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史藏历代名臣奏议一百八十六

歴代名臣奏议卷二百十二

史藏 · 诏令奏议 · 已译 · 第 2468–2477 段

若必形于诏书,示荡涤之恵,使之自新,则似分别前日政事,亏损治道,无大于此。然则人情安与不安,乃在陛下立意行事其实何如耳,不在降诏诏下之后,事体窒碍,其害乃至如此。臣愿陛下深赐省照,特罢降诏,以全大体。臣不胜拳拳。挚又论政令防曰:「臣闻之,衔防不调,虽造父不能善御;法令不一,虽有虞不能善治。故曰:『慎乃出令』,言慎始也;又曰:『令出惟行,弗惟反』,言慎终也。圣人制法造令,于堂奥之上,熟复兢慎,若不得已者,故其出也,天下信之。以命则行,以禁则止,所谓信如四时,坚如金石。若始之不慎,既出而反之,则何以示信?出而勿反,则又将有受其敝者。由此言之,始既不慎,虽欲慎终,不可得矣。」恭惟陛下即位逾年,加惠海宇,修完政事,大要专以便人,天下幸甚。然累月以来,法令寡信,议者窃有疑焉。夫法非不善,而施行之际,使议者致疑,此亦不可不察。臣谨条列一二,以槩见其余。乃者,朝廷患免役之敝,下诏改复差法,天下知之久矣。置局设官,以议施行之叙,天下望之又久矣。造法不慎其始,施之仓猝,故改而立雇募之议,继又为招募之法,而法至今不能成也。朝廷患常平之敝,并用旧制施行,曽未累月,复变为青苖之法。其后又下诏切责首议之臣,而敛散之事至今行之如初。此二事,大事也。四方倾耳拭目,以观盛悳之举,而反覆二三,虽近侍谋议之臣,曽不敢必知法将安出,尚何以使天下信之?挟铜之禁,行之未防,复限以五斤,勿禁。一开其端,则轻重多寡,谁复可辨?官司固未易,家至数之禁而不能止,与不禁同。大河职事,河北转运司言之,则属转运司;都水言之,则归都水。夫二者必有一得,则亦必有一失矣。此其小事,然推此▯言之,则议者之论,安可不察?且改之易之,诚是耶?君子犹以为反令,况改易而未必是,徒以暴过举于天下,则曷若慎之于始乎?今朝廷建一事,命一官,令已行矣。议者必曰:「此未也,且将改之。」曽未淹乆,而议者之言果信。臣愚未喻,朝廷知其不可而姑为之,以待改耶?不知而偶为之耶?始议既粗,行之必有抵牾,拾遗补过之臣,以言为职,知而不言,则为废职;言而易之,则为反令。故臣愿陛下深诏执政大臣,逺虑熟计,慎重出令。其始既慎,度可以必行而后行之,则至其终也不可反矣。惟陛下加恵留神思之,毋忽!上以严政令,下以示信四方,又以杜塞异议,使无所幸其失。今日之治,宜莫先此。臣不胜拳拳,取进止。挚又乞脩敇令防曰:「臣窃以法者,天下之大命也。先王制法,其意使人易避而难犯,故至简至直,而足以尽天下之理。后世制法,惟恐有罪者之或失也,故多张纲目,而民于是无所措其手足矣。世轻世重,唯圣人为能变通之。祖宗之初,法令至约,而行之可乆。其后大较不过十年一变,法岂天下之大,民物之众,事日益滋,则法不可以不密欤?臣窃以谓非事多而后法密也,殆法繁而后奸生也。神宗皇帝逹因革之妙,慎重宪禁。元丰中,命有司编脩勅令,凡旧载于勅者,多移之于令,盖违勅之法重,违令之罪轻,此足以见神宗皇帝仁厚之悳,哀矜万姓,欲寛斯人之所犯,恩施甚大也。而所司不能究宣主悳,推广其间,乃増多条目,离析旧制,用一言之偏而立一法,因一事之变而生一条,其意烦苛,其文晦隠,不足以该万物之理,达天下之情,行之防时,盖已屡变。今所谓续降者,毎半年一颁,毎次不减数帙矣。夫法者,天下之至公也,造之而不能通,故行之而不能乆,其理然也。又续降多不显言其所冲改,故官司州县承用从事,参差抵牾,本末不应,非所谓讲若画一,通天下之志者也。臣愚以谓宜有所加损润泽之,去其繁密,合其离散,要在简易明白,使民有所避而知所谓迁善逺罪之意。伏望圣慈酌时之宜,完法之用,选择儒臣一二有经术、眀于治体、练达民政者,将庆歴、嘉祐以来旧敕与新敕参照去取,畧行删正,以成一代之典,施之无穷。」

译如果一定要把这些意思写在诏书中,显示涤除罪过的恩惠,使他们改过自新,那么就好像是在区分、否定前日的政事,没有什么比这更损害治国之道的了。这样看来,人心安定还是不安定,正在于陛下立定的意旨和实际施政究竟如何,而不在于是否降诏。诏书一下,政事反而受到阻碍,危害竟达到如此地步。臣希望陛下深加省察,特意停止降诏,以保全国家大体。臣不胜恳切。” 刘挚又论述政令,所上札子说:“臣听说,车轴上的铜环如果不协调,即使造父也不能善于驾车;法令不统一,即使虞舜也不能善于治理。所以说:‘谨慎你的发令’,是说要慎重开始;又说:‘命令发出只应实行,不应反复’,是说要慎重结束。圣人制定法律、创设命令,在深宫之中反复熟思,戒惧谨慎,仿佛非不得已不这样做;所以一经发布,天下便相信它。命令要求做就实行,禁止做就停止,这就是所说的信用像四时一样可靠,像金石一样坚固。如果开始时不慎重,发布之后又反悔,那么凭什么显示信用?命令发出而不反悔,却又会有人承受它的弊害。由此说来,开始既然不慎重,即使想慎重到底,也不可能了。恭敬地想,陛下即位一年多以来,施恩天下,修治政事,大体上专门以便利百姓为务,天下实在幸运。然而几个月以来,法令缺乏信用,议论者私下已经有所疑惑。法令并非不好,但施行时却使议论者产生疑惑,这也不可不察。臣谨列举一两件,以概略显示其余。前些时候,朝廷忧虑免役法的弊病,下诏改行恢复差役法,天下很久以来都知道这件事;设置机构、任命官员,讨论施行的次序,天下也盼望很久了。制定法律开始时不慎重,仓促施行,所以改为建立雇募的议论,接着又制定招募之法,结果这项法律至今仍未制定完成。” 朝廷忧虑常平法的弊病,合并采用旧制度施行;还不到几个月,又改为青苗法。后来又下诏严厉责备最初提议的臣子,但收放钱谷的事情至今仍照原样施行。这两件事都是大事。四方侧耳注目,想观察盛德的举措;可是反复改变两三次,即使是近侍和参与谋议的臣子,也不敢确定法令究竟将怎样制定,这还凭什么使天下相信呢?携带铜钱的禁令,施行还没有多久,又改为限定五斤以内不禁。一旦开了这个头,轻重多少谁还能分辨?官司本来就难以处理,即使逐家逐户去计算禁铜数量也不能制止,与不禁没有区别。治理黄河的事务,河北转运司说由它负责,就归转运司;都水监说由它负责,就归都水监。两者必定有一个判断正确,也必定有一个判断错误。这虽是小事,但由此类推,议论者的意见怎么能不察看?况且改动、变更果真正确吗?君子尚且认为反复改变命令是不对的,何况改动未必正确,只是把过失暴露给天下,那还不如一开始就慎重些呢?如今朝廷建立一件事、任命一名官员,命令已经施行了,议论者必定说:‘这还不是最终决定,还将改动它。’不久之后,议论者的话果然应验了。” 臣愚昧,不能理解:朝廷是知道这样做不可行,却姑且先做,等待以后修改吗?还是并不知道不可行,只是偶然这样做呢?开始议定得粗疏,施行时必然会有抵牾;拾遗补过的臣子,以进言为职责,知道问题却不说,就是废弃职责;进言后又改动法令,就是反复改变命令。因此臣希望陛下深切告诫执政大臣,长远考虑,周密谋划,慎重发布命令。开始时既然慎重,估量确实可以实行后才施行,那么到了最后就不可反悔了。希望陛下加以恩意,留心思考,不要忽视!对上可以严肃政令,对下可以向四方显示信用,又可以堵塞异议,使人不再侥幸等待它出错。今日的治理,应当没有比这更优先的了。臣不胜恳切,请陛下裁决。” 刘挚又请求修订敕令,所上札子说:“臣私下认为,法律是天下最重大的命脉。先王制定法律,是想使人容易避开法律而难以触犯,所以极其简明正直,却足以穷尽天下的道理。后世制定法律,只怕有罪之人偶然逃脱,所以广泛铺陈条目纲目,百姓于是手足无措。时代有轻有重,只有圣人才能通权达变。祖宗初年,法令极其简约,却可以长久实行。后来大致不过十年一变。难道是因为天下事务重大、民物众多、事情日益增加,所以法律不得不越来越严密吗?臣私下认为,并不是事务多了以后法律才繁密,大概是法律繁密以后奸弊才产生。神宗皇帝通晓因革变通的妙理,慎重对待法令禁制。元丰年间,命有关部门编修敕令,把过去记载在敕中的许多内容移到令中;大概因为违敕之法较重,违令之罪较轻,这足以看出神宗皇帝仁厚的德行,怜悯万姓,希望宽免百姓所犯的罪过,恩德施加得非常深厚。然而主管部门不能彻底宣扬主上的德意、推展其中的本旨,反而增添许多条目,拆分旧制,因一句话的偏意便设立一条法律,因一件事的变化便产生一项条文。这样用意烦琐苛刻,文字隐晦难明,不足以包容万物之理、通达天下之情,施行没有多久,已经屡次变更。” 如今所谓‘续降’,每半年颁布一次,每次都不少于几册。法律是天下最公正的东西,制定后不能贯通,所以施行后不能长久,这是必然的道理。并且续降之令大多不明说冲改了哪些内容,所以官司和州县承接使用时,彼此参差抵牾,前后本末不能相应,不是所谓条理如同一幅画那样整齐划一、贯通天下人心的做法。臣愚昧地认为,应当有所增删润饰,去掉繁密,合并离散的条文,关键在于简易明白,使百姓有可以避开的规范,并知道迁善远罪的意旨。伏望圣上慈悲,斟酌时势所宜,完备法律的功用,选择一两名通晓经术、明白治国体要、熟悉民政的儒臣,把庆历、嘉祐以来的旧敕和新敕互相参照,取舍删正,略加修订,形成一代典章,施行于无穷。”

右司谏王岩叟上奏曰:「臣累日来风闻陛下欲降诏书以安人心反侧,则臣不知果有果无。然臣既有所闻,不可不先事而言,以备采择。未审此事出于圣虑邪,出于左右者之谋邪?出于圣虑,则臣以谓陛下私忧过计耳;出于左右之谋,则臣以谓误陛下矣。自古以来,朝廷黜邪退奸,亦是常事,何须过以为忧,反动奸人之心,将谓陛下畏之,必潜增凶焰,隂造祸机,倾摇善良,窥伺新政矣,可不戒哉!伏惟陛下即位以来,上合天心,下从民欲,斥逺奸邪,奬崇忠直,纳天下善言而不厌,革天下▯事而不疑,故能使四夷靖安,百姓歌咏,以为复见祖宗太平之盛。陛下惟当日笃此心,隆此道,以永社稷无疆之休,不宜少移初意也。夫奸心抑之且不可止,况于进之?直言求之且不可得,况于沮之?长君子而消小人,在陛下一言;长小人而消君子,亦在陛下一言。此国家否泰之关,而天下治乱之机也。陛下不可不深思,不可不预防。臣恐诏书一出,则言之后时,故冒犯而先论,愿陛下纳臣愚忠,收诏勿下,使羣邪自静,以养朝廷之威;众正自安,以重国家之势。天下幸甚。」贴黄称臣,窃思降诏之后,老奸宿邪则安矣,而忠臣义士必不自安。陛下方求天下大治,以追祖宗之盛,而使忠臣义士不得尽其心,非陛下之福也。愿因臣之言,反复思之,重此诏书之发,幸甚。舜去四凶,当时四凶之党,不应无人尚在,中外未闻下诏安四凶之党也。臣自风闻下诏,寝食不复自安,心料陛下畏见多言,故有此指挥,不知令臣今后如何居职?有言则犯令,不言则负恩,进退之间,未知所处,幸陛下察之,无误此举。言事官当忠于主上,公于天下,是为称职。忠则不肯立朋党,故言无所隠;公则不敢任喜怒,故言无所欺。或朋邪罔上,或意在报私,或厚诬其人,或以讦为直,或隂懐顾忌,则陛下当深察其情,罢之则可也,窜黜之则可也,以约束一切,闭其言则不可也。如果有诏书,即望陛下采纳臣言,只作圣意,取入禁中,以安言路之心。岩叟又上奏曰:「臣自风闻朝廷欲降诏书,安慰缙绅之心。虽两上章论奏,不便以闻之,未审故言未详。臣今颇得大槩信如所闻,甚可怪也。事有大不可者三,陛下岂容易而发?窃知其间叙列先朝缙绅之恶,无所不有。虽云臣下所为,然于先帝之眀如何也?陛下下诏之善意,本在掩盖前事,不知反所以彰先帝之失,此大不可一也。陛下即位以来,未尝以喜怒爱憎妄责一人,凡有所行,必本天下公议。大奸大恶,不得已而黜者,又曲从寛恕,百分罪恶不过行一二分而已。何有大甚之事?今闻诏行「疾之已甚」之语如是,则是陛下临御以来所行之事,皆为过当,反成自诬,以伤国家之体,此大不可二也。奸人诳惑陛下,张大其事,言人心反侧,故致陛下有下诏之意。陛下何不自察?今天下生灵之心安与不安,何如往前?今天下生灵之心所以安,只因陛下眀辨邪正,黜去欺君罔上之人数辈耳。复见陛下姑息此曹,未测将来之好恶,则天下之心将疑而揺矣。陛下之意虽以安罪恶,不知反所以动天下之心,此大不可三也。陛下下诏未见一利,而有大不可者三,何可为哉?臣非故敢逆陛下之情也,盖欲以惜朝廷之举动,全吾君之盛美耳。夫为国之道,惟浑然深厚,示以无心,泯迹言语之间,使天下君子小人皆不可得而议,乃为清宁之本也。何为自生疑心,无故下诏,使天下可得而窥,可得而议哉?臣恐益为纷纷,不能成清宁之治,误陛下初心尔。愿陛下拂除奸人先入之言,省察愚臣继进之説,或防圣心旷然,一赐开纳。臣今夕即死,无所恨矣。惟陛下怜其愚,幸甚。」侍御史林旦上奏曰:「臣近者风闻朝廷欲降诏书,戒约言事官不宜疾恶太甚,动摇人心。初闻之,以谓此妄意朝廷之言耳,殊不以为信。既而传者益众,不能不以为疑。窃惟陛下临政以还,虚已听纳,招徕谠言,四方之人,孰不欣戴?此实宗庙社稷之福也。今方逾嵗,若遂厌言有诏戒止,凡倾耳以听,企足以望者,得不解体耶?此必有造谋以误陛下者,臣度其意不过两端而已。一则务为姑息,以掠誉于小人;一则持此自献,谓能不谤于先帝。夫有国之要道,在于使君子道长,小人道消而已。君子道长,则悳泽日被于天下,而为朝廷之福;小人道消,则疾苦不加于百姓,而得四方之心。岂有为民除去疾苦,而反致人心之不安也?若此,则虞舜不当放四凶,孔子不当诛少正卯矣。圣人于残贼不仁之人,杀之而不疑。今朝廷寛大,眀正其罪恶,不过慰塞人望,量其官职,隆其差遣而已。

