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九十八 经籍考二十五
陈氏曰:称汉河东都尉伶元子于撰。自言与扬雄同时,而史无所见。或云伪书也。然通德拥髻等事,文士多用之,而“祸水灭火”一语,司马公载之《通鉴》矣。
※《古列女传》八卷,《续列女传》一卷
南丰曾氏序:刘向所叙《列女传》,凡人篇,事具《汉书 向列传》。而《隋书》及《崇文总目》皆称向《列女传》十五篇,曹大家注。以《颂义》考之,盖大家所注,离其七篇为十四,与《颂义》凡十五篇。而益以陈婴母及东汉以来凡十六事,非向书本然也。盖向旧书之亡久矣。嘉▯中,集贤校理苏颂始以《颂义》编次,复定其书为八篇,与十五篇者并藏於馆阁。而《隋书》以《颂义》为刘歆作,与《向列传》不合。今验《颂义》之文,盖向之自叙,又《艺文志》有向《列女传颂图》,明非歆作也。自唐之乱,古书之在者少矣,而《唐志》录《列女传》凡十六家,至大家注十五篇者亦无录,然其书今在,则古书之或有录而亡,或无录而在者亦众矣。盖可惜哉!今校雠其八篇及十五篇已定,可缮写。初,汉承秦之敝,风俗巳大坏矣,而成帝後宫赵、卫之属尤自放。向以谓王政必自内始,故列古女善恶所以兴亡者,以戒天子。此向述作之大意也。
晁氏曰:汉刘向撰。睹赵、卫之属赵微贱,逾礼制以为王教由内及外,乃采《诗》、《书》所载贤妃贞女及嬖孽乱亡者,序次为《列女传》,凡八篇,以戒天子。前有王回序,其略曰:此书有《母仪》、《贤明》、《仁智》、《贞慎》、《节义》、《辨通》、《嬖孽》等篇,而各颂其义,图其状,总为卒篇。传如《太史公记》,颂如《诗》之四言,而图为屏风。然世所行向书,乃分传每篇上下,并颂为十五卷。其十二传无颂,三传同时人,五传其後人,通题曰“向讠巽”,题其颂曰“向子歆讠巽”,与《汉史》不合。故《崇文总目》以“陈婴母”等十六传为後人所附。予以颂考之,每篇皆十五传耳,则凡无颂者,宜皆非向所奏书,不特自《陈婴母》所断也。颂云画之屏风,而史有《颂图》在八篇中,莫得而考。以向所序书多散亡,独此幸存而完,复为他手窜疑於其真,故并录其目,而以颂证之,删为八篇,号《古列女传》。馀二十传,其文亦奥雅可喜,故又以时次之,别为一篇,号《续列女传》。公武按:《隋经籍志》有刘向《列女传》十五卷,又有刘歆《列女传颂》,又有项原《列女後传》。今回删此书为八篇,以合《汉史》,得之矣。至於疑颂非歆作,盖因颜籀之言尔,则未必然也。二十传岂项原所作邪?
陈氏曰:其七篇,篇十五人,为一百五人,第八篇为《颂义》。
译刘向《列女传》十五篇,曹大家作注。以《颂义》考证,大概是曹大家注释时,将其中七篇分成十四篇,加上《颂义》共十五篇。又加上陈婴母及东汉以来共十六件事,这不是刘向原书本来的样子。刘向的旧书久已散失。嘉〇年间,集贤校理苏颂才依据《颂义》重新编次,将此书定为八篇,与十五篇本一并收藏于馆阁。而《隋书》认为《颂义》是刘歆所作,与《刘向传》不合。现在考察《颂义》的文字,大概是刘向自作的序,又《艺文志》中有刘向《列女传颂图》,可见明显不是刘歆所作。自唐末战乱以来,古书存世的已经很少,而《唐志》所录《列女传》就有十六家,至于曹大家注十五篇本也没有著录,然而此书如今尚存,可见古书有的虽被著录却已亡佚,有的未被著录却仍存世,这样的情况也不少。真是可惜啊!如今校订其八篇本及十五篇本已经确定,可以誊写了。当初,汉朝承接秦朝的弊政,风俗已经大坏,而成帝后宫赵、卫两家尤其放纵。刘向认为王政必须从宫内开始整顿,所以罗列古代妇女善恶导致兴亡的事例,用来告诫天子。这就是刘向著书的大意。
