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八十二 象纬考五
兴天文志》:按战国以後,古历废坏。汉世始推月九道,然犹未验共所行之迟速也。汉末都尉刘洪作《乾象历》,复推月行迟速,然交食之法,犹未详著。大抵朔望值交,不问内外,入限便食。至陈世张宾创立外限,然应食不食,亦未能明。惟隋张胄元独得其妙,以为日行黄道,月行月道,月道交结黄道外,十三日有奇而八经黄道,谓之交。朔望去交前後各十五度以下,即当食。若月行内道,在黄道之北,食多有验。月行外道,在黄道之南,虽遇正交,无由掩映,食多不验。交食之法,至是始精。又按《隋书》,月阴精,日光照之则见,日光所不照则曰魄。故望日,日月相望,人居其间,尽睹其明,故形圆。二弦之日,日照其侧,人观其傍,半明半魄也。晦朔之日,日照其表,人在其里,故不见也。故张衡云:“对日之冲,其大如日,日光不照,谓之ウ虚。”月望行黄道,则值ウ虚,有表里深浅,故月食有南北多少。本朝朱熹颇主是说。由是言之,日之食与否,当观月之行黄道表里;月之食与否,当观所值暗虚表里。大约於黄道验之也。
译《(中)兴天文志》说:考察战国以后,古代历法已经废弛败坏。
汉代才开始推算月亮运行的九道,但还没能验证月亮运行的快慢。
汉末都尉刘洪撰作《乾象历》,又推算月亮运行的快慢,但是交食的方法,还没有详细阐明。
大概(当时)认为朔望正遇上交点,不管是内道还是外道,只要进入食限就会发生食。
到陈朝张宾创立了外限之法,但是应当发生食却没有发生食的原因,也还没能弄明白。
只有隋代张胄元独自领悟其中的奥妙,他认为太阳运行于黄道,月亮运行于月道,月道与黄道相交,(月亮)十三天多一点就要经过黄道八次,(月道经过黄道的地方)称为交点。
朔望距离交点前后各十五度以内,就应当发生食。
如果月亮运行在内道,在黄道以北,(推算的)食大多能验证准确。
月亮运行在外道,在黄道以南,即使遇到正交点,也没有办法遮掩(日月),(推算的)食大多不能验证。
交食的方法,到这时才算精确。
又考察《隋书》,月亮是阴精,太阳光照到它就能看见,太阳光照不到的地方就叫做魄。
所以望日这天,太阳月亮相对,人处在日月之间,能全部看到月亮明亮的一面,所以月亮形状圆满。
上下弦这两天,太阳照在月亮的侧面,人从旁边观看,所以月亮一半明亮一半是魄。
晦朔这两天,太阳照在月亮向阳的一面,人处在它背阳的一面,所以看不见月亮。
所以张衡说:"正对太阳相冲的地方,它的大小如同太阳,太阳光照不到那里,称为暗虚。"
月亮在望日运行到黄道附近,就遇上暗虚,暗虚有表里深浅之别,所以月食就有偏南偏北、程度多少的差异。
本朝朱熹很赞同这种说法。
由此说来,太阳会不会发生食,应当看月亮运行在黄道内侧还是外侧;月亮会不会发生食,应当看它所遇到的暗虚是在表还是在里。
大概都要从黄道位置来验证。
又曰,凡月之行,历二十九日五十三分而与日相会,是谓合朔。凡日月之交,月行黄道而日为月所掩则日食。是为阴胜阳,其变重。若日月同度於朔,月行不入黄道,则虽会而不食。月之行在望,与日对冲,月入於日暗虚之内,则月为之食。是为阳胜阴,其变轻。近世朱熹以为月食终亦为灾,阴若退避则不至相敌而食矣。所谓暗虚,盖日少外明,其对必有暗气,大小与日体同。此日月交会薄食之大略也。然固有当食而不食,出於历法之外。如唐开元盛际,及本朝中兴以来,绍兴十三年、十八、十九、二十四、二十五年、二十八年、三十一年,隆兴二年,淳熙三年、四年、十六年,庆元四年、五年、六年,嘉泰二年、三年,开禧二年,嘉定四年、十一年,皆有当亏而不亏。邵雍云,日当食而不食,历算之误云。
沈氏《笔谈》曰:或问:“日月之行,日一合一对,而有蚀不蚀,何也?”予对曰:“黄道与月道,如二环相叠而小差。凡日月同在一度相遇,则日为之食;正一度相对,则月为之亏。虽同一度,而月道与黄道不相近,自不相侵;同度而又近黄道、月道之交,日月相值,乃相陵掩。正当其交处则食而既;不全当交道,则随其相犯浅深而蚀。凡日食,当月道自外而交入於内,则蚀起於西南,复於东北;自内而交出於外,则蚀起於西北,而复於东南。日在交东,则蚀其内;日在交西,则蚀其外。食既,则起於正西,复於正东。凡月食,月道自外入内,则食起於东南,复於西北;自内出外。则食起於东北,而复於西南。月在交东,则食其外;月在交西,则食其内。食既,则起於正东,复於西。交道每月退一度馀,凡二百四十九交而一期。故西天法罗▯、计都,皆逆步之,乃今之交道也。交初谓之罗▯,交中谓之计都。”
夏仲康五年九月朔,日有食之。《书 允征》:“乃季秋月朔,辰弗集於房(辰,日月会次之名。房,所次之宿也。集,《汉书》作辑,通用。言日月会次不相和辑,而掩食於房宿也。《唐志》言曰食,在仲康即位之五年)。瞽奏鼓(古者日食,则伐鼓用币以救之。《春秋传》曰:惟正阳之月则然,馀则否。今季秋非正阳月而行此礼。夏制与周异故也),啬夫驰,庶人走。羲、和尸厥官罔闻知(啬夫,小臣也。庶人,庶人之在官者。《周礼》庭氏救日之弓矢,啬夫、庶人盖供救日之百役者。曰驰曰走者以见日食之变,天子恐惧於上,啬夫、庶人奔走於下,以助救日,如此其急。羲、和为历象之官,尸居其位,若无所知,则其昏迷天象以千诛。岂特不恭之刑而已)。”
周幽王六年十月,日有食之。
译又说,凡是月亮的运行,经历二十九日五十三分而与太阳相会,这叫做合朔。凡是日月交会,月亮运行在黄道上而太阳被月亮遮掩就是日食。这是阴胜阳,其变化影响重大。如果日月在朔日同处一度,月亮运行不进入黄道,那么虽然相会也不会发生日食。月亮运行到望日,与太阳相对冲,月亮进入太阳暗虚之中,就会发生月食。这是阳胜阴,其变化影响较轻。近代朱熹认为月食终究也是灾异,阴气如果退避就不会相互抵触而发生食。所谓暗虚,是说太阳稍微向外发光,其对面必定有暗气,大小与太阳本体相同。这是日月交会亏食的大致情况。然而确实有应当发生食而未发生的情况,超出了历法推算之外。如唐代开元盛世,以及本朝中兴以来,绍兴十三年、十八年、十九年、二十四年、二十五年、二十八年、三十一年,隆兴二年,淳熙三年、四年、十六年,庆元四年、五年、六年,嘉泰二年、三年,开禧二年,嘉定四年、十一年,都出现了应当亏食而没有亏食的情况。邵雍说,太阳应当食而不食,是历法推算的错误。
沈括《梦溪笔谈》说:有人问:"日月的运行,太阳一合一对,却有食有不食,为什么?"我回答说:"黄道与月亮运行的轨道,如同两个圆环相叠而略有差异。凡是日月同在一度相遇,就会发生日食;正好在相对的一度,就会发生月食。虽然同在一度,但如果月道与黄道不相靠近,自然不会相互侵犯;同在一度又靠近黄道、月道的交点,日月相遇,才会相互侵陵遮掩。正当交点之处就会发生食而且是全食;不完全在交点上,就随其相犯的深浅程度而发生食。凡是日食,当月道从外面而交入到里面时,食就从西南开始,在东北方复原;从里面交出到外面时,食就从西北开始,而在东南方复原。太阳在交点之东,就食其内侧;太阳在交点之西,就食其外侧。发生全食,就从正西开始,在正东复原。凡是月食,月道从外面进入里面,食就从东南开始,在西北复原;从里面出到外面,食就从东北开始,而在西南复原。月亮在交点之东,就食其外侧;月亮在交点之西,就食其内侧。发生全食,就从正东开始,在正西复原。交点每月退行一度多,共经过二百四十九次交会为一个周期。所以西方历法中的罗睺、计都,都是逆着推步的,就是如今所说的交点轨道。交点开始的地方叫做罗睺,交点中间的地方叫做计都。"
夏代仲康五年九月初一,发生日食。《尚书·胤征》说:"于是季秋之月的朔日,日月交会之次不合于房宿(辰,是日月相会所在位次的名称。房,是所处的星宿。集,《汉书》写作"辑",两字通用。是说日月相会之次不相协调,而在房宿发生亏食)。乐官敲鼓(古时日食发生,就击鼓、用币来救护它。《春秋传》说:只有在正阳之月才这样做,其他月份则不这样做。如今季秋并非正阳之月却施行这种礼仪,这是因为夏代的制度与周代不同的缘故),啬夫驱车奔走,众人跑动。羲氏、和氏尸位其官而对此毫无所知(啬夫,是小臣。庶人,是在官府任职的平民。《周礼》中记载庭氏用弓矢救日食,啬夫、庶人大概是供职于救日这类杂役的人。说驱车、说跑动,是表明日食这一变异,天子在上惊恐,啬夫、庶人在下奔走,来帮助救日,如此急迫。羲氏、和氏是掌管历法天象的官员,尸位其职,好像什么都不知道,那么他们昏昧天象足以被处死。这岂止是不恭敬之罪而已)。"
周幽王六年十月,发生日食。《诗经》说:"十月之交,朔日辛卯,发生了日食,也是非常可怕的(毛氏
《诗》:“十月之交,朔日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鬼(毛氏曰,交,日月之交会。唐孔氏曰,交会,谓朔也。交会而日月同道,则食。月,或在日道表或在日道里,则不食矣。又历家为交食之法,大率以百七十三日有奇为限。然月先在里,则依限而食者多。若月在表,虽依限而食者少。杜预见其参差乃云,日月动物,虽行度有大量,不能不少有盈缩,故有虽交会而不食,或有频交会而食者,此说得之矣)。”
右《诗》、《书》中所载,春秋以前三代时,日食惟此二者可考云。
《春秋》:“鲁隐公三年春王二月已巳,日有食之。”《公羊传》:“何以书,纪异也。日食,则曷为或日或不日,或言朔或不言朔。曰,某月某日朔,日有食之者,合正朔也(桓三年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是也)。其或日或不日,或失之前或失之後,失之前者朔在前也(谓二日食,已巳日,有食之是也)。失之後者朔在後也(谓晦,日食。庄公十八年三月,日有食之也。”)。《▯梁传》:“言日不言朔,食晦日也。其日有食之,何也。吐者外壤,食者内壤(其所吐出者,其壤在外。其所吞咽者,壤入於内也)。阙然不见其壤,有食之者也(今日阙损,而不壤之所在,此必有物食之)。有内辞也,或外辞也(食者内壤,故曰内辞。吐者外壤,故曰外辞。《传》无外辞之文者,盖时无外壤也。而曰或外辞者,因事以明义例尔)。有食之者,内於日也(内於日,以壤不见於外)。其不言食之者,何也,知其不可知也。”
