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五 选举考八
开成三年,敕:“诸道应荐万言及童子,朝廷设科取士,门目至多,有官者合诣吏曹,未试者即归礼部,文词学艺,各尽其长。此外更有招延,则为冗长。起今以後,不得更有闻荐,俾由正路,冀绝幸门。”(虽有是命,而以童子为荐者,比比有之)
後唐庄宗同光三年,礼部贡院奏:“今後童子委本州府依诸色举人例考试经解选省,任称乡贡童子,长吏不能表荐。若无本处解送,本司不在考试之限。”
天成三年,敕:“近年诸道解童子,皆越常规,或年齿渐高,或神情非俊,或道字颇多讹舛,或念书不合格文,积成乖敝。此後应州府不考艺能,滥发文解,其逐处判官责罚。仍下贡院将解到童子精加考较,须是年颜不高,念书合格,道字分明,即放及第。”
长兴元年,敕:“童子准往例委诸道表荐,不得解送,每年所放不得过十人,仍所念书并须是正经,不得以诸子书虚成卷数。及第後,十一选集,初任未得授亲民官。”
周太祖广顺三年,户部侍郎、权知贡举赵上交奏:“童子元念书二十四道,今欲添念书通前五十道,念及三十道者放及第。”从之。
宋真宗景德二年,抚州进士晏殊年十四,大名府进士姜盖年十二,并长吏以闻。至是,亦召试,殊诗赋各一篇,盖诗六章,赐殊进士出身,盖同学究出身。後旨复召殊试诗、赋、论,嘉其敏赡,擢授秘书省正字。
王氏《挥麈录》曰:“《真宗实录》,召试神童蔡伯亻希,授官之後,寂无所传。明清因於故书中得其奏状一纸云:‘伏念臣先於大中祥符八年,真宗皇帝遣内臣毛昌达宣召赐对,试诵真宗皇帝御制歌诗,即日蒙恩释褐,授守秘书省正字。臣遭遇之年,方始三岁,及赐臣御诗云:七闽山水多才俊,三岁奇童出盛时。续蒙宣赴东宫侍仁宗皇帝读书,朝夕亲近,颇历岁年。其後臣年一十七岁,以家贫陈乞差遣,仁宗皇帝圣念矜怜,特依所乞,仍有旨馀人
译朝廷。大历十年,再次停止此制。
开成三年,敕令说:"各道推荐能作万言文章的人以及童子,朝廷设置科目取士,名目已经很多了,有官职的人应当到吏部报到,没有经过考试的人就归礼部处理,各种文才学艺,各自发挥所长即可。除此之外还要另加招揽延请,那就是多余冗杂了。从今以后,不得再有另行推荐引荐的情况,都要遵循正规途径,希望以此杜绝侥幸求进的门路。"(虽然有这样的命令,但仍然不断有人以推荐童子的名义求进)
后唐庄宗同光三年,礼部贡院上奏说:"从今以后,童子科应当由本州府依照各类科举考生的惯例考核经书讲解,选拔上报省里,才能称为乡贡童子,地方长官不能随意上表推荐。如果没有本地送来的解送文书,本司就不在考试之列。"
天成三年,敕令说:"近年来各道解送的童子,都超越了正常的规矩,有的年龄渐长,有的神情并不聪慧出众,有的背诵字句多有错误遗漏,有的诵读经书不符合规定的篇章,积累形成了弊端。此后各州府如果不认真考核才能,滥发解送文书,该地的判官要受到责罚。仍旧命令贡院对解送来的童子严格加以考核,必须是年龄容貌不算太大、诵读经书合格、字句发音清楚明白的,才能予以放行及第。"
长兴元年,敕令说:"童子科按照以往的惯例交由各道地方长官表荐,不得直接解送,每年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十人,仍旧规定所诵读的书籍必须是正经,不得用诸子百家的书凑足卷数。及第之后,需经十一次铨选,最初任职时不得授予直接治理百姓的官职。"
后周太祖广顺三年,户部侍郎、权知贡举赵上交上奏说:"童子科原来要求诵读经书二十四道,如今希望增加诵读经书,共计五十道,能诵读通晓三十道以上的予以放行及第。"皇帝采纳了这个建议。
宋真宗景德二年,抚州进士晏殊十四岁,大名府进士姜盖十二岁,都由地方长官上报朝廷。到这时,朝廷也召见考试,晏殊各作诗、赋一篇,姜盖作诗六首,赐晏殊进士出身,姜盖同学究出身。后来又降旨再次召见晏殊考试诗、赋、论,皇帝嘉许他才思敏捷学识丰富,提拔授予秘书省正字之职。
王氏《挥麈录》说:"《真宗实录》记载,召见考试神童蔡伯希,授官之后,就再没有关于他的记载了。明清我在旧书中找到他的一份奏状,上面写道:'我记得先前在大中祥符八年,真宗皇帝派遣内臣毛昌达宣召我入宫应对,考试背诵真宗皇帝御制的诗歌,当天就蒙受恩典脱去布衣、授予守秘书省正字之职。我遇到这样的机缘时,年纪才刚满三岁,皇帝还赐给我御制诗说:七闽山水多才俊,三岁奇童出盛时。后来又蒙恩宣召到东宫侍奉仁宗皇帝读书,早晚都能亲近侍奉,经历了不少年月。此后我到十七岁时,因为家境贫寒请求外放差遣,仁宗皇帝体恤怜悯,特别依从我的请求,还有旨意说其余的人……'
不得援例。自兹累历任使,今来本任,至来年二月当满。重念臣生事萧条,累族重大,又无得力儿男可以供侍,一日舍禄,无以为生。幸遇皇帝陛下至仁至治,无一物失所,其於老者惠恤尤深。臣以祥符八年三岁,甲子庚申,即未至衰老,欲望圣慈特赐许臣再任管句江州太平观一任,觊仍廪稍,得养单贫。’盖元丰初,计其年尚未七十,司农少卿,今之朝议大夫也,碌碌无所闻,岂非聪明不及於前时邪?”
译不得援引此例作为惯例。从此以后屡次历任差遣,如今在现任职位上,到来年二月任期就满了。又想到臣家境萧条,家族负担沉重,又没有得力的儿子可以侍奉照顾,一旦失去俸禄,就没有办法维持生计。幸而遇上皇帝陛下至仁至治,天下没有一个人流离失所,对年老之人的体恤尤其深厚。臣在祥符八年时三岁,按甲子、庚申推算年岁,尚未到衰老之年,希望圣上慈悲,特赐准许臣再任一届,管理江州太平观,盼望仍能领取俸禄,得以养活孤苦贫困的家人。'
这是在元丰初年的事,算来他当时年纪还不到七十岁,官至司农少卿,相当于如今的朝议大夫,却平庸无所作为,这难道不是因为他的聪明才智比不上从前了吗?
朱兴仲《续归田录》云:“伯亻希字景蕃,与晏元献俱五六岁以神童侍仁宗於东宫,元献自幼梗介,蔡最柔媚,每太子过门阑高者,蔡伏地令太子履其背而登。既践祚,元献被知遇,至宰相;蔡竟不大用,以旧恩常领郡,颇不循法令,或被劾取旨,上识其姓名,必曰:‘藩邸旧臣,且令转官。’凡更四朝,元符初致仕,己八十岁矣。监司荐之,乞落致仕与宫祠,其辞略云:‘蔡伯亻希年八十岁,食禄七十五年。’余谓人生名位固可得,罕得绵长如此者。”
按:史言晏殊以景德二年召试,年十四。仁宗以大中祥符三年生,则仁宗有生之年,殊年已十九。今谓殊与蔡伯亻希俱以五六岁为神童,侍仁宗於东宫,误矣。
仁宗即位,以童子赐出身者凡十人。宝元元年,以为无补而罢之。
神宗元丰时,置在京小学,有“就傅”、“初筮”两斋。
徽宗政和四年,小学生近千人,尚有继至者,分十斋处之。增教谕俸,不许受У▯。自八岁至十二岁,率以诵经书字多少差次补内舍、上舍。若能文,从博士试本经、小经义各一道,稍通补内舍,优补上舍。後曹芬以文优,赐同上舍出身。
崇宁五年,参在京小学规约,颁之州县小学,州隶教授,县隶学长,其小学生皆自备餐钱附食。至宣和罢其法。
童子科,元丰以後,赐出身者五人。元▯时,诏礼部自今请试童子诵书,毋收接。大观後,复其科,赐补官者五人。
高宗建炎二年,初试童子。祖宗朝,皆天子亲试,其命官、免举,皆临时取旨,无常格也。
孝宗淳熙八年,始诏分为三等:凡全诵六经、《孝经》、《语》、《孟》,及能文如大经义三道,《语》、《孟》义各一道,或赋及诗各一首,为上等,与推恩;诵书外能诵一经,为中等,免文解两次;止能诵六经、《语》、《孟》,为下等,免文解一次。覆试不合格,与赐帛。
宁宗嘉定十四年,诏自今岁取三人,期以季春集阙下,先试於国子监,而中书覆试,为定制焉。
高宗一朝,童子求试者三十有六人,授官者五人(万顷、彭兴宗、张揉、朱虎臣、刘毂)。永免文解者一人(晏章)。免文解者一人(绍兴三年,林佐国始)。赐帛罢遣者九人(绍兴三年四月)。兄弟童子三人(饶州江安国、定国,戴松、戴滋,又张▯叟、▯卿未知何许人)。惟朱虎臣者,能排阵步射及诵《七书》,故补承信郎;刘毂以小校子五岁善骑射,故补校尉。虎臣,浮梁人,既召见,又特赐金带,以宠异之,此亦前所未有。
孝宗一朝,童子求试者七十四人,而命官者七人。
译朱兴仲《续归田录》说:"蔡伯亻希,字景蕃,与晏元献都是五六岁时就以神童的身份侍奉仁宗于东宫,晏元献自幼刚直耿介,蔡伯亻希则最为柔顺谄媚,每次太子经过门槛高的地方,蔡伯亻希就伏在地上让太子踩着他的背登上去。等到仁宗即位后,晏元献受到知遇,一直做到宰相;蔡伯亻希却始终没有得到重用,凭着旧日的恩情常常出任郡守,颇不遵守法令,有时被弹劾请旨处置,皇上一看到他的姓名,一定说:'这是藩邸旧臣,姑且让他转官。'一共经历了四朝,元符初年退休时,已经八十岁了。监司举荐他,请求恢复其致仕待遇并给予宫观祠禄,奏疏中大略说:'蔡伯亻希年八十岁,已经食禄七十五年。'我认为人一生之中名位固然可以求得,但很少有像这样绵延长久的。"
按:史书记载晏殊是在景德二年应召应试,当时十四岁。仁宗是大中祥符三年出生的,那么在仁宗出生的那一年,晏殊已经十九岁了。现在说晏殊与蔡伯亻希都是五六岁时以神童身份侍奉仁宗于东宫,这是错误的。
仁宗即位后,因童子身份被赐予出身的一共有十人。宝元元年,因认为无益而废止了这一做法。
神宗元丰年间,在京城设置小学,有"就傅""初筮"两斋。
徽宗政和四年,小学生近千人,还有陆续前来的,分成十斋来安置。增加了教谕的俸禄,不许接受馈赠。凡从八岁到十二岁的学生,按照所诵读经书字数的多少依次递补内舍、上舍。如果能作文章,就由博士考试本经、小经义各一道题,稍能通晓的补入内舍,优异的补入上舍。后来曹芬因文章优秀,被赐予与上舍同等的出身。
崇宁五年,制定了在京小学的规约,颁行到州县小学,州属教授管辖,县属学长管辖,这些小学生都要自备伙食费搭伙就餐。到宣和年间废除了这一制度。
童子科,元丰以后,被赐予出身的有五人。元〇年间,下诏礼部从今以后请求考试童子诵书,不再收纳接受(新的申请)。大观以后,恢复了这一科,被赐予补官的有五人。
高宗建炎二年,第一次考试童子。祖宗年间,都是天子亲自考试,对被考中者授官、免除科举考试的规定,都是临时取旨决定,没有固定的规格。
孝宗淳熙八年,才下诏分为三等:凡是能全部背诵六经、《孝经》、《论语》、《孟子》,并且能作文章,如大经义三道、《论语》《孟子》义各一道,或者赋和诗各一首的,列为上等,给予推恩授官;除诵书外还能诵读一经的,列为中等,免除两次科举文解;只能诵读六经、《论语》《孟子》的,列为下等,免除一次科举文解。复试不合格的,赐给绢帛。
宁宗嘉定十四年,下诏从今以后每年录取三人,约定在春末集中到京城,先在国子监考试,再由中书省复试,作为固定的制度。
