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史藏续资治通鉴长编四百三十四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三十三

史藏 · 编年 · 已译 · 第 6524–6533 段

迹状如此,岂可略不加诘问?伏乞罢焘起复,明降指挥,俟服阕日重行黜责。」(据祖禹家藏奏稿,乃九月四日上此,十八日又言之。)

译情况既然如此,怎么可以稍微不加审问呢?恳请罢免曾焘起复任职,明确下达旨意,等到他守丧期满时再重新予以贬斥责罚。(根据祖禹家中收藏的奏稿,这是九月四日呈上的,十八日又再次提及此事。)

己巳,右金吾卫大将军、泽州防御使叔牙为秦国公,左班殿直士盉(按:原本作「士香」。考宋史宗室表,士香官通议大夫,此书于本年四月甲寅,亦书通议大夫士香由右监门卫大将军转文资,此月不得更称左班殿直。又宗室表有燕国公士盉,与此正合。「香」字乃「盉」字之讹,今改正。)为右千牛卫大将军、燕国公。

  诏故宗室宗文、宗瑗于合得遗表二人外,特依故宗辅例,更与一子转官。

  诏延州为延安府,以上藩邸旧镇也。

  乙亥,三省言:「近诏举台察官,今御史中丞傅尧俞、侍御史朱光庭荐户部员外郎穆衍、都官员外郎叶伸,翰林学士承旨苏颂等荐利州路转运判官陈鹏。」诏:「穆衍、叶伸、陈鹏已系郎官、监司,令御史中丞、侍御史同别举官二员,翰林学士、两省谏议大夫以上同别举官一员以闻。」

  戊寅,斋于垂拱殿。

  己卯,荐飨景灵宫,还内。

  庚辰,斋于垂拱殿。

  辛巳,大飨明堂,大赦天下。(政目当删取增入。熊克九朝通略:本日诏衙前一役复用差法。)

  乙酉,徐王颢赐诏书不名。(政目有此,实录不书。)

  诏:「观文殿大学士、知永兴军韩缜,观文殿学士、知颍昌府范纯仁,并依大礼合赐物外,加赐器币:韩缜各五百匹、两,范纯仁各二百五十匹、两。太子少保致仕张方平依大礼令赐器、币。」

  尚书省言:「任子之法,理宜以长幼为序,即合奏人曾犯私罪徒,并有废疾,及不肖不可从仕者,许奏其次。着为令。」从之。

  是日,右谏议大夫范祖禹登对,奏疏曰:「臣窃以朝廷治道,必归于一。祖宗创业,传之万世,造立法度,皆因觽人之智,稽日累月,讲磨而成,非独出一人之意,取一时之便而已。累圣相承,百三十年,比之前代,治安最为长久,其法有已成之效,此可信而不疑也。然行之既久,其间不能无弊。熙宁之初,先帝励精求治,思致太平,稍欲更革弊事,以光大祖宗之业。而王安石用意过当,独任私智,悉排觽论;吕惠卿、曾布之徒,欲以改法进身,一切变易祖宗旧政,至今天下以为不便。前后臣僚论之已详,不待臣言而知也。自魏、晋以后,官名不正,国家承平日久,未遑制作。元丰中,先帝置局讲求,此诚一代大典,然有司亦失先帝本意,一切遵用唐之六典。大唐六典虽修成书,然未尝行之一日,今一一依之,故自三省以下,无不烦□、重复、迂滞,不如昔之简便。臣恭闻先帝已厌官制之烦,但未及修完,不幸早弃天下。今二圣垂拱,循守成规,除去弊事,十已七八,海内安靖,已有成效。今臣之愚,窃谓朝廷既以王安石之法为非,惟当修复祖宗旧政,则天下无事。伏望陛下明谕大臣,凡所措置变改,悉遵故常,无得出意于新旧之间,别立一法。自官制、将法,民事有未便者,更加修备。祖宗时所无,而今所有,其可行者存之,不可者去之;祖宗时所有,而今所无,可复者复之。如官制,正名则如先帝之规,事实则如祖宗之旧,其它可以类推。如此,则上可以存祖宗经久之法,成先帝制作之意,下亦便于当今之宜,庶使法度不至数变,纪纲不寖隳坏。」(祖禹家传云:「时执政有欲于新旧法别创立者,祖禹深以为不可,故及之。」)

  祖禹又言:「臣近论安焘稽留圣语,不即记录,藏之私家八十余日,怀奸不忠,阴与凶人为地。大臣如此,不可不责,乞罢焘起复,明降指挥,候服阕日重行谴黜。伏乞早以臣奏付外施行。」

  己丑,翰林学士承旨邓温伯为吏部尚书。温伯先以母丧去位,及是,丧始除也。左谏议大夫、权给事中梁焘论:「温伯操履回邪,初依王安石,以掾属为之肘腋;后结吕惠卿,以谏官为之鹰犬。迎合惠卿报怨之意,力挤安石亲党;畏安石复用之势,还攻惠卿过恶。□充秉政而方用事,故自媚于充而苟合;蔡确擅权而贪天功,故阴济其恶而忘君。盖其性柔佞不力,贪竞无耻,但知附托,巧于进取,忍欺二圣之

译己巳日,右金吾卫大将军、泽州防御使赵叔牙封为秦国公,左班殿直赵士盉(按:原本作“士香”。考证《宋史·宗室表》,赵士香官至通议大夫,本书在本年四月甲寅日,也记载通议大夫赵士香由右监门卫大将军转为文官,这个月不能再称左班殿直。又《宗室表》中有燕国公赵士盉,与此正好相符。“香”字是“盉”字的讹误,现在改正。)任右千牛卫大将军、燕国公。

下诏给已故宗室赵宗文、赵宗瑗,在按规定应得的两名遗表恩荫之外,特别依照已故宗辅的先例,再给一名儿子转官。

下诏将延州升为延安府,因为这是皇帝即位前的藩邸旧治之地。

乙亥日,三省上言:“近来下诏举荐台谏官员,现在御史中丞傅尧俞、侍御史朱光庭推荐户部员外郎穆衍、都官员外郎叶伸展,翰林学士承旨苏颂等人推荐利州路转运判官陈鹏。”下诏说:“穆衍、叶伸、陈鹏已经是郎官、监司,命御史中丞、侍御史另外共同举荐两名官员,翰林学士、两省谏议大夫以上官员另外共同举荐一名官员上报。”

戊寅日,在垂拱殿斋戒。

己卯日,在景灵宫荐飨祭祀,返回宫中。

庚辰日,在垂拱殿斋戒。

辛巳日,在明堂举行大飨祭祀,大赦天下。(政目应当删取增入。熊克《九朝通略》:本日下诏衙前一役恢复差法。)

乙酉日,徐王赵颢赐诏书不直呼其名。(政目有此记载,实录未书。)

下诏说:“观文殿大学士、知永兴军韩缜,观察殿学士、知颍昌府范纯仁,都在依照大礼应赐物品之外,加赐器币:韩缜各五百匹两,范纯仁各二百五十匹两。太子少保致仕张方平依照大礼令赐器、币。”

