説郛卷四十三下
有人主。开寳六年,下第人徐士廉挝登闻鼓,言久困场屋,乃诏入策进士终场,经学并试殿庭。三月庚午,御讲武殿覆试新进士宋凖以下一百二十七人。是岁礼部所放进士十一人而已,五经止二十二人。艺祖皇帝以初御试,特优与取放,以示异恩,而御试进士不许称门生于私门,一洗故习。大哉宏模,可谓知所先务矣。
译有君主。开宝六年,落第举人徐士廉击登闻鼓,诉说长期困顿于科举考场,于是皇帝下诏让策论进士参加终场考试,经学也在殿庭一并考试。三月庚午日,皇帝在讲武殿复试新进士宋准等一百二十七人。这一年礼部录取的进士只有十一人,五经科仅二十二人。太祖皇帝因为这是初次亲自殿试,特意放宽录取标准,以示特殊的恩典,并规定殿试进士不得称私门为门生,彻底革除旧习。多么宏伟的格局,可以说懂得什么是首要任务了。
吏铨试书判
国初承五季之乱,吏铨书判拔萃科久废。建隆三年八月,因左拾遗髙锡上言,请问法书十条以代试判。诏今后应求仕及选人,并试判三道,仍复书判防萃科。先是,诸道州府参选者,每年终集于吏铨。干德二年正月甲申,诏选人四时参选,待之者甚厚,责之者甚至,真得驭臣之柄矣。后因铨部姑应故事,不分臧否,虽文纰缪,书不成字者,亦令注官。故真宗景德元年八月,令铨司引对,赍所试书判以备奏御。仁宗卽位之初,以诸路阙官,凡守选者并与放选,以示特恩。至景祐元年正月,遂废书判为铨试。议者以为奏补人多,令人假手,故更新制。曽不思书判犹如今之帘引,虽有假手不可代书。若铨试之▯,则又甚矣。虽他人代书可也,省试犹可,况铨试乎?承平时,假手者用薄纸书所为文,揉成团,名曰纸毬,公然贷卖,亦由朝廷施刑寖寛故也。
复置县尉
五代时尉职以军校为之,大为民患。建隆三年十二月癸巳,诏诸县置尉一员,在主簿之下,俸与主簿同。始令初赐第人为之,从赵普之请也。
选人服绯紫
国初选人有服绯紫,或加阶至大夫,故人以为荣,虽老于选调不悔。干德二年六月庚寅,中书详定陶谷等议:防御团练军事推官、军事判官【今从事郎】三考加将仕郎,试秘书省校书郎;留守两府节度推官【今文林郎】三考加承奉郎,试大理评事;掌书记、防御团练判官【今儒林郎】二考加宣德郎,依前试大理评事兼监察御史;留守两府节度观察判官【今承直郎】一考加朝散大夫,试大理司直,依前监察御史。又转而为诸府少尹,申奏加检校官或加宪衔。观察判官以上服绯,又十五年服紫,但不佩鱼,谓之阶绯、阶紫。非有劳绩而歴任无过失者,并不改官,故改官之法亦优。
借绯紫佩鱼
旧制,借绯、借紫皆不佩鱼。王诏为刑部侍郎,上奏云:“与胥吏无别,非所以示观瞻。”乞与赐服人同佩鱼,从之。然既许其佩鱼袋,则当改其防为“借紫金鱼袋”、“借绯鱼袋”。今尚仍旧衔,此有司失于申明也。诏化基之孙举元之子终工部尚书,享年七十九。
盗赏不改官
旧制,县尉捕盗无改官者。干德六年三月庚寅,诏尉逐贼被伤全火,赐绯;三分之二者,减三选,加三阶;五分之二者,减二选,加二阶;三分之一者,减一选,加一阶。县令获全火,陞朝人改服色,余如尉赏。身死者,录用的亲子弟。又诏捕冦立定日限,已罹限外之责,而终能获贼者,与除其罚,不得书为劳绩。赏罚非不重也,若遽令改官亲民,则过矣。
置司理参军
今之司理参军,五代之马步军都虞候判官也,以牙校为之。州镇专杀而司狱事者,轻视人命。太宗皇帝开寳六年七月壬子,诏州府并置司防参军,以新及第九经、五经及选人资序相当者充。其后改为司理参军。
因阙官増进士额
国初进士尚仍唐旧制,每歳多不过二三十人。太平兴国二年,太宗皇帝以郡县阙官颇多,放进士几五百人,比旧二十倍。正月己巳,宴新进士吕▯正等于开寳寺,赐御制诗二首。故事,唱第之后,醵钱于曲江为闻喜之饮。近代于名园佛庙,至是官为供帐,嵗以为常。