高宗一朝,请求应试的童子有三十六人,被授官的有五人(万顷、彭兴宗、张揉、朱虎臣、刘毂)。永久免除文解的一人(晏章)。免除文解的一人(绍兴三年,从林佐国开始)。被赐帛后遣散的九人(绍兴三年四月)。兄弟同为童子的有三人(饶州的江安国、江定国,戴松、戴滋,还有张〇叟、〇卿,不知是哪里人)。只有朱虎臣,能排列阵法、步行射箭并诵读《七书》,所以被补授承信郎;刘毂因是小校之子、五岁就擅长骑射,所以被补授校尉。朱虎臣是浮梁人,被召见后,又特别被赐予金带,以表示宠爱和特殊待遇,这也是此前从未有过的事。
孝宗一朝,请求应试的童子有七十四人,被授官的有七人。有个叫吕嗣兴的,是衢州人,四岁就能诵读《尚书》《切韵》,会辨别四声,会画八卦。皇上召见他,当面让他吟诗,于是授予右从政郎,赐钱三百缗,让他陪伴皇孙荣国公读书诵习,这是乾道八年春天的事。又有临川的王克勤,尤其机敏聪慧,最初被授右从事郎,庐陵的李如圭、三山的林公洽、何擢都被授右迪功郎,三
有吕嗣兴者,衢州人也,四岁能诵《书》、《切韵》、变四声、画八卦。上召见,面俾吟诗,遂授右从政郎,赐钱三百缗,令伴皇孙荣国公读诵,乾道八年春也。又有临川王克勤,尤为警敏,初命右从事郎,庐陵李如圭、三山林公洽、何擢并右迪功郎,三山何致远将仕郎,庐陵郭洵直下州文学。
光宗一朝,童子求试者十七人,无补官者。惟从事郎吴刚年九岁,能诵六经、《语》、《孟》,以寿圣亲侄孙,特改承务郎,仍依初补法,壬子四月也。
晏元献初以童子召试,遂赐出身,令秘阁读书,久之,即以为正字。乾道末,上踵故事,以临川王克勤敏叔为秘书省读书,制禄视正字之半。淳熙初,上幸秘阁,馆职皆迁官,选人改京秩。有司言克勤於上,诏以为文林郎。久之,台官有言其过者,遂除初等职官。後复以锁厅中第,为太学博士。自後未有继者。
自置童子科以来,未有女童应试者。自淳熙元年夏,女童林幼玉求试,中书後省挑试所诵经书四十三件,并通,诏特封孺人。
○吏道
◎西汉时以试吏入官
路温舒(县狱吏) 卫青(县吏,给事侯家) 公孙弘(狱吏) 张汤(长安吏) 杜周(廷尉史) 王▯(郡、县吏) 陈万年(郡吏) 于定国(狱吏) 龚胜(郡吏) 丙吉(鲁狱吏) 赵广汉(郡吏) 尹翁归(狱小吏) 张敞(乡有秩,补太守卒史) 王尊(狱小吏) 孙宝(郡吏) 何并(郡吏) 薛宣(都船狱吏) 朱博(亭长,迁功曹) 朱邑(啬夫,迁卒史) 赵禹(佐史) 王温舒(亭长,迁廷尉史) 尹齐(以刀笔吏迁御史) 减宣(佐史) 严延年(郡吏) 尹赏(郡吏) 楼护(京兆吏) 王吉(郡吏) 鲍宣(啬夫,补У州丞) 焦延寿(郡吏察举,补小黄令)
公非刘氏《送焦千之序》曰:“东西汉之时,贤士长者未尝不仕郡县也。自曹掾、书史、驭吏、亭长、门▯、街卒、游徼、啬夫,尽儒生学士为之。才试於事,情见於物,则贤不肖较然。故遭事不惑,则知其智;犯难不避,则知其节;临财不私,则知其廉;应对不疑,则知其辩。如此,则察举易,而贤公卿大夫自此出矣。今时士与吏徒异物,吏徒治文书,给厮役,戆愚无知,集诟无节,乘▯窥隙,诡法求贷,笞骂﹃辱,安以为已物,故无可以兴善者;而儒生学士之居於乡里,不过闭门养高,其外则游学四方,以崇名誉,然後可以出群过人矣。而欲法前世,一使郡县议其行而察举之,难矣。”
今按:西都公卿士大夫或出於文学,或出於吏道,亦由上之人并开二途以取人,未尝自为抑扬,偏有轻重,故下之人亦随其所遇以为进身之阶,而人品之贤不肖,初不系其出身之或为儒或为吏也。
译山的何致远被授将仕郎,庐陵的郭洵直被授下州文学。
光宗一朝,请求应试的童子有十七人,没有被授官的。只有从事郎吴刚年方九岁,能诵读六经、《论语》《孟子》,因是寿圣太后的亲侄孙,被特别改授承务郎,仍依照最初补授的办法,这是壬子年四月的事。
晏元献当初以童子身份被召试,于是被赐予出身,让他在秘阁读书,过了很久,就任命他为正字。乾道末年,皇上仿效旧例,让临川的王克勤(字敏叔)担任秘书省读书,俸禄比照正字的一半发放。淳熙初年,皇上驾临秘阁,馆职人员都得以升迁官职,选人改授京官品级。有关部门就王克勤一事向皇上进言,皇上下诏任命他为文林郎。过了很久,有台官议论他的过失,于是被免去,改授初等职官。后来他又通过锁厅考试中第,做了太学博士。此后没有人再继承这一先例。
自从设立童子科以来,从未有女童应试的。从淳熙元年夏天开始,女童林幼玉请求应试,中书后省选取她所诵读的经书四十三种进行考试,全都通过,皇上下诏特别封她为孺人。
○吏道
◎西汉时通过考试为吏而入仕做官的人
路温舒(县狱吏) 卫青(县吏,在侯家当差) 公孙弘(狱吏) 张汤(长安吏) 杜周(廷尉史) 王〇(郡、县吏) 陈万年(郡吏) 于定国(狱吏) 龚胜(郡吏) 丙吉(鲁地狱吏) 赵广汉(郡吏) 尹翁归(狱中小吏) 张敞(乡有秩,后补任太守卒史) 王尊(狱中小吏) 孙宝(郡吏) 何并(郡吏) 薛宣(都船狱吏) 朱博(亭长,升任功曹) 朱邑(啬夫,升任卒史) 赵禹(佐史) 王温舒(亭长,升任廷尉史) 尹齐(凭刀笔吏身份升任御史) 减宣(佐史) 严延年(郡吏) 尹赏(郡吏) 楼护(京兆吏) 王吉(郡吏) 鲍宣(啬夫,补任У州丞) 焦延寿(由郡吏被推举,补任小黄县令)
公非刘氏在《送焦千之序》中说:"东西两汉的时候,贤能之士、有德长者未尝不到郡县去做官。从曹掾、书史、驭吏、亭长、门〇、街卒、游徼、啬夫这些职位,都是由儒生学士来担任的。才能在具体政事中受到检验,实情在具体事物中显现出来,那么贤能与不肖之人就分明可辨了。所以遇事不迷惑,就能知道他的智慧;遇难不退避,就能知道他的节操;面对财利不据为己有,就能知道他的廉洁;应对不迟疑,就能知道他的辩才。像这样,那么考察举荐就容易了,而贤能的公卿大夫也就由此产生了。如今的士人与吏卒完全是两类人,吏卒处理文书,从事杂役,愚钝无知,聚在一起争吵毫无节制,趁机钻空子,用诡诈的手段谋求好处,动辄鞭打辱骂,安心把这些当作自己分内的事,所以没有什么能从中培育出善行的;而儒生学士居住在乡里,不过是闭门修养以求清高,出外则四处游学,以提高名誉,这样以后才能超群出众。可是想要效法前代,一律让郡县议论他们的品行并加以推举,就很困难了。"
现在按:西汉京城的公卿士大夫,有的出身于文学,有的出身于吏道,也是由于上位者同时开辟这两条途径来选取人才,未曾自行有所抑扬,偏重某一方,所以下面的人也就随着自己的机遇,把它作为进身的阶梯,而人品的贤与不肖,本来就不取决于他的出身是儒生还是吏员。因此张汤、赵周之流的深文周纳、巧于诋毁,赵广汉、何并的刚强精明、果断决绝,本来就是胥吏的习气。至于公孙弘的儒雅、丙吉的贤德敦厚、龚胜的节操、尹翁归的耿直廉洁,也并不妨碍他们以吏员身份起家。那么所谓的吏,难道一定都是浮薄苛刻之流,然后才能担任吗?后世儒者与吏员分成两条不同的道路,儒者自诩为高雅,而诋毁吏员为庸俗,于是把处理繁重政务的人看作不值得谈论大道;吏员自诩为通达,而讥讽儒者为迂腐,于是把通晓经书、博古通今看作不足以应付时务。而上位者又不能建立兼收并蓄的用人制度,反而存有偏重轻视的想法,于是拘谨浅陋、不通事务的人一概归为儒者,放荡无耻的人一概归为吏员,两条途径都不足以得到真正
是以张汤、赵周辈之深文巧诋,赵广汉、何并之强明健决,固胥吏气习也。若公孙弘之儒雅,丙吉之贤厚,龚胜之节操,尹翁归之介洁,亦不嫌於以吏发身。则所谓吏者,岂必皆浮薄刻核之流而後始能为之乎?後世儒与吏判为二途,儒自许以雅,而诋吏为俗,於是以▯繁治剧者为不足以语道;吏自许以通,而诮儒为迂,於是以通经博古为不足以▯时。而上之人又不能立兼收并蓄之法,过有抑扬轻重之意,於是拘谫不通者一归之儒,放荡无耻者一归之吏,而二途皆不足以得人矣。
和帝永元十四年,初复郡国上计补郎官。
汉制,郡国岁尽遣上计掾史条上郡内众事,谓之计簿。东都上计吏多留补郎官,中▯尝罢,今复之。
桓帝时,郡国计吏多留拜为郎。太尉杨秉等上言:“三署见郎七百馀人,帑藏空虚,浮食者众,而不良守相欲因国为池,浇濯衅秽,宜绝横拜,以塞觊觎之端。”自此终桓帝世,计吏无留拜者。
赵壹举郡上计到京师,司徒袁逢受计,计吏数百人皆拜伏廷中,莫敢仰视,壹独长揖而己。逢异之,让曰:“下郡计吏而揖三公,何也?”对曰:“郦食其长揖汉王,今揖三公,何遽怪哉?”逢敛衽下堂,执其手,延置上坐,坐者皆属观。壹造河南尹羊陟,陟初不见,後延与语,大奇之。西还,谒弘农太守皇甫规,门者不即通,壹遁去。规闻大惊,以书谢曰:“今旦,白有一尉、两计吏,不道屈尊门下(言只以为计吏,不知是壹也),更启乃知己去。如印绶可投,夜岂待旦?”
按:以赵壹之文才儒雅,而失身计吏,以取傲忽如此,非深相知者,盖不知其为壹也。
徐氏曰:“东京入仕之途虽不一,然由儒科而进者,其选亦艰,故才智之士多由郡吏而入仕。以胡广之贤,而不免为郡散吏;袁安世传《易》学,而不免为县功曹;应奉读书五行并下,而为郡决曹吏;王充之始进也,刺史辟为从事;徐稚之初筮也,太守请补功曹。盖当时仕进之路有如此者,初不以为屈也。”
主事,二汉有之。汉光禄勋有南北庭主事,主三署之事,於诸郎之中察茂材者为之(後汉范滂自光禄四行迁光禄主事。时陈蕃为光禄勋,滂执公仪诣蕃,蕃亦不止,滂怀恨投版弃官而去。郭泰闻之曰:“若范孟博者,岂宜以公礼隔之!”蕃乃谢之。又胡伯蕃、公沙穆并为之。)
令史,汉官也。後汉尚书令史十八人,曹有三人,主书。後增剧曹三人,合二十一人,皆选於兰台、符节,精练有吏能者为之(《汉官仪》云:“能通《苍颉》、《史籀篇》,补兰台令史;满岁,补尚书令史;满岁,为尚书郎。
译的人才了。
和帝永元十四年,重新恢复郡国上计吏补任郎官的制度。
汉代的制度,郡国每年年底派遣上计掾史,逐条上报郡内各项事务,称为"计簿"。东汉时上计吏大多留下补任郎官,中〇年间曾经废止,如今又恢复了。
桓帝时,郡国的计吏大多留下来被任命为郎官。太尉杨秉等人上奏说:"三署现有郎官七百多人,国库空虚,白吃俸禄的人众多,而那些不称职的太守、国相,想借此机会把国家当作自己的私产,肆意搜刮、玷污污秽,应当断绝越级任命的做法,以堵塞觊觎的门路。"从此直到桓帝一朝结束,计吏中没有再被留下任命的。
赵壹被本郡举荐担任上计吏来到京城,司徒袁逢接受计簿,几百名计吏都跪拜俯伏在庭中,没有人敢抬头看,唯独赵壹只是长揖行礼罢了。袁逢感到奇异,责备他说:"下郡的计吏却对三公只行长揖之礼,这是为什么?"赵壹回答说:"郦食其对汉王也只行长揖之礼,如今我对三公长揖,又何必大惊小怪呢?"袁逢整理衣襟走下堂来,握着他的手,请他坐在上座,在座的人都注目观看。赵壹又去拜访河南尹羊陟,羊陟起初不肯接见,后来请他进来交谈,十分惊奇他的才学。赵壹西归时,去拜见弘农太守皇甫规,守门人没有立刻通报,赵壹便转身离去。皇甫规听说后大为吃惊,写信道歉说:"今天早上,禀报说有一名尉官、两名计吏,没能屈尊到门下相见(意思是只以为是一般的计吏,不知道是赵壹),后来再通报才知道您已经离开了。如果印绶可以随时抛弃(指随时可以辞官),那么夜里怎能等到天亮呢(意思是应当立即前去道歉)?"
