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六十一 封建考二
为属、连、卒、州以联其国,为长、帅、正、伯以联其人,故能以天下为一家而无外虞。然不惟其官,惟其人则法行而事举,《诗》曰‘四国有王,郇伯劳之’是也。非其人则法虽存而事废,《诗序》曰:‘卫侯不能修方伯、连帅之职。’《公羊传》曰:‘下无贤方伯’是也。方伯、连帅之职,周道故书与《周礼》伯皆称牧者,盖自内言之则屈於二伯,故称牧。《周官 大宗伯》‘八命作牧’,《曲礼》‘九州之长,入天子之国曰牧’是也。自外言之,则伸於诸侯,故称伯。《王制》谓‘方伯之国’是也。虞十二州则十二牧,夏九牧(《左氏》:“夏之方有德也,贡金九牧。”),周九州则九伯,而《王制》言八州八伯,则王畿之内不建伯焉,郑氏以为商制是也。然州牧伯之名,见於经传多矣,连帅特见於《诗序》。若夫五国之属,於经无闻。《左传》曰:‘晋侯享公,请属曾阝。’岂周所为连属欤?《公羊传》曰:‘自陕以东,周公主之。’《书》曰:‘毕公率东方诸侯入应门右,太保率西方诸侯入应门左。’此所谓九命作伯者也,与商所谓天子之老二人一矣。周有九伯,则畿内盖亦设牧。而《太宰》言‘施典於邦国,设其牧’者,以牧之所设主为邦国故也。康成释《诗》,谓周之制,使伯佐牧,盖以传所谓五侯者,五牧也;九伯者,佐侯之伯也。孔颖达申之,以为一牧之下二伯,然质之於商,州伯之下无二佐,则周州牧之下无二伯。”
△右牧伯之制
《周礼》:“上公九命为伯,其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皆以九为节(城方九里,宫方九百步)。”“执桓圭九寸,缫藉九寸(以五采韦衣奠玉以藉之),冕服九章(自山龙以下),建常九ヵ(ヵ,其属▯参垂者也),樊缨九就(樊缨,马饰,以▯饰之,每一处五采备,为一就),贰车九乘,介九人(贰,副也。介,辅已行礼者也),礼九牢(三牲备,为一牢),其朝位宾主之▯九十步,立当车轵(立於车毂之末谓之轵。王行四十五步以迎宾,宾行四十五步以朝王)。摈者五人,庙中将币,三享王礼,再▯而酢(朝毕则有庙享之礼,享必将币,束加於璧),飨礼九献,食礼九举,出入五积(禾米刍薪之费),三问三劳。”“公之服,自衮冕而下,如王之服(王十二旒,上公龙衮,前後皆九旒)。”
“侯伯七命,其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皆以七为节(城方七里,宫方七百步)”。“侯执信圭七寸,缫藉七寸,冕服七章,建常七ヵ,樊缨七就,贰车七乘,介七人,礼七牢,朝位宾主之▯七十步,立当前疾(谓驷马车辕前胡下柱地者)。摈者四人,庙中将币,三享王礼,壹▯而酢,飨礼七献,食礼七举,出入四积,再问再劳。
译方伯',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方伯、连帅的职务,周朝的旧典与《周礼》中的伯都称为牧,大概是因为对内而言,其地位屈居于二伯之下,所以称牧。《周官·大宗伯》说'八命之人任牧',《曲礼》说'九州之长,入朝天子之国称牧',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对外而言,则地位高于诸侯,所以称伯。《王制》所说的'方伯之国',就是这个意思。虞朝有十二州就有十二牧,夏朝有九牧(《左传》说:"夏朝正当有德之时,各方进贡的金属来自九牧。"),周朝有九州就有九伯,而《王制》说八州八伯,那么王畿之内不设伯,郑玄认为这是商朝的制度,是对的。然而州牧、伯的名称,在经传中多有记载,连帅这一名称却只见于《诗序》。至于五国之属,在经典中没有记载。《左传》说:'晋侯设宴款待鲁襄公,请求把曾阝国划入自己的属国。'这难道就是周朝所说的连属吗?《公羊传》说:'从陕地以东,由周公主管。'《尚书》说:'毕公率领东方诸侯从应门的右边进入,太保率领西方诸侯从应门的左边进入。'这就是所谓的九命之人任伯,与商朝所说的天子的两位元老是一致的。周朝有九伯,那么王畿之内大概也设有牧。而《太宰》说'向邦国施行典法,设立其牧',是因为牧所设立主要是为了治理邦国的缘故。郑玄解释《诗经》时,认为周朝的制度是让伯辅佐牧,大概是根据传文所说的五侯,即五牧;九伯,即辅佐侯的伯。孔颖达进一步申述,认为一个牧之下有两个伯,然而如果对照商朝的制度,州伯之下并没有两个辅佐,那么周朝州牧之下也不应该有两个伯。"
以上是牧伯的制度。
《周礼》说:"上公九命任伯,他的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都以九为节度(城池方圆九里,宫室方圆九百步)。""手持桓圭长九寸,缫藉长九寸(用五彩的丝织物包裹以垫玉),冕服有九章纹饰(从山龙纹以下),树立九旒的旌旗(旒,是旗帜下垂的装饰),马匹的樊缨有九就(樊缨,马的装饰,用彩色装饰,每一处五彩齐备,称为一就),随从的副车有九乘,随从的介有九人(贰,是副的意思。介,是辅助行礼的人),礼遇用九牢(三牲齐备,称为一牢),朝见时宾主之间相距九十步,站立时正对车轴末端(站在车毂的末端称为轵。天子走四十五步去迎接宾客,宾客走四十五步去朝见天子)。傧相有五人,在庙中传递礼币,先后三次奉献礼物于天子,天子以酒回礼,宾客再次斟酒回敬(朝见完毕就有庙享之礼,享献必定要传递礼币,用束帛加在璧上),飨礼用九献,食礼用九举,出入所供给的粮草物资有五积(禾米刍薪等费用),三次问候、三次慰劳。""公的服饰,从衮冕以下,如同天子的服饰(天子十二旒,上公龙衮,前后各九旒)。"
"侯伯七命,他们的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都以七为节度(城池方圆七里,宫室方圆七百步)。""侯手持信圭长七寸,缫藉长七寸,冕服七章纹饰,树立七旒的旌旗,马匹的樊缨有七就,随从的副车有七乘,随从的介有七人,礼遇用七牢,朝见时宾主之间相距七十步,站立时正对车辕前端(指驷马车辕前面胡下垂柱地的部分)。傧相有四人,在庙中传递礼币,先后三次奉献礼物于天子,天子回礼一次而宾客回敬,飨礼用七献,食礼用七举,出入所供给的物资有四积,两次问候、两次慰劳。诸伯手持躬圭,其他都如同诸侯的礼仪。""侯伯的服饰,从鷩冕以下,如同公的服饰(三公八旒,侯伯七旒)。"
"子男五命,他们的国家、宫室、衣服、礼仪都以五为节度(城池方圆五里,宫室方圆五百步)。""诸子手持谷璧长五寸,缫藉长五寸,冕服五章纹饰,树立五旒的旌旗,马匹的樊缨有五就,随从的副车有五乘,随从的介有五人,礼遇
诸伯执躬圭,其他皆如诸侯之礼。”“侯伯之服,自▯冕而下,如公之服(三公八旒,侯伯七旒)。”
“子男五命,其国家、宫室、衣服、礼仪皆以五为节(城方五里,宫方五百步)。”“诸子执▯璧五寸,缫藉五寸,冕服五章,建常五ヵ,樊缨五就,贰车五乘,介五人,礼五牢,朝位宾主之▯五十步,立当车衡。摈者三人,庙中将币,三享王礼,一▯不酢(再▯者,王既拜送爵,又设酌璋瓒而▯,后又拜送爵,是谓再▯,宾乃酢王也。礼侯伯一▯而酢者,▯宾,宾酢王而已,后不▯也。礼子男一▯不酢者,▯宾而已,不酢王也),飨礼五献,食礼五举,出入三积,壹问壹劳。诸男执蒲璧,其他皆如诸子之礼。”“子男之服,自毳冕而下,如侯伯之服(王之孤及卿前後各六旒,子男五旒)”。
《王制》:“三公一命,卷若有加则赐也,不过九命;次国之君不过七命,小国之君不过五命(卷读作衮。三公八命矣,复加一命,则服龙衮,与王者之後同。若有加则赐也者,谓九命衮龙之外,依制不合有其服,若有加益,则是君之特赐,非礼法之常也。虞夏之制,天子服有日月星辰,《周礼》曰:“诸公之服,自衮冕而下,如王之服。”)。”
△右诸侯命服之制
大国三军(三万七千五百人),次国二军(二万五千人),小国一军(万二千五百人)。
陈氏《礼书》曰:“《周官 大司马》:‘主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春秋传》曰:‘成国不过半天子之军,诸侯之大者,三军可也。’然军之多寡,系地之广狭,而公侯之田皆百里,则皆三军矣。鲁於周为侯,而地方百里,《颂》称公徒三万,此大国三军之数也。《春秋》襄十一年作三军,昭五年舍中军,则鲁之三军盖尝变於僖公之後,至襄而复作,至昭而又舍也。《左氏》曰:‘季武子作三军,三分公室,而各有其一。’(杜预曰:“鲁本无中军,惟上下二军,皆属於公,有事,三卿更帅以征伐。季氏欲专其民人,故假立中军。”)《公羊》曰:‘三军者何?三卿也。何讥尔?古者上卿、下卿、上士、下士。’(何休曰:“襄公委任强臣,乃益司马作中卿,官逾《王制》,故讥之。”)《▯梁》曰:‘古者天子六师,诸侯一军。作三军,非正也。’啖氏曰:‘天子六军,大国三之一,小国半大国。数不必常,所以示称。’《国语》曰:‘季武子为三军,叔孙穆子曰:“不可。今我小侯也,处大国之▯,缮贡赋以共从者,犹惧有讨。若为元侯之所,以怒大国,无乃不可乎?”弗从,遂作中军。自是齐、楚伐讨鲁,襄、昭皆如楚。