尚书省上言:“任子之法,按理应当以长幼为序,如果应奏报的人曾经犯私罪徒刑,并有废疾,以及不肖不可做官的人,允许奏报其弟。著为法令。”听从了。

这天,右谏议大夫范祖禹登殿应对,上奏疏说:“臣私下认为朝廷治理之道,必须归于统一。祖宗创业,传给万世,制定法度,都是凭借众人的智慧,经过日积月累,反复研讨而成,并非独出一人之意,取一时之便罢了。历代圣君相继,一百三十年,比起前代,治安最为长久,其法已有成功的成效,这是可以相信而不怀疑的。然而实行既久,其中不能没有弊端。熙宁初年,先帝励精图治,思致太平,稍想更革弊事,以光大祖宗之业。但王安石用意过当,独任私智,排斥众论;吕惠卿、曾布之徒,想以改法进身,一切变易祖宗旧政,直到今天天下认为不便。前后臣僚论述已详,不待臣言而知。自魏晋以后,官名不正,国家承平日久,无暇制作。元丰中,先帝置局讲求,这确实是一代大典,但有关部门也失先帝本意,一切遵用唐之《六典》。大唐《六典》虽修成书,但未曾实行一天,现在一一依之,所以自三省以下,无不烦琐、重复、迂滞,不如往昔简便。臣恭闻先帝已厌官制之繁,但未及修完,不幸早弃天下。现在二圣垂拱,循守成规,除去弊政,十已七八,海内安靖,已有成效。现在臣的愚见,私下认为朝廷既然以王安石之法为非,只当修复祖宗旧政,则天下无事。希望陛下明谕大臣,凡所措置变改,都遵故常,不要在新旧之间别出心裁,另立一法。自官制、将法,民事有不方便的,更加修备。祖宗时所无,而今所有,可行的保留,不可行的去除;祖宗时所有,而今所无,可恢复的恢复。如官制,正名则如先帝之规划,事实则如祖宗之旧制,其它可以类推。这样,上可以保存祖宗经久之法,成就先帝制作之意,下也便于当今之宜,希望使法度不至数变,纪纲不逐渐毁坏。”(《祖禹家传》说:“当时执政有想在新旧法别创立者,祖禹深以为不可,所以提及。”)

祖禹又说:“臣近来论安焘稽留圣语,不立即记录,藏之私家八十余日,怀奸不忠阴与凶人为地。大臣如此,不可不责备,请求罢免安焘起复,明降指挥,等服阕日重行谴黜。请求早以臣奏付外施行。”

己丑日,翰林学士承旨邓温伯任吏部尚书。温伯先前因母丧去位,至此,丧始除也。左谏议大夫、权知给事中梁焘论:“温伯操履回邪,初依王安石,以掳属为之肘腋;后结吕惠卿,以谗官为之鹰犬。迎合惠卿报怨之意,尽力排挤安石亲党;畏安石复用之势,回攻惠卿过恶。□充秉政而方用势,故自媚于充而苟合;蔡确专权而贪天功,故阴济其恶而亡君。盖其性柔佞不力,贪竞无

聪明,甘为强臣之役使,出入朋党,自怀反复,责之臣节,无忠信可观。乃以宅权衡之地,窃为陛下惜之。」又论温伯顷撰蔡确麻词,妄称确有定策功,不可不惩。乃诏温伯别与差遣。(诏别与差遣,乃二十八日,今并书。十月二十日,改权知亳州。旧录温伯传云:「元佑用事之臣,结党排陷,坐制蔡确麻词,妄言有定策功,以龙图阁学士知亳州。」新录辨云:「按元佑时政记,当神宗末命,宣仁圣烈皇后以哲宗所写经宣示宰执,当时惟王珪进对,余人无言。且哲宗以神宗长子嗣位,孰有间言?而润甫于麻词中辄推确定策之功,欺罔明甚。史官乃谓元佑之臣结党排陷,是诬也。今删去十字。」温伯新传称:「为吏书,坐制蔡确麻词,妄言有定策功,故出知亳州。」新传盖因旧传,但稍删削其诬词耳。旧录梁焘传载焘论温伯云云,既而曰:「朝廷不然其论。」新录改为「不听」。按:温伯竟罢吏部尚书,安得谓「不然其论」及「不听」也?且焘论温伯时,犹未迁中丞,实以左谏议大夫权给事中,旧传及新传即云「改权户部尚书」,误也。为中丞论温伯,乃五年三月十四日,温伯为亳州除翰林承旨时。旧录、新录但云「权给事中梁焘论其附托进取」也。惟焘传有此,既称温伯不可宅权衡之地,即是除吏书时,非承旨时明矣。不知再除承旨时,焘所论云何。焘行状则焘此论在五年五月再除承旨时,且云「岂可一日居侍从献纳之地」,「不可宅权衡之地」,未知孰是,当考。焘集有论温伯除吏书奏议,独无除承旨时奏议,须博求之。)

译(温伯)聪明,却甘愿做权臣的奴仆,出入于朋党之间,内心怀有反复无常之念,以臣子的节操来要求他,没有忠信之处值得称道。竟然让他居于掌管用人权衡的重要职位,我私下为陛下感到惋惜。」又弹劾温伯近来撰写蔡确的任命诏书,妄称蔡确有辅佐确立皇位的功劳,不可不加以惩处。于是下诏让温伯另行安排差遣。(下诏另行安排差遣,是在二十八日,现在一并记载。十月二十日,改任代理亳州知州。旧版《温伯传》记载:“元祐年间当权的臣子,结党营私排挤陷害,因撰写蔡确的任命诏书,妄言蔡确有确立皇位的功劳,以龙图阁学士的身份出任亳州知州。”新版史书辨析说:“查考元祐年间的时政记录,在神宗临终遗命时,宣仁圣烈皇后将哲宗抄写的经书展示给宰相和执政大臣,当时只有王珪进言应对,其余人都没有说话。况且哲宗作为神宗的长子继承皇位,谁会有异议?而温伯却在诏书中擅自推崇蔡确有确立皇位的功劳,欺罔之罪非常明显。史官却说元祐年间的臣子结党排挤陷害,这是诬蔑。现在删去十个字。”新版《温伯传》记载:“担任吏部尚书,因撰写蔡确的任命诏书,妄言有确立皇位的功劳,所以出任亳州知州。”新版传记大概是沿袭旧版传记,只是稍微删削了其中的诬蔑之词。旧版《梁焘传》记载梁焘弹劾温伯的话,随后说:“朝廷不认为他的言论正确。”新版改为“不听从”。查考:温伯最终被罢免吏部尚书,怎么能说“不认为他的言论正确”以及“不听从”呢?况且梁焘弹劾温伯时,还未升任御史中丞,实际上是以左谏议大夫代理给事中,旧传和新传却说“改任代理户部尚书”,这是错误的。以御史中丞身份弹劾温伯,是在元祐五年三月十四日,当时温伯被任命为翰林承旨。旧录、新录只说“代理给事中梁焘弹劾他依附权贵以求进取”。只有梁焘的传记中有此记载,既然称温伯不可居于掌管用人权衡的职位,那就是在任命他为吏部尚书时,而不是任命为承旨时,这很明显。不知道再次任命为承旨时,梁焘所弹劾的内容是什么。梁焘的行状则记载梁焘这次弹劾是在元祐五年五月再次任命为承旨时,并且说“难道可以让他一天待在侍从献纳的职位上”,“不可居于掌管用人权衡的职位”,不知哪个是正确的,应当考证。梁焘的文集中有弹劾温伯担任吏部尚书的奏议,唯独没有弹劾他担任承旨时的奏议,必须广泛搜集考证。)

诏责授秀州团练副使、黄州安置沈括叙朝散郎、光禄少卿,责授成州团练副使、黄州安置□居厚叙朝奉郎、少府少监,并分司南京;朝散大夫、监常州茶税贾青管勾洞霄宫,朝奉大夫、监秦州酒税吕孝廉管勾仙源县景灵宫太极观,朝请郎、监海州酒税王子京【一】管勾鸿庆宫,仍并许于外州军任便居住。括等并以该明堂赦恩,有司检举故也。

