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八十三 象纬考六
七年正月甲寅朔。 八年正月戊申朔。 十年正月壬申朔,六月庚子朔,并日有食之。 永熙元年四月庚申。帝崩。
惠帝元康九年十一月甲子朔。十二月,废皇太子▯为庶人,寻杀之。 永康元年正月已卯,四月辛卯朔,并日有蚀之。 永甯元年闰月丙戌朔。 光熙元年正月戊子朔。 七月乙酉朔。十一月惠帝崩。 十二月壬午朔。
怀帝永嘉元年十一月戊申朔。 二年正月丙子朔。 六年二月壬子朔。
愍帝建兴四年六月丁已朔,十二月甲申朔,并日有食之。 五年五月丙子,十一月丙子,并日有食之。时帝蒙尘於平阳。
元帝太兴元年四月丁丑朔。
明帝太宁三年十一月癸已朔,在卯至斗。斗,吴分也。其後苏峻作乱。
成帝咸和二年五月甲申朔,在井。井,主酒食,女主象也。明年,皇太后以忧崩 。六年三月壬戌朔,是时帝已年长,每幸司徒第,犹出入见王导夫人曹氏如子弟之礼。以人君而敬人臣之妻,有亏君德之象也。 九年十月乙未朔,是时帝既冠,当亲万机,而委政大臣,道有亏也。 咸康元年十月乙未朔。 七年二月甲子朔。三月,杜皇后崩。 八年正月乙未朔。京都大雨,郡国以闻。是谓三朝,王者恶之。六月而帝崩。
穆帝永和二年四月已酉,七年正月丁酉,八年正月辛卯,并日有食之。 十二年十月癸已朔,在尾。尾,燕分,北狄之象也。是时边表姚襄苻生,互相吞噬,朝廷忧劳,征伐不止。 升平四年八月辛丑朔,日有食之,几,在角。凡蚀,浅者祸浅,深者祸大。角为天门,人主恶之。明年而帝崩。
哀帝隆和元年三月甲寅,十二月戊午朔,并日有食之。明年而帝有疾,不识万机。
海西公太和三年三月丁已朔,五年七月癸酉朔,并日有食之。皆海西被废之应也。
孝武帝甯康三年十月癸酉朔。 太元四年闰月已酉朔。是时苻坚攻没襄阳,执朱序。 六年六月庚子朔。 九年十月辛亥朔。 十七年五月丁卯朔。 二十年三月庚辰朔。明年帝崩。
安帝隆安四年六月庚辰朔。是时元显执政。 元兴二年四月癸已朔。其冬桓元篡位。 义熙三年七月戊戌朔。 十年九月丁己朔。 十一年七月辛亥晦。十三年正月甲戌朔。明年,帝崩。
恭帝元熙元年十一月丁亥朔。自义熙元年至是,日食日从上始,皆为革命之徵。
凡魏晋共一百五十年,日蚀七十九,朔六十五,晦七,不言朔、晦七。
宋营阳王景平二年二月已卯,朔日有蚀之。
译主。"这年五月发生了成济弑君之变。
元帝景元二年五月丁未朔日发生日食。 三年十一月己亥朔日发生日食。
晋武帝泰始二年七月丙午朔日发生日食。 十月丙午朔日发生日食。 七年十月丁丑朔日发生日食。 八年十月辛未朔日发生日食。 九年四月戊辰朔日发生日食。 十年正月乙未日发生日食。 三月癸亥日发生日食。 咸宁元年七月甲申晦日发生日食。 三年正月丙子朔日发生日食。 四年正月庚午朔日发生日食。 太康四年三月辛丑朔日发生日食。七年正月甲寅朔日发生日食。 八年正月戊申朔日发生日食。 十年正月壬申朔日,六月庚子朔日,都发生了日食。 永熙元年四月庚申日发生日食。皇帝驾崩。
惠帝元康九年十一月甲子朔日发生日食。十二月,废黜皇太子司马遹为庶人,不久将他杀害。 永康元年正月己卯日,四月辛卯朔日,都发生了日食。 永宁元年闰月丙戌朔日发生日食。 光熙元年正月戊子朔日发生日食。 七月乙酉朔日发生日食。十一月惠帝驾崩。 十二月壬午朔日发生日食。
怀帝永嘉元年十一月戊申朔日发生日食。 二年正月丙子朔日发生日食。 六年二月壬子朔日发生日食。
愍帝建兴四年六月丁巳朔日,十二月甲申朔日,都发生了日食。 五年五月丙子日,十一月丙子日,都发生了日食。当时皇帝正蒙受尘辱,被囚于平阳。
元帝太兴元年四月丁丑朔日发生日食。
明帝太宁三年十一月癸巳朔日发生日食,位置在卯至斗宿之间。斗宿对应吴地分野。此后苏峻发动叛乱。
成帝咸和二年五月甲申朔日发生日食,位置在井宿。井宿主酒食,是女主专权的征象。第二年,皇太后因忧虑而驾崩。 六年三月壬戌朔日发生日食,这时皇帝已经年长,每次驾临司徒府第,仍旧出入拜见王导的夫人曹氏,如同子弟对待长辈的礼节。以君主之尊而敬奉臣子之妻,这是有亏君主威德的征象。 九年十月乙未朔日发生日食,这时皇帝已经行过冠礼,理应亲自处理政事,却把政务委托给大臣,为君之道有所欠缺。 咸康元年十月乙未朔日发生日食。 七年二月甲子朔日发生日食。三月,杜皇后驾崩。 八年正月乙未朔日发生日食。京都下了大雨,各郡国都上报朝廷。这被称为"三朝"(正朔之日),是君王所厌恶的征象。六月皇帝便驾崩了。
穆帝永和二年四月己酉日,七年正月丁酉日,八年正月辛卯日,都发生了日食。 十二年十月癸巳朔日发生日食,位置在尾宿。尾宿对应燕地分野,是北方狄族的征象。这时边境上姚襄、苻生等互相吞并,朝廷忧劳不安,征战不止。 升平四年八月辛丑朔日,发生日食,几乎是全食,位置在角宿。凡是日食,食分浅的祸患也浅,食分深的祸患就大。角宿是天门,是君主所忌讳的征象。第二年皇帝便驾崩了。
哀帝隆和元年三月甲寅日,十二月戊午朔日,都发生了日食。第二年皇帝便患病,不能理会政事。
海西公太和三年三月丁巳朔日,五年七月癸酉朔日,都发生了日食。这些都是海西公被废黜的应验征兆。
孝武帝宁康三年十月癸酉朔日发生日食。 太元四年闰月己酉朔日发生日食。这时苻坚攻陷襄阳,俘获朱序。 六年六月庚子朔日发生日食。 九年十月辛亥朔日发生日食。 十七年五月丁卯朔日发生日食。 二十年三月庚辰朔日发生日食。第二年皇帝便驾崩了。
安帝隆安四年六月庚辰朔日发生日食。这时司马元显执掌朝政。 元兴二年四月癸巳朔日发生日食。这年冬天桓玄篡夺帝位。 义熙三年七月戊戌朔日发生日食。 十年九月丁巳朔日发生日食。 十一年七月辛亥晦日发生日食。十三年正月甲戌朔日发生日食。第二年,皇帝驾崩。
文帝元嘉四年癸卯朔。 五年五月壬辰朔。 十一月已丑朔。 十七年四月戊午朔。 十九年七月甲戌晦。 二十三年六月癸未朔。 三十年秋七月辛丑朔。
孝武帝孝建元年七月丙申朔,日有食之,既。 大明五年九月甲寅。
明帝太始四年十月癸酉朔。 五年十月丁卯朔。
後废帝元徽元年十二月癸卯朔。
顺帝▯明二年三月已酉朔。 九月乙已朔。 三年三月癸卯朔。
齐高帝建元二年九月甲午朔。 三年七月己未朔。
武帝永明元年十二月乙已朔。
废帝隆昌元年五月甲戌朔。
明帝建武元年十一月壬申朔。
东昏侯永元三年正月丙申朔。
梁武帝天监元年七月丁已朔。 五年三月丙寅朔。 十年十二月壬戌朔,日食,在牛四度。 十五年三月戊辰朔,日有食之,既。 普通元年正月乙亥朔,丙子。古曰:“日食,阴侵阳,阳不克阴也,为大水。”其年七月,江、淮海溢。 三年五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 四年十一月癸未朔。 大同四年六月辛丑朔。 太清元年春正月已亥朔。
陈武帝永定三年五月丙辰朔。