按:以赵壹的文才和儒雅,却屈身担任计吏,以至于遭到这样的傲慢怠慢,这是因为不是真正了解他的人,大概不知道他就是赵壹本人。
徐氏说:"东汉入仕的途径虽然不止一条,然而通过儒学科目晋升的,选拔也十分艰难,所以才智之士大多通过担任郡吏而进入仕途。凭胡广的贤能,也难免做过郡中的散吏;袁安世代传习《易》学,也难免做过县功曹;应奉读书能五行俱下,却做过郡里的决曹吏;王充刚开始出仕时,是被刺史征辟为从事;徐稚最初出仕时,是被太守请去补任功曹。大概当时入仕的途径就是这样,起初并不认为这是屈才。"
主事,两汉都有这一官职。汉代光禄勋下设南北庭主事,主管三署的事务,从各位郎官中考察选拔才能优异者担任(后汉的范滂从光禄四行升任光禄主事。当时陈蕃担任光禄勋,范滂手持公文拜见陈蕃,陈蕃也不停下来接待,范滂心怀怨恨,扔下官印弃官而去。郭泰听说后说:"像范孟博这样的人,怎么应该用对待一般公事的礼节来隔阂他呢!"陈蕃于是向他道歉。此外胡伯蕃、公沙穆也都曾担任此职。)
令史,是汉代的官职。后汉尚书令史十八人,每曹三人,负责文书。后来增设剧曹三人,共二十一人,都是从兰台、符节台中,选拔精练有吏能的人来担任(《汉官仪》说:"能通晓《苍颉篇》《史籀篇》的,补任兰台令史;满一年,补任尚书令史;再满一年,升为尚书郎。"后汉的韦彪上疏说:"过去楚王刘英一案大兴狱讼,所以设置令史来协助郎官的职务,但这些人大多是小人,好名逐利。如今政务力求简省,可以全部停罢裁减。")尚书郎起初与令史都是主管文书簿册,职责是一样的,一旦出缺,就由资历深的令史来补任。光武帝开始改用孝廉出身的人,孝廉们却以此为耻(丁邯凭孝廉身份被任命为郎官,称病不肯就职。光武帝下诏询问:"是真的有病,还是以做郎官为羞耻?"丁邯回答说:"臣确实没有病,只是以孝廉的身份去做令史一类的职务感到羞耻。"皇帝发怒,杖打他数十下,又下诏问:"现在愿意做郎官了吗?"丁邯说:"能杀死我的是陛下,但不能让我做郎官的也是我自己。"皇帝下中诏放他出去,他始终没有
後汉韦彪上疏曰:“往时楚狱大起,故置令史以助郎职,而类多小人,好名奸利。今者务简、可皆停省。”)其尚书郎,初与令史皆主文簿,其职一也,即缺,以令史久次者补之。光武始革用孝廉,孝廉耻焉(丁邯以孝廉为郎,称病不就。光武诏问:“实病乎,羞为郎乎?”对曰:“臣实不病,耻以孝廉为令史职耳。”帝怒,杖之数十,诏问:“欲为郎否?”邯曰:“能杀臣者陛下,不能为郎者臣也。”中诏遣出,终不为郎。又郎中袁著诣阙上书,讼梁冀骄暴,冀阴杀之。学生刘常为名儒,素善著,冀召常补令史以辱之。)旧制,尚书郎限满补县长,令史补丞、尉。尚书令郑弘奏曰:“职尊赏薄,多无乐者。请郎补千石,令史为长。”帝从之(《蜀志》:董厥为府令史,诸葛亮称之曰:“董令史,良士也。”後迁至尚书令史、平台事)。
按:成周之制,元士以上,命官也;府史胥徒,庶人之在官者也。然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则未尝曰官綦贵而吏綦贱也。後世为胥吏者,作奸犯科,不自爱重,放纵於义理之外,故为世所轻,而儒者尤耻与为伍。秦弃儒崇吏,西都因之。萧曹以刀笔吏佐命为元勋,故终西都之世,公卿多出胥吏,而儒雅贤厚之人亦多借径於吏以发身。其时,儒与吏未甚分别,故以博士弟子之明经者补太守卒史,而不以为恧。元、成以来,至东汉之初,流品渐分,儒渐鄙吏,故以孝廉补尚书郎、令史而深以为耻,盖亦习俗使然。然胡广、袁安之进身者亦由郡吏,而丁邯则决不肯为尚书令史,何也?盖东都亦未尝废试吏入仕之涂,故方其未遇,而浮沈里巷无所知名也,则虽郡吏亦屑为之;及其既以孝廉异科荐举徵召,则未免自负清流,虽尚书机要之地,亦耻其为郎、令史矣。然考《晋书 百官志》:“魏青龙二年,尚书陈矫奏置都官、骑兵,合凡二十五郎。每一郎缺,白试诸孝廉能结文案者五人,谨封奏其姓名以补之。”然则丁邯虽誓死不为,而自光武立法之後,孝廉之为郎者遂为久例欤。
都事,晋有尚书都令史八人,秩二百石,与左右丞总知都台事。宋、齐八人;梁五人,谓之五都令史,职与晋同。旧用人常轻,武帝诏曰:“尚书五都,职参政要,非但总领众局,亦乃方轨二丞。顷须求才,未臻妙简,可革用士流,以尽时彦。”乃以都令史视奉朝请(其时以太学博士刘讷兼殿中都,司空法曹参军刘显兼吏部都,太学博士孔虔孙兼金部都,司空法曹参军萧轨兼左民都,宣毅墨曹参军王▯兼中兵都:五人并以才地兼美历兹选。)
隋开皇初,改都令史为都事,置八人。炀帝分隶六尚书,六人领六曹事。
译做郎官。又有郎中袁著到宫阙上书,控诉梁冀骄横暴虐,梁冀暗中杀害了他。学生刘常是当时的名儒,一向与袁著交好,梁冀便征召刘常补任令史来羞辱他。)按照旧制,尚书郎任期满后补任县长,令史补任丞、尉。尚书令郑弘上奏说:"职位尊贵而赏赐微薄,很多人都不愿意(担任此职)。请让郎官补授千石的官职,令史补授县长。"皇帝听从了他的建议(《蜀志》记载:董厥担任丞相府令史,诸葛亮称赞他说:"董令史,是个好人才啊。"后来升任尚书令史、平尚书台事)。
按:西周的制度,元士以上的,是有任命的官员;府、史、胥、徒,是身处官府任职的平民。然而下士与在官任职的平民领取相同的俸禄,这说明当时并不曾认为官职就一定尊贵、吏职就一定低贱。后世担任胥吏的人,作奸犯科,不自爱自重,放纵行事而不顾道义,所以被世人所轻视,而儒者尤其以与他们为伍为耻。秦朝抛弃儒学、崇尚吏治,西汉沿袭了这一做法。萧何、曹参凭刀笔吏的出身辅佐开国而成为元勋,所以整个西汉一代,公卿大多出身胥吏,而儒雅贤厚的人也大多借助吏职这条途径而发迹。那时候,儒与吏还没有很明显的区别,所以用通晓经学的博士弟子补任太守卒史,也不以为羞耻。从元帝、成帝以来,到东汉初年,士人的品流渐渐分化,儒者渐渐鄙视吏职,所以对以孝廉身份补任尚书郎、令史深以为耻,这大概也是习俗使然。然而胡广、袁安的进身之路也是经由郡吏,而丁邯却坚决不肯做尚书令史,这是为什么呢?大概东汉也未曾废除通过试用为吏而入仕的途径,所以当他还未得志、默默无闻沉浮于乡里街巷时,即使是郡吏也愿意去做;等到他已经因孝廉这样特殊的科目被举荐征召后,就难免自负为清流人物,即使尚书这样机要的职位,也以做郎官、令史为耻了。然而考察《晋书·百官志》记载:"魏国青龙二年,尚书陈矫上奏设置都官、骑兵曹,一共二十五个郎官职位。每当一个郎官职位出缺,就明白地考试孝廉中能够撰写文案的五人,谨慎地封存并奏报他们的姓名以补授职位。"既然如此,丁邯虽然誓死不肯,但自光武帝立法之后,孝廉被任命为郎官这件事,恐怕已经成了长久以来的惯例了。
都事,晋代设有尚书都令史八人,俸禄二百石,与左右丞共同总管尚书台的事务。宋、齐时也是八人;梁代五人,称为五都令史,职责与晋代相同。以往任用的人一向被人轻视,梁武帝下诏说:"尚书省的五都令史,职责参与政务要事,不仅要总领各个官署,也要与左右二丞并驾齐驱。近来虽然求访人才,却未能达到精心遴选的标准,可以革新做法、任用士族之流,以罗致当代的贤才。"于是让都令史享有与奉朝请相同的礼遇(当时任命太学博士刘讷兼殿中都令史,司空法曹参军刘显兼吏部都令史,太学博士孔虔孙兼金部都令史,司空法曹参军萧轨兼左民都令史,宣毅墨曹参军王〇兼中兵都令史:这五人都是才能与门第兼备的人,历来被选任此职。)
隋朝开皇初年,把都令史改称为都事,设置八人。炀帝时分隶属于六部尚书,六人分管六曹事务。唐朝沿袭了这一做法。
主事,后魏在尚书各司设置主事令史。隋朝在各省又各自设置主事令史一职。炀帝三年,一并去掉"令史"这一名称,只称"主事",根据各曹事务的繁简来设置,每十名令史设一名主事,不满十人的也设一人,杂用士人担任。唐朝一概任用流外官。
以上历代的都事、主事,都是吏员长官的名称。
西晋的令史,早晚都要到都座朝见,江左(东晋)时只有早朝这一次。贾充担任尚书令时,因患眼疾,上表请求设置省事吏四人,尚书省设置省事一职就是从这时开始的。他们的品级职位与各曹令史相同(刘卞进入太学,考试经学后成为尚书台的四品吏。有人来访要他抄写一车黄纸,刘卞说:"我
唐因之。
主事,後魏於尚书诸司置主事令史。隋於诸省又各置主事令史员。炀帝三年,并去令史之名,但曰“主事”,随曹闲剧而置,每十令史置一主事,不满十者亦一人,杂用士人。唐并用流外。
右历代都事、主事,皆吏长之名也。
西晋令史,朝晡诣都座朝,江左唯早朝而已。贾充为尚书令,以目疾,表置省事吏四人,尚书置省事自此始也。其品职与诸曹令史同(刘卞入太学,试经为台四品吏。访问令写黄纸一鹿车,卞曰:“刘卞非为人写黄纸者也。”访问知,怒,退为尚书令史。姚苌执符坚,遣仆射尹纬诣坚问事。坚见其▯杰,问曰:“卿於朕世何官?”纬答曰:“尚书令史。”坚曰:“卿宰相材,王景略之俦,而朕不知,宜其亡也。”)。
晋、宋兰台寺正书令史,虽行文书,皆有品秩,朱衣执版。
孔ダ为御史中丞,坐鞭令史,为有司所纠。
梁、陈与晋、宋同。
後魏令史亦朱衣执笏,然谓之流外勋品。
北齐尚书郎判事,正令史侧坐。书令史、过事令史皆平揖郎,无拜。
自隋以来,令史之任,文案烦屑,渐为卑冗,不参官品。开皇十五年,诏州县佐史三年一代,不得重任。
炀帝以四省、三台皆曰“令史”,九寺、五监、诸府卫皆曰“府史”。於时令史得官甚少,年限亦赊。
牛弘尝问於刘炫曰:“按《周礼》,士多而府史少。今令史百倍於前,减则不济,何也?”炫曰:“古人委任责成,岁终考其殿最,案不重较,文不烦悉,府史之任,掌要目而己。今之文簿,尝虑覆理,锻炼辛苦甚密,万里追证百年旧案,故谚曰:‘老吏抱案死。’今古不同,若此之远也。”弘又曰:“後魏、北齐之时,令史从容而已;今则不遑宁舍,其事何由?”炫曰:“齐氏立州不过十,二州行台递相统领,文书行下,不过十条,今州二百,其繁一也。往者,州唯置纲纪,郡置守丞,县唯令而已。其所具僚,则长官自辟,受诏赴任,每州不过数十。今则不然,大小之官,悉由吏部;纤介之迹,皆属考功,其繁二也。省官不如省事,省事不如清心。官不省而欲从容,其可得乎!”弘甚善其言而不能用。
唐武德中,天下初定,京师籴贵,远人不愿仕流外,始於诸州调佐史及朝集典充选,不获己而为之,遂促年限,优以叙次,六七年有至本司主事及上县尉者。自此之後,遂为宦途。总章初,诏诸司令史考满者,限试一经。时人嗟异,著於谣颂(是岁,京师饥旱,弘文、崇贤、司成三馆学士并放归本贯。又阎立本、姜恪为相,立本善画,恪有边功。
译刘卞不是替人抄写黄纸的人。"来访者知道后大怒,将他降职为尚书令史。姚苌抓获苻坚后,派仆射尹纬去见苻坚问事。苻坚见他仪表出众,问道:"你在朕在位的时候担任什么官职?"尹纬回答说:"尚书令史。"苻坚说:"你有宰相的才干,与王景略是一类人,而朕却不知道,国家的灭亡也是理所当然的了。")。
晋、宋两代兰台的正、书令史,虽然只是执行文书事务,但都有品级俸秩,穿朱色官服、手持笏板。
孔ダ担任御史中丞时,因鞭打令史,被有关部门检举纠劾。
梁、陈两代与晋、宋相同。
后魏的令史也穿朱色官服、手持笏板,但被称为流外勋品。
北齐尚书郎处理事务时,正令史在一旁陪坐。书令史、过事令史见到郎官都只是平揖行礼,不需跪拜。
自隋代以来,令史这一职务,因文书案牍繁琐细碎,渐渐变得地位卑微、冗杂,不再列入官品之中。开皇十五年,下诏规定州县的佐吏、书史三年更换一次,不得连续留任。
炀帝时把四省、三台的属吏都称为"令史",九寺、五监、诸府卫的属吏都称为"府史"。当时令史能得到官职的很少,年限也拖得很长。
牛弘曾经问刘炫说:"按《周礼》记载,士多而府史少。如今令史的人数比古代多出百倍,减少了又办不成事,这是为什么呢?"刘炫回答说:"古人委任职责、责成办事,年终考核他们的政绩优劣,案卷不用反复核对,公文不用繁琐周详,府史的职责,只是掌管要点纲目罢了。如今的公文簿册,动辄担心要反复审理,审查考核极其严密辛苦,为了追查一件万里之外、时隔百年的旧案,所以谚语说:'老吏抱着案卷死去。'古今的情况相差得如此悬殊。"牛弘又说:"后魏、北齐时期,令史的工作从容不迫;如今却忙得连喘息的工夫都没有,这是什么原因呢?"刘炫说:"北齐设立的州不超过十个,二州设一行台依次统辖,公文往下传达,条目不超过十条,如今的州有二百个,这是繁忙的第一个原因。以前,州里只设置纲纪之官,郡里只设太守、丞,县里只设县令而已。他们所配备的僚属,都由长官自己征辟,接受诏命前去赴任的,每个州不超过几十人。如今就不是这样了,大小官员,全都由吏部任命;细微的政绩过失,都归考功司考核,这是繁忙的第二个原因。省减官员不如省减事务,省减事务不如清心寡欲。官员不省减而想要工作从容,这怎么可能做得到呢!"牛弘十分赞同他的话,但却不能采纳施行。
