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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藏明末清初耶稣会文献二十三

第三节 事天学说

子藏 · 诸子 · 已译 · 第 93–95 段

第二节 轮回

一、《天说》论戒杀与轮回

1、戒杀释疑

其二曰,又问:彼云梵纲言一切有生,皆宿生父母,杀而食之,即杀吾父母。如是,则人亦不得行婚娶,是妻妾吾父母也;人亦不得置婢仆,是役使吾父母也;人亦不得乘骡马,是陵跨吾父母也。士人僧人不能答,如之何。

⑴意在深戒杀生

予曰,梵纲止是深戒杀生,故发此论。意谓恒沙刦来,生生受生生,生必有父母,安知彼非宿世父母乎?盖恐其或己父母,非决其必己父母也。

⑵以儒家事理为喻

若以辞害意,举一例百,则儒亦有之。礼禁同姓为婚,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彼将曰,卜而非同姓也,则婚之固无害。此亦曰,娶妻不知其为父母,为非父母,则卜之;卜而非己父母也,则娶之亦无害矣。《礼》云:倍年以长,则父事之。今年少居官者何限,其舁轿引车张盖执戟,必儿童而后可。有长者在焉,是以父母为隶卒也。如其可通行而不碍,佛言独不可通行乎?

⑶戒杀乃大道明训

夫男女之嫁娶,以至车马童仆,皆人世之常法,非杀生之惨毒比也。故经止云,一切有命者不得杀,未尝云一切有命者,不得嫁娶,不得使令也。如斯设难,是谓骋小巧之迂谭,而欲破大道之明训也,胡可得也。

2、轮回真实

复次彼书杜撰不根之语,未易悉举。如谓人死其魂常在,无轮回者。既魂常在,禹汤文武,何不一诫训于桀纣幽厉乎;先秦两汉唐宋诸君,何不一致罚于斯、高、莽、操、李、杨、秦、蔡、之流乎?既无轮回,叔子何能说前生为某家子,明道何能忆宿世之藏母钗乎?牛哀化虎?邓艾为牛?如斯之类?班班载于儒书,不一而足,彼皆未知,何怪其言之舛也。

二、轮回辩

1、戒杀与不戒婚娶矛盾

辩曰:按《实义》第五篇,正轮回六道之诬,略有六端。今所辩一切有生,皆宿生父母云者,是其第六。则前五端,皆屈服无辞,必可知矣。第六端言:据轮回之说,一切有生,恐为宿世父母,不忍杀而食之;则亦不宜行婚娶,使仆役,跨骡马,恐其宿世为我父母眷属等。此理甚明,无可疑者。今辩曰,恒沙劫来,生生受生生,生必有父母,盖恐其或己父母。非谓其决己父母也。夫恐其或然,则不宜杀之,不谓其决然?则可得而婚娶之,役使之,骑乘之,于理安乎?

2、卜筮决疑甚难

夫生生必有父母,恒沙劫来,转生至多;父母亦至多,其为叔伯尊行、兄弟子孙、亲戚君师朋友尤多。而吾一生所役使用度诸物又多。轮回果有,必将遇一焉,岂卜可避免乎?佛教明言,卜筮等事,皆不应作。今又教人卜度前世事,不犯佛戒乎?卜何能知人事,即目前事,卜而偶中者,百中仅一耳,其不验者至多,能知前世事乎?能知沙劫以来,生生世世事乎?婚娶可卜而避之,则役使骑乘等,亦可卜而避之,云何不卜乎?吾一卜甚易,父母眷属,役使骑乘,甚辱甚劳,又何惮不以吾之甚易,免彼劳辱也。即日用间,又不胜卜矣。

3、引喻儒家事理不当

故又转为倍年父事之说。礼言倍年父事,盖父执也,非谓贵贱不伦者,一概皆父事之也。不然,以六尺之孤,而临王位,无所措其手足矣。从上言,恐为父母转生,不应杀食等者,谓真父母,不谓似父母也。云何得言,今年少居官者,皆以似父母之长年为隶卒,则亦可以真父母之转生者为妻妾童仆骑乘乎?何其引喻之不伦耶。

