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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续通志一百五十

钦定续通志卷一百五十一

史藏 · 政书 · 已译 · 第 1689–1699 段

后世时政之得失,国用之盈绌,民生之

昌悴胥视食货为权衡。唐以后制度变移屡更条例,故宋、辽、金、元、明五朝之史事繁于前,文增于旧,诚以食货者经国之大猷,不可不详其利弊。

也夫,敬授民时,敷土制田,为安集之本。五代仍唐两税法,屡下垦田均赋之诏,而疆域未定,罕见施行。宋时讲求方田,寻至废格,继乃措置经界。

仅及一隅,其岁赋则分公田、民田、城郭、丁口、杂税为五类。辽初分部以课树艺,金制官地输租,私田输税,厘为九等。元定里社之分合,其内郡之

赋则用租庸调,江南之赋则用两税。明初定赋税,以黄册为准,后复用开方法以丈量民田,此田赋之因时而立制也。其钱币之用,漕运之宜,盐

铁之榷,累朝相仍。宋设交子、会子,元重海运,明立开中之商,或创或因,利病互见。惟屯田为前代良法,盖自汉赵充国,秦上屯田便宜十二事,魏

晋皆修复其法,所谓省输挽而增守望,筹边广储之要,无过于此。唐末之韩重华,宋之何承矩,皆着成绩。元则分隶于中书省、枢密院内,而各卫。

外而行省,皆开屯政经务之广,最称详善。明制军屯领于卫所,民屯领自有司,然仅行沿边及大河南北,规模视元代为挟。其后屯政日弛,军制

亦隳则夫整防卫以安边计,岂不赖乎纪纲之立欤?平籴之法,广惠钧施,前史称为善政。宋、金、元皆行和籴,与常平、义仓相辅。明初置预备仓,后

又设义仓,春粜秋籴之政,偶见举行,未有定制。欲俾敛散得其节,轻重便于时,平货以遂利,洵为论积贮者所当预计也。《记》曰:「先王量地以制邑。」

度地以居民,节务成业,朂农桑之本,通山海之利,正三日之徭,平九均之赋,不诚在食足货通,国实民富,以成其教化哉?今续修《食货略》,谨考唐。

中叶以后,累朝食货之制,综其始末,厘为四卷。其篇目次第,仍从郑志之旧,叙次如左。

  田制

  陂渠

  ○田制

  唐

  五代

  宋

  辽

  金

  明

  △唐

唐制分给永业、口分田及按比垦田之数,详见《郑志》。代宗大历元年诏:流民还者,给复二年;田园尽则授以逃田。德宗贞元四年,两税之法。

久而生弊,帝以问宰相陆贽,贽上疏言其甚害者,大畧有六,因及授田之制,疏曰:「古者百亩地,号一夫,盖一夫授田不得过百亩,欲使人不废业。」

田无旷耕,今富者万亩,贫者无容足之居,依托强家,为其私属,终岁服劳,常患不充。有田之家,坐食租税,京畿田亩税五升,而私家取租亩一石。

官取一,私取十,穑者安得足食?宜为占田条限,裁租价,损有余,优不足,此安富恤穷之善经,不可舍也。

译归于简明扼要。《郑志》又本于《杜典》,加以简化编为《食货略》二卷。像汉代的平准法,后魏的均田制,唐代的租庸调、两税法,都详细记述了它们的法律制度。其余的则只列举其大纲罢了。《易经》

说:"水地比卦象征君子,以此包容百姓、蓄养民众。"《尚书》说:"勉力互通有无,调剂各地物产。"《周礼》中设立泉府的官职,《管子》中论述权衡轻重的方法,都是根据时势制定适宜的政策,用来使百姓富裕、国家受益。后世时政的得失、国家用度的盈亏、民生的

兴衰,都要以食货作为衡量的标准。唐代以后制度屡屡变更,条例多次更改,所以宋、辽、金、元、明五朝的相关史事比前代更加繁多,记述比旧史更加详尽,实在是因为食货是治理国家的重大方略,不可不详细说明它的利弊

所在啊。敬授百姓农时,划分土地制定田亩,是安定聚集民众的根本。五代沿袭唐代两税法,屡次颁布垦荒均赋的诏令,但因疆域未定,很少能真正施行。宋代讲求方田法,不久就废止搁置,接着又措办经界之法,

但仅仅推行到一隅之地,当时的岁赋则分为公田、民田、城郭、丁口、杂税五类征收。辽初分部落来督课种植,金代制度是官地征收租税,私田征收赋税,分为九等。元代确定里社的分合,境内郡县的

赋税采用租庸调制,江南地区的赋税则采用两税法。明初制定赋税,以黄册为依据,后来又采用开方法丈量民田,这是田赋随时代制定制度的情况。至于货币的使用、漕运的措施、盐

铁的专卖,历代相沿。宋代设立交子、会子等纸币,元代重视海运,明代设立开中法招商,有的是创立新法、有的是沿袭旧法,利弊互见。唯独屯田是前代的良法,从汉代赵充国、秦代上疏陈述屯田便宜十二事以来,魏

晋都修复了这种方法,这就是所谓节省运输、增强防守,是筹划边防、广储粮饷的要务,没有比这更好的了。唐末的韩重华,宋代的何承矩,都成绩显著。元代则分别隶属于中书省、枢密院内,以及各卫,

外则隶属于各行省,都广泛开展屯田政务,最为详尽完善。明代制度中军屯归卫所管辖,民屯归地方官府管辖,但仅在沿边地区及黄河南北推行,规模比元代狭小。此后屯田政务日渐废弛,军事制度

也随之衰败,那么要整顿防务以安定边疆大计,难道不依赖于纲纪的确立吗?平籴之法,广施恩惠、均衡施行,历代史书都称赞为善政。宋、金、元都推行和籴法,与常平仓、义仓相辅相成。明初设置预备仓,后来

又设立义仓,春天出售、秋天籴买的政策,偶尔见到施行,但没有形成固定的制度。想要使收敛发放合乎时节、轻重适应时势,平抑物价以顺遂民利,这确实是研究积蓄储备的人所应当预先谋划的事。《礼记》说:"先王度量土地来设置城邑。"

量度土地来安置百姓,节制事务、成就产业,勉励农桑之本,通达山海之利,端正三日的徭役,公平九等的赋税,难道不正是在于粮食充足、货物流通,国家殷实、百姓富足,从而成就教化吗?如今续修《食货略》,谨考察从唐代

中叶以后,历代食货制度,综合其始末,分为四卷。其篇目次序,仍沿用《郑志》的旧例,依次叙述如下。

  田制

  陂渠

  ○田制

  唐

  五代

  宋

  辽

  金

  明

  △唐

唐代制度中分给永业田、口分田以及按比例开垦田地的数目,详见《郑志》。代宗大历元年下诏:流亡百姓返归的,免除赋役二年;田园若已荒废殆尽,则授予逃荒之田。德宗贞元四年,两税法

实行日久而产生弊端,皇帝就此询问宰相陆贽,陆贽上疏陈说其中危害最严重的情况,大略有六条,因而谈及授田的制度,疏中说:"古时百亩土地,称为一

论者以为切于唐末田制之弊。

  △五代

后唐明宗长兴二年敕:凡置营田,比召浮客,若取编户,实紊常规。其三京诸道营田及无主荒田,皆召浮客。此后若有违越,其官吏及投名。

税户当行重断。闵帝应顺元年,诸处没官田宅并属户部,除赐功臣外,禁请射。晋高祖天福二年,以杜簉策言,荒田一任百姓开种,三年检照所。

开种顷亩多少,量纳一半租税。敕曰:「辟彼污莱,期于富庶,方当开创,正切施行。宜令逐处长吏,遍下管内,应是荒田,有主者一任本主开垦,无主」。

者,一任百姓请射佃莳,其三年内并不在收税之限。周世宗显德二年,敕逃户庄田,许人请射承佃,供纳租税。五年七月,帝特均定天下民租【

按《均田之名》始见《汉书·王嘉传》注,孟康曰:“自公卿以下至于吏民,名曰均田,皆有顷数】诏以唐元微之《均田表》及图颁赐诸道,并命左散骑常

侍艾颖等三十四人于诸州检定民租。

  △宋

宋太祖建隆二年,遣使度民田。太宗端拱二年,诏兴置方田,命知定州张永德等各兼方田都总管。诏谕边将,令缘边作方田,量地里远近。

列置寨栅,以为战守之具。至道元年,诏州县旷土,许民佃为永业,蠲三岁租。三岁外,输二分之一。州县官吏劝民垦田之数,悉书于印纸,以俟旌。

赏咸平中,令阁馆检校故事,申定职田之制。以官庄及逃田充佃户,以浮客充其两京、大藩府四十顷,次藩镇三十五顷,防御、团练州三十顷中。

上刺史州二十顷,下州及军监十五顷,边远小州上县十顷,中县八顷,下县七顷,转运使副十顷,兵马都监、押砦主、厘务官、录事参军、判司等比。

通判幕职之数,而均给之。继静戎军王能言,军城东新河之北开方田,广袤相去皆五尺,深七尺,仍以地图来上。于是令威虏、顺安军亦兴置真。

宗干兴元年,准臣僚奏,命官所置庄田,定以三十顷为限,衙前将吏合免户役者,定以十五顷为限。庆历中,诏限职田,有司复申定其数,大藩长

吏三十顷,通判八顷,判官五顷,幕职官四顷;节镇长吏十五顷,通判七顷,判官四顷,幕职官三顷五十亩。凡防团以下州军长吏十顷,通判六顷。

判官三顷五亩,幕职官三顷,其余军监长吏七顷,判官幕官并同。其防团以下州军及县令,自万户以上至不满五千户者,六顷至二顷有差,其

录事参军,比判官;曹官,比倚郭簿尉;发运制置转运使副,武臣总管,比节镇长吏;发运制判官,比大藩府通判;安抚都监,路分都监,比节镇通判。

大藩府都监,比本府判官,黄汴河,许汝石塘河,都大催纲,比节镇判官,节镇以下至军监,诸路走马承受,并砦主都,同巡检,提举捉贼,提点马监。

译夫之田,大概是一个成年男子受田不得超过百亩,为的是使人不荒废产业,"