董仲舒、刘向以为其後戎执天子之使,郑获鲁隐(隐公与郑人战於狐壤,为所获),灭戴(郑灭之)。卫、宋、鲁咸杀君。《左氏》刘歆以为正月二日,燕、越之分野也。凡日所缠而有变,则分野之国失政者受之(师古曰:“缠,践也,音躔。”)。人君能修政,共御厥罚,则灾消而福至(师古曰:“共读曰恭。御读曰御,又读如本字。”)。不能,则灾息而祸生(师古曰:“息谓蕃数也。”)。故经书灾而不记其故,盖吉凶亡常,随行而成祸福也。周衰,天子不班朔(师古曰:“班,布也。”)。鲁历不正,置闰不得其月,月大小不得其度。史记日食,或言朔而实非朔,或不言朔而实朔,或脱不书朔与日,皆官之失也。京房《易传》曰:“亡师兹谓不御,厥异日食,其食也既,并食不一处。诛众失理,兹谓生叛,厥食既,光散。纵畔兹谓不明,厥食先大雨三日,雨除而寒,寒即食。专禄不封,兹谓不安,厥食既,先日出而黑,光反外烛(韦昭曰:”中无光四边有明外烛。“)。君臣不通兹谓亡,厥食三既。
译说,交,是日月的交会。唐代孔氏说,交会,指的是朔日。交会而日月同道,就会发生食。月亮,有时在日道之外,有时在日道之内,就不会发生食。又历法家推算交食之法,大致以一百七十三日多一点为一个周期。然而月亮如果先在日道之内,那么依周期而发生食的情况就多。如果月亮在日道之外,虽然依周期,发生食的情况也少。杜预见到这种参差不齐的情况便说,日月是运动之物,虽然运行的度数有大致的规律,但不能不稍有盈缩,所以有虽然交会却不发生食的,也有频繁交会而发生食的,这种说法是对的)。"
以上《诗经》、《尚书》中所记载的,春秋以前三代时期,日食只有这两处可以考证。
《春秋》记载:"鲁隐公三年春王二月己巳,发生日食。"《公羊传》说:"为什么要记载,是记录异常现象。日食,为什么有的记日有的不记日,有的说朔有的不说朔。回答说,某月某日朔,发生日食,这是符合正朔的记法(桓公三年秋七月壬辰朔,发生日食,就是这样)。那些有的记日有的不记日,有的在朔日之前有的在朔日之后,在朔日之前的是因为朔在之前(指初二日发生食,已巳日发生食就是这样)。在朔日之后的是因为朔在之后(指晦日发生日食。庄公十八年三月,发生日食)。"《穀梁传》说:"记日不记朔,是因为在晦日发生食。说发生日食,是为什么呢。吐出的是壤在外面,食的是壤在里面(吐出来的,其壤在外面。吞咽进去的,壤进入到里面)。缺损而看不见其壤,这就是有东西食它了(如今太阳缺损,却看不到亏损之壤所在,这必定是有物体食了它)。有内辞的说法,有外辞的说法(食的是壤在内,所以叫内辞。吐出的是壤在外,所以叫外辞。《传》中没有外辞的文字,大概是因为当时没有外壤发生的情况。而说到或有外辞,是借着事情来阐明义例罢了)。发生食的原因,是在太阳里面(在太阳里面,是因为壤不显现在外面)。那不说食之的原因,是为什么呢,是因为知道这是不可知的。"
董仲舒、刘向认为此后戎人拘执了天子的使者,郑国俘获了鲁隐公(隐公与郑人在狐壤交战,被郑人俘获),灭掉了戴国(郑国灭了它)。卫国、宋国、鲁国都发生了弑君之事。《左氏传》,刘歆认为是正月初二日,是燕、越的分野。凡是太阳所行经之处发生变异,那么分野所在的诸侯国中执政失当的人就要承受这灾祸(师古说:"缠,是践行的意思,读音同躔。")。人君如果能够修明政治,恭敬地抵御这灾祸,那么灾异就会消除而福祉降临(师古说:"共读作恭。御读作御,又可读本字。")。不能这样做,那么灾异就会滋长而祸患产生(师古说:"息,是滋长繁衍的意思。")。所以经书记载灾异却不记录其缘故,是因为吉凶没有常规,随人的德行而形成祸福。周朝衰落,天子不再颁布朔历(师古说:"班,是颁布的意思。")。鲁国的历法不准确,置闰不合时月,月份大小不合规度。史书记载日食,有的说朔而实际并非朔日,有的不说朔而实际是朔日,有的漏记不写朔与日,都是史官的失职。京房《易传》说:"没有军队这叫做不能防御,其异常是日食,那食发生时是全食,并且食不止一处。诛杀众人违背常理,这叫做产生叛乱,那食是全食,光芒四散。放纵叛乱这叫做不明,那食之前必定大雨三日,雨停之后转寒,一寒冷就发生食。专擅爵禄而不加封赏,这叫做不安,那食是全食,食前太阳出来时就已发黑,光反射照向外面(韦昭说:"中间没有光,四边有
同姓上侵,兹谓诬君,厥食四方有▯,中央无▯,其日大寒。公欲弱主位,兹谓不知,厥食中白青,四方赤,已食地震。诸侯相侵,兹谓不承,厥食三毁三复。君疾善,下谋上,兹谓乱,厥食既,先雨雹,杀走兽。弑君获位兹谓逆,厥食既,先风雨折木,日赤。内臣外乡兹谓背(师古曰:“乡读曰乡。”),厥食食且雨,池中鸣(韦昭曰:“池中有声如鸣耳,或曰如狗子声。”)。冢宰专政兹谓囚,厥食先大风,食时日居▯中,四方无▯。伯正越职,兹谓分威(师古曰:“伯读曰霸。正者,长师之称。”),厥食日中分。诸侯争美於上兹谓泰,厥食日伤月,食半,天营而鸣(韦昭曰:“食半,谓食望也。”臣瓒曰:“月食半,谓月食之半也。月食常以望,不为异也。”)。赋不得兹谓竭,厥食星随而下。受命之臣专征云试,厥食虽侵光犹明(师古曰:“试,用也,自擅意也。一说试与弑同,谓欲弑君。”),若文王臣独诛纣矣(韦昭曰:“是时纣臣尚未欲诛纣,独文王之臣欲诛之。”)。小人顺受命者征其君云杀,厥食五色,至大寒陨霜(师古曰:“杀亦读曰弑。”),若纣臣顺武王而诛纣矣(韦昭曰:“纣恶益甚,其臣欲顺武王而诛纣。”)。诸侯更制兹谓叛(师古曰:“更,改也。”),厥食三复三食,食已而风,地动。▯让庶兹谓生欲(师古曰:“▯读曰嫡。”),厥食日失位,光ㄙㄙ,月形见(师古曰:“ㄙ音乌感反。见音胡电反。”)。酒亡节兹谓荒,厥食乍青乍黑乍赤,明日大雨,发雾而寒。“凡食二十占,其形二十有四,改之辄除;不改三年,三年不改六年,六年不改九年。推隐三年之食,贯中央,上下竟而黑,臣弑从中成之形也,後卫州吁弑君而立。
桓公三年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既,尽也。历家之说,谓日光以望时遥夺月光,故月食。日月同会,月掩日,故日食。食亦上下者,行其高下。日光轮存而中食者,相掩密故日光溢出。皆既者,正相当而相掩间疏也。然圣人不言月食日,而以自食为文,阙於其所不见)。
董仲舒、刘向以为前事巳大,後事将至者又大,则既。先是鲁、宋弑君,鲁又成宋乱,易许田,亡事天子之心;楚僭称王。後郑拒王师,射桓王,又二君相篡(郑昭公厉公子▯)。刘歆以为六月,赵与晋分(周之六月,今之四月,始去毕而入参。参,晋分也。毕,赵也。日行去赵远,入晋分多,故曰与。计二十八宿,分其次,度其月,及所属,下皆以为例)。先是,晋曲沃伯再弑晋侯,是岁晋大乱,灭其宗国。京房《易传》以为桓三年,日食贯其中央,上下竟而黄,臣弑而不卒之形也。
译光亮向外照射。")。君臣不通达这叫做灭亡,那食是三次全食。同姓臣子在上侵夺权位,这叫做欺诬君主,那食四方有光晕,中央没有光晕,当日天气大寒。三公想要削弱君主的地位,这叫做不知,那食中间发白发青,四方发红,食后发生地震。诸侯互相侵犯,这叫做不承顺,那食三次毁损三次恢复。君主偏爱善事而臣下在下面图谋于上,这叫做作乱,那食是全食,食前先下雹,杀死走兽。弑君夺位这叫做叛逆,那食是全食,食前狂风暴雨折断树木,太阳发红。内臣心向外方这叫做背叛(师古说:"乡读作向。"),那食时正下雨,池中发出鸣响(韦昭说:"池中有声音像鸣叫,也有说像狗叫声。")。冢宰专擅政事,这叫做囚困,那食之前先刮大风,食的时候太阳周围有光晕,四方无光晕。诸侯之长越权行事,这叫做分散威权(师古说:"伯读作霸。正,是首领的称谓。"),那食是日中分开。诸侯在君主之上争美,这叫做太过,那食是日伤及月,食去一半,天空发出轰鸣(韦昭说:"食半,是说月食之望。"臣瓒说:"月食一半,是说月食食去一半。月食通常发生在望日,不算异常。")。赋税不得当,这叫做穷竭,那食星随之而落下。受命的大臣专擅征伐叫做僭用,那食虽然侵蚀光芒却仍然明亮(师古说:"试,是使用的意思,是自擅其意。另一说试与弑同,是说想要弑君。"),就像文王之臣独自要诛灭纣王一样(韦昭说:"这时纣王的臣子还没想诛灭纣王,只有文王的臣子想诛灭他。")。小人顺从受命的人而征伐其君叫做杀,那食五色具现,到极寒时降霜(师古说:"杀也读作弑。"),就像纣王的臣子顺从武王而诛灭纣王一样(韦昭说:"纣王的恶行更加严重,他的臣子想顺从武王而诛灭他。")。诸侯改变制度这叫做叛乱(师古说:"更,是改变的意思。"),那食三次恢复三次食,食完之后刮风,发生地震。废嫡立庶这叫做产生私欲(师古说:"〇读作嫡。"),那食太阳失去位置,光芒暗淡,月形显现(师古说:"〇读音乌感反。见读音胡电反。")。饮酒无节制这叫做荒废,那食忽青忽黑忽红,第二天大雨,起雾而转寒。"凡是食有二十种占验,其形状有二十四种,改正过错就消除;不改三年,三年不改六年,六年不改九年。推算鲁隐公三年的日食,光芒贯穿中央,上下都发黑,这是臣子弑君从中酝酿而成的形状,后来卫国州吁弑君自立。
桓公三年秋七月壬辰朔,发生日食,是全食(既,是尽的意思。历法家的说法,认为日光在望日时被月光遥相夺去,所以发生月食。日月相会,月遮住日,所以发生日食。食也有上下之分,是因为运行有高低。日光的轮廓存在而中间发生食的,是因为相掩密合,所以日光溢出。全部是全食的,是因为正相当而相掩得严密。但是圣人不说月食日,而以自食为文辞,是对其所看不见的部分有所保留)。
董仲舒、刘向认为之前的事已经很大,此后将要发生的事更大,所以是全食。此前鲁国、宋国都发生弑君之事,鲁国又促成宋国之乱,交换许田,丧失事奉天子之心;楚国僭越称王。此后郑国抗拒周王的军队,射伤桓王,又发生两位君主相互篡位之事(郑昭公、厉公之子〇)。刘歆认为六月,属赵、晋的分野(周历的六月,是今历的四月,太阳开始离开毕宿而进入参宿。参宿,是晋的分野。毕宿,是赵的分野。太阳运行离赵较远,进入晋的分野较多,所以说属晋。计算二十八宿,划分其次序,量度其月份,以及所归属的地域,以下都以此为例)
後楚严称王,兼地千里(师古曰:“楚武王荆尸久已见传,今此言庄始称王,未详其说。”)。
十七年冬十月朔。不书日,官之失也。天子有日官,诸侯有日御(日官、日御典历数者)。日官居卿,以底日礼也(日官,天子掌历者,不在六卿之数,而位从卿,故言居卿。底,平也,谓平历数)。日御不失日,以授百官於朝(日官平历以班诸侯,诸侯奉之,不失天时,以授百官)。《▯梁》,言朔不言日,食二日也。
庄公十八年春王三月。《▯梁》不言日不言朔,夜食。《公羊》曰食晦。
史记推合朔在夜,明旦日食而出,出而解(夜食地中,出则生),是为夜食。刘向以为夜食者,阴因日明之衰而夺其光,象周天子不明,齐桓将夺其威,专会诸侯而行伯道。其後遂九合诸侯,天子使世子会之。
二十五年辛未朔,鼓用牲於社。《左传》,鼓用牲於社,非常也(非常鼓之月,长历推之,辛未实七月朔,置闰失所,故鼓月错)。唯正月之朔,慝未作(正月,夏之四月,周之六月,谓正阳之月。今《书》云六月,而《传》云唯者明此月非正阳月也。慝阴气),日有食之,於是乎用币於社,伐鼓於朝(日食,历之常也。然食於正阳之月,则诸侯用币於社,请救於上公,伐鼓於朝,退而自责以明。阴不宜侵阳,臣不宜掩君,以示大义。)二十六年十二月癸亥朔。三十年九月庚午朔。鼓用牲於社。