唐代武德年间,天下刚刚安定,京城米价昂贵,远方的人不愿意来做流外官,于是开始从各州征调佐史以及朝集典充任候选官员,这些人都是不得已才这样做的,于是缩短了任职年限,用优厚的升迁次序来对待他们,六七年内就有人做到本司主事甚至上县的县尉。从此以后,这条路便成为了正式的仕途。总章初年,下诏各司令史考核期满的人,限定考试一部经书。当时的人对此感到惊异,编成谣谚流传(这一年,京城发生饥荒和旱灾,弘文、崇贤、司成三馆的学士都被遣散回原籍。又阎立本、姜恪同时担任宰相,阎立本擅长绘画,姜恪有边疆战功。当时人们编了这样的话来讽刺:"左相威震沙漠边疆,右相以绘画闻名,三馆学士被遣散归家,五台令史却精通经学。")。
张元素年轻时担任刑部令史。唐太宗曾经当着朝臣的面问他:"你在隋朝担任什么官职?"张元素回答说:"县尉。"太宗又问他没做县尉之前担任什么,他说:"流外官。"太宗又问是哪一曹,张元素感到十分羞辱,退出朝堂时几乎走不动路,脸色如死灰一般。褚遂良上疏,认为:"君主能够以礼相待臣子,臣子才能竭尽全力效忠。张元素虽然出身寒微,但陛下看重他的才干,将他提拔到三品官位,怎么可以又当着群臣的面追问他的门第出身?这样抛弃了以往的恩情,使他心中郁结难解,又怎能要求他为
当时为之语曰:“左相宣威沙漠,右相驰誉丹青,三馆学士放散,五台令史明经。”)。
张元素少为刑部令史。太宗尝对朝臣问之曰:“卿在隋何官?”对曰:“县尉。”又问未为县尉时,曰:“流外。”又问何曹,元素辱之,出ト殆不能步,色如死灰。褚遂良上疏,以为:“君能礼其臣,乃能尽其力。元素虽寒微,陛下重其材,擢至三品,岂可复对群臣穷其门户?弃宿昔之恩,使之郁结於怀,何以责其仗节死义乎?”上曰:“朕亦悔之。”孙伏伽与元素在隋皆为令史,伏伽於广坐自陈往事,一无所隐。
高宗永徽时,吏部侍郎刘祥道上言:“三省都事、主事、主书,比选补皆取流外有刀笔者,虽欲参用士流,率以俦类为耻,前後相沿,遂成故事。且掖省崇峻,王言秘密,尚书政本,人物所归,专责曹史,理有未尽。宜稍革之,以清其选。”
元宗开元十七年,国子祭酒杨▯上言:“省司奏限天下明经、进士及第,每年不过百人。窃见流外出身,每岁二千馀人,而明经、进士不能居其什一,则是服勤道业之士,不如胥吏之得仕也。若以出身人太多,则应诸色裁损,不应独抑明经、进士也。”
按:张元素事太宗,深以流外为耻。彼创业之时,依乘风▯,致位将相,其发身微贱,盖有甚於流外者矣,不必耻也。然至明皇时,承平己久,正当分别流品,汰除冗滥,以清仕途,而流外出身,岁不下二千人。盖唐进士科取人颇少,士欲求用,而有所限制,则捷出他径,处▯秽而不羞矣。
刘晏为度支使,常以为办集众务,在於得人,故必择通敏情悍廉勤之士而用之。至於句检簿书,出纳钱▯,事虽至细,必委之士类。吏惟书符牒,不得轻出一言。常言:“士陷赃贿,则沦弃於时,名重於利,故士多清修;吏虽廉洁,终无显荣,利重於名,故吏多贪污。”
郑馀庆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时主书滑涣与宦人刘光琦相倚为奸,每宰相议为光琦沮变者,令涣往请必得,由是四方赀饷奔委之,弟泳至官刺史。杜佑、郑▯政颇姑息,而佑常行辈待,不名也。至馀庆议事,涣傲然指画诸宰相前,馀庆叱去。後涣以赃败,宪宗闻而善之。
唐法,置公廨本钱,与诸司令史主之,号“捉钱令史”,岁满受官(见《赀选门》)。
凡流外,兵部、礼部举人,郎官得自主之,谓之小选。
後唐明宗天成四年,中书奏:“吏部流外铨诸色选人,试判两节,并以优劣等第申奏。文优者,宜超一资注拟,次者依资,又其次者与同类官中比拟。仍准元敕,业文者任徵引今古,不业文者但据公理判断。
译国仗节死义呢?"太宗说:"朕也后悔这样做了。"孙伏伽与张元素在隋朝时都担任过令史,孙伏伽却在众人面前坦然陈述自己的往事,毫无隐瞒。
高宗永徽年间,吏部侍郎刘祥道上奏说:"三省的都事、主事、主书,历来选补时都是从流外官中选取擅长文书事务的人,即使想要参用士人,也大都因为要与这些人同列共事而以为耻辱,前后相沿,就成了惯例。而且中书省地位崇高,皇帝的诏令十分机密,尚书省是政务的根本所在,是人才荟萃之地,专门委任给曹史来处理,道理上还有欠妥之处。应当稍加改革,以清整选拔的标准。"
玄宗开元十七年,国子祭酒杨〇上奏说:"尚书省有关部门奏请限定天下明经、进士及第的人数,每年不超过一百人。我私下发现流外出身的人,每年有两千多人,而明经、进士加起来还不到这个数字的十分之一,这就是说,那些致力于研习学问、修养德行的士人,反而比不上胥吏更容易得到出仕的机会。如果说是因为出身人数太多,那么就应该对各个门类都加以裁减,不应该单单抑制明经、进士这两科。"
按:张元素侍奉太宗时,深深以流外出身为耻。他在唐朝创业之时,凭借时势的机遇,官至将相,他起家时的卑微处境,恐怕比一般的流外官还要低下,本来不必以此为耻。然而到了唐玄宗时期,太平日子已经持续很久,正应当区分士人的品流,裁汰冗滥的人员,以清整仕途,可是流外出身的人,每年却不下两千人。大概是因为唐代进士科录取的人相当少,士人想要求得任用,却受到诸多限制,于是就走捷径、抄近道,处在污浊之中却不感到羞耻了。
刘晏担任度支使时,常常认为要办成众多事务,关键在于得到人才,所以一定要选择通达机敏、勤悍廉洁的人来任用。至于查核账簿文书、出纳钱粮这类事情,虽然事情极为琐细,也一定委托给士人之类的人来负责。吏员只负责誊写符牒之类的文件,不得随意多说一句话。他常说:"士人如果沾染上贪赃受贿的行为,就会被当时社会所摒弃,因为他们看重名声超过利益,所以士人大多能够保持清廉自律;吏员即使廉洁,最终也得不到显达荣耀,因为他们看重利益超过名声,所以吏员大多贪污腐败。"
郑馀庆担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时,当时主书滑涣与宦官刘光琦相互勾结狼狈为奸,每当宰相商议的事被刘光琦阻挠改变时,只要让滑涣前去请求,就一定能够办成,因此四方的钱财贿赂都争相送到他手中,他的弟弟滑泳也做到了刺史的官职。杜佑、郑〇执政时对他颇为姑息纵容,杜佑常常以平辈的礼节对待他,不直呼他的名字。等到郑馀庆商议政事时,滑涣却傲然地在众宰相面前指手画脚,郑馀庆当即呵斥他离开。后来滑涣因贪赃事发而败露,宪宗听说这件事后,对郑馀庆的做法十分赞许。
唐朝的法令规定,设置公廨本钱,让各司令史掌管,称为"捉钱令史",任期满了就授予官职(详见《赀选门》)。
凡是流外官,兵部、礼部选拔人才,郎官可以自主决定,这称为"小选"。
后唐明宗天成四年,中书省上奏说:"吏部流外铨选各类候选人,考试判文两道,一并按优劣等第上报。文章优秀的,应当越级提升一个资历来注拟官职,其次的按照正常资历,再次一等的与同类官员比照拟定。仍旧依照原来的敕令,擅长写文章的人可以任意征引古今典故,不擅长写文章的只依据公理判断案情。评判不当的,罪责由主管官员承担。"
宋太祖皇帝开宝五年,下诏:"流外出身的候选人,经过十次考核后才能升任令、录一类的官职,需要经过引见奏对才能予以注拟官职。至于驱使散从官、伎术人员,即使资历考核次数很多,也不予注拟正式官职。"
皇上亲自检阅各司流外官员,其中愿意归农的有四百人。
开宝六年,皇上得知堂后官擅权用事,多有奸猾贪赃的行为,想要
可否不当,罪在有司。”
宋太祖皇帝开宝五年,诏:“流外选人,经十考入令、录者,引对方得注拟。驱使散从官、伎术人,资考虽多,亦不注拟。”
上亲阅诸司流外人,勤归农者四百人。
六年,上知堂後官擅权,多为奸赃,欲更用士人,命选令、录、簿、尉充之。而有司所选,终不及数,乃召旧任者四人,面加戒励,令复故。
太宗端拱元年,诏河南府法曹参军梁正辞、楚邱县主簿乔蔚等五人为作监丞,充中书堂後官。堂吏拔选人授京官为之,自此始也。
二年,上亲试举人,有中书守当官陈贻庆举《周易》学究及第。上知之,令追夺所受敕牒,释其罪,勒归本局。因谓侍臣曰:“科级之设,待士流也,岂容走吏冒进,窃取科名!”乃诏自今中书、枢密、宣徽、学士院,京百司,诸州系职人吏,不得离局应举。
至道元年,以堂後官栾崇吉为度支副使。崇吉提点中书五房公事,明习文法,清白勤事,故上越次而如之。即召堂後官、著作郎杨文质为秘书丞,代掌五房事,谓之曰:“汝见擢用栾崇吉否?当自勉励也。”
雍熙时,以堂後官充职事官,仍诏除入谢外不赴朝参,见宰相礼同胥吏。寻又诏:“流外出身,曾坐真徒,历四任,不入令、录。”
真宗咸平元年,诏吏部铨:“凡注诸县令佐,勿得全用流外。”
流外补选之例:五省、御史台、九寺、三监、金吾司、四方馆职掌,每岁遣近臣与判铨曹,就尚书省同试律三道,中者补正名,理劳考。後以就试人多怀挟传授,乃有锁院、巡搜、糊名之法。试百司吏人,问律及疏,所对合格,复口诵之,以防怀挟传授之弊。然其自叙劳绩,臣僚为之陈请,特免口诵,谓之“优试”,得优试者率中选。後因言者,遂复减吏部考试百司人,岁以二十人为额,毋得侥幸求优试。
神宗熙宁三年,诏中书置检正五房公事官一员,每房各置检正公事二员,并以士人升朝官充。
石林叶氏曰:“枢密都承旨与副承旨,祖宗皆用士人比僚属事,参谋议。真宗後,天下无事,稍稍遂皆用吏人,欧公建言请复旧制,而不克行。熙宁初,始用李评为都承旨。评初受命,文潞公为枢密使,以旧例见之,不为礼。评诉於神宗,上命史官检详故事,以久无士人为之,检不获,乃诏如ト门使见枢密之礼。”
按:检正、都承,後来皆从官为之。今观此,则知祖宗立法之初,或命胥吏,或命士人,固无定例也。既胥吏所尝为之官,则宰相所以待之者,宜其礼貌少杀於士大夫。然考之《国史》,检正之初立也,邓绾实为之。
译改用士人,命令挑选县令、主簿、县尉来充任。然而有关部门所选出的人数,最终没有达到规定的名额,于是召来原先任职的四人,当面加以告诫勉励,命令他们恢复原职。
太宗端拱元年,下诏任命河南府法曹参军梁正辞、楚邱县主簿乔蔚等五人为将作监丞,充任中书省的堂后官。堂吏被选拔授予京官来担任此职,就是从这时开始的。
端拱二年,皇上亲自考试举人,发现有中书省守当官陈贻庆考中了《周易》学究科及第。皇上得知后,命令追回撤销他所受的敕牒,赦免他的罪过,勒令他回到原来的部门任职。于是对左右侍臣说:"设立科举等级,是用来对待士人的,怎么能容许小吏冒名混入,窃取科举功名!"于是下诏从今以后,中书、枢密、宣徽、学士院,以及京城各部门、各州有职务在身的官吏,都不得擅离职守去参加科举考试。
至道元年,任命堂后官栾崇吉为度支副使。栾崇吉负责提点中书省五房的公事,熟悉法令条文,为人清白勤勉,所以皇上才越级提拔任用他。随即又召见堂后官、著作郎杨文质,任命他为秘书丞,接替栾崇吉掌管五房的事务,并对他说:"你看见栾崇吉被破格提拔任用了吗?你也应当自我勉励啊。"
雍熙年间,让堂后官充任职事官,仍然下诏除了入朝谢恩之外不必参加朝参,见到宰相的礼节与普通胥吏相同。不久又下诏规定:"流外出身的人,曾经犯过真正的徒刑罪,历任四任官职后,也不得升任为县令、录事参军。"
真宗咸平元年,下诏吏部铨选部门:"凡是委任各县令、佐官,不得全部使用流外出身的人。"
流外官补选的规定:五省、御史台、九寺、三监、金吾司、四方馆的职掌人员,每年派遣近臣与主管铨选的官员一起,在尚书省共同考试律令三道题,考中的补授正式官职名分,计算其劳绩考核年限。后来因为参加考试的人大多怀藏夹带、私相传授答案,于是订立了锁院、巡查搜检、糊名等规定和方法。考试百司吏人时,提问律令及其注疏内容,回答合格的,还要让他当面背诵出来,以防止怀藏夹带、私相传授的弊端。然而对于那些自己陈述功劳政绩的人,如果有大臣为他们上奏陈情,就可以特别免去当面背诵的环节,称为"优试",得到优试待遇的人大多能够入选。后来因为有人进谏,于是又减少了吏部对百司人员的考试录取,每年以二十人为定额,不得侥幸谋求优试待遇。
神宗熙宁三年,下诏在中书省设置检正五房公事官一员,每房各设置检正公事官二员,都由士人出身、担任升朝官的人来充任。
石林叶氏说:"枢密院的都承旨与副承旨,祖宗年间都是任用士人来陪同僚属处理事务、参与谋议。真宗以后,天下太平无事,逐渐都改用胥吏担任,欧阳修曾提议请求恢复旧制,但没能施行。熙宁初年,才开始任用李评担任都承旨。李评刚受命上任时,文彦博担任枢密使,按照旧例接见他,却对他不予以礼遇。李评向神宗申诉此事,皇上命令史官查检详考旧有的典章制度,查检的结果是很久没有士人担任此职了,没能查出先例,于是下诏按照ト门使拜见枢密使的礼节来对待他。"
按:检正、都承旨这两个官职,后来都是由文臣近臣来担任的。现在看这段记载,就可以知道祖宗立法之初,有时任命胥吏,有时任命士人,本来就没有固定的先例。既然是胥吏曾经担任过的官职,那么宰相用来对待他们的礼节,自然应当比对待士大夫要稍微降低一些。然而考察《国史》的记载,检正官刚刚设立时,是由邓绾来担任的。邓绾因上书阿谀附和新法而得以进身,曾说过"随他人笑骂,好官我还是要做"这样的话,那他难道会以担任检正官为耻辱吗!
知徐州苏轼上言说:"过去用诗赋来选拔士人,如今陛下用经术来任用人才,名称虽然不同,但都是凭借文辞来晋升罢了。考察这样选拔出来的人,大多是吴、楚、闽
邓以上书阿附新法进身,有“笑骂从他笑骂,好官须我为之”之语,则岂以充检正为恧者哉!
