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 征榷考三
天圣八年,上书者言:“县官禁盐,得利微而为害博,两池积盐为阜,其上生木合抱,数莫可校。请听通商,平估以售,可宽百姓之力。”乃诏罢三京、二十八军州榷法,听商贾入钱若金银京师榷货务,受盐两池。自是,商贾流行,然税课之入官者颇耗。自元昊反,聚兵西边,用度不足,因诏入中他货,予券偿以池盐。由是羽毛,筋角、胶漆、钱炭、瓦木之属,一切以盐易之。猾商贪贾乘时赇吏为奸,至入椽木二,估千钱,给钱一大席,为盐二百二十斤。虚费池盐,不可胜计,盐直益贱,贩者不行,公私无利。朝廷知其弊,乃诏复京师榷法,凡商人以虚估受券及已受盐未鬻者,皆计直输亏官钱。内地州军民▯盐,悉收市入官,官为置场,增价而出之。复禁永兴、同、华、耀、河中、陕、虢、解、晋、绛、庆成十一州军商盐,官自辇运,以衙前主之。又禁商盐私入蜀,置折博务於永兴、凤翔,听人入钱若蜀货,易盐趋蜀中以售。自禁榷之後,量民资厚薄,役令▯免车转致诸郡,道路縻费,役人竭产不能偿,往往亡匿,关内骚然。所得盐利,不足以佐县官之急。并边诱人入中刍粟,皆为虚估,腾踊至数倍,岁费京师钱币,不可胜数,帑藏愈虚。太常博士范祥乃请旧禁盐地一切通商,盐入蜀者亦恣不问;罢并边九州军入中刍粟,第令入实钱,以盐偿之。视入钱州军远近及所指东、南、西盐,第优其估;东、南盐又听入钱永兴、凤翔、河中,岁课入钱(凡通商州军,在京西者为南盐,在陕西者为西盐,若筑盐池则为东盐)总为盐三十七万五千大席,受以要券,即池验券,按数而出,尽弛兵民辇运之役。诏从之。数年,滑商贪贾无所侥幸,关内民安其业。其後三司言京师商贾罕至则盐直踊贵,请得公私并贸,而馀则禁止官鬻,皆从之。两池岁役畦户以解、河中、陕、虢、庆成民为之,官司旁沿侵剥为苦,乃诏三岁一代。尝积逋盐课至三百三十七万馀席,诏蠲其半。中▯以积盐多,特罢种盐一岁,或二岁、三岁,以宽其力。其後减畦户半,又稍佣夫代之,五州之民得安田里,无追逮侵剥之扰。
沈氏《笔谈》曰:“陕西颗盐,旧法官自搬运,置务拘卖。兵部员外郎范祥始为钞法,令商人就边郡入钱四贯八百售一钞,至解池请盐二百斤,任其私卖,得钱以实塞下,省数十郡搬运之劳。异日,辇车牛驴以盐役死者岁以万计,冒禁抵罪者不可胜数,至是悉免。行之既久,盐价时有低昂,又於京师置都盐院,陕西转运司自遣官主之,京师食盐斤不足三十五钱,则敛而不发,以长盐价;过四十,则大发库盐,以压商利,使盐价有常,而钞法有定数。
译加低贱,贩卖的人不愿去做,官府和私商都无利可图。朝廷知道这个弊端,于是下诏恢复京师的榷盐法,凡是商人凭虚估领取凭券以及已经领盐尚未卖出的,都按差价补交给官府亏欠的钱。内地州军百姓所需的食盐,一律收购归官府,官府设置盐场,加价卖出。又禁止永兴、同州、华州、耀州、河中府、陕州、虢州、解州、晋州、绛州、庆成十一州军的商盐,改由官府自己运送,由衙前负责。又禁止商盐私自运入蜀地,在永兴、凤翔设置折博务,允许人们缴纳钱或蜀地货物,换取盐运往蜀中出售。自从禁榷以后,按百姓资产的厚薄,征发劳役免除车运,转运到各郡,道路上耗费很大,服役的人耗尽家产也不能偿还,往往逃亡藏匿,关内地区骚动不安。所得的盐利,不足以应付国家的急需。沿边诱使商人运入粮草,都用虚估的价格,价格猛涨到几倍,每年耗费京师的钱币,不计其数,府库愈发空虚。太常博士范祥于是请求把原来禁榷的盐地一律开放通商,运入蜀地的盐也放任不问;停止沿边九州军入中粮草的做法,只令缴纳实钱,用盐偿付。按照缴纳钱的州军远近以及所指定的东、南、西盐,分别给予优厚的估价;东、南盐又允许在永兴、凤翔、河中缴纳钱款,按年计课缴钱(凡是通商的州军,在京西的称为南盐,在陕西的称为西盐,如果新筑盐池则称为东盐)总计盐三十七万五千大席,发给要券,就地在盐池验券,按数发盐,全部废除兵民运输的劳役。皇帝下诏依从了这个建议。几年之后,狡猾的商人贪婪的贾人无所侥幸,关内百姓安于本业。此后三司说京师商贾很少前来则盐价飞涨,请求允许公私并行贸易,其余则禁止官府专卖,都得到批准。两个盐池每年役使畦户,由解州、河中、陕州、虢州、庆成的百姓来担任,官府衙役从旁侵夺剥削,百姓深以为苦,于是下诏三年轮换一次。曾经积欠盐课多达三百三十七万多席,下诏免除一半。中间因为积盐太多,特意停止晒盐一年,或两年、三年,以减轻百姓的负担。此后又减少畦户一半,又逐渐雇佣夫役来代替,五州的百姓才能安于田里,没有追讨侵夺的骚扰。
沈氏《笔谈》说:"陕西的颗盐,旧法由官府自己运输,设务专卖。兵部员外郎范祥开始创立钞法,让商人在边郡缴纳四贯八百钱购买一张钞,到解池领取盐二百斤,任凭他们私自出卖,用得到的钱来充实边塞,省去了几十个州郡运输的辛劳。以前,用牛车驴车运盐而死于劳役的人每年数以万计,触犯禁令而获罪的人不可胜数,到此时都免除了。这个办法实行已久,盐价时有涨落,又在京师设立都盐院,由陕西转运司自己派官吏主管,京师食盐每斤不足三十五钱时,就收购不发卖,用来抬高盐价;超过四十钱,就大量发放库存的盐,来压低商人的利润,使盐价保持稳定,钞法也有固定的数额。实行了几年,至今仍被认为是有利的办法。"
青盐、白盐出产于乌池、白池,是西羌用来牟利的东西。自从李继迁反叛后,就下令禁止盐运入塞,不久又废除了这个禁令。庆历年间,元昊归顺纳款,请求每年运入十万石卖给官府,谏官孙甫等人说:"运输太劳苦。而且沿边的百姓曾经说青盐价格便宜而且味道甘美,所以吃解盐的人很少,即使用刑罚也不能禁止。现在如果允许他们进入,那么沿边的蕃人汉人都会吃羌人贩卖的青盐,无法禁止,解盐的利益就会被削弱,陕西的财用就会拮据了。"于是没有答应元昊的请求。
庆历元年冬天,因为淄州、潍州、青州、齐州、沂州、密州、徐州、淮阳军八个州军连年遭受灾荒,于是下诏放松禁令,允许百姓自由贸易,
行之数年,至今以为利。”
青、白盐出乌、白池,西羌擅以为利。自李继迁叛,乃禁毋入塞,未几罢。庆历中,元昊纳款,请岁入十万石售於县官,谏官孙甫等言:“辇运疲劳。又并边户尝言青盐价贱而味甘,故食解盐者少,虽刑不能禁。今若许之,则并边蕃汉尽食羌人所贩青盐,不能禁止,解盐利削,陕西财用屈矣。”乃不许其请。
庆历元年冬,以淄、潍、青、齐、沂、密、徐、淮扬八州军仍岁凶灾,乃诏弛禁,听人贸易,官收其算,而罢密、登岁课,第令户输租钱。其後郓、兖皆以壤地相接,请罢食池盐,得通海盐,收算如淄、潍等州,许之。自是,诸州官不贮盐,而岁应授百姓蚕盐皆罢给,然百姓输蚕盐钱如故。至和中,始诏百姓输钱以十分为率,听减三分云。
河北沧、滨二州盐,自开宝以来,听人贸易,官收其算,岁为额钱十五万缗。上封者请禁榷以收其利,余靖为谏官,言:“前岁军兴以来,河北拣点义勇及诸色科率,数年未得休息。臣尝痛燕蓟之地陷虏且百年,而民无南顾之思者,戎狄之法大率简易,盐、麴俱贱,科役不烦故也。昔太祖皇帝特推恩以惠河朔,故许通盐商,止令收税。若一旦榷绝,价必腾踊,民苟怀怨,悔将何及。伏缘河朔土多盐卤,小民税地不生五▯,惟刮硷煎之以纳二税,今若禁止,便须逃亡。盐价若高,犯者必众,近民怨望,非国之福。”其议遂寝。後王拱辰为三司使,复建议榷二州盐,下其议。鱼周询等以为不可,请重算商人,可得缗钱七十馀万。上曰:“使人顿食贵盐,非朕之意。”於是三司更立榷法而未下,张方平见上,问曰:“河北再榷盐,何也?”上曰:“始议立法,非再榷也。”方平曰:“周世宗榷河北盐,犯辄处死。世宗北伐,父老遮道泣诉,愿以盐课均之两税钱而弛其禁,今两税盐钱是也。岂非再榷乎?且今未榷也,而契丹常盗贩不已,若榷之则盐贵,虏盐益售,是为我敛怨而使虏获福也。虏盐滋多,非用兵不能禁,边隙一开,所得盐利能补用兵之费乎?”上大悟,立以手诏罢之。河朔父老相率拜迎於澶州,为佛会七日以报上恩,且刻诏书北京。後父老过其下辄流涕。
按:授人以盐而徵其钱,谓之蚕盐,行之京东诸路;免盐之榷而均诸税,谓之两税盐钱,行之河北,皆五代法也。及其弊也,盐不给而徵钱如故,税已纳而禁榷再行。盖误以二者为经常之赋而不知其源出於盐也。河北之榷,方平言之,仁皇听之,惠及一道矣;独蚕盐钱之输,未有能如方平者力言之,至和中仅免其十之三。惜哉!
