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七十八 经籍考五
如“唐棣之华,偏其反而。岂不尔思,室是远而”。此《小雅 唐棣》之诗也,夫子谓其以室为远,害於兄弟之义,故篇删其章也。衣锦尚纟▯,文之著也。”此《▯风 君子偕老》之诗也,夫子恶其尽饰之过,恐其流而不返,故章删其句也。“谁能秉国成,不自为政,卒劳百姓。”此《小雅 节南山》之诗也,夫子以“能”之一字为意之害,故句删其字也)。
《隋 经籍志》曰:汉初,有鲁人申公受《诗》於浮邱伯,作诂训,是为《鲁诗》。齐人辕固生亦传《诗》,是为《齐诗》。燕人韩婴亦传《诗》,是为《韩诗》。齐辕固、燕韩生皆为之传,或取《春秋》,采杂说,咸非其本义。与不得已,鲁最为近之(《汉书》师古注曰:“与不得已者,言皆不得也。三家皆不得其真,而鲁最近之”)。三家皆列於学官。又有赵人毛苌善《诗》,自云子夏所传,作《诂训传》,是为《毛诗》,河▯献王好之,未得立。後汉有九江谢曼卿,善《毛诗》,又为之训。东海卫敬仲,受学於曼卿。先儒相承,谓之《毛诗》。《序》,子夏所创,毛公及敬仲又加润色。郑众、贾逵、马融并作《毛诗传》,郑元作《毛诗笺》。《齐诗》魏代已亡;《鲁诗》亡於西晋;《韩诗》虽存,无传之者。唯《毛诗郑笺》,至今独立。又有《业诗》,宋奉朝请业遵所注,立义多异,世所不行。
石林叶氏曰:《诗》有四家,《毛诗》最後出而独传,何也?曰:岂惟《毛诗》。始,汉世之《春秋》,公▯为盛,至後汉而左氏始立,而後之盛行者,独左氏焉。《礼》家之学五传弟子分曹教授,盖小戴最为後出,而今之言《礼》者,惟小戴为众所宗。此无他,《六经》始出,诸儒讲习未精,且未有他书以证其是非,故杂伪之说可入,赵宾之《易》,张霸之《书》是也。历时既久,诸儒议论既精,而又古人简书时出於山崖屋壁之▯,可以为证,而学者遂得即之以考同异,而长短精粗见矣。长者出而短者废,自然之理也。《六经》自秦火後,独《诗》以讽诵相传,《韩诗》既出於人之讽咏,而《齐》、《鲁》与《燕》语音不同,训诂亦异,故其学往往多乖。独《毛》之出也,自以源流得於子夏,而其书贯穿先秦古书,其释《鸱▯》也,与《金▯》合;释《北山》、《▯民》也,与《孟子》合;释《昊天有成命》,与《国语》合;释《硕人》、《清人》、《黄鸟》、《皇矣》,与《左传》合,而序《由庚》等六章,与《仪礼》合,盖当毛氏时,左氏未出,《孟子》、《国语》、《仪礼》未甚行,而学者亦未能信也。惟河▯献王博见异书,深知其精。迨至晋、宋,诸书盛行,肄业者众,而人始翕然知其说近正。
译》的诗句,孔子认为"能"这一个字有害于诗意,所以在这一句中删去了这个字)。
《隋书·经籍志》说:汉代初年,鲁人申公在浮邱伯门下学《诗》,撰写训诂,这就是《鲁诗》。齐人辕固生也传习《诗经》,这就是《齐诗》。燕人韩婴也传习《诗经》,这就是《韩诗》。齐国辕固、燕国韩婴都为《诗经》作传,有的采用《春秋》的说法,杂采各种传说,都不是《诗经》的本义。相比之下,虽然都不完全正确,但鲁诗最为接近本义(《汉书》颜师古注说:"'与不得已',是说三家都没有得到诗的真义,而鲁诗最接近真义")。三家诗都被列于学官。此外还有赵人毛苌擅长《诗经》,自称是子夏所传,撰写了《诂训传》,这就是《毛诗》,河间献王喜爱这部书,但未能立于学官。东汉时有九江人谢曼卿,擅长《毛诗》,又为它作训释。东海人卫敬仲,向谢曼卿求学。先儒相传,称之为《毛诗》。《诗序》是子夏所创作,毛公和卫敬仲又加以润色。郑众、贾逵、马融都曾撰写《毛诗传》,郑玄撰写了《毛诗笺》。《齐诗》在魏代已经亡佚;《鲁诗》亡于西晋;《韩诗》虽然还存在,却没有人传习了。只有《毛诗郑笺》,至今独自流传于世。此外还有《业诗》,是南朝宋奉朝请业遵所注,阐发的义理多与众不同,世人不通行采用。
石林叶氏说:《诗经》有四家传本,《毛诗》最后出现却唯独流传下来,这是为什么呢?答:岂止是《毛诗》如此。当初,汉代的《春秋》学,公羊学最为兴盛,到东汉时《左传》才立于学官,而后来最盛行的,却唯独是《左传》。《礼》学各家五代弟子分别设科教授,大戴、小戴之中小戴最晚出现,而如今讲《礼》的人,唯独尊奉小戴。这没有别的原因,《六经》刚问世时,各家儒者讲习尚不精深,又没有其他书籍可以用来验证是非,所以杂驳虚伪的说法就能夹杂其中,赵宾的《易》说、张霸的伪《尚书》就是这样。经过较长时间,各家儒者的议论逐渐精深,而且古人的简书也不时从山崖屋壁中出土,可以作为佐证,学者于是能够据此考订异同,从而分辨出优劣精粗。优秀的学说流传下来而低劣的被淘汰,这是自然的道理。《六经》自从遭秦火焚烧之后,唯独《诗经》靠讽诵相传,《韩诗》既然出自人们的讽咏,而齐、鲁与燕地的语音不同,训诂也有差异,所以这些学说往往多有偏差。唯独《毛诗》问世,自称源流出自子夏所传,而且书中的解说贯通先秦古书,它解释《鸱鸮》,与《金縢》相合;解释《北山》、《烝民》,与《孟子》相合;解释《昊天有成命》,与《国语》相合;解释《硕人》、《清人》、《黄鸟》、《皇矣》,与《左传》相合,而它对《由庚》等六篇的序说,与《仪礼》相合,大概在毛公的时代,《左传》尚未问世,《孟子》、《国语》、《仪礼》也还没有广泛流传,学者也还未能完全相信《毛诗》。只有河间献王博览奇书异籍,深知《毛诗》的精深。到了晋、宋时期,这些古书都已盛行,研习的人渐多,人们才逐渐一致认为《毛诗》之说接近正确。而且《左传》等书,汉初的儒者都还没有见过,而《毛诗》的解说却先与之相合,不说它的源流出自子夏,行吗
且《左氏》等书,汉初诸儒皆未见,而毛说先与之合,不谓之源流子夏,可乎?唐人有云:“《齐诗》亡於魏,《鲁诗》亡於晋,《韩诗》虽存,无传之者。”今韩氏章句已不存矣,而《齐诗》犹有见者,然唐人既谓之亡,则书之真伪,未可知也。
东莱吕氏曰:《鲁》、《齐》、《韩》、《毛诗》,读异,义亦不同。以《鲁》、《齐》、《韩》之义尚可见者较之,独《毛诗》率与经传合。《关雎》,正风之首,三家者乃以为刺,馀可知矣。是则《毛诗》之义,最得其真也。
※《诗序》
《释文》:旧说云“《关雎》,后妃之德也”至“用之邦国焉”,名《关雎序》,谓之小序;此以下则大序也。大序是子夏作,小序是子夏、毛公合作,卜商意有未尽,毛更足成之。
《後汉 儒林传》:卫宏从谢曼卿受学,作《毛诗序》,善得《风》、《雅》之旨,至今传於世。
《隋志》:先儒相承,谓《毛诗》。序,子夏所创,毛公及卫敬仲更加润色。
石林叶氏曰:世人疑《诗》序非卫宏所为,此殊不然。使宏凿空为之乎,虽孔子亦不能。使宏诵师说为之,则虽宏有馀矣。且诵宏序,有专取诸书之文而为之者,有杂取诸书所说而重衤复互见者,有委曲宛转附经而成其书者,不可不论也。“《诗》有六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其文全出於《周官》;“情动於中,而形於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其文全出於《礼记》;“成王未知周公之志,公乃为诗以遗王”,其文全出於《金▯》;“高克好利而不顾其君,文公恶而欲远之不能,使高克将兵而御狄於竟,陈其师旅,翱翔河上,久而不召,众散而归,高克奔陈”,其文全出於《左传》;“微子至於戴公,其▯礼乐废坏”,其文全出於《国语》:“古者长民,衣服不贰,从容有常,以齐其民”,其文全出于《公孙尼子》。则《诗序》之作,实在数书既传之後明矣。此吾所谓专取诸书所言也。《载驰》之诗,“许穆夫人作也,闵其宗国颠覆”矣,又曰“卫懿公为狄人所灭”。《丝衣》之诗,
译?唐代人曾说:"《齐诗》亡于魏代,《鲁诗》亡于晋代,《韩诗》虽然存在,却没有人传习了。"如今《韩诗》的章句已经不存在了,而《齐诗》却还有留存的部分,但唐代人既然说它已经亡佚,那么这些书的真伪,就不得而知了。
东莱吕氏说:《鲁诗》、《齐诗》、《韩诗》、《毛诗》,文字有异,义理也不相同。用《鲁诗》、《齐诗》、《韩诗》中还能见到的义理来比较,唯独《毛诗》大都与经传相合。《关雎》是正风之首,三家诗却都把它解释为讽刺之作,其余可想而知了。由此可见《毛诗》的解说,最得诗的本义。
《经典释文》:旧说称"《关雎》,后妃之德也"到"用之邦国焉"这一段,叫作《关雎序》,也称小序;这以下的部分就是大序。大序是子夏所作,小序是子夏、毛公合作,卜商(子夏)的意思有未尽之处,毛公又加以补足完成。
