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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藏明末清初耶稣会文献一百零七

第十三节 祭马王

子藏 · 诸子 · 已译 · 第 392–394 段

二、辨躲殃之昏昧

余曰:“此俗内昏昧有五,一问阴阳生有殃否;二疑有殃否;三定日以出殃;四谓殃发迹;五躲殃害。五者辨之始,可见其非也。

1、问殃之妄

“辨一昏昧。曰:人有灵魂肉身,夫二物结合谓之活人;二物一分离,谓之死人。只肉身虽死,灵魂尚存,而永久不朽。故凡人所谓之殃非他,灵魂也。夫灵魂既为神而无形阴阳,将何以见殃乎?既不见殃,有殃与否,非其所知也,问之不亦昏昧哉?

2、疑有殃否之妄

⑴人人都有殃

“辨二昏昧。凡有人死日,莫论其有殃无殃,共居之人共不洒扫以安家也。然则无一人无有己殃,乃疑有殃与否,昏昧也。

⑵人无死与鸟虫无异

“又飞走之类,以无灵才是故,并无殃也。则既无一人无有灵才矣,自然并无一人无有殃,疑之非明也。

⑶婴孩亦有殃

“又飞走之类并无殃矣,若人有无殃者,其与鸟虫无异也。疑之正犹疑人与鸟虫相类否。又中土人云:‘婴孩无殃。’既无殃,则其死后何剁其身而涂血于门乎?既恐其复来,则疑其有殃,蛊惑甚也。

3、定日出殃之妄

⑴灵魂速归上主

“辨三昏昧。曰:按右说,殃者既无异于灵魂矣。夫魂在世,如客在交易场。天既晚,客商归而算自帐。自身一丧,魂归上主前,以算善恶之帐,必然之理也,其立于家多日何也?

⑵灵魂之出不可见

“又魂立于身,如人立于房屋。夫房屋一颓,人速移也;夫身既亡,魂尚立,枉也。又阴阳家不知殃是何物,从何而来,从何而去,何日始至,何日始出,不亦诳乎?

⑶灵魂之出并不闹

“又出殃后,累见殃大闹房屋。其既已出,焉将闹如此也耶?

4、殃迹之妄

⑴出殃应无迹

“辨四昏昧。曰:若闭身之九窍,人必死,而殃必从身内出矣。若封门窗,殃出入房屋易矣。夫殃虽无路,尚能从身中而出,能出入房屋,则其非形像可知也。既无形像矣,则发蹄迹于灰,谬莫大也。

⑵出殃之迹为猫犬魔鬼所为

“又群人既相类,则其殃无不相类也。既相类矣,则其一发犬蹄迹,其一发猫等兽之蹄迹,皆非实也。故灰中见迹者,或实为猫犬或为魔所施,以坚凡人之邪信也。

5、躲殃之妄

⑴亲人之殃不忍加害

“辨五昏昧。日:譬如有一人居于埃世时,件件受一家之恩爱。其虽亡矣,万铭先恩于肺腑,而弗忍如害也。避其殃毒害,非理也。

⑵殃无法躲避

“又殃者既为神魂,自然有灵,而不晓家人躲在何处而寻之,以毒害易也。避之乱道也。

⑶躲殃不合理

“又夫殃既心含毒矣,则人死后恒防之、避之,可也,何独于出殃之日乎哉?

⑷只躲人殃不合理

“又按中国所传托生说,人既转生禽兽矣,禽兽无不怀灵魂。既怀灵魂,断然有殃,而其殃必猛恶过于人殃也。今不躲禽兽之殃而躲人之殃,未见其故也。”

第十节 祭灶神

余问曰:“腊月廿四,家家户户祭灶,其故谓何?”