  权给事中、左谏议大夫梁焘,左司谏刘安世封驳前诏。焘言:「臣恭以明天子在上,临遣使者,所以究宣朝廷恩泽,循问百姓疾苦,欲使民安其业,吏称其职,以固本原,下为长久安宁之计也。事不本此,而附会以见己功,欺罔以乱主听,是为害政,怀奸失忠,幸不加诛,而决可废矣。居厚等被先帝诏旨,按临一道,曾不少留意于究宣恩泽,循问疾苦,以苛切聚敛为事,功令之下,人人无所措其手足。岁无水旱之忧,而民以饥寒离散,转而堕于沟壑者不可胜计。其故何哉?此辈使之然也。东南之人,恨之痛入骨髓,虽加斥逐,未快公议。今二方疮痍未补,而遽尔稍起,示有收用之渐,臣窃疑之。若使数凶复行,终为生灵之患,此不可不虑也。仰惟圣君在宥,仁政敷施,所愿苏无辜之百姓,不愿□有罪之奸人。谓如此辈,虽终身废之,不足以少谢平民。」

  安世言:「括资禀奸邪,贪冒宠荣,因缘朋党,致位从官。元丰末年,出领延师,而邀功生事,创起边隙,永乐之祸,辱国殃民,先皇帝痛悼媿耻,以至厌代。忠义之士,疾括若雠,俾全要领,已屈典宪,岂可辄因赦宥,复起仕途?此命一颁,恐无以慰天下之望。伏乞收还恩例,特与量移。

  焘与安世又同奏:「臣等伏见朝廷近因明堂赦恩,牵复左降官吏,首及沈括、□居厚、贾青、吕孝廉、王子京等。臣焘、臣安世权给事中日已曾封驳,或闻得旨令依前降指挥行下,兹事体大,不容差失,须致论列,庶存公议。臣等窃谓括以从官出帅方面,不能为朝廷绥怀外域,而创起边事,侥幸宠禄。及永乐陷没,兵民之死者以数万计,关陕疮痍,至今未复。先皇帝虽举责帅之典,而赐以不诛,终缘忧伤,遂弃髃臣。括虽万死,尚有余罪。居厚等奉使一道,未尝宣布明天子之惠泽,而争为掊克,以希进用,使无辜之民,困于暴令,流离转死,不聊其生,天下疾之,目为民贼。陛下初听政事,即令窜黜,四方传报,鼓舞相贺。终身废弃,犹未塞责,岂可援引常法,更加录用?议者以谓赦乃国之大事,不可失信。臣等窃以为不然。先帝之废沈括,天下皆知其欲谢死事之臣民也;陛下之贬□居厚等,天下皆知其欲戒诛剥之官吏也。赦书止曰『贬降官并与量移』,即无已量移者与赦用之文,纵使有之而不行,则是小信失于括等数人,而全先帝与陛下仁爱元元之大信于天下,二者轻重,固不侔矣。更望圣慈深察事体,收还误恩,允合舆议。」

  又言:「臣等伏见近日除授沈括、□居厚、贾青、吕孝廉、王子京差遣,不合公议,门下省已行封驳。窃谓朝廷必以大礼之后,过恶例随湔涤,臣等以为不然。括首议再兴边事,丧师辱国,为先帝遗恨,罪不容诛,而得全首领,无复可以推恩矣。居厚欺君害民,诛求暴虐,掠为己功,归怨于上,罪当放斥,而得列搢绅,无复可以推恩矣。青与孝廉、子京苛刻聚敛,流毒一方,附会诞谩,废失使指,重谴远贬,正当其罪。如此数人者,蹈犯凶桀,出于文墨,既不可以常法治之,亦不可以常赦□之也。若使侥幸复起,夤缘再用,则髃小振奋,蹑踵求伸,甚非朝廷之福,生灵之幸也。长奸之渐,所宜杜绝。伏望圣慈面饬大臣,请不以常法治而贬降者,不得以赦原。如天度兼容,未忍终弃,即于为恶之间,略加差别,特移青等一内地监当,括与居厚且令依旧,庶协大公,以惩髃枉。」诏沈括、□居厚前命勿行,内沈括更候一期取旨。(此诏乃二十八日乙未,今并书。)

  观文殿大学士、知永兴军韩缜知河南府,资政殿学士

译诏书责备并授予秀州团练副使、安置于黄州的沈括,叙任朝散郎、光禄少卿;责备并授予成州团练副使、安置于黄州的□居厚,叙任朝奉郎、少府少监,两人都分司南京;朝散大夫、监常州茶税的贾青管勾洞霄宫,朝奉大夫、监州酒税的吕孝廉管勾仙源县景灵宫太极观,请郎、监海州酒税的王子京管勾鸿庆宫,都允许他们在外州军随意居住。沈括等人都是因为恰逢明堂赦恩,有关部门检举旧例的缘故。

权给事中、左谏议大夫梁焘、左司谏刘安世封还驳正了前面的诏书。梁焘说:“臣恭敬地认为,圣明的天子在上,派遣使者,是为了深入宣扬朝廷的恩泽,巡视询问百姓的疾苦,想要让百姓安居乐业,官吏称职,以此巩固根本,为下民做长久安宁的打算。事情不以此为本,却附会事实以显示自己的功劳,欺骗蒙蔽以扰乱君主的听闻,这是危害政治,心怀奸邪而失去忠诚,幸好没有诛杀,但也决然可以废黜了。□居厚等人接受先帝的诏旨,巡视一道,曾经没有稍加留意于宣扬恩泽、询问疾苦,反而以苛刻急切地聚敛财物为事,在严令之下,人人无处安放手脚。一年中没有水旱灾害的忧虑,而百姓却因饥寒离散,转而落入沟壑的不可胜数。这是什么原因呢?是这些人造成的。东南地区的人,对他们的怨恨痛入骨髓,虽然加以斥逐,还不能平息公议。现在两地的创伤尚未弥补,却突然稍加起用,显示出收用的迹象,臣私下对此感到怀疑。如果让这几个奸凶再次行事,终究会成为百姓的祸患,这是不能不忧虑的。仰望圣君在位,施行仁政,所愿的是拯救无辜的百姓,不愿宽恕有罪的奸人。认为像这类人,即使终身废黜,也不足以稍微向平民谢罪。”

刘安世说:“沈括资质奸邪,贪婪冒取宠荣,凭借朋党关系,得以位列从官。元丰末年,出任延州主帅,却邀功生事,挑起边境争端,永乐之祸,使国家受辱、百姓遭殃,先帝痛悼愧耻,以至于厌世。忠义之士,憎恨沈括如同仇敌,让他保全性命,已经委屈了法典,怎么可以擅自因为赦宥,再次起用于仕途?这道命令一旦颁布,恐怕无法慰抚天下的期望。恳请收回恩例,特别给予量移。