知徐州苏轼上言:“昔者以诗赋取士,今陛下以经术用人,名虽不同,然皆以文词进耳。考其所得,多吴、楚、闽、蜀之人;至於京东西、河北、河东、陕西五路,盖自古豪杰之场,其人沈鸷勇悍,可任以事,然欲使治声律,读经义,以与吴、楚、闽、蜀之士争得失於毫▯之▯,则彼有不仕而已,故其得人常少。夫惟忠孝礼义之士虽不得志,不失为君子;若德不足而才有馀者,困於无门,则无所不至矣。故臣愿陛下特为五路之士别开仕进之门。汉法:郡县秀民,推择为吏,考行察廉,以次迁补,或至二千石,入为公卿。古者不专以文词取人,故得士为多。黄霸起於卒史,薛宣奋於书佐,朱邑选於啬夫,丙吉出於狱吏,其馀名臣循吏由此而进者,不可胜数。唐自中叶以後,方镇皆选列校以掌牙兵。是时四方豪杰不能以科举自达者,皆争为之,往往积功以取旄钺。虽老奸巨盗或出其中,而名卿贤将如高仙芝、封常清、李光弼、来▯、李抱玉、段秀实之流,所得亦己多矣。王者之用人如江河。江河所趋,百川赴焉,蛟龙生之;及其去而之他,则鱼鳖无所还其体,而鲵鳅为之制。今世胥史、牙校皆奴仆庸人者,无他,以陛下不用也。今欲用胥史、牙校,而胥史行文书,治刑狱钱▯,其势不可废鞭挞,鞭挞一行,则豪杰不出於其▯。故凡士之刑者不可用,用者不可刑。故臣愿陛下采唐之旧,使五路监司、郡守共选士人,以补牙职,皆取人材心力有足过人而不能从事於科举者禄之。以今之庸钱,而课之镇税场务、督捕盗贼之类,自公罪杖以下听赎,依将校法,使长吏得荐其才者,第其功阅,书其岁月,使得出仕,比任子而不以流外限其所至。朝廷察其异者,擢用数人,则豪杰英伟之士,渐出於此涂,而奸猾之党可得而笼取也。”
按:祖宗时,吏可出仕为官,而外官又可以入为省吏。尝观《欧阳公集 外制》,有堂後官李元方可大理寺丞、审官院令史马登可遂州司户、前杭州司理参军范衮可卫尉寺丞充堂後官等制,皆在昭陵之时,盖不特艺祖、太宗朝为然也。今坡公复拳拳欲立吏人出官之法,盖祖宗时,省院要路之吏可以年劳出官,而州县小吏则未有入仕之法。此五路人士既拙於文词,多不能以科目发身,则立试吏
译、蜀之地的人;至于京东西、河北、河东、陕西这五路,本是自古以来豪杰辈出的地方,那里的人性情深沉刚毅、勇敢强悍,可以委任大事,然而若要他们研习声律、诵读经义,来与吴、楚、闽、蜀之地的士人在毫厘之间争高下得失,那么他们宁可不做官罢了,所以从那里得到的人才常常很少。忠孝礼义之士,即使不能得志,也不失为君子;至于那些德行不足而才能有余的人,如果因无门路而困顿,就会变得什么坏事都可能做出来。所以臣希望陛下特意为这五路的士人另外开辟一条入仕的门路。汉代的法令:郡县中的优秀人才,被推举选拔为吏员,考察品行、审察廉洁与否,依次升迁补授官职,有的官至二千石,进入朝廷担任公卿。古人并不专门用文辞来选取人才,所以得到的人才很多。黄霸从卒史起家,薛宣从书佐奋发而起,朱邑从啬夫中被选拔,丙吉出身于狱吏,其余名臣良吏由此途径晋升的,数不胜数。唐代自中叶以后,各地方镇都选拔列校来统领牙兵。当时四方的豪杰之士不能通过科举施展抱负的,都争相担任这类职位,往往靠积累战功来获取节度使的旌节斧钺。虽然其中难免有些老奸巨猾之徒混杂其间,但像高仙芝、封常清、李光弼、来〇、李抱玉、段秀实这样的名臣良将,所得到的人才也已经很多了。君王任用人才就如同江河一样。江河所流经的地方,百川都汇聚到那里,蛟龙也在那里孳生;等到江河改道流向别处,那么鱼鳖就无处安身,只有泥鳅之类的小鱼小虾才能在那里称霸。如今世上的胥吏、牙校都成了奴仆庸人一类的角色,没有别的原因,就是因为陛下没有任用他们。如今若想任用胥吏、牙校,可是胥吏要处理文书、审理刑狱、管理钱粮,从情势上说不可能废除鞭打刑罚的手段,鞭打的刑罚一旦施行,那么豪杰之士就不会从这些人中间产生了。所以凡是士人一旦受了刑罚就不可再被任用,而被任用的人就不可以再对他施加刑罚。所以臣希望陛下采纳唐代的旧制,让五路的监司、郡守共同选拔士人,来补授牙职一类的职位,都选取那些才能心力确实超过常人、却不能致力于科举考试的人,给予他们俸禄。用如今的庸调钱来考核他们在镇守税场、督捕盗贼等方面的表现,让他们所犯的公罪杖刑以下的过错都可以用财物赎免,按照将校的法令来对待他们,让长官能够举荐他们中间有才能的人,评定他们的功绩,记录他们任职的年月,使他们能够藉此出仕做官,比照任子的待遇,而不用流外的身份来限制他们所能达到的官职上限。朝廷再考察其中特别优异的人,选拔任用几个人,那么豪杰英伟之士,就会逐渐从这条途径中涌现出来,而那些奸猾之徒也就可以借此被笼络招纳了。"
按:祖宗时期,吏员可以出仕做官,而外任的官员也可以入朝担任省中的吏职。我曾经看过《欧阳公集》中的外制,里面有堂后官李元方被任命为大理寺丞、审官院令史马登被任命为遂州司户、原杭州司理参军范衮被任命为卫尉寺丞并充任堂后官等制词,这些都是在宋仁宗(昭陵)在位时期的事,可见并不只是宋太祖、太宗两朝才是这样的。如今苏东坡又恳切地想要建立吏员出仕为官的制度,大概是因为祖宗时期,省、院等要害部门的吏员可以凭借多年的功劳出仕为官,而州县的小吏却还没有入仕的途径。这五路的人士既然拙于文辞,大多不能通过科举考试来出仕发身,那么就设立试用为吏(补充完整这段末尾,原文戛然而止)
之途以收拾之,亦良法也。
哲宗元▯元年,监察御史上官均言:“百司胥吏,大率积累及二十馀年,方得出官。惟三省吏为最优幸,凡千点检诸司文书,率随其司酬奖减年,出官最速;其未愿出官者,坐理资任,至为郡守。宜加裁抑,使毋过厚,则杂流可以少损。”
译用这样的途径来收拢录用,也是个不错的办法。
哲宗元〇元年,监察御史上官均进言说:"各衙门的胥吏,大都要积累任职二十多年,才能获得出仕做官的资格。唯独三省的胥吏最为优厚幸运,凡是点检各司的文书,都能依照所在衙门的规定得到酬劳奖励、减免年资,出仕做官最为迅速;那些还不愿出仕做官的,就依照资历任职,甚至能做到郡守。应当加以裁减抑制,不要使他们待遇过于优厚,这样杂流出身的人(滥竽充数的情况)就可以稍微减少了。"
先时,中书堂後官、提点五房官,虽未至员外郎,奏补听如旧制。至崇、观时,蔡京优待堂吏,往往至中奉大夫,或换防御使、观察使,由此任子百倍以前。
《朝野杂记》曰:“堂後官者,三省诸房都录事也。补职及一年,改宣教郎;五年,愿出职者与通判;十年以上,予郡。建炎初,李伯纪为相,建请堂吏出职止通判。从之,迄今不改。”又曰:“凡吏职年满,依法补授将仕郎;後有恩赏者,许循修职郎,用考第开升,至从政郎止。其不因年劳,非泛补授者,未得注拟,具元补因依奏裁。”
○赀选进纳
汉文帝从晁错之言,令民入粟边,六百石爵上造(第二等),稍增至四千石为五大夫(第九等),万二千石为大庶长(第十八等),各以多少级数为差。
景帝二年,诏曰:“人不患其不知,患其为诈也;不患其不勇,患其为暴也;不患其不富,患其无厌也。其唯廉士寡欲易足,令赀算十以上▯得官(服虔曰:“訾万钱、算百二十七也。”应劭曰:“古者,疾吏之贪,衣食足知荣辱,限訾十算,乃得为吏。十算,十万也。贾人有财,不得为吏,廉士无訾,又不得官,故减訾四算得官矣。‘訾’与‘赀’同。”),廉士算不必众,有市籍不得官,无訾又不得官,朕甚愍之訾算四得官,亡令廉士久失职,贪夫长利。”
按:汉初,限訾富者乃得官,盖恐其家贫而为吏则必贪故也。然致富者多贾人,而贾人又不得为吏(有市籍即贾人也),然则訾不及算与及算而为贾人者,皆不可以为官,则所限者众矣。故景帝诏减作訾算四乃得官云。
景帝时,上郡以西旱,复修卖爵令,而裁其价以招人(裁谓减省);及徒复作,得输粟於县官以除罪。
武帝时,董仲舒对策言:“选郎吏又以富赀,未必贤也。”
武帝即位,干戈日滋,财赂衰耗而不赡,入物者补官,出货者除罪,选举陵迟,廉耻相冒,兴利之臣自此始也。其後府库益虚,乃募民能入奴婢得以终身复,为郎增秩,及入羊为郎,始於此。
元朔五年,置赏官,命曰武功爵(《茂陵中书》有武功爵,一级曰造士,二级曰闲舆卫,三级曰良士,四级曰元戎士,五级曰官首,六级曰秉铎,七级曰千夫,八级曰乐卿,九级曰执戎,十级曰左庶长,十一级曰军卫。此武帝所制,以宠军功),级十七万,凡直三十馀万金(《索隐》曰:“大颜云:‘一金,万钱也。计十一级,级十七万,合百八十七万金。’而此云三十馀万金,其数必有误者。”顾氏按:“或解云,一级十七万,自此以上,每级加一万,至十七级,合成三十七万也。
译先前,中书堂后官、提点五房官,即使没有到员外郎的品级,奏请补官仍按照旧制执行。到崇宁、大观年间,蔡京优待堂吏,往往让他们做到中奉大夫,或者调任防御使、观察使,从此靠此途径任用子弟的人数比以前多了百倍。
《朝野杂记》说:"堂后官,就是三省各房的都录事。补授职位满一年,改任宣教郎;满五年,愿意外任的授通判;十年以上的,授予知郡。建炎初年,李伯纪担任宰相,建议堂吏外任只能做到通判,朝廷采纳了,至今没有改变。"又说:"凡是吏职任满年限的,依法补授将仕郎;此后有恩赏的,允许依次升为修职郎,按照考核等第逐级晋升,最高到从政郎为止。那些不是因年资劳绩、而是非常规补授的,不得先行拟定官职,要具明当初补授的缘由奏请裁定。"
○赀选进纳
汉文帝采纳晁错的建议,命令百姓向边地输送粮食,六百石授爵上造(第二等),逐渐增加到四千石授五大夫(第九等),一万二千石授大庶长(第十八等),各按粮食多少确定等级差别。
景帝二年,下诏说:"人不怕他不聪明,怕的是他弄虚作假;不怕他不勇敢,怕的是他残暴;不怕他不富裕,怕的是他贪得无厌。只有廉洁之士寡欲容易满足,命令资产满十算以上的可以做官(服虔说:"资产一万钱称为一訾,十算就是一百二十七。"应劭说:"古时候,痛恨官吏贪污,认为衣食充足才知道荣辱,限定资产十算,才能做官吏。十算,就是十万钱。商人有钱财,不得做官吏;廉洁之士没有资产,又不能做官,所以减到资产四算就可以做官了。'訾'与'赀'相同。"),廉洁之士的资产不必很多,有市籍的商人不得做官,没有资产的又不能做官,朕对此很怜悯,把资产标准减为四算就可以做官,不要让廉洁之士长期不能任职,而让贪婪的人长久图利。"
按:汉朝初年,限定富有资产的人才能做官,大概是担心他们家贫而做官吏就必定贪污的缘故。然而能致富的人大多是商人,而商人又不得做官吏(有市籍就是商人),既然如此,那么资产不到标准和达到标准而做商人的人,都不能做官,那么被限制的人就很多了。所以景帝下诏把标准减为资产四算才能做官。
景帝时,上郡以西发生旱灾,重新修订卖爵的法令,并降低价格以招揽人们购买(裁,是指减省价格);至于服刑的犯人,可以向官府输送粮食来抵免罪责。
武帝时,董仲舒对策说:"选拔郎吏又凭借财富,这些人未必贤能。"
武帝即位后,战事一天天增多,财物耗尽而供应不足,缴纳财物的人可以补官,缴纳财货的人可以免罪,选拔举荐制度日益败坏,廉耻观念相互混淆,兴利之臣从此产生了。此后国库更加空虚,于是招募百姓,凡是能缴纳奴婢的人可以终身免除赋役,做郎官的可以增加俸秩,以及缴纳羊只可以做郎官,都是从这时开始的。
元朔五年,设置赏功之官,称为武功爵(《茂陵中书》记载武功爵,一级叫造士,二级叫闲舆卫,三级叫良士,四级叫元戎士,五级叫官首,六级叫秉铎,七级叫千夫,八级叫乐卿,九级叫执戎,十级叫左庶长,十一级叫军卫。这是武帝所制定的,用来奖励军功),每级价值十七万钱,总共价值三十多万金(《索隐》说:"大颜说:'一金,是一万钱。计算十一级,每级十七万,合计一百八十七万金。'但这里说三十多万金,这个数字必定有错误。"顾氏按:"有人解释说,一级十七万,从此往上,每级增加一万,到第十七级,合计三十七万。"又有说法:"'七'应当是'一'字之误,即十一级,多出了'万'字,说的价值三十多万,大概是卖爵必定逐级稍稍增加价
”或说:“‘七’当为‘一’,即十一级,衍‘万’字,其曰直三十馀万者,盖卖爵必级级少增其价,至直三十馀万金也。”)。诸买武功爵官首者,试补吏,先除(官首,武功爵第五也。位稍高,故得试为吏,先除用也;)千夫如五大夫(千夫,武功爵第七级。五大夫,旧二十等爵第九级也。言千夫爵秩比於五大夫,故杨仆以千夫为吏,殆谓此),其有罪又减二等。爵得至乐卿(乐卿,武功爵第八。言买爵唯得至第八也),以显军功。军功多,用越等,大者封侯、卿、大夫,小者郎吏。吏道杂而多端,则官职废耗。
元狩四年,除故盐铁官家富者为吏,吏道益杂,不选,而多贾人矣。
元鼎二年,始令史得入▯补官,郎至六百石(师古曰:“吏更迁补高官,郎又就增其秩,得至六百石也。”)。
元鼎三年,所忠言:“世家子弟富人或斗鸡走狗马,弋猎博戏,乱齐民。”乃徵诸犯令,相引数千人,命曰“株送徒”,入财者得补郎,郎选衰矣(言被牵引者为其根株所送,当充徒役;而能入财者,即当补吏)。
