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分论(计七章)
⑷人兼五类之德
又当知独有吾人,能合五类而全得之,他类俱不可比。如生魂只兼定质,觉魂只兼定质生魂,天神只属纯神。人则不然,具金石之定,具草木之生,具鸟兽之觉,又具本类之灵,可肖天神之神。所以神与物之德,明明全备于人。此即各魂不同之等也。
二、论灵魂、觉魂、生魂来路不同
1、生觉二魂出于本质之内
至论各魂的来路,大有不同。若不说明,又难知该灭、不该灭之故。草木的生魂,由于水土之湿气;鸟兽的觉魂,由于血中之热气。不是湿热即成生觉,系本质原有之生觉,乘湿热而发。故此二魂,皆出自本质之内。
2、灵魂是天主所赋
独有人的灵魂,要俟气、土、水、火所成之人身,已具胚胎之质模。然后天主特赋一灵魂,从外而有,与气、土、水、火之四元行,毫无干涉。犹如山泉之水、太阳之火,有招引之具,水火即至。人身之胚胎,即招引灵魂之具。胚胎一成,灵魂即至。
三、论觉魂、生魂必灭,灵魂不灭
1、生觉二魂因本质损伤而灭
从这各魂以然的来路,推想他所以然必灭、必存之理,可知草木离了水土,湿气一乾,则生魂必灭。鸟兽受了损伤,热气一冷,则觉魂亦灭。因系本质内所出之生觉,故质坏而生觉不能独存。
2、灵魂不与肉身同坏
灵魂既由外而有,则肉身虽死,必能由内而出,万万不与肉身同坏。故穷理之人,俱称灵魂为有始无终,不死不灭。尊驾若尚有疑惑,我再说几样常在常生的凭据。
四、论明悟、记含、爱欲可证灵魂不灭
其一、灵魂的明悟、记含、爱欲,即系灵魂常在、常生之实据。何以见得?
1、以明悟无所不到证灵魂不灭
世上有形之体,重莫过于金,坚莫过于玉。用为器皿,往往历数千百年而不坏。推而至于天地,愈高则愈坚,愈厚则愈重,愈坚愈重,则愈识其悠久无疆。因见此坚重之质,即知其必有长远之期。今论灵魂之明悟,不独千古而上、千古而下,五洲万国之多,无处不到。即天地之外,无穷无尽之区,皆不能阻其想念。可赖肉身而行,亦可离肉身而发。目所未见,耳所未闻,口所未尝,鼻所未嗅,肢体所未觉者,莫不可以推通。出入无时,往来无定,全不倚傍形体。当拘束于肉身之日,尚然如是。请看世上,除了我们人类,谁再有这样的明悟?以此无形无像之体,具此至神至灵之大用,岂有不常在常生之理?
2、以记含之无所不记证灵魂不灭
论灵魂的记含,尤不可测。耳闻目见之事,不论大小美恶,无不一一收藏。幼而至老,尚能记忆,随取随应。偶或遗忘,系形质受伤,与内之灵司无涉。其积累之妙,虽有格物穷理之学,而所以然的精奥,终不能透彻。以此无形、无像之体,又显此至神至灵之功效,岂有不常在、常生之理?
3、以爱欲之无穷无尽证灵魂不灭
若论灵魂的爱欲,更与明悟、记含愈觉不同。上等之爱,爱天主、爱君亲、爱善行;中等之爱,爱才学、爱美名、爱生贤子孙、爱交好朋友;下等之爱,爱富贵、爱酒色、爱奇巧、爱安逸,不可胜数。总而言之,尽天下人之赞美,都归于我,终嫌其假;尽天下人之权势,独操在手,还忧其暂;以天主之全能、全智、全善,所造的锦绣江山,竟不足供一人之欲。因所爱无穷,故所欲亦无限。此等爱欲,皆与肉身无关。以此无形、无像之体,更具此至神、至灵之奇妙。岂有不常在、常生之理?
