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十一 郊社考四
●卷七十一 郊社考四
○郊
梁太祖开平二年十一月,自东京赴洛都行郊天礼,自石桥备仪仗至郊坛。
三年正月,以河南尹张宗▯为南郊大礼使(故事,皆以宰相为之,今用河南尹充,非常例也)。
周太祖广顺三年九月,太常礼院奏:“准敕定郊庙制度,洛阳郊坛在城南七里丙巳之地,圜丘四成,各高八尺一寸,下广二十丈,再成广十五丈,三成广十丈,四成广五丈。十有二陛,每节十二等。燎坛在泰坛之丙地,方一丈,高一丈二尺,开上南出户,方六尺。请下所司修奉。”从之(时周太祖将拜南郊,故修奉之)。
梁太祖南郊二(开平三年正月二十四日,其年十一月二日)。
後唐庄宗南郊一(同光二年二月一日)。
明宗南郊一(长兴元年二月二十一日)。
周太祖南郊一(显德元年正月一日)。
宋初,因唐旧制,每岁冬至圜丘,正月上辛祈▯,孟夏雩祀,季秋大享,凡四祭昊天上帝。亲祀则并皇地▯位。作坛於国城之南薰门外,依古制四成,十二陛,三▯。设燎坛於内坛之外丙地,高一丈二尺。又设皇帝更衣大次於坛外东▯东门之内道北,南向。
太祖皇帝乾德元年十一月甲子,亲郊,奉宣祖配,大赦改元。
先是,诏以冬至有事南郊,有司言:“冬至乃十一月晦前一日,皇帝始郊,不应近晦。”乃改用十六日甲子。太常博士和岘言:“祭不欲数。今十一月十六日亲祀南郊,请权停二十七日南至之祀。”从之。十三日,上宿斋於崇元殿,翌日,服通天冠、绛纱袍,执镇圭,乘玉辂,由明德门出,群臣夹侍,卤簿前导,赴太庙。五鼓,朝享礼毕。质明,乘辂赴南郊,斋於帷宫。上初诣太庙,乘玉辂,左谏议大夫崔颂摄太仆,上问仪仗名物甚悉,颂应对详敏,上大悦。十六日,服衮冕,执圭,合祭天地於圜丘,以皇弟开封尹光义为亚献,兴元尹光美为终献。将升坛,有司具黄褥为道,上曰:“朕洁诚事天,不必如此。”命彻之。还宫,将驾金辂,顾左右曰:“於典故可乘辇否?”对以无害,乃乘辇。壬申,以南郊礼成,大宴广政殿,号曰“饮福”。自是为例。
五代以来,宰相为大礼使,太常卿为礼仪使,御史中丞为仪仗使,兵部尚书为卤簿使,京府尹为桥道顿递使。宋制,大礼、顿递如旧,而大礼使或以亲王为之,又专以翰林学士为礼仪使,其仪仗、卤簿使或以他官充(是年,司徒兼侍中范质为南郊大礼使,翰林学士承旨、礼部尚书陶▯礼仪使,刑部尚书张昭卤簿使,御史中丞刘温叟仪仗使,皇弟开封尹光义桥道顿递使)。
译丘共四层,各层高八尺一寸,最下层宽二十丈,第二层宽十五丈,第三层宽十丈,第四层宽五丈。共有十二级台阶,每一节台阶十二级。燎坛设在泰坛的丙位方向,方一丈,高一丈二尺,坛顶朝南开一个门户,方六尺。请下令有关部门修建奉行。”朝廷听从了这个建议(当时周太祖将要举行南郊祭天,所以修建奉行此制)。
梁太祖举行南郊祭祀两次(开平三年正月二十四日,同年十一月二日)。
后唐庄宗举行南郊祭祀一次(同光二年二月一日)。
明宗举行南郊祭祀一次(长兴元年二月二十一日)。
周太祖举行南郊祭祀一次(显德元年正月一日)。
宋朝建立之初,沿用唐朝旧制,每年冬至在圜丘祭天,正月上辛日祈谷,孟夏时节祈雨,季秋举行大享之礼,共四次祭祀昊天上帝。皇帝亲自祭祀时,则一并祭祀皇地祇之位。在国都城南薰门外建坛,依照古代制度共四层,十二级台阶,三重壝墙。在内坛之外的丙位方向设燎坛,高一丈二尺。又在坛外东壝东门内道路北侧设皇帝更衣的大帐幕,朝南而立。
太祖皇帝乾德元年十一月甲子日,亲自郊祀,奉宣祖配享,大赦天下并改元。
在此之前,下诏在冬至举行南郊祭祀,有关部门说:“冬至正是十一月晦日前一天,皇帝开始郊祀,不应该靠近晦日。”于是改在十六日甲子举行。太常博士和岘说:“祭祀不宜过于频繁。如今十一月十六日皇帝亲自祭祀南郊,请暂停二十七日冬至的祭祀。”朝廷听从了这个建议。十三日,皇帝在崇元殿斋戒住宿,第二天,穿上通天冠、绛纱袍,手持镇圭,乘坐玉辂,从明德门出发,群臣夹道随侍,仪仗前导,前往太庙。五更时分,朝享礼完毕。天亮时,乘坐玉辂前往南郊,在帷宫斋戒。皇帝当初前往太庙时,乘坐玉辂,左谏议大夫崔颂代理太仆一职,皇帝详细询问仪仗名物,崔颂对答详尽敏捷,皇帝十分高兴。十六日,穿上衮冕,手持玉圭,在圜丘合祭天地,让皇弟开封尹赵光义担任亚献,兴元尹赵光美担任终献。将要登坛时,有关部门准备了黄色褥垫铺作道路,皇帝说:“朕以洁净诚心侍奉上天,不必如此。”命令撤去褥垫。回宫时,将要乘坐金辂,皇帝回头对左右说:“按照旧典是否可以乘坐辇车?”左右回答说无妨,于是乘坐辇车。壬申日,因南郊礼成,在广政殿大宴群臣,称之为“饮福”。从此成为惯例。
五代以来,由宰相担任大礼使,太常卿担任礼仪使,御史中丞担任仪仗使,兵部尚书担任卤簿使,京府尹担任桥道顿递使。宋朝制度,大礼使、顿递使沿袭旧制,而大礼使有时由亲王担任,又专门以翰林学士担任礼仪使,其仪仗使、卤簿使有时由其他官员充任(这一年,司徒兼侍中范质担任南郊大礼使,翰林学士承旨、礼部尚书陶谷担任礼仪使,刑部尚书张昭担任卤簿使,御史中丞刘温叟担任仪仗使,皇弟开封尹赵光义担任桥道顿递使)。太平兴国元年,才开始铸造五使的印信。
石林叶氏说:“南郊设置五使,唐朝的制度记载得十分详细。考察《会要》,才发现长庆年间以后有以太常卿担任礼仪使、御史中丞担任大礼使的做法,不知道礼仪使、大礼使有什么区别?至于以宰相担任大礼使,礼部尚书担任礼仪使,御史中丞担任仪仗使,兵部尚书担任卤簿使,开封尹担任桥道使的做法,大概是后唐的制度,所以本朝沿用它,只是把太常卿改为礼仪使罢了。太常卿既然不常设置,而御史中丞、兵部官职有时空缺,就照例由翰林学士以及其他各部尚书、侍郎代替。大礼使掌管赞相礼仪,卤簿使掌管仪卫,桥道使掌管顿递,礼
太平兴国元年,始铸五使印。
石林叶氏曰:“南郊五使,唐制甚详。考於《会要》,才见长庆後有以太常卿为礼仪使,御史中丞为大礼使尔,不知礼仪、大礼何以为别也?其以宰相为大礼使,礼部尚书为礼仪使,御史中丞为仪仗使,兵部尚书为卤簿使,开封尹为桥道使者,盖後唐之制,故本朝用之,但改太常卿为礼仪使尔。太常卿既不常置,而中丞、兵部官或阙,则例以学士及他曹尚书、侍郎代之。大礼掌赞相,卤簿掌仪卫,桥道掌顿递,礼仪掌礼物仪仗,无正所治事,但督察百司不如礼者而已。真宗东封西郊,尝专用辅臣,天禧後罢。至元符初,始召并用执政,遂著为令。”
《长编通考》曰:“恭考太祖南郊凡四,自後宿斋、朝享、仪礼、降赦率如初,惟开宝四年,始用绣衣卤簿。先是,大驾卤簿衣服、旗帜止以五采绘画。至是,尽易以绣。九年,以江表底定,方内大同,用申报谢,乃幸西京,以四月有事於南郊。先是,霖雨弥旬。及赴斋宫之日,▯物晴霁,观者如堵,咸相谓曰:‘我辈少逢乱离,不图今日复睹太平天子仪卫。’皆相对感泣。又考卤簿凡四等:大驾、法驾、銮驾、黄麾仗。大驾,郊祀、籍田、荐献玉清昭应景灵宫用之。”
按:梁太祖始建都於汴,然郊坛则在洛都。开平二年十一月南郊,帝自东京至洛都行礼,自石桥备仪仗至郊坛。三年正月,以河南尹张宗▯为南郊大礼使。後唐庄宗同光二年,帝祀南郊。初,梁均王将郊祀於洛阳,闻杨刘陷而止,其仪物具在。至是,张全义请上亟幸洛阳,谒庙毕,即祀南郊。从之。然则梁、唐行郊祀皆在洛阳。国初,始作郊坛於国城南薰门外。开宝九年,诏曰:“定鼎洛邑,我之西都;燔柴泰坛,国之大事。今江表底定,方内大同,▯▯景灵,用申报谢,乃眷西顾,郊兆存焉。将饬驾以时巡,躬展诚於阳位。朕今幸西京,以四月有事於南郊,宜令有司各扬所职。”以是观之,艺祖亲郊凡四,独是岁行之於洛阳。然凡郊必以阳至之月,独是岁以四月,乃是行大雩之礼,盖本非彝典。帝以洛都元有郊兆,是年又有欲徙都於洛之意,故因西幸而特行其礼云。
太宗太平兴国三年十一月丙申,郊,奉太祖配。
国初以来,南郊四祭及感生帝、皇地▯、神州凡七祭,并以四祖迭配。而太祖亲郊者四,并以宣祖配。上即位,以宣祖、太祖更配。是年,合祭天地,始奉太祖升侑焉。雍熙元年,郊,扈蒙定礼,奏言:“《经》曰:‘严父莫大於配天。’请以宣祖配天,太祖配上帝。”乃用其议,识者非之。淳化四年,礼仪使苏易简上言:“按:唐永徽中,以高祖、太宗同配上帝。
译仪使掌管礼物仪仗,没有固定处所处理事务,只是督察百官中不合礼制的行为罢了。真宗封禅泰山、祭祀西京时,曾专门任用辅臣,天禧年间以后停止此制。到元符初年,才又召集并任用执政大臣,于是成为定制。”
《长编通考》说:“恭敬考察太祖举行南郊祭祀共四次,此后住宿斋戒、朝享太庙、行礼仪式、颁布赦令都大致依照最初的做法,只有开宝四年,开始使用绣衣卤簿。在此之前,大驾卤簿的衣服、旗帜只用五彩绘画。到这时,全部改用刺绣。开宝九年,因为江南已经平定,四方大致统一,用来申明报答感谢之意,于是驾临西京,在四月于南郊举行祭祀。在此之前,连绵大雨十多天。等到前往斋宫的那一天,忽然天气晴朗,观看的人多如墙壁,都相互说:‘我们年少时遭逢乱世离散,没想到今日又能看到太平天子的仪卫。’都相对感动流泪。又考证卤簿共分四等:大驾、法驾、銮驾、黄麾仗。大驾,用于郊祀、籍田、进献玉清昭应宫和景灵宫。”
按:梁太祖起初在汴京建都,然而郊坛却设在洛都。开平二年十一月南郊祭祀,皇帝从东京到洛都举行礼仪,从石桥开始备齐仪仗一直到郊坛。三年正月,任命河南尹张宗奭为南郊大礼使。后唐庄宗同光二年,皇帝祭祀南郊。当初,梁末帝准备在洛阳郊祀,听闻杨刘失陷就停止了,但仪仗物品都已齐备。到这时,张全义请求皇帝赶紧驾临洛阳,拜谒太庙完毕后,随即祭祀南郊。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这样看来,梁、唐举行郊祀都在洛阳。国朝建立之初,才在国都城南薰门外建造郊坛。开宝九年,下诏说:“定都洛邑,是我们的西都;焚柴祭祀泰坛,是国家的大事。如今江南已经平定,四方大致统一,前往景灵宫,用来申明报答感谢之意,于是眷念西方,郊祀的兆域就在那里。将要整饬车驾按时巡视,亲自在南面之位展现诚意。朕如今驾临西京,在四月于南郊举行祭祀,应当命令有关部门各自履行自己的职责。”由此看来,太祖亲自郊祀共四次,唯独这一年是在洛阳举行的。然而凡是郊祀必定在阳气至盛的月份,唯独这一年在四月,这是举行祈雨大礼,本来就不是常规典礼。太祖因为洛都本来就有郊祀的兆域,这一年又有想要迁都到洛阳的想法,所以趁着西行而特意举行这个礼仪。
太宗太平兴国三年十一月丙申日,郊祀,奉太祖配享。
国朝建立以来,南郊四次祭祀以及祭祀感生帝、皇地祇、神州共七次祭祀,都以四位祖先轮流配享。而太祖亲自郊祀四次,都以宣祖配享。太宗即位后,让宣祖、太祖轮流配享。这一年,合祭天地,才开始奉太祖升格配享。雍熙元年,郊祀,扈蒙制定礼仪,上奏说:“《孝经》说:‘尊崇父亲没有比配享上天更重大的了。’请以宣祖配享天,太祖配享上帝。”于是采用了他的建议,有见识的人认为不对。淳化四年,礼仪使苏易简上奏说:“考察:唐朝永徽年间,以高祖、太宗一同配享上帝。希望皇帝亲自祭祀郊丘时,奉宣祖、太祖一同配享;共同的常祀如孟春祈谷、孟冬祭神州、季秋大享,以宣祖崇配;冬至圜丘、夏至北郊、孟夏祈雨,以太祖崇配。”朝廷听从了这个建议。
淳化三年,礼仪使说:“皇帝亲自郊祀,按照旧例,在京城以及距离圜丘十里以内的神祠以及所经过的桥梁道路,都派遣官员前往祭祀,但独独遗漏了太社、太稷、文宣王、武成王等庙。如今请求在祭祀出宫前一天,派遣官员前往祭祀。”朝廷听从了这个建议。
至道三年十一月,当时真宗已经即位,有关部门上奏说:“冬至祭祀圜丘、孟夏祈雨、夏至祭祀方丘,请奉太
欲望亲祀郊丘,奉宣祖、太祖同配;共常祀孟春祈▯、孟冬神州、季秋大享,以宣祖崇配;冬至圜丘、夏至北郊、孟夏雩祀,以太祖崇配。”从之。
淳化三年,礼仪使言:“皇帝亲郊,故事,在京并去圜丘十里内神祠及所过桥道,并差官致祭,而独遗太社、太稷、文宣、武成王等庙。今请事出宫前一日,遣官致祭。”从之。
至道三年十一月,时真宗已即位,有司上言:“冬至祀圜丘、孟夏雩祀、夏至祭方丘,请奉太宗配;上辛祈▯、季秋大享明堂,奉太祖配;上辛祀感生帝、孟冬祀神州地▯,奉宣祖配;其亲郊圜丘,奉太祖、太宗并配。”诏可。
大中祥符四年,职方员外郎、判太常礼院孙▯言:“准礼,冬至祀圜丘,有司摄事,以天神六百九十位从祀。今惟有五方上帝及五人神十七位,天皇大帝以下并不设位。且太昊、勾芒惟孟夏雩祀、季秋大享及之,今乃祀於冬至,恐未叶宜。”诏两制及崇文院详定。翰林学士晃迥等言:“按《开宝通礼》:圜丘,有司摄事,祀昊天、配帝、五方帝、日月、五星、中外官、众星、总六百八十七位;雩祀、大享,昊天、配帝、五天帝、五人帝、五官、总十七位;方丘,祭皇地▯、配帝、神州、岳镇、海渎七十一位。今司天监所设圜丘、雩祀、明堂、方丘并十七位,即是方丘有岳、渎从祀,圜丘无星辰,而反以人帝从祀。参详故事,实为阙典。望如▯所请,以《通礼》神位为定。其有增益者,如後敕。”奏可。
景德三年,崇文院检讨陈彭年言:“《礼记 月令》,正月天子以元日祈▯於上帝。注云:‘为上辛祈▯,郊祀昊天上帝。’又《春秋传》曰:‘启蛰而郊,郊而後耕。’盖春气初至,农事方兴,郊祀昊天,以祈嘉▯,故当在建寅之月,迎春之後矣。自晋泰始二年,始用上辛,不择立春之先後。齐永明元年,立春前郊,议者欲迁日,王俭启云:‘宋景平元年、元嘉六年,并立春前郊。’遂不迁日。其後吴操之又云:‘应在立春後。’然则左氏所记启蛰而郊,乃三代彝章,百王不易。王俭所启郊在春前,乃後世变礼,经籍无闻。载详《月令》正月元日祈▯,则明在正月之辛;左氏‘启蛰而郊,郊而後耕’,则明在立春之後。参较其义,焕然无疑。来年正月十日立春,三日上辛祈▯,斯则袭王俭之末议,违左氏之明文,礼有未安,事当复古。”
乾兴元年,真宗崩,诏礼官定迁郊祀配帝,乃请:“孟春上辛祈▯、孟冬祭神州地▯,以太祖配;孟夏雩祀、冬至祀昊天上帝、夏至祭皇地▯,以太宗崇配;上辛祀感生帝,以宣祖配;季秋大享明堂,以真宗崇配;皇帝亲祀郊丘,以太祖、太宗崇配。