进士解褐衣绿
先是,进士参选,方解褐,衣绿。是嵗,锡宴后五日,癸酉,诏赐新进士并诸科人绿袍靴笏。自后以唱第日赐之,惟赐袍笏,不复赐靴。
堂吏用士人
世传堂吏旧用士人,吕夷简改用吏人,非也。太祖皇帝。
<子部,杂家类,杂纂之属,说郛,卷四十四上>以堂吏擅中书事权,多为奸赃。开寳六年四月癸巳,诏流内铨于前任令录判司簿尉,选谙练公事一十五人,补堂后官,三年一替。令录除陞朝官,余上县。五月庚辰,以姜寅亮任能,夏德崇、孔崇煦为之。此太祖开基立国之宏规也。不特此尔,冦凖为宰相,刑部、大理寺三司法直、副法直官,旧例以令史迁补,凖悉用士人。景德二年三月,诏铨司选流内官,一任三考无遗阙者,引对试断案,授之
译吏部铨选考试书判
国家初建,承接五代末期的混乱局面,吏部铨选中的书判拔萃科早已废止。建隆三年八月,因为左拾遗高锡上奏建议,请求用十条书法规范来代替考试判词。皇帝下诏规定,今后凡是谋求仕途以及参加铨选的官员,都要考试三道判词,并且恢复书判拔萃科。在此之前,各道州府参加铨选的人,每年年底都聚集在吏部。干德二年正月甲申日,皇帝下诏规定参选人员分四季参加铨选,对待他们非常优厚,要求他们也非常严格,这才真正掌握了驾驭臣下的权柄。后来因为吏部只是敷衍应付旧例,不区分好坏,即使文章错乱不通、字迹不成形的,也让他们授官。所以真宗景德元年八月,命令吏部官员当面引见参选者,让他们携带所考的书判以备皇帝审阅。仁宗即位之初,因为各路州县缺少官员,凡是等待铨选的人一律放行授官,以显示特别的恩惠。到了景祐元年正月,于是废除书判作为铨选考试的内容。议论的人认为,通过奏请补授官职的人太多,让人代笔作弊,所以更新制度。他们不曾想到,书判考试就像现在的帘后引见,即使有代笔也无法代替书写。如果是铨试中的空白处,那就更严重了。即使他人代笔书写也可以,省试尚且如此,何况铨试呢?太平时期,代笔的人用薄纸写好文章,揉成团,名叫纸球,公然借贷售卖,这也是因为朝廷施刑逐渐宽缓的缘故。
恢复设置县尉
五代时期,县尉的职位由军校担任,成为百姓的大害。建隆三年十二月癸巳日,皇帝下诏各州县设置县尉一员,在主簿之下,俸禄与主簿相同。开始规定由初次考中进士的人担任,这是听从赵普的请求。
参选官员穿绯色紫色官服
国家初建时,参选官员有穿绯色、紫色官服的,有的加官阶至大夫,所以人们认为这是荣耀,即使老死在选调中也不后悔。干德二年六月庚寅日,中书省详定陶谷等人议论:防御、团练军事推官、军事判官(即现在的从事郎),经过三次考核加官将仕郎,试任秘书省校书郎;留守、两府、节度推官(即现在的文林郎),经过三次考核加官承奉郎,试任大理评事;掌书记、防御、团练判官(即现在的儒林郎),经过两次考核加官宣德郎,依旧试任大理评事兼监察御史;留守、两府、节度观察判官(即现在的承直郎),经过一次考核加官朝散大夫,试任大理司直,依旧任监察御史。又转而担任各府少尹,上奏加授检校官或加授宪衔。观察判官以上穿绯色官服,又过十五年穿紫色官服,只是不佩戴鱼袋,称为阶绯、阶紫。没有功劳业绩但历任没有过失的,都不改任实职,所以改任实职的制度也很优厚。
借绯紫佩鱼
旧制规定,借绯、借紫都不佩戴鱼袋。王诏担任刑部侍郎时,上奏说:“这与胥吏没有区别,不足以显示威仪。”请求与赐服的人一样佩戴鱼袋,皇帝听从了。既然允许他们佩戴鱼袋,就应当将官衔改为“借紫金鱼袋”、“借绯鱼袋”。现在仍然沿用旧衔,这是有关部门失于申明确认。王化基的孙子、王举元的儿子王终,官至工部尚书,享年七十九岁。
