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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藏明末清初耶稣会文献二

第四节 天主制作天地人物章

子藏 · 诸子 · 已译 · 第 4–6 段

6、天主慈悲

“天主且甚慈悲。人若犯罪而能迁善改过,哭求赦宥,则亦恕之不责,是以称其慈悲。此乃第六之事情也。”

7、天主无为而成

“又见天主无为而成。苟有作为,亦只成于须臾之间耳。若夫人之欲成一器,必赖良工精制而后成。若无良工,则不能以成其器。天主与世人,大是不同,是以无为而成也。此乃第七之事情也。”

三、以理见天主

或闻之而跃然喜曰:‘吾今真知天主之事情矣。’第欲以身见之,未知得否。

1、眼见有形之物

答曰:‘得见之以理,而不得见之以目。且宇内之物,一者有形,一者无形。有形之物,眼得而见之。

2、理见无形之物

“无形之物,若天神、魔鬼、人之灵魂等物,人皆不得而见,但度之以理而已。亦犹见其室上烟腾,虽未尝亲至室中,自然知其室中之有火矣。见其人身运动明智,则知其有灵魂。”

3、愚人不知有天主

“若愚昧之人见有形之物,则曰:‘有。’若无形,不得而见者,则曰:‘无矣。’因此,余言天主、天神、魔鬼、灵魂等,皆是无形,人不得而见之也。”

4、贤者知道有天主

“若贤者,则不然。见其有天地,则知有制作天地之主;见其人身之运动明智,则知其有灵魂矣。此所以言欲见天主,而不得见之以肉眼也。”

第三节 解释世人冒认天主章

或曰:“吾平日所习《诗》、《书》亦有数卷。其中义理,与此大异。兹者领教尊师,方足吾愿。先闻真有一尊天主,复闻掌握乾坤,及其圆满慈悲等情,诚为正理。奈何当世之人,不识天主,将妖词洋溢普世。何哉?有者曰:‘宇内灵神极多,不特天主。’有者曰:‘天地至尊,非余物之比。’有者曰:‘释迦、弥陀,真成道果。’有者曰:‘世界并无灵神,凡事皆由乎命。’妖词多端,罔知真理,希指引为幸。”

一、天主独尊

答曰:“余见尊友略明诸经,又以妖词询问,吾故乐告。盖人之魂眼光明,得以真知正理,亦犹明目之人,见其物之白者曰白,黑者曰黑。人之魂眼暗昧,不得明其正理。似乎盲瞽之人,以白为黑,以黑为白矣。予今言之,天主最灵,独有一尊,掌握宇内事物。譬如一人止有一首,一家止有一长,一国止有一君。假如有二,则国家乱矣。故曰:‘天主独尊’。其余天神,亦不得配乎天主矣。

二、天非天主

“且天非尊神,乃天主之家庭也。世之奉事乎天,亦何异于远方鄙细之人,辄至京都,见其皇宫殿宇,则施礼而拜之。傍人有笑之,则曰:‘吾拜吾君,夫何笑?’今人奉敬乎天,是即拜皇宫之徒耳。其可笑当何如?”

三、天主掌管人

或者又问:“汝言天非尊神,焉能化生万物哉?”、

答曰:“化生万物,皆由天主掌运。诸天流转而降之雨露。然天能降之雨露,而其所以降者,天主使之也。譬如锯凿虽能成器,皆由匠人使用,乃能成器也”

四、释迦之言不可信

或问:“释迦勤苦心劳,著作经文四千余卷。果无可诵读与?”

曰:“释迦经文虚谬,皆非正理,故不可诵。姑试论之。曰:‘四生六道,人魂轮回。’又曰:‘杀牲者,魂灵不得升天。或魂归天堂者,复能回生世界。及地狱充满之际者,复得再生于人间。’又曰:‘禽兽来听讲法,亦得以成其道果。’又有一经,名曰《大乘妙法莲花经》,嘱其后人曰:‘能诵此经者,得到天堂受福。’今且以理论之,使有罪大恶极之徒,家有钱财,买经诵读,则得以升天受福。若修德行道之人,贫穷困苦,买经不得,亦将坠于地狱与?此释迦之言,诚不可信。”

五、魔鬼附佛像诳人

或问:“弥陀、释迦,既非得道之人。若人求福,感应甚验,何也?”

