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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史藏文献通考十六

卷十五 征榷考二

史藏 · 政书 · 已译 · 第 248–265 段

盐官之利既然,则铁官之利可知也。盐官之利当一国而三千万人,铁官之利当一国而三万人焉,故能有二国之籍者六千万人耳,其常籍人之数犹在此外)。使君施令曰‘吾将籍於诸君、吾子’,则必嚣号,令天给之盐▯,则百倍归於上,人无以避此者,数也。今铁官之数曰:‘一女必有一针、一刀,若其事立(若,犹然後);耕者必有一耒、一耜、一钅兆,若其事立(大锄谓之钅兆。羊昭反);行服连(辇名,所以载作器,人挽者)、轺(羊昭反)、┝(居玉反)者(大车驾马),必有一斤、一锯、一锥、一凿,若其事立。不尔而成事者,天下无有。’今针之重加一也,三十针一人之籍(针之重,每十分加一分为强强取之,则一女之籍得三十针也矣)。刀之重加六,五六三十,五刀,一人之籍也(刀之重,每十分加六分以为强而取之,五六为三十也,则一女之籍得五刀)。耜铁之重加七,三耜铁,一人之籍也(耜铁之重,每十分加七分以为强而取之,则一农之籍得三耜铁也)。其馀轻重皆准此而行(其器弥重,其加弥多),然则举臂胜(音升)事,无不服籍者。”桓公曰:“然则国无山海不王乎?”管子曰:“因人之山海,假之名有海之国(虽无海而假名有海,则亦虽无山而假名有山),售盐於吾国(彼国有盐而籴於吾国为售耳),釜十五吾受而官出之以百(受,取也。假令彼盐平价釜当十钱者,吾又加五钱而取之,所以来之也。既得彼盐,则令吾国盐官又出而籴之,釜以百钱也),我未与其本事也(与,用也。本事,本盐也)。受人之事,以重相推(以重相推,谓加五钱之类也。推,犹度也),此用人之数也(彼人所有而皆为我用也)。”又曰:“齐有渠展之盐(渠展,齐地,沛水所流入海之处,可煮盐之所也,故曰渠展之盐)请君伐菹薪(草枯曰菹,采居反),煮水为盐(煮海水),正(音征)而积之。十月始征,至於正月,成三万六千锺,下令曰:‘孟春既至,农事且起,大夫无得缮冢墓,理宫室,立台榭,筑墙垣。北海之众,无得聚庸(庸,功也)而煮盐(北海之众,谓北海煮盐之人。本意禁人煮盐,下令▯以农事,虑有妨夺,先自大夫起,欲人不知其机,斯为权术)。此则坐长十倍,以令粜之。梁、赵、宋、卫、濮阳,彼尽馈食之国(本国自无盐,远馈而食),无盐则肿,守圉之国(“圉”与“御”同,古通用)用盐独甚。”桓公乃使粜之,得成金万斤。

按:《周礼》所建山泽之官虽多,然大概不过掌其政令之厉禁,不在於征榷取财也。至管夷吾相齐,负山海之利,始有盐铁之征。观其论盐,则虽少男、少女所食;论铁,则虽一针、一刀所用,皆欲计之,苛碎甚矣。

译斧头、一把锯子、一把锥子、一把凿子,才能成事。不这样而能成事的,天下没有这样的例子。’如今针的重量每十分加征一分,三十根针的重量就是一个人应缴的税额(针的重量,每十分加一分为多征的部分来征收,那么一个女子应缴的税额是三十根针)。刀的重量每十分加征六分,五六三十,五把刀就是一个人应缴的税额(刀的重量,每十分加六分作为多征的部分来征收,五乘六等于三十,那么一个女子应缴的税额是五把刀)。耜铁的重量每十分加征七分,三把耜铁就是一个人应缴的税额(耜铁的重量,每十分加七分作为多征的部分来征收,那么一个农夫应缴的税额是三把耜铁)。其余轻重的器物都照此类推来征收(器物越重,加征得就越多),这样一来,凡是能够举得起手臂来做事的人,没有不承受这种税额的。”桓公说:“既然如此,那么国家如果没有山海资源,就不能称王于天下了吗?”管子说:“可以凭借别国的山海资源,假借名义说自己拥有海(即便没有海也假借名义说拥有海,那么即便没有山也可以假借名义说拥有山),从我国购买盐来出售(那个国家有盐而向我国购入,只是转手贩卖罢了),一釜盐十五钱我们买入,官府再以一百钱卖出去(“受”,就是买取。假使那个国家的盐平价一釜十钱,我方再加五钱来买入,这是为了招徕对方的盐;已经得到对方的盐后,就命令我国管盐的官员再收购来卖出,一釜定价一百钱),我们并没有真正经营盐的本业(“与”,就是使用的意思。“本事”,指本地产的盐)。借用别人的产业,靠加价来相互周转(“以重相推”,就是指加征五钱之类的做法。“推”,犹言估量),这就是役使别人的财物为我所用的方法(对方拥有的资源都成了为我所用的东西了)。”管子又说:“齐国有渠展的盐场(“渠展”,是齐国的地名,是沛水流入大海的地方,是可以煮盐的地方,所以称为渠展的盐场),请国君下令砍伐枯草作柴薪(枯草叫作“菹”,读音“采居”反切),煮海水制盐(煮海水),征税之后再储存起来(“正”,读音“征”)。从十月开始征收,到正月,共积成三万六千锺,于是下令说:‘初春已经到来,农事即将开始,大夫们不得修建坟墓、修整宫室、建造台榭、修筑围墙。北海一带的民众,不得召集人手(“庸”,就是佣工)来煮盐(“北海之众”,是指北海煮盐的人。本意是要禁止百姓煮盐,下令却先以妨碍农事为由,担心有所妨害掠夺,先从大夫做起,是想让人不明白其中的用意,这正是权谋之术)。’这样一来盐价就顿时上涨十倍,于是趁机下令出售官盐。梁国、赵国、宋国、卫国、濮阳,这些都是要靠运进食物才能吃饱的国家(本国自己没有盐,要靠远方运来才有得吃)。人如果没有盐吃就会得浮肿病,守卫边防的国家对盐的需求尤其迫切。”桓公于是让人出售官盐,得到了折合黄金一万斤的收益。

按:《周礼》所设立的掌管山泽的官职虽然很多,但大概不过是掌管相关的政令禁令罢了,并不在于征收榷税来聚敛财物。到了管夷吾辅佐齐国之时,凭借山海的资源利益,才开始有了盐铁方面的征税。看他论述盐税,即便是幼小男女所吃用的一点点盐,谈到铁税,即便是一根针、一把刀这样的小物件,都要一一计算征收,实在是苛细到了极点。所以他说:“利益出自一个来源的国家,就没有敌手;利益出自两个来源的国家,兵力就不会屈服;利益出自三个来源的国家,就不能出兵作战;利益出自四个来源的国家,这个国家必定灭亡。先王知道这个道理,所以要堵塞百姓自谋生利的途径(“养”,就是利益),使他们获利的门路变得狭窄。所以给予百姓恩惠的权力在于国君,剥夺百姓利益的权力也在于国君;使百姓贫穷的权力在于国君,使百姓富裕的权力也在于国

故其言曰:“利出一孔者,其国无敌;出二孔者,其兵不诎;出三孔者,不可以举兵;出四孔者,其国必亡。先王知其然,故塞人之养(养,利也),隘其利途。故予之在君,夺之在君,贫之在君,富之在君。”又曰:“夫人予则喜,夺则怒。先王知其然,故见予之形而不见夺之理,故民可爱而洽於上也。”其意不过欲巧为之法,阴夺民利而尽取之,既以此相桓公霸诸侯,而齐世守其法。故晏子曰“山木如市,弗加於山;鱼盐蜃蛤,弗加於海。民参其力,二入於公,而衣食其一。山林之木,衡麓守之;泽之萑蒲,舟鲛守之;薮之薪蒸,虞侯守之;海之盐蜃,祈望守之。县鄙之人,入从其政;Τ介之关,暴征其私。布常无艺,徵敛无度。”盖极言其苛如此。然则桑、孔之为,有自来矣。

汉高祖接秦之敝,量利禄,度官用,以赋於民。而山川、园池、市肆祖税之入,自天子至於封君汤沐邑,皆各自为奉养,不领於天下之经费。秦赋盐铁之利,二十倍於古,汉兴,循而未改。

按:史既言高祖省赋,而复言盐铁之赋仍秦者,盖当时封国至多,山泽之利在诸侯王国者,皆循秦法取之以自丰,非县官经费所榷也。

孝惠、高后时,吴有豫章铜山,即招致天下亡命盗铸钱,东煮海水为盐,以故无赋,国用饶足。

班固赞曰:“吴王擅山海之利,能薄敛以使其众,逆乱之萌,自其子兴。古者诸侯不过百里,山海不以封,盖防此矣。”

武帝元狩四年,置盐铁官。

元狩中,兵连不解,县官大空,富商大贾冶铸鬻盐,财或累万金,而不佐公家之急。於是以东郭咸阳、孔仅为大农丞,领盐铁事。五年,仅、咸阳言:“山海,天地之藏,宜属少府,陛下弗私,以属大农佐赋。愿募民自给费,因官器作鬻盐,官为牢盆(苏林曰:“牢,价直也。今世人言雇手牢。”如淳曰:“牢,廪食也。古者名廪为牢。盆,煮盐盆也”)。浮食奇民欲擅斡山海之货,以致富羡,役利细民。其沮事之议,不可胜听。敢私铸铁器鬻盐者,钅大左趾,没入其器物。郡不出铁者,置小铁官,使属在所县。”使仅、咸阳乘传举行天下盐铁,作官府,除故盐铁家富者为吏。吏益多贾人矣。孔仅使天下铸作器,而县官以盐铁缗钱之故,用少饶矣。益广关,置左右辅。初,大农斡盐铁官布多,置水衡,欲以主盐铁,及杨可告缗,上林财物众,乃令水衡主上林,上林既充满,益广。卜式为御史大夫,见郡国多不便县官作盐铁,器苦恶(盐味苦,器脆恶),贾贵,强令民买之,乃因孔仅言事,上不说。

先公曰:“孔仅、咸阳所言,前之属少府者其利微,今改属大农,则其利尽,此聚敛之臣饰说以盖其私也。

译君。”管子又说:“人们受到给予就高兴,遭到剥夺就愤怒。先王知道这个道理,所以只让百姓看到给予的表象,而看不到剥夺的实质,所以百姓才能对君上心怀爱戴而融洽相处。”管子的用意不过是想巧妙地制定法令,暗中夺取百姓的利益而全部据为己有,他既凭借这套办法辅佐齐桓公称霸诸侯,齐国也就世世代代遵循这套法令。所以晏子说:“山中的树木如同市场上的货物一样多,却不对山征税;鱼盐蚌蛤如同大海中的资源一样丰富,却不对海征税。百姓的劳作所得分成三份,其中两份要交给官府,自己只能留下一份来维持衣食。山林中的树木,由衡麓官员看守;沼泽中的芦苇蒲草,由舟鲛官员看守;草泽中的柴薪,由虞侯官员看守;海中的盐和蚌蛤,由祈望官员看守。城郊乡野的百姓,进城要听从官府的差遣;边境要塞的关卡,横暴地征收私人的财物。布匹的征收没有定规,赋税的征敛没有限度。”这大概是极力说明当时苛政到了这种地步。这样看来,桑弘羊、孔仅这一类人的做法,是有其历史渊源的。

汉高祖承接秦朝弊政之后,衡量各种利禄,核定官府开支,据此向百姓征收赋税。而山川、园林池塘、市场店铺等祖传的税收所得,从天子直到受封的汤沐邑君主,各自都用来自行供养,不纳入国家的经费开支之中。秦朝征收盐铁的赋税,比古代重了二十倍,汉朝建立之后,沿袭旧制没有改变。

按:史书既说高祖减省赋税,却又说盐铁的赋税仍沿袭秦制,大概是因为当时分封的诸侯国很多,山泽的利益凡属于诸侯王国的,都依照秦朝的旧法自行征收以自我富足,并非中央官府经费所征收的部分。

孝惠帝、高后时期,吴王拥有豫章的铜山,就招募天下的逃犯来私铸钱币,又在东边煮海水制盐,因此不征赋税,国家用度依然十分丰足。

班固评论说:“吴王独占山海的利益,能够减轻赋税来笼络百姓,叛逆祸乱的苗头,是从他儿子那一代兴起的。古代诸侯的封地不过百里,山海之利不用来分封,大概就是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啊。”

武帝元狩四年,设置盐铁官。

元狩年间,战事连年不断,国库极度空虚,而富商大贾冶铁煮盐,财产有的多达上万金,却不肯资助国家的急难。于是任用东郭咸阳、孔仅担任大农丞,掌管盐铁事务。五年,孔仅、咸阳上奏说:“山海资源,本是天地的宝藏,应当归属少府管理,陛下不将它据为私用,而将其划归大农来辅助国家赋税。希望招募百姓自行承担费用,借用官府的器具来煮盐售卖,官府提供煮盐用的盆具(苏林说:“‘牢’,就是价钱。如今世人还说‘雇手牢’。”如淳说:“‘牢’,就是供给的口粮。古代称官府供给的粮食为‘牢’。‘盆’,就是煮盐用的盆。”)。那些游手好闲、投机取巧的人想要独占山海的资源,来谋取暴利,役使剥削平民百姓。阻挠此事的各种议论,多得听不过来。凡敢私自铸造铁器、贩卖私盐的人,要处以在左脚上戴上刑具的钅大左趾之刑,没收他的器物。凡不出产铁的郡,就设置小铁官,隶属于所在的县。”于是派孔仅、咸阳乘坐驿车巡行天下推行盐铁政策,设立官府机构,起用原先经营盐铁而致富的人担任官吏。官吏中商人出身的人因此越来越多。孔仅让天下各地铸造器具,官府因为盐铁和缗钱的收入,用度略微宽裕了一些。于是进一步扩大关塞的范围,设置左右辅都尉。当初,大农所掌管的盐铁官所出产的布匹很多,于是设置水衡都尉,想让他掌管盐铁事务,等到杨可告发隐瞒财产之事以后,上林苑的财物大量增多,于是命令水衡都尉掌管上林苑,上林苑的财物已经充盈之后,其管辖范围就更加扩大了。卜式担任御史大夫时,见到各郡国大多不方便由官府来经营盐铁,认为官营的器具粗劣(盐味发苦,器具粗劣不堪用),价格却昂贵,还强迫百姓购买,于是借着孔仅上奏这件事来进言,

管仲之盐铁,其大法税之而已,盐虽官尝自煮之以权时取利,亦非久行,铁则官未尝冶铸也,与孔、桑之法异矣。”

元封元年,因桑弘羊请,置大农部丞数十人,分部主郡国,名往往均输盐铁官,不出铁者置小铁官,使属所在县。

盐官凡二十八郡:

