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八十七 经籍考十四
《宋志》谥志十二家,一百七十四卷。
按:谥者,国家送终之大典,今历代史志,俱以谥法入经解门,则伦类失当。今除《周公谥法》、《春秋谥法》二项入礼门,而历代之谥法,则俱附於仪注之後,庶以类相从云。
※叔孙通《朝仪》
本传:汉王巳并天下,诸侯共尊为皇帝於定陶,通就其仪号。高帝悉去秦仪法,为简易。群臣欲争功,醉或妄呼,拔剑击柱,上患之。通说上曰:“夫儒者难与进取,可与守成。臣请徵鲁诸生,与臣弟子共起朝仪。”“采古礼与秦仪杂就之。”上曰:“可试为之,令易知,度吾所能行为之。”於是通使徵鲁诸生三十馀人,及上左右为学者(左右,谓近臣也。为学,谓素有学术),与其弟子百馀人绵蕞野外(应劭曰:立竹及茅索营之,习礼仪其中也。如淳曰:谓以茅翦树地,为纂位尊卑之次也)。习之月馀,通曰:“上可试观。”上使行礼,曰:“吾能为此。”乃令群臣习肄。七年,长乐宫成,行之。
先公曰:按史言通制礼,大抵皆袭秦,故少所改变。其书後与律令同藏於理官,法家又复不传,臣民莫有见者。夫天高地下,而礼制行矣,岂专为尊君抑臣哉!叔孙之制礼也,不过度帝所能为;高帝之观之也,不过曰“吾今知皇帝之贵”而已,夫岂知其出於人心天理之本然哉!故书之录也与律令同,其藏也在理官。然则非礼也,刑禁之书而巳。
※曹褒《汉礼》
本传:肃宗章和二年欲制定礼乐,褒乃上疏,请著成《汉》礼。章下太常,太常巢堪以为一世大典,非褒所定,不可许。帝知群僚拘牵,难与图始,朝廷礼宪,宜以时定,乃下诏曰:“汉遭秦馀,礼坏乐崩,且因循故事,未可观省,有知说者,各尽所能。”褒乃复上疏,具陈礼乐之本,制改之意。拜褒侍中,召元武司马班固,问改定礼制之宜。固曰:“京师诸儒,多能说礼,宜广招集,共议得失。”帝曰:“谚言‘作舍道旁,三年不成’。会礼之家,名为聚讼,互生疑异,笔不得下。昔尧作《大章》,一夔足矣。”乃召褒诣嘉德门,令小黄门持班固所上叔孙通《汉仪》十二篇,敕褒曰:“此制散略,多不合经,今宜依礼条正,便可施行。於南宫、东观尽心集作。”褒既受命,乃次序礼事,依准旧典,杂以《五经》谶记之文,撰次天子至於庶人冠昏吉凶终始制度,以为百五十篇,写以二尺四寸简。其年十二月奏上。帝以众论难一,故但纳之,不复令有司平奏。会帝崩,和帝即位,褒乃为作章句,帝遂以《新礼》二篇冠。後太尉张▯等奏褒擅制《汉礼》,破乱圣术,宜加刑诛。帝虽寝其奏,而《汉礼》遂不行。
译排列尊卑次序的位置)。演习了一个多月,叔孙通说:"皇上可以来看看试试。"皇上让他们演习礼仪,说:"我能做到这样。"于是命令群臣学习演练。七年,长乐宫建成,正式施行这套礼仪。
先公说:据史书记载,叔孙通制定的礼仪,大体上都是沿袭秦制,所以很少有改动。这部书后来和律令一起收藏在司法官署,法家又不再传授,臣民没有人能见到。天高地下,礼制才得以推行,难道只是为了尊崇君主压抑臣下吗!叔孙通制定礼仪时,不过是估量皇帝所能做到的程度而已;高帝观看礼仪时,也不过说"我今天才知道做皇帝的尊贵"罢了,哪里懂得礼仪出于人心天理的本然道理呢!所以这部书的收藏,和律令放在一起,它的收藏之处在司法官署。既然如此,那就不是真正的礼,只是刑法禁令一类的书罢了。
曹褒《汉礼》
本传记载:肃宗章和二年,想要制定礼乐,曹褒于是上疏,请求撰成汉朝的礼制。奏章下达到太常,太常巢堪认为这是一代大典,不是曹褒所能制定的,不可答应。皇帝知道群臣拘泥于成见,难以和他们共同谋划创始之事,认为朝廷的礼仪法度,应当及时确定,于是下诏说:"汉朝承接秦朝遗留下来的弊端,礼崩乐坏,姑且沿用旧例,未能得到应有的重视,有懂得这方面的人,都可以尽己所能提出意见。"曹褒于是又上疏,详细陈述礼乐的根本,以及改革制定的用意。皇帝拜曹褒为侍中,召见元武司马班固,询问改定礼制是否适宜。班固说:"京城的众儒生,很多都能讲礼,应当广泛招集他们,共同商议其中的得失。"皇帝说:"俗话说'在路边盖房子,商量三年也盖不成'。聚集众儒讨论礼制,就叫做众口纷纭,相互产生疑虑分歧,写都写不下去。从前尧制作《大章》乐,一个夔就足够了。"于是召曹褒到嘉德门,命令小黄门拿着班固所进献的叔孙通《汉仪》十二篇,敕令曹褒说:"这套制度散乱简略,很多地方不合经义,如今应当依照礼的条例加以订正,就可以施行了。要在南宫、东观尽心撰写。"曹褒接受命令后,便按次序整理礼仪之事,依据旧有典章,杂糅《五经》谶纬之文,撰定天子至于平民百姓的冠、婚、吉、凶各种礼仪的始终制度,共一百五十篇,写在二尺四寸长的简牍上。当年十二月奏上朝廷。皇帝因为众人议论难以统一,所以只是收下,不再让有关部门评议奏报。恰逢皇帝驾崩,和帝即位,曹褒于是为其作章句注解,皇帝于是把《新礼》二篇列在礼典之首。后来太尉张〇等人上奏,说曹褒擅自制定《汉礼》,败坏破坏圣人之道,应当处以刑罚诛戮。皇帝虽然搁置了这道奏疏,但《汉礼》最终没有得到施行。
致堂胡氏说:孔子删定《诗经》、编定《尚书》、系解《易经》、创作《春秋》,却没有撰述礼乐的制度。这是为什么呢?礼是依据人情,为之制定节度文饰;乐是用来彰显功业,所以很难制定一套一成不变的制度。殷承袭夏,周承袭殷,其后继承周朝的,都不免有所增减,夏尚质朴、殷尚忠厚而周尚文饰,它们不能划一,是很明显的了。虽然如此,圣人一定要借助具体事情来阐明其中的道理,因为那些礼数可以陈列出来,是祝史有司所能预先安排的;而其中的义
致堂胡氏曰:孔子删《诗》定《书》、系《易》作《春秋》,而不述礼乐之制。何也?礼因人情,为之节文;乐以象功,故难立一成不变之制也。殷因於夏,周因於殷,其或继周者,皆不免於有损有益,夏质殷忠而周文,其不可一也明矣。虽然,圣人必因事以明其义,盖其数可陈,祝史有司之所能预也;其义难知,非仁且智,则不能本人情而约之於中道也。故或先王有之,而不宜於今之世,或古未之有而可以义起,神而明之,存乎其人而巳。曹褒之志,盖亦深见叔孙通之仪有未当者,故愤然欲正之,而章帝亦以是命之。若请博徵名儒,迟以年岁,犹庶几乎不大违戾有可行者,而身当重任,决以独见,才数月间,遽成百五十篇,且又杂以谶记之文,盖不待见其书,而可逆知舛▯不纯乎古之正礼矣!一世大典,既鲜克留意者,幸而有之,其成就乃尔,岂不惜哉!
