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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藏明末清初耶稣会文献九十五

第三节 受造者

子藏 · 诸子 · 已译 · 第 361–363 段

2、纯形者

其纯形者,天地等块然之物是也。有气质,有几何,有轻重,有方员,有刚柔,有动静。其性属於二气四行之调变。其行在动静,能聚能散,能变能存,能生能没。其所以动静聚散、变存生没,又皆属於所受之性也。至论草木禽兽,虽有生魂、觉魂之说,然究其魂,实属於质焉。故随质而生,随质而动,随质而灭者也。

3、兼有神形者

其兼有神形者,即人是也。其本品介神形之间,立乎中而合乎上下。同於神者,有灵明之体,神魂也;同於物者,有形像之躯,肉身也。

⑴肉身为神魂仆卒

肉身为神魂之仆卒,由四元行而成,资外物之养而存,受外物之变,能劳、能朽而坏矣。

⑵神魂为肉身天君

神魂为肉身之天君,其体无形像,有明司,有主张,能顺而善,能逆而恶。其诸情各殊,能与天主万德相为感应。虽向肉躯,合之而成人,然为自立常存、不死之神体也。此人之本然,古今圣凡,无二致也。

四、人是小天地

1、万物之理聚集于人

兹观人而较之於物,万物不齐之理,无不毕聚於人之一身。如天生地成,人亦有生成;物有几何,人亦有几何;草木有生长,人亦有生长;禽兽有知觉运动,而人亦有知觉运动;此相同於在下之物者然也。

2、人也具有灵明之体

至於在上之神,亦无不然。神属灵明之体,不死不灭,能推明是非,能主持善恶,而人亦如之。故自天而下,自地而上,凡物所分具之理,而人莫不兼具之。所谓人为小天地,诚然哉?

五、人的局限与不足

1、人身离不开外物

万物备於人也,似有余而反不足,似极富而实极穷。何以知其然?盖人之於外物,接之即生,离之即死。外物者,不可须臾无也。无则一身之五官百骸皆属无用。如有目而外无日焉,见乎?有耳而外无气焉,闻乎?至於有腹心手足,而外无以养、以卫者,能生活乎?且无论离之即死,即一寝一食亦不能废;或以助其耗,或以补其力,或以成其用。不然,形虽具而力虽殚,亦如无有矣。

2、人心无法满足

不特肉躯如是,而心之穷更甚焉。不观夫人在万物之中,如行乞然。终日汲汲皇皇,以求有餍於一心。然而无穷之愿欲,愈求愈奢,终不能满。西国古有一王者,名第伯略,其国极富,其治极隆,终日犹穷奢极欲,思世乐以满其心。迨欲已极已遂,而心犹不足。福中觅福,乐中厌乐,朝夕焦劳,戚戚而泣。臣讶而问曰:“今王颇称应愿,位禄如是,名寿如是,安富尊荣又如是。极人世可欣可羡者,王已得之,蔑已加矣,何犹忧甚?”王勃然应之曰:“愿蔑加而心犹不足,忧正甚焉。”夫人虽不尽如此极,然谚有云:“至大,天也;至广,地也;至繁,物也。以之而集於方寸之中,抑犹不满?”有以夫?

六、天地万物奉养人

虽然,万物论福人,固不能;论养人,抑又奇矣。

1、物役于人

盖物之生存,虽原不操於人,(详看三卷篇之二)而人之所需者,万物中莫不备以给之。如饥则有食,寒则有衣,病即有药。春以稼,秋以穑。要之人有一需於此,物即有一以应之。独是顽然之物,无故而能与人相应如是。何也?夫下事上,物役於人,犹可耳。

2、神降以奉人

在上之百神,自降以奉人,则可乎?今观天地有运动,日月有循行,家有护,国有庇,导吉御凶,此皆神之功而为人也。

3、天主之德归人

然犹不止於是,且天主之德,亦若有归於人者。全能化成,全智安排,全善保养,实为人也。

4、天地万物为人而设

所谓天不为天而生,地不为地而成;二气四行,不为二气四行而造;飞潜动植,不为飞潜动植而设。将为神欤?而亦非也。盖天覆,覆乎人也;地载,载乎人也。二气消长,元行变化,皆为人也。品物资生,禽兽利用,又莫不为人矣。

