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史藏文献通考一百五十一

卷一百五十 兵考二

史藏 · 政书 · 已译 · 第 2617–2632 段

胡广云主宫阙之门内卫士。”)掌宫城门内之兵。

《百官表》:“卫尉掌宫门卫屯兵。”而《高后纪》言周勃既入北军,尚有南军,乃令平阳侯告卫尉,无纳吕产。时吕禄为将军,掌北军。产为相国,掌南军。太尉已入北军,尚有南军,故未敢诵言诛产。已告卫尉毋纳相国产殿门。产欲入未央宫为乱,弗得入,盖产所将南军,当在殿庐之内。及宣帝用张安世为卫将军,两宫卫尉、城门、北军兵属焉。不言南军。盖卫即南军也。戾太子变,时京师兵尽发,独不闻发南军,盖卫士从上在甘泉故也。以此知南军为宫城兵,而卫尉主之。

古者环卫有二等,宫伯则领贵游子弟,宫正则领宫徒役事,汉有卫郎、卫兵,亦此制欤!(卫尉典卫兵,郎中令典卫郎)武帝更名郎中令名光禄勋。掌宿卫宫殿门户。其属者有诸郎。掌守门户。出充车骑(凡郎官皆上直。执戟宿卫,出充车骑,惟议郎不在直中)。中郎有五官、左、右三将(车、户、骑三将见《百官表》)。

易氏曰:“或曰,汉制有卫郎、卫兵。卫兵既属卫尉,为南军,而郎中令均是宿卫,故《表》、《志》皆列於卫尉之前,而论者皆编为南军,若谓郎中令所领皆郎,不可以军言,则守门户、出充车骑,孰谓其非军也?郎而非军,宣帝胡为出之以击羌哉?此说殆不其然。抑尝考之,郎卫、兵卫,固均为宿卫之职,而郎中令、卫尉所掌,又皆宫门内外之事。按郎中令乃秦官,武帝更其名为光禄勋。《前表》,光禄勋掌宫门户,卫尉掌宫殿门卫屯兵;《後志》,光禄勋掌宿卫宫殿门户。卫尉掌宫门卫士,宫门徼巡事。其职实有相关者。《旧仪》曰:‘殿外门舍属卫尉,殿内门舍属光禄勋。’职之相关,特有内外之别耳。此正《周官》所谓宫正、宫伯之职。然兵卫之属卫尉者号为南军,固可考而知。若遂以光禄勋列於南军,则有所不可考者。汉光禄勋之职,属官:中郎有五官、左、右三将,秩比二千石;郎中有车、户、骑三将,秩比千石;以下如议郎、中郎,秩比六百石;侍郎比四百石;郎中比三百石,职任固不轻矣。而当时以二千石以上子弟及明经、孝廉、射策甲科、博士弟子高第及尚书奏赋、军功良家子充之,其後又期门、羽林皆属焉,是皆亲近天子之官,别为一府,非可谓之南军也。所谓守门户、充车骑者,若今之环卫出为天子导从仪卫而已,非可以军名也。宣帝之击羌,特以死事之子孙、羽林孤儿用之,非谓所掌之郎而尽使之从军。不然,文帝自代邸入未央宫,夜拜宋昌为卫将军,领南北军;张武为郎中令,行殿中。以是观之,则张武自别领郎卫之职,宋昌自兼领南北军之职,兵卫、郎卫,分为二职,则知郎卫非南军明矣。

译国,则由相相当于郡守,中尉相当于都尉;侯国设相,官秩相当于天子直辖县的令、长。每年郡守、都尉训练军队时,侯国的相也参与其中。侯国的军队既隶属于郡,而王国的军队也是天子所有,不可擅自动用,这种防微杜渐的做法,都是为了尊崇京师。

京师设有南、北军的驻屯(《汉旧仪》说:"殿外的门卫官署由卫尉管辖,殿内的郎官官署隶属光禄勋,这就是南军")。南军由卫尉统领(颜师古说:"卫尉等人在宫内任职。胡广说是掌管宫阙门内的卫士。"),掌管宫城门内的军队。

《百官表》说:"卫尉掌管宫门的卫戍屯兵。"而《高后纪》说周勃进入北军后,还有南军存在,便命令平阳侯去告诉卫尉,不要让吕产进入。当时吕禄任将军,掌管北军;吕产任相国,掌管南军。太尉(周勃)虽已进入北军,但南军还在,所以不敢公开宣称要诛杀吕产,只是告诉卫尉不要让相国吕产进入殿门。吕产想进入未央宫作乱,却不能进入,因为吕产所率的南军应当是在宫殿庐舍之内。等到宣帝任用张安世为卫将军,两宫的卫尉、城门、北军的军队都归他统辖,这里没有提到南军,是因为"卫"就是南军。戾太子之变时,京师军队全部调发,唯独没有听说调发南军,是因为卫士当时随皇上在甘泉宫的缘故。由此可知南军是宫城的守军,由卫尉统领。

古时候宫廷警卫分为两等,宫伯统领贵族子弟,宫正统领宫中役使的杂役,汉朝有卫郎、卫兵,大概也是这种制度吧!(卫尉掌管卫兵,郎中令掌管卫郎)武帝把郎中令改名为光禄勋,掌管宫殿门户的宿卫。其属官有各类郎官,掌管守卫门户,外出时充当车骑随从(凡郎官都要轮流值班,手持戟戈宿卫宫廷,外出充当车骑随从,只有议郎不在值班之列)。中郎设有五官、左、右三位将领(车、户、骑三将见于《百官表》)。

易氏说:"有人说,汉朝制度中有卫郎、卫兵。卫兵既隶属卫尉,属南军,而郎中令所辖也都是宿卫之职,所以《表》、《志》都把郎中令列在卫尉之前,论者都把它归入南军。如果说郎中令所统领的都是郎官,不能称为军队,那么守卫门户、外出充当车骑,又有谁说这不是军队呢?郎官如果不是军队,宣帝又为什么派遣他们出去攻打羌人呢?这种说法恐怕不对。但我曾考察过,郎卫、兵卫本来都是宿卫的职责,而郎中令、卫尉所掌管的,又都是宫门内外的事务。按郎中令本是秦朝的官职,武帝把它改名为光禄勋。《前汉书·百官表》记载,光禄勋掌管宫门户,卫尉掌管宫殿门的卫戍屯兵;《後汉书·百官志》记载,光禄勋掌管宫殿门户的宿卫,卫尉掌管宫门卫士以及宫门巡逻事务。他们的职责实际上是有关联的。《汉旧仪》说:'殿外的门舍隶属卫尉,殿内的门舍隶属光禄勋。'职责相关,只是有内外的区别罢了。这正是《周官》中所说的宫正、宫伯之职。然而隶属卫尉的兵卫被称为南军,这固然可以考证得知。但若就此把光禄勋也列入南军,那就有难以考证之处了。汉朝光禄勋属官:中郎设五官、左、右三将,官秩相当于二

武帝时,置期门、羽林(皆宿卫官,属南军)。

《东方朔传》:“上始微行,常用饮酎己。八、九月中,与侍中常侍武骑及待诏陇西、北地良家子能骑射者期诸殿门,故有期门之号。”以六郡良家子选给(六郡谓陇西、天水、北地、上郡、西河也),掌执兵迭从,以材力为官,名将多出焉(甘延寿以良家子善骑射为羽林,投石超距,绝於等伦,尝超逾羽林亭楼,由是迁为郎,试弁,为期门。霍光都肄郎羽林)。

建元三年,初置比郎,无员,多至千人,有仆射,秩比千石。太初元年初置,名曰建章营骑,後更名羽林骑。又取从军死事者之子孙养羽林,教以五兵,号曰羽林孤儿(少壮令从军)。羽林有令、丞。宣帝令中郎将、骑都尉监羽林,秩比二千石。(蔡质《汉仪》曰:“羽林有左监,主羽林左骑八百;右监主右骑九百人。”)又有羽林黄头郎(《枚乘传 注》:“习水战者也。”),平帝又更期门为虎贲,主宿卫此光禄勋所领之兵(师古曰:“羽林宿卫之官,言其如羽之疾,如林之多。”吴氏《能改斋漫录》曰:“此说非也。按《晋志》:‘羽林军四十五在营室星之南,一曰天军,主军骑。’则汉名军以羽林,法天文耳。”)。

章氏曰:“南军有郎卫、兵卫,掌天子宿卫;北军止於护城,轻重不侔矣。汉世凡大丧,自诸郎卫皆发。而宣帝之葬霍光,光武之葬吴汉,则诏以北军护送。章怀太子曰:‘不以南军,重之也。’又:‘王国人不得宿卫,亲属犯法人不得宿卫。’如龚遂为楚王常侍,三举孝廉,以王国人不得宿卫;萧望之以甲科为郎,坐从弟犯法,则不得宿卫。季冬或正月,天子行幸曲台,临飨卫士,劝以农桑,令就田里,必观以角▯而後遣,则南军之重可知矣。”

北军,中尉主之,掌京城门内之兵。

《百官表》:“中尉,秦官,掌巡徼京师,属官有中垒、寺互、武库(兵器所)、都船四令丞。又有式道左右候、候丞,及左右京辅都尉、尉丞兵卒皆属焉。”是中尉所职,乃巡徼京师,以此知北军为京城兵,而中尉主之也。

山斋易氏曰:“北军徼巡京师,属中尉,别有垒垣军门在京城。按《胡建传》云:‘监军御史穿北军垒垣为贾区,军正丞胡建斩之。’而中垒校尉实掌北军垒门内,则是北军自有垒垣军门。惟北军有垒垣军门,必有汉节而後入。《高纪》:‘上将军吕禄、相国吕产颛兵秉政,太尉周勃欲入北军而不得入,乃令纪通持节,矫内勃北军。’又《武纪》:‘征和元年,发三辅为士,大搜上林,闭长安城门索。’又《汉帝年纪》:‘大搜长安中,闭城门十五日,待诏征官多饿死。

译千石;郎中设车、户、骑三将,官秩相当于千石;以下如议郎、中郎,官秩相当于六百石;侍郎相当于四百石;郎中相当于三百石,职任本来就不轻。当时用二千石以上官员的子弟以及明经、孝廉、射策甲科出身者、博士弟子中成绩优异者和上奏赋文的尚书郎、有军功的良家子弟充任,此后又有期门、羽林都归属光禄勋,这些都是亲近天子的官职,另立一府,不能称之为南军。所谓守卫门户、充当车骑的,就像今天的禁卫军外出担任天子仪仗随从而已,不能称之为军队。宣帝攻打羌人,只是任用为国捐躯者的子孙、羽林孤儿罢了,并非把光禄勋所辖的郎官全都派去从军。不然的话,文帝从代地官邸进入未央宫时,当夜任命宋昌为卫将军统领南北军,任命张武为郎中令在殿中值勤。由此看来,张武自己另外统领郎卫之职,宋昌自己兼领南北军之职,兵卫、郎卫分为两个职务,由此可知郎卫不是南军是很明白的了。"

武帝时,设置期门、羽林(都是宿卫官,隶属南军)。

《东方朔传》:"皇上开始微服出行,常在饮酎祭祀之后进行。八、九月间,与侍中、常侍、武骑以及候诏的陇西、北地善于骑射的良家子弟约定在殿门集合,所以有'期门'的名号。"从六郡(陇西、天水、北地、上郡、西河)良家子弟中挑选补充,负责手持兵器轮流随从,凭材力担任官职,很多名将都出自其中(甘延寿凭借良家子弟善于骑射而成为羽林军,投石、跳远的能力远超同伴,曾跃过羽林军的亭楼,因而升迁为郎,武艺考试合格,成为期门。霍光曾都察检阅郎官和羽林军)。

建元三年,初次设置比郎,没有固定员额,最多达千人,设有仆射,官秩相当于千石。太初元年初次设置,名叫建章营骑,后来改名为羽林骑。又选取跟随军队为国牺牲者的子孙抚养在羽林军中,教授他们五种兵器,称为羽林孤儿(年少力壮时命令他们从军)。羽林设有令、丞。宣帝命中郎将、骑都尉监领羽林,官秩相当于二千石。(蔡质《汉仪》说:"羽林设有左监,掌管羽林左骑八百人;右监掌管右骑九百人。")又有羽林黄头郎(《枚乘传》注说:"这是练习水战的人。")平帝又把期门改名为虎贲,主管宿卫,这些都是光禄勋所统领的军队(颜师古说:"羽林是宿卫官职,说的是他们像羽毛一样迅疾,像树林一样众多。"吴氏《能改斋漫录》说:"这种说法不对。按《晋书·天文志》:'羽林军四十五颗星在营室星的南边,又叫天军,主管军队骑兵。'那么汉朝把军队命名为羽林,是效法天文罢了。")。

