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史藏文献通考九十二

卷九十一 宗庙考一

史藏 · 政书 · 已译 · 第 1618–1634 段

门堂三之二,室三之一(世室者,宗庙也。鲁庙有世室,注见《明堂门》)。

《尔雅》:“室有东西厢曰庙,无东西厢有室曰寝(疏曰:“凡大室有东西厢、夹室及前堂有序墙者曰庙,但有大室者曰寝。”《月令 仲春》云:“寝、庙毕备。”《郑注》云:“前曰庙,後曰寝。以庙是接神之处,尊,故在前;寝,衣冠所藏之处,对庙为卑,故在後。”)。庙中路谓之唐,堂途谓之陈(《诗》曰:“中唐有甓。”疏曰:“庙中之路名唐,堂下至门径名陈。”),▯谓之门(《诗》曰:“祝祭于礻方。”)。

译門堂占三分之二,室占三分之一(世室,就是宗庙。鲁国的宗庙有世室,注解见《明堂门》)。

《尔雅》说:“室有东西厢房的叫庙,没有东西厢房只有室的叫寝(疏解说:“凡是大室有东西厢房、夹室以及前堂有序墙的叫庙,只有大室的叫寝。”《月令·仲春》说:“寝、庙都齐备。”郑玄注说:“前面的叫庙,后面的叫寝。因为庙是接神的地方,尊贵,所以在前;寝是收藏衣冠的地方,相对于庙来说地位较低,所以在后。”)。庙中的路叫做唐,堂下到门的路叫做陈(《诗经》说:“中唐有甓。”疏解说:“庙中的路名叫唐,堂下到门的小路名叫陈。”),〇叫做门(《诗经》说:“祝祭于礻方。”)。

殷制,《商书》云:“七世之庙,可以观德(《王制》云:“天子七庙。”郑元复云:“殷制六庙,自契至汤二昭、二穆。”)

殷人重屋,堂修七寻,堂崇三尺,四阿重屋(重屋者,王宫正堂大寝。匠人营国之制,夏举宗庙,殷举王宫,周举明堂,互相备举。王宫则宗庙与明堂亦同此制。注见《明堂门》)。

周制,小宗伯掌建国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庙(库门内、雉门外之左右。雉门,中门也,在中门之外、外门之内。详见《社门》)。

匠人营国,左祖右社(疏曰:“左右前後者,据王宫所居处中而言之。”)。

周人明堂,度九尺之筵,东西九筵,南北七筵,堂崇一筵。五室,凡室二筵。室中度以几,堂上度以筵,宫中度以寻,野度以步,涂度以轨,庙门容大扃七个,闱门容小扃参个(注并见《明堂门》)。

小宗伯辨庙祧之昭穆(祧,迁主所藏之庙。自始祖之後,父曰昭,子曰穆。疏曰:“《祭法》注,‘祧之言超,超然上去意’,以其远庙为祧,故云上去意也。周以文、武为二祧,文王第称穆,武王第称昭,当文、武後,穆之木主入文王祧,昭之木主入武王祧,故云‘迁主所藏之庙’曰祧也。云‘自始祖之後,父曰昭,子曰穆’者,周以后稷庙为始祖,特立庙不毁,即从不▯已後为数,不▯父为昭,鞠子为穆。从此以後,皆父为昭,子为穆,至文王十四世,文王第称穆也。诸侯无二祧,谓始封太祖庙为祧。故《聘礼》云‘不腆先君之祧’,是太祖为祧也。”《春官》)。

朱子曰:“昭,如字。”或问:“昭穆之‘昭’,世读为‘韶’,今从本字,何也?”曰:“昭之为言明也,以其南面而乡明也。其读为‘韶’先儒以为晋避讳而改之。然《礼书》亦有作‘亻召’字者,则假借而通用耳”曰:“其为向明,何也?”曰:“凡庙主在本庙之室中,皆东向,及其▯於太庙之室中,则唯太祖东向自如,而为最尊之位,群昭之入乎此者,皆列於北牖下而南向,群穆之入乎此者,皆列於南牖下而北向。南向者取其向明,故谓之昭;北向者取其深远,故谓之穆。盖群庙之列,则左为昭,右为穆;▯祭之位,则北为昭,而南为穆也。”

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此周制。七者,太祖及文王、武王之祧与亲庙四。太祖,后稷。疏曰:“周所以七者,以文王、武王受命,其庙不毁,以为二祧,并始祖后稷及高祖以下亲庙四,故为七也。若王肃则以为天子七庙者,谓高祖之父及高祖之祖庙为二祧,并始祖及亲庙四为七,故《圣证论》肃难郑云:‘周之文、武,受命之王,不迁之庙,权礼所施,非常庙之数。

译殷代的制度,《商书》说:"经历七代的宗庙,可以从中看出(祖先的)德行"(《王制》说:"天子设七庙。"郑玄又说:"殷代的制度是六庙,从契到汤有二昭、二穆。")。

殷人看重屋宇,堂的进深为七寻,堂基高三尺,四面有坡屋顶、屋上又加屋("重屋"是指王宫的正堂、正寝。匠人营建都城的制度中,说到夏代举宗庙为例,殷代举王宫为例,周代举明堂为例,是互相补充举例说明的。王宫的话,宗庙与明堂也是同样的规制。注解见《明堂门》)。

周代的制度,小宗伯掌管建国时确定神位的方位,社稷在右,宗庙在左(在库门之内、雉门之外的左右两侧。雉门,就是中门,在中门之外、外门之内。详见《社门》)。

匠人营建都城,宗庙在左、社稷在右(疏文说:"左右前後,是根据王宫所处的中心位置来说的。")。

周人的明堂,用九尺长的席子作为度量单位,东西宽九筵,南北长七筵,堂基高一筵。共有五室,每室宽二筵。室内用"几"来度量,堂上用"筵"来度量,宫中用"寻"来度量,郊野用"步"来度量,道路用"轨"来度量,庙门可容纳七个大扃(门闩),闱门可容纳三个小扃(注解都见于《明堂门》)。

小宗伯辨别宗庙祧庙的昭穆次序(祧,是收藏迁移出的神主的庙。从始祖以後,父辈称昭,子辈称穆。疏文说:"《祭法》注说,'祧'的意思是超,是超然向上而去的意思,因为它是最远的庙,所以说是向上而去的意思。周代以文王、武王的庙为二祧,文王的位次称穆,武王的位次称昭,在文王、武王之後,穆位的木主迁入文王祧庙,昭位的木主迁入武王祧庙,所以说'迁移神主所藏的庙'叫做祧。说'从始祖以後,父辈称昭,子辈称穆',是因为周代以后稷之庙为始祖庙,特别立庙不予毁弃,就从不〇以後开始计数,不〇为父辈是昭,鞠为子辈是穆。从此以後,都是父辈为昭,子辈为穆,到文王已是第十四世,文王的位次称穆。诸侯没有二祧,是把始封太祖的庙称为祧。所以《聘礼》说'不厚的先君的祧庙',指的就是太祖庙为祧。"《春官》)。

朱子说:"'昭'字,按本音读。"有人问:"'昭穆'的'昭',世人读作'韶',现在按本字读,为什么?"朱子说:"'昭'的意思是明亮,因为它面朝南方而对着光明。读作'韶',是先儒认为是晋代避讳而改的。但《礼书》中也有写作'亻召'字的,那是假借字通用而已。"又问:"取向着光明之意,是为什么?"答:"凡是庙主在本庙的室中,都是朝东;等到迁入太庙的室中,就只有太祖依旧朝东,处于最尊贵的位置,众昭位迁入这里的,都排列在北面窗户之下而面朝南;众穆位迁入这里的,都排列在南面窗户之下而面朝北。朝南的取其面向光明,所以称为昭;朝北的取其幽深遥远,所以称为穆。大概群庙的排列,是左边为昭、右边为穆;合祭时的位次,则是北边为昭、南边为穆。"

天子设七庙,三昭三庙加上太祖之庙合为七庙(这是周代的制度。七庙,是太祖以及文王、武王的祧庙,再加上四座亲庙。太祖,是后稷。疏文说:"周代之所以是七庙,是因为文王、武王受命称王,他们的庙不予毁弃,作为二祧,再加上始祖后稷以及高祖以下的四座亲庙,所以合为七庙。至于王肃,则认为天子七庙,是指高祖之父及高祖之祖的

殷之三宗,宗其德而存其庙,亦不以为数。凡七庙者,皆不称周室。《礼器》云,有以多为贵者,天子七庙。孙卿云,有天下者,事七世。又云,自上以下,降杀以两,今使天子、诸侯立庙,并亲庙四而止,则君臣同制,尊卑不别。礼,名位不同,礼亦异数,况其君臣乎?《▯梁传》曰,天子七庙,诸侯五。《家语》云,子羔问尊卑立庙制,孔子云,礼,天子立七庙,诸侯立五庙,大夫立三庙。又云,远庙为祧,有二祧焉。’又儒者难郑云:‘《祭法》远庙为祧,郑注《周礼》云,迁主所藏,曰祧,违经正文。郑又云,先公之迁主,藏於后稷之庙,先王之迁主,藏於文、武之庙,便有三祧,何得《祭法》云有二祧?’难郑之义,凡有数条,大略如此,不能具载。郑必以为天子七庙唯周制者。马昭难王义云:‘按《丧服小记》,王者立四庙。’又引《礼纬》‘夏无太祖,宗禹而已,则五庙。殷人祖契而宗汤,则六庙。周祖后稷宗文王、武王,则七庙。自夏及周少不减五,多不过七’。《礼器》云‘周旅酬六尸’,一人发爵,则周七尸,七庙明矣。今使文、武不在七数,既不同祭,又不享尝,岂礼也哉?故汉侍中卢植说云:‘二祧,谓文、武。《曾子问》当七庙无虚主。《礼器》天子七庙,堂九尺。《王制》七庙。’卢植云皆据周言也。《▯梁传》‘天子七庙’。尹更始说‘天子七庙,据周也。’《汉书》韦元成四十八人议,皆云周以后稷始封,文、武受命。《石渠论》、《白虎通》云‘周以后稷、文、武特七庙’。又张融谨按《周礼》守祧职奄八人,女祧每庙二人。自太祖以下与文、武及亲庙四用七人,姜▯原用一人,▯尽。若除文、武,则奄少二人。《曾子问》孔子说周事,而云‘七庙无虚主’,若王肃数高祖之父、高祖之祖庙与文、武而九,主当有九,孔子何云‘七庙无虚主’乎?故云以《周礼》、孔子之言为本,《▯梁》及《小记》为枝叶,韦元成、《石渠论》、《白虎通》为证验,七庙元说为长,是融申郑之意。且天子七庙者,有其人则七,无其人则五,若诸侯庙制,虽有其人,不得过五,则此天子诸侯七、五之异也。王肃云‘君臣同制,尊卑不别’,其义非也。”)。

天下有王,分地建国,置都立邑,设庙、祧、坛、▯单而祭之,乃为亲疏多少之数。是故王立七庙,一坛一▯单。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曰显考庙,曰祖考庙,皆月祭之。远庙为祧,有二祧,享尝乃止。去祧为坛,去坛为▯单。坛、▯单有祷焉祭之,无祷乃止。去▯单为鬼(建国,封诸侯也。置都立邑,为卿、大夫之采地,及赐士有功者之地。

译庙作为二祧,加上始祖及四座亲庙合为七庙,所以《圣证论》中王肃驳难郑玄说:'周代的文王、武王,是受命之王,他们的庙不予迁毁,是权宜礼制所实行的,不是正常庙数所包含的。殷代的三宗,是尊崇其德行而保留其庙,也不计入正常庙数之中。凡是"七庙",说的都不专指周代王室。《礼器》说,有以数量多为尊贵的,天子七庙。荀子说,拥有天下的人,祭祀七代祖先。又说,从上到下,依次递减以二为差,如今若使天子、诸侯立庙都只是加上四座亲庙而止,那么君臣的规制相同,尊卑就没有分别了。按礼制,名位不同,礼数也应有所不同,何况是君臣之间呢?《〇梁传》说,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家语》说,子羔问尊卑立庙的制度,孔子说,按礼制,天子立七庙,诸侯立五庙,大夫立三庙。又说,远庙称为祧,有二祧。'又有儒者驳难郑玄说:'《祭法》说远庙为祧,郑玄注《周礼》说,迁移的神主所藏之处叫祧,这违背了经文的正文。郑玄又说,先公迁出的神主,藏在后稷之庙,先王迁出的神主,藏在文王、武王之庙,那便有三祧了,怎么能说《祭法》中说的是二祧呢?'驳难郑玄的道理,共有好几条,大致就是这样,不能一一详述。郑玄之所以一定认为天子七庙只是周代的制度,是因为马昭驳难王肃的说法说:'按《丧服小记》,王者立四庙。'又引《礼纬》说'夏代没有太祖,只尊崇禹,所以是五庙。殷人以契为祖、以汤为宗,所以是六庙。周代以后稷为祖、以文王武王为宗,所以是七庙。从夏到周,最少不少于五庙,最多不超过七庙'。《礼器》说'周代旅酬时用六个尸',加上一人发爵,那么周代就是七个尸,可见七庙是明确的。如今若说文王、武王不在七庙之数内,既不合祭,又不享受四时的祭祀,这难道合乎礼吗?所以汉代侍中卢植说:'二祧,指的是文王、武王。《曾子问》说到七庙没有空虚的神主。《礼器》说天子七庙,堂高九尺。《王制》说七庙。'卢植说的都是根据周代而言的。《〇梁传》说'天子七庙'。尹更始说'天子七庙,是根据周代而言的。'《汉书》记载韦元成等四十八人的议论,都说周代因为后稷是始封之君,文王、武王是受命之王。《石渠论》、《白虎通》都说'周代因为后稷、文王、武王的缘故特设七庙'。又张融谨按《周礼》,守祧之职有奄人八人,每庙有女祧二人。从太祖以下加上文王、武王及四座亲庙,共用七人,姜〇原用一人,正好用尽。如果去掉文王、武王,那么奄人就少了两人。《曾子问》记载孔子讲述周代的事,说'七庙没有空虚的神主',如果按王肃的说法,把高祖之父、高祖之祖之庙与文王、武王加在一起为九庙,神主应当有九个,孔子为何说'七庙没有空虚的神主'呢?所以说应以《周礼》、孔子的话为根本,《〇梁传》及《小记》为枝叶,韦元成、《石渠论》、《白虎通》为证验,七庙的原来说法为长,这是张融申述郑玄之意。而且天子七庙,有那样的人就是七庙,没有那样的人就是五庙,至于诸侯的庙制,即使有那样的人,也不能超过五庙,这就是天子、诸侯七庙、五庙的区别。王肃说'君臣规制相同,尊卑没有分别',这个说法是不对的。")。

