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史藏通志七十六

諡略第一

史藏 · 别史 · 已译 · 第 665–667 段

序论第三按諡法,恶諡莫如桀纣,其次莫如桓灵,其次莫如幽厉,此古今之所闻也。以臣所见,皆不然。桀纣是名耳,非諡也。名者,生之所命,而非死之所加也。当夏之季,当殷之兴,则未有諡。桀非諡也。当殷之季,当周之兴,虽有諡法,然得諡为荣,不得諡为辱。名之以纣,辱莫大焉。桀之所名者,取于木,犹高柴、公孙枝之所取云耳,岂有贱人多杀之名而可以为名乎?纣之所名者,取于丝,犹臧纥、南宫縚之所取云耳,岂有残义损善之名而可以为名乎?是名也,非已之所更,即父兄之所命也,安得有是义乎?桓于经典并无恶义,如公执桓圭,桓乃珪璋之首称。如桓桓,武王桓乃果毅之盛德。齐之桓公用能覇业,周之桓王元无累行,安得桓为恶名乎?灵者,神圣之异名。周之东也,王纲不振,四方解体,迨乎灵王,周道始昌,诸侯服从,故▯曰:惟有髭王甚神圣,以其生有神圣之徳,死则諡之以灵,是为名实允当。其曰请为灵,若厉者,荆蛮不根之论也,安得灵为恶名乎?幽者,隠之并名也。周幽王丧于犬戎之祸,鲁隠公卒于羽父之难,皆臣子所不忍言,故以幽隠命之,痛恻之甚也,岂有拥遏不通之义乎?语曰:子温而厉,威而不猛,恭而安。厉与安并徳,故于厉言而猛则异于是,故于猛言不厉,非恶也,岂有暴虐无亲之义乎?厉王过矣,使厉王而有暴虐无亲之名,则宣王不得为孝子。幽王过矣,使幽王而受拥遏不通之责,则晋文侯、郑武公不得为良臣。成周之法初无恶諡,諡之有恶者,后人之所立也。由有美刺之説行,然后人立恶諡。

序论第四諡之有善恶者,即文而见,不即説而见。且曰戾,曰刺,岂不见其有凶徳,何必以不悔前过然后为戾,暴慢无亲然后为刺乎?一戾不足其説,又益之以戾;一刺不足其説,又益之以刺。非古之道也。曰荡,曰荒,岂不见其有滛行,何必好内逺礼然后为荡,纵乐无度然后为荒乎?一荡不足其説,又益之以荡;一荒不足其説,又益之以荒。非古之道也。諡之善恶,可即一文以见义;一文不得而尽者,即复文以见义;复文不足以尽者,又从而加之。如卫之公孙枝,是为恵贞文子,亦古之道。何必为之説以释之乎?释之之言既多,又非载籍之常义。学者而尽欲以善恶之义通之,有其名实相违而义不可通者,则必迂其説,曲而通之也。桀纣初非恶名,桓灵亦非恶諡,由其君而众恶所集,使名与諡不能主也。人闻其名,见其諡,则翕然以为恶矣。且爱人,爱其人之乌;恶人,恶其人之狗。乌狗何与于善恶,但随人好恶所生矣。是以君子恶居下流,故名之曰幽厉。

译序论第三 考察谥法,恶谥没有比桀、纣更严重的,其次没有比桓、灵更严重的,再其次没有比幽、厉更严重的,这是古今所听闻的说法。依臣所见,都不是这样。桀、纣只是名字,并不是谥号。名字是生前所命的,不是死后所加的。夏朝末年、殷商兴起时,还没有谥号制度,所以桀不是谥号。殷朝末年、周朝兴起时,虽然已有谥法,但得到谥号是荣耀,不得到谥号才是耻辱。把他命名为‘纣’,耻辱没有比这更大的了。桀这个名字取自树木,就像高柴、公孙枝的名字也是这样取的一样,难道会有把‘卑贱之人多杀’作为名字的道理吗?