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史藏续通志一百三十

钦定续通志卷一百二十九

史藏 · 政书 · 已译 · 第 1457–1470 段

枢密院始于五代,权在

宰相之右,宋与宰相称两府。辽、金、元皆为重任,至明乃革。畧举其大端,已难强以相附。此亦如封建、郡县,古今异宜。必欲举春秋侯国之封域以

配合唐之十道,宋之二十三路,明之两京十三布政司,多见其拘而鲜通矣。兹续修职官畧,始自唐中叶,讫于元明,上下八百余年,沿革不同,自

毋庸更袭六典之旧,惟是建官列职,一代有一代之规模。若专据近代以溯往古,则凡宋、辽、金、元之官,明代所不设者,皆阙而不载,又未免挂漏。

之病,今参酌古今,取其大畧相因者,区而别之:曰唐五代宋官制,曰辽官制,曰金元官制,曰明官制。次第列陈,不紊不漏。其中或名称虽异,而职

守相因或名目似同而崇卑攸别,并详加案语,以通古今之邮,以存通史之例。若一代所剙置,后世无相同者,亦按时代增入,以存当日之掌故。

其禄秩、官品各门,仍依郑志之例,总其大纲,载于序官之后焉。

  唐五代宋官制上

  ○唐五代宋官制上

唐以六典设官,三省、九寺、六军、十六卫、诸司,一代无所更易。肃宗至德以后,国有重事,辄以宰相兼领其官。崇儒学则为集贤大学士,理财

用则兼盐铁转运使,治军旅则领行营都统,至太微宫使、太清宫使,皆为荣宠之任。又增置枢密院使,掌内外表奏、传宣出纳。其时方镇之有功,

者多加平章事,至僖宗光启间,率加司徒、司空。藩镇之重,极于唐末,非复六典之旧矣。五代多仍唐制,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昭文馆大

学士、集贤殿大学士、监修国史,皆以宰相分领之。其三省六曹诸司,则因而不改。惟梁改枢密院为崇政院,亲信大臣知院事。后唐复为枢密院。

领自宰相,凡军国机务、兵防边备之政,悉领焉。至总理诸司,则归诸宣徽院;经治财赋,则责之三司。使职任之重,亚于枢密。然五代典章散佚,三

公赴上,不备其仪,而藩镇多领三省长官及三公、三师之职,其信任惟六军马步都指挥使、左右控鹤都指挥使,复有龙捷左右军、虎捷左右军。

左右厢都指挥使,随时更名,得亲近者即为重任。后又置端明殿学士,掌四方章奏,佐枢密使所未逮,亦因时而立制也。宋初参用唐、五代之制。

尚书门下并列于外,别置中书,禁中为政事堂,与枢密对掌大政。天下财赋,内庭诸司,中外筦库,悉隶三司。台省寺监官无定员,无专职,皆出入。

分莅庶务,故三省六曹二十四司,类以他官主判。其官人受授之别,则有官、有职、有差遣。官以寓禄秩叙位,着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别为差遣以

治内外之事,其次又有阶、勋、爵、邑以分差等。

译三布政司,多见其拘而鲜通矣。

这也如同封建制与郡县制一样,古今各有其相宜的制度。如果一定要用春秋时期诸侯国的封域,来比附唐代的十道、宋代的二十三路、明代的两京十三布政司,那就未免显得拘泥而缺乏通达了。

兹续修职官畧,始自唐中叶,讫于元明,上下八百余年,沿革不同,自

毋庸更袭六典之旧,惟是建官列职,一代有一代之规模。

现在续修《职官略》,起于唐代中叶,终于元、明两代,上下共计八百余年,其间沿革各不相同,自然不必再一味沿袭《唐六典》的旧例,只是设立官职、罗列职务,每个朝代都自有其规模体制。

若专据近代以溯往古,则凡宋、辽、金、元之官,明代所不设者,皆阙而不载,又未免挂漏。

之病,今参酌古今,取其大畧相因者,区而别之:曰唐五代宋官制,曰辽官制,曰金元官制,曰明官制。次第列陈,不紊不漏。

如果专门依据近代的制度来追溯往古,那么凡是宋、辽、金、元设置而明代不设置的官职,都会被阙略不载,这又未免有挂一漏万的毛病。现在参酌古今制度,取其大体相沿承袭之处,加以区分归类:分别称为唐五代宋官制、辽官制、金元官制、明官制,依次排列陈述,做到条理不紊、记载不漏。

其中或名称虽异,而职

守相因或名目似同而崇卑攸别,并详加案语,以通古今之邮,以存通史之例。

其中或有名称虽然不同,而职掌却相因承袭的;或有名目看似相同,而尊卑地位却有区别的,都一一详加按语加以说明,以此沟通古今的隔阂,并保存通史著述的体例。

若一代所剙置,后世无相同者,亦按时代增入,以存当日之掌故。

如果是某一朝代所独创设置、后世没有相同官职的,也依照时代先后增补载入,以保存当时的典章掌故。

其禄秩、官品各门,仍依郑志之例,总其大纲,载于序官之后焉。

至于俸禄、品秩等各个类目,仍然依照《通志》的旧例,总括其大纲,附载在序官之后。

  唐五代宋官制上

唐五代宋官制(上)

  ○唐五代宋官制上

唐五代宋官制(上)

唐以六典设官,三省、九寺、六军、十六卫、诸司,一代无所更易。肃宗至德以后,国有重事,辄以宰相兼领其官。崇儒学则为集贤大学士,理财

用则兼盐铁转运使,治军旅则领行营都统,至太微宫使、太清宫使,皆为荣宠之任。又增置枢密院使,掌内外表奏、传宣出纳。

唐代依照六典设置官职,三省、九寺、六军、十六卫及各司,一代之中都没有什么更改。肃宗至德年间以后,国家一旦有了重大事务,就常常让宰相兼领相关的官职:崇尚儒学,就兼任集贤殿大学士;管理财政,就兼任盐铁转运使;治理军旅,就统领行营都统;至于太微宫使、太清宫使这类职务,都成了荣耀恩宠的任命。此外又增设枢密院使一职,掌管宫廷内外的章奏,负责传达宣旨、收发文书。

其时方镇之有功,

者多加平章事,至僖宗光启间,率加司徒、司空。藩镇之重,极于唐末,非复六典之旧矣。

当时有战功的地方藩镇节度使,大多加授「同平章事」的头衔;到僖宗光启年间,则大多加授司徒、司空之职。藩镇势力的膨胀,到唐末达到了极点,已经完全不是《六典》所定的旧制了。

五代多仍唐制,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昭文馆大

学士、集贤殿大学士、监修国史,皆以宰相分领之。其三省六曹诸司,则因而不改。惟梁改枢密院为崇政院,亲信大臣知院事。后唐复为枢密院。

领自宰相,凡军国机务、兵防边备之政,悉领焉。至总理诸司,则归诸宣徽院;经治财赋,则责之三司。使职任之重,亚于枢密。

五代大多沿袭唐代的制度,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昭文馆大学士、集贤殿大学士、监修国史,都由宰相分别兼领。三省、六曹及各司,也因袭旧制未加更改。只有后梁把枢密院改名为崇政院,由亲信大臣掌管院事;后唐又恢复枢密院的旧名,由宰相兼领,凡是军国机要事务、边防军备等政务,都归它统领。至于总理各司事务,则归属宣徽院;管理财政赋税,则责成三司来负责,其使职之重要,仅次于枢密院。

然五代典章散佚,三

公赴上,不备其仪,而藩镇多领三省长官及三公、三师之职,其信任惟六军马步都指挥使、左右控鹤都指挥使,复有龙捷左右军、虎捷左右军。

左右厢都指挥使,随时更名,得亲近者即为重任。后又置端明殿学士,掌四方章奏,佐枢密使所未逮,亦因时而立制也。

但五代的典章制度多有散佚,三公上任赴职,礼仪也不完备;而地方藩镇大多兼领三省长官及三公、三师之职。当时所信任倚重的,主要是六军马步都指挥使、左右控鹤都指挥使,此外还有龙捷左右军、虎捷左右军、左右厢都指挥使等职,其名称随时更改,凡是能得到皇帝亲近信任的人,就担任这些重要职务。后来又设置端明殿学士,掌管四方章奏,用以辅佐枢密使力所不及之处,这也是根据当时形势而设立的制度。

