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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藏明末清初耶稣会文献五十八

第九节 天主纯神无形

子藏 · 诸子 · 已译 · 第 250–252 段

第六节 天主惟一

造物者特一,无二,天地一至尊,万物出于一尊,此众庶恒言也。一家一首,一国一君,斯国治家齐。然亦惟假天地一主,大理之一纤耳。圣经屡云:“天地之主,一而已,此外绝无可称主者。”但人间或为邪魔所迷妄,信有多主。如一明烛其光本一,但目德劣弱,遂为邪气昧,遂见多光。照世无量之光惟一,无始终之主而已。心目受蔽,乃以人类区区之力量,度物主无境之智能。见天地之广袤事物之繁夥,而皆常治不乱,则以为非一主所能当,臆立多主,以分治事物之烦劳。或一主天,一掌地,一理火,一典水,各分其职。其多寡之数,任意行其所尊,不觉以是,丧乱世界之佳美,且亵侮获罪于其主也。何也?乾坤犹一钜身,万物其百骸,而物主其首也。一身多首不成怪形耶?世界事物甚繁甚异,而其次第甚佳,甚称各得其所,各守其职,各务其业,不相侵夺。万物联继毫无间虚,自有天地以来,世世如一。若非一主总持,安能若是耶?尔入一大国,其郡邑村落,众夥相逖,而及法律规矩、衣冠语言、秤量轻重尽同,则知皆属一主。治之地虽广大,四方隔遐,但处处火热雪冷,昼明夜暗,四时相接,人之心欲,鸟兽之情性,处处如一,此亦万物悉属一尊主治莅之明征乎!其侮慢何也?加多主,则以是骏主之能德短狭,力量懦弱,不足当也。而愈增其数,愈减寡其能力,消蚀其智权,此非辱慢之而何?譬如举巨石,一人之力足举之,必不积多人。若必积多人,不亦证一人力之微弱,不足举欤?

吾设问尔云:有多主,咸出一总源,抑皆自由?若出于一,则彼特一至大,故独称总主,余则有限之物,奚得为至极主乎?夫物上有物主,任造物之情性,任定其多寡之数,故其性情与数,咸有限际。若彼物主皆其性德自有,不系于外,莫能画定,可有二三主,亦可有无数主,其性德其智能当等,无穷际等即有际,安云无穷际乎?况凡可有之物,物主任能造辄有,且亦能不造辄无。若物主不造不能使无,则能亦有限。彼无数主不能自造,又不能自有,然则孰有之?若无数主不可有,则一者有矣。

凡可有美好精德,皆天地主所当尽包,故其德悉宜至极无穷际,不得有二。设有二主,非一大一小,则皆埒齐。若一大一小。惟大者为主,小者非至极,安可与并?若埒齐,则各已有对,有对则其荣光弥小,权柄弥短,固非所谓至极无量能之主矣。设问彼所有德,此亦悉有之否欤?若有,归一矣;己无,二矣。若否,则彼之美好此无之,此之美好彼无之,彼此皆有亏阙,愈有际矣,固非物主全然满圆、无所不抱之德性也。若尚云,相埒齐。复设问,兼二之能德大于单一之能德否欤,单一之能力所不及兼二之能力并及之否欤?若大且各有所不及,则二之能德,皆可增受,益非极矣,岂所为至极主耶?若否,则单一之能德,已至极矣,已满圆矣,尽足造作、治护一天地与万天地,而其余力尚无穷际矣,余多俱虚无用,加多何为乎?