文帝天嘉三年九月戊辰朔。
宣帝太建三年九月庚子朔。 六年三月壬辰朔。
後主至德三年春正月戊午朔。
後魏道武帝天兴三年夏六月庚辰朔(即东晋安帝隆安四年)。 六年夏四月癸已朔(晋元兴二年)。 天赐五年十月戊戌朔(晋义熙三年)。
明元神瑞元年九月丁已朔(晋义熙十年)。 二年八月庚辰晦(晋义熙十一年,《晋史》作七月辛已朔)。 泰常元年七月辛亥晦。 二年正月甲戌朔(晋义熙十四年)。
四年冬十一月丁亥朔。
太武始光四年六月癸卯朔(宋文帝元嘉四年)。 神▯元年十一月乙未朔(宋元嘉五年,《南史》是年五月亦日食,此不载)。 太延元年正月乙未朔。三年冬十一月乙卯朔。太平真君元年四月戊午朔(宋元嘉十七年)。 三年八月甲戌晦(宋元嘉十九年)。六年六月戊子朔。 七年六月癸未朔(元嘉二十三年)。 十年四月丙申朔。
译恭帝元熙元年十一月丁亥朔日发生日食。从义熙元年到这时,日食都从月初就开始出现,都是改朝换代的征兆。
总计魏晋两朝共一百五十年,日食共七十九次,朔日六十五次,晦日七次,未标明是朔日还是晦日的七次。
宋营阳王景平二年二月己卯朔日,发生日食。
文帝元嘉四年癸卯朔日发生日食。 五年五月壬辰朔日发生日食。 十一月己丑朔日发生日食。 十七年四月戊午朔日发生日食。 十九年七月甲戌晦日发生日食。 二十三年六月癸未朔日发生日食。 三十年秋七月辛丑朔日发生日食。
孝武帝孝建元年七月丙申朔日,发生日食,是全食。 大明五年九月甲寅日发生日食。
明帝太始四年十月癸酉朔日发生日食。 五年十月丁卯朔日发生日食。
后废帝元徽元年十二月癸卯朔日发生日食。
顺帝升明二年三月己酉朔日发生日食。 九月乙巳朔日发生日食。 三年三月癸卯朔日发生日食。
齐高帝建元二年九月甲午朔日发生日食。 三年七月己未朔日发生日食。
武帝永明元年十二月乙巳朔日发生日食。
废帝隆昌元年五月甲戌朔日发生日食。
明帝建武元年十一月壬申朔日发生日食。
东昏侯永元三年正月丙申朔日发生日食。
梁武帝天监元年七月丁巳朔日发生日食。 五年三月丙寅朔日发生日食。 十年十二月壬戌朔日发生日食,位置在牛宿四度。 十五年三月戊辰朔日,发生日食,是全食。 普通元年正月乙亥朔日发生日食,丙子日(食分最深)。古书说:"日食,是阴气侵犯阳气,阳气不能战胜阴气的表现,会导致大水。"这一年七月,长江、淮河沿岸海水泛滥。 三年五月壬辰朔日,发生日食,是全食。 四年十一月癸未朔日发生日食。 大同四年六月辛丑朔日发生日食。 太清元年春正月己亥朔日发生日食。
陈武帝永定三年五月丙辰朔日发生日食。
文帝天嘉三年九月戊辰朔日发生日食。
宣帝太建三年九月庚子朔日发生日食。 六年三月壬辰朔日发生日食。
后主至德三年春正月戊午朔日发生日食。
后魏道武帝天兴三年夏六月庚辰朔日发生日食(相当于东晋安帝隆安四年)。 六年夏四月癸巳朔日发生日食(相当于晋元兴二年)。 天赐五年十月戊戌朔日发生日食(相当于晋义熙三年)。
明元帝神瑞元年九月丁巳朔日发生日食(相当于晋义熙十年)。 二年八月庚辰晦日发生日食(相当于晋义熙十一年,《晋史》记载是这年七月辛巳朔日)。 泰常元年七月辛亥晦日发生日食。 二年正月甲戌朔日发生日食(相当于晋义熙十四年)。
四年冬十一月丁亥朔日发生日食。
太武帝始光四年六月癸卯朔日发生日食(相当于宋文帝元嘉四年)。 神䴥元年十一月乙未朔日发生日食(相当于宋元嘉五年,《南史》记载这年五月也发生了日食,此处未记载)。 太延元年正月乙未朔日发生日食。三年冬十一月乙卯朔日发生日食。太平真君元年四月戊午朔日发生日食(相当于宋元嘉十七年)。 三年八月甲戌晦日发生日食(相当于宋元嘉十九年)。六年六月戊子朔日发生日食。 七年六月癸未朔日发生日食(相当于元嘉二十三年)。 十年四月丙申朔日发生日食。
文成帝大安元年七月丙申朔(宋孝武孝建元年)。 和平元年九月庚申朔。二年二月壬子朔(宋大明五年)。
献文帝皇兴元年十月己亥朔(宋明帝太始四年)。 二年四月丙子朔。 十月癸酉朔(宋太始五年)。 三年十月丁酉朔。
译文成帝大安元年七月初一是丙申日(这一年是宋孝武帝孝建元年)。
和平元年九月初一是庚申日。二年二月初一是壬子日(这一年是宋大明五年)。
献文帝皇兴元年十月初一是己亥日(这一年是宋明帝太始四年)。二年四月初一是丙子日。十月初一是癸酉日(这一年是宋太始五年)。三年十月初一是丁酉日。
孝文延兴元年十二月癸卯朔(宋废帝元徽元年)。 三年十二月癸卯朔。四年正月癸酉朔。 太和元年十月辛亥朔。 二年二月乙酉晦(宋顺帝▯平二年)。 三年三月癸卯朔(宋▯平三年)。 五年七月庚申朔(齐高祖建元二年,《南史》书九月甲午朔)。 七年十二月乙已朔。 十二年二月辛亥朔 十四年正月己巳朔。 十五年正月癸亥晦。 十七年六月庚辰朔。 十八年五月甲戌朔(齐明帝建武元年,《南史》书十一月壬申朔)。 二十年九月庚寅晦。
宣武帝景明元年正月辛丑朔(齐东昏侯永元三年)。 七月已亥朔。 二年秋七月癸已朔。 三年七月丁已朔(梁武帝天监元年)。 永平元年八月壬子朔。 二年八月丙午朔。 四年十二月壬戌朔(梁天监十年)。 神龟二年正月辛已朔。
孝明帝熙平元年三月戊辰朔(梁天监十五年)。 延昌元年五月已未晦。二年五月甲寅朔。 正光元年正月乙亥朔(梁普通元年)。二年五月丁酉朔。三年五月壬辰朔(梁普通三年)。 冬十一月己丑朔。 四年十一月癸未朔(梁普通四年)。
孝庄帝永安二年十月乙酉朔。
节闵帝普泰元年六月己亥朔。
孝武永熙元年十月辛酉朔。 二年四月己未朔。 三年四月癸丑朔。孝静帝元象元年正月辛酉朔(梁大同四年)。 兴和元年闰五月丁丑朔。 武定五年正月己亥朔(梁太清元年)。
北齐後主武平七年六月戊申朔。
周武帝保定元年四月丙子朔。 十月甲戌朔。 二年九月壬辰朔(陈文帝天嘉三年)。 三年三月乙丑朔。 四年二月庚寅朔。 八月丁亥朔。 五年七月辛已朔。 天和六年正月己卯朔。 二年正月癸酉朔。 十一月戊戌朔。 二年十一月壬辰朔。 五年十月辛已朔。 六年四月戊寅朔(陈宣帝太建三年,《南史》书九月庚子朔)。 建德元年三月癸卯朔。 九月庚子朔。 三年二月壬辰朔(陈太建六年)。 四年二月丙戌朔。 十二月辛亥朔。 五年六月戊申朔。六年十一月已亥朔。
静帝大象二年十月甲寅朔。
隋文帝开皇三年二月己巳朔。 秋七月丁卯。 四年正月甲子朔。 七年五月乙亥朔。 十一年二月辛已晦。 十二年七月壬申晦。 十三年七月戊辰晦。仁寿元年二月乙卯朔。
炀帝大业十二年五月丙戌朔。
按:自李延寿《南、北史》不作诸志,後来之阅史者遂以《隋书》上接《晋书》。然《隋书》诸志,南止及梁、陈而不及宋、齐,北止及齐、周而不及元魏。