按:三代之礼亡於秦。继秦者汉,汉之礼书,则前有叔孙通,後有曹褒。然通之礼杂秦仪,褒之礼杂谶纬,先儒所以议其不纯也。然自古礼既亡,今传於世者,惟《周官》、《仪礼》、《戴记》,而其说未备。郑康成於三书皆有注,後世之所欲明礼者,每稽之郑注,以求经之意。而郑注则亦多杂谶纬及秦、汉之礼以为说,则亦必本於通、褒之书矣。此三书者,《汉》、《隋》、《唐》三史《艺文志》俱无其卷帙,则其书久亡,故後世无述焉。然魏、晋而後,所用之礼,必祖述此者也。故摭二传中所言二家著述之旨,以为《仪注》之首。
※《汉旧仪》四卷
卫敬仲撰。《隋志》四卷,今本止三卷。
※《独断》二卷
晁氏曰:汉左中郎将蔡邕纂。杂记自古国家制度及汉朝故事,王莽无▯,盖见於此。公武得孙蜀州道夫本,乃阁下所藏。
陈氏曰:言汉世制度、礼文、车服及诸帝世次,而兼及前代礼乐。舒、台二郡皆有刊本。向在莆田尝录李氏本,大略与二本同,而上下卷前後错互,因并见之。
※《江都集礼》一百四卷
《崇文总目》:隋诸儒撰。初,炀帝以晋王为扬州总管,镇江都,令诸儒集周、汉以来礼制因袭,下逮江左先儒论议,命潘微为之序。凡一百二十卷,今亡阙,仅存一百四卷。
※《开元礼》一百五十卷
陈氏曰:唐集贤院学士萧嵩、王仲邱等撰。唐初有《贞观》、《显庆礼》,仪注不同,而《显庆》又出於许敬宗,希旨傅会,不足施用。开元十四年,通事舍人王函请删《礼记》旧文,而益以今事。张说以为《礼记》不可改易,宜折衷《贞观》、《显庆》以为唐礼。
译理难以知晓,不是仁且智之人,就不能根据人情而使其符合中道。所以有的是先王已有的,却不适合当今的时代;有的是古代所没有的,却可以依据道义而创立,神妙地领会并加以彰明,全在于其人罢了。曹褒的心志,大概也是深深看出叔孙通所定礼仪有不妥之处,所以愤然想要加以纠正,而章帝也因此命令他去做。如果他能请求广泛征询名儒的意见,延迟几年慢慢制定,或许还差不多不会有太大的违背而能有可行之处,可是他一人承担重任,仅凭一己之见决断,才数月之间,就匆忙撰成一百五十篇,而且又掺杂了谶纬之文,不用看到这部书,就可以预先知道它一定是驳杂不纯,不合乎古代正礼的了!一代大典,本来就很少有人肯用心留意,侥幸有人肯做,其成就竟然是这样,岂不可惜啊!
按:三代的礼制在秦代散亡。继承秦朝的是汉朝,汉朝的礼书,先有叔孙通,后有曹褒。然而叔孙通的礼掺杂秦朝的仪法,曹褒的礼掺杂谶纬之说,这是先儒之所以议论他们礼制不纯正的缘故。然而自古礼制既已散亡,如今流传于世的,只有《周官》《仪礼》《戴记》,而其中的说法并不完备。郑康成对这三部书都作有注解,后世想要阐明礼制的人,常常参考郑注,来推求经文的本意。而郑注也大多掺杂谶纬以及秦汉的礼制来加以解说,那也一定是本于叔孙通、曹褒的书了。这三部书,《汉书》《隋书》《唐书》三部史书的《艺文志》中都没有著录其卷帙数目,可见其书早已散亡,所以后世没有人加以论述。然而魏、晋以后所用的礼制,必定是祖述这些礼制而来的。所以摘录两部史传中所记载的这两家著述的宗旨,作为《仪注》类的开篇。
《汉旧仪》四卷
卫敬仲撰写。《隋志》著录四卷,今本只有三卷。
《独断》二卷
晁氏说:汉代左中郎将蔡邕编纂。杂记自古以来国家的制度以及汉朝的故事,王莽篡汉时无所依据之事,大概可以从这本书中看到。我(晁公武)得到孙蜀州道夫的本子,是阁下所收藏的。
陈氏说:讲述汉代的制度、礼仪文饰、车服以及历代皇帝的世系,同时兼及前代的礼乐。舒州、台州两地都有刊刻本。我从前在莆田曾抄录过李氏的本子,内容大略和这两个本子相同,只是上下卷前后有些错乱交叉,因此一并记录在这里。
《江都集礼》一百四卷
《崇文总目》记载:隋朝诸儒撰写。当初,隋炀帝以晋王身份担任扬州总管,镇守江都,命令诸儒汇集周、汉以来礼制的因袭沿革,下至江南先儒的论议,命潘微为之作序。共一百二十卷,如今已散佚残缺,仅存一百四卷。
《开元礼》一百五十卷
陈氏说:唐代集贤院学士萧嵩、王仲邱等撰写。唐初有《贞观礼》《显庆礼》,仪注各不相同,而《显庆礼》又出自许敬宗之手,他迎合皇帝旨意、牵强附会,不足以施行。开元十四年,通事舍人王函请求删改《礼记》旧文,而增补当今之事。张说认为《礼记》不可改动,应当折衷《贞观礼》《显庆礼》来制定唐礼。于是诏令徐坚、李锐、施敬本撰述,萧嵩、王仲邱接续其事。书成之后,唐代五礼的礼文才得以完备,于是就用它来设科取士。《新唐书·礼乐志》大致就是采摘自这部书
乃诏徐坚、李锐、施敬本撰述,萧嵩、王仲邱继之。书成,唐五礼之文始备,於是遂以设科取士。《新史 礼乐志》大略采摭著於篇。然唐初巳降凶礼於五礼之末,至显庆遂削去《国恤》一篇,则敬宗谄谀讳恶鄙陋亡稽,卒不正也。
※《开元礼百问》二篇
陈氏曰:不著名氏。以古今异制,设为问答。凡百条。
《开元礼义鉴》一百卷
《崇文总目》:唐萧嵩撰。既定《开元礼》,又以礼家名物繁夥,更取历代沿革,随文释义,与礼并行。
※《开元礼京兆义罗》十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据《开元》巳有《义鉴》,申衍其说,今此又网罗其遗坠云。