今观天壤间,万类各有一至大宗者。有身形者,天为宗大。光明者,日为最。暖热者,火为极。一国一君,一阵一大将,一家一长,岂天地独无一至物,为万物之宗主哉?一首之治,亦自安静平夷于多首之治。若一国二君,一阵二将,一家二主,则猜忌争乱辄生,不可息矣。况天地如有多主,各举其志,各有其职,各行其策,念意愿欲弗能尽合,此所愿,彼所憎;一愿若此,一愿不若此;此所举造,彼则倾覆之。此为主,当有全能,据此之能全,则能制彼;彼亦为主,亦当有全能,据彼之能全,则又能防此。是以二之能全,而又不全也;并能相制,又不能相制也。彼此不相下,争乱何底止耶?此欲造作,若竢彼旨,则能劣权小;若不竢而造作自若,彼权亦微小。二之能不免有限,岂所称无量能主哉?一人蒙恩,不识所从来之主以谢之。一人受□□,弗识从何主降,以求见解之。一人喜此主,一人又喜彼主,不多忌、多乱乎?故云,天地有多主,与绝无主,害埒也。云有实无,与云无实有,其夺真主等也。古贤德尔都氏曰:“天地若非一主,全无主。”呜呼!愚人信多主,以为主多保护亦多,安福更稳,而不知以是失主失天上真福。悲夫!

译第六节 天主惟一

创造者只有一个,没有两个;天地之间有一位至尊,万物都出自这一位至尊,这是众人常说的话。一个家庭有一位家长,一个国家有一位君主,这样国家就能治理好,家庭就能和睦。然而,这也只是凭借天地有一位主宰,是至理中极细微的一点罢了。圣经多次说:“天地的主宰,只有一位,除此之外,绝对没有可以称为主宰的。”但人间有人被邪魔迷惑,相信有多位主宰。就像一支明亮的蜡烛,它的光本来是一个,但因为眼睛的视力薄弱,被邪气遮蔽,于是看到了多道光。照亮世界的无量之光只有一位,就是那位无始无终的主宰。人心和眼目受到蒙蔽,竟然用人类微小的力量,去揣度造物主无限境界的智慧。看到天地的广阔、事物的繁多,而且都常常治理得井然有序,就认为不是一位主宰所能承担的,凭空设立多位主宰,来分担治理事物的繁杂劳苦。有的主宰天,有的掌管地,有的治理火,有的统管水,各自分担职责。他们数量的多少,随意尊崇,不知不觉因此丧失了世界的美好,而且亵渎并得罪了他们的主宰。为什么呢?乾坤就像一个巨大的身体,万物是它的四肢百骸,而造物主是它的头。一个身体有多个头,难道不是怪异的形状吗?世界的事物非常繁多且各异,但它们的次序非常美好,非常恰当,各得其所,各守其职,各务其业,互不侵夺。万物连接紧密,毫无空隙,自从天地开辟以来,世世代代都一样。如果不是有一位主宰总持,怎么能这样呢?你进入一个大国,它的郡县村落众多且相距遥远,但法律规矩、衣冠语言、度量衡全都相同,就知道它们都属于一位主宰。治理的地方虽然广大,四方隔绝遥远,但处处火热水冷,昼明夜暗,四季相接,人的心欲,鸟兽的情性,处处都一样,这也是万物都属于一位至尊主宰治理的明显证据啊!他们为什么侮慢呢?增加主宰的数量,就是认为这位卓越主宰的能力德行短浅狭小,力量软弱,不足以担当。而增加的数量越多,就越减少其能力,消蚀其智慧权柄,这不是侮辱轻慢又是什么呢?比如举起一块巨石,一个人的力量足以举起,就一定不会聚集多人。如果非要聚集多人,不也是证明一个人的力量微弱,不足以举起吗?

我假设问你:有多位主宰,它们都出自一个总源头,还是各自自由独立?如果出自一个源头,那么那个源头就是至大者,所以唯独称为总主宰,其余则是有限的事物,怎么能成为至极的主宰呢?万物之上有一位主宰,任凭造物主的情性,任凭决定其数量的多少,所以它们的情性和数量,都有界限。如果那些主宰都是本性德行自有,不依赖外在,无法划定界限,那么可以有两位或三位主宰,也可以有无数位主宰,它们的本性德行和智慧应当相等,没有穷尽。相等就没有界限,怎么能说没有穷尽呢?况且凡是可能存在的事物,造物主愿意创造就存在,而且也能不愿意创造就不存在。如果造物主不创造就不能使其不存在,那么能力也是有限的。那无数位主宰不能自我创造,也不能自我存在,那么是谁使它们存在的呢?如果无数位主宰不可能存在,那么一位主宰就存在了。

