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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史藏文献通考二百六十一

卷二百五十九 帝系考十

史藏 · 政书 · 已译 · 第 3869–3884 段

外,夷狄。夏,户雅反)。昔帝鸿氏有不才子(帝鸿,黄帝),掩义隐贼,好行凶德,▯鬼类恶物、顽へ不友,是与比周(▯鬼亦恶也。比,近也。周,密也。好,呼报反。へ,鱼己反。心不则德义之经为顽,口不道忠信之言为へ。比,毗志反),天下之民,谓之“浑敦(谓▯兜。浑敦,不开通之貌。浑,户本反。敦,徒本反。▯,呼端反。兜,都侯反)。少▯有不才子(少▯,金天氏之号,次黄帝。少,诗照反,《注》同。▯,胡老反),毁信废忠,崇饰恶言,靖谮庸回,服谗▯慝,以诬盛德(崇,聚也。靖,安也。庸,用也。回,邪也。服,行也。▯,隐也。慝,恶也。盛德,贤人也。▯,所留反。慝,他得反。邪,似嗟反),天下之民谓之“穷奇(谓共工。其行穷,其好奇。奇,其宜反。共音恭。行,下孟反。好,呼报反)。”颛顼氏有不才子,不可教训,不知话言(话,善也。话,户快切),告之则顽(德义不入心),舍之则へ(不道忠信。舍音赦),傲狠明德,以乱天常,天下之民谓之“▯杌(谓鲧。▯杌,顽凶无俦匹之貌。傲,五报反。狠,户垦反。▯,徒刀反。杌,五忽反。鲧,古本反)。”此三族也,世济其凶,憎其恶名,以至於尧,尧不能去(方以宣公比尧,行父比舜,故言尧亦不能去,须贤臣而除之。去,起吕反。注及下皆同)。缙▯氏有不才子(缙▯,黄帝时官名),贪於饮食,冒於货赂,侵欲崇侈,不可盈厌,聚敛积实,不知纪极,不分孤寡,不恤贫匮(冒,亦贪也。盈,满也。实,财也。厌,於艳反。匮,其▯鬼反),天下之民,以比三凶(非帝王之子孙,别以比三凶),谓之“饕餮(贪财为饕,贪食为餮。饕,他刀反。餮,他结反)。”舜臣尧(为尧臣),宾於四门(辟四门,达四聪,以宾礼众贤。辟,婢亦反。聪本亦作{窗心},七工反),流四凶族(案四凶罪状而流放之),浑敦、穷奇、▯杌、饕餮,投诸四夷,以御魑魅(投,弃也。裔,远也。放之四远,使当魑魅之灾。魑魅,山林异气所生,为人害者也。御,鱼吕反。魑,敕知反,山神兽形。魅,亡备反,《说文》作魈,云老精物也。魅或从未),是以尧崩而天下如同,一心戴舜以为天子,以其举十六相,去四凶也。

按:八恺出自高阳,八元出自高辛,▯兜出自帝鸿,共工出自少▯,鲧出自颛顼,皆黄帝之裔也。虽贤否不同,而皆以帝王者子孙为显官於唐、虞之世。盖古之仕者世禄,而五帝、三代之世系,未有不出自黄帝者,故叙此段以备唐、虞以来公族世系之本末云。

周武王克商,光有天下,兄弟之国十有五人,姬姓之国,四十人。

译读呼报反。へ读鱼己反。心中不遵循德义准则的叫顽,口中不讲忠信之言的叫へ。比读毗志反),天下百姓称他为"浑敦"(指的是〇兜。浑敦,是形容不开通的样子。浑读户本反。敦读徒本反。〇读呼端反。兜读都侯反)。少〇有个不成才的儿子(少〇,是金天氏的称号,位次于黄帝。少读诗照反,注同。〇读胡老反),毁坏诚信、废弃忠诚,粉饰恶言,用花言巧语来邪恶行事,施行谗言、隐藏奸恶,来诬蔑德行高尚的人(崇,是聚集的意思。靖,是安抚的意思。庸,是使用的意思。回,是邪恶的意思。服,是施行的意思。〇,是隐藏的意思。慝,是奸恶的意思。盛德,指贤人。〇读所留反。慝读他得反。邪读似嗟反),天下百姓称他为"穷奇"(指的是共工。他的行为穷凶,他喜好怪异。奇读其宜反。共读音恭。行读下孟反。好读呼报反)。颛顼氏有个不成才的儿子,不可教化训导,不懂善言好语(话,是善的意思。话读户快切),告诫他就顽固不化(德义之言进不了他的心),放任他就为非作歹(不遵循忠信之道。舍读音赦),傲慢凶狠而违背明德,来扰乱天理常道,天下百姓称他为"〇杌"(指的是鲧。〇杌,是形容顽劣凶恶、无人可比的样子。傲读五报反。狠读户垦反。〇读徒刀反。杌读五忽反。鲧读古本反)。这三族,世代延续其凶恶,人们厌恶他们的恶名,一直到尧的时候,尧也未能除去他们(此处以宣公比拟尧,行父比拟舜,所以说尧也不能除去他们,须靠贤臣来除掉。去读起吕反,注及以下皆同)。缙〇氏有个不成才的儿子(缙〇,是黄帝时的官名),贪图饮食享受,贪求财货贿赂,侵占贪求、崇尚奢侈,永不满足,聚敛积蓄财富,不知节制,不周济孤儿寡母,不体恤贫穷困乏之人(冒,也是贪的意思。盈,是满的意思。实,是财物的意思。厌读於艳反。匮读其〇鬼反),天下百姓将他与三凶相提并论(他不是帝王的子孙,所以另外把他与三凶相比拟),称他为"饕餮"(贪财叫饕,贪食叫餮。饕读他刀反。餮读他结反)。舜辅佐尧时(担任尧的臣子),在四门接待宾客(打开四方城门,广开视听,用宾客之礼接纳各方贤才。辟读婢亦反。聪本也作{窗心},读七工反),流放了四凶族,浑敦、穷奇、〇杌、饕餮,把他们都投放到四方边远之地,让他们去抵御山林中的鬼怪(投,是抛弃的意思。裔,是遥远的意思。把他们流放到四方边远之地,让他们承受魑魅之灾。魑魅,是山林中异气所生、危害人类的精怪。御读鱼吕反。魑读敕知反,是山中形似兽的精怪。魅读亡备反,《说文》写作魈,说是年老的精怪。魅也可以从"未"字旁),因此尧驾崩之后天下人心一致,一心拥戴舜做天子,是因为他既举用了十六位贤能之人,又除去了四凶。

按语:八恺出自高阳氏,八元出自高辛氏,〇兜出自帝鸿氏,共工出自少〇氏,鲧出自颛顼氏,都是黄帝的后裔。虽然贤良与否各不相同,但都以帝王子孙的身份在唐、虞之世担任显赫官职。大概古时候做官是世袭俸禄的,而五帝、三代的世系,没有不出自黄帝的,所以记述这一段,用来完备唐、虞以来公族世系的本末。

周武王攻克商朝,拥有天下之后,兄弟之国有十五个,姬姓之国,有四十个。

《左传》记载,富辰说:"从前周公哀痛夏、殷末世宗族不和睦(吊,是哀伤的意思。咸,是相同的意思。周公哀痛夏、殷末世疏远了自己的亲戚,以至于灭亡,所以广泛分封他的兄弟),因此大肆分封亲戚,以此来作为周王室的屏障。管、蔡、成阝、霍、鲁、卫、毛、聃、郜、雍、曹、滕、毕、原、酆、郇,这十六国都是文王的儿子;于阝

《传》,富辰曰:“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蕃屏周(吊,伤也。咸,同也。周公伤夏、殷之叔世,疏其亲戚,以至灭亡,故广封其兄弟)。管、蔡、成阝、霍、鲁、卫、毛、聃、郜、雍、曹、滕、毕、原、酆、郇,文之昭也(十六国,皆文王子)于阝、晋、应、韩,武之穆也(四国皆武王子)。凡蒋、邢、茅、胙、祭,周公之允也。”

《礼记 文王世子》:“庶子之正於公族者,教之以孝悌睦友孝爱,明父子之义,长幼之序(正者,政也。庶子,司马之属,掌国子之ヘ,为政於公族者)。其朝於公,内朝则东面北上,臣有贵者以齿(内朝,路寝庭)。其在外朝,则以官,司士为之(外朝,路寝门之外庭。司上,亦司马之属也,掌群臣之班、王朝仪之位也)。其在宗庙之中,则如外朝之位。宗人授事,以爵以官(宗人,掌礼及宗庙也。以爵,贵贱异位也;以官,官各有所掌也。若司徒奉牛,司马奉羊,司空奉豕)。其登▯、献、受爵,则以上嗣(上嗣,君之▯长子。以特牲馈食礼言之,受爵,谓上嗣举奠也。献,谓举奠洗爵酌人也。▯,谓宗人遣举奠盥祝命之▯也。大夫之嗣无此礼。辟君也)。庶子治之,虽有三命,不逾父兄(治之,治公族之礼也。唯於内朝则然,其馀会聚之事,则与庶姓同。一命齿於乡里,再命齿於公族,三命不齿。不齿者,特为位不在父兄行列中)。其公大事,则以其丧服之精粗为序,虽於公族之丧亦如之,以次主人(大事,谓死丧也。其为君虽皆斩衰,序之必以本亲也。主人,主丧者。次主人者,主人恒在上,主人虽有父兄,犹不得下齿之)。若公与族燕,则异姓为宾(同宗无相宾客之道)。膳宰为主人(君尊不献酒),公与父兄齿(亲亲也),族食降一等(亲者稠,疏者希。稠,直由反,密也)。其在军则守於公祢(谓从军者。公祢,行以也,所以迁主,言祢在外,亲也)。公若有出疆之政(谓朝觐、会同)庶子以公族之无事者,守於公宫,正室守於太庙(正室,▯子也。太庙,太祖之庙也),诸父守贵宫贵室(谓守路寝。“守贵室”,本或作“守贵宫贵室”),诸子诸孙守下宫下室(下宫,亲庙也。下室,燕寝。或言宫,或言庙,通异语)。五庙之孙,祖庙未毁,虽为庶人,冠、娶妻必告,死必赴,练祥则告(赴,告於君也。实四庙孙,而言五庙者,容显考为始封子也)。族之相为也,宜吊不吊,宜免不免,有司罚之(吊谓六世以往,免谓五世。)至於▯赙承含,皆有正焉(承,读为赠,声之误也。正,正礼也。▯,芳凤反,下同。赙音附,承音赠,出注。含,胡暗反。

译、晋、应、韩,这四国都是武王的儿子;凡、蒋、邢、茅、胙、祭,都是周公的后代。"

《礼记·文王世子》说:"庶子官掌管公族政务的人,用孝顺、悌爱、和睦、友善、孝敬、慈爱来教导他们,阐明父子之间的道义,长幼之间的次序(正,是政的意思。庶子,是司马属下的官员,掌管国子的教化,负责公族政务)。他们朝见国君时,如果在内朝,就面朝东、以北为上位,臣子中即使有身份尊贵的人,也依照年齿排序(内朝,指路寝之庭)。如果在外朝,就依照官职排序,由司士负责安排(外朝,指路寝门外之庭。司士,也是司马的属官,掌管群臣的班次、朝会礼仪的位次)。在宗庙之中,位次如同外朝一样。宗人分配职事,依照爵位和官职来安排(宗人,掌管礼仪及宗庙事务。依爵位,是因为贵贱地位不同;依官职,是因为各官职有各自所掌管的事务。比如司徒捧牛,司马捧羊,司空捧猪)。至于登堂献酒、接受爵杯,则由嫡长子担任(上嗣,指国君的嫡长子。以特牲馈食礼来说,受爵是指嫡长子举起祭奠的酒杯。献,是指举起祭奠的酒杯、洗爵后斟酒给人。〇,是指宗人在祭奠时率领嫡长子盥洗、由祝官发布命令的仪式。大夫的嫡长子没有这种礼仪,是为了避国君的礼)。庶子官管理这些礼仪(管理公族的礼仪。只有在内朝才是这样,其余聚会等事,就与庶姓相同。一命的官员在乡里按年齿排序,再命的官员在公族中按年齿排序,三命的官员则不按年齿排序。不按年齿排序,是特意为其设立一个不在父兄行列中的位置)。在国君的重大事务(指丧事)中,就依照丧服的粗细来排序,即使是公族内部的丧事也是如此,以此来确定主丧人的次序(大事,指死丧之事。为国君服丧虽然都是斩衰,但排序时必须依照本身的亲疏关系。主人,是主持丧事的人。所谓"次主人",是说主人的位置本应最高,但主人即使有父兄在场,仍不能因此在辈分上凌驾于父兄之上)。如果国君与宗族一同宴饮,则由异姓之人担任宾客(因为同宗族之间没有互相以宾客之礼相待的道理)。膳宰担任主人的角色(因为国君尊贵,不亲自敬酒)。国君与父辈、兄辈按年齿排序(这是亲爱亲人的表现),族人聚食时按亲疏递减一等(亲近的人多,疏远的人少。稠读直由反,是稠密的意思)。在军旅之中,就守护国君宗庙的神主(指跟随军队出征的人。公祢,是行军时携带的神主,因为神主不在祢庙而在外,故称之为祢,以示亲近)。国君如果有出境的事务(指朝觐、会盟),庶子官就派没有其他事务的公族子弟,去守护国君的宫室,嫡子守护太庙(正室,指嫡子。太庙,是太祖的庙),伯叔们守护贵宫贵室(指守护路寝。"守贵室",有的版本作"守贵宫贵室"),诸子诸孙守护下宫下室(下宫,指近亲之庙。下室,指燕居的寝宫。有时说宫,有时说庙,是同一意思的不同表达)。五庙以外的子孙,只要祖庙还未被毁弃,即便已沦为庶人,行冠礼、娶妻,也一定要禀告宗族,死了一定要报丧,练祭、祥祭时也要禀告(赴,是向国君禀告的意思。实际上是四庙以外的子孙,之所以说五庙,是因为要容纳显考作为始封之君的情况)。族人之间相互对待时,该吊唁而不吊唁,该服免服而不服免的,有司要加以惩罚(吊,指六世以外的亲属;免,指五世的亲属)。至于赠送车马、布帛、珠玉、衣物等丧礼之物,都各有一定的礼制规定(承,读作赠,是声音相近而误写。正,是正当的礼制。〇读芳凤反,下同。赙读音附,承读音赠,均见于注文。含读胡暗反,也写作含。〇、赙、〇、遂,都是赠送丧家的礼物。车