※《开元礼类释》二十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以唐礼繁重,故汇其名物,粗为申释。
※《大唐郊祀录》十卷
陈氏曰:唐太常礼院修撰王泾撰。考次历代郊庙沿革之制,及其工歌祝号,而图其坛屋陟降之序。贞元中上之。
※《礼阁新仪》三十卷
陈氏曰:唐太常修撰韦公肃撰。录开元以後礼文损益,至元和十年。其一卷为目录。按《馆阁书目》云卷数虽存,而书不全,又复差互重出。今本不尔,但目录稍误。
南丰曾氏序曰:《礼阁新仪》三十篇,韦公肃撰。记开元以後至元和之变礼。史馆、秘阁及臣书皆三十篇,集贤院书二十篇,以参相校,史馆及秘阁及臣书多复重,其篇少者八,集贤院书独具。然臣书有目录一篇,以考其次序,盖此书本三十篇,则集贤院书虽具,然其篇次亦乱。既正其脱谬,因定著从目录,而《礼阁新仪》三十篇复完。夫礼者,其本在於养人之性,而其用在於言动视听之间。使人之言动视听一於礼,则安有放其邪心,而穷於外物哉?不放其邪心,不穷於外物,则祸乱可息,而财用可充,其立意微,其为法远矣。故设其器,制其物,为其数,立其文,以待其有事者,皆人之起居出入、吉凶哀乐之具,所谓其用在乎言动视听之间者也。然而古今之变不同,而俗之便习亦异,则法制度数,其久而不能无弊者,势固然也。故为礼者其始莫不宜於当世,而其後多失而难遵,亦其理然也。失则必改制,以求其当,故羲、农以来,至於三代,礼未尝同也。後世去三代,盖千有馀岁,其所遭之变,所习之便不同,固巳远矣,而议者不原圣人制作之方
译。然而唐初已经把凶礼降到五礼之末,到了显庆年间竟削去了《国恤》一篇,可见许敬宗阿谀讳饰恶行,鄙陋而无依据,最终没能得到纠正。
《开元礼百问》二篇
陈氏说:不著撰写者姓名。因古今制度不同,设为问答的形式。共一百条。
《开元礼义鉴》一百卷
《崇文总目》记载:唐代萧嵩撰写。已经制定了《开元礼》之后,又因为礼家名物繁多,再取历代沿革情况,依照原文解释其义理,与《开元礼》并行于世。
《开元礼京兆义罗》十卷
《崇文总目》记载:不著撰写者姓名。根据《开元礼》已有《义鉴》,进一步申述阐发其说法,如今这本书又搜罗补充其遗漏之处。
《开元礼类释》二十卷
《崇文总目》记载:不著撰写者姓名。因为唐礼内容繁重,所以汇集其中的名物,粗略地加以申述解释。
《大唐郊祀录》十卷
陈氏说:唐代太常礼院修撰王泾撰写。考订编次历代郊庙祭祀沿革的制度,以及其中的工歌祝号,并绘制出祭坛屋宇升降的次序图。贞元年间进献给朝廷。
《礼阁新仪》三十卷
陈氏说:唐代太常修撰韦公肃撰写。记录开元以后礼文的增损变化,直到元和十年。其中一卷是目录。据《馆阁书目》记载,卷数虽然还在,但书的内容不完整,又互相差错重复。如今这个本子不是这样,只是目录稍有讹误。
南丰曾氏作序说:《礼阁新仪》三十篇,韦公肃撰写。记载开元以后到元和年间礼制的变化。史馆、秘阁以及我所藏之书都是三十篇,集贤院所藏是二十篇,用来互相校对,史馆及秘阁及我的书大多重复,篇数少了八篇,集贤院所藏的却是完整的。然而我的书有目录一篇,可以据以考订其次第,可见这部书本来是三十篇,那么集贤院所藏虽然完整,但其篇章次序也已错乱。既已纠正了其中脱漏讹误之处,于是依照目录重新排定,而《礼阁新仪》三十篇又恢复完整。礼的根本在于涵养人的本性,而它的作用体现在言语、行动、视听之间。使人的言语、行动、视听都合乎礼,那么怎么会放纵邪僻之心,而被外物所困扰呢?不放纵邪僻之心,不被外物所困扰,那么祸乱就可以平息,财用就可以充足,礼制立意精微,其立法长远。所以设置礼器,制定礼物,规定礼数,确立礼文,以应对各种有关的事务,都是人们起居出入、吉凶哀乐所需要用到的,这就是所谓其作用体现在言语行动视听之间的道理。然而古今的变化不同,而习俗的便利也各有差异,那么法制礼数,历时长久而不能没有弊端,这是势所必然的。所以制定礼的人,起初无不适合当时的社会,但后来大多出现偏差而难以遵行,这也是道理使然。出现偏差就一定要改革制度,以求其恰当,所以从伏羲、神农以来,直到三代,礼制未曾相同过。后世距三代,大约已有一千多年,所遭遇的变化,所习惯的便利各不相同,本来已经相差很远了,而议论者却不能推究圣人制礼作乐的用意……
,乃谓设其器,制其物,为其数,立其文,以待其有事,而为其起居出入、吉凶哀乐之具者,当一二以追先王之迹,然後礼可得而兴也。至其说之不可求,其制之不可考,或不宜於人,不合於用,则甯至於漠然而不敢为,使人之言动视听之间,荡然莫之为节,至患夫为罪者之不止,则繁於为法以禁之,故法至於不胜其繁,而犯者亦至於不胜其众,岂不惑哉!盖上世圣人,有为耒耜者或不为宫室,为舟车者或不为棺椁,岂其智不足为哉?以谓人之所未病者,不必改也。至於後圣,有为宫室者,不以土处为不可变也;为棺椁者,不以衣薪为不可易也,岂好为相反哉?以谓人之所以既病者,不可因也。又至於後圣,则有设两观而更采椽之质,攻文梓而易瓦棺之素,岂不能从俭哉?以谓人情之所好者,能为之节,而不能变也。由是观之,古今之变不同,而俗之便习亦异,则亦屡变其法以宜之,何必一一以追先王之迹哉!其要在於养民之性,防民之欲者,本末先後,能合乎先王之意而巳。