译孝文帝延兴元年十二月初一是癸卯日(当宋废帝元徽元年)。三年十二月初一是癸卯日。四年正月初一是癸酉日。太和元年十月初一是辛亥日。二年二月三十晦日是乙酉日(当宋顺帝〇平二年)。三年三月初一是癸卯日(当宋〇平三年)。五年七月初一是庚申日(当齐高祖建元二年,《南史》记为九月初一甲午日)。七年十二月初一是乙巳日。十二年二月初一是辛亥日。十四年正月初一是己巳日。十五年正月三十晦日是癸亥日。十七年六月初一是庚辰日。十八年五月初一是甲戌日(当齐明帝建武元年,《南史》记为十一月初一壬申日)。二十年九月三十晦日是庚寅日。
宣武帝景明元年正月初一是辛丑日(当齐东昏侯永元三年)。七月初一是己亥日。二年秋七月初一是癸巳日。三年七月初一是丁巳日(当梁武帝天监元年)。永平元年八月初一是壬子日。二年八月初一是丙午日。四年十二月初一是壬戌日(当梁天监十年)。神龟二年正月初一是辛巳日。
孝明帝熙平元年三月初一是戊辰日(当梁天监十五年)。延昌元年五月三十晦日是己未日。二年五月初一是甲寅日。正光元年正月初一是乙亥日(当梁普通元年)。二年五月初一是丁酉日。三年五月初一是壬辰日(当梁普通三年)。冬十一月初一是己丑日。四年十一月初一是癸未日(当梁普通四年)。
孝庄帝永安二年十月初一是乙酉日。
节闵帝普泰元年六月初一是己亥日。
孝武帝永熙元年十月初一是辛酉日。二年四月初一是己未日。三年四月初一是癸丑日。孝静帝元象元年正月初一是辛酉日(当梁大同四年)。兴和元年闰五月初一是丁丑日。武定五年正月初一是己亥日(当梁太清元年)。
北齐後主武平七年六月初一是戊申日。
周武帝保定元年四月初一是丙子日。十月初一是甲戌日。二年九月初一是壬辰日(当陈文帝天嘉三年)。三年三月初一是乙丑日。四年二月初一是庚寅日。八月初一是丁亥日。五年七月初一是辛巳日。天和六年正月初一是己卯日。二年正月初一是癸酉日。十一月初一是戊戌日。二年十一月初一是壬辰日。五年十月初一是辛巳日。六年四月初一是戊寅日(当陈宣帝太建三年,《南史》记为九月初一庚子日)。建德元年三月初一是癸卯日。九月初一是庚子日。三年二月初一是壬辰日(当陈太建六年)。四年二月初一是丙戌日。十二月初一是辛亥日。五年六月初一是戊申日。六年十一月初一是己亥日。
静帝大象二年十月初一是甲寅日。
隋文帝开皇三年二月初一是己巳日。秋七月丁卯日。四年正月初一是甲子日。七年五月初一是乙亥日。十一年二月三十晦日是辛巳日。十二年七月三十晦日是壬申日。十三年七月三十晦日是戊辰日。仁寿元年二月初一是乙卯日。
炀帝大业十二年五月初一是丙戌日。
按语:自从李延寿撰《南史》《北史》不再单独立"志"以来,後世读史的人便以《隋书》诸志上接《晋书》诸志。然而《隋书》诸志中,讲南朝的部分只写到梁、陈而不涉及宋、齐;讲北朝的部分只写到齐、周而不涉及北魏。可是沈约、萧子显、魏收所撰的各家史书,世间已很少见到,所以宋、齐、魏三朝的日食之事便无从查考了。近世郑樵撰《通志》,号称广博详备,但他的《天文略》所记日食,是以梁武帝天监十年上接宋恭帝元熙元年,这不过是照抄《隋书》志中原有的记载而已,并没有再去考订宋、齐两朝的事情,疏漏简略到这种地步。何况梁、陈
而沈约、萧子显、魏收诸史,世所罕见。故宋、齐、魏之事无由考焉。近世郑渔仲作《通志》,号为该洽,然其《天文略》所书日食,以梁武帝天监十年上接宋恭帝元熙元年,盖止以《隋志》之所有者书之。而更不考宋齐之事。疏略如此。又况梁、陈两代,日食凡十四,而《隋志》仅书其四,则《隋志》亦未为详尽也。今就《帝纪》中刷出所书日食类而载之,南宋、齐、梁、陈,北魏、周、齐、隋,上承晋,下接唐,然後所载稍备。然南自宋武帝永初元年至陈後主祯明二年,北自魏明帝泰常五年至隋文帝开皇八年,此一百六十九年之间,《南史》所书日食仅三十六,而《北史》所书乃七十九,其间年岁之相合者才二十七,又有年合而月不合者(如南齐高帝建元二年,即北魏孝文太和五年,是年日食,《南史》书九月甲午朔,《北史》书六月庚申朔之类),夫县象著明,同此一宇宙也,岂有食於北而不食於南之理。如以为阴▯不见,则不书食,然《北史》所书过倍《南史》之数,岂南常阴翳而北常开霁乎。又岁年之不合,与年同而月异,皆所不可晓者。《春秋》日食不书日与晦、朔,犹以为官失之,今二史抵牾乃如此,其为官失也大矣。
唐高祖武德元年十月壬申朔,日有食之,在氐五度。占曰:“诸侯专权,则其应在所宿国;诸侯附从则为王者事。” 四年八月丙戌朔,在翼四度。楚分也。 六年十二月壬寅朔,在斗十九度。吴分也。 九年十月丙辰朔,在氐七度。
太宗贞观元年闰三月癸丑,在胃九度。九月庚戌朔,在亢五度。胃为天仓,亢为疏庙。 二年三月戊申朔,在娄十一度。占为大臣忧。 三年八月已已朔,在翼五度。占曰:“旱。” 四年闰正月丁卯朔,在营室四度。七月甲子朔,在张十四度,占为礼失。六年正月乙卯朔,在虚九度。虚耗祥也。 八年五月辛未朔,在参七度。 九年闰四月丙寅朔,在毕十三度。占为边兵。 十一年三月丙戌朔,在娄三度。占为大臣忧。 十二年闰二月庚辰朔,在奎九度。奎,武库也。 十三年八月辛未朔,在翼十四度。翼为远夷。 十七年六月已卯朔,在东井十六度,京师分也。 十八年十月辛丑朔,在房三度。房,将相位。 二十年闰三月癸已朔,在胃九度。占曰:“主有疾。” 二十二年八月己酉朔,在翼五度。占曰:“旱。”
高宗显庆五年六月庚午朔,在柳五度。 龙朔元年五月甲子晦,在东井二十七度。皆京师分也。 麟德二年闰三月癸酉,在胃九度。占曰:“主有疾。”乾封二年八月已酉朔,在翼六度。
译两朝的日食一共有十四次,而《隋书》志中仅记了四次,可见《隋书》诸志也并不算详尽。现在我从历代《帝纪》中一一摘录所记的日食汇编於此,南朝宋、齐、梁、陈,北朝魏、周、齐、隋,上承晋代,下接唐代,这样记载才算稍微齐备。然而南朝自宋武帝永初元年到陈後主祯明二年,北朝自魏明帝泰常五年到隋文帝开皇八年,这一百六十九年之间,《南史》所记日食仅三十六次,而《北史》所记却有七十九次,其中年份能相合的才二十七次,还有年份相合而月份不合的(比如南齐高帝建元二年即北魏孝文帝太和五年,这一年的日食,《南史》记为九月初一甲午日,《北史》记为六月初一庚申日之类)。日食是天象昭著、明白可见之事,南北同在一个天宇之下,哪有北方见食而南方不见食的道理?如果说是因阴云遮蔽而未被看见,就不记入史书,那么《北史》所记的次数却比《南史》多出一倍还不止,难道南方常年阴天而北方常年晴朗吗?再者年份不合、以及年份相同而月份不同的情形,也都是无法说清楚的。《春秋》记日食如果不写明日期与晦、朔,前人尚且认为是史官的失职,如今南北二史彼此矛盾到这种地步,其史官的失职就更严重了。
唐高祖武德元年十月初一壬申日,发生日食,日在氐宿五度。占辞说:"诸侯专权,应验就在所对应星宿的国度;若诸侯归附顺从,则应验在王者之事上。"四年八月初一丙戌日,日在翼宿四度,是楚地的分野。六年十二月初一壬寅日,日在斗宿十九度,是吴地的分野。九年十月初一丙辰日,日在氐宿七度。