僖公五年九月戊申朔。十二年春王三月庚午。十五年夏五月。《左传》不书朔与日,官失之也。
文公元年二月癸亥。十五年六月辛丑朔,鼓用牲於社。《左传》非礼也(得常鼓之月,而於社用牲,为非礼)。日有食之天子不举(去盛馔),伐鼓於社(责群阴伐犹击也),诸侯用币於社(社尊於诸侯,故请救而不敢责之)。伐鼓於朝(退自省也),以昭事神,训民事君(天子不举,诸侯用币,所以事神,尊卑异制,所以训民)。示有等威,古之道也。
宣公八年秋七月甲子,日有食之,既。十年夏四月丙辰。十七年六月癸卯。
成公十六年六月丙寅朔。十七年十有二月丁已朔。
襄公十四年二月己未朔。十五年秋八月丁已。二十年冬十月丙辰朔。二十一年九月庚戍朔。二十三年春王二月癸酉朔。二十四年秋七月甲子朔,日有食之,既。八月癸已朔。二十七年冬十有二月乙亥朔(今《长历》推十一月朔,非十二月。《传》曰,辰在申,再失闰。若是十二月,则为三失闰,故知《经》误)。《左氏传》,辰在申,司历过也。再失闰矣(谓斗建指申,周十一月。今之九月斗柄当建戍而在申故知再失闰也。
译。此前,晋国曲沃伯两次弑杀晋侯,这一年晋国发生大乱,灭掉了其宗国。京房《易传》认为桓公三年的日食,光芒贯穿中央,上下都是黄色,这是臣子弑君而未成功的形状。此后楚庄王僭越称王,兼并土地千里(师古说:"楚武王荆尸的事已经在别的传记中见到,如今这里说楚庄王才开始称王,其说法不详。")。
桓公十七年冬十月朔。不记载日期,是史官的失职。天子设有日官,诸侯设有日御(日官、日御是掌管历法推算的官员)。日官位居卿位,以此确定日历的礼制(日官,是天子掌管历法的官员,不在六卿之列,但地位与卿相当,所以说位居卿位。底,是核定的意思,是说核定历法)。日御不失误日期,以此传授给朝中百官(日官核定历法而颁布给诸侯,诸侯奉行,不失天时,以此传授百官)。《穀梁传》,记朔不记日,是因为食发生在初二日。
庄公十八年春王三月。《穀梁传》不记日不记朔,是夜间发生的食。《公羊传》说是晦日发生食。
史书推算合朔发生在夜间,第二天早晨日食而出现,出现后就解除了(夜间在地中发生食,出来后就已经消解),这就是夜食。刘向认为夜食,是阴气趁着太阳光明衰弱而夺去其光辉,象征周天子不够贤明,齐桓公将要夺取其威权,独自主持会合诸侯而推行霸道。此后齐桓公果然九合诸侯,周天子派世子前去会盟。
庄公二十五年辛未朔,击鼓用牲祭祀于社。《左传》,击鼓用牲祭于社,是不合常礼的(不是通常击鼓的月份,用长历推算,辛未实为七月朔,因置闰失当,所以击鼓的月份有误)。只有正月的朔日,阴气尚未萌动(正月,是夏历的四月,周历的六月,指的是正阳之月。如今《尚书》说六月,而《左传》说"唯",是表明这个月并非正阳之月),发生日食,这时便用币祭于社,击鼓于朝(日食,是历法中的常规现象。但是发生在正阳之月的食,那么诸侯就要用币祭祀于社,向上公祈求救护,击鼓于朝,然后退而自责以表明。阴气不应当侵犯阳气,臣子不应当掩盖君主,以此昭示大义)。庄公二十六年十二月癸亥朔。庄公三十年九月庚午朔,击鼓用牲祭于社。
僖公五年九月戊申朔。僖公十二年春王三月庚午。僖公十五年夏五月。《左传》不记朔与日,是史官的失职。
文公元年二月癸亥。文公十五年六月辛丑朔,击鼓用牲祭于社。《左传》说这是不合礼制的(虽逢应当击鼓的月份,却在社中用牲,是不合礼制的)。发生日食天子不进盛馔(撤去丰盛的膳食),在社中击鼓(责备各种阴气,"伐"如同"击"的意思),诸侯用币祭于社(社的地位尊于诸侯,所以只能祈求救护而不敢责备它)。在朝中击鼓(表示退而自我反省),以此昭示对神明的事奉,教导百姓事奉君主(天子不进盛馔,诸侯用币,是用来事奉神明的方式,尊卑各有不同的制度,用来教导百姓)。显示出等级威仪的差别,这是古代的礼法。
宣公八年秋七月甲子,发生日食,是全食。宣公十年夏四月丙辰。宣公十七年六月癸卯。
成公十六年六月丙寅朔。成公十七年十有二月丁巳朔。
襄公十四年二月己未朔。襄公十五年秋八月丁巳。襄公二十年冬十月丙辰朔。襄公二十一年九月庚戌朔。襄公二十三年春王二月癸酉朔。襄公二十四年秋七月甲子朔,发生日食,是全食。八月癸巳朔。襄公二十七年冬十有二月乙亥朔(如今用长历推算是十一月朔,不是十二月。《左传》说,斗建应在申位,说明两次失闰。如果是十二月,那就是三次失闰,所以知道《经》记载有误)。《左氏传》说,斗建在申,是掌
文十一年三月甲子至今年七十一岁,应有三十六闰。今《长历》推得二十四闰,通计少再闰,《释例》言之详矣)。
董仲舒以为比食又既(比,频也。谓二十四年七月八月频食),象阳将绝,夷狄主上国之象也。後六君弑(齐崔杼弑光、卫,甯喜弑剽,阍弑吴馀祭、蔡班弑景侯,莒人弑其君密州。楚围弑郏敖),楚子果从诸侯伐郑,灭舒鸠,鲁往朝之(二十八年),卒主中国,伐吴讨庆封。刘向以为自二十年至此岁,八年间日食七作,祸乱将重起,故天仍见戒也。
昭公七年夏四月甲辰朔。《左传》晋侯问於士文伯曰:“谁将当日食?”对曰:“鲁、卫恶之(受其凶恶),卫大鲁小。”公曰:“何故?”对曰:“去卫地,如鲁地(卫地,豕韦也。鲁地,降娄也。日食於豕韦之末及降娄之始,故祸在卫大,在鲁小也。周四月,今二月,故曰在降娄),於是有灾,鲁实受之(灾发於卫而鲁受其馀祸)。其大咎,在卫君乎?鲁将上卿(八月卫侯卒,十一月季孙宿卒)。”十五年六月丁已朔。十七年夏六月甲戍朔。《左传》,祝史请所用币(礼,正阳之月日食,当用币於社,故请之)。昭子曰:“日有食之,天子不举(不举盛馔),伐鼓於社(责群阴);诸侯用币於朝(退自责),礼也。”平子御之(御,禁也),曰:“止也。唯正月朔,慝未作,日有食之,於是乎有伐鼓用币之礼也。其馀则否。”太史曰:“在此月也(正月为建己正阳之月也。於周为六月,於夏为四月。慝,阴气也。四月纯阳用事,阴气未动而侵阳,灾重,故有伐鼓用币之礼也。平子以为六月非正月,故太史参言在此月也),日过分而未至(过春分而未夏至),三辰有灾(三辰,日月星也。日月相侵,又犯是宿,故三辰皆为灾也),於是乎百官降物(降物,素服),君不举,辟移时(辟正寝,过日食时);乐奏鼓(伐鼓),祝用币(用於社),史用辞(用以辞自责)。故《夏书》曰:“辰不集於房,瞽奏鼓,啬夫驰,庶人走,此月朔之谓也。当夏四月,是谓孟夏(言此六月,当夏之四月)。”平子弗从,昭子退曰:“夫子将有异志,不君君矣(安君之灾,故曰有异志)。”二十一年秋七月壬午朔。《左传》,公问於梓慎曰:“是何物也?祸福何为(物,事也)?”对曰:“二至二分(冬夏至,春秋分),日有食之,不为灾。日月之行也:分,同道也;至,相过也(二分,日夜等,故曰同道。二至,长短极,故言相过)。其他月则为灾,阳不克也,故常为水(阴侵阳,是阳不胜阴)。”二十四年夏,五月乙未朔。《左传》梓慎曰:“将水(阴胜阳,故曰将水)。
译管历法的官员的过失。已经两次失闰了(指斗建应指申位,是周历的十一月。如今的九月,斗柄应当指戍位而实际在申位,因此知道已两次失闰。从文公十一年三月甲子到这一年共七十一年,应当有三十六次闰月。如今用长历推算只得二十四次闰月,合计少了两次闰,《释例》中说得很详细)。
董仲舒认为接连发生食并且都是全食(比,是频繁的意思。指襄公二十四年七月八月连续发生食),象征着阳气将要断绝,是夷狄将要主宰中原之国的征兆。此后六位君主被弑(齐国崔杼弑杀齐光,卫国甯喜弑杀剽,阍人弑杀吴国馀祭,蔡国弑杀景侯,莒国人弑杀其君密州,楚国围弑杀郏敖),楚灵王果然率领诸侯攻打郑国,灭掉舒鸠,鲁国前往朝见他(襄公二十八年),最终主宰中原诸国,讨伐吴国,声讨庆封。刘向认为从襄公二十年到这一年,八年之间日食发生七次,祸乱将要重新兴起,所以上天屡次显示警戒。
昭公七年夏四月甲辰朔。《左传》晋侯问士文伯说:"谁将承受这次日食?"回答说:"鲁国、卫国都要承受其凶祸(承受其凶恶),卫国受祸大,鲁国受祸小。"晋侯说:"什么缘故?"回答说:"离开卫地,进入鲁地(卫地,是豕韦星次。鲁地,是降娄星次。日食发生在豕韦之末及降娄之始,所以祸患在卫国大,在鲁国小。周历四月,是今历二月,所以说在降娄),在这时发生灾祸,鲁国实际承受这灾祸(灾祸发生在卫国而鲁国承受其余祸)。其中最大的灾殃,恐怕会落在卫国国君身上吧?鲁国将失去上卿(八月卫侯去世,十一月季孙宿去世)。"昭公十五年六月丁巳朔。昭公十七年夏六月甲戍朔。《左传》,祝史请示所用的币(依礼,正阳之月发生日食,应当用币祭于社,所以请示)。昭子说:"发生日食,天子不进盛馔(不进丰盛膳食),在社中击鼓(责备各种阴气);诸侯在朝中用币(退而自责),这是合乎礼制的。"平子阻止他(御,是禁止的意思),说:"停止吧。只有正月朔日,阴气尚未萌动,发生日食,这时才有击鼓用币的礼仪。其他情况就不用了。"太史说:"就在这个月啊(正月是建巳的正阳之月。在周历为六月,在夏历为四月。慝,是阴气。四月纯阳当令,阴气尚未萌动却侵犯阳气,灾祸严重,所以有击鼓用币的礼仪。平子认为六月不是正月,所以太史参照说就在这个月),太阳已过春分而未到夏至(过了春分而未到夏至),日月星三辰都有灾异(三辰,是日、月、星。日月相侵犯,又冒犯了这个星宿,所以三辰都有灾异),于是百官都改换服色(降物,指穿素服),君主不进盛馔,避开正寝,等过了食的时辰再回来(避开正寝,等过了日食的时辰);奏乐击鼓(击鼓),祝官用币(用于社中),史官用言辞(用来自责)。所以《夏书》说:"辰不集于房,乐官击鼓,啬夫驱车,庶人奔走,说的就是这个月朔的情况。正当夏历的四月,这叫做孟夏(说的是这个六月,相当于夏历的四月)。"平子不听从,昭子退下后说:"这位大夫将会有异心,不把国君当国君看待了啊(安然对待国君遭遇的灾祸,所以说有异心)。"昭公二十一年秋七月壬午朔。《左传》,鲁昭公问梓慎说:"这是什么事情啊,是祸是福会怎样(物,是事情的意思)?"回答说:"二至二分(冬至、夏至、春分、秋分),发生日食,不算灾祸。这是日月运行的常态:在二分之时,日月同道;在二至之时,日月只是相互经过(二分时昼夜相等,所以说同道。二至时昼夜长短达到极点,所以说相互
