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续通志卷一百二十
及五命,乃许。秋,楚共王卒,子
囊谋谥大夫曰:「君有命矣,子囊曰:『君命以共,若之何毁之?』赫赫楚国,而君临之,抚有蛮夷,奄征南海,以属诸夏,而知其过,可不谓共乎?请谥之共。」
大夫从之
又卫侯赐北宫喜谥曰贞子,析朱鉏谥曰成子。
(臣)等谨按,事见《左传·昭公二十年》杜注云:「皆未死而赐谥。」
谷梁传》谥所以成德也,于卒事乎加之。」
论语》子贡问曰:「孔文子何以谓之『文』也?」子曰:「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是以谓之『文』也。」
又公叔文子之臣大夫僎与文子同升诸公子,闻之曰:“可以为文矣。”
史记》秦始皇追尊庄襄王为太上皇,制曰:「朕闻上古有号,无谥;中古有号,死而以行为谥。如此,则子议父,臣议君也,甚无谓。朕弗取焉。自今」
以来,除谥法,朕为始皇帝,后世以数计,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
白虎通·德论:谥者,何也?谥之为言,引也。引列行之迹也。所以进劝戒上务德也。故礼《郊特牲》曰:「古者生无爵,死无谥。」此言生有爵,死当有谥。
也死,乃谥之。何言人行终始不能若一?故据其终始可知也。士冠礼曰:“死而谥之。”今也,所以临葬而谥之。何因众会欲显扬之也?黄帝,先黄后帝。
何古者质?死生同称,各持行合,而言之美者在上。黄帝始制法度,得道之中,万世不易名黄自然也。后世虽圣,莫能与同也。后世德与天合,亦得。
称帝不能立制作,故不得称黄也。谥或一言,或两言。何文者,以一言为谥;质者,以两言为谥。故《尚书》曰:“高宗,殷宗也。”汤死后,世称成汤,以两言为
谥也,号无质文。谥有质文,何号者始也?为本故不可变也。周以后用意尤文,以为本生时号令善,故有善谥。故合文武王也,合言之则上其谥明。
别善恶,所以劝人为善,戒人为恶也。帝者,天号也。以为尧犹谥,顾上世质直,死后以其名为号尔。所以谥之为尧?何为谥?有七十二品。《礼记·谥法》
曰:翼善,传圣,谥曰尧,仁圣盛明,谥曰舜,慈惠爱民,谥曰文,强理劲直,谥曰武。幼不诔,长贱不诔贵,诸侯相诔,非礼也。臣当受谥于君也,卿大夫老。
归死有谥?何谥者?别尊卑,彰有德也。卿大夫归无过,犹有禄位,故有谥也。显号,谥?何号?法天也,法日也。日未出而明,谥法地也,法月也。月已入,有
余光也
(臣)等谨按:以黄帝、尧、舜为谥,自《白虎通》始。《抱朴子》曰:「上古无谥,始于周家耳。」黄帝谥,葢后人追为之,非当时羣臣之称也。此说可以证。
班固之诬
五经通义》曰:「谥之言列,陈列所行。
译给北宫喜谥号为贞子,赐给析朱鉏谥号为成子。
臣等谨按,此事记载于《左传·昭公二十年》,杜预注说:"这都是在人还没有去世时就赐予谥号。"
《谷梁传》:谥号是用来成就一个人德行名声的,在其去世治丧之时加以确定。
《论语》:子贡问道:"孔文子为什么被称为'文'呢?"孔子说:"他聪敏而又爱好学习,不以向地位比自己低的人请教为耻,因此被称为'文'。"
又,公叔文子的家臣大夫僎,与文子一同被举荐升任为卫国的大夫,孔子听说后说:"这样可以称得上'文'了。"
《史记》:秦始皇追尊庄襄王为太上皇,下制书说:"我听说上古时候有称号,没有谥号;中古时候有称号,死后根据其生前的德行确定谥号。像这样,就是儿子评议父亲、臣子评议君主了,很没有道理。我不采用这种做法。从今以后,废除谥法。我作为始皇帝,后世按数目计算,称二世、三世,直到万世,永远传承下去,没有穷尽。"
《白虎通·德论》:谥号是什么呢?谥的意思,是引申的意思,是引出、罗列出一个人德行的踪迹,用来劝勉人们、以此警戒人们要致力于德行修养。所以《礼记·郊特牲》说:"古时候,活着没有爵位,死后没有谥号。"这是说活着有爵位的人,死后应当有谥号。死后才给予谥号。为什么人的德行到最终不能保持始终如一?所以要根据他一生的始终来评定,才能够了解真相。《士冠礼》说:"死后才有谥号。"现在的做法,是等到下葬时才确定谥号,这是为什么呢?是因为要等众人聚会时才彰显表扬他。"黄帝",先说"黄"后说"帝",这是为什么呢?古时候崇尚质朴,活着与死后称呼相同,各自依照其德行,用美好的字眼放在称号的前面。黄帝开始制定法度,得道而适中,万世不改变名号,这是"黄"字自然而然的含义。后世即使是圣人,也没有能够与他相同的。后世的人德行如果与天相合,也能够称"帝",但不能够独立制定法度,所以不能称"黄"。谥号有的用一个字,有的用两个字,这是为什么呢?崇尚文采的时代,用一个字作谥号;崇尚质朴的时代,用两个字作谥号。所以《尚书》说:"高宗,是殷朝的宗庙称号。"商汤死后,后世称他为成汤,是用两个字作谥号。称号没有质朴与文采之分,谥号却有质朴与文采之分。称号是最初的名号,作为根本,所以不能够改变。周朝以后使用称号更加注重文采,认为如果他生前的号令美好,所以就有美好的谥号。所以合起来称"文王""武王",合起来说就能使他的谥号更加彰明,用来区别善恶,用以劝勉人们行善,警戒人们作恶。"帝",是上天的称号。之所以认为尧还有谥号,是考虑到上古时代崇尚质朴率直,死后就用他的名字作为称号罢了。为什么谥他为"尧"呢?谥号一共有七十二种。《礼记·谥法》说:"辅助善行、传承圣德,称为尧;仁德圣明、道德昌盛,称为舜;慈爱恩惠、爱护百姓,称为文;刚强有力、正直不屈,称为武。"年幼夭折的人不为其作诔文,地位低贱的人不为地位尊贵的人作诔文,诸侯之间互相作诔文,这是不合乎礼制的。臣子应当从君主那里接受谥号;卿大夫年老归乡去世,为什么要有谥号呢?谥号是用来区别尊卑、彰显有德之人的。卿大夫归乡而没有过错,仍然保有俸禄爵位,所以有谥号。彰显称号,这是为什么呢?谥号效法上天,效法太阳。太阳还没有升起就已经放出光明,这效法的是大地;效法月亮,月亮已经落下,还留有余光。
臣等谨按,把黄帝、尧、舜当作谥号,是从《白虎通》开始的。《抱朴子》说:"上古没有谥号,谥法是从周朝才开始的。"黄帝的谥号,大概是后人追加的,并不是当时群臣的称呼。这个说法可以用来证明班固说法的虚妄不实。
《五经通义》说:"谥的意思是罗列,陈列出所行的事迹。善行有善谥,恶行有恶谥,用来作为劝勉和警戒。"
《郑志》:赵商问道:"《曲礼》说:'父亲去世后自己才突然显贵,不为父亲追加
善有善谥,恶有恶谥,以为劝戒也。」
郑志:赵商问曰:「曲礼曰:『已孤暴贵,不为父作谥。』而武王即位,追王太王、王季、文王,改谥爵,何也?」答曰:「周道之业,兴于二王,功德由之,王迹初。」
焉,凡为人父,岂能尽贤乎?若夏禹、商汤,则不追谥矣。
说文解字》:「谥,行之迹也。从言,兮,皿。」
释名》:谥,曳也。物在后为曳,言名之于人,亦然也。
风俗通义》礼:臣子无爵谥君父之义也。故羣臣累其功美,葬日遣太尉于南郊告天而谥之。
荀氏家传:荀爽对策曰:「臣闻火生于木,故其德孝。汉之谥帝称孝者,其义取此也。」
(臣)等谨按颜师古注《汉书》曰:“孝子善述父之志,故汉家之谥,自惠帝以下皆称孝。”荀爽惑于谶纬之书,而以“火生于木”为说,陋矣。
后汉书》祭遵卒,博士范升上疏曰:“礼,生有爵,死有谥。爵以殊尊卑,谥以明善恶。臣愚以为宜因遵薨,论叙众功,详案谥法,以礼成之,显章国。
家笃古之制为后嗣法
通典:「魏刘辅等启论赐谥云:『古者存有号,则没有谥,必考行迹,论功业而为之制。汉不修古礼,大臣有宠乃赐之谥。今国家因用未革,臣以」
为今诸侯薨于位者,可有谥?主者宜作得谥者秩品之限。尚书卫觊奏:「旧制,诸王及列侯薨,无少长,皆赐谥。古之有谥,随行美恶,非所以优之。」又
次以明识昭穆,使不错乱也。臣以为,诸侯王及王子诸公侯薨,可随行迹赐谥;其列侯始有功劳,可一切赐谥;至于袭封者
译谥号。'但是周武王即位后,追尊太王、王季、文王为王,改变他们的谥号和爵位,这是为什么呢?"郑玄回答说:"周朝的基业,兴起于太王、王季二位先王,功德是从他们那里开始积累的,这是王业的最初起点啊。凡是做人父亲的,怎么可能都是贤德的呢?如果是像夏禹、商汤那样的开国之君,那就不会追加谥号了。"
《说文解字》:"谥,是一个人德行事迹的记录。字形由'言'、'兮'、'皿'组成。"
《释名》:谥,意思是拖曳。物体在后面被拖着走,说的就是这个意思,一个人的名声也是如此,是在死后才附加上去的。
《风俗通义》:按礼制,臣子没有为君主和父亲确定谥号的道理。所以群臣累计其功业美德,在下葬那天派太尉到南郊祭告上天而后确定谥号。
《荀氏家传》:荀爽对策说:"我听说火生于木,所以它的德行是孝。汉朝的皇帝谥号都称'孝',其含义就是取自这一点。"
臣等谨按,颜师古注《汉书》说:"孝子善于继承父亲的遗志,所以汉朝皇帝的谥号,从惠帝以下都称'孝'。"荀爽被谶纬之书所迷惑,而用"火生于木"来解释,这实在是浅陋的说法。
《后汉书》:祭遵去世,博士范升上疏说:"按照礼制,活着有爵位,死后有谥号。爵位用来区别尊卑,谥号用来彰明善恶。臣愚以为应当趁着祭遵去世的机会,评论叙述他的各种功绩,详细考察谥法,按照礼制来完成谥号的确定,用以彰显国家笃行古礼的制度,作为后世的法则。"
《通典》:"魏朝刘辅等人上启议论赐谥的问题说:'古时候,活着有称号,死后就有谥号,一定要考察其生平事迹,评议其功业,然后才能确定谥号。汉朝没有遵循古礼,大臣有受宠的才赐予谥号。现在国家沿用这种做法而没有改革,我认为现在诸侯在职位上去世的,是否应该有谥号?主管此事的官员应当制定获得谥号者官秩品级的限制。'"尚书卫觊上奏说:"按照旧制,诸王和列侯去世,无论年长年幼,都赐予谥号。古代有谥号,是根据其德行美恶而定,并不是用来优待他们的,另外还用来清楚地表明昭穆次序,使之不至于混乱。我认为,诸侯王以及王子、诸公侯去世,可以根据其生平事迹赐予谥号;那些列侯刚开始因功劳而受封的,可以一律赐予谥号;至于继承爵位的人……"