太宗贞观元年闰三月癸丑日,日在胃宿九度。九月初一庚戌日,日在亢宿五度。胃宿象征天之粮仓,亢宿象征疏远的宗庙。二年三月初一戊申日,日在娄宿十一度,占辞以为是大臣有忧患之兆。三年八月初一己巳日,日在翼宿五度,占辞说:"主旱。"四年闰正月初一丁卯日,日在营室宿四度。七月初一甲子日,日在张宿十四度,占辞以为是礼制有失。六年正月初一乙卯日,日在虚宿九度,虚宿主耗损之兆。八年五月初一辛未日,日在参宿七度。九年闰四月初一丙寅日,日在毕宿十三度,占辞以为主边境用兵。十一年三月初一丙戌日,日在娄宿三度,占辞以为大臣有忧患之兆。十二年闰二月初一庚辰日,日在奎宿九度,奎宿象征武库。十三年八月初一辛未日,日在翼宿十四度,翼宿象征远方夷族。十七年六月初一己卯日,日在东井宿十六度,是京师的分野。十八年十月初一辛丑日,日在房宿三度,房宿象征将相之位。二十年闰三月癸巳日,日在胃宿九度,占辞说:"君主有疾。"二十二年八月初一己酉日,日在翼宿五度,占辞说:"主旱。"
高宗显庆五年六月初一庚午日,日在柳宿五度。龙朔元年五月三十晦日甲子日,日在东井宿二十七度,以上两次都是京师的分野。麟德二年闰三月癸酉日,日在胃宿九度,占辞说:"君主有疾。"乾封二年八月初一己酉日,日在翼宿六度。总章二年六月初一戊申日,日在东井宿二十九度。咸亨元年六月初一壬寅日,日在东井宿十八度。二年十一月初一甲午日,日在箕宿九度。三年十一月初一戊子日,日在尾宿十度。东井宿是京师的分野,箕宿象征后妃之府,尾宿象征後宫。五年三月初一辛亥日,日在娄宿十三度,占辞以为大臣有忧患之兆。永隆元年十
总章二年六月戊申朔,在东井二十九度。咸亨元年六月壬寅朔,在东井十八度。 二年十一月甲午朔,在箕九度。 三年十一月戊子朔,在尾十度。东井,京师分。箕为后妃之府。尾为後宫。 五年三月辛亥朔,在娄十三度。占为大臣忧。 永隆元年十一月壬申朔,在尾十六度。开耀元年十月丙寅朔,在尾四度。 永淳元年四月甲子朔,在毕五度。 十月庚申朔,在房三度。
武后垂拱二年二月辛未朔,在营室十五度。 四年六月丁亥朔,在东井二十七度。京师分也。 天授二年四月壬寅朔,在昴七度。 如意元年四月丙申朔,在胃十一度,皆正阳之月。 长寿二年九月丁亥朔,在角十度。角内为天廷。延载元年九月壬午朔,在轸八度。轸为车骑。 证圣元年二月己酉朔,在营室五度。 圣历三年五月己酉朔,在毕十五度。 长安二年九月乙丑朔,几既,在角初度。 二年三月壬戌朔,在奎十度。占曰:“君不安。” 九月庚寅朔,在亢七度。
中宗神龙三年六月丁卯朔,在东井二十八度。京师分也。 景龙元年十二月乙丑朔,在南斗二十八度。斗为丞相位。
元宗先天元年九月丁卯朔,在角十度。 开元三年七月庚申朔,在张四度。七年五月已丑朔,在毕十五度。 九年九月乙巳朔,在轸十八度。 十二年闰十二月丙辰朔,在虚初度。 十七年十月戊午朔,不尽如钩,在氐九度。 二十年二月甲戌朔,在营室十度。 八月辛未朔,在翼七度。 二十一年七月乙丑,在张十五度。 二十二年十二月戊子朔,在南斗十三度。 二十三年闰十一月壬午朔,在南斗十一度。 二十六年九月丙申朔,在亢九度。 二十八年三月丁亥朔,在翼三度。 天宝元年七月癸卯朔,在张五度。 五载五月壬子朔,在娄十六度。 十三载六月乙丑朔,几既,在东井十九度。京师分也。
肃宗至德元载十月辛已朔,日有食之,既,在氐十度。 上元二年七月癸未朔,日有食之,既,大星皆见,在张四度。
代宗大历三年三月乙巳朔,在奎十一度。 十年十月辛酉朔,在氐十一度。宋分也。 十四年七月戊辰朔,在张四度。 十二月丙寅晦,在危十二度。
德宗贞元二年八月辛已朔,在轸八度。 五年正月甲辰朔,在营室六度。八年十一月壬子朔,在尾六度。宋分也。 十二年八月己未朔,在翼十八度。占曰:“旱。” 十七年五月壬戌朔,在东井十度。
宪宗元和三年辛已朔,在七星三度。 十年八月已亥朔,在翼十八度。
译一月初一壬申日,日在尾宿十六度。开耀元年十月初一丙寅日,日在尾宿四度。永淳元年四月初一甲子日,日在毕宿五度。十月初一庚申日,日在房宿三度。
武后垂拱二年二月初一辛未日,日在营室宿十五度。四年六月初一丁亥日,日在东井宿二十七度,是京师的分野。天授二年四月初一壬寅日,日在昴宿七度。如意元年四月初一丙申日,日在胃宿十一度,两次都是仲春正阳之月。长寿二年九月初一丁亥日,日在角宿十度,角宿之内象征天廷。延载元年九月初一壬午日,日在轸宿八度,轸宿象征车骑。证圣元年二月初一己酉日,日在营室宿五度。圣历三年五月初一己酉日,日在毕宿十五度。长安二年九月初一乙丑日,日食几乎全食,日在角宿初度。二年三月初一壬戌日,日在奎宿十度,占辞说:"君主不安。"九月初一庚寅日,日在亢宿七度。
中宗神龙三年六月初一丁卯日,日在东井宿二十八度,是京师的分野。景龙元年十二月初一乙丑日,日在南斗宿二十八度,斗宿象征丞相之位。
元宗(玄宗)先天元年九月初一丁卯日,日在角宿十度。开元三年七月初一庚申日,日在张宿四度。七年五月初一己丑日,日在毕宿十五度。九年九月初一乙巳日,日在轸宿十八度。十二年闰十二月初一丙辰日,日在虚宿初度。十七年十月初一戊午日,日食不尽如钩状,日在氐宿九度。二十年二月初一甲戌日,日在营室宿十度。八月初一辛未日,日在翼宿七度。二十一年七月乙丑日,日在张宿十五度。二十二年十二月初一戊子日,日在南斗宿十三度。二十三年闰十一月初一壬午日,日在南斗宿十一度。二十六年九月初一丙申日,日在亢宿九度。二十八年三月初一丁亥日,日在翼宿三度。天宝元年七月初一癸卯日,日在张宿五度。五载五月初一壬子日,日在娄宿十六度。十三载六月初一乙丑日,日食几乎全食,日在东井宿十九度,是京师的分野。
肃宗至德元载十月初一辛巳日,发生日食,全食,日在氐宿十度。上元二年七月初一癸未日,发生日食,全食,白天大星都显现出来,日在张宿四度。
代宗大历三年三月初一乙巳日,日在奎宿十一度。十年十月初一辛酉日,日在氐宿十一度,是宋地的分野。十四年七月初一戊辰日,日在张宿四度。十二月三十晦日丙寅日,日在危宿十二度。
德宗贞元二年八月初一辛巳日,日在轸宿八度。五年正月初一甲辰日,日在营室宿六度。八年十一月初一壬子日,日在尾宿六度,是宋地的分野。十二年八月初一己未日,日在翼宿十八度,占辞说:"主旱。"十七年五月初一壬戌日,日在东井宿十度。
宪宗元和三年辛巳日,日在七星宿三度。十年八月初一己亥日,日在翼宿十八度。十三年六月初一癸丑日,日在舆鬼宿一度,是京师的分野。
穆宗长庆二年四月初一辛酉日,日在胃宿十三度。三年九月初一壬子日,日在角宿十二度。
文宗太和八年二月初一壬午日,日在奎宿二度。开成元年正月初一辛丑日,日在虚宿三度。
武宗会昌三年二月初一庚申日,日在东壁宿一度,是并州的分野。四年二月初一甲寅日,日在营室宿七度。五年七月初一丙午日,日在张宿七度。六年十二月初一戊辰日,日在南斗宿十四度。
