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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史藏文献通考三十五

卷三十四 选举考七

史藏 · 政书 · 已译 · 第 560–576 段

(言吏六百石者不得复举为廉吏也)

孝平元始元年,令宗室:“其为吏举廉佐吏,补四百石。”

译孝平帝元始元年,下令宗室成员:“凡是被举荐为廉吏的官吏,可以补授为四百石的佐吏。”

◎西汉举孝廉

路温舒(以决曹史举,迁山邑丞) 龚胜(郡吏,三举孝廉,再为尉,一为丞)鲍宣(以郡功曹举,迁郎) 京房(以孝廉举,为郎) 赵广汉(以州从事举茂材,察廉,迁阳翟令) 张敞(以太守卒史察廉,为甘泉仓长) 尹翁归(以督邮举廉,为缑氏尉;又以都内令举廉,为弘农都尉) 王尊(以州从事举,迁盐官长) 盖宽饶(郡文学举,迁郎) 刘辅(迁襄贲令) 萧望之(御史官属,迁治礼丞) 薛宣(以大司农斗食属察廉,补不其丞;又以不其丞察廉,迁乐浪都尉丞) 冯逡(野王子,迁郎) 朱博(以太常掾察廉,补安陵丞) 杜邺(迁郎) 王嘉(光禄掾察廉,为南陵丞;复察廉,为长陵尉) 师丹(迁郎) 孟喜(迁郎) 黄霸(左冯翊卒史,察补河东均输长;复察廉,为河南太守丞) 尹赏(以郡吏察廉,为楼烦长) 王吉(郡吏举孝廉,为郎) 平当(以大鸿胪文学察廉,为顺阳长)

东汉之制,郡太守举孝廉,郡口二十万举一人。(《百官志》)

故事,尚书郎以令史久次补之,光武始用孝廉为尚书郎。

建武十二年,诏三公举廉吏各二人,光禄岁察廉吏三人,中二千石岁察廉吏各一人,廷尉、大司农各二人,将兵将军岁察廉吏各二人。

章帝建初元年,初举孝廉、郎中宽博有谋任典城者,以补长、相。

和帝时,大郡口五六十万举孝廉二人,小郡口二十万并有蛮夷者亦举二人,帝以为不均,下公卿会议。丁鸿与司空刘方上言:“凡口率之科,宜有阶品,蛮夷错杂,不得为数。自今郡国率二十万口岁举孝廉一人,四十万二人,六十万三人,八十万四人,百万五人,百二十万六人。不满二十万二岁一人,不满十万三岁一人。”帝从之。(《丁鸿传》)

永元七年四月,诏曰:“旧典因孝廉之举以求人,有司详选郎官宽博有谋才任典城者三十人。”既而悉以所选郎出补守相。

十三年,诏:“缘边郡口十万以上,岁举孝廉一人;不满十万,二岁举一人;五万以下,三岁举一人。”

安帝元初六年,诏光禄勋与中郎将选孝廉郎宽博有谋、清白行高者五十人,补令、长、丞、尉。

延光二年八月,初令三署郎通达经术任牧民者,视事三岁以上,皆得察举。

顺帝即位,令郡国守、相视事未满岁者,一切得举孝廉吏。

阳嘉元年,左雄上言:“孔子曰‘四十不惑’,《礼》称‘︹仕’。请自今孝廉年不满四十,不得察举,皆先诣公府,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副之端门,练其虚实,以观异能,以美风俗。

译◎西汉举孝廉

路温舒(凭决曹史的身份被举荐,升任山邑丞) 龚胜(郡吏,三次被举孝廉,两次任尉,一次任丞)鲍宣(凭郡功曹的身份被举荐,升任郎官) 京房(凭孝廉被举荐,任郎官) 赵广汉(凭州从事的身份被举荐为茂材,考察廉能,升任阳翟令) 张敞(凭太守属吏卒史的身份考察廉能,任甘泉仓长) 尹翁归(凭督邮的身份被举荐廉能,任缑氏尉;又凭都内令的身份被举荐廉能,任弘农都尉) 王尊(凭州从事的身份被举荐,升任盐官长) 盖宽饶(由郡文学被举荐,升任郎官) 刘辅(升任襄贲令) 萧望之(御史属官,升任治礼丞) 薛宣(凭大司农属下斗食小吏的身份考察廉能,补任不其县丞;又凭不其县丞的身份考察廉能,升任乐浪都尉丞) 冯逡(冯野王之子,升任郎官) 朱博(凭太常属吏的身份考察廉能,补任安陵丞) 杜邺(升任郎官) 王嘉(光禄属吏考察廉能,任南陵丞;再次被考察廉能,任长陵尉) 师丹(升任郎官) 孟喜(升任郎官) 黄霸(左冯翊属吏卒史,考察后补任河东均输长;再次被考察廉能,任河南太守丞) 尹赏(凭郡吏的身份考察廉能,任楼烦长) 王吉(郡吏被举荐孝廉,任郎官) 平当(凭大鸿胪文学掾的身份考察廉能,任顺阳长)

东汉的制度,郡太守举荐孝廉,郡内每二十万人举荐一人。(《百官志》)

按旧例,尚书郎由令史论资历久了补任,光武帝才开始用孝廉出身的人担任尚书郎。

建武十二年,下诏令三公各举荐廉吏两人,光禄勋每年考察举荐廉吏三人,中二千石级官员每年各考察举荐廉吏一人,廷尉、大司农各举荐两人,统兵将军每年各考察举荐廉吏两人。

章帝建初元年,开始举荐孝廉、宽厚博学、有谋略能胜任治理一城之人,用来补任县长、国相。

和帝时,大郡人口五六十万举荐孝廉两人,小郡人口二十万且有蛮夷杂居的也举荐两人,皇帝认为不公平,交给公卿会议商定。丁鸿与司空刘方上奏说:"凡是按人口比例推举的科目,应该有等级差别,蛮夷混杂之地不应计入人口数。从今以后,郡国每二十万人每年举荐孝廉一人,四十万举荐两人,六十万举荐三人,八十万举荐四人,一百万举荐五人,一百二十万举荐六人。不满二十万人口的每两年举荐一人,不满十万人口的每三年举荐一人。"皇帝采纳了这个意见。(《丁鸿传》)

永元七年四月,下诏说:"按旧制凭孝廉的举荐来求取人才,命有关部门详细挑选宽厚博学、有谋略、能胜任治理一城的郎官三十人。"随后把所选的郎官全部外放补任郡守、国相。

十三年,下诏:"边境郡人口十万以上的,每年举荐孝廉一人;不满十万的,每两年举荐一人;五万以下的,每三年举荐一人。"

安帝元初六年,下诏让光禄勋与中郎将挑选宽厚博学、有谋略、品行清白高尚的孝廉郎官五十人,补任县令、县长、丞、尉。

延光二年八月,开始命令三署郎中通晓经术、能胜任治民之职的,只要任职满三年以上,都可以被考察举荐。

顺帝即位后,命令郡国太守、国相就任不满一年的,也一律可以举荐孝廉属吏。

阳嘉元年,左雄上奏说:"孔子说'四十岁不再迷惑',《礼记》说'(四十岁)出仕'。请从今以后孝廉年龄不满四十岁的,不得被考察举荐,都要先到公府,儒生考试本经家法,文吏考核笺奏文书,副本送往端门,检验其真假虚实,以此考察特异才能,以美化风俗。有不遵守这一科条法令的,依法治罪。如果有卓越才能、异常品行的人,自然可以不受年龄限制。"皇帝采纳了。胡广、郭虔、史敞上书反驳说:"凡是选拔举荐要依才能而定,不应拘泥于

有不承科令者,正其罪法。若有茂材异行,自可不拘年齿。”帝从之。胡广、郭虔、史敞上书▯之曰:“凡选举因才,无拘定制。六奇之策,不出经学;郑、阿之政,非必章奏。甘、奇显用,年乖︹仕;终、贾扬声,亦在弱冠。前世以来,贡举之制莫或回革,今以一臣之言,▯戾旧章,便利未明,众心不厌。矫枉变常,政之所重,而不访台司,不谋卿士。若事下之後,议者剥异,异之则朝失其便,同之则王言己行。臣愚以为可宣下百官,参其同异,然後览择胜否,详采厥衷。”帝不从。辛卯,初令郡国举孝廉,限年四十以上,诸生通章句,文吏能笺奏,乃得应选;其有异才异行,若颜渊、子奇,不拘年齿。久之,广陵所举孝廉徐淑年未四十,台郎诘之,对曰:“诏书曰:‘有如颜回、子奇,不拘年齿。’是故本郡以臣充选。”郎不能屈,左雄诘之曰:“昔颜回闻一知十,考廉问一知几邪?”淑无以对,乃罢却之。闰月丁亥,令诸以诏除为郎,年四十以上,课试如孝廉科者,得参廉选,岁举一人。

左雄前议举吏先试之於公府,又覆之於端门,尚书张盛奏除此科,黄琼复上言:“覆试之作,将以澄清洗浊,覆实虚滥,不宜改革。”帝乃止。

二年,张衡言:“自初举孝廉,迄今二百岁矣,皆先孝行,行有馀力,始学文法。辛卯诏书,以能章句奏案为限,虽有至孝,犹不应科,此弃本而取末。曾子长於孝,然实鲁钝,文学不若游、夏,政事不若冉、季。今欲使一人兼之,苟外有可观,内必有阙,则违选举孝廉之志矣。”

汉安元年,尚书令黄琼以前左雄所上孝廉之选,专用儒学文吏,於取士之义犹有所遗,乃奏增孝悌及能从政者为四科。帝从之。

桓帝即位,诏曰:“孝廉、廉吏,皆当典城牧民,禁奸举善,兴化之本,常必由之。诏书连下,分明恳恻,而在所玩习,遂至怠慢,选举乖错,害及元元。顷虽颇绳正,犹未惩改。方今淮夷未殄,军师屡出,百姓疲悴,困於调发。庶望群吏,惠我劳民,蠲涤贪秽,以祈休祥。其令秩满百石,十岁以上,有殊才异行,乃得参选。赃吏子孙,不得察举。杜绝邪伪请▯之原,令廉白守道者得信其操。各明守所司,将观厥後。”

诏侍中、尚书、中官子弟不得为吏察孝廉。

徐氏曰:“按孝廉之举,始自西都,尝考元朔诏书云:‘深诏执事,兴廉举孝,今或至阖郡不荐一人。其与中二千石、礼官、博士议不举者罪。’有司奏议曰:‘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详观此文,则孝之与廉,当是各为一科。故萧望之、薛宣、黄霸、张敞等皆以察廉补长、丞,独王吉、京房、师丹、孟喜皆以举孝廉为郎,刘辅举孝廉为襄贲令,至东都则合为一科矣。

译固定制度。六出奇计的谋略,不出于经学;子产治郑、西门豹治邺的政绩,未必来自章表奏疏。甘罗、子奇被破格任用,年龄都违背'四十而仕'的规矩;终军、贾谊扬名,也都在二十岁上下。前代以来,贡举的制度从未有人变更,如今凭一个大臣的一句话,就违背旧有的章法,是否有利尚不明确,众人心里也不服气。矫正弊端、改变常规,是政事中的大事,却不征询三公,不与卿士商议。如果此事交下去讨论之后,议论的人各持异见,若认为不对,则朝廷失去推行的便利;若认为对,那就成了皇帝一个人说了算。臣愚以为可以把此事宣示百官,让大家共同讨论异同,然后再权衡取舍,详细采纳其中恰当的意见。"皇帝没有听从。辛卯日,开始命令郡国举荐孝廉,限定年龄四十岁以上,儒生要通晓经义章句,文吏要能写作笺奏,才能应选;如果有特异才能、特异品行的人,像颜渊、子奇那样的,则不受年龄限制。过了一段时间,广陵郡所举荐的孝廉徐淑年龄不满四十岁,台郎质问他,他回答说:"诏书说:'如果有像颜回、子奇那样的人,不受年龄限制。'所以本郡才用我来充数应选。"台郎无法驳倒他,左雄质问他说:"从前颜回听一件事能推知十件事,你考核廉能问一件事能知道几件?"徐淑答不上来,于是被罢免退回。闰月丁亥日,下令凡是以诏令任命为郎官的,年龄四十岁以上,考试内容与孝廉科相同的,可以参加廉能选拔,每年举荐一人。

左雄先前建议举荐的官吏先在公府考试,又在端门复试,尚书张盛上奏请求废除这个科目,黄琼又上奏说:"复试的设立,是为了澄清淘汰、核实虚假滥竽充数的人,不应改革。"皇帝于是作罢。

阳嘉二年,张衡说:"自从最初举荐孝廉以来,到现在已经二百年了,都是先考察孝行,行有余力才学习文法。辛卯年的诏书,以能写章句奏疏文案作为限制条件,即使有极其孝顺的人,也不符合科目要求,这是舍本逐末。曾子孝行出众,但实际上为人愚钝,文学修养不如子游、子夏,处理政事不如冉有、季路。如今想让一个人同时具备这些才能,如果对外表现出可观之处,内在必定有欠缺之处,这就违背了选举孝廉的本意了。"

