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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史藏文献通考二百四十九

卷二百四十七 经籍考七十四

史藏 · 政书 · 已译 · 第 3692–3695 段

贞元八年进士,中宏词,补渭南尉。六年,进中书侍郎平章事。太和初为出南西道节度使。四年,南蛮入寇,为乱兵所害。绛伟仪质,以直道进退,望冠一时,贤不肖太分,屡为谗邪所中。平生论谏数十百事,其甥夏侯孜所编,史官蒋偕为序。

※《令狐公表奏》十卷

晁氏曰:唐令狐楚字壳士撰。楚相宪宗,为文善於笺奏。自为序云:“登科後,为桂、并四府从事,掌笺奏者十三年,始迁御史,缀其藁,得一百六十三篇。”自号曰白▯孺子。

陈氏曰:楚长於应用,尝以授李商隐。

※《包孝肃奏议》十卷

晁氏曰:包拯字希仁,合淝人。天圣五年进士。为御史中丞、知开封府。为人刚严无私,闻者皆惮之。

汪玉山序:公奏议分门编类,其事之首尾,时之先後,不可考也。如请那移河北兵马凡三章,其二在第八卷《议兵门》,其一▯在第九卷《议边门》,其不相贯穿如此。今考其岁月,系於每章之下,而记其履历於後。若其岁月可见於章中者,不复重出,与夫不可得而考者,不容於不阙也,庶几读者尚可以寻其大概云。如劾罢张方平、宋祁三司使,而《奏议》不载,岂包氏子孙所不欲以示人者邪?

※《范文正公奏议》二卷

陈氏曰:范仲淹撰。

※《谏垣存稿》三卷

陈氏曰:韩琦撰。

※《富文忠公▯子》十六卷

陈氏曰:富弼撰。平生历官辞免陈情之文也。

※《从谏集》八卷

陈氏曰:欧阳修撰。

※《南台谏垣集》二卷

陈氏曰:参政信安赵▯阅道撰。

※《范贯之奏议》十卷

直龙图阁范师道贯之撰。曾南丰序曰:自至和以後十馀年间,公常以言事任职。自天子大臣至於群下,自掖庭至於四方幽隐,一有得失善恶关於政理,公无不极意反覆,为上力言。或矫拂情欲,或切靡刂计虑,或辨别忠佞,而处其进退,章有一再或至於十馀上。事有阴争独陈,或悉引谏官、御史合议肆言。仁宗常虚心采纳,为之变命令,更废举,近或立从,远或越月逾时,或至於其後,卒皆听用。盖当是时,仁宗在位岁久,熟於人事之情伪,与群臣之能否,方以仁厚清净休养元元,至於是非与夺,则一归之公议,而不自用也。其所引拔,以言为职者如公,皆一时之选,而公与同时之士,亦皆乐行其言,不曲从苟止。故天下之情,因得毕闻於上,而事之害理者,常不果行。至於奇袤恣睢,有为之者,亦辄败悔。故当此之时,常委事七八大臣,而朝政无大阙失,群公奉法遵职,海内又安。

译有三篇,其中两篇在第八卷《议兵门》,另一篇在第九卷《议边门》,其编排的不连贯竟到如此地步。现今考订其年月,附记在每篇之下,并在后面记载他的仕历。如果年月在文中可以看出的,就不再重复标出,至于那些无法考订的,也就只能空缺了,希望读者还能借此大致了解梗概。比如弹劾罢免张方平、宋祁三司使一事,而《奏议》中却没有收录,难道是包家子孙不愿意让人知道吗?