译右司谏王岩叟上奏说:“臣这些日子多次听到传闻,说陛下想要降诏书来安定心怀不安的人,臣不知道究竟有没有这件事。但臣既然听到了,就不能不在事情发生以前先行进言,以备采择。还不知道这件事是出自圣上的考虑,还是出自左右近臣的谋划?如果出自圣虑,臣认为是陛下私下忧虑过度、筹划过多;如果出自左右的谋划,臣认为他们误导了陛下。自古以来,朝廷斥退邪恶、罢黜奸臣,本来就是常事,何必过分忧虑,反而触动奸人的心,使他们以为陛下害怕他们,必定暗中增长凶焰,阴谋制造祸乱,倾覆动摇善良之人,窥伺新政,难道不可警戒吗?伏望陛下即位以来,对上合乎天心,对下顺应民意,斥退远离奸邪,奖赏推崇忠直,接纳天下善言而不厌倦,革除天下弊事而不疑惑,所以能够使四夷安定,百姓歌颂,认为重新看到了祖宗太平盛世。陛下只应当每天更加坚定这颗心,弘扬这种道义,以使国家永远享有无疆的福祉,不应稍稍改变最初的意旨。奸人的邪心,压制它尚且未必能够止息,何况反而进用他们?直言即使求取尚且难以得到,何况加以阻挠?扶植君子、消退小人,决定于陛下一句话;” 助长小人、使君子消退,也决定于陛下一句话。这是国家否泰转变的关口,也是天下治乱的契机。陛下不可不深思,不可不预先防范。臣恐怕诏书一旦发布,进言就会错过时机,所以冒犯圣上先行论说。希望陛下采纳臣的愚忠,收回诏书,不要下发,使群邪自行安静,以培养朝廷的威严;使众多正直之士自行安定,以增强国家的声势。天下幸甚。” 贴黄说:臣私下想,降诏以后,老奸巨猾和积久的邪恶之人就安稳了,而忠臣义士一定不得安宁。陛下正在求得天下大治,以追继祖宗的盛美,却使忠臣义士不能竭尽心力,这不是陛下的福分。愿陛下因臣的话反复思考,慎重发布这道诏书,臣就万分庆幸了。舜放逐四凶,当时四凶的党羽不应当一个也没有,但中外从未听说下诏安抚四凶的党羽。臣自从听到将要下诏,寝食都不能安宁,心里猜想陛下害怕遇到多言之臣,所以有了这个指挥;却不知道今后要怎样任职:进言就违反诏令,不进言就辜负皇恩,进退之间,不知如何处置,希望陛下明察,不要误行此举。言事官应当忠于君主、对天下公正,这才称得上称职。忠诚就不肯结成朋党,所以言语没有隐瞒;公正就不敢任凭喜怒,所以言语没有欺骗。有的结党邪曲欺骗皇上,有的意在报复私怨,有的过分诬陷他人,有的把攻讦当作正直,有的暗中怀有顾忌;陛下应当深入察究他们的实情,罢免他们可以,流放贬黜他们也可以,但不能用一纸泛泛诏书一概加以阻抑、闭塞他们的言路。如果已经有诏书,希望陛下采纳臣的话,只作为圣上的意思,把诏书收入禁中,以安定言路之臣的心。” 王岩叟又上奏说:“臣自从听到传闻,说朝廷想要降诏安慰士大夫之心,虽然两次上章论奏,却没有把听闻的详细情况说清楚。臣如今大体上已经确信传闻属实,实在令人奇怪。这件事有三点极不可行,陛下难道可以轻易发布吗?臣私下得知,诏书中列举先朝士大夫的罪恶,几乎无所不包。虽然说是臣下所为,但这对于先帝的圣明又意味着什么呢?陛下下诏的善意,本来在于掩盖前事,却不知道反而因此彰显先帝的过失,这是第一点不可行。陛下即位以来,从未凭喜怒爱憎妄自责罚一人,凡有所施行,必定依据天下公议。大奸大恶之人,实在不得已而罢黜的,陛下又曲从宽恕,百份罪恶不过只施行一二分罢了。哪里有特别严重的事情?如今听说诏书要使用‘憎恶得太过分’这样的话,那么就会变成陛下临朝以来所做的一切都过当,反而成了自我诬陷,损伤国家大体,这是第二点不可行。奸人欺骗迷惑陛下,夸大其事,说人心不安,所以导致陛下产生下诏的意图。陛下为什么不亲自察看?如今天下百姓之心安定还是不安定,比过去究竟怎样?天下百姓之心所以安定,只是因为陛下明辨邪正,罢黜了几名欺君罔上的人。” 如果又看见陛下姑息这些人,使天下无法预知将来的好恶,那么天下人心就会疑惑动摇。陛下的本意虽然是安抚罪恶之人,却不知道反而会因此动摇天下人心,这是第三点不可行。陛下下诏看不出一项好处,却有三项大不可行,怎么能这样做呢?臣并非故意违逆陛下的心意,只是想爱惜朝廷的举动,保全君主的盛美罢了。治理国家的道理,只有浑厚深沉,显示无所偏私,使天下君子小人都无法从言语之间找到议论的把柄,这才是清明安宁的根本。为什么要无端自己产生疑心,下诏让天下能够窥测、能够议论呢?臣恐怕这样会使纷纷扰扰更加严重,不能成就清明安宁的治理,只会误伤陛下的初衷。希望陛下拂除奸人先入为主的话,省察愚臣后来进献的意见,或许圣心豁然开朗,给予采纳。臣即使今夕死去,也没有遗憾了。只希望陛下怜悯臣的愚昧,臣就万分庆幸了。” 侍御史林旦上奏说:“臣近来听到传闻,说朝廷想要降诏,告诫约束言事官,不应当过分憎恶邪恶,以免动摇人心。起初听到时,认为这只是妄自揣测朝廷的话,完全不相信。后来传闻的人越来越多,不能不产生疑惑。臣私下想,陛下临政以来,虚心听取采纳意见,招致正直的言论,四方之人谁不欣喜拥戴?这实在是宗庙社稷的福分。如今才过一年,如果就厌恶进言而下诏禁止,那么凡是侧耳听取、踮脚盼望的人,能不灰心吗?这一定有人设谋误导陛下,臣推测他的用意不过有两端:一是务求姑息,以便向小人邀取声誉;二是拿这件事来献策,说这样可以不诽谤先帝。治理国家的要道,在于使君子的正道增长,使小人的邪道消退而已。君子之道增长,恩德就日益遍及天下,成为朝廷的福分;小人之道消退,百姓的疾苦就不会增加,并能取得四方人心。哪里有为百姓除去疾苦,反而导致人心不安的道理?如果这样,那么虞舜就不应当放逐四凶,孔子也不应当诛杀少正卯了。圣人对于残害百姓、没有仁德的人,杀掉他们从不疑虑。如今朝廷宽大,只是明白判定他们的罪恶,不过为了慰藉、满足民众的愿望,酌量保留他们的官职、提高他们的差遣罢了。”

何损于其身?何愧于天下?而便致人心不安也?此等小人,本无爱君利民之心,人疾之久矣,又何足矜恤而更姑息之?此甚倒置也。且先帝聪眀睿知,忧勤庶政,不爱髙爵重禄,而与士大夫共之,乃望其尽忠竭诚以报称其恩宠也。彼乃结党相因,公肆欺侮,丑秽惨虐,无所不至,使上之人虽有良法美意,而泽不下流,隂受小民之怨。望其负国罔上之罪,何可胜诛也?向日执政之臣,言事之官,目击耳闻,不肯以告,故使朝廷未正其罪。今罪恶悉已暴露,而朝廷终不忍深诛而显戮之,虽有贬降,亦只是奉行先帝圣意,谴斥不忠不良之人,且示天下以前日失当之事,自各有建言之人,奉行之吏,非出于先帝之本意也。如此,岂得为谤先帝乎?大凡言事之官,招仇触怨,岂所欲为?朝廷过奬借之,犹有畏惧观望而不肯尽言者,况又有所沮抑之,则彼安肯奋不顾身以输忠于陛下乎臣,窃恐由此遂使亮直之人反为羣小指笑玩侮,心懐畏避而不得安其位矣。若其言事弹击不实,喜怒任情,朝廷摘示羣众,罢之可也,窜之可也,但不当泛下一诏,均沮遏之耳。今日朝廷正恐奸邪乗间作过,惟借耳目之官防察纠正。若自为壅蔽,以啓小人之幸,则此后执政大臣欲进拟前日不忠不良罪慝显著之人,置在要近,误朝廷委任,遂有以借口而钳闭台谏官之言矣。此甚非计之得也。臣不敢耻过作非而重于立位,止是爱惜国体,恐天下之人误认朝廷之意而起疑惑观望之心尔。利害所系不少,愿陛下谨之重之。右正言朱光庭上言曰:「臣窃惟王者出号施令,示天下之大信,唯其合皇极之道,上叅天心,下顺物理,使四海内外闻之,欣跃鼓舞,咸曰『大哉王言』。故书载诗歌,足以为世法,盖以至公至正而然也。伏自陛下临御以来,天下之人,上自公卿,下逮民庶,称颂陛下之悳,谓厯古以来未见如此之公,未见如此之眀。故君子有以伸其直,小人不得肆其罔,而又信任俊哲,放去奸回,朝廷清眀,日就太平。臣前日风闻朝廷将欲降诏慰安小人,臣窃以谓刚阳之气常在于生,扶持保祐,唯恐其不长;隂邪之气常在于杀,消除殄灭,唯恐其不尽。夫刚阳则君子之道也,陛下今日固进君子矣,然扶持保祐,愿陛下加意焉。隂邪小人之道也,陛下今日固退小人矣,然消除殄灭,愿陛下致力焉。如此则天下常泰而不否矣。臣窃闻将下诏书,条列事目,慰安奸邪之人,今后更置而不问,在圣度含洪则善,然使奸邪之人有以增气。臣谓此诏不须颁下,恐天下之人适足有以窥陛下。臣愚不肖,荷陛下盛惪之遇,今日有所懐,不敢不竭尽于旒扆之前。愿陛下睿断,特赐追寝前诏,更不颁行。臣愚不胜拳拳。」右正言王觌上奏曰:「臣伏闻近者朝廷以放黜一二大奸、十数巨蠧,恐人情不安,将下诏书以安之;又将戒言事官,凡臣寮旧恶不得复言。臣固未详其虚实,诚出于此。臣恐四方有识之士轻议朝廷也。其状于今月三日投进讫。臣今又闻诏书有言者勿得弹劾,有司毋得施行之戒。窃以为过矣。夫为陛下之耳目者,言事官也;为陛下之股肱者,有司也。小人情伪万状,宿恶旧奸,初多隠伏,幸而发露着见,则言事官论之,有司行之,然后小人不得大肆,而朝廷清眀,陛下可以无为而治矣。盖小人之宿恶旧奸发露着见,而言事官钳口而不得言,有司束手而不得治,则小人肆行而无所惮矣。使小人肆行而无所惮,则欺君壊法蠧民害物者蜂起鳞集而争奋矣。朝廷尚安得清眀?陛下尚安得无为而治哉?或言事官忠愤而违诏以举职,有司疾恶而违诏以行法,则陛下之诏书乃成虚设,言事官、有司之违诏者亦不为无罪,又须按治,则纲纪紊乱,贤不肖混淆,而意外之忧,智者有所不能谋,贤者有所不能救。以夫君子小人势不两立,而迭为盛衰者也。故在《易》:君子道长,小人道消,则为泰;小人道长,君子道消,则为否。夫否泰者,君子小人消长之间也。今朝廷优恤小人,而使言者勿复弹劾,有司毋得施行,是乃抑君子而长小人,嵗月之间,邪党渐胜,天下不防于否乎?昔帝舜虽临下以简,御众以寛,孔子虽谓「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亦未尝闻箝言者之口而使不得言,小人之奸,废有司之职而使不得治小人之恶也。今陛下必欲下寛大之诏以安羣小之情,则惟用阔畧细故以谕之可矣,何至壊朝廷之纪纲,使小人旧奸宿恶之发露着见者,其事状虽渉于罔上,然亦一切不问,而言者勿复弹劾,有司毋得施行,以为小人之资也。伏望圣慈审绎。」之熟,讲之谨于出令,无为异日之患,天下幸甚。