《后汉书·儒林传》:卫宏跟从谢曼卿求学,撰写了《毛诗序》,很好地阐明了《风》、《雅》的旨意,至今流传于世。
《隋书·经籍志》:先儒相传,认为《毛诗》序是子夏所创作,毛公与卫敬仲又加以润色。
石林叶氏说:世人怀疑《诗序》不是卫宏所作,这其实不对。假使让卫宏凭空创作,即使是孔子也做不到;假使让卫宏转述师说而写成,那么凭卫宏的才学也绰绰有余了。而且诵读《诗序》,有的地方专门摘取其他书的原文写成,有的地方杂采各书的说法而重复互见,有的地方委婉曲折附会经文而写成,不能不加以辨析。"《诗》有六义,一叫风,二叫赋,三叫比,四叫兴,五叫雅,六叫颂",这段文字全部出自《周礼》;"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这段文字全部出自《礼记》;"成王未知周公之志,周公于是作诗留给成王",这段文字全部出自《尚书·金縢》;"高克贪利而不顾念他的国君,卫文公厌恶他却又无法使他远离,就让高克带兵在边境抵御狄人,陈列军队,在黄河边上往来盘旋,久久不召他回朝,士卒离散而归,高克逃奔到陈国",这段文字全部出自《左传》;"从微子到戴公,礼乐逐渐废坏",这段文字全部出自《国语》;"古时治理百姓,衣服没有两样,举止从容有常,以此来整齐百姓",这段文字全部出自《公孙尼子》。那么《诗序》的写作,实际是在这些书都已流传之后才完成的,这是很明显的。这就是我所说的专门摘取各书的说法。《载驰》这首诗,序说是"许穆夫人所作,哀悯她的宗国覆灭了",又说"卫懿公被狄人所灭"。《丝衣》这首诗,
既曰“绎,宾尸”矣,又曰“灵星之尸”。此盖众说并传。卫氏得善辞美意,并录而不忍弃之,此吾所谓杂取诸书之说,而重衤复互见也。《驺虞》之诗,先言“人伦既正,朝廷既治,天下纯被文王之化。”而复继之以“▯田以时,仁如驺虞,则王道成。”《行苇》之诗,先言“周家忠厚,仁及草木。”然後继之以“内睦九族,外尊事黄▯,养老乞言”。此又吾所谓委曲宛转,附经而成其义也。即三者而观之,序果非宏之所作乎。汉氏文章未有引《诗序》者,惟黄初四年,“有共公远君子,近小人”之说,盖魏後於汉,宏之《诗序》,至此始行也。
译既然说是"绎祭,以宾客之礼对待尸主"了,又说是"灵星之尸"。这大概是各种说法一并流传下来的。卫氏得到了措辞美善、意旨美好的说法,便一并收录而不忍舍弃,这就是我所说的杂取各书之说、因而重复互见的情形。《驺虞》这首诗,先说"人伦已经端正,朝廷已经治理好,天下都完全蒙受了文王的教化",然后接着说"按时节田猎,仁厚如驺虞,那么王道就成就了"。《行苇》这首诗,先说"周家忠厚,仁德惠及草木",然后接着说"对内和睦九族,对外尊敬奉事年高德劭的老人,奉养老人、向老人求教善言"。这又是我所说的委婉曲折、依附经文而成就其义理的情形。就这三处来看,《诗序》果真不是卫宏所作的吗?汉代的文章从未有引用《诗序》的,只有黄初四年才有"共公疏远君子、亲近小人"的说法,大概魏在汉之后,卫宏的《诗序》,到这时才开始流行。
又曰:世以《诗序》为孔子作,初无据,口耳之传也。惟《隋 经籍志》以为子夏作,先儒相承云,毛公及卫宏润益之。今定为孔子作固不可,若孔子授子夏而传之,是亦尝经孔子所取,亦何伤乎。大抵古书未有无序者,皆系之於篇末,盖以总其凡也。今《书》有序,孔安国以为孔子作,自安国始,迁之逐篇之首。《易》有《序》、《卦》、《彖》、《象》、《爻》辞,王辅嗣迁之逐卦之中。至太史公《自序》、扬子▯《法言》,皆其遗法。况《诗》皆记其先王之政与列国之事,非见其序,盖有全篇莫知所主意者。孔子虽圣人,人事之实,亦安能臆断於数百载之下,犹之《春秋》,必约鲁《史》而後可为,郑忽与晋文公出入晋、郑,不以告,鲁《史》所不得书,则孔子不能强笔而削之也,而谓卫宏能之,可乎?所谓卫宏从谢曼卿受学而作者,范晔之言尔。据史,毛公,赵人,与河▯王同时,三传而为徐敖。初无谢曼卿者,独《东汉贾逵传》言“父徽,学《毛诗》於谢曼卿”,“至显宗,令撰《齐》、《鲁》、《韩诗》与《毛氏》同异”。盖汉自中兴後,《毛诗》始见,郑康成与卫宏略先後,岂有不知,而以宏之言为孔子者?此理尤甚明。吾谓古者凡有是诗,则有是序,如今之题目者,故太师陈之,则可以观风俗,遒人采之,则可以知训戒,学者诵之,则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其藏在有司,孔子删《诗》,既取其辞,因以其序,命子夏之徒为之,则於理为近矣。
朱子曰:《诗序》之作,说者不同。或以为孔子,或以为子夏,或以为国史,皆无明文可考。惟《後汉儒林传》以为卫宏作《毛诗序》,今传於世,则《序》乃宏作明矣。然郑氏又以为诸序本自合为一编,毛公始分以▯诸篇之首,则是毛公之前,其传已久,宏特增广而润色之耳。故近世诸儒,多以序之首句为《毛公》所分,而其下推说云云者,为後人所益,理或有之。但今考其首句,则已有不得诗人之本意,而肆为妄说者矣,况沿袭云云之误哉。然计其初,犹必自谓出於臆度之私,非经本文,故且自为一编,别附经後。又以尚有齐、鲁、韩氏之说,并传於世,故读者亦有以知其出於後人之手,不尽信也。及至毛公引以入经,乃不缀篇後,而超冠篇端,不为注而直作经字,不为疑辞而遂为决辞,其後三家之传又绝,而毛说孤行,则其抵牾之迹,无复可见。故此序者,遂若诗人先所命题,而诗文反为因序以作,於是读者转相尊信,无敢拟议,至於有所不通,则必为之委曲迁就,穿凿而附合之。宁使经之本文缭戾破碎,不成文理,而终不忍明以小序为出於汉儒也。
译又说:世人认为《诗序》是孔子所作,起初并无根据,只是口耳相传罢了。唯有《隋书·经籍志》认为是子夏所作,前代儒者相承的说法是,毛公以及卫宏又加以润色增益。如今断定为孔子所作固然不可,但如果说是孔子传授给子夏,由子夏传下来的,这也曾经过孔子的取择,又有什么妨碍呢?大抵古书没有没有序的,都附在篇末,是用来总括全篇大意的。如今《尚书》有序,孔安国认为是孔子所作,从孔安国开始,把序移到各篇之首。《周易》有《序卦》《彖》《象》《爻》辞,王弼把它们移到各卦之中。到太史公的《自序》、扬雄的《法言》,都是沿用这种遗留的做法。何况《诗经》都是记载先王的政事和列国的事迹,如果不看它的序,往往有整篇不知道主旨的。孔子虽然是圣人,但人事的实情,又怎能在数百年之后凭空臆断呢?就好比《春秋》,必须依据鲁国的史书才能写成;郑忽与晋文公出入晋、郑两国之事,如果没有人告知,鲁国的史书就无从记载,孔子也不能勉强下笔删削。若说卫宏能够做到(凭空臆断诗的本意),这可能吗?所谓卫宏跟从谢曼卿受学而写作《诗序》,这不过是范晔的说法罢了。据史书记载,毛公是赵国人,与河间献王同时,三传而至徐敖,起初并没有谢曼卿其人。唯独《后汉书·贾逵传》说"其父贾徽向谢曼卿学习《毛诗》","到汉显宗时,命他撰写《齐诗》《鲁诗》《韩诗》与《毛诗》的异同"。大抵汉代自中兴以后,《毛诗》才开始出现,郑玄与卫宏时代大致相近,怎么可能不知道(毛诗序的来历),却把卫宏之言当作孔子所作呢?这个道理尤其明白。我认为古时凡是有这首诗,就有这篇序,就如同现在的题目一样,所以太师陈列它,就可以观察风俗;遒人采集它,就可以了解训诫;学者诵读它,就可以兴起情志,可以观察得失,可以合群相处,可以怨刺时政。这些序原本收藏在有关部门,孔子删定《诗经》时,既采取了诗辞,也一并采取了它的序,命子夏一类的人整理成文,这样从道理上说就比较接近事实了。
朱子说:《诗序》的写作,各家说法不同。有的认为是孔子所作,有的认为是子夏所作,有的认为是国史所作,都没有明确的文献可以考证。唯有《后汉书·儒林传》说卫宏作《毛诗序》,如今流传于世,那么《诗序》是卫宏所作是很明白的了。但是郑玄又认为各篇的序本来自成一编,是毛公才开始把它们分附在各篇之首,那么在毛公之前,这个说法的流传已经很久了,卫宏只是加以增广润色而已。所以近世的儒者,多认为序的首句是毛公所分附的,而首句以下推衍解说的文字,是后人所增益的,这个说法或许是有道理的。但如今考察其首句,就已经有不能得到诗人本意、而肆意妄说的地方了,何况是沿袭首句之后推衍解说的错误呢。然而推想当初,这些解说还必定自认为出于臆测揣度的私见,不是经文的本文,所以姑且自成一编,另外附在经文之后。又因为当时还有齐、鲁、韩三家的说法一并流传于世,所以读者也能够知道《诗序》出自后人之手,不完全相信它。等到毛公引它编入经文,就不再缀于篇末,而是超越提到篇首,不写作注释而直接当作经文本身,不用疑问的语气而径直用肯定的语气来断定,此后三家的传注又相继失传,唯独毛氏的说法独自流行,于是《诗序》与经文相抵触的痕迹,就再也看不出来了。所以这篇序,就好像是诗人先命名题目、诗文反倒是依据序而写作出来的一样,于是读者转而互相尊崇信从,没有人敢有异议,等到遇到讲不通的地方,就一定要为它委曲