4、人魂必远超定、生、觉而不灭
天主生物以养人,故人为万物之主,物为吾人之仆。乃坚重之质及生觉二魂,往往久存未坏,听他各尽本质之能。今灵司之容,极广大;灵司之体,极高深;灵魂的性情功效,极盛、极美;人人反心自问,未有不信其如此。倒只有数年、数十年,即与身俱没,竟不能尽其所有之盛。眼见主人大不如仆役,又何烦天主特赋此可贵、可久之灵魂置于无用之地。由此以推,具坚重之质者,且能垂久;有本质之能者,俱尽其长。则此广大无穷、高深无限之灵魂,必有无穷之常在、无限之常生。这是摆在眼前的凭据,何疑之有?
译人兼具五类之德
又当知道,唯独我们人类,能够融合五类而完全具备,其他各类都无法相比。例如,生魂只兼具定质,觉魂只兼具定质和生魂,天神则只属于纯神。人则不然,具备金石般的定质,具备草木般的生质,具备鸟兽般的觉质,又具备本类的灵性,可以媲美天神的神性。所以,神与物的德性,明明在人类身上完全具备。这就是各类灵魂不同的等级。
二、论述灵魂、觉魂、生魂的来源不同
1、生魂与觉魂出自本质之内
至于论述各类灵魂的来源,大有不同。如果不加以说明,就难以知道它们该毁灭、不该毁灭的原因。草木的生魂,源于水土的湿气;鸟兽的觉魂,源于血液中的热气。并不是有了湿热就自然形成生魂和觉魂,而是本质中原本就有的生魂与觉魂,借着湿热而显现。因此,这两种灵魂,都出自本质之内。
2、灵魂是天主所赋予的
唯独人的灵魂,要等到由气、土、水、火构成的人身,已经具备了胚胎的质模。然后天主特别赋予一个灵魂,从外部而来,与气、土、水、火这四种元素毫无干涉。就像山泉的水、太阳的火,有招引的工具,水火就会到来。人身的胚胎,就是招引灵魂的工具。胚胎一旦形成,灵魂就会到来。
三、论述觉魂、生魂必然毁灭,灵魂不灭
1、生魂与觉魂因本质受损而毁灭
从各类灵魂既有的来源,推想它们必然毁灭、必然存在的道理,可知草木离开了水土,湿气一干,生魂必然毁灭。鸟兽受了损伤,热气一冷,觉魂也必然毁灭。因为它们是本质内所出的生魂与觉魂,所以本质败坏,生魂与觉魂就不能独自存在。
2、灵魂不与肉身一同败坏
灵魂既然从外部而来,那么肉身虽然死亡,灵魂必然能从内部而出,绝不会与肉身一同败坏。所以,探究事理的人,都称灵魂为有始无终,不死不灭。您如果还有疑惑,我再列举几种灵魂常在常生的证据。
四、论述明悟、记忆、爱欲可以证明灵魂不灭
其一,灵魂的明悟、记忆、爱欲,就是灵魂常在、常生的实在证据。何以见得?
1、以明悟无所不到证明灵魂不灭
世上有形的物体,没有比金更重的,没有比玉更坚硬的。用作器皿,往往经历数千百年而不坏。推而至于天地,越高则越坚硬,越厚则越重,越坚硬越重,就越能认识到其悠久无疆。因为看到这种坚硬厚重的质地,就知道它必然有长远的期限。现在论述灵魂的明悟,不仅千古以上、千古以下,五洲万国之多,无处不到。即使天地之外,无穷无尽的区域,也不能阻挡它的思虑。它可以依靠肉身而行,也可以脱离肉身而发动。眼睛没见过的,耳朵没听过的,嘴巴没尝过的,鼻子没闻过的,肢体没感觉过的,没有不可以推究通晓的。出入没有定时,往来没有定处,完全不依赖形体。当被拘束于肉身之日,尚且如此。请看世上,除了我们人类,谁再有这样的明悟?凭借这无形无像的实体,具备这至神至灵的大用,难道没有常在常生的道理吗?
