歴代名臣奏议卷一百二十三
贺循云:「父之丧未终,又遭母丧,当父服应终之月,皆服祥祭之服,如除丧之礼,卒事反母之服。」臣等参考典故,则是随其先后而除之,无通服五十四月之文,请依旧礼改正。仁宗景祐二年,礼仪使上言曰:「天圣五年,太常礼院言:「自来宗庙祠祭,皆宰臣、参知政事行事,每有服制,旋复改差,多致妨阙。」检会《唐会要》贞元六年诏:「百官有私丧公除者,听赴宗庙之祭。」监祭御史以礼有缌麻已上丧不得飨庙,移牒吏部诘之。吏部奏准礼:「诸侯絶周,大夫絶缌者,所以杀旁亲,不敢废大宗之祭事,则缌不祭者,谓同宫未葬,欲人吉凶不相黩也。」魏晋已降,变而从权,缌已上防服假满即吉,谓之公除。凡既葬公除,则无事不可,故于祭无妨。乞令凡有縿服既葬公除及闻哀假满,许吉服赴祭。同宫未葬,虽公除依前禁之。诏从之。又《王泾郊祀录》缌麻已上丧不行宗庙之祭者,以明吉凶不相干也。」贞元吏部奏请得许权改吉服以从宗庙之祭,此一特之事,非旧典也。今本院看详律称:「如有缌麻已上丧遣充掌事者,笞五十。」此唐初所定,吏部起请,皆援引典故,奉诏「百官有私丧公除者,听赴宗庙之祭」。后虽王泾着《郊祀录》,是一时之事,非旧典也。又别无诏敕改更,是以歴代止依贞元诏命施行。至大中祥符中,详定官请依《郊祀录》,缌麻以上丧不预宗庙之祭。今详贞元起请,证据分明,王泾所说,别无典故,望自今后有私丧公除者,听赴宗庙之祭,免致废阙。寳元元年,右司谏韩▯上奏曰:「臣昨奉使还阙,窃闻朝廷自西事以来,两次非时就宅宣召两府臣寮,在外不测事宜,人情惊骇。当时物议以谓有失持重之体。日近复知西京謡言虚惊,烦于止遏。昨日午后,又闻就宅宣两府臣寮入内,搢绅士庶无不忧惑。至晚方知只是魏国夫人薨谢。陛下虽隆乳母之爱,其如在礼止为缌麻三月之服?若言乎亲,则非近也;若言乎尊,则不崇也。此止可一中人传诏于宰臣之第,令议而奏之,何必徧宣近辅,震恐都人?事徃不追,后当为戒。臣欲望每有国家体大之议,边鄙机宜之急,合与两府臣寮商量处置者,务从审宻以安人心,不宜仓卒以动羣听。臣又以送终之厚,前载所非。今魏国夫人于陛下亲服既疎,葬礼亦当简俭。望陛下勿听左右张皇,过为奢侈。况国家西鄙设备,兵须未丰,正宜节用聚财之秋,不可更为无益之费。言或可采,幸赐纳用。」庆厯元年,右正言孙沔乞权住豫王葬礼,奏曰:「臣伏覩豫王以逡巡致疾,奄弃妙龄,人神共悲,叹戚何及?况陛下以一人继体之大慈父,钟爱之心,变礼伸情,追爵制服,故四方知陛下思念之懐,悲感之意,亦已至矣。使天下为父者,足以仰仁慈之道也。窃闻欲取五月中葬于永定陵,以春秋之义,固为得礼。盖陛下以哀痛之深,无以尽其意,而欲饰终显迹,冀竭精志。虽使死者有知,亦无所益。谅大圣至明,无幽不照,岂于此事更有所疑?实以情所未忍,遂起此议。今左右大臣、宗亲、中阃,皆为皇眷轸悼,未敢直请缓期,窃恐因仍成事,难复救论。臣职当建言,故非获已。当君父痛切之际,而复不能将顺其防,获罪必矣。臣岂惜一黜,而误陛下之逺谋、朝廷之大计也?然豫王未可葬者三,悉数以陈,愿赐详览。且一品之葬礼式甚烦,百日之间,工役难就,啓土垅山,驱人劳众。诸宫因此葬者,亦多所费之财,非五十万未能毕事。今三司力屈,百计收敛,边鄙宿兵未得丰足,岂宜以三嵗之恩,忘四方之事?此未可一也。又京洛之间,冲要之所,自昊贼侵轶,国家征讨,馈运粮草,赍送甲兵,徃还骚扰,民颇不聊。配率科徭,嵗无虚刻。茔墓若此,骤兴州郡,如何供给?此未可二也。复况西贼窃伺中国,已经数年,以水旱不调,谓得天时;以将帅不和,谓合人事。巧摇百端,思欲一决。今若因我之忧,起役之次,或尽兵力以幸此灾,益啓戎心,转为边患。此未可三也。臣所见至愚,固未为得,庶尽恳切,上补聪明。欲乞权宜就近安殡,俟西事稍定,一二年间,具礼改葬,正合典仪。伏望皇帝陛下,以礼制情,以义防恩,以祖宗社稷为心,以安危休戚是念,无执小节以妨永圗。臣恭闻真宗皇帝四十余方长育,陛下司牧羣生,为世真主。
译贺循说:‘父亲的丧期尚未结束,又遭遇母亲的丧事;到了父亲丧服本应结束的月份,都穿祥祭所用的服装,按照除丧礼仪办理;事情结束后恢复母亲的丧服。’臣等参考典故,看来应当按照父母去世的先后分别除服,并没有一概服丧五十四个月的规定,请依照旧礼改正。仁宗景祐二年,礼仪使上奏说:“天圣五年,太常礼院说:‘一向以来宗庙祭祀都由宰臣、参知政事主持,每逢有人服丧,便临时改派人员,常常导致祭祀妨碍和缺失。’查考《唐会要》,贞元六年诏令说:‘百官有私人丧事而因公除服的,允许参加宗庙祭祀。’监祭御史认为礼制规定服缌麻以上丧服不得享祭宗庙,便移文吏部诘问。吏部奏称,依礼制:诸侯服丧不超过周服,大夫服丧不超过缌麻,这是为了减轻旁系亲属的丧服;不敢因此废止大宗的祭祀事务。因此,所谓服缌麻不得祭祀,是指同宫居住、尚未安葬的情况,是为了使吉礼和凶礼不相亵渎。魏晋以来,制度改变而采取权宜办法,服缌麻以上丧服的人,假期届满便穿吉服,称为公除。凡已经安葬而公除,便没有什么事情不能做,因此参加祭祀也没有妨碍。请下令:凡服缌麻丧服,已经安葬而公除,或听闻丧事、丧假期满的,允许穿吉服参加祭祀;同宫居住而尚未安葬的,即使公除,仍按旧例禁止。” 诏令同意了。又据《王泾郊祀录》说,服缌麻以上丧服而不举行宗庙祭祀,是为了表明吉凶之事不能相互干扰。贞元年间吏部奏请获准,临时改穿吉服参加宗庙祭祀;这是一时的特殊规定,并不是旧典。如今本院查阅律文,其中说:‘如果有服缌麻以上丧服的人,被派充任掌事,笞打五十。’这是唐初制定的。吏部提出请求时,都是援引典故,后来奉诏规定‘百官有私人丧事而因公除服的,允许参加宗庙祭祀’。后来王泾虽撰写《郊祀录》,那只是一时的规定,并非旧典。又没有其他诏敕加以改动,因此历代都只依贞元诏令施行。至大中祥符年间,详定官请求依照《郊祀录》,规定服缌麻以上丧服者不得参加宗庙祭祀。如今详细考察贞元年间的奏请,证据清楚;王泾所说的另无典故。希望从今以后,有私人丧事而已经公除的人,允许参加宗庙祭祀,以免祭祀废止缺漏。” 宝元元年,右司谏韩琦上奏说:“臣昨天奉命出使回来,私下听说朝廷自西部战事以来,两次在非正常时间到宅第召见两府臣僚;外界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人心惊骇。当时舆论认为这有失持重的体统。最近又得知西京的谣言只是虚惊,朝廷忙于制止平息。昨天午后,又听说到宅第宣召两府臣僚入内,士大夫和百姓无不忧虑疑惑。直到晚上才知道只是魏国夫人去世。陛下虽然深厚地爱护乳母,但按礼制,她与陛下不过是缌麻三个月的服制;若说亲近,关系并不近;若说尊贵,也并不崇高。这件事只需派一名中使到宰臣宅第传诏,让他们商议后上奏即可,何必遍召近臣,惊恐京城百姓?过去的事无法追究,今后应当引以为戒。臣希望今后凡有关系国家大体的议论、边疆机密紧急事务,确实需要与两府臣僚商量处置的,都务必审慎秘密办理,以安定人心,不应仓促行事而惊动众听。臣又认为,厚葬送终的做法,前代已有非议。如今魏国夫人与陛下的亲属关系既疏,葬礼也应当简约节俭。希望陛下不要听任左右之人张扬铺陈,过分奢侈。何况国家正在防备西部边疆,军需还不充足,正是节省费用、积聚财力的时候,不可再增加这种没有益处的花费。这些话如果有可取之处,幸望陛下采纳施行。” 庆历元年,右正言孙沔请求暂时停止豫王的葬礼,上奏说:“臣恭敬地看到,豫王因迟疑延误而得病,突然在青春年少时去世,人与神都为之悲痛,如今叹息哀伤又有什么用呢?何况陛下以继承大统的至亲身份,作为天下人的慈父,对豫王极为钟爱;陛下变通礼制来伸张感情,追封爵位并为他制服,因此四方都知道陛下思念的情怀和悲痛感伤之意,已经达到极点了。这也足以使天下做父亲的人仰慕陛下仁慈的道德。臣私下听说,陛下想在五月中旬把豫王葬于永定陵;按照《春秋》的义理,这本来合乎礼制。大概陛下因哀痛深重,觉得无法充分表达心意,便想以隆重的葬礼彰显他的遗迹,希望竭尽自己的精诚。即使死者有知,这样做也没有什么益处。以陛下至圣至明的德性,没有什么幽隐之事不能洞察,难道还会对这件事有所疑惑吗?实在是感情上不能忍受,所以才提出这个议议。如今左右大臣、宗室亲属和宫中内臣,都因皇上的眷爱而悲痛,不敢直接请求延期;臣私下担心事情因循办理,一旦成为定局,就难以再挽救和讨论。臣的职责在于进言,所以实在是不得已才说这些话。在君父悲痛至极的时候,臣又不能顺从他的哀情,获罪是必然的。臣难道是吝惜被贬黜吗?只是不能因为顾惜自身而耽误陛下的长远谋略和朝廷的大计。可是豫王现在不能安葬的理由有三条,臣一一陈述,希望陛下详细阅览。况且一品亲王的葬礼仪式十分繁杂,百日之内难以完成工役;开土筑垄、掘山修墓,会驱使民众劳作。〔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一人〕 各宫因随葬而发生的费用也很多,不花费五十万贯钱就不能办完。如今三司财力已经困竭,想尽办法收敛节省,边疆驻军的粮饷还没有充足,怎么能因为三年丧制的恩情而忘记四方的事务?这是第一条不可行。京城、洛阳之间又是交通冲要之地,自从昊贼侵扰以来,国家不断征讨,运送粮草、输送铠甲兵器,往来骚扰,百姓很不得安生。摊派征收、征发徭役,一年之中没有片刻停止。像这样的陵墓工程,突然兴动州郡,怎么供给得了?这是第二条不可行。况且西部敌人暗中窥伺中原,已经数年;他们把水旱失调说成占得天时,把将帅不和说成人和已具,千方百计地煽动,想要一决胜负。如今若乘我方忧患、兴役之际,或许会倾尽兵力来侥幸制造这场灾祸,反而助长敌人的战斗之心,转变为边疆祸患。这是第三条不可行。臣所见虽极其愚昧,未必正确,但希望尽我恳切之心,稍稍补益陛下的明察。臣想请求权宜办理,就近安葬,等西部战事稍稍平定,一两年内再依完备礼制改葬,这正合典礼。伏望皇帝陛下用礼制约束感情,用义理防止过度施恩,以祖宗和社稷为念,以天下安危、百姓休戚为怀,不要拘守小节而妨碍长远大计。臣恭敬地听说,真宗皇帝到了四十多岁才生育和抚养后代;陛下治理群生,是当世真正的君主。
今陛下盛德形容,始三十嵗,受万世无疆之福,何患?」乎锡羡之嗣,晚也。伏乞养气保神,顺时进膳,特寛圣虑,专防邦畿,则天下幸甚。沔又奏曰:「臣闻忠臣切言,非欲被狂名于时,在回君心而已。圣人纳善,非以啓众议之口,在惜国体而已。故帝王举一事,出一令,有不便于时,未合于众,必容三谏以达四聦,实冀再思利害,周察体宜。一说中,几万有防,福破柔邪之谋,开明哲之志。不惟其大,亦以为难。臣非不知犯顔不若取媚,趋险不若偷安。茍人人自图,恐非国家之利。恭惟皇帝陛下,仁明同尧舜,恭俭若文景,大度包荒,纯诚爱物,好善无厌,从谏弗咈,接臣下以从容,形温润于顔色,是使至愚得以尽虑。况臣非才,叨备谏列,岂可见事自隠,以一言为供职,遂与众退黙,起外廷窃议,臣所不取。也是敢再陈狂瞽,上渎圣明,惟陛下察之听之容之毕之而已。臣若以此获谴,实亦无恨。近以豫王卜葬,曽上封奏,细陈其事。又前日崇政殿进对,三复尽意,虽言拙识浅,不足以动天听,乃知圣心唯切思念,故非确然意不可转。此恐隂阳术数之流,左右纎佞之辈,巧陈厌胜,多说灾祥,上惑视听,以此未决。臣伏愿以天时、人事、国计未便者察之。中春卜地,盛夏起坟,凿土穿山六十余穴,损害生命,役人劳众数十万工,冲冒暑热,适在毒日流烁,更或大雨霖潦,修治桥路,供亿顿逓,不害于民,何以集事?此天时未便者一也。豫王最幼,殇礼为下,诸宫附葬,族属多长,以卑动尊,亦非顺也。边方士卒,衣食不足,而藏寳于地下;郡邑人民,配率无数,而劳生奉死者。此于人事未便者二也。西鄙屯戍三十余万,省司嵗用百计不支,鬻一廷尉官,才得九千斛,免一里胥役,不过数百贯,调发已劳,用度不给。况南郊在今冬,赏费千万,其为窘急,故亦可知。今一品仪仗尚用千余人,附葬诸丧各备执事,车骑导从仅万余众,徃复劳挠,非五十万緍,恐未能毕事。此于国计未便者三也。此非独臣言,乃三事大夫有识者之言也。陛下贵为天子,以一幼子展送终之礼,庶尽其爱,亦未为过。其为未便者,以时有所妨尔。盖国家多事之际,在陛下割慈忍爱,克己复礼,为天下苍生计。况西贼猖炽,败军杀将,人心忧危,未有安策,而重三嵗之念,忽万姓之苦。陛下以为如何?且天下安,虽未有子,亦不足为忧也。若天下危,虽有子,得不为虑哉?况其奉死者也。臣又观欲了葬者有三:诸宫国戚一也,中人监护二也,司天隂阳三也,皆旁集已事而利进身也。今三事大夫有识者意有补益,而未能回上心者逺也。国戚监护隂阳者,事有所损,而能伺上意者近也。伏望陛下察逺近之言,究损益之本,则王之葬礼,庶几权止矣。昨日又见敕防,差朝臣减省费用,此乃陛下所虑至防至悉之深也。然恐此二人力未足为监护中贵大臣所信,而能节制也。不若俟一二年间,中外稍安,备礼改卜,亦为王者之光,而天下之幸也。今陛下当悲悼之际,防臣无将顺之心,而烦辞寡识,干渎天听,尚冀感回,暂息劳费,则诛责之罪,逃避何及?至和元年,沔为枢宻副使,论张贵妃丧礼过制疏曰:臣最处孤迹,特荷圣恩,如遇有闻事干大体,不敢隠黙,自求安全。茍狂言有所开悟,虽诛责亦足补报。窃见贵妃夭亡,上心感悼,欲加异礼,尤宜节情。史笔一书,后世为戒,故不可不谨也。臣虽叨近班,莫闻中议,实有所疑,合具陈奏,庶几更资讨论,免贻中外之议。一、皇仪殿乃祖宗太后权厝之所,今迁妃子在内,恐非一品所宜,必是仓卒之间礼官之失。又闻诸宫之亲,朝夕聚众,缞裳千人,号泣逾月,且正寝至近在上,全无避忌,何僭如是!使魂而有知,必不得安。况凶秽之气,干犯尊严,尤为不便。惧知礼者传笑四方,更乞酌其旧典,速行迁殡,庶协中道。一、恭徳之諡,盖礼官务取羙名,以奉上意,未暇开陈,恐成败事。至于三朝圣后,以孝以章,皆以后来孝思,尊易諡法。今贵妃便以恭徳为号,实可惊骇。详稽前志,无此失礼。何况因情自我为缪,必致起谤,上玷圣明。唯乞审议,免贻后诮。至于郭氏、张氏二后,并无諡号,前规尽在,速乞削去「恭徳」二字。一园陵监护使窃见郭后、张后并在奉先殡,盖于体不宜起陵,议葬于西京。今以贵妃特欲兴陵之役,未知以何名择地而为制度?人臣岂敢尽言!况今经冬无雪,数千里灾旱,加之疾疫,是四方多虞之时,宜且静以镇之。若役万兵之众,费百万之财,于国赋民力,实为大损。不若便俟丰年,徐议其制。臣前日闻宰臣初议,▯殡于普安院,最为得体。
