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十
尧佐,丹陵人。
罢全州岁贡班竹帘。
给度僧牒五百,付两浙转运司,分赐经水灾及民田薄收州军,召人纳米或钱赈济饥民。
译尧佐是丹陵人。
他废除了全州每年进贡的班竹帘。
朝廷拨付五百张度僧牒,交给两浙转运司,分别赏赐给遭受水灾以及百姓田地收成微薄的州军,招募人们缴纳粮食或钱财来赈济饥民。
国信所言:「贺同天节辽使至临清驿,有契丹迪列子夷离根夜刺同宿契丹,死者四人,伤者十二人,除孝赠钱绢外,余未敢支赐。」诏:「伤死者更给对见生饩节衣、朝辞例物等,如病死者例。其迪列子夷离根亦准此给,如死,亦以孝赠赐之。」
戊辰,诏:「御史中丞吕公着,比大臣之抗章,因便坐之与对,乃诬方镇有除恶之谋,深骇予闻,乖事理之实,可翰林侍读学士、知颍州;权知开封府、翰林学士兼侍读韩维权御史中丞;知太原府、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冯京为翰林学士兼端明殿学士、知开封府。」
公着在言职,累奏乞罢制置三司条例司及提举常平官,最后言:「祖宗承五季之乱,法度草□,固亦未尽及古,至于临下以简,御觽以宽,好生之德,洽于民心,则汉、唐之盛无以加也。是以有国百年,民心欣戴,虽凶年饥岁,流离至死,而无有背叛之心者,良以仁恩厚泽足以深结之也。惟是日月既久,事或有弊,此陛下所以临朝奋然,思欲惩革。然而设施措置未得其术,才及一二末事,颇已咈戾觽心,是以内外乖离,人人危惧。窃以祖宗以来,所以深得人心者,艰难积累,固非一日,今岂可以一二末事轻失其心?人心一摇,未易复收,后虽有善政,亦难行矣。况上下危疑之际,难安易动,此臣所以为寒心也。伏望陛下仰思先烈,俯察物情,凡所施为,务在仁厚,无致近薄,以敛觽怨,则人心悦而天意得矣。」又言:「『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今制置一司,上既不关政府,下又不委有司,是以从初置局,人心莫不疑眩,及见乎行事,物论日益腾沸。盖朝廷大事,无不出于二府,惟是制置条例,实系国家安危,生民休戚,而宰相不得与闻。若宰相以为可,自宜与之共论;以为不可,亦不当坐观成败,但书敕尾而已。至于仓、场、库、务琐细利害,又恐不必执政大臣然后能集。臣又闻,圣人之政,贵乎显仁藏用。管仲,霸者之佐耳,及其为寓令,犹曰法成而邻国不知。今朝廷处置,实未能有利及民。然而先置一司,使天下疑惑愁怨,至今不定,恐非策之得者也。乞检会臣前奏施行。」皆不听。乃求罢职,家居俟命。是月乙丑,诏复除公着旧职、同提举诸司库务,韩维为中丞【一】,李中师权知开封府。命且下,复留之。至是乃黜公着,且以冯京代中师。
王安石着时政记,曰:「公着数言事失实,又求见,言『朝廷申明常平法意,失天下心。若韩琦因人心如赵鞅举甲,以除君侧恶人,不知陛下何以待之』?因涕泣论奏,以为此社稷宗庙安危存亡所系,又屡求罢言职。上察其为奸,故黜。初,上欲明言公着罪状,令曾公亮等以旨谕当制舍人。公亮谕宋敏求草制但言引义未安而已。安石曰:『圣旨令明言罪状,若但言引义未安,非旨也。』敏求草制如公亮所教。翌日再取旨,公亮、陈升之、赵抃等皆争以为不可。上曰:『公着有远近虚名,不明言罪状,则人安知其所以黜,必复纷纷矣。』公亮等以为,如此则四方传闻大臣有欲举甲者,非便;且于韩琦不安。上曰:『既黜公着,明其言妄,则韩琦无不安之理;虽传闻于四方,亦何所不便?』公亮等犹力争,至日旰,上终弗许,而面令升之改定制辞行之。」安石所记如此。后公着复召用,至哲宗即位,领实录事,上奏:「臣先任御史中丞,前后乞罢制置三司条例司,论差官散青苗钱不当,不蒙施行,五乞责降外任差遣。亦尝入对面陈,蒙神宗曲赐敦谕,圣意温厚,初无谴怒之旨。四月五日,闻除臣翰林学士兼侍讲学士、宝文阁学士、知审官院,臣于六月【二】再奏,以言事不效,乞降责,至七日,闻有指挥落两学士,黜知颍州。是时王安石方欲主行新法,怒议论不同,遂取舍人已撰词头,辄改修,添入数句,诬臣曾因对论及韩琦以言事不用,将有除君侧小人之谋。缘臣累次奏对,不曾语及韩琦一字,方欲因入辞自辨,时已过正衙,忽有旨放臣朝辞,令便赴
译国信所奏称:“祝贺同天节的辽国使者到达临清驿时,有契丹迪列子夷离根夜间刺杀同宿的契丹人,导致四人死亡,十二人受伤,除了按例给予孝赠钱绢外,其余不敢发放赏赐。”皇帝下诏:“对于受伤和死亡的人,再给予对见生饩节衣、朝辞例物等待遇,如同病死者一样。那位迪列子夷离根也按此标准给予,如果他也死了,也按孝赠赐给。”
戊辰日,皇帝下诏:“御史中丞吕公着,近来大臣上奏章,他借便坐之机参与应对,却诬蔑方镇有铲除奸恶的阴谋,这深深惊骇了我的听闻,违背了事理的真实情况,可以任命为翰林侍读学士、知颍州;暂代知开封府、翰林学士兼侍读韩维代理御史中丞;知太原府、端明殿学士兼翰侍读学士冯京担任翰林学士兼端明殿学士、知开封府。”
吕公着在担任言官期间,屡次上奏请求罢免制置三司条例司及提举常平官员,最后上言说:“祖宗承受五代末年的战乱,法度草创,固然也没有完全达到古制,至于治理下属以简约,驾驭民众以宽厚,好生的德行,融洽于民心,那么汉、唐的盛世也无法超越。因此拥有国家百年,民心欣然拥戴,即使是凶年饥岁,百姓流离至死,也没有背叛之心,实在是因为仁恩厚泽足以深深结拢他们。只是日月既久,事情或许有弊端,这是陛下临朝奋然,想要惩革的原因。然而设施措置没有得其术,才涉及一二末节小事,就已经颇违逆众心,因此内外乖离,人人危惧。我私下认为,祖宗以来,之所以深得人心的原因,艰难积累,本来不是一日之功,现在怎么可以因为一二末节小事轻易失去民心?人心一旦动摇,就不容易再收拢,后来即使有善政,也难以推行了。况且在上下危疑之际,难以安定容易变动,这是我感到寒心的原因。伏望陛下仰思先烈,俯察民情,凡是所施行的作为,务必在于仁厚,不要导致近薄,以招致众怨,那么人心喜悦而天意也就得到了。”又说:“‘名分不正,言语就不顺;言语不顺,事情就不能成功’。现在设置一个机构,对上不关涉政府,对下又不委托有关官员,因此从最初设置机构,人心无不疑惑眩惑,等到看到行事,舆论日益沸腾。大概朝廷大事,没有不出于二府,只有制置条例,实在关系到国家安危,百姓休戚,而宰相不能参与听闻。如果宰相认为可行,自然应当与他共同讨论;认为不可行,也不应当坐观成败,只是书写敕尾而已。至于仓、场、库、务琐碎的利害,又恐怕不必执政大臣然后才能集议。我又听说,圣人的政治,贵在显仁藏用。管仲,不过是霸者的辅佐罢了,等到他发布寓令,还说法令形成而邻国不知道。现在朝廷处置,实在未能有利及民。然而先设置一个机构,使天下疑惑愁怨,至今不定,恐怕不是得当的策略。请求检阅臣之前的奏章施行。”都没有被听从。于是请求罢免职务,在家等候命令。这月乙丑日,下诏恢复吕公着旧职、同提举诸司库务,任命韩维为中丞,李中师暂代知开封府。命令刚下达,又挽留他。至此才贬黜吕公着,并且用冯京代替李中师。
王安石撰写时政记,说:“吕公着多次言事失实,又请求觐见,说‘朝廷申明常平法意,失去天下人心。如果韩琦顺应人心像赵鞅举兵,以铲除君主身边的恶人,不知道陛下怎么对待他’?于是涕泣论奏,认为这是社稷宗庙安危存亡所系,又屡次请求罢免言职。皇上察知他是奸邪,所以贬黜。起初,皇上想要明确说出吕公着的罪状,命令曾公亮等人以旨意告知当制舍人。曾公亮告知宋敏求起草诏书只说引义未安而已。王安石说:‘圣旨命令明确说出罪状,如果只说引义未安,不符合旨意。’宋敏求起草诏书如曾公亮所教。第二天再次取旨,曾公亮、陈升之、赵抃等都争辩认为不可。皇上说:‘吕公着有远近虚名,不明确说出罪状,那么人们怎么知道他为什么被贬黜,必定又会纷纷议论了。’曾公亮等人认为,这样那么四方传闻大臣有想要举兵的,不便;而且对韩琦不安。皇上说:‘既然贬黜吕公着,明确他的话是妄言,那么韩琦没有不安的道理;即使传闻于四方,又有什么不便?’曾公亮等人仍然力争,直到太阳偏西,皇上最终不允许,而当面命令陈升之改定制辞执行。”王安石所记载如此。后来吕公着又被召用,到哲宗即位,领实录事,上奏说:“臣先前担任御史中丞,前后请求罢免制置三司条例司,论说差官散青苗钱不当,没有被施行,五次请求责降外任差遣。也曾入对当面陈述,蒙神宗曲赐敦谕,圣意温和厚道,起初没有谴怒的旨意。四月五日,听说任命臣为翰林学士兼侍讲学士、宝文阁学士、知審官院,臣在六月再次上奏,以言事不效,请求降责,到七日,听说有指挥剥夺两学士,贬黜知颍州。这时王安石正想要主持推行新法,愤怒议论不同,于是取舍人已撰写的词头,擅自修改,添入数句,诬蔑臣曾经因对论及韩琦以言事不被采用,将有铲除君主身边小人的阴谋。因为臣屡次奏对,不曾语及韩琦一字,正想要因入辞自辨,当时已过正衙,忽然有旨放臣朝辞,令便赴
任。至元丰中,臣再对朝廷,先帝待臣甚厚,未几,遂除柄任,及尝赐臣手诏,大略云:『顾在廷之臣,可以托中外心腹之寄,均皇家休戚之重,无逾卿者。』被诬遭逐,全不出于圣意,止是王安石怒臣异议,吕惠卿兴造事端。日月既久,臣本不欲自明。适以宰职总领史任,今实录若即依安石所诬编录,既因臣提举修进,则便为实事,它时直笔之士虽欲辨正,亦不可得。望以臣奏付实录院,许令纪实,以信后世。」内批:「依所奏施行。」时元佑二年也。
译任职。到了元丰年间,臣再次面对朝廷奏对,先帝对待臣非常优厚,不久,便授予臣掌权的重任,并且曾经赐予臣手诏,大致说:“看在朝的大臣中,可以托付内外心腹重任,共同承担皇家福祸重大责任的,没有超过卿的。”臣遭受诬陷被驱逐,完全不是出于圣意,只是王安石恼怒臣持不同意见,吕惠卿制造事端。时间久远,臣本来不想自我辩白。恰逢臣以宰相职务总领史官事务,如今实录如果立即依照王安石所诬陷的内容编录,既然因为臣提举修撰进呈,就会成为定论,将来秉笔直书的史官即使想要辩白纠正,也无法做到了。希望将臣的奏章交付实录院,允许如实记载,以取信于后世。”内批:“按照所奏施行。”当时是元佑二年。