汉安元年,尚书令黄琼认为先前左雄所提出的孝廉选拔办法,专门任用儒学文吏,在选取人才的道义上还有所遗漏,于是上奏增加孝悌及能处理政事的人作为四科取士。皇帝采纳了。

桓帝即位,下诏说:"孝廉、廉吏,都应当治理一城、牧养百姓,禁止奸邪、举荐善良,这是兴办教化的根本,常常必须依靠这些人。诏书接连下发,态度分明恳切,然而地方官员玩忽懈怠,于是导致选举出现错误,损害了百姓利益。近来虽然稍加纠正,仍未彻底改正。如今淮夷尚未平定,军队屡屡出征,百姓疲惫困苦,被征调所困扰。希望众官员施惠于我辛劳的百姓,涤除贪婪污秽的官吏,以求得吉祥。命令俸秩满百石、任职十年以上,有特殊才能异常品行的,才能参与选举。贪赃官吏的子孙,不得被举荐。杜绝邪恶虚伪请托之风的根源,让廉洁清白坚守正道的人能够坚信自己的操守。各自明确各司其职,将来看其结果。"

下诏侍中、尚书、宦官子弟不得担任官吏、考察孝廉。

徐氏说:"按孝廉的举荐,始于西汉,曾考察元朔年间的诏书说:'郑重地告诫办事官员,兴办廉洁、举荐孝行,如今有的甚至整个郡不举荐一人。要与中二千石、礼官、博士商议不举荐者的罪责。'有关部门上奏议论说:'不举荐孝子,是不奉行诏令,应当以不敬论罪;不考察廉吏,是不能胜任职守,应当免职。'详细看这段文字,那么孝与廉,应当是各自作为一科。所以萧望之、薛宣、黄霸、张敞等人都是凭考察廉能补任县长、县丞,唯独王吉、京房、师丹、孟喜都是凭举荐孝廉担任郎官,刘辅举荐孝廉后任襄贲令

西都止从郡国奏举,未有试文之事;至东都,则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无异於後世科举之法矣。西都未始限年;至东都则年四十以上始得察举矣。黄琼言,左雄所上孝廉之选,专用儒学文吏,於取士之选犹有所遗,乃奏增孝悌及能从政者为四科。则知当时虽以孝廉名科,而未尝责其孝行廉隅之实,是亦失设科之本意也。虽然,汉世诸科,虽以贤良方正为至重,而得人之盛,则莫如孝廉,斯亦後世之所不能及。”

按:西汉举贤良、文学,则令其对策,而孝廉则无对策之事,盖所谓贤良、文学者,取其忠言嘉谟,足以佐国,崇论宏议,足以康时,故非试之以对策,则无以尽其材。若孝廉,则取其履行,而非资其议论也。今亦从而有试焉,则所谓孝廉者,若何而著之於篇乎?又况左雄所言诸生试家法(谓儒有一家之学,六艺专门之类),文吏课笺奏,则又文之靡者,去贤良所对尚复远甚,而何以言孝廉乎?雄又言:‘郡国孝廉,古之贡士,出则宁民,宣协风教,若其面墙,则无所施用。’愚以为真孝实廉之人,岂有不学墙面之理?而以家法、笺奏应选者,又岂可遽许以学古入官之事也?然史言雄立此法之後,济阴太守胡广等十馀人皆坐缪举免黜,唯汝南陈蕃、颍川李膺、下邳陈球等三十馀人得拜郎中,自是牧守畏栗,莫敢轻举。则知当时孝廉一科滥吹特甚,於文墨小技尚未能精通,固无问其实行也。科以孝廉名,而犹如此,则其他可知。王荆公诗言:“文章始隋唐,进取归一律。安知鸿都事,竟用程人物!”呜呼!其来久矣,非始於隋唐也。

许荆祖父武,太守第五伦举为孝廉,武以二弟晏、普未显,欲令成名,乃请之曰:“礼有分异之义,家有别居之道。”於是共割财产,以为三分,武自取肥田、广宅、奴婢强者,二弟所得悉劣少。乡人皆称弟克让,而鄙武贪婪,晏等以此并得选举。武乃会宗亲,泣曰:“吾为兄不肖,盗声窃位,二弟年长,未豫荣禄,所以求得分财,自取大讥。今理产所增,三倍於前,悉以推二弟,一无所留。”於是郡中翕然,远近称之,位至长乐少府。

按:此後汉初之事。当时之所谓孝廉,必取其实行,稽诸乡评,誉望著者入选抡,而声称损者遭摈弃,故所举大概皆得其人。中叶以来,此意不存,往往多庸妄之流,以干请而得之,於是只得假试文之事,以为革缪之法矣。

◎至孝

安帝永初五年,举至孝与众卓异者。

桓帝建和元年,诏大将军、公卿、郡国举至孝笃行之士各一人。

延熹九年,诏公卿、校尉、郡国举至孝。

献帝建安五年,诏三公举至孝二人,九卿、校尉、郡国各一人,皆上封事,靡有所讳。

译,到了东汉才合并为一科。西汉只是从郡国上奏举荐,没有考试文章的事情;到了东汉,则儒生考试本经家法,文吏考核笺奏,与后世科举的办法没有什么不同了。西汉从未限制年龄;到了东汉则年龄四十岁以上才能被考察举荐。黄琼说,左雄所提出的孝廉选拔办法,专用儒学文吏,对于选取人才的方式仍有所遗漏,于是上奏增加孝悌及能处理政事的人作为四科。由此可知当时虽然以孝廉命名科目,却未曾真正要求考核他们孝行廉洁的实际内容,这也是失去了设立此科的本意。虽然如此,汉代各种科目,虽然以贤良方正最为重要,但是得到人才的兴盛,却没有比得上孝廉的,这也是后世所比不上的。"

按:西汉举荐贤良、文学之士,会让他们对策应答,而孝廉却没有对策应答这回事,大概所谓贤良、文学,是取其忠言嘉谋,足以辅佐国家,崇高的见解宏大的议论,足以匡济时局,所以如果不用对策来考试他们,就无法完全展现他们的才能。至于孝廉,是取其品行操守,而不是凭借他们的议论。如今也跟着有了考试,那么所谓的孝廉,又怎么能通过这种方式体现出来呢?更何况左雄所说的儒生考试本经家法(指儒者对一家之学、六艺专门之学的研习),文吏考核笺奏,这又是文辞浮华之事,距离贤良所对答的水平还差得很远,又怎么能称得上是孝廉呢?左雄又说:"郡国的孝廉,是古代的贡士,出仕就能安定百姓,宣扬教化风气,如果像面墙一样什么都不懂,就没什么用处了。"我以为真正孝顺廉洁的人,怎么会有不学习而像面墙一样的道理?而以本经家法、笺奏文书来应选的人,又怎么能轻易允许他们做学习古代典籍进入官场这种事呢?然而史书记载左雄设立这个办法之后,济阴太守胡广等十几人都因为举荐失误被免职罢黜,唯独汝南陈蕃、颍川李膺、下邳陈球等三十多人得以拜任郎中,从此地方长官心存畏惧,没有人敢轻易举荐。由此可知当时孝廉这一科目滥竽充数的情况特别严重,在文墨小技方面尚且不能精通,更不必说他们的实际品行了。科目以孝廉命名,尚且如此,其他的科目可想而知。王荆公(王安石)诗中说:"文章之弊始自隋唐,进取之途归于一律。哪里知道鸿都门下之事,竟然用来衡量人才!"唉!这种情况由来已久,并非始于隋唐啊。

许荆的祖父许武,太守第五伦举荐他为孝廉,许武因为两个弟弟许晏、许普尚未显达,想让他们成名,就对他们说:"礼法有分家立异的道理,家中也有分开居住的规矩。"于是共同分割财产,分为三份,许武自己拿走肥沃的田地、宽广的宅院、健壮的奴婢,两个弟弟所得的都很差很少。乡里人都称赞两个弟弟能够谦让,而鄙视许武贪婪,许晏等人因此都得以被举荐。许武于是召集宗族亲人,哭着说:"我身为兄长却不成器,窃取名声地位,两个弟弟年纪已长,尚未得到荣耀俸禄,所以我才要求分财产,故意让自己受到讥讽。如今整理家产所增加的部分,比以前多了三倍,全部让给两个弟弟,一点也不留给自己。"于是全郡上下一致,远近都称赞他,后来官至长乐少府。

按:这是东汉初年的事情。当时所谓的孝廉,一定要考察其真实品行,参照乡里的评议,声誉好的入选被提拔,名声不好的遭到摈弃,所以所举荐的大概都能得到合适的人。中期以来,这种用意已经不存在了,往往多是庸碌虚妄之辈,靠钻营请托来获得举荐,于是只能借助考试文章这种办法,来作为纠正弊端的方法了。

◎至孝

安帝永初五年,举荐至孝以及与众不同、特别卓越的人。

桓帝建和元年,下诏大将军、公卿、郡国各举荐一名至孝笃行之士。

延熹九年,下诏公卿、校尉、郡国举荐至孝之人。

献帝建安五年,下诏三公各举荐两名至孝,九卿

徐氏曰:“按《荀爽传》:太常赵典举爽至孝,对策陈便宜。灵帝诏举有道之士,而谢弼、陈淳、公孙度俱对策,除郎中。由是观之,汉世诸科皆有制策,有司因以定其科第之等也。”

◎东汉举孝廉

马棱(伏波族孙,以郡功曹举,迁谒者) 魏霸 韦彪 冯豹 贾琮郑弘 周章 张霸 桓典 桓鸾 刘平 江革 周▯ 第五伦 锺离意 寒朗 朱穆 徐防 张敏 胡广 袁安 翟劭 霍▯ 陈禅 庞参 陈龟 桥元 黄宪(不就) 杨彪 张纲 王龚 种▯ 陈球 杜根 刘陶 李▯ 傅燮 盖勋 张衡(不就) 左雄 李固 杜乔 吴▯ 延笃 段▯ 陈蕃 李膺 刘▯ 宗慈 巴肃 范滂 尹勋 蔡衍 羊陟 陈翔 檀敷 刘儒 贾彪 符融(不就) 郑太(不就) 荀▯ 皇甫嵩 朱隽 刘虞 公孙瓒 袁术 许荆 第五访 刘矩 刘宠 阳球 刘琨 张兴 包咸 杨仁 董钧 服虔 颖容 许慎 高龚 刘梁 高彪 刘茂 张武 戴封 雷义 王烈 谢夷吾 李▯ 公沙穆 华佗(不就)

长水校尉樊▯上言:“郡国举孝廉,率取年少能报恩者,耆宿大贤多见废弃。宜敕郡国简用良俊。”

种▯始为县门下吏,时河南尹田歆外甥王谌,名知人,歆谓之曰:“今当举六孝廉,多得贵戚书命,不宜相违,欲自用一名士,以报国家,尔助我求之。”明日,谌送客於大阳郭,遥见▯,异之。还白歆曰:“为尹得孝廉矣,近洛阳门下吏也。”歆笑曰:“当求山泽隐滞,乃洛阳吏邪?”谌曰:“山泽不必有异士,异士不必在山泽。”歆即召▯於庭,辨诘职事,▯辞对有序,歆甚知之,召署主簿,辟太尉府,举高第。

按:东京选举,孝廉一科为盛,名士多出其中,然以此二段观之,则滥吹者亦多。如樊▯所言取年少能报恩者固非矣;若田歆庭诘种▯,而观其辞对有序,则谓之能吏可耳,所谓孝廉岂於一应对之顷而知之乎?

魏黄初二年,初令郡国口满十万者,岁察孝廉一人,其有秀异,无拘户口。

三府议:“举孝廉本以德行,不复限以试经。”司徒华歆以为:“丧乱以来,六籍隳废,当务存立,以崇王道。夫制法者所以经盛衰,今听孝廉不以经试,恐学业从此而废。若有秀异,可特徵用,患於无其人,何患不得哉!”帝从其言。

魏舒年四十馀,郡举上计掾,察孝廉,宗党以舒无学业,劝令不就,可以为高。舒曰:“若试而不中,其负在我,安可虚窃不就之高,以为己荣乎?”於是自课百日,习一经,因而对策升第。

东晋元帝初,以天下丧乱,务存慰勉,远方孝、秀,不复策试。

译、校尉、郡国各举荐一名,都要呈上密封奏章,无所忌讳。

徐氏说:"按《荀爽传》记载:太常赵典举荐荀爽为至孝,荀爽对策陈述治国的合宜办法。灵帝下诏举荐有道之士,谢弼、陈淳、公孙度都参加对策,被授予郎中之职。由此看来,汉代各个科目都有皇帝出题策问,有关部门据此来确定他们科第的等级。"

◎东汉举孝廉

马棱(伏波将军马援族孙,凭郡功曹的身份被举荐,升任谒者) 魏霸 韦彪 冯豹 贾琮 郑弘 周章 张霸 桓典 桓鸾 刘平 江革 周〇 第五伦 锺离意 寒朗 朱穆 徐防 张敏 胡广 袁安 翟劭 霍〇 陈禅 庞参 陈龟 桥元 黄宪(未就职) 杨彪 张纲 王龚 种〇 陈球 杜根 刘陶 李〇 傅燮 盖勋 张衡(未就职) 左雄 李固 杜乔 吴〇 延笃 段〇 陈蕃 李膺 刘〇 宗慈 巴肃 范滂 尹勋 蔡衍 羊陟 陈翔 檀敷 刘儒 贾彪 符融(未就职) 郑太(未就职) 荀〇 皇甫嵩 朱隽 刘虞 公孙瓒 袁术 许荆 第五访 刘矩 刘宠 阳球 刘琨 张兴 包咸 杨仁 董钧 服虔 颖容 许慎 高龚 刘梁 高彪 刘茂 张武 戴封 雷义 王烈 谢夷吾 李〇 公沙穆 华佗(未就职)

长水校尉樊〇上奏说:"郡国举荐孝廉,大都选取年轻、能报答私恩的人,年老德高的贤人大多被埋没弃用。应该敕令郡国简选任用真正的良才俊杰。"

种〇最初担任县里的门下小吏,当时河南尹田歆的外甥王谌,以善于识人闻名,田歆对他说:"如今应当举荐六名孝廉,大多得听从权贵之家的书信托付,不宜违背,只想自己任用一个真正的名士,来报答国家,你帮我寻找这样的人。"第二天,王谌到大阳送客,远远看见种〇,感到他与众不同。回来告诉田歆说:"您可以得到孝廉人选了,就是近处洛阳门下的小吏。"田歆笑着说:"我要寻找的是隐居山泽的人才,怎么会是洛阳的小吏呢?"王谌说:"山泽之中不一定有杰出之士,杰出之士也不一定隐居在山泽之中。"田歆立即在庭中召见种〇,与他辨析质询公务,种〇的应对有条有理,田歆非常赏识他,召他担任主簿,又征召到太尉府任职,举荐他考核成绩优等。

按:东汉的选举中,孝廉一科最为兴盛,名士大多出自其中,然而从上面这两段事例来看,滥竽充数的情况也不少。像樊〇所说的选取年轻、能报答私恩之人,本来就不对;至于田歆在庭中质询种〇,看他应对有条有理,那只能说他是个能干的官吏罢了,所谓孝廉,难道能在一次应对之间就了解清楚吗?