梁焘与刘安世又一同上奏:“臣等看到朝廷最近因为明堂赦恩,牵连恢复左降官吏,首先涉及到沈括、□居厚、贾青、吕孝廉等人。臣梁焘、臣刘安世在权给事中任内已经封还驳正,或者听说得到旨意令依照先前降下的指挥执行,这件事体重大,不容差错,必须加以论列,以保存公议。臣等私下认为,沈括以从官身份出任方面主帅,不能为朝廷安抚外域,反而挑起边境战事,侥幸获得宠禄。等到永乐陷落,兵民死亡数以万计,关陕地区创伤,至今未能恢复。先帝虽然举用责备主帅的法典,却赐予不诛杀,最终因为忧伤,于是抛弃群臣。沈括即使死一万次,还有余罪。□居厚等人奉命出使一道,未曾宣扬圣明天子的恩泽,反而争相搜刮,以希求进用,使无辜的百姓,困于暴令,流离转死,无法生活,天下人憎恨他们,视他们为民贼。陛下刚听政,就下令将他们流放贬黜,四方传报,欢呼相贺。终身废弃,还不足以抵罪,怎么可以援引常法,更加录用?议论的人认为赦书是国家大事,不可失信。臣等私下认为不是这样。先帝废黜沈括,天下都知道他是想向死事的臣民谢罪;陛下贬谪□居厚等人,天下都知道他是想警戒诛剥百姓的官吏。赦书只说‘贬降官都给予量移’,并没有已经量移的人与赦用他们的条文,即使有也不执行,那么只是对沈括等几个人失去了小信,而在天下保全了先帝与陛下仁爱百姓的大信,这两者的轻重,本来就不相等。更希望圣慈深察事体,收回误给的恩宠,符合舆论。”

又说:“臣等看到近日任命沈括、□居厚、贾青、吕孝廉差遣,不符合公议,门下省已经执行封还驳正。私下认为朝廷必定因为大礼之后,过恶惯例随之洗刷,臣等认为不是这样。沈括首先提议再次兴起边境战事,丧失军队使国家受辱,成为先帝的遗恨,罪不容诛,而得以保全头颅,没有可以再推恩的理由了。□居厚欺君害民,诛求暴虐,掠夺作为自己的功劳,将怨恨归于皇上,罪当放逐,而得以位列士大夫,没有可以再推恩的理由了。贾青与吕孝廉、王子京苛刻聚敛,流毒一方,附会虚妄,废弃失掉使者的旨意,重重谴责远贬,正符合他们的罪行。像这几个人,触犯凶恶,出于文墨,既不能用常法治理他们,也不能用常赦宽恕他们。如果让他们侥幸再次起用,攀附援引再次任用,那么群小振奋,接踵而至求得伸张,非常不是朝廷的福气,百姓的幸运。滋长奸邪的开端,应当杜绝。恳望圣慈当面告诫大臣,请求不因为常法治理而贬降的人,不得因为赦令宽恕。如果天度兼容,不忍心最终抛弃,就在为恶之间,略微加以区别,特别移任贾青等人在内地监当,沈括与□居厚暂且让他们依旧,以符合大公,以惩戒群枉。”诏书说沈括、□居厚前命不要执行,其中沈括再等待一个期限取旨。(这道诏书是二十八日乙未,现在一并书写。)

观文殿大学士、知永兴军的韩缜改任河南府知府,资政殿学士

、知河南府李清臣知永兴军。

译(任命)担任河南府知府的李清臣去担任永兴军知军。

淮南路转运司言:「奉诏体访王巩昨通判扬州日,因秽滥事,辄以私怒决责无罪医人,考验皆有实状。」诏王巩罢知密州,送吏部。(政目六月八日,王巩知密州。五年八月十四日,苏辙云云当考。按:五年八月十四日,杨康国言:「昨论巩差除不当,间改差太平观,乞送吏部。」诏令吏部差巩太平观,然则此未送吏部也,姑仍旧录。)

  辛卯,以祀明堂礼毕,诣景灵宫天兴等殿行恭谢礼,次诣万寿观。

  壬辰,诣凝祥池、中太一宫、集禧观行恭谢礼,次诣醴泉观、大相国寺。

  乙未,权发遣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事高士英为职方员外郎。凤州防御使世逸为耀州观察使。

  太师文彦博言:「先朝赐臣僚儒行中庸篇及文武臣七条,欲乞举行此法,依例于朝辞日给赐,及宣谕诫励。」诏:「文武七条,令检举行下,逐路监司遍牒遵守;其儒行中庸篇,候将来科场给赐。」

  诏遣户部郎官往京西,会计转运司财用出入之数。

  右谏议大夫范祖禹言:「自来诸路每告阙乏,朝廷许应副,其余则责办于外计。且既委转运使副以一路财计【二】,而不信其所言,虚实必遣郎官,然后可信,是使诸路使者人人有不自信之心,每遇阙少,则倚望朝廷遣官会计,愈不自安。欲乞自今诸路凡有告乏,只委转运司会计保明闻奏,如有不实,即重行黜责,其谁敢妄?今诸路经费所以不足者,由提刑司封桩阙额禁军请受钱帛、斛斗万数不少。此乃户部、转运司本分财计,先帝特令封桩,以待边用。今朝廷方务安边息民,则封桩之法宜悉蠲除。欲乞自熙宁十年初封桩以来,已起发上京,及今日已前未起发上京数目,尽以赐尚书户部、诸路转运司,以佐经费。」枢密院进呈祖禹所言,诏:「诸路见封桩阙额禁军请受钱帛、斛斗,自合依神宗处分封桩,今后臣僚不得辄起请拨赐户部,仍令遵守。」(旧录枢密院言:「右谏议大夫范祖禹奏请提刑司封桩阙额禁军请受钱帛、斛斗万数不少,乞尽赐户部、诸路转运司,以佐经费。」诏:「诸路见封桩阙额,今后臣僚不得辄起请拨赐户部,仍令遵守。」新录因此。今取祖禹家传及奏议详载之。祖禹旧传又云:「上察其奸,乃降御批。」此诬辞也,新传已削去。)

  祖禹又言:「封桩之与经费均出于民,皆陛下一家之财也。苟可以利国,何爱焉?譬如移之于东而迁之于西,出之于内而归之于外也。唐代宗之时,租税悉进入大盈内库,以中人主之,欲天子以取给为便,遂不复出。有司不能计其多少,国用不能计其赢缩,殆二十年。及德宗即位,宰相杨炎顿首于上前,请出之以归有司,如此,然后可以议政。德宗乃诏凡财赋皆归于左藏库。昔先帝有经略四夷之志,是以别贮以待用。今陛下垂拱守成,至于无为,蓄聚于此,将安用之?今诸路窘乏,不可不救,若其计穷,岂免掊克?是夺之于此,而使取之于民也。惟陛下无疑于改先帝权宜之制。」不报。

  祖禹又言:

  元丰四年,河决小□,神宗皇帝下诏更不修闭决口,宣谕辅臣曰:「以道治水,无违其性。」河行大□,今已九年。自元丰八年以来,议者乃有异同。朝廷疑惑,故先遣李常、冯宗道,后又遣臣叔百禄、赵君锡按视,皆言无可塞之理,即用北流为便。士大夫亦言不可塞者十有八九,而李伟希合执政,无所忌惮,敢肆大言,以罔朝廷。朝廷更不博谋依觽,即依伟奏,置都提举修河司,既开直堤第四铺口,而第七铺危急,自八月八日救护至二十八日,用梢草百万,调急夫七千人,官吏自夜达旦,埽緷愈危,随即垫去,终不能守,而直堤自溃决。今纔开一铺,河势变移,人意已不能测,将来闭塞北流,何止万倍于此?

