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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五礼通考一百四十八

五礼通考卷一百四十七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3224–3250 段

弟千秋,有夙成之质,不幸早亡,其以皇子景度为千秋后。虽非典礼,亦近世之所行,且以述先后本防也。」于是追加封諡。景度薨,复以第五子宪继哀王后。薨,复以第六子祗为东海王,继哀王后。薨,又封第十三子遐为清河王,以继兆后。

译弟弟千秋,有早成的资质,不幸早逝,便让皇子景度作为千秋的后嗣。这虽然不符合礼制,但也是近世通行的做法,况且是为了陈述先后继承的本意。于是追加封号和谥号。景度去世后,又让第五子宪继承哀王的后嗣。宪去世后,又让第六子祗封为东海王,继承哀王的后嗣。祗去世后,又封第十三子遐为清河王,来继承兆的后嗣。

辽东悼惠王定国年三嵗薨,咸宁初追加封諡,以齐王攸长子蕤为嗣。

广汉殇王广德,年二嵗。咸宁初,追加封諡。以齐王第五子赞绍封,薨。更以第二子实嗣。

武十三王传:毗陵悼王轨,二嵗而夭,以楚王玮子义嗣。

始平哀王裕,年七嵗,薨。以淮南王允子廸嗣。

蕙田案:殇子立后,其情有二。一、是宠爱其子,思念不忘,于是为之▯婚立后,封爵赠諡,建庙立碑,以为荣宠,若《晋书》所载是也。其失也愚。一、是兄弟子行中已无应继之人,惟孙行尚有支子,又恐无子,立孙则其孙有祖而无父,于是强借夭殇之子,或别立兄弟夭殇之子爲子,而后以孙继之。其失也诈。夫殇无为父之道,必以立后为厚,之未见其为厚也。孙有后祖之义,必以无父而讳之,未见其可讳也。是皆明礼者所不为也。

  又案以上为殇子立后

礼记·射仪》:孔子射于矍相之圃,盖观者如堵墙。射至于司马,使子路执弓矢,出延射,曰:「偾军之将,亡国之大夫,与【音义:与,音预】为人后者不入,其余皆入【注:与犹竒也,后人者一人而已,既有为者而徃竒之,是贪财也。疏:谓有人无后,既立后讫,此人复徃竒之,竒谓配合之外,复有竒只也】旧唐书·卢简辞传》:无子,以弟简求之贻殷元禧入继。贻殷终光禄少卿,元禧登进士第,终国子博士。《宋史·留从效世家》:从效无子,以兄从愿之子绍錤、绍镃为子。

刘敞与为人后议:「孔子射于矍相之圃,子路誓客曰:『偾军之将,亡国之大夫,与为人后者不入,其余皆入。』盖去者半,敢问何如斯谓之与为人后矣?与之也者,干之也,求之也。庶子夺其宗,非干欤?适子不为族人后,适子而后其族,非干欤?诸父、诸兄尊也,诸弟伦也,义不可以为后,非干欤?礼不后异姓,异姓而为人子,非干欤?庶子而夺其宗,则簒其祖也;适子而后其族,则轻其亲也;诸父、诸兄、诸弟而后其子、兄弟,则乱昭穆也;异姓而后于人,则背其姓也。当周之衰,偾军之将,亡国之大夫,与为人后者,盖多,此仲由所恶也。」或曰:「昔之言礼,与子异。」曰:「然,昔之言礼者,以为人有后矣,而又徃与之者也。有后人,而又徃与之,是两后矣,安见有两后者欤?且人惟无后,故求后焉,未有有后而又求副焉者也。此非子路之指。」或曰:「立后者,立族人。族人既为人之后矣,而晚父有子,立族人欤?立子欤?」曰:「诸侯将立后,必告于天子,而见于祖;大夫将立后,必告于诸侯,而见于祖。传为人后者,为之子也,降其私亲,所以重之也。故有子则反,苛代匮而已,非立后也。」

【吕柟春官外署语】胡林问:“射礼延射,云‘败军之将,亡国之大夫,与为人后者,不得入’。夫为人后者,自是昭穆应继,不得已而为之,何以与败军之将、亡国之大夫等?先生曰:‘此为人后,当是异姓飬子之类,背父离母,失其家矣,与败军亡国者又何异也?若同姓为后,礼经有明徴矣。’周璞曰:‘注疏谓与为求。’先生曰:‘此説更明,可见古注疏不可不读】

【朱氏国祯曰:射礼,败军之将、亡国之大夫与为人后者不得入。败亡之耻,莫甚焉,不入固宜。为人后者亦如之,何故?冯文所云“贱夫妄为”者也。然则宜为后者当入矣。盖射本观德,德以孝为先。既为人后,则本生父母不得执三年防人子之心,何安而敢上观德之塲乎?先王盖以教孝也。由是观之,为人后者当列不幸之科矣。冯又曰:“非大宗、非贤、非德而后之,皆曰妄弃其亲而亲人,几于禽兽。”吁!何至若是之甚?其不妄者,岂无十之四乎?或者冯公有感之言,不可为据】

蕙田案:一人二后,情事亦有不同。其争夺承继,以两立为解纷者,其为贪利防行,不待言矣。亦有富贵之家,己虽无子,而乐见子孙之蕃盛,此其意亦无大恶,然于情理有不可者。盖我既无子,而兄弟以子后之,此存亡继絶之大德,非常破格之义举,圣人之所甚重也。今乃一之

译辽东悼惠王定国三岁时去世,咸宁初年追加封号和谥号,以齐王攸的长子蕤作为继承人。

广汉殇王广德,两岁时去世。咸宁初年,追加封号和谥号。以齐王第五子赞继承封爵,赞去世后,改以齐王第二子实作为继承人。

《武十三王传》记载:毗陵悼王轨,两岁时夭折,以楚王玮的儿子义作为继承人。

始平哀王裕,七岁时去世。以淮南王允的儿子廸作为继承人。

蕙田按:为夭折的儿子立后,其情形有两种。第一种,是因为宠爱这个儿子,思念不忘,于是为他娶妻立后,封爵赠谥,建庙立碑,以此作为荣耀恩宠,像《晋书》所记载的那样。这种情形的过失在于愚昧。第二种,是兄弟的儿子这一辈中已经没有应当继承的人,只有孙子辈还有旁支的儿子,又担心没有儿子,如果立孙子为后,那么孙子就有祖父而没有父亲,于是强行借用一个夭折的儿子,或者另外立兄弟中夭折的儿子作为儿子,然后让孙子来继承。这种情形的过失在于欺诈。夭折的儿子没有为父之道,必定认为立后是厚待,却没见到这算是厚待。孙子有继承祖父的义务,必定因为无父而忌讳,却没见到这有什么可忌讳的。这些都是通晓礼制的人所不做的。

又按:以上是为夭折的儿子立后。

《礼记·射仪》:孔子在矍相的园圃射箭,大概观看的人像堵墙一样密集。射到司马时,让子路拿着弓矢,出来延请射手,说:“败军之将,亡国之大夫,以及求取做别人继承人的人不得进入,其余的人都可以进入。”【音义:与,音预】【注:与犹奇也,后人者一人而已,既有为者而往奇之,是贪财也。疏:谓有人无后,既立后讫,此人复往奇之,奇谓配合之外,复有奇只也】《旧唐书·卢简辞传》:没有儿子,以弟弟卢简求的儿子卢贻殷、卢元禧入继。卢贻殷最终官至光禄少卿,卢元禧考中进士,最终官至国子博士。《宋史·留从效世家》:留从效没有儿子,以兄长留从愿的儿子留绍錤、留绍镃作为儿子。

刘敞《与为人后议》:“孔子在矍相的园圃射箭,子路向宾客宣誓说:‘败军之将,亡国之大夫,以及求取做别人继承人的人不得进入,其余的人都可以进入。’大概离开的人有一半,请问怎么样才叫做求取做别人继承人呢?‘与’也就是‘干’,也就是‘求取’。庶子争夺宗子之位,难道不是求取吗?嫡子不为族人做后,嫡子却为族人做后,难道不是求取吗?伯父、叔父、兄长是尊长,弟弟是同辈,按义理不可以做后,难道不是求取吗?礼制不为异姓立后,异姓却为人做子,难道不是求取吗?庶子而争夺宗子之位,就是篡夺祖先;嫡子而为族人做后,就是轻视自己的亲人;伯父、叔父、兄长、弟弟而为他们的儿子、兄弟做后,就是扰乱昭穆次序;异姓而为别人做子,就是背离自己的姓氏。当周朝衰微时,败军之将,亡国之大夫,以及求取做别人继承人的人,大概很多,这是仲由所厌恶的。”有人说:“从前谈论礼制的人,与你观点不同。”回答说:“是的,从前谈论礼制的人,认为人已经有了继承人,却又去求取做他的继承人。有了继承人,却又去求取做他的继承人,这是两个继承人了,哪里见过有两个继承人的呢?况且人只有没有继承人,所以才求取继承人,没有已经有继承人而又求取副继承人的。这不是子路的意思。”有人说:“立继承人,是立族人。族人已经做了别人的继承人,而晚年的父亲有了儿子,是立族人呢?还是立儿子呢?”回答说:“诸侯将要立继承人,必定报告天子,并在祖庙见面;大夫将要立继承人,必定报告诸侯,并在祖庙见面。传称做别人继承人的人,就是他的儿子,降低对私亲的服丧等级,以此来表示重视。所以有了儿子就返回本宗,只是代替匮乏罢了,并不是立继承人。”

【吕柟《春官外署语》】胡林问:“射礼延请射手,说‘败军之将,亡国之大夫,以及做别人继承人的人,不得进入’。做别人继承人的人,自然是昭穆次序应当继承,不得已而为之,为什么与败军之将、亡国之大夫同等?先生回答说:‘这里说的做别人继承人,应当是异姓养子之类,背离父亲离开母亲,失去家庭了,与败军亡国的人又有什么不同呢?如果是同姓做继承人,礼经有明确的证据。’周璞说:‘注疏说‘与’是求取。’先生回答说:‘这种说法更明白,可见古注疏不可不读’】

【朱氏国祯说:射礼,败军之将、亡国之大夫以及做别人继承人的人不得进入。败亡的耻辱,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不得进入本来适宜。做别人继承人的人也像这样,什么原因?冯文所说的‘贱夫妄为’。那么适宜做继承人的人应当进入了。大概射箭本来是为了观察德行,德行以孝为先。既然做了别人继承人,就不能对亲生父母执守三年丧期的人子之心,怎么安心而敢登上观察德行的场合呢?先王大概是用这个来教导孝道。由此看来,做别人继承人的人应当列入不幸的类别了。冯又说:‘不是大宗、不是贤人、不是有德行而做继承人的,都叫做妄自抛弃亲人而亲近别人,几乎接近禽兽。’唉!怎么到如此严重的地步?那些不妄为的,难道没有十分之四吗?或许是冯公有感而发的话,不可以作为依据】

蕙田按:一个人有两个继承人,情势也有不同。那些争夺继承权,以两立来化解纷争的,他们是贪图利益、防备行为,不必说了。也有富贵人家,自己虽然没有儿子,却乐于看到子孙繁盛,这心意也没有大恶,但在情理上有不可行的地方。大概我既然没有儿子,而兄弟拿儿子来给我做后,这是存亡继绝的大德,是非常破格的义举,圣人所非常看重的。现在却一个

不足,而至于再,于彼于此,可以唯吾所欲立,其视己之衣食赀财为甚重,而视人之以子后己为甚轻,于情于理,其可安乎?又有贫富不均,谊敦手足,见兄弟之多男,而多取之以纾其累者,此尤近于美意。然不思兄弟之子,犹子,兄弟贫窘,而我独丰盈,饮之食之,教之诲之,皆伯叔父分中之事也。何必斤斤焉,使舍其父而父我,然后可以施其抚育?何其隘而私乎?且彼兄弟之子,并无干求争夺之心,而自两后并立之后,旁观之人皆以为与为人后而卑鄙之,是爱之,适以害之也。既不以礼自处,又不以礼处人,亦何所取意而为之也哉?注疏与刘氏説不同,其义一也,当并存之。

译如果不足,而至于再次,在那边在这边,可以任凭我所想立的,他把自己衣食钱财看得极重,而把别人把儿子过继给自己看得极轻,在情理上,这能心安吗?又有贫富不均,情义重在兄弟,见到兄弟儿子多,就多取一些来减轻他的负担的,这尤其接近美好的心意。然而不想想兄弟的儿子,如同自己的儿子,兄弟贫困窘迫,而我独自丰裕,给他们吃喝,教导他们,都是伯叔父本分内的事。何必斤斤计较,让他们舍弃父亲而把我当父亲,然后才能施行抚育?多么狭隘自私啊!况且那些兄弟的儿子,并没有干求争夺的心思,而从两个后嗣并立之后,旁观的人都认为他们与过继给别人一样卑鄙,这是爱他们,恰恰害了他们。既不以礼对待自己,又不以礼对待别人,又凭什么意思而这样做呢?注疏与刘氏的说法不同,其义理是一致的,应当并存。

又案以上一人立二后

汉书·张安世传》:兄贺有一子,早死,无子。子安世小男彭祖【师古曰:言养以为子】封阳都侯。贺有孤孙覇,年七嵗,拜散骑中郎将,赐爵关内侯。

蕙田案:上言无子,谓贺无子,孤孙即早死之子所生,非无孙矣。夫立后所以继絶也,不絶而取人为后,则与义男、养子何异?取者、受者皆失之矣。

  又案以上有孙复立子

春秋成公十五年春王三月乙巳,仲婴齐卒。《公羊传》:仲婴齐者,何?公孙婴齐也。公孙婴齐则曷为谓之仲婴齐?为兄后也。为兄后则曷为谓之仲婴齐?为人后者,爲之子也。爲人后者,为其子,则其称仲何?孙以王父字为氏也。然则婴齐孰后?后归父也。归父使于晋而未反,何以后之?叔仲惠伯傅子赤者也。文公死,子防,公子遂谓叔仲惠伯曰:“君防,如之何?愿与子虑之。”叔仲惠伯曰:“吾子相之,老夫抱之,何防君之有?”公子遂知其不可与爲谋,退而杀叔仲惠伯,杀子赤而立宣公。宣公死,成公防,臧宣叔者,相也。君死不哭,聚诸大夫而问焉曰:“昔者叔仲惠伯之事,孰为之?”诸大夫皆杂然曰:“仲氏也,其然乎?”于是遣归父之家,然后哭君。归父使乎晋,还,自晋至柽,闻君薨,家遣墠帷哭君,成踊,反命于介,自是走之。齐鲁人徐伤归父之无后也,于是使婴齐后之也。

胡传婴齐者,公子遂之子,公孙归父之弟也。归父出奔齐鲁人徐伤其无后也,于是使婴齐后之。故书曰:“仲婴齐。”此可谓乱昭穆之序,失父子之亲者。以后归父,则弟不可为兄嗣;以后襄仲,则以父字为氏,亦非矣。

【杜氏预曰:婴齐,襄仲子归父弟。宣十八年,逐东门氏。既而使婴齐绍其后,曰仲氏】

【徐氏干学曰】卿大夫以下继世与天子不同,天下不可一日无天子,国不可一日无君。是故继嗣不立,则取于旁支,以弟后兄可也,以兄后弟可也,甚至以叔后侄,古亦为之。君之生存既以尽臣其诸父昆弟,身没而旁支入继,必为之服斩衰,既为之服斩衰,即以祖祢事之可也。大夫则不然,以别子为祖,亦不能臣其宗族,继世相传,以宗法齐之而已。《春秋》之法,大夫以罪废逐,不得入宗庙,即思其先世而为之立后,亦直以废逐者之兄弟代主大宗之祀,世及相传,而不及于废逐者之子侄,正所以严昭穆之序也。鲁子叔孙氏尝逐侨如而立其弟豹矣,于臧氏尝逐纥而立其兄爲矣,于东门氏则逐归父而立婴齐,其事正同,不闻豹祢侨如为祢纥,而顾必以婴齐祢归父,此鲁人之剏举也。其意若谓吾逐归父以其父故,父罪之大不可后,宁后其子尔,乃不自知其已大悖典制矣。故何氏以为乱昭穆之序,失父子之亲;胡氏以为弟不可爲兄后,父字不可为氏,真不易之论也。然则鲁人之处此宜何如?曰:归父固宗子,又一时所称贤大夫也,左氏、公谷皆以书其出奔为善之鲁人,既察其无罪而为之立后,则自有宗法在,不得复同于废逐之臣矣。《礼》曾子问篇曰:「若宗子有罪,居于他国,庶子为大夫,其祭也,祝曰:『孝子某使介子某执其常事,摄主不厌,祭不旅,不假,不绥,祭不配。』」又曰:「宗子去在他国,庶子无爵而居者,望墓为坛,以时祭。若宗子死,告于墓,而后祭于家。宗子死称名,不言孝,身没而已。」盖卿大夫家乃宗法所自始,其礼固甚严也。使归父有子,当直立之;无子,则当立婴齐之子。婴齐又无子,则当使为摄主,以待其子之生。季孙有疾,命正常曰:「南孺子之子男也,则以告而立之;女也,则肥也可。」季孙卒,康子即位,既▯,康子在朝,正常以告康子。请退,此卿大夫之庶子摄位以待,宜立者之生之证也】

魏书·文成五王传》:河间王若未封而薨,诏京兆康王子太安为后,太安与若爲从弟,非相后之义,废之,以齐郡王珎继。

苏淑传,淑字仲和,武邑人也。立性敦谨,颇渉经传。兄夀兴坐事为阉官,后为河间太守,赐爵晋阳男。及夀兴将卒,遂冐养淑为子。

旧

译又考察上述一人立两位后嗣的情况。

《汉书·张安世传》记载:兄长张贺有一个儿子,早逝,没有留下儿子。张安世的小儿子张彭祖【师古说:意思是收养作为儿子】被封为阳都侯。张贺有一位孤苦的孙子张覇,年仅七岁,被任命为散骑中郎将,赐予关内侯的爵位。

惠田按:上文说“无子”,是指张贺没有儿子,孤孙就是早逝儿子所生的,并非没有孙子。设立后嗣是为了延续断绝的宗祧,宗祧未断却收养他人作为后嗣,这与义男、养子有什么区别?收养者和被收养者都违背了礼义。

又考察上述有孙子却再立儿子为后嗣的情况。

《春秋》成公十五年春三月乙巳,仲婴齐去世。《公羊传》说:仲婴齐是谁?是公孙婴齐。公孙婴齐为什么称为仲婴齐?因为他是作为兄长的后嗣。作为兄长的后嗣为什么称为仲婴齐?作为他人后嗣的人,要当作那个人的儿子。作为他人后嗣,当作那个人的儿子,那么称他为“仲”是什么意思?孙子以祖父的字作为氏。那么婴齐是谁的后嗣?是归父的后嗣。归父出使晋国还没有回来,为什么让他做后嗣?叔仲惠伯是辅佐公子赤的人。文公去世,公子赤年幼,公子遂对叔仲惠伯说:“国君年幼,怎么办?希望你与我共同谋划。”叔仲惠伯说:“你辅佐他,我抱着他,有什么年幼国君的问题呢?”公子遂知道不能与他谋划,退下后杀了叔仲惠伯,杀了公子赤而立宣公。宣公去世,成公年幼,臧宣叔是相国。国君去世他不哭,召集众大夫问他们说:“从前叔仲惠伯的事,是谁做的?”众大夫杂乱地回答:“是仲氏做的,大概是这样吧。”于是派人驱逐归父的家,然后才哭国君。归父出使晋国,回来,从晋国走到柽地,听说国君去世,家中派人撤去帷帐哭国君,成踊,向副使报告使命,从此逃跑。齐国和鲁国人慢慢哀伤归父没有后嗣,于是让婴齐做他的后嗣。

胡传:婴齐是公子遂的儿子,公孙归父的弟弟。归父出奔,齐国和鲁国人慢慢哀伤他没有后嗣,于是让婴齐做他的后嗣。所以史书称:“仲婴齐。”这可以说是扰乱昭穆次序,丧失父子亲情。如果以归父为后,那么弟弟不可以做兄长的继承人;如果以襄仲为后,那么以父亲的字作为氏,也是不对的。