司马光记所闻于赵抃曰:「上谕执政,以吕公着自贡院出,上殿言,朝廷推沮【三】韩琦太甚,将兴晋阳之甲以除君侧之恶。王安石怨公着叛己,因此用为公着罪。及中书呈公着责官诰词,宋敏求但云『敷陈失实【四】,援据非宜。』安石怒,请明着罪状。陈升之不可,曰:『如此,使琦何以自安。』安石曰:『公着诬琦,于琦何损也!如向日谏官言升之媚内臣以求两府,朝廷岂以此遂废升之?』皆俛首不敢对。上既从安石所改,且曰:『不尔,则青苗细事岂足以逐中丞?』」光又云:「公着素谨,初无此对,或谓孙觉尝为上言:『今藩镇大臣如此论列而遭挫辱,若唐末、五代之际,必有兴晋阳之师以除君侧之恶者矣。』上误记以为公着也。」公着家传云:三月十一日壬寅,谏官孙觉见上论青苗事,且言条例司驳韩琦疏镂板行下,非陛下所以待勋旧大臣意。赖琦朴忠,固无它虑,设当唐末、五代藩镇强盛时,岂不为国生事乎?后二日甲辰,公着见上,复极论青苗事,然未尝及琦也。已而,上谓执政曰:「吕公着、孙觉皆极言青苗不便,且云驳难韩琦非是。」因面诘王安石、韩绛不当镂板,初无罪觉意也。觉既被黜,执政遂以觉语加公着。及公着黜,觉犹舣舟城东,未赴广德,乃谓人曰:「韩琦事独觉尝言及耳。」然后人知公着未尝言琦。又云:「公着兄女嫁琦子者二人,公着必不肯诬琦。」又公着自三月十三日后不复对,凡二十二日乃罢中丞。诚使公着诬琦而上以为罪,自当即日加谴,不应如是之久,又必不应先除三学士职也。家传所载如此,今但从司马光记闻,不敢用家传证国史也。然光记此事,亦与家传不殊耳。元佑实录载王安石时政记及吕公着奏,其书法甚允当。朱本乃云:先帝实录不应载元佑文字,并加删削,全用安石日录,今仍存元佑旧本,并附司马光所记云。魏泰东轩录云:熙宁初,朝廷初置条例司,诸路各置提举常平官,及俵常平钱,收二分之息。时韩魏公镇北都,上章论其事,乞罢诸路提举官,常平法依旧不收二分之息。魏公精于表章,其说从容详悉,无所伤忤者。皇城使沈惟恭者,辄令其门客孙棐诈作魏公表云:「欲兴晋阳之甲以除君侧之奸。」表成,惟恭以示合门使李评,评夺其焒以闻。上大骇,下惟恭、孙棐于理。而御史中丞吕公着因便坐奏事,犹以棐言为实。上出魏公章送条例司。惟恭流海上,孙棐杖杀于市,罢公着中丞,出知颍州。制曰:「比大臣之抗章,因便坐而与对,乃厚诬方镇有除恶之谋,深骇予闻,乖事理之实。」盖谓是也。按司马光记孙棐事亦甚详,初不云诈作魏公表,恐泰妄也【五】。旧纪书御史中丞吕公着言王安石失当,降为翰林侍读学士、知颍州。新纪不书,当从旧纪。
壬申,知青州、观文殿学士、兵部尚书欧阳修为宣徽南院使、判太原府。宣徽使自皇佑三年着令毋过二员,后富弼以宣徽使判并州,于时已有二员,诏以边任故,权增一员。至是,郭逵、王拱辰已为宣徽使,并修为三,用弼例也。太原阙守,上初欲用滕甫,议不合,遂用修。上初疑修以病不肯往,王安石曰:「试敦谕并稍加恩礼,必肯往也。」因授宣徽使,修卒辞之。七月三日乃听修辞。五月二十一日修止俵青苗,特放罪【六】。
癸酉,大宴集英殿。
丁丑,韩维权知开封府,冯京权御史中丞。王安石既引韩绛同制置三司条例,又荐维以代吕公着,欲其兄弟助己也。曾公亮等皆以为如此必致人言,绛亦言臣弟必不敢当。命既下,陈襄既言其不可,维力言:「兄绛方任枢密副使兼条例司,议论所及非一。御史中丞于朝廷阙失无所不当言,不言则废公议,言之则废私恩。且吕公着论青苗事用此罢,臣代其任,自处之地,不得无嫌,且无以屈士大夫之论。」又屡面对,引义坚切,卒与京易任。初,命李中师【七】权知开封,既而以中师不允人望,罢之。曾公亮等始建议欲召□中复为中丞。王安石曰:「中复鞫李参
译司马光记载他从赵抃那里听到的话说:“皇上告诉执政大臣,吕公着从贡院出来,上殿奏对,说朝廷压制韩琦太过分,韩琦将要兴起晋阳的军队来清除君主身边的奸恶。王安石怨恨吕公着背叛自己,因此把这话作为吕公着的罪状。等到中书省呈上吕公着贬官的诰词,宋敏求只写‘陈述事实不实,引用依据不当’。王安石发怒,请求明确写明罪状。陈升之不同意,说:‘如果这样,让韩琦怎么安心呢?’王安石说:‘吕公着诬蔑韩琦,对韩琦有什么损害呢!就像以前谏官说陈升之讨好内臣以求入两府,朝廷难道因此就废黜陈升之吗?’众人都低头不敢回答。皇上既然采纳了王安石修改的意见,并且说:‘不这样的话,青苗法这件小事难道足以驱逐御史中丞吗?’”司马光又说:“吕公着向来谨慎,起初没有这样的奏对,有人说孙觉曾经对皇上说:‘现在藩镇大臣这样议论朝政却遭受挫辱,如果是唐末、五代的时候,一定会有兴起晋阳军队来清除君主身边奸恶的人。’皇上误记成是吕公着说的。”吕公着的家传记载:三月十一日壬寅,谏官孙觉觐见皇上议论青苗法,并且说条例司驳斥韩琦奏疏刻版下发,不符合陛下对待功勋老臣的意旨。幸亏韩琦质朴忠诚,本来没有其他顾虑,假如处在唐末、五代藩镇强盛的时期,难道不会为国家制造事端吗?两天后甲辰,吕公着觐见皇上,极力议论青苗法,但从未提及韩琦。不久,皇上对执政大臣说:‘吕公着、孙觉都极力进言青苗法不便,并且说驳斥韩琦是不对的。’于是当面责问王安石、韩绛不该刻版,起初没有怪罪孙觉的意思。孙觉既然被罢黜,执政大臣就把孙觉的话加在吕公着头上。等到吕公着被罢黜,孙觉还在城东停船,没有赴任广德,就对人说:‘韩琦的事只有我曾经提及罢了。’这之后人们才知道吕公着未曾提及韩琦。又说:‘吕公着的两个侄女嫁给了韩琦的儿子,吕公着一定不肯诬蔑韩琦。’又吕公着自从三月十三日后不再上朝奏对,过了二十二天才罢免御史中丞。假如吕公着诬蔑韩琦而皇上认为他有罪,自然应当当天就加以谴责,不应该拖延这么久,又一定不应该先免除他三学士的职务。家传记载是这样,现在只遵从司马光记载的传闻,不敢用家传来证明国史。然而司马光记载这件事,也与家传没有不同。《元佑实录》记载王安石的时政记和吕公着的奏章,其书写方式很恰当。朱本却说:先帝的实录不应该记载元佑时期的文字,一并加以删削,完全采用王安石的日录,现在仍然保留元佑旧本,并附上司马光所记载的内容。魏泰《东轩录》说:熙宁初年,朝廷刚设置条例司,各路分别设置提举常平官,以及发放常平钱,收取二分利息。当时韩魏公镇守北都,上奏章议论这件事,请求罢免各路提举官,常平法照旧不收取二分利息。魏公精通表章,他的论述从容详尽,没有伤害冒犯之处。皇城使沈惟恭,竟然让他的门客孙棐伪造魏公的奏章说:‘想要兴起晋阳的军队来清除君主身边的奸邪。’奏章写成后,惟恭拿给合门使李评看,李评夺过奏章上报。皇上非常震惊,把惟恭、孙棐交给司法部门审理。而御史中丞吕公着趁着便坐奏事的机会,还认为孙棐的话是实情。皇上拿出魏公的奏章送给条例司。惟恭被流放到海上,孙棐在街市上被杖杀,罢免吕公着御史中丞,出任颍州知州。制书说:‘近来大臣上奏章,趁着便坐而应对,竟然厚诬地方重臣有清除奸恶的阴谋,深深惊骇我的听闻,违背事理的真实。’大概说的就是这件事。查考司马光记载孙棐的事也很详细,起初没说伪造魏公奏章,恐怕魏泰是胡说。旧纪记载御史中丞吕公着议论王安石失当,降为翰林侍读学士、颍州知州。新纪不记载,应当遵从旧纪。
壬申,青州知州、观文殿学士、兵部尚书欧阳修任宣徽南院使、判太原府。宣徽使得自皇佑三年规定不超过两人,后来富弼以宣徽使身份判并州,当时已经有两人,诏令因为边防重任的缘故,暂时增加一人。到这时,郭逵、王拱辰已经是宣徽使,加上欧阳修是三人,是沿用富弼的例子。太原缺少长官,皇上起初想用滕甫,意见不合,于是任用欧阳修。皇上起初怀疑欧阳修因为生病不肯前往,王安石说:‘试着诚恳劝谕并稍加恩礼,他一定肯去。’于是授予宣徽使,欧阳修最终推辞了。七月三日才听任欧阳修辞官。五月二十一日欧阳修停止发放青苗钱,特别赦免了他的罪过。
癸酉,在集英殿举行大宴。
丁丑,韩维暂代开封府知府,冯京暂代御史中丞。王安石既然引荐韩绛共同制定三司条例,又推荐韩维代替吕公着,是想让韩氏兄弟帮助自己。曾公亮等人都认为这样做一定会招致非议,韩绛也说弟弟一定不敢担当。命令已经下达,陈襄既然说不可,韩维极力进言:‘兄长韩绛正担任枢密副使兼条例司职务,议论所涉及的方面不止一个。御史中丞对于朝廷的缺失没有不该说的,不说就废弃了公议,说了就废弃了私恩。况且吕公着议论青苗法因此被罢免,我代替他的职务,所处的地位,不能没有嫌疑,而且无法使士大夫的议论信服。’又多次当面奏对,引经据义坚定恳切,最终与冯京交换职务。起初,命令李中师暂代开封府知府,后来因为李中师不符合人心期望,罢免了他。曾公亮等人才建议想要召□中复任御史中丞。王安石说:‘中复审问李参
事,人皆以为附文彦博,恐非正人,陛下宜自察之。」乃不果召。及罢中师,又欲召中复尹京。王安石曰:「臣昨奏中复附文彦博事,无可考,恐难信。如前日不放提举官所差指使下县,若不以闻,当申条例司,此于韩琦有何关预?中复乃申琦,其枉道媚韩琦如此,亦足以知其为人也。」卒罢之。
译有人进言说:“这件事,人们都认为是依附文彦博,恐怕不是正直的人,陛下应当亲自明察。”于是最终没有召见他。等到罢免中书令后,又打算召韩中复担任京兆尹。王安石说:“臣昨天奏报韩中复依附文彦博的事,没有可考证的依据,恐怕难以相信。比如前日不批准提举官所派遣的指使下县,如果不上报,应当申报给条例司,这与韩琦有什么关联?韩中复却申报给韩琦,他歪曲正道、谄媚韩琦到了这种地步,也足以由此了解他的为人了。”最终罢免了韩中复。
诏秘书丞邹何令审官院与先次合入差遣。何举御史,既召对,罢之。
戊寅,秘书丞、集贤校理、同知谏院胡宗愈同判司农寺。
