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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史藏文献通考四十七

卷四十六 学校考七

史藏 · 政书 · 已译 · 第 761–771 段

大夫为父师,士为少师(所谓里庶老也)。▯Θ己藏,祈乐已入,岁事已毕(祈乐当为新▯),馀子皆入学。年十五始入小学,见小节,践小义焉。年十八始入大学,见大节,践大义焉(馀子犹众子。古者▯子恒代父而仕)。距冬至四十五日,始出学,傅农事(立春学止)。上老平明坐於右塾,庶老坐於左塾(上老,父师。庶老,少师),馀子毕出,然後皆归。夕亦如之,馀子皆入。父之齿随行,兄之齿雁行,朋友不相逾,轻任并,重任分,颁白者不提携。出入皆如之。”

《王制》:诸侯“天子命之教,然後为学。小学在公宫南之左,太学在郊(《尚书传》曰:“百里之国,二十里之郊;七十里之国,九里之郊;五十里之国,三里之郊。”)。天子曰辟雍,诸侯曰泮官。”

长乐陈氏曰:“夫诸侯之学,小学在内,大学在外,故《王制》言‘小学在公宫南之左,大学在郊’。以其选士由内以升於外,然後达於京故也。天子之学,小学居外,大学居内,故《文王世子》言‘凡语於郊,然後於成均,取爵於上尊’。以其选士由外以升於内,然後达於朝故也。”

《鲁颂 泮水》,“颂僖公能修泮宫也。”“思乐泮水,薄采其芹。鲁侯戾止,言观其▯。其▯{艹伐}々,鸾声▯岁々。无小无大,从公于迈。”八章,章八句。

江陵项氏《枝江县新学记》曰:“古之为泮宫者,其条理不见於经,而有诗在焉。予尝反覆而推之,其首三章则言其君相之相与乐此而己,自四章以下始尽得其学法,自敬其德而至於明其德,明其德而至於广其心,广其心而至於固其道终焉。此则学之本也。自威仪、孝弟之自修而达於师旅、狱讼之讲习,自师旅、狱讼之讲习而极於车马器械之精能,此则学之事也。自烈祖之鉴其诚而至於多士之化其德,自多士之化其德而至於远夷之服其道,此则学之功也。”

《明堂位》:“米廪,有虞氏之庠也;序,夏后氏之序也;瞽宗,殷学也;▯宫,周学也(言鲁得立四代之学。注见《大学考》)。”

班固《汉书 食货志》曰:“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乡,万二千五百户也。邻长位下士,自此以上,稍登一级,至乡而为卿也。於里有序而乡有庠序以明教庠。序以明教,庠以行礼而视化焉。春令民毕出在野,冬则毕入於邑。其《诗》曰:‘四之日举趾,同我妇子,饣盍彼南亩。’又曰:‘十月蟋蟀入我床下。嗟我妇子,聿为改岁,入此室处。’所以顺阴阳,备寇贼,习礼文也。春将出民,里胥平旦坐於右塾,邻长坐於左塾(里胥,如今里吏。

译十五岁开始进入小学,学习小的礼节,践行小的道义。十八岁开始进入大学,学习大的礼节,践行大的道义(馀子,如同众子。古时候众子常常代替父亲去服役)。距冬至四十五天,开始出学,学习农事(到立春时停止学习)。年长的老者天亮时坐在右塾,一般的老者坐在左塾(上老,指父师;庶老,指少师),众子弟全部出去之后,然后才都回家。傍晚也是这样,众子弟都进入。走路时与父辈同龄的人跟在后面,与兄辈同龄的人并排稍后而行,朋友之间不相互超越,轻的东西大家一起拿,重的东西分开拿,头发花白的人不用提东西。出入都是这样。”

《王制》说:诸侯“接受天子的命令兴办教育,然后才能设立学校。小学设在公宫南边的左侧,太学设在郊外(《尚书传》说:“方圆百里的国家,郊在二十里之外;方圆七十里的国家,郊在九里之外;方圆五十里的国家,郊在三里之外。”)。天子的学校叫辟雍,诸侯的学校叫泮宫。”

长乐陈氏说:“诸侯的学校,小学在内,大学在外,所以《王制》说‘小学设在公宫南边的左侧,大学设在郊外’。这是因为选拔士人由内向外提升,然后才能到达京城的缘故。天子的学校,小学在外,大学在内,所以《文王世子》说‘凡是在郊学讲习之后,才能进入成均,在上尊那里接受爵禄’。这是因为选拔士人由外向内提升,然后才能到达朝廷的缘故。”

《鲁颂·泮水》,“歌颂鲁僖公能够修建泮宫。”“乐于游览泮水啊,采摘那水芹。鲁侯来到这里,观看那旗帜。旗帜飘扬啊,鸾铃声声作响。无论尊卑大小,都跟随国君出行。”共八章,每章八句。

江陵项氏《枝江县新学记》说:“古代建立泮宫的道理,在经文中没有明说,但在诗中有所体现。我曾经反复推究,诗的前三章讲的是国君和大臣共同以此为乐罢了,从第四章以下才完整讲出了办学的方法,从自己敬重德行到彰明德行,从彰明德行到扩大胸怀,从扩大胸怀到巩固道义为终结。这就是办学的根本。从自身威仪、孝悌的修养推及军旅、诉讼的讲习,从军旅、诉讼的讲习进而达到车马器械的精湛技能,这就是办学的具体事务。从先祖鉴察其诚心,到众多士人受其德行的感化,从众多士人受德行感化,到远方夷族心悦诚服于其道义,这就是办学的功效。”

《明堂位》说:“米廪,是有虞氏的庠;序,是夏后氏的序;瞽宗,是殷代的学校;泮宫,是周代的学校(是说鲁国能够设立四代的学校。注解见《大学考》)。”

班固《汉书·食货志》说:“五家为一邻,五邻为一里,四里为一族,五族为一党,五党为一州,五州为一乡。乡,有一万二千五百户。邻长的官位是下士,从此往上,逐级晋升,到乡一级就是卿了。里中有序,乡中有庠,序用来阐明教化,庠用来施行礼节并观察教化的效果。春天让百姓全部到田野劳作,冬天就全部回到城邑。《诗经》说:‘正月里下田耕作,带着我的妻子儿女,送饭到那南边的田地。’又说:‘十月蟋蟀进入我的床下。唉我的妻儿啊,将要辞旧迎新,进入这屋里居住。’这是用来顺应阴阳变化,防备寇盗,演习礼仪文教的。春天将要让百姓出去劳作时,里胥天亮时坐在右塾,邻长坐在左塾(里胥,如同现在的里吏。门旁的堂屋叫塾),全部出去之后才回家,傍晚也是这样。进城的人一定要带着柴薪,轻重互相分担,头发花白的人不用提携东西。冬天,百姓已经回城,妇女们同一巷子的相互跟随夜里纺织,女工一个月能得到四十五天的工时(一个月之中又能得到半夜的时间算作十五天,一共四十五天)。之所以一定要相互跟随,是为了节省灯油柴火

门侧之堂曰塾),毕出然後归,夕亦如之。入者必持薪樵,轻重相分,班白不提挈。冬,民既入,妇人同巷相从夜绩,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一月之中又得夜半为十五日,凡四十五日也)。必相从者,所以省费燎火,同巧拙而合习俗也。男女有不得其所者,因相与歌咏,各言其伤(怨刺之诗也)。是月,馀子亦在於序室(馀子,庶子也,未任役者)。八岁入小学,学六甲、五方、书计之事(苏林曰:“五方异书,如今秘书学外国书也。”臣瓒曰:“辨五方之名及书艺也。”),始知室家长幼之节。十五入大学,学先圣礼乐,而知朝廷君臣之礼。其有秀异者,移乡学於庠序;庠序之异者,移国学於少学。诸侯岁贡少学之异者於天子,学於大学,命曰造士。行同能偶,则别之以射,然後爵命焉。孟春之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铎以徇於路,以采诗,献之太师,比其音律以闻於天子。故曰王者不窥牖户而知天下。此先王制土处民,富而教之之大略也。”