译宗配享;上辛日祈谷、季秋大享明堂,奉太祖配享;上辛日祭祀感生帝、孟冬祭祀神州地祇,奉宣祖配享;至于皇帝亲自郊祀圜丘,奉太祖、太宗一并配享。”皇帝下诏同意。
大中祥符四年,职方员外郎、判太常礼院孙奭说:“依照礼制,冬至祭祀圜丘,由有关部门代行祭祀事务,用天神六百九十位从祀。如今只设有五方上帝以及五方人神共十七位,天皇大帝以下都没有设位。而且太昊、勾芒只在孟夏祈雨、季秋大享时才涉及,如今却在冬至祭祀,恐怕不太合适。”皇帝下诏命两制官员以及崇文院详加审定。翰林学士晁迥等说:“按《开宝通礼》:圜丘祭祀,由有关部门代行祭祀,祭祀昊天、配帝、五方帝、日月、五星、中外官、众星,共六百八十七位;祈雨、大享,祭祀昊天、配帝、五天帝、五人帝、五官,共十七位;方丘祭祀皇地祇、配帝、神州、岳镇、海渎,共七十一位。如今司天监所设置的圜丘、祈雨、明堂、方丘祭祀都只有十七位,这就使得方丘祭祀有岳、渎从祀,而圜丘祭祀却没有星辰,反而以人帝从祀。参照详审旧例,确实是有缺失的典礼。希望依照孙奭所请,以《开宝通礼》所定神位为准。如果有增加的地方,就按照后来的敕令办理。”皇帝批准了这个奏请。
景德三年,崇文院检讨陈彭年说:“《礼记·月令》记载,正月天子在元日向上帝祈祷五谷丰收。注释说:‘在上辛日祈谷,在郊外祭祀昊天上帝。’《春秋左传》又说:‘启蛰节气之后举行郊祀,郊祀之后才开始耕种。’大概是因为春气刚刚到来,农事正要兴起,郊祀昊天,以祈求丰年,所以应当在建寅之月,也就是迎春之后。自晋朝泰始二年起,才开始使用上辛日,不再选择立春的前后。齐朝永明元年,在立春之前郊祀,议论的人想要改变日期,王俭上奏说:‘宋朝景平元年、元嘉六年,都是在立春之前郊祀。’于是没有改变日期。此后吴操之又说:‘应当在立春之后。’然而《左传》所记载的启蛰而郊,是三代的常法,是历代帝王都不改变的。王俭所奏的郊祀在立春之前,是后世改变的礼制,经籍中没有记载。详细考察《月令》所说正月元日祈谷,就明确应在正月的辛日;《左传》所说‘启蛰而郊,郊而后耕’,就明确应在立春之后。参照比较其中的道理,非常清楚没有疑问。来年正月十日立春,三日是上辛日祈谷,这就是沿袭王俭的末流议论,违背了《左传》的明文,礼制上有不妥当之处,应当恢复古制。”
乾兴元年,真宗驾崩,皇帝下诏命礼官确定改迁郊祀配享的对象,于是奏请:“孟春上辛日祈谷、孟冬祭祀神州地祇,以太祖配享;孟夏祈雨、冬至祭祀昊天上帝、夏至祭祀皇地祇,以太宗崇配;上辛日祭祀感生帝,以宣祖配享;季秋大享明堂,以真宗崇配;皇帝亲自祭祀郊丘,以太祖、太宗崇配。”皇帝批准了这个奏请。
按照旧例,三年举行一次亲自郊祀,不郊祀的年份就用其他礼仪代替,庆祝赏赐与郊祀相同,而五使都由辅臣担任,不按官职高低论定。天圣二年,由翰林学士主管仪仗,御史中丞主管卤簿,才开始按照官职次序任命。
天圣五年十一月癸丑日,郊祀,让翰林学士宋绶代理太仆一职,陪同乘坐玉辂。皇帝询问仪仗物品的典故,宋绶应对辨析敏捷,于是让宋绶召集众官编撰《天圣卤簿图记》进献。礼仪使请求郊祀之后前往玉清昭应宫、景灵宫。皇帝下诏在郊祀之前先祭祀景灵宫,由近臣奏告;玉清昭应宫则选择日期恭谢。大礼使王曾请求节省庙中乐舞,皇帝说:“三年才举行一次祭祀,不敢怕辛劳。”三献礼完毕后,增加礼生七人
”奏可。
故事,三岁一亲郊,不郊辄代以他礼,庆赏与郊同,而五使皆辅臣,不以官之高下。天圣二年,翰林学士领仪仗,御史中丞领卤簿,始用官次。
天圣五年十一月癸丑,郊,以翰林学士宋绶摄太仆,陪玉辂。上问仪物典故,绶占对辨给,因使绶集群官撰集《天圣卤簿图记》上之。礼仪使请郊後诣玉清昭应、景灵宫。诏郊前享景灵,近臣奏告;玉清昭应择日恭谢。大礼使王曾请节庙乐,帝曰:“三年一享,不敢惮劳也。”三献终,增礼生七人,各引本宝,太祝升殿彻豆。三日,又斋长春殿,谢玉清昭应宫。
沈氏《笔谈》曰:“上亲郊庙册文,皆曰‘恭荐岁事’。先景灵宫,谓之朝献;次太庙,谓之朝享;末乃事於南郊。予集《郊式》时,曾预讨论,常疑其次序。若先为尊,则郊不应在庙後;若後为尊,则景灵宫不应在太庙之先。求其所从来,盖有所因。按唐故事:凡有事於上帝,则百神皆预遣使祭告,唯太清宫、太庙则皇帝亲行,其册祝皆曰:‘取某月某日、有事於某所,不敢不告。’宫庙谓之奏告,馀皆谓之祭告,唯有事於南郊,方为正祠。至天宝九载,乃下诏曰:‘告者,上告下之词。今後太清宫宜称朝献,太庙称朝享。’自此遂失奏告之名,册文皆为正祠。”
杨氏曰:“愚按:‘卜郊受命於祖庙,作龟於祢宫。’疏引《礼器》‘鲁人将有事於上帝,必先有事於▯宫’为证。《礼器》注云:‘鲁以周公之故,得郊於上帝。先有事於▯宫,告后稷也。’夫有事谓告祭也,郊事至重,又尊祖以配天,故先告於祖而受命焉,乃卜日於祢宫。自此以後,散斋七日,致斋三日,斋戒以神明其德,将以对越上帝,此则古礼然也。太祖皇帝乾德六年十一月,初行郊祀。先是,十三日宿斋於崇元殿,翼日赴太庙,五鼓朝享礼毕,质明乘玉辂赴南郊,斋於帷宫。十六日,行郊祀礼。夫五鼓朝享於太庙,质明乘辂赴南郊,斋於帷宫,又二日而郊祀,此则不拘古礼,以义起之,深得古人告祭於太庙之意,而又不失乎致斋之严也。其後,有司建明,或失其中。仁宗天圣二年八月,太常礼院上言:‘南郊合行荐告之礼,望降所用日。’诏将来玉清昭应宫、景灵宫、太庙同日行礼。後五年,礼仪使刘筠奏曰:‘天圣二年南郊制度,皇帝自大安殿一日之内数次展礼,万乘之陟降为劳,百执之骏奔不暇。欲乞将来南郊礼毕,别定日诣玉清昭应宫、景灵宫行恭谢之礼。’夫刘筠之请,盖欲避一日频并之劳也,然荐告者,郊前之礼也;恭谢者,郊後之礼也。刘筠欲易郊前荐告之礼为郊後恭谢之礼,盖亦以玉清昭应宫、景灵宫非礼之正,不欲指言其事,故为是婉辞以达意也。
译,各自引领本方的宝物,太祝登殿撤去豆器。第三天,又在长春殿斋戒,前往玉清昭应宫谢恩。
沈括《梦溪笔谈》说:“皇帝亲自郊祀、祭庙的册文,都说‘恭荐岁事’。先祭祀景灵宫,称之为朝献;其次祭祀太庙,称之为朝享;最后才在南郊行礼。我编集《郊祀礼式》时,曾参与讨论,常常怀疑其中的次序。如果先者为尊,那么郊祀不应排在祭庙之后;如果后者为尊,那么景灵宫就不应排在太庙之前。探求它的来历,大概是有所因袭。按唐朝旧例:凡是有事奏告上帝,就派遣使者预先祭告百神,只有太清宫、太庙才由皇帝亲自前往,其册祝都说:‘将于某月某日、有事于某处,不敢不告。’祭告宫、庙称为奏告,其余都称为祭告,只有在南郊举行的祭祀,才是正祀。到天宝九载,才下诏说:‘告,是上对下的用词。今后太清宫应当称为朝献,太庙称为朝享。’从此就失去了奏告的名称,册文都成为正祀的形式。”
杨氏说:“我认为:‘占卜郊祀之事要在祖庙受命,在祢庙占卜龟兆。’注疏引《礼器》‘鲁国人将要举行祭祀上帝的大典,必定先在禰宫举行祭告’作为佐证。《礼器》注说:‘鲁国因为周公的缘故,得以郊祀上帝。先在禰宫举行祭告,是告知后稷。’有事就是指祭告,郊祀之事至关重大,又尊崇祖先来配享上天,所以先祭告祖先然后接受天命,才在祢宫占卜吉日。从此以后,散斋七日,致斋三日,斋戒是为了使自己的德行契合神明,以便面对上帝,这就是古代的礼制。太祖皇帝乾德六年十一月,第一次举行郊祀。在此之前,十三日在崇元殿住宿斋戒,第二天前往太庙,五更时分朝享礼完毕,天亮后乘坐玉辂前往南郊,在帷宫斋戒。十六日,举行郊祀之礼。五更时分在太庙举行朝享,天亮后乘坐玉辂前往南郊,在帷宫斋戒,又过了两天才郊祀,这就不拘泥于古礼,而是根据道理灵活变通,深得古人在太庙祭告的用意,又不失去致斋的严肃性。此后,有关部门建议提出意见,有时失去了适中的做法。仁宗天圣二年八月,太常礼院上奏说:‘南郊应当举行荐告的礼仪,希望降下所要使用的日期。’皇帝下诏将来玉清昭应宫、景灵宫、太庙在同一天举行礼仪。五年之后,礼仪使刘筠上奏说:‘天圣二年南郊的制度,皇帝从大安殿出发,一天之内多次展开礼仪,天子的上下往来十分劳累,各种执事人员疲于奔命。请求今后南郊礼成之后,另外选定日期前往玉清昭应宫、景灵宫举行恭谢的礼仪。’刘筠的请求,大概是想要避免一天之内过于频繁劳累,然而荐告,是郊祀之前的礼仪;恭谢,是郊祀之后的礼仪。刘筠想要把郊祀之前的荐告礼改为郊祀之后的恭谢礼,大概也是因为玉清昭应宫、景灵宫的祭祀并非正礼,不想直接说明这件事,所以用这种委婉的言辞来表达自己的意思。景祐五年十月,侍讲贾昌朝说:‘朝拜祭庙的礼仪,本来是为了告知配享天神的用意,符合旧典,应当奉行。至于景灵宫朝谒的礼仪,是沿袭唐代太清宫的旧例,违背了经典的教导,本来就可以改革。希望今后朝拜祭庙之前不再举行这个礼仪,等郊祀礼成之后,前往景灵宫谢成,就像下元节朝谒的礼仪一样。这样希望能够既尊崇祖先又侍奉上天,礼仪简约而诚意周到。’贾昌朝的说法,其实就是刘筠的说法。然而刘筠的议论委婉而明白,不如贾昌朝的言辞严肃而正当。”
岳氏《愧郯录》说:“我以前辨析南北郊祀的问题,私下认为重大的礼仪与平常的礼仪不同,应当折中古今,以待有见识的人考证。等到考察元丰六年十月庚辰日,太常丞吕升卿所上奏的内容,就是先祭祀祖庙
景▯五年十月,侍讲贾昌朝言:‘朝庙之礼,本告以配天享侑之意,合於旧典,所宜奉行。其景灵宫朝谒,盖沿唐世太清宫故事,有违经训,固可改革。欲望将来朝庙前未行此礼,候郊礼毕,诣景灵宫谢成,如下元朝谒之仪。所冀尊祖事天,礼简诚至。’夫贾昌朝之说,即刘筠之说也。然刘筠之议婉而明,不若贾昌朝之言严而正。”
岳氏《愧郯录》曰:“珂前辨南北郊,妄意以礼之大者与常礼异,折衷古今,以俟博识。及考元丰六年十月庚辰,太常丞吕升卿所奏,则先庙後郊。当时亦尝有议之者,反覆其论,可谓至当,而迄不见用於时,盖有弗便乎?今虽欲力行,不可得也。珂故因是而发其馀论焉。升卿之言曰:‘近以郊祀致斋之内,不当诣景灵宫及太庙朝享,遂具奏:“伏闻止罢景灵宫诸处朝谒,而天兴殿及太庙朝享如故。臣伏以郊丘之祀,国之大事,有天下者,莫重乎享帝。臣历考载籍,不闻为祀天致斋乃於其间先享宗庙者也。独有唐天宝之後,用田同秀之言,立老子庙,号曰太清宫。是岁,将行郊祀,以二月辛卯先躬享焉。祀用青词,馈用素馔;甲午,又亲享於太庙;丙申,乃有事於南郊。终唐之世,奉而行之,莫知其非。虽论者以为失礼,然考其初,致斋之日,乃辛卯享於太清宫,至丙申殆且五日,乃得雍容休息,以见上帝也。今陛下致斋三日,其一日於大庆殿,而用其二日三行礼焉。古之太祀,未有不斋三日而敢与神明交者,故经曰:‘斋三日,一日用之,犹恐不敬,二日伐鼓,何居?盖先王之於祭祀之斋,如此其谨也。今陛下行礼於天兴殿,才斋一日尔,其之太庙与郊宫也,前祀之一日,皆尝用之矣,谓之一日之斋,尚非全也。夫用一日之斋,以修大祀,未见其可,况非全日乎?於以奉宗庙,则斋之日不足;於以事上帝,则斋之仪不专。陛下恭严寅畏,三岁一修大礼,将以受无疆之休,其为致斋者乃如此,殆未称昭事之意也。今太庙岁有五大享,皆如古矣,又於郊祀复修遍享之礼,此为何名乎?论者曰:‘宗庙之礼,未尝亲行,故因郊祀恭展荐献。’臣曰不然。唐太宗时,马周言曰:‘陛下自践位,宗庙之享,未尝亲事。窃惟圣情以乘舆一出,所费无艺,故忍孝思以便百姓,遂俾《唐史》不书皇帝入庙,何以示来叶?’良谓此也。且人主於宗庙之享,自当岁时躬修其事,其不亲享者,盖後世之失礼也。今日必因郊礼以行之,则义尤不可。夫因者,不致专之谓也。七世圣神俨在清庙,朝廷不特讲岁时亲行之礼,而因以享之,此非臣之所闻也。臣愚以谓今郊礼宜如故事,致斋於大庆殿,二日,径赴行宫。其宫庙亲享,并乞寝罢。
译后郊祀。当时也曾有人对此提出议论,反复推敲他的论述,可以说是十分恰当,然而最终没有被当时采用,大概是有所不便吧?如今即使想要努力施行,也做不到了。我因此就此发表我的其余议论。吕升卿的话说:‘近来因为郊祀致斋期间,不应当前往景灵宫以及太庙朝享,就上奏说:“听说只停止了景灵宫各处的朝谒礼仪,而天兴殿以及太庙的朝享礼仪却照旧不变。我认为郊祀天地这样的大典,是国家的头等大事,拥有天下的人,没有比祭祀上天更重要的事了。我详细考察各种典籍,没有听说过为了祭祀上天而致斋,却在其间先祭祀宗庙的做法。只有唐朝天宝年间以后,采用田同秀的建议,建立老子庙,称为太清宫。那一年,将要举行郊祀,在二月辛卯日先亲自前往祭祀。祭祀用青词,祭品用素食;甲午日,又亲自祭祀太庙;丙申日,才在南郊举行祭祀。整个唐朝,都奉行这个做法,没有人知道它是错误的。虽然议论的人认为这不合礼制,然而考察其最初的安排,致斋的日子里,辛卯日祭祀太清宫,到丙申日大约已经过了五天,才能够从容休息,来朝见上帝。如今陛下致斋三天,其中一天在大庆殿,却用其中两天举行三次礼仪。古代举行大祀,没有不斋戒三天就敢与神明交往的,所以经书说:‘斋戒三天,只用一天的时间,尚且担心不够恭敬,二天击鼓警戒,这是什么道理呢?’大概是先王对于祭祀的斋戒,就是这样谨慎的。如今陛下在天兴殿行礼,才斋戒一天罢了,至于前往太庙与郊宫,在祭祀的前一天,都已经用过了,说是一天的斋戒,尚且不算完整。用一天的斋戒来举行大祀,还看不出它的可行性,何况还不是完整的一天呢?用来奉祀宗庙,那么斋戒的天数就不足;用来侍奉上帝,那么斋戒的礼仪就不专一。陛下恭敬严肃、心怀敬畏,三年才举行一次大礼,将要因此承受无穷的福佑,而致斋的做法却是如此,恐怕还不能称得上是昭示对神明的虔诚之意。如今太庙每年有五次大祭,都已经如同古制了,又在郊祀时重新举行遍祭祖先的礼仪,这该叫做什么呢?议论的人说:‘宗庙的祭祀,未曾亲自举行,所以借郊祀之机恭敬地展开祭献。’我认为不是这样。唐太宗时,马周说:‘陛下自从即位以来,宗庙的祭祀,未曾亲自举行。我私下认为陛下的圣意是因为车驾一出,耗费无数,所以忍住孝思来体恤百姓,于是使《唐史》上不记载皇帝亲入太庙的事,用什么来昭示后世呢?’说的正是这个道理。况且君主对于宗庙的祭祀,本应当按照时节亲自举行,那些不亲自祭祀的做法,大概是后世失去礼制的表现。如今一定要借郊祀之机来举行,那道理上就更加不妥当了。所谓‘因’,就是不专一举行的意思。七代圣明的祖先庄严地在清庙之中,朝廷不特别讲求按时亲自祭祀的礼仪,却借机来祭祀他们,这不是我所听说过的道理。我愚昧地认为如今的郊祀礼仪应当依照旧例,在大庆殿致斋两天,直接前往行宫。至于祭庙亲享的礼仪,一并请求废止。或者车驾一定要前往太庙,就请求只告祭太祖一室,来表达配享神灵、作为主祭的用意;撤去乐舞,以体现尊崇上天、致斋的诚意。天兴殿的朝享,请求不再举行,请依照新降的诏旨,等到郊祀礼成之后再恭谢。恳请从今以后,另外制定太庙亲自祭祀的制度,每年五次大祭,皇帝亲自参加其中一次。并且希望从今年的腊祭开始,明年举行春祠之礼,礿祭与烝尝之祭,从明年依次进行;每逢举行庙享的时候,就停止景灵宫一个月孟朔的朝谒礼仪;庙享的致斋,请求在内殿