宣宗大中二年五月初一己未日,日在参宿九度。八年正月初一丙戌日,日在危宿二度,危宿也象征耗损之兆。
懿宗咸通四年七月初一辛
十三年六月癸丑朔,在舆鬼一度,京师分也。
穆宗长庆二年四月辛酉朔,在胃十三度。 三年九月壬子朔,在角十二度。
文宗太和八年二月壬午朔,在奎二度。 开成元年正月辛丑朔,在虚三度。
武宗会昌三年二月庚申朔,在东壁一度。并州分也。
四年二月甲寅朔,在营室七度。 五年七月丙午朔,在张七度。 六年十二月戊辰朔,在南斗十四度。
宣宗大中二年五月己未朔,在参九度。 八年正月丙戌朔,在危二度。危为元枵,亦耗祥也。
懿宗咸通四年七月辛卯朔,在张十七度。
僖宗乾符三年九月乙亥朔,在轸十四度。
四年四月壬申朔,在毕三度。六年四月庚申朔,在胃八度。 文德元年三月戊戌朔,在胃一度。
昭宗天▯元年十月辛卯朔,在心二度。 三年四月癸未朔,在胃十二度。
右唐著纪二百八十九年,日食九十三,朔九十一,晦一,二日一。
梁太祖开平五年正月丙戌朔,日有食之。 乾化元年正月丙戌朔。
少帝龙德三年十月辛未朔。
唐庄宗同光三年四月癸亥朔,司天奏在昴。主岁大旱。
明帝天成元年八月乙酉朔。 二年八月已卯朔。 三年五月丁丑,其日阴▯不见,百官称贺。 长兴元年六月癸巳朔。 二年十一月甲申朔。先是司天奏:朔日合食二分。伏缘所食微少,太阳光影相铄,伏恐不辨亏阙。请其日不入ト,百官不守司,从之。
晋高祖天福二年正月乙卯朔(二日)。 三年正月戊申朔。 四年七月庚子朔。七年四月甲寅朔。 八年四月戊申朔。
少帝开运元年九月庚午朔。 二年八月甲子朔。 三年二月壬戌朔。
汉隐帝乾▯元年六月戊寅朔。 二年六月癸酉朔。 三年十一月甲子朔。
周太祖广顺二年四月丙戌朔。
宋太祖皇帝建隆元年五月已亥朔。 二年四月癸已朔。 乾德三年二月壬寅朔,验之不食。 五年六月戊午朔。 开宝元年十二月已酉朔。 三年四月辛未朔。 四年十月癸亥朔。 五年九月丁巳朔。 七年二月庚辰朔。 八年七月辛未朔。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十一月丁亥朔。 六年九月乙未朔。 七年三月癸巳朔,八年二月戊子朔。 雍熙二年十二月庚子朔。 三年六月戊戌朔。 晁化二年闰二月辛未朔。 三年二月乙丑朔。 四年二月已未朔。 五年十二月戊寅朔,▯阴不见(与不食同)。侍臣称贺。
译卯日,日在张宿十七度。
僖宗乾符三年九月初一乙亥日,日在轸宿十四度。四年四月初一壬申日,日在毕宿三度。六年四月初一庚申日,日在胃宿八度。文德元年三月初一戊戌日,日在胃宿一度。
昭宗天〇元年十月初一辛卯日,日在心宿二度。三年四月初一癸未日,日在胃宿十二度。
以上唐朝共历二百八十九年,日食共九十三次,其中在初一(朔日)的有九十一次,在月末(晦日)的有一次,在初二的有一次。
梁太祖开平五年正月初一丙戌日,发生日食。乾化元年正月初一丙戌日。
少帝龙德三年十月初一辛未日。
唐庄宗同光三年四月初一癸亥日,司天监上奏说日食发生在昴宿,主该年将大旱。
明帝天成元年八月初一乙酉日。二年八月初一己卯日。三年五月丁丑日,那天阴云遮蔽未能看见日食,百官依然称贺。长兴元年六月初一癸巳日。二年十一月初一甲申日。此前司天监上奏说:这天初一应当发生日食,食分为二分。因为所食分数很小,太阳的光芒与之相互映照,恐怕不易辨明亏缺之处,请求这天不必依例占卜,百官也不必依例值守司天台职守,朝廷准奏。
晋高祖天福二年正月初二乙卯日。三年正月初一戊申日。四年七月初一庚子日。七年四月初一甲寅日。八年四月初一戊申日。
少帝开运元年九月初一庚午日。二年八月初一甲子日。三年二月初一壬戌日。
汉隐帝乾〇元年六月初一戊寅日。二年六月初一癸酉日。三年十一月初一甲子日。
周太祖广顺二年四月初一丙戌日。
宋太祖皇帝建隆元年五月初一己亥日。二年四月初一癸巳日。乾德三年二月初一壬寅日,经验证并未发生日食。五年六月初一戊午日。开宝元年十二月初一己酉日。三年四月初一辛未日。四年十月初一癸亥日。五年九月初一丁巳日。七年二月初一庚辰日。八年七月初一辛未日。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十一月初一丁亥日。六年九月初一乙未日。七年三月初一癸巳日。八年二月初一戊子日。雍熙二年十二月初一庚子日。三年六月初一戊戌日。端拱二年闰二月初一辛未日。三年二月初一乙丑日。四年二月初一己未日。五年十二月初一戊寅日,阴云遮蔽未能看见(与未发生日食情形相同),侍臣依然称贺。
真宗咸平元年五月初一戊午日。十月初一丙戌日。二年九月初一庚辰日。三年三月初一戊寅日。五年七月初一甲午日。景德元年十二月初一庚辰日。三年五月初一壬寅日,阴云遮蔽未能看见。四年五月初一丙申日。十月初一甲午日,阴云遮蔽未能看见。大中祥符二年三月初一丙辰日,阴雨遮蔽未能看见。五年八月初一丙申日。六年十二月初一戊午日。七年十二月初一癸丑日,经验证并未发生日食。八年六月初一己酉日。天禧三年三月初一戊午日。五年七月初一甲戌日,本应发生全食,实测只食至四分便止。
仁宗乾兴元年七月初一甲子日,日食几乎全食。天圣二年五月初一丁亥日,本应发生日食,等候观测却未见食。四年十月初一甲戌日。六年三月初一丙申日。七年八月初一丁亥日。明道二年六月初一甲午日,均发生日食。景〇三年,殿中丞王立说:"四月初一己酉日,本应食二分半,等候观测却未见食。"宝元元年正月初一丙辰日,食六分,到申时一刻便复圆。六月戊子日出现日食,杨惟德等人上言:明年是闰十二月,那么庚辰年正月初一,理应发生
真宗咸平元年五月戊午朔。 十月丙戌朔。 二年九月庚辰朔。 三年三月戊寅朔。 五年七月甲午朔。 景德元年十二月庚辰朔。 三年五月壬寅朔,▯阴不见。 四年五月丙申朔。 十月甲午朔,▯阴不见。 大中祥符二年三月丙辰朔,阴雨不见。 五年八月丙申朔。 六年十二月戊午朔。
七年十二月癸丑朔,验之不食。 八年六月己酉朔。 天禧三年三月戊午朔。 五年七月甲戌朔,当食既,测验及四分止。
仁宗乾兴元年七月甲子朔,日食几尽。天圣二年五月丁亥朔,日当食,侯之不食。 四年十月甲戌朔。 六年三月丙申朔。 七年八月丁亥朔。 明道二年六月甲午朔,皆食。 景▯三年,殿中丞王立言:“四月己酉朔,日当食二分半,候之不食。” 宝元元年正月丙辰朔,食六分,申一刻便复。六月戊子,日食杨惟德等言,来岁闰十二月,则庚辰岁正月朔,日当食。请移闰於庚辰,则日食在前正月之晦。帝曰:“闰所以正天时而授民事,其可曲避乎!不许。” 康定元年正月丙辰朔,食。 庆历二年六月壬申朔,食五分,至酉六刻,带二分入浊不见。 三年五月丁卯朔食。 四年十一月戊申朔,日当食不食。 五年四月丁亥朔,日应食,而▯晦不见。 六年三月辛巳朔,食四分半,申三刻复。 皇▯元年正月甲午朔,食一分。 四年十一月壬寅朔,食二分弱,未正一刻复。 五年十月丙申朔,午正一刻食,至四分半。 至和元年四月甲午朔,食九分馀,阙於西南,申正一刻甚,是日雷雨,降诏恤刑及预降德音。占曰“正阳之月日食,王者恶之。”嘉▯元年八月庚戌朔,食二分。 三年八月己亥朔,食三分半。 四年正月丙申朔,食三分馀,未初三刻复。占曰:“受岁而食日,王者恶之。”先是日食,欲改戊戌年十二月为闰以避之,诏不许。 六年六月壬子朔,未初刻食四分,入▯不见。