汉文翁为蜀郡守,仁爱好教化。见蜀地僻陋有蛮夷风,文翁欲诱进之,乃选郡县小吏开敏有材者张叔等十馀人,亲自饬厉,遣诣京师,受业博士,或学律令。减省少府用度,买刀布蜀物,赍计吏以遗博士(少府,郡掌财物之府,以此而供太守者)。数岁,郡生皆成就还归,文翁以为右职,用次察举,官有至郡守、刺史者。又修起学官於成都▯中(学官,学之官舍也),招下县子弟以为学官弟子,为除更繇,高者以补郡县吏,次为孝弟力田。常选学官僮子,使在便坐受事(便坐,别坐,可以视事,非正廷也)。每出行县,益从学官诸生明经饬行者与俱,使传教令,出入闺ト。县邑吏民,见而荣之,数年,争欲为学官弟子,富人至出钱以求之。繇是大化,蜀地学於京师者比齐鲁焉。至武帝时,乃令天下郡国皆立学校官,自文翁为之始云(师古曰:“文翁学堂在今益州城内。”)

按:武帝时始为博士、学官置弟子员,前此所谓博士者,虽有弟子,要皆京师自授其徒,其徒自愿受业,朝廷未尝有举用之法,郡国亦无荐送之例。而蜀地僻陋,非齐鲁诸儒风声教化之所被,故文翁遣其民就学,必以物遗博士,而使教之。及武帝既兴学校,则令郡国县官谨察可者,与计偕,诣太常受业如弟子,则郡县皆有以应诏,而博士弟子始为国家选举之公法也。

元帝时,郡国置《五经》百石卒史。

平帝元始三年,立学官,郡国曰学,邑、侯国曰校,校、学置经师一人。乡曰庠,聚曰序,序、庠置《孝经》师一人。

何武为刺史,行部必先即学宫见诸生,试其诵论,问以得失。

译的费用,同时相互切磋技艺、统一习俗。男女之间有不得志的,就相互唱歌吟咏,各自诉说自己的哀伤(这就是怨刺的诗)。这个月,其余的子弟也在序室中学习(馀子,指庶子,是还没有承担徭役的人)。八岁进入小学,学习六甲、五方、书写计算这些事情(苏林说:“五方异书,就像现在秘书学习外国文字一样。”臣瓒说:“辨别五方的名称以及书法技艺。”),才开始懂得家庭中长幼的礼节。十五岁进入大学,学习先圣的礼乐,从而懂得朝廷君臣之间的礼仪。其中特别优秀的,就从乡学调到庠序;庠序中特别优秀的,就调到国家的少学。诸侯每年把少学中特别优秀的人贡献给天子,让他们在太学中学习,称为造士。品行相同、才能相当的,就用射箭来加以区别,然后再授予爵位和官职。孟春这个月,聚居在一起的人将要分散,行人摇着木铎在道路上巡行,来采集诗歌,献给太师,让太师比较诗歌的音律,然后奏报给天子。所以说君王不用窥视窗户就能知道天下的事情。这就是先王安置土地、安顿百姓,使他们富足然后再加以教化的大致情况。”

汉代文翁担任蜀郡太守,仁爱且喜好教化。他看到蜀地偏僻鄙陋,有蛮夷的风气,就想要引导他们进步,于是选拔郡县中机敏有才能的小吏张叔等十几人,亲自整顿勉励他们,派遣他们前往京城,跟随博士学习,有的学习法律条令。文翁减省少府的用度,购买刀布等蜀地的物产,让计吏带去赠送给博士(少府,是郡里掌管财物的府库,用这些财物供养太守)。几年之后,这些人都学成回来,文翁把他们提拔为重要的职位,依次考察举荐,其中有做到郡守、刺史的。文翁又在成都的市中修建学官(学官,是学校的官舍),招收下面各县的子弟作为学官的弟子,为他们免除徭役,成绩优秀的补任郡县的官吏,其次的作为孝弟力田的表率。文翁常常选拔学官中的学童,让他们在便坐处理事务(便坐,是另设的座位,可以处理政事,不是正式的公堂)。每次出行巡视各县,多带上学官中通晓经术、品行端正的学生一同前往,让他们传达教令,出入内室。县邑的官吏百姓,见了都感到荣耀,几年之后,人们争相想要成为学官的弟子,富人甚至出钱来求得这个名额。由此蜀地大受教化,蜀地在京城求学的人数可以和齐鲁相比。到武帝的时候,才下令天下的郡国都设立学校官员,这是从文翁开始的(颜师古说:“文翁的学堂在现在益州城内。”)。

按:武帝的时候才开始为博士、学官设置弟子员,在此之前所说的博士,虽然有弟子,但都是京城中自行传授门徒,这些门徒都是自愿受业,朝廷从未有过举荐任用的办法,郡国也没有推荐输送的先例。而蜀地偏僻鄙陋,不是齐鲁那些儒士风气教化所能达到的地方,所以文翁派遣当地百姓去求学,一定要用财物赠送博士,让博士教导他们。等到武帝已经兴办学校之后,就命令郡国县官仔细考察合适的人,与计吏一同前往,到太常那里受业,如同弟子一样,那么郡县都有了应诏的办法,博士弟子这才成为国家选拔举荐人才的公开法则。

元帝时,郡国设置《五经》百石卒史。

平帝元始三年,设立学官,郡国的学校称为学,邑、侯国的学校称为校,校、学各设经师一人。乡的学校称为庠,聚的学校称为序,序、庠各设《孝经》师一人。

何武担任刺史,巡行部属时一定先到学宫拜见学生,考察他们诵读议论的能力,询问他们学业的得失。

西汉时以郡文学身份入朝为官的有:梅福、隽不疑、韩延寿、王章、盖宽饶、诸葛丰、郑崇、张禹。

世祖建武六年,李忠担任丹阳太守。李忠认为丹阳有越地的风

西汉以郡文学入官:

梅福、隽不疑、韩延寿、王章、盖宽饶、诸葛丰、郑崇、张禹

世祖建武六年,李忠为丹阳太守。忠以丹阳越俗,不好学,乃为起学校,习礼容,春、秋乡饮,选用明经。郡中向慕之。

明帝永平十年,幸南阳,召校官弟子作雅乐,奏《鹿鸣》,帝自御埙篪和之,以娱嘉宾。

宋均调辰阳长,为立学校。

寇恂为汝南太守,修学校,教生徒,聘能为《左氏春秋》者,亲受举焉。

卫飒为桂阳太守,下车修庠序之仪。

任延为武威太守,造立校官,自掾吏子孙皆令习业受业,复其徭役。章句既通,悉显拔荣进之。郡遂有儒雅之士。

秦彭为泰山太守,崇好儒雅,修明庠序。每春、秋飨祀,辄修升降揖逊之仪。

鲍德为南阳太守,时郡学久废,德乃修起黉舍,备俎豆、黻冕,行礼奏乐。又尊飨国老,宴会诸儒。百姓观者,莫不劝服。

班固《东都赋》曰:“四海之内,学校如林,庠序盈门,献酬交错,俎豆莘莘,下舞上歌,蹈德咏仁。”

鲁丕为赵相,赵王商尝欲避疾,便时稍住学官(学官,学舍也),丕止不听。曰:“学官传五帝之道,修先王礼乐教化之处,王欲废塞以广游宴,事不可听。”诏从丕言。

魏明帝时,延寿亭侯高柔上疏曰:“汉末陵迟,礼乐崩坏,太祖初兴,愍其如此,在於拨乱之际,并使州县立教学之官。高祖即位,遂阐其业,兴复辟雍,州立课试,於是天下之士,复闻庠序之教,亲俎豆之礼焉。”

晋虞溥,太康时为鄱阳内史,大修庠序,广招学徒,移告属县,具为条制。於是至者七百馀人,溥乃作诰以奖谕之,曰:“文学诸生,皆冠带之流,年盛志美,始涉学庭,讲修典训,此大成之业,立德之基也。夫圣人之道,淡而寡味,故始学者不好也。及至期月,所观弥博,所习弥多,日闻所不闻,见所不见,然後心开意朗,敬业乐群,忽然不觉大化之陶己,至道之入神也。故学之染人,甚於丹青。丹青吾见其久而渝矣,未见久学而渝也。夫工人之染,先修其质,後事其色,修色积积,而染工毕矣。学亦有质,孝弟忠信是也。君子内正其心,外▯其行,行有馀力,则以学文,文质彬彬,然後为德。夫学者不患才不及,而患志不立,故曰希骥之马,亦骥之乘,希颜之徒,亦颜之伦。又曰锲而舍之,朽木不知,锲而不舍,金石可亏。斯非其效乎!”时祭酒求更起屋行礼,溥曰:“君子行礼,无常处也,故孔子射於矍相之圃,而行礼於大树之下。况今学庭庠序,高堂显敞乎!