此制作之方也。故元樽之尚而薄酒之用,太羹之先而庶羞之饱,一以为贵本,一以为亲用,则知有圣人作,而为後世之礼者,必贵俎豆,而今之器用不废也;先弁冕,而今之衣服不禁也,其推之皆然。然後其所改易更革,不至乎拂天下之势,骇天下之情,而固巳合乎先王之意矣。是以羲、农以来,至於三代,礼未尝同,而制作之如此者,未尝异也。後世不推其如此,而或至於不敢为;或为之者特出於其势之不得巳,故苟简而不能备,希阔而不常行,又不过用之於上,而未有加之於民者也。故其本在於养人之性,而其用在於言动视听之间者,历千馀岁,民未尝得接於其耳目,况於服习而安之者乎?至其陷於罪戾,则繁於为法以御之,其亦不仁也哉。此书所纪,虽其事巳浅,然凡世之记礼者,亦皆有所本,而一时之得失具焉。昔孔子於告朔,爱其礼之存,况著於一代之典籍哉!故其书不得不贵,因为之定著,以俟夫论礼者考而择焉。
译是说设置器物、制定事物、确立数目、建立文饰,用来应对各种事务,作为人们日常起居出入、吉凶哀乐所需用的工具,应当一一追随先王的旧迹,然后礼才能够因此而兴起。至于那些说法无法考求、那些制度无法考证的,或者不适宜于人情、不合于实用的,就宁可淡然处之而不敢去做,致使人们在言行视听之间,荡然无所节制,等到忧患那些犯罪的人不能止息,就繁多地制定法令来禁止他们,以致法令繁多到不胜其烦,而犯法的人也多到不可胜数,这难道不是很糊涂吗!大概上古的圣人,有制作耒耜的却未必制作宫室,有制作舟车的却未必制作棺椁,难道是他们的智慧不足以做到吗?是因为人们还没有感到困苦的事情,不必去改变它。到了后来的圣人,有制作宫室的,不认为居住在土穴中是不可改变的;制作棺椁的,不认为用衣服包裹薪草掩埋是不可更改的,难道是故意要相反吗?是因为人们已经感到困苦的事情,不能再因循下去了。又到了更后来的圣人,就有设立两观而改用经过雕琢的椽子,加工梓木棺材而改变粗陶瓦棺的朴素,难道是不能从简吗?是因为人情所喜好的东西,只能为它设立节制,而不能改变它。由此看来,古今的变化各不相同,而习俗的便利习惯也各异,那么也应当屡次变更法度以适应它,何必一一都要追随先王的旧迹呢!关键在于要能够涵养百姓的本性,防范百姓的欲望,本末先后,能够符合先王的用意就可以了。这就是制作礼法的方法。所以用元樽这样古朴的器物,却实际饮用薄酒;先进献太羹,却让众多美味吃饱,一方面是为了尊重根本,一方面是为了亲近实用,由此可知有圣人兴起,制定后世的礼仪的,必定尊崇俎豆这类礼器,但如今的器物用具也并不废弃;崇尚弁冕这类古代冠服,但如今的衣服也并不禁止穿用,推及其他也都是如此。这样一来,所做的改易变革,就不至于违背天下的大势,惊骇天下人的情感,而本来就已经符合先王的用意了。因此从伏羲、神农以来,直到三代,礼仪未曾完全相同,而制作礼法依照这样的原则,却未曾有过不同。后世的人不能推究到这一层,有的就到了不敢制作礼仪的地步;有的去制作礼仪的,也只是出于形势不得已,所以苟且简略而不能完备,稀少疏阔而不能经常施行,又不过是用在上层,而未曾施加到百姓身上。所以礼的根本在于涵养人的本性,而它的作用体现在人们言行视听之间,历经一千多年,百姓未曾能够耳闻目睹它,更何况能够习惯并安于它的人呢?等到百姓陷入罪过,就繁多地制定法令来防范他们,这也太不仁厚了啊。这部书所记载的,虽然这些事情已经显得浅近,但凡是世上记载礼仪的著作,也都有其本源依据,而一个时代的得与失也都完全体现在其中了。从前孔子对于告朔这件礼仪,尚且爱惜它的礼制还留存着,更何况是记载在一代典籍之中的礼呢!所以这部书不能不加以珍视,因此为它加以考订编定,以等待那些研究礼制的人考察并加以选择。
※《续曲台礼》三十卷
陈氏曰:唐太常博士太原王彦威撰。元和十三年,尝献《曲台新礼》三十卷,至长庆中,又自元和之末次第编录,下及公卿、士庶婚姻丧祭之礼,并目录为三十卷。通前为六十一卷。按此惟续书,而亦无目录,前书则未之见也。《馆阁书目》亦无之。文宗朝,彦威仕为尚书、节度使。
※《五礼精义》十卷
《崇文总目》:唐太常博士韦彤撰。首载唐礼,参引古义,申释其文。
※《服饰图》三卷
晁氏曰:唐李德裕编。共五十五事。
※《咸镐故事》一卷
晁氏曰:唐韦慎微撰。纂长安自元日至除夜朝廷庆贺事。
※《崇丰二陵集礼》
太常丞裴瑾封叔撰。柳子厚序略曰:自开元制礼,大臣讳避,去《国恤》章,而山陵之礼无所执。世之不学者,乃妄取预凶事之说,而大典阙焉。由是累圣山陵,皆摭拾残阙,附比伦类,已乃斥去,其後莫能徵。永贞、元和间,天祸仍遘,自崇陵至於丰陵(德宗葬崇陵,顺宗葬丰陵)不能周岁,司空杜公(杜黄裳)由太常相天下,连为礼仪使,择其僚以备损益,於是河东裴瑾以太常丞、陇西辛秘以博士用焉。内之则攒涂秘器、象物之宜(攒,与▯同,徒丸切,殡也;秘器作棺。象物,涂车刍灵之属),外之则复土斥土,因山之制(《汉文纪》:张武为复土将军,谓穿圹下棺。又《惠帝纪》斥土注:斥,开也,谓开土地为冢圹。又《文帝赞》:因其山,不起冢)上之则顾命典册,与文物以受方国(方,一作万);下之则制服节文,颁宪则以示四方。由其肃恭,礼无不备。且(晏本作具)包并总统千载之盈缩,罗络旁午百氏之异同。搜扬翦截,而毕得其中;顾问关决,而不悖於事。议者以为司空公得其人,而邦典不坠。裴氏乃悉取所刊定及奏复於上,辨列於下,联百执事之仪,以为《崇丰二陵集礼》,藏之於太常书阁,君子以为爱礼而近古焉。