4、天主不使人轮回

⑴天主必不使人转为禽兽

凡辩论事情,宜循其本。《实义》所云,盖以此证轮回之必无耳。意若曰,天主造物,既使人转生为禽兽,又不令人知之;万一为其宿生父母,而杀食之,骑乘之,又为大罪,则是以天下为大阱而罔民也,故知天主必不使人转为禽兽也。

⑵天主必不使人转为人

既使人转生为人,又不令人知之;万一为其宿生父母,而嫁娶之,役使之,又为大罪,亦罔民也,故知天主必不使人转为人也。此本意也。

5、轮回之说不可证实

若欲明轮回之必有,亦宜条论其所以必有之故;既能明其必有,然后别生他论可也。今者空然坐据轮回之必有,而曲论其所以处置之术,是谓不揣其本而齐其末;犹向者坐据三千大千之必有,而遽欲小天主而尊佛。乘浮云,摧泰山,其失略等矣。

译第二节 轮回

一、《天说》论戒杀与轮回

1、戒杀释疑

其二说,又问:那本书说《梵网经》讲一切有生命的众生,都是前世父母,杀了吃,就是杀自己的父母。如果这样,人也不该结婚娶妻,因为妻妾就是自己的父母;人也不该蓄养婢仆,因为役使婢仆就是役使自己的父母;人也不该骑乘骡马,因为骑跨骡马就是凌辱自己的父母。读书人和僧人都无法回答,该怎么办呢。

⑴意在深戒杀生

我说,《梵网经》只是深切地戒止杀生,所以发出这样的言论。意思是说,从恒河沙数般的劫难以来,生命不断受生,生命必有父母,怎么知道那些众生不是前世父母呢?这是担心他们或许是自己父母,并非断定他们一定是自己父母。

⑵以儒家事理为喻

如果拘泥于字面而损害原意,举一个例子就推演到一百个例子,那么儒家也有这种情况。《礼记》禁止同姓通婚,所以买妾时如果不知道她的姓氏,就要占卜。那人将会说,占卜后如果不是同姓,那么结婚本来就没有害处。这也一样,娶妻时不知道她是不是父母,占卜一下;占卜后如果不是自己父母,那么娶她也没有害处了。《礼记》说:年龄比自己大一倍的人,就当作父亲来侍奉。如今年轻做官的人有多少,他们抬轿子、驾车、张伞盖、持戟仪仗,必定是儿童才可以。如果有长辈在,那就是把父母当作隶卒了。如果这种说法可以通行而没有阻碍,佛教的说法难道就不能通行吗?

⑶戒杀乃大道明训

男女的嫁娶,以及车马童仆,都是人间的常法,不能与杀生的惨毒相比。所以经文只说,一切有生命的不得杀,从未说过一切有生命的,不得嫁娶,不得役使。像这样提出难题,是卖弄小聪明的迂腐言论,想要破坏大道的明确训诫,怎么可能做到呢。

2、轮回真实

再说那本书杜撰没有根据的话,不容易全部列举。比如认为人死后灵魂常在,没有轮回。既然灵魂常在,夏禹、商汤、周文王、周武王,为什么不告诫训导夏桀、商纣、周幽王、周厉王呢;先秦、两汉、唐、宋各朝君主,为什么不一起惩罚申生、汉高祖、王莽、曹操、李林甫、杨国忠、秦桧、蔡京这类人呢?既然没有轮回,羊祜怎么能说出前世是某家之子,程颢怎么能回忆起前世藏母亲钗子的事情呢?牛哀变成老虎?邓艾变成牛?像这类事情,在儒家书籍中记载清清楚楚,不胜枚举,他们都不了解,奇怪他们言论错谬什么呢。

二、轮回辩

1、戒杀与不戒婚娶矛盾

辩解说:按照《实义》第五篇,正是驳斥轮回六道的诬妄,大概有六个方面。现在所辩论的“一切有生,都是前世父母”这一条,是第六个方面。那么前五个方面,都屈服无言以对,是可以知道的。第六方面说:根据轮回的说法,一切有生命的,恐怕是前世父母,不忍心杀了吃;那么也不应该结婚娶妻,役使仆从,骑跨骡马,恐怕他们前世是我的父母眷属等。这个道理很明白,没有可疑的。现在辩解说,从恒河沙数般的劫难以来,生命不断受生,生命必有父母,是担心他们或许是自己父母。并非说他们一定是自己父母。担心他们或许是这样,就不应该杀他们,不是说他们一定是这样,就可以娶他们、役使他们、骑乘他们,这在道理上讲得通吗?