※《范文正公奏议》二卷

陈氏说:范仲淹撰写。

※《谏垣存稿》三卷

陈氏说:韩琦撰写。

※《富文忠公〇子》十六卷

陈氏说:富弼撰写。是他一生历任官职时辞免、陈情的文章。

※《从谏集》八卷

陈氏说:欧阳修撰写。

※《南台谏垣集》二卷

陈氏说:参知政事信安人赵〇,字阅道,撰写。

※《范贯之奏议》十卷

直龙图阁范师道,字贯之。曾南丰作序说:自至和年间以后十多年间,范公经常担任谏官之职。上自天子大臣,下至百官群僚,从宫廷内到四方偏远隐僻之处,凡有一点关系到政事得失善恶的,范公无不竭尽心思反复思考,尽力向皇上进言。有时矫正违逆君王的私欲,有时深切地筹划利害,有时辨别忠奸,来决定他们的进退,有的奏章一再上呈,甚至多达十几次。有的事情单独秘密进谏、独自陈述,有的则援引谏官、御史共同商议、放言直谏。仁宗常常虚心采纳,为此改变命令,废止或推行政令,有的立即听从,有的过了几个月甚至更久,有的到后来,最终都被采纳施行。大概那时,仁宗在位已久,熟悉人情世故的真伪,以及群臣的能力高下,正用仁厚清静的方式休养生息,至于是非取舍,则全都归之于公众的议论,而不独断专行。他所提拔的、以进谏为职责的人像范公这样的,都是当时的杰出人才,而范公与同时代的士人,也都乐于践行自己的进言,不曲意迎合、苟且停止。所以天下的实情,因此能够全部传达到皇上那里,而那些有害于治理的事情,常常不能付诸实行。至于奇邪放纵之事,即使有人去做,也总是招致失败懊悔。所以在那个时代,常常把政事委托给七八位大臣,而朝政没有大的过失,众位大臣奉法守职,四海之内也因此安定。能够依靠他人而不独断专行的,是天道。仁宗之所以仁德如天,能够享国四十多年,承续太平的功业,正是由于这个缘故罢了。后世的人得到范公的遗文,考察他所处的时代,看到君臣之间相互成就的情形如此,必定会反复咏叹、感慨仰慕,发出无法企及的感叹,这样以后才知道那个时代是多么难得,那么范公的言论没有被埋没,岂止是显现了他的志向,也正是用来彰显先帝无穷的盛德啊!

※《吕献可奏章》二十卷

晁氏说:吕诲,字献可。熙宁年间任御史中丞,因为攻击王安石而获罪,出知邓州。司马光佩服他的知人之明,还为他的奏章文集作序说:他保存下来的奏稿有二百八十九篇,纵观古人中能做到其中一二的,就已经足以载入史册,在献可这里却还不足以称道

夫因人而不自用者,天也。仁宗之所以其仁如天,至於享国四十馀年,能承太平之业者,繇是而巳。後世得公之遗文,而论其世,见其上下之际,相成如此,必将低回感慕,有不可及之叹,然後知其时之难得,则公言之不没,岂独见其志,所以明先帝之盛德於无穷也!

※《吕献可奏章》二十卷

晁氏曰:吕诲字献可。熙宁中为御史中丞,坐攻王安石,知邓州。司马温公服其知人,且序其章奏集云。其草存者二百八十有九,历观古人有能得其一二者,己可载之史籍,在献可盖不足道也。

陈氏曰:献可,丞相正惠公端之孙也。

※《孙莘老奏议》十卷

晁氏曰:孙觉字莘老。元丰末,自秘书少监除右谏议大夫。元▯初,迁给事中,吏部侍郎。莘老素与王介甫善,後为谏官论新法,遂绝。

※《李公择庐山奏议》十七卷

陈氏曰:李常字公择。早年读书於庐山。熙宁间为谏官,论青苗法而罢。元▯初为御史中丞。

※《范蜀公奏议》二卷

晁氏曰:范镇字景仁,成都人。举进士,为礼部第一。仁宗朝知谏院,後言王安石新法不便,乞致仕,归颍昌。元▯初,诏召不赴。封蜀郡公。年八十一。谥忠文。

※《经纬集》十四卷

陈氏曰:枢密副使会稽孙▯元规撰。

※《傅显简奏议》四卷

陈氏曰:傅尧俞撰。

汪玉山跋略曰:范忠宣公志公墓曰:司马温公言傅钦之清且勇。邵康节谓钦之清而不耀,直而不许,勇而能温云。

※《范忠宣弹事》五卷《国论》五卷

陈氏曰:范纯仁撰。

※《范德孺奏议》二十五卷

陈氏曰:龙图阁直学士范纯粹德孺撰。文正公三子。中子纯礼彝叟至尚书右丞。纯粹守边,有将才。文正尝谓仁得其忠,礼得其静,粹得其略。其长子纯▯天成尤英悟,不幸病废蚤世。富文忠深惜之,为作墓志。