译俗,不喜好学习,就为他们兴建学校,教习礼仪仪容,春秋两季举行乡饮酒礼,选用通晓经术的人。郡中的人都仰慕效仿。

明帝永平十年,驾临南阳,召集学校官员的弟子演奏雅乐,演奏《鹿鸣》曲,明帝亲自吹奏埙篪与之应和,用来使嘉宾感到愉悦。

宋均调任辰阳县长,为当地设立学校。

寇恂担任汝南太守,修建学校,教导学生,聘请能够讲授《左氏春秋》的人,亲自听他讲授并加以推举。

卫飒担任桂阳太守,一到任就整顿庠序的礼仪。

任延担任武威太守,建立学校官员,从属吏子孙开始都让他们修习受业,免除他们的徭役。学业通晓之后,都加以显扬提拔任用。郡中于是有了崇尚儒学的士人。

秦彭担任泰山太守,崇尚喜好儒学,修明庠序。每逢春秋两季举行飨礼祭祀,就整顿升降揖让的礼仪。

鲍德担任南阳太守,当时郡学已经荒废很久,鲍德就修建学舍,备齐祭祀用的礼器和礼服,举行礼仪、演奏音乐。又尊敬宴请国老,宴请各位儒生。前来观看的百姓,无不受到感化而心悦诚服。

班固《东都赋》说:“四海之内,学校像树林一样繁多,庠序中挤满了人,敬酒应答,往来交错,礼器众多,堂下起舞、堂上歌唱,践行德行、歌咏仁义。”

鲁丕担任赵国相,赵王刘商曾经想要躲避疾病,一时想要住到学官中(学官,是学舍),鲁丕阻止不许。他说:“学官是传授五帝之道、修习先王礼乐教化的地方,大王想要废弃阻塞它来扩大游玩宴乐的场所,这件事不能听从。”皇帝下诏依从了鲁丕的意见。

魏明帝的时候,延寿亭侯高柔上疏说:“汉朝末年衰败,礼乐崩坏,太祖刚刚兴起的时候,哀怜这种状况,在平定祸乱之际,让各州县都设立主管教学的官员。高祖即位后,就阐扬这项事业,重新兴复辟雍,各州设立课业考试,于是天下的士人,重新听闻庠序的教化,亲身经历俎豆祭祀的礼仪。”

晋朝虞溥,在太康年间担任鄱阳内史,大力整修庠序,广泛招收学生,向所属各县发布告示,制定了详细的规章制度。于是前来的有七百多人,虞溥就写了训诫来勉励告诫他们,说:“各位文学诸生,都是士人一类,正当年富力强、志向美好的时候,刚刚踏入学堂,讲习修治经典教训,这是成就大业的根本,树立德行的基础。圣人之道,平淡而缺乏滋味,所以刚开始学习的人不喜欢它。等到满一个月,所看到的更加广博,所学习的更加繁多,每天听到从未听过的东西,看到从未见过的东西,然后才能心胸开朗,专心学业、乐于合群,不知不觉中被大道所陶冶,被至道所感化。所以学问感染人,比染色还要深刻。染色,我见过时间久了会褪色的,没见过学习久了反而衰退的。染工染色,先要修整布料的质地,然后才上色,反复修整颜色,染工的工作就完成了。学习也有它的质地,孝悌忠信就是这种质地。君子在内端正自己的心思,在外规范自己的行为,行有余力,就用来学习文化,文采与质朴兼备,然后才能成就德行。求学的人不要担心才能不够,而要担心志向不能立定,所以说希望达到骥马水准的马,也算是骥马一类;希望达到颜回水准的人,也算是颜回一类。又说雕刻却半途放弃,腐朽的木头也刻不断;雕刻而不放弃,金石也能雕穿。这难道不是学习的功效吗!”当时祭酒请求另外建造房屋来举行礼仪,虞溥说:“君子行礼,没有固定的场所,所以孔子在矍相的园圃中射箭,在大树下举行礼仪。何况现在学堂庠序,高大的厅堂宽敞明亮呢!”

以上是鄱阳郡学事迹在前代史书中的记载。虞溥的言论很有意味值得记载,《郡志》却很少记载。

穆帝永和

”

右系鄱阳郡学事迹之见於前史者。溥之言有味可书,《郡志》殊欠登载。

穆帝永和中,征西将军庾亮在武昌开置学官,起立讲舍,亮家子弟及参佐大将子弟,悉令入学。四府博学识义,通涉文学经纶者,建儒林祭酒,使班同三署,厚其供给。皆妙选邦彦,必有其宜者以充此举。近临川、临贺二郡,并求▯复学校。若非束▯之流,礼教所不及,而欲阶缘免役者,不得为生。明为条制,令法清而人贵。

梁武帝选学生,遣就会稽▯门山,受业於庐江何胤。分遣博士、祭酒到州郡立学。

後魏献文帝天安初,立乡学,郡置博士二人,助教二人,学生六十人。後令大郡立博士二人,助教四人,学生百人;次郡立博士二人,助教四人,学生八十人;中郡博士一人,助教二人,学生六十人;下郡立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学生四十人。郡县学始乎此矣。

北齐制:诸郡并立学,置博士、助教授经,学生俱被差逼充员,士流及豪富之家皆不从调。备员既非所好,坟籍固不关怀,又多被州郡官人驱使。纵有游惰,亦不检察,皆由上非所好之所致也。诸郡俱得察孝廉,其博士、助教及游学之徒通经者,推择充举。射策十条,通八以上,听九品出身。其尤异者亦蒙抽擢。

隋仁寿元年,诏废州县学。(详见《太学门》)

唐制:京都学生八十人,大都督、中都督府、上州各六十人,下都督府、中州各五十人,下州四十人,京县五十人,上县四十人,中县、中下县各三十五人,下县二十人。州县学生,州县长官补,长史主焉。每岁仲冬,州县馆监举其成者,送之尚书省。(详见《太学门》)

武德七年,诏诸州县及乡并令置学,有明一经以上者,有司试册加阶。

元宗开元二十一年敕:“诸州县学生年二十五以下、八品九品子若庶人并年二十一已下,通一经已上及未通经,精神聪悟,有文词史学者,每年铨量,举送所司简试,听入四门学,充俊士。即诸州人省试不第,情愿入学者听。国子监所管学生,尚书省补;州县学生,州县长官补(州县学生取郭下人充)。诸州县学生习正业之外,仍兼习吉凶礼,公私有礼事处,令示仪式,馀皆不得辄使。诸百姓任立私学,其欲寄州县受业者亦听。”

二十六年正月十九日赦:“古者乡有序,党有塾,将以弘长儒教,诱进学徒。化人成俗,率由於是。其天下州县,每乡之内,里别各置一学,仍择师资,令其教授。”

正元三年正月,右补阙宇文炫上言,请京畿诸县乡村废寺,并为县学。并上制书事二十馀件。疏奏不报。

译年间,征西将军庾亮在武昌开设学官,建立讲学的房舍,庾亮家族的子弟以及僚属大将的子弟,都让他们入学。四府中学识渊博、通晓义理、精通文学经纶的人,设立儒林祭酒的官职,让他们和三署的官员同等对待,给他们优厚的供给。都精心选拔当地才俊,一定要找合适的人来充任这个职位。近来临川、临贺两郡,都请求恢复学校。如果不是束修求学之类的人,礼教所不能达到,却想要凭此逃避徭役的,不得作为学生。明确制定规章制度,使法令清明而人才可贵。

梁武帝选拔学生,派遣他们前往会稽的鄮门山,跟随庐江人何胤学习。又分别派遣博士、祭酒到各州郡设立学校。

北魏献文帝天安初年,设立乡学,郡里设置博士二人,助教二人,学生六十人。后来命令大郡设置博士二人,助教四人,学生一百人;次一等的郡设置博士二人,助教四人,学生八十人;中等的郡设置博士一人,助教二人,学生六十人;下等的郡设置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学生四十人。郡县设立学校就是从这时开始的。