河东(安邑) 太原(晋阳) 南郡(巫) 钜鹿(堂阳) 勃海(章武) 千乘 琅琊(海曲。长广) 会稽(海盐) 犍为(南安) 蜀(临邛) 益州(连然) 巴(朐▯忍) 安定(三水) 北地(弋居) 上郡(独药) 西河(富昌) 朔方(沃{▯土}) 五原(成宜) 雁门(楼烦。沃阳,有长、丞) 渔阳(泉州) 陇西 辽西(海阳) 辽东 南海(番禺) 苍梧(高要) 东平 北海 东莱(曲城。▯弦。东牟。当利。阳乐)

铁官凡四十郡:

京兆(郑) 左冯翊(夏阳) 右扶风(雍。漆) 弘农(宜阳。渑池) 太原(大陵) 河东(安邑。绛县。皮氏。平阳) 河内(隆虑) 河南 颍川(阳城) 汝南(西平) 南阳(宛) 庐江(皖) 山阳沛(沛) 魏(武安) 常山(都乡) 千乘(千乘) 齐(临淄) 东莱(东弁) 东海(下邳。朐) 济南(东平陵。历城) 泰山(嬴) 临淮(盐渎。堂邑) 桂阳汉中(沔阳) 犍为(武阳南安) 蜀(临邛) 琅琊 渔阳(渔阳) 右北平(夕阳) 辽东(平郭) 陇西 胶东(郁秩) 鲁楚(彭城) 广陵 中山(北平) 东平 城阳(莒) 涿

元鼎中,博士徐偃使行风俗,矫制,使胶东、鲁国鼓铸盐铁,还,奏事,徙为太常丞。御史大夫张汤劾偃矫制大害,法至死。有诏下终军问状,军诘偃:“胶东南近琅琊,北接北海,鲁国西枕泰山,东有东海,受其盐铁。偃度四郡口数田地,率其用器食盐,不足以并给二郡邪?将势宜有馀,而吏不能也?何以言之?偃矫制而鼓铸者,欲及春耕种赡民器也。今鲁国之鼓,当先具其备,至秋乃能举火。此言与实反者非(重问之)?偃已前三奏,无诏(不报听也),不惟所为不许(惟,思也),而直矫作威福,以从民

译皇帝听了并不高兴。

先父说:“孔仅、咸阳所说的,此前山海之利归属少府时其利益微薄,如今改归大农之后,其利益全部收归国有,这是聚敛钱财的臣子用花言巧语来掩盖他们的私心啊。管仲经营盐铁,他的大体办法不过是征税而已,盐虽然官府也曾自己煮制来权衡时机牟利,但也并没有长期施行,铁则官府从未曾自己冶铸过,这和孔仅、桑弘羊的做法是不同的。”

元封元年,采纳桑弘羊的建议,设置大农部丞数十人,分别管辖各郡国,名义上往往由均输、盐铁官兼管,不出产铁的郡就设置小铁官,隶属于所在的县。

设有盐官的共二十八郡:

河东郡(安邑) 太原郡(晋阳) 南郡(巫县) 钜鹿郡(堂阳) 勃海郡(章武) 千乘郡 琅琊郡(海曲、长广) 会稽郡(海盐) 犍为郡(南安) 蜀郡(临邛) 益州郡(连然) 巴郡(朐〇忍) 安定郡(三水) 北地郡(弋居) 上郡(独乐) 西河郡(富昌) 朔方郡(沃〇) 五原郡(成宜) 雁门郡(楼烦、沃阳,设有长、丞) 渔阳郡(泉州) 陇西郡 辽西郡(海阳) 辽东郡 南海郡(番禺) 苍梧郡(高要) 东平郡 北海郡 东莱郡(曲城、〇弦、东牟、当利、阳乐)

设有铁官的共四十郡:

京兆(郑县) 左冯翊(夏阳) 右扶风(雍县、漆县) 弘农(宜阳、渑池) 太原(大陵) 河东(安邑、绛县、皮氏、平阳) 河内(隆虑) 河南 颍川(阳城) 汝南(西平) 南阳(宛县) 庐江(皖县) 山阳、沛郡(沛县) 魏郡(武安) 常山(都乡) 千乘(千乘) 齐郡(临淄) 东莱(东弁) 东海(下邳、朐县) 济南(东平陵、历城) 泰山(嬴县) 临淮(盐渎、堂邑) 桂阳、汉中(沔阳) 犍为(武阳、南安) 蜀郡(临邛) 琅琊 渔阳(渔阳) 右北平(夕阳) 辽东(平郭) 陇西 胶东(郁秩) 鲁郡、楚国(彭城) 广陵 中山(北平) 东平 城阳(莒县) 涿郡

元鼎年间,博士徐偃奉命巡视考察各地风俗,假托诏命,让胶东国、鲁国自行鼓铸铁器、煮盐,回朝之后上奏此事,被调任为太常丞。御史大夫张汤弹劾徐偃假托诏命,犯下重大罪过,依法应当处死。皇帝下诏让终军去查问情况,终军诘问徐偃说:“胶东国南边靠近琅琊,北边连接北海,鲁国西边紧靠泰山,东边有东海,从这些地方都能得到盐铁供应。你估计一下这四郡的人口数目、田地状况,按比例计算他们所需要使用的器具和食盐,难道不够同时供给这两个郡吗?还是说本来绰绰有余,只是官吏们没有能力办好?为什么这么说呢?你假托诏命让他们鼓铸铁器煮盐,是想赶在春耕播种的时候供给百姓所需的器具。如今鲁国鼓铸铁器,本应先准备好各项事宜,到了秋天才能开炉冶炼。这么说来,你所说的和实际情况是相反的吧(再次追问)?你此前已经三次上奏,都没有得到诏令批准(就是没有得到答复许可),你不但不想想为什么没有得到允许(“惟”,就是思考的意思),反而径直假托威福擅自行事,来顺从百姓……

望,千民采誉,此明圣之所必诛也。偃矫制颛行,非奉使体,请下御史徵偃即罪。”上善其请,奏可。

译望,深得百姓的赞誉,这是明君圣主必定要诛杀的人。汲偃假托君命擅自行事,不符合奉命出使的体统,请求交给御史查办汲偃,判处他应得的罪。"皇上认为他的奏请很好,批复同意。

昭帝始元六年,诏郡国举贤良文学之士,问以民所疾苦,教化之要。皆对愿罢盐铁、酒榷、均输,毋得与天下争利,视以俭勤。御史大夫桑弘羊难,以为此国家大业,所以制四夷,安边足用之本,不可废也。

弘羊言:“往者豪强之家得管山海之利,采石鼓铸、煮盐,一家聚或至千馀人,大抵尽流放之人,远去乡里,弃坟墓,依倚大家,相聚深山穷泽之中,成奸伪之业。家人有宝器,尚犹柙而藏之,况天地之山泽乎?夫权利之处,必在山泽,非豪人不能通其利。异时盐铁未笼,布衣有朐邴,人君有吴王,专山泽之饶,薄赋其人,赡穷乏以成私威,私威积而逆节之心作。今纵人於权利,罢盐铁以资强暴,遂其贪心,众邪群聚,私门成党,则强御日以不制,而并兼之徒奸形成矣。盐铁之利,佐百姓之急,奉军旅之费。不可废也。”文学曰:“庶人藏於家,诸侯藏於国,天子藏於海内。是以王者不蓄,下藏於民,远争利,务民之义,利散而人怨止。若是,虽汤、武生存於代,无所容其虑。工商之事,欧冶之任,何奸之能成?三桓专鲁,六卿分晋,不以盐铁。故权利深者,不在山海,在朝廷;一家害百家,在萧墙,不在朐邴。”大夫曰:“山海有禁而人不倾,贵贱有平而人不疑。县官设衡立准,而人得其所,虽使五尺童子▯市,莫之能欺。今罢之,则豪人擅其用而专其利也。”文学曰:“山海者,财用之宝路也。铁器者,农之死士也。死士用则仇雠灭,田野辟而五▯熟。宝路开则百姓赡而人用给,人用给则富国而教之以礼。礼行则道有让,而人敦朴以相接而莫相利也。夫秦、楚、燕、齐,士乃不同,刚柔异气,巨小之用,倨勾之宜,党殊俗异,各有所便。县官笼而一之,则铁器失其宜,而农人失其便。器用不便,则农夫罢於野而草莱不辟,草莱不辟则人困乏也。”大夫曰:“昔商君理秦也,设百官之利,收山泽之税,国富人强,蓄积有馀。是以征伐敌国,攘地斥境,不赋百姓,军师以赡。故利用不竭而人不知,地尽西河而人不苦。今盐铁之利,所佐百姓之急,奉军旅之费,务於蓄积,以备乏绝,所给甚众,有益於用,无害於人。”文学曰:“昔文帝之时,无盐铁之利而人富,当今有之而百姓困乏,未见利之所利而见其所害。且利非从天来,不由地出,所出於人▯而为之百倍,此计之失者也。夫李梅实多者,来年为之衰;新▯熟,旧▯为之亏。自天地不能满盈,而况於人乎?故利於彼者必耗於此,犹阴阳之不并曜,昼夜之代长短也。商鞅峭(七叫反)法长利,秦人不聊生,相与哭孝公,其後秦日以危。利蓄而怨积,地广而祸构,恶在利用不竭乎?

译汉昭帝始元六年,下诏令各郡国推举贤良文学之士,向他们询问百姓的疾苦、教化的要务。他们都回答希望废除盐铁专卖、酒类专卖、均输之法,不要与天下百姓争利,要以俭朴勤劳来教导百姓。御史大夫桑弘羊表示反对,认为这是国家的大事业,是用来制服四方夷狄、安定边疆、充实国用的根本,不可废除。

桑弘羊说:"以往豪强之家能够垄断山海之利,开山采矿、鼓风冶炼、煮盐为业,一家聚集的人多达上千,大多是些流亡之人,远离家乡,抛弃祖坟,依附豪门大族,聚集在深山穷泽之中,形成奸邪不法的行当。一般人家有了宝物,尚且要用匣子藏起来,何况天地之间的山泽呢?权势利益所在之处,必定在山泽之中,不是豪强之人不能通晓其中的利益。往昔盐铁尚未由官府垄断时,平民中有朐、邴那样的富商,君主之中有吴王,独占山泽的富饶资源,减轻对百姓的赋税以收买人心,救济穷困之人以树立个人的权威,个人权威积聚起来,叛逆之心便会滋生。如今若放纵百姓去追逐权势利益,废除盐铁专卖来资助强暴之徒,成全他们的贪心,各种邪恶势力聚集在一起,在私门之下结成朋党,那么强横不驯之人便会一天天难以控制,兼并他人财产的奸邪之徒就会形成。盐铁的利益,用来辅助百姓的急难,供给军队的费用,是不可废除的。"

文学回答说:"平民百姓把财富藏在家中,诸侯把财富藏在国内,天子则把财富藏于四海之内。因此为王者不聚敛财富,而是把财富留藏于民间,远离与民争利,致力于百姓的道义,利益分散开来百姓的怨恨也就止息了。如果这样,即使商汤、周武王生活在当世,也无从施展他们的谋虑。至于工商之事、欧冶子那样的技艺,又怎能形成奸邪之事呢?鲁国的三桓专权、晋国的六卿瓜分国政,都不是靠盐铁做到的。所以权势利益深重之处,不在山海,而在朝廷;一家危害百家,祸根在宫墙之内,而不在朐、邴那样的富商身上。"

大夫说:"山海之利有所禁制,百姓便不会倾轧争夺;贵贱之间有了平准,百姓便不会心生猜疑。官府设立衡器、确立标准,百姓便能各得其所,即使让五尺高的孩童去市场买卖,也没有人能欺骗他。如今若废除专卖,那么豪强之人便会独占其用、垄断其利了。"

文学说:"山海,是财货用度的宝藏之路。铁器,是农耕的得力工具。这个工具用得好,仇敌便可消灭,田野得以开垦,五谷得以丰熟。宝藏之路开通,百姓便能富足、用度充足,用度充足便能富国,进而用礼义教化百姓。礼义施行,道路上便有谦让之风,百姓敦厚朴实地相互交往而不相互算计利益。秦、楚、燕、齐各地的人士本就不同,刚柔之气各异,器物大小的用途、锐钝的适宜程度,各地风俗不同,各有各的方便之处。官府若将其笼统划一,那么铁器便会失去适宜之处,农人也会失去方便之处。器具用起来不方便,农夫便会在田野中劳累而荒地得不到开垦,荒地得不到开垦,百姓便会陷入困乏。"

大夫说:"当年商鞅治理秦国,设立各种官营的利益,收取山泽的赋税,因此国家富强,积蓄有余。因此征讨敌国,开拓疆土,不必向百姓加赋,军队便能得到供给。所以利用之资源用之不竭而百姓却不觉察,土地扩展到西河而百姓也不感到痛苦。如今盐铁的利益,用来辅助百姓的急难,供给军队的费用,致力于积蓄,以防备匮乏断绝,供给的很多,对国家用度有益,对百姓无害。"

文学说:"从前汉文帝的时候,没有盐铁的专卖之利而百姓富足,如今有了这专卖之利而百姓却困乏,看不到专卖带来的利益,只看到它带来的祸害。况且利益不是从天上来的,也不是从地下出的,都是从百姓那里取出来又拿去牟取百倍之利,这是计算上的错误。李树梅树结果多的年份,第二年便会结果减少;新粮食成熟,旧粮食便会因此亏损。天地尚且不

”於是丞相奏曰:“贤良、文学不明县官事,猥以盐铁为不便。宜罢郡国榷酤酒关内铁官。”奏可。於是利复流下,庶人休息。

宣帝地节四年,诏:“盐,民之食,而贾咸贵,其减天下盐贾。”

元帝初元五年,罢盐铁官。

永光二年,复盐铁官。

成帝绥和二年,赐丞相翟方进策曰“百僚用度各有数。君增益盐铁,更变无常。朕既不明,随奏许可”,云云。方进自杀。

东汉郡有盐官、铁官者,随事广狭置令长及丞。本注曰:“凡郡县出盐多者,置盐官主盐税;出铁多者,置铁官主鼓铸。”

明帝时,官自鬻盐。

时▯贵,县官给用不足。尚书张林言:“盐,食之急,虽贵,人不得不须,官可自鬻。”诏诸尚书通议。朱晖等言:“盐利归官,则人贫怨,非明主所宜行。”帝卒以林言为然。

永平十五年,复置涿郡故安铁官。

肃宗建初中,议复盐铁官,郑众谏,以为不可。诏数切责,至被奏劾。众执之不移,帝不从。

按:盐铁官,显宗已尝置矣,今言复,岂中间尝罢邪?