曰:“此等皆邪魔恶鬼潜附佛像之中,诳诱世人,是以求之有应也。”

六、邪魔迷惑背主之人

或问:“天主何故容其邪神,而不除灭之也?”

曰:“人既背主向魔,故邪魔恶鬼,得以迷之。上古之人甚愚,见世人略有威权,及其死后,则立之貌像,置之祠宇,以为思慕之迹。及其年久,人或进香献纸,以为祈福之基。魔鬼因欲迷人为恶,故居于神庙,以应世人之祈求。夫人之奉敬邪神,及其既死,则灵魂坠于地狱,为魔鬼所役使,此乃魔鬼之幸也。”

译6、天主的慈悲

“天主极其慈悲。人如果犯了罪,但能改过自新,哭着祈求宽恕,那么天主也会原谅而不责备他,因此称他为慈悲。这是第六件事。”

7、天主无为而成

“又可见天主无为而成。如果有作为,也只在须臾之间就能完成。至于人想要做成一件器物,必须依靠良工精心制作才能完成。如果没有良工,就不能做成器物。天主与世人,大不相同,所以是无为而成。这是第七件事。”

三、以理性认识天主

有人听了高兴地说:“我现在真正知道天主的情况了。”只是想要亲身看见他,不知道能不能做到。

1、眼见有形之物

回答说:“可以通过理性看见,但不能用眼睛看见。况且世间的万物,有的有形,有的无形。有形之物,眼睛可以看见。

2、以理性认识无形之物

“无形之物,如天神、魔鬼、人的灵魂等,人都无法看见,只能通过理性去推断。就像看见屋顶上冒出烟来,虽然没有亲自到屋里,自然就知道屋里有火。看见人的身体运动且明智,就知道他有灵魂。”

3、愚人不知有天主

“愚昧的人看见有形之物,就说:‘有。’如果无形,看不见,就说:‘没有。’因此,我说天主、天神、魔鬼、灵魂等,都是无形的,人无法看见。”

4、贤者知道有天主

“贤明的人则不然。看见有天地,就知道有创造天地的主;看见人的身体运动且明智,就知道他有灵魂。这就是说想要看见天主,但不能用肉眼看见的原因。”

第三节 解释世人冒认天主的章节

有人说:“我平时学习的《诗》、《书》也有几卷。其中的义理,与这里大不相同。现在听从尊师的教诲,才满足了我的愿望。先听说真有一位尊贵的天主,又听说他掌握乾坤,以及他圆满慈悲等情况,确实是正理。为什么当世的人不认识天主,让妖言遍布天下呢?有的人说:‘世间灵神极多,不只是天主。’有的人说:‘天地最尊贵,不是其他事物能比的。’有的人说:‘释迦、弥陀,真正修成了道果。’有的人说:‘世间并没有灵神,凡事都听凭命运。’妖言多端,不知道真理,希望得到指引为幸。”

一、天主独尊

回答说:“我看尊友略微明白各种经典,又用妖言询问,所以我乐意告知。人的灵魂之眼光明,得以真正知道正理,就像眼睛明亮的人,看见白色的东西说白,黑色的东西说黑。人的灵魂之眼昏暗,不能明白正理。就像盲人,把白当作黑,把黑当作白。我现在说,天主最灵,只有一位尊贵,掌握世间万物。比如一个人只有一个头,一个家庭只有一个家长,一个国家只有一个君主。假如有两个,国家就乱了。所以说:‘天主独尊’。其余的天神,也不能与天主相配。

二、天不是天主

“况且天不是尊神,而是天主的居所。世上供奉天的人,与远方鄙陋的人有什么区别呢?他们到了京都,看见皇帝的宫殿,就行礼跪拜。旁边的人嘲笑他们,他们说:‘我拜我的君主,有什么好笑的?’现在人供奉敬拜天,就是拜皇宫的人啊。这该多么可笑?”

三、天主掌管人

有人又问:“你说天不是尊神,怎么能化生万物呢?”

回答说:“化生万物,都是由天主掌管运作的。诸天流转而降下雨露。然而天能降下雨露,是因为天主让它降下的。比如锯凿虽然能做成器物,都是由匠人使用,才能做成器物。”

四、释迦的话不可信

有人问:“释迦勤苦用心,著作经文四千多卷。真的没有值得诵读的吗?”