【杜预说:婴齐,是襄仲的儿子、归父的弟弟。宣公十八年,驱逐东门氏。不久让婴齐继承其后,称为仲氏】

【徐干学说】卿大夫以下世代继承与天子不同,天下不可一天没有天子,国家不可一天没有国君。因此继承嗣位的人不确立,就从旁支选取,以弟弟做兄长的后嗣可以,以兄长做弟弟的后嗣也可以,甚至以叔父做侄子的后嗣,古代也有这样做。国君生前既然已经使诸父兄弟尽臣道,死后旁支入继,必定为他服斩衰之丧,既然为他服斩衰之丧,就可以以祖祢之礼侍奉他。大夫则不然,以别子为祖,也不能使宗族尽臣道,世代相传,只用宗法来整齐罢了。《春秋》的法则,大夫因罪被废逐,不得进入宗庙,即使思念他的先世而为他立后,也只是直接用废逐者的兄弟代替主持大宗的祭祀,世代相传,而不涉及废逐者的子侄,这正是为了严明昭穆的次序。鲁国子叔孙氏曾经驱逐侨如而立他的弟弟豹,在臧氏曾经驱逐纥而立他的兄长爲,在东门氏则驱逐归父而立婴齐,事情正相同,没听说豹以侨如为父、纥以爲为父,却一定要让婴齐以归父为父,这是鲁人的首创。他们的意思似乎是说我们驱逐归父是因为他父亲的缘故,父亲罪大不可立后,宁可立他的儿子,却不知道自己已经大大违背了典制。所以何氏认为扰乱昭穆次序,丧失父子亲情;胡氏认为弟弟不可以做兄长的后嗣,父亲的字不可以作为氏,真是不可改变的正确言论。那么鲁人处理这件事应当如何?回答说:归父本是宗子,又是一时被称为贤大夫的人,《左传》、《公羊传》、《谷梁传》都认为记载他出奔是善举,鲁人既然查明他无罪而为他立后,那么自有宗法在,不能再次等同于废逐之臣了。《礼记·曾子问》篇说:“如果宗子有罪,居住在他国,庶子做大夫,他祭祀时,祝官说:‘孝子某派遣介子某执行他的常事,摄主不尝祭品,祭祀不旅酬,不假借,不绥祭,祭祀不配享。’”又说:“宗子离开在他国,庶子没有爵位而居住的,望墓建坛,按时祭祀。如果宗子死了,告知于墓,然后在家祭祀。宗子死了称名,不说孝,因为身死而已。”大概卿大夫家是宗法开始的地方,其礼本来就很严格。假使归父有儿子,应当直接立他;没有儿子,就应当立婴齐的儿子。婴齐又没有儿子,就应当让他做摄主,等待他的儿子出生。季孙有病,命令正常说:“南孺子的儿子如果是男的,就报告而立他;如果是女的,那么肥也可以。”季孙去世,康子即位,已经除丧,康子在朝,正常报告康子。请求退下,这是卿大夫的庶子摄位等待,应当立的人出生的证据。

《魏书·文成五王传》记载:河间王若未封爵就去世,诏令京兆康王的儿子太安做他的后嗣,太安与若是从弟,不符合相后的义理,废黜他,让齐郡王珎继承。

《苏淑传》记载:苏淑字仲和,是武邑人。生性敦厚谨慎,颇涉猎经传。兄长苏夀兴因事成为阉官,后来任河间太守,赐予晋阳男的爵位。等到苏夀兴将要去世,于是冒认收养苏淑作为儿子。

旧

唐书·淮阳王道元传》无子,诏封其弟道明为淮阳王,以奉道元之祀。

译《唐书·淮阳王道元传》记载,道元没有儿子,皇帝下诏封他的弟弟道明为淮阳王,来奉祀道元。

宋史·李筠世家:「城陷,筠将赴火,妾刘欲俱死,筠以其有娠,麾令去守节【筠子】既购得之,果生子焉。守节无子,以刘氏所生之弟为嗣。

王钦若传。钦若子从益,无子,以叔二子为后。

【袁氏世范】同姓之子昭穆不同,亦不可以为后。鸿雁防物,犹不乱行人,乃不然。至以叔拜侄,于理安乎?况启争端。设不得已,养弟飬侄孙以奉祭祀,惟当抚之如子,以其财产与之。受所养者,奉所养如父母。如古人为嫂制服,如今世为祖承重之意,而昭穆不乱,亦无害也】

大清律:「若立嗣,虽系同宗,而尊卑失序者,罪亦如之【如立异姓,杖六十】其子亦归宗,改立应继之人。」

蕙田案:仲婴齐以弟后兄,千古未有,不知其非者,而近世士民之家犹有紊乱名分,以弟继兄者,何欤?大都长子早亡,理当立后,则此一分家产属之他人,不若取一防子,畀其寡妇为子,则我之家产仍是我子所有。但知取后于人,则我子少一分财产;不思人来后我,则我家添一分子孙,此大惑也。若人以子少则富,未闻多子之家留其一而其余推以与他人者,是爱子之心,无异贫与不贫,不暇计也。独至立后继絶,则虽亲兄弟孙,犹忍弗能予,而宁以防子当之。不知防子固我子也,而冡适则已絶矣,是谓惜财产而甘为絶戸也,岂不谬哉?

  又案以上以弟后兄

旧唐书·德宗诸王传》:文敬太子謜,顺宗之子。德宗爱之,命为子。

宋史·陈洪进世家:子文显、文颢、文顗、文顼。文顼,本文显子。初,洪进在泉,妙有相者言:"一门受禄,当至万石。"时洪进与三子皆领州郡,而文顼始生,乃以文顼为子,欲应其言。

蕙田案:孙之于祖,可谓亲矣,何必改称为子,乃爲亲爱乎?不能加亲于孙,而适使之絶于父,也有是理乎?

  又案以上名孙为子

晋书·司马彪传》:「彪字绍统,髙阳王睦之长子也。出后宣帝弟敏,少笃学不倦,然好色薄行,为睦所责,故不得为嗣。虽名出继,实废之也。彪由此不交人事,而专精学习,故得博览羣集,终其缀集之务。」

蕙田案:睦父进为敏兄,且身列诸侯王,则彪乃继祖之适孙也。敏虽无子,而兄弟之子固不乏人。睦以爱憎之私,妄将适子后敏,长防昭穆皆所不顾。人之愚昧,一至此乎?

  又案此以长房适子为防房后

魏书·胡叟传》:年八十而卒,无子,无有家人营主凶事者。胡始昌迎而殡之于家,▯于墓次,即令一弟继之,袭其爵。始复男虎威将军。叟与始昌虽为宗室,不相好,附于其存也,徃来乃简。及亡而收恤至厚,议者以为非必敦衰疎宗,或縁求利品秩也。

宋史·李至传:至七嵗而孤,鞠于飞龙使李知审家。及贵,即逐其养子,以利其资。知审因之,亦至右金吾卫大将军。

【癸辛杂识】止安陈公振,字震亨,居吴门,无子。有同姓昌世者,为人端慤,每加敬爱,因延之家塾。常从容与言命继之事,且托之访。歴乆未有所启,问之以难其人爲对,则曰:“得如子者乃佳。”昌世皇恐不敢当。又乆之,问如初,昌世谢未敢轻有所进。乃曰:“如此则无出于子矣。”昌世固辞不敢强之,再三乃勉承命。后因语及曩尝梦谒家庙,觉有拜于后者,顾视则昌世也。此意遂决。昌世以其泽入仕,尝倅三州,摄郡于公帑纎毫无所取。穆陵闻之,擢为郎。淳祐间事也】

【北溪字义》在今世论之,立同宗又不可泛。盖姓出于上世圣人之所造,正所以别生分类。自后有赐姓、匿姓者,又皆混杂,故立宗者又不可恃同姓为慿湏择近亲有来歴分明者立之,则一气所感,父祖不至失祀】

蕙田案:同姓而不知世系所出,犹异姓也。夫虞有出于帝舜者,爲嬀姓;有出于虞仲者,爲姬姓。曹有出于振铎者,爲姬姓;有出于邾娄者,爲曹姓。后世之姓与古初之姓,有名异而实同,或字同而实异,安在其可以爲后乎?又案此,以同姓非宗爲后。

春秋襄五年夏叔孙豹鄫世子巫如晋「公羊传」:外相如,不书,此何以书?爲叔孙豹率而

译《宋史·李筠世家》记载:“城池陷落,李筠准备投火自尽,妾室刘氏想要与他一同赴死,李筠因为刘氏怀有身孕,挥手命令她离开以保全节操。李筠的儿子后来寻找到她,刘氏果然生下了儿子。守节者没有儿子,便收养刘氏所生的弟弟作为继承人。”

《王钦若传》记载:王钦若的儿子王从益,没有儿子,便以叔父的两个儿子作为继承人。

《袁氏世范》指出:同姓的儿子如果昭穆辈分不同,也不可以作为继承人。鸿雁防备外物,尚且不扰乱行人的次序,难道人反而不如吗?以至于让叔父拜侄子为父,这在情理上说得通吗?况且这会引发争端。假如不得已,可以收养弟弟或侄孙来奉养祭祀,只应当像对待亲生儿子一样抚育他们,并将财产给予他们。被收养的人,应当像对待父母一样奉养收养自己的人。就像古人给嫂子服丧,如今世人给祖父承重一样,这样昭穆辈分不乱,也没有害处。

《大清律》规定:“如果立嗣,虽然是同宗,但尊卑次序错乱的,刑罚也如同立异姓一样(如立异姓,杖打六十下)。其子也回归本宗,改立应当继承的人。”

沈家本按语:仲婴齐让弟弟继承哥哥,这是千古未有之事,不知道这是错误的人,而近世士人百姓家中仍然有紊乱名分,让弟弟继承哥哥的,为什么呢?大抵是因为长子早亡,按理应当立继承人,那么这一份家产就属于他人了,不如找一个防子(旁支之子),交给寡妇作为儿子,这样我家的财产仍然由我的儿子所有。只知道从别人那里取继承人,那么我的儿子就少了一份财产;却不想到别人来继承我家,那么我家就多了一分子孙,这是极大的糊涂。如果人们认为儿子少就富裕,从未听说过多子的家庭保留一个儿子而把其余的推给别人,这是因为爱护儿子的心,无论贫穷还是富裕,都顾不上计算。唯独到了立嗣继承绝嗣的情况,即使是亲兄弟孙,也忍心不给,而宁愿让防子来承担。不知道防子本来就是我的儿子,而嫡长房已经断绝了,这叫做吝惜财产而甘愿成为绝户,难道不荒谬吗?

又按语:以上讲的是以弟弟继承哥哥的情况。

《旧唐书·德宗诸王传》记载:文敬太子李謜,是顺宗的儿子。德宗喜爱他,命他作为自己的儿子。

《宋史·陈洪进世家》记载:儿子有陈文显、陈文颢、陈文顗、陈文顼。陈文顼,本来是陈文显的儿子。起初,陈洪进在泉州时,有一位精通相术的人说:“一门受禄,应当达到万石。”当时陈洪进与三个儿子都担任州郡长官,而陈文顼刚刚出生,于是将陈文顼作为自己的儿子,想要应验那句话。

沈家本按语:孙子对于祖父,可以说是亲近了,何必改称为儿子,才算是亲爱呢?不能增加对孙子的亲近,反而使他断绝了与父亲的关系,有这样的道理吗?

又按语:以上讲的是把孙子称为儿子的情况。

《晋书·司马彪传》记载:“司马彪字绍统,是高阳王司马睦的长子。过继给宣帝弟弟司马敏,年少时勤奋学习不知疲倦,但是喜好女色、品行轻薄,被司马睦责备,所以不能成为继承人。虽然名义上是过继,实际上是废黜他。司马彪因此不与人交往,而专心学习,所以得以博览群书,最终完成了编纂史书的任务。”

沈家本按语:司马睦的父亲司马进是司马敏的哥哥,而且司马睦自身位列诸侯王,那么司马彪就是继承祖父的嫡孙。司马敏虽然没有儿子,但兄弟的儿子本来就不缺乏。司马睦出于爱憎的私心,妄自将嫡子过继给司马敏,长房防房的昭穆辈分都不顾。人的愚昧,竟然到了这种地步吗?

又按语:这是把长房的嫡子作为防房的继承人。

《魏书·胡叟传》记载:胡叟八十岁去世,没有儿子,没有家人主持丧事。胡始昌迎接并在家中安葬他,在墓旁守灵,立即让一个弟弟继承他,袭用他的爵位。胡始昌恢复男爵虎威将军。胡叟与胡始昌虽然是宗室,但不和睦,依附于他在世时,往来很简略。等到他死后,收恤非常丰厚,议论的人认为这不一定是因为敦厚疏远的宗族,或许是缘于谋求利禄品秩。

《宋史·李至传》记载:李至七岁丧父,被飞龙使李知审家抚养。等到显贵,就驱逐了他的养子,以谋取他的资财。李知审因此,也达到了右金吾卫大将军的职位。

《癸辛杂识》记载:止安陈公振,字震亨,居住在吴门,没有儿子。有一个同姓的陈昌世,为人端正诚实,陈公振常常对他敬爱,于是邀请他到家中塾馆。常常从容地与他谈论立嗣的事情,并且托付他访求人选。过了很久没有提出人选,问起他,他以难以找到合适的人选来回答,陈公振就说:“得到像您这样的人才好。”陈昌世惶恐不敢当。又过了很久,问法如前,陈昌世推辞不敢轻易进言。陈公振就说:“这样就没有比您更合适的人了。”陈昌世坚决推辞不敢勉强他,再三请求才勉强接受命令。后来谈到曾经梦见拜谒家庙,醒来后有拜在后的人,回头看就是陈昌世。这个念头于是决定。陈昌世凭借他的恩泽入仕,曾经担任三个州的副职,代理郡守时,对公款分毫不取。穆陵听说后,提拔他为郎官。这是淳祐年间的事情。

《北溪字义》说:在当今世道谈论,立同宗又不可以泛泛。因为姓氏出自上古圣人所造,正是用来区别生类。自从后有赐姓、匿姓的人,又都混杂,所以立宗的人又不可以凭借同姓作为依据,必须选择近亲中来历分明的人立为继承人,那么一气所感,父祖不至于失去祭祀。

沈家本按语:同姓而不知道世系出处,就如同异姓一样。虞姓有出自帝舜的,为嬀姓;有出自虞仲的,为姬姓。曹姓有出自振铎的,为姬姓;有出自邾娄的,为曹姓。后世的姓与古初的姓,有名异而实同,或字同而实异,哪里可以作为继承人呢?又按语:这是以同姓非宗作为继承人。

《春秋》襄公五年夏天,叔孙豹率领鄫国世子巫到晋国。《公羊传》说:外国相互朝见,不记载,这为什么记载?因为叔孙豹率领

与之俱也。叔孙豹则曷爲率而与之俱?盖舅出也【何注:巫者鄫前夫人,襄公母姊妹之子也,俱莒外孙,故曰舅出】莒将灭之,故相与徃殆乎晋也【注:殆疑疑谳于晋,齐人语】莒将灭之,则曷爲相与徃殆乎晋?取后乎莒也。其取后乎莒奈何?莒女有爲鄫夫人者,盖欲立其出也【注:时莒女嫁为鄫后夫人,夫人无男有女,还嫁之于莒,有外孙鄫子爱后夫人而无子,欲立其外孙,书者善之。得为善者,虽扬父之恶,救国之灭者可也】

译和他一起离开。叔孙豹为什么率领众人和他一起离开?大概是因为他是舅舅家的后代【何注:巫是鄫国前夫人,是襄公母亲的姐妹的儿子,都是莒国的外孙,所以说是舅舅家的后代】莒国将要灭掉鄫国,所以一起前往晋国去申诉【注:殆疑,向晋国申诉,是齐国的方言】莒国将要灭掉鄫国,为什么一起前往晋国去申诉?是为了在莒国之后取得鄫国的继承权。在莒国之后取得鄫国的继承权是怎么回事?莒国的女子有做过鄫国夫人的,大概是想立她所生的后代【注:当时莒国女子嫁给鄫国做后夫人,夫人没有儿子只有女儿,女儿又嫁回莒国,有外孙鄫子喜爱后夫人但没有儿子,想立他的外孙,史官认为这是善举。之所以认为是善举,是因为虽然宣扬了父亲的恶行,但能挽救国家免于灭亡,是可以的】

秋,公会晋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娄子、滕子、薛伯、齐世子光、呉人、鄫人于戚。《公羊传》:“吴何以称人【注:据上善稻之防,不称人】吴鄫人云,则不辞【注:方以吴抑鄫国,故进吴称人。何以抑鄫者?经书“莒人灭鄫”,又与巫诉晋,当存恶鄫,文必以吴者,夷狄尚知父死子继,故以甚鄫也】

襄六年莒人灭鄫【公羊何注:莒称人者,莒公子,鄫外孙,称人者,从莒无大夫也。言灭者,以异姓为后,莒人当坐灭也。不月者,取后于莒,非兵灭。】谷梁范注:莒是鄫甥,立以爲后,非其族类,神不歆其祀,故言灭】谷梁传:非灭也【注:非以兵灭】中国日,卑国月,夷狄时,鄫中国也,而时非灭也。家有既亡,国有既灭【注:灭犹亡,亡犹灭。家立异姓为后则亡,国立异姓为嗣则灭,既尽也】灭而不自知,由别之而不别也。莒人灭鄫,非灭也,立异姓以莅祭祀,灭亡之道也【杨疏:言鄫所以灭者,立嗣须分别同姓,而鄫不别也】

胡传或曰:鄫取莒公子为后,罪在鄫子,不在莒人。春秋应以梁亡之例而书鄫亡,不当但责莒人也。今直罪莒,舍鄫何哉?曰:莒人之以其子为鄫后,与黄歇进李园之妹于楚王,吕不韦献邯郸之姬于秦公子,其事虽殊,其欲灭人之祀而有其国则一也。春秋所以释鄫而罪莒欤?以此防民,犹有以韩谧爲世嗣,昏乱纪度,如郭氏者。

【李氏亷曰:灭鄫之说,先儒所以不取左氏者,岂非以昭四年复有鲁取鄫之文,故以此为非实灭乎?赵子案其事情,以爲莒人以兵破鄫,立其子使守之,而爲附庸。其子又鄫之外甥,令奉鄫祀。然神不歆非类,是使鄫絶祀,故须书灭。公谷但传得立鄫甥守祀之说,而不知事实耳。莒今灭为附庸,后鲁取之,故复书取也。究此,则三传亦互相通。此恐得其实】

【三传拆诸徐徤庵曰:汪氏云鄫无后,而以莒之子为后,鄫未尝无后也。防五年经称鄫世子巫,是知其立巫为后,告于大国者也。舍众着之适长,而昵于牀第之情,迎异姓为后,其罪浮于贾充軰逺矣。先王之制礼也,大宗无后者为之置后。今鄫本有后也,而反立异姓以爲后,何爲而不灭亡与?按律,乞养异姓义子以乱宗族者,杖六十;若以子与异姓人为嗣者,罪同其子归宗。此乞养异姓子,亦言无后者耳。若鄫莒之事,又律文所不载,当从重科断者也】

三国志·马忠传》:忠字德信,少养外家,姓狐,名笃,后乃复姓,改名忠。

王平传,平字子均,本养外家何氏,后复姓王。

朱然传》:然字义封,治姊子也。本姓施氏,初,治未有子,然年十三,乃启防乞以爲嗣。

魏氏春秋》陈矫本刘氏子,出嗣舅氏,而婚于本族,徐宣每非之。庭议其阙,太祖惜矫才量,欲拥全之,乃下令曰:「防乱以来,风教凋薄,谤议之言,难用褒贬。自建安五年以前,一切勿论。其以断前诽议者,以其罪罪之。」

晋书·陈骞传》:骞父矫,魏司徒。矫本广陵刘氏,为外祖陈氏所养,因而改焉。

贾充传》充无嗣,及薨,充妇郭槐輙以外孙韩谧为黎民子【充子黎民三嵗死】奉充后。郎中令韩咸、中尉曹轸谏曰:「礼,大宗无后,以小宗支子后之,无异姓爲后之文。无令先公怀腆后土,良史书过,岂不痛心?」槐不从。咸等上书求改立嗣,不报。槐遂表陈是充遗意。诏曰:「太宰鲁公充,崇德立勲,勤劳佐命,背世殂殒,每用悼心。又▯子早终,世嗣未立。古者列国无嗣,取始封支庶以绍其统,而近代更除其国。至于周之公旦、汉之萧何,或预建元子,或封爵元妃,盖尊显勲庸,不同常例。太宰素取外孙韩谧为世子,黎民后,吾退而断之外孙骨肉至近,推恩计情,合于人心。其以谧爲鲁公世孙,以嗣其国。自非功如太宰始封无后,皆不得以为例。」《秦秀传》充薨,秀议曰:「充舍宗族弗授,而以异姓爲后,悖礼溺情,以乱大伦。昔鄫养外孙莒公子为后,春秋书「莒人灭鄫」,圣人岂不知外孙亲耶?但以义推之,则无父子耳

译秋季,鲁桓公在戚地会见晋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娄子、滕子、薛伯、齐世子光、吴人、鄫人。《公羊传》说:“吴国为什么称‘人’?【注:根据上善稻的防范,本不应称‘人’】吴国和鄫国都称‘人’,那么文辞就不通顺了。【注:当时用吴国来压制鄫国,所以提升吴国称‘人’。为什么要压制鄫国呢?因为经书记载‘莒人灭鄫’,又与巫诉诸晋国,应当存留对鄫国的厌恶,文中必定用吴国来压制,因为夷狄尚且知道父亲去世由儿子继承,所以用来极度贬低鄫国】】

襄公六年,莒人灭鄫。【《公羊传》何休注:莒称‘人’,是因为莒国的公子是鄫国的外孙,称‘人’是顺从莒国没有大夫的惯例。说‘灭’,是因为让异姓作为继承人,莒国人应当被定罪为灭国。不记月份,是因为从莒国选取继承人,并非用武力灭国。】《谷梁传》范宁注:莒国是鄫国的甥舅之国,立莒公子为继承人,不是同族,神灵不会享用他的祭祀,所以说‘灭’。《谷梁传》说:这不是灭国。【注:不是用武力灭国】中原国家称‘日’,卑弱国家称‘月’,夷狄称‘时’,鄫国是中原国家,却称‘时’,说明这不是灭国。家族有已经灭亡的,国家有已经灭亡的。【注:灭就是亡,亡就是灭。家族立异姓为继承人就灭亡,国立异姓为嗣君就灭国,‘既’表示完全】灭亡了自己却不知道,是因为分别同异却不加以区分。莒人灭鄫,并非真正的灭国,而是立异姓来主持祭祀,这是走向灭亡的道路。【杨疏:说鄫国之所以灭亡,是因为立嗣必须区分同姓,而鄫国不区分】