纣这个名字取自丝,就像臧纥、南宫縚的名字也是这样取的一样,难道会有把‘残害义理、损伤善行’作为名字的道理吗?这个名字不是本人改的,就是父兄所命的,怎么会有这种意义呢?经典中‘桓’字并没有恶义,如‘公执桓圭’,桓本来就是珪璋中首要的称谓;‘桓桓’是勇武的样子,周武王的‘桓’就是果敢刚毅的盛德。齐桓公凭此成就霸业,周桓王本来没有败行,怎么能说桓是恶名呢?‘灵’是神明圣贤的别称。周朝东迁以后,王纲不振,四方离散;到了灵王时,周道才开始昌盛,诸侯归服,所以传文说:‘只有髭王非常神圣。’因为他生前有神圣的德行,死后便以‘灵’为谥,这正是名实相符。至于说‘请求给他谥为灵’,又说‘厉’,那是荆蛮没有根据的说法,怎么能说灵是恶名呢?‘幽’与‘隐’意义相近。周幽王死于犬戎之祸,鲁隐公死于羽父之难,都是臣子不忍说出的事情,所以用‘幽’‘隐’来命名,表达极深的悲痛,难道有拥塞阻遏、使事理不通的意义吗?古语说:‘儿子温和而严厉,有威严却不凶猛,恭敬而安详。’厉与安同属美德;所以说厉而又说猛,便与此不同;说猛而不说厉,并不是恶名,哪里有暴虐无亲的意义呢?厉王确实有过失,但如果厉王有‘暴虐无亲’的恶名,宣王就不能算孝子了。幽王确实有过失,但如果幽王承担‘拥塞阻遏、使事理不通’的责难,晋文侯、郑武公就不能算良臣了。成周的制度起初并没有恶谥,谥号中出现恶谥,是后人制定的。由于赞美和讥刺之说流行,后来才有人制定恶谥。序论第四 谥号有善有恶,从一个文字本身就可以看出,不必依靠解释才看得出。比如‘戾’‘刺’,难道看不出具有凶恶的德行吗?何必一定说不悔改以前的过错才叫戾,暴虐傲慢、没有亲情才叫刺呢?一个‘戾’字不足以说明,便再增加一个戾字;一个‘刺’字不足以说明,便再增加一个刺字。这不是古代的道理。比如‘荡’‘荒’,难道看不出有淫乱的行为吗?何必一定说贪恋女色、疏远礼法才叫荡,纵情享乐、没有节制才叫荒呢?一个荡字不足以说明,便再增加一个荡字;一个荒字不足以说明,便再增加一个荒字。这不是古代的道理。谥号的善恶,一个文字便可显示其意义;一个文字不能穷尽的,便用复合文字显示;复合文字仍不能穷尽的,再加以补充。像卫国的公孙枝,谥为惠贞文子,也是古代的做法。何必还要为它作解释呢?解释的话既然很多,又不是典籍中的通常义理。学者如果一定要用善恶的意义贯通它,遇到名实相违、义理无法贯通的地方,就必定绕曲说法,曲折地解释使它通顺。桀、纣本来不是恶名,桓、灵也不是恶谥;只是由于他们的君主使众多恶行集中于自身,导致名字和谥号不能独立决定意义。人们听到他们的名字、看到他们的谥号,便一致认为是恶名。况且爱一个人,连那个人的乌也会爱;厌恶一个人,连那个人的狗也会厌恶。乌和狗与善恶有什么关系?只是随着人们的好恶而产生罢了。因此君子厌恶处在卑下的地位,所以把他们命名为幽、厉。