,则不赐谥。尚书赵咨。
又奏云:「其诸袭爵子嗣,无殊才异勋于国,及未冠成人,皆不应赐谥。」黄门侍郎荀攸议以为:「古之谥,纪功惩恶也,故有桓、文、灵、厉之谥。今侯始封,」
其以功美受爵土者,虽无官位,宜皆赐谥,以纪其功,且旌奉法能全爵禄者也。其斩将搴旗,以功受爵,而身在本位,类皆比列侯,自关内侯以下。
及名号、赐爵、附庸,非谥所及,皆可阙之。若列侯袭有官位,比大夫以上,其不莅官理事,则尝宿卫忠勤,或身死王事,皆宜加谥。其余袭爵,既无功,
劳官、小善、微,皆不足录。八座议以为:「太尉荀顗所撰定,体统通叙五等列侯以上,尝为郡国太守、内史、郡尉、牙门将、骑督以上薨者,皆赐谥。」
晋书·景帝纪》:「魏正元二年,谥景帝曰武公。文帝表让曰:『臣亡父不敢受丞相、相国九命之礼,亡兄不敢受相国之位,诚以太祖尝所阶厯也。』」
译就不赐予谥号。尚书赵咨。
又上奏说:"凡是继承爵位的子嗣,如果对国家没有特殊的才能或功勋,以及尚未成年的成人,都不应该赐予谥号。"黄门侍郎荀攸提出意见,认为:"古代的谥号,是用来记录功绩、惩戒罪恶的,所以才有桓、文、灵、厉这样的谥号。如今诸侯刚刚受封,"
那些凭借功劳美德而受封爵位、封地的人,即使没有官位,也应该都赐予谥号,以此记录他们的功劳,并且表彰奉行法度、能够保全爵位俸禄的人。那些斩杀敌将、拔取敌旗,凭借功劳获得爵位,而本人仍在原来职位上的人,大多类似列侯,从关内侯以下都是如此。
至于那些名号、赐爵、附庸之类的情况,不在谥号所及的范围内,都可以省去不议。如果列侯继承爵位又担任官职,地位相当于大夫以上的,如果本人不曾莅官理事,但曾经宿卫忠勤,或者是为王事而身死的,都应当加以谥号。至于其余继承爵位的人,既然没有功劳,
只是有些劳绩、小善、微功的,都不值得记录。八座商议后认为:"太尉荀顗所撰定的制度,体例统一,通行论及五等列侯以上的人,凡曾经担任郡国太守、内史、郡尉、牙门将、骑督以上官职而去世的,都应当赐予谥号。"
《晋书·景帝纪》记载:"魏正元二年,追谥司马景帝为武公。文帝上表辞让说:'臣亡父不敢接受丞相、相国九命之礼,亡兄不敢接受相国之位,实在是因为太祖曾经历经过这些职位的缘故。'"
今谥与二祖同,实所祗惧。昔萧何、张良、霍光咸有匡佐之功,何谥文终,良谥文成,光谥宣成。必以文武为谥,请依何等就加,诏许之,谥曰忠武。
(臣)等谨按魏初谥晋宣帝曰文,至是谥景帝曰武,葢与魏武、魏文二帝同谥,故表云「谥与二祖同也」,乃改宣帝谥宣文,景帝谥忠武。君
臣同谥之嫌实始于此
晋书·礼志》:武帝太康八年十月,太常上谥故太常平陵男郭奕为景侯。有司奏云:「晋受命以来,祖宗号谥,羣下未有同者。故郭奕为景,与景」
皇同不可听,宜谥曰穆王。济、羊璞等并云:「夫无穷之祚,名谥不一。若皆相避于制,难全如悉不避,复非推崇事尊之礼。宜依讳名之例,但及七庙。」
祖宗而已,不及迁毁之庙。成粲、武、茂、刘讷并云同谥,非嫌。号谥者,国之大典,所以厉时作教,经天人之远旨也。固虽君父,义有所不隆;及在臣子,
或以行显,故能使上下迈德,罔有殆荒。臣愿圣世同符尧舜,行周同谥之礼,舍汉魏近制相避之义。帝诏曰:「非言君臣,不可同正。以奕谥景,不相」。
当耳宜谥曰简
晋书·嵇绍传》:太尉广陵公陈准薨,太常奏谥,绍驳曰:「谥号所以垂之不朽,大行受大名,细行受细名。文武显于功德,灵厉表于闇蔽。自顷礼。」
官协情,谥不依本,准谥为过,宜谥曰缪。事下太常,时虽不从,朝廷惮焉。
(臣)等谨按,此后世驳谥之始。《晋中兴书》曰:「时赐谥多由封爵,不考德行。王导上疏曰:『臣闻大行受大名,小行受小名,则实称不诬而已。』」
近代以来,唯爵得谥,武官牙门有爵,必谥;乡校常伯无爵,悉不得谥,甚失制谥之本。今中兴肇建,勋德兼备,宜深体前训,使行以谥彰,岂可限以?
有爵,中宗纳焉。自后公卿无爵而谥,自导始也。
通典》东晋元帝太兴三年诏:“古者赐谥,名实相称。顷来有爵乃谥,非圣贤本意。”通议之有司表云:“刘毅宜谥,以申毅忠允匪躬。”赠右光禄大
夫仪同三司,斯诚圣朝考绩以着勋之美事也。按谥者,行之迹;号者,功之表。今毅功德并立,而有号无谥,于义失体。窃以《春秋》之事求之,谥主于
行而不系爵,然汉魏相承,爵非列侯,则皆没其高行,而不加之谥,至使三事之贤臣,不如野战之将士。臣愿圣代举《春秋》之远制,改近代之旧服。
(臣)等谨按《晋书·刘毅传》:「太康六年卒,即赠仪同三司。羽林左监王宫上疏曰:『中诏以毅忠允匪躬,赠班台司。斯诚圣朝考绩,以着勋之』。」
美事也。臣谨按:谥者,行之迹;号者,功之表。今毅功德并立,而有号无谥,于义失体。云云,奏寝不报。
译今谥与二祖同,实所祗惧。昔萧何、张良、霍光咸有匡佐之功,何谥文终,良谥文成,光谥宣成。必以文武为谥,请依何等就加,诏许之,谥曰忠武。
——现在的谥号和魏武帝、魏文帝两位先祖相同,实在令人惶恐。从前萧何、张良、霍光都有辅佐之功,萧何谥为文终,张良谥为文成,霍光谥为宣成。若一定要用"文""武"为谥号,请依照萧何等人的先例再加字,皇帝下诏准许,谥号定为忠武。
(臣)等谨按:魏初追谥晋宣帝为文,到这时又谥晋景帝为武,大概是与魏武帝、魏文帝二帝谥号相同,所以奏表说"谥号与二祖相同",于是改晋宣帝谥号为宣文,晋景帝谥号为忠武。君臣同谥的忌讳,实际上就是从这时开始的。
《晋书·礼志》:晋武帝太康八年十月,太常呈报已故太常平陵男郭奕的谥号为景侯。有司上奏说:"晋朝受命以来,历代祖宗的封号谥号,臣下没有与之相同的。所以郭奕谥为景,与晋景帝相同,不可听许,应当改谥为穆。"荀济、羊璞等人一并说:"无穷的国运,名号谥号不会只有一套。如果都要互相避讳,难以周全;如果全都不避讳,又不合推崇尊上的礼制。应当依照避讳名字的先例,只避及七代祖宗即可,不涉及已经迁出宗庙的远祖。"成粲、荀武、荀茂、刘讷等人一并说,臣下与君主谥号相同,并非嫌讳。号谥,是国家的重大典制,用来激励时政、树立教化,是贯通天人之意的深远宗旨。即便是君父,按礼义也有不必尊崇之处;而对于臣子来说,有的因德行而显扬,所以能使上下都崇尚德行,不至荒废怠惰。臣希望圣朝效法尧舜,推行周代君臣同谥之礼,舍弃汉魏近世互相回避的规矩。皇帝下诏说:"不论君臣,不可以谥号相同。因为郭奕谥景,与晋景帝并不相当,应当改谥为简。"
《晋书·嵇绍传》:太尉广陵公陈准去世,太常呈报谥号,嵇绍反驳说:"谥号是用来使人名垂不朽的,大德之人受大号,小德之人受小号。文、武是彰显功德的谥号,灵、厉是表明昏聩蒙昧的谥号。近来主管谥号的官员迎合私情,定谥不依据本人行迹,陈准的谥号定得过分了,应当改谥为缪。"此事交付太常处理,当时虽未采纳,但朝廷对此十分忌惮。
(臣)等谨按:这是后世驳议谥号的开端。《晋中兴书》说:"当时赐谥大多依据封爵,不考核德行。王导上疏说:'臣听说大德之人受大号,小德之人受小号,那么名实相符便可以了。'近代以来,只有有爵位的人才能得谥,武官牙门只要有爵位,必定得谥;乡校常伯这些没有爵位的人,一概不能得谥,这大大失去了定谥的本意。如今国家中兴创建之初,功勋德行兼备之人很多,应当深切体察前代教训,使德行藉谥号彰显,岂可局限于有爵位与否?"晋中宗采纳了这个意见。此后公卿即使没有爵位也可得谥,是从王导开始的。
《通典》:东晋元帝太兴三年下诏:"古时赐谥,名与实相称。近来变成有爵位才能得谥,这不是圣贤的本意。"广泛商议后,有司上表说:"刘毅应当得谥,用以表彰他忠诚正直、不顾己身。"追赠他右光禄大夫、仪同三司,这实在是圣朝考核政绩、彰显功勋的美事。按谥号是德行的记录,封号是功业的表彰。如今刘毅功德兼备,却只有封号而没有谥号,于礼义有所欠缺。私下依《春秋》之事来看,谥号主要依据德行而不系于爵位,然而汉魏相沿以来,爵位不到列侯,就都埋没其高尚德行而不加谥号,以致朝中三公之类的贤臣,反而不如野战沙场的将士。臣希望圣朝效法《春秋》的深远制度,改革近代的旧规。
(臣)等谨按《晋书·刘毅传》:"太康六年去世,随即追赠仪同三司。羽林左监王宫上疏说:'皇帝特下诏书,因刘毅忠诚正直、不顾己身,追赠位列三公之班,这实在是圣朝考核政绩、彰显功勋的美事。臣谨按:谥号是德行的记录,封号是功业的表彰。如今刘毅功德兼备,却只有封号而没有谥号,于礼义有所欠
则请谥刘毅,乃太康六年毅卒之岁,非太兴三
年也,杜佑以王宫疏为有司表,牵合太兴之诏为一事,误矣。
晋书·礼志》:「永和十一年,彭城国为李太妃求谥,博士曹耽之议:『夫妇行不必同,不得以夫谥谥妇。《春秋》妇人有谥甚多,经无讥文,知礼得谥。』」
也胡讷云:「礼,妇人生以夫爵,死以夫谥。春秋夫人有谥,不复依礼耳。」安平献王李妃、琅琊武王诸葛妃、太傅东海王裴妃,并无谥。今宜率旧典,王。
彪之云:「妇人有谥,礼坏故耳。声子为谥,服虔诸儒以为非。杜预亦云:『礼妇人无谥,《春秋》无讥之文,所谓不待贬绝自明者也。』近世惟后乃有谥耳。」
(臣)等谨按《通典》载王彪之议云:「妇人无既从夫爵,则己无实爵,以从为称也。以从为称,则无谥可知。《春秋》妇人有谥者,周末礼坏耳。」故
服虔注:「声子之谥,非礼也。」杜氏注:「惠公仲子,亦云礼,妇人无谥。」泰始以来,藩国王妃无有谥者,中兴敬后登阼,乃追谥耳。琅琊武王诸葛妃,恭王。
夏侯妃,元帝犹抑蒸蒸之至情,不追谥。今彭城王妃不应谥,其论视《礼志》稍详,今并录之。
通典》:「东晋琅琊世子未周而卒,大司农表琅琊世子降君一等,宜谥哀愍。太常贺循曰:『谥者,所以表功行之目也。故古者未居成人之年及』」
名位未备者,皆不作谥。也是以周灵王太子,聪哲明智,年过成童,亡犹无谥。春秋诸侯即位之年,称子;踰年称君。称子而卒,皆无谥,名未成也。未