※《五服志》三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据《江都》、《开元》二礼,参引先儒所论轻重之制,盖唐人所编次云。
※《丧服加减》一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杂记服制增损,文无伦次。
※《开宝通礼》二百卷
晁氏曰:皇朝刘温叟等撰。开宝中,诏温叟同李▯、卢多逊、扈蒙、杨昭俭、贾黄中、和岘、陈谔损益《开元礼》为之,附益以国朝新制。
《朱子语录》曰:《开宝礼》全体是《开元礼》,但略改动。《五礼新仪》其间有难定者,皆称“御制”以决之。如祷山川者,只《开元礼》内有。
译《续曲台礼》三十卷
陈氏说:唐代太常博士太原人王彦威撰写。元和十三年,曾献上《曲台新礼》三十卷,到长庆年间,又将元和末年以来陆续编录的内容,下至公卿、士庶婚姻丧祭之礼,连同目录编为三十卷。合并前书共为六十一卷。按此书只是续书,且也没有目录,前书则未曾见到。《馆阁书目》里也没有此书。文宗朝,王彦威官至尚书、节度使。
《五礼精义》十卷
《崇文总目》:唐代太常博士韦彤撰写。开头记载唐代礼制,参引古代经义,申述解释其文字。
《服饰图》三卷
晁氏说:唐代李德裕编纂。共记五十五件事。
《咸镐故事》一卷
晁氏说:唐代韦慎微撰写。编纂长安从元日到除夕朝廷庆贺之事。
《崇丰二陵集礼》
太常丞裴瑾(字封叔)撰写。柳子厚(柳宗元)序中大略说:自开元制礼以来,因大臣避讳,删去了《国恤》一章,因而山陵之礼没有依据可循。世间不学之人,竟妄取涉及凶事的说法,致使大典残缺。因此历代帝王山陵大事,都只能拾取残缺资料,比附类推,事情一过便弃置一旁,此后更无从查考。永贞、元和年间,上天连遭祸患,从崇陵到丰陵(德宗葬于崇陵,顺宗葬于丰陵)不到一年之内(连遭两次国丧),司空杜公(杜黄裳)由太常官升任宰相,接连担任礼仪使,挑选属官以斟酌损益礼制,于是河东人裴瑾以太常丞的身份、陇西人辛秘以博士的身份被起用。对内则是殡殓棺椁、随葬明器的规格("攒"与"欑"同字,音徒丸切,意为殡葬;"秘器"指棺材;"象物"指涂车、刍灵一类明器),对外则是覆土、平土,依山为陵的制度(《汉文帝纪》:张武任复土将军,指的是掩埋棺木;又《惠帝纪》"斥土"注:"斥"是开辟之意,指开辟土地作为墓圹;又《文帝赞》:依傍山势,不起坟丘);往上是顾命册文,以及仪仗器物用以接受四方朝贺("方",一本作"万");往下则是丧服制度条文,颁布法令以昭示天下。由于此事办得严肃恭敬,礼制无不齐备。而且("且"字晏本作"具")总括并囊括千年礼制的增减变化,网罗汇集诸家学说的异同之处。搜求剔除,终能得其中正;随时应对咨询裁决,都不违背事理。议论者都认为司空公得到了合适的人才,因而国家典章得以不坠。裴瑾便将所刊定和奏请恢复的内容全部整理,并逐条辨析陈列,把百官所用的礼仪条文汇编起来,编成《崇丰二陵集礼》,收藏在太常寺的书阁中,君子认为这是珍爱礼制而接近古礼的做法。
《五服志》三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写人姓名。依据《江都》、《开元》两部礼书,参引前代儒者所论轻重服制,大概是唐人所编纂的。
《丧服加减》一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写人姓名。杂记服制的增减变化,文字没有条理次序。
《开宝通礼》二百卷
晁氏说:本朝刘温叟等人撰写。开宝年间,诏令刘温叟会同李〇、卢多逊、扈蒙、杨昭俭、贾黄中、和岘、陈谔,对《开元礼》加以增删修订而成,并附益本朝的新制度。
《朱子语录》说:《开宝礼》全部都是以《开元礼》为底本,只是稍作改动。《五礼新仪》中若有难以确定的地方,都称"御制"来裁定。比如
祖宗时有《开宝通礼》科,学究试默义,须是念得《礼》熟,方得。礼官用此等人为之。介甫一切罢去,尽令做大义。故今之礼官,不问是甚人皆可做。某尝闻朝廷须留此等专科,如史科亦当有。
※《开宝通礼义纂》一百卷
《崇文总目》:皇朝翰林学士卢多逊等撰。多逊既定新礼,复因《开元礼义鉴》增益为《开宝通礼义纂》一百卷,上之。诏与《通礼》并行。
※《太常新礼》四十卷
陈氏曰:提举编修贾昌朝子明等上。景▯四年,同知太常礼院浦城吴育春卿言,本院所藏礼文故事未经刊修,请择官参定。至庆历四年始成。凡《通礼》所存,悉仍其旧,裒其异者,列之为一百二十篇。编修官孙祖德、李育、张方平、吕公绰、曾公亮、王洙、孙瑜、余靖、刁约。
※《太常因革礼》
陈氏曰:皇朝姚辟、苏洵撰。嘉▯中,欧阳修言礼书文书放轶,请礼官编修。六年,用张洞奏,以命辟、洵,至治平二年乃成,诏赐以名。李清臣云:“开宝已修,辑三礼书,推其要归,嘉▯尤悉。”然繁简失中,讹阙不补,岂有拘而不得骋乎?何楦酿之甚也!