2、卜筮决疑甚难

生命不断受生必有父母,从恒河沙数般的劫难以来,转生很多;父母也很多,作为叔伯尊长、兄弟子孙、亲戚君师朋友的尤其多。而我一生所役使使用的各种物品也很多。轮回如果确实存在,必定会遇到其中一个,难道占卜可以避免吗?佛教明确说,占卜等事情,都不应该做。现在又教人占卜推测前世的事情,不违反佛戒吗?占卜怎么能知道人事,即使是眼前的事,占卜偶尔猜中的,一百次中只有一次,不灵验的很多,能知道前世的事吗?能知道恒河沙劫以来,生生世世的事吗?婚娶可以占卜来避免,那么役使骑乘等,也可以占卜来避免,为什么不占卜呢?我占卜一次很容易,父母眷属,役使骑乘,非常侮辱非常劳累,又何必不因为我容易占卜,来免除他们的劳累侮辱呢。即使日常之间,也占卜不过来了。

3、引喻儒家事理不当

所以又转而用年龄大一倍当作父亲侍奉的说法。《礼记》说年龄大一倍当作父亲侍奉,大概是父亲辈的人,并非说贵贱不伦的人,一概都当作父亲侍奉。不然,以六尺高的孤儿,面对王位,手足不知如何安放了。从上面说,恐怕是父母转生,不应该杀食等,说的是真正的父母,不是说像父母的人。怎么能说,如今年轻做官的人,都把像父母一样的长辈当作隶卒,那么也可以把真正父母的转生者当作妻妾童仆骑乘吗?为什么引喻得不伦不类呢。

4、天主不使人轮回

⑴天主必不使人转为禽兽

凡是辩论事情,应该遵循根本。《实义》所说的,大概是用这个来证明轮回必然没有。意思好像是说,天主创造万物,既然让人转生为禽兽,又不让人知道;万一遇到前世父母,而杀了吃,骑跨他们,又是大罪,这就是把天下当作大陷阱来欺骗百姓,所以知道天主必然不让人转生为禽兽。

⑵天主必不使人转为人

既然让人转生为人,又不让人知道;万一遇到前世父母,而嫁娶他们,役使他们,又是大罪,也是欺骗百姓,所以知道天主必然不让人转生为人。这是本意。

5、轮回之说不可证实

如果想要说明轮回必然存在,也应该条理分明地论述必然存在的理由;既然能说明必然存在,然后再生其他议论也可以。现在凭空断定轮回必然存在,而曲解论述处置的方法,这是不揣度根本而整理末节;就像先前凭空断定三千大千世界必然存在,而立刻想要贬低天主而尊崇佛。乘着浮云,摧毁泰山,其错误大致相同。

6、杀生嫁娶合理可行

既明轮回之必无,则禽兽可得而杀与用,人可得而嫁娶使令,此理灿然,云何小巧迂谭乎?

三、灵魂辩

1、灵魂常在合理

人死其魂常在,必然之理。必如是然后善恶之报无尽,然后可以劝善而惩恶,顾犹有不觉不力者焉。藉其泯灭,岂不令小人幸免,而君子枉受为善之苦劳乎哉?

2、佛教亦主张灵魂不灭

天主教与佛多有相左,至言灵魂不灭,佛教中亦有之,云何自背其说乎?灵魂必灭,彼往生成佛升天者何物乎?轮回六道,地狱受苦者,又何物乎?

