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义考卷一百三十
桓谭曰古佚礼记有四十六卷汉书》礼古经者,出于鲁淹中及孔氏学七十篇【谓高堂生所传士礼,刘敞曰当作十七】文相似,多三十九篇,及明堂阴阳、王史氏记,所见多天子、诸侯、卿大夫之制,虽不能备,犹瘉后仓等推士礼而致于天子之説。刘表曰:「礼以立体,据事章条,纤曲执而后显,采掇片言,莫非宝也。」后汉书》孔安国所献《礼》古经五十六篇及《周官》经,前世传其书,未有名家。阮孝绪曰:「古经出鲁淹中,其书周宗伯所掌五礼威仪之事,有六十六篇,无敢传者。后博士侍其生得十七篇,郑注今之《仪礼》是也,余篇皆亡。」孙惠蔚曰:「淹中之经,孔安国所得惟有卿大夫士馈食之篇,而天子诸侯享庙之祭禘祫之礼尽亡。」贾公彦曰:「汉兴求録遗文,有古书今文,高堂生传十七篇,是今文也。孔子宅得古《仪礼》五十六篇,其字皆篆书,是为古文。十七篇与高堂生同,而字多不同,余三十九篇絶无师説,在于秘舘。」朱子曰:「今仪礼多是士礼。河间献王得古礼五十六篇,乃孔壁所藏之书。其中却有天子诸侯礼,所以班固言『愈于推士礼以知天子诸侯之礼』。是固作汉书时,其书尚在。郑康成亦及见之。今注疏中有援引处,不知甚时失了,真可惜也。」王应麟曰:「逸礼三十九,其篇名颇见于他书。若《学礼》,见《贾谊传》;《天子廵狩礼》,见《周官·内宰》注;《朝贡礼》,见《聘礼》注;《朝事仪》,见《觐礼》注;《禘尝礼》,见《射人》疏;《中霤礼》,见《月令》注及《诗·泉水》疏;《王居明堂礼》,见《月令》《礼器》注;《古大明堂礼》《昭穆篇》,见蔡邕《论》;《本命篇》,见《通典·聘礼》志;见《荀子》。又有《奔丧》《投壶》《迁庙》《衅庙》《曲礼》《少仪》《内则》《弟子职》诸篇,见《大小戴记》及《管子》。」吴澂曰:鲁共王坏孔子宅,得古文礼经于孔氏壁中,凡五十六篇。河间献王亦得而上之,其十七篇与仪礼正同,余三十九篇藏在秘府,谓之逸礼。哀帝初,刘歆欲以列之学宫,而诸博士不肯置对,竟不得立。孔、郑所引逸中霤礼、禘于太庙礼、王居明堂礼,皆其篇也。唐初犹存,诸儒曾不以为意,遂至于亡。惜哉!吴师道曰:礼古经者,今仪礼也。仪礼汉书十七篇存春秋説》题辞:礼者,所以设容俯仰,以信进退,以度礼得,则天下咸宜,不可须防离也。汉书》汉兴,鲁高堂生传《士礼》十七篇。郑康成曰:「传礼者十三家,惟高堂生及五传弟子戴德、戴圣名世也。五传弟子者,高堂生、萧奋、孟卿、后苍及戴徳、戴圣为五。此所传皆《仪礼》也。」崔灵恩曰:「仪礼者,周公所制。吉礼惟得臣礼三篇,凶礼得四篇。上自天子,下自庶人,其礼同等。余三篇皆臣礼,宾礼惟存三篇,军礼亡失,嘉礼得七篇。」贾公彦曰:周礼仪礼发源是一理,有始终分为二部,并是周公摄政太平之书。周礼为末,仪礼为本。又曰:周礼六官叙官之法,事急者为先,不问官之大小。仪礼见其行事之法,贱者为先,故以士冠为先,无大夫冠礼,诸侯冠次之,天子冠又次之。其昏礼亦士为先,大夫次之,诸侯次之,天子为后。诸侯乡饮酒为先,天子乡饮酒次之,乡射、燕礼已下皆然。又以冠、昏、士相见为先后者,以二十而冠,三十而娶,四十强而仕,即有挚见,乡大夫见已君及见来朝诸侯之等。又为乡大夫、州长行乡饮酒、乡射之事,已后先吉后凶,凶尽则行祭祀吉礼次叙之法,其义可知。又曰:刘向《别録》即此十七篇之次是也。大小戴皆冠礼为第一,昏礼为第二,士相见为第三,自兹以下篇次则异。大戴以士丧为第四,既夕为第五,士虞为第六,特牲为第七,少牢为第八,有司彻为第九,乡饮酒第十,乡射第十一,燕礼第十二,大射为第十三,聘礼第十四,公食第十五,觐礼第十六,丧服第十七。小戴于乡饮、乡射、燕礼、大射四篇依《别録》次第,而以士虞为第八,丧服为第九,特牲为第十,少牢为第十一,有司彻为第十二,士丧为第十三,既夕为第十四,聘礼为第十五,公食为第十六,觐礼为第十七。《别録》尊卑吉凶次第伦序,故郑用之。二戴尊卑吉凶杂乱,故郑皆不从之。孔颖达曰:仪礼之别有七处而有五名,一则《孝经》《春秋》説及《中庸》并云威仪三千,二则《礼器》云曲礼三千,三则《礼説》云动仪三千,四则谓为仪礼,五则《汉书·艺文志》谓仪礼为古礼经。凡此七处五名,并承三百之下,故知即仪礼也。所以三千者,其履行《周官》五礼之别,其事委曲条数繁广,故有三千也,非谓篇有三千,或一篇一卷有数条之事。今行于世者惟十七篇而已。韩子曰:「余尝苦仪礼之难读,又其行于今者葢寡。然文王、周公之法制,粗在于是。」