或车驾必欲至太庙,即乞止告太祖一室,以侑神作主之意;彻去乐舞,以尽尊天致斋之义。其天兴朝享,乞更不行,请如新降朝旨,俟礼毕而恭谢。伏请继今日以往,别修太庙躬祀之制,岁五大享,乘舆亲临其一焉。仍望自今岁腊享为首,於明年行春祠之礼,礻龠与▯尝,自次年以叙终之;每遇行庙享之时,则罢景灵宫一孟朝谒之礼;庙享致斋,乞於内殿出入如常仪。如此,则祀天享亲雨得其当矣。珂按:先庙後郊,苏文忠轼尝引《书 武成》证为《周礼》,而珂固疑其即变礼以为常矣。升卿谓古之大祀,未有不斋三日而敢与神交者。考之《武成》,厥四月丁未,祀於周庙;越三日庚戌,柴望,大告武成。虽礼之变,犹必历三日而後柴望,则升卿之言岂非明据?然珂谓升卿之论庙享,岁五大享而临其一,乃杀礼也,非备礼也。行庙享之时,则罢景灵宫一孟谒朝之礼,庙享既与景灵宫迭用,且致斋内殿,出八如常仪,乃常礼也,非大礼也。夫天地,大祭也;祖宗,大祭也。隆礼备物,不可偏废。其势必如仁宗▯享之制,始合於礼之宜。夫嘉▯之行▯也,以代三年之郊也。辂而斋,冕而事,门而肆眚,皆郊制也。前乎元年,恭谢乎大庆;後乎七年,大享於明堂。则四年之▯,▯三年之中也。如升卿言,是以常礼享祖宗,而以大礼祀天地也。若每岁而入庙,又三岁而出郊,礼有隆而无杀,知其必不能也。知乎此,又益知乎南北郊之不可以兼举也。分郊而祭,舍升卿之说,则太庙、原庙之享,不知其存乎否也?苟存也,则先南郊祀之,先北郊则祀之,祖宗之祭二,而天地之祭一,祖宗三岁而遍,天地六岁而遍,以卑逾尊,不可也。苟废也,则原庙恭谢之制,就可如升卿之说,而太庙则不可以乏享也。享不可以杀礼也,是又於何时增此一郊邪?其疏其数,将於此乎益无统矣。”
按:三岁亲郊,而所祭者凡三:一日祀原庙,二日祀太庙,三日诣圜丘行礼。此礼始於唐而宋因之。杨氏所引刘筠、贾昌朝之说,则以为前二日之享庙,告祭也;岳氏所引吕升卿之说,则以为前二日之享庙,正祭也。然以愚观之,以为告祭,则其礼太过;以为正祭,则其礼无名。盖登极、立太子、册后、上祖宗徽号之类,皆典礼之重大而希罕者,若三岁一郊,则事天之常礼耳。今登极等告祭未尝亲行,而独於三岁郊祀则亲举告礼,此所谓太过也。春礻龠、夏▯、秋尝、冬▯,三岁一▯,五岁一▯,皆历代相承宗庙之大祭。今此诸祭未尝亲行,而独於三岁郊祀之前,特创一祭,此所谓无名也。盖近代以来,天子亲祠,其礼文繁,其仪卫盛,其赏赉厚,故必三岁始能行之。
译出入按照平常的礼仪。这样,那么祭祀上天与祭享祖先都能各得其宜了。’我认为:先祭祀祖庙而后郊祀的说法,苏轼曾经引用《尚书·武成》篇作为证据,证明这是《周礼》的做法,而我本来就怀疑这只是把变通的礼制当作了常法。吕升卿说古代举行大祀,没有不斋戒三天就敢与神明交往的。考察《武成》篇的记载,那一年四月丁未日,在周庙祭祀;过了三天到庚戌日,才焚柴望祭,大告武功告成。虽然这是礼制的变通,也仍然要经过三天然后才焚柴望祭,那么吕升卿的话难道不是有明确依据吗?然而我认为吕升卿论述庙享,一年五次大祭而皇帝只亲临其中一次,这是简省的礼制,而不是完备的礼制。举行庙享的时候,就停止景灵宫一个月孟朔的朝谒礼仪,庙享既然与景灵宫的祭祀交替举行,而且在内殿致斋,出入按照平常的礼仪,这就是平常的礼制,而不是重大的礼制。天地,是重大的祭祀;祖宗,也是重大的祭祀。隆重的礼仪、齐备的祭品,是不可以有所偏废的。按照情势必定要像仁宗时按次序祭享的制度,才符合礼制的适宜之处。嘉祐年间举行的明堂之祭,是用来代替三年一次的郊祀的。乘玉辂而斋戒,戴冕冠而行事,出宫门而赦免罪过,这些都是郊祀的制度。前面在元年,恭谢于大庆殿;后面到七年,在明堂举行大享。那么四年一次的祭祀,正处在三年一循环的中间。如果按吕升卿所说,这就是用平常的礼制来祭祀祖宗,而用重大的礼制来祭祀天地了。如果每年都入太庙祭祀,又三年一次出郊祭祀,礼制上只有隆重而没有简省,知道这样一定行不通。明白了这个道理,又更加明白南北郊祀不可以同时举行的道理。分开举行郊祀,如果舍弃吕升卿的说法,那么太庙、原庙的祭享,不知道是否还存在呢?如果存在,那么先祭祀南郊,先祭祀北郊,都要祭祀祖宗,祖宗的祭祀有两次,而天地的祭祀只有一次,祖宗三年一遍,天地六年一遍,这是以卑下逾越尊贵,是不可以的。如果废除,那么原庙恭谢的制度,就可以像吕升卿所说的那样,但太庙就不可以缺少祭享。祭享不可以简省礼制,那么又要在什么时候增加这一次郊祀呢?它的疏密安排,将会更加没有条理了。”
按:三年一次亲自郊祀,而所祭祀的对象共有三类:第一是祭祀原庙,第二是祭祀太庙,第三是前往圜丘行礼。这种礼制始于唐朝而宋朝沿袭了它。杨氏所引用的刘筠、贾昌朝的说法,认为前两天祭祀祖庙,是告祭;岳氏所引用的吕升卿的说法,认为前两天祭祀祖庙,是正祭。然而依我看来,认为是告祭,那么这种礼仪就太过了;认为是正祭,那么这种礼仪就没有名分。大概登基、册立太子、册立皇后、给祖宗上尊号之类的事情,都是重大而稀少举行的典礼,至于三年一次的郊祀,则是侍奉上天的常规礼仪罢了。如今登基等大事的告祭都未曾亲自举行,却唯独在三年一次的郊祀时亲自举行告祭之礼,这就是所说的太过了。春天的礿祭、夏天的禘祭、秋天的尝祭、冬天的烝祭,三年一次祫祭,五年一次禘祭,都是历代相承的宗庙大祭。如今这些祭祀都未曾亲自举行,却唯独在三年一次的郊祀之前,特意创设一次祭祀,这就是所说的没有名分了。大概近代以来,天子亲自祭祀,礼仪繁复,仪仗盛大,赏赐丰厚,所以必须三年才能举行一次。而郊祀所涉及的,只是天地百神以及所配享的祖先罢了,与宗庙无关,所以必须借助告祭的说法,就便举行亲自祭祀宗庙的礼仪。从事务上说是简便了,但要说这符合礼制,那就未必了。
景祐
而郊祀所及者,天地百神与所配之祖而已,於宗庙无预,故必假告祭之说,就行亲祀宗庙之礼焉。於事则简便矣,谓之合礼则未也。
景▯二年十一月乙未,郊,三圣并侑。先是,礼院言:“太祖、太宗、真宗三庙皆万世不迁,至於南郊,以太祖定配,二宗迭配。将来皇帝亲祠,且请以三圣皆侑,上显对越之盛,次伸▯追之感。此後迭配,还如前议。岁时常祀,则至日圜丘、仲夏皇地▯配以太祖,孟春祈▯、夏雩祀、冬祭神州配以太宗,孟春感生帝配以宣祖,季秋大享配以真宗。”先是,上亲制郊庙乐章二十一曲,财成颂体,告於神明,诏宰臣吕夷简等分造乐章,参施群祀。
礼院言:“《周官》,朝日祀五帝,则张大次、小次。说者以为祀昊天上帝亦然。大次在坛▯外,犹更衣幄;小次在坛侧,今所未行。按魏武帝祠庙令:‘降神讫,下阶就蕞而立,须奏乐毕,似若不愆烈祖,迟祭不速讫也。故吾坐俟乐阕送神乃起耳。’然则武帝坐俟,容须别设近次,与《周官》义符。请设小次於皇帝版位少东,每献毕,降坛若殿,就小次,俟终献彻豆,复就版位。”其後有司又言:“郊庙樽▯数皆准古,而不实三酒、五齐、明水、明酒、有司相承,名为‘看器’。郊庙天地配位,惟用祠祭酒,分大、中祠位二升,小祠位一升,止一樽酌献,一樽饮福。宜诏酒官依法制齐、酒,分实樽▯,有司取明水对明酒,实於上樽。”礼官以为《郑氏》注《周礼》五齐、三酒,惟引汉时酒名拟之,而无制造法。乃仍旧用祠祭酒,一等坛殿上下樽▯,有司毋设空器;并如唐制,以井水代明水、明酒。正配位酌献、饮福,旧用酒二升者,各增二升。从祀神位,用旧升数,实诸樽▯。
岳氏《愧郯录》曰:“珂之仕中朝,屡摄官莅祠祭,每见樽彝之设五齐,有其名而实无之,惟将事则取具天府,盖止一色公酝耳。闻之容台吏,樽幂之下率多空,惟一樽仅▯杯勺以共祭。他日,又摄光录丞,得先祭赞阅视酒馔;又摄太官令,躬酌酒实爵,得窥其中,盖皆如言。则其初点馔之际,执事者徒再唱酒齐之日而已,於以验其名殊而实一也。尝读《周礼正义》,颇疑酝法不明,古制难复。考之《通鉴长编》,元丰六年十月甲申,光禄卿吕嘉问言:‘光禄掌酒醴祠祭樽▯,相承用法酒
译二年十一月乙未日,郊祀,三位圣君一并配享。在此之前,礼院说:“太祖、太宗、真宗三庙都是万世不迁的祖庙,至于南郊祭祀,以太祖固定配享,二宗轮流配享。将来皇帝亲自祭祀,姑且请求以三位圣君一并配享,一方面显示面对神明的盛大礼仪,另一方面表达追念祖先的情感。此后轮流配享,仍旧按照以前的议论。每年常规的祭祀,那么冬至祭祀圜丘、仲夏祭祀皇地祇配以太祖,孟春祈谷、夏天祈雨、冬天祭神州配以太宗,孟春祭祀感生帝配以宣祖,季秋大享配以真宗。”在此之前,皇帝亲自撰写郊庙乐章二十一曲,裁定完成体制,告知神明,下诏命宰臣吕夷简等人分别制作乐章,参照施行于各种祭祀。
礼院说:“《周官》记载,朝拜太阳、祭祀五帝时,要张设大次、小次帐幕。解说的人认为祭祀昊天上帝也是这样。大次设在坛壝之外,如同更衣的帐幕;小次设在坛的旁边,如今还没有实行。按魏武帝祭祀祖庙的命令说:‘神灵降临仪式结束后,走下台阶就着小屋站立,等到奏乐完毕,好像是不敢愆越怠慢祖先,迟迟不敢很快结束祭祀。所以我坐着等候乐曲结束,送神之后才起身。’这样看来,魏武帝坐着等候,应当另外设置靠近的帐幕,这与《周官》的道理相符合。请求在皇帝拜位稍微偏东的地方设置小次帐幕,每次献祭完毕,从坛上或殿上下来,就到小次帐幕,等到终献撤去豆器,再回到拜位。”此后有关部门又说:“郊庙的樽罍数目都依照古制,却不实际盛放三酒、五齐、明水、明酒,有关部门相沿承袭,称之为‘看器’。郊庙祭祀天地配位,只用祠祭酒,大祀、中祀之位用二升,小祀之位用一升,只用一个樽器来斟酒献祭,一个樽器用来饮福。应当下诏命酒官依照法度制作五齐、三酒,分别盛放在各个樽罍之中,有关部门用明水对应明酒,盛放在上面的樽器之中。”礼官认为郑玄注解《周礼》中五齐、三酒的说法,只是引用汉朝的酒名来比拟,却没有制造的方法。于是仍旧使用祠祭酒,同一等级坛殿上下的樽罍,有关部门不要设置空的器皿;并且依照唐朝的制度,用井水代替明水、明酒。正位、配位斟酒献祭、饮福,原来用酒二升的,各自增加二升。从祀的神位,仍用原来的升数,盛放在各个樽罍之中。
岳氏《愧郯录》说:“我在朝廷任职时,屡次代理官职参与祭祀事务,常常看到樽彝中设置的五齐,只有名目而实际没有,只有到了祭祀时才向天府领取,大概只是一种颜色的官酿罢了。听光禄寺的官吏说,樽幂之下大多是空的,只有一个樽器仅有杯勺共同用来祭祀。有一天,我又代理光禄丞,得以在祭祀之前先检查察看酒馔;又代理太官令,亲自斟酒盛满酒爵,得以窥见其中的情况,都和所说的一样。那么在最初点验祭品的时候,执事的人只是重新唱一遍酒齐的名目罢了,由此可以验证名目不同而实际相同。我曾经读《周礼正义》,颇怀疑酿酒之法不明,古制难以恢复。考察《续资治通鉴长编》,元丰六年十月甲申日,光禄卿吕嘉问说:‘光禄寺掌管酒醴祭祀所用的樽罍,相沿承袭使用法酒……
库三色法酒,以代《周礼》所谓五齐、三酒,恐不足以上称陛下崇祀之意。近於法酒库、内酒库,以酝酒法式考之《礼经》五齐、三酒。今醅酒、其齐冬以二十五日,春秋十五日,夏十日,拨醅瓮而浮蚁涌於面,今谓之拨醅,岂其所谓泛齐邪?接取拨醅其下齐汁,与滓相将,今谓之醅芽,岂其所谓醴齐邪?既取醅芽,置ド其中,其齐葱白色入焉,今谓之带醅酒,岂其所谓盎齐邪?冬一月,春秋二十日,夏十日,醅色变而微赤,岂其所谓缇齐邪?冬三十五日,春秋二十五日,外拨开醅面观之,上清下沈,岂其所谓沈齐邪?今朝廷因事而酝造者,盖事酒也;今逾岁成熟蒸酝者,盖昔酒也;同天节上寿燕所供腊醅酒者,皆冬醅夏成,盖清酒也。此皆酒,非所谓齐也。是知齐者,因自然之齐故称名,酒者成就而人功为多,故享神以齐,养人以酒。窃恐典礼如此。又《司樽彝》曰,酝齐缩酌,盎齐沈酌。依经传,则泛齐、醴齐以事酒和之,用茅缩酌;其盎齐、缇齐、沈齐则以清酒和之,不用茅缩酌。如此,则所用五齐不多,而供具亦甚易。盖酝酒料次不一,此五种者成而皆自然。伏望圣断,以今之所造酒,与典礼相详审,或不至差谬。乞自今年郊庙共奉。’上批:‘嘉问论证,似有理趣。今宗庙所实樽彝,酒、齐未备就,且如其说用之,於理无害。’然则当时盖尝施用,而又前乎庆历,後乎大观,皆经讲明,具珂後记。弥文▯容,交举并修,要必不废。特建炎南渡之後,有司失其职耳,非故事也。祖宗毖祀右古之意,最为严重,是说其有稽焉。”
译库中的三色法酒,用来替代《周礼》所说的五齐、三酒,恐怕不足以符合陛下崇尚祭祀的本意。近来在法酒库、内酒库,用酿酒的方法程式来考订《礼经》所说的五齐、三酒。如今酿造的醅酒,其发酵冬天用二十五天,春秋用十五天,夏天用十天,拨开醅瓮便见浮沫涌出于酒面,现在称之为"拨醅",这难道就是所说的"泛齐"吗?接取拨醅下面那层齐汁,与酒糟混合在一起,现在称之为"醅芽",这难道就是所说的"醴齐"吗?取得醅芽之后,放置于瓮中,其中渗入葱白色,现在称之为"带醅酒",这难道就是所说的"盎齐"吗?冬天一个月,春秋二十天,夏天十天,醅酒颜色变化而略微发红,这难道就是所说的"缇齐"吗?冬天三十五天,春秋二十五天,从外面拨开醅面观察,上层清澈下层沉淀,这难道就是所说的"沈齐"吗?如今朝廷因事而酿造的酒,大概就是"事酒";如今过一年才成熟、经蒸酝的酒,大概就是"昔酒";同天节上寿宴所供的腊醅酒,都是冬天酿造、夏天酿成的,大概就是"清酒"。这些都是"酒",不是所说的"齐"。由此可知,"齐"是顺应自然发酵之状态而得名,"酒"是酿造完成而人工成分居多,所以祭享神明用"齐",供养人用"酒"。我私下认为典礼应当如此。又《司樽彝》说,酝齐要用茅草滤而酌取,盎齐要沉淀而酌取。依照经传所言,泛齐、醴齐用事酒调和,用茅草滤酌;盎齐、缇齐、沈齐则用清酒调和,不用茅草滤酌。如此一来,所用的五齐数量不多,供备器具也很容易。因为酿酒的原料工序各不相同,这五种齐酿成都是自然而然的。恳请陛下圣裁,把如今所酿造之酒与典礼详加审核比对,或许不至于有差错谬误。请求从今年起,在郊庙祭祀中一并供奉。皇上批示说:"嘉问的论证,似乎颇有道理旨趣。如今宗庙所盛樽彝的祭品,酒、齐尚未齐备,姑且按照他所说的施行,于理并无妨害。"那么当时大概确曾施行过,而且早于庆历年间、晚于大观年间,都曾经讲论阐明,详细记载于后。礼文渐趋繁备,交相举行并加修订,终究是不会废弃的。只是建炎南渡之后,有关官员失职罢了,这并非旧有的成例。祖宗谨慎祭祀、崇尚古礼之用意,最为严肃郑重,这种说法是有所考据依凭的。