按:汉初,入仕之途,不加澄汰。惧民之弃本逐末而储蓄不丰也,遂立为入粟之法;惧吏之贫乏无藉而贪欲无厌也,遂立为赀算之法。虽有愧於古人任贤使能之意,然犹不过随时以救弊,而上之人初未尝利其财也。至武帝,以征伐之馀,用度不足,始立赏官,明开鬻卖之门,入▯者,入羊者,入奴婢者,煮盐冶铁者,皆得入仕。至株送之法行,则陷之以罪罟,以取其财,而复酬之以官,於是名器益滥矣。
西汉以赀为郎:(如淳曰:“汉制,赀五百万得为常侍郎。”)
张释之 司马相如
《杨恽传》:“恽迁中郎将。郎官故事,令郎出钱市财用,给文书,▯得出,名曰‘山郎’(山,财用之所出,故取名焉)。移病尽一日,辄偿一沐(言出财用者,虽非休沐,常得在外也),或至岁馀不得沐。其豪富郎,日出游戏,或行钱得善部,货赂流行,转相放效。恽为中郎将,罢山郎,移长度大司农,以给财用(长,久也。一岁之调度。言总一岁所须财物,文书调度,移司农以官钱给之)。其疾病、休谒、洗沐,皆以法令从事,有罪辄奏免,荐其贤者。郎官化之,莫不自励。绝请谒货赂之端,宫殿翕然称之。”
《贡禹传》“禹言:‘孝文时,贵廉洁,贱贪污,贾人、赘婿及吏坐赃者,皆禁锢不得为吏,赏善罚恶,不阿亲戚,罪白者伏其诛,疑者以与民,毋赎罪之法,固令行禁止。武帝始临天下,尊贤用士,辟地广境,自见功大威行,遂从嗜欲,用度不足,乃行一切之法,使犯法者赎罪,入▯者补吏,是以天下奢侈,官乱民贫,盗贼并起,亡命者众。
译格,到最高一级价值三十多万金。")。凡是购买武功爵到官首这一级的人,可以试补为官吏,优先录用(官首,是武功爵第五级。地位稍高,所以可以试用为官吏,优先录用);买到千夫这一级的,地位相当于五大夫(千夫,是武功爵第七级。五大夫,是旧二十等爵中的第九级。是说千夫的爵位秩禄相当于五大夫,所以杨仆凭千夫的身份做官吏,大概就是指这个),如果有罪还可以减免二等。爵位最高可以买到乐卿这一级(乐卿,是武功爵第八级。是说买爵只能买到第八级为止),用来彰显军功。军功多的人,可以越级录用,功劳大的封为侯、卿、大夫,功劳小的做郎官、吏员。做官的途径混杂而繁多,官职的秩序就荒废败坏了。
元狩四年,起用原来盐铁官吏家中富有的人做官吏,做官的途径更加混杂,不再经过选拔,商人也多了起来。
元鼎二年,开始命令令史可以纳钱补官,郎官的俸秩可以增加到六百石(师古说:"官吏经过升迁补授高官,郎官也随之增加俸秩,可以达到六百石。")。
元鼎三年,所忠上书说:"世家子弟和富人有的斗鸡走狗赛马,射猎赌博,扰乱了平民百姓。"于是征召追究那些触犯法令的人,相互牵连有数千人,称为"株送徒",能缴纳财物的人可以补授郎官,郎官的选拔从此衰败了(说被牵连的人成为被株连送办的对象,应当充当徒役;而能缴纳财物的人,就可以补授官吏)。
按:汉朝初年,进入仕途的途径,没有加以严格审查淘汰。担心百姓舍弃根本追逐末业而积蓄不丰厚,于是设立了纳粟的法令;担心官吏贫乏没有依靠而贪欲无厌,于是设立了赀算的法令。虽然有愧于古人任用贤能之人的本意,但还只是随时补救弊端,而在上位者当初也未曾贪图百姓的财物。到了武帝,因为征伐之后,费用不足,才开始设立赏功之官,公然打开了卖官鬻爵的门路,缴纳财物的、缴纳羊只的、缴纳奴婢的、煮盐冶铁的人,都可以进入仕途。等到株送之法施行,就用罗织罪名的办法陷害百姓,来夺取他们的财物,再用官职来酬报他们,于是名分官爵更加泛滥了。
西汉凭借资财做郎官的(如淳说:"汉朝制度,资财五百万钱可以做常侍郎。"):
张释之 司马相如
《杨恽传》记载:"杨恽升任中郎将。按郎官的旧例,让郎官出钱购置财物用品,供给文书所需,才能外出,称为'山郎'(山,是财物所出的地方,所以取这个名称)。请假一天,就要偿还一次沐休(是说出财物的人,即使不是休沐之日,也常常可以在外面),有的人竟到一年多都不能休沐。那些豪富的郎官,天天外出游玩嬉戏,有的行贿得到好的职位,贿赂盛行,辗转相互仿效。杨恽担任中郎将后,废除了山郎的做法,改为把一年的费用总数交给大司农,由官府供给财用(长,是长久的意思。指一年的调度费用。是说汇总一年所需的财物、文书调度,转交大司农用官府的钱来供给)。那些患病、休假、洗沐,都按照法令规定办理,有罪的立即上奏罢免,推荐那些贤能的人。郎官们受到感化,没有不自我勉励的。杜绝了请托、贿赂的弊端,宫廷内外都一致称赞他。"
《贡禹传》记载:"贡禹说:'孝文帝时,崇尚廉洁,鄙视贪污,商人、入赘女婿以及因贪赃获罪的官吏,都被禁锢不得做官吏,赏善罚恶,不偏袒亲戚,罪证确凿的人被处死,罪状可疑的人交给百姓评议,没有用财物赎罪的法令,所以本来就能令行禁止。武帝刚统治天下时,尊重贤能任用士人,开辟疆土扩大领土,自认为功业大威名广,就放纵嗜欲,费用不足,就施行权宜之法,让犯法的人可以用财物赎罪,缴纳财物的人可以补授官吏,因此天下奢侈,官场混乱百姓贫困,盗贼纷纷兴起,逃亡的人很多。郡国害怕受
郡国恐伏其诛,则择便巧史书,习於计簿,能欺上府者,以为右职;奸轨不胜,则取勇猛能操切百姓者,以苛暴威服下者,使居大位。故亡义而有财者显於世,欺谩而善书者尊於朝,悖逆而勇猛慧贵於官。故俗皆曰:“何以孝弟为?财多而光荣。何以礼义为?史书而仕宦。何以谨慎为?勇猛而临官。”故黥劓而髡钳者,犹复攘臂为政於世,行虽犬彘,家富势足,目指气使,是为贤耳。故谓居官而置富者为雄桀,处奸而得利者为壮士。察其所以然,皆以犯法得赎罪,求士不得真贤,相、守崇财利诛,不行之所致也。今欲兴至治,致太平,宜除赎罪之法。相、守选举不以实,及有赃罪者辄诛,亡但免官,则争尽力为善,贵孝弟,贱贾人,进真贤,举实廉,而天下治矣。”
按:《杨恽传》所载,及贡禹所言,大概皆为赀郎设也。任官不以材德选,而徒择其赀力之富厚,岂理也哉!然赀郎之见於《汉史》者,惟张释之、司马相如。释之十年不得调,有“久宦减仲产”之叹;相如亦谢病免归成都,家徒四壁立。盖其初非以德选,遂为世所轻,而宦亦不达,故资产之富厚者,反因游宦而贫。虽以释之之才,相如之文,苟非一日他有以见知人主,自致显荣,则必为赀郎所累,终身坎Б矣。士之所以进身者,其发轫可不审哉!
《黄霸传》:“冯翊以霸入财为官,不署右职,使领郡钱▯计。”夫输财於官而得仕者,犹不以右职畀之,况徒以其家资之厚而予之官者乎?
○输财得官
卜式(武帝时,上书愿输家财半助边,不报;再献钱三十万,拜郎中。後为御史大夫,封侯) 黄霸(武帝末,以待诏入钱赏官,补侍郎谒者,坐同产有罪劾免;後复入▯沈黎郡,补左冯翊二百石卒史,至丞相) 杨仆(以千夫为吏。一千夫即武功赏第七级。至楼船将军,封侯)
东汉安帝永初三年,三公以国用不足,奏令吏人入钱▯得为关内侯、虎贲、羽林郎、五大夫、官府吏、缇骑营士各有差。
桓帝延熹四年,占卖关内侯、虎贲、羽林、缇骑营士、五大夫钱各有差。
灵帝光和元年,初开西邸卖官,自关内侯、虎贲、羽林入钱各有差。私令左右卖公卿,公千万,卿五百万。
《山阳公载记》曰:“时卖官,二千石二千万,四百石四百万,其以德应选者半之,或二分之一,於西园立库贮之。”
中平四年,卖关内侯,假金印紫绶,传世,入钱五百万。时开鸿都门,榜卖官爵,公卿、州郡下至黄绶各有差。其富者则先入钱,贫者到官而後倍输,或因常侍、阿保别自通达。是时,段闾、樊陵、张温等虽有功,勤名誉,然皆先输货财而後登公位。
译到诛罚,就选取善于巧饰文书的人,熟悉账簿计算,能够欺瞒上级官府的人,把他们当作重要职位;奸邪之人层出不穷,就任用那些勇猛能够胁迫百姓的人,用苛刻暴虐来威慑压服下面的人,让他们身居高位。所以没有道义而有财富的人在世上显赫,欺骗蒙蔽而擅长文书的人在朝廷中尊贵,悖逆而勇猛狡黠的人在官场中贵重。所以世俗都说:"讲什么孝悌?财富多了就荣耀。讲什么礼义?会写文书就能做官。讲什么谨慎?勇猛就能当官。"所以那些受过黥刑、劓刑、髡刑、钳刑的人,还能挽起袖子在世上主持政事,行为虽然像猪狗一样,家里富有权势足够,就能颐指气使,这就被认为是贤能了。所以把身居官位而聚敛财富的人称为豪杰,把从事奸邪而获利的人称为壮士。考察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都是因为犯法可以用财物赎罪,求取士人得不到真正的贤才,丞相、郡守崇尚财利而诛杀不力所导致的。现在要想振兴至治,达到太平,应当废除赎罪的法令。丞相、郡守选拔举荐不据实,以及有贪赃之罪的人一律处死,不只是罢免官职,那么人人就会争相尽力行善,尊崇孝悌,鄙视商人,进用真正的贤才,举荐诚实廉洁的人,那么天下就能治理好了。'"
按:《杨恽传》所记载的,以及贡禹所说的,大概都是针对赀郎而言的。任用官员不凭才能品德选拔,却只是选择那些财力雄厚的人,这难道合乎道理吗!然而资财做郎官的人在《汉史》中记载的,只有张释之、司马相如。张释之十年得不到升迁,有"做官久了反而使家产减少"的感叹;司马相如也是称病辞官回到成都,家里只剩四面墙壁。大概他们最初不是凭德行选拔的,于是被世人轻视,仕途也不显达,所以家产富厚的人,反而因为做官而变得贫穷。即使凭张释之的才能,司马相如的文采,如果不是有一天被别的机会得到君主的赏识,自己获得显贵荣耀,那么就必定被赀郎的身份所拖累,终身困顿不得志了。士人凭以进身的途径,起步的选择怎能不慎重呢!
《黄霸传》记载:"冯翊因为黄霸是纳财做官的,不让他担任重要职位,让他掌管郡里钱财的核算。"用财物交纳给官府而得到官职的人,尚且不把重要职位交给他,何况只是因为家产富厚而授予官职的人呢?
○输财得官
卜式(武帝时,上书愿意捐出家产一半资助边防,没有得到回复;再次献钱三十万,被授予郎中之职。后来官至御史大夫,封侯) 黄霸(武帝末年,凭待诏身份纳钱得赏官职,补授侍郎谒者,因同产兄弟有罪被弹劾罢免;后来又纳财到沈黎郡,补授左冯翊二百石卒史,官至丞相) 杨仆(凭千夫的身份做官吏。千夫即武功爵赏第七级。官至楼船将军,封侯)
东汉安帝永初三年,三公因国家用度不足,上奏命令官吏百姓纳钱后可以获得关内侯、虎贲、羽林郎、五大夫、官府吏、缇骑营士等称号,各有等级差别。
桓帝延熹四年,公开卖出关内侯、虎贲、羽林、缇骑营士、五大夫的称号,价钱各有差别。
灵帝光和元年,开始设立西邸卖官,从关内侯、虎贲、羽林开始,纳钱各有等级差别。私下让身边的人卖公卿之位,公位一千万钱,卿位五百万钱。
《山阳公载记》说:"当时卖官,二千石俸禄的官职二千万钱,四百石的四百万钱,凭德行应选的人减半,或者是一半价格,在西园设立库房贮存钱财。"
中平四年,卖关内侯的爵位,授予金印紫绶,可以传给后代,缴纳五百万钱。这时开设鸿都门,公开张榜卖官爵,从公卿、州郡官到黄绶小吏各有价格差别。那些富有的人先缴纳钱财,贫穷的人到任之后再加倍缴纳,或者通过常侍、乳母等另外私下打通关节。这时,段颎、樊陵、张温等人虽然有功
崔烈时因傅母入钱五百万,得为司徒,及拜日,帝曰:“悔不小靳,可至千万。”烈於是声誉衰减。
帝欲以羊绩为太尉,时拜三公者皆输东园礼钱千万,中使督之,名为左驺,其所之往,辄迎致礼敬,厚加赠赂。绩乃坐使人於单席,举▯袍示之,曰:“臣之所赀,惟此而己。”左驺白之,帝不悦,以故不登公位。
刘陶为京兆尹,到职当出修宫钱直千万(时拜职名当出买官之钱,谓之修宫钱,)陶既清贫,而耻以钱买职,称疾不听政。帝重陶才,原其病。
武帝、灵帝卖官之事同,而其指意则异。武帝取之於豪富之百姓,盖风以毁家纾国之公谊,故卜式、黄霸虽以赀财进身,而不害其为名士也。灵帝取之於贪饕之公卿,盖纵其剥下媚上之私心,故崔烈,张温虽以公誉登仕,而无救其为小人也。
晋武帝太康三年,问司隶校尉刘毅曰:“朕可方汉何帝?”毅曰:“桓、灵。”帝曰:“吾虽德不及古人,犹克己为治,南平吴会,混一天下,方之桓、灵,不己甚乎?”对曰:“桓、灵卖官钱入官库,陛下卖官钱入私门,以此言之,乃不如也。”
後魏明帝时,孝宣二年初,承丧乱之後,仓廪虚罄,遂班入粟之制:输粟八千石赏散侯,六千石散伯,四千石散子,三千石散男;职人输七百石赏一夫阶,授以实官;白人输五百石听依第出身,千石加一大阶;诸沙门有输粟四千石入京仓者,授本州统,各有差。
唐置公廨本钱,以诸州令史主之,号“捉钱令史”,每司九人,补於吏部。所主才五万钱,以下市肆贩易,月纳息钱四千,岁满授官。谏议大夫褚遂良上言:“七十馀司,更一二载,捉钱令史六百馀人受职。太学高第、诸州进士,拔十取五,犹有犯禁罹法者,况廛肆之人苟得无耻,不可使其居职。”太宗乃罢捉钱令史,复诏给百官俸。又令:文武职事三品以上给亲事、帐内。以六品、七品子为亲事,以八品、九品子为帐内,岁纳钱千五百,谓之品子课钱。凡捉钱品子无违负者,满二百日,本属以簿附朝集使上於考功、兵部,满十岁,量文武授散官。
至德二年七月,宣谕使、侍御史郑叔清奏:“承前诸使下召纳钱物,多给空名告身,虽假以官,赏其忠义,犹未尽才能。今皆量文武才艺,兼情愿稳便,据条格议,同申奏闻,便写告身。诸道士、女道士、僧、尼如纳钱,请准敕回授馀人,并情愿还俗、授官勋邑号等亦听;如无人回授及不愿还俗者,准法不合畜奴婢、田宅、赀财,既助国纳钱,不可更拘常格。其所有赀财,能率十分纳三分助国,馀七分并任终身自荫,身殁之後,亦任回与近亲。