天下有王者,划分土地建立诸侯国,设置都

庙之言貌也。宗庙者,先祖之尊貌也。祧之言超也,超,上去意也。封土曰坛,除地曰▯单。《书》曰:“三坛同▯单。”王、皇,皆君也。显,明也。祖,始也。名先人以君明始者,所以尊本之意也。天子迁庙之主,以昭穆合藏於二祧之中。诸侯无祧,藏於祖考之庙中。《聘礼》曰“不腆先君之祧”,是谓始祖庙也。享尝,谓四时之祭。天子诸侯为坛、▯单所祷,谓後迁在祧也。既事,则反其主於祧。鬼亦在祧,顾远之於无事,▯乃祭之尔。《春秋》“文公二年秋;大事於太庙”。《传》曰“毁庙之主,陈於太祖;未毁庙之主,皆升,合食於太祖”是也。鲁炀公者,伯禽之子也,至昭公、定公久已为鬼,而季氏祷之,而立其宫,则鬼之主在祧明矣。唯天子、诸侯有主,▯▯。大夫有祖考者,亦鬼其百世,不▯▯,无主尔。其无祖考者,为士以下鬼其考、王考,官师鬼其皇考,大夫、▯士鬼其显考而已。大夫祖考,谓别子也。凡鬼者,荐而不祭。《王制》曰:大夫有田则祭,无田则荐。▯士,上士也。官师,中士、下士、庶士,府史之属。此▯士云显考无庙,非也,当为“皇考”字之误。疏曰:“‘王立七庙’者:亲四,始祖一,文、武不迁,合为七庙也。‘一坛一▯单’者,七庙之外,又立坛、▯单各一也。起土为坛,除地曰▯单。近者起土,远亲除地,示将去然也。曰‘考庙’者,父庙曰考。考,成也,谓父有成德之美也。曰‘王考庙’者,祖庙也。王,君也,君考者,言祖有君成之德也,祖尊於父,故加君名也。曰‘皇考庙’者,曾祖也。皇,大也,君也,曾祖转尊,又加大君之称也。曰‘显考庙’者,高祖也。显,明,高祖居四庙最上,故以高祖目之。曰‘祖考庙’者,始祖也。此庙为王家之始,故云祖考也。计其祖考之庙,当在二祧、坛▯单之上,应合在後始陈。今在此言之者,因皇考、显考同皆月祭之故,此先言之也。‘皆月祭之’者,此之五庙,则并同月月祭之也。‘远庙为祧’者,远庙,谓文、武庙也。文、武并在应迁之例,故云远庙也,特为功德而留,故谓为祧。祧之言超也,言其超然上去也。‘有二祧’者有文、武二庙不迁,故云‘有二祧’焉。‘享尝乃止’者,享尝,四时祭祀,文、武特留,故不得月祭,但四时祭而已。‘去祧为坛’者,谓高祖之父也,若是昭,行寄藏武王祧;若是穆,行即寄藏文王祧,不得四时而祭之,若有四时之祈祷,则出就坛受祭也。‘去坛为▯单’者,谓高祖之祖也,不得在坛,若有祈祷,则出就▯单受祭也。高祖之父,既初寄在祧而不得於祧中受祭,故曰‘去祧’也。高祖之祖,经在坛而今不得祭,故云‘去坛’也。

译邑、封立城邑,设立庙、祧、坛、〇单来祭祀,于是就有了亲疏多少的定数。因此王者立七庙,一坛一〇单。分别叫做考庙、王考庙、皇考庙、显考庙、祖考庙,都每月祭祀。远庙称为祧,有二祧,只在四时享祭时祭祀。神主迁离祧庙就设坛来祭,迁离坛就设〇单来祭。坛、〇单是有祈祷时才祭祀,没有祈祷就不祭。神主迁离〇单就成为鬼("建国",是分封诸侯。"置都立邑",是作为卿、大夫的采地,以及赏赐有功之士的封地。"庙"的意思是容貌,宗庙,是先祖尊贵容貌所在。"祧"的意思是超,超,是向上而去的意思。堆土而成的叫坛,清除地面而成的叫〇单。《尚书》说:"三坛用同一个〇单。"王、皇,都是君的意思。显,是明的意思。祖,是始的意思。用君、明、始来称呼先人,是尊崇根本的用意。天子迁出之庙的神主,按昭穆次序合并收藏在二祧之中。诸侯没有祧庙,收藏在祖考之庙中。《聘礼》说"不厚的先君之祧",说的就是始祖庙。享尝,是指四时的祭祀。天子诸侯为坛、〇单举行的祈祷,是指後来迁到祧庙的神主。祭祀完毕,就把神主送回祧庙。鬼位的神主也在祧庙中,只是平常无事时就疏远它,有事才祭祀它罢了。《春秋》记载"文公二年秋,在太庙举行大祭"。《左传》说"已毁之庙的神主,陈列在太祖庙中;未毁之庙的神主,都升入太庙,在太祖庙中合祭",说的就是这个。鲁炀公,是伯禽的儿子,到昭公、定公时早已成为鬼位,而季氏却祈祷于他,并为他立庙,可见鬼位的神主是在祧庙中的,这是很明白的。只有天子、诸侯有神主,〇〇。大夫中有祖考的,也是历经百世成为鬼位,不〇〇,只是没有神主罢了。没有祖考的,士以下把父亲、祖父作为鬼位,官师把曾祖作为鬼位,大夫、〇士把高祖作为鬼位而已。大夫的祖考,指的是别子。凡是鬼位,只进献食物而不祭祀。《王制》说:大夫有封地就祭祀,没有封地就只进献食物。〇士,是上士。官师,是中士、下士、庶士,府史一类的人。这里说〇士的显考没有庙,是不对的,应当是"皇考"字的讹误。疏文说:"'王立七庙',是指四座亲庙,加上始祖一庙,文王、武王之庙不迁,合为七庙。'一坛一〇单',是七庙之外,又各设一坛、一〇单。堆土而成的叫坛,清除地面而成的叫〇单。较近的祖先堆土为坛,较远的祖先清除地面为〇单,表示将要离去的意思。称'考庙',是父庙叫考。考,是成的意思,说的是父亲有成德之美。称'王考庙',是祖庙。王,是君的意思,君考,是说祖父有君王般的成德,祖父比父亲更尊贵,所以加上'君'的名号。称'皇考庙',是曾祖庙。皇,是大、君的意思,曾祖更加尊贵,又加上'大君'的称号。称'显考庙',是高祖庙。显,是明的意思,高祖处在四庙中最上位,所以用'高祖'来称呼他。称'祖考庙',是始祖庙。这座庙是王家的开始,所以称为祖考。按理,祖考之庙,应当排在二祧、坛、〇单之上,应该合在後面才陈述。现在在这里说,是因为皇考、显考同样都是每月祭祀的缘故,所以先说到这里。'皆月祭之',是说这五座庙,都是每月祭祀的。'远庙为祧',远庙,指的是文王、武王之庙。文王、武王本应在应当迁毁之列,所以称为远庙,特意因为功德而保留,所以称为祧。祧

‘坛▯单有祷焉祭之’者,在坛▯单者不得享尝,应有祈祷,於坛▯单乃祭也。‘无祷乃止’者,若无所祈祷,则不得祭也。‘去▯单曰鬼’者,若又有从坛迁来▯单者,则此前在▯单者,迁入於石函为鬼,虽有祈祷亦不及,唯▯▯乃出。”)。

晋张融评曰:“《孝经》:‘为之宗庙,以鬼享之。’《公羊》:‘毁庙之主藏乎太祖,五年而再殷祭。’无去祧为坛,去坛为▯单,去▯单为鬼之制。《祭法》所言,皆衰世之法。”

朱子曰:“《王制》、《祭法》庙制不同,以周制言之,恐《王制》为是。”

杨氏曰:“愚按《祭法》与《王制》不同。《王制》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祭法》则序四亲庙、二祧、太祖,以辨昭穆。《王制》诸侯五庙,二昭二穆与太祖之庙而五;《祭法》则云三亲庙月祭,高、太二庙享尝,以见隆杀。《王制》大夫三庙,一昭一穆与太祖之庙而三;《祭法》但有三亲庙,而高、太无庙,有二坛,以为请祷之祭而已。《王制》士一庙;《祭法》则分▯士二庙,官师一庙。又《祭法》有考、王考、皇考、显考、祖考之称,《王制》则无之。《祭法》有坛,有▯单,或二坛无▯单,或一坛无▯单《王制》则无之。大抵《王制》略而《祭法》详。又按‘三坛同▯单’之说,出於《金▯》,乃是因有所祷而後为之,非於宗庙之外预为坛、▯单,以待他日之有祷也。《孝经》‘为之宗庙,以鬼享之’非去▯单而为鬼也,如晋张融之说,则《祭法》所言难以尽信。”

陈氏《礼书》曰:“庙,所以象生之有朝也;寝,所以象生之有寝也。建之观门之内,不敢远其亲也。位之观门之左,不忍死其亲也。《家语》曰天子七庙,诸侯五庙,自虞至周之所不变也。是故《虞书》▯於六宗,以见太祖。《周官》守祧八人,以兼姜▯原之宫,则虞、周七庙可知矣。伊尹言七世之庙,商礼也。《礼记》、《荀卿》、《▯梁》皆言天子七庙,不特周制也,则自虞至周七庙又可知矣。然存亲立庙,亲亲之至恩;祖功宗德,尊尊之大义。古之人,思其人而爱其树,尊其人则敬其位,况庙乎?法施於民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况祖宗乎?於是礼以义起,而商之三宗,周之文、武,汉之孝文、孝武,唐之神尧、文皇,其庙皆在三昭三穆之外,历世不毁,此所谓不迁之庙,非谓祧也。郑康成之徒以《丧服小记》言王者立四庙,则谓周制七庙,文、武为二祧,亲庙四而已,则文、武不迁之庙在七庙内,是臆说也。王肃《圣证论》曰礼自上以下,降杀以两,使天子、诸侯皆亲庙四,则是君臣同等,尊卑不别也。

译的意思是超,是说它超然向上而去。'有二祧',是说有文王、武王二庙不迁,所以说'有二祧'。'享尝乃止',享尝,是四时的祭祀,文王、武王之庙特别保留,所以不能每月祭祀,只是四时祭祀而已。'去祧为坛',指的是高祖的父亲,如果是昭位,神主就寄藏在武王祧庙;如果是穆位,神主就寄藏在文王祧庙,不能享受四时的祭祀,如果有四时的祈祷,就出而到坛上接受祭祀。'去坛为〇单',指的是高祖的祖父,不能在坛上,如果有祈祷,就出而到〇单接受祭祀。高祖的父亲,既然最初寄藏在祧庙而不能在祧庙中接受祭祀,所以说'去祧'。高祖的祖父,本来在坛上而现在不能享祭,所以说'去坛'。'坛〇单有祷焉祭之',是说在坛、〇单的神主不能享受四时的祭祀,如果有祈祷,就在坛、〇单祭祀。'无祷乃止',是说如果没有祈祷,就不祭祀。'去〇单曰鬼',是说如果又有从坛迁来〇单的神主,那么此前在〇单的神主,就迁入石函中成为鬼位,即使有祈祷也顾不上了,只有〇〇才会请出来。")。

晋代张融评论说:"《孝经》说:'为他们建立宗庙,以鬼神之礼来祭享他们。'《公羊传》说:'已毁之庙的神主藏于太祖庙中,五年举行两次大祭。'并没有'去祧为坛,去坛为〇单,去〇单为鬼'的制度。《祭法》所说的,都是衰落时代的礼法。"