章氏说:"南军有郎卫、兵卫,掌管天子宿卫;北军仅是守护京城,两者的轻重不相当。汉代凡有大丧,各郎卫都要出动。而宣帝安葬霍光、光武帝安葬吴汉时,却下诏用北军护送。章怀太子说:'不用南军,是表示对此事的重视。'又说:'王国的人不能担任宿卫,亲属犯法的人不能担任宿卫。'比如龚遂担任楚王的常侍,三次被举荐为孝廉,因是王国的人而不能担任宿卫;萧望之凭甲科考试成绩

’是北军在长安城内,苟无汉节,虽以太尉之尊,军门得以拒之,不得辄入,其法甚严也。然北军之垒错列长安城内,不近宫城。惟南宫列於宫垣,北军亦不得入,《江充传》:‘贵戚近臣多奢僭,充皆举劾,奏请没入军马,令身诣北军击匈奴。即移书光禄勋、中黄门,逮名近臣侍中诸当诣北军者,移劾门卫,禁止无令得出入宫殿。’又《礼仪志》:‘先腊一日,大傩,谓之逐疫。中黄门倡,亻辰子和,持炬火,送疫出端门外。五营骑士传火弃雒水中。’《东京赋》注云:‘卫士千人在端门外,五营千骑在卫士外。’此卫士在内、北军在外之证也。”

又曰:“或曰‘北军属太尉,武帝更太尉为大司马,以宠大将,而北军分八校,以中垒领之’,非也。武帝置八校,各有校尉,秩皆二千石,不相统属。而中垒自掌北军垒垣门事,非兼八校,此固不待辩而明矣。至谓北军属太尉,则尤不可以不辩。彼独见太尉周勃入北军之事,故举而言之,殊不知当时勃欲入北军,必令纪通持节矫内之,是以计诛吕氏,非谓以太尉勃领北军而後入也。盖北军自属中尉,而太尉掌武,虽本兵之任,然三公之职,初不常置。按司马氏《将相表》:‘高帝二年,太尉卢绾,五年罢。十一年,周勃为太尉,攻代,後官省。高后四年,置太尉官。文帝三年罢。属丞相景帝五年复置,七年罢。武帝建元元年复置,二年罢。’後改为大司马。是其职之或置或罢,盖以三公无所不统,官不必备,惟其人而已,岂专领北军者邪!”

武帝增置八校(属北军),更名中尉为执金吾(《百官志》:“执金吾,秦官,缇骑五百二十人。”光武曰“仕宦当至执金吾”,言徒役盛也)。

帝用兵四夷,发中尉之卒,远击南粤,恐内无重兵,或致生变,於是创置七校尉,募知胡事者为胡骑,知越人事者为越骑。又取中尉属官所谓中垒者进为校尉,凡八校尉。

中垒校尉掌北军垒门外,又外掌西域。屯骑校尉掌骑士。步兵校尉掌上林苑内屯兵。越骑校尉掌越骑(如淳曰:“越人内附以为骑也。”晋灼曰:“取其材力超越也。”师古曰:“《宣纪》言▯飞射声、胡越骑,又此有胡骑,如淳说是也。”)。长水校尉掌长水、宣曲胡骑(长水,胡名也。宣曲,观名,胡骑屯所),胡骑校尉掌池阳胡骑,不常置(胡骑之屯池阳者)。射声校尉掌待诏射声者(服虔曰:“工射者也,冥冥中闻声则中之,因以名也。”应劭曰:“须诏所命而射,故曰待诏射也。”),虎贲校尉掌轻车。凡八校尉,皆武帝初置,有丞、司马,秩皆二千石(《刑法志》言:“武帝平南粤,内增七校。

译担任郎官,因堂弟犯法受牵连,就不能担任宿卫。每年季冬或正月,天子亲临曲台,设宴犒劳卫士,勉励他们从事农桑,命令他们回归田里,一定要让他们观看角抵表演之后才遣返,由此可知南军地位的重要了。"

北军由中尉统领,掌管京城门内的军队。

《百官表》说:"中尉,是秦朝的官职,掌管京师的巡逻警戒,属官有中垒、寺互、武库(兵器库)、都船四个令、丞。又有式道左右候、候丞,以及左右京辅都尉、尉丞、士卒都隶属于他。"由此可见中尉的职责是巡逻警戒京师,由此可知北军是京城的守军,由中尉统领。

山斋易氏说:"北军巡逻警戒京师,隶属中尉,另外有营垒围墙、军门设在京城之内。按《胡建传》记载:'监军御史在北军营垒围墙上开凿通道做交易场所,军正丞胡建把他斩了。'而中垒校尉实际掌管北军营垒门内的事务,可见北军自身有营垒围墙和军门。北军既有营垒围墙和军门,必须持有汉朝符节才能进入。《高纪》记载:'上将军吕禄、相国吕产专擅兵权执掌政事,太尉周勃想进入北军却不能进入,于是命令纪通持符节,假传诏令让周勃进入北军。'又《武纪》记载:'征和元年,征发三辅之人为士卒,在上林苑大肆搜捕,关闭长安城门搜查。'又《汉帝年纪》记载:'在长安城中大肆搜捕,关闭城门十五天,等待诏命征召的官员很多饿死。'由此可见北军驻在长安城内,若没有汉朝符节,即使凭太尉的尊贵身份,军门也可以拒绝他,不得随意进入,法令十分严格。然而北军营垒交错分布在长安城内,并不靠近宫城。只有南宫列在宫墙之内,北军也不得进入。《江充传》记载:'皇亲国戚、亲近大臣大多奢侈僭越,江充都加以举报弹劾,上奏请求没收他们的车马,命令他们亲自到北军去攻打匈奴。'随即行文光禄勋、中黄门,逮捕点名那些应当前往北军的近臣、侍中等人,行文弹劾守门的卫士,禁止不许他们出入宫殿。又《礼仪志》记载:'在腊祭前一天,举行大傩仪式,称为驱除疫鬼。中黄门带头唱,侲子应和,手持火炬,把瘟疫送出端门之外。五营的骑士传递火炬,扔到雒水之中。'《东京赋》注说:'卫士千人在端门外,五营千骑在卫士外面。'这就是卫士在内、北军在外的证据。"

又说:"有人说'北军隶属太尉,武帝把太尉改为大司马,以宠信大将,而北军分为八校,由中垒统领',这是不对的。武帝设置八校,各设校尉,官秩都是二千石,互不统属。而中垒校尉自己掌管北军营垒围墙、军门的事务,并非兼管八校,这本来不用辩驳就很清楚了。至于说北军隶属太尉,那就更不能不辩驳。他们只看到太尉周勃进入北军这件事,便拿来举例,却不知当时周勃想进入北军,必须命令纪通持符节假传诏命才能进入,这是用计谋诛灭吕氏,并非说因周勃以太尉身份统领北军才能进入。北军本来隶属中尉,而太尉掌管军事,虽是统兵之任,但三公之职当初并不常设。按司马氏《将相表》记载

”盖胡骑校尉不常置,故言七)。 外又有城门校尉,掌京师城门屯兵(不在八校尉数内),有司马(八屯各有司马), 十二城门候(门各有候。萧望之署小苑东门候,亦其比也。城门初无兵,自戾太子事後置,以城门校尉一人领之。十二城门各有候,王商以特进,孔光以太傅领城门兵,得举吏如五府)。

山斋易氏曰:“按《刘屈▯传》:‘戾太子使如侯持节发长水及宣曲胡骑,皆已装会。侍郎莽通使长安,追捕如侯,告胡人曰,节有诈,勿听也。遂斩如侯,引骑入长安。’盖中垒在北军,而步兵在长林苑门、长水,兼掌长水及宣曲胡骑,则在长水及宣曲,皆在长安城外。颜师古以长水在今▯县东长水乡,是知八校分屯不专在一所,虽同名北军,而各以校尉领之,而不属中尉之北军。此八校尉所以自列於城门校尉之後,而中垒校尉亦别掌北军垒门内外,不属金吾也。盖金吾秩中二千石,而八校皆秩二千石,其位亦重矣。光武并七校为五营,故省虎贲入射声,省胡骑人长水,又省中垒校尉而置北军中候,掌监五营。自是五营属北军,以北军中候监之,谓之北军五营。”

章氏曰:“按武帝八校为北军,《表》不言属中尉。疑中垒自专统北军,与中尉异司,而北军始不属中尉矣。武帝既增校尉,恐中垒之权太重,又於光禄勋之下,旋理会增添,於是增羽林、期门,以益南军,大概领二军之势均。”胡广曰:“卫尉巡行宫中,则执金吾徼於宫外为表里。”唐李揆曰:“汉以南北军相制者此也。”

又曰:“汉初南北军亦自郡国更番调发来,何以言之?黄霸为京兆尹,坐发骑士诣北军,马不▯士,劾乏军兴。则知自郡国调上卫士一岁一更,更代番上,初无定兵。自武帝置八校,则募兵始此。置羽林、期门,则长从始此。”古者禁卫兵不出。汉初,犹得古意,京师之兵不以出征。高帝十一年,发中尉卒军灞上,文帝三年,发中尉材官属卫将军,军长安,则中尉之兵未始远出。武帝元鼎六年,发中尉卒击吕嘉,则失之矣。至宣帝遂令羽林、▯飞诸兵远赴金城击羌,不亦骚动之甚乎!”

又曰:“汉兵郎无员数,虎贲千五百人,而多不过千人;羽林左八百人,右九百人;八校各七百人。至东汉不过三千五百三十六人。执金吾缇骑五百二十人,至东汉亦不过六百人。卫尉所领诸宫掖门都侯、剑戟卫士,至东汉不过二千五百人。十二城门兵不见数,然亦不过门置一候,以掖门司马领之,多至百八十人,少或三十八人,则城门领於一校,大约可见。中都兵盖仅用四万耳。”

◎南军图(上准《东汉 安帝纪》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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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署郎│车、户、骑三将│武│武帝置期门,平帝│左监(主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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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虎贲

│骑八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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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左中郎将(主 │虎│虎贲郎(千五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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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署郎)

│ │人,无常员,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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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千人。

译:'高帝二年,卢绾任太尉,五年被罢免。十一年,周勃任太尉,攻打代地,之后官职被省去。高后四年,设置太尉官。文帝三年被罢免,改隶丞相。景帝五年恢复设置,七年被罢免。武帝建元元年恢复设置,二年被罢免。'此后改为大司马。由此可见这个官职时置时罢,是因三公无所不统,官职不必一定备齐,关键在于合适的人选罢了,怎么会是专门统领北军的官职呢!"

武帝增设八校(隶属北军),把中尉改名为执金吾(《百官志》说:"执金吾,是秦朝的官职,有身穿绛服的骑兵五百二十人。"光武帝说"做官应当做到执金吾",说的是他的随从仪仗盛大)。

武帝对四方夷族用兵,征发中尉所辖士卒,远征南越,担心京城内没有重兵,或许会导致发生变乱,于是创设七校尉,招募熟悉匈奴事务的人担任胡骑,招募熟悉越人事务的人担任越骑。又把中尉属官中所谓的中垒提升为校尉,一共八校尉。

中垒校尉掌管北军营垒门外的事务,又对外掌管西域。屯骑校尉掌管骑兵。步兵校尉掌管上林苑内的屯兵。越骑校尉掌管越骑(如淳说:"这是越人归附后编成的骑兵。"晋灼说:"是取其材力超群出众之意。"颜师古说:"《宣纪》说'〇飞射声、胡越骑',这里又有胡骑,如淳的说法是对的。")。长水校尉掌管长水、宣曲的胡骑(长水,是胡人部落名。宣曲,是观台名,是胡骑驻屯之处),胡骑校尉掌管驻扎池阳的胡骑,不常设置(是驻屯池阳的胡骑)。射声校尉掌管候诏的射声兵(服虔说:"是善于射箭的人,在黑暗中听到声音就能射中,因此以此命名。"应劭说:"必须候诏命才能射箭,所以叫候诏射。"),虎贲校尉掌管轻车部队。以上共八校尉,都是武帝初年设置,各设丞、司马,官秩都是二千石(《刑法志》说:"武帝平定南越后,在京城内增设七校。"这是因为胡骑校尉不常设置,所以说是七校)。此外还有城门校尉,掌管京师城门的屯兵(不在八校尉数目之内),设有司马(八个屯所各有司马),十二城门各设有候(每个城门各有一名候。萧望之曾代理小苑东门候,也是这样的例子。城门起初没有驻兵,自戾太子事变之后才设置,由城门校尉一人统领。十二个城门各设有候,王商以特进的身份,孔光以太傅的身份统领城门兵,能像五府一样举荐属吏)。

