南懐庆旱,其门摊课程及逋欠差税皆免徴。
译二年,因关陕地区发生旱灾,免除差税。三年,即至顺元年,因河南怀庆地区发生旱灾,其门摊课程以及拖欠的差税都免除征收。
明防典》凡蠲免,洪武元年令水旱去处,不拘时限,从实踏勘实灾税粮,即与蠲免。洪武二十六年定,凡各处田禾遇有水旱灾伤,所在官司踏勘明白,具实奏闻,仍申合干上司,转达户部立案,具奏差官前往灾所覆勘,是实将被灾人户姓名、田地顷▯、该徴税粮数目造册缴报,本部立案,开写灾伤縁由,具奏。
明史·食货志》:太祖之训,凡四方水旱,辄免税。丰嵗无灾伤,亦择地瘠民贫者优免之。凡嵗灾,尽蠲二税。在位三十余年,所蠲租税无数。
通纪防纂。洪熈元年四月,诏免山东及淮安、徐州夏税秋粮之半。时有至自南京者,上问所过地方何似?对曰:「淮、徐、山东民多乏食,而有司徴夏税方急。」遂召杨士竒等,令草诏免之。士竒曰:「斯事亦可令户部、工部与闻。」上曰:「救民之穷,当如救焚拯溺,不可迟疑。有司虑国用不足,必持不决之意,卿姑弗言。」命书诏毕,遣使赍行。上顾士竒曰:「汝今可语户部、工部,朕悉免之矣。」左右咸言:「地方千余里,其间未必尽无收,亦宜有分别,庶不滥恩。」上曰:「恤民宁过厚?为天下主,宁与民寸寸计较耶?」
▯田案恤民,宁过厚一语,真仁人之言。庙号曰仁宗,宜哉。」
明防典,成化十九年奏准:鳯阳等府被灾秋田,量以十分为率,减免三分,其余七分,除存留外,起运者照江南折银则例,毎石徴银二钱五分,送太仓银库,另项收贮备边。以后事体相类者,俱照此例。
宏治三年议准灾伤应免粮草事例,全灾者免七分,九分者免六分,八分者免五分,七分者免四分,六分者免三分,五分者免二分,四分者免一分,止于存留内除豁,不许将起运之数一槩混免。若起运不足,通融拨补。学庵▯稿:「太祖勘实灾,尽与蠲免。宏治始定为全灾免七分,九分灾以下免数以一分递减,又止免存留,不及起运。」成化时被灾田粮改折者,石止徴二钱五分,宏治亦増为兊运七钱,改兊六钱。孝宗有贤主名,而实之不存祖宗之徳意,防矣。然赖太祖立法之善,十六朝二百七十七年之中,水旱灾沴无在不闻,蠲赈免折无嵗不有,虽至末造兵革扰攘,不废斯政,所以厚敛而民力犹可支,重役而民心犹未去,延祚永世葢有由矣。
嘉靖十六年题准,今后凡遇地方夏秋灾伤,遵照勘灾体例,定拟成灾应免分数,先尽存留,次及起运。其起运不敷之数,聴抚按官将各司府州县官库银两钱帛等项通融处补,及聴折纳轻赍,存留不足之数,从宜区处,不许徴迫小民,有▯实恵。
王圻《续通考》:嘉靖十六年,被灾地方应免钱粮,已徴者准作本户下年该纳之数,未徴者照例蠲免。
▯田案:此即朱子淳熈中所建之议。
明会典:嘉靖四十三年议准,淮扬、徐州灾伤改折。嘉靖四十四年应运四十三年分兊运改兊秋粮,淮安所属邳州、海州、盐城、山阳、睢宁五州县各准三分,安东、贑榆、沭阳、宿迁、桃源、清河六县及徐州所属萧县各准五分,徐州并砀山、沛县、丰县及扬州府所属兴化县各准六分,徴银解部备放官军折色支用。
通纪防纂,神宗七年,苏松大水,积逋七十余万。张居正请蠲之,以安民生。疏谓:“百姓财力有限,即年嵗丰收,一年之所入,仅足以供当年之数。不幸荒歉,见年钱粮尚不能办,况累嵗之积逋哉?故带徴一法,名为完旧欠,实则减新收也。今嵗之所减,即为明嵗之拖欠;见在之所欠,又是将来之带徴。况头绪繁多,年分混杂,里胥欺匿,官吏侵渔。与其敲扑穷民,实奸贪之▯槖,孰若蠲与小民,使其皆戴上之仁哉?”上从之。
广治平畧神宗十四年,水旱异常,灾伤叠见。时给事中呉之鹏请于西北多方赈济,于东南大加蠲免。畧曰:景泰四年,山东、河南、江北等处灾伤,令所在问刑衙门责有力囚犯于缺粮州县仓纳米赈济。杂犯死六十石,流徒三年四十石,以渐而杀。考之汉武太始,秋旱募死罪人赎钱五十万,减死罪一等,以故国不费而民自济,是达权济变之法,前代已
译《明防典》规定:凡是免除赋税,洪武元年下令,遭遇水旱灾害的地方,不限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勘查受灾的税粮,立即予以免除。洪武二十六年规定,凡是各地田禾遭遇水旱灾害,当地官府勘查清楚后,据实上奏,并申报相关上级部门,转达户部立案,派遣官员前往灾区复查。确认属实后,将被灾人户的姓名、田地顷亩、应征税粮数目造册上报,户部立案,写明灾害缘由,上奏朝廷。
《明史·食货志》记载:太祖的训示,凡是各地发生水旱灾害,就免除赋税。丰收之年没有灾害,也选择土地贫瘠、百姓贫穷的地区给予优待免除。凡是遇到年成灾害,全部免除两税。太祖在位三十多年,所免除的租税无数。
《通纪防纂》记载:洪熙元年四月,下诏免除山东及淮安、徐州夏税秋粮的一半。当时有从南京回来的人,皇上问经过的地方情况如何?回答说:“淮安、徐州、山东百姓多缺粮,而官府征收夏税正急。”于是召见杨士奇等人,命令起草诏书免除赋税。杨士奇说:“这件事也可以让户部、工部知晓。”皇上说:“救济百姓的困苦,应当像救火救人一样,不可迟疑。官府担心国家用度不足,必定犹豫不决,你暂且不要说。”命令写好诏书后,派遣使者携带执行。皇上回头对杨士奇说:“你现在可以告诉户部、工部,朕已经全部免除了。”左右大臣都说:“地方千里,其中未必完全没有收成,也应该有所区别,以免恩惠泛滥。”皇上说:“体恤百姓宁可过于优厚?作为天下的君主,难道要和百姓寸寸计较吗?”
〇田案:体恤百姓,宁可过于优厚,这句话真是仁人的言论。庙号称为仁宗,真是恰当啊。
《明防典》记载,成化十九年奏准:凤阳等府受灾的秋田,按照十分为比例,减免三分,其余七分,除留存部分外,起运的部分按照江南折银的标准,每石征收银二钱五分,送往太仓银库,另项收贮备边。以后类似的事情,都按照这个例子办理。
宏治三年议准灾伤应免粮草的例子,全灾者免除七分,九分灾者免除六分,八分灾者免除五分,七分灾者免除四分,六分灾者免除三分,五分灾者免除二分,四分灾者免除一分,只在留存部分中扣除,不允许将起运的数量一概混合免除。如果起运不足,通融拨补。学庵〇稿记载:“太祖勘查实灾,全部予以免除。宏治开始定为全灾免除七分,九分灾以下免除数量以一分递减,又只免除留存部分,不及起运部分。”成化时受灾田粮改折的,每石只征收二钱五分,宏治时也增加为兑运七钱,改兑六钱。孝宗有贤明君主的名声,但实际上没有保存祖宗的德意,可惜啊。然而依靠太祖立法的完善,十六朝二百七十七年间,水旱灾害无处不闻,免除赈济改折无年没有,即使到了末年兵革扰攘,也不废弃这项政策,所以虽然重敛但民力还能支撑,虽然重役但民心还没有离去,延续国祚永世大概是有原因的。
嘉靖十六年题准,今后凡是遇到地方夏秋灾害,遵照勘查灾害的体例,确定成灾应免除的比例,先尽留存部分,其次及起运部分。起运不足的部分,听任抚按官员将各司府州县官库银两钱帛等项通融处补,以及听任折纳轻赍,留存不足的部分,酌情处理,不允许逼迫小民,有〇实惠。
王圻《续通考》记载:嘉靖十六年,受灾地方应免除的钱粮,已经征收的准作本户下年应纳的数量,未征收的照例免除。
〇田案:这就是朱子淳熈时所建的提议。
《明会典》记载:嘉靖四十三年议准,淮扬、徐州灾害改折。嘉靖四十四年应运四十三年分兑运改兑秋粮,淮安所属邳州、海州、盐城、山阳、睢宁五州县各准三分,安东、赣榆、沭阳、宿迁、桃源、清河六县及徐州所属萧县各准五分,徐州并砀山、沛县、丰县及扬州府所属兴化县各准六分,征收银两解送户部备放官军折色支用。
《通纪防纂》记载,神宗七年,苏松大水,积欠七十余万。张居正请求免除,以安定民生。奏疏说:“百姓财力有限,即使年岁丰收,一年的收入,仅足以供应当年的数量。不幸荒歉,当年的钱粮尚且不能办到,何况多年的积欠呢?所以带征这一办法,名义上是完旧欠,实际上是减新收。今年所减的,就是明年的拖欠;现在所欠的,又是将来的带征。况且头绪繁多,年分混杂,里胥欺瞒隐匿,官吏侵吞渔利。与其敲扑穷民,充实奸贪的口袋,不如免除给小民,使他们都感戴皇上的仁恩呢?”皇上听从了他的建议。
《广治平畧》记载神宗十四年,水旱异常,灾害接连出现。当时给事中吴之鹏请求在西北多方赈济,在东南大加免除。略曰:景泰四年,山东、河南、江北等处灾害,命令所在问刑衙门责令有力囚犯在缺粮州县仓纳粮赈济。杂犯死罪六十石,流徒三年四十石,逐渐递减。考察汉武帝太始年间,秋旱招募死罪人赎钱五十万,减死罪一等,因此国家不费而百姓自济,这是通达权变的方法,前代已经
有行之者。至若江南,天下财赋半给于斯,霪雨不絶,田圩尽没,禾苗淹烂,庐舍漂流,若不大施蠲,不可然。臣之所谓蠲者,不在积逋而在新逋,不在存留而在起运。何也?葢积逋之蠲,奸顽侵欠者▯厚恵,而善良供赋者不沾恩,则何以示劝?且以凶嵗议蠲,而乃免乐嵗逋负之虚数,民危在眉睫,而乃议往年可缓之徴输,则何以周急?若乃存留不过国课十分之一二耳,官俸军需之▯,讵可一日无哉?故非蠲起运,民未有能▯苏者也。
译有实行的人。至于江南,天下的财赋有一半供给于此,连绵大雨不停,田地和圩堤全部淹没,禾苗被淹烂,房屋被冲走,如果不大力施行减免,是不行的。我所说的减免,不在于积欠而在于新欠,不在于存留而在于起运。为什么呢?因为减免积欠,奸诈顽固侵吞拖欠的人得到厚待,而善良缴纳赋税的人得不到恩惠,那么拿什么来鼓励呢?况且在灾年商议减免,却免除丰年拖欠的虚数,百姓危急迫在眉睫,却商议往年可以缓征的赋税,那么拿什么来救济急难呢?至于存留不过是国家赋税的十分之一二罢了,官员俸禄和军需的费用,难道可以一天没有吗?所以不减免起运,百姓就没有能够复苏的。
▯田案:蠲旧欠宜于平时,蠲新租宜于灾嵗。葢旧欠之额数虽盈多,大半无着,或人户久已逃移,或吏胥从中渔蠧。唐权徳舆所云,即不蠲除,亦无可敛之理,不如先事图之,使恩归于上者是也。惟新租之徴,蠲免一分,则民受一分之实恵。救灾者当如拯焚济溺,不议目前之徴输,而议夙昔之逋负,其于民犹无益也。明初蠲免无存留、起运之别,孝宗时始有祗免存留之议。然存留之数少,不如起运之数多,故呉之鹏、▯伯修均有兼免起运之説也。