东南盐利,视天下为最厚。盐之入官,淮南、福建斤为钱四,两浙杭、秀为钱六,温、台、明亦为钱四,广南为钱五。
译官府收取交易税,并且废除密州、登州每年的定额课税,只令百姓按户缴纳租钱。此后郓州、兖州都因为土地相接,请求废除食用池盐的规定,允许通行海盐,像淄州、潍州等州一样收税,皇帝答应了。从此,各州官府不再储存盐,每年应该发放给百姓的蚕盐也都停止发放,但百姓照旧缴纳蚕盐钱。至和年间,才下诏百姓缴纳的钱按十分为标准,允许减免三分。
河北的沧州、滨州两州的盐,自开宝年间以来,允许人们自由贸易,官府收取交易税,每年定额十五万缗钱。有人上密封奏章请求实行禁榷来收取利益,余靖当时任谏官,说:"前几年用兵以来,河北挑选义勇及各种科敛,好几年都得不到休息。臣曾深深痛惜燕蓟之地沦陷于外族已近百年,而百姓却没有向往归附南方的心思,是因为戎狄的法令大体简易,盐、麴都很便宜,赋役也不繁重的缘故。从前太祖皇帝特别施恩来惠及河朔地区,所以允许通行盐商,只令其缴纳税款。如果一旦禁榷断绝,价格必定飞涨,百姓一旦心怀怨恨,后悔就来不及了。况且河朔地区土地多盐碱,百姓在这样的地上种田生产不出粮食,只能刮取盐硷来煎盐以缴纳两税,现在如果禁止,百姓便会逃亡。盐价如果高涨,犯禁的人必定增多,靠近的百姓心怀怨恨,这不是国家之福。"这个提议于是搁置了。后来王拱辰任三司使,又提议对两州的盐实行禁榷,把这个建议下发讨论。鱼周询等人认为不可行,主张加重对商人的课税,可以得到七十多万缗钱。皇帝说:"让百姓顿时吃上贵盐,不是我的本意。"于是三司改立榷盐法却尚未颁布,张方平拜见皇帝,问道:"河北再次实行榷盐,是为什么?"皇帝说:"才刚开始议定法令,并非再次禁榷。"张方平说:"周世宗对河北实行榷盐,触犯的人就处死。周世宗北伐时,父老拦路哭诉,希望把盐课平均摊入两税之中而放松禁令,现在的两税盐钱就是这么来的。这难道不是再次榷盐吗?况且现在还没有实行禁榷,契丹的商人就已经不断偷运私盐了,如果实行禁榷那么盐价就会更贵,契丹的盐就更好卖,这是我们替自己招来怨恨而使外族获得好处啊。契丹的盐越来越多,不用兵就无法禁止,边境争端一旦开启,所得的盐利能补偿用兵的费用吗?"皇帝恍然大悟,立刻用手诏废除了这项提议。河朔的父老相继在澶州拦路拜迎,举行七天的佛会来报答皇帝的恩德,并且把诏书刻在北京(大名府)。此后父老每次经过那里都流下眼泪。
按语:授给百姓盐而征收其钱,叫做蚕盐,这是在京东各路实行的;免除盐的禁榷而平均摊入税额,叫做两税盐钱,这是在河北实行的,都是五代时的做法。等到弊端出现的时候,盐不再发放而钱照旧征收,税已经缴纳而禁榷又重新实行。这都是错误地把这两者当作经常性的赋税,却不知道其来源本出于盐。河北的禁榷,张方平进言,仁宗听从,恩惠遍及一路;唯独蚕盐钱的缴纳,没有人能像张方平那样极力主张,直到至和年间才勉强免除十分之三。真是可惜啊!
东南地区的盐利,在天下算是最丰厚的。盐卖给官府的价格,淮南、福建每斤为四钱,两浙的杭州、秀州为六钱,温州、台州、明州也是四钱,广南为五钱。卖出的价格,则根据运盐路程的远近来上下浮动其估价,利润有高达十倍的。此前,天禧初年,招募商人运送缗钱、粮食布帛到京师以及淮、浙、江南、荆湖等州军换取食盐,乾兴元年,运入京师的钱货总计一百一十四万缗。恰逢通州、泰州所产的盐每年都有损耗,各地贮存的很少,于是废除了缴纳粮食布帛的做法,只令缴纳现钱,时间一长,积存的盐又多了起来。明道二年,参知政事王随建议说:"淮南的盐起初质量很好。从通州、泰州、
其出,视去盐道里远近而上下其估,利有至十倍者。先是,天禧初,募人入缗钱、粟帛京师及淮、浙、江南、荆湖州军易盐,乾兴元年,入钱货京师总为缗钱一百十四万。会通、泰鬻盐岁损,所在贮积无几,因罢入粟帛,第令入钱,久之,积盐复多。明道二年,参知政事王随建言:“淮南盐初甚善。自通、泰、楚运至真州,自真州运至江、浙、荆湖,纲吏舟卒侵盗贩鬻,从而杂以砂土。涉道愈远,杂恶殆不可食,吏卒坐鞭笞,配徙相继而莫能止。比岁运河浅涸,漕挽不行,远州村民,顿乏盐食,而淮南所积一千五百万石,至无屋以贮,则露积苫覆,岁以损耗。又亭户输盐,应得本钱或无以给,故亭户贫困,往往起为盗贼,其害如此。愿得权听通商三五年,使商人入钱京师,又置折博务於扬州,使输钱及粟帛,计直予盐。盐一石约售钱二千,则一千五百万石可得缗钱三千万以资国用,一利也;江、湖远近皆食白盐,二利也;岁罢漕运縻费,风水覆溺,舟人不陷刑辟。三利也;昔时漕盐舟可移以漕米,四利也;商人入钱可取以偿亭户,五利也。赡国济民,无出於此。”时范仲淹安抚江、淮,亦以疏通盐利为言,即诏翰林侍读宋绶、枢密直学士张若谷、知制诰丁度与三司使、江淮制置使同议可否。皆以为听通商则恐私贩肆行,侵蠹县官,请敕制置司益漕船运至诸路,使皆有二三年之盐;复天禧元年制,听商人入钱粟京师及淮、浙、江南、荆湖州军易盐;在通、泰、楚、海、真、扬、涟水、高邮贸易者毋得出城,馀州厅县镇,毋至乡村;其入钱京师者增盐予之,并敕转运司经画本钱,以偿亭户。诏皆施行。
景▯二年,三司言诸路博易无利,遂罢,而入钱京师如故。
康定元年,诏商人入刍粟陕西并边,愿受东南盐者加数予之,而河北复出三税法,亦以盐代京师所给缗钱。然东西盐利特厚,商旅不愿受金帛,皆愿得盐。
江、湖漕盐既杂恶,又官估高,故百姓利食私盐,而并海民以鱼盐为业,用工省而得利厚,无赖之徒盗贩者众,捕之急则起为盗贼。江、淮▯虽衣冠士人,狃於厚利,或以贩盐为事。江西则虔州地连广南,而建之汀州与虔接,虔盐既不善,汀故不产盐,二州民多盗贩广南盐以射利。每岁秋冬,田事既毕,往往数十百为群,持甲兵旗鼓,往来虔、汀、漳、梅、循、惠、广八州之地。所至污人妇女,掠人▯帛,与巡捕吏卒斗格,至杀伤吏卒,则起为盗,依阻险要,捕不能得,或赦其罪招之。岁月浸淫滋多,而虔州官粜盐岁才及百万斤,朝廷以为患。职方员外郎黄炳请增近岁所增官估,斤为钱四十,以虔州十县五等户夏秋税率百钱令籴盐二斤,随夏税钱入偿官。
译楚州运到真州,再从真州运到江、浙、荆湖,押运的官吏和船夫偷盗贩卖,趁机掺入砂土。运送的路程越远,掺杂的劣质盐几乎不能吃,官吏船夫因此受到鞭笞的处罚,被发配流放的接连不断而无法禁止。近年来运河水浅干涸,漕运不能通行,边远州县的村民,顿时缺乏食盐,而淮南所积存的一千五百万石盐,甚至没有屋子来储存,只能露天堆放并加以遮盖,年年因此损耗。而且亭户(制盐的百姓)交盐后应得的本钱有时无法领到,所以亭户十分贫困,往往起来做盗贼,其危害如此严重。希望暂时允许通商三五年,让商人在京师缴纳钱款,又在扬州设置折博务,让他们缴纳钱款和粮食布帛,按价折算给予食盐。盐一石大约卖二千钱,那么一千五百万石就可以得到三千万缗钱来资助国家用度,这是第一个好处;江、湖地区远近的百姓都能吃到优质的盐,这是第二个好处;每年可以省去漕运的耗费,避免风浪覆船,船工不至于陷入刑罚,这是第三个好处;从前运盐的船只可以改用来运米,这是第四个好处;商人缴纳的钱可以用来偿还给亭户,这是第五个好处。富国济民,没有比这更好的办法了。"当时范仲淹正安抚江、淮地区,也上疏建言疏通盐利,皇帝当即下诏让翰林侍读宋绶、枢密直学士张若谷、知制诰丁度与三司使、江淮制置使一同商议是否可行。他们都认为如果允许通商就会导致私盐贩卖盛行,损害官府的利益,请求敕令制置司增加漕运船只运往各路,使各路都有两三年的盐储备;恢复天禧元年的制度,允许商人在京师及淮、浙、江南、荆湖等州军缴纳钱粮换取食盐;在通州、泰州、楚州、海州、真州、扬州、涟水、高邮进行贸易的商人不得出城,其余各州厅县镇,不得进入乡村;对在京师缴纳钱款的商人增加食盐的发放,并敕令转运司筹划本钱,用来偿付亭户。皇帝下诏全部照办。
景祐二年,三司报告说各路的博易(以货易货)没有利益,于是废除,只保留在京师缴纳现钱的做法。
康定元年,下诏让商人运送草料粮食到陕西沿边地区,愿意接受东南盐的商人加倍给予食盐,而河北又重新实行三税法,也用盐来代替京师所发的缗钱。但是东、西方向的盐利特别丰厚,商旅不愿意接受金帛,都愿意得到盐。
江、湖地区漕运来的盐既然掺杂劣质,而官方定价又高,所以百姓乐于食用私盐,而沿海的百姓以捕鱼晒盐为业,用工少而获利厚,无赖之徒贩卖私盐的很多,缉捕得急了就起来做盗贼。江、淮地区甚至有士人,贪图厚利,也有以贩盐为业的。江西方面,虔州地界连接广南,而建州的汀州与虔州相接,虔州的盐质量不好,汀州本来不产盐,这两州百姓大多偷贩广南的盐来牟利。每年秋冬,农事结束后,往往几十上百人结成一群,携带兵器旗鼓,往来于虔州、汀州、漳州、梅州、循州、惠州、广州八州之地。所到之处玷污妇女,抢夺财物,与巡捕的官吏士卒格斗,甚至杀伤官吏士卒,就此变成盗贼,占据险要之地,无法捉捕,有时朝廷赦免他们的罪行来招安。年深日久,人数越来越多,而虔州官府卖盐每年才卖到一百万斤,朝廷对此深以为患。职方员外郎黄炳请求提高近年来所增加的官定价格,每斤为四十钱,让虔州十县五等户按夏秋两税的比例每交纳一百钱就令购买盐两斤,随夏税钱一并偿还官府。皇帝依从了这个建议。但每年也才多卖出六十多万斤。江西提点刑狱蔡挺于是命令百姓自首上交私藏的兵器,用来装备巡捕的官吏士兵,并规定贩卖用黄鱼笼装带的盐不超过二十斤、人数不超过五人、不携带兵器自随的,只征收税款不予捉捕。淮南既然编组了新的漕运纲队,蔡挺增加为十二纲,每纲二十五艘船