田地没有荒芜不耕的。如今富人拥有田地万亩,穷人却没有立足容身之地,只能依附于豪强大户,成为他们的私属,终年为其劳作,还常常担心衣食不足。有田产的人家,坐享田租,京畿地区田亩税额是五升,而私家收取的田租每亩却达一石。

官府收取十分之一,私家收取十分之十,耕种的人怎能满足温饱?应当制定占田的限额,裁减田租价格,减损有余而补助不足,这是安定富人、体恤穷人的良好办法,不可舍弃不用。"论者认为这切中了唐末田制的弊病。

  △五代

后唐明宗长兴二年敕令:凡是设置营田,比照招募流民佃客,若是征取编户齐民为佃户,实在紊乱了常规。三京诸道的营田以及无主荒田,都应招募流民佃客耕种。此后如果有违反的,那么官吏及冒名投充

的纳税户都应治以重罪。闵帝应顺元年,各处没收入官的田宅一并划归户部管辖,除赏赐给功臣的以外,禁止请求承租。晋高祖天福二年,因杜簉进言,规定荒田任凭百姓开垦种植,三年后检查核实所

开垦种植的顷亩多少,酌量收纳一半租税。敕令说:"开辟那些荒芜污秽之地,期望达到富庶,正当开创之时,正应切实施行。应命令各地长官,普遍晓谕辖境之内,凡是荒田,有主的一律任凭原主开垦,无主

的,一律任凭百姓请求承租耕种,三年之内一律不在收税之列。"周世宗显德二年,敕令逃户的庄田,允许别人请求承租耕种,缴纳租税。显德五年七月,皇帝特地均定天下百姓的租税【

按:"均田"之名最早见于《汉书·王嘉传》注,孟康说:"自公卿以下至于官吏百姓,都称为均田,都有一定的顷数。"】下诏将唐代元稹的《均田表》及图颁赐给各道,并命左散骑常

侍艾颖等三十四人到各州检查核定百姓的租税。

  △宋

宋太祖建隆二年,派遣使者丈量百姓田地。太宗端拱二年,下诏兴办方田制,命知定州张永德等人各自兼任方田都总管。诏令晓谕边将,命令沿边地区实行方田制,度量地里远近,

设置寨栅,作为战守的工具。至道元年,下诏各州县的荒地,允许百姓耕种作为永久产业,免除三年租税。三年以后,缴纳一半租税。州县官吏劝勉百姓垦荒的数目,全都记录在印纸上,以等待奖励

赏赐。咸平年间,命令阁馆检查考校旧例典章,重新申明制定职田制度。以官庄及逃户的田地充作佃户田地,以流民佃客充当耕种者,两京、大藩府拨给四十顷,次等藩镇三十五顷,防御州、团练州三十顷,

中上等的刺史州二十顷,下州及军监十五顷,边远小州上等县十顷,中等县八顷,下等县七顷,转运使副十顷,兵马都监、押砦主、厘务官、录事参军、判司等,比照

通判、幕职官的数额,均等分给。继静戎军王能进言,在军城东面新河的北面开设方田,长宽都相距五尺,深七尺,并绘制地图呈上。于是命令威虏军、顺安军也兴办此制。真

宗干兴元年,依照臣僚的奏请,命官府所设置的庄田,规定以三十顷为限,衙前将吏中应免除户役的,规定以十五顷为限。庆历年间,下诏限定职田,主管官员重新申明确定其数额:大藩府长

官三十顷,通判八顷,判官五顷,幕职官四顷;节度使镇长官十五顷,通判七顷,判官四顷,幕职官三顷五十亩。凡防御州、团练州以下州军的长官十顷,通判六顷,

判官三顷五亩,幕职官三顷,其余军监的长官七顷,判官、幕职官都相同。防御州、团练州以下州军以及县令,从万户以上到不满五千户的县,依次为六顷到二顷不等;

录事参军,比照判官的标准;曹官,比照倚郭的主簿、县尉;发运制置转运使副,武臣总管,比照节度使镇长官;发运制判官,比照大藩府

都大巡河,不得过节。镇判官在州监当及催纲拨发,巡捉私茶盐贼盗,驻泊捉贼,不得过簿尉。神宗熙寍时,复详定其制,稍加损益而已。五年因

田赋不均,重修定方田法。诏司农以均税条约并式颁之天下。以东西南北各千步当四十一顷六十六亩一百六十步为一方。岁以九月,每县

以令佐分地计量,随陂原、平泽而定其地,因赤淤、黑垆而辨其色。方量毕,以地及色参定肥瘠,而分五等,以定税。以济州巨野尉王曼为指教官。

先自京东路行之,诸路仿焉。其后必岁稔农隙乃行,而县多山林者,或行或否。八年,诏罢方田。徽宗崇寍三年,宰臣言:「自开阡陌,使民得以田私。」

相贸易,富者恃其有余,厚立价以规利;贫者迫于不足,薄移税以速售。而天下之赋调不平,久矣。神宗讲究方田,作法而推行之。方为之帐,而步。

亩高下丈尺不可隐户给之帖而升合尺寸无所遗以卖买则民不能容其巧以推收则吏不能措其奸今文籍具在可举而行诏诸路提举常

平官选官,习熟其法,谕州县官吏,各以丰稔日推行,自京西北两路始。品官限田,一品百顷,以差降杀,至九品为十顷。至宣和元年,臣僚言方量

官惮于跋履,并不躬亲,一付之胥吏。御史受诉,有二百余亩方为二十亩者,其租税亦有增损之弊。望诏常平使者检察,遂诏罢之。高宗南渡后,

复定职田,无大损益,申明旧制而已。绍兴十二年,左司员外郎李椿年言:「经界不正,十害:一、侵耕失税;二、推割不行;三、衙门及坊场户虚供抵当。」

四乡司走弄税,名五,诡名寄产六,兵火后税籍不存,争讼日起七,倚阁不实八,州县隐赋多,公私俱困九,豪猾户自陈诡籍不实十,逃田税偏重。

人无肯售,经界正,则害可转为利。且言平江岁入二十万,不及昔之半。考按核实,请自平江始,乃以椿年为两浙运副,专委措置经界。椿年请平

江以及诸州,宜均平为民除害,不增税额,图写墟亩,选官按覆。十九年经界事毕,惟淮、东西京、西湖北四路以边境,姑仍其旧,漳、汀、泉三州权行。

倚阁琼州万安昌化吉阳军海外土产瘠薄,与泸、叙州长寍军并免经界,其余诸路州县次第有成。光宗时,知漳州朱熹奏经界状,略疏奏千余。

言切指时弊,而贵家豪右占田隐税,侵渔贫弱者胥为异论,乃格不行【按绍兴时,因李椿年之请,各州县已次第有成;至是时,法弛弊生,故

朱子力请整顿复格不行】寍宗嘉定闲知婺州赵■〈与上心下〉夫行经界于其州,整有伦序。后守魏文豹行之益力,向上户析为贫下户。

逃绝田俱为实田,三年而后上其事于朝。八年,诏职田蠲放如民田。

译通判;安抚都监、路分都监,比照节度使镇通判;

大藩府都监,比照本府判官;黄河、汴河,许州、汝州石塘河的都大催纲官,比照节度使镇判官;节度使镇以下到军监,各路走马承受,以及砦主、都巡检、同巡检、提举捉贼、提点马监;

都大巡河的官员,不得超过节度使镇判官的标准;在州郡担任监当及催促转运、拨发粮饷,巡查缉捕私贩茶盐、盗贼,驻泊捉贼的官员,不得超过主簿、县尉的标准。神宗熙宁年间,重新详细制定其制度,只是稍加损益而已。熙宁五年因为