山斋易氏说:"按《刘屈〇传》记载:'戾太子派如侯持符节征发长水及宣曲胡骑,都已装备集合完毕。侍郎莽通出使长安,追捕如侯,告诉胡人说符节是假的,不要听从,于是斩杀如侯,率领骑兵进入长安。'中垒校尉驻在北军,而步兵校尉驻在长林苑门,长水校尉驻在长水,兼管长水及宣曲胡骑,可见驻在长水及宣曲的军队都在长安城外。颜师古认为长水在如今某县东边的长水乡,由此可知八校分屯并不专在一处,虽同名北军,却各由校尉统领,并不隶属中尉所辖的北军。这就是八校尉排列在城门校尉之后的原因,而中垒校尉也另外掌管北军营垒门内外的事务,不隶属执金吾。执金吾官秩是中二千石,而八校都是二千石,其地位也很重要。光武帝把七校合并为五营,所以裁撤虎贲并入射声,裁撤胡骑并入长水,又裁撤中垒校尉而设置北军中候,掌管监督五营。从此五营隶属北军,由北军中候监督,称之为北军五营。"

章氏说:"按武帝所设八校属于北军,《百官表》并未说隶属中尉。我怀疑中垒自行专统北军,与中尉是不同的官署,从此北军才不隶属中尉了。武帝增设校尉后,又担心中垒权力太重,于是在光禄勋之下随即增添设置,增设羽林、期门以充实南军,大概是想使两军势力均衡。"胡广说:"卫尉在宫中巡行,执金吾则在宫外巡逻警戒,二者互为表里。"唐朝李揆说:"汉朝

主虎贲 │

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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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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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禄勋│五官中郎将  │主│主殿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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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郎│(主五官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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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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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帝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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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中郎将

│羽│羽林郎

│

军│

│(主右署郎) │ │ (百八十人) │

├───┼───────┼─┼────────┼──────

│卫士 │车、户、骑三将│武│武帝置建章营骑、│右监(主右

│(八十│

│ │ 羽林骑

│骑九百人)

│一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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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尉国(下准《东汉 百官志》卫尉注)

主殿 公车司马(主阙门兵)

   南宫卫士(卫士五百三十七人)     北宫卫士(卫士四百七十二人)

右都候(主剑戟,卫士四百十六人)

卫尉 左都候(主剑戟,卫士三百八十三人)

南宫南屯司马(主平城门,卫士一百二人)

北宫门苍龙司马(主东门卫士四十人)

元武司马(主元武门,卫士三十八人)

北屯司马(主北门,卫士三十八人)

外兵 北门朱雀司马(主南掖门,卫士一百二十四人)     东明司马(主东门,卫士一百八十人)

朔平司马(主北门,卫士一百十七人)

◎北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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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垒校尉 │掌北军│北京│越骑校尉(领士七百人,掌越骑)

北│(本中尉,│垒门 │城兵│步兵校尉(领士七百人,掌上林苑门屯兵)

│武帝改属 │

│

│

 │光武省, │   │  │长水校尉(领士七百三十六人,掌

│置中候) │   │

│  长水、宣曲胡骑)

 │

│   │

│射声校尉(领士七百人,掌待诏射士)

军│

│   │

│屯骑校尉(领士七百人,掌骑士)

│

│

│

│胡骑校尉(光武并长水,掌胡骑之屯

│

│

│

│池阳者,不常置)

│

│

│

│虎贲校尉(光武并射声,号五营,掌

│

│

│

│

轻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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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氏曰:“班孟坚志刑法而不志兵,取古者大刑用兵之义。

译用南北两军互相牵制,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又说:"汉初南北军也是从郡国轮番调发而来,凭什么这样说呢?黄霸任京兆尹时,因征发骑士前往北军,马匹配不齐骑士,被弹劾耽误军事征发而获罪。由此可知从郡国征调卫士,一年轮换一次,轮流更替上番,当初并没有固定的军队。自武帝设置八校起,招募兵员才由此开始。设置羽林、期门,长期随从服役也由此开始。"古时候禁卫兵不外调出征。汉朝初年还保留着古代的用意,京师的军队不用来出征。高帝十一年,征发中尉所辖士卒驻军灞上;文帝三年,征发中尉所辖材官隶属卫将军,驻军长安,可见中尉的军队未曾远征。武帝元鼎六年,征发中尉所辖士卒攻打吕嘉,这就违背古制了。到宣帝时竟命令羽林、〇飞等军队远赴金城攻打羌人,这不是太过骚扰百姓了吗!"

又说:"汉朝的郎官没有固定员额,虎贲名义上一千五百人,但实际最多不超过千人;羽林左部八百人,右部九百人;八校各七百人。到东汉时总共不过三千五百三十六人。执金吾所辖缇骑五百二十人,到东汉时也不过六百人。卫尉所统领的各宫掖门都侯、持剑戟卫士,到东汉时不过二千五百人。十二城门的兵数没有记载,但也不过是每门设一名候,由掖门司马统领,最多一百八十人,最少三十八人,可见城门兵隶属于一个校,大致可以推知。京城的军队大概总共只用四万人罢了。"

◎南军组织图(以上依据《东汉书·安帝纪》注)

[此处为组织架构图,标注三署郎、车户骑三将、武帝置期门(平帝更名虎贲)、左监(主左骑八百人);左中郎将(主左署郎)、虎贲郎(千五百人,无常员,多至千人,主虎贲宿卫);光禄勋(本郎中令,武帝改)、五官中郎将(主五官郎)、主殿门内;右中郎将(主右署郎)、羽林郎(一百八十人);卫士(八十一人)、车户骑三将、武帝置建章营骑、後更名羽林骑、右监(主右骑九百人)]

◎卫尉组织图(以下依据《东汉书·百官志》卫尉注)

主殿:公车司马(掌管宫阙门的士兵)

南宫卫士(五百三十七人)  北宫卫士(四百七十二人)

右都候(掌剑戟,卫士四百十六人)

卫尉:左都候(掌剑戟,卫士三百八十三人)

南宫南屯司马(掌平城门,卫士一百零二人)

北宫门苍龙司马(掌东门,卫士四十人)

元武司马(掌元武门,卫士三十八人)

北屯司马(掌北门,卫士三十八人)

外兵:北门朱雀司马(掌南掖门,卫士一百二十四人) 东明司马(掌东门,卫士一百八十人)

朔平司马(掌北门,卫士一百十七人)

◎北军组织图

中垒校尉(原为中尉,武帝时改属,光武帝时省去,改置中候)掌北军垒门 北京城的军队

越骑校尉(统兵七百人,掌越骑)

步兵校尉(统兵七百人,掌上林苑门屯兵)

长水校尉(统兵七百三十六人,掌长水、宣曲胡骑)

射声校尉(统兵七百人,掌待诏射士)

屯骑校尉(统兵七百人,掌骑士)

胡骑校尉(光武帝并入长水,掌驻屯池阳的胡骑,不常设置)

虎贲校尉(光武帝并入射声,合称五营,掌轻车)

章氏说:"班固著《刑法志》而不专门著《兵志》,是取古代重刑与用兵含义相通之意,因而把兵制附于刑法之中,但记述不够详细,使得一代兵制无从考证。汉朝初年,兵和民没有严格区分,比如冯唐说官吏士卒都是普通百姓子弟,从田间应征从军。而《後汉书·礼仪志》说遣散卫士时,一定要勉励他们从事农桑。由此看来,兵和农当时还没有分开。"

山斋易氏在《汉南北军始末序》中说:"汉朝的兵制,没有比京师南北军的驻屯更详备的了,虽然东西两京的沿革不尽相同,但都是居重驭轻,京城内外足以互相牵制,是兵制中善于治理的一种。这个时候兵和农还没有分开,南北两军实际是从百姓中征调而来的,还保留着古代井田制的遗意。我私下怀疑,南军用来保卫宫城,却从郡国征调;北军用来护卫京城,却从三辅征调。这是

而以兵附刑,然述之不详,使一代之制无考焉。汉初,兵民不甚分,如冯唐谓吏卒皆家人子弟,起田中从军。而後汉《礼仪志》谓罢遣卫士,必劝以农桑。由是观之,兵农尚未分。”

山斋易氏《汉南北军始末序》曰:“汉之兵制,莫详於京师南北军之屯,虽东西两京沿革不常,然皆居重驭轻,而内外自足以相制,兵制之善者也。盖是时兵农未分,南北两军,实调诸民,犹古者井田之遗意。窃疑南军以卫宫城,而乃调之於郡国;北军以护京城,而乃调之於三辅。抑何远近轻重之不伦邪?尝考之司马子长作《三王世家》,载公户满意之言曰:‘古者天子必内有异姓大夫,所以正骨肉也;外有同姓大夫,所以正异族也。’盖同姓,亲也,於内为逼,故处於外,而使之正异族;异姓,疏也,於亲为有▯,故处於内,而使之正族属。南北军调兵之意,殆犹是欤!郡国去京师为甚远,民情无所▯莫,而缓急为可恃,故以之卫宫城,而谓之南军;三辅距京师为甚迩,民情有闾里、墓坟、族属之爱,而利害必不相弃,故以之护京城,而谓之北军。其防微杜渐之意深矣。惜夫班孟坚号一代良史,而论载独略。范蔚宗後史於此尤阙焉,往往杂见一二於《纪》、《传》、《表》、《志》之▯。乡者以管见而商扌▯之,考其始末,述以俪语,其後先沿革,悉疏於下,而犹恨未能条列汉制之详,近犹子开得胄监学者所考南北军,且合此二书略加参订,遂使汉家一代军制,与夫内外相制之意,如辨白黑,了然在目,诚考古之一端,於是乎书。”

又曰:“北军番上与南军等。南军卫士调之郡国,而北军兵卒调之左、右、京辅。按《百官志》,左右京辅都尉、尉丞、兵卒皆属中尉。夫中尉为天子北军之统帅,而其属乃左右京辅都尉等,其所调亦左右京辅之兵卒,何也?左即冯翊,右即扶风,京即京兆,谓之三辅。三辅之委寄,固重於郡国矣。而所领兵事,则非郡国之比。盖汉太守谓之郡将,兼领武事;都尉掌佐守,典武职。在王国,则相比郡守,中尉比都尉,皆掌兵之任。若三辅,则异是矣。夹辅京邑,错列畿甸,其势甚逼,则兵权为甚重,故都尉、尉丞、兵卒不属郡卒,而特属中尉之北军,其番上亦然。何以明之?黄霸尹京兆,发骑士诣北军,以‘马不▯士,劾乏军兴,连贬秩’,则知左右京辅兵卒皆番上北军,而属中尉无疑也。”

又曰:“南军无常在之兵,以郡国民始傅者为之。《高纪》如淳注云:‘律,民年二十三,傅之畴官。’傅,著也。立傅名籍,以给公家之繇役也。又,《汉仪注》‘民年二十为正,一岁为卫士’,即此宫门卫士而谓之南军者。

译何等远近轻重不相称的安排呢?我曾考察司马迁所作《三王世家》,记载公户满意的话说:'古代天子必定在朝内有异姓大夫,用来匡正骨肉至亲;在朝外有同姓大夫,用来匡正异姓族属。'同姓亲近,若处于内则显得逼迫,所以让他处在外面,用来匡正异姓族属;异姓疏远,对亲情没有嫌隙,所以让他处在内部,用来匡正宗族亲属。南北军调兵的用意,大概也是这个道理吧!郡国距京师十分遥远,百姓的情感没有什么牵挂顾虑,而在缓急之时反而可以依靠,所以用他们保卫宫城,称之为南军;三辅距京师十分接近,百姓的情感有乡里、坟墓、宗族的牵挂,利害关系上必不会相互抛弃,所以用他们护卫京城,称之为北军。这种防微杜渐的用意十分深远。可惜班固号称一代良史,对此的论述记载却偏偏简略。范晔所著後汉史书对此更加缺略,往往只是零星散见于《纪》、《传》、《表》、《志》之中。从前我曾以浅陋之见加以探讨,考证其来龙去脉,用骈俪之语叙述,其先后沿革都详细列在下面,但仍遗憾未能详尽罗列汉朝制度的详情。近来侄子开得国子监学者所考证的南北军资料,加上把这两部书略加参订,于是使汉朝一代军制以及内外相互牵制的用意,如同辨别黑白一样了然在目,这实在是考证古制的一个方面,因此写下这篇文章。"