凡是可能存在的美好精纯的德行,都应当被天地主宰完全包含,所以它的德行都应当至极且没有穷尽,不能有两个。假设有两位主宰,不是一个大一个小,就是两者相等。如果一个大一个小,只有大的才是主宰,小的不是至极,怎么能并列呢?如果两者相等,那么各自都有了对手,有了对手,它们的荣光就更小,权柄就更短,本来就不是所谓至极无量能力的主宰了。假设问:那位拥有的德行,这位也全都拥有吗?如果拥有,就归为一位了;如果没有,就是两位了。如果不全都拥有,那么那位的美好这位没有,这位的美好那位没有,彼此都有欠缺,更加有界限了,本来就不是造物主完全圆满、无所不包的德性。如果还说两者相等。再假设问:兼具两者的能力德行,是否大于单一的能力德行?单一的能力所不及的,兼具两者的能力是否都能达到?如果更大且各自有所不及,那么两者的能力德行,都可以增加接受,更加不是极至了,难道是所谓至极的主宰吗?如果不更大,那么单一的能力德行,已经至极了,已经圆满了,完全足够创造、治理和保护一个天地和无数天地,而剩余的力量还是无穷尽的,多余的都是虚无无用,增加多位有什么作用呢?

现在观察天地之间,万类各自有一位至大的宗主。有形体者,天是宗主。光明者,日是最高的。温暖者,火是极致的。一个国家一位君主,一支军队一位大将,一个家庭一位家长,难道天地唯独没有一位至大的事物,作为万物的宗主吗?一位首领的治理,自然比多位首领的治理更安静平和。如果一个国家两位君主,一支军队两位大将,一个家庭两位主人,那么猜忌争乱就会立刻产生,无法平息了。何况天地如果有多位主宰,各自举行政见,各有其职责,各自施行策略,念头意愿欲望不能完全契合,这位所愿的,那位所憎恶的;一位愿意这样,另一位不愿意这样;这位所创造的,那位就倾覆它。这位是主宰,应当有全能,根据这位的全能,就能制约那位;那位也是主宰,也应当有全能,根据那位的全能,又能防范这位。所以两者的全能,却又都不全;能够互相制约,又不能互相制约。彼此互不相让,争乱何时能停止呢?这位想要创造,如果等待那位旨意,那么能力就微弱权柄就小;如果不等待而照常创造,那位的权柄也微小。两者的能力不免有限,怎么能称为无量能力的主宰呢?一个人蒙受恩惠,不知道感谢哪位主宰;一个人遭受苦难,不知道向哪位主宰祈求解决。一个人喜欢这位主宰,另一个人又喜欢那位主宰,不是多忌讳、多混乱吗?所以说,天地有多位主宰,与完全没有主宰,危害是一样的。说有实际没有,与说没有实际有,对真正主宰的剥夺是等同的。古代贤人德尔都氏说:“天地如果不是有一位主宰,那就完全没有主宰。”唉!愚人相信多位主宰,认为主宰多保护也多,安宁幸福更稳固,却不知道因此失去了主宰和天上的真福。可悲啊!

兹惟论天主性体,若论其全,于一体固有三位,所谓天主罢德肋,天主费略,天主斯彼利多三多。三位一体是也。(本论详之)