译用五牢,朝见时宾主之间相距五十步,站立时正对车衡。傧相有三人,在庙中传递礼币,先后三次奉献礼物于天子,天子回礼一次而宾客不回敬(再〇,是说天子既拜谢送爵,又设置酌璋瓒而再次回礼,然后再拜谢送爵,这称为再〇,宾客才回敬天子。礼遇侯伯是天子回礼一次而宾客回敬,是指天子回礼宾客,宾客回敬天子而已,后面不再回礼。礼遇子男是天子回礼一次而宾客不回敬,是指天子回礼宾客而已,宾客不回敬天子),飨礼用五献,食礼用五举,出入所供给的物资有三积,一次问候、一次慰劳。诸男手持蒲璧,其他都如同诸子的礼仪。""子男的服饰,从毳冕以下,如同侯伯的服饰(天子的孤及卿前后各六旒,子男五旒)。"
《王制》说:"三公受一命,加穿衮服,如果有加封则是天子的赏赐,命数不超过九命;次等国的君主命数不超过七命,小国的君主命数不超过五命(卷,读作衮。三公已是八命,再加一命,则可穿龙衮之服,与天子的后代相同。所谓有加封则是赏赐,是指九命衮龙之外,按制度不应有这样的服饰,如果有所增加,那是君主的特别赏赐,不是礼法的常规。虞夏的制度,天子的服饰上有日月星辰的纹饰,《周礼》说:"诸公的服饰,从衮冕以下,如同天子的服饰。")。"
以上是诸侯命服的制度。
大国有三军(三万七千五百人),次国有二军(二万五千人),小国有一军(一万二千五百人)。
陈氏《礼书》说:"《周官·大司马》说:'掌管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春秋传》说:'成国(次国)的军队不超过天子的一半,诸侯中大的国家,有三军就可以了。'然而军队的多少,取决于土地的广狭,而公侯的封地都是百里,那么就都应有三军。鲁国在周朝属于侯爵,封地方圆百里,《诗经·颂》称鲁国有'公徒三万',这就是大国三军的数目。《春秋》记载襄公十一年鲁国建立三军,昭公五年撤销中军,那么鲁国的三军大概曾在僖公之后有所变动,到襄公时又重新建立,到昭公时又撤销了。《左传》说:'季武子建立三军,把公室分成三份,各自占有其中一份。'(杜预说:"鲁国原本没有中军,只有上下二军,都隶属于国君,遇有战事,由三卿轮流统率出征。季氏想要独占其民众,所以假借名义设立中军。")《公羊传》说:'三军是什么?就是三卿掌管的军队。为什么要讥讽这件事?古时候有上卿、下卿、上士、下士的等级。'(何休说:"鲁襄公委任强臣,于是增设司马,设立中卿,官职超出了《王制》的规定,所以要讥讽。")《〇梁传》说:'古时候天子有六军,诸侯有一军。建立三军,是不合正道的。'啖氏说:'天子有六军,大国是天子的三分之一,小国是大国的一半。军队数量不必固定,只是用来表明等级的。'《国语》说:'季武子想要建立三军,叔孙穆子说:"不可以。现在我们是小诸侯国,处在大国之间,修缮贡赋来供奉他们,尚且担心遭到讨伐。如果建立像大诸侯那样规模的军队,来激怒大国,恐怕是不可以的吧?"季武子不听从,于是建立了中军。从此齐、楚讨伐鲁国,襄公、昭公都曾逃往楚国。'由此看来,鲁国在春秋时期,尊奉侍奉齐、楚都来不及,那么它的国家规模只是次国而已,不应该再建立三军,建立三军,是不合正道的。所以《春秋》记载'作'字来讥讽此事。'作',就像'作僖公主'之类的用法。等到撤销中军,是恢复了合乎礼制的做法,《春秋》又记载此事来纠正它。《公羊传》说:'撤销中军,是恢复古制。'《〇梁传》说:'恢复,是端正的意思。'这些说法是对的。但
’由此观之,鲁於春秋之时,尊事齐、楚为不暇,则其国次国而已,不宜复作三军,作三军,非正也。故《春秋》书‘作’以讥之。‘作’,犹作僖公主之类也。及舍中军,以起於礼,又书以正之。《公羊》曰:‘舍中军,复古也。’《▯梁》曰:‘复,正也,其说是也。’然《▯梁》言‘天子六师,诸侯一军’,啖氏言‘天子六军,大国三之一,小国半大国。’其制与《周礼》不合,是臆说耳!春秋时,王命曲沃伯以一军为晋侯(庄十六年)。其後,晋作三行以增上中下而当六军,则世衰礼废,大夫僭诸侯,诸侯僭天子,不足怪也。”又曰:“《春秋传》曰‘列国一同’,《明堂位》曰鲁‘革车千乘’,《坊记》曰‘制国不过千乘’,《语》曰‘道千乘之国’,盖诸侯地不过百里,车不过千乘。以开方之法计之,方十里者为方一里者百,方百里者为方一里者万。方一里者百,其赋十乘;方一里者万,则其赋千乘。然赋虽至於千乘,而兵不过三军,三军五百乘而已。则五百乘,三乡之所出也;千乘,阖境之所出也。何则?乡万二千五百家,合三乡则三万七千五百家,凡起徒役,无过家一人,则三军为三万七千五百人矣。《司马法》,兵车一乘,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合七十五人,则一卒所馀在後车矣。後卒复以五十人合二十五人为一车士卒,则所馀五十人又在後车矣。凡三卒而车四乘,三旅而车二十乘,三师而车百乘,三军而车五百乘。由此推之,天子六军,则车千乘矣,此车人参两以相联纠之法者也。《诗》曰‘公车千乘’,又曰‘公徒三万’,则千乘之赋岂特三军而已哉!郑氏据《司马法》,井十为通,通为四马,三十家,士一人,徒二人。通十为成,成百井,三百家,革车一乘,士十人,徒二十人。十成为终,终千井,三千家,革车十乘,士百人,徒二百人。十终为同,同万井,三万家,革车百乘,士千人,徒二千人。率十家出一人之役,百家出十人之役。贾公彦遂以此为畿内之法,以甸出长毂一乘,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为邦国之法。然《周官》之於调役,其寡也;家出一人,其多也,起馀子与独作,未闻十家出一人之役,百家出十人之役也。贾公彦言,出军之法,先六乡,次六遂,次公邑都鄙,乃徵兵於诸侯,不止,则诸侯阖境出焉,所谓千乘之赋也。然先王之於天下,大则有方伯,小则有连帅,其待卒应变,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各▯其事之远近而已。方伯、连帅所不能克,然後乡遂之士应之。《周官》曰:‘王之大事,诸侯。’《左传》曰:‘五侯九伯,汝实征之。’又曰:‘诸侯敌王所忾。’则出军之法,顾岂先虚其内,以实其外哉(马融曰:“千乘之赋,其地千成,居地方三百一十六里有奇,惟公侯之封乃能容之。
译是《〇梁传》说'天子六师,诸侯一军',啖氏说'天子六军,大国是天子的三分之一,小国是大国的一半',他们的说法与《周礼》不合,这只是主观臆断而已!春秋时,周王命令曲沃伯以一军的兵力担任晋侯(庄公十六年)。此后,晋国增设三行,加上上中下三军而相当于六军,那是因为世道衰落、礼制废弛,大夫僭越诸侯的规格,诸侯僭越天子的规格,这就不足为怪了。"又说:"《春秋传》说'各国的规格是一样的',《明堂位》说鲁国'革车千乘',《坊记》说'一国的制度不超过千乘',《论语》说'治理拥有千乘兵车的国家',大概诸侯的封地不超过百里,兵车不超过千乘。用开方计算的方法来计算,方圆十里的地方等于方圆一里的地方一百个,方圆百里的地方等于方圆一里的地方一万个。方圆一里的地方一百个,其赋税是十辆兵车;方圆一里的地方一万个,那么其赋税就是一千辆兵车。然而赋税虽然达到千乘,但兵力不超过三军,三军是五百辆兵车而已。那么五百辆兵车,是三个乡所出的;一千辆兵车,是整个封地所出的。为什么呢?一个乡有一万二千五百家,合三个乡就是三万七千五百家,凡是征发徭役,每家不超过一人,那么三军就是三万七千五百人了。《司马法》记载,一辆兵车,配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合计七十五人,那么一卒(一百人)所剩余的人在后面的车上。后面的车队再以五十人合二十五人配成一辆车的士卒,那么剩余的五十人又在后面的车上。总共三卒配四辆车,三旅配二十辆车,三师配一百辆车,三军配五百辆车。由此推算,天子六军,则应有一千辆兵车,这就是车与人参差配合、相互联系的方法。《诗经》说'公车千乘',又说'公徒三万',那么千乘的赋税又岂止是三军而已呢!郑玄根据《司马法》,认为井田十个为一通,一通出四匹马,三十家,出士一人,徒二人。十通为一成,一成有百井,三百家,出革车一乘,士十人,徒二十人。十成为一终,一终有千井,三千家,出革车十乘,士一百人,徒二百人。十终为一同,一同有万井,三万家,出革车百乘,士一千人,徒二千人。大概十家出一人的劳役,一百家出十人的劳役。贾公彦于是把这作为畿内的法度,以一甸出兵车一辆,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作为诸侯邦国的法度。然而《周官》对于调度徭役,规定得很少;每家出一人,已经是很多的了,还有起用嫡子以外的儿子和单独服役的人,没听说过十家出一人的劳役、一百家出十人的劳役。贾公彦说,出兵的方法,先征调六乡,再征调六遂,然后是公邑都鄙,还不够,才向诸侯征兵,还不够,那么诸侯就要出动全境的兵力,这就是所谓的千乘之赋。然而先王对于天下,大的地方有方伯,小的地方有连帅,他们等待应变,就像身体使唤手臂,手臂使唤手指一样,各自根据事情的远近而应对。方伯、连帅所不能制服的,然后才由乡遂之士来应对。《周官》说:'天子的大事,交给诸侯(去办理)。'《左传》说:'五等诸侯、九州诸伯,你可以去征讨他们。'又说:'诸侯要为天子所憎恶的敌人而战。'那么出兵的方法,怎么会先掏空自己的内部,来充实外部呢(马融说:"千乘的赋税,其封地有千成,所占地方约三百一十六里多,只有公侯的封地才能容纳这样的规模。这大概是被《周礼》中公五百里、侯四百里的制度所迷惑,不知道《周礼》所说的乃是附庸国的制度。")!"