晁氏说:汉代刘向撰写。刘向目睹赵、卫等家出身微贱却僭越礼制,认为王教应由内及外,于是采集《诗经》、《尚书》所载贤妃贞女以及嬖幸乱亡的事例,编次成《列女传》,共八篇,用以告诫天子。前有王回序,大致说:此书有《母仪》、《贤明》、《仁智》、《贞慎》、《节义》、《辨通》、《嬖孽》等篇,各篇都附有颂辞阐明其义,并绘图描述其状,总为一篇。传记体例如同《史记》,颂辞如同《诗经》的四言体,图则绘于屏风之上。然而世上流传的刘向原书,将每篇传记分为上下两部分,连同颂辞共为十五卷。其中十二篇传记没有颂辞,三篇传记记的是同时代人,五篇传记的是后人,全都题作"刘向撰",而颂辞题作"刘向之子刘歆撰",这与《汉书》记载不合。所以《崇文总目》认为"陈婴母"等十六篇传记是后人所附加的。我用颂辞来考证,发现每篇原本都只有十五篇传记,那么凡是没有颂辞的,应当都不是刘向所奏之原书,不仅仅是从《陈婴母》以下才断定的。颂辞说画像绘于屏风,而史书中提到的《颂图》就在这八篇之中,已无从查考。因为刘向所撰之书大多散佚,唯独此书幸而完整保存,又被他人窜改,怀疑其真实性,所以我一并收录其目录,用颂辞来印证,删定为八篇,称作《古列女传》。其余二十篇传记,文辞也古雅可喜,所以又按时代顺序编排,另成一篇,称作《续列女传》。晁公武按:《隋书·经籍志》有刘向《列女传》十五卷,又有刘歆《列女传颂》,又有项原《列女后传》。如今王回删定此书为八篇,以求与《汉书》记载相合,这是对的。至于怀疑颂辞不是刘歆所作,大概是因为颜师古的说法,但这未必正确。那二十篇传记,难道是项原所作的吗?
陈氏说:其中七篇,每篇十五人,共一百零五人,第八篇为《颂义》。《隋书》、《唐志》及《崇
《隋》、《唐志》及《崇文总目》皆十五卷,盖以七篇分为上下,而自陈婴母以下十六人附入。其中或在向同时,或在后者,後者皆好事者所益也。王回、曾巩二序,辩订详矣。巩之言曰:“後世自学问之士多徇於物而不安其守,其室家既不见可法,故竞於邪侈,岂独无相成之道哉!士之苟於自恣,顾利冒耻而不知反已者,往往以家自累故也。故曰身不行道,不行於妻子,况於南乡天下之主哉!”愚尝三复其言而志之。向书传於世鲜矣,惟此书独全。其称《诗 ▯苜》、《柏舟》、《大车》之类,与今说《诗》者乖异,盖齐、鲁、韩之学固不尽与毛氏同也。
※《高士传》十卷
晁氏曰:晋皇甫谧撰。纂自陶唐至魏,八代二千四百馀载世士高节者。其或以身徇名,虽如夷、齐、两龚,皆不录。凡九十六人,而东汉之士居三之一。自古名节之盛,议者独推焉。
陈氏曰:序称自尧至魏咸熙,二千四百馀载,得九十馀人。今自被衣至管宁,惟八十七人。
※《襄阳耆旧记》五卷
晁氏曰:晋习凿齿撰。前载襄阳人物,中载其山川城邑,後载其牧守。《隋经籍志》曰《耆旧记》,《唐艺文志》曰《耆旧传》,观其书,纪录丛脞,非传体也,名当从《经籍志》云。
※《谈薮》二卷
陈氏曰:北齐秘书省正字北平阳▯松撰。事综南北,时更八代,隋开皇中所述。
※《梁四公记》一卷
陈氏曰:唐张说撰。按《馆阁书目》称梁载言纂;《唐志》作卢说,注大“一作梁载言”;《邯郸书目》云载言得之临▯田通,又云别本题张说,或为卢说。今按此书卷末所云田通事迹信然,而首题张说,不可晓也。其所记多妄诞,而四公名姓怪异无稽,不足深辩。
※《闽川名士传》三卷
晁氏曰:唐黄璞撰。录唐神龙以来闽人知名於世者,效《楚国先贤传》为之。
陈氏曰:所记人物,自薛令之而下,凡五十四人。
※《杨贵妃外传》二卷
晁氏曰:皇朝乐史撰。叙唐杨妃事迹,迄孝明之崩。
※《绿珠传》一卷
晁氏曰:乐史撰。
※《补江总白猿传》一卷
晁氏曰:不详何人撰。述梁大同末,欧阳纥妻为猿所窃,後生子询。《崇文总目》以为唐人恶询者为之。
後村刘氏曰:欧阳率更貌寝,长孙无忌嘲之曰:“谁令麟阁上画此一猕猴?”好事者遂造白猿之说,谤及其亲。
陈氏曰:▯言江总,必无名子所为也。
※《狄梁公家传》三卷