捕盗赏赐不改官
旧制规定,县尉捕盗没有改任实职的。干德六年三月庚寅日,皇帝下诏:县尉追捕盗贼受伤,如果全火(全部抓获),赐绯色官服;如果三分之二,减少三次铨选,加三级官阶;如果五分之二,减少两次铨选,加两级官阶;如果三分之一,减少一次铨选,加一级官阶。县令抓获全火,升为朝官改换服色,其余如同县尉的赏赐。身死的,录用其亲生的子弟。又下诏规定捕寇设立确定的期限,已经遭受超期责任的,但最终能抓获盗贼的,免除其处罚,不得记为功劳业绩。赏罚并非不重,如果立刻让他们改任亲民官,那就过分了。
设置司理参军
现在的司理参军,是五代时的马步军都虞候判官,由牙校担任。州镇专断杀人而掌管狱事的人,轻视人命。太宗皇帝开宝六年七月壬子日,下诏州府都设置司理参军,由新考中第九经、五经以及参选官员资历相当的人充任。后来改为司理参军。
因缺官增加进士名额
国家初建时,进士还沿袭唐代的旧制,每年大多不超过二三十人。太平兴国二年,太宗皇帝因为郡县缺少官员很多,录取进士将近五百人,比旧制多了二十倍。正月己巳日,在开宝寺宴请新进士吕蒙正等人,赐予御制诗两首。旧例,唱名之后,在曲江凑钱举行闻喜宴。近代在名园佛庙举行,至此由官府提供帷帐,每年成为常例。
进士脱去布衣穿绿袍
在此之前,进士参加铨选,刚脱去布衣,穿绿袍。这一年,赐宴后五天,癸酉日,皇帝下诏赐予新进士以及各科人员绿袍、靴子、笏板。从此以后在唱名日赐予,只赐袍和笏,不再赐靴。
堂吏任用士人
世人传说堂吏旧日用士人,吕夷简改任用吏人,这不是事实。太祖皇帝因为堂吏擅居中书事权,多行奸诈贪污。开宝六年四月癸巳日,下诏流内铨从前任县令、录事参军、判司、主簿、县尉中,挑选熟悉公事的十五人,补任堂后官,三年一换。县令、录事参军升为朝官,其余升任上县。五月庚辰日,因为姜寅亮任能,夏德崇、孔崇煦担任此职。这是太祖开基立国的宏大规划。不仅如此,寇准担任宰相时,刑部、大理寺三司法直、副法直官,旧例由令史迁补,寇准全部任用士人。景德二年三月,下诏吏部选拔流内官,一任三次考核没有遗漏缺错的,引见考试断案,授予官职。
。葢仰体太祖谨重堂后官之意,而推广之也。然改制之初,不能一扫而清之,新旧杂用。士大夫耻与为伍,又三年为任,人旡固志,旧吏长子孙为世业,一齐不胜众楚之咻。太祖皇帝美意,数传之后,寂然无闻,是可恨也。
译这大概是仰承太祖皇帝谨慎重视堂后官的旨意,并加以推广罢了。然而在改制之初,不能一下子彻底清除旧制,导致新旧制度混杂使用。士大夫以与他们同列为耻,加之任期只有三年,人们没有坚定的意志,而旧吏的子孙将官职作为世代相传的产业,就像一个人无法抵挡众多楚人的喧哗干扰。太祖皇帝的美好意图,经过几代传承后,便无声无息,这真是令人痛恨啊。
进士试礼部给公劵
逺方寒士预乡荐,欲试礼部,假丐不可得,则宁寄举不试,良为可念。谨按开寳二年十月丁亥,诏西川、山南、荆湖等道所荐举人,并给来徃公劵,令枢密院定例施行。葢自初起程以至还乡费,皆给于公家。如是而挟商旅、干关节,绳之以法,彼亦何辞?今不复闻举此法矣。
置递卒代递夫
前代邮置,皆役民为之。自兵农既分,军制大异于古,而邮亭役兵如故。太祖即位之始,即革此弊。建隆二年五月,诏诸道州府以军卒代百姓为递夫。其后特置递卒,优其廪给,遂为定制。
陞节度使班
五季武夫、悍卒以军功进秩为节度使者,不可数计,而班在卿监之下。太祖皇帝以节度使受禅,遂重其选,陞其班于六曹侍郎之上,此建隆三年三月壬午诏书也。故恩数同执政官,而除拜、鎻院、宣麻尤异焉。非宗室、近属、外戚、国壻、年劳久次不得为此官,此外则殿帅而已。前宰执亦时有除拜者,崇宁以来始有滥恩,其后宦者皆得为之,殊失太祖改制之本防矣。