以上是诸侯设立军队的制度。
《王制》说:"大国的三卿都由天子任命,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次国的三卿,其中两卿由天子任命,一卿由本国国君任命,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小国的两卿都由本国国君任命,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三卿,是按照周朝的制度而言,指设立司徒兼任
盖惑《周礼》公五百里,侯四百里之制,不知《周礼》之所言者乃附庸也。”)!”
△右诸侯立军之制
《王制》:“大国三卿皆命於天子,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次国三卿,二卿命於天子,一卿命於其君,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小国二卿皆命於其君,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三卿,依周制而言,谓立司徒兼冢宰之事,立司马兼宗伯之事,立司空兼司寇之事。《左传》云,季孙为司徒,叔孙为司马,孟孙为司空,是三卿也。郑注言小国亦三卿,差次而言,应一卿命於天子,二卿命於其君,此惟言二卿则似误也)。大国之卿不过三命,下卿再命,小国之卿与下大夫一命(不著次国之卿者,以大国之下互明之。以大国卿三命,则知次国之卿不过再命。大国下卿再命,则知次国下卿一命。是故云互明之)。诸侯之下士视上农夫,禄足以代其耕也。中士倍下士,上士倍中士,下大夫倍上士。卿四大夫禄,君十卿禄。次国之卿三大夫禄,君十卿禄。小国之卿倍大夫禄,君十卿禄(解见《职官门》)。次国之上卿位当大国之中,中当其下,下当其上大夫。小国之上卿位当大国之下卿,中当其上大夫,下当其下大夫。其有中士、下士者,数各居其上之三分。”
永嘉徐氏曰:“先王量禄以分田,视口以计食。其品节差等,上焉不至於过制,下焉不至於不足。诸侯下士享百亩之利,苟足以代耕免劳苦而已,虽不能有馀,亦不至不足。其馀自卿以下,其禄各杀一,则无多邑逾制之失。诸侯分田虽多,禄入自有定数,亦无尾大不掉之患。此先王制禄之美意也。且先王分土以封诸侯,固宜尽得其地,以享侯国之富。今乃山泽之所有则归之公,▯田之所有则归之公。侯国之禄馀又待用於天子而不敢私,诸侯所得自十卿禄之外而无有觊心,防闲若过严矣。然君十卿禄,乃君之所自得者耳。而侯国之公用,则取诸地入以给之。其山泽▯田虽归之公,上领於王官,而实藏富於天下,又封建之美意也。春秋以来,诸侯土地各有财赋,皆足以用其民而战其力,其山泽之赋,列国亦自擅而有之,无复君十卿禄之制。而於卿大夫禄地多逾古制,一时诸侯皆任已意以行私赏。故多强宗大族为国生患,晋惠公一入国,遽许里克以汾阳之田百万,丕郑以负蔡之田七十万,此岂常典也哉?在齐威时,伯氏亦有骈邑三百,在鲁成公时,施氏之宰有百室之邑。其他国可见矣。後如郑赏入陈之功,子产以上卿受八邑三十二井,为邑井九百亩,推而计之,视古时卿四大夫禄之制已大相辽绝矣。宋之盟,公与左师邑六十,子罕削而投之。齐庆父之变,公与晏子邑六十,晏子辞而复之。
译冢宰之事,设立司马兼任宗伯之事,设立司空兼任司寇之事。《左传》说,季孙担任司徒,叔孙担任司马,孟孙担任司空,这就是三卿。郑玄注解说小国也设三卿,按等级差次而言,应该是一卿由天子任命,两卿由本国国君任命,这里只说两卿,似乎有误)。大国的卿命数不超过三命,下卿是再命,小国的卿与下大夫都是一命(没有专门说明次国的卿,是因为用大国的下限互相说明。因为大国的卿是三命,就可以知道次国的卿不超过再命。大国的下卿是再命,就可以知道次国的下卿是一命。所以说是互相说明)。诸侯国的下士俸禄相当于上等农夫的收入,足够代替他们耕种所得。中士的俸禄是下士的两倍,上士的俸禄是中士的两倍,下大夫的俸禄是上士的两倍。卿的俸禄是大夫的四倍,国君的俸禄是卿的十倍。次国卿的俸禄是大夫的三倍,国君的俸禄是卿的十倍。小国卿的俸禄是大夫的两倍,国君的俸禄是卿的十倍(解释见《职官门》)。次国上卿的地位相当于大国的中卿,中卿相当于大国的下卿,下卿相当于大国的上大夫。小国上卿的地位相当于大国的下卿,中卿相当于大国的上大夫,下卿相当于大国的下大夫。至于设有中士、下士的国家,其人数各占其上一级的三分之一。"
永嘉徐氏说:"先王衡量俸禄来分配田地,根据人口来计算食用之需。他们的等级差别,向上不至于超越制度,向下不至于不足。诸侯国的下士享有百亩之田的收益,只要足够代替耕种、免于劳苦就可以了,虽然不能有余,也不至于不足。其余从卿以下,他们的俸禄各自递减一等,那么就没有多占封邑、超越制度的弊病。诸侯分得的田地虽然多,但俸禄的收入自有定数,也就没有尾大不掉的隐患。这是先王制定俸禄的良苦用心。况且先王分土封诸侯,本应让他们完全占有那片土地,享有诸侯国的富庶。如今山泽的出产归公家所有,公田的出产归公家所有。诸侯国的俸禄剩余又要留待天子使用而不敢私自占有,诸侯所能得到的除了国君十倍于卿的俸禄之外,别无非分之想,这样的防范也未免过于严格了。然而国君十倍于卿的俸禄,只是国君自己所得的部分而已。而诸侯国的公用开支,则从土地的收入中取用来供给。那些山泽公田虽然归于公家,名义上由王朝官员管辖,实际上是把财富藏于天下,这又是封建制度的良苦用心。春秋以来,各诸侯的土地各自有财赋收入,都足以役使百姓、动用其力量,那些山泽的赋税,各国也都自行占有,不再遵循国君十倍于卿俸禄的制度。而卿大夫的俸禄和封地大多超过古代的制度,一时间诸侯都任凭自己的心意来施行私人的赏赐。所以出现了很多强宗大族成为国家的祸患,晋惠公一进入晋国,就立刻答应给里克汾阳的田地一百万亩,给丕郑负蔡的田地七十万亩,这难道是常规的制度吗?在齐威王时,伯氏也拥有骈邑三百户,在鲁成公时,施氏的家臣拥有百户之邑。其他国家的情况也可以想见了。后来如郑国赏赐参与讨伐陈国有功之人,子产以上卿的身份接受八邑三十二井,一邑一井是九百亩,推算起来,与古代卿是大夫俸禄四倍的制度相比,已经相差很远了。宋国的盟会上,宋公赐给左师六十邑,子罕削减并归还了这份赏赐。齐国庆父之乱时,齐公赐给晏子六十邑,晏子辞让并归还了。这些都是因为担心足以招来祸患,所以推辞不接受,至于像先王的制度那样,就顾不上讨论了。卫国的免馀对卫君说'只有卿才能拥有百邑',晋国的叔向分配秦、楚公子的俸禄,都是百人份的口粮。一卒有一百人,他们的俸禄足够供养一百人,这些都是遵循春秋乱世的法度,而不是先王的正法。"
以上是诸侯设置官职的制度。
此惟惧其足以召患,故▯而不受,有如先王之制不暇论矣。卫免馀言於卫曰‘唯卿备百邑’,晋叔向赋秦、楚公子之禄,皆百人之饩。一卒百人,其禄足百人,此皆徇春秋之乱法,非王法也。”
△右诸侯建官之制
