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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经义考一百七十六

经义考卷一百八十三

史藏 · 目录 · 已译 · 第 733–736 段

宋志十二卷佚春秋本例 例要宋志二十卷【今本十卷】存子方自序曰:「春秋之法,以为天下有中外,侯国有大小,位有尊卑,情有疏戚,不可得而齐也。是故详中夏而畧夷狄,详大国而畧小国,详内而畧外,详君而畧臣。此春秋之义,而日月之例所从生也。着日以为详,着时以为畧,又以详畧之中而着月焉,此例之常也。然而事固有轻重矣,安可不详所重而畧所轻乎?其槩所重者日,其次者月,又其次者时,此亦易明耳。然而以事之轻重错于大小尊卑疏戚之闲,又有变例以为言者,此日月之例至于参差不齐,而后世之论所以不能合也。今考之春秋之法,权事之轻重而着之为例,分其类而条次之,可以具见而不疑。若夫事有疑于其例者,则备论焉。且尝论圣人之书,编年以为体,举时以为名,著日月以为例。春秋固有例也,而日月之例盖其本也,故号本例。呜呼!学者苟通乎此,则于春秋之义,斯过半矣。」陈振孙曰:涪陵崔子方彦直撰。绍圣中,罢《春秋》取士,子方三上书乞复之,不报,遂不应进士举。黄山谷称曰:「六合有佳士,曰崔彦直,其人不游诸公,然则贤而有守可知矣。」其学辨三传之是非,而专以日月为例,则正蹈其失而不悟也。玉海:「建炎二年六月,江端友请下湖州,取崔子方所着《春秋传》藏秘书。绍兴六年八月,子方之孙若上之。」

任氏【伯雨】春秋绎圣新传

宋志十二卷未见晁公武曰:「皇朝任伯雨德翁撰解经,不甚通例。玉海淳熙十二年二月,任清叟进曾祖伯雨《春秋绎圣传》十二卷,付秘省。」晁氏【补之】左氏春秋传杂论》

宋志一卷未见王应麟曰:「元祐中,晁补之撰《左氏杂论》一卷,指《左传》之失,凡四十六条。」晁氏【説之】春秋三传説三篇存刘氏【弇】春秋讲义佚弇自序曰:「公天下之好恶者,莫大乎好恶之心。不存焉,好恶之心不存,于是襃贬可寄,而真好恶见矣。春秋之为经,非酿好恶者也,非致喜怒者也,非私予夺者也。为孔子者得尺寸之柄,効乎当世,则春秋亦无事于作矣。幽厉既往,滋削之周,如日西薄,奄奄就尽。一变而为葵丘之防,政在诸侯,可也。再变而为溴梁之防,政在大夫,犹之可也。卒变而为黄池之防,则中国之纪纲扫地而尽,尚曰可哉?此春秋之不得不作也。」是故有阙之以谨其疑者,如夏五、郭公、甲戌、己丑、陈侯鲍卒之类是也。有视世久近而为之者,如辞显于隐、桓,微于定、哀之类是也。有深探其本而加讨者,如天王狩于河阳、赵盾、许世子止弑其君之类是也。有微物而吾无苟焉者,如五石、六鶂、星陨如雨之类是也。此其凡也。有字之者,有名之者,有氏之者。氏以志其所自出,名以谨其所当据,字则于是乎进之矣。有日之者,有月之者,有时之者。其治是人也,时为缓,月次焉,时则于是乎操之,为己蹙矣。此其例也。君臣之义废,见之于隐、桓之事然也。父子之恩絶,见之于蒯瞆出奔然也。兄弟之爱蔑,见之于郑伯克段者然也。夫妇之别丧,见之于姜氏孙于齐者然也。书尹氏卒,所以讥世卿之尸国爵;书公及邾仪父盟,所以疾盟诅之始兆乱;书公子翚如齐逆女,则亲迎之废有如此者矣。书天王使凡伯来聘,则朝觐之废有如此者矣。书如齐纳币,与四卜郊不从乃免牲,则丧纪祭祀之废有如此者矣。此其槩也。曰:然则是书也,而谓之春秋何也?盖天地之所以舒惨,百物其运在四时,而春秋为阴阳之中。圣人仿乎阴阳,以信襃贬,此鲁人命春秋之意,虽孔子亦莫之能易也。自孔子殁,传春秋者中间有五,而邹氏、夹氏独灭泯不传。左氏、公谷,其大致不必一一尽同。至唐有啖助、赵匡两。人者,其最有功于《春秋》者乎?学者之于《春秋》,患在求之太过,拘之太甚。求之太过,则精理失;拘之太甚,则流入于峭刻而不知变。于此有一言而尽者,道而已矣;有两言而尽者,公与恕而已矣。故曰:圣人之言如江河,诸儒泝沿,妄入畎浍;圣人之心如日星,诸儒纠纷,云障雾塞。此亦学者之大患也。杨氏【湜】春秋地谱