从之。然岁才增粜六十馀万斤。江西提点刑狱蔡挺乃令民首纳私藏带兵械,以给巡捕吏兵,而令贩黄鱼笼挟盐不及二十斤、徒不及五人、不以兵甲自随者,止输算勿捕。淮南既团新纲漕盐,挺增为十二纲,纲二十五艘,锁▯伏至州乃发。输官有馀,则以畀漕舟吏卒,官复以半贾取之,繇是减侵盗之敝,盐遂差善。又损粜价,岁课视旧增至三百万馀斤,乃罢扶等所率籴盐钱。
嘉▯间,两浙转运使沈立、李肃之奏:“本路盐课缗钱岁七十九万,嘉▯三年才及五十三万,而一岁之内,私贩坐罪者三千九十九人,其弊在於官盐估高,私贩不止,而官课益亏。请榷官估,罢盐纲,令铺户衙前自趋山场取盐,如此则盐善而估平,人不肯冒禁私售,官课必溢。”诏从之。
皇▯以来,屡下诏书,命亭户给官本皆以实钱,其售额外盐者,给粟帛必良,逋岁课久者悉蠲之,所以存恤之甚厚,而有司罕能承上意焉。蜀煮井为盐者,井源或发或微,而责课如故,任事者多务增课以为功,贻患後人。朝廷切於除民害,尤以远人为意,有司上言,辄为蠲减,前後不可悉数。
鬻硷为盐,大抵硷土或厚或薄,薄则利微,铛户破产不能足其课。至和初,韩琦请户满三岁,地力尽,得自言,摘他户代之。明年,又诏铛户输岁以分数为率,蠲复有差,遇水灾,又听得他户代役,百姓便之。矾初亦官置务煮之,天圣已後,听民自煮,官置场售之,私售矾禁如私售茶法。两蜀旧亦榷矾,天圣▯诏弛其禁。初,晋、慈矾募人入金帛茶丝易之。其後,河东转运使薛颜请一切入缗钱,以助边籴。久之矾积益多,复听入金帛、刍粟。刍粟虚估高,商人利於入中。麟州斗粟直钱百,估增至三百六十,矾之出官为钱二万一千五百,才易粟六石,以麟州粟实直较之,为钱六千,而矾一驮已费本钱六千。县官徒有榷矾之名,其实无利。嘉▯六年,乃罢入刍粟。复令入缗钱。矾以百四斤为一驮,入钱京师榷货务者,为钱十万七千;入钱麟、府州者,又减三千,自是,商贾不得专其利矣。
神宗熙宁七年,中书议陕西盐钞大出,多虚钞而盐益轻,以钞折兑粮草,有虚抬边籴之患,请用西蜀交子法,使其数与钱相当,可济缓急。诏以内藏钱二百万缗假三司,遣市易吏行四路请买盐引,又令秦凤、永兴盐钞岁以百八十万为额。
八年,中书又言:“买钞本钱有限,而出钞过多,则钞贱而籴贵,故出钞不可无限。然入中商人或欲变易见钱,而官不为买,即为兼并所抑,则钞价贱。而边境有急,钞未免多出,故当置场,以市价平之。今当定买两路实卖盐二百二十万缗,以当用钞数立额。
译,用锁封住船舱直到抵达州府才打开。运抵官府若有多余的部分,就分给漕船的官吏船工,官府再按半价收购,因此减少了侵吞偷盗的弊病,盐的质量因而变好了些。又降低了卖价,每年的课额比原来增加到三百多万斤,于是废除了黄炳所规定的按税率征收买盐钱的做法。
嘉祐年间,两浙转运使沈立、李肃之上奏说:"本路盐课的缗钱每年应有七十九万,嘉祐三年才收到五十三万,而这一年之内,因贩卖私盐而获罪的有三千零九十九人,弊端在于官盐定价太高,私盐贩卖屡禁不止,官府的课利因而更加亏损。请求降低官定价格,废除盐纲,让铺户和衙前自行到山场取盐,这样盐的质量就会好而价格公平,百姓就不肯冒禁私自贩卖,官府的课利必定会增加。"皇帝下诏依从了这个建议。
皇祐年间以来,屡次颁布诏书,命令给亭户的官本都要用现钱支付,他们卖出额外之盐时,所给的粮食布帛必须是良品,拖欠多年的课税一律免除,用来体恤照顾亭户十分优厚,但是有关部门很少能领会皇上的这番心意。四川用煮井水制盐的地方,井盐的源头有时旺盛有时衰微,而征收的课额却一成不变,主管此事的人大多致力于增加课额来邀功,给后人留下祸患。朝廷急于消除百姓的疾苦,特别关照边远地区的人,有关部门一上奏,就予以蠲免削减,前后不计其数。
煮硷土为盐,大体上硷土有厚有薄,薄的地方获利很少,制盐的铛户往往因此破产而无法缴足课额。至和初年,韩琦建议铛户服役满三年、地力耗尽后,可以自己申请,另摘他户来接替。第二年,又下诏铛户每年缴纳的数额按比例减少,蠲免程度各有不同,遇到水灾,又允许由其他人户代役,百姓因此感到方便。矾起初也是由官府设务煮造,天圣以后,允许百姓自己煮造,官府设场收购出售,私自出售矾的禁令如同私售茶叶的法令一样。两蜀过去也实行矾的禁榷,天圣年间下诏放松了这个禁令。起初,晋州、慈州的矾招募商人用金帛、茶、丝来交换。后来,河东转运使薛颜请求一律改用缗钱来交换,用以资助边境的籴买。时间一久,矾的积存越来越多,又允许用金帛、粮草来交换。粮草的虚估价格很高,商人乐于借此入中获利。麟州每斗粟本值一百钱,虚估提高到三百六十钱,而矾的官价折合为二万一千五百钱,才能换六石粟,按麟州粟的实际价值折算,值六千钱,而一驮矾的成本已经花费六千钱。官府空有专卖矾的名义,实际上并无利润。嘉祐六年,于是废除了用粮草折算的做法,恢复改用缗钱。矾以一百四斤为一驮,在京师榷货务缴纳钱款购买的,为钱十万七千;在麟州、府州缴纳钱款购买的,又减去三千,从此,商贾就不能独占其中的利益了。
神宗熙宁七年,中书省商议陕西的盐钞发放过多,虚钞过多而盐价因此变得低廉,用盐钞折兑粮草,有虚抬边境籴买价格的弊病,请求采用西蜀交子法,使盐钞的数量与钱相当,可以应付急需。皇帝下诏用内藏库钱二百万缗借给三司,派遣市易务的官吏前往四路购买盐引,又命令秦凤、永兴的盐钞每年以一百八十万为定额。
八年,中书省又说:"购买盐钞的本钱有限,而发放的盐钞过多,那么钞价就会低而籴买的粮价就会高,所以发放盐钞不能没有限度。但是入中粮草的商人有时想要变换现钱,而官府不肯买回,就会被兼并势力所压制,那么钞价就会更贱。而边境一旦有急事,盐钞又不免要多发,所以应当设置场所,用市场价格来平衡它。现在应当核定购买两路实际卖盐二百二十万缗,以此作为发放盐钞数额的依据。永兴军派官员购买盐钞,每年支拨转运司的钱十万缗购买西盐
永兴军遣官买钞,岁支转运司钱十万缗买西盐钞,又用市易务赊请法,募人赊钞变易,即民▯钞多而滞,则送解池毁之。”诏从其请。然有司给钞溢额,犹视其故。
旧制,河南北曹、濮以西,秦、凤以东,皆食解盐。自仁宗时,解盐通商,官不复榷。熙宁中,市易司始榷开封、曹濮等州。八年,大理寺丞张景温提举出卖解盐,於是开封府界阳武、酸枣、封邱、考城、东明、白马、中牟、陈留、长垣、胙城、韦城,曹濮澶怀济单解州、河中府等州县,皆官自卖。未几,复用商人议,以唐邓襄均房商蔡郢随金晋绛虢陈许汝颖隰州、西京、信阳军通商,畿县及澶、曹、濮、怀、卫、济、单、解、同、华、陕、河中府、南京、河阳,令提举解盐司运盐卖之。
自禁榷之後,盐价既增,民不肯买,乃课民买官盐,随其贫富作业为多少之差,重赏构捕私盐,民▯骚怨。盐钞旧法,每席六缗,至是二缗有馀,商不入粟,边储失备,乃议所以更之。皮公弼、沈括等言官卖当罢。於是河阳、同华解州、河中、陕府、陈留、雍邱、襄邑、中牟、管城、尉氏、鄢陵、扶沟、太康、咸平、新郑听通商,其入不及官卖者,官复自卖;澶濮济单曹怀州、南京,阳武、酸枣、封邱、考城、东明、白马、长垣、胙城、韦城九县,官卖如故。又诏商盐入京,悉卖之市易务,每席无减千;民盐皆买之市易务,私与商人为市,许告,没其盐。又诏京师置七场,买东、南盐钞,市易务计为钱五十九万三千馀缗,三司阙钱,请颇还其钞,令卖之於西,买者其三给钱,其七准缘边价给新引,庶得民▯旧钞,而新引易於变易。诏用其议。
哲宗元▯元年,户部及陕西制置解盐司议:“延、庆、渭、原、环、镇戎、保安、德顺等八州军皆禁榷,官自鬻,以万五千五百席为额,听商旅入纳於八州军折博务,算给交引,一如范祥旧法。其出卖到盐钱,以给转运司籴买。”从之。
徽宗崇宁元年,解州贾考南北团池修治畦眼,拍磨布种,通得盐百七十八万二千七百馀斤,州具以闻。初,解梁之东有大盐泽,绵亘百馀里,岁得亿万计。自元符元年,霖潦池坏,至是,乃议修复。四年,池成,凡开二千四百馀畦,百官皆贺。其役内侍王仲千实董之,仲千以
译钞,又采用市易务的赊请法,招募人赊领盐钞加以变换,如果百姓手中的盐钞太多而滞销,就送到解池销毁。"皇帝下诏依从了这个请求。但有关部门发放盐钞仍超出定额,还是照旧不改。
按旧制,河南、河北曹州、濮州以西,秦州、凤州以东,都食用解盐。自从仁宗时,解盐允许通商,官府不再实行专卖。熙宁年间,市易司才开始对开封、曹州、濮州等地实行禁榷。八年,大理寺丞张景温提举出卖解盐,于是开封府界的阳武、酸枣、封邱、考城、东明、白马、中牟、陈留、长垣、胙城、韦城,以及曹州、濮州、澶州、怀州、济州、单州、解州、河中府等州县,都由官府自己出卖。不久,又采纳商人的建议,允许唐州、邓州、襄州、均州、房州、商州、蔡州、郢州、随州、金州、晋州、绛州、虢州、陈州、许州、汝州、颍州、隰州、西京、信阳军通商,京畿各县以及澶州、曹州、濮州、怀州、卫州、济州、单州、解州、同州、华州、陕州、河中府、南京、河阳,则命提举解盐司运盐出卖。