魏黄初二年,开始命令郡国人口满十万的,每年考察举荐孝廉一人,如果有特别优秀的人才,不受户口限制。

三府商议:"举荐孝廉本来是依据德行,不必再限定考试经书。"司徒华歆认为:"自从战乱以来,六经典籍荒废,应当致力于恢复重建,来推崇王道。制定法令的人,是用来应对时局盛衰变化的,如今听任孝廉不经过经书考试,恐怕学业从此就废弃了。如果有特别优秀的人才,可以特别征召任用,只担心没有这样的人,何必担心得不到呢!"皇帝听从了他的意见。

魏舒年过四十,郡里举荐他担任上计掾,考察为孝廉,同宗族的人因为魏舒没有学问,劝他不要去应选,可以借此保持清高的名声。魏舒说:"如果去应考却没考中,责任在我,怎么能虚假地窃取不去应选的清高名声,来作为自己的荣耀呢?"于是自己规定了一百天的期限,专心学习一部经书,因此对策考中,得以升职。

东晋元帝初年,因为天下丧乱,致力于安抚勉励,远方举荐的孝、秀之士,不再进行策问考试。后来因为经营治理略微安定,才又命令考试经书。此后被举荐的孝、

後以经略粗定,乃令试经。其後孝、秀莫敢应命,至者多辞以疾(详见《举士门》)。

宋制,州举秀才,郡举孝廉,皆策试(见《举士门》)。

北齐制,中书策秀才,集书策贡士,考功郎中策贤良(见《举士门》)

周武帝诏郡举经明行修者为孝廉,岁一人(见《举士门》)。

唐太宗贞观十八年,引汴、▯诸州所举孝廉,赐坐於御前,上问以皇王政术,及皇太子问以曾参说《孝经》,并不能答。太宗谓曰:“昔楚庄王言事,群臣莫逮,退而有忧色,曰:‘诸侯能自得师者王,自谋而莫己若者亡。今以不▯之不德,群臣莫能逮,吾国其几於亡乎!’朕发诏徵天下俊异,才以浅近问之,咸不能答。海内贤哲将无其人邪?朕甚忧之。”

代宗宝应二年,礼部侍郎杨绾奏:“请每岁举人依乡举里选察秀才孝廉。”敕旨:“每州每岁察孝廉,取在乡闾有孝弟廉耻之行荐焉,委有司以礼待之,试其所通之学,五经之内精通一经,兼能对策达於理体者,并量行业授官。其明经、进士并停,进举亦宜准此,同所司作条件处分。”七月二十六日,礼部侍郎杨绾奏:“贡举条,孝廉各令精通一经。其取《左氏传》、《公羊》、《▯梁》、《礼记》、《周礼》、《仪礼》、《毛诗》、《尚书》、《周易》任通一经,每经问义二十条,皆取傍通诸义,务穷根本;试策三道,问古今理体及当时要务,取堪行用者,仍每日问一道,频三日毕。经义及策全通为上第,其上第者望付吏部便与官;其问义每十条通七、策通二为中第,与出身;下者罢之。又《论语》、《孝经》皆圣人深旨,《孟子》亦儒门之达者,其学官望兼习此三者,其为一经,其试如上。秀才举人,望令精通五经问义二十条,对策五道,全通者为上第,上第者送名中书门下,请超与处分;问义十条通七、策通四为中第,中第者送吏部与官;下者罢之。孝悌力田,但能熟读一经,言经音切,即令所司举送,试通,便与出身。其今年举人或旧业既成,理难速改,或远州所送,身己在途,事须收奖,不可中废。其今秋举人中有情愿依旧业举者亦听。今年之後,并依新敕敕旨。进士、明经置来日久,今顿令改业,恐难有其人。诸色举人宜与旧法兼行。”至建中元年六月九日,敕孝廉科宜停。

宋太祖皇帝开宝八年,诏诸州察民有孝悌力田、奇才异行,或有文武材▯,年二十以上至五十可任使者,选择具送阙下。如无人塞诏,亦以实闻。

九年,诏翰林学士李▯等於礼部贡院同阅诸道所解孝悌力田及有人材武学,凡七百四十人。试问所习之业,皆无可采。

译秀之士没有人敢应命前来,来的人大多以生病为由推辞(详见《举士门》)。

刘宋的制度,州举荐秀才,郡举荐孝廉,都要经过策问考试(见《举士门》)。

北齐的制度,中书省策问秀才,集书省策问贡士,考功郎中策问贤良(见《举士门》)

北周武帝下诏郡里举荐通晓经书、品行端正的人为孝廉,每年一人(见《举士门》)。

唐太宗贞观十八年,接见汴州等诸州所举荐的孝廉,赐座于御前,皇帝询问他们关于帝王治国之道的问题,以及皇太子问他们曾参解说《孝经》的内容,这些人都答不上来。太宗对他们说:"从前楚庄王谈论政事,群臣都比不上他,退朝后却面有忧色,说:'诸侯能够自己得到贤师辅佐的可以称王,自己谋划而没有人比得上自己的会灭亡。如今凭我这样不成器无德之人,群臣都比不上我,我的国家恐怕快要灭亡了吧!'我下诏征求天下才智出众之人,才用浅近的问题问他们,都答不上来。天下贤能之士难道就没有人才了吗?我对此非常担忧。"

代宗宝应二年,礼部侍郎杨绾上奏说:"请求每年举人依照乡里推举的办法考察秀才、孝廉。"皇帝敕令:"每州每年考察孝廉,选取乡里有孝悌廉耻品行的人举荐上来,委托有关部门以礼相待,考试他们所通晓的学问,如果五经之中精通一经,又能对策通达事理的,就酌情按其才能授予官职。明经、进士两科一并停止,进举也应当依照这个办法,一并由主管部门制定条例处理。"七月二十六日,礼部侍郎杨绾又上奏说:"贡举的条例,孝廉各自要精通一部经书。可以从《左传》、《公羊传》、《〇梁传》(即《谷梁传》)、《礼记》、《周礼》、《仪礼》、《毛诗》、《尚书》、《周易》中任选精通一经,每部经书出二十条经义题,都要求能够旁通各种含义,务必穷究根本;再考试三道策论,问古今治国的道理体系以及当时的重要事务,选取能够切实施行的,每天问一道策论题,连续三天问完。经义和策论全部通过的为上第,上第的人希望能交给吏部直接授予官职;经义十条中通过七条、策论通过两道的为中第,可以获得出身资格;下等的就淘汰。另外《论语》、《孝经》都是圣人深刻的旨意,《孟子》也是儒家学问通达的著作,希望学官也兼修这三部书,把它们当作一部经书对待,考试办法如上。秀才举人,希望让他们精通五经、经义题二十条,对策五道,全部通过的为上第,上第的人送名字到中书门下,请求破格予以处置;经义十条通过七条、策论通过四道的为中第,中第的人送到吏部授予官职;下等的就淘汰。孝悌力田科,只要能熟读一部经书,讲解经文音义,就命令有关部门举荐送考,考试通过,就授予出身资格。今年参加科举的人,有的旧学业已经完成,难以马上改变,有的是从远方州郡送来,本人已经在赶考的路上,事情必须收纳嘉奖,不能中途废止。这个秋天参加科举的人当中,如果有情愿依照旧有科目应考的也听凭其便。今年以后,都依照新的敕令执行。进士、明经两科设置已久,如今突然让人改换科目,恐怕难以找到合适的人。各种科目的举人应当与旧的办法并行不悖。"到建中元年六月九日,敕令停止孝廉科。

宋太祖开宝八年,下诏各州考察百姓中有孝悌力田、奇才异行,或者有文武才能,年龄二十岁以上到五十岁可以任用的人,挑选后一并送到京城。如果没有人可以应诏,也要如实上报。

开宝九年,下诏翰林学士李〇等人在礼部贡院一同审阅各道所解送的孝悌力田及有才能武艺的人,共七百四十人。考试询问他们所学的内容,都没有什么可取之处。而濮州以孝悌名义举荐上来的有二百七十

而濮州以孝悌荐名者二百七十人,上骇其颇多,召问於讲武殿,率不如诏;犹称素能习武,复试以骑射,则陨越颠沛失次。上顾曰:“止可隶兵籍。”皆号告求免,乃悉令退去,诏劾本部官司滥举之罪。

按:以孝廉或孝悌名科,盖取其平日之素履,固难於一阅试之顷而知之也。然自东汉以来,孝廉遂为取士科目之通称,不复有循名责实之举,不过试以文墨小技,而命之官;至倥偬之际,则并不试文,而悉官之矣。隋唐而後,始有进士、明经等科,遂无复有举孝廉之事。盖隋唐而後之进士、明经,即东汉以来之孝廉,皆借其名以为士子进取之涂耳。然上之人慕孝廉之美名,故时有察举之诏,而贞观之孝廉,至不能答曾参所说《孝经》;开宝之孝弟,至不能言所习之业,浅陋可笑如此。盖自以文艺取人,士之精华果锐者,皆尽瘁於记问词章声病帖括之中,其不能以进士、明经自进者,皆椎朴无文之人,遂欲别求进身之涂辙,故夤缘州郡,以应诏举。详史所载,二帝所以询访之者,固非僻经奥传,傲以所不知也,而已不能答,则其无所抱负可知。景▯▯,李淑言:“所谓茂材者,本求出类之隽,而士之不利乡举者应焉,非求材之本意也。”意贞观、开宝所解孝悌力田,文武才▯皆不能应乡举之辈耳。

○武举

汉兴,六郡良家子选给羽林、期门(师古曰:“六郡,谓陇西、天水、安定、北地、上郡、西河也。”)以材力为官,名将多出焉。军功多用超等,大者封侯、卿、大夫,小者郎。

公孙贺,北地人,少为骑士从军。李广,陇西人,以良家子从军。赵充国,陇西人,以六郡良家子善骑射,补羽林。傅介子,北地人,以从军为官。甘延寿,北地人,以良家子善骑射,为羽林。冯奉世,上党人,以良家子选为郎。张次公以勇悍从军。常惠应募随苏武使匈奴。郑吉以卒伍从军。傅介子斩楼兰王,士刺王者皆补侍郎。灌夫以候司马从击吴、楚。苏建以校尉从大将军。

唐武举起於武后之时。长安二年,始置武举,其制有长垛、马射、步射、平射、筒射,又有马枪、翘关、负重、身材之选。翘关者,长一丈七尺,径三寸半,凡十举後,手持关距,出处无过一尺;负重者,负米五斛,行二十步:皆为中第,亦以乡饮酒礼送兵部。其选用之法不足道,故不复书。

按:《选举志》言:“唐武举起武后之时,其选用之法不足道,故不详书。”然郭子仪大勋盛德,身系安危,自武举异等中出,是岂可概言其不足道邪?《唐登科记》所载异科出身者众,独轶武举,亦一欠事。

永隆元年,岳牧举武陟县尉员半千及第,上御武成殿亲问曰:“《兵书》云天阵、地阵、人阵之名,何谓也?