序论第五法之为諡者,取一文耳,非有説也。諡法行而其説纷纷,成书见于世者,有周公諡法,有春秋諡法,有广諡,有今文尚书,有大戴记,有世本,有独断,有刘熙之书,有来奥之书,有沈约之书,有贺琛之书,有王彦威之书,有苏冕之书,有扈蒙之书,有苏洵之书。其实皆由汉魏以来儒生,取古人之諡而释以已説,集而为法也。故苏氏曰:「周公之法,反取贺琛之新法而载之书。」是知世之諡法,其名尤古者,益非古法也。今考周公之书,所用后人之语甚多,是皆为諡法者展转相因,言文杂揉,无足取也。惟沈约之书,愽采古今,诠次有纪,然亦无所建明。至苏氏承诏编定六家諡法,乃取周公、春秋、广諡、沈约、贺琛、扈防之书,断然有所去取,其善恶有一成之论,实前人所不及也。皇也,帝也,王也,公也,侯也,君也,师也,长也,胥也,实尊卑之号,上下之称。且生有爵,死有諡,以是为諡,未之敢闻也。若帝王可以为諡,则天子亦可以为諡矣。若公侯可以为諡,则卿大夫亦可以为諡矣。若师长可以为諡,则父兄亦可以为諡矣。无义之谈,莫此为甚。经几百年间,而后苏子辟之。尧取累土以命名,舜取浓华以命名,禹取于兽,汤取于水,桀以乔木,纣以绎丝,是非已之所更,必父兄之所命也。且生有爵,死有諡,以是为諡,未之敢闻也。苏氏未暇及臣,不敢后焉。谨条其可用者二百十諡,分为三类,只以一文见义,无事乎文之广,无事乎説之繁,庶乎表里苏氏之学,是亦典礼之大者。諡中上諡法神,圣贤文,武,成,康,献懿,元,章,厘,景,宣,明,昭,正,敬,恭,庄肃穆,戴,翼,襄,烈,桓,威,勇,毅,克,壮圉【或作御】魏,安定,简贞节白,匡,质靖,眞,顺思,考,暠,显和,元,高,光,大,英,睿,博,宪坚孝,忠,惠,徳,仁,智,愼,礼义周,敏,信,逹,寛,理,凯清,直,钦益,良,度,类基,慈,齐深,温让密,厚,纯勤,谦友,祁,广淑,俭灵荣厉比,絜,舒,贲逸,退,讷,偲,逑,懋,宜,哲,察,通,仪经庇,恊,端,休,悦绰容,确恒,熙,洽,绍世,果。右百三十一諡。用之君亲焉,用之君子焉。中諡法懐,悼,愍【亦作闵】哀,隠,幽,冲,夷,惧,息,擕,▯,愿,儆。右十四諡,用之闵伤焉;用之无后者,焉。下諡法野,夸,躁,伐,荒,炀,戾,刺,虚荡,墨,▯,亢,千,▯,専,轻,苛介,暴,虐,愎,悖,凶,慢,忍,毒恶,残,奰,攘,顽,昬,骄,酗,湎侥,狃,侈,惑,靡,溺,伪,妄,讟謟,诬,诈,谲,讻,诡,▯,邪,慝蛊,危,圯,懦,挠,覆,败,斁,疵饕,费。右六十五諡,用之殱夷焉,用之小人焉。凡上、中、下諡,共二百十言,以备典礼之用。諡下

后论第一凡苏氏所取一百六十八諡,三百十一条,臣今只即一文以见义。即文可以见文,不必曰施而中理曰文,经纬天地曰文。即武可以见武,不必曰克定祸乱曰武,保大定功曰武。即孝可以见孝,不必曰慈惠爱亲曰孝,能养能恭曰孝。即忠可以见忠,不必曰盛衰纯固曰忠,临患不忘曰忠。且即文以见义,则文简而义显;舍文而从説,则説多而义惑。苏氏所削为多矣。臣今复削去三百十一条之説,只从百六十八諡而増损焉,实得二百十諡,分而为三:上諡百三十,用于君亲,用于君子;下諡六十五,用于殱夷,用于非君子;中諡十四,用于闵伤,用于无后者。其有尧、舜、禹、汤、桀、纣六文,乃人名,非諡法所宜去也。陈胡公满者,言其老也,有胡耉之称焉。胡非諡义,齐有丁公名也,汉有丁公姓也,丁非諡义,故去胡、去丁。曰商、曰使、曰军、曰防、曰鼎、曰莫、曰敌、曰震、曰摄、曰革、曰易、曰素、曰顷,凡十三文,虽有其諡,于辞义未安,所宜去也。曰原、曰爱、曰声、曰闻、曰要、曰强、曰平,凡七文,文虽可用,于义不専,亦宜去。苏氏所取者百六十八諡,今去其二十八;凡苏氏所去者百九十八,今取其七十二諡。披沙得金,甄金去土,非相违也,而相从也。