赐常参官时服
前代赐时服,惟将相、翰林学士至诸军大校而止。建隆三年,太祖皇帝谓宰相曰:「时服不赐百官,甚无谓也。宜并赐之。」乃以冬十月乙酉朔,赐文武常参官时服。自后遂为定制。
知州借绯紫
唐制,为刺史者并借绯。太平兴国二年二月戊戌,诏常参官知节镇,并借紫;防御、团练、刺史知州,借绯。候回日依旧服色。其服绯人任诸州,亦借紫。惟军垒则否。
定试衘官为七选
国初假试官,乃以恩泽补授,不理选限。太宗皇帝即位,牧伯皆遣子弟奉方物为贺,悉以试七选,吏部南曹赴调引对,始授以官。自后假试,方得齿仕版矣。
置参知政事
太祖皇帝以赵普专权,欲置副贰以防察之,问陶谷:“以下丞相一等有何官?”谷以“参知政事,参知机务”对。干德二年四月乙丑,乃以薛居正、吕余庆为参知政事,不押班,不知印,不升政事堂。曽不思唐朝宰相名色最多,若仆射,若内史,若纳言,若参预朝政,若同二、同三品,其为相则均也。而为同平章事,乃资歴之最浅者。自天寳之乱,多以资浅者为之,而此名一定不易矣。谷以儒学见重于太祖,而不考前代典故如此。此官之设,几于宰相之属。其后至道元年四月戊子,更制令升政事堂,知印押班,一同宰相,仍给班为一。其后为相者渐多,而参政之权渐轻,不得有所可否矣。
一品缀中书班
官制未改之前,凡宰执官自为一班,独出百官之上,虽前宰相以宫师致仕者,皆不得与宰执官齿。干德元年,太祖因朝防,见太子师侯益等班次在下,乃以闰十二月丙子降诏:「凡一品致仕曽带平章事者,朝防缀中书门下班。」自后礼絶百僚矣。
选人给印纸
先是,选人不给印纸,遇任满给公凭,到选以攷功过,徃徃于己给之后,时有更易,不足取信。太平兴国二年正月壬申,诏曰:“今后州府录曹、县令、簿尉、吏部南曹,并给印纸厯子,外给公凭者罢之。”自此奔竞巧求者,不得以公凭营私更易改给矣。
藩镇属州直▯京师
唐末藩镇,诸州听命帅府,如臣之事君。虽或因朝命除授,而事无巨细,皆取决于帅。与朝廷几于相忘。太平兴国二年三月,右拾遗李翰极言其弊。太宗皇帝始诏藩镇诸州直▯京师,长吏自得奏事。而后天下大权尽归人主,潜消藩镇跋扈之心。今长吏初除、替满奏事,自此始也。
常参官衣绯绿
旧制品官服绯紫者,皆以品格故,选人久次多服绯紫,京朝选转之速者,反多服绿。太平兴国六年十一月冬至,郊祀赦文令常参官衣绯绿二十年,于吏部投状,具履歴以闻。始以实歴,后以应格者少,改用莅事日为始,遂为定制。
革带之制
旧制,中书舍人、谏议大夫、权侍郎并服黑带,佩金鱼。霍端友为中书舍人,奏事,徽宗皇帝顾其带,问云:“何以无别于庶官?”端友奏:“非金玉无用,红鞓者。”乃诏四品从官改服红鞓、黑犀
译进士在礼部参加科举考试,官府提供公家凭证。
远方贫寒的士子,经过乡试推荐后,想要到礼部参加会试,但借贷无门,于是宁愿寄居他乡也不参加考试,实在令人怜悯。查考开宝二年十月丁亥日,朝廷下诏:西川、山南、荆湖等道所推荐的举人,一律提供往返的公家凭证,命令枢密院制定条例施行。大概从最初启程直到回乡的费用,都由公家供给。像这样,如果还有人挟带商人、打通关节,依法绳之以法,他们还有什么借口呢?如今不再听说实行这种制度了。
设置递卒代替递夫。
前代的驿站,都役使百姓担任。自从兵农分离,军制与古代大不相同,但驿站役使士兵的情况依旧。太祖即位之初,就革除了这一弊端。建隆二年五月,下诏各道州府用军卒代替百姓担任递夫。后来专门设置递卒,优厚他们的俸禄供给,于是成为定制。