愚之病此久矣,然犹以其所从来也远,其▯容或真有传授证验而不可废者,故既颇采以附传中,而复并为一编,以还其旧,因以论其得失云。又论《邶 柏舟序》曰:《诗》之文意事类,可以思而得,其时世名氏,则不可以强而推。故凡小序,唯诗文明白,直指其事,如《甘棠》、《定中》、《南山》、《株林》之属;若证验的切,见於书史,如《载驰》、《硕人》、《清人》、《黄鸟》之类,决为可无疑者。其次,则词旨大概可知必为某事,而不可知其的为某时某人者,尚多有之。若为小序者,姑以其意推寻探索,依约而言,则虽有所不知,亦不害其为不自欺,虽有未当,人亦当恕其所不及。今乃不然。不知其时者,必强以为某王某公之时;不知其人者,必强以为某甲某乙之事。於是傅会书史,依▯名谥,凿空妄语,以诳後人。其所以然者,特以耻其有所不知,而惟恐人之不见信而已。且如《柏舟》,不知其出於妇人,而以为男子;不知其不得於夫,而以为不遇於君,此则失矣。然有所不及而不自欺,则亦未至於大害理也。今乃断然以为卫顷公之时,则其故为欺罔,以误後人之罪,不可掩矣。盖其偶见此诗冠於三卫变风之首,是以求之《春秋》之前,而《史记》所书庄、桓以上,卫之诸君,事皆无可考者,谥亦无甚恶者,独顷公有赂王请命之事,其谥又为甄心动惧之名,如汉诸侯王,必其尝以罪谪,然後加以此谥。以是意其必有弃贤用佞之失,而遂以此诗予之。若将以▯其多知,而必於取信,不知将有明者从旁观之,则▯所以暴其真不知,而启其深不信也。凡小序之失,以此推之,什得八九矣。又其为说,必使《诗》无一篇不为美刺时君国政而作,固已不切於情性之自然,而又拘於时世之先後,其或书传所载,当此一时,偶无贤君美谥,则虽有辞之美者,亦例以为陈古而刺今。是使读书疑於当时之人绝无“善则称君,过则称已”之意,而一不得志,则扼腕切齿,嘻笑冷语,以怼其上者,所在而成群,是其轻躁险薄,尤有害於温柔敦厚之教,故予不可以不辩。又论《桑中序》曰:此诗乃淫奔者所自作。序之首句,以为刺奔,误矣。其下云云者,乃复得之《乐记》之说,已略见本篇矣。而或者以为刺诗之体,固有铺陈其事,不加一辞,而闵惜惩创之意,自见於言外者,此类是也。岂必谯让质责,然後为刺也哉。此说不然。夫诗之为刺,固有不加一辞而意自见者,《清人》、《猗嗟》之属是也。然尝试玩之,则其赋之之人,犹在所赋之外,而词意之▯,犹有宾主之分也。岂有将欲刺人之恶,乃反自为彼人之言,以陷其身於所刺之中,而不自知之哉。
译迁就,穿凿附会。宁可使经文的本意支离破碎、讲不通道理,也始终不忍心明说小序出自汉代儒者之手。我对此弊病已经忧虑很久了,然而还是因为这些说法的来历久远,其中或许真有师承传授、有验证依据而不可废弃的部分,所以既已把其中一部分采纳附在传文之中,又把全部小序另外合成一编,恢复它原来的样子,借此评论它们的得失。又论《邶风·柏舟》的序说:《诗经》的文意和事类,可以通过思考来体会,但它的写作时代和作者姓名,就不可以勉强推定。所以凡是小序,只有当诗的文辞明白、直接指明所写的事情时,如《甘棠》《定之方中》《南山》《株林》一类;或者证据确凿、见于史书记载,如《载驰》《硕人》《清人》《黄鸟》一类,才可以断定为没有疑问的。其次,是诗的大意大致可知必定是写某件事,但不能确知具体是某个时代、某个人的,这样的诗还有很多。如果作小序的人,姑且按照诗意去推寻探索,含蓄地表述,那么即使有所不知,也无损于他不自欺;即使有不恰当的地方,别人也应当宽恕他力所不及之处。可是如今却不是这样。不知道具体时代的,一定要强说成是某王某公之时;不知道具体人物的,一定要强说成是某甲某乙之事。于是牵强附会史书,依托谥号名字,凭空捏造妄言,来欺骗后人。之所以这样做,只不过是因为耻于承认自己有所不知,唯恐别人不相信自己罢了。就像《柏舟》,不知道是出于妇人之口,却说成是男子所作;不知道是不得于丈夫,却说成是不遇于国君,这已经是错了。但如果只是有所不及而不自欺,那还不至于严重损害义理。可如今却断然认定是卫顷公的时代,那么它故意欺骗、以致贻误后人的罪过,就无法掩盖了。大概是因为偶然看到这首诗排在三卫变风之首,因此就到《春秋》以前去寻找,而《史记》所记载的庄公、桓公以上,卫国的历代国君,事迹都无从考证,谥号也没有很恶劣的,唯独卫顷公有贿赂周王请求册命的事,他的谥号又有内心惭惧不安之意,就像汉代诸侯王,一定是曾经因罪被贬谪,然后才加上这样的谥号。因此就臆测他必定有弃贤用佞的过失,于是就把这首诗附会给他。这大概是想以此显示自己见多识广,务必要取信于人,却不知道会有明眼人从旁观察,那样恰恰暴露了他其实并不知道真相,反而更加引发别人的怀疑不信。凡是小序的失误,用这个道理去推论,十分之中能猜中八九分(指出了大部分失误的原因)。此外它的说法,一定要使《诗经》没有一篇不是为了歌颂或讽刺当时的国君国政而作,这本来就不切合人情性的自然,而且又拘泥于时代先后的次序;有的按照史书记载,恰逢那个时代偶然没有贤明国君的美谥,那么即使诗辞是赞美的,也一概说成是借古讽今。这就使读者怀疑当时的人绝对没有"善事就归功于国君,过错就归咎于自己"的心意,而是一旦不得志,就扼腕切齿,冷嘲热讽,来怨恨在上位的人,这样的人到处成群,这种轻浮急躁、险恶浅薄的风气,尤其有害于温柔敦厚的教化,所以我不能不加以辨明。又论《桑中》的序说:这首诗是淫奔之人自己所作。序的首句认为是讽刺淫奔,这是错误的。首句以下的解说文字,是又从《乐记》的说法中得来的,已经在本篇中大致说明了。有人认为讽刺诗的写法,本来就有铺陈其事、不加一句评论,而怜惜警诫之意自然显现在言外的,这一类就是如此。难道一定要谴责质问,然后才算是讽刺吗?这个说法不对。讽刺诗本来确实有不加一句评论而用意自然显现的,《清人》《猗嗟》一类就是如此。但是仔细品味
其必不然也明矣。又况此等之人,安於为恶,其於此等之诗,计其平日,固已自其口出而无惭矣,又何待吾之铺陈,而後始知其所为之如此。亦岂畏吾之闵惜,而遂幡然遽有惩创之心邪!以是为刺,不唯无益,殆又不免於鼓之舞之,而反以劝其恶也。或者又曰:《诗》三百篇,皆雅乐也,祭祀朝聘之所用也。桑▯、濮上之音,郑、卫之乐也,世俗之所用也,《雅》、《郑》不同部,其来尚矣。且夫子答颜渊之问,於郑声亟欲放而绝之,岂其删《诗》乃录淫奔者之辞,而使之合奏於雅乐之中乎?亦不然也。雅者,二《雅》是也。《郑》者,《缁衣》以下二十一篇是也。《卫》者,《邶》、《▯》、《卫》三十九篇是也。《桑▯》,《卫》之一篇,《桑中》之诗是也。二《南》、《雅》、《颂》,祭祀朝聘之所用也。《郑》、《卫》、《桑》、《濮》,里巷狎邪之所歌也。夫子之於郑、卫,盖深绝其声於乐,以为法,而严立其词於诗,以为戒。如圣人固不语乱,而《春秋》所记,无非乱臣贼子之事,盖不如是,无以见当时风俗事变之实,而垂鉴戒於後世,故不得已而存之,所谓道并行而不相悖者也。今不察此,乃欲为之讳其《郑》、《卫》、《桑》、《濮》之实,而文之以雅乐之名,又欲从而奏之宗庙之中,朝廷之上,则未知其将以荐之何等之鬼神,用之何等之宾客,而於圣人为邦之法,又岂不为阳守而阴叛之邪!其亦误矣。曰:然则大序所谓“止乎礼义”,夫子所谓“思无邪”者,又何谓邪?曰:大序指《柏舟》、《绿衣》、《泉水》、《竹竿》之属而言,以为多出於此耳,非谓篇篇皆然。而《桑中》之类,亦止乎礼义也。夫子之言,正为人有邪正美恶之杂,故特言此,以明皆可惩恶劝善,而使人得其性情之正耳,非以《桑中》之类亦以无邪之思作之也。曰:荀卿所谓“诗者,中声之所止”,太史公亦谓“三百篇者,夫子皆弦歌之,以求合於《韶》、《武》之音,”何邪?曰:荀卿之言,固为正经而发,若史迁之说,则恐亦未足为据也。岂有哇淫之曲,而可以强合於《韶》、《武》之音也邪?