※《尽言集》十三卷

陈氏曰:谏议大夫元城刘安世器之撰。

※《王明叟奏议》二卷

陈氏曰:翰林学士海陵王觌明叟撰。坐党籍谪临江而卒。其在朝,专论苏、程朋党之弊,以为深患。

※《丁骘奏议》一卷

陈氏曰:右正言毗陵丁骘撰。元▯中在谏垣。嘉▯二年进士也。

※《谏垣集》二卷

陈氏曰:陈▯撰。

※《闲乐奏议》一卷

陈氏曰:殿中待御史建阳陈师锡伯修撰。熙宁九年第进士,裕陵素知其文行,擢为第三人。苏轼知湖州,师锡掌书记。轼下御史狱,师锡笃宾友之义,安辑其家。

译呢。

陈氏说:献可,是丞相正惠公吕端的孙子。

※《孙莘老奏议》十卷

晁氏说:孙觉,字莘老。元丰末年,从秘书少监升任右谏议大夫。元祐初年,升迁为给事中、吏部侍郎。孙莘老向来与王安石交好,后来担任谏官议论新法,于是与王安石断绝往来。

※《李公择庐山奏议》十七卷

陈氏说:李常,字公择。早年在庐山读书。熙宁年间任谏官,因议论青苗法而被罢官。元祐初年任御史中丞。

※《范蜀公奏议》二卷

晁氏说:范镇,字景仁,成都人。考中进士,礼部考试第一名。仁宗朝任知谏院,后来上言王安石新法不便于民,请求辞官,归隐颍昌。元祐初年,朝廷下诏征召他没有赴任。被封为蜀郡公。享年八十一岁。谥号忠文。

※《经纬集》十四卷

陈氏说:枢密副使会稽人孙〇,字元规,撰写。

※《傅显简奏议》四卷

陈氏说:傅尧俞撰写。

汪玉山跋文大略说:范忠宣公在墓志中说:司马温公说傅钦之为人清正而又勇敢。邵康节说钦之清廉而不炫耀,正直而不苛求,勇敢而又温和。

※《范忠宣弹事》五卷、《国论》五卷

陈氏说:范纯仁撰写。

※《范德孺奏议》二十五卷

陈氏说:龙图阁直学士范纯粹,字德孺,撰写。是范文正公的第三子。次子纯礼,字彝叟,官至尚书右丞。纯粹镇守边疆,有将帅之才。文正公曾经说:纯仁得他的忠厚,纯礼得他的静定,纯粹得他的谋略。他的长子纯〇,字天成,尤其聪颖过人,不幸因病残废而早逝。富弼十分惋惜他,为他撰写墓志铭。

※《尽言集》十三卷

陈氏说:谏议大夫元城人刘安世,字器之,撰写。

※《王明叟奏议》二卷

陈氏说:翰林学士海陵人王觌,字明叟,撰写。因党籍之祸被贬谪临江而死。他在朝中,专门议论苏轼、程颐门下朋党的弊端,认为是深重的祸患。

※《丁骘奏议》一卷

陈氏说:右正言毗陵人丁骘撰写。元祐年间在谏院任职。是嘉祐二年的进士。

※《谏垣集》二卷

陈氏说:陈〇撰写。

※《闲乐奏议》一卷

陈氏说:殿中侍御史建阳人陈师锡,字伯修,撰写。熙宁九年考中进士,神宗一向知道他文章品行俱佳,擢升为第三名。苏轼任湖州知州时,师锡担任书记。苏轼因乌台诗案下御史台狱,师锡笃守朋友之义,安顿照料苏轼的家眷。苏轼被召入中书省,举荐师锡代替自己,明白地说出这件事。师锡在元丰年间已任监察官,因议论进士研习律法一事而被罢官外放。建中靖国年间再度入朝,不久又被罢免。