第七节 天主无始终

夫物,有三种:一有始有终,如草木、鸟兽等,其魂与身始同始,终同终,无所遗留。又如人物之视听、爱恶诸情用,皆有始终。其暂久之时,名为流时也。一有始而无终,神鬼人之灵神是也。其有始无终,名谓厄窝,非如流时有先后长短暂久之异,永存不敝。第悉系于物主,初自无中造有,故不得云无始。一无始无终,此则特一物主。其无始终,目谓厄得尔泥达释,谓永长无际也。此其势,无先后长短暂久之别,无已过、现今、未来三际之异,乃浑然纯一,而兼合流时三际焉。圣亚吾斯丁云:“物主永长无际,绝无已过现今未来。三际之殊,非如流时,前分既出,后分始入,乃永永为一,无前后焉。”圣人曾设二比:一比石柱,置于流江之中,江水恒流不停。有已过柱所之水,有仅到柱前之上水,有未及柱所之水,而此石柱寂然静谧,不易其所也。又比圆圈与其中心,中心者,一点而已,不可剖分,无小大广狭之异,而兼应全圈之万点、万分也。故凡云,物主先后、已过、未及之异者,惟人之思才浅劣,未能毕达竟释其永长无际之真说,乃缘其通包悉应流时先后,故以流时先后释之。此先后之殊异,不在物主厄得尔泥达特,在流时矣。

物主既自有不怙外物,必也自无肇始,无时不有。夫苟不待而自有,何故此时而不先时,何故有始而不无始欤。假令有始,则当其未有己时,必弗能自造己,弗能自造己,则其上必有造其始者,此造其始者必主。有始者必非主,则真主,即无始者矣。既无始,亦自无终。盖自有自存之物何故暂存而不永存,何故有终,不无终乎?况物莫避乎终灭,非万不获已,未有自肯终灭者。夫物主无身,既非如有身形者,冷热燥湿四情恒相攻刺,而使之终灭也。且物主上无物,物主能上无能,畴能强之终灭,使不永存乎哉。

第八节 天主有生命

物主非冥顽无生命之物也。设非生活,有何明知,有何尊贵能德福乐欤?人之善恶,如何能知,安能酬报之?敬之不视,祝之不听,敬祝之何为?尚不如人有灵有觉,矧为至尊人物主哉?是以天下之人,凡所约钦崇祈祝者,无论真伪,皆以为至生活,至灵明能视听之物。况生命知觉者自为大福,而又为享诸福乐之根本也。除生活,知觉则诸福并亡。假令物主自无于己,安能付与于物耶?天主圣经录,“有恣恶之徒,不堪其罪恶之忧怖,妄图偷享安乐。曰:‘主必不视,决不明悟,我务业何妨?’天主答之曰:‘愚鲁人,汝辈盍悟?造耳者不能听,造身与心目者不能视悟乎?’”夫生活也者,动而自适之谓也,非惟草木人兽有之。原泉混混,不舍昼夜,亦曰活水。掘地而注,更无改移,人亦谓之死水矣。故因物之动,知其生活;因其动用贵贱,知其生命尊卑之品也。用动属形,生命亦属形类;用动属神,生命亦属神类。草木无知觉特能生长,其动与生品最为卑陋矣。蛤蚌之属,虽有微觉,比草木稍贵,亦相去不远,故尚为卑陋甚也。鸟兽诸汇,其用动为内二官、外五官,所感诱稍肖灵物,故其动用,及与生品,贵于他类,而贱于人矣。右三种动用,生命人性皆包之,而外又与天神,能明达、爱恶、举意、设志,知事物之然,而因追知其所以然。此等动用与其所由出生命者,悉属神事,故更为贵品,非身形诸类可比也。第其性体生命悉受之物主,非属自由,故又有限际,非能至极矣。独物主之生命,暨其明达爱恶享用,悉皆自由,毫芥不系于外,故其尊贵至极,超绝万物之上。矧神与人之用动尽属附体之浮情,故与物体为二,而能消长存亡。若物主其明达爱欲生命诸德,统一粹体无二,他物之生用皆待外资,虽灵物之福乐,亦自外至。若物主悉备于己,故浑然满圆,蔑以尚焉。

第九节 天主纯神无形

夫神,与身者体情相悖殊类,不能相通也。故物之属身者,终为身属,纵千淘万浚,去粗遗细,除贱留贵,亦特为本类。分细粗贵贱异情之别,未有一体之中,因细粗贵贱别其类,而粗贱者成身,细贵者成神者也。夫人心所思意之像,皆由五官而入心。五官所觉,特惟身形之属。是以心所思意,非实有身形,必肖有身形者。故并其神物,皆思之如细微之气,而实细气,乃绝于诸身气之外,异类也。