《诗》、《书》之序,自史传不能明其为何人所作,而先儒多疑之。至朱文公之解经,则依古经文析而二之,而备论其得失,而於《诗 国风》诸篇之序,诋斥尤多。以愚观之,《书》序可废,而《诗》序不可废;就《诗》而论之,《雅》、《颂》之序可废,而《十五国风》之序不可废。何也?《书》直陈其事而已,序者後人之作,藉令其深得经意,亦不过能发明其所巳言之事而已,不作可也。《诗》则异於《书》矣,然《雅》、《颂》之作,其辞易知,其意易明,故读《文王》者,深味“文王在上”以下之七章,则“文王受命作周”之语赘矣。
译,那铺陈叙述的人,仍然处在所铺陈之事以外,词意之间,仍然有主客之分。哪里有想要讽刺别人的恶行,却反过来自己扮演那个人的口吻说话,把自己陷入所讽刺的境地之中而不自知的呢?这肯定是不对的,非常明白。何况这一类人,安于作恶,对于这一类诗,估计他们平日里,本来就已经从自己口中说出而毫不惭愧了,又何须等我铺陈叙述,然后才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是这样。又难道会畏惧我的怜惜之意,就幡然悔悟、立刻生出警戒惩创之心吗!用这种方式来讽刺,不但没有益处,恐怕还不免是在鼓励怂恿,反而是助长了那种恶行。又有人说:《诗经》三百篇,都是雅乐,是祭祀朝聘所使用的。桑间、濮上之音,是郑、卫两国的俗乐,是民间世俗所用的,雅乐与郑卫之乐不属同一类,这种区分由来已久。而且孔子回答颜渊问政时,对郑声急切地想要摒弃断绝它,难道他删定《诗经》却收录淫奔之人的言辞,让它跟雅乐合奏吗?这也是不对的。所谓雅,是指《大雅》《小雅》。所谓郑,是指《缁衣》以下二十一篇。所谓卫,是指《邶风》《鄘风》《卫风》共三十九篇。《桑中》,是卫风中的一篇,就是《桑中》这首诗。二《南》、《雅》、《颂》,是祭祀朝聘时使用的;郑、卫、桑间、濮上之乐,是里巷淫邪之人所歌唱的。孔子对于郑、卫之乐,是要在音乐上彻底断绝它的声调,作为法度;而在诗篇上严格保留它的文辞,作为鉴戒。就好比圣人本来不谈论悖乱之事,但《春秋》所记载的,无非都是乱臣贼子的事,大概不这样做,就无法看出当时风俗事变的真实情况,从而给后世留下鉴戒,所以不得已而保存下来,这就是所谓道理并行而不相违背的道理。如今不明白这个道理,却想要替《郑》《卫》《桑》《濮》这些诗回避它们本来的实情,用雅乐之名来加以文饰,又想要接着在宗庙之中、朝廷之上演奏它们,那么不知道将用它来祭献什么样的鬼神,用来招待什么样的宾客,这对于圣人治理国家的法度来说,岂不是表面遵守而暗中违背吗!这个说法也是错误的。有人问:那么《大序》所说的"止乎礼义",孔子所说的"思无邪",又是什么意思呢?回答说:《大序》是针对《柏舟》《绿衣》《泉水》《竹竿》一类诗篇而说的,认为大多数诗都是出于这种情况,并不是说每一篇都是如此。而《桑中》这一类诗,也是止乎礼义的。孔子的话,正是因为世人有邪正美恶的混杂,所以特意说这句话,用来表明诗都可以惩恶劝善,使人得到性情的中正,并不是说《桑中》这一类诗也是以无邪之心创作出来的。有人问:荀子所说"诗,是中正之声所停留之处",太史公也说"三百篇,孔子都曾为它们配上弦歌,以求合乎《韶》《武》之音",这又是为什么呢?回答说:荀子的话,本来是针对正经(雅颂)而发的;至于司马迁的说法,恐怕也不足以作为依据。哪里有淫邪不正的曲调,却可以勉强合乎《韶》《武》之音的呢?
《诗经》《尚书》的序,从史传中就无法弄清是何人所作,前代儒者大多对此表示怀疑。到了朱熹注解经书时,就依照古经文把序和经文分开为二,并详细论述了序的得失,而对于《诗经·国风》各篇的序,诋毁排斥尤其多。依我看来,《尚书》的序可以废弃,而《诗经》的序不可以废弃;就《诗经》而论,《雅》《颂》的序可以废弃,而《十五国风》的序不可以废弃。为什么呢?《尚书》直接陈述事情本身而已,序是后人所作,即使它真能深得经文本意,也不过能够阐发经文已经说明的事情罢了,不写它也可以。《诗经》就与《尚书》不同了,但是《雅》《颂》的诗作,它的文辞容易理解,用意也容易明白,所以读《文王》一诗的人,深味"文王在上"以下七章的内容,
读《清庙》者,深味“於穆清庙”之一章,则“祀文王”之语赘矣。盖作者之意已明,则序者之辞可略。而敷衍附会之▯,一语稍烦,则祗见其赘疣而已。至於读《国风》诸篇,而後知《诗》之不可无序,而序之有功於诗也。盖风之为体,比、兴之辞,多於叙述;风谕之意,浮於指斥。盖有反覆咏叹,联章累句,而无一言叙作之之意者。而序者乃一言以蔽之,曰“为某事也”,苟非其传授之有源,探索之无舛,则孰能臆料当时指意之所归,以示千载乎。而文公深诋之,且於《桑中》、《溱洧》之篇,辨析尤至,以为安有刺人之恶,而自为彼人之辞,以陷於所刺之地而不自知者哉!其意盖谓诗之辞如彼,而序之说如此,则以诗求诗可也,乌有舍明白可见之诗辞,而必欲曲从臆度难信之序说乎?其说固善矣。然愚以为必若此,则《诗》之难读者多矣,岂直《郑》、《卫》诸篇哉。夫《▯苜》之序,以“妇人乐有子”为“后妃之美也”,而其诗语不过形容采掇▯苜之情状而已。《黍离》之序,以为闵周室宫庙之颠覆也,而其诗语不过慨叹禾黍之苗穗而已。此诗之不言所作之意,而赖序以明者也。若舍序以求之,则其所以采掇者为何事,而慨叹者为何说乎?《叔于田》之二诗,序以为“刺郑庄公也”,而其诗语,则郑人爱叔段之辞耳。《扬之水》、《椒聊》二诗,序以为“刺晋昭公也”,而其诗语,则晋人爱桓叔之辞耳。此诗之序其事以讽,初不言刺之之意,而赖序以明者也。若舍序以求之,则知四诗也,非子▯《美新》之赋,则袁宏九锡之文耳,是岂可以训而夫子不删之乎?《鸨羽》、《陟岵》之诗,见於变风,序以为征役者不堪命而作也。《四牡》、《采薇》之诗,见於正雅,序以为劳使臣遣戍役而作也。而深味四诗之旨,则叹行役之劳苦,叙饥渴之情状,忧孝养之不遂,悼归休之无期,其辞语一耳。此诗之辞同意异,而赖序以明者也。若舍序以求之,则文王之臣民亦怨其上,而《四牡》、《采薇》为正雅矣。即是数端而观之,则知序之不可废;序不可废,则《桑中》、《溱洧》何嫌其为刺奔乎?盖尝论之均一劳苦之辞也,出於叙情闵劳者之口则为正雅,而出於困役伤财者之口。则为变风也。均一淫▯之词也,出於奔者之口则可删,而出於刺奔者之口则可录也。均一爱戴之辞也,出於爱叔段、桓叔者之口则可删,而出於刺郑庄、晋昭者之口则可录也。夫《▯苜》、《黍离》之不言所谓,《叔于田》、《扬之水》之反辞以讽,《四牡》、《采薇》之辞同变风,文公胡不玩索诗辞,别自为说,而卒如序者之旧说,求作诗之意於诗辞之外矣?
译那么"文王受命作周"这样的序语就显得多余了。读《清庙》一诗的人,深味"於穆清庙"这一章的内容,那么"祭祀文王"这样的序语也显得多余了。大概是因为作者的用意已经明白,所以序的文字就可以省略。而那些敷衍附会的文字,只要稍有繁琐,就只显得是多余的赘疣罢了。至于读《国风》各篇,然后才知道《诗经》不能没有序,而序对诗有辅助之功。大概国风这种体裁,多用比、兴的手法,叙述之辞较少;讽谕之意,多过直接的指斥。有的诗篇反复咏叹,联章累句,却没有一句话表明写作的用意。而序却用一句话概括说"是为了某件事而作",如果不是因为它的传授有渊源、探索没有差错,那谁又能凭空臆测出当时作诗意旨的所在,用来昭示千年以后呢?可是朱熹深切地诋毁它,而且对于《桑中》《溱洧》这两篇,辨析得尤其透彻,认为哪里有讽刺别人的恶行、却自己扮演那个被讽刺之人的口吻说话,把自己陷入被讽刺的境地而不自知的呢!他的意思大概是说,诗的文辞是那样的(淫邪之辞),而序的说法却是这样的(讽刺淫奔),那么应当依据诗辞本身去探求诗意才对,哪有舍弃明白可见的诗辞、而一定要曲从臆测难信的序说的道理呢?这个说法本来是有道理的。但是我认为如果一定要这样,那么《诗经》中难以理解的诗篇就多了,岂止是《郑》《卫》这些篇章呢。像《芣苢》的序,把"妇人乐于有子"解释为"歌颂后妃之美",而这首诗的诗句不过是描写采摘芣苢的情状而已。《黍离》的序,认为是哀悼周室宗庙宫殿的倾覆,而这首诗的诗句不过是感叹禾黍抽穗生长而已。这些都是诗中没有直接说明写作用意、而要依赖序来说明的例子。如果舍弃序来探求诗意,那么诗中所说的采摘之事究竟是为了什么,感叹之辞究竟是在说什么呢?《叔于田》两首诗,序认为是"讽刺郑庄公",而诗的文辞,却是郑国人喜爱共叔段的言辞。《扬之水》《椒聊》两首诗,序认为是"讽刺晋昭公",而诗的文辞,却是晋国人喜爱桓叔的言辞。这些都是诗用叙述其事来暗含讽刺、本来并没有直接说明讽刺之意、而要依赖序来说明的例子。如果舍弃序来探求诗意,那么理解这四首诗,若不是像扬雄《美新》那样的谄媚之赋,就是像袁宏九锡文那样的颂扬之作了,这难道可以作为训诫、而孔子却不删去它吗?《鸨羽》《陟岵》这些诗,列在变风之中,序认为是征役之人不堪忍受劳役而作。《四牡》《采薇》这些诗,列在正雅之中,序认为是慰劳出使的臣子、遣送戍边之人而作。可是深味这四首诗的旨意,都是感叹行役的劳苦,叙述饥渴的情状,忧虑不能奉养父母,悲叹归期无望,它们的言辞是一样的。这就是诗辞相同而用意不同、要依赖序来说明的例子。如果舍弃序来探求诗意,那么文王的臣民也是在怨恨他们的君上,而《四牡》《采薇》却被列为正雅了。从这几个例子来看,就可以知道序是不能废弃的;序既然不能废弃,那么《桑中》《溱洧》又何必嫌疑它们不是讽刺淫奔之作呢?我曾经这样论述过:同样是叙述劳苦的言辞,出于哀怜劳苦者之口的就被列为正雅,而出于因劳役而困苦、耗费财力者之口的就被列为变风。同样是淫邪的言辞,出于淫奔者之口的就应当删去,而出于讽刺淫奔者之口的就可以收录。同样是爱戴的言辞,出于喜爱共叔段、桓叔者之口的就应当删去,而出于讽刺郑庄公、晋昭公者之口的就可以收录。像《芣苢》《黍离》不明说写作用意,《叔于田》《扬之水》反用其辞以寓讽刺,《四牡》《采薇》的言辞与变风相同