和帝即位,罢盐铁禁。

诏曰:“昔孝武皇帝致诛胡、越,故榷收盐铁之利,以奉师旅之费。自中兴以来,匈奴未宾,永平末年,复修征伐。先帝即位,务休力役,然犹深思远虑,安不忘危,探观旧典,复收盐铁,欲以防备不虞,宁安边境,而吏多不良,动失其便,以违上意。先帝恨之,故遗戒郡国罢盐铁之禁,纵民煮铸,入税县官如故事。其申敕刺史、二千石,奉顺圣旨,勉行德化,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

献帝建安初,置使者监卖盐。

时关中百姓流入荆州者十馀万家,及闻本土安宁,皆企愿思归,而无以自业。於是卫觊议,以为:“盐者,国家之大宝,自丧乱以来放散,今宜依旧置使者监卖,以其直益市犁牛。百姓归者,以供给之,劝耕积粟,以丰实关中。远者闻之,必多竞还。”魏武於是遣谒者仆射监盐官,移司隶校尉居弘农。流人果还,关中丰实。

後秦主姚兴以国用不足,增关津之税,盐、竹、木皆有赋。群臣咸谏,以为天殖品物,以养群生,王者子育万邦,不宜节约,以夺其利。兴曰:“能逾关梁通利於山水者,皆豪富之家,吾损有馀以裨不足,何不可?”遂行之。

陈文帝天嘉二年,太子中庶子虞荔、御史中丞孔奂以国用不足,奏立煮海盐税,遂从之。

後魏宣武时,河东郡有盐池,旧立官司,以收税利。先是罢之,而人有富强者专擅其用,贫弱者不能资益。延兴末,复立监司,量其贵贱,节其赋入,公私兼利。

译能永远满盈,何况人呢?所以在那边得利的,必定在这边有所损耗,就像阴阳不能同时照耀,昼夜要交替长短一样。商鞅制定严酷的法令来谋求长远之利,秦国百姓无法安生,一起为秦孝公之死而哭泣,此后秦国便一天天走向危亡。利益积聚而怨恨也随之积聚,土地扩大而祸患也随之酝酿,哪里有什么利用不竭的道理呢?"于是丞相上奏说:"贤良、文学之士不明白国家政事,胡乱认为盐铁专卖不利。应当废除郡国的酒类专卖和关内的铁官。"皇帝批准了这个奏议。于是利益重新流向民间,百姓得以休养生息。

汉宣帝地节四年,下诏说:"盐是百姓的食用之物,而价格都很昂贵,应降低天下的盐价。"

汉元帝初元五年,废除盐铁官。

永光二年,恢复盐铁官。

汉成帝绥和二年,赐给丞相翟方进策书说:"百官的用度各有定数。你却随意增减盐铁之利,变动无常。朕既然不明察,就依照你的奏请批准了"云云。翟方进因此自杀。

东汉时期,设有盐官、铁官的郡,根据事务的多少设置令、长以及丞。本注说:"凡是郡县出产盐多的,设置盐官主管盐税;出产铁多的,设置铁官主管冶铁鼓铸。"

汉明帝时,官府自行卖盐。

当时盐价昂贵,官府的用度不足。尚书张林进言说:"盐是饮食中不可缺少之物,即使价格昂贵,百姓也不得不需要它,官府可以自行卖盐。"皇帝下诏让各尚书共同商议。朱晖等人说:"盐的利益归于官府,那么百姓便会贫困怨恨,这不是明主应当做的事。"皇帝最终认为张林的话是对的。

永平十五年,恢复设置涿郡故安的铁官。

汉肃宗建初年间,商议恢复盐铁官,郑众进谏,认为不可这样做。皇帝多次下诏严厉责备他,甚至有人上奏弹劾他。郑众坚持自己的意见不肯改变,皇帝没有听从他的意见。

按:盐铁官在汉明帝时已经曾经设置过,如今说"恢复",难道是中间曾经废除过吗?

汉和帝即位后,废除了盐铁的禁令。

诏书说:"从前汉武帝征讨匈奴、南越,所以实行盐铁专卖来供给军队的费用。自从光武帝中兴以来,匈奴还没有归顺,永平末年,又重新进行征伐。先帝即位后,致力于让百姓休养生息,然而仍然深思远虑,居安思危,探究考察旧有的典章制度,重新收取盐铁的专卖之利,想用来防备意外之事,安定边境,然而官吏大多不良善,动辄失去应有的分寸,违背了皇上的本意。先帝对此感到痛心,所以留下遗命告诫郡国废除盐铁的禁令,放任百姓煮盐冶铁,只要照旧向官府缴纳赋税即可。应当申明告诫刺史、二千石官员,遵奉顺应圣上的旨意,努力施行德化,将此事布告天下,使天下人都明白朕的心意。"

汉献帝建安初年,设置使者监督卖盐。

当时流入荆州的关中百姓有十多万户,等到听说家乡安宁下来,都盼望着回归故里,但没有可以维持生计的产业。于是卫觊建议,认为:"盐,是国家的大宝,自从战乱以来就散失了,如今应当依照旧制设置使者监督卖盐,用卖盐所得的钱多买些犁牛。归来的百姓,用这些犁牛供给他们,鼓励耕种、积蓄粮食,来使关中丰足充实。远方的人听说这件事,一定会有很多人争相归来。"魏武帝于是派谒者仆射监督盐官,将司隶校尉的治所迁到弘农。流亡的百姓果然归来,关中变得丰足充实。

后来后秦国主姚兴因国家用度不足,增加关卡渡口的赋税,盐、竹、木都要征税。群臣都进谏,认为天生万物,用来养育百姓,为王者应当像父母养育子女一样养育天下万民,不应该节省吝啬,来夺取百姓的利益。姚兴说:"能够越过关卡桥梁在山水之间牟取利益的,都是豪强富有之家,我减损有余的人来补益不足的人,有什么不可以呢?"于是就这样施行了。

陈文帝天嘉二年,太子中庶子虞荔、御史中丞孔奂因国家用度不足,奏请设立煮海盐的税收,于是照此施行。

后魏宣武帝时,河东郡有盐池,先

孝明即位,复罢其禁,与百姓其之。

时御史中尉甄琛表称:“《周礼》,山林川泽有虞衡之官,为之厉禁。盖取之以时,不使戕贼而已。故虽置有司,实为民守之也。夫一家之长,必惠养子孙;天下之君,必惠养兆民。未有为民父母,而吝其醯醢;富有群生,而榷其一物者也。今县官鄣护河东盐池而收其利,是专奉口腹而不及四体也。盖天子富有四海,何患於贫?乞弛盐禁,与民共之。”录尚书、彭城王勰曰:“圣人敛山泽之货,以宽田畴之赋;收关市之税,以助什一之储。取此与彼,皆非为身。所谓资天地之产,惠天地之民。盐池之禁,为日已久,积而散之,以济国用,非专为供大官之用,宜如旧。”魏主卒从琛议。

致堂胡氏曰:“盐之为物,天地自然之利,所以养人也。尽捐之民,则纵末作、资游惰;尽属之官,则夺民日用,而公室有近宝之害。琛、勰之言,皆未得中道也。官为厉禁,俾民取之,而裁入其税,则政平而害息矣。”

魏自弛盐禁之後,官虽无榷,而豪贵之家复乘势占夺,近池之人又辄障吝。神龟初,太师高阳王雍,太傅清河王怿等奏,请依先朝,禁之为便,於是复置监官以监检焉。其後更罢更立,至於永熙。自迁邺後,於沧、瀛、幽、青四州之境,傍海煮盐。沧州置灶一千四百八十四,瀛州置灶一百五十二,幽州置灶一百八十,青州置灶五百四十六,又於邯郸置灶四,计终岁合收盐二十万九千七百八斛四斗。军国所资,得以周赡矣。

後周文帝霸政之初,置掌盐之政令,一曰散盐,煮海以成之;二曰监盐,引池以化之;三曰形盐,掘地以出之;四曰饴盐,於戎以取之。凡监盐每池为之禁,百姓取之皆税焉。

按:东南之盐,煮海而已;西北之盐,则所出不一,而名亦各异。《南史 张畅传》,魏太武至瓜洲,饷武陵王以九种盐,曰“此诸盐各有所宜:白盐是魏主所食;黑者疗腹胀气满,细刮取六铢,以酒服之;胡盐疗目痛;柔盐不用食,疗马脊创;赤盐、▯盐、臭盐、马齿盐四种,并不中食”是也。

隋文帝开皇三年,先是尚依周末之弊,盐池、盐井皆禁百姓采用,至是通盐池、盐井与百姓共之。

唐肃宗即位时,两京陷没,民物耗弊,天下用度不足。於是吴盐、蜀麻、铜冶皆有税,市轻货繇江陵、襄阳、上津路转至凤翔。

唐贞元元年,河中尹姜师度以安邑盐池渐涸,开拓疏决水道,置为盐屯,公私大收其利。左拾遗刘彤请检校海内盐铁之利,从之。

彤上表曰:“臣闻汉孝武为政,厩马三十万,後宫数万人,外讨戎夷,内兴宫室,殚费之甚,实百当今。

译前设立官府来收取税利。此前曾经废除过,富强的人便独自占有其用,贫弱的人不能从中获益。延兴末年,重新设立监察官司,衡量盐价的贵贱,节制其赋税的收入,使公家和私人都能得利。孝明帝即位后,又废除了这一禁令,把利益与百姓共享。

当时御史中尉甄琛上表说:"《周礼》记载,山林川泽设有虞、衡之官,为它们设立防护的禁令。这只是取用要按时节,不使它们受到损害而已。所以虽然设有专门的官吏,实际上是替百姓看守着这些资源。作为一家之长,必定要施惠养育子孙;作为天下的君主,必定要施惠养育万民。没有身为百姓父母而吝惜一点醋酱,富有天下万民而专擅垄断某一样物品的道理。如今官府封锁保护河东盐池并从中收取利益,这是只顾自己的口腹之欲而不顾百姓的四肢温饱。况且天子富有四海,何必担心贫困呢?请求放开盐禁,与百姓共享其利。"录尚书、彭城王元勰说:"圣人收取山泽的财货,来宽减田赋;征收关卡集市的赋税,来资助什一之税的储备。取之于此、用之于彼,都不是为了自身。这就是所谓的凭借天地的物产,来惠及天地间的百姓。盐池的禁令,实行的时日已经很久了,积聚起来又分散出去,用来补济国家的用度,并非专门用来供给朝廷的享用,应当依照旧制施行。"魏主最终听从了甄琛的意见。

致堂胡氏说:"盐这种东西,是天地自然的资源,用来养育百姓的。如果全部让给百姓,就会放纵不务正业的末作、资助游手好闲之人;如果全部归属官府,就会剥夺百姓日常所需,而使朝廷有贪图近利之害。甄琛、元勰的言论,都没有得到中正之道。官府设立防护的禁令,让百姓自行取用,而适当征收其中的赋税,这样政令就公平而祸害也就止息了。"

魏朝自从放开盐禁之后,官府虽然不再专卖,但是豪门贵族又趁机侵占夺取,靠近盐池的人又常常有所隐匿吝惜。神龟初年,太师高阳王元雍、太傅清河王元怿等人上奏,请求依照先朝的做法,实行禁令为宜,于是又设置监察官员来监督检查。此后屡次废除又屡次设立,一直到永熙年间。自从迁都邺城以后,在沧、瀛、幽、青四州境内,沿海煮盐。沧州设置盐灶一千四百八十四座,瀛州设置盐灶一百五十二座,幽州设置盐灶一百八十座,青州设置盐灶五百四十六座,又在邯郸设置盐灶四座,总计一年共收盐二十万九千七百零八斛四斗。军国所需的物资,因此得以周全供给。

后周文帝主持朝政之初,设置掌管盐务的政令,一叫散盐,是煮海水而制成的;二叫监盐,是引池水而形成的;三叫形盐,是掘地而取出的;四叫饴盐,是从西戎那里取得的。凡是监盐,每个盐池都设有禁令,百姓取用都要交税。

按:东南地区的盐,只是煮海水而已;西北地区的盐,出产方式则不止一种,名称也各不相同。《南史·张畅传》记载,北魏太武帝到达瓜洲,赠送给武陵王九种盐,说"这些盐各有各的适宜之处:白盐是魏主所食用的;黑盐能治疗腹胀气满,刮取六铢用酒送服;胡盐能治疗眼痛;柔盐不能食用,能治疗马脊上的创伤;赤盐、〇盐、臭盐、马齿盐这四种,都不适合食用",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隋文帝开皇三年,此前一直沿袭北周末年的弊政,盐池、盐井都禁止百姓开采使用,到这时才开通盐池、盐井,与百姓共同享用。

唐肃宗即位时,两京沦陷,百姓财物耗损凋敝,天下的用度不足。于是吴地的盐、蜀地的麻、铜的冶炼都要征税,将轻便的货物通过江陵、襄阳、上津的道路辗转运到凤翔。

唐贞元元年,河中尹姜师度因为安邑盐池逐渐干涸,便开拓疏浚水道,设置盐屯,公家私人都从中大获其利。左拾遗刘彤请求检核天下盐铁的收益,朝廷听从了他的建议。

刘彤上表说:"臣听说汉武帝治理国家时,马厩养马三十万匹,后宫有数万人,对外征讨戎狄夷族,对内兴建宫室,耗费之多,实

然而古费多而货有馀,今用少而财不足者何也?岂非古取山泽,而今取贫人哉!取山泽,则公利厚而人归於农;取贫人,则公利薄而人去其业。故先王之作法也,山海有官,虞衡有职,轻重有术,禁发有时,一则专农,二则饶国,济入盛事也。臣实为当今疑之。夫煮海为盐,采山铸铁,伐木为室,丰馀之辈也。寒而无衣,饥而无食,佣赁自资者,穷苦之流也。若能收山海厚利,夺丰馀之人,蠲调敛重徭,免穷苦之子,所谓损有馀而益不足,帝王之道,可不谓然乎!臣愿陛下诏盐、铁、木等官各收其利,贸迁於人,则不及数年,府有馀储矣。然後下宽大之令,蠲穷独之徭,可以惠群生,可以柔荒服,虽戎狄未服,尧、汤水旱,无足虞也。奉天▯变,惟在陛下行之。”上令宰臣议其可否,咸以盐铁之利,甚益国用,遂令将作大匠姜师度、户部侍郎强循俱摄御史中丞,与诸道按察使检校海内盐铁之课。至十年八月十日,敕:“诸州所造盐铁,每年合有官课。比令使人句当,除此更无别求。在外不细委知,如闻称有侵克,宜令本州刺史上佐一人检校,依令式收税。如有落帐欺没,仍委按察纠觉奏闻。其姜师度除蒲州盐池以外,自馀处更不须巡检。”