3、赏善罚恶证灵魂不灭

禹汤诸君,其灵魂必不灭,然桀、纣、斯、高、等之殃罚,天主主之,非诸君事也。此理甚长,今未易罄。若言不行罪罚,以证灵魂必灭,则《三笔》所载,某为城隍,某为阎王甚众,若将信之,其灵魂不在乎?其家子孙童仆犯有过失,亦能诲督罚治之乎?此可谓轻于持论矣。

四、转生释疑

1、转生之说多是讹传

某前生为某家子,某转生为某物,佛书与小说书多有之。然而讹传妄证者至众,往往有载入刻中,传播远迩,而历其地询其人乃毫无影响者。是知书传所说,未可信也。

2、魔鬼以之以惑人

万一果有之,则是魔鬼凭依以诳惑人,使从其类。信之是堕其计中,尤不可之大者。

3、转生教之说是佛

且此等传记。皆佛入中国始有之。何汉以前,了无一人知前身事乎?

4、转生之说质疑

佛果以轮回诱人为善去恶,宜使人明知之,云何亿兆之中,仅得一二也?

5、转生之证质疑

载于儒书便为可信,则今小说家,汗牛充栋,尽皆宝事,于理难言矣。

第三节 事天学说

一、《天说》论事天之说

1、中国事天之说全备

《天说》三曰:复次南郊以祀上帝,王制也。曰钦若昊天,曰钦崇天道,曰昭事上帝,曰上帝临汝,二帝三王所以宪天而立极者也。曰知天,曰畏天,曰律天,曰则天,曰富贵在天,曰知我其天,曰天生德于予,曰获罪于天无所祷也,是遵王制。集千圣之大成者,夫子也。曰畏天,曰乐天,曰知天,曰事天,亚夫子而圣者,孟子也。事天之说,何所不足,而俟彼之创为新说耶?

2、愿天主天讨治之

以上所陈,倘谓不然,乞告闻天主,倘予怀妒忌心,立诡异说,故沮坏彼王教,则天主威灵洞照,当使猛烈天神下治之以饬天讨。

二、事天之说辩

1、儒家与佛教的事天之说有别

辩曰:彼说所引南郊祀上帝,与诗书所言钦若昭事等,以为从古帝王,皆事天也。夫释氏而肯言帝王之事天,此吾所甚愿也。引孔孟言知天事天等,以为孔孟教人事天也。夫释氏而肯言孔孟之事天,又吾所甚愿也。何者?至是而天乃大矣,不若向者三千大千之云,至众多卑微矣。虽然,其如背佛何?佛既居大梵天王于弟子列,其忉利天王,不能当周天子之舆台。中国圣贤所事之昊天上帝,则亦忉利天王耳。尧、舜、孔、孟等,岂知有欲界、色界、无色界、诸天乎?若果以佛为主,则尧、舜、孔、孟等,亦所谓舍周天子不事,而事其舆台;周天子所必诛,臣事周天子者所必诛也。今既事佛矣,又盛称诸事天者为宪天立极,为集千圣之大成,为亚圣,则是以周天子为天子可,以周天子之舆台为天子亦可也,世岂有如是两可之理乎?既以为两可,则彼居一天之下,其中心实未尝不以一天主为至尊无上,未尝不以诸帝王圣贤事天、畏天者为当然不易之理。

2、天主教与佛教的天主说无法两立

虽习闻三千大千之说, 习称佛言不诳不异,实亦未尝真见其然,以为昭灼无疑,特溺于所闻,姑为之因仍演说云耳。今设立两端,求其必定归一。从佛则天主为至微至卑,天主必罪之;从天主则佛为至妄至诞,佛必罪之。将何从焉,必且首鼠两难,必不敢尽舍天主而归佛矣。此等意象,出于人之灵心,不可强也,不可灭也,不可欺也。试人人扪心求之,谁独不然乎哉?诚见其然,即是去伪即真之机括,故曰吾所甚愿也。若其两难适从,惶惑无措,即当相与讲论商榷,研析几微,务求至当,披剥至尽,岂有永无归一之理?故曰辩者吾所甚愿也。

译6、杀生嫁娶合理可行

既然明白轮回必定不存在,那么禽兽就可以被杀来食用,人就可以结婚娶妻、役使他人,这个道理显而易见,为什么还要说那些琐碎迂腐的言论呢?