  又闻范子奇争言河不可回,朝廷既令分析。昨谢卿材奏乞兼领河事,制置一年,必使国用不加费,民力不加劳,河清住修,物料住买,水行地中,冀不决溢,河滩之地,渐可耕垦,自来春府界不消调夫,亦不至科出夫钱,又乞

译淮南路转运司上奏说:“奉诏查访王巩在担任扬州通判期间,因秽乱淫佚之事,竟凭私怒杖责无罪的医官,核查验证都有确凿的证据。”诏令王巩罢免密州知州职务,送往吏部。(《政目》六月八日,王巩任密州知州。五年八月十四日,苏辙所说之语当考证。按:五年八月十四日,杨康国上奏说:“此前论奏王巩任职不当,近来改任太平观,请求送往吏部。”诏令吏部安排王巩任职太平观,然而此时并未送往吏部,暂且依照旧录。)

辛卯日,因祭祀明堂礼成,前往景灵宫天兴等殿举行恭谢礼,接着前往万寿观。

壬辰日,前往凝祥池、中太一宫、集禧观举行恭谢礼,接着前往醴泉观、大相国寺。

乙未日,暂代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事的高士英改任职方员外郎。凤州防御使世逸改任耀州观察使。

太师文彦博上奏说:“先朝赐予臣僚《儒行》《中庸》篇以及文武臣七条,请求施行此法,依照惯例在臣僚辞朝之日赐予,并宣谕告诫勉励。”诏令:“文武七条,令有关部门检阅施行并下达,各路的监司普遍发牒遵守;至于《儒行》《中庸》篇,等到将来科举考试时赐予。”

诏令派遣户部郎官前往京西路,核算转运司财政收支的数目。

右谏议大夫范祖禹上奏说:“向来各路每当报告缺额匮乏,朝廷允许应需补给,其余则责成地方财政筹措。既然委任转运使副掌管一路的财政,却不信任他们所说的话,虚实必定派遣郎官,然后才可相信,这是让各路使者人人产生不自信的心理,每当遇到缺额短缺,就倚仗盼望朝廷派遣官员核算,更加不安。请求从今以后,各路凡有报告匮乏,只委任转运司核算保明上奏,如果有不实,就严厉贬黜责罚,谁还敢妄言?如今各路经费之所以不足,是因为提刑司封桩缺额禁军的请受钱帛、粮米数量不少。这本来是户部、转运司的财政,先帝特别下令封桩,以等待边防之用。如今朝廷正致力于安定边境、休养生息,那么封桩的法令应当全部免除。请求从熙宁十年初封桩以来,已经起运上京的,以及今天以前未起运上京的数目,全部赐予尚书户部、各路转运司,以补助经费。”枢密院进呈范祖禹的奏言,诏令:“各路现封桩的缺额禁军请受钱帛、粮米,本应依照神宗的处分封桩,今后臣僚不得随意请求拨赐户部,仍令遵守。”(旧录枢密院上奏说:“右谏议大夫范祖禹奏请提刑司所封桩的缺额禁军请受钱帛、粮食数目不少,请求全部赐予户部、各路转运司,以补助经费。”诏令:“各路现封桩的缺额,今后臣僚不得随意请求拨赐户部,仍命遵守。”新录因此。现在选取范祖禹家传及奏议详细记载。范祖禹旧传又说:“皇上察知其奸邪,于是降下御批。”这是诬蔑之辞,新传已删去。)

范祖禹又上奏说:“封桩与经费都出自百姓,都是陛下自家的财物。如果有利于国家,何必吝惜呢?譬如从东边移到西边,从内库取出归到外库。唐代宗时期,租税全部进入大盈内库,由宦官掌管,想要天子取用方便,于是不再支出。有关部门不能计算其多少,国家用度不能计算其盈亏,将近二十年。等到德宗即位,宰相杨炎在皇上面前叩头,请求取出归还有关部门,这样,然后可以商议国政。德宗于是诏令所有财赋都归于左藏库。从前先帝有经略四方夷狄的志向,所以另外贮存以备使用。如今陛下垂拱守成,达到无为而治,积蓄在这里,将用来做什么?如今各路窘迫匮乏,不可不救助,如果计策穷尽,岂能避免横征暴敛?这是从这边夺取,而让从百姓那里收取。希望陛下不要怀疑改变先帝权宜的法令。”没有答复。

范祖禹又上奏说:

元丰四年,黄河在小□决口,神宗皇帝下诏不再修堵决口,宣谕辅臣说:“以道治水,不要违背它的本性。”黄河改道大□,至今已经九年。自从元丰八年以来,议论者就有不同意见。朝廷疑惑,所以先派遣李常、冯宗道,后来又派遣臣叔父赵百禄、赵君锡巡视查看,都说没有可以堵塞的道理,就利用北流比较便利。士大夫也说不可堵塞的十有八九,而李伟迎合执政,无所忌惮,敢于肆意夸大其词,以欺骗朝廷。朝廷不再广泛谋议依从众人,就依照李伟的奏请,设置都提举修河司,既然开了直堤第四铺口,而第七铺危急,从八月八日救护到二十八日,用梢草百万,调发急夫七千人,官吏从夜晚到天亮,埽緷更加危险,随即塌陷流失,终究不能守住,而直堤自行溃决。如今刚开一个铺口,河势变化转移,人意已经不能测度,将来堵塞北流,何止比这危险万倍?

又听说范子奇争辩说黄河不可改道,朝廷已经令其分析。此前谢卿材上奏请求兼领河事,治理一年,必定使国家用度不增加费用,民力不增加劳役,黄河澄清停止修治,物料停止购买,水流在地中,希望不决溢,河滩之地,渐渐可以耕垦,自从春季府界不需要调发民夫,也不至于科派民夫钱,又请求

赴阙禀议河事。自河决以来,监司未尝肯任咎责,独谢卿材所奏如此,朝廷何不且试之一年?若其无成,显行黜责。而尚书省批令先具措置利害奏闻,不令赴阙。昨移卿材河东,乃复置修河司,而改用范子奇。子奇亦明言不可,岂故欲违朝廷哉?子奇久任河北,必知其可与不可也。

译前往京城禀报商议黄河事务。自从黄河决口以来,监司们从未肯承担罪责,唯独谢卿材的奏章如此,朝廷为何不先试行一年?如果他没有成效,就公开进行贬斥责罚。而尚书省批复要求先详细陈述处置措施的利弊并上奏,不让他前往京城。昨天将谢卿材调任河东,于是又设立修河司,改任用范子奇。范子奇也明确说不可行,难道他是故意想要违背朝廷吗?范子奇长期在河北任职,必定知道这件事可行还是不可行。

臣窃见去年初遣二使之时,大臣方且力争,或曰可塞,或曰不可。今言不可者已罢免,所以庙堂无异议之人。凡河役一或起,则公私遂空,将来聚十万兵夫,不惟穷困河北一路生灵,京东、西亦皆震扰。陛下昨欲遣使之时,先已降诏,恐人有观望之意,后追改之,此乃陛下以大公为心,无所专主,谨之至也。及二使还奏,大臣议论犹不能一,独陛下圣意主张,遂罢修河司,中外无不以为至当。今纔历三时,复为回河之役,先帝既以为不可,陛下又以为不可,而执政耻其前言之失,必欲遂非,妄举大役,轻动大觽,河本无事,而人强扰之。

  熙宁中,河决曹村,东南注巨野,大兴人徒塞之,然人力乃无所施,一夕河自退减,灵平乃成。故议者以为天助,非人力也。祖宗时,王楚、横□、商胡皆不可塞也,非不欲塞,势不可回也。先帝知其如此,及河决而北,遂不复闭。盖幸其北去,无南决逼近都邑之患,而河薄西山,稍近禹之故道。此乃天意,非人事也。夫河者,天地之气,气之所向,谁能御之?今东行故道已高,借使能以人力开之至海,终不能使水自下升高。自大禹以来,未闻用人功开土渠而引大河行其中者,今不以人意顺水,而欲使水随人意,此乃鲧湮洪水、汩陈五行之失也。元丰中,范子渊为武济之役,横绝大河,费国财,害人命,不可胜计,京西之人,恨不食子渊之肉。及其败事,奸臣党庇,止夺一官,陛下嗣位,方加贬责。今欲塞北流,与子渊何以异?校其劳费与其为害,又非武济之比也。