时议称贺,修起居注司马光上言:“臣愚以为日之所照,周遍华夷,▯之所蔽,至为近狭。今若太阳实亏而有浮翳塞,虽京师不见四方必有见者,此乃天戒至深,不可不察也。臣闻汉成帝永始元年九月,日有食之,四方不见,京师见。谷永以为沈湎於酒,祸在内也。二年二月,日有食之,四方见,京师不见。谷永以为百姓屈竭,祸在外也。臣愚以为永之所言似未协天意。夫四方不见京师见者,祸尚浅也。四方见京师不见者,祸浸深也。日者人君之象,天意若曰,人君为阴邪所蔽,灾慝明著,天下皆知其忧危,而朝廷独不知也。
译日食,请求将闰月移到庚辰年,这样日食就落在前一年正月的月末了。皇帝说:"设置闰月是为了校正天时、颁授农事,怎能为了避开日食而任意改动呢!"不予批准。康定元年正月初一丙辰日,发生日食。庆历二年六月初一壬申日,食五分,到酉时六刻,带食二分而入地平以下不见。三年五月初一丁卯日,发生日食。四年十一月初一戊申日,本应发生日食却未食。五年四月初一丁亥日,本应发生日食,却因阴云遮蔽未能看见。六年三月初一辛巳日,食四分半,到申时三刻复圆。皇〇元年正月初一甲午日,食一分。四年十一月初一壬寅日,食二分弱,未时正一刻复圆。五年十月初一丙申日,午时正一刻开始食,食至四分半。至和元年四月初一甲午日,食九分有馀,亏缺在西南方向,申时正一刻食甚,这天又雷雨大作,皇帝因此下诏宽恤刑罚并预先颁布德音。占辞说:"仲春正阳之月出现日食,为王者所忌恶。"嘉〇元年八月初一庚戌日,食二分。三年八月初一己亥日,食三分半。四年正月初一丙申日,食三分有馀,未时初三刻复圆。占辞说:"在受岁之月发生日食,为王者所忌恶。"此前曾打算将戊戌年十二月改为闰月以避开日食,朝廷下诏不予批准。六年六月初一壬子日,未时初刻食四分,随即入地平以下未能看见。
当时朝臣议论纷纷、准备称贺,修起居注官司马光上言道:"臣以为,太阳所照耀的范围,遍及华夏与四方夷族;而云翳所遮蔽的范围,却十分狭窄有限。如今若太阳确实发生亏食,只是被浮云遮蔽,那么即便京师看不见,四方必定有能看见的地方,这正是上天极为深切的警戒,不可不加以审察。臣听说汉成帝永始元年九月发生日食,四方都看不见,唯独京师能看见,谷永认为这是天子沈湎酒色,祸患出在朝廷内部。二年二月发生日食,四方都能看见,唯独京师看不见,谷永认为这是百姓穷困已极,祸患出在朝廷外部。臣以为谷永的说法似乎并不完全合乎天意。四方看不见而京师能看见,祸患还算浅;四方能看见而京师看不见,祸患就更深了。太阳是人君的象征,上天的用意仿佛是说:人君被阴邪所蒙蔽,灾祸征兆已经十分明显,天下人都已知晓其忧患危急,唯独朝廷自己还不知道。照此说来,人君尤其应当自我警醒、戒惧不安,忧念国家社稷,而如今群臣却纷纷相率称贺,这难道不是上下相互蒙蔽、亵渎上天警示的谴责吗?再者,凡是所食分数与预报不符的,说明治历的官员推算术数不够精确,本应治罪,也不该借此称贺。"
神宗熙甯元年正月初一甲戌日,发生日食。二年七月初一乙丑日,太史预言应食八分,这天因阴云遮蔽日食,未能达到预报的分数。六年四月初一甲戌日,太史预言应食,因阴云遮蔽未能看见。八年八月庚寅日,太史预言应食,因阴云遮蔽未能看见。元丰元年六月癸卯日,太史预言应食,经验证并未发生日食。三年十一月己丑日,太史预言食六分,未达到预报的分数。四年十一月癸未日,太史预言应食,经验证并未发生日食。五年四月初一壬子日,太史预言应食,因阴云遮蔽未能看见。六年九月癸卯日,发生日食。
哲宗元〇二年七月庚戌日,太史预言应食,因阴云遮蔽未能看见。六年五月初一己未日。九年三月初一壬申日,太史预言应食,因阴云遮蔽未能看见,从初亏到未时三刻,云缝之间见到太阳
由是言之,人主尤宜侧身戒惧,忧念社稷而群臣乃始相率称贺,岂得不谓之上下相蒙,诬罔天谴哉。又所食不满分数者,历官术数之不精,当治其罪,亦非所以为贺也。
神宗熙甯元年正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二年七月乙丑朔,太史言日当食八分,是日阴▯蔽食,不及定分。
六年四月甲戌朔,太史言日当食,阴▯不见。八年八月庚寅,太史言日当食,阴▯不见。 元丰元年六月癸卯,太史言当食,验之不食。 三年十一月已丑,太史言日食六分,不及所食分数。 四年十一月癸未,太史言当食,验之不食。 五年四月壬子朔,太史言日有食之,阴▯不见。 六年九月癸卯,日有食之。
哲宗元▯二年七月庚戌,太史言日当食,阴▯不见。 六年五月己未朔。九年三月壬申朔,太史言日当食,阴▯不见,初亏至未时三刻,▯间见日西南已食一分馀,六刻食甚至七分,有▯,不见复圆。
绍圣三年二月丁卯,太史言日当食,验之不食。 四年六月癸未太史,言当食阴▯不见。
元符三年四月丁酉朔。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四月辛卯朔,太史言日当食,阴▯不见。 大观元年十一月壬子朔。 二年五月庚戌朔。 四年九月丙寅朔。 政和三年三月壬子朔。五年七月戊辰朔。 八年五月壬午朔。
宣和元年四月丙子朔。 五年八月辛已朔,太史言日当食,阴▯不见。
高宗建炎三年九月丙午朔,食於亢四度。 绍兴五年正月乙已朔,食於女分。占曰:“有丧。”又曰:“东国发兵。”是年,徽宗崩於五国城。 七年二月癸已朔,食於室。占“人主游处不节,外戚擅权。” 十三年十二月癸未朔,食於牛,露▯蔽之不见,用旧制拜表称贺。 十五年六月乙亥朔,食於井。占“诸侯死”。又曰:“大旱,民流亡。”十七年十月辛卯朔,食於氐。
十八年四月戊子朔。 十九年三月癸未朔。二十四年五月癸丑朔。 二十五年五月丁未朔。日皆当食,<▯今>▯不见。於是十月秦桧卒。
二十八年三月辛酉朔,日当食,<▯今>▯不见。始降诏免贺,犹宣付史馆。 三十年八月丙午朔,食於翼。占“王者失礼,宗庙不亲”。又曰:“民流,天下有大变,兵起,期三年。”於是始有言金人将败盟,次年逆亮果犯边。
三十一年正月甲戌朔,太史局言日当食,而不食。占“人君修德罪已,察奸理贤,宽恩布德,上动於天,则有食而不食。” 三十二年正月戊申朔,食於女。五月上内禅。
孝宗隆兴元年六月庚申朔,食於井。
译西南方已食一分有馀,到六刻时食甚至七分,此後又有云遮蔽,未能看见复圆。
绍圣三年二月丁卯日,太史预言应食,经验证并未发生日食。四年六月癸未日,太史预言应食,因阴云遮蔽未能看见。