三、灵魂辩

1、灵魂常在合理

人死后灵魂永远存在,这是必然的道理。只有这样才能使善恶的报应无穷无尽,从而可以劝人向善、惩罚恶行,然而还有不觉悟、不努力的人。假如灵魂消亡,岂不是让小人侥幸逃脱,而君子白白承受行善的辛苦吗?

2、佛教亦主张灵魂不灭

天主教与佛教多有相左之处,但说到灵魂不灭,佛教中也有这样的说法,为什么自己违背自己的学说呢?如果灵魂必定消亡,那些往生、成佛、升天的是什么东西呢?轮回六道、在地狱受苦的是什么东西呢?

3、赏善罚恶证灵魂不灭

禹、汤等圣君,他们的灵魂必定不灭,然而桀、纣、秦始皇、汉高祖等人的灾祸惩罚,是由天主主宰的,不是那些圣君的事。这个道理很深长,现在难以详尽。如果说没有罪罚,以此证明灵魂必定消亡,那么《三笔》中记载的某人做了城隍、某人做了阎王的情况很多,如果相信这些,他们的灵魂难道不存在吗?他们家里的子孙童仆犯了过失,难道不能教诲督促、惩罚治理吗?这可以说是轻率地发表议论了。

四、转生释疑

1、转生之说多是讹传

某人前世是某家的儿子,某人转生为某物,佛书和小说中多有记载。然而讹传妄证的情况极多,往往有载入刻本,传播远近,但去那个地方询问那些人却毫无影子的。由此可知,书传所说的不可信。

2、魔鬼以之以惑人

万一真有这种情况,那就是魔鬼附身来欺骗迷惑人,使人跟随他们这类。相信这是落入他们的计谋中,更是极大的错误。

3、转生教之说是佛

况且这类传记,都是佛教传入中国后才有的。为什么汉朝以前,完全没有一个人知道前身的情况呢?

4、转生之说质疑

佛教如果以轮回诱人为善去恶,应该让人明确知道,为什么亿万民众中,只有一两个人知道呢?

5、转生之证质疑

如果记载在儒家书籍中就可信,那么现在小说家的著作,多到牛车都装不下,全都是宝贵的事迹,这在道理上是说不通的。

第三节 事天学说

一、《天说》论事天之说

1、中国事天之说全备

《天说》第三条说:再说南郊祭祀上帝,是王制。说“敬顺昊天”,说“敬崇天道”,说“昭事上帝”,说“上帝监视你”,这是二帝三王效法上天而确立准则的原因。说“知天”,说“畏天”,说“律天”,说“则天”,说“富贵在天”,说“知我其天”,说“天生德于予”,说“获罪于天无所祷也”,这是遵循王制。集千圣之大成的,是孔子。说“畏天”,说“乐天”,说“知天”,说“事天”,仅次于孔子而成为圣人的,是孟子。事天的学说,有什么不足,而要等待他们创立新说呢?