本又作含。▯、赙、▯、遂,皆赠丧之物也。车马曰▯,布帛曰赙,珠玉曰含,衣服曰遂,总谓之赠。赙,犹送也)。公族其有死罪,则磬於甸人(不於市朝者,隐之也。甸人,掌郊野之宫,县缢杀之曰磬。甸,天遍反。县音元。缢,一智反)。其刑罪则纤▯,亦告於甸人(纤读为歼。歼,刺也。▯、割也。刺、割、膑、墨、劓、刖,皆以刀锯刺割人体也。告读为鞠,读书用法曰鞠。纤,依注音针,之林反;徐子兼反。注本或作“纤”者,是依徐音而改也。▯,止免反。告,依注作鞠,久六反。刺,七以反,又七智反,下同。膑,频忍反;徐扶忍反。劓,鱼器反。锯,徐音据)。公族无宫刑(宫,割淫刑)。狱成,有司谳於公,其死罪则曰:‘某之罪在大辟。’其刑罪则曰:‘某之罪在小辟(成,平也。谳之言曰白也。辟,亦罪也)。’公曰:‘宥之(宥,宽也,欲宽其罪,出於刑也)。’有司又曰:‘在辟。’公又曰:‘宥之(又,复也)。’有司又曰:‘在辟。’及三宥不对,走出,致刑於甸人(对,答也。先者,君每言宥,则答之,以将更宽之。至於三,罪定,不复答,走往刑之,为君之恩无已)。公又使人追之曰:‘虽然,必赦之’。有司对曰:‘无及也(罪既正,不可宥,乃欲赦之,重刑杀其类也)。’反命於公(白己刑杀),公素服不举,为之变,如其伦之丧。无服(素服,於凶事为吉,於吉事为凶,非丧服也。君虽不服,臣卿大夫死,则皮弁锡衰以居往吊之。当事则弁▯。於士盖疑於,同姓则缌衰以吊之。今无服者,不往吊也。伦,谓亲疏之比也。素服,亦皮弁矣),亲哭之(不往吊,为位哭之而已。君於臣,使司哭之)。公族朝於内朝,内亲也。虽有贵者,以齿,明父子也(谓以宗族事会)。外朝以官,体异姓也(体,犹连结也)。宗庙之中,以爵为位,崇德也(崇,高也)。宗人授事以官,尊贤也(官各以能)。登▯受爵以上嗣,尊祖之道也(上嗣,祖之正统)。丧纪以服之轻重为序,不夺人亲也(纪,犹事也)。公与族燕则以齿,而孝弟之道达矣(以至尊不自异於亲之列)。其族食世降一等,亲亲之杀也(杀,差也)。战则守於公祢,孝爱之深也(行主,君父之象)。正室守太庙,尊宗室,而君臣之道著矣(以其不敢以庶守君所重)。诸父诸兄守贵室,子弟守下室,而让道达矣(以其贵者守贵,贱者守贱。上言父子孙,此言兄弟,互相备也)。五庙之孙,祖庙未毁,虽及庶人,冠,娶妻必告,死必赴,不忘亲也。亲未绝而列於庶人,贱无能也。敬吊、临、赙、▯,睦友之道也。古者,庶子之官治,而邦国有伦。

译马叫〇,布帛叫赙,珠玉叫含,衣服叫遂,总称为赠。赙,也是赠送的意思)。公族中如果有人犯了死罪,就在甸人那里用绳缢死(不在市朝执行,是为了隐讳。甸人,掌管郊野的官员,用绳子缢杀叫磬。甸读天遍反。县读音元。缢读一智反)。如果是应受刑罚的罪,就处以刺、割等刑,也要在甸人那里执行、审定(纤读作歼。歼,是刺的意思。〇,是割的意思。刺、割、膑、墨、劓、刖,都是用刀锯刺割人体的刑罚。告读作鞠,依照法律审判定罪叫鞠。纤,依注音读针,读之林反;徐氏读子兼反。注文有的版本写作"纤",是依照徐氏的读音而改的。〇读止免反。告,依注文当作鞠,读久六反。刺读七以反,又读七智反,下同。膑读频忍反,徐氏读扶忍反。劓读鱼器反。锯,徐氏音据)。公族不施加宫刑(宫,指割除生殖器的刑罚)。案件审定之后,有司向国君禀报,如果是死罪,就说:"某人的罪当处以大辟(死刑)。"如果是应受刑罚的罪,就说:"某人的罪当处以小辟(轻刑)(成,是审定的意思。谳,就是禀白的意思。辟,也是罪的意思)。"国君说:"宽恕他吧(宥,是宽恕的意思,想要宽恕他的罪,使其免受刑罚)。"有司又说:"罪在应受刑之列。"国君又说:"宽恕他吧(又,是重复的意思)。"有司又说:"罪在应受刑之列。"这样反复三次请求宽恕而有司不再回应,就快步退出,到甸人那里执行刑罚(对,是回答的意思。先前,国君每次说宽恕,有司就回应,表示将会进一步宽恕。到了第三次,罪已判定,不再回应,径直前往执行,这是为了表明国君的恩德没有穷尽)。国君又派人追上去说:"即便如此,也一定要赦免他。"有司回答说:"已经来不及了(罪已判定,不可宽恕,此时才想赦免,是加重刑罚杀害同族的表现)。"于是回来向国君禀报(禀告已经执行了刑罚),国君穿素服,不举乐,为此改变常态,就像对待同族之人的丧事一样,但不穿丧服(素服,在凶事中是吉服,在吉事中却成了凶服,并非真正的丧服。国君虽然不穿丧服,但卿大夫死后,国君会穿皮弁、锡衰前去吊唁。若有事务缠身,则穿弁绖。对于士,大概情况相似;对于同姓之人,则穿缌衰去吊唁。这里说"无服",是指不前去吊唁。伦,是指亲疏关系的类比。素服,也就是皮弁),亲自为其哭泣(不前去吊唁,只是设位哭泣而已。国君对于臣子,是派人代为哭泣)。公族在内朝朝见,是表示内部的亲近关系。即使有尊贵之人,也依年齿排序,这是为了彰显父子之义(指以宗族事务相聚会的场合)。在外朝依官职排序,是为了与异姓之臣有所区别(体,就是连结的意思)。在宗庙之中依爵位定位次,是为了推崇德行(崇,是尊崇的意思)。宗人依官职分配职事,是为了尊重贤能(各按其能力分配官职)。登堂献酒、受爵由嫡长子担任,是尊崇祖先正统的体现(上嗣,是祖先的正统继承人)。丧事依丧服的轻重来排序,是不剥夺人们对亲属应尽的孝道(纪,就是事务的意思)。国君与宗族宴饮时依年齿排序,孝悌之道就得以贯彻了(以至尊之位而不自外于亲族之列)。族人聚食时世代递减一等,是亲爱亲人的差等表现(杀,是差等的意思)。作战时守护国君的神主,是孝顺敬爱的深切体现(神主,象征着君父)。嫡子守护太庙,尊崇宗室,君臣之道由此得以彰显(因为不敢让庶子守护国君所重视的地方)。伯叔兄辈守护贵室,子弟辈守护下室,谦让之道由此得以贯彻(因为尊贵的人守护尊贵之处,卑贱的人守护卑贱之处。前面说父子孙,这里说兄弟,是互相补充说明)。五庙以

邦国有伦,而众乡方矣(乡方,言知所乡)。公族之罪,虽亲不以犯有司,正术也,所以体百姓也(犯,犹干也。术,法也。“百姓”,本或作“异姓”非)。刑於隐者,不与国人虑兄弟也。弗吊,弗为服,哭於异姓之庙,为忝祖远之也。素服居外,不听乐,私丧之也,骨肉之亲无绝也。公族无宫刑,不翦其类也(翦,割截也。远,于方反)。

《左传》:襄公十二年,吴子寿梦卒,临於周庙,礼也(周庙,文王庙也。周公出文王,故鲁立其庙。吴始通鲁)。凡诸侯之丧,异姓临於外(於城外,向其国),同姓於宗庙(所出王之庙),同宗於祖庙(始封君之庙),同族於祢庙(父庙也。同族,谓高祖以下),是故鲁为诸姬,临於周庙;为邢、凡、蒋、茅、胙、祭,临於周公之庙(即祖庙也。六国皆周公之支子,别封为国,其祖周公)。

秦商鞅立法,宗室非有军功,不得论为属籍。

汉高祖七年,置宗正官,以叙九族。

文帝四年,复诸刘有属籍,家无所与。赐诸侯王子邑名二千户。

孝武元光元年,复七国宗室前绝属者。

按:孝景三年诏:“楚元王子{艹执}等与吴王濞等为逆,朕不忍加法,除其籍,毋令污宗室。”是年,始诏复之。

後元二年正月,朝诸侯於甘泉宫,赐宗室。

孝昭始元二年,以宗室无在位者,举茂材刘辟疆、刘长乐皆为光禄大夫,辟疆守长乐卫尉。

武帝时,刘辟疆以宗室子随二千石议,论冠诸宗室。清宁少欲,尝以书自娱,不肯仕。昭帝即位,或说大将军光曰:“将军不见诸吕之事乎?处伊、周之位,摄擅权,而背宗室,不与共职,是以天下不信,卒至灭亡。今将军当盛位,帝春秋富,宜纳宗室,又多与大臣共事,反诸吕道,如是可以免患。”光然之,乃择宗室可用者。辟疆子德待诏丞相府。

孝宣地节元年,诏曰:“盖闻尧亲九族,以和万国。朕蒙遗德,奉承圣业,惟念宗室属未尽而以罪绝,若有贤材,改行劝善,其复属,使得自新。”

孝成建始二年,罢博望苑,以赐宗室朝请者。

刘向上封事言:“王氏一姓,朱轮华毂者二十三人。大将军秉事用权,五侯骄奢。排摈宗室,孤弱公族,其有智能者,尤非毁而不进。远绝宗室之任,不令得给事朝省,恐其与己分权。事势不两大,王氏与刘氏且不并立。宜发明诏,吐德音,援近宗室,亲而纳信,黜远外戚,毋授以政,所以褒睦内外之姓,子孙无疆之计也。”

哀帝即位,赐宗室王子有属者马各一驷(《本纪》)。

平帝元始元年诏,宗室属未尽而以罪绝者,复其属。

译外的子孙,只要祖庙还未毁弃,即使已沦为庶人,行冠礼、娶妻也一定要禀告,死了一定要报丧,这是不忘亲情的表现。亲情虽未断绝,却已列于庶人之中,是因贱而无能力承担宗族事务的缘故。恭敬地吊唁、临丧、赠送丧礼之物,这是和睦友爱之道的体现。古时候,庶子官掌管这些政务,国家就有了伦理秩序。国家有了伦理秩序,民众就知道行为的方向了(乡方,是说知道行为的方向)。公族有罪,即使是至亲,也不能因此干犯有司的执法,这是正当的法则,也是体恤百姓的表现(犯,就是干犯的意思。术,是法则的意思。"百姓",有的版本作"异姓",是错误的)。在隐蔽之处执行刑罚,是不让国人参与谋议本族兄弟的罪罚。不吊唁,不为其服丧,在异姓的庙中哭泣,是因为觉得羞辱祖先,要远离这种耻辱。穿素服居于外,不听音乐,这是把它当作私人的丧事来对待,表明骨肉之情不曾断绝。公族不施加宫刑,是不要断绝其后嗣(翦,是割截的意思。远读于方反)。"

《左传》记载:襄公十二年,吴王寿梦去世,鲁国在周庙为他举哀,这是符合礼制的(周庙,是文王之庙。周公出自文王,所以鲁国立有文王庙。这是吴国开始与鲁国通好)。凡是诸侯去世,异姓诸侯就在城外为其举哀(在城外,面朝其国的方向),同姓诸侯在其所出的先王之庙举哀,同宗诸侯在始封之君的祖庙举哀,同族诸侯在父庙举哀(同族,指高祖以下的亲属)。因此鲁国对姬姓诸国,在周庙举哀;对邢、凡、蒋、茅、胙、祭这几国,在周公之庙举哀(也就是祖庙。这六国都是周公的支庶子孙,分别受封为国,他们的始祖都是周公)。

