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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史藏续通志一百三十九

钦定续通志卷一百三十九

史藏 · 政书 · 已译 · 第 1571–1594 段

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阁学士、枢密直学士、左右散骑常侍、权六曹尚书、宣奉正奉大夫、冠军怀化大将军、上护军,为正三品。诸龙图天

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阁直学士,御史中丞,开封尹,尚书列曹侍郎,诸卫上将军,太子宾客,詹事,正议通奉大夫,云麾归德将军,开国侯,护军。为

从三品,诸给事中,中书舍人,太常卿,宗正卿,秘书监,诸卫大将军,殿前副都指挥使,承宣使,通议大夫,忠武、壮武将军,开国伯,上轻车都尉,为正。

四品,诸保和殿、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阁待制,左右谏议大夫,权六曹侍郎,七寺卿,国子监祭酒,少府、将作监,诸卫将军,太中大夫,宣威。

明威将军,轻车都尉,为从四品。诸马步军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观察使,中大夫,通侍,正侍,宣政,履正,协忠,中侍大夫,定远,寍远将军,开国子上。

骑都尉为正五品,诸太常宗正少卿,秘书少监,太子左右庶子,枢密都承旨,殿前马步军都虞候,防御使,捧日、天武、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团练。

使诸州刺史、驸马都尉、中奉、中散大夫、中亮、中卫、翊卫、亲卫大夫、游骑、游击将军、开国男、骑都尉为从五品,集英殿修撰,七寺少卿,中书门下省。

检正诸房公事,尚书左右司郎中,国子司业,军器监,都水使者,太子少詹事,左右谕德,枢密承旨,副承旨,朝议奉直大夫,拱卫左武、右武大夫,昭。

武校尉、副尉、骁骑尉为正六品。诸起居郎、起居舍人、侍御史、尚书省左右司员外郎、枢密院检详诸房文字、右文殿秘阁修撰、开封少尹、尚书诸

司郎中,开封府判官,推官,少府,将作,军器少监,灵台令,朝请,朝散,朝奉大夫,和安,成和,成安大夫,振威,校尉,副尉,飞骑尉,为从六品,诸殿中侍御。

史左右司谏,尚书诸司员外郎,侍讲,直龙图天章宝文阁,开封府司录参军事,翰林良医,太子侍读侍讲,两赤县令,朝请、朝散、朝奉郎,武功至武。

翼大夫、成全、平和、保安大夫、致果、校尉、副尉、云骑尉,为正七品;诸左右正言、符宝郎、监察御史、直显谟徽猷敷文阁、太常、宗正、秘书丞、大理正着。

作郎,崇政殿说书,翰林医官,合门宣赞舍人,太子中舍人,舍人,诸率府率,亲王府翊善,赞读,直讲,判太医局,令翰林医效医痊,承议郎,正侍至右。

武郎,武功至武翼郎,和安至保安郎,翊麾校尉,副尉,武骑尉,为从七品。诸七寺丞,秘书郎,太常博士,枢密院计议官,编修官,敕令所删定官,直秘。

阁著作佐郎,国子监丞,诸王宫大小学教授,国子博士,大理司直,评事,开封府诸曹参军事,军巡使,判官,京府判官,京畿县令,两赤县丞,三京赤。

译语音译官名等)产生误译。

在着手翻译前,我想确认一下您的实际需求:

1. **您需要的是什么形式的产

县畿县令,太史局五官正,中书门下省录事,尚书省都事,奉议,逋直郎,训武,修武郎,宣节校尉,副尉,为从八品。诸御史台检法官,主簿,少府,将作。

军器都水监丞,寺监主簿,秘书省校书郎,正字,太常寺奉礼郎,太祝,太学、武学、律学博士,主管太医局,合门祗候,枢密逐房副承旨,太子诸率府。

副率亲王府记室,节度观察防御团练军事监判官,节度掌书记,观察支使,京府节度观察防御团练军事推官,诸州签判,节镇上中下州录事。

参军,京府诸曹参军事,军巡判官,京畿县丞,三京赤县畿县丞,诸州上中下县令丞,两赤县主簿尉,诸府诸曹节镇上州诸司参军事,节度副使。

行军司马,防御团练副使,太史局丞,直长灵台郎,保章正,翰林医愈,医证,医诊,医候,三省枢密院主事,令史,书令史,宣教,宣义,承直,儒林,文林,从。

事从政,修职从义,秉义郎,御武校尉,副尉为从八品。诸郊社耤田,太官令,国子太学正录,武学谕,律学正,太医局丞,挈壶正,京畿县主簿,尉三京。

赤县主簿,尉,诸州别驾、长史、司马,枢密院守阙书令史、丞事、承奉郎,忠训、忠翊、成忠、保义郎,仁勇校尉、副尉,为正九品。诸中下州诸司参军,诸州。

上中下县主簿,尉,城砦,马监,主簿,诸州司士,文学,助教,翰林医学,承务郎,承节,承信,迪功郎,陪戎校尉,副尉,为从九品。

(臣)等谨案宋制,官品定于神宗元丰时,至高宗绍兴以后,屡有更定。宋史所载,仍从元丰初制,故官勋至绍兴后,巳有罢省,而令仍不。

废则悉依旧制详载,考其所叙,悉与马端临《职官考》相同。葢元时修史,多本《通考》故也。

(臣)等又按《辽史·百官志》不载官品。叶隆礼《契丹国志》叙设官制度一门,于官品之正从亦不及载。葢辽代所设南面官,皆随时而置本。

无定员,又修《辽史》时巳无可考,故从其略也。

  △金

金制太师、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尚书令、郡王、国公,为正一品;左右丞相、平章政事、都元帅、枢密使、大宗正府判、大宗正事【章宗泰」

和六年,避睿宗讳,改为大陆亲府,判大睦亲事】宣抚司使,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特进,崇进【按:崇进之阶,前代所无,始于金制】郡。

王国公为从一品,左右丞,大司农,左右副元帅,太子太师,太傅,太保,金紫光禄大夫,银青荣禄大夫,郡公,上柱国;为正二品,参知政事,枢密副使。

同判大宗正事,御史大夫,三司使,输林学士承旨,光禄大夫,荣禄大夫,郡公,柱国,为从二品,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尚书,元帅左右监军。

译出?**

- 逐条直译成白话文(保留全部官职、田亩数字,仅把"某官某顷"翻成"某官职田若干

签书枢密院事,同签大宗正事,宣抚司副使,劝农司使,三司副使,翰林学士,殿前都点检,宣徽院左右宣徽使,太子少师、少傅、少保,大兴府尹诸

京留守司留守、监察、采访使,诸总管府都总管,诸府尹,都转运司使,统军司使,招讨司使,资德、资政、资善大夫,龙虎卫、金吾卫、骠骑尉、上将军、郡。

侯上护军为正三品,元帅左右都监,御史中丞,太常寺卿,殿前左右副都点检,武卫军都指挥使司都指挥使,詹事院詹事,翰林侍读学士,秘书。

监审官院知院,太后两宫卫尉,诸节镇节度使,诸部族节度使,正奉、通奉、中奉大夫,奉国、辅国、镇国上将军,郡侯,护军,为从三品,吏部、户部、礼部。

兵部、刑部、工部侍郎,同签枢密院事,司农司卿,签三司事,同知宣徽院事,国子监祭酒,太府监、少府监、都水监,左右谏议大夫,大理寺卿,亲王傅。

诸驸马都尉,总管,同知留守事,按察副使,诸府同知,副统军,正议,通议,嘉议大夫,昭武、昭毅、昭勇大将军,郡伯,上轻车都尉,为正四品,大宗正丞。

翰林直学士,同知审官院事,拱卫司都指挥使,左右司谏,知集贤院,武卫副都指挥使,副都少詹事,亲王府尉,两宫副卫尉,大兴府同知,诸京副。

留守,同知都总管诸防御使,都转运使,同知副招讨使,诸明安,诸羣牧司使,太中大夫,中大夫,少中大夫,安远,定远,怀远,大将军,郡伯,轻车都尉。

为从四品,尚书省左右司郎中,劝农副使,司农少卿,同签三司事,翰林待制,太常少卿,同签宣徽院事,客省使,引进使,合门使,宫籍监,提点各局。

提点秘书少监,司天台提点,国子监司业,四方馆使,左右谕德,大兴府少尹,签按察司事,兵马副都总管,诸府少尹,同知节度使,诸州刺史,都转。

运司副使,诸监使司使,提举讥察使,漕运司提举,诸镇兵马司都指挥使,中议,中宪,中顺大夫,广威,宣威,明威将军,县子,上骑都尉,为正五品吏。

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郎中、枢密院、经厯、侍御史、左右宿直将军、提点山陵、拱卫副都指挥使、司天台、监太府少监、少府少监、军器监、都水。

少监兼漕事,大理寺少监,弘文院知院,知登闻鼓院,知登闻检院,同知集贤院,修内司使,祗应司提点,上林署提点,宫籍监各局使,提举南京榷

货司提举,提举仓场司使,左右卫率府,亲王府长史,大兴府判官,留守司判官,诸节镇节度副使,提举讥察副使,提举秦蓝两关,提举沿淮讥察。

使统军司判官、南京提控规运柴炭使、诸部族节度副使、诸乣详衮、诸穆昆、朝请、朝散、朝列大夫、信武、显武、宣武将军、县男、骑都尉,为从五品尚。

译顷"这种句式)?

- 还是整理成表格(官职|品级|职田亩数),这样更清晰实用?

- 或

书省左右司员外郎,司农司丞,太常寺丞,拱卫钤辖,合门副使,秘书丞,都水少监,大理正,同知登闻鼓院事,同知登闻检院事,武卫钤辖,詹事院。

左右监门仆正,左右赞善,同知防御使事,诸京警巡院使,盐使司副使,漕运司同提举,诸兵马司副都指挥使,南京提控规运柴炭副使,秦、蓝两

关同提举,提举三门、集津,奉政、奉议大夫,武节、武德将军,骁骑尉,为正六品,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员外郎,治书侍御史,三司判官,翰林。

修撰,太庙署令,郊社署令,武成王庙署令,诸陵署令,大乐署令,宣徽院判官,殿前都检点判官,合门签事,客省使副使,引进使副使,宫籍监副监。

各局副使,著作郎,司天台少监,国子监丞,太府监丞,左右藏库使,典给署令,太仓使,少府监丞,少府监所属各署令,军器监少监,利器署令,大理。

寺丞,同知弘文院事,榷货务使,惠民司令,四方馆副使,法物库使,万寍宫提举,修内副使,都城所提举,祗应司令,甄官署令,上林署令,京东西南。

三路检察司使、榷货司同提举、仓场司副使、诸羣牧所副使、詹事院掌宝典仪、亲王府司马、提举卫绍王家属、提举大兴府推官、留守司推官上。

京皇城司提举,按察司判官,总管府判官,诸府府判,赤县令,都转运司判官,中都都曲使司使,提举南京榷货事,兵马司指挥使,诸府州兵马钤。

辖招讨司判官,奉直奉训大夫,武义武略将军,飞骑尉,为从六品。尚书省左右司都事,都元帅府经厯都事,知事,枢密院都事,殿中侍御史,监察。

御史、诸宗室、将军、司农司知事、三司参议、规措审计官、太常博士、承奉班都知、押班、秘书郎、著作佐郎、国子博士、太学博士、都水监丞、左右补阙。

左右拾遗、大理司直、庆寍宫提举、京东西南三路检察副使、詹事院副、仆侍正、内直郎、南京京城提举、诸总管府推官、诸府推官、节度判官、诸州。

同知,次赤县,剧县令,盐使司判官,三白渠规措,官兵马司军使,都军司都指挥使,诸巡检使,都巡检,潼关使,诸边正将,承德,承直郎,承信,昭信使。

尉云:骑尉为正七品。尚书省管勾官、各部主事、御史台典事、大宗正府知事、三司知事、应奉翰林文字、典给署丞、太常所属各署丞、殿前都点检。

司知事,校书郎,左右藏库副使,太仓副使,少府监所属各署丞,军器监丞,利器署丞,宫籍监丞,都巡河,宫武卫都钤辖,榷货务副使,平准务副使。

法物库副使,承发司管勾,万寍宫同提举,都城所同提举,祗应司丞,甄官署丞,上林署丞,亲王府文学,京城诸门尉,上京皇城同提举,南京京城。

译者只是想让我解释这套职田制度的整体规律,不需要逐字翻译?

2. **范围**:整段(宋、金、元、

同提举警巡院副,诸县令,诸知镇、知城、知堡、知寨,中都广备库使,永丰库使,京兆府司竹监管,勾居庸关、紫荆关、通会关、会安关诸使,讥察使统。

军司知事,招讨司勘事官,诸图哩图哩,承务,儒林郎,忠武,忠显,校尉,武骑尉,为从七品,尚书省及六部,枢密院,三司,架阁库管勾,左右三部检法。

司司正,国史院编修,诸陵署直长,秘书监各局直长,宣徽院各局直长,国子监助教,教授,太学助教,少府军器利器各监署直长,都水监掾,大理。

评事,弘文院校理,集贤院司议,惠民司直长,法物库直长,庆寍宫同提举,修内司直长,部役官受给官,都城所厢官受给官,祗应司,甄官署,上林。

署各直长交钞库使,丰衍库使,詹事院侍丞以下各官,亲王府记事参军,大兴府知事,留守司狱,南京京城所管勾,皇城使,按察司知事,诸节镇。

司狱录事,诸防御州判官,赤县丞,市令,司令,军器库使,中都都曲司都监,税务使,流泉务使,南京交钞库使,绫锦院使,诸仓使,诸支纳言,诸州副。

都巡检、大庆关管勾、孟津渡讥察、讥察副使、诸边副将、招讨司知事、诸羣牧所判官、文林承事郎、忠勇、忠翊、校尉,为正八品,尚书省架阁库同管。

勾酒库使,直省局局长,各部同管勾检法,都元帅府检法,枢密院知法,御史台管勾检法,三司知法,太常寺太祝,奉礼郎,协律郎,国子校勘及书。

写官酒坊使,市买局使,大理寺知法,明法,登闻鼓院检院知法,印造钞引库使,钞纸坊使,交钞库副使,承发司同管勾,大兴府知法,按察司知事。

知法,诸州判官,都转运使,都孔目,知法,中都别贮院使,木场使,买物使,京西规运柴炭场使,漕运司勾当官,统军司知法,招讨司知法,诸默济格。

诸额尔钦,诸羣牧司知法征事,从仕郎,修武、敦武校尉,为从八品,尚书省酒库使,副直省局副局长,酒坊副使,市买副使,军器库副使,都水监街。

道司管勾集贤院咨议官,交钞库判官,印造钞引库副使,判官,钞纸坊副使,交钞库物料场场官,惠民司都监,南京丰衍东西库判正,南京榷货。

司勾当官,詹事院典食丞以下诸员,京城诸门副尉,皇城副使,警巡院判官,诸节镇录事司判官,诸州司候,诸司狱司司狱,市令司丞,赤县主簿。

次赤县丞,主簿,诸县丞,主簿,尉,盐使司管勾中都都商税务副使,广备,永丰诸库判官,南京交钞副使,中都流泉务副使,别贮院副使,木场副使。

判官,买物司副使,绫锦院副使,诸仓副使,柴炭场副使,散巡检,潼关、孟津渡等副,讥察,管勾泗州排岸,巡检,边境部将,队将,登仕将、仕郎,保义进。

译明四部分全部)都要,还是先处理其中一部分(比如先做"金"这一段)?