《周官》:“六年五服一朝。又六年,王乃时巡,考制度於四岳。诸侯各朝於方岳,大明黜陟。”《大行人》:“邦畿方千里,其外方五百里谓之侯服,岁一见,其贡祀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甸服,二岁一见,其贡嫔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男服,三岁一见,其贡器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采服,四岁一见,其贡服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卫服,五岁一见,其贡材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要服,六岁一见,其贡货物。九州之外,谓之蕃国,世一见,各以其所贵宝为贽。王之所以抚邦国诸侯者,岁遍存。三岁,遍┹。五岁,遍省(存、┹、省者,王使臣於诸侯之礼)。七岁,属象胥,谕言语,协辞命。九岁,属瞽史,谕书名,听声音。十有一岁,达瑞节,同度量,成牢礼,同数器,修法则。十有二岁,王巡守殷国。”
三山林氏曰:“《周官》言‘六年五服一朝’,《大行人》言‘侯服岁一见’至‘要服而後六年一朝’,与此经不合。唐孔氏虽引‘岁聘以志业,▯朝以讲礼,再朝而会以示威,再会而盟以显昭明’,为与此经相当,然左氏之言是三年一朝,六年一会,十二年一盟,计十二年之中,诸侯之朝不止於二。此则十二年止於二朝,然後王巡守,亦不得为相当。唐孔氏又以《大行人》所云,见者皆言贡物,或可因贡而见,何必皆是君自朝乎?按《周官》朝觐、宗遇、会同,皆其君自行,故皆言见。至於问与视则其臣,故曰时聘殷┹而巳,不言见也。以见为遣使,亦非《周官》之本意,然此篇所载六卿与《周礼》同,而惟‘六年五服一朝’一句与《周礼》异。当阙之,以俟知者。”
“春朝而图天下之事,秋觐以比邦国之功,夏宗以陈天下之谟,冬遇以协诸侯之虑,时会以发四方之禁,殷同以施天下之政(此六事者,以王见诸侯为文。言六服以其朝岁,四时分来更迭如此而遍。时会者无常期,盖诸侯有不顺服者,王将有征讨之事,则合诸侯而发禁事焉。禁谓九伐之法。殷同,即殷见也。王十二岁一巡守,则殷同。殷同者,乃六服尽朝;既朝,乃合诸侯而命其政)。时聘以结诸侯之好,殷┹以除邦国之慝(此二事,以王见诸侯之臣使来者为文。时聘亦无常期。殷┹,谓一服朝之岁也。一服朝之岁,五服诸侯皆使其卿以聘礼来┹天子。以礼见之,命以政禁之事,所以除其恶行),▯问以谕诸侯之志,归▯以交诸侯之福,贺庆以赞诸侯之喜,致礻会以补诸侯之灾(此四者,王使臣於诸侯之礼也。
译《周官》说:"每六年,五服各朝见天子一次。再过六年,天子便按时巡视四方,在四岳考察各地的制度。诸侯们各自到所属的方岳朝见天子,天子据此明确地进行升迁或贬黜。"《大行人》说:"王畿方圆千里,其外方圆五百里称为侯服,一年朝见一次,进贡祭祀用的物品。再往外方圆五百里称为甸服,两年朝见一次,进贡嫔妃用的物品。再往外方圆五百里称为男服,三年朝见一次,进贡器物。再往外方圆五百里,称为采服,四年朝见一次,进贡服饰之物。再往外方圆五百里称为卫服,五年朝见一次,进贡材木之物。再往外方圆五百里称为要服,六年朝见一次,进贡货物。九州以外,称为蕃国,每一代朝见一次,各自以其所珍视的宝物作为贽礼。天子用来安抚邦国诸侯的方法是:每年遍行存问。三年,遍行┹礼。五年,遍行省视(存、┹、省,都是天子派遣使臣前往诸侯国的礼节)。七年,聚集象胥(负责翻译的官员),沟通各国语言,协调辞令。九年,聚集瞽史(负责音律历史的官员),统一文字,考订声音。十一年,统一瑞节,统一度量,制定牢礼,统一数器,修订法则。十二年,天子巡视四方,会集诸侯于王朝。"
三山林氏说:"《周官》说'六年五服朝见一次',《大行人》说'侯服一年朝见一次'直到'要服则六年朝见一次',这与本经不合。唐代孔颖达虽然引用'每年聘问以表明业绩,二年一朝以讲求礼仪,再朝加以会盟以显示威严,再会盟以彰明诚信',认为与本经相当,但左氏所说的是三年一朝,六年一会,十二年一盟,算起来十二年之中,诸侯朝见不止两次。而这里说十二年只有两次朝见,然后天子巡守,也不能说是相当的。孔颖达又认为《大行人》所说的'见',都是说进贡物品,或许可以是因为进贡而朝见,未必都是国君亲自朝见吧?按《周官》中朝觐、宗遇、会同,都是国君亲自前往,所以都说'见'。至于问、视这类,则是派遣其臣下前往,所以只说'时聘''殷┹'而已,不说'见'。把'见'解释为派遣使者,也不是《周官》的本意,然而本篇所记载的六卿与《周礼》相同,只有'六年五服一朝'这一句与《周礼》不同。应当存疑,留待有识之士来考订。"
"春天朝见天子来商议天下大事,秋天觐见天子来考核各国的功绩,夏天宗见天子来陈述天下的谋略,冬天遇见天子来协商诸侯的考虑,不定期的会盟用来发布四方应遵守的禁令,殷同用来施行天下的政令(这六件事,都是以天子接见诸侯为主体。是说六服诸侯按各自朝见的年份,四季轮流依次前来朝见,如此循环一遍。时会没有固定的期限,大概是诸侯中有不顺服的,天子将要有征讨的行动,就聚合诸侯而发布禁令。禁,指的是九伐之法。殷同,就是殷见。天子十二年巡守一次,就有殷同。殷同,是指六服诸侯全部前来朝见;朝见之后,就聚合诸侯而颁布政令)。不定期的聘问用来结交诸侯的友好,殷┹用来消除邦国的祸患(这两件事,是以天子派遣臣下前往诸侯国为主体。时聘也没有固定的期限。殷┹,是指某一服诸侯朝见之年。某一服诸侯朝见之年,五服诸侯都派他们的卿以聘礼来朝见天子。天子以礼接见他们,命令他们施行政令、禁令之事,用来消除他们的恶行),〇问用来传达对诸侯的关怀,归〇用来交结诸侯的福祉,贺庆用来赞许诸侯的喜事,致礻会用来补助诸侯的灾患(这四件事,是天子派遣使臣前往诸侯国的礼节。〇问,是指每年慰问诸侯,属于存、省一类。致礻会,是凶礼中的吊礼。补助诸侯的灾患,就像春秋时澶渊之会归还宋国财物一样)。""凡是诸侯之间的邦交,每年互相问候,隔年互相聘问,世代相传互相朝见。"
《王制》说:"诸侯对于天子,每年一次小聘,三年一次大聘,五年朝见一次(
▯问者,▯岁一问诸侯,谓存省之属。致礻会,凶礼之吊礼。补诸侯灾若春秋澶渊之会归宋财)。”“凡诸侯之邦交,岁相问也,殷相聘也,世相朝也。”
《王制》:“诸侯之於天子也,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比年,每岁也。小聘使大夫,大聘使卿,朝则君自行。然此大聘与朝,晋文伯时所制。唐虞之制,诸侯岁朝。周之制,侯、甸、男、采、卫、要服六者,皆以服数来朝)。天子五年一巡守,岁二月东巡守,至于岱宗,柴而望祀山川;觐诸侯;问百年者就见之;命太师陈诗,以观民风;命市纳贾,以观民之所好恶,志淫好辟(市,典市者。贾谓物贵贱厚薄也。质则用物贵,淫则侈物贵,民之志淫邪,则所好不正);命典礼,考时月定日;同律、礼、乐、制、度、衣服,正之。山川神▯有不举者为不敬,不敬者君削以地(举,犹祭也),宗庙有不顺者为不孝,不孝者君绌以爵(不顺,谓背逆昭穆)。变礼易乐者为不从,不从者君流(流,放也)。革制度衣服者为畔,畔者君讨。有功德於民者,加地进律(律,法也)。五月南巡守,至于南岳,如东巡守之礼。八月西巡守,至于西岳,如南巡守之礼。十有一月北巡守,至于北岳,如西巡守之礼。归假于祖祢,用特。”
《孟子》:“天子▯诸侯曰巡守,诸侯朝於天子曰述职。春省耕而补不足,秋省敛而助不给。入其疆,土地辟,田野治,养老尊贤,俊杰在位则有庆,庆以地。入其疆,土地荒芜,遗老失贤,掊克在位则有让。一不朝,则贬其爵,再不朝,则削其地,三不朝,则六师移之。”