2、以记忆的无所不记证明灵魂不灭
论述灵魂的记忆,尤其不可测度。耳闻目见的事情,不论大小美丑,没有不一一收藏的。从幼年到老年,尚能记忆,随取随应。偶尔遗忘,是因为形体受损,与内部的灵司无关。其积累的奥妙,虽然有格物穷理的学问,但其所以然的精微深奥,终究不能透彻。凭借这无形、无像的实体,又显现这至神至灵的功效,难道没有常在、常生的道理吗?
3、以爱欲的无穷无尽证明灵魂不灭
若论述灵魂的爱欲,更与明悟、记忆愈发不同。上等的爱,爱天主、爱君主亲人、爱善行;中等的爱,爱才学、爱美名、爱生贤良子孙、爱结交好朋友;下等的爱,爱富贵、爱酒色、爱奇巧、爱安逸,不可胜数。总而言之,尽天下人的赞美,都归于我,终究嫌其虚假;尽天下人的权势,独操在手,还担忧其短暂;以天主的全能、全智、全善,所创造的锦绣江山,竟然不足以供给一人的欲望。因为所爱的无穷,所以所欲的也无限。这些爱欲,都与肉身无关。凭借这无形、无像的实体,更具这至神、至灵的奇妙。难道没有常在、常生的道理吗?
4、人魂必然远超定质、生质、觉质而不灭
天主创造生物以供养人,所以人是万物的主宰,物是人的仆役。然而坚硬厚重的质地以及生魂与觉魂,往往长久存在而未坏,听任它们各自发挥本质的能力。现在灵司的容量,极其广大;灵司的实体,极其高深;灵魂的性情功效,极其盛大、极其美好;人人反躬自问,没有不信其如此的。反而只有数年、数十年,就与身体一同消亡,竟然不能尽其所有的盛大。眼见主人大不如仆役,又何须天主特别赋予这可贵、可久的灵魂置于无用之地。由此推论,具备坚硬厚重质地者,尚且能长久存在;有本质能力者,都能尽其长处。那么这广大无穷、高深无限的灵魂,必然有无穷的常在、无限的常生。这是摆在眼前的证据,还有什么可怀疑的呢?
五、论自主之权可证灵魂不灭
1、灵魂有自主之权不随肉体俱灭
其二,凡人自主之权,出于灵魂者,肉身不得而强之。可知灵魂原不依赖肉身,则肉身之死,亦不能连累灵魂。岂非又是一个灵魂不死不灭的大凭据么?今将灵魂不依赖肉身之处,说个明白。
⑴灵魂驱使肉身
灵魂驱使肉身,不啻主人之使奴仆,行、食、坐、卧,悉如其命。肉身所好之物、所畏之事,若与灵魂不合,断不能行。灵魂所好之物,所畏之事,虽与肉身不合,莫不唯唯听从。如肉身最怕的,莫甚于刑罚。到了那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地位,管不得肉身怕不怕。又如肉身最喜的,莫甚于安逸。到了那名利场中,攘臂争先的境界,顾不得肉身安不安。
⑵灵魂有自主之权
所以事不论好歹,年不论老少,主见都由灵魂而出。即天主所定的夙兴夜寐之规,亦拘束不住。非秉烛夜游,即当昼而寝。比不得飞鸟出林,牛羊奔栈,无能自主。只看天光早晚,时刻不敢停留。即此一着,明知鸟兽生觉之魂,全赖肉身;一切求全避害之状,专在肉身;且鸡司晨,犬司夜,马乘牛耕等项,亦止系于肉身。虽百千万亿之鸡犬马牛,莫不如是。因属本形所具一定之知,并无自主之权。故同此孳生,即同此运动。独我人类,各人有各人的主见。士、农、工、商,凭他拣择;贤、奸、善、恶,由己自为。古人尝说□□之不同,如其面焉。见此外行之不同,就当知这等来路,全系灵魂自主之权,必不依赖肉身,并不是那飞禽走兽的生觉。所以死的虽死,活的仍活,好像另是一物。