田赋不均,重新修订方田法。下诏司农寺将均税条约及格式颁布天下。以东西南北各千步作为四十一顷六十六亩一百六十步为一方。每年到九月,各县

按令佐分地丈量,随地形斜坡、原野、湖泽而确定其地形,依据土质赤淤、黑色而分辨其颜色。丈量方地完毕之后,按照地形及土色综合确定肥瘠等级,分为五等,以此确定税额。任命济州巨野县县尉王曼为指教官,

先从京东路开始推行,各路仿照施行。此后必须等到年成丰收、农事空闲时才推行,而县境多山林的地方,有的推行有的不推行。方田法推行八年,下诏废止。徽宗崇宁三年,宰臣进言说:"自从开辟阡陌以来,使百姓能够将田地私自

相互买卖,富人依仗自己财力有余,高抬价格来谋取利益;穷人迫于财力不足,就低价出售来求得快速成交。因而天下的赋税调配不均,已经很久了。神宗讲求推行方田法。将田地绘制成账册,将每步、每

亩的高低丈尺全部记录,不能隐瞒,户主可以拿到凭帖,其中升合尺寸没有遗漏之处,用来买卖则百姓不能耍弄巧诈,用来推收赋税则官吏不能施展奸计。如今这些文献典籍都还保存着,可以举行推广施行。"下诏各路提举常

平官挑选官员,熟习这种方法,晓谕州县官吏,各自选择丰收年景推行,从京西北路开始。品官限田,一品官限田百顷,依次递减,到九品官为十顷。到宣和元年,臣僚进言说丈量方田的

官员畏惧跋涉劳苦,都不亲自督办,一概交付给胥吏办理。御史接到诉状,其中有二百多亩田被丈量为二十亩的情况,其租税也有增减的弊病。希望下诏命常平使者检查核察,于是下诏废止方田法。高宗南渡以后,

重新制定职田制度,与旧制大体相同,无大损益,只是重申旧制而已。绍兴十二年,左司员外郎李椿年进言:"经界之法不端正,有十项弊害:一是侵占耕地逃避赋税;二是推收过割不能施行;三是衙门及坊场户虚假抵押;"

四是乡司胥吏舞弄税额;五是假借他人名义寄存产业;六是兵火之后税籍不存,争讼纷起;七是虚假搁置赋税不实;八是州县隐瞒赋税数额众多,公私都陷入困境;九是豪猾之户自行申报诡诈的田籍不实;十是逃亡田地税额偏重,

没有人肯买。经界法一旦端正,弊害就可以转化为利益。"并说平江每年赋税收入二十万,还不到从前的一半。考核核实,请求从平江开始试行,于是任命李椿年为两浙运副使,专门负责措办经界之法。李椿年请求从平

江推广到各州,应当均平赋役,为民除害,不增加税额,绘图记录田亩,选派官员核实查验。绍兴十九年经界之事完成,只有淮东、淮西、京西、湖北四路因为地处边境,姑且仍旧维持原状;漳州、汀州、泉州三州暂时

搁置。琼州、万安、昌化、吉阳军等海外地区物产瘠薄,与泸州、叙州、长宁军一并免除经界之法,其余各路州县依次都有成效。光宗时,知漳州朱熹上奏经界情况,大略陈述千余

言,切中当时的弊病,但豪门大族占田隐瞒赋税、欺压贫弱百姓的人都持不同意见,因此这一奏疏被搁置未能施行【按:绍兴年间,因李椿

度宗咸淳元年,监察御史赵顺孙又言:「经界之便,民宜随诸州之便宜而为。」

之区处,从之。司农卿季镛言:“经界之法,必多差官吏,徧走阡陌,以量地亩,不如行推排之法。以县统都,以都统保,选才干公平者,定田亩税色载。”

之图册,凡民有定产,产有定税,税有定籍。吴门、绍兴及湖南一路俱己告成,宜令监司、郡守递相稽察。于是诏诸路施行。

  △辽

辽皇祖允丹达锡为大德哷勒府额尔奇木喜稼穑,相地利以教民耕。太祖分北达寍额为二部,程以树艺,诸部效之。太宗会同初,以乌尔

固之地水草丰美,命谔尔昆锡林居之。益以哈里水之善地为农田,三年。诏以嘉哩河、胪朐河近地赐南院鄂津图噜伊苏巴尔,北院乌兰哈喇。

三锡林人以事耕种。圣宗干亨六年【按《辽史》本纪,景宗改元干亨四年,圣宗建元统和二十九年,开泰九年,太平十一年,纪无干亨年号,今

食货志》称:“圣宗干亨六年,以言景宗,则年既不符;以言圣宗,则并无此年号。疑统和六年之误也】徙哲伯寨居民三百户于檀、顺、蓟三州,择沃。

壤给牛种谷

  △金

金代量田,以营造尺五尺为步,阔一步,长二百四十步为亩,百亩为顷。民田业各从其所便,卖质于人,无禁,但令随地输租而已。凡官地明。

安穆昆及贫民请射者,宽乡一丁百亩,狭卿十亩,中男半之。请射荒地者,以最下第五等减半定租,八年始征之。作己业者,以第七等减半为税。

七年始征之,自首冒比邻地者,输官租三分之二;佃黄河退滩者,次年纳租。海陵正隆元年,遣刑部尚书赫舍哩罗索等十一人,分行于大兴府。

及山东、真定拘括系官,或荒闭牧地,及官民占射逃绝户地,授所迁之明安、穆昆户。世祖大定十七年,以明安、穆昆所给官地瘠薄,遣重臣拘籍。

各地以给之后,陈言者奏:豪强之家多占夺田。上曰:前参政纳哈塔椿年占地八百顷,山西田亦为权要所占,小民无田可耕。其令占官地十顷。

以上者皆括籍入官,均赐贫民,余豪强所占田皆拘入官。山东路所括民田,分给女真屯田人户。章宗泰和四年定制,所拨地止十里内自种之。

数每丁四十亩,续进丁同此,余许便宜租货。贞佑中,以河北军户徙居河南,刍粮浩大,命右司谏冯开等五人分诸郡,就授以荒官田及牧地可。

耕者人三十亩,继因括荒田及牧马地之议,碍法难行,乃拟民有能开牧马地及官荒田者,以半给之为永业,半给军户,奏可。元世祖至元三年。

定随路府州县职田,上路达噜噶齐十六顷,总管同同知八顷,治中六顷,府判五顷;下路达噜噶齐一十四顷,总管同同知七顷,府判五顷,散府。

译年的请求,各州县已依次取得成效;到这时,法度松弛、弊端滋生,所以

朱熹极力请求整顿,结果又被搁置未能施行】。宁宗嘉定年间,知婺州赵与訔在其州推行经界法,办理得井然有序。后来太守魏文豹推行得更加得力,将上等户析分为贫下户,

将逃亡绝户之田都作为实有田地登记,三年之后才向朝廷上奏此事。嘉定八年,下诏职田赋税的蠲免比照民田办理。度宗咸淳元年,监察御史赵顺孙又进言:"经界之法的便利,应当随各州的实际情况适当而进行"

处理,朝廷听从了他的意见。司农卿季镛说:"经界之法,必然要派遣很多官吏,遍走田间阡陌,丈量田亩,不如推行推排之法。以县统辖都,以都统辖保,选择才干公正的人,登记田亩税则等级

的图册,凡是百姓有固定的产业,产业有固定的税额,税额有固定的登记簿册。吴门、绍兴以及湖南一路都已经办成,应命令监司、郡守相继稽查核实。"于是下诏各路施行。

  △辽

辽的皇祖耶律匀德实善于稼穑之事,勘察地利来教导百姓耕种。太祖将迭剌部分为两部,教导他们种植树木庄稼,其他各部也仿效他们。太宗会同初年,因为乌古

之地水草丰美,命令述律辖底居住在那里。又将哈里水一带的良田增补给他,作为农田。会同三年,

下诏将嘉哩河、胪朐河附近之地,赐给南院大王图噜伊苏巴尔、北院大王乌兰哈喇,

三处的百姓从事耕种。圣宗干亨六年【按:《辽史》本纪记载,景宗改元干亨,只到干亨四年;圣宗建元统和,到二十九年,之后改元开泰九年、太平十一年,纪年中没有干亨这个年号。如果说的是景宗,则年份不符;如果说的是圣宗,则根本没有这个年号。疑心是"统和六年"之误】,

迁移哲伯寨的居民三百户到檀州、顺州、蓟州三州,挑选肥沃

的土地供给耕牛种子谷物。

  △金

金代丈量田地,以营造尺五尺为一步,宽一步、长二百四十步为一亩,一百亩为一顷。百姓的田产各自听凭其方便,可以出卖或抵押给别人,没有禁令,只是要求随地缴纳租税而已。凡是官地,明

安、穆昆及贫民请求承种的,宽乡每丁一百亩,狭乡十亩,中等年龄男子减半。请求承种荒地的,按最下第五等减半确定租额,第八年才开始征收。作为自己产业开垦的荒地,按第七等减半征税,