朱子说:"《王制》、《祭法》两篇所记的庙制不同,用周代的制度来说,恐怕《王制》所记是对的。"

杨氏说:"我认为《祭法》与《王制》不同。《王制》说天子七庙,三昭三穆加上太祖之庙合为七;《祭法》则依次排列四座亲庙、二祧、太祖,以此辨别昭穆。《王制》说诸侯五庙,二昭二穆加上太祖之庙合为五;《祭法》则说三座亲庙每月祭祀,高祖、太祖二庙只享受四时之祭,以此显示隆重与递减之别。《王制》说大夫三庙,一昭一穆加上太祖之庙合为三;《祭法》只有三座亲庙,而高祖、太祖没有庙,只有两座坛,作为祈祷之祭而已。《王制》说士立一庙;《祭法》则区分〇士二庙,官师一庙。又《祭法》有考、王考、皇考、显考、祖考的称呼,《王制》却没有。《祭法》有坛,有〇单,或者两坛没有〇单,或者一坛没有〇单,《王制》却没有这些。大体上《王制》记载简略而《祭法》记载详细。再者,'三坛同〇单'的说法,出自《金〇》篇,是因为有所祈祷之後才这样设置的,并不是在宗庙之外预先设立坛、〇单,来等待日後有所祈祷。《孝经》说'为他们建立宗庙,以鬼神之礼祭享他们',并不是说迁离〇单之後才成为鬼位,像晋代张融所说的那样,那么《祭法》所说的就难以完全相信了。"

陈氏《礼书》说:"庙,是用来象征生前有朝堂的;寝,是用来象征生前有寝室的。建在宫门之内,是不敢疏远其亲人;位置设在宫门之左,是不忍心把亲人当作已死的人对待。《家语》说天子七庙,诸侯五庙,从虞代到周代都没有改变。所以《虞书》祭祀六宗,来显示太祖的地位。《周官》记载守祧之官有八人,兼管姜〇原之庙,由此可知虞代、周代都是七庙。伊尹说过七代之庙,那是商代的礼制。《礼记》、《荀子》、《〇梁传》都说天子七庙,不仅仅是周代的制度,由此可知从虞代到周代都是七庙。然而保留

又王祭殇五,而下及无亲之孙,上不及无亲之祖,不亦诡哉?王舜中、刘歆论之於汉,韩退之论之於唐,皆与肃同,盖理之所在者,无异致也。”又曰:“父昭子穆而有常数者,礼也;祖功宗德而无定法者,义也。故周於三昭三穆之外,而有文、武之庙;鲁於二昭二穆之外,而有鲁公之世室。观《春秋传》称襄王致文、武胙於齐侯,《史记》称显王致文、武胙於秦孝公,方是时,文、武固已远矣,襄王、显王犹且祀之,则其庙不毁可知矣。《家语》、《左传》称孔子在陈,闻鲁庙火,曰:‘其桓、僖乎?’以为桓、僖亲尽,无大功德,而鲁不毁,故天灾之。其言虽涉於怪,而理或有焉。若然,则鲁公之室在所不毁可知矣。王舜中、刘歆、王肃、韩退之之徒,皆谓天子祖功宗德之庙不在七世之列。特郑康成以《周礼》守祧有八人,《小记》王者立四庙,则谓周制七庙,文、武为二祧,亲庙四而已。是不知周公制礼之时,文、武尚为近庙,其所以宗之之礼,特起於後代也。果所以宗之者在七庙内,使继世祖先间有丰功盛德,不下文、武,复在可宗之列,则亲庙又益杀乎?理必不然。《祭法》曰‘远庙为祧’,则‘祧’者,兆也。天子以五世、六世之祖为祧,所谓有二祧是也。诸侯以始祖为祧,所谓先君之祧是也。郑氏以祧为超去之超,误矣。既曰超矣,又以文、武为不毁之祧,何邪?《明堂位》曰:‘鲁公之庙,文世室;武公之庙,武世室。’然武公之於鲁,徇宣王立庶之非,以阶鲁国攻杀之祸,而丰功懿德,不著於世,自武至闵,其庙已在可迁之列。《春秋》成公六年二月,立武宫。昭公十五年,有事於武宫。《左氏》曰:季文子‘以鞍之战立武宫。’《公羊》曰:‘武宫者何?武公之宫也。立者何立者不宜立也,;盖武宫立於成公之时,历襄及昭,积世不毁,故记史得以大之,欲以比周之文、武也。”

朱子论古今庙制曰:“《王制》,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诸侯、大夫、士降杀以两。而《祭法》又有▯士二庙、官师一庙之文。大扌氏士无太祖而皆及其祖考也(颜师古曰:“父为昭,子为穆,孙复为昭。昭,明也。穆,美也。後以晋室讳昭,故学者改昭为韶。”)。其制皆在中门之左,外为都宫,内各有寝庙,别有门垣。太祖在北,左昭右穆,以次而南(晋博士孙毓议)。天子太祖百世不迁。一昭一穆为宗,亦百世不迁(宗,亦曰世室,亦曰祧。郑注《周礼 守祧》曰:“宗,亦曰祧,亦曰世室。”《周礼》有守祧之官。郑氏曰:“远庙为祧,周为文、武之庙,迁主藏焉”。又曰:“迁主所藏曰祧,先公之迁主,藏於太祖后稷之庙,先王之迁主,藏於文、武之庙,群穆於文、群昭於武。

译亲庙以表达至深的亲亲之恩;尊祖崇宗以彰显尊尊的大义。古人思念其人而爱惜其所种的树木,尊崇其人就敬重其位,何况是庙呢?对百姓有恩德法度的就祭祀他,用功劳安定国家的就祭祀他,何况是祖先呢?于是礼制因义理而兴起,商代的三宗,周代的文王、武王,汉代的孝文帝、孝武帝,唐代的高祖、太宗,他们的庙都在三昭三穆之外,历经数世而不毁,这就是所谓的不迁之庙,不是所谓的祧庙。郑玄一派根据《丧服小记》说王者立四庙,就认为周代的七庙,是文王、武王为二祧,加上四座亲庙而已,那么文王、武王不迁之庙就在七庙之内,这是臆测之说。王肃在《圣证论》中说,按礼制从上到下,依次递减以二为差,如果使天子、诸侯都只有四座亲庙,那么这是君臣同等,尊卑没有分别。而且王者祭祀夭折的孙辈有五等,却下及无亲缘关系的孙辈,上不及无亲缘关系的祖辈,不是很怪异吗?王舜中、刘歆在汉代论述过这个问题,韩愈在唐代论述过这个问题,都与王肃的说法相同,这大概是道理所在,没有不同的结果。"又说:"父辈为昭、子辈为穆而有固定数目的,是礼制;祖有功、宗有德而没有固定法则的,是义理。所以周代在三昭三穆之外,还有文王、武王之庙;鲁国在二昭二穆之外,还有鲁公的世室。看《春秋传》记载周襄王把文王、武王祭祀的胙肉赐给齐侯,《史记》记载周显王把文王、武王祭祀的胙肉赐给秦孝公,当那个时候,文王、武王已经很久远了,襄王、显王仍然祭祀他们,那么他们的庙不予毁弃是可以知道的。《家语》、《左传》记载孔子在陈国,听说鲁国宗庙失火,说:'恐怕是桓公、僖公之庙吧?'认为桓公、僖公亲缘已尽,没有大功大德,而鲁国却不毁掉他们的庙,所以上天降下灾祸。这话虽然涉及怪异,但道理或许存在。如果这样,那么鲁公的世室不在毁弃之列,也是可以知道的。王舜中、刘歆、王肃、韩愈这些人,都认为天子祖有功、宗有德的庙不在七世之列。只有郑玄根据《周礼》守祧有八人,《小记》说王者立四庙,就认为周代的七庙,是文王、武王为二祧,加上四座亲庙而已。这是不知道周公制礼的时候,文王、武王还是近庙,後世之所以尊崇他们为宗的礼制,是後来才兴起的。如果尊崇为宗的庙本就在七庙之内,假使继位的祖先中间有丰功盛德,不亚于文王、武王,又列入可以尊崇为宗的行列,那么亲庙不是又要更加递减了吗?道理必然不是这样。《祭法》说'远庙为祧',那么'祧'的意思,是兆的意思。天子把五世、六世的祖先作为祧庙,就是所谓的'有二祧'。诸侯把始祖作为祧庙,就是所谓的'先君之祧'。郑玄把'祧'解释为超越而去的'超',是错误的。既然说是超越了,又把文王、武王作为不毁的祧庙,这是为什么呢?《明堂位》说:'鲁公之庙,是文世室;武公之庙,是武世室。'但是武公对于鲁国而言,是顺从宣王废嫡立庶的错误行为,因而造成了鲁国互相攻杀的祸乱,丰功懿德,并没有显扬于世,从武公到闵公,他的庙已经在应当迁毁之列了。《春秋》成公六年二月,建立武宫。昭公十五年,在武宫举行祭事。《左氏传》说:季文子'因为鞍之战的胜利而建立武宫。'《公羊传》说:'武宫是什么?是武公的宫庙。"立"是什么意思?是说不应当建立却建立了。'大概武宫是在成公时建立的,经历襄

”《明堂位》有文世室、武世室。郑氏曰:“世室者,不毁之名。”)。二昭二穆为四亲庙,高祖以上亲尽,则毁而递迁。昭常为昭,穆常为穆(昭之二庙,亲尽则毁,而迁其主於昭之宗,曾祖迁於昭之二,新入庙者▯於昭之三,而高祖及祖在穆如故。穆庙亲尽放此。新死者如当为昭,则祖於昭之近庙,而自近庙迁其祖於昭之次庙,而於主祭者为曾祖。自次庙迁其高祖於昭之世室,盖於主祭者为五世,而亲尽故也。其穆之两庙,如故不动,其次庙於主祭者为高祖,其近庙於主祭者为祖也。主祭者没,则▯於穆之近庙,而递迁其上放此。凡毁庙迁主,改涂易檐,示有所迁,非尽毁也。见《▯梁传》及注)。诸侯则无二宗,大夫又无二庙,其迁毁之次,则与天子同(传,毁庙之主,藏於太祖)。《仪礼》所谓以其班▯《檀弓》所谓▯於祖父者也(《曲礼》云“君子抱孙不抱子”,此言孙可以为王父尸,子不可以为父尸。郑元云,以孙与祖,昭穆同也。周制自后稷为太祖,不▯为昭,鞠为穆,以下十二世至大王复为穆,十三世至王季复为昭,十四世至文王又为穆,十五世至武王复为昭,故《书》称文王为穆考,《诗》称武王为昭考。而《左氏传》曰:“泰伯、虞仲,太王之昭也;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又曰:“管、蔡、鲁、卫,文之昭也;于阝、晋、应、韩,武之穆也。”盖其次序一定,百世不易,虽文王在右,武王在左,嫌於倒置,而别有所谓门垣,足以各全其尊。初不以左右为尊卑)。三代之制,其详虽不得闻,然其大略不过如此。汉承秦敝,不能深考古制,诸帝之庙,各在一处,不容合为都宫,以序昭穆(《韦元成传》云“宗庙异处,昭穆不序”,但考周制,先公庙在岐,文王在丰,武王在镐,则都宫之制亦不得为,与汉亦无甚异。未详其说)。贡禹、韦元成、匡衡之徒,虽欲正之,而终不能尽合古制,旋亦废罢。後汉明帝又欲遵俭自抑,遗诏▯起寝庙,但藏其主於光武庙中更衣别室。其後,章帝又复如之,後世遂不敢加,而公私之庙,皆为同堂异室之制(见《後汉 明帝纪》。《祭祀志》又云:其後积多无别,而显宗但为陵寝之号)。自是以来,更历魏、晋,下及隋、唐,其间非无奉先思孝之君,据经守礼之臣,而皆不能有所裁正其弊,至使太祖之位下同子孙,而更僻处於一隅,既无以见其为七庙之尊,群庙之神,则又上厌祖考,而不得自为一庙之主。以人情而论之,则生居九重,穷极壮丽,而没祭一室,不过寻丈之间,甚或无地以容鼎俎,而阴损其数,孝子顺孙之心,於此宜亦有所不安矣。肆我神祖,始独慨然深诏儒臣讨论旧典,盖将以远迹三代之隆,一正千古之缪,甚盛举也。

译公及昭公,历经数世而不毁,所以史官得以夸大记载,想要用它来比拟周代的文王、武王之庙。"

