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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经义考一百零一

经义考卷一百一

史藏 · 目录 · 已译 · 第 436–437 段

新唐志三卷存晁公武曰:「郑康成撰,欧阳永叔补完之。」康成自序曰【或作宋均】曰:诗之兴也,谅不于上皇之世,大庭、轩辕,逮于高辛,其时有亡载籍,亦蔑云焉。虞书曰:「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然则诗【之道】昉于此乎?有夏承之【篇章】冺弃,靡有孑遗。迩及商王,不风不雅。何者?论功颂德,所以将顺其美;刺过讥失,所以匡救其恶。各于其党,则爲法者彰显,爲戒者着明。周自后稷播种百谷,黎民阻饥,兹时乃粒,自传于此名也。陶唐之末,中叶公刘,亦世修其业,以明民共财。至于太王、王季,克堪顾天文武之德,光熈前绪,以集大命于厥身,遂爲天下父母,使民有政有居。其时诗风有周南、召南,雅有鹿鸣、文王之属。及成王、周公致太平,制礼作乐,而有颂声兴焉,盛之至也。本之由此风雅而来,故皆録之,谓之诗之正经。后王稍更陵迟,懿王始受谮亨齐哀公夷,身失礼之后,▯不尊贤,自是而下厉也。幽也政教尤衰,周室大坏,十月之交,民劳板荡,勃尔俱作,众国纷然刺怨相寻。五霸之末,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善者谁赏,恶者谁罚,纪纲絶矣。故【孔子】録懿王、夷王时诗,讫于陈灵公滛乱之事,谓之变风、变雅,以爲勤民恤功,昭事上帝,则受颂声宏福如彼;若违而弗用,则被刼杀大祸如此。吉凶之所由,忧娱之萌,渐昭昭在斯,足作后王之鉴,于是止矣【夷厉】已上嵗数不明,太史年表自共和始,歴宣、幽、平王而得春秋次第,以立斯谱。欲知源流清浊之所处,则循其上下而省之;欲知风化芳臭气泽之所及,则傍行而观之。此诗之大纲也。举一纲而万目张,解一卷而众篇明。于力则鲜,于思则寡。其诸君子亦有乐于是与。欧阳修曰:「昔者圣人已没,六经之道几熄于战国,而焚于秦。自汉以来,收拾亡逸,发明遗义,而正其譌谬,得以麄偹传于今者,岂止一人之力哉?后之学者,因迹前世之所传,而较其得失,或有之矣。若使徒抱焚余残脱之经,伥伥于去圣人千百年后,不见先儒中间之説,而欲特立一家之学者,果有能哉?吾未之信也。先儒之论,苟非详其终始,而抵牾质诸圣人,而悖礼害经之甚,有不得已而后改易者,何以徒爲异论以相訾也?毛郑之诗,其学亦已博矣。予尝依其笺传考之于经,而证以序谱,惜其不合者颇多。葢诗述商周,自生民、元鸟上陈稷契,下迄陈灵公,千五六百嵗之间,旁及列国君臣世次、国地、山川、封域、图牒、鸟兽、草木、虫鱼之名,与其风俗、善恶、方言、训诂、盛衰、治乱、美刺之由,无所不载。然则孰能无失于其间哉?予疑毛郑之失旣多,然不敢轻爲改易者,意其爲説不止于笺传而已,恨不得尽见二家之书,未能遍通其防。夫不尽见其书而欲折其是非,犹不尽人之辨而欲断其讼之曲直,其能果于自决乎?其能使之自服乎?」世言郑氏诗谱最详,求之久矣,不可得。虽崇文总目、秘书所藏亦无之。庆厯四年,奉使河东,至于绛州,偶得焉。其文有注而不见名氏,然首尾残缺,自周公致太平已上皆亡之。其国谱旁行,尤易爲讹舛,悉皆顚倒错乱,不可复考。凡诗雅颂兼列商鲁,其正变之风十有四国,而其次比莫详其义。惟封国变风之先后不可以不知。周、召、王、豳同出于周,▯▯并于卫、桧、魏,无世家其可考者,陈、齐【卫晋】曹、郑、秦,此封国之先后也。豳、齐、卫、桧、陈、唐、秦、郑、魏、曹,此变风之先后也。周南、召南、▯▯、卫、王、郑、齐、豳、秦、魏、唐、陈、曹,此孔子未删之前周太师乐歌之次第也。周、召、▯▯、卫、王、桧、郑、齐、魏、唐、秦、陈、曹、豳,此郑氏诗谱次第也。黜桧后。陈此今诗次比也。初,予未见郑谱,尝畧考《春秋》《史记》本纪、世家、年表,而合以毛郑之説,爲《诗图》十四篇。今因取以补郑谱之亡者,足以见二家所説世次先后甚备,因据而求其得失,较然矣。而仍存其图,庶几一见,予于郑氏之学尽心焉尔。夫尽其説而不通,然后得以论正,予岂好爲异论哉?凡补谱十有五,补其文字二百七,增损涂乙改正者八百八十三,而郑氏之谱复完矣。毛诗音佚陆德明曰:「爲诗音者九人:郑康成、徐邈、蔡氏、孔氏、阮侃、王肃、江惇、于寳、李轨。」

