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史藏文献通考四十八

卷四十七 职官考一

史藏 · 政书 · 已译 · 第 772–786 段

春官木正曰句芒(正,官长也。取木生句曲而有芒角,其祀重也),夏官火正曰祝融(祝融,明貌也。其祀黎也),秋官金正曰蓐收(秋物摧蓐而可收也。其祀该也),冬官水正曰元冥(水,阴而幽冥。其祀修及熙焉),中官土正曰后土(土为群物主,故称后也。其祀句龙焉。在家则祀中ニ,在野则祀社),唐尧之代,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重、黎之後羲氏、和氏,世掌天地四时之官,故尧命之,使敬顺昊天。昊天,言元气广大。星,四方中星。辰,日月所会。历象其分节,敬记天时,以授人也。此举其目,下别序之)。分命羲仲宅▯夷,曰▯谷(宅,居也。东表之地称▯夷。▯,明也。日出於谷而天下明,故称▯谷。▯谷,▯夷,一也。羲仲,居治东方之官),寅宾出日,平秩东作(寅,敬。宾,导。秩,序也。岁起於东而始就耕,谓之东作。东方之官,敬导出日,平均次序东作之事,以务农也)。申命羲叔宅南交(申,重也。南交言夏与春交,举一隅以明之。此居治南方之官)。平秩南讹,敬致(讹,化也。掌夏之官,平序南方化育之事,敬行其教,以致其功。四时同之,亦举一隅)。分命和仲宅西,曰昧谷(昧,冥也。日入於谷而天下冥,故曰昧谷。昧谷曰西,则▯夷东可知。此居治西方之官,掌秋天之政)。寅饯纳日,平秩西成(饯,送也。日出言导,日入言送,因事之宜。秋,西方万物成,平序其政,助成物也)。申命和叔宅朔方,曰幽都,平在朔易(北称朔,亦称方。言一方则三方见矣。北称幽,则南称明,从可知也。都,谓所聚也。易,谓岁改易於北方。平均在察其政,以顺天常。上总言羲、和敬顺昊天,此分别仲、叔各有所掌)。允▯百工,庶绩咸熙(允,信。▯,治。工,官。绩,功。咸,皆。熙,广也。言定四时成岁,历以告时授事,则能治百官,众功皆广,叹其善)。内有百揆、四岳(四岳,分主四方诸侯者也。《周礼正义》曰:“四岳,四时之官,主四岳之事。”始羲、和之时,主四岳者谓之四伯。至其死,分岳事,置八伯,皆王官。其八伯,唯▯兜、共工、放齐、鲧四人而已,馀四人无文可知,故《书传》云“惟元祀巡狩,四岳八伯。”尧始以羲,和为六卿,春夏秋冬者并掌方岳之事,是为四岳。出则为伯。其後稍死,分置八伯,以九州而言,八伯者,据畿外八州也,畿内不置伯,以乡遂之吏主之。四岳之外,更有百揆之官者。但尧初天官为稷,至尧试舜天官之任,谓之百揆,舜又命禹为百揆,皆天官也),外有州牧、侯伯(外置州牧十二及五国之长)。

按:陶唐氏以前之官所治者,天事也。

译养还不够的地步,这难道不能说是很难的事吗?大概自从周朝衰落,田地不再统一授予,百姓没有固定产业,做士人的更困于贫穷,反而不能与从事农工商的人相比。在上位的人却想把士人聚集起来教育,那他们又怎能整年自带干粮跟我学习呢?因此这方面费用虽多,有时要从正常经费之外取用,形势本就有不得已之处。"

●卷四十七 职官考一

○官制总序

伏羲氏以龙来记事,所以用龙来命名官长(师,就是长的意思。用龙来化育其官长,所以称为龙师。春官称青龙,夏官称赤龙,秋官称曰龙,冬官称黑龙,中官称黄龙。张晏说:"伏羲氏将要兴起时,神龙背负图书而来,因此用龙来命名官长与官职。")共工氏以水记事,所以用水命名官长(共工氏,是以诸侯身份霸有九州的人。因承受水的祥瑞,所以用水命名官职)。神农氏以火记事,所以用火命名官长(因具有火德,所以称炎帝。春官称大火,夏官称鹑火,秋官称西火,冬官称北火,中官称中火。神农有火星的祥瑞,因此用火命名官长与官职)。黄帝以云命名官长(黄帝受命有云的祥瑞,所以用云记事。春官称青云,夏官称缙云,秋官称白云,冬官称黑云,中官称黄云。黄帝有景云的感应,因此用云命名官长与官职)。少昊挚即位时,凤鸟正好飞来,所以用鸟记事,用鸟做官长名称并以鸟命名官职。凤鸟氏担任历正之官(凤鸟懂得天时,所以让它做历正之官),玄鸟氏掌管春分秋分(玄鸟,即燕子,春分来,秋分去),伯赵氏掌管夏至冬至(伯赵,即伯劳鸟,夏至鸣叫,冬至停止),青鸟氏掌管立春立秋之始,丹鸟氏掌管立秋立冬之终(以上四种鸟官,都隶属于历正之官),祝鸠氏担任司徒(祝鸠,即鹪鸠,鹪鸠有孝行,故让它主管教化百姓),且鸠氏担任司马(且鸠即王鴡,凶猛而懂区别,故让它主管法制),鳸鸠氏担任司空(鳸鸠性情均平,故让它平治水土),爽鸠氏担任司寇(爽鸠即鹰,凶猛,故让它主管盗贼),鹘鸠氏担任司事(鹘鸠即鹘雕,春来冬去,故让它主管此事)。五鸠是聚集百姓的官(鸠,是聚集的意思)。五雉担任五种正官(五雉分居东西南北及伊洛之南五方),使器用便利,校正度量,平

虞、夏以後之官所治者,民事也。太古法制简略,不可得而详知。然以《经》、《传》所载考之,则自伏牺以至帝尧,其所命之官,大率为治历明时而己。盖太古洪荒,步占之法未立,天道幽远,非有神圣之德者不足以知之。而位天地,育万物,定四时,成岁功,乃君相职业一大事。《月令》“其帝太▯,其神句芒。”郑氏注以为此苍精之君,木官之臣,自古以来著德立功是也。盖此数圣人者,生则知四时之事,殁则为四时之神。然太▯、炎帝、少▯、颛顼所历者四时,而句芒、祝融、蓐收、元冥、后土,则颛顼之时始有此五人者并世而生,能任此五官之事。至帝尧时,则占中星之法,置闰馀之法,渐己著明,然其命官,犹以羲、和为第一义。自是四子之後世守其法,居其官。至舜摄政之时,虽以“在▯玑玉衡,以齐七政”为首事,然分命九官,则皆以治民,而未尝及天事。盖累圣相承,其法至尧而备,世官自足以掌之,不必别求贤哲之辅,以专其任也。三代官制,至周而尤详。然观成王所以命官,若三公、三孤,则仅有燮理阴阳、寅亮天地二语为天事,而冢宰以下俱民事也。然尚承袭上古之官名。而所谓六官,则天官掌治,地官掌教,春官掌礼,夏官掌兵,秋官掌刑,冬官掌土,略不及天地四时之事。至於冯相氏、保章氏、挈壶氏,则不过三百六十属吏之一。盖至是,而治天事之官事{冖米}易而秩{冖米}卑矣。

虞舜有天下,以伯禹作司空,使宅百揆(禹代鲧为崇伯,入为天子司空,治洪水有成功,言可用之);弃作后稷,播百▯;契作司徒,敷五教(布五常之教);皋繇作士,正五刑(士,理狱官);垂作共工,利器用(垂,臣名。共谓供其百工职事);伯益作虞,育草木鸟兽(虞,掌山泽之官);伯夷秩宗,典三礼(秩,序。宗,尊也。三礼,天、地、人之礼。伯夷,臣名,姜姓);夔典乐,教胄子(胄,长也。谓元子以下至卿大夫子弟,以歌诗蹈之舞之,教长国子中和▯庸孝友),和人神(命夔,使勉之);龙作纳言,出纳帝命(纳言,喉舌之官。听下言纳於上,受上言宣於下,必以信)。盖亦为六官,以主天地四时也(崔灵恩曰:“自颛顼以来,命南正重司天,北正黎司地,故重、黎之後,世掌天地官,号曰羲、和。唐尧受之,乃置天地四时之官,命羲、和之後,使复旧职,而掌天地之事。又分命羲仲、羲叔、和仲、和叔,使主四时,为六卿之任。及其末年,舜摄百揆,改地官为司徒,秋官为士,冬官为司空,春官为秩宗。故《尚书》曰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分命和仲、和叔等,使主四时之事。又云百姓不亲,五品不逊,契为司徒,敬敷五教。

译治百姓。九扈担任九种农官,各按适宜之事教导百姓从事农事。自颛顼以来,不能记载远方祥瑞,就改记近处之事,以民事命名官职(此是郯子回答鲁昭公之语。孔子听后说:"我听说,天子失去了掌管此事的官员,这方面学问却保存在四方夷族那里。"于是拜见郯子向他学习)。又设有五行之官,称为五官。祭祀社稷五祀,是尊崇供奉的对象(五官长官若能修好其职业,死后就配享于五行之神)。春官木正称句芒,夏官火正称祝融,秋官金正称蓐收,冬官水正称玄冥,中官土正称后土。

唐尧的时代,命羲氏、和氏敬顺上天,观测日月星辰运行,恭敬地把天时告知百姓(重、黎的后人羲氏、和氏,世代掌管天地四时之官,所以尧命令他们敬顺上天)。分别命羲仲居住嵎夷,称旸谷(羲仲,是居于东方治理东方事务的官),恭敬地迎接日出,均齐安排春耕之事。又命羲叔居住南交(这是居于南方治理南方事务的官),均齐安排南方化育之事,恭敬地施行以求成效。分命和仲居住西方,称昧谷(这是居于西方治理西方事务的官,掌管秋季政务),恭敬地送别落日,均齐安排西方成熟收获之事。又命和叔居住北方,称幽都,均平考察岁末更替于北方之事。确实能治理好百官,各种功业都得以广大兴盛。

朝廷内有百揆、四岳的官职(四岳分主四方诸侯事务。起初羲、和主四岳者称四伯,去世后分掌岳事,设置八伯,都是王朝官员。四岳之外还有百揆之官,尧初的天官为稷,到尧试用舜担任天官之任,称为百揆,舜又命禹为百揆,都是天官),朝廷外有州牧、侯伯(外设十二州牧及五国之长)。

按:陶唐氏以前的官职所治理的是天象事务。虞、夏以后的官职所治理的是百姓事务。太古法制简略,不能详尽知晓。但据《经》、《传》所载考察,从伏羲到帝尧,其所任命的官职,大致都是为推算历法、明确时令而已。大概太古洪荒时代,推步占测之法还未建立,天道幽远,非有神圣德行者不足以知晓。而定位天地、养育万物、确定四时、完成一年功业,正是君相职责中的一件大事。《月令》说"其帝太皞,其神句芒",郑玄注认为这是苍精之君、木官之臣,自古以来彰显德行、建立功业的人正是