回答说:“释迦的经文虚妄错误,都不是正理,所以不可诵读。姑且讨论一下。他说:‘四生六道,人的灵魂轮回。’又说:‘杀牲的人,灵魂不能升天。或者灵魂归入天堂的人,又能回到世间。等到地狱充满的时候,又能再生于人间。’又说:‘禽兽来听讲法,也能修成道果。’又有一部经,名叫《大乘妙法莲花经》,嘱咐后人说:‘能诵读这部经的人,能得到天堂的福报。’现在用理性来讨论,让罪大恶极的人,家里有钱财,买经诵读,就能升天受福。如果修德行道的人,贫穷困苦,买不起经,难道也要坠入地狱吗?释迦的话,确实不可信。”

五、魔鬼附在佛像上欺骗人

有人问:“弥陀、释迦,既然不是得道的人。如果人求福,感应很灵验,为什么呢?”

回答说:“这些都是邪魔恶鬼潜伏在佛像之中,欺骗诱导世人,所以求之有应。”

六、邪魔迷惑背离天主的人

有人问:“天主为什么容忍邪神,而不消灭它们呢?”

回答说:“人既然背离天主投向魔鬼,所以邪魔恶鬼,得以迷惑他们。上古的人很愚昧,看见世人略有威权,他们死后,就树立他们的画像,放在祠堂里,作为思念的痕迹。等到年代久了,有人进香献纸,作为祈福的基础。魔鬼想要迷惑人作恶,就居住在神庙里,来回应世人的祈求。人供奉敬拜邪神,等到死后,灵魂坠入地狱,被魔鬼役使,这是魔鬼的幸运。”

七、贫富寿夭皆天主所命

或曰:“予闻人之贫富寿夭,皆出于命,未知是否?”

曰:“人之贫富寿夭,要皆天主之所命也。”

八、天主赏善罚恶释疑

或曰:“天主至公,则当赏善而罚恶可也。吾观世人,固有恶者而富贵,亦有善者而穷贫,何也?”

曰:“善恶而见报者,其事固少。至于死后,善者灵魂升于天堂而受福,快乐悠久无疆;恶者灵魂坠于地狱受刑,苦楚万状,永远不脱。此其事甚大也。然其间,亦有为恶而富贵者。行恶之中,亦有小善者存,故天主以财物见报之。若死后,则必加之以刑矣。亦有为善而贫贱者。为善之中,亦有小过,故天主以贫贱见报之。至于死后,必加之以福矣。故吾曰:‘万事皆由天主,而不出于术数之命也。’”

第四节 天主制作天地人物章

一、天主创造天地人物

“前已明言天主之德,今以制作天地人物言之。自五千五百五十余年以前之时,别无他物,只有一天主。欲制作天地人物,施之恩德。故于六日之间,俱各完成。第一日,先作一重绝顶高天,及其众多天神,混沌之地水。第二日之所成者,气也,火也,九重之诸天也。第三日,则分其高者为山,流者为水。第四日,则作之日月星辰。第五日,作众禽飞于上,鱼鳖游于水。第六日,作百般走兽,及人祖以生育乎人民。”

二、第一日造地、水、天、神

或曰:“此事皆未前闻,今得领教,诚为至妙。若第一日之制作也,有几件事否?”

答曰:“第一日之所成者,其中固有四般。

1、地

“第一般者,地也。此地甚广,周围计九万里。其中心,乃地狱之所在也。地形重乎水,是以地居于下,水浮于上。”

2、水

“第二般者,地上之水也。水环地外,似乎鸡卵之白;地居水中,如有鸡卵之黄。”

3、天

“第三般者,绝顶之高天也。天神与奉天主之圣人,俱居于此。”

4、天神

“第四般者,造天神之数众多。”

三、第二日造诸天、火、气

或曰:“我今已知天主先日作地,譬如房屋之定基址。及成绝顶一重之高天,而覆乎世界万物。譬如房屋之成其障盖也。”