何独於《郑》、《卫》诸篇而必以为奔者所自作,而使正经为录淫辞之具乎?且夫子尝删《诗》矣,其所取於《关雎》者,谓其乐而不淫耳,则夫《诗》之可删,孰有大於淫者。今以文公《诗传》考之,其指以为男女淫▯奔诱,而自作诗以叙其事者,凡二十有四,如《桑中》、《东门之▯单》、《溱洧》、《东方之日》、《东门之池》、《东门之杨》、《月出》,则序以为刺淫,而文公以为淫者所自作也;如《静女》、《木瓜》、《采葛》、《丘中有麻》、《将仲子》、《遵大路》、《有女同车》、《山有扶苏》、《▯兮》、《狡童》、《褰裳》、《丰》、《风雨》、《子衿》、《扬之水》、《出其东门》、《野有蔓草》,则序本别指他事,而文公亦以为淫者所自作也。夫以淫昏不检之人,发而为放荡无耻之辞,而其诗篇之繁多如此,夫子犹存之,则不知所删何等一篇也(文公谓:序者之於《诗》不得其说,则一举而归之刺其君。愚亦谓文公之於《诗》不得其说,则一举而归之淫谑。如《静女》、《木瓜》以下诸篇是也。文公又以为序者之意,必以为《诗》无一篇不为刺时君国政而作,轻浮险薄,有害於温柔敦厚之教。愚谓古者庶人谤,商旅议,亦王政之所许,况变风、变雅之世,实无可美者,而礼义消亡,淫风大行,亦不可谓非其君之过。纵使讥讪之辞太过,如《狡童》诸篇之刺忽,亦不害其为爱君忧国,不能自已之意,今必欲使其避讽讪之名,而自处於淫谑之地,则夫身为淫乱,而复自作诗以赞之,正孟子所谓无羞恶之心者,不可以人类目之,其罪浮於讪上矣,反得为温柔敦厚乎)。或曰:文公之说,谓《春秋》所记,无非乱臣贼子之事,盖不如是,无以见当时事变之实,而垂鉴於後,世故不得已而存之,所谓并行而不相悖也。愚以为未然。夫《春秋》,史也;《诗》,文词也。史所以纪事,世之有治,不能无乱,则固不容存禹、汤而废桀、纣,录文、武而弃幽、厉也。至於文辞,则其淫哇不经者,直为削之而已,而夫子犹存之,则必其意不出於此,而序者之说是也。夫後之词人墨客,跌荡於礼法之外,如秦少游、晏叔源辈,作为乐府,备狭邪妖冶之趣,其词采非不艳丽可喜也,而醇儒庄士深斥之,口不道其词,家不蓄其书,惧其为正心诚意之累也。而《诗》中若是者二十有四篇,夫子录之於经,又烦儒先为之训释,使後学诵其文,推其义,则《通书》、《西铭》必与《小山词选》之属兼看并读,而後可以为学也。或又曰:文公又尝云:“此等之人,安於为恶,其於此等之诗,计其平日,固已自其口出而无惭矣,又何待吾之铺陈,而後始知其如此。
译,朱熹为什么不玩味探索诗辞、另立新说,却最终还是按照序者的旧说,在诗辞之外去寻求作诗的本意呢?为什么唯独对于《郑》《卫》这些诗篇,就一定要认为是淫奔者自己所作,而使正经反而成为收录淫辞的工具呢?况且孔子曾经删定《诗经》,他对《关雎》的取舍标准,是说它"乐而不淫",那么《诗经》中可以删去的,还有什么比淫诗更应当删去的呢。如今按照朱熹《诗集传》来考察,他指认为男女淫邪私奔、自己作诗来叙述其事的,一共有二十四篇,像《桑中》《东门之墠》《溱洧》《东方之日》《东门之池》《东门之杨》《月出》,序认为是讽刺淫奔,而朱熹却认为是淫奔者自己所作;像《静女》《木瓜》《采葛》《丘中有麻》《将仲子》《遵大路》《有女同车》《山有扶苏》《萚兮》《狡童》《褰裳》《丰》《风雨》《子衿》《扬之水》《出其东门》《野有蔓草》,序本来指的是别的事情,而朱熹也认为是淫奔者自己所作。如果说因为这些人淫乱不检点,发而为放荡无耻的言辞,而这样的诗篇竟然多达如此之数,孔子还保留它们,那就不知道所删去的到底是哪些篇章了(朱熹说:作序的人对于诗意不能解释清楚,就一概归结为讽刺国君。我也认为朱熹对于诗意不能解释清楚,就一概归结为淫邪戏谑,比如《静女》《木瓜》以下各篇就是这样。朱熹又认为,作序者的用意,一定要使《诗经》没有一篇不是为了讽刺当时国君国政而作,这种做法轻浮浅薄,有害于温柔敦厚的教化。我认为古时候平民可以议论批评,商旅可以议论时政,这也是王政所允许的,何况变风变雅的时代,实在没有什么值得赞美的事情,礼义已经消亡,淫乱风气盛行,也不能说不是国君的过错。即使讥讽的言辞太过分,比如《狡童》等篇对郑忽的讽刺,也无损于其中所含的爱君忧国、情不自禁之意,如今一定要让作者避开讽刺的名声,而甘愿自处于淫邪戏谑之地,那么本身就是淫乱之人、又自己作诗来赞美淫乱,这正是孟子所说的没有羞恶之心的人,不能拿人类的标准来看待他,他的罪过要超过讥讽君上,这怎么能算是温柔敦厚呢)。有人说:朱熹的说法认为,《春秋》所记载的,无非是乱臣贼子的事,大概不这样做,就无法看出当时事变的真实情况,从而给后世留下鉴戒,所以不得已而保存下来,这就是所谓并行而不相悖。我认为不然。《春秋》是史书;《诗经》是文辞。史书是用来记事的,世上有治世,就不能没有乱世,所以本来就不能只保留大禹、商汤的记载而废弃夏桀、商纣的记载,只收录周文王、周武王的事而抛弃周幽王、周厉王的事。至于文辞,那么其中淫邪不正的部分,本应直接删去而已,而孔子却还保留着它们,那么孔子的用意一定不是出于这个(记录乱世真相)的考虑,而序者的说法是对的。后世的文人墨客,放荡不羁于礼法之外,像秦观、晏几道这一类人,创作乐府词,充满了轻浮妖冶的意趣,他们的文采不是不艳丽可喜,可是醇厚的儒者、庄重的士人都深切地斥责它们,口中不说这些词句,家中不收藏这些书籍,担心这些东西会成为端正心意、诚实心志的累赘。而《诗经》中像这样的诗篇有二十四篇,孔子却把它们收录到经书之中,还要烦劳后世儒者为它们训诂解释,让后学诵读它们的文辞、推究它们的意义,那么《通书》《西铭》这样的正经之书,就必须与《小山词》这样的艳词选集一并阅读,然后才能够做学问了。又有人说:朱熹曾经说过:"这一类人,安于作恶,对于这一类诗,估计他们平日里,本来就已经从自己口中说出而毫不惭愧了,又何
亦复畏吾之闵惜,而遂幡然遽有惩创之心邪?”愚又以为不然。夫羞恶之心,人皆有之,而况淫▯之行,所谓不可对人言者。市井小人,至不才也,今有与之语者,能道其宣淫之状,指其行淫之地,则未有不面颈发赤,且惭且讳者。未闻其扬言於人曰“我能奸,我善淫”也。且夫人之为恶也,禁之使不得为,不若愧之而使之自知其不可为,此铺张揄扬之中,所以为闵惜惩创之至也。夫子谓宰我曰:“汝安则为之”,夫岂真以居丧食稻衣锦为是乎。万石君谓子庆曰:“内史贵人,坐车中自如,固当。”夫岂真以不下车为是乎。而二人既闻是言也,卒为之羞愧,改行有甚於被谯让者。盖以非为是,而使之求吾言外之意,则自反而不胜其愧悔矣,此《诗》之训也。或曰:序者之序《诗》,与文公之释《诗》,俱非得於作诗之人亲传面命也。序求《诗》意於辞之外,文公求《诗》意於辞之中,而子何以定其是非乎?曰:愚非敢苟同序说,而妄议先儒也。盖尝以孔子、孟子之所以说《诗》者读《诗》,而後知序说之不缪,而文公之说多可疑也。孔子之说曰:“诵《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孟子之说曰:“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夫经,非所以诲邪也,而戒其无邪;辞,所以达意也,而戒其害意。何也?噫!圣贤之虑远矣!夫诗,发乎情者也,而情之所发,其辞不能无过,故其於男女夫妇之▯,多忧思感伤之意;而君臣上下之际,不能无怨怼激发之辞。《十五国风》,为《诗》百五十有七篇,而其为妇人而作者,男女相悦之辞,几及其半。虽以二《南》之诗,如《关雎》、《桃夭》诸篇,为正风之首,然其所反覆咏叹者,不过情欲燕私之事耳。汉儒尝以《关雎》为刺诗矣,此皆昧於无邪之训,而以辞害意之过也,而况《邶》、《▯》之末流乎故。其怨旷之悲,遇合之喜,虽有人心者所不能免;而其志切,其辞哀,习其读而不知其旨,易以动荡人之邪情▯志,而况以铺张揄扬之辞,而序淫▯流荡之行乎。然诗人之意,则非以为是而劝之也。盖知诗人之意者莫如孔、孟,虑学者读《诗》而不得其意者,亦莫如孔、孟,是以有无邪之训焉,则以其辞之不能不邻乎邪也。使篇篇如《文王》、《大明》,则奚邪之可闲乎!是以有害意之戒焉,则以其辞之不能不戾其意也。使章章如《清庙》、《臣工》,则奚意之难明乎!以是观之,则知刺奔果出於作诗者之本意,而夫子所不删者,其诗决非淫▯之人所自赋也(夫子曰:“思无邪。”如序者之说,则虽诗辞之邪者,亦必以正视之。如《桑中》之刺奔,《溱洧》之刺乱之类是也。