陈氏曰:唐海州刺史江都李邕撰。
译文总目》都记为十五卷,大概是将七篇各分上下,又把陈婴母以下十六人附加进去。这十六人中,有的与刘向同时代,有的在其后,在其后的都是后人所增益的。王回、曾巩二人的序,考辨都很详尽。曾巩说:"后世从事学问的人多顺从外物而不能坚守节操,是因为他们家中没有值得效法的榜样,所以竞相走向邪僻奢侈,这难道不正是缺乏相互成全之道吗!那些放纵自恣、贪图私利、不知羞耻而不知反省自身的士人,往往是因为家庭拖累的缘故。所以说自身不能行道,就无法在妻子儿女中推行,何况是面南而治、统治天下的君主呢!"我曾反复诵读这段话,并将其铭记于心。刘向原书流传于世的已经很少了,唯独此书独自保存完整。书中所引《诗经》中的《卷耳》、《柏舟》、《大车》等篇,与如今讲解《诗经》的说法不同,大概是因为齐、鲁、韩三家诗学本来就不完全与毛诗相同。
《高士传》十卷
晁氏说:晋代皇甫谧撰写。汇集自陶唐氏至魏代,八个朝代二千四百馀年间品行高洁的隐士。凡是那些为求名声而舍身的人,即使像伯夷、叔齐、两龚这样的人,都不予收录。共九十六人,其中东汉的隐士占三分之一。自古以来名节之盛,论者独推崇这一时期。
陈氏说:序言称自尧至魏咸熙年间,二千四百馀年,得九十馀人。如今从被衣到管宁,只有八十七人。
《襄阳耆旧记》五卷
晁氏说:晋代习凿齿撰写。前部分记载襄阳人物,中部分记载当地山川城邑,后部分记载历任州牧太守。《隋书·经籍志》称之为《耆旧记》,《唐书·艺文志》称之为《耆旧传》,考察其书的内容,记录繁杂琐碎,不是传记的体例,书名应当从《经籍志》所题为宜。
《谈薮》二卷
陈氏说:北齐秘书省正字北平人阳〇松撰写。所记事迹贯通南北,历经八个朝代,是隋开皇年间所撰。
《梁四公记》一卷
陈氏说:唐代张说撰写。据《馆阁书目》记载是梁载言所纂;《唐志》则写作卢说,注中说"一作梁载言";《邯郸书目》说梁载言是从临某田通那里得到的,又说另有版本题作张说,或作卢说。如今考察此书卷末所记田通事迹确实可信,但开头却题作张说,这令人不解。书中所记大多荒诞不经,而四公的姓名怪异无从考证,不值得深入辨析。
《闽川名士传》三卷
晁氏说:唐代黄璞撰写。收录唐代神龙年间以来闽地知名于世的人物,仿效《楚国先贤传》而作。
陈氏说:所记人物,从薛令之以下,共五十四人。
《杨贵妃外传》二卷
晁氏说:本朝乐史撰写。叙述唐代杨贵妃的事迹,直到唐玄宗驾崩为止。
《绿珠传》一卷
晁氏说:乐史撰写。
《补江总白猿传》一卷
晁氏说:不详何人所撰。讲述梁代大同末年,欧阳纥的妻子被白猿劫走,后来生下欧阳询的故事。《崇文总目》认为是唐代憎恶欧阳询的人所写的。
后村刘氏说:欧阳询相貌丑陋,长孙无忌嘲笑他说:"是谁让凌烟阁上画了这只猕猴?"好事之人于是编造出白猿的说
※《高士外传》一卷
陈氏曰:唐大理司直郑▯撰。
※《凤池历》二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记长孙无忌历官本末及家世子孙。按《唐志》,冯宇《凤池录》五十卷,《李淑书目》惟存五卷,记宰相名次事迹,非此书。
※《安禄山事迹》三卷
陈氏曰:唐华阴尉姚汝能撰。
※《相国邺侯家传》十卷
晁氏曰:唐亳州刺史李繁撰。繁,邺侯泌之子也。太和中以罪系狱,当死,恐先人功业不传,乞废纸拙笔於狱吏,以成传藁。戒其家求世▯人润色之,後竟不果。宋子京谓其词浮侈云。
陈氏曰:按《中兴书目》有柳▯比後序,今无之。繁尝为通州,韩退之《送诸葛觉诗》所谓“邺侯家多书,插架三万轴”者也。其曰:“行年馀五十,出守数以六。屡为丞相言,虽恳不见录。”则韩公於繁亦拳拳矣。《新》、《旧史》本传称繁无行,漏言裴延龄以误阳城,师事梁肃而▯其室,殆非人类。然则韩公无乃溢美,而所述其父事,庸可尽信乎?