译桓谭说,古代佚失的《礼记》有四十六卷。《汉书》说:《礼古经》出自鲁国淹中以及孔氏所传的学本,共七十篇【“七十篇”是说高堂生所传的《士礼》,刘敞说这里应当作“十七”】,文字彼此相似,但多出三十九篇;此外还有《明堂阴阳》和《王史氏记》。其中所记,多是天子、诸侯、卿大夫的制度。虽然还不完备,却仍然胜过后仓等人推演《士礼》而推知天子制度的说法。刘表说:“礼是用来建立礼制形体的,它依据事情来彰明条理;细微曲折之处,必须执持考察之后才显明。即使只采集片言只语,也没有不是珍贵资料的。” 《后汉书》说:孔安国所献的《礼》古经五十六篇,以及《周官》经,前代虽有流传这些书,却没有成为专门名家的著作。阮孝绪说:“古经出自鲁国淹中。这部书记载周代宗伯所掌管的五礼及其威仪,共有六十六篇,没有人敢于传授。后来博士侍其生得到十七篇,郑玄注释的今本《仪礼》就是它;其余篇章全都亡佚了。” 孙惠蔚说:“淹中出土的经书,孔安国得到的只有卿大夫、士的馈食篇,而天子、诸侯祭享宗庙以及禘祫的礼制全都亡佚了。”贾公彦说:“汉朝兴起后,寻求、收集遗失的文献,其中有古文书和今文书。高堂生传授十七篇,这就是今文。孔子住宅中得到的古《仪礼》有五十六篇,字都是篆书,这就是古文。那十七篇与高堂生所传的相同,但文字有许多不同;其余三十九篇完全没有师承说法,收藏在秘馆中。” 朱子说:“如今的《仪礼》大多是士礼。河间献王得到古礼五十六篇,就是孔子住宅墙壁中所藏的书。其中却有天子、诸侯的礼,所以班固说它‘胜过推演士礼来了解天子、诸侯的礼’。可见班固撰写《汉书》时,这部书还存在。郑康成也曾见到它。如今注疏中还有引用它的地方,只是不知道它在什么时候遗失了,实在可惜。” 王应麟说:“佚失的《礼》三十九篇,其篇名在其他书中还可以看到一些。例如《学礼》,见于《贾谊传》;《天子巡狩礼》,见于《周官·内宰》注;《朝贡礼》,见于《聘礼》注;《朝事仪》,见于《觐礼》注;《禘尝礼》,见于《射人》疏;《中霤礼》,见于《月令》注和《诗·泉水》疏;《王居明堂礼》,见于《月令》《礼器》注;《古大明堂礼》《昭穆篇》,见于蔡邕《论》;《本命篇》,见于《通典·聘礼》志,也见于《荀子》。另外还有《奔丧》《投壶》《迁庙》《衅庙》《曲礼》《少仪》《内则》《弟子职》等篇,见于《大戴礼记》《小戴礼记》和《管子》。” 吴澄说:鲁共王毁坏孔子住宅,在孔氏墙壁中得到古文《礼经》,共五十六篇。河间献王也得到这些书并上献朝廷,其中十七篇与《仪礼》完全相同,其余三十九篇收藏在秘府中,称为《逸礼》。汉哀帝初年,刘歆想把它列入学宫,但各位博士不肯置答,最终没有能够立为学官。孔安国、郑玄所引用的《逸礼》中的《中霤礼》《禘于太庙礼》《王居明堂礼》,都是其中的篇章。唐朝初年这些篇章还存在,各位儒者却完全不加重视,终于亡佚了。可惜啊!吴师道说:《礼古经》,就是今天的《仪礼》。《仪礼》《汉书》所载十七篇 现存 《春秋说》题辞说:礼,是用来安排俯仰的仪容、使进退合乎信用和规范的;合乎礼的尺度,天下便都适宜,不可以片刻离开它。《汉书》说:汉朝兴起后,鲁人高堂生传授《士礼》十七篇。郑康成说:“传授《礼》的有十三家,只有高堂生以及经过五代传承的弟子戴德、戴圣闻名于世。所谓五传弟子,是高堂生、萧奋、孟卿、后苍,以及戴德、戴圣。这些人所传授的,都是《仪礼》。” 崔灵恩说:“《仪礼》是周公制定的。吉礼只保存了臣下的礼三篇,凶礼有四篇;上至天子,下至庶人,所用的礼大体相同。其余三篇也都是臣下的礼。宾礼只保存三篇,军礼已经亡失,嘉礼保存七篇。” 贾公彦说:周礼和仪礼的源流本是一理,只是有始有终,分为两部,都是周公摄政、天下太平时的书。《周礼》是末,《仪礼》是本。又说:《周礼》按六官叙述官职的方法,是把事情紧急的放在前面,不问官职大小。《仪礼》表现的是施行礼事的方法,按照身份卑微者在先的顺序,所以先讲士冠礼,没有大夫冠礼,诸侯冠礼在其次,天子冠礼又在最后。婚礼也是士礼在先,大夫礼其次,诸侯礼其次,天子礼最后。诸侯乡饮酒礼在先,天子乡饮酒礼在其次,乡射礼、燕礼以下也都是这样。又把冠礼、婚礼、士相见礼排列先后,是因为二十岁举行冠礼,三十岁娶妻,四十岁体力强盛而出仕,出仕后就有带着礼物相见,以及乡大夫拜见国君、接见来朝诸侯等礼。又有乡大夫、州长举行乡饮酒、乡射等事。此后先讲吉礼,后讲凶礼;凶礼完毕,再按次序举行祭祀等吉礼,其中的意义是可以明白的。又说:刘向《别录》所列的次序,就是这十七篇的次序。《大戴礼记》《小戴礼记》都把冠礼列为第一,婚礼列为第二,士相见礼列为第三,从这里以下的篇次就不同了。《大戴礼记》把士丧礼列为第四,既夕礼列为第五,士虞礼列为第六,特牲馈食礼列为第七,少牢馈食礼列为第八,有司彻列为第九,乡饮酒礼列为第十,乡射礼列为第十一,燕礼列为第十二,大射礼列为第十三,聘礼列为第十四,公食大夫礼列为第十五,觐礼列为第十六,丧服列为第十七。” 《小戴礼记》把乡饮酒、乡射、燕礼、大射四篇按照《别录》的次序排列,却把士虞礼列为第八,丧服列为第九,特牲馈食礼列为第十,少牢馈食礼列为第十一,有司彻列为第十二,士丧礼列为第十三,既夕礼列为第十四,聘礼列为第十五,公食大夫礼列为第十六,觐礼列为第十七。《别录》按照尊卑、吉凶的次第排列,次序有条理,所以郑玄采用它。二戴的次序把尊卑、吉凶混杂在一起,所以郑玄都不采用。孔颖达说:《仪礼》的别名有七处而名称有五种:第一,《孝经》《春秋说》和《中庸》都说“威仪三千”;第二,《礼器》说“曲礼三千”;第三,《礼说》说“动仪三千”;第四,称为《仪礼》;第五,《汉书·艺文志》称《仪礼》为《古礼经》。这七处、五种名称,都承接“三百”之下,所以知道说的就是《仪礼》。之所以说有三千,是因为它履行《周官》所规定的五礼之别,礼事的细节和条目繁多广大,所以有三千,并不是说篇章有三千篇,也不是说一篇或一卷中只有几条礼事。如今流传于世的,只有十七篇而已。” 韩愈说:“我曾经苦于《仪礼》难读,而且它如今流传的部分大概很少。然而文王、周公的法制,大致保存在这部书中。”