诏秦凤路都钤辖向宝兼提举秦州西路缘边蕃部,王韶加同事。宝旧为管勾,后命韶为提举,上以为轻重不伦,故正之;命张守约依旧专管勾东路蕃部,寻皆罢。
初,文彦博、陈升之皆以为宝宜为提举,既而王安石独进曰:「向宝素坏王韶事,韶言有两族不可招抚者,以宝沮害其事故也。今令与韶共事,又在其上,即韶事恐不可成。」陈升之曰:「宝虽带此名,然止在其城中,即亦何害?」安石曰:「宝既为官长,即所属吏皆严惮之,其势足以沮事,何谓无害?兼因边事出城,即更足以乱韶事。」时李中师有奏,言:「用韶提举,若不令宝都大提举,即失宝心,不肯尽节。」于是升之亦以其言为然。安石曰:「朝廷用一王韶,于宝有何亏损,乃不肯尽节?如汉高祖得陈平于亡虏,即令尽护诸将,诸将何尝不尽力?」上与枢密院再议,文彦博固执前说,上因令罢宝命,乃用急脚递追还。寻复罢,此诏据朱本,新本遂削去,不知果是何日。
己卯,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赵抃为资政殿学士、知杭州。王安石更张政事,抃屡言其不便。及安石家居求去,上谕执政罢青苗法,抃独欲俟安石参假,由是新法不罢。抃大悔,复上言:「臣近以制置条例司遣使四十余人,驰传天下,人情惊扰,物论諠哗,累具奏陈,并与宰臣等数尝面奏,乞罢诸路提举官属,其常平等事,一切责成监司,信赏必罚,孰敢慢者?而王安石强辨自用,动辄忿争,以天下之公论,为流俗之浮议,顺非文过,违觽罔民。近制置司所差官,如张次山、□师孟、范世京等七八人,恳辞勇退,惟恐不得所请。夫要职显任,人之所欲,彼不愿就者,盖知事悉乖戾,不敢当之。昨日安石再举西川、福建提举官四员,其愎如此,而欲止人浮言,是所谓恶醉而强酒也。近臣、侍从、台谏官力言制置司不便,司马光因罢枢密副使之命,中外人情,莫不怪骇;李常家居待罪多日;孙觉、张戬、程颢三人,各与安石论列于中书,又悉尝上殿乞罢言职;今日吕公着、范镇俱请郡。朝廷事有轻重,体有大小。以言乎财利于事为轻,而天下之民心得失为重矣;以言乎提举官于体为小,而禁近与耳目之臣用舍为大矣。今夫不罢财利,而失天下民心,是去重而取轻也;不罢提举官,而弃禁近耳目之臣,是失大而得小也。今中外人情恟恟如此,更乞酌事之重,惜体之大,罢其轻者小者,变祸为福,易于反掌耳。」因累章乞罢,遂命出守杭州。杭故多盗,闻抃性宽,细民益聚为盗,抃捕获情重者配他州,遂散去,境内以清。
吏部侍郎、枢密副使韩绛参知政事。绛间与王安石同奏条例司事,尝赞上曰:「臣见王安石所陈非一,皆至当之言可用,陛下宜深省察。」故安石尤德之。此语据王安石五月五日所录。侍御史知杂事陈襄言:「窃闻已制命除韩绛枢密副使、兼参知政事,绛以才望序迁,固未为过。然朝廷所以用绛之意,似乎不厚矣。陛下始以王安石参预大政,首为兴利之谋,先与知枢密院事陈升之同领制置三司条例司,未几,升之用事迁为丞相,而绛又领之【八】。曾不数月,今又以绛参预政事,则是中书选任大臣,皆以利进,自古至治之朝,未有此事也。臣欲乞罢绛参知政事。今后中书选任大臣,必求道德经术之贤以处之,而不得以利进。如陛下不欲追罢已行之命,即乞将制置条例司与青苗补助之法只归三司,及责之守令相度施行,庶不害于王政,而足以全大臣之节矣。」
前秀州军事判官李定为太子中允、权监察御史里行。案:宋史以定除御史里行为癸未日事,未知孰是。定素与王安石善,孙觉归自淮南,荐定极口,因召至京师。定初至,谒李常,常问南方之民以青苗为如何,定言皆便之,无不善者。常谓曰:「今朝廷方争此,君见人切勿为此言也。」定
译诏令秘书丞邹何令由审官院安排先前依次应得的差遣。邹何被举荐为御史,在召见应对后,被罢免。
戊寅日,秘书丞、集贤校理、同知谏院的胡宗愈兼任司农寺判官。
诏令秦凤路都钤辖向宝兼任提举秦州西路沿边蕃部事务,王韶加授共同处理此事。向宝原先是管勾,后来命令王韶担任提举,皇上认为这样轻重不相当,所以予以纠正;命令张守约依旧专门管勾东路蕃部事务,不久后这些任命都被撤销。
起初,文彦博、陈升之都认为向宝适宜担任提举,随后王安石独自进言说:“向宝一向破坏王韶的事,王韶说有两个部落无法招抚,就是因为向宝阻挠害事。现在让向宝与王韶共事,又在他之上,那么王韶的事恐怕就不能成功了。”陈升之说:“向宝虽然带有这个名号,但他只待在城中,这又有什么妨害呢?”王安石说:“向宝既然身为长官,那么下属官吏都严厉畏惧他,他的势力足以阻挠事情,为什么说没有妨害?况且因为边事出城,就更足以扰乱王韶的事。”当时李中师有奏章,说:“任用王韶担任提举,如果不让向宝担任都大提举,就会失去向宝的心,他就不肯竭尽忠节。”于是陈升之也认为李中师的话是对的。王安石说:“朝廷任用一名王韶,对向宝有什么亏损,他就不肯竭尽忠节?就像汉高祖从逃亡的俘虏中得到陈平,就让他全面统领各位将领,各位将领何尝不尽力?”皇上与枢密院再次商议,文彦博坚持之前的说法,皇上于是下令撤销向宝的任命,随即用急脚递追回他。不久后又撤销,这条诏令依据朱本,新本于是删去,不知究竟是哪一天。
己卯日,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赵抂改任资政殿学士、杭州知州。王安石改革政事,赵抃屡次进言说这不合适。等到王安石居家请求离职,皇上告知执政大臣罢免青苗法,赵抃独自想要等到王安石参加丧假,因此新法没有罢免。赵抃非常后悔,再次上言说:“臣近来因为制置条例司派遣使者四十多人,骑马传令奔走天下,人心惊扰,舆论喧哗,屡次详细上奏陈述,并与宰相等人多次当面奏请,请求罢免各路提举官属,那些常平等事,一切责成监司办理,信守赏赐必定惩罚,谁敢怠慢?而王安石强辩自用,动不动就愤怒争执,把天下的公论,当作流俗的浮议,顺从错误文饰过错,违背众人蒙蔽百姓。近来制置司所差派的官员,如张次山、□师孟、范世京等人七八人,恳切推辞勇敢退让,只怕不能得到请求。重要的职位显赫的官任,是人们所想要的,他们不愿意就任,大概是知道事情全都违背情理,不敢承担。昨天王安石再次举荐西川、福建提举官四员,他如此固执,却想阻止人们的浮言,这就是所说的厌恶醉酒却强迫喝酒。近臣、侍从、台谏官员极力进言制置司不合适,司马光因此罢免枢密副使的命令,中外人心,无不惊怪骇异;李常在家待罪多日;孙觉、张戬、程�三人,各自与王安石在中书省争论,又都曾经上殿请求罢免言官职务;今天吕公着、范镇都请求外放为郡守。朝廷事务有轻重,体制有大小。就财利而言,事务为轻,而天下民心的得失为重;就提举官而言,体制为小,而禁近与耳目之臣的任用舍弃为大。现在如果不罢免财利,而失去天下民心,这是舍弃重的而选取轻的;如果不罢免提举官,而抛弃禁近耳目之臣,这是失去大的而得到小的。现在中外人心如此不安,再次请求斟酌事务的轻重,珍惜体制的重大,罢免那些轻的、小的,变祸为福,容易得像翻手掌一样。”于是屡次上章请求罢免,于是命令他出任杭州知州。杭州原本盗贼很多,听说赵抃性情宽厚,平民百姓更加聚集成为盗贼,赵抃逮捕情节严重者发配到其他州,于是盗贼散去,境内因此清明。
吏部侍郎、枢密副使韩绛任参知政事。韩绛偶尔与王安石一同上奏条例司的事,曾经称赞皇上说:“臣见王安石所陈述的不止一条,都是极其恰当的话可以使用,陛下应当深深省察。”所以王安石特别感激他。这话依据王安石五月五日所记录。侍御史知杂事陈襄进言说:“私下听说已经制命任命韩绛为枢密副使、兼参知政事,韩绛凭借才能声望按次序升迁,固然不算过分。然而朝廷任用韩绛的意图,似乎不厚道了。陛下起初让王安石参与大政,首先谋划兴利,先与知枢密院事陈升之共同统领制置三司条例司,不久,陈升之掌权升任丞相,而韩绛又统领它。不到几个月,现在又让韩绛参与政事,这就是中书选拔任用大臣,都凭借利益晋升,自古太平治理的朝代,没有这种事。臣请求罢免韩绛参知政事。今后中书选拔任用大臣,一定要寻求道德经术的贤人来安置,而不能凭借利益晋升。如果陛下不想追罢已经执行的命令,就请求将制置条例司与青苗补助的法令只归还三司,以及责成州县长官相度施行,希望不损害王政,而足以保全大臣的节操。”
前秀州军事判官李定任太子中允、权监察御史里行。按:《宋史》认为李定任命为御史里行是癸未日的事,不知哪个正确。李定一向与王安石交好,孙觉从淮南回来,极力推荐李定,于是召他到京师。李定刚到,拜见李常,李常问南方百姓对青苗法怎么样,李定说都便利,没有不好的。李常对他说:“现在朝廷正为此争论,你见到人千万不要说这样的话。”李定
即日诣安石白其事,曰:「定惟知据实而言,不知京师不得言青苗之便也。」安石喜甚,遂奏以定编三司岁计及南郊式,且密荐于上,乞召对;谓定曰:「君上殿当具为上道此。」及见,上果问常平新法,定对如安石所教。上悦,批付中书,欲用定知谏院,曾公亮、陈升之以为前无此例,固争之,乃改命焉。编式乃二年十二月三日。
译当天,(沈)定前往王安石处禀报此事,说:“我沈定只知道依据事实说话,不知道京城里是不允许谈论青苗法的好处的。”王安石非常高兴,于是上奏请求让沈定参与编修三司的年度财政计划以及南郊祭祀的仪制,并且秘密向皇帝推荐他,请求召见沈定当面应对;王安石对沈定说:“你上殿时应当把这件事详细地告诉皇上。”等到沈定被召见时,皇帝果然询问常平新法的情况,沈定按照王安石所教的话回答。皇上很高兴,批示交付中书省,打算任用沈定担任谏院知院,曾公亮、陈升之认为以前没有这样的先例,坚决争辩反对,于是改任其他职务。编修仪制这件事发生在二年十二月三日。