译人,皇帝惊讶人数如此之多,在讲武殿召见询问,大都答不上诏令所问的内容;他们又都自称向来擅长习武,皇帝又用骑射来测试,结果他们东倒西歪,跌跌撞撞,狼狈失态。皇帝回头说:"这些人只能编入兵籍。"这些人都哭喊求免,于是全部命令他们退去,又下诏弹劾本地官府滥举的罪责。

按:用孝廉或孝悌来命名科目,大概是取其平日的一贯品行,本来就难以在一次考试的短暂时间里了解清楚。然而自东汉以来,孝廉便成为选取士人科目的通称,不再有依名核实的举荐,不过是用文墨小技来考试,然后授予官职;到了仓促紧急的时候,就连文章也不考试了,全都授予官职。隋唐以后,才有了进士、明经等科目,于是不再有举荐孝廉的事情。大概隋唐以后的进士、明经,就相当于东汉以来的孝廉,都只是借用这个名义作为士子进取的途径罢了。然而在上位者仰慕孝廉的美名,所以时常有考察举荐的诏令,可是贞观年间的孝廉,竟然答不出曾参所讲述的《孝经》内容;开宝年间的孝悌之人,竟然说不出自己所学的内容,浅陋可笑到这种地步。大概自从用文艺来选取人才,士人中精华出众的,都竭尽全力钻研记诵词章、声律对偶、帖经墨义之中,那些不能靠进士、明经科目自我进取的人,都是质朴而没有文才的人,于是就想另外寻求进身的途径,所以攀附州郡关系,来应诏被举荐。详细看史书所记载的,两位皇帝所询问的内容,本来就不是偏僻的经典、深奥的传注,用他们所不知道的东西来傲视他们,而这些人竟然都答不上来,那么他们没什么真才实学也就可想而知了。景〇年间,李淑说:"所谓的茂材,本是要求出类拔萃的杰出人才,可是那些不能在乡试中得利的士人却来应考这个科目,这不是求取人才的本意。"我猜想贞观、开宝年间所解送的孝悌力田、文武才能之人,都是不能应付乡举考试的一类人罢了。

○武举

汉朝兴起后,六郡的良家子弟被选入羽林、期门(颜师古说:"六郡,指陇西、天水、安定、北地、上郡、西河。")凭借武艺才能担任官职,名将大多出自这里。军功大多用来越级提拔,功劳大的封为侯、卿、大夫,功劳小的任郎官。

公孙贺,北地人,年轻时以骑士身份从军。李广,陇西人,以良家子弟身份从军。赵充国,陇西人,以六郡良家子弟身份、擅长骑射,补任羽林军。傅介子,北地人,以从军经历担任官职。甘延寿,北地人,以良家子弟身份、擅长骑射,任羽林军。冯奉世,上党人,以良家子弟身份被选为郎官。张次公凭借勇猛剽悍从军。常惠应招随苏武出使匈奴。郑吉以士卒身份从军。傅介子斩杀楼兰王,参与刺杀楼兰王的士兵都被补任为侍郎。灌夫以候司马的身份跟随讨伐吴、楚叛乱。苏建以校尉身份跟随大将军。

唐代武举兴起于武后当政的时候。长安二年,开始设置武举,其制度包括长垛、马射、步射、平射、筒射,还有马枪、翘关、负重、身材的选拔科目。翘关,是举起长一丈七尺、直径三寸半的木杠,一共举十次后,双手托举木杠,起落不能超过一尺;负重,是背负五斛米,行走二十步:都算作合格中第,也要按照乡饮酒礼把他们送到兵部去。这种选用人才的方法不值一提,所以不再详细记述。

按:《选举志》说:"唐代武举兴起于武后当政的时候,其选用人才的方法不值一提,所以没有详细记载。"然而郭子仪功勋盛大、德行显著,一身关系国家安危,正是从武举异等选拔中脱颖而出的,这难道可以一概说不值一提吗?《唐登科记》所记载的通过异科出身的人很多,唯独遗漏了武举,这也是一件缺憾之事。

永隆元年,岳牧举荐武陟县尉员半千考中,皇帝亲临武成殿询问他:"《兵书》上说有天阵、地阵、人阵的名称,这是什么意思?"员半千回

”半千对曰:“臣观载籍,多谓天阵谓星宿孤虚也,地阵谓山川向背也,人阵谓偏伍弥缝也。以臣愚见,谓不然矣。夫师出以义,有若时雨,得天之时,此天阵也;兵在足食,且耕且战,得地之利,此地阵也;士卒轻利,将帅和睦,此人阵也。若用兵去是三者,其何以战。”上深赏之。

右补阙薛谦光言:“今武能制敌之科,祗令弯弧。夫赵▯虽勇,资诸葛之指挥;周勃虽雄,乏陈平之计略。若使樊哙居萧何之任,必失指踪之机;使萧何入戏下之军,亦无免主之效。是知谋将不取於弓马,良相不资於射策。愿降明制,循名责实,文则试以效官,武则令其守御。”

唐武选,兵部主之。课试之法如举人之制,取其躯▯雄伟,应对详明,有骁勇材艺,及可为统帅者。若文吏求为武选,取身长六尺以上,籍年四十以下,强勇可以统人者。武夫求为文选,取书判精通,有理人之才,而无殿犯者。

宋有武举、武选。咸平时,令两制、馆阁详定入官资序故事,而未尝行。

仁宗天圣八年,亲试武举十二人,先阅其骑射,而後试之。

景▯四年,韩亿言:“武臣宜知兵书,而禁不得传,请纂其要以授之。”於是出《神武秘略》以授边臣。

庆历六年,策武举。冯维师奏:“武举以策为去留,弓马为高下。”

神宗熙宁五年,枢密请建武学於武成王庙,选文武官知兵者为教授,使臣未参班与门荫、草泽人,召京官保任,人材弓马应格,听入学,给食,习诸家兵法。教授纂次历代用兵成败、前世忠义之节足以训者讲释之。愿试阵队者,量给兵伍。在学三年,具艺业考试等第推恩,未及格者逾年再试。凡试中,三班使臣与三路巡检、监押、寨主,未有官人与经略司教队、差使,三年无过,则升亲民至大使臣;有两省、待制或本路钤辖以上三人保举堪将领者,并兼诸卫将军,外任回,归环卫班。以尚书兵部郎中韩缜判学,内藏库副使郭固同判,赐食本钱万缗。生员以百人为额。科场前一年,武臣路分都监、文官转运判官以上各奏举一人,听免试入学。生员及应举者不过二百人。春秋各一试,步射以一石三斗,马射以八斗,矢五发中的;或习武伎,副之策略,虽弓力不及,学业卓然,并为优等,补上舍,以三十人为额。

八年,诏武学与文举同时锁试,以防进士之被黜而改习者。

高宗建炎二年,兵部言:“应武举得解、免解人,各召保官赍公据赴部引验,於行在殿前司试弓马讫,就淮南转运司别场附试程文。”从之。

绍兴十六年,始建武学。兵部上《武士弓马及选试去留格》:凡初补入学,步射弓一石,若公私试步骑射不中,即不许试程文。

译答说:"臣看古代典籍,大多认为天阵是指星宿孤虚的方位,地阵是指山川向背的地势,人阵是指士卒排列的疏密照应。依臣愚见,认为并非如此。军队出征凭借道义,就像及时雨一样,得到天时,这就是天阵;军队作战靠充足的粮食,一边耕种一边作战,得到地利,这就是地阵;士兵轻捷锐利,将帅和睦团结,这就是人阵。如果用兵舍弃这三者,还凭什么打仗呢。"皇帝对此十分赞赏。

右补阙薛谦光说:"如今考核能够克敌制胜的武科,只是让人拉弓射箭而已。像赵〇虽然勇猛,却要依靠诸葛亮的指挥;周勃虽然雄壮,却缺乏陈平那样的谋略。如果让樊哙担任萧何的职责,必定会失去调度指挥的时机;让萧何进入军营作战,也没有免于失败的功效。由此可知谋略之将不能只凭弓马取才,贤能之相也不能只凭射策取才。希望降下英明的诏令,依名核实,考核文才就用实际的官职来考验,考核武才就让他们负责守卫防御。"

唐代的武举选拔,由兵部主持。考试的办法与进士举人的制度相似,选取身材魁梧雄伟、应对详明清楚、有骁勇武艺、可以担任统帅的人。如果是文吏想要转为武选,要选取身高六尺以上、年龄四十以下、强健勇猛能够统率士兵的人。武夫想要转为文选,要选取精通文书判案、有治理百姓的才能、而且没有过犯的人。

宋朝设有武举、武选制度。咸平年间,命令两制、馆阁详细制定入官任职资历的旧例,但没有真正施行过。

仁宗天圣八年,皇帝亲自考试武举十二人,先考察他们的骑射,然后再考试其他内容。

景〇四年,韩亿说:"武将应当懂得兵法,可是朝廷禁止兵书传播,请求编纂其中的要点来传授给他们。"于是编出《神武秘略》一书授予边疆将领。

庆历六年,策试武举。冯维师上奏说:"武举以策论决定去留,以弓马决定名次高低。"

神宗熙宁五年,枢密院请求在武成王庙建立武学,选取懂兵法的文武官员担任教授,让使臣中还未参加编列的、门荫出身的和民间未仕的人才,由京官作保,只要人才、弓马符合标准,都听凭入学,供给饮食,学习各家兵法。教授编纂历代用兵成败的事例、前代忠义之士值得效法的事迹来讲解阐释。愿意试练阵法队列的,酌情配给士兵。在学三年,按各项技艺学业考试等第给予恩赏,没有达到标准的,过一年再考试一次。凡是考试合格的,三班使臣与三路巡检、监押、寨主,还没有官职的人授予经略司教队、差使职务,三年没有过失,就升为亲民官至大使臣;有两省官员、待制或本路钤辖以上三人担保认为可以担任将领的,一并兼任诸卫将军,外任期满返回后,归入环卫班。任命尚书兵部郎中韩缜主管武学,内藏库副使郭固共同主管,赐予办学经费一万缗。学生名额定为一百人。开科取士的前一年,武官路分都监、文官转运判官以上各自推荐一人,可以免试入学。学生及应举人数不超过二百人。每年春秋各考试一次,步射用一石三斗的弓,马射用八斗的弓,五箭中的算合格;或者练习武艺技巧、辅之以策论谋略,即使弓力不够,但学业出众的,也一并列为优等,补入上舍,名额三十人。

熙宁八年,下诏武学与文举同时封闭考场进行考试,以防止落第的进士改而应考武举。

高宗建炎二年,兵部上奏说:"凡是武举得到解送、免解资格的人,各自召请担保官员携带公据到兵部报到,在行在殿前司考试弓马完毕后,再到淮南转运司另设考场附加考试文章。"皇帝听从了。

绍兴十六年,开始建立武学。兵部上奏《武士弓马及选试去留格》:凡是初次补入学的,步射弓要用一石重,如果公私两种考试步射、骑射都没考中,就不允许考试文章。射箭的等级标准从一石五斗以下到九斗,共分五等。皇帝批准了这份奏议,并对辅

其射格自一石五斗以下九斗,凡五等。上可其奏,因谓辅臣:“国家武选,政欲得人,今诸将子弟皆耻习弓马,求换文资,数年之後,将无人习武矣。宜劝诱之。”

凡武学生习《七书》兵法,步骑射分上、内、外三舍,学生以百人为额。置博士一员,以文臣有出身或武举高选人为之;学谕一员,以武举补官人为之。

孝宗隆兴元年,御试得正奏名三十七人。殿中侍御史胡沂言:“臣观唐之郭子仪,以武举异等,初补右卫长史,历振远、横塞、天德军使。祖宗时,试中武艺人并赴陕西任使。又武举中选者,或除京东捉贼,或三路沿边,试其效用;或经略司教押军队,准备差使。今率授以榷酤之事,是所取非所用,所用非所学也。臣请取近岁中选人数,量其才品之高下、考任之深浅,授以军职,使之习练边事,谙晓军旅,实选用之初意也。”

乾道五年,廷试,始依文举给黄牒。同正奏名三十三人,榜首赐武举及第,馀并赐武举出身。

上垂意武科,以授官与文士不类,诏自今第一人补秉义郎,堂除诸司计议官,序位在机宜之上;第二、第三人保义郎,诸路帅司准备将领,代还,转忠翊郎;第四、第五人承节郎,诸路兵马监押,代还,将保义郎,皆仿进士甲科恩例。四年,又以文举状元代还,例除馆职,亦召武举榜首为ト门舍人。五年,御试得正奏名四十四名,始立武学国子额,收补武臣亲属,其文臣亲属愿赴武补者亦听。七年,初立《武举绝伦并从军法》:凡愿从军者,殿试第一人与同正将,第二、第三名同副将,第五名已上、省试第六名已下并同准备将。从军以後,立军功及人才出众,特旨擢用。上曰:“武举本求将帅之才,今前名皆从军,以七年为限,则久在军中,谙练军政,他日可备擢用。”

武臣试换文资,祖宗朝、许从官三人荐举。绍兴令敦武郎以下听召保官二人,以经义、诗赋求试。其後,太学诸生久不第者,多去从武举,已,乃锁厅应进士第,凡以秉义或忠翊皆换京秩,恩数与第一人等。後以林颖秀

译臣说:"国家设武选,本意想要得到真正的人才,如今各位将领的子弟都以练习弓马为耻,纷纷要求改换文职,几年之后,恐怕就没有人练习武艺了。应当加以劝导诱导他们。"

凡是武学学生学习《武经七书》兵法,步射、骑射分为上舍、内舍、外舍三舍,学生名额定为一百人。设置博士一员,由有出身的文臣或武举高第出身的人担任;设置学谕一员,由武举出身补官的人担任。

孝宗隆兴元年,殿试录取正奏名三十七人。殿中侍御史胡沂说:"臣看唐代的郭子仪,凭借武举异等出身,起初补任右卫长史,历任振远、横塞、天德军使。祖宗年间,武艺考试合格的人一并派往陕西任职。又武举中选的人,有的授任京东捉拿盗贼之职,有的分到三路沿边任职,检验他们的实际效用;有的到经略司担任教押军队之职,作为准备差遣使用。如今大都授予他们征收酒税之类的职务,这是所选取的人才与所任用的职务不相符,所任用的职务与他们所学的又不相符。臣请求收集近年来武举中选之人的名单,衡量他们才能品格的高低、考核任职的深浅,授予他们军职,让他们练习熟悉边境事务,熟悉了解军旅之事,这才是真正设立选用武举人才的初衷。"