成为君,既无君谥,时见称子,复无子谥,明俱未得也。唯晋之申生,以仁孝遭命,年过成人,晋人悼之,故特为谥,诸国无例也。及至汉代,虽遵兹义。
过于古礼,然亦未有未踰年之君而立谥也。殇、冲二帝,皆已踰年,方立谥。按哀、冲太孙,各以幼龄立谥,不必依古。然皆即位临官,正名承重,与诸
下定君臣之义,尊成体具,事无所屈。且天下之名至重,体其尊者,亦宜殊礼,故随时定制,有立谥之事也。琅琊世子虽正体乎上,生而全贵,适可
明嫡统之义,未足定为谥之证也。
(臣)等谨按:卫懿侯世子早死,谥曰共伯,事在春秋以前。世子得谥,不始于申生也。循以为诸国无例,失考矣。
又孝武太元四年,光禄勋王欣之表:伏寻太康中,郭奕谥曰景,有司执孝宗同号。臣闻姬朝盛明,父子齐称,诸侯与周同谥,经诸哲王不易。
之道也,宜遵古典训范。来裔徐邈议:“按郭奕谥景,诏实不以犯帝谥而改也。”又惠帝永平元年诏书:“贵贱不嫌同号。”周公谥文,君父同称名行不
殊谥何得异?自今以后,其各如礼。尚书奏:文武举其一致,圣贤有时而同。
译缺。'"云云,奏疏被搁置未获批复。那么请求为刘毅定谥,是在太康六年刘毅去世那年,并非太兴三年。杜佑把王宫的奏疏当作有司的上表,牵强附会地把它与太兴年间的诏书混为一事,是错误的。
《晋书·礼志》:"永和十一年,彭城国为李太妃请求定谥,博士曹耽之议论说:'夫妇的德行未必相同,不能用丈夫的谥号来谥妻子。《春秋》中妇人有谥号的例子很多,经文中没有讥讽的文字,可知按礼是可以得谥的。'"胡讷说:"按礼,妇人生前依附丈夫的爵位,死后依附丈夫的谥号。《春秋》中夫人有谥号,是不再依照这一礼制了。"安平献王的李妃、琅琊武王的诸葛妃、太傅东海王的裴妃,都没有谥号。如今应当遵循旧典,比照王氏。王彪之说:"妇人有谥号,是因为礼制败坏的缘故。声子得谥,服虔等儒者都认为不合礼。杜预也说:'按礼,妇人没有谥号,《春秋》没有讥讽的文字,这就是所谓不必经贬斥就自然明白的道理。'近世只有皇后才有谥号。"
(臣)等谨按《通典》所载王彪之的议论说:"妇人如果不是随从丈夫的爵位,那么自己本无实际爵位,是以'从'为称谓的。既然以'从'为称谓,那就可知没有谥号可言。《春秋》中妇人有谥号的,是因为周末礼制败坏的缘故。"所以服虔注说:"声子的谥号,不合礼。"杜氏注也说:"惠公仲子的谥号,同样说明按礼妇人是没有谥号的。"泰始以来,藩国王妃没有人有谥号,直到中兴时敬后登基为后,才追加谥号。琅琊武王的诸葛妃、恭王的夏侯妃,元帝虽然抑制着深切的亲情,也没有追加谥号。如今彭城王妃不应当得谥,这一段议论比《礼志》所载更为详尽,现在一并收录。
《通典》:"东晋琅琊世子未满周岁就去世,大司农上表说,琅琊世子比国君降一等,应当谥为哀愍。太常贺循说:'谥号,是用来表彰功业德行的名目。所以古时年纪未到成人、名位尚未完备的人,都不定谥。'"因此周灵王太子,虽然聪慧明智,年纪已过成童,去世时仍然没有谥号。春秋时诸侯即位那年,称"子";过了一年才称"君"。称"子"而去世的,都没有谥号,是因为名分尚未确立。名分未成为国君,既然没有国君的谥号,当时又已被称作"子",也就没有"子"该有的谥号,可见两者都未能具备。只有晋国的申生,因仁孝而遭遇不幸,年纪已过成人,晋人哀悼他,所以特意为他定谥,其他诸侯国没有这样的先例。到了汉代,虽然遵循这一道理,比古礼更进一步,但也没有未满周年的国君就立谥的做法。殇帝、冲帝两位皇帝,都是已满周年之后,才定下谥号。至于哀太孙、冲太孙,各自以幼龄立谥,不必依照古制。然而他们都是已经即位临朝为官,名分已正、承继重任,与各诸侯已经确定了君臣之义,尊位已经具备,事理上没有屈折之处。况且天下的名分至关重要,体现其尊贵的,也应有特殊的礼遇,所以历代都随时制定制度,才有了立谥之事。琅琊世子虽然名分上是嫡长子,生来就享有尊贵,只能说明嫡统之义,却不足以作为定谥的依据。
(臣)等谨按:卫懿侯世子早逝,谥为共伯,此事发生在《春秋》记载之前。世子得谥,并非从申生开始。贺循认为其他诸侯国没有先例,是考证有误。
又孝武帝太元四年,光禄勋王欣之上表说:追念太康年间,郭奕谥为景,有司认为与孝宗(晋景帝)的谥号相同。臣听说周朝姬姓王室盛明之时,父子可以同称一样的谥号,诸侯与周天子谥号相同,历代明哲的君王都不曾更改这一做法。应当遵循古代典章的准则,效法后世的先例。徐邈议论说:"按郭奕谥为景,当年的诏书实际上并非因触犯了皇帝的谥号才改的。"又晋惠帝永平元年的诏书说:"贵贱不必嫌讳谥号相同。"周公谥为文,君父同称一个名号,德行不同,谥号又怎么会不同?从今以后,都应各依礼制办理。尚书上奏说:文、武二字,都能表明品格一致,圣贤有时也会谥号相同。所以周文王经纬天
故文王经纬天地,孔文子不耻下问,所以为文也。远稽周典,嘉号通乎?
上下近,惟太康改谥,非嫌同称。自顷议者,或乖体尚之实,非所以经纶无穷,永代垂式。王欣之所表,抑实旧典,宜如所陈。诏可。
又太常蔡司空谥议云:「博士曹耽之等议曰:『谟可谓善始令终者矣。』按谥法:布德执义曰穆。司空左长史孔严与王彪之书云:『博士引礼之」
义以通高尚之事,穆诚是美谥。然蔡公德业既重,又是先帝师傅,居总录之任,则是参贰宰相,考行定名,义存实录,不可不详。彪之答云:「按谥法」
布德执义曰穆,谓此名目殊为不轻。泰始初,张皇后、大寍庾太后并谥曰穆。魏司空陈泰、王昶、贺循皆名士也,并谥曰穆。此与蔡公名体相应中。
朝复谥,亦不胜。单安平献王孚,齐献王攸,并单谥。自顷复谥者,非大晋旧典,必重复谥也。葢是近来儒官相承近意耳,皆顾命重勋,或居分陜,或
处阿衡,蔡公存谦素之怀,不当此任。于今咏之所以不复谥,欲令异于数公,所以表冲虚述德美也。又中朝及中兴,曾居师傅及录台事者,亦皆
不复谥。山李二司徒,吾族父安丰侯,近贺司空、荀太尉、周光禄,或曾师傅,或曾总录,并不复谥。吾谓此谥洪美,不应翻改。按谥法条有限,而应谥。
者无限,亦何得令名?德必皆齐同,远准周之文武,则后代不应复得通用此名。近校晋朝旧比,山涛、荀顗、周顗谥康,羊佑、荀勖同谥成,此例甚众。
不可悉载,近朱伯高谥简,时尚书符却已不应与和峤同谥。蔡为太常,据上论可同理,甚有义,遂便施行。蔡家固当有此故事,准例如此,复无所。
为疑《唐六典》注,诸职事三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身亡者,佐吏录行状,申考功。考功责厯任勘校,下太常寺拟谥,讫覆申考功。于都堂集省内官。
议定,然后奏闻。赠官同职,事无爵者称子。若蕴德邱园,声实明着,虽无官爵,亦奏赐谥曰先生。
通典》咸通三年,太常博士袁思古谥扬州大都督高阳郡公许敬宗曰缪议,曰:敬宗位以才升,厯居清级,弃长子于荒徼,嫁少女于部落,闻。
诗闻礼事,绝于趋庭;纳采问名,惟闻于黩货。白圭斯玷,有累清尘。易名之典,须凭实行。敬宗孙太子舍人彦伯诉屈,户部尚书戴至德问于博士。
王福时答曰:「昔晋司空何曾,既忠且孝,徒以日食万钱,所以贬为缪丑。况敬宗忠孝不逮于曾,饮食男女之累过之,而定谥为缪,无负于许氏矣。」
诏令尚书省集五品上,重议。礼部尚书杨思敬议称:「按谥法,既过能改曰恭,请谥为恭。」
(臣)等谨按杨思敬,旧唐书作袁思敬,考新唐书宰相世系表,隋观德王杨士雄第四子曰演,演次子曰思敬,官礼部尚书、驸马都尉,葢
尚唐高祖女安平公主者也,旧唐书误。
译地,孔文子不耻下问,都因此被称为"文"。远考周代典制,美好的谥号是上下通用的,近论太康年间改谥一事,也并非因忌讳谥号相同而改。近来议论的人,有的背离了尊崇的实质,这不是用来经营治理无穷国运、永远垂范后代的做法。王欣之所上表的意见,实际上符合旧典,应当如他所陈述的那样办理。皇帝下诏批准。
又太常蔡司空的谥议说:"博士曹耽之等人议论说:'王谟可以称得上是善始善终的人了。'按谥法:'布德执义'称为穆。司空左长史孔严写信给王彪之说:'博士引用礼义来说明推崇高尚德行的道理,穆字确实是美谥。然而蔡公德业深重,又是先帝的师傅,担任总揽政务的职位,那就相当于副宰相,考核德行、确定谥号,理应存留实录,不可不详加考虑。'"王彪之回答说:"按谥法'布德执义'称为穆,可知这个名目实在不算轻。泰始初年,张皇后、大宁庾太后都谥为穆。魏国的司空陈泰、王昶、贺循都是名士,也都谥为穆。这与蔡公的名分身份相应。朝廷中又有复谥(两字谥号)的做法,也不算过分。单称一字谥的,如安平献王司马孚、齐献王司马攸,都是单谥。近来用复谥的,并非大晋原有的旧制,一定要用复谥才算隆重。这大概是近来儒官相沿承袭的私意罢了。凡是受顾命之托、担任重要勋位的,有的身居分陕重任,有的身处宰辅要职,蔡公一向怀有谦逊淡泊之心,不应当承担这样的谥号。近来赞颂他的人之所以不用复谥,是想让他有别于其他几位,用来表明他冲淡虚怀、称述其德行之美。又东晋建国初期以及中兴之后,曾担任过师傅或总揽台省事务的人,也都不用复谥。山涛、李胤二位司徒,我的族父安丰侯(王戎),近世的贺循司空、荀顗太尉、周顗光禄,有的曾任师傅,有的曾总揽朝政,都没有用复谥。我认为这个谥号已经十分美好,不应当再翻改。按谥法条目是有限的,而应当得谥的人是无限的,又怎能要求名号德行都必须完全一致?如果远的要比照周朝的文王、武王,那么后代就不应当再重复使用这些名号了。近来比照晋朝的旧例,山涛、荀顗、周顗都谥为康,羊祜、荀勖同谥为成,这样的例子很多,不能一一列举。近来朱伯高谥为简,当时尚书省的批复已经说明不应当与和峤谥号相同。蔡家如今身为太常,依据上面的议论可以说道理相同,很有义理,就应当施行。蔡家本来就应当有这样的先例,依照此例,便没有什么可疑的了。"《唐六典》注:各职事官三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的人,去世之后,由佐吏记录其行状,申报考功司。考功司审核历任经历,交太常寺拟定谥号,完毕后再申报考功司复核。在尚书都堂召集省内官员商议核定,然后奏报朝廷。赠官与本职相同事项,没有爵位的人称"子"。如果隐居田园、蕴藏德行,名声事迹显著,即使没有官爵,也可以奏请赐谥为"先生"。