太子中允、权监察御史里行程颢权发遣京西路提点刑狱。颢先上疏言:「臣闻天下之理,本诸简易,而行之以顺道,则事无不成。故曰智者如禹之行水,行其所无事也。舍而之于险阻,则不足以言智矣。盖自古兴治,虽有专任独决能就事功者【九】,未闻辅弼大臣人各有心,暌戾不一,致国政异出,名分不正,中外人情交谓不可,而能有为者也。况于措置沮废公议,一二小臣实与大计,用贱陵贵,以邪妨正者乎!凡此皆天下之理不宜有成,而智者之所不行也。设令由此徼幸事小有成,而兴利之臣日进,尚德之风寖衰,尤非朝廷之福。矧复天时未顺,地震连年,四方人心,日益摇动,此皆陛下所当仰测天意,俯察人事者也。臣奉职不肖,议论无补,望允前奏,早赐降责。」故罢。朱本削去颢疏,云:时政记不载。颢被责非缘此疏,前史官妄载。改书云:以数言常平新法乞责降,故有是命。按:颢此疏岂非言新法?绍圣史官猥为王安石讳,遂欲盖抹正论,辄加删修,今仍从元佑新本。吕本中杂说:正叔尝说新法之行,正缘吾党之士攻之太力,遂至各成党与,牢不可破。且如青苗一事,放过何害?伯淳作谏官,论新法,上令至中书议。伯淳见介甫,与之剖析道理,气色甚和,且曰:「天下自有顺人心底道理,参政何必须如此做?」介甫连声谢伯淳曰:「此则极感贤诚意,此则极感贤诚意。」此时介甫亦无固执之意矣。却缘此日张天祺至中书力争,介甫不堪,自此彼此遂分。
辛巳,祁国长公主进封卫国长公主。
淮南转运使、屯田郎中谢景温为工部郎中兼侍御史知杂事。景温雅善安石,又与安石弟安国通姻。吕公着之为中丞也,人谓景温必先举御史,及公着罢,乃有此除。先是安石独对,问上曰:「陛下知今日所以纷纷否?」上曰:「此由朕置台谏非其人。」安石曰:「陛下遇髃臣无术,数失事机,别置台谏官,恐但如今日措置,亦不能免其纷纷也。」此安石三月十六日对上语。于是专用景温。司马光日记云,自是不复置中丞。按:此时已除冯京中丞,但未到耳,陈荐权台事。不知日记何以云耳,恐误也。
知遂州、职方郎中向宗道都大催遣广济河辇运。初,张次山力诋新法,辞提举常平仓弗就。会广济遣运阙官,曾公亮在病告,安石摄禘祭致斋。次山与陈升之有连,升之亟言次山可用。命既下,而中旨谓次山资浅,改付宗道。其实安石恶次山异己,言于上而罢之。
右谏议大夫、知制诰宋敏求言:「中书送李定除权监察御史里行词头,伏以御史之官,旧制须太常博士经两任通判方许奏举。景佑初,以资任相当者少,始许举通判未满任者。去岁骤用京官,今又幕职官便升朝着,处纠绳之地。臣恐弗循官制之旧,未厌髃议,其词头未敢具草。」且以疾辞知制诰。
壬午,宋敏求罢知制诰,以上批敏求「文字荒疏,旷其职业,不能者止,于义可从」也。于是王安石曰:「敏求草吕公着制,臣谕圣旨,令明着罪状,反用曾公亮语,止云『援据匪宜』而已,此是自违圣旨,已幸朝廷不问,乃更辞职。」上乃令从敏求请罢职。及呈敏求诰词,上又令因着其前者失职之罪。曾公亮以为无罪可着。上曰:「令作公着诰辞,初不依旨明言罪状,乃宣言于外,以为朝廷改诰词须当乞免知制诰。改诰词亦常事,何致如此?此乃挟奸,见朝廷前者不加罪,故今敢如此尔。」安石曰:「敏求作公着诰词,曾公亮虽云『但言援据失宜』,而臣即谕圣旨,令明着罪状。敏求不用臣所谕旨,而从公亮之言,此岂得无罪?」公亮曰:「舍人是中书属官,止合听宰相处分。」安石曰:「舍人乃行圣旨,岂是行宰相处分?」上曰:「若止一人说与则可,缘王安石又说圣旨,既所传不同,即合覆奏,如何即草制?」公亮不肯从。上曰:「但止说『文字荒芜,失其职守』罢之可也。」公亮曰:「若失守,即是臣致其如此。」时已日旰,安石曰:「改作『旷其职业』
译太子中允、权监察御史里行程颢被任命为京西路提点刑狱的权发遣官。程颢先前曾上疏说:“我听说天下的道理,根本在于简易,顺着正道去施行,那么事情没有不成功的。所以说智慧的人像大禹治水一样,顺着水势而行,看似无所作为。如果舍弃平易之道而走向险阻,那就不足以称为智慧了。大概自古以来建立治世,虽然有专任独断而能成就功业的人,却从未听说过辅佐的大臣各怀私心,背离正道,导致国政出自不同渠道,名分不正,朝廷内外的人情都认为是不可行的,却能有所作为的。更何况是压制废弃公议,让一两个小臣实际掌控大计,以卑贱欺凌尊贵,以邪曲妨害正道的情况呢!凡此种种,都是天下的道理不应成功的,也是智慧的人所不会去做的。假如侥幸因此小事略有成效,而兴利之臣日益进用,崇尚德行的风气逐渐衰微,这尤其不是朝廷的福气。况且天时不顺,地震连年发生,四方人心日益动摇,这些都是陛下应当仰测天意、俯察人事的地方。臣奉职无能,议论无补,希望批准先前的奏请,早日赐予贬责。”因此被罢免。朱本删去了程颢的奏疏,说:时政记中没有记载。程颢被贬责并非因为这篇奏疏,前代史官妄加记载。改写成:因为多次议论常平新法请求贬责,所以有了这道命令。按:程颢这篇奏疏难道不是在议论新法吗?绍圣年间的史官为了王安石避讳,于是想要掩盖抹去正确的言论,擅自删改,现在仍然采用元佑新本。吕本中《杂说》记载:程正叔曾经说新法得以推行,正是因为我们这一党的人攻击得太用力,导致各自结成党派,牢固不可打破。比如青苗法这一件事,放过它有什么害处?程伯淳担任谏官,议论新法,皇上让他到中书省商议。伯淳见到王安石,与他剖析道理,神色非常平和,并且说:“天下自有顺应人心的道理,参政何必一定要这样做?”王安石连连感谢伯淳说:“这非常感激您的诚意,这非常感激您的诚意。”此时王安石也没有固执己见的想法。却因为这个日子张天祺到中书省极力争辩,王安石不能忍受,从此彼此就分道扬镳了。
辛巳日,祁国长公主进封为卫国长公主。
淮南转运使、屯田郎中谢景温被任命为工部郎中兼侍御史知杂事。谢景温一向与王安石交好,又与王安石的弟弟王安国通婚。吕公着担任中丞时,人们认为谢景温一定会被举荐为御史,等到吕公着被罢免,才有了这道任命。在此之前,王安石单独对答皇上,问皇上说:“陛下知道今天之所以纷乱的原因吗?”皇上说:“这是因为朕设置台谏官员不得其人。”王安石说:“陛下对待群臣没有方法,屡次失去事机,另外设置台谏官,恐怕也像今天的处置一样,也不能避免纷乱。”这是王安石三月十六日对皇上说的话。于是专门任用谢景温。司马光日记说,从此不再设置中丞。按:此时已经任命冯京为中丞,只是还没有到任,陈荐暂代台谏事务。不知道日记为什么说这样的话,恐怕是错误的。
知遂州、职方郎中向宗道被任命为都大催遣广济河辇运官。起初,张次山极力诋毁新法,推辞提举常平仓的职务不肯就任。恰逢广济河辇运官缺员,曾公亮因病告假,王安石代理禘祭致斋。张次山与陈升之有牵连,陈升之极力说张次山可用。命令已经下达,而中旨说张次山资历浅,改派向宗道。实际上王安石厌恶张次山与自己意见不同,向皇上进言而罢免了他。
右谏议大夫、知制诰宋敏求得言:“中书送来了李定除权监察御史里行的词头,我认为御史这个官职,旧制必须经过两任通判的太常博士才允许奏举。景佑初年,因为资历相当的人少,才允许举荐通判未满任期的人。去年突然任用京官,现在幕职官便升任朝廷官员,处于纠察绳正的位置。我担心不遵循官制的旧例,不能使群议满意,那词头我不敢起草。”并且以生病为由辞去知制诰的职务。
壬午日,宋敏求被罢免知制诰,因为皇上批答宋敏求“文字荒疏,旷其职业,不能者止,于理可从”。于是王安石说:“宋敏起草吕公着的制诰,我传达圣旨,让他明确写出罪状,反而使用曾公亮的话,只说‘援引依据不适宜’而已,这是自己违背圣旨,已经庆幸朝廷不追究,却更加辞职。”皇上于是听从宋敏求的请求罢免他的职务。等到呈上宋敏求的诰词,皇上又让他写明先前失职的罪状。曾公亮认为没有罪状可写。皇上说:“让他起草吕公着的诰辞,起初不依旨意明确说出罪状,却宣扬于外,认为朝廷改诰词必须请求免除知制诰。改诰词也是常事,何至于这样?这是挟持奸诈,看到朝廷先前不加罪,所以现在敢这样罢了。”王安石说:“宋敏起草吕公着的诰辞,曾公亮虽然说‘只说援引依据失宜’,而我立即传达圣旨,让他明确写出罪状。宋敏不采用我传达的旨意,而听从曾公亮的话,这难道没有罪吗?”曾公亮说:“舍人是中书的属官,只应该听从宰相的处分。”王安石说:“舍人是执行圣旨,难道是执行宰相的处分吗?”皇上说:“如果只有一人传达圣旨还可以,因为王安石又传达圣旨,既然传达的不同,就应当覆奏,为什么立即起草制诰?”曾公亮不肯听从。皇上说:“只说‘文字荒芜,失其职守’罢免他可以了。”曾公亮说:“如果失守,那就是我导致他这样的。”当时天色已晚,王安石说:“改作‘旷其职业’
亦可。」上从之。公亮因请罪,上曰:「不须尔。」公亮曰:「不敢更上章。」拜谢于上前而退。墨本云上批十六字。朱本云元无上批,止是司马记事云有此语,不可便为上批,改云舍人院草制。新本复用墨本,今从之。旧纪书宋敏求论李定以军事推官为御史非旧制,罢知制诰。新纪不书,当从旧纪。十二月十四日,敏求为修撰。
译也可以。”皇上听从了他的意见。公亮于是请求治罪,皇上说:“不必这样。”公亮说:“不敢再上奏章。”在皇上面前拜谢后退出。墨本记载皇上批了十六个字。朱本记载原本没有皇上批语,只是司马光记事说有这样一句话,不能就当作是皇上批语,改为舍人院起草诏制。新本又采用墨本,现在遵从新本。旧纪记载宋敏求议论李定以军事推官担任御史不符合旧制,罢免知制诰。新纪没有记载,应当遵从旧纪。十二月十四日,宋敏求担任修撰。
右正言、秘阁校理李常落职为太常博士、通判滑州。常言:「散常平钱流毒四海,又州县有钱未尝出而徒使民入息者。」上令具州县吏姓名至五六,终不肯具,而求罢职,故黜。前此,上谓执政曰:「李常终不肯分析,朕再三谕以此止是欲行遣违法官吏,常坚云体不合分析。」曾公亮曰:「台谏官自前许风闻言事,难令分析也。」上曰:「欲令说是何人言,或以所言不实罪谏官,即壅塞言路。今令说违法官吏是何人,因何却不肯?」王安石曰:「许风闻言事者,不问其言所从来,又不责言之必实。若他人言不实,即得诬告及上书诈不实之罪,谏官、御史则虽失实亦不加罪,此是许风闻言事。今所令分析,止欲行遣官吏,何妨风闻?」及是,上令改常正言为博士,仍明着常罪曰:「言事反复,专为诋欺。」是日,又呈常疏,有云:「陛下一宫殿之费百余万,一宴游之费十余万,乃令大臣剥肤椎髓掊敛百姓。」上笑曰:「近闻人谤如此,乃是常疏中语。」安石曰:「陛下即位,未尝营缮及事外游宴,惟修太皇太后、皇太后两宫尔,而常敢于诬上如此!」