自从实行禁榷以后,盐价既然上涨,百姓不愿意购买,于是就规定百姓必须购买官盐,按各家贫富分派不同的数额,重赏鼓励缉捕私盐,百姓因此骚动怨恨。盐钞旧法,每席六缗,到此时贬值到才二缗多,商人不肯入纳粮食,边境的储备因此失去保障,于是商议加以改革。皮公弼、沈括等人认为官府专卖应当废除。于是河阳、同州、华州、解州、河中、陕州、陈留、雍邱、襄邑、中牟、管城、尉氏、鄢陵、扶沟、太康、咸平、新郑允许通商,其收入达不到官卖水平的,官府恢复自己出卖;澶州、濮州、济州、单州、曹州、怀州、南京,以及阳武、酸枣、封邱、考城、东明、白马、长垣、胙城、韦城九个县,仍然照旧官府专卖。又下诏商盐运到京师后,全部卖给市易务,每席不得少于一千钱;百姓所需的盐都从市易务购买,私自与商人交易的,允许告发,没收其盐。又下诏在京师设置七个场所,收购东、南盐钞,市易务合计为钱五十九万三千多缗,三司缺钱,请求发还一部分盐钞,让在西路出卖,购买的人给三成钱,其余七成按沿边的价格给予新的盐引,这样既能收回百姓手中的旧钞,新盐引也便于流通。皇帝下诏采纳了这个建议。
哲宗元祐元年,户部及陕西制置解盐司商议说:"延州、庆州、渭州、原州、环州、镇戎、保安、德顺等八个州军都实行禁榷,由官府自行出卖,以一万五千五百席为定额,允许商旅在这八个州军的折博务缴纳钱粮,核算发给交引,完全按照范祥旧法办理。所卖得的盐钱,用来供转运司籴买粮食。"皇帝依从了这个建议。
徽宗崇宁元年,解州的贾考对南北盐池进行整修,修治盐畦盐眼,铺设拍磨播种,共得盐一百七十八万二千七百多斤,本州将此上报朝廷。起初,解梁的东边有一个大盐泽,绵延一百多里,每年产盐数以亿万计。自从元符元年,因霖雨洪水冲坏了盐池,到这时,才商议修复。四年,盐池修成,共开辟盐畦二千四百多畦,百官都前来庆贺。这项工程由内侍王仲千实际主持监督,王仲千因此……
额课敷溢为功。然议者或谓解池灌水盈尺,暴以烈日,鼓以南风,须臾成盐,其利则博,苟欲溢额,不俟风日之便,厚灌以水,积水而成,味苦不▯口。
译以完成或超过定额课税为功绩。但是评议的人有的认为,解州盐池灌水一尺左右,用烈日暴晒,用南风吹拂,很快就能结成盐,这样得来的盐利多而好;如果想要超出定额,就不等风日相宜的时机,只是大量灌水,靠积水来成盐,这样的盐味道苦涩,不堪入口。
沈氏《笔谈》曰:“解州盐泽方百二十里,久雨,四山之水悉注其中,未尝溢;大旱,未尝涸。卤色正赤,在版泉之下,俚俗谓之‘蚩尤血’。唯中▯有一泉,乃是甘泉,得此水然後可以聚人。其北有尧梢水,一谓之巫咸河。大卤之水,不得甘泉和之,不能成盐。唯巫咸水人,则盐不复结,故人谓之“无咸河”,为盐泽之患,筑大堤以防之,甚於备寇盗。原其理,盖巫咸乃浊水,入卤中则淤淀卤脉,盐遂不成,非有他异也。”又曰:“盐之品至多,前史所载,夷狄▯自有十馀种,中国所出亦不减数十种。今公私通行者四种:末盐、颗盐、井盐、崖盐是也。唯陕西路颗盐有定课,岁为钱二百三十万缗,自馀盈虚不常,大约岁入二千馀万缗。唯末盐岁自抄三百万缗,供河北边籴,其他皆给本处给费而已。缘边籴买仰给於度支者,河北则海、末盐,河东、陕西则颗盐及蜀茶为多。运盐之法,凡行百里,陆运斤四钱,船运斤一钱,以此为率。
祖宗以来,行盐钞以实西边。其法:积盐於解池,积钱於在京榷货务,积钞於陕西沿边诸郡,商贾以物解至边入中,请钞以归。物斛至边有数倍之息,惟患无回货,故极利於得钞,径请盐於解池。旧制,通行解盐池甚宽。或请钱於京师,每钞六千二百,登时给与,但输头子等钱数十而已。以此,所由州县,贸易炽盛,至为良法。崇宁▯,蔡京始变盐法,俾商人先输钱请钞,赴产盐郡授盐,欲囊括四方之钱尽入中都,以进羡要宠,钞法遂废,商贾不通,边储失备。东南盐禁加密,犯法被罪者众,民▯食盐杂以灰土,解池天产美利,乃与粪壤俱积矣。大概常使见行之法售给不通,辄复变易,名对带法,季年又变对带为循环。循环者,已积卖钞,未授盐,复更钞;已更钞,盐未给,复贴输钱,凡三输,始获一直之货。民无赀更钞,已输钱悉乾没,数十万券一夕废弃,朝为豪商,夕侪流丐,有赴水投纟▯而死者。时有魏伯刍者,本三省大胥也,蔡京委信之,专主榷货务。政和六年,盐课通及四千万缗,官吏皆进秩。七年,又以课羡第赏。其後,伯刍年除岁迁。官通议大夫、徽猷阁待制,既而党附王黼,京恶而黜之。伯刍非有心计,但与交引户关通,凡商旅算请,率克留十分之四以充入纳之数,务入纳数多,以昧人主而张虚最。初,政和再更盐法,伯刍方为蔡京所倚信,建言:“朝廷所以开阖利柄,驰走商贾,不烦号令,亿万之钱,辐辏而至,御府须索,百司支费,岁用之外沛然有馀,则榷盐之入可谓厚矣。顷年盐法未有一定之制,随时变革以便公私,防闲未定,奸弊百出。自政和立法之後,顿绝弊源,公私兼利。
译沈括《梦溪笔谈》说:"解州的盐泽方圆一百二十里,久雨的时候,四周山上的水全都流注其中,从未溢出过;大旱的时候,也从未干涸过。卤水的颜色是正红色,在版泉之下,民间俗称它为'蚩尤血'。只有中间〇有一眼泉,是甜水泉,得到这股水之后才可以聚集人力煮盐。它的北面有尧梢水,也叫巫咸河。大片卤水,如果得不到甜水调和,就不能结成盐。只要巫咸河的水一浸入,盐就不再凝结,所以人们称它为'无咸河',是盐泽的祸患,要修筑大堤来防备它,比防备盗贼还要严密。推究其中的道理,是因为巫咸河是浊水,流入卤水中就会淤塞盐脉,盐于是不能形成,并没有别的奇异之处。"又说:"盐的品类极多,前代史书所记载的,夷狄〇自有十几种,中原地区所出产的也不少于几十种。如今公私通行的有四种:末盐、颗盐、井盐、崖盐。只有陕西路的颗盐有固定的课额,每年为二百三十万缗钱,其余的盈亏不固定,大约每年收入二千多万缗。只有末盐每年自行抄没三百万缗,供应河北边境籴买粮草,其他的都只是供给本地的用度罢了。沿边籴买依靠度支拨给的,河北则以海盐、末盐为多,河东、陕西则以颗盐及蜀茶为多。运盐的方法,凡运行一百里,陆运每斤四文钱,船运每斤一文钱,以此为标准。
从祖宗以来,实行盐钞法以充实西部边境。它的办法是:把盐积存在解池,把钱积存在京城的榷货务,把钞积存在陕西沿边各郡,商人把物资运到边境入中官府,领取盐钞后返回。物资运到边境有几倍的利润,只是担心没有回程的货物,所以极力希望得到盐钞,可直接到解池领盐。旧制度中,解盐可通行的范围很宽。有的商人在京城领钱,每张盐钞六千二百文,当场就给付,只需缴纳头子钱等数十文罢了。因此,经过的州县,贸易十分兴盛,这实在是良法。崇宁年间,蔡京开始改变盐法,让商人先交钱领钞,再到产盐的郡领盐,想把四方的钱财都聚敛到京城,以此进献盈余邀取宠信,盐钞法于是被废弃,商人不能流通,边境储备也失去了保障。东南地区的盐禁越来越严密,触犯法令而获罪的人很多,百姓吃的盐掺杂着灰土,解池是上天赐予的美好资源,却与粪土一起堆积。大概常常使正在实行的法令销售不畅,就又变更,取名叫对带法,到晚年又把对带法改为循环法。所谓循环,是已经积存的卖出的盐钞,尚未授予盐,又要更换新钞;已经更换了钞,盐还没有发给,又要再贴交钱,总共要交三次钱,才能得到一份货物。百姓没有钱财再去更换新钞,已经交的钱全部亏空掉,几十万张盐券一夜之间作废,早上还是富商,晚上就沦为乞丐,有投水自尽的人。当时有个叫魏伯刍的人,本是三省的一个小吏,蔡京信任委用他,专门主管榷货务。政和六年,盐课总共达到四千万缗,官吏都因此升官晋级。七年,又因盐课盈余而受到嘉奖。此后,魏伯刍年年升官。官至通议大夫、徽猷阁待制,后来依附王黼,蔡京厌恶他而将他罢黜。魏伯刍并没有什么心计,只是与交引户互相勾结,凡是商人算请盐钞,大概要克扣留下十分之四来充作入纳的数目,务求入纳的数目多,来蒙蔽君主而虚张盈余最高数额。当初,政和年间再次改变盐法时,魏伯刍正被蔡京倚重信任,进言说:"朝廷之所以能开合利权,驱使商贾,不必烦劳号令,亿万钱财就辐辏而来,皇室的索取,各部门的支费,一年用度之外还绰绰有余,那么榷盐的收入可以说是丰厚了
异时一日所收不过二万缗,则已诧其太多,今日之纳乃常及四五万贯。以岁计之,有一郡而客钞钱及五十馀万贯者,处州是也;有一州仓而客人请盐及四十万袋者,泰州是也。新法於今才二年,而所收已及四千万贯,虽传记所载贯朽钱流者,实未足为今日道也。伏乞以通收四千万贯之数宣付史馆,以示富国裕民之政。”小人得时骋志,无所顾惮,遂至於此。於时御府用度日广,课入欲丰,申岁较季比之令,在职而暂取告,其月日皆毋得计折,害法者不以官荫,并处极坐,微至於盐袋鲞盐,莫不有禁,州县惟务岁增课以避罪法,上下程督加厉。七年,乃降御笔:“昨改盐法,立赏至重,抑配者众,计口敷及婴孩,广数下逮驰畜,使良民受弊,比屋愁叹。悉从初令,以利百姓。三省其申严近制,改奉新钞。”盖帝意未尝不欲审法定令,宽济斯民。有司不能将明帝恩,故比较已罢而复用,钞札既免而复行,盐囊增饶而复止,一囊之价裁为十一千,既又复为三十三千矣,民力因以扰匮,盗贼滋焉。