通考十二卷佚晁公武曰:「皇朝杨湜编《十三国地》,皆释以今州县名,并为图于其后。盖常氏已尝有此书,而湜增广焉。」谢氏【湜】春秋义

宋志二十四卷佚春秋总义

宋志三卷佚张氏【大亨】春秋通训

译宋代史志记载为十二卷 已经散佚 《春秋本例》《例要》宋代史志记载为二十卷(今本十卷) 现存 子方在自序中说:“《春秋》的书法,认为天下有中外之分,诸侯国有大小之别,地位有尊卑之差,关系有亲疏之异,不能把它们一概而论。因此,详细记载中原,简略记载夷狄;详细记载大国,简略记载小国;详细记载内部,简略记载外部;详细记载君主,简略记载臣下。这就是《春秋》的义理,也是日月记载体例由此产生的原因。记日,是为了详记;记时,是为了略记;又在详略之间记月,这是通常的体例。然而事情本来有轻重之分,怎么能不详细记载重要的事而简略记载次要的事呢?大体说来,最重要的记日,其次记月,再其次记时,这也很容易明白。但是,事情的轻重又会与大小、尊卑、亲疏交错在一起,而且还有用变例来表达的情况,于是日月记载的体例便参差不齐,后世的议论也因此不能一致。如今考察《春秋》的书法,根据事情的轻重来制定记载体例,把它分类并逐条编排,就可以清楚地看见而不再疑惑。至于事情有与体例相疑的,就详加论述。我还曾论说,圣人的书以编年为体,用四时概括命名,用日月作为记载体例。《春秋》固然有体例,而日月体例大概是其中的根本,所以称为‘本例’。唉!学者如果通晓这一点,那么对于《春秋》的义理,就已经理解一大半了。” 陈振孙说:涪陵人崔子方,字彦直,撰写此书。绍圣年间,朝廷停止以《春秋》取士,子方三次上书请求恢复,未获答复,于是便不参加进士考试。黄山谷称赞他说:“四海之内有一位杰出士人,名叫崔彦直。他不与诸位公卿交游,那么由此可知他贤能而且有操守。”但他的学说辨析《左传》《公羊传》《谷梁传》的是非,却专门把日月作为体例,这正是陷入了它的错误而不自知。《玉海》说:“建炎二年六月,江端友请求下诏湖州,取来崔子方所著《春秋传》,收藏在秘书省。绍兴六年八月,子方的孙子若把此书进献上去。” 任氏【伯雨】《春秋绎圣新传》《宋志》著录十二卷。未见此书。晁公武说:“本朝任伯雨,字德翁,撰写此经的解说,但不太通晓体例。《玉海》载,淳熙十二年二月,任清叟进献曾祖任伯雨的《春秋绎圣传》十二卷,交付秘书省收藏。” 晁氏【补之】《左氏春秋传杂论》《宋志》著录一卷。未见此书。王应麟说:“元祐年间,晁补之撰写《左氏杂论》一卷,指出《左传》的错误,共四十六条。” 晁氏【说之】《春秋三传说》三篇。现存。刘氏【弇】《春秋讲义》已佚。弇在自序中说:“天下共同的好恶,没有比好恶之心更重要的了。如果这种心不存,好恶之心不存在,那么褒贬就可以寄托在文字上,而真正的好恶也就显现出来了。《春秋》作为经,并不是酿成好恶的书,不是造成喜怒的书,也不是出于私意决定取舍的书。假如孔子能够掌握尺寸之柄,在当世施行,那么《春秋》也就没有必要写作了。幽王、厉王已经过去,日益削弱的周朝,如同太阳西沉,奄奄一息地走向灭亡。第一次变化成为葵丘之会,政权在诸侯手中,还可以说得过去;第二次变化成为溴梁之会,政权在大夫手中,也还可以说得过去;最终变化成为黄池之会,那么中原的纲纪已经扫地而尽,难道还可以说得过去吗?这就是《春秋》不得不写作的原因。”因此,有时故意留下缺文,以谨慎表示疑惑,例如“夏五”“郭公”“甲戌”“己丑”“陈侯鲍卒”等类。有时观察世道距今的远近而采取不同写法,例如对隐公、桓公时期用辞显露,对定公、哀公时期用辞隐微等。有时深入探究事情的根本而加以申讨,例如“天王狩于河阳”、赵盾、许世子止杀害其君等类。有时即使是细微事物,我也不苟且对待,例如“五石”“六鶂”“星陨如雨”等类。这些是大体。有的用字来区别,有的直称其名,有的记载其氏。” 记氏,是为了记明他的出身;记名,是为了谨慎确定所依据的对象;记字,则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以区别。有的记日,有的记月,有的记时。治理这类人物时,记时表示较为宽缓,记月次之,记日则是在此基础上更加严厉,表示罪责已经迫近。这就是它的体例。君臣之义废弛,可以从隐公、桓公时的事情中看出来。父子之恩断绝,可以从蒯聩出奔的事情中看出来。兄弟之爱轻蔑,可以从郑伯克段的事情中看出来。夫妇之别丧失,可以从姜氏出奔齐国的事情中看出来。记载尹氏去世,是为了讥刺世代任卿、专擅国爵;记载鲁公与邾仪父结盟,是为了痛恨盟誓之风开始成为祸乱的征兆;记载公子翚到齐国迎娶女子,说明亲自迎亲的礼制废坏到如此地步。记载天王派凡伯来聘问,说明诸侯朝觐的礼制废坏到如此地步。记载到齐国纳币,以及四次卜问郊祭都不合适,最后免去牲畜,说明丧葬制度和祭祀礼制废坏到如此地步。这些是大略。有人问:既然如此,这部书为什么称为《春秋》呢?大概天地舒展和肃杀的变化,万物的运行都在四时之中,而春、秋处于阴阳的中间。圣人仿效阴阳,以此确立褒贬,这就是鲁人命名《春秋》的意思,即使孔子也不能改变它。” 自孔子去世以后,传授《春秋》的人中间共有五家,但邹氏、夹氏两家独自失传湮没。左氏、公羊、谷梁三家的大致旨趣不必一一完全相同。到了唐代,有啖助、赵匡二人,他们大概是对《春秋》最有功劳的人吧?学者研究《春秋》,弊病在于探求过度、拘泥过甚。探求过度,就会失去精微的义理;拘泥过甚,就会流于苛峻刻薄而不知道变通。在这方面,用一个字就能概括的,是‘道’;用两个字就能概括的,是‘公’与‘恕’而已。所以说:圣人的言论如同江河,诸儒却逆流溯源,胡乱钻入沟渠;圣人的心如同日月星辰,诸儒的纷争却像云雾遮蔽。这也是学者的大患。”},{ 杨氏【杨湜】《春秋地谱》《春秋地谱》共十二卷。已经散佚。晁公武说:“本朝杨湜编写《十三国地》,都用今天的州县名称加以解释,并在书后绘制地图。大概常氏已经有过这部书,而杨湜又加以增订扩充了。” 谢氏【谢湜】《春秋义》《宋志》著录二十四卷。已经散佚。《春秋总义》《宋志》著录三卷。已经散佚。张氏【张大亨】《春秋通训》