七、人代万物而报天主

嗟乎!藐兹吾人,而虚糜万物之奉,有是理乎?且前云“万物之终,终於天主”,今则皆归於人,何也?而不知恩隆则任重,宠厚则责深。万物代天主而养人,人当代万物而报主。昔西有一儒者,或问之曰:“物受造而无心,何以报恩?”儒答曰:“物恩递人,人申物报;人资物用,物借人心。人於造物主,乃万物之心。至哉!斯言也。人在天壤间,日受万物之奉,乃於万物为受贡之君,而於天主亦为报恩之臣。一若天主以天地为人之宫寝,而人易之为事天主之郊庙;天主以万物为人之糗粮,而人以之为奉主之粢盛。万物中无一不遵主命而事於人,亦万物中无一不由人心而答於主。若然,则万物不过递於人,而实终於天主也。

译2、纯形者

所谓纯形者,就是天地之间那些浑然一体的物体。它们有气质,有几何形状,有轻重,有方圆,有刚柔,有动静。它们的本性属于阴阳二气和金木水火土四行的调和变化。它们的运行在于动静,能够聚集也能消散,能够变化也能存续,能够产生也能消亡。它们之所以动静聚散、变存生没,又都归属于它们所禀受的本性。至于讨论草木禽兽,虽然有关于生魂、觉魂的说法,但究其灵魂的本质,实际上仍属于物质范畴。所以它们随着物质而产生,随着物质而运动,随着物质的毁灭而消亡。

3、兼有神形者

所谓兼有神形者,就是人。人的本性介于精神与形体之间,立足于中道而契合上下。与精神相同的是,人有灵明的本体,即神魂;与物质相同的是,人有形体的躯壳,即肉身。

⑴肉身为神魂仆卒

肉身是神魂的仆从,由四元行构成,依靠外物的供养而存续,受到外物的影响,能够劳累、腐朽而毁坏。

⑵神魂为肉身天君

神魂是肉身的君主,它的本体没有形像,有明察的职能,有主宰的能力,能够顺从而向善,能够违逆而作恶。它的各种情感各不相同,能够与天主的万德相互感应。虽然它面向肉躯,与肉躯结合而成为人,但它却是自立常存、不死的神体。这是人的本来面目,古今圣人与凡人,没有两样。

四、人是小天地

1、万物之理聚集于人

现在观察人并与万物比较,万物参差不齐的道理,无不全部聚集在人的身上。比如天生成地,人也有生成;万物有几何形状,人也有几何形状;草木有生长,人也有生长;禽兽有知觉运动,人也有知觉运动;这些是与在下之物相同的地方。

2、人也具有灵明之体

至于在上之神,也没有不是这样的。神属于灵明的本体,不死不灭,能够推明是非,能够主持善恶,而人也是如此。所以从天而下,从地而上,凡是万物所分有的道理,人无不兼具。所谓人是小天地,确实如此啊!

五、人的局限与不足

1、人身离不开外物

万物都具备在人身上,看似有余而反而不足,看似极富而实则极穷。怎么知道是这样呢?大概人对于外物,接触它就能生存,离开它就会死亡。外物是不可片刻没有的。没有外物,那么一身的眼耳鼻舌身等五官和百骸都属无用。如果有眼睛而外面没有日光,能看见吗?有耳朵而外面没有声音,能听见吗?至于有腹心手足,而外面没有用来供养、用来护卫的东西,能生活吗?况且不用说离开外物就会死亡,即使是一睡一吃也不能废除;有的用来帮助消耗,有的用来补充体力,有的用来成就功用。不然的话,形体虽然具备而力气虽然耗尽,也像没有一样。