※《汾阳王家传》十卷
晁氏曰:唐陈雄撰。雄本汾阳王郭子仪僚吏,後又从事浑▯幕府,故传不名。第九卷录行状,第十卷录副佐三十三人、大将二十七人,曰《忠武将佐略》。
※《北征杂记》一卷
陈氏曰:唐宰相赵憬撰。贞元四年,咸安公主下降回纥,憬副关播为册礼使,作此书纪行。
※《柳氏序训》一卷
晁氏曰:唐柳▯比叙其祖公绰巳下内外事迹,以训其子孙。
※《吴湘事迹录》一卷
晁氏曰:唐大中中,李绅镇扬州,陷湘州以罪抵死。後其兄汝纳辨诉其枉状,《录》总载焉。
※《陵园记》一卷
陈氏曰:唐宗正丞李(失其名)撰。光化元年序。
※《牛羊日历》一卷
陈氏曰:唐刘轲撰。牛指僧儒,羊谓虞卿、汉公也。
※《西南备边录》一卷
陈氏曰:唐宰相李德裕文饶撰。太和中镇蜀所作,内州、县、城、镇兵食之数,大略具焉。
※《异域归忠传》二卷
陈氏曰:李德裕撰。会昌二年,け没斯内附,德裕奉诏采秦、汉以来由绝域归中国,以名节自著,功业始终者,凡三十人,为之传。
※《晋书》十卷
陈氏曰:唐安南宣慰使懋绰。记南诏事,咸通五年奏之。
※《崔氏日录》一卷
陈氏曰:不著名字,残阙无始末。末有跋尾,亦不知何人,言此书出宋敏求家。考订年月及所载人名姓甚详。盖广明元年崔沆为相,非其子弟,即其门人为之。
译法,诽谤到他的父母。
陈氏说:既然说是江总的事,那一定是无名之辈所作的。
《狄梁公家传》三卷
陈氏说:唐代海州刺史江都人李邕撰写。
《高士外传》一卷
陈氏说:唐代大理司直郑某撰写。
《凤池历》二卷
陈氏说:不著撰人姓名,记载长孙无忌历任官职的始末及其家世子孙。据《唐志》记载,冯宇有《凤池录》五十卷,《李淑书目》仅存五卷,记载宰相名次事迹,不是这部书。
《安禄山事迹》三卷
陈氏说:唐代华阴尉姚汝能撰写。
《相国邺侯家传》十卷
晁氏说:唐代亳州刺史李繁撰写。李繁是邺侯李泌之子。太和年间因罪下狱,当处死刑,担心先人的功业不能流传后世,便向狱吏乞求废纸拙笔,写成传记草稿。他嘱咐家人寻求当世能文之人加以润色,但后来终究没能实现。宋祁认为其文辞浮夸华丽。
陈氏说:按《中兴书目》有柳某的后序,如今已经没有了。李繁曾任通州刺史,韩愈《送诸葛觉往随州读书》诗中所说"邺侯家多书,插架三万轴",说的就是他家。诗中又说:"行年馀五十,出守数以六。屡为丞相言,虽恳不见录。"由此可见韩愈对李繁也是十分关切的。《新唐书》、《旧唐书》本传都说李繁品行不端,泄露密言致使裴延龄陷害了阳城,又拜梁肃为师却与其妻私通,几乎不像人类所为。既然如此,韩愈的诗恐怕有些过誉,那么李繁所记述其父亲的事迹,又怎能完全相信呢?
《汾阳王家传》十卷
晁氏说:唐代陈雄撰写。陈雄本是汾阳王郭子仪的属吏,后来又在浑某幕府任职,所以传记中不直呼其名。第九卷收录行状,第十卷收录副佐三十三人、大将二十七人,称作《忠武将佐略》。
《北征杂记》一卷
陈氏说:唐代宰相赵憬撰写。贞元四年,咸安公主下嫁回纥,赵憬作为关播的副手担任册礼使,撰写此书记述行程。
《柳氏序训》一卷
晁氏说:唐代柳某叙述其祖父柳公绰以下家族内外事迹,用以训诫子孙。
《吴湘事迹录》一卷
晁氏说:唐代大中年间,李绅镇守扬州,诬陷吴湘之罪并将其处死。后来吴湘的兄长吴汝纳为其申辩冤情,此录将其全部记载下来。
《陵园记》一卷
陈氏说:唐代宗正丞李某(失其名)撰写。光化元年作序。
《牛羊日历》一卷
陈氏说:唐代刘轲撰写。"牛"指牛僧孺,"羊"指杨虞卿、杨汉公。
《西南备边录》一卷
陈氏说:唐代宰相李德裕文饶撰写。是太和年间镇守蜀地时所作,其中州、县、城、镇的兵员粮饷之数,大致都有记载。
《异域归忠传》二卷
陈氏说:李德裕撰写。会昌二年,thk没斯归附朝廷,李德裕奉诏采集自秦汉以来从遥远异域归附中国、以名节自显、始终成就功业的人物,共三十人,为之作传。