胡安国传有人说:鄫国娶莒国公子为继承人,罪责在鄫子,不在莒人。《春秋》应该按照梁国灭亡的体例记载鄫国灭亡,不应当只责备莒人。现在只定罪莒人,放过鄫国,为什么呢?回答说:莒人让自己的儿子做鄫国的继承人,与黄歇把李园的妹妹进献给楚王,吕不韦把邯郸的姬妾献给秦公子,事情虽然不同,但想要灭绝别人的祭祀而占有其国家的意图是一样的。《春秋》因此放过鄫国而定罪莒人,大概就是为了防范民众,像那些把韩谧作为世嗣,昏乱纲纪法度,如同郭氏那样的人。

【李廉说:关于灭鄫的说法,先儒不采纳《左传》的理由,难道不是因为昭公四年又有鲁国夺取鄫国的记载,所以认为这不是真正灭国吗?赵子考察事情的原委,认为莒人用武力攻破鄫国,立莒公子让他守卫鄫国,使其成为附庸。这个公子又是鄫国的外甥,让他奉祀鄫国。然而神灵不享用非同族的祭祀,这导致鄫国断绝祭祀,所以必须记载为‘灭’。《公羊传》和《谷梁传》只传述了立鄫国外甥守卫祭祀的说法,而不知道事实真相。莒国现在灭鄫使其成为附庸,后来鲁国夺取它,所以又记载为‘取’。推究这些,那么三传也是互相贯通的。这恐怕才符合事实】

【三传拆解者徐健庵说:汪氏说鄫国没有后代,而用莒国的儿子作为后代,鄫国并非没有后代。防公五年经文中称鄫世子巫,由此可知他们立巫为后代,并告知了大国。舍弃众多庶子中的嫡长子,而亲近床第之情,迎接异姓作为后代,其罪过比贾充等人深重得多了。先王制定礼法,大宗没有后代就为他设置后代。现在鄫国本来有后代,反而立异姓作为后代,怎么会不灭亡呢?按照法律,乞养异姓义子以扰乱宗族的,杖打六十;如果把儿子给异姓人做嗣子的,罪同,儿子回归本宗。这乞养异姓子,也是说没有后代的情况。至于鄫国和莒国的事,又是法律条文没有记载的,应当从重判决】

《三国志·马忠传》:马忠字德信,小时候被外家抚养,姓狐,名笃,后来恢复本姓,改名为忠。

《王平传》:王平字子均,本来被外家何氏抚养,后来恢复本姓王。

《朱然传》:朱然字义封,是朱治姐姐的儿子。本姓施氏,起初朱治没有儿子,朱然十三岁时,就请求朱治让他做继承人。

《魏氏春秋》:陈矫本是刘氏的儿子,过继给舅家,却在本族结婚,徐宣常常非议他。朝堂上议论他的缺失,太祖爱惜陈矫的才量,想保全他,于是下令说:“自战乱以来,风气教化凋敝薄弱,诽谤议论的话,难以用来褒贬。自建安五年以前,一概不予追究。那些在断限之前诽谤议论的人,以他们的罪行来惩罚他们。”

《晋书·陈骞传》:陈骞的父亲陈矫,是魏国司徒。陈矫本是广陵刘氏,被外祖父陈氏抚养,因此改姓陈。

《贾充传》:贾充没有子嗣,等到去世,贾充的妻子郭槐擅自以外孙韩谧作为黎民的儿子【贾充的儿子黎民三岁就死了】来奉祀贾充。郎中令韩咸、中尉曹轸劝谏说:“礼法规定,大宗没有后代,用小宗的支子来继承,没有异姓作为继承人的条文。不要让先公在九泉之下感到遗憾,让良史记载过错,难道不痛心吗?”郭槐不听。韩咸等人上书请求改立继承人,没有答复。郭槐于是上表陈述这是贾充的遗意。下诏说:“太宰鲁公贾充,崇尚德行建立功勋,勤劳辅佐天命,离世去世,常常使我悼心。又加上儿子早逝,世嗣未立。古代列国没有后代,选取始封的支庶来继承其统绪,而近代却废除其封国。至于周朝的周公旦、汉朝的萧何,有的预先建立元子,有的封爵元妃,大概是尊崇显赫功勋,不同于常例。太宰向来选取外孙韩谧作为世子,黎民的后代,我退而推想,外孙骨肉至亲,推恩计情,合乎人心。让韩谧作为鲁公的世孙,来继承其封国。除非功劳像太宰那样始封而无后代,都不能以此为例。”《秦秀传》:贾充去世,秦秀议论说:“贾充舍弃宗族不授予,而用异姓作为后代,违背礼法溺于私情,以大乱伦理。从前鄫国抚养外孙莒公子为后代,《春秋》记载‘莒人灭鄫’,圣人难道不知道外孙亲近吗?只是从道义上推究,就没有父子关系了。”

。又案诏书:「自非功如太宰始封无后,如太宰所取,必已自出。如太宰不得以爲比。」然则外孙爲后,自非元功显德,不之得也。天子之礼,盖可然乎?絶父祖之血食,开朝廷之祸门。諡法:「昏乱纪度曰荒。」请諡「荒公」,不从。

译又查诏书:“除非功劳像太宰那样,初封时没有后代,像太宰所援引的先例,必定是自己主动提出的。太宰不能以此作为比照。”既然如此,外孙继承爵位,如果不是有首功显德的人,是不可以的。天子的礼制,大概可以这样吗?断绝父祖的祭祀,开启朝廷的祸端。谥法规定:“昏乱法度称为荒。”请求谥号为“荒公”,朝廷没有采纳。

魏书·髙崇传》:崇,字积善。父潜,显祖初归国,赐爵开阳男,居辽东。诏以沮渠牧犍女赐潜爲妻,封武威公主,拜驸马都尉,加宁逺将军。卒,舅氏坐事诛。公主痛本生絶嗣,遂以崇继牧犍后,改姓沮渠。景明中,启复本姓,袭爵。

旧唐书李叔明传:「本姓鲜于氏,大歴末,有阆州严氏子上疏,称叔明少孤,养子于外,遂冐姓焉,请复之。诏从焉。叔明初不知其从外氏姓意,丑其事,遂抗表乞赐宗姓。代宗以戎辕寄重,许之,仍寘严氏子于法。」宋史叶梦鼎传:「本陈待聘之子,七嵗后于母族蕙田案,异姓为后,固爲非礼。然直书不讳,则本系尚明。传中言召赴行在,丁本生母忧,盖与爲伯叔后者同行出降之礼,此是当时父命使然。倘叶氏无后可立,而待聘别自有子,固不容自复本宗,而视叶之絶嗣也。若讳言非礼而没所由来,则尤不可矣。」

元史·王鹗传》无子,以壻周铎子之纲承其祀。

明史·外戚传》:陈公淳,皇后父也。追封扬王。王无子,生二女,长适季氏,次即皇太后。晚以季氏长子爲后。陈泰传:防从外家曹姓,既贵,乃复故。

王得仁传,本谢姓,父避讐,外家因冐王氏。

夏良胜传:徐鳌,本髙氏子,少孤,依舅京师,冐徐姓,从其业爲医。

蕙田案:世俗视兄弟之子甚疏,而视女及女夫甚亲,于是有不立应继而甘招赘壻亦有不得已而立后,而与赘壻分支作两房者,其爲非礼,不待论矣。倘有防族单门,伶仃孤子,实无宗支应继之人者,若不招壻,则无以自存,此安得不以外孙承祀乎?曰:是有説焉。夫既无应继,则所有财产不得不归之女壻、外孙。女壻、外孙既得其财产,不得不承其祭祀,此情理之必然者也。虽曰鬼神不享非类,然古之有功德于天下者,则天下祭之;有功德于一国一乡者,则一国一乡祭之,以云报也。今以庶民之家,宫室衣食俱蒙妇翁、外祖之庇,则亦有功德于一家一人者也,柰何不祭之以报乎?然其祭之也,宜主之以外孙,而不主之以壻。没外孙之身而止,或外孙生子,早识其祖母之父母,则亦祭之没身而止,明其杀于本宗也。而其祝文称谓,则仍以外祖、外曾祖爲名,而外孙、外曾孙仍自姓其本姓,此不得已之变通,亦庶几亡于礼者之礼也。若乃更其姓氏,易其称谓,使自废其祖先之祀,甚乃忘其所自,而通婚于同宗,是谓陷人非礼,有识者所当深戒。

  又案此以女壻外孙爲后

北齐书·髙隆之传》:隆之,字延兴,本姓徐氏,云出自髙平金乡。父干,魏白水郡守,爲姑壻髙所养,因从其姓。《五代史·周本纪》:世宗,本姓柴氏。柴氏女适太祖,是为圣穆皇后。后兄守礼子荣,防从姑长,太祖家以谨厚见爱,太祖遂以爲子。

宋史·程瑀传》:瑀字伯防,饶州浮梁人。其姑臧氏妇,养瑀爲子。及姑殁,始复本姓。累官至校书郎,爲臧氏父母服。

蕙田案:姊妹之子,犹有血气之属,妻兄弟子,何人而可以爲后乎?在已,则妻为夫纲,在其子,必知母而不知父矣,真可悯也。

  又案以上以妻兄弟子爲后

北齐书·独孤永业传》:永业字世基本姓刘,母改▯独孤氏,永业防孤,随母爲独孤家所育养,遂从其姓。《隋书·王充传》:充字行满,祖支頽耨,徙居新丰。頽耨死,其妻少寡,与仪同王粲野合,生子曰琼,粲遂纳之,以爲小妻。其父收防孤,随母嫁粲,粲爱而养之,因姓王氏,官至怀、汴二州刺史【王充本王世充,《隋书》以唐讳去之也】

唐书·安禄山传》:禄山,营州栁城胡也。本姓康,母阿史德,爲觋,居突中,祷之于轧荦山,虏所谓閗战神者。既而妊,及生,有光照穹庐,野兽尽鸣。望气者言其祥。范阳节度使张仁愿遣摉庐帐,欲尽杀之,匿而免。母以神所命,遂字轧荦山。少孤,随母嫁虏将安延偃。开元初,偃擕以归国,与将军安道买亡子偕来,得依其家。故道买子安节厚德,偃约两家为兄弟,乃冐姓安,更名禄山。

郭子仪传,子暖,暖子铦,尚西河公主。主

译《魏书·高崇传》:高崇,字积善。父亲高潜,在显祖初年归顺国家,被赐予开阳男的爵位,居住在辽东。皇帝下诏将沮渠牧犍的女儿赐给高潜为妻,封为武威公主,任命高潜为驸马都尉,加授宁远将军。高潜去世后,舅家因事获罪被杀。公主悲痛于亲生儿子断绝了后嗣,于是让高崇继承沮渠牧犍的后嗣,改姓沮渠。景明年间,高崇上奏请求恢复本姓,并承袭爵位。

《旧唐书·李叔明传》:“李叔明本姓鲜于氏。大历末年,有阆州严氏的儿子上书,称李叔明幼年丧父,在外家抚养,于是冒用了外家的姓氏,请求让他恢复本姓。皇帝下诏听从了这个请求。李叔明起初不知道外家让他改姓的意图,认为这件事很丑恶,于是上表请求赐予宗室姓氏。代宗因为李叔明肩负军务重任,答应了他的请求,并将严氏之子依法惩处。”

《宋史·叶梦鼎传》:“叶梦鼎本是陈待聘的儿子,七岁时过继给母族蕙田。按案语:异姓过继,固然不合礼制。然而如实记载不避讳,那么原本的血系仍然清楚。传记中说叶梦鼎被召赴行在,遭遇亲生母亲的丧事,大概与为伯叔过继后一同出降的礼节相同,这是当时父亲命令的结果。倘若叶家没有后嗣可以过继,而陈待聘另外自有儿子,固然不允许自己恢复本宗,而眼睁睁看着叶家断绝后嗣。如果避讳不合礼制而抹去来源,那就更加不可取了。”

《元史·王鹗传》:王鹗没有儿子,让女婿周铎的儿子周之纲继承他的祭祀。

《明史·外戚传》:陈公淳,是皇后的父亲。追封为扬王。扬王没有儿子,生了两个女儿,大女儿嫁给了季氏,小女儿就是皇太后。晚年让季氏的长子继承后嗣。

《陈泰传》:陈泰幼年从外家曹姓,显贵之后,才恢复原来的姓氏。

《王得仁传》:王得仁本姓谢,父亲为了躲避仇人,外家于是让他冒用王氏姓氏。

《夏良胜传》:徐鳌,本是高氏的儿子,幼年丧父,依靠舅舅住在京城,冒用徐姓,跟随舅舅学习医术。

蕙田按语:世俗看待兄弟的儿子非常疏远,而看待女儿及女婿非常亲近,于是有不立应继之人而甘愿招赘女婿的,也有不得已而立后,却与赘婿分家立为两房的,其不合礼制,不必多论。倘若有旁支单门,伶仃孤子,实在没有宗族支派中应继之人,如果不招赘女婿,就无法生存,这怎么能不让外孙继承祭祀呢?回答说:这有道理。既然没有应继之人,那么所有财产不得不归给女婿、外孙。女婿、外孙既然得到了财产,就不得不承继祭祀,这是情理上必然的。虽然说鬼神不享用非同类者的祭祀,但古代对天下有功德的人,天下人就祭祀他;对一国一乡有功德的人,一国一乡的人就祭祀他,这是为了报答恩德。如今平民百姓之家,宫室衣食都蒙受岳父、外祖父的庇护,那么他们也对一家一人有功德,怎么能不祭祀他们以报答呢?然而祭祀时,应当以外孙为主祭,而不以女婿为主祭。直到外孙去世为止,或者外孙生了儿子,早早知道祖母的父母,那么也祭祀直到去世为止,表明其祭祀规格低于本宗。而祝文中的称谓,仍然以外祖、外曾祖为名,外孙、外曾孙仍然保留自己的本姓,这是不得已的变通,也差不多算是亡于礼者之礼了。如果更改姓氏,改变称谓,让他废弃祖先的祭祀,甚至忘记自己的来源,而与同宗通婚,这叫做使人陷入非礼,有见识的人应当深深警戒。

又按语:以上是以女婿、外孙为后嗣的情况。

《北齐书·高隆之传》:高隆之,字延兴,本姓徐氏,据说出自高平金乡。父亲高干,任魏白水郡守,被姑父高氏收养,于是跟随姑父的姓氏。

《五代史·周本纪》:周世宗,本姓柴氏。柴氏的女儿嫁给了太祖,就是圣穆皇后。皇后的哥哥柴守礼的儿子柴荣,幼年跟随姑母长大,在太祖家中因谨慎厚道而被喜爱,太祖于是把他当作儿子。

《宋史·程瑀传》:程瑀字伯瑜,饶州浮梁人。他的姑母臧氏的妻子,收养程瑀为儿子。等到姑母去世,才恢复本姓。多次升官至校书郎,为臧氏父母服丧。

蕙田按语:姊妹的儿子,还有血缘关系,妻子的兄弟的儿子,是什么人可以做后嗣呢?对于自己来说,妻子是丈夫的纲纪,对于儿子来说,必定知道母亲而不知道父亲了,真是可怜。

又按语:以上是以妻子兄弟的儿子为后嗣的情况。

《北齐书·独孤永业传》:独孤永业字世基,本姓刘,母亲改嫁独孤氏,独孤永业幼年丧父,跟随母亲被独孤家养育,于是跟随母亲的姓氏。

《隋书·王充传》:王充字行满,祖父支颓耨,迁徙居住在新丰。支颓耨死后,他的妻子年轻守寡,与仪同王粲私通,生了个儿子叫王琼,王粲于是接纳了他,作为小妾。王琼的父亲收留了幼年的王琼,跟随母亲嫁给王粲,王粲喜爱并抚养他,于是姓王氏,官至怀、汴二州刺史【王充本名王世充,《隋书》因为避唐讳去掉了“世”字】。

《唐书·安禄山传》:安禄山,是营州柳城的胡人。本姓康,母亲阿史德,是女巫,住在突厥中,在轧荦山祈祷,这是胡人所说的战神。不久怀孕,等到生下孩子,有光照亮穹庐,野兽都鸣叫。望气的人说这是祥瑞。范阳节度使张仁愿搜查庐帐,想要全部杀死他们,安禄山藏匿而幸免。母亲因为这是神所命定的,于是给他取小名叫轧荦山。幼年丧父,跟随母亲嫁给胡将安延偃。开元初年,安延偃带他回国,与将军安道买的亡子一起来到,得以依附安道买的家。所以安道买的儿子安节厚德,安延偃约定两家结为兄弟,于是冒用安姓,改名叫禄山。

《郭子仪传》:儿子郭暖,郭暖的儿子郭铦,娶了西河公主。公主

初降,沈氏,生一子,铦无嗣,以沈氏子嗣。

译刚被俘时,沈氏生下一个儿子,铦没有子嗣,便把沈氏的儿子过继给自己作为继承人。

旧唐书·元载传》:「家本寒防父景升,任员外官。载母擕载,▯景升,冐姓元氏。」

青箱杂记》范文正公防孤,随母▯朱氏,因冐姓朱,名説,后复本姓。以启谢时宰曰:“志在投秦,入境遂称于张禄;名非霸越,乘舟乃効于陶朱。”以范雎、范蠡亦尝改姓名故也。

明史·熊概传:防孤随母▯胡氏,冐其姓。巡抚南畿浙江,还始复姓。

蕙田案,既娶改嫁之妇,孤儿无依,后夫养之,亦圣人所不禁也。但易姓以乱其宗,则不可。若其间情谊之厚薄,礼制之重轻,详防服继父同居条,宜叅考焉。

  又案以上以妻前夫子爲后

诗》小雅《小宛》:“螟蛉有子,蜾蠃负之。教诲尔子,式谷似之【注:螟蛉,桑上小青虫;蜾嬴,土蜂也。取桑虫负之于木空中,七日化爲其子。式,用;谷,善也。螟蛉有子,则蜾蠃负之,以兴不似者可教而似。教诲尔子,用善而似之可也】

蜀志》卫继,字子业,兄弟五人。继父爲县功曹。继儿时,与兄弟随父游戯庭寺中。县长成都张君无子,每呼其子省弄,甚怜爱之。因语功曹,欲乞继。功曹即许之,遂养为子。继敏逹夙成,学识通博,进仕州郡,歴职清显。而其余四人无堪当世者。父恒言:“己之将衰,张明府将盛也。”时法禁以异姓爲后,故复爲卫氏。

陈书·周文育传:文育字景德,义兴阳羡人也。少孤贫,本居新安夀昌县,姓项氏,名猛奴。年十一,能反覆游水中数里,跳髙五六尺,与羣儿聚戱,众莫能及。义兴人周荟爲夀昌浦口戌主,见而竒之,因召与语。文育对曰:「母老家贫,兄姊并长,大困于赋役。」荟哀之,乃随文育至家,就其母请文育养为己子。母遂与之。及荟秩满,与文育还都,见于太子▯事周舍,请制名字。舍因爲立名文育,字景德。

魏书·胡叟传》叟字伦,许安定临泾人也。不治产业,常苦饥贫,然不以爲耻。养子字螟蛉,以自给。养每至贵胜之门,恒乘一防牛,弊韦袴褶而已。作布囊容三四斗,饮噉醉饱,便盛余肉饼以付螟蛉。见车马荣华者,视之蔑如也。

五代史·王晏球传:晏球字▯之,洛阳人也。少遇乱,为盗所掠,汴州富人杜氏得之,以爲子,冐姓杜氏。宋史·安德裕传:父重荣,晋成德军节度。德裕生未朞,重荣举兵败,乳母抱逃水窦中,为守兵所得,执以见军校秦习。习与重荣有旧,因匿之。习先养石守琼为子,及年壮无嗣,以德裕付琼养之,因姓秦氏。习卒,德裕行三年服,然后还本姓。习家尽以槖装与之,凡白金万余两。德裕却之曰:“斯秦氏之蓄于我何有!”闻者髙之。

薛居正传》惟吉字世康,居正假子也。居正妻妬悍,无子,婢妾皆不得侍侧,故养惟吉,爱之甚笃。

孝义传:刘孝忠母死,孝忠佣为富家奴,得钱以葬。富家知其孝行,养为己子。后养父两目失明,孝忠爲防之,经七日复能视。

申积中,成都人。襁褓中,扬绘从其父起求之,爲子。及长,知非扬氏,而絶口不言。年十九,登进士第。事所养父母,尽孝终身。有二弟一妹,爲毕婚娶,始归本族,复为申氏。

江万里传,万里无子,以蜀人王橚子爲后,即镐也。韩侂胄传,侂胄娶宪圣吴皇后侄女,无子,取鲁□子为后,名防。既诛侂胄,削籍流沙门岛。

【癸辛杂识·戴良】齐云:昔有宦家过屠门,见防穉而爱之,抱以为子。戒抱者以勿言。既长,且承序矣。尝因祀先,恍惚见受享者皆佩刀,正坐而裹章服者列位其傍。愕然以语保者,保者始告以实。自是当祀,必先祀其所生,而后祀其所为后者。云:命后者不可不知也】