地官之事也。皋繇作士,五刑有服,秋官之任也。禹作司空,以平水土,冬官之职也。伯夷为秩宗,典朕三礼,此春官之所司也。”又《周礼正义》曰:“稷为天官,羲、和为夏官,共为六官。”)。夏后氏之制,亦置六卿(《甘誓》曰“乃召六卿”是也),其官名次,犹承虞制(《礼记》曰:“夏后氏官百。”“天子有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殷制,天子建天官,先六太,曰太宰、太宗、太史、太祝、太士、太卜,典司六典(典,法也。此盖殷时制也。周制,太宰为天官,太宗曰宗伯,宗伯为春官,太史以下属焉;太士以神仕者)。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典司五众(众,谓群臣也。此亦殷时制也。周制,司士属司马。太宰、司徒、宗伯、司马、司寇、司空为六官)。天子之六府,曰司土、司木、司水、司草、司器、司货,典司六职(府,主藏六物之税。此亦殷时制也。周制皆属司徒。司士,土均也;司木,山虞也;司水,川衡也;司草,稻人也;司器,角人也;司货,▯人也。▯音革猛反)。天子之六工,曰土工、金工、石工、木工、兽工、草工,典制六材(此亦殷时制也。周制皆属司空。土工,陶旅也。金工,筑、冶、凫、▯、钅▯、桃也。石工,玉人,磬人也。木工,轮、舆、弓、庐、匠、车、梓也。兽工,函、鲍<韦军>、韦、裘也。唯草工职亡,盖谓作萑苇之器。<韦军>音吁援反。[A105]音方往反)。五官致贡曰享(贡,功也。享,献也。致其岁终之功於王,谓之献也。太宰岁终则令百官府各正其治,受其会,听其致事,而诏王废置也)。五官之长曰伯(谓为三公也。《周礼》“九命作伯”)。千里之内为王畿,千里之外设方伯。五国以为属,属有长。十国以为连,连有帅。三十国以为卒,卒有正。二百一十国以为州,州有伯(属、连、卒、州,犹聚也。伯、帅、正,亦长也。凡长,皆因贤侯为之。殷之州长曰伯,虞、夏及周皆曰牧)。八州八伯,五十六正,百六十八帅,三百三十六长。八伯各以其属,属於天子之老二人,分天下以为左右,曰二伯(老,谓上公)。周成王既黜殷命,参考殷官,制为周礼,以作天地四时之名,谓之六卿(改太宰为天官冢宰,太宗为春官宗伯,司徒为地官,司马为夏官,司寇为秋官,司空为冬官)。立天官冢宰掌邦治,地官司徒掌邦教,春官宗伯掌邦礼,夏官司马掌邦政,秋官司寇掌邦刑,冬官司空掌邦事(六官之职皆总属於冢宰。故《论语》曰:“君薨,百官总己以听於冢宰。”《尔雅》曰:“冢,大也。”冢宰则太宰,於百官无所不主),各有徒属,周於百事(崔灵恩曰王者之兴,须变人情,必有改官之礼,周礼所以兴也)。

译如此。大概这几位圣人,活着时就通晓四时事务,死后就成为四时之神。太皞、炎帝、少昊、颛顼所经历的都是四时,而句芒、祝融、蓐收、玄冥、后土,则是颛顼时才有这五人同时生出,能担任这五官之事。到帝尧时,观测中星、设置闰余之法渐渐明晰,但他任命官职,仍把羲、和放在首位。从此四子后代世守此法,居于此官。到舜摄政时,虽以"在璿玑玉衡,以齐七政"为首要之事,但分命九官,却都是治理百姓,未曾涉及天象事务。大概历代圣人相承,这套方法到尧时已完备,世代承袭的官员本足以掌管,不必另求贤哲辅佐来专任此职。三代官制,到周代更详备。但观周成王任命官职,像三公、三孤,只有"燮理阴阳"、"寅亮天地"两句涉及天象事务,冢宰以下都是治理百姓的事务。但仍承袭上古官名。所谓六官,天官掌治理,地官掌教化,春官掌礼仪,夏官掌兵事,秋官掌刑罚,冬官掌土地,大体都不涉及天地四时之事。至于冯相氏、保章氏、挈壶氏,则不过是三百六十属吏中的一员。大概到这时,治理天象事务的官职地位就变得轻易而等级低下了。

虞舜拥有天下时,任命伯禹担任司空,让他居于百揆之位;弃担任后稷,播种百谷;契担任司徒,推行五教;皋陶担任士,端正五刑;垂担任共工,使器用便利;伯益担任虞官,繁育草木鸟兽;伯夷担任秩宗,掌管三礼;夔掌管音乐,教育贵族子弟,使人神和谐;龙担任纳言,传达帝王命令。大概这也是六官,用来主管天地四时事务(崔灵恩说:自颛顼以来,命南正重掌天事,北正黎掌地事,所以重、黎后代世掌天地之官,号称羲、和。唐尧承袭此传统,设置天地四时之官,命羲、和后人恢复旧职,掌管天地之事。又分命羲仲、羲叔、和仲、和叔主管四时,担任六卿之任。到末年,舜摄百揆,改地官为司徒,秋官为士,冬官为司空,春官为秩宗。所以《尚书》说命羲、和敬顺上天,分命和仲、和叔等主管四时之事;又说百姓不和,五品不顺,契为司徒,恭敬推行五教,这是地官的事务;皋陶作士,五刑各有其用,这是秋官职任;禹作司空平治水土,这是冬官职责;伯夷作秩宗掌管三礼,这是春官所掌之事。又《周礼正义》说:稷为天官,羲、和为夏官,共构成六官)。

夏后氏

岁终,天子斋戒受谏(谏当所有改为),六卿以百官之成质於天子(质犹平也,平其计要),百官斋戒受质(受平报也),然後休老劳农(享食之也),成岁事(断计要也),制国用。自周衰,官失而百职乱,战国并争,各有变易。秦兼天下,建皇帝之号,立百官之职,不师古。始罢侯置守,太尉主五兵,丞相总百揆。又置御史大夫,以贰於相。汉初,因循而不革,随时宜也。其後颇有所改(孟康注《汉书》曰:“大司马、左右前後将军、侍中、常侍、散骑、诸吏为中朝,丞相以平至六百石为外朝。”)。王莽篡立,慕从古官而吏民弗安,亦多虐政,遂以乱亡(当更始之时,官爵皆群小贾竖。语曰:“灶下养,中郎将。烂羊胃,骑都尉。烂羊头,关内侯。”)。光武中兴,务从节约,并官省职,费减亿计(後汉建武六年诏曰:“百姓遭难,户口耗少,而官吏尚繁。”於是司隶、州牧条奏,并省四百馀县,吏职减损,十置其一)。废丞相与御史大夫,而以三司综理众务。洎於叔世,事归台阁,论道之官备员而已。魏与吴、蜀,多依汉制。晋氏继及,大抵略同(《山公启事》曰:“晋制,诸坐公事者,皆三年乃得叙用,其中多有好人,今逍遥无事。臣以为略依左迁法,随资裁减之,亦足惩戒,而官不失其用。”诏善之。又傅元奏曰:“诸官有病满百日不差,宜令去职,优其礼秩。既差而复用。”)。泰元六年改制减费,损吏士职员凡七百人(时议省州郡县半吏,以赴农功。荀勖议以为:“省吏不如省官,省官不如省事,省事不如清心。昔萧、曹相汉,载其清静,此清心也。汉文垂拱,几致刑措,此省事也。光武并合吏员,县官国邑才置十一,此省官也。魏太和中,遣王人四出,减天下吏员;正始中,亦并合郡县,此省吏也。今必欲求之於本,则宜以省事为先。设官分职,委事责成。量能授任,思不出位。若欲省官,窃谓九寺可并於尚书,兰台宜省付三府。”至东晋,桓温又表曰:“愚谓门下三省、秘书、著作,通可减半。古以九卿综事,不专尚书。今事归内台,则九卿为虚设,皆宜省并。若郊庙、籍田之属,临时权兼,事讫省矣。”)。爰及宋、齐,亦无改作(宋时制新长吏以父母疾去官,禁锢三年。山阴令沈叔在父疾去职,御史中丞郑鲜之上议曰:“所以为其制者,莅官不久,则奔竞互生,故杜其欲速之情,以申考绩之实耳。今父母之疾,而加以罪名,损义疾理,莫此为大。”诏从之。於是自二品以上父母没者,坟墓崩毁及疾病,放属辄去,并不禁锢)。官司有三台、五省之号(三台,盖两汉旧名。五省,谓尚书、中书、门下、秘书、集书省也),郡、县有三岁为满之期(宋州郡县居职,以三周为小满)。

译的官制也设置六卿(《甘誓》说"于是召集六卿"就是此意),官名次序仍承袭虞代制度(《礼记》说:"夏后氏设官一百。""天子有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殷代制度,天子设立天官,首先是六太,即太宰、太宗、太史、太祝、太士、太卜,掌管六种法典。天子的五官,是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掌管五方面众务。天子的六府,是司土、司木、司水、司草、司器、司货,掌管六项职务。天子的六工,是土工、金工、石工、木工、兽工、草工,掌管六种材料的制作。五官呈报年终功绩称为享。五官的长官称为伯(是说担任三公。《周礼》说"以九命之礼任命为伯")。千里之内为王畿,千里之外设方伯。五国组成一属,属设长;十国组成一连,连设帅;三十国组成一卒,卒设正;二百一十国组成一州,州设伯。八州设八伯,五十六卒设五十六正,一百六十八连设一百六十八帅,三百三十六属设三百三十六长。八伯各率其属,隶属于天子两位年高德重的大臣,把天下分为左右两部分,称二伯。

周成王废除殷代命令后,参考殷代官制,制定周礼,以天地四时命名官职,称为六卿(改太宰为天官冢宰,太宗为春官宗伯,司徒为地官,司马为夏官,司寇为秋官,司空为冬官)。设立天官冢宰掌管国家治理,地官司徒掌管国家教化,春官宗伯掌管国家礼仪,夏官司马掌管国家政事,秋官司寇掌管国家刑罚,冬官司空掌管国家事务(六官职责都总归隶属于冢宰。所以《论语》说:"国君去世,百官都统一听命于冢宰。")各自设有下属,遍及各种事务。到年终,天子斋戒接受谏言,六卿把百官一年功绩考核报告给天子,百官斋戒接受核定,然后慰劳老人和辛勤耕作的农人,完成一年事务,制定国家用度。

自从周朝衰落,官职废失,各种职务混乱,战国时代各国并起争雄,各自都有变更。秦朝兼并天下,建立皇帝称号,设立百官职务,不效法古制。开始废除诸侯,设置郡守,太尉主管军事,丞相总揆百务。又设置御史大夫作丞相副职。汉朝初期沿袭秦制不加改革,是顺应时势。此后颇有改变。王莽篡权称帝,仰慕效仿古代官制而官吏百姓都不安定,又多有虐政,于是导致混乱灭亡(更始帝时