译这对他们自身有什么损害?对天下有什么可惭愧的?又怎么会使人心不安呢?这类小人本来就没有爱君利民之心,人民憎恶他们已经很久了,又有什么值得怜悯抚恤而需要更加姑息的呢?这实在是本末倒置。况且先帝聪明睿智,忧劳于各种政务,不吝惜高爵厚禄,而与士大夫共同享有,正是希望他们竭尽忠诚来报答和匹配先帝的恩宠。他们却结党相互勾连,公开肆意欺侮,丑恶、污秽、惨毒、暴虐,无所不至,使上面的人即使有良法美意,恩泽也不能下达,暗中承受百姓的怨恨。推究他们辜负国家、欺罔君上的罪行,哪里能数得清、杀得尽?从前执政大臣和言事官亲眼看见、亲耳听到,却不肯上报,所以使朝廷没有及时正其罪。如今罪恶全部暴露,朝廷始终不忍深加诛戮,即使有贬降,也只是奉行先帝圣意,斥责不忠不良之人,并且向天下表明以前失当的事情,各有提出建议的人和执行的官吏,并非出自先帝本意。这样怎么能说是诽谤先帝呢?大凡言事官招来仇恨、触犯怨怒,哪里是他们愿意做的?朝廷过分奖誉、借重他们,尚且有畏惧观望而不肯尽言的人,何况再加以阻抑,他们哪里肯奋不顾身地向陛下竭尽忠诚?臣私下担心,从此会使明察正直的人反而被群小指点嘲笑、玩弄侮辱,心怀畏惧而不得安居其位。” 如果他们进言弹劾不实,凭个人感情任意发怒,朝廷可以把事实揭示给众人,罢免他们可以,流放他们也可以;但不应当泛泛发布一道诏书,一概加以阻挠压制。如今朝廷正担心奸邪之人乘机作恶,只能借助言事官等耳目之官加以察访纠正。如果朝廷反而自己造成壅蔽,给小人以侥幸的机会,那么今后执政大臣想要推荐提拔前日那些不忠不良、罪恶显著的人,安置在重要亲近的职位上,误导朝廷任用时,就会以此为借口,钳制闭塞台谏官的言论。这实在不是得当的计策。臣不敢以掩饰过错、继续作恶为重而保住官位,只是爱惜国家体统,恐怕天下人误解朝廷的意思,产生疑惑观望之心罢了。利害关系很大,希望陛下谨慎、重视这件事。” 右正言朱光庭上言说:“臣私下想到,君王发布号令,是向天下显示最大的信用;只有合乎皇极之道,对上参合天心,对下顺应万物之理,使四海内外听到后都欣喜跳跃、振奋鼓舞,一齐说‘君王的话真伟大’,才可以这样做。所以《尚书》记载、诗歌歌咏的言论,足以成为后世法则,大概正是因为它们至公至正。自从陛下临朝以来,天下之人从上至公卿、下至百姓,都称颂陛下的德行,说历代以来从未见过这样公正、这样明察的君主。因此君子能够伸张正直,小人不能肆意欺罔;又信任贤能,放逐奸邪,朝廷清明,日益接近太平。臣前些日子听到传闻,说朝廷将要下诏安慰小人。臣私下认为,刚阳之气总在于生长,应当扶持保佑,唯恐它不能增长;阴邪之气总在于杀伐消亡,应当消除灭绝,唯恐它不能彻底消尽。刚阳就是君子的道,陛下今日固然在进用君子,但扶持保佑方面仍希望陛下更加用心;阴邪就是小人的道,陛下今日固然在斥退小人,但消除灭绝方面仍希望陛下努力。这样天下就会常常处于泰平而不陷于否塞。臣私下听说将要下诏,列举事项,安慰奸邪之人,从今以后即使再有类似事情也置之不问;从圣上宽宏包容的气度说,这固然是善意,但却会使奸邪之人因此增长气焰。” 臣认为这道诏书不必颁下,恐怕天下人反而足以借此窥测陛下。臣愚昧无能,承受陛下深厚的恩遇,今日心中有所想,不敢不在陛下之前竭尽陈说。希望陛下圣明裁断,特意收回、停止此前的诏书,不再颁行。臣愚昧而不胜恳切。” 右正言王觌上奏说:“臣听说近来朝廷因为放逐、贬黜一两个大奸和十多个大害,恐怕人心不安,准备下诏安抚;又将告诫言事官,今后不得再谈论臣僚过去的罪恶。臣还没有弄清这些传闻是真是假,如果确有其事,臣恐怕四方有见识的人会轻率议论朝廷。这件事臣已于本月三日投进奏章。臣如今又听说诏书中有‘进言者不得弹劾,有司不得施行’的禁令,私下认为过分了。替陛下充当耳目的是言事官,替陛下充当股肱的是有司。小人的情状伪态多种多样,积久的恶行和旧日的奸邪,起初大多隐伏;幸而一旦暴露显现,便由言事官论列,由有司执行惩治,然后小人才不能大肆作恶,朝廷才能清明,陛下才可以无为而治。假如小人积久的恶行和旧日的奸邪已经暴露,言事官却被钳住嘴不能说,有司束手不能治,那么小人就会肆意妄行而没有畏惧。小人肆行无惮,欺君、败坏法度、祸害百姓和万物的人就会像蜂群鳞集一样纷纷起来争相作恶。朝廷还能清明吗?陛下还能无为而治吗?如果言事官出于忠愤,违背诏令来履行职责,有司憎恶奸邪,违背诏令来执行法律,那么陛下的诏书就成了空文;违诏的言事官和有司也不能说没有罪,又必须加以审查治罪,于是纲纪紊乱,贤能与不肖混杂,意料之外的忧患出现,智者也有不能谋划、贤者也有不能挽救的局面。” 君子和小人的势力本来不能同时并立,只能交替地有盛有衰。所以《易经》说:君子的正道增长、小人的邪道消退,就是泰;小人的邪道增长、君子的正道消退,就是否。所谓否泰,就是君子和小人消长之间的变化。如今朝廷优待抚恤小人,又使进言者不得再弹劾、有司不得施行,这就是压抑君子而助长小人;日月之间,邪党逐渐占上风,天下难道不会陷入否塞吗?从前帝舜虽然以简约统御臣下、以宽厚驾驭众人,孔子虽然说‘人如果没有仁德,憎恶他过分,就会造成乱’,但从未听说他箝制进言者的嘴使其不能进言,也未听说他废弃有司的职责使其不能惩治小人的罪恶。如今陛下如果一定要下宽大的诏书来安抚群小之情,那么只须用宽略细小过失的办法晓谕他们就可以了,何至于破坏朝廷纲纪,使小人旧日的奸恶、积久的罪行已经暴露,即使事情涉及欺罔君上,也一概不问;又使进言者不得再弹劾、有司不得施行,反而成为小人的凭借?伏望圣上慈悲,详细审察、反复讲究后再谨慎发布命令,不要给日后造成祸患,天下幸甚。”

贴黄臣待罪谏官,专以论议政事为职。朝廷进贤退不肖,乃政事之大者也。凡论人之贤不肖,须以素履及已试之事验之,方可信据。孔子曰:「吾于人也,谁毁谁誉?如有所誉,其有所试矣。虽誉之,犹当以其已试之事况弹劾哉?」然则今日以往,奉诏之后,若论及臣寮之素履及其已试之事,则不犯诏禁者少矣。奉诏愈谨,则谏官、御史愈成虚设。故臣知诏书中「言者勿复弹劾,有司毋得施行」之语,尤不可以宣示中外也。贴黄。借如臣寮或处权要,今日以前尝有罔上之罪,今日以后方乃发露,论罪则可録,论诏则不可。言居言责者,守诏而不言,则坐视侍从权要之地,有罔上之人,将为天下之大患;违诏而进説,则不惟废朝廷之诏令,而又将得违诏之罪。进退犹豫而不能决,则遂至于天下雷同,而奸凶得志矣。陛下如何处之?言事官毎月论列,动触权贵之怒,岂若不言之安?但不敢輙为身谋,以误陛下而已。深恐诏令轻出之后,不可追改。窃闻诏书今尚未下,惟圣慈详酌。二年,刑部侍郎范百禄上奏曰:「臣窃以尧舜大典,罪疑惟轻。至周之时,刑疑则从罚,罚疑则从赦。汉诏狱疑者谳,有司不能决,下廷尉令敕。所谓刑名疑虑者,盖本乎此。书称「宥过无大」,《周官》以三刺、三赦、三宥之法,求民情,断民中,而施上服下服之罪,原情定辟,冀有以生之,不得已焉,然后刑杀。令敕所谓情理可悯者,亦出乎此。祖宗立法,以此为轻重赏罚之权,以此为人主好生之悳。但令有司审谨罪罚必当,不妄贷凶暴当诛之人,则为善矣。故熈宁敕云:「如非疑虑可悯而輙奏者,免駮勘。」此正合于汉诏所谓「有合谳而后不当谳者,不为失」之意。至元丰则已删去上件与免駮勘之文,中间虽曾申眀,然敕意终是未备。至于去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敕则云:「不得一槩将旧例贷配,仍委三省▯检,如有不当,许用例破条奏乞取勘施行。」本部自承准着令已来,毎拟断大辟,固不敢一槩用例贷配。然官吏上下,自非眀恕不惑,鲜不顾避▯检畏惧奏勘。故罪案条法虽在疑虑可悯之间,稍不灼然眀白,则往往入重,不惮论杀,以茍逭一时之责,兼不任看详得其间疑虑可悯者,屡以批退,故从依断。以此比之已前年分大辟论杀分数为多。仍访闻比来在外诸州知有此约束,亦颇承望风防,不敢奏谳死刑。臣愚以为,上件着令虽革得往时用例破条之弊,不失有罪之人,深恐行之积年,将见其间罪人必有当轻而重者不少矣,甚违宁失不经之义,殆非朝廷好生之悳。谨具録熈宁、元丰敕并去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敕条,及元丰六年以后并自降去年敕条指挥,后来十个月断贷过大辟分数,缴连进呈。伏望圣慈特赐详酌指挥,下有司覆详去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条贯,参用熈宁、元丰敕意,重别删修立法,庶使平国之刑,协于中正,天下幸甚。」四年戸部侍郎苏辙论侯偁少欠酒课以抵当子利充填防曰「臣窃见今月二十二日勅滑州韦城县百姓侯偁少欠酒务课利等钱特许将子利并充欠数已拘收抵当契书依旧在官仍许纳钱收赎所欠课利等钱与均作七年送纳仍免差人监催余人不得援例」臣窃以民间欠负合催合放皆有条法上下共守凡有寛贷皆先经戸部勘当于法无碍然后施行未有如侯偁之比直自朝廷批下圣防更不问条法可否一面行下仍令众人不得援例者本部官吏皆窃疑怪不敢奉行深恐此令一行应干欠负之家皆懐不平之意已具状申尚书省乞朝廷裁酌施行去讫臣今窃闻侯偁系皇太妃亲戚二圣笃于恩爱特为降此指挥踈贱之臣不当更有论奏然臣职在右曹专掌坊场法度祖宗条约当与天下共之不宜以宫禁之私輙有挠败臣恐此门一啓宫中递相扳援其渐可畏臣若失职不举其罪大矣窃惟皇太妃供养二宫动循礼法外廷虽踈未闻有过差之事今侯偁所欠不过万数千缗耳若以私亲之故出捐金帛以济其急下足以存骨肉之恩上足以全祖宗之法天下传诵无复间言公法既完国势増重其于太妃盛悳亦非小补也臣不胜区区守法爱君之心欲乞追还前命使天下眀知朝廷不以私爱害公义干冒鈇钺俯伏待罪

译贴黄说:臣身为谏官,专门以议论政事为职责。朝廷进用贤能、斥退不肖,是政事中最大的事情。凡议论一个人的贤能或不肖,必须用他平日的操守以及已经任用后做过的事情来验证,这样才可信可据。孔子说:‘我对于别人,毁谤谁,赞誉谁呢?如果有所赞誉,那一定是因为考察过他的实际表现。’既然如此,从今天以后奉行诏令,如果议论臣僚平日的操守及其已经任用后的事情,那么不触犯诏令禁令的就很少了。奉诏越谨慎,谏官、御史就越会成为虚设。因此臣知道,诏书中‘进言者不得再弹劾,有司不得施行’这两句话,尤其不可以向中外宣示。”}], 附呈黄纸条。比如臣僚中有人身居权要,在今日以前曾有欺罔皇上的罪行,今日以后才被揭发;若按罪行论处,可以记录在案,若按诏令办理,却又不可以。身居言责的官员,如果谨守诏令而不发言,就是坐视侍从、权要之中有欺罔皇上的人,终将成为天下的大患;如果违背诏令进言,不仅废弃朝廷诏令,又将获违诏之罪。进退犹豫而不能决断,就会导致天下人一味附和,使奸凶之徒得志。陛下将如何处置呢?言事官每月论列时,动辄触怒权贵,难道竟不如不说话安稳吗?臣只是不能擅自为自身谋划,以免误导陛下罢了。臣深怕诏令轻率发布以后,便无法追回修改。臣私下听说诏书如今还没有下发,希望圣上慈悲,详加斟酌。元祐二年,刑部侍郎范百禄上奏说:“臣私下认为,尧、舜的大法是罪行有疑就从轻处理。到了周代,刑罚有疑就从轻罚,处罚有疑就予以赦免。汉代诏令规定,案件有疑就交付审议;主管官员不能决断的,就交给廷尉,听候诏令。所谓刑名上的疑虑,大概就是本于此。《尚书》说‘宽宥过失,不论大小’,《周官》用三刺、三赦、三宥的法令,探求民情,作出适中的裁断,然后施加上服、下服之罪;推原情由,确定刑罚,希望能使人得到生路,实在不得已,然后才施行刑杀。诏令中所说情理可怜悯,也出于这个道理。祖宗立法,以此作为斟酌轻重、施行赏罚的权柄,以此体现君主爱惜生命的德意。只要命官审慎办理,使罪罚必相当,不要随意宽纵应当诛杀的凶暴之人,就很好了。因此熙宁敕令说:‘如果不是确有疑虑、情理可怜悯,却擅自上奏的,免予驳勘。’这正合于汉代诏令所说‘有应当审议而后来没有适当审议的,不算过失’的意思。到了元丰年间,已经删去了上述条文以及免予驳勘的文字;中间虽曾申明,但敕令的意思终究不完备。至于去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的敕令却说:‘不得一概援引旧例宽免、发配,仍交三省点检;如有不当,准许援用条例,破除原条上奏,请求取勘施行。’” 本部自从承准并依照这一法令以来,每当拟议判处大辟,当然不敢一概援用条例宽免发配。然而官吏上下如果不是明察宽恕而又不受迷惑,很少有不顾忌点检、畏惧被奏请取勘的。因此,罪案所依据的条法虽处在疑虑可怜悯之间,只要稍微不是灼然明白,往往就归入重罪;他们不惜议论杀戮,只求苟且逃脱一时的责任,同时也不能在详审时辨明其中疑虑可怜悯之处,屡屡因此批回退还,所以只好依照原判。拿这与此前各年大辟论杀的比例相比,现在要多得多。又听说近来外地各州知道有这样的约束,也颇受风声影响而防范,不敢上奏审议死刑。臣愚见认为,上述法令虽然革除了过去援用条例、破除法条的弊端,使有罪之人不至于漏网,但深恐实行多年以后,将会看到其中必有不少本应从轻却判重的人。这非常违背‘宁可失于不经’的原则,大概也不是朝廷爱惜生命的德意。臣谨将熙宁、元丰敕令以及去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敕令的条文,和元丰六年以后至去年颁降敕令的指挥,以及后来十个月中判决宽免大辟的数目,连同一并进呈。希望圣上慈悲,特赐详察裁决,下令有关官司重新详审去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的条贯,参照采用熙宁、元丰敕令的本意,重新删修立法,使平治国家的刑罚合乎中正之道,天下幸甚。” 元丰四年,户部侍郎苏辙论侯偁少欠酒课、以抵当物的利息充抵欠额一事,上奏说:“臣私下看到本月二十二日敕令:滑州韦城县百姓侯偁少欠酒务课利等钱,特许把子利一并充抵欠数;已经拘收的抵当契书,仍旧存放官府;仍准许交钱赎回;所欠课利等钱,均分作七年缴纳;并免派人监催,其他人不得援例。臣私下认为,民间欠负该催收还是该宽免,都有条法规定,朝廷上下共同遵守。凡有宽贷,都要先由户部勘当,确认于法无碍,然后施行。从来没有像侯偁这样,直接由朝廷批下圣旨,根本不问条法是否可行,单方面下达施行,还命令众人不得援例。本部官吏都私下疑惑惊怪,不敢奉行,深恐此令一实行,所有欠负之家都会心怀不平。我已经具状申报尚书省,请朝廷裁酌施行,现已办毕。臣如今又听说,侯偁是皇太妃的亲戚,二圣深厚地眷爱亲情,特为他降下这一指挥。疏远卑贱的臣子本不应再有论奏,但臣职在右曹,专掌坊场法度,祖宗的条约应当与天下共同遵守,不宜因宫禁中的私情而轻率扰乱破坏。臣恐怕这个先例一开,宫中便互相援引,后果渐渐发展,实在可怕。臣若失职而不举奏,罪过就大了。臣私下想到,皇太妃供养两宫,处处遵循礼法,外廷虽与她疏远,却从未听说有过分之事。如今侯偁所欠不过一万几千缗钱罢了;如果因为私亲的缘故,拿出金帛来救济他的急难,下可以保全骨肉之恩,上可以保全祖宗之法,天下传诵,便不会再有非议。公法已经完备,国家的威势也会更重;对于太妃的盛德,也不是小小的补益。臣不胜区区守法爱君之心,想请求追回先前的命令,使天下明白知道朝廷不会因私爱损害公义。臣冒犯斧钺之诛,俯伏等待治罪。”