《通典》:咸通三年,太常博士袁思古为已故扬州大都督高阳郡公许敬宗拟定谥号为"缪",议论说:许敬宗凭才干得到晋升,历任清要职位,却将长子遗弃在荒远边地,把幼女嫁到部落,问名纳采的礼仪,不曾在他家中听闻,却只听说他贪图财货。白玉上的这点瑕疵,已经玷污了他的清誉。易名的典制,必须依据真实的德行。许敬宗的孙子、太子舍人许彦伯诉说委屈,户部尚书戴至德向博士询问,王福畤回答说:"从前晋朝司空何曾,既忠且孝,只因为一天饮食耗费一万钱,所以被贬谥为缪丑。何况许敬宗的忠孝比不上何曾,而他饮食男女方面的过失又超过了何曾,因此定谥为缪,并没有辜负许家。"皇帝下诏命令尚书省召集五品以上官员重新议定。礼部尚书杨思敬议论说:"按谥法,'过而能改'称为恭,请谥为恭。"
(臣)等谨按:杨思敬,《旧唐书》写作袁思敬,考《新唐书·宰相世系表》,隋朝观德王杨雄的第四子叫杨演,杨演的次子叫杨思敬,官至礼部尚书、驸马都尉,大概是娶了唐高祖之女安平公主的那位,《旧唐书》有误。
景云元年,太常拟定追赠荆州大都督舒国公韦巨源的谥号为"昭"。户部员外郎李邕反驳说:"武三思引荐他做宰相
景云元年,太常谥赠荆州大都督舒国公韦巨源曰昭。户部员外郎李邕驳曰:「三思引之为相,阿韦托之为亲。无功而封,无德而禄。同族则」
丑正,安石他人则附邪,楚客谥之曰昭良,恐未当。博士李处直请依前定,时虽不从邕议,而论者是之。
旧唐书》太常博士张星谥赠工部尚书宋庆礼曰:“专议曰:庆礼太刚则折,至察无徒,有事东北,所亡万计,所谓害子而家,凶于而国。”按谥法。
好功自是,曰:“专礼部员外郎张九龄驳之曰:‘庆礼在人,苦节为国,劳臣一行,边陲三十年,所户庭可乐,彼独安于传递;稼穑为艰,又能实于军廪。’”
莫不服劳辱之事,而匪懈其心;守贞坚之规,而自尽其力。请以所议更下太常,庶素行之迹可寻,易名之典不坠。乃谥曰敬。
(臣)等谨按张九龄驳议,全文载于宋庆礼本传,通典所录于事实谥义,均未显晰,兹据旧唐书节辑。
通典·开元十八年,太常寺议请谥张说为文贞。左司郎中杨伯成驳曰:「谥者,德之表,行之迹,将以激厉风俗,检束名教,固无虚称,是存实录。」
准张说罢相制云:「不肃细微之人,颇乖周顺之旨。」又致仕制云:「行亏半古,防阙周身,未免瓜李之嫌,而喧众多之口。」且玉之有瑕,尚可磨也,人之
斯玷焉,得逭诸?谥曰文贞。何成劝沮,请下太常,更据行事定谥。工部侍郎张九龄又立议,请依太常为定,未决。玄宗为制碑文,赐谥曰文贞。
永泰中,太常博士独孤及谥赠凉州都督太原郡公郭知运曰「威」,右司员外郎崔厦驳之曰:「郭知运承恩诏葬,向五十余年,今请易名,窃谓」
非礼谨按《礼经》云:“礼,时为大。”又曰:“过时不及,非礼也。”昔卫公叔文子卒,将葬,其子戍请谥于君,曰:“日月有时,将葬矣,请所以易其名者。”葢时不可。
踰也节度既没,名不浮行,数纪之前,门生故吏已合谋谥,今乃申请,窃将有为而作。嗣子英乂,顷属多故,屡制方隅,朝廷策勋,位表端揆,附从者。
窃不中之礼,合无妄之求。况今裂土者接轸,专征者百辈。若率而行之,谁曰无请?不惟有司疲于简牍,抑恐名器等于草芥。虽欲曲全,窃将不可。
又《礼经》云:「己孤暴贵,不为父作谥。若知运合谥,而不以其时,则嗣子废先君之德;若不合谥,而苟遂其志,则先君因嗣子而见尊。」以仆射而言,恐。
贻越礼之让,以国家而言,又殊旌善之体,请下太常寺重议。及答曰:「礼,时为大,顺次之。将葬易名,时也有故阙礼;追远请谥,顺也。」公叔戍请谥适。
当葬前,谨按《三百礼经》《三千威仪》,曾不言已葬则不追谥,况三王殊涂,不相沿礼,新礼则死必有谥,不云日月有时,今请易名者五家,无非葬后。
译,韦后依附他做亲信。他无功却受封,无德却享禄。对同族则以邪恶待正直之人,对韦安石等他人则依附邪佞之辈,杨楚客却谥他为'昭良',恐怕不妥当。"博士李处直请求依照原议执行,当时虽然没有采纳李邕的意见,但舆论都认为他说得对。
《旧唐书》:太常博士张星为已故工部尚书宋庆礼拟谥,议论说:宋庆礼过于刚硬就容易折断,过于苛察就没有部属,他在东北边疆办事,耗费亏损无数,这就是所谓"害了自己的子民,让国家凶险"。按谥法,"好大喜功、自以为是"称为——礼部员外郎张九龄反驳他说:"宋庆礼待人,能以苦节报效国家,作为边臣三十年如一日,人们在家中安享安乐时,他却独自安于奔波传递之苦;农事艰难之时,他又能充实军中粮仓。"没有人不佩服他劳苦操劳的事迹,而他内心从不懈怠;坚守正直的准则,而竭尽自己的力量。请求把这次议论重新交付太常,希望能够查明他平素的德行事迹,使易名的典制不至于废弃。于是谥为"敬"。
(臣)等谨按:张九龄的驳议全文载于《宋庆礼传》,《通典》所收录的关于事实与谥义的部分,都不够清楚明晰,现依据《旧唐书》摘录编辑。
《通典》:开元十八年,太常寺议请为张说定谥为"文贞"。左司郎中杨伯成反驳说:"谥号,是德行的表征、事迹的记录,用来激励世风、约束名教,本不应虚设称号,而应存留真实的记录。依照张说被罢相时的制书说:'不能整肃身边细微不检点的人,颇背离了忠顺的宗旨。'又他致仕时的制书说:'德行有亏,不及古人一半,未能防范周全,未能免除瓜田李下的嫌疑,因而招致众人纷纷议论。'况且玉上有瑕疵,尚且可以磨去,人有污点,又怎能逃避责难?"谥为"文贞",怎能算是勉励劝勉之意,请求交付太常,重新依据事迹定谥。工部侍郎张九龄又提出议论,请求依照太常原议为准,但未能决定。唐玄宗亲自撰写碑文,赐谥为"文贞"。
永泰年间,太常博士独孤及为已故凉州都督太原郡公郭知运拟谥为"威",右司员外郎崔厦反驳说:"郭知运蒙恩获准安葬,至今已近五十余年,如今才请求易名定谥,私下认为不合礼制。谨按《礼经》说:'礼,最重要的是把握时机。'又说:'过了适当的时机,就是不合礼的。'从前卫国公叔文子去世,将要安葬,他的儿子公叔戍向国君请求定谥,说:'日月有一定的时限,如今就要安葬了,请求赐予他易名的谥号。'大概是说时机不可错过。郭知运节度使去世已久,名分不再与德行相符,几十年前,他的门生故吏本应共同商议谥号,如今才提出申请,我私下认为这是有所图谋才这样做的。他的继子郭英乂,近来正逢多事之秋,屡次统领一方军政,朝廷记录他的功勋,位居显要之职,附和他的人私下不合礼制的要求、妄加的请求。况且如今割据一方的官员接踵而至,专擅征伐的将领数以百计。如果都依照此例办理,谁又能说不该请求?这样不仅使有司疲于应付文书,还恐怕使名号器物等同于草芥。虽然想要曲意成全,我私下认为不可行。又《礼经》说:'儿子在父亲去世后骤然显贵,不能替父亲拟定谥号。'如果郭知运应当得谥,却没有及时办理,那就是继子废弃了先父应有的德行表彰;如果不应当得谥,却姑且顺从他的心愿,那就是先父因为继子的缘故而被抬高尊崇。就仆射(郭英乂)而言,恐怕会招致超越礼制的讥责;就国家而言,又有损表彰善行的体制,请求交付太常寺重新议定。"独孤及回答说:"礼,最重要的是把握时机,其次是顺应人情。将要安葬时易名定谥,是把握时机;追念亡者、请求定谥,是顺应人情。公叔戍请求定谥,正好是在安葬之前。仔细考察《礼经》三百条、威仪三千条,从未说过已经安葬就不能追加谥号,何况三代礼制不同,不相沿袭,新的礼制规定人死后必定有谥,并没有说日月有时限之说。如今请求易名定谥的有五家,没有一家不是在安葬之后:苗太师去世已一年了,吕諲去世已四年了,卢奕去世已五年了,颜杲卿去世已八年了,都
苗太师一年矣,吕諲四年矣,卢奕五年矣,颜杲卿八年矣,并荷褎宠,无异同之论,独知运不幸,遂以过时见抑,苟必以已葬为节制,则八年与五
十年,其缓一也。而与夺殊制,无乃不可乎?议云:“已孤暴贵,不为父作谥。”此谓其父无位,而子居贵位,不当以子贵加荣于父。若知运者,处方面重。
寄列位九卿、茂勋、崇名,与卫、霍侔,饰终之礼,宜加于他将一等,岂待因嗣子之德然后作谥?今之征镇者,率多起屠贩、皂隶之中,虽逢风云,化为
王侯而其闲,祖父爵位与知运等,当请谥者有几何?乃惧名器等于草芥,以是废礼。窃谓近诬。窃考载籍,征诸旧章,易名之礼,请如前议。独孤及。
又谥赠吏部尚书吕諲曰肃,度支员外郎严郢驳曰:「今所议荆南之政详矣,而曰在台司龌龊无匪躬之能者,乃抉瑕掩德,非中道之言也。国家」
故事,宰臣之谥,皆有二字,以彰善旌德焉。夫以吕公,文能无害,武能禁暴,贞则干事,忠则利人,盛烈宏规,不可备举。传叙八元之德曰:忠肃,恭懿。
若以美谥拟于形容,请谥吕公曰忠肃。及重议曰:「谨按旧仪,凡没者之故吏得以行状请谥于尚书省,而考行定谥,则有司存朝廷辨可否,宜存。」
众议今驳议,撰谥异同之说,并故吏专之,恐乱庖人尸祝之分,违公器不私之诫,且非唐虞师锡佥曰之道。谥法在惩劝善恶,不在字多。文王伐
崇周公诛淮夷,武功盛而皆谥文;冀缺恪德,临事宁俞,忠于其国,文德优而并谥武。固知书法者,必称其大而略其细,故言文不言武,言武不言
文三代以下朴散礼坏,乃有二字之谥,非古也。其源生于衰周,汉兴,萧何、张良、霍去病、霍光,俱以文武大略佐汉,致太平,其事业不一一文不足。
以纪其善,于是有文终、文成、景、桓、宣、成之谥,虽黩礼甚矣,然犹褎不失人。唐兴,参用周、汉之制,以魏征为文贞,萧瑀为贞褊,其杜如晦、王珪、封德。
彝陈叔达、温彦博、岑文本、唐休璟、魏知古、崔日用,并当时赫赫以功名居宰相者,谥不过一字,不闻子孙佐吏有以字少称屈者,由此言之,二字。
不必为褎一字,不必为贬。若褎贬果在字数,则是尧、舜、禹、汤、文、武、成、康不如周威烈、慎靓也。齐桓、晋文不如赵武灵、魏安厘也。杜如晦、王珪以下,
或成,或明,或懿,或宪,不如萧瑀之贞褊也。以諲之从政,威能闲邪,德可济众,故以肃易名,而忠在其中矣。亦犹随会、宁俞之不称文,岂必因而重?