译如今陛下盛大的德行已经显现,才三十岁,就将承受万世无穷的福祉,还担心什么呢?”只是担心得到上天赐予的子嗣会晚一些罢了。伏望陛下保养元气、安定精神,顺应时令进膳,特别宽解圣上思虑,专心防守京畿,那么天下就十分幸运了。孙沔又上奏说:“臣听说忠臣直切进言,并不是想在当时获得狂妄的名声,只是想挽回君主的心意罢了。圣人采纳善言,也不是为了开启众人议论的门户,而是为了爱惜国家体统罢了。因此帝王处理一件事、发布一道命令,如果有不合时宜、不合众意的地方,一定要容许臣下多次进谏,以便广开耳目,实在是希望再三思考利害,周密察看是否合宜。一句话说得恰当,往往能消除万种祸患,破除柔邪之人的谋划,开启明哲之人的志向。不只因为事情重大,也因为改变它很难。臣不是不知道冒犯君颜不如取悦君主,冒险进言不如苟且偷安;但如果人人都只为自己打算,恐怕就不是国家的利益了。恭敬地想,皇帝陛下的仁慈明察与尧舜相同,恭敬节俭如同汉文帝、汉景帝,胸襟宽大、能够包容荒远,纯诚地爱护万物,喜好善言而不厌,听从劝谏而不违逆,神态从容地接见臣下,面色温润和悦,这才使最愚钝的人也能竭尽思虑。何况臣没有才干,只是蒙恩列于谏官之中,怎么可以看到事情却隐而不言,只用一句话敷衍职守,随后同众人一起沉默,反而让外朝私下议论呢?这是臣所不愿做的。因此才敢再次陈述狂妄浅陋的意见,冒犯圣明,只希望陛下察看、听取、容纳并最终采纳。” 臣如果因此获罪,也确实没有遗憾。近来因为豫王选择葬地,臣曾上密封奏章,详细陈述此事。又在前天于崇政殿进见答对,反复把意见全部说出;虽然言辞拙劣、见识浅薄,不足以打动天听,但臣知道圣心只是深切思念豫王,所以除非确实下定决心,不能改变。臣恐怕阴阳术数之流、左右纤佞之徒,巧言陈述厌胜之术,多谈灾祥,使陛下受到迷惑,因此事情迟迟不能决定。臣恭敬地希望陛下考察天时、人事和国家财政中不便之处。仲春选择墓地,盛夏兴修坟墓,凿土穿山六十多个穴洞,损害生命,役使百姓,劳作数十万工;冒犯暑热,正值烈日炙烤,甚至还可能遭遇大雨水涝;修治桥梁道路,供应粮食物资,沿途传递运输,不损害百姓,又怎么能完成工程?这是天时不便的第一点。豫王年纪最小,按礼应行较低等的殇礼;各宫随葬,宗族亲属大多辈分较高,以卑幼之礼惊动尊长,也不合顺序。边疆士卒衣食不足,却把珍宝埋藏地下;郡县百姓被无数摊派征调,却要劳苦一生来奉事死者。这是人事不便的第二点。西部边疆驻军三十多万人,各省司每年的费用用尽各种办法仍无法支撑;卖掉一个廷尉官职,才得到九千斛粮食;免除一个里胥的差役,不过几百贯钱;征调已经使百姓劳苦,日常用度又供应不足。何况南郊祭祀在今年冬天举行,赏赐费用要达数千万,国家的窘迫也就可以知道了。如今一品亲王的仪仗尚且要用一千多人,随葬的各项丧事还要分别配备执事人员,车骑和导从仅仅就有一万多人;往返劳扰,如果没有五十万缗钱,恐怕不能完成。这是国家财政不便的第三点。这并不只是臣一个人的话,也是三司大夫中有见识之人的意见。陛下贵为天子,为一个年幼的儿子举行送终之礼,以充分表达父爱,也不算过分;只是这件事之所以不便,是因为时势有所妨碍。如今正是国家多事的时候,陛下应当割舍慈爱、忍住哀情,克制自己、恢复礼制,为天下苍生谋划。况且西部敌人猖獗,军队失败、将领被杀,人心忧惧危急,尚未有安定的策略;陛下却加重对三年丧制的思念,忽视万民的困苦。陛下认为如何?天下安定,即使没有子嗣,也不值得忧虑;天下危急,即使有子嗣,难道能不忧虑吗?何况现在所奉行的只是为死者办理葬事。臣又看到,想把葬礼办完的有三类人:各宫和国戚是第一类,中使监护者是第二类,司天监掌阴阳术数者是第三类;他们都从旁聚集办理此事,是为了借机求得升进。如今三司大夫等有见识之人,意见确实有补益,却不能改变皇上的心意,是因为他们关系疏远;国戚、监护者和阴阳术数之人,事情即使有损,却能窥探皇上的心意,是因为他们关系亲近。伏望陛下明察关系疏远和亲近之人的言论,查究利弊的根本,那么豫王的葬礼或许可以权宜停止。昨天臣又看到敕牒,派朝臣减少费用,这足见陛下考虑得极其深远周详。然而臣恐怕这两个人的力量不足以取得监护中贵大臣的信任,也不能对他们加以节制。不如等一两年内,朝廷内外稍稍安定,再备办礼仪改定葬地,这也是君王的光彩,更是天下的幸运。如今正值陛下悲痛哀悼之时,臣作为谏臣却没有一味顺从的心意,反而用烦琐而浅陋的话冒犯天听;仍希望这些话能感动陛下改变心意,暂时停止劳民费财,那么即使受到诛责,臣也来不及逃避了。至和元年,孙沔任枢密副使,上疏议论张贵妃丧礼超过制度,说:臣处境孤立,特别承蒙圣恩;如果听到关系国家大体的事情,不敢保持沉默,只求保全自己。如果狂妄的言论能够使陛下有所醒悟,即使被诛责也足以报答圣恩。臣私下看到贵妃早逝,陛下内心悲伤哀悼,想为她增加特殊礼仪,更应节制感情。史官一旦记载此事,后世就会把它作为鉴戒,所以不可不谨慎。臣虽忝列近臣,却没有听到内廷的议论,心中确有疑惑,应当一并陈述上奏,希望借此进一步讨论,免得留下朝廷内外的议论。一、皇仪殿是祖宗和太后临时安置灵柩的地方。如今把贵妃迁葬在里面,恐怕不合一品妃子的身份,必定是仓促之间礼官的失误。又听说各宫亲属早晚聚集许多人,穿丧服的有一千人,号哭超过一个月;而且灵寝距离皇上居处很近,完全没有避忌,怎么能僭越到这种地步?假使贵妃的魂魄有知,必定不得安宁。况且凶秽之气冲犯尊严,更为不便。臣担心知礼之人传遍四方、讥笑朝廷;还请斟酌旧典,迅速迁出另行安殡,或许才合乎中正之道。一、恭德这个谥号,大概是礼官一心想取得美名来迎合皇上的心意,没有来得及据理陈奏,恐怕会造成错误。至于三朝圣后,分别以孝、章等为谥,都是后来因皇帝的孝思而尊崇、变更谥法。如今贵妃立即以恭德为号,实在令人惊骇。详细考察前代记载,从来没有这种违礼的做法。何况任凭感情由自己妄定,必然引起诽谤,使圣明受到玷污。只希望慎重议论,免得留下后世讥诮。至于郭氏、张氏二位皇后,都没有谥号,前代规矩明明在此,请赶快删去‘恭德’二字。一、园陵监护使臣私下看到,郭后、张后都安置在奉先殡,大概按礼制不宜兴建陵墓,所以议定葬在西京。如今却因为贵妃特别想兴修陵墓,不知道应当以什么名义选择墓地、制定规格?作为臣子实在不敢把话说尽。况且今年整个冬天没有下雪,数千里遭受旱灾,又有疾病流行,正是四方多灾多难的时候,应当暂且安静以镇定人心。如果役使万人军队,耗费百万钱财,对于国家赋税和百姓力量,实在损失很大。不如等到丰年,再从容商议陵墓制度。臣前些天听说宰臣最初商议暂时殡葬于普安院,这是最合体制的办法。
臣愚钝少文,乆守外方,不尽知朝廷体要。闻有识者皆以奉贵妃之议大过。盖佞人阿防,不以直道裨圣意,将以服劳而求爵赏。尔况礼不自天降,地出在于人情而已。茍得其中,则为后世令典。朝家延洪庆基,百年中外无患难者,盖仁义深而礼法正尔。陛下当为祖宗惜之。伏望迁妃子之灵出皇仪殿,罢哭泣之仪,去恭徳之号,省园陵之名,然后重加详酌,所贵中礼,天下幸甚。干渎天威,难避诛责。臣不胜惶惧激切之至。庆歴二年,知谏院欧阳脩论杨察,请终丧制,乞不夺情劄子曰:「臣近见丁忧人茹孝标,居父之丧,来入京邑,奔走权贵,营求起复,己为御史所弹。又闻新及第进士南宫觐,闻母之丧,匿不行服,得官娶妇,然后徐归。见在法寺议罪。孝标官为太常博士,觐在场屋粗有名称,此二人犹如此,则愚俗无知,违礼犯义者何可胜数矣?盖由朝廷素不以名教奨励天下,而礼法一隳,风俗大壊。窃以风化之本,由上而下。伏见起复龙图阁待制杨察,累有章奏,乞终母丧,而朝防未允。夫臣子之行,惟孝与忠。察以文中髙科,官列近侍,而能率励頺俗,以身为先。陛下宜曲赐褒嘉,遂成其志,使迁善化俗,自察而始。岂可不通人情,胶执旧▯,推禄利之小惠,废人臣之大节?臣谓近侍夺情,本非军国之急,不过循旧例,示推恩而已。今察以节行自髙,志在忠孝,知贪冒禄利为可耻。若朝廷夺其情,使其于身不得成美行,而于母有罔极之恨,岂足谓之推恩乎?方今愚俗无知,违犯礼义,至使繁狱讼,严刑罚,而不能禁止。脱有一人欲守名教而全忠孝,以励天下者,又为朝廷不许,则风俗之▯,其咎安在?伏乞早降恩防,许其终丧,不独成察之志,亦以为朝廷之美。」四年脩论葬荆王劄子曰:臣伏覩朝防,虽差宋祁监护故荆王葬事,然未见降下葬日及一行事件。或闻以岁月不利未可葬,或闻有司以财用不足,乞且未葬。夫隂阳拘忌之说,陛下聪明睿圣,必不信此巫卜之言而违礼典,但虑议者坚执方今财用不足,不可办葬。陛下闻有劳民枉费之说,则不得不虑,因以迟疑。臣谓前后勅葬大臣浮费枉用之物至多,岂是朝廷本意?皆为主司措置之失,致人因縁以为奸尔。今若尽节浮费及絶其侵蠧,而使用物不广,则将复以何辞而云不葬?臣不知所司曽将一行用度计定大数否?内若干是浮费,若干是实用。若实用之物数犹至多,而力不可办,则缓之可也。若实用之物少,只是旧例浮费多,则可削去浮费而已。今都不计度,而但云无物可葬,则不可也。未见实用之数多少,不量力能及否,而曰必须遵礼,而曰必须葬,亦未可也。如臣愚见,酌此两端,葬则为便。然须先乞令王尧臣、宋祁等将一行合用之物,列其名件,内浮费不急者,一一减去之。若只留实用之物数,必不多。假如稍多,更加节减,虽至俭薄,理亦无害。如此则葬得及时,物亦不费。夫俭葬,古人之美节;侈葬,古人之恶名。今避俭葬不肯节费,留丧而待有物之年,以就侈葬,则非臣所知也。若曰俭葬亦未能办,则乃过言之甚也。然外之舆议为国家论事体者,皆云葬则为便。今朝廷议者分而为二,顾物力者则不顾典礼国体,论典礼国体者则不思财用办否,各执偏见,议乆不决,以惑陛下之聦明。今便葬之害一,不葬之害五。便葬之害不过费物,然力有可为;不葬之害所失则大。不肯薄葬而留之,以待侈葬,成王之恶名一也。信巫卜之说而违典礼二也。目下减节,力所易为,他时丰足,理或难待,使皇叔之柩五七年间不得安宅,而神灵则无归三也,使四夷闻天子皇叔薨而无钱出葬,遂轻中国而动心。四也,今天下物力虽乏,然凡百用度不能节费处多,独于皇叔之身有所裁损,伤陛下孝治之美五也。此臣所谓葬则为便者也。荆王于国属最尊,名位最重,伏乞早令定议,无使后时。脩又论葬荆王一行事劄子曰:臣风闻已有圣防,荆王葬事令三司与太常礼院及监葬官等同议减节浮费,此足见陛下厚于皇叔之恩,念民惜费之意,一举而两得也。然臣每见朝廷作事欲爱民节用,而常枉费劳人,盖为议事之初不得其要,或失于不精审者有四:民间不科配一也;州县供应物有定数二也;送葬之人在路禁其呼索三也;州县官吏不得过外供须以邀名誉四也。茍絶此四者,则无大患矣。昨京西一路遭张海惊刼之后,不可更有诛求。臣今欲乞指挥三司,应是合要之物,并须官给,不得民间科买。仍乞先将一行仪仗人马并送葬人等一人以上先定人数,然后劄与京西令依数供顿,则可无广费。