梁武受终,多遵齐旧。然而定诸卿之位,分配四时(说在《列卿》中),置戎秩之官,百有馀号(武帝时,置百二十五号将军,为二十四班)。陈遵梁制,不失旧物(陈依梁制,年未满三十者不得入仕。唯经学生策试得第,诸州迎主簿、西曹左奏及经为挽郎得仕。必有奇才、异行、殊勋,别降恩旨叙用者,不在常例。其官唯论清浊,从浊得微清,即胜於迁)。後魏昭成之即王位,初置官司,分掌众职(以燕凤为右长史,许议为郎中令)。然而其制草创,名称乖疏。皇始元年,道武平并州,始建台省,置百官,封拜公侯、将军、刺史、太守,尚书郎等官悉用文人。天兴中,太史言天文错乱,当改王易政,故官号数革(初,道武制官,皆拟远古▯、鸟之义,诸曹走使谓之“凫鸭”,取飞之迅疾也。以伺察者为候官,谓之“白鹭”,取其延颈远视。他皆类此)。至孝文太和中,王肃来奔,为制官品,百司位号,皆准南朝,改次职令,以为永制(凡守令以六年为满,後经六年乃叙)。又作考格,以之黜陟。又宣武帝行考陟之法,任事上中者,三年升一阶散官;上第者,四载登一级。孝明以後,授受多滥(自明帝孝昌以後,天下多难,刺史、太守皆为当部都督,虽无兵事,并立佐僚,所在颇为烦扰。及东魏静帝时,齐神武作相,高隆之表请自非实在边要、见有兵马者,悉皆断之。又时诸朝贵多假常侍,以取貂蝉之饰。隆之自表解侍中,并陈诸假侍服者,请亦罢之。又自军国多事,冒窃官者不可胜数,隆之奏请捡括,得五万馀人,而群小喧嚣,隆之惧而止)。北齐创业,亦遵後魏,台、省位号,多类江东(以门下省掌献纳谏正,中书省管司王言,秘书省典司经籍,集书省掌从容讽议,中常侍省掌出入门ト,御史台察纠弹劾)。後主临御,爵禄犬马(御马及犬乃有仪同、郡公之号,籍以旃▯,食物十馀种。其宫婢、阉人、商人、胡人、杂户、歌舞人、见鬼人滥富贵者万数。至末年,太宰、三师、大司马、大将军、三公等官,并增员而授,或二或三,不可称数)。後周之初据关中,犹依魏制。及平江陵之

译,官爵都授予一群小人商贩之流。当时的话说:"烧火做饭的做了中郎将,烂羊胃做了骑都尉,烂羊头做了关内侯。")。光武帝中兴汉室,致力于节约,合并官署精简职务,节省费用数以亿计。废除丞相与御史大夫,改由三公总揆各项事务。到汉末,事务归于台阁,论道的官员只是备员而已。魏国与吴、蜀,大多依照汉代制度。晋朝继承下来,大体也相近。泰元六年改革制度,减省费用,裁减官吏士人职员共七百人。到宋、齐两朝,也没有什么改变。官署机构有三台、五省的名号,郡、县官员任期以三年为满。梁武帝接受禅让,大多遵循齐朝旧制。陈朝遵循梁朝制度,没有失去旧有规范。

后魏昭成帝即位为王时,开始设置官署,分别掌管各种职务。但这套制度还处于草创阶段,名称混乱疏略。皇始元年,道武帝平定并州,才开始建立台省,设置百官,分封任命公侯、将军、刺史、太守,尚书郎等官全用文人。天兴年间,太史说天象错乱,应当改换年号变革政治,所以官号多次改革。到孝文帝太和年间,王肃前来投奔,为北魏制定官品,各官署地位名号都仿照南朝制度,改订官职次序法令作为长久制度。又制定考核标准据此升降。宣武帝又推行考核升迁之法,任职考核上中等的三年升一级散官,上等的四年升一级。孝明帝以后,官职授予多有滥授。北齐建国之初也遵循后魏制度,台、省地位名号多类似江东(南朝)。北齐后主临朝时,把爵位俸禄授予犬马,宫女、阉人、商人、胡人、杂户、歌舞艺人、装神弄鬼者中滥享富贵的数以万计。到末年,太宰、三师、大司马、大将军、三公等官都增加名额授予,多得数不清。后周初年占据关中,仍依照魏朝制度。到平定江陵之……(后文缺)

後,别立宪章,酌《周礼》之文,建六官之职,其他官亦兼用秦、汉(他官谓将军、都督、刺史、太守之类)。隋文帝践极,百度伊始,复废周官,还依汉、魏。其於庶僚,颇有损益,凡官以四考而代(又制:凡官以理去职,听并执笏)。至炀帝,初存稽古,多复旧章(百官不得计考增级,如有德行功能灼然显著者,擢之),大业三年,始行新令,有三台、五省、五监、十二卫、十六府(殿内、尚书、门下、内史、秘书,五省也。谒者、司隶、御史,三台也。少府、长秋、国子、将作、都水,五监也。左右翊、左右骁、左右武、左右屯、左右御、左右候、十二卫也。左右备身、左右监门等,凡十六府也。或是旧名,或是新置。诸省及左右卫、武侯、领军、监门府为内官,自馀为外官)。於时天下繁富,四方无虞,衣冠文物为盛矣。既而渐为不道,百度方乱,号令日改,官名月易,图籍散逸,不能详备。唐职员多因隋制,虽小有变革,而大较不异(高祖制:“文官遭父母丧者,听去职。”)。贞观六年,大省内官,凡文武定员六百四十有二而己(显庆元年初制:“拜三师、三公、亲王、尚书令、雍州牧、开府仪同三司、骠骑大将军、左右仆射,并临轩册授。太子三少、侍中、中书令、诸曹尚书、诸卫大将军、特进、镇军辅国大将军、光禄大夫、太子詹事、太常卿、都督及上州刺史在京者,朝堂受册。”又制:“文武官五品以上老及病不因罪解者,并听同致仕例。”)。龙朔二年,又改京司及百官之名(改尚书省为中台,门下省为东台,中书省为西台,其馀官司悉改之),咸亨元年复旧。至於武太后,再易庶官,或从宜创号(改尚书省为文昌台,门下省为鸾台,中书省为凤阁,御史台为肃政台,及诸寺卫等名。又置控鹤府官员),或参用古典(改六尚书为天地四时之官)。天授二年,凡举人,无贤不肖,咸加擢拜,大置试官以处之。试官盖起於此也(试者,未为正命。凡正官,皆称行、守。其阶高而官卑者称行,阶卑而官高者称守,官阶同者并无行、守字。太后务收物情,其年二月,十道使举人,并州石艾县令王山耀等六十一人,并授拾遗、补阙;怀州录事参军崔献可等二十四人,并授侍御史;并州录事参军徐昕等二十四人,并授著作郎;魏州内黄县尉崔宣道等二十二人,并授卫佐、校书、御史等。故当时谚曰:“补阙连车载,拾遗平斗量,把推侍御史,碗脱校书郎。”试官自此始也)。於时擢人非次,刑网方密,虽骤历荣贵,而败轮继轨(神功元年制曰:“自今本色出身,解天文者进转官不得过太史令,音乐者不得过太乐、鼓吹署令,医术者不得过尚药奉御,阴阳卜筮者不得过太卜令,解造食者不得过司膳寺诸署令。

译后来,另外制定典章制度,斟酌《周礼》的记载,建立六官的职务,其他官职也兼用秦、汉的旧制(其他官职是指将军、都督、刺史、太守之类)。隋文帝登基之初,各项制度刚刚开始,又废除了周朝的官制,重新依照汉、魏旧制。对于一般官员,也颇有增减变化,凡是官员任满四次考核就更换(又规定:凡官员因治理事务而离职,允许他们一并携带笏板)。到隋炀帝时,起初还保存考察古制的做法,多恢复旧有的典章(百官不得依据考核次数增加品级,如有德行、功劳、才能确实显著的人,才予以提拔),大业三年,开始施行新的法令,设有三台、五省、五监、十二卫、十六府(殿内省、尚书省、门下省、内史省、秘书省,是五省。谒者台、司隶台、御史台,是三台。少府监、长秋监、国子监、将作监、都水监,是五监。左右翊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屯卫、左右御卫、左右候卫,是十二卫。左右备身府、左右监门府等,共十六府。有的是沿用旧名,有的是新设置的。各省以及左右卫、武侯、领军、监门府是内官,其余的是外官)。当时天下繁荣富庶,四方没有忧患,衣冠文物制度极为兴盛。不久渐渐变得无道,各项制度开始混乱,号令天天更改,官名月月变换,图籍散失,无法详细记载。唐代的官职员额大多沿袭隋朝制度,虽然稍有变革,但大体上没有差异(唐高祖规定:“文官遭遇父母丧事的,允许离职。”)。贞观六年,大规模精简内官,文武官员定额一共六百四十二人而已(显庆元年最初规定:“授予三师、三公、亲王、尚书令、雍州牧、开府仪同三司、骠骑大将军、左右仆射之职,一律在临轩仪式上册封授予。太子三少、侍中、中书令、各部尚书、各卫大将军、特进、镇军大将军、辅国大将军、光禄大夫、太子詹事、太常卿、都督以及在京的上州刺史,在朝堂接受册命。”又规定:“文武官五品以上,因年老或患病而非因罪解职的,一律允许按同等致仕的条例处理。”)。龙朔二年,又改换京城官署以及百官的名称(把尚书省改为中台,门下省改为东台,中书省改为西台,其余官署也都作了更改),咸亨元年恢复旧称。到了武则天太后时,又两次更换众官职名,有的根据需要新创名号(把尚书省改为文昌台,门下省改为鸾台,中书省改为凤阁,御史台改为肃政台,以及各寺、卫等名称都有改动。又设置控鹤府的官员),有的参照古代典制(把六部尚书改为对应天地四时的官职)。天授二年,凡是举荐的人,不论贤能与否,都加以提拔任用,大量设置试官来安置他们。试官大概就是从这时开始的(“试”,是说还没有正式任命。凡是正式官员,都称“行”“守”。品阶高而官职低的称“行”,品阶低而官职高的称“守”,品阶与官职相当的就不加“行”“守”字。武太后一心想收揽人心,那一年二月,十道使举荐的人中,并州石艾县令王山耀等六十一人,都被授予拾遗、补阙之职;怀州录事参军崔献可等二十四人,都被授予侍御史;并州录事参军徐昕等二十四人,都被授予著作郎;魏州内黄县尉崔宣道等二十二人,都被授予卫佐、校书、御史等职。所以当时民间谚语说:“补阙官多得要用车装载,拾遗官多得可用斗量,一把就能抓到侍御史,一碗就能舀出校书郎。”试官就是从这时开始的)。当时提拔人才不按常规次第,刑法条网又十分严密,这些人虽然骤然显达尊贵,但也接连败落(神功元年下诏说:“从今以后,凭本行出身的人,通晓天文的人升官不得超过太史令,懂音乐的人不得超过太乐署、鼓吹署令,懂医术的人不得超过尚药奉御,懂阴阳卜筮的人不得超过太卜令,懂烹饪的人不得超过司膳寺各署令。”又规定:“凡从勋官、品官子弟、流外官、王国官、幕僚参佐、视