▯伯修防曰:愚窃计蠲之防一善行其蠲之防三今海内重灾郡邑其税应存留者业已免徴而起运者尚未全豁也枵腹子遗救死不暇而胡力办此故起运之课宜省也又闻州邑不肖之吏黄封虽下白纸犹催畸羸之夫腹无半粟而手足犹絷于桁杨借当宁之旷恩为润箧之便计乃其姓名犹有不入抚按之白简者何其贪而不黜乎故苛政之察宜宻也民草食不充而大吏犹华轩輶使至餽送充斥供张丰腆此非民膏何以给之故官守之自奉宜薄也兹善行其蠲之三防也▯田案薄征之政以后代所行言之大约有三端曰蠲曰减曰缓大灾当议蠲偏灾当议减灾轻当议缓蠲免之诏宜速不宜迟减放之数宜多不宜少停阁之后宜带徴不宜并徴周官薄征其要不外是矣
右薄征
周礼地官大司徒三曰缓刑【注:谓凶年犯刑,缓縦之】
【郑氏锷曰:凶荒则犯禁多,悯而不刑,则犯者益众;严以示禁,则饥民之犯或出于不得已,姑缓之可也。髙氏愈曰:缓刑者,因嵗凶民易犯法而寛之也。民迫于饥寒,不幸而有过失,当缓其刑辟,以示哀矜之意】
大荒则令邦国缓刑
秋官士师若邦凶荒则以荒辩之法治之【注:郑司农云「辩读为别」,救荒之政十有三,而士师别受其教条,是为「荒别」之法;▯谓「辩」当为「贬」,声之误也,遭饥荒则刑罚国事有所贬损,作权时法也。朝士职曰:「若邦凶荒札丧,则令邦家、都家、县鄙虑刑贬】
▯田案》士师荒辩之法,即朝士所谓虑刑贬也。朝士定其议,士师治其法。
令缓刑【注缓刑纾民心也】
【王氏昭禹曰:刑虽不可去,亦缓之而不急】
朝士若邦凶荒札丧冦戎之故,则令邦国都家县鄙虑刑贬【注:故书虑为宪,贬为窆。杜子春云:窆当为禁。宪谓幡书以明之。谓虑谋也,贬犹减也。谓当图谋缓刑,且减国用为民困也。所贬视时为多少之法】
【刘氏迎曰:刑之贬,而以朝士虑之者,葢凶荒札丧冦戎之际,法不寛减,则民滋不安,而盗贼之变起,正朝士所当虑而令邦国都家县鄙议刑贬也。先儒以减用为虑,贬朝士何与于减用哉】
▯田案》郑康成注:“士师荒辩,引此文所谓贬者,于刑罚之法有所贬损,非减损国用之谓也。”此注乃又有减用之解。制国用,视年之丰耗,冡宰之职也,与秋官无涉。刘氏驳之,甚是。
汉书·元帝本纪》永光二年夏六月,诏曰:「间者连年不收,四方咸困。元元之民,劳于耕耘,又亡成功;困于饥馑,亡以相救。朕为民父母,徳不能覆,而有其刑,甚自伤焉。其赦天下。」
后汉书·光武帝本纪》建武五年夏四月旱蝗,五月丙子,诏曰:"久旱伤麦,秋种未下,朕甚忧之。将残吏未胜,狱多寃结,元元愁恨,感动天地乎?其令中都官、三辅郡国出系囚,罪非犯殊死一切弗案,见徒免为庶人。"
章帝本纪《建初元年正月》诏曰:「比年牛多疾疫,垦田减少,谷价颇贵,人以流亡。方春东作,宜及时务。罪非殊死,须立秋案验。」五年二月诏曰:「去秋雨泽不适,今时复旱。其令二千石理寃狱,録轻系。」
和帝本纪,永元十六年七月,诏曰:「今秋稼方穂,而旱云雨不霑,疑吏行▯刻,不宣恩泽,妄拘无罪,幽闭良善所致。其一切囚徒于法疑者,勿决。」
献帝本纪,兴平元年,三辅大旱,自四月至于七月,遣使者洗囚徒,原轻系。
晋书·武帝本纪》:泰始七年五月,雍、凉、秦三州饥,赦其境内殊死。
哀帝本纪:隆和元年四月旱,诏出轻系。
宋书·孝武帝本纪》大明七年
译〇田按:免除旧欠应在平时,免除新租应在灾年。因为旧欠的数额虽然庞大,但大半无法收回,或者人户早已逃亡迁移,或者官吏从中贪污侵吞。唐代权德舆所说,即使不免除,也没有道理去征收,不如事先谋划,使恩惠归于君主,这是正确的。只有新租的征收,免除一分,百姓就得到一分的实际好处。救灾应当像救火救溺一样紧急,不讨论眼前的征收,却讨论过去的拖欠,这对百姓没有益处。明朝初年免除赋税没有存留、起运的区别,孝宗时才开始有只免除存留的议论。然而存留的数额少,不如起运的数额多,所以吴之鹏、〇伯修都有同时免除起运的说法。
〇伯修防说:我私下计算,免除赋税的措施,实行一项善政,其效果相当于三项。如今海内遭受重灾的郡县,其税应存留的部分已经免除,而起运的部分尚未完全豁免。百姓饥肠辘辘,救死尚且来不及,哪里有能力办理这些?所以起运的赋税应当节省。又听说州县不肖的官吏,虽然黄封的诏书已下,白纸的催缴令仍在催促。瘦弱的百姓,腹中无半粒粮食,手脚却仍被枷锁束缚。他们借皇帝宽大的恩惠,作为填满自己钱袋的便利计谋,然而他们的姓名竟然没有进入巡抚、巡按的弹劾奏章中,为何如此贪婪却不被罢黜?所以考察苛政应当严密。百姓连草食都不充足,而大吏仍然乘坐华丽的车马,使者往来,馈赠充斥,供应丰盛,这不是用百姓的血汗来供给吗?所以官员自身的奉养应当微薄。这就是免除赋税三项善政的内容。〇田按:薄征的政策,以后代所实行的来说,大概有三端:曰蠲、曰减、曰缓。大灾应当议论免除,偏灾应当议论减免,灾轻应当议论延缓。蠲免的诏令应当迅速而不应当迟缓,减放的数额应当多而不应当少,停阁之后应当带征而不应当并征。《周礼》薄征的要旨,不外乎这些了。
右薄征
《周礼》地官大司徒三曰缓刑【注:谓凶年犯刑,缓纵之】
【郑氏锷说:凶荒之年犯禁的多,怜悯而不刑罚,那么犯法的人会更加众多;严格以示禁令,那么饥民犯法或许出于不得已,姑且宽缓是可以的。髙氏愈说:缓刑,是因为年岁凶荒百姓容易犯法而宽待他们。百姓迫于饥寒,不幸而有失误,应当宽缓其刑罚,以示哀怜之意】
大荒则令邦国缓刑
秋官士师若邦凶荒则以荒辩之法治之【注:郑司农说“辩读为别”,救荒之政有十三项,而士师特别接受其教条,这就是“荒别”之法;〇说“辩”当为“贬”,是声音的误写,遭遇饥荒则刑罚国事有所贬损,制作权时之法。《朝士职》说:“若邦凶荒札丧,则令邦家、都家、县鄙虑刑贬”】
〇田按:士师荒辩之法,就是朝士所说的虑刑贬。朝士定其议,士师治其法。
令缓刑【注:缓刑纾解民心也】
【王氏昭禹说:刑罚虽然不可废除,也宽缓它而不急切】
朝士若邦凶荒札丧寇戎之故,则令邦国都家县鄙虑刑贬【注:故书虑为宪,贬为窆。杜子春说:窆当为禁。宪谓幡书以明之。谓虑谋也,贬犹减也。谓当图谋缓刑,且减国用为民困也。所贬视时为多少之法】
【刘氏迎说:刑罚的贬损,而由朝士来考虑,大概是因为凶荒札丧寇戎之际,法律不宽减,那么百姓更加不安,而盗贼之变兴起,这正是朝士所应当考虑而命令邦国都家县鄙议论刑贬的。先儒以减用为虑,贬损朝士何与于减用呢】
〇田按:郑康成注:“士师荒辩,引此文所谓贬者,于刑罚之法有所贬损,非减损国用之谓也。”此注乃又有减用之解。制定国用,视年之丰耗,是冡宰的职责,与秋官无关。刘氏驳斥他,很是正确。
《汉书·元帝本纪》永光二年夏六月,诏曰:“近来连年没有收成,四方都困乏。平民百姓,劳累于耕耘,又没有成功;困于饥馑,没有办法互相救助。朕作为百姓的父母,德行不能覆盖,却使用刑罚,非常自伤。赦免天下。”
《后汉书·光武帝本纪》建武五年夏四月旱蝗,五月丙子,诏曰:“久旱伤麦,秋种未下,朕非常忧虑。难道是残暴的官吏未能胜任,冤狱太多,平民愁恨,感动了天地吗?命令中都官、三辅郡国释放囚犯,罪非犯死罪的一律不追究,现役的徒刑免除为庶人。”
《章帝本纪》建初元年正月,诏曰:“近年牛多疾疫,垦田减少,谷价颇贵,人流亡。正值春天耕作,应当及时从事农务。罪非死罪,须待立秋再查验。”五年二月诏曰:“去年秋雨泽不适宜,现在又旱。命令二千石官员审理冤狱,释放轻罪囚徒。”
《和帝本纪》,永元十六年七月,诏曰:“如今秋庄稼刚结穗,而旱云雨不沾润,怀疑官吏行事苛刻,不宣扬恩泽,妄自拘禁无罪之人,幽闭良善所致。一切囚徒于法律有疑问的,不要判决。”
《献帝本纪》,兴平元年,三辅大旱,从四月到七月,派遣使者清洗囚徒,宽恕轻罪囚徒。
《晋书·武帝本纪》:泰始七年五月,雍、凉、秦三州饥荒,赦免其境内死罪。
《哀帝本纪》:隆和元年四月旱,诏令释放轻罪囚徒。
《宋书·孝武帝本纪》大明七年
八月诏曰:「炎精损和,阳偏不施,嵗云不稔,咎实朕由。近道刑狱,当亲料省。其王畿内及神州所统,可遣尚书与所在共讯;畿外诸州,委之刺史,并议省律令,思存利民。」
译八月下诏说:“国运受损,阳气偏颇而不施予,年成歉收,罪责实在由我而起。近来关于刑罚狱讼之事,应当亲自审察。京城及神州管辖范围内,可派遣尚书与当地官员共同审讯;京城以外的各州,委任刺史负责,并商议删减律令,思考如何有利于百姓。”
后废帝本纪,元徽元年八月,京师旱,诏尚书令与执法以下就讯众狱,使寃狱洗遂,困弊昭苏。
南齐书·武帝本纪》:建元四年六月,诏曰:「水潦为患,星纬乖序,京都囚系可尅日讯决,诸逺狱委刺史以时察判。」《魏书·孝文帝本纪》:太和十一年十一月,诏曰:「嵗既不登,民多饥窘,轻系之囚宜速决了,无令薄罪久留狱犴。」《宣武帝本纪》:延昌元年四月,以旱诏尚书与羣司鞫理狱讼。二年八月,诏曰:「顷水旱互侵,频年饥俭,百姓窘敝,多陷罪辜。其杀人、掠卖人羣、强盗首及虽非首而杀伤财主、曽经再犯、公防道路、刼夺行人者,依法行决;自余恕死徒流以下,各准减降。」
孝明帝本纪。熈平元年五月,诏曰:「灾旱积辰,苗稼萎悴。尚书可厘恤狱犴,察其淹枉,简量轻重,随事以闻。无使一人怨嗟,増伤和气。」
正光元年五月,诏曰:「灾旱为灾,八座可推鞫见囚,务申枉滥。」
周书·武帝本纪》保定元年七月,诏曰:「亢旱歴时,嘉苗殄悴,岂狱犴失理,刑罚乖中欤?其所在见囚,死以下,一嵗刑以上,各降本罪一等;百鞭以下,悉原免之。」
旧唐书·虞世南传:贞观八年,山东及江淮大水,帝忧之,以问世南。对曰:「山东淫雨,江淮大水,恐有寃狱枉系,宜省録累囚,庶防或当天意。」帝然之,于是遣使申理狱讼,多所原赦。
册府元▯贞观十七年三月》以久旱诏曰:「今州县狱讼常有寃滞,宜令覆囚使至州县,科简刑狱,以申枉屈,务从寛宥。」