※《河间公奏议》十卷

晁氏说:朱光庭,是他在元祐年间任谏官时所议论的事情汇编而成的。

※《得得居士戆草》一卷

陈氏说:正言眉山人任伯雨,字德翁,撰写。他议论蔡卞、章惇想要废黜宣仁太后一事最为激切,所以蔡卞深深怨恨他,唯独把他贬到岭外。

※《龚彦和奏疏》一卷

陈氏说:殿中侍御史河间人龚〇,字彦和,撰写。陈师锡、陈〇、任伯雨、龚〇都是建中靖国年间进言的官员,极力弹劾蔡京的人。

※《石林奏议》十五卷

陈氏说

轼入西掖,荐自代,明著其事。师锡在元丰巳为察官,坐论进士习律,罢出。建中靖国再入,未几又罢。

※《河间公奏议》十卷

晁氏曰:朱光庭,元▯中为谏官时所论事也。

※《得得居士戆草》一卷

陈氏曰:正言眉山任伯雨德翁撰。其论蔡卞、章▯欲废宣仁尤切,故卞深恨之,独贬岭外。

※《龚彦和奏疏》一卷

陈氏曰:殿中侍御史河间龚▯彦和撰。二陈、任、龚皆建中靖国言事官,极论蔡京者也。

※《石林奏议》十五卷

陈氏曰:叶梦得撰。

石林自序《志愧集》曰:进对以来,奏藁藏於家者若干篇,不忍尽弃,乃序次为十卷,目之曰《志愧集》。夫天下岂无大安危,生民岂无大休戚,矧戎狄乱华,中原分裂,上方栉沐风雨,旰食图功,而身遭不世之主,横被非常之知,所言仅如是而巳。心非木石,安得不愧?姑自识之,留以遗子孙,庶後世悼其意之不终,或有感励奋发、慨然少能著见者,犹足雪其无功之耻,而偿其未报之恩也。

※《虞雍公奏议》

丞相虞允文撰。後溪刘氏序略曰:余读雍国忠肃虞公奏议二百二十有七篇而慨然有感。世但知采石之战以七千卒▯虏兵四十万,其功甚伟,然忌者犹曰“▯然”。岂知公於绍兴辛巳之前,已因论对,面奏虏必叛盟,兵必分五道,正兵必出淮西,奇兵必出海道,宜令良将劲卒备此二境,其先事之识,巳绝出乎众人之表矣。及虏叛盟,上令从臣集议,公独言虏兵必出两淮。丞相善其言而未果行,及遣公劳师采石,事巳大坏。公以书生收合亡卒,激厉诸将,施置於仓卒之际,而破虏於俄顷之间。呜呼!非胸中素有蓄积忠诚,足以动天地,感人心,而作士气,未易成此伟绩也。而曰“▯然”可乎?自昔狃胜者,必忽其馀忧,公又令设备於瓜洲,其他区画,悉各精密而不苟,虏遂遁去,乃徐请车驾还行都,皆历历见於奏疏也。余窃妄论本朝多议论,少成功,虽盛时犹然也。况积习消靡之馀,夫人皆喜逸而恶劳,图安而惧危。中兴以来,前有张魏公,後有虞雍公,为国家任其劳,当其危者也。彼不少愧焉而又忍短毁之乎?

※《连宝学奏议》二卷

陈氏曰:宝文阁学士安陆连南夫鹏举撰。绍兴初知饶州,捍御有功。及和议成,南夫知泉州,上表略曰:“不信亦信,其然岂然?”又曰:“虽虞舜之十二州,昔皆吾有;然商於之六百里,当念尔欺!”由是得罪。

※《若溪奏议》一卷

陈氏曰:资政长城刘▯希范撰。尝以同知三省枢密院扈从隆▯南幸。

译:叶梦得撰写。

石林自序《志愧集》说:自从我进朝廷任官应对以来,收藏在家中的奏稿有若干篇,不忍心全都丢弃,于是编排整理为十卷,题名为《志愧集》。天下难道没有大的安危,百姓难道没有大的忧乐,何况戎狄扰乱中华,中原分裂,皇上正在栉风沐雨、废寝忘食地谋求功业,而我身逢旷世明主,蒙受非同寻常的知遇之恩,所进的言论却仅仅如此而已。心非草木,怎能不感到惭愧?姑且自己记下这些,留给子孙,希望后世哀怜我的心意未能实现,或许有感奋励志、慷慨有所作为的人,还足以洗刷我无功的耻辱,来报答我所未能报答的恩情。