”又制:“其有从勋官、品子、流外、国官、参佐、视品等出身者,自今不得任京清显要等官。若累阶应至三品者,不得进阶,每一阶酬勋两转。如先有上柱国者,听回授期以上亲。必有异行奇材别立殊效者,不拘此例。”)。神龙初,官复旧号(凡武太后所改之官)。二年三月,又置员外官二千馀人(国初旧有员外官,至此大增,加兼超授诸阉官为员外官者,亦千馀人。中书令李峤,初自地官尚书贬通州刺史,至是召拜吏部侍郎。峤志欲曲行私惠,求名悦众,冀得重居相位,乃奏请大置员外官,多引用势家亲识。至是,峤又自觉铨衡失序,官员倍多,府库由是减耗),於是遂有员外(员外官,其初但云员外。至永徽六年,以蒋孝璋为尚药奉御,员外特置,仍同正员。自是员外官复有同正员者。其加同正员者,唯不给职田耳,其禄俸赐与正官同。单言员外者,则禄俸减正官之半)、检校、试、摄、判、知之官(摄者,言敕摄,非州府版署之命。检校者,云检校某官。判官者,云判某官事。知者,云知某官事。皆是诏除,而非正命),逮乎景龙,官纪大紊,复有“斜封无坐处”之诵兴焉(景龙中,有太平、安乐、长宁、宜城等诸公主,及上官氏与其母沛国夫人郑氏、上官柴氏、贺娄氏、女巫陇西夫人赵氏,皆树用亲识,亦多猥滥。或出身臧获,或由於屠贩,多因赂货,累居荣秩,咸能别於侧门降墨敕斜封以授焉,故时人号为“斜封官”。时既政出多门,迁除甚众,自宰相至於内外员外官及左右台御史,多者则数逾十倍,皆无厅事可以处之,故时人谓之“三无坐处”,谓宰相、御史及员外官也)。先天以来,始惩其弊(元宗御极,宰相姚元崇、宋▯兼吏部尚书,大革奸滥,卜去其九。时有殿中侍御史崔氵位、太子中允薛昭讽帝曰:“先朝所授斜封官,恩命己布,而姚元崇、宋▯等洎先帝之明,归怨陛下,道路谤ゥ,天下称冤。柰何与万人为仇敌,恐有非常之变。”上以为然,乃下诏曰:“诸缘斜封别敕授官,先令停任,官并量材叙用。”监察御史柳泽又上疏极言不可:“其斜封官得免罪戾,己沐恩私。旬月之内频烦降旨,前敕令至冬处分,後敕又令替人却停,将何以止奸邪?将何以惩风俗?”)。至开元二十五年,刊定职次,著为格令(此格皆武德、贞观之旧制,永徽初已详定之,至开元二十五年再删定焉。至二十八年,又省文武六品以下官三百馀员及诸流外、番官等)。盖尚书省以统会众务,举持绳目。门下省以侍从献替,规▯非宜。中书省以献纳制册,敷扬宣劳。秘书省以监录图书。殿中省以供修膳服。内侍省以承旨奉引(尚书、门下、中书、秘书、殿中、内侍,凡六省)。

译品官等出身的人,从今以后不得担任京城清要显贵的官职。如果累积品阶应当达到三品的,不得再进阶,每一阶折算酬赏两转勋级。原先已有上柱国勋级的,允许把这一恩典转授给期亲以内的亲属。如果确有特殊德行才能、另立殊功异效的,不受此限。”)。神龙初年,官职恢复旧有名号(凡是武太后所更改的官名,都恢复原名)。神龙二年三月,又设置员外官二千多人(国初本来就有员外官,到这时大量增加,加上兼授、越级授予各宦官为员外官的,也有一千多人。中书令李峤,起初从地官尚书被贬为通州刺史,到这时被召回任命为吏部侍郎。李峤一心想曲意施行私恩,博取名声取悦众人,希望能够重新居于相位,于是上奏请求大量设置员外官,多引荐任用权贵人家的亲信故旧。到这时,李峤自己也察觉到铨选制度已经失序,官员数量倍增,国库因此耗减),于是就有了员外官(员外官,起初只是称为“员外”。到永徽六年,因任命蒋孝璋为尚药奉御,特别设置员外之职,仍与正员相同。从此以后员外官又有与正员相同待遇的。凡加“同正员”的,只是不给职田罢了,俸禄赏赐与正官相同。单单称“员外”的,俸禄减去正官的一半)、检校、试、摄、判、知等各类官职(“摄”,是说奉敕权摄某职,而非由州府正式任命的官员。“检校”,是说检校某官。“判官”,是说判理某官事务。“知”,是说知某官事。这些都是由诏令任命,而不是正式任命)。到了景龙年间,官员纲纪大乱,又出现了“斜封官挤得没座位”的说法(景龙年间,太平、安乐、长宁、宜城等各位公主,以及上官氏和她的母亲沛国夫人郑氏、上官柴氏、贺娄氏、女巫陇西夫人赵氏等人,都各自安插任用自己的亲信,也大多滥竽充数。这些人有的出身奴仆,有的出身屠户商贩,大多凭借贿赂财物,累积升至荣耀的官位,都能够从侧门降下墨敕、斜封授官,所以当时人称他们为“斜封官”。当时政令出自多个门路,任命升迁的人非常多,从宰相到内外员外官以及左右台御史,多的甚至超过定额十倍,都没有官署可以安置,所以当时人称之为“三无坐处”,说的就是宰相、御史以及员外官)。先天年间以来,才开始整治这一弊端(唐玄宗即位后,宰相姚元崇、宋璟兼任吏部尚书,大力革除奸邪滥授的弊端,罢黜了十分之九的斜封官。当时有殿中侍御史崔氵位、太子中允薛昭讽劝玄宗说:“先朝所授予的斜封官,恩命已经颁布,而姚元崇、宋璟等人却违背先帝的圣明决断,把怨恨归于陛下,路上非议纷纷,天下人都喊冤枉。为什么要与众多人结为仇敌,恐怕会发生非常的变故。”皇上认为有道理,于是下诏说:“各种因斜封而特别授官的人,先前已下令停止任用,现在一律酌量才能重新叙用。”监察御史柳泽又上疏极力表示不可这样做:“那些斜封官能够免除罪责,已经蒙受了恩惠。短短十天半月之内屡次颁布诏令,前一道敕令说等到冬天再处理,后一道敕令又说另换他人代替就此停任,这将凭什么制止奸邪?将凭什么整肃风俗?”)。到开元二十五年,才修订确定了官职的等次,写成法令条格(这些法令都是武德、贞观年间的旧制,永徽初年已经详细制定,到开元二十五年又再次删定。到开元二十八年,又精简了文武六品以下官员三百多人以及各类流外官、番官等)。大概是这样:尚书省用来统辖处理各种政务,掌管纲纪法度。门下省用来侍从进谏、驳正不当之事。中书省用来起草制册、宣布政令。秘书省用来监管收录图书。殿中省用来供奉膳食服饰。内侍省用来承接旨意、引导侍奉(尚书、门下、中书、秘书、殿中、内侍,共六省)。御史台用来整肃百官僚属。九寺(太常寺

御史台以肃清僚庶。九寺(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大府,为九寺)、五监(少府、将作、国子、军器、都水为五监)以分理群司。六军(左右羽林、左右龙武、左右神武,为六军)、十六卫(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左右威、左右领军、左右金吾、左右监门、左右千牛为十六卫)以严其禁御。一詹事府、二春坊(有左、右春坊,又有内坊,掌ト内诸事)、三寺(家令寺、率更寺、太仆寺)、十率(左右卫、左右司御、左右清道、左右监门、左右内侍,凡十率府)俾▯储宫。牧守、督护分临畿服(京府置牧,馀府、州置都督、都护、太守),设官以经之,置使以纬之(按察、采访等使以理州县。节度、团练等使以督府军事。租庸、转运、盐铁、青苗、营田等使以毓财货。其馀细务因事置使者,不可悉数。其转运以下诸使,无▯所治,废置不常,故不别列於篇)。自六品以下,率由选曹,居官者以五岁为限。於是百司具举,庶绩咸理,亦一代之制焉。(一岁为一考,四考有替则为满。若无替,则五考而罢。六品以下,吏部注拟,谓之旨授。五品以上,则皆敕除。自至德之後,天下多难,甄才录效,制敕特拜,繁於吏部,於是兼试、员外郎倍多正员。至广德以来,乃立制限,州县、员外、兼试等官,各有定额。并云额内溢於限者,不得视职。其有身带京官冗职资名清美兼州县职者,云占阙焉,即如正员之例。官以三考而代,无替四考而罢,由是官有常序焉。)

译、光禄寺、卫尉寺、宗正寺、太仆寺、大理寺、鸿胪寺、司农寺、太府寺,为九寺)、五监(少府监、将作监、国子监、军器监、都水监为五监)用来分别管理各个部门。六军(左右羽林军、左右龙武军、左右神武军,为六军)、十六卫(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威卫、左右领军卫、左右金吾卫、左右监门卫、左右千牛卫为十六卫)用来严密守卫宫禁。一詹事府、二春坊(有左、右春坊,又有内坊,掌管东宫内部各种事务)、三寺(家令寺、率更寺、太仆寺)、十率府(左右卫率、左右司御率、左右清道率、左右监门率、左右内侍率,共十率府)用来辅佐东宫。牧、守、督、护分别治理京城及地方(京府设牧,其余的府、州设都督、都护、太守),设置官职以此作为纲,设置使职以此作为纪(按察使、采访使等用来治理州县。节度使、团练使等用来督管府军事务。租庸使、转运使、盐铁使、青苗使、营田使等用来聚集财货。其余因具体事务而设置的使职,多得难以一一列举。转运使以下各种使职,没有固定治所,设置与废止也不固定,所以不另外列在篇中)。六品以下的官员,都由吏部选拔任用,任职的人以五年为期限。于是各部门都能各尽其职,各项政务都能得到治理,这也是一代的制度啊。(一年为一考,考满四次而有替代人选的,就算任满。如果没有替代人选,就任满五考才罢任。六品以下的官员,由吏部注拟任命,称为“旨授”。五品以上的官员,则都由皇帝下敕任命。自至德年间以后,天下多灾多难,考核选拔人才、录用有功之人,皇帝特别敕命任命的情况,比吏部任命的还要繁多,于是兼职、试职、员外郎的人数比正员多出一倍。到广德年间以来,才制定限额制度,州县官、员外官、兼试官等,各自都有固定名额。并且规定名额之外超出限额的人,不得视事任职。凡是自身带有京官闲散职务、名义清贵而又兼任州县职务的人,称为“占阙”,即按照正员的先例对待。官员任满三考就更换,没有替代人选的任满四考就罢任,从此官职便有了固定的次序。)

唐自太宗时己有员外置,其後又有特置同正员。至於检校、兼、守、判、知之类,皆非本制。又有置使之名,或因事而置,事己则罢,或遂置而不废,其名类繁多,莫能遍举。肃、代以後,盗起兵兴,府库无蓄积,朝廷专以官爵赏功。诸将出征,皆给空名告身,自开府、特进、列卿、大将军,下至中郎将,听临事注名。其後,又听以信牒授人官爵,有至异姓王者。诸军但以职任相统摄,不复计官资高下。及清渠之败,复以官爵授散卒。由是官爵轻而货重,大将军告身一通,才易一醉。凡应募入军者,一切衣金紫,至有朝士僮仆衣金紫,称大官而执贱役者。名器之滥,至是而极(张巡在雍邱,才领一县千兵,而大将六人,官皆开府、特进。德宗避难於奉天,浑▯之童奴曰黄岑,力战,即封渤海郡王。至於僖、昭之世,遂有促船郭使君、看马李仆射之号。德宗幸梁州,在道,民有献瓜果者,上欲试以散官,陆贽言:“军兴以来,财赋不足以供赐,而职官之赏兴焉。方今之病,在於爵轻。设法贵之,犹恐不重,若又自弃,何以劝人?夫诱人之方,惟名与利。名近虚而於教为重,利近实而於德为轻。专实利而不济之以虚,则耗匮而物力不给。专虚名而不副之以实,则诞慢而人情不趋。夫突▯锋排患难者,则以是赏之。竭筋力展勤效者,又以是酬之。若献瓜果者受试官,则彼人将曰:‘吾以忘躯命获官,而彼以献瓜果得官,是乃国家以吾之躯命同之瓜果矣。’”)。