又曰:“庆历元年十月十五日,同判太常寺吕公弼言:‘按《开元礼 崇祀录》:昊天上帝、皇地▯六樽:太樽为上,实以泛齐;著樽次之,实以醴齐;牺樽次之,实以盎齐;象樽次之,实以醍齐;壶樽次之,实以泛齐;山▯为下,实以三酒。配帝,著樽为上,实以泛齐;牺樽次之,实以醴齐;象樽次之,实以盎齐;山▯为下,实以清酒。皆加明水、明酒,实於上樽。五方、北极、天皇大帝、神州地▯、大明、夜明,太樽实以泛齐。五星、十二辰、河汉,象樽实以缇齐。中官,壶樽,五方山林、川泽,蜃樽,并实以泛齐。外官概樽,五方邱陵、坟衍、原隰,散樽,并实以清酒。众星,散樽实以旨酒。皆用明酒,各实於上樽。宗庙,每室设▯彝、黄彝,著樽之上樽皆实以明水,黄彝实郁鬯,著樽实以醴齐。又《司ピ氏》:‘以鉴取明水於月。’郑康成云:‘鉴类取水者,世谓之方诸,取月之水,欲得阴阳之洁气也。’臣谨以古制考五齐、三酒,即非难得之物,将来郊庙祭享,宜诏酒官依法制齐、酒,分实樽▯,仍命有司取明水对明酒,实於上樽。或阴鉴、方诸之类未能猝办,请如唐制,以井水代之’。下博士议而奏曰:‘比郊庙祠祀,坛殿上下所设樽▯,惟酌献、饮福二樽实以祠祭酒,馀皆徒设器而不实以五齐、三酒、明水、明酒,诚於礼为阙。然五齐、三酒,郑康成注《周礼》,惟引汉时酒名拟之,而无制造之法。今欲仍旧用祠祭酒一等,其坛殿上下樽▯,有司不得更设空器。其明水、明酒,并以井水代之。其正、配逐位酌献、饮福,旧用酒二升者,各增二升;从祀神位并用旧升数,实诸樽▯,配以明水、明酒。’从之。既曰从其请,则自庆历以来,虽欲用之而不能详其法矣。此元丰吕嘉问之请所以有为而发也。还考元丰元年七月二日,详定郊庙奉祀礼文所言:‘古之祭祀,以五齐荐诸神,以三酒酌诸臣,其用不同。今樽虽具,均以法酒实之,而无清浊厚薄之异,是名物徒存,而亡其实也。再详五齐,郑氏以为醴味与酒味异,其馀四齐,味皆似酒。祭祀必用五齐者,至恭不尚味而贵多品也。若三酒,则人所饮也。事酒为有事而新作者,即今卒造之酒;昔酒久酝乃熟,故名以昔,二者色皆白;清酒久於昔酒,故色清而味厚。欲令法酒库、内酒坊以见造制逐色酒实之。’从之。则三酒当时尚未备,五齐固可从而知。不知公弼之奏以後,复曾讲明不?礼文之所言,乃在嘉问奏论五年之先,则遐想中间酒齐酝法之不讲,亦云久矣。珂前记空樽似出有司之吝,考之宣和三年七月二十二日尚书省言:‘潭州奏,春秋上丁释奠并祭社稷、风雨师等,合用樽齐酒醴。
译又说:"庆历元年十月十五日,同判太常寺吕公弼说:'按《开元礼·崇祀录》记载:祭祀昊天上帝、皇地祇要用六种酒樽:太樽为上等,盛泛齐;著樽次之,盛醴齐;牺樽再次,盛盎齐;象樽再次,盛醍齐;壶樽再次,盛泛齐;山罍为下等,盛三酒。祭配帝,著樽为上等,盛泛齐;牺樽次之,盛醴齐;象樽再次,盛盎齐;山罍为下等,盛清酒。这些酒樽都要加入明水、明酒,盛在上樽里。祭祀五方帝、北极、天皇大帝、神州地祇、大明、夜明,用太樽盛泛齐。祭五星、十二辰、河汉,用象樽盛缇齐。祭中官,用壶樽;祭五方山林、川泽,用蜃樽,都盛泛齐。祭外官概樽,祭五方丘陵、坟衍、原隰,用散樽,都盛清酒。祭众星,用散樽盛旨酒。都要用明酒,各自盛在上樽里。祭宗庙,每室要设鸡彝、黄彝,著樽中的上樽都盛明水,黄彝盛郁鬯,著樽盛醴齐。又《司烜氏》说:‘用鉴到月光下取明水。’郑康成说:‘鉴是一类取水的器具,世人称之为方诸,取月亮所生之水,是要取得阴阳的洁净之气。’臣谨依古制考察五齐、三酒,其实并非难得之物,将来郊庙祭享,应当下诏命酒官依法酿制五齐、三酒,分别盛在各樽罍中,并命有司取明水对应明酒,盛在上樽。如果阴鉴、方诸之类一时不能置办,请依唐代制度,用井水代替。'此事下交博士议定后奏报说:‘近来郊庙祭祀,坛殿上下所设的酒樽罍器,只有酌献、饮福两樽盛祠祭酒,其余的都只是空设器皿而不盛五齐、三酒、明水、明酒,实在是礼制上的缺失。然而五齐、三酒,郑康成注《周礼》时,只是引用汉代的酒名来比拟,并没有制造的方法。现在打算仍旧用祠祭酒这一等级,坛殿上下的酒樽罍器,有司不得再摆设空的器皿。明水、明酒,都用井水代替。正位、配位各自酌献、饮福,原来用酒二升的,各增加二升;从祀神位仍用原来的升数,盛入各樽罍中,配以明水、明酒。'皇帝准奏。既然说是准了这个请求,那么从庆历以来,即使想要照此施行,也已无法详知其具体做法了。这就是元丰年间吕嘉问的奏请之所以有为而发的原因。再考察元丰元年七月二日,详定郊庙奉祀礼文的官员所说:‘古代祭祀,用五齐进献给诸神,用三酒酌献给群臣,二者用途不同。如今酒樽虽然都具备,却一律用法酒盛装,没有清浊厚薄的区别,这是名目虽存而实质已亡。再详考五齐,郑玄认为醴的味道与酒味不同,其余四齐,味道都类似酒。祭祀必定要用五齐,是因为最恭敬的祭祀不崇尚滋味而贵在品类繁多。至于三酒,则是人们平常饮用的。事酒是因有事而新酿造的酒,即如今刚酿成的酒;昔酒久酿方才成熟,所以叫昔酒,这两种酒颜色都是白色的;清酒比昔酒酿造时间更长,所以颜色清而味道醇厚。希望让法酒库、内酒坊按照现有酿造方法,制作各色酒来盛装。'皇帝准奏。可见三酒当时尚未齐备,五齐自然也可由此推知。不知吕公弼上奏之后,是否又曾重新讲求明确?礼文所说的这些,是在吕嘉问上奏之前五年,由此可以想见其间酒齐酿造之法未曾讲求,也已很久了。我先前记述的空樽之事,似乎是出于有司的吝啬,考察宣和三年七月二十二日尚书省所奏:‘潭州奏报,春秋上丁日举行释奠礼以及祭祀社稷、风雨师等,应当使用樽罍盛装齐酒醴酒。政和年间,礼官曹洪考订《三礼图》中酒樽容量五斗的规制,于是每樽都按此数量装满。以一年计算,竟要用酒六百六十八石,实在是白白浪费。如今京城的释奠礼,正位、配位每栏设酒二升,从祀每位五合,请求下令各路州军依
政和中,仪曹曹洪考《三礼图》樽受五斗之制,遂每樽用其数。以一岁计之,至用酒六百六十八石,委是虚费。今在京释奠,正、配位每栏设酒二升,从祀每位五合,乞下诸路州军依此。’从之。则在承平时,樽已不盈矣。庆历公弼之言,有司相承,名为‘看器’,则虽尽空其樽,固无怪云。宣和之有司,犹有取於节,今祠祭▯不然,樽固皆有酒可实,特先期缄瓶缶以均奉祠者,台皂无遗焉。是上不以费靳,而下▯以私取,不可之大者也。”
嘉▯七年春,诏南郊奉太祖定配。
先是,谏官杨畋论水灾繇郊庙未顺。下礼院,礼院言:“对越天地,神无二主。唐垂拱中,始用三祖同配,至开元亲享,遂罢之。皇▯诏书,南郊三圣并侑,後得配,未几复并侑,为定制。虽出孝思,然颇违礼经。”下两制议,从之。
英宗治平二年,合祭天地於南郊,以太祖配。故事,皇帝将就版位,祠官回班向皇帝,须就位乃复。侍臣跪读册至御名,则兴。至是,诏以尊奉祠勿回班及兴。时吕公著摄太仆卿,参乘,为上言:“仁宗亲祠,彻黄道以登,虚小次不入。”上皆循用之。正月上辛祈▯,庆历用犊一、羊二、豕二;其日祀感生帝,羊二、豕二;正配▯簋俎各增为二。前一日,太祝读祝,视祭玉,馀如冬至。摄事三献终,礼生引司天监▯洗,升诣四方帝神位上香,奠币、爵,并行一献再拜,复。治平二年,礼院言:“准ト门仪制,祀天地致斋,皇帝不游幸作乐。缘寿圣节在致斋内,若用庆历元年、嘉▯七年元会例,更用中辛,当在十六日。又十四日例诣慈孝等寺、集禧观行礼观灯作乐,若遣官摄事,无不听乐。元日朝会、寿圣节,多与上辛相近,常改用中辛,非尊事天神之意。嘉会合礼,又不宜彻乐。”因诏遇元正御殿,圣节上寿,虽在上辛,祠官致斋日亦用乐,大宴移日或就赐。
神宗熙宁元年,诏:“令两制以上至台谏官,与太常礼院同详定今年冬至当与未当亲行郊礼。”
翰林学士承旨王▯上议曰:“按《王制》:‘丧三年不祭,唯祭天地、社稷,为越绋而行事。’传谓:‘不敢以卑废尊也。’是则居丧而可得见天地也。《春秋》僖公三十三年《传》:‘凡君薨,卒哭而▯,▯而作主,特祀於主,▯、尝、▯於庙。’杜预以谓:‘新主既特祀於寝,则宗庙四时常祀自当如旧。’是则居丧而可得见宗庙也。周公称商高宗谅ウ,三年不言,子张疑之,以问仲尼,仲尼答云:‘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高宗不云服丧三年,而云谅ウ三年者,杜预又谓:‘古者,天子诸侯三年之丧,既葬而服除,谅ウ以居心丧,不与士庶同礼也。
译此办理。'皇帝准奏。可见在太平时期,酒樽已经不满了。庆历年间吕公弼所说的,有司相沿承袭,称为‘看器',那么即使樽中全部空着,也就不足为怪了。宣和年间的有司,尚且知道有所节制,如今祠祭却不是这样,樽中本来都有酒可以盛装,却偏偏提前把瓶罐封好,均分给参与奉祠的人,从台官到皂隶无一遗漏。这是上面并非因费用而吝惜,而下面的人却借此私自取用,这是不可容忍的大事。"
嘉祐七年春,下诏南郊祭祀奉太祖定为配享。
在此之前,谏官杨畋议论水灾是因郊庙礼制未能顺应而起。此事下交礼院,礼院上言说:"对越天地,神位不可有二主。唐代垂拱年间,才开始用三位祖先同时配享,到开元年间皇帝亲自祭祀时,便废止了这种做法。本朝下诏,南郊曾以三位圣祖并同配享,后来改为一位配享,不久又恢复并同配享,成为定制。这虽然出于孝思,但颇有违礼经。"下交两制官员议定,皇帝采纳了这一意见。
英宗治平二年,在南郊合祭天地,以太祖配享。按照旧例,皇帝将要就位于版位时,祠官要转身面向皇帝,一直等皇帝就位才恢复原位。侍臣跪读祝册读到皇帝御名时,众人便要起立。到这时,下诏在尊奉祭祀期间不必转身回班和起立。当时吕公著代理太仆卿,参乘随行,向皇帝进言说:"仁宗皇帝亲自祭祀时,撤去黄道褥后再登坛,虚设的小次也不进入。"皇帝都遵照施行。正月上辛日祈谷,庆历年间用一头牛犊、两只羊、两头猪;当天祭祀感生帝,用两只羊、两头猪;正位、配位的簋、俎各增加为两件。祭祀前一天,太祝诵读祝文,查看祭玉,其余礼仪与冬至相同。代理祭祀者三献礼完毕后,礼生引导司天监官员盥洗,登坛到四方帝神位前上香,奠币、奠爵,并各行一献再拜之礼,然后归位。治平二年,礼院上言说:"依照阁门的仪制,祭祀天地要致斋,皇帝期间不得游幸作乐。因为寿圣节正在致斋期间,如果按照庆历元年、嘉祐七年元会的旧例,改用中辛日,就该在十六日举行。而且十四日照例要到慈孝寺等寺院、集禧观行礼观灯作乐,如果派遣官员代理祭祀,就不必禁止作乐。元日朝会、寿圣节,多与上辛日相近,常常改用中辛日,这不合尊奉天神的本意。喜庆的聚会既然合乎礼制,也不应当撤除音乐。"于是下诏,凡遇元正日御殿受贺、圣节上寿,即使正逢上辛日,祠官致斋的当日仍旧奏乐,大宴则改期举行或就地赐宴。
神宗熙宁元年,下诏说:"命令两制以上直至台谏官,与太常礼院一同详细议定今年冬至是否应当亲自举行郊祀之礼。"
翰林学士承旨王珪上议说:"按《王制》记载:‘居丧三年不祭祀,只有祭天地、社稷时,可以越过丧服的绋带而行事。'传文解释说:‘不敢因卑而废尊。'由此可见,居丧期间是可以祭见天地的。《春秋》僖公三十三年《传》记载:‘凡是国君去世,卒哭之后而祔祭,祔祭之后立主,特为新主设祭,禘、尝、烝等常祭仍在宗庙举行。'杜预认为:‘新主既然已在寝庙特祭,那么宗庙四时的常祭自然应当照旧进行。'由此可见,居丧期间也是可以祭见宗庙的。周公称商高宗守丧,三年不言政事,子张对此感到疑惑,拿来问孔子,孔子回答说:‘何必只是高宗,古人都是这样的。'高宗不说服丧三年,而说守丧三年,杜预又认为:‘古时候,天子诸侯三年的丧期,安葬之后就除去丧服,守丧期间只是内心哀戚,不与士庶百姓行同样的礼。'既然这样,那么丧服除去之后,郊庙的祭祀,难道可以不举行吗?南齐以前,君主继位,有的沿用先前郊祀的
’然则服除之後,郊庙之祭,可勿举乎?南齐以前,人君嗣位,或仍前郊之年。或别自为郊,下有司议,而王俭乃援晋、宋以来皆改元即郊,而不用前郊之年。自汉文以来,皆即位而谒庙,至唐德宗以後,亦逾年而行郊。况本朝景德二年,真宗居明德皇太后之丧,既易月而服除,明年遂享太庙,而合祀天地於圜丘。伏请皇帝将来冬至躬行郊庙之礼,其服冕、车辂、仪物、音乐缘神事者,皆不可废。”诏恭依典礼,其车服、仪物,除神事外,令太常礼院详定以闻。礼院看详:“欲乞除郊庙及景灵宫礼神用乐外,所有卤簿、鼓吹及楼前宫架、诸军音乐,皆备而不作。其逐处警场,止鸣金钲、鼓角。”从之。
十一月,帝斋於郊宫,罢临观阙,不幸苑囿。
故事,车驾至青城少休,即召从臣幸後苑阅水嬉,复登端门观太常警严。至是,帝精意奉祠,悉罢游观,遂减彻门阙、亭苑,省草木禽兽千七百馀事。至十年,又罢去寝殿後至宝华门花砖砌道,著为定制。
七年,中书门下言:“准诏参定南郊青城内殿宇门名,请大内门曰泰▯,东偏门曰承和,西偏门曰迎禧,正东门曰祥曦,正西门曰景曜,後三门曰拱极,内门里东侧门曰夤明,西侧门曰肃成,大殿门曰端诚,大殿曰端诚,殿前东、西门曰左、右嘉德,便殿曰熙成,後园门曰宝华。”从之。先时,青城殿宇门名,每郊命学士院撰进,至是著为定式,学士院更不撰进。