宋初参用唐、五代之制。

尚书门下并列于外,别置中书,禁中为政事堂,与枢密对掌大政。天下财赋,内庭诸司,中外筦库,悉隶三司。台省寺监官无定员,无专职,皆出入。

分莅庶务,故三省六曹二十四司,类以他官主判。

宋代初年,参照沿用唐代、五代的制度:尚书省、门下省一并设置在外朝,另外在宫禁之中设立中书省的政事堂,与枢密院分掌军政大权。天下的财政赋税、宫廷内各司、朝廷内外的仓库出纳,都隶属于三司。台、省、寺、监等机构的官员没有固定的员额,也没有专任的职守,都是相互出入、分别管理各项政务,所以三省六曹二十四司,大多由其他官员兼领主管。

其官人受授之别,则有官、有职、有差遣。官以寓禄秩叙位,着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别为差遣以

治内外之事,其次又有阶、勋、爵、邑以分差等。

其官员授职的区别,则分为「官」「职」「差遣」三类:「官」用来寄寓俸禄、品秩、位序;「职」用来授予有文学才能的人选;另外再设「差遣」,用来治理内外的具体事务。此外还有阶、勋、爵、邑等名号,用来区分等级差别。

外官则惩唐以后藩镇之专恣,颇用文臣知州事,复设通判以贰之。凡一品以下,谓之文、武官,未尝

参者,谓之京官;枢密、宣徽、三司使副、学士,诸司而下,谓之内职;殿前都校以下,谓之军职;外官则有亲民、厘务二等,而监军、巡警皆

外官则惩唐以后藩镇之专恣,颇用文臣知州事,复设通判以贰之。凡一品以下,谓之文、武官,未尝

参者,谓之京官;枢密、宣徽、三司使副、学士,诸司而下,谓之内职;殿前都校以下,谓之军职;外官则有亲民、厘务二等,而监军、巡警皆比亲民之任。

焉,神宗熙寍末,始命馆阁校《唐六典》。元丰三年,以摹本赐羣臣,乃置局中书,命官详定,遂肇新官制。省、台、寺、监领空名者,一切罢去,而易之以阶。

及详定所上寄禄格,明堂礼成,即用新制,迁秩而省台寺监之名,各还所职矣。五年,省台寺监法成。六年,尚书新省成。帝亲临幸,召六曹长贰以

下询以职事,因诫敕焉。哲宗元佑以后,二府不分班奏事,枢密加置签书,户部则不令右曹专典常平,而总于其长。起居郎、舍人则通记起居馆。

阁则增置校勘黄本,稍更元丰之制。高宗南渡,复讨论元丰故事而加润色。然政尚权宜,如御营使、国用使诸职,宰相执政并有兼官,因事刱名。

殊非经久,诸部或长贰不并置,或并郎曹使相兼之,唯吏部、户部不省不并,后乃稍为增置。继又增馆阁之员,广环卫之官,厘正庶务。盖自元丰

定制以后,屡议增损,然于大而分政任事之臣,微而筦库监局之官,便于时政者,沿袭不革,犹存六典之遗也。

(臣)等谨按《唐六典》设官之先后,与夫内外诸司之职掌,详见《郑志》、欧阳修《五代史》不志职官,其散见于纪传者,参考《五代会要》诸书畧。

存梗槩惟《宋史·职官志》以《唐典》为本,于宋时增设之官,依类分见,条理整齐。今据宋代官制,以上朔唐至德以后及五代之设官沿革,俾前后相。

通且不使增置各官有所阙畧焉,其官秩次第亦以《宋史》为叙。

  三师

  三公

  三孤

  门下省

  中书省

  尚书省

  枢密院

  宣徽院

  三司

  翰林学士院

  东宫官

  吏部

  户部

  礼部

  兵部

  刑部

  工部

  △三师

太师、太傅、太保【唐制,三师不常置。至德以后,太傅、太保多为藩镇勋臣及宰辅优礼之官,唯太师不轻授。五代仍唐制,宋初为宰相亲。】

王使相加官,其特拜者不预政事,赴上于尚书省。徽宗政和三年,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

  △三公

太尉司徒司空【唐制三公非有大功者不授,五多为藩镇加官及赠官。宋初仍唐制,其特拜者赴上仪与三师同。凡除授,则自司徒迁】

太保自太傅迁太尉,政和三年罢。太尉、司徒、司空不置】

  △三孤

少师,少傅,少保【唐、五代皆不置。宋政和三年八月,始立三孤,亦称三少,为三次相之称】

(臣)等谨按,公孤之职,昉自周官。

译比亲民之任。

焉,

至于地方官员,则鉴于唐代以后藩镇专擅跋扈的弊端,大多任用文臣来知州事,又设置通判来加以牵制辅佐。凡是一品以下的官员,称为文官、武官;未曾入朝参预机要的,称为京官;枢密使、宣徽使、三司使及其副职、学士,以及以下各司官员,称为内职;殿前都校以下的官员,称为军职。地方官则分为「亲民官」「厘务官」两等,而监军、巡警等职务,都比照亲民官来对待。

神宗熙寍末,始命馆阁校《唐六典》。元丰三年,以摹本赐羣臣,乃置局中书,命官详定,遂肇新官制。省、台、寺、监领空名者,一切罢去,而易之以阶。

及详定所上寄禄格,明堂礼成,即用新制,迁秩而省台寺监之名,各还所职矣。

神宗熙宁末年,才命馆阁官员校订《唐六典》。元丰三年,把校订好的摹本颁赐给群臣,于是在中书省设立局所,命官员详加厘定,从而开创了新的官制:凡是省、台、寺、监中只领空名而无实职的官员,一律罢去,改用官阶来代替。到了详定所进呈寄禄官格之后,恰逢明堂大礼告成,就即刻采用新的官制,升迁品秩,而省、台、寺、监的各级官名,也都各自恢复其原本应有的实际职掌了。

五年,省台寺监法成。六年,尚书新省成。帝亲临幸,召六曹长贰以

下询以职事,因诫敕焉。

元丰五年,省、台、寺、监的官制法令制定完成。元丰六年,尚书省新的官署建成,皇帝亲临视察,召见六部的长官、副长官以下,询问他们所掌管的职事,并借此加以训诫敕谕。

哲宗元佑以后,二府不分班奏事,枢密加置签书,户部则不令右曹专典常平,而总于其长。起居郎、舍人则通记起居馆。

阁则增置校勘黄本,稍更元丰之制。

哲宗元佑年间以后,中书、枢密二府不再分班奏事;枢密院增设签书一职;户部不再让右曹专门掌管常平仓事务,而是统归户部长官掌管;起居郎、起居舍人则合并记录皇帝的起居言行;馆阁又增设校勘黄本一职,这些都对元丰年间的制度略有更改。

高宗南渡,复讨论元丰故事而加润色。然政尚权宜,如御营使、国用使诸职,宰相执政并有兼官,因事刱名。

殊非经久,诸部或长贰不并置,或并郎曹使相兼之,唯吏部、户部不省不并,后乃稍为增置。继又增馆阁之员,广环卫之官,厘正庶务。

高宗南渡以后,又重新讨论元丰年间的旧制,并加以润色修订。但当时的政务多崇尚权宜之计,比如御营使、国用使等职务,宰相、执政大臣往往都兼领这类官职,随事而创立新的名称,这种做法实在算不上长久之制。各部门有的长官、副长官不并设,有的把几个郎官的职务合并让人兼任,只有吏部、户部没有精简、合并,后来才逐渐有所增设。接着又增加了馆阁的员额,扩充了环卫官的编制,用以厘清整顿各项庶务。

盖自元丰

定制以后,屡议增损,然于大而分政任事之臣,微而筦库监局之官,便于时政者,沿袭不革,犹存六典之遗也。

大抵自元丰年间厘定官制以后,虽然屡次商议增减调整,但无论是大到分掌政务、担当要职的大臣,还是小到管理仓库、监督局所的官员,凡是便于当时政务施行的,都沿袭下来而不加变革,这其中仍然保存着《唐六典》的遗意。

(臣)等谨按《唐六典》设官之先后,与夫内外诸司之职掌,详见《郑志》、欧阳修《五代史》不志职官,其散见于纪传者,参考《五代会要》诸书畧。

存梗槩惟《宋史·职官志》以《唐典》为本,于宋时增设之官,依类分见,条理整齐。

(臣)等恭谨查考:《唐六典》中设置官职的先后次第,以及朝廷内外各司的职掌,详见于《通志》;欧阳修所著《五代史》没有设立《职官志》,其中散见于纪、传之中的相关内容,则参考《五代会要》等书籍,略微保存其大概。只有《宋史·职官志》以《唐六典》为本,对于宋代新增设的官职,依照类别分别列出,条理十分整齐。