北齐的制度:各郡都设立学校,设置博士、助教传授经学,学生都是被强行差派征调来充数的,士族和豪富之家的子弟都不愿服从征调。这些人既然不是出于自愿充当学生,对典籍本来就不放在心上,又大多被州郡官员差遣驱使。即使有游荡懒惰的,也不加以检查督察,都是由于上面不喜好这些造成的。各郡都可以考察举荐孝廉,其中博士、助教以及游学之人中通晓经学的,就推举选拔充任孝廉。射策考十条,通过八条以上的,允许授予九品官的出身。其中特别优异的也蒙受破格提拔。

隋朝仁寿元年,下诏废除州县的学校。(详见《太学门》)

唐朝的制度:京都的学生八十人,大都督府、中都督府、上州各六十人,下都督府、中州各五十人,下州四十人,京县五十人,上县四十人,中县、中下县各三十五人,下县二十人。州县的学生,由州县长官补选,长史主管此事。每年冬季十一月,州县的学馆监核定学业有成的学生,把他们送到尚书省。(详见《太学门》)

武德七年,下诏各州县以及乡都命令设立学校,有精通一部经书以上的人,有关部门加以考核授予官阶。

元宗开元二十一年下敕令:“各州县学生年龄在二十五岁以下、八品九品官员子弟以及庶人年龄在二十一岁以下,通晓一部经书以上,以及还没有通晓经书但精神聪慧、有文才史学的人,每年加以衡量选拔,送到有关部门加以简选考试,允许他们进入四门学,充当俊士。如果各州参加省试没有考中,情愿入学的人也听任其入学。国子监所管辖的学生,由尚书省补选;州县的学生,由州县长官补选(州县学生选取城郭附近的人充任)。各州县的学生除了修习正业以外,仍要兼习吉礼凶礼,凡是公私有礼仪活动的场合,让他们展示礼仪的规范,其余场合不得随意役使他们。各地百姓可以自行设立私学,如果想要寄住在州县学校中受业的,也听任其自便。”

开元二十六年正月十九日赦令:“古代乡里设有序,党中设有塾,用来弘扬儒家教化,引导学生进步。教化百姓、形成风俗,都是由此而来的。天下的州县,每个乡之内,每个里各设立一所学校,仍要选择教师,让他们负责教授。”

正元三年正月,右补阙宇文炫上书,请求将京畿各县乡村中废弃的寺院,都改为县学。并且呈上关于制度的建议二十多件。奏疏呈上后没有得到答复。

后唐天成三年,宰相兼判国子祭酒崔协上奏说:“请下令各道州府,都设立官学。如果有乡党中素来熟悉、品行学业可以推举的人,记录他的事迹上报监司,才能给予解送。只允许

後唐天成三年,宰臣兼判国子祭酒崔协奏:“请颁下诸道州府,各置官学。如有乡党备谙、文行可举者,录其事实申监司,方与解送。但一身就业,不得影庇门户。”

宋太宗皇帝太平兴国二年,知江州周述言:庐山白鹿洞,学徒常数千百人,乞赐《九经》肄习。诏国子监给本,仍传送之。

先时南唐升元中,白鹿洞建学馆,以本道为洞主,掌其教授。

又赐石鼓书院敕额。

书院唐元和▯衡州李宽所建,国初赐额。

真宗大中祥符二年,应天府民曹诚,即楚邱戚同文旧居,造舍百五十▯,聚书数千卷,博延生徒,讲习甚盛。府奏其事,诏赐额曰应天府书院,命奉礼郎戚舜宾主之,仍令本府幕职官提举,以诚为府助教。

八年,赐潭州岳麓书院额。始,开宝中郡守朱洞,首度基创宇,以待四方学者。李允则来为州,请於朝,乞以书藏。方是时,山长周式以行义著,八年,召见便殿,拜国子学主簿,使归教授。诏赐书院名,增赐中秘书。

右宋兴之初,天下四书院建置之本末如此。此外则又有西京嵩阳书院,赐额於至道二年;江宁府茅山书院,赐田於天圣二年。嵩阳、茅山後来无闻,独四书院之名著。是时未有州县之学,先有乡党之学。盖州县之学,有司奉诏旨所建也,故或作或辍,不免具文;乡党之学,贤士大夫留意斯文者所建也,故前规後随,皆务兴起。後来所至,书院尤多,而其田土之锡,教养之规,往往过於州县学,盖皆欲仿四书院云。

仁宗即位之初,赐兖州学田。已而又命藩辅皆得立学。其後诸旁郡多愿立学者,诏悉可之,稍增赐之田如兖州。由是学校之设遍天下(皇▯四年,诏自今须藩镇乃得立学,他州勿听)。庆历四年,参知政事范仲淹等建议精贡举,请兴学校,本行实。乃诏州县立学,本道使者选属部为教授,不足则取於乡里宿学之有道业者。士须在学三百日,乃听预秋赋,旧尝充者,百日而止(见《举士门》)

安定先生胡瑗,自庆历中教学於苏、湖▯二十馀年,束▯弟子前後以数千计。是时方尚辞赋,独湖学以经义及时务。学中故有经义斋、治事斋。经义斋者,择疏通有器局者居之;治事斋者,人各治一事,又兼一事,如边防、水利之类。故天下谓湖学多秀彦,其出而筮仕往往取高第,及为政,多▯於世用,若老於吏事者,由讲习有素也。欧阳公诗曰:“吴兴先生富道德,诜诜子弟皆贤才。”王荆公诗曰:“先收先生作梁柱,以次收拾桷与榱。”庆历四年,诏州县皆立学,於是建太学於京师,而有司请下湖州,取先生之法以为太学,至今著为令。

译本人参加考试,不得庇护他人门户。”

宋太宗皇帝太平兴国二年,江州知州周述上言:庐山白鹿洞,学生经常有几千百人,请求赐予《九经》供他们学习。皇帝下诏命国子监提供书本,并派人传送过去。

此前南唐升元年间,白鹿洞建立学馆,让本道地方官担任洞主,掌管教学事务。

又赐给石鼓书院匾额。

书院是唐朝元和年间衡州人李宽所建,宋朝建国之初赐予匾额。

真宗大中祥符二年,应天府百姓曹诚,就在楚丘戚同文的旧居所在地,建造房舍一百五十间,收藏图书数千卷,广泛招纳学生,讲学研习十分兴盛。应天府把这件事上奏,皇帝下诏赐予匾额名为应天府书院,命奉礼郎戚舜宾主持,仍命本府的幕职官提举此事,任命曹诚为府助教。

大中祥符八年,赐予潭州岳麓书院匾额。当初,开宝年间郡守朱洞,首先度量地基创建屋宇,用来接待四方来求学的人。李允则来担任知州,向朝廷请求,请求以书籍收藏。这时候,山长周式因为品行道义而著名,大中祥符八年,被召见于便殿,授予国子监主簿之职,让他回去主持教学。皇帝下诏赐予书院名号,又加赐宫中秘藏的书籍。

以上是宋朝建国之初,天下四大书院建立的始末情况。此外还有西京嵩阳书院,在至道二年赐予匾额;江宁府茅山书院,在天圣二年赐予田产。嵩阳、茅山后来没有听闻更多消息,唯独四大书院的名声显著。这个时候还没有州县的学校,先有了乡党的学校。大概州县的学校,是有关部门奉皇帝诏令而建立的,所以时建时废,不免只是虚应故事;乡党的学校,是留心于文教的贤能士大夫所建立的,所以前面有规划、后面有跟从,都致力于振兴。后来所到之处,书院尤其多,而它们所受赐的田地、教养的规制,往往超过州县的学校,大概都是想要仿效四大书院。

仁宗即位之初,赐予兖州学田。不久又命令各藩镇辅郡都可以设立学校。此后各邻近的郡大多有愿意设立学校的,皇帝下诏都予以批准,逐渐增加赐予的田产,像兖州一样。由此学校的设立遍及天下(皇〇四年,下诏从今以后必须是藩镇才能设立学校,其他州不予批准)。庆历四年,参知政事范仲淹等人建议精简贡举,请求兴办学校,本着注重实际德行的原则。于是下诏各州县设立学校,由本道使者选拔属地官员担任教授,人数不够就从乡里向来学问渊博、有道德学业的人中选取。士人必须在学校学习三百天,才允许参加秋季科举考试,从前已经在学的人,一百天就可以了(详见《举士门》)。