中士曰:“夫灶神者,因昼夜不离家,故周知家内之事。腊月廿四,始归天,以奏玉皇人家中诸事善恶。人特祭之,如送复命官员,俾其遮家丑而赞家善故也。”

余曰:“兹有五乱:乱信乱祭,以财求情,神纳贿赂,乱纳奸奏。

一、信灶神不合理

“辨信一乱曰:家有卧房、书房、库房等房而皆无神,独灶有之,何也?倘一家未泥灶,自然亦无灶神。既无灶神,则孰奏家中之善恶乎?又人少在家而多游于外,其离灶神既远矣,则玉皇何以知其邪正也耶?若玉皇自知,则亦自知家中之善恶,夫灶神何用之有?又灶神廿四归天,三十日始有新神下来。以此论之,则五日既无灶神矣,家人虽肆于十恶,无惧玉皇知矣。

二、祭灶神不合理

“辨祭二乱曰:祭之何物?一张画马神骑之升天,少许草料以喂马,宰献雄鸡享饼,以为路食。如此祭者,不云入圣教,人虽未入教者,自明其乱之至也。夫灶君既为神,何须马骑?既须马骑,纸马何堪?何喂草料?神既无饥苦,何须路食?既须路食,亦将铺陈汤、金扇等类于是祭之非乱,而何?

三、以财求情不合理

“辨以财求情三乱曰:人违法而上买嘱以免罚,其恶有二:废法而避刑一;引官于贪贿而护非一。世人行贿以买嘱灶神,其二恶乱更大也。

译二、辨别躲避殃魂的昏昧

我说:“这种习俗中有五种昏昧:一是询问阴阳先生是否有殃魂;二是怀疑是否有殃魂;三是确定日期让殃魂出来;四是认为殃魂会留下足迹;五是躲避殃魂带来的祸害。辨别这五点,就可以看出它们的错误了。

1、询问是否有殃魂的虚妄

“辨别第一种昏昧。说:人有灵魂和肉身,这两者结合称为活人;两者一旦分离,称为死人。虽然肉身已死,但灵魂尚存,且永久不朽。所以凡人所说的殃魂不是别的,就是灵魂。既然灵魂是无形无相的神灵,怎么能看见殃魂呢?既然看不见殃魂,有没有殃魂,不是他们所能知道的,去询问难道不是昏昧吗?

2、怀疑是否有殃魂的虚妄

⑴人人都有殃魂

“辨别第二种昏昧。凡是有人去世的日子,不论其是否有殃魂,同住的人都要洒扫房屋以安顿家宅。然而既然没有人没有自己的殃魂,却还怀疑有没有殃魂,这是昏昧。

⑵人若无死与鸟虫无异

“又如飞禽走兽之类,因为没有灵性,所以并没有殃魂。既然没有人没有灵性,自然也没有人没有殃魂,怀疑这一点是不明智的。

⑶婴孩也有殃魂

“又如飞禽走兽并没有殃魂,如果人中有没有殃魂的,那就与鸟虫没有区别了。怀疑这一点,正如同怀疑人是否与鸟虫同类。又中原地区的人说:‘婴孩没有殃魂。’既然没有殃魂,那么他死后为什么要把他的身体剁碎并把血涂在门上呢?既然害怕他回来,那就怀疑他有殃魂,这是极大的蛊惑。

3、确定日期让殃魂出来的虚妄

⑴灵魂迅速回归上帝

“辨别第三种昏昧。说:按照前面的说法,殃魂既无异于灵魂。灵魂在世时,就像客商在交易场。天色已晚,客商回去核算自己的账目。人一旦去世,灵魂回到上帝面前,核算善恶的账目,这是必然的道理,灵魂怎么会在家停留多日呢?

⑵灵魂出窍不可见

“又如灵魂依附于身体,就像人站在房屋里。房屋一旦倒塌,人迅速离开;身体既然死亡,灵魂还停留,这是荒谬的。又阴阳家不知道殃魂是什么东西,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哪一天才到,哪一天才出,难道不是欺骗吗?

⑶灵魂出窍并不吵闹

“又如殃魂出来后,屡次看见殃魂在房屋中大闹。它既然已经出来,怎么会闹得如此厉害呢?