今据宋代官制,以上朔唐至德以后及五代之设官沿革,俾前后相。

通且不使增置各官有所阙畧焉,其官秩次第亦以《宋史》为叙。

现在依据宋代的官制,向上追溯唐代至德年间以后以及五代设置官职的沿革变化,使前后相互贯通,并且不使各代新增设的官职有所遗漏。至于官员品秩的先后次第,也依照《宋史》的体例来排列叙述。

  三师

三师

  三公

三公

  三孤

三孤

  门下省

门下省

  中书省

中书省

  尚书省

尚书省

  枢密院

枢密院

  宣徽院

宣徽院

  三司

三司

  翰林学士院

翰林学士院

  东宫官

东宫官

  吏部

吏部

  户部

户部

  礼部

礼部

  兵部

兵部

  刑部

刑部

  工部

工部

  △三师

三师

太师、太傅、太保【唐制,三师不常置。至德以后,太傅、太保多为藩镇勋臣及宰辅优礼之官,唯太师不轻授。五代仍唐制,宋初为宰相亲。】

王使相加官,其特拜者不预政事,赴上于尚书省。徽宗政和三年,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

太师、太傅、太保(唐代制度中,三师之职不常设置。至德年间以后,太傅、太保多用作授予藩镇勋臣以及宰相以示优礼的官职,唯独太师一职不轻易授人。五代沿袭唐代制度。宋代初年,作为宰相、亲王、节度使兼宰相衔者的加官,其中特别拜授者不参预朝政,只在尚书省任职就任。徽宗政和三年,将太师、太傅、太保定为三公)。

  △三公

三公

太尉司徒司空【唐制三公非有大功者不授,五多为藩镇加官及赠官。宋初仍唐制,其特拜者赴上仪与三师同。凡除授,则自司徒迁】

太保自太傅迁太尉,政和三年罢。太尉、司徒、司空不置】

太尉、司徒、司空(唐代制度中,三公之职若非有大功之人不授予,五代时多用作藩镇的加官及赠官。宋代初年沿袭唐代制度,其特别拜授者赴任的仪式与三师相同。凡是除授,则由司徒升迁为太保,再由太傅升迁为太尉。政和三年废止此制,不再设置太尉、司徒、司空)。

  △三孤

三孤

少师,少傅,少保【唐、五代皆不置。宋政和三年八月,始立三孤,亦称三少,为三次相之称】

少师、少傅、少保(唐代、五代都不设置此职。宋代政和三年八月,才开始设立三孤,也称为「三少」,是位居宰相之次的官职称号)。

(臣)等谨按,公孤之职,昉自周官。唐《六典》仍汉制,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亦曰三司。而《周官》之三公,则号为三师,后遂因而不改。宋政

和中诏以司徒、司空、周六卿之职,太尉秦主兵之任,皆非三公,并宜

唐《六典》仍汉制,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亦曰三司。而《周官》之三公,则号为三师,后遂因而不改。宋政

和中诏以司徒、司空、周六卿之职,太尉秦主兵之任,皆非三公,并宜罢之。仍考周制,并建三公、三孤。于是公孤之名始正。然宣和之末,三公至十。

八人,而郓王楷、肃王枢皆以皇子出合为太傅、太保,识者讥其非制,乃改授他官。后复置太尉,为武阶之首,秩在节度使上,非复三公之任矣。

宰相【唐制,侍中、中书令为宰相。至德以后,宰相仍称平章事。五代以中书门下两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宋承唐制,以同平

章事为宰相,无常员,有二人则分日知印,上相为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其次为集贤殿大学士,或置三相,则昭文、集贤学士与监修国史并。

除元丰更制,以侍中、中书令、尚书令官高不除,而以尚书左右仆射为宰相,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行侍中之职;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行中书令之。

职政和中,改左右仆射为太宰、少宰,仍兼两省侍郎。钦宗靖康中,复改为左右仆射。建炎三年,诏左右仆射并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孝宗干道,

八年,改左右仆射为左右丞相】

参知政事【唐制,宰相亦称参知政事。五代不置。宋太祖干德二年始置,以副宰相。不押班,不知印,不升政事堂。开宝六年,诏参政于都」

堂与宰相同议政事。太宗至道元年,诏宰相与参政轮班知印,同升政事堂,押敕齐衔。行则并马。元豊更制,废参知政事,以门下、中书省二侍郎

尚书》左右丞代之,建炎三年复置参知政事】

平章军国重事【唐制宰相亦称平章军国重事,宋元佑二年特置,以优硕德老臣,后不恒置。寍宗开禧元年改称平章军国事】

(臣)等谨按:唐初以三省长官为宰相,复以三省事相统制,乃设官参掌以要其成。其见于《唐书·宰相表》者,如知政事、平章政事、参知政

事平,章军国重事,名称不一,要皆宰相之任。肃宗以后,宰相皆称平章事。至宋,则以参知政事为平章事之佐,而平章重事则以优礼文彦博、吕。

公着而特置,虽仍唐代之名,而职任稍殊矣。干道中,改设左右丞相,以正宰臣之名。当时叶适尝谓名虽正,而委任不得其人,仍无益于治。」夫左

右辅弼祇以布职,分猷其襄治理。如其事权旁寄,无论谓之丞相,谓之平章事

译罢之。仍考周制,并建三公、三孤。于是公孤之名始正。

(臣)等恭谨查考:公、孤之职,始创于《周官》。唐代《六典》仍沿用汉代制度,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也称为三司;而《周官》中的三公,则称为三师,后来便沿袭这一称呼未再更改。宋代政和年间下诏,认为司徒、司空原本是周代六卿的职务,太尉原本是秦代主管兵事的职任,都不应算作真正的三公,于是一并加以废除,并重新考订周代的制度,同时建立三公、三孤之职,从此「公」「孤」的名称才算得以厘正。

然宣和之末,三公至十。

八人,而郓王楷、肃王枢皆以皇子出合为太傅、太保,识者讥其非制,乃改授他官。后复置太尉,为武阶之首,秩在节度使上,非复三公之任矣。

但是到宣和末年,被授予三公之职的多达十八人,甚至郓王赵楷、肃王赵枢都以皇子出阁的身份被授予太傅、太保之职,有识之士都讥讽这不合制度,于是又改授他们别的官职。后来又重新设置太尉一职,作为武官品阶之首,其品秩位于节度使之上,已经不再是原本三公的职任了。

宰相【唐制,侍中、中书令为宰相。至德以后,宰相仍称平章事。五代以中书门下两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宋承唐制,以同平

章事为宰相,无常员,有二人则分日知印,上相为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其次为集贤殿大学士,或置三相,则昭文、集贤学士与监修国史并。

除元丰更制,以侍中、中书令、尚书令官高不除,而以尚书左右仆射为宰相,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行侍中之职;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行中书令之。

职政和中,改左右仆射为太宰、少宰,仍兼两省侍郎。钦宗靖康中,复改为左右仆射。建炎三年,诏左右仆射并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孝宗干道,

八年,改左右仆射为左右丞相】

宰相(唐代制度中,侍中、中书令为宰相。至德年间以后,宰相仍称「同平章事」。五代以中书省、门下省两省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宋代承袭唐代制度,以「同平章事」为宰相,没有固定的员额,如果有两人担任,则分日轮流掌管印信;地位较高的宰相兼任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其次的则兼任集贤殿大学士;如果设置三位宰相,则昭文馆大学士、集贤殿大学士与监修国史一并除授。到元丰年间改革官制,因侍中、中书令、尚书令官位太高而不再授予实职,改以尚书左、右仆射为宰相:左仆射兼任门下侍郎,行使侍中的职权;右仆射兼任中书侍郎,行使中书令的职权。政和年间,改左、右仆射为太宰、少宰,仍兼领两省侍郎之职。钦宗靖康年间,又改回左、右仆射之名。建炎三年,诏令左、右仆射一并加授「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头衔。孝宗乾道八年,改左、右仆射为左、右丞相)。