译劳、有名望,但都是先缴纳财物然后才登上公位的。崔烈当时通过乳母纳钱五百万,得以做司徒,等到授官那天,灵帝说:"后悔没有再吝惜一点,本可以卖到一千万。"崔烈因此名声受损。
灵帝想任命羊续为太尉,当时凡是被任命为三公的人都要向东园缴纳礼钱一千万,由中使督促收取,称为"左驺",他们所到之处,都受到迎接款待,还得到丰厚的赠礼贿赂。羊续于是故意坐在单薄的席子上,举起破旧的袍子给使者看,说:"臣的家财,只有这些罢了。"左驺把这情况报告给皇帝,皇帝很不高兴,因此羊续没有登上三公之位。
刘陶担任京兆尹,到任要缴纳修宫钱一千万(当时授官时应当缴纳的买官钱,称为修宫钱)。刘陶本来清贫,又以用钱买官为耻,就称病不理政事。皇帝看重刘陶的才能,原谅了他的病情。
武帝、灵帝卖官的事情相同,但他们的用意却不同。武帝是向豪富的百姓征取钱财,大概是提倡毁家纾国的公义,所以卜式、黄霸虽然凭财产进身,但并不妨碍他们成为名士。灵帝是向贪婪的公卿征取钱财,大概是放纵他们剥削下面、谄媚上面的私心,所以崔烈、张温虽然凭公众声誉登上仕途,却挽救不了他们成为小人的命运。
晋武帝太康三年,问司隶校尉刘毅说:"朕可以和汉朝哪位皇帝相比?"刘毅说:"桓帝、灵帝。"武帝说:"我虽然德行不及古人,还是能够克制自己治理国家,向南平定了吴地,统一了天下,把我比作桓帝、灵帝,不是太过分了吗?"刘毅回答说:"桓帝、灵帝卖官所得的钱财进入国库,陛下卖官所得的钱财进入私人腰包,从这一点来说,还不如他们。"
后魏明帝时,孝宣二年初,承接丧乱之后,仓廪空虚,于是颁布纳粟的制度:缴纳粟米八千石的赏赐散侯,六千石的赏散伯,四千石的赏散子,三千石的赏散男;在职官吏缴纳七百石的赏一夫阶,授予实际官职;平民百姓缴纳五百石的允许依照品第出身做官,一千石的加一大阶;各位僧人有缴纳粟米四千石送入京城粮仓的,授予本州僧统之职,各有等级差别。
唐朝设置公廨本钱,由各州令史掌管,称为"捉钱令史",每个官署九人,由吏部补授。他们所掌管的才五万钱,用来在市场上做买卖,每月缴纳利息钱四千,任满一年授予官职。谏议大夫褚遂良上奏说:"七十多个官署,再过一两年,就有六百多名捉钱令史获得官职。太学中成绩优异的学生、各州的进士,十个人中只录取五个,尚且还有触犯禁令违犯法律的,何况是市井中人苟且求利没有廉耻,不能让他们担任官职。"太宗于是废除了捉钱令史的做法,又下诏恢复百官的俸禄。又下令:文武职事官三品以上的可以配给亲事、帐内。以六品、七品官员子弟为亲事,以八品、九品官员子弟为帐内,每年缴纳一千五百钱,称为品子课钱。凡是捉钱的品子没有违犯拖欠的,满二百天,本部门将名册附在朝集使的呈报中送交考功、兵部,满十年,根据文才武艺授予散官。
至德二年七月,宣谕使、侍御史郑叔清上奏说:"此前各使属下召募人纳钱纳物,多是发给空名告身,虽然给了官职,奖赏他们的忠义,但仍未能充分发挥其才能。现在都要根据文武才艺,兼顾本人意愿是否方便,依照条例商议,一并上奏,然后书写告身。各位道士、女道士、僧人、尼姑如果纳钱,请求依照敕令转授给别人,以及情愿还俗、授予官职勋位邑号的也都听从;如果没有人可以转授以及不愿意还俗的,按法令不应当蓄养奴婢、田宅、财产,既然帮助国家纳钱,就不可再拘泥于平常的规定。他们所拥有的财产,能够将十分之三拿出来资助国家的,其
又准敕纳钱百千文,与明经出身,如曾受业,粗通帖策,修身谨行,乡曲所知者,量减二十千文;如先经举送到省落第,灼然有凭,帖策不甚寥落者,减五十千文;若粗识文字者,准元敕处分;未曾读学,不识文字者,加三十千。应授职事官并勋阶号及赠官等,有合荫子孙者,如户内兼荫丁、中三人以上免课役者,加一百千文,每加一丁、中,累加三十千文。其商贾准令所在收税,如能据所有赀财十分纳四助军者,便与终身优复;如於敕条外有悉以家产助国,嘉其竭诚,待以非次;如先出身及官资,并量资历好恶,各据本条格例节级优加拟授;如七十以上情愿授致仕官者,每色内量十分减二分钱。”(时属幽寇内侮,天下多虞,军用不充,权为此制,寻即停罢。)
元和十二年,诏:“入粟助边,古今通制。如闻定州侧近秋稼方登,念切救人,不同常例。有人能於定州纳粟五百石者,放优出身,仍减三选;一千石者,无官便授解褐官,有官者依资授官;二千石者,超两资。如先有出身及官,情愿减选者,每三百石与减一选。”又敕:“入蕃使不得与私觌正员官告,量别支给,以充私觌。”
旧例,使绝域者许卖正员官十员,取赀以备私觌。虽优假远使,殊非典法,故革之。
十五年,复其制,入回鹘使仍旧与私觌正员官十三员,吐蕃使八员。
宋兴以来,所重者独进士,若纳粟授官,止赎刑而己,於民政无预也。
神宗熙宁元年,行入粟补官法,出将作监主簿、助教告敕七十道,付河北安抚司募人入粟。寻又赐河东空名敕诰。
徽宗宣和三年,臣僚言:“元丰所立进纳官法,多所裁抑,应入令、录及因赏得职官,止与监当,该磨勘者即换授降等,使臣仍不免科率,法意深矣。迩者,东南用兵,民入金▯,皆得补文武官,理选依限如官户,此不便也。且富而入纳者,皆尝与不入纳者均受科取,今复其户不输,是得数千缗於一日,而失数千斛於无穷也。况大户得复则移其科於下户,下户重贫,州县缓急,当责何人办事?况不注监当,不限磨勘,与士大夫泾渭并流,驽骥同皂,又弊之大者。乞改用进纳本法。”诏:“近东南捕贼,入金粟而补之官,与常平法进纳者异。可如已命毋改。该注亲民官,而有田业在所莅,其毋得注。”
高宗绍兴二十年,用吴逵言,置力田科,命江、浙、福建监司守臣募民往两淮开垦田地。岁收▯五百石归官庄者,免本户差役;七百石,补进义副尉;至四千石,补进武校尉,并作力田出身。其被赏後再开垦及元数,许参选如法,理名次在武举特奏名出身之上,遇科场许赴转运司应举。
译余七分都任凭终身自行留用,本人去世之后,也任凭转赠给近亲。又依照敕令,纳钱一百千文的,授予明经出身,如果曾经受业学习,粗通经义策论,修身谨慎,为乡里所知的,可以减少二十千文;如果先前曾经参加过科举送到省里但落第的,确实有凭证,帖经策论不算太差的,减五十千文;如果只是粗略认识文字的,按原来的敕令处置;未曾读书学习、不识文字的,加征三十千文。凡是授予职事官以及勋阶封号和赠官等,有应当荫及子孙的,如果家中同时荫及成丁、中男三人以上免除课役的,加征一百千文,每增加一名成丁、中男,累加三十千文。至于商人,按照法令在所在地征税,如果能够拿出所有财产的十分之四资助军费的,就给予终身优待免除赋役;如果在敕令规定之外能够把全部家产拿来资助国家的,嘉奖他们的忠诚,给予破格待遇;如果原先有出身或官职的,一并酌量资历的好坏,各依照原有条例等级优先加以授予官职;如果七十岁以上情愿授予致仕官的,各类项目内酌量减少十分之二的钱数。"(当时正值幽州叛贼侵扰内地,天下多事,军费不足,暂且制定这个办法,不久就停止废除了。)
元和十二年,下诏说:"纳粟资助边防,是古今通行的制度。听说定州附近今年秋粮丰收在望,朕挂念要救济百姓,不能按照常例办理。有人能够向定州缴纳粟米五百石的,免试授予出身,并减少三次铨选;一千石的,没有官职的直接授予解褐官,有官职的按资历授官;二千石的,超越两资授官。如果先前已有出身或官职、愿意减少铨选次数的,每三百石减少一次铨选。"又下敕令:"出使外蕃的使者不得授予私觌正员官告身,酌量另外支给,用来充作私觌之用。"
按照旧例,出使绝远地方的使者允许卖出正员官十个名额,用所得资财来准备私觌之用。虽然是优待远行的使者,实在不符合典章法度,所以废除了这个做法。
十五年,恢复了这个制度,出使回鹘的使者仍然按旧例给予私觌正员官十三个名额,出使吐蕃的使者八个名额。
宋朝建立以来,所看重的只有进士科,至于纳粟授官,只是用来赎罪减刑罢了,与民众的仕进政策没有关系。
神宗熙宁元年,施行纳粟补官的法令,颁发将作监主簿、助教的告身敕命七十道,交给河北安抚司招募人纳粟。不久又赐予河东路空名的敕诰。
徽宗宣和三年,臣僚上奏说:"元丰年间制定的进纳官法,多有裁减压制,凡是纳粟补授县令、录事以及因功赏得到职官的,只给予监当之职,应当磨勘升迁的就换授降低等级,法意可谓深远。近来,东南用兵,百姓缴纳金银粟米的,都能补授文武官职,铨选依照期限如同官户一般,这样不妥当。而且富人纳粟的,都曾经和没有纳粟的人一同承受赋税征收,现在恢复他们家的赋税免除,这是一天之内得到几千缗钱,却在长远来说失去几千斛的赋税收入。何况大户人家得到免除,就会把赋税转嫁到下户身上,下户更加贫困,州县遇到紧急情况,应当责成谁去办事?况且不限制注授监当官,不限制磨勘年限,与士大夫混杂并流,劣马和良马同槽,这又是更大的弊端。请求改用进纳的本来法令。"皇帝下诏:"近来东南地区平定盗贼,缴纳金粟而补授官职的人,与常平法中的进纳者不同。可以按照已经颁布的命令,不要更改。至于应当注授亲民官、而且在所辖地区有田产的人,就不要注授。"
高宗绍兴二十年,采纳吴逵的建议,设立力田科,命令江、浙、福建的监司、守臣招募百姓前往两淮开垦田地。每年收成〇归入官庄五百石的,免除本户的差役;七百石的,补授进义副尉;到四千石的,补授进武校尉,并且都算
孝宗淳熙二年,诏进纳补官请举年及合免举之人,许纳补授文书,直赴南省。
七年,中书门下省言:“湖南、江西旱伤,立赏格以劝积粟之家,凡出米振济,系崇尚义风,不与进纳同。一千石,补进义校尉,愿补不理选将仕郎者听;二千石,补进武校尉,如系进士,与免文解一次;四千石,补承信郎,如系进士,与补上州文学;五千石,补承节郎,如系进士,补迪功郎。
○方伎
西汉卫绾以戏车为郎,事文帝(仕至丞相)。邓通以濯船为黄头郎(佞幸)。周仁以医见,景帝为太子时,为舍人(仕至侍中)。吾邱寿王年少以善格五召待诏(仕至大中大夫)。荀彘以御见,侍中。武帝时,虞初以方士侍祠,东郭先生以方士待诏公车。武帝即位,博开艺能之路,悉延百端之学,通一伎之士咸得自效,绝伦超奇者为右,亡所阿私(《龟▯传》)。
丞相魏相奏言知音善鼓雅琴者赵定、龚德,皆召见待诏,伍宏以医待诏。
成帝时,言祭祀、方术者皆得待诏。又有本草待诏(《郊祀志》)。
范晔《东汉书 方伎传》论曰:“汉自武帝颇好方术,天下怀挟道艺之士,莫不负策抵掌,顺风而届焉(谓李少翁、栾大之徒)。後王莽矫用符命。及光武,尤信谶言,士之赴趋时宜者,皆骋驰穿凿,争谈之也。故王梁、孙咸名应图▯,越登槐鼎之任,郑兴、贾逵以附同称显,桓谭、尹敏以乖忤沦败。自是习为内学,尚奇文,贵异数,不乏於时矣。是以通儒硕生,忿其奸妄不经,奏议慷慨,以为宜见藏摈(谓桓谭、贾逵、张衡之流)。子长亦云:‘观阴阳之书,使人拘而多畏。’盖谓此也。”
※《东汉书 方术传》所载在仕路者
任文公(善天官风角,仕至司空掾) 郭宪(善术,仕至光禄勋) 许杨(善术,晓水脉,仕至都水掾) 王乔(有神术,仕至县令) 谢夷吾(善风角,仕至太守) 李▯(善《河洛》风星,以孝廉举,仕至司徒) 樊英(善风角、星算,《河洛》七纬,推步灾异。以隐士聘,任至光禄大夫) 公沙穆(善《河洛》步推之术,仕至弘农令) 单▯(善天官算术,仕至汉中太守) 韩说(善图纬,仕至江夏太守)。
按:史所载两汉士大夫明方术,善技艺,而在仕途有至大官者,如卫绾、周仁、吾邱寿王,则假方术以进,而自他有文行以取显贵者也;如李▯、樊英之徒,则虽善方术,而本不假此以进身取位者也。然考《东汉书 方术传》所载,则终身肥遁,不求闻达者甚多,有不应辟举者,有变姓名不知所终者,真贤士也。其与後世之以一伎自名,而奔走形势之涂,以为干名徇利之阶者,大有迳庭矣。
译作力田出身。那些受赏后又继续开垦超过原定数额的,允许参加铨选按法办理,评定名次列在武举特奏名出身之上,遇到科举考试的年份允许到转运司报考。
孝宗淳熙二年,下诏纳粟补官应当参加铨选年限的以及应当免于铨选的人,允许缴纳补授文书后,直接送交南省。
七年,中书门下省上奏说:"湖南、江西遭受旱灾损伤,设立赏格来鼓励积粟之家,凡是拿出米粮来赈济的,属于崇尚道义之风,与进纳不同。缴纳一千石的,补授进义校尉,愿意补授而不参与理选的授予将仕郎;二千石的,补授进武校尉,如果是进士,免除一次科举解试;四千石的,补授承信郎,如果是进士,补授上州文学;五千石的,补授承节郎,如果是进士,补授迪功郎。"
○方伎
西汉卫绾凭借善于驾御戏车的技艺做郎官,侍奉文帝(官至丞相)。邓通凭借划船的技艺做黄头郎(是佞幸之臣)。周仁凭医术得到召见,景帝做太子时,做他的舍人(官至侍中)。吾丘寿王年少时凭善于玩格五的技艺被召为待诏(官至大中大夫)。荀彘凭驾御车马的技艺得到召见,做侍中。武帝时,虞初凭方士身份陪侍祭祀,东郭先生凭方士身份在公车署待诏。武帝即位后,广泛开辟才艺之路,全部延揽各种学问,精通一种技艺的士人都能得到任用,才能超群出众的人被列为上等,没有任何偏私(出自《龟策传》)。
丞相魏相上奏说,精通音律善于弹奏雅琴的人赵定、龚德,都被召见待诏,伍宏凭医术做待诏。
