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十二 宗庙考二
”),作复道,方筑武库南(如淳曰:“作复道,方始筑武库南也。”师古曰:“复音方目反。”)。叔孙通奏事,因请间,(师古曰:请空隙之时,不欲对众言之。)曰:“陛下何自筑复道高帝寝,衣冠月出游高庙(服虔曰:“持高庙中衣,月旦以游於众庙,已而复之。”应劭曰:“月旦出高帝衣冠,备法驾,名曰游衣冠。”如淳曰:“高祖之衣冠藏在宫中之寝,三月出游,其道正值今之所作复道下,故言乘宗庙道上行也。”晋灼曰:“《黄图》,高庙在长安城门街东,寝在桂宫北。服言衣藏於庙中,如言宫中,皆非也。”师古曰:“诸家之说皆未允也,谓从高帝陵寝出衣冠,游於高庙,每月一为之,汉制则然。而後之学者不晓其意,谓以月出之时而夜游衣冠,失之远也。”)?子孙奈何乘宗庙道上行哉!”惠帝惧,曰:“急坏之。”通曰:“人主无过举。今已作,百姓皆知之矣。愿陛下为原庙(原,重也。先已有庙,今更立之,故云重也)渭北,衣冠月出游之,益广宗庙,大孝之本。”上乃诏有司立原庙。
致堂胡氏曰:“天子七庙,致其诚敬足矣,而又作原庙,云益广大孝之本,则通之妄也。其言曰‘人主无过举’,有七庙又作原庙,非过举乎?且衣冠出游,於礼何据?《中庸》记宗庙之礼,陈其宗器,设其裳衣,非他所也,谓庙中也;非他时也,谓祭祀之时也。今以死者衣冠月出游之,於礼亵矣。然则通所以谏帝者,无一而当,则不若帝以数跸烦民,而筑复道之为是也。使後世有致隆於原庙,而简於太庙者,则通说启之矣。”
杨氏曰:“叔孙通既谏汉惠帝作复道,又请以复道为原庙,益广大孝之本。以一时率尔之言,立千万世不易之制,其言欲益广大孝之本,不知宗庙之轻,自此始也。夫宗庙之礼贵乎严而不欲其亵,人主事宗庙之心欲其专不欲其分。既有宗庙,又有原庙,则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之心有所分矣。宗庙之体极乎严,原庙之体几乎亵。人情常惮於严,而安於亵,则藏祀之礼反移於原庙,故宗庙之礼虽重而反为虚文矣。如李清臣所谓略於七庙之室,而祠於佛老之侧,穷土木之巧,殚金碧之彩,作
译奏事情,趁机请求单独进言(师古说:请求空闲的时候,不愿意当着众人说。),说:"陛下为什么要在高帝的寝庙上方修建复道,高帝的衣冠每月要出巡到高庙(服虔说:"拿着高庙中的衣物,每月初一巡游到众庙,之后再收回。"应劭说:"每月初一取出高帝的衣冠,备好法驾仪仗,名叫游衣冠。"如淳说:"高祖的衣冠收藏在宫中的寝殿,每三个月出巡一次,那条路正好是如今所修建的复道下方,所以说是从宗庙的路上经过。"晋灼说:"《黄图》记载,高庙在长安城门街的东边,寝殿在桂宫的北边。服虔说衣物藏在庙中,如淳说藏在宫中,都不对。"师古说:"各家的说法都不准确,是说从高帝的陵寝取出衣冠,巡游到高庙,每月一次,这是汉朝的制度。后来的学者不明白其中的意思,认为是在夜里月出的时候出游衣冠,那就差得远了。")?子孙后代怎么可以在宗庙的道路上方行走呢!"惠帝很害怕,说:"赶快把它毁掉。"叔孙通说:"君主不应该有过失的举动。如今已经修建了,百姓都已经知道了。希望陛下在渭水北边另建一座原庙(原,是重复的意思。先前已经有了庙,如今又重新建立一座,所以叫重),每月把衣冠取出巡游到原庙,以此扩大宗庙的规模,这是大孝的根本。"于是皇帝下诏命有司建立原庙。
致堂胡氏说:"天子七庙,尽到诚敬之心就足够了,却又修建原庙,说这是扩大大孝的根本,那是叔孙通的荒谬之言。他说'君主不应该有过失的举动',已经有了七庙又建原庙,难道不是过失的举动吗?而且拿着衣冠出巡,礼制上有什么依据呢?《中庸》记载宗庙之礼,陈列宗庙的礼器,摆设死者的衣裳,说的都不是别的地方,指的就是庙中;说的也不是别的时候,指的就是祭祀的时候。如今把死者的衣冠每月拿出去巡游,这在礼制上是亵渎的。既然如此,那么叔孙通用来劝谏惠帝的话,没有一句是恰当的,还不如惠帝当初因为屡次清道扰民而要毁掉复道的想法来得正确。假使后世有人对原庙特别隆重,而对太庙却疏简怠慢,那正是叔孙通的这番话开启的先例。"
杨氏说:"叔孙通既劝谏汉惠帝修建复道,又请求把复道改为原庙,说这能扩大大孝的根本。凭一时轻率的言论,却立下千秋万代不可更改的制度,他说想要扩大大孝的根本,却不知道宗庙之礼从此开始变得轻慢了。宗庙之礼贵在庄严而不应当亵渎,君主侍奉宗庙的心意应当专一而不应当分散。既有宗庙,又有原庙,那么侍奉死者如同侍奉生者、侍奉逝去的人如同侍奉在世的人这种心意,就有所分散了。宗庙之体极其庄严,原庙之体则近乎亵渎。人之常情往往畏惧庄严,而安于亵渎,那么收藏祭祀的礼数反而转移到原庙上去了,因此宗庙之礼虽然重要,反而变成了空文。就像李清臣所说的那样,对七庙的礼制简慢,却在佛老的祠庙旁边大兴土木、极尽巧思,用尽金碧辉煌的色彩来修建……
於盛暑累月而後成,费以十钜万,礼官不议而有司不言;及其成也,不为木主而为之象,不为▯▯▯尝之祀,而行一酌之奠之礼。又杨时所谓舍二帝三王之正礼,而从一缪妄之叔孙通是也。抑又有大不安於心者,圣明相继,仁孝爱敬之至,通乎神明,而宗庙之礼未尝亲祀,▯遣大臣摄行时享,夫岂仁圣之本心哉!盖既有宗庙,又有原庙,则心分而不专。末既有所重,则本必有所轻,其势然也。”
译在酷暑季节耗费数月才建成,花费达十几万巨资,礼官不加议论,主管官吏也不发一言;等到建成之后,不设木制神主而设塑像,不举行〇〇〇的祭祀,却行一酌奠酒的礼仪。这又是杨时所说的舍弃二帝三王的正礼,而遵从叔孙通那种荒谬做法。还有更加令人心中不安的:历代圣明君主相继,仁孝爱敬之心达到极致,可以通达神明,可是宗庙之礼却从未亲自祭祀过,只是派遣大臣代为举行按时的祭飨,这难道是仁圣之君的本心吗!大概既然已有宗庙,又设了原庙,人心便因此分散而不能专一。末节既然有所偏重,根本之处必然有所轻忽,这是必然的形势。
先公曰:“成周之制,不惟镐京有庙,岐周、洛邑皆有焉。于周受命,自召祖命,是岐周有庙也。盖岐是周之所起,有旧庙在焉。周公城洛邑祀文王,是洛邑有庙也。盖营洛而持为庙焉。先王立庙未有无故者,亦未尝立两庙於京师。”
五年,帝思高祖之志乐沛,以沛宫为高祖庙,高祖所教歌儿百二十人皆令为吹乐,後有阙,辄补之。
《汉旧仪》,高庙盖地六顷三十亩四步,堂上东西五十步,南北三十步。祠日立九旗,堂下撞千石钟十枚,声闻百里。寝庙者象生,有衣冠、履带、几杖,起居日四上食,卧床帷帐。原宗庙者,朝廷行大礼封拜,诸侯王酎金。原宗庙在北城外,游衣冠,尝百果。
文帝四年,作顾成庙(服虔曰:“庙在长安城南,文帝作。”应劭曰:“文帝自为庙,制度卑狭,若顾望而成,犹文王灵台不日成之,故曰顾成。”如淳曰:“身存而为庙,若《尚书》之《顾命》也。景帝庙号德阳,武帝庙号龙渊,昭帝庙号徘徊,宣帝庙号乐游,元帝庙号长寿,成帝庙号阳池。”)。
景帝元年冬十月,诏曰:“盖闻古者祖有功宗有德(师古曰:“祖,始也,始受命也。宗,尊也,有德可尊。”),制礼乐各有由。歌者,所以发德也;舞者,所以明功也。高庙酎(张晏曰:“正月旦作酒,八月成,名曰酎。酎之言纯也。至武帝时,因八月尝酎会诸侯庙中,出金助祭,所谓酎金也。”师古曰:“酎,三重酿,醇酒也,味厚,故以之荐宗庙。酎,音直枚反。”),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孟康曰:“《武德》,高祖所作也。《文始》,舜舞也。《五行》,周舞也。《武德》者,其舞人执干戚。《文始舞》执羽▯。《五行舞》,冠冕衣服法五行色。见《礼乐志》。”)。孝惠庙酎,奏《文始》、《五行》之舞。孝文皇帝临天下,通关梁,不异远方(张晏曰:“孝文十二年,除关不用传,令远近若一。”);除诽谤,去肉刑,赏赐长老,收恤孤独,以遂群生(遂,成也,达也);减耆欲,不受献(耆,音嗜),罪人不帑(苏林曰:“刑不及妻子。”师古曰:“帑,与孥同。”),不诛亡罪,不私其利也;除宫刑,出美人,重绝人之世也。朕既不敏,弗能胜识(师古曰:“敏,材智速疾也。胜识,尽知之。”)。此皆上世之所不及,而孝文皇帝亲行之(师古曰:“上世,谓古昔帝王。”)。德厚侔天地,利泽施四海,靡不获福。明象乎日月,而庙乐不称,朕甚惧焉。其为孝文皇帝庙为《昭德》之舞,以明休德。然後祖宗之功德,施於万世,永永无穷,朕甚嘉之。其丞相、列侯、中二千石、礼官具礼仪奏。
译先公说:"成周的制度,不仅镐京有宗庙,岐周、洛邑也都有。周受命于天,从召告祖先开始,这是岐周有庙的缘故。因为岐是周朝兴起之地,那里有旧庙。周公营建洛邑祭祀文王,这是洛邑有庙的缘故。因为营建洛邑时便设立了庙。先王立庙没有无缘无故的,也从未在京师同时设立两座庙。"
五年,武帝思念高祖喜爱沛地音乐的心意,把沛宫作为高祖庙,高祖当年教习的一百二十名歌儿都令他们担任吹乐,后来有缺额,就随时补充。
《汉旧仪》记载,高庙占地六顷三十亩四步,堂上东西长五十步,南北长三十步。祭祀之日立起九面旗帜,堂下撞击的千石重的大钟有十枚,声音传闻百里。寝庙如同生前一样,摆有衣冠、鞋履衣带、几案手杖,如同日常起居一样每日四次上食,还设有卧床帷帐。所谓原宗庙,是朝廷举行大礼、册封授爵,诸侯王进献酎金的地方。原宗庙在北城外,其中陈列游动的衣冠,供尝食各种果品。
文帝四年,营建顾成庙(服虔说:"庙在长安城南,是文帝所建。"应劭说:"文帝自己营建此庙,规制低矮狭小,如同回顾张望之间就建成了,就像文王的灵台不用一天就建成一样,所以叫顾成。"如淳说:"本人还在世就为自己建庙,就像《尚书》中的《顾命》一样。景帝的庙号叫德阳,武帝的庙号叫龙渊,昭帝的庙号叫徘徊,宣帝的庙号叫乐游,元帝的庙号叫长寿,成帝的庙号叫阳池。")。
景帝元年冬十月,下诏说:"听说古时候,祖有功而宗有德(师古说:"祖,是开始的意思,指最初受命于天者。宗,是尊崇的意思,指有德行值得尊崇者。"),制定礼乐各有其缘由。歌,是用来抒发德行的;舞,是用来彰明功业的。高庙祭祀所用的酎酒(张晏说:"正月初一酿酒,八月酿成,叫做酎。酎的意思就是纯。到武帝时,就借八月尝酎的机会会集诸侯于庙中,让他们献金助祭,这就是所谓的酎金。"师古说:"酎,是三重酿造的醇酒,味道浓厚,所以用来进献宗庙。酎字读音同直枚反。"),要演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孟康说:"《武德》是高祖所创作。《文始》是舜时的舞乐。《五行》是周朝的舞乐。跳《武德舞》的人手执盾牌大斧。跳《文始舞》的人手执羽毛。跳《五行舞》的人,冠冕衣服的颜色效法五行之色。详见《礼乐志》。")。孝惠庙祭祀酎酒时,演奏《文始》、《五行》之舞。孝文皇帝治理天下时,打通关口桥梁,不把远方之地区别对待(张晏说:"孝文帝十二年,废除关卡不用凭证,使远近地区如同一体。");废除诽谤之罪,去除肉刑,赏赐年长者,收养抚恤孤儿寡老,以成就众生(遂,是成就、达成的意思);减少嗜欲,不接受进献(耆,读作嗜);犯罪之人不牵连妻子(苏林说:"刑罚不牵连到妻子儿女。"师古说:"帑,同孥字。"),不诛杀无罪之人,不谋取私利;废除宫刑,放出宫中美人,以此看重不使他人断绝子嗣。我既不聪敏,不能完全知晓(师古说:"敏,是才智敏捷的意思。胜识,是完全了解的意思。")。这些都是上世帝王所不能做到的,而孝文皇帝亲自做到了(师古说:"上世,指古代的帝王。")。他的德行深厚可比天地,恩泽施及四海,无人不蒙受福泽。他的明德如同日月一般昭彰,然而庙乐却与之不相称,我对此深感忧惧。应当为孝文皇帝庙创作《昭德》之舞,以彰明其美德。这样,祖宗的功德才能施及万代,永久流传不绝,我对此深感欣慰。请丞相、列侯、中二千石、礼官详议礼仪后上奏。"丞相臣嘉(申屠嘉)等上奏说:"陛下长久思念孝道,创立《昭德》之舞以彰明孝文皇帝的盛大德行,这些都是我们这些愚昧之臣所想不到的。我们谨此议定:世间功业没有比高皇帝更大的,德行没有比孝文皇帝更盛的。高皇帝庙应当作
“丞相臣嘉等奏曰(申屠嘉):“陛下永思孝道,立《昭德》之舞以明孝文皇帝之盛德,皆臣嘉等愚所不及。臣谨议:世功莫大於高皇帝,德莫盛於孝文皇帝。高皇帝庙宜为帝者太祖之庙,孝文皇帝庙宜为帝者太宗之庙。天子宜世世献祖宗之庙。郡国诸侯宜各为孝文皇帝立太宗之庙。诸侯王列侯使者侍祠天子所献祖宗之庙。(张晏曰:“王及列侯岁时遣使诣京师侍祠助祭。”如淳曰:“若光武庙在章陵,南阳太守称使者往祭是也。不使侯王祭者,诸侯不得祖天子。凡临祭宗庙皆为侍祭。”师古曰:“张说是也。既云天子所献祖宗之庙,非谓郡国之庙也。”)请宣布天下。”制曰“可。”中元四年春三月,起德阳宫(臣瓒曰:“是景帝庙也。帝自作之,讳不言庙,故言宫。”)。