2、愿天主天讨治之

以上所陈述的,如果说不是这样,请告诉天主,如果我怀有妒忌心,设立诡异的学说,故意阻挠破坏他们的王教,那么天主威灵洞察,应当让猛烈天神下来惩治我,以执行天罚。

二、事天之说辩

1、儒家与佛教的事天之说有别

辩解说:他们所说的南郊祭祀上帝,以及《诗经》《尚书》所说的敬顺、昭事等,认为自古帝王都事奉上天。如果佛教肯说帝王事奉上天,这是我非常希望的。引用孔孟所说的知天、事天等,认为孔孟教人事奉上天。如果佛教肯说孔孟事奉上天,这也是我非常希望的。为什么呢?到了这里,天就伟大了,不像以前所说的三千大千世界那样,众多而卑微。虽然如此,这怎么违背佛教呢?佛教既把大梵天王放在弟子的行列,他的忉利天王,不能当周天子的仆役。中国圣贤所事奉的昊天上帝,也就是忉利天王罢了。尧、舜、孔、孟等人,难道知道有欲界、色界、无色界、诸天吗?如果真以佛教为主,那么尧、舜、孔、孟等人,也就是所谓舍弃周天子不事奉,而事奉他的仆役;周天子必定诛杀他们,臣事周天子的人也必定诛杀他们。现在既事奉佛教,又极力称赞那些事奉上天的人为效法上天确立准则,为集千圣之大成,为亚圣,那么以周天子为天子可以,以周天子的仆役为天子也可以,世上哪有这样两可的道理呢?既然认为两可,那么他们居于一天之下,内心其实不曾不以一天主为至尊无上,不曾不以诸帝王圣贤事奉上天、敬畏上天为当然不易的道理。

2、天主教与佛教的天主说无法两立

虽然常听说三千大千世界的说法,常称佛教言语不欺骗不奇异,其实也不曾真正见到如此,认为明显无疑,只是沉溺于所听到的,姑且沿袭演说罢了。现在设立两端,寻求必定归一。信奉佛教则天主为至微至卑,天主必定定罪;信奉天主则佛教为至妄至诞,佛教必定定罪。将听从哪一个呢,必定首鼠两端难以抉择,必定不敢完全舍弃天主而归依佛教。这种意象,出于人的灵心,不可强迫,不可消灭,不可欺骗。试让人人扪心自问,谁不是这样呢?诚然见到如此,就是去伪即真的关键,所以说我非常希望。如果两难适从,惶惑无措,就应当一起讲论商榷,研析细微,务求至当,剥开直到尽头,哪有永远不能归一的道理?所以说辩论是我非常希望的。

四、无须天主教新说辩

1、事天有待于新说

但云事天之说无所不足,何俟创为新说,此又伤于率尔矣。若儒书言天果无不足,更无一语可加,今来所举,止于推演旧文,是则不名新说;果系新说,为儒书所未有者,便可发明补益,又安知非足其所不足者乎?夫帝王圣贤言事天、畏天等,信有之。然帝王圣贤自为此,必教人共为此,又必期人人尽为此,然后谓之帝王圣贤耳。今天下,果能人人昭事奉若,人人日日事事言言念念,皆无毫毛过失获罪于天,则帝王圣贤所言所愿,无一不满,真可谓无所不足矣,真无俟创为新说矣;若犹未也,则帝王圣贤之志,此时尚为未遂,果有待后人之足之也。然则尧舜孔孟而在今日,抚此民物,自知钦崇奉若之志未为畅满,必将求所以满之之术,如饥于食,渴于饮焉。闻有传述天主之教教人钦崇奉若,牖民使归诚于天主,祈天主愿降佑于民,究将使人人日日。果无获罪于天者,必且速致之;按其书与言,必共讨论之;论之而当,必尊信力行之。何谓不俟新说乎?事天者守其已陈之说,无俟于新;所俟于新者,必佛说而后可乎?

2、天主教非今日之新创

吾天主之教,自开辟以来,相传至今,历历自有原委。其间一字一句,一事一法,不出于天主不由千百圣贤真传实授的然无疑者,不以入之经传,谁敢自立一矩矱、自撰一文言?特中华远未及传,近岁乃至耳,非今日创为之新说也。

3、中国事天学说有缺陷

若中国尧舜孔孟言天事天之书,火于秦。黄老于汉,佛于六朝,以降又杂以词章举业,功名富贵;书既残缺,所言所事,又未见人人日日投诚致行之,何谓已足乎?

4、事天学说有待参求阐发

即使已足矣,相与参求阐发,又奚所不可乎?若稍有其书有其言便谓已足,则尧舜之后,安用孔孟乎?真法尧、舜、孔、孟者,必不据尧、舜、孔、孟残缺之言,而距人千里之外也。天主之能无尽,仁爱无尽,谤者害者,无不怜悯之,诱掖之。

五、云栖心知有天主

今者一言沮坏,谓且遽饬天讨,吾安敢知。然言天主威灵洞照,则又知有天主。向者三千大千之说,果未能灼然无疑,又一徵也。不然,佛至大,忉利天王至小,果信其然,何得于佛弟子,敢命天神饬天讨乎?若真见其不能讨,而姑为是语,又犯妄言两舌戒矣。余闻此翁,天资朴实,有意为善,特囿于本教,未能透脱耳。惜哉惜哉!