译须等我铺陈叙述,然后才知道他们是这样的人。又难道会畏惧我的怜惜之意,就幡然悔悟、立刻生出警戒惩创之心吗?"我又认为不然。羞恶之心,人人都有,何况淫乱的行为,正是所谓不能对人明说的事情。市井小人,是极不成才的人,如今有人跟他谈论,能说出他放纵淫乱的情状、指出他行淫的地点,那么没有不面红耳赤、又惭愧又忌讳的。没听说过有人到处宣扬说"我能奸淫,我擅长淫乱"的。而且人做坏事,如果禁止他不让他做,不如让他感到羞愧、使他自己知道不应当做,这种铺张渲染的写法之中,正是怜惜警诫达到极致的表现。孔子对宰我说:"你心安就那样去做吧",难道真的认为守丧期间吃稻米、穿锦衣是对的吗?万石君对儿子石庆说:"内史是显贵之人,坐在车中神态自若,本来就应当如此。"难道真的认为不下车是对的吗?可是这两个人听了这话之后,最终都感到羞愧,改正行为,甚至比被直接责备还要深刻。大概是因为用反话说是对的,使他们从话语之外去体会用意,于是自我反省而不胜羞愧懊悔,这就是《诗经》教化的方式。有人说:作序者对《诗经》的诠释,与朱熹对《诗经》的解释,都不是从作诗之人那里亲自传授、当面告知得来的。序是在诗辞之外求取诗意,朱熹是在诗辞之中求取诗意,那么您凭什么来判定谁是谁非呢?回答说:我并不是敢随意附和序说,而妄自非议前代儒者。只是我曾经用孔子、孟子解说《诗经》的方法去读《诗经》,然后才知道序说并没有错,而朱熹的说法多有可疑之处。孔子的说法是:"诵读《诗经》三百篇,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思无邪'。"孟子的说法是:"解说《诗经》的人,不能因为拘泥文字而损害对辞句的理解,不能因为拘泥辞句而损害对诗人本意的理解,要用自己的理解去推求作者的本意,这样才算真正理解了诗。"经文,本不是用来诲导邪念的,却要告诫不能有邪念;辞句,是用来表达思想的,却要告诫不能因辞害意。为什么呢?唉!圣贤考虑得深远啊!诗,是从情感中发出的,而情感所发出的,它的言辞不能没有过分之处,所以在男女夫妇之间的事情上,多有忧思感伤之意;而在君臣上下之间的事情上,不能没有怨恨激愤的言辞。《十五国风》,一共一百五十七篇诗,其中为妇人而作、写男女相悦之辞的,几乎占了一半。即使是二《南》中的诗,像《关雎》《桃夭》这些篇章,被列为正风之首,可是它们反复咏叹的,也不过是情欲私爱之事罢了。汉代儒者曾经把《关雎》当作讽刺诗,这都是因为不明白"思无邪"的训诫,而犯了因辞害意的错误,何况是《邶风》《鄘风》这些末流的诗篇呢。所以那些哀怨旷别的悲伤、遇合相爱的欢喜,即使是有良知的人也不能完全避免;而这些诗篇情志迫切、言辞哀婉,如果只是习惯诵读却不明白它的用意,就容易使人的邪情放纵之志被撼动,何况是用铺张渲染的言辞、来叙述淫邪放荡的行为呢。然而诗人的本意,并不是认为这样做是对的而加以鼓励。大概了解诗人本意的,没有人比得上孔子、孟子;忧虑学者读《诗经》而不能理解诗人本意的,也没有人比得上孔子、孟子,因此才有"思无邪"这样的训诫,这是因为诗的言辞不能不接近邪僻。假使每一篇都像《文王》《大明》那样端正,那还有什么邪僻需要防范的呢!因此才有因辞害意这样的告诫,这是因为诗的言辞不能不违背它的本意。假使每一章都像《清庙》《臣工》那样明白,那还有什么用意难以明白的呢!由此看来,就可以知道讽刺淫奔确实是出于作诗者的本意,而孔子之所以不删去它,
如文公之说,则虽诗辞之正者,亦必以邪视之,如不以《木瓜》为美齐桓公,不以《采葛》为惧谗,不以《遵大路》、《风雨》为思君子,不以《褰裳》为思见正,不以《子衿》为刺学校废,不以《扬之水》为闵无臣,而俱指为淫奔谑浪,要约赠答之辞是也。且此诸篇者,虽疑其辞之欠庄重,然首尾无一字及妇人,而谓之淫邪者乎)。或又曰:文公尝言:“雅者,二《雅》是也;《郑》者,《缁衣》以下二十一篇是也;《卫》者,《邶》、《▯》、《卫》三十九篇是也。《桑▯》,《卫》之一篇《桑中》是也。二《南》、《雅》、《颂》,祭祀朝聘之所用也;《郑》、《卫》、《桑》、《濮》,里巷狭邪之所作也。夫子於《郑》、《卫》,盖深绝其声於乐,以为法,而严立其词於《诗》,以为戒。今乃欲为之讳其《郑》、《卫》、《桑》、《濮》之实,而文以雅乐之名,又欲从而奏之宗庙之中,朝廷之上,则未知其将以荐之於何等之鬼神,用之於何等之宾客乎?”愚又以为未然。夫《左传》言季札来聘,请观周乐,而所歌者,《邶》、《▯》、《卫》、《郑》皆在焉,则诸诗固雅乐矣。使其为里巷狭邪所用,则周乐安得有之?而鲁之乐工亦安能歌异国淫邪之诗乎?然愚之所论,不过求其文意之指归,而知其得於情性之正耳。至於被之弦歌,合之音乐,则《仪礼》、《左传》所载古人歌诗合乐之意,盖有不可晓者。夫《关雎》、《鹊巢》,闺门之事,后妃夫人之诗也,而乡饮酒、燕礼歌之;《采▯》、《采蘩》,夫人、大夫妻能主祭之诗也,而射礼歌之;《肆夏》、《繁遏》、《渠》,宗庙配天之诗也,而天子享元侯歌之;《文王》、《大明》、《绵》。文王兴周之诗也,而两君相见歌之。以是观之,其歌诗之用,与诗人作诗之本意,盖有判然不相合者,不可强通也,则乌知《郑》、《卫》诸诗不可用之於燕享之际乎!《左传》载列国聘享赋诗,固多断章取义,然其太不伦者,亦以来讥诮,如郑伯有赋“鹑之奔奔”,楚令尹子围赋《大明》,及穆叔不拜《肆夏》,甯武子不拜《彤弓》之类是也。然郑伯如晋,子展赋《将仲子》;郑伯享赵孟,子太叔赋《野有蔓草》;郑六卿饯韩宣子,子{差齿}赋《野有蔓草》,子太叔赋《褰裳》,子游赋《风雨》,子旗赋《有女同车》,子柳赋《箨兮》。此六诗,皆文公所斥以为淫奔之人所作也,然所赋皆见善於叔向、赵武、韩起,不闻被讥。乃知《郑》、《卫》之诗,未尝不施之於燕享,而此六诗之旨意训诂,当如序者之说,不当如文公之说也。或曰:序者之辞,固有鄙浅附会,居然可见者,先儒疵议之非一人矣,而子信之,何邪?
译是因为这些诗绝不是淫邪之人自己所作的(孔子说"思无邪"。按照序者的说法,那么即使诗辞看似邪僻,也一定要用端正的眼光去看待它,像《桑中》讽刺淫奔、《溱洧》讽刺淫乱之类就是这样。按照朱熹的说法,那么即使诗辞本来端正,也一定要用邪僻的眼光去看待它,比如不认为《木瓜》是赞美齐桓公,不认为《采葛》是害怕谗言,不认为《遵大路》《风雨》是思念君子,不认为《褰裳》是希望被匡正,不认为《子衿》是讽刺学校荒废,不认为《扬之水》是哀怜没有贤臣,反而都指认为是淫奔戏谑、约会赠答的言辞就是这样。况且这几篇诗,即使怀疑它们的文辞不够庄重,可是通篇没有一个字提到妇人,又怎么能说是淫邪之作呢)。又有人说:朱熹曾经说:"雅,是指《大雅》《小雅》;郑,是指《缁衣》以下二十一篇;卫,是指《邶风》《鄘风》《卫风》共三十九篇。《桑中》,是卫风中的一篇《桑中》。二《南》、《雅》、《颂》,是祭祀朝聘所使用的;郑、卫、桑间、濮上之乐,是里巷淫邪之人所创作的。孔子对于郑、卫之乐,是要在音乐上彻底断绝它的声调,作为法度;而在诗篇上严格保留它的文辞,作为鉴戒。如今却想要为它们回避郑、卫、桑、濮的实情,而用雅乐的名义来加以文饰,又想要接着在宗庙之中、朝廷之上演奏它们,那不知道将用它来祭献什么样的鬼神,用来招待什么样的宾客呢?"我又认为不然。《左传》记载季札来鲁国聘问,请求观赏周乐,所歌唱的诗篇中,《邶风》《鄘风》《卫风》《郑风》都在其中,那么这些诗本来就是雅乐了。假使它们真是里巷淫邪之人所使用的,那么周朝的雅乐怎么会收有它们呢?鲁国的乐工又怎么能歌唱别国的淫邪之诗呢?然而我所论述的,不过是探求这些诗篇文意的归宿,从而知道它们出自性情之正而已。至于配上弦歌、合于音乐来演奏,那么《仪礼》《左传》所记载的古人歌诗合乐的用意,大概有难以明白的地方。像《关雎》《鹊巢》,是写闺门之事、后妃夫人的诗篇,可是乡饮酒礼、燕礼中却歌唱它们;《采蘋》《采蘩》,是写夫人、大夫之妻能够主持祭祀的诗篇,可是射礼中却歌唱它们;《肆夏》《繁遏》《渠》,是祭祀宗庙、配享上天的诗篇,可是天子款待诸侯之长时却歌唱它们;《文王》《大明》《绵》,是歌颂文王振兴周朝的诗篇,可是两国国君相见时却歌唱它们。由此看来,古人歌诗的用途,与诗人作诗的本意,往往有截然不相符合的地方,是不能勉强讲通的,那么又怎么知道《郑》《卫》这些诗篇不能用在宴享的场合呢!《左传》记载列国聘问宴享时赋诗,本来大多是断章取义,可是其中太不伦不类的,也会招来讥讽,像郑国的伯有赋《鹑之奔奔》,楚国的令尹子围赋《大明》,以及穆叔不肯拜谢《肆夏》,甯武子不肯拜谢《彤弓》这一类就是如此。可是郑伯到晋国去,子展赋《将仲子》;郑伯宴请赵孟,子太叔赋《野有蔓草》;郑国六卿为韩宣子饯行,子䖟赋《野有蔓草》,子太叔赋《褰裳》,子游赋《风雨》,子旗赋《有女同车》,子柳赋《萚兮》。这六首诗,都是朱熹所斥责认为是淫奔之人所作的,可是所赋的诗都受到叔向、赵武、韩起的赞赏,没有听说被讥讽。由此可知,《郑》《卫》这些诗篇,并非不能用在宴享场合,而这六首诗的旨意训诂,应当依照序者的说法,而不应当依照朱熹的说法。有人说:序者的言辞,本来确实有浅陋牵强附会、显而易见的地方,前代儒者对此提出批评的不止一人,可是您却相信它,为什么呢?回答说:我所说的不能废弃的,是指诗中没有说明、而要依赖