武帝建元六年春二月,辽东高庙灾。夏四月,高园便殿火(师古曰:“凡言便殿、便室、便坐者,皆非正大之处,所以就便安也。园者,於陵上作之,既有正寝以象平生正殿,又立便殿为休息闲宴之处耳。说者不晓其意,乃解云便殿、便室皆是正名,斯大惑矣。寻石建、韦元成、孔光等《传》,其义可知。便读如本字。”)。上素服五日。
董仲舒对曰:“《春秋》之道,举往以明来。按《春秋》,鲁定公、哀公时,季氏之恶已熟,而孔子之圣方盛,夫以盛圣而易熟恶,季孙虽重,鲁君虽轻,其势可成也。故定公二年两观灾,哀公三年桓宫、▯宫灾,四年亳社灾。两观、桓▯庙、亳社四者皆不当立,天皆燔其不当立者,以示鲁欲其去乱臣,而用圣人也。今高庙不当居辽东,高园殿不当居陵旁,於礼亦不当立,与鲁所灾同。天灾若语陛下,视亲戚贵属在诸侯远正最甚者,忍而诛之,如吾燔辽东高庙;▯可视近臣在国中处旁仄及贵而不正者,忍而诛之,如吾燔高园殿,乃可云尔。在外而不正者,虽贵如高庙,犹灾燔之,况诸侯乎?在内而不正者,虽贵如高园殿,犹燔灾之,况大臣乎?此天意也。”
西山真氏曰:“仲舒对策言天人相与之际,以为天心仁爱人君,而欲止其乱。又谓人君所为美恶之极,与天地流通而往来相应。此皆药石之至言也。至火灾之对,则傅会甚矣。况又导人主以诛杀,与前所谓尚德不尚刑者,何其自相戾邪!夫亲戚之骄僭,近臣之专横,夫岂无道以裁制之,岂必诛杀而後快哉?史称仲舒居家推说其意,草藁未上,主父偃穷其书奏焉。上召视诸儒,仲舒弟子吕步舒不知其师书,以为大愚,於是下仲舒吏,当死。诏赦之。仲舒遂不敢复言灾异。其後淮南、衡山反,上思仲舒前言,使吕步舒持斧钺治淮南狱,以《春秋》谊颛断於外,不请,既还事,上皆是之。
译为帝王的太祖之庙,孝文皇帝庙应当作为帝王的太宗之庙。天子应当世世代代供奉祖宗之庙。各郡国的诸侯也应当各自为孝文皇帝建立太宗之庙。诸侯王、列侯应当派遣使者侍奉祭祀天子所供奉的祖宗之庙。(张晏说:"诸侯王及列侯每年按时派遣使者到京师侍祭助祭。"如淳说:"就像光武帝庙在章陵,南阳太守被称为使者前往祭祀,就是这种情况。之所以不让诸侯王亲自祭祀,是因为诸侯不能以天子为祖先。凡是亲临祭祀宗庙的,都称为侍祭。"师古说:"张晏的说法是对的。既然说是天子所献祭的祖宗之庙,就不是指郡国的庙。")请求向天下宣布此事。"皇帝下令说"可以"。中元四年春三月,营建德阳宫(臣瓒说:"这就是景帝庙。是景帝自己所建,因避讳不说庙,所以称为宫。")。
武帝建元六年春二月,辽东高庙发生火灾。夏四月,高园便殿发生火灾(师古说:"凡是说便殿、便室、便坐的,都不是正式庄重的处所,是为了图方便安适而设。所谓园,是在陵墓上营建的,既有正寝来象征平生所居的正殿,又设立便殿作为休息闲居宴乐之所。解说的人不明白其中的意思,竟解释说便殿、便室都是正式的名称,这实在是大错特错。参考石建、韦元成、孔光等人的传记,其含义便可知晓。便字应读作本字。")。皇帝穿素服五天。
董仲舒对答说:"《春秋》的道理,是列举过去发生的事来说明未来。考察《春秋》记载,鲁定公、哀公时期,季氏的罪恶已经积累深重,而孔子的圣德正当兴盛,以孔子这样的圣德来除去积累已久的罪恶,季孙氏虽然势力强大,鲁国国君虽然势力微弱,但这样的形势本是可以成功的。所以定公二年发生两观火灾,哀公三年发生桓宫、僖宫火灾,四年发生亳社火灾。两观、桓宫僖宫庙、亳社这四处都是不应当存在的,上天都焚毁了这些不当存在之物,以此昭示鲁国应当除去乱臣,而任用圣人。如今高庙不应当设在辽东,高园殿不应当设在陵旁,从礼制上讲也不应当设立,这与鲁国发生的火灾情况相同。上天降灾如果是要告诉陛下,那就是要陛下看那些在诸侯之中血缘疏远而地位显贵、行为最为不正的人,狠心将其诛除,就像我焚毁辽东高庙一样;再看身边近臣中地位卑微而尊贵却行为不正的人,狠心将其诛除,就像我焚毁高园殿一样,才可以这样解释。在外而行为不正的人,即便尊贵如高庙一样,尚且遭天火焚毁,何况诸侯呢?在内而行为不正的人,即便尊贵如高园殿一样,尚且遭天火焚毁,何况大臣呢?这就是上天的用意。"
西山真氏说:"董仲舒的对策谈论天人相互感应的道理,认为天心仁爱人君,是想要阻止其乱政。又说人君所作所为的善恶达到极点,就会与天地相通而彼此感应。这些都是良药苦口般的至理之言。至于对火灾的解说,就牵强附会得厉害了。何况又引导人君以诛杀的方式处理,这与他前面所说的崇尚德行不崇尚刑罚的主张,是多么自相矛盾啊!那些亲属的骄纵僭越、近臣的专权横行,难道就没有正当的方法来裁处制约吗,难道一定要诛杀才能称心吗?史书记载董仲舒在家中推演阐发这层意思,草稿还未呈上,主父偃就把他的奏书全部拿去了。皇帝召集众儒生传阅,董仲舒的弟子吕步舒不知道这是他老师所写,认为写得十分愚蠢,于是把董仲舒交给官吏治罪,判处死刑。后来皇帝下诏赦免了他。董仲舒从此不敢再谈论灾异之事。后来淮南王、衡山王谋反,皇帝想起董仲舒先前所言,派吕步舒持斧钺处理淮南王的案件,以《春秋》大义独自在外面决断,不必请示,事情办完后回来奏报,皇帝都认为处理得当。史书又说淮南、衡山、江都谋反的迹象显露出来后,公卿大臣追查线索加以处置,最终牵连同党而被处死的有数万人,谋反的不过是几个人,而牵连处死的人竟有这么多,这岂不是董仲舒先
史又言淮南、衡山、江都谋反迹见,公卿寻端治之,竟其党与坐死者数万人,夫谋反不过数人,而坐死者若是其众,岂非仲舒前言有以发帝之忍心与。”
按:高庙不当居辽东,高园殿不当居陵旁,此正论也。春秋桓宫、僖宫灾,孔子在陈闻火,曰:“其桓、僖乎?”《公羊传》亦谓毁庙不当复立,故灾。若引是为对,革正宗庙之重复亵慢不如礼者,以明尊无二上之义,则不至流传。元成之时乐因循而惮改作以来,众议之纷纷矣,今舍所当言而他及其非所宜,何哉?
宣帝本始二年,诏曰:“朕以眇身奉承祖宗,夙夜惟念孝武皇帝躬履仁义,选明将,讨不服,匈奴远遁,平氐、羌、昆明、南越,百蛮乡风,款塞来享;建太学,修郊祀,定正朔,协音律;封泰山,塞宣房,符瑞应,宝鼎出,白麟获。功德茂盛,不能尽宣,而庙乐未称,其议奏。”有司奏请宜加尊号。六月庚午,尊孝武庙为世宗庙,奏《盛德》、《文始》、《五行》之舞(应劭曰:“宣帝复采《昭德》之舞为《盛德舞》,以尊世宗庙也。诸帝庙皆常奏《文始》、《四时》、《五行舞》也。”),天子世世献。武帝巡狩所幸之郡国,皆立庙。
时诏列侯、二千石、博士议,群臣大议庭中,皆曰宜如诏书。长信少府夏侯胜独曰:“武帝虽有攘四夷广土斥境之功,然多杀士众,竭民财力,奢泰无度,天下虚耗,百姓流离,物故者半。蝗虫大起,赤地数千里,或人民相食,畜积至今未复。亡德泽於民,不宜为立庙乐。”公卿共难胜曰:“此诏书也。”胜曰:“诏书不可用也。人臣之谊,宜直言正论,非苟阿意顺指。议已出口,虽死不悔。”於是丞相义、御史大夫广明劾奏胜非议诏书,毁先帝,不道,及丞相长史黄霸阿纵胜,不举劾,俱下狱。有司遂请尊孝武庙为世宗庙,奏《盛德》、《文始》、《五行》之舞,天子世世献纳,以明盛德。武帝巡狩所幸郡国凡四十九,皆立庙,如高祖、太宗焉。
元帝永光四年十月,罢祖宗庙在郡国者。
五年,毁太上皇、孝惠皇帝寝园庙。
建昭元年,罢孝文太后、孝昭太后寝园。
时祖宗庙在郡国六十八,合百六十七所(师古曰:“六十八者,郡国之数也。百六十七所,宗庙之数也。”)。而京师自高祖下至宣帝,与太上皇、悼皇考各自居陵旁立庙(师古曰:“悼皇考者,宣帝之父,即史皇孙。”),并为百七十六。又园中各有寝、便殿(如淳曰:“《黄图》:高庙有便殿,是中央正殿也。”师古曰:“如说非也,凡言便殿、便室者,皆非正大之处。寝者,陵上正殿,若平生露寝矣。
译前的言论助长了皇帝的残忍之心吗?"
按:高庙不应当设在辽东,高园殿不应当设在陵旁,这是正当的议论。春秋时桓宫、僖宫发生火灾,孔子在陈国听闻此事,说:"大概是桓宫、僖宫吧?"《公羊传》也认为已毁的庙不应当再重新立起,所以才遭火灾。如果引用这个道理来作对策,纠正宗庙重复设立、亵渎不合礼制的问题,以彰明尊崇无二的道理,就不至于流于牵强附会了。元帝、成帝的时候,因循守旧而惧怕改作以来,众人的议论就纷纷扰扰了,如今却舍弃应当说的话不说,反而扯到不该说的事情上去,这是为什么呢?
宣帝本始二年,下诏说:"朕以微薄之身承奉祖宗基业,日夜思念孝武皇帝亲身践行仁义,选拔贤明的将领,征讨不服从的敌国,使匈奴远逃,平定氐、羌、昆明、南越,百蛮各族望风归顺,叩关请求朝贡;创建太学,整顿郊祀典礼,制定历法正朔,调和音律;在泰山封禅,堵塞宣房决口,各种祥瑞相继应验,宝鼎出土,白麟捕获。功德如此盛大,无法尽数宣扬,然而庙乐却与之不相称,请议定后上奏。"主管官员上奏请求应当加封尊号。六月庚午日,尊孝武帝庙为世宗庙,演奏《盛德》、《文始》、《五行》之舞(应劭说:"宣帝重新采用《昭德》之舞改为《盛德舞》,用以尊崇世宗庙。各帝庙通常都演奏《文始》、《四时》、《五行舞》。"),天子世世代代供奉祭祀。武帝巡狩所到过的郡国,都为他建立了庙宇。
当时下诏让列侯、二千石官员、博士议论此事,群臣在朝廷上大加议论,都说应当依照诏书所言。长信少府夏侯胜独自说:"武帝虽然有驱逐四夷、拓展疆土的功绩,但也多杀士卒百姓,耗尽百姓的财力,奢侈无度,使天下财力空虚耗竭,百姓流离失所,死亡的占了一半。蝗灾大起,赤地千里,甚至出现人吃人的情况,积蓄至今尚未恢复。他对百姓没有什么恩德,不应当为他建立庙乐。"公卿大臣一起责难夏侯胜说:"这是诏书规定的事。"夏侯胜说:"诏书不可以照办。作为臣子的道义,应当直言正论,而不是苟且顺从上意。这话已经说出口,即使死也不后悔。"于是丞相韦贤、御史大夫蔡义劾奏夏侯胜非议诏书,诋毁先帝,大逆不道,以及丞相长史黄霸放纵包庇夏侯胜,不加检举弹劾,两人一并被下狱。主管官员于是请求尊孝武帝庙为世宗庙,演奏《盛德》、《文始》、《五行》之舞,天子世世代代供奉祭祀,以彰明其盛大德行。武帝巡狩所到过的郡国共四十九处,都为他建立了庙宇,如同高祖、太宗一样。
元帝永光四年十月,废除设在郡国中的祖宗庙。
五年,毁掉太上皇、孝惠皇帝的寝园庙。
建昭元年,废除孝文太后、孝昭太后的寝园。
当时祖宗庙设在郡国的有六十八处,合计一百六十七所(师古说:"六十八,是郡国的数目。一百六十七所,是宗庙的数目。")。而京师从高祖以下至宣帝,与太上皇、悼皇考,各自在陵旁设立庙宇(师古说:"悼皇考,是宣帝的父亲,即史皇孙。"),一共是一百七十六处。此外各陵园中又各有寝殿、便殿(如淳说:"《黄图》记载:高庙有便殿,是中央的正殿。"师古说:"如淳的说法不对,凡是称为便殿、便室的,都不是正式庄重的处所。寝,是陵上的正殿,如同生前所居的正室一样。便殿,是寝殿旁边的偏殿。")。每日在寝殿祭祀,每月在庙中祭祀,按时节在便殿祭祀。寝殿每日四次上食,庙中每年二十五次祭祀。(如淳说:"每月的祭祀在初一、十五举行,加上腊祭共二十五次。"晋灼说:"《汉仪注》记载,宗庙每年十二次祭祀。五月尝新麦。六月、七月三伏日、立秋后又用新谷祭祀。八月的前一天进献晚餐,都用一太牢的规格,酎祭则用九太牢。十月尝新稻,又行饮蒸之礼,用二太牢。十一月
便殿者,寝侧之便殿耳。”)。日祭於寝,月祭於庙,时祭於便殿。寝日四上食,庙岁二十五祠。(如淳曰:“月祭朔望,加腊为二十五。”晋灼曰:“《汉仪注》,宗庙一岁十二祠。五月尝麦。六月、七月三伏、立秋ァ娄又尝粢。八月先夕馈飧,皆一太牢,酎祭用九太牢。十月尝称,又饮蒸,二太牢。十一月尝,十二月腊,二太牢。又每月一太牢,如闰加一祀,与此上十二为二十五祠。”)便殿,岁四祠。又月一游衣冠。而昭灵后、武哀王、昭哀后、孝文太后、孝昭太后、卫思后、戾太子、戾后各有寝园,与诸帝合,凡三十所。一岁祠,上食二万四千四百五十五,用卫士四万五千一百二十九人,祝宰乐人万二千一百四十七人,养牺牲卒不在数中。