2、人心无法满足

不仅肉躯如此,而人心的穷困更甚。不看看人在万物之中,就像行乞一样。整天急切匆忙,以求得内心的满足。然而无穷的愿欲,越追求越奢侈,终究不能满足。西方古代有一位君王,名叫第伯略,他的国家极其富有,治理极其兴隆,整天仍然穷奢极欲,寻求世间的快乐来满足内心。等到欲望已经达到极致并得以实现,而内心仍然不满足。在福中寻求福,在乐中厌恶乐,早晚焦虑劳苦,忧愁哭泣。臣子惊讶地问他:“现在君王大致符合愿望,地位和俸禄如此,名声和寿命如此,安富尊荣又如此。世间一切可欣羡的东西,君王已经得到了,没有什么可以再加的了,为什么还如此忧虑?”君王勃然回答说:“愿望没有什么可以再加的,而内心仍然不满足,忧虑正深啊。”人虽然不完全像这样极端,但谚语说:“最大的是天,最广的是地,最繁杂的是万物。把它们聚集在方寸之心,仍然不满足?”有道理啊!

六、天地万物奉养人

虽然如此,万物谈论造福于人,固然不能;谈论供养人,却又奇特了。

1、物役于人

大概万物的生存,虽然原本不掌握在人手中,(详见第三卷第二篇)而人所需要的,万物中没有不准备供给的。比如饿了就有食物,冷了就有衣服,病了就有药。春天用来耕种,秋天用来收获。总之人在这方面有一个需求,物就有一个相应的供给。唯独这些顽钝之物,无缘无故而能与人如此相应。为什么呢?下位侍奉上位,物役于人,还可以理解。

2、神降以奉人

在上位的百神,自降下来奉养人,可以吗?现在看天地有运动,日月有循行,家庭有保护,国家有庇护,引导吉祥抵御凶险,这都是神的功劳而为人的。

3、天主之德归人

然而还不止于此,而且天主的德行,也好像归于人。全能化成,全智安排,全善保养,实际上都是为了人。

4、天地万物为人而设

所谓天不是为了天而生,地不是为了地而成;阴阳二气和四行,不是为了二气和四行而造;飞禽潜鱼走兽植物,不是为了飞潜动植而设。是为了神吗?也不是。大概天覆盖,覆盖的是人;地承载,承载的是人。二气消长,四行变化,都是为了人。万物滋生,禽兽利用,又无不为了人。

七、人代万物而报天主

唉!渺小如我们这些人,白白浪费万物的奉养,有这样的道理吗?况且前面说“万物的终结,终结于天主”,现在却都归于人,为什么呢?而不知道恩惠隆重则责任重大,宠爱深厚则责任深重。万物代替天主而供养人,人应当代替万物而报答天主。从前西方有一位儒者,有人问他:“万物受造而没有心,怎么报答恩惠?”儒者回答说:“万物把恩惠传递给人,人替万物报答;人借助万物的功用,万物借助人之心。人对于造物主,就是万物的心。”多么好啊!这句话。人在天地之间,每天接受万物的奉养,对于万物是接受贡奉的君主,而对于天主也是报答恩惠的臣子。好像天主以天地作为人的宫寝,而人把它变为侍奉天主的郊庙;天主以万物作为人的粮食,而人把它作为奉祀天主的祭品。万物中没有不遵从主命而侍奉人的,也没有不通过人心而回答天主的。如果这样,那么万物不过是传递给人,而实际上终结于天主。

八、敬爱天主是人本分

且人不特以万物归於天主,即一身之内外,无不归之焉。盖人有敬,则以之尊天主矣;有爱,则以之亲天主矣;有畏有望,则又以之凛天主、赖天主矣。夫敬爱畏望,固有时为人而施,然於天主,必尽其诚敬,以达於万有之上也。虽内外向主,而致其极。毋曰:“此圣人之美行。”乃人之所以为人也。

九、天主赏善罚恶之报

或曰:人之责任,亦重矣哉?曰:其责虽重,一思夫人所现受之恩,固不谓重。知夫后来之报,其任犹云轻矣。夫善恶之报,乃为天下之大道、万民之究竟,可不知欤?兹略陈於后:

1、善人报恩必受天主之报

据前言,至仁之主,以无算之恩先施於人。如一身之内外,皆天主所赐也。天地万物事人,皆天主命之而然。天主於人,亦既如此矣。而善人之於天主何如?惟以一身之内外,无不归於主;受养於天地万物,亦无不为主而用。此善人报恩之不同於不善人也。而至仁至公之主,独无加意於善人乎?勿谓善者不计其效,其德愈尽,其报愈可必。不然,至公之谓何?岂有人道既尽,而造物之道独亏欤?故善恶之必有报也,明矣。

2、天主报善人不尽在世福

但其报维何?以世福乎?