宋朝设官之制,名号品秩一切袭用唐旧。然三师、三公不常置,宰相不专用三省长官。中书、门下并列於外,又别置中书於禁中,是谓政事堂,与枢密院对掌大政。天下财赋,内庭诸中外▯库,悉隶三司。中书省但掌册文、覆奏、考帐。门下省主乘舆八宝,朝会位版,流外较考,诸司附奏挟名而己。台、省、寺、监,官无定员,无专职,悉皆出入分莅庶务。故三省、六曹、二十四司,互以他官典领,虽有正官,非别敕不治本司事,事之所寄,十亡二三。故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不与朝政,侍郎、给事不领省职,左右谏议无言责,而起居郎、起居舍人不执记事之笔。中书常阙舍人,门下罕除常侍。补阙、拾遗改为司谏、正言,而非特旨供职亦不任谏诤。至於仆射、尚书、丞郎、郎中、员外,居其官不知其职者,十常七八。秘书、殿中二省,名存实废,惟内侍所掌犹仿佛故事。九寺、五监,尤为空官。六统军、十六卫,每遇大礼朝会,但遣官摄事,以备仪范。天圣中,始以环卫官补宗室子。东宫官不常置,公主无邑司。节度使不食本镇租赋。藩府除授虽带都督之名,而实不行都督之事。

译唐朝从太宗时起就已经有员外置的官员,此后又有特置的同正员官员。至于检校、兼、守、判、知一类官衔,都不是本来的官制。又有设置使职的名号,有的是因事而设,事情办完就撤销,有的则设置后不再废除,这类名目繁多,不能一一列举。肃宗、代宗以后,战乱兴起,府库没有积蓄,朝廷专门用官爵来奖赏功劳。各路将领出征,都发给空白的告身,从开府仪同三司、特进、列卿、大将军,一直到中郎将,任凭临事填上姓名。此后,又允许用信牒授给别人官爵,甚至有授到异姓王的。各军只是以职务任务互相统辖,不再计较官阶资历的高低。等到清渠之战失败后,又用官爵授给逃散的士卒。因此官爵变得低贱而财货变得贵重,一份大将军的告身,才能换一次醉酒。凡是应募入伍的人,一律穿紫袍佩金鱼,甚至有朝廷官员的僮仆穿紫袍佩金鱼,号称大官却干着低贱差事的。名位器用的滥用,到此达到了极点(张巡在雍丘,才统领一个县、一千士兵,却有大将六人,官职都是开府仪同三司、特进。德宗在奉天避难时,浑瑊的童仆名叫黄岑,奋力作战,就被封为渤海郡王。到了僖宗、昭宗时代,竟然出现了"促船郭使君""看马李仆射"这样的称号。德宗到梁州去,在路上,百姓中有献瓜果的人,皇上想授给他散官作为试用,陆贽说:"自从军兴以来,财赋不够供给赏赐,于是就兴起了用职官作赏赐的做法。当今的弊病,就在于爵位太轻贱。设法使它显得尊贵,尚且担心不够贵重,如果又自己贱弃它,拿什么来劝勉人呢?诱导人的办法,只有名和利两种。名近于虚而对教化来说很重要,利近于实而对德行来说较轻。专用实利而不辅之以虚名,就会耗竭匮乏而财力不够用。专用虚名而不辅之以实利,就会荒诞怠慢而人情不肯归附。那些冲锋陷阵、排解患难的人,就用官爵奖赏他们。那些竭尽筋力、施展勤劳效力的人,也用官爵酬劳他们。如果献瓜果的人也能得授试官,那么那些人将会说:'我用舍弃性命换来官职,而他用献瓜果得到官职,这是国家把我的性命等同于瓜果了。'")。

宋朝设立官职的制度,名号品级一切都沿袭唐朝旧制。但是三师、三公不常设,宰相不专用三省长官担任。中书省、门下省一并列在宫外,又另外在宫禁之中设置中书,这就是所谓的政事堂,与枢密院对掌国家大政。天下的财赋,宫内各处以及朝廷内外的仓库,全都隶属三司。中书省只掌管册文、覆奏、考核账簿之事。门下省主管乘舆八宝、朝会位次的版籍、流外官的考核,各司附带上奏挟带的名单而已。台、省、寺、监各官署,官员没有定额,没有专职,都是交替出入分管各种事务。所以三省、六曹、二十四司,互相由其他官员兼管,虽然设有正官,但如果没有另外的敕命就不管本司的事,事务真正落实的,十个里不到二三个。所以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不参与朝政,侍郎、给事中不担任本省的职事,左右谏议大夫没有进言的责任,起居郎、起居舍人也不执笔记事。中书省常常缺舍人,门下省很少任命常侍。补阙、拾遗改称为司谏、正言,但如果不是特旨供职,也不承担谏诤的职责。至于仆射、尚书、丞、郎、郎中、员外郎,居此官职却不了解本职事务的,十个里常有七八个。秘书省、殿中省,名存实亡,只有内侍所管掌的事还多少仿

京府以及四方大镇,皆有牧尹,而类非亲王不除。诸路无观察、采访,而观察、防御、团练、刺史,特以为右列叙迁之宠,虽有正任、遥领,大率不亲本州之务。诸司使、副,有东班、西班,又有横班。横班之有职事者,独ト门、客省、四方馆略有典掌,其他悉无所领。此其大概也。至於官人授受之别,则有官、有职、有差遣。官以寓禄秩、叙位著,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差遣以治内外之事。其次又有阶、有勋、有爵。故士人以登台阁、升禁从为显宦,而不以官之迟速为荣滞;以差遣要剧为贵途,而不以阶、勋、爵邑有无为轻重。时人为之语曰:“宁登瀛,不为卿;宁抱椠,不为监。”虚名之不足砥砺天下也如此。自真宗、仁宗以来,议者多以正名为请。咸平中,杨亿首言:“文昌会府,有名无实,宜复其旧。”既而言者相继,乞复二十四司之制。至和中,吴育亦言:“尚书省天下之大有司,而废为▯所,当渐复之。”然朝论异同,未遑▯正。神宗即位,慨然欲更其制。熙宁末,始命馆阁校《唐六典》。元丰三年,以摹本赐群臣,乃置局中书,命翰林学士张ロ等详定。八月,下诏肇新官制,凡省、台、寺、监领空名者,一切罢去,而易之以阶。九月,详定所上《寄禄格》。会明堂礼成,近臣迁秩即用新制,而省、台、寺、监之官,各还所职矣。五年,省、台、寺、监法成。六年,尚书新省成,帝亲临幸,召六曹长贰以下,询之职事,因戒敕焉。初,新阶尚少,而转行者易以混杂。及元▯初,於朝议大夫六阶以上始分左、右。既又以流品无别,乃诏寄禄官悉分左、右,词人为左,馀人为右。绍圣中罢之。崇宁初,以议者有请,自承直至将仕郎,凡换选人七阶。大观初,又增宣奉至奉直大夫四阶。政和末,自从政至迪功郎,又改选人三阶,於是文阶始备。而武阶亦诏易以新名,正使为大夫,副使为郎,而横班十二阶使、副亦然。故有郎官大夫之首者。继又以新名未具,增置宣正履正大夫、郎,凡十二阶,通为横班,而文武官制益加详矣。大抵自元▯以後,渐更元丰之制:二府不分班奏事,枢密加置签书,徽省则既罢复建,户部则不领右曹,专典常平而总於其长,起居郎、舍人则通记起居而不分言动,馆职则增置校勘黄本。凡此皆与元丰稍异也。其後蔡京当国,率意自用,然动以继志为言。首更开府守臣为尹、牧,由是府分六曹,县分六案。又内侍省职,悉仿机庭之号。己而修六尚局,建三衙郎,又更两省之长为左辅、右弼,易端揆之称为太宰、少宰。是时员既滥冗,名且紊杂,故官有视秩,甚者走马承受升拥使华,黄冠道流亦预朝品。

译照旧例。九寺、五监,尤其成了空有官名的机构。六统军、十六卫,每逢大礼朝会,只是派官员代理其事,用来充备仪式规范。天圣年间,才开始用环卫官来安排宗室子弟。东宫官不常设,公主没有邑司。节度使不食用本镇的租赋。藩镇府衙授官虽然带有都督的名号,但实际上不履行都督的职事。京府以及四方大镇,都设有牧、尹,但一般不是亲王就不授此职。各路没有观察使、采访使,而观察、防御、团练、刺史这些职衔,只是特别用作右列官员迁转时的荣宠,虽然有正任、遥领之分,大都不亲自处理本州的事务。诸司使、副使,有东班、西班,又有横班。横班中有实际职事的,只有閤门、客省、四方馆略微有所掌管,其他都没有具体职掌。这就是大致的情形。至于官员授受的区别,则有官、有职、有差遣。官用来寄托俸禄品级、标明地位次序,职用来安置擅长文学的人选,而差遣用来处理内外的事务。其次又有阶、有勋、有爵。所以士人把登上台阁、升入禁从当作显达的官职,而不把官品升迁的迟速当作荣耀或滞塞;把差遣的紧要繁剧当作显贵的途径,而不把阶、勋、爵邑的有无当作轻重的标准。当时人有话说:"宁登瀛,不为卿;宁抱椠,不为监。"虚名不足以激励天下的情形就是这样。从真宗、仁宗以来,议论的人多次请求纠正名实。咸平年间,杨亿首先说:"文昌会府(尚书省),有名无实,应该恢复其旧制。"此后进言的人接连不断,请求恢复二十四司的制度。至和年间,吴育也说:"尚书省是天下最重要的官署,却荒废成了闲散之所,应当逐渐恢复它。"但朝廷议论意见不一,来不及纠正。神宗即位,慨然想要改革这一制度。熙宁末年,才命令馆阁校订《唐六典》。元丰三年,把摹本赐给群臣,于是在中书省设立局,命令翰林学士张璪等人详细核定。八月,下诏开始更新官制,凡是省、台、寺、监中挂空名的官职,一律罢去,改用官阶代替。九月,详定所进呈《寄禄格》。恰逢明堂礼成,近臣升迁品秩就用新制度,而省、台、寺、监的官员,也各自恢复了本来的职事。元丰五年,省、台、寺、监的法令制定完成。六年,尚书省新的官署建成,皇帝亲自前往,召集六曹的长官、副长官以下,询问他们的职事,并借此告诫勉励他们。当初,新的官阶还很少,转迁的人容易混杂。到元祐初年,在朝议大夫以上六阶才开始分左、右。此后又因为流内、流外的品级没有区别,于是下诏把寄禄官全都分为左、右,词臣出身的为左,其余的人为右。绍圣年间废除了这一做法。崇宁初年,因为有人提议,从承直郎到将仕郎,一共改换选人官阶七级。大观初年,又增加宣奉大夫至奉直大夫四阶。政和末年,从从政郎到迪功郎,又改选人官阶三级,至此文官官阶才算完备。而武官官阶也下诏改用新的名称,正使改为大夫,副使改为郎,横班十二阶的正使、副使也是如此。所以有的人官阶名称里带有"郎""大夫"之首。接着又因为新名称还不完备,增设宣正大夫、履正大夫、宣正郎、履正郎,共十二阶,通称为横班,文武官制因此更加详备。大抵元祐以后,逐渐更改了元丰的制度:二府(中书、枢密)不再分班奏事,枢密院增设签书,秘书省则被撤销后又重新建立,户部则不再统领右曹,专门掌管常平仓