由于原文是断句版史料摘录,建

义校尉为正九品,管勾尚书省乐工,御史台狱丞,国史院检阅官,太常寺检阅官,检讨,大乐署正副,正拱卫司都辖,司天,管勾钞纸坊,判詹事院。

司藏副,诸员,诸州司军教授军辖兼巡捕使,诸州司候司司判,军器库副使,都商税务都监,别贮院判官,买物司都监,登仕、将仕、佐郎、保义、进义。

副尉为从九品

(臣)等谨按《大金国志》,列叙于官品,列一门,以左右丞相、左右平章事为正一品,左右丞、参知政事为从一品。又文阶内,以开府仪同三

司为正一品,其品秩与《金史》互异。又文阶有荣进与特进,皆为从一品。五品有中散大夫,皆《金史》所未载。附识以资考证云。

  △元

元制,太师、太傅、太保、右、左丞相【按元制,尚右,故宰相表列右丞相于前】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特进,崇进,金紫光禄大夫,银青荣

禄大夫,上柱国,王为正一品,平章政事,枢密院知院,御史大夫,大宗正府扎尔固齐,大司农,翰林院承旨,集贤院大学士,宣政院使,宣徽院使大

禧宗禋院使,行中书省丞相,平章光禄大夫,荣禄大夫,柱国,郡王,为从一品,右丞,左丞,枢密院同知,大都督【山东蒙古军大都督,从二品其

同知巳下各官品亦递杀】御史中丞、大司农卿、翰林学士、集贤院学士、宣政院同知、宣徽院同知、太常礼仪院使、典瑞院使、太史院使、太医院。

使奎章阁大学士,将作院使,中政院使,储政院使,内史府内使,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都总管府都总管,大都、上都留守司留守,行中书省右。

丞左丞资德资政资善大夫龙虎金吾骠骑卫各上将军上护军国公为正二品,参政枢密院副使,侍御史,司农少卿,翰林院侍读、侍讲学士集。

译议做成表格更符合实际使用场景,但请您明确后我再开始,避免做无用功。

贤院侍读侍讲学士,宣政宣徽院各副使,奎章阁侍书学士,通政院使,都护府大都护,崇福司使,隆祥司使,太仆寺卿,行中书省参知政事,宣慰。

使正奉、通奉、中奉大夫、奉国、辅国、镇国上将军、护军、郡公为从二品。中书省断事官,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尚书,京畿、御河都漕运使侍。

译贤院侍读侍讲学士,宣政、宣徽院各副使,奎章阁侍书学士,通政院使,都护府大都护,崇福司使,隆祥司使,太仆寺卿,行中书省参知政事,宣慰使,正奉大夫、通奉大夫、中奉大夫,奉国上将军、辅国上将军、镇国上将军,护军,郡公,都是从二品。中书省断事官,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尚书,京畿都漕运使、御河都漕运使、侍郎。

仪使各部院所属各路各随路诸色人匠总管府各达噜噶齐总管【秩品不一】枢密院签院断事官各院各府所属各卫各亲军各屯田。

万户府卫使都指挥使达噜噶齐万户【秩品不一】大都督府同知,宣政、宣徽各院签院,光禄寺卿,太常礼仪、典瑞、太史、太医、将作、通政中。

政储政各院同知,奎章阁承制学士,治书侍御史,肃政廉访使,大都、上都留守同知,武备、尚乘、长信、长秋、承徽、长寍、长庆、寍徽各寺卿,太府、度支。

利用中,尚章佩,经正秘书各监卿,中瑞内正各司卿,翊正司令,内史府,中尉,延庆司使,断事官,元帅府达噜噶齐,元帅宣抚司达噜噶齐,宣抚使。

安抚司达噜噶齐,安抚使;招讨司达噜噶齐,招讨使;上万户府达噜噶齐,万户;上路总管府达噜噶齐,总管;管军达噜噶齐【有从三品者】

各都转盐运使正议、通议、嘉议大夫,昭武、昭勇、昭毅大将军,上轻车都尉,郡侯,为正三品。仪凤司大使,各卫各亲军副使,副都指挥使,大都督府。

副都督、司农丞、翰林直学士、国子监祭酒、集贤院直学士、太常礼仪典瑞、太史、太医、中政、储政各院签院、艺文监、太监都水监、通政院副使、都护。

府崇福司各同知,武备寺同判,太府、度支、利用、中尚、章佩、经正、秘书各监太监,宣慰司同知,中万户、下万户,府下路总管府各达噜噶齐万户总。

管太中大夫,中大夫,亚中大夫,安远定远怀远大将军,轻车都尉,郡侯,为从三品;参议中书省事,各部侍郎,各部、各院、各府、寺所属达噜噶齐都。

提举都漕运使,同知引进使,知侍仪事,教坊司,会同馆各大使,枢密院同签,通政院签院,内史府司马,各卫各亲军签事,签都督事,殿中侍御史。

廉访副使,宣政,宣徽,太常,礼仪,典瑞,太史,太医,将作,中政,储政各院,同签奎章阁供奉学士,给事中,卫候,直达噜噶齐都指挥使,两都副留守司。

天监大都,上都兵马都指挥,宣慰副使,各盐运司同知,行中书省理问,散府达噜噶齐,知府,府尹,中议,中宪,中顺大夫,广威,宣威,明威,上将军,上。

骑都尉,郡伯,为正四品。仪凤司副使,光禄寺少卿,艺文监少监,通政院同签,武备太仆,尚乘长信,长秋承徽,长寍长庆,寍徽各寺少卿,太府度支。

利用中尚章佩经正秘书各监少监尚供云需各府同知副都护崇福司副使广海盐课都提举上千户所达噜噶齐千户上州达噜噶齐州尹。

朝请、朝散、朝列大夫,信武、显武、宣武将军,骑都尉,郡伯,为从四品;中书省右、左司郎中,客省使,各部、各院、各卫所属达噜噶齐、副提举及提点都。

译仪:让各部院所属各路、各随路诸色人匠总管府、各达噜噶齐、总管【品级不一】,枢密院签院、断事官,各院、各府所属各卫、各亲军、各屯田。

万户府卫使、都指挥使、达噜噶齐万户【品级不一】,大都督府同知,宣政、宣徽各院签院,光禄寺卿,太常礼仪、典瑞、太史、太医、将作、通政中。

政储政各院同知,奎章阁承制学士,治书侍御史,肃政廉访使,大都、上都留守同知,武备、尚乘、长信、长秋、承徽、长寍、长庆、寍徽各寺卿,太府、度支。

利用中,尚章佩,经正秘书各监卿,中瑞内正各司卿,翊正司令,内史府,中尉,延庆司使,断事官,元帅府达噜噶齐,元帅宣抚司达噜噶齐,宣抚使。

安抚司达噜噶齐、安抚使;招讨司达噜噶齐、招讨使;上万户府达噜噶齐、万户;上路总管府达噜噶齐、总管;管军达噜噶齐【有从三品的】。

各都转盐运使,正议、通议、嘉议大夫,昭武、昭勇、昭毅大将军,上轻车都尉,郡侯,定为正三品。仪凤司大使,各卫、各亲军副使,副都指挥使,大都督府。

副都督、司农丞、翰林直学士、国子监祭酒、集贤院直学士、太常礼仪典瑞、太史、太医、中政、储政各院签院、艺文监、太监、都水监、通政院副使、都护。

府、崇福司各同知,武备寺同判,太府、度支、利用、中尚、章佩、经正、秘书各监太监,宣慰司同知,中万户、下万户,府、下路总管府各达噜噶齐、万户、总。

管、太中大夫,中大夫,亚中大夫,安远、定远、怀远大将军,轻车都尉,郡侯,定为从三品;参议中书省事,各部侍郎,各部、各院、各府、寺所属达噜噶齐、都。

提举,都漕运使,同知引进使,知侍仪事,教坊司、会同馆各大使,枢密院同签,通政院签院,内史府司马,各卫、各亲军签事,签都督事,殿中侍御史。

廉访副使,宣政、宣徽、太常、礼仪、典瑞、太史、太医、将作、中政、储政各院同签,奎章阁供奉学士,给事中,卫候,直达噜噶齐,都指挥使,两都副留守司。

天监,大都、上都兵马都指挥,宣慰副使,各盐运司同知,行中书省理问,散府达噜噶齐,知府,府尹,中议、中宪、中顺大夫,广威、宣威、明威、上将军,上。

骑都尉,郡伯,定为正四品。仪凤司副使,光禄寺少卿,艺文监少监,通政院同签,武备、太仆,尚乘、长信,长秋、承徽,长寍、长庆,寍徽各寺少卿,太府、度支。

利用、中尚、章佩、经正、秘书各监少监,尚供云需各府同知,副都护,崇福司副使,广海盐课都提举,上千户所达噜噶齐、千户,上州达噜噶齐、州尹。

朝请、朝散、朝列大夫,信武、显武、宣武将军,骑都尉,郡伯,定为从四品;中书省右、左司郎中,客省使,各部、各院、各卫所属达噜噶齐、副提举及提点,都。

漕运司副使,新运粮司达噜噶齐,都提举,教坊司副使,枢密、宣政、宣徽、太常、礼仪、典瑞、太史、太医、将作、通政、中政、储政各院院判,五官正,枢密院。

各卫所属千户所达噜噶齐、千户,翰

漕运司副使,新运粮司达噜噶齐,都提举,教坊司副使,枢密、宣政、宣徽、太常、礼仪、典瑞、太史、太医、将作、通政、中政、储政各院院判,五官正,枢密院。

各卫所属千户所,达噜噶齐,千户,翰林,集贤各待制,国子司业,都水司天各少监,太府中尚章佩经正各监丞,廉访司签事,各总管府同知,副总。

管各长官司【品秩不一】各留守判官、中千户所、达噜噶齐、千户、盐运副使、中州达噜噶齐、知州、奉政、奉议大夫、武节、武德将军、骁骑尉、县。

子为正五品,各部郎中,各部所属各库各司达噜噶齐,提举大宗正府郎中,翰林、集贤、宣政、宣徽、太常、礼仪、典瑞、太史、将作、通政、枢密院大司农。

御史台、各经厯、集贤院、司直、奎章阁、参书、中政、储政院、司议、枢密、宣政院、各客省使、太医、将作院、所属各大使【秩品不一】宣徽院、太府监。

武备寺所属各库局提点,内史府咨议,大都、上都所属修内、祗应各司及各局大使,光禄寺丞,武备以下九寺各寺丞,度支、秘书、艺文各监丞,尚

供云需,各府副总管,崇福司丞,行中书省郎中,副理问,广东盐课提举,广海盐课同提举,各路儒学提举,市舶提举,下千户所,达噜噶齐千户下。

州达噜噶齐知州各处托克托和逊,奉直奉训大夫,武义武略将军,飞骑尉,县男,为从五品,中书省左右司员外郎,客省副使,都漕运使判官国。

子司天都水各监监丞储政中政各院长史宣徽院所属各大使【秩品不一】大都上都留守司警巡使,大都路学校所提举,尚供云需各。

总管府判官,开平、宛平、大兴三县达噜噶齐,尹各盐运司运判,上州同知,承德、承直郎、承信、昭信、校尉,为正六品,各部员外郎,各部、各院、各寺监。

及司农司所属提举、副提举、大使、副使、提点、副提点各署令,大宗正府员外郎,大都督府经厯,翰林及集贤修撰,秘书监著作郎,内史府记室都。

护府崇福司及大都、上都留守司经厯、宣慰司经厯官、医提举行、中书省员外郎、广海盐课副提举、广东盐课同提举、市舶同提举、上百户所百。

户中州同知上县达噜噶齐尹儒林承务郎忠武忠显校尉为从六品,中书省右左司都事检校官,各部、各院、各寺、监所属各提举、副提举、大使。

副使提点,同提点及各库各局达噜噶齐,大使副使各市各局提领各仓达噜噶齐,监支纳官,侍仪司承奉班都知掌薪司,令枢密院,御史台都。

事太常礼仪院博士,大史院保章正,灵台郎,秘书监著作佐郎,秘书郎,监察御史,批验提领中百户所百户,上州判官,下州同知,中县达噜噶齐。

译林、集贤各待制,国子司业,都水、司天各少监,太府、中尚、章佩、经正各监丞,廉访司签事,各总管府同知,副总。

管,各长官司【品级不一】,各留守判官,中千户所达噜噶齐、千户,盐运副使,中州达噜噶齐、知州,奉政、奉议大夫,武节、武德将军,骁骑尉,县。

子,定为正五品。各部郎中,各部所属各库、各司达噜噶齐,提举,大宗正府郎中,翰林、集贤、宣政、宣徽、太常、礼仪、典瑞、太史、将作、通政、枢密院、大司农。

御史台各经厯,集贤院司直,奎章阁参书,中政、储政院司议,枢密、宣政院各客省使,太医、将作院所属各大使【品级不一】,宣徽院、太府监。

武备寺所属各库局提点,内史府咨议,大都、上都所属修内、祗应各司及各局大使,光禄寺丞,武备以下九寺各寺丞,度支、秘书、艺文各监丞,尚。

供云需各府副总管,崇福司丞,行中书省郎中,副理问,广东盐课提举,广海盐课同提举,各路儒学提举,市舶提举,下千户所达噜噶齐、千户,下。

州达噜噶齐、知州,各处托克托和逊,奉直、奉训大夫,武义、武略将军,飞骑尉,县男,定为从五品。中书省左右司员外郎,客省副使,都漕运使判官,国。

子、司天、都水各监监丞,储政、中政各院长史,宣徽院所属各大使【品级不一】,大都、上都留守司警巡使,大都路学校所提举,尚供云需各。

总管府判官,开平、宛平、大兴三县达噜噶齐、尹,各盐运司运判,上州同知,承德郎、承直郎、承信校尉、昭信校尉,定为正六品。各部员外郎,各部、各院、各寺、监。

及司农司所属提举、副提举、大使、副使、提点、副提点各署令,大宗正府员外郎,大都督府经厯,翰林及集贤修撰,秘书监著作郎,内史府记室,都。

护府、崇福司及大都、上都留守司经厯、宣慰司经厯官、医提举,行中书省员外郎,广海盐课副提举,广东盐课同提举,市舶同提举,上百户所百。

户,中州同知,上县达噜噶齐、尹,儒林郎、承务郎,忠武校尉、忠显校尉,定为从六品。中书省右、左司都事,检校官,各部、各院、各寺、监所属各提举、副提举、大使。

副使、提点、同提点及各库、各局达噜噶齐、大使、副使,各市、各局提领,各仓达噜噶齐,监支纳官,侍仪司承奉班都知,掌薪司令,枢密院、御史台都。

事,太常礼仪院博士,大史院保章正、灵台郎,秘书监著作佐郎、秘书郎,监察御史,批验提领,中百户所百户,上州判官,下州同知,中县达噜噶齐、

尹,各处托克托和逊副,文林郎、承事郎,忠勇校尉、忠翊校尉,定为正七品。各部、各院、各寺、监所属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大使、副使、提点、同提点各署令,各仓。