安定先生胡瑗,从庆历年间开始在苏州、湖州教学二十多年,受业的弟子前后有几千人之多。这个时候正崇尚辞赋,唯独湖州的学校用经义和时务教学。学校中原来设有经义斋、治事斋。经义斋是选择思路通达、有器度才干的人居住;治事斋是每个人研究一门事务,又兼习一门事务,比如边防、水利之类。所以天下人都说湖州的学校培养了很多优秀人才,他们出仕参加科举考试往往能考取高第,等到从政以后,大多能被世事所用,就像久经吏事的老手一样,这是由于平素讲习有素养的缘故。欧阳修的诗说:“吴兴先生道德深厚,众多子弟都是贤才。”王安石的诗说:“先收先生做栋梁支柱,依次收拾椽子和桷木。”庆历四年,下诏各州县都设立学校,于是在京城建立太学,有关部门请求下令到湖州,采取先生的教学方法作为太学的规范,到今天还被著录为法令。

庆历五年,下诏说:“先前曾下诏各地增设学官,但是官吏贪图崇尚儒学的虚名,一味增建房屋,使得四方游学之士争相赶来投奔,轻易离开乡里,渐渐不可遏止。今后凡是设有学校的州县,不得随意容许不是本地

五年,诏曰:“顷者尝诏方夏增置学官,而吏贪崇儒之虚名,务增室屋,使四方游士竞起而趋之,轻去乡闾,浸不可止。今後有学州县,毋得辄容非本土人居止听习。若吏以缮修为名而敛会民财者,按举之。”

神宗熙宁四年,诏置京东西、河东、河北、陕西五路学,以陆佃等为诸州学官。仍令中书采访逐路有经术行谊者各三五人,虽未仕亦给簿尉俸,使权教授。他路州、军,命近日选荐京朝官有学行可为人师者,堂除逐路官,令兼所任州教授。州给田十顷为学粮。仍置小学教授。

八年秋,诏诸州学官先赴学士院,试大义五道,取优通者选差。

元丰元年,诏诸路州府学官共五十三员。

京东路兖徐曹郓青密州、应天府各一员,京西路西京国子监、许陈襄邓州各一员,河北路北京国子监、定相沧卫棣瀛州、真定府各一员,陕府西路陕华耀▯秦熙州、永兴军、凤翔河中府各一员,河东路潞、晋、代州、太原府各一员,淮南路扬州、亳州各一员,两浙路杭越苏三州各一员,江南东路饶州、江宁府各一员,江南西路洪州、吉州各一员,荆湖南路潭州一员,荆湖北路江陵府一员,福建路建州一员,成都府路眉州、成都府各一员,梓州路梓州、普州各一员,利州路利州一员,夔州路夔州一员,广南东路广州一员,广南西路桂州一员。

按:是时大兴学校,而天下之有教授者只五十三员,盖重师儒之官,不肯轻授滥设故也。观其所用者,既是有出身人,然又必试中而後授,则与入馆阁翰苑者同科,其遴选至矣。哲宗元▯初,齐、卢、宿、常、虔、颍、同、怀、澶、河阳等州始相继置教授,三舍法行而员额愈多,至大观时,吉州、建州皆以养士数多,置教授三员。宣和时,罢州县学三舍法,始令诸州教授若系未行三舍已前置者依旧,馀并减罢;如赡学田产、房廊等,系行三舍後添给者,亦复拘收云。

哲宗元▯元年,诏近臣择经明行修,堪内外学官者,人举二员。遂罢试补法。

二年,中丞胡宗愈言,学者初登科遂颛师席,非是。诏内外学官经任,年至三十,方得在选。

三年,又诏:宫学教授阙,选诸尝被举可为学官,及中十科中可为师表,或可备讲读者,仍官已升朝、年及四十乃得为之。

四年,以举荐颇众,诏须命举乃得奏上。

绍圣元年,三省立格:“侍从、台谏、国子长贰,岁举堪任诸州学官一员,须尝中进士或制科,年及三十者。若制科及进士第在上五人,礼部奏名在上三人、府、监、广文馆第一人,或从太学上舍得第,即皆不试而用,馀并召附吏部春秋试。

译人的人居住学习。如果官吏以修缮为名而向百姓敛取钱财的,要加以查处举报。”

神宗熙宁四年,下诏设立京东西、河东、河北、陕西五路的学校,任命陆佃等人为各州的学官。又命令中书省采访各路有经学修养、品行端正的人各三五人,即使还没有出仕,也发给他们主簿、县尉的俸禄,让他们暂代教授之职。其他路的州、军,命令选取近来举荐的、京朝官中有学问品行可以为人师表的人,由中书堂直接除授各路官员,让他们兼任所任州的教授。州里拨给田地十顷作为学校的粮食经费。仍设立小学教授。

熙宁八年秋,下诏各州学官先到学士院,考试大义五道题,选取成绩优异者加以选派。

元丰元年,下诏各路州府设置的学官总共五十三名。

京东路兖州、徐州、曹州、郓州、青州、密州、应天府各一名,京西路西京国子监、许州、陈州、襄州、邓州各一名,河北路北京国子监、定州、相州、沧州、卫州、棣州、瀛州、真定府各一名,陕府西路陕州、华州、耀州等州、秦州、熙州、永兴军、凤翔府、河中府各一名,河东路潞州、晋州、代州、太原府各一名,淮南路扬州、亳州各一名,两浙路杭州、越州、苏州三州各一名,江南东路饶州、江宁府各一名,江南西路洪州、吉州各一名,荆湖南路潭州一名,荆湖北路江陵府一名,福建路建州一名,成都府路眉州、成都府各一名,梓州路梓州、普州各一名,利州路利州一名,夔州路夔州一名,广南东路广州一名,广南西路桂州一名。

按:这个时候大力兴办学校,但天下设有教授官的只有五十三个名额,大概是因为看重师儒的官职,不肯轻易授予、滥加设置的缘故。看他们所任用的人,既然是有出身的人,然而又一定要考试合格之后才授予官职,那么就和进入馆阁翰苑的人属于同一等级,他们选拔的严格程度可想而知。哲宗元〇初年,齐州、卢州、宿州、常州、虔州、颍州、同州、怀州、澶州、河阳等州才相继设置教授,三舍法推行以后名额就更多了,到大观年间,吉州、建州都因为培养的士人数量多,设置教授三名。宣和年间,废除州县学的三舍法,开始命令各州教授如果是在推行三舍法之前设置的仍旧保留,其余的都裁减罢免;至于赡养学校的田产、房廊等,如果是推行三舍法之后添加发给的,也一并收回。

哲宗元〇元年,下诏让身边的大臣选拔经学明晰、品行端正,能够担任内外学官的人,每人举荐两名。于是废除了考试补选的办法。

元〇二年,御史中丞胡宗愈说,学生刚刚科举登第就专门担任教师职位,这样不合适。皇帝下诏内外学官必须历任经过考核、年龄达到三十岁,才能够参加选拔。

元〇三年,又下诏:宫学教授出现空缺,选拔那些曾经被举荐可以担任学官的人,以及在十科考试中可以做师表的人,或者可以担任讲读之职的人,还要求官职已经升至朝官、年龄达到四十岁才能够担任。

元〇四年,因为举荐的人太多,下诏必须有命令举荐才能够上奏。

绍圣元年,三省制定规格:“侍从官、台谏官、国子监长贰官,每年举荐能够担任各州学官的人一名,必须是曾经考中进士或者制科、年龄达到三十岁的人。如果制科及进士考中前五名,礼部奏名在前三名、府学、监学、广文馆考试第一名,或者从太学的上舍生中考取,就都不用考试而直接任用,其余的都召集附于吏部按春秋两季考试。凡是考试,考两经的大义各一道题,以通晓经义、擅长写作为合格。已经经过举荐考试的,中书省登记他们的姓名,等到有空缺就选拔任用。”于是内外现任的学官,如果不是制科、进士出身以及由上舍生入官的人一律罢免。这时候学官已经建立了考