译臣愚钝少文,长久镇守外地,不完全了解朝廷体要。臣听说有识之士都认为奉葬贵妃的议论太过分。奸佞之人阿谀迎合,不用正道辅助圣意,只想以服劳效力来求取爵位赏赐。况且礼制不是从天上降下、从地下生出,不过是建立在人情之上罢了。只要合乎中道,就能成为后世的美好典范。国家长久延续宏大的福庆根基,百年来朝廷内外没有大患,正是因为仁义深厚、礼法端正。陛下应当替祖宗爱惜这一点。伏望迁出贵妃灵柩,不要放在皇仪殿;停止哭泣的仪式,取消恭德的称号,撤去园陵的名义,然后再详细斟酌,使其合乎礼制,这就是天下的大幸。冒犯天威,难以逃避诛责;臣惶恐激切到了极点。庆历二年,知谏院欧阳修议论杨察,请求让他服满丧期,不要夺情起复,上札子说:“臣近来看到遭父丧的茹孝标,居父亲丧期,却来到京城奔走于权贵之间,谋求起复,已经被御史弹劾。又听说新科进士南宫觐听到母亲去世,隐藏不服丧,等到取得官职、娶妻以后,才慢慢回家,如今正在法寺议罪。孝标的官职是太常博士,南宫觐在科场中也略有声望;这两个人尚且如此,那么愚昧无知、违背礼义的人又哪里数得清呢?大概是因为朝廷一向没有用名教来勉励天下,礼法一旦毁坏,风俗就大为败坏。臣私下认为,风俗教化的根本,是由上而下施行的。臣看到起复的龙图阁待制杨察,屡次上章奏请服满母丧,但朝廷诏令尚未允许。臣子的行为,只有孝和忠两项最重要。杨察凭文章考中高科,官位列于近侍,却能率先振作衰败的风俗,以自身作表率。陛下应当曲加褒奖,使他完成志愿,让改过向善、移风易俗从杨察开始。怎么可以不通达人情,拘泥于旧弊,只推给他俸禄利益的小恩惠,却废弃人臣的大节呢?臣认为,近侍官员夺情起复,本来不是军国的紧急事务,不过是沿袭旧例、表示推恩罢了。如今杨察以节操品行自持,志向在于忠孝,知道贪求俸禄利益是可耻的。如果朝廷夺去他的哀情,既使他不能在自身成就美德,又使他对母亲留下无穷的遗憾,哪里能说这是推恩呢?当今愚昧的风俗不知礼义,违礼犯法,以至于讼狱繁多、刑罚严酷,却仍不能禁止。假如有一个人想守护名教、保全忠孝,以此勉励天下,朝廷却又不允许,那么风俗的弊病,过错究竟在谁呢?伏乞早降恩诏,允许杨察服满丧期;这不仅能成全杨察的志愿,也能成为朝廷的美德。” 庆历四年,欧阳修议论安葬荆王,上札子说:臣恭敬地看到朝廷诏令,虽然派宋祁监护已故荆王的葬事,却还没有下达安葬日期和全部事项。有人说因为年份和月份不利,不能安葬;有人说有关部门因为财用不足,请求暂缓安葬。阴阳禁忌之说,凭陛下聪明睿圣,必定不会相信巫卜之言而违背礼典;臣只是担心议论者固执地认为当前财用不足、无法办理葬礼。陛下听到劳民伤财的说法,便不能不考虑,因而迟疑。臣认为,前后敕令安葬大臣时,浮费和不当支出很多,难道是朝廷本意吗?都是主管官员筹办失误,才让人借机作奸。如今如果完全节省浮费,杜绝侵吞损耗,使所用物资不多,又能用什么理由说不能安葬呢?臣不知道有关部门是否已经把全部费用核算出总数,内中多少是浮费,多少是实用之费。若实用物品的数量仍然很多,财力确实无法办理,那么推迟也可以;若实用物品很少,只是旧例浮费太多,那就删去浮费即可。如今完全不核算,只说没有财物可供安葬,这是不行的。没有看到实用物资究竟多少,也不衡量财力是否能够承担,便说必须遵守礼制、必须安葬,同样也不行。依臣愚见,应斟酌这两个方面,安葬反而更便利。但必须先请命王尧臣、宋祁等人,把全部需要使用的物资逐项列出;其中浮费而不急需的,一一削减。如果只保留实用物资,数量一定不多;假如仍稍多一些,再加以节省削减,即使简朴至极,按理也没有妨碍。这样既能及时安葬,又不浪费物资。节俭安葬,是古人的美德;奢侈安葬,是古人的恶名。如今如果为了逃避俭葬而不肯节省费用,停留丧事等待有财物的年份,以便举行奢侈葬礼,那就不是臣所能理解的了。如果说俭葬也无法办成,那更是过分的说法。可是外间舆论中替国家议论政事体制的人,都说安葬才便利。如今朝廷议论的人分成两派:顾虑财力的便不顾典礼和国体,谈论典礼和国体的又不考虑财用是否办得到,各自坚持偏见,长久议论不决,使陛下的聪明受到迷惑。现在及时安葬的坏处只有一项,不安葬的坏处却有五项。及时安葬的坏处不过是花费物资,但财力还能够承担;不安葬所造成的损失却很大。不肯薄葬而停留灵柩、等待奢侈安葬,从而使大王留下恶名,这是第一项;相信巫卜之说而违背典礼,这是第二项;眼下削减节省是力所能及的,日后财力充足时,反而未必能等待,使皇叔的灵柩五七年间不得安处,神灵也无所归依,这是第三项;使四夷听说天子的皇叔去世,却因没有钱而不能出葬,于是轻视中原、萌生异心,这是第四项。如今天下财力虽然匮乏,但各种用度中不能节省的地方很多,唯独对皇叔有所裁减,便会损伤陛下以孝治国的美德,这是第五项。这就是臣所说安葬更便利的原因。荆王在皇室亲属中身份最尊贵,名位最重,伏乞早日命令确定议论,不要耽误时日。欧阳修又议论安葬荆王的全部事项,上札子说:臣听说朝廷已有圣旨,荆王葬事命三司、太常礼院和监葬官等共同议论,削减浮费。这足以表明陛下厚待皇叔的恩意,也表明体恤百姓、爱惜财用的心意,一举而两全。然而臣每次看到朝廷办事,想要爱民节用,却常常反而浪费钱财、劳累百姓,大概是因为开始议事时没有抓住要领,或考虑得不精细周密,有四点:不向民间摊派,这是第一;州县供应物资有定额,这是第二;送葬人员在路上不得禁止百姓索取财物,这是第三;州县官吏不得超出规定的外供物品来博取名声,这是第四。只要杜绝这四点,就没有大患。昨天京西一路遭到张海惊扰劫掠之后,不可再加以诛求。臣现在请求指示三司,凡是需要的物资,都必须由官府供应,不得向民间摊派购买。还请先把全部仪仗、人员、马匹以及送葬人员等逐一确定人数,然后发札给京西,命其按人数供应住宿饮食,这样就可以不造成过多费用。
自荆王以下诸丧,非至亲者不必令其自徃。仍乞限定人数,及每人将带随行人数亦乞限定。凡皇亲及一行官吏,除宿顿合供饮食外,不得数外呼索。州县官吏亦不得于官供饮食外别以诸物献送,权要其受献送并呼索,并以入已赃论。仍乞御史里行一人随行纠察。其数外带人及州县随顺呼索献送物等官吏,物出于已,亦从违制。若托以供应为名,于民间贱买及率掠者,皆以枉法赃论。如此防御,方可杜絶浮费,以称陛下厚亲节用之心。庆歴三年,集贤校理余靖上奏曰:「臣伏见隂阳克择官状申皇子故鄂王殓被服并取今月初四日。又伏见每年正月五日,紫宸殿开宴,管领契丹贺正人使。切恐有司循故事申举以戎使为重,依例作乐开宴。臣身为礼官,故敢先事言之。窃以故鄂王虽在襁褓,是为无服之殇其如已赐爵命,当同成人之例。父子天性,岂能无戚?今日服之,而明日宴乐情何以安?且臣寮之家遭此丧尚当给假,况万乗之主因戎狄之使,不得申其私恩,深可痛也。臣以为若不得已,宣召与礼食而彻去声乐亲遣大臣告谕戎使,以皇帝有嗣续之痛,故罢去声乐非有轻重于北朝也。戎狄同有父子,不敢以此为恨。昔周景王以子丧既葬而与宴,春秋讥之,以为失礼古者卿佐之丧虽有祭祀,尚犹废乐况在亲父子乎?臣不胜区区之至。」太常礼院上议曰:「礼记」父母之丧,无贵贱一也;又曰:「三年之丧,人道之至大也。」请不以文武品秩髙下,并听终丧。时以武臣入流者,杂难尽觧官。诏自今三司副使已上,非领边寄,并听终制,仍续月奉。武臣非在边而愿觧官者,听。凡夺情之制,文臣谏舍以上,牧伯、刺史以上,皆卒哭后恩制起复。其在切要者,不候卒哭。内职遭丧,但给假而已。愿终丧者,亦听。惟京朝幕职、州县官皆觧官行服,亦有特追出者。凡公除与祭。四年,参知政事范仲淹奏议葬荆王疏曰:「昨日奉圣防,令中书熟议荆王葬事者,臣谓此议有三:其一曰年嵗不利,此隂阳之说也;其二曰财用方困,此有司之忧也;其三曰京西宼盗之后,不可更有搔扰,此忧民之故也。臣又别有四议,乞陛下择之:其一曰诸侯五月而葬,是自古不易之典,今年嵗不利之说,非圣人之法言也;其二曰天下财利虽困,岂不能葬一皇叔耶?陛下常以荆王是太宗爱子、真宗爱弟,虽谗惑多端,陛下仁圣力能保全,使得令终,岂忍送葬之际却惜财利而废典礼,使不得及时而葬,恐未副太宗、真宗之意,臣为陛下惜之,岂不防天下之窃议哉?更乞检会先朝诸王之薨,有无权厝之者;其三曰自来敕葬多是旋生事端,呼索无算,臣请特传圣防,令宋祁、王守忠与三司使副并礼官聚议,合要物色,务从简俭,画一闻奏,与降敕命,依所定事件应副,更不得于敕外旋生事节,枉费官物,仍出圣意特赐内藏库钱帛若干,备葬事,使三司易为应副。如此则陛下孝徳无亏,光于史策;其四曰自来勅葬枉费太半,道路供应,民不聊生,臣请特降严防,荆王二子并左右五七人送葬外,其余妇人合存合放,便与处分,更不令前去,自然道路易为供顿,大减冗费,既减得费耗,又存得典礼,此国家之正体也。乞圣慈从长处分,臣待罪政府,不敢不尽。」七年,礼官邵必上言曰:「古之臣子,未有居父母丧而辄与国家大祭者。今但不许入宗庙,至于南郊坛、景灵宫,皆许行事。按唐吏部所请,縿服既葬、公除者,谓周以下也。前后相承,误以为三年之丧得吉服从祭,失之甚也。又据律文:『诸庙享有缌麻以上丧,不许执事;祭天地社稷不禁。』此唐之定律者,不详经典意也。《王制》曰:『丧三年不祭,惟天地社稷为越绋而行事。』注云:『不敢以卑废尊也。』是指王者不敢以私亲之丧废天地社稷之祭,非谓臣下有父母丧而得从天子祭天地社稷也。兼律文所以不禁者,亦止谓缌麻以上、周以下故也。南郊、太庙俱为吉祀,奉承之意,无容异礼。今居父母丧不得入太庙,至南郊则为愈重。朝廷每因大礼,侍祠之官普有霑赉,使居丧之人得预是事,是不欲庆泽之行有所不被。
译从荆王以下的各项丧事,关系不是至亲的,不必命他们亲自前往。还请限定总人数,并限定每个人所带随行人员的人数。凡皇亲和随行官吏,除住宿时应供应的饮食外,不得额外索取其他物品。州县官吏也不得在官府供应饮食之外,另以各种物品进献。对于接受进献、额外索取财物的权贵和官吏,应按侵吞自己所有的赃物论处。还请派一名御史里行随行纠察。对于额外携带人员,以及州县顺从其索取、进献物品的官吏,若物品已经归入自己所有,也按违制论处。如果假借供应之名,在民间低价购买或强行掠取,都按枉法赃论处。这样防范,才可以杜绝浮费,符合陛下厚待亲属、节省财用的心意。” 庆历三年,集贤校理余靖上奏说:“臣下恭敬地看到,阴阳克择官已经上报皇子、故鄂王入殓所用的衣服,并选定本月初四日办理。又看到每年正月初五日,紫宸殿举行宴会,管领契丹贺正使者。臣深恐有关部门沿袭旧例,认为接待戎使最为重要,依例奏乐设宴。臣身为礼官,所以冒昧预先陈说此事。臣私下认为,故鄂王虽还在襁褓之中,却属于已经赐予爵命、不能按无服之殇处理的情况,应当按照成年人的丧礼办理。父子之间是天性,难道能够毫无悲戚吗?今天为他服丧,明天却奏乐宴饮,内心怎能安宁?况且臣僚之家遭遇这样的丧事,尚且应当给假,何况万乘之主因为戎狄使者到来,竟不能申张自己的亲亲之恩,实在令人痛惜。臣认为,如果确实不得已,可以召见戎使,赐以礼食而撤去音乐,并亲自派大臣向戎使说明:皇帝因皇嗣去世而悲痛,所以停止音乐,并不是对北朝有所轻重之别。戎狄也同样有父子之情,不会因此怀恨。过去周景王在儿子丧事下葬后就设宴, 《春秋》讥刺他,认为这是失礼。古代卿佐去世,即使遇到祭祀,尚且还要停止奏乐,何况是亲生父子呢?臣的这片微薄诚意,实在难以尽言。”〔原文数字、纪年保留:正人〕 太常礼院上议说:“《礼记》说,父母之丧,无论贵贱,礼制都是一样的;又说:‘三年之丧,是人道中最重大的事情。’请不要因文武官员品秩高低而区别,都允许服满丧期。当时武臣中通过入流而任官的人,杂然相处,难以全部解除官职。诏令说:从今以后,三司副使以上官员,除担任边地职务者外,都允许服满丧制,并照常续给每月俸禄。武臣不在边地而愿意解除官职服丧的,也听其自便。凡是夺情起复的制度,文臣中谏官、舍人以上,以及牧伯、刺史以上官员,都在卒哭之后由恩制起复;其中职务紧要的,不必等到卒哭。内职官员遭遇丧事,只给假而已;愿意服满丧期的,也听其自便。只有京朝官、幕职官以及州县官,全部解除官职服丧,也有因特别诏令而被召回任职的。凡公除之后,仍可参与祭祀。” 庆历四年,参知政事范仲淹上《议葬荆王疏》说:“昨天奉到圣旨,命令中书省详细议论荆王的安葬事宜。臣认为,这方面有三种意见:第一,认为年份不利,这是阴阳家的说法;第二,认为财用正困,这是有关部门的忧虑;第三,认为京西刚经历盗贼之乱,不可再加扰扰,这是为百姓忧虑。臣另有四点意见,请陛下选择:第一,诸侯死后五个月下葬,这是自古不变的典制;今年年份不利的说法,并不是圣人的法言。第二,天下财用虽然困乏,难道连一位皇叔也不能安葬吗?陛下常说荆王是太宗的爱子、真宗的爱弟,虽然他曾受到多方谗言迷惑,陛下凭仁德圣明之力保全了他,使他得以善终,难道忍心在送葬之时反而吝惜财利、废弃典礼,使他不能及时下葬吗?恐怕这不能符合太宗、真宗的心意,臣替陛下感到惋惜,难道不怕天下人私下议论吗?还请查考前朝诸王去世时,有没有暂时权厝的情况。第三,历来奉敕安葬,多半会临时滋生事端,索取无度。臣请特地传下圣旨,命宋祁、王守忠与三司使、副使以及礼官共同议定,凡必要的物品务求简朴,统一规划,绘制成图上奏,随即颁下敕命,按照所定事项供应办理,不得再在敕令之外临时增生事节,徒然耗费官物。仍请明发圣意,特赐内藏库钱帛若干,用来准备葬事,使三司容易供应办理。” “这样,陛下的孝德就没有亏缺,可以光耀史册。第四,历来奉敕安葬,往往白白耗费大半,沿途供应使百姓无法生活。臣请特降严明诏令:荆王的两个儿子以及左右近侍五七人负责送葬,除此以外的妇人,应该留下的留下、应该放遣的放遣,立即分别处置,不再让她们前往。这样自然容易办理沿途供顿,大大减少多余费用;既减少耗费,又保存典礼,这是国家礼制的正体。乞请圣慈从长计议、妥善处置。臣身居政府待罪,不敢不把意见全部说出。” 庆历七年,礼官邵必上言说:“古代的臣子和儿子,从来没有在服父母丧期间,便参与国家重大祭祀的。现在只是不许进入宗庙,至于南郊坛、景灵宫,却都允许参与行事。考察唐代吏部所请,所谓‘縿服既葬、公除’,指的是周代以下的制度。前后相承,误以为服三年之丧可以穿吉服参与祭祀,错误实在严重。又据律文规定:‘凡宗庙祭享时,有服缌麻以上丧服者,不许任职事;祭天地、社稷则不禁。’这是唐代制定法律的人没有详察经典本意。《王制》说:‘服丧三年不祭祀,只有祭天地、社稷时,可以越过丧服的绳带而行事。’注释说:‘不敢因卑亲之丧而废弃尊贵之祭。’这说的是君王不敢因为私亲的丧事而废止天地、社稷之祭,并不是说臣下有父母丧也可以随从天子祭祀天地、社稷。况且律文之所以不禁止,也只是指缌麻以上、周服以下的丧服。南郊和太庙都属于吉礼祭祀,奉行祭祀的意义相同,不容许采用不同的礼制。如今服父母丧不能进入太庙,却可以到南郊,反而显得南郊礼更为重大。朝廷每逢大礼,陪祠官员普遍都得到赏赐,使服丧之人也能参与这件事,是不愿庆赏恩泽有所遗漏。”