《王制》:“天子无事,与诸侯相见曰朝。考礼正刑,一德以尊天子。天子赐诸侯乐,则以▯将之;赐伯、子、男乐,则以鼗将之(将谓执以致命。▯、鼗,皆所以节乐)。诸侯赐弓矢,然後征;赐▯钺,然後杀;赐圭瓒,然後为鬯。未赐圭瓒,则资鬯於天子(得其器乃敢为其事。圭瓒,鬯爵也。鬯,▯酒也。赐圭瓒者,亦谓上公九命,若
译比年,就是每年。小聘派遣大夫前往,大聘派遣卿前往,朝见则国君亲自前往。然而这种大聘与朝见的制度,是晋文公称霸时所制定的。唐虞的制度,是诸侯每年朝见。周朝的制度,侯、甸、男、采、卫、要服这六服,都按各自所属的服等次数来朝见)。天子每五年巡守一次,第一年二月向东巡守,到达泰山,燃柴祭天、望祭山川;接见诸侯;慰问百岁老人并亲自前往看望;命令太师陈列各地的诗歌,以观察民风;命令负责市场的官员呈报物价,以观察百姓的好恶,判断风气是淫邪还是端正(市,指掌管市场的官员。贾,指物品价格的贵贱厚薄。质朴则常用物品价格贵,淫奢则奢侈物品价格贵,如果百姓的风气淫邪,那么他们所喜好的就不端正);命令掌管礼仪的官员,考订季节月份、确定日期;统一音律、礼仪、音乐、制度、度量、衣服,加以纠正。对山川神〇的祭祀有不举行的,是为不敬,不敬的诸侯要被削减封地(举,就是祭祀的意思);对宗庙的祭祀有违背昭穆次序的,是为不孝,不孝的诸侯要被降低爵位(不顺,指违背昭穆次序)。擅自改变礼仪音乐的,是为不服从,不服从的诸侯要被放逐(流,就是放逐)。擅自更改制度衣服的,是为叛逆,叛逆的诸侯要被讨伐。对百姓有功德的诸侯,增加封地、提升爵位(律,就是法度)。五月向南巡守,到达南岳,礼仪如同向东巡守一样。八月向西巡守,到达西岳,礼仪如同向南巡守一样。十一月向北巡守,到达北岳,礼仪如同向西巡守一样。归来后到祖庙、父庙祭告,用一头牲畜。"
《孟子》说:"天子巡视诸侯的封地称为巡守,诸侯朝见天子称为述职。春天巡视耕种情况,补助不足的百姓;秋天巡视收成情况,资助缺粮的百姓。进入诸侯的疆域,如果土地得到开垦,田野治理有序,尊养老人、敬重贤人,杰出人才在位任职,就给予奖赏,赏赐土地。进入诸侯的疆域,如果土地荒芜,遗弃老人、埋没贤才,搜刮盘剥的人在位任职,就给予责备。一次不朝见,就贬其爵位;两次不朝见,就削减其封地;三次不朝见,就出动六军讨伐他。"
《王制》说:"天子没有特别事务,与诸侯相见称为朝。借此考订礼仪、匡正刑罚,统一道德以尊崇天子。天子赐给诸侯乐器,用〇(乐器名)来传达命令;赐给伯、子、男乐器,用鼗(拨浪鼓)来传达命令(将,是指手持并传达命令。〇、鼗,都是用来控制音乐节奏的乐器)。诸侯得到弓矢的赏赐,然后才能行使征伐之权;得到〇钺(斧钺)的赏赐,然后才能行使诛杀之权;得到圭瓒的赏赐,然后才能自制鬯酒。没有得到圭瓒的赏赐,则须向天子索取鬯酒(得到相应的器物才敢做相应的事。圭瓒,是舀鬯酒的酒器。鬯,是香酒。赐予圭瓒的,也是指上公九命,如果……"
未赐圭瓒,则用璋瓒,故《周礼 小宗伯》注云,天子圭瓒,诸侯璋瓒,既不得鬯则用薰)。”
译还没有被赐予圭瓒的,就用璋瓒(所以《周礼·小宗伯》注说,天子用圭瓒,诸侯用璋瓒),既然不能用鬯酒,就用薰草代替。
△右朝聘巡守赏罚之制
◎三皇以来至殷末周初诸侯之见於经传者
共工氏 女娲末年,共工氏任智,刑以强霸而不王,与祝融战不胜,怒触不周山以死。
州 甫 甘 许 戏 露 齐 纪 怡 向 申 吕 皆炎帝、神农氏姜姓之後,并为诸侯,或分四岳。当周室,甫侯、申伯为王贤相,齐、许列为诸侯。
蚩尤氏 九黎之君,始作淫刑,不用帝命。黄帝与战於阪泉之野,禽杀之。
有苗氏 缙▯氏之後,作五虐之刑,杀戮无辜。尧遏绝其世,舜摄政,放之於三危,又命禹徂征七旬而格。
虞宾 《书》“虞宾在位”注:丹朱为王者後,故称宾,与诸侯助祭。
容斋洪氏《随笔》曰:“尧舜之子,不肖等耳。舜之後虽不有天下,而传至於陈,及田齐几二千载,惟尧之後当舜在位时即绝。故禹之戒舜曰:‘▯若丹朱傲,用殄厥世。’又作戒曰:‘惟彼陶唐,有此冀方,今失厥道,乱其纪纲,乃底灭亡。’原丹朱之恶固在所绝,方舜禹之世,顾不能别访贤胄为之立继乎?《左传》载子产之辞曰:‘唐人是因,以服事夏商,其季世曰唐叔虞(谓唐人之季,非周武王子封於晋者)。成王灭唐,而封太叔。’又蔡墨曰:‘陶唐氏既衰,其後有刘累氏曰御龙。’范宣子曰:‘モ之祖自虞以上为陶唐氏,在夏为御龙氏。’然则封国虽绝,尚有子孙。武王灭商,封帝尧之後於蓟,而未尝一见於简策。史赵言楚之灭陈曰:‘盛德必百世祀,虞之世数未也。’臧文仲闻蓼与六二国亡,曰:‘皋陶庭坚,不祀忽诸。’尧之盛德,岂出舜、皋之下,而爵邑不能及其孙何也?”
有庳 舜封象使吏治其国,而纳其贡税。有庳在今道州。
契 佐禹治水有功,舜使为司徒,封於商,赐姓子氏。契子 昭明传 相土昌若 曹圉 冥 振 微 报丁 报丙 主壬 主癸 凡十四世而生成汤,始代夏有天下。
稷 教民播种,帝尧举为农师,舜时封於邰。稷子不窟传 鞠 公刘 庆节皇仆 差弗 毁▯俞 公非 高圉 亚圉 公叔祖类 古父▯父 季历西伯昌凡十六世而生武王,始代商有天下。
英、六 禹即天子位,举皋陶荐之。且授政焉。而皋陶卒,乃封皋陶之後於英、六。至春秋鲁文公之时,六人叛楚(即东夷),楚成大心帅师灭六,子燮灭蓼。安国六县,咎陶後堰姓所封国。英即蓼也,在光州固始县。
按:六、蓼虽灭於春秋之时,然《史记》以为禹封皋陶之後於英、六,则是禹时所建之国也。
译△右为朝聘、巡守、赏罚制度
◎三皇以来至殷末周初见于经传的诸侯
共工氏:女娲末年,共工氏依仗智谋,用刑法逞强称霸而不称王,与祝融作战失败,愤怒撞击不周山而死。
州、甫、甘、许、戏、露、齐、纪、怡、向、申、吕:都是炎帝、神农氏姜姓的后代,一并成为诸侯,有的分掌四岳之职。到周朝时,甫侯、申伯做了周王的贤相,齐、许被列为诸侯。
蚩尤氏:九黎的君主,最早制作滥用的刑罚,不听从天帝的命令。黄帝与他在阪泉之野交战,擒获并杀了他。
有苗氏:缙〇氏的后代,制定了五种虐刑,滥杀无辜。尧断绝了他的后嗣,舜摄政时,把他流放到三危山,又命禹前去征讨,七十天后才使其归服。
虞宾:《尚书》中"虞宾在位"注解说:丹朱是帝王的后代,所以称为"宾",与诸侯一起协助祭祀。
容斋洪氏《随笔》说:"尧舜的儿子,才能同样不肖。舜的后代虽然没有拥有天下,但传承到陈国,再到田齐,将近两千年,唯独尧的后代在舜在位时就断绝了。所以禹告诫舜说:'如果丹朱傲慢,就会断绝他的世系。'又作诫辞说:'那陶唐氏拥有这冀州之地,如今失去了治国之道,扰乱了纲纪,于是导致灭亡。'推究丹朱的恶行本来应当断绝其后,但在舜、禹之时,难道不能另外寻访贤能的后裔为他立继承人吗?《左传》记载子产的话说:'唐人依据此地,服事夏、商,他们末代的君主叫唐叔虞(指唐人的末代,不是周武王的儿子被封于晋的那位)。周成王灭了唐,而封太叔于此。'又蔡墨说:'陶唐氏衰落之后,他的后代有刘累氏,称为御龙氏。'范宣子说:'我的祖先从虞舜以上是陶唐氏,在夏代是御龙氏。'既然如此,那么封国虽然断绝了,还是有子孙留存。周武王灭商后,把帝尧的后代封在蓟地,但史书中却从未见过一次记载。史赵谈到楚国灭陈时说:'盛德之人必定享受百世祭祀,虞舜后代享祀的世数还没到。'臧文仲听说蓼国与六国灭亡,说:'皋陶、庭坚,竟然断绝了祭祀。'尧的盛德,难道在舜、皋陶之下吗,可是爵位封邑却不能延及他的子孙,这是为什么呢?"