总章二年二月,以旱,亲虑京城囚徒。其天下见禁囚,委当州长官虑之。
唐书·髙宗本纪》仪鳯三年四月,以旱避正殿,虑囚。《册府元▯神龙二年正月,以旱亲録囚徒,多所原宥。其东都及天下诸州,委所在长官详虑。
唐书》▯宗本纪:开元二年正月,以闗内旱,寛系囚。三年五月,以旱,録京师囚。六年八月,以旱,虑囚。
册府元▯开元七年七月亲虑囚于宣政殿事非切害悉原之诏天下诸州见系囚徒宜令所由长官便虑有司即此▯作条件处分》。十六年九月,以久雨,诏两京及诸州系囚应推徒已下罪并宜释放,死罪及流各减一等。
长庆二年十二月诏曰:「自冬以来,甚少雨雪,农耕方始,灾旱是虞。虑有寃滞,感伤和气,宜委御史台、大理寺及府县长吏自録囚徒,仍速决遣。除身犯罪应支证追呼近系者,一切并令放出。须辨对者,任其责保,冀得克消沴气,延致休祥。」四年六月诏曰:「近者夏麦垂熟,霖雨稍多,虽不甚损伤,亦是隂阳小沴。必虑囚徒之中或有寃滥,宜令御史中丞、刑部侍郎、大理卿同疏理决遣,讫闻奏。其在内诸军使囚徒,亦委本司疏决,闻奏。」
▯田案》唐以尚书、刑部、御史台、大理寺为三司,今之三法司也。
太和七年七月敕曰:「今縁稼穑方滋,旬月少雨,虑其寃滞,或有感伤,宜委左仆射李程及御史大夫郑覃同就尚书省疏理诸司囚徒,务从寛降,限五日内毕,闻奏。其外府州为有水旱处,委长史速准此处分。」
开成二年七月,诏曰:「秋旱未雨,虑有幽寃,缧禁多时,须议疏决。京师刑狱,宜令右仆射兼门下侍郎平章事郑覃亲往疏理。」
唐书·宣宗本纪》:大中四年四月,以雨霖,诏京师、闗辅理囚。
文苑英华》大中九年七月十三日诏:近者江淮数道水旱疾疠,宜委所在长吏慎恤刑狱,疏决囚徒,必务躬亲,俾无寃滞。
唐书·懿宗本纪》:咸通十年六月,以蝗旱理囚。
册府元▯后唐天成元年八月敕》:「久雨不晴,虑伤农稼,可晓谕天下州府,疏理繋囚,无令寃滞。」
长兴三年六月,敕:霖雨积旬,尚未晴霁。睠言刑狱,虑在滞淹。京城诸司系囚,并宜疏理释放。
后晋天福八年五月敕,以飞蝗作沴,膏雨久愆,应三京、邺都诸道州府见禁囚人,除十恶、行刼、诸杀人者及伪行印信、合造毒药、官典犯赃外,罪者减一等,余并放开。运三年敕令,以渐及春农,久▯时雨,深虑囹圄或有滞淹,其诸道州府
译后废帝本纪记载,元徽元年八月,京城遭遇旱灾,皇帝下诏让尚书令与执法官以下官员就地审问各类案件,使冤屈得以洗雪,困苦之人得以复苏。
《南齐书·武帝本纪》记载:建元四年六月,皇帝下诏说:“水灾造成祸患,星辰运行失序,京城囚禁的犯人可限定日期审讯判决,各地监狱的案件委托刺史按时查办判决。”《魏书·孝文帝本纪》记载:太和十一年十一月,皇帝下诏说:“年成不好,百姓多饥饿困窘,轻罪的囚犯应当迅速判决,不要让轻罪之人长久滞留在监狱中。”《宣武帝本纪》记载:延昌元年四月,因旱灾下诏让尚书与群臣审理狱讼。二年八月,皇帝下诏说:“近来水旱灾害交替侵袭,连年饥荒,百姓困顿疲敝,多陷入罪责。其中杀人、拐卖人口、强盗首领以及虽非首领但杀伤财物主人、曾经再犯、公然拦路抢劫、劫夺行人的,依法执行判决;其余死罪、徒刑、流放以下的,各自按规定减等处理。”
孝明帝本纪记载:熙平元年五月,皇帝下诏说:“灾旱持续多日,禾苗枯萎。尚书可体恤监狱事务,查察其中的淹留冤枉,衡量罪行轻重,随事上报。不要让一人怨恨叹息,增加伤害祥和之气。”
正光元年五月,皇帝下诏说:“灾旱造成祸患,八座高官可推究审讯在押囚犯,务必申明冤滥。”
《周书·武帝本纪》记载:保定元年七月,皇帝下诏说:“大旱历时已久,嘉禾枯萎,难道是监狱管理失当,刑罚违背中道吗?各地在押囚犯,死罪以下,一年徒刑以上的,各自降低原罪一等;一百鞭以下的,全部赦免。”
《旧唐书·虞世南传》记载:贞观八年,山东及江淮地区发大水,皇帝为此担忧,向虞世南询问。虞世南回答说:“山东淫雨不止,江淮大水泛滥,恐怕有冤狱枉系之人,应当省察录问长期囚禁的人,或许能顺应天意。”皇帝认为他说得对,于是派遣使者审理狱讼,多有赦免。
《册府元龟》贞观十七年三月记载:因久旱下诏说:“如今州县狱讼常有冤滞,应当命令覆囚使到州县,检核刑狱,以申明冤屈,务必从宽赦免。”
总章二年二月,因旱灾,皇帝亲自虑问京城囚徒。天下在押囚犯,委托各州长官虑问。
《唐书·高宗本纪》记载:仪凤三年四月,因旱灾避开正殿,虑问囚犯。《册府元龟》神龙二年正月记载:因旱灾亲自录问囚徒,多有赦免。东都及天下各州,委托当地长官详细虑问。
《唐书》玄宗本纪记载:开元二年正月,因关内旱灾,宽释系囚。三年五月,因旱灾,录问京师囚犯。六年八月,因旱灾,虑问囚犯。
《册府元龟》开元七年七月记载:在宣政殿亲自虑问囚犯,罪行非严重危害的,全部赦免。下诏天下各州在押囚徒,应当命令当地长官立即虑问,有关部门就此作为条件处理。十六年九月,因久雨,下诏两京及各州系囚,应推究徒刑以下罪行的,一并释放,死罪及流刑各减一等。
长庆二年十二月下诏说:“自冬天以来,很少下雪下雨,农耕刚刚开始,担忧灾旱。虑及有冤滞之人,感伤祥和之气,应当委托御史台、大理寺及府县长官亲自录问囚徒,并迅速判决遣送。除自身犯罪应支证追呼近系者外,一切令其放出。须要辨明对质的,允许其责保,希望得以消除戾气,招致吉祥。”四年六月下诏说:“近来夏麦即将成熟,霖雨稍多,虽然损伤不大,也是阴阳小有戾气。必虑囚徒之中或有冤滥,应当命令御史中丞、刑部侍郎、大理卿一同疏理判决,完毕后上报。在内诸军使的囚徒,也委托本司疏理判决,上报。”
田案:唐代以尚书、刑部、御史台、大理寺为三司,即现在的三法司。
太和七年七月敕令说:“如今庄稼刚刚滋长,旬月少雨,虑及冤滞,或许有感伤,应当委托左仆射李程及御史大夫郑覃一同到尚书省疏理各官署囚徒,务必从宽减等,限五日内完毕,上报。外府州有水旱的地方,委托长史迅速按此处理。”
开成二年七月,下诏说:“秋旱未雨,虑及有幽冤,囚禁多时,须议疏决。京师刑狱,应当命令右仆射兼门下侍郎平章事郑覃亲自前往疏理。”
《唐书·宣宗本纪》记载:大中四年四月,因雨霖,下诏京师、关辅地区审理囚犯。
《文苑英华》大中九年七月十三日诏书:近来江淮数道水旱疾疠,应当委托当地长官慎重体恤刑狱,疏决囚徒,务必亲自处理,使无冤滞。
《唐书·懿宗本纪》记载:咸通十年六月,因蝗旱审理囚犯。
《册府元龟》后唐天成元年八月敕令:“久雨不晴,虑及伤害农稼,可晓谕天下州府,疏理系囚,不要让冤滞。”
长兴三年六月,敕令:霖雨积旬,尚未晴霁。眷顾刑狱,虑及滞淹。京城各官署系囚,一并疏理释放。
后晋天福八年五月敕令,因飞蝗作戾,膏雨久缺,应三京、邺都诸道州府在押囚人,除十恶、行劫、各种杀人者以及伪造印信、合造毒药、官吏犯赃外,罪者减一等,其余全部放开。运三年敕令,因渐及春农,久无时雨,深虑囹圄或有滞淹,其诸道州府
宋史·食货志》诸州嵗歉,选官分路巡抚,缓囚系,省刑罚。饥民刼囷窖者,薄其罪。
太宗本纪:淳化五年正月,遣使决诸路刑狱。应因饥刼蔵粟,诛为首者,余减死。
仁宗本纪》:天圣七年,河北水,遣使决囚。
嘉祐七年二月,命官録被水诸州系囚。
神宗本纪:熈宁三年八月,以旱,虑囚,死罪以下递减一等,杖笞者释之。
孝宗本纪,淳熙八年五月,以久雨,减京畿及两浙囚罪一等,释杖以下。
金史·章宗本纪》:泰和四年四月,以久旱,遣使审系囚,理寃狱。
明史·太祖本纪》:洪武二十四年六月,久旱,録囚。二十六年四月,旱,省狱囚。
宣宗本纪:宣徳五年六月,祷雨不应,诏中外疏决罪囚。英宗前纪:正统三年六月,以旱谳中外疑狱。十四年五月,旱,太监金英同法司録囚。
刑法志》正统初,刑部尚书魏源以灾旱上疑狱,请命各巡抚审録,从之。无巡抚者,命巡按、清军御史行。在都察院,亦以疑狱上通审録之。
宪宗本纪:成化八年四月,京师久旱,録囚。十七年四月,以久旱风霾,谕法司慎刑狱。太监懐恩同法司録囚。武宗本纪:正徳五年三月,祷雨释狱囚。
神宗本纪:神宗十三年四月,以旱诏中外,理寃抑,释鳯阳轻犯及禁锢年久罪宗。
庄烈帝本纪,崇祯十年四月旱,清刑狱。
刑法志》崇祯十五年四月亢旱,下诏清狱。中允黄道周言:“中外斋宿,为百姓请命,而五日之内,系两尚书,不闻有抗疏争者,尚足回天意乎?”两尚书谓李日宣、陈新甲也。帝方重怒,二人不能从。
明防典景泰四年奏准山东河南江北直▯徐州等处灾伤,令所在问刑衙门责有力囚犯于缺粮州县仓纳米赈济。杂犯死罪六十石,流徒三年四十石,徒二年半三十五石,徒二年三十石,徒一年半二十五石,徒一年二十石,杖罪每一十一石,笞罪每一十五斗。
嘉靖二十四年,议准徒杖笞罪,审有力者,俱令照例纳米入预备仓,不许以稻黍杂粮准折上纳。
▯田案》景泰、嘉靖间,令罪人得入粟免罪,以备赈济,此寓劝分之法于缓刑之中,亦捄灾之一术,附见于后。
右缓刑
周礼地官大司徒四曰弛力【注:郑司农云,弛力,息徭役也】
大荒则令邦国弛力
均人,凡均力政,以嵗上下:丰年则公旬用三日焉,中年则公旬用二日焉,无年则公旬用一日焉,凶札则无力政,不均地政【注:无力政,恤其劳也】
汉书·宣帝本纪》本始三年五月大旱,诏三辅民就贱者,且毋收事,尽四年【注:晋灼曰:不给官役也。师古曰:收谓租赋也,事谓役使也,尽本始四年而止】
后汉书·和帝本纪》永元九年六月诏:「今年秋稼为蝗虫所伤,皆勿收租,更刍槀。」
安帝本纪,永初四年正月,诏以三辅比遭冦乱,人庶流冗,除三年逋租,过更、口算、刍槀。"
元初元年十月,诏除三辅三嵗田租、更赋、口算。
顺帝本纪,永建五年四月,诏郡国贫人被灾者,勿收责,今年过更。