南盐 熙宁五年,卢秉提点两浙刑狱,仍专提举盐事。令盐场约得盐之多寡而定其分数,自六分至十分;三灶至十为一甲,而煮盐地什五其民,以相讥察;及募酒坊户愿占课额,取盐於官卖之,月以钱输官,毋得越所酤地;又严捕盗贩,刑禁苛酷。蹇周辅措置福建盐,以建、剑、汀、邵武官卖盐价苦高,漳、泉、福、兴化煮盐价贱、故多盗贩卖於贵处,请减建、剑、汀、邵武盐价,募上户为铺户,官给券,定月所卖,从官场买之,如是则民易得盐,盗贩不能规厚利。周辅又措置江西盐法,言汀州运路险远,淮盐至者不能多,请罢运淮盐,通搬广盐一千万斤於江西虔州、南安军,复均淮盐六百一十六万斤於洪、吉、筠、袁、抚、临江、建昌、兴国军,以补旧额。大率峻剥民,民被其害。哲宗即位,御史言周辅议江西盐法掊刻诞谩,乃削职贬官。
河北盐 旧不榷。熙宁八年,三司使章▯言河北、陕西并为边防,今陕西榷盐而河北独不榷,此祖宗一时误恩,请遣使诣海阳及煮小盐州县(小盐,伪盐也),与两路转运司度利害施行。而文彦博论其不便,诏如旧。元丰三年,京东转运李察言,南京、济、濮、曹、澶行解盐,馀十有二州行海盐,请用今税法置买盐场,尽灶户所煮盐,官自卖之,禁私为市。岁收钱二十七万三千馀缗。而息几半之。乃诏以京东法榷之河北,自大名府、澶、恩、信、安、雄、霸、瀛、莫、冀等州,尽榷卖以增其利。哲宗即位,监察御史王岩叟言其不便,遂罢河北榷法。绍圣中复之。
河东盐 熙宁八年,三司使章▯言:“东西永利两监,盐岁课旧额二十五万馀缗。
译。往年盐法没有一定的制度,随时变革以便利公私两方,防范措施不完善,各种奸弊百出。自从政和年间立法之后,立刻断绝了弊端的根源,公私两利。往年一天所收不过二万缗,就已经诧异太多了,如今每天所纳常常达到四五万贯。以一年计算,有一个郡的客商钞钱达到五十多万贯的,处州就是;有一个州的仓库客商领盐达到四十万袋的,泰州就是。新法到今天才实行两年,而所收的已经达到四千万贯,即使是传记所记载的钱贯朽烂、钱流成河的盛况,实在也不足以形容今天的情形。恭请把总共收到四千万贯的数目宣付史馆,以显示富国裕民的政绩。"小人得志便肆意妄为,无所顾忌,于是到了这种地步。当时皇室的用度日益扩大,想要课入丰厚,规定按年按季比较考核,官员在职期间即使只是暂时请假,那些月份日子都不得抵扣计算,妨害盐法的人不因是官员的荫庇而从轻,一律处以极刑,甚至连盐袋、腌鱼用盐,也没有不禁止的,州县只求每年增加课额以逃避罪责,上下督促考核越发严厉。七年,于是降下御笔说:"往日改变盐法,设立的赏罚极重,被强行摊派的人很多,按人口摊派竟涉及婴孩,扩大数目下及可移动的牲畜,使良民遭受祸害,家家户户愁苦叹息。全都恢复原来的法令,以利于百姓。三省要重申严格执行近来的制度,改行新钞。"大概皇帝的本意未尝不想审定法令,宽待救济百姓。可是有关部门不能明白宣扬皇帝的恩德,所以比较考核已经废除又重新采用,钞札已经免除又重新实行,盐袋增加分量又重新停止,一袋盐的价钱刚定为十一千,不久又变成三十三千,百姓的财力因此受到扰乱匮乏,盗贼也因此滋生。
南盐:熙宁五年,卢秉担任提点两浙刑狱,仍兼专门提举盐事。命令盐场估算得盐的多少来确定它的等级分数,从六分到十分;每三座灶到十座灶编为一甲,而煮盐地区十分之五的百姓,用来相互监视察访;又招募酒坊户自愿承担课额,从官府取盐来卖,按月把钱交给官府,不得越过所分配的酤卖地区;又严格查缉盗贩,刑法禁令十分苛刻。蹇周辅安排处置福建的盐务,因为建、剑、汀、邵武的官卖盐价太高,漳、泉、福、兴化煮盐价格便宜,所以很多人盗贩到价高的地方去卖,请求降低建、剑、汀、邵武的盐价,招募富户做铺户,官府发给凭证,规定每月所卖的数额,从官府的盐场购买,这样百姓就容易得到盐,盗贩就不能牟取厚利。蹇周辅又安排处置江西的盐法,说汀州的运输道路险峻遥远,运到的淮盐不能很多,请求停运淮盐,改运广盐一千万斤到江西的虔州、南安军,又把六百一十六万斤淮盐均分到洪、吉、筠、袁、抚、临江、建昌、兴国军,来补足旧有的额度。大体上是严酷地剥削百姓,百姓遭受其害。哲宗即位后,御史进言说蹇周辅治理江西盐法搜刮苛刻、虚妄欺骗,于是削去他的官职并贬官。
河北盐:过去不实行专卖。熙宁八年,三司使章惇进言说河北、陕西都是边防要地,如今陕西实行盐的专卖而河北单独不实行,这是祖宗一时的误恩,请求派遣使者前往海阳以及煮小盐(伪盐)的州县,与两路的转运司权衡利害后施行。可是文彦博说这样做不方便,于是诏令仍照旧例。元丰三年,京东转运使李察进言,南京、济、濮、曹、澶州通行解盐,其余十二州通行海盐,请求依照现行的税法设置买盐场,把灶户所煮的盐全部收购,由官府自行销售,禁止私自买卖。每年收钱二十七万三千多缗。而利润差不多占了一半。于是下诏用京东的办法在河北实行
自许商人入中粮草,增饶给钱支盐,商人得钞千钱,售价半之,县官阴有所亡,坐贾获利不赀。又私盐不禁,岁课日减,今才十万四千馀缗,若计粮草虚估,官才得实钱五万馀缗,视旧亏十之八。请如解盐例,募商人入钱请买,或官自鬻,重私贩之禁,岁课且大增,并边市粮草,一用见钱。”乃诏官自运盐,鬻於本路。知太原府韩绛言其不便,请通商,乃令商人输钱於边,给券,於东西监请盐,以除加饶折籴之弊。仍令商人自占所卖地,即官盐已运至场务者,令商人买之,加运费。
蜀盐 熙宁中,患井盐不可禁,欲尽实私井而运解盐以足之,修起居注沈括以为不可,遂寝。九年,刘佐入蜀经度茶事,乃岁运解盐十万席,未几,罢之。崇宁二年,川峡利、洋、兴、剑、蓬、闻、巴、绵、汉、兴元府等州,并通行东北盐。四年,梓、遂、夔、绵、汉、大宁监等盐仍旧鬻於蜀,惟禁侵解池盐。
蚕盐 熙宁五年,京西漕臣陈知俭言蚕盐畸零,非民所愿,乃罢之,第令输钱。七年,复诏开封府界蚕盐折以粮者,三等户以下许代以钱,愿输本色者听。元▯初,有司言罢所▯蚕盐,而令虚纳盐钱,於义未安,乃诏旧经蚕盐处仍旧散敛。有司复奏府界、京西、京东等路用蚕盐三万二千五十席,预出盐引,募人算请於解盐司以给用。六年,徐州、淮阳军仍旧散敛,京东及晋、绛、隰、磁州皆罢。元符三年,重定散蚕盐给纳之限,开封府界、京东西、河北澶州皆罢。初,东南岁支蚕盐,即不欲盐,计其数输价钱六分,如京东、西之制。政和三年,虑州县抑民,诏罢两浙、淮南支▯,其江、湖四路下盐事、常平司共相度闻奏。後遂诏淮、浙支▯蚕盐去处,依市卖客盐价例支给价钱,▯散依旧,来数输纳物帛,其丁口盐钱亦依上件指挥散纳。中兴後,亦不复散盐,而差损民▯所纳之直。
东莱吕氏曰:“《洪范》,初一曰五行,一曰水,水曰润下,润下作咸,此盐之根原。五行之气无所不在。水周流於天地▯,润下之性无所不在。其味作咸,凝而为盐,亦无所不在。种类品目甚多,世所共知者有三,如出於海,出於井,出於地。三者盐之尤多,世共知之。如青州出於东井,幽蓟东海、岭南南海皆出於海,剑南西川出於井,如河东盐出於池,如解池,盐之尤著者,大略三种。三种之外,所出亦多。如河北有卤地,此出於地者;如永康军盐出於崖,此出於山者。又有出於石,出於木,品类不一。大抵盐生民之日用,不可一日缺者,所以天地之▯,无处不有。自《禹贡》青州贡盐、▯,此海盐之见於经。三代之时,盐虽入贡,与民共之,未尝有禁法。
译专卖,从大名府、澶、恩、信、安、雄、霸、瀛、莫、冀等州,全部实行专卖以增加利润。哲宗即位后,监察御史王岩叟说这样做不方便,于是废除了河北的专卖法。绍圣年间又恢复了。
河东盐:熙宁八年,三司使章惇进言说:"东西永利两监,每年的盐课旧额是二十五万多缗。自从允许商人入中粮草,增加优待给钱支盐,商人得到一千文的盐钞,卖出去的价钱只有一半,官府暗中有所损失,做买卖的商人却获利不小。加上私盐没有禁止,每年课额日益减少,如今才十万四千多缗,如果按粮草的虚估价格计算,官府才实际得到五万多缗,比起旧日亏损了十分之八。请求像解盐的先例一样,招募商人交钱购买,或者官府自行销售,加重私贩的禁令,每年的课额将会大大增加,沿边购买粮草,一律用现钱支付。"于是下诏由官府自行运盐,在本路销售。知太原府韩绛说这样做不方便,请求允许通商,于是命令商人在边境交钱,发给凭证,在东西两监领盐,来革除加饶折籴的弊端。仍然让商人自己选定所卖的地区,即使是官盐已经运到场务的,也让商人购买,加收运费。
蜀盐:熙宁年间,忧虑井盐不能禁止,想要全部收缴私井并运解盐来满足供应,修起居注沈括认为不可行,事情于是搁置。九年,刘佐入蜀经营茶事,于是每年运解盐十万席,不久,就停止了。崇宁二年,川峡的利、洋、兴、剑、蓬、闻、巴、绵、汉、兴元府等州,一并通行东北的盐。四年,梓、遂、夔、绵、汉、大宁监等地的盐仍旧在蜀地销售,只是禁止侵占解池盐的市场。