一、与德相敌。世福虽能快人,然蠹人之德者,莫逾於世福。盖人心本弱,得世味而能存道味,几人哉?夫然,以世福而报德,非犹抱薪而救火欤?

二、与德相左。况饮食佚乐,不过肉身之嗜好,禽兽之贪愿。尝闻,谋道者不谋食,盖与德相左也。而乌可以之为报耶?

三、功益久报益暂。且世乐,暂乐也。善人功修数十年,朝乾夕惕,至於桑榆在望,墓木相催,回首向时事业,恍若云散。今所赏者,仅存片时饱暖。则善人之功,不更多於所报耶?

四、於人心不能满。即使世福可久,质之前言,於人心必不能满。愈得愈望,愈多愈贪,愈增愈不足。

五、於天主好施之量不称。於人心且如是,而於天主无穷好施之量,奚其称?

六、险而不安。藉曰:“能满人心,亦险而不安。谋之则争,守之则虑。究知死而必失,则又患无己时矣。是至仁之主,欲尽其爱於善人,而反以此累之乎。”

七、限而不均。即使能安,然天地间之物,止有此数,乌能各得其平?势必丰於彼,则歉於此;遂於此,则忤於彼。虽全智之主,亦不能以此为众人均得之报。

八、善之极愈不能得。即使各得其平,然杀身成仁,授命赴义者有之。论善,善之至也;论赏,即於世福,一无所得。故无论世福不能慊人之心,而善之至,并不能受焉。无论世福不能称天主之赏,而善之至,并不能得焉。故为善之报,其不得在世也明矣。

3、天主之赏

然则将何在耶?虽世福有天主赏善罚恶之道,然至德大报,定在身后。

⑴天主以其为善人之赏

盖天主之爱善也,天主本不但自福,而为万福之原;不但万福之原,而且好通福之极。不特此也,天主有好通其本福之德,而人亦有承受其福之材。人有明司,天主以至美照之,而人明无不足;有爱司,天主以至美尝之,而人爱无不充;有欲愿,天主以至美乐之,而人愿无不满。审如是,人苟得其照、其尝、其乐,而其无穷之愿始慊矣。是则天主於现世尽其好生之德,於众人以养之;於身后,犹隆其好福之德,於善人以福之也已。是故其生人也,即赋以不死之灵魂,身后仍存。能照天主之荣光,能尝天主之至妙,能乐天主之万福,因而赋有无穷之愿望;非无穷之福,不能满焉。故《圣经》云:“善德之报,非他,即天主(即天主之荣光妙福)也。”惟此方与善人之德合,方慊善人之心,方成其为天主之大赏。於不善者,不能均沾其赏。

⑵天主之赏非纯善不可配

但天主好善之至,非纯善不可配。故人生於世也,天主必苦其身,炼其情,陶其心,成其德。及其谢世,乃生於天,乃合大原,永配天主,永受宝命焉。夫灵魂既已福,其形躯亦将乐,盖肉躯为神灵之耦,神为善,形随而助焉。

⑶天主至义无功不赏

天主至义,无功不赏。故《圣经》有训:“厥始开辟天地,万物之类,自无气无质中而出焉,全能者施令而生活之也。世界穷尽,万方丞民之形,自坟陵死灰中而出焉,全能者乃命而复活之也。於是灵魂之荣,溢乎肉躯。神通而无所滞,坚美而无所缺。同在天堂,永享真福。”而天国长生之理,真善大报,实不外乎此。