乾道五年,殿试后,开始依照文举授予黄牒。同正奏名三十三人,第一名赐武举及第,其余的都赐武举出身。

皇帝十分重视武科,认为授官方式与文举士人不同,下诏从今以后第一名补任秉义郎,由朝廷特命担任诸司计议官,位次排在机宜官之上;第二、第三名授保义郎,担任各路帅司准备将领,任满回朝后,转为忠翊郎;第四、第五名授承节郎,担任各路兵马监押,任满回朝后,将升为保义郎,都仿照进士甲科的恩例办理。乾道四年,又因为文举状元回朝后按例授予馆职,也召武举第一名担任ト门舍人。乾道五年,殿试录取正奏名四十四人,开始设立武学国子的名额,收补武臣的亲属,如果文臣亲属愿意应试武科补录的,也听凭其便。乾道七年,最初制定《武举绝伦并从军法》:凡是愿意从军的人,殿试第一名给予同正将的待遇,第二、第三名给予同副将的待遇,第五名以上、省试第六名以下都给予同准备将的待遇。从军以后,如果立下军功或者人才出众,特旨破格提拔任用。皇帝说:"武举本来是要求取将帅之才,如今前几名都要从军,以七年为期限,那么他们长期在军中,熟悉练习军中政务,将来可以准备提拔任用。"

武臣要求转换为文职的,祖宗年间,允许从官三人联名保举推荐。绍兴年间的规定是敦武郎以下的可以召请两名担保官员,凭经义、诗赋要求参加考试。此后,太学的诸生长期没有考中科举的,大多转而去应考武举,考中之后,就悄悄地参加进士科的考试,凡是凭秉义郎或忠翊郎身份的都转换为京城官阶,恩赏待遇与第一名相同。后来因为林颖秀(后续内容缺)

言:“武士舍弃弓矢,更习程文,褒衣大袖,专效举子。夫科以武名,不得雄健喜功之士,徒启其侥幸名爵之心。”於是诏自今毋得锁换。

宁宗初,复武科锁换令。

译他说:"武士放弃弓箭,转而学习经义文章,穿着宽袍大袖,专门仿效读书应举之人。武科既然以武艺为名,却选不到勇猛健壮、乐于建功的人才,只会助长他们侥幸求取功名爵位的心思。"于是下诏从今以后不得锁厅换应文科。

宁宗初年,又恢复了武科锁厅换应的法令。

○任子

《汉仪注》,吏二千石以上,视事满三岁,得任同产若子一人为郎。

董仲舒对策曰:“夫选吏多出於郎中、中郎、吏二千石子弟,未必贤也。”王吉言:“舜、汤不用三公九卿之世,而举皋陶、伊尹,不仁者远。今使俗吏得任子弟,率多骄骜,不通古今,至於积功治人,亡益於民,此《伐檀》所为作也。宜明选求贤,除任子之令。外家及故人,可厚以财,不宜居位。”

哀帝元年,除任子令。

先公曰:“汉二千石任职二年,得任其子若同产,盖有八九岁为郎备宿卫者。朝夕左右与闻公卿议论,执戟殿陛,中郎将以兵法部属之,而淳厚有行者,光禄勋岁课第之。时出意上书疏,足以裨缺失,而天子亦因以习知其性,而职其才之能否,自郎选为县令,自大夫选为守相,或持节四方,天子时课其功而召之入。盖上之久留意其选,而法制使之然也。”

◎西汉任子入任

苏武以父任为郎。刘向以父任为辇郎。孔光子男放为侍郎。董恭为御史,任贤为太子舍人。萧育以父任为太子庶子。史丹九男,皆以丹任为侍中。汲黯以父任为太子洗马。史丹、冯野王皆以父任为太子中庶子。伏湛以父任为博士弟子。辛庆忌以父任为右校丞。杜延年以三公子补军司空。虎贲诸郎皆父死子代。

△右父任

霍去病任光为郎。杨恽以忠任为郎。袁盎兄哙任盎为郎中。

△右兄任

成帝时,侯霸以族父任为太子舍人。赵兼淮南王舅,子由以宗家任为郎。

△右宗家任

元始二年,龚胜、邴汉乞骸骨,策曰:“其上子若孙若同产、同产子一人。所上子男,皆除为郎。”

△右致仕任

安帝建光元年,以公卿,校尉、尚书子弟一人为郎、舍人。

◎东汉任子入仕  桓郁 桓焉 周勰 耿秉 马廖 宋均 黄琼 袁敞 黄琬 臧洪 何休

延熹中,宦官方炽,任及子弟为官,布满州县。

按:任子法始於汉,而其法尤备於唐。《汉》、《唐史》列传中,凡以门荫入仕者,皆备言之,独《魏》、《晋》、《南》、《北史》不言门荫之法,而列传中亦不言以门荫入仕之人,何也?盖两汉入仕之途,或从辟召,或举孝廉,至隋唐则专以科目取人,所以汉唐之以门荫入仕者,皆不由科目与辟召者也。自魏晋以来,始以九品中正为取人之法,而九品所取,大概多以世家为主,所谓“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故自魏晋以来,仕者多世家。逮南北分裂,凡三百年,而用人之法,多取之世族,如南之王、谢,北之崔、卢,虽朝代推移,鼎迁物改,犹▯然以门地自负,上之人亦缘其门地而用之,故当时南人有“三公之子傲九棘之家,黄散之孙蔑令长之室”之说,北人亦有“以贵袭贵,以贱袭贱”之说。

译○任子(凭父兄任职荫补子弟为官)

《汉仪注》记载,官吏俸禄在二千石以上的,任职满三年,可以保举自己的兄弟或一个儿子担任郎官。

董仲舒对策说:"选拔官吏大多出自郎中、中郎和二千石官员的子弟,这些人未必贤能。"王吉说:"舜、汤不任用三公九卿家族的子弟,而是举用皋陶、伊尹,不仁的人便远离朝廷。如今让庸俗的官吏得以任用子弟为官,这些人大多骄纵傲慢,不通古今道理,等到他们积累功劳治理百姓时,对百姓毫无益处,这就是《伐檀》诗所讽刺的原因。应当明确选拔标准、访求贤才,废除任子之令。至于外戚和旧友,可以用财物厚待他们,不应该让他们身居官位。"

哀帝元年,废除了任子令。

先公说:"汉代二千石官员任职满两年,可以保举自己的儿子或兄弟,大约有八九岁就当上郎官担任宫廷宿卫的。他们朝夕在皇帝左右,参与听闻公卿的议论,手持戟守卫在宫殿台阶前,由中郎将按兵法编制统辖,其中忠厚有德行的,光禄勋每年考核评定等第。皇帝时常召见他们,让他们上书陈述意见,足以弥补朝政缺失,天子也借此熟悉他们的性情,判断他们才能的高下,从郎官中选拔任命为县令,从大夫中选拔任命为郡守、国相,有的持节出使四方,天子随时考核他们的功绩再召回朝廷。这大概是因为君主长久留意于选拔人才,而制度本身也促使如此。"

◎西汉任子入仕的例子

苏武凭父亲的荫任担任郎官。刘向凭父亲的荫任担任辇郎。孔光的儿子孔放担任侍郎。董恭担任御史,其子董贤担任太子舍人。萧育凭父亲的荫任担任太子庶子。史丹的九个儿子,都凭史丹的荫任担任侍中。汲黯凭父亲的荫任担任太子洗马。史丹、冯野王都凭父亲的荫任担任太子中庶子。伏湛凭父亲的荫任担任博士弟子。辛庆忌凭父亲的荫任担任右校丞。杜延年以三公之子的身份补任军司空。虎贲营中的各位郎官,都是父亲死后由儿子接替。

△以上是凭父亲荫任

霍去病荫任任光为郎官。杨恽凭杨忠的荫任担任郎官。袁盎的哥哥袁哙荫任袁盎为郎中。

△以上是凭兄长荫任

成帝时,侯霸凭同族叔父的荫任担任太子舍人。赵兼是淮南王的舅舅,他的儿子赵由凭宗族之家的荫任担任郎官。

△以上是凭宗族荫任

元始二年,龚胜、邴汉请求告老还乡,皇帝下诏说:"可以保举一个儿子或孙子,或兄弟、兄弟之子。所保举的儿子,都授任为郎官。"

△以上是致仕荫任

安帝建光元年,规定公卿、校尉、尚书的子弟中各选一人担任郎官、舍人。

◎东汉任子入仕的例子 桓郁、桓焉、周勰、耿秉、马廖、宋均、黄琼、袁敞、黄琬、臧洪、何休。

延熹年间,宦官权势正盛,荫任子弟为官,遍布州县。

按语:任子之法始于汉代,而其制度在唐代尤为完备。《汉书》《唐书》的列传中,凡是凭门荫入仕的人,都详细记载了这件事,唯独《魏书》《晋书》《南史》《北史》不谈门荫之法,列传中也不记载凭门荫入仕的人,这是为什么呢?大概两汉时入仕的途径,或是被征辟,或是被举荐孝廉,到隋唐则专门以科举取人,所以汉唐两代凭门荫入仕的人,都不是通过科举或征辟入仕的。自魏晋以来,开始以九品中正制作为选拔人才的方法,而九品所选取的人,大概多以世家大族为主,也就是所谓的"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所以自魏晋以来,做官的人多是世家子弟。到南北朝分裂时期,历经三百年,用人的方法,多取自世族,如南朝的王氏、谢氏,北朝的崔氏、卢氏,虽然朝代更替、政权变迁,仍然以门第自恃,在上位的人也依据门第而任用他们,所以当时南方人有"三公之子傲视九卿之家,黄门散骑之孙轻视县令之职"的说法,北方人也有"以显贵承袭显贵,以卑贱承袭卑贱"的说法。当时做官的人,往往或是被征辟,或是被举荐孝廉,虽然表面上与两汉没有不同,但所谓被征辟、被举孝廉的人,其实都是贵族子弟。那种出身寒门单族而显贵的人,是很少见的。当时既然都尊崇世家而轻视寒门,所以不至于像后世那样夸耀白手起家而鄙视门荫,史传中之所以不记载凭门荫入官的人,大概是因为

往往其时仕者,或从辟召,或举孝廉,虽与两汉无异,而所谓从辟召、举孝廉之人,则皆贵胄也。其起自单族匹士而显贵者,盖所罕见。当时既皆尊世胄而贱孤寒,故不至如後世之夸特起而鄙门荫,而史传中所以不言以荫叙入官者,盖所以见当时虽以他途登仕版,居清要者,亦皆世家也。

唐制:凡用荫,一品子正七品上,二品子正七品下,三品子从七品上,从三品子从七品下,正四品子正八品上,从四品子正八品下,正五品子从八品上,从五品及国公子从八品下(馀见《举官门》)。

宋太祖皇帝乾德元年,诏减每岁奏补千牛、斋郎之额,自今台省六品、诸司五品登朝第二任,方得荫补。

止斋陈氏曰:“唐制:礼部简试太庙斋郎、郊社斋郎,文资也;兵部简试千牛备身及太子千牛,武资也,盖文武荫补之制。自後唐天成三年,和凝奏斋郎岁以三十人为限;同光二年,奏千牛左右仗各六员,岁以十二员为限。至是减之,岁凡补二十五员。恭惟艺祖初定任子之法,台省六品、诸司五品必尝登朝历两任,然後得请,不请者则不补矣。太宗淳化,始因改元恩霈,文班中书舍人、武班大将军以上,并许荫补,如遇转品,即许更荫一子,而奏荐之广自此始。至道二年,始有寿宁节推恩之令,则圣节奏荐自此为例。大中祥符元年,始有东封礼毕推恩之令,则郊▯奏荐自此为例。前朝患之,累尝裁定。圣节奏荐,自嘉▯元年罢,今惟郊▯如故。至於致仕、遗表之恩,凡与者皆特典也,而後亦为定制。至熙宁始裁定:诸卫将军、诸司副使,累奏不得过二人;非任路分都监差遣,即须入仕三十年方听奏荐,而限年限员之法立。宣和四年,中大夫至带职朝奉郎入官十五年,诸卫大将军至武翊大夫入官二十年(宣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敕),内侍官武功大夫至武翊郎,累奏不得过二人。逮於孝宗,法度益严。淳熙九年,更务裁抑,始立遇郊荫补恩泽正数:宰相十人(开府仪同三司以上同),执政八人,侍从六人(观察使至节度使、侍御史同),中散大夫至中大夫(右武大夫及至通侍大夫同)、带职朝奉郎、朝仪大夫三人(武翊大夫至武功大夫同);致仕、遗表恩泽,文臣见任宰相八名(旧十二名),曾任宰执七名(旧十名),见任执政六名(旧九名),曾任执政(谓带职者)五名(旧七名),在内侍从、在外待制以上、或不带职大中大夫以上二名(旧二名);无遗表止得致仕者,侍御史(旧二名)、中散中奉至中大夫(旧二名)、朝奉郎至朝议大夫一名,武臣见任使相七名(旧九名),曾任使相六名(旧八名),见任执政、太尉(谓许依执政官例者)六名(旧七名),曾任执政、节度使五名(旧七名),诸卫上将军至承宣使四名(旧五名),观察使三名(旧四名),通侍大夫二名(旧四名),正侍至右武大夫(旧二名)、诸卫大将军、武功至武翊大夫一名(遥郡同)。