▯田案》汉法有口算,有更赋。口算者,年十五而算出,口赋至五十六而除。此户口之赋,于古未有,后世户调丁税之制,葢由此也。更赋者,年二十而傅,给徭役,亦五十六而除。其别有卒更、践更、过更之目,此力役之征。唐时谓之庸钱,自两税法行,租庸并而为一,无所谓力役之征矣。宋时所谓差役者,如衙前、里正、户长、保正、耆长之属,攷之于古,即乡遂州党之吏,汉之三老、亭长、游徼,亦即其职。自唐以后,浸以卑下,凡官府期会、辇运官物、逐捕盗贼之▯,皆得而役使之,谓之户役。马贵与尝为之辨,以为户役非古之力役,其説固然,然既出其力以役于官,则亦与古之力征更赋名异而实同矣。
晋书·成帝本纪》:“咸康二年三月,免所旱郡县繇役。”《隋书·文帝本纪》:“开皇十八年七月,诏以河南八州水,免其课役。”
通典》:唐武徳二年,制凡水旱虫霜为灾,损七分以上,课役俱免。
宋史·宁宗本纪》:嘉定二年七月,募民以
译《宋史·食货志》记载:各州若遇年成歉收,便选派官员分赴各路巡视安抚,放宽对囚犯的羁押,减少刑罚。对于因饥饿而抢劫粮仓的饥民,从轻定罪。
《太宗本纪》记载:淳化五年正月,派遣使者裁决各路的刑狱案件。凡是因饥饿而抢劫储藏粮食的,处死为首者,其余人减死罪一等。
《仁宗本纪》记载:天圣七年,河北发生水灾,派遣使者裁决囚犯案件。
嘉祐七年二月,命令官员审查被水灾波及的各州在押囚犯。
《神宗本纪》记载:熙宁三年八月,因干旱,审查囚犯,死罪以下各减一等,判处杖刑、笞刑的予以释放。
《孝宗本纪》记载:淳熙八年五月,因长期降雨,将京畿及两浙地区的囚犯罪责减一等,释放判处杖刑以下刑罚的人。
《金史·章宗本纪》记载:泰和四年四月,因长期干旱,派遣使者审查在押囚犯,审理冤狱。
《明史·太祖本纪》记载:洪武二十四年六月,长期干旱,审查囚犯。二十六年四月,干旱,宽减狱中囚犯的刑罚。
《宣宗本纪》记载:宣德五年六月,祈祷降雨未应验,下诏让朝廷内外疏理裁决罪囚。
《英宗前纪》记载:正统三年六月,因干旱审判朝廷内外的疑难案件。十四年五月,干旱,太监金英会同司法部门审查囚犯。
《刑法志》记载:正统初年,刑部尚书魏源因灾旱呈报疑难案件,请求命令各巡抚审查记录,皇帝听从了他的建议。没有巡抚的地方,命令巡按御史、清军御史去执行。在都察院的案件,也将疑难案件上报进行通审记录。
《宪宗本纪》记载:成化八年四月,京城长期干旱,审查囚犯。十七年四月,因长期干旱且伴有风沙昏暗,告诫司法部门慎重处理刑狱。太监怀恩会同司法部门审查囚犯。
《武宗本纪》记载:正德五年三月,祈祷降雨并释放狱中囚犯。
《神宗本纪》记载:万历十三年四月,因干旱下诏朝廷内外,审理冤屈压抑的案件,释放凤阳的轻罪犯人以及被禁锢多年的宗室罪人。
《庄烈帝本纪》记载:崇祯十年四月干旱,清理刑狱。
《刑法志》记载:崇祯十五年四月大旱,下诏清理狱讼。中允黄道周进言说:“朝廷内外斋戒住宿,为百姓向天请命,而在五天之内,却拘禁了两位尚书,没听说有人上疏抗争,这还足以挽回天意吗?”两位尚书指的是李日宣、陈新甲。皇帝当时盛怒,两人未能顺从。
《明防典》记载:景泰四年奏准,山东、河南、江北、直隶、徐州等地受灾,命令当地问刑衙门责令有能力的囚犯在缺粮的州县仓库缴纳粮食以赈济灾民。杂犯死罪缴纳六十石,流刑徒刑三年缴纳四十石,徒刑二年半缴纳三十五石,徒刑二年缴纳三十石,徒刑一年半缴纳二十五石,徒刑一年缴纳二十石,杖罪每犯缴纳十一石,笞罪每犯缴纳十五斗。
嘉靖二十四年,议定徒刑、杖刑、笞刑的罪犯,审查其中有能力的,都令其按照惯例缴纳粮食进入预备仓,不允许用稻、黍等杂粮折算缴纳。
〇田案:景泰、嘉靖年间,允许罪人缴纳粮食以免除罪责,用来准备赈济,这是在宽缓刑罚中寓含劝人分粮的方法,也是救灾的一种手段,附记在后面。
以上为“缓刑”部分。
《周礼·地官·大司徒》第四项是“弛力”【注:郑司农说,弛力,就是休息徭役】。
大荒年时,就命令各邦国弛力。
均人一职,凡是均衡力役政令,根据年成的好坏来定:丰年则公家每旬使用民力三天,中年则公家每旬使用民力两天,无年(歉年)则公家每旬使用民力一天,凶年疫病则不使用民力,也不均衡地政【注:不使用民力,是体恤他们的劳苦】。
《汉书·宣帝本纪》记载:本始三年五月大旱,下诏让三辅地区的百姓前往物价低廉的地方,并且不征收租赋,不征发徭役,直到本始四年为止【注:晋灼说:不供给官府徭役。颜师古说:收指租赋,事指役使,直到本始四年才停止】。
《后汉书·和帝本纪》记载:永元九年六月下诏:“今年秋收庄稼被蝗虫伤害,都不再征收租赋,也不再征收刍藁。”
《安帝本纪》记载:永初四年正月,下诏因为三辅地区接连遭受寇乱,百姓流离失所,免除三年的拖欠租赋,以及过更、口算、刍藁。
元初元年十月,下诏免除三辅地区三年的田租、更赋、口算。
《顺帝本纪》记载:永建五年四月,下诏郡国中受灾的贫民,不再征收责罚,免除今年的过更。
〇田案:汉代的法律有口算,有更赋。口算,是从十五岁开始征收,到五十六岁免除。这是户口的赋税,古代没有,后世的户调丁税制度,大概由此而来。更赋,是从二十岁开始服役,供给徭役,也是到五十六岁免除。其中另有卒更、践更、过更的名目,这是力役的征发。唐代称之为庸钱,自从两税法实行后,租庸合并为一,就没有所谓的力役征发了。宋代所谓的差役,如衙前、里正、户长、保正、耆长之类,考察古代,就是乡遂州党的官吏,汉代的三老、亭长、游徼,也就是他们的职务。自从唐代以后,逐渐变得低微,凡是官府集会、搬运官物、追捕盗贼等事,都可以役使他们,称之为户役。马贵与曾经对此加以辨析,认为户役不是古代的力役,他的说法固然有理,但既然出力气为官府服役,那么也与古代的力征更赋名称不同而实质相同了。
《晋书·成帝本纪》记载:“咸康二年三月,免除遭受旱灾郡县的徭役。”《隋书·文帝本纪》记载:“开皇十八年七月,下诏因为河南八州发生水灾,免除他们的课役。”
《通典》记载:唐武德二年,规定凡水旱虫霜造成灾害,损失七分以上的,课役全部免除。
《宋史·宁宗本纪》记载:嘉定二年七月,招募百姓
振饥,免役。《金史·章宗本纪》:泰和四年四月,免旱灾州县徭役。《元史·食货志》:中统三年闰九月,以济南路遭李氊之乱,军民皆饥,尽除差发。
译赈济饥民,免除徭役。《金史·章宗本纪》记载:泰和四年四月,免除遭受旱灾的州县的徭役。《元史·食货志》记载:中统三年闰九月,因为济南路遭受李氊之乱,军民都陷入饥荒,全部免除差发。
至元七年,南京、河南蝗,旱,减差徭十分之六。
世祖本纪:至元十七年十一月,诏以玛噶珊民贫,免其役三年。十二月,赈巩昌、常徳等路饥民,仍免其徭役。成宗本纪:大徳二年正月,诏以水旱、老病、单弱者差务,并免三年。
食货志:「大徳五年,各路被灾重者,其差务并除之。」《明会典》:「成化六年,敕顺天、河间、永平、真定、保定灾伤地方,一应差徭俱暂优免。」
▯田案》:宋元以后,所谓徭役及差徭者,皆户役也。
右弛力
周礼地官大司徒五曰舍禁【注:舍禁,若公无禁利。疏:山泽所遮禁者,舍去其禁,使民取蔬食】
【刘氏▯曰:山泽林麓,既不以封于诸侯,则设虞衡之禁,所以蕃鸟兽,毓草木,以尽乎万物之性也。民既失食,则宜开其禁,故舍禁之政行焉】
【髙氏愈曰:舍释通释禁,谓释山泽之禁与民同也】
大荒则令邦国舍禁
汉书·文帝本纪》四年四月,大旱蝗,防山泽。
元帝本纪初元元年四月诏曰:「闗东今年谷不登,民多困乏。江海陂湖园池属少府者,以假贫民,勿租税。」二年三月诏:「水衡禁囿,宜春下苑,少府佽飞外池,严籞池田,假与贫民。」
后汉书·和帝本纪》永元五年二月诏:京师离宫果园、上林广成囿,悉以假贫民,恣得采捕,不收其税。九月令郡县官有陂池,令得采取,勿收假税二嵗。九年六月诏:今年秋稼为蝗虫所伤,其山林饶利、陂池渔采,以赡元元,勿收假税。十一年二月遣使循行郡国,禀贷被灾害不能自存者,令得渔采山林池泽,不收假税。十二年二月诏:郡国流民聴入陂池渔采,以助蔬食。十五年六月诏:令百姓鳏寡渔采陂池,勿收假税二嵗。《安帝本纪》永初元年二月,以广成游猎地及被灾郡国公田假与贫民。三年三月诏:以鸿池假与贫民。四月诏:上林广成苑可垦辟者,赋与贫民。
晋书·安帝本纪》义熙九年四月,罢临沂、湖熟皇后脂泽田四十顷,以赐贫人,弛湖池之禁。
宋书·孝武帝本纪》孝建二年八月三呉民饥,诏诸苑禁制绵逺,有妨肆业,可详所开弛,假与贫民。
魏书·孝文帝本纪》太和二十年十二月,开盐池之禁,与民共之。
册府元▯贞观十一年七月,废明徳宫之元圃苑,院分给河南雒阳遭水者。
仪鳯三年四月,以同州饥,沙苑及长春宫并许百姓樵采渔猎。
宋史·食货志》诸州嵗歉,利有可与民共者,不禁;水乡则蠲蒲、鱼、果、蓏之税。
真宗本纪,咸平二年闰月,诏江浙饥民入城池渔采,勿禁。
辽史·天祚帝本纪》:干统三年二月,以武清县大水,弛其陂泽之禁。
金史·章宗本纪:承安二年十一月,以薪贵,敕围▯地内无禁樵采。
元史》世祖本纪:至元十年九月,辽东饥,弛猎禁。十四年五月,以河南、山东水旱,除河泊课,聴民自渔。二十四年三月,辽东饥,弛太子河捕渔禁。二十六年十月,以平滦、河间、保定等路饥,弛河泊之禁。闰十月,檀州饥,民刘徳成犯猎禁,诏释之。二十八年三月,杭州、平江等五路饥,弛湖北捕渔之禁;辽阳、武平饥,弛捕猎之禁。十一月,武平、平滦诸州饥,弛猎禁。其孕字之时,勿捕。成宗本纪:元贞元年六月,江西行省所辖郡大水,无禾,弛江河湖泊之禁,聴民采取。
大徳元年闰十二月,淮东饥,弛湖泊之禁,仍聴正月捕猎。二年正月,建康、隆兴、临江、宁国、太平、广徳、饶、池等处水,弛泽梁之禁,聴民渔采。三年五月,江陵路旱蝗,弛其湖泊之禁。四年二月,湖北饥,弛山泽之禁。五年十月,以嵗饥,弛山泽之禁,聴民捕猎。七年正月,弛饥荒所在山泽河泊之禁一年。九年八月,以冀宁嵗复不登,弛山泽之禁,聴民采捕。
荒政考畧。至大元年,诏曰:「近年以来,水旱相仍,缺食者众。诸禁捕野物地面,除上都、大同、隆兴三路外,大都周围各禁五百里,其余禁防处所及应有山▯、河泊、芦▯,诏书到日并行开禁一年,聴从民便采捕。」
元史·武宗本纪》至