至元帝时,贡禹奏言:“古者,天子七庙,今孝惠、孝景庙皆亲尽,宜毁。及郡国庙不应古礼,宜正定。”天子是其议,未及施行而禹卒。永光四年,乃下诏先议罢郡国庙,曰:“朕闻明王之御世也,遭时为法,因事制宜。往者,天下初平,远方未宾,因尝所亲,以立宗庙(师古曰:“亲谓亲临幸处也。”),盖建威销萌,一民之至权也(师古曰:“销遏逆乱,使不得萌生。”)。今赖天地之灵,祖宗之福,四方同轨,蛮貊贡职(师古曰:“同轨,言车辙皆同,示教化齐也。”),久遵而不定,令疏远卑贱共承尊祀,殆非皇天祖宗之意,朕甚惧焉。传不云乎‘吾不与祭,如不祭’。其与将军、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诸大夫、博士、议郎议。”丞相元成、御史大夫郑弘、太子太傅严彭祖、少府欧阳地馀、谏大夫尹更始等七十人皆曰:“臣闻祭,非自外至者也,繇中出,生於心也。故唯圣人为能享帝,孝子为能享亲。立庙京师之居,躬亲承事,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助祭,尊亲之大义,五帝、三王所共,不易之道也。《诗》云:‘有来雍雍,至止肃肃。相维辟公,天子穆穆。’《春秋》之义,父不祭於支庶之宅,君不祭於臣仆之家,王不祭於下士诸侯。臣等愚以为宗庙在郡国,宜无修,臣请勿复修。”奏可。因罢昭灵后、武哀王、昭哀后、卫思后、戾太子、戾后园,皆不奉祠,裁置吏卒守焉。罢郡国庙後月馀,复下诏曰:“盖闻明王制礼,立亲庙四,祖宗之庙万世不毁,所以明尊祖敬宗,著亲亲也。朕获承祖宗之重,惟大礼未备,战栗恐惧,不敢自颛,其与将军、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诸大夫、博士议。”元成等四十四人奏议曰:“《礼》,王者始受命,诸侯始封之君,皆为太祖。以下五庙而迭毁(迭,互也。亲尽则毁,故云迭也)。毁庙之主藏乎太祖,五年而再殷祭,言一▯一▯也。
译尝祭,十二月腊祭,各用二太牢。此外每月还有一次太牢祭祀,如遇闰月则加祭一次,加上前面的十二次共为二十五次祭祀。")便殿每年四次祭祀。此外每月还有一次游衣冠之礼。而昭灵后、武哀王、昭哀后、孝文太后、孝昭太后、卫思后、戾太子、戾后各有自己的寝园,加上各位皇帝的,共计三十处。一年之中的祭祀,上食共二万四千四百五十五次,动用卫士四万五千一百二十九人,祝官、宰夫、乐人一万二千一百四十七人,饲养祭祀用牲畜的士卒还不计算在内。
到元帝时,贡禹上奏说:"古时候,天子设七庙,如今孝惠、孝景之庙都已经亲尽(超出应祭祀的世代),应当毁去。以及郡国的庙不符合古礼,应当加以正定。"天子认为他的建议是对的,还没来得及施行贡禹就去世了。永光四年,于是下诏先议定废除郡国庙之事,说:"朕听说贤明的君王治理天下,是遇到时势变化就立法,根据实际情况而制宜行事。以往天下刚刚平定,远方尚未归附,就依照皇帝亲临过的地方来设立宗庙(师古说:"亲,是指皇帝亲自到过的地方。"),这是树立威望、消除祸乱萌芽、统一民心的最高权宜之计(师古说:"销遏逆乱萌芽,使其不能滋生。")。如今依靠天地的神灵、祖宗的福泽,四方车轨统一,蛮夷各族前来进贡效力(师古说:"同轨,是说车辙都一致,表示教化统一。"),长期沿袭而不加订定,让疏远卑贱的郡国官吏共同承担尊贵的祭祀,恐怕不是皇天祖宗的本意,朕对此深感忧惧。古书传注不是说过'我不亲自参与祭祀,就如同没有祭祀一样'吗。请与将军、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诸大夫、博士、议郎共同商议此事。"丞相韦元成、御史大夫郑弘、太子太傅严彭祖、少府欧阳地馀、谏大夫尹更始等七十人都说:"臣等听说祭祀,不是从外面强加来的,而是从内心发出,生发于真心。所以只有圣人才能够祭飨天帝,只有孝子才能够祭飨双亲。宗庙设在京师所在之处,亲自侍奉祭祀之事,四海之内各人按其职分前来助祭,这是尊亲的大道理,是五帝、三王共同遵循、不可更改的原则。《诗经》说:'前来助祭的人恭敬和睦,一到便肃然起敬。诸侯公卿辅助陪祭,天子仪态庄严肃穆。'按照《春秋》的道理,父亲不能在支庶旁系的住宅中受祭,国君不能在臣仆的家中受祭,天子不能在下等士人、诸侯那里受祭。臣等愚见认为设在郡国的宗庙,不应当再加以修整,臣等请求不再修整这些庙宇。"皇帝下令说可以。于是废除昭灵后、武哀王、昭哀后、卫思后、戾太子、戾后的陵园,都不再奉祀,只安排官吏士卒看守而已。废除郡国庙一个多月后,又下诏说:"听说贤明的君王制定礼制,设立四代近亲之庙,祖宗之庙则万世不毁,这是用来彰明尊崇祖先、敬重宗庙,表明亲近亲属之情的做法。朕承受祖宗的重任,惟恐大礼尚未完备,因而战栗恐惧,不敢独断专行,请与将军、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诸大夫、博士共同议定。"韦元成等四十四人上奏议论说:"按《礼记》,凡是王者最初受命建国的君主,以及诸侯最初受封的国君,都作为太祖。太祖以下的五庙依次更迭毁去(迭,是互相更替的意思。血缘超出祭祀范围就毁去,所以称为迭)。已毁之庙的神主收藏在太祖庙中,每五年举行两次大合祭,就是所谓的一祫一禘。禘祭的时候,已毁与未毁之庙的神主都合并在太祖庙中一起受祭,父辈为昭,子辈为穆,孙辈又为昭,这是自古以来的正式礼制。《祭义》说:'王者祭祀其祖先所出的始祖,以其祖先配享,同时设立四代近亲之庙。'这是说最初受命称王之时,祭天时以其祖先配享,而不为始祖专门立庙,因为血缘已经超出范围了。设立四代近亲之庙,是亲近亲属的意思。血缘超出祭祀范围就依次毁去,亲
▯祭者,毁庙与未毁庙之主皆合食於太祖,父为昭,子为穆,孙复为昭,古之正礼也。《祭义》曰:‘王者▯其祖自出,以其祖配之,而立四庙。’言始受命而王,祭天以其祖配,而不为立庙,亲尽也。立亲庙四,亲亲也。亲尽而迭毁,亲疏之杀,示有终也。周之所以七庙者,以后稷始封,文王、武王受命而王,是以三庙不毁,与亲庙四而七。非有后稷始封,文、武受命之功者,皆当亲尽而毁。成王承二圣之业,制礼作乐,功德茂盛,庙犹不世,以行为谥而已(谓之成王,则是以行表谥也)。《礼》,庙在大门之内,不敢远亲也。臣愚以为高帝受命定天下,宜为帝者太祖之庙,世世不毁,承後属尽者宜毁。今宗庙异处,昭穆不序,宜入就太祖庙而序昭穆如礼。太上皇、孝惠、孝文、孝景庙皆亲尽宜毁,皇考庙亲未尽,如故(悼皇考於元帝祖也)。”大司马车骑将军许嘉等二十九人以为孝文皇帝除诽谤,去肉刑,躬节俭,不受献,罪人不孥,不思其利,出美人,重绝人类,宾赐长老,收恤孤独,德厚侔天地,利泽施四海,宜为帝者太宗之庙。廷尉忠以为孝武皇帝改正朔,易服色,攘四夷,宜为世祖之庙。谏大夫更始等十八人以为皇考庙上序於昭穆,非正礼,宜毁。於是上重其事(重,难也),依违者一年,乃下诏曰:“盖闻王者祖有功而宗有德,尊尊之大意也;存亲庙四,亲亲之至恩也。高皇帝为天下诛暴除乱,受命而帝,功莫大焉。孝文皇帝国为代王,诸吕作乱,海内摇动,然群臣黎庶靡不壹意,北面而归心,犹谦辞固让而後即位,削乱秦之迹,兴三代之风,是以百姓晏然,咸获嘉福,德莫盛焉。高皇帝为汉太祖,孝文皇帝为太宗,世世承祀,传之无穷,朕甚乐之。孝宣皇帝为孝昭皇帝後,於义壹体(师古曰:“壹体,谓俱为昭也。《礼》,孙与祖俱为昭。宣帝之於昭帝为从孙,故云於义壹体。”)。孝景皇帝庙及皇考庙皆亲尽,其正礼仪。”元成等奏曰:“祖宗之庙世世不毁,继祖以下五庙而迭毁。今高皇帝为太祖,孝文皇帝为太宗,孝景皇帝为昭,孝武皇帝为穆,孝昭皇帝与孝宣皇帝俱为昭。皇考庙亲未尽。太上、孝惠庙皆亲尽,宜毁。太上庙主宜瘗园,孝惠皇帝为穆,主迁於太祖庙,寝园皆无复修。”奏可。议者又以为《清庙》之诗言交神之礼无不清静,今衣冠出游,有车骑之众,风雨之气,非所谓清静也。“祭不欲数,数则渎,渎则不敬”。宜复古礼,四时祭於庙,诸寝园日月间祀皆可勿复修(间,音工苋反)。上亦不改也。明年,元成复言:“古者制礼,别尊卑贵贱,国君之母非▯不得配食,则荐於寝,身没而已。陛下躬至孝,承天心,建祖宗,定迭毁,序昭穆,大礼既定,孝文太后、孝昭太后寝祠园宜如礼勿复修。
译疏关系逐渐递减,表示祭祀有终止的时候。周朝之所以设七庙,是因为后稷是最初受封的始祖,文王、武王是受命称王的君主,所以这三庙永不毁去,加上四代近亲之庙就是七庙。如果没有像后稷那样最初受封、像文王武王那样受命称王的功业,都应当在血缘超出范围后被毁去。成王承继两代圣王的基业,制礼作乐,功德十分隆盛,但其庙仍然没有世世不毁的资格,只是以他的德行作为谥号罢了(称他为成王,就是以德行来作谥号)。按礼制,宗庙设在都城大门之内,不敢远离至亲。臣等愚见认为,高皇帝受命平定天下,应当作为帝王的太祖之庙,世世代代不毁,其后代子孙血缘超出范围的应当依次毁去。如今各宗庙分散在各处,昭穆次序不明,应当迁入太祖庙中按照礼制排列昭穆次序。太上皇、孝惠、孝文、孝景之庙都已血缘超出范围,应当毁去,皇考庙血缘尚未超出范围,仍照旧保留(悼皇考是元帝的祖父)。"大司马车骑将军许嘉等二十九人认为孝文皇帝废除诽谤之罪,去除肉刑,亲身节俭,不接受进献,犯罪之人不牵连妻子,不谋求私利,放出宫中美人,看重不使他人断绝子嗣,赏赐年长者,收养抚恤孤儿寡老,德行深厚可比天地,恩泽施及四海,应当作为帝王的太宗之庙。廷尉于忠认为孝武皇帝改订历法正朔,改换车马服饰的颜色,驱逐四方夷狄,应当作为世祖之庙。谏大夫尹更始等十八人认为皇考庙在昭穆的排列上位居其上,不合正当的礼制,应当毁去。于是皇帝对此事十分慎重(重,是难于决断的意思),犹豫不决长达一年,才下诏说:"听说王者祖有功而宗有德,这是尊崇祖先的重要意旨;保留四代近亲之庙,这是亲近亲属的至深恩情。高皇帝为天下诛除暴虐、消灭祸乱,受命而称帝,功业无比巨大。孝文皇帝原本是代王,当诸吕作乱、天下动荡之时,然而群臣百姓无不一心归顺,纷纷北面称臣归心于他,他仍谦让再三才最终即位,削除混乱秦朝的遗风,振兴夏商周三代的风范,因此百姓安定,都蒙受美好的福泽,德行没有比这更盛大的了。高皇帝作为汉朝的太祖,孝文皇帝作为太宗,世世代代承继祭祀,传之无穷,朕对此深感欣慰。孝宣皇帝是孝昭皇帝的继承者,从礼义上讲,二者属于同一辈分(师古说:"壹体,是说两人同属昭辈。按照礼制,孙辈与祖辈同属昭辈。宣帝对于昭帝来说是从孙,所以说从礼义上是同一辈分。")。孝景皇帝之庙以及皇考庙都已血缘超出范围,请正定其礼仪。"韦元成等人上奏说:"祖宗之庙世世不毁,继位以下的君主之庙则依次更迭毁去。如今高皇帝作为太祖,孝文皇帝作为太宗,孝景皇帝为昭辈,孝武皇帝为穆辈,孝昭皇帝与孝宣皇帝同为昭辈。皇考庙血缘尚未超出范围。太上皇、孝惠皇帝之庙都已血缘超出范围,应当毁去。太上皇庙的神主应当埋藏在陵园中,孝惠皇帝作为穆辈,其神主迁入太祖庙中,其寝园都不再修整。"皇帝下令说可以。议论的人又认为《清庙》这首诗所说的与神明相交的礼节,无不体现清静庄重,如今出游携带衣冠仪仗,有车马随行之众、风雨之气,这不符合所谓清静的要求。"祭祀不应当过于频繁,频繁就会显得亵渎,亵渎就不算是敬重"。应当恢复古代礼制,一年四季在庙中祭祀,各处寝园按月、按日进行的祭祀都可以不再修整(间,读作工苋反)。皇帝也没有再改动这个决定。第二年,韦元成又进言说:"古时候制定礼制,区分尊卑贵贱,诸侯国君的母亲如果不是正室,就不能与其配享祭祀,只能在寝殿中进献祭品,等她去世后祭祀也就终止了。陛下亲身践行至孝,秉承天意,建立祖宗之庙,确定依次更迭毁庙的制度,排定昭穆次序,重大礼制既已确定,孝文太后、孝昭太后的寝祠陵园应当依照礼制不再修整。"皇帝下令说可以。
五年,夏天恢复戾园,秋天恢复太上皇的寝庙园、原庙(文颖说:"高祖已经有庙,设在长安,惠帝又在渭水北岸另
”奏可。
五年,夏复戾。园,秋复太上皇寝庙园、原庙(文颖曰:“高祖已有庙,在长安,惠帝更於渭北作庙,谓之原庙。”)、昭灵后、武哀王、昭哀后、卫思后园(师古曰:“昭灵后,高祖母。武哀王,高祖兄。昭哀后,高祖姊。卫思后,戾太子母也。”)。
竟宁元年三月,复孝惠皇帝寝园、孝文太后、孝昭太后寝园。
罢郡国庙及当毁庙後岁馀,韦元成薨,匡衡为丞相。上寝疾,梦祖宗谴罢郡国庙,上少弟楚孝王亦梦焉。上诏问衡,意欲复之,衡深言不可。上疾久不平,衡惶恐,祷高祖、孝文、孝武庙曰:“嗣曾孙皇帝恭承洪业,夙夜不敢康宁,思育休烈,以章祖宗之盛功。故动作接神,必因古圣之经。往者,有司以为前因所幸而立庙,将以系海内之心,非为尊祖严亲也。今赖宗祖之灵,六合之内莫不附亲,庙宜一居京师,天子亲奉,郡国庙可止毋修。皇帝祗肃旧礼,尊重神明,即告於祖宗而不敢失。今皇帝有疾不豫,乃梦祖宗见戒以庙,楚王梦亦有其序。皇帝悼惧,即诏臣衡复修立。谨按上世帝王承祖祢之大礼,皆不敢不自亲。郡国吏卑贱,不可使独承。又祭祀之义以民为本,间者岁数不登,百姓困乏,郡国庙无以修立。《礼》,凶年则岁事不举,以祖祢之意为不乐,是以不敢复。如诚非礼义之中,违祖宗之心,咎尽在臣衡,当受其殃,大被其疾,坠在沟渎之中。皇帝至孝肃慎,宜蒙佑福。唯高皇帝、孝文皇帝、孝武皇帝省察,右飨皇帝之孝,开赐皇帝眉寿亡疆,令所疾日瘳,平复反常,永保宗庙,天下幸甚。”又告谢毁庙曰:“往者,大臣以为在昔帝王承祖宗之休典,取象於天地,天序五行,人亲五属(师古曰:“五属,谓同族之五服,斩▯、齐▯、大功、小功、缌麻也。”),天子奉天,故率其意而尊其制。是以▯尝之序,靡有过五。受命之君躬接於天,万世不堕。继列以下,五庙而迁(堕,毁也。音火规反),上陈太祖,间岁而▯,其道应天,故福禄永终。太上皇非受命而属尽,义则当迁。又以为孝莫大於严父,故父之所尊,子不敢不承;父之所异,子不敢同。礼,公子不得为母伸,为後则於子祭,於孙止(李奇曰:“不得伸,尊其父也。公子去其所生而为大宗後,尚得私祭其母,为孙则止,不得祭公子母也,明继祖不复顾其私祖母也。”),尊祖严父之义也。寝日四上食,园庙间祠,皆可亡修(间,工苋反)。皇帝思慕悼惧,未敢尽从。惟念高皇帝圣德茂盛,受命溥将,钦若稽古,承顺天心(师古曰:“溥,广也。将,大也。钦,敬也。若,善也。稽,考也。”),子孙本支,陈锡亡疆(师古曰:“《诗 大雅 文王》之篇曰:‘陈锡载周,侯文王孙子。