宋志十六卷佚张大亨自序曰:「少闻《春秋》于赵郡和仲先生某初,盖尝作《例宗论》,立例之大要矣。先生曰:『此书自有妙用,学者罕能领会,多求之防约中,乃近法家者流,苛细缴绕,竟亦何用?惟丘明识其用,然不肯尽谈,微见端兆,使学者自得之。』予从事斯语十有余年,始得其彷佛,通训之学,所谓去例以求经,畧微文而视大体者也。」陈振孙曰:直秘阁呉兴张大亨嘉父撰,其自序言:少闻《春秋》于赵郡和仲先生。东坡一字和仲,所谓赵郡和仲,其东坡乎?按《苏籀双溪集》载:嘉父以《春秋》义问东坡,东坡答书云:“《春秋》儒者本务,然此书有妙用,学者罕能领会。多求之防约中,乃近法家者流,苛细缴绕,竟亦何用?惟丘明识其用,终不肯尽谈,微见端兆,欲使学者自求之。故仆以为难,未敢轻论也。”其书今载《续集》中。嘉父自序称:“少闻《春秋》于赵郡和仲先生者,盖此书也。”五礼例宗

宋志十卷存陈振孙曰例宗考究未为详洽邓氏【骥】春秋指踪

宋志二十一卷佚程端学曰延平邓骥字德称黄氏【裳】春秋讲义佚姓谱》裳,字冕仲,浦城人。元丰五年对策第一,后官尚书,赠资政殿大学士,諡忠文。沈氏【括】春秋机括宋志二卷【玉海三卷】未见晁公武曰春秋谱也王应麟曰:「元丰中,沈括撰《春秋机括》三卷。上卷以鲁公甲子纪周及十二国年谱,中卷载周及十二国谱系世次,下卷记列国公子诸臣名氏,其无异名者不录。」

春秋左氏纪传宋志五十卷【通考三十卷】佚李焘曰:「不着撰人名氏,取丘明所着二书,用司马迁《史记》法,君臣各为纪传。凡欲观某国之治乱,某人之臧否,其行事本末毕陈于前,不复错见旁出,可省繙阅之勤。或事同而辞异者,皆两存之。又因以得文章繁简之度。虽编削附离,尚多不满人意,然亦可谓有其志矣。独所序世族谱系,既与释例不同,又非史迁所记,质诸世本,亦不合也。疑撰者别据他书,今姑仍其旧以竢考求。」又曰:「后在陵阳观沈存中自志,乃知此书,存中所着。存中喜述作,而此书终不满人意,史法信未易云。」