荀氏【爽】诗传佚荀悦曰:「臣悦,叔父故司徒爽着《诗传》,皆附正义,无他説。通人学者多好尚之,然希得立于学官也。」侯氏【包】韩诗翼要

译《新唐志》记三卷。现存。晁公武说:“郑康成撰写,欧阳永叔补充完成。” 康成的自序说【有的本子作宋均】:“《诗》的兴起,确实不在上皇的时代。从大庭氏、轩辕氏直到高辛氏,当时有的已经没有典籍记载,也就无从谈起。虞书说:‘诗是表达志向的,歌是使言语悠长的,声音依随歌的节奏,音律调和声音。’那么,《诗》的道理大概由此开始吧?有夏继承了它,但篇章湮没散失,没有留下任何遗存。近至商王时代,既没有风,也没有雅。为什么呢?歌颂功劳、赞美德行,是用来顺承并助成其美;讽刺过错、指责失误,是用来匡正挽救其恶。各自针对所属的对象,于是作为法则的显明,作为戒示的也清楚。周朝自后稷播种百谷,使百姓免于饥饿,从这时起才有了粮食,因此传说后稷由此得名。陶唐末年,中叶的公刘,也世代修治他的事业,使百姓明白共同拥有财物的道理。到了太王、王季,能够承当顾念上天的文德武德,光大兴盛前人的事业,把上天的大命聚集到自己身上,于是成为天下百姓的父母,使人民有政治、有居所。那时的诗有《周南》《召南》,雅有《鹿鸣》《文王》等篇。到了成王、周公使天下达到太平,制定礼、制作乐,于是颂声兴起,这是盛大到了极点。它们的根本都由风、雅而来,所以全都记录下来,称为《诗》的正经。后来各代君王渐渐更为衰败,懿王开始听信谗言,烹杀齐哀公夷;自身失去礼法以后,又不尊重贤人,从此以下便更加厉害了。” 幽王时期政治教化尤其衰败,周王室大为败坏;《十月之交》《民劳》《板》《荡》等篇相继出现,各国纷纷发生讽刺和怨恨,彼此接连不断。五霸末年,上面没有天子,下面没有方伯,善人由谁奖赏,恶人由谁惩罚,纲纪断绝了。所以【孔子】记录懿王、夷王时期的诗,一直到陈灵公淫乱之事,把它们称为变风、变雅,用来说明:勤勉治理百姓、体恤功业,明白地事奉上帝,就会像那样获得颂声和宏大的福祉;如果违背这些而不实行,就会遭受这样的劫杀和大祸。吉凶的由来、忧愁欢乐的萌发,逐渐显明地都在这里,足以作为后世君王的鉴戒,到此为止【夷王、厉王以前的年数不明确,太史的年表从共和开始,经过宣王、幽王、平王而得到《春秋》的次序,用来建立这部谱。想知道源流清浊所处的位置,就沿着上下次序考察;想知道风俗教化的芳香、恶臭、气息和影响所达到的地方,就从旁边推行观察。这就是《诗》的大纲。举起一条纲,所有网眼就张开;解释一卷,许多篇目就明白。花费的力气少,思考的功夫也少。各位君子大概也会以此为乐吧。” 欧阳修说:“从前圣人已经去世,六经的道理在战国时几乎熄灭,又在秦代遭到焚毁。自汉代以来,收集整理散失的典籍,阐明遗留下来的义理,纠正其中的讹误,能够大略完备地流传到今天,难道只是一人的力量吗?后来的学者,根据前代流传下来的痕迹,考察比较其中的得失,这样的人或许有。假如只是抱着焚书后残缺的经书,在距离圣人千百年后茫然无措,既看不到中间先儒的学说,又想独立创立一家的学术,果真有人能够做到吗?我不相信。对于先儒的论说,如果不是详细考察其始终,与圣人之言相互质证,并且确实有严重违背礼、损害经义的地方,到了不得已之后才加以改动,那么为什么只为了标新立异而互相诋毁呢?毛、郑关于《诗》的学问也已经很博大了。我曾依照他们的笺传考察经文,又用《诗序》和《诗谱》加以验证,可惜不相合的地方很多。