提升节度使的班次。
五代时期,凭借军功晋升为节度使的武夫、悍卒,数不胜数,但他们的班次在卿监之下。太祖皇帝因受禅即位成为节度使,于是重视这一职位的选拔,将其班次提升到六曹侍郎之上,这是建隆三年三月壬午日的诏书。因此,节度使的恩遇等级与执政官相同,而在任命、锁院、宣麻等方面尤其不同。如果不是宗室、近亲、外戚、驸马、年资久长的人,不得担任此官,此外只有殿帅可以担任。前代的宰相、执政官也时有被任命的,崇宁年间才开始有滥施恩宠的现象,后来宦官都能担任,完全失去了太祖改制原本的用意。
赐予常参官时服。
前代赐予时服,只限于将相、翰林学士到各军大校为止。建隆三年,太祖皇帝对宰相说:“时服不赐予百官,很没有道理。应该一并赐予。”于是在冬十月乙酉初一,赐予文武常参官时服。从此以后就成为定制。
知州借穿绯色、紫色官服。
唐代制度,担任刺史的都借穿绯色官服。太平兴国二年二月戊戌日,下诏:常参官中担任节镇知州的,一律借穿紫色官服;担任防御、团练、刺史知州的,借穿绯色官服。等到任期结束返回时,恢复原来的服色。那些原本穿绯色官服的人担任各州长官,也借穿紫色官服。只有军队中则不这样。
确定试衔官为七选。
建国初期,假试官,是靠恩泽补授的,不计算选限。太宗皇帝即位,地方长官都派遣子弟奉献地方特产祝贺,全部以试七选的身份,由吏部南曹赴调引对,才开始授予官职。从此以后,假试官,才得以列入仕版。
设置参知政事。
太祖皇帝因为赵普专权,想设置副职来防范监察他,问陶谷:“比丞相低一等的有什么官职?”陶谷回答:“参知政事,参知机务。”干德二年四月乙丑日,于是任命薛居正、吕余庆为参知政事,不押班,不知印,不升政事堂。曾不思考唐朝宰相的名号最多,像仆射,像内史,像纳言,像参预朝政,像同二品、同三品,他们作为宰相是等同的。而担任同平章事,却是资历最浅的。自从天宝之乱后,多用资历浅的人担任,而这个名号一定就不变了。陶谷因儒学被太祖看重,却不考察前代典故如此。这个官职的设置,几乎成为宰相的属官。后来到了至道元年四月戊子日,更改制度命令升政事堂,知印押班,与宰相相同,仍给班次为一。后来担任宰相的人逐渐增多,而参知政事的权力逐渐减轻,不能有所可否了。
一品官缀于中书班次。
官制未改之前,凡是宰执官自成一班,独自高出百官之上,即使是前宰相以宫师身份退休的,都不能与宰执官并列。干德元年,太祖因朝会,见太子师侯益等班次在下,于是以闰十二月丙子日降诏:“凡一品退休曾带平章事者,朝会时缀于中书门下班次。”从此以后,礼节上隔绝于百僚之外了。
选人给印纸。
先前,选人不给印纸,遇到任期届满给公凭,到选时以考核功过,往往在已经给过之后,时有更改,不足以取信。太平兴国二年正月壬申日,下诏说:“今后州府录曹、县令、簿尉、吏部南曹,都给印纸历子,外给公凭的废除。”从此奔走竞争巧求的人,不能以公凭营私更改改给了。
藩镇属州直接隶属京师。
唐末藩镇,各州听命于帅府,如同臣子侍奉君主。虽然有时因朝廷命令除授,但事情无论巨细,都取决于帅。与朝廷几乎相忘。太平兴国二年三月,右拾遗李翰极力陈述其弊端。太宗皇帝开始下诏藩镇各州直接隶属京师,长官自然得以奏事。而后天下大权尽归人主,暗中消解藩镇跋扈之心。如今长官初除、替满奏事,从此开始了。
常参官穿绯绿官服。
旧制,品官穿绯紫官服的,都是因为品格的缘故,选人久次多穿绯紫,京朝选转之速者,反而多穿绿。太平兴国六年十一月冬至,郊祀赦文令常参官穿绯绿官服二十年,在吏部投状,详细履历上报。开始以实际经历,后来因为应格者少,改用莅事日为始,于是成为定制。
革带的制度。