奈何以小惠而伤大礼?近嵗两制以上并许终丧,惟于武臣尚仍旧制,是亦取古之墨缞从事、金革无避之义也。然于郊祀吉礼则为不可。下礼院议曰:「郊祀大礼,国之重事,百司聨职,仅取济集。若居丧被起之官悉不与事,则或有妨阙。但不以惨麤之容接于祭次,则亦可行。请依太常新礼:宗室及文武官有遭丧被起及卒哭赴朝参者,遇大朝会,听不入。若縁郊庙大礼,惟不入宗庙,其郊坛、景灵宫得权从吉服陪位,或差摄行事。」诏可。至和元年,孙抃论温成护葬宜减损正礼疏曰:「臣在病假中,闻朝廷议贵妃事,累具劄子论奏,数日间留中不降。今制命已出,必不可更生议论。但臣愚,深为圣朝惜此一举,欲望陛下特降诏防,申谕四方。言前追册之命,止旌褒贵妃生前勤效。若挺身以卫宸极,割臂以书奏章之▯,其将来护葬次第,宜减损正礼,务从简易。至于诸般遗赏恩例,并须一一检寻国家故事施行。如此则尚可以稍救前失,惟新圣徳方。」今自秋不雨,终冬无雪,春阳浸逺,粟麦未敷,人心皇皇,疾疫相继,灾异之大,莫甚于此。陛下恤民劳,忧国力,答天意,顺物情,在此行也。臣不胜拳拳之至。五月,抃为御史中丞,又论张贵妃进册皇后疏曰:「臣伏见贵妃薨逝,陛下以数年内助之益,议欲追册后諡,举行园陵号名。既崇事体,尤重参较礼典,颇未合宜。况自去年秋冬至于春首,雨雪不降,粟麦未敷,必虑百司难为供应。伏望陛下先诏大臣商▯,次命礼官议定,然后施行。所贵圣朝事典,动有根据,亦所以惜人力而答天意。」抃又乞改差以次臣僚监护温成皇后葬事疏曰:臣伏以国家礼制,隆杀从宜,本縁人情,匪自天降,规模法式,中外观瞻,得之则取重朝廷,失之则贻诮天下。臣伏覩温成皇后礼葬,初命参知政事刘沆为监护之职,当时物论或未为非,今沆爰立作相,谓宜立须改差。奈何重惜更张,胶固不变?风宪论列,陛下所宜留神。相臣恳辞,陛下所宜开可。上守祖宗之轨范,下从臣子之谠言,念公相燮理之非轻,俾后妃终始之如礼。伏况自啓▯祭窆,制度绳墨,一切办集,定无阙事。其监护职,除宰相外,欲乞速赐改差以次臣僚,免使亏本朝之典礼,取后代之讥议。臣写诚▯血所难尽言,伏惟陛下思之慎之,特赐采纳,则天下幸甚。嘉祐七年,知谏院司马光论董充媛赐諡册礼疏曰:「臣伏见充媛董氏薨,追赠婉仪,又赠淑妃。陛下亲为之辍朝挂服,羣臣进名奉慰,又命有司为之定諡,及行防礼。于葬日,仍卤簿。外廷之议,皆以为董氏名秩本防,病亟之日方拜充媛,今送终之礼太为崇重。臣按古者妇人无諡,近世为皇后有諡,及有追加防命,妃嫔以下未之有也。卤簿本以赏军功,未尝施于妇人,唯唐平阳公主有举兵佐髙祖定天下之功,方给鼔吹。后至中宗时,韦后建议,妃主葬日皆给鼓吹,非明王之令典,不足法也。臣愚念陛下恭俭寡欲,近嵗以来,后宫之宠絶无太盛,过分着闻于外者,此四方之人所以咨嗟颂咏,归仰圣徳也。不意今兹以既没之董氏,而有司谄曲妄崇虚饰,以隳紊制度,渎慢名器,使天下之人疑陛下隆于女宠,甚非所以益圣徳也。况礼数既崇,则凡事所须用度益广,今明堂大礼新毕,帑藏空虚,赋敛日滋,元元愁困,诚不宜更崇大后宫之丧,以横増烦费。夫亡者虽加之虚名盛饰,岂能复知,而适足以仰累圣徳,臣窃惜之。伏望陛下特诏有司,悉罢议諡及册礼事,其葬日更不给卤簿,凡丧事所须,悉从减损,不必尽一品之礼,以明陛下薄于女宠而厚于元元也。」仁宗时,宋祁言郭稹不应为嫁母持服,状曰:「臣窃惟礼者,叙上下,制亲疎,别嫌明防,以为之节也。故三年之丧,虽天下逹礼,至于情文相称,必降杀从宜。故尊有所申,则亲有所屈,不敢以所承之重,而轻用于其私者也。伏见前祠部员外郎、集贤校理郭稹,生始数嵗,即钟父丧,而母边氏更适士人王涣。稹茕茕孤苦,以讫成立,见无伯叔,又鲜兄弟,奉承郭氏之祭者,惟稹一身而已。母边氏适王氏,更生四子。今边不幸而讣闻,稹乃觧官行服。以臣愚管见,深用为疑。伏见五服制度勅,齐衰杖朞降服之条曰:『父卒母嫁及出妻之子为母』,其左方注曰:『谓不为父后者,若为父后者,则为嫁母无服』。今详边氏嫁,则从夫已安于王室,死将同穴,永非于郭。偶而稹既为父后,则宜归重本宗。虽欲懐有慈之爱,推无絶之义,亦不得为己嫁之母,亢父而尽其礼也。
译“怎么能因为小小的恩惠而损伤重大的礼制呢?近年两制以上官员都允许服满丧期,只有武臣还沿用旧制,这或许也是取古代穿墨色丧服任事、军务和兵革之事不避丧服的意义。然而对于郊祀这样的吉礼,仍然不可如此办理。礼院上议说:‘郊祀大礼,是国家的重大事务,各部门联合作事,只求能够齐集完成。如果服丧而被起复的官员全都不能参与,或许会造成职事缺员。但只要不让面容憔悴、穿着粗恶丧服的人接近祭祀行列,也可以办理。请依照太常新礼:宗室以及文武官员中有遭丧而被起复、或卒哭后赴朝参者,遇到大朝会,允许不入朝列。如果是郊庙大礼,只是不进入宗庙;南郊坛、景灵宫则可以暂时穿吉服陪位,或者派人代行事务。’诏令准许。至和元年,孙抃上《论温成护葬宜减损正礼疏》说:‘臣正在病假中,听说朝廷议论贵妃之事,曾多次写札子论奏,但数日以来都留在宫中未下发。如今制命已经颁出,必定不能再提出新的议论。但臣愚昧,深为圣朝惋惜这一举措,希望陛下特地下诏防,向四方申明晓谕。应说明此前追册的命令,只是为了表彰贵妃生前的勤劳功效。至于她挺身护卫宫禁、割臂写奏章之类的事情,将来护送葬仪的次序,应当减损正礼,务求简易。’ “至于各种遗赏和恩例,都必须逐一查考国家旧例施行。这样才还可以稍稍挽救以前的过失,彰明圣上的新德。”如今从秋天以来一直不下雨,到冬末也没有降雪,春日的阳气渐渐远去,粟麦尚未抽穗,人心惶惶,疾病和疫病接连发生,灾异之大,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陛下体恤百姓劳苦,忧虑国家财力,用来回应上天的意旨、顺应万物人情,关键就在这件事上。臣的恳切之情,实在难以尽言。” 五月,孙抃任御史中丞,又上《论张贵妃进册皇后疏》说:“臣恭敬地看到,贵妃去世后,陛下因为她数年来辅佐内政的益处,商议追册为皇后并举行园陵的名号礼仪。既然提升了礼制规格,就更应当慎重参照、比较礼典;如今看来,颇有不合适之处。况且从去年秋冬直到今年初春,雨雪不降,粟麦尚未抽穗,恐怕各部门难以供应办理。希望陛下先下诏让大臣商议斟酌,再命礼官议定,然后施行。这样贵在圣朝的典章制度每一举动都有依据,也可以爱惜民力、回应天意。” 孙抃又上《乞改差以次臣僚监护温成皇后葬事疏》说:臣认为,国家的礼制应当根据情况确定隆重或简约,本来就是缘于人情,并非从上天直接降下;礼制的规模和法式,关系到朝廷内外的观瞻。做得恰当,就能使朝廷受到尊重;做得失当,就会被天下人讥笑。臣恭敬地看到,温成皇后举行礼葬时,起初任命参知政事刘沆担任监护之职,当时舆论或许还没有认为不妥;如今刘沆已经入朝任相,按理应当立即改换人选。为什么却过分吝惜更改,固执地不作变动呢?御史台依据法纪提出论列,是陛下应当留心的;宰相恳切辞去此职,也是陛下应当允许的。对上遵守祖宗的规范,对下听从臣子的直言;想到宰相调和治理政务的责任并不轻,应该使后妃丧葬始终符合礼制。何况从启殡、祭祀到下葬,制度规矩和一切用品都已经筹办齐备,确定不会有缺失。关于监护之职,除宰相以外,请求迅速改派次一级的臣僚担任,以免损害本朝的典礼,招致后代的讥议。臣竭尽诚心,哪怕呕心沥血也难以把话说尽;恭请陛下思量、慎重考虑,若特别赐准采纳,天下幸甚。” 嘉祐七年,知谏院司马光上《论董充媛赐谥册礼疏》说:“臣恭敬地看到,充媛董氏去世后,追赠为婉仪,又追赠为淑妃。陛下亲自因此停止朝会、挂服,群臣进名奉慰,又命有关部门为她议定谥号以及举行册礼。到下葬那天,仍然使用卤簿仪仗。外廷的议论都认为,董氏原来的名位品秩本来很低,病危之时才拜为充媛,如今送终的礼仪却过于隆重。臣考察古代,妇人没有谥号;近世皇后有谥号,并有追加册命,妃嫔以下从未有过这种情况。卤簿本来是用来赏赐军功的,也从未用于妇人,只有唐代平阳公主有起兵辅佐高祖平定天下的功劳,才给她鼓吹。后来到中宗时,韦后建议妃嫔、公主下葬之日都给鼓吹,这不是明王的正典,不足以效法。臣愚昧地想到,陛下恭敬节俭、少有欲望,近年以来,后宫宠幸绝没有过分隆盛、声名传到外面的,这正是四方之人赞叹歌颂、归心仰戴圣德的原因。没有想到这次因为已经去世的董氏,有关部门谄媚曲从,妄自提高礼制、铺张虚饰,破坏紊乱制度,亵渎轻慢名位器物,使天下人怀疑陛下厚待女宠,这实在不是增益圣德的做法。” “况且礼数一旦提高,凡事所需的费用就会更加扩大。如今明堂大礼刚刚完成,国库空虚,赋税征敛日益增加,百姓愁苦困顿,实在不应再提高后宫丧礼的规格,横加增添烦费。死者即使得到虚假的名号和盛大的装饰,难道还能知道吗?这样做只会徒然损害圣德,臣私下对此感到惋惜。希望陛下特地下诏给有关部门,全部停止议定谥号和举行册礼之事;下葬之日也不要再给卤簿仪仗,丧事所需一律从简减省,不必完全采用一品官的礼制,以此表明陛下薄于女宠而厚待百姓。” 仁宗时,宋祁上言说郭稹不应因出嫁的母亲而解除官职服丧,奏状说:“臣私下认为,礼是用来排列上下、区别亲疏、辨明嫌疑和界限,从而制定节制的。因此三年之丧虽然是天下通行的大礼,但在情感和礼文相称方面,也必定要按照亲疏而降等变通。所以尊亲之处有所申明,亲属关系中就有所屈减;不能因为所承当的宗族重任重大,就轻率地把礼制用于自己的私亲。臣看到,前任祠部员外郎、集贤校理郭稹,出生才几岁便遭逢父亲丧事,而母亲边氏改嫁士人王涣。郭稹孤苦伶仃,直到长大成人,既没有伯叔,又很少有兄弟,奉祀郭氏祖先的,只有郭稹一人。母亲边氏嫁入王氏后,又生了四个儿子。如今边氏不幸去世,讣告传来,郭稹于是解除官职服丧。以臣愚昧的见解,深感疑惑。臣看到《五服制度敕》中关于齐衰杖期降服的条文说:‘父亲去世、母亲改嫁,以及被父亲休弃的妻子所生之子为母亲服丧。’条文左方的注释说:‘指不为父亲承继宗统的人;如果是为父亲承继宗统的人,那么对于改嫁的母亲无服。’如今考察边氏既已改嫁,就随丈夫安居于王氏,死后也将与王涣同穴,永远不再属于郭氏。恰好郭稹已经为父亲承继宗统,就应当把重礼归于本宗。即使想怀抱对慈母的爱,推行不绝亲情的道义,也不能为了已经改嫁的母亲,抗越父亲宗统而把全部丧礼都用尽。”
何者,轻奉父统,则郭之承重更无他亲;备执母丧,则王之主祀自有诸子。臣详求制防,疑稹不当觧官行礼。夫礼有所杀,君子俯就也;谊有所防,圣人不专也。况当孝治,宜谨彛经。伏乞降臣此状下有司,博令详议其郭稹为父后为嫁母,应与不应觧官行三年之丧,然后明垂定制,俾守共规。臣偹礼官不敢寝嘿,谨具状奏闻。」英宗即位初,殿中侍御史司马光乞遣告哀使劄子曰:“臣等窃见大行皇帝晏驾已近旬日,其告哀于契丹使人尚未进发,兼闻不曽素戒使者对答继嗣之辞。臣等窃议,深恐未便。何则?国家既与契丹约为兄弟,遭此大丧,立当讣告。契丹刺探之人,所在有之。今天下缟素,契丹岂得不知?而讣告之人尚未到彼,彼谓中国有何事故,能不猜疑?自古大宗无子,则取于小宗以为后,着在礼典,岂为国恶?若契丹有问,尽以实对,有何所伤?今问继嗣于使人,而使人对以不知,事体岂得便稳?况陛下初为皇子之时,诏书已布告天下,契丹安得不知?今若答以虚辞,不足诈彼,而适足取其笑侮耳。国家自与契丹和亲以来,五十有六年,生民乐业。今国有大故,正是隣敌闚伺之时,岂可更接之失礼,自生间隙?臣等愿朝廷早决此议,令使人昼夜兼程进发。若契丹问及继嗣,皆以实告。孔子曰:‘言忠信,虽蛮貊之邦,行矣。’臣等愚意,窃以如此为便。”光乞撤去福寕殿前尼女劄子曰:臣窃见大行皇帝梓宫在福寕殿,自啓菆以来,每日装饰尼女,置于殿前,傅以粉黛,衣之绮绣,状如俳优,又▯戏剧。臣不知其説果何谓也?羣臣见者,无不骇异,或叹其失礼,或黙有讥诮,黩嫚威神,莫甚于此,殆非所以裨助丧容,观示万方。伏望圣慈,速令撤去。孔子曰:「▯之以礼,此孝之大也。」臣愿陛下因此特降圣防,下有司应将来灵驾进发,以至襄事,凡仪仗送终之物,有鄙俚无稽,不合礼典如此之▯,悉宜撤去,无使四方之人有所观笑。光言遣奠劄子曰:臣闻礼,为人后者为之子也。孔子曰: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亲丧乎?又曰:丧事不敢不勉。故天子即位之初,天下所以瞻仰而归心者,唯在执丧尽礼而已矣。恭惟仁宗皇帝举天下而授之陛下,明睿独防,人莫能间。父母能生陛下,不能使陛下贵为天子,富有四海,至于万世子孙,永飨天禄,皆仁宗皇帝之厚徳,不可忘也。今灵驾发引,逺就山陵,天长地乆,永无还期,痛毒恻怛,无甚于此。伏望陛下至日,若圣体稍安,行礼之际,威仪容止,动加矜慎,擗踊哭泣,过于哀毁,以竭孝思之至,报罔极之恩,结四海之心,耸万民之望。盛徳本基,尽在于是,不可以不严畏也。此虽圣明所自知,然臣区区尚欲以尘露之防,助山海之大,庶几万一或有所益焉。光论虞祭劄子曰:臣闻礼,既▯而虞,虞安也。柩既藏矣,孝子不忍一日离其亲,恐精神彷徨,无所依归,故祭以安之也。然则虞者,孝子之事,主人当亲其礼,非臣下所得摄。臣窃见今月三日虞祭,百官皆入就位而哭,而陛下不亲其礼,使宗正卿摄事。臣窃惑之。伏以永昭陵距京师犹五顿,木主还未至之时,不可一日不虞,故使羣臣摄事。今木主已逹京师,近在内殿,而有司不根礼意,尚如涂中,使羣臣行事于亲疎之序有所不称,于哀慕之情有所未尽。臣恐闻见之人不知有司之失,而归责于陛下。今未至卒哭,尚有三虞,欲望自来日以后,陛下亲行其礼。光又奏曰:「臣昨日上言,虞祭者孝子之事,非臣下所得摄,乞陛下亲行其礼。陛下不以臣言为轻,以为得礼,已降圣防,依臣所奏。今日礼仪既具,百官在庭,而陛下不出,复使宗正卿摄事,在列之臣,无不愕然自失。且昨日有司不为陛下设亲祭之礼,犹可谓之有司之失;若今日之事,则咎将谁归?此皆由臣惷愚,以彰陛下之过,臣之罪重,惟陛下裁之。臣闻《易》曰:『不逺复,无只悔,元吉。』孔子曰:『过而不改,是谓过矣。』伏望陛下,来日虽圣体小有不康,亦当勉强亲行其礼,以觧中外之惑。」