大概《诗》叙述商、周,从《生民》《玄鸟》向上陈述稷、契,向下直到陈灵公,在一千五六百年之间,旁及列国君臣的世次、国土、山川、封域、图籍、鸟兽、草木、虫鱼的名称,以及各地风俗、善恶、方言、训诂、盛衰、治乱、美刺的由来,没有不记载的。” 既然如此,谁能在其中一点错误也没有呢?我怀疑毛、郑的失误已经很多,但不敢轻率地改动,心想他们的学说不只是笺传中所见的这些而已;遗憾的是不能把两家的书全部看到,也不能全面通晓他们的宗旨。没有看尽他们的书,却想判定其中的是非,就像没有听完一个人的辩说,却想判断他的诉讼谁曲谁直;这样能够果断地自行作出判断吗?能够使他们自己服气吗?”世人都说郑氏《诗谱》最为详尽,我寻找了很久,一直没有得到。即使《崇文总目》和秘书省收藏的书中也没有。庆历四年,我奉命出使河东,到了绛州,偶然得到了它。书文有注,却没有署明作者姓名;不过首尾残缺,从周公使天下太平以前的内容全都亡佚了。它所列各国谱系旁行书写,尤其容易产生讹误,全部颠倒错乱,无法再考察。所有《诗》的风、雅、颂兼列商、鲁,其正风、变风共十四国,但它们的次序排列,意义并不详细。只是各封国变风的先后次序不可不知道。《周南》《召南》《王风》《豳风》同出于周;▯、▯并入卫、桧、魏,没有世家可供考察的有陈、齐【卫、晋】、曹、郑、秦,这是封国建立的先后。豳、齐、卫、桧、陈、唐、秦、郑、魏、曹,这是变风排列的先后。” 周南、召南、▯、▯、卫、王、郑、齐、豳、秦、魏、唐、陈、曹,这是孔子删定以前周太师乐歌的次序。周、召、▯、▯、卫、王、桧、郑、齐、魏、唐、秦、陈、曹、豳,这是郑氏《诗谱》的次序。黜去桧国以后,陈国就是今本《诗》的次序。起初,我没有看到郑氏《诗谱》时,曾经大略考察《春秋》《史记》的本纪、世家、年表,并结合毛、郑的学说,作成《诗图》十四篇。如今就借此来补充郑谱亡佚的部分,足以看出两家所说的世次先后很完备;据此考求它们的得失,也就清楚了。因此仍然保存这部图,希望有一天能看到它;我对于郑氏的学问,也算尽心了。把他的学说全部弄清而仍不能贯通,然后才可以评论订正;我难道是喜欢标新立异吗?总共补作谱十五处,补入文字二百零七处,增加、删减、涂改、订正八百八十三处,于是郑氏的《诗谱》又完整了。” 《毛诗音》。已亡佚。陆德明说:“为《诗》作音义的有九人:郑康成、徐邈、蔡氏、孔氏、阮侃、王肃、江惇、于宝、李轨。” 荀氏【荀爽】《诗传》。已亡佚。荀悦说:“我的叔父、已故的司徒荀爽撰有《诗传》,都附有正义,没有其他说法。通达的学者大多喜爱推重它,但很少能够列入学官所立的学科。” 侯氏【侯包】《韩诗翼要》。

隋志十卷佚王应麟曰:「董氏举侯包言卫武公作《抑》诗,使人日诵于其侧。朱子谓不知此出在何处。愚按:侯包之説见于《诗正义》,《隋经籍志》《韩诗翼要》十卷,侯包撰。然则包学韩诗者也。」按孔氏正义于《抑》诗引侯包云:「卫武公刺王室,亦以自戒。行年九十有五,犹使臣日诵是诗而不离于其侧。」杜氏【琼】韩诗章句佚蜀志《琼字伯瑜》成都人,仕至大鸿胪。太常少受学于任安,精究其术。谯周问「当▯高之防」,答曰:「魏阙名也,当▯而高,圣人取类而言耳。」周未逹。琼又曰:「古者名官职不言曹,自汉以来,名官尽言曹。吏言属曹,卒言侍曹,殆天意也。」着《韩诗章句》十余万言,不教诸子,内学无传业者。王氏【肃】毛诗注