译这里只论述天主的本性,如果论其全体,在一个本体中固有三位,即所谓天主罢德肋、天主费略、天主斯彼利多三多,这就是三位一体。(本论将详细论述)

第七节 天主无始终

事物有三种:一种有始有终,如草木、鸟兽等,它们的灵魂与身体开始相同,终结也相同,没有什么遗留。又如人的视听、爱恶等各种情用,都有始终。这种暂时长久的时间,称为流时。一种有始而无终,神鬼人的灵神就是如此。这种有始无终,称为厄窝,不像流时那样有先后、长短、暂久的区别,而是永远存在不坏。但它都依赖于造物主,最初从虚无中创造出来,所以不能说无始。一种无始无终,这特指唯一的造物主。它的无始终,称为厄得尔泥达释,意思是永远长久没有边际。这种状态,没有先后、长短、暂久的区别,没有过去、现在、未来三个阶段的差异,而是浑然纯一,同时包含了流时的三个阶段。圣亚吾斯丁说:“造物主永远长久没有边际,绝对没有过去、现在、未来。这三个阶段的差异,不像流时那样,前面的部分已经出去,后面的部分才开始进入,而是永远永远为一个整体,没有前后之分。”圣人曾举了两个比喻:一个比喻是石柱,立在流动的江水中,江水不停地流动。有已经流过石柱的水,有刚到石柱前面的水,有还没到达石柱的水,而这石柱寂静安稳,不改变它的位置。另一个比喻是圆圈与其中心,中心只是一个点,不可分割,没有大小、广狭的差异,却能同时对应全圈的万点、万分。所以凡是说造物主有先后、过去、未来的差异的,只是人的思维浅薄低劣,不能完全表达清楚它永远长久没有边际的真实道理,而是因为造物主普遍包容并应合流时的先后,所以用流时的先后去解释它。这种先后的差异,不在造物主的厄得尔泥达特中,而在流时中。

造物主既然自有而不依赖外物,必定是从无中开始,没有什么时候是不存在的。如果它不依赖而自有,为什么此时存在而先时不存在,为什么有开始而没有无开始呢?假设有开始,那么在它还没有存在的时候,必定不能自己创造自己,不能自己创造自己,那么它上面必定有创造它开始的东西,这创造它开始的东西必定是主宰。有开始的必定不是主宰,那么真正的主宰,就是无开始的。既然无开始,自然也无终结。因为自有自存的东西,为什么暂时存在而不永远存在,为什么有终结而不无终结呢?况且事物没有不避免终结毁灭的,如果不是万不得已,没有自己愿意终结毁灭的。造物主没有形体,不像有形体那样,冷热燥湿四种性质经常相互攻击刺伤,而使之终结毁灭。而且造物主上面没有东西,造物主能上面无能,谁能强迫它终结毁灭,使它不永远存在呢?