译“为什么这样说呢?如果轻视奉行父亲的宗统,郭氏承当宗族重任便再没有其他亲属;如果完备地为母亲服丧,王氏主持祭祀却自有其他儿子。臣详细查考制度和礼法,怀疑郭稹不应解除官职、举行服丧礼仪。礼制有降等,君子应当俯身顺从;情义有界限,圣人也不专顾一端。况且如今正以孝道治理天下,更应谨慎遵守常经。伏请把臣这份奏状交给有关部门,广泛命令其详细议论:郭稹既为父亲承继宗统,又要为改嫁的母亲服丧,究竟应不应该解除官职、服三年之丧;然后明确制定制度,使天下共同遵守。臣身为礼官,不敢沉默不言,谨备奏状上奏。” 英宗即位初年,殿中侍御史司马光上《乞遣告哀使札子》说:“臣等私下看到,大行皇帝驾崩已经将近十天,向契丹告哀的使者还没有出发;又听说没有预先告诫使者如何回答有关继嗣的话。臣等私下商议,深恐这样不妥。为什么呢?国家既然已经和契丹约定为兄弟之国,遭遇这样的大丧,就应当立即发讣告。契丹刺探消息的人到处都有。如今天下都穿着丧服,契丹难道会不知道吗?而送讣告的人还没有到那里,他们会认为中原发生了什么事情,怎么能不猜疑?自古以来,大宗没有儿子,就从小宗中选择后嗣,这一制度明载于礼典,怎么能算国家的丑事?如果契丹询问,就把实情全部回答,有什么损害?如今使者被问到继嗣之事,却回答不知道,这样的事体岂能安稳?况且陛下当初还是皇子时,诏书已经布告天下,契丹怎么会不知道?如今如果用虚假言辞回答,不足以欺骗他们,反而只会招来他们的嘲笑侮辱。国家自从与契丹和亲以来,已有五十六年,百姓安居乐业。如今国家遭遇大变故,正是邻敌窥伺的时候,怎么可以再因接待他们失礼而自行产生嫌隙?臣等希望朝廷早日决定此事,命令使者日夜兼程出发。” “如果契丹问到继嗣问题,就全部据实相告。孔子说:‘言语忠实守信,即使到了蛮貊之国,也能通行。’臣等愚昧地认为,按照这样办理才妥当。” 司马光上《乞撤去福宁殿前尼女札子》说:臣私下看到,大行皇帝的梓宫停在福宁殿,自从启菆以来,每天都把尼姑装扮起来,安置在殿前,给她们傅粉画眉,穿绮绣衣服,样子像俳优,又像戏剧中的人物。臣不知道这究竟是何种说法、何种用意。群臣看见的人无不惊骇诧异,有的感叹其失礼,有的默默加以讥刺。亵渎轻慢先帝威神,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恐怕不是用来帮助丧礼仪容、向天下显示的做法。希望圣上仁慈,赶快命令撤去。孔子说:‘以合乎礼的方式安葬,这是孝道中最重大的事情。’臣希望陛下借此特降圣旨,交给有关部门:今后凡是灵驾出发直到丧事完毕,凡仪仗和送终物品中有这种鄙俗无据、不合礼典的东西,全部应当撤去,不要让四方之人有所观看和嘲笑。” 司马光上《论遣奠札子》说:臣听闻,礼制规定,作为别人的后嗣,就要把被后嗣之人当作自己的父亲。孔子说:‘人没有能够自行充分表达感情的,一定是在亲人去世的时候吧?’又说:‘办理丧事,不敢不尽力。’所以天子刚即位之初,天下人之所以瞻仰归心,关键只在于他能否尽守丧礼而已。恭敬地想到,仁宗皇帝把天下都交给陛下,明智英睿,独具远见,没有人能够离间。父母能够生育陛下,却不能使陛下尊贵地成为天子、富有四海,并使万世子孙永远享有天子的禄位;这些都是仁宗皇帝深厚的德泽,不能忘记。如今灵驾启行,远赴山陵,从此天长地久,永无返回之期,悲痛哀伤,没有比这更深的了。希望陛下在那一天,如果圣体稍微安适,行礼时在威仪容止的每个动作上都更加怜慎;捶胸顿足、哭泣悲号,要超过通常的哀毁,以竭尽孝思,报答无穷的恩德,凝结四海人心,振奋万民的希望。盛大德业的根基,全在于此,不能不严肃敬畏。这些道理虽然圣明的陛下自己都知道,但臣还想用微小的尘露之见,帮助山海般的圣德,希望万一有所裨益。司马光又上《论虞祭札子》说:臣听闻,按照礼制,下葬以后举行虞祭;‘虞’就是使亡灵安定。”},{ 灵柩既已安葬,孝子不忍一日离开父母,担心其精神徘徊而无所依归,所以举行虞祭来使其安宁。既然如此,虞祭是孝子的事情,主人应当亲自主持这一礼仪,不是臣下可以代行的。臣私下看到,本月三日举行虞祭时,百官都入内就位哭泣,而陛下没有亲自主持礼仪,却让宗正卿代行其事,臣对此私下深感疑惑。臣伏思,永昭陵距离京师还有五个顿宿之程,在木主尚未送回之前,一日也不能不举行虞祭,所以才让群臣代行其事。如今木主已经到达京师,近在内殿,而有关官司不体察礼仪的本意,仍像在送葬途中一样,让群臣代行礼事,这在亲疏尊卑的次序上有所不合,在哀痛思慕的感情上也有所未尽。臣担心听到和看到这件事的人不知道是有关官司的过失,反而把责任归咎于陛下。如今尚未到举行卒哭礼的时候,还有三次虞祭,希望从明日起,陛下亲自举行这些礼仪。司马光又上奏说:“臣昨天上言,虞祭是孝子的事情,不是臣下可以代行的,请求陛下亲自举行礼仪。陛下没有轻视臣的意见,认为这符合礼制,已经下达圣旨,依照臣所奏办理。今天礼仪已经准备完毕,百官在朝庭等候,而陛下却不出来,又让宗正卿代行,在场的臣子无不惊愕失措。况且昨天有关部门没有为陛下安排亲自祭祀的礼仪,还可以说是有关部门的过失;如果今天的事情发生了,责任又该归于谁呢?这都是因为臣愚昧,反而彰显了陛下的过失,臣的罪责重大,请陛下裁处。臣听《易》说:‘不远就返回,没有大的悔恨,大吉。’孔子说:‘有了过错却不改正,这就叫过错。’希望陛下明日即使圣体稍有不适,也应当勉强亲自行礼,以解除朝廷内外的疑惑。”
治平二年,翰林学士王珪上议,乞依先朝封赠期亲尊属故事,奏曰:「臣等谨按《仪礼》丧服,为人后者传曰:『何以三年也?受重者必以尊服服之。』为所后者之祖父母,妻妻之父母,昆弟之子,若子若子者,言皆如亲子也。又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期,传曰:『何以期也?不贰斩也,特重于大宗者降其小宗也。』又为人后者为其昆弟大功,传曰:『何以大功也?为人后者降其昆弟也。』以此观之,为人后者为之子,不敢复顾私亲。圣人制礼,尊无二上,若恭爱之心分施于彼,则不得专一于此,故也。是以秦汉以来,帝王有自旁支入承大统者,或推尊父母以为帝后,皆见非当时,取议后世。臣等不敢引以为圣朝法,况前代入继者多宫车晏驾之后,援立之防,或出母后,或出臣下,非如仁宗皇帝年龄未衰,深惟宗庙之重,只承天地之意,于宗室众多之中,简拔圣明,授以大业。陛下亲为先帝之子,然后继体承祧,光有天下。濮安懿王虽于陛下有天性之亲,顾复之恩,然陛下所以负扆端冕,富有四海,子子孙孙万世相承者,皆先帝之徳也。臣等愚浅,不逹古今,切以为今日所以崇奉濮安懿王典礼,宜一依先朝封赠期亲尊属故事,髙官大国,极其尊荣。谯国太夫人、襄国太夫人、仙逰县君,亦改封大国太夫人。考之古今,实为宜称。」神宗熈寕元年,翰林学士王珪上奏曰:“臣等谨按《王制》:‘丧三年不祭,唯祭天地社稷,为越绋而行事。’传谓不敢以卑废尊也,则居丧而可得见天地也。《春秋》僖公三十三年传:‘凡君薨,卒哭而祔,祔而作主,特祀于主,烝尝禘于庙。’杜预以谓新主既特祀于寝,则宗庙四时常祀自当如旧,是则居丧而可得见宗庙也。周公称商髙宗谅隂三年不言,子张疑之,以问仲尼。仲尼答曰:‘何必髙宗,古之人皆然。’髙宗不云服丧三年,而云谅隂三年者,杜预又谓古者天子诸侯三年之丧,既葬而服除,谅隂以居心丧,不与士庶同礼也。然则服除之后,郊庙之祭可勿举乎?南齐以前,代君嗣位,或仍前郊之年,或别自为郊,下有司议,而王俭乃援晋宋以来皆改元即郊,而不用前郊之年。又自汉文以来皆即位而谒庙,至唐徳宗以后亦逾年而行郊。况本朝景徳二年,真宗居明徳皇太后之丧,既易月而服除,明年遂享太庙,而合祀天地于圜丘。臣等伏请皇帝将来冬至躬行郊庙之礼,其服冕、车辂、仪物、音乐、縁饰、事者,皆不可废。”神宗时,知太常礼院苏颂议承重法,疏曰:“臣近因上言臣僚家庙祠享事,乞重定服纪亲疎之制。曰一节准五服年月。勅斩衰三年,嫡孙为祖父为长子。今士庶之家子孙,罕分嫡庶,其相为服,徃徃一槩以斩衰期,或逾年从吉,便行嫁娶。茍有犯者,縁勅律不分士庶,便当一列防罪。臣以谓古者贵贱不同礼,诸侯大夫世有爵禄,故有大宗小宗主祭传重之义,则丧服从而异制。匹士庶人亦何预焉?何以言之?谨按丧服传曰:‘父为长子,何以三年也?正体于上,又乃将所传重也。’郑康成曰:‘重其当先祖之正体,又以其将代己为宗庙主也。’而经不言长孙为祖者,盖有爵土则父殁次当传已,其承重可知也。近代仕不世爵,宗庙因而不立,尊卑亦无所统,其长子孙与众子孙无以异也。生而情礼则一,死而丧服独异,恐非先王制礼之本意也。而世俗之论乃以三年之丧为承重,故谓当服者为承重,而不知为承大宗之重也。尝闻庆歴中朝廷欲议臣僚应任子者,长子长孙差优与官,余皆降等,此亦近立宗之法也。然虽有此议,亦不果卒行。庆歴末石中立卒,未几庶子从简又卒,嫡孙祖仁先己服期,不知后服礼官以谓宜别制斩衰。嘉祐中刘煇祖母卒,自言防孤鞠于祖母,虽有诸父,亦乞解官行服。礼官议煇是长孙,自当承重。臣窃谓祖仁官丞郎,列近职,世荷赏延,是亦有重可承者也。煇乃庶官,世又非显,若云鞠于祖母,报以三年可也。有诸父在,而令承长孙重,非也。故熈寜八年六月诏书:‘嫡子死无众子者,然后嫡孙承重。袭封爵者,虽有众子,犹承重。’此明宗子传重,正合古礼,而未议无封爵者及庶人所以承重之意,故学礼者犹以为未尽也。