译序论第五 谥法的规定,只取一个文字,并没有解释。谥法流行以后,各种解释纷纷出现,流传于世而成书的,有《周公谥法》《春秋谥法》《广谥》《今文尚书》《大戴记》《世本》《独断》,以及刘熙、来奥、沈约、贺琛、王彦威、苏冕、扈蒙、苏洵等人的著作。其实都是汉魏以来的儒生,取古人的谥号,用自己的说法加以解释,汇集而成谥法。所以苏氏说:‘周公的谥法,反而是取用贺琛的新谥法写进书中。’由此可知,世间谥法中名称越古老的,越不是古代真正的谥法。如今考察《周公谥法》,其中使用后人的语言很多,都是各种谥法辗转沿袭,文辞混杂揉合,没有什么值得取用的。只有沈约的书广泛采集古今材料,编排有条理,但也没有提出什么新见解。至于苏氏奉诏编定六家谥法,便取用《周公谥法》《春秋谥法》《广谥》、沈约、贺琛、扈蒙的著作,明确有所取舍,对善恶形成一套完整的论断,确实超过前人。皇、帝、王、公、侯、君、师、长、胥,都是表示尊卑、上下的称号。况且活着有爵位,死后有谥号;把这些爵位称谓当作谥号,我从未听说过。假如帝、王可以作为谥号,那么天子也可以作为谥号了;假如公、侯可以作为谥号,那么卿、大夫也可以作为谥号了;假如师、长可以作为谥号,那么父、兄也可以作为谥号了。这种没有道理的说法,没有比它更严重的。经过几百年,苏子才加以驳斥。尧取累积土山来命名,舜取光明显著之义来命名,禹取名于兽,汤取名于水,桀取名于高大的树木,纣取名于绎丝;这些都不是本人改名,必定是父兄所命。况且活着有爵位,死后有谥号;把这些爵位称谓当作谥号,我从未听说过。苏氏没有来得及论及臣,我不敢落后。谨慎地列出其中可用的二百十个谥号,分为三类,只用一个文字显示意义,不必铺陈文字,也不必繁琐解释,希望从内外表明苏氏的学说;这也是典礼中的大事。谥中 上谥法 神、圣、贤、文、武、成、康、献、懿、元、章、厘、景、宣、明、昭、正、敬、恭、庄、肃、穆、戴、翼、襄、烈、桓、威、勇、毅、克、壮、圉【或作“御”】、魏、安、定、简、贞、节、白、匡、质、靖、真、顺、思、考、暠、显、和、元、高、光、大、英、睿、博、宪、坚、孝、忠、惠、德、仁、智、慎、礼、义、周、敏、信、达、宽、理、凯、清、直、钦、益、良、度、类、基、慈、齐、深、温、让、密、厚、纯、勤、谦、友、祁、广、淑、俭、灵、荣、厉、比、絜、舒、贲、逸、退、讷、偲、逑、懋、宜、哲、察、通、仪、经、庇、协、端、休、悦、绰、容、确、恒、熙、洽、绍、世、果。以上一百三十一种谥号,用于君主和亲属,也用于君子。中谥法 怀、悼、愍【也作“闵”】、哀、隐、幽、冲、夷、惧、息、携、▯、愿、儆。以上十四种谥号,用于哀怜伤痛之人;用于没有后嗣者,▯。