第七年才开始征收。自首认领邻近土地的,缴纳官租三分之二;耕种黄河退滩之地的,次年才缴纳租税。海陵王正隆元年,派遣刑部尚书赫舍哩罗索等十一人,分头前往大兴府

以及山东、真定,圈占登记归官府所有的、或荒废闲置的牧地,以及官民占据侵占逃亡绝户之地,授予迁来的明安、穆昆户。世宗大定十七年,因明安、穆昆所拨给的官地贫瘠,派遣重臣核查登记

各地土地以分给百姓。之后有进言的人上奏:豪强之家大多侵占夺取田地。皇帝说:前参政纳哈塔椿年占地八百顷,山西的田地也被权贵势要占据,平民百姓无田可耕。命令占据官地十顷

以上的人都清查登记收归官府所有,均等分赐给贫民,其余豪强所占的田地都收归官府所有。山东路清查所得的民田,分给女真屯田人户。章宗泰和四年制定制度,所拨给的土地只限于十里以内自行耕种的

数量,每丁四十亩,后来续继增添的成年男子按此办理,其余的听凭方便租佃或买卖。贞佑年间,因为河北军户迁徙居住到河南,粮草需求量浩大,命令右司谏冯开等五人分赴各郡,就地授予荒芜的官田及可以

耕种的牧地,每人三十亩,接着又因清查荒田及牧马地的建议,碍于法令难以施行,于是拟定百姓中能够开垦牧马地及官府荒田的,将其中一半给予开垦者作为永久产业,一半给予军户,皇帝批准

达噜噶齐十顷,知府同同知六顷,府判四顷,上州达噜噶齐十顷,州尹同同知五顷,州判四顷,中州达噜噶齐八顷,知州同同知四顷,州判三顷。

下州达噜噶齐六顷,知州同州判三顷,警巡院达噜噶齐五顷,警使同警副四顷,警判三顷,录事司达噜噶齐三顷,录事同录判二顷,县达噜噶

齐四顷,县尹同县丞三顷,主簿二顷,县尉主簿兼尉同经历四顷。又定各道按察使十六顷,副使八顷,佥事六顷。八年立司农司,二十八年颁农。

桑之制,县邑所属村疃,凡五十家立一社,择高年晓农事者一人为之长,增至百家者别设长一人,不及五十家者与别村合社,以教督农桑为。

事凡种田者,立牌橛于田侧,书某社某人于其上。社长以时点视,劝诫不率教者,籍其姓名以授提点官责之。田无水者,凿井;井深不能得水者,

听种区田,二十一年,又定江南行省诸司职田,较至元三年所定,悉减其半。武宗至大二年,淮西廉访佥事苗好谦献种莳之法,其说分农民为

三等上户地十亩,中户五亩,下户三亩或一亩,皆筑垣墙围之,以时收采桑椹,依法种植,大约本之《齐民要术》等书,武宗善而行之,仁宗延佑元

年平章章闾言:“经理大事,世祖巳尝行之,但其闲欺隐多,而未尽实。或以实田为荒田,或惧差而析户,或富民买贫民田而仍其旧名。若行经理。”

之法,俾有田之家一切从实自首,庶税入无隐,差徭亦均。于是遣官经理,以章闾等往江浙,尚书鼐、智、密鼎等往江西,左丞陈士英等往河南,仍

命御史台分台镇遏,枢密院以军防护焉。然限期猝迫,贪刻用事。仁宗知之,明年遂下诏罢免。顺帝至正十三年,命乌兰哈达、乌克逊良桢兼大

司农卿给分司农印,西自西山,南自保定、河闲,北至檀顺州,东至迁民镇,凡系官地及元管各处屯田,悉从分司农司立法佃种。十六年,台臣言。

系官牧马草地,俱为权豪所占。今后除规运总管府见种外,余尽取勘,令大司农召募耕垦,岁收租课,以资国用。从之。

  △明

明土田之制有二等,曰官田,曰民田。官田皆宋元时入官田地,厥后有还官田、没官田、断入官田、学田、皇庄、诸王、公主、勋戚、大臣、内监、寺观。

赐乞庄田,百官职田,边臣养廉田,军民商屯田,通谓官田,其余为民田。元季版籍多亡,田赋无准。洪武初,遣周铸等百六十四人核浙西田亩,定。

其

译。元世祖至元三年,

制定各路府州县的职田:上路达鲁花赤十六顷,总管、同知各八顷,治中六顷,府判五顷;下路达鲁花赤十四顷,总管、同知各七顷,府判五顷;散府

达鲁花赤十顷,知府、同知各六顷,府判四顷;上州达鲁花赤十顷,州尹、同知各五顷,州判四顷;中州达鲁花赤八顷,知州、同知各四顷,州判三顷;

下州达鲁花赤六顷,知州、州判各三顷;警巡院达鲁花赤五顷,警使、警副各四顷,警判三顷;录事司达鲁花赤三顷,录事、录判各二顷;县达鲁花

赤四顷,县尹、县丞各三顷,主簿二顷;县尉、主簿兼尉的与经历相同为四顷。又规定各道按察使十六顷,副使八顷,佥事六顷。至元八年设立司农司,二十八年颁布农

桑的制度,县邑所属的村庄,凡五十家设立一社,选择年长而通晓农事的人一人担任社长,超过百家的另设一名社长,不足五十家的与邻村合并为一社,以督促农桑之事

为职责。凡是耕种田地的,在田地旁边设立木牌,写上某社某人的姓名。社长按时巡视察看,劝诫不遵守教令的人,将其姓名登记后交给提点官加以责罚。田地缺水的,就凿井;井太深不能取水的,

听凭种植区田。至元二十一年,又制定江南行省各司的职田,比至元三年所定的数额,全部减半。武宗至大二年,淮西廉访佥事苗好谦献上种植桑树的方法,其说法是将农民分为

三等:上户种桑地十亩,中户五亩,下户三亩或一亩,都要筑起垣墙围起来,按时采摘桑葚,依法种植,大致本于《齐民要术》等书,武宗认为好,加以推行。仁宗延祐元

年,平章章闾进言:"经理田地这件大事,世祖已经曾经推行过,但是其中欺瞒隐瞒的情况很多,没有能够完全落实。有的把实有田地当作荒田上报,有的害怕差役而分家析户,有的富人买了贫民的田地却仍旧沿用原来的户名。如果推行经理"

之法,让有田的人家一切都据实自行申报,那么赋税征收就不会有隐瞒,差役也会均平。"于是派遣官员经理田地,派章闾等人前往江浙,尚书鼐、智、密鼎等人前往江西,左丞陈士英等人前往河南,同时

命令御史台分设行台镇守遏制,枢密院派军队防护。然而限期仓促紧迫,办事人员贪婪苛刻。仁宗知道后,第二年就下诏罢免停止。顺帝至正十三年,命令乌兰哈达、乌克逊良桢兼任大

司农卿,颁给分司农司印信,西自西山,南自保定、河间,北至檀州、顺州,东至迁民镇,凡是属于官府的土地以及元代所管理的各处屯田,全部由分司农司立法招募佃种。至正十六年,御史台大臣进言:

属于官府的牧马草地,都被权贵豪强所占据。今后除去规运总管府现在正在耕种的以外,其余全部清查核实,命令大司农招募耕种垦荒,每年征收租税,以补充国家用度。朝廷听从了这个意见。

  △明

明代土田制度分为两等,一是官田,一是民田。官田都是宋元时期收归官府的田地,此后又有还官田、没官田、断入官田、学田、皇庄、诸王、公主、勋戚、大臣、内监、寺观

所受赐或请乞的庄田,百官的职田,边臣的养廉田,军民商屯之田,都统称为官田,其余的则称为民田。元朝末年户籍田册大多散失,田赋没有准据。洪武初年,派遣周铸等一百六十四人核实浙西的田亩,制定

了相应的赋税标准……(原文至此未完)