大使,大都督府、大宗正府、大司农司、翰林、集贤、宣政、宣徽、太常、礼仪、典瑞、太史、太医、将作、通政各院、都护府、崇福司、宣慰司、两都留守司都事,仪。

凤司、枢密院客省使,太医院,廉访司,各卫、各亲军各都总管、

尹各处托克托和逊副文林承事郎忠勇忠翊校尉为正七品,各部各院各寺监所属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大使、副使、提点、同提点各署令各仓。

大使、大都督府、大宗正府、大司农司、翰林、集贤、宣政、宣徽、太常、礼仪、典瑞、太史、太医、将作、通政各院、都护府、崇福司、宣慰司、两都留守司、都事仪

凤司枢密院客省使,太医院廉访司,各卫各亲军各都总管各万户,及各盐运司经厯应奉,翰林文字,光禄寺主事,各卫各所所属百户,秘书监。

及中瑞,内正、翊正各司典簿,行中书省都事,检校儒学副提举,广东盐课副提举,盐场司令,中州判官,下县达噜噶齐尹,下百户所百户,征事从。

事郎修武、毅武校尉,为从七品;中书省照磨,管句架阁库,管句各部、各院、各寺、监所属使、大使、副使、提领、同提领各仓副使,掌薪司丞,刑部司狱。

大都督府,御史台,司农司,及宣政以下各院,枢密院,照磨管句各卫各亲军,知事,照磨,宣徽院各库局,知事,直长,翰林院,编修,检阅官,典籍,国子。

助教,教授,秘书监,校书郎,太史院保章副掌厯,廉访司知事,两都留守各司局直长,行中书省照磨,管句各盐场批验大使,各路录事司下州判。

官登仕将仕郎,保义、进义校尉,为正八品。各部、各院、各卫、各亲军、各寺、监、各府所属诸司、局知事、照磨、大使、副使、提领、同提领、直长、大宗正府管。

句太常礼仪院举礼郎,奉礼兼检讨,协礼郎,太祝,太史院监候,挈壶正,教授,各盐运使知事,各盐场司丞,管句登仕、将仕佐郎,保义、进义副尉,为。

从八品,各部、各院、各卫、各亲军、各寺监、各府所属诸司局,照磨、大使、副使、提领、同提领,枢密院、御史台、廉访使、架阁库、管句、太史院、各省司厯副。

监候司晨郎,宣慰司照磨,批验副使,各路儒学教授,巡检司为正九品,各部各院所属各库各司属管句大使副使提领,枢密院同管句太常礼

仪院礼直,管句太史院,管句印厯管句学正,司天监提学,教授学正,各科管句,各盐运司照磨,各盐场管句,为从九品。

(臣)等谨按《析津志》及元马祖常诸人文集,元制上都皆有分院、分监,而《元史·百官志》不载。又大禧宗禋院为一品之秩,而院使、副使、签

院诸官皆不载其品,左右威卫为亲军要职,而副使、签事亦不详其品。他如各路及各府之同知、治中、判官、推官,各县之丞、簿、尉、典史,皆亲民之。

职其品级之大小,皆失载。史志之疏略,可知巳。又元制,各部院寺监卫府所属,提举、同提举、提领、同提领、大使、副使,以千百计,或详其品,或不详。

译各万户,及各盐运司经厯、应奉,翰林文字,光禄寺主事,各卫各所所属百户,秘书监。

及中瑞、内正、翊正各司典簿,行中书省都事,检校,儒学副提举,广东盐课副提举,盐场司令,中州判官,下县达噜噶齐、尹,下百户所百户,征事郎、从。

事郎,修武校尉、毅武校尉,定为从七品;中书省照磨,管句架阁库,管句各部、各院、各寺、监所属使、大使、副使、提领、同提领各仓副使,掌薪司丞,刑部司狱。

大都督府、御史台、司农司及宣政以下各院、枢密院照磨,管句各卫各亲军知事,照磨,宣徽院各库局知事,直长,翰林院编修、检阅官,典籍,国子。

助教、教授,秘书监校书郎,太史院保章副、掌厯,廉访司知事,两都留守各司局直长,行中书省照磨,管句各盐场批验大使,各路录事司,下州判。

官,登仕郎、将仕郎,保义校尉、进义校尉,定为正八品。各部、各院、各卫、各亲军、各寺、监、各府所属诸司局知事、照磨、大使、副使、提领、同提领、直长,大宗正府管。

句,太常礼仪院举礼郎,奉礼兼检讨,协礼郎,太祝,太史院监候、挈壶正,教授,各盐运使知事,各盐场司丞,管句,登仕佐郎、将仕佐郎,保义副尉、进义副尉,定为。

从八品。各部、各院、各卫、各亲军、各寺、监、各府所属诸司局照磨、大使、副使、提领、同提领,枢密院、御史台、廉访使架阁库管句,太史院各省司厯副。

监候,司晨郎,宣慰司照磨,批验副使,各路儒学教授,巡检司,定为正九品。各部、各院所属各库、各司属管句大使、副使、提领,枢密院同管句,太常礼。

仪院礼直,管句太史院,管句印厯,管句学正,司天监提学,教授学正,各科管句,各盐运司照磨,各盐场管句,定为从九品。

(臣)等谨按《析津志》及元代马祖常等人的文集,元代制度上都都设有分院、分监,而《元史·百官志》未加记载。又大禧宗禋院官阶为一品,而院使、副使、签

院各官都未记载其品级,左右威卫是亲军的要职,而副使、签事的品级也不详。其他如各路及各府的同知、治中、判官、推官,各县的丞、簿、尉、典史,都是管理百姓的。

官职,其品级大小都缺乏记载。史志的疏漏,由此可知。又元代制度,各部、院、寺、监、卫、府所属,提举、同提举、提领、同提领、大使、副使,数以千百计,有的记载了品级,有的没有记载。

其品级,这里只是撮取其大概,附录在各品级之中,用来省去繁琐冗杂,也是依照郑氏原书简约的体例。

△明

明代制度:宗人府宗人令、左右宗正、左右宗人,太师、太傅、太保,五军都督府左右都督,特进荣禄大夫,特进光禄大夫,左右柱国,驸马都尉,公,侯。

伯【按都尉及三等爵位的品级不详,附录于此】,定为正一品。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都督同知,荣禄大夫,光禄大夫,柱国。

定为从一品。太子宾客【原文误,应为太子少师等】、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尚书,都察院左右

其品兹仅撮其大略,附载于各品中,所以节繁冗,亦依郑氏原书简约之例。

  △明

明制,宗人府宗人,令左右宗正,左右宗人,太师,太傅,太保,五军都督府,左右都督,特进荣禄大夫,特进光禄大夫,左右柱国,驸马都尉,公,侯。

伯【按都尉及三等爵秩品不着附见于此】为正一品,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都督同知,荣禄大夫,光禄大夫,柱国。

为从一品,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尚书,都察院左右都御史,衍圣公,都督佥事,留守司正,留守都指挥使。

资善资政资德大夫骁骑金吾龙虎将军正治上卿上护军为正二品,承宣左右布政使都指挥同知正奉中奉通奉大夫镇国定国奉国将军。

正治卿护军为从二品,太子宾客,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左右侍郎,左右副都御史,通政使,大理寺卿,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顺天、应天。

两府府尹,按察使,京卫指挥使副留守,都指挥佥事,嘉议、正议、通议大夫,昭勇、昭毅、昭武将军,资治尹,上轻车都尉,为正三品,光禄寺卿,太仆寺。

卿行太仆寺卿,苑马寺卿,布政司左右参政,都转运盐使,留守司指挥同知,京卫指挥同知,宣慰使,亚中大夫,中大夫,大中大夫,怀远,定远,安远。

将军、资治、少尹、轻车都尉,为从三品;左右签都御史,左右通政,誊黄,右通政,大理寺左右少卿,少詹事,太常寺少卿,太仆寺少卿,行太仆寺少卿。

苑马寺少卿,鸿胪寺卿,顺天府丞,按察司副使,各府知府,京卫指挥签事,宣慰司同知,中顺、中宪、中议大夫,明威、宣威、广威将军,赞治尹,上骑都。

尉为正四品,国子监祭酒,布政司左右参议,转运司同知,宣抚使,宣慰司副使,朝列,朝议,朝请大夫,宣武,显武,信武将军,赞治少尹,骑都尉,为从。

四品宗人府经厯中极殿、建极殿、文华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大学士,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郎中,通政司左右参议,大理寺左右寺丞。

詹事府左右春坊大学士,左右庶子,翰林院学士,光禄寺少卿,尚宝寺卿,钦天监正,太医院使,上林苑左右监正,顺天、应天两府治中,按察司签。

事各府同知,王府左右长史,仪卫正千户所正千户,宣抚司同知,宣慰司签事,奉议、奉政大夫,武德、武节将军,修正庶尹,骁骑尉,为正五品,吏部。

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员外郎,左右春坊谕德,司经局洗马,翰林院侍读、侍讲、学士,鸿胪寺左右少卿,尚宝司少卿,转运使副,盐、盐课提举,市。

译都御史,衍圣公,都督佥事,留守司正,留守都指挥使。

资善、资政、资德大夫,骁骑、金吾、龙虎将军,正治上卿,上护军,定为正二品。承宣左右布政使,都指挥同知,正奉、中奉、通奉大夫,镇国、定国、奉国将军。

正治卿,护军,定为从二品。太子宾客,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左右侍郎,左右副都御史,通政使,大理寺卿,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顺天、应天。

两府府尹,按察使,京卫指挥使,副留守,都指挥佥事,嘉议、正议、通议大夫,昭勇、昭毅、昭武将军,资治尹,上轻车都尉,定为正三品。光禄寺卿,太仆寺。

卿,行太仆寺卿,苑马寺卿,布政司左右参政,都转运盐使,留守司指挥同知,京卫指挥同知,宣慰使,亚中大夫,中大夫,大中大夫,怀远、定远、安远。

将军,资治少尹,轻车都尉,定为从三品。左右佥都御史,左右通政,誊黄右通政,大理寺左右少卿,少詹事,太常寺少卿,太仆寺少卿,行太仆寺少卿。

苑马寺少卿,鸿胪寺卿,顺天府丞,按察司副使,各府知府,京卫指挥签事,宣慰司同知,中顺、中宪、中议大夫,明威、宣威、广威将军,赞治尹,上骑都。

尉,定为正四品。国子监祭酒,布政司左右参议,转运司同知,宣抚使,宣慰司副使,朝列、朝议、朝请大夫,宣武、显武、信武将军,赞治少尹,骑都尉,定为从。

四品。宗人府经厯,中极殿、建极殿、文华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大学士,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郎中,通政司左右参议,大理寺左右寺丞。

詹事府左右春坊大学士,左右庶子,翰林院学士,光禄寺少卿,尚宝寺卿,钦天监正,太医院使,上林苑左右监正,顺天、应天两府治中,按察司签。

事,各府同知,王府左右长史,仪卫正千户所正千户,宣抚司同知,宣慰司签事,奉议、奉政大夫,武德、武节将军,修正庶尹,骁骑尉,定为正五品。吏部、

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员外郎,左右春坊谕德,司经局洗马,翰林院侍读、侍讲学士,鸿胪寺左右少卿,尚宝司少卿,转运使副,盐运使、盐课提举,市。

舶提举,各州知州,五军都督府经厯,京卫镇抚司镇抚,王府仪卫副千户所副千户,宣抚司副使,安抚使,招讨使,奉训、奉直大夫,武略、武毅将军。

协正庶尹,飞骑尉,定为从五品。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主事,都察院经厯,詹事府丞,大理寺正,左右春坊中允,翰林院侍读、侍讲,国子监司。

业,太常寺丞,太仆寺丞,行太仆寺丞,苑马寺丞,尚宝司丞,钦天监副,五官正,太医院院判,上林苑左右监副,中、东西、南北五城兵马司指挥,顺天、

应天两府通判,宛平、大兴、上元、江寍各县知县,王府审理正,僧录司左右善世,道录司左右正一,神乐观提点,各府通判,王府典仗,留守司及都。

指挥司经厯断事,宣抚司签事,安抚司同知,副招讨,长官司长官,百户所百户,承直郎、承德郎,昭信校尉、承信校尉,

舶提举,各州知州,五军都督府经厯,京卫镇抚司镇抚,王府仪卫副千户所副千户,宣抚司副使,安抚使,招讨使,奉训、奉直大夫,武略、武毅将军。

协正庶尹,飞骑尉为从五品。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主事,都察院经厯,詹事府丞,大理寺正,左右春坊中允,翰林院侍读、侍讲,国子监司。