辽史·耶律隆运传》:隆运本姓韩,名德让,西南面招讨使匡嗣之子也。赐姓名,薨,无子。清宁三年,以魏王塔布子页噜为嗣。天祚立,以皇子额噜温继之。

蕙田案:隆运本,宗韩氏有弟有侄,乃舍之不立,而偏以耶律氏子为嗣,细人之爱以姑息,而不知▯以殄其嗣,悲夫。

金史《章宗纪》承安五年九月,定皇族收义异姓男爲子者,徒三年;姓同者,减二等。

译《旧唐书·元载传》记载:“元载家世寒微,父亲元景升,担任员外官。元载母亲带着元载,改嫁元景升,因此冒姓元氏。”

《青箱杂记》记载范文正公(范仲淹)幼年丧父,跟随母亲改嫁朱氏,因而冒姓朱,取名说,后来恢复本姓。他写启帖感谢当时的宰相说:“志向在于投奔秦国,进入秦国国境就自称张禄;名声并非称霸越国,乘坐船只于是效仿陶朱。”这是因为范雎、范蠡也曾更改姓名的缘故。

《明史·熊概传》记载:熊概幼年丧父,跟随母亲改嫁胡氏,冒用胡姓。他担任南畿浙江巡抚,回京后才恢复本姓。

胡培翚按语说:既然娶了改嫁的妇女,孤儿无依无靠,后夫抚养他,这也是圣人所不禁止的。但是改变姓氏以扰乱宗族,则不可以。至于其间情谊的厚薄,礼制的轻重,详细记载在《服继父同居条》中,应当参考。

又按语说:以上是以妻子前夫的儿子作为后嗣。

《诗经·小雅·小宛》:“螟蛉有子,蜾蠃负之。教诲尔子,式谷似之。”【注:螟蛉,桑树上的小青虫;蜾蠃,土蜂。土蜂捕捉桑虫背负在木洞中,七天便化为己子。式,用;谷,善。螟蛉有子,土蜂就背负它,以此兴起不相似者可以教化而变得相似。教诲你的儿子,用善道使他相似是可以的。】

《蜀志》记载卫继,字子业,兄弟五人。卫继的父亲担任县功曹。卫继小时候,与兄弟们跟随父亲在庭寺中游玩。县长成都人张君没有儿子,每次呼唤他的儿子来玩耍,非常怜爱他。于是对功曹说,想请求收养卫继。功曹立即答应,于是将他养为儿子。卫继聪明通达,早成,学识渊博,在州郡做官,历任清显职位。而其他四个兄弟没有能担当世事的。父亲常说:“我将衰败,张明府将兴盛。”当时法律禁止以异姓为后嗣,所以卫继又恢复卫氏。

《陈书·周文育传》记载:周文育字景德,义兴阳羡人。幼年丧父贫困,原本居住在新安寿昌县,姓项,名猛奴。十一岁时,能在水中往返游动数里,跳高五六尺,与一群孩子聚集游戏,众人没有能比得上他的。义兴人周荟担任寿昌浦口戍主,看见他觉得很奇特,于是召来与他交谈。周文育回答说:“母亲年老家中贫困,哥哥姐姐都已长大,深受赋役困扰。”周荟怜悯他,于是跟随周文育到家,向他的母亲请求收养周文育为自己的儿子。母亲于是将他给了周荟。等到周荟任期届满,与周文育回到都城,拜见太子,侍奉周舍,请求制定名字。周舍于是为他立名文育,字景德。

《魏书·胡叟传》记载:胡叟字伦,许安定临泾人。不经营产业,常受饥贫之苦,但不以此为耻。养子字螟蛉,以此自给。胡叟每次到权贵之门,常骑一头瘦牛,只穿破旧的皮裤褶而已。制作布囊容纳三四斗食物,吃喝醉饱,便将剩余的肉饼交给螟蛉。看见车马荣华的人,视之如蔑。

《五代史·王晏球传》记载:王晏球字之,洛阳人。幼年遭遇战乱,被强盗掠走,汴州富人杜氏得到他,将他作为儿子,冒姓杜氏。《宋史·安德裕传》记载:安德裕的父亲安重荣,任晋成德军节度使。德裕出生未满周岁,安重荣起兵失败,乳母抱着他逃到水沟中,被守兵抓获,押着见军校秦习。秦习与安重荣有旧交,于是藏匿了他。秦习先前收养石守琼为子,等到石守琼成年没有子嗣,将德裕交给石守琼抚养,因此姓秦。秦习去世,德裕守孝三年,然后恢复本姓。秦习家将全部资财给他,共计白金万余两。德裕推辞说:“这是秦氏的积蓄,与我何干!”听到的人都很推崇他。

《薛居正传》记载:薛惟吉字世康,是薛居正的养子。薛居正的妻子嫉妒悍烈,没有儿子,婢妾都不能侍奉在侧,所以收养惟吉,非常疼爱他。

《孝义传》记载:刘孝忠母亲去世,孝忠受雇做富人家的奴仆,得到钱来安葬母亲。富家知道他的孝行,将他养为自己的儿子。后来养父双目失明,孝忠为他祈祷,经过七天又能看见。

申积中,成都人。在襁褓中,扬绘跟随他的父亲申起请求收养他,作为儿子。长大后,知道不是扬氏,但绝口不提。十九岁,考中进士。侍奉养父母,终身尽孝。有两个弟弟一个妹妹,为他们完成婚娶,才回归本族,恢复申氏。

《江万里传》记载:江万里没有儿子,以蜀人王橚的儿子为后嗣,就是王镐。《韩侂胄传》记载:韩侂胄娶宪圣吴皇后的侄女,没有儿子,取鲁氏的儿子为后嗣,名韩伧。诛杀韩侂胄后,削去籍贯流放到沙门岛。

【《癸辛杂识·戴良》齐云说:从前有宦官经过屠门,看见一个幼童而喜爱他,抱来作为儿子。告诫抱孩子的人不要说。长大后,且继承家业了。曾经因为祭祀祖先,恍惚看见受享者都佩刀,正坐而穿着章服的人列位在一旁。惊讶地告诉保姆,保姆才告知实情。从此当祭祀时,必先祭祀他的生身父母,而后祭祀他所为后嗣的祖先。齐云说:命定后嗣的人不可不知道啊。】

《辽史·耶律隆运传》记载:耶律隆运本姓韩,名德让,是西南面招讨使匡嗣的儿子。赐姓名,去世,没有儿子。清宁三年,以魏王塔布的儿子页噜为嗣子。天祚帝即位,以皇子额噜温继之。

胡培翚按语说:耶律隆运本宗韩氏有弟弟有侄子,却舍弃他们不立,而偏以耶律氏的儿子为嗣,小人出于姑息之爱,而不知道这会断绝他的后嗣,可悲啊。

《金史·章宗纪》承安五年九月,规定皇族收养异姓男子为子的,判处徒刑三年;同姓的,减二等。

明史·外戚传》:马公,髙皇后父也。追封徐王。王无后,以外亲武忠武聚为之。

译《明史·外戚传》记载:马公是孝慈高皇后的父亲,被追封为徐王。徐王没有子嗣,于是以外戚武忠武聚作为他的继承人。

张诗传,诗,字子言,顺天人,本农家李氏子。八嵗时,育于官【恐当作宦】家张氏。阅三十年,始知乃痛,自悲悼,覔得其兄弟哭诸父母之墓,议归宗。终以张氏无子,遂仍其旧。

蕙田案:张诗可谓孝矣。夫已之父母,尚有兄弟。张氏宗祀,寄之一诗。少受抚育,长而背之。于李无大益,而于张为酷祸。宜仁孝之人所不忍为也。

罗虞臣谱法,或问谱法有进有黜?曰:“他姓之子,后吾宗,虽成,▯吾其犹黜诸?吾宗之子,为他姓,后虽易世,吾其犹进诸?”

大清律,其乞养异姓子以乱宗族者,杖六十。若以子与异姓人为嗣者,罪同。其子归宗。凡文武官员应合袭廕者,若无嫡长、嫡次、庶出子孙,许令弟侄应合承继者袭廕。若将异姓外人乞养为子,瞒昧官府,诈冐承袭者,乞养子杖一百,▯边逺充军。本家所关俸给,事▯截日住罢。他人教令诈冐者,同罪。

蕙田案:异姓为后之失,人皆知之,不必为之赘説矣。余独以为事变无穷,固有已成父子于前,而不容顿然改正者,又当量其缓急轻重而善处之。若安德裕、申积中、张诗诸人,或报恩而后反其宗,或继絶而终守其祀,观过知仁,无乖情理,是亦君子之所谅也。若乃衣食乳哺,深受其恩;家产田园,亲享其利。一旦托返本复始之名,以行其负义忘恩之实,以是爲礼,又所谓是恶知礼意者矣。

  又案以上以异姓爲后

管子入国,所谓恤孤者,凡国都皆有掌孤。士人死,子孤,防无父母所养,不能自生者,属之其乡党知识故人。养一孤者,一子无征;养二孤者,二子无征;养三孤者,尽家无征。掌孤数行问之,必知其食饮饥寒,身之膌胜而哀怜之。此之谓恤孤。

魏书·冯熙传》:熙字晋昌,文明太后之兄也。父朗坐事诛,熙生于长安,爲姚氏,魏母所养。以叔父乐陵公邈因战入蠕蠕,魏母擕熙逃避至氐羗中,抚育。年十二,好弓马,有勇干,氐羗皆归附之。魏母见其如此,将还长安,始就博士学问。事魏母孝谨,如事所生。魏母卒,乃散髪徒跣,水浆不入口三日。诏不听服,熙表求依赵氏之孤。髙祖以熙情难夺,听服齐衰期。

宋史·后妃传》神宗钦成朱皇后,开封人。父崔杰,早世。母李,更嫁朱士安。后鞠于所亲任氏。熙宁初,入宫,进媫妤。生哲宗。哲宗即位,尊为皇太妃。绍圣中,赠崔、任、朱三父,皆至师保。崇宁元年薨,追册爲皇后。

蕙田案:三姓并赠典礼,滥极矣!然鞠养之恩,不敢忘报,固忠厚之道也。凡在民庶,可恝然欤?

大清律例,其遗弃小儿,年三嵗以下,虽异姓,仍听收养,即从其姓,但不得以无子遂立爲嗣。例,凡乞养义子,有情愿归宗者,不许将分得财产擕回本宗。其收养三嵗以下遗弃之小儿,仍依律,即从其姓,但不得以无子遂立为嗣,仍酌分给财产,俱不必勒令归宗。如有希图赀财,冐认归宗者,照律治罪。

【笺释:四嵗以上不报官收飬者,以收留迷失子女论。辑注驳之。盖收养遗弃,意在哀其死;收留迷失,意在利其人情。若有异也。纵年至四五嵗,不能自知其父母姓氏居址者,自应收养,以全其生。如能明言父母姓名及居址何处,即应查访送还,或报官唤人认领。竟留而不言,亦有不合。苐不宜科以杖徒重罪耳。或谓三四嵗儿,成人后生父告认,问以冐认良人爲子之罪,断还养父。议者谓子无絶父母之理。案父母忍心遗弃,揆义已絶。他人养成而认争之,固有不合。第其中或有正妻嫉妬,抛弃不留;夫主知情,甚有家庭谋占财产,私抱弃置,无由根寻者。事变多端,似不宜执一而论。倘查明讯确实,非本生父母遗弃,现在年老无儿,当令认偿养费加倍谢酬,劝谕收养者放回,延其宗嗣,亦体悉民情之一端也。余曾有所见闻,故特附笔于此】

大清律》凡收留人家迷失子女,不送官司,而自收爲妻妾子孙者,杖九十,徒二年半。其收留在逃者,杖八十,徒二年,给亲完聚。

蕙田案:收养遗弃,而借以爲后,则非礼矣。又案:以上

译张诗传:张诗,字子言,顺天府人,本是农家李家的儿子。八岁时,被官宦人家张氏收养。过了三十年,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心中悲痛哀悼,找到他的兄弟,在父母的墓前痛哭,商议回归李氏宗族。最终因为张氏没有儿子,于是仍然留在张氏家。

蕙田按语:张诗可以说是孝子了。自己的亲生父母,还有兄弟在。张氏的宗庙祭祀,寄托在张诗一人身上。年少时受其抚育,长大后却背离他们。这对李氏没有大的益处,而对张氏却是极大的祸害。这是仁孝之人所不忍心做的。

罗虞臣的谱法中,有人问:谱法有进有黜吗?回答说:“其他姓氏的儿子,后来进入我的宗族,即使已经成年,难道我还把他黜退吗?我宗族的儿子,成为其他姓氏的人,后来即使改朝换代,难道我还把他进录吗?”

大清律规定:那些收养异姓儿子以扰乱宗族的,杖打六十。如果把儿子给异姓人做后嗣的,罪责相同。他的儿子回归本宗。凡是文武官员应当承袭荫庇的,如果没有嫡长子、嫡次子、庶出的子孙,允许弟弟、侄子中应当承继的人承袭荫庇。如果把异姓外人收养为儿子,隐瞒官府,欺诈冒名承袭的,收养的儿子杖打一百,发配到边远地区充军。本家所关涉的俸禄,从事发之日起停止发放。他人教唆欺诈冒名的,同罪。

蕙田按语:异姓做后嗣的过失,人们都知道,不必再多说了。我唯独认为世事变化无穷,本来已经有成形的父子关系在前,不容许突然改正,又应当衡量情况的缓急轻重而妥善处理。像安德裕、申积中、张诗这些人,有的是报恩而后回归本宗,有的是延续断绝的香火而最终守护其祭祀,通过过错可以看出仁爱,不违背情理,这也是君子所体谅的。如果是衣食哺乳,深受其恩;家产田园,亲自享受其利。一旦借返回根本、恢复初始的名义,来实行背信弃义、忘恩负义的实质,把这当作礼,这就是所谓不知道礼的真意的人了。

又按语:以上论述以异姓为后嗣。

《管子·入国》篇所说的抚恤孤儿,凡是国都都有掌管孤儿的官员。士人死了,儿子成为孤儿,父母双亡无人抚养,不能自己生存的,归属其乡里、相识、故人来抚养。抚养一个孤儿的,一个儿子免除赋税;抚养两个孤儿的,两个儿子免除赋税;抚养三个孤儿的,全家免除赋税。掌管孤儿的官员多次巡视询问,一定要知道他们的饮食饥寒,身体的强弱,并哀怜他们。这就叫抚恤孤儿。

《魏书·冯熙传》:冯熙字晋昌,是文明太后的哥哥。父亲冯朗因事获罪被杀,冯熙出生在长安,被姚氏收养,由魏母抚养。因为叔父乐陵公冯邈因战事进入蠕蠕,魏母带着冯熙逃难到氐、羌人中,抚育他。十二岁时,喜好弓马,有勇武才干,氐、羌人都归附他。魏母见他这样,将要回长安,才开始跟随博士学习学问。侍奉魏母孝顺谨慎,如同侍奉亲生母亲。魏母去世,他披头散发、赤脚行走,三天不喝水浆。诏令不许他穿丧服,冯熙上表请求依照赵氏孤儿的先例。高祖认为冯熙的情意难以改变,允许他穿齐衰期服。

《宋史·后妃传》:神宗钦成朱皇后,开封人。父亲崔杰,早逝。母亲李氏,改嫁朱士安。皇后被亲戚任氏抚养。熙宁初年,入宫,晋升为婕妤。生下哲宗。哲宗即位,尊奉为皇太妃。绍圣年间,追赠崔、任、朱三位父亲,都到了师保的职位。崇宁元年去世,追册为皇后。

蕙田按语:三个姓氏一并追赠,典礼过于滥用了!然而抚养的恩情,不敢忘记报答,这本来是忠厚的道理。凡是平民百姓,可以漠然置之吗?

大清律例规定:那些遗弃的小儿,年龄在三岁以下的,即使是异姓,仍然允许收养,就跟随养父的姓氏,但不能因为无子就立为后嗣。条例规定,凡是收养义子,有情愿回归本宗的,不许将分得的财产带回本宗。收养三岁以下的遗弃小儿,仍依照律法,就跟随养父的姓氏,但不能因为无子就立为后嗣,仍然酌情分给财产,都不必强制命令回归本宗。如果有贪图钱财,冒认回归本宗的,依照律法治罪。

【笺释:四岁以上不报告官府收养的,按收留迷失子女论处。辑注驳斥这一观点。认为收养遗弃儿童,意在哀怜其濒临死亡;收留迷失儿童,意在利用人情获利。两者有所不同。即使年龄到四五岁,不能自己知道父母姓氏住址的,自然应当收养,以保全其生命。如果能明确说出父母姓名及住址在哪里,就应当查访送还,或报告官府叫人认领。竟然留下而不说明,也不合适。只是不应当处以杖刑徒刑的重罪罢了。有人说三四岁的孩子,成年后生父告发认领,以冒认良民为子的罪名审讯,断归养父。议论者说儿子没有断绝父母关系的道理。按:父母忍心遗弃,从道义上已经断绝。别人养大后认领争夺,固然不合适。但其中或许有正妻嫉妒,抛弃不留;丈夫知情,甚至有家庭谋占财产,私自抱走丢弃,无法追寻根源的情况。事变多端,似乎不应当固执一端而论。如果查明讯问确实,不是亲生父母遗弃,现在年老无儿,应当令其认养并加倍偿还养费谢酬,劝谕收养者放回,延续其宗嗣,这也是体察民情的一点。我曾有所见闻,所以特意附笔于此】

大清律规定:凡是收留人家迷失的子女,不送交官府,而自行收为妻妾子孙的,杖打九十,徒刑二年半。收留逃亡者的,杖打八十,徒刑二年,交给亲人团聚。

蕙田按语:收养遗弃儿童,而借以作为后嗣,就不符合礼了。又按语:以上

收养遗弃,附。

汉书·外戚·惠后传》:吕太后欲其生子,万方终无子,乃使阳爲有身,取后宫美人子名之,杀其母,立所名子爲太子。惠帝崩,太子立为帝。四年,乃自知非皇后所出,曰:“太后安能杀我母而名我?我壮即爲所爲!”太后恐其作乱,乃幽之永巷,言帝病甚,左右莫得见。太后下诏废之,更立恒山王▯。

译收养被遗弃的人,附在此处。

《汉书·外戚·惠后传》记载:吕太后希望惠后能生下儿子,但惠后始终没有怀孕,于是吕太后让惠后假装怀孕,从后宫中选取美人的儿子,将其认作自己的儿子,并杀害了孩子的生母,立这个被认作儿子的孩子为太子。惠帝去世后,太子即位为皇帝。过了四年,皇帝自己知道并非皇后亲生,说:“太后怎么能杀害我的母亲而将我认作她的儿子?等我长大成人,就要对太后有所作为!”太后担心他作乱,便将他幽禁在永巷,对外宣称皇帝病重,身边的人都不能见到他。太后下达诏书废黜他,改立恒山王为帝。

蕙田案:太后欲张后有子,诈取后宫子名之后,宫所生亦安见其尽非帝子?然推太后之心,则其爲是否亦所不论。嫌疑之际,大臣遂尽举诛之。倘四子之中有一真惠帝子,岂不因之而斩乎?甚矣,作伪之爲害也。

赵充国传,传子至孙钦,钦尚敬武公主,无子,主教钦良人习诈,有身,名它人子,钦薨,子岑嗣侯,岑父母求钱财无已,忿恨相告,岑坐非子,免国除。

三国志·齐王芳纪》:芳字兰卿,明帝无子,养王及秦王询,宫省事秘,莫有知其所由来者。

【北溪事义】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古人继嗣大宗无子,以族人之子续之,取其气脉相为感通,可以嗣续无间,此亦至正大公之举,而圣人所不讳也。后世理义不明,人家以无嗣为讳,不肯显立同宗之子,多潜养异姓之儿,阳若有继,而隂已絶矣。仲舒《繁露》载汉一事,有人家祭用祝降神,祭毕语人曰:「▯所见甚怪。」有官员公裳盛服欲进而踌躇不敢进,有一鬼蓬头祼▯,手提屠刀,勇而前歆其祭。主人不晓其由,有长老説其家旧日无嗣,乃取异姓屠家之子爲嗣,即今主祭者,所以只感召得屠家父祖而来。其继立本家之祖先,非其气类,自无交接感通之理】

蕙田案:今《繁露》中絶无此文,盖是书本多残阙,或宋时善本尚多,别有见也。但详其文气,殊与《繁露》不类,岂或有记忆之误欤?否则《繁露》曾有此事,撮其事述之,而非董之原文欤?皆不可知也。疑即《癸辛杂识》戴良「斋云云」一条,北溪误忆耳。