赋税复命户部核实天下土田,而两浙富民畏避徭役,以田产寄他户。明太祖洪武二十年,命国子生武淳等分行州县,随粮定区,区设粮长。

四人量度地亩方圆,书主名及田之丈尺,编类为册。又以中原田多芜,命省臣议计民授田,设司农司,开治河南,掌其事。临濠之田,验其丁力,计

亩给之母许兼并北方近城地,多不治,召民耕,人给十五亩蔬地二亩,免租三年。每岁中书省奏天下垦田数,少者亩以千计,多者至二十余万。

译赋税方面,朝廷又命令户部核实天下的田地,而两浙的富户害怕躲避徭役,便把田产寄挂在别的户名下。

明太祖洪武二十年,命令国子生武淳等人分赴各州县,按照缴纳的粮额划定区域,每区设立一名粮长。

(每区设)四个人测量田地的方圆大小,登记田主姓名以及田地的丈尺,编成册籍。

又因中原地区田地大多荒芜,命令省臣商议按人口分给百姓田地,设立司农司,在河南开垂治理,掌管此事。

临濠一带的田地,查验各家劳力多少,按亩数分给,不许兼并。北方靠近城池的土地,大多没有开垂耕种,便招募百姓耕种,每人给田十五亩、菜地二亩,免除赋税三年。

每年中书省奏报天下开垂田地的数目,少的以千亩计算,多的达到二十多万亩。

官给牛及农具者,乃收其税;额外垦荒者,永不起科。田以近郭为上地,迤远为中地,下地。仍元里社制,河北诸州县土著者,以社分里甲;迁民分

屯之地,以屯分里甲社,民先占亩广,屯民新占亩狭。屯地谓之小亩,社地谓之广亩。宣德间,垦荒田,永不起科。及洿下斥卤无粮者,皆核入赋额。

数溢于旧,有司乃以大亩当小亩,以符旧额。土地不均,人得以意赢缩。世宗嘉靖中,桂萼、郭宏化、唐龙、简霄先后疏请核田亩。顾鼎臣请履亩丈。

量江西安福、河南裕州先行之法,未详具,人多疑惮。神宗初,建昌知府许孚远为归户册,以田从人,法简而密。万历六年,帝用大学士张居正议。

天下田亩通行丈量,限三载竣事,用开方法以径围乘除,畸零截补,于是豪猾不得欺隐,里甲免赔累,而小民无虚粮,然居正尚综核,颇以溢额。

为功,有司争改小弓以求田多,或掊克见田以充虚额。北直隶、湖广、大同、宣府,遂先后按溢额田增赋云。

  ○陂渠

  唐

  宋

  辽

  金

  元

  明

  △唐

唐代宗大历五年,朗州刺史韦夏卿于所治开槎陂,溉田千余顷。德宗贞元九年,明州刺史任侗修鄮县仲夏堰,溉田数千顷。宪宗元和三

年,江南西道观察使韦丹开南昌南塘斗门,以节江水,开陂塘,以溉田。淮南道节度使李吉甫筑扬州高邮堤塘,溉田数千顷。

  △宋

宋太宗至道元年,度支判官梁鼎、陈尧叟上《郑白渠利害》。按旧史,郑渠元引泾水,自仲山西抵瓠口,并北山东注洛,三百余里,溉田四万顷。

亩收一锺,白渠亦引泾水,起谷口,入泺阳,注渭水,长二百余里,溉田四千五百顷,两渠溉田四万四千五百顷,今所存者不及二千顷,灌溉之利。

绝少于古,郑渠难为兴工。今请遣使先诣三白渠,行视复修旧迹。于是诏大理寺丞皇甫选、光禄寺丞何亮乘传经度。选等还言:「郑渠用功最大。」

并仲山而东,凿断冈阜,首尾三百余里,连亘山足,岸壁頺坏,陻废已久,度其制置之始,泾河平浅,直入渠口,年代久远,泾河陡深,水势渐下,与渠

口相悬,水不能至,峻崖之处,渠岸推毁,荒废难于致力。其三,白渠溉泾阳、栎阳、高陵、云阳、三原、富平六县田三千八百五十余顷,望令增筑堤堰。

以固护之旧设节水斗门,皆请缮完,就近度其岸势,别开渠口,以通水道。泾河中旧有石堰,废坏己久,造用木堰,梢椿出于缘渠之民,夏潦木堰。

流失至秋,敛民复葺。自今溉田既毕,命拆堰木,寘于岸侧。所役缘渠之民,计田出丁,调万三千人。疏渠造堰,各获其利。选能吏以时行视。又言邓

许、陈、颍、蔡、宿、亳七州之地,有公私闲田二十二万余顷,民力不能尽耕,皆汉、魏以来召信臣、杜诗、杜预、任峻、司马宣王、邓艾等垦辟之地。

译官府发放耕牛和农具的田地,才征收其赋税;额外开垦荒地的,永远不征税。田地以靠近城郭的为上等地,稍远的为中等地,再远的为下等地。仍沿用元代的里社制度,河北各州县的土著居民,按社来划分里甲;迁移来的百姓分屯垦种的地方,按屯来划分里甲和社,本地百姓先占的田亩面积较大,屯垦移民新占的田亩面积较小。屯地称为"小亩",社地称为"广亩"。宣德年间,开垦的荒田,永不征税。到后来低洼盐碱、没有粮产的田地,都被核算计入赋税定额。数额超出了旧额,主管官员便用大亩折算小亩,以符合旧有的定额。土地大小不均,人们就可以随意伸缩弄虚。世宗嘉靖年间,桂萼、郭宏化、唐龙、简霄先后上疏请求核实田亩。顾鼎臣请求实地丈量田亩。参照江西安福、河南裕州先前施行的办法,但细节未详备,人们大多疑虑畏惧。神宗初年,建昌知府许孚远编制归户册,以田归属于人,办法简便而周密。万历六年,皇帝采用大学士张居正的建议。

在全国范围内通行丈量田亩,限期三年完成,用开方法按周长和直径互相乘除计算,零头截长补短,于是豪强奸猾之人不能再欺瞒隐瞒,里甲免于赔累,而小民也没有虚报的粮额,然而张居正仍然注重核实,颇以田亩数额溢出为政绩。于是主管官员竞相改小丈量的弓尺以求田亩数增多,有的甚至搜刮现有田地以凑足虚增的定额。北直隶、湖广、大同、宣府,便先后按溢出的田亩数增加了赋税。

  ○陂渠

  唐

  宋

  辽

  金

  元

  明

  △唐

唐代宗大历五年,朗州刺史韦夏卿在他所辖之地开凿槎陂,灌溉田地一千余顷。德宗贞元九年,明州刺史任侗修复鄮县仲夏堰,灌溉田地数千顷。宪宗元和三年,江南西道观察使韦丹开凿南昌南塘斗门,用来节制江水,又开凿陂塘,用来灌溉田地。淮南道节度使李吉甫修筑扬州高邮堤塘,灌溉田地数千顷。

  △宋

宋太宗至道元年,度支判官梁鼎、陈尧叟呈上《郑白渠利害》一文。按旧史记载,郑渠原本引泾水,从仲山西面到瓠口,沿北山向东注入洛水,长三百余里,灌溉田地四万顷,每亩可收一锺粮食。白渠也引泾水,从谷口起,流入泺阳,注入渭水,长二百余里,灌溉田地四千五百顷,两渠共灌溉田地四万四千五百顷,如今尚存的不到二千顷,灌溉之利远远少于古时。郑渠难以兴工修复。现请派使者先前往三白渠,实地察看修复旧有遗迹。于是下诏命大理寺丞皇甫选、光禄寺丞何亮乘驿车前往勘察。皇甫选等人回报说:"郑渠所需工程最大。"沿仲山向东,凿断山冈土阜,首尾长三百余里,连绵于山脚,岸壁已经崩坏,废弃已久,推测其最初修建时,泾河水面平浅,能直接流入渠口,但年代久远之后,泾河变得陡深,水势逐渐下降,与渠口相差悬殊,水流无法到达;在险峻的崖壁之处,渠岸也被冲毁,荒废难以用力修复。白渠灌溉泾阳、栎阳、高陵、云阳、三原、富平六县田地三千八百五十余顷,希望下令增筑堤堰加以巩固维护。原有的节水斗门,都请予以修缮完好,并就近勘察岸势,另外开凿渠口,以疏通水道。泾河中原有石堰,废坏已久,改用木堰,所需木桩取自沿渠百姓,夏季洪水常使木堰冲毁流失,到秋天又征调百姓重新修葺。从今以后,灌溉完田地后,就命令拆除堰木,放置在岸边。所征调的沿渠百姓,按田亩数计算出丁,共调集一万三千人。疏浚渠道、修造堰坝,各自都能获得好处。选派能干的官吏按时巡视察看。又说邓、许、陈、颍、蔡、宿、亳七州之地,有公私闲田二十二万余顷,百姓的人力不能全部耕种,这些都是汉、