又说:"北军轮番上值与南军一样。南军的卫士从郡国征调,而北军的士卒从左、右、京辅征调。按《百官志》记载,左右京辅都尉、尉丞、士卒都隶属中尉。中尉是天子北军的统帅,而他的属官却是左右京辅都尉等,他所征调的也是左右京辅的士卒,这是为什么呢?左指左冯翊,右指右扶风,京指京兆,合称三辅。三辅所承担的责任,本来就比郡国更重要,而其所统领的军事事务,也不是郡国所能相比的。汉朝的太守被称为郡将,兼管军事;都尉负责辅佐太守,掌管武职。在王国中,由相相当于郡守,中尉相当于都尉,都是掌管军队的职务。至于三辅,则与此不同。三辅夹辅京城,交错分布在京畿地区,形势十分逼近,因此兵权十分重要,所以都尉、尉丞、士卒不隶属郡里的军队,而特别隶属中尉所辖的北军,他们轮番上值也是这样。凭什么证明这一点呢?黄霸担任京兆尹时,征发骑士前往北军,因马匹配不齐骑士,被弹劾耽误军事征发,连续被降职,由此可知左右京辅的士卒都轮番上值北军,隶属中尉是没有疑问的。"

又说:"南军没有常驻的固定兵员,是用郡国百姓刚开始登记服役的人来充任的。《高纪》如淳注说:'律法规定,百姓年满二十三岁,就登记到相应的官府服役。'傅,就是登记的意思。设立登记名册,用来承担官府的徭役。又,《汉仪注》说'百姓年满二十岁开始服正役,其中一年担任卫士',就是指这种宫门卫士,称之为南军。武帝建元元年,下诏说:'卫士轮换调动、送旧迎新,常有二万人,其中要减省一万人。'郑氏说:'去除旧的换上新的,常保持二万人。'这是武帝即位之

武帝建元元年,诏:‘卫士转置送迎常二万人,其省万人。’郑氏云:‘去故置新,常二万人。’是即位之初政令如此。其後期门、羽林、七校之类,增置不一,而南军卫士实有定数,是以国无重费,而民亦不以为病。《王尊传》,常以季秋或正月行幸曲台,临飨罢卫士;盖宽饶为卫司马,及岁尽交代,上临飨罢卫卒,数千人皆叩头自请,愿复留其更一年,则当时之人情可知矣。考《韦元成传》,则寝园所用,已四万五千一百二十九人。至《元纪》初元三年,随即罢甘泉、建章宫卫士,未见其为病民也。至光武讲省兵之制,而宫掖门卫士才二千五百馀人而已。其後又罢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士,而《後 礼仪志》有‘飨遣故卫士仪。’是知光武虽罢郡国之兵,

译初的政令如此。此后期门、羽林、七校之类的兵种,增设的不止一次,但南军卫士实际上有固定的数额,因此国家没有过重的费用,百姓也不因此感到困苦。《王尊传》记载,常在季秋或正月,天子亲临曲台,宴请犒劳即将遣散的卫士;盖宽饶担任卫司马时,等到年终交接换防,皇上亲临设宴犒劳即将遣散的卫卒,几千人都叩头自愿请求希望能再留任一年,由此可知当时的人情了。考察《韦元成传》,陵寝园所用人员已有四万五千一百二十九人。到《元纪》初元三年,随即裁撤甘泉宫、建章宫的卫士,没有看到这给百姓带来困扰。到光武帝讲求裁减军队之制,宫廷掖门的卫士才只有二千五百多人而已。此后又裁撤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士,而《後汉书·礼仪志》中有'宴请遣散卸任卫士的仪式'的记载。由此可知光武帝虽然裁撤了郡国的军队

而南军卫士仍番上平民也,此南宫属卫尉而调兵郡国之证欤。”

又曰:“杜佑《通典》谓‘汉氏重兵,悉在京师’,是殆不然。两汉之初,正以京师无重兵。尝以《後 百官志》考之。卫尉卫士六千人,南宫、北宫卫士共一千八人;左右都候卫士共七百九十九人。宫掖凡七门,每门各有司马以领卫士。南屯七百二人;苍龙四十人;元武三十人。北屯三十八人;朱雀二十四人,东明百八十人,朔平百二十七人。总而计之,南北为九千四十六人。北军五校所领骑士如屯骑、越骑、步兵、射声各七百人,又中尉缇骑五百三十人。总而计之,为四千五十人。惟城门屯兵数无所考,以宫掖门司马所领者推之,多者七百二人,少者止三十人,况十二门止於一校,必非重兵所在,多不过三千人耳。总是三者,而京师之兵不满二万人。或曰,此光武中兴之兵制也。武帝之增置,则殆不止是,然亦不过倍之云尔。若高、文之世,未有增置,则其数当益少於此也,岂得云重兵悉在京师哉?故此以万旅言之。”

译而南军卫士仍是轮番当值的平民,这是南宫隶属于卫尉、而调兵及于郡国的证据吧。"

又说:"杜佑《通典》认为'汉朝的重兵,全部集中在京师',这大概是不对的。两汉初年,正是因为京师没有重兵。我曾以《后汉书·百官志》来考证此事。卫尉所辖卫士六千人,南宫、北宫卫士共一千零八人;左右都候所辖卫士共七百九十九人。宫掖共七门,每门各设司马统领卫士。南屯七百零二人;苍龙门四十人;元武门三十人。北屯三十八人;朱雀门二十四人,东明门一百八十人,朔平门一百二十七人。总计起来,南北宫合计为九千零四十六人。北军五校所统领的骑士,如屯骑、越骑、步兵、射声各七百人,再加上中尉所辖缇骑五百三十人。总计起来,为四千零五十人。只有城门屯兵的人数没有可考之处,用宫掖门司马所统领的人数来推算,多的七百零二人,少的只有三十人,何况十二座城门只归一校统辖,必定不是重兵所在之处,人数多也不过三千人罢了。将这三部分合计,京师的兵力还不满两万人。有人说,这是光武帝中兴之后的兵制。武帝时增设的兵力,恐怕不止这些,然而也不过是这个数目的一倍罢了。至于高祖、文帝之世,还没有增设,那么其兵员数目应当比这更少,怎能说重兵全都在京师呢?所以这里就以'万旅'来说了。"

又曰:“大抵南北军之制,在《汉志》为甚略,无所考证。然杂见於纪、传、表、志者,亦可参考其一二,其大要则无出於高后八年之纪也。考之《高后纪》,则见二军之权势,内外足以相制,表里足以相应,高帝之法,可谓规摹宏远矣。汉初定天下,京师之屯,惟此二军。诸夏本根,所系甚重,故高祖於卫尉、中尉之任,皆不轻授,而必付之郦商、周昌。高帝十一年,《百官表》书卫尉王氏,中尉戚▯思。王氏史失其名,而《萧何传》载王卫尉之谏高帝械系何也,其面折廷争,有似王陵,或者其陵欤?▯思者,毋乃戚夫人之族属欤?高帝锺爱赵王,屈周昌使相之,及莫年,则以戚氏本兵,得非阴为保护赵王之计?而王陵固高帝付以▯孤之任者,故以之主兵邪?惠帝初年,吕氏固已颛国政,刘泽,吕氏之戚属也,实为卫尉,而《表》於中尉缺焉。高后七年,泽既为王之国。终吕后之世,二官及郎中令,皆不以除人,特以兵权分属於吕禄、吕产,而长乐卫尉亦属之吕更始辈,兵权尽归吕氏矣。史称太后病困,以赵王禄为上将军,居北军,梁王产为相国,居南军,且戒之云,我即崩,必据兵卫宫,谨无送丧为人所制,故史称上将军禄、相国产颛兵秉政。《齐王传》云‘居长安中,聚兵以威大臣’,良有以也。陈平、周勃谋诛吕氏,太尉勃欲入北军,仍令纪通持节矫内之。又令郦寄、刘揭说禄解将印,而以兵授太尉勃。勃既将北军,而尚有南军卫尉居宫中,实颛南军之权,故令平阳侯告之,使毋内吕产殿门。按《表》,高后七年,刘泽为王,卫尉不以除人,不知平阳侯所告者何人哉!产既颛军,其权不在卫尉,审矣。恐未易以一言之故,而能使之抗平日所尊事之相国也。又按《表》,文二年始书卫尉足,而文帝诏封功臣,则云卫尉足等十人矣。愚谓平、勃区处南军,宜无异於北军,而平阳侯所告之人得非卫尉足也邪?岂平、勃欲诛吕氏,始除足为卫尉以夺南军,故平阳侯得以告之,而史策省文,不详载尔。又不然,则勃既将北军,其势已足以制南军,故令平阳侯告卫尉。然南军未附,势未可知,卫尉守殿门,相国虽不得入,而犹得裴回往来於殿庭之次,是南军犹纵其入,未有出力奋发而诛之者。若卫尉於是时不能久抗相国,则南军将何如也?又按知其不有起而应之者?盖彼皆素所服属者也,异时陈蕃之举是矣。平阳侯既驰告太尉,而尚恐不胜,未敢诵言诛之,乃谓朱虚侯刘章急人宫卫帝,章从勃调卒千人,入未央宫掖门,见产廷中,会天大风,从官乱,莫有斗者,遂得杀之於郎中府吏舍。又驰斩长乐卫尉吕更始。还入北军,报太尉勃至,於起而相贺曰:“所患独产,今已诛,天下定矣。

译又说:"大体上南北军的制度,《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得很简略,无从考证。但散见于本纪、列传、表、志之中的,也可以参考一二,其中大概的情况,都不出高后八年那一年的本纪所记。考察《高后纪》,就能看到南北二军的权势,内外足以互相制约,表里足以互相呼应,高帝所立的法度,可说是规划得十分宏远。汉朝初定天下,京师的驻军,只有这两军。诸夏的根本所系甚重,所以高祖对卫尉、中尉这两个职位,都不轻易授人,一定要交给郦商、周昌担任。高帝十一年,《百官表》记载卫尉是王氏,中尉是戚〇思。王氏史书失载其名,而《萧何传》记载王卫尉劝谏高帝不要把萧何械系起来,他当面折辩、在朝廷上争论,颇似王陵,或许就是王陵吧?戚〇思,莫非是戚夫人的族属?高帝极为锺爱赵王,屈就周昌去做他的相,到晚年,又用戚氏本族掌兵,这莫非是暗中为保护赵王所作的打算?而王陵本是高帝托付以〇孤重任的人,所以让他主掌兵权吗?惠帝初年,吕氏已经专擅国政,刘泽是吕氏的姻亲,实际担任卫尉,而《表》中中尉一职却空缺。高后七年,刘泽已经封王到自己封国去了。终吕后一代,卫尉、中尉及郎中令三官,都不曾任命他人,而是特意把兵权分给吕禄、吕产,长乐卫尉也交给吕更始一辈人,兵权全都归于吕氏了。史书说太后病重时,命赵王吕禄为上将军,统领北军,梁王吕产为相国,统领南军,并且告诫他们说,我一旦死了,一定要拥兵守卫皇宫,千万不要去送葬,以免被人所制,所以史书说上将军吕禄、相国吕产专掌兵权、把持朝政。《齐王传》说'聚集军队在长安城中,以威慑大臣',实在是有原因的。陈平、周勃谋划诛杀吕氏,太尉周勃想要进入北军,就让纪通持符节假称是皇帝的命令把他放进去。又让郦寄、刘揭去劝说吕禄解除将印,把兵权交给太尉周勃。周勃已经统领了北军,可是南军还有卫尉留守在宫中,实际掌握着南军的权力,所以又派人告知平阳侯,让他不要放吕产进入殿门。按《表》记载,高后七年,刘泽已封王,卫尉之职未再任命他人,不知平阳侯所告知的是何人!吕产既然专掌军权,其权力并不在卫尉手中,这是明白的。恐怕不能仅凭一句话,就能使卫尉抗拒他平日尊奉侍事的相国。又按《表》记载,文帝二年才记有卫尉足,而文帝下诏封赏功臣时,说卫尉足等十人。我以为陈平、周勃处置南军,应当和处置北军没有不同,那么平阳侯所告知的人,莫非就是卫尉足吗?难道是陈平、周勃想要诛灭吕氏,才开始任命足为卫尉以夺取南军的兵权,所以平阳侯才能去告知他,而史书行文简省,没有详细记载罢了。又或者不是这样,而是周勃统领了北军之后,形势已足以制约南军,所以让平阳侯去告知卫尉。然而南军尚未归附,形势还不明朗,卫尉守着殿门,相国虽然不能进入,却还能在殿庭之间徘徊往来,这说明南军还是放他进去了,并没有人出力奋起将他诛杀。若卫尉在这时不能长久抗拒相国,那南军又将会怎样呢?再考虑,为何没有人起来响应吕产?大概是因为大家都是他平素统属的部下,后来陈蕃谋诛宦官的事就是这样。平阳侯已经飞马告知太尉,还恐怕胜算不足,不敢公开宣称要诛杀吕产,便对朱虚侯刘章说赶紧入宫护卫皇帝,刘章从周勃那里调得士卒千人,进入未央宫的掖门,看见吕产在殿庭中,恰逢大风骤起,随从官员一片混乱,没有人敢与之交战,于是刘章得以在郎中府的吏舍中将吕产杀死。又飞马斩杀了长乐卫尉吕更始。返回北军,向太尉周勃报告,大家起身相互庆贺说:"所担忧的只有吕产,现在已经诛杀,天下安定了。"这说明南军虽然还存在,却不能构成太尉周勃的忧患,而吕产身在宫中,周勃深怕不能取胜,一定要有卫尉在内接应,然后才能克敌,从这里就足以看出南军是可以制约北军的。南军虽然还存在,但太