之,然后为美。魏晋以贾诩之筹算,贾逵之忠壮,张既之政能,程昱之智勇,顾雍之密重,王浑之器量,刘惔之鉴裁,庾翼之智略。
译蒙受了恩宠,没有人提出异议,唯独郭知运不幸,就因过了时限而被抑制不许,如果一定要以已经安葬为限,那么八年与五十年,同样都是'迟了',而对待的态度却完全不同,这难道说得通吗?议论中说:'儿子在父亲去世后骤然显贵,不能替父亲拟定谥号。'这是指他的父亲本无官位,而儿子却身居显贵,不应当因儿子显贵而给父亲增添荣耀。至于郭知运这样的人,身处方面重任,位列九卿,功勋卓著、名望崇高,与卫青、霍去病相当,最后的礼遇,应当比其他将领高出一等,难道还要等到依靠继子的德行才能定谥吗?如今的边疆将领,大多出身屠夫、小贩、皂隶之流,虽然逢遇风云际会,变成了王侯,但他们当中,祖父辈的爵位与郭知运相当,应当请求定谥的又能有多少呢?竟然担心名号器物等同于草芥,以此为由废弃礼制,我私下认为这是近乎诬蔑了。仔细考证典籍,参照旧有的规章,易名的礼制,请求依照原议执行。"独孤及。
又为已故吏部尚书吕諲拟谥为"肃",度支员外郎严郢反驳说:"如今所议论的关于荆南施政的内容已经很详细了,然而说他在台省任职时局促拘谨、没有尽忠尽职的能力,这是抉出瑕疵而掩盖德行,不是持平公正的说法。国家的旧例,宰相的谥号,都用两个字,以彰显善行、表彰德行。以吕公而言,文才能不加害于人,武略能禁止暴行,忠贞能办成事务,忠诚能利于百姓,功业宏大、规模广远,不能一一列举。《左传》描述八元的德行说:忠肃、恭懿。如果用美好的谥号来形容他,请谥吕公为'忠肃'。"独孤及重新议论说:"谨按旧有的礼仪,凡是去世的人,由其故吏依据行状向尚书省请求定谥,然后由有司考核德行确定谥号,朝廷辨明可否,应当尊重众人的议论。如今这份驳议,撰写谥号异同的说法,只是故吏一人擅自主张,恐怕会打乱庖人与祝史各司其职的分际,违背朝廷公器不可私用的告诫,也不符合唐虞时代众人共同推举的正道。谥法的作用在于惩恶劝善,不在于字数的多少。周文王讨伐崇国,周公诛灭淮夷,武功隆盛却都谥为'文';冀缺敬慎德行,随会安定国家,忠于国家,文德优异却都谥为'武'。由此可知,善于记述的人,必定称述其大处而略去细节,所以说'文'就不再说'武',说'武'就不再说'文'。三代以下,质朴风气消散、礼制败坏,才出现了两字的谥号,这不是古制。这种风气起源于衰败的周代,汉朝兴起后,萧何、张良、霍去病、霍光,都以文武大略辅佐汉室,成就太平,他们的事业各不相同,一个'文'字不足以记录他们的善行,于是有了文终、文成、景桓、宣成这样的谥号,虽然对礼制的破坏很严重,但仍然褒扬得当、不失其人。唐朝兴起,兼采周、汉的制度,把魏征谥为文贞,萧瑀谥为贞褊,至于杜如晦、王珪、封德彝、陈叔达、温彦博、岑文本、唐休璟、魏知古、崔日用,都是当时显赫地以功名位居宰相的人,谥号都不过一个字,没有听说他们的子孙佐吏因为字少而感到委屈的,由此说来,两字未必就是褒扬,一字也未必就是贬低。如果褒贬果真在于字数多少,那么尧、舜、禹、汤、文、武、成、康这些谥号就要比不上周朝威烈王、慎靓王了,齐桓公、晋文公就要比不上赵武灵王、魏安厘王了,杜如晦以下诸位,有的谥成、有的谥明、有的谥懿、有的谥宪,就要比不上萧瑀的'贞褊'了。以吕諲的从政而言,威严足以防范邪恶,德行足以济助众人,所以用'肃'字来定谥,而忠诚已经包含在其中了。这也如同随会、宁俞不称为'文'一样,难道一定要因此而加以重复吗?然后才算美好?魏晋时期,以贾诩的谋略、贾逵的忠诚刚强、张既的政绩才能、程昱的智勇、顾雍的周密持重、王浑的器量、刘惔的鉴识才干、庾翼的智谋方略,这八位君子,比之吕諲,在东平(吕諲曾任东平太守)之事上应当没有愧色,他们去世时都谥为'肃',当时的人并不认为
彼八君子者,方之。
东平宜无惭德,死之日并谥曰肃,当代不以为贬,何尝征一字二字之升降乎?上稽前典,下据甲令,参之礼经,而究其往事,请依前定。
(臣)等谨按《晋书·王浑传》,浑本谥元,独孤及引为谥肃之证,盖临文时详,未详考。
大历十三年,太常谥赠司徒杨绾曰「文贞」。比部郎中苏端驳曰:「夫道德博闻曰文,清白守节曰贞。且元载与司徒友敬殊深,推为长者,首举。」
清要人,莫与京及司徒宠望渐高,载畏其偪,旋又知载隳坏纲纪,心贰于君,既惧其疑,因为疏简。有口皆知载恶,而独无一言,或有发载之恶证。
告未明,抱诚坐法者,司徒时居上列,奏达非难,不能因此披衷陈辞,全志之士命露凶狡之私,而乃晏安自泰,优游过日,使元载祸大灭身,竟劳。
圣上防伺之虑,岂守节不隐邪?岂怀道无毒邪?非谓文贞明矣。洎元载啬恩于下,招怨于上,使北塞人劳有过时之戍,西郊寇至无吊灾之惠。磁
邢坚义之士,将死复生,梁宋伤夷之人,或寒或馁,搜访旌恤,中外所急,载皆绝之,使王泽不及于下,为行路所嗟。而杨公当圣上维新之时,居天
下得贤之望,诚宜不俟终日,造次速言,乃寂寥启悟,噤闭谋猷,贪食万钱之赐,虚承一心之顾,岂慈惠爱人乎?既曰不慈不惠,何以谓之文有隐?
有毒,何以谓之贞乎?古者,诸侯有国,卿大夫有家,上以报祖宗,下以处子孙之义也。杨公厯处厚俸,人谓儒宗,曾不立家,又无私庙,寍使人老阙。
敬祖之礼,位极无祭祢之宫,凡在衣冠,谁不叹恨?又乖大义,克就愍仁,接礼之义矣。曰:文与贞,曷可以议?圣人立谥,尽公而无私之谓也。所以周。
宣不敢私于父,谥曰厉。汉宣不敢私于祖,谥曰戾。百王明制,厯圣通则。昔公叔文子有死卫之节,修班制之勤,社稷不辱,方居此谥。爰及太宗初,
魏公征有匡救公直之忠,中宗末,苏公瓌有保安不夺之节,所以诸贤甚众,谥文贞者不过数公,至于燕国公张说,先朝输能,名节昭著,省司尚。
谓不可至今人故称之由是言之焉可比德?请牒太常更详他谥,以守彝章,庶乎青史之笔不乖于周汉,黄泉之魂免惭于苏魏。别谥为文简。
(臣)等谨按《杨绾传》称,苏端为憸人,持异议,即指此事。
赠司空陈国公窦抗谥曰博,赠左卫大将军宇文士及初谥为恭,黄门侍郎刘洎驳之曰:「士及居家侈纵,不宜为恭,竟谥为纵。」工部尚书杨
昉谥曰恪,定州刺史,定襄郡公于匡济谥曰果,广州都督谢方叔谥曰勤。
(臣)等谨按杜佑云:「以上五人谥法所无,乃有司一时之议。然汉时有泗水勤王综,王莽时更始将军廉丹,后周襄国公李端,并谥果而」。
译这是贬低,何曾计较过一字二字的高低?向上考察前代典制,向下依据当朝法令,参照礼经,并追究其往事,请求依照原议定谥。"
(臣)等谨按《晋书·王浑传》,王浑本谥为"元",独孤及引用他作为谥"肃"的例证,大概是写文章时未曾详细考证。
大历十三年,太常拟定追赠司徒杨绾的谥号为"文贞"。比部郎中苏端反驳说:"德行渊博、见闻广大称为'文',清白自守、坚守节操称为'贞'。况且元载与司徒(杨绾)交情友善、彼此敬重极深,推许他为忠厚长者,首先举荐他担任清要之职,没有人能与他相比。等到司徒的声望渐渐高涨,元载畏惧他会威胁自己的地位,随即又察觉元载败坏纲纪、心怀二志,既然害怕引起元载的怀疑,因此对朝政的进言变得疏略简省。天下人都知道元载的恶行,而唯独他没有一句谏言,甚至有人揭发元载的罪恶而告发不明,蒙冤获罪之时,司徒当时身居上位大臣之列,向皇帝陈奏并非难事,却不能借此机会表明心意、陈述真言,使忠贞之士的命运遭受奸狡之人的迫害,反而安然自处、悠闲度日,致使元载的祸患越滚越大直至身败名裂,竟劳烦皇上亲自防范查察,这难道是坚守节操、不隐瞒实情吗?这难道是心怀正道、不藏私毒吗?可见谥为'文贞'是不恰当的,是很明显的了。等到元载对下吝惜恩惠、对上招致怨恨,致使北方边塞戍守的士兵劳役超过应有的时限,西部边境敌寇入侵时朝廷却没有慰问灾患的恩惠。磁州、邢州那些坚守节义的将士,本应战死却又幸存下来,梁宋一带受伤的百姓,有的受冻、有的挨饿,本应搜访抚恤,这是朝廷内外急需办理的事,元载却全都断绝不办,使朝廷的恩泽不能施及百姓,被路人叹息谴责。而杨公正当皇上锐意革新之时,身处天下寄予厚望、求贤若渴的地位,本应不等一天,立即直言进谏,竟然默然无声、闭口不言、不进献谋略,只贪图每日万钱的赐食,白白承受皇上的一片眷顾之心,这难道是仁慈爱人的表现吗?既然说他不仁慈不爱人,又凭什么说他的德行是'文'?既然他心怀私意隐瞒不言,又凭什么说他是'贞'呢?古时诸侯有封国,卿大夫有家族,对上用来报答祖宗,对下用来安置子孙,这是应有的道理。杨公历任丰厚的俸禄之职,人们称他为儒学宗师,却始终没有建立起自己的家族,也没有私家宗庙,竟使家中老人缺少敬奉祖先的礼仪,地位极其尊贵却没有祭祀先人的庙堂,凡是士大夫,谁不为此叹息遗憾?这又违背了大义,未能做到应有的仁德,未能合乎应有的礼义。文与贞这两个字,怎么可以随意议定?圣人设立谥法,是要秉持大公无私的道理。所以周宣王不敢偏私于自己的父亲,仍谥其为'厉';汉宣帝不敢偏私于自己的祖先,仍谥其为'戾'。这是历代圣明君主通行不变的明确制度。从前卫国的公叔文子有为国捐躯的节操,修明班列制度的勤勉,社稷因他而不受屈辱,才配得上这个谥号。到了太宗初年,魏征有匡扶救国、正直不阿的忠诚;中宗末年,苏瓌有保国安邦、不改节操的气节,所以众多贤臣之中,谥为'文贞'的不过寥寥几位。至于燕国公张说,在先朝竭尽才能、名节昭著,尚书省认为不能与他相提并论,直到今天人们还因此而称颂他,由此说来,杨绾怎能与这些人相比德行?请求发文太常重新详细议定其他谥号,以此维护典章制度,希望使史官的笔录不违背周汉的传统,也使九泉之下杨绾的亡魂不至于愧对苏瓌、魏征这样的先贤。"另外改谥为"文简"。
(臣)等谨按《杨绾传》称,苏端是个奸邪小人,故意持不同意见,指的就是这件事。
追赠司空陈国公窦抗的谥号为"博",追赠左卫大将军宇文士及最初谥为"恭",黄门侍郎刘洎反驳说:"宇文士及居家奢侈放纵,不应当谥为'恭'。"最终改谥为"纵"。工部尚书杨昉谥为"恪",定州刺史、定襄郡公于匡济谥为"果",广州都督谢方叔谥为"勤"。
(臣)等谨按:杜佑说,以上五人的谥号,是谥法条
牧邱恬侯石庆,史表作恪侯。则佑以为谥法所无者,未之考耳。又按《唐书·窦抗传》称,抗谥密,与《通典》异。
唐书·元和中,赐太子宾客于頔谥曰忠。初,有司谥曰厉,至是特易之。右丞张正甫封其敕,请还本谥。补阙高越上疏曰:「夫谥者,所以惩恶劝
善激浊扬清,使忠臣义士知劝,乱臣贼子畏罪。孔子修《春秋》,乱臣贼子惧,葢为此也。垂范如此,尚不能救,况又隳其典法乎?