曰:“此言诚是也。今吾就汝所言房屋之事,而明言之。第二日之制作,亦有三般存焉。

1、九重天

“第一般者,绝顶高天之下,又作九重之诸天。上下相包,如葱头然。若第九重之天,流行似箭之速,一日而周天一次。第九重之天既动,而下八重诸天,亦因之以俱动矣。若第八重之天,众星所居之天。星之在天,亦犹木节之在板也。第七重者,填星所居之天。填星者,土星也。第六重者,岁星所居之天。岁星者,木星也。第五重者,荧惑星所居之天。荧惑星者,火星也。第四重者,日轮所行之天。第三重者,太白星所居之天。太白星者,金星也。第二重者,辰星所居之天。辰星者,水星也。第一重者,月轮所行之天也。”

2、火

“第二般者,乃月下之火。此火与月相近,其性甚热,而又次燥也,是以与水之性相背驰。”

3、气

“第三般者,乃火下之气也。此气虽在火之下,实则水之上也。其性甚湿而又甚热,是以与地之性不相和。”

四、第三日造陆地

1、分开水与地

“至于第三之日,天主作其地与人物所居。彼时地水混沌,故分其山,处之高。人之困于水者,有所寄。河海分其处之低。横流混滥者,皆由地中行。使人物得循其居止于山,则布之草木。”

2、造地堂乐土

“又作一处甚妙光景,付与原祖亚当、厄袜所居。”

五、第四日造日月五星

“第四日之所作者,日月五星,分于诸天。诸般星宿,居于第八重之天。施光于宇内,为人所瞻仰。但月属阴,本无光,必借日之光以为光。临朔之时,日叠乎月。是以月光在上,世人见其月昏。至初三、四,则月颇离乎日。故上弦临望,日月相对,世人居中。是以见其圆满而光明。至于二十三、四,则日复近乎月。故下弦,日月旋转。及其相映之际,遇地隔于中,地影冲障,是以世人见其月蚀。月行黄道而遮其日光,故世人见其日蚀也。”

六、第五日造飞禽游鱼

“若第五日之所作,使鱼虾游于水,众禽飞于空,而生生不已。”

译七、贫富寿夭皆天主所命

有人说:“我听说人的贫富寿夭,都出于命运,不知是否如此?”

回答说:“人的贫富寿夭,确实都是天主所命定的。”

八、天主赏善罚恶释疑

有人说:“天主至公,那么应当赏善罚恶。但我看世人,本来就有作恶却富贵的人,也有行善却穷困的人,这是为什么呢?”

回答说:“善恶得到现世报应的,事情本来就少。至于死后,行善者的灵魂升上天堂享受福乐,快乐悠久无疆;作恶者的灵魂坠入地狱受刑,苦楚万状,永远无法解脱。这是非常重大的事情。然而其间,也有作恶却富贵的人。在作恶之中,也存有微小的善行,所以天主用财物来回报他。但如果死后,必定会加以刑罚。也有行善却贫贱的人。在行善之中,也有微小的过错,所以天主用贫贱来回报他。至于死后,必定会加以福报。所以说:‘万事都由天主决定,而不是出于术数所定的命运。’”

第四节 天主制作天地人物章

一、天主创造天地人物

“前面已经阐明了天主的德行,现在谈谈天主创造天地万物。自从五千五百五十多年以前,别无他物,只有一位天主。想要创造天地万物,施予恩德。所以在六天之内,全都各自完成。第一天,先创造了一重极高远的天,以及众多的天神,还有混沌的地和水。第二天所创造的,是气、火和九重诸天。第三天,则将高处分为山,低处分为水。第四天,创造了日月星辰。第五天,创造了飞翔在空中的众禽,以及游动在水中的鱼鳖。第六天,创造了各种走兽,以及人类始祖以繁衍人民。”

二、第一日造地、水、天、神

有人说:“这些事以前从未听说过,今天得以领教,确实非常奇妙。如果第一天的创造,有几件事呢?”