唐有盐池十八,井六百四十,皆隶度支。蒲州安邑、解县有池五,总曰“两池”,岁得盐万斛,以供京师。盐州五原有乌池、白池、瓦窑池、细项池,灵州有温泉池、两井池、长尾池、五泉池、红桃池、回乐池、弘静池,会州有河池,三州皆输米以代盐。安北都护府有胡落池,岁得盐万四千斛,以给振武、天德。黔州有井四十一,成州、▯州井各一,果、闻、开、通井百二十三,山南西院领之。邛、眉、嘉有井十三,剑南西川院领之。梓、遂、绵、合、昌、渝、泸、资、荣、陵、简有井四百六十,剑南东川院领之。皆随月督课。幽州、大同横野军有盐屯,每屯有丁有兵,岁得盐二千八百斛,下者千五百斛。负海州岁免租为盐二万斛以输司农。青、楚、沧、海、棣、杭、苏等州,以盐价市轻货,亦输司农。天宝、至德▯,盐每斗十钱。乾元元年,盐铁、铸钱使第五琦初变盐法,就山海井灶近利之地置监院,游民业盐者为亭户,免杂徭。盗鬻者论以法。及琦为诸州权盐铁使,尽榷天下盐,斗加时价百钱而出之,为钱一百一十。自兵起,流庸未复,税赋不足供费,盐铁使刘晏以为因民所急而税之,则国用足。於是上盐法轻重之宜,以盐利多则州县扰,出盐乡因旧监置吏,亭户粜商人,纵其所之。江、岭去盐远者,有常平盐,每商人不至,则减价以粜民,官收厚利而人不知贵。晏又以盐生霖潦则卤薄,▯旱则土溜坟,乃随时为令,遣吏晓导,倍於劝农。

译在超过当今百倍。然而古时候耗费多而财货有余,如今耗费少而财用却不足,这是为什么呢?难道不是因为古时候取用于山泽,而如今取用于贫苦百姓吗!取用于山泽,那么国家的利益丰厚而百姓归心于农业;取用于贫苦百姓,那么国家的利益微薄而百姓离弃他们的本业。所以先王制定法度时,山海设有专门的官吏,虞、衡设有专门的职守,轻重缓急有一定的方法,禁止或开放都有一定的时节,一来可以专心于农业,二来可以使国家富饶,这是关系到国家兴盛的大事。臣实在为当今的做法感到疑惑。煮海水制盐,开山冶铁,砍伐树木建造房屋,这些都是富余之人所为。挨饿受冻没有衣食,靠出卖劳力来维持生计的,这些都是穷苦之人。如果能够收取山海的丰厚利益,从富余之人身上取得,蠲免赋税徭役的沉重负担,从穷苦百姓身上免除,这就是所谓的减损有余的人来增益不足的人,帝王之道,难道不应当是这样吗!臣希望陛下下诏让盐、铁、木材等官吏各自收取其中的利益,用来与百姓互通有无,那么用不了几年,国库就会有充裕的储备了。然后再颁布宽大的政令,蠲免穷苦孤独之人的徭役,就可以施惠于万民,可以安抚边远归附的地区,即使戎狄尚未臣服,尧、汤那样的水旱灾害,也不足以担忧了。奉行上天的变化之道,全在于陛下如何施行。"皇上让宰相大臣商议此事是否可行,大家都认为盐铁的利益,对国家用度大有裨益,于是命令将作大匠姜师度、户部侍郎强循一同兼任御史中丞,与各道按察使一起检核天下盐铁的税收。到了贞元十年八月十日,敕令说:"各州所产的盐铁,每年应当有一定的官府税收。近来命令使者主管此事,除此之外没有别的要求。在外地的情况不能详细了解,如果听说有侵吞克扣的情形,应当命令本州刺史、上佐之中的一人负责检核,依照法令规章收取赋税。如果有隐瞒账目、欺骗侵吞的情况,仍然委托按察使纠察发觉后上奏。姜师度除了蒲州的盐池以外,其余地方就不必再巡查检核了。"

唐代有盐池十八处,盐井六百四十口,都隶属于度支使。蒲州安邑、解县有五处盐池,总称为"两池",每年得盐一万斛,用来供给京师。盐州五原有乌池、白池、瓦窑池、细项池,灵州有温泉池、两井池、长尾池、五泉池、红桃池、回乐池、弘静池,会州有河池,这三州都用运送米粮来代替上缴盐。安北都护府有胡落池,每年得盐一万四千斛,用来供给振武、天德两地。黔州有盐井四十一口,成州、〇州各有盐井一口,果、闻、开、通四州共有盐井一百二十三口,由山南西院管辖。邛、眉、嘉三州有盐井十三口,由剑南西川院管辖。梓、遂、绵、合、昌、渝、泸、资、荣、陵、简十一州共有盐井四百六十口,由剑南东川院管辖。都按月督促征收赋税。幽州、大同横野军设有盐屯,每个盐屯都配有丁夫和士兵,每年得盐二千八百斛,少的也有一千五百斛。沿海各州每年免除租税,改为缴纳盐二万斛输送给司农寺。青、楚、沧、海、棣、杭、苏等州,用盐价购买轻便的货物,也输送给司农寺。天宝、至德年间,盐每斗十钱。乾元元年,盐铁、铸钱使第五琦开始改变盐法,在靠近山海井灶有利可图的地方设置监院,招募游散的百姓从事制盐业称为亭户,免除他们的各种杂役。私自盗卖的人依法治罪。等到第五琦担任各州权盐铁使时,将天下的盐全部实行专卖,每斗在时价基础上加价百钱后再卖出,达到一百一十钱。自从战乱兴起以来,流亡的百姓还没有恢复,赋税不足以供给费用,盐铁使刘晏认为凭借百姓的急需而征税,那么国家的用度就能充足。于是他上奏盐法轻重的适宜之处,认为盐利征收过多会扰乱州县,在出产盐的乡里就沿用原有的监院设置官吏,让亭户把盐卖给商人,任凭商人自行贩运。江、岭一带距离产盐地较远的地方,设有常平盐,如果商人不到,就降价卖给百姓,官府获取丰厚利益而百

吴、越、扬、楚盐廪至数千,积盐二万馀石。有涟水、湖州、越州、杭州四场,嘉兴、海陵、盐城、新亭、临平、兰亭、永嘉、大昌、侯官、富都十监,岁得钱百馀万缗,以当百馀州之赋。自淮北置巡院十三,日扬州、陈许、汴州、庐寿、白沙、淮西、甬桥、浙西、宋州、泗州、岭南、兖郓、郑滑,捕私盐者,奸盗为之衰息。然诸道加榷盐钱,商人舟所过有税。晏奏罢州县率税,禁堰埭邀以利者。晏之始至也,盐利岁才四十万缗,至大历末,六百馀万缗。天下之赋,盐利居半,宫闱服御、军饷、百官禄俸皆仰给焉。明年而晏罢。贞元四年,淮西节度使陈少游奏加民赋,自此江淮盐每斗亦增二百,为钱三百一十,其後复增六十,河中两池盐每斗为钱三百七十。江淮豪贾射利,或时倍之,官收不能过半,民始怨矣。刘晏盐法既成,商人纳绢以代盐利者,每缗加钱二百,以备将士春服。包佶为汴东水陆运、两税、盐铁使,许以漆器、玳瑁、绫绮代盐价,虽不可用者,亦高估而售之,广虚数以罔上。亭户冒法,私鬻不绝,巡捕之卒遍於州县。盐估益贵,商人乘时射利,远乡贫民困高估,至有淡食者。巡吏既多,官冗伤财,当时病之。其後军费日增,盐价浸贵,有以▯数斗易盐一升。私粜犯法,未尝少息。顺宗时,始减江淮盐价,每斗为钱二百五十,河中两池盐斗钱三百。增▯安、涣阳、涂浍三监。其後盐铁使李▯奏江淮每斗减钱十以便民,未几复旧。方是时,▯盛贡献以固宠,朝廷大臣皆饵以厚货,盐铁之利积於私室,而国用耗屈,榷盐法大壤,多为虚估,率千钱不满百三十而已。兵部侍郎李巽为使,以盐利皆为度支,物无虚估,天下粜盐税茶,其赢六百六十五万缗。初岁之利,如刘晏之季年,其後则三倍晏时矣。两池盐利岁收百五十馀万缗。四方豪商猾贾杂处解县,主以郎官,其佐贰皆御史。盐民田园籍於县,而令不得以县民治之。

元和中,皇甫钅专奏:“应管煎盐户及盐商,并诸监院停场官吏、所由等,前後制敕除两税外不许差役追扰。今请更有违越者,县令奏闻贬黜,刺史罚俸,再罚奏取旨施行。”从之。

贞元二十一年,停盐铁使月进。旧盐铁钱总悉入正库,以助给费,而主北务者稍以时市珍玩时新物充进献,以求恩泽。其後益甚,岁进钱物,谓之“羡馀”,而给入益少。及正元末,逐月有献,谓之“月进”,及是而罢。

宪宗之讨淮西也,度支使皇甫钅专加剑南东西、两川、山南西道盐估以供军。贞元中,盗鬻两池盐一石者死,至元和中,减死流天德五城。钅专奏论死如初,一斗以上杖背,没其车驴,能捕斗盐者赏千钱,州县团保相察,比於贞元加酷矣。

译姓也不觉得价格昂贵。刘晏又因为盐在阴雨连绵时卤水就会变淡薄,天旱时土壤就会松散肥沃,于是随时节制定法令,派遣官吏加以晓谕引导,比劝农还要用心。吴、越、扬、楚一带的盐仓多达数千处,积存的盐多达二万余石。设有涟水、湖州、越州、杭州四个盐场,嘉兴、海陵、盐城、新亭、临平、兰亭、永嘉、大昌、侯官、富都十个盐监,每年得钱一百多万缗,可以抵得上一百多个州的赋税。从淮北设置十三个巡院,分别是扬州、陈许、汴州、庐寿、白沙、淮西、甬桥、浙西、宋州、泗州、岭南、兖郓、郑滑,用来缉捕私盐贩子,奸邪盗贼因此渐渐衰减平息。然而各道又增加了榷盐钱,商人的船只经过之处都要征税。刘晏上奏废除了州县的抽税,禁止在河堰渡口拦截船只索取利益的做法。刘晏刚上任的时候,盐利每年才四十万缗,到大历末年,达到六百多万缗。天下的赋税,盐利占了一半,宫廷的服饰用度、军队的粮饷、百官的俸禄都仰仗盐利供给。第二年刘晏就被罢免了。贞元四年,淮西节度使陈少游上奏增加百姓的赋税,从此江淮的盐每斗也增加二百钱,达到三百一十钱,此后又增加六十钱,河中两池的盐每斗达到三百七十钱。江淮的豪商谋取暴利,有时价格甚至翻倍,官府的收入还不到一半,百姓这才开始怨恨起来。刘晏的盐法制定成功后,商人纳绢来代替盐利的,每缗加收二百钱,用来准备将士的春季服装。包佶担任汴东水陆运、两税、盐铁使时,允许用漆器、玳瑁、绫罗绸缎来抵充盐价,即使是不能实用的东西,也高估价值来卖出,虚报数目来欺骗上级。亭户违犯法令,私自贩卖不曾断绝,巡查缉捕的士卒遍布州县。盐价越发昂贵,商人趁机牟取暴利,边远乡村的贫苦百姓因高价而困苦,甚至有淡食无盐的人。巡查的官吏既然增多,官员冗余耗费财力,当时的人都以此为忧患。此后军费一天天增加,盐价也逐渐上涨,甚至有用几斗粮食才能换取一升盐的情况。私自贩卖违犯法令的事,从未稍稍平息过。唐顺宗时,才开始降低江淮的盐价,每斗为二百五十钱,河中两池的盐每斗三百钱。增设了〇安、涣阳、涂浍三个盐监。此后盐铁使李〇上奏请求江淮每斗减价十钱以便利百姓,但不久又恢复了原价。当此之时,〇大肆进贡以巩固恩宠,朝廷大臣都用丰厚的财货贿赂来收买,盐铁的利益都积聚在私人家中,而国家的用度却日益匮乏亏损,榷盐法大受破坏,大多是虚报的价格,大概每千钱实际不到一百三十钱。兵部侍郎李巽担任盐铁使时,将盐利全部归入度支,物价不再虚报,天下卖盐征茶税,盈余达六百六十五万缗。当年最初的利润,就相当于刘晏晚年的水平,此后就达到刘晏时期的三倍了。两池的盐利每年收入一百五十多万缗。各地的豪商奸贾杂居在解县,主管的是郎官,他的副手都是御史。制盐百姓的田园登记在县里,而县令却不能按照普通百姓来治理他们。

元和年间,皇甫镈上奏说:"凡是主管煎盐的盐户以及盐商,还有各监院停场的官吏、差役等人,前后的制敕都规定除两税之外不许再派其他差役骚扰追索。如今请求,如果还有违反此规定的,县令要上奏罢黜,刺史要罚俸,再犯就要罚俸并上奏请旨施行。"朝廷听从了这个建议。

贞元二十一年,停止了盐铁使每月的进献。原先盐铁的钱全部纳入正库,用来资助各项开支,而主管此事的官员逐渐按时购买珍玩、时新之物来进献,以求得皇恩的眷顾。此后越来越过分,每年进献钱财货物,称为"羡余",而实际纳入正库的却越来越少。到贞元末年,每月都有进献,称为"月进",到此时才被废止。

唐宪宗征讨淮西的时候,度支使皇甫镈增加了剑南东西道、两川、山南西道的盐价来供应军需。贞元年间,盗卖两池食盐一石以上者处死,到元和年间,减为死刑改判流放天德五城。皇甫镈上奏请求恢复像当初那样判处死刑,一斗以上的处以杖背之

自兵兴,河北盐法羁縻而已。至皇甫钅专又奏置榷盐使,如江淮榷法,犯禁岁多。

元和十三年,盐铁使程异奏:“应诸州府先请置茶盐店收税。伏准今年正月赦文,诸州府因用兵以来,或虑有权置职名及擅加科配,事非常制,一切禁断者。伏以榷税茶盐,本资财赋,赡济军镇,盖是从权,兵罢自合便停,事久实为重敛。其诸道先所置店及收诸色钱物等,虽非擅加,且异常制,伏请准赦文勒停。”从之。

按:皇甫钅专、程异皆聚敛小人。元和十三年,则宪宗平淮西之後,浸以骄侈,二人以进羡馀有宠为相之时也。然钅专加盐估,峻榷法,靡所不至,而异能上此奏,犹为彼善於此。史称异自知不合众心,能廉谨谦退,为相月馀,不敢知印秉笔,故终免於祸,观此奏,亦其一节也。

穆宗时,田弘正举魏博归朝廷,乃命河北罢榷盐。户部侍郎张平叔议榷盐法敝,请官自卖盐可以富国,诏公卿议其可否。中书舍人韦处厚、兵部侍郎韩愈条诘之,以为不可,遂不行。

愈奏略谓:“平叔请今州府差人自粜官盐,可以获利一倍。臣以为城郭之外,少有见钱,籴盐多用杂物贸易。盐商则无物不取,或赊贷徐还,用此取济,两得利便。今令吏人坐铺自卖,利不关己,罪则加身,非得见钱,必不敢受,如此则贫者无从得盐,自然坐失常课,如何更有倍利?又欲令人吏将盐家至户到而粜之,必索百姓供应,骚扰极多。有贫家食盐至少,或有淡食,动经旬月,若据口给盐,依时徵价,官吏畏罪,必用威刑,臣恐所在不安,此尤不可之大者。平叔又云:‘浮寄奸猾者转富,土著守业者日贫,若官自粜盐,不问贵贱贫富,四民僧道并兼游手,因其所食,尽输官钱;并诸道军、诸使家口亲族,递相影占,不曾输税,若官自粜盐,此辈无一人遗漏者。’臣以为此数色人等,官未粜盐之时,从来籴盐而食,不待官自粜然後食盐也。国家榷盐,粜与商人,商人纳榷,粜与百姓,则是天下百姓无贫富贵贱,皆已输钱於官矣,不必与国家交手付钱,然後为输钱於官也。”