4、殃魂足迹的虚妄

⑴出殃魂应无足迹

“辨别第四种昏昧。说:如果封闭身体的九窍,人必定死亡,而殃魂必定从身体内出来。如果封住门窗,殃魂进出房屋很容易。既然殃魂虽然没有路,尚能从身体中出来,能进出房屋,那么它没有形貌是可以知道的。既然没有形貌,那么在灰上留下足迹,没有比这更谬误的了。

⑵出殃魂的足迹是猫犬魔鬼所为

“又如人群既然相似,那么他们的殃魂没有不相似的。既然相似,那么其中一个留下狗的足迹,另一个留下猫等野兽的足迹,都不是真实的。所以灰中看见足迹,或许实际上是猫犬,或者是魔鬼施展的,以坚定凡人的邪信。

5、躲避殃魂的虚妄

⑴亲人的殃魂不忍加害

“辨别第五种昏昧。说:譬如有一人居住在世间时,处处受到一家人的恩爱。他虽然去世了,但千万次铭记先前的恩惠于肺腑,不忍心加害。躲避他的殃魂毒害,是不合情理的。

⑵殃魂无法躲避

“又既然殃魂是神魂,自然有灵性,不知道家人躲在哪里而寻找他们,以毒害他们很容易。躲避它是扰乱正道。

⑶躲避殃魂不合理

“又既然殃魂心中含有毒害,那么人死后常常防备它、躲避它,是可以的,为什么唯独在出殃魂的日子呢?

⑷只躲避人的殃魂不合理

“又按照中国所传的托生说,人既然转生为禽兽,禽兽无不怀有灵魂。既然怀有灵魂,断然有殃魂,而且它们的殃魂必定比人的殃魂更猛烈凶恶。现在不躲避禽兽的殃魂而躲避人的殃魂,看不出其中的缘故。”

第十节 祭灶神

我问:“腊月二十四,家家户户祭灶,这是什么缘故?”

中士说:“灶神,因为昼夜不离家,所以周知家中的事情。腊月二十四,开始回归天上,向玉皇大帝奏报人家中的各种善恶事情。人们特意祭祀他,就像送别复命的官员,让他遮掩家中的丑事而赞扬家中的善事。”

我说:“这里有五种混乱:乱信乱祭,用钱财求情,神灵接受贿赂,乱纳奸诈的奏报。

一、相信灶神不合理

“辨别相信的第一种混乱说:家有卧房、书房、库房等房间而都没有神,唯独灶有,为什么呢?假如一家没有泥灶,自然也没有灶神。既然没有灶神,那么谁向玉皇大帝奏报家中的善恶呢?又人很少在家而多在外界游历,他离灶神既远,那么玉皇大帝怎么知道他的邪正呢?如果玉皇大帝自己知道,那么也就自己知道家中的善恶,灶神有什么用呢?又灶神二十四日回归天上,三十日才有新神下来。按照这个说法,那么五天就没有灶神了,家人即使肆意做十种恶事,也不怕玉皇大帝知道了。

二、祭祀灶神不合理

“辨别祭祀的第二种混乱说:祭祀什么东西?一张画马供神骑乘升天,少许草料喂马,宰杀雄鸡献饼,作为路上的食物。像这样祭祀的人,不说进入圣教,即使没有入教的人,也自然明白其混乱到了极点。灶君既然是神,为什么需要马骑?既然需要马骑,纸马怎么能承受?为什么喂草料?神既然没有饥苦,为什么需要路上的食物?既然需要路上的食物,也将铺陈汤、金扇等类放在这里祭祀,这不是混乱,又是什么?

三、用钱财求情不合理

“辨别用钱财求情的第三种混乱说:人违法而上买通官员以免受惩罚,其罪恶有二:废除法律而逃避刑罚是一;引诱官员贪贿而庇护非理是一。世人行贿买通灶神,这两种罪恶混乱更大了。”

四、灶神受贿不合理

“辨神纳贿赂四乱曰:受人贿之微,非神尊所为,贪小利之徒也。因尘财而遮短,绝本任之直也。复命而瞒上,奸臣之非也。灶神纳贿赂,岂不乱乎?

五、玉皇被骗不合理

“辨纳奸奏五乱曰:玉皇既被小神所瞒,其亦被他神及人所哄易也。然则玉皇因乱纳小神奏,必将有莅天地之大乱也。”

第十一节 打醋炭

余问曰:“贵国打醋炭之俗,何谓?”