崇文总目》:「仪礼乃仪度委曲之书,若后世仪注,其初葢三千余条。」张子曰:「看得仪礼,则晓得周礼与礼记。」吕大临曰:「冠昏射乡燕聘,天下之达礼也。仪礼所载,谓之礼者,礼之经也。礼记所载,谓之义者,训其经之义尔。」徐积曰:「仪礼粗为完书,然决非尽出乎圣人。何以知之?夫礼者,出乎人情也。而仪礼有云:『父在,母不可以为三年之服』,又曰:『嫂叔无服,所以避嫌也』,又曰:『师无服』,此岂人情哉?葢多出于汉儒,喜行其私意,或用其师説,或利其购金而为之耳。」张淳曰:「汉初未有仪礼之名,疑后学者见十七篇中有仪有礼,遂合而名之。」晁公武曰:「高堂生传《士礼》十七篇,为《仪礼》丧服传一卷。子夏所谓《周礼》为本,《仪礼》为末。为本则重者在前,故宗伯序五礼以吉、凶、军、宾、嘉为次;为末则轻者在前,故《仪礼》先冠、昏后丧、祭。」朱子曰:「今按礼经威仪,刘向作《经礼》《曲礼》,而《中庸》以礼经为礼仪。郑▯等皆曰:『经礼即《周礼》三百六十官,《曲礼》即今《仪礼》冠昏吉凶其中事仪三千,以其有委曲威仪,故有二名。』臣瓒曰:『《周礼》三百,特官名耳。经礼谓冠昏吉凶,葢以《仪礼》为经礼也。』而近世括苍叶梦得曰:『经礼,制之凡也;曲礼,文之目也。先王之世,二者葢皆有书,藏于有司。祭祀朝觐防同,则太史执之以涖事,小史读之以喻众,而乡大夫受之以教万民,保氏掌之以教国子者,亦此书也。』愚意《礼》篇三名,《礼器》为胜,诸儒之説,瓒、叶为长。葢《周礼》乃制治立法、设官分职之书,于天下事无不该摄,礼典固在其中,而非专为礼设也。故此志列其经传之目,但曰《周官》,而不曰《周礼》,自不应指其官目以当礼篇之目。又况其中或以一官兼掌众礼,或以数官通行一事,亦难计其官数以充礼篇之数。至于《仪礼》,则其中冠昏丧祭燕射朝聘,自为经礼大目,亦不容专以曲礼名之也。但《曲礼》之篇未见于今,何书为近?而三百三千之数,又将何以充之耳?又尝考之:经礼固今之《仪礼》,其存者十七篇,而其逸见于他书者,犹有《投壶》《奔丧》《迁庙》《中霤》等篇,其不可见者,又有古经增多三十九篇,而明堂阴阳王史氏记数十篇,及河间献王所辑《礼乐古事》,多至五百余篇,傥或犹有逸在其间者,大率且以春官所领五礼之目约之,则其初固当有三百余篇,亡疑矣。所谓曲礼,则皆礼之微文小节,如今《曲礼》《少仪》《内则》《玉藻》《弟子职》篇所记,事亲事长、起居饮食、容貌辞气之法,制器备物、宗庙宫室、衣冠车旗之等,凡所以行乎经礼之中者,其篇之全数虽不可知,然条而析之,亦应不下三千有余矣。」又曰:「《仪礼》虽难读,然却多是重复伦类,若通则其先后彼此辗转叅照,足以互相发明,久之自通贯也。」又曰:「《周官》一书固为礼之纲领,至其仪法度数,则仪礼乃其本经,而礼记是解仪礼之义。又曰:仪礼尚完备如他书。又曰:陈振孙説仪礼云,此乃是仪,更须有礼书。仪礼只载行礼之威仪,所谓威仪三千是也,如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士二之类説大经处,此方是礼书。陈骙曰:仪礼者,乃周家行礼涉于仪度委曲之书,若后世所谓仪注者是也。其初葢三千余条,秦焚书,汉访求之,止得此十七篇,故多亡礼云。叶适曰:「仪礼者,士之礼,通于大夫、诸侯,而天子无考焉。所记有司之事,以其所存逆其所不存。当时举一礼,必有仪,仪不胜纪,则何止于此。」陈振孙曰:此乃仪更须有礼书。仪礼只载行礼之威仪,所谓威仪三千是也。礼书如云「天子七庙,诸侯五,大夫三,士二」之类,是説大经处方是礼,须自有文字。魏了翁曰:仪礼一经幸存,以之叅考诸经,尤为有功。章如愚曰:大宋朝乐史谓仪礼有可疑者五:汉儒传授「曲台杂记」,后马融、郑众始传《周官》,而仪礼未尝以教授,一疑也。《周礼》缺冬官,求之千金不可得,使有仪礼全书,诸儒宁不献之朝乎?班固《七略》、刘歆《九种》并不着仪礼,魏、晋、梁、陈之间是书始行,二疑也。《聘礼》篇所记宾行饔饩之物,禾米刍薪之数,笾豆簠簋之实,铏壶鼎瓮之列,考之《周官》掌客之説不同,三疑也。其中一篇《丧服》,葢讲师设问,难以相解释之辞,非周公之书,四疑也。《周官》所载自王以下至公、侯、伯、子、男皆有其礼,而仪礼所谓「公食大夫礼」及「燕礼」皆公与卿大夫之事,不及于王,其他篇所言「曰主人」「曰宾」而已,似侯国之书,使周公当太平之时,岂不设天子之礼?