回答说:“第一天所创造的,其中本来有四样。

1、地

“第一样是地。这地非常广阔,周围共计九万里。它的中心,是地狱所在的地方。地的性质比水重,所以地居于下,水浮于上。”

2、水

“第二样是地上的水。水环绕在地的外面,好像鸡蛋的蛋白;地居于水中,好像鸡蛋的蛋黄。”

3、天

“第三样是极高远的天。天神和信奉天主的圣人,都居住在这里。”

4、天神

“第四样是创造的天神数量众多。”

三、第二日造诸天、火、气

有人说:“我现在已知天主先创造了地,好比房屋确定了地基。接着创造了极高远的一重天,覆盖在世界万物之上,好比房屋形成了屋顶。”

回答说:“这话确实是对的。现在我就用你所说的房屋之事,来详细说明。第二天的创造,也有三样存在。

1、九重天

“第一样是,在极高远的天之下,又创造了九重诸天。上下相互包裹,像葱头一样。如果是第九重天,运行速度像箭一样快,一天绕天一周。第九重天既然运动,下面八重诸天,也随着它一起运动。如果是第八重天,是众星居住的天。星在天中,也就像木节在木板中一样。第七重天,是填星居住的天。填星,就是土星。第六重天,是岁星居住的天。岁星,就是木星。第五重天,是荧惑星居住的天。荧惑星,就是火星。第四重天,是太阳运行的天。第三重天,是太白星居住的天。太白星,就是金星。第二重天,是辰星居住的天。辰星,就是水星。第一重天,是月亮运行的天。”

2、火

“第二样是,月亮下面的火。这火与月亮相近,性质非常热,而又其次干燥,所以与水的性质相背离。”

3、气

“第三样是,火下面的气。这气虽然在火的下面,实际上却在水的上面。它的性质非常湿润而又非常热,所以与地的性质不相和谐。”

四、第三日造陆地

1、分开水与地

“到了第三天,天主创造了地和人物居住的地方。那时地水混沌,所以分开山,置于高处。被人困于水中者,有所寄托。河海分开置于低处。横流泛滥的,都从地中流过。使得人物得以遵循其居所住在山上,就遍布草木。”

2、造地堂乐土

“又创造了一处非常美妙的景色,交付给原祖亚当、厄袜居住。”

五、第四日造日月五星

“第四天所创造的,是日月五星,分别位于诸天之中。各种星宿,居住在第八重天。向宇宙内施加光芒,供世人瞻仰。但是月亮属阴,本来没有光,必须借太阳的光作为光。临到月初时,太阳重叠在月亮上面。所以月光在上面,世人看见月亮昏暗。到了初三、四,月亮稍微离开太阳。所以上弦月临近满月时,日月相对,世人处在中间。所以看见月亮圆满而光明。到了二十三、四,太阳又靠近月亮。所以下弦月时,日月旋转。等到它们相互映照的时候,遇到地球阻隔在中间,地影冲撞遮挡,所以世人看见月食。月亮运行在黄道上遮挡了太阳光,所以世人看见日食。”

六、第五日造飞禽游鱼

“至于第五天所创造的,让鱼虾在水中游动,众禽在空中飞翔,并且生生不息。”

七、第六日造走兽、人类

“第六日,则先成其百般走兽。次成一男,名曰亚当;后成一女,名曰厄袜。使之配偶。此二人者,乃普世之祖。使居乐土,是谓地堂,无寒无暑,百果俱备。且天主令之曰:‘尔若尊顺乎我,则万物亦顺乎尔;尔若背我,则万物安肯顺尔哉?’”

第五节 天神亚当章

一、天神无形超乎世人

或曰:“前言天神、亚当、天堂、地狱四事,尚未通晓,望明教我。”

答曰:“吾先告尔天神亚当之事。盖天主之所成者,有三般焉;一者无形,一者有形,一者魂形两全。若无形者,乃是天神,聪明超出世人,世人亦不得以肉眼见之。世人要做一件事,久即忘却。天神则不然。且天神之心,欲为善事,则终始如一,绝无倦怠之心。岂若世人作事,尝有半途而废之情。所以天主令此天神,指引世人为善。”

二、天神数目甚多

或曰:“敢问天神共有几多?”

答曰:“天神众多,难以胜数。即使古往今来世人,亦不如天神之多也。”

三、天神居天堂

或曰:“抑不知此等天神,亦得居天堂否?”