凡试,两经大义各一道,以通经、善作文为合格。已经举试,中书籍其姓名,俟有阙则选授焉。”於是内外见学官,非制科、进士出身及由上舍生入官者并罢。时学官已立试法,潭、广已下十一州教授本付吏部拟注者,令三省选差。

监察御史黄庆基奏:“先朝以经术设为三舍以考察其行艺,始自太学,著为定令,而未及颁於四方。请州学皆立学,期以一年,考察无玷,乃许应举。方之前日结保投牒以较一日之长者,有▯矣。”

元符二年,初令诸州推行三舍法。应尝置教授州考选、升补,悉如太学。州许上舍一人、内舍二人,岁贡入之京师。其上舍即附太学补外舍,试中补内舍生,通三试不升舍者,遣还其州。其内舍免试,至则补为外舍生。诸路选监司一员提举学校,守贰董▯其事。遇试补上、内舍生,选有出身官一人同教授考选,仍弥封、誊录。

徽宗崇宁元年,宰相蔡京建议:“天下皆置学,郡少或应书人少,即合二三州共置一学。学悉置教授二员。县亦置学,州、县皆置小学。推三舍法遍行天下。自县选考升诸州,为州学生,每三年贡入太学,为太学生,至则附上舍试,别立号。考取分三等:试入上等补上舍生,入中等补下等上舍生,入下等补内舍,馀为外舍。诸州、军解额,各以三分之一充贡士,开封府量留五十五额,解士人之不入学者,馀尽均给诸州以为贡额。任外官者子弟、亲戚许入学,若於法应避所任亲者,听随便学於他州,即不得升补与贡。在学及一年,给牒至太学,用国子生额解试。若所贡士至太学试中上等或预升舍人多,其本贯监司、太守推赏有差。州给常平或系省曰宅充养士费,县得用地利所出及非系省钱。州学职掌学谕、学长,许差特奏名人某。毋得以非经史子书教授。”诏令讲议司立法颁降。

二年,先是,诸州县学补弟子无定员,有司病费广难赡,诏诸州用前一举试者为则,尝逾二百人许置百员数,减乎此则以三分之二为额,上舍、内舍立额亦如之。县学则裁其见籍,率三而汰一。提学司通一路才计,均给学费,仍行部摘试文检括当否。生员尝试公私试,虽不中,亦复其身勿事。臣僚言:神宗尚经术,将以明道德,一风俗,元▯奸朋暨其残党之在元符者,立异说坏之,今馀习未殄。乞立法禁天下刊写,庶其可息。诏付国子监,其有上书及三舍生言涉诬讪并异论者,悉遣归其乡自讼斋拘之。

三年,令州县学用三舍法升太学,罢

译试办法,潭州、广州以下十一个州的教授本来由吏部拟定授职的,改由三省选派差遣。

监察御史黄庆基上奏说:“先朝用经学设立三舍法来考察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最初从太学开始,制定为固定的法令,但还没有推行到全国各地。请求州学都设立学校,以一年为期限,考察没有污点的,才允许参加科举考试。相比从前那种结保投递名帖来争一日之长短的做法,要好得多了。”

元符二年,开始命令各州推行三舍法。凡是曾经设置教授的州要进行考试选拔、升级补选,全部按照太学的办法。州学允许上舍生一人、内舍生二人,每年贡送到京城。上舍生就附在太学补外舍生,考试合格补为内舍生,经过三次考试没有升舍的,遣返回原来的州。内舍生免除考试,到了太学就补为外舍生。各路选派一名监司提举学校事务,由知州、通判管理督察这件事。遇到考试选补上舍生、内舍生,选派一名有出身的官员会同教授进行考选,仍旧要密封试卷、誊写卷子。

徽宗崇宁元年,宰相蔡京建议:“天下都设立学校,郡中人少或者应该入学的人少的,就合并二三个州共同设立一所学校。每所学校都设置教授二名。县里也设立学校,州、县都设立小学。将三舍法推行到全国各地。从县里选拔考核升入各州,成为州学生,每三年贡送入太学,成为太学生,到了太学就附上舍考试,另立名号。考试成绩分为三等:考入上等的补为上舍生,考入中等的补为下等上舍生,考入下等的补为内舍生,其余的作为外舍生。各州、军的解额,各拿出三分之一充当贡士名额,开封府酌情保留五十五个名额,用来解送不入学的士人,其余的全部平均分配给各州作为贡额。在外地任官的人的子弟、亲戚允许入学,如果按照法律应当回避所任官职地方的亲属的,听任他们随意在其他州求学,但不得升级补选和贡送。在学校学习满一年的,发给证明文书到太学,用国子生的名额参加解试。如果所贡送的士人到太学考试中列入上等或者预先升舍的人多,那么当地的监司、太守要按功劳给予不同的奖赏。州学的经费由常平仓或者归属省里的钱粮供给养士的费用,县学的经费可以用地方物产所得以及不属于省里的钱财。州学中设有职掌的学谕、学长,允许差遣特奏名的人担任。不得用非经史子书的内容来教授学生。”皇帝下诏命令讲议司制定法令并颁布施行。

崇宁二年,此前,各州县学补选弟子没有固定的名额,有关部门担忧经费太多难以承担,下诏各州以前一次考试录取的人数为标准,曾经超过二百人的允许设置一百名的名额,比这个数目少的就以三分之二作为定额,上舍生、内舍生的名额也是这样确定。县学则裁减现有的在籍学生,大约每三人淘汰一人。提学司统计整个路的经费,均衡分配给各学校的经费,仍要巡行各部检查考核学生的文章是否合格。生员如果曾经参加过公试、私试,即使没有考中,也免除他本人的徭役赋税。有大臣上奏说:神宗崇尚经术,是要用来彰明道德,统一风俗,元〇年间的奸臣朋党以及他们残留在元符年间的党羽,另立异说来败坏这种风气,现在遗留的习气还没有断绝。请求立法禁止天下人刊印传抄这些异说,希望能够平息这种风气。皇帝下诏交给国子监处理,凡是有上书以及三舍生的言论涉及诬蔑诽谤和不同论调的人,一律遣送回乡在自讼斋中加以拘管。

崇宁三年,命令州县学用三舍法升入太学,废除

科举(见《举士门》)。

旧法,隶学三年,经两试不预升贡,即除其籍,法涉太严。自今三年内三经公试不与选,两经补内舍、贡上舍不及格,且曾犯三等以上罚,若外舍即除籍归县,内舍降舍,已降而私试不入等,若曾犯罚亦除籍,再赴岁升试。每上舍生升舍已,其秋即贡入辟雍,长吏集阖郡官、提学官,即本所燕设,以礼津遣,限岁终悉集阙下。自川、广、福建入贡者,给借职券,过二千里给大将券,续其路食,皆以学钱给之。选士入贡其自今年始。如有孝、弟、姻、睦、任、恤、忠、和,若行能尤异为乡里所推,县上之州,免试入学。教授、知通询审无谬,即保任入贡,仍具实以闻,不实者坐罪有差。

译科举(见《举士门》)。

旧的法规规定,在学三年,经过两次考试都未能升入贡生之列的,就除去他的学籍,这条法规未免过于严苛。

从今以后,三年之内经过三次公试都未被选中,两次参加补内舍、贡上舍的考试都不及格,并且曾经犯过三等以上的处罚,若是外舍生就除去学籍遣返回县,内舍生就降为外舍,已经降舍后私试仍不入等,若又曾犯过处罚也要除籍,否则再参加下一年的升级考试。每当上舍生升舍之后,当年秋天就贡送进入辟雍太学,地方长官召集全郡官员、提学官,就在本地设宴,以礼相待、饯行遣送,规定年终之前全部集中到京城。

从四川、广东广西、福建入贡的人,发给借职一级的驿券,路程超过二千里的发给大将一级的驿券,用来供给他们沿途的饮食费用,都由学钱支付。选拔士人入贡的这项办法,从今年开始施行。

如果有孝顺父母、友爱兄弟、和睦姻亲、和睦乡邻、信任他人、体恤穷困、忠诚、温和这些品行的人,或者品行才能特别出众而被乡里推举的人,由县里上报到州里,可以免试入学。教授、知州、通判查问审核,确认没有差错,就担保推荐他入贡,同时要如实上报朝廷,若所报不实,则依情节轻重治罪。