旧制,中书舍人、谏议大夫、权侍郎都穿黑带,佩金鱼。霍端友任中书舍人,奏事,徽宗皇帝看他的带子,问说:“为什么与庶官没有区别?”端友奏道:“非金玉无用,红鞓者。”于是下诏四品从官改穿红鞓、黑犀
带,佩金鱼。今武臣大使臣以上红鞓,不知何所从始也。国初士庶所服革带,未有定制,大抵贵者以金,贱者以银,富者尚侈,贫者尚俭。太平兴国七年正月壬寅,诏三品以上銙以玉,四品以金,五品、六品银銙,金涂,七品以上并未常参官并内职、武官以银,上所特赐不拘此令。八品、九品以黑银,今世所谓药点乌银是也。流外官、工商、士人、庶人以铁、角二色。其金荔枝銙非三品以上不许服,太宗特新此銙,其品式无传焉。其后毬文、笏头、御仙,又出于太宗特制,以别贵贱,而荔枝反为御仙之次,虽非从官特赐皆许服。初品京官特赐带者即服紫矣。鞍辔之别亦始于太宗时。太平兴国七年正月,诏常参官银装鞍、丝绦,六品以下不得閙装,仍不得用刺绣金皮饰鞯。未仕者乌漆素鞍,则是一命以上皆可以银装鞍也。近嵗惟郡太守犹存银装丝绦之制,此外无敢用者。若乌漆则庶人通用,而鞍皮之巧无所不至,其用素鞍者鲜矣。
译带,佩金鱼。如今武臣大使臣以上佩戴红鞓,不知是从何时开始的呢。建国之初,士人和百姓所穿的革带,没有固定的制度,大体上地位尊贵的人用金饰,地位卑贱的人用银饰,富有的人崇尚奢侈,贫穷的人崇尚节俭。太平兴国七年正月壬寅日,下诏规定三品以上官员用玉饰銙,四品用金饰銙,五品、六品用银饰銙并镀金,七品以上以及未列入常参官名单的官员、内职官员和武官用银饰銙,皇上特别赏赐的不受此令限制。八品、九品用黑银,就是当今世人所说的药点乌银。流外官、工商、士人、庶人用铁、角两种材质。其中金荔枝銙,非三品以上官员不许佩戴,这是太宗新创制的銙式,其品级规格没有流传下来。后来毬文、笏头、御仙等样式,又出自太宗的特制,用来区分贵贱,而荔枝銙反而排在御仙之后,虽然不是从官且非特别赏赐也允许佩戴。起初,京官中特别赏赐带子的人就可以穿紫色官服了。鞍辔的区别也始于太宗时期。太平兴国七年正月,下诏规定常参官用银饰鞍、丝绦,六品以下官员不得用閙装,仍然不得使用刺绣金皮装饰鞍垫。未做官的人用乌漆素鞍,那么一命以上的官员都可以使用银饰鞍了。近年只有郡太守还保留银饰丝绦的制度,此外没有人敢使用。至于乌漆鞍,庶人普遍使用,而鞍皮的制作技巧无所不至,使用素鞍的人很少了。
臣庶许服紫袍
国初仍唐旧制,有官者服皂袍,无官者白袍,庶人布袍,而紫惟施于朝服,非朝服而用紫者有禁。然所谓紫者,乃赤紫,今所服紫谓之黑紫,以为妖,其禁尤严。故太平兴国七年,诏曰:“中外官并贡举人,或于绯、绿、白袍者,私自以紫于衣服者禁之,止许白袍或皂袍。”至端拱二年,忽诏士庶皆许服紫,所在不得禁止,而黑紫之禁则申严于仁宗之时。今虏中之服,乃是国初申严之制,此理所不可晓也。
僚属拜长官
太祖皇帝收藩镇之权,虽大藩府不敢臣属,其下使之拜伏于庭,而为小官者亦渐有陵慢其上之意。咸平五年五月壬戌,知开封府冦凖极陈其不可,乃诏开封府左右军巡使、京官、知司录、诸曹参军、知畿县见知府并庭参设拜。自后诸州选人并拜于庭,故老泉上书亦尝言之,不知此礼废于何时。
进士免解
进士旧无免解之条,咸平二年六月丙戌,诏贡举应三举人并免取解。若三举连中,则是九年;三举不连中,则有二三十年者。不若限以十八年之为均平也。若四举连中,则亦罕有不为滥矣。
远宦丁忧不解官