译建一庙,称为原庙。")、昭灵后、武哀王、昭哀后、卫思后的陵园(师古说:"昭灵后,是高祖的母亲。武哀王,是高祖的兄长。昭哀后,是高祖的姐姐。卫思后,是戾太子的母亲。")。
竟宁元年三月,恢复孝惠皇帝的寝园、孝文太后、孝昭太后的寝园。
废除郡国庙以及应当毁去之庙一年多后,韦元成去世,匡衡担任丞相。皇帝卧病在床,梦见祖宗谴责废除郡国庙之事,皇帝的幼弟楚孝王也做了同样的梦。皇帝下诏询问匡衡,意欲恢复郡国庙,匡衡极力说不可以。皇帝的病久久不见好转,匡衡惶恐不安,在高祖、孝文、孝武之庙祷告说:"嗣曾孙皇帝恭敬地承奉宏大的基业,日夜不敢有所懈怠安逸,一心想要发扬光大祖宗的伟大功业,以彰明祖宗的盛大功绩。所以一举一动、接引神明,必定依循古代圣王的常法。以往,主管官员认为先前是依据皇帝所到过的地方而立庙,是想借此联系天下人心,而不是为了尊崇祖先、敬重亲属。如今依赖祖宗的神灵,四海之内无不归附亲近,宗庙应当只设在京师一处,由天子亲自供奉,郡国的庙可以停止修整。皇帝敬奉旧有的礼制,尊重神明,即已经禀告祖宗而不敢有失。如今皇帝患病未愈,竟梦见祖宗现身告诫此事,楚王的梦中也有同样的顺序显现。皇帝深感悲痛惶恐,便下诏命臣匡衡恢复修整郡国之庙。谨按上世帝王承奉祖父的重大礼仪,都不敢不亲自参与。郡国的官吏地位卑贱,不能让他们独自承担此事。而且祭祀的道理是以民为本,近来连年歉收,百姓困乏,郡国之庙无力修整。按照礼制,遇到荒年,当年的祭祀之事可以不举行,因为祖先的心意也不愿意此时举行,所以才不敢恢复。如果确实不合乎礼义的正道,违背了祖宗的心意,那么罪责全在臣匡衡身上,应当由我一人承受其祸殃,遭受重病,坠入沟渠之中。皇帝极为孝顺谨慎,应当承受庇佑和福泽。恳请高皇帝、孝文皇帝、孝武皇帝明察,保佑护助皇帝的孝心,赐予皇帝长寿无疆,使所患的疾病日渐痊愈,恢复如常,永远保有宗庙,天下也万分幸运。"又向已毁之庙告祭谢罪说:"以往,大臣们认为古时帝王承奉祖宗的美好典章制度,取法于天地,天道按五行运行有次序,人的亲属按五服区分(师古说:"五属,是指同族之中的五种丧服,即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天子奉行天道,所以顺应其意旨而尊崇其制度。因此祫祭、禘祭的次序,不超过五庙。受命称王的君主亲自感应上天,故而万世不毁。继承王位以下的君主,则五庙依次迁毁(堕,是毁去的意思,读音同火规反),上面陈列太祖之庙,隔年举行禘祭,这种做法顺应天道,所以福禄能够永远延续不绝。太上皇不是受命称王之君,血缘既已超出范围,按理应当迁毁。又认为孝道之中没有比敬重父亲更大的,所以父亲所尊崇的,儿子不敢不承继;父亲所异于常人的地方,儿子不敢与之相同。按照礼制,公子不能为其生母伸张礼数,若被立为大宗的继承人,则在他自己这一代可以祭祀生母,到孙子这一代就要停止(李奇说:"不能伸张礼数,是尊崇其父的缘故。公子离开自己的生母而成为大宗的继承人,仍可以私自祭祀其母,但传到孙辈就要停止,不能再祭祀公子的母亲,表明继承祖统之后就不再顾及私自的祖母了。"),这就是尊祖敬父的道理。寝殿每日四次上食,陵园和庙宇的按月祭祀,都可以不再修整(间,读作工苋反)。皇帝出于思慕悲痛与惶恐,未敢完全听从这个意见。只是念及高皇帝圣德隆盛,受命而德泽广大,恭敬地效法古代圣王,顺承天意(师古说:"溥,是广大的意思。将,是宏大的意思。钦,是恭敬的意思。若,是顺从的意思。稽,是考核效法的意思。"),使子孙本支绵延,蒙受无穷的恩赐(师古说:"《诗经·大雅·文王》篇说:'施布恩赐以承继周朝的基业,惠及文王的子孙。文王的子孙,本宗支
文王孙子,本支百世。’陈,敷也。载,如也。本,本宗也。支,支子也。言子孙承受敷锡初始之福,故得永久无穷竟也。是之谓陈锡亡疆也。”)。诚以为迁庙合祭,久长之策,高皇帝之意,▯敢不听?即以令日迁太上、孝惠庙,孝文太后、孝昭太后寝,将以昭祖宗之德,顺天人之序,定亡穷之业。今皇帝未受兹福,乃有不能共职之疾。皇帝愿复修立承祀,臣衡等咸以为礼不得(於礼不合也)。如不合高皇帝、孝惠皇帝、孝文皇帝、孝武皇帝、孝昭皇帝、孝宣皇帝、太上皇、孝文太后、孝昭太后之意,罪尽在臣衡等,当受其咎。今皇帝尚未平,诏中朝臣具复毁庙之文。臣衡中朝臣咸复以为天子之祀义有所断,礼有所承,违统背制,不可以奉先祖,皇天不▯,鬼神不享。《六艺》所载,皆言不当,无所依缘,以作其文。事如失指,罪▯在臣衡,当深受其殃。皇帝宜厚蒙祉福,嘉气日兴,疾病平复,永保宗庙,与天亡极,群生百神,有所归息。”诸庙皆同文。久之,上疾连年,遂尽复诸所罢寝庙园,皆修祀如故。初,上定迭毁礼,独尊孝文庙为太宗,而孝武庙亲未尽,故未毁。上於是乃复申明之,曰:“孝宣皇帝尊孝武庙曰世宗,损益之礼,不敢有与焉。他皆如旧制。”唯郡国庙遂废云。
容斋洪氏《随笔》曰:“按匡衡平生佞谀,专附石显以取大位,而此一节独据经守礼,其祷庙之文殆与《金▯》之祝册相似,而不为後世所称述,汉史又不书於本传,憎而知其善可也。”
五月,帝崩。毁太上皇、孝惠、孝宣皇帝庙。罢孝文、孝昭太后、昭灵后、武哀王、昭哀后寝园。
帝既崩,匡衡奏言:“前以上体不平,故复所罢祠,卒不蒙福。按卫思后、戾太子、戾后园,亲未尽(师古曰:“言不当毁也。”)。孝惠、孝景帝庙亲尽,宜毁。及太上皇、孝文、孝昭太后、昭灵后、昭哀后、武哀王祠,请悉罢,勿奉。”奏可。
成帝河平元年,复太上皇寝庙园。
初,高后时患臣下妄非议先帝宗庙寝园官,故定著令,敢有擅议者弃市。至元帝改制,蠲除此令。成帝时,以无继嗣,故复太上皇寝庙园,世世奉祠。昭灵后、武哀王、昭哀后并食於太上寝庙如故,又复擅议宗庙之令。
按:太上皇亲尽也,以高帝之父而不毁。悼皇考私亲也,以宣帝之父而不毁。虽非礼之正,犹云可也。至武哀王则高帝之兄,昭哀后则高帝之姊(见师古注文),自当各有後裔奉其坟墓祭祀,今乃立寝园与诸帝同,而使天子世世祠之,不经尤甚矣。高帝之姊而称后,於义尤不通。
哀帝即位,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奏言:“永光五年制书,高皇帝为汉太祖,孝文皇帝为太宗。
译系百代繁衍。'陈,是施布的意思。载,是如同的意思。本,指本宗。支,指支系子孙。这是说子孙承受施布赐予的初始福泽,因此能够永久无穷。这就是所谓的施恩无疆。")。确实认为迁庙合祭,是长久之计,这既是高皇帝的心意,我怎敢不听从?于是就在诏令下达之日迁移太上皇、孝惠皇帝之庙,以及孝文太后、孝昭太后的寝殿,以此来昭明祖宗的德行,顺应天理人伦的次序,确立无穷的基业。如今皇帝尚未承受这样的福泽,反而患上了不能履行职责的疾病。皇帝希望恢复修整、承继祭祀,臣匡衡等人都认为这在礼制上是行不通的(不合乎礼制)。如果不合乎高皇帝、孝惠皇帝、孝文皇帝、孝武皇帝、孝昭皇帝、孝宣皇帝、太上皇、孝文太后、孝昭太后的心意,罪责全在臣匡衡等人身上,应当承受其咎责。如今皇帝尚未痊愈,下诏命中朝大臣详细复议毁庙的文书。臣匡衡与中朝大臣都认为天子祭祀的礼义有所限断,礼制有所承继,如果违背礼统、背离制度,就不能用来事奉祖先,皇天不会保佑,鬼神不会享用祭品。《六艺》典籍中所记载的,都说这样做不恰当,没有可以依据的地方,因此撰写了这篇文书。如果此事有违圣意,罪责全在臣匡衡身上,应当深深承受其祸殃。恳请皇帝能够蒙受深厚的福祉,祥瑞之气日渐兴盛,疾病痊愈康复,永远保有宗庙,与天同寿无穷,使众生百神都有所归依安息。"其他各庙的祷文都与此相同。过了很久,皇帝的疾病连年不愈,于是完全恢复了先前所有废除的寝庙陵园,都照旧修整祭祀。当初,皇帝确定依次迁毁的礼制时,独独尊孝文帝庙为太宗,而孝武帝庙血缘尚未超出范围,所以未被毁去。此时皇帝于是又重新申明这一点,说:"孝宣皇帝尊孝武帝庙为世宗,其中有所增减的礼制,朕不敢参与更改。其他的都照旧制。"唯独郡国之庙就此废止了。
容斋洪氏《随笔》说:"按匡衡平生谄媚阿谀,专门依附石显以谋取高位,然而唯独这一件事上依据经义、恪守礼制,他祷告宗庙的文辞几乎可以与《金縢》的祝册相媲美,然而却不被后世所称颂传述,汉代史书也没有将此事记入本传,这大概是因为厌恶其人而不愿承认其善行吧。"
五月,元帝驾崩。毁去太上皇、孝惠、孝宣皇帝之庙。废除孝文太后、孝昭太后、昭灵后、武哀王、昭哀后的寝园。
元帝驾崩后,匡衡上奏说:"先前因为皇上龙体欠安,所以恢复了先前废除的祭祀,最终也未能蒙受福佑。考察卫思后、戾太子、戾后的陵园,血缘尚未超出范围(师古说:"是说不应当毁去。")。孝惠、孝景皇帝之庙血缘已经超出范围,应当毁去。以及太上皇、孝文、孝昭太后、昭灵后、昭哀后、武哀王的祭祀,请求全部废止,不再奉祀。"皇帝下令说可以。
成帝河平元年,恢复太上皇的寝庙陵园。
当初,高太后时忧虑臣下妄加非议先帝的宗庙寝园之事,所以特意制定法令,规定敢擅自议论者处以弃市的死刑。到元帝改革制度时,废除了这条法令。成帝时,因为没有子嗣继承,所以恢复了太上皇的寝庙陵园,世世代代供奉祭祀。昭灵后、武哀王、昭哀后一并在太上皇的寝庙中受祭如旧,又恢复了擅自议论宗庙者论罪的法令。
按:太上皇血缘已经超出范围,因为是高帝的父亲而不毁去。悼皇考是私自的亲属,因为是宣帝的父亲而不毁去。虽然不合乎礼制的正统,还勉强说得过去。至于武哀王,则是高帝的兄长,昭哀后则是高帝的姐姐(见师古的注文),本应各自有后代子孙供奉他们的坟墓祭祀,如今却为他们设立寝园与诸位皇帝相同,而让天子世世代代祭祀他们,这实在是太不合乎常理了。高帝的姐姐而被称为"后",从礼义上讲更是说不通。
哀帝即位后,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上奏说:"永光五年的制书,规定高皇帝为汉朝的太祖,孝文皇帝为太宗。建昭五年的制书,规定孝武皇帝为世宗。这
建昭五年制书,孝武皇帝为世宗。损益之礼,不敢有与。臣愚以为迭毁之次,当以时定,非令所为擅议宗庙之意也。臣请与群臣杂议。”奏可。
於是,光禄勋彭宣、詹事满昌、博士左咸等五十三人皆以为继祖宗以下,五庙而迭毁,後虽有贤君,犹不得与祖宗并列。子孙虽欲褒大显扬而立之,鬼神不享也。孝武皇帝虽有功烈,亲尽宜毁。太仆王舜、中垒校尉刘歆议曰:“汉兴,冒顿始︹,破东胡,禽月氏(氏读曰支),并其土地,地广兵强,为中国害。南越尉佗总百粤,自称帝。故中国虽平,犹有四夷之患,且无宁岁。一方有急,三面救之,是天下皆动而被其害也。孝文皇帝厚以货赂,与结和亲,犹侵暴无已。甚者,兴师十馀万众,近屯京师及四边,岁发屯备虏,其为患久矣,非一世之渐也。诸侯郡守连匈奴及百粤以为逆者非一人也。匈奴所杀郡守都尉,略取人民,不可胜数。孝武皇帝愍中国罢劳无安宁之时,乃遣大将军、骠骑、伏波、楼船之属,南灭百粤,起七郡;北攘匈奴,降昆邪十万之众,置五属国,起朔方,以夺其肥饶之地;东伐朝鲜,起元菟、乐浪,以断匈奴之左臂;西伐大宛,并三十六国,结乌孙,起敦煌、酒泉、张掖,以鬲▯羌,裂匈奴之右肩(师古曰:“▯,而遮反。”)。单于孤特,远遁於幕北。四垂无事,斥地远境,起十馀郡(师古曰:“斥,开也。远,广也。”)。功业既定,▯封丞相为富民侯,以大安天下,富实百姓,其规▯无可见(师古曰:“▯无读曰模。”)。又招集天下贤俊,与协心同谋,兴制度,改正朔,易服色,立天地之祠,建封禅,殊官号,存周後,定诸侯之制,永无逆争之心,至今累世赖之。单于守藩,百蛮服从,万世之基也,中兴之功未有高焉者也。高帝建大业,为太祖;孝文皇帝德至厚也,为文太宗;孝武皇帝功至著也,为武世宗;此孝宣帝所以发德音也。《礼记 王制》及《春秋▯梁传》,天子七庙,诸侯五,大夫三,士二。天子七日而殡,七月而葬;诸侯五日而殡,五月而葬;此丧事尊卑之序也,与庙数相应。其文曰:‘天子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诸侯二昭二穆,与太祖之庙而五。’故德厚者流光,德薄者流卑(流,谓流风