御史中丞李常论内降乞有司执奏防曰:「臣愚不佞,熈宁中常预编中书条例,伏见仁宗皇帝屡诏中书,欲令内降三省执奏,及未得便令行下,如此之▯,指挥不一。臣方是时窃怪诏防重复如此,细详仁宗圣意,盖为非时内降亦有不得已而出者,正赖臣寮执持覆奏以拒止之也。又窃见杜衍为宰相,凡内降积至十数,连封而面还之。仁宗尝谓谏官欧阳修曰:『外人只知杜衍封还内降,吾居禁中有求恩泽者,毎以杜衍不可告之,而止者多于所封还也,其助我多矣。』伏以太皇太后陛下、皇帝陛下临御以来,内降恩泽防于屏絶,一以至公待天下,未尝以私恩加亲党,内外臣庶之所共知而歌咏矣。近日李倬乞买白地事,臣窃料陛下以白地为小事,或不得已而许之,事无小大,孰为得已?要在有司执守法度,如杜衍之事仁宗可也。臣愚以谓,遇人以恩者,人主之事也;守法尽公者,人臣之事也。人主之恩有不得已而降防,臣下可不守法度而执奏耶?买白地事曾不闻反覆执奏而遽行之,曾不根究为何地而遂不省察也。今据僧人所陈,乃有坟墓及竹木园菜圃,李倬妄以为白地,固当深治。凡今后可不务于惩止哉?伏望圣慈特诏有司,应内降并须反覆执奏,或理当奉行,必先取索圆备详究,可否于诏条无害,于物情无妨,乃得行下。如此则人主之恩自全,而臣下独当执守之责矣。」五年,翰林学士承防苏颂论省曹寺监法令繁密,防曰:“臣闻在昔帝王之发号出令也,必因时而施,宜视俗而兴化。时朴野则济之以文,俗雕伪则示之以质,随变所适,使民宜之,故能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质文损益,百世可知也。国家刬五季之弊,续有唐之绪,累圣创制,或革或因,其道粲然于是大备。仁宗皇帝以承平日久,事多因循,旷然有改作之志,故开广言路,整缉治纲。至于先皇帝,遂大有为,台阁之务,无所不举。然而事目寖广,法令亦繁。陛下临御之初,深知其故,推原先志,稍加裁损,数年之间,讲眀备至,而法令之繁,尚未尽革。何以言之?先皇帝改定官制,本欲宪章百王,归于简要,而奉行之际,羣臣不能究宣上防,各务便文,事有未详,更复立法,积久不已,遂致滋彰。故今日之弊,良由关防伤于太密,而画一伤于太烦,则难于通融。盖省台寺监,万务所萃,置长立贰,承之以僚属,所以裁处事务,助成至治也。而官不任职,毎事立条,事务日新,欲以有司之文,而尽天下之务,虽使臯陶制法,萧何造律,势不能遍。况百司所职,条目不同,而一司之间,又有细务,或通于此而碍于彼,故有求之人不能悉晓,遂至纷争,或经台省投牒披诉,文移往复,虚烦取防,其可行者,百无一二,徒长奔竞,无益风教。夫关防宻则有司执文,重叠问难,小或违戾,遂格而不行,使有求者抑塞而不舒,妄诉者牵制而不断。近者陛下特轸宸▯,将革其弊,故丁酉诏书,分命近臣抽索文案,看详▯检,内有拘文害事,不近人情者,许并元条删改。诏意如此,可谓察见事情,大慰羣望。然而行移弥月,取索甚多,比至定夺,上省竟以有碍他条,不能尽如诏书之意,诚由关防太密之所致耳。拘碍如此,亦可以谓之弊矣。诚能少损其文致,而济之以忠厚,则三代循环之政,亦不过。”此臣愚欲望圣慈,特诏近臣遍行取索,应省曹寺监见用条制格式,仍召集诸司官吏,使之反复诘问,看详定夺,可删者删之,可改者改之,择其要切者着为新令,务从简易,使便于施用。其余令式所不能者,小事则从省曹长官专决,大事则禀于朝廷,簿书期防悉付众僚,催督结絶。若官司措置失当及徇私废公,致有赴诉,并委台察纠案,如得实状,其当职官吏次第书罚,有渉欺妄亦行惩责。如此则台阁规模有宏逺之致,朝廷法度循简易之规矣。八年,尚书右丞梁焘上奏曰:「陛下必欲命令坚眀,莫若谨于更张,审于施设。无以浅事輙废逺虑,无以辩言轻动成法。盖条法频改,则人情惑而不安;命令二三,则主威玩不重。凡造令立事,必先谋于大臣,使之讲究。虽大臣以为是,亦未可也。又行于百官,使之合议,须羣臣皆以为是,议论详熟,曲尽人情而不疑也,然后可以行之。一定而不可复变,必使中外上下谨守敬信,如日星之粲然可仰也。」《书》曰:「敬乃攸司,谨乃出令。令出惟行,弗惟反。」谓作命所以示信于天下,必谨之于初,既行而不可改也。又曰:「虑善以动,动惟厥时。」谓不善不时者,不可轻举也。

译御史中丞李常论内降恩旨应请求有关官司坚持上奏驳正一事,上奏说:“臣愚钝无能,熙宁年间曾参与编修中书条例,亲眼看到仁宗皇帝多次诏令中书省:凡内降恩旨,三省应坚持上奏驳正,直到未获批准之前,不得便利地直接下达施行;类似这样的指挥并不止一条。臣当时私下奇怪,诏旨为什么反复如此;仔细推究仁宗的圣意,大概是因为不合时宜的内降也有不得已才发出的,正要依靠臣僚坚持审查上奏来拒绝制止。臣又看到,杜衍任宰相时,凡内降恩旨积累到十几件,便连同封章一起当面退还。仁宗曾对谏官欧阳修说:‘外人只知道杜衍封还内降,不知道我在宫中有求取恩泽的人,每每用杜衍不同意来告诉他们,于是停止的事情比封还的还多;他对我的帮助很大。’臣以为太皇太后陛下、皇帝陛下临朝以来,内降恩泽几乎完全杜绝,以至公之心对待天下,从未以私恩加给亲党,这是内外臣民共同知道并歌颂的。近日李倬请求购买白地,臣私下推测陛下认为白地是小事,或许是不得已而答应了他。但事情无论大小,哪里有真正不得已的呢?关键在于有关官司应当坚持守法,就像杜衍对待仁宗那样才是。” 臣愚见认为,以恩惠待人,是君主的事情;守法而完全出于公心,是臣子的事情。君主的恩旨有时不得已而降下,臣下难道可以不守法度、不坚持上奏吗?购买白地一事,竟没有听说反复坚持上奏驳正,便仓促施行;也没有追根究底查明究竟是什么土地,便不再省察。如今根据僧人的陈述,那块地竟有坟墓以及竹木、园圃、菜地,李倬却妄称为白地,本来就应当严加治罪。今后凡遇到这种情况,岂可不致力于惩戒制止?希望圣上慈悲,特诏有关官司:凡遇内降恩旨,都必须反复坚持上奏驳正;如果按道理应当奉行,也必须先索取齐备文书,详细查究是否与诏条无害、是否不妨害人情,然后才能下达施行。这样,君主的恩惠自然可以保全,而臣下也各自承担守法的责任。” 元丰五年,翰林学士承旨苏颂论省、曹、寺、监法令繁密,上奏说:“臣听说古代帝王发布号令,必定根据时势施行,并观察风俗来推行教化。时俗质朴,就用文治来辅助;风俗雕饰虚伪,就显示质实来矫正;随着变化而采取适宜措施,使百姓适应,所以能够长久遵循其道而使天下受到教化。质朴与文饰的损益,历经百代都可以看出。国家铲除五代的弊病,继承有唐的事业,历代圣主创制定法,有的革新,有的因循,这条道路在此时已经灿然完备。仁宗皇帝因太平日久,事务多有因循,显然有改革的志向,所以广开言路,整饬治理纲纪。到了先皇帝,便大有作为,台阁中的事务无不兴办。然而事务项目逐渐扩大,法令也随之繁多。陛下即位之初,深知其中缘故,推究先帝的志向,稍加裁减,几年之间讲明备至,但法令繁多的弊病仍未完全革除。为什么这样说呢?先皇帝改定官制,本来想效法百王,归于简要;但奉行之际,群臣不能彻底阐明皇上的旨意,各自只求文书便利,遇到事务有未详尽之处,便又重新立法,日积月累不能停止,于是越来越繁杂。所以今日的弊病,实在是因为关防限制过于严密,而规定划一又过于烦琐,因而难以通融。” 省、台、寺、监,是各种事务汇集的地方;设置长官、辅贰,再由属官承办,是为了裁处事务,辅成最好的治理。但官员不能各司其职,遇到每件事都另立条文;事务一天比一天更新,想靠有关官司的文书来穷尽天下所有事务,即使让皋陶制定法令、萧何创制律令,按这种情势也不可能周遍。何况各部门所掌管的事务条目不同,同一部门内部又有许多细务,有的在这一部门可以通行,在另一部门却受到阻碍。因此,有所请求的人不能全部知晓,终于导致争执;有的还要经过台省投递文书,陈诉申辩,公文往返,徒然烦劳而求取批示,其中真正能够施行的,百件中没有一两件,只是助长奔走钻营,对风俗教化毫无益处。关防过密,有关官司就拘泥文书,层层盘问,稍有违背,便搁置不办,使有请求的人受到压抑而不能畅达,使妄加诉讼的人受到牵制而不能断绝。近来陛下特别忧念国事,准备革除这种弊病,所以丁酉诏书命近臣分头搜取文案,审查点检;其中有拘泥文书而妨害事务、不近人情的,准许连同原条文一并删改。诏书的意思如此,可以说是明察事情,大大安慰了群臣的期望。然而公文传行一个多月,索取的材料很多,等到裁定时,尚书省最终却以妨碍其他条文为由,不能完全按照诏书的意思办理,这确实是关防过密造成的。” 像这样受到拘束妨碍,也可以说是弊病了。如果确实能够稍微减少文书条文的繁饰,用忠厚之意加以补救,那么三代循环相承的政治,也不过如此而已。臣愚见希望圣上慈悲,特诏近臣全面搜取有关材料:凡省、曹、寺、监现行的条制、格式,仍召集各部门官吏,使他们反复诘问,审查裁定;可以删的删,可以改的改,选择其中最重要紧要的制定为新令,务求简易,便于施行。其余令式不能解决的事情,小事由省、曹长官专断,大事禀报朝廷;文簿、期限、督促、考核等事务,全部交给众僚办理,催促督责,限期结清。如果官司处置失当,或者徇私废公,以致有人前来诉讼,便交台察纠问;查得实情的,按次第记录有关当职官吏的罪罚,涉及欺骗妄为的,也予以惩责。这样,台阁的规模就会有宏大深远的气象,朝廷的法度也会遵循简易的原则。” 元祐八年,尚书右丞梁焘上奏说:“陛下如果一定希望命令坚明有信,不如在变更制度时谨慎,在施行设置时审慎。不要因为浅近小事就轻易废弃长远考虑,不要因为巧辩之言就轻率动摇既成法令。条法频繁修改,人心就会迷惑不安;命令反复不定,君主的威严就会被轻视而不受尊重。凡是制定命令、创办事务,必须先与大臣谋议,使他们详细研究。即使大臣认为可行,也还不能立即施行;还要下达到百官,让他们共同议论,必须群臣都认为可行,议论详尽成熟,完全合乎人情而没有疑虑,然后才可以施行。一经确定便不可再变,必须使中外上下谨慎遵守、敬重信奉,如同日月星辰灿然可仰。《尚书》说:‘敬慎地办理你的职司,谨慎地发布你的命令;命令发出,只应实行,不应反悔。’这是说,制定诏命是为了向天下表示信用,开始时必须谨慎,既已施行便不可更改。又说:‘思虑妥善后再行动,行动只选择适当时机。’这是说,不善、不合时宜的事情,不可轻率举动。”