第八节 天主有生命

造物主不是冥顽没有生命的东西。如果没有生命,有什么明智,有什么尊贵、能力、福乐呢?人的善恶,怎么能够知道,怎么能够酬报呢?敬奉它它不看,祝祷它它不听,敬奉祝祷做什么呢?还不如人有灵性有知觉,何况是至尊的造物主呢?所以天下的人,凡是所约钦崇祈祝的,无论真假,都认为是最有生命、最灵明能视听的东西。况且生命知觉本身就是大福,又是享受各种福乐的根本。除了生命、知觉,各种福乐就都消失了。假使造物主自己没有什么,怎么能给予万物呢?天主圣经记载:“有放纵作恶的人,不堪忍受罪恶的忧虑恐惧,妄图偷享安乐。说:‘主必定不看,决不明悟,我务必做什么妨碍呢?’天主回答说:‘愚鲁的人,你们为什么不醒悟?造耳朵的不能听,造身体和心目的不能看悟吗?’”所谓生命,是动而自适的意思,不只是草木人兽有。原泉混混,不舍昼夜,也称为活水。掘地而注,再没有改移,人也称为死水了。所以因为事物的动,知道它有生命;因为它的动用贵贱,知道它生命尊卑的品级。动用属于形,生命也属于形类;动用属于神,生命也属于神类。草木没有知觉,只能生长,它们的动与生品最为卑陋。蛤蚌之类,虽然有微弱的知觉,比草木稍贵,也相去不远,所以还是卑陋得很。鸟兽各类,它们的动用是内二官、外五官,所感诱稍微像灵物,所以它们的动用,以及生品,贵于其他类,而贱于人。这三种动用,生命人性都包含,而外又与天神,能明达、爱恶、举意、设志,知道事物的然,而因此追知道它的所以然。这些动用以及它们所由出的生命,都属于神事,所以更为贵品,不是身形各类可以比的。只是它们的本性生命都是受造物主,不属于自由,所以又有限际,不能达到极致。唯独造物主的生命,以及它的明达爱恶享用,全都自由,毫芥不系于外,所以它的尊贵达到极致,超绝万物之上。何况神与人的动用尽属于附体的浮情,所以与物体为二,而能消长存亡。如果造物主它的明达爱欲生命各种德性,统一粹体无二,其他事物的生用都依赖外资,即使灵物的福乐,也从外面来。如果造物主全都具备于自己,所以浑然满圆,没有什么可以超过的了。

第九节 天主纯神无形

神与身体,体情相悖殊类,不能相通。所以属于身体的东西,终究属于身体,即使千淘万浚,去粗遗细,除贱留贵,也只是为本类。分细粗贵贱异情的区别,没有一个体中,因为细粗贵贱区别其类,而粗贱者成身体,细贵者成神的。人的心所思意的像,都由五官而入心。五官所觉,只是身体的属性。所以心所思意,不是实有身体,必定像有身体的东西。所以连同它的神物,都思之如细微的气,而实细气,乃是绝于诸身气之外,异类也。

夫神也者,自立之体。有生命,有智能。可以行德,可以犯罪。无声无臭,至速至细,至刚至贵。虽不可以肉耳目听视之,但见其踪迹、效用,则知其性体矣。盖属形之用,如耳目之视听、手足之行作、五官诸用,其远近暂久各有限界,弗能任过之。若神物之用,明达爱欲,无论迩遐;已过未来,无所不通达矣。乃知其用,及其所从出之体,悉皆神品,无系毫身形者也。不惟身神之体用不同,其居于所亦自甚异。属身之物,纵至极细微,如空中之气,必有丈尺分寸长短宽窄所亦应之。故彼此二分,弗能相通互徹,后气入前气必出,弗能同归一所也。若神物无分寸之长短,故无论多寡,同入一所。亦与身形相通互透,不相窒碍。试设人生时,灵神在身内,死出于身外,其处所之大小,生死无异矣。居一所,非如身,前分在前所,后分又在后所,乃全神在全所,又全神在全所之各分所也。如人之灵神全在人之全身,又全在首足手指各支体也。由是论则知二体之性情,霄壤不侔。夫身者,本属贱陋,故物入身弥深,弥为迟钝粗拙,其身弥细微。如气如火,弥为精贵,弥为能力,全脱身形。如天神及人之灵神者,皆属精品,更有能力。况物主其体德之精妙,无量至精至美之物,岂为粗贱身属,而不为精贵神类乎?况身者,皆有边界分寸之长短,故弗能与他身徹入一所,本非属生灵,不能当生灵。若物主之体纯一无二,无边界分寸之长短,无所不贯,与万物徹入一所。其性本至生至灵,种种与神同,与身异,岂非神汇哉?今俗谓造物者口言、目视、手作,非物主有口、目、手等体,乃缘其行事,如默训、照视、制造,肖人口言目视手作,故设此为比也。