业太常寺丞,太仆寺丞,行太仆寺丞,苑马寺丞,尚宝司丞,钦天监副,五官正,太医院院判,上林苑左右监副,中、东西、南北五城兵马司指挥,顺天。

应天两府通判,宛平、大兴、上元、江寍各县知县,王府审理正,僧录司左右善世,道录司左右正一,神乐观提点,各府通判,王府典仗,留守司及都。

指挥司经厯断事,宣抚司签事,安抚司同知,副招讨,长官司长官,百户所百户,承直,承德郎,昭信,承信,校尉,云骑尉,为正六品,大理寺副,左右春

坊赞善,左右司直,翰林院史官,修撰,光禄寺丞,署正,鸿胪寺左右寺丞,顺天、应天两府推官,僧录司左右阐教,道录司左右演法,布政司经厯理。

问转运司判官盐课,同提举市舶副提举,安抚司副使,各州同知,千户所镇抚,承务,儒林,宣德郎,忠显,忠武,校尉,武骑尉,为从六品,工部营缮所。

正都察院都事,监察御史,通政司经厯,大理寺评事,翰林院编修,太常寺典簿博士,吏、户、礼、兵、刑、工六科都给事中,行人司司正,上林苑左右监。

丞各典署正五城副指挥,王府审理,副按察司经厯,各府推官,各县知县,京县县丞,留守司都事,副断事,都指挥司都事,副断事,安抚司签事,承

事,文林宣义郎,为正七品;翰林院检讨,光禄寺典簿,署丞,太常寺奉祀,太仆寺主簿,行太仆寺主簿,苑马寺主簿,六科左右给事中,六科给事中。

中书科,中书舍人,詹事府主簿,行人司左右司副,钦天监灵台郎,顺天、应天两府经厯,布政司都事,副理问,转运司经厯,盐课副提举,各州判官。

五军都督府都事,京卫指挥司经厯宣慰司经厯长官司副长官,从事,征仕郎,为从七品,户、刑二部照磨,户部宝钞司提举,工部营缮所副各局。

大使、大通关提举、通政司知事、翰林院五经博士、国子监丞、太常寺协律郎、行人司行人、钦天监主簿、五官保章正、上林苑监各署丞、太医院御

医京县主簿,僧录司左右讲经,道录司左右,至灵王府典膳,正奉祠正,典宝正,纪善,良医,正工,正郡王府典膳,按察司知事,各府经厯,各县县丞。

京卫知事,宣慰司都事,迪功、修职郎为正八品,左右春坊左右清纪郎,翰林院典籍,国子监五经博士、助教、典簿,太常寺寺丞,光禄寺录事、监事。

译云骑尉,定为正六品。大理寺副,左右春。

坊赞善,左右司直,翰林院史官、修撰,光禄寺丞、署正,鸿胪寺左右寺丞,顺天、应天两府推官,僧录司左右阐教,道录司左右演法,布政司经厯,理。

问,转运司判官,盐课同提举,市舶副提举,安抚司副使,各州同知,千户所镇抚,承务郎、儒林郎、宣德郎,忠显校尉、忠武校尉,武骑尉,定为从六品。工部营缮所。

正,都察院都事,监察御史,通政司经厯,大理寺评事,翰林院编修,太常寺典簿、博士,吏、户、礼、兵、刑、工六科都给事中,行人司司正,上林苑左右监。

丞,各典署正,五城副指挥,王府审理副,按察司经厯,各府推官,各县知县,京县县丞,留守司都事,副断事,都指挥司都事、副断事,安抚司签事,承。

事郎、文林郎、宣义郎,定为正七品。翰林院检讨,光禄寺典簿、署丞,太常寺奉祀,太仆寺主簿,行太仆寺主簿,苑马寺主簿,六科左右给事中,六科给事中。

中书科中书舍人,詹事府主簿,行人司左右司副,钦天监灵台郎,顺天、应天两府经厯,布政司都事,副理问,转运司经厯,盐课副提举,各州判官。

五军都督府都事,京卫指挥司经厯,宣慰司经厯,长官司副长官,从事郎、征仕郎,定为从七品。户、刑二部照磨,户部宝钞司提举,工部营缮所副,各局。

大使,大通关提举,通政司知事,翰林院五经博士,国子监丞,太常寺协律郎,行人司行人,钦天监主簿,五官保章正,上林苑监各署丞,太医院御。

医,京县主簿,僧录司左右讲经,道录司左右至灵,王府典膳正、奉祠正、典宝正、纪善、良医正、工正,郡王府典膳,按察司知事,各府经厯,各县县丞。

京卫知事,宣慰司都事,迪功郎、修职郎,定为正八品。左右春坊左右清纪郎,翰林院典籍,国子监五经博士、助教、典簿,太常寺寺丞,光禄寺录事、监事。

鸿胪寺主簿,钦天监挈壶正,顺天、应天两府知事,僧录司左右觉义,道录司左右玄义、知观,王府典膳副、奉祠副、典宝副、良医副、工副,布政司照。

磨,转运使知事,宣抚司经厯,迪功佐郎、修职佐郎,定为从八品。户、刑二部检校,户部宝钞司副提举,各库大使,兵部会同馆大使,工部营缮所丞,各院局。

大使,大通关副提举,都察院检校,詹事府录事,司经局校书,翰林院待诏,国子监学正,太常寺赞礼郎,太仆寺监正,苑马寺监正,茶马大使,钦天。

监五官监候、五官司厯,鸿胪寺署丞,上林苑录事、典簿,教坊司奉銮,王府典簿、典乐、典仪正,布政司检校,按察司照磨,各府知事,各县主簿,宣抚。

司知事,将仕郎、登仕郎,定为正九品。各部、各院、各寺司务,户部各库副使,各仓大使,兵部会同馆副使,刑部司狱,工部各院局副使,都察院司狱,左右。

春坊左右司谏,司经局正字,翰林院孔目,国子监学录、典籍,太常寺司乐,牺牲所吏目,太医院吏目,光禄寺各司大使,教坊司左右韶舞、左右司。

乐,太仆寺监副,苑马寺监副,录事,圉长,茶马副使,鸿胪

鸿胪寺主簿,钦天监挈壶正,顺天应大两府知事,僧录司左右觉义,道录司左右玄义,知观,王府典膳,副奉祠,副典宝,副良医,副工,副布政司照。

磨转运使知事,宣抚司经厯,迪功修职佐郎,为从八品,户、刑二部检校,户部宝钞司副提举,各库大使,兵部会同馆大使,工部营缮所丞,各院局。

大使,大通关副提举,都察院检校,詹事府录事司经局校书,翰林院待诏,国子监学正,太常寺赞礼郎,太仆寺监正,苑马寺监正,茶马大使,钦天

监五官监候,五官司厯,鸿胪寺署丞,上林苑录事,典簿,教坊司奉銮,王府典簿,典乐,典仪正,布政司检校,按察司照磨,各府知事,各县主簿,宣抚。

司知事,将仕、登仕郎,为正九品。各部、各院、各寺司务,户部各库副使,各仓大使,兵部会同馆副使,刑部司狱,工部各院局副使,都察院司狱左右。

春坊左右司,谏司,经局正字,翰林院孔目,国子监学录,典籍,太常寺司乐,牺牲所吏目,太医院吏目,光禄寺各司大使,教坊司左右韶舞,左右司。

乐太仆寺监副,苑马寺监副,录事,圉长,茶马副使,鸿胪寺鸣赞,序班,钦天监司晨博士,顺天府各学教授,照磨,司狱,各税课大使,王府典仪副伴。

读教授,衍圣公教授,郡王府教授,镇国将军教授,布政司各仓库局大使,按察司检校,盐课司市舶司各吏目,各府照磨,各儒学教授,巡检,副巡。

检各府医学正科,各府阴阳学正术,僧纲司都纲,道纪司都纪,宣抚司照磨,安抚司招讨司各吏目,将仕、登仕、佐郎为从九品。

(臣)等谨按明制,在外文职如经略、总督、提督、巡抚、总理、赞理、巡视、抚治诸员,皆以都御史或副都御史、侍郎及各寺卿、少卿奉命莅事。

故无一定之品。武职如总兵官、副总兵、参将、游击、将军、守备、把总,皆无品级,亦无定员。总镇一方者为镇守,独镇一路者为分守,各守一城一堡。

者为守备,同守一城者为协守。又有提督、提调、巡视、备御、备倭诸职,皆以公、侯、伯、都督及勋戚充之。品级无分,校前代之制,独异。又正从九品之

外别有未入流,亦前代所无,以其官冗职,故不胪载云。

  钦定续通志卷一百三十九

●钦定续通志卷一百四十。选举略一。

  选举畧 【一】

(臣)等谨按:举贤任官之制,昉于上古。自虞廷敷奏以言,明试以功,为奋庸熙载之本。三考黜陟,以课其续;上庠下庠,以储其才。后世选

造铨课之法,国学、党塾之教所由并设也。杜典之志,选举首举《周官》大司徒之三物宾兴,以及汉、晋、六朝至唐天宝以前取士之殊制,综其大纲。

译寺鸣赞、序班,钦天监司晨博士,顺天府各学教授,照磨,司狱,各税课大使,王府典仪副、伴。

读、教授,衍圣公府教授,郡王府教授,镇国将军教授,布政司各仓库局大使,按察司检校,盐课司、市舶司各吏目,各府照磨,各儒学教授,巡检,副巡。

检,各府医学正科,各府阴阳学正术,僧纲司都纲,道纪司都纪,宣抚司照磨,安抚司、招讨司各吏目,将仕佐郎、登仕佐郎,定为从九品。

(臣)等谨按明代制度,在外的文职如经略、总督、提督、巡抚、总理、赞理、巡视、抚治等官员,都是以都御史或副都御史、侍郎及各寺卿、少卿的身份奉命处理政事。

所以没有固定的品级。武职如总兵官、副总兵、参将、游击将军、守备、把总,都没有品级,也没有固定的员额。总管镇守一方的称为镇守,独自镇守一路的称为分守,各自守卫一城一堡的。

称为守备,共同守卫一城的称为协守。又有提督、提调、巡视、备御、备倭等职务,都是由公、侯、伯、都督及有勋劳的外戚担任。品级没有区分,比起前代的制度,格外特殊。又正、从九品之

外还有未入流,这也是前代所没有的,因为这类官职冗杂,所以不一一详细记载了。

钦定续通志卷一百三十九

●钦定续通志卷一百四十。选举略一。

选举略【一】

(臣)等谨按:举荐贤才、任用官员的制度,起源于上古。自从虞舜朝廷广纳臣下的奏言,明确考核其功绩,这是奋勉建功、光大功业的根本。三年一考核,据以决定升降;设立太学、乡学,据以储备人才。后世选拔、

铸造、铨叙、考课的方法,国学、乡党学塾的教育制度,都是由此并行设立的。杜佑《通典》的记载,选举一门首先列举《周官》大司徒以三物宾兴贤能的制度,以及汉、晋、六朝直到唐天宝以前取士的各种特殊制度,综合其大纲。

另外编为杂议论一卷,以备参考采择;而学校则分别记载在后面。郑樵《通志》采用《通典》并加以删节,沿袭其体例;至德以后的内容,则补充其未备之处。像长庆年间之前,请求详加复核;建中年间改试。

杂文,太和年间从内廷出题,以及殷侑请求设立史科,李德裕主张选取实际才艺,都详细记载在篇中,那么唐代一朝的制度就完备了。只是杂议论一卷,《通典》本来是因为唐代中叶以后选拔人才。

匮乏,铨选壅塞停滞,才开始商议修改其条例。又采录赵匡、沈既济等人的奏议,评论其中的是非。然而其用意只是想要挽救一时的弊病,本来就没有时间为长远的后代制定谋略。其中关于举人的条例,请求

命令通晓《礼记》《尚书》《孝经》《论语》的人,必须兼通《道德经》等经典、管子、墨子等诸子之学。这是因为唐人尊崇老子,设立崇玄馆及道学生徒,所以诸子之学与六经并重。宋代以后专门推崇儒学,凡是不。

属于六艺之科、不折衷于孔孟之道的,都不能立于学官,比起唐代兼采诸子的制度就更为纯正了。其中关于选人的条例,请求命令两都的选人在来年先行考试,以确定等第。这是因

别为杂议论一卷,以备采择;而学校则分载于后焉。郑志取杜典而删节之,沿其体例;至德以后,则补所未备。若长庆之先,请详覆;建中之改试,

杂文,太和之从内命题,与夫殷侑请立史科,李德裕议取实艺,皆备着于篇,则有唐一代之制度备矣。惟杂议论一卷,杜典本因唐之中叶登进。

乏才,铨选壅滞,始议更定其条例。又取赵匡、沈既济诸奏议,评搉其是非。然其意祗欲救一时之弊,固不暇为累代久远之谟也。其举人条例,请

令通《礼记》、《尚书》、《孝经》、《论语》者,必兼通《道德》诸经、管、墨诸子。盖唐人尊奉老子,置崇元观及道学生徒,故诸子与六经并重。宋以后专尚儒学,凡不

在六艺之科,折衷孔孟者,皆不立于学宫,视唐制之兼采诸子为醇正矣。其选人条例,请令两都选人来年先试,以定等第。盖唐时选法,在洛州。

者谓之东选,在岭南者谓之南选,皆就近授职,以省往来。其后江南、淮南、福建并遣郎官、御史为选补使,选法不一,故当预定其章程,后世铨政。

多总于尚书,无所谓诸州分选之事矣。至《选举杂议》,欲广外州辟召,以分选柄,则又狃于藩镇辟官之见。在唐时,亦未见其议之尽善也。郑志之。

述杜典,惟以宋承唐制,选举之法屡有改移,故载前人议论以待取裁。岂必以杜典之条例可垂法守哉?夫时异势异,因变制宜,立议之规切利。

弊者亦祗补救于一时,迨世代既久,流弊亦殊。设追举其言而起行之,庸有当乎?即以宋名臣之建议者论之,如苏轼之议贡举,请复诗赋而罢。

经义,因言选举之道,不必尽由于学,此为王安石之设三经新义而发也。及新义既废,则选举悉由学校,未尝不行之永久,司马光之请立十科。

欲以省唐代科目之繁,抑宋时特奏名之滥也。元明进士皆无特奏名之例,而元之考试程序,明之三途并用,又与唐宋之科目迥殊矣。诸臣立

议在当时,未尝不凿然可见施行,故诸史皆取其事之切时政者,类编于志,以考见古今得失。若专采议论,别为一帙,不与时事相附丽,则虽指

陈剀切徒托空言,且五朝法制,彼此互殊,利病各见,必不能定从一家之议,以折衷前代之权衡,又无庸兼采同异诸说,往复诘难,先后参差而

仍无益于考证,此杜典杂议不必袭也。臣等承命续修选举畧,凡唐制之详于郑志者,无俟复载。自五代、宋、辽、金、元、明诸史选举之制,详为综核。

以次汇叙,而于臣僚之条议,散见诸篇,不别为总系焉。唐以后,用人皆资科举,故前列进士、制科,次之荐举及胥史,又次之,而铨选则详其条格。

为厯代制二卷,宋时重磨勘之法,特置考课院。

译为唐代的铨选之法,在洛州。

选拔的称为东选,在岭南选拔的称为南选,都是就近授予官职,以节省往来的时间。后来江南、淮南、福建又派遣郎官、御史担任选补使,选拔的方法不统一,所以应当预先制定其章程,后世的铨选政务。

多归总于尚书省,不再有各州分别选拔这样的事了。至于《选举杂议》,想要广开外州辟召人才的途径,以分散选拔的权柄,这又是拘泥于藩镇辟任官员的见解了。在唐代的时候,也未见这种主张十分妥善。郑樵的著作。

沿用《通典》的记述,只是因为宋代承袭唐代制度,选举的方法屡次有所改动变迁,所以记载前人的议论以备取舍裁定。难道一定要认为《通典》的条例可以作为永久遵循的法度吗?时势不同,就要因时变化、制定适宜的措施,立论中切中利。

弊的地方也只是在一时加以补救,等到经过了很长的世代,流弊也就各不相同了。假设追随他们的言论并加以施行,难道还合适吗?就以宋代名臣的建议来说,比如苏轼议论贡举,请求恢复诗赋考试而废除。

经义,因而谈到选举之道,不必全然依赖于学校,这是针对王安石设立三经新义而发的。等到三经新义被废除之后,选举就全部依据学校,也未尝没有长久施行;司马光请求设立十科取士。

想要以此精简唐代科目的繁琐,抑制宋代特奏名的泛滥。元、明两代的进士都没有特奏名的先例,而元代的考试程序、明代的三途并用,又与唐宋的科目大不相同了。诸位大臣的建。

议在当时,未尝不是明确可行的,所以各史都采录其中切合时政的事,分类编入志书,以此考察古今的得失。如果专门采录议论,另编成一册,不与当时的事务相配合,那么即使议论。

陈说得极为恳切,也只是空谈罢了,况且五个朝代的法制彼此互不相同,利弊各有所见,必定不能确定采用哪一家的主张,来折衷前代的权衡取舍,又何必兼采各种不同的说法,反复诘难、前后参差不齐,而。

仍旧无益于考证呢,这就是《通典》的杂议不必因袭的原因。臣等奉命续修选举略,凡是唐代制度在郑樵《通志》中已经详载的,就不再重复记载。从五代、宋、辽、金、元、明各朝史书中选举的制度,详加综合考核。

依次汇编叙述,而各朝臣僚的条陈议论,分散见于各篇之中,不再另外汇总记述。唐代以后,用人都依赖科举,所以前面列出进士、制科,其次是荐举及胥吏出身,再其次,而铨选则详细记录其条例格式。

编为历代制两卷。宋代重视磨勘之法,特别设立考课院。金、元两朝都各自更定了考课的方法。明代的考绩制度,最终归结于吏部,总编为考绩一卷。太学用人以及各州郡设立学校,宋代的制度比。