上批:「监察御史里行张戬侵侮柄臣,诬罔事实;王子韶外要守正之名,内怀朋奸之实,所入章疏,与面奏事前后反复不一。」并落职知县:戬,江陵府公安;子韶,江宁府上元。戬屡言青苗不便,最后上疏曰:「近乞罢制置司及诸路使者,并言散钱取利为害;及安石处事乖谬,专为聚敛,好胜遂非,很愎日甚;吕惠卿险薄奸凶,尚留君侧;而曾公亮、陈升之、赵抃等,心知其非,依违不断,观望畏避【一○】,颠危莫扶,及识昧知几,言乖误主,均为有罪,乞正严诛等事,并未施行。今大恶未去,横敛未除,不正之司尚存,无名之使方扰,臣自今更不敢赴台供职,居家待罪。」又言:「韩绛代陈升之领条例司,左右徇从安石,与为死党,遂参政柄。李定邪谄,自幕官擢台职。陛下惟安石是信,今辅以绛之诡随,台臣又得李定之比,继继其来,牙蘗渐盛,臣岂敢爱死而不言哉?」戬论韩绛、李定,据戬附传增入。按:绛除参政、定御史,皆四月十九日,戬责以二十二日。墨本云臣自今月十二日以后更不赴台供职。盖二十二日也,墨本偶脱「二」字耳。若十二日以后既不赴台供职,则不应更论绛、定,今附本月日。戬二十三日家居待罪,其日便责,亦可见当时事势云。子韶尝乞追孙觉、吕公着谪命,及言台谏方论青苗,乞罢兄子渊管勾京东常平差遣【一一】。先是,上谓执政曰:「王子韶言『青苗法实不便,但臣先与此议,不敢论列』。小人首鼠两端,当黜之。」知杂陈襄亦奏子韶回邪反复,阴荐子渊为常平使者,请罢其言职故也。朱本删陈襄论子韶,以为时政记所无,今依新史复存之。又据襄奏增荐子渊事。
戬、子韶皆以知县资序为御史,至是,曾公亮请皆以为通判,王安石不可,上从安石议。戬既上疏,又诣中书力争,辞气甚厉。公亮俯首不答,安石以扇掩面而笑。戬怒曰:「参政笑戬,戬亦笑参政所为。岂但戬笑,天下谁不笑者?」陈升之解之曰:「察院不须如此。」戬顾曰:「只相公得为无过耶?」退即家居待罪,其日遂与子韶同黜。
诏:「累戒河东、陕西诸路经略司,禁止边民与西贼交市,颇闻禁令不行。自今有违者,经略司并干官吏劾罪重断;能告捕者厚赏之。委转运司觉察。」
癸未,虞部员外郎苏梲、秘书丞陈睦并为秘阁校理,秘书郎李清臣为集贤校理,江宁府推官刘挚为馆阁校勘,大理寺丞乐咸为太子中舍。梲等先朝得旨召试,至是试入等,独咸论入四等上、策四等下故也。梲、睦、挚已见治平三年十一月,咸未详。
刑部郎中、侍御史知杂事陈襄同修起居注,罢知杂事。襄累奏乞罢青苗法,其第三奏曰:「陛下圣性聪明,固已晓然开悟,但以王安石执议不变,重违其意,物论喧然,不加听察。事之可者则置勿问,其不可者则无所不行。岂非条例
译右正言、秘阁校理李常被削去官职,降为太常博士、通判滑州。李常曾说:“发放常平钱,其毒害流遍四海;而且州县有钱却从未拿出,只是白白让百姓支付利息。”皇上命令他列出州县官吏的姓名,多达五六人,李常始终不肯列出,反而请求罢免职务,因此被贬黜。在此之前,皇上对执政大臣说:“李常始终不肯分析说明,我反复晓谕他,这只是为了惩治违法的官吏,李常却坚持说体制上不允许分析说明。”曾公亮说:“台谏官向来允许根据传闻议论政事,难以让他们分析说明。”皇上说:“如果让他们说出是谁说的,或者以言论不实来治谏官的罪,就会堵塞言路。现在让他们说出违法的官吏是谁,他们为什么却不愿意说?”王安石说:“允许根据传闻议论政事,是不问言论的来源,也不要求言论必须属实。如果是其他人言论不实,就构成诬告和上书欺诈不实的罪行,而谏官、御史即使失实也不加罪,这就是允许根据传闻议论政事。现在所要求的分析,只是为了惩治官吏,有什么妨碍传闻议论呢?”到了这时,皇上命令将李常的正言改为博士,并明确写明李常的罪状是:“议论政事反复无常,专门进行诋毁欺骗。”这一天,又呈上李常的奏疏,其中有这样的话:“陛下修建一座宫殿的费用超过百万,一次宴饮游乐的费用超过十万,却让大臣们剥削百姓,敲骨吸髓地聚敛钱财。”皇上笑着说:“近来听说有人这样诽谤,原来是李常奏疏中的话。”王安石说:“陛下即位以来,从未营建修缮以及在外游宴,只是修缮了太皇太后、皇太后两宫罢了,而李常竟敢如此诬蔑皇上!”
皇上批示:“监察御史里行张戬侵侮权臣,歪曲事实;王子韶外表追求守正的名声,内心怀着结党营私的实情,所上的奏疏与当面奏报的事情前后反复不一。”两人均被削去官职,担任知县:张戬任江陵府公安县知县;王子韶任江宁府上元县知县。张戬屡次议论青苗法不便,最后上疏说:“近来请求罢免制置司及各路使者,并议论发放钱款取利造成的危害;以及王安石处事乖谬,专门聚敛,好胜固执,刚愎自用日益严重;吕惠卿阴险浅薄、奸诈凶恶,还留在君王身边;而曾公亮、陈升之、赵抃等人,心里知道不对,却犹豫不决,观望畏惧躲避,国家危亡时不扶持,见识浅薄不能洞察先机,言论错误误导君主,都应当治罪,请求严厉诛杀等事,都未予施行。现在大恶之人未去,横征暴敛未除,不正的机构尚存,无名的使者正在骚扰,臣从今以后不敢再去御史台供职,在家等待治罪。”又说:“韩绛代替陈升之统领条例司,左右迎合王安石,成为他的死党,于是参与政事。李定邪恶谄媚,从幕僚提拔为台职。陛下只信任王安石,现在又辅佐韩绛的诡诈顺从,台臣又得到李定这类人,接连而来,奸邪势力逐渐兴盛,臣岂敢爱惜性命而不言语呢?”张戬议论韩绛、李定,是根据张戬附传增补进来的。查考:韩绛被任命为参政、李定被任命为御史,都是在四月十九日,张戬被责罚是在二十二日。墨本说“臣从本月十二日以后不再去御史台供职”。大概是指二十二日,墨本偶然脱漏了“二”字罢了。如果十二日以后不再去御史台供职,那么就不应该再议论韩绛、李定,现在附注本月日期。张戬二十三日在家等待治罪,当天就被责罚,也可以看出当时的事势。王子韶曾经请求追回孙觉、吕公着的贬谪命令,以及议论台谏正在议论青苗法,请求罢免其兄之子王渊管理京东常平差遣。在此之前,皇上对执政大臣说:“王子韶说‘青苗法确实不便,但我先前参与了这个议论,不敢议论’。小人首鼠两端,应当贬黜他。”知杂御史陈襄也上奏说王子韶回邪反复,暗中推荐王渊为常平使者,请求罢免他的言职,所以如此。朱本删去了陈襄议论王子韶的内容,认为时政记中没有,现在依照新史恢复保留。又根据陈襄的奏疏增补了推荐王渊的事情。
张戬、王子韶都以知县的资历担任御史,到了这时,曾公亮请求都让他们担任通判,王安石不同意,皇上听从了王安石的议论。张戬上疏后,又前往中书省极力争辩,言辞语气非常严厉。曾公亮低头不回答,王安石用扇子遮着脸笑。张戬愤怒地说:“参政笑我,我也笑参政的所作所为。岂止是我笑,天下谁不笑呢?”陈升之劝解说:“察院不必这样。”张戬回头说:“难道相公就没有过错吗?”退下后便在家等待治罪,当天就与王子韶一同被贬黜。
诏书说:“多次告诫河东、陕西各路经略司,禁止边境百姓与西夏贼寇交易,颇闻禁令不行。从今以后有违反的,经略司及主管官吏弹劾治罪,从重判决;能告发捕捉的,给予厚赏。委托转运司觉察。”
癸未日,虞部员外郎苏梲、秘书丞陈睦都担任秘阁校理,秘书郎李清臣担任集贤校理,江宁府推官刘挚担任馆阁校勘,大理寺丞乐咸担任太子中舍。苏梲等人先前朝廷得到旨意召来考试,到了这时考试入等,只有乐咸议论入四等上、策论入四等下,所以如此。苏梲、陈睦、刘挚已在治平三年十一月出现过,乐咸不详。
刑部郎中、侍御史知杂事陈襄兼任修起居注,罢免知杂事。陈襄屡次上奏请求罢免青苗法,他的第三次上奏说:“陛下圣性聪明,本来已经明白醒悟,只是因为王安石坚持议论不变,难以违背他的意思,舆论喧嚷,不加听察。事情可行的就放置不问,不可行的就无所不为。难道不是条例”
之臣为自安之计,巧为饰说,诬罔圣聪?近者韩琦上言,以河北俵散青苗钱,立定贯伯,均与等第人户,比之他路,独取利息三分,显是提举官违条抑配,而朝廷并无黜责。琦之论列,足以知其非便,而特寝不行。吕景以畿县之民逋负官物尚有五十余万,不宜更与预支,实虑亏陷官本,而却令取勘。故臣前奏,谓『此法一行,骚动天下。』正谓此也。陛下近以司马光为枢密副使,中外翕然,皆以陛下知光之言是,而悟制置司之为非。今复遽罢之者,岂又以光言为非邪?必以其辞而不受也。然则光之所以不受者,以陛下不行其言尔。如欲用之,行其言而已矣,何吝而不为哉!轻进退于大臣,失孚号于天下,非所谓令出弗反之义也。李常职在谏官,既闻中外之议,不敢不言,事虽不实,诚亦得之舆论。况国朝旧制,自许风闻言事,若令分析,是欲使其必去,将以杜言者之口,恐非所以待谏臣之体,而广言路之道也。凡此数事,虽圣虑一时之失,岂非听察之误乎!礼曰:『有所忿懥,则不得其正;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亦在陛下追而正之尔。书云『改过不吝』,汤之德也。自陛下临政以来,事无过举,惟用安石,然后有更事之暴,而致兴利之非。圣人施为,自有法度,不合于道者去之。任天下之髃才,收天下之公议,尧、舜、三王之治,可以指期而至,又何必徇一士之曲议,以贻黎元之患哉!所有制置条例司如有可行事件,欲乞只归三司相度施行。青苗之法,早赐停寝,则天下幸甚。」