秦国商鞅制定法律,规定宗室子弟如果没有军功,就不能列入宗室属籍。

汉高祖七年,设置宗正官,来理清九族的世系。

文帝四年,恢复各刘姓宗室的属籍,(此前被除籍的)家族不再受牵连。赐予诸侯王的儿子封地食邑二千户的名号。

孝武帝元光元年,恢复了七国之乱前被断绝属籍的宗室成员的属籍。

按语:孝景帝三年下诏说:"楚元王的儿子{艹执}等人跟随吴王刘濞等人一同叛乱,朕不忍心对他们依法治罪,除去他们的属籍,不让他们玷污宗室。"到这一年,才下诏恢复他们的属籍。

後元二年正月,在甘泉宫朝见诸侯,赏赐宗室。

孝昭帝始元二年,因宗室中没有在位任职的人,就举荐才德出众的刘辟疆、刘长乐二人都担任光禄大夫,刘辟疆兼任长乐卫尉。

武帝时,刘辟疆凭借宗室子弟的身份跟随二千石官员参与议政,才能在宗室中名列前茅。他生性清静恬淡、寡欲,常常以读书自娱,不肯出仕做官。昭帝即位后,有人劝说大将军霍光道:"将军没看到吕氏诸人的事情吗?身处伊尹、周公那样的地位,独揽大权,却疏远宗室,不与他们共同任事,因此天下人不信任他们,最终导致了灭亡。如今将军身居显要之位,皇上又年少,应当引纳宗室,也多与大臣共同处理政事,与吕氏的做法相反,这样才可以免除祸患。"霍光认为有理,于是选拔宗室中可用的人才。刘辟疆的儿子刘德被任命为丞相府的待诏。

孝宣帝地节元年,下诏说:"听说尧亲近九族,从而使万国和睦。朕承蒙先帝遗留的德泽,秉承先祖大业,念及宗室中有属籍未尽却因罪被除籍的人,如果其中有贤能之才,改过从善,就恢复他们的属籍,让他们得以自新。"

孝成帝建始二年,撤销博望苑,把它赐给前来朝拜请安的宗室成员。

刘向上密封奏章说:"王氏一姓,乘坐朱轮华毂显贵车辆的就有二十三人。大将军独揽大权,王氏五侯骄横奢侈。他们排挤打压宗室,孤立削弱公族,其中有才智能力的人,尤其遭到诋毁而不得进用。他们疏

其为吏举廉佐史,补四百石(《本纪》。师古曰:“宗室为吏者,皆令举廉,各从本秩。而以廉吏迁之为佐史者,例补四百石。”)。

四年二月,赐宗室有属籍者爵,自五大夫以上各有差(《本纪》)。

五年正月,▯祭明堂。宗室子九百人召助祭。礼毕,皆益户,赐爵及金帛,增秩补吏各有差。诏曰:“盖闻帝王以德抚民,其次亲亲以相及也。昔尧睦九族,舜厚叙之。朕以皇帝幼年,且统国政,惟宗室子皆太祖高皇帝子孙及兄弟吴项、楚元之後,汉元至今,十有馀万人,虽有王侯之属,莫能相纟斗,或陷入刑罪教训不至之咎也。《传》不云乎?‘君子笃於亲,则民兴於仁’。其为宗室自太上皇帝以来族亲,各以世氏,郡国置宗师以纟斗之,致教训焉。二十石选有德义者以为宗师。考察不从教令有冤失职者,宗师得因邮亭书言宗伯,请以闻。尝以岁正月赐宗师帛各十匹。”

西汉初宗室封王(帝子王己见《皇子门》,更不录)

楚元王交(高帝弟)代王喜(高帝兄)荆王贾(高帝从父弟)燕敬王泽(高帝从祖昆弟各王受封传国本末见《封建考》,此更不录,後同)

△西汉宗室王子侯

高帝时封三人 高后时封三人 孝文时封十四人 孝景时封七人孝武时封一百七十七人 孝昭时封十二人 孝宣时封六十三人 孝元时封四十八人 孝成时封四十三人 孝哀时封九人 孝平时封二十七人

各侯姓名及受封传国本末,并见《封建考》,此更不录。後同。

东汉世祖建武二年十二月戊午,诏曰:“惟宗室列侯为王莽所废,先灵无所依归,朕愍之。其并复故国。若侯身已殁,属所上其子孙见名尚书,封拜(《纪》)。”

十三年二月丙辰,诏曰:“长沙王兴、真定王得、河▯王邵、中山王茂皆袭爵为王,不应经义。其以兴为临湘侯,得为真定侯,邵为乐成侯,茂为单父侯。”其宗室及绝国封侯者凡一百三十七人。丁已,降赵王良为赵公,太原王章为齐公,鲁王兴为鲁公。

汉置宗正卿,掌序录王国嫡庶之次,及诸宗亲属远近,郡国岁因计上宗室名籍。若有犯法当髡以上,先上诸宗正,宗正以闻,乃报决(胡广曰:“又岁一治诸王世谱差序秩。”)。

和帝元兴元年,宗室以罪绝者,悉复属籍(以後屡有此诏,不悉录)。

魏文帝黄初二年制,封王之庶子为卿公,嗣王之庶子为亭侯,公之庶子为亭伯。

明帝太和五年诏,令诸王及宗室公侯各将▯子一人朝。

齐王时,宗室曹ぁ上书曰:“大魏之兴,二十四年矣,子弟王空虚之地,君有不使之民,宗室窜於闾阎,不闻邦国之政,权均匹夫,势齐凡庶,内无深根不拔之固,外无磐石宗盟之助,非所以安社稷为,万世之业也。

译远排斥宗室的任用,不让宗室参与朝廷事务,是害怕他们与自己分享权力。事势不能两大并存,王氏与刘氏势必不能并立。应当颁发明诏,宣示恩德之言,援引亲近宗室,亲近他们并给予信任,斥退疏远外戚,不授予他们权柄,这才是使内外亲族和睦、为子孙谋万世之计的做法。"

哀帝即位后,赐予宗室中有属籍的王子每人四匹马(见《本纪》)。

平帝元始元年下诏,宗室中属籍未尽却因罪被除籍的人,恢复其属籍。其中担任官吏、被举荐为廉吏、佐史的,补任为四百石官(见《本纪》。颜师古说:"宗室中担任官吏的人,都命令他们被举荐为廉吏,各依本来的品秩。凡是以廉吏晋升为佐史的,按惯例补任四百石。")。

四年二月,赐予有属籍的宗室成员爵位,从五大夫以上各有等差(见《本纪》)。

五年正月,祭祀明堂。召来宗室子弟九百人协助祭祀。礼毕之后,都增加了食邑,赏赐爵位和金帛,晋升品秩、补任官职都各有等差。下诏说:"听说帝王用德行来安抚百姓,其次是亲爱亲族并推及他人。从前尧使九族和睦,舜也大力理清亲族关系。朕因为皇帝年幼,暂且统摄国政,念及宗室子弟都是太祖高皇帝的子孙以及兄弟吴王、楚元王等人的后代,从汉朝建立至今,已有十几万人,虽然有的享有王侯的名号,却不能相互联络关照,有的甚至因缺乏教化而陷入刑罪之中。《左传》不是说过吗?'君子笃厚地对待亲族,百姓就会兴起仁爱之风。'现在对宗室,从太上皇帝以来的族亲,各按世系氏族,在郡国设置宗师来加以联络管理,对他们进行教化训导。用二十石俸禄的官员选拔有德义之人来担任宗师。凡是经考察不服从教令而有冤屈、失职的,宗师可以借助邮亭传书上报宗伯,请求禀报朝廷。每年正月赏赐宗师每人绢帛十匹。"

西汉初年分封宗室为王(皇帝的儿子被封王的已见于《皇子门》,这里不再记录):

楚元王刘交(高帝的弟弟)代王刘喜(高帝的哥哥)荆王刘贾(高帝的堂弟)燕敬王刘泽(高帝的堂兄弟)(各王受封、传国的本末都见于《封建考》,此处不再记录,以下同)

△西汉宗室王子侯

高帝时封了三人;高后时封了三人;孝文帝时封了十四人;孝景帝时封了七人;孝武帝时封了一百七十七人;孝昭帝时封了十二人;孝宣帝时封了六十三人;孝元帝时封了四十八人;孝成帝时封了四十三人;孝哀帝时封了九人;孝平帝时封了二十七人。

各侯的姓名以及受封、传国的本末,都见于《封建考》,此处不再记录,以下同。

东汉世祖建武二年十二月戊午日,下诏说:"宗室列侯被王莽废黜的,先人的神灵没有依归之处,朕很怜悯他们。一律恢复他们原有的封国。如果本人已经去世,所属的官员就把他们的子孙名单上报尚书,予以封拜(见《本纪》)。"

十三年二月丙辰日,下诏说:"长沙王刘兴、真定王刘得、河〇王刘邵、中山王刘茂都是承袭爵位而称王的,这不符合经义。现将刘兴改封为临湘侯,刘得改封为真定侯,刘邵改封为乐成侯,刘茂改封为单父侯。"其中宗室以及断绝封国而被改封为侯的共有一百三十七人。丁巳日,把赵王刘良降为赵公,太原王刘章降为齐公,鲁王刘兴降为鲁公。

汉朝设置宗正卿,掌管排列记录王国嫡庶的次序,以及各宗族亲属远近的关系,各郡国每年都要将宗室名籍上报朝廷统计。如果有人犯法应当处以髡刑以上的刑罚,要先上报宗正,宗正再上报朝廷,然后才决断(胡广说:"还要每年整理一次各诸侯王的世系谱牒,排定次序品秩。")。

和帝元兴元年,宗室中因罪被除籍的人,都恢复了属籍(此后多次有这类诏令,不再一一记录)。

魏文帝黄初二年制定制度,规定封王的庶子封为卿公,嗣王的庶子封为亭侯,公爵的庶子封为亭伯。

明帝太和五年下诏,命令各位王及宗室公侯各带一名子弟入朝。

齐王在位时,宗室曹ぁ上书说:"大魏建国

且今之州牧、郡守,古之方伯、诸侯,皆跨有千里之土,兼军武之任,或比国数人,或兄弟并据;而宗室子弟曾无一人闲其▯,与相维制,非所以强▯弱枝,备万一之虞也。今之用贤,超为名都之主,或为偏师之帅;而宗室有文者必限之小县之宰,有武者必致百人之上,非所以劝进贤能,褒异宗室之礼也。语曰‘百足之虫,至死不僵’,以其扶之者众也。此言虽小,可以譬大。是以圣王安不忘危,存不忘亡,故天下有变而无倾危之患矣。”冀以此论感寤曹爽,爽不能用。

△魏宗室

曹仁(太祖从弟,仕至车骑将军,封陈侯)曹洪(太祖从弟,仕至骠骑将军,封都阳侯)曹休(太祖族子,仕至大司马、扬州都督,封长平侯)曹真(太祖族子,仕至大司马,封东乡侯)

晋武帝惩魏氏孤立之敝,故大封宗室,授以职任。又诏诸王皆得自选国中长吏、卫将军。齐王攸独不敢,皆令上请。又诏除魏宗室禁锢。

晋置宗正,统皇族宗人谱牒。

△晋宗室王侯

安平献王孚(宣帝弟)彭城穆王权(宣帝弟)高密文献王泰(宣帝弟)范阳城王绥(宣帝弟)济南惠王遂(宣帝弟)谯逊王刚(宣帝弟)任城景王陵(宣帝弟)平原王▯(宣帝弟)汝南文成王亮(宣帝子)琅琊武王佃(宣帝子)清惠亭侯京(宣帝子)扶风武王骏(宣帝子)梁王肜(宣帝子)赵王伦(宣帝子)齐献王攸(文帝子)城阳哀王兆(文帝子)辽东悼惠王定国(文帝子)广汉殇王广德(文帝子)乐安平王鉴(文帝子)燕王机(文帝子)

△宋宗室诸王侯

长沙景王道怜(武帝中弟)临川烈武王道规(武帝季弟)营浦侯遵考(武帝族弟,始武帝辅政时,诸子并弱,宗室唯有遵考云)

孝武制,帝室期亲官非禄官者,月给钱十万。

△齐宗室诸王侯

晁阳元王道度(高帝长兄)始安道王生(高帝次兄)南丰伯赤斧(高帝从祖弟)临汝侯坦之(高帝绝服族子)

△梁宗室王侯

吴平侯景(武帝从父弟)长沙宣武王懿(武帝兄)永阳昭王敷(武帝兄)衡阳宣王畅(武帝弟)桂阳简王融(武帝弟)临川静惠王弘(武帝弟)南平元襄王伟(武帝弟)安成康王秀(武帝弟)始兴忠武王忄詹(武帝弟)鄱阳忠烈王恢(武帝弟)

梁置宗正卿,位视列曹尚书,主皇室外戚之籍,以宗室为之。

△陈宗室王侯

永修侯拟(武帝疏属)遂兴侯详 宜黄侯慧纪(武帝从孙)南康愍王昙朗(武帝母弟)