唐代更为广泛,元、明两代,大多沿袭宋代制度,谨详细记述其规章条约,编为学校一卷。各篇目的先后次序,仍旧依照郑樵《通志》的编排。

历代制上

○历代制上

五代

△五代

五代的科举取士,都沿袭唐代的制度。只是知贡举一职则是临时选派授任,不限于固定的规格。此前,唐代开元年间

金、元皆更定考课之法。明代考绩,要其成于吏部,总为考绩一卷。太学用人及州郡置学,宋制较。

唐代为广元明,多仍宋制,谨详其规约。为学校一卷,其篇目之前后,仍以郑志为叙。

  厯代制上

  ○厯代制上

  五代

  △五代

五代科举取士,皆仍唐制。惟知贡举则临时简授,不限常格。先是,唐开元时,以礼部侍郎专知贡举,其后或以他官领,多用中书舍人及诸

司四品清资官,梁始以尚书左仆射知贡举,后或以户部侍郎、刑部侍郎为之,不专领于礼部。太祖开平元年,敕近年举人当秋荐之时,不亲试。

者,号为拔解,今后宜止绝。又敕礼部贡院,每年所放明经及第,不得过二十人。后唐庄宗同光三年,敕今年新及第进士符蒙正等,令翰林院覆。

试今后礼部所试,委中书门下详覆,奏闻。是时,工部侍郎任赞奏请:诸色举人,不是家在远方、水陆隔越者,逐处选宾从官僚中,艺学精博一人。

各于本贯一例分明比试,如非通赡,不许妄给。文解明宗,天成五年正月,礼部贡院奏:「当司淮天成三年十二月敕文内,准近敕,自此进士试杂」。

文后据所习本经一二考试,须帖得通三以上即放及第者,奉敕进士帖经,本朝旧制,盖欲明先王之旨趣,阅多士之文章,近代以来,此道稍坠。

今且上从元辅,下及庶僚,虽习百艺者极多,能明经者甚少,恐此一节或滞羣才。今年凡应进士举,所试文策及格帖经,或不及通三与放及第。

来年秋,赋词人所习,一本经,许令对义目多少次第,仍委所司条例闻奏。其今年本经内对义二目五道,考试通二通三,准帖经例放入第,其将

来秋赋诸寺监及诸州府所解送进士第,亦准去年十月敕考,具诗赋义目、帖经等,并解送赴省。如或不依此解送,当司准近敕,并不许送试其

悉奉敕,行长兴元年敕,进士科己及第者,计选数年满日,许令就中书省陈状,于都堂前各试本业诗赋判文等,其中才艺灼然可取者,便与除。

官如或事业未甚精者,祗许准添选。周太祖广顺三年敕礼部贡院,于引试之前,精加考核,逐场去留。无艺者,虽应举年深,不得饶借场数。有艺

者虽遭黜落,并许陈诉。户部侍郎权知贡举赵上交奏:进士原试诗赋各一首,帖经二十帖,对义五道。今欲罢帖经、对义,别试杂文二首,试策一。

道从之后,刑部侍郎权知贡举徐召符奏,请别试杂文二首,外其帖经对义,亦依

译,以礼部侍郎专门主管贡举,此后有时用其他官员兼领,多用中书舍人及各。

司四品清要官员。后梁开始以尚书左仆射主管贡举,后来有时用户部侍郎、刑部侍郎担任,不再专门归属于礼部。太祖开平元年,敕令近年来举人在秋试之时不亲自应试。

的,称为拔解,此后应予彻底禁止。又敕令礼部贡院,每年录取的明经及第者,不得超过二十人。后唐庄宗同光三年,敕令今年新及第的进士符蒙正等人,命翰林院复。

试。此后礼部所主持的考试,交由中书门下详加复核,然后奏闻朝廷。当时,工部侍郎任赞奏请:各类举人,凡不是家住偏远地方、道路水陆阻隔遥远的,都分别在原籍选派学识渊博的宾从官员一人。

分别在各人本籍一律进行比试核对,如果不是确实优秀的,不许随意发给文解。明宗天成五年正月,礼部贡院上奏:本司自天成三年十二月的敕文中,遵照近来的敕令,从此以后进士考试杂。

文之后,根据所习的本经再考一二场,须帖经答对达到十之三以上才准予放榜及第。奉敕:进士帖经,本是本朝的旧制,本意在于阐明先王的旨意宗趣,考察众多士人的文章,只是近代以来,这一制度渐渐荒废了。

如今上自元辅重臣,下至一般官员,虽然学习各种技艺的人极多,能够精通经学的人却很少,恐怕这一条规定会埋没了众多的人才。今年凡是应进士科考试的,所考的文策及格律帖经,若达不到十之三的也予以放榜及第。

来年秋试,赋诗作词的人所习的一部本经,允许他们就对义的题目多少依次考核,仍旧责成有关部门制定条例上奏。本经内对义两个题目共五道,考试成绩达到十之二、十之三的,比照帖经的先例予以放入及第,将

来秋试时各寺监及各州府所解送的进士,也依照去年十月的敕令,考核其诗赋、义题、帖经等,一并解送到礼部应试。如果有不依照此办法解送的,本司依照近来的敕令,一律不予准许送试。

其(这些规定)都遵奉施行。长兴元年敕令:进士科已经及第的人,等到候选年数期满之日,允许到中书省呈递状文,在都堂前各自考试本行专业的诗赋、判文等,其中才艺确实出众可取的,便予以授予。

官职;如果学业还不够精通的,只准予增加候选资历。周太祖广顺三年敕令礼部贡院,在引试之前,要精心加以考核,逐场淘汰或留取。没有才学的人,即使应举年数已久,也不得放宽场次的要求。有才学的。

人即使被黜落,也都允许申诉。户部侍郎、权知贡举赵上交上奏:进士原本考试诗赋各一首,帖经二十帖,对义五道。如今想要罢除帖经、对义,另外考试杂文两首,策论一。

道,皇帝依从了。后来,刑部侍郎、权知贡举徐召符上奏,请求另外考试杂文两首,此外其帖经、对义,也依照旧例执行。

原格,从之。世宗显德二年,敕礼部贡院奏,今年新及第进士李。

覃等一十六人所试诗赋文论策文等,国家设贡举之司,求俊茂之士,务询文行以重科名。比闻近年以来,多有滥进,或以年劳而得第,或因媒

势以出身,今岁所贡举人,试令看详,果见纰谬,须至去留。其李覃等四人,宜放及第;其严说等一十二人,艺学未精,并宜黜落,且令苦学以俟将。

译原格,皇帝批准了这个建议。世宗显德二年,礼部贡院上奏说,今年新考中的进士李覃等一十六人所考的诗赋文论策文等,国家设立贡举之司,是为了求取才能出众的人才,务必要考察其文才品行以重视科举功名。近来听说,多有滥竽充数被录取的情况,有的凭借年资熬得及第,有的靠着攀附权势而得以出身。今年所贡举的人,我下令加以详细审看,果然发现了差错谬误,必须加以去留裁定。其中李覃等四人,应准予及第;严说等一十二人,才学尚未精通,都应予以黜落,姑且让他们刻苦攻读以等待将来。

来礼部侍郎刘温叟失于选士,颇属因循,据其过尤,本应谴谪,尚示宽恕,特与矜容。刘温叟放罪,将来贡举公事,仍令所司具条理闻奏,又尚书

礼部侍郎知贡举窦仪奏,其进士请今后省卷,限纳五卷以上,于中须有诗赋论各一卷,余外杂文歌篇并许同纳,帖经对义并须实考,通三以。

上为合格,其不及人,以文义优劣为五等。取文字乖舛、词理纰谬最甚者为第五等,殿五举;其次者为第四等,殿三举;以次稍优者为第三等,第。

二等并许次年赴举,其所殿举,并于所试卷子上朱书封送中书门下,请行指挥。五年,诏曰:「比者以近年贡举颇是因循,频诏有司精加试练所」。

冀去留无滥,优劣昭然。昨贡举院奏,今年新及第进士等所试文书,或有臧否,爰命词臣再令考核。其刘恒等诗赋稍优,宜放及第。王汾文词未

至精敏,念以顷曾驳落,特与成名。熊若儒、陈保衡皆是远人,深可嗟念,亦放及第。其郭浚等并从退落,更宜修进,以俟将来。知贡举右谏议大夫。

刘涛选人不当,有失用心,可责授右赞善大夫。五代制度紊隳,举士私滥。周世宗励精图治,激励斯严焉。其它制科、童子科,则晋出帝开运元年。

一行之周太祖广顺三年正月,赵上交奏:「童子凡念书二十四道,今欲添念书通前五十道,念及三十道者放及第。」从之。世宗显德二年,窦仪奏:

罢之。明法科则后,唐明宗长兴二年七月敕:「明法科今后宜与开元礼科同,其选数兼赴举之时,委员院别奏请,会法试官依格考试。」晋高祖天

福六年五月敕明法一科今后宜令五选集合格注官日优与处分。周太祖广顺三年正月,赵上交奏:「明法原帖律令各十五帖,对义二十道。今」

欲罢帖律令试墨义六十道,从之。宏辞、拔萃科,则梁太祖开平三年一举行之。登科者二人,前进士余渥,承旨舍人李遇。后唐明宗天成三年深。

州参军王蟾一人欲应此举,有司不谙条例,乃援引唐故事,敕考官焉。长兴元年复行之,应书判拔萃,祇有卢氏县主簿张岫,后即停罢【按

五代进士科多不过二十余人,少或十数人。诸科唯后汉天福十二年取百五十五人,干佑元年多至百七十九人。其余或七八十人,少亦竟至。

一二人】至铨法则乱离之后,文籍散失,虽间有创设,亦多权宜补苴之计。后唐庄宗同光二年八月,中书门下奏:“本朝创立检制,奸滥伦叙官。”

资颇谓精详,久同遵守。自乱离之后,巧伪滋多。兼同光元年八月,车驾在东京,权判南曹工部员外郎卢重,因兴复之始,务切怀来。凡有条疏多。

失根本,以至冬集赴选人,并南郊行事官及陪位宗子,共一千三百余人。

译来礼部侍郎刘温叟在选拔士人上有失职,颇有些因循苟且,按他的过失,本应受到谴责贬谪,但仍表示宽恕,特地给予宽容对待。刘温叟被免罪,将来主持贡举的事务,仍命令主管部门拟定条例上奏。又,尚书

礼部侍郎、知贡举窦仪上奏,说进士今后呈缴的省卷,限定要交纳五卷以上,其中必须有诗、赋、论各一卷,此外的杂文歌篇也允许一并呈交,帖经和对义都必须实地考核,能通三分。

以上的算合格,其中不合格的,按文义的优劣分为五等。取文字乖谬、词理错乱最严重的定为第五等,殿罚五次科举;其次的定为第四等,殿罚三次;依次稍好一些的定为第三等。

第二等的都允许次年参加科举,那些被殿罚的,都在所试的卷子上用朱笔批注封送中书门下,请示如何处置。开宝五年,皇帝下诏说:"近年来贡举颇为因循苟且,屡次下诏命有关部门精心加以考核训练",

希望录取或淘汰都不滥选,优劣分明。昨日贡举院上奏,说今年新及第进士等人所试的文章,有的存在好坏问题,于是命词臣再次加以考核。其中刘恒等人的诗赋稍显优异,应当放为及第。王汾的文词还

未达到精妙敏捷,念及他此前曾被驳落,特此赐予及第之名。熊若儒、陈保衡都是远方之人,实在令人叹惜怜念,也放为及第。郭浚等人一并予以退落,还应当继续修习进取,以待将来。知贡举、右谏议大夫

刘涛选拔人才不当,用心有所失误,应予以责罚,降授右赞善大夫。五代时制度紊乱废弛,选拔士人私相滥举。周世宗励精图治,在这方面激励整顿得很严格。至于其他的制科、童子科,则晋出帝开运元年

施行过一次。到周太祖广顺三年正月,赵上交上奏说:"童子应试的念书总共二十四道,如今想增加念书数目,通共到五十道,念到三十道以上的放为及第。"皇帝听从了。周世宗显德二年,窦仪上奏,

将其废除。明法科方面,后唐明宗长兴二年七月敕令:"明法科今后应与开元礼科相同,其选授的名额和赴考的时间,委托主管部门另行奏请,会同法试官依照标准考试。"晋高祖天

福六年五月敕令,明法这一科今后应让五选合格后在注官之日优先予以处置。周太祖广顺三年正月,赵上交上奏说:"明法科原本帖律令各十五帖,对义二十道,如今"

想罢去帖律令,改试墨义六十道,皇帝听从了。宏辞、拔萃科,则梁太祖开平三年施行过一次,登科的有两人,前进士余渥、承旨舍人李遇。后唐明宗天成三年,深

州参军王蟾一人想应此科举,主管部门不熟悉相关条例,于是援引唐朝旧例,敕令考官考核他。长兴元年恢复施行这一科,应试书判拔萃科的,只有卢氏县主簿张岫一人,此后就停罢了【按

五代时进士科录取多不过二十余人,少的时候只有十几人。诸科中只有后汉天福十二年取了一百五十五人,干佑元年更多达一百七十九人。其余的有的七八十人,少的甚至只有

一二人】。至于铨选之法,则在乱离之后,文书典籍散失,虽然间或有所创设,也多是权宜应付的补救办法。后唐庄宗同光二年八月,中书门下上奏:"本朝创立检核制度,用以整顿滥杂的官员次序,"

资历颇为精详,长久以来共同遵守。自从乱离之后,取巧作伪的现象增多了。加上同光元年八月,皇帝车驾在东京,暂时代理南曹事务的工部员外郎卢重,因为正值兴复之初,一心致力于招纳归附之人。凡有条文规定多

失去了根本,以至于冬季集合等候选授的人,连同南郊行礼的官员和陪位的宗室子弟,共一千三百多人。铨曹检核勘验的时候,互相援引攀附,去留取舍之际,争论不断。如果又依违两可,必然滋长讹误滥杂