参知政事【唐制,宰相亦称参知政事。五代不置。宋太祖干德二年始置,以副宰相。不押班,不知印,不升政事堂。开宝六年,诏参政于都」

堂与宰相同议政事。太宗至道元年,诏宰相与参政轮班知印,同升政事堂,押敕齐衔。行则并马。元豊更制,废参知政事,以门下、中书省二侍郎

尚书》左右丞代之,建炎三年复置参知政事】

参知政事(唐代制度中,宰相也称参知政事。五代时不设置此职。宋太祖乾德二年才开始设置,作为宰相的副职:不领班朝会,不掌管印信,也不能进入政事堂议事。开宝六年,下诏命参知政事在都堂与宰相共同商议政务。太宗至道元年,下诏令宰相与参知政事轮流值班、掌管印信,一同进入政事堂,在敕令上并列署名,出行时也并马而行。元丰年间改革官制,废除参知政事一职,改由门下省、中书省的两位侍郎及尚书省的左、右丞来代替其职务。建炎三年,又恢复设置参知政事)。

平章军国重事【唐制宰相亦称平章军国重事,宋元佑二年特置,以优硕德老臣,后不恒置。寍宗开禧元年改称平章军国事】

平章军国重事(唐代制度中,宰相也称平章军国重事。宋代元佑二年特别设置此职,用以优待德高望重的老臣,此后并不经常设置。宁宗开禧元年,改称为平章军国事)。

(臣)等谨按:唐初以三省长官为宰相,复以三省事相统制,乃设官参掌以要其成。其见于《唐书·宰相表》者,如知政事、平章政事、参知政

事平,章军国重事,名称不一,要皆宰相之任。肃宗以后,宰相皆称平章事。至宋,则以参知政事为平章事之佐,而平章重事则以优礼文彦博、吕。

公着而特置,虽仍唐代之名,而职任稍殊矣。

(臣)等恭谨查考:唐代初年,以三省的长官担任宰相,又因三省事务相互统辖制约,于是设置参掌之官,以期共同促成政务的完成。见于《新唐书·宰相表》中的,诸如「知政事」「平章政事」「参知政事」「平章军国重事」等,名称虽然不一,但大体上都属于宰相之任。肃宗以后,宰相都统称为「平章事」。到了宋代,则以参知政事作为平章事的辅佐,而「平章重事」这一职衔,则是为了优礼文彦博、吕公著这两位老臣而特别设置的,虽然仍沿用唐代的旧名,但其职掌任务已经略有不同了。

干道中,改设左右丞相,以正宰臣之名。当时叶适尝谓名虽正,而委任不得其人,仍无益于治。」夫左

右辅弼祇以布职,分猷其襄治理。如其事权旁寄,无论谓之丞相,谓之平章事

乾道年间,改设左、右丞相,用以厘正宰相之臣的名分。当时叶适曾说,名分虽然厘正了,但如果所委任的并非合适的人选,仍然无益于治理国家。可见左、右辅弼之臣,只是用来分派职守、分掌谋划以辅助治理国政;如果实际的事权反而旁落他人,那么无论是称之为「丞相」,还是称之为「平章事」(其效果都是一样的)。

,皆能窃政柄以自专。故道揆之任,不在乎轻重其名,而在审其实。

也论者称其切于时政焉。又唐中叶后,藩镇多领平章事,五代因之。宋制,亲王、枢密使、留守、节度使兼侍中、中书令、同平章事者,皆称使相,不预。

政事不书,敕惟宣敕除授,敕尾存其衔,亦尚仍唐末之制也。

  △门下省

侍中【唐至德以后,侍中不常置。五代为藩镇加官。宋制,侍中一人,掌佐天子议大政,审中外出纳之事。以官高,罕除。元丰更制,以左仆

射兼门下侍郎,行侍中职;别置侍郎以佐之。南渡后,省侍中,不置】

译都能窃取政权来专擅朝政。所以主持治国大道的职任,不在于看重或轻视其名号,而在于审察其实际情况。

论者称赞这一点切合当时的政事。又唐朝中叶以后,藩镇大多兼领平章事,五代沿袭了这一做法。宋朝的制度,亲王、枢密使、留守、节度使兼任侍中、中书令、同平章事的,都称为使相,不参与

政事不加记录,敕书只是宣布敕令授予官职,敕书末尾保留其官衔,这也还是沿袭唐末的制度。

△门下省

侍中【唐代宗至德以后,侍中不常设置。五代时作为藩镇的加官。宋朝制度,设侍中一人,掌管辅佐天子议定国家大政,审核朝廷内外呈送和颁发的公文事务。因官位高,很少任命。元丰年间改革官制,以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行使侍中的职权;另外设置侍郎来辅佐他。南渡以后,省去侍中一职,不再设置】

门下侍郎【唐肃宗干元元年,改门下侍郎为黄门侍郎;代宗大厯二年,复为门下侍郎。五代时,多以宰相兼之。宋制,侍郎一人,掌贰侍」

中之职,省中外出纳之事,为执政官。南渡后,不置】

左散骑常侍,左谏议大夫【唐制,左散骑常侍二人,左谏议大夫四人。德宗建中二年,改谏议大夫一人为知匦使。五代亦置左散骑常

侍左谏议大夫,宋制,左散常骑常侍,左谏议大夫各一人,与司谏、正言同掌规谏讽谕,以登闻检院隶谏议大夫】

左司谏,左正言【唐制,左补阙、左拾遗各六人。宋初改为左司谏、左正言各一人。置谏院,知院官以司谏、正言充职,而他官领者谓之知。

谏院正言、司谏,亦有领他职而不预谏诤者。元丰更制,始皆正名。以登闻鼓院隶司谏、正言】

给事中【唐肃宗宝应元年,以给事为理匦使。五代仍置给事中。宋置四人,分治六房,掌读中外出纳及判后省之事。若政令失当,除授」

非人,则论奏而驳正之。故事,诏旨付银台司封驳。元丰更制,给事中始正其职,而封驳司归门下,通进司、进奏院俱隶给事】

起居郎【唐置二人,五代因之,宋置一人,掌记天子言动。元丰六年,诏与起居舍人分记言动。元佑元年,仍诏不分】

符宝郎【唐制,四人掌天子八宝,五代因之。宋置二人,掌外庭符宝之事,而禁中别有内符宝郎】

(臣)等谨按唐制,弘文馆典仪、城门郎皆属于门下省。考宋代官制,校书郎掌昭文馆图籍,隶秘书监,别置合门使、皇城司,无所隶属。元

佑间以诏令稽留吏员冗多,徒为重复,议废门下省。后虽不行,然散骑常侍多不置人,唯给事中仍司封驳之职云。

  △中书省

中书令【唐至德以后,为勋臣加官,不轻授。五代时,宰臣多加此职。宋制,令一人掌佐天子,议大政,受所行命令而宣之,未尝特拜。元丰,

更制以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行令之职,南渡以后不置】

中书侍郎【唐制二人,五代时拜中书侍郎即为宰相,宋制侍郎一人,掌贰令之职,参议大政,南渡后不置】

右散骑常侍,右谏议大夫【唐置右散骑常侍二人,右谏议大夫四人。五代亦置此官。宋制各一人,所掌与门下省同】

右司谏,右正言【唐制,右补阙、右拾遗各六人。宋初改为右司谏、右正言各一人,与门下省司谏、正言通谓之两省官。高宗南渡,诏谏院

不隶两省,绍兴二年诏并仍旧】

中书舍人【唐宝应元年,以中书舍人为理匦使。五代亦置中书舍人。宋制四人,掌行命令,为制词,分治六房。初为迁转官,实不任职。复」

置知制诰及直舍人院为学士,对掌内外制。元丰更制,始正名判后省之事。

译坊比拟门下省,右春坊比拟中书省,又曾将司经局改为桂坊,比拟御史台。宋朝设立东宫官制,则依情况随宜设官,多由其他官员兼领。景德年间,以丁谓兼任少师,冯拯兼任少傅,曹利用兼任少保,东宫三少之官才算齐备。绍兴以后,又增设说书、教授之职,以扩大辅导太子的力量。然而如中允、洗马等职务,宋朝一代都未曾设置。比起唐朝的制度,可说是简省了许多。