2、以天主无始无终证灵魂不灭
论正经道理,有形的,不得不坏;无形的,不得不存,原不必多此推求。况既能宰制肉身于未死之时,岂不能超出肉身于已死之后?从来有其父,必有其子。肉身之父,原有一死。子之肉身,岂能常活?惟生我灵魂之大父,原系无形无像、无始无终之天主。所以灵魂之无形,与天主之无形相肖;灵魂宰制肉身之权,与天主宰制天地万物之权亦相肖。就可定后来灵魂之无终,亦必与天主之无终相肖。倘此处不能深信,请问这现在无形的内体,与现在宰制肉身之权,是从何处得来?我因尊驾疑心太过,特将现在本身之事,印证未来。竟使那未来之事,就如当场看见的一般。人纵多疑,亦当冰释。
六、论生前事业可证灵魂不灭
1、以人不如生觉推测灵魂不灭
其三,灵魂不灭,不独有理可推,且有事可据。事有由外而来者,如人之尊贵既在万物之上,则所处之境,亦该在万物之上。何故自富贵以至贫穷,由下愚而至上智,其忧劳、恐惧、愁苦、悲哀、嫉妒、恼怒等情,无人得免。倘身死而灵魂即灭,反不如生觉之类,优游自适,何乐而有此灵魂?
2、以君子捐生赴死证灵魂不灭
又事有由己而出者,小人好色贪财、骄奢淫逸,君子勤修力学、克己服劳。倘身死而灵魂即灭,何乐而为君子?好生恶死,人之常情,乃往往有捐生赴死,以苦为饴者。倘身死而灵魂即灭,又何乐而自绝其生?似此可据之事,不一而足。略提一二,余可类推。
3、以“未知生,焉知死”证灵魂不灭
或疑生前之事,难以印证死后。勤学捐生,不过尽各人的本分,何曾为着灵魂不灭?殊不知,死后之实据,全在生前。孔子亦云:“未知生,焉知死。”后人不揣立言本意,反借辞宽解。若不嫌冒渎,改日再说明身后赏罚之事,则不灭之灵魂,愈知着落。
七、论古来书义可证灵魂不灭
1、以《书经》《大学》《孟子》证灵魂不灭
其四,尚论之法,多有援古证今者。这灵魂不灭从古相传,亦无二说。如《书经》的“恒性”;《大学》的“明德”;《孟子》的“良贵”,字虽不同,名虽各别,正义无不吻合。常久才是恒,虚灵不昧才是明,终不能贱之贵,才是良。若身死而灵魂亦灭,明失其明,贵失其贵;只此电光、石火的工夫,怎么算得恒?尊驾既知道孟子的养气,为何把这专指灵魂的话倒不提起?
2、以朱熹之注证气不是魂
气为四元行之一。朱注尝说:“气以成形。”虽不曾说全,还算不曾说错。孟子的养气,医家的保元气;人之死活,只看有气没气。这都是那气以成形之气。尊驾不曾辨明,竟说:“气就是魂,魂就是气。”岂特不合天主《圣经》,并与朱注不合。所以尊驾一说出口,我先奉答云:“这纯系肉身之事,随将神人万物的等类,各魂的来路,灵魂不灭的凭据,逐一说明。”倘此疑不晰,请问恒性等说,作何讲解?