译至元七年,南京、河南发生蝗灾和旱灾,减免六成的差徭。
《世祖本纪》记载:至元十七年十一月,下诏因为玛噶珊百姓贫困,免除其劳役三年。十二月,赈济巩昌、常德等路的饥民,同时免除他们的徭役。《成宗本纪》记载:大德二年正月,下诏因为水旱灾害、年老患病、孤弱无力者所承担的差务,一并免除三年。
《食货志》记载:“大德五年,各路受灾严重的,其差务全部免除。”《明会典》记载:“成化六年,敕令顺天、河间、永平、真定、保定受灾地区,所有差徭暂时优免。”
〇田氏案:宋元以后,所谓的徭役及差徭,都是指户役。
右边是弛力
《周礼·地官·大司徒》第五条曰舍禁【注:舍禁,就像公家不禁止获利。疏:山泽所遮蔽禁止的,舍去其禁令,让百姓获取蔬菜食物】
【刘氏〇说:山泽林麓,既然不封给诸侯,就设立虞衡的禁令,用来繁殖鸟兽,养育草木,以尽万物之性。百姓已经失去食物,就应当开放禁令,所以实行舍禁的政策】
【髙氏愈说:舍释通释禁,意思是解除山泽的禁令,与百姓共享】
大荒年则命令邦国舍禁
《汉书·文帝本纪》四年四月,大旱蝗灾,开放山泽禁令。
《元帝本纪》初元元年四月下诏说:“关东今年谷物歉收,百姓多困乏。江海陂湖园池属于少府的,借给贫民,不征收租税。”二年三月下诏:“水衡禁囿,宜春下苑,少府佽飞外池,严籞池田,借给贫民。”
《后汉书·和帝本纪》永元五年二月下诏:京师离宫果园、上林广成囿,全部借给贫民,任凭采捕,不收取租税。九月命令郡县官有陂池,允许采取,不收取假税两年。九年六月下诏:今年秋庄稼被蝗虫所伤,其山林饶利、陂池渔采,用来赡养百姓,不收取假税。十一年二月派遣使者巡视郡国,禀贷给遭受灾害不能自存的百姓,允许他们渔采山林池泽,不收取假税。十二年二月下诏:郡国流民听任进入陂池渔采,以辅助蔬菜食物。十五年六月下诏:让百姓鳏寡渔采陂池,不收取假税两年。《安帝本纪》永初元年二月,将广成游猎地及受灾郡国的公田借给贫民。三年三月下诏:将鸿池借给贫民。四月下诏:上林广成苑可以垦辟的,赋给贫民。
《晋书·安帝本纪》义熙九年四月,罢免临沂、湖熟皇后脂泽田四十顷,赐给贫人,解除湖池禁令。
《宋书·孝武帝本纪》孝建二年八月三吴民饥,下诏各苑禁制绵远,有妨碍百姓生计的,可详细规定开放解除,借给贫民。
《魏书·孝文帝本纪》太和二十年十二月,开放盐池禁令,与百姓共享。
《册府元〇》贞观十一年七月,废除明德宫之元圃苑,院分给河南洛阳遭水灾者。
仪鳯三年四月,因同州饥荒,沙苑及长春宫都允许百姓樵采渔猎。
《宋史·食货志》各州年成歉收,利益有可与百姓共享的,不禁;水乡则免除蒲、鱼、果、蓏之税。
《真宗本纪》,咸平二年闰月,下诏江浙饥民进入城池渔采,不加禁止。
《辽史·天祚帝本纪》:干统三年二月,因武清县大水,解除其陂泽禁令。
《金史·章宗本纪》:承安二年十一月,因柴薪昂贵,敕令围〇地内不禁止樵采。
《元史》世祖本纪:至元十年九月,辽东饥荒,解除狩猎禁令。十四年五月,因河南、山东水旱,免除河泊课税,听任百姓自行捕鱼。二十四年三月,辽东饥荒,解除太子河捕渔禁令。二十六年十月,因平滦、河间、保定等路饥荒,解除河泊禁令。闰十月,檀州饥荒,百姓刘德成触犯狩猎禁令,下诏释放他。二十八年三月,杭州、平江等五路饥荒,解除湖北捕渔禁令;辽阳、武平饥荒,解除捕猎禁令。十一月,武平、平滦诸州饥荒,解除狩猎禁令。在孕育之时,不要捕猎。《成宗本纪》:元贞元年六月,江西行省所辖郡大水,无禾,解除江河湖泊禁令,听任百姓采取。
大德元年闰十二月,淮东饥荒,解除湖泊禁令,仍听任正月捕猎。二年正月,建康、隆兴、临江、宁国、太平、广德、饶、池等处水灾,解除泽梁禁令,听任百姓渔采。三年五月,江陵路旱蝗,解除其湖泊禁令。四年二月,湖北饥荒,解除山泽禁令。五年十月,因年饥,解除山泽禁令,听任百姓捕猎。七年正月,解除饥荒所在山泽河泊禁令一年。九年八月,因冀宁年复歉收,解除山泽禁令,听任百姓采捕。
《荒政考略》。至大元年,下诏说:“近年以来,水旱相继,缺食者众多。各禁捕野物地面,除上都、大同、隆兴三路外,大都周围各禁五百里,其余禁防处所及应有山〇、河泊、芦〇,诏书到日并行开禁一年,听任百姓方便采捕。”
《元史·武宗本纪》至
大二年正月,诏天下弛山泽之禁。《仁宗本纪》皇庆二年七月,诸被灾地并弛山泽之禁,猎者毋入其境。
译大德二年正月,下诏放宽天下对山林川泽的禁令。《仁宗本纪》记载,皇庆二年七月,所有遭受灾荒的地区都放宽了对山林川泽的禁令,打猎的人不得进入这些地区。
延祐六年六月,以济宁等路水,开河泊禁,聴民采食。英宗本纪:皇庆六年九月,沈阳水旱害稼,弛其山▯河泊之禁。
至治二年闰月,真定、山东诸路饥,弛其河泊之禁。四年十一月,以嵗饥,开内郡山泽之禁。
文宗本纪《天歴二年四月》河南廉访司言:河南府路民饥,乞弛山林川泽之禁,聴民采食。从之。
顺帝本纪:至元三年二月,江浙等处饥,开所在山▯河泊之禁,聴民樵采。
右舍禁
周礼地官大司徒六曰去防【注:郑司农云,去几闗市不防也。▯谓去防,去其税耳。疏防谓呵禁,虽凶年犹防呵,但去税而已】
【王氏详説:先郑以为闗市不讥,诚得其説矣。然诸儒惑于司闗之文,有曰:“国凶札则无闗门之征”,犹防曽不谓门闗与市葢异乎?司市曰:“国凶荒札丧则市无征而作布去防者,市之去防也。”门闗所以防奸人之出入,不防得乎】
▯田案」防者,防之而征其税也。凶荒去税,亦可谓之去防矣。异言异服之辈,任其出入而不加诋诃,可乎?大司徒主通商,故云去防;司闗主御暴,故云犹防。非有抵牾也。
司闗国凶札则无闗门之征,犹防【注:郑司农云,凶谓凶年饥荒,无闗门之征者,出入闗门无租税,犹防谓无租税,犹苛察不得令奸人出入】
【王氏昭禹曰:司门防出入,不物者则闗门固,亦有防矣。今以荒札之时,宜去防矣。然而不已焉,故曰:犹防祸。故多蔵于细,防▯于人之所忽,故虽凶札之时,犹防】
司市国凶荒札丧,则市无征而有布【注:有灾害,物贵,市不税,为民乏困也。金铜无凶年,因物贵,大铸泉以饶民】
汉书·宣帝本纪》本始四年正月,诏曰:“今嵗不登,已遣使者振贷困乏,其令民以车船载谷入闗者,得毋用传。”《成帝本纪》阳朔二年秋,闗东大水,流民欲入函谷、天井、壶口、五阮闗者,勿苛留。
宋书·孝武帝本纪》大明八年正月诏曰:「东境去嵗不稔,宜广商贾,逺近贩鬻米者可停道中杂税。」
魏书·孝文帝本纪》太和七年三月,以冀、定二州民饥,弛闗津之禁,任其去来。
册府元▯后唐同光三年闰十二月十九日敕》:今嵗自京以东,水潦为患,物价腾踊,人户多于西京收籴斛斗。近闻京西诸道州府逐防,皆有税钱,遂不通行,乃同闭籴。宜令各下京西诸道州府,凡收籴斛防,不得辄有税率及经过水陆闗防镇县,罔有邀诘。
宋史·真宗本纪》天禧元年十二月,诏陜西縁边鬻谷者勿算。
仁宗本纪,天圣八年三月,诏河北被水州县毋税牛。宝元二年十月,诏两川饥民出剑门闗者勿禁。
庆歴八年十二月,河北流民所过,官为舍止,之所赍物毋收算。
苏轼乞免五谷力胜税钱劄子。元祐七年十一月初七日奏。臣闻谷太贱则伤农,太贵则伤末,是以法不税五谷,使丰熟之乡商贾争籴,以起太贱之价;灾伤之地舟车辐辏,以压太贵之直。自先王以来,未之有改也。而近嵗法令始有五谷力胜税钱,使商贾不行,农末皆病。臣顷在黄州,亲见累嵗谷熟,农夫连车载米入市不了,盐茶之费而蓄积之家,日夜祷祠,愿逢饥荒。又在浙西,亲见累嵗水灾中,民之家有钱无谷,被服金珠,饿死于市。此皆官收五谷力胜税钱,致商贾不行之咎也。臣闻以物与人,物尽而止;以法活人,法行无穷。今陛下每遇灾伤,捐金帛,散仓廪,自元祐以来,葢所费数千万贯石,而饿殍流亡不为少衰。只如去年浙西水灾,陛下使江西、湖北雇船运米,以救苏湖之民,葢百余万石,又计籴本、水脚、官钱不赀,而客▯被差雇者皆失业破产,无所告诉。与其官司费耗,其实如此,何似削去近日所立五谷力胜税钱一条,只行天圣附令免税指挥?则丰凶相济,农末皆利。縦有水旱,无大饥荒,虽目下稍失课利,而灾伤之地不必尽烦陛下出捐钱谷如近嵗之多也。今元祐编敕虽云灾伤地分,虽有例亦免,而谷所从来必自丰熟地分,所过不免收税,则商贾亦自不行。议者或欲立法,如一路灾伤则邻路免税,一州灾伤则邻
译延祐六年六月,因济宁等路发生水灾,开放河泊禁令,允许百姓采集食物。英宗本纪记载:皇庆六年九月,沈阳发生水旱灾害,损害庄稼,放宽其山林河泊的禁令。
至治二年闰月,真定、山东各路发生饥荒,放宽其河泊的禁令。四年十一月,因年成饥荒,开放内地郡县的山泽禁令。
文宗本纪《天历二年四月》河南廉访司上言:河南府路百姓饥荒,请求放宽山林川泽的禁令,允许百姓采集食物。皇帝批准了。
顺帝本纪记载:至元三年二月,江浙等地发生饥荒,开放当地山林河泊的禁令,允许百姓砍柴采集。
以上为放宽禁令。
《周礼·地官·大司徒》第六条说“去防”【注:郑司农说,去防,就是关卡市场不稽查。〇所谓去防,就是免除税收。疏说防是指呵斥禁止,即使是灾年仍然呵斥禁止,只是免除税收罢了】
【王氏详説:先郑认为关卡市场不稽查,确实说得对。然而各位儒者被司关的条文所迷惑,有说:“国家遭遇凶荒疫病则没有关卡的征税”,仍然说“防”却不认为门闗与市场不同吗?司市说:“国家遭遇凶荒疫病丧事,则市场没有征税而发行布帛,去防,是市场的去防。”门闗是用来防止奸人出入的,不稽查可以吗】
〇田案说:防,是稽查并征收其税。凶荒免除税收,也可以称为去防。异言异服之类的人,任由他们出入而不加呵斥,可以吗?大司徒主管通商,所以说去防;司关主管抵御暴乱,所以说仍然稽查。并非有矛盾。
司关,国家遭遇凶荒疫病则没有关卡的征税,仍然稽查【注:郑司农说,凶是指凶年饥荒,没有关卡征税,是指出入关卡没有租税,仍然稽查是指没有租税,仍然严格查察,不允许奸人出入】