译治平二年,翰林学士王珪上议,请求依照先朝封赠期亲尊属的旧例,奏说:“臣等谨按《仪礼·丧服》:为别人承继后嗣的人,传文说:‘为什么服三年丧?因为承受了宗族重任,必须以尊贵的丧服来服丧。’为所承继之人的祖父母、妻子的父母、兄弟的儿子,无论是亲生子还是视同亲子的,都说要像亲生儿子一样服丧。又规定,为别人承继后嗣的人为自己的父母服一年丧,传文说:‘为什么服一年?因为不能同时服两种斩衰,承当大宗的重任,就要降低对小宗亲属的服制。’又规定,为别人承继后嗣的人为自己的兄弟服大功,传文说:‘为什么服大功?因为作为后嗣的人要降低对兄弟的服制。’由此看来,作为别人后嗣的人既然把对方当作父亲,就不敢再顾念自己的私亲。圣人制定礼制,尊者不能有两个;如果恭敬爱护之心分施于两边,就不能专一于这一边,所以才这样规定。秦汉以来,帝王中有从旁支入继、承受大统的,有的推尊生身父母为帝后,都被当时人认为不当,也受到后世议论。臣等不敢拿这些作为圣朝的法则。何况前代入继,多发生在前任皇帝驾崩以后,拥立后嗣的主意有时出自皇太后,有时出自臣下,并不像仁宗皇帝在年力尚未衰弱时,深思宗庙大事,只承受天地之意,在众多宗室中选拔圣明之人,把大业授予陛下。” “陛下亲自成为先帝的儿子,然后继承帝位、承接宗庙祭祀,光大地拥有天下。濮安懿王虽然与陛下有天性的亲情和抚育顾复之恩,但是陛下之所以能够面向屏风端正戴冕,富有四海,并使子子孙孙万世相承,都是先帝的德泽。臣等愚昧浅陋,不能通达古今,切实认为今天尊奉濮安懿王的典礼,应当完全依照先朝封赠期亲尊属的旧例,授予高官和大国封号,使尊荣达到极致。谯国太夫人、襄国太夫人、仙游县君,也应改封为大国太夫人。考察古今,这样才确实相称。” 神宗熙宁元年,翰林学士王珪上奏说:“臣等谨按《王制》:‘服丧三年不祭祀,只有祭天地、社稷时,才可以越过丧服的绳带而行事。’传文认为这是不敢因卑亲之丧而废弃尊贵之祭,因此居丧期间可以祭见天地。《春秋》僖公三十三年传说:‘凡是国君去世,卒哭后将神主祔祭于祖庙,祔祭后制作神主;先在寝宫专门祭祀新主,之后在宗庙举行四时常祭。’杜预认为,新主既然已经在寝宫单独祭祀,宗庙四时的常祭自然应当照旧举行;这样看来,居丧时也可以祭见宗庙。周公称说商代高宗守丧三年居谅阴、不说话,子张对此疑惑,便询问孔子。孔子回答说:‘何必只是高宗,古代的人都是这样。’高宗没有说服丧三年,而说居谅阴三年,杜预又认为,古代天子、诸侯服三年之丧,下葬后就除去丧服,在谅阴中居住、内心守丧,不同于士庶所行的礼制。既然如此,除服以后,郊祀、宗庙祭祀难道可以不举行吗?南齐以前,历代君主继位,有的仍沿用前代举行郊祀的年份,有的另行确定郊祀年份;下令有关部门议论时,王俭援引晋、宋以来的制度,认为都应改元即举行郊祀,而不采用前代郊祀的年份。又从汉文帝以来,君主都在即位时谒见宗庙,到唐德宗以后也有过了即位年才举行郊祀的情况。” “况且本朝景德二年,真宗为明德皇太后服丧,按月数换算后除去丧服,第二年便祭享太庙,并在圜丘合祭天地。臣等恭请皇帝将来冬至亲自举行郊祀、宗庙之礼;服冕、车辂、仪仗器物、音乐以及相关装饰和事务,都不可以废止。” 神宗时,知太常礼院苏颂议论承重法,上疏说:“臣近来因上言臣僚家庙祭祀之事,请求重新确定丧服中亲疏的制度。第一节规定,依据五服的服丧年限。敕令规定斩衰三年,包括嫡孙为祖父服丧、为长子服丧。如今士庶之家子孙,很少区别嫡出庶出;他们彼此服丧,往往一概服斩衰一年,或者过了一年就穿吉服,随即举行婚嫁。如果有人违反,按照敕律又不分士庶,便应一律按罪处理。臣认为,古代贵贱所行礼制不同;诸侯、大夫世代拥有爵禄,所以有大宗、小宗以及主持祭祀、承继宗统的意义,丧服也随之有不同制度。普通士人和庶民又有什么关系呢?为什么这样说?臣谨按《丧服传》说:‘父亲为长子服三年丧,为什么?因为长子是正体所传,又将承受宗族重任。’郑康成说:‘重视他作为先祖嫡系正体的地位,又因为他将要代替自己成为宗庙的主持人。’经文没有说长孙为祖父服斩衰,大概是因为有爵位封土的人,父亲死后按次序应当传给自己,他承当宗族重任的身份自然可知。近代做官的人不再世袭爵位,宗庙因而不再设立,尊卑也没有统属;他们的长子、长孙与其他子孙没有区别。活着时情感和礼制相同,死后丧服却单独不同,恐怕不是先王制定礼制的本意。” “可是世俗的议论却把服三年之丧称为承重,所以把应当服丧的人称作承重之人,却不知道这是承当大宗宗统的重任。我曾听说,庆历年间朝廷想议论臣僚中应当任用子弟的人,长子、长孙给予官职时稍微优待,其他子孙则降等,这也接近于建立宗统的制度。然而虽有这一议论,最终也没有真正施行。庆历末年石中立去世,不久他的庶子石从简也去世;嫡孙石祖仁此前已经服过期服,不知后来如何服丧,礼官认为应当另外制定斩衰服制。嘉祐年间刘煇的祖母去世,刘煇自己说,他自幼孤苦,是祖母把他抚养成人;虽然还有几个伯父叔父,也请求解除官职服丧。礼官议论说,刘煇是长孙,自然应当承当宗族重任。臣私下认为,石祖仁官至丞郎,位列近职,世代承受恩赏延及,这也有应当承当的重任。刘煇只是一般官员,家世又不显贵;如果说祖母抚养了他,报答祖母而服三年丧是可以的;但既然有伯父叔父在世,却让长孙承当宗族重任,就不对了。所以熙宁八年六月诏书规定:‘嫡子去世且没有其他嫡子,然后由嫡孙承当宗族重任;承袭封爵的人,即使有许多儿子,仍由嫡孙承重。’这明确说明宗子传承宗族重任,正合古礼;但还没有议定无封爵者及庶人如何承重的意义,所以学习礼制的人仍认为规定不够完备。”
传曰:‘都邑之士则知尊祢,大夫及学士则知尊祖。’故诸侯及其太祖,天子及其始祖之所自出。由是言之,尊卑之礼有隆杀之异,而丧服从而为之制也,明矣。今服祖重者,而无所以为重之义,又无大夫庶人之别,是尊卑一统,而贵贱同体也。臣伏覩朝廷修举遗坠,礼无不讲,丧服之制事干典刑,有所未明,固宜稽考。欲乞特诏礼官博士参议礼律,若以无封爵者无传重之义,即乞别立服制。如在礼故合承重,亦乞参酌古今收族主祭之礼,立为宗子继祖,有以异于众子孙之法。及庶人与士大夫当与不当同一律,颁布天下,使人知尊祖不违礼教,则州郡用法防以不疑也。臣职在守藩,不当轻议礼典,然丽刑谳狱,亦州郡之所得言也。神宗崩时,诏礼官详议。礼部尚书韩忠彦等议朝廷典礼,时世异宜,不必循古。若先王之制,不可尽用,则当以祖宗故事为法。今言者欲令羣臣服丧三年,民间禁乐如之,虽过山陵不去衰服,庶协古制。缘先王恤典节文甚多,必欲循古,又非特如所言而已。今既不能尽用,则当循祖宗故事及先帝遗制。”诏从其议。哲宗初即位,秘书省校书郎范祖禹上疏曰:「臣谨案礼,丧服斩衰父传曰:『为父何以斩衰也?父至尊也。』诸侯为天子传曰:『天子至尊也。』君传曰:『君至尊也。』先王制礼,以君服同于父,皆斩衰三年,盖恐为人臣者不以父事其君,此所以管乎人情也。自上世以来,未之有改。至汉文帝遗诏,始令吏民三日,羣臣三十六日而除。后世又为易月之制,二十四日而大祥,三日禫而释服。丧纪之数,尤薄于汉焉。自汉以来,不惟人臣无丧君之服,而人君遂亦不为三年之丧。惟晋武帝以防素终三年,其羣臣多以为非,盖谄防之人习于流俗,而不知礼也。唐之人主无有为三年服者,而三百年间议者亦未尝及之,盖世无逹礼之士,而人不知事君之义也。惟国朝自祖宗以来,外廷虽用易月之制,而宫中实行三年之服。且易月之制,前世所以难改者,以人君自不为服故也。今君上之服已如古典,而臣下之礼犹依汉制,是以大行在殡,而百官有司皆已复其故常,容貌衣服无异于行路之人,无哀戚思慕之心,岂人之性如此其薄哉?由上不为之制礼也。夫衰麻哭泣,孝子仁人之所以表其▯也。贤者无服,则无以致其哀;不肖者无服,则遂忽而忘之。是以礼义偷薄,忠孝陵迟,则由无服以管其情也。《素冠》之诗,刺不能三年,盖为是矣。且其礼之失者,臣请得以悉陈之:今羣臣易月,而人主实行丧,故十二日而小祥,朞而又小祥,二十四日而大祥,再期而又大祥。夫练祥不可以有二也,既以日为之,又以月为之,此礼之无据者也。古者再朞而大祥,中月而禫,禫者祭之名也,非服之色也。今乃为之縿服三日然后禫,此礼之不经者也。既除服矣,至葬而又服之,盖见梓宫不可以无服也。祔庙而后即吉,才八月矣,去山陵未乆也,而遽纯吉,无所不佩,此又礼之无渐者也。」臣伏见大行皇帝之丧,自三月十三日服至二十八日而除,羣臣衰麻才十六日,遗诏易月,因袭故事,已行之礼不可追也。臣愚以为,过山陵宜令羣臣朝服,止如今日未除衰至朞而服之,渐除其重者,再朞而又服之,乃释衰,其余则君服斯服可也。此非有所难行,惟存其衰麻而已。今之冠服非古之制也。至于祥,不必为之服,惟未纯吉以至于禫,然后无所不佩,则三年之制畧如古矣。夫衰裳不可以服,勤防以日月而易,朝服以治事,诚是也。然既葬而遂除之,臣窃以为太早矣。孔子曰:“丧事不敢不勉。”又曰:“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伏惟皇帝陛下圣政之美,四方风动,上顺天意,下顺人心。《书》曰:“今王嗣厥徳,罔不在初,于以革千余嵗之▯,正一代之礼教天下,使知君臣之义,其于风化非小补也。”如以臣言为然,乞下有司考正其礼。臣又闻俭葬者,圣哲之训也;奢葬者,世俗之失也。宋华元厚葬其君,君子以为不臣。汉世山陵多藏金寳,故有张释之之言,刘向之论,世所明知也。武帝在位嵗乆,茂陵中物无所容,霍光不逹大体,以厚葬为爱君,无所减损,从而益之,故西汉之末,唯霸陵独完。葬之厚薄,祸福可覩矣。臣诚知国家山陵送徃俭于前代,然犹以为言者,欲于俭约之制损之又损,使天下知其中无所有,见其中无可欲,则万世之利也。臣昔者伏见仁宗皇帝▯于昭陵,有缄封皮匣纳之方中者甚多,皆出于禁中,人莫得而知也。臣愚以为如此之▯,无益于先帝,窃恐沿袭故事,犹或藏之,推此▯以损之,必犹有可省者也。昔周太祖将终,戒世宗曰:“昔吾西征,见唐十八陵无不发掘者,此无他,惟多藏金玉故也。我死当衣以纸衣,敛以瓦棺,勿作石羊虎人马,惟刻石置陵前。”
译传文说:“居都邑的士人便知道尊奉父亲,大夫和学士便知道尊奉祖先。” “所以诸侯的祭祀可以上及他的太祖,天子的祭祀可以上及始祖以及始祖所出自的祖先。由此说来,尊卑之间的礼制有隆重和减杀的不同,丧服也随之制定不同的制度,这是很清楚的。如今有人为祖父服重丧,却没有承当宗族重任的道理,又没有大夫与庶人的区别,这就成为尊卑一体、贵贱同制了。臣恭敬地看到,朝廷正在修明、补正以往废坠的制度,对礼制没有不讲求的;丧服制度关系到典章刑法,其中有尚未明确的地方,本来就应当考察。请求特下诏命礼官、博士共同参议礼制和法律:如果认为没有封爵的人没有承当宗族重任的意义,就请求另立服制;如果依礼本来应当承重,也请求参酌古今收族、主持祭祀的礼制,制定宗子继承祖先、与一般子孙有所区别的办法。还应议定庶人与士大夫是否应当适用同一法律,颁布天下,使人知道尊祖而不违背礼教,那么州郡执行法律时也就不会疑惑了。臣的职分在于镇守藩地,本不应轻率议论礼典;然而涉及刑狱裁判,也是州郡官员可以陈言的事情。” 神宗去世时,诏令礼官详细议论。礼部尚书韩忠彦等议论朝廷典礼说:“时代不同,所宜采取的办法也不同,不必完全遵循古礼。如果先王的制度不能全部采用,就应当以祖宗旧例为法。如今上言者想让群臣服丧三年,民间也同样禁止音乐,即使经过山陵也不脱去丧服,这或许接近古制。但先王的恤丧典制和礼节很多,如果一定要遵循古礼,就不只是像上言所说的这些而已。如今既然不能全部采用古制,就应当遵循祖宗旧例以及先帝遗留下来的制度。”诏令依从了他们的议论。哲宗刚即位时,秘书省校书郎范祖禹上疏说:“臣谨按礼制,丧服中斩衰服父亲,传文说:‘为父亲服斩衰,为什么?因为父亲最为尊贵。’诸侯为天子服丧,传文说:‘天子最为尊贵。’为君主服丧,传文说:‘君主最为尊贵。’先王制定礼制,把君主的丧服同于父亲,都是斩衰三年,大概是担心做人臣的不能像事奉父亲一样事奉君主;这就是用礼制约束人情。自上古以来,从未改变。到了汉文帝遗诏,才命令官吏、百姓服丧三日,群臣服丧三十六日后除服。后世又制定按月数折算丧期的制度,二十四日行大祥祭,三日禫祭后除去丧服。丧期的数目,比汉代还要薄了。汉代以来,不但臣下没有为君主服丧的制度,君主也不再服三年之丧。只有晋武帝坚持穿丧服三年,群臣多认为不合适;这是因为谄媚权势的人习惯于流俗,而不知道礼制。唐代君主没有一个服三年丧的,三百年间议论礼制的人也从未提及此事;这是因为世间没有通达礼制的人,人们也不知道事奉君主的道义。只有本朝自祖宗以来,外廷虽然采用按月折算丧期的制度,宫中却实际服三年丧。况且按月折算的制度,前代之所以难以更改,是因为君主自己本来就不服丧。” “如今君主的丧服已经符合古典,臣下的礼制却仍依照汉制,因此大行皇帝的灵柩尚在殡宫,百官和有关部门却都已经恢复平日常态,容貌衣服与路上的行人没有不同,没有哀戚思慕之心,难道人性真的如此淡薄吗?这是因为君主没有为他们制定相应的礼制。丧服、麻衣、哭泣,是孝子和仁人用来表现内心感情的。贤者没有丧服,就无法充分表达哀痛;不肖者没有丧服,就会随即忽略而忘记。因此礼义日益偷薄、忠孝逐渐衰落,都是因为没有丧服来约束人情。《素冠》诗讥刺不能服满三年之丧,说的正是这种情况。况且如今礼制的失误,臣请求全部陈述:现在群臣按月折算丧期,而君主实际服丧,所以十二日行小祥,满一年又行小祥,二十四日行大祥,满两年又行大祥。练祭和祥祭不应当有两套日期,既按日计算,又按月计算,这是没有根据的礼制。古代满两年行大祥,隔一个月行禫祭;禫是祭祀的名称,不是丧服的颜色。如今却穿縿服三日然后举行禫祭,这是不合经典的礼制。已经除去丧服,到下葬时又重新穿上,是因为认为灵柩前不能没有丧服。祔庙以后便完全改穿吉服,这时才过了八个月,距离下葬还不久,却突然一律穿纯吉服、佩戴所有吉饰,这又是礼制缺乏渐进次序。” “臣恭敬地看到,大行皇帝的丧事,从三月十三日开始服丧,到二十八日便除服,群臣穿衰麻服才十六天;由于遗诏规定按月折算丧期,又沿袭旧例,已经施行的礼制不能追回更改。臣愚昧地认为,经过山陵时,应当命群臣穿朝服;但丧服中的衰麻仍然保留,只是服饰的变化像今日这样,直到满一年后逐渐更换,经过祥祭、禫祭,才完全穿吉服。这并没有什么难以实行的,只是保存衰麻而已。如今的冠服并不是古代的制度。至于祥祭,不必专门为此穿丧服,只要没有完全改穿吉服,一直保持到禫祭,然后才无所不佩,这样三年丧制大体就接近古礼了。衰裳既然不能一直穿着,丧服因日月而逐渐更换,穿朝服处理政务,确实是合理的;但是下葬后便立即除去丧服,臣私下认为太早了。孔子说:‘办理丧事,不敢不尽力。’又说:‘在上者喜好礼制,百姓就没有敢不恭敬的。’恭敬地希望皇帝陛下圣政美善,四方受到感化,上顺天意,下顺人心。《尚书》说:‘如今君王继承先王的德业,一切都在即位之初;借此可以革除一千多年积下的弊病,端正一代的礼教、教化天下,使人知道君臣之义;这对于风俗教化并非小小的补益。’如果认为臣的话正确,请下令有关部门考订、修正丧礼。” “臣又听说,薄葬是圣贤的教训,厚葬是世俗的过失。宋国华元厚葬他的国君,君子认为他不配做臣子。汉代帝王的山陵多藏金银珍宝,所以有张释之的进言、刘向的议论,这些都是世人明白知道的事情。汉武帝在位年久,茂陵中已经没有地方容纳财物,霍光不明白大体,错误地把厚葬当作爱护君主,不但没有减损,反而继续增加,所以西汉末年,只有霸陵独自完整。安葬厚薄所带来的祸福,由此可以看见。臣确实知道国家为山陵送葬,比前代俭省;但仍然进言,是希望在俭约制度上再减省、再减省,使天下知道陵墓中没有什么财物、没有什么可贪求之物,这将是万世的利益。臣过去恭敬地看到,仁宗皇帝葬于昭陵时,陵墓玄宫中放置了许多封缄的皮匣,都是从宫中送出的,外人无法知道里面是什么。臣愚昧地认为,这些东西对先帝没有益处;私下担心沿袭旧例,仍然会把它们藏入陵中。依此类推加以减省,一定还有可以节约的地方。过去周太祖将要去世时,告诫世宗说:‘从前我向西征伐时,看见唐朝十八座陵墓没有一座不被发掘。这没有别的原因,只是因为陵中藏了太多金玉。我死后应当给我穿纸衣,用瓦棺收殓,不要制作石羊、石虎、石人、石马,只刻一块石碑放在陵前。’”