明史诸王传《楚恭王英防薨子华奎防万歴八年始袭爵三十一年楚宗人华趆等言华奎与弟宣化王华壁皆非恭王子华奎乃恭王妃兄王如言子抱养宫中华壁则王如綍家人王玉子也华趆妻即如言女知之悉礼部侍郎郭正域请行勘大学士沈一贯右华奎委抚按讯皆言伪王事无左验而华趆妻持其説甚坚不能决廷议令覆勘中防以楚袭封已二十余年宜治华趆等诬罔御史钱梦臯为一贯劾正域正域▯华奎行贿一贯事华奎遂讼言正域主使正域罢去东安王英燧武冈王华増江夏王华塇等皆言僞迹昭著行贿有据诸宗人赴都投揭奉防切责罚禄削爵有差华趆坐诬告降庶人锢鳯阳未几华奎输贿入都宗人遮夺之巡抚赵可怀属有司捕治宗人蕴鉁等方恨可懐治楚狱不平遂大閧殴可懐死巡按吴楷以楚叛告一贯拟▯兵防勦命未下诸宗人悉就缚于是斩二人勒四人自尽锢高墙及禁间宅者复四十五人三十三年四月也自是无敢言楚事者久之禁锢诸人以恩诏得释而华奎之真僞竟不白郭正域传先是楚恭王得废疾隆庆五年薨遗腹宫人胡氏孪生子华奎华壁或云内官郭纶以王妃兄王如言妾尤金梅子为华奎妃族人如綍奴王玉子爲华壁仪宾汪若泉尝许奏之事下抚按王妃持甚坚得寝万歴八年华奎嗣王华壁亦封宣化王宗人华趆者素强御忤王华趆妻如言女也是年遣人讦华奎异姓子也不当立一贯属通政使沈子木格其疏勿上月余楚王劾华趆疏至乃上之命下部议未几华趆入都诉通政司邀截实封及华奎行贿状楚宗与名者凡二十九人子木惧召华趆更令易月日以上防并下部正域请勅抚按公按从之初一贯属正域毋言通政司匿疏事及华趆疏上,正域主行勘。一贯言:“亲王不当勘,但当体访。”正域曰:“事关宗室,台谏当亦言之。”一贯防笑曰:“台谏断不言也。”及帝从勘议,楚王惧,奉百金爲正域夀,且属毋竟楚事,当酬万金。正域严拒之。已而湖广巡抚赵可懐、巡按应朝卿勘上言:“详审毋左騐。”而王氏持之坚。诸郡主县主则云:“罔知真僞,乞特遣官再问。”诏公卿杂议于西阙门,日晏乃罢。议者三十七人,各具一单,言人人殊。李廷机以左侍郎代正域署部事,正域欲尽録诸人议,廷机以辞太繁,先撮其要以上。一贯遂嗾给事中杨应文、御史康丕扬劾礼部壅阏羣议,不以实闻。正域疏辨,且▯子木匿疏、一贯阻勘及楚王馈遗状。一贯益恚,谓正域遣家人导华趆上疏,议令楚王避位听勘,私庇华趆。当是时,正域右宗人大学士沈鲤、右正域尚书赵世卿、谢

译蕙田按:太后想要让张皇后有儿子,便诈取后宫所生的儿子,名义上归于张皇后,那么后宫所生的儿子,又怎么见得就都不是皇帝的儿子呢?然而推究太后的本心,她这样做是否属实,也就在所不论了。在嫌疑未明的情况下,大臣们竟然将他们全部诛杀。倘若这四个孩子中有一个是真正的惠帝之子,难道不因此被斩首吗?伪造事实的危害真是严重啊。

《赵充国传》记载,赵充国传位给儿子,再到孙子赵钦,赵钦娶了敬武公主,没有儿子,公主教赵钦的良人假装怀孕,生下孩子后,将别人的儿子认作己出。赵钦去世后,儿子赵岑继承侯位,赵岑的父母贪求钱财没有止境,赵岑怨恨他们并告发,赵岑因被认定不是亲生儿子,被免去爵位,封国被废除。

《三国志·齐王芳纪》记载:齐王芳字兰卿,明帝没有儿子,收养了王和秦王询,宫中事情隐秘,没有人知道他们的来历。

【北溪事义】神灵不享用非本类的祭祀,百姓不祭祀非本族的祖先。古人继承大宗而没有儿子时,选取同族人的儿子来延续宗嗣,是因为他们的气脉相互感应相通,可以使得宗嗣延续没有间断,这也是极其正大公道的举措,圣人不避讳这样做。后世道理义理不明,人家把没有后嗣当作忌讳,不肯公开立同宗的儿子为嗣,大多暗中收养异姓的儿子,表面上好像有继承人,实际上宗脉已经断绝了。董仲舒的《春秋繁露》记载汉代的一件事,有人家祭祀时用祝词降神,祭完后对人说:“〇所见到的景象很奇怪。”有一位官员穿着公服盛装想要上前却犹豫不敢进,有一个鬼蓬头赤身裸体,手提屠刀,勇猛地上前享用祭祀。主人不明白其中的缘由,有位长老说他们家以前没有后嗣,于是收养了异姓屠夫家的儿子作为继承人,就是现在主持祭祀的人,所以只感召来了屠夫家的父祖。他们继立的本家祖先,因为不是同类,自然没有交接感通的道理。

蕙田按:现在《春秋繁露》中完全没有这篇文章,大概是这本书原本多有残缺,或者宋代的好版本还多,另有见闻。但详细考察其文气,与《春秋繁露》很不相像,难道是记忆有误吗?否则《春秋繁露》曾有过这件事,摘录其事叙述,而不是董仲舒的原文吗?这些都不可知。怀疑就是《癸辛杂识》戴良“斋云云”这一条,北溪误记罢了。

《明史·诸王传》记载:楚恭王朱英㸎去世,儿子朱华奎在万历八年才袭爵。三十一年,楚宗人朱华趆等人说朱华奎与弟弟宣化王朱华壁都不是恭王的儿子,朱华奎是恭王妃哥哥王如言的儿子,抱养在宫中,朱华壁则是王如綍的家奴王玉的儿子。朱华趆的妻子就是王如言的女儿,对此了解得很清楚。礼部侍郎郭正域请求进行查勘,大学士沈一贯偏袒朱华奎,委托抚按审讯,都说伪王之事没有证据。而朱华趆的妻子坚持自己的说法很坚决,无法决断。廷议命令复查,中旨说楚王袭封已经二十多年,应该治朱华趆等人诬罔之罪。御史钱梦臯因沈一贯弹劾郭正域,郭正域〇朱华奎行贿沈一贯之事,朱华奎于是公开说郭正域主使,郭正域被罢免。东安王朱英燧、武冈王朱华増、江夏王朱华塇等人都说伪迹昭著,行贿有据。众多宗人赴京投书,奉旨切责,罚禄削爵不等。朱华趆因诬告被降为庶人,禁锢在凤阳。不久朱华奎行贿进京,宗人拦截抢夺,巡抚赵可怀嘱咐有关部门逮捕治罪宗人朱蕴鉁等人,他们正怨恨赵可怀审理楚案不公,于是大闹殴打赵可怀致死。巡按吴楷以楚王叛乱上报,沈一贯拟〇兵防剿,命令未下,众多宗人全部被缚。于是斩首二人,勒令四人自尽,禁锢在高墙及禁间宅的又四十五人,这是三十三年四月的事。从此没有人敢议论楚王之事。很久以后,禁锢的人因恩诏得以释放,而朱华奎的真伪终究没有澄清。

《郭正域传》记载:先前楚恭王得了废疾,隆庆五年去世,遗腹宫人胡氏生下双胞胎朱华奎、朱华壁。有人说内官郭纶将王妃哥哥王如言的妾尤金梅的儿子作为朱华奎,王妃族人王如綍的奴仆王玉的儿子作为朱华壁。仪宾汪若泉曾经答应上奏,事情交给抚按审理,王妃坚持很坚决,得以搁置。万历八年,朱华奎嗣王,朱华壁也封为宣化王。宗人朱华趆向来强横,得罪了楚王,朱华趆的妻子是王如言的女儿。这一年派人揭发朱华奎是异姓之子,不应该立。沈一贯嘱咐通政使沈子木扣留奏疏不要上呈。一个多月后,楚王弹劾朱华趆的奏疏到了,才上呈,命令交给有关部门商议。不久朱华趆进京申诉,通政司拦截实封以及朱华奎行贿的情况,楚宗参与署名的一共二十九人。沈子木害怕,召见朱华趆,让他改换日期以上,以上奏疏一并交给有关部门。郭正域请求敕令抚按公开查勘,皇帝听从了。起初沈一贯嘱咐郭正域不要说通政司隐匿奏疏的事,等到朱华趆的奏疏上呈,郭正域主张进行查勘。沈一贯说:“亲王不应当查勘,只应当体察访查。”郭正域说:“事情关系到宗室,台谏也应当进言。”沈一贯冷笑说:“台谏绝对不会进言。”等到皇帝听从查勘的提议,楚王害怕,奉上百金为郭正域祝寿,并且嘱托不要追究楚王之事,答应酬谢万金。郭正域严词拒绝。不久湖广巡抚赵可怀、巡按应朝卿查勘上报说:“详细审查没有证据。”而王氏坚持很坚决。各位郡主、县主则说:“不知道真伪,请求特别派遣官员再问。”诏令公卿在西阙门杂议,天色晚了才罢休。议论的人三十七人,各自具有一张单子,说法各不相同。李廷机以左侍郎代替郭正域署理部务,郭正域想要全部记录众人的议论,李廷机因为言辞太繁琐,先摘录要点上呈。沈一贯于是唆使给事中杨应文、御史康丕扬弹劾礼部壅塞群议,不据实上报。郭正域上疏辩白,并且〇沈子木隐匿奏疏、沈一贯阻挠查勘以及楚王馈赠的情况。沈一贯更加愤怒,说郭正域派遣家人引导朱华趆上疏,议论让楚王避位听勘,私庇朱华趆。当时,郭正域支持宗人,大学士沈鲤、尚书赵世卿、谢

杰、祭酒黄汝良则右楚王。给事中钱梦臯遂希一贯防,论正域词连次辅鲤。应文又言正域父懋尝笞辱于楚恭王,故正域因事陷之。正域疏辨,留中不报。一贯、鲤以楚事皆求去。廷机复请再问。帝以王嗣位二十余年,何至今始▯?且夫讦妻证不足凭,遂罢楚事勿按。正域四疏乞休去。沈一贯传:万歴三十一年,楚府镇国将军华趆讦楚王华奎为假王,一贯纳王重贿,令通政司格其疏,月余先上华奎劾华趆欺罔四罪疏。正域楚人,颇闻假王事有状,请行勘虚实,以定罪案。一贯持之。正域以楚王馈遗书上帝,不省。及抚按臣会勘,并廷臣集议疏入,一贯力右王,嗾给事中钱梦臯、杨应文劾正域勒归听勘,华趆等皆得罪。董汉儒传:楚宗五十余人讦假王事,获罪囚十载。汉儒力言王假也,请释系者。

译王杰、祭酒黄汝良则偏袒楚王。给事中钱梦皋于是迎合沈一贯的意图,弹劾沈正域,言辞牵连到次辅沈鲤。杨应文又说沈正域的父亲沈懋曾经被楚恭王鞭打侮辱,所以沈正域借机陷害楚王。沈正域上疏辩白,奏疏留在宫中,皇帝没有答复。沈一贯、沈鲤因为楚王之事都请求离职。叶向廷机又请求再次查问。皇帝认为楚王继位二十多年,为什么到现在才揭发?况且揭发妻子的证据不足以采信,于是停止楚王之事不再查办。沈正域四次上疏请求退休,随即离去。《沈一贯传》记载:万历三十一年,楚王府镇国将军华趆揭发楚王华奎是假冒的王爷,沈一贯收受了楚王的重贿,命令通政司扣留华趆的奏疏,一个多月后,先呈上了华奎弹劾华趆欺君罔上的四条罪状的奏疏。沈正域是楚地人,颇听说假王之事有实据,请求派人查勘虚实,以定罪案。沈一贯坚持反对。沈正域将楚王赠送礼物的书信呈给皇帝,皇帝不予理会。等到巡抚、巡按官员会同查勘,以及朝廷大臣集议的奏疏呈入,沈一贯极力偏袒楚王,唆使给事中钱梦皋、杨应文弹劾沈正域,勒令他回家听候查勘,华趆等人也都获罪。《董汉儒传》记载:楚宗室五十多人揭发假王之事,获罪被囚禁十年。董汉儒极力陈述楚王是假冒的,请求释放被囚禁的人。

外戚邵喜传,世宗大母邵太后弟也,封昌化伯。子蕙嗣,嘉靖二年卒,无子,族人争嗣。初,太后入宫时,父林早殁。太后弟四人,宗安、宣喜、宗宣无后。及蕙卒,帝令蕙弟萱嗣。蕙侄锦衣指挥辅、千戸茂言:「萱非嫡▯,不当袭。」蕙母争之,议乆不决。大学士张璁等言:「邵氏子孙已絶,今其争者皆傍支,不宜嗣。」时帝必欲爲喜立后,乃以喜兄安之孙▯为昌化伯。明年,明伦大典成,命武定侯郭勋颁赐戚畹,弗及▯。▯自请之,帝诘勋,勋怒,录邵氏争袭章奏,讦▯实他姓,请覆勘。帝不听。防给事中陆粲论大学士桂萼受▯赂,使奴▯冐封爵。帝怒,下粲狱,而尽革外戚封。▯亦夺袭。

蕙田案:三代以下,各亲其亲,各子其子,人情所同也。己无子而可取他人子名之,是己子不足以爲亲人,子不足以爲疎也,此岂其情也哉?观史书所载,诈爲有子者,若汉之惠后、敬武公主,明之楚藩,类皆出于妇女之所为。内怀嫉妬,外要权宠,遂至斩其夫之世绪而不顾,斯已惑矣。至若近世士夫之家,尚有合谋妻妾,诈为有身,及宗族诉讼而折狱之官,不容舍其父母之言,偏狥无稽之讦告,以致所名之子多得守田庐、承祭祀,不自知其爲馁而之鬼。虽其事隐秘,而所见所闻,盖间有之。呜呼!彼独非人情乎?盖尝深原其故,而知其吞声饮恨,甘心爲此下下之防者,良由愤激至深,而非真以为宗支享祀之计也。何则?人生无子,大不幸之事也。无子而人以子继之,甚盛德之举也。当大不幸之时,而受其甚盛德之举,此其兄弟之情,宜益笃,而其继立之父子,宜益亲。然而若是者不多见,何也?薄俗寡恩,惟知贪利。其人中年无子,方以爲忧,而兄弟之间已若有喜色。其人晚年得子,方以爲喜,而兄弟之子反若失所望。此其幸灾乐祸之心,根于寤寐,见诸声色。无子之人,未有不爲之痛心者也。卒也,耄年无子,或有子而不育,而彼之乆怀觊觎者,遂将肆然据之爲己有。是所为兄弟叔侄者,乃路人之不若,而讐人之不啻也。然则无子者,欲以我之田园产业,一旦付之讐人,则宁付之路人之爲愈也。然又不可正告亲族曰:「我将以与路人也。」则莫如取路人之子而强名之,阳以博嗣续之名,而快意于一时,隐以絶觊觎之心,而泄愤于平日。即彼明知其爲抱养他族,而势不容以口舌争也。至于身后之事,鬼神之享,杳▯无凭之事,亦何暇计及哉?此其所以悍然行之而不顾也。夫人以私情之忿,遂至乱其族类,絶其享祀,而不恤其爲非礼无识,诚无所逃。其罪矣。然以情事言之,则激成其事者罪又甚焉?何也?无子之人,处凄凉茕独之境,罄其资财以与人者,期于无子而有子也。乃未事之先,耽耽虎视;得之之后,了无德色。此其抚心悲恨,情事固所难堪。若彼爲兄、爲弟、爲侄者,处安常之境,而生兼并之谋,利羡余之财,而幸骨肉之絶,致使其人痛心疾首,忽思变计,从此遂成讐隙,而不可复合。则族类之所以乱,祭享之所以絶,虽曰彼自为之,其能不以激成之者为罪之魁也哉?

  又案以上名他人子附

魏书·崔元伯传》弟徽,子衡。衡长子敞,敞弟钟。敞亡后,钟贪其财物,诬敞息子积等三人非敞之嗣,辞诉累嵗。人士嫉之。

宋史·韩亿传:知洋州,州豪李甲兄死,廹嫂使嫁,因诬其子为他姓,以专其赀。嫂诉于官,甲輙赂吏掠服之。积十余年,诉不已。亿视旧牍,未尝引儒医爲证,召甲出乳医示之,甲亡以爲辞,寃遂辨。

元史》顺帝纪及明宗崩、文宗复正大位,至顺元年四月,明宗后班布尔实被谗遇害,遂徙帝于高丽,使居大青□中,不与人接。阅一嵗,复诏天下言明宗在朔漠之时,素谓非其己子,移于广西之静江。《虞集传》:文宗在上都,将立其子喇特纳达喇爲皇太子,乃以托欢特穆尔太子乳母夫言,明宗在日素谓太子非其子,黜之。

明史孙燧传六月乙亥,宸濠生日宴,镇巡三司。明日,燧及诸大吏入谢,宸濠伏兵左右,大言曰

译外戚邵喜传,他是世宗皇帝祖母邵太后的弟弟,被封为昌化伯。儿子邵蕙继承爵位,嘉靖二年去世,没有儿子,族人争夺继承权。起初,太后入宫时,父亲邵林早已去世。太后有四个弟弟,邵宗安、邵宣喜、邵宗宣都没有后代。等到邵蕙去世,皇帝命令邵蕙的弟弟邵萱继承。邵蕙的侄子、锦衣卫指挥邵辅、千户邵茂说:“邵萱不是嫡系,不应当继承。”邵蕙的母亲也争辩,议论很久不能决定。大学士张璁等人说:“邵氏子孙已经断绝,现在争抢的都是旁支,不适宜继承。”当时皇帝一定要为邵喜立后,于是让邵喜哥哥邵安的孙子邵𬱖担任昌化伯。第二年,《明伦大典》编成,命令武定侯郭勋颁赐外戚,没有包括邵𬱖。邵𬱖自己请求,皇帝责问郭勋,郭勋发怒,抄录邵氏争袭的章奏,揭发邵𬱖实际上是其他姓氏,请求重新核查。皇帝不听。给事中陆粲弹劾大学士桂萼接受邵𬱖贿赂,让奴仆邵𬱖冒领封爵。皇帝发怒,将陆粲下狱,并且全部革除外戚封爵。邵𬱖也被剥夺继承权。

邵蕙田按语:夏商周三代以后,各自亲近自己的亲人,各自爱护自己的子女,这是人之常情。自己没有儿子却可以收养别人的儿子并认作自己的儿子,这是认为自己的儿子不足以亲近,别人的儿子不足以疏远,这难道是人之常情吗?看史书记载,诈称有儿子的,像汉朝的惠后、敬武公主,明朝的楚藩,大都是出于妇女的行为。内心怀着嫉妒,外面谋求权宠,以至于斩断丈夫的世系而不顾,这已经迷惑了。至于近世士大夫之家,还有合谋妻妾,诈称怀孕,以及宗族诉讼中,审理案件的官员,不容许舍弃父母的话,偏袒没有根据的揭发,以致所收养的儿子大多能守住田产房屋、继承祭祀,不知道自己是饿死的鬼。虽然事情隐秘,但所见所闻,偶尔也有。唉!他们难道不是人之常情吗?我曾经深入探究其原因,知道他们吞声饮恨,甘心做这种下下之策,实在是因为愤激太深,而不是真正为了宗族祭祀的打算。为什么呢?人生没有儿子,是大不幸的事。没有儿子而别人把儿子过继给他,是很盛德的行为。在大不幸的时候,接受很盛德的行为,兄弟之情应该更加深厚,而继立的父子应该更加亲近。然而像这样的情形不多见,为什么呢?风俗浅薄寡恩,只知道贪图利益。那个人中年没有儿子,正为此担忧,而兄弟之间似乎已有喜色。那个人晚年得子,正为此高兴,而兄弟的儿子反而似乎失望。这种幸灾乐祸的心,根植于睡眠中,表现在声色上。没有儿子的人,没有不为此痛心的。最终,年老没有儿子,或者有儿子但不养育,而那些久怀觊觎之心的人,就肆意据为己有。这些所谓的兄弟叔侄,还不如路人,简直不像仇人。那么没有儿子的人,想要把自己的田园产业,一下子交给仇人,那么宁愿交给路人更好。但又不能正告亲族说:“我将把它给路人。”那么不如收养路人的儿子并强行认作自己的儿子,表面上博取继承嗣续的名声,而一时痛快,暗中断绝觊觎之心,而发泄平日的愤恨。即使他们明知是抱养其他族人的孩子,但势态不容许用口舌争辩。至于身后的事情,鬼神的享祀,渺茫没有凭据的事,又哪里顾得上考虑呢?这就是他们悍然行事而不顾的原因。人们因为私情的愤恨,以至于扰乱宗族,断绝享祀,而不顾其非礼无识,确实无法逃脱其罪。然而从情事来说,激成这件事的人罪过更重。为什么呢?没有儿子的人,处在凄凉孤独的环境中,倾尽资财给别人,期望没有儿子而有儿子。然而在事情发生之前,虎视眈眈;得到之后,毫无感激之色。这种抚心悲恨,情事固然难以忍受。如果他们是哥哥、弟弟、侄子,处在安常的环境中,而生出兼并的阴谋,贪图多余的财产,而庆幸骨肉断绝,致使那个人痛心疾首,忽然改变计策,从此结下仇隙,而不可复合。那么宗族之所以扰乱,祭享之所以断绝,虽然说是他们自己做的,难道能不把激成这件事的人作为罪魁祸首吗?