杨氏曰:“愚按注疏云:斋於路寝之室。唐礼,散斋於别殿,致斋二日於太极殿,又一日於行宫。国朝冬祀天礼,惟太祖皇帝乾德六年十一月之礼,可为後世不易之法。其後有司建明非一,大概宿斋三日,内一日於大庆殿,一日於太庙,一日於青城。高宗中兴之後,检会熙宁在京青城内殿宇门名,如曰泰▯,曰承和之类,悉遵旧式,其制可谓周备矣。然令仪鸾司预先体仿青城制度绞缚,其行事、执事、陪祠官宿斋幕次,亦随宜绞缚,又何其简略也?元丰四年十月八日,礼官言:‘古之王者,行则严舆卫,处则厚宫阙,所以示威重,备非常也。故《周礼》,王会同则为▯宫,食息则设帷宫。汉祀甘泉,则有竹宫。至於江左,亦有瓦殿。本朝沿唐旧制,亲祠南郊,行宫独设青城幔殿,宿者有风雨之忧,而又无望祭之位。且青城之费,岁以万数。臣等欲乞仿青城之制,创立斋宫,一劳而省重费,或遇风雨,可以行望祭之礼。’诏送太常礼院,候修尚书省了日取旨。是神宗皇帝有意乎立斋宫矣,但以修尚书省未毕,而犹有所待也。其後,哲宗皇帝既建斋宫,谓臣下曰:‘三岁一郊,青城之费,缣帛三十馀万,工又倍之。
译年份,有的另外自行择年郊祀,下交有司议定,王俭便援引晋、宋以来都是改元后即行郊祀,而不沿用先前郊祀的年份。自汉文帝以来,都是即位后便谒见宗庙,到唐德宗以后,也是隔年才举行郊祀。何况本朝景德二年,真宗正在为明德皇太后服丧期间,既已以日易月而除服,第二年便到太庙祭享,并在圜丘合祭天地。臣恳请皇帝将来冬至亲自举行郊庙之礼,凡是与祭祀神灵相关的服冕、车辂、仪仗器物、音乐,都不可废除。"皇帝下诏依照典礼恭敬施行,其中车服、仪物,除祭祀神灵所需之外,命太常礼院详细议定后上报。礼院详细审议后说:"请求除郊庙及景灵宫祭祀神灵时用乐之外,所有卤簿、鼓吹以及楼前的宫架、各军的音乐,都陈设齐备而不演奏。各处的警场,只鸣金钲、击鼓角。"皇帝采纳了这个意见。
十一月,皇帝在郊宫斋戒,停止临幸观看阙楼,不到园囿游幸。
按旧例,车驾到青城稍作休息,就会召集随从大臣到后苑观看水戏,又登上端门观看太常寺的警戒仪仗。到这时,皇帝专心致志奉行祭祀,全部停止了游览观赏活动,于是撤去减省了门阙、亭苑的陈设,减省草木禽兽等一千七百多项。到熙宁十年,又废除了寝殿后至宝华门的花砖砌道,定为永久制度。
熙宁七年,中书门下上言说:"依照诏令参酌议定南郊青城内殿宇的门名,请将大内门定名为泰宁,东偏门定名为承和,西偏门定名为迎禧,正东门定名为祥曦,正西门定名为景曜,后面三门定名为拱极,内门里侧东侧门定名为夤明,西侧门定名为肃成,大殿门定名为端诚,大殿定名为端诚殿,殿前东、西门定名为左嘉德、右嘉德,便殿定名为熙成,后园门定名为宝华。"皇帝采纳了这个意见。在此之前,青城殿宇的门名,每次郊祀都命学士院撰写进呈,到这时定为固定名称,学士院就不再重新撰写进呈了。
杨氏说:"我按注疏所说,斋戒是在路寝之室进行的。唐代礼制,散斋在别殿,致斋二日在太极殿,又一日在行宫。本朝冬至祭天之礼,只有太祖皇帝乾德六年十一月的礼仪,可以作为后世不变的法则。此后有司多次建言,做法不一,大致是宿斋三日,其中一日在大庆殿,一日在太庙,一日在青城。高宗中兴之后,检核熙宁年间在京青城内殿宇的门名,如泰宁、承和之类,都遵循旧有规制,其制度可说是十分周备了。然而命仪鸾司预先仿照青城的规制搭建绞缚,而行事、执事、陪祠官员宿斋的幕次,也是随意搭建,又何其简略呢?元丰四年十月八日,礼官上言说:‘古代的君王,出行时严整车驾护卫,居处时厚设宫阙,用来显示威严庄重,防备意外之事。所以《周礼》记载,天子会同诸侯时就搭建帷宫,饮食休息时就设置帷宫。汉代祭祀甘泉,就有竹宫。到了江左时期,也有瓦殿。本朝沿袭唐代旧制,皇帝亲祀南郊时,行宫只搭设青城幔殿,住宿的人担心风雨之患,而且也没有望祭之位。况且青城的花费,每年数以万计。臣等恳请仿照青城的规制,创建斋宫,一次辛劳可省却长久的重复花费,若遇风雨,也可以举行望祭之礼。'此事下诏交太常礼院,等尚书省修建完毕之日再听候旨意。这说明神宗皇帝确有心建立斋宫,只是因为尚书省的修建尚未完成,所以还有所等待。此后,哲宗皇帝建成斋宫后,对臣下说:‘三年一次郊祀,青城的花费,缣帛就要三十多万,人工又是这个数目的一倍。改用房屋,一次辛劳便可长久安逸,节省的很多。'又徽宗皇帝修建南北郊斋宿的宫殿,南郊的称为斋宫,北郊的称为帷宫。有司请示说:‘事情本质相同,
易以屋室,一劳永逸,所省多矣。’又徽宗皇帝修建南北郊斋宿宫殿,南郊曰斋宫,北郊曰帷宫。有司请曰:‘事体如一,而名称不同,宜并称斋宫。’从之。祖宗典故,粲然可考。今青城制度,尚沿袭旧例而未革,盍亦推广祖宗之意,立为斋宫?无事则严其扃▯,以待乘舆致斋之日而居焉,暂劳而永逸,一也。宿者无风雨之忧,或遇风雨,则可以行望祭之礼,二也。事有关系甚重,循习甚久,断然在所当革而无疑者,其此之谓乎!”
按:《会要》载中书门下奏定南郊青城内殿宇门名,其事在熙宁七年;然杨氏所云元丰四年礼官请创立斋宫,诏候修尚书省了日取旨,则知斋宫元丰时尚未建,而熙宁七年所奏定殿宇之名,乃幔殿也。然神宗即位初郊,斋於郊宫,罢临观阙,不幸池苑,遂减彻亭苑,省草木禽兽千七百馀事。以是观之,则知青城行宫苑囿游观之所毕备,而独未建斋殿,诚为阙典。
元丰六年冬至,郊祀昊天上帝,以太祖配。始罢合祭,不设皇地▯位。
先是,枢密院陈襄等详定郊庙礼文,上言曰:“伏承圣意,以天地合祭於圜丘为非典礼之正,诏令更定。臣谨按《周礼 大司乐》:以圜钟为宫,冬日至,於地上之圜丘奏之,六变以祀天神;以函钟为宫,夏日至,於泽中之方丘奏之,八变以祭地▯。夫祀必以冬日至者,以其阳气来复於上天之始也,故宫用夹钟於震之宫,以其帝出乎震也,而谓之圜钟者,取其形以象天也。三一之变(圜钟为宫,三变。黄钟为角,太簇为徵,姑洗为羽,各一变),合阳奇之数也。祭必以夏日至者,以其阴气潜萌於下地之始也,故宫用林钟於坤之宫,以其万物致养於坤也,而谓之函钟者,取其容以象地也。四二之变(函钟为宫,太簇为角,姑洗为徵,南吕为羽,各二变)合阴偶之数也。又《大宗伯》:以▯祀实柴▯▯燎,祀其在天者,而以苍璧礼之;以血祭沈▯▯辜,祭其在地者,而以黄琮礼之,皆所以顺其阴阳,辨其时位,仿其形色。此二礼之不得不异也。故求诸天而天神降,求诸地而地▯出,得以通精诚而逆福▯,以生▯民,以阜万物,此百王不易之礼也。去周既远,先王之法不行。汉元始中,奸臣妄议,不原经意,附会《周官》大合乐之说,谓当合祭。平帝从而用之,故天地共犊,礼之失自此始矣。由汉历唐千有馀年之间,而以五月亲祠北郊者,惟四帝而已。如魏文帝之太和,周武帝之建德,隋高祖之开皇,唐睿宗之先天,皆希阔一时之举也。然而随得随失,卒无所定,垂之本朝,未遑▯正。恭惟陛下恢五圣之述作,举百王之废坠,臣以谓既罢合祭,则南北二郊自当别祀。
译而名称不同,应当一并称为斋宫。'皇帝采纳了这个意见。祖宗的典章旧例,清清楚楚可以考证。如今青城的规制,还沿袭旧例而未曾改革,何不也推广祖宗的用意,建立斋宫呢?平日无事时严守门户,等到皇帝致斋之日再入住,暂时辛劳而能长久安逸,这是第一点。住宿的人不必担忧风雨,若遇风雨,就可以举行望祭之礼,这是第二点。此事关系十分重大,沿袭已久,断然应当革除而毫无疑问的,说的大概就是这件事吧!"
按:《会要》记载中书门下奏定南郊青城内殿宇门名一事,发生在熙宁七年;然而杨氏所说元丰四年礼官请求创立斋宫,下诏等尚书省修建完毕再听候旨意,由此可知斋宫在元丰年间尚未建成,而熙宁七年所奏定的殿宇名称,其实是幔殿的名称。然而神宗即位初年举行郊祀时,在郊宫斋戒,停止临幸观看阙楼,不到池苑游幸,于是减省撤去了亭苑的陈设,减省草木禽兽一千七百多项。由此看来,可知青城行宫苑囿游览观赏的场所都一应俱全,唯独没有建立斋殿,实在是一项缺失的典章。
元丰六年冬至,在圜丘郊祀昊天上帝,以太祖配享。开始废除合祭之礼,不设皇地祇的神位。
在此之前,枢密院陈襄等人详细议定郊庙礼文,上言说:"臣等蒙受圣上旨意,认为在圜丘合祭天地并非典礼的正统做法,下诏命令重新议定。臣谨按《周礼·大司乐》记载:用圜钟为宫音,在冬至日,于地上的圜丘演奏,奏乐六次变化以祭祀天神;用函钟为宫音,在夏至日,于泽中的方丘演奏,奏乐八次变化以祭祀地祇。祭祀必定选在冬至日,是因为这是阳气开始回复上升之时,所以宫音用夹钟对应震卦之宫,因为万物在震卦出生,而称之为圜钟,是取其形状以象征天。三一之变(圜钟为宫音,变化三次;黄钟为角音,太簇为徵音,姑洗为羽音,各变化一次),合于阳数为奇的道理。祭祀必定选在夏至日,是因为这是阴气开始在地下潜生萌发之时,所以宫音用林钟对应坤卦之宫,因为万物依靠坤地得到滋养,而称之为函钟,是取其容纳之义以象征地。四二之变(函钟为宫音,太簇为角音,姑洗为徵音,南吕为羽音,各变化二次)合于阴数为偶的道理。又《大宗伯》记载:用禋祀、实柴、槱燎之礼,祭祀在天之神,而用苍璧行礼;用血祭、沉埋、疈辜之礼,祭祀在地之神,而用黄琮行礼,这都是为了顺应阴阳之性,辨别时令方位,仿照其形状颜色。这就是天地二礼不能不有所不同的原因。所以求诸于天而天神降临,求诸于地而地祇显现,才能够沟通精诚而迎来福佑,用以养育百姓,用以繁盛万物,这是历代帝王不变的礼法。距离周代已经很远,先王的法度已不再施行。汉代元始年间,奸臣妄加议论,不探求经典本意,附会《周官》大合乐的说法,认为应当合祭。汉平帝依从而施行,从此天地共用一犊,礼制的失误自此开始。从汉代到唐代一千多年间,五月亲自在北郊祭祀的,只有四位皇帝而已。如魏文帝的太和年间,周武帝的建德年间,隋高祖的开皇年间,唐睿宗的先天年间,都是难得一见的一时之举。然而随即施行随即废止,始终没有定制,流传到本朝,还未来得及匡正。恭惟陛下光大五位圣君的功业,兴举历代帝王废弃的礼制,臣认为既然已经废除合祭,那么南北二郊自然应当分别祭祀。恳请陛下每逢亲自祭祀之年,先在夏至日于方丘祭祀地祇,然后在冬至日于圜丘祭祀昊天,这就是所谓大事要端正其本。然而有人议论说:‘先王的礼制,废弃已久,不可再恢复施行。古时候,斋戒的居所很近(古时候,致斋在
伏望陛下每遇亲祠之岁,先以夏日至祭地▯於方丘,然後以冬日至祀昊天於圜丘,此所谓大者正也。然议者或谓:‘先王之礼,其废已久,不可复行。古者,斋居近(古者,致斋路寝),仪卫省,用度约,赐予寡,故虽一岁遍祀,而国不费、人不劳。今也,斋居远,仪卫繁,用度广,赐予多,故虽三岁一郊,而犹或惮之,况一岁而二郊乎?必不获已,则三年而迭祭,或如後汉以正月上丁祠南郊,礼毕,次北郊;或如南齐以上辛祀昊天,而次辛瘗后士,不亦可乎?’臣窃谓不然。《记》曰:‘祭不欲疏,疏则怠。’夫三年迭祭,则是昊天大神六年始一亲祀,无已怠乎?《记》曰:‘大事必顺天时。’二至之郊,周公之制也,舍是而从後王之失,可谓礼欤?彼议者徒知苟简之便,而不睹尊奉之严也。伏惟陛下鉴先王已行之明效,举旷世不讲之大仪,约诸司仪卫而幸祠宫,均南郊之赐予以给卫士,蠲青城不急之务,损大农无名之费。使臣得以讲求故事,参究礼经,取太常仪注之文,以正其讹谬,稽大驾卤簿之式,以裁其繁冗,惟以至恭之意,对越大▯,以迎至和,格纯嘏,庶成一代之典,以示万世。”
又曰:“臣某等恭惟本朝冬至祀天南郊,夏至祭地北郊,每岁行之,皆合於古。犹以有司摄事为未足以尽志,於是三年一郊而亲行之。夫三年一郊而亲行之,盖所谓因时制宜者也。施之於今,诚不可易。惟合祭之礼,在所当正。《礼》曰:‘鲁人将有事於上帝,必先有事於泮宫。’所以然者,告祖为配之谓也。又曰:‘晋人将有事於河,必先有事於恶池;齐人将有事於泰山,必先有事於配林。’所以然者,先卑後尊之谓也。臣等推古以知今,推诸侯以知天子,欲乞每遇亲郊七日戒之後、三日宿之时,宿太庙以告,宿北郊以祭,宿南郊以祀。所以先太庙者,告祖为配也;所以先北郊者,先卑後尊也。虽然,自北郊至南郊相去为远,则中道不可以无舍,请为帷宫,止而後进。如允所奏,乞下有司施行(礼,後汉因祠南郊,即祠北郊明堂、世祖庙及太庙,谓之五供。唐因祠南郊,即祠太清宫及太庙,谓之三大礼。本朝三岁郊祠,必先景灵宫及太庙,盖因前制。然每岁夏至於北郊,自有常祠祀,兼常岁有司摄事於南郊,亦不合祭天地。其合祭之意,止缘亲祠欲遍及尔。若以亲祠欲遍及之,则因南郊同时告祭北郊,自因旧仪,亦不背违礼意,近於可行。伏乞更赐参酌施行)。”於是诏礼官讲求。翰林学士张ロ以为:“冬至祀天,夏至祀地,不易之理。今祀地欲改用他月,无所据依。必不得已,宜於郊祀之岁,夏至之日,盛礼容,兴乐舞,一如南郊之仪,命冢宰摄事。
译路寝),仪卫简省,用度节约,赏赐很少,所以即使一年内遍祭诸神,国家也不耗费、百姓也不劳苦。如今,斋戒的居所很远,仪卫繁多,用度浩大,赏赐很多,所以即使三年一次郊祀,尚且有人担忧此事,何况一年两次郊祀呢?如果实在不得已,那么就三年轮流祭祀,或者如后汉在正月上丁日祭祀南郊,礼毕之后,接着祭祀北郊;或者如南齐在上辛日祭祀昊天,而在次辛日祭祀后土,不也是可以的吗?'臣私下认为不然。《礼记》说:‘祭祀不应太疏远,太疏远就会怠慢。'如果三年轮流祭祀,那么昊天大神就要六年才能亲自祭祀一次,岂不是很怠慢吗?《礼记》说:‘大事必定要顺应天时。'二至日举行郊祀,是周公制定的礼法,舍弃这个而顺从后代帝王的失误做法,能称得上合乎礼法吗?那些议论的人只知道苟且简省的方便,却没有看到尊奉之礼的严肃性。恳请陛下鉴察先王已经施行的明显效验,举行历代未曾讲求的重大礼仪,简省各部门的仪卫而前往祠宫,将南郊的赏赐平均分配给护卫将士,免除青城不急需的事务,减省大司农无名目的花费。使臣得以讲求旧典,参照考究礼经,采用太常仪注的文字,纠正其中的讹误;核查大驾卤簿的规制,裁减其中的繁琐冗余,只用最恭敬的心意,对越皇天后土,来迎接祥和之气,感召大福,希望能成就一代的典章,以昭示万世。"