答曰:“天主造之天神,诚有尊卑不同,其中分作九品位次。造之世人,任其为善、为恶,然后从而赏罚之。若天神之在天堂,亦是如此。

四、违法天神被逐为魔鬼

“天主当时方造天神之日,嘱之曰:‘尔等安分,则得同吾受福于天堂;若违法犯分,吾即重刑不恕。’间有一位总管天神,名曰:‘路祭弗尔’,甚是聪明美绝,尤异于众天神。乃告管下众天神曰:‘吾得掌握乾坤人物,而与天主同品。’间有天神应之曰:‘然。’天主因这天神骄慢犯分,并与众天神之党恶者,逐出天堂之下,而为魔鬼。是以魔鬼常恨乎天主也。”

五、三分之一天神被逐为魔鬼

或曰:“天神之被逐者,共有几多?”

答曰:“三分中逐有一分下去。天神常怀被逐之恨,故迷诳世人为非作恶。及恶人死后,即拘其灵魂,进于地狱,此乃魔鬼之幸也。人若心正为善,则魔鬼不得而害之。及其既死,则魂升天堂受福矣。其余二分天神,永居天堂,奉敬天主,专于引人为善。”

六、魔鬼变象以骇人

或曰:“尊师言魔鬼无形,人常见其似乎猛兽。何也?”

曰:“魔鬼欲人惊骇,故变成形象,而使人得见也。”

七、天神方成,即分神、魔

或曰:“天神未得罪天主之前,居于天堂,亦有几久?”

答曰:“天神方成之际,即获犯上之罪,遂逐下为魔鬼矣。”

八、天神所空之位善人之魂居住

或曰:“天神既被逐,则彼所居之位,即空了。吾不知后亦有人居此位否?”

答曰:“此问甚妙,而且有理。吾言第一端之物者,天神、魔鬼,有灵无形者也。今且告之以魂形两全之说。天主既逐下天神,则天堂之位已空,故造亚当、厄袜,魂形两全,使之生传人类。其间若有为善之人,则取其灵魂升天,以充天神之位矣。”

九、亚当违诫被逐

或曰:“原祖亚当,也似世人否?”

答曰:“亚当魂形两全,与我等一般。但他聪明美貌,故为普世之祖。彼时若不违诫,天主当使亚当常生不死。及其年久,则魂形俱升天堂受福。虽后世子孙,亦得如是。彼时既违其诫,则天主逐之出地堂而罚之,得有劳辛死亡诸苦。所以今人之有疾病、灾难、亡夭者,皆因亚当之所致也。彼时亚当既违其诫,自知得罪天主。是以哭告天主,求赦罪愆。天主见他悔过,但许其灵魂待后升天也。”

十、亚当违诫始末

或曰:“当时亚当违何法诫?”

答曰:“天主既造成亚当,置之地堂快乐之所。欲试其心,先以一样果子,嘱之曰:‘此果不许汝食。若食此果,即是违吾诫耳。’魔鬼见亚当循善,妒其后日灵魂升天,即诱亚当食之,以违天主之诫。是以亚当既自得罪,复贻其罪于子孙,而与天主为仇矣。”

十一、天地水火有形之物

夫无形之物,与夫魂形两全之物,余已明言。若夫有形无魂之物者,天、地、水、火等物,止有形象而无灵魂者也。”

第六节 论人魂不灭大异禽兽章

一、人魂异于禽兽

或曰:“尊言人有魂形两全,禽兽亦有魂形两全。二者相同否乎?”

译七、第六日创造走兽与人类

“第六日,先创造了各种走兽。接着创造了一个男人,名叫亚当;随后创造了一个女人,名叫厄袜。让他们结为配偶。这两个人,是全人类的祖先。让他们居住在乐土,称为地堂,那里没有严寒酷暑,各种果实应有尽有。而且天主对他们说:‘你们如果尊顺我,万物也会顺从你们;你们如果背离我,万物怎么会顺从你们呢?’”

第五节 天神与亚当章

一、天神无形,超乎世人

有人问:“前面提到的天神、亚当、天堂、地狱这四件事,我还没有完全明白,希望您明确教导我。”

回答说:“我先告诉你天神和亚当的事。天主所创造的,有三类:一类是无形的,一类是有形的,一类是灵魂与形体兼具的。如果是无形的,那就是天神,他们的智慧远超世人,世人也不能用肉眼看见他们。世人做一件事,时间久了就会忘记。天神却不是这样。而且天神的心,想要行善,就始终如一,绝无倦怠之心。哪里像世人做事,常常有半途而废的情况。所以天主命令这些天神,指引世人向善。”

二、天神数目极多

有人问:“请问天神一共有多少?”