下谥法 野、夸、躁、伐、荒、炀、戾、刺、虚、荡、墨、▯、亢、千、▯、专、轻、苛、介、暴、虐、愎、悖、凶、慢、忍、毒、恶、残、奰、攘、顽、昏、骄、酗、湎、侥、狃、侈、惑、靡、溺、伪、妄、讟、谄、诬、诈、谲、讻、诡、▯、邪、慝、蛊、危、圯、懦、挠、覆、败、斁、疵、饕、费。以上六十五种谥号,用于消灭、夷灭之人,也用于小人。上、中、下三类谥号共二百十字,以备典礼之用。谥下 后论第一 苏氏所取的一百六十八个谥号,共有三百十一条解释;臣如今只根据一个文字来显示意义。看到‘文’字本身便可明白文德,不必说‘施行而合乎事理叫文’‘能经纬天地叫文’;看到‘武’字本身便可明白武德,不必说‘能平定祸乱叫武’‘保全大业、安定功勋叫武’;看到‘孝’字本身便可明白孝,不必说‘慈爱惠善、敬爱父母叫孝’‘能奉养、能恭敬叫孝’;看到‘忠’字本身便可明白忠,不必说‘盛衰始终纯一坚定叫忠’‘面临祸患不忘本心叫忠’。况且直接根据文字看意义,文字简约而意义显明;舍弃文字而依从解释,解释增多而意义反而迷乱。苏氏删削的已经很多了。臣如今又删去三百十一条解释,只依照一百六十八个谥号加以增删,实际得到二百十个谥号,分为三类:上谥一百三十个,用于君主和亲属,也用于君子;下谥六十五个,用于殱夷之人,也用于非君子;中谥十四个,用于哀怜伤痛之人,也用于无后者。其中有尧、舜、禹、汤、桀、纣六个文字,是人名,不应从谥法中删去。陈胡公名满,‘胡’是说他年老,有‘胡耇’的称呼。胡不是谥义;齐国有名叫丁公的,汉代有姓丁的,丁也不是谥义,所以删去胡、丁。‘商’‘使’‘军’‘防’‘鼎’‘莫’‘敌’‘震’‘摄’‘革’‘易’‘素’‘顷’这十三个文字,虽然有时作为谥号,但在文辞意义上不妥,应当删去。‘原’‘爱’‘声’‘闻’‘要’‘强’‘平’这七个文字,文字本身虽可使用,但意义不专一,也应当删去。苏氏所取的一百六十八个谥号,如今删去其中二十八个;苏氏所删去的一百九十八个,臣如今取用其中七十二个。这就像拨开沙子得到金子、冶炼金子除去泥土,并不是相互违背,而是彼此相承。

后论第二苏氏去其歴代所以为尊卑之号者九,皇帝、王、公、侯、君、师、长、胥是也。子曰:「左邱明耻之,丘亦耻之。」苏氏去其义之不安者八,今取其贲,取其逸,请以待邱园也。苏氏去其子孙不忍称者九十四,今取其暴,取其虐,取其愎,取其凶,取其悖,取其慢,取其忍,取其毒,取其恶,取其奰,取其攘,取其顽,所以待暴戾;取其昬,取其骄,取其酗,取其湎,取其侥,取其狃,取其侈,取其惑,取其靡,取其溺,所以待滛侈;取其謟,取其伪,取其讟,取其妄,取其诬,取其诈,取其谲,取其讪,取其诡,取其▯,取其邪,取其慝,取其蛊,所以待奸回;取其危,取其圯,取其挠,取其覆,取其败,取其斁,所以待覆亡;取其懦,取其疵,取其饕,所以待贪鄙。苏氏去其名之不能举其人之要者八,今取其退,取其讷,所以待恬退之士;取其修,取其训,所以待礼法之人。苏氏去其鄙陋不足以训者十有一,今取其偲,取其逑,为靖専者备也。苏氏去其泛滥不可指明善恶之状者七,今取其懋,为黾勉者备也;取其宜,为中庸者备也。苏氏去其重复而无益于用者五十七,今取其哲,有异于智也;取其察,有异于明也;取其通,有异于敏也;取其仪,有异于穆也;取其经,有异于宪也;取其庇,有异于礼也;取其协,有异于顺也;取其端,有异于直也;取其费,有异于夸也;取其休,取其悦,有异于凯也;取其绰,取其容,有异于寛也;取其确,取其恒,有异于介也;取其熙,取其洽,有异于和也。