国初士大夫往往久任,亦罕送迎。小官到罢,多芒屦策杖以行。妇女乗驴,已为过矣。不幸丁忧解官,多流落不能归。咸平二年三月甲戌,诏川峡、广南、福建路官丁忧不得离任。圣主端居九重,而思虑至此,则从宦远方者不至于畏惮而不敢往。祖宗仁厚之泽,大抵如此。其后以川峡距京师不甚远,至景德二年三月,复听川峡官丁忧,惟长吏奏裁。
尉司不得置狱
尉职警盗,村乡争鬭,惮经州县者,多投尉司。尉司因此置狱拷掠之,苦往往非法。咸平元年十月己丑,有诏申警,悉毁撤之。词诉悉归之县。葢后生初任,未歴民事,轻于用刑。县令权轻,不能制服,民受其殃。此令一行,至今无敢犯者。
吏铨主事用选人
铨曹吏人奸弊最甚,掌铨者虽聪明过人,皆不能出。真宗朝有以为言者,咸平三年十二月丁未,诏选判司簿尉充吏部流内铨南曹主事,所以重士大夫之选。其视待流外者,霄壤不侔矣。
燕翼贻谋录卷二
定迁秩之制
国初三嵗郊祀,士大夫皆迁秩。真宗即位,孙何力陈其滥,乞罢迁秩之例,仍命有司考其殿最,临轩黜陟。咸平四年四月,方颁行。自后士大夫循转颇艰。
礼闱禁怀挟
国初进士科塲尚寛,礼闱与州郡不异。景德二年七月甲戌,礼部贡院言:「举人除书案外,不许将茶厨、蜡烛等入;除官韵外,不得怀挟书策。犯者扶出殿。」一举其申严,诚是也。而元丰贡院之火,死者甚众,则是法不行也。
举人命题
又试塲所问本经义疏不过记出处而已。如吕申公试卷问子谓子产有君子之道四焉,所谓四者何也?荅曰:对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谨对。试卷不誊录,而考官批于界行之上,能记则曰通,不记则曰不。十问之中,四通则合格矣。其误记者亦只书曰不,而全不能对荅曰对未审。谨对虽已封弥,而兼采誉望犹在,观其字画可以占其为人,而士之应举者知勉于小学,亦所以诱人为善也。自誊录之法行,而字画之缪或假手于人者肆行不忌,人才日益卑下矣。行卷之礼,人自激昻以求当路之知,其无文无行,乡闾所不齿,亦不敢妄意于科举。使古意尚存,则如章子厚者,岂容其应进士举乎?
进士第一人给金吾前引
旧制,进士首选同唱第,人皆自备钱为鞍马费,而京师游手之民亦自以鞍马候于禁门外,虽号廷魁,与众无以异也。大中祥符八年二月戊申,诏进士第一人,金吾司差七人导从,两节前引,始与同列特异矣。进士考试差官属之转运使,惟许本路差官。大中祥符八年二月乙卯,诏本路阙人,即报邻路差。
纳粟补官
纳粟补官,国初无天禧元年四月,登州年平县学防郑巽出粟五千六百石振饥,乞补。第巽不从。晁逈、李维上言,乞特从之,以劝来者。丰稔即止,诏补三班借职【今承信郎】自
译臣民百姓允许穿紫袍
建国之初仍沿用唐朝旧制,有官职的人穿黑色袍服,没有官职的人穿白色袍服,平民百姓穿布袍,而紫色只用于朝服,非朝服而穿紫色的有禁令。然而所谓的紫色,乃是赤紫色,现在所穿的紫色称为黑紫色,被视为妖异,其禁令尤其严格。所以太平兴国七年,下诏说:“朝廷内外官员以及科举应试者,或在绯色、绿色、白色袍服上,私自将紫色用于衣服上的,予以禁止,只允许穿白色袍服或黑色袍服。”到了端拱二年,忽然下诏士人百姓都允许穿紫袍,各地不得禁止,而黑紫色的禁令则在仁宗时期更加严格。现在辽国境内的服饰,正是建国之初严格规定的制度,这在情理上是不可理解的。
僚属拜见长官
太祖皇帝收回藩镇的权力,即使是大的藩镇也不敢称臣隶属,其下属使者拜伏于庭院,而担任小官的也逐渐有凌辱轻慢上级的意思。咸平五年五月壬戌日,开封府知府寇准极力陈述这样做的不可行,于是下诏开封府左右军巡使、京官、知司录、各曹参军、知畿县见到知府都要在庭院参拜。此后各州被选拔任用的人都拜于庭院,所以苏辙上书也曾谈论过这件事,不知道这种礼仪是在什么时候被废除的。
进士免除解试