五代史·同光二年,史馆事例:凡王公百官定谥、考功录行状,并谥议,逐月具有无牒报。中外官薨,已请谥,许本家各录行状一本申奏。
宋史·礼志》:王公及职事官三品以上薨,本家录行状,上尚书省考功,移太常礼院议定,博士撰议,考功审覆,判都省,集合省官参议,上中书。
门下宰臣判准,始录奏闻。敕付所司,即考功录牒。以未葬前,赐其家省官。有异议者,听具议闻。蕴德邱园,声实明着。虽无官爵,亦奏赐谥曰先生。
太平兴国八年,诏增周公谥法五十五字,美谥七十一字,为一百字;平谥七字,为二十字;恶谥十七字,为三十字。其沈约、贺琛续广谥,尽废后以
直史馆胡旦言:「旧制,文武官臣僚皆以功行上下,各赐谥法。近朝以来,遂成阙典。建隆以后,臣僚三品以上合赐谥者百余人。望令史馆编录行。」
状送礼官定谥,付史馆修入国史。诏今后并令礼官取行状定谥,送考功详覆,关送史馆,永为定式。直集贤院王皞言:「谥者,行之表也。善行有善,
谥恶行有恶谥,葢闻谥知行以为劝戒。六典太常寺博士掌王公以下拟谥,皆迹其功德为之褎贬。近者臣僚薨卒,虽官该拟谥,其家自知父祖。
别无善政,虑定谥之际,斥其缪戾,皆不请谥。法窃惟谥法自周公以来,垂为不刊之典,盖以彰善瘅恶,激浊扬清,使其身没之后,是非较然,用为
劝惩,今若任其迁避,则为恶者肆志而不悛。乞自今后不必候其请谥,并令有司举行。如此则隐匿无行之人有所沮劝。若须行状申乞,方行拟。
谥考诸方册,别无明证。唯卫公叔文子卒,其子戍请谥。臣谓《春秋》时礼坏乐阙,公叔之卒,有司不能明举旧典,故至将葬,始请谥于君。且周制太
史掌小丧,赐谥;小史掌卿大夫之家,赐谥。以此知有司之职,自当举行,明矣。诏下有司详定,如皞请焉。礼院更议,赠安远军节度使马怀德,已葬。
请谥,乃言自古作谥,皆在葬前。唐开元三品以上将葬,既启殡,告赠谥于柩前。无赠者,设启奠,即告谥。既葬,加谥出于唐时,如颜杲卿、卢奕尽忠。
王室当时置而不议,至郭知运死五十余年,乃始请谥。右司员外郎崔厦以为非旌善之礼,而太常博士独孤及谓新制死不必有谥,又谓有故。
译文中所没有的,是有司一时议定的。然而汉代有泗水王刘勤,王莽时有更始将军廉丹,后周有襄国公李端,都谥为"果",与牧丘恬侯石庆,史表中写作"恪侯"。那么杜佑认为谥法所无的这些谥号,是他没有仔细考证罢了。又按《唐书·窦抗传》记载,窦抗谥为"密",与《通典》所记不同。
《唐书》:元和年间,赐已故太子宾客于頔谥号为"忠"。起初,有司拟定的谥号是"厉",到这时才特意改换。右丞张正甫封还了这道敕令,请求恢复原来的谥号。补阙高越上疏说:"谥号,是用来惩恶劝善、澄清浊乱、彰扬清白的,是要使忠臣义士得到勉励,使乱臣贼子畏惧罪责。孔子编修《春秋》,使乱臣贼子感到畏惧,大概就是这个道理。垂范后世的制度尚且如此,还不能挽救世风,何况又要毁坏这样的典章法度呢?"
《五代史》:同光二年,史馆的惯例:凡是王公百官定谥,考功司记录行状,以及谥议,每月都要具录有无谥号一并上报。朝廷内外官员去世,已经请求定谥的,允许本家各自记录一份行状申报朝廷。
《宋史·礼志》:王公及三品以上的职事官去世,由本家记录行状,呈报尚书省考功司,转交太常礼院议定,由博士撰写谥议,考功司审核,经都省判定,召集合省官员共同参议,上报中书门下,宰臣判定核准,才记录奏报朝廷。敕令交付主管部门,随即由考功司记录并发文。安葬之前,朝廷赐予该家丧事的省官礼遇。若有不同意见的,听凭具状陈述。隐居田园、蕴藏德行、名声事迹显著的人,即使没有官爵,也可以奏请赐谥为"先生"。
太平兴国八年,下诏增加周公谥法中五十五字,美谥七十一字,共为一百字;平谥七字,共为二十字;恶谥十七字,共为三十字。其中沈约、贺琛续编增广的谥法,全部废除不用。直史馆胡旦上言:"旧制,文武官员都依据功业德行的高下,各自赐予谥号。近代以来,这项制度竟成了空缺的典章。建隆年间以后,臣僚三品以上应当赐谥的有一百余人。希望命令史馆编录他们的行状,"送交礼官确定谥号,交付史馆修入国史。皇帝下诏,此后一律命令礼官依据行状确定谥号,送交考功司详细审核,转发史馆,永远作为定制。直集贤院王皞上言:"谥号,是德行的表征。善行得善谥,恶行得恶谥,大概是想让人们听闻谥号就知道其德行,以此作为劝惩。《六典》规定太常寺博士掌管王公以下官员拟定谥号,都要依据其功德加以褒贬。近来臣僚去世,虽然官职应当拟谥,他们的家人自知父祖生平并无善政,担心定谥时会指出其过失,因而都不请求定谥。我私下认为,谥法自周公以来,一直是不可更改的典制,大概是用来彰显善行、贬斥恶行,澄清浊乱、彰扬清白,使人去世之后,是非分明,用来作为劝惩。如今若任凭人们回避不请,那么作恶的人就会放纵而不知悔改。请求从今以后,不必等待其家人请求,一律由有司主动举行定谥。这样一来,隐匿无德之人的行为就会有所阻遏和劝诫。若必须依据行状才能拟定谥号,考诸典籍史册,却又别无明确证据。只有卫国公叔文子去世,他的儿子公叔戍请求定谥的例子。我认为《春秋》之时礼崩乐坏,公叔文子去世时,有司未能明确沿用旧典,所以到了将要安葬时,才向国君请求定谥。况且周代制度中,太史掌管小丧、赐予谥号;小史掌管卿大夫之家、赐予谥号。由此可知有司应当主动举行定谥之职,是很明确的。"皇帝下诏交付有司详细议定,依照王皞所请施行。礼院又重新议论,追赠安远军节度使马怀德,因为已经安葬后才请求定谥,于是说自古以来定谥,都在安葬之前进行。唐代开元年间规定,三品以上官员将要安葬时,已经启动殡葬仪式,就在灵柩前告知所赠的谥号。没有追赠的,则设启奠之礼时,即告知谥号。已安葬之后再加谥,起于唐代,如颜杲卿、卢奕竭尽忠诚为国捐躯,朝廷当时置之未议,直到郭知运去世五十余年之后,才开始请求定谥。右司员外郎崔厦认为这不合乎彰扬善行的礼制,而太常博士独孤及却说
阙礼追远,请谥顺也。及长于开元之世,亲闻启奠告谥,而谓新制不必有谥,岂非诬哉?又有故阙礼追远,请谥皆讳礼经,何顺之有?国家给谥一
用唐令,然请谥之家,例供尚书省官酒食,撰议官又当有所赠遗,故或阙而不请。景佑四年,宋绶建议,令官给酒食,其后又罢赠遗,自此既葬,请。
谥者甚众,岁月浸久,官阀行迹,士大夫所不能知,子孙与其门生故吏,志在虚美隐恶,而有司据以加谥,是废圣人之法,而徇唐庸有司之议也。
诏自今得谥者,令葬前奏请,或其家不请,则尚书、太常合议定谥,前葬牒史馆及付其家。即徇私谥,不以实论,如选举不以实法。既葬请谥者,不。
定谥
(臣)等谨按《唐六典》有蕴德邱园,亦奏赐谥之制,宋代因之,故元佑中谥邵雍为康节,政和中谥徐积为节孝,官不过学校而已,厥后寍
宗理宗表彰儒术,嘉定三年谥朱子曰文,七年谥张栻曰宣,八年谥吕祖谦曰成,九年谥周惇颐曰元,十三年谥程伯子曰纯,程叔子曰正,十四
年谥张载曰明,宝庆时谥陆九龄曰文达,陆九渊曰文安,淳佑间谥罗从彦曰文质,李侗曰文靖,而朱子高第弟子黄干则谥文肃,蔡沈则谥文。
正此皆官未及谥而谥者,宋之谥法颇为冒滥。罗泌至谓之辱典,而追谥诸贤以崇尚理学,则庶乎得彰瘅之意云。
武寍军节度使郑国公赠太师中书令夏竦始谥文正,知太常礼院司马光奏曰:“臣等窃迹谥法本意,所谓道德博闻曰文者,非闻见博雅,
之谓也。靖共其位,曰正者,非柔懦苟偷之谓也。葢诗云:「靖其尔位,正直是与也。」今竦奢侈无度,聚敛无厌,内则不能制义于闺门,外则不能立效。
于边鄙,言不副行,貌不应心,语其道德,则贪淫矣;语其正直,则回邪矣。此皆天下所共闻,非臣等所敢诬加也。乃以文正谥之,臣等戆愚,不达大。
体不知将以何谥待天下正人君子哉?伏惟改赐竦谥,天下幸甚。乃改谥文庄。
司徒岐国公赠太师兼侍中陈执中,仁宗时谥恭。时礼官韩维奏曰:「执中以公卿之子,遭世承平,因缘一言,遂至贵显,而不能率礼秉道,谥」
法宠禄光大,曰荣;不勤成名,曰灵。执中出入将相,以
译新制规定人死后不一定要有谥号,又说因故未能及时行礼、后来追念请求定谥,是顺应人情的表现。独孤及本人成长于开元盛世,亲耳听闻过启奠告谥的礼仪,却说新制不一定要有谥号,岂不是自相矛盾、有意欺蒙吗?又说因故未行礼、后来追念请谥,这都违背了礼经的规定,又有什么顺应人情可言?国家赐谥,一律依照唐代法令,然而请求定谥的人家,按惯例要供给尚书省官员酒食,撰写谥议的官员又要有所馈赠,所以有的人家因此宁可放弃而不去请求。景佑四年,宋绶建议,改由官府供给酒食,后来又废除了馈赠的惯例,从此以后,安葬完毕后再请求定谥的人越来越多,年深日久,死者的官阶经历与生平事迹,士大夫们已经无从知晓,只有子孙与他的门生故吏了解,他们的用意在于虚美隐恶,而有司却据此加以定谥,这实际上是废弃了圣人的法度,而遵循唐代平庸有司的做法。皇帝下诏,从今以后得谥的人,要在安葬之前奏请,如果其家人不主动请求,那么由尚书省、太常寺共同商议确定谥号,在安葬之前行文史馆并通知其家。如果因徇私而定谥,不依据实情论定,就依照选举不实的法条处理。已经安葬之后才请求定谥的,不予定谥。
(臣)等谨按《唐六典》有隐居田园之人也可奏请赐谥的制度,宋代沿袭了这一做法,所以元佑年间谥邵雍为"康节",政和年间谥徐积为"节孝",二人官职都不过是学官而已。此后宁宗、理宗两朝表彰儒学,嘉定三年谥朱熹为"文",七年谥张栻为"宣",八年谥吕祖谦为"成",九年谥周敦颐为"元",十三年谥程颢为"纯",程颐为"正",十四年谥张载为"明",宝庆年间谥陆九龄为"文达",陆九渊为"文安",淳佑年间谥罗从彦为"文质",李侗为"文靖",而朱熹的高足弟子黄榦则谥"文肃",蔡沈则谥"文正"。这些都是当事人官职未曾达到应得谥号的品级而破例得谥的,宋代的谥法制度颇为滥赐。罗泌甚至称这是有辱典章的做法,然而追谥这些贤者是为了崇尚理学,那么大体上还算符合彰善贬恶的本意。