内南阳,

界凿山开道,疏通河水,散入唐、邓、襄三州,以溉田。后盐铁副使林特、度支副使马景盛,陈关中河渠之利,请遣官诣郑白渠兴修。古制乃诏太常。

博士尚宾乘传,经度率丁夫治之。宾言:「郑渠久废,不可复。今自介公庙回,白渠洪口,直东南合旧渠,以畎泾河,灌富平、等县。工既毕,水利饶足,民」

获数倍。神宗熙寍元年,诏诸路监司:比岁所在陂塘堙没,濒江圩埠浸坏沃壤,不得耕。宜访其可兴者,劝民兴之。具所增田亩税赋以闻。二年权

三司使吴充言,前宜城令朱纮修复水渠,民乐趋之,渠成,溉田六千余顷,诏迁纮大理寺丞。制置三司条例司具农田利害条约,诏颁诸路,有能

修复陂湖河港,或元无陂塘圩垾堤堰沟洫而可以创修,或水可及众而为人所擅有,或田去河港不远,为地界所隔,可以均济流通者,县有废。

田旷土可纠合兴修,大川沟渎浅塞荒秽,合行浚导,及陂塘堰埭可以取水灌溉。若废坏可兴治者,各述所见,编为图籍,上之有司。其土田迫大

川数经水害,或地势污下,雨潦所锺,要在修筑圩垾堤防之类,以障水涝。其县不能办,州为遣官,事关数州,具奏取旨。民修水利,许贷常平钱谷。

给用四年前,知襄州光禄卿史照言,开修古淳河一百六里,灌田六千六百余顷,修治陂堰,民已获利。虑州县遽欲增税,诏三司应兴修水利垦。

开荒梗毋增税,六年,程昉言:“得共城县旧河漕,若疏导入三渡河,可灌西垙稻田。”从之。诏诸创置水碇、碾碓妨灌溉民田者,以违制论。命赞善大

夫蔡朦修永兴军白渠七年,金州西地县民葛德出私财修长乐堰,引水灌溉乡户土田,授本州岛司士参军。八年,深州静安令任迪乞俟来年刈。

麦毕,全放滹沱、胡卢两河,又引永静军双陵口河水,溉南北岸田二万七千余顷。河北安抚副使沈披请治保州东南沿边陆地为水田,皆从之。

右班殿直干当修内司杨琰言:「开封、陈留、咸平三县种稻,乞于陈留界旧汴河下口,因新旧二堤之间修筑水塘,用碎甓筑虚堤,取汴河清水入。」

塘灌溉,从之。江寍府上元县主簿韩安厚引水溉田二千七百余顷,迁光禄寺丞。太原府草泽史守一修晋祠水利,溉田六百余顷。九年,程师孟。

言淤田甚利,尚虑河东犹有荒田可引大河淤溉者,于是遣都水监丞耿琬淤河东路田【按熙寍中,程昉悉陈淤田之利,然损多益少,或事

半而废,或成而复隳,故不具载云】哲宗元佑四年,诏濒河州县,积水占田,在任官能为民沟畎疏导,退出良田百顷至千顷以上者,递赏之功。

利大者,取特旨。干道七年,委御前诸军统制吴珙经理兴元府山河堰,发卒万人,修浚大小渠六十五,溉南郑、褎城田二十三万余亩。

译魏以来召信臣、杜诗、杜预、任峻、司马宣王、邓艾等人开垦的土地。其中南阳一带,凿山开道,疏通河水,分散流入唐州、邓州、襄州三州,用以灌溉田地。后来盐铁副使林特、度支副使马景盛,陈述关中河渠的利处,请求派官员前往郑白渠兴工修治。按古制便下诏命太常博士尚宾乘驿车前往,勘察规划,率领民夫兴修。尚宾说:"郑渠废弃已久,不可再修复。如今从介公庙回来,白渠的洪口,径直向东南汇合旧渠,用来引泾河水灌溉富平等县。工程完成后,水利十分充足,百姓获利数倍。"

神宗熙宁元年,下诏给各路监司:近年来各地陂塘多有淤塞湮没,沿江的圩堤田埠也多浸坏,使肥沃的土地不能耕种。应当访察可以兴修的,劝导百姓兴修水利,并将所增加的田亩税赋上报。二年,权三司使吴充上言,前任宜城县令朱纮修复水渠,百姓乐意前往施工,渠道修成后,灌溉田地六千余顷,下诏升任朱纮为大理寺丞。制置三司条例司拟定了农田水利的条约,下诏颁发各路:凡有能修复陂湖河港的,或原本没有陂塘圩垾堤堰沟洫但可以新修的,或水源可以惠及众人却被人独占的,或田地距河港不远、却被地界所阻隔、可以疏通共享的,凡是县内有荒废田地和闲置土地可以联合兴修的,大河沟渎因浅塞荒芜而应当疏浚的,以及陂塘堰埭可以引水灌溉、若已废坏而可以兴修恢复的,都各自陈述所见,编绘成图册,呈报给主管官员。其中土地靠近大河、屡遭水患,或者地势低洼、多为雨水积聚之处,关键在于修筑圩垾堤防之类,以防御洪涝。县里若无力办理,由州里派遣官员协助;事情关涉数州的,具文奏报请旨。百姓修治水利,允许借贷常平仓的钱粮供其使用。

四年前,知襄州光禄卿史照上言,开凿修复古淳河一百六里,灌溉田地六千六百余顷,又修治陂堰,百姓已从中获利。担心州县急于增税,下诏命三司凡兴修水利、开垦荒地的,一律不得增税。六年,程昉上言:"查明共城县旧有的河漕,若疏导引入三渡河,可以灌溉西垙的稻田。"朝廷听从了他的建议。下诏禁止各处新建水碾水碓妨碍灌溉百姓田地,违者以违制论罪。命赞善大夫蔡朦修治永兴军的白渠。七年,金州西地县百姓葛德拿出私财修筑长乐堰,引水灌溉乡里百姓的田地,被授予本州司士参军之职。八年,深州静安县令任迪请求等来年割完麦子后,将滹沱、胡卢两河的水全部放出,又引永静军双陵口的河水,灌溉南北两岸田地二万七千余顷。河北安抚副使沈披请求整治保州东南沿边的陆地为水田,朝廷都听从了。右班殿直、干当修内司杨琰上言:"开封、陈留、咸平三县种植水稻,请求在陈留境内旧汴河下口,利用新旧两道堤之间修筑水塘,用碎砖筑成虚堤,引汴河清水注入塘中灌溉。"朝廷听从了此议。江宁府上元县主簿韩安厚引水灌溉田地二千七百余顷,被升任光禄寺丞。太原府草泽人史守一修治晋祠水利,灌溉田地六百余顷。九年,程师孟上言淤田十分有利,还担心河东仍有荒田可以引大河泥沙淤灌的,于是派遣都水监丞耿琬去淤灌河东路田地【按熙宁年间,程昉曾详细陈述淤田的好处,但实际上损失多而收益少,有的工程做到一半就废弃,有的建成后又毁坏,所以不详加记载】。

哲宗元佑四年,下诏凡濒临河流的州县,因积水占用田地的,若在任官员能为百姓疏导沟渠,退出良田一百顷至一千顷以上的,依次加以奖赏;获利更大的,予以特旨嘉奖。干道七年,委派御前诸军统制吴珙经营治理兴元府的山河

四川宣抚

王炎表称珙宣力最多,诏书褎美。淳佑中,参政程伯大命知长溪县,黄恪修营田陂,灌溉长溪一县。制帅颜颐仲浚定海西市,抵鄞桃花渡六十。

里以复故河,灌溉田畴,民蒙其利,名曰颜公渠。寍德县令李泽民,躬率僚佐,鸠工,作堤,过东山之水田,无旱涝之虞,邑人德之,号李公堤。

  △辽

辽道宗清寍十年,禁南京决水;大安四年,禁民挟私引水犯田。

  △金

金章宗时,诏郡县有河者皆开渠引水溉田。中都路言:“安肃、定兴二县可引河溉田。”诏行之。先是,傅慎微权陕西诸路转运使,修三白龙首。

等渠以溉田,募民屯种,卢庸为定平令,治旧堰,引泾水溉田,民赖其利。明昌六年,定制:县官任内有能兴水利田百顷以上,升本等首注除穆昆。

所管屯田创增三十顷以上,赏银绢二十两匹。承安二年,敕放白莲潭东闸水,与百姓溉田三年,命勿毁高梁河闸,从民灌溉。泰和八年,诏诸路。

按察使规画水田,因劝农按问,开河或掘井如何为便,规画具申,以俟兴作。宣宗贞佑三年,谕尚书省:岁旱,议弛诸处碾碇,以其水溉民田,禁随。

朝职官夺民碾碇以自营利。四年,言事者程渊言:"砀山诸县陂湖,水至则畦为稻田,水退种麦,所收倍于陆地,宜募人佃之,官取三之一,岁可得。"

十万石,从之。兴定五年,南阳令李国瑞创开水田四百领顷,诏升职二等,仍录其最状,徧谕诸道。于是议兴水田,省臣奏河南郡县多古所开水。

田之地宜,敕令分治。户部按行州郡,有可开者,诱民赴功,其租止依陆田,不复添征,仍以官赏激之。陕西除三白渠设官外,亦宜视例施行。元光。

元年正月,遣户部郎中杨大有等诣京东西南三路,开水田。

  △元

元制内立都水监,外设各处河渠司,兴举水利,修理堤垾。太宗十二年,令梁泰充宣差,规措三白渠,使郭时中副之。修三白渠,世祖中统元

年怀孟路岁旱,总管谭澄令民凿塘造渠,引沁水以溉田。二年,诏提举王允中开沁河渠,经济源、河内、河阳、温、武陟五县,名广济渠。允中又请开

邢洺等处济滏澧河达泉以溉民田。至元初,张文谦行省中兴路,修复唐、来、汉、延各渠,灌田十数万顷。后诏诸路开复水利,敕巴图军于齐噜纳。

之地开渠耕田,导肥河入于酅淤陂,尽为良田。浚奇拉尔河以溉衮诺尔,黄土山民田。西夏行省郎中董文用开秦家等渠,垦中兴、西凉、甘肃、瓜

沙等州之土为水田,平阳总管郑鼎导汾水溉民田千余顷,荆南行省廉希宪决江陵城外蓄水,得良田数万亩。武宗至大初,右丞相哈喇哈斯。

出镇和琳浚古渠溉田数千顷。

译堰,调发士卒一万人,修浚大小渠道六十五条,灌溉南郑、褒城田地二十三万余亩。四川宣抚使王炎上表称赞吴珙出力最多,皇帝下诏书予以褒奖赞美。淳佑年间,参知政事程伯大命令知长溪县黄恪修治营田陂,灌溉长溪整个一县。制置使颜颐仲疏浚定海西市,直至鄞县桃花渡六十里,以恢复旧有河道,灌溉田地,百姓蒙受其利,命名为颜公渠。宁德县令李泽民,亲自率领属官,聚集民工,修筑堤坝,拦截东山之水灌溉水田,从此没有旱涝之忧,邑中百姓感念他的恩德,称之为李公堤。