译可以看出当时即便是通过其他途径入仕、身居清要官职的人,也都是世家出身。

唐代的制度:凡是使用荫补,一品官之子授正七品上,二品官之子授正七品下,三品官之子授从七品上,从三品官之子授从七品下,正四品官之子授正八品上,从四品官之子授正八品下,正五品官之子授从八品上,从五品官及国公之子授从八品下(其余见《举官门》)。

宋太祖乾德元年,下诏减少每年奏请补授千牛备身、斋郎的名额,规定从今以后,台省官六品以上、诸司官五品以上的官员任满第二任并已入朝任职者,才能荫补子弟。

止斋陈氏说:"唐代制度:礼部考核太庙斋郎、郊社斋郎,这是文职荫补;兵部考核千牛备身及太子千牛,这是武职荫补,这就是文武荫补的制度。此后唐天成三年,和凝奏请斋郎每年以三十人为限;同光二年,奏请千牛左右仗各设六员,每年以十二员为限。到这时又加以裁减,每年补授二十五员。恭敬地想,太祖当初制定任子之法,规定台省官六品以上、诸司官五品以上的官员必须曾经入朝任职并历经两任,然后才能申请荫补,不满足条件的就不能荫补了。太宗淳化年间,才因改元恩典,规定文班中书舍人以上、武班大将军以上,都允许荫补,如果遇到升职,还允许再荫补一子,从此奏请荐举的范围开始扩大。至道二年,才开始有寿宁节(皇帝生日)推恩的规定,从此皇帝寿诞奏请荐举成为惯例。大中祥符元年,才开始有东封泰山礼成后推恩的规定,从此郊祀奏请荐举成为惯例。前朝对此感到忧虑,屡次加以裁定。皇帝寿诞的奏请荐举,从嘉祐元年起废止,如今只有郊祀荫补依旧施行。至于致仕(退休)、遗表(临终上表)的恩典,凡是被授予的都是特殊恩典,后来也成为固定制度。到熙宁年间才开始裁定:诸卫将军、诸司副使,累计奏荐不得超过两人;如果不是担任路分都监的差遣,就必须入仕满三十年才能听候奏荐,从此限定年龄、限定人数的法令确立起来。宣和四年规定,中大夫至带职朝奉郎的官员须入仕十五年,诸卫大将军至武翊大夫的官员须入仕二十年(宣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敕令),内侍官武功大夫至武翊郎,累计奏荐不得超过两人。到了孝宗时,法度更加严格。淳熙九年,进一步裁减压制,开始确立遇郊祀荫补恩泽的正式名额:宰相十人(开府仪同三司以上同此),执政官八人,侍从官六人(观察使至节度使、侍御史同此),中散大夫至中大夫(右武大夫至通侍大夫同此)、带职朝奉郎、朝议大夫三人(武翊大夫至武功大夫同此);致仕、遗表恩泽方面,文臣现任宰相八名(旧制十二名),曾任宰相执政七名(旧制十名),现任执政官六名(旧制九名),曾任执政官(指带职者)五名(旧制七名),在朝内担任侍从官、在朝外担任待制以上、或不带职的大中大夫以上二名(旧制二名);没有遗表只能享受致仕恩泽的,侍御史(旧制二名)、中散大夫至中大夫(旧制二名)、朝奉郎至朝议大夫一名,武臣现任使相七名(旧制九名),曾任使相六名(旧制八名),现任执政官、太尉(指依照执政官待遇者)六名(旧制七名),曾任执政官、节度使五名(旧制七名),诸卫上将军至承宣使四名(旧制五名),观察使三名(旧制四名),通侍大夫二名(旧制四名),正侍大夫至右武大夫(旧制二名)、诸卫大将军、武功大夫至武翊大夫一名(遥郡官同此)。"

朝廷又下诏说:"斋郎每年以十五人为定额,选取年龄容貌合格、诵读经书精熟的人担任。复试如果与所奏报的不符,三司要追究责任。"

真宗大中祥符二年,下诏:"凡是凭门荫授予京官、年二十五岁以上要求差遣任用的人,应当让他们到国子监听讲学习经书,以两年为期限,仍旧让审官院与国子监的判官共同考核,然后将结果上报。"随后引见大理评事钱象中、太常寺举礼郎陈宗纪,都因学业尚未精通,命令暂且继续学习,等到次年再引见。又下诏:"已有官职而再次被荫补奏请的人,只能升到原有官职应达到的品级为止。"又下诏:"凭现任官员身份参加科举考试的(锁厅试),到礼部考试不合格的,停止其现任官职。"(详见《举士门》)

石林叶氏说:"祖宗当政时,现任官员参加

”

又诏:“斋郎每岁以十五人为额,取年貌合格、诵书精熟者充。覆试不如所奏,三司坐之。”

真宗大中祥符二年,诏:“应以门荫授京官,年二十五以上求差使者,当令於国学听习经书,以二年为限,仍令审官院与判监官考试讫,以名闻。”既而引对大理评事钱象中、太常寺举礼郎陈宗纪,并以学业未精,令且习读,俟次年引对。又诏:“己有官而再奏者,至所合授止。”又诏:“锁厅就试,至礼部不合格者,停见任。”(详见《举士门》)

石林叶氏曰:“祖宗时,见任官应进士举,谓之锁厅,虽中选,止令迁官,而不赐科第,不中则停见任,其爱惜科名如此。淳化三年,滁州军事推官鲍当等应举合格,始各赐进士及第,自是遂皆赐第。”

七年,幸南京,诏文武臣僚逮事太祖者,赐一子恩泽。

初,转运使辞日,皆得奏一人。天禧後,唯川、广、福建路始听,馀路再任者始得奏焉。

仁宗庆历中,大减恩荫制入仕之路,罢圣节奏荫恩例。学士以下,遇郊恩许奏大功以上亲,再遇郊许奏小功以下亲。荫长子孙皆不限年,诸子孙须年过十五,若弟侄须过二十,必五服亲乃得荫。己尝荫而物故者,无子孙禄仕,听再荫。自是任子之恩杀矣。

英宗登极,四方监司、州守贺即位押贡奉人,悉命以官。

知谏院司马光言:“监司、太守遣亲属奉表至京师者,不问官职高下、亲属远近,一例推恩,乃至班行、幕职、权知州军,或所遣之人非亲属者,亦除斋郎、差使、殿侍,此盖国初承五代姑息藩镇之弊,大臣因循故事,不能革正。国家爵禄,本待贤才及有功效之人,今使此等无故受官,诚为太滥。今纵不能尽罢,其进表人若五服内亲者,或乞等第授以官;其无服及非亲属者,并量赐金帛罢去,庶少救滥官之失。”时以诏令己行,不从。

英宗慨然思革天下之弊,时方患官冗,言者皆谓由三岁一磨勘,其进甚亟,稍迁以至高位,故获荫者众。乃令自今待制以上,自迁官後六岁,无过迁之,有过益展年,至谏议大夫止。京朝官四岁磨勘,至前行郎中止。少卿、监限七十员,员有阙,以前行郎中久次者补之;少卿、监以上迁官,听旨。

神宗熙宁四年,中书言:“荫补者免试注官,多不习事,以致失职。试者又须限年二十五,才者既滞,所试又止律、诗,岂足甄才。及己受任而无劳可书,亦无荐者,法当再试书判三道,亦成虚文。今请守选者岁以二月八月试断案二,或律令大义五,或议三道,法官同铨曹官撰式考试,第为三等,上之中书。上等免选注官,优等依判超例升资,无出身者赐之。

译进士科举,称为锁厅试,即使考中,也只是让他升迁官职,而不授予科第出身,考不中的就停止其现任官职,当时如此珍惜科名。淳化三年,滁州军事推官鲍当等人参加科举合格,才第一次分别赐予进士及第,从此以后便都赐予科第。"

真宗大中祥符七年,皇帝驾临南京,下诏凡是曾侍奉太祖的文武官员,赐予恩泽让其荫补一子。

当初,转运使离任辞行时,都可以奏请荫补一人。天禧年间以后,只有四川、广南、福建路才允许如此,其他路只有连任第二任的才能奏请。

仁宗庆历年间,大幅减少恩荫制度下的入仕途径,废除皇帝寿诞奏请荫补的恩例。规定学士以下官员,遇到郊祀恩典允许奏请大功以上的亲属,再次遇到郊祀允许奏请小功以下的亲属。荫补长子、长孙都不限制年龄,其余子孙必须年满十五岁,如果是弟弟侄子则必须年满二十岁,而且必须是五服之内的亲属才能被荫补。已经受过荫补而后本人去世的,如果没有子孙做官的,可以听任再次荫补。从此任子的恩典大为减少。

英宗登基时,四方监司、州郡长官前来祝贺即位并进献贡奉的人,都命令授予官职。

知谏院司马光进言说:"监司、太守派遣亲属奉表到京师祝贺的,不问官职高低、亲属关系远近,一律给予恩典授官,甚至有的授予班行、幕职、权知州军之类的官职,有的所派遣的人并非亲属,也被授予斋郎、差使、殿侍之类的官职,这大概是国初沿袭五代姑息藩镇的弊端,大臣们因循旧例,不能予以纠正。国家的爵位俸禄,本应用来对待贤才和有功之人,如今让这些人无故受官,实在是太滥了。如今即便不能全部废止,那些进献表章的人如果是五服之内的亲属,可以酌情按等级授予官职;那些没有服制关系或非亲属的人,一并酌情赐予金帛而不授官,希望能稍稍挽救滥授官职的弊病。"当时因为诏令已经下达实行,没有采纳司马光的建议。

英宗慷慨激昂,想要革除天下的弊端,当时正忧虑官员冗滥的问题,议论的人都认为是由于三年一次的磨勘考核,升迁太快,很快就能升到高位,所以获得荫补的人很多。于是下令从今以后,待制以上官员,从升官之后六年内,若无过失才能升迁,若有过失则延长年限,直到升至谏议大夫为止。京朝官四年一次磨勘,直到升至前行郎中为止。少卿、监一级限定七十员的名额,有空缺时,用前行郎中中任职最久的人补任;少卿、监以上官员的升迁,听候旨意决定。

神宗熙宁四年,中书省进言说:"凭荫补入仕的人免于考试就直接授予官职,大多不熟悉政务,以致失职。要参加考试的人又必须年满二十五岁,有才能的人因此被耽误,而所考试的内容又仅限于法律和诗赋,怎么足以鉴别真才?至于已经受任官职却没有政绩可记录,也没有人举荐的,按法令应当再考试书判三道,这也成了一纸空文。如今请规定,等待选任的人每年在二月、八月考试判断案件两道,或者法律条文大义五道,或者议论三道,由法官会同吏部铨选官员共同拟定考试内容并主持考试,评定为三个等第,上报中书省。上等的免除等候选拔直接授官,优等的依照判词超越常例升迁官阶资序,没有出身的赐予出身。考试不中或不能参加考试的,满三年后也允许授官,只是不得担任县令、司理、司法之职。从此以后不再考试判词,同时废除免除等候选拔的恩典等级。如果历任期间有五人举荐的,可以自然免试授官,凭荫补入仕的人也不再考试诗赋。年满二十岁自己申请考试的,考试判断案件、法律大义及议论合格的,就允许授官,优等的也赐予出身。考试不中或不能参加考试的,年满三十岁,允许自己参加铨选授官。如果年满二十岁,已授官满三年的,出任外官时也不用考试。如果官职晋升为京朝官,就要延长监当差遣的任期三年,在任期间有两人举荐的,免除延长任期。"皇帝下诏全部采纳这些建议。

旧制度

试不中或不能就试,满三岁亦许注官,惟不得入县令、司理、司法。自是更不试判,仍除去免选恩格。若历任有举者五人,自与免试注官,其荫补人亦罢试诗。年及二十许自言,而试断案、律义及议应格,即许注官,优等亦赐出身。试而不中,或不能试,年及三十,自许参注。若年及二十,授官己及三年,出官亦不用试。若秩入京朝,即展任监当三年,在任有二人荐之,免展。”诏悉从之。

旧制:荫补初赴选,皆试律暨诗;己仕而无劳绩、举荐及无免试恩,皆试判。更制以後,暨试律义、断案议,後又增试经义。中选者皆得随铨拟注,其入优等者,往往特旨擢赐进士出身。

熙宁初,裁损奏荫之法,自宰相、使相而下,并及宫掖、外戚,递有减损。旧制,诸妃遇圣节奏亲属一人,▯一年许奏三人,郊礼许奏一人,今定诸妃每遇圣节并郊,许奏有服亲一人。旧制,皇亲妻两遇郊,许奏亲属一人,今罢。旧制,郡、县主遇郊,许奏亲生子及其夫之亲,今只许奏亲子。旧制,臣僚之妻为国夫人者,得遗表恩,今除之。旧制,公主每遇圣节、郊礼,许奏夫之亲属一人,并遇公主生日,许奏一人,今罢生日恩,圣节许奏有服亲。

按:熙宁所裁损奏荫之法,先自妃嫔、公主始,此法之所以必行。外如皇亲妻及命妇、郡县主所荫,其恩尤滥,故并抑之。而圣节奏荫恩例,则仁宗时己罢之,往往行之於臣僚,而未尝行之於姗、主。至此方有施行,然亦但裁抑其滥及者,而未尝尽罢此例云。

五年,曾布等言:“中外臣僚陈请恩泽,未有定制。今欲见任二府,许乞差遣一人;宰相、枢密使兼平章事因事罢者,陈乞转官一人,指射差遣二人;馀以次有差。”