△後魏宗室王侯

上左公纥罗(神元帝曾孙)武陵侯因 长乐王寿乐(并章帝後)望都侯颓(昭帝後)六修(穆帝长子)曲阳侯素延 顺阳公郁 宜都王目辰(并桓帝後)吉阳男比干 江夏公吕(道武帝族弟)高凉王孤(平文帝第四子)西河公敦(平文帝曾孙)司徒石(平文帝元孙)武卫将军谓(烈帝第四子)河▯公齐(烈帝元孙)扶风公处真(烈帝後)文安公泥(魏疏族)实君(昭武帝子)秦王翰(昭武帝子)阏婆 寿鸠 纥根 地干 力真 窟咄(并昭成帝子)

明帝时,京兆王遥夫功昆弟,皆是景穆之孙,至明帝而本服绝,故除遥等属籍。

译,至今已有二十四年了,子弟被封在空虚荒芜之地为王,国君拥有不听从役使的百姓,宗室成员窜身于乡里之间,听不到国家的政事,权力与平民相同,地位与普通百姓相当,对内没有深根不可拔除的稳固基础,对外没有磐石般宗族联盟的辅助,这不是安定社稷、成就万世大业的做法。而如今的州牧、郡守,就相当于古代的方伯、诸侯,都跨有方圆千里的领土,兼掌军事大权,有的一国之内有好几人担任,有的是兄弟一同占据;而宗室子弟却没有一人参与其中,与他们相互制约维系,这不是强化根本、削弱枝节,以防备万一之患的做法。如今任用贤才,一跃而成为名都大邑的长官,或者担任偏师的统帅;而宗室中有文才的人,必定被限制在小县当县令,有武才的人,最多也不过统领百人,这不是勉励贤能、褒扬优待宗室的礼制。俗语说'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是因为扶持它的部分很多。这话虽小,却可以用来比喻大事。因此圣明的君王在安定时不忘危难,在生存时不忘灭亡,所以天下即使有变乱,也不会有倾覆危亡的祸患。"曹ぁ希望以此番议论感动醒悟曹爽,但曹爽却未能采纳。

△魏宗室

曹仁(太祖的堂弟,官至车骑将军,封陈侯)曹洪(太祖的堂弟,官至骠骑将军,封都阳侯)曹休(太祖的族子,官至大司马、扬州都督,封长平侯)曹真(太祖的族子,官至大司马,封东乡侯)

晋武帝鉴于魏朝宗室孤立的弊端,所以大力分封宗室,授予他们职务任命。又下诏让各位诸侯王都可以自行选任封国内的属官长吏、卫将军。唯独齐王司马攸不敢这样做,一律上表请示朝廷。又下诏解除对魏朝宗室的禁锢。

晋朝设置宗正官,统管皇族宗人的谱牒。

△晋宗室王侯

安平献王司马孚(宣帝的弟弟)彭城穆王司马权(宣帝的弟弟)高密文献王司马泰(宣帝的弟弟)范阳城王司马绥(宣帝的弟弟)济南惠王司马遂(宣帝的弟弟)谯逊王司马刚(宣帝的弟弟)任城景王司马陵(宣帝的弟弟)平原王司马〇(宣帝的弟弟)汝南文成王司马亮(宣帝的儿子)琅琊武王司马佃(宣帝的儿子)清惠亭侯司马京(宣帝的儿子)扶风武王司马骏(宣帝的儿子)梁王司马肜(宣帝的儿子)赵王司马伦(宣帝的儿子)齐献王司马攸(文帝的儿子)城阳哀王司马兆(文帝的儿子)辽东悼惠王司马定国(文帝的儿子)广汉殇王司马广德(文帝的儿子)乐安平王司马鉴(文帝的儿子)燕王司马机(文帝的儿子)

△宋宗室诸王侯

长沙景王刘道怜(武帝的二哥)临川烈武王刘道规(武帝的幼弟)营浦侯刘遵考(武帝的族弟,当初武帝辅政的时候,诸子都还年幼,宗室中只有刘遵考一人可用)

孝武帝时规定,皇帝的期亲中不担任有俸禄官职的人,每月赐给十万钱。

△齐宗室诸王侯

晁阳元王萧道度(高帝的长兄)始安道王萧道生(高帝的二哥)南丰伯萧赤斧(高帝的从祖弟)临汝侯萧坦之(高帝已出五服的族子)

△梁宗室王侯

吴平侯萧景(武帝的堂弟)长沙宣武王萧懿(武帝的哥哥)永阳昭王萧敷(武帝的哥哥)衡阳宣王萧畅(武帝的弟弟)桂阳简王萧融(武帝的弟弟)临川静惠王萧弘(武帝的弟弟)南平元襄王萧伟(武帝的弟弟)安成康王萧秀(武帝的弟弟)始兴忠武王萧忄詹(武帝的弟弟)鄱阳忠烈王萧恢(武帝的弟弟)

梁朝设置宗正卿,位同各曹尚书,掌管皇室外戚的名籍,由宗室成员担任。

△陈宗室王侯

永修侯陈拟(武帝的疏族)遂兴侯陈详 宜黄侯陈慧纪(武帝的从孙)南康愍王陈昙朗(武帝同母的弟弟)

△後魏宗室王侯

上左公纥罗(神元帝的曾孙)武陵侯因 长乐王寿乐(都是章帝的后代)望都侯颓(昭帝的后代)六修(穆帝的长子)曲阳侯素延 顺阳公郁 宜都王目辰(都是桓帝的后代)吉阳男比干 江夏公吕(道武帝的族弟)高凉王孤(平文帝的第四子)西河公敦(平文帝的曾孙)司徒石(平文帝的玄孙)武卫将军谓(烈帝的第四子)河〇公齐(烈帝的玄孙)扶风公处真(烈帝的后代)文安公泥(魏朝的疏族)实君(昭武帝的儿子)秦王翰(昭武帝的儿子)阏婆 寿鸠 纥根 地干 力真 窟咄(都是昭成帝的儿子)

明帝时,京兆王元遥的功业昆弟,都是景穆帝的孙子,到明帝时本服已尽,所以除去元遥等人的属籍。元遥上表说:"我听说圣人之所以能面南而治理天下,其中不可改变的,是亲情与尊崇。四代以后缌麻之服穷尽,五代以后行袒免之礼,六代以后亲

遥表曰:“窃闻圣人所以南面而听天下,其不可得变革者,则亲也,尊也。四世而缌服穷,五世而袒免,六世而亲属竭矣。去兹以往,犹系之以姓而弗别,缀之以食而弗殊。又《律》曰:‘议亲者非唯当世之属亲,历谓先帝之五世。’谨寻斯旨,将以广帝宗,重磐石。先皇所以变兹事条,为此别制者,太和之季,方有意於五、属,经始之费,虑深在初,割灭之起,暂出当时也。且临淮王提分属籍之始,高祖赐帛三千疋,所以重分离;乐良王长命,亦赐缣二千疋,所以存慈眷。此皆先朝殷勤克念,不得已而然者也。古人有言“百足之虫,至死不僵”者,以其辅已者众。臣诚不欲妄亲太阶,苟求润屋,但伤大宗一分,则天子属籍不过千数人而已。在汉,亲王之子不限多少,皆列土而封,谓之曰侯,至於魏晋,莫不广胙河山,称之曰公者,盖恶其大宗之不固,骨肉之恩疏也。臣去皇上虽是五世之远,於先帝便是天子之孙,高祖所以国秩禄赋,复给衣食,后族唯给其赋,不与衣食者,欲以别内外,限异同也。今诸庙之感,在心未忘,行道之悲,倏然己及。其诸封者,身忘之日,三年服终,然後改夺。今朝廷犹在遏密之中,便议此事,实用未安。“诏付尚书博议以闻。尚书令任城王澄、尚书左仆射元晖奏同遥表,灵太后不从。

先是,皇族有谴,皆不持讯,时有宗士元显当犯罪须鞫,宗正约以旧制。尚书李平奏以宗室磐石,周布天下,其属籍疏远,荫官卑末,无良犯宪,理须根究,请立限断,以为定式。诏曰:“▯汉绵远,蕃衍代滋,植籍宗氏而为不善者,良亦多矣。先朝既无不讯之格,而空相矫恃,以长为暴,诸

译属关系就断绝了。超过这个范围以后,虽然还有姓氏相连而不加区别,用食禄相维系而不加区分。而且《律》中说:'议定亲属关系的人不只是当世的亲属,还要追溯到先帝以来的五代。'我仔细揣摩这个用意,是要广布帝室宗族,加重磐石般的根基。先帝之所以改变这一制度、另立不同规定的,是因为太和年间,才开始考虑五服亲属的问题,创立这一制度的初衷,是从长远考虑,而当时之所以有削减,只是当时的权宜之计罢了。况且临淮王元提刚被划出宗室属籍时,高祖曾赐给他三千匹帛,就是为了重视这种骨肉分离的情形;乐良王元长命也曾被赐给两千匹缣帛,用来表示存念慈爱之情。这都是先朝殷切顾念、不得已而这样做的表现。古人说'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是因为辅助它的部分很多。我实在不是想妄图攀附高位、苟且求取私利,只是感伤大宗一旦分裂,天子的属籍就不过千把人而已。汉朝时,亲王之子不论多少,都能分封土地,称为侯;到了魏晋时代,也无不广泛分封河山,称之为公,大概是厌恶宗族的大宗不稳固、骨肉之情疏远的缘故。我距离皇上虽然已经是五代之远,但对于先帝来说,仍是天子的孙辈,高祖之所以给予国家俸禄,又供给衣食,而对于皇后的家族只给俸禄,不给衣食,就是想借此区分内外,界定异同。如今各庙的哀伤之情,还铭记在心,路人所见的悲痛,倏忽间已经波及到我。那些被分封在外的宗室,本人去世那天起,服丧三年满后,才改动其名籍。如今朝廷还处于居丧禁乐的时期,此时议论此事,实在令人心中不安。"皇帝下诏交付尚书省广泛商议后再禀报。尚书令任城王元澄、尚书左仆射元晖上奏,与元遥的表文意见相同,但灵太后没有采纳。

在此之前,皇族成员有过失,都不加拷问审讯,当时有宗室之士元显犯罪应当受到审讯,宗正依照旧有制度加以约束。尚书李平上奏说宗室如磐石一般,遍布天下,其中属籍疏远、荫官卑微的人,如果作恶而违犯法令,按理应当彻底追究,请求订立限制断绝亲疏的年限,作为定制。皇帝下诏说:"自汉朝以来绵延久远,宗族繁衍代代增多,凭借宗室的名籍而作恶的人,实在也不少。先朝既然没有不加审讯的规定,却凭空互相依恃宗室身份,以此来肆意妄为,各……

在议请之外者,可悉依常法。”

△北齐宗室王侯

赵郡王琛(神武帝弟)清河王岳(神武从父弟)广平公盛(神武从叔祖)扬州公永乐(神武从祖兄子)上洛王思宗(神武从子)平秦王归彦(神武族弟)武兴王普(归彦兄子)长乐太守灵山(神武族弟。神武诸子已见《皇子门》)

译在议请范围之外的,都可以依照通常的法律处理。”

△北齐宗室王侯

赵郡王高琛(神武帝的弟弟)、清河王高岳(神武帝堂弟)、广平公高盛(神武帝的堂叔祖)、扬州公高永乐(神武帝堂兄之子)、上洛王高思宗(神武帝侄子)、平秦王高归彦(神武帝族弟)、武兴王高普(高归彦的哥哥之子)、长乐太守高灵山(神武帝族弟。神武帝的诸子已见于《皇子门》)。

齐置大宗正寺,掌宗室属籍,统皇子、王国、诸长公主家。

周宗室无封爵贵显者。周文帝诸子已见《皇子门》,更不重叙。

△隋宗室诸王

蔡景王整(文帝次弟)滕穆王瓒(文帝弟)道宣王嵩(文帝弟)卫昭王爽(文帝弟)河▯王弘(文帝从弟)义城公处纲(文帝族父)离石太守子崇(武元帝族弟)

△唐宗室四十一房

一曰定州刺史(名乞豆,仕後魏。太祖景皇帝虎之次弟),二曰南阳公(景帝子,名延伯),三曰谯王(景帝子,名真),四曰葵王(景帝子,名冈),五曰毕王(景帝子,名璋),六曰雍王(景帝子,名▯),七曰郇王(景帝子,名▯),八曰大郑王(景帝子,名亮),九曰蜀王(代祖元皇帝▯之子,名湛),十曰巢王(高祖子元吉),十一曰大楚王(高祖子智▯),十二曰荆王(高祖子元景),十三曰徐王(高祖子元礼),十四曰韩王(高祖子元嘉),十五曰彭王(高祖子元则),十六曰小郑王(高祖子元懿),十七曰霍王(高祖子元轨),十八曰虢王(高祖子凤),十九曰道王(高祖子元庆),二十曰邓王(高祖子元裕),二十一曰舒王(高祖子元名),二十二曰鲁王(高祖子灵夔),二十三曰江王(高祖子元祥)二十四曰密王(高祖子元晓),二十五曰滕王(高祖子元婴),二十六曰恒山王(太宗子承乾),二十七曰吴王(太宗子恪),二十八曰濮王(太宗子泰)二十九曰蒋王(太宗子恽),三十曰越王(太宗子真),三十一曰纪王(太宗子慎),三十二曰曹王(太宗子明),三十三曰泽王(高宗子上金),三十四曰章怀太子(高宗子贤),三十五曰湖阳郡王(睿宗子范),三十九惠宣太子(睿宗子叶),蜀王房(睿宗子),又有陇西、渤海二房,附见其谱,定著三十九房。自元宗以後,诸王不出ト,不分房,子孙阙而不见。