曰:愚之所谓不可废者,谓《诗》之所不言,而赖序以明者耳。至诗之所已言,则序语虽工,不读可也,况其鄙浅附会者乎。盖作序之人,或以为孔子,或以为子夏,或以为国史,皆无明文可考。然郑氏谓毛公始以▯诸诗之首,则自汉以前,经师传授,其去作诗之时,盖未甚远也。千载而下,学者所当遵守体认,以求诗人之意,而得其庶几,固不宜因其一语之赘疣,片辞之浅陋,而欲一切废之,凿空探索,而为之训释也。姑以近代词人之作譬之。如所谓“皇帝二载初,闰八月初吉”。如所谓“吾闻京城南,兹惟群山囿”。则辞意明白,无俟序说者。也放翁之诗曰:“城上危楼画角哀,沈园非复旧池台。伤心池下春波绿,曾逐孤鸿照影来。”“梦断香销四十年,沈园老柳不吹绵。此身行作稽山土,犹吊遗踪一怅然。”其题曰:“沈园”而已。诚斋之诗曰:“饱喜饥嗔笑杀侬,凤凰未必胜狙公。虽逃暮四朝三外,犹在桐花竹实中。”其题曰“无题”而已。是三诗者,不言所谓,人莫能知其所以作之意也。刘後村《诗话》释之曰:“放翁幼婚某氏,颇倦於学,严君督过之,竟至仳离,某氏别▯某官。一日,通家於沈园,目成而已。晚年游园,感而赋之。”“诚斋既里居,累章乞休致,不得。命再予祠,有感而赋,以为虽脱吏责,尚縻闲廪,不若相忘於物外也。”然後三诗之意始明。夫後村之说,即三诗之序也。後村之於杨、陆二公,相去不百年,得於长老之所诵说,口耳之所习闻,笔之简册,可以质诸二公而不缪也。倘後乎此千百载,说者必欲外後村之意而别为之说,则虽其体认之精,辩析之巧,亦终於臆说而已。有引文公之於《诗》序,於其见於经传,信而有证者则从之,如《硕人》、《载驰》、《清人》、《鸱▯》之类是也;其可疑者,则未尝尽断以臆说,而固有引他书以证其谬者矣。曰:是则然矣。然愚之所以不能不疑者,则以其恶序之意太过,而所引援指摘,似亦未能尽出於公平而足以当人心也。夫《关雎》,《韩诗》以为衰周之刺诗;《宾之初筵》,《韩诗》以为卫武公饮酒悔过之诗,皆与《毛序》反者也。而《韩诗》说《关雎》,则违夫子不淫不伤之训,是决不可从者也。《初筵》之诗,夫子未有论说也,则诋毛而从韩。夫一《韩诗》也,《初筵》之序可信,而《关雎》之序独不可信
译序来说明的部分。至于诗中已经说明的地方,那么序的文字即使写得工巧,不读它也可以,何况是那些浅陋牵强附会的部分呢。作序的人,有的认为是孔子,有的认为是子夏,有的认为是国史,都没有明确的文献可以考证。但是郑玄说毛公才开始把序分附在各诗篇之首,那么从汉代以前,经师传授,这个说法距离作诗的时代,大概还不算太远。千百年之后,学者所应当遵循体察的,是用它来探求诗人的本意,从而得到大致接近的理解,本来就不应当因为其中一句话的多余、一句辞语的浅陋,就想要一概废弃它,凭空探索,重新为诗篇作训释。姑且用近代词人的作品来打比方。就像所谓"皇帝二载初,闰八月初吉"这样的诗句,又像所谓"吾闻京城南,兹惟群山囿"这样的诗句,都是辞意明白,用不着序说来解释的。可是陆游的诗说:"城上危楼画角哀,沈园非复旧池台。伤心桥下春波绿,曾是惊鸿照影来。""梦断香消四十年,沈园柳老不吹绵。此身行作稽山土,犹吊遗踪一泫然。"它的题目只是"沈园"两个字而已。杨万里的诗说:"饱喜饥嗔笑杀侬,凤凰未必胜狙公。虽然亦解防饥矣,毕竟难同不食功。"它的题目只是"无题"而已。这三首诗,没有说明写作的用意,人们无法知道它们是为什么而作的。刘克庄的《后村诗话》解释说:"陆游年幼时娶了某氏为妻,(他)颇为荒废学业,父亲严加督责,最终导致夫妻离异,某氏后来改嫁给某位官员。有一天,两人在沈园偶然相遇,只是彼此目视传情而已。晚年重游沈园,有感而写了这两首诗。""杨万里辞官闲居之后,多次上书请求退休,未获批准。朝廷命他再度享受祠禄之职,他因此有感而作,认为虽然已经免除了官吏的责任,还要虚受朝廷的俸禄,不如彻底忘怀于世事之外。"这样以后,这三首诗的意思才明白了。刘后村的解说,就相当于这三首诗的"序"。刘后村与杨万里、陆游二人,相隔不到百年,他的说法是从长辈那里听来传诵、口耳相传所熟知的,写在书册之中,可以拿去向二位先生求证而不会有错。假使在后村之后再过千百年,解说的人一定要撇开后村的说法而另立新说,那么即使他体察得精细、辨析得巧妙,也终究不过是臆测之说而已。朱熹对于《诗序》,凡是在经传中见到、有确实证据可以取信的,就采纳它,比如《硕人》《载驰》《清人》《鸱鸮》这一类就是如此;至于那些可疑的,也并非全部断然以臆测之说取代,而是确实也有引用其他书籍来证明其错误的地方。有人说:这样说固然不错。可是我之所以不能不产生怀疑的原因,是因为朱熹厌恶序的态度太过分了,而他所引证、指摘的内容,似乎也未必都出于公平、足以服人心。像《关雎》,《韩诗》认为是衰周时代的讽刺诗;《宾之初筵》,《韩诗》认为是卫武公饮酒悔过之诗,这两条都是与《毛诗序》的说法相反的。可是《韩诗》解释《关雎》的说法,违背了孔子"不淫不伤"的训诫,这是绝对不可采信的。《宾之初筵》这首诗,孔子并没有留下相关的论说,(朱熹)却诋毁《毛序》而采信《韩诗》。同样是《韩诗》,《宾之初筵》的序可信,而《关雎》的序偏偏不可信
乎?《邶》、《柏舟》,《毛序》以为仁人不遇而作,文公以为妇人之作,而引《列女传》为证,非臆说矣。然《列女传》出於刘向,向上封事论恭、显倾陷正人,引是诗“忧心悄悄,愠於群小”之语;而继之曰:“小人成群,亦足愠也”,则正《毛序》之意矣。夫一刘向也,《列女传》之说可信,而封事之说独不可信乎?此愚所以疑文公恶序之意太过,而引援指摘,似为未当,此类是也。夫本之以孔、孟说《诗》之旨,参之以《诗》中诸序之例,而後究极夫古今诗人所以讽咏之意,则《诗》序之不可废也审矣。愚岂好为异论哉。
译难道不是吗?《邶风·柏舟》,《毛序》认为是仁人不遇而作,朱文公认为是妇人所作,还引《列女传》为证,并非凭空臆断。然而《列女传》出自刘向之手,刘向在给皇帝的密奏中论及许恭、石显倾陷正直之人时,曾引这首诗"忧心悄悄,愠于群小"之语;接着又说:"小人成群,也足以令人忿恨",这正合《毛序》之意。同是一个刘向,《列女传》里的说法可信,难道密奏里的说法就独独不可信吗?这就是我怀疑文公厌恶《诗序》厌恶得太过分,他所援引和指摘的例证似乎不太恰当,这一类情况就是如此。若以孔子、孟子解说《诗经》的宗旨为根本,再参照《诗经》中各篇小序的体例,进而深究古今诗人吟咏诗篇的用意,那么《诗序》不可废弃,便是十分明白的了。我岂是喜欢标新立异呢。
或曰:夫子何以删《诗》?昔太史公曰:古诗本三千馀篇,孔子去其重衤复,取其可施於礼义者三百五篇。孔氏曰:“案《书传》所引之诗,见在者多,亡逸者少。则孔子所录,不容十分去九,马迁所言,未可信也。”朱文公曰:“三百五篇,其▯亦未必皆可施於礼义,但存其实,以为鉴戒耳。”之三说者,何所折衷?愚曰:若如文公之说,则《诗》元未尝删矣。今何以有诸逸诗乎?盖文公每舍序以言《诗》,则变风诸篇,祗见其理短而词哇,愚於前篇已论之矣。但以经传所引逸《诗》考之,则其辞明而理正,盖未见其劣於三百五篇也,而何以删之?三百五篇之中,如诋其君以硕鼠、狡童,如欲刺人之恶,而自为彼人之辞,以陷於所刺之地,殆几不可训矣,而何以录之?盖尝深味圣人之言,而得圣人所以著作之意矣。昔夫子之言曰“述而不作”,又曰“盖有不知而作之者,我无是也”,又曰“多闻阙疑”,异时尝举史缺文之语,而叹世道之不古,存夏五郭公之书,而不欲遽正前史之缺误,然则圣人之意,盖可见矣。盖诗之见录者,必其序说之明白,而旨意之可考者也。其轶而不录者,必其序说之无传,旨意之难考,而不欲臆说者也。或曰:今三百五篇之序,世以为卫宏、毛公所作耳,如子所言,则已出於夫子之前乎?曰:其说虽自毛、卫诸公而传,其旨意则自有此诗而已有之矣。《鸱▯》之序,见於《尚书》;《硕人》、《载驰》、《清人》之序,见於《左传》,所纪皆与作诗者同时,非後人之臆说也。若序说之意,不出於当时作诗者之口,则《鸱▯》诸章,初不言成王疑周公之意,《清人》终篇,亦不见郑伯恶高克之迹,後人读之,当不能晓其为何语矣。盖尝妄为之说,曰作诗之人可考,其意可寻,则夫子录之,殆“述而不作”之意也。其人不可考,其意不可寻,则夫子删之,殆“多闻阙疑”之意也。是以於其可知者,虽比兴深远,词旨迂晦者,亦所不废,如《▯苜》、《鹤鸣》、《蒹葭》之类是也。於其所不可知者,虽直陈其事,文义明白者,亦不果录,如“翘翘车乘,招我以弓。岂不欲往,畏我友朋”之类是也。於其可知者,虽词意流▯,不能不类於狭邪者,亦所不删,如《桑中》、《溱洧》、《野有蔓草》、《出其东门》之类是也。於其所不可知者,虽词意庄重,一出於义理者,亦不果录,如“周道挺挺,我心扃扃”,“礼义不愆,何恤於人言”之类是也。然则其所可知者何?则三百五篇之序意是也;其所不可知者何?则诸逸《诗》之不以序行於世者是也。欧阳公《诗谱补亡》後序曰:“後之学者,因迹前世之所传,而较其得失,或有之矣。