朱子论述古今庙制说:"《王制》记载,天子七庙,三昭三穆加上太祖之庙合为七庙,诸侯、大夫、士依次递减以二为差。而《祭法》又有〇士二庙、官师一庙的说法。大概士没有太祖之庙而都只涉及其祖考罢了(颜师古说:"父辈为昭,子辈为穆,孙辈又为昭。昭,是明的意思。穆,是美的意思。後来因为晋室避讳'昭'字,所以学者把'昭'改为'韶'。")。这些庙的规制都设在中门之左,外面建有都宫,里面各有寝、庙,另外还有门墙。太祖庙在北面,左边是昭庙、右边是穆庙,依次向南排列(晋代博士孙毓的议论)。天子的太祖之庙百世不迁。一昭一穆作为宗庙,也是百世不迁(宗,也叫世室,也叫祧。郑玄注《周礼·守祧》说:"宗,也叫祧,也叫世室。"《周礼》有守祧这一官职。郑玄说:"远庙叫祧,周代是文王、武王之庙,迁出的神主藏在这里。"又说:"迁出神主所藏的地方叫祧,先公迁出的神主,藏在太祖后稷之庙,先王迁出的神主,藏在文王、武王之庙,众穆位藏在文王庙、众昭位藏在武王庙。"《明堂位》有文世室、武世室的说法。郑玄说:"'世室',是不毁之庙的名称。")。二昭二穆作为四座亲庙,高祖以上亲缘已尽,就毁掉庙而依次迁移。昭位始终是昭位,穆位始终是穆位(昭位的两座庙,亲缘已尽就毁掉,把神主迁到昭位的宗庙,曾祖迁到昭位的第二庙,新入庙的神主〇于昭位的第三庙,而高祖及祖父仍在穆位如故。穆庙亲缘已尽的情况以此类推。新去世的人如果应当是昭位,就在昭位的近庙立位,而把原来近庙的祖先迁到昭位的次庙,对于主祭者来说是曾祖。再把次庙的高祖迁到昭位的世室,对于主祭者来说已是五世,因为亲缘已尽的缘故。至于穆位的两座庙,仍然不动,其中次庙对于主祭者来说是高祖,近庙对于主祭者来说是祖父。主祭者去世後,就立位于穆位的近庙,依次向上迁移也是这样。凡是毁庙迁移神主,改换涂饰、更换屋檐,表示有所迁移,并不是全部毁掉。见《〇梁传》及其注解)。诸侯就没有二宗,大夫又没有二庙,他们迁移毁庙的次序,与天子相同(传文说,已毁之庙的神主,藏在太祖庙中)。这就是《仪礼》所说的按照昭穆的班次、《檀弓》所说的'〇于祖父'的意思(《曲礼》说"君子可以抱孙子而不抱儿子",这是说孙子可以做祖父的尸,儿子却不能做父亲的尸。郑玄说,这是因为孙子与祖父昭穆相同的缘故。周代的制度,从后稷为太祖开始,不〇为昭位,鞠为穆位,以下十二世到太王又是穆位,十三世到王季又是昭位,十四世到文王又是穆位,十五世到武王又是昭位,所以《尚书》称文王为"穆考",《诗经》称武王为"昭考"。而《左传》说:"泰伯、虞仲,是太王的昭位;虢仲、虢叔,是王季的穆位。"又说:"管叔、蔡叔、鲁公、卫侯,是文王的昭位;于阝、晋、应、韩,是武王的穆位。"大概他们的次序是固定的,百世不变,即使文王排在右边,武王排在左边,看似颠倒,但另外设有门墙区分,足以各自保全其尊贵地位。起初并不是以左右来区分尊卑)。三代的制度,其详情虽然无法得知,但大致不过如此。汉代承接秦代的弊政,不能深入考究古制,历代皇帝的庙各

不幸未及营表,世莫得闻。秉笔之士,又复不能特书以诏万世。今独具见於陆氏之文者为可考耳。然其所论昭穆之说,亦未有定论(图说在後)。独原庙之制,外为都宫,而各为寝庙门垣,乃为近古,但其礼本不经,仪亦非古,故儒者得以议之。如李清臣所谓略於七庙之室而为祠於佛老之侧,不为木主而为之象,不为▯▯▯尝之祀而行一酌奠之礼。杨时所谓舍二帝三王之正礼,而从一缪妄之叔孙通者,其言皆是也。然不知其所以致此,则由於宗庙不立,而人心有所不安也。不议复此,而徒欲废彼,亦安得为至当之论哉。”又曰:“今公私之庙,皆为同堂异室,以西为上之制,而无左昭右穆之次,一有递迁,则群室皆迁,而新死者当入於其祢之故室矣。此乃礼之大节,与古不同,而为礼者犹执▯於祖父之文,似无意义。然欲遂变而▯於祢庙,则又非爱礼存羊之意。窃意与其依违牵制而均不免为失礼,曷若献议於朝,尽复公私之庙皆为左昭右穆之制,而一洗其缪之为快乎。”

又论《汉同堂异室庙及原庙》曰:“五峰胡仁仲论汉文帝之短丧,其失不在文帝,而景帝当任其责。予於不起寝庙之诏,则以为明帝固不得为无失,然使章帝有魏颗之孝,其群臣有宋仲几、楚子囊之忠,则於此必有处矣。况以一时之乱命,而坏千古之彝制,其事体之轻重,又非如三子之所正者而已邪?然古今诸儒未有斥其非者,而徒知论惠帝、叔孙通作原庙之罪。夫原庙诚不当作,要必复古宗庙之制,然後可得而议尔。或曰:“周公祀文王、武王於洛邑,非原庙邪?”曰:“此固礼之变也。然设於别都而不设於京师及所幸郡国,又不闻其以果献之,亵礼施焉,则亦与汉异矣。”又《语录》曰:“如今士、大夫家都要理会古礼,今天下有二件极大底事恁地循袭:其一,是天地同祭於南郊;其一,是太祖不特立庙,与诸祖同一庙。”又曰:“天地合祭於南郊,及太祖不别立庙室,千五六百年无人整理。”

△韦元成王者五庙图

 东

 ┌────────────────┐

 │

 昭

 昭

│

 │

│

北│ 太祖

 都宫门 │ 南

 │

│

 │

 穆

 穆

│

 └────────────────┘

 西  庙制图

───┬──┬──┬──┬──┬──┬───

 北 │寝 │廷 │庙 │廷 │垣门│ 南

───┴──┴──┴──┴──┴──┴───

王者始受命,诸侯始封之君,皆为太祖。

译自设在一处,不能合并为一个都宫,来排定昭穆次序(《韦元成传》说"宗庙分散各处,昭穆没有次序",但考察周代的制度,先公之庙在岐山,文王之庙在丰邑,武王之庙在镐京,那么都宫的制度也不能实行,这与汉代也没有太大差别。这个说法还不清楚)。贡禹、韦元成、匡衡这些人,虽然想要纠正这个问题,但终究不能完全符合古制,不久也就废止了。後汉明帝又想要遵循节俭、自我克制,留下遗诏不建寝庙,只是把他的神主藏在光武帝庙中的更衣别室。此後,章帝又照此办理,後世於是不敢增加,而公家、私家的庙,都成了同堂异室的规制(见《後汉书·明帝纪》。《祭祀志》又说:此後积累渐多而没有分别,而明帝的庙只是成为陵寝的名号)。从此以後,历经魏、晋,直到隋、唐,其间不是没有奉先思孝的君主、遵循经义守持礼制的大臣,但都不能对这个弊病有所裁正,以至于让太祖的地位低同于子孙,反而偏处在一个角落,既无法显示他作为七庙至尊的地位,而群庙的神主,又向上压制祖考,不能单独作为一座庙的主位。用人情来说,那就是生前居住在九重宫阙,极尽壮丽,死後却祭祀在一间小室之中,不过是寻丈之间的地方,甚至没有地方来摆放鼎俎,暗中减损了应有的礼数,孝子顺孙的心,对此也应当感到不安。到我朝神宗,才独自慨然深切地诏令儒臣讨论旧有的典章制度,是打算远追三代的隆盛,一举纠正千古的谬误,是非常盛大的举措。不幸没能来得及建成表率,世人也就没能听闻其详。执笔的士人,又不能特意记载下来以昭示万世。如今只是从陆氏的文章中还能看到一些可供考证的内容。但是他们所论述的昭穆之说,也没有定论(图说在後面)。只有原庙的规制,外面建都宫,各自设有寝、庙、门墙,这算是比较接近古制的,但这种礼制本来就不合经义,仪式也不古老,所以儒者得以议论它。像李清臣所说的,简略了七庙之室而在佛老祠庙的旁边设立祭祀之所,不用木制的神主而用其画像,不举行〇〇〇尝那样的四时祭祀而只行一次酌酒祭奠的礼仪。杨时所说的,舍弃二帝三王的正规礼制,而遵从叔孙通一人错误的做法,这些话都是对的。然而不明白之所以造成这种情况,是因为宗庙没有依礼建立,才使人心有所不安。不去议论恢复正礼,却只想废除原庙,怎么能算是最恰当的议论呢。"又说:"如今公家、私家的庙,都是同堂异室,以西边为上位的规制,而没有左昭右穆的次序,一旦有神主递迁,那么各室的神主都要迁移,而新去世的人应当迁入他父亲原来所在的那间室了。这本是礼制中的大关节,与古代不同,而讲礼的人却仍然拘泥于'〇于祖父'这句话,好像没有什么意义。然而想要因此就把制度变为'〇于父庙',又不是爱惜礼制、保留形式的用意。我私下认为,与其依违牵制而两方面都不免失礼,不如向朝廷提出建议,全部恢复公家、私家的庙都为左昭右穆的规制,一举洗刷这个错误来得痛快。"

又论述《汉同堂异室庙及原庙》说:"五峰胡宏论述汉文帝守丧期限短促的过失,认为过失不在文帝,而应由景帝承担责任。我对于(明帝)不建寝庙的诏令,也认为明帝本来就不能说没有过失,然而假如章帝有魏颗那样的孝心,他的群臣中有宋仲几、楚子囊那样的忠诚,那么对于这件事必定会有所处理。何况用一时的乱命,来破坏千古的常制

以下五世而迭毁,毁庙之主藏於太祖,五年而再殷祭。

韦元成等周庙图

 昭武王世室

 昭

昭

太祖后稷

 穆文王世室

 穆

穆

周之所以七庙者,以后稷始封,文王、武王受命而王,是以三庙不毁,与亲庙四而七。  刘歆宗无数图

 武世室

 昭

 昭

 昭

太祖后稷

 文世室

 穆

 穆

 穆

七者,其正法数可常数者。宗,不在此数中。宗,变也,苟有功德则宗之,不可预为设数,故殷有三宗,周公举之以劝成王,由是言之,宗,无数也。

朱子曰:“刘歆说文、武为宗,不在七庙数中,此说是。”

又曰:“商之三宗,若不是别立庙,只是亲庙时,何不胡乱将三个来立,如何恰限取祖甲、太戊、高宗为之?那个祖有功,宗有德,天下後世自有公论,不以拣择为嫌,所以名之曰幽、厉,虽孝子慈孙,百世不能改。那个好底,自是合当宗祀,如何毁得?如今若道三宗只是亲庙,则是少了一个亲庙了。”

周世数图

稷不▯ 公刘 皇仆 毁▯俞 高圉 公叔 王季 武王 康王 穆王 懿王 夷王 宣王 鞠  庆节 差弗 公非 亚圉 太王 文王 成王 昭王 共王 孝王 厉王 幽王

周七庙图

稷 高圉以上藏主  公叔公季亚圉古公 文王时

稷 亚圉以上藏主  公叔王季太王文王 武王时

稷 公叔以上藏主  王季武王太王文王 成王时

稷 太王以上藏主  王季武王文王成王 康王时

稷 王季以上藏主  武 康  文 成 昭王时

稷

武 康 文世室 成 昭  穆王时

稷 武世室 康 穆 文世室 成 昭  共王时

稷 武世室 康 穆 文成  昭 共  懿王时

稷 武康  穆 懿 文成  昭 共  孝王时

稷 武康  穆 懿 文成昭 共 孝  夷王时

稷

译,这件事的轻重,又不是像那三位所纠正的事情所能相比的呢?然而古今的儒者却没有指责这个错误的,只知道议论汉惠帝、叔孙通建立原庙的罪过。原庙的确不应当建立,但必须先恢复古代宗庙的制度,然後才能加以议论。"有人说:"周公在洛邑祭祀文王、武王,不也是原庙吗?"回答说:"这本来是礼制的变通做法。然而是设在别的都城而不是设在京师及所巡幸的郡国,又没有听说用果品献祭这样的亵渎之礼施行于其中,那么这也与汉代不同。"又《语录》说:"如今士大夫家都想要研究古礼,如今天下有两件极大的事情就这样沿袭下来:一件,是天地合祭在南郊;一件,是太祖不单独立庙,与其他祖先同在一庙。"又说:"天地合祭在南郊,以及太祖不单独立庙室,一千五六百年都没有人整理。"

△韦元成王者五庙图

(东,从北到南依次排列:昭、昭、太祖、穆、穆,都宫门在南边)

庙制图:从北到南依次为寝、廷、庙、廷、垣门

王者初次受命称王,诸侯初次受封之君,都作为太祖。以下五代依次毁庙,已毁之庙的神主藏于太祖庙中,每五年举行两次大祭。

韦元成等周庙图:(从上到下依次排列:)昭·武王世室、昭、昭、太祖后稷、穆·文王世室、穆、穆

周代之所以是七庙,是因为后稷是始封之君,文王、武王受命而称王,所以这三座庙不毁,加上四座亲庙合为七庙。

刘歆宗无数图:(从上到下依次排列:)武世室、昭、昭、昭、太祖后稷、文世室、穆、穆、穆

"七",是正规礼法中可以经常使用的数目。"宗",不包括在这个数目之中。"宗",是变通,如果有功德就尊崇为宗,不能预先设定数目,所以殷代有三宗,周公举出这一点来劝勉成王,由此说来,"宗"是没有固定数目的。