后论第三苏氏于百六十八諡之外有七去,三百十一条之中有六类。七去者,削其文;六类者,易其义。臣今此书,只以文显,不用义説,故于六类亦无所用。但第四类中,比俭二义于文未安,不得不为之説。俭乃防俭之俭,比乃协比之比。俭也,比也,古之美諡也。苏氏引俭则固之义而更之曰菲薄,废礼曰俭;引君子周而不比之义而更之曰事君有党曰比。以比俭二諡内于恶徳,此臣之所不取也。俭若为恶徳,则夫子温良恭俭之俭,其将何处比?若为恶徳,则协比其邻,婚姻孔云之比,其将何为?若之何以不中礼之俭为俭,朋比之比为比乎?臣今易置,从古道也。

后论第四语曰:孔文子何以谓之文也?子曰: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是以谓之文也。然则文子之諡,初无諡法,仲尼则因问而即其人之行事以释之。柰何先立其法,必使人之曲中也?规矩本为方圆设,而非豫为大小剂量,使制器者范围于此。况所作之法,只采经▯之言,其间有大不通理处。子曰: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是以谓之文。而云「敏而好学」,曰「文」可也。孟子曰:「陈善闭邪,谓之敬。」而云「陈善闭邪」,曰「敬」可也。《易》之益曰:「君子见善则迁,有过则改。」而云「迁善改过」,曰「益」可也。左氏曰:「共用之谓勇。」而云「率义其用」,曰「勇」可也。柰何《诗》曰:「哿矣能言,巧言如流。」曰「哿」可乎?《书》曰:「宾于四门,四门穆穆。」而云「辟于四门」,曰「穆」可乎?▯曰:「季子生而有文在其手,曰友,遂命之。」而云「有文在手」,曰「友」何义也?《书》曰:「乃圣乃神,乃武乃文。」而云「乃圣乃神」,曰「武」何义也?《诗》序曰:「太平之君子,能持盈守成。」而云「持盈守满」,曰「成」何义也?至于终始如一者,则谓之「终」;为人所渴望者,则谓之「渴」。于义安乎?取并后匹嫡之义而为「并」,取牝鸡之晨惟家之索义而为「索」,是可用乎?千百年间,学者见之,礼官博士行之,而断无以为非者。通志卷四十六

译后论第二 苏氏删去了历代用来表示尊卑的九个称号,即皇、帝、王、公、侯、君、师、长、胥。孔子说:‘左丘明以此为耻,我也以此为耻。’苏氏删去了八个意义不妥的字,如今我取用‘贲’,取用‘逸’,用来等待丘园之士。苏氏删去了九十四个子孙不忍称呼的字,如今取用暴、虐、愎、凶、悖、慢、忍、毒、恶、奰、攘、顽,用来对待暴戾之人;取用昏、骄、酗、湎、侥、狃、侈、惑、靡、溺,用来对待淫乱奢侈之人;取用谄、伪、讟、妄、诬、诈、谲、讪、诡、▯、邪、慝、蛊,用来对待奸邪之人;取用危、圯、挠、覆、败、斁,用来对待覆亡之人;取用懦、疵、饕,用来对待贪鄙之人。苏氏删去了八个不能概括人物要旨的字,如今取用退、讷,用来对待恬淡退让之士。取用修、训,用来对待遵守礼法的人。苏氏删去了十一个鄙陋而不足以垂训的字,如今取用偲、逑,用来为靖而专一的人作准备。