第四节 杀生

一、《天说》论杀生

《天说》余曰:予顷为天说矣,有客复从而难曰:卜娶妇,而非己父母也,既可娶;独不曰,卜杀生而非己父母也,亦可杀乎?不娶而生人之类绝,独不曰去杀而祭祀之礼废乎?被难者默然,以告予。

1、杀生是断不可为之恶

予曰:古人有言,卜以决疑,不疑何卜?同姓不婚,天下古今之大经大法也,故疑而卜之;杀生,天下古今之大过大恶也,断不可为,何疑而待卜也。不娶而人类绝,理则然矣。不杀生而祀典废,独不闻二簋可用享,杀牛之不如礿祭乎,则祀典固安然不废也。即废焉,是废所当废,除肉刑、禁殉葬之类也,美政也。嗟乎!卜之云者,姑借目前事,以权为比例,盖因明通蔽云尔。子便作实法会,真可谓杯酒助欢笑之迂谭,俳场供戏谑之诨语也。然使愚夫愚妇,入乎耳而存乎心,害非细也,言不可不慎也。

2、杀生亦断慧命

客又难,杀生止断色身,行淫直断慧命,意谓杀生犹轻,不知所杀者彼之色身,而行杀者,一念惨毒之心,自己之慧命断矣,可不悲夫?

二、卜筮非论辩

辩曰:夫卜筮阴阳之说,人世之大害,不可信用也,矧曰用以卜前世事乎?害之中复有害焉。且卜而可信,则三千大千世界,尚不知其有耶否耶,宜先卜之。卜而无有,宜屏绝不言,如是可谓能信卜者。苟为不然,则其于卜也,犹在疑信之间,只以是为权宜副急之策,乃弥见其辞之穷耳。何明之因,何蔽之通乎?今所论者,轮回之有与不有,在《实义》《畸人》《七克》诸篇,稍说其一二矣。若信为必有者,愿显举诸篇,对析其理,勿以卜之一言,姑借权比云尔也。

译四、无须天主教新说辩

1、事天有待于新说

只说事天的道理已经完备无缺,何必创立新的学说,这又是轻率的表现了。如果儒家典籍中关于天的言论果真没有缺漏,再也无法增添一字,那么现在所列举的,不过是推演旧有的文字,这就不能称为新说;如果确实是新说,是儒家典籍中所没有的,就可以阐明并补益其中的不足,又怎么知道它不是弥补了那些不足之处呢?帝王圣贤谈论事天、畏天等,确实存在。然而帝王圣贤自己这样做,必定教导人们共同这样做,又必定期望人人都能完全做到这样,然后才配称为帝王圣贤。如果今天下,果真能人人明察事奉、恭敬顺从,人人每日每事每言每念,都没有丝毫过失而获罪于天,那么帝王圣贤所说的所愿的,没有一项不满足,真可以说是完备无缺了,真不需要创立新说了;如果还没有达到这样,那么帝王圣贤的志向,此时尚未实现,确实有待后来的人来补足它。既然如此,如果尧舜孔孟活在今天,面对这样的百姓万物,自知恭敬尊崇、顺从奉行的志向未能充分实现,必定会寻求使之圆满的方法,就像饥饿时渴望食物,口渴时渴望饮水一样。听说有传述天主之教,教导人们恭敬尊崇、顺从奉行,开导百姓使他们诚心归向天主,祈求天主愿意降福保佑百姓,最终将使人人每日每事都不获罪于天,必定会迅速促成这一结果;按照他们的书和言论,必定会共同讨论;讨论得当,必定会尊崇相信并努力实行。为什么说不需要新说呢?事天的人守着已经陈述的道理,不需要新的;如果需要新的,难道一定要是佛家的说法才可以吗?