朱子说:"刘歆说文王、武王作为宗,不在七庙的数目之中,这个说法是对的。"

又说:"商代的三宗,如果不是另外立庙,只是亲庙的话,那为什么不随便挑三个来立庙,怎么会恰好选取祖甲、太戊、高宗来作为三宗呢?那个祖先有功、那个祖先有德,天下後世自然会有公论,不会因为挑选而引起嫌疑,所以有的谥为幽王、厉王,即使是孝子慈孙,历经百世也不能更改。那些好的,自然应当被尊崇祭祀,怎么能毁掉呢?如今如果说三宗只是亲庙,那就是少了一座亲庙了。"

周世数图:(后稷、公刘、皇仆、〇俞、高圉、公叔、王季、武王、康王、穆王、懿王、夷王、宣王——鞠、庆节、差弗、公非、亚圉、太王、文王、成王、昭王、共王、孝王、厉王、幽王)

周七庙图(分别列出文王时、武王时、成王时、康王时、昭王时、穆王时、共王时、懿王时、孝王时、夷王时各代所藏神主及在庙者的情况,依次递迁)

武康穆 懿 夷 文成昭 共 孝  厉王时

稷 武康穆 懿 夷 文成昭共 孝 厉 宣王时

稷 武康穆懿 夷 宣  文成昭共 孝 厉 幽王时

译厉王在位时:武王、康王、穆王、懿王、夷王、文王、成王、昭王、共王、孝王(依次为当时所奉祀的历代先王)。

宣王在位时:稷、武王、康王、穆王、懿王、夷王、文王、成王、昭王、共王、孝王、厉王(依次为当时所奉祀的历代先王)。

幽王在位时:稷、武王、康王、穆王、懿王、夷王、宣王、文王、成王、昭王、共王、孝王、厉王(依次为当时所奉祀的历代先王)。

周九庙图

稷 公非以上藏主  高圉公叔王季亚圉太王文王 武王时

稷 高圉以上藏主  公叔王季武王亚圉太王文王 成王时

稷 亚圉以上藏主  公叔王季武王太王文王成王 康王时

稷 公叔以上藏主  王季武王康王太王文王成王 昭王时

稷 大王以上藏主  王季武王康王太王文王昭王 穆王时

稷 王季以上藏主  武 康 穆 文 成 昭  共王时

稷

武 康 穆 文世室 成 昭 共  懿王时

稷 武世室 康 穆 懿 文世室 成 昭 共 孝王时

稷 武   康 穆 懿 文成  昭 共 孝 夷王时

稷 武康  穆 懿 夷 文成  昭 共 孝 厉王时

稷 武康  穆 懿 夷 文成昭 共 孝 厉 宣王时

稷 武康穆 懿 夷 宣 文成昭 共 孝 厉 幽王时

朱子曰:“韦元成、刘歆庙数不同,班固以歆说为是。今亦未能决其是非,姑两存之。至於迁毁之序,则昭常为昭,穆常为穆。假令新死者当▯昭庙,则毁其高祖之庙,而▯其主於左祧,迁其祖之主於高祖之故庙,而▯新死者於祖之故庙。即当▯於穆者,其序亦然。盖▯昭,则群昭皆动,而穆不移;▯穆,则群穆皆移,而昭不动。故虞之明日▯於祖父,盖将代居其处,故为之祭,以告新旧之神也。今以周室世次为图如右,所谓高祖以上亲尽当毁,虞之明日▯於祖父者也。元丰议礼,何洵直、张ロ以此为说,而陆佃非之,曰:‘昭穆者,父子之号。昭以明下为义,穆以恭上为义。方其为父则称昭,取其昭以明下也;方其为子则称穆,取其穆以恭上也,岂可胶哉?坛立於右,▯单立於左,以周制言之,则太王亲尽,去右坛而为▯单;王季亲尽,去左祧而为坛,左右迁徙无嫌。’又曰:‘显考、王考庙与左祧为昭,皇考、考庙与右祧为穆。如曰成王之世,武王为昭、文王为穆,则武不入考庙而入王考庙矣。’此皆为说之误,殊不知昭穆本以庙之居东居西、主之向南向北而得名,初不为父子之号也。必曰父子之号,则穆之子又安得复为昭哉?坛▯单之左右,亦出先儒一时之说,《礼经》非有明文也。政使果然,亦为去庙之後,主藏夹室而有祷之祭,且坛▯单又皆一而己。昭不可以越坛而径▯单,穆不可以有坛而无▯单,故迭进而无嫌,非若庙之有昭穆,而可以各由其序而递迁也。又况昭穆之分,自始封以下,入庙之时便有定次,後虽百世不复移易,而其尊卑则不以是而可紊也。故成王之世,文王为穆而不害其尊於武,武王为昭而不害其卑於文,非谓之昭即为王考,谓之穆即为考庙也。

译周九庙图

稷:公非以上的神主收藏起来。 高圉、公叔、王季、亚圉、太王、文王、武王的神主在位——武王在位之时。

稷:高圉以上的神主收藏起来。 公叔、王季、武王、亚圉、太王、文王的神主在位——成王在位之时。

稷:亚圉以上的神主收藏起来。 公叔、王季、武王、太王、文王、成王的神主在位——康王在位之时。

稷:公叔以上的神主收藏起来。 王季、武王、康王、太王、文王、成王的神主在位——昭王在位之时。

稷:太王以上的神主收藏起来。 王季、武王、康王、太王、文王、昭王的神主在位——穆王在位之时。

稷:王季以上的神主收藏起来。 武王、康王、穆王、文王、成王、昭王的神主在位——共王在位之时。

稷。

武世室、康、穆、文世室、成、昭、共——懿王在位之时。

稷、武世室、康、穆、懿、文世室、成、昭、共——孝王在位之时。

稷、武、康、穆、懿、文、成、昭、共、孝——夷王在位之时。

稷、武康、穆、懿、夷、文成、昭、共、孝、厉——厉王在位之时。

稷、武康、穆、懿、夷、文成、昭、共、孝、厉——宣王在位之时。

稷、武康穆、懿、夷、宣、文成昭、共、孝、厉——幽王在位之时。

朱子说:"韦元成、刘歆二人所定的庙数不同,班固认为刘歆的说法是对的。如今我也不能断定谁是谁非,姑且把两种说法都保留下来。至于迁毁神主的次序,则昭位永远是昭,穆位永远是穆。假如新去世的君主应当祔入昭庙,那么就毁去他高祖的庙,把高祖的神主迁入左边的祧庙,再把他祖父的神主迁入原来高祖的庙,而把这位新去世的君主祔入原来祖父的庙。如果应当祔入穆庙的,次序也是一样的。因为祔入昭位,则各昭庙的神主都要挪动,而穆位不动;祔入穆位,则各穆庙的神主都要挪动,而昭位不动。所以虞祭的第二天要在祖父庙中祔祭,是因为新去世者将要代替祖父居于那个位置,所以要为此举行祭祀,用来告知新旧神灵。现在按照周室的世系次序画成如上的图表,所谓高祖以上亲尽应当迁毁的,就是虞祭第二天要在祖父庙中祔祭的对象。元丰年间议定礼制时,何洵直、张□持这种说法,而陆佃反驳说:'昭穆,是父子的称号。昭以彰明在下者为义,穆以恭敬在上者为义。当他做父亲时就称昭,取其昭明可以彰显下辈;当他做儿子时就称穆,取其恭穆可以尊敬上辈,哪里可以固执不变呢?坛立在右边,祧单立在左边,按周制来说,太王亲尽,就撤去右边的坛而改为祧单;王季亲尽,就撤去左边的祧而改为坛,左右迁移变换并无妨碍。'又说:'显考庙、王考庙与左祧为昭位,皇考庙、考庙与右祧为穆位。如果说成王之世,武王为昭、文王为穆,那么武王就不该入考庙而该入王考庙了。'这些都是立论的错误,殊不知昭穆本来是根据庙所处的东边西边、神主朝向南方北方而得名的,起初并不是父子的称号。如果一定说是父子的称号,那么穆位的儿子又怎能重新成为昭位呢?坛与祧单分居左右,也不过是先儒一时的说法,《礼经》并没有明文规定。即使真是如此,也是在神主离开正庙之后,藏于夹室而举行祈祷之祭时的事,而且坛与祧单也都各自只有一个。昭位不可以越过坛而径直进祧单,穆位不可以只有坛而没有祧单,所以轮流递进而没有妨碍,不像正庙有昭有穆,可以各按其次序依次迁移。况且昭穆的区分,从开始受封以下,入庙的时候便已确定了次序,之后即使经过百代也不再更改,而其尊卑却不会因此而混乱。所以成王之世,文王为穆并不妨碍他比武王尊贵,武王为昭并不妨碍他比文王卑下,并不是说称为昭的就是王考,称为穆的就是考庙。而且如果一定要

且必如佃说,新死者必入穆庙,而自其父以上穆迁於昭,昭迁於穆,▯一神而六庙皆为之动,则其▯也又何不直▯於父,而必隔越一世以▯於其所未应入之庙乎?佃又言曰:‘假令甲於上世之次为穆,今合堂同食,实属父行。乙於上世之次为昭,今合堂同食,实属子行。则甲宜为昭,乙宜为穆,岂可远引千岁以来世次,覆令甲为右穆,乙为左昭,以紊父子之序乎?’此亦不晓前说之过也,盖昭穆之次既定,则其子孙亦以为序,礼所谓昭与昭齿,穆与穆齿。《传》所谓‘太王之昭,王季之穆,文之昭,武之穆’者是也。如必以父为昭而子为穆,则太伯、虞仲乃太王之父,而文王反为管、蔡、鲁、卫之子矣,而可乎哉?且一昭穆也,既有上世之次,又有今世之次,则所以序其子孙者,无乃更易不定而徒为纷纷乎?曰:‘然则庙之迁次如图可以见矣,子孙之序如佃所驳,得无真有难处者邪?’曰:‘古人坐次或以西方为上,或以南方为上,未必以左为尊也,且又安知不如时▯之位乎(周《大▯》及《时▯图》,见於《▯祭礼》)?’”

守祧掌守先王、先公之庙祧(注疏见下《守藏条》)。若将祭祀,其庙则有司修除之,其祧则守祧黝垩之(黝,於纠反,郑音幽。垩,乌路反,或乌洛反,本或作恶,同。庙,祭此庙也。祧,祭迁主。有司,宗伯也。修除、黝垩互言之,有司恒主修除,守祧恒主黝垩。郑司农云:“黝,读为幽,黑也;垩,白也。”《尔唯》曰:“地谓之黝;墙谓之垩。”疏曰:“凡庙旧皆修除黝垩。祭,更修除黝垩,示新之敬也。今将祭而云修除,知祭此庙也。迁主藏於祧。”《春官》)。

隶仆掌五寝之埽除粪洒之事(五寝,五庙之寝也。周天子七庙,唯祧无寝。《诗》云“寝庙绎绎”,相连貌也。前曰庙,後曰寝。▯埽曰埽。埽席前曰拚。洒,洒也。郑司农云:“洒当为洒。”拚,方问反。疏曰:“必须寝者,祭在庙,荐在寝。”)祭祀,修寝(於庙祭寝,或有事焉。《月令》:“凡新物,先荐寝庙。”疏曰:“荐,只在寝,不在庙。连庙言者,欲见是庙之寝,非生人之寝也。”《夏官》)。

传:山节、藻▯、复庙、重檐、刮楹、达乡、反坫、出尊、崇坫康圭、疏屏,天子之庙饰也(▯,专悦反。复,音福。重,平声檐。檐,以占反。刮,古八反。乡,许亮反。坫,丁念反。康音抗,又如字。疏音疏。山节,刻▯薄庐为山也。藻▯,画侏儒柱为藻文也。复庙,重屋也。重檐,重承壁材也。刮,刮摩也。乡,牖属,谓夹户窗也,每室八窗为四达。反坫,反爵之坫也。出尊,当尊南也,唯两君为好,既献,反爵於其上,礼君尊於两楹之间。

译像陆佃所说的那样,新去世者一定要入穆庙,从他父亲以上穆迁为昭、昭迁为穆,为了一位神主而使六座庙都要为此挪动,那么这种迁祔又何不直接祔入他父亲之庙,而一定要隔越一代去祔入他本不应当进入的庙呢?陆佃又说:'假如甲在上代的次序中是穆位,如今合堂同食,实际上属于父辈;乙在上代的次序中是昭位,如今合堂同食,实际上属于子辈。那么甲应当是昭,乙应当是穆,哪里可以远远援引千年以来的世代次序,反而让甲做右边的穆位、乙做左边的昭位,来搅乱父子的次序呢?'这也是不明白前面说法的过错,因为昭穆的次序既然已经确定,那么其子孙也依此为序,这就是礼所说的'昭与昭同列,穆与穆同列'。《左传》所说的'太王为昭,王季为穆,文王为昭,武王为穆'就是这个意思。如果一定要以父为昭而子为穆,那么太伯、虞仲是太王的儿子,而文王反倒成了管叔、蔡叔、鲁公、卫侯的儿子了,这怎么可以呢?而且同是昭穆,既有上代的次序,又有当代的次序,那么用来排列子孙的次序,岂不是变来变去而徒然纷乱吗?'有人问:那么庙主迁移的次序,如图所示可以看清楚了,子孙的次序像陆佃所驳斥的那样,难道真有难以解决之处吗?'回答说:'古人坐次有的以西方为上位,有的以南方为上位,未必以左边为尊,而且又怎知不像当时排位那样呢(周代的《大□》以及《时□图》,见于《□祭礼》)?'"