”盖南军尚存,不能为太尉勃之忧,而吕产在宫中,勃深虑其不胜,必卫尉应於内,而後足以克敌,於此足以见南军之可以制北军。南军虽存而太尉得以告卫尉而夺之权。诛产之功,竟以北军而清宫掖,是又足以见北军之可制南军也。夫北军讨之於外,南军应之於内,表里相济,於此可验。然是时诛吕氏,北军之功居多,而南军无大功,故文帝褒赏功臣,如纪通、刘揭等皆封列侯,已侯者益封至二三千户,而卫尉足等仅四百户,或者以其功为劣欤!当是之时,勃虽以南北军成诛吕安刘之功,及文帝自代邸入未央,宫夜拜宋昌为卫将军领北军,则勃已不与两军之政。其後除右丞相,亦旋归政柄,盖前日之以北军制南军者,特一时之权宜而已。南北军本以相制,而文帝以宋昌兼领,失本意矣。然出於仓卒周防之谋,故随即罢卫将军,仍以其兵分属焉,是虽出於一时权宜,而於南北军之制,初未尝有所更易,此汉初兵制之善者也。其後武帝内增七校,以壮翼卫之势,又恐北军偏重,则置期门、羽林与夫城门之兵,兵籍纷纷,而南北军之制隳矣。”

汉调兵之制,民年二十三为正,一岁为卫士,二岁为材官骑士,习射御、骑驰、战陈,年六十五衰老,乃得免为庶民,就田里(如淳曰:“律,年二十三,傅之畴官,高不满六尺二寸以下为癃罢。”)。

汉民凡在官三十二年,自二十三以上为正卒。每一岁当给郡县官一月之役,其不役者为钱二千入於官以雇庸者,已上,戍中都官者一年为卫士;京师者一年为材官、骑士、楼船;郡国者一年。三者随其所长,於郡县中发之,然後退为正卒,就田里,以待番上调发。

更有三品:有卒更,有践更,有过更。古者正卒无常人,皆迭为之,一月一更,是为更卒也;贫者欲得雇更钱,次直者出钱雇之,月二千,是为践更也;天下人皆直戍边三日,亦名为更,律所谓繇戍也。虽丞相子亦在戍边之调。不可人人自行三日戍,又行者当自戍三日,不可往便还,因便往一岁一更。诸不行者,出钱三百入官,以给戍者,是谓过更也(《昭帝纪》如淳注)。

秦用商鞅之法,月更卒,已复为正,一岁屯戍,一岁力役,三十倍於古(更卒,谓给郡县一而月更者,正卒,给中都官者也)。汉兴,循而未改,後改易,有谪乃戍边一岁耳。

按《汉书》如淳《注》言,更有三品。窃详其说:卒更者,正身供正役也;践更者,以钱雇直,所直者内地,其役一月,其钱,则不行者自以雇代行者;过更者,亦以钱雇直,所直者边疆,其役三日,其钱,则不行者输之县官,县官以给代行者。

译尉能够告知卫尉而夺取其权力。诛灭吕产的功劳,最终是靠北军清除宫掖之内的敌人,这又足以说明北军是可以制约南军的。北军在外讨伐、南军在内接应,表里相互配合,从这件事就可以验证。然而当时诛灭吕氏,北军的功劳居多,而南军没有大功,所以文帝褒奖赏赐功臣时,像纪通、刘揭等人都被封为列侯,已经是侯的又增加封邑至二三千户,而卫尉足等人仅得四百户,或许是因为他的功劳较小吧!在那个时候,周勃虽然凭借南北军而成就了诛灭吕氏、安定刘氏的功劳,但等到文帝从代邸进入未央宫,当夜就任命宋昌为卫将军统领北军,周勃就已经不再参与两军的政务了。此后他被免去右丞相之职,也随即归还了政权,可见先前用北军来制约南军的做法,只是一时的权宜之计而已。南北军本来是用来相互制约的,而文帝让宋昌兼领两军,这就失去了原来的本意。然而这是出于仓促应变、周密防备的谋划,所以随即撤去了卫将军之职,仍把两军的兵权分开归属,这虽然出于一时的权宜之计,但对于南北军的制度,从未曾有所更改,这正是汉初兵制中做得好的地方。此后武帝在内增设了七校尉,用来加强护卫的力量,又担心北军偏重,就设置了期门、羽林以及守城门的军队,兵籍纷纷杂乱,于是南北军的制度就败坏了。"

汉朝调兵的制度,百姓到二十三岁成为正卒,第一年做卫士,第二年做材官、骑士,学习射箭、驾车、骑马奔驰、列阵作战,到六十五岁年老体衰,才能免除兵役成为平民,回乡种田居住(如淳说:"按律法,年满二十三岁,就要登录到相应的官署名册中,身高不满六尺二寸以下的算作癃病免役。")。

汉朝百姓凡是服兵役共三十二年,从二十三岁以上称为正卒。每年应当给郡县官府服役一个月,不愿服役的人出钱二千交给官府用来雇人代役,除此之外,戍守在中都官府所在地的人,一年做卫士;在京师的,一年做材官、骑士、楼船士;在郡国的,一年。三种兵各按其所长,在郡县中征发,然后退役为正卒,回乡耕种,等待轮番调发。

更役有三种:卒更、践更、过更。古时正卒没有固定的人,都是轮流服役,一个月一换,这叫做更卒;贫穷的人想要得到雇更的钱,就由该轮值的人出钱雇他代役,每月二千钱,这叫做践更;天下人都应亲自去戍边三天,也称为更,就是律法中所说的繇戍。即使是丞相的儿子也在戍边的征调范围内。不可能人人都亲自去戍边三天,而且去的人应当自己戍守三天,又不能来去便利,就顺便一年一换。凡是不亲自去的人,出钱三百交给官府,用来供给戍边的人,这就叫做过更(见《昭帝纪》如淳注)。

秦朝采用商鞅之法,每月更换一次卒役,役满又恢复为正卒,一年屯戍,一年劳役,比古时重了三十倍(更卒,是指供役于郡县、每月更换的人;正卒,是指供役于中都官府的人)。汉朝兴起后,沿用而未加更改,后来改易了这一制度,只有获罪之人才要戍边一年。

按《汉书》如淳的注说,更役有三种。我仔细推究其说法:卒更,是本人亲自服役;践更,是用钱雇人代役,所雇代的是内地的差役,役期一个月,那笔钱,是不去服役的人自己出钱雇代替自己去服役的人;过更,也是用钱雇人代役,所雇代的是边疆的差役,役期三天,那笔钱,是不去的人交给县官,县官用来供给代役的人。但所谓的"一年一更",恐怕是把来回的行程也计算在内了。远地戍边姑且以两个月作为行程,那么每年应当服役的时间是十个月。如果这样算践更,那就是一人替九人服役;如果这样算过更,那就是一人替九十九人服役。戍边本是重要的事,可是一百人之中真正去的才一人,那么实际在边疆戍守的人就没多少了。然而《晁错传》明白地说远方的士卒守塞,一年一更换,这就好像明确立

但所谓一岁而更者,恐是并往回行程言之。远戍且以两月为行程,则每岁当役者十月。如是践更,则是一人替九人之役;如是过更,则是一人替九十九人之役。夫戍边重事,而百人之中行者才一人,则兵之在戍者无几矣。然《晁错传》明言远方之卒守塞,一岁而更,则似明立此法,非是并行程及雇募而言(一岁是并行程与雇募通言之,乃如淳注说),殊与三日之说背驰。窃意一岁而更,是秦以此待谪戍者,本非正法。及其穷兵黩武,则虽无罪者及元系复除者,皆调发之而侪之谪戍矣(七谪科所谓吏有罪者,罪人也;所谓贾人、赘婿及有市籍者,皆无罪之人也;闾左者,已复除之人也。详见下晁错疏中)。汉初亦遵其法,後来乃著令有罪者乃边戍一岁,而凡民之当戍者不过三日,若不愿行者,则听其出钱县官以给戍者,为过更之法耳。

如发谪徒,则有七科谪、恶少年、亡命、弛刑。选募则有勇敢、▯命、伉健之属(此皆出於正兵之外)。

高帝十一年征英布,赦天下死罪,令从军。武帝元鼎五年,吕嘉反,遣路博德将罪人驰,义越侯遗则将巴蜀罪人咸会番禺。元封二年,募天下死罪击朝鲜。六年,赦京师亡命,令从军。太初元年,以李广利为贰师将军,发郡国恶少年数万人,期至贰师取善马。四年,发天下七科谪出朔方(张晏曰:吏有罪,一;亡命,二;赘婿,三;贾人,四;故有市籍,五;父母有市籍,六;大父母有市籍,七:凡七科也)。

昭帝元凤元年,武都氐人反,发三辅、太常徒皆免刑击之。宣帝神爵元年,发三辅、中都官徒弛刑诣金城。武帝天汉四年,发勇敢士出朔方。昭帝始元元年,募吏民及发犍为、蜀郡▯命击益州(注云:‘常兵不足,故推选取精勇。闻命奔走,谓之▯命。’)。宣帝本始二年,选郡国吏三百石伉健习射者皆从军。

文帝用晁错言,募民徙塞下。

错上言:“臣闻秦时北攻胡貉,筑塞河上(师古曰:‘貉音莫客反。’),南攻扬粤(张晏曰:‘扬州之南越也。’),置戍卒焉。其起兵而攻胡、粤者,非以卫边地而救民死也,贪戾而欲广大也,故功未立而天下乱。且夫起兵而不知其势,战则为人禽,屯则卒积死。夫胡貉之地,积阴之处也,木皮三寸,冰厚六尺(文颖曰:‘土地寒故也。’)。食肉而饮酪,其人密理,鸟兽毳毛(师古曰:‘密理,谓其肌肉也。毳,细毛也。’),其性能寒(师古曰:‘能读曰耐,此下能暑亦同。”),扬粤之地,少阴多阳,其人疏理,鸟兽希毛,其性能暑。秦之戍卒不能其水土,戍者死於边,输者偾於道(服虔曰:“偾,仆也。

译了这条法令,并非是把行程和雇募的情形合并在一起说的("一年"是把行程和雇募合并起来说的,这是如淳注的说法),这和"三日"的说法正相矛盾。我私下以为"一年一更",是秦朝用来对待获罪戍边之人的规定,本来不是正规的法度。到了秦朝穷兵黩武的时候,即使是无罪的人以及原本已被免除赋役的人,也都一并征发,把他们等同于获罪戍边之人了(七科谪中所说的有罪的吏,是罪人;所说的商人、赘婿以及有市籍的人,都是无罪之人;闾左之人,是已被免除赋役的人。详见下文晁错的奏疏中)。汉朝初年也沿用这一法令,后来才明令规定只有有罪的人才需戍边一年,而一般百姓应服的戍役不过三日,如果不愿亲自去的,就听凭他出钱交给官府用来供给戍边的人,这就是过更的法令。

如果征发获罪的徒众,就有七科谪、恶少年、逃亡通缉之人、脱免刑罚之人。如果是选拔招募,就有勇敢之士、〇命、伉健之类的人(这些都是在正规兵役之外的)。

高帝十一年征讨英布时,赦免天下判死罪的人,让他们从军。武帝元鼎五年,吕嘉反叛,派路博德率领罪人急速前往,义越侯遗则率领巴蜀的罪人一同会师番禺。元封二年,招募天下判死罪的人攻打朝鲜。六年,赦免京师中被通缉逃亡的人,让他们从军。太初元年,任命李广利为贰师将军,征发郡国中的恶少年数万人,约定到达贰师城夺取良马。四年,征发天下七科谪之人,出兵朔方(张晏说:官吏有罪的,为第一种;被通缉逃亡的,为第二种;赘婿,为第三种;商人,为第四种;本人原有市籍的,为第五种;父母有市籍的,为第六种;祖父母有市籍的,为第七种:共七种)。