《晋书》十卷
陈氏说:唐代安南宣慰使某人撰写。记载南诏之事,咸通五年上奏进呈。
《崔氏日录》一卷
陈氏说:不著撰人姓名,残缺不全没有首尾。末尾有跋文,也不知何人所作,说此书出自宋敏求家中。书中考订年月及
字画清丽,而其所记不过蒲饮、交通、评议,有以见唐末风俗之弊云。
※《登科记》三十卷
晁氏曰:皇朝乐史撰。记进士及诸科登名者,起唐武德,讫天▯末。
※《唐制举科目图》一卷
晁氏曰:不题撰人。凡七十六科,任至宰相者七十二人,唯刘ナ名最高,而宦最不达。
巽岩李氏曰:宝元▯,蔡元翰编集。某家有《制科登第录》一卷,不著撰人氏字,止用年代次序,登第者姓名,或不暇遍举,且自敬宗以後,阙不复录。而元翰所记《科目》以类相从,姓名具列,又▯出其更历始终,比某家本为优。然而尚多脱遗,如天授中祝钦明中英才杰出业奥大经科,而此无之。盖元翰独据《旧唐书》,故所见有不尽。博采别条,乃可备一家言耳。
※《唐登科记》十五卷
陈氏曰:丞相鄱阳洪适景伯编集。按《唐艺文志》,有崔氏《显庆科记》五卷,姚康《科第录》十六卷,李奕《登科记》二卷。崔氏书有赵儋序,而失崔名,所载至周显德,固非崔氏本书。而李奕书亦不存。洪忠宣得姚康书五卷於北方,而丞相又得别本起武德终太和於毗陵钱仲氏,乃以三本辑为一书,而用姚氏为正。三书皆有序。姚氏汝谐,南仲孙也,元和十五年进士。本书录武德至长庆,为十一卷。其曰十六卷者,亦後人所续。
※《五代登科记》一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前所谓崔氏书至周显德止者,殆即此邪?馆中有此书,洪丞相以国初卿相多在其中,故并传之。
※《敦煌新录》一卷
陈氏曰:有序,称天成四年沙州传舍集,而不著名氏,盖当时奉使者。叙张义潮本末,及彼土风物甚详。凉武昭王时,有刘炳者著《敦煌实录》二十卷,故此号《新录》。
※《渚宫故事》五卷
陈氏曰:後周太子校书郎余知古撰。载荆楚事,自鬻熊至唐末。本十卷,今止晋代,阙後五卷。
※《锦里耆旧传》八卷
陈氏曰:前应灵县令平阳句延庆昌裔撰。开宝三年,秘书丞刘蔚知荣州,得此传。其词芜秽,请延庆▯之,改曰《成都理乱记》。天成之後,别加编次。起咸通九载,迄乾德四年,百余年蜀事,大略具矣《续传》蜀人张绪所撰。起乾德乙丑,迄祥符已酉,自平蜀之後,朝廷命令、官僚姓名,及政事因革,以至李顺、王均、刘旰作乱之迹,皆略载之。知新繁县太常博士张约为之序。
※《平蜀实录》一卷
陈氏曰:左藏库副使康延泽撰。平蜀之後,延泽以内染院使为凤州路马军都监,王全斌等既得罪,延泽亦贬唐州团练使。
译所记人物姓名十分详尽。大概是广明元年崔沆为相时,若非其子弟,便是其门人所作。字迹清丽,而所记之事不过是饮酒交游、评议朝政之类,从中可以看出唐末风俗的弊端。
《登科记》三十卷
晁氏说:本朝乐史撰写。记载进士及各科登第者,起于唐武德年间,止于天〇末年。
《唐制举科目图》一卷
晁氏说:不题撰人。共七十六科,其中官至宰相的有七十二人,唯独刘ナ名次最高,而仕途最不显达。
巽岩李氏说:宝元年间,蔡元翰编集此书。我家藏有《制科登第录》一卷,不著撰人姓名,只按年代顺序排列,登第者姓名,有时不能全部列举,而且自敬宗以后,就不再著录了。而蔡元翰所记的《科目》按类别归纳,姓名齐全,又逐一列出他们的仕历始终,比我家所藏的本子要优胜。然而仍有不少遗漏,比如天授年间祝钦明以中英才杰出业奥大经科登第,此书却没有记载。大概蔡元翰仅依据《旧唐书》,所以见闻有所不足。广泛采集其他资料,才可以称得上是一家之言。
《唐登科记》十五卷