中士答曰:“凶神所恶、福神所喜者,醋也。打醋炭而引此以克彼故也。”

一、以醋引福神克凶神不合理

余驳曰:“所谓之神者,刀斧斫之,炮铳攻之,并无毫伤,岂其惧醋而不敢近乎?又醋者,推之以美,未若旨酒能动喜情也;拟之以恶,未若秽物能动恶情也。福神喜醋而至,凶神恶之而避,何理之有?

二、泼醋于地不如泼醋于身

“又倘若醋能引福神而绝凶神,泼醋于地,未若泼于人身更安稳也。今俗泼于地而弗泼于人身,其意谓何?

三、人之安宁与打醋炭无关

“又醋能招福神而破恶神。既然矣,则醋弥多弥厚,福神弥喜而保护,恶神弥惧而远矣。今人之打厚醋、大炭者良多,不能安稳;打薄醋、小炭者良多,无灾而康然也。人安宁与否,不与打醋炭相干,不亦了然哉?

四、定日打醋炭不合理

“又福神者,既无一日不锡恩于人,亦不可有一日不打醋炭,以使其喜而更加恩惠也;恶神者,既无一日不怀毒而能害人,亦不可有一日不打醋炭,以克之而免其毒害也。今人民每月初一、十五打醋炭,其馀日否,何也?

五、打醋炭与中国的神论相左

又中国士庶或曰:所谓之神者,非其实有。人特设己像而敬,以叙上下之义而已矣。或曰:有神与否,在人想神与否。想之便有神,弗想之便无神也。既然矣,则凡人欲免凶神之毒,勿想之,而凶神与己毒自无也,何须打醋炭乎哉?”

第十二节 祷蝗神

余曰:“设祭以祷蝗神勿食田苗者,其俗谬不堪言也。证理姑立六:

一、敬蝗虫为耻

“一曰:夫蝗之为物,群虫之类,贱陋甚矣。人以当神而敬,以当灵而禳,何不自愧乎?

二、祭蝗虫无用

“二曰:夫蝗既无毫灵矣,虽祭祀之,其并无灵、无觅也。其无灵、无觅,而能容情以保田禾,不亦实可笑乎?

三、祭蝗虫有违尊卑

“三曰:飞禽之中,尊卑贵贱不等。尊贵者,如凤鸾;卑贱者,如鸥枭。走兽之中,亦如此。尊贵者,如狮、虎、豹之类;卑贱者,如犬、猫、猴之类。其卑贱,是而避尊贵者有之;其尊贵,是而避卑贱者,未之有矣。鸟虫能明尊卑之伦,而人自屈于卑虫之前,讹哉!昏哉!

四、无蝗神而祭蝗之妄

“四曰:大虫有神否?若有之,人祭之更合当也。若其无神,蝗更无有神,而祭之妄也。

五、祭蝗虫则当祭狼虎虱蝎

“五曰:倘若祭之以禳其灾,则狼虎虱蝎等虫既行毒,流寇既为凶,皆可祭之以免已害,有此理否?

六、祭蝗虫归上主权柄于小神

“六曰:夫蝗虫者,奉上命而为灾乎?自主张而为灾乎?倘其奉上命,祈上以罢灾,理也;倘自主张,则每物之神亦将自主张以掌世事,而上主宰之把柄,尽归小神矣。”

第十三节 祭马王

一、祭马王不能保全家畜

余曰:“祭马王以求护家畜,此亦大谬也。据之以理,曰:物有始而生,有终而归,而终始止一而已。故曰:‘诫者物之终始,不成无物。’家畜者,既非马王所生,则马王非家畜之始也。既非其始,自然亦非其终,其不能取其命也。既不能取其命,焉足保全乎哉?又骡、马、牛等大畜既有王,鸡犬之类亦将有己王而祭之,亦无不可。今弗祭此而祭彼,其故何也?”

二、祭马王是为世利而祭神

中士曰:“鸡犬之类虽实有己神王,只以其微贱,死之不足以为灾。骡、马、牛之类以其大而贵,故祭已王以祈神佑也。”

余驳曰:“然则贵国事神者,上非为神,下非为生死,特为世利而已。人迷于腐利深如此矣!