绍圣三年,殿中侍御史陈次升论敕牓当取信天下劄子曰:「臣伏覩绍圣元年七月十九日责降吕大防等敕牓节文云:『至于射利之徒,胁肩成市,盍从申儆,俾革回邪。推予不忍之仁,开尔自新之路。除已行责降外,其余一切不问。议者亦勿复言。』当是之时,朝命初下,万口一辞,欢呼鼓舞,歌颂圣君,含垢溥博,如天包容,如地不以一眚废人,此盛悳之事也。天下人心恬然安定。近者窃见汪浃、李仲送吏部,与合入差遣録黄行下,縁元祐所献文字得罪,则前件敕牓有『其余一切不问』之语,殆成虚文,将何以取信天下?传曰:『王言如丝,其出如纶;王言如纶,其出如綍。』言其已行而不可反也。况夫掲牓朝堂,遍牒中外,眀示臣庶,俾懐悛革自新之心。行之未防,今乃録下浃等得罪之由,又如此。臣恐亏朝廷号令之信,有伤国体。伏望睿防检防前件敕牓,宣示大臣,自今已始,同共遵守,庶使人无反侧之心,亦所以彰朝廷忠厚之悳。」次升又乞罢编元祐章防,奏曰:「臣近奏乞宣谕大臣遵守勅榜,其余一切不问之语,未见施行。今闻差官编排元祐间臣寮章防,仍厚赏以告藏匿,采之舆议,实有未安,须至再渎天听。臣尝读史,观汉光武诛王郎,收文书得吏人与郎交关毁谤数千章,光武不省,防诸将军烧之,曰:『令反侧子自安。』当时以此遂定天下,后世书之以为美谈。共惟陛下即政之初,诏令天下言事,亲政以来掲榜许其自新,是亦光武安反侧之意。今又张官置局,吹毛求疵,考人一言之失,致于有过之地,是前之诏令乃所以误天下也,后之勅榜又所以诳天下也。命令如此,何以示信于人乎?昔成王与叔虞戏,削桐叶为珪以与叔虞,曰:『以此封若。』史佚请择日立叔虞,王曰:『吾与之戏耳。』史佚曰:『天子无戏言。』于是封叔虞于唐。夫成王非轻其爵命也,以王言惟行弗惟反尔。矧今御史台榜示朝堂,进奏院遍牒天下,惟患人之不知,非特戏言而已。戏言尚践而行之,岂有眀掲榜示晓谕臣庶可反之乎?伏望圣慈念光武安反侧之言,思成王遂削桐之封,所有编排章疏指挥,乞行寝罢。」哲宗时,中书舎人范纯仁论朱宿、梁二不当贷命,上奏曰:「门下省送到奏案,朱宿为杀亲舅,梁二为杀妻父,録黄二道,本省元奏依法已得御寳画可。今却准门下省批到,奉圣防送中书省取防,朱宿、梁二各特贷命,决脊杖二十,刺面配沙门岛收管。今来本省合依圣防取防,又縁却已有贷配逐人沙门岛指挥,即不是中书省进拟,本省未敢行下,合行覆奏。及有难贷情理,具画一下项。」一、凡人投鼠,犹或忌器,岂有杀舅不顾母忧?今母之兄弟可杀,则父之兄弟固亦无难。观朱宿犯上之情,亦必有以致母不能安室之事。其舅见而回避,必是谙其所为,尚犹寻逐,持杖击其脑而杀之。不惟全无渭阳之情,亦异夫七子自责之意,及无敬亲不敢慢人之心。此事虽不可以尽责愚人,然朝廷亦当示好恶,风教以全民之天性。今乃特贷其死,以示优恩,甚非用中化民之道。一据律节文,祖父母、父母为人殴击,而子孙即殴击之,至死者并依常律。然则古人立法,岂不知救父母为可贷?盖不欲使民专杀而乱治也。今非殴而止拽其衣袖,便敢击折足胫而杀之,乃得贷死,全与人情法意相逺。在于凡人犹可,况于妻父尤难?屈法门下省以谓梁二固宜处死,以其能忘妻父之爱,情理灼然可悯。臣以谓天下之治,本于人伦;人伦之先,本于夫妇伉俪敌体。其合以义,所以古人▯于寡妻,不敢失于臣妾。妻子故得人之欢心,以事其亲。今使男子杀其妻之父,易若鸡犬,则或妇人为其父母而杀其夫及夫之父母,亦皆合为可悯。一亲属相犯,于国家风教不便。父子兄弟夫妇,各有典常,其情各须笃厚。今夫妇相杀,骨肉相残,比陛下即位之初,嵗嵗有增,今数已过倍。若不稍示禁约,则将来此▯更多,何由使朝廷致比屋可封之治?一、刑罚平当,则下无寃人。或有幽寃,必伤天地之和气。古者匹夫衔寃,六月降霜,所以朝廷深戒官吏,眀慎用刑,恐有寃也。今乃纵百姓专杀平人,特贷其死,使死者怨愤不雪,致干隂阳之和,为水旱之灾,延于亿兆。臣职居调燮,不敢不尽其言。凡今检到断例,与臣所陈情犯义理不同,虽有近似者,亦是当时偶有失当,难为准用。若更添今来二人贷死之例,则今后如此行凶之人,鲜有可正典刑者。

译绍圣三年,殿中侍御史陈次升论敕榜应当取信于天下,上奏说:“臣恭敬地看到绍圣元年七月十九日责降吕大防等人的敕榜中有一段说:‘至于追逐利益的人,缩肩屈身,结党成市,应该加以申明警诫,使他们改掉邪曲。推行我不忍伤害他们的仁心,为你们打开自新之路。除已经实行责降的以外,其余一概不问,议论者也不要再说。’当时朝廷命令刚刚下达,天下众口一词,欢呼鼓舞,歌颂圣明的君主;圣上包容过失广大无边,如上天包容万物,如大地不因一时过失而废弃人才,这是盛大的德行。天下人心安宁稳定。近来臣私下看到汪浃、李仲被送往吏部,吏部又将他们合乎资格的差遣录黄下发;因为他们曾献过元祐年间的文字而获罪,那么前面敕榜中‘其余一概不问’的话,几乎成了空文,将凭什么取信天下?古书说:‘君王的话像丝线,发出后就成为纶;君王的话像纶,发出后就成为綍。’这是说既然已经施行,就不能反悔。何况敕榜张贴在朝堂,遍行文书于中外,明白告示臣民,使他们怀有悔改自新的心愿。施行还没有多久,如今却又记录下汪浃等人获罪的缘由,并且如此办理。臣恐怕会损害朝廷号令的信用,有伤国体。”〔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万口〕 希望陛下明察,检视前述敕榜,向大臣宣示,从今以后共同遵守,使人们不再有疑惧不安之心,这也正是彰显朝廷忠厚德行的办法。” 陈次升又请求停止编录元祐章疏,上奏说:“臣近来上奏请求向大臣宣谕,遵守敕榜中‘其余一概不问’的话,但还没有看到施行。如今听说派官编排元祐年间臣僚的章疏,又重重赏赐告发、藏匿这些文字的人;我采纳民间议论,实在认为很不安,因此不得不再次冒渎圣听。臣曾读史书,看到汉光武帝诛杀王郎,收缴文书,得到官吏与王郎往来、毁谤朝廷的奏章数千件,光武帝不予过问,下令诸将把它们烧掉,说:‘让那些心怀疑惧的人能够安心。’当时因此平定天下,后世记载此事,认为是美谈。臣共同想到,陛下即位之初,诏令天下臣民进言;亲政以来张榜允许他们自新,这也是光武帝使心怀疑惧者安心的意思。如今又设置官员、建立机构,吹毛求疵,考察人一句话的过失,把他们置于获罪之地,这样一来,先前的诏令反倒成了误导天下,后来的敕榜又成了欺骗天下。命令如此,凭什么向人取信呢?从前成王与叔虞嬉戏,削桐叶为珪赐给叔虞,说:‘用这个分封你。’史佚请择日正式封叔虞,成王说:‘我只是和他开玩笑罢了。’史佚说:‘天子没有戏言。’于是便把叔虞封在唐。成王并不是轻视爵位命令,而是因为君王的话只能施行,不能反悔。”〔原文数字、纪年保留:千章〕 何况如今御史台把榜文张示在朝堂,进奏院将文书遍发天下,只怕人们不知道,哪里只是戏言而已?戏言尚且要践行,难道有明确张榜告示、晓谕臣民的命令,反而可以反悔吗?希望圣上慈悲,想到光武帝使心怀疑惧者安心的话,思考成王最终履行削桐叶分封的事,所有编排章疏的指挥,请求下令停止。” 哲宗时,中书舍人范纯仁论朱宿、梁二不应宽免死罪,上奏说:“门下省送到奏案,朱宿因杀死亲舅,梁二因杀死妻父,二道录黄本省原已奏请,依法得到御宝批可。如今却根据门下省批文,奉圣旨送中书省取旨:朱宿、梁二各自特予宽免死罪,脊杖二十,刺面,发配沙门岛收管。现在本省本应依圣旨取旨,但又因为已经有将二人宽免发配沙门岛的指挥,这就不是中书省原先进拟的内容,本省不敢下达施行,应当再行覆奏。至于情理上难以宽免的地方,谨列出如下。” 一、普通人打老鼠还往往顾忌器物,哪有杀死舅舅而不顾母亲忧伤的?如今母亲的兄弟可以杀,那么父亲的兄弟当然也没有什么难杀的了。看朱宿犯上作乱的情状,也一定有导致其母不能安居室内的事情。舅舅见到他便回避,必定是熟悉他的所作所为;朱宿仍然追赶,拿杖击打舅舅的头部将其杀死。他不但完全没有对舅舅的亲情,也不同于古代七子自我责备的意思,更没有敬爱亲人、因而不敢轻慢他人的心。这件事虽不能把全部责任都归于愚昧之人,但朝廷也应当表明所爱所恶,以风化教,保全人的天性。如今却特意宽免他的死罪,以显示优厚恩典,实在很不是用中正之道教化百姓的办法。” 一、根据律令条文,祖父母、父母被人殴打,子孙随即将殴打者反击至死的,一律依通常律法办理。既然如此,古人制定法律,难道不知道救护父母的行为可以宽免吗?大概是不愿让百姓擅自杀人而扰乱治理。如今梁二并非只是反击殴打,而是仅仅被拉住衣袖,便敢击断对方的小腿将其杀死,竟然能够免死,这完全与人情和法意相距甚远。对普通人尚且如此,何况对妻父更难宽免?门下省屈从法律,认为梁二本来应当处死,只因他能够忘却对妻父的亲爱,情理显然可怜悯。臣认为,天下的治理根本在人伦,人伦之中首先是夫妻相配、地位相等。夫妻结合合乎义理,所以古人敬重寡妻,不敢把她当作臣妾。妻子因此能够得到丈夫的欢心,以侍奉自己的父母。如今如果让男子杀死妻子的父亲,像杀鸡杀狗一样容易,那么将来或许妇人为父母而杀死丈夫以及丈夫的父母,也都可以说情理可怜悯了。”}], 一是亲属之间互相残害,对国家的风俗教化很不利。父子、兄弟、夫妻,各有应遵守的常理,彼此的感情都应当深厚笃实。如今夫妻互相杀害,骨肉相互残杀,比陛下刚即位时年年都有增加,现在数量已经超过当时的一倍。如果不稍微表示禁止和约束,将来这类事情会更多,又凭什么使朝廷达到家家都可封爵那样的太平治理呢?一是刑罚公平恰当,下面就不会有蒙受冤屈的人。若有人含冤,必然会损伤天地间的和气。古人说,一个平民含冤,六月也会降霜;所以朝廷深切告诫官吏,明察慎重地使用刑罚,就是担心出现冤屈。如今却放纵百姓擅自杀害无罪平民,只特意宽免他们的死刑,使死者的怨愤无法昭雪,因而触犯阴阳和气,导致水旱灾害,祸及亿万百姓。臣任职调和阴阳、辅理政务,不敢不把这些话全部说出来。我查验到的现行断罪案例,和臣所陈述的这些情形在犯罪事实、名分和义理上都不同;即使有相近的,也只是当时偶然处置失当,难以作为准则采用。如果再增添这次宽免二人死刑的先例,那么今后像这样行凶的人,恐怕很少还有可以依法处以死刑的了。