译《崇文总目》说:“《仪礼》是记载礼仪尺度和细节曲折的书,就像后世所说的仪注;它最初大概有三千多条。” 张载说:“读懂《仪礼》,就能明白《周礼》和《礼记》。” 吕大临说:“冠礼、婚礼、射礼、乡饮酒礼、燕礼、聘礼,是天下通行的大礼。《仪礼》所记载的,称为‘礼’,是礼的经典;《礼记》所记载的,称为‘义’,只是解释这些经典的意义。” 徐积说:“《仪礼》大体上是一部完整的书,但绝不可能全部出自圣人。怎么知道呢?礼是出自人的情感的。然而《仪礼》说:‘父亲在世,母亲不能穿三年丧服。’又说:‘嫂子和小叔之间没有丧服,是为了避嫌。’又说:‘老师没有丧服。’这些难道符合人的常情吗?大概其中很多是汉代儒者写的,他们喜欢推行自己的私意,或者采用自己老师的说法,或者为了获取购书之金而这样做。” 张淳说:“汉朝初年还没有《仪礼》这个名称,我怀疑是后来的学者看到十七篇中有‘仪’和‘礼’二字,于是把它们合起来命名为《仪礼》。” 晁公武说:“高堂生传授《士礼》十七篇,其中有《仪礼·丧服传》一卷。子夏所说的,是《周礼》为本,《仪礼》为末。作为根本,重要的放在前面,所以《周礼》的宗伯按吉、凶、军、宾、嘉排列五礼;作为末流,较轻的放在前面,所以《仪礼》先讲冠礼、婚礼,后讲丧礼、祭礼。” 朱子说:“现在考察礼经中的威仪,刘向称它为《经礼》《曲礼》,而《中庸》把礼经称为礼仪。郑玄等人都说:‘经礼就是《周礼》的三百六十官,《曲礼》就是今天的《仪礼》;冠礼、婚礼、吉礼、凶礼等,其中的礼事仪节有三千条,因为它有细密曲折的威仪,所以有这两个名称。’臣瓒说:‘《周礼》的三百只是官名而已。经礼指冠礼、婚礼、吉礼、凶礼,大概是把《仪礼》当作经礼。’近世括苍人叶梦得说:‘经礼,是制度的大纲;曲礼,是文仪的条目。先王时代,这两种书大概都存在,由有关官署收藏。举行祭祀、朝觐、会同等事时,太史拿着它来主持事务,小史诵读它来使众人明白;乡大夫接受它来教导百姓,保氏掌管它来教导国子,所依据的也是这部书。’我的意见是,《礼》有三种名称,《礼器》的说法较好;各位儒者的说法中,臣瓒和叶梦得的说法最为长处。大概《周礼》是制定政治、建立法制、设置官职、划分职掌的书,天下各种事务无不包括其中,礼典本来就在其中,但它并不是专门为礼而设的。因此本志列举它的经传篇目时,只称《周官》,而不称《周礼》,自然不应把其中的官名当作礼篇的名称。” 何况其中有时由一个官职兼掌众多礼事,有时由几个官职共同办理一件事,也很难按照官职数目来凑足礼篇的数目。至于《仪礼》,其中的冠礼、婚礼、丧礼、祭礼、燕礼、射礼、朝聘礼,本身就是经礼的大纲,也不能只称为曲礼。但《曲礼》的篇章如今没有见到,哪部书与它最接近呢?所谓三百、三千的数目,又将用什么来充实呢?我又曾考察:经礼确实就是今天的《仪礼》,现存十七篇;它的佚篇在其他书中还可看到《投壶》《奔丧》《迁庙》《中霤》等篇。那些看不到的,又有古经多出的三十九篇,以及《明堂阴阳》《王史氏记》数十篇,还有河间献王辑录的《礼乐古事》,多达五百余篇。倘若其中还保存着佚失的篇章,大体按照春官所掌管的五礼篇目加以约略推算,那么它最初本来应当有三百多篇,这是没有疑问的。所谓曲礼,都是礼中的细微文饰和小节,如今《曲礼》《少仪》《内则》《玉藻》《弟子职》等篇所记载的侍奉父母、事奉尊长、起居饮食、容貌言辞的规范,以及制作器物、置备物品、宗庙宫室、衣冠车旗等方面的规定,凡是用来施行经礼的内容,其篇章的总数虽然无法知道,但逐条分析,也应当不少于三千余条。” 又说:“《仪礼》虽然难读,但其中大多是反复说明同类礼事;如果能够贯通,就可以把前后、彼此反复参照,足以互相阐明,时间久了自然能够融会贯通。”又说:“《周官》一书固然是礼的纲领,至于礼仪的法式、尺度和数目,《仪礼》才是它的根本经典,而《礼记》是解释《仪礼》意义的书。又说:《仪礼》像其他书一样,内容还是相当完备的。又说:陈振孙解释《仪礼》说,这只是仪,还必须另有礼书。《仪礼》只记载施行礼仪时的威仪,就是所谓‘威仪三千’,如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二庙这一类说明礼制大纲的内容,才是礼书。陈骙说:《仪礼》是周代施行礼制、涉及礼仪尺度和细节曲折的书,就像后世所说的仪注。它最初大概有三千多条,秦朝焚毁书籍,汉朝访求遗书,只得到这十七篇,所以亡失的礼制很多。” 叶适说:“《仪礼》是士的礼,也通用于大夫、诸侯,但天子的礼就无法考察了。书中记载的是有关官员的事务,可以根据现存的内容反推那些已经不存的内容。当时每举行一种礼,必定有相应的仪;仪式多得无法尽数记载,哪里会只限于这些呢?” 陈振孙说:这只是仪,还必须另有礼书。《仪礼》只记载施行礼仪时的威仪,就是所谓“威仪三千”。礼书如所说“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二庙”这一类,是说明礼制大纲的内容,这才是礼,必须另有文字记载。魏了翁说:《仪礼》这一部经典有幸保存下来,拿它来参照考核其他经典,尤其有功。章如愚说:大宋朝乐史认为《仪礼》有五点可疑之处:汉代儒者传授的是《曲台杂记》,后来马融、郑众才开始传授《周官》,而《仪礼》却从来没有被用来教授,这是第一点可疑之处。《周礼》缺少冬官,用千金求取也得不到;假如《仪礼》有完整的书,诸位儒者难道不会把它献给朝廷吗?班固《七略》、刘歆《九种》都没有著录《仪礼》,到魏、晋、梁、陈之间这部书才开始流行,这是第二点可疑之处。《聘礼》篇所记宾客行饔饩礼时的粮食、禾米、刍薪的数量,笾豆簠簋中的食物,铏、壶、鼎、瓮的排列,考察《周官》中的掌客之说,与此并不相同,这是第三点可疑之处。其中有一篇《丧服》,大概是讲师设置问题,以难以互相解释的言辞进行诘难,不是周公的书,这是第四点可疑之处。《周官》所记载的,从王以下直到公、侯、伯、子、男都有相应的礼;而《仪礼》所谓《公食大夫礼》和《燕礼》,都是公与卿大夫之间的事,不涉及王;其他篇章所说的也只是‘主人’‘宾客’而已,像是诸侯国的书。假如是周公在天下太平时所作,难道不会制定天子的礼吗?”