译八、敬爱天主是人的本分

况且人不仅将万物归于天主,就连自身内外的一切,也无不归于天主。因为人有恭敬之心,便用来尊崇天主;有爱慕之心,便用来亲近天主;有敬畏和盼望之心,便用来敬畏天主、依赖天主。这恭敬、爱慕、敬畏和盼望,固然有时是为了人而施行的,但对于天主,必须竭尽诚挚的恭敬,以达到万有之上。虽然内外都面向天主,但要达到极致。不要说:“这是圣人的美好行为。”这其实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

九、天主赏善罚恶的报应

有人问:人的责任,也太重了吧?回答说:这责任虽然重,但一想到人所现世受到的恩典,就不觉得重了。知道后来的报应,这责任就显得更轻了。善恶的报应,是天下的大道、万民的归宿,怎么能不知道呢?现在简要陈述如下:

1、善人报恩必受天主的报应

根据前面的论述,至仁的天主,先将无数的恩典施予人。比如人身内外的一切,都是天主所赐的。天地万物供人使用,都是天主命令它们如此的。天主对人,已经这样了。那么善人对天主又是怎样的呢?只是将自身内外的一切,无不归于天主;受天地万物的供养,也无不为主而使用。这就是善人报恩不同于不善人的地方。至仁至公的天主,难道会对善人没有特别的关照吗?不要说善人不计较功效,他的德行越尽,他的报应就越确定。否则,至公又是什么意思呢?难道人道的责任已经尽到,而造物主的道义却亏损了吗?所以善恶必有报应,这是显而易见的。

2、天主报善人不尽在世福

但是报应是什么呢?是用世间的福分吗?

一、与德行不相称。世福虽然能让人快乐,但损害人的德行的,没有超过世福的了。因为人心本来脆弱,得到世间的滋味而能保持道的滋味,有几个人呢?既然如此,用世福来报答德行,岂不是像抱着柴草去救火吗?

二、与德行相违背。况且饮食享乐,不过是肉身的嗜好,禽兽的贪欲。曾听说,追求道的人不追求食物,因为这与德行相违背。怎么能用这些作为报应呢?

三、功德越久,报应越短暂。而且世间的快乐,是短暂的快乐。善人修行几十年,早晚勤勉警惕,直到晚年临近,坟墓树木催促,回首往日的事业,恍若云散。现在所赏赐的,仅仅剩下片刻的饱暖。那么善人的功德,不是比所报应的更多吗?

四、不能满足人心。即使世福可以长久,根据前面的论述,对于人心也必然不能满足。越得到越盼望,越多越贪婪,越增加越不满足。

五、与天主好施的度量不相称。对于人心尚且如此,对于天主无穷的好施度量,怎么能相称呢?

六、危险而不安定。假使说:“能满足人心,也是危险而不安定的。谋求它则争斗,守护它则忧虑。终究知道死后必然失去,那么就又担心没有尽头了。这是至仁的天主,想要对善人尽其爱,反而用这些来拖累他们吗?”

七、有限而不均。即使能安定,但天地间的物质,只有这么多,怎么能各得其平呢?势必那边丰盛,这边就匮乏;这边顺利,那边就违逆。即使是全智的天主,也不能用这些作为众人均得的报应。

八、善的极致更不能得到。即使各得其平,但杀身成仁、授命赴义的人也有。论善,这是善的极致;论赏,即使在世福,也一无所得。所以无论世福不能满足人心,而善的极致,并不能得到它。无论世福不能相称天主的赏赐,而善的极致,并不能得到它。所以为善的报应,不在世间,这是显而易见的。