雁湖李氏跋:古者“经礼三百,曲礼三千。”自後世以礼著书者,仅存其大概,或阙其弥文,经礼粗详,曲礼尽废,以故往往不可复考。嘉▯独於损益去取同异之际,莫不咸在。时知制诰张环奏以为国朝礼不合古制,欲命大臣与礼官▯正纟由绎,然後传之永久。苏先生争之,以为今亦编集故事,使後世毋忘之耳,非曰制为典礼,遂使遵而行之也。遇事而载之,不择善恶,是记事之体也,盖其凡例条目之定论若此,而昧者顾谓繁简失中,以楦酿目之,抑未之思欤!其书以《开宝通礼》为本,而以《仪注例册》附见之,且参以《实录》、《封禅记》、《卤簿记》、《大乐记》及他书,经礼、曲礼於是两备。张文定谓其事业不得举而措之,於天下独新礼百篇,今为太常施用者此也。
※《封禅记》五十卷
晁氏曰:皇朝丁谓等撰。大中祥符元年,诏谓与李宗谔、陈彭年以景德五年正月三日天书降於左承天门鸱吻之上,迄十月泰山修封事迹仪注诏诰,编次成书上之。御制序冠之於首。
※《祀汾阴记》五十卷
晁氏曰:皇朝丁谓撰。大中祥符三年八月,降祀汾阴御札,至明年春礼成。四年,诏谓与陈彭年编次事迹仪注,逾二年,成书上之。
※《吉凶书仪》二卷
晁氏曰:皇朝胡瑗翼之撰。略依古礼,而以今礼书疏仪式附之。
※《天圣卤簿记》十卷
陈氏曰:翰林学士常山宋绶公垂撰。
译祭祷山川之事,只有《开元礼》里有记载。祖宗时代设有《开宝通礼》科目,让学究默写经义应试,必须把《礼》念得纯熟才行,礼官便用这样的人来担任。王安石一概废除,全部改为考大义。所以现在的礼官,不问是什么人都能当。我曾听说朝廷应该保留这类专门科目,比如史科也应该有。
《开宝通礼义纂》一百卷
《崇文总目》:本朝翰林学士卢多逊等人撰写。卢多逊制定新礼之后,又依据《开元礼义鉴》增补编成《开宝通礼义纂》一百卷,进献朝廷。朝廷下诏令与《通礼》并行。
《太常新礼》四十卷
陈氏说:提举编修贾昌朝(字子明)等人进献。景〇四年,同知太常礼院浦城人吴育(字春卿)上言,本院所藏礼制文献典故未经刊修,请求选派官员参订审定。到庆历四年方才编成。凡是《通礼》中所存的,全都沿用旧文,将有异同之处收集起来,列为一百二十篇。编修官有孙祖德、李育、张方平、吕公绰、曾公亮、王洙、孙瑜、余靖、刁约。
《太常因革礼》
陈氏说:本朝姚辟、苏洵撰写。嘉〇年间,欧阳修上言礼书文献散佚,请求命礼官编修。嘉〇六年,采纳张洞的奏请,命姚辟、苏洵负责,到治平二年方才编成,朝廷下诏赐予书名。李清臣说:"开宝年间已经修过,汇编三礼之书,推究其要旨,嘉〇年间尤为详尽。"然而此书繁简失当,讹误缺漏之处未加补正,难道是受拘束而不能施展吗?为何堆砌铺陈得如此过分!
雁湖李氏跋文说:古时"经礼三百条,曲礼三千条。"后世以来著述礼书者,仅存其大概,或缺其繁复的仪节,经礼记载粗略详细,曲礼则全部废弃,因此往往无法再考订。嘉〇年间此书唯独在损益取舍异同之处,都一一具备。当时知制诰张环上奏,认为本朝礼制不合古制,想命大臣与礼官加以厘正梳理,然后传之久远。苏先生(苏洵)与之争论,认为如今只是编集旧例故事,使后世不要遗忘罢了,并非说要制定为典礼,从而让人遵照施行。遇到事情便加以记载,不论善恶,这是记事的体例,大概其凡例条目的定论就是这样,而不明事理的人却说它繁简失当,用"堆砌铺陈"来看待它,恐怕是没有想清楚吧!这部书以《开宝通礼》为底本,附以《仪注例册》,并参考《实录》、《封禅记》、《卤簿记》、《大乐记》以及其他书籍,经礼、曲礼于是两者都齐备。张文定(张方平)说,苏洵的事业未能得以施展推行于天下,唯独这部新礼一百篇,如今为太常寺所施行采用的就是这部书。
《封禅记》五十卷
晁氏说:本朝丁谓等人撰写。大中祥符元年,诏令丁谓与李宗谔、陈彭年,将景德五年正月三日天书降于左承天门鸱吻之上,直到十月泰山封禅事迹仪注诏诰,编次成书进献。皇帝亲制序文冠于书首。
《祀汾阴记》五十卷
晁氏说:本朝丁谓撰写。大中祥符三年八月,颁下祭祀汾阴的御札,到第二年春天礼成。大中祥符四年,诏令丁谓与陈彭年编次事迹仪注,历经两年,编成书进献。
《吉凶书仪》二卷
晁氏说:本朝胡瑗(字翼之)撰写。大致依照古礼,而附以今世礼书的疏解仪式。
《天圣卤簿记》十卷
陈氏说:翰林学士常山人宋绶(字公垂)
始,太祖朝卤簿以绣易画,号“绣衣卤簿”。真宗时,王钦若为记二卷,阙於绘事,弗可详识。绶与冯元、孙▯受诏质正古义,傅以新制,车骑、人物、器服之品,皆绘其首者,名同饰异,亦别出焉。天圣六年十一月上之,其考订援证,详洽可稽。
※《大飨明堂记》二十卷,《纪要》二卷
陈氏曰:宰相河汾文彦博宽夫等撰。国朝开创以来,三岁亲郊,未尝躬行大享之礼。皇▯二年,诏以季秋择日有事於明堂,而罢冬至郊祀。直龙图王洙言,国家每岁大享,止於南郊寓祭,不合典礼。古者明堂、宗庙、路寝同制,今大庆殿即路寝也,九月亲祀,当於大庆殿行礼。诏用其言。礼成,命彦博及次相宋庠、参预高若讷编修为《记》,上亲制序文。已而彦博以简牍繁多,别为《记要》。首载圣训,欲以大庆为明堂礼官之议,▯与圣意合云。