蚕盐:熙宁五年,京西漕臣陈知俭说蚕盐零星摊派,不是百姓所愿意的,于是废止了,只让百姓交钱代替。七年,又下诏开封府界内折成粮食的蚕盐,三等以下的户允许用钱代替,愿意交纳实物的也听凭他们。元丰初年,有关部门说停止摊派的蚕盐,却让百姓虚纳盐钱,从道义上说不妥当,于是下诏原先摊派蚕盐的地方仍旧照旧散给征收。有关部门又上奏说府界、京西、京东等路使用蚕盐三万二千零五十席,预先发出盐引,招募人到解盐司算请以供使用。六年,徐州、淮阳军仍旧照旧散给征收,京东以及晋、绛、隰、磁州都废止了。元符三年,重新规定散发蚕盐给纳的期限,开封府界、京东西、河北澶州都废止了。当初,东南地区每年支给蚕盐,如果不想要盐,就按数目交纳价钱六分,跟京东、西的制度一样。政和三年,考虑到州县强迫百姓摊派,下诏废止两浙、淮南的支给,其江、湖四路的下盐事宜,由常平司共同商议后上奏。后来又下诏淮、浙支给蚕盐的地方,依照市场卖给客商盐的价钱例支付价钱,散给仍旧照旧,来年数目仍交纳物帛,那丁口盐钱也依照上述指令散纳。中兴以后,也不再散发盐,而是酌情减少百姓所纳的价钱。
东莱吕氏说:"《洪范》说,第一是五行,第一是水,水的性质是滋润向下,滋润向下就产生咸味,这就是盐的根源。五行之气无处不在。水周流于天地之间,滋润向下的性质无处不在。它的滋味咸,凝结而成为盐,也无处不在。种类品目很多,世人所共知的有三种,如出于海的,出于井的,出于地的。这三种是盐中最多的,世人共知。像青州出于东井,幽蓟、东海、岭南、南海都出于海,剑南西川出于井,像河东盐出于池,如解池,是盐中最著名的,大略是三种。三种之外,出产的也很多。像河北有卤地,这是出于地的;像永康军的盐出于崖,这是出于山的。又有
自管仲相桓公,当时始兴盐▯,以夺民利。自此後,盐禁方开。虽汉兴除山泽之禁,到武帝时,孔仅、桑弘羊祖管仲之法,盐始禁榷。至昭帝之世,召贤良文学论民疾苦,请罢盐铁,又桑弘羊反覆论难,所以盐榷不能废。元帝虽暂罢之,卒以用度不足复建。自此之後,虽盐法有宽有急,然禁榷与古今相为终始,以此知天下利源不可开,一开不可复塞。於是论其作俑出於管仲,计近功浅效,夺民利以开盐禁,自此天下之盐皆入禁榷。论禁榷之利,惟是海盐与解池之盐,最资国用。南方之盐皆出於海,北方之盐皆出於池。如蜀中井盐,自赡一方之用,於大农之国计不与焉。前代盐法兴衰皆不出於所论,今且论本朝盐本末。本朝就海论之,惟是淮盐最资国用。方其国初,钞盐未行,是时,建安军置盐仓,乃令真州发运。在真州,是时,李沆为发运使,运米转入其仓,空船回,皆载盐,散於江、浙、湖、广。诸路各得盐,资船运而民力宽,此南方之盐,其利广而盐榷最资国用(至道二年十一月,西京作坊使杨允恭言:“淮南十八州军,其九禁盐,馀不禁。商人由海上贩盐,官倍数而取之,至禁盐地,则上下其价。民利商盐之贱,故贩者益众,至有持兵器往来为盗者。且行法宜一,今请悉禁,官遣吏主之。”诏知制诰张秉与盐铁使陈恕等会议,恕言其不可,允恭再三为请,乃从之。是岁,收利巨万)。解池之盐,朝廷专置使以领之,北方之盐尽出於解池(大中祥符九年,陕西转运副使张象中言:“安邑、解县贮盐三千二百七十六▯,计三亿八千八百八十万八千九百二十八斤,计直二千一百七十六万一千八十贯,切虑遗利,望行条约。”帝曰:“地财之阜,此亦至矣。若过求增羡,虑有时而阙,不可许也。”)当时,南方之盐全在海,北方全在解池。然而南方之盐,管得其人则其害少,惟北方解池之盐,有契丹、西夏之盐尝相参杂,夺解池之利,所以本朝议论最详,大抵解池之盐,味不及西夏,西夏优而解池劣;价直,西北之盐又贱。所以沿边多盗贩二国盐以夺解池,所以国家常措置关防,西夏常护视入中国界。大抵南方所出是海盐,自汉以来,海盐、井盐用煎熬之制,皆烹炼然後成,两处之盐,必资人力。如解池之盐,大抵姑耕种,疏为畦垅,决水灌其▯,必俟南风起,此盐遂熟,风一夜起,水一夜结成盐。所以北方皆坐食盐,如南风不起,则课利遂失。夫海盐、井盐全资於人,解地之盐全资於天而人不与。至徽宗时,如两浙之盐多有变更。自蔡京秉政,费转搬仓之法,使商贾入纳於官,自此为钞盐法,请钞於京师,商贾运於四方。有长引、短引,限以时日,各▯所▯之地,远近以为差。
译出于石的,出于木的,品类不一。大抵盐是百姓日用所需,不可一日缺少的东西,所以天地之间,无处不有。从《禹贡》记载青州进贡盐、絺开始,这是海盐见于经书的记载。三代的时候,盐虽然要进贡,但和百姓共同享用,未曾有过禁令。自从管仲辅佐齐桓公,当时才开始设立盐官,来夺取百姓的利益。从此以后,盐的禁令才开始出现。虽然汉朝兴起后废除了山泽的禁令,到武帝的时候,孔仅、桑弘羊继承管仲的做法,盐才开始实行禁榷。到昭帝的时代,召集贤良文学讨论百姓的疾苦,请求废除盐铁专卖,桑弘羊又反复辩论驳难,所以盐的专卖不能废除。元帝虽然一度废除了它,最终因为用度不足又重新设立。从此以后,虽然盐法有宽有严,但是禁榷跟古今相始终,由此可知天下的利源不能开启,一旦开启就不能再堵塞。于是论说这种做法是从管仲开始的,图谋眼前功效浅薄,夺取百姓的利益来开启盐禁,从此天下的盐都纳入禁榷。论及禁榷的利益,只有海盐和解池的盐,最有助于国家用度。南方的盐都出于海,北方的盐都出于池。像蜀中的井盐,只够供给一方的用度,对国家的大农业经济计划并不参与其中。前代盐法的兴衰都不出所论述的范围,现在姑且论述本朝盐法的本末。本朝就海盐来论,只有淮盐最有助于国家用度。当本朝开国之初,钞盐法还没有实行,那时候,在建安军设置盐仓,让真州发运司发运。在真州,当时,李沆担任发运使,运米转入盐仓,空船返回时,都装载盐,分散到江、浙、湖、广。各路各自得到盐,靠船运而百姓的力役宽松,这就是南方的盐,它的利益广泛而盐的专卖最有助于国家用度(至道二年十一月,西京作坊使杨允恭说:"淮南十八州军,其中九个州禁盐,其余的不禁。商人从海上贩盐,官府加倍收税,到禁盐的地方,就抬高压低价格。百姓贪图商盐便宜,所以贩卖的人更多,甚至有人携带兵器往来做盗贼的。而且施行法令应当统一,如今请求全部禁止,由官府派吏员主管。"下诏让知制诰张秉与盐铁使陈恕等人会议,陈恕说这样做不可行,杨允恭再三请求,于是听从了他的建议。这一年,收到的利润有巨万之多)。解池的盐,朝廷专门设置使者来管理它,北方的盐全都出自解池(大中祥符九年,陕西转运副使张象中说:"安邑、解县储存的盐有三千二百七十六堆,共计三亿八千八百八十万八千九百二十八斤,值钱二千一百七十六万一千零八十贯,我私下考虑还有遗漏的利益,希望能制定条约。"皇帝说:"地力财富的丰盛,这已经到极点了。如果过分谋求增加盈余,恐怕将来会有匮乏的时候,不能答应。")当时,南方的盐全在海,北方的盐全在解池。然而南方的盐,只要管好从事煮盐的人,它的祸害就少,只有北方解池的盐,曾有契丹、西夏的盐互相掺杂,夺取解池的利益,所以本朝的议论最为详细,大抵解池的盐,味道不如西夏的盐,西夏的优良而解池的低劣;论价钱,西北的盐又便宜。所以沿边地区多盗贩这两国的盐来抢夺解池的市场,所以国家常常设置关防,西夏也常常护视保护,防止流入中国境内。大抵南方所出的是海盐,从汉代以来,海盐、井盐都采用煎熬的方法,都要经过烹炼然后才能形成,这两处的盐,一定要依靠人力。像解池的盐,大抵只是耕种、疏浚成畦垄,引水灌溉其中,一定要等到南风起来,这盐才会成熟,风刮一夜,水一夜就凝结成盐。所以北方的人都是坐着吃现成的盐,如果南风不起,那么盐利就会
蔡京专利罔民,所以盐法数十日一变。盐法既变,则钞盐亦不可用,商贾既纳钱之後,钞皆不用,所以商贾折阅甚多,此海盐之一变也。解盐之变,缘徽庙初,雨水不常,围堑不密,守者护视不固,为外水参杂。雨水不常,外水イ满流入,解池不复成盐,此所以数年大失课利。後大兴徭役,尽车出外水,渐可再复,此是解盐之一变也。若论禁榷之利,天下之盐固皆禁榷,惟是河北之盐自安、史乱河北一路,缘藩镇据有河北盐,後本朝因而以盐定税,所以河北一路盐无禁榷(《唐志》:“自兵兴,河北盐羁縻而已。至皇甫▯奏置榷盐使,如江淮榷法,犯禁者岁多。及田弘正举魏博归朝廷,穆宗命河北罢榷盐。”《国朝会要》:“开宝三年四月,诏河北诸州,盐法并许通行,量收税钱,每斤过税一文、住卖二文,隐而不税,悉没官,以其半给捕人定赏。”)仁宗时,议者要禁榷,仁宗不肯。神宗时,荆公、章▯亦欲禁榷,神宗亦不许。自後章▯为相,方始行禁榷,犯刑禁者甚多,盗贼滋起。河北所以不可禁榷,兼河北之盐又与其他不同。如井盐,官司只才一井,故井盐可榷。如解池之盐,亳▯封守,亦可禁榷。海盐亦待煎起炉闭炉,非一旦所成,官司及时禁察,亦可禁榷。惟河北盐是卤地,其地甚广,非如井、池可以为墙园篱堑封守;又▯才煎便成,非如海盐必待煎煮,可以禁察,所以最易得犯禁。自章▯禁榷河北,一到靖康之末,盗贼愈多。河北风俗▯悍,盐又易成,小人图利,所以不体朝廷之法,遂轻来相犯。盐大略如此。然推大纲论之,盐固是三代以前与民共之,若就後世不得已,彼善於此论之,取诸山泽不犹胜取之於民!盖所谓兴贩煎盐皆非地著之人,因而取之,必宽民力。本之民力,然而取之欲宽,不尽其利,则盐可以公行,若迫而取之,必有官刑。此见小者必至於失大,而盐法之弊所以不可施行也与!”