译五、论自主之权可证灵魂不灭
1、灵魂有自主之权不随肉体俱灭
其二,凡人的自主之权,源自灵魂,肉身无法强行左右。由此可知,灵魂原本并不依赖肉身,那么肉身的死亡,也不能连累灵魂。这难道不是又一个证明灵魂不死不灭的有力证据吗?现在就把灵魂不依赖肉身之处,说个明白。
⑴灵魂驱使肉身
灵魂驱使肉身,不亚于主人驱使奴仆,行走、饮食、坐卧,全都听从它的命令。肉身所喜爱的事物、所畏惧的事情,如果与灵魂不合,绝对无法实行。灵魂所喜爱的事物、所畏惧的事情,即使与肉身不合,肉身也无不唯唯听从。比如肉身最怕的,没有比刑罚更甚的了。但到了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地步,就顾不得肉身怕不怕了。又如肉身最喜好的,没有比安逸更甚的了。但到了名利场中,攘臂争先的境界,就顾不得肉身安不安了。
⑵灵魂有自主之权
所以事情不论好坏,年龄不论老少,主见都由灵魂发出。即使是天主所规定的早起晚睡之规,也拘束不住它。不是秉烛夜游,就是白天睡觉。这不同于飞鸟出林,牛羊奔栈,没有自主的能力。它们只看天光早晚,时刻不敢停留。仅凭这一点,就明知鸟兽具有感知之魂,完全依赖肉身;一切求全避害的表现,全在于肉身;而且鸡司晨、犬司夜、马乘牛耕等项,也只系于肉身。虽然成千上万只鸡犬马牛,没有不是这样的。因为属于本形所具备的一定之知,并没有自主之权。所以同样的繁殖,就有同样的运动。唯独人类,各人有各人的主见。士、农、工、商,任凭他拣择;贤、奸、善、恶,由自己决定。古人曾说,人的不同,就像面孔一样。看到这些外在行为的差异,就应当知道这等来路,全系灵魂自主之权,必然不依赖肉身,并不是那飞禽走兽的感知之魂。所以死的虽然死了,活的仍然活着,好像另外是一物。
2、以天主无始无终证灵魂不灭
论正经道理,有形的,不得不毁坏;无形的,不得不存在,原本不必多此推求。况且既然能在未死之时宰制肉身,难道不能在已死之后超出肉身吗?从来有其父,必有其子。肉身之父,原本有一死。子之肉身,岂能常活?唯有生我灵魂的大父,原本是无形象、无始无终的天主。所以灵魂的无形,与天主的无形相像;灵魂宰制肉身的权柄,与天主宰制天地万物的权柄也相像。就可以断定后来灵魂的无终,也必然与天主的无终相像。倘若此处不能深信,请问这现在无形的内体,与现在宰制肉身的权柄,是从何处得来的?我因为您疑心太过,特意将现在本身的事情,来印证未来。竟使那未来之事,就如当场看见的一般。人纵然多疑,也应当冰释疑虑。
六、论生前事业可证灵魂不灭
1、以人不如生觉推测灵魂不灭
其三,灵魂不灭,不仅有理可推,而且有事可据。事情有由外而来的,比如人的尊贵既然在万物之上,那么所处的境遇,也应当在万物之上。为何从富贵到贫穷,从下愚到上智,那些忧劳、恐惧、愁苦、悲哀、嫉妒、恼怒等情绪,无人能够避免。倘若身死而灵魂即灭,反而不如具有感知之物,优游自适,有什么乐趣拥有这灵魂呢?
2、以君子捐生赴死证灵魂不灭
又有事情由自己发出的,小人好色贪财、骄奢淫逸,君子勤修力学、克己服劳。倘若身死而灵魂即灭,有什么乐趣去做君子呢?好生恶死,是人之常情,却往往有人捐生赴死,以苦为饴。倘若身死而灵魂即灭,又有什么乐趣自绝其生呢?类似这样可据的事情,不一而足。略提一二,其余可以类推。
3、以“未知生,焉知死”证灵魂不灭
有人怀疑生前之事,难以印证死后。勤学捐生,不过是尽各人的本分,何曾是为了灵魂不灭?殊不知,死后的实据,全在生前。孔子也说:“未知生,焉知死。”后人揣测不出立言的本意,反而借辞宽解。如果不嫌冒渎,改日再说明身后的赏罚之事,那么不灭的灵魂,就愈知着落。
七、论古来书义可证灵魂不灭
1、以《书经》《大学》《孟子》证灵魂不灭
其四,尚论之法,多有援引古事证明今事者。这灵魂不灭从古相传,也没有第二种说法。比如《书经》中的“恒性”;《大学》中的“明德”;《孟子》中的“良贵”,字虽不同,名虽各别,正义无不吻合。常久才是恒,虚灵不昧才是明,终不能使之贱的贵,才是良。如果身死而灵魂也灭了,明就失去了明,贵就失去了贵;只在这电光石火的工夫里,怎么算得恒呢?您既然知道孟子的养气,为何把这专指灵魂的话倒不提起呢?