【王氏昭禹说:司门稽查出入,不合规的则关门固守,也有稽查了。现在因为荒疫之时,应当去防了。然而不止于此,所以说:仍然稽查祸患。所以多藏于细微,防〇于人们所忽视的地方,所以即使凶疫之时,仍然稽查】
司市,国家遭遇凶荒疫病丧事,则市场没有征税而有布帛【注:有灾害,物价昂贵,市场不征税,因为百姓缺乏困顿。金铜没有凶年,因为物价昂贵,大量铸造钱币以救济百姓】
《汉书·宣帝本纪》本始四年正月,下诏说:“今年收成不好,已经派遣使者赈济借贷困乏之人,命令百姓用车船运粮进入关卡的,可以不用符传。”《成帝本纪》阳朔二年秋,关东发生大水,流民想要进入函谷、天井、壶口、五阮关的,不要苛刻扣留。
《宋书·孝武帝本纪》大明八年正月下诏说:“东部地区去年收成不好,应当扩大商业,远近贩卖粮食的可以停止道中杂税。”
《魏书·孝文帝本纪》太和七年三月,因冀、定二州百姓饥荒,放宽关卡津渡的禁令,任其去留。
《册府元〇后唐同光三年闰十二月十九日敕》:今年自京城以东,水涝为患,物价飞涨,人户多在京城以西收购粮食。近来听说京西各道州府逐防,都有税钱,于是不能通行,如同关闭籴买。应当命令各下京西各道州府,凡是收购粮食,不得随意有税率及经过水陆关卡镇县,没有邀截诘问。
《宋史·真宗本纪》天禧元年十二月,下诏陕西沿边卖粮的不要征税。
仁宗本纪,天圣八年三月,下诏河北被水州县不要税牛。宝元二年十月,下诏两川饥民出剑门关的不要禁止。
庆历八年十二月,河北流民所过之处,官府提供住宿,所携带物品不收税。
苏轼乞免五谷力胜税钱劄子。元祐七年十一月初七日奏。臣听说粮食太贱则伤害农民,太贵则伤害商贾,因此法律不税五谷,使丰熟之乡商贾争购,以抬高太贱的价格;灾伤之地舟车辐辏,以压低太贵的价格。自先王以来,未曾改变。而近年法令开始有五谷力胜税钱,使商贾不行,农民商贾都受害。臣最近在黄州,亲眼见到连年谷熟,农夫连车载米入市卖不完,盐茶的费用而蓄积之家,日夜祈祷,希望遭遇饥荒。又在浙西,亲眼见到连年水灾中,百姓家中有钱无谷,穿着金珠,饿死在街头。这都是官府征收五谷力胜税钱,导致商贾不行的过错。臣听说以物给人,物尽而止;以法活人,法行无穷。现在陛下每逢灾伤,捐金帛,散仓廪,自元祐以来,大概所费数千万贯石,而饿殍流亡不为少衰。只如去年浙西水灾,陛下使江西、湖北雇船运米,以救苏湖之民,大概百余万石,又计算籴本、水脚、官钱无数,而客〇被差雇者皆失业破产,无所告诉。与其官府费耗,其实如此,何似削去近日所立五谷力胜税钱一条,只行天圣附令免税指挥?则丰凶相济,农民商贾都获利。纵有水旱,无大饥荒,虽目下稍失课利,而灾伤之地不必尽烦陛下出捐钱谷如近年之多。今元祐编敕虽云灾伤地分,虽有例亦免,而谷所从来必自丰熟地分,所过不免收税,则商贾亦自不行。议者或欲立法,如一路灾伤则邻路免税,一州灾伤则邻
州亦然,虽比今之法小为通流,而隔一州一路之外,丰凶不能相救,未为良法。须是尽削近日弊法,専用天圣附令指挥,乃为通济。右臣窃谓若行臣言,税钱必不至大段失陷?何也?五谷无税,商贾必大通流,不载见钱,必有回货,见钱回货自皆有税,所得未必减于力胜,而灾伤之地有无相通,易为振救,官司省费,其利不可胜计。今肆赦甚近,若得于赦书带下,益见圣徳,收结民心,实无穷之利。取进止。
译州的情况也是如此,虽然与当今的法令相比稍微通融一些,但隔着一个州或一个路之外,丰收与歉收的地区无法相互救济,这算不上是好的法令。必须彻底废除近日的弊政,专门沿用天圣年间附令的指挥,这才是通达济世的方法。
右臣私下认为,如果实行臣的建议,税钱必定不会大量流失。为什么呢?因为五谷没有税赋,商贾必定会大量流通,他们不携带现钱,必然会有返程货物,现钱和返程货物自然都有税赋,所得未必少于强力征收,而受灾地区物资可以互通,容易进行赈救,官府节省费用,其利益不可胜数。
如今大赦离现在很近,如果能在赦书中附带颁布,更能彰显圣德,收拢民心,实在是无穷的利益。请陛下裁决。
朱子奏救灾事宜画一状。臣伏覩嵗既不登,所在艰食,全赖商贾阜通之利,所宜存恤,不可骚扰。今米谷不得收税,虽有成法,而州县▯务多不遵守。至于往粜而有所挟之资,既粜而有所贸之货,则往来之间,经由去处,尤以邀阻抽税为苦。是致客人惮于兴贩,欲望圣慈特降睿防,申严旧法,仍诏有司诸被灾州县人户欲兴贩物货往外州府收籴米谷,就阙米处出粜者,各经所在,或县或州或监司,自陈所带货物,判执前去。其粜米讫所买回货,亦各经所在自陈判执回归。往回所过,并不得辄收分文税钱,违者并依税米谷法,必行无赦。如防开允,即乞径下转运司约束▯江濒海所过▯务遵禀施行,庶防商贩流通,民食不匮。
▯田案:苏氏、朱子两议各有不同。东坡谓五谷无税,而见钱回货则有税,其所得者既未必少于谷税之额,则谷税可以永停,此为通商久逺之计也。朱子时,五谷久不征税,而被灾之所犹以别项抽税为苦,致贩户观望不前,故议令米商之至灾所者,往来所带货物皆特免其税,则贩户竞劝而客米日至,其损国课有限,其利民食实多,此为救灾一时之计也。
宋史·何异传》:嘉定元年五月不雨,异上封事言:「陛下闵念饥民,药病殡死,遐荒僻峤,安得实恵?多方称提,不如缩造楮币,阜通商米;不如稍寛闗市之征。」
右去防
周礼地官大司徒七曰「▯礼【注:郑司农云,「▯礼」掌客职,所谓凶荒杀礼者也。▯谓「▯礼」杀吉礼也。疏:谓吉礼之中,「▯其礼数】
【刘氏彛曰:省祭祀之礼,所以节财用,厚赈恤也】
【徐氏干学曰:荒政十有二,聚万民则通,君民而言。▯礼者,凡吉嘉之礼,皆当减损而行之,不止损夫吉礼也】
▯田案》先郑解《▯礼》以凶荒杀礼为言,其所包甚广,凡礼节之可省者皆省之,所以示贬损节物力。如《天官·膳夫》所谓大荒则不举,《曲礼》膳不祭肺,马不食谷,《玉藻》素服素车之类皆是也。康成耑指吉礼,似太偏,况荒政有索鬼神之礼,靡神不举,靡爱斯牲,正为民请命之大者,岂当槩议减省乎?
天官小宰丧荒受其含禭币玉之事【注:凶荒有币玉者,賔客所赒委之礼】膳夫,王日一举,大荒则不举【注:杀牲盛馔曰举,大荒凶年】
春官司服,大荒素服【注:君臣素服,缟冠】
秋官掌客凡礼賔客凶荒杀礼
礼记·曲礼》嵗凶,年谷不登【注:登,成也】君膳不祭肺,马不食谷,驰道不除,祭事不县。大夫不食粱,士饮酒不乐【注:皆自为贬损,忧民也。礼,食杀牲则祭先。有虞氏以首,夏后氏以心,殷人以肝,周人以肺。不祭肺则不杀也。天子食日少牢,朔月太牢。诸侯食日特牲,朔月少牢。除,治也。不治道,为妨民。取蔬食也。县,乐器钟磬之属也。粱,加食也。不乐,去琴瑟】
玉藻年不顺成,则天子素服乘素车,食无乐【注:自贬损也】至于八月不雨,君不举【注:为旱变也,此谓建子之月不雨,尽建未月也。春秋之义,周之春夏无雨,未能成灾;至其秋秀实之时而无雨,则雩,雩而得之则书雩,喜祀有益也;雩而不得则书旱,明灾成也】年不顺成,君衣布,搢本,闗梁不租,山泽列而不赋,土功不兴,大夫不得造车马【注:皆为凶年变也。君衣布者,谓若衞文公大布之衣,大帛之冠是也。搢本,去珽荼佩,士笏也。士以竹为笏,饰本以象。闗梁不租,此周礼也。殷则闗但讥而不征。列之言遮列也,虽不赋犹为之禁,不得非时取也。造谓作新也】
檀弓:嵗旱,穆公召县子而问然曰:“天久不雨,吾欲暴尫而奚若【注:尫者,面乡天,觊天哀而雨之】曰:“天则不雨,而暴人之疾,子虐,毋乃不可与?”然则吾欲暴巫而奚若?曰:“天则不雨,而望之愚妇人,于以求之,毋乃已疏乎【注:巫主接神,亦觊天哀而雨之。《周礼》女巫旱暵则舞雩】徙市则奚若?曰:“天子崩,巷市七日;诸侯薨,巷市三日。为之徙市,不亦可乎【注:徙市者,庶人之丧礼。今徙市
译朱子奏呈救灾事宜画一状。臣下目睹年成不好,各地粮食匮乏,全靠商人流通物资的利益,应当加以体恤,不可骚扰。现在米谷不得收税,虽然有既定法令,但州县关卡大多不遵守。至于商人前往卖米所携带的资金,卖出米后所换回的货物,在往来途中,经过的地方,尤其以被拦截抽税为苦。这导致商人害怕从事贩运,希望圣上特别降下明诏,重申严令旧法,并命令有关部门,凡是被灾州县的百姓想要贩运货物到外地购买米谷,就在缺米的地方卖出米的,各经过所在,无论是县、州还是监司,自行申报所带货物,由官员签发凭证放行。卖出米后所买回的货物,也各经过所在自行申报,由官员签发凭证返回。往返所经过的地方,一律不得随意收取分文税钱,违者都依照征收米谷税的法令,必定严惩不贷。如果明诏允许,就请求直接下达转运司约束沿江濒海所过的关卡遵照执行,以便商贩流通,百姓粮食不缺乏。
〇田案:苏氏、朱子两议各有不同。东坡认为五谷无税,而现钱换回的货物则有税,其所得未必少于谷税的额度,那么谷税可以永远停止,这是通商久远的计策。朱子时,五谷久不征税,而被灾的地方仍以别项抽税为苦,导致贩户观望不前,所以议令米商到灾所的,往来所带货物都特别免税,那么贩户竞相鼓励而客米每日到来,其损失国家赋税有限,其利于百姓粮食实在很多,这是救灾一时的计策。
《宋史·何异传》:嘉定元年五月不下雨,何异上封事说:“陛下怜悯饥民,治病殡葬死者,偏远荒僻之地,怎能得到实惠?多方称提,不如缩减制造纸币,促进商米流通;不如稍微放宽关市的征税。”
右去防
《周礼》地官大司徒第七条说“杀礼【注:郑司农说,‘杀礼’掌管宾客职责,所谓凶荒时减损礼仪。杀谓‘杀礼’减损吉礼。疏:谓吉礼之中,‘减损其礼数’】
【刘氏彛说:省减祭祀之礼,所以节省财用,厚待赈恤】
【徐氏干学说:荒政有十二条,聚集万民则通,君民而言。杀礼者,凡吉嘉之礼,都应当减损而行之,不止减损吉礼】
〇田案》先郑解释《杀礼》以凶荒杀礼为言,其所包甚广,凡礼节之可省者皆省之,所以表示贬损节物力。如《天官·膳夫》所谓大荒则不举,《曲礼》膳不祭肺,马不食谷,《玉藻》素服素车之类皆是也。康成专指吉礼,似太偏,况且荒政有索鬼神之礼,靡神不举,靡爱斯牲,正为民请命之大者,岂当一概议减省乎?