五疑也。今攷其书,犹有可疑者,且吉、凶、宾、嘉皆有其礼,而军礼独阙焉;自天子至士皆有冠礼,而大夫独无焉;乡饮酒之礼有党正以正齿位,而今独不载焉;宾礼之别有八,燕礼之等有四,冠昏之篇皆冠以「士」,大射之礼独名曰「仪」,朝遇之礼不録而独存「觐礼」,其他礼食不载而独有「公食大夫礼」,以至言本末之异同,是皆考究精微者焉。王应麟曰:「韩文公读《仪礼》,谓攷于今无所用。愚谓天秩有礼,小大由之,冠昏丧祭,必于是稽焉。文公大儒,以为无所用,何也?」马廷鸾曰:「仪礼为书,于奇辞奥防中有精义妙道焉,于纤悉曲折中有明辨等级焉。不惟欲人之善其生,且欲人之善其死;不惟致严于冠昏朝聘乡射,而尤致严于丧祭。后世徒以其推士礼而达之天子,以为残阙不可考之书。徐而观之,一士也,天子之士与诸侯之士不同,上大夫与下大夫不同,等而上之,固有可得而详者矣。周公之经,何制之备也?子夏之传,何文之奇也?康成之注,公彦之疏,何学之博也?」敖继公曰:仪礼先儒皆以为周公所作,以其书攷之,辞意简严,品节详备,非圣人莫能为也。是经之言士礼特详,其于大夫则但见其祭祀耳,而其昏礼、丧礼无闻焉,此必其亡逸者也。公食大夫礼云:「设洗如飨」,谓如其公飨大夫之礼也,而今之经乃无是礼焉,则是逸之也,明矣。又诸侯有觐礼,但用于王朝耳,若其邦交,亦当有相朝、相飨、相食之礼;又诸侯亦当有丧礼、祭礼,而今皆无闻,是亦其亡逸者也。熊朋来曰:仪礼是经,礼记是传,儒者恒言之。以冠义、昏义、乡饮酒义、射义、燕义、聘义与仪礼士冠、士昏、乡饮酒、射、燕、聘之礼相为经传也。刘氏又补士相见、公食大夫二义,以为二经之传。及读仪礼,则士冠礼自记冠义以后,即冠礼之记矣。士昏礼自记士昏礼几行事以后,即昏礼之记矣。乡饮酒自记乡朝服谋宾介以后,即乡饮之记矣。乡射礼自记大夫与公士为宾以后,即乡射之记矣。燕礼自记燕朝服于寝以后,即燕礼之记矣。聘礼自记久无事则聘以后,即聘礼之记矣。公食大夫礼自记不宿戒以后,即公食大夫之记矣。觐礼自记几俟于东箱以后,即觐礼之记矣。士虞礼自记虞沐浴不栉以后,即士虞礼之记矣。特牲馈食礼自记特牲以后,即特牲之记矣。士防礼则士处适寝以后附在既夕者,即士防礼之记矣。既夕礼则啓之昕以后,即既夕之记矣。汉儒称既夕礼即士防礼下篇,故二记合为一也。丧服一篇,每章有子夏作传,而记公子为其母以后,又别为丧服记,其记文亦有传,是子夏以前有此记矣。十七篇惟士相见、大射、少牢馈食、有司彻四篇不言记,其所记者十有三篇。然冠礼之记有孔子曰,其文与郊特牲所记冠义正同,其余诸篇惟既夕之记畧见于丧大记之首,丧服之记与大传中数相似,余记自与小戴冠昏等六义不同。何二戴不以礼经所有之记文而传之也?十三篇之后各有记,必出于孔子之后、子夏之前,盖孔子定礼而门人记之,故子夏为作丧服传,而并其记亦作传焉。三礼之中,如周礼大纲虽正,其间职掌繁密,恐传之者不皆周公之旧。左传所引周公制周礼曰殊,与今周礼不相似,亦恨其仅似左传之文耳。大小戴所记固多格言,而僞讹亦不免,惟仪礼为礼经之稍完者。先儒谓其文物彬彬,乃周公制作。之仅存者,后之君子有志于礼乐,勿以其难读而不加意也。又曰:仪礼名为十七篇,实十五篇而已。既夕礼乃士丧礼之下篇也,有司彻乃少牢馈食礼之下篇也。又曰:聘礼篇末“执圭如重入门,鞠躬,私觌愉愉”等语,未知乡党用聘礼语,抑聘礼用乡党语?大抵礼经多出于七十子之徒所传。按朱子《乡党》集注,引晁氏曰:“定公九年,孔子仕鲁,至十三年适齐,其间无朝聘之事,疑‘使摈’‘执圭’两条,但孔子尝言其礼如此。”又引苏氏曰:“孔氏遗书杂记曲礼,必非孔子之事也。”见得古有《仪礼》之书,圣门因记其语。吴澂曰:「仪礼十七篇,汉兴,高堂生得之,以授瑕丘萧奋;奋授东海孟卿,卿授后苍;苍授戴德、戴圣。礼经残阙之余,独此十七篇为全书。自王安石行新经义,废黜此经,学者罕传习矣。」何异孙曰:「仪礼一书,决非秦汉间笔。其制度必出于圣人。若断以为周公之作,则非所敢知。」宋濂曰:「周制聘觐燕飨馈食昏丧诸礼,其升降揖让之节,既行之矣,然后笔之为仪礼之文。」
译这是第五点可疑之处。如今考察这部书,仍有一些值得怀疑的地方:吉礼、凶礼、宾礼、嘉礼都有相应篇章,唯独军礼缺失;从天子到士都有冠礼,唯独大夫没有冠礼;乡饮酒礼有党正主持以端正年齿和位次的内容,如今却没有记载;宾礼分为八种,燕礼分为四等;冠礼、婚礼的篇名都冠以“士”字,大射礼却单独称为“仪”;朝礼、遇礼没有收录,却独存《觐礼》;其他饮食礼没有记载,却只有《公食大夫礼》;以至于书中所说的本末异同,这些都是需要精细考究的地方。” 王应麟说:“韩文公读《仪礼》,认为考察它对今天没有什么用处。我认为上天所规定的秩序就是礼,无论大小事情都由礼来决定;冠礼、婚礼、丧礼、祭礼,都必定要依照它来考察。文公是大儒,为什么认为它没有用呢?” 马廷鸾说:“《仪礼》这部书,在奇特的文辞、深奥隐微之处含有精深的义理和美妙的道理,在细密详尽、曲折复杂之处表现出清楚辨析等级的内容。