”昭子曰:“旱也。日过分而阳犹不克,克必甚,能无旱乎(▯春分阳气盛时而不胜阴,阳将隈出故为旱。隈,乌谁反)!阳不克,莫将积聚也(阳气莫然不动不克,莫绝句)。”三十一年十有二月辛亥朔。《左传》,是夜也,赵简子梦童子▯而转以歌(转,宛转也)。且,占诸史墨曰:“吾梦如是,今而日食,何也(简子梦,▯与日食会,谓咎在已,故问)?”对曰:“六年及此月也,吴其入郢乎,终亦弗克(史墨知梦,非日食之应,故释日食之咎而不释其梦)。入郢必以庚辰(庚辰有变,日在辰尾,故曰以庚辰定。四年十一月庚辰,吴入郢),日月在辰尾(辰尾,龙尾也。周十二月,今之十月,日月合朔於辰尾而食)。庚午之日,日始有谪火胜金,故弗克(谪,变气也。庚午十月十九日,去辛亥朔四十一日,虽食在辛亥,更以始变为占也。午,南乃方,楚之位也。午,火;庚,金也。日以庚午有变,故灾在楚,楚之仇敌惟吴,故知入郢必吴。火胜金者,金为火始。食在辛亥,水也。水数六,故六年也。)。”
定公五年春正月辛亥朔。十有二年冬十一月丙寅朔。十有五年八月庚辰朔。
凡春秋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日食三十六。《▯梁》以为朔二十六,晦七,夜二,二日一。《公羊》以为朔二十七,二日七,晦二。《左氏》以为朔十六,二日十八,晦一,不书日者二。
真定王二十六年,日食昼晦。
安王五年日食。二十年日食,既。
烈王元年日食。七年日食。
赧王十四年,日食昼晦。
秦庄襄王三年四月日食。
按《春秋》书日食,终於鲁定公之十五年;《汉史》书日食,始於高帝之三年;其间二百九十三年,搜考史传,书日食者凡七而已。昔春秋二百四十二年,日食凡三十六,刘向犹以为乖气致异。至前汉二百一十二年,而日食五十三,则又数於春秋之时。後汉百九十六年,而日食七十二。魏、晋一百五十年,而日食七十九,则愈数於汉西都之世矣。春秋降而战国七雄竞角,争城争地,斩艾其民,伏尸百万,以至於始皇、二世,生民之祸烈矣,世道之变极矣。乖气所致,谪见於天,宜不胜书,而此二三百年之间,日食仅六七见焉,何哉?盖史失其官,不书於册,故後世无由考焉。昔春秋日食,必书晦朔与日。日而不书晦朔,与晦朔而不书日,俱以为官失之。今秦初书日食者一,则书月而不书日与晦朔。周末书日食者六,则书年而并不书月,其见於史册而可考者,卤莽疏漏如此。则其遗轶不书者可胜道哉,非日之果不食也。
汉高帝三年十月甲戍晦,日有食之,在斗二十度,燕地也。
译经过)。在其他月份发生食就算灾祸,是因为阳气不能胜过阴气,所以常常带来水灾(阴气侵犯阳气,这是阳气不能胜过阴气)。"昭公二十四年夏五月乙未朔。《左传》梓慎说:"将会有水灾(阴气胜过阳气,所以说将有水灾)。"昭子说:"是旱灾啊。太阳已过春分而阳气仍不能胜过阴气,一旦胜过必定很严重,怎能不发生旱灾呢(阳气刚过春分正盛之时却不能胜过阴气,阳气将要郁结而不得发散,所以造成旱灾。隈,读音乌谁反)!阳气不能胜过阴气,是因为莫然积聚不散(阳气莫然不动不能取胜,"莫"字断句)。"昭公三十一年十有二月辛亥朔。《左传》,就在这天夜里,赵简子梦见一个童子裸身而宛转歌唱(转,是宛转的意思)。而且,向史官史墨询问说:"我做了这样的梦,如今又发生日食,是为什么呢(简子的梦与日食恰好相合,认为祸咎在自己身上,所以询问)?"回答说:"再过六年到这个月份,吴国大概会攻入郢都吧,但最终也不能成功(史墨知道这个梦,并非日食所应验之事,所以解释日食的祸咎而不解释他的梦)。攻入郢都必定在庚辰日(庚辰日有变异,太阳在辰尾星次,所以说以庚辰日确定。鲁定公四年十一月庚辰日,吴国攻入郢都),日月会合在辰尾(辰尾,是龙尾星次。周历十二月,是今历的十月,日月在辰尾合朔而发生食)。庚午这一天,太阳开始出现变异,火克金,所以最终不能成功(谪,是变异之气。庚午是十月十九日,距辛亥朔四十一天,虽然食发生在辛亥日,还是以最初的变异作为占验的依据。午方是南方,是楚国的方位。午属火,庚属金。太阳在庚午日出现变异,所以灾祸在楚国,楚国的仇敌只有吴国,所以知道攻入郢都的必定是吴国。火克金的说法,是因为金是从火中产生的。食发生在辛亥日,辛亥属水。水数为六,所以是六年)。"
定公五年春正月辛亥朔。定公十有二年冬十一月丙寅朔。定公十有五年八月庚辰朔。
总计春秋十二位国君,二百四十二年间,发生日食三十六次。《穀梁传》认为朔日发生的有二十六次,晦日发生的有七次,夜间发生的有二次,初二日发生的有一次。《公羊传》认为朔日发生的有二十七次,初二日发生的有七次,晦日发生的有二次。《左氏传》认为朔日发生的有十六次,初二日发生的有十八次,晦日发生的有一次,不记载日期的有二次。
周真定王二十六年,发生日食,白昼变暗。
周安王五年发生日食。二十年发生日食,是全食。
周烈王元年发生日食。七年发生日食。
周赧王十四年,发生日食,白昼变暗。
秦庄襄王三年四月发生日食。
按《春秋》记载日食,终止于鲁定公十五年;《汉书》记载日食,始于汉高帝三年;这中间二百九十三年,搜寻考察史书传记,记载日食的总共只有七次而已。从前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间,日食共三十六次,刘向尚且认为是乖戾之气所导致的异常现象。到前汉二百一十二年间,日食有五十三次,又比春秋时期更频繁。后汉一百九十六年间,日食有七十二次。魏、晋一百五十年间,日食有七十九次,又比西汉时期更加频繁了。春秋以后到战国七雄争强,争夺城池土地,残杀百姓,伏尸百万,直到秦始皇、秦二世,百姓的灾祸更加酷烈,世道的变乱达到极点。乖戾之气所导致的谴责显现于上天,理应不胜记载,但这二三百年之间,日食仅仅出现六七次,为什么呢?大概是因为史官失职,没有记入史册,所以后世无从考证。从前春秋记载日食,必定记录晦朔与日期。记日却不记晦朔,或记晦朔却不记日的,都被认为是史官的失
後二年,燕王臧荼反,诛,立卢绾为燕王,後又反,败。十一月癸卯晦,在虚三度,齐地也。後二年,齐王韩信徙为楚王,明年废为列侯,後又反,诛。九年六月乙未晦,日有食之,既,在张十三度。
惠帝七年正月辛丑朔,在危十三度。谷永以为岁首正月朔日,是为三朝,尊者恶之。五月丁卯,先晦一日,日有食之,几尽(师古曰:“几音距依反,後皆类此。”),在七星初。刘向以为五月微阴始起而犯至阳,其占重。至其八月,宫车晏驾,有吕氏诈置嗣君之害。京房《易传》曰:“凡日食不以晦朔者,名曰薄。人君诛将不以理,贼臣将暴起,日月虽不同宿,阴气盛,薄日光也。”
高后二年六月丙戍晦。七年正月已丑晦,日有食之,既,在营室九度,为宫室中。时高后恶之,曰:“此为我也。”明年应(师古曰:“谓高后崩也。”)
文帝二年十一月癸卯晦,在婺女一度。 三年十月丁酉晦,在斗二十二度。十一月丁卯晦,在虚八度。 後四年四月丙辰晦,在东井十三度。 七年正月辛未朔。
景帝三年二月壬午晦,在胃三度。 十年十一月庚寅晦,在虚九度。 中元年十二月甲寅晦。 中三年九月甲戍晦。 三年九月戊戍晦,几尽,在尾九度。六年七月辛亥晦,在轸七度。 後元年七月乙已,先晦一日,在翼十七度。
武帝建元二年二月丙戍朔,在奎十四度。刘向以为奎:为卑贱妇人,後有卫皇后自至微兴,卒有不终之祸(师占曰:“皇后自杀,不终其位也。”) 三年九月丙子晦,在尾二度。 五年正月已巳朔。 元光元年二月丙辰晦。七月癸未,先晦一日,在翼八度。刘向以为前年高园便殿灾,与春秋御廪灾後日食於翼、轸同。其占,内有女变,外为诸侯。其後陈皇后废,江都、淮南、衡山王谋反,诛。日中时食从东北,过半,晡时复。 元朔二年二月乙已晦,日有食之,在胃三度。 六年十一月癸丑晦,日有食之。 元狩元年五月乙已晦,日有食之,在柳六度。京房《易传》推以为是时日食从傍右,法曰君失臣。明年公孙弘薨。日食从傍左者,亦君失臣;从上者,臣失君;从下者,君失民。 元鼎五年四月丁丑晦,在东井二十三度。 元封四年六月己酉朔。 太始元年正月乙已晦。 四年十月甲寅晦,在斗十九度。征和四年八月辛酉晦,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在亢二度。晡时食从西北,日下晡时复。
昭帝始元三年十一月壬辰朔,在斗九度,燕地也。後四年燕刺王谋反,诛。元凤元年七月已亥朔,日有食之,几尽,在张十二度。
译职。如今秦代最初记载日食的一处,只记月份而不记日期与晦朔。周末记载日食的六处,只记年份却连月份都不记,其在史册中记录并可考证的,就这样粗疏简略。那么其中散佚未记载的情况就更不可胜数了,并非太阳果真没有发生食。
汉高帝三年十月甲戍晦日,发生日食,位于斗宿二十度,是燕地的分野。此后两年,燕王臧荼谋反,被诛杀,改立卢绾为燕王,此后又谋反,失败。十一月癸卯晦日,位于虚宿三度,是齐地的分野。此后两年,齐王韩信被改封为楚王,第二年被废为列侯,此后又谋反,被诛杀。九年六月乙未晦日,发生日食,是全食,位于张宿十三度。
汉惠帝七年正月辛丑朔,位于危宿十三度。谷永认为正月初一是岁首,正当"三朝"(年、月、日之始),尊贵之时发生此事令人厌恶。五月丁卯,比晦日提前一天,发生日食,几乎全食(师古说:"几读音距依反,以后都类此。"),位于七星宿初度。刘向认为五月阴气刚起而侵犯极盛的阳气,其占验影响重大。到这年八月,惠帝驾崩,出现了吕氏诈立嗣君的祸害。京房《易传》说:"凡是日食不发生在晦朔的,叫做'薄'。是人君诛杀将领不合于理,奸贼之臣将要突然兴起,日月虽然不同宿,但阴气旺盛,逼迫日光。"
高后二年六月丙戍晦。高后七年正月己丑晦,发生日食,是全食,位于营室九度,象征宫室之中的事。当时高后厌恶这件事,说:"这是应在我身上的。"第二年就应验了(师古说:"是指高后驾崩。")
汉文帝二年十一月癸卯晦,位于婺女一度。三年十月丁酉晦,位于斗宿二十二度。十一月丁卯晦,位于虚宿八度。后元四年四月丙辰晦,位于东井十三度。七年正月辛未朔。
汉景帝三年二月壬午晦,位于胃宿三度。十年十一月庚寅晦,位于虚宿九度。中元元年十二月甲寅晦。中元三年九月甲戍晦。(后)三年九月戊戍晦,几乎全食,位于尾宿九度。六年七月辛亥晦,位于轸宿七度。后元元年七月乙巳,比晦日提前一天,位于翼宿十七度。
汉武帝建元二年二月丙戍朔,位于奎宿十四度。刘向认为奎宿象征卑贱的妇人,此后有卫皇后从极卑微的地位兴起,最终有不得善终的祸患(师古说:"是说皇后自杀,未能善终其位。")三年九月丙子晦,位于尾宿二度。五年正月己巳朔。元光元年二月丙辰晦。七月癸未,比晦日提前一天,位于翼宿八度。刘向认为去年高园便殿发生火灾,与春秋时御廪失火后日食发生于翼、轸二宿的情况相同。其占验,是内宫有女子方面的变故,外朝则应在诸侯身上。此后陈皇后被废黜,江都王、淮南王、衡山王谋反,被诛杀。当日正午时分食从东北开始,超过一半,申时才恢复。元朔二年二月乙巳晦,发生日食,位于胃宿三度。六年十一月癸丑晦,发生日食。元狩元年五月乙巳晦,发生日食,位于柳宿六度。京房《易传》推算认为这时日食从旁边偏右开始,占法说这是君主失去臣子。第二年公孙弘去世。日食从旁边偏左开始的,也是君主失去臣子;从上方开始的,是臣子失去君主;从下方开始的,是君主失去民心。元鼎五年四月丁丑晦,位于东井二十三度。元封四年六月己酉朔。太始元年正月乙巳晦。四年十月甲寅晦,位于斗宿十九度。征和四年八月辛酉晦,发生日食,未全食,如钩状,位于亢宿二度。申时食从西北开始,太阳下山时的申时才恢复。