2、以朱熹之注证气不是魂
气是四元行之一。朱熹的注曾说:“气以成形。”虽然说得不全,还算没有说错。孟子的养气,医家的保元气;人的死活,只看有气没气。这都是那气以成形的气。您没有辨明,竟说:“气就是魂,魂就是气。”这不仅不合天主《圣经》,也与朱注不合。所以您一说出口,我先奉答说:“这纯属肉身之事,随即把神人万物的等类,各魂的来路,灵魂不灭的凭据,逐一说明。”倘若此疑不晰,请问恒性等说,作何讲解?
赏罚篇
总问答一章:解造物主真传俱该深信不疑
或问:灵魂不死不灭,似乎近理。至于身后的赏罚,尚有许多疑惑。假如果在身后,则生前现受的赏罚,未免重叠?果在身后,则世上的流芳百世、遗臭万年,作何着落?果在身后,不算世上的吉凶,难以劝善、戒恶。果在身后,则望报而为善,亦非真善。果在身后,灵魂系无形之体,难施赏罚。果在身后,与佛氏的天堂、地狱、道家的羽化成仙一样。
一、眼不能见身后赏罚
答曰:既知灵魂常在,必有常住之处。这常住之处,要知道明白,最烦难,又最容易。怎么说最烦难?假如要照俗人说的话:“欲知山下路,须问过来人。”则自古至今,去常住的人,不能自己走转来;现在的人,都是不曾去住过的。如何能够得一位过来人问一问?执定了这样的主见,决不能有明白的日子。我所以说最烦难。
二、读书可知身后赏罚
然何以又说最容易?
岂不闻“秀才不出门,能知天下事”,他怎么样知道的?因他认得文字,看得书多,故能知道。若只靠自己亲眼看得见的事,不独没有多少,并不能得其真实。如日月之大,异乎寻常。亲眼看来,不过几寸。做戏法的,明知是假,并不能看破。可见那有学问的人,必系汇合古今众人的知识,虽属不见不闻之事,或有或无,或真或假,都能明白知道。由此而推,岂不又是一件最容易的事么?