太宗贞观元年初,上皇欲︹宗室以镇天下,故皇再从、三从弟及兄弟之子,虽童孺皆为王,王者数十人,上从容问群臣:“遍封宗子於天下,利乎?”封德彝对曰:“前世唯皇子及兄弟乃为王,自馀非有大功,无为王者。上皇敦睦九族,大封宗室,自两汉以来,未有如今日之多者。爵命既崇,多给力役,恐非示天下以至公也。”上曰:“然。朕为天子,所以养百姓也,岂可劳百姓以养己之宗族乎?”乃诏降宗室郡王,皆为县公,惟有功者数人不降。

元宗先天之後,皇子幼则居内,东封後,以年渐长成,乃於安国寺东附苑城同为大宅,分院居之,名为十王宅,令中官押之,於夹城中起居,每日家令进膳,又引词学工书之人入教,谓之侍读。

译齐朝设置大宗正寺,掌管宗室的户籍,统辖皇子、王国、各位长公主家。

周朝宗室没有封爵显贵的人。周文帝的各个儿子已经在《皇子门》中记载,这里不再重复叙述。

△隋朝宗室诸王

蔡景王杨整(文帝的二弟)滕穆王杨瓒(文帝的弟弟)道宣王杨嵩(文帝的弟弟)卫昭王杨爽(文帝的弟弟)河〇王杨弘(文帝的堂弟)义城公杨处纲(文帝的族父)离石太守杨子崇(武元帝的族弟)

△唐朝宗室四十一房

第一是定州刺史(名叫乞豆,在后魏做官。是太祖景皇帝李虎的二弟),第二是南阳公(景帝的儿子,名延伯),第三是谯王(景帝的儿子,名真),第四是葵王(景帝的儿子,名冈),第五是毕王(景帝的儿子,名璋),第六是雍王(景帝的儿子,名〇),第七是郇王(景帝的儿子,名〇),第八是大郑王(景帝的儿子,名亮),第九是蜀王(代祖元皇帝〇的儿子,名湛),第十是巢王(高祖的儿子元吉),第十一是大楚王(高祖的儿子智〇),第十二是荆王(高祖的儿子元景),第十三是徐王(高祖的儿子元礼),第十四是韩王(高祖的儿子元嘉),第十五是彭王(高祖的儿子元则),第十六是小郑王(高祖的儿子元懿),第十七是霍王(高祖的儿子元轨),第十八是虢王(高祖的儿子凤),第十九是道王(高祖的儿子元庆),第二十是邓王(高祖的儿子元裕),第二十一是舒王(高祖的儿子元名),第二十二是鲁王(高祖的儿子灵夔),第二十三是江王(高祖的儿子元祥),第二十四是密王(高祖的儿子元晓),第二十五是滕王(高祖的儿子元婴),第二十六是恒山王(太宗的儿子承乾),第二十七是吴王(太宗的儿子恪),第二十八是濮王(太宗的儿子泰),第二十九是蒋王(太宗的儿子恽),第三十是越王(太宗的儿子真),第三十一是纪王(太宗的儿子慎),第三十二是曹王(太宗的儿子明),第三十三是泽王(高宗的儿子上金),第三十四是章怀太子(高宗的儿子贤),第三十五是湖阳郡王(睿宗的儿子范),第三十九是惠宣太子(睿宗的儿子叶),蜀王房(睿宗的儿子),又有陇西、渤海两房,附记在他们的谱系中,一共确定为三十九房。自玄宗以后,各位王不再出封,不再分房,子孙缺略不再记载。

太宗贞观元年初,太上皇想要用宗室来镇守天下,所以皇帝的再从、三从弟弟以及兄弟的儿子,即使是幼童也都封为王,被封为王的有几十人,皇上从容地问群臣:“把宗室子弟遍封天下,这样有利吗?”封德彝回答说:“前代只有皇子及兄弟才封王,其余没有大功的,不封为王。太上皇敦厚和睦九族,大肆分封宗室,自两汉以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多的。爵位既已尊崇,又多给他们力役供养,恐怕不是向天下显示至公无私的做法。”皇上说:“说得对。朕做天子,是为了养育百姓的,怎么能劳役百姓来供养自己的宗族呢?”于是下诏降低宗室郡王的爵位,都改为县公,只有有功的几个人不降爵。

玄宗先天年间以后,皇子年幼时住在宫内,东封泰山之后,因为年纪渐渐长大,就在安国寺东边靠近苑城修建了大宅院,分院居住,称为十王宅,命宦官监管他们,在夹城中起居,每天由家令进送膳食,又引入擅长词学、精通书法的人入内教授,称为侍读。十王指的是庆王、忠王、棣王、鄂王、荣王、光王、仪王、颖王、永王、济王,大致是举其全数。后来盛王、寿王、仪王、陈王、丰王、恒王、凉王六王,也在受封之后进入内宅。

十王谓庆、忠、棣、鄂、荣、光、仪、颖、永、济,盖举全数。其後盛、寿、仪、陈、丰、恒凉六王,又就封入内宅。开元二十五年,鄂、光得罪,忠王继大统。天宝中,庆、棣又殁,唯荣、仪十四王居内。而府幕列於外坊,岁时通名起居而己。外诸孙长成,又於十宅外置百孙院。每岁幸华清宫侧亦有十王宅、百孙院,十王宫人每院四百馀人,百孙院三四十人。又於宫中置维城库,诸王月俸物纳之以给用。诸孙纳妃嫁女,亦就十院中。太子不居於东宫,但居於乘舆所幸之别院。太子之子亦分院而居,婚嫁则同亲王、公主,於崇仁里之礼院。

唐宗正寺掌天子族亲属籍。亲有五等,先定於司封:一曰皇帝周亲、皇后父母,视三品;二曰皇帝大功亲、小功尊属,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周亲,视四品;三曰皇帝小功亲、缌麻尊属,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大功亲,视五品。四曰皇帝缌麻亲、袒免尊属,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小功亲;五曰皇帝袒免亲,太皇太后小功卑属,皇太后、皇后缌麻亲,视六品。皇帝亲之夫妇男女,降本亲二等,馀亲降三等,尊属进一等,降而过五等者不为亲。诸王、大长公主、长公主亲,本品;嗣王、郡王非三等亲者,亦视五品。选举制,凡馆有二:门下省有弘文馆,生三十六人;东官有崇文馆,生二十人。以皇缌麻以上亲,皇太后、皇后大功以上亲,宰相、贵官之子为之。

△唐宗室王侯

南阳公延伯(太祖长子)谯王真(太祖次子)毕王璋(太祖子)江夏王道宗(璋之孙)雍王绘(太祖子)淮阳壮王道元(绘之孙)郇王▯(太祖子)长平肃王叔良(▯子)新兴郡王德良(▯子)长乐郡王幼良(祖子)蔡烈王蔚(太祖子)西平怀王安(蔚子)襄武郡王琛(安子)河▯元王孝恭(安子)济北郡王▯(安子)汉阳郡王怀(安子)济南郡王哲(蔚子)卢江郡王▯(哲子)郑孝王亮(太祖)子淮安靖王神通(亮子)胶东郡王道彦 高密王孝▯ 淄川王孝同 广平王孝慈 河▯王孝友 清河王孝节 胶西王孝义(并祖通子)梁王澄(世祖子)蜀王湛(世祖子)陇西恭王博▯(湛子)渤海敬王奉慈(湛子)

△唐宗室宰相凡十一人

林甫 回(系郇王房)石 程 福(系郑王房)勉 夷简 宗闵(系小郑王房)▯之(系恒山王房)岘(系吴王房)知柔(系宣惠太子房)

王氏《挥尘录》曰:“《唐书》特立《宗室传》,赞乃云‘宰相以宗室进者九人。林甫奸谀,几亡天下。程、知柔在位无所发明。’林甫在《奸臣传》,知柔相昭宗,附《宣惠太子业传》後(第五卷),止叙七人(▯之、岘、勉、程、夷简、石、回)然李麟乃懿祖後,李逢吉、李蔚俱陇西同系,李宗闵出郑王房,李揆亦出陇西。

译开元二十五年,鄂王、光王获罪,忠王继承大统。天宝年间,庆王、棣王又相继去世,只有荣王、仪王等十四王住在宫内。而他们的府署幕僚设在外坊,一年到头只是通报姓名、前来起居问安而已。宫外的各位皇孙长大成人后,又在十宅之外设置百孙院。每年皇帝巡幸华清宫时,旁边也设有十王宅、百孙院,十王宫人每院有四百多人,百孙院有三四十人。又在宫中设置维城库,各王每月的俸禄物品都存入库中以供支用。各位皇孙娶妃嫁女,也在十院之中办理。太子不住在东宫,只住在皇帝车驾所到之处的别院中。太子的儿子也分院居住,婚嫁则如同亲王、公主一样,在崇仁里的礼院举行。

唐朝宗正寺掌管天子宗族亲属的户籍。亲属分五等,先由司封确定:第一是皇帝的周亲、皇后的父母,比照三品;第二是皇帝的大功亲、小功尊属,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的周亲,比照四品;第三是皇帝的小功亲、缌麻尊属,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的大功亲,比照五品。第四是皇帝的缌麻亲、袒免尊属,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的小功亲;第五是皇帝的袒免亲,太皇太后的小功卑属,皇太后、皇后的缌麻亲,比照六品。皇帝亲属的夫妇男女,比本亲降两等,其余亲属降三等,尊属提高一等,降级超过五等的不算作亲属。诸王、大长公主、长公主的亲属,按本品论;嗣王、郡王不是三等亲的,也比照五品。选举制度中,设有两馆:门下省设弘文馆,学生三十六人;东宫设崇文馆,学生二十人。用皇帝缌麻以上的亲属,太后、皇后大功以上的亲属,以及宰相、贵官的子弟担任学生。

△唐朝宗室王侯

南阳公李延伯(太祖长子)谯王李真(太祖次子)毕王李璋(太祖之子)江夏王李道宗(李璋之孙)雍王李绘(太祖之子)淮阳壮王李道元(李绘之孙)郇王〇(太祖之子)长平肃王李叔良(〇之子)新兴郡王李德良(〇之子)长乐郡王李幼良(〇之子)蔡烈王李蔚(太祖之子)西平怀王李安(李蔚之子)襄武郡王李琛(李安之子)河〇元王李孝恭(李安之子)济北郡王〇(李安之子)汉阳郡王李怀(李安之子)济南郡王李哲(李蔚之子)卢江郡王〇(李哲之子)郑孝王李亮(太祖之子)淮安靖王李神通(李亮之子)胶东郡王李道彦、高密王李孝〇、淄川王李孝同、广平王李孝慈、河〇王李孝友、清河王李孝节、胶西王李孝义(都是李神通之子)梁王李澄(世祖之子)蜀王李湛(世祖之子)陇西恭王李博〇(李湛之子)渤海敬王李奉慈(李湛之子)

△唐朝宗室宰相共十一人

李林甫、李回(属郇王房)李石、李程、李福(属郑王房)李勉、李夷简、李宗闵(属小郑王房)李〇之(属恒山王房)李岘(属吴王房)李知柔(属宣惠太子房)

王氏《挥尘录》说:“《唐书》特意为宗室立传,赞语说‘宰相中由宗室出身的有九人。李林甫奸邪谄媚,几乎断送天下。李程、李知柔在位没有什么建树。’李林甫列在《奸臣传》,李知柔辅佐昭宗,附在《宣惠太子李业传》之后(在第五卷),只叙述了七人(李〇之、李岘、李勉、李程、李夷简、李石、李回),但李麟是懿祖的后代,李逢吉、李蔚都出自陇西同一支系,李宗闵出自郑王房,李揆也出自陇西。宰相一共有十三人,为什么不放在一传中记述呢?”

△宋朝宗室王

邕王赵光济(宣祖长子、太祖的哥哥,早逝,追封)夔王赵光赞(宣祖幼子、太祖的弟弟,早逝,追封)秦王赵廷美(宣祖第三子。赵廷美有十个儿子,太宗对亲属十分笃厚,不想让太祖及廷美各子的称谓与别人不同,所以户籍上都称皇子、皇女,等到廷美获罪之后,才更正称谓为皇侄、皇侄女)

仁宗景〇年间,下诏说:“

宰相共一十三人也,不同作一传,何邪?”