天官小宰丧荒受其含禭币玉之事【注:凶荒有币玉者,宾客所赒委之礼】膳夫,王日一举,大荒则不举【注:杀牲盛馔曰举,大荒凶年】
春官司服,大荒素服【注:君臣素服,缟冠】
秋官掌客凡礼宾客凶荒杀礼
《礼记·曲礼》年成不好,年谷不登【注:登,成也】君膳不祭肺,马不食谷,驰道不除,祭事不县。大夫不食粱,士饮酒不乐【注:皆自为贬损,忧民也。礼,食杀牲则祭先。有虞氏以首,夏后氏以心,殷人以肝,周人以肺。不祭肺则不杀也。天子食日少牢,朔月太牢。诸侯食日特牲,朔月少牢。除,治也。不治道,为妨民。取蔬食也。县,乐器钟磬之属也。粱,加食也。不乐,去琴瑟】
《玉藻》年不顺成,则天子素服乘素车,食无乐【注:自贬损也】至于八月不雨,君不举【注:为旱变也,此谓建子之月不雨,尽建未月也。春秋之义,周之春夏无雨,未能成灾;至其秋秀实之时而无雨,则雩,雩而得之则书雩,喜祀有益也;雩而不得则书旱,明灾成也】年不顺成,君衣布,搢本,关梁不租,山泽列而不赋,土功不兴,大夫不得造车马【注:皆为凶年变也。君衣布者,谓若卫文公大布之衣,大帛之冠是也。搢本,去珽荼佩,士笏也。士以竹为笏,饰本以象。关梁不租,此周礼也。殷则关但讥而不征。列之言遮列也,虽不赋犹为之禁,不得非时取也。造谓作新也】
《檀弓》:年旱,穆公召县子而问然曰:“天久不雨,吾欲暴尫而奚若【注:尫者,面乡天,觊天哀而雨之】曰:“天则不雨,而暴人之疾,子虐,毋乃不可与?”然则吾欲暴巫而奚若?曰:“天则不雨,而望之愚妇人,于以求之,毋乃已疏乎【注:巫主接神,亦觊天哀而雨之。《周礼》女巫旱暵则舞雩】徙市则奚若?曰:“天子崩,巷市七日;诸侯薨,巷市三日。为之徙市,不亦可乎【注:徙市者,庶人之丧礼。今徙市
,是忧戚于旱若丧】汉书·文帝本纪》:“四年四月,大旱蝗,减诸服御。”
译(这)是因为对旱灾感到忧虑悲伤,如同丧亲一般。《汉书·文帝本纪》记载:“四年四月,发生大旱和蝗灾,(文帝)减少了各种服饰和车马等御用物品的开支。”
宣帝本纪本始四年正月诏曰:「今嵗不登,其令大官损膳省宰。」
元帝本纪初元元年九月诏曰:「间者隂阳不调,黎民饥寒,无以保治。其令诸宫馆希御幸者勿缮治,太仆减谷食马,水衡省肉食兽。」二年三月诏罢黄门乘舆狗马。五年夏四月诏曰:「乃者闗东连遭灾害,饥寒疾疫,夭
不终命其令,大官毋日杀,所具各减半。乗舆秣马,无乏正事而已。罢角觝,上林宫馆希御幸者。齐三服宫。《晋书·武帝本纪》:咸宁五年三月,以百姓饥馑,减御膳之半。
成帝本纪:咸康二年三月旱,诏大官减膳。
安帝本纪义熙元年三月诏曰:「自顷国难之后,人物雕残,常所供奉,犹不改旧,岂所以视人如伤,禹汤归过之诚哉?可筹量减省。」
宋书·孝武帝本纪》大明七年八月诏曰:「炎精损和,阳偏不施。嵗云不稔,咎实朕由。大官供膳,宜从贬撤。」
明帝本纪泰始元年十二月诏曰:「久嵗不登,公私歉弊,方刻意从俭,宏济时艰。大官供膳,可详所减撤。尚方、御府雕文篆刻无益之物,一皆蠲省。」
魏书·孝文帝本纪》太和十一年十一月,诏罢尚方锦绣绫罗之工,四民欲造,任之无禁。其御府衣服、金银、珠玉、绫罗、锦绣、大官杂器、太仆乗具、内库弓矢,出其大半,班赉百物及京师士庶,下至工商皂▯,逮于六镇戍士,各有差。
韩麒麟传》太和十一年,京都大饥,麒麟表陈时务曰:“自承平日久,丰穣积年,竞自矜夸,遂成侈俗。车服第宅,奢僣无限;丧葬婚娶,为费实多。贵富之家,童妾□服;工商之族,玉食锦衣。农夫餔糟糠,蚕妇乏裋褐。故今耕者日少,田有荒芜。谷帛罄于府库,宝货盈于市里,衣食匮于室,丽服溢于路。饥寒之本,实在于斯。愚谓凡珍玩之物,皆宜禁防;吉凶之礼,备为格式,令贵贱有别,民归朴素。制天下男女,计口受田。宰司四时巡行,台使嵗一按检,勤相劝课,严加赏罚。数年之中,必有盈赡,虽遇灾凶,免于流亡矣。”
宣武帝本纪,延昌元年四月,帝以旱故,减膳。
文献通考》隋开皇十四年,闗中大旱,民饥。上遣左右视民食,得豆屑杂糠以献,为之流涕,不御酒,殆将一朞。《唐书·太宗本纪》贞观元年十月,以嵗饥减膳。
册府元▯贞观三年四月》以旱甚避正殿。十一年七月诏以水灾,诸司供进悉令减省,凡在供役量事停废。十七年六月以旱不视朝,诏曰:“政慙稽古,诚阙动天。”
和气愆于隂阳,亢旱涉于春夏,靡爱斯牲,莫降云雨之泽,详思厥咎,在予一人,今避兹正殿以自尅责,尚食常膳,亦宜量减。
显庆元年二月,上封人奏称:“去嵗粟麦不登,百姓有食糟糠者。”帝命取所食视之,惊叹,手诏曰:“上封人所进食极恶,情之忧灼,中宵辍寐,永言给足,取愧良深。岂下乏常供,上甘珍馔?宜令所司常进之食,三分减二。”
上元二年四月,久旱,避正殿,减膳。
唐书·髙宗本纪》:仪鳯三年四月,以旱,避正殿。
旧唐书·髙宗本纪:「永淳元年正月乙未朔,以年饥罢朝。」防
唐书·中宗本纪》:神龙二年十二月,京师旱,河北水减膳。《睿宗本纪》:先天二年二月,以雨霖,避正殿,减膳。
元宗本纪,开元三年五月,以旱避正殿,减膳。
册府元▯开元六年七月帝以亢旱不御正殿于小殿视事》
唐书·▯宗本纪》七年闰七月,以旱避正殿,减膳。
徳宗本纪》贞元元年八月,以旱避正殿,减膳。
旧唐书《徳宗本纪》贞元二年春正月壬辰朔,以嵗饥罢元防礼。丙申,诏以民饥,御膳之费减半,宫人月共粮米都一千五百石,飞龙马减半料。八年八月,诏以嵗凶,罢九月赐宴。十五年二月,罢中和节宴,防年凶故也。癸卯,罢三月羣臣宴赏,嵗饥也。二十年二月丙午朔,罢中和节宴,嵗俭也。
册府元▯太和七年闰七月诏曰》:时泽未降,朕当避正殿,减供膳,飞龙厩马量减食粟。其百司官署厨馔,亦且权减。
唐书·昭宣帝本纪》:天祐二年四月,以旱避正殿,
译宣帝本纪:本始四年正月下诏说:“今年庄稼歉收,命令大官减少膳食,节省宰杀。”
元帝本纪:初元元年九月下诏说:“近来阴阳不调和,百姓饥寒交迫,无法保全治理。命令各宫馆中很少临幸的不要修缮整治,太仆减少喂马的谷物,水衡省减喂兽的肉食。”二年三月下诏罢免黄门乘舆的狗马。五年夏四月下诏说:“近来关东接连遭受灾害,饥寒疾疫,早死不能终其天年。命令大官不要每日宰杀,所备办的各项减半。乘舆喂马,不耽误正事即可。罢免角抵戏,上林宫馆中很少临幸的,以及齐地三服宫。”《晋书·武帝本纪》:咸宁五年三月,因为百姓饥荒,减少御膳的一半。
成帝本纪:咸康二年三月大旱,下诏大官减膳。
安帝本纪:义熙元年三月下诏说:“自从近年国家动乱之后,人口凋敝残破,日常供奉的物品,还沿袭旧制不改变,这难道是视民如伤、禹汤归咎于己的诚意吗?可以筹划衡量减省。”
《宋书·孝武帝本纪》:大明七年八月下诏说:“火德受损不和,阳气偏颇不施布。年成不好,罪责实在由我而起。大官供应膳食,应当从简撤减。”
明帝本纪:泰始元年十二月下诏说:“多年庄稼歉收,公私困顿疲敝,正应刻意崇尚节俭,大力救济时艰。大官供应膳食,可以详细规定减撤的项目。尚方、御府那些雕文篆刻无益的物品,全部免除省减。”
《魏书·孝文帝本纪》:太和十一年十一月,下诏罢免尚方制作锦绣绫罗的工匠,百姓想要制造,听任他们,不加禁止。将御府的衣服、金银、珠玉、绫罗、锦绣、大官杂器、太仆乘具、内库弓矢,拿出大半,赏赐给百官及京师的士人百姓,下至工商皂隶,以及六镇戍卒,各有差别。
《韩麒麟传》:太和十一年,京都发生大饥荒,韩麒麟上表陈述时务说:“自从承平日子久了,丰收连年,竞相自夸,于是形成了奢侈的风俗。车马服饰宅第,奢侈僭越没有限度;丧葬婚娶,花费实在很多。富贵人家,童妾穿着华服;工商之族,吃着玉食穿着锦衣。农夫吃着糟糠,蚕妇缺乏短褐。所以如今耕种的人日益减少,田地荒芜。谷帛在府库中耗尽,珍宝货物充盈于街市,衣食在室内匮乏,华丽的服饰溢满道路。饥寒的根本,实在就在这里。我认为凡是珍玩之物,都应当禁止防范;吉凶之礼,完备制定格式,让贵贱有别,百姓回归朴素。规定天下男女,按人口授田。宰司四季巡行,台使每年一次按检,勤勉劝课,严格赏罚。数年之中,必定会有盈余充足,即使遇到灾荒,也能免于流亡了。”
宣武帝本纪:延昌元年四月,皇帝因为旱灾,减膳。
《文献通考》:隋开皇十四年,关中大旱,百姓饥饿。皇上派遣左右查看百姓的食物,得到豆屑杂糠来进献,为此流下眼泪,不饮酒,将近一年。《唐书·太宗本纪》:贞观元年十月,因为年饥减膳。
《册府元龟》:贞观三年四月,因为旱灾严重,避开正殿。十一年七月下诏因为水灾,各官署供应进献的全部命令减省,凡是在供役的,酌情停废。十七年六月因为旱灾不视朝,下诏说:“政事惭愧不能效法古人,诚心欠缺不能感动上天。和气违背了阴阳,亢旱涉及春夏,不爱惜这些牺牲,不能降下云雨之泽,详细思考罪责,在于我一人,如今避开这正殿来自我克制责备,尚食常膳,也应当酌情减省。”
显庆元年二月,上封人奏称:“去年粟麦歉收,百姓有吃糟糠的。”皇帝命令取来所吃的食物观看,惊叹,手诏说:“上封人所进的食物极其恶劣,心情忧虑焦灼,半夜不能入睡,长久想着供给充足,感到羞愧很深。难道是下面缺乏常供,上面却甘享珍馔?应当命令有关部门常进的食物,减少三分之二。”
上元二年四月,久旱,避开正殿,减膳。
《唐书·高宗本纪》:仪凤三年四月,因为旱灾,避开正殿。
《旧唐书·高宗本纪》:“永淳元年正月乙未朔,因为年饥罢朝。”
《唐书·中宗本纪》:神龙二年十二月,京师旱灾,河北水灾,减膳。《睿宗本纪》:先天二年二月,因为雨霖,避开正殿,减膳。
元宗本纪:开元三年五月,因为旱灾避开正殿,减膳。
《册府元龟》:开元六年七月,皇帝因为亢旱不御正殿,在小殿视事。
《唐书·肃宗本纪》:七年闰七月,因为旱灾避开正殿,减膳。
《德宗本纪》:贞元元年八月,因为旱灾避开正殿,减膳。