汉昭帝始元三年十一月壬辰朔,位于斗宿九度,是燕地的分野。此后四年,燕刺王谋反,被诛杀。元凤元年七月己亥朔,发生
刘向以为已亥而既,其占重(孟康曰:已,土;亥水也。纯阴,故食为最重也。日食尽为既。”)。後六年,宫车晏驾,卒以亡嗣。
宣帝地节元年十二月癸亥晦,在营室十五度。 五凤元年十二月乙酉朔,在婺女十度。 四年四月辛丑朔,在毕十九度。是为正月朔,慝未作,左氏以为重异。
元帝永光二年三月壬戍朔,在娄八度。 四年六月戊寅晦,在张七度。 建昭五年六月壬申晦,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因入。
成帝建始三年十二月戊申朔,其夜未央殿中地震。谷永对曰:“日食婺女九度。占在皇后。地震萧墙之内,咎在贵妾(师古曰:“萧墙,谓门屏也。萧,肃也,人臣至此,加肃敬也。”)。二者俱发,明同事异人,共掩制阳,将害继嗣也。▯日食,则妾不见(师古曰:“▯读曰但。下例并同。”);▯地震,则后不见。异日而发,则似殊事;亡故动变,则恐不知。是月后妾当失节之邮(师古曰:“邮与尤同。尤,过也。”);故天因此两见其变。若曰,违失妇道,隔远众妾(师古曰:“远音子万反。”),妨绝继嗣者,此二人也。“杜钦亦对曰:”日以戊申食,时加未。戊未,土也,中官之部。其夜殿中地震,此必▯妾将有争宠相害而为患者(师古曰:“▯读曰嫡。”)。人事失於下,变象见於上。能应之以德,则咎异消;忽而不戒,则祸败至(师古曰:“忽,怠亡。”)。应之,非诚不立,非信不行。“ 河平元年四月已亥朔晦,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在东井六度。刘向对曰:”四月交於五月,月同孝惠,日同孝昭。东井,京师地,且既,其占恐害继嗣。“日蚤食时,从西南起。 三年八月乙卯晦,在房。 四年三月癸丑朔,在昴。 阳朔元年二月丁未晦,在胃。 永始元年九月丁已晦,谷永以京房《易占》对曰:”元年九月日蚀,酒亡节之所致也。独使京师知之,四国不见者,若曰,湛湎於酒,君臣不别,祸在内也(师古曰:“湛读曰沈,又读曰眈也。”)。”永始二年二月乙酉晦,谷永以京房《易占》对曰:“今年二月日食,赋敛不得度,民愁怨之所致也。所以使四方皆见,京师阴蔽者,若曰,人君好治宫室,大营坟墓,赋敛兹重,而百姓屈竭(师古曰:“兹,益也。屈尽也,竭其勿反。”),祸在外也。”三年正月已卯晦,日有食之。 四年七月辛未晦。郑兴上疏言:“夫日月交会数应在朔,而顷年日食多在於晦。先
译日食,几乎全食,位于张宿十二度。刘向认为己亥日而发生全食,其占验影响重大(孟康说:"己属土,亥属水。是纯阴之象,所以食是最严重的。日食全部食尽叫做全食。")此后六年,昭帝驾崩,最终没有留下继承人。
汉宣帝地节元年十二月癸亥晦,位于营室十五度。五凤元年十二月乙酉朔,位于婺女十度。四年四月辛丑朔,位于毕宿十九度。这正是正月朔日,阴气尚未萌动之时,左氏认为这是特别严重的异常现象。
汉元帝永光二年三月壬戍朔,位于娄宿八度。四年六月戊寅晦,位于张宿七度。建昭五年六月壬申晦,发生日食,未全食,如钩状,随即恢复。
汉成帝建始三年十二月戊申朔,当夜未央殿中发生地震。谷永应对说:"日食发生在婺女九度。占验应在皇后身上。地震发生在萧墙之内,灾祸应在受宠的姬妾身上(师古说:"萧墙,是指门屏。萧,是肃敬的意思,人臣到了这里,就要加倍肃敬。")。这两件事一同发生,说明是同一件事而应在不同的人身上,共同掩蔽制约阳气,将要危害继嗣之事。〇日食,是妾室不被看见(师古说:"〇读作但。以下同样的例子都一样。");〇地震,是皇后不被看见。在不同的日子发生,看似是不同的事情;如果无缘无故就发生变动,那就恐怕不能理解其中缘由了。这个月后妃姬妾应当有失节的过失(师古说:"邮与尤字相通。尤,是过错的意思。");所以上天借此两次显示这异变。如果说,是违背了妇道,疏远隔绝了众妾(师古说:"远读音子万反。"),妨害断绝继承人的,就是这两个人。"杜钦也应对说:"日食发生在戊申日,正当未时。戊未属土,是中官的部位。当夜宫殿中发生地震,这必定是嫡妾之间将要争宠相害而成为祸患的征兆(师古说:"〇读作嫡。")。人事在下面出现过失,异象就在上天显现。如果能以德行来应对,那么灾异就会消除;如果疏忽而不加警戒,那么祸败就会到来(师古说:"忽,是怠慢懈怠的意思。")。应对之道,没有真诚就不能立身,没有信义就不能施行。"河平元年四月己亥朔的晦日,发生日食,未全食,如钩状,位于东井六度。刘向应对说:"四月交于五月,日期与汉惠帝时相同,日子与汉昭帝时相同。东井,是京师所在的分野,且几乎全食,这占验恐怕危害到继嗣之事。"这天早饭时分开始,从西南方向开始食。三年八月乙卯晦,位于房宿。四年三月癸丑朔,位于昴宿。阳朔元年二月丁未晦,位于胃宿。永始元年九月丁巳晦,谷永用京房《易占》应对说:"元年九月的日食,是饮酒无节制所导致的。只让京师看见,四方之国看不见,如果说,是沉溺于酒,君臣不加分别,祸患在朝廷内部(师古说:"湛读作沈,又读作眈。")。"永始二年二月乙酉晦,谷永用京房《易占》应对说:"今年二月的日食,是赋敛不合法度,百姓愁怨所导致的。之所以让四方都能看见,而京师却隐晦不显,如果说,是人君喜好营建宫室,大肆营造坟墓,赋敛因此加重,而百姓穷困困竭(师古说:"兹,是增益的意思。屈,是穷尽的意思,读音屈勿反。"),祸患在朝廷之外。"三年正月己卯晦,发生日食。四年七月辛未晦。郑兴上疏说:"日月交会的次数按理应当在朔日,但近年日食大多发生在晦日。先……"
时而合,皆月行疾也。日君象,月臣象,君亢急则臣下促迫故行疾也。” 元延元年正月己亥朔。刘向上疏:“臣向前数年,言日当食,今连三年比食。自建始以来,二十岁间而八食,率二岁六月而一发,古今罕有。”《易》曰:“观乎天文,以察时变。”昔孔子对鲁哀公并言,夏桀殷纣暴虐天下,故历失则摄提失方,孟陬无纪(孟康曰:“摄提,星名也。随斗杓建十二月。历不正,则其所建。首时为孟,正月为陬。”)。此皆易姓之变也。
译(日月)有时相合,都是因为月亮运行得快的缘故。太阳是君主的象征,月亮是臣子的象征,君主急躁强硬,臣下就会局促紧迫,所以(月亮)运行就快。
元延元年正月初一己亥日。刘向上书说:"臣刘向前几年曾说应当有日食发生,如今已连续三年接连出现日食。自建始年间以来,二十年间发生了八次日食,平均大约两年零六个月发生一次,这是古今罕见的。"《易经》说:"观察天象,以此来考察时势的变化。"从前孔子回答鲁哀公时也曾说过,夏桀、殷纣暴虐天下,因此历法失准,摄提星就偏离了方位,正月(的纪时)也失去了准则(孟康说:"摄提,是星名,跟随北斗斗柄旋转来确定十二个月。历法不准确,就会影响它所指建的月份。一年之始称为'孟',正月称为'陬'。")。这些都是改朝换代前的变异征兆啊。
哀帝元寿元年正月辛丑朔,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在营室十度,与惠帝七年同月日。鲍宣上言:“今日食於三始诚可畏惧小民,正月朔日,尚恐毁败器物,况日亏乎。” 二年三月壬辰晦。
平帝元始元年五月丁已朔,在东井。 二年九月戊申晦,日有食之,既。
凡汉著纪十二世,二百一十二年,日食五十三,朔十四,晦三十六,先晦一日三。
光武建武元年正月庚午朔,日有食之。帝是年六月方即位时,犹为更始三年。二年正月甲子朔,在危八度。时世祖初兴,天下贼乱未除,虚、危,齐也。贼张步拥兵据齐,上遣伏隆谕步,许降,旋复叛称王,至五年中乃破。 三年五月乙卯晦(《潜潭巴》曰:“乙卯食,雷不行,雪役草不长,奸人入官。”),在柳十四度。柳,河南也。时世祖在雒阳,赤眉降贼樊崇谋作乱,其七月发觉,皆伏诛(《古今注》曰:“四年五月乙卯晦,日有食之。”)。 六年九月丙寅晦(《潜潭巴》曰:“丙寅食,久旱,多有徵。”京房曰:“有小旱灾。”),史官不见,郡以闻(《本纪》“都尉诩以闻。”)。在尾八度(朱浮上疏,以郡县数代,群阳骚动所致,见《浮传》)。 七年三月癸亥晦(《潜潭巴》曰:“癸亥日食,天人崩。”郑兴曰:“顷年日食,每多在晦,皆朋行疾也。君尤急,臣下促迫。”),在毕五度。毕为边兵。秋,隗嚣反,侵安定。冬,卢芳所置朔方、▯中太守各举郡降(《古今注》曰:“九年七月丁酉,十一年六月癸丑,十二月辛亥,并日有食之。”)。 十六年三月辛丑(《潜潭巴》曰:“辛丑食,主疑臣。”),在昴七度。昴为狱事。时诸郡太守坐度田不实,世祖怒,杀十馀人,然後深悔之。 十七年二月乙未晦(《潜潭巴》曰:“乙未食,天下多邪气,郁郁苍苍。”京房曰:“若责众庶暴害之。”),在胃九度。胃为廪仓。时诸郡新坐租之後,天下忧怖,以▯为言,故示象。或曰:胃,供养之官也。其十月,废郭皇后,诏曰“不可以奉供养。” 二十二年五月乙未晦,在柳七度,京都宿也。柳为上仓,祭祀▯也。近舆鬼,舆鬼为宗庙。十九年中,有司奏请立近帝四庙以祭之,有诏“庙处所未定,且就高庙▯祭之。”至此三年,遂不立庙。有简堕心,奉祖宗之道有阙,故示象也。 二十五年三月戊申晦(《潜潭巴》曰:“戊申食,地动摇,侵兵强。一曰,亡兵弱,诸侯争。”),在毕十五度。毕为边兵。其冬十月,以武▯蛮夷为寇害,伏波将军将兵击之(《古今注》曰:“二十六年二月戊子,日有食之,尽。”)。二十九年二月丁巳朔(《潜潭巴》曰:“丁巳食,下有败兵。
译哀帝元寿元年正月辛丑朔日,发生日食,未食尽如钩状,位置在营室十度,与惠帝七年同月同日。鲍宣上奏说:"如今日食发生在正月初一(三始)这样的日子,实在令人畏惧,百姓在正月朔日尚且担心毁坏器物不吉利,何况是太阳亏缺呢。" 二年三月壬辰晦日(也发生日食)。
平帝元始元年五月丁巳朔日(日食),位置在东井。 二年九月戊申晦日,发生日食,是全食。
总计汉朝历经十二代,二百一十二年,日食共五十三次,其中朔日十四次,晦日三十六次,晦日前一日三次。