陈氏说:丞相鄱阳人洪适景伯编集。据《唐书·艺文志》记载,有崔氏《显庆科记》五卷,姚康《科第录》十六卷,李奕《登科记》二卷。崔氏之书有赵儋的序,但失去了崔氏的名字,所记内容一直到后周显德年间,显然不是崔氏原书。而李奕的书也已不存。洪皓在北方得到姚康之书五卷,而洪适丞相又从毗陵钱仲那里得到另一版本,记载从武德到太和年间的内容,于是将三个版本合辑为一书,以姚氏本为正本。三种书都各有序言。姚氏名汝谐,是姚南仲的孙子,元和十五年进士。原书记录武德至长庆年间,共十一卷。所谓十六卷,是后人续补的。
《五代登科记》一卷
陈氏说:不著撰人姓名。前面所说止于后周显德年间的崔氏之书,大概就是这部吧?馆阁中藏有此书,洪适丞相因为本朝开国时的许多卿相都在其中,所以一并加以流传。
《敦煌新录》一卷
陈氏说:书前有序,称是天成四年在沙州传舍所写,但没有署名,大概是当时奉命出使的人所作。详细叙述了张义潮的事迹始末,以及当地风土物产。凉武昭王时,有刘炳者著有《敦煌实录》二十卷,所以此书号称《新录》。
《渚宫故事》五卷
陈氏说:后周太子校书郎余知古撰写。记载荆楚之事,自鬻熊起直到唐末。原本十卷,如今只到晋代,缺后面五卷。
《锦里耆旧传》八卷
陈氏说:前应灵县令平阳人句延庆昌裔撰写。开宝三年,秘书丞刘蔚出任荣州知州,得到此传。因文辞粗陋,请句延庆加以整理,改名为《成都理乱记》。天成之后,又另加编次。起于咸通九年,止于乾德四年,一百馀年间蜀地之事,大致都有记载。《续传》为蜀人张绪所撰。起于乾德乙丑年,止于祥符己酉年,自平定蜀地之后,朝廷的命令、官员姓名,以及政事的兴革,直到李顺、王均、刘旰作乱的经过,都简要地记载了下来。知新繁县、太常博士张约为之作序。
《平蜀实录
按本传载:蜀军二万七千人,诸将虑其为全师雄内应,欲尽杀之,延泽请简老弱疾病七千人释之,馀以兵卫浮江而下,诸将不能用。此书叙述甚详。《邯郸书目》云不知作者,《馆阁书目》亦然。考王元之所撰《延泽墓志》,知其所为也。
※《秦王贡奉录》二卷
陈氏曰:枢密使吴越钱惟演希圣撰。记其父ㄈ贡献及锡赉之物。
※《家王故事》一卷
陈氏曰:钱惟演撰。记其父遗事二十二事,上之,以送史院。
※《戊申英政录》一卷
陈氏曰:婺州刺史钱俨撰。记其兄ㄈ事迹。ㄈ以戊申正月嗣位。
※《玉堂逢辰录》二卷
陈氏曰:钱惟演撰。其载祥符八年四月荣王宫火,一日二夜,所焚屋宇二千馀▯,左藏、内藏、香药诸库及秘阁史馆,香闻数十里,三馆图籍一时俱尽,大风或飘至汴水之南,惟演献礼贤宅以处诸王。以此观之,唐末、五代书籍之仅存者,又厄於此火,可为太息也!
※《西李文正公谈录》一卷
晁氏曰:西李文正公,▯也,相太宗。其子宗谔录其平生所谈十七事。
陈氏曰:所记凡三十七事。
※《张忠定公语录》四卷
晁氏曰:皇朝张忠定公咏守蜀有善政,其门人李畋纪其语论可以垂世者。
※《曹武惠别传》一卷
陈氏曰:知石州曹偃撰。武惠曾孙也。
※《贾公谈录》一卷
陈氏曰:序言庚午衔命宋都,闻於补阙贾黄中。凡二十六条,而不著其名。别本题“清辉殿学士张洎”,盖洎,江南奉使也。庚午实开宝三年。黄中,晋开运中以七岁为童一关关头,十六岁进士及第第三人。
※《王沂公笔录》一卷
陈氏曰:丞相清公青社王曾孝先撰。记开国以来杂事,凡三十六条。
※《王沂公言行录》一卷(一作三卷)
晁氏曰:沂公弟天章阁待制▯录公平生言行,凡三十七事。
陈氏曰:前有李清臣序文,後有晏殊、杜杞岑书。
※《王魏公遗事》四卷
晁氏曰:魏公旦相真宗,其子素录事凡五百条。
陈氏曰:《家录》一卷,即素所录遗事也。
※《寇莱公遗事》一卷
陈氏曰:不知何人作。
※《莱公勋烈》一卷
晁氏曰:寇宗▯编。宗▯,准曾孙也,编集仁宗祭准文及赠诰、墓碑、传志、赞诗等为此书。
※《民表录》三卷