它不只是希望人们善待自己的生者,也希望人们善待自己的死者;不只是对冠礼、婚礼、朝聘礼、乡射礼极其严肃,尤其对丧礼、祭礼更加严肃。后世只是因为它把士礼推演而通达到天子,就把它看作残缺而无法考察的书。慢慢考察它,一个士,天子的士与诸侯的士不同,上大夫与下大夫也不同;逐级向上推究,本来就有可以详细考察的内容。周公的经典,制度多么完备啊!子夏的传文,文辞多么奇特啊!康成的注、彦的疏,学问多么广博啊!” 敖继公说:《仪礼》先儒都认为是周公所作。考察这部书,它的文辞和意旨简洁严整,品级礼节详细完备,不是圣人不能写成。此经对士礼记载得特别详细,关于大夫只见到祭祀,至于大夫的婚礼、丧礼却没有记载,这一定是已经亡佚的篇章。《公食大夫礼》说:“设置盥洗处如同飨礼”,是说按照国君宴飨大夫的礼来设置;但如今流传的经书中却没有这种礼,那么它就是已经亡佚的礼,显然可以确定。又如诸侯有觐礼,但只用于王朝;至于诸侯之间的邦交,也应当有相互朝见、相互宴飨、相互宴食的礼。诸侯也应当有丧礼、祭礼,但如今都没有记载,这也是亡佚的篇章。”}], 熊朋来说:《仪礼》是经,《礼记》是传,这是儒者一贯的说法。把《冠义》《昏义》《乡饮酒义》《射义》《燕义》《聘义》同《仪礼》中的《士冠礼》《士昏礼》《乡饮酒礼》《射礼》《燕礼》《聘礼》相互看作经传。刘氏又补充《士相见义》《公食大夫义》两篇,认为它们是两篇经的传。可是读《仪礼》时会发现,《士冠礼》从“记冠义”以后,就是《冠礼》的记;《士昏礼》从“记士昏礼几行事”以后,就是《昏礼》的记;《乡饮酒礼》从“记乡朝服谋宾介”以后,就是《乡饮礼》的记;《乡射礼》从“记大夫与公士为宾”以后,就是《乡射礼》的记;《燕礼》从“记燕朝服于寝”以后,就是《燕礼》的记;《聘礼》从“记久无事则聘”以后,就是《聘礼》的记;《公食大夫礼》从“记不宿戒”以后,就是《公食大夫礼》的记;《觐礼》从“记几俟于东箱”以后,就是《觐礼》的记;《士虞礼》从“记虞沐浴不栉”以后,就是《士虞礼》的记;《特牲馈食礼》从“记特牲”以后,就是《特牲礼》的记;《士丧礼》则从“士处适寝”以后附在《既夕礼》中,就是《士丧礼》的记;《既夕礼》则从“启之昕”以后,就是《既夕礼》的记。汉代儒者称《既夕礼》就是《士丧礼》的下篇,所以两篇记合为一篇。《丧服》一篇,每章都有子夏所作的传;而从“记公子为其母”以后,又另成为《丧服记》,它的记文也有传,这说明在子夏以前就已有这篇记了。十七篇中,只有《士相见》《大射》《少牢馈食》《有司彻》四篇没有说“记”,其余所记的是十三篇。然而《冠礼》的记中有“孔子曰”,其文字同《郊特牲》所记的《冠义》完全相同;其余各篇,只有《既夕》的记略见于《丧大记》的开头,《丧服》的记同《大传》中的文字有几处相似,其余各记又同小戴所传的《冠义》《昏义》等六义不同。为什么二戴不把《礼经》中原有的记文传下来呢?十三篇之后各有记,必定产生于孔子之后、子夏之前,大概是孔子审定礼制后,门人把它记录下来,所以子夏为《丧服》作传时,也一并为这篇记作了传。三礼之中,例如《周礼》的大纲虽然正确,但其中职掌繁多细密,恐怕传授它的人并不全是周公的旧制。《左传》所引用的“周公制周礼”同现在的《周礼》很不相同,也只能遗憾它仅仅像《左传》中的文字。《大戴礼记》和《小戴礼记》所记的内容固然多有格言,但也难免有伪造和讹误;只有《仪礼》是礼经中保存得较为完整的。先儒说,《仪礼》的文物制度文采完备,这正是周公制作的礼制;如今仅仅保存下来的部分,后世有志于礼乐的君子,不要因为它难读就不加以用心。又说:《仪礼》名为十七篇,实际上只有十五篇。《既夕礼》是《士丧礼》的下篇,《有司彻》是《少牢馈食礼》的下篇。又说:《聘礼》篇末“执圭如重入门,鞠躬,私觌愉愉”等语,不知道是《乡党》采用了《聘礼》的话,还是《聘礼》采用了《乡党》的话?大体说来,礼经多是七十子门徒传下来的。考察朱子《乡党集注》,其中引用晁氏说:“定公九年,孔子在鲁国做官;到十三年出使齐国,在这期间没有朝聘之事,怀疑‘使摈’‘执圭’两条,只是孔子曾经说过这种礼仪。”又引用苏氏说:“孔氏遗留下来的书,杂记着《曲礼》,一定不是孔子亲身经历的事。”由此可见,古代本来有《仪礼》这部书,圣门弟子只是根据它记录了孔子的话。吴澂说:“《仪礼》十七篇,汉朝兴起后,高堂生得到它,传给瑕丘萧奋;萧奋传给东海孟卿,孟卿传给后苍;后苍传给戴德、戴圣。礼经残缺之后,只有这十七篇还是完整的书。自从王安石推行新的经义,废弃了这部经,学者很少再传习它了。” 何异孙说:“《仪礼》这部书,绝不是秦汉之间写成的。它的制度一定出自圣人。若断定是周公所作,那就不是我敢知道的了。” 宋濂说:“周代关于聘、觐、燕飨、馈食、婚、丧等礼仪的升降揖让礼节,既然已经实行了,后来才把它写成《仪礼》的文字。”