隋志二十卷佚毛诗义驳

隋志八卷佚毛诗奏事

隋志一卷佚毛诗问难

七録二卷佚毛诗音佚陆德明曰:「魏太常王肃述毛,非郑。」欧阳修曰:「击鼔五章,自爰居而下三章。王肃以爲卫人从军者,与其室家决别之辞;而郑氏以爲军中士伍相约誓之言。夫卫人暂出从军,其卒伍岂宜相约偕老于军中?此非人情也。当以王肃之説爲是。」刘氏【桢】毛诗义问

隋志十卷佚王应麟曰正义于七月诗引之典畧刘桢字公干东平寜阳人册府元龟》刘桢爲太子文学,撰《毛诗义问》九卷。按欧阳询《艺文类聚》引《毛诗义问》云:「横一木作门而上无屋,谓之衡门。」徐坚《初学记》引《毛诗义问》云:「铏羮有菜盐防其中,菜爲其形象可食,因以铏爲名。」又云:「狐之类,貉、貒、貍也。貉子曰貆,貆形状与貉类异,世人皆名貆貉子似貍。」《又太平御览》引义问云:「总所以覆矢也,谓箭筒葢也。」「蟏蛸,长脚蜘蛛也。」王氏【基】毛诗驳隋志一卷【七録五卷】佚隋志《毛诗驳》一卷,魏司空王基撰,残缺。梁五卷,又有《毛诗答问驳谱》合八卷。陆德明曰:「魏荆州刺史王基,字伯舆,东莱人,驳王肃申郑义。」又曰:「《山海经》及《周书》王防皆云芣苢木也,实似李,食之宜子,出于西戎。《卫氏传》及许愼并同,王肃亦同。基已有驳难也。」王应麟曰:「王肃引《周书》云:『芣苡如李,出于西戎。』王基驳云:『逺国异物,非周妇人所得采。』」刘氏【璠】毛诗义

七録四卷佚毛诗笺传是非

七録二卷佚隋志注刘璠魏秘书郎徐氏【整】毛诗谱

隋志三卷佚隋志吴太常卿徐整撰太叔氏【裘】毛诗谱注

隋志二卷佚王应麟曰:「国史志诗谱,太叔求注不在秘府。经典释文叙録所称徐整、畅太叔、裘隐葢,整旣畅演,而裘隐括之。求字譌也。」韦氏【昭】等毛诗答杂问

七録四卷佚隋志注《毛诗答杂问》吴侍中韦昭、朱育等所撰。按韦氏《诗答问》曰:「时迈之诗,廵狩告祭柴望也。」《初学记》引之。又「甫田维莠,今何草?」答曰:「今之狗尾也。」又「野有蔓草」问答曰:「国多供役,男女怨旷。于是女感伤而思男,故出游于洧之外,托采芬香之草而爲滛佚之行。时草始生而云蔓者,女情亟欲以促时也。」又云:「旱鬼眼在头上。」《太平御览》引之。陆氏【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

隋志二卷存崇文总目》吴太子中庶子乌程令陆玑撰,世或以玑爲机,非也。机本不治《诗》,今应以玑爲正。然书但附《诗》释义,窘于采获,似非通儒所爲者,将后世失传,不得其眞与?晁公武曰:「玑仕吴至乌程令,或题曰陆机,非也。」陈振孙曰:「舘阁书目称玑字元恪,吴郡人。据陆氏释文,非晋之士衡,而其书引郭璞注《尔雅》,则当在郭之后,亦未必吴时人也。」孔疏《吕记》多引之。曹学佺曰:「诗之疏也,自陆玑始,而人议其畧。」姚士粦曰:「予箧中有《毛诗草木虫鱼疏》一卷,题曰『吴太子中庶子乌程令吴郡陆玑元恪撰』。凡草之类八十,木之类三十有四,鸟之类二十有三,兽之类九,鱼之类十有八。按《陈氏书録解题》谓此书多引郭氏,似非吴人。若予所藏,未尝一条引及郭氏,且后有鲁、齐、韩、毛四诗授受,与《汉书·儒林传》相爲表里。」