  △吏部

吏部尚书【唐朝设尚书一人,五代依照唐朝制度,宋朝沿袭之。掌管文武两方面的铨选,分为尚书左选、尚

复诏中书省置点检房,令舍人通领】

起居舍人【唐制二人,宋置一人,所掌同门下省起居郎】

(臣)等谨按,中书省旧列门下省之后。宋制,事有论奏,门下省必先关白中书,听其可否。故中书省之任,视唐代较重。其自中书侍郎迁,

门下侍郎者,虽晋其秩,实夺其权也。又唐以集贤殿、史馆属之中书省,宋时馆职次于翰林院及殿阁学士之后,与唐制亦稍殊焉。

  △尚书省

尚书令【唐制,尚书令总领百官。高祖武德元年,太宗为尚书令,自后阙其官,不置。代宗广德二年,以郭子仪为尚书令,固辞不拜,后不】

复除五代为勋臣宰臣加官,宋制令一人掌佐天子,议大政,奉所出命令而行之。建隆以来不除,政和二年诏不置,宣和七年复置,亦无除者南。

渡后并省】

左仆射,右仆射【唐制,为令之贰,令阙则总省事。五代仍之。宋,左右仆射各一人,掌佐天子议大政,与三省长官皆为宰相之任。元丰更】

制以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行侍中、中书令事。政和中,改左右仆射为太宰、少宰。靖康元年,复旧。南渡后,不置】

左丞右丞【唐制左丞总吏户礼三部,右丞总兵刑工三部。五代亦尚书丞。宋制左右丞各一人,掌参议大政,通治省事,以贰令仆射之。

职旧班六曹尚书下,元丰更制,升其秩为执政;南渡以后,不置】

左右司郎中员外郎【唐制】左司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右司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宋如唐制,掌受六曹之事,而举正文书之稽失,分

治省事,建炎中,诏减左右司郎官二员,置中书门下检正诸房公事二员,次年复旧,干道七年,复增右司郎官二人】

(臣)等谨按《唐书·百官志》:尚书省居三省之首,以太宗尝为尚书令,一代无特拜者,唯以仆射总尚书省事,六部尚书分职而统属焉。宋

制以仆射行宰相之任,而六曹各治其事,故《宋史·职官志》列六部尚书于诸卿之首,不隶尚书省,与初设三省之制异矣。徽宗大观中,置议礼局。

宣和六年,置讲议司,皆在尚书省,则一时权设之官也。

  △枢密院

枢密院【唐代宗永泰元年始置枢密院,设内枢密院使,以宦者为之,职掌内外表奏,凡奏诏处分,则宣付中书门下施行,梁改为崇政。

院更用士人备顾问参谋议,后唐庄宗同光元年复为枢密院,命宰臣兼使,又置院使一人。晋高祖天福四年废枢密院,出帝开运元年复置汉。

隐帝干佑元年,为藩镇加官,旋复置使。宋枢密使掌军国机务,出纳密命,佐天子执兵政。元丰更制,罢使不置。高宗绍兴七年,复置】

知院事【晋天福元年始置知枢密院事,宋太宗淳化二年始置知院事,与院使不并除。

译书右选。文臣从京朝官以上,武臣从大使臣以上,其选授、封爵、功赏、考课等事务,分别由所属官员掌管,而总归尚书统领】

吏部侍郎【唐朝设二人,五代依照唐朝制度,宋朝沿袭之,分掌左选、右选。侍郎左选掌管未改官的文臣,侍郎右选掌管未升朝的武臣,都负责制定其选授、注拟的法度】

吏部郎中、员外郎【唐朝制度郎中二人,员外郎二人。宋朝制度郎中、员外郎各设四人,分为尚书左选、尚书右选、侍郎左选、侍郎右选,共同参掌铨选事务】

司封郎中、员外郎【唐朝制度,郎中、员

熙寍元年,院使二人,复置知院事一人。元丰更】

制定知院事一人为制,绍兴四年诏宰臣兼枢密者,惟兼知院事】

同知院事【周世宗显德元年设参知枢密院事,宋淳化二年始置同知院事二人,元丰更制定置同知院事一人】

枢密副使【后唐废帝清泰元年置枢密副使「,」周显德元年与参知院事并除「。」宋初置副使「,」为枢密使知院事之贰「,」与同知院不并除「。」元

丰更制,废副使,不置。绍兴七年,复置】

签书院事,同签书院事【宋太宗太平兴国中,始置签书院事;英宗治平中,始置同签书院事。元丰更制,并废;政和中,复置,寻改同签书。】

院事为权领枢密院,南渡后复置,签书、同签书为端明殿学士,恩数特依执政,或以武臣为之】

都承旨副都承旨【五代有承旨副承旨,以诸卫将军充。宋制掌承宣旨命,通领院务。太平兴国中,始置都承旨与副都承旨,多用士人。」

参谋议:「真宗景德后,用院吏递迁。熙寍改用儒臣兼领。元丰时,复用武臣。其后则文武兼用焉】

检详官、编修官、计议官【宋熙寍四年始置检详官,元丰初定用三人,后废。元佑四年定编修官,以四人为制。建炎三年复置检详官二。】

人四年置计议官四人,绍兴三年置编修官二人,后复用三人】

(臣)等谨按:枢密院掌枢密文书,始于唐,沿于五代,其与中书对持文武二柄,实自宋始。元丰中,言者以《唐六典》无枢密使,议从省并。既

乃考定旧制,以军国机务不当分隶有司,宜以亲信大臣专司其事,遂仍置知枢密院事,其细务则归之兵部诸曹焉。南渡初,置御营使,以宰臣

为之旋,以其事归枢密院机速房。开禧后,胥以宰相兼使,视元丰之制,又一变矣。

长春宫使【唐武德二年,命太宗镇长春宫,自后凡牧同州者,多带长春宫使。梁太祖开平元年废,后唐同光元年复置。晋天福四年又】

废后不复置】

太清宫使【唐德宗兴元元年,以检校司徒、中书门下平章事李勉为太清宫使。唐以后不置】

太微宫使【唐兴元元年,以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卢翰为太微宫使。唐以后不置】

建昌宫使【梁开平元年置建昌院,以博王友文为使,所管四镇兵车税赋诸色课利,后改为建昌宫使,以宰臣判其事,侍郎为副使。梁

以后不置】

兴圣宫使【后唐同光元年,以皇子继岌为兴圣宫使,判六军诸卫事。唐以后不置】

景灵宫使【宋真宗大中祥符五年创建景灵宫,命辅臣为使】

  △宣徽院

宣徽南院使,北院使【唐末始置宣徽使,五代分南北院使,宋制分为南北院,掌总领内诸司及三班内侍之籍,郊祀、朝会、宴飨、供帐之。

译外郎各一人,宋朝沿袭之,掌管官爵封赠、叙赠、承袭等事务】

司勋郎中、员外郎【唐朝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宋朝各设一人,掌管勋赏事务。绍兴元年裁并,由司封官兼领】

考功郎中、员外郎【唐朝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也是一人。宋朝沿袭之,掌管文武官员选任、叙迁、磨勘、资历、考课等方面的政令】

  △户部

户部尚书【唐朝设一人,五代依照唐朝制度。宋太祖建隆年间,只设判部事一人,由两制以上官员充任。元丰改制,才开始设置尚书一人,掌管军国财政开支,以便全面

仪二使共院而各设厅事,故事与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同知枢密院事以先后入叙位。熙寍四年,诏位参政、枢副、同知下。元丰更制,罢宣徽院以。