3、天主的赏赐

那么将在哪里呢?虽然世福有天主赏善罚恶的道理,但至德大报,一定在身后。

⑴天主以其作为善人的赏赐

因为天主喜爱善人,天主本不但自己享有福分,而且是万福的根源;不但万福的根源,而且喜好通达福分的极致。不仅如此,天主有喜好通达其本源福分的德行,而人也有承受其福分的材质。人有理智,天主以至美照亮它,而人的理智没有不足;人有爱欲,天主以至美品尝它,而人的爱欲没有不充实;人有愿望,天主以至美快乐它,而人的愿望没有不满足的。审视这样,人如果得到它的照亮、它的品尝、它的快乐,而他无穷的愿望才开始满足了。这就是天主在现世尽其好生的德行,养育众人;在身后,又隆盛其好福的德行,赐福给善人而已。所以他在创造人时,就赋予人不死的灵魂,身后仍然存在。能照亮天主的荣光,能品尝天主的至妙,能快乐天主的万福,因而赋予无穷的愿望;不是无穷的福分,不能满足它。所以《圣经》说:“善德的报应,不是别的,就是天主(即天主的荣光妙福)。”只有这个才与善人的德行相合,才满足善人的心,才成为天主的大赏。对于不善的人,不能均沾其赏赐。

⑵天主的赏赐非纯善不可配

但是天主喜好善人到极致,非纯善不可配。所以人生在世,天主必然苦其身,炼其情,陶其心,成其德。等到他去世,便生于天,便合于大原,永远配享天主,永远承受宝命。灵魂既然已经得福,其形躯也将快乐,因为肉躯是神灵的配偶,神为善,形随而辅助。

⑶天主至义无功不赏

天主至义,没有功劳不赏赐。所以《圣经》有训:“起初开辟天地,万物之类,从无形无质中产生出来,全能者施令而使其生活。世界穷尽,万方臣民的形骸,从坟陵死灰中产生出来,全能者乃命令而使其复活。于是灵魂的荣光,洋溢于肉躯。神通而无所滞碍,坚固美好而无所欠缺。同在天堂,永享真福。”而天国长生的道理,真善大报,实在不外乎此。

4、天主之罚

明知善者之赏,便知恶者之罚。

⑴恶之义

夫所谓恶者,不特造乱作孽,侮上虐下,背主肆淫,灭理纵欲,丧其德,毒其心,自弃自绝,罪贯戾盈之为恶也。即忘主现恩,轻主后爱,向己而不向主,恋世乐而失天赏。斯人也,为何如人哉?在天至公至圣之主,不独降格而诛之。即天地万物,宜莫不群起而攻焉。

⑵天主罚恶在身后

然罚之於今世,不惟不足,且有碍耳。盖善者恶者,在世相杂,彼此相关。降罚於恶人,恐善人亦损矣。子暴父仁,诛其子,父不苦乎?妻贤夫不肖,戮其夫,妻不害乎?且罪有大小,罚应有轻重。世刑之极,一死而已。杀一人者,必当受死也。杀千万人者,能千万其死乎?况人犯罪多有未被刑者,至仁之主,存之养之,容之诲之,冀其改迁。迨至死而不悛,仁慈乃尽,公义乃行,全罚无赦。呜呼!至公之道,严矣哉?恶人之生,贪恋世物,厌斁物主。

5、天主地狱长死之罚

今死忽至,罚之何如?一,於彼在世喜恋之世物,一一尽夺之,纤毫不与也。二,世物既尽离,愿欲则愈奢。心思无限之福,以充无穷之愿。然生已轻之,今死不能得之矣。三,斯时也,回忆所媮之逸豫,以稍慰其心。然物有利者尽去,有害者俱集。生惟玩物之甘,死独茹物之苦。乃投异火之中,永焚而不熄。其为火也,全含万物之毒害,以代万物而报恨。不但炮形而不烬,益且毁神而不灭。天主之义怒。焰焰然,火烈具举,以答人所取之秽乐也。四,人生轻永福以为不足勉,则死而遭永祸,不亦宜乎?况既自绝於至尊至上之主,其罪之重至於无限。罪无限,则刑亦必无尽。刑无尽,则永远矣。地狱长死之实理,又不外乎此。

十、人终归于天主

若然,恶人之用物也,虽与善人大异。然究之,无不终於天主也。善者以万物而向主,得永福而归於至仁;恶者以万物而向己,得永罚而归於至义。所谓天地、神人、万物,无不终於天主。不信然哉?嗟乎!观天地万物之真理,闻生前死后之实事,而犹懵然不觉。以轻为重,以幻为真,必至身后明见而始悔。嗟何及矣!思之哉!思之哉!