经义考卷一百一<史部,目录类,经籍之属,经义考>

钦定四库全书经义考卷一百二翰林院检讨朱彞尊撰诗五孙氏【毓】毛诗异同评

隋志十卷佚隋志孙毓晋长沙太守陆德明曰:「晋豫州刺史孙毓爲诗评,评毛、郑、王肃三家同异,朋于王。又曰:『扬之水,不流束蒲。』毛云:『草也。』郑云:『蒲柳也。』孙毓评云:『蒲草之声不与戍、许相协,笺义爲长。』今则二蒲之音,未详其异。」王应麟曰正义引之按《隋志》别集类有《晋汝南太守孙毓集》六卷。一孙毓也。一以爲长沙守。一以爲汝南守。一以爲豫州刺史。未审孰是。陈氏【统】难孙氏毛诗评

隋志四卷佚毛诗表隐

译《隋志》十卷。已亡佚。王应麟说:“董氏举出侯包的话,说卫武公作《抑》诗,让人在自己身旁每天诵读。朱子说不知道这件事出自哪里。我考察认为:侯包的说法见于《诗正义》;《隋经籍志》记载《韩诗翼要》十卷,侯包撰写。这样看来,侯包是学习韩诗的人。” 考察孔氏《正义》在解释《抑》诗时引侯包说:“卫武公讽刺王室,也用来警戒自己。他活到九十五岁,仍然让臣子每天在身旁诵读这首诗,不离开自己身边。” 杜氏【杜琼】《韩诗章句》。已亡佚。《蜀志》记载:杜琼,字伯瑜,是成都人,官做到大鸿胪。太常任安年轻时曾向他学习,他精心研究并通晓任安的学术。谯周问:“‘当▯高’的意思是什么?”杜琼回答:“这是魏阙的名称,应该是当中高耸的意思,圣人只是取其类比来表达罢了。”谯周没有理解。杜琼又说:“古代给官职命名,不说‘曹’;自汉代以来,命名官职全都说‘曹’。官吏说‘属曹’,士卒说‘侍曹’,大概是天意吧。”他撰有《韩诗章句》十多万字,却不教给诸子,家中学习这种学业的人没有能够传承其事业的。王氏【王肃】《毛诗注》。《隋志》二十卷。已亡佚。《毛诗义驳》。《隋志》八卷。已亡佚。《毛诗奏事》。《隋志》一卷。已亡佚。《毛诗问难》。《七录》二卷。已亡佚。《毛诗音》。已亡佚。陆德明说:“魏国太常王肃阐述《毛诗》,不采用郑玄的说法。” 欧阳修说:“《击鼓》诗共五章,从‘爰居’以下三章,王肃认为是卫国从军之人与家室诀别的话;郑玄则认为是军中士卒相互约定盟誓的话。卫国人只是暂时出征从军,他们的部伍怎么适宜在军中相约白头偕老呢?这不合人情。应当以王肃的说法为是。” 刘桢《毛诗义问》。《隋书·经籍志》著录十卷。已经失传。王应麟说:《正义》在解释《七月》诗时引用过此书。《典略》说:刘桢,字公干,是东平宁阳人。《册府元龟》说:刘桢任太子文学,撰写《毛诗义问》九卷。考察欧阳询《艺文类聚》所引用的《毛诗义问》说:“横放一根木头作为门,门上没有屋檐,叫作衡门。”徐坚《初学记》引用《毛诗义问》说:“铏羹中有菜和盐,铏的形状像菜,可以食用,因此以铏为名。”又说:“狐类有貉、貒、狸。貉的幼兽叫貆;貆的形状与貉类不同,世人都把貆称为貉子,说它像狸。”《太平御览》又引用《义问》说:“总,是用来覆盖箭的东西,指箭筒的盖子。”“蟏蛸,是长脚的蜘蛛。” 王基《毛诗驳》。《隋书·经籍志》著录一卷(《七录》著录五卷)。已经失传。《隋书·经籍志》著录《毛诗驳》一卷,魏司空王基撰写,书已残缺。《七录》作五卷,另有《毛诗答问驳谱》,合计八卷。陆德明说:“魏国荆州刺史王基,字伯舆,是东莱人,驳斥王肃为申明郑玄义理所作的说法。”又说:“《山海经》和《周书》中的王防都说,芣苢是一种树,果实像李子,食用它有利于生育,产于西戎。《卫氏传》和许慎也都这样说,王肃同样如此。王基已经对此作了驳难。” 王应麟说:“王肃引用《周书》说:‘芣苢像李子,产于西戎。’王基驳斥说:‘这是远方国家的异物,不是周代妇女能够采到的。’” 