陆氏【佃】春秋后传

宋志二十卷未见张氏【根】春秋指南

译《宋志》著录十六卷。已经散佚。张大亨自序说:“我年轻时起初向赵郡和仲先生某人学习《春秋》,先生曾经撰写《例宗论》,阐明了条例的大要。先生说:‘这部书自有奇妙的作用,但学习的人很少能够领会,大多在防约之中寻求它,这就接近法家一派了,拘泥琐细、纠缠不清,最终又有什么用呢?只有左丘明懂得它的作用,却不肯全部讲明,只略微显露端绪,让学习的人自己领悟。’我遵循这些话用心研习了十多年,才开始得到它的大概。《通训》的学说,就是所谓舍弃条例而寻求经文的本旨,略去细微文辞而看重全书大体。” 陈振孙说:直秘阁、吴兴人张大亨,字嘉父,撰写了这部书。他的自序说:年轻时曾向赵郡和仲先生学习《春秋》。苏轼的字是和仲,所谓赵郡和仲,难道就是苏轼吗?考察《苏籀双溪集》记载:嘉父曾以《春秋》的义理向东坡请教,东坡回信说:“《春秋》是儒者本来应该致力研习的经典,但这部书有奇妙的作用,学习的人很少能够领会。大多在防约之中寻求它,这就接近法家一派了,拘泥琐细、纠缠不清,最终又有什么用呢?只有左丘明懂得它的作用,却始终不肯全部讲明,只略微显露端绪,是想让学习的人自己去探求。因此我认为它很难理解,不敢轻率评论。”这封信如今收载在《续集》中。嘉父自序所说“年轻时曾向赵郡和仲先生学习《春秋》,大概指的就是这部书。” 《五礼例宗》《宋志》著录十卷。现存。陈振孙说:《例宗》的考证研究还不够详尽周密。邓氏【邓骥】《春秋指踪》《宋志》著录二十一卷。已经散佚。程端学说:延平人邓骥,字德称。黄氏【黄裳】《春秋讲义》已经散佚。《姓谱》记载:黄裳,字冕仲,浦城人。元丰五年策试取得第一名,后来任尚书,死后追赠资政殿大学士,谥号忠文。沈氏【沈括】《春秋机括》《宋志》著录二卷【《玉海》著录三卷】。未曾见到。晁公武说:这是《春秋谱》。王应麟说:“元丰年间,沈括撰写《春秋机括》三卷。上卷以鲁国国君的甲子纪年记载周及十二国的年谱,中卷记载周及十二国的谱系和世次,下卷记载列国公子、诸臣的姓名;没有异名的,不予记录。” 《春秋左氏纪传》。《宋志》记载五十卷;《通考》记载三十卷。此书已经散佚。李焘说:“没有注明撰写者的姓名,取丘明所著的两部书,采用司马迁《史记》的体例,将君主和臣子分别编为纪、传。凡是想要考察某国的治乱、某人的善恶,其行事的始末都完整地陈列在前面,不再交错散见于旁处,可以省去翻阅的劳苦。有的事情相同而措辞不同,都予以保留。又因此可以了解文章详略的尺度。虽然编排删削、附会拼接之处,还有很多不能令人满意的地方,但也可以说是有这样的志向了。唯独它所叙述的世族谱系,既与《释例》不同,又不是司马迁所记载的;拿它同《世本》相互考证,也不相合。疑心撰写者另有依据其他书籍的地方,现在姑且仍依旧本,等待进一步考求。”又说:“后来我在陵阳看到沈存中的自志,才知道这部书是沈存中所著。存中喜欢著述,而这部书最终仍不能令人满意;史学体例确实不是容易掌握的啊。” 陆氏(陆佃)《春秋后传》。《宋志》记载二十卷。没有见到这部书。张氏(张根)《春秋指南》。

宋志十卷佚汪藻序曰:六经惟《春秋》为仲尼作,圣人见其所志之书也。学而不明乎是非,何以为人?治而不明乎赏罚,何以为国?此书之所以作,而为万世法也。虽曰以匹夫而行天子事,有所谓婉而成章者,然其襃贬一出乎天下是非之公,岂故为殊絶甚髙之论,使后人有不可及之叹哉?不知班固何所授之,立为弟子,退而异言之説,开后世诸儒相诟病之端。使当时诚有异同,不应复云游夏之徒不能赞一辞也。孟子去孔子百余年,于《书》《武成》《诗》《云汉》莫不疑之,至《春秋》则曰:「诗亡然后《春秋》作」,「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知我者《春秋》,罪我者《春秋》」而已,未尝片言致疑于其间也。彼乱臣贼子者,岂晓然知道理之人哉?一见《春秋》而知惧焉,非惧圣人之书也,惧天下是非之公也。自三传出,而圣人之经始不胜其繁,好异者曰:「圣人之言窅然幽深,必有不可以近情常理度者,当防思而力探之。」于是枝叶蕃滋,无所不至,人人务其已説之胜,而莫知求至当之归。乃至子而以父学为非,弟子而以师説为愚,况其他哉?则《春秋》不明,三传乱之也。本朝自熙宁以来,学者废《春秋》不用,数十年间,笃学而好之者,盖不为无人,然一时章分句析之学胜,故虽《春秋》亦穿凿破碎,而不见圣人之浑全。政和门,余过山阳呉园先生张公在焉。先生谓余曰:「学《春秋》而不编年,无以学为也。」余尝以诸国纵横例而类见之,圣人之意了然矣。当令子见吾书。余未及受,而先生亡。未几,先生之书盛行于士大夫间,因得伏而读之,曰:「嗟乎!圣人之意,岂远人哉?曲学蔽之耳。」先生闭户读书二十余年,其见于世者,固已硕大光明,而所出裁一二而已。则求圣人之心而得之者,岂独此书乎哉?虽然,以此书考之,先生之志亦可以槩见矣。晁公武曰:呉园先生张根知,常撰以征伐防盟,年经而国纬。陈振孙曰:「专以编年,旁通该括诸国之事,如指诸掌。又为解例,亦用旁通法。其他辨疑、杂论诸篇,畧要义,多所发明。」林氏【之竒】春秋通解佚黄泽曰:「林少颖《春秋》説,大抵不纯。其书时、月、日篇曰:『或曰:经之书月、书日,岂都无意乎?』曰:『此史例也,非经意也。何以言之?夫史以编年为书,故必书日月,以次事之先后。若事无巨细,槩书月、书日,则事紊而无条矣。势必先为之法:何等事则时而已?何等事则月之?何等事则月而又日?之所以分事之轻重缓急也。故事之缓者,则书时或月;事之急者,则书日焉。』所谓缓者何?人事则朝聘、会遇、侵地、伐国、逆女、乞师;灾异则螟、水、旱、无冰、星孛之类,皆非一日之事故,或时或月焉。所谓急者何?祭祀、盟战、外诸侯、内大夫卒、灾异、日食、地震、星陨、火灾之类,皆一日之事故,日之也。间有当日而不日者,史阙文也。且日食当日者也,庄公之世有不日者二,内大夫卒亦当日者也。自隐至宣,时有不日者,盖世远而简编有不完者也。又有例皆不日而日者,如经书葬诸侯几百处,书日者数处而已。盖诸侯之葬,虽有以我往而书,然亦湏彼来告而我方往也,故告以日则书日焉。然则葬多不以日告者,不可必其日也。以鲁国犹有雨不克葬者二,况他国乎?或曰:『葬而来告,岂有据乎?』曰:『成公十年五月,晋侯獳卒;七月,公如晋。明年三月,始还自晋。晋侯书卒而不书葬者,以公在其国而不来告也。』夫事或时而不月,或月而不日,或时、月而又日之,旧史之文也。二百年后,而孔子修《春秋》,使直欲书日以谨恶,而史或阙之,则何以补之哉?孟子曰:『其文则史,其义则丘窃取焉。』则以知尊王、律诸侯、诛叛、黜僭,此出于圣人修经之法也。若夫编年以着代,书时、日、月以别事之同异,皆循旧史而无所增损焉。林氏书时、月、日凡两篇,此篇最当理。」