元符三年四月初一丁酉日。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四月初一辛卯日,太史预言应食,因阴云遮蔽未能看见。大观元年十一月初一壬子日。二年五月初一庚戌日。四年九月初一丙寅日。政和三年三月初一壬子日。五年七月初一戊辰日。八年五月初一壬午日。
宣和元年四月初一丙子日。五年八月初一辛巳日,太史预言应食,因阴云遮蔽未能看见。
高宗建炎三年九月初一丙午日,发生日食,食在亢宿四度。绍兴五年正月初一乙巳日,食在女宿分野,占辞说:"有丧事。"又说:"东方国家将出兵。"这一年,徽宗驾崩於五国城。七年二月初一癸巳日,食在室宿分野,占辞说:"人主游乐处事不知节制,外戚擅权。"十三年十二月初一癸未日,食在牛宿分野,因露云遮蔽未能看见,仍依旧例上表称贺。十五年六月初一乙亥日,食在井宿分野,占辞说:"诸侯将死。"又说:"将有大旱,百姓流亡。"十七年十月初一辛卯日,食在氐宿分野。
十八年四月初一戊子日。十九年三月初一癸未日。二十四年五月初一癸丑日。二十五年五月初一丁未日。以上几次日子皆本应发生日食,都因云雾遮蔽未能看见。这一年十月,秦桧去世。
二十八年三月初一辛酉日,本应发生日食,因云雾遮蔽未能看见。朝廷从此开始下诏免除称贺,但仍将此事记录呈报史馆。三十年八月初一丙午日,食在翼宿分野,占辞说:"王者失礼,不亲近宗庙。"又说:"百姓流离,天下将有大变,兵祸将起,为期三年。"当时开始有传言说金人将背弃盟约,第二年完颜亮果然南侵边境。
三十一年正月初一甲戌日,太史局预言应发生日食,结果却未食。占辞说:"人君修养德行、自我反省,明察奸邪、任用贤能,广施宽恩厚德,上感动天,则本应食而不食。"三十二年正月初一戊申日,食在女宿分野。这年五月,高宗内禅让位。
孝宗隆兴元年六月初一庚申日,食在井宿分野。三年六月甲寅日,因云雾遮蔽未能看见。乾道五年八月初一甲申日,食在翼宿分野。九年五月初一壬辰日,食在井宿分野。淳熙元年十二月初一甲申日,食在尾宿分野。三年三月初一丙午日,本应发生日食,因云雾遮蔽未能看见。四年九月初一丁酉日,本应发生日食,因云雾遮蔽未能看见。当时孝宗正励精图治。
十年十一月初一壬戌日,食在心宿分野。占辞说:"壬戌日发生日食,是奸小萌生之兆,若食至过半,灾祸深重,丞相将有死亡。"又说:"法令将有缺失,将相之间相互猜疑。"十五年八月初一甲子日,食在翼宿分野。占辞说:"甲子日发生日食,夷族将动兵。"又说:"在翼宿分野主王者失礼,又值秋季发生日食,主有兵祸。"十六年二月初一辛酉日,本应发生日食。当初孝宗打算在正月内禅让位,宰相周必大进言说,新天子刚即位便遇日食,理应避殿自省,恐怕不宜操之过急。皇上深以为然,因此将内禅推迟到下个月。到这天,果然因云雾遮蔽而未能看见亏食的分数。
甯宗庆元元年三月初一丙戌日,食在娄宿分野。占辞说:"将有许多冤屈的诉讼,该分野或有臣子叛乱、或有大水灾。"又说:"当警戒边境将领。"此时韩侂胄当权
三年六月甲寅,<▯今>▯不见。乾道五年八月甲申朔,食於翼。 九年五月壬辰朔,食於井。 晁熙元年十二月甲申朔,食於尾。 三年三月丙午朔,日当食,<▯今>▯不见。 四年九月丁酉朔,日当食,<▯今>▯不见。时孝宗厉精为治。
十年十一月壬戌朔,食於心。占曰:“食壬戌,群小萌,食太半,灾重,相死。”又曰:“法令有失,将相相疑。” 十五年八月甲子朔,食於翼。占曰:“甲子日食,夷兵动。”又曰:“在翼为王者失礼,又秋食为兵。” 十六年二月辛酉朔,日当食。始孝宗将以正月内禅,宰臣周必大言,新天子即位而食,处当避殿,恐宜少缓。上大以为然。故展内禅在次月,至是日<▯今>▯蔽,不见亏分。
甯宗庆元元年三月丙戌朔,食於娄。占:“多冤讼,其分有叛臣或大水。”又曰:“戒边臣。”於是▯胄用事,始有意北伐。 四年正月已亥朔,<▯今>▯不见。 五年正月癸已朔,<▯今>▯不见。 六年六月乙酉朔,日食。太史言,夜食不见。 嘉泰二年五月甲辰朔,食於毕。占:“主大水潦,诸侯死,边将亡,远国谋乱。”後三年,吴曦反於蜀,伏诛。 三年四月己亥朔,日当食。而太史局言,日体圆明不见亏分。凡言不见亏分者,食不及一分也。 开禧二年二月壬子朔。
嘉定四年十一月己酉朔,皆当食,皆不见亏分。 七年九月壬戌朔,食於角。 九年二月甲申朔,食於室。十年七月丙子朔,食於张。 十一年七月庚午朔,日食一分,其日正午或见或不见。太史局言,是为阳胜阴微,日体不亏。 十四年五月甲申朔,食於毕。 十六年九月庚子朔,日食於轸。
程氏《演繁露》曰:古谓日轮规环千里,特言其周广当然者耳,而无有言其如何其圆者也。沈括取银圜为喻曰:月如银圜,本自无光,日耀之乃有光,其圆非圆,乃月与日相望,其光全耳。及其阙也,亦非真阙,乃日光之所不及耳。此喻最为精审,予已详著之矣。淳熙丙申三月,予为少蓬太史局言,朔日巳时,日食西北隅,食至一分半而复,已而,日行加巳,呼请台官即道山下,以盆贮油对日景候之,时既及巳,▯忽骤起,少选▯退,则日轮西北角微有亏阙,约其所欠,殆不及一分,盖食已而复,非不及一分半也,其年某人(忘其名)使虏自北而回,正当食时,其行▯及河北自北望之,则日轮亏及十分之二,是太史之言,固不能精,亦不全谬也。予因此之见,益知沈括银圜之说,确与之合也。临安距河北则向南二千馀里矣。日食而北,人在东南,故从东南见之阙处全少是以其分而阙仅及一也,至於人在河北,日并东南,故其食处多见,而遂十分亏二,以此见日轮正圆可验也。
译,开始有意北伐。四年正月初一己亥日,因云雾遮蔽未能看见。五年正月初一癸巳日,因云雾遮蔽未能看见。六年六月初一乙酉日,发生日食,太史说是在夜间发生的日食,未能看见。嘉泰二年五月初一甲辰日,食在毕宿分野。占辞说:"主有大水灾,诸侯将死,边将将亡,远方国家图谋叛乱。"此後三年,吴曦在蜀地反叛,被诛杀。三年四月初一己亥日,本应发生日食,而太史局说太阳圆满明亮,未见亏缺分数。凡说"未见亏分"的,都是指所食分数不足一分的情形。开禧二年二月初一壬子日。
嘉定四年十一月初一己酉日,本应发生日食,均未见亏缺分数。七年九月初一壬戌日,食在角宿分野。九年二月初一甲申日,食在室宿分野。十年七月初一丙子日,食在张宿分野。十一年七月初一庚午日,食一分,那天正午时分有时能看见,有时看不见,太史局说这是阳气胜过阴气而使阴微,太阳本体并未真正亏缺。十四年五月初一甲申日,食在毕宿分野。十六年九月初一庚子日,日食发生在轸宿分野。