译难道臣下为了谋求自身的安身之计,便巧言修饰,欺瞒圣上吗?近来韩琦上奏,认为河北地区发放青苗钱,规定了固定的数额,按户等平均分配,与其他路相比,唯独收取三分利息,这明显是提举官违反条例强行摊派,而朝廷却没有罢黜责罚。韩琦的论列,足以让人知道这种做法不便,却特意搁置不予施行。吕景因为京畿地区的百姓拖欠官物尚有五十多万,不应当再预支,实在是担心亏损官本,却被责令查问核实。所以臣先前上奏说:“这项法令一旦实行,就会骚动天下。”正是指这件事。陛下近来任命司马光为枢密副使,朝廷内外一致称善,都认为陛下知道司马光的话是对的,从而醒悟到制置司的做法是错误的。现在又突然罢免他,难道又认为司马光的话不对吗?一定是因为他推辞不接受罢了。然而司马光之所以不接受,是因为陛下不采纳他的建议。如果真想任用他,采纳他的建议就行了,为什么吝惜而不做呢!轻易地进退大臣,在天下失去诚信,这不符合“令出弗反”的原则。李常身为谏官,既然听到了朝廷内外的议论,不敢不说话,事情虽然未必完全属实,但也确实来自舆论。况且本朝旧制,允许根据传闻议论政事,如果责令他分析说明,是想让他一定离职,以此来堵住进言者的嘴,恐怕不是对待谏臣应有的态度,也不是广开言路的正道。这几件事,虽然是圣虑一时的失误,难道不是听察有误吗!《礼记》说:“有所愤怒,就不能端正;有所喜好,就不能端正。”这也在于陛下追悔并纠正罢了。《尚书》说“改过不吝”,这是商汤的德行。自从陛下执政以来,事情没有过举,只有任用王安石之后,才有变更政事的暴烈,从而招致兴利之非。圣人做事,自有法度,不符合道义的就去掉。任用天下的群才,采纳天下的公议,尧、舜、三王的治理,可以指日而待,又何必顺从一个士人的偏颇议论,给百姓带来祸患呢!所有制置条例司如果有可行的事项,请求只归三司斟酌施行。青苗法,恳请早日停止,那么天下就太幸运了。”
襄又奏:「臣观制置司元降指挥,莫非引经以为言,而其实贷民以取利,事体削弱,为天下讥笑。是特为管仲、商君之术,非陛下之所宜行。臣愿陛下为尧、舜之君,以义治天下,不愿其为霸主也。陛下富有中国,广轮万里,内无强臣悍族之患,外无侵夺凭陵之难。凡四海九州岛之赋入,又足以供吾之用,不为不足。陛下不于此时与庙堂之臣坐而论道,以行王政,而反屑屑为均输举贷之事,臣窃为陛下惜之!今日之弊,在于国家因循,制度未立,而侈用日广。陛下但遴选主计之臣,付与利柄,取天下赋入之籍,度县官调度之数,百用为之均节,而归之艺极,则浮费省而财用足。省徭役,薄赋敛,宽关市之征,弛山泽之禁,修庠序之教,劝之以忠、信、孝、悌,尊贤而使能,才者进,不肖者退。农有余财,民服其教,吏称其治,然而国不富而政不王者,未之有也。」
又奏:「陛下以至仁求治,凡欲更张法度皆以为民,安有取民脂膏以为贷息,而谓周公太平已试之法哉!陛下之心必不为此,然则天下之人皆知误陛下者王安石也,误安石者吕惠卿也。以陛下之聪明,观天下之论议,其法制利害固已灼然可知。柰何安石恃强辨以荧惑于前,惠卿画诡谋以阴助于后,加以反复比周之小人随时观望,平日公论,则举知其法之非,一挠于利,则又言其法之是。此虽陛下之至圣,不能无惑,虽臣等之至忠,亦不免指为朋党也。近者,谏官李常以言事待罪,尚令分析;孙觉以奏对反复,落职外迁;御史中丞吕公着而下,皆以不职为言,乞从责降。而臣独区区未敢以请者,尚冀犬马之诚,一悟圣意,许以青苗之法下议百官。如臣言非,则甘从远窜,以戒妄言;如臣言是,则安石、惠卿亦乞特行贬斥,以谢天下。」
既而有旨召襄试知制诰于中书,襄以言不行,辞不就试,乞补外。王安石请用为集贤殿修撰、陕西转运使。命未下,上批别进呈,而改是命。于是上谓安石曰:「经筵殊少人。」安石曰:「何用多?」上曰:「□申全不能讲,欲候襄受职,留之经筵,朕见襄每引经亦粗可故也。」襄五奏,据襄集。司马光日记【一二】云:襄虽论常平新法,而辞婉,故除官独优。必当时以此议襄也。襄五月辛卯除直舍人院兼侍讲,卒辞之。
太子中允、同提点京西刑狱程颢签书镇宁节度判官事。颢既罢御史,恳辞京西故也。上谓王安石曰:「人情如此纷纷,柰何?」安石曰:「尧御觽以宽,然流共工、放驩兜。驩兜止是阿党,共工止是『静言庸违,象共滔天』。如吕公着真所谓『静言庸违,象共滔天』。陛下察见其如此非一事,又非一日,然都无行遣,直待公着所为熟烂,自不肯安职,复除三学士,令在经筵,又不肯留,乃始除侍读、知颍州。诰词【一三】又初极称其材行,中乃用数字言其罪,后乃令带侍读学士。以此示天下,天下皆知朝廷无纲纪,小人何缘退听?陈襄、程颢专党吕公着,都无助陛下为治之实。今天下事不如理至多,人臣为奸罔至觽,襄与颢曾有一言及之否?专助吕公着言常平法,此即是驩兜之徒。而陛下于邪说纷纷之时,张戬之徒皆未出,即奖用襄知制诰、颢提点刑狱,又称其平实。此辈小人若附吕公着,得行其志,则天下之利皆归之;既不得志,又不失陛下奖用,何为肯退听而不为奸?臣愚窃恐陛下非不知陈襄辈情状,但患斥逐人多,故以言假借涵容,且使安职。此大不然,彼不谓陛下涵容,乃谓陛下尚可欺罔,故纷纷不止也。」
龙图阁直学士陈荐权发遣御史台事,西京左藏库副使、合门通事舍人高遵裕提举秦州西路蕃部。日录与王韶相关,四月十八日、六月七日当参考。
甲申,翰林学士司马光读资治通鉴汉贾山上疏,言「秦皇帝居灭绝之中而不自知」,因言从谏之美,拒谏之祸:「晏子曰:『和与同异,水火、酰醢、盐梅皆相反之物,宰夫济其不及以泄其过,若羹已咸,复济以盐;已酸,复济以梅,何可食也?』
译陈襄又上奏说:“臣观察制置司原本下达的指令,无不引用经典作为依据,但实际上却是通过借贷向百姓牟利,这种做法削弱了朝廷的体统,被天下人讥笑。这不过是管仲、商鞅的权术,不是陛下所应当施行的。臣希望陛下成为尧、舜那样的君主,以道义治理天下,而不愿陛下成为霸主。陛下拥有中国,疆域广阔万里,内部没有强臣悍族的祸患,外部没有侵夺欺凌的灾难。四海九州的赋税收入,又足以供给我们的使用,并不匮乏。陛下不在此时与庙堂大臣坐而论道,施行王道政治,反而斤斤计较于均输、举贷之事,臣私下为陛下感到惋惜!当今的弊端,在于国家因循守旧,制度尚未确立,而奢侈的费用日益扩大。陛下只需遴选主管财政的大臣,将理财的权力交给他,统计天下的赋税收入,估算官府调度的数量,使各种用度均衡节制,回归到合理的限度,那么浮滥的费用就会节省,财用就会充足。减轻徭役,降低赋税,放宽关市的征收,放松山泽的禁令,兴办学校教育,用忠、信、孝、悌来劝勉百姓,尊重贤人并任用能人,有才能的人进用,不贤的人退避。农民有剩余的财富,百姓服从教化,官吏称颂政绩,然而国家不富裕、政治不施行王道的情况,是从来没有过的。”
陈襄又上奏说:“陛下以最大的仁爱寻求治国之道,凡是想要更改法度,都是为了百姓,怎么会有取用百姓的脂膏作为借贷利息,却称之为周公太平盛世已经试验过的法则呢!陛下的本心一定不会这样做,那么天下人都知道误导陛下的是王安石,误导王安石的是吕惠卿。凭借陛下的聪明,观察天下的议论,那些法制的利弊本来已经非常清楚。为什么王安石倚仗强硬的辩才在前迷惑陛下,吕惠卿策划诡诈的阴谋在后暗中助长,加上那些反复无常、结党营私的小人随时观望风向,平时的公论,大家都认为这些法令不对,一旦受到利益的驱使,又说这些法令是对的。这即使是陛下这样至圣的人,也不能没有疑惑,即使是臣等这样至忠的人,也不免被指责为朋党。近来,谏官李常因为进言待罪,尚且被命令分析辩解;孙觉因为奏对反复,被罢免官职外调;御史中丞吕公着等人,都因为不称职而被弹劾,请求予以责罚降职。而臣独自不敢请求这样做的原因,是还希望以犬马般的忠诚,一旦能启发圣意,允许将青苗法交由百官讨论。如果臣的话不对,就甘愿接受远窜的惩罚,以警戒妄言;如果臣的话对,那么王安石、吕惠卿也请求特别予以贬斥,以谢罪于天下。”
不久有旨召陈襄在中书省试任知制诰,陈襄因为言论不被采纳,推辞不去应试,请求补任外官。王安石请求任用他为集贤殿修撰、陕西转运使。命令尚未下达,皇上批注另行进呈,于是改变了这个任命。于是皇上对王安石说:“经筵特别缺少人。”王安石说:“何必用很多人?”皇上说:“申全完全不能讲解,想等陈襄受职,留他在经筵,朕见陈襄每次引用经典也大致可以,所以这样。”陈襄的五次奏章,依据《陈襄集》。司马光日记【一二】说:陈襄虽然议论常平新法,但言辞委婉,所以授官特别优厚。必定当时以此议论陈襄。陈襄在五月辛卯日被任命为直舍人院兼侍讲,最终推辞了。
太子中允、同提点京西刑狱程颒签书镇宁节度判官事。这是程颢被罢免御史后,恳切推辞京西职务的缘故。皇上对王安石说:“人心如此纷纷扰扰,怎么办?”王安石说:“尧治理众人以宽厚,但仍然流放共工、放逐驩兜。驩兜只是结党营私,共工只是‘静言庸违,象共滔天’。像吕公着真正可以说是‘静言庸违,象共滔天’。陛下察见他这样的事不止一件,也不止一天,然而都没有处置,一直等到吕公着的行为熟烂,自己不肯安心任职,又任命为三学士,让他留在经筵,又不肯留下,才任命为侍读、知颍州。诰词【十三】起初极力称赞他的材行,中间用几个字说他的罪过,后来才让他带侍读学士衔。以此向天下显示,天下人都知道朝廷没有纲纪,小人怎么肯退听?陈襄、程颢专门偏袒吕公着,都没有帮助陛下治国的实际行动。现在天下事不合理的地方太多,臣下奸诈欺罔的人最多,陈襄与程颢曾有一句话提到吗?专门帮助吕公着议论常平法,这就是驩兜一类的人。而陛下在邪说纷纷之时,张戬一类人都还没有出现,就奖赏任用陈襄为知制诰、程颢为提点刑狱,又称赞他们平实。这类小人如果依附吕公着,得以实行他们的志向,那么天下的利都归于他们;既然不得志,又不失去陛下的奖赏任用,为什么肯退听而不作奸犯科?臣愚昧地担心陛下不是不知道陈襄等人的情状,只是担心斥逐的人太多,所以用言语假借宽容,暂且让他们安心任职。这大错特错,他们不认为陛下宽容,而是认为陛下还可以被欺罔,所以纷纷扰扰不止。”
龙图阁直学士陈荐暂代御史台事务,西京左藏库副使、合门通事舎人高遵裕提举秦州西路蕃部事务。日录与王韶相关,四月十八日、六月七日的记载应当参考。
甲申日,翰林学士司马光诵读《资治通鉴》中汉贾山的奏疏,说“秦始皇处于灭绝的境地而不自知”,于是谈到听从谏言的美好,拒绝谏言的祸害:“晏子说:‘和与同不同,水火、醋酱、盐梅都是相反的东西,厨师调剂它们的不足来宣泄它们的过失,如果羹已经咸了,再加点盐;已经酸了,再加点梅,怎么能吃呢?’”