回答说:“天神众多,难以数清。即使从古至今的所有世人,也不如天神多。”

三、天神居住在天堂

有人问:“又不知道这些天神,也能居住在天堂吗?”

回答说:“天主创造的天神,确实有尊卑不同,其中分为九等品级。创造世人,任凭他们行善或作恶,然后加以赏罚。至于天神在天堂的情况,也是如此。

四、违法的天神被驱逐成为魔鬼

“天主当时刚创造天神的时候,告诫他们说:‘你们安分守己,就能与我一同在天堂享受福乐;如果违法越分,我就严惩不贷。’其间有一位总管天神,名叫‘路祭弗尔’,非常聪明美丽,尤其出众于其他天神。他告诉管辖下的众天神说:‘我掌握了乾坤人物,与天主同等级别。’当时有天神附和他说:‘是的。’天主因为这天神骄傲傲慢、越分犯上,连同那些与他结党作恶的天神,将他们驱逐出天堂之下,变成了魔鬼。因此魔鬼常常怨恨天主。”

五、三分之一的天神被驱逐成为魔鬼

有人问:“被驱逐的天神,一共有多少?”

回答说:“三分之一被驱逐下去。天神常怀被驱逐的怨恨,所以迷惑世人作恶。等到恶人死后,就拘禁他们的灵魂,送入地狱,这是魔鬼的幸事。人如果心地正直行善,魔鬼就不能伤害他。等到他死后,灵魂就升入天堂享受福乐了。其余三分之二的天神,永远居住在天堂,恭敬天主,专门引导人向善。”

六、魔鬼变化形象以惊吓人

有人问:“老师您说魔鬼无形,人们却常看见它像猛兽。这是为什么呢?”

回答说:“魔鬼想要让人惊骇,所以变化出形象,让人能够看见。”

七、天神刚被创造,就分出神与魔

有人问:“天神在得罪天主之前,居住在天堂,有多久?”

回答说:“天神刚被创造的时候,就犯了犯上之罪,随即被驱逐下去成为魔鬼了。”

八、天神空缺的位置由善人的灵魂居住

有人问:“天神既被驱逐,那么他们居住的位置就空了。我不知道后来是否有人居住在这个位置?”

回答说:“这个问题问得很好,而且很有道理。我说第一类事物,天神和魔鬼,是有灵性而无形的。现在且告诉你灵魂与形体兼具的说法。天主既已驱逐天神,那么天堂的位置就空了,所以创造亚当、厄袜,灵魂与形体兼具,让他们繁衍人类。其间如果有行善的人,就取他们的灵魂升天,以填补天神的位置。”

九、亚当违背诫命被驱逐

有人问:“始祖亚当,也像世人一样吗?”

回答说:“亚当灵魂与形体兼具,与我们一样。但他聪明美貌,所以是全人类的祖先。当时如果不违背诫命,天主应当让亚当长生不死。等到年岁长久,灵魂与形体都升入天堂享受福乐。即使是后世的子孙,也能如此。当时既违背了诫命,那么天主就将他驱逐出地堂而惩罚他,使他承受劳苦、死亡等各种痛苦。所以今人有疾病、灾难、夭折的,都是因亚当所导致的。当时亚当既违背了诫命,自知得罪了天主。于是哭告天主,请求赦免罪过。天主见他悔过,只允许他的灵魂日后升天。”

十、亚当违背诫命的始末

有人问:“当时亚当违背了什么法诫?”

回答说:“天主既创造了亚当,安置在快乐的地堂。想要试探他的心,先拿出一样果子,告诫他说:‘这果子不许你吃。如果吃了这果子,就是违背我的诫命。’魔鬼见亚当遵循善道,嫉妒他日后灵魂升天,就引诱亚当吃下果子,以违背天主的诫命。因此亚当既自己得罪,又连累子孙犯罪,而与天主为仇了。”

十一、天地水火是有形之物

至于无形之物,以及灵魂与形体兼具之物,我已经明确说了。至于有形而无灵魂之物,如天、地、水、火等物,只有形象而没有灵魂。”

第六节 论人魂不灭,大异于禽兽章

一、人魂不同于禽兽

有人问:“您说人有灵魂与形体兼具,禽兽也有灵魂与形体兼具。两者相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