叶氏【梦得】春秋传

译《宋志》记载十卷。失传。汪藻序说:六经中只有《春秋》是仲尼所作,是圣人显明其志意的著作。学习却不明白是非,凭什么做人?治理国家却不明白赏罚,凭什么治国?这就是此书创作的原因,也是它成为万世法则的原因。虽然说这是以匹夫身份行天子之事,并且有所谓文辞委婉而义理显明的特点,然而其中的褒贬全都出自天下公认的是非,难道是故意提出极其特殊、高不可攀的论断,使后人产生无法企及的叹息吗?不知道班固从哪里接受了这种说法,竟把它立为弟子之学,退而宣扬不同的见解,开启了后世诸儒互相诟病的端绪。假如当时确实存在不同意见,就不应再说子游、子夏一类的人连一句赞语也不能增补。孟子距离孔子一百多年,对于《尚书》的《武成》《诗经》的《云汉》无不表示怀疑,至于《春秋》,却只说:“《诗》亡然后《春秋》作”,“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知我者《春秋》,罪我者《春秋》”而已,从未在其中说过一句怀疑的话。那些乱臣贼子,难道是明白道理的人吗?他们一看到《春秋》就知道害怕,并不是害怕圣人的著作,而是害怕天下公认的是非。自从三传出现以后,圣人的经义开始被繁琐的解释压倒。喜好标新立异的人说:“圣人的话深远幽微,一定有不能用近情常理来推度的地方,应当谨慎思考并竭力探求。” 于是枝蔓滋长,无所不至;人人都致力于争胜自己的学说,却没有人知道寻求最为恰当的归宿。甚至到了儿子认为父亲的学说错误、弟子认为老师的学说愚昧的地步,何况其他呢?这样看来,《春秋》之所以不明白,是三传扰乱了它。本朝自熙宁以来,学者废弃《春秋》而不学习。几十年间,专心求学并喜爱《春秋》的人,大概并不是没有;然而当时章分句析的学问占了上风,所以即使研究《春秋》,也往往穿凿割裂,看不见圣人义理的浑然完整。政和年间,我经过山阳,吴园先生张公正在那里。先生对我说:“学习《春秋》却不按年代编排,就不能算学习。”我曾经按照各国纵横交错的事例,把它们分类排列着看,圣人的意旨便清楚了。应当让你看看我的书。”我还没有来得及接受这部书,先生就去世了。不久,先生的书在士大夫之间盛行起来,我于是伏案读它,说:“唉!圣人的意旨,难道离人很远吗?只是曲解经义的学问遮蔽了它罢了。”先生闭门读书二十多年,他流传于世的著述,本来已经宏大光明,但所发表的还只是其中一二部分。那么,寻求圣人的心意并得到它的,难道只有这部书吗?虽然如此,从这部书来考察,也可以大略看出先生的志向了。晁公武说:吴园先生张根,曾经撰写此书,以征伐、和盟为纲,按年份排列,以各国为纬。陈振孙说:“专门按年代编排,旁通并总括各国的事情,好像指着手掌一样清楚。又作《解例》,也采用旁通的方法。其他辨疑、杂论等篇,简略地阐述要义,发明很多。” 林氏【之竒】《春秋通解》。失传。黄泽说:“林少颖关于《春秋》的学说,大体上并不纯正。他的《书时、月、日》篇说:‘有人说:经书记录月份、记录日期,难道全都没有意义吗?’回答说:‘这是史书的体例,不是经书的本意。为什么这样说?史书按年代编写,所以一定要记载日月,以排列事情的先后。如果无论事情大小,一概记载月份、日期,那么事情就会混乱而没有条理。因此势必要先制定规则:什么样的事情只记时?什么样的事情记月?什么样的事情既记月又记日?这是用来区分事情的轻重缓急的。所以事情缓慢的,就记时或记月;事情紧急的,就记日。’所谓缓慢的事情是什么?人事方面,如朝聘、会遇、侵地、伐国、逆女、乞师;灾异方面,如螟灾、水灾、旱灾、无冰、彗星等,都是不在一天内发生完的事情,所以有的记时,有的记月。所谓紧急的事情是什么?如祭祀、盟会、战争、外诸侯去世、国内大夫去世,以及日食、地震、星陨、火灾等灾异,都是发生在一天之内的事情,所以记日。偶尔有本应记日却没有记日的,是史书缺文。况且日食本来应当记日,庄公在位时却有两次没有记日;国内大夫去世也本来应当记日。从隐公到宣公,时常有应记日而未记日的,大概是年代久远,简册有所残缺。又有按照惯例都不记日,却有时记日的情况。例如经书记载诸侯下葬有几百处,记日的只有几处。大概诸侯下葬,虽然有时因为鲁国派人前往而记载,但也必须等对方来告知,鲁国才前往,所以对方来告知日期,就记载日期。这样看来,诸侯下葬大多没有把日期告知鲁国,因此不能确定日期。鲁国尚且有两次因下雨不能下葬,何况其他国家呢?有人说:‘下葬后前来告知,难道有什么依据吗?’回答说:‘成公十年五月,晋侯獳去世;七月,鲁公到晋国。第二年三月,才从晋国回来。晋侯的去世被记载,却没有记载下葬,是因为鲁公在晋国,晋国没有来告知。’事情有的记时而不记月,有的记月而不记日,有的既记时、记月又记日,这都是旧史的文字。二百多年以后,孔子修订《春秋》,如果他确实想通过记日来严肃对待罪恶,而旧史又有缺文,那么拿什么来补写呢?孟子说:‘它的文字是史书的文字,它的义理则是我孔丘私下取用的。’由此可知,尊崇周王、约束诸侯、诛讨叛乱、贬黜僭越,这些出自圣人修订经书的方法。至于按年代编排以显示世代,记录时、日、月以区别事情的同异,都是遵循旧史,没有增添或删改。” 林氏关于记时、记月、记日的文章共有两篇,这一篇最为合乎道理。” 叶氏【梦得】《春秋传》。