晁氏曰:皇朝胡讷撰。录国朝循吏善政。李淑以为虽浅俗,亦可备广记云。天圣中偕《贤惠录》上之。
译》一卷
陈氏说:左藏库副使康延泽撰写。平定蜀地之后,康延泽以内染院使身份任凤州路马军都监,王全斌等人获罪之后,康延泽也被贬为唐州团练使。据本传记载:蜀军二万七千人,各位将领担心他们成为全师雄的内应,想把他们全部杀掉,康延泽请求挑选老弱病残七千人释放,其余的用兵士押送顺江而下,各将领没有采纳这个建议。此书叙述得十分详尽。《邯郸书目》说不知作者是谁,《馆阁书目》也是如此。考证王禹偁所撰《康延泽墓志》,才知道是他所作的。
《秦王贡奉录》二卷
陈氏说:枢密使吴越人钱惟演希圣撰写。记载其父钱ㄈ进贡朝廷及朝廷赏赐给他的物品。
《家王故事》一卷
陈氏说:钱惟演撰写。记载其父的遗事二十二件,进呈朝廷,用以送交史院。
《戊申英政录》一卷
陈氏说:婺州刺史钱俨撰写。记载其兄钱ㄈ的事迹。钱ㄈ于戊申年正月继承王位。
《玉堂逢辰录》二卷
陈氏说:钱惟演撰写。书中记载祥符八年四月荣王宫失火,烧了一天两夜,焚毁屋宇二千馀间,左藏库、内藏库、香药诸库以及秘阁史馆,香气飘散数十里,三馆的图书典籍一时之间全部化为灰烬,大风甚至将灰烬吹到汴水以南,钱惟演献出礼贤宅安置各位王爷。由此看来,唐末、五代残存下来的书籍,又遭此一场大火之厄,实在令人叹息!
《西李文正公谈录》一卷
晁氏说:西李文正公,名某,是太宗朝的宰相。其子李宗谔记录他平生所谈论的十七件事。
陈氏说:所记共三十七件事。
《张忠定公语录》四卷
晁氏说:本朝张忠定公张咏镇守蜀地时施行善政,他的门人李畋记录了他可以垂范后世的言论。
《曹武惠别传》一卷
陈氏说:知石州曹偃撰写。曹偃是曹武惠的曾孙。
《贾公谈录》一卷
陈氏说:序言说庚午年奉命出使宋朝都城,听补阙贾黄中谈论所得。共二十六条,但未署名。另一版本题作"清辉殿学士张洎",大概是因为张洎曾作为江南使者出使。庚午年正是开宝三年。贾黄中,后晋开运年间七岁时以神童身份应试关头,十六岁进士及第,位列第三。
《王沂公笔录》一卷
陈氏说:丞相清公青社人王曾孝先撰写。记载开国以来的各种杂事,共三十六条。
《王沂公言行录》一卷(一作三卷)
晁氏说:王沂公之弟、天章阁待制王某记录了王沂公平生的言行,共三十七件事。
陈氏说:前面有李清臣的序文,后面有晏殊、杜杞的题跋。
《王魏公遗事》四卷
晁氏说:魏公王旦是真宗朝宰相,他的儿子王素记录其事迹共五百条。
陈氏说:《家录》一卷,就是王素所记录的遗事。
《寇莱公遗事》一卷
陈氏说:不知何人所作。
《莱公勋烈》一卷
晁氏说:寇宗某编撰。寇宗某是寇准的曾孙,编集了仁宗祭奠寇准的祭文以及朝廷所赠的诰命、墓碑、传记、赞诗等,编成此书。
《民表录》三卷
晁氏说:本朝胡讷撰写。记录本朝清廉官吏的善政。李淑认为此书虽然内容浅显,也可
※《贤惠录》三卷
晁氏曰:胡讷撰。国朝贤惠之女。後一卷瑗嗣成之。
※《安定先生言行录》二卷
陈氏曰:杂录胡瑗翼之事,及告词、志表、祭文等。其▯有《贤惠录》、《孝行录》,盖其父讷所为也。
※《韩魏公家传》二卷
晁氏曰:皇朝韩忠彦撰。录其父琦平生行事。近世著史者,喜采小说以为异闻逸事,如李繁录其父泌、崔允记其父慎由事,悉凿空妄言。前世谓此等无异庄周鲋鱼之辞、贾生▯鸟之对者也。而《唐书》皆取之,以乱正史。曰是近时多有家传、语录之类行於世。陈莹中所以发愤而著书,谓魏公名德在人耳目如此,岂假门生子姓之▯区区自列乎持史笔其慎焉。
陈氏曰:不著名氏,当是其家所传也。
※《韩忠献遗事》一卷
陈氏曰:群牧判官钱塘强至几圣撰。至,魏公之客也。
●卷一百九十九 经籍考二十六
○史(传记)
※《魏公语录》一卷
陈氏曰:与《别录》小异而实同。《别录》分四卷,此总为一篇。先後次第亦不同,而末一则《别录》所无,姑并存之。