光武帝建武元年正月庚午朔日,发生日食。光武帝这一年六月才即位,当时(正月)仍是更始三年。二年正月甲子朔日,位置在危宿八度。当时世祖刚刚兴起,天下贼寇动乱尚未平定,虚宿、危宿对应齐地。贼首张步拥兵占据齐地,皇上派伏隆前去晓谕张步,张步答应投降,不久又反叛自称为王,直到建武五年才被剿灭。 三年五月乙卯晦日发生日食(《潜潭巴》说:"乙卯日食,雷不响,雪灾使草木不能生长,奸邪之人混入朝廷做官。"),位置在柳宿十四度。柳宿对应河南。当时世祖在雒阳,投降的赤眉贼首樊崇图谋作乱,这年七月事发,全都被诛杀(《古今注》说:"建武四年五月乙卯晦日,发生日食。")。 六年九月丙寅晦日发生日食(《潜潭巴》说:"丙寅日食,会有长久干旱,多有征兆。"京房说:"会有小的旱灾。"),史官没有看见,是郡里上报朝廷的(《本纪》记载:"都尉诩上报朝廷。")。位置在尾宿八度(朱浮上疏,认为是郡县官员屡次更替,导致众阳之气骚动所致,见于《朱浮传》)。 七年三月癸亥晦日发生日食(《潜潭巴》说:"癸亥日食,预示天子和臣下都会陷入困境。"郑兴说:"近年来的日食,大多发生在晦日,这都是因为月亮运行过快所致。君主过于急躁,臣下也会仓促急迫。"),位置在毕宿五度。毕宿主边境战事。这年秋天,隗嚣反叛,侵犯安定郡。冬天,卢芳所设置的朔方、云中两郡太守各自率领所辖郡投降(《古今注》说:"九年七月丁酉日、十一年六月癸丑日、十二月辛亥日,都发生了日食。")。 十六年三月辛丑日(《潜潭巴》说:"辛丑日食,是君主怀疑臣下的征兆。"),位置在昴宿七度。昴宿主刑狱之事。当时各郡太守因度田不实而获罪,世祖大怒,处死十多人,后来才深深后悔。 十七年二月乙未晦日发生日食(《潜潭巴》说:"乙未日食,天下会有很多邪气,昏昏沉沉。"京房说:"这好像是谴责百姓中暴虐残害之人。"),位置在胃宿九度。胃宿主粮仓储备。当时各郡刚因征租之事获罪之后,天下人忧虑恐惧,以此为议论,所以上天显示征象。有人说:胃宿,是掌管供养的官职。这年十月,废黜郭皇后,诏书说"她不能奉行供养之职"。 二十二年五月乙未晦日发生日食,位置在柳宿七度,是京都所对应的星宿。柳宿主上天的仓廪,掌管祭祀之事。柳宿接近舆鬼星,舆鬼星主宗庙。建武十九年中,有关官员奏请立近帝四庙以便祭祀,皇帝下诏说"庙宇的地点尚未确定,暂且到高庙合祭。"到这时已过了三年,还是没有建立宗庙。心存怠惰疏忽,敬奉祖宗的礼节有所欠缺,所以上天显示征象。 二十五年三月戊申晦日发生日食(《潜潭巴》说:"戊申日食,大地震动,入侵之兵强盛。另一说,是本国军队衰弱,诸侯纷争。"),位置在毕宿十五度。毕宿主边境战事。这年冬天十月,因武陵蛮夷成为侵害之患,派伏波将军领兵征讨(《古今注》说:"二十六年二月戊子日,发生日食,是全食。")。二十九年二月丁巳朔日发生日食(《潜潭巴》说:"丁巳日食,预示下面会有战败之兵。"),位置在东壁五度。
”),在东壁五度。东壁为文章,一名И訾之口。先是皇子诸王各招来文章谈说之士。去年中,有人上奏:“诸王所招待者,或真伪杂,受刑罚者子孙,宜可分别。”於是上怒,诏捕诸王客,皆被以苛法,死者甚多。世祖不早为明设刑禁,一时治之过差,故天示象。世祖於是改悔,遣使悉理侵枉也。 三十一年五月癸酉晦(《潜潭巴》曰:“癸酉食,有阴不解,淫雨毁山,连兵。”),在柳五度,京都宿也。自二十一年示象,至此十年,後二年,宫车晏驾。中元元年十一月甲子晦,在斗二十八度。斗为庙,主爵禄。儒说十一月甲子,时王日也,又为星纪,主爵禄,其占重。
明帝永平三年八月壬申晦(《潜潭巴》曰:“壬申食,水灭,阳滨阴欲翔。”),在氐三度。氐为宿宫。是时明帝作北宫(《古今注》曰:“四年八月丙寅,时加未,日有食之。五年乙未朔,日有食之,京候者不觉,河南尹、五郡国三十己上。六年六月庚辰晦,日有食之,时雒阳候者不觉。”)。 八年十月(《古今注》曰:“十二月。”)壬寅晦,日有食之,既(《潜潭巴》曰:“壬寅食,天下苦兵,大臣骄横。”)。在斗十一度。斗,吴也。广陵於天文属吴。後二年,广陵王荆坐谋反自杀。 十三年十月(《古今注》曰:“闰八月”)甲辰晦(《潜潭巴》曰:“甲辰食,四骑胁大水。”),在尾十七度(京房占曰:“王后寿命绝,後有大水。”)。 十六年五月戊午晦,(《潜潭巴》曰:“戊午食,久旱▯不伤。”)在柳十五度。儒说五月戊午,犹十一月甲子也,又宿在京都,其占重。後二年宫车晏驾。十八年十一月甲辰晦,在斗二十一度。是时明帝既崩,马太后制爵禄,故阳不胜。
章帝建初五年二月庚辰朔(《潜潭巴》曰:“庚辰食,彗星东至,育寇兵。”),在东壁八度。例在前建武二十九年。是时群臣争经,多相毁者(又别占云:“庚辰食,久旱。”)。 六年六月辛未晦(《潜潭巴》曰:“辛未食,大水。”),在翼六度。翼主远客。冬,东平王苍等来朝,明年正月,苍薨。 元和元年八月乙未晦,史官不见,他官以闻。日在氐四度(《星占》曰:“天子灾,期三年。”)。
和帝永元二年二月壬午(《潜潭巴》曰:“壬午食,久雨,旬望。”),史官不见,涿郡以闻。日在奎八度(《京易占》曰:“三公与诸侯相贼,弱其君王,应而日食。三公失国,後旱且水。”臣昭以为三公宰辅之位,即窦宪)。 四年六月戊戍朔(《潜潭巴》曰:“戊戍食,有土殃,主后死,天下谅阴。”《京房占》曰:“婚嫁家欲戮。
译东壁主文章之事,又名娵訾之口。在此之前,皇子诸王各自招纳擅长文章谈论的士人。上一年中,有人上奏说:"诸王所招纳接待的人,有真才实学也有滥竽充数者混杂其中,还有受过刑罚之人的子孙,应当加以区分甄别。"于是皇上发怒,下诏逮捕诸王的宾客,都被苛刻的法令处置,死者很多。世祖没有及早明确设立刑禁的规定,一时处理起来有失偏差,所以上天显示征象。世祖于是改正悔悟,派使者彻底清理这些冤枉不当之处。 三十一年五月癸酉晦日发生日食(《潜潭巴》说:"癸酉日食,阴气郁结不散,淫雨会毁坏山岭,引发连年战事。"),位置在柳宿五度,是京都所对应的星宿。从二十一年上天显示征象起,到这时已过去十年,此后两年,皇帝驾崩。中元元年十一月甲子晦日发生日食,位置在斗宿二十八度。斗宿主宗庙,掌管爵位俸禄。儒者说十一月甲子日,是"时王日",又对应星纪之次,主管爵禄,所以其占验意义重大。
明帝永平三年八月壬申晦日发生日食(《潜潭巴》说:"壬申日食,水气消灭,阳气逼迫阴气想要飞翔离去。"),位置在氐宿三度。氐宿主宫室居所。这时明帝正在营建北宫(《古今注》说:"四年八月丙寅日,时值未时,发生日食。五年乙未朔日,发生日食,京城的观测者没有察觉,河南尹以及五个郡国、三十位以上(官员上报)。六年六月庚辰晦日,发生日食,当时雒阳的观测者没有察觉。")。 八年十月(《古今注》说:"是十二月。")壬寅晦日,发生日食,是全食(《潜潭巴》说:"壬寅日食,天下苦于战事,大臣骄横跋扈。")。位置在斗宿十一度。斗宿对应吴地。广陵在天文分野上属于吴地。此后两年,广陵王刘荆因谋反获罪自杀。 十三年十月(《古今注》说:"是闰八月。")甲辰晦日发生日食(《潜潭巴》说:"甲辰日食,四方骑兵会威胁引发大水。"),位置在尾宿十七度(京房占卜说:"王后寿命将尽,此后会有大水。")。 十六年五月戊午晦日发生日食(《潜潭巴》说:"戊午日食,久旱不会伤害庄稼。"),位置在柳宿十五度。儒者说五月戊午日,如同十一月甲子日一样重要,又是京都所对应的星宿,所以占验意义重大。此后两年皇帝驾崩。十八年十一月甲辰晦日发生日食,位置在斗宿二十一度。这时明帝已经驾崩,马太后掌管爵位俸禄,所以阳气不能取胜。
章帝建初五年二月庚辰朔日发生日食(《潜潭巴》说:"庚辰日食,彗星向东运行,引发外寇侵扰。"),位置在东壁八度。类似的例子见于前面建武二十九年。这时群臣争论经义,多有互相诋毁的(又有另一种占语说:"庚辰日食,会有长期干旱。")。 六年六月辛未晦日发生日食(《潜潭巴》说:"辛未日食,会有大水。"),位置在翼宿六度。翼宿主远方来客。这年冬天,东平王刘苍等前来朝见,第二年正月,刘苍去世。 元和元年八月乙未晦日发生日食,史官没有看见,是其他官员上报的。太阳位置在氐宿四度(《星占》说:"这是天子的灾异,为期三年。")。
和帝永元二年二月壬午日发生日食(《潜潭巴》说:"壬午日食,会有长期降雨,一直延续到望日。"),史官没有看见,是涿郡上报的。太阳位置在奎宿八度(《京易占》说:"三公与诸侯互相残害,削弱他们的君王,与此相应而发生日食。三公失去封国,此后会有旱灾又有水灾。"臣昭认为三公是宰辅之位,指的就是窦宪)。 四年六月戊戌朔日发生日食(《潜潭巴》说:"戊戌日食,会有土地方面的灾祸,主上或皇后去世,天下守丧服孝。"《京房占》说:"嫁娶之家想要遭到杀戮。"),位置在七
”),在七星二度,主衣裳。又曰,行近轩辕左角,为太后族。是月十九日(按《本纪》:庚申幸北宫,诏捕宪等。庚申月二十三日)。上免太后兄弟窦宪等官,遣就国,选严能相,於国蹙迫自杀。 七年四月辛亥朔(《潜潭巴》曰:“辛亥食,子为雄。”),在觜Δ,为葆旅,主收敛。儒说葆旅宫中之象,收敛贪妒之象。是岁邓贵人始入。明年三月,阴皇后立,邓贵人有宠,阴后妒忌之,後遂坐废。一曰是将入参,参、伐为斩刈。明年七月,越骑校尉冯柱捕斩匈奴温禺犊王乌居战。 十二年秋七月辛亥朔,在翼八度,荆州宿也。明年冬,南郡蛮夷反为寇。 十五年四月甲子晦,在东井二十二度。东井,主酒食之宿也。妇人之职,无非无仪,酒食是议。去年冬,邓皇后立,有丈夫之性,与知外事,故天示象。是年雨水伤稼。
安帝永初元年三月二日癸酉,在胃二度。主廪仓。是时邓太后专政,去年大水伤稼,仓廪为虚(《古今注》曰:“三年三月,日有食之。”)。 五年正月庚辰朔,在虚八度。正月,王者统事之正日也。虚,空名也。是时邓太后摄政,安帝不得行事,俱不得其正若王者位虚,故於正月阳不克,示象也。於是阴预乘阳,故蛮夷并为寇害,西边诸郡皆至虚空。 七年四月丙申晦(《潜潭巴》曰:“丙申食,诸侯相攻。《京房占》曰:”君臣暴虐,臣下横恣,上下相贼,後有地动。“),在东井一度。 元初元年十月戊子朔(《潜潭巴》曰:”戊子食,宫室内淫,雌必惑雄。《京房占》曰:“妻欲害夫,九族夷灭,後有大水。”),在尾十度。尾为後宫,继嗣之宫也。是时上甚幸阎贵人,将立,故示不善,将为继嗣祸也。明年四月,遂立为后,後遂与江京、耿宝等共谗太子废之。 二年九月壬午晦,在心四度。心为王者,明久失位也。 三年三月二日辛亥,在娄五度。史官不见,辽东以闻。 四年二月乙亥朔(《潜潭巴》曰:“乙亥食,东国发兵。”《京房占》曰:“诸侯上侵以自益,近臣盗窃以为积,天子未知,日为之食。”),在奎九度。史官不见,七郡以闻。奎主武库兵。其年十月八日壬戍,武库火,烧兵器也。 五年八月丙申朔,在翼十八度。史官不见,张掖以闻(《潜潭巴》曰:“丙申食,夷狄内攘。”《石氏占》曰:“壬者失礼,宗庙不亲,其岁旱。”)。 六年十二月戊午朔,日有食之,几尽,地如昏状(《古今注》曰:“星尽见。”《春秋纬》曰:“日食既,君行无常,公辅不修德,夷狄强侵,万事错。”)。在须女十一度。女主恶之。後二岁三月,邓太后崩。永甯元年七月乙酉朔(《潜潭巴》曰:“乙酉食,仁义不明,贤人消。