真道自证卷二:事道

总说

上卷之论,性也、理也。此卷,事也、道也。夫盈天地间,若皆无心之物。凡知其性,即知其事。如千岁之日至,可坐而致者也。今造物主既非无心,(天主内涵万德,行与不行,自属意愿。故借心字以统之。)而神与人又皆有主张,各得自专。故得其性,不过得其理耳。至於其行,或顺而善,或逆而恶,要皆任心所为。岂可以自然之性而推之也哉?由此而论,不知其行,则不知其事;不知其事,则不知其道。盖事乃从行而发,道乃因事而起。不见夫国君乎?国君有定法,或从或违,乃在民也。行不同,而君之治,随因而异。治异,而民之分,亦不同矣。人类之道亦然,上主以人事之不同,而定其旨之异。旨异,而人之现道(亚当犯罪,及降生救赎诸事。)亦异矣。今天主之旨,既出於自擅自专,非天主默启之圣言,岂可得而知之乎?故上卷之论,理烛之於前,而《圣经》成之。二卷,乃《圣经》端之於前,而明理翼之。而人类之道,於兹备矣。是故第知上卷而不及后论者,不但不知其现道,即上卷之性理,虽真且确,欲保其全而不失,不可得也。

第一节 神分邪正

一、天主生纯神

人疑曰:至善之主,曷不概生善神?而又生魔鬼,何哉?曰:此盖不知其事,而有是疑也。夫所谓魔鬼者,原属天主所生之纯神,而本非魔鬼者也。粤据《圣经》,厥初太始,上主有命,生有纯神无数。其性绝美,各正无邪;品分九等,以供主令。天主本欲其受福,但因生彼自有主张,亦欲听其一息决择。或向善向恶,而自分其黜陟也。

二、正且善之神是天神

夫九品之中,有知大本,钦若上命,认己美,为受之有原,推至尊而凛然自下,感其恩,爱其美,竭量以奉之,尽心以向之者,乃正且善之神也。於是天主亦从而应焉,诞增其美,大通其福,赏之以永远之天堂。故曰:天神。

译4、天主的惩罚

既然明白善人所得的奖赏,也就知道恶人将受的惩罚。

⑴恶的含义

所谓恶,不仅仅是指制造动乱、作恶多端,侮辱上级、虐待下级,背叛天主、放纵淫欲,灭绝天理、纵容私欲,丧失德行、毒害心灵,自我抛弃、自我断绝,罪恶深重、罪大恶极这些行为。即使是忘记了天主当下的恩惠,轻视天主未来的慈爱,心向自己而不向天主,贪恋世俗的快乐而失去天上的奖赏。这样的人,算是怎样的人呢?对于天主这位至公至圣的主宰,不仅会降下惩罚予以诛杀,就连天地万物,也应当无不群起而攻之。

⑵天主对恶人的惩罚在死后

然而,如果在现世进行惩罚,不仅不足以惩戒,而且会有妨碍。因为善人与恶人在世间混杂相处,彼此相互关联。如果对恶人降下惩罚,恐怕善人也会受到损害。儿子暴虐而父亲仁慈,诛杀儿子,父亲不痛苦吗?妻子贤惠而丈夫无能,处死丈夫,妻子不受害吗?况且罪行有大有小,惩罚也应有轻有重。世间刑罚的极限,不过是一死罢了。杀一人者,必定应当受死。杀千万人者,能够让他死千万次吗?何况人犯罪后有很多未被刑罚的,至仁的天主,保存他们、养育他们,宽容他们、教诲他们,希望他们改过自新。等到至死都不悔改,仁慈才用尽,公义才施行,完全的惩罚没有赦免。唉!至公的道理,严厉啊!恶人生前,贪恋世俗之物,厌弃万物的主宰。