徽宗宣和元年,侍御史张汝舟言:“奏补之法,有太滥者,有太吝者。今法所该奏补,与先朝同,而所从该奏者异。昔之官至大夫,历官不下三五十年,而今之出官,有阅三五年▯己至大夫者矣。文武官至大夫既易且速,其来日众,而奏补未尝限年,此所以为太滥也。朝请至朝奉郎得致仕恩,虽亡殁在给敕後,皆得荫补;至若中大夫以下及武功、武翼大夫,已求致仕,而受敕不在生前者,乃格其恩不与,於是有以疾危而致仕,身谢而未受敕者,则其家往往匿哀须限,仍以不及亲授不与г恩者多矣,此所以为太吝也。欲乞文武官虽遇郊当荫,文入官不及十五年、武入官不及二十年,皆未许荫补,以抑其太滥。至於文武官及大夫以上尝乞休致,而身谢在出敕前,并许奏荫,以补其所不及。”诏除寺、监长贰至开封少尹,系用职事荫补,不合限年,馀悉从之。

译:凭荫补初次参加铨选的人,都要考试法律条文和诗赋;已经做官而没有政绩、没有举荐、也没有免试恩典的,都要考试判词。制度更改以后,都改为考试法律大义、判断案件和议论,后来又增加考试经义。考试合格的人都可以随铨选拟定授官,考入优等的,往往由皇帝特旨破格赐予进士出身。

熙宁初年,裁减压制奏请荫补的法度,从宰相、使相以下,一直涉及后宫、外戚,都相应有所削减。旧制度规定,各妃嫔遇皇帝寿诞可以奏请荫补亲属一人,每隔一年允许奏请三人,遇郊祀允许奏请一人,如今规定各妃嫔每逢皇帝寿诞及郊祀,都只允许奏请有服制关系的亲属一人。旧制度规定,皇亲的妻子两次遇到郊祀,允许奏请荫补亲属一人,如今废除。旧制度规定,郡主、县主遇郊祀,允许奏请荫补亲生子及其丈夫的亲属,如今只允许奏请亲生子。旧制度规定,臣僚的妻子被封为国夫人的,可以享受遗表恩典,如今废除。旧制度规定,公主每逢皇帝寿诞、郊祀,允许奏请荫补丈夫的亲属一人,并且逢公主生日,允许奏请一人,如今废除生日恩典,皇帝寿诞时只允许奏请有服制关系的亲属。

按语:熙宁年间裁减压制奏请荫补法度,首先从妃嫔、公主开始施行,这就是这项法令得以推行的原因。此外如皇亲的妻子及命妇、郡主县主所享有的荫补,其恩典尤其泛滥,所以一并加以抑制。而皇帝寿诞奏请荫补的恩例,在仁宗时就已经废除了,往往只在臣僚中施行,而未曾施行于妃嫔、公主。到这时才开始施行裁减,然而也只是压制其中过于泛滥的部分,并没有完全废除这项恩例。

熙宁五年,曾布等人进言说:"朝廷内外的臣僚陈请恩泽,还没有固定的制度。如今希望规定,现任二府(宰相、枢密使)官员,允许申请差遣一人;宰相、枢密使兼平章事因事罢免的,允许陈请转官一人,指定差遣两人;其余依次各有等差。"

徽宗宣和元年,侍御史张汝舟进言说:"奏请荫补的法度,有过于泛滥的,也有过于吝啬的。如今法令规定应当奏请荫补的对象,与先朝相同,但符合奏请资格的对象却不同了。从前官员做到大夫,任官经历不下三五十年,而如今出任官职的人,有的经历三五年就已经做到大夫了。文武官员升到大夫既容易又快速,这样的人越来越多,而奏请荫补却从未限定年龄,这就是造成过于泛滥的原因。从朝请郎到朝奉郎,可以享受致仕恩典,即便去世是在敕令下达之后,也都能获得荫补;至于中大夫以下及武功大夫、武翼大夫,已经请求致仕,但敕令下达时本人已不在人世的,就依据法令扣除他们的恩典而不给予,于是有因病危而请求致仕、本人去世而尚未接到敕令的,他们家里往往隐瞒丧事拖延时间,仍旧因为没有赶上本人在世时接受敕令而不能获得恩典的人很多,这就是造成过于吝啬的原因。希望请求,文武官员即便遇到郊祀应当荫补,但文官入仕不满十五年、武官入仕不满二十年的,都不允许荫补,以此抑制过于泛滥的现象。至于文武官员及大夫以上曾经请求退休,而本人去世是在敕令下达之前的,都允许奏请荫补,以弥补其中的不足。"皇帝下诏,除了寺、监的正副长官到开封府少尹这一级,属于依据职事荫补、不受年限限制的以外,其余都依照张汝舟的建议施行。

司谏李会进言说:"近年来大臣的子弟刚刚能够穿衣自理,就已经跻身朝列,遇到大礼时也能获得奏请荫补。这些人年幼时就显贵,本身已经算是泛滥了,还没有儿子就把荫补名额转给别人,这更是重叠泛滥。请规定,待制以上没有科举出身的官员,必须年满三十岁、且任官经历满十年的,才允许遇郊祀时奏请荫补。"皇帝采纳了这个建议。此后朱胜非追述当时权臣欺瞒君主、滥用恩典的情况,他说:"祖宗旧制度规定,宰相执政的子弟按惯例不得由朝廷直接

司谏李会言:“比年大臣子弟仅能胜衣,即▯从列,遇大礼亦得奏补。其稚年显贵,身既滥矣,未有子而移荫他人,是叠滥也。请待制以上无出身人,须年及三十、通历任及十年者,遇郊许奏。”从之。其後朱胜非追记当时权臣欺君滥恩,其言曰:“祖宗旧制,宰执子弟例不堂除,只於铨部注拟,罢政不以罪,则推恩迁擢。盖二府号表则之地,不阿其亲,当以身率故也。赵普子弟皆官右列,普再相,长子遂受庄宅使。元▯中,范纯仁再相,子正平博学有文行,未尝出官,竟死选调。绍圣中,章▯作相九年,子援及持皆高第有学问,士论推许,并为州县幕职监当官。惟是仁宗朝,夏竦子安期以累任边帅,授待制、直学士。熙宁▯,王安石荐其子▯为崇政殿说书,除待制,後因《三经义》成,迁直学士,力辞不受。然安期犹有才▯,▯犹有学问,至蔡京拜相不数年,子六人、孙四人同时为执政、从官。宰相郑居中子修年、亿年,刘正夫子皂民、阜民,余深子日章、兄清,王黼子闳孚,白时中子彦晖,执政蔡卞子仍,邓洵仁子襄,邓洵武子雍,并以曲恩幸例,列於从班,而阜民、襄、闳孚尤懦呆,或始十馀岁。宣和末,谏官李会疏论,以为:“尚嬉竹马,己获荷囊;未应娶妇,己得任子。”时亦觉其太滥,遂免奉朝而列侍从如故。

高宗建炎元年,李纲言:“宣、靖以来,宰相子悉以恩泽至待制、杂学士。”乃诏宰执子弟任待制己上者,并罢。

绍兴四年,太尉、神武右军都统制张俊乞以明堂恩,任子宗元文资。吏部言有碍条格,诏特许之。武臣非使相而以文资禄子孙者,自是为例。

中书舍人赵思诚言:“孤寒之士,名在选部,皆侍数年之阙,大率十年而不得一任。今亲祠之岁,任子约四千人,是十年之後,增万二千员,科举取士不与焉。将见寒士有三十年不得调者矣。祖宗朝秘书监,今之中大夫也;诸寺卿,今之中奉、中散大夫也。仕至此者,皆实以年劳、功绩得之,年必六十,身不过得恩泽五六人。政和、宣和之後,私谒行,横恩广,有年未三十而官至大夫者,员数比祖宗时不知其几倍,而恩例未尝少损,有一人而任子至十馀者。此而不革,实政事之大蠹也。望特旨侍从官共议所以革弊之术,示之以至公,断之以必行。”诏下其议。会思诚去国,议遂格。

二十二年,右谏议大夫林大鼐言:“武臣多出军中,爵秩多而族姓少,凡有奏荐,同姓皆期功,异姓皆中表。闾巷之徒,附会以进,寨帅、栅长利其高赀,有司不能诘其端,他人不能伺其隙。请自今须经统辖长官结罪保明,诡冒者连坐之。

译除授官职,只能在吏部按常规拟定官职,罢免政事如果不是因为获罪,就应当给予恩典升迁。因为二府是天下表率所在,不偏袒自己的亲属,应当以身作则的缘故。赵普的子弟都担任右列武官,赵普再次担任宰相时,长子随即被授予庄宅使。元祐年间,范纯仁再次担任宰相,儿子范正平学识渊博、品行端正,却未曾出任官职,最终死在等候铨选的过程中。绍圣年间,章惇担任宰相九年,儿子章援和章持都以优异成绩考中科举、学问出众,被士人舆论推崇称许,却都只担任州县幕职监当一类的官职。只有仁宗朝时,夏竦的儿子夏安期因为多次担任边境统帅,被授予待制、直学士。熙宁年间,王安石举荐自己的儿子王雱担任崇政殿说书,授予待制,后来因为《三经新义》编成,升迁为直学士,王雱极力推辞不接受。然而夏安期毕竟还有些才能,王雱毕竟还有些学问,到蔡京拜相不过几年,他的六个儿子、四个孙子同时担任执政官、侍从官。宰相郑居中的儿子郑修年、郑亿年,刘正夫的儿子刘皂民、刘阜民,余深的儿子余日章、余日清,王黼的儿子王闳孚,白时中的儿子白彦晖,执政蔡卞的儿子蔡仍,邓洵仁的儿子邓襄,邓洵武的儿子邓雍,都凭借不正当的恩典荫补,位列侍从班行之中,而刘阜民、邓襄、王闳孚尤其愚钝幼稚,有的才十几岁。宣和末年,谏官李会上疏议论,认为:'这些人还沉迷于骑竹马的儿童游戏,就已经获得荷囊佩饰的官职;还没有到娶妻的年龄,就已经获得荫补子弟的资格。'当时也觉察到这种现象过于泛滥,于是免去他们上朝参政的资格,但仍旧像原来一样列名于侍从之中。"

高宗建炎元年,李纲进言说:"宣和、靖康以来,宰相的儿子都凭恩泽升到待制、各种学士。"于是下诏,宰相执政的子弟担任待制以上官职的,一律罢免。

绍兴四年,太尉、神武右军都统制张俊请求以明堂(祭祀)恩典,荫补儿子张宗元文官资序。吏部说这不符合规定条例,皇帝下诏特许此事。此后武臣不担任使相而以文官资序荫补子孙的,从此成为惯例。

中书舍人赵思诚进言说:"出身寒微的士人,名字登记在吏部选官名册上,都要等候数年的官职空缺,大概十年才能得到一次任职机会。如今遇上皇帝亲祭大典的年份,荫补子弟约有四千人,这样十年之后,会增加一万二千名官员,还不包括科举取士的人数。这样发展下去,将会出现寒门士人三十年也得不到官职的情况。祖宗朝时的秘书监,相当于如今的中大夫;各寺的卿,相当于如今的中奉大夫、中散大夫。能做到这些官职的人,都是凭年资和功劳劳绩得来的,年龄必定在六十岁以上,本人一生获得的荫补恩泽也不过五六人。政和、宣和年间以后,私下请托盛行,滥施恩典泛滥,有人不到三十岁就官至大夫,官员数量比祖宗时不知多出多少倍,而荫补恩例却未曾稍加削减,有一人荫补多达十几人的情况。这种现象如果不加以革除,实在是政事的一大弊病。希望特下旨意,命侍从官共同商议革除弊端的办法,以最公正的态度显示决心,以必定施行的态度加以决断。"皇帝下诏交付议论。恰逢赵思诚离开朝廷,这项议论便搁置了。

绍兴二十二年,右谏议大夫林大鼐进言说:"武将大多出身军中,官爵品级多而家族姓氏少,凡是有人被奏请荐举,同姓的都以期功服的名义、异姓的都以中表亲的名义冒充亲属。街巷中的无赖之徒,攀附依附以求进身,寨帅、栅长贪图他们的钱财,主管官员无法查究其中的弊端,其他人也无法察觉其中的漏洞。请从今以后,必须经过统辖长官出具担保文书,如有诈骗冒充的情况,一并连坐处罚。"

孝宗即位后,慷慨激昂地想要革除冗官的弊端,起初下诏百官荫补子弟的,遇到郊祀恩典时暂时免除奏请荐举,年满七十岁的官员遇郊祀不允许奏请荫补儿子。不

”