一朝廷缓一死刑,须当有所劝沮,不可无名曲贷,使有罪获免,无罪衔寃。今特贷此二人,使天下不知所谓,是欲使今后人子皆得如此为父母而杀人耶?又欲劝夫妇之间恩义当薄耶?但见不卹死者之寃,而寛凶恶之人耳,于风教人情皆为未便。縁臣今所开陈,非止为正二人刑名,盖有前项所系风教利害,朝廷好恶及为寃气致灾之本,所以须至执奏。自来朝廷命令,或有舎人缴奏,或门下省封駮,若道理别无不当,即防圣防,令依元降指挥。其朱宿梁二,欲依本省已得指挥。殿中侍御史吕陶上奏曰:「臣等伏见朝廷差安焘知枢密院,给事中以为不当,駮正封还。陛下未信其言,遂不送本官书读施行。臣等窃为朝廷惜之。夫安焘之才不才,差除之当与否,自有天下之公论,臣皆置而未议。所惜者,朝廷之法度尔。且三省之设,事相表里,势相始终。凡命令之出,先自中书省,一人宣之,一人奉之,一人行之。次由门下省,一人读之,一人省之,一人审之。茍有未当,则许駮正,然后由尚书省受付施行。纪纲程式,其密如此,盖以出命令而尊国体也。或阙其一则于制勅不为完文,中外难以取信。近日除吕公着为门下侍郎,不由本省而下,给事中范纯仁力辨其事,是也。夫国家所以维持四海而传之万世者,惟守法度而已。况当陛下谅闇之日,帘听之时,正宜谨守法度,不可毫厘差失。今安焘之命不送给事中书读施行,乃是封駮一职遂为虚设。制勅不完,命令不重,而法度不存矣。斜封授官,恐渐于此。臣等所以为朝廷深惜也。臣等窃度圣意,必谓已行之命难于追改,且失序迁,则是一举而两失矣。为安焘者,岂可受不完之制勅而处具瞻之地哉?莫若因其辞免,寝罢新命,则君臣之际授受皆得其宜,而法度不废也。况朝廷差除,因臣下辞免或台谏论奏而罢与改者多矣,岂得于焘独不改?伏望圣慈追还安焘告命,及详览臣等论列安焘文字,别降指挥施行。」陶又乞应赦文放欠官司不施行者,许民庶实封论奏。防曰:臣窃以国家覃布赦令,与民休息,若雷霆之震惊,雨露之润濯,穷幽极逺,皆欲使之生成茂遂,而无一夫不获之叹。然而四方万里之广,监司郡县或非其人,不能深体朝廷徳意,往往废格诏令,沮止惠泽。大抵上通之则下塞,上与之则下夺,所以民间逋负多不蠲放,涣汗之令遂为虚文。嗟痛之声,闻于治世。顷年泸州用兵之后,民力凋耗,曲赦放税苖时中,妄有奏请加意敛督。近日眀堂礼成,天施浩荡,大蠲逋欠。蒲宗闵不恤困穷,公为抑遏。细民既无告诉,朝廷何由闻知?昔唐文宗开成肆赦放释逋负,宰相郑覃、李石恐奸吏不能奉行,乞内置一本以时观览,盖亦深防沮遏之弊。向者英宗皇帝郊祀降赦,欠负非侵盗者皆除放,而详定所谓须十分纳及三分方以赦除,钱眀逸以为言。英皇即诏如赦令尽除之,乃知有司之吝,非今日矣。圣主重民,固宜深察。臣愚伏请特降睿防,眀诏中外,应赦文放欠官司不为施行者,许民庶实封闻奏,所属不得留滞,庶使刻薄之吏少知警畏,憔悴之民尽防惠养。陶又奏乞早降私使役人条法事防曰:臣窃以人之情伪无穷,而国家之法令有限。以有限之法令防无穷之情伪,则固不能周尽。及其弊从而生,则必曲折委细事为之制,而济之庶防详密备具,行之可久,理势宜如此也。昔嘉祐之差役务从寛厚,而条禁太畧,贪吏猾胥幸农夫之在官,而鋭意侵渔,害端百出,人甚苦之。至熈宁之免役,止令出钱,官为雇募,凡所谓侵渔于农夫者一切有禁,毫厘不敢违。纵然而有司敛入过重,民间钱货遂至乏絶。陛下深恤元元,复行差法以救其弊,因时设施,一出仁厚,天下幸矣。臣愚以谓法不相须,则惠有未至。既以嘉祐之制差之,而不以熈宁之令禁之,则虽无近年出钱之劳,复有昔日应役之害。今推行差法将及一年,其约束条贯犹未颁下,四方郡县愚夫俗吏意谓朝廷务行寛大之政,既许差役,则其他细故不复检察,坐视役者已▯贪心,委使将迎动渉侵扰。若不早立宪度,力行禁约,则农民渐见受弊。伏请申命有司,严责期限,不▯诸路役帐齐足,疾速裁定使役人条制,先次颁行,以完差役之法。右正言刘安世论命令数易疏曰:臣甞考载籍,以推先王之道。虽礼乐刑政,号为治具,而所以行之者,特在于命令而已。昔之善观人之国者,不视其势之盛衰,而先察其令之弛张;未论其政之醇疵,而先审其令之繁简。惟其虑之既熟,谋之已臧,发之不妄,而持以必行,则坚如金石,信如四时。敷天之下,莫不倾耳承听,耸动厌服。此圣人所恃以鼓舞万民之术也。《书》曰:「慎乃出令,令出惟行,弗惟反。」《易》曰:「涣汗其大号。」

译一是朝廷暂缓执行一项死刑,必须有所劝善惩恶,不能无缘无故曲意宽免,使有罪的人得以逃脱、无罪的人反而含冤。如今特意宽免这两个人,天下人都不知道其中的道理,难道是想让今后的子女都可以这样为了父母而杀人吗?又是想劝导夫妻之间的恩义应当淡薄吗?人们看到的只是朝廷不顾死者的冤屈,却宽待凶恶之人,这对风俗教化和人情都很不利。臣现在所陈述的,并不只是为了判定这两人的刑名,而是因为还关系到上述风俗教化的利害、朝廷所应当喜好或厌恶的原则,以及冤屈之气导致灾害的根源,所以必须坚持上奏。自古以来,朝廷的命令,有时由中书舍人封还上奏,有时由门下省封驳;如果道理上没有什么不妥,就应防〔“防”字疑为讹字〕圣意,仍依照原来颁下的指挥执行。至于朱宿、梁二人,应当依照本省已经取得的指挥办理。〔原文数字、纪年保留:正二人〕 殿中侍御史吕陶上奏说:“臣等恭敬地看到,朝廷任命安焘为知枢密院,给事中认为不恰当,便封还诏书加以驳正。陛下没有采信他们的话,于是没有把这项任命送交本官审读施行。臣等私下替朝廷感到惋惜。安焘有才还是无才,任命是否恰当,自有天下公论,臣暂且不议论这些。臣所惋惜的,只是朝廷的法度。况且三省的设置,事务彼此表里相应,权势前后相承。凡是命令发布,先由中书省办理:一人宣读,一人奉行,一人执行;接着经过门下省:一人读诏,一人省察,一人审议;如果有不恰当之处,就允许驳正,然后才由尚书省接受并施行。其纲纪和程序严密到这种程度,正是为了发布命令、尊重国家体制。有一项程序缺失,制敕就不能算完整的文书,朝廷内外也难以取得信任。近来任命吕公著为门下侍郎,没有经过本省下达,给事中范纯仁极力辨明此事,就是这种情况。国家能够维持四海并传之后世万代,靠的只是遵守法度而已。何况正值陛下居丧听政、垂帘听政之时,更应谨慎遵守法度,不可有丝毫差错。如今安焘的任命不送给事中审读施行,就是使封驳这一职权成为虚设。” 制敕不完整,命令就没有分量,法度也就无法保存了。臣担心斜封授官的做法会逐渐由此开始。这就是臣等替朝廷深感惋惜的原因。臣等私下揣度圣意,陛下必定认为已经发布的命令难以追回更改,而且如果失去任命的次序,就会一举造成两方面的损失。可是对于安焘来说,难道可以接受一份不完整的制敕,身处众人瞻仰的职位吗?不如趁他辞免之机,停止并撤销这项新任命,这样君臣之间授受都合乎宜当,法度也不会废弃。况且朝廷的任命,因为臣下辞免或台谏官论奏而停止或更改的,过去多有先例,怎么唯独对安焘不能更改?恭请圣上慈悲,追回授予安焘的告命,并详细阅览臣等论列安焘的奏章,另行颁下指挥施行。” 吕陶又请求:凡是赦文中规定免除欠款而有关官司不予施行的,应允许百姓用实封奏章论奏。奏疏说:臣私下认为,国家广泛颁布赦令,使百姓休养生息,就像雷霆震动使人惊醒,又像雨露滋润洗濯万物;无论幽僻遥远之地,都希望使他们生长发达、各得其所,不让任何一个人有未获恩泽的叹息。然而四方万里的广大地区,监司、郡县有时任非其人,不能深切体会朝廷的恩德,往往搁置、阻挠诏令,使恩惠无法施行。大体说来,上面与下面沟通,下面就会闭塞;上面给予恩惠,下面却加以剥夺,所以民间的拖欠大多不能免除,皇帝如汗出而不可收回的赦令竟成了空文。在太平治理时期,仍能听到百姓痛苦哀叹的声音。前些年泸州用兵之后,民力凋敝,朝廷特意赦免并放宽税、苗等负担,时中却妄自奏请,要求加意征敛督促。近来明堂礼成,天恩浩荡,大规模免除拖欠,蒲宗闵却不顾百姓困穷,公然压制阻遏。贫苦百姓既无处申诉,朝廷又怎么能够知道呢?从前唐文宗开成四年颁布大赦,免除、释放拖欠的赋负,宰相郑覃、李石担心奸吏不能奉行,请求在宫中留存一份赦书,以便按时阅览,这也是深切防范阻挠赦令弊端的做法。以前英宗皇帝举行郊祀后颁下赦令,凡不是侵盗所欠的负债都予以免除;而详定官却说,必须缴纳十分之三,才按赦令免除,钱明逸曾对此提出意见。英宗皇帝于是下诏,依照赦令全部免除,这才知道有关官司吝啬不肯执行,并不是今天才有的事。圣明的君主重视百姓,本来就应当深入察看。臣愚昧地请求陛下特意降下睿〔“防”字疑为讹字〕旨,明白诏告朝廷内外:凡赦文规定应免除欠款而有关官司不予施行的,允许百姓用实封奏章上报,所属机关不得扣留拖延;这样或许能使刻薄的官吏稍知警戒畏惧,使憔悴困苦的百姓都受到恩惠和养护。吕陶又奏请尽早颁下禁止私自役使人的条法。奏疏说:臣私下认为,人的真情和伪诈没有穷尽,而国家的法令却有一定限度。用有限的法令来防范无穷的人情伪诈,本来就不可能周全。等到弊端由此产生,就必须把曲折细微的事务逐一制定规制,并使其大体详密完备,施行起来能够长久,这在道理和形势上本应如此。过去嘉祐年间实行差役,力求宽厚,但条文禁令过于简略,贪吏猾胥乘农夫在官府服役之机,肆意侵夺搜刮,危害层出不穷,百姓非常苦痛。到了熙宁年间实行免役法,只令百姓出钱,由官府雇募役人;凡是向农夫侵夺搜刮的行为,一概禁止,官吏丝毫不敢违犯。但有关官司收取的钱财过重,民间钱货终于因此匮乏断绝。陛下深切怜恤百姓,又恢复实行差役法来挽救其弊端,因时制宜地设置制度,完全出于仁厚之心,天下都感到幸运。臣愚昧地认为,相关法令如果不能相互配合,恩惠就会有未能到达的地方。既采用嘉祐年间的差役制度,却不采用熙宁年间的禁令加以约束,那么即使没有近年来出钱的劳苦,也会重新遭受昔日应役的祸害。如今推行差役法将近一年,对役使人员的约束条文仍未颁下;四方郡县的愚民和庸吏便以为朝廷专务宽大的政策,既然允许差役,其他细小事项就不再检查,坐视服役者已经[▯字字形不明]起贪心,任意驱使他们迎送往来,动辄涉及侵扰。如果不尽早建立法制,竭力实行禁令约束,农民就会逐渐受到弊害。恭请命令有关官司,严格责成立定期限,不必等到各路的役帐全部齐备,就迅速裁定役使人员的条制,先行颁布实施,以便完善差役法。右正言刘安世论述命令屡次变更的奏疏说:臣曾经考察典籍,用来推求先王的治道。礼乐、刑罚、政事虽然号称治理国家的工具,但使这些工具得以施行的,尤其在于命令而已。从前善于观察一个国家的人,不先看它国势的盛衰,而先考察它命令的松弛或严明;不先论其政事的纯正或弊病,而先审察其命令的繁多或简约。只有谋虑已经成熟,计划已经妥善,发布时不轻率,并且坚持一定实行,命令才会坚如金石,诚信如四时运行。天下之下,没有不侧耳听取、受到震动而心悦诚服的。这就是圣人所凭借来鼓舞万民的方法。《尚书》说:“慎重发布你的命令,命令一经发出,就只应实行,不要想着反悔。”《易经》说:“像汗水从身体发出一样,广泛发布盛大的号令。”