云周天子平生好俭约,遗令用纸衣瓦棺,嗣天子不敢违也。汝或吾违,吾不福汝。周祖生于五季之末,非有前圣之识,而其葬乃如太古,此其智贤于秦始皇逺矣。近事不逺,即本朝所代也。臣以为周祖惩唐奢▯,故以俭薄矫之,然以天子之丧而几于臝葬,则太偪而不可为继。今惟于俭制之中加损约焉可也。臣顷在书局,未尝敢越职言朝廷得失,今非职而言者,窃以先帝之服,臣子所同也;先帝之葬,四海所共也。臣身服先帝之服,预先帝之葬,知其不合于礼而不言,忧其或过于厚而不以告,臣所不能己也。臣尝采唐事为《唐鉴》数百篇,欲献之先帝,属先帝不豫,未及上,其中一篇论厚葬,一篇论丧服,辄不自揆,谨録上进,庶几观古以知今,少禆万一焉。干冒旒扆,臣无任惶惧,俟罪之至。祖禹又上疏曰:「臣前上疏论大行皇帝丧服,乞令羣臣依典礼三年之制。臣之愚见,以为过山陵虽易朝服,宜存其衰麻,而服乗之饰止如今日至朞年而渐变之,以至于祥禫,然后全吉。此非有所难行,惟令有司考正之而已。今已卒哭,山陵有期,丧服事重,道之隆汚,俗之厚薄,系焉,不可不早裁定也。国家承平百有余年,列圣钦明,动循典礼,人伦之正,朝廷之治,考之前世,自三代以后,未之有也。惟是丧服犹依汉制,遂使臣居君丧,情礼至薄。后世或谓本朝无一逹礼之士,臣窃惜之。且在礼,臣子一也,今君服于上,臣除于下,是有父子而未有君臣也。天子者,天下之共主也,故其丧使天下共服之。臣伏见朔望之礼,羣臣朝服以造于先帝之殡宫,是以吉服临丧也。而人主独以衰服在上,上下异礼,是以先帝之服为人主之私丧也。以吉服临丧,以先帝之服为人主之私丧,此皆礼之不安者也。臣前所言君服斯服者,窃以为君臣当同服也。伏惟祖宗以来,此礼未改者,盖丧事常出于仓猝,而有司惟举故事,因袭而行,无所损益焉。今欲风天下以忠孝,使民徳归厚,莫若先正此礼,则众庶晓然明于君臣之义矣。夫居丧之礼,衰麻本不可以去身,然而朝廷之上异于私家,故古者君臣居丧而行吉礼,则释衰而服冕;既终礼,则释冕而服衰。今人君素服以听朝,羣臣朝服以治事,盖亦古之遗法也。臣愚以为羣臣燕服亦宜为之制度以齐之,吉礼则朝服与燕服皆吉,凶礼则朝服与燕服皆凶。居丧朝服所以从宜也,而燕服有红紫之饰,则何以异于无服者乎?圣人所以制服者,使民见其服而哀不忘于心也。必使之脱去朝服而犹以有丧者自处,则人情不可得而忘矣。朞年之内,燕服宜纯缟素,至小祥而渐变之。古者练衣黄里縓縁,此练之服也。既」小祥则燕服,亦可以有色而服乗之,饰渐加以縁可也。
译“周天子平生喜好俭约,遗命使用纸衣、瓦棺,继承帝位的天子不敢违背。他说:‘你如果违背我的命令,我就不赐福给你。’周太祖出生在五代末年,并没有前代圣人的见识,但他的葬制却接近上古,这方面的智慧远远胜过秦始皇。近来的事情并不遥远,周朝正是被本朝取代的。臣认为,周太祖是鉴于唐代厚葬,所以用俭薄来矫正;但是天子的丧葬如果近于裸葬,就过于逼迫,也不能作为后世继承的制度。如今只要在俭葬制度中再加以节约就可以了。臣此前任职书局,从不敢越过职分议论朝廷得失;现在越职进言,是因为先帝的丧服,臣子都应当共同服;先帝的安葬,四海臣民都共同相关。臣身穿先帝的丧服,又参与先帝的葬礼,明知其中不合礼制却不说,担心安葬或许过于厚重却不把这些告诉朝廷,这是臣不能自已的。臣曾采录唐代史事编成《唐鉴》数百篇,想进献给先帝,恰逢先帝身体不豫,来不及进呈;其中一篇论厚葬,一篇论丧服。臣不自量力,谨将它们抄录进上,希望陛下观览古事以了解今日,多少能有万分之一的补益。冒犯天颜,臣无比惶恐,等待治罪。” 祖禹又上疏说:“臣此前上疏论说大行皇帝的丧服,请求命群臣依照典礼实行三年之制。臣愚昧地认为,经过山陵时虽然改穿朝服,也应保留衰麻;车乘上的装饰只像今天这样,直到满一年后逐渐改变,一直经过祥祭、禫祭,然后才完全改穿吉服。这并没有什么难以实行的,只是命令有关部门考订、修正罢了。如今已经卒哭,山陵下葬的日期也定了,丧服之事关系重大,礼制的兴盛或衰微、风俗的厚重或薄薄,都取决于此,不能不尽早裁定。国家承平一百多年,历代圣君恭敬明察,举动都遵循典礼;人伦的正道、朝廷的治理,考察前代,自三代以后从来没有达到过这样的程度。只是丧服仍然依照汉制,竟使臣下为君主服丧时,情感和礼制都极为淡薄。后世有人因此说本朝没有一个通达礼制的人,臣私下对此感到痛惜。况且按照礼制,臣子和君主在丧礼上本应同一;如今君主在上面服丧,臣下在下面除服,这就是只有父子关系而没有君臣关系。天子是天下共同的君主,所以他的丧事应当使天下共同服丧。臣恭敬地看到,每逢朔日、望日的朝礼,群臣穿朝服到先帝的殡宫去,这就是穿吉服面对丧事;而君主独自在上面穿衰服,上下采用不同礼制,于是把先帝的丧事当成君主个人的私丧。” 穿着吉服来临丧事,把先帝的丧服视为君主个人的丧服,这些都是礼制上令人不安的地方。臣以前所说君主应当穿这种丧服,私下认为君臣应当共同服丧。臣恭敬地想,祖宗以来,这项礼制没有改变,大概是因为丧事常常仓促发生,有司只照搬旧例,因袭施行,没有什么增减。如今想以忠孝教化天下,使百姓归于淳厚,不如先端正这项礼制;这样众人就会明白君臣之义了。居丧的礼制中,衰麻丧服本来不可以离身;但是朝廷不同于私人家庭,所以古代君臣居丧而举行吉礼时,便脱去衰服而穿戴冕服;礼毕之后,再脱去冕服而穿衰服。如今君主穿素服临朝听政,群臣穿朝服办理政事,大概也是古代遗留下来的制度。臣愚昧地认为,群臣的燕居服也应当制定相应制度,以求整齐统一:举行吉礼时,朝服和燕居服都用吉服;举行凶礼时,朝服和燕居服都用凶服。居丧时穿朝服,是为了适应朝廷事务;可是燕居服上还有红紫色的装饰,那同没有服丧的人有什么区别呢?圣人之所以规定丧服,是要让百姓看见服色,心中的哀痛不被忘却。若一定要让人脱去朝服,却仍以服丧者自处,人情就不可能忘记丧事。在服丧满一期年之内,燕居服应当全用白色素缟,到了小祥祭后再逐渐改变。古代练衣用黄色作里、浅绛色作边缘,这就是练祭时所穿的服装。过了小祥祭,燕居服也可以使用有颜色的衣服,并逐渐增加衣边装饰。
书曰:「三载四海遏宻,八音。」古者礼不下庶人,惟遏宻三年,所以为君服也。诗曰:「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濵,莫非王臣。」然则民亦臣也。今附庙以后,惟羣臣不举乐,而四海之内万民得以作乐焉,此所以不知戴君之重也。臣愚以为宜禁民举乐三年。窃惟朝廷所以不循遏宻之制者,盖不欲使天下之民三年不乐,而为乐工者所在有之,恐其失业,故寜杀礼以便民也。臣以为凡天下之为俗乐者,率皆游民,非良农也。使之废业三年,乃所以教之,使知为君之有服也。彼不为乐,必有他业以养其生,未必至于困穷也。今杀礼以姑息之,是使人不知君臣之义也。故臣以为禁之,合于礼而无伤于俗,足以厚天下之情。夫为国家者,以礼为急,不可忽也。伏望陛下幸察防之,以礼而勿疑。祖禹进故事曰:「永徽元年正月,太宗女衡山公主应适长孙氏,有司以为服既公除,欲以今秋成昏于志寜。上言:汉文立制,本为天下百姓,公主服本斩衰,纵使服随例除,岂可情随例改?请俟三年毕成昏。」帝从之。臣祖禹曰:「书曰:『三载四海遏宻,八音君丧三年。』自古以来,未之有改也。汉文率情变礼,薄于丧纪,始令吏民三日,羣臣三十六日释服。虽欲自损以便人,而不知使人入于非礼也。自是以后,民不知戴君之义,而嗣君遂亦不为三年之服。唐之人主,无能谨于礼者,故有公除而后昏,亮隂而举乐。内无父子,外无君臣,而欲教化行、礼俗成,难矣。夫君者,父道也;臣者,子道也。无君,是无父也。况人君而可以无父乎?若君服于内,臣除于外,是有父子无君臣也。为国家者,必勅革汉文之薄制,遵三代之隆礼,教天下以方丧三年,则众着于君臣之义也。」元祐元年,太常丞吕希纯论司马光薨,乞罢紫宸殿称贺。上防曰:“臣谨按《礼记·檀弓》:‘卫有太史曰:『栁庄寝疾。』公曰:『若疾革,虽当祭,必告。』公再拜稽首,请于尸曰:『有臣栁荘也者,非寡人之臣,社稷之臣也。』闻之死,请徃。’《春秋》书‘仲遂卒于垂,壬午犹绎,万入去籥’。仲尼曰:‘非礼也,卿卒不绎。’以此见古之人君,闻大臣之丧,虽宗庙之祭,皆废。今来宰臣司马光其薨,适在明堂散斋日内,严父配天,国之大典,固不可废。至于御楼肆赦,恐亦难罢。惟是紫宸殿受贺一节,縁是庆贺之事,比之宗庙之祭为轻。方圣情轸悼元臣,而羣臣拜舞称庆,恐于礼义人情未为宜。称所有今来礼毕,紫宸立班,伏乞圣慈特赐详酌指挥。”二年,崇政殿说书程頥上奏曰:「臣伏覩有司排偹开乐宴,臣备员劝讲,职在经义,辅导人主,事有害义,不敢不言。夫居丧用丧礼,除丧用吉礼,因事而行,乃常道也。今若为开乐张宴,则是特为一喜庆之事,失礼义,害人情,无大于此。虽曰故事,祖宗亦不尽行,或以故而罢,或因事而行。臣愚窃恐祖宗之意,亦疑未安故也。自古太平日乆,则礼乐纯备,盖讲求损益而渐至尔。虽祖宗故事,固有不可改,有当随事损益者。若以为皆不可改,则是昔所未遑,今不复作,前所未安,后不得复正,朝廷之事更无损益之理,得为是乎?况先朝羙事,亦何尝必行?臣前日所言殿上讲説是也。故事未安,则守而不改,臣前言冬至受贺表是也。臣前后累进狂言,未尝得防采用,而言之不已者,盖职之所当,不敢旷废。伏望圣慈,特赐听纳。自中降防,罢开乐宴,直候因事而用,于义为安。」
歴代名臣奏议卷一百二十三
译《尚书》说:“三年之中,四海都停止娱乐,八种乐音也停止。” 古代的礼制不下达到平民,只停止娱乐三年,是因为这是为君主服丧。《诗经》说:“普天之下,没有不是王的土地;四海之内,没有不是王的臣民。”既然如此,百姓也是臣民。如今附庙以后,只有群臣不奏乐,四海之内的百姓却可以奏乐,这就是他们不知道尊戴君主之重的原因。臣愚昧地认为,应当禁止百姓三年内奏乐。臣私下认为,朝廷之所以不遵行停止娱乐的制度,大概是不愿让天下百姓三年不欢乐;而且各地都有以音乐为业的人,恐怕他们失去生计,所以宁可减损礼制来便利百姓。臣认为,天下所有从事俗乐的人,大多是游荡之民,并不是勤劳的农民。让他们停业三年,正是借此教导他们,使他们知道应当为君主服丧。他们不从事音乐,必然会另谋职业来养活自己,未必会陷于困穷。如今减损礼制而姑息他们,是使人不知道君臣之义。因此臣认为,禁止奏乐既合乎礼制,又不伤害民俗,足以使天下人的情感更加厚重。治理国家,应以礼制为急务,不可以忽视。伏望陛下明察并加以防范,依礼施行,不要疑虑。祖禹进呈旧事说:“永徽元年正月,太宗的女儿衡山公主将要嫁给长孙氏,有司认为服丧既已公除,想在当年秋天让她与志宁成婚。皇上说:汉文帝制定制度,本来是为了天下百姓;公主本应服斩衰,即使丧服按照惯例除去,难道感情也能按照惯例改变吗?请等三年服丧期满后再成婚。皇帝听从了他的意见。臣祖禹说:“《尚书》说:‘三年之中,四海停止娱乐,八种乐音也停止。’君主丧服三年,自古以来从未改变。汉文帝任凭个人情感改变礼制,使丧期减薄,开始命令官吏百姓三日除服,群臣三十六日除服。他虽然想自我减损以便利百姓,却不知道这是使百姓陷入非礼。从此以后,百姓不知道尊戴君主的道理,继位的君主也就不再服三年丧。唐代的君主没有能够谨守礼制的,所以有公除后便成婚、谅闇期间便奏乐的事。内没有父子之亲,外没有君臣之义,却想使教化推行、礼俗形成,实在困难。君主遵循的是父亲之道,臣子遵循的是儿子之道。没有君主,就等于没有父亲,何况身为君主,怎么可以没有父亲呢?如果君主在内服丧,臣子却在外除服,就是只有父子而没有君臣。治理国家,必须严令革除汉文帝的薄葬制度,遵循三代盛大的礼制,以三年之丧教化天下,这样众人才会显明君臣之义。” 