程大昌《演繁露》说:古人所说的日轮周长千里,只是泛泛地说它周边广大的样子罢了,并没有人说明它究竟是如何呈现圆形的。沈括曾以银盘作比喻说:"月亮就像一枚银盘,本身并无光亮,是被太阳照耀才有了光;它的圆缺,其实并非月亮本身有圆有缺,而是因为月亮与太阳相对的角度不同,当光芒完全照到时便显得圆满罢了。至於月亮亏缺时,也并非真的有所亏损,只是太阳的光照未能照到那部分而已。"这个比喻最为精当详审,我已经详细阐述过了。淳熙丙申年三月,我担任秘书省少监时,太史局说这天正月初一巳时将发生日食,日食发生在西北角,食至一分半便复圆。到了那天,太阳运行至巳时,我叫人立即到道山下,用一个盆盛上油,对着太阳的影子来观测,当时时辰已到巳时,云忽然骤起,过了一会儿云又退去,只见日轮西北角略有一点亏缺,估计所亏缺的部分,恐怕还不到一分,大概是日食已经复圆,并非只亏了一分半。那一年有某人(我忘了他的姓名)出使北方金国途经河北,正好遇上日食发生的时刻,他所走的路正经过河北,从北方望去,日轮竟亏缺了十分之二。由此可见,太史局的预言固然不算精确,但也并非全然错误。我因此更加确信沈括银盘之说的准确,与实际情形正相符合。临安距离河北,向北足有两千馀里之遥。日食发生在北方,而人在东南方向观测,所以从东南方看到的亏缺处很少,因此所测得的分数仅有那么一点;至於身处河北的人,太阳偏在东南方向,所以他所看到的亏缺处更多,於是达到十分之二的亏缺,由此可以验证日轮确实是正圆的。这就好比东京所铸造的浑天仪,如今存放在临安的清台,须将西边的支柱降低两寸,才能顺应天体运行的实际位置,这一调整的痕迹如今仍留存可以查验。南北两地相距甚远,若以此来校准观测天象的度数,那么临安与汴京自然是不相同的。
●卷二百八十四 象纬考七
○日变 日〇(日晕)
《春秋》记载,鲁哀公六年,有云气形似成群的赤色鸟,夹着太阳飞行了三天。楚国国君派人去问周朝的太史,周朝太史说:"这恐怕应验在楚王自身吧(解释说:太阳象征人君,如今有妖异之气守着太阳,所以认为应验在楚王自身;这团云气出现在楚国上空,只有楚国人能看见,所以灾祸不会波及其他国家)!如果要禳除这灾异,可以把它转移到令尹、司马身上。"楚王说:"除去自己心腹之疾,却转嫁到自己的股肱大臣身上,又有什
此如东京所铸浑仪,今在临安清台,则於西柱移低两寸,以顺天势,其痕迹尚在可验也。南北异地,於以准望天度,则临安与汴京自是不同也。
●卷二百八十四 象纬考七
○日变日▯ 日晕
《春秋》鲁哀公六年,有▯如众赤鸟,夹日以飞三日,楚子使问诸周太史,周太史曰:“其当王身乎(曰为人君,妖气守之,故以为当王身。▯在楚上,惟楚见之,故祸不及他国)!若▯之(▯,禳祭也),可移於令尹、司马。”王曰:“除腹心之疾,而置之股肱,何益?不▯不有大过,天其天诸?有罪受罚,又焉移之!遂弗▯。
汉武帝建元二年四月戊申,有如日夜出。
元帝永光元年四月,日色青白,亡景(韦昭曰:“下无景也。无景,惟质见耳。”),正中时有景无光(韦昭曰:“无光耀也。”)。是夏寒,至九月,乃有光。京房《易传》曰:“美不上人,兹谓上弱。厥异日白,七日不温。顺无所制,兹谓弱(孟康曰:“君顺从於臣下,无所能制。”),日白六十日,物无霜而死。天子亲伐,兹谓不知,日白,体动而寒。弱而有任,兹谓不亡,日白不温,明不动。辟愆公行,兹谓不伸(孟康曰:“辟,君也。有过而公行也。”)。厥异日黑,大风起,天无▯,日光ㄙ(师古曰:“ㄙ与暗同也。”)。不难上政,兹谓见过,日黑居反,大如弹丸。
成帝河平元年正月壬寅朔,日月俱在营室,时日出赤。二月癸未,日朝赤,且入又赤,夜月赤。甲申,日出赤如血,亡光,漏上四刻半,乃颇有光,烛地赤黄,食後乃复。京房《易传》曰:“辟不闻道,兹谓亡,厥异日赤。”三月乙未,日出黄,有黑气大如钱,居日中央。京房《易传》曰:“祭天不顺,兹谓逆。厥异日赤,其中黑。闻善不予,兹谓失知,厥异日黄。”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日月合其明。故圣王在上,总命群贤,以亮天功,则日之光明,五色备具,烛▯亡主;有则为异,应行而变也。色不虚改,形不虚毁。观日之五变,足以监矣。
李寻对曰:“夫日者,众阳之长,▯光所烛,万里同晷,人君之表也(师古曰:“晷,景也。”)。故日将旦,清风发,群阴伏,君以临朝,不牵於色。日初出,炎以阳,君登朝,佞不行,忠直进,不蔽障。
译么益处?我如果没有大的过错,上天难道会真的要我短命吗?如果我真有罪过而应当受罚,又怎能转嫁给别人呢!"最终没有举行禳祭。
汉武帝建元二年四月戊申日,白天出现了如太阳般明亮的天象,在夜里显现出来。
汉元帝永光元年四月,太阳的颜色发青发白,没有影子(韦昭说:"地上没有影子。没有影子,只能看见太阳的形体罢了。"),正中午时只见其形而无光芒(韦昭说:"没有光耀。")。那年夏天天气反常寒冷,一直到九月,太阳才重新有了光芒。京房《易传》说:"美德不能传布及于臣民,这叫做上位者力量衰弱。它的异象是太阳变白,七天不见温暖。君主一味顺从而没有节制约束,这也叫做衰弱(孟康说:"君主顺从臣下,而无法制约他们。"),太阳发白六十天,万物没有经霜就枯死了。天子若亲自出兵征伐,这叫做不明事理,太阳发白,天体变动而寒冷。君主软弱却又委以重任,这叫做不能自立(原文'不亡'疑有误),太阳发白而不温暖,象征着不能有所作为。君主的过失公然施行,这叫做无法申张正道(孟康说:"辟,就是君主。有过错却公然施行。")。它的异象是太阳变黑,大风骤起,天空没有云彩,日光昏暗(颜师古说:"'ㄙ'与'暗'同义。")。不能明察为政的得失,这叫做只看见表面的过错,太阳发黑之处此起彼伏,大小如同弹丸一般。"
汉成帝河平元年正月初一壬寅日,太阳月亮都在营室宿,这天太阳出来时呈赤红色。二月癸未日,太阳早上呈赤红色,傍晚落下时又呈赤红色,夜里月亮也呈赤红色。甲申日,太阳出来时赤红如血,没有光芒,直到漏刻上四刻半,才稍微有些光亮,照耀大地呈现赤黄色,到食时之後才恢复正常。京房《易传》说:"君主不听从正道,这叫做灭亡之兆,它的异象是太阳变赤。"三月乙未日,太阳出来时呈黄色,有一团黑气大如钱币,停留在太阳的中央。京房《易传》说:"祭天不合礼法,这叫做悖逆,它的异象是太阳变赤而其中带黑。听到善言而不加采纳任用,这叫做失於明察,它的异象是太阳变黄。"那些德行完备的大人物,其德行与天地相合,其光明与日月相合。所以圣明的君王在位,总揽群贤,以辅佐上天的功业,那么太阳的光明,便五色齐备,普照万物而无所偏私;一旦出现异常,便成为灾异,是随着人事的运行而变化的。太阳的颜色不会无缘无故地改变,形体也不会无缘无故地毁损。观察太阳的这五种变异,足以引以为鉴了。
李寻对答说:"太阳,是众阳之首,它光芒所照耀的地方,万里之内同一个时辰,是人君的象征(颜师古说:"'晷',就是影子的意思。")。所以当太阳即将升起时,清风便会吹起,各种阴邪之气便都潜伏起来,君主临朝听政,便不会被邪佞之色所牵制蒙蔽。太阳刚出来时,光焰炽盛属阳,君主登朝听政,佞臣之道便行不通,忠直之臣便得以进用,不会被蒙蔽阻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