时奉天卤池生水柏,以灰一斛得盐十二斤,利倍硷卤。文宗时,采灰一斗,比盐一斤论罪。开成末,诏私盐月再犯者,易县令,罚刺史俸;十犯,则罚观察、判官课料。宣宗即位,茶、盐之法益密,粜盐少、私盗多者,谪观察、判官,不计十犯。户部侍郎、判度支卢弘止以两池盐法敝,遣巡院官司空舆更立新法,其课倍入,迁权盐使。以壕篱者,盐池之堤禁,有盗壤与鬻硷皆死,盐盗持弓矢者亦皆死刑。兵部侍郎、判度支周墀又言:“两池盐盗贩者,迹其居处,保、社按罪。

译刑,没收他的车驴,能够缉捕盗盐者的赏给一千钱,州县以团保之法相互监察,比贞元年间更加严酷了。自从战事兴起,河北的盐法只是名义上加以羁縻而已。到皇甫镈时又上奏设置榷盐使,如同江淮的榷盐法一样,违犯禁令的一年比一年多。

元和十三年,盐铁使程异上奏说:"各州府先前请求设置茶盐店收税。谨按今年正月的赦文规定,各州府自用兵以来,凡是有擅自设置官职名目以及擅自增加征收摊派的,事情不合乎正常的制度,一律予以禁止废除。臣认为榷收茶盐税,本来是资助国家财赋,供给军镇之用,这本是权宜之计,战事结束了自然应当停止,如果时间久了实际上就成了苛重的赋敛。各道先前所设置的店铺以及所收的各种钱物等,虽然不是擅自增设的,但也不合乎正常的制度,谨请依照赦文的规定予以停止。"朝廷听从了这个建议。

按:皇甫镈、程异都是聚敛钱财的小人。元和十三年,正是唐宪宗平定淮西之后,逐渐骄奢淫逸,这两人因为进献羡余财物而受宠、担任宰相的时候。然而皇甫镈增加盐价、严峻榷盐法,无所不用其极,而程异却能上这样的奏疏,相比之下还算是较好的了。史书称程异自知不合众人之心,能够廉洁谨慎、谦逊退让,担任宰相一个多月,不敢掌管印信、执笔签署文书,所以最终得以免除祸患,看这份奏疏,也是他这种性格的一个体现。

唐穆宗时,田弘正率领魏博归顺朝廷,于是命令河北废除榷盐法。户部侍郎张平叔提议榷盐法已经弊坏,请求由官府自己卖盐可以使国家富裕,皇帝下诏让公卿大臣商议此事是否可行。中书舍人韦处厚、兵部侍郎韩愈逐条质问驳斥,认为不可行,于是此议未能施行。

韩愈的奏疏大略说:"张平叔请求如今由州府派人自己卖官盐,可以获得一倍的利润。臣认为在城郭之外,很少有现钱流通,购买食盐大多用杂物来交换。而盐商则什么东西都收取,有的赊欠贷款慢慢偿还,用这种方式来完成交易,双方都得到方便。如今如果让官吏坐在铺子里自己卖盐,利益跟自己无关,出了差错却要自己承担罪责,如果不是收到现钱,一定不敢收受货物,这样一来贫苦的百姓就没有办法买到盐,官府自然而然就会白白损失应有的赋税,又怎么会有加倍的利润呢?又想要让官吏带着盐挨家挨户地卖,一定会向百姓索要各种供应招待,骚扰百姓的情况就会非常多。有贫苦人家吃盐很少,有的甚至淡食无盐,动辄经过十天半月,如果按人口发放食盐,按时征收盐钱,官吏害怕获罪,一定会动用威势刑罚,臣担心所到之处百姓不得安宁,这是尤其不可行的重大弊端。张平叔又说:'四处流动的奸猾之人反而更加富裕,安土重迁守着本业的人反而一天天贫困,如果由官府自己卖盐,不论贵贱贫富,士农工商、僧人道士以及一切游手好闲之人,都要根据他们所吃的盐,全部把钱缴纳给官府;并且各道的军队、各使的家属亲族,相互勾结庇护,从来不曾缴纳赋税,如果由官府自己卖盐,这些人当中没有一个能够逃脱的。'臣认为这几类人,在官府没有自己卖盐的时候,向来都是买盐来吃,并不是等到官府自己卖盐之后才吃盐的。国家实行榷盐法,把盐卖给商人,商人缴纳榷税后,再把盐卖给百姓,那么天下的百姓无论贫富贵贱,都已经把钱缴纳给官府了,不必非要与国家当面交钱,才算是把钱缴纳给官府了。"

当时奉天的盐池滩地长着水柏,用它烧成的灰一斛可以得到十二斤盐,利润是普通硷卤的一倍。唐文宗时,规定采集这种灰一斗,按照盐一斤论罪处置。开成末年,下诏规定私盐犯罪每月两次的,就撤换县令,罚刺史的俸禄;犯罪十次,就罚观察使、判官的俸禄。唐宣宗即位后,茶、盐的法令更加严密,卖盐少、私盐盗卖多的地方,就贬谪观察使、判官,不必等到犯罪十次。户部侍郎、判度支卢弘止因为两池的盐

鬻五石,市二石,亭户盗粜二石,皆死。”是时,江、吴群盗以所剽物易茶盐,不受者焚其室庐,吏不敢枝梧,镇戍、场铺,堰埭以关通致富。宣宗乃择尝更两畿辅望县令者为监院官。户部侍郎裴休为盐铁使,上盐法八事,其法皆施行,两池榷课大增。其後兵遍天下,诸镇擅利,两池为河中节度使王重荣所有,岁贡盐三千车。中官田令孜募新军五十四都,饣军转不足,仍倡议两池复归盐铁使,而重荣不奉诏,至举兵反,僖宗为再出,然而卒不能夺。

後唐同光三年,敕:“魏府每年所徵随丝盐钱,每两与减放五文,逐年▯卖蚕盐、食盐、大盐、甜次冷盐,每斗与减五十,栾盐与减三十。”

天成元年,敕:“诸州府百姓合散蚕盐,二月内一度▯散,依夏税限纳钱。”

晋天福元年,敕:“洛京洛管内所配人户食盐,起来年每斗放减十文。”

七年,宣旨下三司:“应有往来盐货悉税之,过税每斤七文,住税每斤十文。其诸道应有保属州府盐务,并令省司差人勾当。”

先是,诸州府除▯散蚕盐徵钱外,每年末盐界分场务,约粜钱一十七万贯有馀。言事者称,虽得此钱,百姓多犯盐法,请将上件食盐钱,於诸道州府计户,每户一贯至二百,为五等配之,然後任人逐便兴贩,既不亏官,又益百姓。朝廷行之,诸处场务且仍旧。俄而盐货顿贱,去出盐远处州县,每斤不过二十文,近处不过一十文,掌事者又称骤改其法,奏请重置税焉,盖欲绝兴贩,归利於官。场院粜盐虽多,人户盐钱又不放免,民甚苦之。

按:盐之为利,自齐管仲发之,後之为国者,榷利日至。其初也,夺灶户之利而官自煮之,甚则夺商贩之利而官自卖之。然官卖未必能周遍,而细民之食盐者不能皆与官交易,则课利反亏於商税。於是立为蚕盐、食盐等名,分贫富五等之户而▯散抑配之。盖唐张平叔所献官自卖盐之策,而昌黎公所以驳议之者,其虑已略及此矣。迨其极▯也,则官复取盐自卖之,别取其钱,而人户所纳盐钱遂同常赋,无名之横敛永不可除矣。当时,江南亦配盐於民而徵米,在後盐不给而徵米如故,其▯历三百年而未除。宇县分割,国自为政,而苛敛如出一辙,异哉!周广顺二年,敕令庆州榷盐务,今後每青盐一石依旧抽税钱八百八十五陌、盐一斗;白盐一石抽税钱五百八十五陌、盐五升,此外不得别有邀求。

青、白盐池在盐州北。唐朝元管四池:曰乌池、白池、瓦窑池、细项池。今出税置吏唯有青、白二池。

敕诸色犯盐、麴五斤以上,并重杖处死,以下科断有差;刮硷煎炼私盐所犯一斤以上断死,以下科断有差;人户所请蚕盐▯得将归▯茧供食,不得博易货卖,违者照私盐科断。

译法弊坏,派遣巡院官司空舆重新制定新法,赋税收入因此加倍,他也升任权盐使。设有壕沟篱笆作为盐池的堤防禁令,有盗决堤坝以及贩卖硷卤的,都要处死,盐盗携带弓箭的,也都要处以死刑。兵部侍郎、判度支周墀又说:"两池盗贩食盐的人,追查其居住地,由保、社按罪治罪。卖出五石、买入二石的,亭户私自卖出二石的,都要处死。"这时候,江、吴一带的盗贼把抢劫来的财物换取茶盐,不肯接受的就烧毁他们的房屋,官吏不敢与之抗衡,各处的镇戍、场铺,以及河堰渡口都通过勾结走私而致富。唐宣宗于是挑选曾经担任过两畿地区望县县令的人担任监院官。户部侍郎裴休担任盐铁使时,上奏盐法八件事,这些法令都得以施行,两池的榷税收入大为增加。此后战乱遍及天下,各地藩镇擅自占据利益,两池被河中节度使王重荣占有,他每年进贡盐三千车。宦官田令孜招募新军五十四都,粮饷供应不上,于是又提议两池重新归属盐铁使管辖,而王重荣不奉诏令,甚至举兵反叛,唐僖宗因此再次出逃,然而最终也无法夺回两池。

后唐同光三年,敕令说:"魏博每年所征收的随丝盐钱,每两减免五文,历年出卖的蚕盐、食盐、大盐、甜次冷盐,每斗都减五十文,栾盐减三十文。"

天成元年,敕令说:"各州府百姓应当分发的蚕盐,在二月内一次性分发完毕,按照夏税的期限缴纳盐钱。"

后晋天福元年,敕令说:"洛京、洛管辖境内所配给百姓的食盐,从来年开始,每斗减免十文。"

天福七年,宣布旨意下达给三司:"凡是有来往贩运的盐货,一律征税,过境税每斤七文,落地税每斤十文。各道所属的盐务,全部命令三司派人主管经营。"

此前,各州府除了分发蚕盐征收盐钱之外,每年年末盐界划分的场务,大约能卖得十七万贯有余的钱。上言议事的人说,虽然得到这笔钱,但百姓大多违犯盐法,请求把上述的食盐钱,按各道州府统计户口,每户从一贯到二百文不等,分为五等来摊派,然后任凭百姓自行贩卖流通,这样既不亏损官府的收入,又有利于百姓。朝廷施行了这个办法,各处的场务仍旧照旧存在。不久盐价骤然降低,距离产盐地远的州县,每斤不超过二十文,靠近产盐地的不超过十文,掌管此事的官员又说这样骤然改变了原来的法令,上奏请求重新设置税收,其实是想要断绝百姓自行贩运,把利益收归官府。场院卖盐虽然很多,但百姓所摊派的盐钱又没有免除,百姓因此十分困苦。

按:盐利之事,自从齐国管仲开创以来,此后治理国家的人,榷税牟利之举日渐兴起。起初,是夺取灶户煮盐的利益而由官府自行煮盐,更甚者则是夺取商贩的利益而由官府自行卖盐。然而官府卖盐未必能够周遍各地,而普通百姓要吃盐又不能都与官府直接交易,于是收上来的赋税反而比商税还要亏损。于是设立了蚕盐、食盐等名目,把百姓按贫富分为五等而分发、强行摊派给他们。这正是唐代张平叔所提出的官府自行卖盐的策略,而昌黎公韩愈之所以反驳这一议案,他的顾虑已经大致料到了这一点。等到弊端发展到极点,官府又重新收回食盐自行贩卖,另外征收盐钱,而百姓所缴纳的盐钱于是就等同于正常的赋税了,这种毫无名目的横征暴敛便永远不能废除了。当时,江南地区也曾把盐分摊给百姓而改征米粮,后来盐已经不再分发但仍照旧征收米粮,这种做法历经三百年都没有废除。天下分裂割据的时候,各国自行为政,然而苛捐杂税却如出一辙,真是奇怪啊!后周广顺二年,敕令庆州的榷盐务,此后每一石青盐依旧抽税钱八百八十五陌、盐一斗;每一石白盐抽税钱五百八十五陌、盐五升,除此之外不得再有其他额外的索求。

青盐池、白盐池在盐州以北。唐朝原来管辖四个盐池:乌池、白池、瓦窑池、细项池。如今征税设置官吏的只有青、白二池了。

敕令规定,凡是各种违犯规定私自贩卖食盐、酒麴五斤以上的,一律加重杖刑处死,五斤以下则按不同情节分别定罪;私自刮取硷卤

州城、县镇郭下人户系屋税合请盐者,若是州府,并於城内请给;若是外县镇郭下人户,亦许将盐归家供食。仰本县预取逐户合请盐数目,攒定文帐部领人户请给,勒本处官吏及所在场务同点检入城。若县镇郭下人户城外别有庄田,亦仰本县预先分擘开坐,勿令一处分给供使。

三年,敕:“诸州府并外县镇城内,其居人屋税盐,今後不▯,其盐钱亦不徵纳。所有乡村人户合请蚕盐,所在州城县镇严切检校,不得放入城门。”

显德元年,上谓侍臣曰:“朕览食末盐州郡,犯私盐多於颗盐界分。盖卑湿之地易为刮盐煎造,岂惟违我榷法,兼又污我好盐。况末盐煎炼,搬运费用倍於颗盐。今宜分割十馀州,令食颗盐,不唯辇运省力,兼亦少人犯禁。”自是,曹、宋已西十馀州皆食颗盐(种者曰颗盐,出解州。煮者曰末盐,出濒海)。

三年,敕:“漳河已北州府管界,元是官场粜盐,今後除城郭草市内仍旧禁法,其乡村并不许盐货通商。逐处有咸卤之地,一任人户煎炼,兴贩则不得逾越漳河入不通商界。”

五年,既取江北诸州,唐主奉表入贡,因白帝以江南无卤田,愿得海陵盐监南属以赡军。帝曰:“海陵在江北,难以交居,当别有处分。”乃诏岁支盐三十万斛以给江南,士卒稍稍归之。