元祐元年,太常丞吕希纯论及司马光去世,请求停止在紫宸殿接受群臣称贺。皇上批示说:“臣谨按《礼记·檀弓》记载:‘卫国有位太史说:“柳庄病重。”卫公说:“如果病势危急,即使正逢祭祀,也一定要告诉我。”卫公再拜叩首,向尸体请求说:“有一位臣子叫柳庄,他不只是我的臣子,而是社稷的臣子。”听说他死了,便前往吊丧。’《春秋》记载:‘仲遂死于垂地,壬午这天仍举行绎祭,乐工入内而撤去管籥。’孔子说:‘这是不合礼的,卿去世,不应举行绎祭。’由此可见,古代君主听到大臣丧事,即使是宗庙祭祀也都停止。如今宰臣司马光去世,恰好在明堂祭祀散斋期间;严肃奉祀上天、以父亲配享,是国家的大典,固然不能停止。至于登楼大赦,恐怕也难以停止。唯独紫宸殿接受朝贺这一项,因为是庆贺之事,比宗庙祭祀轻。如今圣上正哀悼元老大臣,群臣却拜舞称庆,恐怕在礼义和人情上都不合适。现今礼仪结束后,群臣仍将在紫宸殿列班,伏乞圣上慈悲,特加详酌并下达指示。” 二年,崇政殿说书程颐上奏说:“臣恭敬地看到,有司正在安排开乐设宴。臣任劝讲之职,职责在于讲明经义、辅导君主,事情若有损害义理之处,就不敢不说。居丧应当使用丧礼,除丧应当使用吉礼,因事而施行,这是通常的道理。如今若为了开乐而设宴,就是特意制造一件喜庆之事,在礼义上失当,在人情上有害,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虽说这是旧例,但祖宗也没有完全照行,有时因故停止,有时因事施行。臣愚昧地担心,祖宗的本意或许也认为此事不妥,所以才没有固定施行。自古太平日久,礼乐才逐渐完备,大概都是通过考察增损而逐步达到的。即使是祖宗旧例,也有不能改变的,也有应当根据事情增损的。如果认为旧例全都不能改变,那就是过去没有来得及做的事,今后也不再做;以前不妥当的事,后来也不能重新纠正。如此一来,朝廷事务便没有增损改进的道理了,这能行吗?何况先朝的美好事例,又何尝都必须照行?臣前些日子所说殿上讲说的事,就是这个道理。旧例不妥,就仍然遵守而不改变,臣以前所说冬至接受贺表的事,就是这个道理。臣前后多次进献狂妄之言,未曾得到批示采纳,但仍不停进言,是因为这是臣职责所在,不敢荒废。伏望圣上慈悲,特赐听取采纳。” 中书门下从宫中降下批示,停止开乐设宴,只等遇到适当事情时再行使用,这在义理上才妥当。《历代名臣奏议》卷一百二十三
钦定四库全书歴代名臣奏议卷一百二十四明 杨士竒等 撰礼乐【防礼山陵】宋哲宗元祐三年八月,翰林学士苏轼上奏曰:「臣近准钤辖教坊所闗到秋燕致语等文字。臣谨按《春秋左氐传》曰:『昭公九年,晋荀盈如齐,卒于戏阳,殡于绛,未葬。晋平公饮酒乐,膳宰屠蒯趋入,酌以饮工,曰:『汝为君耳,将司聪也。辰在子夘谓之疾日。君彻燕乐,学人舎业,为疾故也。君之卿佐,是谓股肱。股肱或亏,何痛如之。汝弗闻而乐,是不聦也。』公说,彻乐。又按昭公十五年,晋荀跞如周,葬穆后,既葬除丧,周景王以賔燕,叔向讥之,谓之乐忧。夫晋平公之于荀盈,盖无服也;周景王之于穆后,盖朞丧也。无服者未葬而乐,屠蒯讥之;朞丧者已葬而燕,叔向讥之。书之史册,至今以为非。仁宗皇帝以宰相富弼母在殡,为罢春燕,传之天下,至今以为宜。今魏王之丧未及卒哭,而礼部太常寺皆以为天子絶朞不妨燕乐,臣窃非之。若絶朞可以燕乐,则《春秋》何为讥晋平公、周景王乎?魏王之亲,孰与卿佐逺比荀盈,近比富弼之母,轻重亦有间矣。魏王之葬,既以隂阳拘忌别择年月,则当准礼以诸侯五月为葬期,自今年十一月以前,皆为未葬之月,不当燕乐,不可以权宜郊殡便同已葬也。臣窃以陛下笃于仁孝,必罢秋燕,不待臣言。但至今未奉防挥,縁上件教坊致语等文字,今合于燕前一月进呈。臣既未敢撰,亦不敢稽延,伏乞详酌。如以为当罢,只乞自陛下圣意施行,更不降出臣文字。臣忝备侍从,叨陪讲读,不欲使人以丝毫议及圣明,故不敢不奏。」八年,轼又状奏曰:「臣伏见元祐五年秋颁条贯,诸民庶之家,祖父母、父母老疾无人供侍,子孙居丧者聴尊长自陈騐实,婚娶右。臣伏以人子居父母丧,不得嫁娶,人伦之正,王道之本也。孟子论礼色之轻重,不以所重狥所轻。丧三年为二十五月,使嫁娶有二十五月之迟,此色之轻者也。释丧而婚,防隣于」禽犊,此礼之重者也。先王之政,亦有适时从宜者矣。然不立居丧嫁娶之法者,所害大也。近世始立女居父母及夫丧,而贫乏不能自存,并听百日外嫁娶之法,既已害礼伤教矣。然犹或可以从权而冒行者,以女弱不能自立,恐有流落不虞之患也。今又使男子为之,此何义也哉?男年至于可娶,虽无兼侍,亦足以养父母矣。今使之释丧而婚防,是直使民以色废礼耳,岂不过甚矣哉?《春秋》礼经,记礼之变,必曰「自某人始」。使秉直笔者书曰:「男子居父母丧得娶妻,自元祐始。」岂不为当世之病乎?臣谨按,此法本因卭州官吏妄有起请,当时法官有失考论,便为立法。臣备位秩宗,前日又因迩英进读论及此事,不敢不奏。伏望圣慈,特降指挥,削去上条,稍正礼俗。元符三年,哲宗崩,徽宗即位。诏山陵制度并如元丰。七月十一日启菆,二十日灵驾发引。八月八日葬永泰陵。九月一日,以升祔毕,羣臣吉服如故事。太常寺言:太宗皇帝上继太祖,兄弟相及,虽行易月之制,实斩衰三年,以重君臣之义。公除已后,庶事相称,具载国史。今皇帝嗣位,哲宗实承神考之世,已用开寳故事,为哲宗服衰重。今神主已祔,百官之服并用纯吉。皇帝服御,宜如太平兴国二年故事。礼部言:太平兴国中,宰臣薛居正表称,公除以来,庶事相称,独命彻乐,诚未得宜。即是公除后,除不举乐外,释衰从吉,事理甚明。今皇帝当御常服,素纱展脚幞头,淡黄衫,黒犀带,请下有司裁制。宰臣请从礼官议,乃诏候周期服吉时。诏不由门下,径付有司。给事中龚源言:丧制乃朝廷大事,今行不由门下,是废法也。臣为君服斩衰三年,古未尝改,且陛下前此议服,礼官持两可之论,陛下既察见其奸,其服遂正,今乃不得已从之,臣窃为陛下惜。开寳时,并汾未下,兵革未弭,祖宗栉风沐雨之不暇,其服制权宜一时,非故事也。源坐黜知南康军。于是诏依元降服防三年之制。徽宗时,左正言任伯雨上言曰:「臣伏见持服人奉议郎李譓夺服除京西路转运判官,应副山陵。此事虽小,闗于体者甚大臣为谏官,不敢缄嘿。窃以祖宗故事,朝廷有大事,边鄙有大兵革,将相大臣名徳侍从,乃有夺服者,然亦不得已尔。今山陵事务,人人可办,台省寺监,岂无可用之才?何至小官夺服,以骇人耳目?若四夷闻之,岂不有乏才之耻?古人谓天下之事,多为不识事体之人壊之。朝廷事体,所宜爱惜。臣伏愿陛下追还成命,下三省别差官。」髙宗时,徽宗皇帝寜徳皇后讣至,朝廷用故事以日易【月】知永州胡寅上疏曰:「臣闻三年之丧,自天子至于庶
译钦定《四库全书》《历代名臣奏议》卷一百二十四 明代杨士奇等编撰 礼乐【丧礼、山陵】宋哲宗元祐三年八月,翰林学士苏轼上奏说:“臣近来接到钤辖教坊所送来的秋宴致语等文字。臣谨按《春秋左氏传》说:‘昭公九年,晋国的荀盈出使齐国,死于戏阳,停柩于绛地,尚未下葬。晋平公饮酒奏乐,膳宰屠蒯快步进入,斟酒给乐工喝,说:“你们只是君主的耳朵,负责掌管听觉。日辰在子、卯,叫作忌日。君主停止燕乐,乐工放下职业,是因为避忌之故。君主的卿佐,就是他的股肱。股肱一旦有所损伤,还有什么痛苦能超过它?你们没有听见这些道理却还奏乐,就是不聪明。”晋平公很高兴,便停止奏乐。又考察昭公十五年的事:晋国荀跞出使周国,参加安葬穆后;下葬后除去丧服,周景王便设宴招待宾客,叔向讥讽他,说这是以音乐来对待忧丧。晋平公对于荀盈,大概没有服丧关系;周景王对于穆后,大概服一期丧。没有服丧的人,在死者尚未下葬时奏乐,屠蒯讥讽他;服一期丧的人,死者已经下葬便设宴,叔向讥讽他。这些都记在史册中,直到今天仍认为是不对的。仁宗皇帝因宰相富弼的母亲尚在殡殓中,便停止春宴,此事传遍天下,直到今天仍被认为合宜。如今魏王的丧事还没有举行卒哭祭,礼部、太常寺却都认为天子断绝期丧关系,便不妨碍燕乐,臣私下认为这是错误的。如果断绝期丧关系就可以奏乐设宴,那么《春秋》为什么要讥讽晋平公、周景王呢?魏王与皇帝的亲属关系,和作为卿佐的荀盈相比,远近轻重自有不同;与富弼的母亲相比,亲疏轻重也有差别。魏王下葬既然因为阴阳禁忌而选择年月,就应当按照礼制,以诸侯五月下葬为期限;从今年十一月以前,都是尚未下葬的月份,不应设宴奏乐,不能因为权宜将灵柩暂时安置在郊外,便当作已经下葬。臣私下认为陛下仁厚孝顺,一定会停止秋宴,不必等臣进言。只是至今还没有接到批示,因为上述教坊致语等文字,按规矩应在宴会前一个月进呈。臣既不敢撰写,也不敢拖延,伏乞陛下详加斟酌。如果认为应当停止,只请依陛下圣意施行,不必再把臣所撰文字发出。臣忝居侍从,承蒙陪侍讲读,不愿让人有丝毫机会议论圣明,所以不敢不奏。”八年,苏轼又上奏说:“臣恭敬地看到,元祐五年秋天颁布条贯:各地百姓家中,祖父母、父母年老患病而无人供养侍奉,子孙正在服丧的,允许尊长自行陈述并经核实后,婚娶可行。臣认为,子女为父母服丧,不得嫁娶,这是人伦的正道,也是王道的根本。孟子论礼与男女情欲的轻重,不能因为看重较轻的情欲,就牺牲更重要的礼。丧服三年实际为二十五个月,使嫁娶延迟二十五个月,这是较轻的情欲。除去丧服便结婚,近乎禽兽交配,这是礼制的大事。先王的政令,也有适应时势、采取权宜的情况。然而不制定居丧期间嫁娶的法律,是因为它所造成的危害很大。近世才开始制定法律,允许女子在服父母丧或丈夫丧期间,因贫困不能自存,百日以后嫁娶;这已经损害礼制、伤害教化了。但有时还可以权宜行事而勉强实行,是因为女子柔弱,不能独立生活,恐怕发生流落等意外。如今又让男子这样做,这有什么道理呢?男子到了可以娶妻的年龄,即使没有兼具侍奉父母的条件,也足以奉养父母。现在却让他除去丧服便结婚,简直是让百姓因为男女情欲而废弃礼制,难道不是太过分了吗?《春秋》记载礼制的变更,必定说‘从某人开始’。如果秉持直笔的史官写道:‘男子居父母丧而得以娶妻,从元祐年间开始’,岂不是要成为当时的弊病吗?臣谨按察,此法本来是因为邛州官吏妄自提出请求,当时法官失于考察论议,便据此立法。臣任秩宗之职,前些日子又因在迩英殿进读而谈到此事,所以不敢不奏。” 伏望圣上慈悲,特地下达指示,删去上面的条文,略微端正礼俗。元符三年,哲宗去世,徽宗即位。诏令山陵制度一概依照元丰年间。七月十一日启菆,二十日灵驾出发。八月八日葬于永泰陵。九月一日,因升祔礼完成,群臣像往常一样穿吉服。太常寺说:太宗皇帝继承太祖,兄弟相继即位,虽然实行了以日代月的制度,实际上仍服斩衰三年,以重视君臣之义。公除以后,各项事务相称,这些都详细记载在国史中。如今皇帝继承帝位,哲宗确实承继神宗皇帝的时代,已经援用开宝年间的旧例,为哲宗服重丧。现在神主已经升祔,百官的服色都改用纯吉服。皇帝的服饰,应当依照太平兴国二年的旧例。礼部说:太平兴国年间,宰臣薛居正上表说,公除以来各项事务相称,唯独命令停止音乐,实在不合适。既然公除以后,除了不奏乐外,均脱去衰服而改穿吉服,事理就很明白了。如今皇帝应当穿常服,即素纱展脚幞头、淡黄色衣、黑犀带,请下交有司裁制。宰臣请求采纳礼官意见,于是诏令等到服丧一期年满后再改吉服。诏令没有经过门下省,直接交付有司。给事中龚源说:丧服制度是朝廷大事,如今不经过门下省,是废弃法制。臣为君主服斩衰三年,这是古代从未改变的制度;况且陛下先前议定丧服时,礼官还持两可的意见,陛下已经看出他们的奸诈,于是丧服制度才得以端正,如今却不得已听从他们,臣私下为陛下感到惋惜。开宝年间,并州、汾州尚未平定,战争尚未停止,祖宗忙于风餐露宿、风雨征战,根本无暇顾及,这种服丧制度只是当时的权宜之计,并不是可以援引的旧例。”龚源因此获罪,被贬为南康军知军。于是诏令依照原先颁下的服丧批示,实行三年丧制。徽宗时,左正言任伯雨上奏说:“臣恭敬地看到,正在服丧的奉议郎李譓被夺去丧服,任命为京西路转运判官,以办理山陵事务。此事虽小,但关系到礼制大体非常重大。臣任谏官,不敢闭口不言。臣私下考察祖宗旧例,朝廷有重大事务、边境有大规模战争,将相大臣以及有声望有德行的侍从官,才有被夺服起用的情况,但那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如今山陵事务人人都可以办理,台省寺监难道没有可用的人才吗?何至于夺去一个小官的丧服,使人震惊视听?如果四方夷狄听说此事,难道不会以朝廷缺乏人才为耻吗?古人说,天下的事情多半被不懂事体的人破坏。朝廷的体统,正应当爱惜。臣伏愿陛下收回已经形成的命令,下交三省另行差遣官员。” 高宗时,徽宗皇帝的宁德皇后讣告传来,朝廷依照旧例以日代月。知永州胡寅上疏说:“臣听说,三年之丧,从天子到平民都是一样的。古代圣明的帝王亲自率领天下,明白父子亲情和君臣大义。从尧、舜直到汉初,这个道理没有改变。期间有人想缩短丧期,但圣人没有允许。责备宰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