元丰之制,至此大坏。及宣和末,王黼用事,方且追咎元▯纷更,乃请设局,以修官制格目为名,书未成而边事起矣。

○官数

唐六十员,虞六十员(《尚书》云建官惟百。郑元云虞官六十,唐官未闻,尧、舜同道,或皆六十,并属官而言,则皆有百),夏百二十员(《尚书》云夏、商官倍,则二百。郑元云百二十),殷二百四十员(《明堂位》:“二百。”郑元曰二百四十),周六万三千六百七十五员(内二千六百四十三人,外诸侯国官六万一千三十二人,按《礼记 王制》计之。商制同)。

右杜氏《通典》所载唐、虞、夏、商之官员数,往往以传闻异辞,故於注两存之。至周之官数,则以为出於《礼记 王制》。今考之,其所谓外诸侯官六万一千三十二人者,以《王制》云殷时天下诸侯国千七百七十三,内大国二百四十九,次国五百一,小国一千二十三。大国、次国则皆三卿、五下大夫、二十七上士。唯小国二卿,其大夫与士,如大国、次国之数。大凡列国卿、大夫、士有六万一千三十二人,其数是矣。独所谓内官二千六百四十三人者,未知何据。谨按周家之官数,莫详於《周礼》。今以《周礼》太宰以下及其属,稽其员数之可考者,除《冬官》一篇已亡,无所稽据外,而五官所掌,其有命官而难考员数者,如山虞,每大山中士二人、中山下士六人、小山二人;川衡,每大川下士十二人之类是也。又有元无命官者,如酒人、浆人之为奄,女御、女祝之为女,方相氏之为狂夫,蛮隶、罪隶之为徒隶是也。若此之外,则其数未尝不昭然可考。大概为公者三人,为卿者二十四人(六官六,六卿六,世妇六宫十二),中大夫共六十八人,下大夫共二百九十三人,上士共一千一百三十三人,中士共四千五百三十六人,下士共一万九千二百零九人。自公而至下士,总计二万五千二百六十六人。此则《周礼》所载内官可考之数也,与前数殊不吻合,今姑具载其目於后,以俟考订之精详者共评之。

《周礼》命官员数。

◎公

乡老,每二乡公一人(郑注:“王置六乡,则公有三人。”)。

◎卿

太宰一(天官) 大司徒一(地官) 乡大夫每乡卿一人(注:六乡则卿六人,各主一乡之事,然总属司徒,非六官兼乡大夫也。地官) 太宗伯一(春官) 世妇每宫卿二人(注:王后六宫则十二人。疏谓此为奄卿。春官) 大司马一(夏官) 大司寇一(秋官) 司空一(《冬官》已亡,不能知其官数员数。然司空之为卿一人,不言可知也)。

右卿共二十四人。

译而总归其长官管辖,起居郎、起居舍人则合并记录起居而不再区分言、动,馆职则增设校勘黄本官。凡此种种,都与元丰制度稍有不同。此后蔡京当政,随心所欲、独断专行,然而动辄用继承先志作为托辞。首先把开封府的长官由守臣改为尹、牧,因此府署分为六曹,县署分为六案。又把内侍省的职位,全都仿照朝廷机构的名号设置。不久又整修六尚局,建立三衙的郎官,又把两省的长官改称为左辅、右弼,把尚书令、仆射之类的称呼改为太宰、少宰。这时官员编制既已泛滥冗杂,名号也已紊乱混杂,所以有些官职只是徒有品秩,甚者走马承受也能升任高级使职,黄冠道士也能位列朝廷品级。元丰的制度,到这时彻底败坏。到宣和末年,王黼当权,正打算追究指责元祐时期对官制的纷纷更改,于是请求设立机构,以修订官制格目为名,书还没修成而边境战事就爆发了。

○官数

唐虞两代各设六十员官(《尚书》说:"建官惟百。"郑玄说虞代官员六十人,唐代(尧)官员数目没有听说过,尧、舜治道相同,或许都是六十人,如果连属官一并计算,那就都有百人),夏代设一百二十员官(《尚书》说夏代、商代官员数目倍增,那就是二百人。郑玄说是一百二十人),殷代设二百四十员官(《明堂位》说:"二百。"郑玄说是二百四十),周代设六万三千六百七十五员官(其中内官二千六百四十三人,外面诸侯国官员六万一千三十二人,是按照《礼记·王制》计算出来的。商代的制度与此相同)。

以上是杜氏《通典》所记载唐、虞、夏、商各代官员人数,往往是根据传闻而有不同的说法,所以在注中都保留了两种说法。至于周代的官员人数,则认为是出自《礼记·王制》。现在考察一下,其中所谓外面诸侯国官员六万一千三十二人,是根据《王制》所说殷代时天下诸侯国有一千七百七十三个,其中大国二百四十九个,次国五百零一个,小国一千零二十三个。大国、次国都设三卿、五下大夫、二十七上士。只有小国是二卿,其大夫和士的人数,与大国、次国相同。总计各诸侯国的卿、大夫、士共有六万一千零三十二人,这个数字是对的。唯独所谓内官二千六百四十三人,不知道根据什么。谨按周代的官员数目,没有比《周礼》记载得更详细的了。现在依据《周礼》从太宰以下及其属官,考核其中可以查考的员数,除了《冬官》一篇已经亡佚、无从查考之外,五官所管辖的官员中,也有设有官职名称但难以查考员数的,比如山虞,每座大山设中士二人、中山设下士六人、小山设二人;川衡,每条大川设下士十二人之类就是这样。又有原本没有设官职名称的,比如酒人、浆人属于奄官,女御、女祝属于女官,方相氏属于狂夫,蛮隶、罪隶属于徒隶,都是这样。除此之外,其余的数目都还是清楚可考的。大概设公三人,设卿二十四人(六官各一,共六人;六卿共六人;世妇六宫十二人),中大夫共六十八人,下大夫共二百九十三人,上士共一千一百三十三人,中士共四千五百三十六人,下士共一万九千二百零九人。从公到下士,总计二万五千二百六十六人。这就是《周礼》所记载内官中可以考查的数目,与前面所引的数目大不吻合,现在姑且把这个名目详细列在后面,以待考订精详的人来共同评议。

《周礼》所设官职员数。

◎

◎中大夫

小宰二 司会二(右天官,共四人) 小司徒二 师氏一 州长:每州一,凡三十州,计三十人。遂大夫:每遂一人,六遂计六人。遂人二(右地官,共四十一人)

小宗伯二 大司乐二 内史一(右春官,共五人) 小司马二 戎右二 大驭二 戎仆二 校人二 职方氏四(右夏官,共十四人) 小司寇二 大行人二(右秋官,共四人)。

右中大夫共六十八人。

◎下大夫

宰夫四 太府二 司会四 内宰二(右天官,共十二人) 乡师四 党正:每党一人,凡一百五十党,计一百五十人。保氏一 司市二 司门二 遂师二 县正:每县一人,凡三十县,计三十人。廪人二(右地官,共一百九十五人)肆师四 世妇:每宫四人,六宫当二十四人。冢人二 墓大夫二 乐师四 太师二 太卜二 太祝二 太史二 巾车二(右春官,共四十八人) 军司马四 射人二 司士二 诸子二 虎贲氏二 太仆二 司甲二 司弓矢二 齐右二 齐仆二 职方氏八(右夏官,共三十人) 士师四 小行人四(右秋官,共八人)。

右下大夫共二百九十三人。

◎上士

宰夫八 宫正八 膳夫二 医师二 太府四 玉府二 司会八 司书二 职内二 职岁四 职币二 内宰四 内小臣奄上士四(郑注:“奄称士者,异其贤。”愚按:此必奄官之受爵命,如後来内侍省官之类;如酒人等,只称奄几人,则泛泛趋走之奄,与府史等也。右天官,共计四十六人)乡师八 族师:每族一,凡七百五十族,计七百五十人。载师二 县师二 师氏二 司市四 泉府四 司门四 司关二 掌节二 遂师八 鄙师:每鄙一人,凡一百五十鄙,计一百五十人。土均二 稻人二 廪人四 舍人二(右地官,共九百四十八人) 肆师八 天府一 职丧二 乐师八 小师四 卜师四 太祝四 丧祝二 太史四 内史四 外史四 巾车二 都宗人二 家宗人二(右春官,共五十三人)舆司马八 司勋二 掌固二 候人六 射人四 司右二 小臣四 缮人二 戎右二 道右二 道仆十二 田仆十二 校人四 土方氏五(右夏官,共六十七人) 乡士八 职金二 司仪八 掌客二(右秋官,共二十人)。

右上士共一千一百三十三人。

◎中士

宰夫十六 宫正四 宫伯二 膳夫四 庖人四 内饔四 外饔四 兽人四 渔人二 食医二 疾医八 酒正四 宫人四 玉府四 内府二 外府二 司会十六 司书四 职内四 职岁八 职币四 司丧二 内宰八 典妇功二(右天官,共一百十八人) 乡师十六 闾胥:每闾一,凡三千闾,计三千人。

译公

乡老,每两乡设公一人(郑玄注:"天子设六乡,那么公就有三人。")。

◎卿

太宰一人(天官) 大司徒一人(地官) 乡大夫每乡设卿一人(注:六乡就有卿六人,各自主管一乡的事务,但总归属于司徒,并非六官各自兼任乡大夫。地官) 太宗伯一人(春官) 世妇每宫设卿二人(注:王后有六宫,就是十二人。有人认为这是所谓奄卿。春官) 大司马一人(夏官) 大司寇一人(秋官) 司空一人(《冬官》已经亡佚,不能知道其官职员数。但司空作为卿有一人,是不言而喻的)。

以上卿共二十四人。

◎中大夫

小宰二人 司会二人(以上天官,共四人) 小司徒二人 师氏一人 州长:每州一人,共三十个州,计三十人。遂大夫:每遂一人,六遂共六人。遂人二人(以上地官,共四十一人)

小宗伯二人 大司乐二人 内史一人(以上春官,共五人) 小司马二人 戎右二人 大驭二人 戎仆二人 校人二人 职方氏四人(以上夏官,共十四人) 小司寇二人 大行人二人(以上秋官,共四人)。