  夫水官欲兴河役,正如边臣欲生边事,官员、使臣利于功赏俸给,吏胥、主典利于官物浩大,得为奸幸,豪民利于贵售梢草,濒河之人利于聚觽营为。凡言回河之利者,率皆此辈,非为国家计也。自古欲举大事,动大觽,必先尽天下之言,不恶异同之论,使人人各伸所见,而后利害是非出焉。至于治河,必委忠实可信之士,其论议必断以经术,非专用贪利邀功之人也。汉武帝使汲黯、郑当时塞瓠子,犹复颓坏。成帝时,平当以经明禹贡,使行河,领河堤。今乃欲望大禹之功于王孝先、李伟之徒,不亦难乎?

  伏望陛下明谕大臣,专采髃言,息意回河,勿轻动觽,无以有限之财力、生民之性命,填不测之巨壑,勿循一言之失,而望必不可成之功;罢提举修河司,散遣官吏、兵夫,其北流决溢,随宜救护。臣自闻复置修河司指挥,即欲建言,缘臣叔百禄尝被使指,言出臣口,理亦有嫌,是以踌躇至于阅月。今中外巙巙,皆言不便,臣有言责,若避嫌缄默,坐观国事有误,臣之罪大矣。亦不报。(祖禹新传云,朝廷卒从其议。按:此时初不从,卒从之耳。或附十月四日祖禹未迁给事前。)御史中丞傅尧俞言:「臣伏睹都水使者□安持、李伟等决大名第三铺口,欲因涨水,回大河于孙村口,使还故道,暴集薪刍,屡差夫力,傍河之民,殆不堪命,讫无成绩,虚费不可赀计。若知不可而强为,是贪赏欺天;若果可为而不效,是不虔败事。欺天败事,未尝议刑,奸险之人,既无所惩艾,故今又欲兴作大役,数十倍于前日,假托神怪,侮惑朝廷,先为谬悠之谈,而不肯任责。是国家将倾半天下之力,儬安持等以侥幸于万分之一。苟不成功,生灵何罪!决为此者,岂朝廷之福?乞重责安持等,以戒将来。夫事以议从,策由觽定。今觽人之论,不然者多,新除水官,亦复异议,欲望圣慈且罢修河司,以安觽心,少休民力,详观大河之变,果有大害,徐复议之,询谋佥同,庶无后悔。」(尧俞自注云:「九月二十八日奏此。」十一月十七日,尧俞又云云。)

  左司谏刘安世言:「臣伏睹先王之治,在于官率其属,使上下得以相维,内外得以相制。故人各任职,而无苟简之患;吏不数易,而人见诛赏之实,此尧、舜、三代之所共由而不废者也。今亲民之任在郡县,朝廷既为之置守令矣;觽守令而无以统率,则民或受弊,又为之设监司矣;监司之官

译我私下观察到,去年刚派遣两位使者时,大臣们正极力争论,有的说可以堵塞,有的说不可。如今主张不可的人已被罢免,因此朝廷中没有提出异议的人了。凡是黄河工程一旦兴起,公私财力就会耗尽,将来聚集十万士兵和民夫,不仅会使河北一路百姓陷入穷困,京东、西路也会受到震动和骚扰。陛下昨天想要派遣使者时,先前已经下诏,担心有人观望犹豫,后来追改诏令,这是陛下以公正无私为心,不独断专行,谨慎到了极点。等到两位使者回来报告,大臣们的议论仍然不能统一,唯独陛下圣明的意志做出主张,于是罢免了修河司,朝廷内外没有不认为这是极其恰当的。如今才过了三个季度,又进行回河的工程,先帝认为不可,陛下也认为不可,而执政者以之前的言论失误为耻,一定要坚持错误,妄自发动大型工程,轻率地调动大量民众,黄河本来没有事,却人为地强行扰乱它。

熙宁年间,黄河在曹村决口,向东南注入巨野泽,大规模征发人力物力去堵塞它,然而人力却无处施展,一夜之间河水自行退减,灵平堤防于是建成。所以议论的人认为是上天帮助,不是人力的功劳。祖宗时期,王楚、横□、商胡都不能堵塞,不是不想堵塞,而是形势不允许河水改道。先帝知道是这样,等到黄河决口向北流,就不再封闭它。大概是庆幸它向北流去,没有向南决口逼近都城的祸患,而且河水靠近西山,稍微接近大禹的旧河道。这是天意,不是人为所能决定的。黄河是天地之气,气流向哪里,谁能阻挡它?如今向东的旧河道已经很高,即使能够用人力开挖直到大海,终究不能使水从低处流向高处。自大禹以来,没有听说过用人力开挖土渠而引导黄河在其中的,现在不顺着水势,却想让水顺从人的意愿,这是鲧用土袋堵塞洪水、扰乱五行秩序的过失啊。元丰年间,范子渊进行武济的工程,横断黄河,耗费国家钱财,危害人命,不可胜数,京西的人,恨不得吃范子渊的肉。等到事情失败,奸臣包庇,只剥夺了一个官职,陛下即位后,才加以贬责。现在想要堵塞北流,与范子渊有什么不同?比较其劳费和对人的危害,又不是武济工程所能比拟的。

水官想要兴修黄河工程,就像边将想要挑起边事一样,官员、使臣贪图功赏俸禄,吏胥、主典贪图官物浩大,得以行奸谋私,豪民贪图高价出售梢草,濒河的人贪图聚集民众经营牟利。凡是说回河有利的,大都是这类人,不是为国家考虑。自古以来想要兴办大事,调动大量民众,必须先听取天下的言论,不厌恶不同的议论,让每个人都能表达自己的见解,然后利害是非就清楚了。至于治理黄河,一定要委任忠实可信的人,他们的议论一定要以经术作为判断依据,不能专门任用贪图利益、邀功的人。汉武帝派汲黯、郑当时堵塞瓠子,堤坝还是坍塌毁坏。成帝时,平当因为精通《禹贡》,被派去巡视黄河,统领河堤。现在却希望在大禹的功业上,依靠王孝先、李伟这类人,不是很难吗?