宋志二十卷存梦得自序曰:「春秋为鲁而作乎?为周而作乎?为当时诸侯而作乎?为天下后世而作乎?」曰:「为鲁而作,春秋非鲁之史也。曰为周作,春秋非周之史也。曰为当时诸侯作,春秋非当时诸侯之史也。夫以一天下之大,必有与立者矣。可施之一时,不可施之万世,天下终不可立也。然则为天下作欤?为后世作欤?」故即鲁史而为之经,求之天理,则君臣也,父子也,兄弟也,朋友也,夫妇也,无不在也。求之人事,则治也,教也,礼也,政也,刑也,事也,无不备也。以上则日星雷电雨雹霜雪之见于天者,皆着也。以下则山崩地震水旱无冰之见于地者,皆列也。泛求之万物,则螽螟蝝蜚麋▯鸜鹆之于鸟兽,麦苗李梅雨冰杀菽之于草木者,亦无一而或遗也。而吾以一王之法,笔削于其间,穹然如天之在上,未尝容其心,而可与可夺,可是可非,可生可杀,秋毫莫之逃焉。迎之不见其始,要之不见其终,是以其书断取十有二公,以法天之大数,备四时以为年,而正其行事,号之曰《春秋》,以自比于天。由是可以为帝,由是可以为王,由是霸者无所用其力,由是乱臣贼子无所窜其身。前乎此圣人者作,固有尧舜禹汤文武周公焉,而莫能外也。后乎此圣人者作,复有尧舜禹汤文武周公焉,而莫能加也。是以当孔子时,虽游夏之徒不能赞一辞。自孔子没而三家作,吾不知于孔子亲闻之欤?传闻之欤?至于今千有余岁,天下之言《春秋》者惟三而已。孟子不云乎:「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而子之自言则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夫《春秋》者,史也,所以作《春秋》者,经也。故可与通天下曰事,不可与通天下曰义。《左氏》传事不传义,是以详于史而事未必实,以不知经故也。《公羊》《谷梁》传义不传事,是以详于经而义未必当,以不知史故也。由乎百世之后,而出乎百世之上,孰能覈事之?实而察义之当欤?惟知《春秋》之所以作为天下也为后世也。其所自比者天也,其所同者尧、舜、禹、汤、文、武、周公也。不得于事,则考于义;不得于义,则考于事。事义更相发明,犹天之在上有目所可共覩。则其为与为夺、为是为非、为生为杀者,庶几或得而窥之矣。天之既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后世必有作者焉。乃酌三家,求史与经,试尝为之言,以俟后之君子。而择其中,其亦有当尔乎?其亦无当尔乎?作《春秋传》二十篇。