守祧掌管守护先王、先公的庙与祧(注疏见下文《守藏条》)。如果将要举行祭祀,那些还在正庙供奉的神主,由有司负责修整清扫;那些已迁入祧庙的神主,由守祧负责涂饰黑白(黝,音纠反,郑玄读作幽。垩,音路反,或音洛反,本字也作恶,意思相同。庙,指祭祀这座正庙。祧,指祭祀迁入的神主。有司,指宗伯。修除、黝垩是互文,有司常主管修除,守祧常主管黝垩。郑司农说:"黝,读为幽,是黑色;垩,是白色。"《尔雅》说:"地面涂饰叫黝;墙壁涂饰叫垩。"疏说:"凡是庙宇平时都已经修整涂饰过了。将要祭祀时,再重新修整涂饰一遍,表示更新以示恭敬。如今说将要祭祀时才修除,可知这是祭祀这座正庙。迁入的神主则藏在祧庙中。"《春官》)。

隶仆掌管五寝的打扫、清除、洒水之事(五寝,是五庙的寝室。周天子有七庙,只有祧庙没有寝室。《诗经》说"寝庙绎绎",是相连的样子。前面的叫庙,后面的叫寝。……扫叫埽。扫席子前面叫拚。洒,是洒水。郑司农说:"洒应当作洒。"拚,音方问反。疏说:"必须有寝室,是因为祭祀在正庙举行,而荐新则在寝室举行。")举行祭祀时,负责整修寝室(在正庙祭祀,在寝室或许还有别的事务。《月令》说:"凡是新收获的物产,先荐献于寝庙。"疏说:"荐新只在寝室,不在正庙。连着说'庙',是要表明这是正庙所属的寝室,而不是活人的寝室。"《夏官》)。

古书记载:山形斗拱、藻饰短柱、重叠的屋顶、双层壁板、打磨光滑的柱子、相通的窗牖、反爵的坫台、尊酒摆在两楹之间靠南、供受圭的高坫、雕刻花纹的屏风,这些都是天子宗庙的装饰(山节,是把斗拱雕刻成山的形状。藻棁,是把梁上的短柱画上藻类花纹。复庙,是重叠的屋顶。重檐,是在外墙檐下又加一层壁板。刮楹,刮是打磨,柱子用细石打磨。达乡,乡是窗牖,每间屋子有八扇窗,四面相通。反坫,是放置反爵之用的土台。出尊,指酒尊摆放在两楹之间偏南处。崇坫康圭,崇是高,康读作亢龙之亢,指高坫用来放置所受的圭。屏,就是所谓的树,如今叫桴思,上面雕刻云气虫兽之形,

崇,高也。康,读为亢龙之亢,又为高坫,亢所受圭,奠於上焉。屏,谓之树,今桴思也,刻之为▯气虫兽,如今阙上为之矣。▯薄,音博。又皮麦反。一旁各反。徐薄历反。《字林》平碧反。好,呼报反。桴,音浮。疏曰:“山节,谓▯薄卢刻为山形,则今之斗拱也。藻▯者,谓侏儒柱画为藻文,梁上短柱也。复庙者,上下重屋也。重檐,重承壁材也,谓就外檐下壁,复安板檐,以辟风雨之洒壁,故云重檐,重承壁材。刮楹者,刮,摩也;楹,柱也,以密石摩柱。达乡者,达,通也,乡,谓窗牖也,每室四户八窗,窗户皆相对,以牖户通达,故曰达乡也。反坫者,两君相见反爵之坫也,筑土为之,在两楹▯,近南,人君饮酒,既献,反爵於坫上,故谓之反坫也。出尊者,尊在两楹间,坫在尊南,故云出尊。崇坫康圭者,崇,高也;亢,举也,为高坫受宾之圭举於其上也。疏屏者,疏,刻也;屏,树也,谓刻於屏树为▯气虫兽也。天子之庙饰也,考自‘山节’以下,皆天子庙饰也。屏,谓之树。《释宫》云汉时谓屏为桴思,故云。今桴思,解者以为天子外屏,人臣至屏,俯伏思念其事。按《匠人注》云‘城隅为角,桴思也。汉时东阙桴思灾’。以此诸文参之,则桴思,小楼也,故城隅、阙上皆有之。然则屏上亦为屋,以覆屏墙,故称屏曰桴思。”侏音朱。《明堂位》)。清庙茅屋(以茅饰屋,著俭也。清庙,肃然清静之称。疏曰:“《明堂位》曰,山节、藻▯、复庙、重檐、刮楹、达乡、反坫、出尊、崇坫康圭、疏屏,天子之庙饰也,其饰备物尽文,不应以茅为覆。得有茅者,杜云以茅饰屋,著俭也。以茅饰之而已,非谓多用其茅总为覆盖,犹童子垂髦及蔽膝之属,示其存古耳。《诗 颂 清庙》者,祀文王之歌,故郑元以文王解之。言天德清明,文王象焉,故称清庙。此则广指诸庙,非独文王,故以清静解之。”),昭其俭也(示俭。《春秋》桓公二年《左氏传》)。

△右宗庙制度

措之庙,立之主,曰帝(疏曰:“主,用木。《五经异义》云:‘主状正方,穿中央达四方,天子长尺二寸,诸侯长一尺。’曰帝者,天神曰帝,今号此主同於天神,故题称帝云,文帝、武帝之类也。”蓝曰吕氏曰:“考之《礼经》未见有以帝名者,惟《易》称帝乙,亦不知其何帝。独司马迁《史记》载夏、殷之王皆以帝名,疑殷人▯庙称帝,迁据《世本》而言,当有所考。至周有谥,始不名帝。”《曲礼》下)。孔子曰:“当七庙五庙无虚主,虚主者,唯天子崩,诸侯薨,与去其国,与▯祭於祖,为无主耳。吾闻诸老▯曰,天子崩,国君薨,则祝取群庙之主而藏诸祖庙,礼也。

译就像如今门阙上所雕刻的一样。疏说:"山节,是把斗拱雕成山形,就是如今的斗拱。藻棁,是把梁上的短柱画上藻类花纹。复庙,是上下两层屋顶。重檐,是在外墙檐下又加一层板檐,用来遮挡雨水冲刷墙壁,所以说重檐、重承壁材。刮楹,是用细石打磨柱子。达乡,乡指窗牖,每间屋子四户八窗,窗户相对,通过窗户相通,所以叫达乡。反坫,是两国国君相见时放置反爵的土台,用土筑成,设在两楹之间偏南处,国君饮酒,敬酒之后,把酒爵放回坫上,所以叫反坫。出尊,酒尊摆在两楹之间,坫在酒尊南面,所以说出尊。崇坫康圭,崇是高的意思,亢是举的意思,是设置高坫来承受宾客所献的圭。疏屏,疏是雕刻,屏是树,指在屏风上雕刻云气虫兽之形。'天子之庙饰也',是说从'山节'以下都是天子宗庙的装饰。屏,就是所谓的树。《释宫》说汉代人称屏为桴思,所以这样说。如今的桴思,解释的人认为是天子的外屏,臣子到屏风前,俯伏思念君主之事。据《匠人注》说'城角叫角,桴思也。汉代东门阙楼的桴思发生火灾'。以这些文字互相参照,可知桴思是一种小楼,所以城角、门阙上都有它。既然如此,屏风上面也应当有屋顶,用来遮盖屏墙,所以称屏为桴思。")清庙用茅草盖屋顶(用茅草装饰屋顶,表示节俭。清庙,是肃穆清静之意的称呼。疏说:"《明堂位》说,山节、藻棁、复庙、重檐、刮楹、达乡、反坫、出尊、崇坫康圭、疏屏,都是天子宗庙的装饰,装饰齐备、文采完全,不应当用茅草覆盖屋顶。之所以还有用茅草的,杜预说是用茅草装饰屋顶来表示节俭,只是用茅草稍加装饰而已,并不是说大量用茅草来做整个屋顶的覆盖物,就像童子留垂髦、系蔽膝一类的做法,是表示存留古制罢了。《诗经·周颂·清庙》,是祭祀文王的歌,所以郑玄用文王来解释它。是说上天之德清明,文王与之相应,所以称为清庙。这里则是泛指各座宗庙,不单指文王之庙,所以用清静来解释。"),以此表明其节俭(表示节俭。《春秋》桓公二年《左氏传》)。

△以上讲宗庙制度

把神主放置在庙中,立起来,称为"帝"(疏说:"主,用木头制成。《五经异义》说:'神主的形状是正方形,中间穿孔通向四方,天子的神主长一尺二寸,诸侯的长一尺。'称为帝,是因为天神称帝,如今把这神主等同于天神来称呼,所以题写称帝,就像文帝、武帝之类的称号。"蓝氏引吕氏说:"考查《礼经》没有见到用'帝'命名神主的记载,只有《易经》提到帝乙,也不知道是哪一位帝。唯独司马迁《史记》记载夏、殷的君王都以'帝'命名,怀疑殷人在宗庙中祔祭时称帝,司马迁依据《世本》而这样说,应当是有所考据的。到了周代有了谥号,才不再称帝。"《曲礼下》)。孔子说:"即使是七庙、五庙,也不应该有空着没有神主的庙,所谓没有神主的情况,只有天子驾崩、诸侯去世,以及国君离开本国、或者祔祭于祖庙时,才会出现没有神主的情形。我听老聃说,天子驾崩,国君去世,祝官就把各庙的神主取出来收藏在祖庙中,这是合乎礼的。等到卒哭之礼完成之后,各庙的神主才各自返回本庙(老聃,是古代长寿老人的称号,与孔子同时代。把各庙神主收藏在祖庙,是象征有丧事时众人聚集的意思。卒哭成事,是虞祭之后的祭名。疏说:"卒哭之后各庙神主各自返回本庙,是因为要在第二天举行祔祭时,须用新去世者的神主祔祭于祖庙,所以祖庙的神主要先返回本庙。")国君离开本国,太宰要取出各庙的神主随行,这是合乎礼的(因为鬼神是依附于人的)。祔祭

卒哭成事,而后主各反其庙(老▯,古寿考者之号,与孔子同时。藏诸主於祖庙,象有凶事者聚也。卒哭成事,先▯之祭名也。疏曰:“卒哭,主各反其庙者,为明日▯时须以新死者▯祭於祖,故祖主先反庙也。”)君去其国,太宰取群庙之主以从,礼也(鬼神依人者也)。▯祭於祖,则祝迎四庙之主,主出庙入庙,必跸(跸,止行者。疏曰:“主,天子一尺二寸,诸侯一尺。出庙者,谓出己庙而往太祖庙;入庙者,谓从太祖庙而反还己庙。若在庙门之外,当主出入之时,必须跸止行人;若主入太祖庙,则不须跸也,似压於尊者。若有丧及去国,无跸礼也。”)。”曾子问曰:“丧有二孤,庙有二主,礼欤(怪时有之)?”孔子曰:“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尝▯郊社,尊无二主,未知其为礼也。昔者,齐桓公亟举兵,作伪王以行,及反,藏诸祖庙,庙有二主,自桓公始也(疏曰:“亟,数也;伪,假也。言作假王以行,而反藏於祖庙,故有二主也。举兵,谓南伐楚,北伐山戎,西伐白狄,故谓之数举兵也。”)。”昭公十八年,宋、卫、陈、郑灾。左氏曰:“郑子产使祝史徙主┙於周庙,告於先君(┙,庙主石函。周庙,厉王庙也。有火灾,故令群主於祖庙,易救护。疏曰:“每庙木主皆以石函盛之,当祭则出之,事毕则纳於函,藏於庙之北壁之内,所以辟火灾也。文二年《传》云郑祖厉王,故知郑之周庙是厉王庙也。”)。”

△右主

礼曰:君子抱孙不抱子。此言孙可以为王父尸,子不可以为父尸(以孙与祖,昭穆同也。疏曰:“凡称‘礼曰’者,皆旧礼语也。《曾子问》云,祭成丧者必有尸,尸必以孙。孙幼则使人抱之,无孙则取於同姓可也。是有抱孙之法也。言无孙取於同姓可者,谓无服内之孙,取服外同姓也。天子至士皆有尸,《特牲》是士礼,《少牢》是大夫礼,并皆有尸。又《祭统》云‘君执圭瓒▯尸’,是诸侯有尸也。又守祧职云:‘若将祭祀,则各以其服授尸’,是天子有尸也。天子以下宗庙之祭,皆用同姓之嫡,故《祭统》云‘祭之道,孙为王父尸,所使为尸者,於祭者为子行,父北面而事之’。注云,子行,犹子列也,祭祖则用孙列,皆取於同姓之▯孙也。天子诸侯之祭,朝事延尸於户外,是以有北面事尸之礼也。虽取孙列,用卿、大夫为之。郑注《特牲礼》,大夫、士以孙之伦为尸是也,言伦,明非己孙。皇侃用崔灵恩义,以大夫用己孙为尸,非也。”《曲礼》上。杨氏曰,《特牲馈食》“筮尸”。疏曰:“大夫、士以孙之伦为尸,皆取无爵者,无问成人与幼,皆得为之。若天子、诸侯,虽用孙之伦,取卿、大夫有爵者为之,故《凫▯》祭尸之诗,皆言‘公尸’。