铨曹检勘之时,互有援引,去留之际,不绝争论。若又依违,必长讹滥,望

差权判尚书省铨左丞崔沂、吏部侍郎崔贻孙、给事中郑韬光、李光序、吏部员外郎边损等同详定:旧长定格、循资格、十道图,务令简要,可久施。

行从之,明宗天成二年三月,铨司奏:「选人或有出身,或因除授,各拘常例,方赴调集。其有因远地干戈,兼以私门事故,遂致过格,固非愿为。伏请」。

且依旧格,不问过格十年外,不在赴选之限,从之。天成四年五月,敕今后应前资州县官及两除官,可依常调赴选,兼有庄宗及朕御署,亦准近。

敕赴选其一任除官,未入选调,若无定制,难以进身,宜约所守官资序高卑,许令同有出身人合格年限求官,赴京日仍须本道申送其解由考。

牒罢任年月分明,别与除授。第二任官两除后,便准常调选人。例如藉才升擢,不在此限。又敕:应进策人等,若是选人所进内一事可行,与减两。

选两事,减四;选三事以上,依资与官。如无选可减及所欠选数则少,可行事件则多,据等第更优与恩奖。其诸色举人不在进策之限。闵帝应顺。

元年闰正月,中书门下奏:「天成二年敕准长定格,应经学出身,一任三考,许入下县令、下州录事参军,亦入中州录事参军;两任四考,许入中下」。

县令,中州录事参军两任,六考许入上县令,紧州录事参军凡为进取,皆有缘因,或少年便受好官,或暮齿不离卑任,况举士或年四十始得经。

学及第八年,赴调方受一官;于一任之中,多不成三考,再来赴选,年已蹉跎。有一生不至令录者,若不改革,何以发扬?自此经学出身,一任两考。

许入中下县令、下州录事参军,奉敕其经学出身一任两考,元敕入中下县令、下州录事参军,今后更许入下县令、中州、下州录事参军,一任三。

考者,于人户多处州县,注拟如于近敕内资序无相当者,即准格循资考入官。其两任四考者,准五考例入官,余准格条处分。周世宗显德元年。

初令翰林学士、两省官举令录除官之日,署举者姓名。若贪秽败官,连坐五月。吏部奏:流内铨准格例,南曹十一月末开宿,判成选人后先具数。

申铨司,铨司举状,便牓示选人,引纳京诸司官使印家状及试判纸。三度牓引,得齐足,方至十二月上旬内定曰:「鏁铨应行内诸司公事,或有干」。

系申铨司取裁,便准敕格指挥。如铨司难议裁酌,即申堂取裁焉。宋之科目有进士,有诸科,有武选,常选之外,又有制科,有童子举,而进士得。

人为盛,神宗始罢诸科,而分经义、诗赋以取进士。其后遵行,未之有改。初礼部贡举设进士、九经、五经、开元礼、三史、三礼、三传、学究、明经、明法等。

译,希望

派遣暂代尚书省铨选事务的左丞崔沂、吏部侍郎崔贻孙、给事中郑韬光、李光序、吏部员外郎边损等人一同详加评定:把旧有的长定格、循资格、十道图,务必使其简明扼要,可以长久施

行。皇帝听从了。明宗天成二年三月,铨选部门上奏:"选人有的有出身资格,有的因为除授官职,各自都拘于常例,才能赴任调集。其中有因为远方发生战乱,加上私人家门变故,以致超过了规定期限的,本来并非出于本意。恳请"

仍旧依照旧的规格,不问是否超过规定十年以外的,都不在赴选的限制之内。皇帝听从了。天成四年五月,敕令今后凡是曾任州县官及两次被除授官职的人,可以依照通常的调集程序赴选,加上有庄宗和朕的御署批准的,也依照近来的

敕令赴选。其中有一任被除授官职、尚未进入选调程序的,如果没有固定的制度,就难以进身,应该按所任官职资序的高低,允许与同样有出身资格的人合并计算年限求取官职,赴京之日仍须由本道申报呈送其解由考

牒,罢任年月要写明清楚,另外予以除授。第二任官经过两次除授之后,就依照通常调集的选人办理。像那种因才干出众而被提拔的例子,则不在此限制之内。又敕令:凡是进呈策论的人等,如果所进的策论中有一件事可以施行,减去两

选;两件事,减去四选;三件事以上,依照资历给予官职。如果没有可减的选数而所欠的选数又少,可施行的事项又多,就依照等第再优给恩奖。其他各类举人不在进策的限制之内。闵帝应顺

元年闰正月,中书门下上奏:"天成二年敕令依照长定格,凡经学出身的人,任满一任三考,允许进入下县令、下州录事参军,也可以进入中州录事参军;任满两任四考,允许进入中下"

县令、中州录事参军两任,任满六考允许进入上县令、紧州录事参军。凡是求取进身的人,都各有原因,有的年少便得到好官,有的年老还脱离不了卑微的职位,何况举人有的四十岁才考中经

学及第,又经过八年,赴调才受到一官;在一任之中,大多不能任满三考,再来赴选,年岁已经蹉跎了。有的人一辈子都做不到县令、录事参军,如果不改革,凭什么激励人心?从此以后经学出身的人,任满一任两考,

就允许进入中下县令、下州录事参军。"皇帝下敕:经学出身任满一任两考,原来的敕令是进入中下县令、下州录事参军,今后再允许进入下县令、中州、下州录事参军;任满一任三

考的,在人户众多的州县注拟官职。如果按近来的敕令资序没有相当的,就依照旧格按资历考核后授官。其中任满两任四考的,依照五考的例子授官,其余的依照旧格条例处置。周世宗显德元年,

开始命令翰林学士、两省官在举荐令、录事等官被除授之日,署上举荐人的姓名。如果这人贪污腐败败坏官职,举荐人要连坐五个月的处分。吏部上奏:流内铨依照旧格惯例,南曹在十一月末开始留宿办公,判定录取的选人先后具列人数,

申报铨司,铨司发出举状,就张榜告示选人,引导他们纳交京城各司官员的印章、家状及试判用纸。三次张榜引见,凑齐人数后,才在十二月上旬内下命令:"封锁铨选事务期间应处理的各司公事,如果有涉"

及需要申报铨司裁定的,就依照敕令格式处理。如果铨司难以商议裁定,就申报中央裁定。"宋朝的科目有进士,有诸科,有武选,常选之外,又有制科,有童子举,而进士取

得的人才最为兴盛。宋神宗才开始废除诸科,而分经义、诗赋两类来选取进士。此后一直遵行,没有再改变。当初礼部贡举设有进士、九经、五经、开元礼、三史、三礼、三传、学究、明经、明法等

科目,都在秋天参加地方发解试,冬天在礼部集合,春天考试合格的

科皆秋取解,冬集礼部,春考试合格者,列名发榜于尚书省。凡进士试诗赋论各一首,策五道,帖《论语》十帖,对《春秋》或《礼记》墨义十条。凡九经帖。

书一百二十帖,对墨义六十条;凡五经帖书八十帖,对墨义五十条;凡三礼,对墨义五十条;凡三传一百一十条;凡《开元礼》三史,各对三百余条。

凡学究《毛诗》各对墨义五十条,《论语》十条,《尔雅》《孝经》共十条,《周易》《尚书》各二十五条。凡明法对律令四十余条,兼经并同《毛诗》之制,各间经引试。

通亦为合格,仍抽卷问律。本科则否?诸州判官试进士,录事参军试诸科,不通经义则别选官考校,而判官监之。凡诸司长吏举送,必先稽其版。

籍察其行为乡里所推,每十人相保,内有缺行则连坐,不得举。自唐以来,所谓明经不过帖书墨义,观其记诵而已,故贱其科;而不通者,其法特。

重太祖干德元年诏曰:「旧制,九经一举不第而止,非所以启迪仕进之路也。自今依诸科,许再试。」又诏:「食禄之家有登第者,礼部具姓名以闻,令」

覆试之【按太祖干德三年陶谷子邴擢上第帝曰谷不能训子安得登第故有是诏】开宝三诏礼部阅贡士及十五举尝终场得一百六。

人赐本科出身、特奏名恩例,盖自此始。翰林学士李昉知贡举,有诉其用情取舍者,帝乃籍终场下第人姓名,得三百六十人,皆召见御殿,给纸。

笔别试诗赋,赐数十人及第,于是殿试遂为常制。太宗太平兴国三年,得第者五百余人,唐后未有如此之盛。其甲乙第一进士及九经,皆授为

将作监丞、大理评事、通判诸州,其余亦优等授官。仁宗天圣时,天下乂安,取才唯进士诸科为最,广名公巨卿皆由此选,而仁宗亦向用之,登上

第不数年,辄显贵。其贡礼部,而数诎者得特奏名。或因循不学,乃诏曰:「学犹殖也,不学将落。朕虑天下之士或有遗也。」既己临轩较得失,而忧其

屡不中科,则衰迈而无所成;退不能返其里闾,而进不得预于禄仕。故常数之外,特为之甄采,而狃于宽恩,遂隳素业,苟简成风,甚可耻也。自今

宜笃进厥学,无习侥幸焉。嘉佑二年,又定明经试法。凡明两经,或三经、五经,各问大义十条。两经通八,三经通六,五经通五为合格。兼以《论语》《孝

经时务三条,出身与进士等。又定制:进士第一,除大理评事,签书两使幕职官,代还,升通判,再任满,试馆职;进士第二、第三,除两使幕职官,代还。

改次等京官,第四、第五除试衔知县,代还迁两使职官。哲宗元佑四年,立经义、诗赋两科。凡诗赋进士,于易、诗、书、周礼二记、春秋、左传内听习一。

译人,列出名单张榜发布于尚书省。凡进士考试诗、赋、论各一篇,策论五道,帖经《论语》十帖,对答《春秋》或《礼记》墨义十条。凡九经,帖

书一百二十帖,对答墨义六十条;凡五经,帖书八十帖,对答墨义五十条;凡三礼,对答墨义五十条;凡三传对答一百一十条;凡《开元礼》三史,各对答三百余条。

凡学究,《毛诗》各对答墨义五十条,《论语》十条,《尔雅》《孝经》共十条,《周易》《尚书》各二十五条。凡明法对答律令四十余条,兼经的考核方式都与《毛诗》的制度相同,各科之间夹杂进行经义考试,

能通过的也算合格,仍然抽取试卷考问律文。本科(明法)则不用兼经。各州判官考试进士,录事参军考试诸科,如果不通晓经义就另外挑选官员考核,而由判官监考。凡是各司长官举荐送选的人,必须先查核他的户

籍,考察他是否为乡里所推重,每十人互相担保,其中有一人品行有缺失就要连坐,不得举荐。自唐代以来,所谓明经不过是帖书墨义,只看他记诵的能力罢了,所以人们轻视这一科;但对于不通晓者,法律格外

从严。太祖干德元年下诏说:"旧制规定,九经一次考试不第就不能再考,这不是用来开辟仕进之路的做法。从今以后依照诸科的规定,允许再次应试。"又下诏说:"享受俸禄之家有人考中的,礼部要列具姓名上奏,命令"

另行覆试【按太祖干德三年,陶谷的儿子陶邴考中了高第,皇帝说:陶谷都教不好儿子,怎么能考中呢,所以才有这道诏令】。开宝三年,皇帝下诏让礼部检阅贡士,凡是应试满十五次而始终未能中第的一百六

十人,赐予本科出身,特奏名的恩例大概就是从这时开始的。翰林学士李昉主持贡举时,有人告他徇私取舍,皇帝于是登记了终场落第人的姓名,得到三百六十人,都召来在便殿接见,发给纸

笔另外考试诗赋,赐给其中数十人及第,于是殿试从此就成为常规制度。太宗太平兴国三年,考中的有五百余人,唐代以后从没有像这样兴盛过。其中甲乙科第一名的进士及九经,都被授为

将作监丞、大理评事,并出任各州通判,其余的也按优等授官。仁宗天圣年间,天下太平,选拔人才只以进士、诸科为最重要,众多的名公巨卿都是由此选拔出来的,而仁宗也很重视任用他们,考中

高第的人不出几年,便显贵起来。那些进献到礼部,而屡次被淘汰的人可以得到特奏名。有人因循守旧不肯用功学习,于是皇帝下诏说:"学问就像种植一样,不学习就会衰败凋落。朕担忧天下的士人有的荒废了学业。"皇帝已经亲临殿前考核他们的得失,又忧虑他们

屡次不能考中科第,那么等到年老衰迈就会一事无成,退不能返回乡里,进又不能得到官职俸禄。所以在常规名额之外,特地为他们加以甄别选拔,但他们习惯了宽松的恩典,于是荒废了本业,苟且简单成为风气,实在很可耻。从今以后,

应当切实进修学问,不要习惯于侥幸取巧。嘉佑二年,又制定明经科的考试法。凡是精通两经,或三经、五经的,各问大义十条。两经能通八条、三经能通六条、五经能通五条为合格。兼考《论语》《孝

经》和时务三条,出身与进士相同。又制定制度:进士第一名,授大理评事,签署两使幕职官,任满召还,升任通判,再任期满后,试任馆职;进士第二、第三名,授两使幕职官,任满召还,

改任次等京官;第四、第五名,授试衔知县,任满召还改任两使职官。哲宗元佑四年,设立经义、诗赋两科。凡是诗赋进士,在《易》《诗》《书》、周礼、二礼记、《春秋》、《左传》之中任选一

经先考,先考本经义两道,《论语》《孟子》义各

经初试,本经义二道,语孟义各一道。次试赋及律诗各一首次论一首,末试子史时务策二道。凡专经进士,须习两经,以诗、礼、记、周礼、左氏春秋。

为大经,书《易》、《公羊》、《谷梁》、《仪礼》为中经,左氏《春秋》得兼《公羊》、《谷梁》,书《周礼》得兼《仪礼》,或《易》、《礼记》并兼书。初试本经义三道,论语义一道。次试本经义,

三道《孟子》义,一道次论,策如诗赋科,并以四场通定高下,而取解额中分之,各占其半。专经者用经义定取舍,兼诗赋者以诗赋为去留,其名次。

高下则于策论参之,又立经明行修科,岁委升朝文臣各举所知,以勉励天下,使敦士行,以示不专取文学之意。预荐者不试于州郡,唯试礼部。

不中许用,特奏名格赴廷试。徽宗崇寍三年,遂诏天下取士,悉由学校升贡,其州郡发解及试礼部法,并罢。乃行三舍之法,宣和三年,又罢之。唯

大学仍存三舍,以甄序课试。遇科举,仍自发解。时奏名赐第者八百余人,因上书献颂,直令赴试者殆百人。自设科以来,南宫试者无踰此年。之

盛士又有不由科举、若三舍而赐进士第出身者。南渡后,复诏复位科举之制。高宗建炎二年,定诗赋、经义取士。第一场,诗赋各一首,习经义者,

本经义二道,语孟义各一道,第二场并论一道,第三场并策三道。殿试亦如之。自哲宗绍圣后,举人不习诗赋,至是始复。帝亲策于集英殿,赐正。

奏名李昌以下四百五十人,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学究出身,同出身。第一人,为左宣教郎;第二第三人,左宣义郎;第四第五人,左儒林郎。第一,

甲第六名以下,并左文林郎;第二甲并左从事郎;第三甲并左迪功郎。后国子司业高阅言:「取士当先经术,请参合三场,以本经、语、孟义各一道。」

为首诗赋各一首次之子史论一道,时务策一道,又次之,庶几如古试法。又《春秋》义当于正经出题,从之以后,或重诗赋,或重经义,虽屡有更张。

大约不离初制,至其制举则无常科,所以待天下之才杰。天子每亲策之,然宋之得才多由进士,以制科应诏者少,唯召试馆职及博学宏词间。

有忠鲠文学之士起焉,或取之山林,或取之朝宁,多至大用。自太祖始置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经学优深可为师法、详闲吏理达于教化凡三

科不限前资、见任职官、黄衣、草泽,悉许应诏对策。三千词理俱优,则中选。既有司举之,士子亦得诣阙自荐。然举之极少,或塞责应诏,则悉以不。

中式而报罢焉。真宗景德二年,增置博通坟典、达于教化、才识兼茂、明于体用、武足安边、洞明韬畧运筹决胜、军谋宏远、材任边计等科,诏中书。

译一道。其次考赋及律诗各一首,再考论一首,最后考子史时务策二道。凡是专经进士,须修习两经,以《诗》《礼记》《周礼》《左氏春秋》

为大经,《书》《易》《公羊》《谷梁》《仪礼》为中经,学《左氏春秋》可以兼学《公羊》《谷梁》,学《周礼》可以兼学《仪礼》,或者《易》《礼记》并兼学《书》。先考本经义三道,《论语》义一道。其次考本经义