以上中大夫共六十八人。

◎下大夫

宰夫四人 太府二人 司会四人 内宰二人(以上天官,共十二人) 乡师四人 党正:每党一人,共一百五十个党,计一百五十人。保氏一人 司市二人 司门二人 遂师二人 县正:每县一人,共三十个县,计三十人。廪人二人(以上地官,共一百九十五人)肆师四人 世妇:每宫四人,六宫应当二十四人。冢人二人 墓大夫二人 乐师四人 太师二人 太卜二人 太祝二人 太史二人 巾车二人(以上春官,共四十八人) 军司马四人 射人二人 司士二人 诸子二人 虎贲氏二人 太仆二人 司甲二人 司弓矢二人 齐右二人 齐仆二人 职方氏八人(以上夏官,共三十人) 士师四人 小行人四人(以上秋官,共八人)。

以上下大夫共二百九十三人。

◎上士

宰夫八人 宫正八人 膳夫二人 医师二人 太府四人 玉府二人 司会八人 司书二人 职内二人 职岁四人 职币二人 内宰四人 内小臣奄上士四人(郑玄注:"称奄为士的,是因为其才能特殊。"我认为:这一定是奄官中受爵命的,如同后来内侍省的官员一类;像酒人等只称有多少奄,那就是泛泛趋走服役的奄,和府史地位相同。以上天官,共计四十六人)乡师八人 族师:每族一人,共七百五十个族,计七百五十人。载师二人 县师二人 师氏二人 司市四人 泉府四人 司门四人 司关二人 掌节二人 遂师八人 鄙师:每鄙一人,共一百五十个鄙,计一百五十人。土均二人 稻人二人 廪人四人 舍人二人(以上地官,共九百四十八人) 肆师八人 天府一人 职丧二人 乐师八人 小师四人 卜师四人 太祝四人 丧祝二人 太史四人 内史四人 外史四人 巾车二人 都宗人二人 家宗人二人(以上春官,共五十三人)舆司马八人 司勋二人 掌固二人 候人六人 射人四人 司右二人 小臣四人 缮人二人 戎右二人 道右二人 道仆十二人 田仆十二人 校人四人 土方氏五人(以上夏官,共六十七人) 乡士八人 职金二人 司仪八人 掌客二人(以上秋官,共二十人)。

以上上士共一千一百三十三人。

◎中士

宰夫十六人 宫正四人 宫伯二人 膳夫四人 庖人四人 内饔四人 外饔四人 兽人四人 渔人二人 食医二人 疾医八人 酒正四人 宫人四人 玉府四人 内府二人 

封人四 鼓人六 牛人二 载师四 闾师二 县师四 遗人二 均人二 保氏二 司谏二 司救二 司市八 质人二 廛人二 泉府八 司门八 司关四 掌节四 遂师十六 ガ长:每ガ一人,凡七百五十ガ,计七百五十人。旅师四 委人二 土均四 稻人四 土训二 诵训二 迹人四 ▯人二 囿人四 廪人八 舍人四 仓人四 司禄四(右地官,共三千八百九十八人) 肆师十六 天府二 典瑞二 典命二 司服二 典祀二 世妇:每宫八人,六宫四十八人。冢人四 墓大夫八 职丧四 大胥四 典同二 磬师四 钟师四 笙师二 ▯师二 ▯师四 ▯章二 卜人八 龟人二 筮人二 占梦二 ▯▯二 小祝八 丧祝四 司巫二 巫师二 小史八 冯相氏一 保章氏二 内史八 外史八 御史八 巾车八 典路二 车仆二 司常二 都宗人四 家宗人四(右春官,共二百四人) 行司马十六 马质二 司险二 掌疆八 司士六 诸子四 虎贲氏十二 旅贲氏二 祭仆六 司甲八 司兵四 司弓矢八 ▯人四 驭夫二十 职方氏十六 怀方氏八 合方氏八 训方氏四 形方氏四 山师二 川师二 {备逯}师四 匡人四 扌覃人四(右夏官,共一百五十八人) 乡士十六 遂士十二 县士三十二 方士十六 讶士八 朝士六 司民六 司刑二 司圜六 司隶二 布宪二 司仪十六 环人四 掌讶八 掌交八 掌察四方八 都则一 都士二 家士二(右秋官,共一百五十七人)。

右中士共四千五百三十六人。

◎下士

太宰:旅三十二。宫正八 官伯四 膳夫八 庖人八 内饔八 外饔八 亨人四 甸师二 兽人八 渔人四 鳖人四 腊人四 医师四 疡医八 兽医四 酒正八 凌人二 宫人八 掌舍四 幕人一 掌次四 太府八 司丧四 掌皮四 典妇功四 典丝二 典▯二 染人二 追师二 履人二 夏采四(右天官,一百七十九人) 司徒:旅三十二。比长:每比一人,凡一万五千比,计一万五千人。封人八 舞师二 牧人六 牛人四 充人二 遗人四 均人四 调人二 媒氏二 司市十六 质人四 廛人四 泉府十六 司门十六又每门二人王城十二门计二十四人 遂师:旅三十二。里宰:每里一人,凡三千里,计三千人。旅师八 稍人四 委人四 土均八 草人四 稻人八 土训四 诵训四 迹人八 ▯人四 角人二 羽人二 掌葛二 掌染草二 掌炭二 掌茶二 掌蜃二 囿人八 廪人十六 仓人八 司禄八 司稼八(右地官,共一万八千二百九十六人) 宗伯:旅三十二。

译外府二人 司会十六人 司书四人 职内四人 职岁八人 职币四人 司丧二人 内宰八人 典妇功二人(以上天官,共一百十八人) 乡师十六人 闾胥:每闾一人,共三千个闾,计三千人。封人四人 鼓人六人 牛人二人 载师四人 闾师二人 县师四人 遗人二人 均人二人 保氏二人 司谏二人 司救二人 司市八人 质人二人 廛人二人 泉府八人 司门八人 司关四人 掌节四人 遂师十六人 邻长:每邻一人,共七百五十个邻,计七百五十人。旅师四人 委人二人 土均四人 稻人四人 土训二人 诵训二人 迹人四人 角人二人 囿人四人 廪人八人 舍人四人 仓人四人 司禄四人(以上地官,共三千八百九十八人) 肆师十六人 天府二人 典瑞二人 典命二人 司服二人 典祀二人 世妇:每宫八人,六宫共四十八人。冢人四人 墓大夫八人 职丧四人 大胥四人 典同二人 磬师四人 钟师四人 笙师二人 镈师二人 韎师四人 旄章二人 卜人八人 龟人二人 筮人二人 占梦二人 眡祲二人 小祝八人 丧祝四人 司巫二人 巫师二人 小史八人 冯相氏一人 保章氏二人 内史八人 外史八人 御史八人 巾车八人 典路二人 车仆二人 司常二人 都宗人四人 家宗人四人(以上春官,共二百零四人) 行司马十六人 马质二人 司险二人 掌疆八人 司士六人 诸子四人 虎贲氏十二人 旅贲氏二人 祭仆六人 司甲八人 司兵四人 司弓矢八人 缮人四人 驭夫二十人 职方氏十六人 怀方氏八人 合方氏八人 训方氏四人 形方氏四人 山师二人 川师二人 〇师四人 匡人四人 撢人四人(以上夏官,共一百五十八人) 乡士十六人 遂士十二人 县士三十二人 方士十六人 讶士八人 朝士六人 司民六人 司刑二人 司圜六人 司隶二人 布宪二人 司仪十六人 环人四人 掌讶八人 掌交八人 掌察四方八人 都则一人 都士二人 家士二人(以上秋官,共一百五十七人)。

以上中士共四千五百三十六人。

◎下士

太宰属官:旅三十二人。宫正八人 官伯四人 膳夫八人 庖人八人 内饔八人 外饔八人 亨人四人 甸师二人 兽人八人 渔人四人 鳖人四人 腊人四人 医师四人 疡医八人 兽医四人 酒正八人 凌人二人 宫人八人 掌舍四人 幕人一人 掌次四人 太府八人 司丧四人 掌皮四人 典妇功四人 典丝二人 典枲二人 染人二人 追师二人 履人二人 夏采四人(以上天官,共一百七十九人) 司徒属官:旅三十二人。比长:每比一人,共一万五千个比,计一万五千人。封人八人 舞师二人 牧人六人 牛人四人 充人二人 遗人四人 均人四人 调人二人 媒氏二人 司市十六人 质人四人 廛人四人 泉府十六人 司门十六人又每门二人王城十二门共计二十四人 遂师属官:旅三十二人。里宰:每里一人,共三千个里,计三千人。旅师八人 稍人四人 委人四人 土均八人 草人四人 稻人八人 土训四人 诵训四人 迹人八人 角人四人 羽人二人 掌葛二人 掌染草二人 掌炭二人 掌荼二人 掌蜃二人 囿人八人 廪人十六人 仓人八人 司禄八人 司稼八人(以上地官,共一万八千二百九十六人) 宗伯属

郁人二 鬯人二 鸡人一 司尊彝二 司几筵二 典祀四 职丧八 乐师十六 小胥八 磬师八 钟师八 笙师四 钅专师四 ▯师二 旄人四 ▯章四 ▯▯娄氏四 典庸器四 司干二 卜人十六 叶氏二 占人八 小祝十六 丧祝八 甸祝二 诅祝二 小史十六 冯相氏四 保章氏四 内史十六 御史十六 巾车十六 典路四 车仆四 司常四(右春官,共二百七十五人)司马:旅三十二。司勋四 量人二 小子二 羊人二 司▯二 掌固八 司险四 候人十二 环人六 挈壶氏六 射人八 服石氏一 射鸟氏一 罗氏一 掌畜二司士十二 司右四 旅贲氏十六 节服氏八 御仆十二 隶仆二 弁师二 司戈盾二 缮人四 驭夫十四 校人十六 趣马一 巫马二 牧师四 庾人二 土方氏十 山师四 川师四 原师八(右夏官,共二百四十六人) 司寇:旅三十二。司刺二 司约二 司盟二 职金四 司厉二 犬人二 司圜十二 掌囚十二 掌戮二 司隶十二 布宪四 禁杀戮二 禁暴氏二 野庐氏六 蜡氏四 雍氏二 萍氏二 司寤氏二 司ピ氏六 条狼氏六 修闾氏二 冥氏二 庶氏一 冗氏一 {羽是}氏二 柞氏八 ▯氏二 {折石}蔟氏一 翦氏一 赤友氏一蝈氏一 壶涿氏一 庭氏一 衔枚氏二 伊耆氏一 行夫三十二 掌客四 掌货贿十六 都则二 都士四 家士四(右秋官,二百一十三人)。

右下士共一万九千二百零九人。

有命官,难考员数:

山虞,每大山中士四人,下士八人;中山下士六人,小山下士二人(族、党、州、县、乡、ガ、鄙、遂,皆有定数,可以推官数之多少,如云每遂中大夫一人,则六遂可知为六人,族师每族上士一人,则七百五十族可知为七百五十人之类。若山泽之名数,则注家不言其有几,所以难考官数)。林衡,每大林麓下士十二人,中林麓如中山之虞,小林麓如小山之虞。川衡,每大川下士十二人,中川下士四人,小川下士二人。泽虞,每大泽大薮中士四人,下士八人;中泽、中薮如中川,小泽、小薮如小川。场人,每场下士二人。司关,每关下士二人。内宗,凡内女之有爵者。外宗,凡外女之有爵者。都司马,每都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象胥,每翟上士一人,中士二人,下士八人。朝大夫,每国上士二人,下士四人。