三、先信而后可明身后赏罚
今这身后的赏罚,就算有一个过来人亲自转来,对人说知,也不能人人亲眼看见。仍旧还是传之于人,见之于书而已。既然如此,救世的耶稣,是亲造赏罚地方的天主,现操赏罚的大权,亲口留下的说话,最真最切。为何倒不肯信,起上许多的疑心?这个缘故,皆因不信天主而来。假如尊驾府上,祖父传下一部家谱,载明历代祖先的名号、坟墓,必然事事俱信。设有一人疑其虚假,即力辨之。此非偏见,亦非私心,总因信得祖父狠真,所以一毫没有疑惑。今我们信天主大父母,也像信祖父的心肠。则所传天主的事实、语言,犹如祖先的名号、坟墓,不敢不信,亦不肯不信。故前人尝说:“圣教至理,惟恃造物主真传,自当先信后明。信为明之引导,明乃信之印证。”圣教诸事俱该如此,身后之赏罚,更当先信后明。今尊驾既不肯先信而后明,又何妨先明而后信?所示疑惑之处,俱有跌磕不破的真道理,摆在眼前。我虽舌敝唇焦,决不敢少辞辛苦。
第一节 分解(计六章)
一、解生前祸福算不得真赏、真罚
1、生前不能完全善恶赏罚
头一说,总看得生前赏罚狠利害,故有重叠之疑。今先把生前的赏罚,论一论。人君之赏,不过爵禄;有罪之罚,不过五刑。然善人受赏、恶人受罚者,千百中不得一二。且本人善恶甚多,所赏所罚之事,又千百中不过一二。若善而又善者,除了封阴,无再赏之法;若恶而又恶者,除了一死,亦无再罚之法。虽尧、舜、禹、汤之君,皋、夔、稷、契之臣,惟有赏一以劝众,罚一以儆百,从没有无善不赏无恶不罚之事。
2、生前祸福常与善恶相悖
若说“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这句话,必当兼生前死后而说。若单指生前,难逃公道。眼见善人终身贫困,恶人终身富贵的甚多。又有高人达士弃富贵而不居,忠臣义士甘苦辱而如饴的亦多。
3、生前祸福算不得赏罚
况一生享福之时甚少,幼年不知其乐,老年无能受乐,中间不过三、四十年。保无有盗贼、饥寒、官刑、灾病之忽来,保无有怨恨、愁繁、忿惧、悲哀之即至?且富而无势,贵而无财。有子者,憎其不贤;无子者,又伤孤独,谁人是件件完全的?自富贵以至贫穷,总不能称心如意。一世之乐,一刻便成空;一日之忧,一生消不尽。要说是赏,并无转眼的快活,如何算得是真赏?要说是罚,普世的人都髣髴,如何算得是真罚?明白了生前算不得赏罚,则重叠之疑,自然消灭。
二、解身后虚名与本人赏罚无干
1、世上虚名算不得赏罚
第二说,将世上的虚名,认做赏罚。这一句话,最误事不浅。因天堂、地狱被佛家说错,不合于理,遂不信身后有真实的赏罚。由着自己混说,把世上的祸福,就算天堂、地狱。看来不像,又添出这一条身后的名声,补其不足。若果只于如此,不独恶人没怕惧,亦不独善人没指望,竟把天主赏罚的大权,或由自己,或由同类之人,有是理乎?
译赏罚篇
总问答一章:解答关于造物主真传,应当深信不疑的问题
有人问:灵魂不死不灭,似乎合乎情理。至于死后的赏罚,尚有许多疑惑。假如赏罚在死后,那么生前现受的赏罚,未免重复?假如赏罚在死后,那么世上流传百世的芳名、遗臭万年的恶名,又该如何安放?假如赏罚在死后,而不计较世间的吉凶祸福,就难以劝人向善、戒人作恶。假如赏罚在死后,那么为了报答而做善事,也不是真正的善。假如赏罚在死后,灵魂是无形的躯体,难以施加赏罚。假如赏罚在死后,那就和佛教的天堂、地狱,道家的羽化成仙一样。
一、肉眼不能看见死后的赏罚
回答说:既然知道灵魂常在,必定有恒常居住的地方。这恒常居住的地方,要弄明白,既最困难,又最容易。为什么说最困难?假如按照俗人的说法:“想知道山下的路,必须问过来的人。”那么从古至今,去那恒常之地的人,不能自己走回来;现在活着的人,都是不曾去过那里的。如何能够找到一位过来人问一问?如果固执于这样的见解,决不会有弄明白的一天。我所以说最困难。
二、读书可以知道死后的赏罚
然而为什么说最容易?
难道没听说过“秀才不出门,能知天下事”,他是怎么知道的?因为他认得文字,看得书多,所以能够知道。如果只靠自己亲眼看得见的事,不仅数量不多,而且并不能得知真相。比如日月之大,非同寻常。亲眼看来,不过几寸大小。变戏法的,明知是假的,并不能看破。可见那有学问的人,必定是汇聚了古今众人的知识,即使是未见未闻之事,或有或无,或真或假,都能明白知晓。由此推论,难道不又是一件最容易的事吗?