三、祭马王与上天降罚说相左

“又按中书,家畜瘟死等世灾,皆为上天所降以罚人恶也。若马王能护家畜不死,上天之义罚必将误也。

四、马王是近来始有

译四、灶神受贿不合理

“辨析灶神接受贿赂导致四种混乱说:接受他人微小的贿赂,不是尊贵的神灵所做的事,而是贪图小利之徒的行为。因为世俗的财物而掩盖过错,断绝了本职的公正。复命时隐瞒上级,这是奸臣的不义之举。灶神接受贿赂,难道不混乱吗?

五、玉皇被骗不合理

“辨析接纳奸佞奏章导致五种混乱说:玉皇大帝既然被小神所蒙蔽,那么他也必然被其他神灵及人所欺骗。既然如此,玉皇大帝因为混乱而接纳小神的奏章,必将导致天地的大混乱。”

第十一节 打醋炭

我问:“贵国打醋炭的习俗,是什么意思?”

中士回答:“凶神厌恶、福神喜欢的是醋。打醋炭就是利用这个来克制凶神,所以如此。”

一、以醋引福神克凶神不合理

我反驳说:“所谓的神灵,刀斧砍它,炮铳轰它,都没有丝毫损伤,难道它会害怕醋而不敢靠近吗?再说醋,把它比作美好的事物,不如美酒能激发喜悦之情;把它比作恶劣的事物,不如污秽之物能激发厌恶之情。福神因为喜欢醋而来,凶神因为厌恶醋而躲避,这有什么道理呢?

二、泼醋于地不如泼醋于身

“再说,倘若醋能引来福神而驱绝凶神,把醋泼在地上,不如泼在人身上更稳妥。现在习俗是把醋泼在地上而不泼在人身上,这是什么意思呢?

三、人之安宁与打醋炭无关

“再说,醋能招来福神而破除恶神。既然这样,那么醋越多越浓,福神就越喜欢而加以保护,恶神就越害怕而远离。现在那些打浓醋、大炭的人很多,并不能安稳;打淡醋、小炭的人很多,却没有灾祸而安康。人的安宁与否,与打醋炭无关,不是很清楚吗?

四、定日打醋炭不合理

“再说,福神既然没有一天不赐恩于人,也不应该只有一天不打醋炭,来使它高兴而更加恩惠;恶神既然没有一天不怀着毒害而能害人,也不应该只有一天不打醋炭,来克制它而免除毒害。现在百姓每月初一、十五打醋炭,其余日子不打,这是为什么呢?

五、打醋炭与中国的神论相左

“再说,中国的士人百姓有人说:所谓的神灵,并不是实际存在的。人们只是设立自己的形象来敬奉,用来叙述上下尊卑的道义罢了。有人说:有没有神灵,在于人想不想神灵。想就有神灵,不想就没有神灵。既然这样,那么凡人想要免除凶神的毒害,不想它,凶神和自己的毒害自然就没有了,何必打醋炭呢?”

第十二节 祷蝗神

我说:“设立祭坛来祈祷蝗神不要吞食田里的庄稼,这种习俗荒谬得无法言说。证明道理暂且列出六点:

一、敬蝗虫为耻

“第一点:蝗虫这种东西,是群虫的一类,非常低贱鄙陋。人把它当作神灵来敬奉,当作灵物来禳解,为什么不感到羞愧呢?

二、祭蝗虫无用

“第二点:蝗虫既然没有丝毫灵性,虽然祭祀它,它也没有灵性、没有知觉。它没有灵性、没有知觉,却能容纳情感来保护田禾,不是实在可笑吗?

三、祭蝗虫有违尊卑

“第三点:飞禽之中,尊卑贵贱不同。尊贵的,如凤凰鸾鸟;卑贱的,如鸥枭。走兽之中,也是如此。尊贵的,如狮、虎、豹之类;卑贱的,如犬、猫、猴之类。卑贱的躲避尊贵的,是有的;尊贵的躲避卑贱的,是没有的。鸟虫能明白尊卑的伦理,而人自己却在卑贱的虫类面前屈从,真是荒谬啊!昏庸啊!

四、无蝗神而祭蝗之妄

“第四点:大虫有神吗?如果有,人祭祀它更合适。如果没有,蝗虫更没有神,而祭祀它就是妄为。

五、祭蝗虫则当祭狼虎虱蝎

“第五点:倘若祭祀它来禳解灾祸,那么狼、虎、虱、蝎等虫既然施毒,流寇既然为凶,都可以祭祀它们来免除对自己的伤害,有这样的道理吗?