有庳:舜封象,派官吏治理他的国家,并收取贡税。有庳在今天的道州。
契:辅佐禹治水有功,舜任命他为司徒,封在商地,赐姓子氏。契的儿子昭明传位给相土,相土传昌若,昌若传曹圉,曹圉传冥,冥传振,振传微,微传报丁,报丁传报丙,报丙传主壬,主壬传主癸,一共传了十四代生下成汤,才取代夏朝拥有天下。
稷:教百姓播种,帝尧举荐他做农师,舜时封于邰地。稷的儿子不窋传位给鞠,鞠传公刘,公刘传庆节,庆节传皇仆,皇仆传差弗,差弗传毁〇俞,毁〇俞传公非,公非传高圉,高圉传亚圉,亚圉传公叔祖类,公叔祖类传古父〇父,古父〇父传季历,季历传西伯昌,一共传了十六代生下武王,才取代商朝拥有天下。
英、六:禹即天子位后,举荐皋陶,并且要把政权授予他。可是皋陶去世了,禹就把皋陶的后代封在英、六两地。到春秋时鲁文公时,六国背叛楚国(即东夷),楚成王命大心率军灭掉六国,子燮灭掉蓼国。安国的六县,是咎陶后代堰姓所封的国。英就是蓼,在光州固始县。
按:六、蓼虽然在春秋时被灭,但《史记》认为是禹把皋陶的后代封在英、六,那么这是禹的时代所建立的国家。
防风氏:汪芒氏的君主
防风氏 汪芒氏之君。禹会诸侯於涂山,防风氏後至,禹杀而戮之。其骨专车。其後在春秋时为长狄(长狄首尾见狄事迹)。
有扈氏 夏禹崩,启立,有扈氏不服,启伐而灭之,天下咸朝。有扈国在雍州南▯县。
后羿 有穷氏之君。太康盘游失德,羿距之於河,遂废之而立仲康。自Θ迁於穷谷,因夏人代夏政。信用寒浞,为浞所杀。
羲和 二氏世掌天地之官,至仲康时湎淫,允侯征之。
允侯 仲康时掌六师,征羲、和。
寒浞 伯明氏之谗子,弟羿信之,以为己相。浞行媚於内而施赂於外,树之诈慝以取其国家,内外咸服,乃杀羿而代之。夏遗臣有鬲氏收斟灌、斟寻馀烬,灭浞,立少康。
有仍氏 寒浞子▯杀帝相,妃仍氏女曰后缗,归有仍,生少康。
有鬲氏 夏为羿、浞所代,夏之遗臣靡奔有鬲氏,自有鬲氏率遗民灭浞,立少康。有鬲,今平原鬲县。
斟灌、斟寻氏 二国夏同姓诸侯,仲康之子后相所依。羿命其子浇用师灭之。斟灌故城在青州寿光县东,斟寻故城在青城北海县。
过 戈 寒浞处其子浇於过,犭壹於戈。靡既灭浞,立少康,少康乃灭浇於过,后杼(少康子)灭犭壹於戈,有穷因是遂亡。过在东莱掖县,戈在宋、郑之▯。
葛 葛伯与汤为邻,不祀,汤征之。葛,梁国宁陵有葛乡。
韦 顾 昆吾 三国名,韦,豕韦,彭姓也。顾、昆吾皆己姓也。三国党桀为恶,汤先伐韦、顾,克之。昆吾、桀则同时诛。
三▯▯ 汤伐夏,夏师败续。桀走保三▯▯,汤从而伐之,俘其宝玉,桀乃奔南巢。三▯▯,今定陶也。
氐 羌 西戎国。汤时来享来王。
荆楚 殷道衰,楚国叛,高宗伐之,{冖米}入其阻。
鬼方 北夷。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
九侯 为纣三公。有好女,入之纣。女不喜淫,纣怒,杀之,而醢九侯。邺县有九侯城。
鄂侯 为纣三公。纣醢九侯,鄂侯争之强,辩之疾,纣并脯鄂侯。“鄂”一作“邗”,野王县有邗城。
崇侯虎 纣杀九侯、鄂侯,西伯昌闻之,窃叹。崇侯虎以告纣,纣囚西伯▯里。西伯之臣闳夭之徒,求美女奇物献纣,纣赦西伯,赐弓矢斧钺,使专征伐。西伯遂伐崇。崇在京兆▯县。
黎 殷近王畿之诸侯。西伯伐而胜之,纣之臣祖伊奔告於纣,作《西伯戡黎》。黎在上党东北。
密 密须氏不共,距周侵阮及共,文王伐之。
译。禹在涂山会盟诸侯时,防风氏迟到,禹杀了他并陈尸示众。他的骨头装满一整车。他的后代在春秋时成为长狄(长狄的始末见狄的事迹)。
有扈氏:夏禹去世,启即位,有扈氏不服从,启讨伐并灭掉了它,天下诸侯都来朝拜。有扈国在雍州南〇县。
后羿:有穷氏的君主。太康游乐放荡,失去德行,后羿在黄河边阻止他,于是废了他而立仲康。自此迁到穷谷,趁机代替夏朝执政。他信用寒浞,被寒浞所杀。
羲和:二氏世代掌管天地祭祀之官,到仲康时沉迷酒色,允侯前去征讨他们。
允侯:仲康时掌管六师,征讨羲氏、和氏。
寒浞:伯明氏的谗佞之子,后羿信任他,任命为自己的相。寒浞在内讨好民众、在外施行贿赂,树立诈伪来夺取他的国家,使内外都归服于他,于是杀了后羿取而代之。夏朝的遗臣有鬲氏收拢斟灌、斟寻的残余势力,灭掉寒浞,拥立少康。
有仍氏:寒浞的儿子〇杀了帝相,帝相的妃子是有仍氏之女,名叫后缗,逃归有仍,生下少康。
有鬲氏:夏朝被后羿、寒浞取代,夏朝的遗臣靡逃奔到有鬲氏,从有鬲氏率领遗民灭掉寒浞,拥立少康。有鬲,就是今天的平原鬲县。
斟灌氏、斟寻氏:这两个国家是夏朝的同姓诸侯,是仲康的儿子后相所依附的地方。后羿命他的儿子浇率军灭掉了这两国。斟灌的故城在青州寿光县东,斟寻的故城在青城北海县。
过、戈:寒浞把他的儿子浇安置在过地,把犭壹安置在戈地。靡灭掉寒浞、拥立少康之后,少康就在过地灭掉浇,后来杼(少康的儿子)在戈地灭掉犭壹,有穷氏因此就灭亡了。过在东莱掖县,戈在宋、郑之间。
葛:葛伯与商汤为邻,不举行祭祀,商汤讨伐他。葛地,梁国宁陵有葛乡。
韦、顾、昆吾:三个国名,韦即豕韦,是彭姓。顾、昆吾都是己姓。这三国党附桀做恶事,商汤先讨伐韦、顾,攻克了他们。昆吾和桀则同时被诛灭。
三〇〇:商汤讨伐夏朝,夏军战败。桀逃跑保住三〇〇,商汤跟着讨伐他,缴获了他的宝玉,桀于是逃奔到南巢。三〇〇,就是今天的定陶。
氐、羌:西戎的国家。商汤时前来朝贡、归附称臣。
荆楚:殷朝国势衰弱,楚国背叛,高宗讨伐它,深入攻破了它的险阻。
鬼方:北方的夷族。高宗讨伐鬼方,三年才攻克。
九侯:是纣王的三公之一。有一个美丽的女儿,献给纣王。这女子不喜好淫乱之事,纣王发怒,杀了她,还把九侯剁成肉酱。邺县有九侯城。
鄂侯:是纣王的三公之一。纣王把九侯剁成肉酱,鄂侯激烈地争辩,急切地申辩,纣王便把鄂侯也一起做成肉干。"鄂"也写作"邗",野王县有邗城。
崇侯虎:纣王杀了九侯、鄂侯,西伯昌听说后,私下叹息。崇侯虎把这事告诉了纣王,纣王把西伯囚禁在羑里。西伯的臣子闳夭等人,寻求美女珍奇之物献给纣王,纣王赦免了西伯,赐给他弓矢斧钺,让他专掌征伐之权。西伯于是讨伐崇国。崇国在京兆〇县。
黎:殷朝靠近王畿的诸侯国。西伯征讨并战胜了它,纣王的臣子祖伊逃回去告诉纣王,写下了《西伯戡黎》。黎国在上党东北。
密:密须氏不恭顺,拒抗周朝,侵犯阮国和共国,文王讨伐了它。密地在宁州。
庸、蜀、羌、〇、微、卢、彭、濮:这八国都是归附文王的蛮夷戎狄。武王讨伐商朝时,他们都率军到达牧野。羌在
密地在宁州。
庸 蜀 羌 {髟矛} 微 卢 彭 濮 八国皆蛮夷戎狄属文王者。武王伐商,俱以师至牧野。羌在西。蜀、{髟矛}、微在巴蜀。卢、彭西北。庸、濮在江汉之▯。
巢 殷之臣。巢伯,南方远国。武王克商,乃来朝,芮伯作《旅巢命》。
奄 东方淮夷之种。武王崩,与三监武庚叛周,周公讨之。成王即政,又叛成王,灭之,迁其君於蒲姑。奄在兖州曲阜县。蒲姑,齐地。
《乐记》:“武王克殷,反商,未及下车而封黄帝之後於蓟,封帝尧之後於祝,封帝舜之後於陈。下车而封夏后氏之後於杞,封殷之後於宋。”
《左传》:“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藩屏周。管、蔡、成阝、霍、鲁、卫、聃、郜、雍、曹、滕、毕、原、酆、郇,文之昭也(十六国皆文王子。管国在荥阳京县东北。雍国在河内山阳县西。毕国在长安县西北。酆国在始平▯县东。成阝音成);于阝、晋、应、韩,武之穆也(四国皆武王子。应国在襄阳城父县西。韩国在河东郡界。河内野王县西北有于阝城)。凡蒋、邢、茅、胙、祭,周公之允也(蒋在弋阳期恩县。高平昌邑县西有茅乡。东郡燕县西南有胙)。
班固《诸侯王表》序:“昔周监於二代,三圣制法(谓文王、武王、周公也),立爵五等,封国八百,同姓五十有馀。”
△周成王以後春秋以前诸侯之见於经传者
毕 毕公高,文王子。成王时为司马,又为太师。成王将崩,与召太保等同受顾命立康王。康王既立,率东方诸侯以见王,以成周之众,命毕公保▯东郊,作《毕命》。毕在长安县西北。其後为毕万。
彤 彤伯,姒姓。成王时为宗伯,王将崩,与召太保等同受顾命立康王。时六卿召太保、芮伯、彤伯、毕公、卫侯、毛公,惟彤伯非同姓。
密 密康公,姬姓。共王游於泾上,康公从,有三女▯之。康公不献於王,一年,王灭密。
邶 武王克商,三分其地,自纣城朝歌而北,谓之之▯,东谓之卫。初以处三监,三监既叛,讨平之,乃封康叔於卫,而以邶、▯封同姓之国。其後卫子孙稍并邶、▯二国,故邶、▯之诗皆言卫事。