三、先相信而后才能明白死后的赏罚
如今这死后的赏罚,就算有一个过来人亲自转回来,对人说知,也不能让每个人亲眼看见。仍旧还是传之于人,见之于书而已。既然如此,救世的耶稣,是亲自创造赏罚地方的天主,现在掌握赏罚的大权,亲口留下的话语,最真实最恳切。为何反而不肯相信,生出许多疑心?这个缘故,皆因不信天主而来。假如您府上,祖父传下一部家谱,记载历代祖先的名号、坟墓,必然事事都相信。假设有一人怀疑其虚假,就会极力辩驳。这不是偏见,也不是私心,总因为对祖父相信得很真切,所以丝毫没有疑惑。如今我们信天主这位大父母,也像信祖父的心情。那么所传的天主的事实、语言,犹如祖先的名号、坟墓,不敢不信,也不肯不信。所以前人常说:“圣教的至理,只依靠造物主的真传,自然应当先信后明。信是明的引导,明是信的印证。”圣教诸事都应当如此,死后的赏罚,更应当先信后明。如今您既然不肯先信而后明,又何妨先明而后信?您所提出的疑惑之处,都有颠扑不破的真道理,摆在眼前。我虽然说得口干舌燥,也决不敢少辞辛苦。
第一节 分解(共六章)
一、解答生前的祸福算不得真正的赏、罚
1、生前不能完全对善恶进行赏罚
第一个说法,总是认为生前的赏罚很厉害,所以有重复的疑惑。现在先把生前的赏罚论述一下。君王的赏赐,不过是爵位俸禄;对罪犯的惩罚,不过是五刑。然而善人受赏、恶人受罚的,千百中难得有一二。而且本人善恶很多,所赏所罚的事,又千百中不过一二。如果善而又善的人,除了封荫后代,没有再赏的方法;如果恶而又恶的人,除了一死,也没有再罚的方法。即使是尧、舜、禹、汤这样的君王,皋、夔、稷、契这样的臣子,也只有赏一人以劝勉众人,罚一人以警戒百人的做法,从来没有无善不赏、无恶不罚的事情。
2、生前的祸福常与善恶相违背
如果说“做善事降下百种吉祥,做不善事降下百种灾殃”这句话,必定应当兼生前死后来说。如果单指生前,难逃公道。眼见善人终身贫困,恶人终身富贵的很多。又有高人达士抛弃富贵而不居,忠臣义士甘愿受苦受辱却如吃糖一般的也很多。
3、生前的祸福算不得赏罚
况且一生享福的时候很少,幼年不知其乐,老年无能受乐,中间不过三、四十年。保不准有盗贼、饥寒、官刑、灾病忽然来临,保不准有怨恨、愁烦、忿惧、悲哀随即而至?而且富有而无权势,尊贵而无钱财。有子女的,憎恨其不贤;无子女的,又悲伤孤独,谁人是件件完全的?从富贵到贫穷,总不能称心如意。一世之乐,一刻便成空;一日之忧,一生消不尽。要说是赏,并没有转眼的快活,如何算得是真赏?要说是罚,普世的人都差不多,如何算得是真罚?明白了生前算不得赏罚,那么重复的疑惑,自然消灭。
二、解答死后的虚名与本人的赏罚无关
1、世上的虚名算不得赏罚
第二个说法,将世上的虚名,认作赏罚。这一句话,误事不浅。因为天堂、地狱被佛家说错,不合于理,于是就不信死后有真实的赏罚。由着自己胡乱说,把世上的祸福,就算作天堂、地狱。看来不像,又添出这一条死后的名声,来弥补其不足。如果果真只如此,不独恶人没有惧怕,也不独善人没有指望,竟把天主赏罚的大权,或由自己,或由同类之人掌握,有这种道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