孝宗即位,慨然思革冗官之弊,初诏百官任子者遇郊恩权免奏荐,年七十人遇郊不许奏子。俄又诏,未奏者许一名。

乾道九年,诏武臣尝任执政官,遇郊听补文资。於是恩数视执政者亦得之。盖戚里、宗王与夫攀附之臣,皆争以文资禄其子,不可复正矣。

宁宗嘉泰初,言者以官冗恩滥,诸宗女夫授官者,依旧法终身只任一子,两府使相不得以郊恩奏门客,著为令。

《庆元荫补新格》:使相以上十人,执政官、太尉八人,文官大中大夫以上及侍御史、武臣节度、承宣、观察使六人,文臣中散大夫以上、武臣防、团、刺史及横行四人,文臣带职朝郎以上、武臣正使三人。致仕、遗表:文臣前宰相、见任三少、使相共八人,曾任三少、使相七人,曾任执政官六人,大中大夫以上二人;武臣使相已上八人,节度使六人,承宣使五人,观察使四人;文臣中大夫、武臣防御使己下,并不得推遗表恩。先是,绍兴初,中书舍人赵思诚尝上任子限员之议,诏从官讨论申省,淳熙九年八月庚子,始用廷臣集议行之。既而从官有身前已奏六人,而身後推恩为吏部所格者,开禧未,议者有请,乃诏致仕、遗表恩泽在限员之外,若非泛恩泽,则概不许云(谓监司、帅臣遇有恩,及泛使出疆之类)。铨试者,旧有之,凡任子若同进士出身之人皆赴,建炎兵火後权停,绍兴三年始复旧。无出身人许习经义、诗赋、时议或《刑统》义、断案。十三年九月,诏兼试二场,惟有出身人试律如故。其任子之在蜀者,旧法令益、梓两路漕司轮年分春秋铨试;乾道二年,从知蜀州杨民望之请,委制置司主之。後有降敕差监试、考试官,惟蜀士同出身之在东南者,则免铨试。故事,春秋再试,十人而取七。乾道二年後,上春试,二人而取一;绍熙末,议者病其寡学,乃请三人而取一;後三年,谢用光为吏部侍郎,上言今世禄之家己留意学问,请复旧制,诏许焉。今蜀中铨试甚宽,凡假手者率费七百缗,又势要子孙鲜不与选。或谓宜悉赴吏部,然吏部亦不免此,要当如祖宗时先试而後命可也。旧铨试未合格者许堂除,淳熙中,孝宗始严其令。八年八月,赵卫公帅泸,奏其子昱书写机宜文字。既受敕矣,木待问蕴之在西掖,缘他事以未铨试为言,遂寝其命。绍熙元年八月,计司业衡又奏,乞中选人就吏部长贰厅前帘试,试中然後许参选(小经义一首,或小赋或省题诗一首)。明年四月,吏部条具如所奏,内同进士出身并恩科人更不帘试,仍下四川制置司一体施行。从之。黄子由时为考功郎官,建言今已增试律义,自不须更帘试。大臣进呈,光宗曰:“帘试以革代笔之弊,正当加严,岂可废也!

译久又下诏,尚未奏请荫补的允许奏请一名。

乾道九年,下诏,武臣曾经担任执政官的,遇到郊祀允许荫补文官资序。于是恩典待遇比照执政官的人也能获得这种资格。从此外戚、宗室诸王以及攀附权贵的臣僚,都争相以文官资序荫补自己的儿子,这种局面再也无法纠正了。

宁宗嘉泰初年,进言的人认为官员冗滥、恩典泛滥,规定各宗室女婿被授官的,依照旧法终身只能荫补一个儿子,两府大臣、使相不得凭郊祀恩典奏请门客做官,并著为法令。

《庆元荫补新格》规定:使相以上官员荫补十人,执政官、太尉八人,文官大中大夫以上及侍御史、武臣节度使、承宣使、观察使六人,文臣中散大夫以上、武臣防御使、团练使、刺史及横行官四人,文臣带职朝议郎以上、武臣正任使三人。致仕、遗表恩典方面:文臣前任宰相、现任太师太傅太保、使相共八人,曾任太师太傅太保、使相七人,曾任执政官六人,大中大夫以上二人;武臣使相以上八人,节度使六人,承宣使五人,观察使四人;文臣中大夫以下、武臣防御使以下,都不得推恩享受遗表恩典。此前,绍兴初年,中书舍人赵思诚曾经上奏关于限定荫补人数的议论,皇帝下诏交侍从官讨论后上报,直到淳熙九年八月庚子日,才依据朝臣集议正式施行。此后有身前已经奏请荫补六人,而身后推恩时被吏部依法驳回的情况,开禧末年,进言的人提出建议,于是下诏规定,致仕、遗表恩典不受人数限制,如果不是意外恩典之外的情况,就一概不准许(这里指监司、统帅遇有恩典,以及出使外国等特殊情况)。铨选考试,从前就有,凡是荫补子弟以及与进士出身相同的人都要参加考试,建炎年间因战乱暂停,绍兴三年才恢复旧制。没有科举出身的人可以选考经义、诗赋、时事议论或《宋刑统》律义、案件判断。绍兴十三年九月,下诏兼试两场,只有有出身的人仍旧考试法律。荫补在四川的人,按旧法由益州路、梓州路两路转运使司每年轮流主持春秋两次铨选考试;乾道二年,采纳知蜀州杨民望的请求,交由制置司主持。此后又有降旨派遣监试、考试官,只有蜀地考生与东南地区有科举出身的人相同,才免除铨选考试。按照旧例,每年春秋两次考试,十人录取七人。乾道二年以后,春季考试改为两人录取一人;绍熙末年,议论者担忧考中者学问浅薄,于是请求改为三人录取一人;三年后,谢用光担任吏部侍郎,上奏说如今世代享受俸禄的家族已经开始重视学问,请求恢复旧制,皇帝下诏批准。如今蜀中的铨选考试非常宽松,凡是找人代考的人大约要花费七百缗钱,而且权贵子弟很少有不被录取的。有人认为应该都到吏部参加考试,但吏部也难免有这种弊病,最好还是像祖宗时那样先考试后授官才可以。按旧例,铨选考试不合格的人允许由朝廷直接除授官职,淳熙年间,孝宗才开始严格禁止这种做法。淳熙八年八月,赵卫公(赵雄)出任泸州统帅,奏请让他的儿子赵昱担任书写机宜文字的职务。已经接受敕令了,木待问在中书省任职,借另一件事以他未参加铨选考试为由提出异议,于是这道任命被搁置。绍熙元年八月,计司业衡又上奏,请求让铨选考试合格的人到吏部长官、副长官厅堂前面帘考试,考试通过后才允许参加选官(考试内容为小经义一篇,或小赋、或指定题目的诗一篇)。第二年四月,吏部详细制定了具体办法上奏,其中规定与进士出身相同以及恩科出身的人不再帘试,同时下令四川制置司一并施行此法。皇帝采纳了这个建议。黄子由当时担任考功郎官,建议说如今已经增加考试法律大义,就不必再另外增加帘试了。大臣们向皇帝奏报,光宗说:"帘试是为了革除找人代笔的弊端,正应当加以严格,怎么能够废除呢!"绍熙三年八月,谢子肃侍郎又进言说:"铨选考试不合格、年满四十岁以上须等候零散官职空缺的人,请命令吏部郎官到长官、副长官厅堂,

”三年八月,谢子肃侍郎又言:“铨试不中,四十以上注残零阙人,乞令郎官就长贰厅写律一条,俾之解释,如或不通,未得参注。”从之。始任子降等补文学者,与恩科人皆免铨试。考宗以为非是,亦命试焉。惟宗室子铨试,则终场无杂犯者皆出官,盖朝廷优天属之意(广东、西漕司旧亦有铨试,乾道八年罢之)。

乾道元年,吏部尚书叶▯上言:“选人差注格法、堂除赏典,并在中铨人之上。比年以来,调官者急於请谒,而堂除不胜其多;在官者巧於经营,而赏典不胜其滥。至於铨试,号为公选,旧来一岁二试,十取其七,今乃从而损之,岁止一试,十取其五。夫其严且难如此,而注授之际,乃为多且滥者所升压,非所以为平也。”上从其议,命更法焉。

淳熙十二年,臣僚言:“比年铨试,有以国戚而与宫观,有以勋阀而与差遣,问尝中铨乎,曰未也。臣闻古之行法,必自贵近始。舍贵近而行於疏远,则天下不服;法行而天下不服,则法废矣。请明诏执事,自今一时除授未察其中否者,令吏部条具来上,未中者许给舍缴驳,台谏弹罢,虽宫观、岳祠带贴职者亦在所不与。盖贴职者,天子之优恩,非可假此以免试也;岳祠、宫观,临民之渐也。不中铨试,不以贴职而出官,不以岳祠、宫观而临民,则幸塞矣。”从之。

●卷三十五 选举考八

○童科(小学附)

汉兴,萧何草律曰:“太史试学童,能讽书九千字以上乃得为史;又以六体试之,课最者以为尚书御史史书令史。吏民上书,字或不正,辄举劾。”

後汉左雄奏召海内名儒为博士,使公卿子弟为诸生,有志操者加其俸禄。及汝南谢廉、河南赵建章年始十二,各能通经,雄并奏童子郎(汉法:孝廉试经者拜为郎,年幼才俊者拜童子郎)。黄琬以公孙为童子郎。臧洪年十五,以父功拜童子郎,知名太学。任延年十二,为诸生,显名太学中,号为:“任圣童”。张堪年十六,受业长安,志美行厉,诸儒号曰“圣童”。杜安年十三,入太学,号“奇童”。黄香年十二,博学经典,京师号曰:“天下无双,江夏黄童。”司马朗十二,试经为童子郎。监试者以其身体壮大,疑朗匿年,劾问朗,曰:“朗之内外,累世长大,朗虽稚弱,无仰高之风,损年以求早成,非志所为也。”监试者异之。

唐有童子科,凡十岁以下能通一经,及《孝经》、《论语》每卷诵文十通者予官,通七者与出身。

广德二年,停童子岁贡。大历三年,又复之,仍每岁令本贯申送礼部,同明经举人之例考试讫,奏闻。十年,再停之。

译让他们书写法律条文一条,加以解释,如果不能通晓,就不得参加铨选。"皇帝采纳了这个建议。开始时荫补子弟降等担任文学官职的人,与恩科出身的人都免除铨选考试。孝宗认为这样不妥,也命令他们参加考试。只有宗室子弟参加铨选考试,只要考试全程没有作弊违规行为的都可以出任官职,这大概是朝廷优待皇族亲属的用意(广东、广西转运使司过去也有铨选考试,乾道八年废除)。

乾道元年,吏部尚书叶□上奏说:"选人差遣的资格标准和朝廷直接除授官职的奖赏规格,都在参加铨选考试的人之上。近年以来,等候授官的人急于请托钻营,因而朝廷直接除授官职的人多得数不胜数;在职的官员善于经营钻营,因而奖赏恩典也泛滥得数不胜数。至于铨选考试,号称是公开选拔,从前一年考试两次,十人录取七人,如今却反而加以削减,一年只考试一次,十人录取五人。铨选考试如此严格苛刻,而在授官的时候,却被那些数量众多、又滥授官职的人压制在前面,这不是公平的做法。"皇帝采纳了他的建议,命令重新修订相关法令。

淳熙十二年,有臣僚进言说:"近年铨选考试,有人凭借是皇亲国戚就获得宫观闲职,有人凭借家族功勋就获得实际差遣,问他是否曾经通过铨选考试,回答说没有。臣听说古代推行法令,必定从显贵近臣开始做起。如果放过显贵近臣而只对疏远的人施行法令,那么天下人就不会信服;法令施行而天下人不信服,那么法令就形同虚设了。请求明确下诏给主管官员,从今以后,凡是一时授官而未审察其是否通过铨选考试的,命令吏部详细开列上报,未通过铨选考试的允许给事中、中书舍人加以驳回,御史台、谏官加以弹劾罢免,即便是有宫观、岳祠差遣并带贴职的人也不能例外。因为贴职是天子给予的优厚恩典,不可以借此免除考试;岳祠、宫观等职位,是逐渐接触治理百姓事务的开端。不通过铨选考试的人,不能凭借贴职就出任官职,也不能凭借岳祠、宫观的经历就去治理百姓,这样侥幸取巧的门路就堵塞了。"皇帝采纳了这个建议。

●卷三十五 选举考八

○童科(附小学)

汉朝兴起后,萧何起草法律说:"太史考试学童,能够诵读九千字以上的书,才能担任史官;又用六种字体考试他们,考核成绩最优的人担任尚书、御史的史书令史。官吏百姓上书,字如果写得不端正,就要被检举弹劾。"

后汉左雄上奏,征召天下的知名儒者担任博士,让公卿子弟担任诸生,其中有志向操守的加发俸禄。等到汝南的谢廉、河南的赵建才十二岁,都能精通经书,左雄一并奏请授予童子郎(汉代法令规定:孝廉科考试经书合格的授予郎官,年幼而才华出众的授予童子郎)。黄琬凭祖父的功勋担任童子郎。臧洪十五岁时,凭父亲的功勋被授予童子郎,在太学中知名。任延十二岁,担任诸生,在太学中显名,被称为"任圣童"。张堪十六岁,在长安求学,志向高洁、品行端正,各位儒者称他为"圣童"。杜安十三岁,进入太学,被称为"奇童"。黄香十二岁,博通经典,京师人称他为:"天下无双,江夏黄童。"司马朗十二岁,参加经书考试被授予童子郎。主持考试的官员因为他身材壮硕高大,怀疑司马朗虚报年龄,责问审核司马朗,司马朗回答说:"我家族内外的人,历代身材都高大魁梧,我虽然年纪幼小,但没有攀附高位、虚报年龄以求早日成才的想法,这不是我的志向所在。"主持考试的官员感到很惊异。

唐代设有童子科,凡是十岁以下能够精通一部经书,以及《孝经》、《论语》每卷背诵能够熟练贯通十遍的,授予官职,能贯通七遍的,授予出身。

广德二年,停止童子科每年的贡举。大历三年,又恢复此制,仍旧命令每年由本籍地方申报送交礼部,按照明经科举人的惯例进行考试后,上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