兹惟论天主降生为人之前。乃降生之后,天主既取人性,而为真人。虽天主性体,仍为纯神无形,因天主纯神之性与人类有形之性被结于一位,可谓天主实有身形与人无异。(后有本册)

第十节 天主至纯无杂

夫天地之主,性德之精美,至极无瑕;其圣体与德,至纯至一,绝无殊二。盖一者自精于二,纯者自精于杂,苟非一纯,不亦已缺一纯之美,而有二杂之不美,况主体苟非一纯,则有二半体合成全体,犹形躯及灵神结缔以成全人也。若此则两半先当合后当成,如木石料在先,成室在后。且两半体弗能自结,其上必须得结之者。夫二体不同,其美好亦自异。且彼此不相有,必相须以成全体。是二体之美好皆有限界,弗能至极矣。凡有限界弗能至极者,虽缔结,弗能成一至极无限界者。二体缔结,焉能成一美好、至极无限界物体之体哉?微独无二体之殊,且亦无体情之异。盖情者虽为物德,以补缀其不足,而物皆资之以动。如火之孤体自无所能,加之光热二情然后照物热物,由照热而敷其德于物也。除情,寡体有何施益耶?人之灵神独自弗能明悟、爱恶,加以司明、司爱二情,然后能明悟、爱欲。使缺此情,孤性有何尊贵,有何灵觉欤?虽然,情为体德,但物益加之□□情,益征其体不精不足,故须外情以助之。况情者为物,非凭物体弗能自立,故又属甚不足之品也。物性资情以布其德,情资物体以自立,彼此相须,故皆怀不足之疵也。使物主能智、明达、爱欲、仁义诸德皆匪本性自有而如人物,假于附体之情,则其性体甚匮乏不足,亦殊不精美矣。岂毕包诸精德、诸美好之主欤?是以仁义、明爱之类,在人及神皆属可消长,去来浮情,得之者谓有仁义能明爱,而自非己之仁义明爱也。在物主,乃性体所确有,非附体之情与己一体。故非惟有仁义,乃自实为其仁义;非惟能明达爱欲,乃自实为其明达爱欲焉。俗见其降祥为仁效,降殃为义效,制作为能效,似若分二。其德而实非分二,其德乃一纯体,尽含智能、仁义诸德。我见其或降恩,则特慕其仁;见降殃,则特畏其义;见其造制,特称其智能。但此特其验效之殊异,而其所从出仁义诸德,统惟一至纯性体而已矣。犹太阳然、热物、照物、燥物、摄地气,有四异效而统出于一性也。

译神,是独立自存的实体。它有生命,有智能。它可以行善德,也可以犯罪。它无声无息,极快极细,极刚极强,极尊贵。虽然不能用肉体的耳目去听视它,但只要见到它的踪迹和效用,就能知道它的性质和实体了。因为形体所具有的作用,比如耳目的视听、手足的行动、五官的各种功能,其远近、短暂或长久都有一定的界限,不能超越这个界限。而神的作用,明达爱欲,无论远近;过去和未来,没有不通达的。由此可知,它的作用以及它所从出的实体,都属于神的品类,不依附于丝毫的形体。不仅形体与神的实体和作用不同,它们所处的位置也大有差异。属于形体的事物,即使极其细微,比如空中的气,也必有丈尺分寸的长短宽窄与之相应。所以彼此分为两部分,不能相通互透,后气进入前气必然排出,不能同归于一处。而神没有分寸的长短,所以无论多少,都能同入一处。也与形体相通互透,不相阻碍。试设想人生时,灵神在身体内,死后出于身体外,其处所的大小,生死并无不同。居于同一处所,不像身体那样,前部分在前处,后部分在后处,而是全神在全处,又全神在全处的各个部分。比如人的灵神全在人的全身,又全在头、足、手指等各肢体中。由此推论,可知这两种实体的性质,相差如天壤之别。形体,本来属于低贱粗陋,所以事物进入形体越深,越显得迟钝粗拙,形体越细微。比如气如火,越精贵,越有能力,完全脱离形体。像天神和人的灵神,都属于精品,更有能力。何况造物主的实体和德性精妙,拥有无量至精至美的属性,怎么会属于粗贱的形体,而不属于精贵的神类呢?况且形体都有边界分寸的长短,所以不能与其他形体彻底进入同一处所,本来不属于生灵,不能充当生灵。如果造物主的实体纯一无二,没有边界分寸的长短,无所不贯通,与万物彻底进入同一处所。它的本性本来至生至灵,种种与神相同,与形体不同,难道不是神的汇聚吗?现在世俗说造物主口说、目视、手作,并不是造物主有口、目、手等形体,而是因为它的行事,如默训、照视、制造,类似于人口说目视手作,所以设立这样的比喻。