希望陛下明确告知大臣,专门采纳众人的言论,打消回河的念头,不要轻易调动民众,不要用有限的财力、百姓的性命,去填补不可测度的巨大沟壑,不要因一句话的失误,而追求必定不能成功的功业;罢免提举修河司,遣散官吏、士兵和民夫,对于北流决溢的地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救护。我自从听说重新设置修河司的命令,就想提出建议,因为我的叔叔苏百禄曾经接受使节指令,话从我口中说出,按理也有嫌疑,所以犹豫了一个多月。如今朝廷内外纷纷议论,都说这样不方便,我有进言的责任,如果避嫌沉默,坐视国家事务有误,我的罪过就大了。也没有得到回复。(《祖禹新传》说,朝廷最终听从了他的建议。按:当时起初没有听从,最终听从了。或许附在十月四日祖禹未升任给事前。)御史中丞傅尧俞说:“我恭敬地看到都水使者□安持、李伟等人决开大名第三铺口,想趁着涨水,把黄河引回孙村口,使其回到旧河道,大量聚集柴草,屡次征发民力,沿河的百姓,几乎无法忍受,最终没有成绩,白白耗费不可计算。如果知道不可行却强行去做,是贪图赏赐欺骗上天;如果确实可行却没有效果,是不虔诚导致事情失败。欺骗上天导致事情失败,不曾议定刑罚,奸险的人,既然没有受到惩戒,所以现在又想要兴办大型工程,比之前大几十倍,假托神怪,欺惑朝廷,先说荒诞不经的话,而不肯承担责任。这是国家将要倾尽半天下的力量,让□安持等人侥幸于万分之一。如果不成功,百姓有什么罪!做这件事的,难道是朝廷的福气吗?请求重责□安持等人,以警戒将来。事情因议论而决定,策略由众人确定。如今众人的议论,认为不对的很多,新任命的水官,也提出不同意见,希望圣上仁慈,暂且罢免修河司,以安定人心,稍微休养生息,详细观察黄河的变化,如果确实有大害,再慢慢商议,咨询谋略取得一致,希望没有后悔。”(尧俞自注说:“九月二十八日奏此。”十一月十七日,尧俞又说……)

左司谏刘安世说:“我恭敬地看到先王的治理,在于长官率领下属,使上下能够相互维系,内外能够相互制约。所以每个人各尽其职,而没有苟且简略的祸患;官吏不频繁更换,而人们能看到诛罚奖赏的真实,这是尧、舜、三代共同遵循而不废弃的。现在亲近百姓的职务在郡县,朝廷已经为他们设置了太守和县令了;众多太守县令如果没有人统率,百姓有时会受害,又为他们设置了监司了;监司的官员”

坐制一道,多至三十余州,少者亦不减十余郡也。其所宣布风化,振举纲纪,舒惨百城,废置髃吏,调发兵民,均节财赋,朝廷一听其所为,可谓任之重矣。既付之以如此之权,而无法以纠其谬,岂非责小官者为太密,而驭大吏者为太略乎?臣闻祖宗之朝,所以择监司之意甚谨,而考绩之意甚详。近世因循,寖以不讲,授任之际,未尝察其行实,遂容非才冒处其间,既将使指,鲜称其职。或出于私喜,而箧荐过其情;或发于暴怒,而诬捃非其罪;或优游苟且,计日待迁;或承望风旨,以非为是。急功利者,有至于妄作;务□大者,有至于容奸。不惟无补于朝廷,抑亦有害于政事。臣尝考唐六典,监察御史之职掌,分察百僚,巡按郡县,每诣十道,则选判官二人为之佐。是御史非特纠尚书六司之过失,而亦按治诸路也。臣愚欲望圣慈先诏执政:如诸路监司阙官,并以两制等所举本科之人【三】,更加精择,须协公议,亦可除用,若未满任,不许迁擢;求祖宗课责转运使、副之诏,着为定法,然后以天下诸路分隶六察,间遣巡行【四】,按其功罪。若治行尤异,则元举之官,宜推进贤之赏,职业无状者,必行缪举之罚,庶几吏久其任,不敢偷惰,上下交儆,百职修举。」(新录有此奏,系之四年九月,今附月末,更当考详。安世尽言集乃不注上时。)

译监司一人所管辖的区域,多的可达三十多个州,少的也不少于十几个郡。他们负责宣扬教化、整顿纲纪,安抚或惩戒各地官员,任免下属官吏,征调兵民,调节财政赋税,朝廷全都听任他们自行处置,可以说赋予他们的责任非常重大。既然授予他们这么大的权力,却没有法律来纠正他们的错误,这难道不是对小官的要求过于细密,而对大吏的控制过于宽疏吗?我听说祖宗时期,选择监司的意图非常谨慎,考核政绩的意图也非常详细。近世因循守旧,逐渐不再讲究这些,在任命时,不曾考察他们的实际品行,于是让没有才能的人混迹其中,一旦出使巡察,很少能称职。有的人出于私心喜好,推荐的人选超过了实际情况;有的人出于暴怒,诬陷搜求并非其罪行的过错;有的人悠闲苟且,计算日子等待升迁;有的人迎合上级意图,把错的说成对的。急于追求功利的人,甚至到了胡乱作为的地步;追求虚名的人,甚至到了包庇奸邪的地步。这不仅对朝廷没有补益,反而对政事有害。我曾考察《唐六典》,监察御史的职权,是分别监察百官,巡视郡县,每巡察一道,就选拔两名判官作为助手。这说明御史不仅纠正尚书六部的过失,也负责按察治理各路。我愚昧地希望陛下先下诏给执政大臣:如果各路监司职位空缺,都任用两制等机构所举荐的本科出身的人,再加以精心挑选,必须符合公众舆论,也可以任命使用,如果任期未满,不允许升迁提拔;寻求祖宗时期考核责成转运使、副使的诏令,将其定为常法,然后把天下各路分别隶属于六察,偶尔派遣他们巡视,按察他们的功过。如果治理政绩特别优异,那么当初举荐的官员,应当给予举荐贤才的奖赏;如果任职表现不佳,必定要执行举荐不当的惩罚,这样或许能使官吏长期任职,不敢偷懒懈怠,上下互相警戒,各种职务都能得到修明。(《新录》中有这道奏章,系于四年九月,现在附在月末,更应当详细考证。安世《尽言集》却不注明上奏时间。)

注  释

  【一】王子京「京」原作「景」,据阁本及下文改。

  【二】既委转运使副以一路财计「使副」二字原倒,据范太史集卷一五论封桩札子乙正。

  【三】并以两制等所举本科之人「并」下原衍「不」字,据阁本删。

  【四】间遣巡行「间」原作「元」,据阁本改。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四百三十四

卷四百三十四

  起讫时间 起哲宗元佑四年十月尽其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三十四

  帝  号 宋哲宗

  年  号 元佑四年(己巳,1089)

  全  文

  冬十月丁酉朔,诏无得受文彦博乞致仕章。

  戊戌,翰林学士苏辙进呈神宗御制集,宰臣吕大防进读诗数篇,太皇太后泣下。大防奏曰:「神宗文章自万世不朽,愿少抑圣情。」

  己亥,翰林学士承旨邓温伯为龙图阁学士、知亳州。(九月二十二日,初除吏书。)国子祭酒、直集贤院兼徐王府翊善郑穆为给事中,侍御史朱光庭为右谏议大夫,仍并赐金紫。

  左司郎中、直秘阁黄廉为起居郎。后数日,刘安世言:「臣窃惟左右二史,记人主之言动,职清地要,他官莫比。国朝以来,畀付尤重,搢绅之士,一历兹选,必赞书命,遂直禁林,非器识端方,上下所信,才学优掞,中外所推者,不虚授也。臣伏见起居郎黄廉立朝无正直之名,聭官有附会之实,容悦侧媚,善于进取,从来清议未尝与之,忽蒙抡擢,甚郁觽望。命下之日,适会臣辞免误恩,家居待报,既未领事,不敢奏章,遂容斯人,乘间叨据。方陛下辨别邪正、长育人材之际,如廉无状,实玷清选。深虑朝廷业已除授,无名罢免,伏望圣慈面谕执政,除一修撰之职,处以使者之任,姑俾宣力于外,以杜奸邪幸进之渐。惟冀特留圣虑【一】,早赐指挥。」不听。(五年九月十六日,迁修撰、都承旨;十八日,为陕西都漕。)