自熙宁初,始变矾法。岁课所入,元年为钱三万六千四百缗有畸,并增者五岁,乃取熙宁六年中数,定以一十八万三千一百缗有畸为新额。至元丰六年,课增至三十二万七千九百缗,而无为军矾听民自鬻,官置场售之,岁课一百五十万斤,用本钱万八千缗,自治平至元▯,数无增损。初,熙宁▯,东南九路官自卖矾,发运司总领焉。元▯初通商,绍圣复熙宁之制。大观元年,定河北、河东矾额各二十四万缗,淮南九万缗,复罢官卖,听客贩。政和初,以亏损额数,於是复官卖,罢客贩如旧制。
高宗建炎初,淮、浙亭户,官给本钱。诸州置仓,令商人买钞算请,五十斤为一石,六石为一袋,输钞钱十八千。
译失去。海盐、井盐全部依靠人力,解池的盐全部依靠天时而人力不参与其中。到徽宗时期,像两浙的盐法多有变更。自从蔡京执政,废除了转运搬仓的办法,让商贾向官府缴纳,从此实行钞盐法,在京师领取盐钞,商贾运往四方销售。有长引、短引,限定时日,各自规定所卖的地方,按远近区分等级。蔡京专门谋取私利、欺罔百姓,所以盐法几十天就变一次。盐法既然变了,那么钞盐也就不能用了,商贾在交纳了钱之后,钞就都用不上了,所以商贾折损很多,这是海盐的一次变革。解盐的变革,是因为徽宗初年,雨水不正常,围堑不严密,看守的人护理不牢固,导致外水掺杂进来。雨水不正常,外水积满流入,解池不能再形成盐,这就是几年间大量损失盐利的原因。后来大兴徭役,全部用车把外水排出去,才渐渐得以恢复,这是解盐的一次变革。如果论禁榷的利益,天下的盐固然都被禁榷,只有河北的盐从安、史之乱后河北一路,因为藩镇割据河北,占有盐利,后来本朝因袭旧例而用盐来确定赋税,所以河北一路的盐没有禁榷(《唐志》说:"自从战乱兴起,河北的盐只是笼络控制而已。到皇甫镈上奏设置榷盐使,跟江淮的专卖法一样,触犯禁令的人一年比一年多。等到田弘正率领魏博归顺朝廷,穆宗命令河北停止盐的专卖。"《国朝会要》说:"开宝三年四月,下诏河北各州,盐法一律允许通行,酌量收取税钱,每斤过税一文、住卖二文,隐匿不纳税的,全部没收充公,把其中一半赏给举报的人。")仁宗时,有议论的人要禁榷,仁宗不肯。神宗时,王安石、章惇也想禁榷,神宗也不许。后来章惇担任宰相,才开始实行禁榷,触犯刑禁的人很多,盗贼也因此滋生。河北之所以不能禁榷,还因为河北的盐跟其他地方不同。像井盐,官府只需管一口井,所以井盐可以禁榷。像解池的盐,用亳来封锁把守,也可以禁榷。海盐也要等到煎起炉子、封闭炉子,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官府及时禁止查察,也可以禁榷。只有河北的盐是卤地出产,那地方非常广大,不像井、池可以用围墙园篱来封锁把守;而且刚一煎就成盐,不像海盐一定要经过煎煮,可以进行禁止查察,所以最容易触犯禁令。自从章惇在河北实行禁榷,一直到靖康末年,盗贼更加多了。河北的风俗强悍,盐又容易制成,小人贪图利益,所以不体谅朝廷的法令,于是轻易地来触犯。盐法大略如此。然而推究大的纲领来论述,盐固然是在三代以前跟百姓共同享用的,如果就后世不得已的情况来说,两害相权取其轻,从山泽中取利难道不胜过从百姓身上取利吗!大概所谓从事贩卖、煎盐的人都不是定居本地的百姓,趁机向他们征税,一定能宽松百姓的力役。取之于百姓的财力,然而征取时想要宽松,不竭尽其利,那么盐可以公开流通,如果强迫征取,必然要动用官府的刑罚。由此可见小的方面处理不好一定会导致大的方面的丧失,这就是盐法的弊端不能推行的原因啊!"
自熙宁初年开始,才改变矾法。每年课额所收入,元年为三万六千四百多缗,并且逐年增加共五年,于是取熙宁六年的中间数目,定为十八万三千一百多缗作为新的定额。到元丰六年,课额增加到三十二万七千九百缗,而无为军的矾听凭百姓自己贩卖,官府设立场所销售它,每年课额一百五十万斤,用本钱一万八千缗,从治平到元丰,数目没有增减。当初,熙宁年间,东南九路由官府自行卖矾,
又诏运司勿得将盐本钱支给他用。
绍兴元年,诏临安府、秀州亭户合给二税,依皇▯专法计纳盐货。以亭户皆煎盐为生,未尝垦田故也。二年,诏淮、浙盐每商人每袋贴纳通货钱三千,已算请而未售者亦如之,十日不自陈,如私盐律。十一月,诏淮、浙盐场所出盐以十分为率,四分支今降指挥以後交钞,二分支今年九月以後交钞,四分支建炎渡江以後文钞。先是,吕颐浩以对带法不可用,令商人贴纳钱,至是,复以分数如对带法,於是始加严察矣。三月,诏盐场官煎卖盐比租额增者推赏。四年,诏淮、浙盐每袋增贴纳钱三贯文,并计纲赴行在,寻命广盐亦如之。九月,以入纳迟细,减所添钱。然自建炎三年改钞法,绍兴三年九月又改,十一月又改,今年正月又改,及令所改,凡五变,而建炎旧钞支发未绝,乃命以资次前後从上并支焉。
六年,赵鼎奏久不变法,建康日纳盐钱甚盛。上曰:“法既可信,自然悠久。”
孝宗乾道六年,户部侍郎叶衡奏:“今日财赋之源,煮海之利居其半,然年来课入不增,商贾不行者,皆私贩之害也。且以淮东、二浙盐货出入之数言之,论盐额则淮东之数多於两浙五之一,以去岁卖盐所得钱数论之,淮东多於二浙三之二,及以灶之多寡论之,两浙反多淮东四之三,盖二浙无非私贩故也。乞委官分路措置。”
淳熙十三年,臣僚言总辖权制亭、灶,刻剥本钱,▯纵亭户私煎盗卖,诏淮、浙场见差总辖并罢。
《朝野杂记》曰:“淮、浙盐额最多者,泰州岁产盐一百六十一万石,嘉兴八十一万石,通州七十八万石,庆元三十九万石。淮、浙盐一场十灶,每灶昼夜煎盐六盘,一盘三百斤,遇雨则停。淳熙末,议者谓总辖、甲头权制亭、灶,兜请本钱,恣行刻剥,惧其赴▯,纵令私煎,且如一日雨,乃妄作三日申,若一季之▯十日雨,则一场私盐三十六万斤矣。而又有所谓镬子盐,亭户小火,一灶之下,无虑二十家,家皆有镬,一家通夜必煎两镬,得盐六十斤,十灶二百家,以一季计之,则镬子盐又百馀万斤矣。一场之数已如此,诸路可知。十三年九月己未,遂罢总辖,令亭户自请本钱焉。
宁宗庆元元年二月诏循环盐钞住罢,将增剩钞名改作五支文钞给算,与日前已投在仓通理资次支请。以淮东提举陈损之言:“循环、增剩两等文钞,据客人称循环钞多有弊。盖自宣和▯客人先买一钞,▯更重买一钞,其先钞号为旧钞,而重买谓之新钞。旧钞可以搀支,重买复为旧钞,如此循环,实商贾之利也。乞截日住罢,只用一色增剩钞支请。”於是富商巨贾有顿为贫民者矣。
译由发运司总管。元丰初年开始通商,绍圣年间又恢复熙宁的制度。大观元年,规定河北、河东的矾额各二十四万缗,淮南九万缗,又废除官卖,听凭客商贩卖。政和初年,因为亏损了额度数目,于是又恢复官卖,废除客商贩卖,恢复旧制度。
高宗建炎初年,淮、浙的亭户,由官府发给本钱。各州设置仓库,让商人购买盐钞算请,五十斤为一石,六石为一袋,交纳钞钱十八千。又下诏运司不得把盐本钱挪作他用。
绍兴元年,下诏临安府、秀州的亭户应当交纳的二税,依照皇祐年间的专法计算交纳盐货。因为亭户都是靠煎盐为生,从未开垦过田地的缘故。二年,下诏淮、浙的盐每袋商人贴纳通货钱三千,已经算请而尚未售出的也是如此,十天不自行申报的,按私盐律处理。十一月,下诏淮、浙盐场所出产的盐以十分为比例,四分支付现今下达指令以后的交钞,二分支付今年九月以后的交钞,四分支付建炎渡江以后的旧文钞。此前,吕颐浩认为对带法不可用,让商人贴纳钱,到这时,又按比例恢复对带法,于是开始加严查察了。三月,下诏盐场的官员煎卖的盐超过租额的给予奖赏。四年,下诏淮、浙的盐每袋增加贴纳钱三贯文,一并计入纲运送到行在,不久又命令广盐也照此办理。九月,因为入纳的手续繁琐细碎,减少所添加的钱。然而从建炎三年改变钞法起,绍兴三年九月又改变,十一月又改变,本年正月又改变,加上此次所改的,一共五次变化,而建炎旧钞还没有支发完,于是命令按先后次序一并支付。
六年,赵鼎上奏说很久没有改变法令,建康每天纳盐钱十分兴盛。皇上说:"法令既然可以信赖,自然能够持久。"
孝宗乾道六年,户部侍郎叶衡上奏说:"如今财赋的来源,煮海的利润占了一半,然而近年来课额收入不增加,商贾不能流通,都是私贩的祸害啊。姑且以淮东、二浙盐货出入的数目来说,论盐的额度那么淮东的数目比两浙多五分之一,以去年卖盐所得的钱数来说,淮东比二浙多三分之二,等到以灶的多少来说,两浙反而比淮东多四分之三,大概是二浙没有不是私贩的缘故。请求委派官员分路安排处置。"
淳熙十三年,臣僚上言说总辖把持控制亭户、盐灶,克扣本钱,放纵亭户私自煎盐盗卖,下诏淮、浙盐场现有的总辖一并废除。
《朝野杂记》说:"淮、浙盐额最多的,泰州每年产盐一百六十一万石,嘉兴八十一万石,通州七十八万石,庆元三十九万石。淮、浙的盐一场十灶,每灶昼夜煎盐六盘,一盘三百斤,遇到下雨就停煎。淳熙末年,有议论的人说总辖、甲头把持控制亭户、盐灶,先兜取本钱,任意克扣,害怕他们逃亡,就放纵他们私煎,比如一天下雨,就谎报三天下雨,如果一季之中有十天下雨,那么一场的私盐就有三十六万斤了。而且还有所谓镬子盐,亭户的小火灶,一灶之下,不下二十家,家家都有铁镬,一家整夜必定要煎两镬,能得盐六十斤,十灶二百家,以一季计算,那么镬子盐又有一百多万斤了。一个盐场的数目已经如此,其他各路可想而知。十三年九月己未日,于是废除总辖,让亭户自己领取本钱。"
宁宗庆元元年二月下诏停止循环盐钞法,把增剩钞的名目改作五支文钞给予算请,与从前已经投入仓库的按次序理算支请。因为淮东提举陈损之说:"循环、增剩这两种文钞,据商人说循环钞多有弊端。大概自从宣和年间,商人先买一钞,后来又重新购买一钞,那先买的钞称为旧钞,而
嘉泰四年十二月,诏支客盐并以旧钞七分、新钞三分,以旧钞理资次。
开禧以後,节次有缴纳旧钞换新钞,指挥不一。唐乾元初,第五琦为盐铁使,变盐法,刘晏代之,当时举天下盐利才四十万缗。至大历末,增至六百万缗,天下之赋,盐利居半。宋朝元▯▯,淮盐与解池等岁四百万缗,比唐举天下之赋已三分之二。绍兴末年以来,泰州海宁一监支盐三十馀万席,为钱六七百万缗,则是一州之数,过唐举天下之数矣。