春秋考

宋志三十卷佚春秋谳

宋志三十卷佚真德秀曰:「春秋谳考传三书,石林先生叶公之所作也。自熙宁用事之臣倡为新经之説,既天下学士大夫以谈春秋为讳,有年矣。是书作于絶学之余,所以辟邪説,黜异端,章明天理,遏止人欲,其有补于世教为不浅也。公之文孙来守延平,出是书锓木而传之,盖有意于淑斯人如此。学者其勉旃。」陈振孙曰:「梦得传考谳三书各有序。其序谳曰:『以春秋为用法之君而已,听之有不尽其辞则欺民,有不尽其法则欺君。』凡啖赵论三家之失为辨疑,刘氏广啖赵之遗为权衡,合二书正其差误而补其疏畧,目之曰谳。其序考曰:『君子不难于攻人之失,而难于正已之是。必有得也乃可知其失,必有是也乃可斥其非。自其谳推之,知吾之所正为不妄也,而后可以观吾考。自其考推之,知吾之所择为不诬也,而后可以观吾传。』其序传曰:『左氏传事不传义,是以详于史而事未必实,以其不知经也。公谷传义不传事,是以详于经而义未必当,以其不知史也。乃酌三家,求史与经,不得于事则考于义,不得于义则考于事,更相发明以作传。』其为书辨订考究,无不精详。然其取何休之説,以十二公为法天之大数,则所未可晓也。」叶筠曰:「先祖左丞着《春秋谳考传》三书,各为之序,并刊于南剑郡斋。」春秋指要总例

宋志二卷佚南窗纪谈:叶石林为《春秋》书,其别有四:解释音义曰「传」,订证事实曰「考」,掊击三传曰「谳」,编排凡例曰「例」。尝语徐惇济曰:「吾之为此名,前古所未有也。」惇济曰:「呉程秉著书三万余言,曰《周易摘》《尚书驳》《论语弼》,得毋近是乎?」石林大喜。石林春秋

宋志八卷佚

经义考卷一百八十三

钦定四库全书经义考卷一百八十四翰林院检讨朱彝尊撰春秋【十七】刘氏【绚】春秋通考十二卷【玉海五卷】佚晁公武曰:「皇朝刘绚,质夫撰。绚学于二程伯淳,尝语人曰:『他人之学,敏则有之,未易保也。斯人之至,吾无疑焉。』正叔亦曰:『游吾门者亦多矣,而信之笃,得之多,行之果,守之固,若子者几希。』有李参序。」陈振孙曰所解明正简切中兴国史志绚传,説多出于颐书,而颐以为不尽本意,更为之,未及竟,故庄公以后解释多残阙。杨氏【时】春秋説