伊尹戒太甲有言:『逆于汝心,必求诸道。』人之情,谁不欲顺己而恶其逆,惟圣贤知顺之损,知逆之益。譬如酒醴虽适口而醉人,药物虽苦口而除病。是以臣之于君,刚则和之,柔则掖之,明则晦之,晦则明之。非故相反,欲裁其有余,补其不足,以就皇极耳。若逆己者即黜降,顺己者即不次拔擢,则谄谀日进,忠正日疏,非庙社之福也。」上曰:「舜『堲谗说殄行』。若台谏欺罔为谗,安得不黜!」光曰:「臣因进读及之耳,时事臣不敢尽论也。」及退,上留光,谓曰:「吕公着言藩镇欲兴晋阳之甲,岂非谗说殄行?」光曰:「公着平居与侪辈言,犹三思而发,何故上前轻发乃尔?外人多疑其不然。」上曰:「此所谓『静言庸违』者也。」光曰:「公着诚有罪,不在今日。向者朝廷委公着专举台官,公着乃尽举条例司之人,与条例司互相表里,使炽张如此。逼于公议,始言其非,所谓有罪也。公着与韩琦亲,何故以险语谗之?」上曰:「非谗琦也,志在君侧之人耳。」光曰:「据诰词【一四】则谗琦也。公着有罪无罪在于事实,不在诰词。诰词虽云尔,外人皆云公着坐乞罢条例司及言吕惠卿奸邪,不云坐为谗也。」上曰:「王安石不好官职及自奉养,可谓贤者。」光曰:「安石诚贤,但性不晓事而愎,此其短也。又不当信任吕惠卿,惠卿奸邪,而为安石谋主,安石为之力行,故天下并指安石为奸邪也。」上笑。光曰:「李定有何异能,而拔用不次?」上曰:「孙觉荐之,邵亢亦言定有文学,恬退。朕召与之言,诚有经术,故欲以言职试之。」光曰:「宋敏求缴定辞头,何至夺职?」上曰:「敏求非坐定也。朕令草吕公着诰词,言兴晋阳之师,除君侧之恶。王安石以谕敏求,而曾公亮以为不可,敏求不遵圣旨,而承公亮之语,但云援据非实而已。」光曰:「公着诚有此言,亦不过欲朝廷从琦言罢青苗耳。语虽过差,原情亦可恕也。今明着于诰词,暴之内外,『君不密则失臣』,造膝之言若皆暴以为罪,自今髃臣谁敢为陛下尽言者?臣以为敏求隐晦其语,亦未为失体也。且敏求非亲承圣旨,据曾公亮之言而为之耳。」上曰:「公亮、安石所传圣旨不同,亦当奏禀也。」上曰:「李常非佳士,属者安石家居,常求对,极称其贤,以为『朝廷不可一日无也,以臣异议青苗之故,宁可逐臣,不可罢安石也』。既退,使人且以此言告安石以卖恩。」光曰:「若尔,诚罪人也。」上曰:「有诈为谤书,动摇军觽,且曰『天不佑陛下,致圣嗣不育』。或云卿所上书。」光曰:「臣所上书,陛下皆见之,且臣未尝以奏草示人也。」上曰:「卿所言,外人无知者;台谏所言,朕未知,外人已篃知矣。」上曰:「今天下汹汹者,孙叔敖所谓『国之有是,觽之所恶』也。」光曰:「然。陛下当察其是非,然后守之。今条例司所为,独安石、韩绛、吕惠卿以为是,天下皆以为非也。陛下岂能独与三人共为天下耶?」
译伊尹告诫太甲曾说:“如果违背你的心意,一定要去探求其中的道理。”人的常情,谁不希望顺从自己而厌恶违背自己,只有圣贤才知道顺从的害处,知道违背的好处。就像酒虽然适口却会使人醉酒,药物虽然苦口却能治愈疾病。因此臣子对于君主,刚强就调和它,柔弱就扶持它,过于明察就使其含蓄,过于含蓄就使其明察。这并不是故意相反,而是想要削减其多余的部分,补充其不足的部分,以达到大中至正的境界罢了。如果违背自己心意的人就立即贬黜,顺从自己心意的人就破格提拔,那么谄媚阿谀的人就会日益进用,忠诚正直的人就会日益疏远,这不是国家社稷的福气啊。”皇上说:“舜帝‘憎恶谗言和灭绝善行的行为’。如果台谏官员欺瞒蒙蔽属于谗言,怎么能不贬黜他们呢!”司马光说:“臣是因为进读史书才提到这一点,至于时事臣不敢完全议论。”等到退朝时,皇上留下司马光,对他说:“吕公着说藩镇想要兴起晋阳的军队,这难道不是谗言和灭绝善行的行为吗?”司马光说:“吕公着平时与同辈交谈,尚且经过深思熟虑才发言,为什么在皇上面前如此轻率地发言呢?外人大多怀疑这不是事实。”皇上说:“这就是所谓的‘静言庸违’啊。”司马光说:“吕公着确实有罪,但不在今天。先前朝廷委任吕公着专门举荐台谏官员,吕公着却全部举荐了条例司的人,与条例司互相勾结,使得条例司的气焰如此嚣张。迫于公众舆论,才说条例司不对,这才是所谓的有罪。吕公着与韩琦关系亲近,为什么用险恶的语言去谗害他呢?”皇上说:“不是谗害韩琦,而是针对在君主身边的人。”司马光说:“根据诏书的文辞来看就是谗害韩琦。吕公着有罪无罪在于事实,不在于诏书的文辞。诏书虽然这样说,外人都说吕公着是因为请求罢免条例司以及指责吕惠卿奸邪而获罪,并不说是因为谗言而获罪。”皇上说:“王安石不喜欢官职和自身的奉养,可以说是贤者。”司马光说:“王安石确实贤能,只是性格不通事理而且固执,这是他的短处。又不应当信任吕惠卿,吕惠卿奸邪,却成为王安石的谋主,王安石为他大力推行,所以天下人都指责王安石为奸邪。”皇上笑了。司马光说:“李定有什么特殊的才能,却破格提拔任用他?”皇上说:“孙觉推荐他,邵亢也说李定有文学,恬淡退让。我召见他并与他交谈,确实有经术,所以想让他担任言官来试一试。”司马光说:“宋敏求封还李定的任命文书,何至于剥夺他的官职呢?”皇上说:“宋敏求不是因为李定这件事获罪。我让他起草吕公着的诏书,说兴起晋阳的军队,清除君主身边的恶人。王安石把这话告诉宋敏求,而曾公亮认为不可以,宋敏求不遵从圣旨,却听从曾公亮的话,只说援引的依据不真实罢了。”司马光说:“吕公着确实有这样的话,也不过是想让朝廷听从韩琦的意见罢免青苗法罢了。话语虽然过分,推究其本意也是可以宽恕的。现在明确写在诏书中,暴露给内外众人,‘君主不保密就会失去臣子’,如果膝下之言都暴露出来作为罪状,从此群臣谁敢为陛下竭尽直言呢?我认为宋敏求隐晦其词,也不算失礼。况且宋敏求并非亲自承受圣旨,而是根据曾公亮的话来做的。”皇上说:“曾公亮、王安石所传达的圣旨不同,也应当上奏禀报。”皇上说:“李常不是好人,近来王安石在家闲居,李常请求面见,极力称赞王安石的贤能,认为‘朝廷不可一天没有他,因为我反对青苗法的原因,宁可驱逐我,也不可罢免王安石’。退朝后,派人把这些话告诉王安石以卖人情。”司马光说:“如果这样,确实是罪人。”皇上说:“有人伪造谤书,动摇军心,并且说‘上天不保佑陛下,导致圣嗣不育’。有人说这是你上的奏书。”司马光说:“臣所上的奏书,陛下都看过了,况且臣从未把奏章草稿给别人看。”皇上说:“你所说的话,外人不知道;台谏所说的话,朕还不知道,外人已经全知道了。”皇上说:“现在天下动荡不安,就是孙叔敖所说的‘国家有这样的情况,是众人所厌恶的’。”司马光说:“是的。陛下应当考察其是非,然后坚守正确的。现在条例司所做的事,只有王安石、韩绛、吕惠卿认为是正确的,天下人都认为是不对的。陛下难道能只与这三个人共同治理天下吗?”
诏诸路州军遇正、至、寒食、端午、重阳节序,无得以酒相馈。初,知渭州蔡挺言陕西有公使钱许造酒处,每五节以酒交遗,以行经二十驿者挈负去来,道路烦苦,请禁止。许之。至是,都官郎中沈衡复言知莫州柴贻范送别州酒至九百余瓶,所差兵夫至二百余人,其违法劳人可知。故并诸路禁止焉。
乙酉,条例司言:「青苗钱以半为夏料,半为秋料【一五】,使仓储不空,以备非常。然今诸路农时早晚,夏秋所获多少,及民间所须缓急,所在不同,恐不可为一定之法。欲令有司因民缓急,量入为出,各随其时,不拘以数。」诏诸路转运、开封府界提点、提举常平仓司,约定岁散青苗钱可以实散若干数目闻奏。
诏馆阁校勘刘攽与外任。攽初考试开封,与王介争言,为台谏所劾,既赎铜,又罢考功及鼓院,至是求外任,王安石因之并逐攽。此据司马光日记。汪应辰云:恐只是御史劾攽。
丙戌,特支修大河东流堤埽【一六】及浚御河役兵缗钱有差。
丁亥,秘书丞、集贤校理孙洙,兼史馆检讨。
大理寺丞、鄜延经略司勾当公事嶭昌朝为太子中允、权监察御史里行。王安石言昌朝可用也。安石欲用昌朝,此据日录。
知涪州乐温县锺浚为著作佐郎。以考课院言浚治状入优等故也。
司马光读资治通鉴张释之论啬夫利口,光曰:「孔子曰:『恶利口之覆邦家者。』利口何至覆邦家?盖其人能以是为非,以非为是,以贤为不肖,以不肖为贤。人主苟以是为非,以非为是,以贤为不肖,以不肖为贤,则邦家之覆,诚不难矣。」时吕惠卿在坐,光所论,专指惠卿也。此据日记。
陈升之以母老乞退,上不许。此据日录。
戊子,中书言:「宗室令晏等状,袒免以下亲当出官及外居,奏荐并接宾客,并已有法。其文移表奏欲乞亦如外官例【一七】。」上批:「令晏虽系袒免,止是法许外居,非换官出官人数,不可一用外官例。可再详度,令诸事相称,毋使亲疏轻重不等。」于是中书再定:「袒免将军以下愿出官,委尊属同教授保明,宗正司审察以闻。见任外官奏子孙,依外官法。若祖宗袒免以下已有官,而父祖俱亡,不愿出官,愿出外居者,许置田宅产业;愿出官者,置田宅如外官法。」从之。
韩琦乞徐州养疾。上曰:「琦必缘吕公着事也。」曾公亮曰:「琦当乞相州,今乃乞徐州,意或在此。」上曰:「何故?」公亮曰:「相州实屯重兵处。」王安石曰:「琦意未必然。」上曰:「须开谕令无自疑。」安石曰:「彼初无此意,何用开谕,但如常批答可也。候琦以人言为辞,开谕未晚。」上从之。琦章四上,上卒遣内侍李舜举开谕,琦乃止。
注 释
【一】韩维为中丞「韩维」原作「韩绛」。按宋史卷一五神宗纪、卷二一一宰辅表均载韩绛于熙宁三年四月参知政事而卷三一五韩绛传亦无熙宁时为中丞之记载;上文「权知开封府、翰林学士兼侍读韩维权御史中丞」,下文丁丑条载王安石荐韩维代吕公着,维以兄绛在枢府力辞之,均与宋史卷三一五韩维传所载合。此处「绛」字当为「维」字之误,因据改。
【二】六月阁本、活字本均同。据上下文疑为「六日」之误。
【三】推沮长编纪事本末卷六九青苗法下、续通鉴卷六七均作「摧沮」。
【四】敷陈失实「敷」原作「数」,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六九青苗法下、编年纲目卷一八改。
【五】恐泰妄也「泰」原作「太」,据阁本改。
【六】特放罪「罪」原作「罢」,据阁本及本书卷二一一本年五月庚戌条改。
【七】李中师原作「李师中」,据阁本、活字本及上下文乙正。下同。
【八】未几升之用事迁为丞相而绛又领之活字本同,阁本「事」作「是」。续通鉴卷六七作「未几,升之用为相而绛继之」。疑阁本是。
【九】专任独决能就事功者「就」字原脱,据长编纪事本末卷六九青苗法下补。
译诏令各路州军遇到正旦、冬至、寒食、端午、重阳等节日,不得以酒互相馈赠。起初,渭州知州蔡挺上言,陕西有公使钱允许酿酒的地方,每逢五个节日便以酒互相馈赠,那些经过二十个驿站的人还要背负着酒往返,道路上烦扰辛苦,请求禁止。朝廷准许了。到了这时,都官郎中沈衡又上言,莫州知州柴贻范送给其他州的酒多达九百余瓶,所派遣的士兵和民夫多达二百余人,其违法劳民的情况可想而知。所以一并禁止各路这样做。
乙酉日,条例司上言:“青苗钱以一半作为夏料,一半作为秋料,使仓库储备不空,以备不时之需。然而如今各路农时早晚不同,夏秋收获多少不同,以及民间需求的缓急程度,各地情况不同,恐怕不能制定统一的规定。希望命令有关部门根据民间需求的缓急,量入为出,各自顺应时节,不局限于固定数额。”诏令各路转运使、开封府界提点、提举常平仓司,商定每年发放青苗钱可以实际发放的数目上报朝廷。