※《元丰郊庙礼文》三十卷
晁氏曰:皇朝杨完撰。元丰初,以郊庙礼文讹舛,诏陈襄、李清臣、王存、黄履、何洵直、孙谔、杨完就太常寺检讨历代沿革,以诏考其得失。又命陆佃、张ロ详定,後以前後尝进《礼文》,独令完编类,五年,成书奏御。其书虽援据广博,而杂出众手,前後屡见,繁猥为甚云。
※《ト门仪制》十二卷
陈氏曰:学士李淑等修定。皆朝廷礼式也。
※《政和五礼新仪》二百四十卷,《目录》五卷
陈氏曰:议礼局官知枢密院郑居中、尚书白时中、慕容彦逢、学士强渊明等撰。首卷▯陵御制序文,次九卷御笔指挥,次十卷御制冠礼,馀二百二十卷,局官所修也。
石林叶氏曰:国朝典礼初循用唐《开元礼》旧书一百五十卷,太祖开宝初始命刘温叟、卢多逊、扈蒙三人补缉遗逸,通以今事,为《开宝通礼》二百卷。又《义纂》一百卷,以发明其旨。且依《开元礼》设科取士。嘉▯初,欧阳文忠公知太常礼院,复请续编,以姚辟、苏洵掌其事,为《太常因革礼》一百卷。议者病其太简。元丰中,苏子容复议以《开宝通礼》及近岁详定礼文,分有司、仪注、沿革为三门,为《元丰新礼》,不及行,至大观中,始修之,郑达夫主其事。然时无知礼旧人,书成,颇多▯牾,後亦废。
《朱子语录》曰:唐有《开元》、《显庆》二礼,《显庆》已亡,《开元》袭隋旧为之。本朝修《开宝礼》,多本《开元》而颇加详备。及政和间修《五礼》,一时奸邪以私智损益,疏略▯牾,更没理会,又不如《开元礼》。
※《政和五礼撮要》十五卷
陈氏曰:绍兴中,有范其姓者,为湖北漕,取品官、士庶冠昏丧祭为一编,刻板学宫,不著名。
译撰写。起初,太祖朝的卤簿以刺绣代替绘画,号称"绣衣卤簿"。真宗时,王钦若撰记二卷,但绘图部分有缺失,无法详细辨识。宋绶与冯元、孙〇奉诏考订古义,并配以新制度,车骑、人物、器服的种类,都绘出为首的样式,名称相同而装饰不同的,也另外标出。天圣六年十一月进献,其中的考订援引证据,详尽周洽,可供查考。
《大飨明堂记》二十卷,《纪要》二卷
陈氏说:宰相河汾人文彦博(字宽夫)等人撰写。本朝开国以来,三年一次亲祭南郊,从未亲自举行过大享之礼。皇〇二年,诏令在季秋择日在明堂举行祭祀,而废除冬至郊祀。直龙图王洙上言,国家每年大祭,只在南郊设坛致祭,不合典礼。古时明堂、宗庙、路寝的规制相同,如今大庆殿就是路寝,九月亲祀应当在大庆殿举行典礼。诏令采纳此议。礼成之后,命文彦博与次相宋庠、参知政事高若讷编修为《记》,皇帝亲自撰写序文。后来文彦博因简牍繁多,另外编为《记要》。开头记载皇帝的训示,是想以大庆殿作为明堂,礼官的议论恰好与圣意相合。
《元丰郊庙礼文》三十卷
晁氏说:本朝杨完撰写。元丰初年,因郊庙礼文有讹误,诏令陈襄、李清臣、王存、黄履、何洵直、孙谔、杨完到太常寺检讨历代沿革,据以考订其得失。又命陆佃、张ロ详加审定,后来因为前后曾进献过《礼文》,唯独让杨完编类整理,元丰五年,成书上奏御览。这部书虽然援引考据广博,但出自众人之手,前后内容多有重复,繁琐驳杂十分严重。
《ト门仪制》十二卷
陈氏说:学士李淑等人修定。都是朝廷礼仪法式。
《政和五礼新仪》二百四十卷,《目录》五卷
陈氏说:议礼局官知枢密院郑居中、尚书白时中、慕容彦逢、学士强渊明等人撰写。首卷是徽宗(〇陵,指徽宗)御制序文,接下来九卷是御笔指挥,再十卷是御制冠礼,其余二百二十卷,是议礼局官员所修。
石林叶氏说:本朝典礼最初沿用唐代《开元礼》旧书一百五十卷,太祖开宝初年才命刘温叟、卢多逊、扈蒙三人补辑遗漏,融通当今事宜,编成《开宝通礼》二百卷。又编《义纂》一百卷,以阐发其旨意。而且依照《开元礼》设科取士。嘉〇初年,欧阳文忠公(欧阳修)任知太常礼院,又请求继续编修,命姚辟、苏洵主持其事,编为《太常因革礼》一百卷。议论者批评它过于简略。元丰年间,苏子容又提议以《开宝通礼》以及近年详定的礼文,分为有司、仪注、沿革三门,编为《元丰新礼》,未及施行。到大观年间,才开始修订,郑达夫主持此事。但当时没有精通旧礼的人,书编成后,多有抵牾之处,后来也被废弃。
《朱子语录》说:唐代有《开元》、《显庆》两部礼书,《显庆》已经亡佚,《开元礼》沿袭隋代旧制而成。本朝修《开宝礼》,多以《开元礼》为本而颇加详备。到政和年间修《五礼》,当时奸邪之人凭私意增删,粗疏抵牾,越修越不明白事理,还不如《开元礼》。
《政和五礼撮要》十五卷
陈氏说:绍兴年间,有一位姓范的人,担任湖北转运使,取品官、士庶冠昏丧祭之礼编为一书,刻板于学宫,不著撰者姓名。以《武昌志》考证,担任转运使的有范正国、范寅秩,不知究竟是
以《武昌志》考之,为漕者有范正国、范寅秩,不知其为谁也。
※《政和冠昏丧祭礼》十五卷
陈氏曰:绍兴中,南康黄氵颢商伯为礼官,请於《政和五礼》内掇取品官、庶人礼,摹印颁之郡县,从之。其实即前十五卷书也。
※《训俗书》一卷