八行者,孝、弟、睦、姻、任、恤、忠、和。凡有八行实状,乡上之县,县延入学,审考无伪,即以上州。州第其等,孝、弟、忠、和为上,睦、姻为中,任、恤为下。苟备八行,不俟终岁即奏贡入太学,免试补为上舍。司成以下审考不诬,即释褐,命之官,仍优加升擢;不能全备者,为州学上等上舍,馀有差。八刑则反八行而丽於罪,名以其罪名之。县上其名於州,州籍於学,毋得补弟子员。

诏崇宁五年贡士至辟ń不如令者,凡三十有八人,皆遣归,而提学官皆罚金。建州浦城县丞徐秉哲以其县学生隶籍者至千馀人,为一路最,特迁一官。

诏县学生三不赴升试者,除其籍。诸路宾兴会试辟雍,独常州中选者多,知州、教授特迁一官。

诏诸州学生员及五百人以上,许置教授二员;不及八十人,罢置教授官,以在州有科名官兼莅学事。

吴氏《能改斋谩录》曰:“政和四年,臣僚上言:‘欲望应见任教授不得为人撰书启、简牍、乐语之类,庶几日力有馀,办举职事,以副陛下责任师儒之意。’奉圣旨依。尝闻陈莹中初任颍昌教授官,时韩持国为守,开宴用乐语,左右以旧例必教授为之,公因命陈,陈曰:‘朝廷师儒之官,不当撰俳优之文。’持国遂荐诸朝,不以为忤。

四年,鲍耀卿言:“今州县学考试,未校文字精弱,先问时忌有无,苟语涉时忌,虽甚工不敢取。时忌如曰‘休兵以息民,节用以丰财’,‘罢不急之役,清入仕之流’。诸如此语,熙、丰、绍圣▯试者共用不忌,今悉绌之,宜禁止。”诏可。

三年,臣僚言:“比者试文,有以圣经之言辄为时忌而避之者,如曰‘大哉尧之为君’,以为哉与灾同;‘制治于未乱’,‘安不忘危’,‘吉凶悔吝生乎动’,则以为危、乱、凶、悔皆当避。不讳之朝,岂宜有此!”诏禁之。

按:熙宁之立学校,养生徒,上自天庠,下至郡县,其大意不过欲使之习诵新经,附和新法耳。绍圣、崇观而後,群忄佥用事,丑正益甚,遂立元▯学术之禁,又令郡县置自讼斋以拘诽谤时政之人。士子志於进取,故过有拘忌,盖言“休兵节用”,则恐类元▯之学,言灾、凶、危、乱,则恐涉诽谤之语,所谓转喉触讳者也,则惟有迎逢谄佞而已。

七年,给事中毛友言:“比守郡,见诉役者,言:富家子弟初不知书,第捐数百缗钱求人试补入学,遂免身役。比其岁升不中,更数年而始除籍,则其幸免已多矣。请初试补入县学人,并帘试以别伪冒。”从之。

宣和三年,罢天下州县学三舍法,惟太学用之。

臣僚言:“元丰六年,学官召试六十人,而所取才四人,皆一时知名之士,故学者厌服。

译八行是指:孝、悌、睦、姻、任、恤、忠、和。凡是具备八行实际表现的人,乡里将情况上报到县,县里请他入学,审查核实没有虚假后,就上报到州。州里评定等级,孝、悌、忠、和列为上等,睦、姻列为中等,任、恤列为下等。如果八行全部具备,不等到年终就上奏推荐进入太学,免试补为上舍生。司成以下官员审查核实没有虚假,就让他们出仕任官,并加以优厚升迁;不能全部具备的,作为州学上等上舍生,其余按等级依次而定。八刑与八行相反,附着于罪名,用相应罪名来称呼。县里把犯八刑之人的名字上报到州,州里将其登记在学籍中作为警戒,不得再补为弟子员。

诏令:崇宁五年被举荐的士人,到辟雍考试中不合规定的,共三十八人,都被遣送回去,提学官都被罚款。建州浦城县丞徐秉哲因该县入学籍的学生多达一千余人,为全路第一,特别升迁一级官职。

诏令:县学生三次不参加升试的,取消学籍。各路举荐士人到辟雍参加会试,唯独常州中选者多,知州、教授特别升迁一级官职。

诏令:各州学生员达五百人以上的,允许设置两名教授;不满八十人的,撤去教授官职,由本州有科举功名的官员兼管学校事务。

吴曾《能改斋漫录》说:"政和四年,有臣僚上奏说:'希望规定现任教授不得替人撰写书信、公文、乐语一类文字,使他们精力有余,办好本职事务,以符合陛下委任师儒的本意。'皇帝依从了。曾听说陈莹中初任颍昌教授时,韩持国任知州,设宴要用乐语,左右按旧例说必须由教授撰写,韩公便命陈莹中撰写,陈莹中说:'朝廷师儒之官,不应撰写俳优一类文字。'韩持国于是向朝廷举荐他,并不因此恼怒。"

四年,鲍耀卿说:"如今州县学考试,还没先校核文字优劣,先问是否触犯时忌,文字若涉时忌,即使写得极好也不敢录取。所谓时忌,如'休兵以息民,节用以丰财'、'罢不急之役,清入仕之流'。这类话,熙宁、元丰、绍圣年间应试者共用并不忌讳,如今却一概加以贬斥,应当禁止。"诏令批准。

三年,有臣僚说:"近来考试文章,有人把圣人经典中的话动辄当作时忌而回避,如'大哉尧之为君',认为'哉'字与'灾'字同音;'制治于未乱'、'安不忘危'、'吉凶悔吝

近观大观、政和所试,率三人取一,既非遴选,故投牒自请试者逾多,其选益轻。欲自今试者十人始取一人,以重其选。”从之。

又诏:“比取诸州教授,并令三省选差。合天下三百馀州,州尝有两教授者,则为员阙且五百矣。大臣五七人,岂能尽察才否,不过破格律,应亲故请求而已。比又尝命八行之教授诸州者,止许大藩员外置之,不以莅职。夫八行老成,有行实,又经廷试登科,顾不得实与诸生讲学。前诏皆未详审,其罢勿行。”

高宗建炎初,复教官试。绍兴中,议者谓欲为人师而自纳所业於有司,以幸中度。乃诏罢其试,而教授自朝廷选差。已而复之。凡有出身许应,先具经义、诗,试各三首,赴礼部,乃下省闱,分两场试之。而取其文理优长者,不限其数。初任为诸州教官,繇是为两学之选。十五年,国子监丞文浩言:“师儒之官,与诸生难疑答问,於群经宜无所不通。请自今并於《六经》中,临期取二经,各出两题,无拘义式,以贯穿该赡为合格。”诏行焉。其後四川制置司遇类省试年,亦放礼部附试,自嘉泰元年始。

绍兴三年,诏:“建炎二年内复置教授处共四十三州,至建炎二年并罢,任满更不差人。今将二年复置教授窠阙并行存留。”

又诏淮西路州县教授并行减罢,令逐州有出身官兼。十八年,江西转运贾直清奏,请立县学,於县官内选有出身人兼领教导。寻下国子监参酌措置。欲比附旧法,县学委知、通於令佐内选有出身官一员,兼领教导职事,及诸州军如未差教授处,即令本路提举司於本州有出身官选差一员兼领。若州县官俱无出身,只令本学长、谕专主教导,▯令知州、县令觉察点检。从之。

二十一年,大理寺主簿丁仲京奏:“赡学田土多为势家侵佃,望令提举学士官觉察。”上谓大臣曰:“既不度僧,常住多有绝产,其并拨以赡学。”既而户部请令提举司置籍拘管,其无敕额庵院一体行。

朱子《崇安县学田记》曰:“予惟三代盛时,自家以达于天子、诸侯之国,莫不有学,而自天子之元子以至於士庶人之子,莫不入焉,则其士之廪於学官者宜数十倍于今日。而考之礼典,未有言其费出之所自者,岂当时为士者之家各已受田,而其入学也有时,故得以自食其食,而不仰给于县官也欤?至汉元、成▯,乃谓‘孔子布衣,养徒三千’,而增学官弟子至不复限以员数,其後遂以用度不足无以给之而至於罢。夫谓三千人者聚食於孔子之家,则已妄矣,然养士之需,至於以天下之力奉之而不足,则亦岂可不谓难哉。盖自周衰,田不并授,人无常产,而为士者尤厄於贫,反不得与为农工商者齿。