宋朝之制,颗盐出解州安邑、解县两池。以户民为畦夫,悉蠲其他役,每岁自二月一日垦畦,四月始种,八月乃罢,官廪给之。安邑池每户岁种盐千席,解池减二十席(至道二年,两池得盐三十七万三千五百四十五席,席一百一十六斤半,此其最多之数也。大中祥符九年四月,陕西转运张象中言:“两池见贮盐三千二百七十六庵,计三亿八千八百八十二万八千九百二十八斤,计直二千一百七十六万一千八十贯。虑尚有遗利,望行条约。”上曰:“地财之阜,此亦至矣,若过求增羡,虑有时而阙,不可许也。”)募兵百人,目为“护宝都”以巡逻之,以给本州及三京、京东之齐、兖、曹、濮、单、郓州、广济军,京西之滑、郑、陈、颍、汝、许、孟州,陕西之河中府、陕虢州、庆成军,河东之晋、绛、慈、隰州,淮南之宿、亳州,河北之怀州及澶州诸县之在南河者(郓、

译煎炼私盐的,所犯一斤以上判处死刑,一斤以下则按不同情节分别定罪;百姓所领取的蚕盐只能用来喂蚕结茧供给食用,不得用来交易买卖,违反者按照私盐罪论处。州城、县镇城郭之内按房屋税应当领取食盐的人家,如果是在州府,一律在城内领取分配;如果是外县城镇郭下的人家,也允许把盐带回家中食用。命令本县预先登记每户应当领取的盐数,编成账册统领各户领取,责令本处的官吏以及所在的场务一同点验检查后送入城内。如果城镇郭下的人家在城外另有田庄,也应当由本县预先分别登记划分,不要让他们混在一处分领使用。

后周广顺三年,敕令说:"各州府以及外县城镇之内,那些按房屋税应缴纳的食盐,此后不再分发,其应缴的盐钱也不再征收。所有乡村百姓应当领取的蚕盐,所在州城县镇要严格检查稽核,不得让蚕盐运入城门。"

显德元年,皇帝对身边的侍臣说:"朕看到食用末盐的州郡,违犯私盐法令的比食用颗盐的地区多。大概是因为地势低洼潮湿的地方容易刮取盐分煎炼制盐,这样不仅违反了我们的榷盐法令,也玷污了我们优质的食盐。况且末盐的煎炼,运输费用也比颗盐加倍。如今应当划分出十几个州,让他们改食颗盐,这样不仅可以减轻运输的劳力,也可以减少犯禁的人数。"从此以后,曹、宋以西的十几个州都改食颗盐了(用种植的方法制成的叫颗盐,产自解州。用煮制的方法制成的叫末盐,产自沿海地区)。

显德三年,敕令说:"漳河以北州府管辖境内,原本是官府设场卖盐,此后除了城郭草市之内仍然依照旧法禁止私盐流通外,那些乡村一律不许盐货通商流通。凡是有咸卤之地的地方,一律任凭百姓自行煎炼制盐,兴贩买卖则不得越过漳河进入不通商的区域。"

显德五年,后周夺取了江北的各州之后,南唐国主上表归附进贡,趁机向皇帝陈说江南没有产盐的卤田,希望能得到海陵的盐监归属南唐来供养军队。皇帝说:"海陵在江北,难以让你们交界居住管理,应当另有安排。"于是下诏每年拨给盐三十万斛供给江南,士卒渐渐地才归附朝廷。

宋朝的制度,颗盐产自解州安邑、解县的两处盐池。用当地的百姓作畦夫,全部免除他们其他的徭役,每年从二月一日开始垦畦,四月开始播种,八月才结束,由官府供给他们粮食。安邑池每户每年种盐一千席,解池减少二十席(宋太宗至道二年,两池共得盐三十七万三千五百四十五席,每席一百一十六斤半,这是产盐最多的一次记录。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四月,陕西转运使张象中说:"两池现存盐三千二百七十六庵,共计三亿八千八百八十二万八千九百二十八斤,价值二千一百七十六万一千零八十贯。担心还有遗漏的利益没有开发,希望订立条约加以规范。"皇帝说:"地方财物的丰厚,已经到了这种地步,如果过分追求增加盈余,恐怕会有枯竭的时候,不可允许这样做。")招募士兵一百人,称为"护宝都"来巡逻盐池,供给本州以及三京、京东的齐、兖、曹、濮、单、郓州、广济军,京西的滑、郑、陈、颍、汝、许、孟州,陕西的河中府、陕虢州、庆成军,河东的晋、绛、慈、隰州,淮南的宿、亳州,河北的怀州以及澶州各县中位于黄河以南的地方(郓、……

齐、宿州旧食末盐,建隆二年以溯流辇运劳费,始改食颗盐)。末盐煮海,则楚州盐城监岁煮四十一万七千馀石,通州丰利监四十八万九千馀石,泰州海陵监、如皋仓、小海场六十五万六千馀石,给本州及淮南之庐、和、舒、蕲、黄州、无为军,江南之江宁府、宣、洪、袁、吉、筠、江、池、太、平、饶、信、歙、抚州、广德、临江军,两浙之常、润、湖、睦州,荆湖之江陵府、安、复、潭、鼎、鄂、岳、衡、永州、汉阳军(庐和舒蕲黄州、汉阳军旧通商、太平兴国二年始令官卖。信、歙旧食两浙盐,後改焉。江、浙旧皆禁,九年,盐铁使王明请开禁,计岁卖盐钱五十三万五千馀贯:二十八万七千馀贯给盐与民,随税收其钱;二十四万馀贯商人贩易,收其算。雍熙二年六月,依旧禁止)。海州板浦、惠泽、洛要三场岁煮四十七万七千馀石,涟水军海口场十一万五千馀石,以给本州军及京东之徐州,淮南之光、寿、濠、泗州,两浙之杭、苏、湖、常、润州、江阴军。密州涛洛场岁煮三万二千馀石,以给本州及沂、潍州。杭州场岁煮七万七千馀石,明州昌国东、西监三十万一千馀石,秀州场二十万八千馀石,温州天富南、北监,密缨、永嘉二场七万四千馀石,台州黄岩监一万五千馀石,以给本州及越、处、衢、婺州(越州旧有盐润监,岁煮三千馀石,後罢)。福州长清场岁煮五百一万五千馀斤,以给福建路(初得福建即禁盐,太平兴国八年开其禁,後复禁之。建、剑、汀尝食两浙盐,後改就本路)。广州东莞静安等十三场岁煮二万四千馀石,以给本州及封、康、英、韶、端、潮、连、贺、恩、新、惠、梅、循、南雄州,西路之昭、桂州,江南之南安军(旧潮州有松口等四场,岁煮以给本州及梅、循二州,雍熙四年废)。廉州白石、石康二场岁煮一百五十万斤,以给本州及容、白、钦、化、蒙、龚、藤、象、宜、柳、邕、浔、贵、滨、梧、横、南、仪、郁林州。又高、窦、春、雷、融、琼、崖、儋、万安州各煮以给本州,无定额。大率煮海有亭户、盐丁,鬻於官或折租税,亦有役军士定课煮者(通、泰亭户每一石并耗三石,给钱五百文,以布帛茶米充直,民甚苦之,开宝七年始诏并给实钱。初平岭南,令民煮盐,以百一十斤为石,给钱二百,後廉州言盐田荒秽,民新锄治,旧盐课月八石至三石,凡五等,不能充其数,望差减之,诏蠲其半)。又有滨州场,岁煮二万一千馀石,以给本州及棣、祁州杂支,并京东之青、淄、齐州(旧滨、棣二州禁榷,雍熙二年令通商)。煮井者,益州路则陵井监及二十八井,岁煮一百十四万五千馀斤(乾德五年,伪蜀知陵井监任元吉始请凿五井煮监,是岁得八十万斤,擢元吉永清令,是後浸增其数),绵州二十四万馀斤,邛州九井二百五十万斤,眉州一井一万馀斤,简州十九井二十七万斤,嘉州十五井五万九千馀斤,雅州一井一千六百馀斤,汉州一井五百馀斤。

译齐州、宿州过去食用末盐,建隆二年因为逆流运输劳民伤财,才开始改食颗盐。

煮海末盐方面,楚州盐城监每年煮盐四十一万七千余石,通州丰利监四十八万九千余石,泰州海陵监、如皋仓、小海场六十五万六千余石,供给本州及淮南的庐州、和州、舒州、蕲州、黄州、无为军,江南的江宁府、宣州、洪州、袁州、吉州、筠州、江州、池州、太平州、饶州、信州、歙州、抚州、广德军、临江军,两浙的常州、润州、湖州、睦州,荆湖的江陵府、安州、复州、潭州、鼎州、鄂州、岳州、衡州、永州、汉阳军(庐州、和州、舒州、蕲州、黄州、汉阳军过去实行通商,太平兴国二年才开始改为官府专卖。信州、歙州过去食用两浙盐,后来改为食用此盐。江南、两浙过去都实行禁榷,太平兴国九年,盐铁使王明请求开放禁令,估算每年卖盐收钱五十三万五千余贯:其中二十八万七千余贯是分配盐给百姓、随税收取盐钱,二十四万余贯是商人贩卖交易、征收其税钱。雍熙二年六月,又恢复了旧的禁令)。海州板浦、惠泽、洛要三场每年煮盐四十七万七千余石,涟水军海口场十一万五千余石,用来供给本州、本军及京东路的徐州,淮南的光州、寿州、濠州、泗州,两浙的杭州、苏州、湖州、常州、润州、江阴军。密州涛洛场每年煮盐三万二千余石,供给本州及沂州、潍州。杭州盐场每年煮盐七万七千余石,明州昌国东、西监三十万一千余石,秀州盐场二十万八千余石,温州天富南、北监及密缨、永嘉二场七万四千余石,台州黄岩监一万五千余石,用来供给本州及越州、处州、衢州、婺州(越州过去还有盐润监,每年煮盐三千余石,后来被撤废)。福州长清场每年煮盐五百一万五千余斤,用来供给福建路(宋朝刚得到福建时便实行盐禁,太平兴国八年开放禁令,后来又重新实行禁令。建州、剑州、汀州曾经食用两浙的盐,后来改为食用本路的盐)。广州东莞、静安等十三场每年煮盐二万四千余石,用来供给本州及封州、康州、英州、韶州、端州、潮州、连州、贺州、恩州、新州、惠州、梅州、循州、南雄州,广南西路的昭州、桂州,江南的南安军(过去潮州还有松口等四场,每年煮盐供给本州及梅州、循州二州,雍熙四年被废除)。廉州白石、石康二场每年煮盐一百五十万斤,用来供给本州及容州、白州、钦州、化州、蒙州、龚州、藤州、象州、宜州、柳州、邕州、浔州、贵州、宾州、梧州、横州、南州、仪州、郁林州。此外高州、窦州、春州、雷州、融州、琼州、崖州、儋州、万安州各自煮盐供给本州,没有固定数额。大体上煮海盐设有亭户、盐丁,把盐卖给官府或用来折抵租税,也有派遣军士定额煮盐的做法(通州、泰州亭户每煮出一石盐要连同损耗煮出三石,官府给钱五百文,并用布帛、茶、米折算充抵,百姓深受其苦,开宝七年才下诏一并给以实钱。宋朝刚平定岭南时,命百姓煮盐,以一百一十斤为一石,给钱二百文,后来廉州上言盐田荒芜污秽,百姓刚锄治开垦,旧的盐课每月要交八石到三石不等,共分五等,无法达到定额,希望酌情减少,朝廷下诏减免一半)。此外还有滨州盐场,每年煮盐二万一千余石,用来供给本州及棣州、祁州的各项开支,以及京东路的青州、淄州、齐州(滨州、棣州二州过去实行禁榷,雍熙二年下令改为通商)。

煮井盐方面,益州路则有陵井监及二十八口盐井,每年煮盐一百十四万五千余斤(乾德五年,前蜀陵井监知监任元吉才请求开凿五口井煮盐,这一年得盐八十万斤,因此提拔任元吉为永清县令,此后煮盐数量逐渐增加),绵州二十四万余斤,邛州九井二百五十万斤,眉州一井一万余斤,简州十九井二十七万斤,嘉州十五井五万九千余斤,雅州一井一千六百余斤,汉州一井五百余斤。梓州路则梓州一百四十八井三百六十六万余斤,资州九十四井六十四万二千余斤,遂州三十五井四十一万六千余斤,果州四十三井

梓州路则梓州一百四十八井三百六十六万馀斤,资州九十四井六十四万二千馀斤,遂州三十五井四十一万六千馀斤,果州四十三井十四万六千馀斤,普州三十八井二十二万九千馀斤,昌州四井四万馀斤,泸州氵育井监及五井七十八万三千馀斤,富顺监十四井一百一十七万三千馀斤。利州路则阆州一百二十九井六十一万馀斤。夔州路则夔州永安监十一万七千馀斤,忠州五井五十一万三千馀斤,达州三井十九万馀斤,万州五井二十万九千馀斤,黔州四井二十九万七千斤,开州一井二十万四千斤,▯安军▯安监及一井八十一万四千馀斤,大宁监一井一百九十五万馀斤。以各给本路。监则官掌,井则土民斡鬻,如数输课,听往旁境贩卖,唯不得出川峡(川峡盐,初承伪制,官鬻之。开宝七年,诏斤减十钱,又令斡鬻,其羡利者但输十之九。太平兴国二年,右拾遗郭泌上言:“剑南诸州官粜盐,斤为钱七十。盐井▯深,煮盐极苦,樵薪益贵,辇置弥艰,加以风水之虞,或至漂丧。而豪民黠吏相与为奸,贱籴於官,贵粜於民,至有斤获钱数百者。有司亏失岁额,而民▯不得贱盐。望稍增旧价为百五十文,则豪猾无以规利,民有望以给食矣。”从之。有司言:“昌州岁收虚额盐万八千五百馀斤,乃开宝中知州李佩率意掊敛,以希课最,废诸井薪钱,於岁额外课部民煮盐。民不习其事,甚以为苦,至破产不能偿其数,多流移入他部,而积年之征不可遽免。欲均於诸州,作两税草估钱米以输官。”诏悉除之,其旧额二万七千六十斤即令井户煮焉。端拱元年七月,以西川食盐不足,许商人贩阶、文州青、白盐,陕路井盐、永康军崖盐入川勿收算。大中祥符元年十二月,诏泸州南井灶户遇正、至、寒食各给假三日,所收日额仍与除放;三年正月,减泸州氵育井监课盐三之一)。煮卤者,并州永利监(本名河东榷盐院,咸平四年改名)岁煮十二万五千馀石,以给本州及忻、代、石、岚、宪、辽、泽、潞、麟、府州、威胜、岢岚、火山、平定、宁化、保德军,许商人贩卖,如川峡之制。凡颗、末盐,皆以五斤为斗。颗盐卖价,每斤自四十四至三十四钱,有三等;末盐卖价,每斤自四十七至八钱,有二十一等(开宝初,尝诏诸州卖盐斤六十钱者减为五十,四十者为三十,後颗盐减至四十四。九年,又减四钱。太平兴国初,新禁榷之地以转送回远,又有增颗盐至五十、末盐至四十钱处。至道二年,杨允恭等复请定和州、无为军斤三十六,舒、庐州加二钱,蕲、黄、濠、寿州又加二钱,安、复州又加二钱,止於四十四钱)。至道末,卖颗盐钱七十二万八千馀贯末盐一百六十三万三千馀贯。