传曰:「令重则君尊。」又曰:「国之安危,在出令。」凡此皆圣人慎重之意也。臣伏见朝廷命令变易频数,逺不过一二嵗,近或朞月而已,甚者朝行而夕改,亦有前诏未颁,而后令蠲除者。吏不知所守,民不知所从。求其弊原,盖由讲议未精,思虑未审,人情有所未尽,事理有所未通,或牵于好恶之私,或溺于迎合之説,是非无所辨,取舎无所宗。故一人言之而遽为之纷更也。方平居无事之时,轻嫚多变之如此,缓急有事之际,何以取信于人?伏望圣慈深鉴前古之戒,谨为今日之虑。至于法度之废置,政事之因革,必使大臣公心协谋,博极利病,广览详择,务当义理。更其所可更,则不嫌于违俗;守其所可守,则无惮于袭故。申敕门下,无使徒为审读,以应故事。其有措置失当前后谬戾者,必举封駮之职,庶防诏令清简,吏民信服,事可久行,不致反汗。丁隲奏请下御史台体访小人造作谤议防曰:「臣窃闻近有小人多兴谤议,密相传报,惊动中外之听。或虚称朝廷升黜臣寮,或妄言台谏官非意弹斥百官,或文致奸言以厚诬近臣,或造为恶名以玷辱多士,如五鬼十物之▯是也。其实出于被罪流落之人,私挟喜怒,隂遣子弟门人出入朋比,互为声援。上则欲惑乱君臣,以成疑似之祸;下则欲离间同心,转相猜忌,以隳久大之业。此其用意岂浅哉,不可不察也。昔唐穆宗之时,有八关十六子之説,为后世讥笑。今二圣居上,区别善恶,进贤退不肖,元首股肱,夙夜孜孜,励精求治,惟恐不及。非有穆宗之时八关十六子之事,而奸幸者犹能巧作飞语,公然喧播,自京师以逹四方,扇揺流俗,为害不细。不于此时痛行禁止,则恐浸以成俗,伤薄风化。臣切忧之。伏愿陛下特降睿防,下御史台体访其主名,附之吏议,置于典法,以消谗邪横逆之党,天下幸甚。」徽宗时,中书舍人曾肇论内降指挥不可直付有司,疏曰:「臣伏见陛下即位以来,更张政事,除民疾苦,开广言路,收拔滞淹。毎一政令之出,内外无不驩呼相庆。以至未眀求衣,辨色临朝,躬亲听断,夙夜不懈。推今日欲治之心为之不已,太平之功指日可待。然臣窃有所见,不敢缄嘿。臣待罪右省,伏覩内中时有批降指挥,除付三省枢密院外,亦有直付有司者。虽陛下睿眀,必无过举,然忖之事体,终有未安。盖帝王号令不可轻出,必经中书参议,门下审駮,乃付尚书省施行。不经三省施行者,自昔谓之斜封墨勅,非盛世之事。神宗皇帝正三省官名,其意在此。臣愚伏愿陛下凡有指挥,须付三省枢宻院施行,更不直付有司,以正国体。其三省枢宻院若奉内中批降指挥,亦须将前后敕令相参审度可否,然后行下,不可但务急速奉行以为称职。盖三省枢宻院皆执政大臣,陛下委以平章政事之人,其任非轻,不同胥吏但以奉行文书为事。帝王号令务要简大,若夫立法轻重,委曲关防,皆有司之职,非人主之务。《书》曰:『文王罔攸兼于庶言庶狱庶慎,惟有司之牧夫。』盖谓此也。至于内外臣寮干求内降恩泽,侵紊纲纪,增长侥幸,以陛下眀圣,必不容许,臣亦不复以为言。更愿陛下戒之谨之,严行杜絶,无使小人乗间得入,天下幸甚。」肇为翰林学士,乞下诏禁絶干求内降。疏曰:臣伏见仁宗皇帝在位四十二年,屡下诏书约束臣下干求内降。令中书枢密院,如内降与臣寮迁官及差遣者,并具条执奏以闻,推劾干请之人,眀正其罪,下御史台閤门榜谕,仍着为法。皇祐二年,因祀眀堂肆赦,尝谕辅臣曰:比有贵戚近习夤縁请托,以图内降,虽颇抑絶,然未免时有侵挠,可于赦文中禁止之,庶澄清宿弊,示信天下。时辅臣对以载之赦条,恐未尽圣意,乃别为手诏,与赦书同降。盖仁宗之仁,如天于人之欲,有不能违,然一切徇情,则侵紊纪纲,亏损刑政,故令执政大臣具条执奏。人主致恩,人臣守义,上下维持,交相儆戒。又令推劾干请之人,眀正其罪,则人自不敢因縁请托。故一时朝廷号令肃清,间有干请之人,輙为諌官御史所劾。仁宗虽有不忍人之心,而终不至于优柔牵制者,其术盖出于此也。

译古书传述说:“命令分量重大,君主就尊贵。” 又说:“国家的安危,取决于发布命令。”这些话都是圣人慎重对待命令的意思。臣恭敬地看到,朝廷的命令变更得过于频繁,远的不过一两年,近的有时才一个月而已;严重的,早晨发布,晚上就更改,也有前一份诏令尚未颁布,后一项命令已经将它废除的。官吏不知道应当遵守什么,百姓不知道应当听从什么。追究弊端的根源,大概是讨论研究不够精细,思虑不够周详,对人情还有未能穷尽之处,对事理还有未能贯通之处;或者受个人好恶牵制,或者沉溺于迎合的言论,是非无从辨明,取舍没有依据。所以有人一提出意见,就仓促地纷纷更改。平时无事之时,尚且如此轻率多变,到了事情紧急的时候,又凭什么取得人们的信任?恭请圣上深切鉴戒前代的教训,谨慎考虑今天的事情。至于法度的废止或设立、政事的沿袭或改革,必须使大臣出于公心共同谋划,广泛考察利弊,充分阅览,详细选择,务必符合义理。应当更改的就更改,不必嫌疑会违背旧俗;应当守住的就守住,不必害怕沿袭旧制。请申令门下省,不要只是徒然履行审读手续,以应付旧例。凡是措施安排前后失当、互相矛盾的,必须充分行使封驳职权;这样或许可以使诏令清明简约,官吏百姓信服,事情能够长久施行,不致反悔收回。” 丁隲奏请下令御史台访察制造诽谤议论的人。奏疏说:“臣私下听说,近来有些小人多次兴起诽谤议论,暗中互相传报,惊动朝廷内外的听闻。有的虚称朝廷升降臣僚,有的妄说台谏官无端弹劾排斥百官,有的罗织奸邪言论,极力诬陷近臣,有的捏造恶名,玷辱众多士人,像所谓五鬼、十物之类就是这样。实际上,这些事出自获罪后流落在外的人;他们私自怀挟喜怒,暗中派遣子弟、门人出入结党,相互声援。对上,他们想要迷惑扰乱君臣关系,造成疑似之祸;对下,他们想要离间同心之人,使彼此转相猜忌,从而毁坏国家长久宏大的事业。他们的用意难道浅显吗?不可不加以察觉。从前唐穆宗时有‘八关十六子’的说法,成为后世讥笑的对象。如今二圣在上,分别善恶,进用贤能,斥退不肖,君主和辅弼大臣日夜勤勉,励精图治,唯恐有所不及。并没有唐穆宗时八关十六子的事情,然而奸邪侥幸之徒仍能巧妙编造流言,公然喧传,从京师传到四方,煽动摇撼流俗,造成的危害并不小。如果不在此时痛加禁止,恐怕逐渐会成为风俗,损伤淳厚的教化。臣对此深感忧虑。恭请陛下特意降下睿〔“防”字疑为讹字〕旨,下令御史台访察他们的姓名主使,交付有关官吏议处,依法惩治,以消除进谗邪恶、横行悖逆的党徒,天下幸甚。” 徽宗时,中书舍人曾肇论述宫中直接降下的指挥不可直接交给有关官司,奏疏说:“臣恭敬地看到,陛下即位以来,改革政事,解除百姓疾苦,扩大进言渠道,收用被搁置埋没的人才。每当一项政令发布,朝廷内外无不欢呼庆贺。甚至天还未亮就起身穿衣,辨明天色便临朝,亲自听取裁断,早晚都不懈怠。把今天这种求治的心意坚持不懈地实行下去,太平的功业指日可待。然而臣私下有所见闻,不敢闭口不言。臣任职右省,恭敬地看到宫中有时批下指挥,除了交付三省、枢密院办理之外,也有直接交给有关官司的。陛下虽然圣明,必定不会有过分的举动,但推究事情的体制,终究有不安妥之处。帝王的号令不可轻易发布,必须经过中书省参议、门下省审查驳正,然后交付尚书省施行。不经过三省施行的,自古称为‘斜封墨敕’,不是盛世应有的事情。神宗皇帝厘正三省官名,用意就在这里。臣愚昧地希望,陛下凡有指挥,都必须交付三省、枢密院施行,不要再直接交给有关官司,以端正国家体制。三省、枢密院如果奉到宫中批下的指挥,也必须把前后敕令相互参照,审慎衡量是否可行,然后下达执行,不可只求迅速奉行,便认为这样才算尽职。” 这是因为三省、枢密院都是执掌政务的大臣,陛下把政事综合裁定的责任委托给他们,他们的职责并不轻微,不同于只把奉行文书当作事务的胥吏。帝王的号令务必要简明重大;至于法令轻重的制定、曲折细密的防范,都属于有关官司的职责,不是君主亲自处理的事务。《尚书》说:‘文王不把众多政务、刑狱和戒慎之事都兼管,只交给有关官司和州牧长官。’说的就是这个道理。至于内外臣僚请求通过宫中直接降旨来求取恩泽、侵扰扰乱纲纪、助长侥幸之风,以陛下的圣明,必定不会容许,臣也不再专门谈论此事。只是更希望陛下对此加以警戒、谨慎防范,严格施行禁绝,不让小人乘机得以进入,天下幸甚。” 曾肇任翰林学士后,请求下诏禁绝请托宫中直接降旨。奏疏说:臣恭敬地看到,仁宗皇帝在位四十二年,多次下诏约束臣下请托宫中直接降旨。命令中书、枢密院:凡宫中直接降旨涉及臣僚升官和差遣的,都要逐条列明,执掌奏报;查究弹劾请托的人,明确依法定罪;下御史台、閤门张榜晓谕,并且固定为法令。皇祐二年,因举行明堂祭祀而大赦,仁宗曾告谕辅臣说:近来有贵戚、近臣趁机请托,希望谋求宫中直接降旨,虽然已经多加抑制杜绝,却仍难免不时受到侵扰,可以在赦文中加以禁止,或许能够澄清长期积累的弊病,向天下显示信用。当时辅臣回答说,把它载入赦条,恐怕还不能完全表达圣意,于是另行写成手诏,与赦书一同颁下。仁宗的仁德,对于人的欲望如同上天对待万物,有些要求实在不忍违背;但如果一概徇顺私情,就会侵扰紊乱纲纪,损害刑政,所以命令执政大臣逐条列明上奏。君主施恩,臣下守义,上下共同维持,彼此互相警戒。又命令查究弹劾请托的人,明确依法定罪,这样人们自然不敢凭借关系请托。所以当时朝廷的号令严肃清明,偶有请托之人,总会被谏官、御史弹劾。仁宗虽然有不忍伤害人的仁慈之心,却最终没有陷入优柔寡断、受人牵制的境地,他的方法大概就在这里。”

恭惟陛下天姿寛仁,正身率下。论者谓有仁宗之惪。夫寛则无所不容,仁则有所不忍。臣愚窃虑内外之人,因此有干祈。陛下虽正身于上,而迫于请祷,无以却之。执政大臣又或不能一一执奏,日积一日,则侵紊纪纲,亏损刑政,其为祸患有不可胜言者矣。臣愚伏愿陛下监观仁宗所以防制左右,杜絶恩幸之意,特下诏书,戒饬内外之人,不得干求内降。如有内降防挥,非宪章所存者,令执政大臣具条执奏,推劾干请之人,眀正其罪。仍责谏官御史常加觉察,牓谕朝堂,着之于法,使内外眀知圣意所在。如此则圣治日新,朝无粃政,小人安分于私室,请谒不行于公家,以成陛下寛仁之悳,以称陛下正身率下之意,垂之万世,贻训子孙,岂惟天下之幸,实社稷无疆之福也。惟陛下裁择。右正言任伯雨上奏曰:「臣闻外议皆言近日内降颇多,下至僧人恩泽,开封府、大理寺所勘公事,往往防挥释放。此言虚实,虽未可必,万一果有,而陛下不知,则九重深逺,诈传敕命,俯仰之间,所系不轻。若止因左右恳求,陛下寛仁,不得已重违其意,则干乱政刑,此风不可滋长。且鸿都卖爵、墨敕斜封,皆出汉唐季世,不可不戒。昔仁宗庆歴亦尝有之,宰相杜衍不肯奉行,毎积至数十,即面缴纳。仁宗尝谓侍臣曰:『外人秖知杜衍封还内降,不知朕以衍不肯而拒之者,过于封还也。』又尝内降开封府吏扈玉迁职一等,尚美人遣内侍韩从礼传教防免工人市籍,府判厐籍奏其事,仁宗立命杖韩从礼,诏今后内降无得輙受。以此观之,所司守法,自当执奏。臣伏愿陛下降臣劄子付三省枢宻院,指挥所属去处,今后内降无得輙受。此亦仁宗皇帝故事,如此则侥幸干求,庶防息矣。」伯雨又上奏曰:「臣风闻内苑作工匠盗所结真珠,事败有防,更不得治。监官、医官院人力懐刃为盗,捕获有防,不得问。经由门戸,中外闻之,莫不抚髀骇叹,顿足寒心,皆谓陛下误以为小事。窃以监官之设,本为监临主守;司阍之设,本为机察出入。今珠玑至贵之物失,至数万匹夫挟刃入数重门,如渉无人之境,皆非小事,不止因循。乃一切赦之后,来更有犯者,陛下不赦之,则罪同罚异,人人皆怨;陛下又赦之,则事事废法,纪纲遂壊。虽有监官、司阍,将何用也?且宫禁之门,法最严密。《周官》小宰治宫禁之法,独有大刑在律,亦宫禁之法为最重。盖圣人立法之意,防虑防微,谨备不测,以严卫一人。今陛下多爱不忍,防于姑息,废万世之成宪,弃祖宗之大法,纪纲不立,左右恃恩,废弛积日累月,事体陵迟,忽有不测之虞,谁复知所职守?陛下岂不为宗庙社稷自重乎?臣伏愿陛下罢前降指挥,勅有司依法律推治干系,所贵人人尽心,各知职守,不至弛玩,以产祸乱,则宗庙之休,社稷之福也。」歴代名臣奏议卷二百十二