六、祭蝗虫归上主权柄于小神

“第六点:蝗虫是奉上天命令而降灾吗?还是自主主张而降灾呢?如果是奉上天命令,祈求上天停止灾祸,是合理的;如果是自主主张,那么每种事物的神灵也将自主主张来掌管世事,而上天主宰的权柄,就完全归于小神了。”

第十三节 祭马王

一、祭马王不能保全家畜

我说:“祭祀马王来祈求保护家畜,这也是大错特错。根据道理来说:万物有开始而生,有终结而归,而终始只有一个而已。所以说:‘诫是万物的终始,不成则无物。’家畜既然不是马王所生,那么马王就不是家畜的开始。既然不是开始,自然也不是终结,它不能夺取家畜的生命。既然不能夺取生命,怎么足以保全呢?再说,骡、马、牛等大牲畜既然有王,鸡犬之类也将有自己的王而祭祀它们,也没有不可以的。现在不祭祀这些而祭祀那些,这是什么缘故呢?”

二、祭马王是为世利而祭神

中士说:“鸡犬之类虽然确实有自己的神王,只是因为它们微贱,死了不足以造成灾害。骡、马、牛之类因为它们大而贵重,所以祭祀它们的王来祈求神灵保佑。”

我反驳说:“那么贵国侍奉神灵的人,对上不是为了神灵,对下不是为了生死,只是为了世俗的利益罢了。人沉迷于腐朽的利益竟然如此深重!

三、祭马王与上天降罚说相左

“再说,按照中土的书说,家畜瘟死等世俗灾害,都是上天降下以惩罚人的罪恶。如果马王能保护家畜不死,上天的正义惩罚就必然失误了。

四、马王是近来始有

“又自有天地,无不有家畜。而马王近来始有矣,则未有马王以前,管家畜者谁?

五、马王是蒙人所封

“又马王者,人封之也。既蒙人封,则其能未若人能。人不能保己家畜,而为马王能,非也!

六、马王能力有限

“又马王既有限,在东必不在西,在西必不在东也。则其体既有限矣,其知亦将有限。虽知东域之事,万不知西域之事也。然其能虽足管东域之畜,何足管西域之畜哉?祈祷之枉也。”

第十四节 祭孤魂

中士曰:“祭灶君、蝗神、马王三者,不贯正理。既蒙教矣!祭孤魂未详可否?”

余曰:“何谓孤魂?”

答曰:“人或死于异方,或无后而亡,其魂以无乡、无后,谓之孤;以飘飘然游于万方,且弗拘于冥狱,谓之野鬼。今享祭以养之,诵经以度之,佛法慈悲无量,果如是。

一、论孤魂说之荒诞

余曰:“此内诞良多,非一笔能悉也,姑特其四而已:一曰孤魂,二曰野鬼,三曰享祭以养,四曰诵经以度。

1、君子明王皆可能是孤魂

“辨孤魂一诞。曰:若凡人或死于外方,或无后嗣,皆入无主孤魂之流,则虽至明王有德君子,无不为孤魂。而凡小人或亡于本乡,或有后嗣无不脱孤魂之苦凄,无理莫大也。

2、关王真武也是孤魂

“又僧、道特绝俗、绝婚,以图身后之益。关王虽有子,亦死于东吴;真武亦无子,且死于武当山,如此等类,不可悉数。然则僧、道、关王、真武等,身后皆孤魂也。

3、孤魂之说赏罚不明

“又人因无力而不生子,因无奈而死于外,二者自然无罪。其无罪而为无主之孤魂,非也!又我今所为之善恶,是以定身后之赏罚也。若因不死于本乡,因无后嗣而为孤魂,则莫论君子、小人皆可为孤魂,则善恶之赏罚不明也。

4、孤魂之说使人不忠不孝

“又身后为孤魂,既在或无后、或死于异方矣,则莫论为身疾、为父母有命、为修德,千万不可不婚姻,以生儿女也;莫论为身贫乏、为尊父母之命、为奉帝令而为官,千万不可离家乡,以免丧命于异方也。

二、论野魂说之荒诞

“辨野鬼二诞。曰:谓其冥司所不容之魂,只浪游于天下,此说甚讹。

1、野魂赴食则野魂有形

“一证曰:夫野鬼既赴会而图食以自养,断然有形像也。既有形像,而其数多多许我人之目,曷其睹其一哉?