△宋宗室王

邕王光济(宣祖长子、太祖兄,早卒,追封)夔王光赞(宣祖幼子、太祖弟,早卒,追封)秦王廷美(宣祖第三子。廷美十子,太宗笃亲,不欲太祖及廷美诸子异其称谓,故属籍皆曰皇子、皇女,及廷美得罪,乃正名称皇侄、皇侄女)

仁宗景▯中,下诏:“度玉清昭应宫旧地建宫,合宗室十位聚居,赐名曰瞻亲院。於祖宗後选一人为宗正,以司训导,纟斗违失,凡宗族之政令皆令掌之,奏事毋得专达,先详视可否以闻。”

初,诸王邸散居京师,过从有禁,非朝谒、从祠,不得时会见。仁宗立瞻亲院,以寿春郡王允让知大宗正事,总领辑睦,甚有恩意,务以身先之。教养子孙,崇向艺学,不率则正其罪,故更相责厉,莫不劝服。故事,内朝谒宗妇不预,因曰“▯姻皇属,而不得一望禁闼,非所以显荣之也。”奏通其籍。又宗妇少丧夫,虽无子,不许更嫁。曰:“此非人情。”乃为请,使有归。

神宗熙宁二年,中书枢密院言:“祖宗受命百年,皇族日以蕃衍,而亲疏之施,未有等杀,甄序其材,未能如古。献议之臣,谓宜有所▯正,请参酌先王典制、时事之宜,条具闻奏。诏同议以闻。臣等今谋定方今可行之制:宣祖、太祖、太宗之子,皆择其後一人为宗,世世封公,补环卫官,以奉祭祀,不以服属尽故,杀其恩礼。祖宗袒免亲将军以下愿出官者听,仍先经大宗正司陈请。大宗正择本官宗长与大学教授,使学才行堪任使者,然後审察以闻。就试武官者,试读律,习书;就文官者,说试一中经,或论一首。将军换诸司副使、太常丞。正率换内殿崇班、太子中允,并与州郡监当一次,任满与亲民。副率换西头供养官。大理评事与监当一次,任满有州郡监司保举者与亲民,否则即依外官。祖宗袒免亲未赐名授官者,除右班殿直,年十五与请给,年二十许出官。愿换文官者,与试衔知县,并令监当考试,及任满有无保任如前法。出官日并特与优赐。愿锁厅应举者依外官。其非袒免亲,不赐名授官。许应举应进士者,只试策论;明经者,习一大经,试大义及策。初试不成文理者,退黜,馀令覆试,取合格者以五分为限,人数虽多,不得过五十人。累经覆试不中,年长者当特推恩,量材录用。已上出官者,给俸依在京分数,许依审官三班铨法指拟注授,不以远近为限。授文官者,与进士出身,同锁厅就进士、明经举,有出身人至员外郎,与转左曹。宗室不出官者,祖宗元孙转官至正任观察使止,袒免亲至遥郡刺史止。祖宗袒免亲见任官合奏荐子孙者,许依外官,祖宗袒免亲以下,见有官不愿出官、父祖俱亡者,许在京居止,随处置产,其出官者,置田宅如外官法。

译丈量玉清昭应宫的旧址修建宫殿,合并宗室十位聚居,赐名为瞻亲院。从祖宗的后代中挑选一人担任宗正,负责训导,纠正过失,凡是宗族的政令都由他掌管,奏事不得擅自呈递,要先详细审察可否再上报。”

起初,各位王的府邸分散居住在京城,彼此往来有禁令,除非朝拜、随祭,不能随时会面。仁宗设立瞻亲院,任命寿春郡王赵允让主管大宗正事务,统领和睦宗族,恩意深厚,务必以身作则。他教育培养子孙,崇尚学问技艺,不遵守的就纠正他们的过错,所以宗室子弟相互督促勉励,没有不心悦诚服的。按旧例,宫内朝拜时宗妇不参与,赵允让说“姻亲皇族,却不能一望宫门,这不是显示荣耀的做法。”于是奏请把她们的名籍也通报进去。又有宗妇年轻丧夫,即使没有儿子,也不允许改嫁。他说:“这不合人情。”就为她们请求,使她们能够改嫁归家。

神宗熙宁二年,中书省、枢密院上奏说:“祖宗接受天命已经百年,皇族日益繁衍,然而亲疏的待遇,还没有等级差别,甄别排序其才能,还不能像古代那样。提出建议的大臣,认为应该有所纠正,请求参酌先王的典章制度和当今的时宜,逐条列出上奏。诏令一同商议后上报。臣等现在商定当今可以施行的制度:宣祖、太祖、太宗的儿子,都各选择其后代一人作为宗子,世世代代封公,补授环卫官,以供奉祭祀,不因服属已尽的缘故,而削减他们的恩礼。祖宗袒免以内的亲属中担任将军以下、愿意外任做官的听凭其请求,但要先经过大宗正司陈情申请。大宗正在本官宗族的长辈与大学教授中挑选,让他们学习才能品行足以胜任的人,然后审察后上报。参加武官考试的,考读律令、练习书法;参加文官考试的,讲解试论一部中等经书,或写一篇论说。将军可换授诸司副使、太常丞。正率可换授内殿崇班、太子中允,并给予一次州郡监当的职位,任满后可担任亲民官。副率可换授西头供奉官。大理评事给予一次监当的职位,任满后有州郡监司保举的可担任亲民官,否则就按外官的规定处理。祖宗袒免亲中尚未赐名授官的,授予右班殿直,年满十五岁给予俸给,年满二十岁允许外任做官。愿意换授文官的,给予试衔知县,并让他们参加监当考试,任满后有无人保举依照前面的办法处理。出任官职的当天都特别给予优厚的赏赐。愿意在原衙门中参加科举考试的按外官的规定处理。不是袒免亲的,不赐名授官。允许他们参加进士考试的,只考策论;考明经的,学习一部大经,考试大义和策问。初次考试文理不通的,予以黜退,其余的允许重新考试,录取合格的以百分之五为限,即使人数很多,也不超过五十人。多次重考仍不中的,年纪大的应特别给予恩泽,量才录用。以上出任官职的人,给予的俸禄按照在京官员的份额,允许依照审官三班的铨选办法指定拟授,不以路途远近为限制。授予文官的,给予进士出身,与在原衙门中参加进士、明经科举的人同样对待,有出身的人到员外郎,转为左曹。不出任官职的宗室,祖宗嫡系的子孙转官到正任观察使为止,袒免亲转到遥郡刺史为止。祖宗袒免亲现任官员依照规定可以奏荐子孙的,按外官的规定处理,祖宗袒免亲以下,现有官职而不愿外任、父祖都已去世的,允许在京城居住,随处置办产业,出任官职的,按外官的法规购置田宅。祖宗袒免的女儿出嫁,赐钱减半,女婿授予三班奉职;不是袒免亲的女儿酌情增加赐予,不再授予女婿官职,有官职的可免除远地任职,允许依照审官三班流内铨的办法指定拟授,注授班行,免除差遣。袒免亲娶妻的,酌情增加赐予;不是袒免亲的嫁娶,依照普通

祖宗袒免女嫁,赐钱减半,婿与三班奉职;非袒免女量加给赐,更不与婿官,有官者与免入远,许依审官三班流内铨法指拟,注授班行,免指使。其袒免亲娶妇,量加给赐;其非袒免亲嫁娶,依庶姓,仍不得与非士族家为婚姻。祖宗袒免亲以外两世贫无官者,量赐田。孤幼无依及尤贫失所者,不拘世数,随所在官司具名闻奏,当职特加存恤。”奏上,诏曰:“自我祖宗▯叙邦族,大则疏封於爵土,次则通籍於阁台,并留京师,参奉朝请。然而世绪浸远,皇枝益蕃。属有亲疏,则恩有隆杀;才有贤否,则禄有重轻。今而一贯於周行,是亦奚分於流别,虽敦睦之道诚广,而德施之义未周。故廷臣数言,宰司继请,谓宜定正限以等夷。朕惟亲戚之▯,经史有训,汉、唐之世,故事具存,或以九族辨尊卑,或以五宗纪远近,或听推恩而分子弟,或许自试而效才能,或宗子之贤得从科举,或诸王之女自主婚姻,尽前世之所行,顾当今之未备。况我朝制作,动法先王,岂宗室等杀,乃无定著?因俾群公之合议,将立一代之通规。载览奏封,具陈条目,以谓祖宗昭穆,是宜世世之封,王公子孙,抑有亲亲之杀,若乃服属之既竭,洎於才艺之并优,在随器以甄扬,使当官而勉懋。至於任子之令,通婚之仪,凡曰有司之常,一用外官之法。佥言既允,朕意何疑。告於将来,用颁明命,宜依中书枢密院所奏施行。”

宗正寺言:“每岁写《仙源积庆图》、《宗藩庆绪录》送龙图天章、宝文阁,今宗室非袒免亲,既不赐名授官,一依外官之法,请定所修图册。”诏下礼院详定。礼官言:“六世亲属既竭,系之以姓而弗别,则礼有其义;皇宗祖庙虽毁,子孙皆於宗寺附籍,则今有其文。况朝廷▯改皇族授官之制,而袒免外亲统宗袭爵,进预科选,迁官给俸,恩礼优异,悉不与外官匹庶同法,属虽疏而恩数不绝。若图籍湮落,则无审其所从证。其宗正寺所修图录,并请仍旧。”从之。

元丰官制行,诏大宗正司不隶六曹,大宗正以宗室团练以上有德望者为之,次一人为同知。位高属尊者为制,掌纠合族属而训之以德行、道艺,受其词讼而纠正其愆违,有罪则先劾以闻;法例不能决者,同上殿取裁。凡宗室服属远近之数及其赏罚规式,皆总之。属有记室一人,掌笺奏;讲书、教授十有二人,讲授兼领小学之事。渡江後,颇用南班,多不得其人,无以表率,更生刻削,宗室皆患之。置宗学及学官本未,见《职官门》。

哲宗绍圣元年,礼部言:“诸宗室系袒免以外两世,祠父俱亡而无官,虽有官而未▯务,贫不能给者,委大宗正司及所在官司奏给钱米。

译百姓的规定,但不得与非士族之家结为婚姻。祖宗袒免亲以外两代贫穷没有官职的,酌情赐给田地。孤儿幼童无所依靠以及特别贫困失所的,不论世代远近,由所在的官府列出名单上报,主管的官员特别加以抚恤照顾。”奏章呈上后,皇帝下诏说:“自我祖宗以来编排宗族次序,重要的就疏封于爵位封地,其次就通报户籍于阁台,都留在京城,参与朝请。然而世代渐渐久远,皇族枝叶日益繁多。亲属有远近,那么恩泽就有厚薄;才能有高下,那么俸禄就有轻重。现在一律都放在常规官员的行列中,这样又怎么能区分他们的流别呢?虽然敦厚和睦的道理确实广大,但施恩布德的意义还不周全。所以朝臣屡次进言,宰相相继请求,认为应当确定明确的限度来分等级。朕想到亲属的等次,经史都有明训,汉、唐两代,旧例都存在,有的用九族来辨明尊卑,有的用五宗来记载远近,有的听任推恩而分给子弟,有的允许自己应试来展现才能,有的贤能的宗子可以参加科举,有的诸王的女儿可以自主婚姻,穷尽了前代所施行的做法,回顾当今还有不完备的地方。何况我朝的制度,动辄效法先王,怎么能让宗室的等级没有明确的规定呢?因此让群臣共同商议,将要建立一代的通行规则。看了奏章,详细列出条目,认为祖宗的昭穆世系,应当世代受封,王公的子孙,也有亲疏的差等,如果服属已经用尽,以至于才艺都很优秀,就应根据才能加以选拔任用,使他们能够胜任官职而勉力上进。至于荫补子弟的法令,通婚的礼仪,凡是有司的常规,一律采用外官的法规。众人的意见既然都赞同,朕的心意还有什么可疑虑的呢。昭告将来,颁布明确的命令,应依照中书省、枢密院所奏的施行。”

宗正寺上奏说:“每年编写《仙源积庆图》、《宗藩庆绪录》送到龙图阁、天章阁、宝文阁,现在宗室中不是袒免亲的,既然不再赐名授官,一律依照外官的法规办理,请求确定所要编修的图册。”诏令交给礼院详细审定。礼官说:“六代以外的亲属既已用尽,只用姓氏来联系而不再区别,这在礼法上是有依据的;皇族祖庙虽然已经毁弃,子孙都在宗正寺附籍,这在如今也是有依据的。何况朝廷已经改变了皇族授官的制度,而袒免以外的亲属统领宗族承袭爵位,参与科举选拔,升迁官职给予俸禄,恩礼特殊,都不与外官平民同样对待,亲属虽然疏远但恩数并未断绝。如果图籍湮没散失,就无从查考证明他们的出身。宗正寺所编修的图录,还是请求照旧编纂。”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

元丰官制施行后,下诏大宗正司不隶属于六曹,由宗室中团练使以上、有德望的人担任大宗正,其次一人担任同知。地位高、辈分尊的人担任制官,掌管纠合宗族亲属并用德行、道艺来训导他们,受理他们的词讼并纠正他们的过错,有罪的先弹劾再上报;法例不能裁决的事,一同到殿前取旨裁决。凡是宗室服属远近的次序以及他们的赏罚规则,都由大宗正司总管。属下设记室一人,掌管笺奏;讲书、教授共十二人,讲授兼管小学的事务。南渡以后,多任用南班官员,大多用人不当,没有人可以做表率,更加苛刻刻薄,宗室都为此忧虑。设置宗学及学官的本末,记载在《职官门》中。