进士过去没有免除解试的规定,咸平二年六月丙戌日,下诏科举应试参加三次考试的人全部免除解试。如果三次考试连续考中,那就是九年;三次考试不连续考中,有的要二三十年。不如限定在十八年之内较为公平。如果四次考试连续考中,那么也很少有不被视为滥竽充数的。
远地做官遭父母丧事不解职
建国之初士大夫往往长期任职,也很少有送迎的仪式。小官到任离任,大多穿着草鞋拄着拐杖行走。妇女骑驴,已经算是过分了。不幸遭遇父母丧事解职,大多流落他乡不能回家。咸平二年三月甲戌日,下诏川峡、广南、福建路的官员遭遇父母丧事不得离职。圣明的君主端居九重宫阙,却能考虑到这一点,那么到远方做官的人不至于畏惧忌惮而不敢前往。祖宗仁厚恩泽,大体就是这样。后来因为川峡距离京师不算太远,到了景德二年三月,又允许川峡官员遭遇父母丧事离职,只有长官要奏请裁决。
县尉司不得设置监狱
县尉的职责是警戒盗贼,乡村争斗,害怕经过州县的人,大多投奔县尉司。县尉司因此设置监狱拷打掠夺,痛苦往往不合法规。咸平元年十月己丑日,有诏书申令警戒,全部毁坏撤除。诉讼案件全部归县处理。大概是因为后辈初次任职,没有经历民事,轻易使用刑罚。县令权力轻,不能制服他们,百姓遭受其祸害。这道命令一经实行,至今没有敢违犯的。
吏部铨选主事任用选人
铨选部门的吏人奸邪弊端最严重,掌管铨选的人即使聪明过人,都不能摆脱。真宗朝有人对此进言,咸平三年十二月丁未日,下诏选拔判司簿尉担任吏部流内铨南曹主事,这是为了重视士大夫的选拔。他们与流外吏人相比,差别如同天壤。
燕翼贻谋录卷二
确定升迁官阶的制度
建国之初三年一次郊祀,士大夫都升迁官阶。真宗即位,孙何极力陈述其泛滥,请求废除升迁官阶的惯例,仍然命令有关部门考核其优劣,在殿前升降官员。咸平四年四月,才颁布实行。此后士大夫按例升迁颇为艰难。
礼部贡院禁止夹带
建国之初进士考场尚且宽松,礼部贡院与州郡没有区别。景德二年七月甲戌日,礼部贡院上言:“举人除书案外,不允许将茶炉、蜡烛等带入;除官方韵书外,不得夹带书籍。违犯者搀扶出殿。”一举其严格,确实是正确的。而元丰年间贡院的火灾,死的人很多,这说明法令没有执行。
举人命题
又考场所问的本经义疏不过是记忆出处而已。如吕申公试卷问子谓子产有君子之道四焉,所谓四者何也?回答说:对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谨对。试卷不誊录,而考官批于界行之上,能记忆则曰通,不记忆则曰不。十问之中,四通则合格矣。其误记者亦只书曰不,而全不能对荅曰对未审。谨对虽已封弥,而兼采誉望犹在,观其字画可以占其为人,而士之应举者知勉于小学,亦所以诱人为善也。自誊录之法行,而字画之缪或假手于人者肆行不忌,人才日益卑下矣。行卷之礼,人自激昻以求当路之知,其无文无行,乡闾所不齿,亦不敢妄意于科举。使古意尚存,则如章子厚者,岂容其应进士举乎?
进士第一人给金吾前引
旧制,进士首选同唱第,人皆自备钱为鞍马费,而京师游手之民亦自以鞍马候于禁门外,虽号廷魁,与众无以异也。大中祥符八年二月戊申,诏进士第一人,金吾司差七人导从,两节前引,始与同列特异矣。进士考试差官属之转运使,惟许本路差官。大中祥符八年二月乙卯,诏本路阙人,即报邻路差。
纳粟补官
纳粟补官,国初无天禧元年四月,登州年平县学防郑巽出粟五千六百石振饥,乞补。第巽不从。晁逈、李维上言,乞特从之,以劝来者。丰稔即止,诏补三班借职【今承信郎】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