译《宋志》著录二十卷。现存。梦得自序说:“《春秋》是为鲁国而作的吗?是为周朝而作的吗?是为当时的诸侯而作的吗?是为天下和后世而作的吗?回答说:若说是为鲁国而作,那么《春秋》就不是鲁国的史书;若说是为周朝而作,那么《春秋》就不是周朝的史书;若说是为当时诸侯而作,那么《春秋》就不是当时诸侯的史书。天下这样广大,必定有与它共同建立秩序的原则。只适用于一时,不能适用于万世,天下终究无法建立秩序。那么,是为天下而作吗?是为后世而作吗?所以它取鲁国史书作为依据而成经。探求天理,则君臣、父子、兄弟、朋友、夫妇,无不包括在内;探求人事,则治理、教化、礼制、政事、刑罚、事务,无不完备。向上看,日月星辰、雷电、雨、雹、霜、雪等见于天上的现象,全都记载了;向下看,山崩、地震、水灾、旱灾、无冰等见于大地的现象,也全都列举了。广泛考察万物,那么螽、螟、蝝、蜚、麋、▯、鸜鹆等鸟兽,麦、苗、李、梅以及雨、冰杀菽等草木现象,也没有一项遗漏。而我用一王之法,在这些事情之间加以笔削取舍,广大高远如同天在上面,从不容纳私心;该赞许的赞许,该贬斥的贬斥,该判定为是的判定为是,该判定为非的判定为非,该使其生存的使其生存,该使其灭亡的使其灭亡,细如秋毫也没有能够逃脱。” 迎面追溯,看不见它的开端;向后推究,也看不见它的终点。因此,这部书截取十二位鲁公作为范围,以符合天的大数,具备四时而作为一年,并端正其中所记的行事,称它为《春秋》,用来把自己比作天。由此可以成为帝,由此可以成为王;由此,霸主无处施展力量;由此,乱臣贼子无处藏身。在此以前有圣人兴起,固然有尧、舜、禹、汤、文、武、周公,但没有谁能够超出这一范围;在此以后有圣人兴起,也仍然是尧、舜、禹、汤、文、武、周公,没有谁能够有所增加。因此在孔子时代,即使子游、子夏一类的人,也不能增补一句话。孔子去世以后,三家传说兴起,我不知道它们是孔子亲自听闻的,还是传闻得来的。直到今天一千多年,天下谈论《春秋》的只有三家而已。孟子不是说过吗:‘它所记载的事情是齐桓公、晋文公,它的文字是史书的文字,而你孔子自己说:它的义理,则是我孔丘私下取用的。’《春秋》这部书本身是史书,创作《春秋》的用意则是经。因此,可以同天下人讲它所记的事情,却不能同天下人讲它的义理。《左氏》传述事情而不传述义理,所以在史事方面详尽,但所记事情未必真实,因为它不知道经义。” 《公羊传》《谷梁传》传述义理而不传述事情,所以在经义方面详尽,但义理未必恰当,因为它们不知道史实。从百世以后出发,超越百世之上,谁能考核史事是否真实,并察知义理是否恰当呢?只有懂得《春秋》是为了天下、为了后世而作的人才可以。它所自比的是天,它所相同的是尧、舜、禹、汤、文、武、周公。不能从事情中得到答案,就考察义理;不能从义理中得到答案,就考察事情。事情和义理互相发明,就像天在上面,人人都能共同看见。这样,《春秋》所作的取舍、是非、生杀,或许可以窥见一二了。上天如果已经使这种文化丧失,后来死去的人便不能参与这种文化;上天如果还没有使这种文化丧失,后世必定会有继承者。于是斟酌三家学说,寻求史实和经义,试着为它作些说明,以等待后世君子评判。其中的取舍,难道也有恰当之处吗?难道也有不恰当之处吗?于是作《春秋传》二十篇。” 《春秋考》。《宋志》著录三十卷。失传。《春秋谳》。《宋志》著录三十卷。失传。真德秀说:“《春秋谳考传》三书,是石林先生叶公所作。自从熙宁年间掌权的大臣倡导新经学说以后,天下学士大夫以谈论《春秋》为忌讳,已经很多年了。这部书作于学术几乎断绝之后,用来驳斥邪说、贬黜异端、彰明天理、遏止人欲,对于世间教化的补益不可谓不深。叶公的文孙来镇守延平,拿出这部书刻板流传,看来是如此有意于使这里的人受到善化。学者们应当努力啊。” 陈振孙说:“梦得的《传》《考》《谳》三书各有序。《谳》的序说:‘把《春秋》看作施行法令的君主罢了;听取它时如果不能穷尽它的言辞,就是欺骗百姓;不能穷尽它的法则,就是欺骗君主。’凡是啖助、赵匡论述三传缺失的,列为《辨疑》;刘敞扩充啖助、赵匡遗说的,列为《权衡》;合并这两部书,订正它们的差错,补足它们的疏略,题名为《谳》。《考》的序说:‘君子不难于攻击别人的过失,却难于端正自己的正确之处。必须自己有所所得,才能知道别人的过失;必须自己有所正确,才能斥责别人的错误。从《谳》中推究,知道我所订正的并非妄说,然后才可以看我的《考》;从《考》中推究,知道我所选择的并非诬妄,然后才可以看我的《传》。《传》的序说:‘左氏传事情而不传义理,所以在史实方面详尽,但事情未必真实,因为它不知道经义;公羊、谷梁传义理而不传事情,所以在经义方面详尽,但义理未必恰当,因为它们不知道史实。于是斟酌三家,寻求史实和经义;从事情中得不到答案,就考察义理;从义理中得不到答案,就考察事情;彼此相互发明,作成《传》。’这部书辨析订正、考证研究,没有不精密详尽的。然而它采用何休把十二位鲁公作为合于天之大数的说法,这一点就难以明白了。” 叶筠说:“先祖左丞撰写《春秋谳考传》三书,各自作了序,一并刊刻在南剑郡斋。” 《春秋指要总例》。《宋志》著录二卷。失传。《南窗纪谈》说:叶石林撰写《春秋》类书,分别有四种:解释音义的称为《传》,订正考证事实的称为《考》,抨击三传的称为《谳》,编排凡例的称为《例》。他曾对徐惇济说:‘我这样命名,是前代从未有过的。’惇济说:‘吴国程秉著书三万多字,题为《周易摘》《尚书驳》《论语弼》,难道不与此相近吗?’石林非常高兴。” 《石林春秋》。《宋志》著录八卷。失传。《经义考》卷一百八十三。《钦定四库全书》。《经义考》卷一百八十四。翰林院检讨朱彝尊撰写。《春秋》【十七】。刘氏【绚】《春秋》。《通考》十二卷【《玉海》五卷】。失传。晁公武说:“本朝刘绚,字质夫所撰。刘绚向二程中的程伯淳求学,曾对人说:‘别人的学问,敏捷或许有之,但未必容易保证。此人的造诣,我没有疑问。’程正叔也说:‘在我门下求学的人也很多,但像你这样信受笃定、所得丰富、实行果断、操守坚定的,几乎没有。’有李参的序。” 陈振孙说:所作解释明白、端正、简要、切实。《中兴国史志》的刘绚传说,他的学说多出自程颐的著作,而程颐认为并没有完全体现自己的本意,于是重新为之撰写,但没有来得及完成,所以对庄公以后经文的解释大多残缺不全。杨氏【时】《春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