苏氏删去了七个泛滥而不能明确指出善恶状况的字,如今取用懋,用来对待勤勉努力的人;取用宜,用来对待中庸的人。苏氏删去了五十七个重复而对实际使用没有益处的字,如今取用哲,它与智不同;取用察,它与明不同;取用通,它与敏不同;取用仪,它与穆不同;取用经,它与宪不同;取用庇,它与礼不同;取用协,它与顺不同;取用端,它与直不同;取用费,它与夸不同;取用休、悦,它们与凯不同;取用绰、容,它们与宽不同;取用确、恒,它们与介不同;取用熙、洽,它们与和不同。后论第三 苏氏在一百六十八个谥号之外又删去了七类,在三百十一条解释中分出六类。所谓七类,是删去其中的文字;所谓六类,是更改其中的意义。臣这部书只用文字显示意义,不采用义理解释,因此对那六类也没有什么可取的。不过第四类中,‘比’‘俭’二义与文字本身不相合,不得不加以说明。‘俭’是防俭的俭,‘比’是协比的比。俭、比都是古代的美谥。苏氏引用‘俭’为固陋之义,改说成菲薄、废礼叫俭;又引用君子周而不比的意义,改说成事奉君主而结党叫比。把比、俭两个谥号列入恶德之中,是臣不取的。俭如果是恶德,那么孔子所说‘温良恭俭’的俭应当放在哪里?如果是恶德,那么‘协比其邻,婚姻孔云’中的比又应当作什么解释?怎么能把不合礼的俭叫作俭,把朋党之比叫作比呢?臣如今改正其位置,是遵从古道。后论第四 古语说:‘孔文子为什么称为文?’孔子说:‘他聪敏而好学,不以向地位低的人请教为耻,所以称为文。’这样看来,孔文子的谥号起初并没有现成的谥法,仲尼只是根据询问,直接就他的行为来解释。为什么要先制定谥法,硬让人的行为曲折地符合它呢?规矩本来是为方圆设置的,不是预先规定大小尺寸,使制器的人只能限定在其中。何况所制定的谥法,只采集经典和传文的话,其中有许多地方很不合乎道理。孔子说‘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把‘敏而好学’称为文,可以;孟子说‘陈善闭邪’叫作敬,把‘陈善闭邪’称为敬,可以;《易》益卦说‘君子见善则迁,有过则改’,把‘迁善改过’称为益,可以;《左传》说‘共同使用它叫作勇’,把‘率义其用’称为勇,可以。为什么《诗经》说‘哿矣能言,巧言如流’,便可以把‘哿’作为谥号呢?《尚书》说‘宾于四门,四门穆穆’,便可以把‘辟于四门’称为穆吗?传文说:‘季子出生时手上有文,写着“友”字,于是就这样命名他。’ 却说‘手上有文’,把他称为‘友’有什么意义呢?《尚书》说‘乃圣乃神,乃武乃文’,却说‘乃圣乃神’,把它称为‘武’有什么意义呢?《诗经》序说‘太平时代的君子能够保持盈满、守住成业’,却说‘持盈守满’,把它称为‘成’有什么意义呢?至于始终如一的人,就称为‘终’;为人所渴望的人,就称为‘渴’。在意义上妥当吗?取并立皇后、匹配嫡妻的意义而作‘并’,取母鸡在早晨啼叫、家道因此穷困的意义而作‘索’,这可以使用吗?千百年间,学者看见这些说法,礼官和博士照着实行,却绝没有人认为不对。《通志》卷四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