※《魏公别录》四卷
晁氏曰:其门人王岩叟记其言论事实。然以《国史》考之,其岁月往往▯牾,盖失之诬也。
※《杜祁公语录》一卷
陈氏曰:不知何人作。
※《文潞公私记》一卷
晁氏曰:皇朝文彦博所撰。元丰初,王尧臣之子同老,以其父至和中所撰立英宗为皇子诏草上之,且曰:“时宰相文彦博、富<门坐>知状。”神宗以问彦博,彦博具以实对。至元▯中,贾易为言官,为韩忠彦争辨其事,彦博乃著此。其後云:自古惟霍禹云“县官非我家将军不得至此”,杨复恭自称“定策国老”,谓昭宗为“门生天子”,鞅鞅不道之言,卒被夷灭。
陈氏曰:记至和请建储及元丰褒赏事。
※《潜德录》一卷
晁氏曰:皇朝吕诲献可之孙撰。记其祖乞立英宗言章。
※《嘉▯名臣传》五卷
晁氏曰:张唐英传仁宗朝贤臣五十馀人。
王氏《挥麈录》曰:唐英,天觉同胞兄,仕至殿中侍御史,尝述《仁宗政要》上於朝。所谓《嘉▯名臣传》,特《政要》中一门耳。
※《孔子编年》三卷
晁氏曰:皇朝孔传取《左氏》、《国语》、《公
译以用来充实见闻。天圣年间与《贤惠录》一同进呈朝廷。
《贤惠录》三卷
晁氏说:胡讷撰写。记载本朝贤惠的妇女。最后一卷是胡瑗续成的。
《安定先生言行录》二卷
陈氏说:杂录胡瑗翼之的事迹,以及朝廷的告词、墓志碑表、祭文等。此外还有《贤惠录》、《孝行录》,大概是其父胡讷所撰写的。
《韩魏公家传》二卷
晁氏说:本朝韩忠彦撰写。记录其父韩琦平生的行事。近世写史的人,喜欢采集小说来充作奇闻逸事,就像李繁记录其父李泌、崔允记述其父崔慎由的事迹一样,全都是凭空捏造。前人认为这类文字与庄周的鲋鱼之辞、贾谊的鹏鸟之赋没有什么不同。而《唐书》却都采纳了这些内容,扰乱了正史的可信度。近来多有家传、语录之类的书籍流传于世。这就是陈瓘之所以愤而著书的缘故,他认为韩魏公的名声德行如此深入人心,怎么能容许门生子孙这样区区自行罗列呢,执笔写史的人对此应当谨慎。
陈氏说:不著撰人姓名,应当是他家所传下来的。
《韩忠献遗事》一卷
陈氏说:群牧判官钱塘人强至几圣撰写。强至是韩魏公的门客。
卷一百九十九 经籍考二十六
史部(传记)
《魏公语录》一卷
陈氏说:与《别录》略有不同但实际内容相同。《别录》分为四卷,此书则合为一篇。先后次序也不相同,而末尾的一条是《别录》所没有的,姑且一并保存。
《魏公别录》四卷
晁氏说:韩魏公的门人王岩叟记录他的言论事迹。然而用《国史》来考证,其中年月往往有矛盾之处,大概是失于夸张不实。
《杜祁公语录》一卷
陈氏说:不知何人所作。
《文潞公私记》一卷
晁氏说:本朝文彦博所撰写。元丰初年,王尧臣之子王同老,将其父至和年间所撰立英宗为皇子的诏书草稿进呈朝廷,并说:"当时宰相文彦博、富弼知道此事的详情。"神宗就此事询问文彦博,文彦博据实回答。到元〇年间,贾易担任言官,为韩忠彦争辩此事,文彦博于是撰写此书。书末说:自古以来只有霍禹说过"县官(指皇帝)若非我们家将军就到不了这个地位",杨复恭自称"定策国老",称唐昭宗为"门生天子",这些骄横不敬的言论,最终都招致了灭族之祸。
陈氏说:记载至和年间请求建立储君以及元丰年间褒奖赏赐之事。
《潜德录》一卷
晁氏说:本朝吕诲献可的孙子所撰写。记录其祖父请求册立英宗的奏章。
《嘉〇名臣传》五卷
晁氏说:张唐英为仁宗朝五十馀位贤臣立传。
王氏《挥麈录》说:张唐英,是张天觉的同胞兄长,官至殿中侍御史,曾撰写《仁宗政要》进呈朝廷。所谓《嘉〇名臣传》,只是《政要》中的一个门类而已。
《孔子编年》三卷
晁氏说:本朝孔传选取《左传》、《国语》、《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