译星二度,主管衣裳之事。又说,接近轩辕星、左角星,是太后一族的征象。这个月十九日(按《本纪》记载:庚申日皇帝驾临北宫,下诏逮捕窦宪等人。庚申日是这个月二十三日)。皇上罢免太后的兄弟窦宪等人的官职,遣送他们回到封国,另选严厉能干之人为其国相,窦宪在封国内忧惧窘迫,自杀身亡。 七年四月辛亥朔日发生日食(《潜潭巴》说:"辛亥日食,儿子将会称雄。"),位置在觜宿,是葆旅星,主收藏聚敛之事。儒者说葆旅星是后宫的征象,也是收敛贪婪嫉妒之人的征象。这一年邓贵人刚刚入宫。第二年三月,阴皇后被立,邓贵人受到宠爱,阴皇后妒忌她,后来因此获罪被废。另一种说法是,这是将要进入参宿的征象,参宿、伐星主杀伐征战。第二年七月,越骑校尉冯柱捕杀匈奴温禺犊王乌居战。 十二年秋七月辛亥朔日发生日食,位置在翼宿八度,是荆州所对应的星宿。第二年冬天,南郡的蛮夷反叛成为祸患。 十五年四月甲子晦日发生日食,位置在东井二十二度。东井宿主管酒食之事。妇人的职分,应当没有过错、没有僭越礼仪,酒食之事是她们所应议论的范围。上一年冬天,邓皇后被立,她有大丈夫的性情,参与过问朝廷外事,所以上天显示征象。这一年雨水过多伤害了庄稼。
安帝永初元年三月二日癸酉发生日食,位置在胃宿二度。胃宿主管粮仓。这时邓太后专擅朝政,上一年发生大水伤害庄稼,仓廪空虚(《古今注》说:"三年三月,发生日食。")。 五年正月庚辰朔日发生日食,位置在虚宿八度。正月,是君王统理政事的正朔之日。虚宿,是空名的意思。这时邓太后摄理朝政,安帝不能亲自处理政事,君臣都不能各安其位,就好像君王之位空虚一样,所以在正月阳气不能占据优势,上天以此显示征象。于是阴气预先凌驾于阳气之上,所以蛮夷纷纷成为祸患,西部边境各郡都变得空虚。 七年四月丙申晦日发生日食(《潜潭巴》说:"丙申日食,诸侯会互相攻伐。"《京房占》说:"这是说君臣暴虐无道,臣下横行放纵,上下互相残害,此后会有地震。"),位置在东井一度。 元初元年十月戊子朔日发生日食(《潜潭巴》说:"戊子日食,宫室之内有淫乱之事,雌性必然会迷惑雄性。"《京房占》说:"妻子想要加害丈夫,九族将被夷灭,此后会有大水。"),位置在尾宿十度。尾宿是后宫的征象,也是继承皇统之宫的征象。这时皇上非常宠幸阎贵人,将要立她为后,所以上天显示不祥之象,预示将会成为继嗣的祸患。第二年四月,果然立她为皇后,此后她便与江京、耿宝等人一起进谗言废黜太子。 二年九月壬午晦日发生日食,位置在心宿四度。心宿是君王的征象,说明君王长久失位。 三年三月二日辛亥发生日食,位置在娄宿五度。史官没有看见,是辽东郡上报的。 四年二月乙亥朔日发生日食(《潜潭巴》说:"乙亥日食,东方之国会兴兵。"《京房占》说:"诸侯向上侵夺以谋求自身利益,近臣窃取财物用来积蓄私产,天子还未察觉,太阳因此而亏食。"),位置在奎宿九度。史官没有看见,是七个郡上报的。奎宿主管武库兵器。这一年十月八日壬戌,武库发生火灾,烧毁了兵器。 五年八月丙申朔日发生日食,位置在翼宿十八度。史官没有看见,是张掖郡上报的(《潜潭巴》说:"丙申日食,夷狄会向内侵扰。"《石氏占》说:"这是君王失于礼节的征象,宗庙不被亲近,这一年会有旱灾。")。 六年十二月戊午朔日,发生日食,几乎全食,大地如同昏暗一般(《古今注》说:"星星都能看见了。"《春秋纬》说:"日食全食,是君主行事无常,三公辅臣不修德行,夷狄强盛入侵,万事错乱的征兆。")。位置在须女宿十一度。这是厌恶女
”《京房占》曰:“君弱臣强,司马将兵,反征其主。”)。在张十五度。史官不见,酒泉以闻(《石氏占》曰:“日食张,王者失礼。”)。延光三年九月庚寅晦(《京房占》曰:“骨肉相贼,後有水。”),在氐十五度。氐为宿宫。 中宫也。时上听中常侍江京、樊丰及阿母王圣等谗言,废皇太子。 四年三月戊午朔,在胃十二度。陇西、酒泉、朔方各以状上,史官不觉。
顺帝永建二年七月甲戌朔,日有食之(《潜潭巴》曰:“甲戌食,草木不滋,主命不行。”《京房占》曰:“近臣欲戮,身及戮辱,後小旱。”)。在翼九度。 阳嘉四年闰月丁亥朔(《潜潭巴》曰:“丁亥食,匿谋满玉堂。”《京房占》曰:“君臣无别。”),在角五度。史官不见,零陵以闻(按张衡为太史令,表奏云:“今年三月朔方觉日食,北郡惧有兵患。臣愚以为可敕北边濒塞郡县,明烽火,远斥候,深藏固闭,无令▯畜外露。”不详是何年三月)。 永和三年十二月戊戍朔,在须女十一度。史官不见,会稽以闻。明年,中常侍张逵等谋谮皇后父梁商欲作乱,推考,逵等伏诛也。 五年五月已丑晦(《潜潭巴》曰:“日食己丑,天下唱之。”),在东井三十三度。东井,三辅宿也。又近舆鬼,舆鬼为宗庙。其秋,西羌为寇,至三辅陵园。 六年九月辛亥晦,在尾十一度。尾主後宫,继嗣之宫也。以为继嗣不兴之象。
桓帝建和元年正月辛亥朔,日有食之,在营室三度。史官不见,郡国以闻。是时梁太后摄政。 三年四月丁卯晦(《潜潭巴》曰:“丁卯食,有旱有兵。”《京房占》曰:“诸侯欲戮,後有裸虫之殃。”),在东井二十三度。例在永元十五年。东井主法,梁太后又听兄冀枉杀公卿,犯天法也。明年,太后崩。 元嘉二年七月二日庚辰,在翼四度。史官不见,广陵以闻(《京房占》曰:“庚辰食,君易贤以刚,卒以自伤,後有水。”)。翼主倡乐。时上好乐过(阮籍《乐论》曰:“桓帝闻琴,凄怆伤心,倚床而悲,慷慨长息曰:‘善乎哉,为琴若此,一而足矣。’”)。永兴二年九月丁卯朔,在角五度。角,郑宿也。十一月,泰山盗贼群起,劫杀长吏。泰山於天文属郑。 永寿三年闰月庚辰晦,在七星二度。史官不见,郡国以闻。例在永元四年。後二岁,梁皇后崩,冀兄弟被诛。 延熹元年五月甲戍晦,在柳七度。京都宿也(《梁冀别传》曰:“常侍徐璜白言:‘臣窃见道术家常言,汉死在戍亥。今太岁在丙戍,五月丙戍,日食柳宿。朱雀,汉家之贵国,宿分周地,今京师是也。史官上占,去重见轻,璜召太史陈援诘问,乃以实对。
译主专权的征象。此后两年三月,邓太后驾崩。永宁元年七月乙酉朔日发生日食(《潜潭巴》说:"乙酉日食,仁义不能彰明,贤人会消亡。"《京房占》说:"君主软弱臣下强盛,掌兵的将领会反过来征讨自己的君主。")。位置在张宿十五度。史官没有看见,是酒泉郡上报的(《石氏占》说:"日食发生在张宿,是君王失礼的征象。")。延光三年九月庚寅晦日发生日食(《京房占》说:"骨肉至亲会互相残害,此后会有水灾。"),位置在氐宿十五度。氐宿是宫室居所的征象,也是中宫的征象。这时皇上听信中常侍江京、樊丰以及乳母王圣等人的谗言,废黜了皇太子。 四年三月戊午朔日发生日食,位置在胃宿十二度。陇西、酒泉、朔方各郡分别上报情况,史官没有察觉。
顺帝永建二年七月甲戌朔日,发生日食(《潜潭巴》说:"甲戌日食,草木不能滋长,君主的政令不能推行。"《京房占》说:"近臣想要遭到杀戮,自身及其亲属会被杀戮受辱,此后会有小旱灾。")。位置在翼宿九度。 阳嘉四年闰月丁亥朔日发生日食(《潜潭巴》说:"丁亥日食,隐匿的阴谋充斥朝堂。"《京房占》说:"君臣之间没有分别。"),位置在角宿五度。史官没有看见,是零陵郡上报的(按张衡担任太史令时,上表奏说:"今年三月朔方郡察觉日食,北方各郡担心会有兵患。臣愚以为可以敕令北方边境沿塞郡县,点明烽火,派出远方的斥候,深藏固守城门,不要让牲畜暴露在外。"不清楚这是哪一年三月的事)。 永和三年十二月戊戌朔日发生日食,位置在须女宿十一度。史官没有看见,是会稽郡上报的。第二年,中常侍张逵等人图谋诬陷皇后之父梁商想要作乱,经过推究考察,张逵等人伏法被诛。 五年五月己丑晦日发生日食(《潜潭巴》说:"日食发生在己丑日,天下会有人首先倡乱。"),位置在东井三十三度。东井宿是三辅地区所对应的星宿。又接近舆鬼星,舆鬼星主宗庙。这年秋天,西羌成为祸患,一直侵扰到三辅地区的皇家陵园。 六年九月辛亥晦日发生日食,位置在尾宿十一度。尾宿主后宫,是继承皇统之宫的征象。这被认为是继嗣不能兴旺的征象。
桓帝建和元年正月辛亥朔日,发生日食,位置在营室三度。史官没有看见,是各郡国上报的。这时梁太后摄理朝政。 三年四月丁卯晦日发生日食(《潜潭巴》说:"丁卯日食,会有旱灾也会有战事。"《京房占》说:"诸侯将要遭到杀戮,此后会有裸虫(指人类或某些动物)的灾殃。"),位置在东井二十三度。类似的例子见于永元十五年。东井宿主管法度,梁太后又听任其兄梁冀枉杀公卿大臣,触犯了天道法则。第二年,太后驾崩。 元嘉二年七月二日庚辰发生日食,位置在翼宿四度。史官没有看见,是广陵郡上报的(《京房占》说:"庚辰日食,君主用刚猛之道来更换贤才,最终自己反受其害,此后会有水灾。")。翼宿主管倡优音乐。这时皇上过分喜好音乐(阮籍《乐论》说:"桓帝听琴,凄凉悲伤,靠着床榻而悲叹,感慨长叹说:'弹得真好啊,能弹琴弹到这种境界,这一曲就足够了。'")。永兴二年九月丁卯朔日发生日食,位置在角宿五度。角宿是郑地所对应的星宿。十一月,泰山一带盗贼群起,劫杀地方长吏。泰山在天文分野上属于郑地。 永寿三年闰月庚辰晦日发生日食,位置在七星二度。史官没有看见,是各郡国上报的。类似的例子见于永元四年。此后两年,梁皇后驾崩,梁冀兄弟被诛杀。 延熹元年五月甲戌晦日发生日食,位置在柳宿七度。这是京都所对应的星宿(《梁冀别传》说:"常侍徐璜禀报说:'臣私下见到道术家常说,汉朝会亡于戌亥之年。如今太岁在
冀恐援不为隐讳,使人阴求其短,发摘上闻。上以亡失候仪不敬,有司奏收杀狱中。”)。 八年正月丙申晦,在营室十三度。营室之中,女主象也。其二月癸亥,邓皇后坐酗,上送暴室,令自杀,家属被诛。吕太后崩时亦然。九年正月辛卯朔(《潜潭巴》曰:“辛卯食,臣伐其主。”),在营室三度。史官不见,郡国以闻。谷永以为三朝尊者恶之。其明年,宫车晏驾。 永康元年五月壬子晦(《潜潭巴》曰:“壬子食,妃后专恣,女谋王。”),在舆鬼一度,儒说壬子属水日,阳不克,将有水害。其八月,六州大水,渤海盗贼。