又说:"臣等恭惟本朝冬至在南郊祭天,夏至在北郊祭地,每年都照此施行,都合于古礼。仍然认为由有司代理祭祀不足以尽到诚意,于是三年一次亲自举行郊祀。三年一次亲自郊祀,正是所谓因时制宜的做法。施行到今天,确实不可更改。只有合祭之礼,应当加以匡正。《礼记》说:‘鲁国人将要祭祀上帝,必定先在泮宫祭祀。'之所以这样,是因为要先告祭祖先才能配享的缘故。又说:‘晋国人将要祭祀黄河,必定先祭祀恶池;齐国人将要祭祀泰山,必定先祭祀配林。'之所以这样,是先卑后尊的道理。臣等推及古代来了解今天,推及诸侯来了解天子,恳请每逢亲自郊祀,在戒期七日之后、宿斋三日之时,先宿于太庙告祭,再宿于北郊祭地,最后宿于南郊祭天。之所以先祭太庙,是因为要告祭祖先才能配享;之所以先祭北郊,是先卑后尊的道理。虽然如此,从北郊到南郊路途遥远,中途不能没有停留休息之所,请求搭建帷宫,停留之后再前行。如果同意所奏,恳请下交有司施行(按礼制,后汉因祭祀南郊,就接着祭祀北郊明堂、世祖庙及太庙,称为五供。唐代因祭祀南郊,就接着祭祀太清宫及太庙,称为三大礼。本朝三年一次郊祀,必定先祭景灵宫及太庙,这是沿袭前代的制度。然而每年夏至在北郊,自有固定的常祀,加上常年由有司代理祭祀南郊,也不必合祭天地。合祭的用意,只是因为想在亲自祭祀时能够遍及各处而已。如果是因为亲自祭祀想要遍及各处,那么借南郊同时告祭北郊,本来就是沿袭旧仪,也不违背礼制的本意,接近可行。恳请再加斟酌施行)。"于是下诏命礼官讲求此事。翰林学士张璪认为:"冬至祭天,夏至祭地,是不变的道理。如今祭地想要改在别的月份,没有依据。如果实在不得已,应当在郊祀之年,夏至那天,隆重礼仪、盛大乐舞,完全依照南郊的仪式,命宰相代理祭祀。"而王存、曾肇说:"如今北郊常常委派中书门下的官员,这正是冢宰的职责;乐舞之类,也是开元、开宝旧礼所记载的,只是近世废弃不用了。这两方面都是有司代理祭祀时常行的典章,不足以代替亲自祭祀的重要性,恐怕对父天母地的礼文有所不
而王存、曾肇言:“今北郊常差中书门下官,乃冢宰之任;乐舞之类,亦开元、开宝旧礼所载,特近世废阙。二者皆有司摄事常行之典,未足以代亲祠之重,恐於父天母地之文,有所未顺。”判太常寺陈荐言:“议者以天地合祭,始於王莽,故欲罢之。臣按《周颂》:‘昊天有成命。郊祀天地也。’汉《郊祀歌》曰:‘惟泰元尊,媪神蕃▯。’泰元,天也;媪神,地也。又曰:‘涓选休成,天地并况。’此天地同祀,可以概见,恐非自王莽始也。议者又谓方丘之祀,盛夏不躬行,宜选冢宰摄祀。亦恐未必合古,然终不若天地合祭也。乞且循旧制。”知礼院曾肇言:“今冬至若罢合祭,而夏至又使有司行事,则於父母天地之义若有隆杀。愿陛下遇亲祠南郊之岁,以夏至日躬款北郊,以合先王之制。”遂诏罢南郊合祭,亲祠北郊,并依南郊仪;如不亲祠,上公摄事。
自元丰元年,上命枢密直学士陈襄等详定郊庙奉祀礼文,大正历代典礼之失。至是,岁亲祀圜丘,始用新仪(国朝亲郊,止服衮冕,至是稽古,始加服大裘,而被以衮冕)。
详定礼文所议:“《礼记》曰:‘郊特牲而社稷太牢。’又曰:‘祭天地之牛,角茧栗,配位亦特牲。’《书》曰:‘用牲於郊,牛二。’是也。宋朝仪注,昊天上帝、皇地▯、太祖皇帝之位,各设三牲俎,非尚质贵诚之义。请亲祠圜丘、方泽,正配皆用犊,不设羊豕俎及鼎七,有司摄事亦如之。郊之祭也,器用陶匏,以象天地之性;▯单用白木,以素为质。今郊祀▯、簋、樽、豆皆非陶,又用龙杓,未合礼意。请圜丘、方泽正配位所设▯、簋、樽、豆,改用陶器,仍以▯单为杓。祀天之有▯柴,犹祭地之有瘗血,享庙之有▯鬯,皆歆神之始,非谓於祭之末燔烧胙馀也。至後世之燔瘗牲币於祭末,而不知致神於其始,则是备於後而阙於先也。请南北郊先行升▯瘗血之礼,至荐奠礼毕,即如旧仪,於坛坎燔瘗牲币。北郊祭皇地▯及神州地▯,当为坎瘗埋,今乃建坛燔燎祝版。考先儒所说,地▯即无▯▯燎之文。请祭皇地▯祝版、牲、币并瘗於坎,不设燎坛。熙宁祀仪,惟昊天上帝、皇地▯、高▯燔瘗犊首,自感生帝、神州地▯而下,皆不燔瘗牲体,殊不应礼。又按《周礼 羊人》,祭祀割羊牲,登其首。《礼记》曰:‘升首,报阳也。’首为阳,则胁与髀为阴可知矣。报阳宜以阳,报阴宜以阴,各从其类也。请自今昊天上帝、感生皆燔牲首以报阳;皇地▯、神州地▯、太社、太稷,凡地▯之祭,皆瘗牲之左髀以报阴;凡荐享太庙,皆升首於室。”
又曰:“臣等见亲祠南郊仪注,并云祀前三日,仪鸾司铺御座黄道褥。
译顺。"判太常寺陈荐说:"议论的人认为天地合祭,始于王莽,所以想要废除它。臣按《周颂》说:‘昊天有成命。是合祭天地之诗。'汉代《郊祀歌》说:‘惟泰元尊,媪神蕃厘。'泰元,指天;媪神,指地。又说:‘涓选休成,天地并况。'这就是天地同祀的证明,可以由此推知大概,恐怕并非始于王莽。议论的人又说方丘的祭祀,盛夏时节皇帝不宜亲自前往,应当选派宰相代理祭祀。这恐怕也未必合于古礼,但终究不如天地合祭。请求暂且沿用旧制。"知礼院曾肇说:"如今冬至如果废除合祭,而夏至又派有司代行祭事,那么对于父天母地的礼义就有所偏重偏轻。愿陛下逢亲自祭祀南郊之年,在夏至日亲自诚心祭祀北郊,以合先王的制度。"于是下诏废除南郊合祭,皇帝亲自祭祀北郊,一律依照南郊的仪式;如果不亲自祭祀,就由上公代理祭祀。
自元丰元年起,皇帝命枢密直学士陈襄等人详细议定郊庙奉祀的礼文,大力匡正历代典礼的失误。到这时,每年亲自祭祀圜丘,才开始使用新的仪制(本朝皇帝亲自郊祀,向来只穿衮冕,到这时考稽古制,才开始加穿大裘,外面再披上衮冕)。
详定礼文所议定的内容说:"《礼记》说:‘郊祭用特牲,社稷之祭用太牢。'又说:‘祭祀天地所用的牛,牛角只有蚕茧栗子那么大,配享之位也用特牲。'《书经》说:‘用祭牲于郊祀,牛用两头。'说的就是这个。宋朝的仪注,昊天上帝、皇地祇、太祖皇帝的神位,各设三牲之俎,这不合乎崇尚质朴、贵在诚敬的礼义。请求亲自祭祀圜丘、方泽时,正位、配位都用牛犊,不设羊、猪之俎及鼎七,有司代理祭祀时也照此办理。郊祀使用陶匏之器,是用来象征天地的本性;单席用白木,以质朴为本。如今郊祀所用的簠、簋、樽、豆都不是陶制的,又使用龙形的杓子,不合乎礼的本意。请求圜丘、方泽正位、配位所设的簠、簋、樽、豆,改用陶器,并且用蒲草编的单席来做杓柄。祭天有升烟燔柴之礼,正如祭地有瘗埋牲血之礼,祭享宗庙有灌鬯降神之礼,都是招神降临的开始,并不是说要在祭祀最后焚烧祭肉的剩余部分。到了后世,把牲币的焚烧掩埋放在祭祀的最后,而不知道要在祭祀开始时就招致神灵,这就是在后面周备而在前面欠缺了。请求南北郊都先举行升烟、瘗血之礼,等到荐献之礼完毕,再照旧仪,在坛坎焚烧掩埋牲币。北郊祭祀皇地祇及神州地祇,本应挖坎瘗埋,如今却建坛焚烧祝版。考察先儒的说法,祭地本来就没有升烟燔柴的说法。请求祭祀皇地祇时,祝版、牲体、币帛一并瘗埋于坎中,不设焚烧的祭坛。熙宁年间的祀典仪式,只有昊天上帝、皇地祇、高禖焚烧掩埋牛犊的头部,从感生帝、神州地祇以下,都不焚烧掩埋牲体,很不合乎礼制。又按《周礼·羊人》记载,祭祀时宰割羊牲,要登呈羊头。《礼记》说:‘登呈牲首,是用来报答阳气。'牲首属阳,那么胁部和大腿部属阴就可想而知了。报答阳气应当用阳性的部位,报答阴气应当用阴性的部位,各自依从其类别。请求从今以后,祭祀昊天上帝、感生帝都焚烧牲首来报答阳气;皇地祇、神州地祇、太社、太稷,凡是祭祀地祇的,都瘗埋牲体的左腿来报答阴气;凡是祭享太庙的,都在室内登呈牲首。"
又说:"臣等看到亲自祭祀南郊的仪注,都说祭祀前三天,仪鸾司要铺设御座的黄道褥。臣谨按唐代旧例:郊坛、宫庙内外以及殿庭上天子步行经过的地方,都设有黄道褥,坛上设立的座位又铺设赤黄色的褥子,到了将要行祭事时,便命令撤去。武德、贞观年间的制度用紫色,至德年间
谨按唐故事:郊坛、宫庙内▯及殿庭天子步武所及,皆设黄道褥,坛上立位又施赤黄褥,将有事,命撤之。武德、贞观之制用紫,至德以来用黄。《开元礼》、《开宝通礼》,郊庙并不设黄道褥。《太常因革礼》曰:‘旧制,皇帝升坛,以褥藉地,象天黄道。太祖命撤之,设拜於地。和岘乞宣付史馆。’天圣二年,仪注又增设郊坛▯门道北御座黄道褥。康定初,有司建议,谓配帝褥用绯,以示损於天地;而自小次之前至坛上诸位,其道褥以黄,盖非典礼。是岁,有诏自小次至坛下撤黄道。臣等伏详《礼记》,郊祭之日,▯埽反道。郑氏注谓▯令新土在上也。其藉神席,天地尚质,则用蒲越藁秸;宗庙尚文,则设莞筵纷纯,加缫席画纯,加次席黼纯而已。天子受胙乃有席,《周礼 司几筵》所谓‘胙席’,是也。今来郊坛黄道褥欲更不设。”又言:“臣等看详《周官》,外祀皆有兆域,盖设一▯而已。後世因之,稍增其制。东汉坛位天神从祀者甚众,至一千五百一十四神,故外设重营,以为等限。日、月在中营内南道,而北斗在北之西,至於五星、中宫宿之属,则其位皆中营,二十八宿外宫星之属,则其位皆外营。然则为重营者,所以等神位也。唐因齐、隋之制,设为三▯,天神列位不出内▯,而御位特设於坛下之东南。若夫公卿分献,文武从祀,与夫乐架、馔幔则皆在中▯之内。而大次之设乃在外▯者,所以序祀事也。盖古者神位寡,祀事简,故兆守有域,以为遮列厉禁而已。後世神位既众,祀事亦繁,故为三▯,以严内外之限。国朝郊祀坛域,率循唐制,虽仪注具载圜丘三▯,每▯三十五步,而有司乃以青绳代内▯,诚不足以等神位、序祀事、严内外之限也。伏请除去青绳,如仪注为三▯。”从之。
哲宗元▯七年,亲郊。诏:“今岁圜丘,宜依熙宁十年故事,设皇地▯位,以申始见之礼。候亲祠北郊,依元丰六年五月八日指挥。”
南郊卤簿使、兵部尚书苏轼奏:“臣谨按:汉成帝郊祠甘泉泰▯、汾阴后土,而赵昭仪常从在属车间。时扬雄待诏承明,奏赋以讽,其略曰:‘想西王母欣然而上寿兮,屏玉女而▯ж妃。’言妇女不当与斋祠之间也。臣今备位夏官,职在卤簿。准故事,郊祀既成,乘舆还斋宫,改服通天冠、绛纱袍,教坊钧容作乐还内,然後后妃之属中道迎谒,已非典礼,而况方当祀事未毕,而中宫掖庭得在勾陈豹尾之间乎?窃见二圣崇奉大祀,严恭寅畏,度越古今,四万来观,莫不悦服。今车驾方宿斋太庙,而内中车子不避仗卫,争道乱行,臣愚窃恐於观望有损,不敢不奏。乞赐约束,仍乞取问随行合千勾当人施行。
译以来改用黄色。《开元礼》、《开宝通礼》,郊庙祭祀都不设黄道褥。《太常因革礼》说:‘旧制,皇帝登坛,用褥子铺地,象征天上的黄道。太祖命令撤去这些,改设跪拜之礼直接在地上进行。和岘请求把这件事奏报交付史馆记载。'天圣二年,仪注又增设了郊坛外门以北御座的黄道褥。康定初年,有司建议说,认为配帝的褥子用绯色,是为了表示比天地稍有降损;而从小次之前一直到坛上各个神位,其间道路的褥子都用黄色,这就不合乎典礼。这一年,皇帝下诏从小次到坛下撤去黄道褥。臣等仔细考察《礼记》,郊祭之日,要清扫道路并翻新地面。郑玄注解说,是要让新土露在上面。至于铺垫神席,天地之祭崇尚质朴,就用蒲草编的越席和干草编的秸席;宗庙之祭崇尚文饰,就设莞草编的席子并以彩色丝带镶边,再加上用五彩绘饰的缫席、用黑白斧形花纹镶边的次席而已。天子接受祭肉时才有专门的席子,《周礼·司几筵》中所说的‘胙席',就是这个。如今郊坛的黄道褥,请求不再铺设。"又说:"臣等仔细审视《周官》的记载,郊外祭祀都只设置一道兆域界限而已。后世沿袭这个做法,逐渐增加了规制。东汉时坛位上从祀的天神非常多,多达一千五百一十四个神位,所以在外面设置多重营域,用来分别等级界限。日、月的神位在中营以内的南道,而北斗则在北方的西侧,至于五星、中宫诸星宿之类,其神位都在中营以内,二十八宿以外的其他星宿之类,其神位都在外营。这样看来,设置多重营域,是用来区分神位等级的。唐代沿袭齐、隋的制度,设置三重壝墙,天神的排列位置不超出内壝,而皇帝的御位则特意设在坛下的东南方。至于公卿分别献祭,文武百官从祀陪位,以及乐架、供帐幕布,则都在中壝之内。而大次的设置却在外壝之内,是用来安排祭祀事务的先后次序。大概古代神位少,祭祀事务简单,所以只设一道兆域,作为遮拦和禁戒的标志而已。后世神位既然增多,祭祀事务也繁复起来,所以设置三重壝墙,用来严格区分内外的界限。本朝郊祀坛域,大致沿袭唐代的制度,虽然仪注中都记载圜丘设三重壝,每重壝相距三十五步,但有司却用青绳来代替内壝,实在不足以区分神位等级、安排祭祀次序、严格划分内外界限。恳请除去青绳,按照仪注的规定设置三重壝墙。"皇帝采纳了这个意见。
哲宗元祐七年,亲自举行郊祀。下诏说:"今年圜丘祭祀,应当依照熙宁十年的旧例,设置皇地祇的神位,以表明初次亲见地祇之礼。等到亲自祭祀北郊时,再依照元丰六年五月八日的指示办理。"
南郊卤簿使、兵部尚书苏轼上奏说:"臣谨按:汉成帝在甘泉祭祀泰畤、在汾阴祭祀后土时,赵昭仪常常跟随在皇帝的属车之间。当时扬雄在承明殿待诏,上奏赋文来讽谏,大意说:‘想象西王母也会欣然前来上寿啊,屏退玉女而斥退宓妃。'意思是说妇女不应当参与斋戒祭祀的场合。臣现在忝居夏官之位,职责在于卤簿仪仗。依照旧例,郊祀完成之后,皇帝乘车返回斋宫,改穿通天冠、绛纱袍,教坊、钧容班奏乐送皇帝还宫,然后后妃等人才在中道迎接谒见,这已经不合乎典礼了,何况正当祭祀之事尚未结束,宫中的嫔妃怎能出现在勾陈旗、豹尾车之间呢?臣看到两位圣上崇奉大祀,庄严恭敬心存敬畏,超越古今,四方百姓前来观看,无不心悦诚服。如今车驾正在太庙宿斋,而宫内的车子却不回避仪仗护卫,争道乱行,臣私下担心这会有损于观瞻,不敢不奏报。恳请下令加以约束,并请求追查随行相关勾当人员,加
取进止。”时轼为卤簿使导驾,内中朱红车子十馀辆,有张红盖者,争道乱行於乾明寺前,轼於车中草此奏。奏入,上在太庙,驰遣人以疏白太皇太后。明日,中使传命申敕有司,严整仗卫,自皇后以下皆不复迎谒中道。