2、野鬼将充塞天下

“二证曰:按中书,自开辟迄今,计有几十万载。依此,则野鬼必将无岸,而非天下所容矣。若云佛法无极,度之而少,但佛徒入中国在周朝后,周朝以前几十万载,野鬼之群,无不将充满天下矣。又佛法行于普地之隅而已,则其所未化万国者,其野鬼非万国之大所容矣。

3、野鬼无罪受殃不合理

“三证曰:死于外方有罪乎,无罪乎?倘其有罪,坠于冥狱,以受殃苦,理也;倘其无罪,绝之而飘荡,非理也。

4、有主鬼和野鬼之分不合理

“四证曰:所谓无主野鬼者,多有居阳世时,弃恶而为善;所谓有主鬼者,多有居阳世时,废善行恶。然而因有主与否,容此绝彼,非明道也。

5、人魂不可能无主管容

“五证曰:凡世中物,虽鸡犬之陋,无不有主管而容之矣。我魂之贵,独无主管而容,此说合正论否?

三、论享祭孤鬼野鬼之虚妄

“辨享祭以养孤魂野鬼三证。

1、鬼魂不须饮食

“曰:视人魂以属饮食,是视之以属形像也。夫魂既为纯神而弗形像也,则其不进世饮食自明也。享祭以养之,诳也。

2、享鬼魂实际是养僧人

“二证曰:凡祭孤魔、野鬼,所摆祭之食品,祭毕未见其少,仍足元数,而僧自收用之,岂不觅此享祭之俗,非僧眷孤魂、野鬼之慈,特为养本身之奸谋乎?

3、孤魂野鬼一载一饱早已饿死

“三证曰:人魂饮食既无异于肉躬矣,则夫肉躬既无一日不舍,夫魂亦须如此矣。今孤魂野鬼,一载获一饱而已,其饿久而不亡,何也?

4、孤魂野鬼就当自尽而脱离苦境

“四证曰:夫孤魂、野鬼,既知饿而须餐,断然将有形质。既有形质,自然而然亦能死矣。今其下苦楚无能了,上无主阻当,则其自尽,以免飘荡之苦楚,不亦利哉?

5、远洲之孤魂野鬼早已饿死

译再者,自从有了天地,没有谁家里不养牲畜的。而马王是近来才有的,那么在还没有马王以前,管理牲畜的是谁呢?

五、马王是蒙古人封的

“再说马王,是人封的。既然是蒙古人封的,那么他的能力就不如人。人不能保住自家的牲畜,而马王却能,这不对!

六、马王的能力有限

“再说马王既然能力有限,在东边就不在西边,在西边就不在东边。那么他的形体既然有限,他的知识也将有限。即使他知道东边的事,也万万不知道西边的事。然而他的能力虽然足以管理东边的牲畜,又怎么足以管理西边的牲畜呢?向他祈祷是徒劳的。”

第十四节 祭祀孤魂

中国士人说:“祭祀灶君、蝗神、马王这三者,不符合正理。既然已经接受了教化!祭祀孤魂不知是否可行?”

我说:“什么是孤魂?”

回答说:“有人死在异乡,或者没有后代就死了,他们的灵魂因为没有故乡、没有后代,称为孤;因为飘飘荡荡游荡在各方,而且不受阴间监狱的拘束,称为野鬼。现在用供品祭祀来供养他们,诵经来超度他们,佛法慈悲无量,确实如此。

一、论述孤魂说的荒诞

我说:“这里荒诞之处很多,不是一笔能写尽的,姑且列举四点而已:一是孤魂,二是野鬼,三是用供品祭祀来供养,四是诵经来超度。

1、君子明王都可能是孤魂

“辨析孤魂的第一个荒诞之处。说:如果凡人或死在外地,或没有后嗣,都进入无主的孤魂之列,那么即使是圣明的君王和有德的君子,没有不成为孤魂的。而凡夫俗子或死在本乡,或有后嗣,没有不脱离孤魂凄苦境遇的,没有比这更无理的了。