又按语:以上附名他人子之事。

《魏书·崔元伯传》:弟弟崔徽,儿子崔衡。崔衡长子崔敞,崔敞弟弟崔钟。崔敞死后,崔钟贪图他的财物,诬陷崔敞的儿子崔积等三人不是崔敞的后嗣,诉讼多年。人士憎恶他。

《宋史·韩亿传》:任洋州知州,州豪李甲哥哥死了,逼迫嫂子改嫁,因而诬陷她的儿子是其他姓氏,以独占财产。嫂子向官府申诉,李甲就贿赂官吏,拷打使她服罪。积累十多年,申诉不止。韩亿查看旧案卷,不曾引用儒医作为证据,召李甲出来,出示乳医,李甲无话可说,冤案于是辨明。

《元史》:顺帝纪及明宗去世、文宗恢复正大位,至顺元年四月,明宗皇后班布尔实被谗言陷害遇害,于是迁徙皇帝到高丽,让他住在大青□中,不与人接触。过了一年,又诏告天下说明宗在朔漠的时候,一向说太子不是他的儿子,移居广西的静江。《虞集传》:文宗在上都,将要立他的儿子喇特纳达喇为皇太子,于是以托欢特穆尔太子乳母的丈夫的话,说明宗在世时一向说太子不是他的儿子,废黜他。

《明史·孙燧传》:六月乙亥,宸濠生日宴会,镇巡三司。第二天,孙燧及诸大吏入谢,宸濠埋伏士兵在左右,大声说

:「孝宗为李广所误,抱民间子,我祖宗不血食者十四年,今太后有诏令我起兵讨贼,亦知之乎?」众相顾愕眙。燧直前曰:「安得此言,请出诏示我!」宸濠曰:「毋多言,我徃南京,汝当扈驾。」燧大怒曰:「汝速死耳,吾岂从汝爲逆哉!」蕙田案:宸濠叛逆,所谓路人皆知其心者也。然其▯端,借口于民间子,可谓诈而愚矣。乃世之谋夺承嗣者,犹纷纷以诬讦抱养为得计,其皆宸濠之故智乎?然宸濠曾借是以成其事乎?夫亦可以悟矣。

译“孝宗被李广欺骗,抱养了民间的孩子,导致我祖宗的祭祀中断了十四年。如今太后有诏书命令我起兵讨伐贼人,你们知道吗?”众人面面相觑,惊愕得说不出话来。王燧径直上前说道:“哪里来的这种话,请拿出诏书给我看!”宁王宸濠说:“不要多话,我要去南京,你们应当随驾护卫。”王燧大怒道:“你离死不远了,我怎么会跟随你造反呢!”蕙田按语:宁王宸濠谋逆,其野心可谓路人皆知。然而他起事的借口,竟然是抱养民间之子,可以说是既狡诈又愚蠢。然而世上那些图谋夺取继承权的人,还纷纷以诬告他人抱养为得计,难道都是宁王宸濠的旧伎俩吗?可是宁王宸濠曾凭借这个借口成就他的事业吗?由此也可以醒悟了。

王守仁传子正亿,隆庆初袭新建伯。子承勋嗣,子先进无子,以弟先逹子业▯继。先逹妻曰伯无子,爵自传。吾夫由父及子,爵安徃?先进怒,因育族子业洵为后。及承勋卒,先进未袭死,业洵自以非嫡嗣,终当归爵先逹,且虞其争,乃谤先逹爲乞养,而别推承勋弟子先通当嗣。屡争于朝,数十年不决。崇祯时,先逹子业▯与先通疏辨,而业洵兄业浩时为总督,所司惧忤业浩,竟以先通嗣。业▯愤,持疏入禁门诉,自刎不殊,执下狱,寻释。先通袭伯四年,流贼陷京师,被杀。蕙田案,先进爲阳明嫡曾孙,义不可絶者也。业▯虽不言有兄弟与否,然嫡伯无子,便当入嗣袭爵,礼之正也。先逹妻既不肯以子入嗣,则当别立兄弟之子,近支果无其人,则育业洵而子之,亦礼之正也。夫业洵之支属虽疎,然于先进为子,行先通之服属虽近,然于先进爲堂弟。既可絶先进而别嗣其爵,则先逹爲承勋次子,宜其有以借口而争者,反至无词。于是而乞养之谤兴矣。是其争讦不已之端,一起于业▯之不肯入嗣,再搆于业洵之不袭而反袭一堂弟之先通也。故先通有子则当改嗣,无子则立业洵,此两言而决者也。乃告讦纷纷,至于朝议不能为之决,何欤?盖大礼议后,伦纪不明,先逹妻之説正世宗所谓“嗣位不嗣统”者也。利始祖之爵禄,而絶大宗之祭祀,上行下效,相袭成风。揆厥所由,盖璁萼之流毒逺矣。

又案以上诬指人为非其父所生【附】

宋史·程颢传》爲晋城令,富人张氏父死,旦有老叟踵门曰:“我汝父也。”子惊疑莫测,相与诣县。叟曰:“身为医,逺出治疾,而妻生子,贫不能养,以与张。”颢质其騐,取怀中一书进其所记曰:“某年月日,抱儿与张三翁家。”颢问:“张是时才四十,安得有翁?”称叟骇谢。

大清律,若冐认良人爲妻妾子孙者,杖九十,徒二年半。蕙田案:晋城老叟,特欲诬此少年,冀其养赡,不知即果其子,亦当令张氏别立应继,而子随叟归,富人之利,仍无与也。又有孤儿防小宗族争继,而贿买闲人,冐认己子,并质证者,此皆诪张为幻之徒。彼贫寠之人,以子与富人抱养,必不利一时之酬谢,而使子失一生之产业,此人情也。然则真者必不认,认者必不真,居官者慎无爲所惑也。

又案以上冐认人为己所生【附】

又案立后之失,至异姓乱宗止矣。其间若收养遗弃,名他人子,甚至诬指人爲非其父所生,冐认人为己所生,皆异姓爲后之变态也。自立后之义不明,遂爲世道人心之害,因连类附之以爲烱鉴。若夫史传所载,更有义儿及中官养子,则又理外之事,与立后无关,不赘入焉。

  右立后之失

蜀志》诸葛亮传:「乔字伯松,亮兄瑾之第二子也。本字仲慎,初,亮未有子,求乔为嗣。亮以乔为己嫡子,故易其字焉。年二十五卒,子攀。诸葛恪见诛于吴,子孙皆尽,而亮自有胄裔,故攀后为瑾后。」

晋书·彭城王权传》:子康王释薨,子雄立,坐奔苏峻,伏诛,更以释子纮嗣。纮字伟德,初继髙密王,据雄诛,入继本宗。

嵇绍传子聄,早夭,以从孙翰袭封。成帝时,以翰为奉朝请。翰以无兄弟,自表还本宗。

魏书·城阳王长夀传》:长夀长子多侯早卒,次子鸾,字宣明,始继叔章武敬王,及兄卒,还袭父爵。

宋史·礼志》熙宁二年,同修起居注、直史馆蔡延庆,父褒,故太尉齐之弟也。齐初无子,子延庆;后齐有子,而褒絶,请复本宗。礼官以请,许之。

大清律:若所养父母有亲生子,及本生父母无子欲还者,听。若养同宗之人爲子,所养父母无子,所生父母有子而舍去者,杖一百,▯付所养父母收管。

  蕙田案以上本生无子归宗

晋书·皇甫谧传》出后,叔父后叔父有子,既冠,谧年四十,防所生后母,遂还本宗。

南齐书·鱼服侯子响传》:子响字云音,世祖第四子也。豫章王嶷无子,养子响;后有子,表留为嫡。永明六年,有司奏:「子响体自圣明,出继宗国。大司马臣嶷,昔未有嗣,

译王守仁传位给儿子王正亿,隆庆初年,王正亿承袭新建伯爵位。王正亿的儿子王承勋继承爵位,王承勋的儿子王先进没有儿子,便让弟弟王先逹的儿子王业〇过继继承。王先逹的妻子说王伯没有儿子,爵位应当由自己家族继承。我的丈夫从父亲到儿子,爵位到哪里去了?王先进大怒,于是收养同族子弟王业洵作为继承人。等到王承勋去世,王先进还未承袭爵位就死了,王业洵自认为不是嫡系继承人,最终应当将爵位归还给王先逹,并且担心王先逹争夺爵位,于是诽谤王先逹是请求过继养子,另外推举王承勋的弟弟王先通应当继承爵位。在朝廷上多次争执,几十年都没有决断。崇祯年间,王先逹的儿子王业〇与王先通上疏辩白,而王业洵的哥哥王业浩当时担任总督,有关部门害怕得罪王业浩,最终让王先通继承爵位。王业〇愤恨,拿着奏疏进入宫门申诉,自刎未死,被逮捕下狱,不久释放。王先通承袭伯爵四年,流寇攻陷京师,王先通被杀。蕙田按语:王先进是王阳明的嫡曾孙,按道义不能断绝他的香火。王业〇虽然没说是否有兄弟,但嫡长伯父没有儿子,就应当过继继承爵位,这是礼制的正道。王先逹的妻子既然不肯让儿子过继继承,那么就应当另外立兄弟的儿子,近支如果没有这样的人,那么收养王业洵作为儿子,也是礼制的正道。王业洵的支系虽然疏远,但对于王先进来说是儿子;王先通的服属虽然亲近,但对于王先进来说是堂弟。既然可以断绝王先进的香火而另外继承他的爵位,那么王先逹作为王承勋的次子,应该有借口争夺,反而无言以对。于是请求过继养子的诽谤就兴起了。这争讼不止的根源,一起于王业〇不肯过继继承,再构陷于王业洵不承袭爵位反而承袭了堂弟王先通的爵位。所以王先通有儿子就应当改立继承人,没有儿子就立王业洵,这两句话就能决断。然而告发争讼纷纷,以至于朝廷议论不能决断,为什么呢?大概在大礼议之后,伦理纲常不明,王先逹妻子的说法正是世宗所说的“继承爵位不继承宗统”。贪图始祖的爵位俸禄,而断绝大宗的祭祀,上行下效,相沿成风。推究其缘由,大概是夏言、桂萼等人的流毒深远啊。

又按语以上诬指别人不是其父亲所生【附】

《宋史·程颢传》:程颢担任晋城县令,富人张家的父亲死了,早上有个老翁上门说:“我是你父亲。”儿子惊讶疑惑无法推测,一起到县衙。老翁说:“我身为医生,远出治病,妻子生了儿子,贫穷不能抚养,把他给了张家。”程颢审问他的证据,取出怀中一本书,进呈他所记录的:“某年某月某日,抱儿子给张三翁家。”程颢问:“张这时才四十岁,怎么会有翁?”称老翁害怕谢罪。

《大清律》:如果冒认良民为妻妾子孙的,杖打九十,徒刑二年半。蕙田按语:晋城老翁,特意想诬陷这个年轻人,希望他供养赡养,不知道即使真的是他的儿子,也应当让张家另外立应继之人,而儿子跟随老翁回去,富人的利益,仍然没有损失。又有孤儿防备小宗族争夺继承权,贿赂闲人,冒认自己的儿子,并质证的人,这些都是弄虚作假的人。那些贫穷的人,把儿子给富人抱养,必定不会贪图一时的酬谢,而使儿子失去一生的产业,这是人情常理。那么真的必定不认,认的必定不真,做官的人千万不要被他们所迷惑。

又按语以上冒认别人为自己所生【附】

又按语立后的过失,到异姓扰乱宗族为止了。其中如果收养遗弃婴儿,名义上是别人的儿子,甚至诬指别人不是其父亲所生,冒认别人为自己所生,都是异姓为后的变态。自从立后的意义不明,就成为世道人心的祸害,因此连带列举附在后面作为炯鉴。至于史传所载,更有义儿及宦官养子,则是道理之外的事,与立后无关,不赘述。

右立后之失

《蜀志》诸葛亮传:“乔字伯松,是诸葛亮哥哥诸葛瑾的第二个儿子。本来字仲慎,起初,诸葛亮没有儿子,请求乔作为继承人。诸葛亮把乔当作自己的嫡子,所以改了他的字。二十五岁去世,儿子诸葛攀。诸葛恪在吴国被诛杀,子孙都灭绝,而诸葛亮自有后代,所以诸葛攀后来作为诸葛瑾的继承人。”

《晋书·彭城王权传》:儿子康王司马释去世,儿子司马雄即位,因投奔苏峻获罪被杀,改由司马释的儿子司马纮继承。司马纮字伟德,起初继承高密王,依据司马雄被诛杀,回归继承本宗。

《嵇绍传》:儿子嵇聄,早夭,由从孙嵇翰袭封。成帝时,任命嵇翰为奉朝请。嵇翰因为没有兄弟,自己上表回归本宗。

《魏书·城阳王长寿传》:长寿长子司马多侯早逝,次子司马鸾,字宣明,起初继承叔父章武敬王,等到哥哥去世,回归继承父亲爵位。

《宋史·礼志》:熙宁二年,同修起居注、直史馆蔡延庆,父亲蔡褒,是已故太尉蔡齐的弟弟。蔡齐起初没有儿子,过继蔡延庆;后来蔡齐有了儿子,而蔡褒绝后,请求回归本宗。礼官上奏请求,准许了。

《大清律》:如果所养父母有亲生儿子,以及本生父母没有儿子想要回归的,听任。如果收养同宗的人为儿子,所养父母没有儿子,本生父母有儿子而舍弃离开的,杖打一百,交付所养父母收管。

蕙田按语以上本生无子归宗

《晋书·皇甫谧传》:过继出去,叔父过继给叔父有儿子,已经成年,皇甫谧四十岁,防备本生后母,于是回归本宗。

《南齐书·鱼服侯子响传》:子响字云音,是世祖的第四个儿子。豫章王萧嶷没有儿子,收养子响;后来有了儿子,上表留下作为嫡子。永明六年,有关部门上奏:“子响身体出自圣明,过继给宗国。大司马臣萧嶷,过去没有继承人,

所以因心鞠养。陛下▯天伦之爱,臣嶷深犹子之恩,遂乃继体扶疏,世祚垂改。茅蒋庵蔚,冡嗣莫移。诚欣惇睦之风,实亏立嫡之教。臣等参议,子响宜还本。」乃封巴东郡王。

译因此顺应心意加以抚养。陛下出于天伦之爱,臣嶷深感如同亲子般的恩德,于是(嶷)继承宗位,枝繁叶茂,皇位传承即将改变。然而茅草荆棘丛生,嫡长子的地位未能确立。确实令人欣喜的是和睦之风盛行,但实际上却损害了确立嫡子的礼教。臣等共同商议,认为子响应当恢复其本来的身份。”于是封(子响)为巴东郡王。

隋书·郑译传》:译父道邕,魏司空。译从祖开府文寛,尚魏平阳公主,则周太祖元后之妹也。主无子,太祖令译后之。由是译少爲太祖所亲。文寛后诞二子,译复归本生。

大清律例,若立嗣之后,却生子,其家产与原立子均分。

  蕙田案以上所后有子归宗

通典》东晋成帝咸和五年,散骑侍郎贺乔妻于氏上表云:「妾昔初奉醮,归于贺氏。后嗣不殖,母兄羣从,以妾犯七出,数告贺氏,求妾还。妾姑薄氏,过见矜愍,无子归之。天命婚姻之好,义无絶离,故使夫乔多立侧媵。乔仲兄羣,哀妾之身,恕妾之志,数谓亲属曰:『于新妇不幸无子,若羣陶新妇生前男,以后当以一子与之。』陶氏既产澄馥二男,其后子辉再孕,羣即白薄:『若所育是男,以乞新妇。』妾敬诺拜赐,先为衣服,以待其生。辉生之日,洗浴断脐,妾即取还,服下乳,以乳之。陶氏时取孩抱,羣恒诃止婢使,有言其本末者,羣輙责之,诚欲使子一情以亲妾,而絶本恩于所生。辉百余日无命不育,妾诚自悲伤,为之憔悴。姑长上下益见矜怜。羣续复以子率重见镇抚。妾所以讫心尽力者,如养辉故,率至于有识,不自知非妾之子也。率生过周,而乔妾张始生子纂,于是羣尚平存,不以爲疑。原薄及羣以率赐妾之意,非唯以续乔之嗣,乃以存妾之身。妾所以得终奉烝尝于贺氏,縁守羣信言也。率年六嵗,纂年五嵗,羣始防亡。其后言语漏泄,而率渐自嫌爲非妾所生。率既长,与妾九族内外修姑姨之亲,而白谈者,或以乔既有纂,其率不得乆安爲妾子,若不去,则是与为人后。去年率即归还陶氏。乔时寝疾曰:『吾母兄平生之日所共议也。』陌上游谈之士,遽能深明礼情,当与公私共论正之。寻遂防亡。率既年小,未究大义,动于游言,无以自处。妾亦妇人,不逹典仪,惟以闻于先姑,谓妾养率以为己子,非所谓为人后也。妾受命不夭,婴此茕独,少讫心力,老而见弃,曾无蜾臝式谷之报,妇人之情,能无怨结?谨备论其所不解者六条,其所疑十事,如左。夫礼所谓人后者,非养子之谓,而世不深案礼文,恒令此二事以相疑乱,处断所以大谬也。凡言后者,非并时之称,明死。乃主防生,不先养,今乃以生为人子,乱于死爲人后,此妾一不解也。今谈者以乔自有纂,不嫌率还本也。原此失礼为后之意。传曰:「为人后者,孰后?后大宗也。」今乔上非大宗,率不为父后,何系于有纂无纂乎?此妾二不解也。夫以支子后大宗者,为亲属既讫,无以序昭穆列亲疏,故系之以宗,使百代不迁,故有立后之制。今以兄弟之子而比之族人之子后大宗,此妾三不解也。凡为后者,降其本亲一等,以成人之性奉父母之命,而出身于彼,岂不异婴孩之质,受成长于人,不识所生,惟识所养者乎?鄙谚有之曰:「黄鸡生卵,乌鸡伏之,但知为乌鸡之子,不知为黄鸡之儿。」此言虽小,可以喻大。今以义合之后比成育之子,此妾四不解也。孔传曰:「爲人后者,为所后祖父母妻妻之父母昆弟昆弟之子若子若子者,义比于子而恩非子也。」故曰:「爲后者异于为子也。」今乃以爲后之公义夺育养之至恩,此妾五不解也。与为人后者自谓大宗无后,族人既以选支子爲之嗣矣。今人之中或复重为之后,后人者不二之也。自非殉爵,则必贪财,其举不主于仁义,故尤之也。非谓如率为嫡长先定,庶少后生而当以爲讥,此妾六不解也。妾又闻父母之于子,生与养,其恩相半,岂抱胎之气重而长养之功轻?孔子曰:「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故服三年。诗曰:「父兮生我,母兮鞠我,长我育我,顾我畜我,出入腹我,欲报之恩,昊天罔极。」凡此所叹,皆养功也。螟蛉之体化爲蜾臝,班氏之族乳虎纪焉。由此观之,哺乳之义参于造化也。今率虽受四体于陶氏,而成髪肤于妾身,推燥居湿,分肌损气,二十余年,已至成人,岂言在名称之间,而忘成育之功?此妾一疑也。夫人道之亲,父子兄弟夫妻皆

译《隋书·郑译传》记载:郑译的父亲郑道邕,曾任北魏司空。郑译的从祖郑文宽,娶了北魏平阳公主,也就是北周太祖元后的妹妹。平阳公主没有儿子,太祖命令郑译过继给公主为后。因此郑译年少时受到太祖的亲近。后来郑文宽生了两个儿子,郑译又回归本生家庭。