译其中有所增减的礼制,臣等不敢参与更改。臣等愚见认为,依次迁毁的次序,应当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这并非法令中所说的擅自议论宗庙的意思。臣等请求与群臣一同商议此事。"皇帝下令说可以。
于是,光禄勋彭宣、詹事满昌、博士左咸等五十三人都认为,继承祖宗以下的君主,其庙应依次迁毁,后世即便有贤明的君主,也不能与祖宗并列。子孙即便想要褒扬光大而为其立庙,鬼神也不会享用祭品。孝武皇帝虽然有卓著的功业,但血缘已经超出范围,应当毁去。太仆王舜、中垒校尉刘歆议论说:"汉朝兴起之时,冒顿单于刚刚崛起,攻破东胡,擒获月氏(氏读作支),吞并其土地,地域广大、兵力强盛,成为中原的祸患。南方越地的尉佗统领百越,自称皇帝。所以中原虽然平定,仍然有四方夷狄的祸患,几乎没有安宁的一年。一处有急难,三方都要救援,这样天下都被牵动而蒙受其害。孝文皇帝以丰厚的财物贿赂,与匈奴结为和亲,但匈奴依然侵扰暴虐不止。甚至发兵十多万人,驻扎在京师附近以及四方边境,每年都要征发戍卒防备敌寇,这样的祸患延续了很久,不是一代之内形成的。诸侯、郡守勾结匈奴以及百越而图谋叛逆的人不止一人。匈奴所杀害的郡守、都尉,掳掠的人民,数不胜数。孝武皇帝怜悯中原百姓疲惫劳苦、没有安宁的日子,于是派遣大将军、骠骑将军、伏波将军、楼船将军等人,向南灭掉百越,设立七郡;向北驱逐匈奴,招降昆邪王十万之众,设立五个属国,开辟朔方郡,夺取匈奴肥沃富饶的土地;向东征伐朝鲜,设立元菟郡、乐浪郡,以此切断匈奴的左臂;向西征伐大宛,吞并三十六国,联合乌孙,设立敦煌郡、酒泉郡、张掖郡,以此隔断羌人(师古说:"鬲,音而遮反。"),斩断匈奴的右臂。单于孤立无援,远遁到大漠以北。四方边境安定无事,开拓境土、扩大疆域,新增了十多个郡(师古说:"斥,是开拓的意思。远,是扩大的意思。")。功业既已确立,于是封丞相为富民侯,以此表示要使天下安定、百姓富足,他的谋略与规划,实在没有可以效仿的先例(师古说:"模无,读作模。")。又招揽天下的贤能俊杰,与他们同心协力共谋大业,兴办各项制度,改订历法正朔,改换车马服饰的颜色,设立祭祀天地的祠堂,举行封禅大典,改换官职名号,保存周朝的后裔,确定诸侯的制度,使天下永无叛逆争斗之心,直到今天历代都还蒙受其恩泽。单于臣服守卫边疆,各方蛮夷归顺服从,这是万世的根基,中兴的功业没有比这更高的了。高帝创建大业,作为太祖;孝文皇帝德行极为深厚,作为文太宗;孝武皇帝功业极为显著,作为武世宗;这就是孝宣皇帝当初发布诏令加以褒扬的缘由。《礼记·王制》以及《春秋谷梁传》都记载,天子设七庙,诸侯设五庙,大夫设三庙,士设二庙。天子去世后七日停殡,七月而下葬;诸侯五日停殡,五月而下葬;这是丧事尊卑等级的次序,与宗庙的数目相对应。经文说:'天子三昭三穆,加上太祖之庙共七庙;诸侯二昭二穆,加上太祖之庙共五庙。'所以德行深厚的人恩泽流传久远,德行浅薄的人恩泽流传卑近(流,是指流传的风气……
馀福)。《春秋左氏传》曰:‘名位不同,礼亦异数。’自上以下,降杀以两,礼也。七者,其正法数,可常数者也。宗不在此数中。宗,变也(师古曰:“言非常数,故云变也。”),苟有功德则宗之,不可预为设数。故於殷,太甲为太宗,太戊曰中宗,武丁曰高宗(师古曰:“太甲,汤之孙,太丁之子也。太戊,太庚之子,雍己之弟也。武丁,小乙之子。”)。周公为《无逸》之戒,举殷三宗以劝成王。由是言之,宗无数也,然则所以劝帝者之功德博矣。以七庙言之,孝武皇帝未宜毁;以所宗言之,则不可谓无功德。《礼记》祀典曰:‘夫圣王之制祀也,功施於民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救大灾则祀之。’窃观孝武皇帝,功德皆兼而有焉。凡在於异姓,犹将特祀之,况於先祖?或说天子五庙无见文,又说中宗、高宗者,宗其道而毁其庙。名与实异,非尊德贵功之意也。《诗》云:‘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思其人犹爱其树,况宗其道而毁其庙乎?迭毁之礼自有常法,无殊功异德,固以亲疏相推及。至祖宗之序,多少之数,经传无明文,至尊至重,难以疑文虚说定也。孝宣皇帝举公卿之议,用众儒之谋,既以为世宗之庙,建之万世,宣布天下。臣愚以为孝武皇帝功烈如彼,孝宣皇帝崇立之如此,不宜毁。”上览其议而从之。制曰:“太仆舜、中垒校尉歆议可。”歆又以为“礼,去事有杀(师古曰:“去,除也。杀,渐也。去,音邱吕反。杀,音所例反。其下并同也。”),故《春秋外传》曰:‘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祖祢则日祭,曾高则月祀,二祧则时享,坛▯单则岁贡(张晏曰:“去祧为坛。▯单,扫地而祭也。”师古曰:“祧是远祖也。筑上为坛,除地为▯单。祧,他尧反。▯单,音善。”),大▯则终王(服虔曰:“蛮夷,终王乃入助祭,各以其珍贡,以共大▯之祭也。”师古曰:“每一王终,新王即位,乃来助祭。”)。德盛而游广,亲亲之杀也;(如淳曰:“游亦流也。”)弥远则弥尊,故▯为重矣。孙居王父之处,正昭穆,则孙常与祖相代,此迁庙之杀也。圣人於其祖,出於情矣,礼无所不顺,故无毁庙。(晋灼曰:“以情推子,以子况祖,得人心,礼何所违,故无毁弃不▯之主也。谓下三庙废而为虚者也。”)自贡禹建迭毁之议,惠、景及太上寝园废而为虚,(师古曰:“虚读曰墟。”)失礼意矣。”
译(剩余的福泽)。《春秋左氏传》说:"名位不同,礼制的等级也不同。"从上到下,每降一等就减少两个等次,这是礼制的规定。七庙,是正规的、可以长久固定的数目。"宗"不包括在这个数目之内。"宗"是可变的(颜师古说:"这是说它不是固定的数目,所以称为'变'。"),只要有功德就可以被尊为"宗",不能预先给它规定一个数目。所以在殷代,太甲被称为太宗,太戊被称为中宗,武丁被称为高宗(颜师古说:"太甲是商汤的孙子、太丁的儿子。太戊是太庚的儿子、雍己的弟弟。武丁是小乙的儿子。")。周公写《无逸》来告诫成王,就举出殷代这三位"宗"来劝勉成王。由此说来,"宗"是没有固定数目的,那么用来劝勉帝王的功德标准,其范围是很宽广的。就七庙的规定而言,孝武皇帝的庙还不应当被毁去;就"宗"的标准而言,也不能说他没有功德。《礼记》祭祀的典章说:"圣王制定祭祀制度,凡是功劳惠及百姓的就祭祀他,凡是以辛劳安定国家的就祭祀他,凡是能拯救重大灾难的就祭祀他。"我私下观察孝武皇帝,这些功德他都兼而有之。凡是异姓之人(有这样的功德),尚且要为他特别设立祭祀,何况是自己的祖先呢?有人说天子设五庙没有明文可考,又有人说中宗、高宗,只是尊崇他们的德行为"宗",而他们的庙仍要毁去。这样一来名与实就不相符了,这不是尊崇德行、看重功业的本意。《诗经》说:"那茂盛的甘棠树啊,不要修剪它,不要砍伐它,因为召伯曾在树下住宿过。"人们怀念召伯这个人,尚且爱惜他曾栖息过的树,何况尊崇一位帝王的德行为"宗",却要毁掉他的庙呢?依次毁庙的礼制自有它固定的常法,对于没有特殊功勋异常德行的先人,本来就应按亲疏关系依次递减而及于毁庙。至于"祖""宗"的次序、庙数的多少,经传中并没有明文规定,这是至为尊贵、至为重大的事,很难用可疑的文字、空泛的说法来加以裁定。孝宣皇帝当年采纳了公卿的议论,采用众儒生的谋划,已经把孝武皇帝的庙定为世宗之庙,要建立传之万世,并且诏告天下。臣愚以为,孝武皇帝的功业如此显赫,孝宣皇帝对他如此推崇尊立,(他的庙)不应当被毁去。"皇上看了这个奏议便采纳了。诏书说:"太仆王舜、中垒校尉刘歆的提议可以采纳。"
刘歆又认为:"按照礼制,事情越久远,其规格就越递减(颜师古说:"去,是除去的意思。杀,是逐渐递减的意思。去字读邱吕反的音。杀字读所例反的音。下文都是同样的读音。"),所以《春秋外传》(《国语》)说:'(对近祖)每天祭祀,(对稍远的)每月祭祀,(对更远的)按四季祭祀,(对更远的)每年进贡祭祀,(对更远的)等到国君去世时才祭祀。'对父亲、祖父的庙就每天祭祀,对曾祖、高祖的庙就每月祭祀,对二祧(远祖)的庙就按四季祭祀,对坛、墠(更远的祖先)就每年进贡祭祀(张晏说:"去掉祧庙的建筑只留土坛,就叫'坛'。扫净地面来祭祀,就叫'墠'。"颜师古说:"祧,指的是远祖。在坛台上筑土叫坛,清除地面叫墠。祧字读他尧反的音,墠字读善的音。"),对更远的大祖(禘祭对象)就等到一代君王终了(新君即位)时才祭祀(服虔说:"四方蛮夷,要等到一代君王终了(新君继位)才前来协助祭祀,各自献上自己的珍贵贡品,来共同供奉这盛大的祭祀。"颜师古说:"每当一位君王去世,新君即位,蛮夷才前来协助祭祀。")。(祖先越远,)虽然德泽深厚、恩泽流传广远,但祭祀的频次却依照亲疏关系而递减;(如淳说:"游,也就是流传的意思。")祖先越是久远,就越是尊崇,所以(对远祖的)禘祭反而更为隆重庄严。孙子居于祖父原来的位置,是为了端正昭穆的次序,因此孙辈总是要与祖辈相替代,这就是迁庙依次递减的道理。圣人对待自己的祖先,是出于真情实感,礼制在这方面没有什么违背之处,所以(对祖先)不应有彻底毁弃庙宇(不予祭祀)的做法。(晋灼说:"以子孙的情感去推想,用子孙来比况祖先,这样才能得人心,礼制又哪里会违背这一点呢?所以不应该毁弃那不该(毁弃)的神主。这里说的是(惠帝、景帝、太上皇)三庙被废弃而变成废墟的情况。")自从贡禹提出依次毁庙的建议以来,孝惠帝、孝景帝以及太上皇的寝庙园陵都被废弃而变成了废墟(颜师古说:"虚字读作墟。"),这实在是失去了礼制的本意啊。"
致堂胡氏曰:“断大论者以仲尼为据,则无失矣。《书》曰‘天子七庙’,歆谓七庙是也,而以七为正法,以宗为变,不可常数,则不知何所据而云然也。祖考所当事者,人之至情也。或三庙,或五庙,或七庙,礼之隆杀也。有功德则宗之,无则莫之宗焉。是为人子孙得选择祖考,於情则逆,於礼则违,曾是以为孝乎?”
平帝元始四年,尊孝宣庙为中宗,孝元庙为高宗,天子世世献祭。
时王莽为安汉公,欲谄太皇太后,以斩郅支功奉尊元帝庙为高宗,太后晏驾後,当以礼配食云。及莽改号太后为新室文母,绝之於汉,不令得体元帝。堕坏孝元庙,更为文母太后起庙,独置孝元庙故殿以为文母纂食堂,既成,名曰长寿宫。以太后在,故未谓之庙。莽置酒长寿宫,请太后。既至,见孝元庙废彻涂地,太后惊泣曰:“此汉家宗庙,皆有神灵,与何治而坏之!且使鬼神无知,又何用庙为!如令有知,我乃人之妃妾,岂宜辱帝之堂以陈馈食哉!”饮酒不乐而罢。
汉兵起,莽恶高庙神灵,遣虎贲武士入高庙拔剑四面提击,斧坏户牖,桃汤赭鞭,鞭洒屋壁。令轻车校尉居其中。
光武帝建武二年正月,立高庙於雒阳,四时▯祀,高祖为太祖,文帝为太宗,武帝为世宗,如旧。馀帝四时春以正月,夏以四月,秋以七月,冬以十月及腊,一岁五祀。三年正月,立亲庙雒阳,祀父南顿君以上至舂陵节侯。时寇贼未夷,方务征伐,祀仪未设。至十九年,盗贼讨除,戎事差息,於是五官中郎将张纯与太仆朱浮奏言:“礼,为人後者则为之子,既事大宗(大宗谓元帝),则降其私亲。今▯▯高庙,陈序昭穆,而舂陵四世君臣并列,以卑厕尊,不合礼意。昔高帝以自受命不由太上,宣帝以孙後祖不敢私亲,故为父立庙,独群臣侍祠。臣愚谓宜除今亲庙,以则二帝旧典。愿下有司博采其议。”诏下公卿。大司徒戴涉、大司空窦融议:“宜以宣、元、成、哀、平五帝四世代今亲庙。宣、元皇帝尊为祖父,可亲奉祠,成帝以下有司行事,别为南顿君立皇考庙。其祭上至春陵节侯,群臣奉祠,以明尊尊之敬,亲亲之恩。”时议有异,不著。上可涉等议,诏曰:“以宗庙处所未定,且▯祭高庙。其成、哀、平且祠祭长安故高庙。其南阳舂陵岁时各且因故园庙祭祀。园庙去太守治所远者,在所令长行太守事侍祠。惟孝宣帝有功德,其上尊号曰中宗。”於是雒阳高庙四时加祭孝宣、孝元,凡五帝。其西庙成、哀、平三帝主,四时祭於故高庙。东庙京兆尹侍祠,冠衣车服如太常祠陵庙之礼。南顿君以上至节侯,皆就园庙。南顿君称皇考庙,钜鹿都尉称皇祖考庙,郁林太守称皇曾祖考庙,节侯称皇高祖考庙,在所郡县侍祠。
译致堂胡氏说:"判断重大议论的应当以孔子为依据,那就不会有差错了。《尚书》说'天子七庙',刘歆认为七庙的说法是对的,但他把七庙看作是正规的制度,而把宗(不迁之庙)看作是变通,说不能作为常法,不知他是根据什么这样说的。祭祀祖先,是人之常情。或立三庙,或立五庙,或立七庙,这是礼制隆重与简省的区别。有功德的就尊为宗(永不迁毁),没有功德的就不尊为宗。这样一来,做子孙的反倒可以挑选祖先来祭祀,这在人情上是悖逆的,在礼制上是违背的,这样怎么能算是孝呢?"