5、天主地狱永死的惩罚

如今死亡忽然到来,惩罚是怎样的呢?第一,对于他在世间喜爱贪恋的世俗之物,一一全部剥夺,一丝一毫也不给予。第二,世俗之物既然全部远离,愿望欲望反而更加奢侈。心思无限的幸福,以填补无穷的愿望。然而生前所轻视的,如今死后不能得到了。第三,这时,回忆所偷得的安逸享乐,以稍微安慰其心。然而有利的东西全部离去,有害的东西全部聚集。生前只玩弄事物的甘甜,死后独自承受事物的痛苦。于是投入异火之中,永远焚烧而不熄灭。这火,完全包含万物之毒害,以代替万物来报复怨恨。不但焚烧形体而不灰烬,而且摧毁灵魂而不消灭。天主的义怒,火焰熊熊,火势猛烈,以回应人所取得的污秽快乐。第四,人生前轻视永福认为不值得努力,那么死后遭受永祸,不也是理所当然吗?况且既然自我断绝于至尊至上的天主,其罪重到无限。罪无限,那么刑罚也必定无尽。刑罚无尽,那就是永远了。地狱永死的真实道理,不外乎此。

十、人最终归于天主

如果这样,恶人使用万物,虽然与善人大不相同。然而究其根本,无不最终归于天主。善人通过万物趋向天主,得到永福而归于至仁;恶人通过万物趋向自己,得到永罚而归于至义。所谓天地、神人、万物,无不最终归于天主。难道不信是这样吗?唉!观察天地万物的真理,听闻生前死后的实事,却仍然茫然不觉。以轻为重要,以幻为真实,必定等到死后亲眼看见才开始后悔。唉,怎么来得及呢!思考吧!思考吧!

真道自证卷二:事道

总说

上卷所论述的,是性、是理。这一卷,是事、是道。充满天地之间,如果都是没有心志的事物。凡是知道它的本性,就知道它的事情。比如千年的冬至,可以坐着等待而到来。如今造物主既然不是没有心志,(天主内涵万种美德,行与不行,自然属于意愿。所以借用“心”字来统领它。)而神与人又都有主张,各自能够自主。所以得到它的本性,不过是得到它的道理罢了。至于它的行为,或者顺从而善,或者逆反而恶,都要任凭心志所为。怎么可以用自然的本性来推论它呢?由此而论,不知道它的行为,就不知道它的事情;不知道它的事情,就不知道它的道理。因为事情是从行为中产生的,道理是因事情而兴起的。不见那国君吗?国君有固定的法律,或者遵从或者违背,在于百姓。行为不同,而君主的治理,随之不同。治理不同,而百姓的处境,也不同了。人类的道理也是这样,上主根据人事的不同,而定下旨意的差异。旨意不同,而人的现世之道(亚当犯罪,以及降生救赎等事。)也不同了。如今天主的旨意,既然出于自主自专,如果不是天主默示的圣言,怎么能知道呢?所以上卷的论述,道理在前面照亮,而《圣经》成就它。第二卷,则是《圣经》在前面端正,而明白的道理辅助它。而人类的道理,在这里完备了。因此只知道上卷而不及后论的人,不但不知道现世之道,即使上卷的性理,虽然真实确切,想要保全它而不丢失,也是不可能的。

第一节 神分邪正

一、天主创造纯神

有人怀疑说:至善的主,为什么不全部创造善神?而又创造魔鬼,为什么呢?回答说:这大概是不了解事情,才有这样的怀疑。所谓魔鬼,原本属于天主所创造的纯神,而本来并不是魔鬼。根据《圣经》,起初太始,上主有命令,创造了无数纯神。它们的本性极其美好,各自端正而没有邪恶;品级分为九等,以供奉主的命令。天主本意是让它们承受幸福,但因为创造它们时自有主张,也想听凭它们一时的抉择。或者向善或者向恶,从而自己区分升降黜陟。

二、正直且善良的神是天神

在九品之中,有知道根本大道,恭敬顺从上命,认识到自己的美好,是接受而来的本源,推崇至尊而敬畏地自处低下,感念他的恩惠,爱慕他的美好,竭尽力量来供奉他,尽心来趋向他,这就是正直且善良的神。于是天主也从而回应他们,增添他们的美好,通达他们的幸福,赏赐他们永远的天堂。所以说:天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