三道、《孟子》义一道,再考论,策论与诗赋科相同,都以四场考试的成绩综合定出高下,把解额分作两份,各占一半。专经的用经义决定取舍,兼诗赋的以诗赋决定去留,他们名次的

高下则参照策论来确定。又设立经明行修科,每年委任升朝的文臣各自举荐所知晓的人才,用来勉励天下士人,使他们注重品行修养,以表明并非专门只重文学的意思。被推荐的人不必在州郡应试,只在礼部应试,

不中的也允许用特奏名的资格赴殿试。徽宗崇宁三年,于是下诏天下选拔士人,全都由学校升贡,各州郡发解及在礼部应试的办法,一并废止。于是施行三舍法,宣和三年,又废除了它。只有

太学仍旧保留三舍法,用来甄别考核课业成绩。遇到科举,仍旧自行发解。当时以奏名赐进士第的有八百余人,因为上书献颂而被特许赴试的人几乎有一百人。自从设科取士以来,礼部应试的人数从没有超过这一年

兴盛的。士人中又有不通过科举、比如经由三舍法而被赐予进士出身的。南渡以后,又下诏恢复科举原来的制度。高宗建炎二年,规定用诗赋、经义取士。第一场,诗赋各一首,修习经义的人,

考本经义两道,《论语》《孟子》义各一道;第二场都考论一道;第三场都考策三道。殿试也是这样。自哲宗绍圣以后,举人不再修习诗赋,到这时才恢复。皇帝亲自在集英殿策试,赐予正

奏名李昌以下四百五十人,分别是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学究出身、同出身。第一名,授左宣教郎;第二、第三名,左宣义郎;第四、第五名,左儒林郎;第一甲

第六名以下,都授左文林郎;第二甲都授左从事郎;第三甲都授左迪功郎。后来国子司业高闶进言:"选拔士人应当以经术为先,请综合三场考试,以本经义、《论语》《孟子》义各一道"

为首,诗赋各一首次之,子史论一道、时务策一道又次之,这样才近似古代的考试方法。又说《春秋》义应当从正经中出题,皇帝听从了。此后,有的重视诗赋,有的重视经义,虽然屡有更改变动,

但大体上都不脱离最初的制度。至于制举方面,则没有固定的科目,用来招待天下的杰出人才,天子往往亲自策试他们。然而宋代得到人才多是通过进士科,通过制科应诏的人较少,只有召试馆职以及博学宏词科偶尔

有忠直文学之士从中出现,有的从山林中选取,有的从朝廷中选取,很多都被委以重任。自太祖开始设置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经学优深可以师法、详练吏理通达教化共三

科,不限于前资官、见任官、平民、隐居未仕之人,都允许应诏对策。凡策论三千字、词理都很优异的,就算中选。既有主管部门举荐,士子也可以到宫阙前自荐。但被举荐的人极少,有的应付塞责、勉强应诏,就都被判定为不

合格式而报罢黜。真宗景德二年,增设博通坟典、达于教化、才识兼茂、明于体用、武足安边、洞明韬略运筹决胜、军谋宏远、材任边计等科,下诏命中书

门下考察他们的才能,列具姓名奏闻,皇帝将亲临殿前策试他们。从此应举的人渐渐增多,但能考中高等的也很少。于是又增设书判拔萃科,用来对待选人;高蹈邱园、沉沦草泽、茂材异

等等科目,用来对待被举荐的平民。那办法是,先把他们的才艺业绩呈报主管部门,

门下试察其才,具名闻奏,将临轩亲策之。自是应令者寖广,而得中高等亦少。于是复增置书判拔萃科,以待选人。高蹈邱园,沉沦草泽,茂材异

等等科,以待布衣之被举者。其法,先上艺业于有司,有司较之,然后试秘阁中。格,天子又亲策之。又因欧阳修言,命宰执各举馆职五人,其直言。

极谏南渡后,高宗绍兴七年,一行之于是,吕祉举选人胡铨,汪藻举布衣刘度,即除铨枢密编修官,而度不果召。他如沿唐制者,有童子科,凡童

子十五岁以下,能通经作诗赋,州升诸朝,而天子亲试之。真宗景德二年,抚州晏殊,大名府姜盖,始以童子召试诗赋,赐殊进士出身,盖学究出。

身寻复召,殊试赋论,帝嘉其敏赡,授秘书省正字。后或罢或复,南渡后唯朱虎臣授官,赐金带。后祇以诵书为事,其科遂轻。又有荐举之科,或命

公卿或诏州郡搜罗,如治平之黄君俞,熙寍之王安国,元丰之程颐,元佑之陈师道,元符之徐积,则卓然较著者也。高宗垂意遗逸,首召布衣谯

定而尹焞以处士入讲筵,其后束帛之聘,王忠民以忠节,张志行以高尚,刘勉之、胡宪以力学,皆赐出身,教授本郡。云至宋铨法,多袭唐制而稍

损益之凡八,仕有贡举,有奏荫,摄署,流外,从军,五等,吏部铨唯注拟州县官,幕职,两京诸司六品以下官,皆无选,文臣少卿监以上,中书主之,京。

朝官则审官院主之,武臣副率以上,内职枢密院主之,使臣则三班院主之。其后典选之职分为四:文选曰审官东院,曰流内铨;武选曰审官西

院曰:「三班院,元丰定制,而后铨注之法悉归选部。以审官东院为尚书左选,流内铨为侍郎左选,审官西院为尚书右选,三班院为侍郎右选。」于

是吏部有四选之法,文臣寄禄官自朝议大夫,职事官自大理正以下,非中书省敕授者,归尚书左选;武臣升朝官自皇城使,职事官自金吾卫

仗司以下,非枢密院宣授者,归尚书右选;自初仕至州县幕职官,归侍郎左选;自借差监当至供奉官军使,归侍郎右选。凡应注拟、升移、叙复、荫

补封、赠、酬赏,随所分隶校勘合格,团甲以上,尚书省若中散大夫、合门使以上,则列选叙之状,上中书省、枢密院得画旨,给告身。凡选人阶官为

七等:其一曰三京府判官,留守判官,节度观察判官;其二曰节度掌书记,观察支使,防御团练判官;其三曰军事判官,京府留守,节度观察推官。

其四曰防御团练军事推官军监判官,其五曰县令录事参军,其六曰试衔县令知录事,其七曰三京军巡判官司理户曹司户法曹司法参军。

主簿、县尉,其七阶选人,须三任、六考,用奏荐及功赏,乃得升改。

译主管部门加以考核,然后在秘阁中试考,达到标准的,天子又亲自策试他们。又因为欧阳修的进言,命令宰相和执政大臣各自举荐馆职人选五人,其中直言

极谏这一科,南渡以后,高宗绍兴七年,施行过一次,当时吕祉举荐选人胡铨,汪藻举荐布衣刘度,于是就任命胡铨为枢密院编修官,而刘度却没能被召用。其他沿袭唐制的,还有童子科,凡是童

子十五岁以下,能通晓经义、作诗赋的,由州里举荐到朝廷,天子亲自考试他们。真宗景德二年,抚州人晏殊、大名府人姜盖,最初以童子的身份被召来考试诗赋,赐晏殊进士出身,姜盖赐学究出

身,不久又召来考试,晏殊考赋和论,皇帝嘉许他机敏富赡,授他秘书省正字。后来这一制度或废或复,南渡以后只有朱虎臣被授官,赐予金带。此后只把背诵经书当作应试内容,这一科于是就变得不受重视了。此外又有荐举之科,有时是命令

公卿举荐,有时是下诏让州郡搜罗人才,例如治平年间的黄君俞,熙宁年间的王安国,元丰年间的程颐,元佑年间的陈师道,元符年间的徐积,都是其中卓然显著的例子。高宗留心搜罗隐逸之士,首先征召布衣谯

定,而尹焞以处士的身份进入讲筵讲学,此后又以厚礼聘请,王忠民因为忠节,张志行因为高尚,刘勉之、胡宪因为致力于学问,都被赐予出身,在本郡担任教授。至于宋代的铨选之法,大多沿袭唐制而略有

增减,凡是入仕的途径共有八种:有贡举,有奏荫,有摄署,有流外,有从军,还有五等,吏部铨选只负责注拟州县官、幕职官,以及两京诸司六品以下的官员,都不经过选试;文臣少卿监以上的官员,由中书省主管;京

朝官则由审官院主管,武臣副率以上的官员,由内职枢密院主管,使臣则由三班院主管。此后掌管铨选的职务分为四种:文选称审官东院,称流内铨;武选称审官西

院、称三班院。元丰年间制定制度以后,铨注之法全都归属吏部选官部门,以审官东院为尚书左选,流内铨为侍郎左选,审官西院为尚书右选,三班院为侍郎右选。于

是吏部有四选之法:文臣寄禄官自朝议大夫、职事官自大理正以下,凡不是中书省敕授的,归属尚书左选;武臣升朝官自皇城使、职事官自金吾卫

仗司以下,凡不是枢密院宣授的,归属尚书右选;从初次入仕到担任州县幕职官的,归属侍郎左选;从借差监当到供奉官、军使的,归属侍郎右选。凡是应当注拟、升迁调动、叙复、荫

补、封赠、酬赏之事,各随所隶属的部门校勘合格后,团结成册以上,尚书省若是中散大夫、合门使以上的,就列出其选任叙用的情状,上报中书省、枢密院,得到批准后,发给告身。凡是选人官阶共分为

七等:其一是三京府判官、留守判官、节度观察判官;其二是节度掌书记、观察支使、防御团练判官;其三是军事判官、京府留守、节度观察推官;

其四是防御团练军事推官、军监判官;其五是县令、录事参军;其六是试衔县令、知录事;其七是三京军巡判官、司理、户曹、司户、法曹、司法参军、

主簿、县尉。这七个阶层的选人,必须任满三任、六考,通过奏荐及功赏的方式,才能得到升迁改任。自五代以来,州县长官都受节度使节制,那些节度使、观察使往往独断专横。太祖极力惩治这种弊端,削夺他们对外

官的权力,改命文臣前往治理,从此内外所授的官职大多不是本职,只是把差遣当作资历。太祖干德元年下诏,挑选朝士分别治理繁剧的县邑,以此重视这件事。大理正奚屿任馆陶知县,监察御史

王佑任魏县知县,屯田员外郎杨应梦任永济知县,常参官于继徽任临清知县,任命朝臣做知县从此开始【按前代

自五代以来,牧令悉受节度节制,其节度、观察,往往专恣。太祖重惩其弊,削夺外。

权命文臣往莅之,由是内外所授官多非本职,唯以差遣为资厯。太祖干德元年,诏选朝士分治剧邑,以重其事。大理正奚屿知馆陶,监察御史。

王佑知魏,杨应梦知永济屯田员外郎,于继徽知临清常参官,宰县自此始【按前代牧令多铨于吏部,宋则特命朝臣往莅其职,乃有知府。

知县之称,亦一代之制也】然其时选格未备,二年命陶谷等议,凡拔萃、制举及进士九经判中者,并入初等职官;判下者,依常选。帝又虑诠曹,

唯用资厯,而才杰或绌于下僚,乃诏吏部取赴集选人,厯任课绩多而无阙失,其材可副升擢者,送中书引验以闻。时仕者愈众,颇委积不可遣。

开宝初,令选人应格者到京即赴集,不必限四时及成次。甲又给限南曹八日,铨司旬有五日,门下省七日。自磨勘注拟及点检谢词,总母踰一。

月若别论课绩,或负过名,须考验行遣如法,及资考未合注拟者,不在此限。其时选用庶僚,皆得引对,观其敷纳,可采者超擢之,复虑因缘矫饰。

徼幸冒进,乃诏应临轩所选官吏,并送中书下考其履厯,审取进止。旧制,州县官南曹判成,流内铨注拟其职事官,中书除授。然而厯任功过须

经南曹考验,遂令幕府官罢任,并归铨曹。其特除拜者,听朝旨。然身言书判之试,尚沿唐制。真宗朝,议者以为无益,罢之。乃立铨试之制,命两制。

三员鏁试于尚书省,糊名誊录,习词业者试论、试诗赋,词理可采,不违程序为中格;习经业者,人专一经,兼试律十而通五为中格,听预选士选。

以上经三试至选满,京朝官保任者三人,补远地判司簿尉;无举主者,补司士参军;或不赴试,亦无举者,永不预选。京官年二十五以上,岁赴试。

于国子监,如选人中格者,调官。自太祖干德以来,铨曹之外,又有中书堂选。百司郡县奏举,虽小大殊科,然皆不隶于有司。神宗元丰初中书无

堂选奏举亦罢,一时更制,必欲公天下而诒永久。于是除免选之恩,重出官之试,定赏罚之则,酌资荫之宜。凡设试以待命士,而入之铨注者自

荫补铨试之外,有进士、律义、武臣呈试及试刑法官等,而铨试所受为特广,又更定铨试之制,凡守选者,岁以八月、二月试断按二或律令大义。

五或议三道后,增试经义,法官同铨曹撰式,考试第为三等:上等免选,优等升资,如判超格无出身者赐之出身,任子年及二十,听赴铨试其试。

不中,或不能试,选人满三岁,许注官。哲宗时,御史上官均言:“今任籍合文武二万八千余员,当清其源,宜加裁折。”朝廷下其章议之。

译州县长官大多由吏部铨选,宋代却特别命令朝臣前往任职,于是才有了"知府""

知县"的称呼,这也是一代的制度】。但当时选拔的规格还不完备,干德二年命陶谷等人商议,凡是拔萃、制举以及进士、九经考试中第的人,都列入初等职官;考核不合格的,按照通常的选拔办理。

皇帝又担心铨选部门只看重资历,而才能出众的人可能被埋没在下层官职中,于是下诏让吏部把赴京集合的选人、任职期间考核成绩多而没有过失、才能可以升迁提拔的,送到中书省引见核验后上奏。当时任职的人越来越多,颇有积压不能安排。

开宝初年,命令合乎条件的选人一到京城就赴集报到,不必限定四季及依照规定的班次。到京后又给限期,南曹八日,铨司十五日,门下省七日,从磨勘注拟到点检谢词,总共不超过一

个月;如果另外要讨论考核成绩,或者有负过的名目,须依法考验施行,以及资历考核尚未合适注拟的,不在此限。当时选用普通官员,都能得到皇帝的接见,观察他们陈述的情况,可取的就予以破格提拔,又担心因此而生出矫饰

侥幸求进的弊端,于是下诏,凡是经皇帝亲自选任的官吏,都要送中书省审核他们的履历,审慎决定去留。旧制规定,州县官经南曹判定后,流内铨负责注拟其职事,中书省负责除授。但历任的功过必须

经过南曹考验,于是命令幕府官任满卸任后,一并归属铨曹管理。其中特别被除拜的,听凭朝廷旨意办理。然而身、言、书、判这种考试方式,仍旧沿袭唐制。真宗朝,有议论的人认为这样做没有益处,就废除了它,于是设立铨试的制度,命两制