诏令馆阁校勘刘攽改任外职。刘攽起初在开封主持考试,与王介发生争执,被台谏弹劾,在缴纳赎铜后,又被罢免了考功及鼓院的职务,到了这时请求外任,王安石借此一并驱逐刘攽。这是根据司马光日记记载。汪应辰说:恐怕只是御史弹劾刘攽。
丙戌日,特别拨付修缮大河东流堤坝及疏浚御河役使士兵的缗钱,数额各有不同。
丁亥日,秘书丞、集贤校理孙洙,兼任史馆检讨。
大理寺丞、鄜延经略司勾当公事的嶭昌朝担任太子中允、权监察御史里行。王安石说昌朝是可以任用的。王安石想要任用昌朝,这是根据日录记载。
涪州乐温县知县锺浚担任著作佐郎。因为考课院上言锺浚的政绩列入优等,所以如此任命。
司马光读《资治通鉴》中关于张释之论断啬夫巧言的记载,司马光说:“孔子说:‘厌恶巧言令色颠覆国家的人。’巧言何至于颠覆国家?大概是因为这种人能把是当作非,把非当作是,把贤能当作不肖,把不肖当作贤能。君主如果把是当作非,把非当作是,把贤能当作不肖战,把不肖当作贤能,那么国家颠覆,确实不难了。”当时吕惠卿在座,司马光所论,专门指向吕惠卿。这是根据日记记载。
陈升之因为母亲年老请求退休,皇上不答应。这是根据日录记载。
戊子日,中书省上言:“宗室令晏等人上奏,袒免以下的亲属应当出官及在外居住,奏荐并接待宾客,都已有法令。其公文往来表奏希望请求也像外官一样。”皇上批示:“令晏虽然属于袒免亲,只是法律允许在外居住,并非换官出官的人数,不能一概沿用外官的惯例。可以再详细斟酌,使各项事情相称,不要让亲疏轻重不平等。”于是中书省再次规定:“袒免将军以下愿意出官的,委托尊长亲属同教授保明,宗正司审查后上报。现任外官奏荐子孙,依照外官的法令。如果祖宗袒免以下已有官职,而父祖都已去世,不愿意出官,愿意在外居住的,允许置办田宅产业;愿意出官的,置办田宅依照外官的法令。”朝廷听从了这个建议。
韩琦请求到徐州养病。皇上说:“韩琦必定是因为吕公着的事情。”曾公亮说:“韩琦应当请求去相州,现在却请求去徐州,意图或许在此。”皇上说:“为什么?”曾公亮说:“相州确实是屯驻重兵的地方。”王安石说:“韩琦的意思未必如此。”皇上说:“必须开导晓谕让他不要自我怀疑。”王安石说:“他起初没有这个意思,何必开导晓谕,只按常规批复即可。等到韩琦以别人的言论为借口时,再开导晓谕也不晚。”皇上听从了他的建议。韩琦的奏章上了四次,皇上最终派遣内侍李舜举开导晓谕,韩琦才停止请求。
【一○】观望畏避「畏」原作「思」,据长编纪事本末卷六三王安石毁去正臣、治迹统类卷一四神宗朝臣议论新法改。
译【一○】观望畏避:“畏”字原作“思”,根据《长编纪事本末》卷六十三“王安石毁去正臣”、《治迹统类》卷十四“神宗朝臣议论新法”修改。
【一一】京东常平差遣「平」字原脱,据宋会要食货五之六、编年纲目卷一八补。
【一二】司马光日记「日」字原脱,据长编纪事本末卷六九青苗法下补。
【一三】诰词原作「告词」,据前后文及长编纪事本末卷六一、六二、六九有关记载改。
【一四】诰词原作「语词」,据上下文改。
【一五】青苗钱以半为夏料半为秋料二「料」字原均作「科」,据阁本及宋会要食货五之六、职官五之四改。
【一六】堤埽「埽」原作「扫」,据文义改。
【一七】其文移表奏欲乞亦如外官例「其」原作「具」,据阁本、活字本改。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二百十一
卷二百十一
起讫时间 起神宗熙宁三年五月尽其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十一
帝 号 宋神宗
年 号 熙宁三年(庚戌,1070)
全 文
五月庚寅朔,知明州、卫尉卿王罕言:「州滨大海,外接蕃夷,城堡颓圮。比岁邻郡荐饥多盗,而戍卒不满二百。乞降度僧牒以完州城。」诏止以役兵修筑。先是,上谓执政曰:「诸处奏罪人多逾城走逸,城亦不可不修。」王安石对曰:「南方修城恐非急,过费财用亦可惜,止令转运司渐应副可也。」故有是诏。
辛卯,秘阁校理、同修起居注陈襄兼直舍人院、判吏部流内铨兼天章阁侍讲。先是,上患无知制诰,执政以祖宗故事有直舍人院,欲令襄为之。王安石曰:「如此除人,则不可轻与人资序,而官易得人。」故襄有是命。襄辞直院及侍讲,手诏谕襄曰:「近除卿知制诰,以言事未遂,恳不受命,且求外补。朕素慕卿经术行己,深惜远去,特还旧职,庶几左右经席,渐磨道义,以释所愿闻。今览来奏,尚欲固辞,岂未悉朕意与?还卿来章,当亟就职。」襄终辞,许之。许襄辞直院及侍讲,乃十六日乙巳,今并书之。襄辞召试,已附四月癸未。九月五日,安石论襄辞召试,乃云今春,岂召试实在春时乎?
是日,上论魏郑公但以太宗所为多过差,能直谏而已,亦不见其有经纶天下之才。王安石曰:「郑公所见,虽非高远,然于事理卑近之间,甚识利害。如与温彦博论事,虽为彦博强辨所夺,然其利害,终如郑公所争。」上言:「此乃处置蕃部事也。」安石又言魏郑公不欲以宾客待外蕃,以为笃论。上曰:「郑公谏太宗封禅事,云『四夷虽服,无以胜其求。』此言是也。」
癸巳,诏莫霸保雄州、安肃广信顺安信安干宁保定军,皆并边阻溏泺,及西山少耕稼之利,毋给百姓青苗钱。
太白昼见。
乙未,诏辅臣观麦于后苑。
司封员外郎、直史馆、同修起居注蔡延庆,兵部郎中、集贤校理王益柔直舍人院。王安石谓益柔旧人,且行义修饬,不废学问,故与延庆并命。直舍人院自太平兴国以后不复除,时安石建议,欲令直舍人院者草李定词已,乃除知制诰,因举祖宗旧例。初以命陈襄,襄辞不为,遂并授两人。
天章阁待制孙固兼权管勾御史台、知通进银台司,代陈荐也。王安石谓荐必封驳李定除命,韩绛又疑荐不放定入台,故言于上,罢荐而用固。
丁酉,命淮南、江东转运使,即扬州、宣州体问前秀州军事判官李定不持所生母丧事虚实以闻。权管勾御史台陈荐,言定所生母亡,不解官持丧,定家扬州,又尝任宣州泾县主簿故也。于是止定除命,以待两路之报。
诏雄州北两属户遇灾伤,即以贷粮接续分给,仍作科次输纳。从河北沿边安抚使张利一请也。日录:四月五日,张利一奏:两属户不得青苗甚不足。上曰:如此是明青苗非抑配。佥议沿边更不俵,已日晚,余不及议而退,当俟别奏。五月五日,又论沿边青苗指挥,上曰:两属户不欲令异内地百姓,如何指挥无妨。余乃从上旨,勿争也。
条例司言:权陕西转运副使陈绎不依条案治部内违法抑配青苗钱官吏,乃擅止环、庆等六州给散青苗钱,且欲留常平仓物,准
译【一一】京东常平差遣,“平”字原脱,据《宋会要·食货五之六》、《编年纲目》卷一八补。
【一二】司马光日记,“日”字原脱,据《长编纪事本末》卷六九青苗法下补。
【一三】诰词原作“告词”,据前后文及《长编纪事本末》卷六一、六二、六九有关记载改。
【一四】诰词原作“语词”,据上下文改。
【一五】青苗钱以半为夏料、半为秋料,二“料”字原均作“科”,据阁本及《宋会要·食货五之六》、职官五之四改。
【一六】堤埽,“埽”原作“扫”,据文义改。
【一七】其文移表奏欲乞亦如“外官例”,“其”原作“具”,据阁本、活字本改。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二百十一
卷二百十一
起讫时间:起神宗熙宁三年五月尽其月
卷名: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十一
帝号:宋神宗
年号:熙宁三年(庚戌,1070年)
全文
五月庚寅朔,知明州、卫尉卿王上言:“明州濒临大海,外接蕃夷,城堡颓败坍塌。近年邻郡连年饥荒,盗贼众多,而戍守士兵不满二百人。请求颁赐度僧牒以修缮州城。”诏令只派役兵修筑。在此之前,皇上对执政大臣说:“各处奏报罪犯多有翻越城墙逃走的,城墙也不可不予以修缮。”王安石回答说:“南方修城恐怕不是急务,过度耗费财用也很可惜,只让转运司逐渐应需供给即可。”因此有了这道诏令。
辛卯,秘阁校理、同修起居注陈兼任直舍人院、判吏部流内铨兼任天章阁侍讲。在此之前,皇上忧虑没有知制诰,执政大臣认为祖宗旧例有直舍人院,想让陈襄担任。王安石说:“这样任命人员,就不能轻易给人资序,而官职容易得到合适的人选。”因此陈襄有了这道任命。陈襄辞去直院及侍讲之职,皇上亲手写诏书晓谕陈襄说:“近来任命你为知制诰,因为言事未遂,恳切不接受任命,并且请求外任。朕一向仰慕你的经术和品行,深深惋惜你远离朝廷,特意恢复旧职,希望你在经筵左右,逐渐磨砺道义,以满足我想听你言论的愿望。现在看你的奏章,还想坚决推辞,难道没有完全理解我的意思吗?退回你的奏章,应当迅速就职。”陈襄最终推辞,皇上允许了。允许陈襄辞去直院及侍讲,是在十六日乙巳,现在一并记载。陈襄推辞召试,已附在四月癸未条下。九月五日,王安石议论陈襄推辞召试,却说今春,难道召试实在是在春季吗?
这天,皇上议论魏郑公(魏征)只是因为太宗所作多有偏差,能够直言进谏罢了,也没见他有治理天下的才能。王安石说:“魏郑公所见,虽然不高远,但在事理浅近之间,很能识别利害。比如与温彦博议论事情,虽然被温彦博强硬的辩驳所压倒,但其利害,终究如魏郑公所争辩的那样。”皇上说:“这是处置蕃部的事情。”王安石又说魏郑公不想以宾客对待外蕃,认为是确切的言论。皇上说:“魏郑公劝谏太宗封禅的事,说‘四夷虽然臣服,无法满足他们的要求。’这话是对的。”
癸巳,诏令莫霸保雄州、安肃、广信、顺安、信安、干宁、保定军,都临近边境沼泽,以及西山少有耕种之利,不要给百姓发放青苗钱。
太白星白天出现。
乙未,诏令辅臣在后苑观看麦子。
司封员外郎、直史馆、同修起居蔡延庆,兵部郎中、集贤校理益柔任直舍人院。王安石认为王益柔是旧臣,而且行为义行修饬,不废学问,所以与蔡延庆一同任命。直舍人院自太平兴国以后不再任命,当时王安石建议,想让直舍人院起草李定的词已,然后任命为知制诰,于是举出祖宗旧例。起初任命陈襄,陈襄推辞不担任,于是一并授予两人。
天章阁待制孙固兼权管勾御史、知通进银台司,代替陈荐。王安石认为陈荐必定会封驳李定的任命,韩绛又怀疑陈荐不放李定入台,所以对皇上说,罢免陈荐而任用孙固。
丁酉,命令淮南、江东转运使,就在扬州、宣州体问前秀州军事判李定不持所生母丧事的虚实上报。权管勾御史陈荐,说李定所生母亲去世,不解官持丧,李定家在扬州,又曾担任宣州泾县主簿的缘故。于是停止李定的任命,等待两路的回报。
诏令雄州北两属户遇到灾伤,立即贷粮接续分给,仍按科次输纳。这是听从河北沿边安抚使张利一的请求。日录:四月五日,张利一上奏:两属户不得青苗很不足。皇上说:这样是明白青苗不是抑配。大家商议沿边不再分发,已晚,其余来不及商议就退下,应当等待另外的奏报。五月五日,又议论沿边青苗指挥,皇上说:两属户不想让他们与内地百姓不同,如何指挥无妨。其余于是听从皇上旨意,不要争论。
条例司说:权陕西转运副使陈绎不依照条案治部内违法抑配青苗钱的官吏,却擅自停止环、庆等六州发放青苗钱,并且想留下常平仓物资,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