刘璠《毛诗义》。《七录》著录四卷。已经失传。《毛诗笺传是非》。《七录》著录二卷。已经失传。《隋书·经籍志》注说:刘璠任魏国秘书郎。徐整《毛诗谱》。《隋书·经籍志》著录三卷。已经失传。《隋书·经籍志》说:吴国太常卿徐整撰写。太叔裘《毛诗谱注》。《隋书·经籍志》著录二卷。已经失传。王应麟说:“《国史志》的《诗谱》一书中,太叔求的注本不在秘府。《经典释文叙录》所说的是徐整、畅太叔、裘隐,意思大概是徐整加以阐发,裘隐又对其进行删括。‘求’字是讹误。” 韦昭等《毛诗答杂问》。《七录》著录四卷。已经失传。《隋书·经籍志》注说:《毛诗答杂问》是吴国侍中韦昭、朱育等人撰写的。考察韦昭《诗答问》说:“《时迈》诗,是巡狩时向天地告祭、燔柴祭天、望祭山川的诗。”《初学记》引用了这段话。又问:“甫田中长满莠草,如今称为什么草?”回答说:“就是今天的狗尾草。”又有关于“野有蔓草”的问答说:“国家徭役很多,男女因而怨恨、旷夫怨女。在这种情况下,女子感到悲伤而思念男子,所以出游到洧水之外,借采摘芬芳的草来寄托淫佚之行。当时草刚刚生长,称作蔓草,是说女子的情意急切,想要催促时光。”又说:“旱鬼的眼睛长在头上。”《太平御览》引用了这些话。陆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隋书·经籍志》著录二卷。今存。《崇文总目》说:此书由吴国太子中庶子、乌程令陆玑撰写,世人有时把玑写作机,这是不对的。陆机本来不研究《诗经》,现在应当以陆玑为正确。不过,此书只是附在《诗经》解释之后,所采材料很少,似乎不是博通儒者所作;难道是后世失传,因而无法得到它的真貌吗?” 晁公武说:“陆玑在吴国任官至乌程令,有的题作陆机,这是错误的。”陈振孙说:“馆阁书目称陆玑字元恪,是吴郡人。根据陆氏《释文》,他不是晋代陆士衡;但他的书引用郭璞注《尔雅》,那么应当在郭璞之后,也未必是吴代人。”孔颖达《五经正义》解释《礼记》时多次引用此书。曹学佺说:“《诗经》的疏解从陆玑开始,但人们议论说他的著述简略。” 姚士粦说:“我箱子里有一卷《毛诗草木虫鱼疏》,题名为‘吴国太子中庶子、乌程令、吴郡人陆玑,字元恪撰写’。其中草类八十种,木类三十四种,鸟类二十三种,兽类九种,鱼类十八种。考察《陈氏书录解题》说此书多引用郭璞,似乎不是吴国人所作。但我所收藏的本子,从未有一条引用郭璞,而且书后还有鲁、齐、韩、毛四家《诗》的传授源流,与《汉书·儒林传》相互印证。” 《经义考》卷一百一。《史部·目录类·经籍之属·经义考》。钦定《四库全书》。《经义考》卷一百二。翰林院检讨朱彝尊撰写。《诗》五。孙毓《毛诗异同评》。《隋书·经籍志》著录十卷。已经失传。《隋书·经籍志》说:孙毓是晋国长沙太守。陆德明说:“晋国豫州刺史孙毓作《诗评》,评论毛氏、郑玄、王肃三家的异同,偏向王肃。又如‘扬之水,不流束蒲’,毛氏说‘蒲是草’,郑玄说‘蒲是蒲柳’。孙毓评论说:‘蒲草的读音与戍、许不能相协,《笺》的解释更为长处。’如今这两个‘蒲’字的读音有什么不同,已经无法详知。” 王应麟说:《正义》引用过此书。考察《隋书·经籍志》,别集类有《晋汝南太守孙毓集》六卷。这里应是同一个孙毓,但一处认为他是长沙太守,一处认为他是汝南太守,还有一处认为他是豫州刺史。不知道究竟哪一种说法正确。陈统《难孙氏毛诗评》。《隋书·经籍志》著录四卷。已经失传。《毛诗表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