武宁军节度使郑国公、追赠太师中书令夏竦,最初谥为"文正",知太常礼院司马光上奏说:"臣等私下考察谥法的本意,所谓'道德博闻'称为'文'的,并非指见闻广博典雅之意。'靖共其位'称为'正'的,并非指柔弱怯懦、苟且偷安之意。大概《诗经》说:'恭敬地守住职位,正直就是与人相处之道。'如今夏竦生活奢侈没有节制,敛财贪得无厌,在内不能在家门之内约束义理,在外不能在边疆立下功效,言语与行为不符,外表与内心不一致,论他的道德,实为贪婪淫逸;论他的正直,实为邪僻不正。这些都是天下人所共同听闻的,并非臣等妄加诬陷。竟然用'文正'来定谥他,臣等愚昧鲁钝,不明白国家的大体,不知道将来要用什么谥号来对待天下真正正直的君子呢?恳请改赐夏竦别的谥号,天下人会因此感到庆幸。"于是改谥为"文庄"。
司徒岐国公、追赠太师兼侍中陈执中,仁宗时拟谥为"恭"。当时礼官韩维上奏说:"陈执中凭借公卿之子的身份,生逢太平盛世,因为一句话的机缘,便得以显贵,却不能遵循礼法、秉持正道,按谥法……"(原文至此中断)
一品就第,宠禄光大矣。得位行政,贤士大夫无述焉,不勤成名矣。请谥曰荣灵,诏谥曰恭。
(臣)等谨按:唐宋皆有议谥、驳谥之制。维时太常、考功守官而不阿者,固亦有之;而是非瞀乱,如苏端之诋諆杨绾,则适以滋植党营私。
之渐,惟宋司马光奏,夏竦谥,韩维议,陈执中谥,持论侃侃,史家称之。然仁宗时谥法之未惬者,匪直加夏竦、陈执中以美谥也,蓝纪宗谥僖靖,张
译位居一品退休,恩宠禄位显赫盛大了。得到官位、执掌政事,贤良的士大夫却没有称述他的,是因为不勤于成就名声。请求谥号为"荣灵",皇帝下诏定谥号为"恭"。
(臣)等谨按:唐宋两代都有议定谥号、驳正谥号的制度。当时太常寺、考功司中恪守职责、不阿谀奉承的人,固然也是有的;但是非混乱的情形,比如苏端诋毁诽谤杨绾,就恰恰滋生了结党营私的风气。
助长这种风气的,只有宋代司马光上奏,夏竦的谥号、韩维议定,陈执中的谥号,持论侃侃而谈,为史家所称道。然而仁宗时谥法有不恰当的地方,不仅是给夏竦、陈执中加上了美谥,蓝纪宗谥号为"僖靖",张
惟吉谥忠,安石全彬谥恭僖,卢守懃谥安恪,皆宦官也。石全彬者,虽有破侬智高功,抑厚其赏赉可矣,乃宠以使职之不已,又加之美谥,且其它。
如守懃辈,则有何功耶?唐世宦官至为横恣,顾得谥者,杨复光、李辅国而已。宋自真宗作法,谥刘承规为忠肃,至仁宗习为故常,后世踵之,神宗
时李舜举谥忠敏,哲宗时,梁从吉谥敏恪,李宪初谥敏恪,改谥忠敏,徽宗时,宋用臣谥僖敏,冯世寍谥恭节,高宗时,康履谥荣节,蓝安石谥良恪。
康谞谥忠定,凡宦官得谥者十有余人。夫以先王尊名之典,而至加诸刑余之阅寺,其渎礼不经,又孰甚焉?是乌足以语激扬之大法哉!
元史》旧令:三品官以上,立朝有大节,及有大功勋于王室者,得赐功臣号及谥。
太祖至元二十二年制谥法
(臣)等谨按元刘致议肃■〈奭斗〉谥,引谥法「好古不怠」曰「敏」,虞集议陈文靖谥,引「仕不躁进」曰「靖」,柳贯议姚燧谥,引「敬直慈惠」曰「文」。
考《周书》及苏洵诸家,皆无此文,疑即元所制谥法也。
武宗至大二年,诏内外百官三品以上者,许请谥。凡请谥者,许其家,具本官平日勋劳政迹德业艺能,经由所在官司保勘,与本家所供相。
同转申吏部考覆,呈都督都省拟准,令太常礼仪院验事迹定谥。若勋戚大臣奉旨赐谥者,不在此例。
顺帝至元元年,命严谥法,以绝冒滥。
(臣)等谨按元代赠谥之制,史志不详,而参考纪传,则所行异典,足资搜辑者不少。乐平民许,则祖谋恢复德兴县,遇害,谥忠显。亳州民
曹彦可不为贼写旗而死,谥节愍。两人皆以布衣得谥,褎死节也。谥处士金履祥为文安,许谦为文懿,重儒学也。谥揭来成为贞文先生,表笃行。
也谥安南王陈益稷为忠懿,旌外藩之恭顺也。追谥比干为仁显忠烈公,箕子为仁显公,以劝忠也。追谥杜甫为文贞,刘蕡为文节,以崇文也。颜
子父无繇追谥文裕,朱子父松追谥献靖,尊先贤之所自出也。明太祖嘉常遇春之功,谥其曾祖四三曰庄简,祖重五曰安穆,父六六曰靖懿王。
世贞以为,循元之制,则元制固有功高谥及三代者,葢亦易名之异典,而史志阙略,不可复考,始摭其可考者,以见一代之制焉。
明会典凡议谥,洪武初,俱礼部奉旨施行。二十五年,令礼部行翰林院拟,奏请旨。凡亲王谥例用一字,郡王二字。宏治十五年,奏准亲王行
巡抚、巡按等官覆勘,郡王行本府亲王及承奉、长史等覆勘善恶,得实明白,结报具奏,定谥。
邱浚举赠谥以劝忠疏:臣惟生者之祸福,出于一时,蒙蔽众论之不公,人众者胜天,固可侥幸而苟免;而事久则论定,天定则胜人。
译惟吉的谥号是忠,安石全彬的谥号是恭僖,卢守懃的谥号是安恪,这些人都是宦官。石全彬虽然有平定侬智高的功劳,只要从优给予赏赐就可以了,却又不断宠信他授予使职,还加给他美好的谥号,况且其他人。
像卢守懃这类人,又有什么功劳呢?唐代宦官专横放肆到了极点,但得到谥号的,也只有杨复光、李辅国两人而已。宋代自真宗开创先例,给刘承规谥为忠肃,到仁宗时习以为常,后世沿袭这种做法,神宗
时李舜举谥忠敏,哲宗时,梁从吉谥敏恪,李宪起初谥敏恪,后改谥忠敏,徽宗时,宋用臣谥僖敏,冯世宁谥恭节,高宗时,康履谥荣节,蓝安石谥良恪。
康谞谥忠定,宦官得到谥号的一共有十几人。以先王尊崇美名的典章制度,竟然施加到宦官这类人身上,这种亵渎礼制、不合常规的做法,还有什么比这更严重的呢?这哪里够得上谈论褒善贬恶的大法呢!
《元史》旧有规定:三品以上的官员,在朝廷有重大节操,以及对王室有大功勋的人,可以赐予功臣称号和谥号。
太祖至元二十二年制定谥法。
臣等谨按,元代刘致议定肃奭斗的谥号时,引用谥法"好古不怠"称为"敏";虞集议定陈文靖的谥号时,引用"仕不躁进"称为"靖";柳贯议定姚燧的谥号时,引用"敬直慈惠"称为"文"。
考查《周书》以及苏洵等诸家的记载,都没有这些文字,怀疑这就是元代自己制定的谥法。
武宗至大二年,下诏内外百官三品以上的,允许请求谥号。凡请求谥号的,允许其家人,具列本官平日的勋劳、政绩、德行、才能,经由所在官府核实,与本家所提供的相
同,转呈吏部核查,呈报都督、都省拟定批准,命太常礼仪院查验事迹后确定谥号。若是勋戚大臣奉旨赐谥的,不在此例之列。
顺帝至元元年,下令严格执行谥法,以杜绝滥请冒领。
臣等谨按,元代赠谥的制度,史书志传记载不详,但参考纪传,则所施行的特殊典制,值得搜集辑录的不少。乐平百姓许某,则祖谋恢复德兴县,遇害,谥忠显。亳州百姓
曹彦可不肯为贼人书写旗号而死,谥节愍。这两人都是以平民百姓的身份获得谥号,是为了褒奖他们守节而死。谥处士金履祥为文安,许谦为文懿,是为了看重儒学。
谥揭傒斯为贞文先生,是为了表彰他笃实的品行。谥安南王陈益稷为忠懿,是为了表彰外藩的恭顺。追谥比干为仁显忠烈公,箕子为仁显公,是为了劝勉忠义。追谥杜甫为文贞,刘蕡为文节,是为了推崇文才。颜
子之父颜无繇追谥文裕,朱子之父朱松追谥献靖,是为了尊崇先贤的父辈。明太祖嘉奖常遇春的功勋,追谥他的曾祖父四三为庄简,祖父重五为安穆,父亲六六为靖懿王。
王世贞认为,遵循元代的制度,那么元代的制度本来就有功劳高的人追谥及于三代的先祖,这也是改换名号的一种特殊典制,只是史志记载简略残缺,无法再考证,姑且摘取可以考证的部分,来展现一代的制度。
《明会典》记载凡是议定谥号,洪武初年,都由礼部奉旨施行。二十五年,命令礼部转交翰林院拟定,再奏请皇帝旨意。凡亲王的谥号按例用一个字,郡王用两个字。弘治十五年,奏准亲王的谥号需交
巡抚、巡按等官核实,郡王的谥号需交本府亲王及承奉、长史等核实善恶,得到确实明白的结果,具报结果并上奏,然后确定谥号。
邱浚上《举赠谥以劝忠疏》说:臣认为活着的人的祸福,产生于一时之
至于葢
棺事则定矣,犹以偏爱之心,持不公之论,以愚而为贤,当辱而反荣,是终无天道矣。是以三代时王,立为谥法,以为死后荣辱之典,善者予之以
美谥,恶者予之以恶谥。孟子所谓“孝子慈孙,百世不能改”,而世之庸主嬖臣,乃以一己之私,而掩天下之公,非惟得罪于世教,而实得罪于天帝。
也,三代以前,君之谥则请命于天,臣之谥则请命于君。天不言,而人代言;人代天言,而反天之道,天必殛之。君不定,而俾臣代之。臣承君命,而负。
君之托,逆天之理,违国之法,虽一时逭于人刑,其如天道何?唐宋议谥,掌于太常博士,凡于法应得谥者,考其行状,撰定谥文,移文吏部考功郎。
中覆定之,本朝虽设太常博士,而不掌谥议。洪武初,惟武臣有谥;至永乐中,文臣始得谥,葢自姚广孝、胡广始也。自后文武亦多有之,然我朝之
谥皆出恩赐,然臣窃以为九重之上于臣下之贤否未易尽知,请自今以后有应得谥者,未赐之先,先下所司,俾其考定订议以闻,然后从中赐。
下如此,则得之者以为荣,不当得者不因其亲故之属托,其当得者不为朋党之掩蔽,国家激劝臣子之大法,端有在于是,其为世教之助,夫岂
细哉
宏治四年,令凡乞恩赐谥者,礼部斟酌可否,务合公论,不许一概比例滥请。
隆庆四年题准,凡冒袭王爵,奉旨改正者,不许一概请谥。凡文武大臣请谥,亦用二字,与否取自上裁。若官品未高,而侍从有劳,或以死勤。
事特恩赐谥者,不拘常例。十五年奏准,文武大臣有请谥者,礼部照例上请,得旨行。吏、兵二部备查实迹,礼部定上、中、下三等,以行业俱优者为。
上行实颇可者,为中;行实无取者,为下。开送翰林院拟谥,请旨。
万历元年题准,大臣应得谥者,礼部仍广加咨询,稽核名实。闲有应谥而未经题请,及曾题请而未蒙赐谥者,不论远近,许各该抚按及科。
道官从公举奏,礼部酌议题覆,补给。若不公举,子孙自陈乞补谥者,不行。