昭帝元凤元年,武都的氐族人反叛,征发三辅地区、太常所属已免除刑罚的徒众去攻打他们。宣帝神爵元年,征发三辅、中都官所属已免除刑罚的徒众前往金城。武帝天汉四年,征发勇敢之士出兵朔方。昭帝始元元年,招募官吏百姓,并征发犍为、蜀郡的〇命之人攻打益州(注解说:"常备兵力不足,所以推选选拔精壮勇武的人。听到征召命令便奔赴而来的,叫做〇命。")。宣帝本始二年,选拔郡国中俸禄三百石、身体强健又擅长射箭的官吏都从军出征。

文帝采纳晁错的建议,招募百姓迁往边塞居住。

晁错上言说:"臣听说秦朝时向北攻打胡人、貉人,在黄河沿岸修筑要塞(师古说:'貉字读音是莫客反。'),向南攻打扬粤(张晏说:'就是扬州以南的越人。'),设置戍守的士卒。他们发兵攻打胡人、粤人,并不是为了守卫边地、拯救百姓于死地,而是贪图暴戾、想要扩大疆土,所以功业未成而天下已经大乱。况且发兵作战而不了解当地的形势,交战就会被敌人俘获,屯驻就会士卒大量病死。胡人、貉人所居之地,是阴气积聚的地方,树皮厚达三寸,冰层厚达六尺(文颖说:'因为那里的土地寒冷。')。他们吃肉喝酪,那里的人肌理细密,鸟兽的毛也细密(师古说:'密理,是指他们的肌肉。毳,是细毛。'),他们的体质能耐寒(师古说:'能读作耐,下文的能暑也是一样。'),扬粤之地,阴气少而阳气多,那里的人肌理疏松,鸟兽的毛也稀疏,他们的体质能耐暑热。秦朝的戍卒不适应那里的水土,戍守的人死在边地,运送物资的人倒毙在路上(服虔说:"偾,是倒下的意思。"如淳说:"偾字读音是奋。"),秦朝百姓看到被征发,就如同去往刑场,因此就把这种征发称作'谪戍'。先征发有罪的官吏以及赘婿、商人,接着征发曾经有市籍的人,再后来征发祖父母、父母曾有市籍的人,最后进入闾里,专门征发居住在闾左的人(孟康说:'秦时被免除赋役的人居住在闾里的左侧,后来因服役不足,就又征发他们服役。也有人说:是先征发住在左侧的人。'师古说:'闾,是里的

”如淳曰:“偾音奋。”),秦民见行,如往弃市,因以谪发之,名曰‘谪戍’。先发吏有谪及赘婿、贾人,後以尝有市籍者,又後以大父母、父母尝有市籍者,後入闾取其左(孟康曰:“秦时复除者居闾之左,後发役不供,复役之也。或云:直先发取其左也。”师古曰:‘闾,里门也,居闾之左者,一切皆发之,非谓复除也。解在《食货志》。’)。发之不顺,行者深怨,有背畔之心。凡民守战至死而不降北者,以计为之也(师古曰:“北,谓败退。”)。故战胜守固,则有拜爵之赏,攻城屠邑,则得其财卤以富家室,故能使其众蒙矢石,赴汤火(师古曰:“蒙,冒犯也。”),视死如生。今秦之发卒也,有万死之害,而亡铢两之报,死事之後,不得一算之复(师古曰:“复,复除也,音左自反。”),天下明知祸然烈及己也(师古曰:“猛火曰烈,取以喻耳。”)。陈胜行戍,至於大泽,为天下先倡,天下从之如流水者,秦以威劫而行之之敝也。胡人衣食之业,不著於地(师古曰:“著音直略反。”),其势易以扰乱边境。何以明之?胡人食肉饮酪,衣皮毛,非有城郭田宅之归居也,如飞鸟走兽放於广野,美草甘水则止,草尽竭水则移。以是观之,往来转徙,时至时去,胡人之生业,而中国之所以离南调也。今使胡人数处转牧行猎於塞下,或当燕、代,或当上郡、北地、陇西,以候备塞之卒,卒少则入。陛下不救,则边民绝望而有降敌之心。救之,少发则不足;多发,远县才至,则胡又已去。聚而不罢,为费甚大;罢之,则胡复入。如此连年,则中国贫苦而民不安矣。陛下幸忧边境,遣将吏发卒以治塞,甚大惠也。然令远方之卒守塞,一岁而更,不知胡人之能,不如选常居者,家室田作,且以备之。以便为之高城深堑,具蔺石,布渠答(服虔曰:“蔺石,可投人石也。”苏林曰:“渠答,铁疾藜也。”如淳曰:“蔺石,城上雷石也。墨子曰,城上二步一渠,立程长三尺,冠长十尺,臂长六尺;二步一答,广九尺,长十二尺。”师古曰:“蔺石,如说是也。渠答,苏说是也。雷音来内反。”),复为一城其内,城▯百五十步。要害之处,通川之道,调立城邑,毋下千家(师古曰:“调,谓算度之也。总计城邑之中令有千家以上也。调音徒钓反。”),为中周虎落(郑氏曰:“虎落者,外蕃也。若今时竹虎落也。”苏林曰:“作虎落於塞要下,以沙布其表,旦视其迹,以知匈奴来入,一名天田。”师古曰:“苏说非也。虎落者,以竹蔑相连遮落之也。”)。先为室屋,具田器,▯募罪人及免徒复作令居之(张晏曰:“募民有罪自首,除罪定输作者也。

译门,居住在闾左的人,一概全部征发,不是说那些被免除赋役的人。解释见于《食货志》。')。这样的征发不合情理,被征发的人心怀深深的怨恨,产生了背叛的心思。凡是百姓在守战之中至死不投降败退的,是因为有相应的措施激励他们(师古说:"北,是指败退。")。所以打了胜仗、守住了城池,就有封爵的奖赏,攻下城池、屠灭城邑,就能得到其中的财物俘虏来使自己家室富足,所以能使士众冒着箭矢石块,赴汤蹈火(师古说:"蒙,是冒犯的意思。"),把死看得如同生一样。如今秦朝征发士卒,士卒们有万死的危险,却得不到丝毫的回报,战死之后,连一次赋税的免除都得不到(师古说:"复,是免除赋役的意思,音左自反。"),天下人都清楚地知道这灾祸的猛烈程度会波及自己(师古说:"猛火叫做烈,是用来作比喻的。")。陈胜在被征发戍边的途中,走到大泽乡,率先为天下起义,天下人纷纷响应犹如流水一般,这是秦朝用威势逼迫百姓服役所造成的弊病。胡人的衣食生业,不固定在某一片土地上(师古说:"著字读音是直略反。"),他们的形势容易骚扰边境。凭什么这样说呢?胡人吃肉喝酪,穿皮毛衣服,没有城郭田宅可以归居,就像飞鸟走兽在广阔的野外放牧一样,水草丰美的地方就停留,草尽水干就迁移。由此看来,他们来往迁徙,随时来去,这是胡人的生活方式,也正是中原之所以被扰乱调度的原因。如今假使胡人多处轮流在边塞下放牧狩猎,有时对着燕地、代地,有时对着上郡、北地、陇西,来窥探防守要塞的士卒,士卒少了就入侵。陛下如果不去救援,那边境百姓就会绝望而生出投降敌人的心思。如果去救援,兵少了不足以抵御;兵多了,远方的县邑军队刚到,胡人又已经离去了。聚集军队而不撤走,耗费就非常大;撤走军队,胡人又会再次入侵。像这样连年不断,那中原就会贫苦而百姓不得安宁。陛下有幸忧虑边境安危,派遣将领官吏征发士卒来治理要塞,这是很大的恩惠。然而让远方的士卒守塞,一年才更换一次,臣以为不了解胡人的情况,不如选拔常年居住在那里的人,他们家室田产都在当地,可以借此来防备胡人。趁着有利的地形修筑高大的城墙、深挖壕沟,配备蔺石,布设渠答(服虔说:"蔺石,是可以用来投击敌人的石头。"苏林说:"渠答,是铁制的疾藜。"如淳说:"蔺石,是城上用的雷石。墨子说,城上每两步设一渠,立柱长三尺,冠长十尺,臂长六尺;每两步设一答,宽九尺,长十二尺。"师古说:"蔺石,如淳的说法是对的。渠答,苏林的说法是对的。雷字读音是来内反。"),在城内又修筑一座小城,城的规模约百五十步。要害的地方、四通八达的道路,都要按人口计算设立城邑,不得少于千家(师古说:"调,是计算、度量的意思。总共计算城邑中要使有千家以上的人口。调字读音是徒钓反。"),在城的外围设置虎落(郑氏说:"虎落,是外围的屏障。就像现今的竹虎落。"苏林说:"在要塞低洼的地方设置虎落,用沙铺在上面,早晨查看沙上的痕迹,就能知道匈奴是否入侵,也叫天田。"师古说:"苏林的说法不对。虎落,是用竹篾相连编织而成的遮护物。")。先修建房屋,配备田间农具,招募罪人以及免除徒刑、复作之人前去居住(张晏说:"招募有罪之人自首,免除其罪、判定服劳役的人。复作就如同徒刑一样。"臣瓒说:"招募有罪的人以及罪人遇到赦免、正在服完复作期限的人,如今都免除他们的罚役,让他们去居住。"师古说:"臣瓒的说法是对的。复字读音是扶目反。")。如果人数不够,就招募能出钱赎买奴婢罪的人以及愿意献出奴婢来求取爵位的人。还不够,就再招募愿意前往的百姓。都赐给他们高等的爵位,免除他们家的赋役。供给他们冬夏的衣

复作如徒也。”臣瓒曰:“募有罪者及罪人遇赦复作竟其日月者,今皆除其罚令居之也。”师古曰:“瓒说是也。复音扶目反。”)。不足,募以下奴婢赎罪及输奴婢欲以拜爵者。不足,▯募民之欲往者。皆赐高爵,复其家。予冬夏衣,廪食,能自给而止(师古曰:“初徙之时,县官且廪给其衣食,於後能自供赡乃止也。”)。郡县之民,得买其爵,以自增至卿(孟康曰:“《食货志》所谓乐卿者也,其位从卿而无职也。”师古曰:“孟说非也。乐卿,武帝所置耳,错之上书,未得豫言之也。然三等爵内无有卿名,盖谓其等总同列卿者也。”)。其亡夫若妻者,县官买予之。人情非有匹敌,不能久安其处。塞下之民,禄利不厚,不可使久居危难之地。胡人入驱而能止其所驱者,以其半予之(言胡人入为寇,驱略汉人及畜产,而他人能止得其所驱者,令其本主以半赏之)。县官为赎(张晏曰:“得汉人,官为赎也。”师古曰:“此二句之言,谓官为备价赎之耳。张说则非也。”)其民。如是,则邑里相救助,扶胡不避死,非以德上也(师古曰:“言非以此事欲立德义於主上也。”),欲全亲戚而利其财也。此与东方之戍卒不习地势而心畏胡者,功相万也。以陛下之时,徙民实边,使远方亡屯戍之事,塞下之民父子相保,亡系虏之患,利施後世,名称圣明,其与秦之行怨民,相去远矣。”上从其言,募民徙塞下。错复言:“陛下幸募民相徙,以实塞下,使屯戍之事益省,输将之费益寡(如淳曰:“将,送也。或曰,将,资也。”),甚大惠也。下吏诚能称厚惠,奉明法(师古曰:“称,副也。”)存恤所徙之老弱,善遇其壮士,和辑其心而勿侵刻,使先至者安乐而不思故乡,则贫民相募而劝往矣。臣闻古之徙远方以实广虚也(师古曰:“所以充实宽广虚空之地。”),相其阴阳之和,尝其水泉之味,审其土地之宜,观其草木之饶,然後营邑立城,制里割宅,通田作之道,正阡陌之界,先为筑室,家有一堂二内,门户之闭(张晏曰:“二内,二房也。”),置器物焉。民至有所居,作有所用,此民所以轻去故乡而劝之新邑也(师古曰:“之,往也。”)。为置医巫,以救疾病,以修祭祀,男女有昏,死生相恤,坟墓相从,种树畜长,室屋完安,此所以使民乐其处而有长居之心也。臣又闻古之制边县以备敌也,使五家为伍,伍有长;十长一里,里有假士;四里一连,连有假五百(服虔曰:“假音假借之假。五百,帅名也。”师古曰:“假,大也,音工雅反。”);十连一邑,邑有假候。皆择其邑之贤材有护(师古曰:“有保护之能者也,今流俗书本护字作护,妄改之耳。