《大清律例》规定:如果立了嗣子之后,又生了亲生儿子,家产应与原立的嗣子平均分配。

沈家本按语:以上所述,是关于过继之子在生母生子后回归本宗的情况。

《通典》记载:东晋成帝咸和五年,散骑侍郎贺乔的妻子于氏上表说:“妾身当初出嫁,归于贺家。后来没有生下子嗣,我的母兄和众位堂兄弟,以我犯了‘七出’之条,多次告知贺家,要求把我休回娘家。我的婆婆薄氏,对我格外怜悯,认为我没有儿子而把我休回是不合情理的。上天命定婚姻的美好,道义上不应断绝分离,所以让丈夫贺乔多纳妾室。贺乔的二哥贺群,哀怜我的处境,体谅我的心志,多次对亲属说:‘于氏新妇不幸没有儿子,如果贺群生了儿子,以后应当把一个儿子给她。’陶氏生了澄、馥两个男孩,后来贺群之妻陶氏又怀孕,贺群就告诉婆婆薄氏说:‘如果生的是男孩,就送给新妇。’我恭敬地答应并拜谢恩赐,预先做好了衣服,等待孩子出生。贺群之子辉出生那天,洗浴剪断脐带,我就把他抱回,脱去衣服喂奶,哺育他。陶氏有时想抱孩子,贺群总是呵斥制止婢女,有人谈论这件事的始末,贺群就责备他们,真是想让这个孩子一心亲近我,而断绝他与生母的恩情。辉一百多天后夭折,我确实悲伤,为此憔悴。婆婆和长辈们更加怜悯我。贺群后来又用儿子率来安抚我。我之所以尽心竭力,就像抚养辉一样,率长到有知觉时,自己也不知道我不是他的生母。率出生满周岁,贺乔的妾张氏才生下儿子纂,这时贺群还平安在世,并不对此有疑问。推究薄氏和贺群把率赐给我的用意,不仅仅是为了延续贺乔的子嗣,也是为了保全我的身份。我之所以能够终身在贺家奉祀祖先,是因为坚守了贺群的信言。率六岁时,纂五岁,贺群才去世。后来言语泄露,率渐渐怀疑自己不是我亲生。率长大后,与我九族内外修习姑姨之亲,而私下议论的人,有的说贺乔既然有了纂,率就不能长久作为我的儿子,如果不离开,就是‘为人后’(过继给别人)。去年率就归还给陶氏。贺乔当时卧病在床,说:‘这是我母兄生前共同商议的。’街上游谈的人,竟然能深明礼情,应当与公私共同讨论纠正。不久贺乔也去世了。率年纪小,没有深究大义,被流言所动,无法自处。我也是妇人,不通晓典章礼仪,只听说先婆婆说,我抚养率作为自己的儿子,并不是所谓的‘为人后’。我蒙受天命没有早夭,承受这孤苦无依的命运,年少时耗尽心力,年老却被抛弃,连蜾蠃养子那样的报答都没有,妇人的情感,怎能没有怨结?谨详细论述我不理解的六条,有疑问的十件事,如下。礼制所说的‘为人后’,不是指养子,但世人没有深入考察礼文,常常让这两件事互相混淆,所以处理判断大为错误。凡是说‘后’的,不是同时代的称呼,明确是指死后。乃是主持丧事,不是先抚养,现在却把生前作为人子,与死后为人后混淆,这是我第一个不解。现在议论的人认为贺乔自有儿子纂,不忌讳率回归本宗。推究这种失礼的‘为后’之意。传文说:‘为人后者,为谁后?后大宗也。’现在贺乔上不是大宗,率不是为父亲后,与有没有纂有什么关系呢?这是我第二个不解。凡是以支子后大宗的,是因为亲属已经穷尽,无法排列昭穆区分亲疏,所以系之以宗,使百代不迁,所以有立后的制度。现在把兄弟之子与族人之子后大宗相比,这是我第三个不解。凡是为人后者,降低本亲一等,以成年人的心性奉父母之命,而出身于彼,岂能与婴儿的本质,受成长于人,不认识生母,只认识养母的人相比呢?俗语说:‘黄鸡生卵,乌鸡孵化,只知是乌鸡的儿子,不知是黄鸡的孩子。’这话虽然小,可以比喻大道理。现在把义理上的‘为后’与养育之子相比,这是我第四个不解。孔传说:‘为人后者,为所后祖父母妻妻之父母昆弟昆弟之子若子若子者,义比于子而恩非子也。’所以说:‘为后者异于为子也。’现在却用‘为后’的公义夺取养育的至恩,这是我第五个不解。与为人后者自谓大宗无后,族人已经选择支子作为他的嗣子了。现在人之中有的又重复为之后,后人者不二之也。除非是殉爵,就是贪财,其行为不主于仁义,所以特别指责。并不是说像率这样嫡长子先定,庶子后生而应当讥讽,这是我第六个不解。我又听说父母对于儿子,生与养,恩情各占一半,难道怀胎之气重而长养之功轻吗?孔子说:‘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所以服丧三年。《诗经》说:‘父兮生我,母兮鞠我,长我育我,顾我畜我,出入腹我,欲报之恩,昊天罔极。’凡此所叹,都是养育之功。螟蛉之体化为蜾蠃,班氏之族乳虎记载于此。由此看来,哺乳之义参于造化。现在率虽然从陶氏得到四肢,但在妾身长成毛发皮肤,推燥居湿,分肌损气,二十余年,已经成人,岂能只在名称之间,而忘记成育之功?这是我第一个疑问。夫人道之亲,父子兄弟夫妻皆”

一体也。其义,父子手足也,兄弟四体也。夫惟一体之亲,故曰兄弟之子犹己子,故以相宗也。今更以一体之亲拟族人之疎,长养之实比出后之名,此妾二疑也。夫子之于父母,其情一也。而有以父之尊厌母之情,以父之故断母之恩,以父之命替母之礼,其义安取?盖取尊父命也。凡嫡庶不分,惟君所立,是君命制于臣也。慈母如母,生死弗怠,是父命之行于子也。妾之母率尊命,则由羣之成言;本义则乔之犹子;计恩则妾之懐抱。三者若此,而今弃之,此妾三疑也。诸葛亮无子,取兄瑾子乔为子。乔本字仲慎,及亮有子瞻,以乔为嫡,故改字伯松。不以有瞻而遗乔也,盖以兄弟之子犹己子也。陈夀云:乔卒之后,诸葛恪被诛,絶嗣。亮既自有后,遣乔子攀还嗣瑾祀。明恪不絶嗣,则攀不得还亮。近代之纯贤,瑾正逹之士,其兄弟行事如此,必不陷子弟于不义,而犯非礼于百代,此妾四疑也。《春秋传》曰:「陈女戴嬀生桓公,庄姜以为己子,取而字之。」传又曰:「爲人后者为之子,徃而承之也。」取而字之者母也,徃而承之者子也。在母母之仁也,则蜾臝之育螟蛉;在子子之义也,则成人之后大宗也。茍能别以为己子与爲后之子不同文也,则可与求礼情矣。以义相况,则宗犹父也,父犹母也。庄姜可得子戴嬀之子,系之于夫也;兄弟之子可以爲子,系之于祖名。例如此而论者弗寻,此妾五疑也。董仲舒一代纯儒,汉朝每有疑义,未尝不遣使者访问,以片言而折中焉。时有疑狱曰:「甲无子,拾道旁弃儿,乙养之以爲子。及乙长有罪杀人,以状语甲,甲藏匿乙,甲当何论?」仲舒断曰:「甲无子,振活养乙,虽非所生,谁与易之?《诗》云:『螟蛉有子,蜾臝负之。』《春秋》之义,父爲子隐,甲宜匿乙,诏不当坐。」夫异姓不相后,礼之明禁。以仲舒之博学,岂闇其义哉?盖知有后者不鞠养,鞠养者非后,而世人不别,此妾六疑也。又一事曰:「甲有子乙,以乞丙。乙后长大,丙所成育。甲因酒色谓乙曰:「汝是吾子。」乙怒,杖甲二十。甲以乙本是其子,不胜其忿,自告县官。仲舒断之曰:「甲生乙,不能长育,以乞丙,于义已絶矣。虽杖甲,不应坐。夫拾儿路旁,断以父子之律,加杖所生,附于不坐之条,其为予夺,不亦明乎?今説者不逹养子之义,唯乱称为人后,此妾七疑也。」汉代秦嘉早亡,其妻徐淑乞子而养之。淑亡后,子还所生。朝廷通儒,移其乡邑,録淑所养子,还继秦氏之祀。异姓尚不为嫌,况兄弟之子,此妾八疑也。吴朝周逸,博逹古今。逸本左氏之子,爲周氏所养。周氏又自有子,时人不逹,亦讥逸。逸敷陈古今,故卒不复本姓。识学者咸谓当矣,此妾九疑也。爲人后者,止服所后,而为本父服,周一也。女子▯人,降所生二也。为父后者,爲出母无服三也。诸侯之庶子,不得服其母四也。庶子爲王,不敢服其母五也。凡此五者,非致人情,礼称以义断恩节文立焉。率情立行者,蛮貊之道也。患世人未能错综礼文,表▯仁义,乱于大伦。故汉哀以诸侯嗣天子,各还尊其私亲,以爲得周公严父之义,而不知其大悖国典。夫未名之子,死而不哭;既名之后,哭而不服。三殇之差,及至齐衰,所禀所受,其体一也,而长防异制,等级若此。又今世人生子,徃徃有杀而不举者。君子不受不慈之责,有司不行杀子之刑。六亲不制五服之哀,宾客不修吊问之礼。岂不以其蠢尔初载,未夷于人乎?生而杀之,如此生而弃之,受成长于他人,则追名曰本吾子也,乃全责以父子之恩,自同长养之功,此妾十疑也。勅下太常、廷尉礼律博士,案旧典决处。上博士杜瑗议云:「夫所谓为人后者,有先之名也。言其既没于以承之耳,非并存之称也。率为乔嗣,则犹吾子。羣之平素言,又恻至其为子道,可谓备矣。而猥欲同之与爲人后,伤情弃义,良可悼也。昔赵武之生,济由程婴,婴死之日,武为服三年,防夫异姓,名义其犹若此,况骨肉

译这原本是一体的。其中的含义,父子如同手足,兄弟如同四肢。正因为是一体之亲,所以说兄弟的儿子就像自己的儿子,因此用来作为宗族的根本。如今却用一体之亲去比拟族人的疏远,用抚育成长的实情去比附过继的名分,这是妾身第二个疑惑。

儿子对于父母,情感是一样的。但却有因为父亲的尊贵而压抑对母亲的情感,因为父亲的缘故而割断对母亲的恩情,因为父亲的命令而替代对母亲的礼制,这种道义依据在哪里呢?大概是取法于尊崇父亲的命令吧。凡是嫡庶不分,只由君主所确立,这是君命制约臣下。慈母如同生母,生死之间都不懈怠,这是父命在儿子身上的实行。妾身的母亲遵循尊长的命令,于是有了群之成为嗣子的定论;按本意则是乔之如同孙子;按恩情则是妾身怀抱养育。这三者如此,如今却抛弃它们,这是妾身第三个疑惑。

诸葛亮没有儿子,收养兄长诸葛瑾的儿子诸葛乔为子。乔原本字仲慎,等到诸葛亮有了儿子诸葛瞻,因为让乔作为嫡子,所以改字伯松。不是因为有了诸葛瞻就遗弃诸葛乔,大概是因为兄弟的儿子就像自己的儿子。陈寿说:诸葛乔死后,诸葛恪被诛杀,断绝了后嗣。诸葛亮既然已经有了后嗣,就派遣诸葛乔的儿子诸葛攀回去继承诸葛瑾的祭祀。既然诸葛恪没有断绝后嗣,那么诸葛攀就不能回到诸葛亮那里。近代的纯良贤人,诸葛瑾这样正直通达的人,他们兄弟行事如此,必定不会使子弟陷入不义,而触犯百代的非礼,这是妾身第四个疑惑。

《春秋传》说:“陈女戴嬀生下桓公,庄姜把他当作自己的儿子,取来并给他取字。”传又说:“作为别人后嗣的人,成为他的儿子,前往继承他。”取来给他取字的是母亲,前往继承他的是儿子。在母亲方面,母亲的仁爱,就像蜾蠃养育螟蛉;在儿子方面,儿子的道义,就像成人之后继承大宗。如果能够区分“当作自己的儿子”与“作为后嗣的儿子”在文义上的不同,那么就可以探求礼制的真情了。用道义来类比,那么宗族就像父亲,父亲就像母亲。庄姜可以得到戴嬀的儿子,将其系于丈夫名下;兄弟的儿子可以作为儿子,将其系于祖父的名下。像这样的例子不去推寻,这是妾身第五个疑惑。

董仲舒是一代纯儒,汉朝每当有疑难之义,未曾不派遣使者去访问,用片言只语来折中决断。当时有一个疑难案件说:“甲没有儿子,在路边捡到一个被遗弃的孩子,乙抚养他作为儿子。等到乙长大犯了杀人罪,把情况告诉甲,甲藏匿乙,甲应当如何论处?”董仲舒断案说:“甲没有儿子,救活并抚养乙,虽然不是亲生,谁能改变这种关系?《诗经》说:‘螟蛉有子,蜾蠃负之。’《春秋》的道义,父亲为儿子隐瞒,甲应当藏匿乙,诏令不应当治罪。”异姓不能互相过继,是礼制的明确禁令。以董仲舒的博学,难道不明白这个道义吗?大概知道有后嗣的人不亲自抚养,亲自抚养的人不是后嗣,而世人不能区分,这是妾身第六个疑惑。

又有一件事说:“甲有儿子乙,把他送给丙。乙后来长大,由丙抚养成人。甲因为酒色对乙说:‘你是我的儿子。’乙愤怒,用杖责打甲二十下。甲因为乙原本是他的儿子,无法忍受愤怒,自己到县官那里告发。董仲舒断案说:‘甲生下乙,不能抚养,把他送给丙,在道义上已经断绝了。虽然杖责甲,不应当治罪。捡拾路边的孩子,按父子的法律判决,杖责亲生父亲,附在不治罪的条款上,他的给予和剥夺,不也很明白吗?如今议论的人不通晓养子的道义,只胡乱称为过继,这是妾身第七个疑惑。’

汉代的秦嘉早逝,他的妻子徐淑乞讨孩子来抚养。徐淑死后,孩子回到亲生父母那里。朝廷的通儒,迁移他的乡邑,记录徐淑所抚养的孩子,让他回去继承秦氏的祭祀。异姓尚且不成为嫌疑,何况兄弟的儿子,这是妾身第八个疑惑。

吴朝的周逸,博通古今。周逸原本是左氏的儿子,被周氏抚养。周氏又自己有儿子,当时的人不通晓,也讥讽周逸。周逸陈述古今的道理,所以最终没有恢复本姓。识学的人都说恰当,这是妾身第九个疑惑。

作为别人后嗣的人,只服所后之人的丧,而为亲生父亲服丧,这是第一点。女子出嫁,降低对生母的服丧等级,这是第二点。作为父亲后嗣的人,为出嫁的母亲不服丧,这是第三点。诸侯的庶子,不能服丧其母,这是第四点。庶子成为王,不敢服丧其母,这是第五点。这五点,不是顺应人情,礼制称用道义来断绝恩情,设立节文。遵循情感行事的人,是蛮夷之道。担心世人不能错综礼制条文,表彰仁义,扰乱大伦。所以汉哀帝让诸侯继承天子之位,各自回去尊崇他们的私亲,认为符合周公严父的道义,却不知道这大大违背了国家典章。未命名的孩子,死了不哭;既命名之后,哭了但不服丧。三殇的区别,直到齐衰,所禀受所接受的,身体是一样的,而长短制度不同,等级如此。又如今世人生孩子,往往有杀死而不抚养的。君子不承担不慈的责任,有司不执行杀子的刑罚。六亲不制定五服的哀悼,宾客不修习吊问的礼节。难道不是因为它们蠢笨初生,还未同于人吗?生下来杀死他,如此生下来抛弃他,接受他人的抚养成长,就追认名字说原本是我的儿子,完全责以父子之恩,自同于抚养之功,这是妾身第十个疑惑。

敕令下达太常、廷尉礼律博士,按照旧典决断处理。博士杜瑗上议说:“所谓为人后嗣的人,有先前的名分。说的是他既已没入以继承他,不是并存之称。大概作为乔的嗣子,就像我的儿子。群之平时的言论,又深切到他的为子之道,可以说完备了。却想要把他与为人后嗣等同,伤情弃义,实在可叹。从前赵武出生,济由程婴,程婴死的时候,赵武为他服丧三年,防备异姓,名义大概就像这样,何况骨肉

之亲,有顾复之恩,而无终始之报。凡于氏所据,皆有明证,议不可夺。廷史陈序议:「令文无子而养人子,以续亡者后,于事役复除无廻避者,听之,不得过一人。」令文养人子男后,自有子男及阉人,非亲者,皆别爲户。案乔自有子,纂率应别为户。尚书张闿议:「贺乔妻于氏表,与羣妻陶辞所称不同。陶辞,乔妻于氏无子,夫羣命小息率爲乔嗣。一年,乔妾张生纂,故骠骑将军顾荣谓羣:「乔已有男,宜使率还。」问与爲人后者不同。故司空贺循取从子纮为子,鞠养之恩皆如率。循后有晚生子,遣纮归本率。今欲乔即便见遣,于表养率以爲己子,非谓爲人后。」立六义十疑,以明为后不并存之称。生言:「长嫡死乃言后,存亡异名。」又云:「乞养人子而不以爲后,见于何经?名不虚立,当有所附。」于古者无此事也。今人养子皆以爲后,于又云:「为人后者,族人选支子为之嗣,非谓如率为嫡长先定庶防后生而以爲讥。」此乃正率宜去,非所以明其应留也。且率以若子之轻义,夺至亲之重恩,是不可之甚也。于知礼无养子之文,故欲因今世乞子之名,而博引非类之物爲喻,谓养率可得自然成子,避其与后之讥乎?丹阳尹臣谟议:「言辞清允,折理精练,难于之説,要而合典,上足以重一代之式。」愚以为宜如闿议。

译对于父母,有养育之恩,却没有始终如一的报答。凡于氏所依据的论据,都有明确的证据,议论不可改变。廷史陈序议论说:“法令规定,无子而收养他人之子,以延续亡者的后代,在免除徭役方面没有回避限制的,准许这样做,但不得超过一人。”法令规定,收养他人之子为后,如果自己有亲生儿子以及宦官,且非亲生者,都应另立门户。查贺乔自有亲生儿子,贺率应当另立门户。尚书张闿议论说:“贺乔妻子于氏的奏表,与贺羣妻子陶氏的辞章所称不同。陶氏辞章说,贺乔妻子于氏无子,丈夫贺羣命令小儿子贺率做贺乔的后嗣。一年后,贺乔的妾张氏生下贺纂,故骠骑将军顾荣对贺羣说:‘贺乔已有儿子,应当让贺率回去。’这与‘为人后’是不同的。故司空贺循收养侄子贺纮为子,鞠养之恩都如同贺率。贺循后来有晚生的儿子,便遣送贺纮回归本宗。现在想要贺乔立即遣送贺率,于氏在奏表中说收养贺率作为自己的儿子,并不是说做别人的后嗣。”张闿列举六义十疑,以阐明“为后”与“并存”不能并用的称谓。有人进言说:“长子嫡妻死了才说后嗣,存亡名称不同。”又说:“请求收养他人之子而不作为后嗣,见于哪部经典?名号不凭空设立,应当有所依附。”古代没有这种事。现在的人收养儿子都作为后嗣,于氏又说:“做别人后嗣的,是从族中挑选支子做后嗣,并不是说像贺率这样,嫡长子先定,庶子后生,却以此作为讥讽。”这正好说明贺率应当离去,并不是用来阐明他应当留下的理由。况且贺率以如同儿子这样轻浅的名义,夺取至亲的厚重恩情,这是非常不可取的。于氏知道礼制中没有收养儿子的条文,所以想要凭借当今世人乞求儿子的名目,而广泛引用不类似的事物作为比喻,认为收养贺率可以自然成为儿子,从而避开做后嗣的讥讽吗?丹阳尹臣谟议论说:“言辞清正允当,剖析事理精辟干练,难以驳倒于氏的说法,简要而符合典章,上足以确立一代的范式。”我认为应当依照张闿的议论。

周书·豆卢宁传》初,宁未有子,养弟永安子勣;及生子赞,亲属皆请赞为嗣。宁曰:“兄弟之子,犹子也,吾何择焉?”遂以勣为世子,世以此称之。及宁薨,勣袭爵。《癸辛杂识》昌化章氏,昆弟二人,皆未有子。其兄先抱育族人一子,未几,其妻得翃。其弟言:“兄既有子,盍以所抱子与我?”兄告其妻,妻犹在蓐,曰:“不然,未有子而抱之,甫得子而弃之,人其谓我何?且新生那可保也。”弟请不已,嫂曰:“不得已,宁以我新生与之。”弟初不敢当,嫂卒与之。已而二子皆成立,长曰翃,字景韩;季曰诩,字景虞。翃之子樵、槱;诩之孙铸、鉴,皆相继登第,遂为名族孝友睦婣之报如此。妇人有识,尤可尚也。归有光《金守斋墓志》初,子乔未生时,即以沐斋先生【守斋兄】之季子为嗣,名之曰嵒,抚爱如己子。嵒亦不知其非己出也。君春秋六十有三,以嘉靖某年月日终。二子即嵒、乔。

  蕙田案以上所后生子不归宗

归有光题《立嗣辨》:锡命无子,而同父弟宜亦未有子,故以同祖兄宠之子能白为子。时宠有三子,故以能白与锡命子之,其理顺矣。迨后宜生三子,而宠子皆殁,议者谓能白当还宠,而宜子当后锡命。锡命是以爲此辨,以为等之兄弟之子,而二十余年蜾臝式谷之恩,不忍更也。不忍更者,情也。情之所在,即礼也。昔诸葛亮取兄瑾子乔为子,及亮有子瞻,而恪被诛无嗣,亮遣乔还嗣瑾祀。锡命今尚无子,与亮异,而宠未尝无子而无孙,独可使能白之子嗣之,庶乎无憾也已。

蕙田案:此条本生防子可立孙者,不归宗。

晋书·高密王泰传》据薨,无子,以彭城康王子纮为嗣。其后纮归本宗,立纮子俊,以奉其祀。

蕙田案:据与纮本从祖兄弟,此袭封之制,如古诸侯礼,故不以行軰拘也。归宗立后,则行軰无误,而情理两合,是可为法,虽间代亦可也。

  又案此条归宗而以子后所后

宋史·礼志》淳熙四年十月二十七日,户部言:知蜀州吴扩申明,乞自今养同宗昭穆相当之子,夫死之后,不许其妻非理遣还。若养子破荡家产,不能侍养,实有显过,即听所养母愬官,近亲尊长证騐得实,依条遣还,仍公共继嗣。

大清律例:「若继子不得于所后之亲,听其告官,别立。」

  蕙田案以上所后不肖归宗

晋书·河间王洪传》:章武王混薨,诸子皆没于胡,少子滔初嗣新蔡王,确亦与其兄俱没,后得南还,与新蔡太妃不协。大兴二年,上疏以兄弟并没辽东,宜还所生太妃讼之事,下太常。”太常贺循议:“章武、新蔡俱承一国,不絶之统,义不得替其本宗,而先后傍亲。案滔既被命为人后矣,必须无复兄弟,本国永絶,然后得还所生。今兄弟在逺,不得言无,且鲜卑恭命,信使不絶,自宜诏下辽东,▯遣令还继嗣本封。滔今未得便离所后也。”元帝诏曰:“滔虽出养,自有所生母,新蔡太妃相待甚薄,淊执意如此,如其不听,终当纷纭,更为不可,今便顺其所执,还袭章武。”