译生乎动',就认为'危'、'乱'、'凶'、'悔'都应回避。在不避讳的朝代,怎能有这种事!"诏令加以禁止。

按:熙宁年间设立学校,培养学生,上自太学,下至郡县,主要意图不过是想让学生诵习新经义,附和新法而已。绍圣、崇宁、大观以后,一群奸邪当权,丑化正直之士更甚,于是设立元祐学术之禁,又命郡县设置自讼斋以拘禁诽谤时政的人。士人一心求取功名,所以过分拘忌,说"休兵节用"就担心类似元祐学派,说灾、凶、危、乱就担心涉及诽谤之语,这就是所谓一开口便触犯忌讳,于是就只剩下迎合逢迎、阿谀奉承了。

七年,给事中毛友说:"近来治郡时,见到申诉服役的人说:富家子弟本不通经书,只是捐纳数百贯钱求人代考补入学籍,就免除了赋役。等几年后升试不中,又过几年才被除籍,那么他侥幸免役的时间已经很长了。请对初次试补入县学的人,一并用帘试来分辨真假冒名。"皇帝依从了。

宣和三年,废除天下州县学的三舍法,只有太学仍采用。

有臣僚说:"元丰六年,学官招考六十人,录取的才四人,都是当时知名士人,所以学者都心服。近来看大观、政和年间的考试,大约三人取一,既非精选,所以投递文书自请应试的人越来越多,选拔标准也越来越轻。希望从今以后应试者十人才取一人,以加重选拔分量。"皇帝依从了。

又诏令说:"近来选取各州教授,都命三省选派。合计天下三百多州,有些州曾设两名教授,那么职位空缺将近五百个。大臣五七人,怎能一一考察是否有才,不过打破规矩,应付亲故请求罢了。近来又曾命令具备八行而任教授的人到各州,只允许在大藩镇作为员外增设,不让他们实际到任。八行之士老成持重,有实际德行,又经朝廷考试登科,反而不能真正与学生讲学。以前的诏令都未详加审察,应当废止不再执行。"

高宗建炎初年,恢复教官考试。绍兴年间,议论者说想要做人师却自己把学业呈交有关部门以求侥幸中选,不妥。于是下诏废除这种考试,教授改由朝廷选派。不久后又恢复了。凡有出身资格允许应考的人,先准备经义、诗各三篇应试文章,送到礼部,再交省试考场,分两场考试。录取文理俱佳的人,不限

上之人乃欲聚而教之,则彼又安能终岁裹饭而学於我?是以其费虽多,而或取之经常之外,势固有不得已也。”

●卷四十七 职官考一

○官制总序

伏牺氏以龙纪,故为龙师名官(师,长也。龙化其官长,故为龙师。春官为青龙,夏官为赤龙,秋官为曰龙,冬官为黑龙,中官为黄龙。张晏曰:“庖牺氏将兴,神龙负图而至,因以名师与官也。”)共工氏以水纪,故为水师水名(共工氏,以诸侯霸有九州者。以受水瑞,故水名官)。神农氏以火纪,故为火师火名。(火德也,故为炎帝。春官为大火,夏官为鹑火,秋官为西火,冬官为北火,中官为中火也。神农有火星之瑞,因以名师与官也)。黄帝▯师▯名(黄帝受命有▯瑞,故以▯纪事。春官为青▯,夏官为缙▯,秋官为白▯,冬官为黑▯,中官为黄▯也。黄帝有景▯之应,因以名师与官也)。少▯挚之立也,凤鸟▯至,故鸟纪,为鸟师而鸟名。凤鸟氏历正也(凤鸟知天时,故以为历正之官),元鸟氏司分也(元鸟,燕也。以春分来,秋分去),伯赵氏司至也(伯赵,伯劳也。以夏至鸣,冬至止),青鸟氏司启也(青鸟,▯▯也。以立春鸣,立秋止。▯音晏),丹鸟氏司闭也(丹鸟,▯雉也。以立秋来,立冬去,入大水为蜃。以上四鸟,皆历正以属),祝鸠氏司徒也(祝鸠,鹪鸠也。鹪鸠孝,故为司徒,主教民),且▯鸠氏司马也(且▯鸠,王且▯也。挚而有别,故为司马,主法制),▯鸠氏司空也(▯鸠,吉▯▯▯也。▯鸠平均,故为司空,平水土。▯音尸,吉▯音秸,▯▯音菊),爽鸠氏司寇也(爽鸠,鹰也。挚,故为司寇,主贼盗),鹘鸠氏司事也(鹘鸠,鹘雕也。春来冬去,故为司事。鹘音骨,雕音陟交反。似山鹄而小,至春多声)。五鸠,鸠民者也(鸠,聚也。治民尚聚,故以鸠为名)。五雉为五正正(五雉,雉有五种:西方曰尊▯雉,东方曰甾▯雉,南方曰翟雉,北方曰希▯雉,伊洛之南曰▯雉),利器用,正度量,夷民者也(夷,平也)。九扈为九农正(扈,止也,止人使不淫放也。扈有九种,春扈分▯肩▯,夏扈切元,秋扈切蓝,冬扈切黄,棘扈切丹,行扈▯▯,宵扈啧啧,桑扈切脂,老扈安▯安▯。以九扈为九农之号,各随其宜,以教民事者也。盾▯音敕伦反,▯子夜反,啧壮革反)。自颛顼以来,不能纪远,乃纪於近,为民师而命以民事(德不能致远瑞,始以民事命官。此郯子对鲁昭公之辞。仲尼闻之,曰:“吾闻之,天子失官,学在四夷。”乃见於郯子而学之)。又有五行之官,是谓五官。社稷五祀,是尊是奉(五官之君长能修其业者,死配食於五行之神,为王者所尊奉)。

译定数目。初任的人担任各州教官,从此成为两学选拔人才的途径。十五年,国子监丞文浩说:"师儒之官,要与学生解答疑难问题,对各种经书应无所不通。请从今以后都在《六经》中,临考时抽取两部经书,各出两题,不拘泥义理格式,以贯通广博作为合格标准。"诏令予以施行。此后四川制置司遇到类省试年份,也仿照礼部附加考试,从嘉泰元年开始。

绍兴三年,诏令说:"建炎二年内恢复设置教授之处共四十三州,到建炎二年一并废止,任满后不再派人。现在把这二年恢复设置的教授职位空缺全部保留。"又诏令淮西路州县教授一并裁减废除,命各州由有出身资格的官员兼任。十八年,江西转运使贾直清上奏,请求设立县学,在县官中选拔有出身资格的人兼管教导。不久发下国子监商议处理办法。打算比照旧法,县学委托知县、通判在县令、县佐中选一名有出身资格的官员,兼管教导职事,各州军若未派教授的地方,就命本路提举司在本州有出身资格的官员中选派一人兼管。若州县官都没有出身资格,就只让本学的学长、学谕专门主持教导,命知州、县令负责察觉检点。皇帝依从了。

二十一年,大理寺主簿丁仲京上奏说:"赡学田地大多被有权势人家侵占佃种,希望命提举学士官加以察觉查处。"皇上对大臣说:"既然不再剃度僧人,寺院常住产业中多有无继承人的产业,把这些一并拨给学校作赡学之用。"不久户部请求命提举司设立簿籍加以管理,那些没有敕额的庵院也一并照此办理。

朱熹《崇安县学田记》说:"我认为三代兴盛时,从家一直到天子、诸侯之国,没有不设学校的,从天子的嫡长子一直到士人平民的子弟,没有不入学的,那么由学官供给廪食的学生,应当比今天多出数十倍。但考察礼典,却没有说明这些费用出自何处,难道当时做士人的家庭各自都已受田,而入学是分时段的,所以能自己供给食用,而不依赖官府供给吗?到汉代元帝、成帝时,就说'孔子身为平民,还能养活三千弟子',因而增加学官弟子名额,以至不再限定人数,此后就因费用不足、无法供给而导致停办。说三千人聚集在孔子家里吃饭,已是荒谬之说,但供养士人的需求,到了要用天下财力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