灵帝建甯元年五月丁未朔(《潜潭巴》曰:“丁未食,王者崩。”),冬十月甲辰晦,日有食之。二年十月戊戌朔,右扶风以闻。 三年三月丙寅晦,梁相以闻 四年三月辛。酉朔(《潜潭巴》曰:“辛酉食,女谋王。”谷永上书:“饮酒无节,君臣不别,奸邪欲起。”《传》曰:“酒无节,兹为荒,厥异日食,厥咎亡。”灵帝好为商估,饮於宫人之肆也。”)。 熹平二年二月癸酉晦,在虚二度。是时中常侍曹节、王甫等专权(蔡邕上书曰:”四年正月朔,日体微伤,群臣服赤帻,赴宫门之中,无救,乃各罢归。夫有大异,隐而不宣求御过,是已事之甚者。“)。六年十月癸丑朔,赵相以闻(谷永上书:“赋敛滋重,不顾黎民,百姓虚竭,则日食,将有溃叛之变。“)。 光和元年二月辛亥朔。十月丙子晦,在箕四度。箕为後宫口舌。是月,上听谗废宋皇后(按本传卢植上书,丙子食自已过午,既食之後,▯雾ㄙ暧,陈八事以谏。蔡邕对问曰:”诏问践祚以来,灾眚屡见,频岁日食、地动,风雨不时,疫厉流行,劲风折木,河、淮盛溢。臣闻阳微则日食,阴盛则地动,思乱则风,貌失则雨,视ウ则疾,简宗庙,上不润下,川流满溢。明君臣上下,抑阴尊阳,修五事於圣躬,致精虑於共御,其救之也。”)。 二年四月甲戌朔。 四年九月庚寅朔(《潜潭巴》曰:“庚寅食,将相诛,大水,多死伤。”)。在角六度。 中平三年五月壬辰晦(《潜潭巴》曰:“壬辰食,河决海溢,久雾连阴。”)。 六年四月丙午朔,其月浃辰宫车晏驾。
献帝初平四年正月甲寅朔,在营室四度(《潜潭巴》曰:“甲寅蚀,雷电击杀,骨肉相攻。”)。是时李亻▯、郭▯专政(《袁宏纪》曰:“未食八刻,太史令王立奏曰:‘日晷过度,无有变也。’於是朝臣皆贺。帝密令尚书候焉,未晡一刻而食。尚书贾诩奏曰:‘立伺候不明,疑误上下;太尉周忠,职所典掌,请皆治罪。’诏曰:‘天道远,事验难明,且灾异应政而至,虽探道知几,焉能无失,而欲归咎史官,益重朕之不德也。
译丙戌,五月丙戌日,日食发生在柳宿。朱雀七宿,是汉朝所贵重的分野,其星宿对应周地,如今的京师就是这个地方。史官上报占卜结果,避重就轻,梁冀召来太史陈援盘问,才据实回答。梁冀担心陈援不肯替他隐瞒,便派人暗中搜寻他的过错,揭发上报朝廷。皇上以他丢失候测仪器、不够恭敬为由,有关官员上奏将他收捕在狱中处死。'")。 八年正月丙申晦日发生日食,位置在营室十三度。营室宿之中,是女主的征象。这年二月癸亥日,邓皇后因酗酒获罪,皇上将她送往暴室,令她自杀,其家属都被诛杀。当年吕太后驾崩时也是如此。九年正月辛卯朔日发生日食(《潜潭巴》说:"辛卯日食,臣下会讨伐自己的君主。"),位置在营室三度。史官没有看见,是各郡国上报的。谷永认为三朝(正月初一)是天子尊贵之日,此象为凶兆。第二年,皇帝果然驾崩。 永康元年五月壬子晦日发生日食(《潜潭巴》说:"壬子日食,妃后专擅放纵,女子图谋王位。"),位置在舆鬼一度,儒者说壬子日属水日,阳气不能取胜,将会有水灾。这年八月,六州发生大水,渤海一带出现盗贼。
灵帝建宁元年五月丁未朔日发生日食(《潜潭巴》说:"丁未日食,君王将要驾崩。"),冬十月甲辰晦日,发生日食。二年十月戊戌朔日发生日食,是右扶风上报的。 三年三月丙寅晦日发生日食,是梁国国相上报的。四年三月辛酉朔日发生日食(《潜潭巴》说:"辛酉日食,女子图谋王位。"谷永上书说:"饮酒没有节制,君臣之间没有区别,奸邪之人便会想要兴起。"《传》说:"饮酒没有节制,这叫做荒淫,其异象表现为日食,其咎害是国家灭亡。"灵帝喜好经商买卖,在宫人开设的市肆中饮酒作乐。")。 熹平二年二月癸酉晦日发生日食,位置在虚宿二度。这时中常侍曹节、王甫等人专擅朝政(蔡邕上书说:"四年正月朔日,太阳本体稍有亏损,群臣穿上赤色头巾,赶赴宫门之中,却无从补救,于是各自罢归。有了重大的异象,却隐瞒不宣扬,不去求取补救过失的方法,这是所有事情中最严重的失误了。")。六年十月癸丑朔日发生日食,是赵国国相上报的(谷永上书说:"赋税征敛越来越沉重,不顾念百姓,百姓财力枯竭,就会发生日食,将会有溃败叛乱的变故。")。 光和元年二月辛亥朔日发生日食。十月丙子晦日发生日食,位置在箕宿四度。箕宿是后宫、口舌是非的征象。这个月,皇上听信谗言废黜了宋皇后(按本传记载,卢植上书,说丙子日日食从中午过后开始,食后昏暗迷蒙,陈述了八件事来劝谏。蔡邕回答皇帝的询问说:"诏书询问即位以来,灾异屡屡出现,接连几年发生日食、地震,风雨不合时节,瘟疫流行,狂风折断树木,黄河、淮河泛滥。臣听说阳气衰微就会发生日食,阴气过盛就会发生地震,思虑混乱就会有大风,容貌失当就会有大雨,视听不明就会有疾病,怠慢宗庙,恩泽不能下达百姓,河流就会泛滥。圣明的君主应当明辨君臣上下的名分,抑制阴气尊崇阳气,在自身修养五事(貌、言、视、听、思),对自身的言行深加思虑,这才是补救之道。")。 二年四月甲戌朔日发生日食。 四年九月庚寅朔日发生日食(《潜潭巴》说:"庚寅日食,将相会被诛杀,会有大水,死伤者众多。")。位置在角宿六度。 中平三年五月壬辰晦日发生日食(《潜潭巴》说:"壬辰日食,黄河决口、海水泛溢,会有长久的雾气阴云。")。 六年四月丙午朔日发生日食,这个月过了十二天,皇帝就驾崩了。
献帝初平四年正月甲寅朔日发生日食,位置在营室四度(《潜潭巴》说:"甲寅日食,雷电击杀人,骨肉至亲互相攻伐。")。这时李傕、郭汜专擅朝政(《袁宏纪》说:"距日食尚有八刻时,太史令王立上奏说:'日晷已经超过
’弗从。於是避正殿,寝兵,不听事五日。”)。 兴平元年六月乙已晦。建安五年九月庚午朔(《潜潭巴》曰:“庚午食,後火烧官兵。”)。 六年十月癸未朔。 十三年十月癸未朔(《潜潭巴》曰:“癸未食,仁义不明。”),在尾十二度。 十五年二月乙已朔。十七年六月庚寅晦。 二十一年五月已亥朔(《潜潭巴》曰:“已亥食,小人用事,君子絷。”)。二十四年二月壬子晦。
凡汉中兴十二世,百九十六年,日蚀七十二;朔三十六,晦二十七,月二日三。
●卷二百八十三 象纬考六
○日食
魏文帝黄初二年六月戊辰晦,日有食之。有司奏免太尉。诏曰:“灾异之作,以谴元首,而归股肱,岂禹汤罪已之义乎!其令百官各虔厥职。後有天地眚,勿复劾三公。” 三年正月丙寅朔。十一月庚申晦。 五年十一月戊寅晦。
明帝太和初,太史令许芝奏,日应蚀,与太尉於灵台祈禳。帝曰:“盖闻人主政有不德,则天惧之以灾异,所以谴告,使得自▯也。故日月薄蚀,明治道有不当者。朕即位以来,既不能光明先帝圣德,而施化有不合於皇神,故上天有以寤之。宜敕政自▯,有以报於神明。天之於人犹父之於子,未有父欲责其子,而可以献盛馔以求免也。今外欲遣上公与太史令俱禳祠之。於义未闻也。群公卿士大夫,其各勉▯厥职。有可以补朕不逮者,各封上之。” 太和五年十一月戊戌晦。 六年正月戊辰朔,见吴历。 青龙元年闰月庚寅朔。
少帝正始元年七月戊申朔。 三年四月戊戌朔。 四年五月丁丑朔。 五年四月壬子朔。 七月戊申朔。 八年二月庚午朔,是时曹爽专政,丁谧、邓▯等转改法度。有日蚀之变,诏群臣问得失。蒋济上疏曰:“昔大舜佐治,戒在比周;周公辅政,慎於其朋。齐侯问灾,晏子对以布惠;鲁君问异,臧孙答以缓役。塞变应天,乃实人事。”济旨譬甚切,而君臣不悟,终至败亡。 九年正月乙未朔。 嘉平元年二月已未朔。
高贵乡公甘露四年七月戊子朔。 五年正月乙酉朔。京房《易占》曰:“日食乙酉,君弱臣强。司马将兵,反征其王。”五月有成济之变。
元帝景元二年五月丁未朔。 三年十一月己亥朔。
晋武帝泰始二年七月丙午朔。 十月丙午朔。 七年十月丁丑朔。 八年十月辛未朔。 九年四月戊辰朔。 十年正月乙未。 三月癸亥。 咸甯元年七月甲申晦。 三年正月丙子朔。 四年正月庚午朔。 太康四年三月辛丑朔。
译应有的度数,没有异变。'于是朝臣都来庆贺。皇帝暗中命令尚书前去查验,还差一刻到申时便发生了日食。尚书贾诩上奏说:'王立观测不明,使上下疑惑受误;太尉周忠,职责本该掌管此事,请将二人一并治罪。'皇帝下诏说:'天道深远,事情难以验证清楚,况且灾异是应和政事而出现的,即使能探究天道预知先机,又怎能没有失误呢,若因此归咎于史官,反而更加显出朕的失德。'没有听从(这个建议)。于是皇帝避开正殿,停止用兵,五天不理政事。")。 兴平元年六月乙巳晦日发生日食。建安五年九月庚午朔日发生日食(《潜潭巴》说:"庚午日食,此后会有战火烧毁官府兵器。")。 六年十月癸未朔日发生日食。 十三年十月癸未朔日发生日食(《潜潭巴》说:"癸未日食,仁义不能彰明。"),位置在尾宿十二度。 十五年二月乙巳朔日发生日食。十七年六月庚寅晦日发生日食。 二十一年五月己亥朔日发生日食(《潜潭巴》说:"己亥日食,小人当权用事,君子被拘系。")。二十四年二月壬子晦日发生日食。
总计东汉一朝历经十二代,一百九十六年,日食共七十二次;其中朔日三十六次,晦日二十七次,其余月内第二日发生的有三次。
●卷二百八十三 象纬考六
○日食
魏文帝黄初二年六月戊辰晦日,发生日食。有关官员上奏请求罢免太尉。皇帝下诏说:"灾异的出现,本是用来谴责君主的,如今却归咎于辅政大臣,这难道是大禹、商汤罪己自责的道理吗!应命令各级官员各自恪尽职守。此后如果再有天地间的灾异,不要再弹劾三公。" 三年正月丙寅朔日发生日食。十一月庚申晦日发生日食。 五年十一月戊寅晦日发生日食。
明帝太和初年,太史令许芝上奏,说将有日食应验,请求与太尉在灵台祈祷禳灾。皇帝说:"我听说君主为政若有不合德行之处,上天就会用灾异来使他畏惧,用来谴责告诫他,使他能够自我修省。所以日月发生亏蚀,是在昭示治国之道有不当之处。朕即位以来,既不能光大发扬先帝的圣德,施政教化又有不合于天神旨意之处,所以上天用这种方式来使朕醒悟。应当敕令自我反省政事,以此来报答神明。上天对于人,就如同父亲对于儿子一样,从没有父亲想要责罚儿子,儿子却可以用献上丰盛的饮食来求得免责的道理。如今外朝想要派遣上公与太史令一起举行禳灾祭祀,这在道理上是从未听说过的。各位公卿士大夫,应当各自勉力恪尽职守。有能够弥补朕的不足之处的,请各自封奏呈上。" 太和五年十一月戊戌晦日发生日食。 六年正月戊辰朔日发生日食,见于《吴历》记载。 青龙元年闰月庚寅朔日发生日食。
少帝正始元年七月戊申朔日发生日食。 三年四月戊戌朔日发生日食。 四年五月丁丑朔日发生日食。 五年四月壬子朔日发生日食。 七月戊申朔日发生日食。 八年二月庚午朔日发生日食,这时曹爽专擅朝政,丁谧、邓飏等人变更法度。出现日食这样的异变,皇帝下诏询问群臣朝政的得失。蒋济上疏说:"从前虞舜辅佐治理天下,告诫要防止结党营私;周公辅政,谨慎对待朋党之弊。齐景公询问灾异,晏子用施行恩惠来回答;鲁国国君询问异象,臧孙用减缓徭役来回答。要遏止灾变、顺应上天,实际上要靠人事的修为。"蒋济的用意十分恳切,然而君臣却不能醒悟,最终导致败亡。 九年正月乙未朔日发生日食。 嘉平元年二月己未朔日发生日食。
高贵乡公甘露四年七月戊子朔日发生日食。 五年正月乙酉朔日发生日食。京房《易占》说:"日食发生在乙酉日,是君主软弱臣下强盛的征象。掌兵的将领,会反过来征讨他的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