2、关王真武也是孤魂

“再说僧人、道士特别超脱世俗、断绝婚姻,以求身后的利益。关王虽然有儿子,也死在东吴;真武也没有儿子,而且死在武当山,像这类情况,不可胜数。那么僧人、道士、关王、真武等,死后都是孤魂。

3、孤魂之说赏罚不明

“再说人因为无力而不生子,因为无奈而死在外地,这两者自然没有罪过。他们无罪却成为无主的孤魂,不对!又我们现在的善恶行为,是用来决定死后赏罚的。如果因为不死在本乡,因为无后嗣而成为孤魂,那么不论君子、小人,都可以成为孤魂,那么善恶的赏罚就不明确了。

4、孤魂之说使人不忠不孝

“再说死后成为孤魂,既然在于或无后、或死在异乡,那么不论是为了身体疾病、为了父母有命、为了修养德行,千万不可不结婚,以生儿女;不论是为了身体贫困、为了尊重父母的命令、为了奉皇帝命令而当官,千万不可离开家乡,以免死在异乡。

二、论述野鬼说的荒诞

“辨析野鬼的第二个荒诞之处。说:认为阴间官府不容纳的灵魂,只在天下流浪,这种说法很错误。

1、野鬼赴食则野鬼有形

“第一个证明说:野鬼既然赴会求食以自养,断然有形像。既然有形像,而且数量众多,我们的眼睛,怎么没有看见其中一个呢?

2、野鬼将充塞天下

“第二个证明说:按照中国史书,从开天辟地到现在,计算有几十万载。依此,那么野鬼必将无边无际,而不是天下所能容纳的。如果说佛法无极,超度后变少,但佛教徒进入中国是在周朝以后,周朝以前几十万载,野鬼的群体,无不将充满天下。又佛法只在普天之下的一角施行,那么那些未被教化的万国,其野鬼不是万国之大所能容纳的。

3、野鬼无罪受殃不合理

“第三个证明说:死在外地有罪吗,无罪吗?如果有罪,坠入阴间监狱,遭受殃苦,合理;如果无罪,断绝而飘荡,不合理。

4、有主鬼和野鬼之分不合理

“第四个证明说:所谓无主野鬼,大多在阳世时,弃恶从善;所谓有主鬼,大多在阳世时,废善行恶。然而因为有主与否,容纳这个断绝那个,不是明道。

5、人魂不可能无主管容

“第五个证明说:凡世间万物,即使是鸡犬这样低贱的,没有不有主管而容纳的。我们的灵魂高贵,唯独没有主管而容纳,这种说法符合正论吗?

三、论述祭祀孤鬼野鬼的虚妄

“辨析用供品祭祀来供养孤魂野鬼的三个证明。

1、鬼魂不须饮食

“说:认为人魂属于饮食,是把他们看作有形像的。灵魂既然是纯精神而没有形像的,那么他们不吃世间的饮食是显而易见的。用供品祭祀来供养他们,是欺骗。

2、祭祀鬼魂实际是养僧人

“第二个证明说:凡是祭祀孤魔、野鬼,所摆的祭品,祭完后没有见减少,仍然足够原数,而僧人自己收用,难道不是利用这种祭祀习俗,不是僧人眷顾孤魂、野鬼的慈悲,而是为了养活自己的奸谋吗?

3、孤魂野鬼一年一饱早已饿死

“第三个证明说:人魂饮食既然与肉体无异,那么肉体既然没有一天不进食,灵魂也须如此。现在孤魂野鬼,一年才饱一次,他们饿久了却不死,为什么呢?

4、孤魂野鬼就当自尽而脱离苦境

“第四个证明说:孤魂、野鬼,既然知道饿而需要吃饭,断然将有形质。既然有形质,自然而然也能死。现在他们下受痛苦无法解脱,上无主管阻挡,那么他们自尽,以免飘荡的痛苦,不是更有利吗?

5、远洲之孤魂野鬼早已饿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