先时,元▯五年五月夏至,祭皇地▯,命尚书右丞许将摄事。将言:“王者父天母地,三岁冬至,天子亲祠,遍享宗庙,祀天圜丘,而夏至方泽之祭,乃止遣上公,则皇地▯遂永不在亲祠之典,此大阙礼。望博诏儒臣,讲求典故,明正祀典,为万世法。”诏礼部、太常寺及两省侍从官集议以闻。於是翰林学士兼侍读顾临等八人,请合祭天地如祖宗故事,俟将来亲行北郊之礼,则合祭可罢。临与祖禹又言:“天地特祭,经有明文,然自汉以来,千有馀年,不能行之矣。宋兴,一祖六宗皆合祭天地,其不合祭者,惟元丰六年一郊耳。去所易而就所难,虚地▯之大祭,失今不定,後必悔之。”吏部侍郎范纯礼、彭汝砺、户部侍郎范子奇、礼部侍郎曾肇、刑部侍郎王觌、丰稷、权知开封府韩宗道、枢密都承旨刘安世、中书舍人孔武仲、陈轩、太常少卿盛陶、宇文昌龄、侍御史王畏、监察御史董敦逸、黄庆基、左司谏虞策、礼部郎中孙路、员外郎欧阳▯、太常丞韩治、博士朱彦、宋景年、阎本等二十二人,皆主北郊之议,而武仲又请以孟冬纯阴之月,诣北郊亲祠,如神州地▯之祭。杜纯议请南郊之岁,设望祠位於苑中,置权火,夏至命上公摄事,每献举权火。诏依王钦臣议,宜如祖宗故事,并祭天地一次。汝砺、肇复上疏论合祭非是,文多不载。九月,三省上顾临等议,太皇太后曰:“宜依仁宗皇帝故事。”吕大防言:“国朝以来,大率三岁一亲郊,并祭天地、宗庙,因行赦宥,颁赏军士,遂以为常。今诸儒献议,欲南郊不设皇地▯位,惟祭昊天上帝,於祖宗之制未见其可。”苏辙曰:“自熙宁十年,神宗皇帝亲祠南郊,合祭天地,今十五年矣。皇帝即位又已八年,未尝亲见地▯,乃朝廷阙典,不可不正。”范百禄言:“圜丘无祭地之礼,《记》曰:‘有其废之,莫可举也。’先帝所废,稽古据经,未可轻改。”大防又言:“先帝因礼文所建议,遂令诸儒议定北郊祀地之礼,然未经亲行。今皇帝临御之始,当亲见天地,而地▯之位独不设,恐亦未安。况本朝祖宗以恩霈四方,庆赉将士,非三岁一行,则国力有限。今日宜为国
译以处置。请陛下裁决。"当时苏轼担任卤簿使引导车驾,宫内十几辆朱红色车子,有的还张着红色车盖,在乾明寺前争道乱行,苏轼就在车中起草了这份奏疏。奏疏呈上后,皇帝正在太庙,苏轼派人骑马把奏疏内容禀告太皇太后。第二天,宫中派使者传旨申饬有司,严整仪仗护卫,从皇后以下都不再到中道迎接谒见。
在此之前,元祐五年五月夏至,祭祀皇地祇,命尚书右丞许将代理祭祀。许将说:"帝王以天为父、以地为母,三年一次冬至,天子亲自祭祀,遍祭宗庙,祭祀昊天于圜丘,而夏至方泽的祭祀,却只派遣上公代行,那么皇地祇就永远排除在皇帝亲自祭祀的典礼之外了,这是重大的礼制缺失。希望广泛征询儒臣的意见,讲求典章故事,明确端正祀典,作为万世的法则。"皇帝下诏命礼部、太常寺以及两省侍从官一同商议后上报。于是翰林学士兼侍读顾临等八人,请求依照祖宗旧例合祭天地,等到将来亲自举行北郊之礼,那么合祭之礼便可以废除了。顾临与范祖禹又说:"天地分别祭祀,经典中有明确记载,然而自汉代以来,一千多年,都未能施行了。宋朝建立以来,一祖六宗都是合祭天地,唯独不合祭的,只有元丰六年这一次郊祀而已。舍弃容易施行的做法而追求困难的做法,使地祇的大祭虚设,如果这次不予确定,将来必定后悔。"吏部侍郎范纯礼、彭汝砺、户部侍郎范子奇、礼部侍郎曾肇、刑部侍郎王觌、丰稷、权知开封府韩宗道、枢密都承旨刘安世、中书舍人孔武仲、陈轩、太常少卿盛陶、宇文昌龄、侍御史王岩叟、监察御史董敦逸、黄庆基、左司谏虞策、礼部郎中孙路、员外郎欧阳棐、太常丞韩治、博士朱彦、宋景年、阎本等二十二人,都主张北郊分祭之议,而孔武仲又请求在孟冬纯阴之月,前往北郊亲自祭祀,如同祭祀神州地祇的仪式一样。杜纯的建议是请求在南郊之年,在御苑中设置望祭之位,设置权火,夏至时命上公代理祭祀,每次献祭时都点燃权火。皇帝下诏依照王钦臣的建议,应当依照祖宗旧例,合并祭祀天地一次。彭汝砺、曾肇又上疏论说合祭不妥,文字太多不再记载。九月,三省呈上顾临等人的议奏,太皇太后说:"应当依照仁宗皇帝的旧例。"吕大防说:"本朝以来,大致三年一次亲自郊祀,合并祭祀天地、宗庙,趁机施行大赦,颁赏军士,于是成为惯例。如今各位儒臣的建议,想要南郊不设皇地祇的神位,只祭祀昊天上帝,这在祖宗的制度上看不出这样做的道理。"苏辙说:"自熙宁十年,神宗皇帝亲自祭祀南郊,合祭天地,到如今已经十五年了。皇帝即位也已经八年,从未亲眼祭见地祇,这是朝廷的一项缺失典礼,不可不加以纠正。"范百禄说:"圜丘并没有祭地的礼制,《礼记》说:‘已经废止的做法,就不能再举行了。'先帝所废除的,是依据经典考稽古制而定,不可轻易更改。"吕大防又说:"先帝是根据礼文官员的建议,于是命各位儒臣议定北郊祭地的礼制,然而尚未曾亲自施行过。如今皇帝亲政之初,应当亲自祭见天地,而地祇的神位却唯独不设,恐怕也不妥当。况且本朝祖宗用来广施恩泽于四方、犒赏将士的做法,如果不是三年举行一次,那么国家的财力就有限了。如今应当为国
事勉行权制,俟异时议定北郊制度及太庙享礼,行之未晚。”太皇太后以吕大防之言为是。苏颂、郑雍皆以古者人君嗣位之初,必郊见天地,今皇帝初郊而不祀地,恐未合古。乃下诏曰:“国家郊庙特祀,祖宗以来,命官摄事,则三岁一亲郊,则先享清庙,冬至合祭天地於圜丘。元丰间,有司援周制,以合祭不应古义,先帝乃诏定亲祠北郊之仪,未之及行。是岁,郊祀不设皇地▯之位,而宗庙之享率如权制。朕方修郊见天地之始,其冬至日南郊,宜依熙宁十年故事,设皇地▯位,以严并况之报。厥後躬行方泽之祀,则修元丰六年五月之制,俟郊礼毕,集官详议典礼以闻。”
译事情姑且按权宜之制施行,等以后再议定北郊的制度以及太庙享礼,到那时施行也不算晚。”太皇太后认为吕大防的话是对的。苏颂、郑雍都认为古时人君继位之初,必定郊祀天地,如今皇帝初次郊祀却不祭地,恐怕不合古礼。于是下诏说:“国家郊庙的特祀,自祖宗以来,若命官代为行事,则三年亲郊一次,亲郊则先享祭清庙,冬至则在圜丘合祭天地。元丰年间,有司援引周代的制度,认为合祭不合于古义,先帝于是下诏制定亲自祭祀北郊的礼仪,但未曾施行。那一年,郊祀没有设皇地祇的神位,而宗庙的享祭大多依照权宜之制。朕正当举行郊祀天地的开端,那年冬至日的南郊,应当依照熙宁十年的旧例,设皇地祇之位,以隆重地报答天地并临之恩。此后亲自举行方泽的祭祀,则遵循元丰六年五月的制度,等郊礼完毕后,召集官员详细商议典礼,再奏报朕知。”
礼部尚书苏轼言:“恭睹陛下近者至日亲祀郊庙神▯,享答实蒙休应,然则圜丘合祭,允当天地之心,不宜复有改更。窃惟议者欲变祖宗之旧,圜丘祀天而不祀地,不过以谓:‘冬至祀天於南郊,阳时阳位也;夏至祀地於北郊,阴时阴位也。以类求神,则阳时阳位不可以求阴也。’是大不然。冬至南郊既祀上帝,则天地百神莫不从祀。古者,秋分夕月於西郊,亦可谓阴时阴位矣,至於从祀上帝,则冬至而祀月於南郊,议者不以为疑。今皇地▯亦从上帝而合祭於圜丘,独以为不可,则过矣。《书》曰:‘肆类於上帝,▯於六宗,望於山川,遍於群神。’舜之受禅也,自上帝、六宗、山川、群神,莫不毕告,而独不告地▯,岂有此理哉?武王克商、庚戍,柴、望。柴,祭上帝也;望,祭山川也。一日之间,自上帝而及山川,必无南北郊之别也,而独略地▯,岂有此理哉?臣以此知古者祀上帝,并祀地▯矣。何以明之?《诗》之序曰:‘《昊天有成命》,郊祀天地也。’此乃合祭天地,经之明文,而说者乃以比之《丰年》秋冬报也,曰:‘秋冬各报,而皆歌《丰年》,则天地各祭,而皆歌《昊天有成命》也。’是大不然。《丰年》之诗曰:‘丰年多黍多▯余,亦有高廪,万亿及秭,为酒为醴,▯畀祖妣,以洽百礼,降福孔皆。’歌於秋可也,歌於冬亦可也。《昊天成命》之诗曰:‘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成王不敢康,夙夜基命宥密,於缉熙,单厥心,肆其靖之。’终篇言天而不及地。颂以告神明也,未有歌其所不祭,祭其所不歌也。今祭地於北郊,独歌天而不歌地,岂有此理哉?臣以知周之世祀上帝,则地▯在焉。歌天而不歌地,所以尊上帝,故其序曰‘郊祀天地也’。议者乃谓合祭天地,始於王莽,以为不足法。臣窃谓礼当论其是非,不当以人废。光武皇帝,亲诛莽者也,尚采用元始合祭故事。谨按《後汉书 郊祀志》:建武二年,初制郊兆於洛阳,为圜丘八阶,中又为重坛,天地位其上,皆南乡,西上。此则汉世合祭天地之明验也。又按《水经注》,伊水东北至洛阳县圜丘东,大魏郊天之所,准汉故事,为圜丘坛八阶,中又为重坛,天地位其上。此则魏世合祭天地之明验也。唐睿宗将有事於南郊,贾曾议曰:‘有虞氏▯黄帝而郊喾,夏后氏▯黄帝而郊鲧。郊之与庙,皆有▯也。▯於庙,则祖宗合食於太祖;▯於郊,则地▯群望皆合食於圜丘,以始祖配享。盖有事之大祭,非常祀也。’《三辅故事》:‘祭於圜丘,上帝、后土位皆南面。’则汉尝合祭矣。’时褚无量、郭山恽等皆以曾言为然。明皇天宝元年二月,敕曰:‘凡所祠享,必在躬亲,朕不亲祭,礼将有阙。
译礼部尚书苏轼说:"恭敬地看到陛下近来在冬至日亲自祭祀郊庙神灵,祭祀确实蒙受了美好的感应,既然如此,那么圜丘合祭天地,确实符合天地之心,不应该再有改变。我私下认为,议论的人想要改变祖宗的旧制,主张在圜丘祭天而不祭地,理由不过是说:'冬至在南郊祭天,是阳时阳位;夏至在北郊祭地,是阴时阴位。按同类来求神,那么在阳时阳位就不可以求阴神。'这是大错特错的。冬至在南郊既然祭祀上帝,那么天地百神没有不随之从祀的。古时候,秋分傍晚在西郊祭月,也可以说是阴时阴位了,至于随从上帝祭祀,那么冬至在南郊祭月,议论的人并不因此感到疑惑。如今皇地祗也随从上帝在圜丘合祭,唯独认为不可以,那就错了。《尚书》说:'于是以类祭祭祀上帝,祭祀六宗,遥祭山川,遍祭群神。'舜接受禅让的时候,从上帝、六宗、山川、群神,没有不全部祭告的,却唯独不祭告地祗,哪有这样的道理呢?武王攻克商朝,庚戌日,举行柴祭、望祭。柴祭,是祭祀上帝;望祭,是祭祀山川。一天之内,从上帝到山川,一定没有南北郊的分别,却唯独忽略地祗,哪有这样的道理呢?我因此知道古时候祭祀上帝,是连同地祗一起祭祀的。用什么来证明呢?《诗经》的序说:'《昊天有成命》,是郊祀天地的诗。'这正是合祭天地的经文明证,可是解说的人却拿它比作《丰年》诗秋冬两季报祭的情况,说:'秋冬两次各自报祭,却都歌唱《丰年》,那么天地分别祭祀,却都歌唱《昊天有成命》。'这是大错特错的。《丰年》这首诗说:'丰年谷物众多、糜子也多,还有高高的粮仓,数以万亿及秭计,用来酿酒做甜酒,献给祖先,以配合各种礼仪,降下的福泽十分周遍。'在秋天歌唱可以,在冬天歌唱也可以。《昊天有成命》这首诗说:'上天有既定的天命,文王武王二位先王承受它,成王不敢安逸享乐,日夜勤勉奠定基业,宽厚宁静,光明美盛,专一其心,于是安定天下。'全篇讲天而不涉及地。颂诗是用来告祭神明的,没有歌唱所不祭祀的对象,也没有祭祀所不歌唱的对象的道理。如今在北郊祭地,却唯独歌颂天而不歌颂地,哪有这样的道理呢?我因此知道周代祭祀上帝时,地祗也在其中。歌颂天而不歌颂地,是为了尊崇上帝,所以诗序说'郊祀天地'。议论的人却说合祭天地,始于王莽,认为不值得效法。我私下认为礼制应当论其是非,不应当因人而废弃制度。光武皇帝,是亲手诛杀王莽的人,尚且采用元始年间合祭的旧例。谨按《后汉书·郊祀志》记载:建武二年,开始在洛阳修建郊祀坛,修筑圜丘八级台阶,中间又建重坛,天地神位设在坛上,都朝南,以西为上位。这就是汉代合祭天地的明确证据。又按《水经注》记载,伊水向东北流到洛阳县圜丘的东边,是曹魏郊祀祭天的场所,依照汉代的旧例,修筑圜丘坛八级台阶,中间又建重坛,天地神位设在坛上。这就是魏代合祭天地的明确证据。唐睿宗将要在南郊举行祭祀,贾曾建议说:'有虞氏以黄帝配祭上天,以帝喾配祭南郊;夏后氏以黄帝配祭上天,以鲧配祭南郊。郊祭和庙祭,都有配祭的对象。在宗庙祭祀,那么祖宗合祭于太祖庙;在南郊祭祀,那么地祗和众望祭对象都合祭于圜丘,用始祖配享。这大概是有重大事情时举行的大祭,不是平常的祭祀。'《三辅故事》记载:'在圜丘祭祀,上帝、后土的神位都朝南面。'这说明汉代曾经合祭过。'当时褚无量、郭山恽等人都认为贾曾的话是对的。唐明皇天宝元年二月,下诏说:'凡是祭祀祷
其皇地▯宜就南郊合祭。’是月二十日,合祭天地於南郊,自後有事於圜丘皆合祭。此则唐世合祭天地之明验也。今议者欲冬至祀天,夏至祀地,盖以为用周礼也。臣请言周礼与今礼之别。古者,一岁祀天者二,明堂享帝者一,四时迎气者五,祭地者二,享宗庙者四,此十五者,皆天子亲祭也。而又朝日、夕月、四望、山川、社稷、五祀及群小祀之类,亦皆亲祭此周礼也。太祖皇帝受天眷命,肇造宋室,建隆初郊,先享宗庙,乃祀天地。自真宗以来,三岁一郊,必先有事景灵宫享太庙,乃祀天地,此国朝之礼也。夫周之礼亲祭如彼其多,而岁岁行之,不以为难;今之礼亲祭如此其少,而三岁一行,不以为易,其故何也?古者,天子出入,仪物不繁,兵卫甚简,用财有节,而宗庙在大门之内,朝诸侯,出爵赏,必於太庙,不止时祭而已。天子所治不过王畿千里,唯以斋祭礼乐为政事,能守此则天下服矣。是故岁岁行之,率以为常。至於後世,海内为一,四方万里,皆听命於上,机务之繁,亿万倍於古,日力有不能给。自秦汉以来,天子仪物日以滋多,有加无损,以至於今,非复如古之简易也。今之所行,皆非周礼。三年一郊,非周礼也;先郊二日而告原庙,一日而祭太庙,非周礼也;郊而肆赦,非周礼也;优赏诸军,非周礼也;自后妃以下至文武官皆得荫补亲属,非周礼也;自宰相、宗室以下至百官皆有赐赉,非周礼也。此皆不改,而独於地▯,则曰‘周礼不当祭於圜丘,’此何义也哉?议者必又曰:‘夏至不能行礼,则遣官摄祭,亦有故事。’此非臣之所知也。《周礼 大宗伯》,若王不与祭祀,则摄位。郑氏注曰:‘王有故,则代行其祭事。’贾公彦疏曰:‘有故,谓王有疾及哀惨皆是也。’然则摄事非安吉之礼。後世人主不能岁岁亲祭,故命有司行事,其所从来久矣。若亲郊之岁,遣官摄事,是无故而用有故之礼也。议者必又曰:‘省去繁文末节,则一岁可以再郊。’臣将应之曰:‘古者,以亲郊为常礼,故无繁文;今世以亲郊为大礼,则繁文有不能省也。若帷城、幔屋,盛夏则有风雨之虞。陛下自宫入庙,自庙出郊,冠通天,乘大辂,日中而舍,百官卫兵暴露於道,铠甲具装,人马喘汗,皆非夏至所能堪也。王者父事天,母事地,不可偏异。事天则备,事地则简,是於父母有隆杀也,岂得以为繁文末节而一切欲省去乎?国家养兵,异於前世。自唐之时,未有军赏,犹不能岁岁亲祠,天子出郊,兵卫不可简省,大辂一动,必有赏给。今三年一郊,倾竭帑藏,犹恐不足,郊赉之外,岂有复加。若一年再赏,国力将何以给?分而与之,人情岂不失望?