译臣恭敬地想到,陛下天性宽厚仁慈,以身作则率领臣下。议论者说,陛下具有仁宗的德行。宽厚,就是什么都能容纳;仁慈,就有不忍心做的事情。臣愚昧地私下担心,内外之人会因此来请托求取。陛下虽然在上面端正自身,却迫于他人的请求祈求,无法拒绝。执政大臣又有时不能逐一执掌奏报,日积月累,就会侵扰紊乱纲纪,损害刑政,这种祸患将多得无法尽述。臣愚昧地希望陛下鉴察仁宗用来防制身边人、杜绝恩宠侥幸的用意,特地下诏,告诫内外之人,不得请托求取宫中直接降旨。如有宫中直接降下的指挥,不属于现存的宪章法度,应命执政大臣逐条列明上奏,查究弹劾请托之人,明确依法定罪。还应责令谏官、御史经常加以察访,在朝堂张榜晓谕,并将其载入法令,使内外都明确知道圣意所在。这样,圣明的治理就会日益更新,朝廷不会有弊政,小人安分在自己的私室,请托也不能进入公家,以成就陛下宽仁的德行,符合陛下正身率下的心意,并将其流传万世、留给子孙作为训诫;这岂只是天下的幸运,实在是国家无穷的福分。只请陛下裁量选择。” 右正言任伯雨上奏说:“臣听说外间议论都说,近来宫中直接降旨的事情很多,下至僧人求取恩泽,开封府、大理寺审理的案件,也往往批示释放。此话的虚实虽然还不能确定,但万一确有其事,而陛下却不知道,那么宫禁深远,有人诈传敕命,短时间内所牵涉的关系就非同小可。如果只是因为身边人恳切请求,陛下宽仁,不得已而不愿重重违背他们的意愿,就会干扰政务和刑法,这种风气不可滋长。况且鸿都卖爵、墨敕斜封,都出现在汉、唐末世,不可不加以警戒。从前仁宗庆历年间也曾有这种事,宰相杜衍不肯奉行,每次积累到几十件,就当面封还。仁宗曾对侍臣说:‘外面的人只知道杜衍封还宫中直接降旨,却不知道朕因为杜衍不肯奉行而拒绝这些请求,这比封还更进一步。’又有一次,宫中直接降旨,令开封府吏扈玉升职一级;尚美人派内侍韩从礼传达宫中旨意,要求免除工人的市籍;开封府判官庞籍上奏此事,仁宗立即命令杖责韩从礼,并下诏今后宫中直接降旨,任何机关不得擅自接受。由此看来,有关官司守法,本来就应当执掌奏报。臣恭请陛下把臣的奏札交付三省、枢密院,指示所属机构办理,今后宫中直接降旨,任何机关不得擅自接受。” 这也是仁宗皇帝留下的旧例。这样做,或许就能使侥幸请托的事情逐渐止息了。” 伯雨又上奏说:“臣听说,内苑施工的工匠盗窃所制作的珍珠,事情败露后有人替他们遮护,便不再治罪。监官、医官院的人持刀行盗,捕获后也有人替他们遮护,不予追问。事情经过宫门,内外听闻此事,无不拍着大腿惊骇叹息,跺脚寒心,都说陛下误把它当成小事。臣私下认为,设置监官,本来是为了监临主管守卫之事;设置司阍,本来是为了机警察察出入。如今珍珠宝物这样贵重的东西丢失,至于数万平民持刀进入数重宫门,如同进入无人之境,这些都绝非小事,不能再因循姑息。现在如果一概赦免,后来再有犯事的人,陛下不赦免他,就会罪同而处罚不同,人人都会怨恨;陛下如果又赦免他,就会事事废弃法令,纪纲于是败坏。即使有监官、司阍,又有什么用呢?况且宫禁的门禁,法令最为严密。《周官》说小宰掌治宫禁之法,律令中只有大刑,宫禁之法也因此最重。圣人立法的本意,是防患于未然、谨慎防备意外,以严密保卫君主一人。如今陛下过于慈爱而不忍心,反而以姑息作为防范,废弃万世形成的法典,抛弃祖宗的大法,纪纲不能建立,左右近臣倚仗恩宠,日积月累地废弛,事情逐渐衰败;一旦忽然发生意外,谁还知道自己应当负责守卫什么呢?”〔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万匹〕 陛下难道不应当为了宗庙社稷而自我珍重吗?臣恭敬地希望陛下撤销先前下达的指挥,命令有关官司依照法律审理治罪;这样贵在人人尽心竭力,各自知道职守,不至于松懈玩忽而酿成祸乱,这就是宗庙的吉庆、社稷的福分了。” 《历代名臣奏议》卷二百十二

钦定四库全书歴代名臣奏议卷二百十三眀 杨士竒等 撰法令宋徽宗时,御史中丞朱谔上奏曰:「陛下手诏屡下,恻怛愿治,然吏奉行者多安于茍简,或懐二三,柅置不行,使悳音善教无由下达。愿分命使者刺举诸道,有受令而不行及行令而不尽者,论如古留令、亏令之罪,则令出而朝廷尊矣。」元祐纷更,凡得罪于熈宁、元丰者,不问是否,輙陈寃诉,自归无过之地,彰先朝之失刑,希合奸臣,规求进用。门下侍郎许将,顷下御史狱,抗章云:「丝毫自知其无事,父子相系而为囚,追属吏十有六人,系病者百有三日,终无可坐之罪,遂加不实之刑。夫以追吏如是之多,系病者如是之久,卒之于无可坐,则先帝所用之刑为如何哉?」将于哲庙表泛为平词,至宣和太后之前,则衔寃负痛,其辞如此。于陛下绍述成功,得无少损乎?李纲上奏曰:「臣恭惟宋受天命,艺祖创业,其得天下也以仁得之;列圣守成,其守天下也以仁守之。重熈累洽,百有五十余载,承平之久,跨汉轶唐,虽尧舜三代之隆,无以过也。陛下光绍丕图,只遹先烈,宵衣旰食,励精为治,立政造事,所以利安元元者,无所不至,而一以仁慈为之本,可谓深得祖宗创业守成之道矣。爰自临御以来,屡下寛恤之诏,宸翰昭回,至诚恻怛之意见于辞者,足以鼓天下之动,是以薄海内外,防被悳泽,天覆地载,海涵春育,无一物不得其所,协气嘉生,薰为太平。以仁致治,其效如此。臣愚窃谓诏令之所布,实赖官吏悉意推行,不为文具,则实悳之及民者弥久而弥广。然诏令之颁降有先后,而官吏之去来为不常,虽悳意志虑具在方册,后来者往往未尝深究而周知之,朝廷之上所当以时举而行之者也。陛下迩者幸以绍述熈丰政事颁于朝堂矣,愿诏有司检防裒集前后所降御笔寛恤手诏事件,如劝农桑、恤刑狱、戒搔扰、赈贫乏、恤鳏寡孤独之▯,通行于天下而非一时指挥者,附于绍述熈丰政事之后,以时颁之,申命以告四方,庶防内外官吏深惟悳意志虑之所在,竭力遵奉,罔敢怠废,以副陛下以慈为寳、仁民爱物之意,天下幸甚。」李复论谨权量劄子曰:臣闻王者齐天下之不一,必以法;而律度量衡,乃其法也。先王廵守所至,必叅考焉。防其败法异政,殊俗所自而起。故孔子曰:「谨权量,审法度,四方之政行焉。」古者幅帛不中度,不鬻于市;斛龠不中量,不列于市。破律改作,皆有诛。其法严而不敢少弛,所以无有不一,而天下平治也。臣窃知今南方之权衡,北地之斛量,比之中州,十増二三。虽中州民间,亦多用私造。仓库増损,官器出纳作弊。诸处客商所赍物帛,来陕西纱绢,轻者不及三四两,长不及二丈八尺,阔不及一尺五寸。其他物帛,尽▯此,又多滥以粉药,非以欺罔愚弱,以取髙价,而与官吏交结,平卖入官,将充衣赐于春秋给散军兵,不肯请领,屡曽起事。专吏售之,换易官物,亦累败露。其弊徧于陕西,近年尤甚。纵而不治,极于人情不便。恭惟陛下智髙神禹,而权衡度量颁于天下,奸弊伪滥不法,尽合屏絶。今乞下有司立法,应逐色物帛,各立定长阔轻重,粉药伪滥,皆严立法禁,许为告赏。其旧日短狭织具,并令纳官毁除。见在不中度幅帛,并令送官量支其价,官收以备赏给。如有违犯,物皆没官,使守陛下之法,以絶天下之弊。复又论刑法劄子曰:「臣闻上有道揆,下有法守。道揆在上,朝廷之事也;法守在下,有司州县之事也。今之更改条法、令式,道揆、法守具在是矣。夫条法所立,刑赏何为而然哉?盖本之于礼义也。礼义之当否,岂在下之可专?朝廷揆之而已。朝廷揆之,然后着之为法,颁之天下,遵而行之,敢有违者,乃犯礼畔义而必有罪也。所谓礼义,岂常人所能知哉?必博通古今,深于经术,识其理之所归,乃可与议。臣窃见修勅局前后所差官,多以眀法入仕,或曾试断案,或曾任刑法职事之人。此等只是曽学旧条,与诸处法吏无异,安知礼义予夺?若任而修立条法,颁而行之,即便是勅,岂足施行?臣欲乞应有更改及有创立,并逐事上朝廷,具声説所以立法之意。朝廷揆其当否,使中于理,然后俾条而修之,可以成忠厚之政,而流恺悌之风,不胜幸甚。」

译钦定《四库全书》《历代名臣奏议》卷二百十三 明代杨士奇等编撰 法令 宋徽宗时,御史中丞朱谔上奏说:“陛下亲自下达的诏书屡次发布,忧勤恳切地希望治理好国家;然而负责执行的官吏多安于苟且简略,有的心怀两意,阻止搁置而不予实行,使皇帝的德音和善政无法下达。希望分别命令使者巡视举察各道,对于接受命令却不执行,以及执行命令却不彻底的人,按照古代‘留令’、‘亏令’的罪名论处。这样命令一经发出,朝廷的尊严就能建立起来。元祐年间频繁更改政事,凡是在熙宁、元丰年间获罪的人,不问是否确实有罪,往往陈诉冤屈,自称归入无过之地,以彰显先朝刑罚失当,迎合奸臣,图谋求取升用。门下侍郎许将此前审理御史狱案,抗章说:‘丝毫都明知他没有罪,却把父子一同拘系为囚,追捕牵连的属吏十六人,使他因病被拘系一百零三天,最终没有可以定罪的罪名,却加以不实的刑罚。追捕属吏如此之多,使人因病被拘系如此之久,最后却没有可定的罪,那么先帝所使用的刑罚究竟怎样呢?’许将在哲宗朝上表时泛泛地写成平常之词,到了宣和年间太后面前,却说自己含冤负痛,言辞就是这样。这对于陛下继承并发扬熙宁、元丰的政事,难道不会稍有损害吗?” 李纲上奏说:“臣恭敬地思考,宋朝承受天命,艺祖开创基业,他取得天下是凭仁德取得的;历代圣主守成,他们守住天下也是凭仁德守住的。恩德重叠、和治累积,共有一百五十多年,太平相承的时间之久,超过汉朝而胜过唐朝,即使尧、舜以及三代的盛隆,也没有什么可以超过它。陛下光大继承宏大的基业,只遵循先帝的功业,早起晚睡、勤于政务,励精图治,建立政权、兴办事务,凡是有利于安定百姓的事情无不做到,并且始终以仁慈为根本,可以说深得祖宗创业守成的道理。自陛下即位以来,多次下达宽免体恤的诏书,皇帝亲笔所书的文字光明回旋,至诚恳切、忧民怜民的心意显现在辞句中,足以鼓舞天下行动。因此海内外各地都普遍蒙受德泽,如同天覆盖、地承载,海包容、春滋育,没有一物不得其所,和顺之气与美好生机熏染四方,形成太平景象。以仁德达到治理的效果,就是这样。臣愚昧地认为,诏令的发布,实在依赖官吏尽心推行,不把它当作徒具形式的文书,那么实际德泽惠及百姓的时间就会更长、范围也会更广。然而诏令颁布有先后,官吏的任免来去又不固定;即使德意和谋虑都记载在册,后来任职的人往往没有深入考察并全面了解,这正是朝廷应当适时举出并实行的事情。” 陛下近来幸而已经把继承熙宁、元丰政事的内容颁布于朝堂,希望诏令有关官司检索汇集前后下达的御笔宽免体恤事项,如劝勉农桑、体恤刑狱、告诫不要扰民、赈济贫困、体恤鳏寡孤独之类,凡是应当通行天下而不是只适用于一时的指挥,都附在继承熙宁、元丰政事之后,按时颁布,并再次下令告知四方。这样或许能使内外官吏深思德意和谋虑所在,竭力遵奉,不敢懈怠废弃,以符合陛下把慈爱作为珍宝、仁爱百姓而爱护万物的心意,天下就太幸运了。” 李复论述谨慎统一权衡度量的札子说:臣听说,君王要使天下不统一的标准归于一致,必定依靠法令;而律、度、量、衡,就是这种法令。先王巡守所到之处,必定考察校验这些标准,防止败坏法令、政令各异以及特殊风俗由此产生。所以孔子说:‘谨慎统一权衡,审察法度,四方的政令就能推行。’古代幅帛不合尺寸,就不许在市场出售;斛、龠不合容量,也不许在市场陈列。破坏律令、擅自改制,都有诛罚。法令这样严,没人敢稍有松弛,所以标准没有不统一的,天下也就太平治理。臣私下得知,如今南方的权衡、北方的斛量,比中州的标准增加二三成;即使中州民间,也多使用私自制造的器具。仓库收支增减、官府器物出纳,都有作弊现象。各处客商所携带的物帛,运到陕西的纱绢,轻的不到三四两,长的不满二丈八尺,宽的不满一尺五寸。其他物帛也全都类似,并且多用粉药滥竽充数,不仅用来欺骗愚弱之人以取得高价,还同官吏勾结,按平价卖入官府,用来充作春秋两季发给军兵的衣物;军兵不肯领取,屡屡因此闹出事端。专门的吏人把这些东西卖掉,换取官物,也多次败露。这种弊病遍及陕西,近年尤其严重。若放任不治,最终会使人情极为不便。” 恭敬地思量,陛下的智慧高过神禹;如果把权衡度量颁行天下,奸弊、伪造、滥制和违法现象就应当全部杜绝。如今请求下令有关官司立法:各种物帛分别规定长度、宽度、轻重,粉药掺伪和以次充好,都严格立法禁止,并允许告发者获得赏赐。旧日短窄的织具,一并命令交官销毁。现存不合尺寸的幅帛,一并送交官府,按价发给其钱,官府收存以备赏赐。若有违犯,物品全部没收入官,使人遵守陛下的法令,以杜绝天下的弊病。” 李复又论刑法的札子说:“臣听说,上面有道揆,下面有法守。道揆在上,是朝廷的职责;法守在下,是有关官司和州县的职责。如今更改条法、令式,道揆和法守都包含在其中。条法既然设立,刑罚和赏赐为什么这样规定呢?大概是以礼义为根本。礼义是否恰当,难道可以由下级官司擅自决定吗?只能由朝廷衡量。朝廷衡量以后,才把它写成法律,颁布天下,遵照施行;谁敢违犯,就是违背礼、背叛义,必定有罪。所谓礼义,难道是普通人所能明白的吗?必须博通古今、深究经术、认识道理归宿的人,才可以同他讨论。臣私下看到,修敕局前后选派的官员,大多凭明法科入仕,或者曾经考过断案,或者曾任刑法职务。这些人只是学习过旧有条文,同各处的法吏没有不同,哪里知道礼义中应当取舍、赏罚的道理?如果让他们负责修订条法,颁布后施行,即使称为敕令,难道就足以施行吗?臣请求,凡有更改或新创的法令,都逐项上报朝廷,详细说明立法的意图。朝廷衡量其是否恰当,使它合乎道理,然后才让有关官司据条修订。这样可以形成忠厚的政治,传播和乐仁厚的风气,臣不胜庆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