职事分隶省寺,而使号犹存。哲宗绍圣三年罢,自后不复置】

延资库使【梁开平三年置,延资库使多以执政大臣兼之,梁以后不置】

  △三司

三司使副使【五代置三司使,总理邦计,治四方贡赋之入。宋制位亚执政,号曰计省。淳化中置使一人,总领三部。又分天下为十道,在

京东者曰左计,在京西者曰右计。置使二人,分掌后,又置总计使,判左右计事。罢十道左右计使,其正使以两省五品以上及知制诰、杂学士充。

副使以员外郎以上厯三路转运使及六路发运使充,元丰后裁归户部】

盐铁使、度支使、户部使副使【唐末以重臣兼领盐铁、度支、租庸;五代分置盐铁使、度支使、租庸使;宋太平兴国八年分置三司,三部副。

使各一人,通佥逐部之事;又各置判官三人,分掌逐案之事;孔目官一人,都句押官一人,句覆宫四人。元丰更制,并废】

(臣)等谨案:宣徽院、三司使,皆元丰后删并之官。《宋史·职官志》仍分载于枢密院。后考五代时,宣徽南北院使多迁枢密使。宋初,宣徽院。

礼均二府,专以待勋旧大臣。三司使自五代总计财赋,宋制选除执政侍从,必先厯钱谷,有自度支副使擢知制诰者,有先除权三司使乃拜枢。

密使者其职綦重,诚不得阙其官而不载也。然计省本户部之职,三司分置,复无异于户部诸曹。元丰之裁,并未尝不归画一,而当时论者多言。

其非便是,徒见元丰以后户部不得其人,而不知财用之裕绌不在三司之废置也。平赋通财,均量出入,择人以任职,盖户部已足总其成,否则

增置三司使,亦奚益哉?至熙寍中,又有制置三司条例司、三司会计司,权宜立制,固不足为久远之模也。

(臣)等又案唐五代诸使名号不一,唐有开稻田使、回造使、秘书省图书使,梁有天骥使、飞龙使、庄宅使、太和库使、丰德使、仪鸾使、干文

院使,五坊,如京使,洛苑使,宫苑使,大内皇墙使,西京大内皇墙使,武备库使,弓箭库使,闲厩使,左右军巡使,教坊使,内园栽接使。后唐有中门使。

支度务使,内句使,宫苑使,武德使,捧圣军使,西南供馈使,三州搜图籍使,庄宅使,内园栽接使,晋有左飞龙使,缘河巡检使,引进使,侍卫使,作坊。

使周有尚食使■〈氵公〉江招讨使,要皆废置不常,不足为法。又五代有山陵使、礼仪使、卤簿使、仪仗使、桥道顿递使,宋有封禅大礼使、经度

制置使祀汾阴,经度制置使,奉迎使,刻玉使,天书扶持使,因事设官,无常员焉。

译掌握其出入盈亏的数目】

户部侍郎【唐朝制度设二人,五代依照唐朝制度,宋朝沿袭之,作为尚书的副职】

户部郎中、员外郎【唐朝设郎中二人,员外郎二人。宋朝设郎中二人,分左曹、右曹;员外郎二人,也分曹办事】

度支郎中、员外郎【唐朝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掌管天下租赋、物产的丰歉盈缺。至德年间以后,多由大臣主管度支事务。宋朝设郎中、员外郎各二人,共同参掌核算军国财用的事务】

金部郎中、员外郎【唐朝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宋朝沿袭之,掌管天下库藏财物的出

宋有宫观诸使,则皆优礼臣下之虚衔,故《宋志》不载云。

  △翰林学士院

翰林学士承旨【唐元宗开元初置翰林侍诏,掌四方表疏批答,应和文章。既又以中书务剧,乃选文学之士,号翰林供奉,与集贤院学」

士分掌制诰、书敕。二十六年,改翰林供奉为学士,专掌内命。宪宗元和中,复置学士承旨。五代时,学士承旨多与谋议。宋制,学士院承旨不常置。

以学士久次者为之】

翰林学士知制诰【唐制,学士院自诸曹尚书下至校书郎皆得与选入院,一岁则选知制诰,未知制诰者不作文书,班次各以其官内。

宴则居宰相之下,五代亦置翰林学士,后唐复置护銮书制学士,盖庄宗初建号,特立此名,非故事也。宋制掌制诰诏令撰述之事,凡他官入院。

未除学士,谓之直院;学士俱阙,他官暂行院中文书,谓之翰林权直。孝宗淳熙五年,更为学士院权直,后复与翰林权直互除】

(臣)等谨案:唐置翰林学士,本在至德以前,惟其与三省无所系属,故郑志阙而不载。今据《唐书·百官志》,详其职守,以补郑志之遗。宋初,

以翰林学士与中书舍人分典内外制诰,谓之两制。元丰更制,凡职名之不丽于三省寺监者,皆从裁革。惟翰林学士与诸学士、待制,犹存旧典。

翰林侍读学士【宋初惟置侍读,真宗咸平二年始置侍读学士二人。元丰更制,废学士不置,为侍从以上兼官。元佑七年,复增学士之」

号元符元年,省去建炎元年诏,以侍从官四人充讲读官】

翰林侍讲学士【宋咸平二年始置翰林侍讲学士,故事两省台端以上兼侍讲,其由庶官兼者必以特命。元丰以后,宫观多兼侍读,南

渡后多以台谏兼之】

崇政殿说书【宋仁宗景佑元年始置说书四人日轮二员祗候后为庶官兼经筵者之称】

(臣)等谨案:侍读、侍讲学士及崇政殿说书,宋时谓之经筵。后乃择学士、侍从有学术者为侍讲、侍读,其秩卑、资浅而可备讲说者,则为

说书岁以春二月至端午日,秋八月至长至日,遇只日入侍迩英阁,轮官讲读。元佑间,程颐以布衣为说书,范祖禹、司马康以著作佐郎兼侍讲。

皆出于异数不为常制

观文殿大学士【唐制大学士四人,以象四时。宋仁宗庆厯七年,始更旧延恩殿为观文殿。皇佑元年,置观文殿大学士,诏今后曾任宰

相乃得除授】

观文殿学士【宋初置文明殿学士,庆厯七年改为紫宸殿,寻又改为观文殿学士,非曾任执政者不除】

金銮殿大学士【梁太祖干化元年置金銮殿大学士一人命崇政院使敬翔为之梁以后不置】

资政殿大学士【宋景德二年置,资政殿学士在翰林学士下,寻置资政大学士,班文明殿学士下,翰林学士承旨上,仁宗康定中大学

士置一人学士置二人】

端明殿学士【后唐明宗天成元年始置端明殿学士,以翰林学士充,班在翰林学士上。

译纳,以及权衡量度的数目】

仓部郎中、员外郎【唐朝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宋朝沿袭之,掌管天下仓库储藏、出纳、租税、俸禄粮米、仓廪等事务】

  △礼部

礼部尚书【唐朝设一人,五代依照唐朝制度。宋朝初年设置礼仪院,掌管相关事务,由枢密院、参知政事等官员充任,只设判部事一人。元丰改制,才开始设置尚书一人,掌管礼乐、祭祀、朝会、宴享、学校、贡举等方面的政令。建炎三年,诏令鸿胪寺、光禄寺一并归入礼部,太常寺、国子监也都隶属于礼部】

礼部侍郎【唐朝设一人,五代依照唐朝制度。宋

宋仁宗明道二年,改承明殿为端明殿,复置端」

明殿学士,在翰林学士下,以待学士之久次者,以前执政为之】

诸阁学士,直学士,待制【唐元和二年,置御书院学士、直学士,皆用五品。初,永徽中,高宗命弘文馆学士一人日待制于武德殿西门。宋

制以优行义文学之士,备顾问与论议,典校雠。大中祥符初,建龙图阁,以奉太宗御书,置直学士、学士待制。其后沿为定制,天章阁以奉真宗御。

制宝文阁,以藏仁宗御集;显谟阁,以藏神宗御集;徽猷阁,以藏哲宗御集。学士、直学士、待制,亦并设焉。南渡后,复置敷文阁,藏徽宗御制;后又增。

焕章阁、华文阁、宝谟阁、宝章阁、显文阁,以藏高宗、孝宗、光宗、寍宗、理宗之御制,并设学士、直学士、待制】

(臣)等谨案:大学士之称,始于唐中宗景龙中。至德以后,如杨绾、裴度,皆加弘文馆大学士;李勉、裴垍、李德裕,皆加集贤殿大学士。自宰

辅而下,固不轻授之矣。宋时,观文殿、资政殿大学士,以待宰执之就闲者,与阁学士、直学士、待制并称侍从焉。

集英殿修撰【唐置集贤殿修撰官,宋初仍唐制,政和六年始置集英殿修撰,下待制一等】

右文殿修撰【唐置集贤殿学士,宋绍圣二年易集贤殿学士为修撰,政和改为右文殿修撰,与集英殿修撰为贴职之高等】

秘阁修撰【宋政和六年置,以待馆阁之资深者,多自直龙图阁迁授】

直阁【宋祥符九年始置直阁,凡馆阁久次者,必选直龙图阁为擢待制之渐。南渡后,直阁为庶官,任藩阃监司者贴职,随高下而等差。】

之直天章阁至显文阁并同】

直秘阁【唐制,弘文馆有直馆,集贤院有直院,史馆有直馆。宋初以史馆、昭文馆、集贤院为三馆,皆寓崇文院。太宗端拱元年,诏就崇文

院建秘阁,置直秘阁、直馆、直院,谓之馆职。以他官兼者,谓之贴职。元丰更制,废崇文院为秘书监,列为职事官,罢直馆、直院之名,独以直秘阁为。

贴职】

(臣)等谨案:宋初以三馆为储材之地,直馆、直阁皆谓之馆职。仁宗天圣中,修史即以三馆、秘阁校理、编修。元丰以后,馆阁尽为贴职,史

局无定所,修史无定员,而三馆职事悉归诸秘书监。

  △东宫官

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唐制,各一人,官不备。五代多为加官。宋初不常置,后多以待宰相未及仆射者,及枢密使致仕官,随高