译于祖庙时,祝官要迎出四庙的神主,神主出庙或入庙时,一定要清道戒严(跸,是使行人止步。疏说:"神主,天子的一尺二寸,诸侯的一尺。出庙,指走出自己的庙去往太祖庙;入庙,指从太祖庙返回自己的庙。如果是在庙门之外,当神主出入的时候,必须清道使行人止步;如果神主进入太祖庙,则不必清道,似乎是因为在尊者面前而有所压抑。如果是丧事或离开本国的情况,就没有清道之礼了。")"曾子问道:"如果有两位死者,庙里能有两个神主吗,这合礼吗(这是怪当时确有此事)?"孔子说:"天没有两个太阳,地没有两个君王。举行尝祭、郊祭、社祭时,尊位不能有两个神主,我不知道这样做是否合礼。从前齐桓公屡次兴兵作战,制作假的君王神主随军出征,等到回国,把它收藏在祖庙中,庙里有两个神主,这种做法就是从齐桓公开始的(疏说:"亟,是屡次的意思;伪,是假的意思。是说制作假王的神主带着出征,回国后收藏在祖庙,所以有两个神主。举兵,是说向南征伐楚国,向北征伐山戎,向西征伐白狄,所以说屡次兴兵。")"昭公十八年,宋、卫、陈、郑四国发生火灾。《左传》说:"郑国子产派祝史把神主的石函迁移到周庙,向先君祭告(┙,是庙中神主的石函。周庙,是厉王庙。因为发生火灾,所以命令把各庙的神主集中到祖庙,便于抢救保护。疏说:"凡是庙中的木制神主都用石函盛放,祭祀时才取出来,事情完毕后就收进石函,藏在庙的北墙之内,用来防备火灾。文公二年《左传》说郑国的祖先是厉王,所以知道郑国的周庙就是厉王庙。")"

△以上讲神主

古礼书说:君子可以抱着孙子,却不能抱着儿子。这是说孙子可以做祖父的尸,儿子不能做父亲的尸(因为孙子与祖父昭穆相同。疏说:"凡是称'礼曰'的,都是古礼中的旧话。《曾子问》说,为已成年而去世者举行祭祀一定要有尸,尸一定用孙子担任。孙子年幼就让人抱着他,没有孙子就从同姓中挑选也可以。这就是抱孙的礼法。所说的没有孙子就从同姓中选取,是指没有服丧关系之内的孙子,就从服外的同姓中选取。天子到士都有尸的礼制,《特牲》是士礼,《少牢》是大夫礼,两者都有尸。又《祭统》说'国君手执圭瓒向尸献酒',这是说诸侯有尸。又守祧的职责说'如果将要举行祭祀,就按照各自的服制授予尸相应的服装',这说明天子也有尸。天子以下宗庙的祭祀,都用同姓的嫡系子孙做尸,所以《祭统》说'祭祀之礼,孙子做祖父的尸,被选做尸的人,对于主祭者来说属于子辈,父亲面朝北侍奉他'。注说,子行,就是子辈之列,祭祀祖父就用孙辈的人,都是从同姓的孙辈中选取的。天子诸侯的祭祀,朝事时要把尸迎请到户外,所以有面朝北侍奉尸的礼节。虽然选用孙辈的人,但要用卿、大夫来担任。郑玄注《特牲礼》说,大夫、士用孙辈的人做尸,说的就是这个意思,说'伦',是表明不一定是自己的亲孙子。皇侃采用崔灵恩的说法,认为大夫用自己的孙子做尸,是错误的。"《曲礼上》。杨氏说,《特牲馈食礼》有"筮尸"的记载。疏说:"大夫、士用孙辈的人做尸,都选取没有爵位的人,不论是成年人还是幼童,都可以担任。至于天子、诸侯,虽然也用孙辈的人,但要选取有爵位的卿、大夫来担任,所以《凫鹥》这首祭尸的诗,都称'公尸'。又《春秋》宣公八年壬午'仍然举行绎祭',《公羊传》何休注说'按照礼制,天子用卿做尸,诸侯用大夫做尸,卿大夫以下用孙子做尸。'又《凫鹥》诗说'公尸来燕来宁'。"疏说:"那里的尸是用卿、大夫来担任的。")。孙子做祖父的尸,被选

又《春秋》宣公八年壬午‘犹绎’,《公羊子》何休注曰‘礼,天子以卿为尸,诸侯以大夫为尸,卿大夫以下以孙为尸。’又《凫▯诗》‘公尸来燕来宁’。”疏曰:“其尸以卿、大夫为之。”)。孙为王父尸,所使为尸者,於祭者子行也(子行,犹子列也。祭祖则用孙列,皆取於同姓之▯孙也。《祭统》)。为人子者,祭祀不为尸(尊者之处,为其先子之道,然则尸卜筮无父者。疏曰:“尸代尊者之处,人子不为也。”《曲礼》上)。曾子问曰:“祭必有尸乎?”孔子曰:“祭成丧者必有尸,尸必以孙。孙幼则使人抱之,无孙则取於同姓可也(疏曰:“以其成人,威仪既备,有为人父之道,不可无尸。”详见《宗庙祭殇条》)。”举▯角,诏妥尸。古者尸无事则立,有事而后坐也。尸,神象也。祝,将命也(妥,他果反。妥,安坐也。尸始入,举奠▯,若奠角,将祭之,祝则诏主人拜。安尸使之坐,尸即至尊之坐,或时不自安,则以拜安之也。天子奠▯,诸侯奠角。古,谓夏时也。《郊特牲》)。夏立尸而卒祭(夏礼,尸有事乃坐),殷坐尸(无事犹坐),周坐尸。诏侑武方,其礼亦然,其道一也(侑音又。武音无。言此亦周所因於殷也。武,当为“无”,声之误也。方,犹常也。告尸行节,劝尸饮食无常,若孝子之为也,孝子就养无方。养,羊让反)。周旅酬六尸(使之相酌也。后稷之尸,发爵不受旅。疏见《▯祭九献条》。君迎牲而不迎尸,见《宗庙篇》下《祭礼礼器总义》)。

朱子曰:“神主之位东向,尸在神主之北。”又曰:“古人用尸,本与死者是一气,又以生人精神去交感他,那精神是会附著他歆享。”又曰:“古人立尸,必隔一位,孙可以为祖尸,子不可以为父尸,以昭穆不可乱也。”或问:“古人合祭时,每位有尸否?”曰:“固是。周家旅酬六尸,是每位各有尸也。古者,主人献尸,尸酢主人。《开元礼》犹如此,每位一献毕,则尸便酢主人,主人受酢已,又献第二位,不知是甚时,缘甚事後废了,到本朝都把这样礼数并省了。”又曰:“古人不用尸则有阴厌书仪中所谓阖门垂帘是也,欲使神灵厌饫之也。”又曰:“杜佑说,上古时中国与夷狄一般,後世圣人改之,有未尽者,尸其一也。盖今蛮夷洞中亦有此,但择美丈夫为之,不问族类(事见杜佑《理道要诀》末篇)。”

杨氏曰:“愚按《曲礼》,孙为王父尸。疏云新丧虞祭之时,男女各立尸,故《士虞礼》云男,男尸;女,女尸,至▯祭之後,止用男之一尸,以其▯祭渐吉故也。凡吉祭▯用一尸,故《祭统》云设同几是也。又按《司几筵》‘每敦一几’注云‘周礼虽合葬及同时在殡,皆异几,体实不同。

译做尸的人,对主祭者来说属于子辈(子行,就是子辈之列。祭祀祖父就用孙辈的人,都从同姓的孙辈中选取。《祭统》)。做儿子的人,在祭祀时不能做尸(尸所处的是尊者的位置,做儿子的要保持事奉先人之道,所以尸的占卜选择要从没有父亲的人中选取。疏说:"尸代替尊者所处的位置,做儿子的人不能担任。"《曲礼上》)。曾子问道:"祭祀一定要有尸吗?"孔子说:"为成年而去世的人举行祭祀一定要有尸,尸一定要用孙子担任。孙子年幼就让人抱着他,没有孙子就从同姓中选取也可以(疏说:"因为死者已经成年,礼仪已经完备,有做人父的资格,所以不能没有尸。"详见《宗庙祭殇条》)。"举起奠放的酒器,告知尸安坐。古时候尸没有事情时就站着,有事情时才坐下。尸,是神灵的象征。祝,是传达命令的人(妥,音他果反。妥,是安坐的意思。尸刚进入时,举起所奠放的酒器,如果是奠放的角爵,将要祭祀时,祝就告诉主人行拜礼。安顿尸使他坐下,尸即坐在至尊之位上,有时未必自安,就用拜礼来使他安心。天子用觯奠酒,诸侯用角奠酒。古,是指夏代。《郊特牲》)。夏代的礼制是尸站着直到祭祀结束(夏礼,尸有事才坐下),殷代的礼制是尸坐着(没有事情时仍然坐着),周代也是尸坐着。告诉尸配合、劝食没有固定次序,这种礼制也是如此,道理是一样的(侑,音又。武,音无。是说这也是周代沿袭殷代的做法。"武"应当是"无"字,是声音相近而致误。方,就是常规的意思。是说告知尸礼节,劝尸饮食没有固定次序,就像孝子侍奉父母一样,孝子奉养父母是不拘常规的)。周代旅酬之礼有六个尸(让他们互相斟酒。后稷的尸,接受爵位后不参与旅酬。详见《祫祭九献条》。国君迎接祭牲而不迎接尸,见《宗庙篇》下《祭礼礼器总义》)。

朱子说:"神主的位置朝东,尸在神主的北面。"又说:"古人用尸,本来是因为尸与死者是同一气类,又用活人的精神去感应死者,那种精神就会附着在尸身上而使死者得以享用祭品。"又说:"古人立尸,一定要相隔一代,孙子可以做祖父的尸,儿子不能做父亲的尸,因为昭穆的次序不可以搞乱。"有人问:"古人合祭的时候,每一位神主都有尸吗?"回答说:"当然是这样。周代旅酬有六个尸,就是每一位神主各有一个尸。古时候,主人向尸敬酒,尸也回敬主人。《开元礼》仍然是这样,每一位神主一献完毕,尸就回敬主人,主人受了回敬之后,又向第二位神主献酒,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因为什么事情而后来废除了,到本朝就把这些礼数都省略了。"又说:"古人不用尸的时候就有阴厌之礼,书仪中所说的关闭门户、放下帘幕,就是要使神灵得以饱享祭品。"又说:"杜佑说,上古的时候中原和夷狄的习俗是一样的,后世的圣人加以改革,但还有没能完全革除的,用尸就是其中之一。如今蛮夷的洞寨中也还有这种做法,只是要挑选相貌俊美的男子来担任,不问族类(此事见于杜佑《理道要诀》末篇)。"

杨氏说:"我认为,按照《曲礼》,孙子做祖父的尸。疏说新丧虞祭的时候,男女各设一个尸,所以《士虞礼》说男性死者用男尸,女性死者用女尸;到了祔祭之后,就只用一个男尸,因为祔祭渐渐趋于吉礼的缘故。凡是吉祭都只用一个尸,所以《祭统》说'设同几'就是这个意思。又按《司几筵》'每位敦设一几',注说'按周礼,即使是合葬以及同时停殡,也要各设几案,因为形体实际不同。但祭祀于庙中就同用一几,因为精气已经合一'的缘故。"

△以上讲尸

守祧掌管守护先王、先公的庙与祧,先王先公去世时

祭於庙同几,精气合’故也。”

△右尸

守祧掌守先王先公之庙祧,其遗衣服藏焉(庙,谓太祖之庙及三昭三穆。迁主所藏曰祧。先公之迁主藏於后稷之庙,先王之迁主藏於文、武之庙。遗衣服,大敛之馀也。疏曰:“按《土丧礼》云,小敛十九称不必尽服,则小敛亦有馀衣,必知据大敛之馀者。小敛之馀,至大敛更用之,大敛馀,乃留之。”)若将祭祀,则各以其服授尸(尸,当服卒者之上服,以象生时。疏曰:“既言卒者上服,则先王之尸服衮冕,先公之尸服▯冕也。若然士爵弁以助祭,祭宗庙服元端,而士虞特牲尸不服爵弁者。爵弁,是助祭诸侯庙中乃服之。士尸还在士庙,故尸还服元端,为上服也。《曾子问》云,尸弁冕而出,卿、大夫皆下之。注云,弁冕者,君之先祖或有为大夫士者,则是先君之先祖为士,尸服卒者上服,不服元端而服爵弁者,爵弁本以助祭在君庙,君先祖虽为士,今为尸,还在君庙中,故服爵弁,不服元端。”)。既祭,则藏其隋,与其服(隋,许恚反;刘,相恚反。元谓隋,尸所祭肺脊、黍稷之属,藏之以依神。疏曰:“按《特牲礼》注云,肺祭,寸刂肺是其隋者。彼不言脊,似误。所以误有脊者,《特牲礼》云‘佐食举肺脊以授尸,尸授振祭,齐之’,是以於此误有脊。但彼是尸食而举者,故有脊,此隋祭不合有也。”《春官》)。