陈氏曰:许洞天撰。述庙祭、冠笄之礼,而拜扫附於末。谢绛希深、王举正皆有序跋。洞,淳化三年进士,希深之舅也。
※《孟氏家》、《祭礼》一卷
陈氏曰:唐侍御史平昌孟诜撰。曰《正祭》、《节祠》、《荐新义例》,凡四卷。
※《徐氏家祭礼》一卷
陈氏曰:唐左金吾卫仓曹参军徐润撰。
※《郑氏祠飨礼》一卷
陈氏曰:唐侍御史郑正则撰。
※《范氏寝堂时飨礼》一卷
陈氏曰:唐泾县尉南阳范傅式、殿中侍御史傅正修定。
※《贾氏家祭礼》一卷
陈氏曰:唐武功县尉贾顼撰。
※《刘岳书仪》
欧阳氏《归田录》曰:岳《书仪》,婚礼有“女坐婿之马鞍,父母为之合髻”之礼,不知用何经义。据岳自序云:“以时之所尚者益之”,则是当时流俗之所为尔。岳当五代干戈之际,礼乐废坏之时,不暇讲求三王之制度,苟取一时世俗所用吉凶仪式,略整齐之,固不足为後世法矣,然而後世犹不能行之。今岳《书仪》十巳废其七八,其一、二仅行於世者,皆苟简粗略,不如本书。就中转失乖缪,可为大笑者,坐鞍一事耳。
※《新定寝祀礼》一卷
陈氏曰:不知作者。《中兴馆阁书目》有此书,云前後有序,题太常博士陈致雍撰集。今此本亦前後有序,意其是也。致雍,晋江人,及仕本朝。
●卷一百八十八 经籍考十五
○经(仪注 谥法 谶纬)
※《孙氏祭享礼》一卷
陈氏曰:检校左散骑常侍孙日用撰。周显德中博士,後仕本朝。开宝时作此书。
※《杜氏四时祭享礼》一卷
陈氏曰:丞相山阴杜衍世昌撰。
※《韩氏古今家祭式》一卷
陈氏曰:司徒兼侍中相台韩琦稚圭撰。
※《横渠张氏祭礼》一卷
陈氏曰:张载子厚撰。末有吕大钧和叔说数条附焉。
《朱子语录》曰:横渠所制礼多不本诸《仪礼》,有自杜撰处。
※《伊川程氏祭礼》一卷
陈氏曰:程颐正叔撰。首载作主式。
※《伊洛礼书补亡》,《伊洛遗礼》
龙川陈氏序曰:吾友陈君举为余言:“▯季宣士隆尝从袁道洁游。
译哪一位。
《政和冠昏丧祭礼》十五卷
陈氏说:绍兴年间,南康人黄氵颢(字商伯)任礼官,请求从《政和五礼》中摘取品官、庶人之礼,摹印颁行郡县,朝廷采纳了这个建议。其实这就是前面那十五卷书。
《训俗书》一卷
陈氏说:许洞天撰写。叙述庙祭、冠笄之礼,而拜扫之礼附在末尾。谢绛(字希深)、王举正都为之作序跋。许洞,淳化三年进士,是谢希深的舅父。
《孟氏家祭礼》一卷
陈氏说:唐代侍御史平昌人孟诜撰写。内容有《正祭》、《节祠》、《荐新义例》,共四卷。
《徐氏家祭礼》一卷
陈氏说:唐代左金吾卫仓曹参军徐润撰写。
《郑氏祠飨礼》一卷
陈氏说:唐代侍御史郑正则撰写。
《范氏寝堂时飨礼》一卷
陈氏说:唐代泾县尉南阳人范傅式、殿中侍御史范傅正修订。
《贾氏家祭礼》一卷
陈氏说:唐代武功县尉贾顼撰写。
《刘岳书仪》
欧阳氏《归田录》说:刘岳《书仪》中婚礼有"新娘坐在新郎马鞍上,父母为其束发合髻"之礼,不知依据什么经义。据刘岳自序所说:"用当时所崇尚的风俗加以增补",那么这就是当时流俗的做法罢了。刘岳身处五代战乱之际,礼乐废坏之时,没有闲暇讲求三代圣王的制度,只是姑且采取一时世俗通行的吉凶仪式,略加整理,本来就不足以成为后世的法则,然而后世竟连这个也不能施行。如今刘岳《书仪》十分之中已经废弃了七八分,仅存一二分行于世的,也都草率简略,不如原书。其中辗转失真、乖谬荒唐、可为大笑的,就是"坐鞍"这一件事罢了。
《新定寝祀礼》一卷
陈氏说:不知作者是谁。《中兴馆阁书目》有此书,说前后有序,题为太常博士陈致雍撰集。如今这个版本也是前后有序,料想应该就是此书。陈致雍是晋江人,后来出仕本朝。
●卷一百八十八 经籍考十五
○经(仪注 谥法 谶纬)
《孙氏祭享礼》一卷
陈氏说:检校左散骑常侍孙日用撰写。周显德年间任博士,后来出仕本朝。开宝年间撰写此书。
《杜氏四时祭享礼》一卷
陈氏说:丞相山阴人杜衍(字世昌)撰写。
《韩氏古今家祭式》一卷
陈氏说:司徒兼侍中相台人韩琦(字稚圭)撰写。
《横渠张氏祭礼》一卷
陈氏说:张载(字子厚)撰写。末尾附有吕大钧(字和叔)的几条说法。
《朱子语录》说:横渠所制定的礼制多数不本于《仪礼》,有自己臆造的地方。
《伊川程氏祭礼》一卷
陈氏说:程颐(字正叔)撰写。开头记载作神主牌位的格式。
《伊洛礼书补亡》、《伊洛遗礼》
龙川陈氏序说:我的朋友陈君举对我说:"〇季宣(字士隆)曾经跟随袁道洁游学。袁道洁曾侍奉程颐,自称得到《伊洛礼书》,来不及传授给季宣就去世了,如今不知那部书在什么地方。"程颐曾经说:"过去修订《六典》,已经完成十分之七,因被召入朝而中止,如今再有一两年就可以完成。"这样看来确实是有这部书的。袁道洁所收藏的大概就接近这部书,可惜那书已经散佚不可见了。因此收集他遗留的言论中,凡是参考《礼仪》而考订其是否可行的部分,编为《伊洛礼书补亡》。或许可以使遗留的旨意不至于泯灭,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