下除授晋至太师即迁司空】

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唐制,各一人。五代亦为加官。宋景德中,始置太子三少。后为前执政致仕,官惟少师,非特命不除。南渡,

多以宰相兼少师少傅】

太子宾客【唐制置四人,五代亦置。

译朝制度掌管宫内戒严、外朝筹办事务,以及会同省视祭祀牺牲、检视祭品生熟等各项礼节。元丰改制,设侍郎一人。绍兴七年,设二人。后来又恢复设一人】

礼部郎中、员外郎【唐朝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宋朝沿袭之,参与尚书、侍郎所掌管的事务】

祠部郎中、员外郎【唐朝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宋朝沿袭之,掌管祭祀典礼、道教佛教祠庙、医药方面的政令】

主客郎中、员外郎【唐朝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宋朝沿袭之,掌管前朝二王之后代以及各藩国朝见方面的事务】

膳部郎中

太子宾客宋至道元年,初置二人,以他官兼之。后以执政兼领。南渡后不设,开禧三年复置】

太子詹事【唐制:詹事一人,少詹事一人。宋景德中置詹事二人,以他官兼。干道七年,以直学士、待制为太子詹事,不兼他官】

左庶子,右庶子,左谕德,右谕德【唐置左庶子二人,左谕德一人;右庶子二人,右谕德一人。宋景德中,庶子、谕德各置二人;南渡后,各置。】

一人开禧中始并置,又有主管左右春坊事二人,以内臣兼同主管春坊事,以武臣兼承受官一人,以内侍充】

太子侍读侍讲【唐制,侍读一人;宋置,侍读、侍讲各一人】

中舍人,舍人【唐制,中舍人二人,舍人四人。宋各置一人,或二人】

资善堂翊善赞读直讲【唐置左右赞善大夫各五人,宋设资善堂,自仁宗为皇子时肄业之所,每皇子就外傅选官兼领,南渡后增置】

说书皇子宫小学教授,资善堂小学教授】

家令寺家令【唐置家令一人,掌太子出入及财赋之事」,率更寺丞一人,仆寺仆一人。五代、宋不置】

率府【唐制,东宫环卫官有左右卫、左右司御、左右清道、左右监门、左右内,并置率府率及副率。宋承唐制,官存而无职司。南渡后,惟以

监门率府副率为环卫官】

(臣)等谨按:唐时东宫设官详备,左春坊以比门下省,右春坊以比中书省。又尝改司经局为桂坊,比御史台。宋代储闱之建,随宜制官。

多用他官兼领。景德中,以丁谓兼少师,冯拯兼少傅,曹利用兼少保,东宫三少始备其官。绍兴后,复增置说书、教授,以广辅导。然如中允、洗马诸

职一,代未尝置官。视唐制,为简云。

  △吏部

吏部尚书【唐置尚书一人,五代如唐制,宋因之。掌文武二选,曰尚书左选,尚书右选。文臣自京朝官,武臣自大使臣以上,选授封爵功。

赏课最所隶官分掌其事而总于尚书】

吏部侍郎【唐置二人,五代如唐制,宋因之,分左右选。侍郎左选掌文臣之未改官者,侍郎右选掌武臣之未升朝者,皆定其选授注拟。

之法】

吏部郎中员外郎【唐制郎中二人员外郎二人宋制郎中员外郎各置四人分尚左尚右侍左侍右参掌选事】

司封郎中员外郎【唐制,郎中、员外郎各一人,宋因之,掌官封、叙赠、承袭之事】

司勋郎中员外郎【唐置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宋各置一人,掌勋赏之事。绍兴元年省并,以司封官兼领】

考功郎中员外郎【唐置郎中一人,员外郎亦一人。宋因之,掌文武官选、叙、磨勘、资任、考课之政令】

  △户部

户部尚书【唐置一人,五代如唐制。宋太祖建隆时,止置判部事一人,以两制以上充。元丰更制,始置尚书一人,掌军国政用,以周知其」

出入盈虚之数】

户部侍郎【唐制二人,五代如唐制,宋因之为尚书之贰】

户部郎中员外郎【唐置郎中二人,员外郎二人。

译、员外郎【唐朝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宋朝沿袭之,掌管陵庙祭祀所用的牲豆祭品,以及各司供奉方面的事务】

  △兵部

兵部尚书【唐朝制度,设一人。五代依照唐朝制度。宋朝初年设判部事一人,由两制官员充任。元丰改制,设尚书一人,掌管兵卫、仪仗、卤簿、武举、民兵、厢军、番军、番官承袭等事务,以及马政器械的政令、天下地图舆图等事。建炎三年,诏令卫尉寺一并归入兵部】

兵部侍郎【唐朝设二人,五代依照唐朝制度,宋朝沿袭之,绍兴以后只设一人,作为尚书的副职】

兵部郎中、员外郎【唐朝设

宋置郎中二人,分左右曹;员外郎二人,亦分曹治事】

度支郎中员外郎【唐置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掌天下租赋物产丰约。至德以后,多以大臣判度支。宋置郎中、员外郎各二人,参掌计」。

度军国之用】

金部郎中员外郎【唐置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宋因之,掌天下库藏出纳,权衡量度之数】

仓部郎中员外郎【唐置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宋因之,掌天下库储、出纳、租税、禄粮、仓廪之事】

  △礼部

礼部尚书【唐置一人,五代如唐制。宋初置礼仪院,掌其事,以枢密院参知政事等官充,止设判部事一人。元丰更制,始设尚书一人,掌

礼乐、祭祀、朝会、宴飨、学校、贡举之政令,建炎三年,诏鸿胪、光禄并归礼部,太常、国子监亦隶焉】

礼部侍郎【唐置一人,五代如唐制。宋制掌内严外办,同省牲及视馔腥熟诸礼节。元丰更制,置侍郎一人。绍兴七年,置二人。后复置一」

人】

礼部郎中员外郎【唐置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宋因之,参与尚书、侍郎所掌之事】

祠部郎中员外郎【唐置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宋因之,掌祀典、道释祠庙、医药之政】

主客郎中员外郎【唐置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宋因之,掌二王后及诸藩朝见之事】

膳部郎中员外郎【唐置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宋因之,掌陵庙之牲豆,诸司供奉之事】

  △兵部

兵部尚书【唐制,一人。五代如唐制。宋初设判部事一人,以两制充。元丰更制,设尚书一人,掌兵卫、仪仗、卤簿、武举、民兵、厢军、番军、番官。」

承袭之事,与马器械之政,天下地土之图。建炎三年,诏卫尉寺并归兵部】

兵部侍郎【唐置二人,五代如唐制,宋因之,绍兴后止置一人,为尚书之贰】

兵部郎中员外郎【唐置郎中二人,员外郎二人;宋各置一人,参掌本部长贰之事】

职方郎中员外郎【唐置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宋因之,掌地图远近及番国归化之事】

驾部郎中员外郎【唐置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宋因之。掌兴辇、车、乘传、驿、厩、牧、马、牛、杂畜之籍】

库部郎中员外郎【唐置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宋因之,掌戎器、卤簿、

译郎中二人,员外郎二人;宋朝各设一人,共同参掌本部尚书、侍郎所管的事务】

职方郎中、员外郎【唐朝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宋朝沿袭之,掌管地图远近以及番国归附方面的事务】

驾部郎中、员外郎【唐朝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宋朝沿袭之,掌管车驾、车乘、传驿、马厩、牧养、马牛杂畜等方面的名籍】