译享,一定要亲自参与,我不亲自祭祀,礼制就会有缺失。皇地祗应当到南郊合祭。'这个月二十日,在南郊合祭天地,此后凡是在圜丘举行的祭祀都合祭天地。这就是唐代合祭天地的明确证据。如今议论的人想要冬至祭天、夏至祭地,大概是认为这样才符合周礼。我请求说明周礼和现今礼制的区别。古时候,一年祭天两次,在明堂祭祀上帝一次,四季迎气之祭五次,祭地两次,祭祀宗庙四次,这十五次祭祀,都是天子亲自参与的。此外还有朝日、夕月、四望、山川、社稷、五祀以及各种小祀之类,也都是亲自参与,这是周礼的规定。太祖皇帝承受上天的眷顾使命,开创宋朝,建隆初年郊祀,先祭享宗庙,然后祭祀天地。自真宗以来,三年一次郊祀,一定先在景灵宫举行祭祀、祭享太庙,然后祭祀天地,这是本朝的礼制。周代的礼制亲自参与祭祀是那样多,而且年年举行,不认为难;如今的礼制亲自参与祭祀是这样少,却三年才举行一次,不认为容易,这是什么缘故呢?古时候,天子出入,仪仗器物不繁多,护卫也很简单,用财有节制,而且宗庙就在大门之内,朝见诸侯、颁赏爵位,一定在太庙举行,不只是按时祭祀而已。天子所治理的不过是方圆千里的王畿,只把斋戒祭祀礼乐当作政事,能守住这一点,天下就归服了。所以年年举行,都习以为常。到了后世,天下统一,纵横万里,都听命于朝廷,政务的繁多,是古代的亿万倍,日常的精力都不够用。自秦汉以来,天子的仪仗器物一天比一天增多,只增不减,一直到现在,已经不再像古代那样简单了。如今所施行的,都不是周礼。三年一次郊祀,不是周礼;郊祀前两天祭告原庙、前一天祭告太庙,不是周礼;郊祀之后大赦天下,不是周礼;优厚赏赐各军,不是周礼;从后妃以下到文武官员都能荫补亲属,不是周礼;从宰相、宗室以下到百官都有赏赐,不是周礼。这些都不加以改变,唯独对地祗一事,却说'周礼不应当在圜丘合祭',这是什么道理呢?议论的人一定又会说:'夏至如果不能亲自行礼,就派遣官员代为祭祀,这也是有先例的。'这不是我所理解的。《周礼·大宗伯》记载,如果君王不参与祭祀,就有人代行其位。郑玄注解说:'君王有事故,就代替他执行祭祀事务。'贾公彦疏解说:'有事故,是说君王有疾病以及居丧哀痛等情况都是。'既然如此,那么代行祭祀不是安泰吉庆时应有的礼制。后世君主不能年年亲自祭祀,所以命令有关官员代为行事,这种做法由来已久。如果是亲自郊祀的年份,还派遣官员代行祭事,这就是没有事故却用有事故时的礼制了。议论的人一定又会说:'省去繁琐的细节,那么一年就可以举行两次郊祀。'我将回答说:'古时候,把亲自郊祀当作平常的礼制,所以没有繁琐的规定;如今世人把亲自郊祀当作重大的典礼,那么繁琐的仪节就不能省去了。像帷帐城墙、幕布房屋,盛夏时就有风雨的担忧。陛下从宫中出发到宗庙,从宗庙出发到郊外,头戴通天冠,乘坐大辂车,正午才能休息,百官护卫的士兵暴露在道路上,铠甲齐全装备沉重,人马气喘流汗,这些都不是夏至时节所能承受的。天子把天当作父亲侍奉,把地当作母亲侍奉,不应该有所偏差。侍奉天时礼制完备,侍奉地时礼制简略,这就是对父母有厚薄之分了,怎么能把这些当作繁琐的细节而一概想要省去呢?国家供养军队,和前代不同。自从唐朝以来,还没有军队赏赐的制度,尚且不能年年亲自祭祀,天子出郊,护卫的士兵不能减省,大辂车一动,
’议者必又曰:‘三年一祀天,又三年一祭地。’此又非臣之所知也。三年一郊,已为疏阔,若独祭地而不祭天,是因事地而愈疏於事天。自古未有六年一祀天者。如此,则典礼愈坏,欲复古而背古益远,神▯必不顾享,非所以为礼也。议者必又曰:‘当郊之岁,以十月神州之祭易夏至方泽之祀,则可以免方暑举事之患。’此又非臣之所知也。夫所以议此者,为欲举从周礼也。今以十月易夏至,以神州代方泽,不知此周礼之经邪,变礼之权邪?若变礼从权而可,则合祭圜丘何独不可乎?十月亲祭地,十一月亲祭天,先地後天,古无是礼。而一岁再郊,军国劳费之患,尚未免也。议者必又曰:‘当郊之岁,以夏至祀地▯於方泽,上不亲郊,而通权火,天子於禁中望祀。’此又非臣之所知也。《书》之望秩,《周礼》之四望,《春秋》之三望,皆谓山川在四郊者,故远望而祭也。今所在之处,俯则见地,而云望祭,是为京师不见地乎?此六议者,合祭可否之决也。夫汉之郊礼,尤与古戾,唐亦不能如古。本朝祖宗钦崇祭祀,儒臣礼官讲求损益,非不知圜丘、方泽皆亲祭之为是也,盖以时不可行,是故参酌古今,上合典礼,下合时宜,较其所得,已多於汉唐矣。天地、宗庙之祭,皆当岁遍。今不得岁遍,是故遍於三年当郊之岁,又不能於一岁之中再举大礼,是故遍於三日。此皆因时制宜,虽圣人复起,不能易也。今并祀不失亲祭,而北郊则必不能亲往,二者孰为重乎?若一年再郊,而遣官摄事,是长不亲事地也。三年间郊,当祀地之岁,而暑雨不可亲行,遣官摄事,则是天地皆不亲祭也。夫分祀天地,决非今世之所能行,愿陛下谨守太祖建隆、神宗熙宁之礼,无更改易郊祀庙享,以亿宁上下神▯。仍乞下臣此章,付有司集议,如有异论,即须画一解破臣所陈六议,使皆屈伏,上合《周礼》,下不为当今军国之患,不可但执《周礼》,更不论今可与不可施行,所贵严祀大典,以时决定。取进止。”贴黄称:“唐制,将有事於南郊,则先朝献太清宫,朝享太庙,亦如今礼先二日告原庙,先一日享太庙。然议者或亦以为非三代之礼。臣谨按:武王克商,丁未祀周庙,庚戌柴望,相去三日,则先庙後郊,亦三代之礼也。”
初,诏议北郊典礼,苏轼主合祭之说,从之者五人;刘安世主分祭之说,从之者四十人;又有三人,欲於十月以神州地▯之祭易夏至方丘之祀;又有一人,欲上不亲祠,而通权火,天子於禁中望拜。既而朝廷复送下三状,再令详定。安世复议,略云:“苏轼谓合祭圜丘,於礼为得,不可复改。臣等谨按《周礼》,天子亲祀上帝凡九,国朝三岁一郊,固已疏阔,岂可因循谬误,不加考正?
译一定会有赏赐。如今三年一次郊祀,已经耗尽国库储蓄,还担心不够,郊祀的赏赐之外,哪里还能再加?如果一年赏赐两次,国家财力将拿什么来供给?把赏赐分开来给,人心难道不会失望吗?'议论的人一定又会说:'三年祭一次天,再三年祭一次地。'这又不是我所理解的。三年一次郊祀,已经算是疏远了,如果单独祭地而不祭天,这是因为要事奉地而更加疏远事奉天。自古以来没有六年才祭一次天的道理。像这样,那么典章礼制就会更加败坏,想要恢复古制却反而离古制更远,神灵一定不会顾念享受这样的祭祀,这不是行礼的正确方法。议论的人一定又会说:'当郊祀的年份,用十月祭神州的祭祀取代夏至方泽的祭祀,那么就可以避免在暑热时举行祭祀的隐患。'这又不是我所理解的。之所以议论这个问题,是因为想要举行完全遵从周礼的祭祀。如今用十月取代夏至,用神州祭祀代替方泽祭祀,不知道这是周礼的正规呢,还是权变的礼制呢?如果说变通礼制随权宜之计是可以的,那么在圜丘合祭天地又有什么不可以呢?十月亲自祭地,十一月亲自祭天,先祭地后祭天,古代没有这样的礼制。而且一年两次郊祀,军队国家劳苦耗费的隐患,还是不能避免的。议论的人一定又会说:'当郊祀的年份,在夏至时在方泽祭地,皇上不亲自前往,而是通过权火,天子在宫禁之中遥祭。'这又不是我所理解的。《尚书》所说的按次序遥祭,《周礼》所说的四望之祭,《春秋》所说的三望之祭,都是指山川在四郊之外的,所以远远地望祭它们。如今所在的地方,低头就能看见地,却说是望祭,难道是说京城看不见地吗?这六条议论,是决定合祭是否可行的关键。汉代的郊祀礼制,尤其和古礼相违背,唐代也不能完全符合古制。本朝祖宗恭敬崇尚祭祀,儒臣礼官讲求得失增减,并非不知道在圜丘、方泽都亲自祭祀才是正确的,只是因为时势不允许施行,所以斟酌古今,上合典章礼制,下合时宜,比较所得,已经比汉唐要多了。天地、宗庙的祭祀,本应每年都遍及;如今不能每年遍及,所以在三年一次郊祀的年份遍及;又不能在一年之中两次举行大礼,所以在三天之内遍及。这些都是根据时势制定适宜的做法,即使圣人再世,也不能改变。如今合祭天地不失亲自祭祀之义,而北郊却一定不能亲自前往,这两者哪个更重要呢?如果一年两次郊祀,而派遣官员代行祭事,这就是长期不亲自祭地了。三年一次的郊祀之间,遇到应当祭地的年份,而暑热雨天不能亲自前往,派遣官员代行祭事,那么就是天地都不能亲自祭祀了。分开祭祀天地,绝对不是当今世道所能施行的,希望陛下谨慎地遵守太祖建隆年间、神宗熙宁年间的礼制,不要更改变动郊祀庙享之礼,用来使上下神灵安宁。仍旧请求把我这篇奏章下发,交付有关部门共同商议,如果有不同的意见,就必须一一具体地驳倒我所陈述的六条议论,使他们都心服口服,上合《周礼》,下不给当今的军队国家造成隐患,不可以只固守《周礼》的条文,而不论如今是否可以施行,最重要的是让庄严的祭祀大典,按时决定下来。请皇上决定。"贴黄补充说:"唐代的制度,将要在南郊举行祭祀,就先到太清宫朝献,再朝享太庙,也和现今的礼制一样,先两天祭告原庙,先一天祭享太庙。然而议论的人有的也认为这不是三代的礼制。我谨按:武王攻克商朝,丁未日祭祀周庙,庚戌日举行柴祭望祭,相隔三天,那么先祭庙后郊祀,也是三代的礼制。"
当初,朝廷下诏商议北郊的典礼,苏轼主张合祭之说,赞同他的有五人;刘安世主张分祭
古者,求神以类。天,阳物也;地,阴物也。岁、月、日、时、方位、牲器、乐舞,皆从其类。今议者於圣人成法则弃而不行,猥用王莽不经之说,至引夫妇同牢私亵之语,黩乱天地,又引《昊天有成命》之诗以为证。臣等切详此诗终篇未尝有合祭之文,序乃後儒之辞,亦谓成周之世,圜丘、方泽,各歌此诗,以为乐章耳。如《潜》之序曰:‘季冬献鱼,春荐鲔也。’《丰年》之序曰:‘丰年秋冬报也。’《噫嘻》之诗曰:‘春夏祈▯於上帝也。’如此之类,不知为一祭邪,抑二祭邪?若郊祀赐予,乃五代姑息之弊法,圣朝宽仁,不欲遽罢,若分而为二,何所不可?议者乃欲因此造为险语,以动上听;又引祸福殃咎之说,劫持朝廷,必欲从己,甚无谓也。大抵臣等所守乃先王之正礼,而苏轼之议皆後世之便宜,权之与正,决不可合。伏望圣慈详审其当,上以体神考之志,下以正千载之惑,岂胜幸甚!”方送同议官签书,其徒驰告轼曰:“若刘承旨议上,决恐难答。”时苏辙为门下侍郎,遂白辙令请降旨罢议,安世议状竟不得上。
绍圣元年,诏:“罢合祭天地,自今因大礼之岁,以夏至之日,躬祭地▯於北郊。应缘祀事仪物及坛▯、道路、帷宫等,宜令有司参酌详具以闻。”盖用蔡京等议。然北郊亲祠,终帝世未克举云(详见《祀后土门》)。
左司员外郎曾▯文言:“周人以气臭事神,近世易之以香。按何佟之议,以为南郊、明堂用沈香,本天之质阳所宜也;北郊用上和香,以地於人亲、宜加杂馥。今令文北极天皇而下皆用湿香,至於众星之位,香不复设,恐於义未尽。”礼部、太常寺议,众星随其方色用币,每陛各设香。从之。
●卷七十二 郊社考五
○郊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诏:“初祀南郊,权合祭天地於圜丘。”起居郎周常等以合祭为非礼,曾布主其说,乃诏罢合祭。
是岁,帝初郊。十一月戊寅,玉辂至景灵宫行礼毕,赴太庙,大雪,上遣内臣问二相:“若大风雪不止,何以出郊?”右相曾布奏云:“郊礼尚在後日,雪势暴,必不久,况乘舆顺动,理无不晴,若更大雪,亦须出郊。必不可升坛,则须於端诚殿望祭,此不易之理。已降御札,颁告天下,何可中辍!”左相韩忠彦欲於大庆殿望祭,布不可,以为:“若还就大庆,是日▯晴霁,柰何?”议遂定。中夜雪果止,五更上朝,享九室,已见月色。己卯黎明,自太庙斋殿步出庙门,升玉辂,景色已开霁,时见日色。已午间至青城,晚遂晴;五使巡仗至玉津园,夕阳满野。庚辰四鼓,赴郊坛行礼,天色晴明,星斗粲然。
译之说,赞同他的有四十人;又有三人,想要在十月用祭神州地祗取代夏至方丘的祭祀;又有一人,想要皇上不亲自祭祀,而是通过权火,天子在宫禁之中遥拜。不久朝廷又发下三份奏状,再次命令详细审定。刘安世又提出议论,大略说:"苏轼认为合祭圜丘,在礼制上是得当的,不可以再改变。我们谨按《周礼》,天子亲自祭祀上帝共九次,本朝三年才郊祀一次,本来就已经疏略了,怎么可以沿袭错误,不加以考察订正呢?古时候,按同类来求神。天,是阳性的事物;地,是阴性的事物。年、月、日、时、方位、牲畜器物、乐舞,都要遵从各自的类别。如今议论的人对圣人制定的成法却抛弃不用,滥用王莽不合经义的说法,甚至引用夫妇同牢这种私下亵渎的话语,来亵渎混乱天地之别,又引用《昊天有成命》这首诗作为证据。我们私下详细考察这首诗,全篇未曾有合祭的文字,诗序是后世儒者的说辞,也只是说成周之世,在圜丘、方泽祭祀时,各自歌唱这首诗,把它当作乐章罢了。像《潜》诗的序说:'季冬进献鱼类,春天进献鲔鱼。'《丰年》诗的序说:'丰年是秋冬两季的报祭之诗。'《噫嘻》诗说:'春夏向上帝祈求丰年。'像这类情况,不知道是算作一次祭祀呢,还是两次祭祀呢?至于郊祀之后的赏赐,那是五代姑息迁就的弊法,圣朝宽厚仁爱,不想立即废除,如果把它分成两次,有什么不可以呢?议论的人却想借此制造耸人听闻的言辞,来动摇皇上的听闻;又引用祸福灾殃的说法,来要挟朝廷,一定要顺从自己的意见,实在是没有道理。大体上我们所坚守的是先王的正统礼制,而苏轼的议论都是后世权宜方便的做法,权变和正统,绝对不能混合。恭敬地希望圣上仔细审察其中的得当之处,对上体现先帝的意志,对下纠正千百年来的疑惑,那将是多么幸运啊!"这份议状刚要送交共同商议的官员签署,他的门人急忙告诉苏轼说:"如果刘承旨的议状呈上,恐怕很难回答。"当时苏辙担任门下侍郎,于是禀告哲宗请求下旨终止讨论,刘安世的议状最终没能呈上。
绍圣元年,下诏说:"停止合祭天地,从今以后遇到举行大礼的年份,在夏至那天,在北郊亲自祭祀地祗。凡涉及祭祀事宜的仪仗器物以及祭坛、道路、帷帐宫室等,应当命令有关部门斟酌详细拟定后奏报。"这大概是采用了蔡京等人的建议。然而北郊亲自祭祀,终哲宗一朝都没能实行(详见《祀后土门》)。
左司员外郎曾〇文说:"周人用气味来事奉神灵,近代改用香来事奉。按照何佟之的建议,认为南郊、明堂应当用沉香,本来是因为天的属性是阳,用沉香是适宜的;北郊用上和香,是因为地对于人来说亲近,应当增加杂馥之香。如今条令规定北极天皇以下都用湿香,至于众星的神位,就不再设香,恐怕在礼义上还不够完备。"礼部、太常寺商议后认为,众星依照各自的方位颜色使用币帛,每级台阶各设香。皇帝听从了这个意见。
●卷七十二 郊社考五
○郊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下诏说:"第一次祭祀南郊,暂且在圜丘合祭天地。"起居郎周常等人认为合祭不合礼制,曾布主张这个说法,于是下诏停止合祭。
这一年,徽宗第一次郊祀。十一月戊寅日,玉辂到达景灵宫行礼完毕后,前往太庙,天下大雪,皇上派遣内侍询问两位宰相说:"如果大风雪不停止,怎么出郊祭祀?"右相曾布上奏说:"郊祀之礼还在后天,雪势虽猛,一定不会持续太久,况且皇上车驾顺应天时而动,按理没有不放晴的道理,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