哲宗绍圣元年,礼部说:“各位宗室中属于袒免以外两代的,父祖都已去世而没有官职,即使有官职但尚未任职,贫困不能维持生活的,委托大宗正司及所在的官府上奏给予钱米。”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

徽宗崇宁

”从之。

徽宗崇宁元年,诏曰:“神宗尝诏宗室年长者推恩,又尝诏袒免外两世贫无官者赐田,又尝诏外任者许居於两京,今宜遵先志。”宰臣蔡京等言:“宗室旧来在宫有出入之限,有不许外交之禁,宫门有讥察之令。今疏属外居,仅遍都下,积日滋久,殆不能容。若不居之两京,散之近郡,立关讥察之令,或一有非意犯法,则势有不可己者。今请非袒免亲以下两世,除北京外,欲分於西京、南京近辅,或沿流便郡居止,各随州郡大小创置居宇。仍先自两京为始,每处置敦宗院,命文武官各一员管▯,参酌在京宫院法禁,不可行者颁下。”从之。

大观二年正月,诏:“自我英宗起於濮邸,入继大统,濮王之後,於属虽亲,於服己远。如‘不’字之子,论正服则犹是缌麻,视正统则己非袒免,无赐名授官之制,无禄廪赐予之法。比闻贫乏匮困,或不能自存。朕富有天下,而五服内亲仅同民庶,非强本之道;欲尽亲亲之礼,而承统之重,义所不敢。夙夜以思,当使恩义两得,然後为称。应濮王孙,‘士’字可依‘仲’字,‘不’字及‘不’字之子并依‘士’字恩数条例。宗女随其字行等第施行。庶不失承统之义,而曲尽人伦之亲。”

八月:诏:‘保州皇族子孙於属虽远,然未有仁而遗其亲者。比闻皇族之孙未官者馀三十人,或贫乏不能自存,己令置敦宗院,其六房内各择最长年二十已上者,与三班奉职二人,一房及六人已上加一人,并与添差监当。”

宣和五年,诏:“今後内外宗室并不称姓。”七年後,诏依熙宁法并著姓。

先是,宗正少卿赵子崧赐对,帝问宗子何以著姓,子崧以熙宁之法为对,遂诏宗室并不著姓。其後有司不复考故事,官职无高下,皆名别之。至是子崧复为帝言,故寝前诏。

宋朝宗室侍从,自宣和至嘉泰凡十九人。太祖下:令铄(宝文ト待制)、令▯艮(户部侍郎)、子崧(端明殿学士)、子昼、子直、子栎(并宝文阁学士)、子氵肃、子厚(户吏部侍郎);伯圭(端明殿学士)、师训(工部侍郎)、师[B196](敷文阁待制)、师[B164](户部侍郎);太宗下:不弃、不流、善坚(并工部侍郎)、不迹(华文阁待制);魏王下:彦中(中书舍人)、彦操(焕章阁待制)、彦逾(工部侍郎)。宗室为状元者,乾道初,汝愚。中词科者,淳熙初,彦中。中童子举者,庆元中,崇衤遂。三年六月巳卯,崇衤遂以能诵六经免文解。

宗正寺《仙源类谱》:太祖下,“德”字行四人,“惟”字行八人,“从”子“守”字行二十四人,“世”字行一百二十九人,“令”字行五百六十四人,“子”字行一千二百二十一人,“伯”字行一千六百四十五人(孝宗同此行),“师”字行一千四百九十人,“希”字行一千一百四十人,“与”字行一百十人,凡六千三百六十五人。

译元年,下诏说:“神宗曾经下诏对年长的宗室推恩,又曾经下诏对袒免以外两代贫穷没有官职的赐给田地,又曾经下诏允许外任的官员居住在两京,现在应当遵循先前的旨意。”宰相蔡京等人说:“宗室过去在宫中有出入的限制,有不许与外人交往的禁令,宫门有稽查的规定。现在疏属之人在外居住,几乎遍布京城,日积月累,恐怕不能容纳。如果不让他们居住在两京,分散到附近的州郡,设立关卡稽查的法令,或许一旦有意外违法之事,就有难以控制的形势。现在请求不是袒免亲以下两代的,除北京外,希望分散在西京、南京附近,或者沿水路方便的州郡居住,各自根据州郡的大小创设住所。仍然先从两京开始,每处设置敦宗院,任命文武官员各一人管理,参考在京宗室宫院的法规禁令,不可施行的加以删改颁布。”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

大观二年正月,下诏说:“我英宗从濮王府邸起家,入继大统,濮王的后代,在亲属关系上虽然亲近,但服属已经渐远。就如‘不’字辈的儿子,论正式服制还只是缌麻,比照正统关系则已经不算袒免亲,没有赐名授官的制度,没有禄廪赏赐的法规。近来听说他们贫乏困顿,有的不能自我维持生活。朕富有天下,然而五服以内的亲属仅仅等同于平民百姓,这不是巩固根本的办法;想要尽到亲亲之礼,然而继承大统的重任,从道义上讲不敢自居。日夜思虑,应当使恩情和道义两全,这样才算相称。应当规定濮王的孙辈,‘士’字辈可依照‘仲’字辈的待遇,‘不’字辈及‘不’字辈的儿子一并依照‘士’字辈的恩数条例处理。宗女依照她们所属字辈的等第施行。这样才不失继承大统的道义,而又能尽力周全人伦之亲。”

八月:下诏说:“保州皇族的子孙在亲属关系上虽然疏远,但没有仁厚之人会遗弃自己的亲属。近来听说皇族的子孙没有官职的还有三十多人,有的贫乏不能自我维持生活,已经下令设置敦宗院,在六房之内各自挑选年纪最长、二十岁以上的人,授予三班奉职二人,一房若有六人以上再加一人,并一并给予添差监当的职位。”

宣和五年,下诏说:“今后内外宗室一律不称姓氏。”七年后,又下诏依照熙宁年间的法规一律著录姓氏。

在此之前,宗正少卿赵子崧受赐召对,皇帝问宗室子弟为何要著录姓氏,赵子崧以熙宁年间的法规作答,于是下诏宗室一律不著姓氏。其后有关部门不再核考旧例,官职不论高下,都只以名字区分。到这时赵子崧又向皇帝进言,所以搁置了先前的诏令。

宋朝宗室担任侍从官的,从宣和年间到嘉泰年间一共十九人。太祖一系下:赵令铄(宝文阁待制)、赵令〇艮(户部侍郎)、赵子崧(端明殿学士)、赵子昼、赵子直、赵子栎(都是宝文阁学士)、赵子氵肃、赵子厚(户部、吏部侍郎);赵伯圭(端明殿学士)、赵师训(工部侍郎)、赵师[B196](敷文阁待制)、赵师[B164](户部侍郎);太宗一系下:赵不弃、赵不流、赵善坚(都是工部侍郎)、赵不迹(华文阁待制);魏王一系下:赵彦中(中书舍人)、赵彦操(焕章阁待制)、赵彦逾(工部侍郎)。宗室中考中状元的,是乾道初年的赵汝愚。考中词科的,是淳熙初年的赵彦中。考中童子举的,是庆元年间的赵崇衤遂。庆元三年六月己卯日,赵崇衤遂因能背诵六经而免试文解科。

宗正寺《仙源类谱》记载:太祖一系下,“德”字辈四人,“惟”字辈八人,“从”字辈、“守”字辈共二十四人,“世”字辈一百二十九人,“令”字辈五百六十四人,“子”字辈一千二百二十一人,“伯”字辈一千六百四十五人(孝宗也属这一辈),“师”字辈一千四百九十人,“希”字辈一千一百四十人,“与”字辈一百一十人,一共六千三百六十五人。“孟”字辈、“由”字辈还没有查

“孟”字行、“由”字行未见数。大宗下“元”字行九人,“允”字行十九人,“宗”字行七十五人(英宗同此行),“仲”字行三百八十八人,“士”字行一千四百九十九人,“不”字行二千一百三十人,“善”字行二千四百三十一人,“汝”字行一千二十二人,“崇”字行四百一十三人,“必”字行一十九人,凡八千五人。“良”字行、“友”字行未见数。魏悼王下“德”字行十人,“承”字行三十二人,“克”字行一百二十七人,“叔”字行五百六十一人,“之”字行一千四百二十五人,“公”字行一千七百七十四人,“彦”字行一千八百二十四人,“夫”字行一千六百六十六人,“时”字行二百五十三人,“若”字行二十四人,“嗣”字行未见数其见数,者凡七千二百九十六人。以淳熙八年计之,三祖下合二万一千六百六十有六人。英宗子吴王益下“孝”字行十三人,“安”字、“多”字、“居”字行皆为南班官,未见数。淳熙初,诏“多”字行之子连“自”字。绍熙初,诏“自”字行之子连“甫”字,徽宗子棣华宅诸王下连“卿”字,“卿”字下连“茂”字,“茂”字下连“中”字,“中”字下连“孙”字。然棣华子孙自靖康以来,皆隔异域,但遥为排连而已。保州宗室者,翼祖皇帝後也。建炎初隔绝。绍兴九年渡江者数十人,有官四人而已。上念之,诏注官如两京例。今“广”字、“继”字、“夫”字行者是也。故事,宗女▯人,皆内侍与有司主之。熙宁後,以昭穆益疏,乃给奁具。祖宗元孙女五百千,五世三百五十千,六世三百千,七世二百五十千,八世百五十千。绍兴七年冬诏,元孙减五之二,六世、八世减三之一,五世、七世减七之二,己▯而再行者各减半。然有司不时给,宗女贫不能行,多自称不愿出▯者。三十二年,惠靖襄王子子游知南外宗正事,请於朝,下泉州以经总制司钱支给云。建炎末,上以天属避地者少,诏南班宗妇无子孙食禄者,廪给有差。凡祖宗缌麻亲,岁给钱九十六千、米三十六斛、帛二十八疋,袒免亲,钱米减三之一,绵帛并减半(四年六月己卯)。故事,宗室近臣,吉凶皆有赐予。绍兴初,以军兴财匮罢之(六年正月己巳)。十一年秋,皇叔祖右监门卫大将军仲▯卒於临安,至无以敛。判大宗正事、齐安郡王士▯畏言於朝,绍缌麻、亲任环列以上亡者,赐钱三百千,袒免减三之一(九月,甲辰)。今以为例焉。本朝宗室皆聚於京师,熙宁▯,始许居於外。蔡京为政,即河南、应天置西南二敦宗院,设宗官主之。靖康之祸,在京宗室无得免者,而睢、洛二都得全。建炎初,上将南幸,先徙诸宗室於江淮,於是大宗正司移江宁,南外移镇江,西外移扬州(元年八月戊午)。

译到人数。太宗一系下“元”字辈九人,“允”字辈十九人,“宗”字辈七十五人(英宗也属这一辈),“仲”字辈三百八十八人,“士”字辈一千四百九十九人,“不”字辈二千一百三十人,“善”字辈二千四百三十一人,“汝”字辈一千零二十二人,“崇”字辈四百一十三人,“必”字辈十九人,一共八千零五人。“良”字辈、“友”字辈还没有查到人数。魏悼王一系下“德”字辈十人,“承”字辈三十二人,“克”字辈一百二十七人,“叔”字辈五百六十一人,“之”字辈一千四百二十五人,“公”字辈一千七百七十四人,“彦”字辈一千八百二十四人,“夫”字辈一千六百六十六人,“时”字辈二百五十三人,“若”字辈二十四人,“嗣”字辈还没有查到人数,已经查到人数的一共七千二百九十六人。以淳熙八年统计,三祖之下一共有二万一千六百六十六人。英宗之子吴王赵益之下“孝”字辈十三人,“安”字辈、“多”字辈、“居”字辈都担任南班官,还没有查到人数。淳熙初年,下诏“多”字辈的儿子接续“自”字。绍熙初年,下诏“自”字辈的儿子接续“甫”字,徽宗之子棣华宅各王之下接续“卿”字,“卿”字之下接续“茂”字,“茂”字之下接续“中”字,“中”字之下接续“孙”字。然而棣华宅的子孙自靖康年间以来,都被阻隔在异域,只是遥相排定字辈而已。保州宗室,是翼祖皇帝的后代。建炎初年被阻隔。绍兴九年渡江南来的有几十人,其中有官职的只有四人而已。皇上顾念他们,下诏按照两京的旧例给予注官。现在“广”字辈、“继”字辈、“夫”字辈的就是这些人。按旧例,宗女出嫁,都由内侍和有关部门主持办理。熙宁以后,因为昭穆世系日益疏远,就改为发给嫁妆用具。祖宗嫡系子孙的女儿给五百千,五世的给三百五十千,六世的给三百千,七世的给二百五十千,八世的给一百五十千。绍兴七年冬天下诏,嫡系子孙的减去五分之二,六世、八世的减去三分之一,五世、七世的减去七分之二,已经出嫁又再嫁的各减一半。然而有司不按时发放,宗女贫困不能出嫁,很多人自称不愿出嫁。三十二年,惠靖襄王之子赵子游主管南外宗正事,向朝廷请求,下令泉州用经总制司的钱支给。建炎末年,皇上因为皇族避难迁徙的人很少,下诏南班宗妇没有子孙供养的,按等级发给廪给。凡是祖宗的缌麻亲,每年给钱九十六千、米三十六斛、帛二十八疋,袒免亲,钱米减少三分之一,绵帛都减半(建炎四年六月己卯)。按旧例,宗室近臣,遇有吉凶之事都有赏赐。绍兴初年,因为军费匮乏而废止(绍兴六年正月己巳)。绍兴十一年秋天,皇叔祖右监门卫大将军赵仲〇在临安去世,穷到无法安葬。判大宗正事、齐安郡王赵士〇向朝廷进言,此后缌麻亲、任环卫官以上去世的,赐钱三百千,袒免亲减三分之一(九月甲辰)。现在成为定例。本朝宗室都聚居在京城,熙宁年间,才开始允许居住在外地。蔡京执政时,在河南、应天设置西外、南外二敦宗院,设立宗官主管。靖康之祸中,在京城的宗室无一幸免,而睢阳、洛阳两地的得以保全。建炎初年,皇上将要南巡,先把各宗室迁徙到江淮一带,于是大宗正司迁移到江宁,南外宗正司迁移到镇江,西外宗正司迁移到扬州(建炎元年八月戊午)。第二年春天,又把西外宗正司迁到泰州及高邮军(正月甲午)。建炎三年冬天,又迁到福州,而南外宗正司迁到泉州以躲避敌寇(十二月甲子)。绍兴元年秋天,嗣濮王赵仲〇请求合并西外、南外宗正司为一司,以节省财用,有