▯ 说见前。
桧 ▯云姓,高辛火正祝融之後,武王封之为桧子。国在《禹贡》豫州外方之北、荥波之南,居溱、洧之▯。夷王、厉王之时,桧公不务正事而好洁衣服,大夫去之。於是桧之变风始作。幽王时为郑桓公所灭。
荣 厉王时,荣夷公为卿士,好专利,王说之,诸侯不享,王流於彘。
译西边。蜀、〇、微在巴蜀。卢、彭在西北。庸、濮在江汉之间。
巢:殷朝的臣属国。巢伯,是南方的远国。武王攻克商朝后,前来朝见,芮伯写下了《旅巢命》。
奄:东方淮夷的一支。武王去世后,同三监及武庚一起背叛周朝,周公讨伐了他们。成王亲政后,奄国又背叛成王,被灭掉,把它的君主迁到蒲姑。奄国在兖州曲阜县。蒲姑,是齐国的地方。
《乐记》说:"武王攻克殷朝,返回商都,还没有来得及下车,就封黄帝的后代在蓟地,封帝尧的后代在祝地,封帝舜的后代在陈地。下车之后又封夏后氏的后代在杞地,封殷朝的后代在宋地。"
《左传》说:"从前周公哀怜管叔、蔡叔的不和睦,所以分封宗族亲戚,作为周朝的屏障。管、蔡、成阝、霍、鲁、卫、聃、郜、雍、曹、滕、毕、原、酆、郇,都是文王的儿子(这十六国都是文王的儿子所封。管国在荥阳京县东北。雍国在河内山阳县西。毕国在长安县西北。酆国在始平〇县东。成阝读音同"成");于阝、晋、应、韩,是武王的儿子(这四国都是武王的儿子所封。应国在襄阳城父县西。韩国在河东郡境内。河内野王县西北有于阝城)。凡、蒋、邢、茅、胙、祭,是周公的子孙(蒋国在弋阳期恩县。高平昌邑县西有茅乡。东郡燕县西南有胙)。"
班固《诸侯王表》序说:"从前周朝借鉴了夏、商二代的经验,靠三位圣人制定法度(指文王、武王、周公),设立五等爵位,分封了八百个诸侯国,其中同姓的有五十多个。"
△周成王以后、春秋以前见于经传的诸侯
毕:毕公高,是文王的儿子。成王时任司马,又任太师。成王将要去世时,与召公太保等人一起接受遗命拥立康王。康王即位后,率领东方诸侯来朝见天子,用成周的军队,命毕公保护并统辖东郊,写下了《毕命》。毕地在长安县西北。他的后代就是毕万。
彤:彤伯,姒姓。成王时任宗伯,王将去世时,与召公太保等人一起接受遗命拥立康王。当时六卿是召公太保、芮伯、彤伯、毕公、卫侯、毛公,只有彤伯不是同姓。
密:密康公,姬姓。周共王在泾水边游玩,康公随行,有三个女子来投奔他。康公没有把她们献给共王,过了一年,共王就灭掉了密国。
邶:武王攻克商朝后,把它的土地分成三份,从纣王的都城朝歌往北的地方,称为邶,东边的称为卫。起初用来安置三监,三监背叛之后,讨伐平定了他们,于是把康叔封在卫地,而把邶、〇封给同姓之国。后来卫国的子孙渐渐兼并了邶、〇两国,所以邶、〇的诗篇都是讲卫国的事情。
〇:说明见前文。
桧:〇姓,是高辛氏火正祝融的后代,武王封他为桧子。国土在《禹贡》所说豫州外方山以北、荥波以南,占据溱水、洧水之间。夷王、厉王时,桧公不理正事而喜好华丽衣服,大夫们都离开了他。于是桧国的变风诗篇开始出现。幽王时被郑桓公所灭。
荣:厉王时,荣夷公任卿士,喜好独占利益,厉王喜欢他,诸侯不来朝贡,厉王被流放到彘地。
甫:甫侯,也是姜姓,与申国都是太岳的后代。穆王时,甫侯写下了《吕刑》。《崧高》诗中说"只有申国和甫国,是周朝的栋梁",就是指穆王时南侯的子孙。
樊:樊侯仲山甫,宣王时任卿士,兼任师保之职。
韩:姬姓。《左传》说:"于阝、晋、应、韩,是武王的儿子(所封)。"宣王赐
甫 甫侯,亦姜姓,与申皆太岳之後。穆王时,甫侯作《吕刑》。《崧高》言“惟申及甫,维周之翰”,即穆王时南侯子孙。
樊 樊侯仲山甫,宣王时为卿士,兼师保之官。
韩 姬姓。《左传》:“于阝、晋、应、韩,武之穆也。”宣王锡命韩侯,後为晋所灭(幽王九年,史伯对郑桓公曰:“武王之子应、韩不在。”)。韩地在同州。
黎 黎姓。未详侯爵,国在上党壶关县。後黎侯为狄人所逐,弃其国而寄於卫,卫处以中露、泥中二邑,黎之臣子作《式微》、《旄邱》二诗,以责卫不能救黎。
右以上皆周以来诸侯之国而亡於春秋以前者。
东坡苏氏曰,《传》称:“武王克商,光有天下,兄弟之国十有五人,姬姓之国四十人。”爵五品而别三等,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满者为附庸,盖二千八百国。周室既衰,转相吞灭,数百年▯,列国耗尽,春秋之世见於经传者一百六十五国,蛮夷戎狄亦在其▯。若夫二百四十年之中,朝聘会盟,侵伐围入,孔子笔之於经,公、▯发明於传,至今犹想见其处,今掇取其尤者附次於後。
◎经传始见诸国图
△姬姓爵姓具
鲁(侯,隐元《经》)郑(伯,隐元《经》)祭(伯,隐元《经》)卫(侯,隐二《经》)西虢(公,隐元《传》注)随(侯,隐五《传》)成阝(伯,隐五《经》)晋(侯,隐六《经》)凡(伯,隐七《经》)滕(侯,隐十《经》)郜(子,桓二《经》)芮(伯,桓二《经》)荀(侯,桓九《传》)贾(伯,桓九《传》)曹(伯,桓十四《经》)单(伯,庄元《经》)蔡(侯,庄十《经》)息侯(庄,十四《传》)滑(伯,庄十六《经》)邢(侯,庄三二《经》)虞(公,僖二《经》)周(公,僖九《经》)毕(公,僖二十四《传》)原(伯,僖二十四《传》)酆(侯,僖二十四《传》)应(侯,僖二十四《传》)韩(侯,僖二十四《传》)甘(公,僖二十四《传》)顿(子,僖二十五《传》)毛(伯,文元《经》)巴(子,文十六《经》)唐(侯,宣十二《传》)吴(子,成六《经》)召(伯,成八《经》)尹(子,成十六《经》)北燕(伯,昭三《经》)胡(子,昭四《经》)刘(子,昭十三《经》)
△异姓爵姓具
宋(子,《公》隐元《经》) 邾(曹,子,隐元《经》) 宿(风,男,隐元《经》) 莒(己,子,隐二《经》) 纪(姜,侯,隐二《经》) 齐(姜,侯,隐三《经》) 陈(妫,侯,隐三《传》) 杞(姒,
译命给韩侯,后来被晋国所灭(幽王九年,史伯对郑桓公说:"武王的儿子应国、韩国都已不存在了。")。韩地在同州。
黎:黎姓。爵位不详,国土在上党壶关县。后来黎侯被狄人驱逐,放弃了自己的国家寄居在卫国,卫国把中露、泥中两邑安置给他,黎国的臣子写下了《式微》《旄邱》两首诗,来责备卫国不能救援黎国。
以上都是周朝以来诸侯的国家中在春秋以前就灭亡的。
东坡苏氏说,《左传》记载:"武王攻克商朝,据有天下,兄弟之国有十五个,姬姓之国有四十个。"爵位分五等而区别为三级,公、侯封地方圆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满这个标准的成为附庸,共计有两千八百个国家。周朝衰落以后,诸侯相互吞并,几百年间,各国大多消耗殆尽,春秋时期见于经传的有一百六十五国,蛮夷戎狄也包括在其中。至于二百四十年之中,朝聘会盟、侵伐围攻,孔子记录在《春秋》经文中,公羊、〇羊在传文中加以阐发,至今还能想见当时的情形,如今择取其中较为重要的,依次附录在后面。
◎经传中最早出现的诸国图表
△姬姓、爵位皆完备
鲁(侯爵,隐公元年《经》)郑(伯爵,隐公元年《经》)祭(伯爵,隐公元年《经》)卫(侯爵,隐公二年《经》)西虢(公爵,隐公元年《传》注)随(侯爵,隐公五年《传》)成阝(伯爵,隐公五年《经》)晋(侯爵,隐公六年《经》)凡(伯爵,隐公七年《经》)滕(侯爵,隐公十年《经》)郜(子爵,桓公二年《经》)芮(伯爵,桓公二年《经》)荀(侯爵,桓公九年《传》)贾(伯爵,桓公九年《传》)曹(伯爵,桓公十四年《经》)单(伯爵,庄公元年《经》)蔡(侯爵,庄公十年《经》)息侯(庄公十四年《传》)滑(伯爵,庄公十六年《经》)邢(侯爵,庄公三十二年《经》)虞(公爵,僖公二年《经》)周(公爵,僖公九年《经》)毕(公爵,僖公二十四年《传》)原(伯爵,僖公二十四年《传》)酆(侯爵,僖公二十四年《传》)应(侯爵,僖公二十四年《传》)韩(侯爵,僖公二十四年《传》)甘(公爵,僖公二十四年《传》)顿(子爵,僖公二十五年《传》)毛(伯爵,文公元年《经》)巴(子爵,文公十六年《经》)唐(侯爵,宣公十二年《传》)吴(子爵,成公六年《经》)召(伯爵,成公八年《经》)尹(子爵,成公十六年《经》)北燕(伯爵,昭公三年《经》)胡(子爵,昭公四年《经》)刘(子爵,昭公十三年《经》)
△异姓、爵位皆完备