平帝元始四年,尊奉孝宣帝庙为中宗,孝元帝庙为高宗,天子世世代代都要献祭。
当时王莽担任安汉公,想要谄媚太皇太后,便以(元帝时)斩杀郅支单于的功劳,尊奉元帝庙为高宗,说太后驾崩之后,应当按礼制配享祭祀。等到王莽篡改太后的尊号为"新室文母",把她与汉朝断绝关系,不让她与元帝合体同尊。他毁坏了孝元庙,另外为文母太后建庙,只把孝元庙原来的正殿留作文母的祭祀堂,建成之后,取名叫长寿宫。因为太后还在世,所以还不称之为庙。王莽在长寿宫设酒宴,邀请太后前来。太后到了之后,看见孝元庙被拆毁、涂地一片狼藉,惊惧哭泣说:"这是汉家的宗庙,都是有神灵护佑的,跟你有什么相干竟要毁坏它!况且假使鬼神没有知觉,那又何必要庙呢!如果鬼神真的有知,我不过是先帝的一个妃妾,怎么能亵渎皇帝的殿堂来陈设我的祭食呢!"喝酒喝得不欢而散。
汉兵起事时,王莽厌恶高庙的神灵,派虎贲武士进入高庙,拔剑四面挥砍击刺,用斧头砸坏门窗,用桃汤、赭鞭涂洒屋壁。又命轻车校尉驻扎在庙里。
光武帝建武二年正月,在雒阳建立高庙,四季祭祀,以高祖为太祖,文帝为太宗,武帝为世宗,都照旧制。其余各帝四季祭祀的时间是:春天在正月,夏天在四月,秋天在七月,冬天在十月及腊月,一年五次祭祀。三年正月,在雒阳建立亲庙,祭祀父亲南顿君以上直到舂陵节侯。当时盗贼尚未平定,正忙于征伐,祭祀的礼仪还没有制定。到十九年,盗贼已经讨平,战事稍有平息,于是五官中郎将张纯与太仆朱浮上奏说:"按照礼制,做别人后嗣的人就成为那人的儿子,既然要侍奉大宗(大宗指元帝),那么就要降低对自己私亲的祭祀等级。现在高庙里,按昭穆次序排列,而舂陵四代君臣一并列入其中,以卑者置于尊者之间,不合礼的本意。从前高帝因为自己受命不是承继太上皇,宣帝因为以孙子的身份继承祖父,不敢私自尊崇自己的亲父,所以都是另外为父亲立庙,只让群臣侍奉祭祀。臣愚见认为应当撤除现在的亲庙,效法这两位皇帝的旧制。希望陛下交给有关官员广泛商议。"皇帝下诏交给公卿讨论。大司徒戴涉、大司空窦融建议:"应当以宣帝、元帝、成帝、哀帝、平帝五帝四代来替代现在的亲庙。宣帝、元帝尊为祖父,可以亲自奉祀,成帝以下由有关官员代为行礼,另外为南顿君建立皇考庙。其祭祀对象上溯至舂陵节侯,由群臣奉祀,以此表明尊崇尊者的敬意,以及亲近亲人的恩情。"当时还有不同的议论,没有被采纳。皇帝认可戴涉等人的建议,下诏说:"因为宗庙的处所还没有确定,暂且只祭祀高庙。成帝、哀帝、平帝暂且在长安原来的高庙祭祀。南阳舂陵的祭祀,各按时节依托原来的园庙进行。距离太守治所较远的园庙,由当地的县令、县长代行太守之职侍奉祭祀。只有孝宣帝有功德,应当追加尊号为中宗。"于是雒阳高庙四季祭祀增加了孝宣帝、孝元帝,共五位皇帝。西庙供奉成帝、哀帝、平帝三位皇帝的神主,四季在原来的高庙祭祀。东庙由京兆尹侍奉祭祀,冠服车驾如同太常祭祀陵庙的礼仪。南顿君以上直到节侯,都在各自的园庙祭祀。南顿君的庙称皇考庙,钜鹿都尉的庙称皇祖考庙,郁林太守的庙称皇曾祖考庙,节侯的庙称皇高祖考庙,都由所在的郡县侍奉祭祀。
明帝即位后,因为光武帝拨乱反正、中兴汉室,特意另外为他建庙,称为世祖庙。因为元帝
明帝即位,以光武帝拨乱中兴,更为起庙,号曰世祖庙。以元帝於光武为穆,故虽非宗,不毁也。後遂为常。
东汉制:高庙令一人,六百石,守庙,掌案行扫除。无丞。世祖庙令一人,六百石,如高庙。
《汉仪》:帝之主九寸,前方後圆,围一尺;后主七寸,围九寸。木用栗。
永平三年十月,▯祭光武庙。初奏《文始》、《五行》、《武德》之舞。
明帝临终遗诏,遵俭无起寝庙,藏主於光烈皇后更衣别室(《志》云光武庙更衣)。孝章即位,有司奏言:“孝明皇帝圣德淳茂,功烈光於四海,仁风行於千载,而深执谦谦,无起寝庙,扫地而祭,除日祀之法,省送终之礼,遂藏主於光烈皇后更衣别室。臣以为更衣在中门之外,处所殊别,宜尊庙曰显宗,其四时▯▯於光武之堂,间祀悉还更衣,共进《武德》之舞,如孝文皇帝▯祭高庙故事。”制曰:“可。”
《续汉书》:五年再殷祭,三年一▯,五年一▯。父为昭,南向;子为穆,北向。▯以夏四月,▯以冬十月。▯之为言谛,谛审昭穆尊卑之义。▯者,合也。冬十月五▯成,故骨肉合饮食於祖庙,谓之殷祭。四时正祭外,有五月尝麦,三伏立秋尝粢盛酎,十月尝稻等,谓之间祀,即各於更衣之殿。更衣者,非正处也。园中有寝,有便殿。寝者,陵上正殿。便殿,寝侧之别殿,即更衣也。
章帝临崩,遗诏无起寝庙,庙如先帝故事。和帝即位,不敢违,上尊号曰肃宗。後帝承尊,皆藏主於世祖庙,积多无别,是後显宗但为陵寝之号。
殇帝生三百馀日而崩,邓太后摄政,以尚婴孩,故不列於庙,就陵寝祭之而已。
安帝以谗害大臣,废太子,及崩,无上宗之奏。後以自建武以来无毁者,故遂常祭,因以其陵号称恭宗。
冲、质二帝皆小崩,梁太后摄政,以殇帝故事,就陵寝祭。凡祠庙讫,三公分祭之。
梁太后临朝,以殇帝幼崩,庙次宜在顺帝下。太常马访奏宜如诏书。谏议大夫吕勃以为应依昭穆之序,先殇帝,後顺帝。诏下公卿。大鸿胪周举议,曰:“《春秋》,鲁闵公无子,庶兄僖公代立,其子文公遂跻僖公於闵上。孔子讥之,书曰:‘有事於太庙,跻僖公。’《传》曰:‘逆祀也。’及定公正其序,《经》曰:‘从祀先公’,为万世法也。今殇帝在先,於秩为父,顺帝在後,於亲为子,先後之义不可改,昭穆之序不可乱。吕勃议是也。”太后从之,遂下诏曰:“孝殇皇帝虽不永休祚,而即位逾年,君臣礼成。孝安皇帝承袭统业,而前世遂令恭陵在康陵上,先後相逾,失其次序,非所以奉宗庙之重,垂无穷之制。
译对光武帝来说属于昭穆中的"穆"位,所以虽然不是"宗",也不予毁撤。此后就成为常制。
东汉的制度:高庙令一人,俸禄六百石,负责守庙,掌管巡查扫除。不设丞。世祖庙令一人,俸禄六百石,与高庙相同。
《汉仪》记载:皇帝的神主长九寸,前方后圆,周长一尺;皇后的神主长七寸,周长九寸。木料用栗木。
永平三年十月,祭祀光武庙,开始奏《文始》《五行》《武德》之舞。
明帝临终遗诏,遵循节俭,不建寝庙,把神主藏在光烈皇后更衣的别室里(《郡国志》说是光武庙的更衣室)。孝章帝即位后,有关官员上奏说:"孝明皇帝圣德淳厚,功业光耀四海,仁德教化流传千古,然而他坚持谦逊之志,不建寝庙,只是扫地而祭,废除逐日祭祀的旧法,简省了送终的礼仪,于是把神主藏在光烈皇后更衣的别室里。臣认为更衣室在中门之外,处所特别不同,应当尊称他的庙为显宗,四季祭祀设在光武庙的正堂,间祀(月祭)则都在更衣室举行,一同奏《武德》之舞,就像孝文皇帝祭祀高庙的旧例一样。"皇帝下制说:"可以。"
《续汉书》记载:五年举行两次殷祭,三年一祫,五年一禘。父辈为昭,神主朝南;子辈为穆,神主朝北。禘祭在夏季四月,祫祭在冬季十月。"禘"的意思是审察,即审察昭穆尊卑的次序。"祫"的意思是合祭。冬季十月五谷收成完毕,所以骨肉宗亲聚合在祖庙一起饮食,称为殷祭。除了四季的正祭之外,还有五月尝麦、三伏立秋时尝黍稷酒醴、十月尝新稻等祭祀,称为间祀,都在各自的更衣殿举行。更衣殿,不是正式的祭祀处所。园中有寝殿,有便殿。寝殿,是陵上的正殿。便殿,是寝殿旁边的别殿,也就是更衣室。
章帝临终时,遗诏不建寝庙,庙制照先帝的旧例办理。和帝即位后,不敢违背,尊上庙号为肃宗。此后各帝相继,神主都藏在世祖庙中,积累多了没有区分,从此以后"显宗"之类的称号只用作陵寝的名号。
殇帝出生只有三百多天就驾崩了,邓太后临朝摄政,因为他还是婴儿,所以不列入宗庙,只在陵寝祭祀他而已。
安帝因为听信谗言残害大臣、废黜太子,所以他驾崩后,没有人奏请追尊庙号为宗。后来因为自建武以来还没有毁庙的先例,所以就常年祭祀,并以他的陵号称他为恭宗。
冲帝、质帝两位皇帝都是幼年驾崩,梁太后临朝摄政,援引殇帝的旧例,只在陵寝祭祀。凡是宗庙祭祀完毕后,由三公分别负责祭祀(诸帝陵寝)。
梁太后临朝时,因为殇帝年幼驾崩,庙位次序应当排在顺帝之下。太常马访奏请应依照诏书的说法办理。谏议大夫吕勃则认为应当依照昭穆的次序,先殇帝,后顺帝。诏令交给公卿讨论。大鸿胪周举提出建议说:"《春秋》记载,鲁闵公没有儿子,庶兄僖公代替他即位,僖公的儿子文公于是把僖公的神位提升到闵公之上。孔子讥讽这件事,《春秋》记载说:'在太庙举行祭祀,把僖公的位次提前了。'《左传》说:'这是颠倒了祭祀的次序。'到定公时才纠正了这个次序,《春秋经》记载说'依次序祭祀先公',这成为万世的法则。现在殇帝在前,从辈分上说是父辈,顺帝在后,从亲属关系上说是子辈,先后的名分不可更改,昭穆的次序不可紊乱。吕勃的意见是对的。"太后听从了他的意见,于是下诏说:"孝殇皇帝虽然没能长享福祚,但即位已经超过一年,君臣的礼数已经完备。孝安皇帝承袭皇统大业,可是前代却让恭陵(殇帝陵)排在康陵(安帝陵)之上,先后次序颠倒,失去了应有的顺序,这不是尊奉宗庙庄重之意、垂范万世制度的做法。从前鲁定公追正了祭祀的次序,《春秋》对此加以赞许。现在应命令恭陵排在康陵之后,宪陵排在恭陵之后,以此排定亲疏次序,作为万世的法则。"
灵帝时,京都四季所祭祀的,有高庙五位神主,世祖庙七位神主,少帝三座陵,追尊皇后三座陵,共用祭牲十八份太牢,都配有副祭品。所以高庙的三位神主亲属关系已尽
昔定公追正顺祀,《春秋》善之。其令恭陵次康陵,宪陵次恭陵,以序亲秩,为万世法。”
灵帝时,京都四时所祭,高庙五主,世祖庙七主,少帝三陵,追尊后三陵,凡牲用十八太牢,皆有副ヘ。故高庙三主亲毁之後,亦但殷祭之岁奉祠。
献帝即位,初平中,相国董卓、左中郎将蔡邕等以和帝以下,功德无殊而有过差,不应为宗,及馀非宗者追尊三后,皆奏毁之。四时所祭,高庙一祖二宗,及近帝四,凡七庙。
时有司奏议宗庙迭毁。左中郎将蔡邕议曰:“汉承秦灭学之後,宗庙之制不用周礼。每帝即世,辄立一庙,不止於七,不列昭穆,不定迭毁。孝元帝时,丞相匡衡、御史大夫贡禹始建大议,请依典礼。孝文、孝武、孝宣皆以功德茂盛,为宗不毁。孝宣尊崇孝武,庙称世宗。中正大臣夏侯胜犹执异议,不应为宗。至孝成皇帝议犹不定。太仆王舜、中垒校尉刘歆据经传义处不可毁,上从其议。古人据正重顺,不敢私其君父,如此其至也。後遭王莽之乱,光武皇帝受命中兴,庙称世祖。孝明皇帝政参文、宣,庙称显宗。孝章皇帝至孝▯▯,仁恩博大,庙称肃宗。比方前世,得礼之宜。自此以下,政事多衅,权移臣下,嗣帝殷勤,各欲褒崇至亲而已,臣下懦弱,莫敢执夏侯之直。今圣朝遵古复礼,以求厥中,诚合事宜。孝元皇帝世在第八,光武皇帝世在第九,故以元帝为考庙,尊而奉之。孝明遵述,亦不敢毁。孝和以下,穆宗、恭宗、敬宗、威宗之号皆宜省去。五年而再殷祭,合食於太祖,以遵先典。”议遂施行。
按:西都郊祀之制,因秦五▯未尝有祭天之礼;东都宗庙之制,代代称宗,未尝有祧迁之法。此二失者,因循既久,不能革正。然郊天之礼,至王莽而後定;七庙之法,至董卓而後定。盖权奸擅国,意所欲行,不复依违顾忌,故反能矫累代之失。然礼虽稍正,而国且亡矣,可胜慨哉!
又按:蔡邕所定高祖庙一祖二宗及近帝四为七庙。其说似矣。但以和、安、顺、桓四帝功德无殊,而有过差,奏毁之,则所谓近帝四者,乃光武、明帝、章帝、灵帝也。按古之所谓天子七庙者,自太祖及祖功宗德之後,其下四世,则当代人主之高、曾、祖、父也。此四代者,不以有功而存,不以有过而废。今以献帝言之,灵其父也,桓其祖也,安其曾祖也,和其高祖也。今舍其高、曾、祖三世,而以其父上继五世之祖,於义何所当乎?当时此议虽一出董卓,帝无所预。然东汉自和帝而後,皇统屡绝,安帝以清河王之子入继和帝,顺、桓二帝以河间王之孙入继安帝,灵帝以河间王之曾孙入继桓帝。
译被毁撤之后,也只在举行殷祭之年才奉祀。
献帝即位后,初平年间,相国董卓、左中郎将蔡邕等人认为和帝以下诸帝功德没有特殊之处却有过失,不应当称为"宗",以及其他不应称宗的、被追尊的三位皇后,都上奏请求毁撤其庙。四季祭祀的对象,只剩高庙一位太祖、两位太宗(宗),加上近世四位皇帝,共七庙。
当时有关官员上奏商议宗庙依次毁撤的问题。左中郎将蔡邕提出意见说:"汉朝承接秦朝焚毁经学之后,宗庙的制度没有采用周礼。每位皇帝去世,就另立一庙,不止于七庙,不排列昭穆次序,也不确定依次毁撤的规矩。孝元帝时,丞相匡衡、御史大夫贡禹才开始建议,请求依照古代典礼办理。孝文帝、孝武帝、孝宣帝都因为功德隆盛,被尊为'宗'而不予毁撤。孝宣帝尊崇孝武帝,庙号称世宗。持正的大臣夏侯胜还是持不同意见,认为不应当称宗。到孝成帝时,这议论仍未定论。太仆王舜、中垒校尉刘歆依据经传的义理,认为不可毁撤,皇帝听从了他们的意见。古人依据正理、看重顺序,不敢偏私自己的君父,就是到了这种地步。后来遭遇王莽之乱,光武皇帝受命中兴汉室,庙号称世祖。孝明皇帝的政绩可比文帝、宣帝,庙号称显宗。孝章皇帝极为孝顺,仁德恩泽广博,庙号称肃宗。比照前代,都是合乎礼制的。从此以后,政事多有弊端,大权旁落到臣子手中,继位的皇帝殷切地各自想要尊崇自己的至亲罢了,臣下懦弱,没有人敢坚持夏侯胜那样的正直之论。现在圣朝遵循古制、恢复礼法,以求得中正之道,实在是合乎事宜。孝元皇帝在世系中排第八,光武皇帝排第九,所以把元帝当作'考庙',尊崇奉祀他。孝明帝遵循这个原则,也不敢毁撤。孝和帝以下,穆宗、恭宗、敬宗、威宗这些称号都应当去除。五年举行两次殷祭,在太祖庙合祭,以遵循先前的典制。"这个建议于是得以施行。
按:西汉都城郊祀的制度,沿袭秦朝五帝之祀,未曾有过祭天的礼仪;东汉都城宗庙的制度,代代都称为"宗",未曾有过依次迁毁的法则。这两个失误,因循已久,未能纠正。然而祭天的礼仪,到王莽时才得以确定;七庙的法则,到董卓时才得以确定。这大概是因为权奸擅权专国,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再有所顾忌回避,所以反倒能够纠正历代的失误。然而礼制虽然稍微得到匡正,国家却也将要灭亡了,实在令人感慨!