何乔新曰:仪礼未知孰作?或以为周公之作也。孔子有学礼之言,礼记有读礼之文,当是时固已有简牍之传矣,决非秦汉间笔也。其法度必出于圣人,若曰周公作之,则非所敢知也。遭秦焚书,礼经废坏,其传于世者十七篇而已。冠昏相见三篇,皆士礼也。乡饮乡射三篇,大夫礼也。燕射聘觐公食大夫五篇,诸侯礼也。士丧既夕士虞特牲馈食四篇,皆诸侯之士丧祭礼。少牢馈食有司彻二篇,皆诸侯之卿大夫祭礼。丧服一篇,则通言上下之制。汉兴,高堂生得之,以授瑕丘萧奋;奋授东海孟卿;卿授后苍;苍授戴德、戴圣,是为今文。后鲁恭王坏孔子宅,得古经五十六篇于壁中。河间献王得而上之,其十七篇与仪礼正同,余三十九篇藏于秘府,是为古文。哀帝初,刘歆欲以列之学官,而诸博士不肯置对,竞不得立。唐初犹存,诸儒不以为意,遂至于亡,惜哉。湛若水曰:「仪礼之为经也,礼记之为传也,不可易矣。然而今也皆亡而不全,故有士冠礼而无天子诸侯冠礼,有士昏礼而无天子诸侯昏礼。其于丧祭也亦然。故祭则小戴《郊特牲》也,大戴《诸侯衅庙》也,《迁庙》也;冠则《公符》也,及其散见于礼记也,班班焉尔。皆其传也,而经则亡矣。」又曰:「仪礼有有经而无传者矣,《公食大夫》也,《士相见》也;有有传而无经者矣,《郊特牲》也,《诸侯衅庙》也,《迁庙》也,《公符》也,《投壶》也;有经中之传者矣,凡仪礼之称曰『记者』也;有传中之传者矣,《玊藻》之有深衣也,《明堂》之有月令也。呉文正以《大戴》《衅庙》《迁庙》《投壶》《公符》《奔丧》补经也,奈何曰非也?其为逸经传也。《投壶》之为传也,何征?曰:『称鲁令、薛令』也可知其为传。」又曰:「《曲礼》大醇而小疵,《仪礼》极醇而无疵,然而仅存其什一已耳。」唐伯元曰:「仪礼存者为古经,尚矣。凡礼有经,有记,有义,有传。记亦经也,缀之经则不成章。传亦义也,不曰义而曰传,逊辞也。惟冠有义,惟丧有传,而诸礼皆无者,失之也。」李黼曰:「仪礼,亦周公之所作也。凡冠、昏、丧、祭、饮、射、朝、聘之仪,法度数具焉,故谓之仪礼。」呉继仕曰:「仪礼经多散佚,如投壶、奔丧、世子、明堂,乃是经而逸于记中者。」徐三重曰:「仪礼一书,无论是否先王之旧,即于今所传者,若士大夫少而诵习之,长而谨守奉行之,终其身,恐朝夕跬步有违也。如此,心安得不收敛?身安得不斋饬?一言一动,安得不循分秉礼?而上临下奉,何一人不贤良君子乎?此古昔敦让教化,成就人材之轨物,所以臻太平盛治者,孰谓不由此道也?」郝敬曰:「仪礼者,礼之仪。周衰礼亡,昔贤纂辑见闻,着为斯仪。非必尽先圣之旧,然欲观古礼,舍此末由矣。」又曰:「十七篇不言天子诸侯礼,郑康成因冠昏丧虞礼皆称士,遂谓礼独士存拘也。士先四民,礼义由士出,故言礼繋之士。公卿大夫皆士之仕者,上而诸侯,又上而天子,可引而伸矣。故夫特牲不言士,少牢不言大夫。士用特牲而不止士也,大夫用少牢而不止大夫也,但举隆杀为例耳。读礼者固执不通,遂谓天子诸侯礼亡,亦犹夫礼经存而乐经亡之陋説也。又曰:不读《仪礼》,不见古人周详缜密之思。钱▯曰:高堂生传《士礼》十七篇,又有古经出于淹中,河间献王得而献之,合五十六篇,并威仪之事。今所存十七篇,当与古经不殊,犹有三十九篇未行于世。万斯大曰:《仪礼》一书,与《礼记》相为表里,考仪文则《仪礼》为备,言义理则《礼记》为精。在圣人,即吾心之义理而渐着之为仪文;在后人,必通达其仪文而后得明其义理。故读《礼记》而不知《仪礼》,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也。
仪礼逸经十八篇未见张采曰:「永乐初,太平守刘有年进逸礼,则知初唐所亡之书,国初犹有表献者。」黄虞稷曰:「明洪武中,御史沅州刘有年,以辞秩养母,忤防,罚输站役,通州。于州旧家,得其书,献之朝,命付史舘。有年建文中起知太平府,成祖靖难,不行迎驾,谪戍云南。后官交趾按察司佥事,卒。」按《明一统志》:沅州刘有年,洪武中为监察御史。永乐中,上《仪礼逸经》十有八篇。杨用修讶有年何从得之?又怪当时庙堂诸公不闻有表章传布之请。且求之内阁,不见其书。吾意有年所进,即草庐吴氏本尔。逸经八篇,传十篇,适合其数。当时内阁诸老知其为草庐书,是以舘阁书目止载草庐本,无有年姓名也。此无足致疑者。
经义考卷一百三十
钦定四库全书经义考卷一百三十一翰林院捡讨朱彞尊撰仪礼【二】郑氏▯仪礼注
译何乔新说:《仪礼》不知道是谁所作,有人认为是周公所作。孔子有“学习礼”的话,《礼记》中有关于读礼的文字;在那个时候本来就已经有简牍流传了,绝不是秦汉之间写成的。它的法度一定出自圣人;若说是周公所作,那就不是我敢知道的了。秦朝焚书以后,礼经残废毁坏,流传于世的只有十七篇。《冠礼》《昏礼》《士相见》三篇,都是士礼。《乡饮》《乡射》三篇,是大夫礼。《燕》《射》《聘》《觐》《公食大夫》五篇,是诸侯礼。《士丧》《既夕》《士虞》《特牲馈食》四篇,都是诸侯之士的丧祭礼。《少牢馈食》《有司彻》两篇,都是诸侯卿大夫的祭礼。《丧服》一篇,则总说上下各等级的制度。汉朝兴起后,高堂生得到它,传给瑕丘萧奋;萧奋传给东海孟卿;孟卿传给后苍;后苍传给戴德、戴圣,这就是今文经。