※《虞雍公奏议》

丞相虞允文撰写。刘後溪作序大略说:我读雍国忠肃公虞允文的奏议二百二十七篇,不禁感慨万分。世人只知道采石之战以七千士卒击退敌军四十万,功劳十分伟大,然而嫉妒他的人却说这是"侥幸取胜"。哪里知道虞公在绍兴辛巳年之前,就已经在朝廷应对时当面奏明金人必定背叛盟约、军队必定分五路进攻、正兵必定出于淮西、奇兵必定出于海道,应当命令良将精兵防守这两处要地,他事先的见识,已经远远超出常人的预料了。等到金人真的背弃盟约,皇上命令随从大臣共同商议,虞公独自主张敌军必定出兵两淮。丞相认为他的话有道理却没有付诸实行,等到派虞公前去慰劳采石守军时,局势已经大坏。虞公以一介书生收拢溃散的士卒,激励诸位将领,在仓促之间加以部署,在顷刻之间就打败了金军。唉!如果不是他胸中平素蓄积着足以感天动地、感动人心的忠诚,并借此振作士气,是不容易成就这样伟大的功绩的。而说这是"侥幸取胜",说得过去吗?自古以来习惯于胜利的人,必定会忽略后患,虞公又下令在瓜洲设置防备,其他的部署安排,都极其周密而毫不苟且,金军于是逃遁而去,虞公这才从容请皇帝车驾返回临安,这些事情都清清楚楚地记载在他的奏疏中。我私下认为本朝议论多而成功少,即使在盛世也是如此。何况在长期积习衰颓之后,人人都喜好安逸而厌恶劳苦,贪图安定而畏惧危险。中兴以来,前有张魏公(张浚),后有虞雍公,为国家承担劳苦、面对危难。世人难道不该对此稍有愧色,反而忍心诋毁他们吗?

※《连宝学奏议》二卷

陈氏说:宝文阁学士安陆人连南夫,字鹏举,撰写。绍兴初年任饶州知州,抵御敌军有功。等到和议达成后,连南夫任泉州知州,上表大略说:"不可信却要说成可信,本来不是这样却要说成是这样?"又说:"即使虞舜的十二州,从前都是我朝所有;但商於之地的六百里,应当记取那被欺骗的教训!"因此获罪。

※《若溪奏议》一卷

陈氏说:资政殿学士长城人刘〇,字希范,撰写。曾以同知枢密院事的身份随从皇帝南下巡幸。

※《毗陵公奏议》二十五卷

陈氏说:张守撰写。

※《陈国佐奏议》十二卷

陈氏说:礼部侍郎赤城人陈公辅,字国佐,撰写。政和三年,以上舍生的身份殿试及第并

※《毗陵公奏议》二十五卷

陈氏曰:张守撰。

※《陈国佐奏议》十二卷

陈氏曰:礼部侍郎赤城公辅国佐撰。政和三年,上舍释褐首选。绍兴初为谏官。

※《胡忠简奏议》四卷

陈氏曰:胡铨撰。

※《玉山表奏》一卷

陈氏曰:汪应辰撰。

※《陈正献奏议》二十卷《表▯》二十卷

陈氏曰:陈俊卿撰。

※《龚实之奏稿》六卷

陈氏曰:龚茂良撰。

※《南轩奏议》十卷

陈氏曰:张拭撰。

※《胡献简奏议》八卷《台评》二卷

陈氏曰:礼部尚书会稽胡沂撰。

※《梅溪奏议》三卷

陈氏曰:太子詹事乐清王十朋龟龄撰。

※《省斋历官表奏》十二卷

陈氏曰:周必大撰。

※《轩山奏议》二卷

陈氏曰:王蔺撰。

※《北山戆议》一卷

陈氏曰:户部侍郎濡须王{辶萧}少愚撰。蔺之兄。开禧中谏用兵。

※《李祭酒奏议》一卷

陈氏曰:国子祭酒锡山李祥元德撰。庆元初,论救赵忠定得罪者。

※《齐斋奏议》三十卷《掖垣缴论》四卷《银台章奏》五卷《台谏论》二卷《昆命元龟说》一卷

陈氏曰:倪思撰。

●卷二百四十八 经籍考七十五

○集(总集各门总 总集)

《隋经籍志》曰:总集者,以建安之後,词赋转繁,词家之集,日以滋广。晋代挚虞,苦览者之劳倦,於是采摘孔翠,芟翦繁芜,自诗赋以下,各为条贯,合而论之,谓之《流别》。是後文集、总钞,作者继轨。属辞之士,以为覃奥而取则焉。