十二年题准,凡遇文武大臣应得谥号者,备查本官生平履厯,必其节概为朝野具瞻,勋猷系国家休戚,公论允服,毫无瑕疵者,具请上裁。
如行业平常,即官品虽崇,不得概与。
明史·万历三十一年,礼部侍郎郭正域请严谥典,议夺者四人:许论、黄光升、吕本、范谦;应夺而改者一人:陈瓒;补者七人:伍文定、吴悌、鲁穆。
杨继宗、邹智、杨源、陈有年阁臣沈一贯、朱赓力庇吕本,不从其议。未几,御史张邦俊请以吕柟从祀孔庙,而论应补谥者雍泰、魏学曾等十四人。
部议久之,共汇题先后七十四人,留中不发。天启元年,始降旨俞允,又增续请者十人,而邦俊原请九人不与。
译间,蒙蔽众人公正的舆论,人多势众者能够胜过天理,本来可以侥幸而苟且免于公论;但事情经过长久之后是非自会有定论,天理确定之后终究能胜过人为的蒙蔽。至于人已盖
棺论定,还有人凭着偏私的心意,秉持不公正的评论,把愚昧的人说成贤良,应当受辱的人反而得到荣耀,这样就终究没有天道了。因此三代圣王,设立谥法制度,作为死后荣辱的典章,善良的人给他美好的谥号,
恶劣的人给他恶劣的谥号。孟子所说的"孝子慈孙,百世不能更改",可是世上的庸主嬖臣,却凭着一己的私心,掩盖天下的公论,这不仅是得罪于世间的教化,实际上也是得罪于上天。
啊,三代以前,君主的谥号需要向上天请命,臣子的谥号需要向君主请命。上天不说话,由人代替它说话;人代替上天说话,却违反了上天的道理,上天必定会诛罚他。君主不确定,而让臣子代替确定。臣子承受君主的命令,却辜负了
君主的托付,违逆天理,违背国法,虽然一时能逃脱人间的刑罚,但对上天的道理又能怎么办呢?唐宋时议定谥号,掌管在太常博士,凡是依法应当得到谥号的人,考查他的行状,撰定谥文,行文送吏部考功郎
中复核确定。本朝虽然设立了太常博士,却不掌管谥号的议定。洪武初年,只有武臣才有谥号;到永乐年间,文臣才开始得到谥号,大概是从姚广孝、胡广开始的。此后文臣武臣大多也都有谥号,然而我朝的
谥号都是出于皇恩赐予,但臣私下认为,九重宫阙之上对于臣下的贤良与否未必能完全知晓,请求从今以后凡是应当得到谥号的人,在尚未赐予之前,先下达给主管部门,让他们考定核议后上报,然后再从中赐
予。这样一来,得到谥号的人会以此为荣,不应当得到的人不会因为他的亲故的请托而得到,应当得到的人也不会因为朋党的遮蔽而得不到,国家用来激励劝勉臣子的重大法度,端正的关键就在于此,这对于世间教化的帮助,难道
是小事吗。
弘治四年,下令凡是乞求恩赐谥号的人,礼部要斟酌是否可行,务必符合公论,不许一概比照先例滥加请求。
隆庆四年题请批准,凡是冒袭王爵、奉旨改正的人,不许一概请求谥号。凡文武大臣请求谥号,也用两个字,是否给予由皇上自行裁定。若是官品不高,但侍从有功劳,或者因公殉
职而特恩赐予谥号的,不拘于常例。十五年奏准,文武大臣有请求谥号的,礼部按例上奏请示,得到旨意后施行。吏部、兵部详细核查实际事迹,礼部评定上、中、下三等,德行才业都优秀的定为
上等;德行事迹尚可称道的,定为中等;德行事迹没有可取之处的,定为下等。开列送交翰林院拟定谥号,再请示旨意。
万历元年题请批准,大臣应当得到谥号的,礼部仍要广泛咨询打听,核实名声与实情。其中有应当赐谥而尚未经题请的,以及曾经题请而尚未蒙赐谥号的,不论年代远近,允许各该地巡抚巡按及科
道官员秉公举荐奏报,礼部斟酌商议后题奏复核,补给谥号。若不是公开举荐,而是子孙自己陈情乞求补谥的,不予施行。
十二年题请批准,凡是遇到文武大臣应当得到谥号的,要详细核查该官员生平履历,必须其节操气概为朝野所共同瞻仰,功业谋略关系国家的休戚,公众评论都心悦诚服、毫无瑕疵的人,才具文请示皇上裁定。
如果德行事迹平平常常,即使官品很高,也不能一概给予谥号。
《明史》记载,万历三十一年,礼部侍郎郭正域请求严格执行谥
正域所请伍文定等,亦至是始定。
凡八十四人,其官卑得谥者:邹智,刘台,魏良弼,周天佐,杨允绳,沈炼,杨源,黄巩,杨慎,周怡,庄■〈日上永下〉冯应京,皆以直谏。孟秋,张元忭,曹。
端贺钦、陈茂烈、马理、陶望龄,皆以学行;张铨以忠义,李梦阳以文章,鲁穆、杨继宗、张朝瑞、朱冠、傅新德、张允济,皆以清节;杨慎之文宪庄■〈日
上永下〉之文节,则又兼论文学。云三年,礼部尚书林尧俞言谥典,五年一举。自万历四十五年至今,蒙恤而未谥者,九卿台省会议,与臣部酌。
议帝可之,然是时迟速无定,六年给事中彭汝枏言:「耳目近则覩记真,宜勿逾五年之限。」又谓「三品以上为当予谥,而建文诸臣之忠义,陶安等」。
之参帷幄,叶琛等之殉行闲,皆宜补谥。事下礼部,以建文诸臣未易轻拟,不果行。至福王时,始从工科给事中李清言追谥开国功臣李善长等。
十四人,正德谏臣蒋钦等十四人,天启惨死诸臣左光斗等九人,而建文帝之弟允熥、允熞、允熙子文奎,亦皆因清疏追补。
(臣)等谨按《明史》所称官卑得谥者,特指天启元年补谥诸臣,而万历以前非三品得谥者,王世贞《明异典述》则称有三十一人,杨恭惠。
信民以佥都御史刘文恭锭,以少詹事宋文恪讷,李文忠时勉,陈文定敬宗,邹文庄守益,以国子祭酒李文通奎,刘文介俨,以太常少卿,俱四品。
朱文肃善,胡文穆广,吕文懿原,以翰林学士张文僖益,以侍读学士杨忠愍继,盛以兵部员外郎朱忠定复,张恭僖景明以长史,俱五品,徐文肃。
善述以春坊中允,王文靖汝玉以赞善,王忠文袆以翰林待制,刘忠愍球以侍讲,罗文毅伦舒文节芬以修撰,罗文恭洪先以赞善,蒋恭靖用文。
以太医院判俱六品锺恭愍,同以御史七品陈恭愍选,以布政使毛忠襄吉、周节愍、宪冯恪愍杰、许忠节逵,以宪副岳文肃正,以知府邓恭毅颙。
以知县皆藩臬郡邑外臣,虽品秩不同,而或禁近硕德,或封疆殉义,皆无愧荣名者。独蒋用文以技艺小臣得之,殊为幸耳。然用文独医士也,方
士邵元节谥文康,荣靖陶仲文谥荣康,惠肃而王世贞亦述为异典,则不啻亵典矣。考明代追谥者五人,汉荥泽侯纪信谥忠烈,唐韶州刺史邓
文进谥忠襄,宋邕州推官谭必,宋谥忠愍,信国公文天祥谥忠烈,知信州谢枋得谥文节,褎先世之孤忠,以激厉风俗,乃可为明代之异典云尔。
钦定续通志卷一百二十一
●钦定续通志卷一百二十二。器服略一。
器服略 【一】
(臣)等谨按《郑志·器服略·自序》谓祭器出于礼图,宜先辨其形制,因列尊彝爵觯之制于前,寥寥数行,十不及一,不知三代法物,首重鼎。
译号典制,建议应当剥夺谥号的有四人:许论、黄光升、吕本、范谦;应当剥夺但改换的有一人:陈瓒;应当补给谥号的有七人:伍文定、吴悌、鲁穆、
杨继宗、邹智、杨源、陈有年。阁臣沈一贯、朱赓极力庇护吕本,不听从他的建议。不久,御史张邦俊请求让吕柟从祀孔庙,并且议论应当补谥的雍泰、魏学曾等十四人。
礼部商议了很久,一共汇总题奏先后共七十四人,被留在宫中不予批复。天启元年,才降旨允准,又增加了续请的十人,而张邦俊原来所请的九人不在其中。郭正域所请的伍文定等人,也到这时才确定。
一共八十四人,其中官职卑微而得到谥号的有:邹智、刘台、魏良弼、周天佐、杨允绳、沈炼、杨源、黄巩、杨慎、周怡、庄■〈日上永下〉、冯应京,都是因为直言进谏。孟秋、张元忭、曹
端、贺钦、陈茂烈、马理、陶望龄,都是因为学问品行;张铨因为忠义,李梦阳因为文章,鲁穆、杨继宗、张朝瑞、朱冠、傅新德、张允济,都是因为清廉的节操;杨慎谥号中的"文宪"、庄■〈日
上永下〉谥号中的"文节",则又兼评论了他们的文学才能。天启三年,礼部尚书林尧俞进言议定谥法,规定每五年举行一次。从万历四十五年到现在,蒙受抚恤而尚未得到谥号的人,由九卿台省会议,与本部斟
酌商议,皇帝认可了这个建议,但当时执行的迟速没有定准。六年,给事中彭汝枏进言说:"耳目相近才能看得真切,应当不超过五年的期限。"又说"三品以上的应当赐予谥号,而建文诸臣的忠义之举,陶安等
人参赞帷幄之谋,叶琛等人在军旅之中殉职,都应当补给谥号。"事情下达礼部,认为建文诸臣的事不容易轻率拟定,最终没有施行。到福王时,才依从工科给事中李清的建议,追谥开国功臣李善长等
十四人,正德年间谏臣蒋钦等十四人,天启年间惨死的诸臣左光斗等九人,而建文帝的弟弟允熥、允熞、允熙的儿子文奎,也都因为李清的疏奏而被追补谥号。
臣等谨按,《明史》所说的官职卑微而得到谥号的人,特指天启元年补谥的诸臣,而万历以前不是三品官而得到谥号的,王世贞的《明异典述》则说有三十一人:杨恭惠
信民以佥都御史的身份,刘文恭锭以少詹事的身份,李文忠时勉、陈文定敬宗、邹文庄守益,以国子祭酒的身份李文通奎、刘文介俨,以太常少卿的身份,都是四品。
朱文肃善、胡文穆广、吕文懿原,以翰林学士的身份;张文僖益,以侍读学士的身份;杨忠愍继盛,以兵部员外郎的身份;朱忠定复、张恭僖景明,以长史的身份,都是五品。徐文肃
善述以春坊中允的身份,王文靖汝玉以赞善的身份,王忠文袆以翰林待制的身份,刘忠愍球以侍讲的身份,罗文毅伦、舒文节芬以修撰的身份,罗文恭洪先以赞善的身份,蒋恭靖用文
以太医院判的身份,都是六品,锺恭愍同以御史的身份,是七品;陈恭愍选以布政使的身份,毛忠襄吉、周节愍宪、冯恪愍杰、许忠节逵,以按察副使的身份;岳文肃正,以知府的身份;邓恭毅颙。
以知县的身份,这些人都是地方藩臬郡邑的外任官员,虽然品级不同,但有的是禁近之臣、德行卓越,有的是镇守边疆、为国殉难,都是无愧于美好名声的人。唯独蒋用文以医术这种小技艺得到谥号,确实是格外幸运了。然而蒋用文毕竟还是位医士,方
士邵元节谥文康、荣靖,陶仲文谥荣康、惠肃,而王世贞也把他们记述为特殊典例,那就近乎亵渎典章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