译服和口粮,等到他们能够自给自足才停止供给(师古说:"当初迁移的时候,官府暂且供给他们衣食,以后能够自己供养自足了才停止。")。郡县的百姓,可以出钱购买这种爵位,用来给自己增加爵位一直到卿的等级(孟康说:"这就是《食货志》里所说的乐卿,其地位与卿相当而没有实际职务。"师古说:"孟康的说法不对。乐卿,是武帝所设置的,晁错上书的时候还不能预先说到这个名称。但是那三种爵位之内没有卿这个名称,大概是说其等级总共相当于列卿而言。")。那些没有丈夫或妻子的人,由官府出钱替他们购置。人的常情,如果没有配偶,就不能长久安心地留在一个地方。边塞之下的百姓,如果俸禄利益不丰厚,就不能让他们长久地居住在危险艰难的地方。胡人入侵掳掠而有人能夺回被掳掠的东西的,就把其中的一半给他(意思是胡人入侵为寇,掳掠汉人及其牲畜财产,而其他人能夺回被掳去的人或财物的,就让财物原来的主人把一半作为赏赐给他)。官府替百姓出钱赎人(张晏说:"得到汉人(俘虏),官府替他出钱赎回。"师古说:"这两句话的意思,是说官府替他备好价钱赎买而已。张晏的说法是不对的。")。像这样,那么邻里之间就会互相救助,帮助抗击胡人而不逃避死亡,这并不是为了向君主表明德义(师古说:"意思是说不是为了在君主面前树立德义的名声。"),而是想保全亲人并从财物中获利。这和东方那些不熟悉当地地势、心中畏惧胡人的戍卒相比,功效相差万倍。如果陛下能在这个时候,迁徙百姓充实边塞,使远方没有屯戍的差役,边塞之下的百姓父子相互保全,没有被俘虏的忧患,好处施及后世,名声被称为圣明,这与秦朝那种让百姓心怀怨恨去服役的做法相比,相差实在太远了。"皇上听从了他的建议,招募百姓迁往边塞居住。晁错又上言说:"陛下有幸招募百姓相互迁移,以充实边塞,使屯戍的事务更加节省,运送物资的费用更加减少(如淳说:"将,是运送的意思。也有人说,将,是资助的意思。"),这是很大的恩惠。下面的官吏如果真能宣扬这份厚恩,遵奉英明的法令(师古说:"称,是相称、相副的意思。"),安抚体恤所迁徙来的老弱之人,善待其中的壮士,使他们的心意和睦融洽而不加以侵夺苛刻,使先到的人安居乐业而不思念故乡,那么贫苦的百姓就会相互招募、争相前往了。臣听说古代把人迁徙到远方是为了充实那些广阔而空虚的土地(师古说:"用来充实那些宽广而空虚的地方。"),要观察那里阴阳是否调和,品尝那里泉水的味道,审察那里土地的适宜程度,观察那里草木的丰茂程度,然后才营建城邑、划分街巷宅地、开通田间耕作的道路、正确划定田间小路的界限,先为百姓建造房屋,每家有一堂二内,并配有门户可以关闭(张晏说:"二内,是两间房子。"),配置各种器物。百姓来了有地方居住,劳作有相应的用具,这就是百姓愿意轻易离开故乡而愿意迁往新邑的原因(师古说:"之,是前往的意思。")。为他们设置医生和巫者,来救治疾病、主持祭祀,使男女能够婚配,死生能够相互体恤,坟墓能够相邻相从,栽种树木、饲养牲畜,房屋完好安稳,这就是使百姓乐于居住在那里并有长久居留之心的原因。臣又听说古代设置边境县邑来防备敌人的制度,是让五家为一伍,伍设有伍长;十个伍为一里,里设有假士;四个里为一连,连设有假五百(服虔说:"假字读音同假借的假。五百,是统帅的名称。"师古说:"假,是大的意思,读音工雅反。");十个连为一邑,邑设有假候。都要选拔本邑中贤能而有保护才能的人(师古说:"是有保护能力的人,如今流传的书本上把护字误写作护字,是随意改动的。"),熟悉地形又了解民心的人来担任。平时就让百姓练习射箭的方法,外

”),习地形知民心者。居则习民於射法,出则教民於应敌,故卒伍成於内,则军正定於外。服习收成,勿令迁徙(师古曰:“各守其业也。”)。幼则同游,长则共事。夜战声相知,则足以相救;昼战目相见,则足以相识。▯爱之心,足以相死。如此而劝以厚赏,威以重罚,则前死不还踵矣(师古曰:“还读曰旋,旋踵,回旋其足也。”)。所徙之民,非壮有材力,但费衣粮,不可用也,虽有材力,不得良吏,犹亡功也。陛下绝匈奴不与和亲,臣窃意其冬来南也(师古曰:“意,疑之也。”),壹大治之,则终身创矣(师古曰:“创,惩艾也,音初亮反。”)。欲立威者,始於折胶(苏林曰:“秋气至,胶可折,弓弩可用,匈奴常以为候而出军。”),来而不能困,使得气去(师古曰:“使其得胜逞志气而去。”),後未易服也。”

光武以幽、冀、并州兵定天下,始於黎阳立营,领兵骑常千人,以谒者监之,号黎阳兵。其後又以扶风都尉部在雍县,以凉州近羌,数犯三辅,将兵卫护园陵,故俗称雍营。而京师南北军如故,於北军则并胡骑、虎贲二校为五营,以北军中候易中垒以监之;於南军则光禄勋省、车、户骑三将及羽林令,都尉省旅贲及卫士一丞。

建武之初,禁网尚阔,但以玺书发兵,未有虎符之信。杜诗上疏曰:“臣闻兵者国之凶器,圣人所谨,旧制发兵,皆以虎符,其馀调发,竹使而已。符第合会,取为大信,所以明著国命,敛持威重也。▯者发兵,但用玺书,或以诏令,如有奸人诈伪,无由知觉。愚以为军旅尚兴,贱虏未殄,召兵郡国,宜有重谨,可立虎符,以绝奸端。昔魏之公子,威倾邻国,犹假兵符以解赵围,若无如姬之仇,则其功不显。事有烦而不可省,费而不得已,盖谓此也。”书奏,从之。

建武六年,诏罢郡国都尉,并职太守,无都试之法,惟京师款兵如故。七年,罢天下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及军假吏,悉还民伍,惟更赋如故。九年,省关都尉。十三年,罢左右将军。二十二年,罢诸边郡亭候吏卒。

光武罢都尉,然终建武之世,已不能守前法。罢尉省校,辄复临时补置。七年,罢长水、射声二十校尉。十五年,复更增屯骑长水、射声三校尉。九年,省关都尉。十九年复置函谷关都尉,而天下亦往往复置都尉。

明帝以後,又岁募郡国中都官死罪系囚出戍,听从妻子,自占边县以为常。凡徙者,皆给弓弩衣粮,於是北胡有变则置度辽营(明帝时);南蛮或叛,则置象林兵(和帝时);羌犯王辅,则置长安、雍二尉(安帝时);鲜卑寇居庸,则置渔阳营(安帝时)。

译出时就教导百姓应对敌人,所以军队编制在内部养成,那么行军作战的规矩就能在外面确定下来。使他们熟悉习惯而成熟,不要让他们迁移(师古说:"各自坚守自己的行业。")。年幼时一起游戏,长大后一起共事。夜间作战靠声音相互辨识,就足以互相救助;白天作战靠眼睛相互看见,就足以互相认识。〇爱的心意,足以让他们为对方而死。像这样再用丰厚的赏赐来劝勉,用严厉的刑罚来威慑,那么向前赴死时就不会转身后退了(师古说:"还读作旋,旋踵,是转动脚步的意思。")。所迁徙的百姓,如果不是强壮而有材力的人,只是白白耗费衣食粮饷,是不能用的;即使有材力,如果得不到好的官吏来统领,仍然是徒劳无功。陛下断绝了与匈奴的和亲,臣私下猜测他们冬天会向南入侵(师古说:"意,是猜测的意思。"),如果一举将他们彻底击败,那他们就会终身受到惊惧警戒(师古说:"创,是惊惧、警戒的意思,读音初亮反。")。想要树立威名的人,应当从秋天弓弩胶质开始变硬可用的时候开始(苏林说:"秋气到来,弓胶变硬,弓弩就可以使用了,匈奴常常以此为时机而出兵。"),如果敌人来犯却不能使他们困顿,让他们得胜而扬长离去(师古说:"让他们得胜、逞了志气而离去。"),以后就不容易使他们臣服了。"

光武帝依靠幽州、冀州、并州的军队平定天下,最初在黎阳设立营寨,统领的骑兵常有千人,派谒者去监领,号称黎阳兵。此后又让扶风都尉的部队驻扎在雍县,因为凉州靠近羌人,多次侵扰三辅地区,所以派兵护卫皇家陵园,因此民间俗称雍营。而京师的南北军仍照旧设置,北军方面,合并胡骑、虎贲两校尉为五营,用北军中候取代中垒来监领;南军方面,则省去光禄勋所属的车骑将军、户骑将军三将以及羽林令,卫尉方面省去旅贲令及卫士丞一人。

建武初年,法令还比较宽松,只用玺书调兵,还没有虎符这样的凭信制度。杜诗上疏说:"臣听说军队是国家的凶险利器,圣人对此都十分谨慎,过去的制度调兵,都要用虎符,其余的调发,则用竹使符,仅此而已。符节两半相合,作为最大的信物,用来彰明国家的命令,收敛而持守威严庄重。近来调兵,只用玺书,或者用诏令,如果有奸邪之人作假,也无法察觉。臣以为如今军旅之事还很频繁,卑贱的敌寇尚未消灭,从郡国征调兵马,应当有更为严格谨慎的制度,可以设立虎符,以杜绝奸邪的可能。当年魏国的公子(信陵君),威名震动邻国,仍然要借用兵符才能解救赵国之围,如果没有如姬帮忙偷取兵符这样的机缘,那他的功业就不能显现出来。有些事情虽然繁琐却不可省略,虽然费事却不得已而为之,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奏疏呈上后,皇帝听从了他的建议。

建武六年,下诏撤销郡国的都尉一职,将其职权并入太守,也不再实行都试的制度,只有京师的驻军照旧。七年,撤除天下的轻车、骑士、材官、楼船以及军中的临时属吏,全部让他们回归民间户籍,只是更赋照旧征收。九年,撤销关都尉。十三年,撤销左右将军。二十二年,撤销各边郡的亭候吏卒。

光武帝撤销都尉之职,然而终建武一朝,已经不能坚持先前的法度。撤销都尉、省去校尉的做法,往往又临时恢复设置补任。建武七年,撤销长水、射声两校尉。十五年,又重新增设屯骑、长水、射声三校尉。九年,省去关都尉,十九年又重新设置函谷关都尉,天下各地也往往重新设置了都尉。

明帝以后,又每年从郡国、中都官所属的判死罪的囚犯中招募人去戍边,允许他们带着妻子儿女,让他们自行选定边县定居下来,成为一种常制。凡是被迁徙的人,都发给弓弩、衣服、粮食,于是北方胡人有变乱就设置度辽营(明帝时设置);南方蛮夷若有叛乱,就设置象林兵(和帝时设置);羌

其後盗作缘海,稍稍增兵(顺帝时),而魏郡、赵国、常山、中山六百一十六坞,河内通谷冲要三十三坞,扶风、汉阳、陇道三百坞(《西羌传》),置屯多矣。

灵帝中平五年,望气言:“京师当有大兵。”何进於是劝帝大发四方兵,讲武於平乐观,躬擐甲胄,称无上将军以厌。始置西园八校尉,以小黄门蹇硕为上军校尉,袁绍为中军校尉(《传》云佐军),鲍鸿为下军校尉,曹操为典军校尉,赵融为左军校尉,冯芳为助军右校尉,夏牟为左校尉,淳于夔为右校尉,凡八人,谓之西园军,皆统於硕。