又按:蔡邕所确定的高祖庙一位太祖、两位宗,加上近世四位皇帝共成七庙的说法,看起来似乎有道理。但因为和帝、安帝、顺帝、桓帝四位皇帝功德没有特殊之处却有过失,被上奏毁撤其庙,那么所说的"近世四帝",其实指的是光武帝、明帝、章帝、灵帝。按照古代所说的天子七庙,是指从太祖及有功有德被尊为祖、宗的皇帝之后,往下四代,是当代君主的高祖、曾祖、祖父、父亲。这四代,不因为有功而保留,也不因为有过而废除。现在就献帝而言,灵帝是他的父亲,桓帝是他的祖父,安帝是他的曾祖父,和帝是他的高祖父。现在舍弃他的高祖、曾祖、祖父三代,而让他的父亲直接上接五代之前的祖先,从道理上说哪里合适呢?当时这个议论虽然是董卓一人提出,皇帝并未参与其中。然而东汉自和帝以后,皇统屡次断绝,安帝以清河王之子的身份入继和帝,顺帝、桓帝二帝以河间王之孙的身份入继安帝,灵帝以河间王曾孙的身份入继桓帝。直到灵帝才有了亲生儿子做献帝,这样一来献帝所谓的"父亲"是亲生父亲,而所谓的高祖、曾祖以及祖父,却是他所承继的大宗的先人。自安帝、顺帝以来,既然入继大统,就用不合礼制的方式尊崇自己私亲的父母,却昧于"两统二父"的义理,往往对大宗与私亲暗中有厚薄之别,蔡邕难道也是习惯听闻了当时的意旨,暗中有意逢迎附和吗?不然的话,为什么被祧迁毁撤的都是他所承继的大宗,却让灵帝直接上继章帝,起初
至灵帝方有亲子为献帝,是则献帝之所谓父者亲父,所谓高祖、曾祖、及祖者,乃所继之大宗也。自安、顺以来,既入嗣大位,即以非礼崇其私亲之父母,而昧两统二父之义,往往於大宗与私亲阴有厚薄,伯喈岂亦习闻时指,阴有谄附邪?不然何,所祧毁者皆所嗣之大宗,而竟以灵帝上继章帝,初不问其世次之悬隔,是岂得为知礼者乎?
魏文帝受禅,追尊大父曰大皇帝(讳嵩,後汉太尉,大长秋腾养子也),考曰武皇帝。以洛京宗庙未成,乃祠武帝於建始殿,亲执馈奠,如家人礼。
《晋志》曰:“《礼》,将营宫室,宗庙为先,庶人无庙,则祭於寝,帝者行之,非礼甚矣!”
明帝太和三年,追尊高祖大长秋曰高皇,夫人吴氏曰高皇后,并在邺庙。庙之所祠,则文帝之高祖处士(沛国谯人曹萌)、曾祖高皇(萌之子腾)、祖大皇帝共一庙,考太祖武皇帝特一庙,百代不毁,所祠止於亲庙四室。其年十一月,洛京庙成,则以亲尽迁处士主,置园邑,使宗正曹恪持节迎高祖以下神主,共一庙,犹为四室而已。
景初元年六月,群公更奏定七庙之制,曰:“武皇帝肇造洪业,为魏太祖。文帝继天革命,为魏高祖。上集成大命,宜为魏烈祖。於太祖庙北为二祧,其左为文帝庙,号曰高祖,昭祧;其右拟明帝,号曰烈祖,穆祧(其明帝时见在造庙及称祖,当时之制,非前代旧规也)。三祖之庙,万世不毁。其馀四庙,亲尽迭迁,一如周后稷、文武庙祧之礼。”
吴孙权不立七庙,以父坚尝为长沙太守,乃於临湘县立坚庙。依後汉奉南顿故事,令太守奉祠。後又尊坚庙曰始祖庙,而不在京师,於建业立兄长沙桓王庙。子亮立,明年,於宫东立权庙曰太祖庙,既不在宫南,又无昭穆之制。
晋武帝受禅,追尊皇祖宣王为宣皇帝,伯考景王为景皇帝,考文王为文皇帝。
太始二年,有司奏置七庙。帝重其役,诏宜权立一庙。於是群臣议奏:“上古清庙一宫,尊远神▯。逮至周室,制为七庙,以辨宗祧。圣旨深宏,远迹上世,敦崇唐、虞,舍七庙之繁华,遵一宫之远旨。舜承尧禅,受终於文祖,遂陟帝位,盖三十载,月正元日,又格於文祖,此则虞氏不改唐庙,因仍旧宫。可依有虞氏故事,即用魏庙。”奏可。於是追祭征西将军、豫章府君、颍川府君、京兆府君,与宣皇帝、景皇帝、文皇帝为三昭三穆。是时宣皇未升,太祖虚位,所以祠六世,与景帝为七庙。其礼则据王肃说也。七月,又诏曰:“前奏就魏旧庙,诚亦有准。然祗奉神明,情犹未安,宜更营造。”於是改创宗庙。
庙制:於中门外之左,通为屋,四阿。
译都不问其世系辈份相差悬远,这难道能算是懂得礼制的人吗?
魏文帝接受禅让称帝后,追尊祖父为大皇帝(名嵩,是后汉太尉,大长秋曹腾的养子),父亲为武皇帝。因为洛阳的宗庙还没有建成,就在建始殿祭祀武帝,亲自执掌祭品献祭,如同一般人家祭祀的礼仪。
《晋书·礼志》说:"按照《礼记》,将要营建宫室,宗庙要放在首位,平民百姓没有庙,就在住宅正屋祭祀,作为帝王却这样做,太不合礼制了!"
明帝太和三年,追尊高祖大长秋(曹腾)为高皇帝,夫人吴氏为高皇后,一并供奉在邺城的庙中。庙中所祭祀的,是文帝的高祖处士(沛国谯人曹萌)、曾祖高皇帝(曹萌之子曹腾)、祖父大皇帝共用一庙,父亲太祖武皇帝单独一庙,百代不予毁撤,所祭祀的只到亲庙四室为止。这一年十一月,洛阳的宗庙建成,就因为处士与皇帝的亲属关系已经穷尽,迁出他的神主,另立园邑安放,派宗正曹恪持符节迎接高祖以下的神主,共用一庙,仍旧只是四室而已。
景初元年六月,众公卿再次上奏确定七庙的制度,说:"武皇帝开创宏大的基业,是魏朝的太祖。文帝继承天命进行革命,是魏朝的高祖。当今皇上集成了大命,应当是魏朝的烈祖。在太祖庙的北面建两座祧庙,左边的是文帝庙,称为高祖,是昭祧;右边比照明帝,称为烈祖,是穆祧(当时明帝还在世就为他建庙并称祖,这是当时的制度,并非前代的旧规)。三祖之庙,万世不予毁撤。其余四庙,等到亲属关系穷尽就依次迁毁,完全比照周朝后稷与文王、武王庙祧的礼制。"
吴国孙权不建立七庙,因为父亲孙坚曾担任长沙太守,就在临湘县建立孙坚庙。依照后汉奉祀南顿君的旧例,命令太守负责奉祀。后来又尊孙坚庙为始祖庙,但不设在京师,在建业另立兄长长沙桓王(孙策)庙。他的儿子孙亮即位,第二年,在宫殿东面建立孙权庙,称为太祖庙,既不设在宫殿南面,也没有昭穆的制度。
晋武帝接受禅让后,追尊祖父司马懿为宣皇帝,伯父司马师为景皇帝,父亲司马昭为文皇帝。
太始二年,有关官员上奏建议设立七庙。皇帝顾虑工程劳役繁重,下诏暂且权且建立一庙。于是群臣商议上奏说:"上古时代清庙只有一座宫室,远祖的神灵被尊崇但并不常祭。到了周朝,才制定七庙的制度,用来区分宗祧。陛下圣旨深远宏大,追踪上古,效法唐尧、虞舜,舍弃七庙的繁华,遵循一座宫室的深远旨意。舜承接尧的禅让,在文祖庙接受终止摄政的仪式,于是登上帝位,过了三十年,正月初一,又到文祖庙行礼,这就是虞舜不改唐尧的宗庙,沿袭旧有宫室的例子。可以依照有虞氏的旧例,就用魏朝的宗庙。"皇帝准奏。于是追祭征西将军(司马钧)、豫章府君(司马量)、颍川府君(司马隽)、京兆府君(司马防),加上宣皇帝、景皇帝、文皇帝,构成三昭三穆。这时宣皇帝还没有升为太祖,太祖之位空缺,所以祭祀六代祖先,加上景帝共成七庙。这个礼制是依据王肃的说法。七月,又下诏说:"先前奏请沿用魏朝旧庙,确实也有依据。但是恭敬奉祀神明,心里总觉得不安,应当重新营建。"于是改建宗庙。
宗庙的制度:在中门外的左边,建成通连的屋宇,四面出檐。正殿的制度:殿堂高三尺,按照当时应祭祀的庙数设置神室,代数满了就依次迁毁。
神主长一尺二寸,皇后的神主长度介于一尺与一尺二寸之间。木料用栗木。
六年,因为庙宇塌陷,应当改建,群臣商议上奏说:"古代七庙分处不同地方,自然应当依照古礼。"又说:"古代虽然是七庙,但自近代以来,都是一庙七室,在礼制上并没有废弃,在情理上也是有序的,这也是随时制宜的做法。"到十年,才改建于宣阳门内,极尽壮丽,但是神主排位的制度还是和当初一样。
武帝驾崩后,迁出征西将军(六世祖)的神主。惠帝驾崩后,迁出豫章府君(五世祖)的神主。
元帝即位后,向上承继武帝,对元帝来说是"祢"(父
殿制:堂高三尺,随见庙数为室,代满备迁毁。
神主尺二寸,后主一尺与尺二寸中间。木以栗。
六年,因庙陷,当改创,群臣议奏曰:“古者七庙异所,自宜如礼。”又曰:“古虽七庙,自近代以来,皆一庙七室,於礼无废,於情为叙,亦随时之宜。”至十年,乃更改筑於宣阳门内,穷极壮丽,然坎位之制犹如初耳。
武帝崩,迁征西(六世祖)。惠帝崩,迁豫章(五世祖)。
元帝既即位,上继武帝,於元为祢,如汉光武上继元帝故事也。时西京湮没,江左建庙,皆更新造。寻以登怀帝之主,又迁颍川(四世祖),位虽七室,其实五世,盖从刁协议,以兄弟为世数故也。
时宗庙始建,旧仪多阙,或以惠、怀二帝应各为世,则颍川世数过七,宜在迭毁。事下太常。贺循以为:礼,兄弟不相为後,不得以承代为世。殷之盘庚不序阳甲,汉之光武不继成帝,别立庙寝,使臣下祭之,此前代之明典,而承继之著义也。惠帝无後,怀帝承统,弟不後兄,则怀帝自上继世祖,不继惠帝,当同殷之阳甲,汉之成帝。议者以圣德冲远,未便改旧。诸如此礼,通所未论。是以惠帝尚在太庙,而怀帝复入,数则盈八。盈八之理,由惠帝不出,非上祖宜迁也。下世既升,上世乃迁,迁毁对代,不得相通,未有下升一世而上毁二世者也。惠、怀二帝俱继世祖,兄弟旁亲,同为一世,而上毁亦为一世。今以惠帝之崩已毁豫章,怀帝之入复毁颍川,如此则一世再迁,祖位横析,求之古义,未见此例。惠帝宜出,尚未轻论,况可轻毁一祖而无义例乎?颍川既无可毁之理,则见神之数居然自八,此盖有由而然,非谓数之常也。既有八神,则不得不於七室之外权安一位也。至尊於惠、怀俱是兄弟,自上後世祖,不继二帝,则二帝之神行应别出,不为庙中恒有八室也。又武帝初成太庙时,正神止七,而杨元后之神亦权立一室。永熙元年,告世祖谥於太庙八室,此是苟有八神,不拘於七之旧例也。又议者以景帝俱巳在庙,惠、怀一例。景帝盛德元功,王基之本,义著祖宗,百世不毁,故所以特在本庙,且亦世代尚近,数得相容,安神而已,无逼上祖,如王氏昭穆既满,终应别庙也。以今方之,既轻重义异,又七庙七世之亲;昭穆,父子位也。若当兄弟旁满,辄毁上祖,则祖位空悬,世数不足,何取於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然後成七哉!今七庙之义,出於王氏。从祢已上至於高祖,亲庙四世,高祖已上复五世六世无服之祖,故为三昭三穆并太祖而七也。故世祖定郊庙礼,京兆、颍川曾、高之亲,豫章五世,征西六世,以应此义。
译辈),如同汉光武帝向上承继元帝的旧例一样。当时西京(洛阳)已经沦陷,在江东建立宗庙,都是重新建造的。不久因为要供入怀帝的神主,又迁出颍川府君(四世祖)的神主,位次虽然还是七室,实际上只有五代,是因为采纳了刁协的建议,把兄弟算作一代的缘故。
当时宗庙刚刚建立,旧有的礼仪多有缺失,有人认为惠帝、怀帝二帝应当各自算作一代,那么颍川府君的世数就超过了七代,应当被依次迁毁。这件事交给太常讨论。贺循认为:按照礼制,兄弟之间不能互相作为对方的后嗣,不能把承接皇位算作一代。殷朝的盘庚不排在阳甲之后(作为一代),汉朝的光武帝不承继成帝,另外为成帝立庙,让臣下祭祀,这是前代明确的典章,也是继承大统所遵循的义理。惠帝没有后嗣,怀帝承继皇统,弟弟不能作为哥哥的后嗣,那么怀帝应当是向上承继晋武帝(世祖),而不是承继惠帝,应当等同于殷朝的阳甲、汉朝的成帝那样的情况。议论的人认为怀帝圣德深远,不方便更改旧制。像这样的礼仪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全面讨论。因此惠帝的神主还在太庙,而怀帝又要供入,数目就超过八室了。超过八室的道理,是由于惠帝的神主没有迁出,而不是说上代祖先应当迁出。下一代升祔太庙,上一代才迁出,迁出与升祔要按代数对应,不能互相混淆,没有下面升祔一代而上面却要迁出两代的道理。惠帝、怀帝二人都是承继晋武帝,是兄弟旁系血亲,同算作一代,那么向上应当迁出的也只应是一代。现在因为惠帝驾崩已经迁出了豫章府君,怀帝供入太庙又要迁出颍川府君,这样一来就是一代却迁出了两代,把祖先的位次横加拆分,从古代的义理中考查,没有见过这样的先例。惠帝的神主是否应当迁出,尚且还不能轻易下结论,何况可以轻易迁毁一位祖先而没有礼义先例可依呢?颍川府君既然没有应当迁毁的道理,那么现存的神主数目自然就是八位,这是有缘由才如此,并不是说数目本该常是如此。既然有八位神主,就不得不在七室之外权且再安放一位。至于陛下(元帝)对惠帝、怀帝都是兄弟关系,是向上承继晋武帝,而不是承继这两位皇帝,那么这两位皇帝的神主理应另外安放,不能算作庙中经常有八室。而且武帝当初建成太庙时,正式的神主只有七位,而杨元后的神主也是权且另立一室安放。永熙元年,向太庙八室禀告晋武帝的谥号,这说明只要确实有八位神主,就不必拘泥于七室的旧例。又有人认为景帝已经在庙中,惠帝、怀帝的情况与之是同一类。景帝盛德元功,是王业的根本,义理上称得上祖宗,百代不予毁撤,所以特别安放在正庙之中,况且他与当代的世代还相近,数目上能够容纳,只是安放神主罢了,并不逼近上代祖先,就像王氏(曹魏)昭穆已满,最终也应当另立庙一样。用现在的情况来比照,既然轻重的意义不同,而且七庙对应七代亲属;昭穆,本是父子的位次。如果因为兄弟旁系已满,就要迁毁上代祖先,那么祖先的位次就会空悬,世数也会不足,又哪能从三昭三穆加上太祖之庙才凑成七室呢!现在七庙的义理,出自王肃的学说。从"祢"(父)往上到高祖,是亲庙四代,高祖以上再往上两代是没有丧服关系的远祖,所以是三昭三穆加上太祖共成七室。所以晋武帝确定郊庙礼制时,京兆、颍川是曾祖、高祖的亲属,豫章是五世祖,征西是六世祖,都是为了符合这个义理。现在陛下(元帝)承继皇统,也应当有五世、六世的祖先,豫章是六世祖,颍川是五世祖,都不应当迁毁。现在既然说豫章已经先迁出,又要再迁出颍川,这样一来庙中的亲属关系就只从高祖以下算起,不再有高祖以上两代的祖先,对于王肃的义理来说,三昭三穆就废缺了两位,这很不符合宗庙制度所应依据承袭的原则,又违背了晋武帝祭祀征西、豫章二府君的本意,对于一朝确定的礼制来说,缺失的地方不少。