成帝时,谈论祭祀、方术的人都能够得到待诏之位。又有本草待诏(出自《郊祀志》)。
范晔《后汉书·方术传》评论说:"汉朝自武帝起就很喜好方术,天下怀有道术技艺的人,没有不背着策书击掌自炫、顺应风气而来的(是说李少翁、栾大这类人)。此后王莽假托符命行事。到了光武帝,尤其相信谶纬之言,那些迎合时宜的士人,都竞相穿凿附会,争相谈论谶纬之说。所以王梁、孙咸因名字应验图谶,越级登上三公的高位,郑兴、贾逵因附和谶纬而显贵,桓谭、尹敏因违逆时俗而沦落败亡。从此谶纬之学盛行,崇尚奇异文辞,看重特异之术,这类人在当时不乏其人。因此博通经术的大儒,愤慨他们的奸邪虚妄不合经义,慷慨陈词上奏议论,认为应当摒弃这类人(是说桓谭、贾逵、张衡这类人)。司马迁也说:'观看阴阳之书,使人拘泥而多所畏惧。'大概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后汉书·方术传》所记载在仕途上的人
任文公(精通天文风角之术,官至司空掾) 郭宪(精通方术,官至光禄勋) 许杨(精通方术,通晓水脉,官至都水掾) 王乔(有神奇法术,官至县令) 谢夷吾(精通风角之术,官至太守) 李郃(精通《河图》《洛书》和风星之学,因孝廉被举荐,官至司徒) 樊英(精通风角、星算,《河图》《洛书》七纬之学,推算灾异。以隐士身份被聘用,官至光禄大夫) 公沙穆(精通《河图》《洛书》推步之术,官至弘农令) 单飏(精通天文算术,官至汉中太守) 韩说(精通图谶纬书,官至江夏太守)。
按:史书所记载两汉士大夫中通晓方术、擅长技艺,而在仕途上官至高位的人,像卫绾、周仁、吾丘寿王,是凭借方术进身,然后凭自己另外的文才德行获得显贵地位的人;像李郃、樊英这类人,则虽然精通方术,但本来不是凭借这个来进身取位的人。然而考察《后汉书·方术传》所记载的,那些终身隐遁、不求闻达的人很多,有不应征召举荐的,有改换姓名不知所终的,这才是真正的贤士。他们和后世那些凭一种技艺自我标榜、奔走于权势之途、把技艺作为求名逐利阶梯的人,相差太远了。
唐高祖任命跳胡舞的安叱奴为散骑侍郎,礼部尚书
唐高祖以舞胡安叱奴为散骑侍郎,礼部尚书李纲谏曰:“古者,乐工不与士齿,虽贤如子野、师襄,皆终身继世,不易其业。唯齐末封曹妙达为王,安马驹为开府,有国家者以为殷监。今天下新定,建义功臣行赏未遍,高才硕学犹滞草莱,而先擢舞胡为五品,使鸣玉曳组、趋跄廊庙,非所以规模後世也。”上不从,曰:“吾业已授之,不可追也。”
故事,伎术官皆本司定,送吏部附申。谓秘书、殿中、太常、左春坊、太仆等伎艺之官,唯得本司迁转,不得外叙。若本司无阙,听授散官;有阙,先授。若再经考满者,听外叙。
唐制,凡医术不过尚药奉御,阴阳、卜筮、图书、工巧、造食、音声及天文,不过本色局署令,鸿胪译语不过典客署令。
中宗神龙元年,太白山人郑普思以方术除秘书监。其年,又除方术人叶静能为国子祭酒。
元宗开元七年,敕:“出身非伎术而以能任伎术官者,听量与员外。其选叙考劳,不须拘伎术例。”
天宝十三载,吏部奏:“准格,伎术官各於当色本局署员外置,不得同正员之数。”从之。
文宗太和五年,敕:“诸色艺能授官,今後如有罪犯停职者,委本司牒报吏部,不在叙用限。”
後唐庄宗同光二年,初,胡柳之役,伶人周匝为梁所得,帝每思之。入汴之日,匝谒见於马前,帝甚喜。匝涕泣言曰:“臣所以得生全者,皆梁教坊使陈俊、内园栽接使储德源之力也。愿就陛下乞二州以报之。”帝许之。郭崇韬谏曰:“陛下所与共取天下者,皆英豪忠勇之士。今大功始就,封赏未及一人,而先以伶人为刺史,恐失天下心。”既而伶人屡以为言,帝谓崇韬曰:“吾已许匝矣,使吾惭见此三人。公言虽正,当为我屈意行之。”乃以俊为景州刺史,德源为宪州刺史。时亲军有从帝百战未得刺史者,莫不愤叹。
宋太祖皇帝开宝十年,诏:“司天台学生及诸司伎术工巧人,不得拟外官。”
教坊使卫德仁以老求外官,且援同光故事乞领郡。上曰:“用伶人为刺史,此庄宗失政,岂可效之邪!”宰相拟上州司马,上曰:“上佐乃士人所处,资望甚优,亦不可轻授,此辈但当於乐部迁转。”乃以为太乐署令。
真宗天禧元年,诏:“伎术人虽任京朝官,审刑院不在磨勘之例。”
鲁国长公主以赵自化药饵有功,请授尚食使兼医官院事。上曰:“自化顷因雍王元份以求刺郡,寻谕以方术之流不可任郡。今复有此请,命枢密使召戒之。”
乾兴元年,中书言:“旧制,翰林医官、图画、琴棋待诏转官,止光禄寺丞;天禧四年,乃迁至中允、赞善、洗马同正。
译李纲劝谏说:"古时候,乐工不与士人同列,即使贤能如师旷、师襄这样的人,也都终身乃至世代继承,不改行做别的职业。只有北齐末年封曹妙达为王,安马驹为开府,有国的君主把这作为殷鉴。如今天下刚刚安定,建立功业的功臣尚未普遍受到封赏,才能出众、学问渊博的人还滞留在民间,却先提拔跳胡舞的人为五品官,让他佩戴玉饰、系着印绶,趋走于朝堂之上,这不是为后世树立典范的做法。"皇帝没有听从,说:"我已经授予他官职了,不能追回了。"
按照旧例,伎术官都由本司确定,送交吏部备案。是指秘书省、殿中省、太常寺、左春坊、太仆寺等有技艺的官员,只能在本司内升迁调动,不能到外部任职。如果本司没有空缺,允许授予散官;有空缺的,优先补授。如果经过两次考核期满的,允许到外部任职。
唐朝制度,凡是医术之官不超过尚药奉御,阴阳、卜筮、图书、工巧、造食、音声以及天文之官,不超过本行业局署的令官,鸿胪寺的译语官不超过典客署令。
中宗神龙元年,太白山人郑普思凭方术被授予秘书监。这一年,又任命方术之人叶静能为国子祭酒。
玄宗开元七年,敕令:"出身不是伎术出身而凭能力担任伎术官的人,可以酌情授予员外官。他们的铨选叙用考核劳绩,不必拘泥于伎术官的常例。"
天宝十三载,吏部上奏:"依照规格,伎术官各自在本类别的本局署内设置员外官,不得与正员官的名额相同。"皇帝听从了。
文宗太和五年,敕令:"各种技艺才能授官的人,从今以后如果有犯罪被停职的,由本司行文通报吏部,不在叙用之列。"
后唐庄宗同光二年,当初,胡柳之战时,伶人周匝被后梁俘获,庄宗常常思念他。攻入汴京那天,周匝在马前拜见庄宗,庄宗十分高兴。周匝流泪说:"臣之所以能够保全性命,都是靠了后梁教坊使陈俊、内园栽接使储德源的帮助。希望陛下赐给他们两个州来报答他们。"庄宗答应了他。郭崇韬劝谏说:"陛下和您共同夺取天下的,都是英豪忠勇之士。如今大功刚刚成就,封赏还没有轮到一个人,却先把伶人任命为刺史,恐怕会失去天下人心。"不久伶人多次为此事进言,庄宗对郭崇韬说:"我已经答应周匝了,让我在这三个人面前感到惭愧。您的话虽然正确,还是请您委屈一下按我说的去办。"于是任命陈俊为景州刺史,储德源为宪州刺史。当时随驾征战百战却未能得到刺史之职的亲军将士,没有不愤慨叹息的。
宋太祖开宝十年,下诏:"司天台的学生以及各司的伎术工巧之人,不得拟任外官。"
教坊使卫德仁因年老请求外任,并且援引后唐庄宗时的旧例请求担任郡守。皇帝说:"任用伶人做刺史,这是后唐庄宗的失政,怎么可以效仿呢!"宰相拟授上州司马,皇帝说:"上佐是士人所担任的职位,资历声望很高,也不可以轻易授予,这类人只应当在乐部内升迁调动。"于是任命他为太乐署令。
真宗天禧元年,下诏:"伎术之人即使担任京朝官,审刑院不将他们列入磨勘考核的范围。"
鲁国长公主因为赵自化调制药饵有功,请求授予他尚食使兼医官院事之职。皇帝说:"赵自化前不久因雍王元份的关系请求外放担任郡守,不久就晓谕他方术之流的人不可以担任郡守之职。如今又有这个请求,命令枢密使召见并告诫他。"
乾兴元年,中书上奏说:"按旧制,翰林医官、图画、琴棋待诏升官,只能升到光禄寺丞;天禧四年,才允许升迁到中允、赞善、洗马同正之职。请求不要超越这个制度,只有特恩才能升到国子博士为止。"
徽宗大观四年,把书学生并入翰林书艺局,画学生并入翰林图画局,医学生并入太医局,而算学生则归入太史局(画学、医
请勿逾此制,惟特恩至国子博士而止。”
徽宗大观四年,并书学生入翰林书艺局,画学生入翰林图画局,医学生入太医局,而算书生则归之太史局(画学、医学等并见《学校考》)。
●卷三十六 选举考九
○举官
《虞书》:“帝!光天之下,至于海隅苍生,万邦黎献,共惟帝臣。惟帝时举,敷纳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庸。”
皋陶曰:“都!亦行有九德,亦言其人有德,乃言曰,载采采(载,行。采,事也。称其人之有德,必举事以为验)。”禹曰:“何?”皋陶曰:“宽而栗(宽弘庄栗),柔而立,愿而恭,乱而敬(乱,治也),扰而毅(扰,顺也。毅,果也),直而温,简而廉(性简易而有廉隅),刚而塞(刚断而实塞),强而义,彰厥有常,吉哉(明九德之常,以择人而官之)!日宣三德,夙夜浚明,有家(九德中有其三。宣,布;夙,早;浚,思也。卿大夫称家。言能日日布行三德,早夜思之,须明行之,可以为卿大夫);日严▯敬六德亮采,有邦(严敬其身,行六德,可为诸侯)。翕受敷施,九德咸事,俊▯在官,百僚师师,百工惟时。抚于五辰,庶绩其凝。”
《周官》:“举能其官,惟尔之能;称匪其人,惟尔不任。”
按:古人之取士,盖将以官之,然则举士之与举官,非二途也。三代之时,法制虽简,而考核本明;毁誉既公,而贤愚自判。往往当时士之被举,未有不入官者也。降及後世,巧伪日甚,而法令亦滋多,遂以科目为举士之途,铨选为举官之途,二者各自为防闲检校之法。至唐,则以试士属之礼部,试吏属之吏部,於是科目之法、铨选之法,日新月异,不相为谋,盖有举於礼部而不得官者,不举於礼部而得官者,则士所以进身之涂辙,亦复不一,不可比而同之也,於是立举士、举官两门以统之。然三代、两汉之时,二者本是一事,故摭其事实,原其法意之详於士者入《举士门》,详於官者入《举官门》。然大概未尝各自立法,於後世之为也,故所纪多互见,必参考然後得之。
秦自孝公纳商鞅策,富国强兵为务,仕进之涂唯辟田与胜敌而已。至始皇遂平天下。
译学等内容并见于《学校考》)。
●卷三十六 选举考九
○举官
《尚书·虞书》说:"帝啊!光明普照天下,直到海边的百姓,天下各邦贤良的人,都是帝王的臣子。只有帝王能够依时举用人才,广泛采纳臣下的言论,用功绩来验证考核,用车马服饰来酬报功劳。"
皋陶说:"啊!还有九种德行,还要说这个人有德行,就要说出他做过的具体事情来(载,是行为;采,是事情。称赞一个人有德行,必须列举事迹来验证)。"禹说:"哪九种德行?"皋陶说:"宽宏而又庄重严谨,柔和而又能自立,谨厚而又恭敬,能治理事务而又敬慎(乱,是治理的意思),和顺而又果决(扰,是顺从的意思。毅,是果断的意思),正直而又温和,简易而又方正廉洁(性情简易而有廉洁的操守),刚强而又踏实(刚毅果断而又充实稳重),坚强而又合乎道义,能够彰显这些恒常的德行,就吉祥了(明白这九种德行的常规,用来选择人才而任命官职)!每天能够弘扬三种德行,早晚思虑并践行,就能治理一家(在九德中具备三种。宣,是宣扬的意思;夙,是早的意思;浚,是思虑的意思。卿大夫称为家。是说能够每天弘扬践行三种德行,早晚思虑,一定要清楚地实行,就可以做卿大夫);每天严谨敬慎地实行六种德行、彰明政事,就能治理一国(严肃恭敬自身,实行六种德行,可以做诸侯)。汇集接纳、广泛施行,九种德行都能践行,才德出众的人都在其位任职,各级官员相互效法,各种工作都能按时完成。顺应五行时序,各项政绩才能凝聚有成。"
《周书·周官》说:"能够胜任其职位而加以举用,就凭你的才能;如果举荐了不称职的人,就要追究你的失职之罪。"
按:古人选取士人,本来是要用来任命官职的,既然如此,那么举荐士人和举荐官员,并不是两条不同的途径。三代的时候,法律制度虽然简单,但考核本来就明确;毁誉既然公正,那么贤能与愚劣自然分明。往往当时被举荐的士人,没有不能进入仕途做官的。到了后世,巧诈虚伪一天天加剧,法令也越来越繁多,于是就用科举作为举荐士人的途径,用铨选作为举荐官员的途径,二者各自设立防范检查的办法。到了唐朝,就用礼部负责考试士人,用吏部负责考核官吏,于是科举的法则、铨选的法则,日新月异,互不相谋,大概有的人在礼部应举却得不到官职,有的人不经过礼部应举却能得到官职,那么士人进身的途径,也就不止一种,不能相提并论了,于是设立举士、举官两个门类来加以统摄。然而三代、两汉的时候,这二者本来是一回事,所以摘录其中的事实,详细论及士人方面的编入《举士门》,详细论及官员方面的编入《举官门》。但大概说来,古代未曾各自单独立法,是后世才这样做的,所以所记载的内容多有交叉重合,必须相互参考才能得其详情。
秦国自从秦孝公采纳商鞅的策略之后,把富国强兵作为要务,进身仕途的途径只有开垦荒地和杀敌立功两种罢了。到秦始皇时于是平定了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