章氏曰:“高祖之世,南北二军不出,而民兵散在郡国,有事以羽檄召材官、骑士以备军旅。文帝始以铜虎符代檄,当时各因其地,以中都官号将军将之(如魏▯为北地将军,周灶为陇西将军),事已则罢。京师止南北军为中尉缇骑、郎中令诸郎、城门校尉屯兵。北军属太尉,南军属卫尉。武帝更太尉为大司马、大将军,以中尉材官出征,恐京师无重兵而生变,於是分北军为八校,以中垒领之。又恐北军之权太重,故於光禄勋增羽林、期门之兵,此武帝以南北军相制之意。唐人盖知之矣,时异南北军,皆郡国番上无定在之兵也(详见前)。自武帝置八校,大抵以习知胡越人充之,则募兵始此。期门、羽林,皆家世为之,则长从如此(期门,父死子代;羽林孤儿乃子孙,见《表》、《志》)。盖自是有养兵之病,而京师之兵制坏矣。元狩以後,兵革数动,民多买复,调发之士益鲜,於是发及调吏,次及谪民,次及谪戍,次及七科谪,异时以隶於都尉者充兵,故其伍符甚整也。及常兵不足,调及他众,甲伍必紊,而郡国之兵制又坏矣。是以昭、宣以来,其弊日甚。始元元年,募民及发▯命者击益州。元凤元年,遣太常、三辅徙免刑击氐。五年,发三辅及郡国恶少、吏有告劾亡者屯辽东。本始二年,又选郡国吏三百石伉健习骑射者从军。神爵元年,又发三辅、中都官徒弛刑,及应募▯飞射士、孤儿,胡、越骑诣金城以益边。夫募及奔命,调及恶少,发及刑徒,选及三百石吏,而又以羽林、▯飞、胡骑、越骑从事,是南北军出矣。纷纷无复旧制,皆自武帝启之(按武帝时,事越则会稽、豫章,击朝鲜则举辽东,开西南夷则巴蜀,南北军犹未出,至宣帝击羌,而始出矣)。及光武之一起而变之,兵制荡然矣(光武置黎阳兵,罢郡国都试,省都尉。明帝而後,募囚戍边,置诸营事,并见前)。自光武罢都试,而外兵不练。虽疆场之▯,广屯增戍,列营置坞,而国有征伐,终藉京师之兵以出。盖自建武迄於汉衰,匈奴之寇,鲜卑之寇,岁岁有之,或遣将出击,或移兵留屯(如永平中伐匈奴,留兵伊吾庐城,至肃宗二年罢之之类是也),连年暴露,奔命四方,而禁旅无复镇卫之职矣。

译人侵犯三辅之地,就设置长安、雍两个都尉(安帝时设置);鲜卑侵犯居庸关,就设置渔阳营(安帝时设置)。此后盗贼沿海一带兴起,逐渐增加兵力(顺帝时),魏郡、赵国、常山、中山共设六百一十六座坞堡,河内郡通谷冲要之地设三十三座坞堡,扶风、汉阳、陇道一带设三百座坞堡(见《西羌传》),设置屯兵之处越来越多了。

灵帝中平五年,望气的人说:"京师将有大规模的军事行动。"何进于是劝皇帝大规模征调四方的军队,在平乐观讲习武事,皇帝亲自披挂甲胄,自称无上将军以镇压压制局势。此时开始设置西园八校尉,任命小黄门蹇硕为上军校尉,袁绍为中军校尉(《传》中作佐军校尉),鲍鸿为下军校尉,曹操为典军校尉,赵融为左军校尉,冯芳为助军右校尉,夏牟为左校尉,淳于夔为右校尉,一共八人,称为西园军,都统属于蹇硕。

章氏说:"高祖之时,南北二军不出动,而民兵散布在各郡国,有事就用羽檄征召材官、骑士以充实军旅。文帝开始用铜虎符代替檄文,当时各自根据所在地区,用中都官的将军名号来统率军队(如魏〇任北地将军,周灶任陇西将军),事情结束就撤除。京师则只有南北军作为中尉的缇骑、郎中令属下的诸郎、城门校尉的屯兵。北军隶属太尉,南军隶属卫尉。武帝把太尉改为大司马、大将军,用中尉的材官出征,担心京师没有重兵而生变,于是把北军分为八校,用中垒校尉统领。又担心北军的权力太重,所以在光禄勋之下增设羽林、期门的军队,这就是武帝用南北军相互制约的用意。唐代的人大概也了解这一点了,只是那时的南北军,都已经是从郡国轮番上调、没有固定驻地的军队了(详见前文)。从武帝设置八校开始,大概是用熟悉胡人、越人情况的人来充任,那么募兵制就从此开始了。期门、羽林,都是世代相承担任的,那么长期服役的制度也是从这时开始(期门,父亲死了儿子接替;羽林孤儿则是子孙相继,见《表》《志》)。从此就有了养兵的弊病,京师的兵制也就败坏了。元狩以后,战事频繁发动,百姓大多出钱买复除,能被征调的士卒越来越少,于是征发的范围扩大到了官吏,其次到了获罪的百姓,其次到了谪戍之人,其次到了七科谪,往日隶属于都尉的人也被充作士兵,所以那时的伍符还很整齐。等到常备兵力不足,又调用其他各类人,甲伍的编制必然混乱,郡国的兵制也就因此败坏了。所以昭帝、宣帝以来,这种弊病日益严重。始元元年,招募百姓及征发〇命之人攻打益州。元凤元年,派太常、三辅的免刑之人前去攻打氐人。五年,征发三辅及郡国中的恶少年、被告发有罪而逃亡的官吏屯驻辽东。本始二年,又选拔郡国中俸禄三百石、身体强健又擅长骑射的官吏从军。神爵元年,又征发三辅、中都官所属的免刑徒众,以及应征招募的〇飞射士、孤儿、胡骑、越骑前往金城以增援边境。既然招募范围扩大到了奔命之人,征调扩大到了恶少年,征发扩大到了刑徒,选拔扩大到了三百石的官吏,又用羽林、〇飞、胡骑、越骑来行事,那说明南北军已经出征了。制度纷乱,不再是旧有的规矩,都是从武帝开始的(按武帝时,用兵越地则调会稽、豫章的兵,攻打朝鲜就征发辽东的兵,开发西南夷就调巴蜀的兵,南北军还没有出征,到宣帝攻打羌人时,才开始出征了)。到光武帝一旦兴起而改变了这个制度,兵制就彻底荡然无存了(光武帝设置黎阳兵,撤销郡国的都试之制,省去都尉。明帝以后,招募囚徒戍边,设置各种营地的事,都已见于前文)。自从光武帝撤销都试制度之后,边地的军队就不再操练了。虽然边疆之地,广泛屯驻、增加戍守,设立营垒、修筑坞堡,然而国家一旦有征伐之事,最终还是要依靠京师的军队出征。大概从建武年间直到东汉衰落,匈奴的入侵、鲜卑的入侵,年年都有发生,有时派将领出击,有时移兵留驻屯守(如永平年间讨伐匈奴,留兵驻守伊吾庐城,直到肃宗时才撤除,就是这类事情),军队连年在外暴露奔波,四处奔命,禁卫军也不再有镇守

至安帝永初▯,募入钱▯,得为虎贲、羽林、缇骑营士,而营卫之选亦衰矣。桓帝延熹▯,诏减羽林、虎贲不任事者半俸,则京师之兵亦单弱矣。外之士兵不练,而内之卫兵不精,设若盗起一方,则羽檄被於三边,兴发甲卒,取办临时;战非素具,每出辄北,於是羌寇转盛,移兵赴远,民不堪命。永和二年,交趾、九真二郡之兵至於反叛,无亦罢於奔命之过欤?此其兴兖、豫之卒,击象林万里之寇,李固所以力争也。永建▯,方且令郡举五人教习战射,又方募为陷陈(《羌传》:‘任尚募以击羌。’),召为积射(《鲜卑传》:‘邓远以击鲜卑。’),召为义从(东汉有羌胡义从,盖取西边羌胡之愿从者为兵也。董卓正以羌胡义从兵入乱京师),大抵创立名号,荡无良法。桓、灵之世,虽能委任段▯,尽灭诸寇,而中平元年,黄巾遂作,所在盗贼,不可胜数,於是置八都尉。黄巾既殄,而萧墙之祸作。盖自中世以後,令出房帷,政归台阁,宦戚更领兵权,迭相倾夺,然五营畏服中人,陈蕃、窦武欲诛宦官,北军不助武等而助宦官,遂又夷灭何、武。袁绍惩其事,故欲藉外兵以除之,於是内置园校,阳尊阉宦,外重州牧,实召边将(董卓以并州牧将兵)。阉宦虽除,而董卓之祸已成。义兵四起,郡牧争政,汉遂三分。原汉盛衰,皆兵之由,而光武实为之(光武徒见自西都之季都试或以为患,韩延寿以试士僭拟不道诛,而翟义之讨王莽,李通之劝光武,皆因秋试之日,因勒军旅、诛守长、号令起军,遂罢都试之法)。”

昭烈初置五军,其将校略如汉,而兵有突将无前、ク、叟青羌散骑、武骑之别。诸葛亮卒,蜀兵耗矣。

《诸葛亮传》:“街亭之败,戮马谡以谢众,上疏曰:‘自臣到汉中,中▯期年耳,然丧赵▯、阳群、马玉、阎芝、丁立、白寿、刘▯、邓铜等及曲长、屯将七十馀人,突将无前、ク、叟、青羌散骑、武骑一千馀人,此皆数十年之内所纟斗合四方之精锐,非一州之所有,若复数年,则损三分之二,将何以图敌?’”

●卷一百五十一 兵考三

○兵制

魏制略如东汉,南北军如故。

魏武为相国,置武卫营,相府以领军主之。

文帝增置中营,於是武卫、

译护卫的职责了。到安帝永初年间,招募出钱的人充当虎贲、羽林、缇骑营的营士,营卫的选拔也就衰败了。桓帝延熹年间,下诏减少不能任事的羽林、虎贲的一半俸禄,可见京师的军队也已经单薄衰弱了。外面的军队不训练,里面的卫兵也不精良,假使某一地方发生叛乱,那么征调军队的羽檄就会传遍三边,兴发甲士,只能临时应付;作战没有平时的准备,每次出兵都会失败,于是羌人的祸乱越发严重,移兵赶赴远方,百姓不堪忍受这样的命运。永和二年,交趾、九真两郡的军队竟然发生反叛,难道不是因为长期奔波服役而积累的过失吗?这就是为什么要征发兖州、豫州的士卒,去攻打万里之外象林的敌寇,李固为此极力争辩的原因。永建年间,朝廷正打算下令让郡里选拔五人教习战阵射术,又准备招募陷陈之士(《羌传》说:'任尚招募他们来攻打羌人。'),召募积射之士(《鲜卑传》说:'邓遵用他们来攻打鲜卑。'),征召义从之士(东汉有羌胡义从,是选取西边羌胡中愿意归顺的人作为士兵;董卓正是率领羌胡义从之兵进入朝廷作乱),大体上不过是创立各种名号,却没有良好的法度可依。桓帝、灵帝之世,虽然能够委任段〇,将各种敌寇都彻底消灭,可是到中平元年,黄巾起义爆发,各地盗贼数不胜数,于是设置了八都尉。黄巾之乱刚被平息,而宫廷内部的祸乱就发生了。大概从东汉中期以后,法令从后宫发出,政权归于台阁,宦官和外戚交替掌握兵权,轮番相互倾轧夺权,然而五营的士兵畏惧顺从宫中的宦官,陈蕃、窦武想要诛杀宦官,北军不帮助窦武等人反而帮助宦官,于是又灭杀了何进、窦武等人。袁绍鉴于此事的教训,所以想借助外面的军队来除掉宦官,于是在内设置了西园八校尉,表面上尊崇宦官,实际外重州牧之权,实际上是召来了边地将领(董卓当时是并州牧,率兵而来)。宦官虽然被除掉了,但董卓的祸乱已经酿成。义兵四起,各州郡长官争权,汉朝于是三分。追溯汉朝的兴衰,都是由兵制引起的,而光武帝实在是这一切的开端(光武帝只看到西汉末年都试制度有时会成为祸患,比如韩延寿因为都试演武过于奢僭而被诛杀,又比如翟义讨伐王莽、李通劝说光武帝,都是趁着秋季都试之日,借机统率军队、诛杀郡守县令、发号令起兵,于是就废止了都试的制度)。"

昭烈帝刘备初设五军,其将领校尉大体和汉朝相同,而士兵中有突将、无前、ク(原字缺)、叟青羌散骑、武骑之类的分别。诸葛亮死后,蜀国的兵力就衰耗了。

《诸葛亮传》记载:"街亭战败后,诸葛亮斩杀马谡以向众人道歉,上疏说:'自臣到汉中以来,中间才不过一年而已,可是丧失了赵〇、阳群、马玉、阎芝、丁立、白寿、刘〇、邓铜等人,以及曲长、屯将七十余人,还有突将、无前、ク、叟、青羌散骑、武骑一千余人,这些都是数十年间所汇聚起来的四方精锐,不是一州之地所能拥有的,如果再过几年,就会损失三分之二,届时又将拿什么来对付敌人呢?'"

◎卷一百五十一 兵考三

○兵制

魏国的兵制大体和东汉相同,南北军也照旧设置。

魏武帝曹操做相国的时候,设置了武卫营,用相府的属官领军来统领。

文帝曹丕又增设了中营,于是武卫、(此处原文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