2、天主教非今日之新创

我们的天主之教,自开天辟地以来,相传至今,清清楚楚自有渊源来历。其中一字一句,一事一法,不出自天主、不由千百圣贤真实传授、显然无疑的,不把它载入经传,谁敢自立一个规矩、自撰一篇文字?只是中华大地很久未能传到,近年才传到罢了,并非今日创立的新说。

3、中国事天学说有缺陷

如果中国尧舜孔孟关于天、事天的书籍,在秦朝被焚毁。黄老之学在汉代盛行,佛教在六朝流行,此后又混杂了辞章科举、功名富贵;书籍既然残缺,所说的所行的,又未见人人每日每事都诚心实意地去实行,为什么说已经完备了呢?

4、事天学说有待参求阐发

即使已经完备了,互相参究寻求、阐发发扬,又有什么不可以呢?如果稍有他们的书和言论就认为已经完备,那么尧舜之后,哪里还需要孔孟呢?真正效法尧、舜、孔、孟的人,必定不会依据尧、舜、孔、孟残缺的言论,而将人拒之千里之外。天主的能力没有穷尽,仁爱没有穷尽,诽谤者、加害者,没有不怜悯的,没有不诱导扶持的。

五、云栖心知有天主

现在因为一句话就阻碍败坏,说将要立即施行天的讨伐,我怎么敢知道。然而说天主威灵洞察照见,那么又知道有天主。从前关于三千大千世界的说法,果真未能明确无疑,这又是一个证据。不然的话,佛最大,忉利天王最小,如果相信是这样,怎么敢对佛的弟子,命令天神施行天的讨伐呢?如果真见其不能讨伐,而暂且这样说,又犯了妄语、两舌的戒律了。我听说这位老翁,天资朴实,有意行善,只是局限于本教,未能超脱罢了。可惜啊可惜!

第四节 杀生

一、《天说》论杀生

《天说》我说:我近来写了《天说》,有客人接着驳难说:占卜娶妻,而妻子并非自己的父母,既可以娶;难道不说,占卜杀生,而被杀者并非自己的父母,也可以杀吗?不娶而人类的种类断绝,难道不说停止杀生而祭祀的礼制废除吗?被驳难的人沉默不语,来告诉我。

1、杀生是断不可为之恶

我说:古人有言,占卜用来决断疑惑,没有疑惑何必占卜?同姓不婚,是天下古今的大经大法,所以疑惑而占卜;杀生,是天下古今的大过大恶,断不可为,有什么疑惑而要等待占卜呢。不娶而人类断绝,道理上确实如此。不杀生而祭祀的典章废除,难道没听说过两簋就可以享祭,杀牛还不如礿祭吗,那么祭祀的典章本来安然不废。即使废除了,这是废除应当废除的,如废除肉刑、禁止殉葬之类,是美好的政治。唉!所谓占卜,暂且借眼前的事,来权且作为比喻,大概是因为明白通达遮蔽云尔。你便当作实法理解,真可以说是酒杯助兴欢笑时的迂腐谈论,戏台供戏谑时的玩笑话了。然而让愚夫愚妇,听入耳而存于心,危害不小,言语不可不谨慎。

2、杀生亦断慧命

客人又驳难,杀生只是断绝色身,行淫直接断绝慧命,意思是杀生还轻,不知道被杀的是对方的色身,而行杀的人,一念惨毒之心,自己的慧命断绝了,能不悲哀吗?

二、卜筮非论辩

辩说:占卜阴阳的说法,是人世的大害,不可信用,何况说用来占卜前世的事呢?害之中又有害。而且占卜如果可信,那么三千大千世界,还不知道有没有,应当先占卜。占卜而没有,应当屏除绝口不谈,这样可以说能信占卜。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对于占卜,还在疑惑相信之间,只把这作为权宜应急的策略,反而更加显示其言辞的穷尽。什么明白通达,什么遮蔽云尔?现在所论的,轮回的有与没有,在《实义》《畸人》《七克》等篇章中,稍微说了一二。如果相信一定有,愿意显举各篇,对照分析其理,不要用占卜这一句话,暂且借权比云尔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