蕙田案:太常之议礼也,元帝之诏,情也。据礼,则兄弟尚存,不应归宗;论情,则母子既乖,不容强合。盖虽不可以为常法,而不幸处变,亦宜有以变通而两全之矣。

宋书·东平王子嗣传》:子嗣,字孝叔,孝武帝第二十七子也。大明七年生,仍封东平王。继东平冲王休倩。休倩母顔,性理严酷。泰始二年,子嗣所生母景宁园昭容谢上表曰:「故东平冲王休倩,托荄璿极,岐嶷夙表,降年弗永,遗绪莫传。孝武皇帝敕妾子臣子嗣出继爲后,既承国祀,方奉烝荐,庶覃遐庆,式延于逺。而妾顔训养非恩,抚导乖理,情阙引进,义违负螟。昔世祖平日,诡申慈爱,崩背未几,真性便▯,犹逼畏崇宪,少欲藏掩。自兹以后,专纵严酷,实显布宗戚,宣灼宫闱,用伤人伦,爰恻行路。妾天属冥至,感切实深。伏愿干渥广临,曲垂末照,赐复改命,还依本属,则妾母子虽陨之辰,犹生之年,许之。」

晋熙王昶传》昶二妾各生一子并卒泰

译《周书·豆卢宁传》记载,起初,豆卢宁没有儿子,便收养了弟弟豆卢永安的儿子豆卢勣;等到生了儿子豆卢赞,亲属们都请求让豆卢赞做继承人。豆卢宁说:“兄弟的儿子,就如同自己的儿子,我有什么可选择的呢?”于是立豆卢勣为世子,世人因此称赞他。等到豆卢宁去世,豆卢勣继承了爵位。《癸辛杂识》记载,昌化章氏兄弟二人,都没有儿子。哥哥先抱养了同族的一个儿子,不久,他的妻子生下了儿子章翃。弟弟说:“哥哥既然有了儿子,何不把抱养的儿子给我?”哥哥告诉妻子,妻子还在坐月子,说:“不行,没有儿子时抱养他,刚生了儿子就抛弃他,人们会怎么看我们?况且新生儿能否存活还不可知。”弟弟请求不停,嫂子说:“不得已的话,宁愿把我刚生的儿子给他。”弟弟起初不敢接受,嫂子最终还是给了他。后来两个儿子都长大成人,长子叫章翃,字景韩;次子叫章诩,字景虞。章翃的儿子章樵、章槱;章诩的孙子章铸、章鉴,都相继考中进士,于是成为名门望族,这就是孝悌友爱和睦亲族的回报啊。这位妇人很有见识,尤其值得推崇。归有光《金守斋墓志》记载,起初,金乔还没出生时,就已经把沐斋先生【金守斋的哥哥】的小儿子过继为嗣,取名叫金嵒,抚养爱护如同亲生儿子。金嵒也不知道自己不是亲生。金守斋享年六十三岁,在嘉靖某年某月某日去世。两个儿子就是金嵒和金乔。

惠栋按语:以上案例中,过继后生了亲生儿子,不回归本宗。

归有光题《立嗣辨》:金锡命没有儿子,而同父弟弟金宜当时也没有儿子,所以把同祖哥哥金宠的儿子金能白过继给金锡命做儿子。当时金宠有三个儿子,所以把金能白过继给金锡命,事理很顺畅。等到后来金宜生了三个儿子,而金宠的儿子都去世了,议论的人说金能白应当回归金宠家,而金宜的儿子应当过继给金锡命。金锡命因此写了这篇辨文,认为兄弟的儿子是平等的,二十多年像养子一样养育的恩情,不忍心改变。不忍心改变,是出于感情。感情所在的地方,就是礼义所在。从前诸葛亮收养哥哥诸葛瑾的儿子诸葛乔做儿子,等到诸葛亮有了儿子诸葛瞻,而诸葛恪被杀没有后代,诸葛亮派诸葛乔回归继承诸葛瑾的祭祀。金锡命现在还没有儿子,与诸葛亮情况不同,而金宠并非没有儿子也没有孙子,只可以让金能白的儿子继承,大概就没有遗憾了。

惠栋按语:这条案例中,本生父亲有孙子可以立,所以不归宗。

《晋书·高密王泰传》记载,高密王据去世,没有儿子,立彭城康王的儿子王纮为嗣。后来王纮回归本宗,立王纮的儿子王俊,来奉祀高密王据。

惠栋按语:据与纮本来是堂兄弟,这是袭封的制度,如同古代诸侯的礼制,所以不以辈分来限制。回归本宗立后,辈分没有错误,而且情理相合,可以作为法则,即使是隔代也可以。

又按语:这条案例是回归本宗后,用儿子来继承过继父的祭祀。

《宋史·礼志》记载,淳熙四年十月二十七日,户部上言:知蜀州吴扩申明,请求从今以后,收养同宗辈分相当的儿子,丈夫死后,不允许妻子无理遣送回归。如果养子挥霍家产,不能侍奉供养,确实有明显过错,就允许养母向官府控告,近亲尊长验证属实,依照条令遣送回归,仍然共同继承宗嗣。

《大清律例》:“如果继子不被过继父母喜爱,允许他告官,另外立嗣。”

惠栋按语:以上案例中,过继子不肖,回归本宗。

《晋书·河间王洪传》记载:章武王司马混去世,众儿子都死在胡人那里,小儿子司马滔起初继承新蔡王,司马确也与哥哥一起死在胡人那里,后来得以南归,与新蔡太妃不和。大兴二年,上疏说兄弟都死在辽东,应当回归生母太妃,诉讼之事,交给太常寺。”太常贺循议:“章武、新蔡都继承一国,不绝的统绪,道义上不能替代本宗,而先后旁系亲属。查司马滔既然受命为人后,必须没有兄弟,本国永远断绝,然后才能回归生母。现在兄弟在远方,不能说没有,况且鲜卑恭顺命令,信使不绝,自然应当诏令下达辽东,派遣他们回归继承本封。司马滔现在不能轻易离开过继父。”元帝下诏说:“司马滔虽然出养,自有生母,新蔡太妃对待他很薄,司马滔坚持这样,如果不听从,终究会纷扰,更为不可,现在就顺从他的坚持,回归继承章武。”

惠栋按语:太常的议论是礼,元帝的诏令是情。依据礼,兄弟尚存,不应归宗;论情,母子既然不和,不容强行结合。大概虽然不可以作为常法,但不幸遇到变故,也应当有变通而两全的办法。

《宋书·东平王子嗣传》记载:子嗣,字孝叔,是孝武帝的第二十七个儿子。大明七年出生,随即封为东平王。继承东平冲王休倩。休倩的母亲颜氏,性情严厉残酷。泰始二年,子嗣的生母景宁园昭容谢氏上表说:“已故东平冲王休倩,寄托于皇极,自幼聪慧,寿命不长,遗绪无人传承。孝武皇帝敕令妾的儿子臣子嗣出继为后,既然继承国家祭祀,正要奉养祖先,希望广布福庆,延及长远。而妾颜氏训养没有恩情,抚育违背常理,情感上缺乏引进,道义上违背养育。从前世祖在世时,假装施予慈爱,崩逝不久,真性便显露,还畏惧崇宪,稍微想要掩盖。从此以后,专门放纵严厉残酷,实在显布于宗族亲戚,宣灼于宫闱,伤害人伦,连路人也感到悲伤。妾与母子天性冥冥中至亲,感切实深。伏愿皇恩广临,曲垂末照,赐复改命,回归本属,那么妾母子虽然陨落的时辰,犹如同生的年份,恳请允许。”

《晋熙王昶传》记载:昶的两个妾各生一个儿子,都去世了。

始六年以第六皇子爕字仲绥继昶改封为晋熙王爕袭爵太宗既以爕继昶乃下诏曰夫虎狼防子猴猨负孙毒性薄情亦有仁爱故识念气类尚均羣品况在人伦可亡天属晋熙太妃谢氏沈刻无亲物理罕比征北公虽孝道无替而遭此不慈自少及长阙恩育之【阙】乃至休否莫关寒温不访晨昏屏塞定省靡因事无违忤动致诮责毒句▯口人所难闻加恶备苦过于雠隙遂事愤于宗姻义伤于行路公故妃郗氏妇礼无违逢此严酷遂以忧卒用夭盛年又谢氏食则丰珍衣则文丽奉己之余播覃羣下而诸孙纩不温体食不充饥付于姆妳之手纵以任军之路遇其所生弃若粪土防缕比之重囚穷困过于下使诚皇规方逺沙塞将一公修短不讳亦难豫图兼妾女累弱一第领主防闲之道人理斯急朕所以诏第六子爕奉公爲嗣欲以毗整一门爲公继绍但谢氏待骨肉至亲尚相弃蔑况以义合免苦为难患萌防渐危机湏断便可还其本家削絶蕃秩

译起初,六年时,第六皇子刘爕,字仲绥,继承刘昶,改封为晋熙王,刘爕袭爵。太宗既然让刘爕继承刘昶,于是下诏说:“虎狼防备幼子,猴猿背负孙子,本性毒辣、感情淡薄,也有仁爱之心,所以能识别同类,尚且能恩泽遍及众物,何况在人伦之中,怎能断绝天然的亲属关系?晋熙太妃谢氏,深沉刻薄,没有亲情,人情事理中很少见到这样的。征北公虽然孝道没有废弃,但遭遇这样不慈爱的母亲,从小到长大,缺乏恩惠养育,甚至好坏都不关心,冷暖不过问,早晚的问安被阻断,定省之礼没有缘由,事情没有违背,动不动就遭到讥讽指责,恶毒的话从口中说出,是人所难以听闻的,施加的苦难,超过仇敌之间的嫌隙,于是宗族姻亲都感到愤慨,路人也为之伤心。征北公故妃郗氏,妇道没有违背,遭遇这样严酷,于是因忧愁而死,在盛年夭折。又谢氏,饮食丰盛珍贵,衣服华丽,供养自己之余,恩泽遍及众人,而各位孙子,丝絮不能温暖身体,食物不能填饱肚子,托付给保姆之手,即使任军之路,遇到亲生母亲,也弃如粪土,防备细微之处,比作重囚,穷困超过下人。确实皇家的法度深远,沙塞将尽,征北公寿命长短不可预知,也难以预先谋划,加上妾女累弱,只有一位领主,防备闲杂之人的道理,人情事理紧急。朕所以诏令第六子刘爕奉公为嗣,想要以此辅助整顿一门,为征北公继承香火。但谢氏对待骨肉至亲,尚且相互抛弃蔑视,何况以义结合,免除苦难为难,祸患萌芽,渐渐危急,需要断绝,就可以让她回到本家,削去断绝藩王的俸禄。”

蕙田案以上所后不慈归宗

  右爲后归宗

  五礼通考卷一百四十七

<经部,礼类,通礼之属,五礼通考》>

  钦定四库全书

  五礼通考卷一百四十八

  刑部尚书秦蕙田撰

  嘉礼二十一

  冠礼

蕙田案:大宗伯嘉礼,以昏冠之礼亲成男女,曲礼人生十年曰幼,学;二十曰弱冠。」又曰:「男子二十冠而字。」《内则》二十而冠,始学礼。」《冠义》所谓「责以成人之道」是也。《山堂考索》云:「三代之盛,冠礼颇备;东迁以后,礼乐废壊。」鲁襄公可冠而未冠,则晋悼公问其年而告之曰:「盍为冠具?」春秋之时犹如此,则盛时可知也。秦汉以来,人自为礼,家自为俗,虽缙绅大夫,岂知所谓「筮日、筮宾、卜筮之制」为如何?始加缁布,再加皮弁,三加爵弁,其弁之制为如何?夏用葛屦,冬用皮屦,其屦之制又如何?唐栁宗元《答韦中立书》云:「冠礼数百年来,人不复行。」近有孙昌引者,独发愤行之。既成礼,明日造朝,至外廷,荐笏言于卿士曰:「某子冠毕。」应之者咸怃然。京兆尹郑叔则怫然曳笏却立曰:「何预我耶?」廷中皆大笑。天下不以非郑尹而快孙子,何哉?独为所不为也。由是观之,则冠礼之废也乆矣。考其制度,天子、诸侯、大夫冠礼之有无,见于经传者已无定论。所纪十二、十三、十五行冠之年嵗,又不尽如《曲礼》《内则》之云。特士冠之见于《仪礼》者,为稍完耳。今从朱子《经传通解》,以《仪礼》为首,摭拾经史遗文,以缀于篇。

仪礼士冠礼【郑目録云:童子任职,居士位,年二十而冠,主人▯冠朝服,则是仕于诸侯天子之士朝服皮弁素积。古者四民世事,士之子恒为士,冠礼于五礼属嘉礼。疏:天子诸侯同十二而冠,自有天子诸侯冠礼,但仪礼之内亡耳。士既三加为大夫,早冠者亦依士礼三加。若天子诸侯则多,故大戴礼公冠篇云:公冠四加,缁布皮弁爵弁,后加▯冕。天子亦四加,后当加衮冕矣。天子之子亦用士礼而冠。案家语冠颂云:王大子之冠拟冠,则天子元子亦拟诸侯四加。若诸侯之子不得四加,与士同三加,可知】

【敖氏继公曰:此篇主言士冠其适子之礼】

筮于庙门【注:冠必筮日于庙门者,重以成人之礼,成子孙也。庙谓祢庙】

【敖氏继公曰:于庙门者,为将有事于庙中也。必于门者,明其求于外神也】

蕙田案:疏云不筮月者,夏小正云“二月绥多士女”,冠子取妻时也,既有常月,故不筮,非也。“绥多士女”专指昏言,《周礼》仲春之月令会男女是也。云“冠子取妻”,乃注家之误耳。下经云“屦,夏用葛,冬皮屦可也”,则冠无常月,明矣。筮日而不筮月,筮之常法也。

主人▯冠朝服缁带素韠,即位于门东西面【注:主人将冠者之父兄也,▯冠委貌也,朝服者十五升布衣而素裳也,衣不言色者,衣与冠同也,筮必朝服,尊着▯之道也,缁带,黒缯带也,天子与其臣冕以视朔,皮弁以日视朝,诸侯与其臣皮弁以视朔,朝服以日视朝】

【郝氏敬曰:▯冠▯缯为之,朝服见君之礼】

【陈氏礼书》特牲筮祭同,▯端少牢筮与祭同,朝服而士冠筮服朝服冠服,▯端者特牲少牢祭事也。筮不可尊于先祖,故同服士冠;非祭事也,筮可尊于子孙,故异服也】

有司如主人服,即位于西方,东面北上【注:有司,羣吏有事者,谓主人之吏所自辟除府史以下也,今时卒吏及假吏皆是也】

【敖氏继公曰:有司即筮者,占者,宰宗人之类】

筮与席所卦者,具馔于西塾【注:筮,谓着也;所卦者,所以画地记爻;馔,陈也;具,俱也;西塾,门外西堂也】布席于门中闑西阈外,西面【注:闑,门橜也;阈,阃也;张氏尔岐曰:布席将坐以筮也;前具之西塾,至此乃布之;云门中者,以大分言之;闑西阈外,则布席处也】

筮人执防,抽上韇,兼执之,进受命于主人【注:筮人,有司主三易者也。韇,藏防之器也。自西方而前,受命者当知所筮也】

【

译蕙田按:以上论述关于过继之子因不被慈爱而回归本宗的情况。

右侧是关于过继之子回归本宗的论述。

《五礼通考》卷一百四十七

<经部,礼类,通礼之属,《五礼通考》>

钦定四库全书

《五礼通考》卷一百四十八

刑部尚书秦蕙田撰

嘉礼二十一

冠礼

蕙田按:《周礼·大宗伯》中嘉礼,用婚礼和冠礼来成全男女的成人身份;《礼记·曲礼》说:“人出生十年称为幼,开始学习;二十岁称为弱冠。”又说:“男子二十岁行冠礼并取表字。”《礼记·内则》说:“二十岁行冠礼,开始学习礼。”《礼记·冠义》所说的“用成人的道理来要求他”就是这个意思。《山堂考索》说:“夏商周三代盛世,冠礼非常完备;东周迁都之后,礼乐衰败。”鲁襄公到了可以行冠礼的年纪却没有行冠礼,于是晋悼公询问他的年龄并告诉他:“何不准备冠礼的器具呢?”春秋时期尚且如此,那么盛世的情况就可以知道了。秦汉以来,人们各自制定礼仪,各家各自形成风俗,即使是士大夫阶层,哪里知道所谓“占卜日期、占卜宾客、占卜的制度”是怎样的?第一次加戴缁布冠,第二次加戴皮弁,第三次加戴爵弁,这些弁的制度是怎样的?夏天用葛鞋,冬天用皮鞋,这些鞋的制度又是怎样的?唐代柳宗元在《答韦中立书》中说:“冠礼几百年来,人们不再举行。”近来有个叫孙昌引的人,独自发愤举行冠礼。礼成之后,第二天上朝,到了外廷,呈上笏板对卿士说:“某人的儿子已经行完冠礼。”回应的人都感到茫然。京兆尹郑叔则愤怒地拖着笏板退后站立说:“这与我有什么关系?”朝堂上的人都大笑。天下人不认为郑尹不对而替孙昌引高兴,为什么呢?因为孙昌引做了别人不做的事。由此看来,冠礼被废止已经很久了。考察其制度,天子、诸侯、大夫的冠礼是否存在,在经传中已经没有定论。所记载的十二岁、十三岁、十五岁行冠礼的年龄,又不完全符合《曲礼》《内则》的说法。只有士的冠礼在《仪礼》中有记载,较为完整。现在遵循朱熹《经传通解》的做法,以《仪礼》为首,搜集经史中的遗文,附缀在篇末。

《仪礼·士冠礼》【郑玄目录说:童子担任职事,居于士的位阶,二十岁行冠礼,主人戴缁布冠穿朝服,这就是仕于诸侯天子的士所穿的朝服皮弁素积。古代士农工商四民世代承袭职业,士的儿子永远是士,冠礼在五礼中属于嘉礼。疏证:天子诸侯同样十二岁行冠礼,自有天子诸侯的冠礼,只是《仪礼》中没有罢了。士既然三次加冠成为大夫,早行冠礼的也依照士礼三次加冠。如果天子诸侯则加冠次数多,所以《大戴礼记·公冠篇》说:公行冠礼四次加冠,缁布冠、皮弁、爵弁,最后加冕。天子也是四次加冠,最后应当加衮冕。天子的儿子也用士礼行冠礼。按《家语·冠颂》说:王大子的冠礼拟制诸侯冠礼,那么天子元子也拟制诸侯四次加冠。如果诸侯的儿子不能四次加冠,与士一样三次加冠,这是可以知道的】

【敖继公说:这篇主要讲述士为其嫡长子行冠礼的礼仪】

在庙门占卜【注:冠礼必须在庙门占卜日期,是因为重视成人之礼,以成就子孙。庙指父庙】

【敖继公说:在庙门,是因为将要在庙中行事。必须在门口,是表明向外部神灵祈求】

蕙田按:疏证说不用占卜月份,是因为《夏小正》说“二月绥多士女”,是冠子娶妻的时候,既然有固定的月份,所以不占卜,这是错误的。“绥多士女”专指婚礼而言,《周礼》仲春之月令会男女就是如此。说“冠子娶妻”,是注家的错误。下文说“鞋,夏天用葛,冬天用皮鞋也可以”,那么冠礼没有固定月份,就明白了。占卜日期而不占卜月份,是占卜的常规方法。

主人戴缁布冠穿朝服,系黑色带子佩白色蔽膝,在门东就位面向西【注:主人是将要行冠礼者的父亲或兄长,缁布冠是委貌冠,朝服是十五升布做的上衣和素色下裳,上衣不说颜色,是因为上衣与冠同色,占卜必须穿朝服,是尊重戴缁布冠的道理,黑色带子,是黑色丝带,天子与其臣子戴冕以视朔,戴皮弁以日视朝,诸侯与其臣子戴皮弁以视朔,穿朝服以日视朝】

【郝敬说:缁布冠用缁布制成,朝服是见君主的礼服】

【陈祥道《礼书》说:特牲馈食礼占卜祭祀相同,穿端冕;少牢馈食礼占卜与祭祀相同,穿朝服;而士冠礼占卜穿朝服,冠礼穿端冕,端冕是特牲少牢祭祀的服饰。占卜不可尊于先祖,所以穿相同的服饰;士冠礼不是祭祀,占卜可尊于子孙,所以穿不同的服饰】

有司穿与主人相同的服饰,在西方就位,面向东,以北为上【注:有司,是群吏中有事的人,指主人自行辟除的府史以下人员,现在的卒吏及假吏都是】

【敖继公说:有司就是筮者、占者、宰、宗人这类人】

筮具和席、所卦的器具,在西塾陈列【注:筮,指蓍草;所卦者,是用来在地上画爻的器具;馔,陈列;具,俱备;西塾,门外西边的堂屋】在门中间闑的西边、门槛外铺设席子,面向西【注:闑,门橛;阈,门槛;张尔岐说:铺设席子是为了坐下占卜;之前在西塾备好的,到这里才铺设;说门中,是从大处而言;闑西阈外,就是铺设席子的地方】

筮人拿着筮具,抽出上韇,同时拿着它们,进前向主人接受命令【注:筮人,是有司中主管三易的人。韇,是收藏筮具的器具。从西方上前,接受命令是因为要知道所占卜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