库部郎中、员外郎【唐朝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宋朝沿袭之,掌管兵器、卤簿……

仪仗】

  △刑部

刑部尚书【唐置一人,五代如唐制。宋淳化二年置审刑院,知院事一人,以郎官以上至两省充。大中祥符三年置纠察在京刑狱司二,

人以两制以上充,元丰更制,悉归刑部。置尚书一人,掌天下刑狱之政令】

刑部侍郎【唐置一人,五代如唐制。宋置二人,佐尚书治制勘体量奏谳纠察录问之事。徽宗崇寍二年,诏侍郎一治左曹,一治右曹】

刑部郎中员外郎【唐置郎中二人,员外郎二人。宋因之,分左右厅,掌详覆叙雪之事】

译仪仗】

刑部

刑部尚书【唐代设一人,五代沿用唐制。宋代淳化二年设审刑院,设知院事一人,由郎官以上至两省官员充任。大中祥符三年设纠察在京刑狱司两处,

由两制以上官员充任,元丰年间更改制度后,全部归并入刑部。设尚书一人,掌管天下刑狱方面的政令】

刑部侍郎【唐代设一人,五代沿用唐制。宋代设二人,辅佐尚书处理制勘、体量、奏谳、纠察、录问等事务。宋徽宗崇宁二年,诏令侍郎一人管理左曹,一人管理右曹】

刑部郎中员外郎【唐代设郎中二人,员外郎二人。宋代沿袭此制,分左右两厅,掌管详覆、叙雪等事务】

都官郎中员外郎【唐置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宋因之。掌徒流配隶,凡天下役人,在京百司吏职,皆有籍以考其役放及增损废置之」。

数】

比部郎中员外郎【唐置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宋因之。掌句会内外赋敛经费俸禄赃赎徒役课程逋欠之物】

(臣)等谨案《杜佑通典》:魏有比部曹;隋刑部所属有比部,侍郎一人。又案《唐六典》及《唐书·百官志》:刑部所属有比部郎中、员外郎。《宋史·职》

官志刑部亦有比部,郎中、员外郎。宋以后不置。葢比部之名起于魏,至隋始属刑部,而唐、宋因之也。

司门郎中员外郎【唐置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宋因之。掌门关津梁道路之禁令及废置移覆之事】

  △工部

工部尚书【唐置一人,五代如唐制。宋初置判部事一人,以两制以上充。元丰更制,置尚书一人,掌百工水土之政令。凡制作、营缮、计置,

采伐所用时物,按其程序以授有司。绍兴中,以文思院属工部】

工部侍郎【唐置一人,五代如唐制,宋因之,为尚书之贰】

工部郎中员外郎【唐置郎中一人员外郎。宋因之。凡营缮计置,按程序以授有司,则参掌之】

屯田郎中员外郎【唐置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宋因之,掌屯田、职田及塘泺、堤堰修筑之事】

虞部郎中员外郎【唐置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宋因之,掌山泽苑囿场冶,辨其地产,而为之厉禁】

水部郎中员外郎【唐置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宋因之,掌津济、船舻、渠梁、沟洫、渔捕、运漕之事】

(臣)等谨案:唐承隋制,六部分领四司。五代尚书多进平章事,或领枢密使。宋初以他官兼摄,特以万禄秩品位而已。咸平至治间,廷臣

屡请复二十四司之旧,未及施行。元丰中,讨论官制,欲采昔时苏绰建议,上自朝廷,下至州县,悉分为六曹,体统如一。其推行之序,先自京师始。

于是六部长贰曹司皆复其职。然其时惟除李清臣为吏部尚书,安焘为户部尚书,而礼、兵、刑、工四部之长犹未除授,乃以谢景温为礼部侍郎。

许将试兵部侍郎,崔台符为刑部侍郎,熊本为工部侍郎,司其职守焉。又唐制,吏部、兵部分掌文武铨选,而元丰更制,则文武之选并归吏部,其

兵部惟掌军籍,故元佑中,苏轼表言:「古今殊制,闲剧异宜。武选隶于天官,兵政总干枢辅司马之职,独有文书。盖正名授职,虽复六典之遗,而尚」

书之职掌,已不相符矣。至绍兴时,兵部、工部皆一司兼领,四曹二十四司之属,多不备其官。此宋制之异于唐典也。

  钦定续通志卷一百三十

●钦定续通志卷一百三十一。职官略二。

  职官略 【二】

  唐五代宋官制下

  ○唐五代宋官制下

  御史台

  秘书省

  殿中省

  太常寺

  宗正寺

  光禄寺

  卫尉寺

  太仆寺

  大理寺

  鸿胪寺

  司农寺

  太府寺

  国子监

  少府监

  将作监

  军器监

  都水监

  司天监

  殿前司

  侍卫亲军马军步军

  环卫官

  △御史台

御史大夫【唐置一人为御史长官,五代亦置御史大夫,宋初不除正员,止为加官,元丰更制,罢不置】

御史中丞【唐置三人为御史大夫之贰,元和后不置。

译都官郎中员外郎【唐代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宋沿袭唐制。掌管徒刑、流放、配隶等事务,凡天下服役之人,以及在京各官署的吏职人员,都有名籍登记,以此考核其服役及增减废置之数】

比部郎中员外郎【唐代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宋沿袭唐制。掌管稽核朝廷内外的赋税征收、经费、俸禄、赃物赎金、徒役课税及拖欠钱物等事务】

臣等谨按《杜佑通典》记载:魏代设有比部曹;隋代刑部所属有比部,设侍郎一人。又按《唐六典》及《唐书·百官志》:刑部所属有比部郎中、员外郎。《宋史·职官志》刑部之下也设有比部,郎中、员外郎。宋以后不再设置。大概比部之名始于魏代,到隋代才归属刑部,而唐、宋沿袭了这一制度。

司门郎中员外郎【唐代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宋沿袭唐制。掌管门禁、关卡、津渡、桥梁、道路等禁令,以及废置、迁移、批复等事务】

△工部

工部尚书【唐代设一人,五代沿用唐制。宋初设判部事一人,由两制以上官员担任。元丰改制后,设尚书一人,掌管百工、水利、土木的政令。凡制作、营建修缮、计划安排,采伐所用的各种物资,都按照程序交付有关部门办理。绍兴年间,把文思院划归工部管辖】

工部侍郎【唐代设一人,五代沿用唐制,宋沿袭唐制,作为尚书的副职】

工部郎中员外郎【唐代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宋沿袭唐制。凡营建修缮、计划安排等事务,按照程序交付有关部门办理时,一同参与掌管】

屯田郎中员外郎【唐代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宋沿袭唐制,掌管屯田、职田以及塘泺、堤堰修筑等事务】

虞部郎中员外郎【唐代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宋沿袭唐制,掌管山泽、苑囿、场冶等事务,辨别各地物产,并制定相应的禁令】

水部郎中员外郎【唐代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宋沿袭唐制,掌管渡口、船只、水渠桥梁、沟渠灌溉、渔捕、漕运等事务】

臣等谨按:唐代承袭隋制,六部分领二十四司。五代时尚书大多晋升为同平章事,或兼任枢密使。宋初由其他官员兼任代理,只是用来提高俸禄品位罢了。咸平到治平年间,朝臣屡次请求恢复二十四司的旧制,但未能施行。元丰年间,讨论官制改革,想要采纳当年苏绰的建议,从朝廷到州县,全部分为六曹,体制统一。其推行的顺序,先从京师开始。于是六部的长官、副官及各曹司都恢复了原来的职守。然而当时只任命了李清臣为吏部尚书、安焘为户部尚书,而礼、兵、刑、工四部的长官尚未任命,于是任命谢景温为礼部侍郎,许将试任兵部侍郎,崔台符为刑部侍郎,熊本为工部侍郎,各自主管其职守。又唐制中,吏部、兵部分别掌管文官、武官的铨选,而元丰改制后,文武官员的选任都归于吏部,兵部只掌管军籍,所以元祐年间,苏轼上表说:"古今制度不同,闲职与要职性质各异。武官选任隶属于天官(吏部),兵政总归枢密院、司马之职,(兵部)只剩下文书事务。虽然正名授职,还保留着《周礼》六典的遗制,但尚书的职掌,已经名实不符了。"到绍兴年间,兵部、工部都由一司兼管,四曹二十四司的官属,大多没有配齐官员。这就是宋代官制与唐代典制的不同之处。

钦定续通志卷一百三十

●钦定续通志卷一百三十一 职官略二

职官略【二】

唐五代宋官制下

○唐五代宋官制下

御史台 秘书省 殿中省 太常寺 宗正寺 光禄寺 卫尉寺 太仆寺 大理寺 鸿胪寺 司农寺 太府寺 国子监 少府监 将作监 军器监 都水监 司天监 殿前司 侍卫亲军马军步军 环卫官

△御史台

御史大夫【唐代设一人为御史台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