后来鲁恭王毁坏孔子住宅,在墙壁中得到古文经五十六篇。河间献王得到后把它献上,其中十七篇同《仪礼》正好相同,其余三十九篇藏在秘府中,这就是古文经。汉哀帝初年,刘歆想把它列入学官,但各位博士不肯答复,最终没有能够立为官学。唐朝初年它还存在,各位儒者却不重视它,终于亡佚了,可惜啊。” 湛若水说:“《仪礼》作为经,《礼记》作为传,这是不可改变的。然而如今二者都已经亡佚而不完整,所以有《士冠礼》却没有天子、诸侯的冠礼,有《士昏礼》却没有天子、诸侯的昏礼。丧礼、祭礼也是这样。因此,祭礼方面有小戴《郊特牲》、大戴《诸侯衅庙》《迁庙》;冠礼方面有《公符》,以及散见于《礼记》中的文字,仍然清楚可见。这些都是传,而经已经亡失了。”又说:“有只有经而没有传的,如《公食大夫》《士相见》;有只有传而没有经的,如《郊特牲》《诸侯衅庙》《迁庙》《公符》《投壶》;有经中的传,即《仪礼》中凡称作‘记者’的部分;有传中的传,即《玉藻》中的深衣、《明堂》中的月令。吴文正把《大戴礼记》中的《衅庙》《迁庙》《投壶》《公符》《奔丧》作为经来补充,为什么说不对呢?它们是散佚的经传。《投壶》是传,有什么证据?回答说:其中称‘鲁令’‘薛令’,由此可以知道它是传。” 又说:“《曲礼》大体醇正而小有瑕疵,《仪礼》极其醇正而没有瑕疵,然而现在仅仅保存十分之一罢了。” 唐伯元说:“现存的《仪礼》是古经,价值崇高。礼有经、记、义、传。记也是经,只是把它编缀到经中便不能成章。传也是义,不称义而称传,是谦逊的说法。只有冠礼有义,只有丧礼有传,而其他各礼都没有,这是有所遗漏了。” 李黼说:“《仪礼》也是周公所作。凡是冠、昏、丧、祭、饮、射、朝、聘等礼仪,其中的法度、礼数都具备,所以称为《仪礼》。” 吴继仕说:“《仪礼》的经文多有散佚,例如《投壶》《奔丧》《世子》《明堂》,就是经文散佚在记中的部分。” 徐三重说:“《仪礼》这部书,暂且不论是否是先王的旧制;即使只就今天流传下来的部分来说,如果士大夫年轻时少而诵习,长大后谨慎地遵守奉行,直到终身,恐怕早晚每一步都不会违背它。这样一来,内心怎么能不收敛?身体怎么能不整饬清洁?一言一行,怎么能不循守本分、秉持礼法?上对待下属、下奉事上级,又有哪一个人不会成为贤良君子呢?这就是古代敦厚谦让、教化民众、造就人才的规范,也是达到太平盛治的途径,谁能说不是由此而来呢?” 郝敬说:“《仪礼》就是礼的仪节。周室衰微、礼制亡失以后,前代贤者汇辑所见所闻,写成了这套仪节。它未必全是先圣的旧制,然而想要观察古礼,除了它便没有其他途径了。”又说:“十七篇没有说天子、诸侯的礼,郑康成因《冠礼》《昏礼》《丧礼》……” “《士虞礼》都称作士礼,于是认为礼只有士礼保存下来,这种看法是拘泥的。士位居四民之首,礼义由士产生,所以说礼时把它系属于士。公、卿、大夫都是出仕的士;向上是诸侯,再向上是天子,都可以由此类推。所以《特牲》不说士,《少牢》不说大夫。士使用特牲,但并不只是士使用;大夫使用少牢,但并不只是大夫使用,这只是举出隆盛与降杀作为例子罢了。读礼的人固执而不通达,于是说天子、诸侯的礼亡失了,也同那种认为礼经保存而乐经亡失的浅陋说法一样。又说:不读《仪礼》,就看不见古人思虑的周详缜密。” 钱(字迹不清)说:高堂生传下《士礼》十七篇,后来又有古经从淹中出土,河间献王得到后献上,共五十六篇,包括威仪方面的内容。现在保存的十七篇,应当同古经没有不同;仍有三十九篇没有流传于世。万斯大说:《仪礼》一书同《礼记》互为表里;考察仪节文辞,《仪礼》最完备,讲说义理,《礼记》最精深。对于圣人来说,是先有自己心中的义理,逐渐显现为仪节文辞;对于后人来说,必须通晓它的仪节文辞,然后才能明白其中的义理。所以读《礼记》却不知道《仪礼》,就像没有根的树、没有源头的水。” 《仪礼》逸经 十八篇 未见 张采说:“永乐初年,太平府知府刘有年进献逸礼,由此可知唐初亡佚的书,到了明朝初年仍有人上表献出。” 黄虞稷说:“明洪武年间,御史、沅州人刘有年以辞去官职奉养母亲,违逆上意,被罚输送站役到通州。在通州一户旧家中得到这部书,献给朝廷,朝廷命令交付史馆。刘有年在建文年间起任太平府知府,成祖靖难时没有前往迎驾,被贬谪戍守云南。后来任交趾按察司佥事,去世。” 考察《明一统志》:沅州人刘有年,洪武年间任监察御史。永乐年间,上献《仪礼逸经》十八篇。杨用修惊讶刘有年是从哪里得到它的,又奇怪当时朝廷诸公没有听说有上表请求刊行传播此书的事。并且向内阁求取,也没有见到这部书。我认为刘有年所进献的,就是草庐吴氏的本子。逸经八篇,传十篇,数量正好相合。当时内阁诸老知道这是草庐的书,所以馆阁书目只记载草庐本,没有刘有年的姓名。这没有什么值得怀疑的。”},{ 《经义考》卷一百三十。钦定《四库全书》。《经义考》卷一百三十一。翰林院检讨朱彝尊撰写。《仪礼》【二】。郑玄《仪礼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