今至尊继统,亦宜有五六世之祖,豫章六世,颍川五世,俱不应毁。今既云豫章先毁,又当重毁颍川,此为庙中之亲惟从高祖巳下,无复高祖以上二世之祖,於王氏之义,三昭三穆废阙其二,甚非宗庙之本所据承,又违世祖祭征西、豫章之意,於一王定礼所阙不少。时尚书仆射刁协与循异议,循答义深备,辞多不载,竟从循议焉。
於时百度草创,旧礼未备三祖,毁主,权居侧室。至太兴三年正月乙卯,诏曰:“吾虽上继世祖,然於怀、愍皇帝皆北面称臣。今祠太庙,不亲执觞酌,而令有司行事,於情礼不安。可依礼更处。”太常恒言:“今圣上继武皇帝,宜准汉世祖故事,不亲觞爵。”又曰:“今上承继武帝,而庙之昭穆,四世而已。前太常贺循、博士傅纯,并以为惠、怀及愍宜别立庙。然臣愚谓庙室当以客主为限,无拘常数。殷世有二祖三宗,若拘七室,则当祭祢而已。推此论之,宜还复豫章、颍川以全七庙之礼。”骠骑长史温峤议:“凡言兄弟不相入庙,既非礼文。且光武奋剑振起,不策名於孝平,务神其事,以应九世之谶。又古不共庙,故别立焉。今上以策名而言,殊於光武之事,躬奉▯尝,於继既正,於情又安矣。太常恒欲还二府君以全七世,峤谓是宜。”骠骑将军王导从峤议。峤又曰:“其非子者,可直言皇帝敢告某皇帝。又若以一帝为一世,则不祭祢,反不及庶人。”帝从峤议,悉施用之。於是乃更定制,还复豫章、颍川於昭穆之位,以同惠帝嗣武故事,而惠、怀、愍三帝自从《春秋》尊卑之义,在庙不替也。
元帝崩,豫章复迁。然元帝神位犹在愍帝之下,故有坎室者十也。
明帝崩,颍川又迁,犹十室也。於时续广太庙,故三迁主并还西储,名之曰祧,以准远庙。
成帝崩,康帝承统,以兄弟一世,故不迁京兆,始十一室也。
穆帝永和二年,有司奏:“十月殷祭,京兆府君当迁祧室。昔征西、豫章、颍川三府君毁主,中兴之初,权居天府,在庙门之西。咸康中,太常冯怀表续太庙奉还於西储夹室,谓之为祧,疑亦非礼。今京兆迁入,是为四世远祖,长在太祖之上。昔周室太祖世远,故迁有所归。今晋庙宣皇为主,而四庙居之,是屈祖就孙也。殷▯在上,是代太祖也。”领司徒蔡谟议:“四府君宜改筑别室,若未展者,当入就太庙之室。人莫敢卑其祖,文、武不先不▯。殷祭之日,征西东面,处宣皇之上。其後迁庙之主,藏於征西之祧,祭荐不绝。”护军将军冯怀议:“《礼》‘无庙者为坛以祭’,可立别室藏之,至殷▯则祭於坛也。”辅国将军谯王司马无忌等议:“▯,诸儒谓太王、王季迁主,藏於文、武之祧。
译当时尚书仆射刁协与贺循意见不同,贺循的答辩义理深刻完备,言辞太多不再一一记载,最终朝廷采纳了贺循的意见。
当时百业草创,旧有的礼仪还不完备,三位祖先被迁毁的神主,权且安放在侧室。到太兴三年正月乙卯,皇帝下诏说:"我虽然向上承继晋武帝,但是对于怀帝、愍帝都要北面称臣。现在祭祀太庙,不亲自捧献酒爵,而让有关官员代行其事,在情理上感到不安。可以依照礼制重新处理。"太常恒回禀说:"现在陛下承继晋武帝,应当比照汉光武帝的旧例,不必亲自捧献酒爵。"又说:"现在陛下承继晋武帝,而宗庙的昭穆次序,只有四代而已。先前太常贺循、博士傅纯,都认为惠帝、怀帝及愍帝应当另外立庙。但是臣愚见认为庙室应当以宾主关系为界限,不必拘泥于常数。殷朝有二祖三宗,如果拘泥于七室之数,那就只能祭祀'祢'(父)而已了。以此类推,应当恢复豫章、颍川二位府君的神主,以凑齐七庙之礼。"骠骑长史温峤提出意见:"凡是说兄弟不能互相作为对方后嗣的说法,本来就不是礼经的文字。况且光武帝挥剑奋起,并没有在孝平帝的名籍上登记名字,一心要神化自己的功业,以应验九世的谶语。而且古代(旁系承继)本来就不共用一庙,所以另外立庙。现在陛下是以登记名籍(正式过继)的方式承继皇统而言的,与光武帝的情况不同,亲自捧献祭品,从承继关系上说是名正言顺,从情理上说也很安稳。太常恒想要恢复二位府君的神主以凑成七代,我认为这是对的。"骠骑将军王导也赞同温峤的意见。温峤又说:"那些不是正式儿子身份继承的,可以直接称'皇帝敢告某皇帝'。另外如果把一位皇帝算作一代,那就不能祭祀'祢'(父),这样反倒不如平民百姓(能祭祀父亲)。"皇帝采纳了温峤的意见,全部照此施行。于是重新确定制度,恢复豫章、颍川二位府君在昭穆中的位次,等同于晋惠帝承继晋武帝的旧例,而惠帝、怀帝、愍帝三位皇帝则依照《春秋》尊卑的义理,在庙中的位次不予更替。
元帝驾崩后,豫章府君的神主又被迁出。但是元帝的神位仍旧排在愍帝之下,所以共有十个坎室(神室)。
明帝驾崩后,颍川府君的神主又被迁出,仍旧是十室。当时又扩建太庙,所以三位被迁出的祖先神主一并归还到西边的储室,称之为"祧",用来比照远祖之庙。
成帝驾崩后,康帝承继皇统,因为兄弟算作一代,所以不迁出京兆府君的神主,开始有十一室。
穆帝永和二年,有关官员上奏说:"十月举行殷祭,京兆府君应当迁入祧室。从前征西、豫章、颍川三位府君被毁撤的神主,在中兴之初,权且安放在天府,位于庙门的西边。咸康年间,太常冯怀上表建议把它们续接安放到太庙西边的储室里,称之为'祧',这样做恐怕也不合礼制。现在京兆府君的神主迁入,这样一来他就成了四代远祖,反而长期位居太祖之上。从前周朝太祖世系久远,所以迁出的祖先神主有地方可以归置。现在晋朝的宗庙以宣皇帝为太祖,可是四位祖先的神主却居于其上,这是委屈祖先来迁就子孙。殷祭时在上位,这就等于取代了太祖的地位了。"领司徒蔡谟提出意见:"四位府君的神主应当改建另外的祭室安置,如果没有条件另建,就应当供入太庙的神室之中。人们不敢贬低自己的祖先,就像文王、武王不排在始祖之前一样。举行殷祭的日子,让征西将军的神主面朝东,位置排在宣皇帝之上。此后被迁毁的祖先神主,收藏在征西将军的祧庙中,祭祀供奉不予断绝。"护军将军冯怀提出意见:"《礼记》说'没有庙的就设坛来祭祀',可以另立一间祭室收藏这些神主,到了举行殷祭时就在坛上祭祀。"辅国将军谯王司马无忌等人提出意见:"按照祧庙的礼法,各位儒者认为太王、王季被迁出的神主,收藏在文王、武王的祧庙中。照此说来,几位府君被迁出的神主,应当安放在宣帝庙中。但是现在没有寝室,应当变通处理另行改建。而且举行殷祭
如此,府君迁主,宜在宣帝庙中。然今无寝室,宜变通而改筑。又殷▯太庙,征西东面。”尚书郎孙绰与无忌议同,曰:“太祖虽位始九五,而道以从畅,替人爵之尊,笃天伦之道,所以成教本而光百代也。”尚书郎徐禅议:“《礼》‘去祧为坛,去坛为▯单’,岁▯则祭之。今四祖迁主可藏之石室,有祷则祭於坛▯单。”又遣禅至会稽,访处士虞喜。喜答曰:“汉世韦元成等以毁主瘗於园,魏朝议者云应埋两阶之间。且神主本在太庙,若今侧室而祭,则不如永藏。又四君无追号之礼,益明应毁而无祭。”是时简文为抚军将军,与尚书郎刘邵等奏:“四祖同居西祧,藏主石室,▯▯乃祭,如先朝旧仪。”时陈留范宣兄子问此礼,宣答曰:“舜庙所以祭,皆是庶人,其後世远而不毁,不居舜庙上,不序昭穆。今四君号犹依本,非以功德致祀也。若依虞主之瘗,则犹藏子孙之所;若依夏主之埋,则又非本庙之阶。宜思其变,别筑一室,亲未尽则▯▯处宣帝之上,亲尽则无缘下就子孙之列。”其後太常刘遐等同蔡谟议。博士张凭议:“或疑陈於太祖者,皆其後之毁主,凭按古义无别前後之文也。禹不先鲧,则迁主居太祖之上,亦何疑也。”於是京兆迁入西储,同谓之祧,如前三祖迁主之礼,故正室犹十一也。
穆帝崩,哀帝、海西并为兄弟,无所登除。
简文帝上继元皇帝,世秩登进,於是颍川、京兆二主复还昭穆之位。至简文崩,颍川又迁。
按:汉光武既即帝位,以昭穆当为元帝後,遂祀昭、宣、元於太庙,躬执祭礼。而别祀成、哀以下於长安,使有司行事。此礼之变也。然其时汉已为王莽所篡,光武起自匹夫,诛王莽,夷群盗,以取天下,虽曰中兴,事同创业。又其祖长沙定王与武帝同出,景帝则於元、成服属已为疏远。先儒胡致堂谓虽远祖高帝而不绍,元帝自帝其舂陵侯以下四亲而祠之,於义亦未为大失者,此也。则成、哀而下,行既非尊,属又已远,姑不废其祀可矣。至於晋元帝以琅邪王而事惠、怀、愍,简文以会稽王而事成帝以下诸君,君臣之义非一日矣。一旦入继大统,即以汉世祖为比,遽欲自尊,而於其所尝事之君於行为侄者,即摈之而不亲祀,此何礼邪?况又取已祧之远祖复入庙还昭穆之位,则所以严事宗庙者,不几有同儿戏乎!
孝武帝太元十二年,始改作太庙殿,正室十四间,东西储各一间,合十六间。栋高八丈四尺。备法驾迁神主於行庙,征西至京兆四主及太孙各用其位之仪服。四主不从帝者仪,是与太康异也。及孝武崩,京兆又迁,如穆帝之世四祧故事。
●卷九十三 宗庙考三
○天子宗庙
宋武帝即尊位,祠七代为七庙。
译在太庙时,征西将军的神主面朝东。"尚书郎孙绰的意见与司马无忌相同,说:"太祖虽然位在九五之尊,但是道理上应当从顺畅达,即便贬抑了人间爵位的尊卑,也要笃行天伦之道,这才是成就教化根本、光耀百代的做法。"尚书郎徐禅提出意见:"《礼记》说'去掉祧庙的就设坛,去掉坛的就设墠',每年应当祭祀时就祭祀。现在四位祖先被迁出的神主可以收藏在石室中,有祈祷之事时就在坛墠祭祀。"又派徐禅到会稽,去请教处士虞喜。虞喜回答说:"汉朝时韦元成等人把被毁撤的神主埋葬在园陵,魏朝议论的人说应当埋在两阶之间。而且神主本来供奉在太庙,如果现在放在侧室祭祀,还不如永久收藏起来。而且这四位府君没有追加尊号的礼仪,更能说明应当毁撤而不必祭祀。"当时简文帝担任抚军将军,与尚书郎刘邵等人上奏说:"四位祖先的神主一同安放在西边的祧庙,收藏在石室中,遇到祫祭、禘祭才祭祀,就像先前朝廷的旧有礼仪一样。"当时陈留人范宣的侄子向他请教这个礼仪,范宣回答说:"虞舜庙之所以被祭祀,是因为舜之后都是平民,虽然世代久远也不予毁撤,但并不排在虞舜庙之上,也不排入昭穆的次序。现在这四位府君的称号仍旧依照原本的样子,并不是因为功德而受到祭祀的。如果依照虞舜神主埋葬的做法,那还是藏在子孙的祭祀场所;如果依照夏朝神主埋葬的做法,那又不是本庙的台阶所在。应当思考变通的办法,另建一室,如果亲属关系还没有穷尽,就在祫祭、禘祭时安放在宣帝之上;如果亲属关系已经穷尽,那就没有理由再往下排入子孙的行列。"此后太常刘遐等人也赞同蔡谟的意见。博士张凭提出意见:"有人怀疑陈列在太祖庙中的,都应当是太祖之后被迁毁的神主,我依据古代的义理,没有见过区分前后的文字记载。夏禹不排在鲧之前,那么被迁出的祖先神主居于太祖之上,又有什么可怀疑的呢。"于是京兆府君的神主迁入西边的储室,同样称为祧庙,如同先前三位被迁毁的祖先神主的礼仪,所以正室仍旧是十一室。
穆帝驾崩后,哀帝、海西公都算作兄弟一代,没有增减神主的变化。
简文帝向上承继元皇帝,世系依次递进,于是颍川、京兆二位府君的神主又恢复到昭穆的位次。到简文帝驾崩后,颍川府君的神主又被迁出。
按:汉光武帝即位为皇帝后,因为按昭穆次序应当作为元帝的后嗣,于是在太庙祭祀昭帝、宣帝、元帝,亲自执掌祭礼。而另外在长安祭祀成帝、哀帝以下的皇帝,让有关官员代行其事。这是礼制的一种变通。但是当时汉朝已经被王莽篡夺,光武帝以平民百姓的身份起事,诛杀王莽,平定各路盗贼,从而取得天下,虽然名义上是中兴汉室,实际上如同重新开创基业。而且他的祖先长沙定王与汉武帝是同一血脉所出,从景帝算起,到元帝、成帝时服丧的亲属关系已经很疏远了。前代儒者胡致堂认为,即便远祖高帝而不予承继,光武帝自己奉祀舂陵侯以下四代亲属而祭祀他们,从道理上说也不算是很大的过失,说的就是这种情况。那么成帝、哀帝以下,行辈既然不算尊贵,亲属关系又已经疏远,姑且不废除对他们的祭祀也就可以了。至于晋元帝以琅邪王的身份而侍奉惠帝、怀帝、愍帝,简文帝以会稽王的身份而侍奉成帝以下诸位皇帝,君臣的名分已经确立不是一天两天了。一旦入继大统,就拿汉光武帝作比照,急于自我尊崇,而对于自己曾经侍奉过的、辈分上是侄子的君主,却将其排斥而不亲自祭祀,这是什么礼法呢?何况又把已经祧迁的远祖神主重新迎回宗庙、恢复其昭穆位次,那么用来庄重侍奉宗庙的做法,岂不近乎儿戏吗!
孝武帝太元十二年,才开始改建太庙的正殿,正室十四间,东西储室各一间,合计十六间。屋脊高八丈四尺。备齐法驾,把神主迁到临时的行庙,从征西将军到京兆府君四位神主以及太孙都各按其位次的仪服进行。这四位神主不比照皇帝的仪制,这一点与太康年间不同。等到孝武帝驾崩后,京兆府君的神主又被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