译十四万六千余斤,普州三十八井二十二万九千余斤,昌州四井四万余斤,泸州育井监及五井七十八万三千余斤,富顺监十四井一百一十七万三千余斤。利州路则阆州一百二十九井六十一万余斤。夔州路则夔州永安监十一万七千余斤,忠州五井五十一万三千余斤,达州三井十九万余斤,万州五井二十万九千余斤,黔州四井二十九万七千斤,开州一井二十万四千斤,某安军某安监及一井八十一万四千余斤,大宁监一井一百九十五万余斤。这些盐都用来供给各自所在的路。设监的地方由官府掌管,设井的地方由当地百姓自行经营出卖,只要按数缴纳课税,就任凭他们前往邻近地区贩卖,只是不得贩运出川峡(川峡的盐,起初沿袭前蜀的制度,由官府专卖。开宝七年,下诏每斤减价十钱,又允许百姓自行经营出卖,其中盈余的利润只需缴纳十分之九。太平兴国二年,右拾遗郭泌上言:"剑南各州官卖盐,每斤为七十钱。盐井极深,煮盐十分辛苦,柴薪价格越来越贵,运输也越发艰难,加上还有风浪水患的风险,有时甚至遭遇漂没损失。而豪强百姓与狡黠官吏相互勾结做手脚,低价从官府买进,高价卖给百姓,甚至有每斤能赚数百钱的。官府因此亏损了年度定额,而百姓也无法买到便宜的盐。希望稍稍提高旧价定为一百五十文,那么豪强奸猾之徒就无利可图,百姓也有希望买到食盐了。"朝廷采纳了这个建议。有关部门上言:"昌州每年虚报收盐一万八千五百余斤,是开宝年间知州李佩随意搜刮百姓、以求考课优异,废弃了各井原有的柴薪费用,在原定额之外又向百姓摊派煮盐任务。百姓不熟悉这项事务,深以为苦,以至于倾家荡产也无法偿清定额,很多人流亡迁徙到别的地方,而多年积欠的赋税又不能立刻豁免。希望把这部分摊派到各州,折算成两税的草估钱米来上缴官府。"朝廷下诏全部免除,原来的旧定额二万七千零六十斤就命井户自行煮盐缴纳。端拱元年七月,因为西川食盐不足,允许商人贩运阶州、文州的青盐、白盐,以及陕西路的井盐、永康军的崖盐进入四川,且不征收盐税。大中祥符元年十二月,下诏泸州南井灶户遇到正月、冬至、寒食节各放假三天,当天应收的定额也一并免除;大中祥符三年正月,减免泸州育井监盐课三分之一)。

煮卤盐方面,并州永利监(原名河东榷盐院,咸平四年改名)每年煮盐十二万五千余石,用来供给本州及忻州、代州、石州、岚州、宪州、辽州、泽州、潞州、麟州、府州、威胜军、岢岚军、火山军、平定军、宁化军、保德军,并允许商人贩卖,制度如同川峡一样。

凡是颗盐、末盐,都以五斤为一斗。颗盐的卖价,每斤从四十四钱到三十四钱不等,分三个等级;末盐的卖价,每斤从四十七钱到八钱不等,分二十一个等级(开宝初年,曾下诏各州卖盐每斤六十钱的减为五十钱,四十钱的减为三十钱,后来颗盐又减至四十四钱。开宝九年,又减了四钱。太平兴国初年,新实行禁榷的地区因为转运路途遥远,又有把颗盐提高到五十钱、末盐提高到四十钱的地方。至道二年,杨允恭等人又请求规定和州、无为军每斤定为三十六钱,舒州、庐州加二钱,蕲州、黄州、濠州、寿州再加二钱,安州、复州再加二钱,最高不超过四十四钱)。到至道末年,卖颗盐得钱七十二万八千余贯,卖末盐得钱一百六十三万三千余贯。

凡是实行禁榷的地区,官府都设立标识,让百姓远远望见就能知晓。颗盐实行通商的地区,京西路有蔡州、襄州、邓州、随州、唐州、金州、房州、均州、郢州、光化军、信阳军,陕西路有京

凡禁榷之地,官立标识,候望以晓民。其颗盐通商之地,京西则蔡、襄、邓、随、唐、金、房、均、郢州、光化、信阳军,陕西则京兆、凤翔府、同、华、耀、乾、商、泾、原、▯、宁、仪、渭、▯、坊、丹、延、环、庆、秦、陇、凤、阶、成州、保安、镇戎军(旧缘边诸州兼食乌、白池之青、白盐。淳化三年,陕西转运郑文宝以李继迁叛逆,请禁止之,许商人贩解池盐,可以资国计,诏可,自陕以西收私市者抵死。其後戎人乏食,复商贩。解盐利薄,多取他径趣唐、邓,以邀善价,吏不能禁,关陇民无盐食。四年八月,除其禁。咸平中,有请官运解盐,就边州置吏鬻之,命度支使梁鼎驰往经画。度支员外郎李士衡上言:“辇运劳民非便,请行解盐通商。”从之,而以旧榷年额钱分配诸州,随税输纳。景德三年,士衡又言京兆、同、华、耀钱额多,请减十之二,诏悉除之),及澶州诸县之在河北者(蔡、襄等州及安、复、商州旧通商,太平兴国初,令商、蔡食解盐,馀食海盐,并官卖。後以运路不通,复许通商,唯安、复则禁之)。末盐运商之地,京东则登、莱州,河北则大名真定府、贝、冀、相、卫、邢、▯、深、赵、沧、磁、德、博、棣、祁、定、保、瀛、莫、雄、霸州、德清、通利、永静、乾宁、定远、保定、广信、安肃、永定军(河北旧禁盐,建隆四年,始令邢、▯、磁、镇、冀、赵六州城外二十里通行盐商。开宝三年,悉罢榷,官收其算,斤一钱,往卖者倍之。旧榷利钱均赋城郭居民,及门户形要户,随夏税输之,亦差减旧数)。

译兆府、凤翔府、同州、华州、耀州、乾州、商州、泾州、原州、渭州、宁州、仪州、渭州、坊州、丹州、延州、环州、庆州、秦州、陇州、凤州、阶州、成州、保安军、镇戎军(这些地区过去沿边各州还兼食乌池、白池出产的青盐、白盐。淳化三年,陕西转运使郑文宝因为李继迁叛乱,请求禁止青白盐买卖,允许商人贩卖解池的盐,可以借此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朝廷下诏同意,规定从陕西以西私下贩卖买入者处死。此后西戎百姓缺乏食盐,又恢复了商贩往来。解池盐利润微薄,很多人改走其他路线前往唐州、邓州,以求卖得好价钱,官吏无法禁止,导致关陇一带百姓没有盐吃。淳化四年八月,废除了这项禁令。咸平年间,有人建议由官府运送解盐,在边境州郡设置官吏出售,朝廷任命度支使梁鼎驰赴当地规划此事。度支员外郎李士衡上言:"用车马运输太劳民伤财并不方便,请求推行解盐通商。"朝廷采纳了这个意见,把原来专卖时的年度定额钱分摊到各州,随两税一并征收。景德三年,李士衡又说京兆府、同州、华州、耀州的定额钱太多,请求减去十分之二,朝廷下诏全部免除。蔡州、襄州等州及安州、复州、商州过去实行通商,太平兴国初年,命令商州、蔡州食用解盐,其余各州食用海盐,都由官府专卖。后来因为运输道路不通,又恢复了通商,只有安州、复州仍然实行禁榷),以及澶州各县中位于黄河以北的地区。

末盐运商的地区,京东路有登州、莱州,河北路有大名府、真定府、贝州、冀州、相州、卫州、邢州、洺州、深州、赵州、沧州、磁州、德州、博州、棣州、祁州、定州、保州、瀛州、莫州、雄州、霸州、德清军、通利军、永静军、乾宁军、定远军、保定军、广信军、安肃军、永定军(河北过去实行盐禁,建隆四年,才下令邢州、洺州、磁州、镇州、冀州、赵州六州城外二十里范围内可以通行盐商。开宝三年,全部废除了禁榷,改由官府收取税钱,每斤一钱,前往外地贩卖的加倍收取。原来专卖的利钱,均摊征收给城郭居民以及门户形要户,随夏税一并缴纳,数额也比原来有所减少)。

五代时,盐法太峻。建隆二年,始定官盐阑入禁地法,贸易至十斤、煮硷至三斤乃坐死,民所受蚕盐以入城市三十斤以上,上请。三年,增阑入三十斤、煮硷至十斤坐死,蚕盐入城市百斤以上,奏裁。自後每诏优宽,至太平兴国二年,乃诏阑入至二百斤以上,煮硷及主吏盗贩至百斤以上,蚕盐入城市五百斤以上,并黥面送阙下。

止斋陈氏曰:“国初,盐荚只听州县给卖,岁以所入课利申省,而转运司操其赢,以佐一路之费,初未有客钞也。雍熙二年三月,令河东,北商人如要折博茶盐,令所在纳银,赴京请领交引。盖边郡入纳算请,始见於此。端拱二年十月,置折中仓,令商人入中斛斗,给茶盐钞。盖在京入中斛斗算请,始见於此。天圣七年,令商人於在京榷货务入纳钱银,算请末盐。盖在京入纳见钱算请,始见於此。而解盐算请,始天圣八年;福建、广东盐算请,始景▯二年。京师岁入见钱至二百二十万,诸路斛斗至十万石(见是年八月淮南、江、浙、荆湖、福建等路提举盐事朱某奏)。祖宗之意,虑客钞行而州县之盐不足,则为之限制(至道二年二月,敕江、浙、淮南官卖盐,并赴永丰、盐城监般请,其海陵监应副客人;至解盐则以唐、邓、商、均等十一州为在京入纳金银交引地分,永兴、凤翔等二十五州为陕西入纳粮草交引地分。可谓详密矣),熙、丰新法,增长盐价(福建路祖额卖盐收到二十七万三百馀贯,自推行盐法,於元丰二年收到四十六万五千三百馀贯,三年收六十万馀贯,见转运司贾青奏。河北路自元丰七年正月推行盐法,至十一月终,收盐息钱二十六万五千贯,充便籴司籴本,见元丰八年四月六日敕。可以略见当时盐课)。於是河北复官盐,而广盐亦通入江、湖,置便籴司,以所封椿诸路增剩盐利钱充籴本。元▯裁损剩数,且罢封椿。三年,令任公裕裁定增损九路盐价,未几,复新法。绍圣三年二月,江、湖、淮、浙六路,通算钞引见钱充足。元▯八年,年额外有增收到五分入朝廷封桩,五分转运司。元符元年九月,令福建准此。崇宁元年二月,敕盐钞每一百贯於在京入纳九十五贯,於请盐处纳充盐本,其绍圣三年五分指挥不行。自二年十二月行法,至三年十一月,在京已及一千二百馀万贯,遂尽罢,诸路官以盐钞每百贯拨一贯与转运司。於是东南官卖与西北折博之利尽归京师,而州县之横敛起矣。”

开宝七年,诏三司校诸州盐、麴、市征、地课而殿最之。

令诸州知州通判官、兵马都监、县令所掌盐、麴及市征、地课等,并亲临之,月具籍供三司,秩满较其殿最,欺隐者置於法。

译五代时期,盐法非常严峻。建隆二年,才开始制定官盐私自阑入禁地的法令,贩卖到十斤、私煮硷盐到三斤就要判死罪,百姓所领的蚕盐带入城市三十斤以上的,要向上请示。三年,增改为阑入三十斤、煮硷到十斤才判死罪,蚕盐入城市一百斤以上的,奏请裁决。此后每次下诏都放宽一些,到太平兴国二年,才下诏规定阑入到二百斤以上,煮硷及主管官吏盗卖到一百斤以上,蚕盐入城市五百斤以上,都要黥面押送京城。

止斋陈氏说:"国朝初年,盐引只允许州县发放出卖,每年把所收的课利上报户部,转运司则从中获取盈利,用来补贴一路的费用,起初并没有商人的钞引。雍熙二年三月,命令河东、河北的商人如果想要用茶盐折价交易,就让他们在所在地缴纳银两,到京城领取交引。边地郡州入纳算请(钱粮换取盐引),从此开始。端拱二年十月,设置折中仓,让商人缴纳粮食,发给茶盐钞。在京城入纳粮食算请,从此开始。天圣七年,让商人在京城的榷货务缴纳钱银,算请末盐。在京城入纳现钱算请,从此开始。解盐算请,始于天圣八年;福建、广东盐算请,始于景祐二年。京师每年收入现钱多达二百二十万,各路收入粮食多达十万石(见这一年八月淮南、江、浙、荆湖、福建等路提举盐事朱某的奏章)。祖宗的用意,是担心商人钞引通行后州县的盐会不足,于是加以限制(至道二年二月,敕令江、浙、淮南的官卖盐,都要到永丰、盐城监请领,海陵监则供应客商;至于解盐,则以唐、邓、商、均等十一州作为在京城入纳金银交引的地区,永兴、凤翔等二十五州作为陕西入纳粮草交引的地区。可说是十分详密了),熙宁、元丰新法,提高了盐价(福建路原额卖盐收到二十七万三百多贯,自从推行新盐法后,元丰二年收到四十六万五千三百多贯,三年收六十万多贯,见转运司贾青的奏章。河北路自元丰七年正月推行盐法,到十一月底,收盐利钱二十六万五千贯,充作便籴司的籴本,见元丰八年四月六日的敕令。由此可以大略看出当时的盐课)。于是河北恢复官盐,广盐也通行进入江、湖地区,设置便籴司,用各路封桩的增盈盐利钱充作籴本。元祐年间裁减增盈的数额,并停止封桩。三年,命任公裕裁定增减九路的盐价,不久,又恢复新法。绍圣三年二月,江、湖、淮、浙六路,通算钞引所得现钱已经充足。元祐八年,年度额外增收部分五分归朝廷封桩,五分归转运司。元符元年九月,令福建仿此办理。崇宁元年二月,敕令盐钞每一百贯在京城入纳九十五贯,在请盐的地方缴纳补足盐本,绍圣三年五分的规定不再施行。自二年十二月施行新法,到三年十一月,在京城已收到一千二百多万贯,于是全部废止,各路官府按每百贯盐钞拨一贯给转运司。于是东南官卖和西北折博的利益全部归于京城,而州县的横征暴敛就出现了。"

开宝七年,下诏令三司考核各州盐、麴、市征、地课的政绩优劣。

命令各州知州、通判、兵马都监、县令所掌管的盐、麴以及市征、地课等事务,都要亲自督察,每月造册报送三司,任满后考核其政绩优劣,欺瞒隐瞒的依法处置。招募举报者,赏钱三十万。