无命官:

酒人(奄。郑注谓宦人,贾注谓不称士则称奄。亦府史之属)浆人(奄)笾人(奄) 醢人(奄)醯人(奄) ▯人(奄) 幂人(奄) 阍人 寺人 内竖 九嫔 女御 女祝 女史 内司服(奄) 缝人(奄) 胥师 贾师 司▯ 司稽 肆长 邻长 舂人(奄)饣喜人(奄) ▯人(奄) 守祧(奄)瞽▯蒙(奄) 视了 凡以神仕者 方相氏 圉师 罪隶 蛮隶 闽隶 夷隶 貉隶

汉自丞相至佐史,凡十三万二百八十五员(哀帝时数,兼诸府州郡胥吏)。

译官:旅三十二人。郁人二人 鬯人二人 鸡人一人 司尊彝二人 司几筵二人 典祀四人 职丧八人 乐师十六人 小胥八人 磬师八人 钟师八人 笙师四人 钅专师四人 镈师二人 旄人四人 旄章四人 韎师娄氏四人 典庸器四人 司干二人 卜人十六人 叶氏二人 占人八人 小祝十六人 丧祝八人 甸祝二人 诅祝二人 小史十六人 冯相氏四人 保章氏四人 内史十六人 御史十六人 巾车十六人 典路四人 车仆四人 司常四人(以上春官,共二百七十五人)司马属官:旅三十二人。司勋四人 量人二人 小子二人 羊人二人 司马二人 掌固八人 司险四人 候人十二人 环人六人 挈壶氏六人 射人八人 服石氏一人 射鸟氏一人 罗氏一人 掌畜二人 司士十二人 司右四人 旅贲氏十六人 节服氏八人 御仆十二人 隶仆二人 弁师二人 司戈盾二人 缮人四人 驭夫十四人 校人十六人 趣马一人 巫马二人 牧师四人 庾人二人 土方氏十人 山师四人 川师四人 原师八人(以上夏官,共二百四十六人) 司寇属官:旅三十二人。司刺二人 司约二人 司盟二人 职金四人 司厉二人 犬人二人 司圜十二人 掌囚十二人 掌戮二人 司隶十二人 布宪四人 禁杀戮二人 禁暴氏二人 野庐氏六人 蜡氏四人 雍氏二人 萍氏二人 司寤氏二人 司烜氏六人 条狼氏六人 修闾氏二人 冥氏二人 庶氏一人 冗氏一人 翨氏二人 柞氏八人 薙氏二人 硩蔟氏一人 翦氏一人 赤犮氏一人 蝈氏一人 壶涿氏一人 庭氏一人 衔枚氏二人 伊耆氏一人 行夫三十二人 掌客四人 掌货贿十六人 都则二人 都士四人 家士四人(以上秋官,共二百一十三人)。

以上下士共一万九千二百零九人。

设有官职名称、但难以考查员数的:

山虞,每座大山设中士四人,下士八人;中山设下士六人,小山设下士二人(族、党、州、县、乡、邻、鄙、遂,都有固定的数目,可以据此推算出官员数目的多少,比如说每遂设中大夫一人,那么六遂就可以知道是六人,族师每族设上士一人,那么七百五十个族就可以知道是七百五十人之类。至于山泽的名数,注家没有说清楚具体有几处,所以难以考查官员数目)。林衡,每处大林麓设下士十二人,中林麓如同中山的山虞,小林麓如同小山的山虞。川衡,每条大川设下士十二人,中川设下士四人,小川设下士二人。泽虞,每处大泽大薮设中士四人,下士八人;中泽、中薮如同中川,小泽、小薮如同小川。场人,每个场设下士二人。司关,每个关设下士二人。内宗,凡是内命妇中有爵位的。外宗,凡是外命妇中有爵位的。都司马,每个都设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象胥,每个翟(少数民族名)设上士一人,中士二人,下士八人。朝大夫,每个诸侯国设上士二人,下士四人。

没有设官职名称的:

酒人(属奄官。郑玄注认为是宦官,贾公彦注认为不称士的就称奄。也是府史一类的属官)浆人(奄) 笾人(奄) 醢人(奄) 醯人(奄) 盐人(奄) 幂人(奄) 阍人 寺人 内竖 九嫔 女御 女祝 女史 内司服(奄) 缝人(奄) 胥师 贾师 司市 司稽 肆长 邻长 舂人(奄)饎人(奄) 槀人(奄) 守祧(奄)瞽蒙(奄) 视了 凡以神仕者 方相氏 圉师 罪隶 蛮隶 闽隶 夷隶 貉隶

汉代从丞相到佐史,共十三万零二百八十五员(这是哀帝时的数目,兼计各府、州、郡的胥吏)。后汉七千五百六十七员。晋代六千八百三十六员。宋代(南朝)六千一百七十二员。齐代二千一百零三员。后魏七千七百六十四员。北齐二千三百二十二员(连同内官计算)。后周二千九百八十九员(连同内官计

後汉七千五百六十七员。晋六千八百三十六员。宋六千一百七十二员。齐二千一百三员。後魏七千七百六十四员。北齐二千三百二十二员(并内官)。後周二千九百八十九员(并内官)。隋一万二千五百七十六员(内官二千五百八十一,外郡县官九千九百九十五)。唐一万八千八百五员(内官二千六百二十,外郡县官一万六千一百八十五)。

宋内外官员数:

元丰间,南丰曾巩议经费,言景德官一万馀员,皇▯二万馀员,治平并幕职州县官三千三百馀员,总二万四千员。

《朝野杂记》:“祖宗时,内外文武官通一万三千馀员。天圣中,两制、两省不及三十员,京朝官不及二千员,三班使臣不及四千员。庆历中,两制、两省至五十员,京朝官二千七百馀员,流外铨选人仅万计。乾道中,京朝官已三四千员,选人亦七八千员。绍熙二年,京朝官四千一百五十九员,合四选,凡三万三千一十六员。庆元二年,京朝官如绍兴之数,选人增至一万三千六百八十员,大使臣六千五百二十五员,小使臣一万八千七十员,通四选、凡四万二千有奇。盖五年之间所增,仅九千馀员,可谓官冗矣。嘉泰元年春,左选京官以上三千一百三十三员,选人万五千二百四员,大使臣以上六千八百五十四员,校尉以上万二千六百十六员,通四选,共三万七千八百馀员。是五年间所损,仅二千馀员,未知何故。”

●卷四十八 职官考二

○三公总序(四辅二大附)

《记》曰:“虞、夏、商有师、保,有疑、丞,设四辅及三公(《尚书大传》曰:“古者天子必有四邻,前曰疑,後曰丞,左曰辅,右曰弼。天子有问无以对,责之疑;有志而不志,责之丞;可正而不正,责之辅;可扬而不扬,责之弼。其爵视卿,其禄视次国之君。”),不必备,惟其人。语使能也。”故天子无爵,三公无官,参职天子,何官之称?天文三台,以三公法焉(三台,星名。台,一作能)。伊尹曰:“三公调阴阳,九卿通寒暑,大夫知人事,列士去其私。”周成王作《周官》,曰:“立太师、太傅、太保,兹惟三公,论道经邦,燮理阴阳(师,天子所师法;傅,傅相天子;保,保安天子於德义者。此惟三公之任,佐王论道,以经纬国事,和理阴阳。)少师、少傅、少保,曰三孤(此三官名曰三孤。孤,特也。言卑於公,尊於卿,特置此三人),贰公弘化,寅亮天地,弼予一人(副贰三公,弘大道化,敬信天地之教,以辅我一人之治)。”则三太,周之三公也,故不以一职为官名(公,八命也。九命则分陕为二伯)。又以三少为孤卿,与六卿为九焉(六卿,冢宰、司徒、宗伯、司马、司寇、司空也。

译算)。隋代一万二千五百七十六员(内官二千五百八十一人,外郡县官九千九百九十五人)。唐代一万八千八百零五员(内官二千六百二十人,外郡县官一万六千一百八十五人)。

宋朝内外官员数目:

元丰年间,南丰人曾巩议论经费开支,说景德年间官员一万余人,皇祐年间二万余人,治平年间并计幕职、州县官三千三百余人,总计二万四千人。

《朝野杂记》说:"祖宗时期,内外文武官员共一万三千余人。天圣年间,两制、两省官员不到三十人,京朝官不到两千人,三班使臣不到四千人。庆历年间,两制、两省达到五十人,京朝官二千七百余人,流外铨选人几乎万计。乾道年间,京朝官已经有三四千人,选人也有七八千人。绍熙二年,京朝官四千一百五十九人,合计四选(各类选人),共三万三千零一十六人。庆元二年,京朝官与绍兴年间的数目相同,选人增加到一万三千六百八十人,大使臣六千五百二十五人,小使臣一万八千零七十人,合计四选,共四万二千多人。这是五年之间所增加的,仅九千余人,可以说是官员冗滥了。嘉泰元年春,左选(选人分类之一)京官以上三千一百三十三人,选人一万五千二百零四人,大使臣以上六千八百五十四人,校尉以上一万二千六百一十六人,合计四选,共三万七千八百余人。这是五年间所减少的,仅二千余人,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卷四十八 职官考二

○三公总序(四辅、二大附)

《礼记》说:"虞、夏、商时代设有师、保,有疑、丞,设置了四辅和三公(《尚书大传》说:"古代天子一定有四邻,前面的叫疑,后面的叫丞,左边的叫辅,右边的叫弼。天子有问题却无法应对,就责怪疑;有志向却记不住,就责怪丞;应当纠正的却没有纠正,就责怪辅;应当发扬的却没有发扬,就责怪弼。他们的爵位相当于卿,俸禄相当于次国国君。"),不一定齐备,只看是否有合适的人才。这是说要用有才能的人。"所以天子没有爵位,三公没有具体官职,只是参与协助天子处理政务,谈得上什么官职的称谓呢?天文中的三台星,就是效法三公而设的(三台,星名。台,也写作能)。伊尹说:"三公调和阴阳,九卿沟通寒暑,大夫了解人情事理,列士去除自己的私心。"周成王作《周官》,说:"设立太师、太傅、太保,这就是三公,负责讨论治国之道、经营治理国家大事,调和治理阴阳(师,是天子所效法的对象;傅,是辅佐天子的人;保,是使天子安于德义的人。这就是三公的职任,辅佐君王讨论治道,以此经营治理国家事务,调和治理阴阳)。设少师、少傅、少保,称为三孤(这三个官职名叫三孤。孤,是特殊的意思。是说地位比公低,比卿高,特别设置这三个人),辅佐三公弘扬教化,敬慎明察天地之道,来辅助我一人的治理(作为三公的副贰,弘扬光大教化,恭敬信奉天地的教诲,来辅佐我一人的治理)。"那么三太,就是周朝的三公,所以不用某一具体职务作为官名(公,是八命之爵。九命就分陕而治,成为二伯)。又把三少作为孤卿,与六卿合称为九卿(六卿,指冢宰、司徒、宗伯、司马、司寇、司空。《周礼正义》说:"按《昏义》说三公、九卿,六卿加上三孤合称为九,其中三公又向下兼任六卿之职。所以《左传》说司徒公、司马公、司空公,是公各自兼任两卿之职。按《顾命》记载,太保兼领冢宰,毕公兼领司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