小史掌邦国之志,奠系世,辨昭穆。若有事,则诏王之忌讳(郑司农云:“志,谓记也。《春秋传》所谓《周志》,《国语》所谓《郑书》之属是也。史官主书,故韩宣子聘於鲁观书。太史氏系世谓《帝系》、《世本》之属是也。小史主定之,瞽▯蒙讽诵之。先王死日为忌,名为讳,故书奠为帝。”杜子春云:“帝当为‘奠’,读为定。”元谓王有事,祈祭於其庙。疏曰:“云‘奠系世’者,谓定《帝系》、《世本》。云‘辨昭穆’者,《帝系》、《世本》之中,皆有昭穆亲疏,故须辨之。天子谓之帝系,诸侯谓之世本。按《瞽▯蒙》注云‘奠系世’,谓《帝系》,诸侯、卿、大夫《世本》之属也。云先王死日为忌,名为讳者,告王当避此二事也。”)。

天府掌祖庙之守藏与其禁令(祖庙,始祖后稷之庙,其宝物世传守之,若鲁宝玉大弓者。疏曰:“所守藏者,即下文‘玉镇’以下是也。禁令谓‘禁守不得使人妄入之’等也。若鲁宝玉大弓者,按《春秋》定八年盗窃宝玉大弓,《公羊传》云‘宝者何,璋判白,弓绣质’,是世传守者也。”)。凡国之玉镇大宝器藏焉。若有大祭,则出而陈之,既事,藏之(玉镇,大宝器。玉瑞,玉器之美者。

译留下的衣服就收藏在这里(庙,指太祖之庙以及三昭三穆六庙。迁移的神主所收藏的地方叫祧。先公迁移的神主藏在后稷庙,先王迁移的神主藏在文王、武王庙。遗衣服,是大殓所剩余的衣物。疏说:"按《士丧礼》说,小殓用十九套衣服,不必都穿在身上,那么小殓也会有剩余的衣服,之所以一定说是依据大殓所剩的,是因为小殓所剩的衣服,到大殓时又要用上,大殓所剩的,才留存下来。")如果将要举行祭祀,就按照各人生前的服制分别授给担任尸的人穿戴(尸,应当穿死者生前的上等礼服,以此来象征生前的样子。疏说:"既然说是死者生前的上等礼服,那么先王的尸就要穿衮冕,先公的尸就要穿毳冕。如果是士,用爵弁来助祭,祭祀宗庙时穿玄端,而《士虞礼》《特牲礼》中尸不穿爵弁的原因是,爵弁是助祭时在诸侯庙中才穿的礼服。士的尸仍在士庙中,所以尸仍穿玄端作为上等礼服。《曾子问》说,尸戴着弁冕出来,卿、大夫都要下车致敬。注说,弁冕,是指国君的先祖中有做过大夫、士的,那就是先君的祖先曾经做过士,尸就要穿死者生前的上等礼服,不穿玄端而穿爵弁的情形,是因为爵弁本来是用来助祭于国君庙中所穿的,国君的先祖虽然曾经是士,如今做了尸,仍在国君的庙中,所以要穿爵弁,不穿玄端。")祭祀完毕之后,就收藏尸所祭的祭品残余以及所穿的服装(隋,音许恚反;又音相恚反。郑玄认为隋,是指尸所祭祀的肺、脊、黍稷之类的祭品,把它们收藏起来用来依托神灵。疏说:"按《特牲礼》注说,祭肺,是切下来的一小块肺,就是所谓的隋。那里没有提到脊,似乎是有误。之所以误加了脊,是因为《特牲礼》说'佐食举起肺脊授给尸,尸接过来振祭,加以切割整理',因此这里误加了脊。但那是尸食用时所举起的,所以有脊,而这里的隋祭不应当有脊。"《春官》)。

小史掌管邦国的记事文书,考定世系,辨别昭穆。如果有祭祀等事,就要禀告君王应当避忌的名讳(郑司农说:"志,就是记载。《春秋左传》所说的《周志》,《国语》所说的《郑书》之类就是这个。史官主管记载,所以韩宣子出使鲁国要观看典籍。太史所掌的世系,是指《帝系》、《世本》之类的书。小史主管考定这些,瞽矇则负责讽诵记诵。先王去世之日为忌,先王之名为讳,所以书上写作'奠'为'帝'。"杜子春说:"'帝'应当作'奠',读作'定'。"郑玄认为,君王有祭祀等事,要向其庙祈祭。疏说:"所谓'奠系世',是说考定《帝系》、《世本》。所谓'辨昭穆',是因为《帝系》、《世本》之中,都记有昭穆亲疏的关系,所以需要加以辨别。天子的世系称为帝系,诸侯的世系称为世本。按《瞽矇》注说'奠系世',是指《帝系》,诸侯、卿、大夫则用《世本》之类的书。所谓先王去世之日为忌、其名为讳,是告诉君王应当避讳这两件事。")。

天府掌管祖庙的收藏和相关的禁令(祖庙,是始祖后稷的庙,其中的宝物世代相传守护,就像鲁国的宝玉、大弓一样。疏说:"所收藏的,就是下文'玉镇'以下所说的东西。禁令是指'禁止不许别人随意进入'等规定。就像鲁国的宝玉大弓一样,按《春秋》定公八年记载盗窃宝玉大弓一事,《公羊传》说'宝是什么,是有花纹的白玉璋、饰有花纹的良弓',这就是世代相传守护的宝物。")。凡是国家的玉镇、大宝器都收藏在这里。如果有大祭,就取出陈列,事情完毕后,再收藏起来(玉镇,是重要的宝器。玉瑞,是玉器中精美的。取出陈列,是为了彰

▯▯陈之,以华国也)。上春,衅宝镇及宝器(上春,孟春也。衅,谓杀牲以血衅之。疏曰:“杀牲取血衅之,若《月令》上春衅龟▯等也。”)。若迁宝,则奉之(奉,犹送也。疏曰:“此迁宝,谓王者迁都,若平王东迁,则宝亦迁天府,奉送之於彼新庙之天府,藏之如故也。”同上)。

《传》,桓公二年,取郜大鼎于宋,纳于太庙。左氏曰非礼也,臧哀伯谏,不听。襄公六年,齐侯灭莱,献莱宗器于襄宫。

右宗庙守藏

●卷九十二 宗庙考二

○天子宗庙

秦二世元年,下诏增始皇寝庙牺牲及山川百祀之礼。令群臣议尊始皇庙。群臣皆顿首言曰:“古者天子七庙,诸侯五、大夫三,虽万世世不轶毁。今始皇为极庙,四海之内皆献贡职,增牺牲,礼咸备,毋以加。先王庙或在西雍(今岐州雍县),或在咸阳。天子仪当独奉酌祠始皇庙。自襄公以下轶毁。”所置凡七庙,群臣以礼进祠,以尊始皇庙为帝者祖庙。

汉高祖十年秋七月,太上皇帝崩,葬万年。八月,令诸侯王皆立太上皇庙於国都。

班固赞曰:汉帝本系,出自唐帝。降及於周,在秦作刘。涉魏而东,遂为丰公。丰公,盖太上皇父。其迁日浅,坟墓在丰鲜焉。及高祖即位,置祠祀官,则有秦、晋、梁、荆之巫(应劭曰:“先人所在之国,悉致祠巫祝,博求神灵之意也。”文颖曰:“巫,掌神之位次者也。范氏世事於晋,故祠祀有晋巫。范会支庶,留秦为刘氏,故有秦巫。刘氏随魏都大梁,故有梁巫。後从丰,丰属荆,故有荆巫也。”),世祠天地,缀之以祀,岂不信哉(缀,言不绝也)!

按:汉高帝承秦之敝,礼制隳废,既即天子位,而七庙未尝立。至太上皇崩,始诏郡国立庙,而皇祖以上无闻焉。《班史 高纪赞》始有丰公之名,且言致祠祀有秦、晋、荆、梁之巫。观注家所言,则是自晋而秦,自秦而梁,自梁而荆,似各有祖庙,各有巫以主其祀事。然《郊祀志》言梁巫祠天、地、天社、天水、房中、堂上之属;晋巫祠五帝、东君、▯中君、巫社、巫祠、族人炊之属;秦巫祠社主、巫保、族累之属;荆巫祠堂下、巫先、司命、施糜之属。(注见《杂祠门》。)则诸巫所掌者,乃祀典神▯之祠,非祖庙也。所谓“世祠天地,缀之以祀”者,岂是以诸祖配诸神而祠之,而各处有巫主其事邪?不可得而详也。

惠帝即位,令郡国诸侯王立高庙。

四年,帝为东朝长乐宫(孟康:“曰朝太后於长乐宫。”)。及间往(师古曰:“非大朝时,中间小谒见。”),数跸烦民(师古曰:“妨其往来也。

译显国家的荣光)。每年初春,要用牲血涂祭玉镇及各种宝器(上春,是孟春。衅,是指杀牲取血来涂祭。疏说:"杀牲取血来涂祭,就像《月令》中初春涂祭龟策等器物一样。")。如果迁移都城时要迁移宝器,就要奉送它们(奉,就是护送的意思。疏说:"这里的迁宝,是指君王迁都,比如周平王东迁,那么宝器也要迁往天府所在,奉送到新都的新庙天府,像原来一样收藏起来。"同上)。

《左传》记载,桓公二年,从宋国取来郜国的大鼎,放入太庙。《左传》说这是不合礼的,臧哀伯进谏,桓公不听。襄公六年,齐侯灭掉莱国,把莱国的宗庙祭器献到襄公的宫中。

以上讲宗庙的收藏保管

●卷九十二 宗庙考二

○天子宗庙

秦二世元年,下诏增加始皇寝庙的牺牲祭品以及山川百神祭祀的礼数。命令群臣商议尊崇始皇庙的事宜。群臣都叩头说:"古时候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即使经过万代也不毁去。如今始皇建成极庙,四海之内都来进献贡赋,增加牺牲,礼数已经齐备,没有什么可以再增加的了。先王的庙有的在西雍(如今的岐州雍县),有的在咸阳。天子按礼应当独自亲自祭祀始皇庙。从襄公以下的庙就依次迁毁。"于是设立了七座庙,群臣按礼进献祭祀,把始皇庙尊为帝王的祖庙。

汉高祖十年秋七月,太上皇驾崩,安葬在万年。八月,命令诸侯王都在自己的封国都城建立太上皇庙。

班固评论说:汉朝皇帝的世系,出自唐尧。传到周代,在秦国做官,姓刘。经过魏国迁往东方,于是成为丰邑的丰公。丰公,大概是太上皇的父亲。因为迁移的年代还不算久远,坟墓还在丰邑,很少有人知道。等到高祖即位后,设置了祭祀官,于是有了秦、晋、梁、荆各地的巫祝(应劭说:"在先人曾经居住过的国家,都设置祭祀的巫祝,广泛寻求神灵护佑的意思。"文颖说:"巫,是掌管神灵位次的人。范氏世代在晋国任职,所以祭祀中有晋巫。范氏的支庶,留在秦国成为刘氏,所以有秦巫。刘氏跟随魏国迁都大梁,所以有梁巫。后来又迁到丰邑,丰邑属于荆地,所以有荆巫。"),世代祭祀天地,连续不断地祭祀,这难道不是确实的吗(缀,是说没有断绝)!

按:汉高帝承接秦朝的弊政,礼制废弛,即位为天子后,七庙的制度也未曾建立。到太上皇驾崩,才下诏各郡国建庙,而高祖以上祖先的情况就没有听说了。《汉书·高祖本纪赞》才开始有丰公的名字,并且说设置祭祀有秦、晋、荆、梁的巫祝。看注家所说的,那似乎是从晋到秦,从秦到梁,从梁到荆,好像各自都有祖庙,各有巫祝来主持祭祀事务。然而《郊祀志》说梁巫祭祀天、地、天社、天水、房中、堂上等神;晋巫祭祀五帝、东君、云中君、巫社、巫祠、族人炊等神;秦巫祭祀社主、巫保、族累等神;荆巫祭祀堂下、巫先、司命、施糜等神。(注见《杂祠门》。)那么各巫所掌管的,是祭祀典礼中神祇的祭祀,并非祖庙。所谓"世代祭祀天地,连续不断地祭祀",难道是用列祖列宗来配祭各路神灵,而各地分别设巫祝来主持这些事务吗?这就不能详细知道了。

惠帝即位,命令各郡国的诸侯王建立高庙。

四年,皇帝到长乐宫朝见太后(孟康说:"是说到长乐宫朝见太后。")。趁着中间的空隙前往(师古说:"不是大朝的时候,中间小规模谒见。"),屡次清道戒严,扰烦百姓(师古说:"妨碍了百姓的往来。"),修建复道,正巧要建在武库的南边(如淳说:"修建复道,正要开始建在武库南边。"师古说:"复,音方目反。")。叔孙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