译有人问:孔夫子为什么要删定《诗经》?从前太史公说:古诗本来有三千多篇,孔子去掉其中重复的,选取可以用于礼义教化的三百零五篇。孔氏说:"考察《书传》中所引用的诗,现存的多,亡佚的少。那么孔子所收录的,不至于十分去掉九分,司马迁所说的,不可信。"朱文公说:"三百零五篇,其中也未必都可以用于礼义,只是保存其原貌,作为鉴戒罢了。"这三种说法,该以哪个为准?我认为:如果像朱文公所说的那样,那么《诗经》原本就没有删定过。如今为什么会有那些逸诗呢?大概朱文公常常舍弃《诗序》来谈《诗》,于是变风各篇,只见其义理浅薄而言辞淫靡,我在前篇已经论述过了。但用经传所引的逸诗来考察,那些文辞明白而义理端正,大概并不比三百零五篇逊色,那为什么要删掉它们?三百零五篇之中,像用"硕鼠""狡童"来讥讽君主,像想要讽刺别人的恶行,却自己扮作被讽刺之人的口吻说话,陷自己于被讥讽的境地,这几乎是不可效法的,那为什么要收录它们?我曾深入体味圣人的话,从而领悟了圣人著作的用意。从前孔夫子说:"述而不作",又说:"大概有不懂却妄自创作的人,我没有这种毛病",又说:"多闻阙疑",他还曾提到史官阙文的话,感叹世道不古,保留"夏五""郭公"这样的记载,而不愿轻易改正前代史书的缺漏错误,那么圣人的用意,大概可以看出来了。凡是被收录的诗,一定是其序说清楚明白,主旨可以考证的;那些散逸而不被收录的,一定是其序说没有流传下来,主旨难以考证,而不想凭空臆测的。
有人说:如今三百零五篇的诗序,世人认为是卫宏、毛公所作,照你所说,难道这些诗序已经出现在孔夫子之前了吗?我说:那说法虽然是从毛公、卫宏等人那里传下来的,但其中的意旨,则从有这首诗的时候就已经有了。《鸱鸮》的诗序,见于《尚书》;《硕人》《载驰》《清人》的诗序,见于《左传》,所记载的都与作诗的人同时代,不是后人的臆测。如果诗序的意思不是出自当时作诗人之口,那么《鸱鸮》各章,本来就不会说是成王怀疑周公的意思,《清人》全篇,也就看不出郑伯厌恶高克的痕迹,后人读这些诗,就该完全不明白说的是什么了。我曾经姑且这样解释:作诗之人可以考证,诗的用意可以寻绎的,孔夫子就收录它,这大概就是"述而不作"的意思。作诗之人无法考证,用意也无法寻绎的,孔夫子就删去它,这大概就是"多闻阙疑"的意思。因此对于那些可以知道的诗,即使比兴深远、辞意曲折隐晦,也不废弃,像《〇苜》《鹤鸣》《蒹葭》这类就是。对于那些不可知的诗,即使直陈其事、文义明白,也终究不予收录,像"翘翘车乘,招我以弓。岂不欲往,畏我友朋"这类就是。对于那些可以知道的诗,即使辞意流荡,不免类似男女私情之作,也不删去,像《桑中》《溱洧》《野有蔓草》《出其东门》这类就是。对于那些不可知的诗,即使辞意庄重、完全出于义理,也终究不予收录,像"周道挺挺,我心扃扃""礼义不愆,何恤於人言"这类就是。那么什么是可以知道的呢?就是三百零五篇有诗序意旨可考的;什么是不可知道的呢?就是那些逸诗中没有诗序流传于世的。
欧阳公《诗谱补亡》后序说:"后世学者,依循前代所流传的,来比较其得
若使徒抱焚馀残脱之经,伥伥然於去圣千百年之後,不见先儒中▯之说,而欲特立一家之论,果有能哉?”此说得之。盖自其必以为出於卫宏、毛公辈之口,而先以不经之臆说视之,於是以特立之已见,与之较短量长,於辞语工拙之▯,则祗见其龃龉而不合,疏缪而无当耳夫使序诗之意,果不出於作诗之初,而皆为後人臆度之说,则比兴讽咏之词,其所为微婉幽深者,殆类东方朔“声▯尻高”之隐语,蔡邕“黄绢幼妇”之氵▯词,使後人各出其智,以为猜料之工拙,恐非圣经诲人之意也。或曰:诸小序之说,固有舛驰鄙浅而不可解者,尽信之可乎?愚曰:序非一人之言也。或出於国史之采录,或出於讲师之传授,如《渭阳》之首尾异说,《丝衣》之两义并存,则其舛驰固有之,择善而从之可矣。至如其辞语之鄙浅,则序所以释经,非作文也。祖其意足矣,辞不必玩也。夫以夫子之圣,犹不肯杂取诸逸《诗》之可传者,与三百五篇之有序者并行,而後之君子乃欲尽废序以言《诗》,此愚所以未敢深以为然。故复摭述而不作多闻阙疑之言,以明孔子删《诗》之意,且见古序之尤不可废也。
●卷一百七十九 经籍考六
○经(诗)
《汉志》:六家,四百一十六卷。
《隋志》:三十九部,四百四十二卷(通计亡书,合七十六部,六百八十三卷)。
《唐志》:二十五家,三十一部,三百三十二卷(失姓名三家,许叔才以下不著录三家,三十三卷)。
《宋三朝志》:十三部,一百四十一卷。
《宋两朝志》:一部,一卷。
《宋四朝志》:二十一部,三百二十八卷。
《宋中兴志》:五十三家,六十四部,八百七十一卷。
※韩婴《诗外传》共十卷
本传:婴,孝文时为博士,景帝时至常山太傅。推诗人之意,而作《内外传》数万言。其语颇与齐、鲁▯殊,然归一也。
晁氏曰:《汉志》本十篇,《内传》四,《外传》六。隋止存《外传》,析十篇。其及经盖寡,而遗说往往见於他书,如“逶”、“迤郁”夷之类,其义与《毛诗》不同。此书称《外传》,虽非其解经之深者,然文辞清婉,有先秦风。
容斋洪氏《随笔》曰:《艺文志》有《韩家诗经》、《韩故》、《内传》、《外传》、《韩说》五书。今惟存《外传》十卷,庆历中,将作监主簿李用章序之,命工刊刻於杭。其末又题云:“蒙文相公改章三千馀字。”予家有其书,百卷第二章,载孔子南游▯楚,见处子佩▯而浣,乃令子贡以微词三挑之,以是说《诗 汉广》游女之章,其谬戾甚矣。
译失,也许是有的。如果只是抱着经过焚毁残缺的经典,茫然处在距圣人千百年之后的时代,见不到先儒折中的说法,却想独树一家之论,果真能做到吗?"这话说得对。因为一开始就认定诗序一定出自卫宏、毛公之流的口,先把它当作没有根据的臆说看待,于是拿自己独树一帜的见解,与之较量长短高下,在辞语工拙上做文章,那就只会看到彼此龃龉不合,疏漏谬误而不得当罢了。假使诗序的用意,果真不是出自作诗之初,而都是后人的臆测之说,那么比兴讽咏的言辞,那些微妙婉转、幽深难明之处,就近乎东方朔"声嗷尻高"的隐语,蔡邕"黄绢幼妇"的隐语一类,让后人各自施展自己的聪明才智,去比拼猜谜的工拙,恐怕不是圣人经典教诲世人的本意。
有人说:那些小序的说法,本来就有舛错疏漏、浅陋难解的地方,能全都相信吗?我说:诗序不是一个人的话。有的出自国史的采集记录,有的出自讲经之师的传授,像《渭阳》一诗首尾说法不同,《丝衣》一诗两种解释并存,那么其中的舛错确实是有的,择善而从就可以了。至于它辞语的浅陋,那是因为诗序是用来解释经文的,不是用来作文章的。领会它的意思就够了,辞句不必过分玩味。凭孔夫子那样的圣人,尚且不肯杂取那些可以流传的逸诗,与三百零五篇有诗序的诗并列施行,而后世的君子竟想完全废弃诗序来谈《诗》,这是我不敢深以为然的地方。所以我又摘取"述而不作""多闻阙疑"这些话,来说明孔子删定《诗经》的用意,并且说明古代诗序尤其不可废弃。
●卷一百七十九 经籍考六
○经(诗)
《汉志》记载:六家,共四百一十六卷。
《隋志》记载:三十九部,四百四十二卷(连同亡佚之书一并统计,共七十六部,六百八十三卷)。
《唐志》记载:二十五家,三十一部,三百三十二卷(其中失姓名的三家,许叔才以下未著录的三家,共三十三卷)。
《宋三朝志》记载:十三部,一百四十一卷。
《宋两朝志》记载:一部,一卷。
《宋四朝志》记载:二十一部,三百二十八卷。
《宋中兴志》记载:五十三家,六十四部,八百七十一卷。
※韩婴《诗外传》共十卷
本传记载:韩婴,汉文帝时任博士,景帝时官至常山太傅。他推究作诗人的用意,撰写了《内传》《外传》共数万字。其中的说法与齐、鲁两家颇有不同,但归趣是一致的。
晁氏说:《汉志》记载本有十篇,《内传》四篇,《外传》六篇。到隋代只存《外传》,析分为十篇。它涉及经文的地方本就不多,而遗留的说法往往见于其他书中,如"逶迤""郁夷"之类的说法,其含义与《毛诗》不同。此书称为《外传》,虽然不是解经深入之作,但文辞清雅婉丽,有先秦文风。
容斋洪氏《随笔》说:《艺文志》记有《韩家诗经》《韩故》《内传》《外传》《韩说》五种书。如今只存《外传》十卷,庆历年间,将作监主簿李用章为它作序,命工匠在杭州刻印。书末又题道:"承蒙文相公改动文章三千余字。"我家藏有这部书,第二卷记载孔子南游至楚地,见一位处子佩玉浣纱,就让子贡用隐语三次去挑逗她,用这个来解释《诗经·汉广》"游女"一章,这种说法谬误得很。其他也没有值得一说的了。
陈氏说:如今存世的只有《外传》,而卷数比旧本多(旧本六卷,如今十卷),大概多是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