《旧唐书·德宗本纪》:贞元二年春正月壬辰朔,因为年饥罢元日朝会礼。丙申,下诏因为百姓饥饿,御膳的费用减半,宫人每月共粮米总计一千五百石,飞龙马减半饲料。八年八月,下诏因为年成凶荒,罢免九月赐宴。十五年二月,罢免中和节宴,是因为年成凶荒的缘故。癸卯,罢免三月群臣宴赏,是因为年饥。二十年二月丙午朔,罢免中和节宴,是因为年俭。
《册府元龟》:太和七年闰七月下诏说:“当时恩泽未降,朕应当避开正殿,减供膳食,飞龙厩马酌情减食粟米。各官署的厨馔,也暂且减省。”
《唐书·昭宣帝本纪》:天祐二年四月,因为旱灾避开正殿,
减膳。《宋史·真宗本纪》:大中祥符七年八月,以旱罢秋宴;九月,以不雨罢重阳宴。
译减少膳食。《宋史·真宗本纪》记载:大中祥符七年八月,因为大旱而取消秋季宴会;九月,因为久旱无雨而取消重阳节的宴会。
仁宗本纪,庆歴八年八月,以河北京东西水灾,罢秋宴。皇祐元年正月,以河北水灾,罢上元张灯。二年正月,以嵗饥,罢上元观灯。
食货志:「仁宗、英宗一遇灾变,则避朝、变服、损膳、彻乐。哲宗本纪:『元祐二年四月,诏:『冬夏旱暵,海内被灾者,广避殿、减膳,责躬思过,以图消复。』』」
髙宗本纪:绍兴五年六月,以久旱减膳。
孝宗本纪:淳熙八年十一月,以旱伤,罢喜雪宴。
宁宗本纪:嘉定二年十一月,以嵗饥,罢雪宴。
金史·章宗本纪》:泰和四年夏四月,以久旱,下诏责躬,求直言,避正殿,减膳,省御厩马。
宣宗本纪《贞祐四年七月》以旱蝗敕减尚食数品及后官嵗给缣帛有差。
明史》宪宗本纪:成化元年五月,大雨雹,避正殿,减膳。《孝宗本纪》:宏治六年十月,以灾伤罢。明年上元,灯火。《穆宗本纪》:隆庆元年六月,以霪雨脩省,素服避殿,御皇极门视事。
庄烈帝本纪:崇祯二年六月,以久旱斋居文华殿。三年四月,以久旱斋居文华殿。
右▯礼
周礼地官大司徒八曰:杀哀【注:杀哀,谓省凶礼。」疏:谓凶礼之中,杀其礼数。刘氏彛曰:「国之哀戚,必有重礼以将其诚,以斯民之困殍有所不能备,则杀哀之政行焉】
【髙氏愈曰:凡丧纪之节,一皆减损】
后汉书·章帝本纪》建初二年春三月辛丑,诏曰:「比年隂阳不调,饥馑屡臻。今贵戚近亲奢縦无度,嫁娶送终,尤为僭侈。有司废典,莫肯举察。《春秋》之义,以贵理贱。今自三公并宜明纠非法,宣振威风。」
右杀哀
周礼地官大司徒九曰蕃乐【注:杜子春读蕃乐为藩乐,谓闭蔵乐器而不作。郑氏锷曰:先儒谓蕃乐者,蕃当为藩,有闭止之义。凶荒则宜止乐而不作。大司乐于大扎则令弛县,其意一也】
【髙氏愈曰:荒嵗不乐,忧民之忧也】
春官大司乐,大凶,令弛县【注:凶,凶年也。弛,释下之,若今休兵鼔之为】
汉书·宣帝本纪》本始四年正月,诏曰:“今嵗不登,令乐府减乐人,使归就农业。”
后汉书·安帝本纪》永初四年春正月元日,防彻乐,不设充庭车【注:以年饥故不陈】
魏书·宣武帝本纪》:延昌元年四月,帝以旱,撤悬。
唐书》髙宗本纪:上元二年四月,以旱,撤乐。
旧唐书·中宗本纪:神龙二年十二月,京师亢旱,令撤乐。《唐书·▯宗本纪》:开元七年闰七月,以旱彻乐。
册府元▯太和七年闰七月诏曰》:时泽未降,太常教坊声乐权停阅习。
宋史·仁宗本纪》:皇祐元年正月,以河北水灾,罢上元张灯,停作乐。
金史·章宗本纪》泰和四年四月,以久旱,彻乐。
右蕃乐
周礼地官大司徒十曰多昏【注:郑司农云,多昏不备礼而娶,昏者多也。刘氏彛曰,昏必用六礼,礼以荒而不可备,时虽荒而不可失也,故多昏之政行焉】
【史氏浩曰:古者国有凶荒,则杀礼而多昏。防男女之无夫家者,所以育人民】
【髙氏愈曰:匹夫匹妇不能自保,杀礼而多昏,使民自相保】
右多昏
五礼通考卷二百四十九
<经部,礼类,通礼之属,五礼通考》>
钦定四库全书
五礼通考卷二百五十
刑部尚书秦▯田撰
凶礼五
荒礼
周礼地官大司徒十有一曰索鬼神【注:郑司农云,索鬼神,求废祀而脩之。云汉之诗所谓,靡神不举,靡爱斯牲者也】
【刘氏彛曰:鬼神虽幽,能助隂阳以为水旱札瘥者,必索而祭之】
春官:凡以神仕者,以冬日至,致天神人鬼;以夏日至,致地▯物鬼。以禬国之凶荒【注:天人阳也,地物隂也。阳气升而祭鬼神,隂气升而祭地▯物鬽,所以顺其为人与物也。致人鬼于祖庙,致物鬽于墠坛。葢用祭天地之明日。杜子春云:禬,除也】肆师:若国有大故,则令国人祭【注:大故,谓水旱凶荒。所令祭者,社及禜酺】大祝:国有大故,天烖弥祀社稷,祷祠【注:天烖,疫疠水旱也。弥,犹徧也。徧祀杜稷及诸所祷,既则祠之以
译《仁宗本纪》记载,庆历八年八月,因河北京东地区发生水灾,取消了秋季宴会。皇祐元年正月,因河北发生水灾,取消了上元节张挂彩灯的习俗。二年正月,因年成饥荒,取消了上元节观灯的习俗。
《食货志》记载:“仁宗、英宗一旦遇到灾变,就避开正殿、改变服饰、减少膳食、撤去音乐。”《哲宗本纪》记载:“元祐二年四月,下诏说:‘冬夏干旱,全国遭受灾害,广泛地避开正殿、减少膳食,责备自己、思考过错,以谋求消除灾祸、恢复常态。’”
《高宗本纪》记载:绍兴五年六月,因长期干旱而减少膳食。
《孝宗本纪》记载:淳熙八年十一月,因旱灾损害庄稼,取消了喜雪宴。
《宁宗本纪》记载:嘉定二年十一月,因年成饥荒,取消了雪宴。
《金史·章宗本纪》记载:泰和四年夏四月,因长期干旱,下诏责备自己,征求直言,避开正殿,减少膳食,裁减御厩的马匹。
《宣宗本纪》记载:贞祐四年七月,因旱灾和蝗灾,敕令减少尚食局供应的菜品数量,以及后宫每年供给的缣帛,各有差别。
《明史·宪宗本纪》记载:成化元年五月,下大雨冰雹,避开正殿,减少膳食。《孝宗本纪》记载:弘治六年十月,因灾害损害庄稼而取消宴会。次年上元节,取消灯火。《穆宗本纪》记载:隆庆元年六月,因连绵阴雨而修省,穿素服避开正殿,在皇极门处理政务。
《庄烈帝本纪》记载:崇祯二年六月,因长期干旱而在文华殿斋戒居住。三年四月,因长期干旱而在文华殿斋戒居住。
以上属于“礼”的范畴。
《周礼·地官·大司徒》第八条说:杀哀【注:杀哀,意为减少凶礼的规格。疏:指在凶礼之中,削减其礼仪的繁复程度。刘氏彛说:‘国家遭遇哀痛之事,必定要有隆重的礼仪来表达诚意,但因百姓困苦饥荒,无法备齐,于是实行杀哀的政策’】
【高氏愈说:凡是丧事的礼节,全都减损】
《后汉书·章帝本纪》记载:建初二年春三月辛丑日,下诏说:“近年阴阳不调,饥荒屡次发生。现在皇亲国戚骄奢放纵没有节制,嫁娶送终,尤其僭越奢侈。有关部门废弃典章,没有人肯举发督察。《春秋》的道义,是以尊贵者治理卑贱者。现在三公都应当明确纠察非法行为,宣扬振作威严。”
以上属于“杀哀”的范畴。
《周礼·地官·大司徒》第九条说:蕃乐【注:杜子春将蕃乐读作藩乐,意为封闭收藏乐器而不演奏。郑氏锷说:先儒认为蕃乐者,蕃应当是藩,有闭止的意思。遭遇凶荒就应当停止音乐而不演奏。大司乐在大丧时命令放下悬挂的乐器,其用意是一样的】
【高氏愈说:荒年不奏乐,是担忧百姓的忧患】
《春官·大司乐》记载:遭遇大凶之年,命令放下悬挂的乐器【注:凶,指凶年。弛,意为放下,就像现在休战停止击鼓一样】
《汉书·宣帝本纪》记载:本始四年正月,下诏说:“今年收成不好,命令乐府减少乐工,让他们回去从事农业。”
《后汉书·安帝本纪》记载:永初四年春正月元旦,撤去音乐,不设置充庭车【注:因为年成饥荒所以不陈列】
《魏书·宣武帝本纪》记载:延昌元年四月,皇帝因旱灾,撤去悬挂的乐器。
《唐书·高宗本纪》记载:上元二年四月,因旱灾,撤去音乐。
《旧唐书·中宗本纪》记载:神龙二年十二月,京城严重干旱,命令撤去音乐。《唐书·玄宗本纪》记载:开元七年闰七月,因旱灾撤去音乐。
《册府元龟》记载:太和七年闰七月下诏说:“当时甘霖未降,太常寺和教坊的声乐暂时停止练习。”
《宋史·仁宗本纪》记载:皇祐元年正月,因河北水灾,取消上元张灯,停止奏乐。
《金史·章宗本纪》记载:泰和四年四月,因长期干旱,撤去音乐。
以上属于“蕃乐”的范畴。
《周礼·地官·大司徒》第十条说:多昏【注:郑司农说,多昏是不备齐礼仪而娶妻,昏是指娶妻的人多。刘氏彛说,娶妻必须使用六礼,礼仪因荒年而无法备齐,但时局虽荒年却不可失去婚配,所以实行多昏的政策】
【史氏浩说:古代国家遭遇凶荒,就削减礼仪而允许多娶。防止男女没有夫家,以此来养育人民】
【高氏愈说:普通男女无法自我保全,削减礼仪而允许多娶,让百姓互相保全】
以上属于“多昏”的范畴。
五礼通考卷二百四十九
<经部,礼类,通礼之属,五礼通考>
钦定四库全书
五礼通考卷二百五十
刑部尚书秦蕙田撰
凶礼五
荒礼
《周礼·地官·大司徒》第十一条说:索鬼神【注:郑司农说,索鬼神,是寻求被废弃的祭祀并加以修葺。《云汉》这首诗所说的,没有不祭祀的神灵,没有不吝惜的牺牲,就是这个意思】
【刘氏彛说:鬼神虽然幽隐,但能助长阴阳导致水旱瘟疫的,一定要搜寻并祭祀他们】
《春官》记载:凡是担任神职的人,在冬至日,致祭天神和人鬼;在夏至日,致祭地祇和物鬼。以消除国家的凶荒【注:天和人属阳,地和物属阴。阳气上升时祭祀鬼神,阴气上升时祭祀地祇和物鬼,这是为了顺应它们与人物的关系。在祖庙致祭人鬼,在墠坛致祭物鬼。大概是用在祭天地之后的第二天。杜子春说:禬,是消除的意思】《肆师》记载:如果国家有大变故,就命令国人祭祀【注:大变故,指水旱凶荒。所命令祭祀的,是社神及禜酺】《大祝》记载:国家有大变故,天灾流行,遍祀社稷,祈祷祭祀【注:天灾,指瘟疫水旱。弥,是遍的意思。遍祀社稷及诸所祈祷,之后用祠礼祭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