止斋陈氏说:"太平兴国以后,虽然有比较每年收入增减而给予奖惩的法令,但历朝大多没有真正实行。到景德以后,还规定各盐场监官所收课额超出的部分不算作功劳。嘉祐年间的赦文,又重申严禁邀求恩赏、苛刻阻挠商旅的禁令。到熙宁五年,才开始命令各转运司每年比较州县盐酒课利最多和最少的两处,列出增减情况及知州、通判、县令、县尉的姓名官衔

募告者,赏钱三十万。

止斋陈氏曰:“太平兴国以後,虽有比较岁入增亏酬奖之法,而累朝多不果行。至景德以後,且有诸盐场监受课出剩不得理为劳绩。嘉▯赦文,又申严希求恩赏,苛阻商旅之禁。至熙宁五年,始令逐年转运司每岁比较州县盐酒课利最多最少者两处,开坐增亏及知、通、令、尉名衔闻奏,当行赏罚,合黜者不以去官赦降原减。”

雍熙四年,禁代州宝兴军等处民私市北虏骨堆渡及桃山盐,犯者论罪有差。

雍熙後,以用兵乏馈饷,令商人输刍粟塞下,增其直,令江、淮、荆湖给以颗、末盐。

端拱二年,置折中仓,听商人输粟京师,优其直,给江、淮茶盐。

咸平四年十月,秘书丞、直史馆孙冕上言曰:“茶盐之制,利害相须。若或江南、荆湖通商卖盐,缘边折中粮草,在京纳金银钱帛,则公私皆便,为利实多。今若便放行,即南中州军且令官卖。商人既已入中,候其换易交引,往至亭场,川路▯遐,风波阻滞,计须二年以上,方到江、潭。未即▯,官卖盐课已倍获利入,纵其坌集,稍侵官卖之额,然以增补亏,於官无损,缘边入中又委输愈多。况三路官卖旧额止百三十万贯,臣计在北所入已多,在南所亏至少,旧额钱数必甚增盈。其淮南禁盐,有长江之限,但严切警巡,明立赏罚,则官卖盐课,必不亏悬。设使淮南因江南、荆湖通商之後,官吏怠慢,或至年额稍亏,则国家以折中粮草赡得边兵,以中纳金银实之官库,且免和雇车乘,差扰户民,冒涉凛寒,经历遐远。借加荆湖运钱万贯,淮南运米千石,以地里脚力送至穷边,则官费民劳,何啻数倍!”诏吏部侍郎陈恕等议其事。恕等上议曰:“江、湖之地,素来官自卖盐,禁绝私商,良亦有以。盖由近煮海之地,自犯禁之人,官得缗钱,颇资经费。且江、湖之壤,租赋之中,▯帛虽多,钱刀盖寡。每岁买茶入榷,市铜铸钱,准粮斛以益运输,平金银以充贡入。乃至京师便易,南土支还,赡用之名,实藉盐钱▯助,居常度费,犹或阙供。今若悉许通商,则必顿无储拟,未有别钱备用,盐法讵可更张?且变制改图,事非细故,若匪官盐住卖,则又私商不行。即令住卖官盐,立乏一年课额。况行商算画,必务十全,岂有江、湖官犹卖盐,边塞私肯入粟?假令敢入私物,获请官盐,首初运到江、湖,必须官私竞贸。既而官价高大,私价低平,多粜商盐,则官盐不售;并依官价,则私价太高。公私两途,矛盾不已,则官利失而私商困矣。况不即住卖而望商人入中藁粟者,未之有也;既入中藁粟而望课利不亏者,亦未之有也。

译上奏,应当施行赏罚,该罢黜的不因为离任或遇赦降级而免除。"

雍熙四年,禁止代州、宝兴军等地百姓私自购买北方契丹的骨堆渡盐和桃山盐,违犯者按情节轻重治罪。

雍熙以后,因为用兵缺乏军饷,命令商人向边塞运送粮草,提高给价,命令江、淮、荆湖地区用颗盐、末盐支付。

端拱二年,设置折中仓,允许商人向京师运送粮食,给予优厚的价钱,用江、淮的茶盐支付。

咸平四年十月,秘书丞、直史馆孙冕上奏说:"茶盐的制度,利与害是相互依存的。如果让江南、荆湖通商卖盐,在边境折价换取粮草,在京城缴纳金银钱帛,那么公私都便利,得利实在很多。现在如果马上放开,那么南方州军姑且仍令官府专卖。商人既然已经入中(缴纳粮草),等他们换取交引,再到亭场(盐场)领盐,路途遥远,风波阻滞,估计需要两年以上,才能到达江州、潭州。还没到货之前,官卖盐的课利已经加倍获取,即使私盐大量聚集,稍微侵占官卖的份额,但用增加的部分弥补亏损,官府并无损失,而边境入中的粮草也会因此更加充裕。况且三路官卖旧额只有一百三十万贯,我估计在北方所得已经很多,在南方所亏很少,旧额的钱数必定大大增加。至于淮南的禁盐,有长江作为屏障,只要严密巡查,明确赏罚,官卖盐课,必定不会亏空。假使淮南在江南、荆湖通商之后,官吏懈怠,或许导致年度定额稍有亏损,那么国家用折中的粮草供给边境军队,用入中的金银充实官库,还能免除雇车运输、骚扰百姓,冒着严寒、跋涉远路。即便要从荆湖调拨运钱一万贯,从淮南运米一千石,按路程用人力运送到边远之地,那么官府的耗费、百姓的劳苦,何止多出好几倍!"皇帝下诏命吏部侍郎陈恕等人商议此事。陈恕等人上奏说:"江、湖之地,向来是官府自己卖盐,禁绝私商,也是有道理的。因为靠近煮海盐的地方,即便有犯禁的人,官府得到的缗钱,也颇能补助经费。况且江、湖地区的赋税,布帛虽然多,铜钱却很少。每年买茶纳入专卖,收购铜料铸钱,用来补充粮食的运输,平抑金银价格以充实贡赋。乃至京师的支付调度,南方的供应偿还,用度的名目,实际上都要依靠盐课的钱来资助,平常的开支尚且时常不够。现在如果全部允许通商,那么必定顿时没有储备可用,又没有别的钱可以补充,盐法怎么能轻易改动?况且改变制度、更换方案,不是小事,如果不停止官盐买卖,那么私商就无法通行。假如就此停止官卖盐,那立即就损失一年的课额。况且行商谋划,必定务求十全,怎么可能江、湖官府还在卖盐,而边塞的私商肯运粮入塞?假使敢私运货物,换取官盐,起初运到江、湖,必定官盐私盐争相竞卖。既而官价高,私价低,多卖私盐,那么官盐就卖不出去;如果都按官价,那么私价就太高。公私两条路子,矛盾不断,那么官府的利益受损而私商也会陷入困境。况且不马上停止官卖而希望商人运粮入中的,是没有的事;已经运粮入中却希望课利不亏损的,也是没有的事。以前淮南通商,也在边境折价,一年之内,收入的数量很少,粮食不到一万锺,草料几乎一束都没有。近来陕西的盐法,也命令缴纳秸秆资助边境,一年之内,数量也没多少。完全没有实际效果,只有虚名。江、湖如果放开通商,淮南也必须撤除禁令。三处既有私商混杂骚扰,两浙必然官盐流失,走私渗透,无法禁止。一旦改变,江、湖首当其冲,最终紊乱,淮、浙也会相继受影响,大大损失公家储备,无法挽救边防储备,如果在今日实行,恐怕未必合适。"皇帝下诏依从了这个

向者淮南通商,亦於边上折中,一岁之内,入数甚微,粮则不及万锺,草则多无一束。近者陕西盐法,亦令纳秸资边,一年之▯,数亦无几。全亡实验,但有虚名。江、湖若放通商,淮南亦须撤禁。三处既私商杂扰,两浙必官盐流离,透漏侵淫,禁不可止。乍变易则江、湖为首,终紊乱则淮、浙相兼,大失公储,莫救边备,若以施之於今日,窃恐未为叶宜也。”诏从之。

榷矾者,唐於晋州置平阳院以收其利,开成三年,度支奏罢之,以矾山归州县。五代以来,创务置官吏。宋朝之制,白矾出晋慈坊州、无为军、汾州之灵石县(无为军场曰昆山,自大中祥符元年後,以停积颇多,权罢煮造。灵石场,至道初废,景德元年复置,大中祥符八年又废,其矾徙就晋州。慈州场,曰芥泉),绿矾出慈隰州,池州之铜陵县(隰州场,太祖时以地接河东伪境,罢之。太平兴国八年,本州牙吏卜美请募工造镬煮矾,输官课,诏从其请。铜陵场,雍熙二年废,天禧五年复置。又汾州灵石亦有绿矾),各置官典领,有镬户煮造入官。市晋、汾、慈州矾,以一百四十斤为一驮,给钱六千(给见钱三之二,馀准以茶丝)。隰州矾驮减三十斤,给钱八百。博卖白矾价:晋州每驮二十一贯五百,慈州又增一贯五百,绿矾:汾州每驮二十四贯五百,慈州又增五百,隰州每驮四贯六百,皆博卖於人。又有散卖者,白矾:坊州斤八十钱,汾州百九十二钱,无为军六十钱;绿矾,斤七十钱。至道中,白矾岁课九十七万六千斤,绿矾四十万五千馀斤,卖钱十七万馀贯。贞宗末,白矾增二十万一千馀斤,绿矾增二万三千馀斤,卖钱增六万九千馀贯。建隆三年,诏禁商人私贩幽州矾,官司严捕没入之。其後定令,私贩河东幽州矾一两以上,私煮矾三斤及盗官矾至十斤者,弃市。开宝三年二月,增私贩至十斤,私煮及盗满五十斤者死,馀论罪有差。太平兴国初,以岁鬻不充,有司请严禁法,诏私贩化外矾一两以上及私煮至十斤,并如律论决,而再犯者悉配流,远复犯者死。淳化元年,有司言:“慈州官矾滞积,盖小民多就山谷僻奥处私煮,以侵其利,而绿矾价贱,不可以晋州矾均法。”诏如犯私茶论罪。

建隆时,命晋州制置矾务,许商人输金帛丝绵茶及缗钱,官以矾偿,凡岁增课八十万贯。淳化初,有司言:“国家以见钱酬矾直,商客以陈茶入博,有利豪商,无资国用。请今後惟以金银见钱入博。”从之。

止斋陈氏曰:“太祖矾禁为契丹、北汉设也,其後并盐、酒皆榷之,非本意也。”

●卷十六 征榷考三

○盐铁(矾)

仁宗时,诏天下茶盐酒税取一岁中数为额,後虽羡益勿增,无得抑配人户苛阻商旅。

译意见。

榷矾的制度,唐朝在晋州设置平阳院来收取利益,开成三年,度支上奏罢除,把矾山归还给州县。五代以来,创立官署设置官吏专管。宋朝的制度是:白矾产于晋州、慈州、坊州、无为军、汾州的灵石县(无为军的矾场叫昆山,从大中祥符元年以后,因为积存太多,暂时停止煮造。灵石场,至道初年废除,景德元年恢复设置,大中祥符八年又废除,那里的矾改由晋州供给。慈州的矾场,叫芥泉),绿矾产于慈州、隰州,池州的铜陵县(隰州的矾场,太祖时因地邻河东的伪政权境界,废除了。太平兴国八年,本州牙吏卜美请求招募工人建镬煮矾,缴纳官课,皇帝下诏依从了他的请求。铜陵矾场,雍熙二年废除,天禧五年恢复设置。另外汾州灵石也出产绿矾),各设官员专门管理,由镬户煮造后交纳官府。收购晋州、汾州、慈州的矾,以一百四十斤为一驮,给钱六千(给现钱三分之二,其余用茶、丝折算)。隰州的矾每驮减三十斤,给钱八百。转卖白矾的价格:晋州每驮二十一贯五百,慈州再加一贯五百,绿矾:汾州每驮二十四贯五百,慈州再加五百,隰州每驮四贯六百,都转卖给百姓。此外还有零卖的:白矾,坊州每斤八十钱,汾州一百九十二钱,无为军六十钱;绿矾,每斤七十钱。至道年间,白矾每年课额九十七万六千斤,绿矾四十万五千多斤,卖钱十七万多贯。真宗末年,白矾增加二十万一千多斤,绿矾增加二万三千多斤,卖钱增加六万九千多贯。建隆三年,下诏禁止商人私自贩卖幽州的矾,官府严加缉捕没收。此后定下法令,私贩河东、幽州的矾一两以上的,私自煮矾三斤以及盗窃官矾到十斤的,处死示众。开宝三年二月,改为私贩到十斤,私煮及盗窃满五十斤的处死,其余按情节轻重定罪。太平兴国初年,因为每年产量不足,有关部门请求严格禁令,皇帝下诏私贩境外之矾一两以上以及私煮到十斤的,都依法论处,再犯的一律流放,流放后再犯的处死。淳化元年,有关部门说:"慈州的官矾积压滞销,是因为百姓多在山谷偏僻处私自煮矾,侵夺其利益,而绿矾价格便宜,不能用晋州矾的法令一律相同处理。"皇帝下诏按照私贩茶叶的罪名论处。

建隆年间,命令晋州设立制置矾务,允许商人以金帛、丝绵、茶叶及现钱折价购矾,官府用矾偿付,每年增加课利八十万贯。淳化初年,有关部门说:"国家用现钱来支付矾的价钱,商人却用陈旧的茶叶折价换购,这只对豪商有利,对国家用度没有帮助。请求从今以后只用金银现钱折价换购。"皇帝依从了这个建议。

止斋陈氏说:"太祖设立矾的禁榷,是为了防备契丹、北汉而设的,此后连盐、酒也都实行专卖,这并非本来的用意。"

●卷十六 征榷考三

○盐铁(矾)

仁宗时,下诏天下的茶、盐、酒税以一年的中等数额为定额,此后即使有盈余增加也不再提高定额,不得强行摊派给百姓、苛刻阻挠商旅。

天圣八年,有上书的人说:"县官禁榷食盐,得利微薄而害处很大,两个盐池积存的盐堆成小山,上面长出合抱粗的树木,数量多得无法计算。请求允许通商,公平估价出售,可以宽减百姓的负担。"于是下诏废除三京、二十八军州的榷盐法,允许商贾在京城的榷货务缴纳钱或金银,到两个盐池领取盐。从此,商贾往来流通,但税课收归官府的部分却大为减少。自从元昊反叛,在西边聚集军队,用度不足,于是下诏允许商人运送其他货物入中,发给凭券用盐池的盐来偿付。因此羽毛、筋角、胶漆、钱炭、瓦木之类,一律都用盐来交换。狡猾的商人贪婪的贾人趁机贿赂官吏营私舞弊,甚至运入两根椽木,估价一千钱,给一张大凭券,可换盐二百二十斤。白白耗费了池盐,不可计数,盐价因而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