宋(子姓,子爵,《公羊传》隐公元年《经》)邾(曹姓,子爵,隐公元年《经》)宿(风姓,男爵,隐公元年《经》)莒(己姓,子爵,隐公二年《经》)纪(姜姓,侯爵,隐公二年《经》)齐(姜姓,侯爵,隐公三年《经》)陈(妫姓,侯爵,隐公三年《传》)杞(姒姓,伯爵,隐公四年《经》)南燕(〇吉姓,伯爵,隐公五年《传》)薛(任姓,侯爵,隐公十一年《经》)许(姜姓,男爵,隐公十一年《经》)州(姜姓,公爵,桓公五年《经》)〇(嬴姓,伯爵,桓公七年《经》)邓(曼姓,侯爵,桓公七年《经》)葛(嬴姓,伯爵,桓公十五年《经》)〇阝(曹姓,子爵,庄公五年《经》,僖公七年称小邾)荆(芊姓,子爵,庄公十年《经》,僖公元年称
伯,隐四《经》) 南燕(▯吉,伯,隐五《传》) 薛(任,侯,隐十一《经》) 许(姜,男,隐十一《经》) 州(姜,公,桓五《经》) ▯(嬴,伯,桓七《经》) 邓(曼,侯,桓七《经》) 葛(嬴,伯,桓十五《经》) ▯阝(曹,子,庄五《经》,僖七称小邾) 荆(芊,子,庄十《经》,僖元称楚) 徐(嬴,子,庄二十六《经》) 舒(偃,子,僖三《经》) 曾阝(姒,子,僖十四《经》) 梁(嬴,伯,僖十八《经》) 须句(风,子,僖二十二《经》) 夔(芊,子,僖二十六《经》) 秦(嬴,伯,僖三十《经》) 沈(姒,子,文三《传》) 麋(嬴,子,文十一《经》) 郯(嬴,子,宣四《经》) 云阝(嬴,子,宣四《传》) 箕(子,子,成十二《传》) Τ阳(▯云,子,襄十《经》)舒鸠(偃,子,襄二十五《经》) 禹阝(云阝,子,昭十八《经》)
△姓具爵不具
申(姜,隐元《传》) 东虢(姬,隐元《传》) 罗(熊,桓十二《传》) 夷(云阝,庄十六《传》) 霍(姬,闵元《传》) 耿(姬,闵元《传》)魏(姬,闵元《传》) 黄(嬴,僖二《经》) 温(姬,僖十《经》) 任(风,僖二十一《传》) 颛臾(风,僖二十一《传》) 焦(姬,僖二十三《传》) 管 雍 于阝胙 茅 蒋 聃(以上七国并姬,见僖二十四《传》)若阝(元,文五《经》) 蓼(偃,文五《经》) 六(偃,文五《传》) 阙扬(姬,襄二十九《传》)
△爵具姓不具
谭(子,庄十《经》) 弦(子,僖五《经》) 宗(子,文十二《传》)莱(子,襄六《经》) 杜(伯,襄二十四《传》) 赖(子,昭四《经》)锺吾(子,昭二十七《传》)苏(子,宣一《传》)
△姓爵俱失
戴(隐十《经》) 郧 贰 轸 绞(以上并桓十一《传》) 牟(桓十五《经》) 遂(庄十三《经》) 权(庄十八《传》) 阳(闵二《经》)共(闵二《传》) 冀(僖二《传》) 道(僖五《传》) ▯百(僖五《传》)厉(僖十五《经》) 项(僖十七《经》) 英氏(同上) 江(僖二《经》)巢(文十二《经》) 庸(文十六《传》) 崇(宣元《传》) 舒庸(成十七《经》) 寺阝(襄十三《经》) 铸(襄二十三《传》) 亳(昭九《传》)房(昭十六《传》) 桐(定二《传》)
译楚)徐(嬴姓,子爵,庄公二十六年《经》)舒(偃姓,子爵,僖公三年《经》)曾阝(姒姓,子爵,僖公十四年《经》)梁(嬴姓,伯爵,僖公十八年《经》)须句(风姓,子爵,僖公二十二年《经》)夔(芊姓,子爵,僖公二十六年《经》)秦(嬴姓,伯爵,僖公三十年《经》)沈(姒姓,子爵,文公三年《传》)麋(嬴姓,子爵,文公十一年《经》)郯(嬴姓,子爵,宣公四年《经》)云阝(嬴姓,子爵,宣公四年《传》)箕(子姓,子爵,成公十二年《传》)Τ阳(〇云姓,子爵,襄公十年《经》)舒鸠(偃姓,子爵,襄公二十五年《经》)禹阝(云阝姓,子爵,昭公十八年《经》)
△姓氏完备而爵位不完备
申(姜姓,隐公元年《传》)东虢(姬姓,隐公元年《传》)罗(熊姓,桓公十二年《传》)夷(云阝姓,庄公十六年《传》)霍(姬姓,闵公元年《传》)耿(姬姓,闵公元年《传》)魏(姬姓,闵公元年《传》)黄(嬴姓,僖公二年《经》)温(姬姓,僖公十年《经》)任(风姓,僖公二十一年《传》)颛臾(风姓,僖公二十一年《传》)焦(姬姓,僖公二十三年《传》)管、雍、于阝、胙、茅、蒋、聃(以上七国都是姬姓,见僖公二十四年《传》)若阝(元姓,文公五年《经》)蓼(偃姓,文公五年《经》)六(偃姓,文公五年《传》)阙扬(姬姓,襄公二十九年《传》)
△爵位完备而姓氏不完备
谭(子爵,庄公十年《经》)弦(子爵,僖公五年《经》)宗(子爵,文公十二年《传》)莱(子爵,襄公六年《经》)杜(伯爵,襄公二十四年《传》)赖(子爵,昭公四年《经》)锺吾(子爵,昭公二十七年《传》)苏(子爵,宣公元年《传》)
△姓氏、爵位都不详
戴(隐公十年《经》)郧、贰、轸、绞(以上都见桓公十一年《传》)牟(桓公十五年《经》)遂(庄公十三年《经》)权(庄公十八年《传》)阳(闵公二年《经》)共(闵公二年《传》)冀(僖公二年《传》)道(僖公五年《传》)〇百(僖公五年《传》)厉(僖公十五年《经》)项(僖公十七年《经》)英氏(同上)江(僖公二年《经》)巢(文公十二年《经》)庸(文公十六年《传》)崇(宣公元年《传》)舒庸(成公十七年《经》)寺阝(襄公十三年《经》)铸(襄公二十三年《传》)亳(昭公九年《传》)房(昭公十六年《传》)桐(定公二年《传》)
△附庸国
极(隐公二年《经》)向(隐公二年《经》)於馀邱(庄公二年《经》)萧(庄公二十二年《经》)鄣(庄公十五年《经》)专阝(成公六年《经》)
△夷狄各种族
卢(桓公十三年《传》)骊戎(庄公二十八年《传》)山戎(庄公三十年《经》)北戎(僖公十年《传》)扬拒、泉皋、伊雒(都见僖公十年《传》)介(僖公二十九年《经》)姜戎(僖公三十二年《经》)长狄(文公十一年《经》)百濮(文公十六年《传》)群蛮(文公十六年《传》)陆浑(宣公三年《经》)赤狄(宣公四年《经》)白狄(宣公八年《经》)根牟(宣公九年《经》)潞(宣公十五年《经》)甲氏、留吁(都见宣公十六年《经》)铎辰(宣公十六年《传》)茅戎(成公元年《经》)〇咎如(成公三年《经》)无终(襄公四年《传》)濮、奄(都见昭公元年《传》)淮
△附庸
极(隐二《经》) 向(隐二《经》) 於馀邱(庄二《经》) 萧(庄二十二《经》) 鄣(庄十五《经》) 专阝(成六《经》)
△夷狄诸种
卢(桓十三《传》) 骊戎(庄二十八《传》) 山戎(庄三十《经》)北戎(僖十《传》) 扬拒 泉皋 伊雒(并僖十《传》) 介(僖二十九《经》) 姜戎(僖三十二《经》) 长狄(文十一《经》) 百濮(文十六《传》)群蛮(文十六《传》) 陆浑(宣三《经》) 赤狄(宣四《经》) 白狄(宣八《经》) 根牟(宣九《经》) 潞(宣十五《经》) 甲氏 留吁(并宣十六《经》) 铎辰(宣十六《传》) 茅戎(成元《经》) ▯咎如(成三《经》) 无终(襄四《传》) 濮 奄(并昭元《传》) 淮夷(昭四《经》) 肃慎(昭九《传》) 鲜虞(昭十三《经》) 肥(昭十二《传》) 鼓(昭十五《传》) 戎蛮(哀四《经》)
●卷二百六十二 封建考三
○春秋列国传授本末事迹
吴 太伯与弟仲雍皆周太王之子、王季历之兄。
译夷(昭公四年《经》)肃慎(昭公九年《传》)鲜虞(昭公十三年《经》)肥(昭公十二年《传》)鼓(昭公十五年《传》)戎蛮(哀公四年《经》)
●卷二百六十二 封建考三
○春秋列国传承本末事迹
吴国:太伯和他的弟弟仲雍都是周太王的儿子、王季历的哥哥。季历贤能,而且有圣明的儿子昌,太王想立季历以便传给昌,太伯、仲雍于是逃奔到荆蛮之地,纹身断发,表示自己不能被重用,以此来回避季历。季历即位后,太伯在荆蛮之地自称句吴。荆蛮人认为他有道义,归附他的有一千多家,立他为吴太伯。太伯去世后,弟弟仲雍即位。仲雍的儿子季简传位,季简传叔达,叔达传周章,周章传熊遂,熊遂传柯相,柯相传疆鸠夷,疆鸠夷传馀桥疑吾,馀桥疑吾传何卢周繇屈羽,何卢周繇屈羽传夷吾,夷吾传禽处,禽处传转,转传颇高,颇高传句卑,句卑传去齐,去齐传寿梦,寿梦传诸樊,诸樊传馀祭,馀祭传馀昧,馀昧传僚,僚传阖庐,阖庐传夫差,一共传了二十五代,吴国就被越国灭掉了。
齐国:太公吕尚,姜姓,大概是四岳的后裔,曾在西伯边垂钓,西伯立他为老师。武王即位后,师尚父辅佐武王讨伐商朝,拥有了天下,于是把他封在齐地营丘,儿子丁公〇传位,丁公传乙公,乙公传癸公,癸公传哀公,哀公传胡公,胡公传献公,献公传武公,武公传厉公,厉公传文公,文公传成公,成公传庄公,庄公传〇公,〇公传襄公,襄公传桓公,桓公传孝公,孝公传昭公,昭公传懿公,懿公传惠公,惠公传顷公,顷公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