明年春,又移西外於泰州及高邮军(正月甲午)。三年冬,又移於福州,而南外移泉州以避狄(十二月甲子)。绍兴元年秋,嗣濮王仲▯请合西南外宗正为一司,以省财用,有司以泉州乏财不许(九月壬子)。是时,两外宗子女妇合五百馀人,岁费缗钱九万(南外三百四十九人,岁费钱六万缗。西外一百七十六人,岁费钱约三万缗)。绍兴府宗正司者,绍兴三年,以行在未有居第,权分宗子居之。三十年春,恩平郡王出居会稽,遂以为判大宗正事(三月丙子)乾道七年,虞丞相秉政,言蜀中阙大宗正司,上欲移绍兴府宗正司於成都(五月戊寅),既而不行,但省会稽一司而已。今蜀中宗子甚众,既无亲贤领之,但每州以行尊者一员检察钱米请受,由是往往蹈於非彝,而不可训焉。东都故事,宗子皆筑大舍聚居之。太祖、太宗九王後曰睦亲,秦王後曰广亲,英宗二王曰亲贤,神宗五王曰棣华,徽宗诸王曰蕃衍。渡江後,宗子始散居郡邑,惟亲贤子孙为近属,则聚居之。孝宗子四人,邵悼肃王无後,庄文太子、魏惠宪王早薨。庄文之妃、惠宪之夫人皆别居赐第。初,庄文既大祥,议者欲皇孙出居於外,或以为不可。又逾年,竟以知枢密院府为外第焉。绍熙初,宁宗封嘉王,将以所藉富民裴氏之居为府第,而议者以为非宜,乃改筑。盖自绍兴以来,天属鲜少,故不复赐宅名云。

容斋洪氏《随笔》曰:“吏部员多阙少,今为益甚,而选人当注职官簿尉,辄为宗室所夺,盖以尽压己到部人之故。案宣和七年八月,臣僚论:‘祖宗时,宗室无参选法。至崇宁初,大启侥亻幸,遂使任意出官,又优为之法。参选一日,即在阖选名次之上。以天支之贵,其▯不为无人,而膏粱之习,贪淫纵恣,出为民害者不少。议者颇欲惩革,罢百十人之私恩,为亿万人之公利,诚为至当。若以亲爱未忍,姑乞与在部人通理名次。’从之。靖康元年八月,又奏云:‘祖宗时未有宗室参部之法。神宗时,始选择差注一二。崇宁初,立法太优,宗室参选之日,在本部名次之上,既压年月深远、劳效显著之人,复占名州大县优便丰厚之处。议者颇欲惩革,不注郡守、县令,在部人通理名次。’有旨从之。此二段未尝冲改,不知何时复紊也。”

又曰:“本朝宗室袒免亲女出嫁,如婿系白身人,得文解者为将仕郎,否则承节,承信郎。妻虽死,夫为官如故。案唐正元中,故怀泽县主婿、检校▯善大夫窦克绍状言:‘臣顷以国亲,超受宠禄,及县主薨逝,臣官遂停。陪位出身,未授检校官,自有本官。伏乞宣付所司,许取前衔婺州司户参军,随例调集’。

译关部门以泉州财力匮乏为由没有允许(九月壬子)。这时,两外宗子、宗女、宗妇一共五百多人,每年耗费缗钱九万(南外三百四十九人,每年耗费钱六万缗。西外一百七十六人,每年耗费钱约三万缗)。绍兴府宗正司,是绍兴三年因为行在还没有住所,暂时分出一部分宗子居住在那里。绍兴三十年春天,恩平郡王出宫居住在会稽,于是就任命他为判大宗正事(三月丙子)。乾道七年,虞丞相执政,说蜀地缺乏大宗正司,皇上想把绍兴府宗正司迁到成都(五月戊寅),后来没有施行,只是撤并了会稽一司而已。现在蜀地的宗子很多,既没有亲近贤良的人统领他们,只是每州派一名辈分尊长的人检核钱米的请领,因此往往做出违背常理的事,而无法加以训导。东都的旧例,宗子都聚居在大宅院中。太祖、太宗九王的后代称睦亲宅,秦王的后代称广亲宅,英宗二王的称亲贤宅,神宗五王的称棣华宅,徽宗诸王的称蕃衍宅。南渡以后,宗子才开始分散居住在各郡县,只有亲贤宅的子孙作为近属,才聚居在一起。孝宗有四个儿子,邵悼肃王没有后代,庄文太子、魏惠宪王都早逝。庄文太子的妃子、魏惠宪王的夫人都另外居住在赐给的宅第中。当初,庄文太子丧期已满、大祥礼毕后,有议论的人想让皇孙搬出宫外居住,有人认为不可以。又过了一年,最终把知枢密院府作为外第。绍熙初年,宁宗被封为嘉王,将要把所借用的富民裴氏的住宅作为王府,而议论的人认为不合适,于是改建了新宅。大概自绍兴以来,皇室亲属很少,所以不再赐予宅第的名号了。

容斋洪氏《随笔》说:“吏部官员多而空缺少,如今更加严重,而选人应当注授的职官簿尉,常常被宗室夺去,大概是因为要尽力照顾已经到部候选的人的缘故。查考宣和七年八月,有大臣议论说:‘祖宗时期,宗室没有参加铨选的法规。到崇宁初年,大开侥幸之门,于是让宗室任意外任做官,又特别优待制定法规。参加铨选一天,就排在整个选人名次的最前面。凭天子亲属的尊贵,其中固然不乏人才,然而纨绔子弟的习气,贪婪淫乱、放纵恣肆,出仕为害百姓的也不少。议论的人很想加以惩戒改革,废止对百十人的私恩,来成就亿万人的公利,确实非常恰当。如果因为亲情不忍心,姑且请求与在部候选的人一同论定名次。’皇上听从了这个建议。靖康元年八月,又上奏说:‘祖宗时期还没有宗室参与铨选的法规。神宗时,才开始选择委派一二人。崇宁初年,立法过于优厚,宗室参加铨选的当天,就排在本部名次的前面,既压制了资历深远、功劳显著的人,又占据了名州大县待遇优厚便利的职位。议论的人很想加以惩戒改革,不让他们注授郡守、县令,在部候选的人一同论定名次。’皇上有旨听从了这个建议。这两段建议从未被推翻更改,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变得紊乱了。”

又说:“本朝宗室袒免亲的女儿出嫁,如果女婿是没有官职的平民,考中文解的授予将仕郎,否则授予承节郎、承信郎。妻子即使去世,丈夫的官职仍旧不变。查考唐朝正元年间,已故怀泽县主的女婿、检校〇善大夫窦克绍上状说:‘臣先前因为是国戚,越级受到宠禄,等到县主去世后,臣的官职就被停止了。以陪位的出身,还没有被授予检校官,自己另有本官。恭请皇上宣示有关部门,允许我拿着以前的官衔婺州司户参军,按照惯例参加调集。’皇上下诏允许:‘允许他参加铨选,仍委托有关部门比照前

诏许:‘许付集,仍委所司比类前任正员官依资注拟。自今以後,郡县主婿除丁忧外,有曾任正员官停检校官俸料後者,准此处分。’乃知婿官不停者,恩过唐世多矣。绍兴中,高士轰尚为福国长公主,至观察使,及公主事发诛死,犹得故官,可谓优渥。”

又曰:“寿皇圣帝登极赦恩,凡宗子不以服属远近人数多少,其曾获文解两次者,并直赴殿试,略通文墨者,所在州量试,则补承信郎,由是入仕者过千人已上。淳熙十六年二月,绍熙五年七月,二赦皆然,故皇族得官不可以数计。偶阅《唐昭宗实录》载一事云,宗正少卿李克助奏:‘准去年十一月赦书,皇三等以上亲无官者,每父下放一人出身;皇五等以上亲未有出身陪位者,与出身。寺司启请承前旧例,九庙子孙陪位者,每父下放一人出身,共放三百八十人;其诸房宗室等各赴陪位纳到文状,共一千二十七人,除元不赴陪位及不纳到状,及违寺司条流,不取宗室克系落下外,系三百八十人,合放出身。’敕淮赦书处分。予案昭宗以文德元年即位,次年十一月南郊礼毕肆赦,其文略云:皇三等以上亲,委中书门下各择有才行者量与改官,无官者每父下放一人出身;皇五等以上亲未有出身陪位者,与出身。然则亦有三等、五等亲,陪位与不陪位之差别也。”

●卷二百六十 封建考一

○上古至周封建之制

黄帝之时,神农氏世衰(谓神农氏後代子孙道德衰薄,非指炎帝之身也)。诸侯相侵伐,暴虐百姓,而神农氏弗能征。於是轩辕乃习用干戈,征不享诸侯咸来宾从。而蚩尤最为不恭,莫能伐。炎帝欲侵陵诸侯,诸侯咸归轩辕轩辕。乃修德振兵,以与炎帝战於阪泉之野。三战,然後得其志(谓黄帝克炎帝之後)。蚩尤作乱,不用帝命。黄帝乃徵师诸侯,与蚩尤战於涿鹿之野,遂禽杀蚩尤(蚩尤

译任正员官的资历拟授职位。从今以后,郡主、县主的女婿除去丁忧的情况外,有曾经担任过正员官后又停止检校官俸禄的,按此办理。’由此可知,女婿的官职不被停止,恩泽超过唐朝很多。绍兴年间,高士轰尚娶福国长公主,官至观察使,等到公主的事发被处死,高士轰仍然保留原来的官职,可以说是非常优厚了。”

又说:“寿皇圣帝登基大赦恩典,凡是宗子不论服属远近、人数多少,凡是曾经两次考中文解的,一律直接参加殿试,粗通文墨的,由所在的州酌情考试,就补授承信郎,由此入仕的有一千多人以上。淳熙十六年二月、绍熙五年七月,两次大赦都是这样,所以皇族得官的人数不可计算。偶然翻阅《唐昭宗实录》记载一件事说,宗正少卿李克助上奏:‘依照去年十一月的赦书,皇三等以上亲属没有官职的,每一父系之下放出一个出身名额;皇五等以上亲属没有出身、参与陪位的,给予出身。寺司启奏请求按照以前的旧例,九庙子孙参与陪位的,每一父系之下放出一个出身名额,一共放出三百八十人;其他各房宗室等各自前来陪位并呈交文状的,一共一千零二十七人,除去原本不参加陪位以及没有呈交状文的,以及违反寺司条例、宗室身份核实不清而被削减的以外,剩下三百八十人,应当放给出身。’皇帝敕令依照赦书处理。我查考昭宗是在文德元年即位,第二年十一月举行南郊祭礼完毕后大赦天下,赦文大略说:皇三等以上的亲属,委托中书门下各自挑选有才能品行的人酌情给予改官,没有官职的每一父系之下放出一个出身名额;皇五等以上亲属没有出身、参与陪位的,给予出身。这样看来,也是有三等亲、五等亲,参与陪位与不参与陪位的差别啊。”

●卷二百六十 封建考一

○上古至周朝分封建国的制度

黄帝的时候,神农氏的世系已经衰落(是说神农氏后代子孙的道德衰薄,不是指炎帝本人)。诸侯们互相侵略征伐,暴虐百姓,而神农氏不能加以征讨。于是轩辕就演习使用干戈,征讨不来朝贡的诸侯,诸侯都来归顺臣服。而蚩尤最为不恭顺,没有人能够征讨他。炎帝想要侵略欺凌诸侯,诸侯都归附轩辕。轩辕于是修养德行、整顿军队,与炎帝在阪泉的郊野交战。经过三次战斗,才实现了自己的志向(是说黄帝战胜炎帝之后)。蚩尤作乱,不听从黄帝的命令。黄帝于是征调诸侯的军队,与蚩尤在涿鹿的郊野交战,于是擒获并杀死了蚩尤(蚩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