  △辽

辽道宗清宁十年,禁止在南京决水放水;大安四年,禁止百姓私自引水侵犯他人田地。

  △金

金章宗时,下诏各郡县凡有河流的,都要开渠引水灌溉田地。中都路上言:"安肃、定兴二县可以引河水灌溉田地。"下诏施行此事。此前,傅慎微暂代陕西诸路转运使,修治三白渠、龙首渠等渠道以灌溉田地,招募百姓屯田耕种;卢庸任定平县令,治理旧有堤堰,引泾水灌溉田地,百姓仰赖其利。明昌六年,制定规定:县官在任期间若能兴修水利灌田百顷以上,予以升本等首级、注授穆昆之职;屯田新增三十顷以上的,赏赐银绢二十两匹。承安二年,敕令放出白莲潭东闸的水,给百姓灌溉田地。三年,下令不得毁坏高梁河闸,任由百姓灌溉使用。泰和八年,下诏各路按察使规划水田,借劝农之机询问访察,开河或掘井哪种更为便利,将规划方案具文呈报,以等待兴工建设。宣宗贞佑三年,晓谕尚书省:因年岁干旱,商议放松各处碾碇的管制,用那些水来灌溉百姓田地,并禁止随朝的官员夺取百姓的碾碇来自营私利。四年,有进言者程渊说:"砀山等县的陂湖,水涨时就当作稻田耕种,水退后种麦,所收获的比旱地多一倍,应招募人来耕种,官府取三分之一的收成,每年可得十万石粮食。"朝廷听从了他的建议。兴定五年,南阳县令李国瑞创办开垦水田四百顷,下诏升其官职两等,并记录他的最佳政绩,遍告各道。于是朝廷商议兴办水田,省臣奏称河南郡县多有古时开凿的水田之地适宜恢复,敕令分别办理。户部巡视各州郡,凡有可以开辟的,招诱百姓前往从事,其田租仅按旱田标准收取,不再另外加征,并以官职奖赏来激励百姓。陕西除三白渠已设官管理外,也应比照此例施行。元光元年正月,派遣户部郎中杨大有等人前往京东、京西、京南三路,开辟水田。

  △元

元朝制度,中央设都水监,地方各处设河渠司,负责兴办水利,修理堤坝。太宗十二年,令梁泰担任宣差,规划管理三白渠,使郭时中作为副手协助,修治三白渠。世祖中统元年,怀孟路年岁干旱,总管谭澄命百姓凿塘开渠,引沁水灌溉田地。二年,下诏提举王允中开凿沁河渠道,经过济源、河内、河阳、温县、武陟五县,命名为广济渠。王允中又请求开凿邢州、洺州等地的济、滏、澧河,连通泉源以灌溉百姓田地。至元初年,张文谦任行省于中兴路,修复唐渠、来渠、汉渠、延渠等各渠,灌溉田地十数万顷。后来下诏各路开辟恢复水利,敕令巴图军在齐噜纳之地开渠耕田,引导肥河汇入酅淤陂,都变成了良田。疏浚奇拉尔河用以灌溉衮诺尔、黄土山一带的民田。西夏行省郎中董文用开凿秦家等渠道,将中兴、西凉、甘肃、瓜沙等州的土地开垦为水田。平阳总管郑鼎引导汾水灌溉百姓田地一千余顷,荆南行省廉希宪疏泄江

至正时,右丞相托克托言:「京畿近水地利,召江南人耕种,岁可收粟麦百万余石,不烦海运而京师足食。」于是立

分司农司于河闲、保定等处引水立法,佃种。中书省议于江浙、淮东召募能种水田及修筑围堰之人,各一千名,为农师,教民播种。降空名添设。

职事故牒一十二道,遣使赍往其地。有能募农民一百名者,授正九品;二百名者,正八品;三百名者,从七品。即书填流官职名,给之领管所募农。

夫期年散归是岁大稔

  △明

明太祖立国之初,设营田司,专掌水利。洪武中,命长兴侯耿炳文浚泾阳洪渠堰,溉泾阳以下田二百余里。决荆州岳山坝,以灌民田。浚鄞

县东钱湖灌田数万顷,又特遣国子监生分行天下,督吏民修水利。成祖永乐元年,户部尚书夏原吉奏:「浙西诸郡皆环太湖,浦港堙塞,宜于疏」。

浚按《禹贡》三江入海之迹,相度地势,各置石闸,以时启闭,遇水涸之时,修筑圩岸,以御暴流,诏从其言治之。逾年而成,农田大利,于是诏工部安

徽、苏、松、浙江、江西、湖广,凡湖泊卑下圩岸倾頺,令有司修治;濒江、濒湖之郡,建圩修塘者,以时兴举。英宗正统五年,令天下有司秋成时疏浚陂。

塘以便农作,于时兴水利者,寍夏巡抚金濂疏鸣沙州七星、汉伯、石灰三渠,溉田千三百余顷,芜湖、弋阳、海阳诸县皆浚旁郡陂湖。世宗嘉靖二

十六年,给事中陈斐请仿江南水田法,开江北沟,以祛水溢,益岁收,报可。三十八年,尚书杨博请开宣大荒田水利,从之。神宗万历中,给事中徐

贞明《上水利议》谓:“陕西、河南故渠废堰,在在有之。山东诸泉引之,率可成田。畿辅诸郡,或支河所经,或涧泉自出,皆足以资灌溉。今顺天、真定河,”

闲诸郡桑麻之区,半为沮洳。永平、滦州、沧州、庆云地,皆萑苇土,实膏腴。若招徕南人,俾之耕艺。北起辽海,南滨青齐,皆良田也。俟有成绩,次及河。

南山,东陕,西庶东南转漕,可减西北储蓄,常充事,下所司。朝议以水田劳民,请俟异日。贞明以事谪官,着《潞水客谈》一书,论水利当兴之事。于是。

顺天巡抚张国彦,副使顾养谦行之,蓟州、永平、丰润、玉田皆有效。给事中王敬民荐贞明,乃进尚宝少卿兼御史,赐敕勘水利。贞明先治京东州。

邑不及一年,垦田三万九千余亩。又遍历诸河,穷源竟委,将大兴疏浚。而奄人勋戚之占闲田为业者,恐水利兴而己失其利,为蜚语闻于帝御。

史王之栋遂言水利不可行,而水田遂罢。三十年,保定巡抚汪应蛟在天津,见葛沽、白塘诸田尽为污莱,营作水田当必有利,募民垦田五十亩。

译陵城外的蓄水,得到良田数万亩。武宗至大初年,右丞相哈喇哈斯出镇和琳,疏浚古渠灌溉田地数千顷。至正年间,右丞相托克托说:"京畿附近有近水的有利地势,招募江南人前来耕种,每年可收获粟麦百万余石,不必再靠海运也能使京师粮食充足。"于是在河间、保定等地设立分司农司,引水立法,招募佃农耕种。中书省商议在江浙、淮东招募善于耕种水田及修筑围堰的人各一千名,担任农师,教导百姓播种。发放空名添设职事的委任状十二道,派遣使者携带前往当地。凡能招募到农民一百名的,授予正九品;二百名的,授正八品;三百名的,授从七品。即刻登记填写流官职名,发给他们,让其统领所招募的农夫。经过一年,招募的农夫解散归乡,这一年获得大丰收。