《隋志》一百七部,二千二百一十三卷(通计士书合二百四十九部,五千二百二十四卷)。

《唐志》:七十五家,九十九部,四百二十三卷(李淳风以下不著录七十八家,八百一十三卷)。

《宋三朝志》:一百一十七部,四千一百八卷。

《宋两朝志》:二十九部,四百一十三卷。

《宋四朝志》:六十二部,五百一十四卷。

《宋中兴志》:二百九十三家,三百一十五部,六千五百卷。

△右总集

《宋三朝艺文志》:晋李光始著《翰林论》。梁刘勰又著《文心雕龙》,言文章体制。又锺嵘为《诗评》,其後述略例者多矣。至於扬扌▯史法,著为类例者,亦各名家焉。前代志录,散在杂家或总集,然皆所未安。惟吴兢《西斋》有文史之别,今取其名而条次之。

译名列第一。绍兴初年任谏官。

※《胡忠简奏议》四卷

陈氏说:胡铨撰写。

※《玉山表奏》一卷

陈氏说:汪应辰撰写。

※《陈正献奏议》二十卷、《表〇》二十卷

陈氏说:陈俊卿撰写。

※《龚实之奏稿》六卷

陈氏说:龚茂良撰写。

※《南轩奏议》十卷

陈氏说:张栻撰写。

※《胡献简奏议》八卷、《台评》二卷

陈氏说:礼部尚书会稽人胡沂撰写。

※《梅溪奏议》三卷

陈氏说:太子詹事乐清人王十朋,字龟龄,撰写。

※《省斋历官表奏》十二卷

陈氏说:周必大撰写。

※《轩山奏议》二卷

陈氏说:王蔺撰写。

※《北山戆议》一卷

陈氏说:户部侍郎濡须人王{辶萧},字少愚,撰写。是王蔺的兄长。开禧年间谏止用兵。

※《李祭酒奏议》一卷

陈氏说:国子祭酒锡山人李祥,字元德,撰写。庆元初年,是为救援赵忠定(赵汝愚)而获罪的人。

※《齐斋奏议》三十卷、《掖垣缴论》四卷、《银台章奏》五卷、《台谏论》二卷、《昆命元龟说》一卷

陈氏说:倪思撰写。

●卷二百四十八 经籍考七十五

○集(总集各门总 总集)

《隋书·经籍志》说:所谓总集,是因为建安以后,词赋创作日渐繁多,各家的诗文集,一天比一天增多。晋代挚虞,苦于阅读者的劳累疲倦,于是采摘精华,剪除繁芜冗杂之处,从诗赋以下,各按类别贯通编排,合而论述,称之为《文章流别集》。此后文集、总钞之类的作品,作者相继效法。研习辞章的人,把它当作渊博深奥的典范而加以取法。

《隋书·经籍志》记载:一百零七部,二千二百一十三卷(连同亡佚之书总共统计为二百四十九部,五千二百二十四卷)。

《唐书·艺文志》:七十五家,九十九部,四百二十三卷(李淳风以下未著录的有七十八家,八百一十三卷)。

《宋三朝艺文志》:一百一十七部,四千一百零八卷。

《宋两朝艺文志》:二十九部,四百一十三卷。

《宋四朝艺文志》:六十二部,五百一十四卷。

《宋中兴艺文志》:二百九十三家,三百一十五部,六千五百卷。

△以上总集

《宋三朝艺文志》说:晋代李充最早撰写《翰林论》。梁代刘勰又撰写《文心雕龙》,谈论文章的体制。又有锺嵘撰写《诗品》,此后阐述文章体例大略的人就多了。至于阐扬史法、著述立为类例的,也各自成为专门名家。前代的书目记录,把这类书分散归在杂家或总集之中,但都不太恰当。只有吴兢的《西斋书目》有文史的分类,如今取用它的名称而依次编排。

《中兴馆阁书目》说:所谓文史,是讥评文人得失的著作。《通志》的《叙论》评论史书,《韵语阳秋》评论诗歌,《艺苑雌黄》则把子、史、集各类的错误都加以评论。

《唐书·艺文志》:四部,四家,十八卷(刘知几以下都未著录的有二十二家,三十三部,一百七十九卷)。

《宋三朝艺文志》:三十八部,一百二十五卷。

《宋两朝艺文志》:八部,五十九卷。

《宋四朝艺文志》:十八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