这里只论述天主降生为人之前。至于降生之后,天主既然取了人性,成为真人。虽然天主的性体,仍然是纯神无形,因为天主纯神的性与人类有形的性结合于一位,可以说天主确实有身形,与人无异。(后面有本册)

第十节 天主至纯无杂

天地之主,性德的精美,达到极致而没有瑕疵;它的圣体和德性,至纯至一,绝无二致。因为一自然比二精纯,纯自然比杂精纯,如果不是纯一,不就缺少了纯一的美好,而有了二杂的不美吗?何况主体如果不是纯一,就有两个半体合成全体,就像形体和灵神结合以成全人一样。如果这样,两个半体应当先结合后成为整体,就像木石材料在先,建成房屋在后。而且两个半体不能自己结合,上面必须有一个结合者。两个实体不同,它们的美好也自然不同。而且彼此不相拥有,必须相互依赖才能成为整体。这两个实体的美好都有一定的界限,不能达到极致。凡是有限界不能达到极致的,即使结合,也不能成为一个至极无限界的实体。两个实体结合,怎么能成为一个美好、至极无限界的物体实体呢?不仅没有两个实体的差异,也没有实体和情状的差异。因为情状虽然是物的德性,用来弥补其不足,而物都依靠它来行动。比如火的孤立实体本身无所作为,加上光和热两种情状,然后才能照亮物体、加热物体,通过照亮和加热将它的德性施于物体。除去情状,孤立的实体有什么益处呢?人的灵神独自不能明悟、爱恶,加上司明、司爱两种情状,然后才能明悟、爱欲。如果缺少这种情状,孤立的性体有什么尊贵,有什么灵觉呢?虽然,情状是实体的德性,但物越增加情状,越证明它的实体不精纯不足,所以需要外在的情状来辅助它。况且情状是物,不凭借实体就不能自立,所以又属于非常不足的品类。物的本性依靠情状来布施它的德性,情状依靠实体来自立,彼此相互依赖,所以都怀有不足的缺陷。如果造物主能智、明达、爱欲、仁义等德性都不是本性自有,而像人物那样,假借附体的情状,那么它的性体就非常匮乏不足,也特别不精美了。难道是包容所有精德、所有美好的主宰吗?因此,仁义、明爱之类,在人和神那里都属于可消长、去来浮动的德性,得到它的人称为有仁义能明爱,而实际上并不是自己的仁义明爱。在造物主那里,则是性体所确实拥有的,不是附体的情状与自己一体。所以不仅有仁义,而且自己确实就是仁义;不仅能明达爱欲,而且自己确实就是明达爱欲。世俗见到它降下祥瑞作为仁的效应,降下灾殃作为义的效应,制造作为能的效应,似乎德性分为二。但实际上德性并没有分为二,它的德性是一个纯一的实体,完全包含智能、仁义等德性。我见到它降下恩典,就特别仰慕它的仁;见到它降下灾殃,就特别畏惧它的义;见到它制造,就特别称赞它的智能。但这只是它的验效不同,而它所从出的仁义等德性,统归为一个至纯的性体而已。就像太阳一样,加热物体、照亮物体、干燥物体、摄取地气,有四种不同的效应,但都统出于一个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