右《中兴四朝食货志》言,绍兴▯一州盐利过唐时举天下之数,其说固然矣。然考之唐史,则至德▯盐每斗十钱而已,至第五琦变盐法而十倍其榷,然不过每斗为钱一百一十。而建炎初商人贾钞,计盐六石为一袋,至输钱十八千,继而每袋又增贴纳钱三千,则其时盐价比之第五琦所榷已是三倍有馀,而至德之价则又悬绝矣。盖盐直比唐则愈贵,缗钱比唐则愈轻,所以其数之多如此,要亦未可全归之征利之苛也。
闽、广之盐,自祖宗以来漕司官般官卖,以给司存。建炎▯,淮、浙之商不通,而闽、广之钞法行。未几,淮、浙之商既通,而闽、广之钞法遂罢。然旧法,闽之上四州曰建、剑、汀、邵,行官卖盐法;闽之下四州曰福、泉、漳、化,行产盐法(随税纳盐也)。官卖之法既革,产盐之法亦弊,钞法一行,弊若可革,而民俗又有不便。故当时转运、提举司申乞上四州依上项指挥,下四州且令从旧。及钞法既罢,岁令漕司认钞钱二十万缗纳行在所榷茶务,自後或减或增,卒为二十二万缗(绍兴三年,诏榷免五万贯。五年,依旧认二十万。十二年,诏添十万,计三十万。二十七年,特减八万,为二十二万)。
上四州用钞法,以私贩多钞额,随即停钞法,仍系官卖。
下四州随产纳盐,而州县苛取,每产一文以上至二十文,皆纳盐五斤,而胥吏交纳钱数又倍之。嘉定▯,臣僚奏乞行下,将产二十文以下合纳盐五斤者并行蠲免,从之。
二广之盐皆属於漕司,量诸州岁用而给之盐。然广东之俗富,犹可通商,广西之地广漠而▯瘁,食盐有限,商贾难行。况自东广而出,乘大水而无滩碛,其势甚易;自西广而出,水小多滩碛,其势甚难。是广西之盐不得与广东比伦也。建炎末鬻钞,未几复止,然官般、客钞亦屡有更革,东、西两漕屡有分合。绍兴八年,诏广西盐岁以十分为率,二分令钦、廉、雷、高、化州官卖,馀八分行钞法。又诏广东盐九分钞法,一分产盐州县出卖。广南土旷民贫,赋入不给,故漕司鬻盐,以其息什四为州用,可以粗给,而民无加赋,若客钞既行,州县必致缺乏。
译重新买的称为新钞。旧钞可以搀入支用,重买的又变为旧钞,如此循环,实在是商贾获利的手段。请求截止某日停止使用,只用一种增剩钞算请。"于是富商巨贾中就有顿时变成贫民的了。嘉泰四年十二月,下诏客商领盐一律用旧钞七分、新钞三分,按旧钞的顺序理算。
开禧以后,屡次有缴纳旧钞换取新钞的指令,规定不一。唐朝乾元初年,第五琦担任盐铁使,改变盐法,刘晏接替他,当时全天下的盐利才四十万缗。到大历末年,增加到六百万缗,天下的赋税,盐利占了一半。宋朝元丰年间,淮盐与解盐等每年共四百万缗,比起唐朝全天下的赋税已经是三分之二了。绍兴末年以来,泰州海宁一监支盐三十多万席,价值六七百万缗,那么这一个州的数目,已经超过唐朝全天下的数目了。
以上是《中兴四朝食货志》所说,绍兴年间一个州的盐利超过唐代全天下的数目,这种说法固然如此。然而考察唐代的历史,那么至德年间盐每斗才十文钱罢了,到第五琦改变盐法而使盐税增加十倍,也不过每斗为一百一十钱。而建炎初年商人购买盐钞,按盐六石为一袋计算,要交纳十八千钱,接着每袋又增加贴纳钱三千,那么当时的盐价比起第五琦所定的税额已经是三倍多,而至德年间的价格就相差更远了。大概盐价比唐代更贵,而缗钱比唐代更轻,所以数目才这么多,其实也不能全部归咎于征利的苛刻。
闽、广的盐,从祖宗以来由漕司官府运输官府销售,来供给官府的用度。建炎年间,淮、浙的商路不通,而闽、广的钞法得以推行。不久,淮、浙的商路已经畅通,而闽、广的钞法就被废止了。然而旧法中,闽地的上四州叫建、剑、汀、邵,实行官卖盐法;闽地的下四州叫福、泉、漳、化,实行产盐法(随税交纳盐)。官卖法既然被废除,产盐法也出现弊端,钞法一实行,弊端似乎可以革除,但民俗又有不便之处。所以当时转运、提举司申请上四州依照上述指令,下四州暂且依旧办理。等到钞法废止后,每年命令漕司认领钞钱二十万缗交纳到行在的榷茶务,此后有的减少有的增加,最终定为二十二万缗(绍兴三年,下诏免除五万贯的税额。五年,依旧认领二十万。十二年,下诏增加十万,共计三十万。二十七年,特别减少八万,为二十二万)。
上四州使用钞法,因为私贩太多而虚增了钞额,随即停止钞法,仍然实行官卖。
下四州随产量交纳盐,而州县苛刻搜刮,每产盐一文以上到二十文,都要交纳盐五斤,而胥吏交纳的钱数又加倍。嘉定年间,臣僚上奏请求下达指令,把产量在二十文以下应交纳盐五斤的一并免除,得到批准。
两广的盐都隶属于漕司,酌量各州每年的用量而分给盐。然而广东的风俗富庶,还可以通商,广西的地方广漠而贫瘠,食盐有限,商贾难以通行。况且从东广运出,顺着大水而没有滩石,那形势很容易;从西广运出,水量小而多滩石,那形势很艰难。因此广西的盐不能跟广东相提并论。建炎末年实行卖钞,不久又停止,然而官运、客钞也屡次有变革,东、西两个漕司也屡次有分有合。绍兴八年,下诏广西的盐每年以十分为比例,二分让钦、廉、雷、高、化州官卖,其余八分实行钞法。又下诏广东的盐九分实行钞法,一分由产盐州县出卖。广南地方空旷而百姓贫穷,赋税收入不足,所以漕司卖盐,用其中十分之四的利润充作州里的用度,还可以粗略供应,而百姓不加赋税,如果客钞法一旦实行,州县必然导致缺乏。
孝宗
孝宗乾道四年,罢盐钞,令广西漕司自认钞钱二十万。其後再行钞法,而州县▯率以钞抑售於民,其害甚於官般,乃诏官卖如故。
蜀盐有隆州之仙井、邛州之蒲江、荣州之公井、大宁富顺之井监、西和州之盐官、长宁州之氵育井,皆大井也。若隆、荣等十七州,则皆卓筒、小井而已。自祖宗以来,皆民▯自煮之。成都、童川、利路自元丰▯,岁输课利钱银绢,总为八十万缗,比军兴所输,已增数倍矣。然井有耗淡而盐不成者,官司虑减课额,不肯相验封闭。高宗建炎二年十一月德音,令逐路漕臣躬亲按视。绍兴二年九月,四川总领赵开初变盐法,仿大观法置合同场,收引税钱,大抵与茶法相类,而严密过之。每斤输引钱二十有五,土产税及增添约九钱四分,所过税钱七分,住税一钱有半,每引别输提勘钱六十,其後又增贴纳等钱。凡四川四千九百馀井,岁产盐约六千馀万斤,引法初行,每百斤为一担,又增十斤勿算以优之,其後递增至四百馀万缗。二十九年十二月,诏减西和州卖盐直之半。先是,州之盐官井岁产盐七十馀万斤,半为官吏柴茆之费,半鬻於西和、成、凤州,岁得钱七万缗,为西和州铸钱本。盐多地狭,每斤为直四百,民甚苦之,故有是命。
初,赵开之立榷法也,令商人入钱请引,井户但如额煮盐,赴官输土产税而已。其後咸脉有盈缩,月额有登耗,官以虚钞赴之,而收其算,引法由是大坏。井户既为商人所要,因增其斤重与之,每担有增及百六十斤者。又逃废绝没之井,许人增额承认,小民利於得井,每界递增,盐课加多而不可售,公私皆病。绍熙▯,杨辅为总计,遣官核去虚额,栈闭废井,申严合同场法。
●卷十七 征榷考四
○榷酤禁酒
《酒诰》:“文王诰教小子,有正有事,无彝酒。越庶国,饮惟祀,德将无醉。”矧汝刚制於酒,厥或告曰:‘群饮。’汝勿佚,尽执拘以归於周,予其杀。又惟殷之迪诸臣惟工乃湎於酒,勿庸杀之,姑惟教之。
东坡苏氏曰:“自汉武帝以来至於今,皆有酒禁,刑者有至流,赏或不赀,未尝少纵,而私酿终不能绝。周公独何以能禁之?曰:周公无所利於酒也,以正民德而已。甲乙皆笞其子,甲之子服,乙之子不服。何也?甲笞其子而责之学,乙笞其子而夺之食。此周公之所以能禁酒也。”
《周官
译乾道四年,废除盐钞,命令广西漕司自行认领钞钱二十万。此后又实行钞法,而州县大都用钞法强迫百姓购买,它的祸害比官运还严重,于是下诏恢复官卖如故。
蜀地的盐有隆州的仙井、邛州的蒲江、荣州的公井、大宁富顺的井监、西和州的盐官、长宁州的育井,都是大井。至于隆、荣等十七州,就都是卓筒井、小井罢了。从祖宗以来,都是百姓自己煮盐。成都、潼川、利州路从元丰年间起,每年交纳课利钱银绢,共计八十万缗,比起用兵之前所交纳的,已经增加了几倍了。然而有的井有耗竭变淡而盐煮不成的,官府担心减少课额,不肯前去查验封闭。高宗建炎二年十一月的德音,命令各路漕臣亲自前往视察。绍兴二年九月,四川总领赵开开始改变盐法,仿照大观年间的办法设置合同场,收取盐引税钱,大体上跟茶法相似,而严密程度超过它。每斤交纳引钱二十五文,土产税及增添约九钱四分,所经过的税钱七分,住税一钱半,每张盐引另外交纳提勘钱六十文,此后又增加贴纳等钱。四川共有四千九百多口井,每年产盐约六千多万斤,引法刚实行时,每一百斤为一担,又增加十斤不计算来优待百姓,此后逐渐增加到四百多万缗。二十九年十二月,下诏减少西和州卖盐价格的一半。此前,该州的盐官井每年产盐七十多万斤,一半作为官吏的柴薪茅草等费用,一半卖到西和、成、凤州,每年得钱七万缗,作为西和州铸钱的本钱。盐多而地方狭小,每斤价钱定为四百文,百姓很受其苦,所以有这样的命令。
当初,赵开设立专卖法的时候,让商人交钱领取盐引,井户只需按额度煮盐,到官府交纳土产税罢了。此后盐脉的产量有盈有缩,每月的定额有增有减,官府用虚开的盐钞来对付,却照样收取税钱,引法因此大坏。井户既然被商人要挟,就增加分量给他们,每担有增加到一百六十斤的。又有荒废绝没的盐井,允许人们增加额度承接认领,小民贪图得到盐井的利益,每一界都递增,盐课额度增多却卖不出去,公私都受害。绍熙年间,杨辅担任总计,派遣官员核减虚增的额度,封闭废弃的盐井,重新申明严格执行合同场法。
●卷十七 征榷考四
○榷酤禁酒
《酒诰》:文王告诫年轻的子弟,以及在位管事的官员,不要经常饮酒。至于各诸侯国,只有祭祀的时候才饮酒,凭德行来约束自己不至醉酒。而且你要严厉禁止饮酒,如果有人告诉你说:'有人聚众饮酒。'你不要放纵他们,把他们全部抓起来押送回周朝,我要把他们杀掉。又,只有殷商旧臣、那些从事技艺的工匠沉溺于酒,不必杀他们,姑且教育他们。
苏东坡说:"从汉武帝以来直到今天,都有酒的禁令,受刑的人有的被流放,赏赐有时不计数量,从未稍有放纵,然而私自酿酒始终不能断绝。周公偏偏为什么能够禁止它呢?回答是:周公对酒没有什么私利可图,只是为了端正百姓的德行罢了。甲、乙两人都鞭打自己的儿子,甲的儿子服气,乙的儿子不服气。为什么呢?甲鞭打自己的儿子是为了督促他学习,乙鞭打自己的儿子却是为了夺去他的食物。这就是周公之所以能够禁酒的原因。"
《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