中的三位官员在尚书省封闭考试,糊名誊录,习词业的人考论、考诗赋,词理可取、不违反规定的算合格;习经业的人,每人专攻一经,兼试律文十条通五条算合格,允许参预选授之列的选拔。

以上经过三次考试到选期满,有京朝官三人担保的,补授偏远地区的判司、簿、尉;没有举荐人的,补授司士参军;如果不去应试,又没有举荐人的,永远不得参预铨选。京官二十五岁以上的,每年都要去应试。

在国子监应试,如果选人考试合格的,就予以调官。自太祖干德年间以来,铨曹之外,又有中书堂选。各官署郡县的奏荐举荐,虽然大小有别,但都不隶属于有关部门。神宗元丰初年,中书省不再有

堂选,奏荐举荐的方式也废止了,一时更改制度,一定要谋求公平于天下且能长久传承。于是废除免选的恩例,加重出官的考试要求,制定赏罚的准则,斟酌资荫的适宜标准。凡是设立考试来对待有官阶的士人,而进入铨注范围的人,自

荫补铨试之外,还有进士、律义、武臣呈试以及试刑法官等,而铨试所容纳的对象最为广泛。又重新制定铨试的制度,凡是候选者,每年在八月、二月考试断案两道或律令大义

五道,或者议论三道,此后又增加考试经义。法官与铨曹一同拟定考试格式,考试成绩分为三等:上等免选,优等升资,如判词超出格式而没有出身资格的赐予出身,任子年满二十岁的,允许参加铨试,如果考试

不中,或者不能参加考试,选人任满三年的,允许注官。哲宗时,御史上官均进言说:"如今任职名册合计文武官员共二万八千余人,应当清理其源头,应加以裁减折损。"朝廷把这道奏章下发议论。苏轼上奏议论说:

祖宗旧制规定,凡是任子年满二十五岁的,才允许出任官职。进士、诸科出身的人,刚任命及已经任职而应当候选的,如果不是遇到恩典就不得放选。先朝担忧官吏不熟习律令,想引导他们研读法律,于是减少任子

出官的年限,去除守选的规格,一概命令考试法律,通过的随即得

苏轼上议曰:

祖宗旧制,凡任子年及二十五,方许出官。进士诸科,初命及巳任而应守选者,非逢恩不得放选。先朝患官吏不习律令,欲诱之读法,乃减任子。

出官年数,去守选之格,概令试法,通者随得注官。自是天下争诵律令,于事不为无补。然人人习法,则试无不中,故荫补者例减五年,而选人无

复选限吏部,今年己用后,四年夏秋阙官冗至,此亦极矣。宜追复祖宗守选旧法,而选满之日,兼行试守之科【按宋制,除授职事官,并以寄

禄官品高下为法,凡高一品以上者为行,下一品者为守,二品以下为试,品同者不用行、守、试】此亦今日之便也。事报闻。南渡后,行都置吏部。

时四选散亡,名籍莫考。始下诸道州府军监,条具属吏、寓官之爵里、年甲、出身、厯仕、功过、举主、到罢日月,编而籍之。然自兵难以来,典籍散失,吏

缘为私申明繁苛,承用蹖驳,保任滋众,阻会无期,参选者苦之。乃令凡文字有不应于今,而披牍参照明白,从郎官审覆,长贰予决,有徇私挟情。

则令御史纠之。又诏京畿、京东、河北、京西、河东士夫,在部注受,虽铨未中而年及者,皆听注官。然行在匆遽,设官未有成制。起居郎胡寅言今典

章文,物废坠无几,百司庶府不可阙者,莫如吏部。姑置侍郎一员,郎中二员,胥吏三十人。凡常程之事,可按而举。诏三省议之。会广东转运司以

所录元丰、元佑吏部法来上,乃以省记旧法及续降指挥详定焉。干道时,有议减任子者,帝以祖宗法令难于遂改,令吏部严选试之。法旧制任

子降等补文学及恩科人皆免,至是悉试焉。凡未经铨中及呈试者,勿堂除,虽墨敕亦许执奏。理宗绍定元年,臣僚上言:铨曹之患,员多阙少,注

拟甚难,自干道、嘉定以来,尝命选部职官窠阙,各于元出缺年限之上,与展半年。用阙厯年浸久,入仕者多。即今吏部参注之籍,文臣选人,武臣。

小使臣、校尉以下,不下二万七千余员,大率四三人共注一阙,宜其胶滞壅积而不可行。乞命吏部录参司理、司法令、丞监当酒官于元,展限之。

上更展半年,从之。于是监察御史陈垓建言,乞申戒饬铨法十弊:一曰添差数多,破法耗财【谓倅贰、幕职、参议、几宜、总戎、钤辖、监押之类】

二曰抽差员众,州县废职【谓监司帅守幕属多差见任州县他官权摄】三曰摄局违法,蠹政害民【谓监司帅守徇私差权幕属等职】。

】四曰须入不行徼幸挠法【谓初改官人必作知县今多规免苟图京职躐求倅贰遂使不曾厯县之人冒当郡寄】五曰奏辟不应奔

竞日甚【按宋代辟举之法屡罢而屡复】六曰改任巧捷,紊乱官常;七曰荐举不公,多归请托;八曰借补繁多,官资泛滥;九曰瘝旷职守,役。

译以注官。从此天下人争相诵读律令,对于政事不是没有帮助。但是人人都熟习法律,那么考试就没有不通过的,所以荫补的人照例减去五年选限,而选人不

再有守选限制。吏部如今这一年已经任用超额,四年内夏秋两季就出现官阙冗积到达顶点,这也到了极点了。应当追复祖宗守选的旧法,而在选限期满之日,兼行试守之科【按宋代制度,除授职事官,都以寄

禄官品的高下为标准,凡是官品高一品以上的称为"行",低一品的称为"守",二品以下的称为"试",官品相同的就不用行、守、试的名目】这也是当今切实可行的办法。皇帝对此表示知悉。南渡以后,行在设置吏部,

当时四选(四类选人)的档案散失,姓名籍册无从查考。开始下令各道州府军监,逐条列出所属官吏、寓居官员的籍贯里居、年龄、出身、历任经历、功过、举荐人、到任离任的年月,编纂造册。但自从战乱以来,典籍散失,官吏

借机徇私,申报的文书繁琐苛细,采用的方式互相矛盾抵触,担保的人越来越多,会合审核遥遥无期,参加铨选的人为此感到痛苦。于是命令:凡是文字有不符合现今情况的,只要查阅文书档案能明白核对的,就交由郎官审核,长官、次官予以裁决,有徇私舞弊的

情形就命令御史加以纠察。又下诏,京畿、京东、河北、京西、河东的士大夫,在吏部候选授官时,虽然还没有考中铨试而年龄已到的,都听任注官。但是行在朝廷仓促草创,设官的制度还没有形成定制。起居郎胡寅进言说,如今的典

章文物已经废弛所剩无几,各官署中不可缺少的,没有比得上吏部的。姑且设置侍郎一员,郎中二员,胥吏三十人,凡是常规的事务,都可以按规矩举办。皇帝下诏交由三省商议。恰逢广东转运司把

所记录的元丰、元佑年间吏部旧法呈报上来,于是就依据这些旧法的记载以及后来陆续下达的指挥详加评定。乾道年间,有人建议减少任子名额,皇帝认为祖宗的法令难以轻易更改,命令吏部严格考试。旧制规定,任

子降等补文学以及恩科的人都免于考试,到这时都要一律考试了。凡是没有经过铨试考中及呈试的人,不得堂除授官,即使是皇帝的墨敕除授也允许予以执奏反对。理宗绍定元年,臣僚上奏说:铨曹的弊病,在于官员多而官阙少,注

拟十分困难,自乾道、嘉定以来,曾经命令选部的职官窠阙,各在原来出阙年限的基础上,再展延半年。由于用阙年限积累已久,入仕的人越来越多。就眼下吏部参与注拟的名册来看,文臣选人、武臣

小使臣、校尉以下,不下二万七千余人,大致是三四个人共同争取一个官阙,所以才会如此拥堵滞塞而难以推行。请求命令吏部对录参、司理、司法、令、丞、监当、酒官等在原

来展限的基础上,再展延半年,皇帝听从了。于是监察御史陈垓建言,请求申明告诫铨选制度的十种弊病:一是添差人数太多,破坏法度、耗费财力【指的是倅贰、幕职、参议、几宜、总戎、钤辖、监押之类的官职】;

二是抽差的人员众多,导致州县职务荒废【指的是监司、帅守幕僚多派遣现任州县的其他官员权且摄理】;三是权摄局务违反法度,危害政事、损害百姓【指的是监司、帅守徇私偏袒差遣代理幕僚等职务】;

四是须入不行、侥幸挠法【指的是初次改官的人本应当出任知县,如今却大多设法规避,苟且图谋京官职务,越级要求担任倅贰之职,于是使得那些从未历任知县的人冒然担当郡守之职】;五是奏辟不应,奔

竞之风日甚一日【按宋代辟举的方法屡次废除又屡次恢复】;六是改任巧取捷径,扰乱官员常规;七是荐举不公正,大多出于请托;八是借补名额繁多,官职资历泛滥;九是荒废职守,各存

私心追求私利以外的东西;十是隐匿过失

心外求十,曰匿过;居官翫视国法。旧制,军功补受之人,自合从军,无参部及就辟之法。比年,诸路奏功不实,夤缘窜名,许令到部及诸司纷然奏。

辟实碍铨法,且自兵兴之后,杂流补授者众。有曰上书献策,曰勤王,曰守御,曰捕盗,曰奉使,其名不一,皆阃帅假便宜承制之权以擅除擢有进。

士径补京官者,有素身冒名,即为郎大夫者。至是,始诏从军应赏者,第补右选,以清流品云。

  钦定续通志卷一百四十

●钦定续通志卷一百四十一。选举略二。

  选举畧 【二】

  厯代制下

  ○厯代制下

  辽

  金

  元

  明

  △辽

辽初官职多由帐院所选,不设科举保荐之法。至景宗保寍八年,诏复南京礼部贡院。圣宗统和以后,用唐宋之制取士。六年,诏开贡举一

人及第,是年三月,宋进士挈家来归者十七人,命有司考其中第者补国学官,余授县令簿尉。十二年,诏郡邑贡明经、茂才、异等,自是以后放进。

士及第者,每年有之,大约不过二三人,或间一二年举行。开泰中,始广进士之额,景福以后,增至六十余人。五年,御元和殿试进士于廷,以冯立

为右补阙,赵徽以下皆为太子中舍,赐绯衣银鱼,遂大宴。御试进士自此始,于是定进士接见之仪。从时相至御帐前通名牓子,与「时相牓子」同。

奏其赐等甲敕,仪依等甲唱名,引两阶上殿就位,赐座酒。其赐章服,仪宣敕赐章服,更衣谢恩,赐宴簪花。寿隆后进士及第,多至百余人。他如制。

科则道宗咸雍六年设贤良科,诏应是科者,先以所业十万言进。然终辽之世,仅三诏而己【咸雍十年,御永安殿策贤良;至天祚干统二年,

复策贤良】其统和三年,北皮室详衮进勇敢士。十二年,诏诸道军勇敢者,具以名闻。则犹宋之武举也。至世及之制,自国初行之,终其代不易。

皇族四帐,世选北宰相;国舅五帐,世选南宰相。太祖时,百官择人,必先宗姓。天显二年,诏选约尼氏九帐子弟可任官者。穆宗应厯五年,命郎君。

萧哈里世为北府宰相时,萧和斯为北院枢密使。命世预宰相选,辞曰:“臣子孙贤不肖,未可知,得一客省使足矣。”从之。景宗保寍时,耶律思温为

北院枢密使兼北府宰相,仍命世预其选。兴宗重熙中,诏世选官,择有才能者用,于是贤否稍汰焉。其铨政不掌于

译,为官者轻视国家法度。旧制规定,因军功而获补授官职的人,本应从军,没有参加吏部铨选及应辟聘的资格。近年来,各路奏报军功不实,趁机夤缘冒窜名籍,允许他们到吏部报到以及被各司纷纷奏

辟,实在妨碍铨选制度,况且自从战事兴起以来,杂流补授官职的人很多。有的叫上书献策,有的叫勤王,有的叫守御,有的叫捕盗,有的叫奉使,名目不一,都是凭借统兵将帅假借便宜行事、承受特旨的权力擅自除授擢升,有的是进

士直接补授京官的,有的是白身冒名,就当上郎官、大夫的。到这时,才下诏规定从军应受赏赐的人,只能补授右选,以此来澄清官职品流的秩序。

  钦定续通志卷一百四十

●钦定续通志卷一百四十一。选举略二。

  选举略【二】

  历代制下

  ○历代制下

  辽

  金

  元

  明

  △辽

辽朝初期官职大多由帐院选任,不设科举保荐的办法。到景宗保宁八年,下诏恢复南京礼部贡院。圣宗统和以后,采用唐宋的制度选拔士人。统和六年,下诏开设贡举,取

一人及第。这一年三月,宋朝进士带着家眷前来归附的有十七人,命令有关部门考核,考中的补授国学官,其余的授予县令、主簿、县尉。统和十二年,下诏让郡邑推荐明经、茂才、异等人才,从此以后放进

士及第的人,每年都有,大约不过二三人,有时隔一两年才举行一次。开泰年间,才扩大进士的名额,景福年间以后,增加到六十余人。开泰五年,皇帝亲临元和殿殿试进士,任命冯立

为右补阙,赵徽以下都授为太子中舍,赐绯色官服和银鱼袋,于是大摆宴席。皇帝亲自殿试进士从此开始,于是确定了接见进士的礼仪。从当时宰相到皇帝御帐前通报姓名的名单,与"当时宰相的名单"相同。

奏明皇帝赐予的等第敕令,仪式依照等第唱名,引导进士从两阶登上大殿就位,赐座赐酒;赐给章服的仪式,是宣读敕令赐予章服,更衣谢恩,赐宴簪花。寿隆年间以后,进士及第的人,多达一百多人。至于其他的制

科,则道宗咸雍六年设立贤良科,下诏规定应此科考试的人,先要呈进所撰写的十万言文章。但终辽一代,仅仅下诏举行三次而已【咸雍十年,皇帝亲临永安殿策试贤良;到天祚帝乾统二年,

又策试贤良】。统和三年,北皮室详衮进献勇敢之士。统和十二年,下诏各道军队中勇敢的人,都要开列姓名上报。这就如同宋代的武举一样了。至于世选之制,从建国之初就已施行,终辽一代都没有改变。

皇族四帐,世代承袭选任北宰相;国舅五帐,世代承袭选任南宰相。太祖时,百官选择人才,必须先看宗族姓氏。天显二年,下诏在约尼氏九帐子弟中选拔可以任官的人。穆宗应历五年,命令郎君

萧哈里世代担任北府宰相,当时萧和斯任北院枢密使,皇帝命令让他的子孙参预宰相的世选,萧和斯推辞说:"臣的子孙贤能与否,还不能知道,得到一个客省使的职位就足够了。"皇帝听从了他的意见。景宗保宁年间,耶律思温任

北院枢密使兼北府宰相,仍旧命令让其世代子孙参预这一世选。兴宗重熙年间,下诏规定世选官职,也要选择有才能的人任用,于是贤能与否才逐渐得到甄别淘汰。其铨选政务不掌管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