  枢密院言,邵州蛮人近百日未宁息,老师费财,极为未便。诏谢麟多方措置,不得任令诸将淹延观望,别生余患。

  尚书省言,于阗国进奉人到阙,不得过一百日。从之。

  庚子,御史中丞兼侍讲傅尧俞为吏部尚书兼侍读,左谏议大夫梁焘为御史中丞。右谏议大夫兼侍讲范祖禹为给事中。起居舍人兼左司谏、宣德郎刘安世迁通直郎,为左谏议大夫,仍赐绯。太常少卿,集贤校理韩川为侍御史,著作佐郎司马康为右正言兼侍讲。川及康皆辞免新命,从之,仍拘收所给告。(康墓志云:「以执政亲嫌,辞不就职。」不知川以何辞,当考。据刘安世明年正月末札子,川以此月十二日对。)左司谏□安诗为直集贤院兼侍读。(安诗先以七月二十四日论王谠除国子监丞不当,谠既改少府监丞,安诗十月四日犹以司谏为直集贤院兼侍讲【二】,不知为直集贤院兼侍讲仍领谏职否?据苏轼五年六月末奏,则安诗坐论谠忤吕大防意,故罢。然不见罢司谏月日,或即此月四日也。苏辙五年五月言:「去年台谏论回河不当,言既不从,而言者皆获美迁。」当考。七年十月十二日,以兼侍讲为天章待制。)

  辛丑,西南程蕃遣人入贡。

  范祖禹言:「臣窃闻已有旨除臣试给事中,臣蒙陛下擢任言职,未有分毫裨补,今遽蒙迁擢,实怀愧惧,虽捐躯陨首,无以上报,然臣有愚恳,不敢不陈。臣自九月以来,闻朝廷复置修河司,(九月二十八日,复置修河司。)实见人情汹汹不安,皆言回河不便。臣因经筵,每与傅尧俞相见,讲求利害,皆以为此事至大,不可不言。至二十八日,臣方进入文字,今纔数日,闻尧俞改授吏部尚书,除臣左省之职。臣非不知给事中职高而责轻,谏议大夫班下而责重,人情谁不以升进为荣,以免忧责为喜?然臣窃以为回河之役,最为当今大患,又闻差使臣五十九员,往五十九州岛徱刷差兵赴役,又差内臣大使臣四员,团结兴发次第。如此,天下岂不骚动?且河北百姓未尝告诉乞朝廷回河,而无故兴此大役,逆天

译注释

【一】“京”字原作“景”,根据阁本及下文改为“京”。

【二】“使副”二字原本倒置,根据《范太史集》卷十五《论封桩札子》校正。

【三】“并”字下原本多出一个“不”字,根据阁本删除。

【四】“间”字原作“元”,根据阁本改为“间”。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四百三十四

卷四百三十四

起讫时间:起于哲宗元佑四年十月,止于当月。

卷名: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三十四

帝号:宋哲宗

年号:元佑四年(己巳,1089年)

全文

冬天十月丁酉初一,下诏不得接受文彦博请求退休的奏章。

戊戌日,翰林学士苏辙进呈神宗皇帝御制文集,宰相吕大防进读了几首诗,太皇太后流下眼泪。吕大防上奏说:“神宗的文章自然万世不朽,希望稍微抑制一下圣上的哀伤之情。”

己亥日,翰林学士承旨邓温伯任龙图阁学士、亳州知州。(九月二十二日,初次任命吏部尚书。)国子祭酒、直集贤院兼徐王王府翊善郑穆任给事中,侍御史朱光庭任右谏议大夫,并且都赐予金印紫绶。

左司郎中、直秘阁黄廉任起居郎。几天后,刘安世上言:“我私下认为左右史官,记录君主的言行,职位清贵地位重要,其他官职无法相比。自本朝以来,对此任命尤为重视,士大夫阶层,一旦经历此选,必定赞书任命,随即直入禁中翰林院,如果不是器量见识端正方直,上下所信任,才学优长广博,内外所推崇的人,是不会空设此职的。我见起居郎黄廉在朝廷没有正直的名声,担任监察官却有阿附迎合的事实,逢迎取悦,善于钻营进取,向来清议不曾与他相提并论,忽然蒙受提拔,很使众人失望。任命下达之日,恰逢我辞谢误恩,在家等待回复,既然尚未理事,不敢上奏章章,于是容许此人,趁机窃据高位。正值陛下辨别邪正、培养人才之际,像黄廉这样不成样子,实在玷污了清贵的选拔。深怕朝廷已经任命,没有名义罢免,希望圣慈当面告知执政大臣,除授一个修撰的职位,安排使者之任,暂且让他在外效力,以杜绝奸邪侥幸进身的开端。只希望特别保留圣虑【一】,早日赐下指令。”朝廷没有听从。(元佑五年九月十六日,黄廉升任修撰、都承旨;十八日,任陕西都漕。)

枢密院上言,邵州蛮人近百天没有安宁,军队疲惫耗费钱财,极为不便。下诏谢麟多方处置,不得任由诸将拖延观望,另生祸患。

尚书省上言,于阗国进贡的人到达京城,不得超过一百天。听从了他们的建议。

庚子日,御史中丞兼侍讲傅尧俞任吏部尚书兼侍读,左谏议大夫梁�0任御史中丞。右谏议大夫兼侍讲范�0任给事中。起居舍人兼左司谏、�0德郎刘安世升任通直郎,任左谏议大夫,并且赐予绯色官服。太常少卿、集贤校理韩川任侍御史,著作佐郎司马康任右正言兼侍讲。韩川和司马康都辞谢新任命,听从了他们的请求,并且收回所给的告身。(司马康墓志说:“因为执政亲属嫌疑,辞谢不就职。”不知道韩川以什么理由辞谢,应当考证。根据刘安世明年正月末的札子,韩川在此月十二日对答。)左司谏�0安诗任直集贤院兼侍读。(�0安诗先前在七月二十四日议论王�0任命国子监丞不当,王�0既然改任少府监丞,�0安诗十月四日仍以司谏身份任直集贤院兼侍讲【二】,不知道任直集贤院兼侍讲是否仍兼任谏职?根据苏轼元佑五年六月末的奏章,那么�0安诗因为议论王�0触怒吕大防心意,所以被罢免。然而不见罢免司谏的月日,或许就是此月四日。苏辙元佑五年五月说:“去年台谏议论回河不当,言论既然不被听从,而言论者都获得美好的升迁。”应当考证。元佑七年十月十二日,以兼侍讲身份任天章待制。)

辛丑日,西南程蕃派人入贡。

范�0上言:“我私下听说已有旨意任命我试任给事中,我蒙受陛下提拔担任言官,没有分毫补益,现在忽然蒙受升迁,实在心怀愧疚恐惧,即使捐躯陨首,也无法上报,然而我有愚拙的请求,不敢不陈述。我自九月以来,听说朝廷重新设置修河司,(九月二十八日,重新设置修河司。)确实见到人心汹汹不安,都说回河不便。我因为经筵,每次与傅尧俞相见,讲求利害,都认为此事至大,不可不言。到二十八日,我才进入文字,现在才几天,听说尧俞改授吏部尚书,任命我左省之职。我不是不知道给事中职位高而责任轻,谏议大夫班次低而责任重,人情谁不以升进为荣,以免除忧责为喜?然而我私下认为回河之役,最为当今大患,又听说差派使臣五十九员,前往五十九州岛徱刷差兵赴役,又派内臣大使臣四员,团结兴发次第。这样,天下岂能不骚动?况且河北百姓不曾告诉请求朝廷回河,而无故兴此大役,违背天意”