  △明

明太祖建国之初,设立营田司,专门掌管水利。洪武年间,命长兴侯耿炳文疏浚泾阳洪渠堰,灌溉泾阳以下田地二百余里。决开荆州岳山坝,用来灌溉百姓田地。疏浚鄞县东钱湖,灌溉田地数万顷,又特意派遣国子监生分赴各地,督促官吏百姓兴修水利。成祖永乐元年,户部尚书夏原吉上奏:"浙西各郡都环绕太湖,河浦港汊多有淤塞,应当加以疏浚。"依照《禹贡》所载三江入海的旧迹,勘察地势,各处设置石闸,按时启闭,遇到水位干涸之时,修筑圩岸,以抵御暴涨的水流。皇帝下诏依他所言施行治理。过了一年工程完成,农田大获其利。于是下诏命工部在南直隶、苏州、松江、浙江、江西、湖广等地,凡是湖泊低洼、圩岸倾颓的地方,命有司修治;濒江、濒湖的郡县,凡建圩修塘的,按时兴办。英宗正统五年,命令天下有司在秋收之后疏浚陂塘,以便利农事。当时兴修水利的,有宁夏巡抚金濂疏浚鸣沙州七星、汉伯、石灰三渠,灌溉田地一千三百余顷;芜湖、弋阳、海阳等县也都疏浚了周边郡邑的陂湖。世宗嘉靖二十六年,给事中陈斐请求仿照江南水田之法,开凿江北沟渠,以排除积水,增加年收,皇帝批复照准。三十八年,尚书杨博请求开发宣府、大同的荒田水利,皇帝听从了。神宗万历年间,给事中徐贞明在《上水利议》中说:"陕西、河南从前的旧渠废堰,处处都有。山东各处泉水若加以引导,大多可以变成良田。京畿各郡,有的有支河流经,有的有涧泉自然涌出,都足以用来灌溉。如今顺天、真定一带河流之间的许多桑麻之地,一半都变成了低洼沼泽。永平、滦州、沧州、庆云等地,都是芦苇丛生之地,实则土地肥沃。若招徕南方人,让他们前来耕种,北起辽海,南至青州、齐州,都可以成为良田。等到见到成效,再进而推广到河南、山西、陕西一带,就可以减少东南漕运转输的负担,充实西北的储蓄。"此事下发有关部门商议。朝廷议论认为兴办水田会劳苦百姓,请求等待日后再办。徐贞明因此事被贬官,著有《潞水客谈》一书,论述兴办水利应当做的事情。于是顺天巡抚张国彦、副使顾养谦依此推行,蓟州、永平、丰润、玉田等地都见到成效。给事中王敬民举荐徐贞明,于是升任尚宝少卿兼御史,赐予敕令勘察水利。徐贞明先在京东州县治理,不到一年,开垦田地三万九千余亩。又遍历各条河流,穷究源流本末,准备大规模疏浚。但是宦官和勋戚中占据闲田为己业的人,担心水利兴办后自己会失去利益,便散布流言传到皇帝耳中,御史王之栋于是进言说水利不可推行,兴办

为水田者,十之四亩,收至四五石。移保定疏,请广兴水利,言臣境内诸川俱可灌溉,请通渠筑防,量发军夫,一准南方水田之法,行之所部六府。

可得田数万顷,工部尚书杨一魁亟称其议,报可。愍帝崇祯二年,兵部侍郎申用懋言:「永平、滦河诸水,逶迤宽衍,可疏渠以防旱潦,宜令有司相」

度其地为民兴利从之

  钦定续通志卷一百五十二

●钦定续通志卷一百五十三。食货略二。

  食货略 【二】

  屯田

  赋税

  ○屯田

  唐

  宋

  辽

  金

  元

  △唐

唐宪宗元和中,振武军饥,宰相李绛请开营田,可省度支漕运及绝和籴欺隐,宪宗称善,乃以韩重华为振武、京西营田和籴水运使,起代。

北垦田三百顷,出赃罪吏九百余人,给以耒耜耕牛假种粮,使偿所负粟。二岁大熟,因募人为十五屯,每屯百三十人,人耕百顷,就高为堡。东起

振武西逾云州,极于中受降城,垦田三千八百余顷,岁收粟二十万石。文宗太和末,王起奏:「灵武、邠寍土广肥,而民不知耕,宜立营田。」后邠寍节

度使毕諴亦募士开营田,岁收三十万斛。

  △宋

宋太宗端拱中,知雄州何承矩言:“宜因积潦蓄为陂塘,大作稻田以足食。”诏以承矩为制置河北沿边屯田使,发诸州镇兵一万八千人给。

其役凡雄鄚、霸州、平戎、顺安等军,兴堰六百里,置斗门,引淀水灌溉。知襄州耿望请于旧地括荒田,置营田上中下三务,调夫五百筑堤堰,集邻。

州兵每务二百人,种稻三百余顷。陕西转运使刘综亦言,宜于古原州建镇戎军,置屯田。今本军刍粮茶盐转输之用浩繁,请于军城四面立屯。

田务又于军城前后各置堡砦,分居其人,无寇则耕,寇来则战,命知军为屯田制置使,择使臣充四砦监押,每砦五百人充屯戍,从之。是时兵费

浸广言屯营田者,辄诏边臣经度行之。顺安军兵马都监马济请于靖戎军东壅鲍河,开渠入顺安、威虏二军,置水陆营田。知保州赵彬复言决。

鸡距泉分徐河水,注运渠,广置水陆屯田。然河北诸处屯田,岁入无几,利在蓄水以限戎马而已。真宗天禧末,诸州屯田总四千二百余顷,熙寍

五年,知延州赵高请募民耕陕西旷土,以纾朝廷输送。括地得万五千余顷,募汉蕃兵几五千人,为八指挥。诏迁卨官,赐金帛。知熙州王韶请以

河州蕃部近城川地,招弓箭手,以山坡地招蕃兵弓箭手,每砦五指挥,以二百五十人为额,人给地一顷,蕃官二顷或三顷不等。于是熙河多良。

田诏委提点秦凤路刑狱郑民宪,兴营田,许辟奏官属以集事。神宗元丰二年,提举熙河营田康识言:「新复土地,乞命官分画经界,选知田厢军。

译水田之事便被废止。三十年,保定巡抚汪应蛟在天津,见到葛沽、白塘一带的田地都荒芜污秽,认为经营成水田必定有利可图,招募百姓开垦田地五十亩,改为水田的,十分之四的田地,收成能达到四五石。他移文保定,请求广泛兴修水利,说本境内各条河流都可以灌溉,请求疏通河渠、修筑堤防,酌情调发军队民夫,完全参照南方水田的办法,在所辖六府推行。可以得到田地数万顷,工部尚书杨一魁极力称赞他的建议,皇帝批复照准。愍帝崇祯二年,兵部侍郎申用懋说:"永平、滦河一带诸水,蜿蜒宽广,可以疏浚河渠以防备旱涝,应当命令有司勘察地形,为百姓兴办水利。"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

  钦定续通志卷一百五十二

●钦定续通志卷一百五十三 食货略二

  食货略 【二】

  屯田

  赋税

  ○屯田

  唐

  宋

  辽

  金

  元

  △唐

唐宪宗元和年间,振武军闹饥荒,宰相李绛请求开办营田,这样可以节省度支漕运的费用,并杜绝和籴中的欺瞒隐瞒之弊,宪宗称许赞同,于是任命韩重华为振武、京西营田和籴水运使,从代北开始垦田三百顷,处置了贪赃犯罪的官吏九百余人,发给他们耒耜耕牛、借贷种子粮食,让他们用来偿还所欠的粮食。两年后大获丰收,于是招募人组成十五个屯,每屯一百三十人,每人耕种一百顷,选择地势高的地方建立堡垒。东起振武,西越云州,一直延伸到中受降城,垦田三千八百余顷,每年收粟二十万石。文宗太和末年,王起上奏:"灵武、邠宁土地广阔肥沃,但百姓不懂耕种之法,应当设立营田。"后来邠宁节度使毕諴也招募士卒开办营田,每年收获三十万斛。

  △宋

宋太宗端拱年间,知雄州何承矩上言:"应当利用积水修建成陂塘,大规模种植稻田以充实粮食。"下诏任命何承矩为制置河北沿边屯田使,调发各州镇兵一万八千人从事此役,范围涵盖雄州、鄚州、霸州、平戎、顺安等军,修建堤堰六百里,设置斗门,引淀水灌溉。知襄州耿望请求在旧地括出荒田,设置营田上、中、下三务,调发民夫五百人修筑堤堰,聚集邻近各州的兵士,每务二百人,种植水稻三百余顷。陕西转运使刘综也上言,应当在古原州设置镇戎军,设立屯田。如今本军刍粮茶盐运输的费用浩大繁重,请求在军城四面设立屯田务,又在军城前后各设置堡寨,分别安置屯田之人,没有敌寇时耕种,敌寇来犯时作战,命知军兼任屯田制置使,选派使臣充任四寨监押,每寨五百人充当屯戍之兵,朝廷听从了他的建议。当时兵费日渐浩繁,凡进言屯营田的,朝廷就下诏命边臣经营规划实行。顺安军兵马都监马济请求在靖戎军东面壅塞鲍河,开渠引水流入顺安、威虏二军,设置水陆营田。知保州赵彬又上言决开鸡距泉,分引徐河之水,注入运渠,广泛设置水陆屯田。然而河北各处屯田,每年收入无几,其利处只在于用蓄水限制戎马而已。真宗天禧末年,各州屯田共计四千二百余顷。熙宁五年,知延州赵卨请求招募百姓耕种陕西的荒旷土地,以减轻朝廷输送的负担,括查得到田地一万五千余顷,招募汉、蕃士兵近五千人,编为八个指挥。下诏升迁赵卨的官职,赐予金帛。知熙州王韶请求把河州蕃部靠近城池的平川之地,用来招募弓箭手,把山坡地用来招募蕃兵弓箭手,每寨设五个指挥,以二百五十人为定额,每人给田一顷,蕃官则给二顷或三顷不等。于是熙河一带多有良田,下诏委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